《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1 第 1 章(修) 穿越 沈若被剧烈的阵痛唤醒,腹部坠疼的频率几乎与心跳一致。 “嘶……” 像是被人往肚子上狠狠揍了几拳,搅得他五脏六腑似乎都移了位。 这是怎么了? 沈若急促地呼吸着,脑海中画面闪回,他回想起自己飞扑救下了个闯红绿灯的小孩,但是自己却被飞驰而来的大货车撞飞了! 可是很奇怪,此刻他身上除了腹部,并没有其他疼痛…… 还没等他思索出个所以然,耳边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 “快用力!孩子就快出来了!” ?!什么孩子! 沈若猛然睁开眼,看到自己腹部隆起,眼前一阵阵发黑。 我穿越了?还穿成了怀孕的女人? 可是……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胸膛一马平川,不太像是个女的。 床边的妇人穿着右衽粗麻衣,头发用布条包起,脸上带着缺少营养的蜡黄色。她看着沈若,眼神中充满了焦急。 沈若茫然,甚至以为自己在做梦。 但是腹部的疼痛一次次提醒他,这不是梦! 他是真的在生孩子的生死关头! “若哥儿,你要撑住啊!别怕,村里人生崽都是娘给接的生,你一定会没事的!”妇人眼眶通红,双手按在沈若的肚子上,“吸气,用力,一鼓作气把孩子生下来。” 这太他娘的疼了! 沈若痛得眼前发黑,根本来不及细想妇人的话,他牟足了劲用力生…… “出来了出来了!” 终于听到一声婴儿嘹亮的啼哭,沈若如释重负。 “……是个小哥儿,这眼睛眉毛像你,快看看?”妇人迅速清理好了孩子,裹上襁褓放在沈若枕边。 转而去揉他的肚子,帮助恢复。 沈若垂眼观察着小崽子,稀疏的胎发湿润黏在头皮上,脸上的皮肤皱巴巴红彤彤的,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他一时觉得难以相信,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无比玄幻。 他一个大男人,竟然穿越了,还穿成了个能生孩子的男人,并且还真生了个孩子出来!! 沈若深吸口气,差点儿没被满是血腥气的污浊空气给呛到,婴儿还没睁眼,冲他露出无齿的笑,搞得他一时哭笑不得。 上辈子他好不容易公务员上岸,还没开始工作呢,就被撞到了这里,白瞎了挑灯苦读的努力。 但是如果上天给他第二次选择的机会,他还是会去救那个闯红灯的孩子。 也许是这人生产的时候出了意外,才让沈若这个异世孤魂穿进了这具身体。 亲缘浅薄的他,从小跟着外婆长大。母单二十四年,一朝穿越竟然连孩子都有了,这或许是老天爷对他的补偿。 虽然很匪夷所思,但是能重生已经是上天恩赐了。 心里想着,沈若却还是有些无法接受,他撇了撇嘴,看着枕边的婴儿。 这竟然是他生下来的崽,好丑。 “……像水猴子。 ” 小崽子似乎能听得懂好赖话,张嘴哇哇哭,光打雷不下雨的。 沈若:……好嘛,更像了。 “小孩刚生下来都这样,皱巴巴的,等过几天就好了。 ”妇人听到他的话,忍不住笑了,她帮沈若擦洗过后换上干净的衣裤,将垫着的半块染血的旧褥子抽走了。 “你阿兄应该把米汤煮好了,我去端来喂孩子。”妇人抱着沾上血迹的衣裤褥子出门,屋里只剩下沈若和小崽子。 沈若应了声,眼神逡巡四周,他发现这是一间泥瓦房,窗户上的油纸还很新,应该是作为临时产房不能见风新糊的。但是整间屋子里除了一张床再看不见别的家具,逼仄窄小,空地约莫只能站下三个大汉。 回忆起妇人之前说的话,这具身体似乎也叫沈若,而他的孩子是个……小哥儿? 沈若后知后觉,定定地看着小崽子,这才发现他眉心有颗不太明显的红色小痣。 ……不对!他不是单纯的穿越! 他这是穿书了! 他记得自己在备考公务员期间找了本种田文看当做调剂,文名叫做《农家女致富之路》。 里面恰巧有个极品和沈若撞名,还是个哥儿。 在这本书的世界观里,人有三种性别,男人、女人、哥儿。 哥儿比较特殊,比男人柔弱,比女人强壮,但是和女人一样可以生崽…… 文中的女主是沈若的堂姐,两人时常为了男主争风吃醋大打出手。 沈若看的时候就发现这本书里的女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她为了致富不择手段,所有阻碍她赚钱的人都被作者写的很作很极品,是被女主用来打脸的工具人。 女主致富之路一帆风顺,而被作者定义的极品们则各有各的死法。 沈若只看了三分之一就弃了文,还没看到男女主角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就已经被恶心的够呛。 而现在他穿进了文中,改变了沈若难产的剧情。 也就是说,文中的剧情都是可以改变的! 沈若现在就是特别后悔,如果知道自己会穿进这本书,他怎么着也要熟读并背诵啊! 结果现在连崽子的另一个爹是谁都不知道。 古代的婴幼儿夭折率很高,沈若看着家徒四壁的屋子不难想象沈家是有多贫穷。要是知道孩子他爹是谁,还能先问他要一笔抚养费,至少不能让孩子饿着。 文中崽子没能出世,但是沈若穿过来了还把崽子给生了下来,这是他和这个书中世界最为紧密的联系。 哪怕没有血脉亲情的羁绊,沈若也想把他养活,养得白白胖胖的。 妇人端着一碗米汤进门,熬煮透了的米粒泛着氤氲香气,是很浓重的粮食味道。 沈若感觉到这具身体条件反射般吞咽口水。想必原主以前很少有机会能吃上白米。 古代的大米没有化肥催熟,一年一季的稻米格外香一些,让沈若这个异世孤魂都有些馋。 “家里只剩下一把米了,得留给小娃娃吃。”李善桃看出了沈若嘴馋,说完她熟练地抱起小崽子,吹凉了米汤用小勺子喂。 沈若刚生产完正虚弱着,之前还沉浸在重生的震惊中,现在闻到香味后身体其他的感觉也都全部复苏,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他也饿了。 李善桃喂好小崽子,就又出门,去而复返的时候手里端来一个碗,递到沈若面前。 沈若很乖觉地接过碗,里面是红糖蛋花汤,颜色很浅甜味也很淡,但是喝着暖呼呼的汤,胃里有了东西就能极大程度的缓解身体上的不适。 “谢谢……娘。”沈若嗓子有些哑。 “你这孩子,跟娘还说谢啊?”李善桃说着就抹起了眼泪,“不知道哪个坏胚子糟践人,娘心疼你,还没能为你找个好婆家,就……” “娘,我不嫁,就留在家里孝顺您。”沈若看了眼小崽子,“我会自己把他养大。” 沈若发现自己的脑海中继承了原主的一部分记忆,只要有关键词提醒就能下意识的想起。 他知道在更久远的年代,未婚生子、失贞都是要被浸猪笼的。但是自从二十年前饥荒灾年过后,人数骤降。当朝皇帝为了鼓励生育,下发了许多条例,现在无论是何种原因,只要怀孕除非是死胎都要生下来,私自打胎被发现会被治罪。 不过这个年代只要生下了孩子就算是有功。 如果生了小哥能多分两亩地,女儿和哥儿都是一亩。许多人家哪怕都快揭不开锅的也要继续生,只为了能多分得几亩田地,种些口粮。 而他的小崽子一降生就给自家赚了一亩地,这可比自己厉害多了,沈若心想。 “这娃娃看着好看,我这心里头欢喜,可惜家里没有余钱给他买头母羊用羊奶喂着,苦了这孩子了。”李善桃轻轻拍抚着襁褓里的娃娃,叹了口气。 沈若的思绪被她忧愁的话拉回,他现在虽然继承了原主一部分记忆,但是都需要慢慢回忆。 没想到现在家里连给小崽子买奶的钱都没有了,他必须找找有什么可以快速赚钱的方法。 沈若双手撑在身后坐起身来,抬腿就要下床。 “若哥儿!你做什么?你要好好坐月子,不然以后会落下病。”李善桃拦住他的动作,让他继续躺下,俯身给他掖好被角。 原来男的生完孩子也需要坐月子的吗? 沈若无奈了,他也不能直接开口问,要是让家里人发现自己不是原主,恐怕会把老人家吓坏吧。 他的视线停留在沈母用来抹泪的手帕上,上面绣着几朵桃花和一只蝴蝶,绣线已经褪色显然是用了许多年。 图案线条很简单,就像沈若小时候画的描红简笔画一样。 沈若试探性道:“娘,你的手帕图样真好看。” 李善桃听完就笑了起来,蜡黄的脸色都亮了不少。 “这是你嫂子绣给我的,要说好看的图样那都是大户人家用的,据说那些绣娘的绣工绝妙,能把山上的大虫都绣在布面上呢!”李善桃说起绣花眼里都有光,她怀里还揣着几张手帕,全都抽了出来让沈若看。 “你小时候就不爱这些东西,教你绣花你怎么都不肯学,就爱跟着你阿兄上山下水的,都不像个哥儿。”李善桃回想起来眼角眉梢都是笑意。 沈若抿唇点头,这段记忆也出现在了自己的脑海中。和兄长上山捉鸟下水逮鱼的快乐时光。 他的记忆中见过的绣花图样并不算太多,因为这个年代手艺高超的绣娘都是被大户人家养在家里,像村里人手帕大多都是像李善桃手中的这种简笔画图样。 虽然也能给手帕添几分细节,但到底看起来还是不够精致。 “娘,你这手帕拿到镇上能卖多少文?” “没人卖啊。这种手帕啊都是家里人做,村里张婶子从镇上买了一本绣花图样的册子,我们空的时候就会去她那儿照着绣。”李善桃抽出一张灰蓝色的手帕,上面绣着一丛翠竹,“你看,这是那本册子里最好看的一幅,我用破衣服剪了拿来绣的。” 沈若可以从李善桃的眼中看出浓浓的喜欢,看来原主他娘是真的很喜欢绣花! 绣花针脚密实,颜色过渡均匀,只是这图样…… 沈若被撞进来之前做过插画的线上兼职,这会儿职业病犯了,看着那丛枝叶散乱的竹子恨不得拿过来重新改。 沈若心想,如果自己画出来的图样能够绣出来,那绝对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 既然独一无二了,那么卖的稍贵些也合情合理。 “娘,你找根长些的细木棍来,我想到几个绣花图样,如果你能绣出来那一定可以赚钱。”沈若对自己很有信心,他看着枕边的小崽子语气是他没有注意到的柔软:“等赚了钱就可以给他买头母羊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2 第 2 章(修) 绣花图样 沈若回想起原主的家里并没有纸和笔墨这种东西,不过他注意到这屋里的地面是用黄泥踩实的,正好可以在上面画画。 “你绣花针都没捏过几回,还会画图样呢?”李善桃笑着打趣道,满脸都写着不信,但是又宠孩子:“你小时候啊总是喜欢拿着烧火棍在别人家门上画东西,皮得很,娘都不知道为此赔了多少铜板哩。” 沈若满头黑线,原主确实挺皮的,不是循规蹈矩的那种人,不然也做不出和女主争风吃醋,还为了一个男人大打出手的事儿来。 沈若轻咳两声,“娘,我脑子里已经有大致的图样了,你快去。”他无情打断李善桃的回忆,对于现在的他,只觉得原主以前干的事儿真是让人汗颜。 回想起曾经原主把自己打扮得娘们儿兮兮,扭着屁股边走路边对着原文男主抛媚眼的样子,沈若恨不得把自己接收记忆的脑子挖出来! 这特么是有病吧! 沈若无奈苦笑,不怪男主对原主避如蛇蝎,就算是自己看到这样的人应该也喜欢不起来。毕竟男人都喜欢自己追不上的,像原主这种完全不顾及自己的身份,疯狂倒贴的,一般情况下都只能被炮灰。 李善桃转身出去找细木棍,沈若不再继续回忆,转而在脑海中思索这个时代的人都喜欢些什么东西。 古人都喜欢那些寓意好的东西,不过年轻人和老年人喜欢的东西也不一样。 等李善桃再进来的时候,她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孩子,大概五六岁的模样,脸上手上都黢黑,像是刚从煤山里出来似的。 “小叔!我来看你的娃娃!”这小孩儿一进来就冲到了床边,看着襁褓里的婴儿伸手就要摸。 李善桃立刻拽住男孩的手把他往后拉,皱眉道:“二狗!你看你脏兮兮的,不能碰娃娃,不然娃娃要生病!你出去把你脸、手洗了再进来。” “不要,我要看弟弟!”二狗蹲在床边,不伸手了,就直勾勾地看着小崽子。 二狗笑嘻嘻:“娃娃长得真好看,跟小叔长得真像!” 沈若:“……” 这闭着眼红彤彤的崽究竟哪里好看了?还能看出和自己像? “那你就在这里看弟弟,不要碰他啊。”李善桃无奈又宠溺道。 俗话说小儿子、大孙子,爷爷奶奶的命根子,这二狗就是沈若亲哥的第一个孩子。 “知道啦。”二狗嗓音清脆地应道。 “若哥儿,不知道你要的木棍多细,我就多折了几根,你看看?” 李善桃递过来的木棍长短不一。 沈若选了一根长的,侧躺在床上往地上划。 在泥地上画画限制了他的发挥,但是随着图案画出,李善桃和二狗都张大了嘴。 在这个年代美观精致的绣花都只能出现在有钱人家,但是大家对审美的需求都是一致的。 谁不喜欢漂亮精致的图案呢? 村里人会缝缝补补的也多,像手帕这类都是自家做,而且图案大多都是简单的,哪怕拿去集市上卖也没法引起富贵人家小姐的兴趣更别提赚到钱了。 但是李善桃和嫂子的手艺却是格外的精巧,让沈若起了心思。 “小叔在玩什么?”二狗被沈若的动作吸引过来,蹲在床边看。 “若哥儿在画图样呢。”李善桃对绣手帕赚钱这件事并不抱太大希望,手帕每家每户都会做,她觉得就算绣出来也没人买,“我去溪边把衣裳洗了,二狗,你帮着照顾娃娃,别让你小叔累着。” “嗯嗯。”二狗视线随着细木棍动作,头也没抬应道。 沈若先画了一条锦鲤,类似于《小鲤鱼历险记》里的卡通图样,但是他画的更符合古代人的审美,只是在表情上改的更加生动了些。 还在鱼唇边还勾勒了几个泡泡。 沈若想了想,一只憨态可掬的猫就出现在了泥地上,向上伸出的爪子上,肉垫清晰可见。 沈若有个想法,这个肉垫的位置可以做成贴布绣,贴布里面还可以塞进棉花,凸起的猫爪就能用手揉捏,互动性十足。 “小叔好厉害啊!”二狗的眼睛亮晶晶的,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沈若。 沈若感到很受用,眨了眨眼睛,就在二狗脚边的泥地上画了一只简笔画小狗。 蹲坐着的小狗歪头叼着肉骨头,尾巴翘起。 “啊!狗狗!”二狗兴奋地跳起,绕着沈若随手画的小狗转圈。 李善桃端着一水盆的衣服还没出门,就听到二狗的大叫,她皱着眉头推门进来,看到地上那三个图案,顿时就有些兴奋。 “这鲤鱼看起来胖胖的,但是怪好看的。这狸奴也好看。这个……”李善桃走到小狗边上,顿时明白了二狗为啥这么兴奋了。 “呀,这不是咱家二狗吗?”李善桃故意道。 二狗猛点头,笑着说:“是二狗是二狗,小叔画的!” 沈若没忍住被逗笑了,看向李善桃问道:“娘,你看这样的图案能够绣出来吗?” “这个简单,我和你嫂子都能绣,”李善桃看着那只胖鲤鱼心里欢喜,这些图样她是怎么看怎么好看,但是又皱起了眉头有些不确定地问道:“可是,这绣好了真能卖出去吗?” 她还是不太相信会有人买。 沈若道,“不仅仅是手帕,还能绣在枕套、荷包、鞋面上,甚至扇面上都是可以的。” 看李善桃的表情好像是被说动了,他继续跟她说明自己对小猫肉垫的想法。 李善桃听完蜡黄的脸上都透出了激动的红,“若哥儿,你这个点子很好,我这就去把你嫂子叫来,我们绣上看看效果。” 沈若点点头,抬手在泥地上又勾勒出几个小图案,看得二狗连连惊呼。 果然人只要有人捧场就容易来劲,沈若忍不住笑了下。 李善桃很快就带着一个女人进来了,是沈若的嫂子,和他的兄长沈丰成婚五年,是个瘦削干练的女人。 她小心越过地上的图样,先是上前看了眼沈若的小崽子,问沈若:“取名字了吗?” “还没……”沈若说完之后就有种预感,嫂子恐怕会给一些建议,但是鉴于“二狗”这个小名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实在是有点接受无能,所以在嫂子开口之前沈若立刻道:“我想好了!” “小名叫‘云吞’” 沈若回想起在被撞进这本书之前自己正在街边小店吃馄饨,那他的小崽子就叫“馄饨”好了。 “馄饨”好听点的名字就是“云吞”,那就把这个当做小名吧。 “有点怪。”嫂子说,念了几遍之后也就觉得还挺顺口了。 “看看咱们家的小云吞哦,睡得真香。”李善桃从善如流改口,笑眯了眼睛。 她手里还抱着篓子,里面是一些杂七杂八的布料和针线。 二狗还蹲在一边看小狗,见他娘来了奶奶还抱来了针线篓子,立刻要求道:“娘,可以给我绣一个吗?” “好,你先去把自己洗干净,”嫂子柳杉找了块麻布把床沿遮挡住,作为简易的格挡,“若哥儿,你才刚生产完不要太累,我们动作轻些,你带着云吞睡一觉吧。” “好。”沈若确实累了,他有许多想做的事,可是因为刚生完孩子,现在也没法做。 他听着李善桃和柳杉刻意压低的嗓音,动作几乎不发出声音来,心中熨帖。上辈子他没爹没妈,外婆也在他十四岁那年就去世了,很少能感受到家人的关心。 既然命运让他拥有了家人,那么他就会好好珍惜,努力让全家人都过上好日子。 沈若慢慢地就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就看见柳杉正抱着云吞给他喂米汤。 “若哥儿醒了,你看看我和娘绣的花样。”柳杉喂完米汤就把云吞放回沈若身边,拿起针线篓子里的两块练手用的破布递给他。 “还有一张绣了小狗的,被二狗拿走了,他可宝贝了不肯别人拿呢。”柳杉在说起自家崽的时候眼里流露出母亲的慈爱。 沈若想起二狗之前的模样也忍不住弯了弯唇,“阿嫂,你把二狗教得很好。” 他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小男孩都是特别皮不听话的,但是他家的二狗虽然活泼但很听话。 母亲都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沈若甚至还拍了自己的马屁,柳杉很受用。 沈若看着两张破布上的绣花,用的是最普通的染色棉线,不过她们的绣法精巧,图案完成度高所以看起来并不显得廉价。 还有那个凸起的猫爪肉垫也被做出来了。 “也不知道你这脑瓜怎么长得,竟然能想到这个东西,我看着也喜欢。”柳杉从没想过还能这么搞,和那些普通的手帕一比较就觉得这个又好看又好玩,她都忍不住想要跟村里人炫耀了。 她之前和李善桃一个想法,并不觉得好卖出去,但看着成品她也忍不住点头道:“这么新奇的手帕还从未见过,这些图样真好看。” 沈若笑着说:“是娘和嫂子绣工好。” “你就别打趣我了,主要是这图样好看。”虽然这么说着,但柳杉还是忍不住自豪起来了,“若哥儿你之后有想法了尽管画,只要不是特别复杂的绣花图样,我都能绣出来。” “好,”沈若抬手点了下锦鲤的尾巴,“嫂子,能把鱼尾的部分绣出渐变吗?” 其实绣成这样已经很好看了,但是沈若觉得把锦鲤的尾鳍绣成由红色过渡到橙色,最后以黄色收尾会更加漂亮。 “能,我再绣一条小的给你看。” 柳杉说干就干,她绣的又好又快,已经绣过一次的图样在心里有了谱,不需要看地上的模板就把锦鲤给绣出来。 “这几种颜色绣在一起还真好看。”柳杉眼睛都亮了,这绣花图样变得活灵活现的,这么精致好看的绣花要是拿到镇上去卖,他们就是独一份,那些有钱人家的姑娘们没准还要抢破头呢!柳杉现在是越来越有信心了。 “我那儿还有几块裁衣服剩的棉布,都拿来做手帕好了。”柳杉说着就要去拿布。 “嫂子,除了手帕还能做些别的小东西,那些碎布头也可以利用起来。”沈若说着又给她提供了几个建议。 碎布头多的话可以裁成统一的正方形做百家被,不大不小的可以做荷包、发带,上面都绣上图案,如果是特别小的碎布也可以缝在一起灌进沙子制成沙包,总之一点布料都不会被浪费。 柳杉笑着点头,她已经迫不及待要开始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2-04-04 00:59:00~2022-04-04 18:44:2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布加拉提小娇妻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饼子呀、三两钱、猛狗落泪唧唧唧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橙汁儿 7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3 第 3 章(修) 发威 柳杉抱着针线篓子开始忙活,沈若则闭着眼睛假寐,梳理着脑海中原主的记忆。 这个朝代叫作大宇,二十年前建国时因为战争死了许多人,又遭了旱,先帝便减免了十年的田税让百姓们休养生息,十年过后也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两层田税,一直到现在。 因为这里地处南方,水稻是最主要的粮食,但是因为田不肥沃亩产量很低,一年一季的稻子亩产却只有两石。 沈若的外婆是个历史老师,他从小跟着外婆耳濡目染很快就得出了结论。 这个时代应该类似于两宋时期,一石就是四十九公斤,一亩地出九十八公斤,若是侍弄的好也能出两百斤粮食。 这跟现代的亩产千斤根本没法比,但是让沈若诧异的是,这里竟然已经出现了红薯,也是原主常吃的。 沈若记得小时候外婆总会在闲暇时候晒些红薯干给自己当零嘴吃,每每看到红薯的时候外婆就会笑着告诉小沈若:这红薯啊,是明朝万历二十一年,一位叫做陈振龙的福建秀才引进的,此举直接改变了中华人民的饮食结构。 沈若心想,他穿进的这本书的原作者肯定没有好好做功课,不过有了红薯,沈若心思转动想到了许多由红薯做的吃食。 红薯是个好东西,可以磨成红薯粉,晒成红薯干,切块熬红薯粥。 而且红薯的茎和叶也能吃,沈若记得小时候外婆总会带他一起去田垄边扯番薯藤吃。 他少时顽皮,在外婆身边蹲着一边撕下番薯藤青翠的皮,还把藤一节节拗得要断不断的,做成一条绿色项链挂在脖子上,还给外婆做了一条。 每到这时外婆就会露出无奈地笑容,手指点在沈若额间斥责道:“你这小家伙真顽皮,这也是粮食不能拿来玩知道吗?” 沈若每到这时就俏皮地吐吐舌头。 等长大后他才明白外婆的话,外婆说经历过饥荒年代的,对能吃的食物看得格外重。 又想到了外婆,沈若眼角渗了泪,自从十四岁外婆去世后他就一个人过活了。不过他在现代已经按照外婆的遗愿考上了公务员,虽然现在穿来了这里,但好歹还留着一条命。 外婆肯定会为自己高兴吧。 沈若垂眸看了眼身边熟睡的小崽子,虽然还皱巴巴的,但是仔细看却能看出点可爱俊秀的骨相来。 是自己把小崽子带到这世上的,内心油然而生一股强烈的责任感。 瞌睡能传染,把沈若给看困了,眼皮一坠又跌入了梦乡。 再醒来是被外面的吵闹声惊醒的。 沈家门口熙熙攘攘站了一堆人,好多妇人拖着针线篓子,洗衣盆就过来了,到沈家来瞧热闹。 “……呜呜呜,我知道大伯家不富裕,我已经让我阿兄去镇上定一口薄棺,大伯娘您别太伤心了!”一道清亮的女声假哭道。 “莺姐儿,你说得什么话!” 李善桃怒气冲冲的嗓音几乎要破音,“你来我家就是为了咒若哥儿的?” “大伯娘,你别生气啊!我知道若哥儿去世你一时之间接受不了,但人死不能复生,你节哀!”沈子莺用手帕点点眼角,一副极度伤心的做派。 周围的婶子们听到这话,纷纷道。 “不会吧!今儿一早还看到若哥儿下地,怎的……” “我看着了!午时就倒地里了,那血都流了一地,还是我家浪哥发善心给抱回来的,怎么,生产时候没挺过来?” “要我说,这肚子里的孽种就不该留着,当初打了胎多好,现在好了吧!一尸两命!” “你们!你们都说的什么屁话!我家若哥儿好着!”李善桃气得眼睛通红,沈若是她的哥儿她从来都跟护着眼珠子似的。 这些人竟然当着她面咒沈若和小云吞,她气得抄起堂屋里的凳子就上前打。 “哎哟哎哟,沈家的疯啦!”大家立刻往后退,躲着李善桃的板凳。 “大伯娘!你这是做什么?!”沈子莺皱着一双柳眉,气愤道。 她本来打着让村里人看看自己的气量,分了家还想着大伯家的哥儿,顺便来沈大伯家里炫耀一下自己的富有,结果却把一直温和的李善桃给惹得发了狂。 柳杉正巧出去找二狗了不在家,李善桃一个人难免抵挡不了这么一堆人,她气急。 “我做什么?!我打烂你这个丫头的嘴!我家若哥儿不仅人好好的,还生了个俊俏的娃娃!” 沈子莺皱紧眉头,厉声道:“怎么可能!” 沈子莺惊地忘记闪躲,被李善桃用板凳狠狠揍了两下背。 她重生回来之后赚了钱,家里一直都是供着她的,原本重男轻女的父亲都对她态度好得不得了,全然不是前世动辄打骂的那样。 结果此时却生生挨了她最看不起的大伯一家打了! 她眼神狠厉,一把将李善桃推出去,眼看就要倒在地上摔个够呛,身后伸出一只手却稳稳地将她托住了。 “娘,这是做什么呢?怎么听到一群狗叫。”沈若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让周围的一群人听见。 “你!你不是死了吗?!”沈子莺跟活见鬼了一样指着沈若,周围的妇人也都战战兢兢,眼神躲闪。 “我没死,你很意外?”沈若一双深邃漆黑的丹凤眼定定看着她,将她看得汗毛倒竖。 “若哥儿,你还要坐月子,怎么出来了!可不能见风啊!”李善桃着急忙慌地一把拉住沈若的手,就要把人往屋子里拉。 “没事的娘,我有分寸。”沈若觉得自从穿到这里之后睡了两觉,感觉身体的恢复能力有在变好,此刻浑身充满了力气。 “说谁狗叫呢?!你这小哥儿嘴倒是利!”边上一个妇人啐了口吐沫就上前站到沈子莺身旁。 “谁问就是谁。”沈若分毫不虚,他父母双亡从小跟着外婆长大,对村子里那些闲言碎语和白眼都习惯了,但他也不是能够吃亏的性子。 当初乡下一群小孩子欺负他没爸没妈,他们时常打架,一开始打不过,后来长大了点就不要命似的开揍,那些比他大好几岁的小子都被他追着打过。后来再也没人敢嘴碎说他是没爸没妈的野小子了。 每次沈若都会小心地将伤口藏好不让外婆发现。 但是小小的沈若怎么会知道,在他睡着后外婆就会拿着煮熟的鸡蛋给他滚淤青。 他从小打到大,上学后学习成绩好又会打架,后来还成了他们那一片的孩子王。 乡下人多嘴碎,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就是武力镇压。 因为讲道理是讲不通的,穷山恶水出刁民,让他们知道自己不好惹,哪怕牺牲掉好人缘,也比人人可欺要好! “你个没教养的东西!不知廉耻,和男人乱搞还生下个小野种来,不知道你还有什么脸活着!”妇人趾高气昂地指着沈若训斥。 李善桃气得黑瘦的脸通红,举起凳子就跟那个妇人干架。 沈若冷笑一声,跟着潜意识进了厨房转身就拿了两把菜刀出来。 “你说谁是野种?”他怒目而视,上去就一刀抵在那妇人脖颈间。 沈子莺一声尖叫,另一把刀已经朝她额上砍来,她两眼一翻软倒在地。 周围的妇人没一个敢上来搀扶的。 被他抓住的妇人眼睛瞪大,浑身颤抖:“你……敢、敢杀我?” “为什么不敢?这里穷山恶水的,我杀了你,再杀了所有目击者,埋在后山,保管没人能找到。”沈若嘴角微挑,露出一个邪性的笑,“况且,我平时脾气那么好的一个人,谁信我会杀人呢?” 他的目光逡巡过周围所有人,把她们看得浑身僵硬连动都不敢动。 是啊,自从沈若怀了之后村里闲言碎语很多,但他一直都是脾气好,好拿捏的那种,哪怕有人骂的过分了,他也只当没听见,继续做自家的农活。 人人都觉得他不该活着。一个未嫁人的哥儿就怀了肚子,这对整个村子的小哥姑娘的名声都有了妨碍。 许多妇人对他家积怨颇深。 哪怕得罪李善桃这个村里唯一的产婆都顾不得。 李善桃也被自己的哥儿吓了一跳,但她不觉得害怕反而觉得解气。 这些人都盼着她家若哥儿死了,不硬气点难不成任由她们乱咒?要是被天上仙人听了去怎么办! 李善桃瞪着眼睛此生第一次恐吓其他妇人:“你们要是敢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我有一个算一个让我家若哥儿杀!” 七个妇人战战兢兢地点头,立刻道:“我们绝对不乱说!” 有个稍微胆子大点的妇人说道:“若、若哥儿,你放了秋婶吧,她,她可是咱们村的媒婆,以、以后你要嫁人还得靠她说和……” 那妇人有些着急了,原本村里嫁娶就艰难了,要是把媒婆给得罪了…… 沈若才不管她是媒婆还是什么婆,看着抖若筛糠的秋媒婆,冷声重复道:“你刚刚说谁是野种?” 他最恨的就是有人说“野种”这两个字,他小时候被人喊到大,不想小云吞也遭遇这种事! 他已经承认了小云吞是自己的孩子,沈若不允许有人拿这个词侮辱他的孩子! 秋媒婆抖着腿,声音颤抖:“我、我是……” “你是什么?大点声说!”沈若刀子抵得更紧,割破了薄薄一层皮,鲜红的血顺着她脖子流下。 她眼睛一翻就要晕,被沈若掐住人中唤醒。 秋媒婆眼泪鼻涕直流,大声道:“是我!我是野种!” 沈若冷哼一声,松了手。 秋媒婆软倒在地,不敢再多说什么狠话,立刻踉踉跄跄地跑了。 沈若冷眼看着其他七个妇人,警告道:“如果再让我听见有人说我的孩子是野种,我就跟他没完!” “我说到做到!”沈若狠狠地把菜刀掷过去,刀尖深深扎进泥地里,离最近的妇人脚尖只有一寸远。 七个妇人哪敢不从,一个个捂着小心脏,眼泪都被吓出来了。 “我们一定不说一定不说!”妇人们抱着自己的东西撒丫子就跑了,生怕沈若追上去似的。 而被吓晕过去的沈子莺被所有人遗忘了似的躺在沈大家门口的泥地上。 李善桃缓过神,抓过沈若的手仔细瞧,发现没受伤才松了口气。 李善桃眼眶红着,揽着沈若的手臂。 这十个多月来,她家若哥儿受了不少委屈,今日发作出来倒是让李善桃都刮目相看了。 “若哥儿,这丫头怎么办?”李善桃问道。 沈若一点也不给这个名义上的堂妹面子。 他冷声说:“丢出去。” 4 第 4 章(修) 兄长 沈若把菜刀搁去厨房,心想:这沈子莺显然和他一样知道原沈若的结局,所以今天才会闹这一出。 说明她也知道剧情,也许是重生或是别的机缘。只是没想到他二十一世纪的沈若会意外穿进来成了一只改变剧情的蝴蝶。 要说原主意外怀孕,沈若不相信是原主自己行为不检,毕竟原主一颗心都落在了男主身上,怎么可能会和别人乱搞。 肯定是有人谋害,这个最大的嫌疑人除了女主外,沈若想不到别人。 这笔账,沈若迟早要和她算! 经过这一件事,沈若的记忆又多出了一段。这沈家人丁兴旺,却是分了家的。 别人家都是老一辈亡故才会分家,但是沈若爷奶还没死,就因为偏心小儿子生怕被沈大一家子穷鬼拖累,俩老的就拍板要分家,后半辈子跟着小儿子沈宏过。 沈宏就是沈子莺她爹,沈若见了还得叫声叔的。 印象里是个贼眉鼠眼的大汉,在镇上给人当个掌柜,每个月能得个三贯工钱。 这倒不是他自己炫耀出去的,而是他老娘,总把自家小儿子能赚钱,在镇上当掌柜每天打打算盘就能月入三贯钱挂在嘴边炫耀。 临了还要开嘴炮嘲讽:你们这些泥腿子在地里刨食一年也未必有三贯哩! 村里人是又汗颜眼热又巴结,毕竟沈宏当掌柜的那间杂货铺是少有的愿意收购村里自产东西的铺子,有这条路子在就得和他打好关系。 沈子莺作为沈宏的女儿,自然是被从小捧到大,村里人也都对她格外宽容,毕竟还巴着她爸办事呢。 就是个村丫头,还非得搞个农门千金的派头出来。 不伦不类,就跟某手上那些乡村非主流一样,例如在苞米地里穿一身晚礼服劈叉…… “呜哇——” 沈若听见哭声一时还没反应过来,等听到第二声他立刻就往房里去。 小云吞哭得好大声,中气十足,沈若心道:他应该是个强壮的崽。 然后推开门一个箭步冲到床边。 原来是拉了,沈若皱着眉头把小云吞的尿布扯下来,丢在一边,有些手足无措。 这是自己肚子里出来的,自己的崽。沈若在心底默念几遍,做好了心理建设。这才屏息把扯下来的尿布对折,给床上的小云吞擦拭屁屁。 “诶呦,若哥儿!可不能这么干!”李善桃也听见了小云吞的哭声,袖子还挽着手里的柴刀都还没放下,就急匆匆地进来了。 “小崽子皮肤嫩得很,你就干擦啊!别动了,你出去打些熟水来!”李善桃也顾不上沈若,上前抢过他手里的尿布,就开始赶人。 沈若应了声,转身出门去。这个换尿布,还是交给有经验的来吧,他是真的不会搞。 等到终于把小云吞擦干净,裹进襁褓里之后,沈若抹了把汗。 养孩子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简单,还真不是只要给他准备一口奶就行的。 “娘,真的辛苦你了。”沈若看着李善桃忙进忙出,又是洗衣又是劈柴,心里有些酸涩。 “这有啥辛苦的,都是娘愿意做的,看咱们小云吞哟,长大以后不知道要迷倒多少汉子咯。”李善桃轻柔地拍着小婴儿的襁褓,开玩笑道。 沈若看着襁褓中小小的孩子,也忍不住笑了。 “我就希望他以后能开心。” “咱们小云吞多爱笑啊,以后肯定开开心心的。”李善桃笑着道,转头看了眼沈若,“若哥儿是不是都没注意,小云吞后腰上也有个胎记,和你的一模一样哩。” 沈若汗颜,他确实没注意到。 他自己看不到自己的胎记,不知道长啥样,但是可以看看小云吞的。 小云吞现在还不困,非常配合阿爹和阿奶的动作完全不反抗。 两人小心翼翼地托着小云吞的头,襁褓拉开,小婴儿光溜溜的,沈若一眼就看到了他后腰上的红色的桃心胎记。 沈若突然想到一句话,生个胎记都是爱你的形状,还配上线条人表情包。 眼底顿时有了点笑意,小云吞似乎感觉到阿爹的心情愉悦,跟着摆动着小胳膊。 “还挺有劲儿,”李善桃笑着说,“力气大点好,小云吞长大了能保护自己啊。” 李善桃说着又联想到沈若,眼角渗泪:“若哥儿,都是娘不好,要是那天不把你一个人留在家,你也不会……” 沈若摇了摇头,那天的记忆他脑海中也非常模糊,“不关娘的事,那天的事情我也记不清了,不过我一定要查清楚,究竟是谁要害我。” 李善桃抹泪点头,当初回到家看到她的若哥儿人事不省,浑身青紫躺在床上,她的一颗心都快被搅碎了。 那时候她想闹到官府去,但是家里人劝住了她,要是若哥儿失了身子的事情闹得人尽皆知,那么还会有谁愿意娶他。 于是生生忍了下来,只是没想到,若哥儿竟然有了身孕。 律法中写明只要有孕必须登记造册,不允许打胎,沈若怀孕这件事就被闹得人尽皆知。 李善桃回想起那段时间,心里就一阵苦闷,原本活泼的若哥儿像是没有了人气,变得迟钝,怯懦。 但却是一下子变得懂事起来,帮家里做事,还出门帮爹娘做农活。 曾经的他被宠着,家里田地不多做活有爹娘大哥大嫂来,他从没有下过地。 可是李善桃却不觉得欣慰,她心疼自家的哥儿。哪怕他曾经对一个男人铁了心,不知羞的凑过去,李善桃也不觉得自家哥儿不好,反而觉得他很勇敢,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自己追爱的勇气的。 “娘,擦擦眼泪,别哭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沈若递过去一张手帕,是柳杉之前绣的。 “这可不能用来擦眼泪。”李善桃抬起袖子擦干了眼泪,把帕子小心叠好放在床头。 “哎呀,看这天色,你爹他们应该快要回来了,我先去做些饼子。”李善桃又有得忙,匆匆看了小云吞一眼,说着转身出了门。 “好。”沈若应了一声。 他拿起李善桃叠好的帕子,纤细修长的手指摩挲着上面细密的绣线。 这绣花手帕要卖的上价肯定还是需要好布,在原主的记忆中,现在普遍农户穿得都是粗糙的麻布。 村里有人会织布,价格比镇上偏低些,几乎每户都能买上一两匹麻布。 用好布做手帕,寻常人家肯定是舍不得的。柳杉说有剩下的棉布拿来做手帕,也不过是巴掌大的布头。 沈若回忆着脑海中对那本书的记忆,现在的皇帝鼓励农耕,棉花引进之后一直在各地推广,棉布未来的价格一定会降下来。不过绣花工艺品之所以称为工艺品不就是把一块不起眼的布料经过绣娘的一针一线完成升值吗? 沈若对此还是很有信心的。 “若哥儿,我可以进吗?”一个粗哑的嗓音在门外响起。 沈若条件反射地站起身,是他兄长回来了! “阿兄,你进来吧。”沈若不知道是不是被原主留存的情绪影响,他非常的依赖自己的兄长,在回忆里他的兄长是个非常疼爱弟弟,很有担当的男人。 沈丰回来之后就匆忙冲了个澡,将身上满是泥巴稻屑的衣服换了。下午才从别人嘴里得知若哥儿在另一块田地里发动,还差点儿死了,一个七尺高的黑皮壮汉眼睛都红了。 沈大家一共三亩水田两亩旱田,他和爹在前面抢收,若哥儿就在另一块离得远些的地里捡稻穗,幸好他的好兄弟浪哥没有视而不见,帮了若哥儿一把将他抱回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沈丰原想不管不顾冲回来,可是天色快要下雨,再不抢收等雨一下,一年的收成就全都打了水漂。知道回来也帮不上忙,于是他和爹加快手脚抢收,等他媳妇跑过来告诉他们若哥儿和小崽子都平安的消息之后才彻底放了心。 晋升成为阿爷和阿伯的两人干劲满满,终于在天黑透之前回到了家。 高大黑壮的男人轻手轻脚地走进来,看到沈若还好好的,忍不住抬手轻轻拍了下他的肩膀。 “辛苦了。” 沈若摇了摇头,“阿兄阿爹才辛苦,我这不算什么。” 他爹他哥天还没亮就出门抢收,劳作到天黑,整整一天重复着动作,那才是真的辛苦。 沈若看出来他哥有点自责,立刻转移话题道:“快看,我们家小云吞是不是很可爱?” 沈丰这才看向床上的小婴儿,这个他曾经恨过的小娃娃,要不是因为他,若哥儿也不至于被全村人嘲笑。 可是小云吞竟然还冲他笑。 算了。他想,要怪要恨也算不到小婴儿头上,更何况还是若哥儿千辛万苦受了疼生下来的。 “可、爱?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不过和他挺配。”沈丰浓黑的眉头一挑,仔仔细细地打量起小云吞来。 沈若愣了下,他进入状态的速度太快,现代的词汇张口就来了。幸好沈丰没有多想,这家人对原主的爱都是打心眼里的疼爱,要是知道原主已经死了,一定会很绝望。 “听娘说,你今天吓唬了一群老婆子?”沈丰表情严肃问道。 沈若潜意识里就有些怕他兄长这个表情,但还是梗着脖子点头,“是,她们先撩者贱,我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 “做得好!”沈丰一双牛眼瞪得老大,“老子早看那群死婆子不顺眼了,天天嘴巴没个歇的,就趁我和爹不在家来欺负你。” 人都是欺软怕硬,他和爹在家的时候谁敢说若哥儿一句不好? 沈若没想到沈丰竟然是这个反应,不过兄长的这种护犊子他还是很受用的。 5 第 5 章(修) 闹事 月明星稀,柴门狗吠,沈家村弥漫在氤氲的炊烟中。 忙碌了一天的人们终于可以停下来,归家吃夜饭。 “若哥儿,你怎得又出来了?不好好坐月子以后落下病怎么办!快把笤帚放下!”李善桃刚从矮小的厨房出来一打眼就瞧见她家若哥儿拎着笤帚扫地。 之前她在这砍柴,木屑落了一地还没来得及清扫,现在已经被沈若扫成了一堆。 “娘,我没事,现在浑身都有劲。”沈若笑着道,他要是真难受了肯定不会逞强,况且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感觉他身体的恢复能力变快了,力气也变大了。 就从他怀孕的肚子来说,一般人腹直肌的恢复起码大半个月。但是他现在摸自己的肚皮,滑溜的一点子妊娠纹都没有,完全恢复成了没有大肚子前的样子。 李善桃说什么也不肯让他继续,扯着他就往屋里进:“那也不许干,听娘的。待会儿娘把夜饭给你端来。” “真不用!”沈若哭笑不得道,“娘,你摸我肚皮,我真的恢复好了。” 沈若从来就是闲不下来的性子,真要让他坐月子在屋里呆上一个月,想想都觉得难受。 两人进了屋,小云吞还在睡。李善桃半信半疑地伸手去揉沈若的肚子,作为产婆的她对此十分敏感,心里有些惊讶,紧皱的眉毛却是舒展开了。 她惊奇道:“还真是!摸起来跟没生过娃娃似的。我以前给人接生也有过生的快恢复的快的,但也需要三四天!” “我家若哥儿太厉害了!”李善桃的表情像是发现什么惊喜似的。 沈若汗颜,在他的记忆里很多人生产过后都没有坐过足月的月子,大部分都是休息几天就出门做活了。 所以他也就是比别人恢复的更快一点,这并不算特别奇异的一件事。 沈若跟着李善桃去了中间的屋子。 他家一共只有三间屋子,最大的一间是沈大山和李善桃的卧房,还充当了会客以及吃饭的地方。另外一间稍大的就是沈丰和柳杉以及二狗的屋子。虽说是稍大,但也只比沈若的屋子大一点点,多站两个人都能转不开身。 厨房是用茅草盖的一个小棚子,就搭在沈丰屋子边上,那边的黄泥墙已经被熏得黢黑,和黑沉的夜色融为一体。 “奶,我饿了。”二狗看着李善桃和沈若进来,忍不住啃着手指头说。 沈大山见人来齐了,他才动筷,他一动其他人才敢动。 沈若在条凳上坐了,冲着他喊了声“爹。” 沈大山捏着的筷子微顿,但没回应,继续吃着黑乎乎的饼子。 记忆中他爹是个非常看重家风的人,而他从前疯狂倒贴男主,后来甚至还搞出个未婚先孕来,让沈大山极其失望。 李善桃和柳杉立马打圆场:“若哥儿快吃,免得待会儿凉了嚼不动。” 一个给他递饼子,一个给他盛汤水。 桌面上摆着一个小藤筐,里面铺着十来个半巴掌大的饼子,大多都是黑色的,只有一个黄色的。 李善桃把其中那个黄色的挑出来递到沈若手上。 沈若接过来尝了一口,是玉米面做的,很香。 这大概是病号餐,其他人吃的都是黑色的饼子。 沈若伸手拿了块黑色的饼子咬了一口。 黑乎乎的饼子是用没有脱壳的粟米做的,不知道还加了什么味道有些苦,口感很干硬,往下咽的时候还剌嗓子。 这种东西大人吃还好,二狗才四岁,却还在吃这种大人都难以下咽的食物。 李善桃见他竟然肯吃,眼泪瞬间就落了下来,她又想起沈若曾经了无生气绝食的样子。 那时候只有自己做玉米饼子,他才愿意吃两口。 “若哥儿不爱吃别勉强,多喝些野菜汤顺顺,明儿娘去买只鸡煲汤给你补补身子。” “是该补补,都快瘦脱相了。”沈丰唏哩呼噜喝完一碗野菜汤,附和道。 柳杉也点头表示赞同。 只有沈大山埋头吃着饼,一言不发。 外头突然吵吵嚷嚷,夹杂着几声看门狗的叫声。 柳杉皱眉站起身:“我出去看看。” “不知道谁在别人家吃饭的点吵吵,我也出去看看。”李善桃也跟着去了。 动静闹得很大,住在附近的人也都出了门瞧热闹,这一看真是不得了。 沈宏的大儿子带着几个村里的二流子气势汹汹地来了,还边走边骂。 最后在沈大山家门前站定了。 此时周围已经围了七八个村里人。 “大伙们评评理,沈若不知廉耻未婚先孕不说,还敢欺负我沈富贵的妹子!你们也瞧见了,今日傍晚我家莺姐儿满脸都是伤哭着跑回家,你们说要是她脸上留了疤痕怎么嫁得出去!他自己没人要就想毁了我妹子!”沈富贵满脸气愤,手里举着根棍子就要往门上敲。 柳杉正要开门就听到外面沈富贵说的话,她把门用力一开狠狠砸在沈富贵圆鼓鼓的肚子上。 “哎哟!真是要命,你个臭娘们找打!?”沈富贵捂着肚子吼道。 其他二流子拎着棍子就围了过来。 沈丰起身快步过去将自己的媳妇护在身后:“闹什么!你个混球还敢来?” “我怎么不能来?沈若呢!给我出来!”沈富贵连同他带来的二流子一直喊,想要把沈若喊出来。 “就若哥儿那小身板能打得动莺姐儿?我反正是不信。”周边看热闹的婶子说。 “说不准是想讹钱,有这么一门亲戚也没沾点福气,要是沈宏愿意不早把沈大山带去镇上做工了?”又一个婶子道。 “那可说不定,今儿下午若哥儿可是拎着菜刀出来要砍人的!幸好我躲得快,要不然还指不定人还在不在呢!” “真的假的?若哥儿能干出这种事?可是他不是才生了崽……” “他疯啦!以后可别跟他接触,没准哪一天就拎起菜刀把你给砍咯!” 沈丰火冒三丈:“你们知道个屁!我们若哥儿好着!你们才是疯了!” 沈富贵听到那些个议论的声音,嘴角勾起露出恶意的笑,继续喊道:“对!沈若就是疯了!他把我妹子打成那样,这口气要是不出我就不叫沈富贵!” “那你干脆改个名,就叫……沈疯狗?”沈若安抚住情绪激动气得说不出话的李善桃,走到门外站在他面前。 议论纷纷的人顿时消了音,定定地看着沈若。原本怀孕大着肚子的人总是垂着头,已经好久没有人见过他的正脸。 这一看不由得有些看呆了。 明明都是农家人,沈若的肤色就是偏白,哪怕整个孕期都出去做农活也不见得黑多少。 脸上少了曾经化的白面妆,素面朝天的一张脸却是衬得他唇红齿白,一双凤眼漆黑深邃,像是能把人看透了。少了鼓起的肚子,身量修长,一根布带勾勒出窄腰,活脱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 沈富贵都看呆了一瞬。 但是回过神来,被他的话气得脸红脖子粗。 此时沈若又添了一把油:“唉,狗狗那么可爱还是不要侮辱狗了,那你还是改名叫沈畜生吧。” “你!竟然敢骂我!”沈富贵气成河豚,一段时间不见他怎么变得这么牙尖嘴利了! “我这是在夸你呢,毕竟曾经的你猪狗不如,现在的你如猪如狗?”沈若皮笑肉不笑道。 沈富贵平常最恨别人说他胖的像猪,他挥起棍子就打。 “小心!”沈丰立刻冲过去。 沈若徒手接住他挥来的棍子,用巧劲卸掉他的力气。 沈丰接住他,扶着弟弟的肩膀。 沈若作势靠在沈丰肩膀挤出几滴鳄鱼泪:“我今日倒在地里差点就死了,是老天保佑才死里逃生。现在本该待在屋子里修养,他却偏要我一个才生完孩子的人出来,你们说他是不是想害我?” “今日在田地里我瞧见了,流了好多血止都止不住。唉,生崽子就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 “是啊。”周围生产过的婶子们都有点共情。 “这月子要是没坐好以后可有得受了,我就是当初没坐好现在天气一凉就骨头疼呢!” 沈若说着就抹了下眼泪,对沈富贵说:“你敢告诉大家真相吗?我为什么要拿着菜刀出来恐吓,那还不是被沈子莺气的!” 周围的人视线落在沈富贵身上,沈富贵梗着脖子冷笑:“你承认了!就是你打了我妹!” “我看你脑子不好使,耳朵也不太灵。”沈若看向周围人道:“他说我打了他的妹子,村里的秋媒婆可以给我作证!我根本没有打她,伤口是她自己晕倒跌破的。” 沈若道:“今日我刚生产完沈子莺就带着好几个婶子过来哭丧,咒我和我的孩子死!甚至还说定好了棺材,劝我娘节哀,婶子们要是不信现在就去沈宏家看看,看他家院子里是不是停了一副棺材!” “我今儿路过过,确实有,我那时还疑问呢,也没听最近有谁去了啊。” “就算这样,那你也不能拿着菜刀出来要砍人啊!”围观的婶子说。 沈若垂眸抿唇,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哥儿,若是没有拿着菜刀,谁都能欺负我,我也是没办法。” “而且人家都咒我死了,还不准我生气吗?若是沈子莺给你买了副棺材,你还能像现在这么冷静吗?”沈若反问道。 周围的婶子们不说话了,是啊,这沈家的莺姐儿也是咎由自取,再说沈若也没真把人怎么样。 沈富贵听着周围人被沈若的话带跑了,立刻道:“我妹子身上脸上都是伤哭着说是你打的,她还会说假话不成?!” 沈若简直要被女主的臭不要脸气笑了,“不是我打的,如果你硬要给我扣帽子,那我不介意真的把她揍一顿。” 沈富贵操起棍子,一副赖皮的样子。 “我不管,今天你不赔我妹子二两银子治伤,这事情没法了结!” 作者有话要说:  。 6 第 6 章(修) 闹大 “你讲不讲道理!我看你家莺姐儿就是个搅家精,出来咒我们家若哥儿,摔伤就是她遭的报应!”李善桃指着沈富贵的鼻子骂。 “我呸!我妹子哭地稀里哗啦一句句说的都是沈若欺负她,我今天就是要给我妹子出头!你们还敢拦?” “再怎么说我也是你大伯娘,你就是这么对长辈的?!”李善桃看着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眼神中流露出浓浓的失望。 “我就是看你是长辈,所以才没闹大,只要赔点银子让我妹子治伤,我就大方的不追究了。”沈富贵做出一副大人大量的样子。 周围的二流子却是举起了棍子,颇有不给钱就打人的架势。 李善桃气得眼睛发红,“二两银子!你这是要我们家的命啊!她沈子莺是有多精贵,抹点药油就能好的事儿!” 沈若上前把李善桃拦去身后,冷笑道:“行啊,去镇上把刘大夫请来给沈子莺看伤,要真是伤的浑身都是,我沈若就赔给你二两银子!” “若哥儿…咱家没有……”柳杉扯了下沈若的衣摆,劝阻道。 沈若嗓音放轻只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阿嫂莫担心。” “若哥儿都这么说了,沈富贵你就别这么吓唬人了,你们各退一步,去镇上找人来给莺姐儿看伤才是要紧事啊。”围观的周婶说了句公道话。 “是啊,要二两银子治伤,这莺姐儿不会已经伤的起不来身了吧?” 沈富贵:“请大夫的钱也得你出!” “好。”沈若一口应下,嘴角勾起冷笑,冷静道,“但若是大夫验伤完后,证明这是她自己摔的,而不是被我打的,你们家必须得赔我四两银子!” “凭什么!”沈富贵浓眉倒竖。 “给我一个未死之人哭丧,这么不吉利的事情要是应验了怎么办?难道不该赔我一笔银钱给我挡挡灾?” “我才刚生产完虚弱得很,站在这风口和你交涉吹了这么久的冷风,未来要是落下病来,还不得花钱治?” “而且你口口声声说是我欺负了沈子莺,我本没打算找你们的事儿,但是既然到了这一步,那就一起走一遭,看看是谁在说谎。”沈若微微垂头,细碎的头发遮住了眼睛,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柔弱。 周围的婶子们都是心疼弱者的,毕竟还没看到沈子莺伤成什么样,就一个沈富贵喊着,可是沈若是真的不太好,白日才生产完就遭遇这种事,又是被哭丧,又是被人找上门来挑事。 但就算如此,他还答应如果沈子莺真的伤得很重,愿意给她出钱医治!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个坏人呢? 周围婶子们的心都偏向了沈若。 沈富贵眼珠子微转,梗脖子道:“去就去!我妹子不能白白被欺负!” 他冲着最近的兄弟使眼色,那人悄么声地就想走,立刻被沈丰一把抓住肩膀,狠狠按在地上。 “走啥?你们该不会是心虚了要回去通风报信吧?”沈丰一语道破,瞬间周围的婶子们窃窃私语起来。 “屁!少狗血喷人,我是让二条去镇上请大夫!”沈富贵怒道。 “周婶,能不能麻烦你家浪哥去镇上请一下刘大夫,车钱我会出。”沈若开口道,这个浪哥算是村里比较正派的年轻人,要不然也不会把倒在田地里快死掉的沈若抱回家。 而且周浪是沈丰的好兄弟,由他去请最合适不过。 “那我也得挑一个人一起去请!”沈富贵道。 “可以。”沈若淡淡道。 周浪很快就牵着套好的牛车过来了,沈丰和他耳语几句,沈富贵也装模作样和边上的小弟叮嘱几句。 “走吧。”两人一同上路。 有牛车去镇上来回约莫半个时辰,此时一行人都往沈宏家去。 还有人去请了村长,一般村里出现纠纷都会请来村长和几位年长的族老过来做见证。 今天的事情闹得几乎整个沈家村的人都知道了,走去沈宏家的队伍越来越壮大。 柳杉要照顾二狗,家里还有个小云吞要照顾,李善桃也只能留在了家里,一起过来的只有沈丰和沈若两兄弟。 “若哥儿,小心点。”沈丰护着沈若,怕他被周围人挤到。 很快一行人就到了沈宏家门口,他家是五间青砖瓦房,屋子里面点的油灯透过窗户纸泛出橘黄色,空气中弥漫着肉香和炊米的香气。 “诶哟,这吃夜饭的点怎么全跑我家来了?快走快走,想来我家蹭饭可没有啊!”沈宏的媳妇柳芬芳听到声音从厨房里出来,一眼就看到黑乎乎一群人,她立刻喊道。 在村里家家户户离得近,谁家吃点什么好菜味道飘得邻居家都能闻见,所以吃饭时都是关起门来。也没人会自讨没趣趁着人家吃饭的时候过来,毕竟客人来了不留着吃饭显得小气,要是留了又心疼。 但是刘芬芳这话说得一下子得罪一群人。 “沈宏家的,谁馋你家那口饭菜了?我们这是来看看你家闺女,瞧瞧究竟伤成啥样了要二两银子的医药费!”嘴快的婶子立刻回了句。 “看我闺女干嘛?”刘芬芳呆滞了下,问道。 “娘!妹子被沈若欺负的浑身是伤,我去给她讨公道了!”沈富贵立刻从人群中走出来。 “话可不能这么说,大夫还没来验伤,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沈丰怼道。 “验什么伤?岂不是要把我家莺姐儿看光了?不行!”刘芬芳反应十分强烈。 “村长和族老们来了!”有人喊道。 沈若转头看向不远处,只看了一眼就不自觉地定住了。 如雾月光中,几人从黑沉夜幕中走来渐渐现出身影。但沈若只能注意到其中一人,那人身影笔挺,头戴方巾,着一身书生长袍,像影视剧中的宁采臣,他缓步来到了众人面前。 只是这人目不斜视,根本没有在沈若身上停留过一秒。 这视他为空气的态度如此熟悉…… 破案了,这就是男主顾允没跑了! 沈若移开了自己的视线,心如止水。 不过,以他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顾允长得确实是挺帅的,比那些电视剧里的男主角还要帅不少。 不过想来也对,要不然也不至于让原主疯狂倒贴了。 沈丰有些紧张地看向沈若,发现他没有露出什么奇怪的表情才放下心来。 “怎么还劳动了村长和族老们?哎哟,富贵,快去端茶倒水!”刘芬芳瞬间变了个脸色,笑着招呼道。 村子里但凡有啥事村长和族老们的话语权都很大,在村里住着的都得巴结着村长,至少不能和村长族老们闹得太难看。 “行了行了,端茶倒水就算了,沈宏家的,让你家莺姐儿出来。” 沈子莺原本在闷头睡觉,外头吵吵嚷嚷的根本合不上眼。听到外面的对话她在心里把见钱眼开的沈富贵骂了一顿。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听到村长的话,她也不好再躲着,用力往自己身上掐几把,把之前摔伤的位置弄得更加严重后,才弱柳扶风般推开门走了出去。 她还用张桃粉色帕子遮住半张脸。 “莺姐儿出来了,看着还能走动,不像是受了重伤的样子啊。”有眼尖的婶子看到后立刻道。 沈子莺一出来就往村长那边走,红着眼眶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听到婶子的话,脚恰好一崴就要往站在村长身边的顾允身上倒去。 “啊!” 沈若回想起文里的剧情,似乎男女主就是一摔定情的。 那么现在应该就是沈子莺倒进顾允怀里,然后反作用力让两人旋身转一圈,最后美美落地。 男主用自己的身体垫在女主身下,两人嘴对嘴亲在一起…… “顾哥哥,你怎么不接住我?”沈子莺娇气的嗓音道。她此刻跌坐在地上,激疼的眼泪顺着眼角滑落,遮脸的半张帕子落在了泥地里,露出乌青的半张脸。 顾允往后退半步,清凌凌地嗓音道:“男女授受不亲。” 沈若脑海中立马出现一行字“人间宁采臣”。 不过,竟然没有亲到? 沈若其实还挺期待看一个现场地咚的。 “这乌青一看就是摔地上撞得吧,不然哪有这么大片的?”有位族老说。 “我今日才生产完哪里有力气打她,虽然我们从小就不合,但我也不至于害她。”沈若垂下眼帘走了出来,“可是她却咒我死,还给我定了棺材,更是污蔑我欺负她……” 沈若没有继续说下去,周围的婶子们已经开始帮自己说下去了,这比他一条条列出来好得多。 “沈若!你拿着菜刀要砍我我才晕倒的!你还说不至于害我?!”情敌见面分外眼红,沈子莺哭着道,继续红着眼睛瞥顾允。 “我只是吓吓你,难不成还真会杀了你不成?”沈若淡定回应。 “你个破烂货说什么屁话,我家莺姐儿都被吓得发起热,要是烧坏了怎么办?!”刘芬芳立刻喊道。 “你个死娘们儿说什么!”沈丰听不得别人骂自己的弟弟,随手就操起一边的柴火。 “吵什么!都给我闭嘴!”村长发话了,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你们约定的是沈子莺真的被打得遍体鳞伤沈若赔付医药费二两银对吧?” 沈富贵梗着脖子道:“对!哪怕不是沈若打得那也是被他吓得,没看我妹子站都站不稳当了吗?” 村长又道:“如果沈子莺没有受重伤,大夫验伤完后,证明这是她自己摔的,而不是被沈若打的,你们家赔沈若四两银子,对吧?” “我可没有和他做过这种约定!”沈子莺立刻道。 “这么多人都听见了,你要毁约?”沈若冷声道,没搭理沈子莺的质问,只直视着沈富贵。 沈富贵现在也稀里糊涂了,看着沈子莺愣愣地说:“妹子,你不是痛的都起不来身了吗?” 虽然沈富贵想过妹子受伤也许真没她表现出来的那么严重,但要不是真起不来床了,沈富贵也不会想着去沈若家讹一笔医药费。 沈子莺恨死他的心都有了!现在农忙,只要是个人都得去抢收,她不过是夸大其词想要躲过去,养养身子,这人还当这么多人面说出来! “我看不需要瞧大夫了,她喊的声音中气十足,不像重伤的样子。”顾允捋捋被沈子莺碰乱的袖摆,说道。 “谁说的!大夫怎么还不来,我要瞧大夫!”沈子莺气得大叫。 “这莺姐儿原本瞧着挺端正一个人,现在怎么也跟她娘似的上蹿下跳了?” “诶呦,那都是装出来的,之前莺姐儿还……” 沈子莺听到周围人的窃窃私语气得眼眶通红,差点儿就忍不住破口大骂了。 就在此时浪哥驾着牛车载着两个人回来,大夫小心跳下车提着药箱走上前来。 “谁病的要死了?快点带我去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传声筒:她受伤了。她遍体鳞伤了。她伤的起不来身了。她病得快死了。 7 第 7 章(修) 闹剧结束 现场谜一般的寂静,没有人回应,大夫拍着木质药箱吹胡子瞪眼道:“人命关天,快带我去啊!” “刘大夫,人在这儿,你给看看吧。”周围的婶子们指着沈子莺说。 有人进门端了桌子条凳出来,让大夫坐下给沈子莺切脉。 但是沈子莺哪里肯,她想破口大骂这老不死的大夫诅咒人,但是又因为顾及到自己在心上人面前的颜面,忍得脸色发青。 她迟迟不肯上前。 “我看啊这家人就是想讹钱吧?这下都不敢让大夫看了。” “可不是?要不是咱们来得快没准伤都好了。” 沈子莺听着周围人的话,青脸又被气得泛起红来,她求助的目光看向顾允,却发觉他目不斜视根本就没有看自己一眼。 她咬着唇,三两步在桌前坐下,递出自己的手。 刘大夫是镇上名声最好的大夫,不仅医术高明,为人也是极为热心的,诊费也收的不贵,所以沈家村谁家有个急病的都会请他来。 不过被这么多人围观诊脉还真是他行医以来第一次。 刘大夫把着脉,时而皱眉,时而叹气,引得沈子莺心脏一松一紧。 难不成自己还真有什么暗病不成?! 刘芬芳也浑身紧绷的看着刘大夫的表情。 沈富贵看刘大夫的表现,以为自己的小弟和刘大夫通了气,这才放下心来。 “唉。”刘大夫叹了口气。 “我怎么样?”沈子莺立时发问,她重生回来之后就已经非常注重保养了,能不做活就不做,难不成这样还不好了? 围观的人也都很好奇。 刘大夫摇了摇头,从药箱里拿出一瓶药酒,没好气道:“一点小毛病也要请我来?你就擦点药酒,喝点败火的茶过段时间就能好全了。” “这就是你们说的急症?”刘大夫气得眼睛瞪大看向周浪。 周浪感觉自己遭了无妄之灾,他指着沈富贵说:“是他说他妹子伤得起不来身。” “哼!我医馆里还有一堆事,还不快把我送回去!”刘大夫拎起药箱就想走。 “大夫,你再给我家莺姐儿看看!”刘芬芳抓住刘大夫的袖子不让走,这刘大夫说自家女儿伤得轻,那不就要赔给沈若四两银子了?! 那可是丈夫十几个月的工钱!她如何能舍得! 一想到要把手里的银钱送给沈若那个不要脸的,她的心就开始绞痛。 “还看什么?”刘大夫挥开她的手就往外走。 走了没两步,他捋捋胡须冲沈子莺伸手:“看诊费还是要收的,不然你们出点什么小毛病都要劳动我一个老头子奔波,这可说不过去。” 沈子莺一口银牙咬紧,勉强维持住表情,柔声道:“都怪我兄长护我心切,我也耐不住疼才让他误会了。真是不好意思。” 刘芬芳想拦,但是沈子莺动作很快地塞过去十几枚铜板。 刘大夫收了钱就离开了,还是周浪套的车。 “这件事大家都做了见证,沈富贵赔四两银子给沈若,就此了结。”村长发话了。 “不行!”刘芬芳眼睛瞪大,看着沈若就像看仇人似的。“我家的钱凭什么给他!他吓唬我闺女儿的事你们都看不见?!” 沈子莺的脸上也都是气愤,但她好歹是重生回来的,能保持住一份体面。 “那你闺女咒我家若哥儿,还定了……他今日才生产完就被你家大的小的欺负!你们还有没有人性!”沈丰气得撸起袖子就要上前,被沈若抓住胳膊。 沈若轻微摇了下头,让沈丰不要说下去了。他们就是想要赖皮,这样是说不通的。 毕竟说再多对方也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只会觉得你遭遇的事情是活该。 “生下个野种有什么好说的!要是我,早早地寻个歪脖树吊死算了,真是不要脸!”刘芬芳指着沈若骂道。 “他不是什么野种,他是我沈若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是我的孩子,未来跟着我姓沈,是要入沈家的族谱的!”沈若最恨别人这么说,但还是保持着理智,他像是对着刘芬芳说,但让周围围观的婶子们心里也跟着一紧。 周围有婶子见识过那时候沈若拿着菜刀的疯狂,默默闭紧了嘴巴,往后小退一步。 沈若穿着最普通的粗布麻衣,气场却很强,身板挺直像一棵宁折不弯的白杨。 他的视线掠过在场所有人:“谁再敢说我孩子一句野种,别怪我跟他拼命!” 顾允永远也不忘不了那个画面,初为人父的青年早已洗去常年敷在脸上的白面妆,为护着自己的孩子不被辱骂挑衅所有人,给自己立威的模样。 此时月光下素面朝天的他,却比曾经追逐在自己身后的模样要顺眼得多。 一时之间没人敢说话,就连最擅长泼妇骂街的刘芬芳都被沈若眼里的杀意吓住。 “行了。当初的事……沈若也是受害者。孩子是无辜的,这件事就此揭过不必再说。”村长说了句公道话,随后看向刘芬芳。 “沈宏家的,你们两家虽然分了家,但好歹是血亲。以后嘴里留德,不然传出去我们沈家村人对待自家人这样,也不好听不是?” 村长发话了,刘芬芳再怎么想破口大骂也得生生忍着,在村长看不到地方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 但嘴里还是说:“是是是。” 村长道:“天色也不早了,沈宏家的,你将四两银子赔给沈若,大家伙儿也就可以回家去了。” “为什么要我赔?又不是我做的约定!”刘芬芳转身就要进屋,明摆着就要赖掉。 所有人在此时都默契地看向定下约定的沈富贵。 沈富贵身上哪里还有银子,他向来是拿到手里就要去花街柳巷潇洒的。 “我身上没钱!你们去找我爹要去。”沈富贵也想走人。 沈子莺只哎哟哎哟的叫唤,希望能激起顾允的一点怜惜之情,眼睛都快定在他身上了。 她重生回来之前就知道,顾允是个了不起的读书人,未来可是要当上秀才的! 况且人又长得如此俊俏,若是她能在他未中举之前嫁给他,那她岂不就是未来的举人娘子了? 顾允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一家人,他道:“哪怕是口头约定,契约已然成立就必须遵守。你们是想要吃官司?” 沈子莺弱柳扶风般起身,缓步走到顾允面前:“顾哥哥,我们家条件不好,一下子拿不出四两银子那么多,能不能宽限我们几日啊?” 浓烈的脂粉气再次扑面而来,顾允两道剑眉皱紧,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一步。 “不必问我,你们家要赔银子的人不是我。”顾允说。 沈子莺指尖都陷在了掌心里,但为了在顾允面前留下好印象,转身看向沈若。 “若哥儿,我们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银子我会赔,可以宽限几日吗?”沈子莺矫揉造作地嗓音传来。 沈若冷着脸,之前还恨不得他去死,这会儿却是一家人了。真的薛定谔的“一家人”。 周围人也觉得这沈子莺办事有些怪怪的,你说要赔钱的对象是沈若,你跟顾允去说什么说。 再说,这四两银子他家拿不出来周围人可是不信的。 村里除了村长家,就数沈宏家条件最好,盖了青砖瓦房,那沈宏还在镇上做活每个月还能拿二两银子,还有村里人求他帮忙办事也不知道捞了多少油水了。 更何况今天来了这之后还闻到空气里的肉香哩! 所有人都看向了沈若,想听听他怎么说。 沈若怎么猜不到,这个宽限几日就是个托词,谁知道这个“几日”是多少天? 沈若:“行啊。” 沈子莺面露喜色,她就知道沈若是个笨的,但还没等她继续说话,就听沈若继续道。 “麻烦顾秀才帮忙写一张欠条,我至多宽限七日,毕竟家里多了一口人需用银钱的地方多得是。” 顾允点头,让边上人跑回去拿纸笔来。 周围人发现只要不骂他的孩子,沈若还是挺好说话的嘛!说让宽限就宽限了。 “七日太短了!”沈子莺原本就打着能拖多久是多久的打算,要是写下欠条那四两银子就真的有去无回了。 “我记得小叔家里是不是养了两头羊还有许多只鸡鸭?要不然这样,这四两银子就拿羊和鸡鸭来抵。就用镇上卖的价格来换如何?”沈若说。 只要不用她出银子,沈子莺怎么样都行,她一口应下。 这沈若果然还是笨,这些臭的要死的牲畜换亮闪闪的银子,也就他想得出来。果然就是乡下的泥腿子一个。 四两银子也就是四千个铜板,一吊钱是一百个铜板。现在只要是活物可以吃的,价格都不便宜。 “我家的母羊怀了孕,价格贵些,要一两半!”沈子莺说。 村长皱眉道:“没这个说法,镇上一头怀孕的母羊不过一两银子,你张口就要一两半?” “就要一两半!”沈子莺喊道。 沈若嘴角勾起冷笑,淡淡道:“那不然算了,还是给银子吧。” “不行!”沈子莺气急。 “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想怎么样?”沈丰是个急性子,他脱口道。 周围人也纷纷道:“是啊,我们这么多人都还瞧着呢,你家到底是要赔东西还是赔钱啊。” 沈子莺气到跺脚,又没叫你们一直在这儿呆着!该走就走啊!这群看热闹的妇人真是烦死了! “好吧!”沈子莺咬牙道:“一两就一两!” “公羊也是一两银,母鸡是一吊钱一只,公鸡半吊钱,旱鸭半吊钱。”村长不知道从哪拿来个算盘开始划拉。 “你家赔给沈若公羊母羊各一只,母鸡十只,公鸡十只,旱鸭十只。” 沈子莺一口应下:“行!” 此时去拿纸笔的人回来了,顾允接过站在桌前,左手背在身后上身微俯开始写公证。 “今有约定……沈宏家赔付沈若四两银,以牲畜抵偿,公羊母羊各一,公鸡母鸡旱鸭各十只。特立此证。”顾允快速写完了一式三份的证明,念道。 这年头识字的人少,他是在场唯一的一个读书人,所以只能他来写。 村长接过吹了吹纸面上的墨迹,他能看懂一些,又让周围的族老也看看,随后道:“我们确认没有问题了,沈若,沈子莺,你们按下手印。” 他把纸张平放在桌面上。 沈子莺率先走到顾允身边,俯身按手印,印完还要娇羞地偷看顾允两眼。 顾允不为所动,当初就是她和沈若两人一直追着自己跑。对于这种事情他已经有经验了,他是能不搭理就不理,能躲就躲。躲不掉也不给人眼色,就把人当空气。 还没回应就已经开始穷追猛打了,他无法想象要是自己回应了会发生什么事。 更何况……他已经有了梦中情人。 沈若过去摁了手印,拿走了自己的那张,另一张是沈子莺收着,最后一张是村长拿着。 这件事就此了结。 沈丰转身就去沈宏家鸡圈里抓鸡,周围看热闹的婶子也来帮忙。 沈子莺跟过去看,生怕别人偷鸡摸狗似的多拿几只。 浩浩荡荡的人群带着鸡鸭往沈大山家去。 沈若走在最后,他手握着竹枝赶着两只羊,一下下拍打在周围的泥地上赶着。 沈丰左手右手抓着两只旱鸭,还在愤愤不平:“我看见了那副……真是不吉利,明儿我去摘些柚子叶,去去晦气。” “好。”沈若嘴角上扬,应道。 他眼睛晶亮,看着前面大着肚子的母羊,心情很好。 这肚子大的看着没两天就要生了,到时候他家小云吞也有奶喝咯!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呀~ 8 第 8 章(修) 拿主意 刘芬芳躲进屋之后完全不知道她闺女给了她这么大个惊喜! 等到她知道家里大半的鸡鸭全被带走了之后,她气得直接撅了过去! 这些鸡鸭都是她日日伺候,喂了好几个月才长成的啊!各个体胖肉多,拿到镇上去卖少说也得几两银子,再说那些母鸡还能生蛋呢! 沈子莺倒是觉得这些臭烘烘的鸡鸭带走之后,家里的空气都清新不少。这样才有助于她美容养颜嘛。 “娘,女儿有的是赚钱的法子,别心痛了啊。”沈子莺宽慰道。 近些日子能顿顿吃上肉确实是因为女儿不知从哪儿弄来的药材卖出了好价,家里多了些余钱。 但没有人会嫌银钱多,每花出去一笔钱都像在割刘芬芳的肉。家里养的牲畜都是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吃着米面青草养大的,就这样大半都给了别人,她想想都快要吐血!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沈大山家热闹极了,多了三十只鸡鸭和两头羊,院子里叽叽喳喳的。 沈若分了一只母鸡一只公鸡给周婶,感谢她家周浪的帮忙。 周婶子原也在那日下午的围观群众里,但沈若清楚地记得她没有说过自家崽的坏话,只是提了一句,是他家浪哥把自己抱回来的。 “诶呦,这怎么好意思啊?”周婶家里也养了两只鸡,但都是母的。 “周婶你就拿着吧,要不是浪哥帮了我,我可能就死在田地里了。”沈若递过去让她接着。 周婶轻叹口气:“若哥儿,你是个好的。之前周婶说过你不好的话,我跟你道个歉。” “不用,都过去了。我不在意那些说我的。”沈若说。 “两只太多了,婶子就把这只公的带走。我家还有两只母鸡正好可以配了,之后孵出小鸡来给你带几只!”周婶道。 沈若笑着点头,这周婶还是挺爽快的,比较好相处,以后可以多来往。 “行啊,那就先谢谢婶子了。” 周围还有些婶子还没走,看着周婶拿了只大公鸡有些眼热,但是也不好说什么。 人家的鸡想给谁就给谁,但是心里难免不是滋味。 沈若笑着抹了把额上累出的汗:“婶子们都累了吧,来喝点水歇歇脚。我还有点事想要麻烦大家。” “若哥儿你说吧,什么事?”经过今天的事情,大家都看出来了,这若哥儿已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骂不还口随便人说的软柿子了。 也许是为父则刚,现在他是真的立起来了。 “婶子们家里若是有棉布,或是干净的碎布头,都可以拿来跟我换鸡鸭或是鸡蛋,等我家的母羊生崽产奶了也可以换羊奶。”沈若道。 “我家布头很多,都是缝补破洞用的,也能换鸡吗?” 沈若:“能,只要是新的布不管大小,两斤布换一斤肉,凑够一只鸡的斤数就能带走。” “不是新的也要?”有人问道。 “要,但是旧布只能换鸡蛋,还需要请婶子们浆洗干净晒干了带过来。”沈若说道。 “你收这么多布做什么?”有婶子不解问道。 “我想开门做一点营生,需要布。到时候如果能做起来,还请几位能刺绣缝补的婶子多帮衬,我会出工钱。”沈若淡定回答。 他这么一说,婶子们都点点头,但是内心才不信一点子破布能做出什么营生。 只觉得这若哥儿不会是吹了风脑子不太清醒了吧? “若哥儿,这布能赚几个钱,你还不如卖鸡鸭呢。”周婶皱着眉头拽了拽他的袖子,小声提醒道。 “我也不确定能不能赚,但总得试试看才知道。”沈若笑着道。 周婶没有再劝,李善桃听见外面嘈杂的声音就喊柳杉看着小云吞,随后才走了出来。 沈丰一回来就和她说了之前发生的事,真解气!沈宏那家人都不是好的,这回能让他们吃瘪,李善桃忍不住笑出声。 感觉胸口处憋着的闷气都消散不少。 沈大山早早地回屋里睡觉了,外面吵吵闹闹也没能把他吵醒。 李善桃和沈丰早已习惯。 她一走出来周婶就走上前,对她小声道:“沈大家的,若哥儿说可以拿布换鸡鸭,这你也能答应啊?快劝劝他,可别做冤大头啊。” “若哥儿拿主意就成。”李善桃说。 周婶见劝不动也就不再劝了,也不知道这碎布搞出来的营生能不能赚钱,又不能裁衣又不能纳鞋的。 “这两天就要麻烦婶子们找找家里有没有碎布或是大块些的棉布,这几日天气晴朗,可以洗干净晒干了再带过来。”沈若算了下日子继续道:“日子定在三天后,先换一部分。” 沈若:“旧些没事,但是破了或是已经洗得很薄快要破的那种不算。” 他还是需要说清楚,免得有人滥竽充数,拿着一层叠一层缝缝补补的破布过来。 “行!我家里布头多,明儿就去溪里洗了!” “我也去,若哥儿你可得给我把那只最肥的鸡留住!” “我家只有碎布,能换些鸡蛋也不错!” 沈若视线逡巡过在场所有人,快速记忆她们的脸:“我不打算一次收太多,所以今天在场的婶子们可以来跟我换,村里其他人只能等下次,别的村里来的也不换。” 要是这一传十十传百的告诉别人这里可以用破布碎布换鸡换肉的,沈若感觉自己这几十只鸡鸭根本都不够换的。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不富裕,大多都是逢年过节才能见点荤腥的,知道他这儿能换肉,还不得把家里所有的布头都翻出来啊! 沈若继续道:“旱鸭和公鸡肉都是两斤布换一斤肉,母鸡贵些所以是四斤布换一斤。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提。” 这些细小的问题还是需要说清楚,要不然都来换母鸡了那鸡蛋岂不是下不了了。毕竟那些旧布他可是答应了能换鸡蛋的。 正巧有人问:“那我家只有旧布怎么换蛋呢?” “一斤旧布头换一个蛋,五个封顶。”沈若说道,随后又加了一句:“要换肉的是一只封顶,所以大家也不要带太多布过来。” 毕竟他想收的还是裁衣服剩下的新布头,太多旧布头拿来也只能做些沙包,鞋底之类的东西。 “如果婶子们家里有买了不想要的整块布也可以拿来换,就以镇上的价格换肉。”沈若道。 “若哥儿你说完了吧?那行,那就不聊了,我赶着回家找布头嘞!”一个心急的婶子说完就要离开。 周围的婶子们也跟着一起走了,既然若哥儿那么说了那肯定是会收,那些布头放在家也就是衣裳破了能补个洞的作用,平时就压在箱子底下,现在能换些蛋啊肉的回去,每个人想想心里都乐开了花。 要不是若哥儿说了只收她们的,而且最多只能换五个蛋和一只鸡或是鸭,那她们高低得去通知一波亲朋好友让人家也拿布头过来给她,她去一起换了! “人真是对比出来的,若哥儿得了赔偿还没捂热就想着帮衬大家伙儿了,再看看沈宏那家人,帮忙带个东西去镇上卖还要克扣一半,呸!” “是啊,不过可惜若哥儿只收我们的布,若是能让我娘家也……” “大家可别不拿若哥儿说的话当真啊!贪心都收收,也别搞些幺蛾子,若哥儿说了还有下次呢!”周婶听到她们说这种话,忍不住道。 “诶呦,还是你家好,该不会是若哥儿看上你家周浪了吧?这么肥一只大公鸡,得有个小十斤吧?” 并不是所有人都无动于衷,有人眼睛红的都快滴血了,要是我家汉子看见沈若倒地里给人抱回来,这么大一只公鸡不就是自己家的了? “这是若哥儿感谢我家的,谁让你们当时就冷眼看着不帮?”周婶冷哼一声:“结果到现在了见我家得了谢礼就眼红了?之前谁说我家周浪沾了他的身就是沾了晦气的?” 说酸话的婶子还想再说,被边上关系好的捂住了嘴。 “行了行了,都少说几句吧。”和事佬道。 周兰被惹出一肚子气,拎着大公鸡回到了家。 周浪已经回来了,扶着门看她:“谁惹娘生气了?” “还能有谁,就那个秋媒婆的妹子!真是和她生气就是在害我自己。”周兰把大公鸡放在地上,给自己顺顺气。 “别和她一般见识。”周浪上前给她倒了杯水,有些奇怪她娘哪儿来的鸡。 “唉,都怪娘和秋媒婆的妹子闹了这么些年,那秋媒婆对我们家不好,连累你二十三了还没娶上媳妇,都怪娘不好。”周兰说着心情低落下去。 村里要相看对象都是靠媒婆说和,村里的都知根知底,但好人家的姑娘小哥儿不是早早定了亲的,就是眼光高看不上他家穷的。 也不是没有别的村里有姑娘小哥儿看上周浪的,但他们来沈家村必定找秋媒婆打听。 这一打听,就不好了。 周兰也没法子,嘴长在人家身上,就只能随人家说。 可惜自家汉子生的高大,还有一把子力气。本应该是个抢手的,却给硬生生拖到了现在。 “没事的娘,我自己慢慢找,总能找到合适的。”周浪说。 “这是若哥儿给的谢礼,说是谢你今日把他抱回去。”周兰缓过气,才道。 周浪回想起那时他没想太多,等到一把抱起倒在田地里的沈若的时候才发觉,他真的好轻!轻到似乎一只手就能把人抱起来。 周浪的双手不自觉地搓了下,他手臂上似乎还惨留着隔着麻衣传来的温热柔软的触感。 “若是他没有怀孕就好了……”周浪喃喃道。 作者有话要说:  前排提醒一下:cp是沈若x顾允 小可爱们不要站错哦!感谢在2022-08-08 16:53:37~2022-08-09 17:15: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氯了个氯化钠 5瓶;NO滴球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9 第 9 章(修) 尴尬 家里一下子多了二十几只鸡鸭,还有两只羊,沈丰连夜砍毛竹做起了篱笆。家里屋子小,院子却还挺大的,他还往屋后围了一大块荒地,让鸡鸭在里面自己啄食吃。 羊却是暂时养在了厨房里,母羊看起来像是再过七八天就要生了的样子,沈若抱来厚厚的干草给它搭了个简单的窝,等明天一早再去割些青草来。 母羊迈着沉重的蹄子走到窝里,小心趴窝下来,用湿润的鼻子蹭蹭沈若的手。 沈若就势摸了把它的角,柔声道:“辛苦了。” 母羊的鼻息重重吐息了下,沈若揉揉它身上的毛发,再往下小心地触碰了下它的肚子。 鼓鼓的,还能感觉到里面小羊崽在动。 沈若穿进来的时候小云吞就已经要出来了,他也没有体验过胎动的感觉。 但是现在,在母羊身上体会到了。真的很奇妙。 “咩。”母羊叫了一声,边上的公羊立刻凑了过来,在窝旁边的泥地上趴下了。 沈若一手摸一个,这两只羊脾气很好也不怕人,毛发软软的让他有些爱不释手。 “行了,你们今日就睡这儿。”沈若拍拍身上沾的草屑起身。 灶上还有李善桃烧好的滚水,沈若兑了井水仔仔细细地擦了个澡,等水都凉透了,才换上干净的衣服之后回了自己屋。 刚出生的小孩子最怕细菌,更别说在古代这个医疗条件落后的时代了。 沈若轻手轻脚地开门,在床边坐下。 今晚月光很亮,从窗户洒进来能让人模糊看清周围的景象。 小云吞白日断断续续的睡了许久,这会子是醒着的。 他的眼皮也彻底睁开了,黑白分明的眼睛圆溜溜的。 就是身上的皮肤还皱巴巴的,衬得眼睛葡萄般大。 还挺丑的。 沈若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明明他长得还算挺好看的吧?怎么他的崽看起来没有继承到似的。 而且他穿进来之前和原主几乎长得一模一样,就连生日都和他是同一天。不过这具身体的年龄年轻了五岁。 原主今年十九,但在古代结婚年龄普遍小的时代,也算是大龄剩男了。 记忆中倒不是没有人想要上门提亲,但原沈若是非顾允不嫁,不仅和女主争风吃醋,还要一有机会就缠着顾允,几乎周边的村子里的人都有耳闻,毕竟顾允是身家村唯一的秀才郎君,喜欢他的姑娘小哥儿不计其数。 但他们只敢偷摸喜欢,比较有自知之明。 沈若却不是这样,他在意外怀孕之前频繁高调示爱,对方避之不及,他还追上去黏着,活脱脱一条舔狗。 结果舔到最后一无所有,还丢了一条命。 沈若一边拿手在小云吞眼前晃,一边回想原主以前做过的事情,那些事情简直让他尴尬到脚趾抠出三室一厅。 不怪沈大山要和他摆脸色,确实是很丢人啊! “啊…啊呜…” 夹杂着气音不太清晰的小嫩嗓突然开口了,沈若诧异地看着小云吞。 “我还以为刚出生的崽只会嗷嗷哭呢,没想到还会啊啊?”沈若嘴角带笑,轻柔地在小云吞皱巴巴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嗯,是香香的宝贝。” 小云吞好像听得懂好赖话似的,又啊呜了几声,张开嘴笑了。 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弯出了月牙的形状。 沈若左瞧右瞧,逗他玩。小云吞双手用劲挥了挥,啵噜啵噜往外冒口水泡泡。 沈若连忙拿了棉布给他擦。 父子俩玩了一会儿,小云吞又困了,沈若没再继续闹他,单手虚揽着他很快就一起坠入了黑甜香。 约莫睡了一刻钟,就听到小云吞嗷嗷的哭声。 应该是饿了吧,沈若心想。 他正想起来去厨房搞点儿米汤,门就被敲响了。 李善桃端着碗推门进来,她笑着说:“若哥儿,他吵醒你了吧。你头一胎没经验,小娃娃刚出生胃口小,饿得快。夜里也得备着吃的。” “辛苦娘了,以后这些让我来就行。”沈若心疼李善桃大半夜还给小崽子煮米汤,暗黄的肤色都遮不住黑眼圈。 “老头子他……唉,要不然娘就给抱我们屋里去,免得他总闹你。”李善桃手里的米汤是早就放到了微凉可以入口的程度。 沈若已经有点适应抱小孩的动作了,他道:“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没理由就我忍不得。”而且这是他的崽,听他哭,心都要揪住了。 这一晚上沈若和李善桃都没怎么睡,每隔一段时间小云吞就要哭着醒一次。 第二天沈若好不容易小睡了一会儿,又被九只大公鸡此起彼伏的打鸣声吵醒了。 天才蒙蒙亮,他一时之间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在哪。 迷迷糊糊睁开眼,看见身边又醒了正生龙活虎四肢乱晃的小云吞才彻底清醒过来。 “宝贝,早。”他拉过小云吞的小手亲了一口。 “啊呜…呜”小云吞很给面子的说了句婴语。 沈若起床伸了个懒腰,用薄被子卷起来挡在床沿护着小云吞免得他滚下床去。 随后推开门走了出去。 沈若走进厨房的时候,沈丰已经割来了新鲜的嫩草,李善桃和柳杉正在厨房里忙活,而沈大山已经去了田里。 “若哥儿起了?”李善桃正往在台里填柴火,抬头就看见沈若。 “娘,阿嫂,今日的早饭我来做吧。”沈若笑着道。 “行啊,咱家若哥儿手艺一直不错,这都快一年没尝过你做的了。”沈丰在一边喂羊,闻言大笑道。 “那我去洗衣裳,顺便把二狗喊起来。”柳杉道。 “那行。炉上还煨着米汤,我先拿去喂小云吞。”李善桃端起米汤往外走。 每个人都给自己安排了事情。 沈若先去昨天沈丰搭好的简易鸡窝里摸了八个鸡蛋,又从小菜地里摘了一把葱。 他打算摊鸡蛋饼,蒸鸡蛋羹。 家人都面黄肌瘦的,都得好好补补身体。 家里没有面粉,最多的就是黑乎乎的黍粉,还有小半斤玉米面。 沈若拿玉米面黍粉和打散的鸡蛋拌在一起,加水制成面糊。锅里刷上薄薄一层油,将面糊倒入用铲子铺平。 葱和鸡蛋被油一激,散发出浓烈的香气,还泛着油香。 二狗闻着香味就醒来了,噔噔噔往厨房跑。 “哇,小叔你在做什么?好香好香!” “是鸡蛋饼,”沈若笑着把饼子放进碗里递给他。“二狗先帮小叔试试看味道咸淡好不好?” “有些烫,吹凉了再吃。” “谢谢小叔。”二狗笑嘻嘻地捏着饼子一角,吹了几下就啃了上去。 “好好吃,软软的!”二狗露出惊喜的表情。 “嗯,小叔保证以后我们家都吃软软的饼子。”沈若怜爱地揉了把二狗的头发。 二狗吃得停不下来,嘴里塞着饼子说不出话,只狂点头。 蒸的蛋羹也好了,沈若将早饭摆上了桌。 今天的早饭获得了家人的一致好评,尤其是二狗,简直成了一个夸夸机器,对着沈若狂吹彩虹屁。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 吃过饭,沈丰就要去田里,顺便把沈大山的早饭带过去。 “娘,阿嫂,我今日想去镇上看看。” 要做生意,首先就要先去了解一下行情,再看看哪里富人多,找到一个最佳的地点。 客流量,消费水平都是他要考量的。 “那你得赶紧的,村口有牛车停着人差不多就出发了,再不去怕赶不上。”李善桃有些担心他的身体,“不然娘跟你一起去吧?” “不用,娘你帮我照顾小云吞。” 沈若快走到的时候村口停着的牛车上已经坐了五个人,他们看到沈若之后表情都有些怪异。 沈若走近之后才发现顾允也在车上。 秉承着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沈若目不斜视地给赶车人三枚铜板就跳上了车。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 这章是过渡 10 第 10 章(修) 贴贴 村里人去镇上大多都是拿了家里的东西去集市上卖,或是送去沈宏在的那家杂货铺寄卖,路途遥远每个人行李都不少,塞得整个牛车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 只有沈若和顾允像是异类,身上也没带什么大件的东西,就像是去镇上游玩的。 顾允一眼就看见从远处走来的沈若了,昨天才对他改观,今天又见了面没忍住多看了几眼。 然后顾允就眼看着沈若跳上了车,他眼波流转最后定在了自己身边。 难不成他要靠着自己坐?顾允心想。 沈若看了看车上实在是挤得慌,只有顾允那边还有点空位,于是踩着被货物堆得只剩下半个脚掌大的空隙过来了,在他身边隔着一拳的距离坐了下来。 顾允眉心微蹙,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沈若昨晚上被小云吞闹了一夜没怎么睡,这个时间点天蒙蒙亮让他犯困。牛车咯噔咯噔地往前走,震得他屁股发麻。 一拳的距离被颠得很快就变成了一寸,顾允不着痕迹地拉开距离。 沈若余光瞟见男主角一副“莫挨老子”的表情,感觉被他嫌弃了,心里突然就有点不爽。 他开口道:“顾允,以前的我喜欢你所以才缠着你,现在想来是太不懂事。给你造成的困扰我很抱歉,我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顾允诧异地看向他,似乎再说,你竟然也知道! 周围的人听到这儿耳朵瞬间竖起,回想起当初沈若的疯狂追求,大家都有点脸热。 “咳…无妨。”顾允目不斜视道。 这故作大度的样子让沈若气得牙痒痒,说什么无妨,他以前心里指不定怎么骂娘呢。 虽然没有把那本书看完,但是顾允是男主角,能和三观不正的女主角修成正果,那他肯定没有表面上表现得那么正派。 沈若继续道:“以后我不会再缠着你了,你放心。” “嗯。”顾允颔首,表示自己知道了。 “呼——等等我!等等我!”一道娇俏地惊呼声自不远处传来,赶车人牵住了牛停下。 沈若一听这个声音就知道是沈子莺,果然遇到了男主角,女主角肯定也会出现,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主角定律吧。 他一个小炮灰以后还是少出现在他们身边比较好。 毕竟这条命是好不容易捡回来的,要是剧情之神又给他收回去了怎么办?他还有小云吞和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呢! 果然还是远离男女主保平安吧! 沈子莺上车之前一眼就看到了顾允,满脸笑容地看他,之后发现沈若正坐在顾允旁边,脸上的笑瞬间僵住了。 “你也去镇上啊,是要去给你的孩子买东西吗?”沈子莺语气颇有些不屑,边说着边往顾允身边挤,惹得周围人都把货物挪了挪。她把“你的孩子”加了重音,生怕别人不知道沈若已经是个孩子爹了一样。 那些要把东西寄放在沈宏在的那家杂货铺的村民更是直接拎起来货物抱在身上,给她挤出个空位让她坐。她偏不,就是要往顾允身边坐。 沈若笑道:“是啊,可不是得去镇上买些吗?你是他小姑,按理说还得给他包个红包,再买点鸡蛋红糖来。” “哦,所以莺姐儿就是为了这个今天才去镇上?真是太客气了。”沈若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笑着道。 这边的习俗,亲人只要不是平辈,都要给新生儿包红包送礼。沈家除了闹别扭的沈大山,其他人都给小云吞包了红包。 用红纸包着塞在襁褓中,祈愿他能平平安安长大。 但是沈宏家根本没想到这一点,就连沈若他亲爷奶也没想过要给曾孙包红包这件事。明摆着就是不在意,根本不把他们当做一家人。 但是血缘关系无法斩断,那么沈若提起也无可厚非,毕竟昨天沈子莺还口口声声说我们是一家人,求宽限几天呢! 沈子莺靠得很近,顾允眉头皱地更紧了,不着痕迹地往沈若身边挪。 这两个都是曾经疯狂追求自己的人,一个是明面上追闹得轰轰烈烈,而这一个却是背地里追,在表面上还要装矜持给周围人看,虽然明眼人都知道她对他有意。 不过现在沈若改好了,顾允决定挨着沈若。 周围人听了这话才回想起这两人还真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呢!有心直口快地婶子就说了:“这沈宏家就没人给小崽子送礼吗?这新生的崽啊就需要红纸包和松柏叶压着呢。” “哪儿能啊,我爹在铺子里忙着呢,这不是使唤我去买红纸了么。”沈子莺皮笑肉不笑回道,眼刀子欻欻往沈若身上飞。 沈若视若无睹,心情却是极为舒畅。管你去镇上是要干嘛,反正现在去了就得把红纸红糖给我买上! 顾允一点点靠过来,衣角都快碰上了沈若才发现,但是边上堆着货物他避无可避,他只好随便往后一靠,尽量拉开距离。 顾允嫌弃我之前靠得近,我还嫌弃他呢。沈若心想。 沈子莺也发现顾允和沈若靠得越来越近,手里的帕子都快捏皱了,她阴阳怪气地开口道:“也不知道我那小侄子的亲生父亲是谁,若哥儿你可真惨。” “也许是死了吧。”沈若说着:“不过没关系,我一个人也可以把我的孩子养得好好的。这就不劳你费心了。”他语气坚定,目光清亮,周围人都觉得沈若的相貌和原来一样,却有哪里变得不一样了。难道真的是因为生了孩子之后,就会产生这么大的变化吗? 沈若就是这么想的,要让他在乎的人都过上好日子!在这个世界上和自己羁绊最深的人就是小云吞,其次就是那一大家子人,李善桃,沈丰、柳杉、二狗,还有那个闹别扭没有想通的沈大山。 他知道很多人都想看他的笑话,小时候村里人就说他不像个哥儿,哪有哥儿爬树摸鱼,光着身子在河里洗澡的,那时候他真的不觉得自己和他哥沈丰究竟有什么区别。长大之后爱上了一个人,完全不顾及其他人的看法,我行我素,勇敢追爱,成了沈家村的笑柄。再后来又是意外怀孕……明明他是受害者却还是引起了所有人的不满。 要不是政令下不允许小哥儿姑娘打胎,也许他更早就死了,毕竟自从那件意外之后,沈若就像是失了魂,甚至连饭都不肯吃。还要遭受许多人的恶意,就像是一张张黑色的网将他的灵魂束缚住了,重重地往下坠。 也许是上头给这个苦命的想要摆脱时代桎梏的哥儿的一点补偿,让二十一世纪的沈若穿了进来。 沈若有时候会想,这个书中的沈若会不会在自己的身体中重生呢? 牛车狠狠地颠了一下,沈子莺惊呼一声就要往前倒,顾允避无可避,迅速双手撑在沈若耳边,压了过来。 沈若:“……” 你们不是男女主吗?为什么这么不熟的样子! 沈若人都要麻了,顾允就虚压在自己身前,他呼吸间都是顾允常年写字身上浸染的墨香。 真是要命,带着坑的路都给你们男女主创造自己命运的接触,为什么要拉上我这个炮灰啊! 沈子莺一头撞在了顾允肩膀上,哎呦了一声。 沈若感觉到顾允温热的体温隔着衣料传来,四目相对,甚至还能感受到对方清浅的呼吸,这个距离有点过于近了! 沈若立刻偏过脸去。 顾允一时之间有点看愣了,以前沈若每次见他都是□□敷面夸张到走两步还能掉粉的那种,所以在他的印象中,沈若就算长得不丑那也算不上好看。 昨夜见到他之后就有些惊讶,但月光下模样有些模糊,远没有现在看着清晰。有些惊艳,他还发现沈若除了眉心那颗代表哥儿身份的红痣外,脸颊上有一颗不明显的红色小痣,就长在颧骨上。 他身上带着一股子婴儿香,顾允心想。 沈若偏过脸后,那颗小痣隐在了阴影里看不真切了,顾允心里不免有些遗憾。但他看到沈若泛红的耳廓,才恍然惊觉自己的失态。 他耳朵怎么红了?难道对自己还有意?但他都那么说了应该不会故态复萌吧。顾允心想。 他在想什么?他是不是有病?为什么还不下去!沈若心想。 沈子莺恨得帕子都快撕裂了,红着眼睛揉着被撞疼的额头。 都说烈女怕缠郎,她想要攻略的烈男怎么如此铁石心肠,连肩膀都这么硬!撞得我好疼! 沈子莺喊道:“你们做什么呢!” 从沈子莺那个角度看过去就是顾允压在沈若身上,沈若脸微偏,两人接吻似的。 “车子太颠簸,你可有事?”顾允挺直了脊背,问沈若道。 哦,这虚情假意的关心。 沈若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顾哥哥,你是要去书屋抄书吧?我正好想要去买几本书,待会儿一道走吧?”沈子莺娇滴滴地嗓音道。 顾允道:“不去。” 沈子莺瘪了下嘴有点委屈道:“顾哥哥,我一个人有些不认识路……” 沈若悄悄搓了把鸡皮疙瘩,她爹都在镇上打工打理铺子,她跟着来来去去这么多回,说不记得路,狗都不信。竟然也好意思说出口。 旁边的婶子热心道:“莺姐儿,我带你去!那边我熟啊!” 沈子莺:“……”她想要顾允陪啊! 顾允直接开始闭目养神,沈子莺又叫了几声,他都没应,假装自己睡着了。 沈若看着想笑。 顾允在村子里很招人喜欢这件事大家都有目共睹,还有两个为他争风吃醋的姑娘小哥儿,村里人都习惯了。 现在沈子莺少了沈若这个竞争对手,可不是得主动出击了嘛。 作者有话要说:  - 沈若:男女主好像不太熟的亚子? 感谢在2022-08-10 20:48:48~2022-08-12 16:41:2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橙汁儿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1 第 11 章 恋爱脑要不得! 牛车晃荡着就到了镇上,热心的婶子拖着沈子莺就走,找书屋去。 为了保持自己在外人面前的形象,沈子莺还是跟着婶子走了,但是那一步三回头的样子,看着就是个依依不舍的痴情的人儿。 其他人下了车之后打了声招呼后也都各分东西,只沈若还站在原地,他脑海中对镇山的印象已经非常模糊,需要好好想想接下去应该往哪边走。 赶车的汉子叫沈汉三,饥荒年家里人都没熬过去,到如今他家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索性后来在镇上做过搬货的活计积攒了一点银钱,之后就买了头牛,套上车出来每日载客做点营生糊口。 “午后酉时(下午五点)之前回到这里,过了时间不等人。”沈若很少坐他的车,他提醒道。 “好,谢谢沈大哥。”沈若朝他道谢。 周围人都走干净了,沈若才辨别了一下方向快步往镇南的街道走去,那边有许多卖小玩意的铺子,曾经他爹带着他来过。 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这里有多大的变化。 沈大山家太穷了,很少到镇上来,一直在田地里刨食。但是殊不知,只有去到更广阔的地方,见了世面,才有机会可以赚到钱。 在这个时代,做商人是最赚钱的。而且遍地是机遇,沈若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 他今天拿上了柳杉昨天绣好的渐变鱼尾的小鲤鱼手帕和那个猫爪肉垫的手帕,打算去找个铺子寄卖一下。顺便还能给自己家即将要摆的摊子打打广告。 昨天夜里沈若就让大嫂裁了细长的布条在上面绣上了名字,他打算打造一个叫做“念宝”的绣品品牌。 因为原身不识字,所以沈若是用画的方式将“念宝”这两个字画成了花样字,将“念”字下的“心”画成爱心形状,将“宝”字上的一点画成了金元宝,又在文字两边画上云纹,更显得精致可爱。 柳杉一看就爱上了。 “念宝”是沈若给小云吞取得大名。他怀念以前的生活,但他一点儿也不想离开,就因为他有了这么一个宝贝。 这个“商标”沈若让柳杉特意留长了一些,古时候的手帕塞在怀里有时候一不小心就掉出去了,虽说成就了许多才子捡到手帕还给佳人的故事,但是那些都是话本子里面编的,要是真的丢了,被风一吹被人一踩,很难找得到。 所以留长的带商标的系带可以系在腰带上,那么手帕就不仅仅只是手帕了,还能当做一个装饰。 或是系在交领外面的系带上,参考清宫戏里面妃子的手帕放置位置,沈若感觉应该会蛮好看的。 毕竟所有人都喜欢显摆自己有漂亮精致的东西,但是手帕塞在怀里谁看得见?想给别人看,还要非常刻意的拿出来擦一擦,故意露出里面的图样。这要是佩戴在外面不就能不着痕迹的显摆了吗?! 他四处看过,打听过之后做下了决定。 沈若不稀得去沈宏打理的那家铺子,转而去了另外一家,叫做“阑珊”的珠宝行。 珠宝行里面装修的非常大气,各种玉石摆件,精致的发簪发钗琳琅满目。会到这里来消费的大多都是镇上员外或是富商的妻妾子女。 这个时间点珠宝行人还不多,约莫是早上七点多,珠宝行才刚开门,伙计正打着哈欠拿干布巾擦金器。 他看了眼沈若,发现他衣着寒酸,看着就不像能买得起东西的人,连招呼都懒得招呼,只懒洋洋地喊了句:“买不起可别乱碰。” 沈若也不气恼,他道:“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那你来这里干嘛,走走走,别打扰我做生意。”伙计不耐烦地赶人。 “我想跟你家掌柜的做一笔生意。”沈若说。 “就你?”伙计根本不信。 沈若说:“还是麻烦你家掌柜出来一下吧。” “我有办法让你家生意变得更好,比过镇北那家\''''金珠\''''。” “我看你是大早上没睡清醒发梦,就你一个乡下泥腿子也懂经商?”伙计不屑道。 “你吃的米饭不是乡下泥腿子种出来的?这么嫌,你别吃饭啊!”沈若气也上来了,有这种目中无人的伙计,难怪“阑珊”比不过老牌珠宝行“金珠”! 沈若没去“金珠”是因为那里的掌柜在镇上已经开了几十年,一直都是那样的商业模式,再加上年纪大了想来不太会变通,能和自己做成生意的可能性比较小。 而“阑珊”的掌柜的据说才二十八,年少有为,开了四年还没被“金珠”干|死,就能说明此人非常有商业头脑。哪怕他没有,那么也能说明此人后台非常硬。 反正不管哪样,沈若都想试试看和他谈生意。 他话音刚落,身后传来一个磁性的男声:“说得好。阿富,还不给客人道歉?今日罚你不许吃夜饭。” “少爷……我。”被称做阿富的伙计有些讪讪,想辩白什么,但又说不出口。 沈若转身看向他,脸上的怒气还没收,眼神有些凶。 蓝帆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有趣的人,长得这么漂亮还是个小哥儿,居然在自己的店里说着能让自己家生意变得更好。 真有趣。 而且他现在瞪着一双丹凤眼,看起来就像是被惹得炸了毛的小猫。 “我就是这家店的掌柜蓝帆,你叫什么名字?” “沈若。” 蓝帆听到这个名字之后愣了下,愕然道:“你就是那个对顾允穷追不舍,爱得要死要活的沈若?” ……倒也不必加这么多前缀。 “我就是沈若,和顾允没关系。”沈若冷冷道,他以后可不想自己的名字再和顾允扯上关系了,他现在就是沈若! “哈哈哈好吧,顾秀才俊朗无双,一表人才,你喜欢他也无可厚非。”蓝帆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把折扇,装模作样地扇风。 沈若眉头皱起,这人是不是听不懂人话,他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自己现在已经和顾允没有一点关系! “蓝公子在镇上也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啊,连我们小小的沈家村发生的事情都知道的清清楚楚?”沈若阴阳怪气道。话里话外都是在说你怎么这么八卦,连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打听的清清楚楚。 “也不算很清楚,我和顾秀才有同窗之情,那会儿同在镇上私塾念书。”蓝帆笑着道。 沈若:“原来是顾允和你吐槽我了是吧?”那就可以理解了,毕竟遇到纠缠自己而自己并不喜欢的人,和朋友吐吐槽说几句,还是挺正常的一件事。 “何为‘吐槽’?”蓝帆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词语,但是大概猜出了意思,“倒也不是子诺跟我…呃,吐槽,是其他学子拿这件事当做嘲讽他的笑柄,毕竟他农家子出身却学识过人……” 蓝帆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沈若听懂了。 因为镇上人瞧不起乡下人,就跟那伙计一样,但是那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人在私塾学习却比不过一个乡下人,他们只能从其他方面在顾允身上找存在感了。所以顾允身上最为人诟病的笑柄就是原沈若的猛烈追求…… 难怪他会这么讨厌自己。这……没有给自己两嘴巴子都已经是非常有涵养了吧! 沈若记得,那时候他虽然讨厌自己,向来没有好脸色,但是该给的尊重也还是给了,也有明确拒绝过。只不过原沈若早已经被爱冲昏头脑,总觉得只要自己一直陪在他身边,总有一天能够打动他! 恋爱脑真的要不得啊!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强扭的瓜不甜啊! 沈若满头黑线,道:“我已经和他道过歉,以后也不会再纠缠他了。私塾的事情……我以后尽量弥补他吧。”虽然沈若觉得顾允也许根本不稀得自己的补偿,只要离他远远的就行。 “嗯,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蓝帆一双狐狸眼眯起,笑地贱兮兮,“你这么漂亮的小哥儿,多得是人抢。要不要我给你做做媒?” 沈若抬眼望了下商铺内的牌匾,是“阑珊珠宝”没错,不是什么“媒婆馆”。 “你既然八卦知道那么多,该不会还不知道我已经生过孩子了吧?” 蓝帆惊地扇子都掉了,他!说!了!啥!? “这…这还真不知道。”蓝帆磕巴道。 沈若继续道:“多谢好意,不过不用了。我目前还没有给我家崽找后爹的打算。” 蓝帆打量他,怎么看也不像是生过孩子的样子。但是话题已经越走越偏了,他之前就在店门外听了许久,对沈若口口声声说的可以让自家的生意变得更好,甚至超过“金珠”的方法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谁不知道“阑珊”和“金珠”打了两年多的擂台,你出一个新样式,我就非要比你多一个,非得把对方比下去不可!蓝帆回想起“金珠”那个难缠的老头,一个头就变成两个大。 有时候他也想随波逐流,但是“金珠”会疯狂挑衅,商人逐利,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不管怎么样,他都想做成功给家里人看看,至少不能喝西北风! 蓝帆收起不正经的笑,说道:“沈小哥儿,你说的那个方法我很感兴趣,我们上楼详谈。” 作者有话要说:  - 蓝帆:QAQ我也不想卷,但是金珠那老头不讲武德! 12 第 12 章 做生意 在二楼雅间坐定,阿富捧来了茶水,室内茶香氤氲。靠着花窗坐下,晴朗阳光被窗棂打的细碎,散落在沈若身上模糊掉了麻布衣衫的土气粗糙,显露出一丝贵人般的气质来。 阿富差点儿打翻了茶水,他当了四年多的伙计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穿着麻布衣进珠宝行,还能如此淡定完全不羞怯的。要是他知道沈若穿来之前那些金店啊,周x福,周x生啥的开的遍地都是,他早就看麻了,阿富就不会有这种感慨了。 而且离得近瞧才发现这乡下来的小哥儿,长得是真好看! 被自家公子压着给人道歉,原本他心里还有些不服气,但现在却有些磕巴:“那、那个,对不起啊,之前是小人有眼无珠,冒犯了。” 沈若嗯了声,瞧不起谁都不能瞧不起农民!虽然他不能算是种田的农民,但他骨子里流的就是农民的血,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阿富满脸敬畏,上了茶后就默默退了出去。 蓝帆拿起茶杯小抿了一口,缓道:“现在可以和我说说那个方法了么?” “不急,我先给你看两样东西。”沈若卖了下关子。 “蓝公子一定见过不少精美的绣品,眼光自然也是很高。”沈若先是吹了一波彩虹屁,然后才从怀里拿出叠好的手帕,“我这里有两个绣品,不够精美,但胜在精奇。” “哦?”蓝帆被他说的有些提起了兴趣。 他打眼一看就道:“棉布手帕?这可卖不上价,精美的绣品布料也必须名贵,用丝绸,锦缎最佳。” “是这样没错,但是在丝绸和锦缎上刺绣做出的成品耗时许久,且不耐用。但是我这手帕却是十分耐用,颜色也算不上丑。”沈若就知道他一个穿金戴银的大少爷肯定看不上棉布制成的绣品,但他要做的就是让这位蓝少爷改观。 毕竟棉布作为二十一世纪最常见且舒适平价的服装面料,已经是被时光洪流层层筛选淘汰检验过。虽说这个时代的棉布纺织工业还不够完善,但是和现代那种棉布比起来也许只是吸汗性稍微差了一点。 “你先看看吧。”沈若将手帕放在罗汉床中间的矮桌上。 蓝帆有些不以为意。在他拿出棉布手帕的瞬间,蓝帆就已经失去了兴趣。 他懒懒散散地视线瞟过去一下子就被那条金黄色渐变的胖鲤鱼抓住了全部视线。 “这是……这鲤鱼看着就很富贵啊。”蓝帆拿起来仔细看看,暗自点头。 刚没仔细看,现在有些期待起另外一条手帕了。 他拿起之后才发现,这手帕用的竟然是贴布绣,里面塞了一团棉花,是一个猫咪足底梅花的形状。 白布粉肉垫,让他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揉捏了好几下。 “这个设计很巧妙,是谁想出来的?我买了!”蓝帆眼睛都亮了,虽然和自己家的生意并没有什么关联,但是这个东西的商机已经被他抓住了。 他涉猎的珠宝器具数不胜数,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啊。但是这加了棉花可以揉捏的手帕还是第一次见,看着可爱,捏着心情舒畅,他都有些爱不释手。 心情舒畅是肯定的,毕竟二十一世纪解压玩具盛行,各种慢回弹,可以揉捏的玩偶都非常受年轻人的喜爱。而在这个古代生活压力大,但又没有什么解压途径的地方,那么这种类型的手帕一定非常吃香! 沈若甚至都想好了,以后不仅仅要做手帕,他还要做玩偶! 首先就要给小云吞做一堆,让他做所有人都羡慕的小孩! “设计不卖。”沈若淡淡道。 “这是你做出来的?!”蓝帆有些惊讶,但想想也就明白了,“你是想放在我的珠宝行里寄卖?” “原本是这么想的,”沈若点头道,但他话锋一转,“但我说了,可以让你家的生意变得更好,超过‘金珠’,所以我不寄卖,只需要我们互帮互助。” “如何互帮互助?”蓝帆问道。 沈若见他感兴趣了,笑着道:“你帮我打广告,我以成本价卖你手帕。第一单生意可以给你打五折。” 沈若要做,就没想过要走平民路线。 就像李善桃说的一样,这镇上根本没人卖绣花手帕,因为穷人家不会用,随便扯块破布也能用,再往上一点呢,自己家也能绣舍不得钱去买条手帕。所以会买这种中看并不特别中用的类似艺术品手帕的人,也就是镇上富人圈那些小姐夫人了,因为她们不缺钱,还爱攀比。 所以放在珠宝行是最合适不过了。 但他不仅仅是要把自家的商品卖出去,还需要销路,打出名气。 而他家的手帕绣花制品和珠宝首饰挂钩,人们下意识的就会等量替换,认为这手帕就应该是和珠宝首饰一样,是贵的。 这就是营销手段。 蓝帆经商多年还从没听过沈若说的什么“广告”。 沈若又不小心蹦出了个现代词汇,但是在古代实在不知道这个词语该怎么说。他解释道:“这是一种宣传手段,是‘广而告之’的意思。” 在蓝帆还想要问“何为‘宣传’”之前,沈若怕之后没完没了,立刻道:“蓝公子可以用一半的价格购买我的手帕,第一批两种各出五张,可以作为你家上新的珠宝首饰的赠品赠送给客人。之后可以定下一个金额,客人消费到达那个数额才可以得到赠送的手帕,或是其他的绣品。” 物以稀为贵,只出十张是沈若思考过后得出的数字。 这叫做饥饿营销。 有些人买了珠宝却没有送到手帕,他们就会来问,那么无形中又给自家打了一波广告。 或者手帕实在受人喜爱,有人想来买,那也是一波免费广告! 蓝帆点点头,理解了沈若的意思。 “你的手帕确实精巧,但是我不需要手帕赠送他们也会买,何必多花一份钱呢?”蓝帆反问道,“若是批量生产,我想肯定能大赚一笔快钱。” “是了,蓝公子你也知道那样只能赚一笔快钱。我说的方法却是能长久地为你为我产生效益的。”沈若露出自信的笑容,眼角弯起:“你该不会以为我就只有这么两个图样吧?” 他脑子里各种各样的设计数不胜数,画工也在线。毕竟在没穿进来之前也是在某博画手圈出名的插画师,虽说是业余是个爱好,但是他确实是点亮了这项天赋的。不然也不能让十几万人追着叫太太。 蓝帆这才正视起了沈若。 如果沈若的绣品手帕可以一直不停的推陈出新,那么他家的珠宝也会随着手帕的增值而增值,成为伴生关系。有的人也许会因为喜欢一条手帕而豪掷千金带走他家卖不出去的旧款! 蓝帆的眼睛瞬间变得锃亮,他像是捡到了宝,但商人的头脑警告他不能太喜形于色,不然容易被宰。 他冷静下来,克制地轻咳两声道:“若是达成合作,你不能将绣品外传,或是卖给其他人。” “那是肯定的。”沈若点头。 “价格呢?”蓝帆问道。 沈若想了想道:“慢工出细活,现在手帕只有我娘和嫂子可以绣,所以价格会稍微贵些,五十文一张。” “这么贵!不过是棉布而已!”蓝帆表示不能接受。 “所以我说了,第一单生意给你打五折。也就是二十五文。”沈若淡定道。 幸好他有让旧布料焕发新生的办法,直接拿来卖给客人可能不大行,但是当赠品还是很合适。 “为何总觉得你在给我挖坑……”蓝帆嘴角抽搐道。 沈若心情好眯着眼笑开了,嘴角勾起:“嗯,那你跳不跳?” 蓝帆知道这个方式绝对能给自己的店铺带来更多的收益,但是又觉得自己似乎成了冤大头,毕竟手帕这种东西怎么可以卖那么贵!而且还是棉布做的! 可是又舍不得这个好点子,毕竟是真的能赚钱! 可是这手帕定价真的不合理! 可是…… 蓝帆深吸几口气,伸出手指比了个三。 “你原价给我三十文,以后你搞出来的新奇好看的手帕,我全都要!” 原价三十文,那第一笔单子就是每张帕子十五文,蓝帆觉得这是自己可以接受的最高限度了! “成交!”沈若立马接道。 蓝帆:“……”他为什么这么爽快!指定是砍少了! 沈若笑着给金主爸爸喂定心丸:“我家不仅做手帕,以后还会有解压玩具、布偶、枕套、扇套等等,我还有些其他新奇的想法等待实践,但那些的价钱肯定和手帕是不一样的哈。” 蓝帆狠狠噎了下,所以说以后他们俩要是合作他还有得砍。 “呼……行吧,那你这两个款式先各给我做一百张。”他爽快下单。 沈若摇了摇头:“不行。刚开始只出十张。” “合着打五折的就只能给我十张?!”蓝帆气得失态站起。 “那倒不是,要长久合作的话我肯定给你更多优惠。”沈若给他递了个眼神,顺便给他解释了一波啥叫“饥饿营销”。 蓝帆边听边点头,现在真的是彻底佩服。 这沈若真他娘的是个商业鬼才! 作者有话要说:  封面小剧场 沈若:羊奶什么味儿,我尝尝 云吞:呜呜呜阿爹抢我neinei喝!(哭哭) v封面是自己画哒,此处需要一百二十个赞!(被打)感谢在2022-08-13 15:15:26~2022-08-13 17:30:1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33946770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3 第 13 章(捉虫) 捡便宜 两人商谈许久,等沈若从“阑珊”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晌午,此刻他怀里揣着一张契约和二十两银子的定金,脸都要笑烂了。 先出的那十张帕子打完折也就是一百五十文,蓝帆蓝大公子嫌麻烦直接掏出二十两,对沈若道:“按你说的方法先试一个月,之后你做出来的小玩意要拿过来直接从这里面抵扣,等不够了再和我说。” 这财大气粗的模样,不宰一把客沈若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不过这必定是双赢的局面,而且自己不仅出了东西还出了点子嘞,要是能成功给阑珊带去百倍千倍的效益,蓝帆赚得肯定比他跟自己买东西花费的银钱多得多。 时间还早,沈若随着记忆中的杂货铺子走去,他要买些东西为之后制作手帕和其他东西做准备。 储水街背靠镇南,一排连着四家杂货铺子。每家铺子都有自家卖的最火的一样东西,或者说价钱比别家便宜,所以这四家铺子都开了许久没有倒闭。 沈宏当掌柜的那家杂货铺子也就在这儿,叫做“李记杂货”。 沈若想买个汤婆子用来熨布。街道边有许多摆摊的小贩,先看看小摊上有没有人卖,若是没有那就要去杂货铺买了,杂货铺寄卖的东西都要抽成价格也就上去了,远没有在自产自销人手里买便宜。 虽然手里有了二十两银子,但也不能随手乱花,得精打细算地把钱都花在刀刃上。 走过一整条街道也没有看到小摊上有卖汤婆子的,大多都是些村里农家人自己做的笤帚、竹篮这些物件。 那就只能去杂货铺里看看了,这里的四家杂货铺也挺有趣,正好是“赵记杂货”、“钱府杂货”、“孙家杂货”、“李记杂货”,凑了个百家姓中的“赵钱孙李”。 进杂货铺倒是不急,沈若一眼看见边上有个年轻的小摊贩正在吆喝着卖草编的手工制品,有个蚂蚱看着好玩,长长的草茎将蚂蚱托着,风吹过来左摇右摆的就像活了一样。 小贩手里不停,做好的东西已经堆起来了,这种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很少有人买,他也懒得像其他人一样扯着嗓子吆喝招揽客人。 面前突然出现了一片阴影,小贩抬头看了眼,见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哥儿,脸上立刻堆起笑容:“小哥儿瞧瞧看,都不贵,小的一文两个,大的两文。我从小就会这门手艺,是顶顶好的。要是买回去保存的好可以留十几年哩!” 沈若回以一笑:“行,我多挑几个。” 小贩差点儿看呆了,他在镇上摆摊多是遇到那些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客人,大多都是小孩想买然后大人不答应,最后熬不过自家崽才来买,给铜板的时候那眼睛一瞪的,活像是他抢人钱似的。 这还是第一次遇到会冲他笑的,而且还笑得这么好看! 沈若拿起仔细端详,二十一世纪所有的手工艺品都贵,民间也有会草编的匠人,曾经他好奇买过一只蚂蚱,和小贩做的大差不差。 不过后来被他拆了,因为他想看看这草编蚂蚱究竟是怎么编的。然后等他一步步拆完一步步分析,最后……他就装不回去了。 那只精致的草编蚂蚱最后成为一小堆枯干草,沈若还是很遗憾的。 他挑了两大两小捏在手里,随后状若无意地问起:“我还想买个汤婆子,小哥知道哪儿有的买么?” 沈若知道杂货铺里肯定有,但是不知道行情,要是这个小贩知道那就免得自己还要一家家去问了。况且他在这里久了,肯定对各家的价位也有所了解。 小贩原本就对他有点好感,听到客人问立刻就道:“这位小哥儿,你这可是问对人了。我家亲戚就会做汤婆子,那‘李记杂货’就是从我家亲戚那儿进的货,他家卖都是一两银子一个,大些的要一两半呢。” 沈若原本对汤婆子的预期价位也差不多是一两,在古代像铜啊铁啊这些金属价格都贵,汤婆子用的也不是纯铜,杂质偏多,但价格也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不过听小贩这么说,沈若觉得自己应该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买到。 “那我能找你亲戚买么?”沈若问道。 小贩苦恼地皱了下眉,轻声道:“小哥儿有所不知,这杂货铺和我亲戚是签了契约的,不能卖给其他人。” 沈若表示理解,行业垄断在古往今来都是同样的命题,而且自己也和蓝帆签了类似的契约。 但难免有些遗憾,买东西永远都是找商品源头买的最便宜,不过买不了那就只能去货比三家看看了。 小贩见他面露难色,心直口快道:“不过我亲戚那儿还有些残次品,是新的但是是杂货铺不要的,这倒是可以卖给你。” 沈若倒是不太介意有瑕疵,反正就是一个汤婆子而已。 “可以的,只要能用就行。” 小贩说:“大约是五百文一个。” “那我要四个。”沈若说,以后等天气凉了家里人还能用。 小贩放下手里正在编的蝴蝶就要走:“劳烦小哥儿帮我看下摊,我去给你挑四个最好的来!” 这年头做东西搞行业垄断的都是关起门来做活,生怕被别人学了去。 沈若本还想跟去看看古时候的小工厂是怎么样的,但是现在没有机会了,只好走到摊位里往小马扎上坐下了。 周浪挑着一箩筐的红薯走到镇上,他要将东西挑去“李记杂货”寄卖,累得有些气喘,在路边放下箩筐,抬手抹了一把头上的汗珠。 一抬眼就看见树荫下的草编摊子那坐着的沈若。 同样穿着的是土黄色的麻布衫,但不知道为什么看他穿就没有带一丝土气。 沈若昨天晚上被小云吞闹得一宿没睡好,之前有事情撑着还不觉得困,现在坐在小马扎上,头一点一点的就快要睡着了一样。 这里腿脚还伸不开,沈若只能双手抱着膝盖,下巴一下下嗑在手臂上。他手上还拎着一只草编蚂蚱。 周浪的心情没来由地变得很好,他无声地笑了一下。 像是瞬间又有了力气,挑起箩筐往“李记杂货”去,结了钱之后才出来。 也许是阳光太晃眼,本该直接回家的周浪也不知怎的,就往边上去扯了几根狗尾巴草,快速地编出两朵五瓣花。 他见沈若还在发困,悄声过去将编好的花放在沈若脚边,随后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在不远处看他。 周浪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刚才脑子发热就把狗尾巴草做的花放了过去,现在想想有些后悔,这种东西看着远没有沈若手里的草编蚂蚱精致,自己怎么敢送的! 沈若感觉到有人靠近,努力挣脱困意,本以为是要来生意了,结果睁开眼之后没看见有什么人。 他还是困,一低头才发现脚边放着两朵狗尾巴草编的花。 沈若觉得有趣,拿起来端详,嘴角带着笑,没忍住左右看看,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有趣。 周浪心中火热,又看了几眼之后心情极好地转身离开了。 沈若看不到人影也就没有在意,路边正巧有个破瓦罐里面全是土,沈若将狗尾花插|在瓦罐里。还别说,真挺好看的,平添了几分野趣。 这要是在二十一世纪,沈若早就拿起手机拍照发朋友圈了。 “小哥儿!我回来了!”小贩一手拎两个汤婆子快速跑过来,头脸上都是汗。 沈若抬手捏了下眉心,想让自己清醒一点。 “你看看,这几个是那堆里面最好的了,绝对不会漏。”小贩打包票道。 “多谢,我看下。”沈若回以一笑,但还是仔细检查了一下。这四个汤婆子有三个做的不够圆有四五个小的凹陷,还有一个上面的盖子缺了一个可以捏的手柄,只有一个看不太出来哪里有瑕疵,摸起来也非常平滑。 沈若:“这个……” 小贩冲他挤挤眼,笑了下。 沈若会意,这就不是一个残次品,但是小贩的亲戚当残次品卖给他了。 这真是占了大便宜。 沈若也投桃报李:“你这摊子上的东西我也全要了。” 小贩笑得见牙不见眼,连声说好。 最后算了下总价,四个残次品汤婆子共二两,草编大的三十个,两文一个也就是六十文,小的多些有六十六个,一文钱两个那就是三十三文,一共二两九十三文。 沈若就要付钱,小贩道:“小哥儿照顾我家生意,只需给我二两五十文就好,以后再有需要可以来找我,我家亲戚还会做些其他铜制的玩意儿!” “成,以后还找你。”沈若没跟他客气,将二两五十文拿出来给了他。 想了想以后确实会有需要找他亲戚帮忙的地方,铜也能做出精美的艺术品,沈若又想到了二十一世纪风靡全球的盲盒手办……但是这造价昂贵,他目前还搞不起,只能等以后。 两人互报了家门,算是认识了。 在镇上晃悠到快要天黑,几乎把整个镇上所有的地方都摸清楚了一遍,沈若才走回今早下车的地方。 车上人比早上少很多,有些人家中有事不会等到这么晚回村子里,一般搭车来然后走回去。 倒是没再见到顾允。 回程的路,牛车上只有沈若和两个婶子,车上堆着各自买好的物件。她们絮絮叨叨说话着实有些催眠,沈若就抱着膝盖假寐。 天黑透了才回到村里,沈若拎着四个汤婆子和一大袋子的草编小玩意回家。一进家门就发觉家里的气氛不太对劲。 此时沈丰正巧从厨房里走出来,看见沈若回来立刻喊道:“若哥儿!你快来搭把手,母羊难产了!” 作者有话要说:  - 厚脸皮推推我上一篇完结文《人鱼Omega逃婚啦》点击专栏可见~ 命定之番ab,掉马梗,甜宠文,封面也是自己画的小人鱼(好耶), 14 第 14 章 母羊生崽啦! 沈丰说完话立刻就往外走,道:“我去找顾秀才来帮忙,娘一个人忙不过来了。” 李善桃是产婆,给人接生算是身经百战,但是给羊接生算是头一遭。这又是双胎又是胎位不正的,小羊羔怎么都出不来,她两只手臂用力想把羔羊的位置推正已然累出了一脑门的汗。 “为什么要找顾允?”沈若疑惑道。 这接生的事儿,找秀才能行吗? “曾经村长家的牛难产就是顾秀才给接的,听说他那个早死的爹就是个兽医。”沈丰快步离开,声音随着风传来几乎是喊出来的。 沈若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进去之后看到公羊在一边焦急地踱步,而母羊躺在地上痛苦地不住踢着蹄子,心里有些酸涩。 李善桃还在试图推它的肚子,沈若记得曾经外婆和他说过,村里大伯家养的母羊生崽时候要让地面保持干燥,然后用草木灰兑水消毒,做产前的准备。 羊要生崽起码前两天就能看到变化,但是母羊今天突然就要生了,昨天夜里都还没有预兆呢。直接就打了沈家一个措手不及。 他先是去兑了草木灰水,以便之后的消毒。 看着母羊痛苦的模样,沈若想起了自己,他蹲下|身靠近母羊轻轻抱住它,手在它脖颈间轻柔地安抚。 “不怕,一定能平平安安的。” 李善桃累到脱力,但还是没有一点进展,她听到沈若的话,忍不住叹了口气。 “若哥儿,给它喂些青草不然待会儿没劲。”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母羊的状态越来越差,沈若眼眶有些红。他感受过小羊羔在母羊肚子里的动静,也想过要给它们专门建一个小棚子住…… “来了!顾秀才来了!”沈丰的声音穿透力极强,沈若立刻看了过去。 那一瞬间沈若好像看见了救星!他立刻让出了位置:“顾允你快来看看,它好像快不行了!” 顾允像是才沐浴完,长发还没来得及束起就被沈丰拖了来。他上前二话没说蹲下后就把手伸了进去。 没错,是伸了进去。沈若都看呆了。 还能这么干? 沈若有些紧张地看着他的动作,母羊发出虚弱的嘶鸣声,一下下都让他的心脏发紧。 “你,你轻点儿。”沈若看着他的动作,感觉自己的肚子都开始发疼了一样。 “轻点就扶不正。”顾允言简意赅。 调整胎位后很快就看见了小羊羔的两只前蹄,顾允道:“你过来,和我一起使劲,这只长得太大了得赶快,不然里面那只小的很危险。” 沈若立刻响应,他走过去就抱住了顾允的上半身,双臂横在他胸前。 明显感觉到顾允僵硬了一下,沈若才不管那么多。 “一起用力!”顾允扯着小羊羔的蹄子开始向下向外拉直,沈若也跟着用力,抱着他往后使劲。 “啵”的一声,第一只小羊羔顺利从母羊肚子里出来了。接下来的第二只就简单了,可以顺产出来。 惯性使然,沈若一屁股砸在了地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顾允也脱力坐在了地上。 顾允离得近,长衫上全是羊水和血液,几乎看不清原本衣服的颜色,沈若被挡在身后,只有袖子上沾上了。 沈若缓过那一阵疼,立马去看新生的小羊羔,小羊羔刚出生时和小云吞差不多,都是浑身湿漉漉的。 “我去拿布来给它擦擦。” 顾允阻止道:“不必,让母羊给它舔干,脐带一般会自己断,若是没有,再人为剪断,用草木灰水消毒。” “这是你弄的?”顾允看到边上备着的草木灰水,问道。 “嗯,我就知道这一点。”沈若深感受益,又学到了新的知识。 两人看着第二只小羊羔脱离母体出来,母羊终于不再痛苦的嘶鸣,公羊也淡定了下来。 第二只小羊羔十分瘦小,只有第一只的一半大。 母羊果然按顾允说的开始舔羔羊身上的黏液。 “去拿把剪子来。”顾允道。 沈丰一直在外面等着,因为他进去也帮不上忙,而且他一个壮汉进去实在是有些挤得慌。闻言他连忙诶了一声,去他娘屋里拿剪子。 沈丰很快将剪子拿了来,沈若看着顾允快速地将要断不断的脐带剪断,随后又把母羊要喂奶部位边上的长毛给剪掉。动作又迅速又细致,非常熟练。 沈若看得入神,直到手里被塞了一只羔羊才回过神来。 “?”他抱着小羊崽的头有些不知所措。 “让羔羊去吸一口奶,不然出不来。”顾允说完就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 莫名有一股子非礼勿视的即视感。 但是刚他还剪那地方的毛呢! 沈若就要照做,又听顾允道:“……算了,那样太慢了。你按我现在说的做,先用草木灰水清洗,擦干之后用手挤出最初几滴乳汁,羔羊会自己吃奶。” 沈若哦了声,立马照做。 他怕弄疼母羊,清洗完之后小心地捏了几下。 顾允的声音自头顶幽幽传来:“是挤奶,你多用点力。” 不知道的还以为沈若在这儿给母羊按摩呢。 沈若有点尴尬,稍微加重了点力道。 母羊难受地咩咩叫,他又不敢太用力了。 “顾允,还是你来吧。”沈若紧张地手心都出了汗。 见顾允同意,沈若立刻让开了位置。 只见顾允三两下就挤出了乳汁,两只小羊羔闻到了味道立刻昂着头去喝。顾允挨个儿都弄了下,就让开位置给小羊羔喝奶了。 沈若真情实意道:“今日多谢你了。它昨夜看着都还好好的,一点也没有要下崽的迹象,没想到今天就发动了,幸好有你来帮忙。” 顾允问道:“这是早产了,它是不是受了什么惊吓刺激?” 沈若不太清楚,但眉头却皱了起来。 “娘说今日下午母羊就突然不好了,一直叫。后来就破水要生了。”沈丰在外面听了一耳朵,立刻道。 沈若点点头,幸好两只小羊崽都平安降生了,母羊也平平安安的。要不然他一定要追究到底,究竟是谁或者是什么东西导致了母羊早产。 不过他有了初步的想法,还是可以查一下的,如果是蛇那一定会留下痕迹,如果是人,总该也会有目击者。毕竟白日里,村里的孩子们都是到处撒欢玩的。 “我先回去了。”顾允清凌凌的声音传来,拉回了沈若的思绪。 他此时身上着实有些狼狈,一身书生长袍上全是半干涸的血迹,一头青丝也沾到了,几缕头发黏连在了一起。 “先稍微清洗一下吧。”沈若看灶上还有他娘提前烧好的滚水,邀请他留下洗个澡再走。 顾允爱洁,连被人近身都有些抗拒,更别提现在身上被搞得乱七八糟,肯定难受死了,但他不好意思说。 沈若先舀出一瓢水兑上给自己清洗了一下,袖口处的脏污被他卷了起来,然后用草木灰水给自己也消消毒。 “我好像还有一身新衣服,拿来给你换洗。”沈若说完也不等顾允同意转身就出了厨房往自己屋里去。 小云吞在屋里,沈若怕把细菌带进去所以站在了门口。 新生儿胃口小,又容易饿,李善桃一天要给他喂七八顿,顾允来了之后她就清洗完自己过来给小云吞喂米汤了。 “娘,以前给我做的那身新衣裳还在吗?顾允身上全是血,我让他在咱家洗个澡换身衣服再走。”沈若问道。 李善桃有些不愿意,说道:“……那套是娘做了想等你出嫁时候穿的。”用的还都是棉布,簇新的,是家里唯一一件看得过去的衣衫了,而且还是特意给沈若做的。要拿去给顾允穿,她想想都难受。 沈若问道:“那其他衣裳干净些的有吗?”他所说的干净是指没有打过太多补丁,不是一用力就能撕裂的衣裳。 沈大山家一直很穷,家里人一件衣服都要穿许久,也就沈若受宠又爱美才会多几套衣服换洗。但在不起眼的地方也有补丁,只不过他娘和嫂子都会刺绣,给补上了图案看着不那么破旧。 “好像是有,就是有些旧。”李善桃说着就起身要去找。 沈若站在门口喊小云吞,逗逗他。 小云吞才丁点儿大,小手小脚却挺有劲了。听到阿爹的声音,小手晃来晃去,跟沈若打招呼似的。 顾允站在草棚子搭的厨房门口,望向沈若。 “小云吞,爹爹在这儿呢。” 沈若的嘴角弯起,学着小云吞挥动自己的手。 也许这对于小朋友来说有些幼稚,但对于他这个新手奶爸来说刚刚好。 沈若自认为和小云吞玩得非常开心。 顾允嘴角也不自觉地微微上扬,他道:“你变了很多。” “鬼门关前走一遭,自然会有变化的。”沈若说道。 他再怎么模仿也没办法和曾经的沈若一样,所以在原主经过人生的大起大落,又差点儿死在产床上的事情之后,他性情大变也不算是无迹可寻。 顾允还想说点什么安慰他,但发现沈若的情绪很平静,并不需要自己多言。 李善桃拿了衣服出来,家里人都只有两套衣服换洗,新换下来的洗了还没晾干没法穿,之前那套旧的不找不知道,找到之后才发现被老鼠啃了好几个大洞已经没法穿了。 最后还是拿了那套她做给沈若的新衣裳。 “顾秀才,给。这衣裳是新的,你洗澡换上吧。”李善桃心一横递出去,心里想着以后定要给自家若哥儿再做一套更好看的。 沈若摸了下鼻子,有些尴尬。 顾允拿到衣裳的时候,也挺尴尬的。 李善桃直接进了屋,徒留两人相顾无言,一只乌鸦从头顶飞过发出“嘎嘎嘎”的叫声。 沈若都忘了,原主的审美非常一般,不然也做不出把脸抹的惨白那种事情来。 而且…… 顾允将长衫抖开。 那是一件鹅黄色的长衫,做的是读书人穿的样式,就和顾允平时穿的长衫款式一模一样。 李善桃这么做全都是因为沈若想和顾允穿同款。 沈若捂住眼,内心呐喊:不,别看了。 他看着就觉得头皮发麻,尴尬地脸红,深吸一口气恨不得立刻晕死过去。 一辈子太长了。 可以换一个星球生活吗? 还有什么是比把自己以前暗戳戳的小心思捅到被追求者面前还要尴尬的事情呢? 顾允看着他复杂的表情和动作,说道:“你若是舍不得,就还你。” 沈若正在思考该怎么狡辩这件衣服的样式就真的纯粹是不小心做成和你的长衫样式差不多的时候。 就听到顾允的问话,原来顾允并没有发觉!谢天谢地! “怎么会呢?舍得舍得,一件衣裳而已,穿就穿了哈。” 多好的男主角呀,还会给我解围。 沈若这下是彻底对顾允改观了。 男主角还是很有爱心的,明明是个洁癖怪,却能为了给母羊接生弄得浑身是血。 这大概就是面冷心热。 既然剧情可以被更改,那他帮忙拆个官配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那本书沈若就看了三分之一不到,但是以女主角的尿性,之后估计还能整出不少事,顾允是个读书人,未来肯定会被拖累。 以后顾允和谁在一起都好,只要不是沈子莺就行。 顾允很快冲了个澡换好了长袍出来,鹅黄色竟然和他十分相衬,他之前常穿的长袍多是青色、灰色、很少有亮色。 不过两人身形不同,沈若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生生短了一截,还有些修身。不过比起宽大的书生长袍看起来更加的简洁干练。 还挺合适。 沈若暗道一句赞,这人间宁采臣还真是不假。剑眉星目,淡红薄唇,一头青丝如瀑,总之看起来就是可有书生气,不怪聂小倩喜欢,沈若其实也挺喜欢这一款的。 “多谢,我先回去了,明日洗净了再给你送来。”顾允道。 沈若大方摆手,道:“不用,我看你穿着合适,就送你了。” 顾允凝重地看了他一眼,将袖子往上一翻。 露出特别大的“若允”二字。 顾允:“你确定?” 绣工极烂,一看就是沈若的手笔。 沈若:“……” 嘶——我现在换个星球生活还来得及吗?! 作者有话要说:  - 都说我写的少,这张四千字啦!不少了吧~ 感谢在2022-08-14 11:43:53~2022-08-15 16:20:3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氯了个氯化钠、橙汁儿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5 第 15 章 小云吞“立大功” 顾允走后,沈若过了许久才稳住自己的心情,不愿再回想。 他也去厨房把自己洗干净,顺便用草木灰水仔细地洗过手擦干净之后,才回到了自己屋里。 李善桃在小床边又搭起了一个木板床,见沈若进来,道:“娘这段时间都和你们睡这屋,方便照顾小云吞。” 沈若很感动,他坐上床沿之后轻轻碰了下小云吞的脸蛋:“咱们小云吞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阿奶,知道没有呀?” 小云吞非常给面子的啊呜了一声,好像听得懂他说话似的。 李善桃忍不住笑出声:“咱家小云吞呀,这聪明劲儿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若哥儿小时候可没这么好玩哩。” 沈若嘴角弯起,又逗了小云吞几句,他还每句都来应一声,别提多好玩了。 “小云吞爱不爱爹爹?” “啊呜。” “小云吞爱不爱阿奶?” “阿…啊呜。” 沈若玩心大起,继续道:“长大以后赚了钱都给爹爹花好不好?” “……” 没有回应。 “睡着了?”沈若失笑。 “行了,咱趁现在睡会吧,晚上还得闹呢。”李善桃语气带着笑,轻声道。 小云吞夜里又醒了三四次,又是喂米汤又是换尿布的,折腾到天亮了沈若和李善桃才能好好休息一会儿。 今日的早食是柳杉做的。 家里牲畜多了,柳杉也就放开了手脚,学着沈若之前做的给摊了鸡蛋饼,但是掺的都是黑色的粉,不过比起以前的纯黑饼子来说已经好入口很多了。 沈大山和沈丰又去了田里,还要再忙活三天,等之后交了粮税就能好好休息了一段时间了。 沈若昨天一回来就被拉进了厨房,还没来得及和大家说自己白天在镇上都做了什么,他打算夜里聚一起吃夜饭的时候再说。 醒来之后沈若第一反应就是先看小云吞,这一看就不得了了,小崽子的皮肤变得有些蜡黄,看起来就很不正常。 沈若急忙喊道:“娘,快来看看云吞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因为自己昨天没有清洗好,带了细菌进来了? 沈若有些自责地看着小云吞,眼眶不自觉地有些发红。 李善桃听到沈若的喊声手里的东西都没放下就跑了过来。 “娘,你快看看小云吞怎么了?为什么一下子变得这么黄?”沈若着急问道。 李善桃看到小崽子的模样之后提起的心才放下。 她道:“小云吞没事啊,若哥儿你别担心,这是小儿黄疸,之后自己会退掉的。” 这是沈若的知识盲区了,他上辈子亲缘淡薄,也没见到身边的朋友或是谁结婚生孩子,对这块完全是一窍不通。 但是听他娘的语气,似乎这还是挺常见的。 沈若冷静下来。 李善桃道:“今日抱他出去多晒晒太阳,这样好得快。” 沈若点点头,现在还早天还没完全亮起,等到太阳出来之后再把小云吞抱出去晒太阳。 被沈若一喊小云吞又醒了过来。 “母羊昨天生了崽,现在有奶,可以给小云吞喝点了。”沈若轻柔地拍拍小云吞的胸脯,道。 喝了两天的米汤,都没什么营养。 沈若猜测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抵抗力差了,才会得黄疸吧。 羊奶中含有钙和蛋白质,以及一些其他的物质,都是小宝宝需要的营养。 “成,我去挤些出来煮沸放凉了再喂。”李善桃拍拍沈若的背,说着就往厨房去了。 沈若给小云吞喂了点水,轻轻拍着,很快小云吞又睡了。 他轻手轻脚地出门,把昨天从镇上带回来的汤婆子和草编小玩意儿都找了出来。 昨天夜里他一着急随手就把东西都塞进了干草堆里面了,全都扒拉出来之后就拿去了厨房。 “哎哟,若哥儿你哪儿来的汤婆子?”李善桃眼尖,铜制的汤婆子黄澄澄的,她一眼就瞧见了。 “昨日买的,和镇上老板做成了一笔生意,还没来得及和你们说。”沈若把汤婆子挨个堆叠好,说道。 李善桃惊讶地眼睛都瞪圆了,啥?她没听错吧?若哥儿和镇上的大老板谈了一笔生意!? 沈若道:“就是我之前让娘你和阿嫂做的那两条手帕,等明日婶子们送布料来了,还要劳累你们几天。” “那、那手帕还真能卖出去啊?”李善桃手里的碗都差点儿摔了,她立马抓稳道:“大老板不嫌啊?” 沈若嗯了声,随后从怀里掏出买汤婆子和草编工艺品剩下的十八两。买草编的那五十文用的是李善桃给他去镇上的零花,草编打了折结了五十文,坐牛车用了六文,一共五十六文钱正好全被沈若给用没了。 家里人从没这么奢侈过,也就沈若敢这么干。 沈若见李善桃呆滞住不动,又把银子往前递了递。 “娘,这钱你收着。”沈若知道沈丰组成小家之后,他们小家一家三口的银钱是自己攒着的。 所以李善桃给自己的那五十六个铜板,就是她和沈大山辛辛苦苦一个铜板一个铜板赚来的了。 家里现在手头终于可以稍微宽裕一点了。 “这么多……若哥儿,我不是在做梦吧?”李善桃感觉十分的不真实。 沈若解释道:“这个只是定金,以后大老板要买我设计的各种绣品和新奇的小玩意儿,就从这里面抵扣。只要他的店效益好了,可以跟我一直合作共赢,那收入就可以稳定下来了。” 李善桃听不太懂,但她只要明白一点,她家若哥儿真是太厉害了!! 她开心地笑出一脸褶,沈若去给小云吞喂羊奶,她就抱着一篮子衣裳往小溪去了。 出门洗衣裳的时候遇见不少人,等到了小溪边周围正在洗衣裳的婶子见她乐呵,忍不住就问了。 “大山媳妇,你乐啥呢?说来我听听?”婶子一边用棒槌捶打着衣裳,问道。 另一边的婶子也搭了句腔:“是啊,老远见你走来就笑呵呵的,啥事儿啊这么开心啊?” 李善桃在村里当产婆这么些年,也不是缺心眼,赚了钱还往外说那不是遭人红眼么? 她笑着回:“我当阿奶了可不开心吗?我家小云吞哟,那聪明劲儿看着就让人心里高兴。” 沈梅冬忍不住开口刺道:“那有啥好高兴的,那崽本该喊你阿婆的,这会儿你家若哥儿带个崽是更难嫁出去咯。” 沈菊秋也就是秋媒婆是她姐,两姐妹都嫁给了同村的男人,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平日里这两姐妹就爱说人闲话,她姐更是仗着自己是媒婆村里人不敢得罪她越发猖狂起来,她妹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最爱的就是煽风点火,随便唠两句嗑都要刺一刺别人。 李善桃狠狠翻了个白眼:“我家若哥儿以后好了啊,多得是人要。再不济,给他招个婿也成啊。” “呦呵,还招赘婿?我看你是没睡醒吧,就你家这三屋破瓦的,还有人能看上呢?”沈梅冬讥讽笑道。 她姐被沈若那小哥儿拿菜刀一吓唬,这两天每天夜里都心神不宁,眼底都黑了一片。听说沈若去沈宏家的时候还说秋媒婆可以给他作证,他究竟有没有打沈子莺,秋媒婆就气得呕血,谁特么的要给你作证啊!真是不要脸! 沈冬梅被她姐抓着听了一耳朵苦水,对沈若这一家人是丝毫都没有好感了。 况且那天她也在瞧热闹,这沈若只独独给她的死对头周兰大公鸡,可把她给气得够呛。 李善桃也懒得跟这种人生气,“三屋破瓦怎么了?好歹我家里人心齐,我也管得住自己丈夫。” 沈冬梅被戳了痛脚,她的丈夫三天两头往镇上跑,有个姘头的事情村里人都知道,但很少有人敢在她面前抖落出来。毕竟大多数人家里都有待嫁待娶的姑娘小哥儿汉子,不敢得罪她那个媒婆姐姐。 李善桃这一提起,她立刻就窝火,把棒槌一丢就冲到李善桃面前要揍人。 “你敢上手,就得赔我家二两银子!” 沈若手里还拿着两块被小云吞拉了的尿布,才循着记忆走到小溪边就看到有人要揍自己娘,他立刻喊道。 沈若走到沈冬梅面前,茶里茶气道:“沈富贵是我堂哥,你要是打了他长辈,他必定找上门。他这人混得很,你之前也看到了。一上门少说也得赔我们家这个数。我这也是好心劝你呢。” “我呸!谁不知道你家和沈宏家闹掰了,他沈富贵还会给你家出气?”沈冬梅往地上吐一口唾沫,呸道。 沈若笑了下:“怎么不会?就今儿他家还给我崽儿送了红包红糖来呢。” 沈若心里暗笑,之前在牛车上那么多人听见了,沈子莺也不好意思食言,刚拉了几个见证人似的过来把红包给了小云吞,还装大方地带了两大包红糖,沈若脸都要笑烂了。 沈子莺被迫上演一副姐姐弟弟相亲相爱的戏码,她脸都是青的。 沈若才不管那么多,他表现得十分热情,还大度地表示之前的事情自己已经没有怨恨了,以后还能继续做“好亲戚”。 周围陪着沈子莺来的婶子都暗自点头,这沈若如此大方不计较,人还是蛮好的嘛。 只有沈子莺难受地恨不得马上转身走人,她心里头就憋着一口气怎么也下不去。 沈若当然不计较啦,毕竟他可是得了两只羊,哦不,母羊生了崽了所以是四只。还有加起来二十只的鸡鸭,他都开心死了好么! 刚过来小溪边要蹲下洗衣服的婶子给沈若作证:“是嘞,俺刚路过过来呢,沈宏家那丫头大气,还拿了两大包红糖,诶唷,我这辈子头一次见那么多嘞。” 沈冬梅怒瞪着沈若,但最终还是收了手。 沈富贵可是四里八乡有名的泼皮,她可是一点儿也不想招惹。 “我看你家还招赘婿,笑掉我的大牙。”她嘲讽道,说完拎着自家的衣服就跑了。 沈若不太清楚前因后果,李善桃跟他说了一遍来龙去脉。 这些多事的婶子就是欺软怕硬,那秋媒婆不是个好的,那她妹子还真好不到哪里去。 “行了娘,你先回去帮我照顾一下小云吞。这些交给我吧。” 沈若蹲下拿过李善桃没洗完的衣裳就开始动作了,瞧着还有模有样的。 李善桃以前哪里舍得让沈若洗衣裳呀,她想自己洗。 “我能行,保准洗得干干净净。”沈若有些无奈道,哄他娘:“小云吞说想你了呢,又该喂奶了。” “这么小点儿还会说想我啊?”李善桃原本被沈冬梅气得脸色不好,这会儿听沈若的话,忍不住笑了,脸色好了许多。 沈若这才放下心来。 “嗯呢,小云吞都能认人了呢。”沈若笑道。 这主要体现在沈子莺来的时候看到崽,想在那些婶子面前抱一下装装样子,结果一抱起来就被小云吞尿了一身。 那个画面,沈若一回想起来就忍不住笑出声。 噗哈哈哈,他在心里给小云吞点一百二十个赞!真是认准了人尿哈,毕竟他抱、他奶抱、可从来都不会直接尿呢! 作者有话要说:  - 原女主真的是又蠢又坏又好面子那种,大家不要怜惜她~ 感谢在2022-08-16 16:20:37~2022-08-17 16:35:5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氯了个氯化钠 6瓶;45995160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7 第 17 章 一家子攒钱狂魔 天黑透之后,沈大山一家才开始吃夜饭。 新收的稻米格外香,往年都是要交了粮税之后把其他的粮都卖了攒钱的,现在家里宽裕了一点,李善桃就做主熬了一锅稠粥,虽然里面还加了大豆,但也是比起之前来好许多的伙食了。 沈若下厨做了个清炒番薯藤,嫩生生的翠绿色,还做了一锅武义醋鸡,香得人恨不得把舌头都给吞下去。 等大家吃得差不多了,沈若道:“我做成了一笔买卖,需要娘和嫂子帮忙,若是做得好以后会是长久生意。” 这话也就和李善桃说过,家里其他人还不知道呢。 “我们家若哥儿出息了!”沈丰笑说道,高兴地又喝了半碗粥。 柳杉也很惊讶,随后脸上也露出笑容,二狗在一边拍着手:“小叔好棒!” 沈大山脸上也有些惊讶,但他就是个锯嘴葫芦,和沈若闹别扭这么久,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 沈若和家里人说了自己之后要如何安排的事情,大家都听得很认真,时不时点下头。 沈若:“明日就有婶子带自家的布过来换肉蛋,到时还需要一把秤。” 沈大山家太穷了,家里并没有秤砣,只能去别家借。 “行,我待会儿去村长家借去。”柳杉道。 等把明天可以会出现的事情都说了一遍,沈若感觉应该没有什么遗漏掉的内容之后,才提起要修围墙的事情。 沈丰气得拍桌骂道:“这沈富贵真是尽做歹事!连头母羊都要害。” “等明日抢收完了,我连夜就先围一圈篱笆。”沈丰道。 沈若知道他哥的急性子,说干就要干那种,但是抢收已经很累了,沈若还是打算找别人来干这活儿,家里有钱了就是得该花花该省省,要是因为省钱累坏了身子就不划算了。 沈丰知道是沈若体贴自个儿,心里暖暖的。 白日里沈若抱着小云吞晒了许久的太阳,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心理作用,沈若觉得黄疸似乎退下去不少。 因为出了沈富贵偷溜进来的事儿,沈若是再不敢把小云吞独自一人留在自己屋里了。 这会儿大家都在主屋吃饭,他就把小云吞抱过来放在沈大山和李善桃的床上。 小云吞听着他阿爹说话,嘴里也跟着啊呜啊呜的念叨,把一众人都逗乐了。 二狗吃过饭就稀罕地趴在床边看弟弟,拿着从自家小叔那新得的草编小蚂蚱摇来晃去逗小云吞。 小云吞葡萄似的大眼睛跟着转来转去别提多好玩了。 沈家都是勤快人,吃过夜饭就将四方桌给收拾妥当了,桌面上抹的干干净净,粗陶破碗和木筷也都刷干净了晾好。 在这个年代饭后也没啥消遣,要是不想出门和其他人聊八卦,那大部分时间吃过夜饭就一家人坐在桌前谈天。 有些婶子在家坐不住,就会端着个饭碗站在屋外吃,边吃边和人唠嗑,似乎这样能吃得更香点似的。 沈若回想起自己外婆也是这样,他小时候也经常端着饭碗蹲在屋外吃,然后听隔壁阿婆说八卦。他都当故事听的。 白天大家都有各自的事儿要忙活,也就吃过夜饭之后有自由的时间。 一家人往桌前坐定了,李善桃去关好了门窗栓子栓上,这种情况就是要开始清点家当了。 李善桃把沈若交给自己的银钱拿了出来,就放在桌面上。 沈丰惊得张大了嘴:“这……” 沈大山辛苦大半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银钱,他有些激动,脸色发红。他或许赚过这么多但他要支撑家里的开销,根本攒不出银子来,能攒出这套屋,给沈丰娶上媳妇,负担家里的吃喝已经很不容易了。 李善桃满脸自豪:“这是若哥儿赚的!” 柳杉也很吃惊,她脑子转得快立刻道:“这是若哥儿卖图样赚的?可是就那样的棉布手帕,哪儿能得这么多。” 沈若说道:“这是定金,以后咱家出了什么新图样、新玩意儿都只能卖给这个老板,就先从这笔银子中抵扣,我和他做垄断生意。” 所以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节约成本,然后做出更有意思的小东西出来。 “我家若哥儿真能干哈哈哈!你画的图样阿兄看着也喜欢,你阿嫂还给我在里衣上绣了一个哩!”沈丰笑说道,真心实意夸道。 二狗也立刻道:“阿娘也给我绣在衣服上了,是二狗!” 柳杉有些不好意思,带着些歉意道:“我先前不知道你是要这样做生意,只以为是做了拿去镇上卖。我想练练手,又怕别人学了去,就在沈丰和二狗衣裳上绣了,这要是卖给了那老板,是不是得拆了?” “阿嫂,我们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图样自家人穿在身上大老板也不会说什么,只要不拿出去卖不送人,没有关系的。”沈若道。 “我倒是没想到这一层。”沈丰挠了下头,古铜色的皮肤有点发红,“若哥儿画的比以前厉害不少,我还记得你半大点儿的时候拿烧火棍往人家门上画王八哩。” 不、别说了。这黑历史他不想听。 李善桃也笑着补充:“可不是嘛,不过还别说,那王八画得还像摸像样的。” 打住打住! 沈若立刻转移话题道:“这手帕我定的价钱是一张十五文,图样小些价格便宜些。” “十五文!”李善桃本以为这么多银子起码得好几年才能抵扣上了,在她预期中一张棉布手帕顶多就值个四、五文钱,却没想到竟然能卖上十五文! 沈若笑着点点头:“这还是打了折扣的,原本定的是三十文。” 沈若笑地跟狐狸似的,一双丹凤眼微微眯起,他原本心里想的就是三十文一张,开口说原价五十文那不是因为要给大老板砍价的余地嘛! 结果蓝帆正好就砍到了原价三十文,沈若脸都要笑烂了。 “三、三十文?!”这回轮到柳杉震惊了,这个价格都要和人家专业绣房里的绣娘的绣品手帕有的一拼了。 手帕布不大,大约两个巴掌那么大,刺绣的部分也小,要做起来还是很快的。 她还记得村里那个从镇上买了一本绣花图样的张婶子之前唠闲嗑的时候提过一嘴。大户人家喜欢养绣娘,那些专业绣房出身的绣娘都被贵人们聘走了,在府里给夫人、小姐们做个手帕也只不过能拿二十文钱,远不如给她们做衣服得的钱多。 若哥儿能卖出三十文,比绣房出身的绣娘出的绣品还要贵十文钱了! 柳杉有些心潮澎湃,这可是自己绣出来的,沾了若哥儿的光,自豪感油然而生。 “是的,以后再出了新的,图案要是更精巧些还能更贵。”沈若笑着道,到时候蓝帆肯定会好好地和自己杀价,等那时候他必定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坚决捍卫一下自己心理的价格哈。 柳杉用力点头:“我这会儿感觉浑身是力气,这就开始绣吧!”这可都是钱啊,只要多做出一张就能多得十五文钱,以后不打折了,不就能得三十文了?! 这在她之前想都不敢想,地里的活沈丰要回来帮忙,但吃饭、油盐酱醋等等都是她婆婆出钱,所以沈丰只出力,从不问父母要钱。 每年能攒下的钱都是沈丰去镇上打短工的钱,十几个铜板十几个铜板的攒着,还给沈丰累够呛。 柳杉想着要是自己能绣更多的手帕出来,那他们的小家也会宽裕很多,自己丈夫也不用那么累了。在此之前,她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之前只用来给家里人缝缝补补的手艺还能赚到钱呢! 沈若心想难怪沈丰会娶柳杉,两人都是风风火火的性子,想到啥就忍不住要马上去干的那种。 他笑着道:“不着急,第一批锦鲤的手帕和猫爪的只出各五张,原先的两张是样品不算在内。月末才交货这还有十来天呢,阿娘阿嫂可以慢慢绣,等明儿婶子们把布送来了我再看看绣什么新图样合适。” 李善桃嗯了声,柳杉也点点头,稍微克制了一下自己内心的火热。她真的有些迫不及待了。 蓝帆想要下个月月初开始实行沈若说的营销手段,在这段时间应该已经开始做宣传前期的筹备了吧? 沈若和他聊了许久,还给他出了发传单的点子,相信很快镇上人都能知道下月月初时,“阑珊珠宝行”要推出买珠宝送礼品的活动了,而且还是限量款哦! 什么东西只要加上了“限量”都能卖出价,毕竟只有我有别人都没有,出去炫耀的时候多爽啊! 沈若还和蓝帆说了自己的小巧思,就是那个上面画了小云吞的大名然后特意加长了的商标系带。他那天还给蓝帆试戴过,确实可以给单调的衣衫增色不少,哪怕你穿一身纯色的搭配上撞色的手帕,瞬间就觉得这身衣裳都被衬的好看起来了呢! 这个商标系带也需要绣,但是就不必让他娘和阿嫂来了,这种简单的活计完全可以交给村里会刺绣的婶子们来。 只要开工钱,沈若相信应该会有不少人会来的。 想到了工钱,沈若说道:“阿嫂和阿娘负责绣花出了力,目前一张帕子的钱里刨去成本,能得个十文。剩下的五文先攒着日后用来当做本钱,以后用来买布。” 李善桃刺绣的手艺没有柳杉好,负责绣简单些的猫爪贴布绣,柳杉绣鲤鱼。 “这是娘和阿嫂的工钱,先提前结给你们。”沈若数出各五十个铜板,推到她们面前。 “娘攒着,以后给咱们若哥儿招个婿!”李善桃笑着收了,她现在是越来越觉得自家若哥儿好,其他人还配不上呢! 沈若扶额,说真的,他有了小云吞之后并不太想给儿子找后爹。 虽然是哥儿身,但他有一颗汉子心。 而且,儿子有自己一个爹就够啦! 柳杉没接,她想了想说道:“给太多了,虽然手帕是我绣的,但图样是若哥儿想的,我不能拿这么多。” 虽然她很想赚钱,但也不能占小叔子的便宜。 “那要分这么清的话,这布料还是阿嫂贡献出来的,针头线脑的哪点没费钱呢?”沈若知道他家是一家子老实人,不爱占人便宜,但是说实话,分的太清楚容易伤感情,“要是阿嫂不肯收,那十张帕子的五十文布料钱也都给你算上。” “别别别,我收下就是了。”柳杉被感动地眼眶有些红,看向沈若道:“我给二狗攒着,未来他娶媳妇用!” 好嘛,自家也是一家子攒钱狂魔。 沈若嘴角上扬,前世多少人被消费主意洗脑,说什么钱是挣出来的而不是攒出来的?但也不想想要是挣得少花得多,手里哪里还有余钱呢。 再说了,钱到用时方恨少,能一边赚钱一边攒钱,为什么要选其中一个呢? 自然是,全都要啦! 作者有话要说:  - 李善桃:攒钱给若哥儿招婿! 柳杉:攒钱给二狗娶媳妇儿! 沈若:攒钱!攒钱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升华) 感谢在2022-08-18 18:46:13~2022-08-19 14:35:0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三两钱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氯了个氯化钠 6瓶;33946770 2瓶;橙汁儿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8 第 18 章 和沈大山和解 天蒙蒙亮,公鸡雄赳赳气昂昂地鸣啼,笼在灰黑晨雾中的沈家村开始有了动静。 沈若感觉脸上痒痒的,还以为从天花板上掉下来什么虫,吓得立马睁开了眼睛。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会蠕动的软体生物。 睁开之后才发现一只白嫩嫩还冒着奶香气的小手正一下下往自己脸上蹭呢。 小云吞觉得好玩,发现自家阿爹醒了又开始啊呜啊呜地说婴语,小手五指张开了。 沈若眼角眉梢都带了笑意,轻柔地抓过小云吞的小爪子就佯装狠狠地亲了一口。 “香香的小云吞宝贝,早上好呀!” 小云吞非常有劲儿地摆动手脚,和他阿爹打招呼:“啊…啊呜~” 年纪大的人睡觉浅,起得还早,这会儿李善桃又出去忙活了,家里鸡零狗碎的事儿特别多。 家里的四只羊有沈丰大清早割来的青草喂,鸡鸭就让它们自己捉地上的虫子吃,偶尔拌些米糠喂,母鸡比较精贵些,得好好喂。 这会儿沈大山和沈丰定是已经在田里了。 柳杉应该开始做早食,看来看去还真就沈若一个闲人。 沈若立刻起身,给小云吞细心包好襁褓带着他去了厨房。 李善桃和柳杉果然在,沈若道:“娘帮我喂下小云吞,早食我来做吧。一会儿我去给阿爹阿兄送。” “行啊,你爹啊那脾气硬的跟茅坑里的臭石头似的,你可别跟他一般见识啊。”李善桃小心抱过小云吞,说道。 家里人闹了别扭,这大半年她这个当家主母也真的很难受,好不容易昨夜沈大山有些松动,她今儿一早就想给若哥儿说。 “昨天夜里你爹还偷摸跟我说,咱家若哥儿出息呢。”李善桃给沈大山说好话。 沈若道:“我知道之前阿爹是气着了,我以前怀着云吞时候整个人也浑浑噩噩,都没来得及和爹好好说说话。等我之后跟爹好好说说,撒撒娇,他总会原谅我的吧。” 昨天他感觉到沈大山似乎有话要和自己说的,但是最终还是没说。不过沈若觉得,沈大山会生气,气得就是原沈若不爱护自己的名声和身体,最主要的出发点还是基于对子女的爱。 要不然他大可以直接放任自流,不至于气得和原沈若一句话都不说。这大概是一种无声的抗议,对既定的结局有些失望罢了。 李善桃被他逗笑了:“你今年都十九了,还撒娇呢。还知不知羞了?” 沈若学着小云吞摆摆手,往李善桃肩膀上靠:“不羞不羞,阿娘,我还是个宝宝嘞。” 柳杉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若哥儿看起来是真的是大好了,之前闷着一天说不了两句话整个人阴郁极了,现在大好了还学会耍宝了哈哈哈。 “你啊……”李善桃伸出手指戳了下沈若的额头,脸上露出慈爱地笑。 沈若也笑,心情很好。 在他的回忆中,自己从小到大都是阿爹阿娘的心肝肉,虽然他们也很看重沈丰,但对沈若也是真的非常好。所以虽然家里很穷,但沈若还是过得非常幸福的。 悲剧的开始就是他爱上了本书的男主角,顾允。 抢女主角的官配能有什么好下场呢?可不是就会被剧情之神给炮灰了。 沈若在心里叹一口气,为原沈若不值。 虽然顾允确实长得很好看,智商情商都在线,一看就是那种未来可期的潜力股。但是咱也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吧? 三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不是遍地都是么? 沈若穿进来之前也没喜欢过谁,体会不到那种非他不可的感觉,所以还挺难以理解的。 算了,什么都没有搞钱要紧!他还要努力给自家崽攒奶粉钱嘞! ==== 沈大山正和沈丰两人在田地里挥汗如雨,趁着天色还未大亮,热气还没起来的时候奋力收割。 沈若一手挎着篮子过来了,田坎边的小路被踩的很结实,这条路他之前怀着小云吞的时候也经常走,身体像是习惯了,当时身子沉走得慢,这会儿身轻如燕,走得飞快,几乎衣摆都能带起风来。 穿进来之后沈若就有一种感觉,他身体自我恢复的能力似乎变快了,力气也变大了不少。 虽然没有获得什么稀奇古怪的金手指,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能有一个健康强健的身体已经非常幸运了好么! 周围的田地里有别家的人也在抢收,周浪一抬眼就看见走在田垄上的沈若。 他挥了挥手里的镰刀,打了声招呼:“若哥儿,你给大山叔和丰哥送早食来么?” 沈若闻言回道:“是了,我多做了几个鸡蛋饼,要不要一起吃些?” 沈若虽然嘴里说着村里人常说的客气话,但这周浪人不错还帮过自己,那他还真就是不是客气话,是真心实意喊他过来吃早食。 周浪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他家田地和沈大山家的稻田比邻,沈丰早就看见自家弟弟挎着篮子的身影了,只是手里有活儿停不下来。 周浪还没说话呢就听到沈丰喊:“浪哥别客气,一起吃呗。正好尝尝我家若哥儿的手艺!” 就这一会儿的功夫沈大山已经放下镰刀准备好吃早食了,沈若立刻给冷战大半年的自家老爹一个台阶下。 “阿爹,你先喝点水解解渴再吃,刚出锅还有些烫。”沈若拿出篮子里用竹筒灌好的凉水递给他。 “欸。”沈大山接了,拔开塞子猛灌了一口。 沈丰和周浪也放下镰刀过来了,他俩脖子上都搭着汗巾,身高也差不多高,只沈丰更壮一点。 “若哥儿手艺越来越好了,老远就闻见香味儿了。”沈丰不怕烫,往地上一坐就拿了个饼子吃。 “还跟原来一样,是阿兄你鼻子太灵了吧!”沈若笑着骂一句“狗鼻子”,沈丰笑着“汪汪”两声。 沈大山看见自家孩子相处如此融洽,一个沧桑了大半辈子的汉子难得咧开嘴角笑了。 周浪有些不好意思地坐在一边,老实的汉子从来没有蹭过别人家的饭,但是因为是沈若亲手做的,他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 被沈丰一喊,就径直跟着过来了,这会儿在田埂上坐下了才觉得羞窘。 他都这么大个人了还馋别人家一口吃的,真是太丢脸了。 沈若怕他不好意思拿,用篮子里垫着的干净树叶给他捏了两块鸡蛋饼,递过去:“周浪,给。” 周浪有些呆愣愣地没接,沈若又往前递了递,有些疑惑地歪头看他。 周浪如梦初醒般迅速拿走了沈若手里的鸡蛋饼,低下头咬了一口。 鸡蛋饼黄澄澄的,一口咬下去口感柔软,还泛着油香,香得人恨不得一口就吞进肚里。 辛苦劳作的人饭量都大,沈大山和沈丰三两口就吃完一张饼,都已经伸手去拿第二张了,周浪还在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似乎在吃什么山珍海味似的。 沈丰看不下去了,他就是风风火火的性子,周浪能跟他成好哥们儿就是因为脾气像比较合得来。这会儿看他吃得这么慢,沈丰忍不住说道:“浪哥你啥时候变得慢吞吞了,跟个牙齿嚼不动的老家伙似的,以前吃饭可没见你这样哈。” 周浪视线定在沈若身上,听到沈丰说话古铜色的皮肤都透出了红色,他结巴道:“我、我噎得慌。” 沈若刚拿自家的竹筒喝了口水,闻言就把竹筒递了过去。 “喝些水顺顺,光吃饼是有点干。” 家里的竹筒都是共用的,喝的时候张嘴仰着头往嘴里倒,倒也没有不干净。 周浪道了谢,接过之后仰头喝了口,把塞子塞上递回给沈若:“谢、谢了。” “不用谢。要说谢,我都没有当面和你说声谢,要是没有你那时候把我抱回去,可能我就死了,小云吞也不会来到这个这世间。”沈若之前一直在忙没有找到机会和他当面道谢,沈若真诚地和他道了谢。 周浪不好意思地摸了下后脑:“应该的,而、而且,你很轻,抱着根本不费事儿。” 周浪说完就差点咬了舌头,他到底再说些什么玩意儿啊! 沈若和善地笑了下,等他们都吃好早食挎上篮子就准备走了。 “我先回家去了,今天还有婶子要给我拿布来。” “去吧去吧,路上看着点别摔了。”沈大山叮嘱道。 沈若嗯了声,对于他阿爹的关心他十分受用,笑着冲他们挥挥手:“我走啦。” 说完才转身离开。 沈丰笑着捶了下周浪的肩膀,半开玩笑道:“行啊周浪,你刚刚咋话都说不利索了,难不成看上我家若哥儿了?” 沈大山本想下田的动作都慢了下来,皱着眉看向周浪。 周浪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和沈丰一同成长起来的小伙子,还算是知根知底。 曾经也起过撮合他俩的心思,但是自家小哥儿一颗心就扑在了顾允身上,其他人都看不进眼。 周浪被两双眼睛盯着,感觉自己的内心的小九九有点无处遁形,他结巴道:“说、说什么呢!若哥儿很好,但是他都有崽了。你们虽然是他阿兄阿爹,但也不能拿他开玩笑啊。” “好好好,不开玩笑了。”沈丰尴尬笑道。 沈丰哪里不了解周浪,两人相处了二十多年,小时候就一起玩儿。 若哥儿奶娃娃时候就爱黏着自己,长大点儿能走了就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乱转。 那时候沈丰和周浪就是村里的孩子王,两个小王带一群小孩儿玩“占山为王”的游戏。若哥儿因为长得漂亮,小时候就白白嫩嫩的,被一众孩子推选为“山寨夫人”的最佳人选。 然后因为“沈丰大王”和若哥儿是亲兄弟,所以这个“压寨夫人”就理所应当地许配给了周浪这个“二山头大王”。 那时候若哥儿完全不懂,嘴里还喊着“阿兄”和“阿浪哥哥”哩。 可惜后来若哥儿长大了,一颗心都扑在顾秀才身上,和周浪疏远了,要不然没准真的能成。 只能说命运弄人啊。 沈大山突然开口道:“若哥儿这辈子就算不嫁,我也能养他一辈子。” 他周浪说这话就是嫌弃自家若哥儿有了小云吞,既然这样也没有必要再谈,他家若哥儿模样好看又能干还能赚钱,怎么可能没人要。 现在嫁不出去怎么了? 就像他媳妇说得那样,等家里有钱了,招个婿也成啊!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2-08-19 18:00:01~2022-08-20 15:37:5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氯了个氯化钠 6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9 第 19 章 布料换肉蛋 沈若回到家之后就发现已经有好几个婶子在屋门前等着了。她们要么手里提着篮子,要么背着包袱,坐在李善桃端出来的条凳上唠闲嗑。 一看到沈若回来,有心急的婶子立马就站起身热情道:“诶唷,若哥儿你可算是回来了,快来看看我家的布能不能换大公鸡啊?” “先看看我家的,我家的布比较好。” “凭啥先看你家的,我可是第一个等在这儿的!懂不懂先来后到啊!” 眼看着就要吵起来,沈若安抚道:“婶子们,你们别心急,大家都会有的。” 昨天夜里已经和家里人说过了今天该如何安排,沈若看到每个婶子手里都拿着李善桃给的小树枝,他道:“婶子们应该都拿到我娘给的树枝了,上面划了一道杠的就是第一位,二道杠的就是第二位,以此类推。” 家里也没有笔墨纸砚的,做不了号码牌,沈若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安排了。 当时围观的婶子们一共十五个,这会儿已经来了十个,人一多就容易混乱。 李善桃听沈若的按照婶子们到的顺序挨个给了树枝,这会儿秩序就比刚才乱哄哄的好多了。 “啥啊,我说为啥大山家的给我一根树枝呢,还以为她是不欢迎我来,差点儿就给扔了。”有个婶子道。 “你没仔细听吧,她说了待会儿有用,你要是不要了跟我换换呗,我十三个划痕的还有得等哩。” “我两条杠哈哈。” 沈若把规则再和她们说了一遍:“我家要换的布是新的整布、大块些的碎布,以及一些旧布。要求先前也和婶子们说过了,要干净,旧布不能是破布,洗的很薄了快破的也不行。” “是了,我记着呢!全都是好好挑过的。都能直接过秤嘞。”其中一个婶子笑着道,她可是所有人里面拿的布最多的,那只最肥的母鸡一定非她莫属! 沈若听了,嘴角微微弯起:“这位婶子,既然你这么说,那就请你把包袱卸下,用你带来布给大家做个参考。” 婶子闻言就自信满满地将包袱放在地上,打开结,仔细地摊开。 沈若虽然要跟村里人换布,但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布都收的,要是直接不检查就换了,那不就是妥妥的冤大头么! 他之前提出和村里人换布其实也是想着能帮衬一点村里,毕竟沈家村是真的很穷,好多人都大半年没见过肉腥了。 “咋这样啊,我是一条杠,总该由我先吧?”拿到一道杠树枝的婶子气急道。 沈若本想来一个“杀鸡儆猴”,毕竟不是谁都有自信说自家带来的布可以直接过秤的。 既然这位婶子自告奋勇,那沈若就不客气了。 “也可以,那就你先。” 那婶子狠狠翻了个白眼,说道:“我第一个来的,本就该我先。” 沈若笑笑不说话,接过她带来的包袱打开摊在地上,让所有婶子都能看见。 …… “这块不行,已经洗的太薄了扯两下就得破。” “这块被老鼠啃了一口,也能拿来糊弄我?” “这块是新布?都已经被用过洗过几次皱成干菜了。” “这块……这块中间裂这么一条缝周围还有缝补的痕迹,是从哪儿拆下来的?” 沈若开始一块块布头检查,有些看着就很破的直接就挑了出来堆在了旁边,每拿起一块都要点评一下,让婶子们都能知道为什么这块布可以,为什么那块布不行。 “啧啧啧,刘三娘你这布我看着都觉得不行,看那块,都破成稀巴烂了还想拿来换肉蛋?”有心直口快的婶子直接开口道。 “这若哥儿检查地真仔细,我有些老花眼了,我得再挑挑自家的布。”有婶子立刻给自己找借口,揣着树枝往边上空地一放开始自己挑布了。 拿到一道杠树枝的婶子已经被臊的满脸通红,她梗着脖子道:“我咋知道这些布不行,但是行的布不也不少么!你们难道没有掺破布,我可不信!” 有几个婶子在边上挑破布呢,听她这么喊立刻回嘴道:“你这一半多都是坏的,还好意思说别人?我老花眼犯了挑不好,里面不小心落了那么三四张,你倒好,年纪不大眼睛比我个老婆子还差嘞。” “你……”刘三娘被气得脸红脖子粗,但沈若一张张布检查过去,行或是不行大家都知道,而且本就是自己理亏,顿时就骂不出口成了个哑巴。 沈若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会儿大家都开始自查了,这要是每个人都这么仔仔细细检查过去,那他们家今晚还用睡吗? 沈若再次提醒道:“之前说了,新的整布可以按镇上的价格换肉,旱鸭和公鸡肉都是两斤布头换一斤,母鸡是四斤布头换一斤,都是一只封顶。一斤旧布头能换一个蛋,五个封顶。” “婶子你带来的布都是旧布头,我让我娘来称一下。”沈若将挑好了能用的布料堆在一起,喊他娘出来。 李善桃自从听沈若说了沈富贵偷偷进家里的事情之后,一有空就是和小云吞待在一起,这会儿要从屋里出来她立刻喊柳杉进去照看小云吞。二狗更不用说,自从拿草编小蚂蚱逗小云吞玩得到回应之后,简直是乐此不疲,早早地就爬起来要跟弟弟玩,都不想着跑出去找小伙伴了。 李善桃一大清早就去村长家里借来了秤砣,这会儿她出来之后就快速挑了能用的那堆里面的布条,将布料一捆,挂在了秤的铁钩子上。 另一边是秤砣,她用手调整秤砣的位置,站起身来,等这杆秤保持平衡之后让刘三娘看。 “还差二两到两斤。”李善桃道。 沈若道:“那就换两个鸡蛋吧,我去取来。” 周围的婶子也伸长脖子看过来,点了点头。 “怎么可能!”刘三娘估摸着自家的布料拿来起码能换五个蛋的,哪怕挑出去一些也应该有三个或是四个,结果却只有两个不到,她没法接受。 “哎哟,刘三娘你可别多事儿了,你那一堆破布拿来,若哥儿能让你换上都不错了。”有婶子在内心狠狠翻白眼,说道。 刘三娘不听,抢过秤要自己称,结果还是一斤八两,秤砣再往后挪二两这杆秤就歪得秤砣都快滑下去了! 沈若已经将两个鸡蛋拿出来了,递给刘三娘:“婶子,给。” 刘三娘有些心疼自家的布,毕竟那么好些还能补补衣裳呢!现在就只能换两个蛋,她心里头那个难受啊。 不情不愿地把两个蛋拿上了,她暗戳戳道:“那些破布不也能用么,再剪一剪不就行了。” 沈若没说话,这种人就想着各种钻空子,和她说再多都没用。 “真是占便宜没够,若哥儿肯跟咱换就已经很好了,还想着占便宜,呸!”那个自信自家带来的布能直接过秤的婶子开口骂道。 这刘三娘就是个爱占便宜的,心里还不平衡,也不看看自己带来的都什么破布,得亏若哥儿脾气好,要换自己都能气得把人赶出去,换肉蛋?我换你个大头鬼! 周围婶子也都窃窃私语,刘三娘更难受了,脸面挂不住。 她一手捏着一个蛋,在旁边条凳上坐下了,她哼了一声:“我倒要看看你们带来的都是啥好布!” 有人打了个样之后,大部分婶子都找空地挑自家的布去了,只有四个婶子没动。 沈若道:“谁是二道杠的?” “是我,若哥儿。”第二个来的婶子没去边上挑布,她听到沈若喊立刻就将自己带来的包袱打开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带来的都是旧布,想换几个鸡蛋。” “好,我看看。”沈若和李善桃分作两堆开始检查。 这个婶子虽然带来的都是旧布,但是浆洗的很干净,薄的透的都没有,还把布料边角不匀称的地方都剪掉了,一块块都裁成了或大或小的小方块,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 只有几个婶子围观,看着沈若和李善桃一张一张检查过去一句话没说,就知道这人带的布都可行了。 刘三娘眼睛瞪得老大,非得看看这里面有什么瑕疵,难不成还真有人没掺破布?她可不相信! 沈若刚拿起一块布,刘三娘立刻跳起来说:“这块不行!” “这边缘都太薄了,里面的线都断了好几根。”刘三娘说完像是瞬间有了底气似的,看吧,总是有人掺破布的! 一打开检查开关,刘三娘就有些停不下来,又从沈若看了觉得可行的里面挑出两张有瑕疵的布。 “这块都旧成啥样了,也能行?” “诶唷,这块边角上有个洞!不显眼呢。” 沈若没阻止刘三娘,强忍住自己才没笑出来。 这刘三娘检查的比自己都仔细,这是多了个免费劳动力啊! 被挑刺的婶子拿过不行的布看了下,确实有点问题,她道:“那这三块我就拿回家去,不好意思啊若哥儿。” 沈若本觉得这几块瑕疵不太大,其实大半块都是能用的,可以给过。 但是刘三娘这会儿斗志满满,非要给人挑毛病的模样,他就还是不要打击人家积极性了,高标准高要求的话也是自家受益。 沈若点点头,笑道:“没事儿,婶子的布弄得又干净又好。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本就是我说了可以拿来换蛋的。” 还得了沈若一句夸赞,那婶子忍不住笑了,对沈若的好感蹭蹭蹭往上翻。 李善桃过秤,刚刚好过了五斤:“五斤一两。” 沈若抽出两块布再称重,就是刚刚好五斤了,将多出的布料还给她:“旧布换蛋封顶五个,这里正好,我去给婶子拿鸡蛋来。” 婶子诶了声,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 刘三娘心里可不是滋味了,心里酸溜溜的,但也不敢再说什么,毕竟人家带来的布确实比自家好。 周围的婶子们也都挑拣的差不多了,按照顺序一个个开始检查,人太多了,沈若和李善桃都累出一脑门的汗。 正检查着呢,又来了人,李善桃又去拿树枝。 乡下人没那么多讲究,沈若径直抬起袖子抹了把汗,周围还有许多婶子都快等烦了,毕竟每家每户家里都一堆破事儿,要是在这儿耗着家里的活都没时间做了。 沈若道:“现在已经检查到第四个了,上午估摸着还能看三个,排在后面的婶子要是有家里有事儿就先回去,等时间差不多了再来。我会让我家二狗去晒谷场喊,到第几位了大家都能知道,然后估计着时间过来就成。” 晒谷场位于沈家村的正中心,边上就是沈家宗祠。那里是大家经常会过去的地方,而且离所有人家都不太远,村长族老们有大事要宣布的时候就会在那儿。 “若哥儿这个法子好,那我就先回家去了。”有婶子立刻就要走。 沈若提醒道:“树枝可别丢了,这是凭证。” “晓得嘞。” 一下子少了好几个人,屋前瞬间就空了出来,这会儿就剩下刘三娘和另一个布料正在接受检查的婶子还在。 刘三娘一口气下不去,检查时候那眼睛尖得很,完全不放过一点瑕疵,沈若都想给她颁发一个“三好员工”的证书了。 让他娘在这儿检查着,沈若进了里屋,家里人都有事情要做,跑腿的小事儿就需要二狗帮忙。 沈若进来之后就看见柳杉正在给小云吞喂羊奶,二狗趴在床边盯着看。 小云吞黄疸退得差不多了,皮肤还有些白里透红的,此时吧唧吧唧喝着奶看着就觉得香。 小云吞一心二用,喝着奶还睁着眼睛四处看,见到自家阿爹就奶也不喝了,开始“啊呜啊呜”地喊人。 沈若其实也不知道他“啊呜”是啥意思,只是奶爸心思使然,直接当做了他在喊“阿爹”呢。 “阿爹在呢,小云吞今天上午好乖哦,都没有哭哭。”沈若先上前和小云吞亲昵了一番,往他脸蛋上亲了一口。 被亲的小云吞嘴巴都被脸颊挤到变形,但他还是乐,笑得眼睛都弯起来了。 沈若被萌的心肝儿颤。我的崽咋这么可爱!! “对了二狗,小叔想请你帮个忙。”沈若将事情和他讲了,倒是不难,晒谷场离得也近,二狗虽然才四岁,但也已经非常靠谱了。 二狗拍着自己的小胸脯说:“小叔放心吧,包子就在二狗身上啦!” 沈若纠正道:“是‘包在你身上’不是包子。” 二狗抓抓头发:“可是大虎哥哥就是这么说得呀。” 沈若没忍住笑,揉了把二狗的头发:“那就是大虎说错了。” “我们家二狗真厉害,都能帮上你小叔的忙了。”柳杉夸道。 二狗心里可自豪了,郑重地点头道:“我现在就去晒谷场说,马上要轮到第五位了。” 他没学过数数,但是小孩儿的记忆力很强,沈若说了之后他重复几遍就记住了,然后就撒丫子往外跑去。 当二狗跑到晒谷场的时候,正巧一辆牛车路过他完全没注意,双手举在嘴边大声喊道:“马上就要轮到第五位了,记得来哟。” 周围也有婶子在唠嗑,听二狗喊她们有些不明觉厉,啥叫轮到第五位了呀? 但也没人问二狗啥意思,以为小孩玩儿呢,只有知道的婶子立马去报信了,顺便估计一下自己啥时候能轮到。 路过的牛车上坐着两个风尘仆仆的老人,其中穿着灰色棉布衣的男人道:“刚好像听见沈丰生的那小子的声音了?” “哪儿能啊,老头子你耳背了吧!”用布条包着头发的老妇人抱着双臂回道,牛车上堆了不少东西,老妇人时不时往后看看,掉了倒了能第一时间发现。 牛车缓缓地驶进沈宏家,停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2-08-20 15:37:55~2022-08-21 15:43: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杳兮兮 20瓶;橙汁儿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20 第 20 章(修) 白眼狼 沈宏家今天也热闹,秋媒婆一大清早就来给沈子莺做媒了。 沈子莺今年已经十九岁,沈宏家里人眼光高同村的汉子都看不上眼,婚事已经拖了好些年。十九岁还未婚的姑娘也很少见,再拖下去就真的成没人要的老姑娘了。 她和刘芬芳坐在堂屋说着话:“这刘里屯的刘小子啊是你娘家村子里的,你也算是知根知底,要是莺姐儿嫁过去那肯定还能帮衬你娘家不是?” 刘芬芳敷衍笑笑,她可是打着让自家闺女儿嫁去镇上的念头,那小小的刘里屯她可看不上。 但也不好得罪秋媒婆,这可是她们村里唯一的媒婆,以后要是有镇上的小子看上自家闺女儿还要秋媒婆帮忙保媒的。 正要说话呢,躲在廊下偷听的沈子莺就脱口道:“我才不嫁!” 她重生回来这么好的运道,怎么能嫁给一个村里的泥腿子? 再说了,她上辈子就知道顾允和乡下所有人是不一样的,他能一路考到京城去!她一定要嫁给顾允,未来那就是妥妥的举人夫人,谁见了不巴结? 秋媒婆皱紧了眉头,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子女是不能旁听的。 莺姐儿以前瞧着还挺懂事,不然她也不可能跟她相处得还成有啥事儿都会跟去帮忙。这会儿怎么这么不晓事了? “这……”秋媒婆有点掉脸子了。 刘芬芳瞪了沈子莺一眼,这话她说可以,沈子莺说出口就会让别人觉得非常没有教养。 “莺姐儿,你回屋去!” 沈子莺完全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一想到沈菊秋竟然给一个刘里屯的小子来给自己保媒,就像受到了什么侮辱似的,难不成她沈子莺只能配得上乡下泥腿子不成?! 沈子莺越想越气,手里的帕子都快揪破了。 她重生回来之后特意找各种机会让自己休养,保养自己的皮肤,细心打扮。之前摔倒的乌青被她勤快地用鸡蛋滚早早地就消掉了。 最近她走出门,村里的汉子都能看直了眼,让她的虚荣心极度膨胀。 她想她都这么好看了,早晚有一天能把顾允给迷倒! 可是那个沈若……那天在牛车上还使手段。一个生了崽的人了还这么不知廉耻。 沈子莺一想到沈若就气,但是每每想起他已经生了孩子,心中就一阵痛快。 “秋媒婆你回去吧。以后要是我有了心仪的人会请你帮忙的。”沈子莺拿了几个铜板塞到她手里,笑着道。 不好说的太清楚,这样对自己的闺名会有妨碍,所以沈子莺只能暗暗提点两句。 沈菊秋办事就看钱,沈子莺也信奉着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会儿秋媒婆收了钱脸色就好看了许多。 也不跟一脸肉疼的刘芬芳说话了,对沈子莺道:“成,那我就去六里屯回了那小子,那小子怎么配得上莺姐儿呢。” 沈菊秋早就练就了一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巧嘴,不然也不能当上媒婆。又夸了沈子莺几句,只把她夸得跟仙女儿似的才罢休。 “行了行了,要是没事儿了你就走吧。”刘芬芳开始赶人,这些人凑自家边上都是想要钱,莺姐儿手又松,每给出去一个铜板她就心疼一次,真该把她手里的钱都捏自己手里! 沈菊秋刚走没一会儿,门又被敲响了。 一下又一下,动作还特别重。 刘芬芳以为她去而复返,没好气儿喊道:“敲敲敲,敲什么敲,敲坏了你赔啊!” 她一打开门,气愤的表情就僵在了脸上,瞬间表演一个花式变脸。 她笑起来道:“诶呀公公婆母回来了?这一路赶车累坏了吧,我和莺姐儿早早就等着了呢。” 她和她婆母娘家都在刘里屯,沾了些五服外的亲戚关系,她该喊表姑的。因为都是知根知底的,要不是自己沾亲带故,也轮不到她嫁给沈宏。 所以刘芬芳对自家婆母还是非常巴结的。 “刚咋了?谁气着你了么?”刘春花正往下搬东西呢,边搬边问道。 刘芬芳长叹一口气,道:“待会儿再和你们说,这会儿先帮忙把东西拎屋里头去吧。” “成。”刘春花和沈牛山两个人奔波许久回来早就累得不行,听她这么说,就丢下东西让刘芬芳搬。两人径直进了堂屋坐下歇脚了。 沈子莺听到声儿了也立马走过来,娇俏地嗓音喊道:“阿爷,阿奶。” “这大半月不见,莺姐儿出落的越发水灵了啊。”刘春花灌了一口茶水笑着夸道。 沈子莺本就对自己的容貌非常自信,闻言更是相信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肯定是变得更好看了。 “阿奶你们可去了好些天,怎么这会儿才回来啊。”沈子莺面露委屈道,语气有些嗔怪。 刘春花道:“刘里屯那边人少,咱家里雇了人抢收,那边可没有,这一忙啊就忙了大半个月。” 她娘家那儿大人少,生的孩子多田地也多,靠她两个弟弟抢收根本忙不过来。 “不过咱去帮了大半月可带回来半石多的粮食哩!”刘春花笑得一脸褶,这可能卖出不少银钱! 刘芬芳搬得累死累活,她在外头往里看,心里那叫个气啊。 但也不好指使公婆干活,她喊道:“莺姐儿过来帮忙!娘一个人搬不过来。” “你喊我阿兄去啊!他就在屋里呢。”沈子莺才不要搬那么重的东西,直接回绝了她娘。 刘芬芳更气了,沈富贵要是靠得住她叫得动,她哪至于喊沈子莺啊! 刘春花喝了水解了渴,这才有功夫看屋子里陈设的变化。 似乎比自己走之前多了不少物件,看着还有点儿镇上屋子的模样了。 她心里十分满意,又夸了几句。 往常家里后院养了一群鸡鸭还有牛羊,都是叽叽喳喳的,这会儿回来之后却听不着了,她还有点不习惯。 “我出去看看鸡鸭。” 沈子莺就等着她发觉呢,这会儿没拦她,只装作泫然欲泣的模样。 刘春花进到后院就发现鸡鸭少了许多,剩下的几只都发蔫了似的窝在阴凉处,都不叫唤了。 “这这这!啥情况啊!咱家的鸡鸭呢?”她惊叫起来,这些鸡鸭都是她和刘芬芳喂养着的,是她老太婆的心血啊! 她往堂屋去就要质问沈子莺和刘芬芳,但是一进门就看见沈子莺哭哭啼啼的模样。 她稍微冷静下来,问道:“莺姐儿,咱家遭贼了?那些鸡鸭怎么少了那么多?” 沈子莺抽噎了一下,委屈道:“不是、不是遭贼。这要怪就只能怪大伯家那个哥儿。前些日子他生产差点儿没挺过去,我就让阿兄去镇上定了口棺材回来,就是想着大伯家穷出不起这个钱。我也是关心则乱。要是沈若挺过来了,那我自然也不会把棺材送去啊!结果我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他说我咒他,后来还要讹我们家的钱!” “这沈若真是太不像话!连小叔家的东西都要昧!”刘春花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她原本就看不惯沈大山家那个小哥儿。 一点都没有哥儿的样子,还不知羞耻地追在男人后头跑,后来还闹出未婚先孕的丑事,丢人都丢到刘里屯去了。 谁家不知道沈家村沈若的笑话啊,哪怕不知道名字,那事情是真的差不多人人都知道了! 沈子莺啜泣道:“是啊,他还拎着菜刀要砍我,都把我吓晕了。我身上都是乌青,好不容易才消掉呢!” “我这就去大山家把鸡鸭都要回来!真是不像话,大山也由着他胡闹?!”沈牛山最怕看见女人的眼泪,在边上听了很久,这会儿站起身就道。 刘春花也气得胸闷,她以前就觉得大山的崽生来就是克自个儿的,转身就要往外走。 沈子莺可不能直接让他们走了,把人拉回来。 虽然这是沈富贵干出的好事,要不是她阿兄故意拿自己的伤去讹钱也不至于被沈若那贱人坑! 但和她爷奶可不能那么说。 “他从咱家坑走了二十只鸡鸭,还有两头羊,但当时是签了字据的,爷奶你们直接去要是要不回来的!他可有理了。”沈子莺道。 “谁签的字据?真是离谱,这也能签?!”刘春花气急,吼道。 沈子莺嘤嘤假哭:“……是我,可是那会儿他就说我咒他要用钱挡灾,要是不给他鸡鸭羊,那就要咱家出四两银子啊!” “四两银子?!真是给他脸了,把他卖了都不值四两吧!”刘春花目光中都透露着凶狠,问道:“莺姐儿你说,这该怎么办?” 沈子莺目的达到,也不哭了,凑到爷奶耳边说了自己的计划。 刘春花也不是个傻的,不然也不能把刘芬芳这个泼辣性子的儿媳妇给管的死死的。 沈牛山向来是他媳妇说啥就是啥,这时候沾满尘土的衣裳也不换了,老两口操起扁担就往村北面的沈大山家去。 ==== 沈若抬手抹去额上的汗珠,他此时正蹲在一边的土地上写着数据,第几个婶子带来几斤布还有换了什么,全都用现代的文字和阿拉伯数字记了下来。 没有纸笔真的很不方便,他打算等下次去镇上的时候买一点儿。 二狗也从晒谷场回来了,这大热天一趟趟往外跑小脸都晒得红彤彤,看到小叔在写写画画,他就蹲在一边瞧着,时不时用手指在地上扒拉。 这个时代的文字和二十一世纪的有很大差别,类似于篆书,沈若不会写,但手里有一式三份的赔偿书以及和蓝老板签的契书,勉勉强强能连猜带蒙认得那么几个字。但是要让他来写,是写不出来的。 他怕把二狗给带歪了,提醒道:“二狗别照着小叔写,小叔都是乱写的。要是想学啊,以后送二狗去学堂好不好?” 二狗笑得一脸灿烂,用力点了下头:“二狗想学!” 李善桃还在检查第十位带来布料呢,闻言忍不住笑道:“咱家二狗也聪明,像你爹!” 那婶子也被沈大山家的氛围感染,这家小的那么乖,还知道要学习,不像自家的孩子皮得很,只知道上蹿下跳呢! 周兰下午得了空也过来帮忙了。她之前拿了沈若给的大公鸡,这会儿拿来几块好些的布头不肯换东西,非要给李善桃塞,再推脱就伤感情了,沈若就让李善桃收下了。 还有那个刘三娘,还是不肯走,非得看着其他人有没有掺破布,几乎是跟所有人杠上了似的。 沈若有些哭笑不得,但也不好赶她,就由着她在这儿了。 二狗见第十位婶子已经进行到称重的步骤了,立刻起身往晒谷场跑去,结果刚跑出几十米就撞上了人。 “诶唷!是谁啊,眼睛都不长了?!” 被撞的人正是气冲冲过来的刘春花,她定睛一看,这小子不就是沈丰的崽么! 二狗看见她凶巴巴的,揉了揉撞疼的额头道歉:“对不起啊老婆婆。” 二狗才四岁个子不高,这会儿背着光根本看不清撞到这人的脸。 刘春花听着话,一股火就烧了起来,这沈大山的孙子也是生来克自己的!竟然连人都不叫! “臭小子,我是你太奶奶!” 二狗挠挠头,他从小到大没怎么和太爷爷太奶奶接触过,这会儿有些发懵。 随后他就被边上的老人提溜起来了。 “放开我放开我!呜呜呜!娘!小叔!救命啊!”二狗双脚离地就害怕,怕这人要把自己摔出去,他大喊道。 沈若耳朵灵,一下子就听到二狗的喊叫声。 柳杉也听见了,她急忙从屋里出来,李善桃也立刻放下手里的东西,三人一同往声音传出的方向奔去。 这地方离晒谷场已经很近,听到有小孩儿哭着喊阿娘,许多在晒谷场唠嗑的婶子立马就都注意到了,也往这边过来。 很快,在这块地方就聚集了不少人。 刘春花本想到沈大山门前去闹的,结果一下子边上就围了许多人。她让老头子把孩子放下,冲周围人道:“他太爷爷再和孩子闹着玩儿呢,没啥好瞧热闹的,都散了吧。” 沈家村人都认识沈牛山和刘春花,再一看被提起来那小子,可不就是沈大山儿子丰哥的崽么? 原来是闹着玩,可这小孩儿喊得真情实感,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有拐子来要把孩子掳走卖了呢! “这小子走路不稳乱撞,直接撞我身上了,还不喊人,叫我老婆婆。唉,真是没教好啊。”刘春花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沈若三人赶到的时候,正巧听见这么一句。 柳杉立刻冲上前将二狗拉到怀里,摸了摸他哭花的小脸安慰:“没事没事啊,咱家二狗最勇敢了。” 二狗一到他娘怀里就一直哭,哭的直打嗝。 李善桃在没分家之前被婆母磋磨过,分家之后也没怎么接触,这会儿见了面她也是新仇旧恨上涌了。 她家二狗很乖很听话,撞了人肯定会乖乖道歉,这村里同龄的哪一个有自家二狗有教养? 沈若伸手给李善桃按了按后心,让她不要肝气郁结,往前走了一步。 “阿爷阿奶,二狗还小不晓事,你们就不要跟他计较了。”沈若在心里猛翻白眼,这时候是二狗的太爷太奶了?之前二狗刚出生,也没见他俩过来送红包瞧瞧这个自家的曾孙啊! “瞅瞅你这话说的,好像我和一小孩子过不去似的。”刘春花气不顺,刺道。 可不就是和小孩儿过不去么?沈若内心吐槽。 沈牛山也冷哼了一声:“一个个都是不孝子孙,白眼儿狼!大的小的都是。” “真倒霉!生出一个带出一窝。”刘春花接口道,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了。 沈若都快被气笑了,他家一家子白眼狼?这沈牛山和刘春花可真敢说! 他阿爹是家里顶梁柱为家里辛苦二十年,好不容易才娶上媳妇儿,还是他自个儿追求到的。也就李善桃看中了这个憨厚老实的汉子,才愿意嫁给他,不然沈牛山和刘春花能把沈大山当成牛给使唤死! 反观沈宏,就一张嘴哄得爹娘心花怒放,就能坐享其成。 刚还给他们脸了,喊声阿爷阿奶,这会儿可把沈若恶心得够呛。 既然欺负到自家头上了,沈若也再不给他们留脸面! “我有你们这样的爷奶,才是上辈子倒了血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 下章入v啦,凌晨0点更新~以后我会更加努力更新,感谢大家支持! 拉白嫩可爱的小云吞来卖萌!小云吞:啊呜~和姨姨们贴贴=w= 放个预收:《胎穿团宠小夫郎[种田]》 柳溪村今年出了件大事儿, 村里最有出息的,让十里八乡姑娘们小哥儿们芳心暗许的读书郎孟才倾,竟然娶了个孕痣浅到看不出,高挑身材像个汉子的小哥儿! 村里人都传言说这隔壁村的小哥儿不仅懒还能吃,孟才倾早晚得休了他。 结果七夕当夜,就看到两人携手恩恩爱爱去镇上看花灯。 还有人说“陆棠宝这孕痣这么浅肯定生不出孩子!” 陆棠宝:辟谣一下,我们三年抱俩。 孟才倾暗恋陆棠宝好多年,是他从小盯到大的媳妇!好不容易等到宝儿到了可以成亲的年纪,他立刻就上门提亲了。 很多人说陆棠宝不好,但那又怎么样? 陆棠宝在现代工作007猝死后就胎穿到了古代,成了上山村陆家的幺儿,他上头有六个哥哥,且全都是弟控。 于是陆棠宝就在农家过上了皇帝般的生活。 这,太爽了! 在他嫁过去之前听人说起隔壁村的孟才倾,是个面如冠玉,清风朗月的人物,虽出身农门但有傲骨,性子冷淡,话很少,很不好相处,妥妥的“高岭之花” 反正总是要嫁人的,嫁给他别的不谈好歹养眼呀。 不爱说话的性冷淡帅哥,正和他意。 结果婚后半个月,两人一刻也没有分开过。 说好的不好相处呢?说好的性冷淡帅哥呢? 都是假的! 帅气咸鱼吃货胎穿受(现代人的头脑就是他的金手指)x双标腹黑宠妻读书郎攻(只对受是不一样的宠妻狂魔) 备注: 胎穿受,有人格魅力,文案体现不出来,文内体现哈~ 主题是感情单箭头变双箭头,婚后攻略的爱情故事。 是打打小脸、赚钱、科举、养崽崽的无虐小甜饼~ 【点击专栏可见,专栏也求收藏呀~爱你们~】 21 第 21 章(修) 断亲 [入v万字…… “嘿, 你这个不肖子孙怎么说话呢!”刘春花最恨小辈顶撞,特别是这出言不逊的人还是她最瞧不上眼的沈若,顿时气得一团火往天灵盖烧。 “大伙儿都来看看, 这就是我家的好孙子。他竟然说有我们当爷奶是上辈子倒了血霉!这是多大的仇恨啊。”刘春花大喊大叫,尖利高亢的嗓音几乎都要传遍了整个沈家村。 沈若一点不虚,站得笔直。 继续喊啊,来的人越多越好。 他爹受了多年的委屈都往肚子里咽, 不是窝囊只是还顾念着他爹娘生养的恩情,一直不肯撕破脸。但是沈若却没有这样的顾忌。刘春花和沈牛山又不是自己亲爹亲娘, 未来也不用他来赡养。 人多了正好将事情抖落出去,让大家看看沈宏一家和沈牛山刘春花的真面目! 只是在这个时代顶撞长辈就是德行有亏, 围观的婶子劝道。 “若哥儿你一个小辈怎么能这么说话呢?赶快跟你爷奶道个歉。” “是啊, 这要是被村里其他孩子学去了, 那家家户户都乱了套不是?” “怎么能说这种话,再怎么样他们也是你爷奶。” 李善桃闻言气红了眼,对着周围围观的人难得爆了句粗口:“你们知道个屁!” “我家若哥儿没说错,遇上他们就是倒了血霉。” “瞧瞧, 这就是我的好儿媳哟。真是造孽啊, 我老沈家怎么就养出这么一群白眼狼!”刘春花几乎是吼出来的,随后又捂住心口:“我都快被活活给气死,哎哟真是喘不上来气了。” 周围人都偏向了老太太, 上前安抚让她别气坏了身子, 为他们不值当。 沈若看她这中气十足的喊声和浮夸的演技,绝对气不死, 这看着起码还能再活很久。毕竟祸害遗千年么。 “骂完了?”沈若嘴角勾起冷笑,道:“你们口口声声说我家白眼狼,倒是举个例子来瞧瞧。光靠喊就能给我们扣帽子了?那我还说有人为老不尊, 老不羞呢。道德败坏的人渣败类。” 沈若看他们又要开骂,补充了一句。 “我可还没开骂,可别自己认领啊。” 刘春花厉声道:“好啊,我就跟你说道说道。你小叔家的鸡鸭羊都是我养的,谁同意你抢走的?!连爷奶的口粮都要眛下,你安得什么心!” “抢走?这些是白纸黑字写进了赔偿书的,要是不信就把村长和族老们请来,他们都能给我作证。”沈若没有跟她似的歇斯底里,跟这种人交流就就得让自己脱离现实,高高在上地向下看,随便她怎么跳脚,沈若也不觉得如何了。 要是和她对骂,那才是对自己的侮辱。 “那又怎么样?这些鸡鸭都是我养的,那就是我的。我不同意你带走你就得还给我!”刘春花才不管那么多,这些牲畜就是她的,谁签都不好使,不还给她那就是白眼狼,就是不孝。 沈若都快被她气笑了:“摁手印的是沈子莺,你去找她要。来找我作甚?” 他说为什么分家以后几年都不怎么接触的人这会儿上赶着过来呢,原来是为了这事儿。 “我都听说了,你还想坑我家银子,真是不要脸。我告诉你,你想都别想。快点把鸡鸭都还来,我就不跟你们计较了。以后还能当亲戚。”刘春花抱着双臂道。 李善桃气得口不择言:“你才是不要脸。这事儿是沈富贵闹得,是他要来讹我家的银子。还当亲戚,我呸!有这种亲戚还不如没有的好!” 她这个公公婆母的心一直就是偏向小儿子的,以往没分家时候就是沈宏一家享福,她家劳心劳力跟当长工似的付出,结果临了还落不到一点好,到现在她公婆还口口声声说她家一窝白眼狼。 李善桃心中愤怒和委屈奔涌,几乎要气撅过去。 沈若赶紧抱住了自己的娘给她拍背顺气:“娘,快调整呼吸。” 沈大山和沈丰原本还在田地里干着活儿呢,结果就有人慌慌忙忙过来告知刘春花和家里人起了冲突,沈大山和沈丰立刻往家方向赶去。 等赶到的时候就听见李善桃的话,沈大山沉默地走到自家媳妇身边。 他心中也有怨恨,但因为对方是生下自己的人,他要是说对方不好那就是不孝。 沈丰先是安慰了一下二狗和媳妇,随后立马就站到了沈若身边给他撑腰。 沈丰一双牛眼怒瞪:“沈富贵还进我家偷东西,这笔账还没和你们算。倒先来找我家的事儿了?” 沈若道:“对,况且那赔偿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明白,沈子莺也按了手印,给了我家那就是我家的财产。你想要抢夺我家财产,正好沈富贵偷窃的事情也需要有人管管,那就去找村长过来吧。” 柳杉抱着二狗就要去找村长。沈家村人一直信奉着一句话,有事情找村长,村长都能解决。 刘春花心里咯噔一下,哭道:“你们人多就有理了?欺负我一个老太婆,还说不是白眼狼?!” 这时代村长的话语权十分大,没人不怕的,她活了大半辈子哪能不知道沈子莺的那点小心思,就是想让她出面去把鸡鸭羊给要回来。 原本大儿子一家都是软和脾气就沈丰一人稍微冲些,但也是一个“孝”字就能压着的。这会儿却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一个两个都敢和自己对呛了。 她本就想着闹一闹很快就能把鸡鸭羊都拿回来,根本没想过要闹到村长面前去。更别说她完全不知道沈富贵还做过这种事情,这怎么能认下。偷窃在村子里可是大罪! “你家能有什么东西好偷,尽编谎话。富贵能看得上你家的东西?狗都不信!”沈牛山在一边突然出声,他最看重的就是自己的小儿子和大孙子,沈富贵比沈丰还大两岁,他听不得有人说沈富贵。 “我有人证和物证,等村长来了就交给他。”沈若自从知道沈富贵进来自己家过,就做好了两手准备。正巧厨房地上有一块经常舀水时候会弄湿,沈若仔细找过后就发现了一只鞋印,从那之后这个位置就不让家里人碰,就等着之后沈宏家的人再找麻烦的时候捅出去。 沈牛山虽然看重沈富贵,但也清楚明白那就是个混不吝的主,这下听说有证据他气得脸红脖子粗但嘴硬:“谁知道是不是你们故意陷害,证据都是假的。” 周围人也没想到这竟然还能牵扯到偷窃来,沈富贵是什么样的人村子里都知道,有名的泼皮,会做出这种事可信度很高。 “假不假的等村长来了就知道了。”沈若淡淡道。 在等村长和族老们过来的时候,刘春花还在怒骂一句比一句脏,沈丰忍不了和她对呛。 沈若走到沈大山身边,小声道:“阿爹,待会儿我想将以前的事情都抖落出去,你别怪我。” 沈大山沉默了好一会儿。 李善桃一直都知道沈大山是个极孝顺的人,在分家之前都是对他爹娘百依百顺的,就是他们提起要分家还跟着沈宏过才让他伤了心。但就算这样,每年年节沈大山也还是会给他爹娘准备节礼。 沈大山看着自家媳妇和孩子期望的视线,目光从躲闪渐渐变得坚定起来。 他是个极其注重家风的人,不然之前也不会因为沈若出了那事对他失望了那么久。不孝顺这件事自然也是不对的,他是要给小辈们做表率的,可是…… 沈大山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红着眼看了还在怒骂的老娘一眼,闭上了眼睛。 他沉声道:“……爹不怪你。” 这就是同意了,沈若真的怕自己爹会想不开,毕竟在这个时代不孝是会被所有人戳着脊梁骨骂的,不是谁都有勇气敢顶撞自己的爹娘。 沈若又让他娘回家照看小云吞,这件事儿没那么快可以了结,小云吞一个人在家他的心根本安定不下来。 李善桃立刻往回走。 村长和族老们很快就来了,顾允作为村里唯一的秀才颇有名望,所以也被喊了过来。 刘春花见到村长他们过来才稍微收敛了一点,但嘴里还是在骂着不孝顺、白眼狼、顶撞长辈没天理。然后还喊沈大山,让他管管自己的儿子,带回去狠狠教训,不然就是不孝顺! 沈若的眼神越发冰冷,一个不孝顺的帽子扣下来足以让一个人没有翻身之力,让所有人戳着他的脊梁骨骂。 但是他爹真的不孝顺吗?! “我和我阿兄不提,难道我爹还不孝顺?” 沈若嘲弄道:“要是我爹都不孝了,那孝顺的人什么样?” “是躲在家拿自个儿爷奶当枪使?还是在镇上做活一个月三两银也不给爹娘分一分?” 这话里话外的讽刺差点儿让刘春花和沈牛山发了狂。 沈牛山更是,他冲上前抬手就要打沈若,这嘴巴利地让他心中火起。 沈丰也没想到沈牛山冲上来就要打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沈若才不怕他,一个半截身子都入土了的人能有多大力气? “住手!”村长眼看着事态升级,立刻喊停道。 沈牛山才不管三七二十一,他现在就是要揍沈若谁拦都不行! 掌风很快就要落到了自己脸面上,沈若一抬手就抓住了沈牛山的手腕,随后用力一捏。 “啊!”沈牛山一声惨叫,痛得不行了,“快、快给老子放手!” 沈牛山都六十多了,年纪大的人骨头都脆,外加沈若力气比起以前大了不少,虽然这一下他也没用多大力气,毕竟沈若可不想把人捏骨折,到时候又有事儿,要他赔一笔医药费。 “你还真是不要脸了。快放开他!”刘春花没想到沈若竟然敢还手,一个巴掌就要扇过去。 沈若才不放手,一手抓着沈牛山手腕,一手就格挡住刘春花的巴掌,顺便把她的手腕也扣住了。 “啊……要断了!”刘春花一声尖叫,喊道。 两个老的都是一脸痛苦,沈若扣在了他们手腕内侧的穴位上,痛不如何痛,会麻倒是真的。 他往两边一甩手,两人就跌坐在地上哎哟哎哟地叫唤起来。 动作快的村长根本拦不住。但这也是俩老的要先动手,沈若只是自保,也没把这俩怎么样,所以他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叮嘱沈若之后不要那么冲动,好好说话别动手。 沈若冲他笑了下,也不知听没听进去。 刘春花脸色黑青,看着沈若的眼神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似的:“你就是这么对你爷奶的?!就该在你生出来之后按粪桶里溺死,就没现在那么多事。真是生来克我的!” 沈若冷笑道:“那你怎么还没死。” 说着克来克去的咋没先把你这个老不死的给克死呢?这会儿还能活奔乱跳还想着要打人。 周围人听到沈若的话,也都和他想到一处去了,笑点低的忍不住就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刘春花见周围人也不帮自己说话了,气得立刻拍拍屁股站起来,又要打沈若。 “我今儿就要替你爹教训你。不知廉耻的破烂货,生下个野种还有脸活在这世上!我呸,换做我早就找棵树上吊了!” “刘阿奶,君子动口不动手。” 顾允上前拦住,周围人也纷纷劝说,有话好好说啊。 “老娘算什么君子,我今儿个就要打烂他的嘴,谁拦都没用!”刘春花一把推开顾允,就要打沈若。 沈若本就不是任人欺负的性子,小云吞就是他的逆鳞,骂他他可以充耳不闻就当对方跳梁小丑,但是说小云吞他不能忍! 闻言先冲上去给了刘春花一下。 把刘春花都给打蒙了! 顾允在刘春花这边拦不住,转而又想拦沈若的,话还没说出口沈若就已经上手了。 他沉默了。 沈若道:“不好意思啊顾允,我也不是什么君子。” “你竟然敢打我?!”刘春花气地眼睛通红,恨不得就地把沈若给弄死,她操起之前带来的扁担就要打沈若。 事态升级了,从普通的群殴事件变成了器械斗殴事件。 顾允尽量地护在沈若身前,沈丰上前想要扯住扁担。 但刘春花像是发了狂,谁拦打谁,沈丰和顾允身上都挨了好几下。 那扁担两头都安了钉子,用作固定箩筐麻绳之用,这会儿就成了最大的杀伤力武器。 沈若被保护着没受一点伤,周围人见刘春花发狂全都往外退了几步生怕殃及池鱼。 村长深呼吸了几下,眉头皱的死紧,沉声闭气,大喊道:“都——给——我——住——手——” 树上的鸟雀都被惊起,整个村子瞬间安静了下来。 刘春花的动作也顿了下,随后又用力挥舞两下示威后才把扁担往地上一杵,累得有点气喘。 “像什么样!以后这事儿传出去让其他人怎么想我们村?”村长都是以村民们的利益为重的,这么多年做事情还算是尽职尽责,虽然沈家村是个穷村,但是村里有什么事儿找村长都能摆平,他也是很公正的不会有偏向,就事论事。 所以沈家村的村长在村子里还是非常有威信的,族老们也很看重他。 刘春花冷哼几声,不说话。 沈家村的村长和沈大山算是一辈,她年纪更大是长辈,就算他是村长,那也得尊老! “把事情仔细说来,究竟是为什么闹事?”沈村长先问刘春花和沈牛山。 刘春花恨道:“我养的鸡鸭羊被这不要脸的坑走了,必须得还给我。刚还打了我一巴掌,这种不孝子孙就该罚他去跪宗祠!” 沈家村的宗祠很少罚人进去跪着,毕竟这是做了多大的错事对不起列祖列宗啊?要是真进了宗祠,这人这辈子也就完了,所有人都会唾弃他。 这是多大的仇恨竟然要把自己的孙子拉去跪宗祠! 周围人看向刘春花的视线也有些不善了,这个老妇人真的好歹毒的心啊! “跪宗祠就有些过分了吧,那鸡鸭不是赔给沈若的么?还签了赔偿书的。” “是啊,没想到刘春花心这么狠,好歹也是血亲……” 刘春花听着周围人的话,脸色越来越铁青。 村长道:“那个赔偿书是顾秀才写的,我和族老们都做了见证,一旦成立不能反悔。就算那些鸡鸭是你养的,也不能再要回去。” 刘春花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什么叫不能再要回去?我是他家长辈,他们孝敬我不是应该的么?!就该把那些鸡鸭羊都还我,还要另外补贴我一些!” 可真敢要求,沈若都被气笑了。 他道:“要不还是先说说沈富贵的事儿吧。” 胡搅蛮缠没有用,先让大家知道沈宏一家的真面目才比较重要。 “村长,沈富贵前天下午溜进我家行偷窃之事,我有人证和物证。”沈若话音刚落,柳杉就带着二狗和沈欣到了。 不管是要害母羊还是做什么,只要进来了被人知道就跑不了一个偷窃罪名,更别说是在留下证据的情况下! 偷窃可是大罪,在镇上要是抓到了就得扭送官府的! 在村里出现这种人也是一个污点,必须得捂住不能让别的村的人知道,不然所有人都知道沈家村出了个小偷了。 “去把沈富贵喊来。”村长道。这个事情可大可小,要是闹大了就得送去官府,最好就是能够私了,这样对村子的影响才能降到最小。 沈富贵到的时候脾气很差,像是刚醒来,连头发都是乱的。 村长和族老们见他如此邋遢,眉头都皱了起来。 “沈若说你前日进他家偷窃,你认是不认?”村长极具压迫感的问话让沈富贵瞬间清醒起来。 “不认!我没有偷东西!” “骗人,我那天在外面捡柴火看见你溜进沈若哥哥家里的!我亲眼看见的!”沈欣喊道。 “你个小崽子乱说什么,前天一整天我都在家里睡着,我妹子能给我作证!”沈富贵脸不红气不喘道。 沈子莺没想到事情能闹这么大,家里也待不住了,立刻跟了出来。听到她哥这么说,她能怎么办,她这几天都是待在自己屋子里保养皮肤哪里能注意到她哥做了什么,但是她立刻接口:“对,我能作证我哥那天一直在家!” “我有物证。大家跟我一起回家去看看就知道了。”沈若道。 事实胜于雄辩,回去一看就真相大白了。 沈富贵才不信沈若能有什么物证:“谁知道是不是你伪造一个我的东西,就这样也想说是我进去偷窃?” “去了就知道了。”沈若老神在在,领着所有人往自己家走去。 沈大山落在后头,他爹娘完全没有注意到他,连一个眼神都不给。 沈大山苦涩地笑了下。 一行人进了沈大山家,沈若就带着村长、顾允和几位族老进了厨房,母羊听见声响站起来“咩咩”两声,两只小羊羔也开始跟着叫唤。 沈若让他们看角落里那个鞋印,那里的泥土已经变得干硬,踩一脚也不会把这个脚印痕迹抹平。村长踩上去比对了一下,这个脚印的大小就是普遍成年人的脚的大小,但是明显比自己的胖一圈。 “让沈富贵进来,踩上去看看!”村长道。 沈子莺本也想进去看,但被拦住了,有些气愤地捏紧手帕。 她在外头朝里看,从她那个角度能看见沈若和顾允站在一处,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刘春花信了自家大孙子和孙女儿的话,沈富贵都没出门怎么可能来这儿偷窃!这物证什么的肯定是捏造的!还有那个人证,那半大点的小屁孩儿能懂什么,给块糖就能帮着乱说话。 “我看啊你们是穷疯了想讹钱吧?坑了我们二十只鸡鸭还有羊还不够,就搞这种把戏,栽赃陷害?!再说,就这破烂地方也有人来偷窃?能偷啥,是少了我的鸡还是鸭啊?……难不成,是来偷大粪?”刘春花嘲讽笑道。 她自己觉得很好笑,哈哈笑出声来。 沈家村都穷,除了村长家和沈宏家条件好些,大多都是和沈大山家一样的泥瓦房,听了刘春花的嘲讽,许多围观的村民心里也像是被刺了一样。 刘春花这话里话外的不就是瞧不起穷人家么? 沈富贵很快就被拽了进去,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脚印,瞬间就不想往前走了。 他哪里能想到沈若还竟然真的能找到证据! 沈富贵很长时间没出来,刘春花也再笑不出来了,难不成沈若说的是真的? 沈子莺帕子就揪破了,她哥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会做出什么事情她都不意外,这不会真留下什么把柄了吧! 沈富贵被按着过去比对脚印,刚一踩上去他就飞快地左右蹭想把这脚印给踩平了。 可是他能想到的,沈若早早地就多想了一步。 这些天家里煮米饭时,他都会留出一小碗米汤浇在这个脚印上。米汤和泥可是许多古代帝王修筑城墙使用的极为坚固的材料,这个脚印处的泥土经过沈若一日两次米汤的浇灌,已经坚如磐石,可以留存许久了。 “就是沈富贵的脚印。鞋底不一样但大小简直一模一样!”有位眼尖的族老说道。 其他人也凑上去看了眼,纷纷点头。 这沈富贵偷窃的罪名这种样定下来了。 沈富贵那个冤屈啊,他明明什么也没偷到! 那时候听兄弟们说还未出生的小羊羔肉是最鲜嫩的也是最补的,于是他就是想来把那头母羊偷出去弄死了和兄弟们一起烤肉吃。况且这羊原本就是他家的,在家里他爹娘不可能会让他宰羊,这会儿羊在沈大山家他就比较好下手。所以就起了心思。 结果他刚一进去,就听到李善桃要过来的声音,母羊也被他吓得啼叫不止,无奈只能无功而返。 他嘴硬道:“这根本不是我的脚印!只要有人能拿到我的鞋就能按一个,这个怎么能算作证据?” 沈丰气道:“沈欣都看见你进了我家厨屋,别抵赖了!” “我没有。别想给我脑门上扣锅!”沈富贵就是不承认,打着没人敢把他怎么样的念头,一副拽的二五八万的样儿。 “行,既然你这么说我就问问你。”沈若嘴角勾起冷笑:“我家厨屋里不仅有两头羊,还有一头梅花鹿,是不是你把它偷走了!” 梅花鹿浑身都是宝,这年头一只梅花鹿哪怕是幼崽都能卖上五两银子! 沈富贵本就没见到什么梅花鹿,更别提他冤枉自己了。 沈富贵脱口道:“我进来的时候根本没看见什么梅花鹿!” 刚说完他就差点儿咬了舌头。 艹,这沈若在给自己挖坑! 事情已经显而易见了,村长和族老们都露出对他失望的表情。 屋外的人都在等消息,知道沈富贵真来当贼了,一片嘘声。 要是证实了村里的谁是个贼,那对他一家的名声都有妨碍,谁也不想以后别人都不喊自己的名儿,直接喊一声贼他爹,贼的妹妹,贼的爷奶吧。 以后谁家有东西丢了,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找那个村里的贼。 刘春花和沈牛山都瞪大了眼睛,感觉脸上无光。沈子莺更是羞耻地眼睛发红,沈富贵总是捅娄子她现在真是恨死她哥了。 沈富贵还在嘴硬,道:“是,我是来了又怎么样?我啥也没偷到啊。就是路过而已!” 沈丰怼道:“你可真厉害,路过还能路过到别人厨屋里来。” 沈富贵负隅顽抗道:“我真没有偷东西!只是来看看我家的羊不行么?” “你就是想偷羊!以前羊在你家天天看还没看够么?”沈丰瞪着他道。 沈富贵向来是欺软怕硬,被所有人盯着,那个不耻的视线让他气得胸口不畅。 他梗着脖子道:“我就是来看羊的,你们爱信不信!” “那你说说,为什么你看过羊之后羊就早产了?”沈若一语中的道。 周围人这才意识到这要不就是想偷走,要么就是想害死羊,不管哪一件都挺让人不齿的。 如果是要害羊,那更加可怕。谁都怕突然有人进自己家无声无息地就把自己给杀了,真是有冤都没处伸。 “那我怎么知道,反正羊早产跟我没关系!”沈富贵死不承认。 他到这会儿脑子转得倒是快,立刻道:“你们是不是故意搞我!不然为什么那天不说偏偏要今天来说这件事?” “大家别信,我真的不是贼!我什么也没偷走!”沈富贵喊道。 沈若看着他,边摇头边叹气道:“本来是顾念着好歹是亲人,不想把事情闹大的。” 沈若用力眨了下眼睛,让眼眶也红起来,看着沈牛山和刘春花,一脸悲伤地继续道:“只是……今日真的是被伤透了心。” 村民们闻言就回想起之前刘春花发了狂似的拿扁担要抽沈若,还说了很多难听话。 真是自己作的呀,人家本来都打算不追究沈富贵干的事情,结果今天来这么一下,又打又骂的。 人家脾气再好也不是面团捏的,自然要反抗了! 这沈大山的小哥儿人是真好,知道是沈富贵来偷窃都没有第一时间举证,还是顾念着亲情的。只是刘春花他们今天做出的事情太过分,太没道理了让他伤了心,所以才会抖落出来。 沈大山一家有这样的亲戚,真是可怜啊。 没看若哥儿都难过的要掉眼泪了么,被自己的爷奶说当初就该溺死他,心里该有多委屈啊! 而且现在铁证如山,沈富贵自己亲口承认了自己进来过,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偏向了沈若。 “这沈富贵真不是个好东西!” “呸,什么玩意儿啊,偷东西不成就恼羞成怒了?难不成是他撺掇着爷奶过来要东西不成?” “我看很有可能。” 撺掇自家爷奶的沈子莺感觉自己被指桑骂槐的数落了,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沈富贵涨红了脸,他从小到大从没被人这样说过,就连他爹娘也不会指着他鼻子骂他,这会儿根本就受不了。 他吼道:“放什么屁呢!都给老子闭嘴,谁再说信不信我抽你!” “凶什么凶!干了坏事还这么横?这种人就该送去官府!”有心直口快的婶子怼道。 “对啊,冲我们凶什么!” 沈富贵第一次体会到被这些他看不上眼的村里人围着骂的羞愤,他气得想转身就走被沈丰一把按住了。 村里出了小偷,最严重的就是逐出村子永远不允许他回来,轻些的就是赔点银子私了。 村长问沈若是想要私了还是由族老们来惩罚他。 所有人都以为沈若会私了,因为这样才能拿到现成的补偿。要是扭送官府或是让族老惩罚可是什么补偿都拿不到的。 沈子莺包括她爷奶也认为沈若肯定会私了,然后借此狠狠地敲诈自家一笔。 沈若道:“就由族老们惩罚吧。” 不去官府。去了官府留了案底所有人都会知道沈家村出了个小偷,这对村子的名声会有非常大的妨碍。 不私了。沈若有骨气,他要是私了得了银钱平白引起村民的眼红不说,还会给人留下掉钱眼子里的印象。也落不了好,现在家里也不缺钱,没必要为了这么点蝇头小利抛弃自己已经转变的名声。 族老们摸了下自己的胡须,发觉这个沈大山家的小哥儿自从生崽之后变了许多,更加成熟了。不仅自己立起来了,还会为村子考虑周全,是个有格局的年轻人。 他们纷纷点头,这孩子确实不错,以前虽然有些拎不清,但现在已经改好了,这进退有度的态度,值得让村里其他年轻人学习。 沈富贵气得嘴巴都歪了,虽然他很混,但他只要还在村子里一天就得接受村长和族老们的审判。除非他入了镇上的户籍,才不用受这些人桎梏。 这回沈牛山也帮不了他,只能看着几个村里的壮小伙把自己的大孙子给押住。 刘春花不管不顾地破口大骂:“我家富贵又没把羊偷走,怎么能算小偷!你们不许带走他!” “阿奶……”眼泪从沈富贵白胖的脸上滑落,他这会儿是真心实意地感动。 “杀人犯要杀人,受害者还差一口气才死绝,他算不算杀人犯?”沈若冷冷道。 接着沈若就听到刘春花说出了那句父母长辈经常为子女推脱罪名的金句。 “他还是个孩子啊!不懂事,我们再教教就好了。你们不能把他带走!” 刘春花立刻要去拦住,这要是真的坐实了,她家所有人都会抬不起头的! 村长道:“这件事还麻烦乡亲们不要往外处去说,就烂在咱沈家村里吧。”幸好沈若是个会为村子着想的,这沈富贵没真偷走些什么东西,要是真的偷走了那这件事还真没这么容易解决。 周围的村民们都表示自己一定会保守秘密。但是像这种八卦在村里的传播速度可不是一般的快,再加上婶子们的夸大宣传肯定很快就会在整个沈家村中传遍了。 沈富贵很快就被押走了,刘春花再撒泼也没有办法。 她更加恨上了沈若,要不是他把沈富贵推出来,那就不至于会变成这样。 都是他的错! “你这个狗娘养的畜生!是不是非得和我们过不去?富贵可是你亲表哥,你就是这么对他的?!”刘春花又要上前打人,立马被边上的人拦下了。 “刘大娘诶,你这就没道理了啊!那是沈富贵自己做错了事儿。”有婶子道。 “都是亲戚,别闹得太难看了。往后还要在一个村子里过日子呢。” “是啊,若哥儿都已经放他一马了,别闹了。” 劝的人都是好心好意,结果刘春花一点儿也不领情。别人越劝,越给沈若说好话,她心里的火就拱的越高。 “沈大山!你个不孝子,还不快管管你的好儿子!你要是不管教,我就来替你管管。” 这会儿刘春花想到沈大山了。 沈大山原本在一边就跟个透明人似的,突然就被推到人前,和自己的老娘面对面了。 多年的惯性使然,他先是喊了声:“娘。” “你还当我是你娘就给我好好教训这个搅家精!”刘春花指着沈若鼻子骂道。 沈大山不动,不说话像是成了一尊雕塑,浑身冒着冷气。 “好啊。你这个不孝子!也来气我是吧?”刘春花没想到最好拿捏的大儿子都不听话,往地上一坐就开始连哭带嚎,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受了多大的委屈。 沈宏原本在镇上工作呢,有相熟的村民过来给他报信,说是自家老娘和他大哥家的起了冲突,就要打起来了让他赶快回去帮忙。 这会儿刚到,从杂货铺的牛车上跳下来就看到自家老娘坐在地上,哭得声嘶力竭的。 而他大哥沈大山就站一边冷眼旁观。 沈宏平日里就瞧不上这个老实巴交的大哥,只知道做活脑子不灵光的。 他看见自家老娘哭立刻就冲上前去装大孝子,扭头对着沈大山道:“大哥!你这是做了什么竟然把娘气成这样。还不快来给娘认个错。” 沈大山道:“我没做错什么。” 这算是沈大山这么多年来唯一一句有骨气的话。 曾经的他在沈牛山和刘春花面前,从来都不敢忤逆,说他做错了那就是做错了,他也认。 但是他也有心,也会痛。爹娘从小就偏心沈宏,他难道心中就没有怨恨吗? 刘春花见沈宏回来了,就像找到了主心骨似的,哭诉起来。 沈大山听着她一句句骂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媳妇儿,垂在身侧的拳头狠狠地握紧。 简直是、欺人太甚! 沈若道:“正巧小叔也到了,那就正好掰扯清楚咱老沈家的一堆破事。” “村长、族老们,还要请你们做个见证。我要为我爹讨个公道!” 看热闹的村民们本想走了,却没想到还有更大的瓜在等着他们,闻言立刻竖起了耳朵。 沈若道:“我爹这些年被人说闲话,就是因为我爷奶分家时跟了小叔。村里人都以为是我爹穷不愿意赡养爹娘,其实不是的。是他们想要享福,所以才跟了小叔。” 这个时代爹娘还在时分家都应该跟着家中长子,除非长子不愿意赡养才会跟着小儿子。这个黑锅沈大山为他爹娘背了整整五年! “分家时我爹只得了这三间老屋,就连祖田都没有分得一亩!我爹前半辈子给这家人做牛做马,身上没有一个铜板,就连娶我娘都是靠的自己,我这所谓的爷奶根本不愿意出钱给我爹娶媳妇!那些钱全都被爷奶收着带进了小叔家。”沈若越说越气。 “你知道什么!”刘春花没想到他会把这些事儿抖落出来。 周围一片嘘声,真没想到刘春花和沈牛山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情来。这沈大山一直都是憨厚老实的也从不和村里人说闲话,竟然一点儿也没听到风声! 就当初闹分家那会儿,好像闹得挺大的。 但是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是沈大山太穷,才不愿意赡养爹娘。 再加上沈宏在镇上有工作,能赚钱,所以理所当然的大家就觉得沈宏代替他哥赡养爹娘是很自然而然的。 却没想到是这样的原因! “我娘生我阿兄的时候难产,差点儿就死了。那时候我奶都不肯出一份银钱给她买药,就靠我娘硬撑了过去。”这件事还是沈丰以前告诉自己的。 刘春花完全不觉得自己有错:“都请了产婆了。人命自有天收,能不能活就看造化,和银钱没关系!” “再说了,这种忤逆婆母的人活着做什么!死了才好呢!”她已经气得口不择言,骂道。 沈大山拳头握得死紧,媳妇和孩子是他的底线,今天却被一遍遍地践踏。 他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似的,带着破釜沉舟的勇气。 “我要断亲!” 22 第 22 章 断亲书(二合一) 他已经忍耐地够久了, 曾经还天真地想过自己的爹娘还是爱自己的,但是现实却是一遍又一遍的冰冷失望。 “什么?!”刘春花不可置信。 沈大山刚刚说了什么?断亲?他竟然说要断亲! 大宇朝重孝, 分家倒还好说, 虽然乡野人家有“爹娘健在不分家”的说法,但孩子成亲有了自己的小家之后,分家还是很常见的, 只要自家人都同意就没有人说什么。 可断亲不同,这是有多大的仇怨才会闹到断亲的地步啊。这沈大山是真不怕被所有人戳一辈子脊梁骨吗? 沈若也没想到自家阿爹能下定决心要断了这门亲戚,心中有些解气。毕竟曾经分家不均, 沈大山因为孝顺爹娘, 人家不给也没有去争取, 就当做是给老人家的养老钱。辛辛苦苦二十多年就得了三间破屋,就是纯纯的一个大冤种。 有位族老劝道:“大山啊, 你娘虽然性子泼辣了些,但谁家不吵吵闹闹呢。这你要是断了亲, 以后别人怎么看你?” “是啊,别冲动啊!断亲可不是小事。” 沈大山攥紧了拳头, 咬牙不发一言。 刘春花屁股一撅往地上一坐就开始嚎哭:“你这个不孝子啊!竟然想要跟我们断亲, 以前那么老实都是装出来的,你就是个白眼狼啊!” “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吗?沈大山, 你不是人!你就是个不长心的畜生啊。” 沈大山眼眶红着, 耳边的谩骂声似乎漂浮起来似的,他听不见也不想听。他转过身,身体不自觉地颤抖,沧桑的眉眼像是瞬间苍老了十岁。 但断亲这件事儿说进沈宏耳朵里就不一样了,他尖嘴努了努, 这简直不能更合他的心意。 他很快就能攒够了银钱带家人搬去镇上了,可不想再接触村里面这门穷亲戚。沈大山虽然是他大哥,但从小到大两人的交流也很少,沈大山向来是闷头干活的,就是他打心眼里最看不上眼的乡下汉子。 若是真能断了亲,他可是十万分的愿意。 “阿娘,他要断亲咱就跟他断!分家之后这么些年感情早淡了,大哥想断亲不就是想不养爹娘么?我沈宏来养!断亲就断亲了也没啥分别。” 沈宏拉起刘春花说道,当初撺掇着爹娘分家时候还有些忐忑会不会有人说自个儿。毕竟他是个极其好面子的人,在镇上有份体面的工作村里人可都是捧着他的,他可不想因为一个沈大山在村子里留下污点。 这会儿的断亲却是沈大山自己提的,这种大不孝的事情让他大哥来,沈宏脸都要笑烂。 “分家之后你得了那么多好处,赡养你爹娘不是应该的么?我爹可是就得了三间破屋。”沈若冷声道,“我家哪怕克扣自家的口粮,每一年也会给爷奶送节礼周全礼数,你分家得了那么多有什么立场说我爹是因为不想养他爹娘才提的断亲?” “诶唷,这可冤枉我了,分家我也没得田、没得祖屋的。祖屋给了大哥,我可是什么都没分到。”沈宏道。 “田是跟着爷奶的,暂且不说。那你家的青砖瓦房是怎么盖起来的?还不是我爹劳碌攒出来的银钱盖得么!”刚一分家完沈宏就开始起新屋子,那些银钱是哪儿来的?还不是他爹当长工似的干活挣出来的。 “那时候小叔可还没在镇上寻摸到工作呢。”沈若见他嘴微张,预判到他想说是他自己挣得,立刻开口把他的话堵死。 看热闹的村民们议论纷纷。 刘春花和沈牛山的心一直都是偏的,当初分家时候只给沈大山分了三间祖屋,其他什么也不给是他们三人一起商量的。 沈大山比较好拿捏,可是他娶的那个媳妇能闹,媳妇生的大儿子脾气大。那会儿沈丰都二十了,刘春花后来不敢总使唤李善桃干活就是因为沈丰很凶,后来沈若又出了那档子事儿,他们嫌丢人,顾着自己的脸面,就非要闹分家。 那时候刘春花诸事不顺,沈牛山还从牛背上摔下断了腿,就借着这些破事儿硬说是沈丰和沈若给克的,非要把沈大山的小家给分出去。 一个“孝”字大于天,沈大山虽然伤心但也还是听他爹娘的,分了家。 却没想到他爹娘如此绝情,不仅不跟着作为长子的自己生活,分家产时候还拿自己没死当幌子,银钱要攒自个儿手里当棺材本只给他家分了三间老屋。就这样还不够,春种、秋收忙的时候他们还要喊他回去帮忙! 沈大山看他爹娘辛苦,还会去帮忙,但后来他发现只要他去了,他爹娘就开始躲懒,把所有的活儿都丢给他之后。 他也终于硬气一回撂挑子不干了,直接称病在家歇着。 凭什么沈宏就不用干,就因为爹娘的偏爱吗? 那时候李善桃带着沈丰也闹,分家分成这样为沈大山叫屈,但依然是讨不了好。 别人都以为是沈大山不孝顺,不想养爹娘才让自己的弟弟养,但实际上却是爹娘抛弃了他。 那时候沈大山想不明白就宁愿糊涂,因为那是他的爹娘,生他养他的血脉至亲啊! 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五年,现在就像是如梦初醒一般。他已经彻底放下了对爹娘的期待。 现在只有他的媳妇和孩子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所以他不能再逃避下去,必须立起来当个顶天立地的父亲、丈夫。 只要断了亲,他就不再是沈牛山和刘春花的儿子,再也不用被他们用一个“孝”字压着了! 沈大山沉声道:“我要求重新分家,然后断亲!我沈大山另起一族谱,未来和沈牛山刘春花再无瓜葛。” 沈丰恨不得拍手叫好,眼眶有些发热,他爹是真的走出来了。 “不可能!家早就分好了,如何重新分?我不同意。”沈牛山立刻道。 刘春花也不哭闹了,闻言道:“好啊!我说你沈大山好端端为什么要提断亲,原来就是在这儿等着我呢!” 沈大山眼神坚定,看向她:“以前家里每次春种秋收都是我一个人干,你们不把我当儿子,只当长工的工钱都不止这三间祖屋。” 周围的村民们闻言感到十分的辛酸,活儿都是老大干,结果爹娘偏心小儿子老大什么都得不到,还平白被人误会这么多年不孝顺。这沈大山可真惨,一大家子人就得了三间破屋,穷成这样也不见供养着的弟弟帮衬一把。 毕竟沈宏可是在镇上做活的,一个月有三两银呢!哪怕不给大哥银钱,把大哥家种的东西带去杂货铺寄卖也能帮衬不少,那样沈大山家哪还至于穷到这种地步?想当初沈家刚分家时候沈大山家度日艰难,谁见了不说一句可怜啊。 看来这沈宏也不是真的跟他表现出来那么孝顺。 就是个自私鬼!也许人家去镇上寻摸好活儿时候用的还是他大哥赚的血汗钱嘞! “断亲就断亲,要钱一分都没有!”刘春花呸了一声,她就知道沈大山一家没安好心,特别是那个沈若,还坑走了自家的鸡鸭羊。 沈若幽幽道:“村长,我想族老们也累了,惩罚沈富贵的事儿要不还是递交官府吧?” 刘春花哪里能同意,她可不想闹到官府去。只有沈宏还不知道先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立刻去问沈子莺,沈子莺哭哭啼啼地跟她爹说了来龙去脉,沈宏瞬间面色无光。 要是沈富贵真进了官府留了案底,他成了贼爹,还如何在镇上买房子啊!而且要去官府疏通的话,使的银子也不少了,倒还不如…… “重新分家不可能,大哥口口声声说爹娘把你当长工,可没有这种说法,你作为长子帮着家里做活儿不是应该的么?”沈宏道。 “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些活儿你咋不做?”李善桃终于得了空出来,嘲讽道。 沈宏道:“我身体不好,是爹娘体恤。” “那你可知道沈大山做活过度,累出了一身病!你那哪是身体不好,就是懒驴上磨屎尿多!” “大嫂,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沈宏最恨别人说他不好,这么多年都是被捧着的,这会儿被李善桃说了,瞬间有些挂脸子。 乡下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勤快,要是个懒骨头能被别人说死,成为茶余饭后的笑话。 他可不想被人喊“懒汉”,所以以前在人前他都是勤奋做活儿的模样,哪怕“身体不好”也要左摇右晃地做一点活。 “李善桃!当初就是你闹腾,搅家精一个。是不是你吹枕头风撺掇的大山?还想重新分家,做你们的春秋大梦去吧!”刘春花指着李善桃鼻子骂道。 沈大山护住自己媳妇,李善桃本就是容易生闷气的性子,往些日子里能肝气郁结到整宿整宿都睡不着觉,他心疼自己媳妇但又嘴笨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又被刘春花骂,他第一次气愤地回嘴:“没有人撺掇我,是我自己想跟你们断亲!” “这些年,你们生我养我的恩情,我早早就还清了!你们将我当牛马使,到头来我却只能分得三间老屋,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从小到大你们就偏心沈宏,什么好的都给他,我就只配干活,难不成我是你们捡来的孩子不成!” 刘春花被他的怨气冲击到,但她向来对大儿子关注就少,心里也从没在意过。这会儿沈大山竟然敢顶嘴,她简直怒不可遏。 “我告诉你,你就是比不上沈宏!你一个月能赚三两银么,你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一把子力气,能赚几个钱?要我知道你这个不孝子现在会变成这样,就该早早地在你生下来那会儿就溺死!省得这会儿来气我!”刘春花恶毒的话传来,带着浓浓的嘲讽。 这就是彻底撕破脸了,周围的村民听着这话就觉得这刘春花的心是真毒,大儿子辛辛苦苦做活二十多年没分到一个铜板不说,这会儿都失望透顶要断亲了,这亲娘还在怒骂开嘲讽呢! 沈子莺上前扯了扯刘春花的袖口,示意她奶收敛点,周围村民的议论让她脸**辣的,她奶现在正在气头上,都没法冷静下来思考,这时候说出去的话都不过脑子,让别人听了去就是自家不占理。 沈宏在镇上工作见得人和事多了,刘春花再怎么无知再怎么不分轻重,也从沈宏那儿学到了几分狡诈。 她现在想通了,断亲也无所谓,毕竟沈大山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身上还留着他老沈家的血,那就还是自己的儿,未来还是得给自己养老!不然就是不孝顺! “够了!”沈大山一声怒喝成功让刘春花收了声。 他转头对顾允说:“麻烦顾秀才帮忙写封断亲书。” “今日在场的乡亲们为我沈大山做个见证,我家可以什么都不要,那些年做的活就当全了爹娘的恩情,未来我们两家再无关系!” 他嗓音沙哑,语气却掷地有声。 “好!断就断!”沈牛山和刘春花一脸解气,断亲就断亲,只要不从自家扒拉钱财走就成!断了个干净更好! 围观众人纷纷往后退一步离沈牛山和刘春花远一点,原没看出来,现在是十分的膈应。这俩老的简直是嗜钱如命了! 既然两边都同意断亲,村长和族老们也都在场,顾允很快就将断亲书写好了,他念了一遍。 断亲书中需要年月日、何时何地、以及理由,为何要断亲。顾允一向正直,写得就是沈牛山刘春花偏心小儿,磋磨长子等等一系列的原因,每一条的错听着都是刘春花搞出来的事,事实也确实如此。 沈宏听了气得胡须抖动,没想到里面竟然还写了他的原因:“不尊兄长,自私自利,霸占爹娘宠爱。”这怎么能签?! “顾秀才,你写得断亲书是不是不太公正!”他直接点了出来。 顾允施施然给纸张扇风,让墨迹快点干,闻言抬眸看过去道:“我一直很公正。” 村里的大小事村长和族老们都爱叫上顾允,他聪明能干十八岁时就中了秀才,才名是一等一的好。因为村长和族老们不会写字,村里要写什么文书,断什么案件都是找他写公文。 要是说他不公正,那岂不是之前断的各种村中事,都成了“不公正”的了? 沈宏在镇上呆的久了,不太清楚村里的事儿,这会儿完全不知道自己这么一句话就引起了公愤。 “人顾秀才哪一点写错了?我瞧着都对啊!” “是啊,顾秀才向来都是很讲公道的。” 村长和族老们以及顾允组成的就是类似于现代的村干部组织,但又比现代的干部权力大,要不是顾允要继续科考,村长是高低得把这个优秀的年轻人培养成沈家村的下一任村长的! 顾允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定在纸张上等墨迹干透呢。 这个断亲书写得就跟沈大山的诉苦状似的,看到刘春花他们像吞了只苍蝇似的表情,沈若就忍不住想笑。 这顾允性子还挺可爱的嘛。 沈若现在严重怀疑是不是因为刘春花那时候用扁担打了顾允好几下,他才会在断亲书里给刘春花最多的篇幅“报答”一下,还给她加了许多之乎者也的大道理,大体意思就是刘春花作为母不慈,这样是错误的。 不过沈若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想太多,毕竟顾允写得是事实。 “大哥,这断亲书可是要过了官府的印的,这写成这样怎么让我在镇上混啊……况且爹娘再如何,也是生了你养了你,这断亲书绝对不能这么写!”沈宏见顾允说不通只能跟沈大山说。 话里话外就是自己纯孝不像他哥那样,毕竟爹娘再不好也不能这么写进去,还顺便卖个惨。 沈宏不愧是在镇上当掌柜的,沈若心想,这说话的艺术还真被他拿捏住了。 可惜了,并不好使。 沈若挤出几滴眼泪,眼神悲伤:“小叔自小就是爹娘的掌中宝,哪里知道我爹受了多大的苦楚。你可知我爹日复一日的辛劳身上落下了多少暗病?你可知在每个深夜他都辗转难眠心中疑问: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够好才得不到爹娘疼爱?你可知我爹只分得这三间破屋后拉扯我们家五口人有多不易?” “爹,这些年辛苦你了。以后我和阿兄会好好孝顺你的。我们才是一家人啊。”话语中满满的对沈牛山这对爷奶和沈宏这位小叔的失望。 周围围观的村民听着都心酸,这里好些人都是做爷奶、爹娘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开始回想自己是不是也对孩子们偏心了? 虽然沈大山提出断亲在律法中就是不孝,但是这也是被他爹娘给逼出来的啊!谁不爱自己的爹娘,不想爹娘对自己好呢? “这沈宏站着说话不腰疼,爹娘的宠爱都给他一人,还想着所有事情都要落得好处?断亲了他少一门穷亲戚心里指不定乐开花呢。” “就是说,我看啊这沈宏也不是啥好东西,我家没给他送礼就不收我家东西往铺子里寄卖,真是和他爹娘一样,钻钱眼里了。” 村民们窃窃私语,沈宏听到之后气得吹胡子瞪眼,但没办法,他总不好跟泼妇骂街似的破口大骂吧? “行了!断亲书也写了,这件事就算了结。明儿你们两家各出一个人跟我去官府盖官印!” 村长一锤定音。 “我的鸡鸭和羊必须还我!”刘春花还想着自己的鸡鸭呢。 “春花婶子你别胡搅蛮缠了。”有人劝道。沈宏和沈子莺也对刘春花摇摇头示意她别闹了,毕竟也讨不了好,反而让周围人看笑话! 刘春花心里那叫个憋屈啊。 “好了,大家也别都聚在这里各自回家去吧。”村长道。 沈宏脸色铁青地领着自家爹娘和沈子莺往回走,他是再不想呆在这里被一群人议论了。 沈子莺三步一回头地看顾允,但她发现,顾允的视线竟然落在沈若身上!顿时心里的气就更旺了,这沈若究竟做了什么才会让向来清冷目中无人的顾允一直瞧他? 她气得将手里揪破的帕子丢在地上,狠狠踩过。 沈大山像是累极了,和家人打了声招呼就往屋里走,直接躺床上睡觉去。李善桃去照顾他。沈丰拍拍沈若的肩膀,也进去找柳杉和二狗了。 二狗今天被吓坏了,得好好安慰。 沈宏那家人的动静沈若完全不关心,村民们各自散去之后他就进屋去找了伤药。农家人总是会磕磕碰碰受伤,家里再穷也会备着药粉。 他扯了半张油纸包了个婴儿手掌大的方块,倒了药粉之后拿细绳子捆好,出门拿给了顾允。 顾允本想跟着村民们走了,是沈若叫住了他,让他站原地等着。 已经是第二次了,又是让他等。还有上次那件衣裳他没带,洗了之后还晾着呢。 “给,回去之后记得上药,虽然不是什么好药,但也能加速伤口愈合。”沈若把手里的药包递过去,叮嘱道。 顾允向来端方清雅,很少在人前做出粗鲁的动作,至少认识那么多年沈若从没见过。 但此时,沈若看到顾允撸起他被划破的青色长衫袖子,露出白皙手臂上的伤口来。 这些被铁钉划开的伤口在他身上不止一处,铁钉划开的痕迹很小但也是出了一点血,已经凝固了,只是被扁担砸到的地方有些肿起来,泛着粉红。 顾允说:“用不着药粉,再不给你看一眼都要愈合了。” 他语气平淡,但说的话就是戳到了沈若的笑点,他哈哈笑出声来。 顾允看着他笑,有些疑惑地歪了下头,用眼神询问他在笑什么。 沈若心想:这个男主角是真的有点天然萌诶! “收着吧,抹点能好得更快。”沈若把药包塞进他手里,指尖与手心相触了一下有点过电。 顾允也被刺了一下,他皱了下眉。 沈若立刻解释道:“是静电,最近天气太干燥了。” “何为静电?”顾允问。 沈若努力思考该如何跟他解释:“……因为我俩衣服材质不同,静电是由于干燥和衣料跟人体摩擦而产生的,多穿棉质的衣服就能缓解。” 顾允点点头,似乎在消化着这个新鲜的词汇。 沈若心虚的一批,他意识到以后要格外注意说话了。这些现代的词汇不能再从他嘴里蹦出来,要是被人发现自己根本不是原主,怕不是要被当成妖怪抓走烧死啊。 “对了,你的衣裳还没干,我明日给你送来。”顾允说。 沈若:“……” 一想起就尴尬地脚趾抠地,咱能不提那件衣裳了吗! 23 第 23 章 拉仇恨 今日沈大山家的事儿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沈家村, 那些还没来换完布的婶子也都默契的没再上门。 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今天再过去不太合适了,要换布得等沈大山家缓过来了再说。 这件事倒是给村里许多人都提了个醒,做爷奶做爹娘的可不能太偏心。 像沈牛山和刘春花那样对大儿子一点亲情都没有的也是少见, 沈大山家虽然穷困了点, 但一家子老实厚道人,这回真是被逼到没法子了。 不过村子里大多数人对自己的孩子都是疼爱的多, 不可能跟刘春花似的破口大骂自己的孩子孙子, 就跟在骂杀了她八辈祖宗的仇人似的。 她这回也算是靠着嘴臭出了名了。 ==== 沈大山一直昏睡到天黑才起身, 像是卸下了磐石般的重担,浑身轻松。 “今天地里的事儿沈丰带若哥儿一起忙完了,俩孩子都心疼你呢。”李善桃拿来沾水的布巾递给他,让他擦擦脸清醒清醒。 “若哥儿咋也下地了,他得多休养吧。”沈大山皱着眉头道, 刚生产完没几天就下地割稻子去了, 这以后要是落下病,可有得受! 李善桃笑着道:“行了啊, 之前还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这会儿知道心疼若哥儿啦?” “放心吧, 若哥儿恢复很快, 现在身体也不错。是老天爷保佑了。”李善桃眼眶有点发红, 但心里是真的高兴。 虽然断亲并没有让他家得到以前被克扣的东西, 但是只要和那些人断了关系, 就是让人心中生慰。 “那就好。现在孩子们在哪呢?”他起身往外走,这个时候天都黑透了早过了吃夜饭的点, 他家一直都是家教森严只要他没动筷子,其他人都不敢动的。这会儿也不知道孩子们都吃过饭没有。 李善桃道:“在厨屋呢,若哥儿做饭, 说是要庆祝。” 沈大山点点头,跟着李善桃一起往厨屋去。 他家的厨屋就是个草棚,不太大,他一走进去就显得挤。 “阿爹,你醒啦。”沈若正在炒菜,累得一脑门子汗,柳杉站在边上帮忙切菜,二狗小小的蹲在一边洗菜呢。 “爹。”“阿爷。”柳杉和二狗也喊道。 “诶。”他应道。 沈大山眼眶瞬间就红了,看看他的家人多好,为什么要多花心思关注根本就不在意自己的人呢?过好自家的生活就好了! 小云吞离不了人,家里的女人小哥来做夜饭,看小云吞的任务就交给了沈丰。他好歹当过四年奶爸了,驾轻就熟,这会儿就抱着奶娃娃走到厨屋门口。 “好香啊,阿爹阿娘,你们瞧,小云吞都香得口水掉下来了哈哈哈。”沈丰大笑道,他这会儿也是打心底高兴,下午和若哥儿做活时候都干劲满满,天还没黑透呢就提前把粮食都收完了! 小云吞被这么多双眼睛注视着,开心地晃动藕节似的手臂,嫩生生的。小奶嗓啊呜几声像在跟大家打招呼。 沈大山之前有些想不开,不愿意看见小云吞,因为每次见他都会想起若哥儿遭遇的事情。 但是…… 小云吞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看着他,冲他笑露出粉红的牙床,眼睛弯成了月牙。 他的内心一下子就被击中了! 这可是若哥儿肚子里揣了十个月才生下来的崽啊,身上也有他沈大山的一点血脉,他一想到这儿就释然了。 沈若看出沈大山的内心松动,以前他都刻意避免见到小云吞,这会儿一老一小却是对视上了。 沈若抹了把额上晶亮的汗珠,恰到好处地道:“咱家小云吞是不是想让阿爷抱抱啊?冲阿爷笑地这么开心。” 小云吞很给面子地“啊…啊呜~”一声,把一大家子人都给萌化了。 “来吧,阿…阿爷抱抱你。”沈大山说出“阿爷”这个词还有些生涩,但是他不抗拒了,脸上带着笑小心接过了小云吞。 小云吞很乖,被谁抱着都不哭。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他阿爷呢。 沈大山抱着小云吞就往外走,一边抱着还一边颠,逗着他玩儿。 “咱家小云吞沉甸甸哦,未来肯定壮得很哦。” 沈大山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大家都忍不住笑出声。 沈丰满头黑线,忍不住喊道:“阿爹,小云吞是个小哥儿,要那么壮作甚啊!” 沈大山才不管,若哥儿小时候就是瘦弱总生病,他家小云吞还是壮点好,不容易生病! 沈若也是哭笑不得,家里人都快把小云吞给宠上天了,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这会儿一天喝十几顿羊奶或者羊奶糊糊。他都怕之后小云吞成了个小胖墩呢。 不过…… 沈若想象了一下,小胖墩云吞好像…… 更可爱了! 就跟那个年画里的胖娃娃似的,他额上还有一颗红痣呢,这不就更像了? 菜很快出了锅。柳杉和沈丰一起帮忙摆上桌,李善桃拿碗筷挨个放好,沈若盛起来最后一道菜装盘,去将灶台后夹了几根柴火出来,已经做好饭菜不需要太多火力,留下两根木柴就够烧了。此时再往锅里蓄些水,就让它慢慢用余火加热,之后可以用来洗碗。 沈若端着最后一道菜进了屋,大家都已经坐好了,小云吞还在他爷怀里,瞧见沈若来了又开始说大家听不懂的婴语。 “小云吞是真的聪明,这眼神瞧着就很灵光。”李善桃忍不住又开始夸。 沈丰也赞同,他之前都在地里干活,跟小云吞接触可少,但他今天过去看孩子,感觉小云吞就是认识人似的,手臂伸来伸去要他抱。 沈大山点点头,他一脸自豪道:“我们沈家的孩子都聪明。咱家二狗也聪明着呢!” 二狗被阿爷夸了还有点不好意思了,今天他可是被吓坏了,沈若都怕这会成为二狗小朋友的童年阴影,但幸好二狗性格好,被柳杉沈丰安慰之后又活蹦乱跳了。 就在洗菜那会儿还跑到沈若身边跟沈若说:“小叔,等之后去晒谷场喊话,你还要再叫二狗哦,二狗要给小叔帮忙的!” 多好的小朋友啊,长大以后绝对是个大暖男没跑了。 “行了行了,都饿了一天了,快开饭吧。”李善桃给每个人都装了满满一碗饭。 今年的收成很不错,家里有了银钱那也不用将交完税剩下的稻米都卖了,可以留作自家的口粮。这些新米的稻壳去的很干净,李善桃捣了许久的,但也不能每天都这么吃,但是今天例外。 今儿个所有人都高兴啊!就该吃些好的! 沈若和李善桃想到一处,做得菜色虽然用的食材都是家里现成的,但也十分丰盛。 他一共做了五个菜,四菜一汤。 有韭黄炒鸡蛋、武义醋鸡、酱烧鸭和拔丝地瓜,还有一碗丝瓜蛋花汤。 嫩黄色的炒鸡蛋覆盖在韭黄上像一团团云朵,咬一口嫩滑不用嚼就能顺着喉咙滑下去,韭黄的香气与蛋香混合香味扑鼻。武义醋鸡之前沈若做过一次用掉了半只公鸡,这会儿又做就是用的另外半只。醋的酸味和鸡肉结合的恰到好处,鸡肉炖的软烂,肉质不老不柴香得人还没入口口水先流;还有那酱烧鸭,酱油与鸭肉是绝配,经过腌制后自带咸味,有嚼劲好吃得不得了。 还有那拔丝地瓜—— 制作拔丝地瓜需要用到糖,说是菜其实更像是甜品。 正巧之前沈子莺主动送来了红糖,沈若就拿出来做菜了。 其实正宗的拔丝地瓜该用白砂糖或是冰糖。但是家里没有,白糖在古代卖的很贵差不多都要跟盐巴一个价,所以沈若只能用红糖凑合一下了。 所以他做的这个拔丝地瓜……它拔不了丝。 姑且叫它“拔丝地瓜”是因为这道菜沈若做的时候做法是这样。虽然不拔丝但这丝毫不影响它在饭桌上的受欢迎程度,大家都爱吃甜的,糖又贵所以很少能吃到。 沈若想到甜味可以刺激人体多巴胺分泌,从而能让人感觉到快乐。以后他可以用那两块红糖多给家人做些好吃的。 人活在世上就是要想法子让自己过得开心快乐,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地瓜可是个宝贝,沈若打算明儿一早就给家里人烤地瓜吃。地瓜也甜,特别是他烤出来的地瓜完全跟外面卖的那种有的一拼。 要不是得完成外婆的遗愿考上公务员,没准沈若会去烤地瓜。 毕竟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你考上了清华,他考上了北大,而我烤上了地瓜。烤地瓜烤地瓜,又香又甜的烤地瓜!” 瞧瞧烤地瓜,都能和清北相提并论。就是那么牛。 沈若有些馋自己烤的地瓜了,他之前就瞧见家里有,是放了很长时间看着就甜的那种地瓜! 沈若道:“明天早食吃地瓜哈,我给你们烤,可甜了。能烤到流出糖浆那种。” 二狗积极响应,他最爱甜甜的食物了!而且小叔做什么菜都好好吃哦! ==== 第二天一早沈若果然烤了地瓜,埋在灶台里面的草木灰里保温,让家人自己拿。他往怀里揣了两个就要出门去。 昨天的断亲书,今天要去官府盖官印。沈大山本想自己去,但是家里抢收回来的粮食要称重,算算要交多少粮税,因为再过几天就该交税了。 沈丰力气大,也留在家里帮忙。 沈若就说自己正好要去镇上转转,干脆就把这个活儿揽下来了。 往村口走去,远远就瞧见顾允的背影,他正想打个招呼,结果再往前走两步就看见顾允前面正好被挡住的地方站着沈子莺呢! “顾哥哥,我为我阿奶跟你赔个不是,这个药你收下吧。”沈子莺娇滴滴道。 顾允已经收过沈若给的药了,再说那点划伤早就好得差不多,只还有点肿着。这沈子莺当着边上其他人的面送东西可太能让别人想歪了。 他冷声道:“不必。”心里有些烦躁,这沈子莺越来越明目张胆了。 以前还算是暗暗地追求,这会儿恨不得放在明面上让所有人都知道似的。一有个理由就要凑上来。 沈子莺咬了咬唇道:“这可是我让我爹专门从镇上带回的……” 顾允皱眉道:“我已经上过药,沈若之前给过我了。” 沈若:???倒也不必给我在女主面前拉仇恨啊喂! 被他拒绝沈子莺已经很难过了,又听到顾允说沈若给过药,既然他都收下了沈若给的为什么不收自己给的? 委屈的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结果一转眼就看到不远处的沈若。 顿时脸上表情一阵扭曲。 顾允默默后退两步。 这沈子莺怕不是生了什么病,脸上怎么开始抽筋了? 24 第 24 章 明明讨厌我,为什么要保…… 沈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 和男女主擦肩而过。 冲着赶牛车的沈汉三打招呼:“沈大哥,今日去镇上又要劳烦你带我一程了。” 沈汉三摆手示意他上车,道:“这有什么劳烦不劳烦, 都是应该的。快上车吧。”毕竟他在这儿拉村民去镇上一来一回的,一天少说也能赚个八.九十个铜板哩。 沈若想假装没看见这两人, 但沈子莺却不想,她看见沈若就浑身难受。 特别是她发现顾允的视线竟然落在沈若身上的时候, 难受到达了顶峰。 “沈若, 我这么个大活人站在这儿你看不见吗?真是没礼数, 我好歹是你堂姐。”沈子莺气冲冲地跑到沈若旁边,指着他骂。 顾允向来端方,为人正直,最看不惯不讲礼貌的人了。她就是要让顾允看清沈若的真面目! 又来了,又是薛定谔的亲人关系。沈若心想这沈子莺是不是重生回来之后脑子变得不大好使了? “我们今日是要去官府盖断亲书的。”沈若面色如常, 提醒道。 “那又怎么样?这不是还没盖呢吗!”沈子莺胡搅蛮缠, 余光瞟见顾允皱了下眉她就以为自己的目的达成了,心中忍不住暗笑一声。 沈若都懒得搭理她, 径直跳上了牛车。 车上人还是多,还有人带了几大捆柴火要拿去镇上卖,木柴竖起来堆放省空间,堆得极高,用麻绳捆起来看着都颤颤巍巍要倒下来似的,已经几乎快把整个车都要塞满了。 沈若逡巡了下车上仅剩的空位置, 约莫只能坐下一个人, 两个人的话就该挤在一起了。 幸好他就是那个幸运儿,抢占了最后一点空位。 他刚坐下就听到沈子莺娇滴滴地嗓音响起:“顾哥哥,我爹今日正好要回镇上, 你看这里牛车上都坐满了,不如去坐我家的车吧。” 沈若挑了挑眉,难怪刚才沈子莺在外面浪费时间不上车,还以为就是找顾允说话呢,敢情是因为这样呀。 那自己占了这个空位,就是给他们创造了相处的机会咯? 虽然自己挺想把男主角拉走的,毕竟这个沈子莺真不是个好的,顾允目前看起来还是挺正直的一个人,未来也是很有出息的,要是被沈子莺带跑偏,想想还是很可惜的。 沈若从柴火堆边上探出半个身子看出去,也不知道顾允会不会想要跟沈子莺走…… 要是他想跟女主角进行什么命运的接触,那他这个小炮灰还是不要给自己没事找事了。 结果一探头就和顾允对视上了。 那眼神……怎么说呢,沈若似乎从里面看出了大写加粗的三个字——“带我走” 沈子莺还在纠缠不休,走了两步默默挡住顾允看向牛车的视线。 “顾哥哥,这牛车又慢不说还破烂,颠簸的人都要散架,我家牛车又宽敞又大,再来几个人都坐得下,还不收你钱,走呗?”沈子莺极力邀请道。 还一边说一边往顾允身边蹭,衣角都要碰到了。 “走吧,难不成你还在记恨我爹昨日说的那句话吗?我爹那是无心之言,顾哥哥你别生气了。”她说着就要去拉顾允的手。 “男女授受不亲。”顾允退后一步,道:“不必。我可以自己走去镇上。” 说完,他就紧了紧身上背着的包袱,踩着泥路往前走了。 路过牛车的时候,他看了探身出来的沈若一眼。 沈若看他眼神竟然感觉他似乎有点儿小委屈,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想象力太过丰富,毕竟顾允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 “那个啥……要不你上车,咱俩挤挤?”沈若没忍住,还是开了口。 他瘦,顾允也瘦,应该还是坐得下的。 沈若怕他介意,又补充道:“啊,要是你介意就算了,毕竟汉子和哥儿也授受不亲哈。” 这就是承认自己听到刚才他和沈子莺的对话了。 沈若以为顾允会继续往前走的,结果他话音刚落,顾允就跳上了车。 ……行吧。 沈子莺在一边气得脸色发青,刚刚她都那么邀请了顾允都不肯跟自己走,结果沈若就说了两句顾允就上车了! 不行,她早就抱着自己是未来举人夫人的念头了,怎么可能轻言放弃! “我也要上!”沈子莺走到牛车边,裙摆有些长,但车边上都被柴火堆满了她有些上不去。 沈汉三见了立刻道:“没瞧见已经坐不下了么,你家不是有牛车吗?又新又快还不颠簸,还来坐我的车作甚?” 他年纪虽然大了,却也是耳聪目明的,听到沈子莺的拉踩气得吹胡子瞪眼的他记仇着呢。 沈子莺才不管那么多,她对着那个卖柴火的村民道:“你这些柴我都买了,你搬去我家里找我娘拿钱。把位置给我空出来!” 这颐气指使的态度让人没来由地心头火起。 卖柴火的村民叫沈二里,他这些柴都是找到了买主才会往车上拉的,结果这沈子莺不问三七二十一的就要买他的柴,给她让位置。 他道:“要买柴火得提前说,我家里还有,要不然让我哥给你送去?” 沈子莺气急,但还是要维持住自己的表情:“那就不必了,你把这捆柴挪挪,我要上车。” 周围的村民一大清早过来上了车就等着出发了,好不容易坐满要走了,沈子莺来这么一下。 “莺姐儿哟,你家有车就坐你家车去呗,和咱挤什么啊。”有婶子忍不住开口了,经过昨儿那件事,大家算是看清了沈宏一家的真面目,全都是看不起穷人的,既然如此还来坐穷人的车和穷人挤做什么呢? “我就要坐,你们谁给我让一下位置,我出十文钱!”沈子莺立刻从荷包里掏出十个铜板。 她昂着头等着有人抢着要跟自己换,结果氛围一阵沉默。 这车上的都不富裕,要是下车了能得十文钱,心动吗?有点。但想和她换吗?不想。 这沈子莺不就是拿钱侮辱人呢吗?几个婶子窃窃私语。 沈子莺没想到十文钱都打动不了村民了,这群人还真是会坑钱啊。她看着顾允在沈若身边坐着,心中的气就一直堵着,她解下自己的荷包道:“这里面有八十文,谁下车!” 这回确实有人心动了,毕竟是八十文啊。 都能买上八斤黍面,节省些够一家四五口吃四五天了! “莺姐儿,我跟你换,你坐你坐。”有个婶子立刻道,给沈子莺让了位置下车。 沈子莺把荷包连带着铜板都给了她,腾出了位置,柴火也能挪下位置,她终于可以上车了。 她刚往上迈了一条腿,正费劲地往上爬呢。 结果沈汉三拍了下牛.臀,车子慢悠悠地往前走了,她身子一歪差点儿就摔了个狗啃泥。 “沈汉三!你怎么做生意的?!”她最是好面子,刚那一下丢了丑,她气道。 沈汉三充耳不闻,他可还记着沈子莺说他牛车不好的话呢。要坐他车,得先问问他同不同意吧? 沈子莺气得狠狠跺了几下脚。 该死的,为什么所有人都在跟她作对! “要是不想做生意,以后就别做了!”她有千千万万种方法让沈汉三的牛车生意做不下去。 她发现自己重生回来大半年时间,一直都是顺风顺水的,自从那个原本该死的沈若竟然和上一世不同,没有在生产时候发生意外一尸两命活了下来之后,她的日子就开始变得事事不顺! 一定是沈若有问题! 她的目光变得幽深,牙齿咬得嘎吱响,捏在手里的衣角几乎都快被扯破了。 那个下了车的婶子见沈子莺一脸凶狠的表情,忍不住把收来的荷包往手里紧了紧,连声招呼都没打就跑回家去了。 这莺姐儿该不会是魔怔了吧?瞧着怎么这么吓人呢。 ======== 牛车上少了一个婶子,位置就稍微空了一点。把柴火往边上空位挪一挪,顾允也就不用和自己贴的那么近了。 上次和顾允贴一块儿还是在上次,沈若其实也挺无奈的。瞧着顾允像是有洁癖的样子,他见别人难受自己也不舒服。等以后他也想给自家也搞一辆牛车,牛还可以帮着耕田这样家里的农活也会轻松些。 这会儿自家虽然有了银钱,但也不能花得太明显,要是他突然买了牛又套了车的,家里就该遭贼了。 之前就说要建围墙,这会儿已经开始筹备着了,沈丰和沈大山想自己上,但是沈若没让。 好不容易秋收结束,正好能养养身体,作甚非得省这笔钱? 沈若一直信奉的就是“该省省该花花”,省钱是肯定要省的,但不是在所有的地方都要省,那样活着太累了。 就像村里有些人一大早起来走着去镇上,牛车都要一个时辰,靠双脚走脚程快地也要一个半时辰,换算成现代的时间就是三个小时,也就是说,他们整整靠自己的双腿走三个小时! 想想都觉得腿肚子发软,这个年代没有谁活得容易啊。 牛车晃荡着让人发困,现在小云吞晚上醒的次数越来越稳定,沈若勉勉强强能睡个囫囵觉。他还算好的,有李善桃帮衬着,一起照顾小云吞起夜、喝奶。有些人家都是母亲带崽,父亲完全撒手不管,白天还要出去做活儿,晚上还要照顾孩子,本该睡养生觉的时间都被闹得睡不好,女人能不老得快么,不过农家人穷能娶上一个媳妇都很不错了,要是跟富贵人家似的妻妾成群,那还不得累死。 可就算这样,农家也大多都不止生两三个崽。他阿兄沈丰和柳杉算是例外了。 他们只有个二狗,也不打算再生个孩子了。 柳杉在娘家时候过得苦,身子就不太好,生二狗的时候就有些凶险,沈丰是个疼爱媳妇儿的,不愿意自己媳妇再冒险。 虽然沈若没谈过恋爱,但是他会磕糖呀! 他阿兄阿嫂感情特别好,是那种看了就觉得会冒粉红泡泡的,沈若有时候看他俩互动都忍不住勾起嘴角笑。 果然只要爹娘感情好,教出来的孩子脾气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看自家二狗就知道了,多乖一小孩儿啊! 牛车上也没人说话,这天都还没亮透,大家都有些困,都闭着眼睛睡呢。沈若思绪纷飞,规划了一下之后的安排。 他不仅要做高端的绣品品牌,低端的也不能放过。 毕竟在高处看高端确实能赚,但确实是不能量产,因为“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在哪个时代都适用。 要想多赚钱,那就必须把低端市场也给搞起来,这可都是底层蓝海市场啊! 为什么现代五菱宏光那么火,就是抓住了下沉的蓝海市场,大多厂商都在向高大上看齐,研究性能、美观、材料。但是没有人做这种又便宜又能上高速的车。但其实许多人买车并不是要买个多么牛气的品牌车让人羡慕,大多数人都只是想有辆车能够方便些,不会被风吹雨淋,那就够用了。 他们就是抓住了大家的这一点心理。而且价位也不高,穷人也能买得起,富人也愿意买一辆开开。 所以一辆车的出名和爆火不是偶然的。 沈若正盘算着之后该如何做,车子又开始颠簸起来,周围的柴火晃晃悠悠,沈二里连忙去扶,最上面的那一捆却还是滚了下来。 “小心!”沈二里大喊道。 沈若大感不妙,眼皮微掀就发现那捆柴火正朝着自己砸过来呢! 躲是躲不开了,他立刻抬手护住自己的脑袋。 嘣—— 一捆柴火少说也有三十斤,和肉.体碰撞产生的闷响让人听着就觉得疼。 但是沈若没感觉到痛,他耳边传来低沉的闷哼声。 这回他是彻底清醒过来了,眼睛睁大看着面前护着自己的男人。 顾允两只手撑在自己脸侧,用身体护住了他。 不是吧……每次都让男主角保护自己而受伤,这剧情之神是不是有病啊!!他是个炮灰又不是女主角,是不是搞错了啊喂! “你还好吗?”沈若扶住他的手臂,让他靠在自己肩膀上。周围人刚被吓得都不敢动了,这会儿才如梦初醒般上前把那捆柴火给搬走。 “顾秀才怎么样了?刚那一下太重了吧!”有婶子关切地问道。 “对不住对不住,顾秀才你怎么样了?我给你赔不是,医药费我会出的!”沈二里愧疚地眼睛都红了。 顾允深呼吸了几下,被那么重的东西砸着了不骨折都是运气了,这会儿他疼得脸色发白,整个人有些昏沉说不出话。 “大家别围过来了,让他透透气!”沈若就怕他被撞得一口气提不上来,那就容易休克。 手往他背后和后脑摸了下,发现没有出血,稍微松了一口气。 “顾允,你是不是傻,后脑要是被砸到会死人的知不知道!”沈若自己都已经做好保护自己的姿态了,被砸到也不过是双臂淤青,要是倒霉点就是双臂骨折,但是顾允什么都没准备就这挡在自己身前,真的太不理智了! 沈若鼻子发酸,之前刘春花拿着扁担要打他,顾允也拦在自己身前,那会儿都没有鼻酸难受,后来给了药,他就没往心里去了。 他不爱欠人人情,特别是这人还是书中的男主角,他之前就想着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的…… “你不是讨厌我吗?为什么要保护我,我不值得你这么做知道吗?你自己的命比较重要!”沈若的声音都带上了哭腔,他一双丹凤眼也红了个透彻,被吓得也是被感动的。 顾允深吸了几口气,稍微缓了一点过来,他道:“不论…今天要被砸到的…是谁,我都会这么做。你…你别在意。就当是我爱逞英雄。” 沈若对他的看法又悄然改变,顾允他不仅为人正直,关键时刻还会挺身而出。 沈若也不是矫情的性子,被他救了那就好好地道谢,刚才他真的不能理解为什么顾允会这么做,所以口不择言才问出了那些话。 现在理智回笼,他不打算继续问了。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赶快去医馆给顾允看看,这牛车颠簸地能让顾允更疼,骨头都要颠散架似的,他都能感觉到顾允靠在自己肩膀上的半边身体在发抖。 沈若小心地转移让边上人托着顾允,当机立断地跳下车。 “麻烦各位叔婶帮下忙,我要背顾允去医馆。”沈若道。 周围人看着沈若这小身板,怎么也不信能背得动顾允。 “若哥儿你可别逞能,要是摔了顾秀才得更疼了!” 沈二里说:“我来背吧,是我的柴火砸到顾秀才的,合该我背!” “不用……麻烦…我歇歇就成。”顾允道。 “不行!”车上人异口同声道。 顾允:“……” “放心,我力气大着呢!”沈若拍拍自己的后肩,示意大家快把人放上来。 顾允一脸不太信任的样子,但是因为太疼了有些说不出话,他半边身子都已经麻木了。 沈若背上一沉,他双手往后勾住顾允的膝弯,稳稳地把顾允给背了起来。 “嚯,若哥儿好力气!”沈汉三看了没忍住惊讶道。 周围的婶子也都看呆了,刚才她们合力才把顾秀才给小心翼翼弄下去的,这若哥儿竟然直接就给人背起来了?! 沈二里也吃惊了一瞬,把车上的柴火交给相熟的人帮忙带去给买主。 “我跟着一道去。若哥儿你背不动了就换我!”沈二里道。 “成。”沈若也没有逞强,虽然他力气比起以前大了不少,但是顾允瞧着精瘦,却还是挺重的。他也不确定自己能背着走多久。 有沈二里兜底,那就稳稳的了。 “顾允,你忍着点,我会走得稳一些。”沈若说。 顾允趴在沈若背上,轻轻嗯了声。他心底也诧异,沈若瞧着瘦弱竟然能把自己给背起来,着实让人吃惊。 沈若看了眼周围的路,距离镇上的医馆也不远了,路实在是坑坑洼洼坐在车上怎么能受得了,他挑着边上平坦的地方走,稳稳地背着顾允。 “今天谢谢你,还有之前也是。”沈若怕他睡着了之后看伤醒不过来,可劲儿和他说话。 沈若陷入了一种害怕的情绪里,他怕顾允睡着了就醒不过来。 ……就像他的外婆一样。 “不必。”顾允回应道。 “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嗯?” “明明讨厌我,却能因为要保护弱者而保护我。” “你不是弱者。” “那你为什么要保护我?我都做好被砸的准备了。” 顾允想了想道:“大概是因为……你看着很瘦,我怕那捆柴把你给砸死了。” 但他心里却有个声音再说:沈若闭着眼睛的样子,看起来乖巧极了,纯洁无辜的气质像极了自己梦中的那个……小哥儿。 25 第 25 章 噱头(二合一) 你可真会说话……沈若在心里暗暗吐槽。 他额上已然出了汗, 道:“我是瘦了点,可我不弱呀, 你瞧我力气大着呢。” 他打算回去之后就和小云吞一起喝羊奶。这会儿他才十九呢, 多养养身体没准还能再拔高,顺便锻炼点肌肉出来! 顾允嗯了声,之后又没声儿了。 沈若:“顾允, 你还好吗?说句话啊。” “嗯, 要说……什么?”顾允清凌凌的嗓音自耳后传来。 钻进耳蜗里让沈若感觉到一阵头皮发麻。 他心想:这顾允不愧是男主角啊,人长得跟宁采臣似的, 声音也这么好听, 特别是在人耳边说话的时候声线如此清晰地传来, 沈若听着耳朵都要红起来。 “随、随便说, 只要别不说话就成。”沈若磕巴了一下,道。 顾允沉默片刻。 “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行吧,背名人名言也总比不说话要好。 顾允原本还痛地浑身发麻一直在忍耐, 但是现在背几句《道德经》感觉身体似乎没有刚才那么疼了。 沈若上辈子小时候和人打架受伤也是疼得差点儿起不来, 那时候他就唱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这样就不会感觉那么疼了,算是用开心的事情麻痹自己的痛觉吧。那时候他唱《梦的光点》,就跟这会儿顾允念《道德经》是一样的效果。 沈二里走在边上一手护着顾允,从他的角度看去能看见沈若白净的侧脸, 阳光洒下汗珠反射出晶亮的光。 沈若一直都是村子里闲言碎语中被提及最多的人,因为之前发生了许多事情,包括他的行为做出的事情都很另类, 不是个循规蹈矩的,总是能成为别人嘴里的谈资,觉得他就是个怪胎似的。 之前他也见过大肚子的沈若,那时候的他走路都是低着头,看人的目光都是呆滞的。村里人都有人传言他是不是失了魂,可能未来不能好了。 却没想到把孩子生下来了之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许多。 曾经沈二里也想过让自家爹娘跟沈大山家提亲去的,因为沈若是沈家村里顶好看的小哥儿,除了爱打扮之外没什么坏毛病。 也就是沈若胆子太大,追求顾允的动作闹得人尽皆知,让所有想提亲的汉子都收了手。 虽说现在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沈大山和李善桃能答应,沈若也得嫁。但是谁也不想戴绿帽子。 自己的媳妇心里面爱得是别的男人,这谁能受得了?! 不过这会儿看沈若似乎对顾秀才没有那么痴迷了,肯定是想通了。只是可惜他已经生了孩子,都还不知道孩子亲爹是谁,一个未婚的哥儿带着一个孩子,就更难嫁出去了。 沈二里看沈若累得喘息不止,额上全是汗,他主动道:“若哥儿,换我来背吧。” 沈若估摸着大约还有半里路能到,点了点头,两人合力小心地把顾允转移到沈二里背上。 顾允忍着疼脸色有些发白,额上全是冷汗。 沈若也没好到哪里去,额头鬓角上也全是汗珠,他没管自己从怀中掏出一块手帕就要给顾允擦汗。 怕顾允介意,他提前道:“这是我娘新做的,我还没来得及使。”然后就抬手仔细擦去他额上和鼻尖处的冷汗。 沈二里背着顾允走,没一会儿额上也都是汗,这时候就感觉到落差了。 为啥他就没有一个贴心的小哥儿帮忙擦擦汗! ……是因为他长得不够高,还是不够壮? ======== 沈家村人最信赖的便是镇上刘氏医馆的刘大夫,之前沈若和沈富贵那件事就请了刘大夫来验伤的。他不仅是镇上名声最好的郎中,为人也热心。这会儿瞧见沈若气喘嘘嘘地跑进来,他从中药柜后面探出身来问道:“发生了何事?” “顾允砸伤了背,说是半边身子都木了。刘大夫,快给他看看。”沈若话音刚落,沈二里就背着顾允进来了。 “快快,背去那边。”刘大夫指向一间门房,门用布帘子隔开了。 沈若过去掀开帘子,让沈二里背着顾允进去。 屋子中央摆着一张床,两人合力小心地将顾允趴放在床上。 顾允疼得冷汗又冒了出来,感觉到隔着手帕轻柔地触碰,很好的缓过了这阵痛感。 现在只要不动作,就是麻木的,但是只要一动,疼得感觉就进入四肢百骸。 顾允觉得自己现在这样趴着,就像一只背上长满了藤壶的龟。 一个七岁左右扎着双髻的小童抱着药酒进来了,一双大眼睛很灵动,看了他们三人一眼之后,用清亮的童声说道:“刘大夫要来给病人诊治,你们随我出去。” 沈若不太想走,毕竟顾允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伤的,他想第一时间门知道顾允到底伤得怎么样。 沈二里也站在原地,他见顾允伤得都起不来身,心中直叹气,要是伤得重自家得赔上多少银钱啊!都怪他没把那捆柴火绑严实,唉! 小童说完就掀开帘子出去了。 刘大夫走路带风,走进来之后发现他俩还站着,眉头皱了下。 “你确定你要呆在这儿?”他转头问沈若道。 沈若迷茫地眨了下眼。 难道他不能呆在这里吗? 沈二里瞬间门就想起了什么,说道:“大夫要给顾秀才脱衣裳,你最好还是回避一下。” 沈若都快忘了自己是个小哥儿的事,毕竟除了有了个小云吞之外,其他好像也没和前世有差,他总觉得自己是个汉子。 沈若自己是不介意,但其他人显然觉得不合适。 “那你们在这儿,我正好去官府一趟。”沈若道。 今天来镇上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去给断亲书盖章的,结果却出了这么件事,沈若心里挺不是滋味,毕竟若是自己没有把顾允喊上车,他也许就不会受伤了。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能再去纠结之前如何,因为没有必要,这就是在浪费时间门。等之后让顾允好好养身体吧,要是他家有什么田地上的事情之类的,自己能帮得上忙就去帮一帮。 官府坐落在镇子中心,只要方向对了,那就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沈若看太阳辨别了一下方向,就往官府所在的位置走去。 村长家也有牛车,这会儿可能都已经到了。 沈若想着就快步跑了起来,他该早些到的,村长是长辈让他等着不合适。 等到了官府门前正好瞧见村长下牛车,沈若立刻打招呼:“村长。” “嗯,我们等会儿再进去。”村长道。 因为昨日约定好这个时间门点,沈若和村长都早到了半刻,这会儿就等沈宏家的人来。 沈若本以为来的人会是沈子莺,却没想到会是沈牛山。不过沈牛山对着自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沈若根本不在意,毕竟从小到大他的记忆里也没和这位名义上的阿爷说过几句话。 三人一起进了官府盖章,村长给办差的官爷塞了几个铜钱,章很快就盖下来了。 沈若把断亲书收好,和村长道别,全程没看黑着脸的沈牛山。 沈牛山心里那叫个气,沈富贵是他的大孙子,是他的心尖尖,就是沈若把沈富贵做的事儿给抖落出来的,让他家现在在村里可落不得好了。沈牛山以前从没遭遇过这种事情,现在在村里走着都觉得面色无光,看见几个村民围在一起说闲话就感觉是在说他家、说沈富贵。 气得一整晚都睡不好觉,家里其他人也没好到哪里去。 毕竟沈富贵是因为“当贼”被族老惩罚的,就算没偷到,只要冠上的贼名那么他家里人也会被影响。 幸好沈家村人都还算爱护自家的村子,不想把事情闹大,不然以后十里八乡的人丢了贵重东西都得来找沈富贵了! 沈牛山把这些都归咎于是沈若的错! 要不是他把自家的鸡鸭羊坑走了,他大孙子也不至于去偷! 要是沈若知道沈牛山的想法,肯定忍不住给他一个国际手势并且“呵呵”两声,有些人的脑回路就是和正常人不一样,做错了事情就是死不承认,第一反应就是甩锅然后把所有的过错全部推给别人。他也不想想看,沈富贵既然会跑别人家里偷羊,以前没准还偷过别家,再以后呢?要是一直不被发现,他就会越来越猖狂,之后偷到富贵人家里去。 到时候要是被抓起来可就不是被族老们惩罚一下了…… 沈若快步往刘氏医馆走去。这会儿日上中天,镇上饭店酒楼里已经人满为患,镇上的人吃得精细和现代人一样一日三顿。但农家人没有吃三餐的习惯,就是只吃早食和夜饭两顿。但是沈若自从穿来之后就是吃三顿,那时候是病号餐,多吃一顿补充点营养才能更好恢复不是?这么些天自家人也都习惯了中午时候沈若要做些吃的,顺便还要给小云吞煮羊奶。 一上午发生太多事,他怀里还揣着两个地瓜忘了吃呢。这会儿闻着饭菜的香味肚子就跟着咕咕叫起来。 路过一家茶楼,里面有人正在谈论,沈若靠近窗边走得急,但是耳边飘进来几个“手帕”“阑珊”的字眼,让他缓了脚步。 “诶,你们都听说了没?‘阑珊’的老板不知从哪儿得了两样稀奇手帕,说是下月买了他家珠宝就能送呢!” “我也听说了,说是棉布的,我想应该没啥稀奇的吧?” “棉布咋了,棉布耐用啊。而且人家老板自己都带着呢,我瞧见好几回了。” “啥样的呀,有多好看?” 那人听有人问立刻就来劲儿了:“一块绣的是锦鲤,那样子瞧着就富贵,能招财呢!我听人说蓝老板得到那块手帕的时候,天降祥云,当天晚上就来了个大客买走了不少珠宝呢!” 沈若在外面听着没忍住笑喷了。 他之前和蓝帆讨论过一些宣传方式,其中就有一个“噱头”。 现在的人都迷信,要是所有人都说那锦鲤手帕能带来好运,那肯定让人动心啊! 从窗外往里一看,那个高谈阔论的人不是伙计阿富是谁? 虽然乔装打扮了下,但是这身形和声音沈若是印象深刻。毕竟曾被他嘲讽过,在这方面沈若还是挺小心眼的,能记很久。不过已经接受了他的道歉,那之前那件事就算完。 “真能招财啊?我之前远远瞧见过蓝老板带那块手帕,隔得远看不太清只记得是金黄金黄的图案,原来是锦鲤。”有人接道。 阿富神神叨叨地点头肯定道:“是了,我可是近距离瞧过的。那锦鲤胖的,瞧着就很有福哇。就见了锦鲤那天,我家抠搜成性的公子就赏给我好几十文钱呐!” 你家公子知道你在外面这么编排他吗? 而且这说得也太夸张了! 沈若笑着靠在窗边听,身后突然出现一片阴影将光线给挡住了,沈若往后一看—— 好嘛,阿富那个“抠搜成性”的公子就在这儿呢! “怎样,阿富这宣传做得如何?”蓝帆又拿着他那把折扇,风度翩翩地边扇风边问道。 沈若道:“噱头有些太过了,开场确实是可圈可点。” 被他这么一说,蓝帆点了下头,这噱头确实有点过了,要是别人拿到手帕不灵验呢?这要是噱头太过一帕难求,到时候人多,手帕却只有那么五张,那些得不到的人得恨不得把自己“阑珊”给掀了。 蓝帆扇子也不扇了,这年头各家店都是靠年复一年积累起来的口碑,客源也都比较固定。这宣传还是沈若和自己说了,他才茅塞顿开,结果这一顿开就有点收不住,这会儿估计整个镇子没人不知道“阑珊”赠品的事儿,特别是那个还能招财的锦鲤手帕! “那不然,沈小哥儿你就多出几张手帕给我。”蓝帆道。 沈若道:“不必,你就把锦鲤手帕和你家最贵的珠宝玉雕放一块儿,能买得起的客人必然也不缺钱,肯定有赚钱的路子,拿到手帕赚了钱那就是‘招财’了,要是不赚不亏那也不会在意那么一块小小的手帕,有个好寓意就带着玩也不错。要是亏了……” “亏了怎么样?”蓝帆着急问道。 沈若道:“亏了也怪不到一块手帕上,你蓝大公子要是买了块招财的手帕,当天就亏了钱,你会怎么想?” “……会先想如何补救,再仔细想,那就会想是不是我拿到手帕之后不小心弄脏,或是掉到了地上导致它…不灵了?” 沈若点点头。人性如此,发生了不好的事情人一般都会先找自己的原因,要是找不到才会那物品发泄。若是发生了好事,人就会觉得是神仙保佑,或是被物件保护了,比如玉镯、再比如转运珠。 其实他之前想的“噱头”不过是这些新奇的小东西就出几样,能让人眼前一亮,又因为少所以有些人就是想要得到它。 没想到蓝帆一开头就整这么大。 “行,那我知道了。”蓝帆把扇子往腰间门一放,手指敲了几下窗框,三重一轻,很快里面高谈阔论的声音就小了下去,窗户也被人给关上了。 阿富很快就从茶楼门口出了来,远远瞧见自家公子身边竟然还跟了个人,瞧着身形像是个小哥儿,他立马就冲上前了。 “公子!你……啊,原来是沈小哥儿,你怎么也在这儿?”阿富一脸八卦还没收敛,看见是沈若脸都有些抽抽。 再看自家公子,表情有些讪讪。 蓝帆今天派了不少人出来做宣传,给自家珠宝行打广告,没想到自己在这儿侃大山被抓个包。 蓝帆抽出扇子就要打阿富的头,佯装怒道:“我抠搜成性?” 阿富欲哭无泪:“不不不,公子最大方,是顶顶好的老板!” “你在里头浑说,宣传到了就行,净说些有的没的。”蓝帆揪住了他的耳朵。 阿富诶唷诶唷地叫唤,求助的目光看向沈若。 “行了,他虽然有些用力过猛,但你要的效果不也是达到了吗?”沈若道。 “嗯,到时候再和你算账。”蓝帆对阿富道。 阿富感激地看了沈若一眼。 “你今儿怎么有空来镇上,不用在家带你孩子么?”蓝帆摆摆手让阿富自己去边上玩,随口问道。 沈若道:“来镇上有事。” 分家断亲的事情要是有人问他他会说,但是没人问也没必要告诉别人这件事。毕竟能闹到断亲,其他人听了肯定就会想是不是他家的原因。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跟沈家村人一样知道事情的全貌。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沈若也懒得跟他解释原因。 蓝帆是个人精,哪能看不出来沈若不想说,那他也就不继续追问这件事。反而问起生意上的事情来,经过之前的交流他发现沈若真的很有商业头脑,可惜是个哥儿,这年头哥儿做生意的少,大多都是宅在家中相夫教子的。 在外面交流算个什么事儿,蓝帆邀请道:“不如我们上茶楼详谈?” 沈若看了眼天色,揉了揉饿到不行的肚子,拒绝道:“不去,我得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说得我也饿了,一起去啊我请你。”蓝帆道。 “不用,我带了烤地瓜。”沈若看了眼周边有个供人歇脚的茶棚,径直往里去,找了个条凳坐下了。 可算能坐下吃点东西,果然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他都感觉自己的胃都要饿到抽抽了。 蓝帆也跟了过来,有些嫌弃条凳上的灰,但还是克制自己坐在了沈若的对面。 地瓜虽然凉透了,但是糖浆还在,一掰开专属于地瓜的甜香味就散发了出来,皮很薄是紫红色的里面是黄澄澄的肉,闻着就让人咽口水。 蓝帆什么好吃的没吃过,地瓜这种东西太便宜,从没上过他家餐桌。但是闻着味儿了,他就有点馋,厚脸皮道:“分我一个呗。” 沈若正巧揣了两个巴掌大的地瓜,他胃口不算大吃一个能管饱。 于是大方地给蓝帆分了一个。 蓝帆咬了一口简直惊为天人,他从小到大吃过许多甜点、瓜果,都没有这个地瓜来得香甜! “好甜!”他赞道。 沈若烤地瓜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技巧,没来这儿之前小时候村子里他说自己要烤地瓜了,那些叔婶邻居都喜欢把地瓜拿来让沈若帮忙烤。他烤出来的就是比其他人烤得格外香甜些。 这也算是点亮了什么奇怪的天赋点了。 该说不说前世在医院门口烤地瓜卖的人都赚的盆满钵满了,沈若那叫个羡慕。 “沈若,要不然我给你工钱,你来给我烤地瓜吧?就把摊位设在我‘阑珊’前面!”蓝帆瞬间门就被烤地瓜俘获了,他兴致勃勃提议。 商人的敏锐嗅觉让他再一次感觉到了商机。 沈若道:“你要是喜欢吃,我可以把方法教给阿富,烤地瓜的摊子你让他来。” “烤地瓜趁热吃更好吃,你这会儿吃得是凉透了的,口感会有变化。” 蓝帆有些诧异,他可是做好了被沈若宰一顿的准备的,结果就听他这么说。 “这么好?教给阿富,以那你后在镇上我蓝家罩着你!”蓝帆早早就有了这个想法,毕竟两人签了合约他肯定是要护着沈若的,毕竟要是有人想要断自己财路去威胁沈若不给自己供应绣品那他们之前说好的种种计划都会搁浅的! 他蓝帆可从来不做赔本生意! 沈若闻言心想:蓝帆是蓝家大公子,经营着“阑珊”这么大一个珠宝行,他家财力雄厚。 而蓝帆他爹,也就是蓝家家主是个员外郎,和县令大人都能说得上话的人物,他家也算是有权利。 要想在这个人情社会立足,得有钱有权有势,所以还是非常需要人脉的。 沈若向来是做一步看三步,未来他的设计要是广为人知了,他一个无权无势的乡下小哥儿最容易被权势拿捏住。但是有蓝家保驾护航,沈若相信自己未来的路应该会顺利很多。 沈若嘴角微微上扬了一瞬,这买卖不亏! 26 第 26 章 脱臼 沈若本就打算早些回医馆去的, 心里牵挂着事儿,吃过烤地瓜就要和蓝帆告辞了。 蓝帆正和他讨论到兴头上呢,哪里愿意放人走, 他站起身道:“你要去哪儿?我们边走边说。” 沈若道:“我去刘氏医馆。” “你生病了?” “不是我, 是顾允。”沈若说起他就回想起之前的事情,回去的心情更加迫切了。 “走走走, 一起去看看。我也好久没见他了。”蓝帆一收折扇就跟着沈若往外走。 蓝帆问道:“他怎么了?受伤,还是生病?” “为我挡了一捆柴, 还不知道伤势如何。” 蓝帆眉头挑了下, 八卦道:“这可不像他啊, 以前我在路边走差点儿摔个狗啃泥也没见他来给我当肉垫。” “难不成他顾允, 重色轻友?”蓝帆折扇往手心一拍, 煞有介事道。 沈若满头黑线,保护自己算是重哪门子的色! 顾允压根就不喜欢男的好吧, 小哥儿生理构造和汉子一样,除了能生孩子也没区别啊。在沈若看来就是个男人。 既然顾允是书中男主角,那未来既然和女主角在一起, 那么他喜欢的肯定是香香软软的妹子啊!就算以后不和女主在一起,那未来他喜欢的也肯定是女人啊。 沈若坚信这一点。 茶楼距离刘氏医馆不算远, 穿过两条街就是了。 沈若领着蓝帆一起去,蓝帆是个话痨还一点都没有大公子的架子,和沈若谈天说地的,一高一矮走在一处,时不时和对方说话,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对儿似的。 沈子莺正巧跟着杂货铺的牛车去给茶楼送茶饼,一眼就瞧见了两人从不远处茶棚离开的这一幕。 好啊!这个沈若勾引顾允还不够,竟然还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的, 真不是个好东西! 她在沈家村里苦心经营的形象都被沈若给破坏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沈若这人对比起来有多好呢!现在村子里的闲话对象变成了她家,她成了沈若的对照组,一个一个都在说自己不如沈若,和现在的沈若没得比什么的。 为什么所有人忽略了沈若以前做出的事情?为什么都不提他那个野种孩子?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沈若现在变好了?! 种种言论让她气得脑袋发昏。 这回她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沈若的真面目!她气愤地看着沈若和另一高大男人的背影,狠狠地踹了车轮一脚。 牛受到了惊吓,立刻往前跑了几步,沈子莺站立不稳平地摔了个狗啃泥,抹了鸭蛋粉的脸都被尘土蹭花了。 周围路过的人忍不住笑,沈子莺羞愤到脸红滴血,用手帕遮住脸大吼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笑的。都给我滚开!” 那歇斯底里的样子,让周围人都退避三舍。 茶楼里也有人探出头来看,沈子莺立马捂住脸跑了,把牛车和车上的货物留给了杂货铺的伙计。 那个伙计都看呆了,他记得以前莺姐儿从不在外面发脾气,就算和她爹闹脾气也不会这么歇斯底里的。 沈子莺原本并不想跟来,但是他爹说今天茶楼里有员外们的聚会,让她过来送茶饼时候露个脸。她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自信满满地来了,结果在门口就摔了一跤,被人嘲笑后她委屈极了直接跑回了杂货铺。 这一天天的都那么倒霉,肯定是沈若害得!要不然为什么之前都没事,见到他之后自己就摔了呢?! 她完全忘记了是自己生气到踢牛车,让牛受惊才摔的这件事。 ========== 沈若带着蓝帆进了刘氏医馆,沈二里正在等着药童抓药呢,听见脚步声转头一看就瞧见沈若跟一个衣着富贵的男人一同进来了。 沈二里呆了一瞬,问道:“若哥儿,这位是?” 沈若还没介绍,蓝帆就扇着扇子笑眯眯回道:“在下蓝帆,是‘阑珊珠宝’的老板。也是沈小哥儿的……好友。” 沈若对他自称好友的厚脸皮不置可否,生意伙伴也算伙伴嘛。以后要是合作的好,那就是好伙伴,说是好友也无可厚非。 沈若嗯了声,然后立刻问道:“顾允怎么样了,大夫如何说?” 沈二里道:“刘大夫说还算运气,没有骨折,就是皮肉伤着了,肿胀拉伤比较严重。然后因为撑着手臂,肩膀脱臼,现下已经给正好了。”他一边说着一边偷偷打量着蓝帆,这个人看着就和他们乡下泥腿子很不一样,而且竟然还说是沈若的好友,总觉得有些奇怪。 沈若点点头,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要是骨折修养的时间可就更长了,像顾允这样未来要考科举的书生应该不会特别注重锻炼身体,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了,体质差点的受了伤就很难养好。 蓝帆在路上听说顾允是被四十斤的柴给砸了,也是听得心惊肉跳。幸好没什么大事啊! “我进去看看。”听人说哪有自己看一眼来得放心呢,沈若立刻往那个房间走去。 蓝帆也跟着过去了。 “等下!还在……上药呢。”沈二里喊得很快,但是沈若动作更快,早已经掀开帘子进去了。 沈若真没觉得怎么样,顾允大半个背上都肿起来了,又红又紫看着就触目惊心,哪里还有一点旖旎的氛围啊。 蓝帆看着就觉得背疼。 刘大夫正在给顾允抹药油,力气有些大,顾允额上全是痛出来的冷汗。 沈若走过去蹲下.身,拿出帕子给他擦汗,顾允没力气拒绝。 刘大夫随口问了句:“……我记得沈家村里就是你这小哥儿追在顾秀才后面跑吧?以前化的妆太浓,我现在才想起来。” 沈若直接承认道:“是,那是以前了。现在我有了崽,也没有给他找后爹的打算,以后不会了。” 顾允被刘大夫按着又发出一声闷哼。 “你有崽了?倒是看不出来。过会儿我给你把把脉。”刘大夫虽然经常去沈家村给人看病,但沈若怀崽时候要么就是宅在家要么就是去田地里帮忙,这就岔开了,刘大夫一次都没见到过大着肚子的沈若。 沈若道:“好,那就多谢刘大夫了。” 蓝帆在一边看着觉得背疼得慌,走上前跟顾允说笑话,聊聊天,转移他的注意力。 总算是抹好了药油,就得晾着等药油干。又因为是肩部关节脱臼,刘大夫给他脖子以下胸部以上都绑上了绷带固定,这样顾允的手还是能活动的。 顾允半.裸.着趴在床铺上,沈若蹲在一边,蓝帆在另一边站着微微俯身和顾允说话。 沈二里进来的时候看到这一幕就觉得怎么看怎么怪异,他想喊沈若出来,但见沈若还在给顾秀才擦汗,又收了声。 感觉他不该在这里,于是他又默默地退了出去。 “你跟我来。”刘大夫掀开帘子把沈若喊了出来,让他在乌木打造的看诊桌前坐下。 刘大夫给沈若把了脉,发现他脉象平稳,也不体虚,比一般的汉子都要强健些,忍不住摸着胡子点了点头。 中医讲究的就是望闻问切,他看沈若眼底有些青黑,就知道他必定是夜里睡不好。 “体质不错,就是心火有些旺,要放宽心不要思虑过甚了。” “多谢刘大夫了。”沈若点点头,最近他思绪纷飞的,再加上夜里小云吞要醒来喝奶每天夜里都要醒来四五次。 睡得不好还发生了那么多事,沈若也觉得身心疲惫,但是没有人活得容易,所以他可得撑住了。 “对了,我想知道顾允双臂脱臼过,会影响他以后提笔写字吗?” 刘大夫摸了把胡须道:“休养得好就不会影响,但是受过伤之后的力道肯定比没受伤之前会发生变化,等养好了还得锻炼一段时日,这样才能恢复到原来没受伤之前的程度。” 沈若点点头,这就是现代所说的“复健”。这刘大夫确实是个好大夫,对各种病痛都有涉猎,不仅能开中药,还能治脱臼之类的外伤,这种得属于骨科了吧。 沈若又多问了几句顾允的情况,刘大夫非常有耐心地一一作答。 顾允今日是回不去家了,虽然没有骨折但也是伤到了筋骨,后背肿了一大片肩膀也脱臼了,这会儿就该不动弹趴着休养几天。没道理让他再上牛车颠簸一个时辰回去。 沈二里要去和买主结账,之后就要回沈家村了。 回去之后得先去和顾允的娘说一声,告诉她顾允今日不回家,还有他的柴把顾允给砸了合该也是他去顾允家道个歉。 这双臂脱臼对一个读书人来说真的非常严重了,毕竟顾秀才可是要写字的呀! 沈若也得回去,小云吞还肯定得亲自照顾,都让李善桃一个人来算什么事啊。毕竟小云吞是他的崽,可不能就不管了。 所以在沈二里说完话走了之后,沈若也打算走了,天色都已经黑下来了再不回去家里人就该担心了。 顾允被喂了止疼的汤药,此时药效起来不觉得那么疼了,他听沈若说要回去,提议道:“夜里危险,不如在镇上住一宿。” 沈若摇头道:“不成,小云吞还在家等我,他见不着阿爹该哭了。” “小云吞……?”顾允念出这几个字,不知道为何就觉得这个小名很特别,也很顺口。 “嗯,是我的崽。”沈若一想起小云吞脸上就忍不住带上笑,眉眼弯弯的样子,他张口就夸道:“你们没见过我家小云吞,特别可爱也特别乖,才几天大就会喊人了,还认得人呢!我家里人谁抱都行,只要不是自家人准尿他一身哈哈。” “喊人?沈小哥儿你在开玩笑吧,孩子那么小怎么可能会喊人。”蓝帆一脸的“我不相信”。 顾允也露出疑惑的视线。 沈若轻咳两声学着小云吞的模样,双手往上抬,像招财猫似的挥了挥,小声说了句:“啊呜~” 顾允:“……”这是我能听能看的吗? 蓝帆:“……”我去,这沈小哥儿还真跟猫儿似的可爱啊! 两个二十来岁的汉子瞬间就被沈若萌到了,脸都有点发红。 “这样吧,我让阿富送你回去,顺便也认认门,以后你家要是没空我就差使阿富去你家拿绣品。”蓝帆道。 沈若觉得这样可行,毕竟这个点儿早就错过沈汉三的牛车了,要是靠自己的双腿走回去,可得花一个半时辰呢! “那就多谢蓝老板了。”他也不扭捏推脱,现在接了他的人情日后再还回去就好了。 顾允也不可能就在医馆里躺着,刘大夫的医馆不大里面可以供病患休息的就这一张床铺,他们都走了的话顾允没人照顾,这会儿他连解手恐怕都需要人帮忙。 沈若本来都打算走了,可是看到顾允这样,他适时表达了自己的纠结。走了,放不下顾允;不走,放不下小云吞。 顾允见他想走又不想走地在门口摇摆不定,他开口道:“你回吧,我自己可以,再说还有蓝帆在。” 蓝帆立刻点头道:“对,我会接顾允回家照顾,沈小哥儿你回去吧。” 沈若这才放下心来,正巧阿富过来找自家公子,蓝帆就吩咐他把沈若送回家去。 等阿富套了马车过来之后月亮都已经升到了最高处,整个镇子都已经安静了下来,幸好这里不是京城没有宵禁,不然沈若今儿晚上是真回不去家了。 “那我先回去了,明日再来看你。”沈若对顾允道。 顾允道:“嗯,顺便替我和我娘报个平安,让她不要太过担心。” “成,我走了。”沈若又和蓝帆道别,往外走坐上了蓝家的马车。 蓝帆举着扇子扇风,瞧着沈若一言一行,还有往外走的背影忍不住啧了一声,扇子敲在顾允趴着的床边上,他蹲身过去问道:“诶,子诺啊,我瞧着这沈小哥儿也没有外人传的那么不堪,这不是挺好的么?” 顾允嗯了声。好像自从他生下孩子之后,就变好了。 “我跟你说啊,这沈小哥儿天生就是个做商人的料……”蓝帆说了一大堆,诸如和沈若交谈之后做起生意来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还有那个宣传模式让他家“阑珊”的名气变大了不少,还有听说隔壁的隔壁镇都有不少人知道“阑珊”要送招财手帕的这件事了。 顾允眉头不着痕迹地微蹙,沈若会做生意?还会设计绣品花样? 床头叠着方正的一块帕子,就是沈若今天给他擦汗用的,他要走了帕子却留了下来。 “蓝帆,那块帕子拿来我看看。”他的关节脱位伤在肩膀,现在不能抬手,但手指却是能动的。 沈若拿帕子给他擦汗的时候,疼得很没仔细看,上面似乎是绣了什么图案的。 蓝帆其实也挺好奇的,自从从沈若那儿拿到了两块精奇的手帕,他就越来越对那些奇特的小玩意儿感兴趣了。 他拿起来打开,只见那月白色的手帕上绣着一丛翠竹,竹叶茂密,竹杆挺拔,在竹子底部边上还有一棵小笋,也是渐变绣瞧着十分精致。 “我倒是见过不少竹子的绣品,但从没有见过一样的图案,可能又是沈小哥儿画的。”蓝帆道。这竹子的角度,绣的位置,还有竹叶的疏密瞧着都是精心设计过的。 顾允伸出手,蓝帆立刻把手帕放进他手里。 顾允道:“这绣的是他和他的孩子。” 蓝帆又凑过去看,他怎么没看出来呢? 顾允手指摩挲过手帕上的绣花,他看见竹子底部不显眼处,有个“若”字,而笋的旁边则有个“宝”字,用的都是比图案更深一点的绣线,和图案融合在了一起,不细看看不出来。 顾允像是想到了什么,眼底不自觉地流露出笑意。 这手笔,一瞧就是沈若自己加的。 这绣工和那件绣了…… 顾允突然想起,他竟又忘了将那件鹅黄色的长衫还回去。 27 第 27 章 马车 马蹄和车轮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还夹杂着沈家村里几只看家狗的吠声。月光下一辆马车缓缓驶入沈家村而后往沈大山家所在的方向行去。 农家人夜晚没啥娱乐普遍夜里都睡得早,但是恰逢秋收结束家家户户劳碌大半年终于可以有那么几天休息,所以沈家村里没睡的村民还是挺多的, 听见马蹄哒哒哒的声音都好奇地从窗内好奇往外看。 沈家村穷乡僻壤的道路也坑坑洼洼, 富贵人家的马车是从来不会经过沈家村的,这会儿往外一看却瞧见一辆马车开进来,车棚沿着边还挂了两盏灯笼,赶车的是个年轻小厮,这组合怎么能不让人好奇呢。 “走吗, 咱出去瞧瞧?”有村民说着就往外走, 还有村里长大的小孩儿第一次见到马车, 听他爹娘解释完就忍不住撒丫子跑出去追在马车后面,没一会儿就聚集了不少人。 沈宏家的也都还没睡,听见声响刘芬芳往外瞧了眼, 看到一群村民跟在马车后头忍不住哼了声:“不就是辆马车。” “娘,爹昨儿说咱家能搬去镇上,到底啥时候搬啊?”沈子莺在刘芬芳和沈宏的屋子里坐着, 拿着一把桃木梳子梳理自己的头发, 问道。 刘芬芳用力把窗户一关, 道:“还早呢,去镇上开销可大着, 那儿倒夜香都要给人钱!我想想就觉得心里头发堵。” 沈子莺最看不上她娘这抠搜样, 明明家里有钱却连几个铜板也舍不得。 之前她想上沈汉三的牛车跟一婶子换,给了人八十文钱, 被她娘知道了差点儿就给赏了一顿竹笋炒肉,她娘还想闹到人家家里去,说自家莺姐儿不懂事, 说那婶子还坑骗人钱!被沈子莺给拦住了,毕竟是她提起要用八十文换,可不是那婶子坑钱,她娘要是真去了,那村子里又该有闲话了,她可丢不起这个人! 沈子莺道:“倒夜香那才几个钱呀?以后女儿会赚钱,爹也有每个月的工钱,加起来可是一笔大钱呢!娘你还这么抠抠搜搜作甚啊。” 刘芬芳道:“等你赚到再说吧,一天天的净想美事。”她一回想沈子莺撒钱的行为就越想越气,一把抓过沈子莺手里的梳子。 “梳梳梳!一天天的家里的活也不知道做,就知道在这儿打扮,有什么用?”刘芬芳指头戳着沈子莺的额头,气道:“今日你爹让你去茶楼往公子哥儿面前露露脸,你怎么不去?” 她额头上还有摔倒磕到的伤呢,被她用粉给遮住了,现下被她娘一按痛地人都要弹起来。 沈子莺一脸委屈地捂住额头,瞪着刘芬芳:“我去了!只是在茶楼门口摔了一跤身上脸上都是土,怎么能让别人看!” “再说了,你把你女儿当什么人了。我才不要跟沈若那个贱人似的勾搭公子哥儿呢!” 刘芬芳闻言眉毛挑起,果然对这件事非常感兴趣,她道:“你瞧见了?沈若在茶楼里勾搭公子哥儿?” 沈宏家的人都恨透了沈若,巴不得他不好,现在知道了这么件事怎么能不宣扬宣扬?正好自家的破事儿被村里人闲话说死,一大家子人都在家里宅着,出去都觉得脸上无光。这时候就该给村民换个话题,也好让自家喘口气。 村里人现在都快忘了沈若以前做了什么事吧?自从他拿着从自家坑去的鸡鸭跟别人换布,那些得了好处的婶子全都给他说好话,他的名声在村子里一下子就变好了。沈子莺心里那叫个气! “我没瞧见他进茶楼,不过他和那个公子是从边上茶棚里出来的,走在一处说说笑笑的,看着就很亲密。”沈子莺虽然看不见那个公子的正脸,但看他穿着气度身高,不难想象肯定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 这种人怎么会和沈若这种人搞在一起! 沈子莺脑海中灵光一闪,这一定是沈若骗了人,他靠着一张狐媚子脸勾.引了公子,还没告诉他生过孩子的事实!要不然还会有什么其他原因吗?沈子莺可不信他俩清清白白,毕竟他一个小哥儿和一个汉子那么亲密绝对是搞在一块儿了! 沈子莺嫉妒极了,一脸正义地揪住了衣角。 等有机会她一定要告诉那个公子哥儿沈若就是个骗子,还要把他生过孩子的事儿抖落出来,告诉那个公子他不是个好的! 只要公子知道沈若生过孩子,沈子莺相信只要是个男人都会介意的。而自己作为一个告诉他真相带他脱离骗局的人,没准还能入了公子的眼,毕竟她长得很好看而且清清白白不是么? 刘芬芳心中也是百转千回,这要是是真的,传回了村子里沈若肯定会被人说死。一个未婚但是带着孩子的小哥儿,就相当于是个寡夫,竟然还和别人勾勾搭搭瞧着就不正经! “这几天我们偷偷盯着他家去,要是真有情况,那……”刘芬芳哼笑两声,这沈若害得自家人在村里丢脸,她大儿子被族老上了村法这会儿还躺在床上不能动,这些新仇旧恨的,总是要报复回去,不然也太憋屈了吧! “嗯,娘,村里你瞧着。要是他来镇上,让二条到铺子里给我报个信儿。”二条就是沈富贵的狗腿子,是他手里专门给人报信的,沈富贵带了一堆狗腿子也就二条还有点用。 沈子莺一想起自己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亲哥就来气,但是没有办法,谁叫他俩是亲兄妹呢! 刘芬芳道:“成,娘倒要看看沈若这个小贱人到底要做什么。就这还妄想嫁到镇上富贵人家?真是梦里戴花,想得美。” ========== 沈若坐在马车上听见外头的声音,有些哭笑不得,沈家村就出了名的穷村,有些人去了镇上才见过马车,但是更多的人都守着村里那一亩三分地,所以马车对于沈家村的村民们来说还是很稀罕的东西。 阿富从小在镇上长大,哪里见过这架势,还以为后面一堆人跟着要来赶人呢,鞭子挥得越来越快。 “沈小哥儿,他们做什么呢?瞧着怪吓人的。”他讪讪问道。 沈若道:“大家没有恶意,就是没怎么见过马车想跟着看看。”前世他住在村里的时候有次开进来了辆宝马车,因为山路太窄只能停在路边边,村里的孩子都跟乐疯了一样凑过去看,都是一样的。 大家没有恶意,就是看见新奇的玩意儿想多见见,以后还能当做饭桌上的谈资呢! 阿富这才放下心来,有跑得快的小子冲到了马车边上跟着跑,风把布帘子吹开露出沈若莹白的半边脸。 周围人就听见他清亮的童声喊起来:“哇!有神仙姐姐!” 沈若:“……” 阿富忍不住笑出声,对那个小孩道:“哪里来的神仙姐姐,是神仙哥儿才对呢!” 这沈小哥儿长得确实标致,还白得很,瞧着都不大像农家人。毕竟阿富在镇上那么多年,从没见过这样的乡下小哥儿,和自家公子能处成朋友,还会经商。 就拿今天他套了马车过来这件事说,沈若看了眼也没有诧异,非常平静二话不说就跳上了车,看表情也没有一点儿稀奇,就像再看最普通的车似的。 再对比看看跟在后头的沈家村人,阿富就觉得沈若是真的和他们不一样啊。 “阿富,我可以让他们上车坐坐么?”沈若看出跟在边上的小孩子们渴望的眼神,回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跟在宝马车后头跑,那时候就想着要是自己也能进去坐一坐该多好啊。 可惜直到他长大,考上了公务员,都还没能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小轿车。这辈子恐怕也再没有机会了。 阿富点点头,这辆车是蓝府最普通的马车,载的人都是没有身份的白身,所以没有关系。但是更豪华些的马车就不能随便坐了,会被挑错处的。 “行啊。”阿富扯住缰绳让马儿停下。 沈若掀开窗户布帘往外看,后头还真是跟了不少人了,灯笼昏黄的光线打在沈若脸上搭配他柔和的目光瞧着有些神性,不怪那孩子追着他喊“神仙姐姐”,瞧见的村民们心里如是想。 “呀,这不是大山家的若哥儿吗!”有婶子看清了,忍不住道。 “还真是,若哥儿发达了?这都坐上马车了。” 沈若闻言笑了下,回道:“是镇上朋友的马车,他怕我夜里赶路危险才派人送我回来。” 七八个村民都过来了,孩子们早就围在马车边上摸摸轮子,摸摸车板,胆子大些的还去摸马尾巴。 马儿脾气好,尾巴甩几下跟逗小孩儿玩似的。 “让孩子们上车,我们兜兜风去。”沈若笑着道。 这几个孩子大多都是跟在后面的村民们的崽,也有少数几个自己瞧见了马车非要跑出来玩的孩子。 “好嘞,爹娘都没坐过马车呢,小狗子享福咯!” “我家猪宝儿也能坐吗?” 沈若道:“能,都抱上来。有我看着他们,不会摔的。” 能让自个儿孩子坐回马车,村民们哪有不乐意的,都是笑意盈盈地把孩子挨个抱上去,塞进车厢里。 车厢方正,位置还算大,除了门帘那边,其他三边都有位置可以坐下。 没一会儿,沈若身边就围了八个小萝卜头,其中还有之前拿过草编蚂蚱的小孩子,瞧见沈若就喊他“沈若哥哥”,还要往他身边蹭,别提多亲热了。 那个说沈若是“神仙姐姐”的孩子也坐上了马车,瞧见沈若的正脸,一张小脸都红了。 明明是哥哥嘛!自己怎么就喊错了呢? 周围的小朋友东摸摸西摸摸,别提多高兴了。 这可是马车诶!他们竟然坐在马车上了!就连爹娘都没有坐过呢! 有的小孩儿兴奋地手舞足蹈,往窗户那探头去和自家爹娘说话,那兴奋劲儿感染的在场所有人脸上都忍不住带上微笑。 阿富往车厢里看了眼,沈若几乎都被孩子们给淹没了,他正在轻声和孩子们说着话,阿富听到零星的几句:要注意安全,马车活动的时候不要乱动,就乖乖在座位上坐着,不然会摔倒。孩子们都听得很认真,小脑袋一点一点的。 他心里不知怎的觉得很温暖,还有些想家了。 马车赶车的地方还能坐上三四个人,阿富瞧着周围的村民脸上都带着笑,眼里带着渴望,他道:“各位叔婶要不要也上来试试?车厢里坐不下,就我这儿赶车的地儿还能坐坐,可以换着来。” 那敢情好!村民们连声道谢,很快安排好了先后顺序,往车上坐。 马车终于缓缓地动起来,一车人都很兴奋。车轮子轱辘轱辘地声音听在耳朵里,车上的孩子们未来都会将这一天记很久,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他们此生第一次坐上了马车。 马车缓缓地驶向沈大山家,二狗正蹲在门口等他小叔回家呢,远远瞧见一辆马车过来他立刻就跑进家里叫人了。 “爷、奶、爹、娘、小云吞,小叔好像回来啦!”二狗清脆地喊声让沈大山家立刻就热闹了起来,家里人举着油灯就往外出来。 马车越来越近,看清车上坐着好几个村民,沈大山问道:“我家若哥儿在车上不?” 村民们热情回应:“在呢!就在里面,和孩子们在一处。” 沈若听见自家阿爹的声音,从车窗那儿探出头冲家里人挥了挥手。马车在沈大山家门口停下,二狗也是第一次瞧见马车,有些好奇地抬手去摸马鼻子,被喷出的热气弄了一手,他忍不住咯咯笑起来。 沈若发现二狗现在是越来越活泼了,胆子还大了不少,没见过马就敢去摸马鼻子。不过嘛,活泼是小孩子的天性,他没道理扼杀的。 周围的村民跟沈若和阿富道谢就打算走了,车厢里的孩子也都探头出来,但是眼里写满了还没玩够。 从上车那儿过来也就大概半刻钟都不到的时间门,大家都还兴奋着呢! 阿富看了眼天色道:“这样吧,时辰还早,我带你们坐。你们给我指路,我们围着村子绕几圈!” “太好了!好耶,谢谢阿富哥哥!”小孩子们都乐疯了。 二狗也想坐,沈若瞧出来了,直接将二狗抱上了车。 二狗突然被自家小叔抱起来,立刻就跟树袋熊似的抱住了沈若,小脸还窝在沈若肩窝里有点子害羞的小模样,他扭捏道:“小叔怎么抱二狗了,二狗长胖了好多,重重。” 这是还把沈若当病患呢,沈若笑着颠颠他:“小叔力气大着呢,再来十个二狗都抱得动。” 二狗这才开心了,被放到车上后,他往车厢里走和小伙伴们坐在了一处。 其他村民也跟着走了,他们也还想多坐一会儿马车呢! 沈宏家众人今儿几乎一晚上睡不着,耳边全都是马蹄声和车轮的轱辘声,连梦里都是车马的声音。 真是夭寿了,究竟是谁大半夜不睡觉在外面驾着马车开过来开过去啊! 28 第 28 章 地瓜 沈若终于回到家, 家里灶台上还给他温着水,好让他一回来就能梳洗,心里暖流淌过。 他迫不及待想去看看小云吞, 但身上都是土在外面一整天还不知道身上沾了多少细菌,所以只能赶快把自己仔仔细细地洗干净之后再去看自己的崽。 李善桃和沈大山见人平安回来就放下了心, 关怀了沈若几句后沈大山就回屋子里睡觉了,李善桃这段时间都和沈若小云吞睡一个屋, 小云吞离不得人, 她就先进屋去了。 一狗要坐马车,沈丰和柳杉便拿了条凳在树下坐着等他回来。 沈若可是瞧见了, 他阿兄搂着阿嫂的肩,两人亲亲密密地说着话, 看着就很甜。 沈若猛嗑一口糖后就去洗澡了, 他可想死自家的小云吞啦! 等把自个儿洗干净,沈若就立刻进了屋。李善桃正在给小云吞喂羊奶呢,那手臂一挥一挥的,瞧着喜人。 自从自家崽得了黄疸,只要天气好开了太阳, 家里人就会把小云吞抱出去晒太阳。 之前婶子们来换肉蛋那天就已经差不多只还剩一点没退下去, 这会儿黄疸是完完全全都退下去了,小云吞的皮肤有些白里透粉的, 李善桃之前和沈若说,这要等到满月了才能白白嫩嫩呢。 “娘, 我来喂吧?”沈若今日一早就走了, 都没怎么和自家崽亲热呢,这会儿看着小云吞眼睛一眯一眯发困,还倔强地不肯闭眼, 就要张着嘴喝羊奶的模样萌地死去活来,忍不住就想抢活儿,自己来喂。 “成啊,阿奶来抱着咱家小云吞哦,让你阿爹来喂你好不好呀?”李善桃笑着把还剩的小半碗羊奶递给沈若,小心把小云吞抱在怀里。 小云吞哪里会说“不好”,他只会说“啊呜”。 于是沈若享受了一把自己奶孩子的乐趣。瞧着小云吞喝得香甜,嘴角忍不住上扬。 “对了若哥儿,沈一里那小子没说清楚,我听得稀里糊涂的,你跟娘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顾秀才就伤了,你还这么晚才回。”李善桃回想起沈一里匆匆忙忙过来报信,说了几句就跑了,像是还有别的事儿,家里人都听得云里雾里的。 结果这大晚上沈若又是被马车给送回来的,李善桃脑海中有许多的疑惑。难不成自家若哥儿还对顾秀才有意不成? 沈若将今天发生的事情都和李善桃说了一遍,顾允是为了保护他才受了伤。 李善桃听完心有余悸,幸好顾秀才挺身而出帮了自家若哥儿,不然若哥儿这小身板要是被砸到了可怎么是好啊。顾秀才就算看着文弱好歹也是个男人,男人体质天生就比小哥儿要好的。 沈若要是知道李善桃是这个想法,肯定会立刻喊停,因为他经过生小云吞这件事之后就发现了,自己的力气变大了,身体恢复能力也变强了。要是今天受伤的是自己,应该也能很快恢复才对。 要不是知道自己有这金手指,沈若也会怕自己的手会不会被砸断啊。他心里有底,才会立刻抬手抱住自己的脑袋,就为了能伤得稍微轻一点。 结果却是顾允帮他挡了这一灾。 “明儿我和你一起去顾秀才家,得好好跟人道个谢。再抓两只鸡鸭去,还有那包没拆封的红糖也带去。”李善桃道。 “成,明天我还去镇上,到时给他煲个汤。”沈若点点头,这都是应该的。 “啊…啊呜。”小云吞眨眨眼睛听着自家阿爹和阿奶说话,虽然听不懂,但还是努力想要加入。 李善桃顿时就笑了:“咱家小云吞也想去镇上吗?” “呜呜……”小云吞突然就哭了,沈若以为是拉了,结果拉开尿布看了眼并没有。 又瞧见了小云吞后腰上的桃心胎记,沈若小心地触碰了下,就把宝宝的襁褓裹好。 听着小云吞的哭声,沈若心里揪着,立刻抱起他颠着走,柔声安慰道:“不哭不哭啊,小云吞最勇敢了。” 沈若明天都有点儿舍不得走了。 李善桃瞧着自家若哥儿越来越有当阿爹的样子,欣慰地眼角渗泪。 她总觉得沈若还小,自己都还没长大就生怀了崽,想到就心疼地无以复加。 在没生下小云吞之前,若哥儿一直浑浑噩噩的,她家本就不富裕早先请人给沈若招魂时就挥霍一空,但没用。之后再也请不起大夫,要是若哥儿一直不好这日子还如何过下去啊! 现在若哥儿好了,连带着家里也好了,钱袋子也鼓起来,这日子过得啊是越来越有盼头了。 所以李善桃觉得这都是小云吞带来的福气呢! 小云吞被沈若连哄带拍的终于不哭了,憋着嘴委委屈屈的睡了。 也不知是怎么了,沈若看着这委屈样儿总能想到顾允那委屈的小表情来,他暗道自己可能是累傻了。 “娘,之后阿富带一狗回来,让他也别回去镇上了,在家住一晚吧。都已经这么晚了。”沈若道。 “该的。那若哥儿你先睡,都累了一天了。娘去外头看看去。”李善桃点头,毕竟那人送沈若回家,这么大老远地过来,自家总该是要招待一下的。 没想到阿富根本也没打算走,他驾着马车把一狗送回来之后就说,自己要在马车上睡一宿,明天一早再回镇上,正好可以带沈若一起去。 哪能让他在马车上将就,沈家地方小,但沈大山和李善桃的屋里还能再睡一个人,于是阿富就去和沈大山一起睡了。 阿富在镇上过惯了本以为会非常不习惯农村的生活,因为在他的印象里都是尘土飞扬的,然后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在一处那种。但是沈若家不是这样。 虽然看得出很破旧,但是屋子里面的角角落落都被打扫的很干净,连张蜘蛛网都找不着。虽是泥地,但瞧着也不脏,明显能看出是每日都有用水洒过踩得很实。 李善桃给他拿了干净的枕头和被褥,阿富在镇上都是自己管自己哪有被人这么好生招待过,心里对沈若的家人也很有好感了。 瞧着被褥上也有绣着花,他看着感觉沈小哥儿家里人刺绣的手艺确实不错。 沈大山也招呼着阿富安心睡着,明儿起来再一起吃顿农家早食。 阿富是真实的体验了一把农家人的热情,把自己以前对农民的偏见是彻底掰回来了。 ========== 伴随着公鸡的鸣啼声,沈家村沉睡一晚的整个村子都醒了过来,厨屋升起袅袅炊烟。 阿富在镇上做伙计起的不算晚了,但在农家却是最后一个起来的,他还有些懵,原本沈大山和自己睡一处,一醒来屋里就他一个人了。 空气中弥漫着专属于地瓜的甜香味,让他忍不住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你醒了,洗漱一下一起吃早食。”李善桃正巧进屋拿东西,看见阿富醒了坐在床沿上发困呢,她招呼道。 “好嘞,谢谢婶子。”阿富嘴甜道。 等阿富拾掇好自己就跟着进了厨屋,沈若家的厨屋是用木头和茅草搭起来的棚子,里头砌着两个大灶台,两口大铁锅正烧着滚水,蒸汽弥漫。另一边上堆放着整整齐齐的柴火,看得出来沈若家里是一群勤快人。 而在厨屋的另一边则又圈出了一块地方,里头竟然养着四只羊。地面上还铺着茅草,母羊正趴卧着给小羊羔喂奶呢。 养牲畜的地方都会有些味道,但是沈若家拾掇的勤快,倒是闻不见。 再往厨屋外走,围了一片地养了些鸡鸭。阿富一眼就瞧见沈若正在喂鸡呢,手里抓着一把谷子,往外抛洒。 那些鸡鸭就跟疯了似地冲到沈若身边,在地上啄食。 阿富天生有些害怕这种禽类,小时候在镇上被没拴好的斗鸡啄过屁股,还被农家带来卖肉的大鹅辇过,这会儿看见那些鸡鸭围在沈若身边,感觉自己的头皮都有些发麻。 “你醒了?灶台下煨着地瓜,快去拿了吃。”沈若看见阿富起来了,手里不停,说道。 农家人没那么多讲究,吃早食都是起来就拿了吃,毕竟家里人每个人要做的活儿都不一样。 这会儿沈大山已经进山去了,沈丰割青草去,抢收结束难得有空闲,但是他俩也是闲不住。而李善桃拾掇家里的东西,柳杉这会儿在帮忙看着一狗和小云吞呢。所以一家人很难凑到一块儿坐一起吃早食的。 “谢谢沈小哥儿,我听我家公子说了你烤得地瓜格外甜,可把我馋坏了,没想到我也能尝尝了。”阿富嘴甜起来确实是让人心情好,沈若大概能理解为什么蓝帆总喜欢把他带在身边了。 沈若道:“要是觉得好吃就多吃些,管够!” “那我就不客气了。”阿富笑着往回走,从灶台底下的草木灰里扒拉出来两个烤地瓜。刚拿出来的地瓜烫得人十指发麻,阿富把地瓜放在灶台上,对着它一阵吹。终于没那么烫了,拿起之后一掰开,地瓜的甜香味瞬间就冲了出来,那香得整个人都能翻个跟头! “嗯!好香好甜。”阿富小时候也吃过烤地瓜,地瓜个儿大还管饱,穷得时候就一直吃地瓜,没这甜还干巴巴的,是那种粗糙的粉颗粒口感,吃久了还会生理性想吐,那时候阿富感觉自己都快变成地瓜了。 但是沈若烤出来的地瓜就不一样,不仅甜、软还流糖浆哩! 阿富怒炫三个大地瓜,忍不住打了个饱嗝儿。 正巧沈若喂完鸡鸭进来,瞧见他忍不住真心夸赞道:“太甜了太好吃了!沈小哥儿你真厉害。” 沈若谦虚道:“主要是我家地瓜品种好,之后要回镇上给你带些回去。” 沈若之前就答应了蓝帆,要把自己烤地瓜的技巧什么的都教给阿富,这会儿正好有时间,他拿来两个生地瓜跟阿富一人一个,就开始跟他细细讲述自己是怎么烤的,都需要做些什么。 阿富时不时点头,他在镇上做了那么多年伙计脑子是非常灵活的,记忆力也很好,不然如何记得住那些客人呢。这会儿阿富的脑袋瓜子里全都是沈若如何烤地瓜的方式。 沈若顺便还多教了他几样地瓜的吃食。 什么烘烤地瓜干,什么香芋地瓜丸,听着就很好吃! 阿富全部记在脑子里,打算回去之后就用沈小哥儿教给自己的方法给自家公子搞一个地瓜宴。只要公子吃得开心了那绝对是会给自己一个大大奖赏的! 沈若又拿了几个地瓜让阿富实操,将两个灶台都留给他。镇上人都起得晚些,“阑珊”也不需要那么早开门,所以两人也不着急回镇上,趁这会儿功夫沈若就打算带上东西去顾允家一趟。 顾允为自己受了伤,他肯定是要上门去道谢的。 但是顾允的娘,以前就对自己意见蛮大的,要是自己一个人去没准会被赶出来。 曾经的沈若作为顾允学习路上的绊脚石,经常缠着他,导致顾允他娘对原沈若的感观不大好。 毕竟她夫君早逝,自己又只有这么一个出息的儿子,不愿意顾允被一些儿女情长的事儿耽误,特别是沈若的疯狂追求还导致自己的儿子被人说闲话。所以在记忆中,沈若就感觉顾允的娘挺讨厌他的。 但是“退缩”这个词从来都不在沈若的字典里。 顾允他娘不喜欢的是原沈若,又不是他。 李善桃也知道顾秀才他娘对自家若哥儿的感觉不大好,所以她可不放心沈若一个人。 于是,在外边闲逛的村民在这一天的清晨都能看见—— 李善桃她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还跟着个沈若提着一包红糖,两人一起往顾允家的方向走去。 29 第 29 章 顾允他娘 顾允家和沈大山家一个在村东头一个在西头, 要走过去得穿过一整个沈家村。 经过晒谷场的时候就有婶子瞧见李善桃和沈若手里都带着东西呢,立刻就发问了。 “你们这是做什么去?诶唷,这又是鸡又是鸭的,还有红糖哩!” 村里要送礼都讲究一个体面, 哪怕沈家村是个穷村, 要送别人家东西都得大大方方拿在手里, 让别人看到。上次沈子莺来送红糖的时候就是特意叫上了几个婶子作见证的, 之后那些婶子就会说沈子莺多么大方, 对小侄子多好, 还送两大包红糖什么的,村里人听多了就会留下沈子莺很大方很懂礼数的印象。 但是沈若没想过要找人做见证, 他是真心道谢又不是跟沈子莺似的做做样子。然而实际上其实沈子莺心里是老大不情愿, 不过是拉不下面子不想被村里人说闲话而已。沈若就不管那么多,村里说他闲话的人还少么? 李善桃正要回答,就听一道阴阳怪气的嗓音说道:“哟, 不会是真发达了要给你家小哥儿招婿吧?这聘礼都准备好了?” 这话说得嘲讽十足,要招婿那聘礼可不止一只鸡一只鸭和一包红糖, 她这么说意思就是李善桃和沈若拿着的礼寒酸呢。 况且哪家的汉子去当了赘婿可是要被人戳着脊梁骨的, 村里人就会闲话说这人一点都不像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是个孬货竟然还要嫁到小哥儿姑娘家里去。 沈若看过去,那婶子就是沈梅冬,之前在小溪边开嘲讽的也是她。那时候沈若还故意用沈富贵来压她,这会儿她知道自家和沈宏家断亲了,沈富贵被沈若抖落出来是个贼恨都恨死他了,是绝不会为沈若出头的,她就无所顾忌地故态复萌了。 那时候她就嘲讽自家三屋破瓦的还想招婿,李善桃并不觉得自家以后想给若哥儿招婿有什么问题, 让其他汉子挑挑拣拣嫌这嫌那的,还不如自家有钱了聘一个好的回来呢! “沈梅冬你管我家是要招婿还是怎的?轮得到你管了?”李善桃抱着鸡鸭戳她痛脚:“先管好你家夫君再来管别人家的事儿吧!” 沈梅冬果然一点就炸,她气愤道:“专盯人夫君瞧啊你,怎的老提他?难不成你也跟他有一腿?!” 她已经气得失去理智了,什么话都能说得出口。 周围一片嘘声。 “你!”李善桃气急。 沈若对她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为不置可否,跟这种胡搅蛮缠的人对骂都是在浪费时间。 生命诚可贵,不能浪费在这种人身上。 他上前挽着李善桃的手臂,淡淡道:“娘,咱走吧。别跟她一般见识。” 听到沈若这话沈梅冬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她今儿个挑事就是要让对方不舒服,和她对骂的。结果人家一点心情波动起伏都没有,轻飘飘地就过去了,让她难受到要发狂。 “沈若!你这个不要脸的,不和谁一般见识呢!”沈梅冬感觉自己被嘲讽,气愤道。 周围有婶子来劝架,毕竟沈若也没说什么,莫名其妙就被沈梅冬骂了,边上人都快听不下去。 这一有人劝架沈梅冬还更来劲,什么脏话都能说出口。要不是因为她是村里唯一媒婆的妹子,大家伙也不想管她了。 沈若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了了,人善被人欺果然没说错。 他冷声道:“你再敢骂我娘一句试试?” “我骂她怎么了?她不是专盯着我家看能知道我夫君总不在家?我哪句说错了?”沈梅冬冲上前就要打李善桃,完全忘了这是她自己先挑起的事情。 村里好些人都被她刺过,很多都是打个哈哈就过去了,但是李善桃不行,之前沈梅冬嘲讽自家若哥儿带着崽嫁不出去,沈若就是她的心尖尖她怎么可能不回嘴! 沈若一把拽住她就要挥过来的手,狠狠甩出去。 “是谁先挑事的,周围人都看见了。你要是再闹,我就去请村长来。”村里人起冲突都是找村长,沈若觉得沈梅冬应该不会想把事情闹大,毕竟她丈夫那事儿只是村里人暗地里知道,还没捅到明面上。毕竟是个丑闻。 沈梅冬诶唷诶唷地躺在地上,其实沈若都没用太大力气,这会儿就搁这儿演呢。 有婶子听见沈若要找村长,连忙劝沈若道:“诶唷,她这人啊说话就这样,比较直,沈若你别介意啊。” “我这人下手比较重,让她也别介意。”沈若冷冷道。 还来道德绑架了,难不成她骂自家,就是说话直。他和李善桃回嘴就是错了,就只能被人欺负了是吧? “她再怎么样也是长辈,你该让着点她,怎么能动手呢?都躺地上动不了了,也不知道伤着哪儿了。”有婶子见沈梅冬在地上躺着一直叫唤,忍不住开口道。 “我又不是她亲戚,我凭什么让着她?”沈若都要被这些人气笑了,真当他家的人是好惹的了? “是啊,凭啥让她啊!是沈梅冬先要动手打人的。我刘三娘瞧着真切着呢!” 刘三娘之前还对沈若只给自己换了两个蛋的事儿耿耿于怀的,但就换肉蛋那天她受不了那个气一直呆在沈大山家非要找其他人的破布,检查的比沈若还仔细,后来沈若还多给了她一个蛋呢!说是当做工钱。 刘三娘这一下子心里就愧疚起来了,瞧瞧若哥儿多会做人,这么大方。而自己还为了坑那几个蛋塞了不少破布头,想想都要羞愧到地缝里去。之后沈家又出了断亲那件事,刘三娘发觉沈若是真的太不容易,沈大山一家也是真的很惨。 心中正义的小火苗开始熊熊燃烧,这会儿她正巧碰见了必须得仗义执言,这沈梅冬可是也刺过自家不少次呢! 沈梅冬见有人帮沈若和李善桃说话,看向刘三娘的眼神都能喷出火来。 但是刘三娘分毫不虚,反正她家的孩子早就该嫁的嫁,该娶的娶,秋媒婆要故意说闲话也碍不着自家。 “本来就是,我看你也不是起不来,难不成是躺着比较舒服?”刘三娘笑着开嘲讽,她可算是逮到沈梅冬吃瘪的时候咯!周围也有婶子看不惯沈梅冬的,都站到沈若和李善桃身边来。 “有你们这么欺负人的吗?”沈梅冬说着还委屈起来了。 村民们都会同情弱者,但这儿站着的婶子大部分都是被沈梅冬刺过的,也没有关系好的去扶她一把,这会儿就显得她一个人孤立无援似的。 但是她也纯粹是自己作的,她和她那个媒婆姐姐就是惯爱说人闲话的性子,还爱煽风点火,随便唠句嗑话里面都带刺儿。村里许多人都忍这两姐妹许久了。 “大家都散了吧。”沈若不想再搭理她,这种人就是越搭理她还越来劲。 周围人听沈若都这么说了,也都散开各自回家去,只刘三娘还站在他俩身边。 沈若和李善桃继续往前走,连一个眼神都不给沈梅冬。 “你们要去哪儿?给谁送礼啊。”刘三娘也跟着走了几步,好奇问道。 李善桃道:“昨儿个顾秀才替我家若哥儿挡了下受了伤,这会儿要去顾秀才家里道个谢。” “这顾秀才人挺好的,虽然不太爱说话,但面冷心热。之前我家那小子贪玩掉进沟里还是顾秀才跳下去给他捞上来呢。”刘三娘回忆般说道。 这事沈若倒是不知道,不过想来也简单,顾允本就不是爱出风头的性子,做好事肯定也是不想留名的那种人。 就是他心中认为这样做是对的,他必须这样做,那他就去做了。 不论对象是谁。 这就是活脱脱的古代版活雷锋啊! 刘三娘像是一下子就放下成见和沈若关系变亲近了似的,关心了好几句,还和李善桃说了会儿话才走。 李善桃道:“这刘三娘虽然爱占人便宜,但心不算坏,之前也帮娘说过话。” 沈若点点头,没有反驳他娘的话。 村里的人际关系复杂,并不是你帮我说一句话就是好人了。有时候一件小事就能让两个人吵嘴,就比如你家的鸡啄了我家的菜,他家的狗辇了我家的鸡。现在和你好好的,以后要是发生了什么事闹掰了也有可能。 所以沈若不耐烦和村里的每个婶子都搞好关系,这样不仅累还愚蠢。毕竟他又不是银子银票,哪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他呢? 他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和小云吞的小家,还有他最亲的亲人们。 ========== 沈梅冬见人都走光了,才想着用手撑着地爬起来,这会儿鼻尖嗅到了脂粉香气,一只手搀住了她的手臂。 “冬婶儿,您怎么摔在地上了,来,我扶你起来。”沈子莺娇滴滴的嗓音传来。 沈梅冬一下子就委屈起来了,借着她的力站起来之后就边骂边诉苦,唾沫星子满天飞。 沈子莺被喷了一脸,差点儿维持不住自己的表情。 “这么过分!”她时不时地应和几声。 沈子莺今日本该去镇上的,但是在家门口瞧见了沈若和李善桃经过的身影,她立刻就跟了上来。 刚刚那场闹剧她围观了全程,但是因为离得远听得不太真切,这会儿才从沈梅冬嘴里了解到了全程。 “呜呜呜,莺姐儿啊,你家这亲断的好!沈若那一家都不是啥好东西呜呜……我不就随口问了句他家是不是要去招赘婿么,这就开始推搡我了。”沈梅冬哭得那叫个肝肠寸断,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受了多大的委屈。 沈子莺闻言皱了下柳眉:“招婿?他们要去谁家?” 沈梅冬抽噎两下道:“……我听他们和刘三娘说要去顾秀才家。” “不可能!”沈子莺目眦欲裂,顾允以后可是要当举人的,怎么可能现在要给人当赘婿!而且还是给沈若那个贱人!“顾允怎么可能给他当赘婿,他不是最厌恶沈若了么,不行我得跟过去看看!” “等会儿莺姐儿,我咋听不懂你在说啥了。”沈梅冬哭诉着,没得到想要的安慰奇怪道。 “冬婶子,你确定他们要上顾允家送聘礼?那可不成!那沈若还在镇上勾搭别的汉子呢。我一定要先过去告诉顾允的娘,可不能答应了!”沈子莺风风火火地就要走。 沈梅冬一把拉住她,也不哭了:“莺姐儿哟,你把人话听全再走。我听他们说好像是顾秀才替沈若挡伤了,要去道谢去的。” 沈梅冬后知后觉,问道:“那沈若还在镇上勾搭别的汉子?!” “顾允为他挡伤?!”沈子莺眼睛都瞪大了。 两双震惊的眼睛对视,沈子莺瞬间冷静了下来,看沈梅冬的反应定然是对那件事非常感兴趣的,那倒不如…… “是啊,我亲眼瞧见沈若在镇上和一个男人举止亲密,那个男人衣裳华贵,瞧着是个公子哥儿呢。”沈子莺维持好自己的表情,状若无意般道:“若哥儿他都生了崽,竟然还有这么好的男人为他折腰,真是……” “真是不要脸!”沈梅冬接口道。她的丈夫被人勾搭走,最恨的就是这种人。 沈子莺目的达到,嘴角勾起不怀好意的笑。 这沈梅冬和她姐一个样,可是最会说人闲话的。 被她知道了,那之后整个沈家村的人都会知道,看他沈若还能高兴多久! =========== 顾允家在村东头,是篱笆围起来的单独的小院,里面五间泥瓦房,是顾允那个死去的爹挣下的家业。周围的竹制篱笆上缠绕生长着藤蔓,开着不知名的白色小花,院内搭了个草棚子,里面摆放着整齐的木柴,周边放养着几只鸡鸭。靠在门边的破瓦罐里还栽了花,瞧着颇有生活情.趣。 沈若上前叩门,很快里头就有了动静。 从篱笆缝隙里能瞧见外面来了谁,能清楚的瞧见顾允他娘动作顿了下,才过来打开了木门。 沈若厚着脸皮也不管人家是不是讨厌自己走上前说道:“兰香婶子,昨天顾允救了我,我是过来道谢的。”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沈若想柳兰香应该不会讨厌自己到连见一面说句话都不行吧。 身着麻布衣裙的柳兰香站在门前,也没说让进也没说不让。 李善桃也有点紧张,这顾允的娘向来是深居简出的,村里人说话的地儿从没见过她的身影,但是因为不经常出来就显得很神秘,再加上她对自家若哥儿感观不好,她心里头也惴惴的。 “是了,我家若哥儿昨个儿回来得晚,不然昨儿就想来了。”李善桃把手里的鸡鸭往门里放。 柳兰香终于说话了,她道:“不必。东西都拿回去吧。” 这个语气……沈若看柳兰香一眼,可算是知道顾允说话的调调像谁了,这句“不必”简直一模一样。 “那可不成,顾允帮我挡了下还受了伤,您就收着之后宰了给他补补身体。”沈若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 “是啊,顾允他娘你就收下吧。”李善桃也跟着帮腔。 柳兰香终于正眼瞧了沈若一眼,曾经跟在自家儿子后面跑的小哥儿洗去了脸上的妆,瞧着顺眼许多。那双丹凤眼笑起来的时候弯成月牙状,唇红齿白的看起来还挺乖巧的模样,挺能迷惑人的。 顾允虽和自己说过沈若已经改好了,更何况还生了孩子,肯定不会故态复萌。 但是柳兰香却比顾允多想一层。这沈若不会故态复萌,不代表自家儿子不会被他吸引啊! 毕竟她清楚的记得,七.八个月前也就是过年那会儿顾允难得喝醉了,她套了话的。那时候自家儿子就说以后要娶一个瞧着乖的,清秀可人的小哥儿呢! 30 第 30 章(修) 回沈家村 这描述的不就是沈若现在的模样? 柳兰香道:“东西可以收。不过你别多想, 他做事向来有自己的主张,换作别人他也会帮的。” 她儿子的性子她还能不了解吗, 就是个爱逞英雄的, 表面上瞧着冷,其实心里头热乎着呢。 沈若点点头,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柳兰香收下了鸡鸭和红糖,想请沈若和李善桃进来坐, 全了礼数。 沈若之后还要去镇上, 他谢绝之后就和李善桃一起回了家。 柳杉正抱着小云吞在外头晒太阳呢, 虽然黄疸已经退的差不多了, 但是多晒晒太阳对身体好,所以每天太阳不烈的时候还是会把小云吞抱出来晒一小会儿。 小崽崽瞧见沈若了,就伸着手臂颤悠悠地想要沈若抱。 沈若的心都快化了, 从柳杉怀里把小云吞抱过来,亲了一大口。 “乖崽, 你这样阿爹都舍不得跟你分开了。” “啊呜……啊。”小云吞开心地冒口水泡泡。 李善桃瞧着心里就乐,这会儿刮起了风忙让沈若抱小云吞回屋里去。 沈若要走了满心不舍,但是小云吞才丁点儿大不适合带出门,所以他只好再和自家崽短暂的分别一个白天。 阿富此时已经套好了车,沈家人听沈若说要给那位老板带些地瓜,麻利地给装了两大麻袋,沈丰还直接去地里刨了新鲜的, 他再一次刷新了对农家人热情地定义。 这也太客气了吧! 沈若又抓了只鸡, 一齐带上。 昨天说好了要给顾允煲个鸡汤的。 阿富现在对沈家村的路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马车顺着来时的路离开, 往镇上去。 周边空地有婶子站在那唠嗑,有人瞧见了马车,好奇问道:“那马车里坐着谁啊?” “不知道啊, 昨儿没瞧见,什么时候来的马车啊?” “是沈大山家的小哥儿,昨儿托他的福让我家猪宝也坐了回马车呢!”有婶子昨夜坐过马车,忍不住炫耀道。 “哟,我说昨儿夜里怎么听到马车声响呢,还以为在做梦。” “你们还不知道吧?那沈若在镇上有了个相好的,这马车就是他家的呢,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你们可别出去乱说啊,都说他那孩子的爹……” 说起这个周围的人可就不困了,抻脖子瞪眼睛的,想听清楚那婶子口中不着边际的谣言。 “可别胡说。昨儿我听若哥儿说了,是个朋友见天太晚才借他的马车哩。”那个猪宝的娘赶紧出声反驳道,可她的声音很快就淹没在众人兴致勃勃的议论声中。 难听的话在人嘴里转来转去,也就传的愈发不见真相的影子了。 沈家村里关于沈若的传言满天飞,但对沈若完全没有一点儿影响,到达蓝家之后他就借了人家的小厨房,给顾允煲鸡汤喝。 蓝帆从没下过厨,但对沈若下厨非常感兴趣,于是蓝府的下人们就瞧见自家大少爷跟尊佛似的站在厨房里,看着一个小哥儿动作。 “沈小哥儿,你这手艺是真不错,我闻着香。”蓝帆边摇着扇子边夸道。 “子诺这伤得值,要是有人每天给我煲鸡汤喝,那我宁愿也受一个。” 沈若道:“蓝大公子,你什么好的汤没喝过,太夸张了。” 蓝家的厨房里什么调料都有,煲出来的鸡汤肯定好喝,更别提沈若还往里加了不少养身的草药。 今儿再去看顾允,就看见他已经能下地了,他穿着一身宽大闲适的长衫,让人瞧了就知道人在病中,但又不失礼数。 他倚靠在窗棂边上,沈若端着鸡汤正巧靠墙走,凑近了就打了个照面,给沈若吓了一跳。 “你已经能起身了?现在感觉如何?”沈若问道。 顾允道:“伤得不重,今日就回吧。” 沈若皱了下眉,说道:“不行,刘大夫说了,得好好养几天。再说了路上颠簸得很,会让你伤势加重。” 这人还在逞强,肩膀都脱臼了还说伤得不重。 “坐下,喝鸡汤。”沈若手里还端着鸡汤,哪怕用了布巾垫着十指也被烫的通红。 顾允的动作很慢,沈若将碗放下就去扶他,搀着他在床边坐了,端起碗就要给他喂。 “不必,我自己来。”顾允的伤在肩背,虽然肩膀脱臼了但手还是能活动的。 沈若见他要乱动,瞪他一眼:“你别乱动!” 舀起一勺鸡汤吹凉了喂到他嘴边,这动作沈若熟悉,他每天都要这样喂小云吞的,简直是熟能生巧。 见顾允乖乖喝了,沈若还习惯性地道:“宝宝真乖。” 说完这话两人都愣了一瞬。 沈若:我怎么把习惯性夸小云吞的话说出来了? 顾允:他当是在喂孩子吗? 沈若有些尴尬地轻咳了两声,抿着嘴不再说话,就机械性地重复喂鸡汤的动作。 顾允就看着他颧骨上那个小痣,不知为何觉得眼熟,像是在梦里见过似的。 “成了,我明天再来看你,你好好养伤。”沈若喂完鸡汤起身要走。 顾允突然下意识地就想拉住他的衣角,牵扯到了肩膀的伤忍不住闷哼一声。 沈若如临大敌地看向他:“你好端端的乱动什么?我去把刘大夫喊来给你看看。” “不必,我有分寸。”顾允看着他道。 “你有个屁的分寸!都叫你别乱动了,我一来你站在窗边是怎么回事?还有这会儿。你是不是不想自己的伤快点好?”沈若气不打一处来。 顾允看着他此刻就像炸了毛的猫一样,恨不得上爪子挠自己一把。 他道:“我这就去趴着。” 沈若生气是因为顾允这伤是为他受的,只要顾允一日不好他心里的愧疚就多一分。结果顾允还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他想到就来气。 他立刻出门去找刘大夫过来,不知道刚才那一下会不会牵扯到肩膀的伤。 蓝帆刚巧要进来,差点儿就跟沈若撞上了,“怎么了?跑这么急。” “我去找刘大夫来。”沈若丢下一句就快步跑走了。 蓝帆在他身后大声道:“吩咐我家下人去就行了,你回来!” 沈若没听见,脚步飞快地往刘氏医馆的方向跑去。 蓝帆走进屋看顾允好好趴着呢,扇了扇手里的折扇道:“子诺,这沈小哥儿还挺关心你的,这又是炖鸡汤,又是给你请大夫,看他那着急样儿,一下子就跑没影儿了。” 顾允嗯了声,心想沈若肯定是感觉愧疚才会这样。 “你说你都不爱说话,怎么就这么容易讨姑娘小哥儿喜欢呢?”蓝帆酸溜溜地道。 自从昨儿夜里把人接回家,他的妹妹们都悄悄来问顾允有没有婚配。这人真就这么吃香? 顾允眉心微蹙,他从小到大都挺招人的,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自己也很疑惑。 最终归结于可能是因为自己长得……还不错? 不过之前一起在私塾念书那会儿顾允很招人喜欢这件事早就不是秘密,更别提还有沈若那样一个疯狂的追求者,私塾里的人嫉妒都嫉妒不过来。只能拿沈若追求这事儿来讽刺顾允,传一些不好听的话。 但是顾允我行我素惯了,五年私塾就交了蓝帆这么一个好友,还是蓝帆主动结交的。 蓝帆道:“我说子诺啊,你岁数也不小了,难道还没有心仪的姑娘小哥儿?你想找个什么样的?” 顾允趴着假寐,闻言道:“我有心仪的小哥儿。” 他午夜梦回时总能想起那人的身形,只记得他后腰上有个胎记,有时候他都会分不清那是虚假还是现实。说着说着,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是沈若,因为他们的身形很相似,都是纤细的身材。 但是他梦中迷蒙看不真切,并不能确定那枚胎记是不是真实存在的。 “什么?是谁,快告诉我。你竟然有了心仪的小哥儿了?”蓝帆八卦问道。 “我也不知道是谁,是我梦里梦到的。”顾允道。 蓝帆的脸瞬间就垮下来,他切了一声,觉得顾允肯定在诓自己。 “逗我好玩吗?我可是诚心发问的。”这下知道顾允喜欢的是小哥儿,那他的妹妹们恐怕要失望咯。 顾允在心中暗道:没有逗你。 很快沈若就带着刘大夫回来了,给顾允检查肩膀。 “还行,没有再次脱臼。”刘大夫道。 沈若闻言才彻底松了一口气。 背上的肿胀经过一天之后紫红都有些转变为黑红,瞧着非常骇人。 沈若也没回避,就看着刘大夫给他检查,抹药油揉淤青。 “果然还是年轻人身体底子好恢复能力强啊,这淤青揉出来过几天就能好了。就是这脱臼伤得再休养半个月。”刘大夫整齐自己的药箱,目不斜视道。 被四十斤的柴火给砸了只是砸肿和脱臼,都是皮肉伤没伤到骨头。寻常人要是被这么砸一下,不骨折都是轻的,至少要在床上躺上个几天,但顾允这都能下床走动了。 “只要不动肩膀,之后就等伤慢慢好就成。这些日子要忌口,药继续煎服,每日都要抹药膏。” “那我今日能回沈家村?”顾允问道。 刘大夫点头道:“能,但是要小心肩膀。” “今日我们一起回沈家村。”顾允听刘大夫说能,就对沈若道。 既然刘大夫都说能了,沈若还能说不行吗?之前是他关心则乱,也许顾允只是看着文弱,体质其实也挺好的。 “那正好,我也跟你们一起去一趟。”蓝帆扇子往手里一收,道。 他家阿富从沈若家背回来两大袋地瓜,一回来就说了,他在沈若家睡了一晚可舒坦,蓝帆从没体验过也想体验一把农家生活,舒坦舒坦。 31 第 31 章(修) 放狠话 沈家村今日可都传疯了, 有人说沈若生的崽亲爹找到了,说是镇上的公子哥儿的,昨夜还用马车送沈若回来。之后要连人带崽的娶回家, 认祖归宗的。 还有人说是沈若在镇上勾搭到了一个公子哥儿, 还要带着崽嫁过去。 总之传什么的都有,且越传越离谱。 沈子莺目的达到, 成功地把大家的视线和议论的对象从自家变成了沈若。 她此刻听着周围人议论沈若的声音, 嘴角露出快意的微笑。 沈梅冬唾沫横飞道:“要我说啊,他不是勾搭人了, 能早早就大了肚子?我看啊, 没准就是镇上的公子哥儿搞到手了就不要他了。” “我看也是, 不过那孩子真是那公子哥儿的?”有婶子问。 “谁知道呢,没准他不止跟过一个,那孩子是谁的还真不好说呢。” “不会吧,若哥儿以前不总跟在顾秀才后头吗,怎么可能去跟别人。” “这谁能说得准,再说了, 顾秀才再出息家里也就那么几间破屋,哪有嫁去镇上舒坦啊?昨夜你是没瞧见那马车, 上头还挂着灯笼,那遮帘都用的是好布哩!” 有的人眼红到滴血了, 自己得不到只能酸几句,非要把得到的人往泥里踩这样自己好像就能心里舒坦一点。 “我倒是没见到, 光听着响了。也不知在嘚瑟什么,在村里得转了好几圈吧。” “我也是啊,吵得我都睡不着觉。” 这里围着的婶子都是和沈子莺关系不错的,议论的声音那叫一个大, 吸引地周围路过的村民都好奇地停下来听一听。 “要不然我们猜猜,沈若跟过几个哈哈哈哈。”那些婶子聊得脏,有村民听着直皱眉,避开她们走了。 这些婶子都是结了婚生过娃的,说起话来也不避讳,骂地一句比一句脏。 马车缓缓驶入了沈家村,因着顾允还是个伤患,所以马车行驶得非常慢。 那些婶子瞧见刚还在议论的马车这就出现了,顿时都住了嘴。隔了一会儿才敢小声议论起来。 沈冬梅却不,她知道沈若肯定在马车上,她立刻嚷道:“都来瞧瞧,这就是咱们村里的沈若,未婚先孕不说,还勾搭镇上的公子哥儿,真是没脸没皮了。” 马车上的三人听了直皱眉,她口中被勾搭的镇上公子哥儿蓝帆,撩开帘子就往外看。 “你个恶婆娘说谁勾搭谁呢?” “哟,瞧瞧,这公子哥儿还帮沈若说话呢!”沈冬梅看见蓝帆那一刻眼睛都亮了,这不就是妥妥的眼见为实吗? “还真有啊!这公子哥儿瞧着年纪比沈若大不少吧。” “真不介意戴绿帽,喜当爹啊?” 沈子莺立刻走上前几步用娇滴滴的嗓音对蓝帆道:“公子,你有所不知,这沈若不是个好的,他都生过孩子了,你可千万不要被他骗了。” 蓝帆直接无视她,他最讨厌搬弄是非的人,蓝府里有个姨娘就是这样的,声音娇娇弱弱心却比谁都狠,他小时候可是吃了不少暗亏。 没想到这一个小小的沈家村都能有这么多事儿,他还第一次来呢就被传成了沈若的奸.夫? 沈若一把把门帘掀开,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给沈子莺和沈梅冬一人来了一拳,没收住力气,打得她们尖叫出声。 有些人就是坏到了骨子里,瞧别人做什么都是坏的,靠着自己的脑补然后就开始传谣言。 都说谣言止于智者,不好意思,在场所有传谣言的都是白痴。 沈若拿看白痴的眼神看她们,瞬间就激怒了一堆人。 “你竟然敢打我!你个没教养的坏东西,不知廉耻和人乱搞,还去镇上勾搭公子哥儿,我偏不能如你的意,那位公子,你可看清了?沈若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沈梅冬捂着眼睛对蓝帆喊道。 她趾高气昂地像是再当一个正义使者。 沈若冷笑一声:“我不是好东西,那你又能好到哪里去?被人利用了都不知道,真是为你感到悲哀。” 沈若瞬间就看穿了,这件事绝对是沈子莺搞出来的,在那本书里女主角经常用的手段就是利用别人的流言蜚语来掩盖自己的罪,只要没人议论那就会慢慢地被遗忘,到最后她还是干干净净的那一个。 但是沈若偏不让沈子莺如意。 蓝帆抱着好兴致来沈家村体验农家乐来的,结果一来就遇上这种事,他挂了脸回了沈梅冬一句:“我看清了。” 沈梅冬脸上一喜,以为自己破坏了沈若的好事,还没等她笑出来就听到蓝帆继续道。 “你们沈家村泼妇真多啊。” 蓝帆说着就也下了车,站在了沈若身后。 沈若嘴角微挑,可不是嘛,这些个都是爱搬弄是非的泼妇。其中好几个当初还被他拎着菜刀吓过,现在是不害怕了,又敢来嘴碎了是吧! “你!”沈梅冬气得脸色发紫,但是天生对镇上的有钱人发憷,不敢得罪。 顾允撑着身体去掀门帘,沈若注意到了,立刻冲回马车旁把人搀住了。 “你一个病患动什么?”沈若嗔怪道。 顾允没看沈若,对着那些婶子道:“造谣生事也是当朝律法管束的一条,不想去牢里待着就别乱说话,不然我亲自写诉状!” 顾允经常跟着村长和族老们行动,且言出必行,那些婶子都是知道的,听顾允这么说也不敢再叽叽歪歪。 这些婶子都是窝里横,听说要上官府屁都不敢再放一个。 沈若也冷着脸放狠话:“我告诉你们,我沈若不干这种龌龊事!都知道我脾气暴了吧?谁再敢乱说我早晚砍了你!” 顾允神色复杂地看了沈若一眼,算了,言语威吓的效果更好。 周围的婶子果然战战兢兢地点头,毕竟之前也被沈若拿着菜刀吓过,这可真是疯起来不要命的主儿。 沈子莺看见沈若还搀着顾允的手臂,捂住伤口哭道:“顾哥哥,难道你也被沈若迷惑了不成?” “你这土妞话说得奇怪,子诺不过说句公道话,就是被沈若迷惑了?”蓝帆白眼翻上天去,听见沈子莺故意矫揉造作地声音就浑身难受。 土妞……沈子莺气得浑身颤抖,她最恨别人觉得她土,她明明已经穿上了棉布的衣衫,穿金戴银,脸上也抹了鸭蛋粉和贵价的胭脂,在村里谁见了不道一句漂亮? 结果竟然还被这个镇上的公子哥叫做“土妞”! 她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容貌,被揍了也要捂住伤口露出另一面脆弱白皙的脸颊来。 “我……我!”沈子莺瞬间就恨上了这个公子,双眼怒视他。 蓝帆挥了挥扇子扇风,完全没觉得自己一个词究竟对沈子莺的心灵造成了多大的冲击。 沈子莺哭着就跑了,她觉得自己在周围婶子面前丢尽了颜面。 沈子莺一走,其他的婶子就有些群龙无首,又去看沈梅冬,她还捂着伤口叫唤呢,顿时作鸟兽散开。 沈梅冬见周围人都走了,自己势单力薄一个人,嘴里还不饶人地骂几句,也跟着灰溜溜地跑了。 一场闹剧结束,蓝帆觉得自己真是长见识了。 “沈小哥儿,你们村不大,事情倒是闹得大,这群人嗓子颇响震地我耳朵疼。也不知怎么会传出我和你的谣言来。”蓝帆扇着扇子道。 他真得感觉很无辜,当然沈若也很惨,也不知道那些人究竟是怎么想的,甚至还给他们安排了什么狗血的剧本。 沈若解释道:“我们村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 “嗯,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蓝帆一语中的道。 蓝帆也不再想到底是为什么就传出了他和沈若的谣言来,明明他俩之前接触的也不多,只能说村里这些人可真能脑补啊。 阿富适时问道:“公子,那咱们还去沈小哥儿家吗?会不会不大好?” 都有了这种传言了,蓝帆再住沈若家里去,还不知道她们又能想出什么新花样来。 “去,为什么不去。”蓝帆决定了要去就是要去,再说他也想见见绣出金色鲤鱼和猫爪的人。那绣工比他家里一般的绣娘都要好呢! 顾允道:“若是避嫌其他人更有话说,就堂堂正正住进去。谁要是再敢乱说就来找我。” “行啊子诺,到了沈家村就成了你罩着我了。看不出来啊,你权利还挺大。”蓝帆调侃道。 顾允说后半段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沈若。 沈若没好气道:“你还是先养好伤再说吧。” 伤还没好呢就想着要逞英雄了?刚才扶着车门框摇摇欲坠的也不知道是谁。 马车上特意铺了两床厚被子减震,沈若把人小心扶过去让他趴好了,蓝帆也坐下,吩咐阿富继续赶车。马车这才继续慢悠悠地行驶起来。 距离家越来越近,沈若掀开窗帘往外看就看见李善桃正在屋外踱步,肯定也是听到了风言风语在外面等自己回来呢。 马车很快就到了她面前,阿富扯着缰绳让马儿停下,沈若立刻就跳下了车。 “阿娘,我回来了。” 李善桃眼眶红着走到他身边,道:“若哥儿你没事吧,村里有些不好的话,你千万不要放心上啊。娘都跟她们解释了……” 她话音未落就看到一个公子哥儿从同一辆马车上下来,她愣了下。 阿富抬手掀开门帘,李善桃看见了顾允也在里面。 顾允喊道:“善桃婶子。” 蓝帆从善如流也跟着喊。 “诶,你们一起回来了啊。”李善桃收起了眼泪,拉住了沈若的手。 沈若拍拍她的手背,柔声安慰道:“娘,已经没事了。” “可是那些人……”李善桃还是很担心。 “我来的时候正好遇上了顺便教训了一下,她们以后不敢了。”沈若道。 沈若怕李善桃钻牛角尖,立刻转移话题给她介绍道:“娘,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阑珊珠宝’的蓝老板,也是我们家以后要合作的对象,你和阿嫂绣的手帕就是他收了。” “蓝老板。”李善桃跟他打招呼。 蓝帆摆摆手示意不用这么客气,他看了眼沈若家那三间屋子,有些迟疑道:“善桃婶子,你家还有地方住么?” 李善桃见蓝帆一点都没有镇上那种富家公子的架子,人还挺随和的,和他对话就放松很多。 “我家屋子小,若是要住只能和我夫君挤挤。” 蓝帆想想也是,毕竟他和阿富两个人那就没地方睡了,转头看向顾允。 顾允会意,说道:“我家空些。” “那我白天在沈小哥儿家逛,晚上就去你家住。”蓝帆一锤定音道。 虽然一来就遇到那种奇葩事,但他对之后的日子还是挺期待的。 32 第 32 章 雪菜肉丝面(一更)…… 村里来了个镇上的公子哥儿, 这件事就跟长了翅膀似的一下子就传遍了沈家村,再加上之前谣传的沈若的事儿,舆论一发酵现在几乎整个沈家村人都知道那个公子哥儿现在就在沈大山家里呢! 沈家村里哪里出现过镇上来的人, 那马车很多人都是头一次见, 再想想沈宏在镇上当掌柜这些年也没见有镇上驾着马车的朋友往沈家村走动啊,这沈若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难不成真是要嫁去镇上了么? 爱传谣言的婶子被警告过没有继续在外头高谈阔论,但还是在串门子的时候和人唠嗑说起这件事。 羡慕者有之, 眼红者有之, 但更多的还是八卦的,毕竟之前传的有鼻子有眼, 还说沈若要嫁去镇上,生的崽要入镇上的户籍了呢! 这段时间正好是农忙结束得以休息的日子, 地里的事情也不多了,就等着过几天交粮税。 这人啊只要一闲下来就事儿多, 特别是村子里的事情, 只要有啥芝麻绿豆大点儿的事情发生, 不管好事还是坏事,那一下子就能传遍了。等之后再出了其他的事情, 又会变,总之她们口里传的都是沈家村里最近出的“大事儿”。 沈若不是第一次被置于风头浪尖上, 村里的姑娘和小哥儿就那么些,他是比较特立独行,长得也出挑的,所以从小就特别容易被拿出来比较。 只不过在他小的时候,都是夸得多。 毕竟不是每户人家生了小哥儿还能好好养大的,沈大山和李善桃非但不偏心自家大儿子, 反而更宠自家的小哥儿,那时候就在村子里挺出名。 大家都觉得这家人是傻的,小哥儿未来是要嫁出去的,你养的再好未来也是别人家的人了,谁知道这小哥儿未来能不能为娘家扒拉些东西回来呢。 那时候沈大山家里虽然穷,也还没分家,所有的地里产出都交到公中刘春花他们手里。但村里人都知道这夫妻俩做完地里的活还要挤出时间做短工挣钱,就为了给自家小哥儿五天一个鸡蛋的喂着,再大点儿还去隔壁村养奶牛的人家换些奶,养得孕痣鲜红,脸蛋白白净净小时候就漂亮极了。 大家不知道的是,沈若小时候体质弱经常生病,沈大山和李善桃所以偏疼些,就为了能将他拉扯大。 十三四那会儿就出落的漂漂亮亮,是沈家村里顶好看的小哥儿了。大家都以为沈大山家的门槛都要被媒婆踏破去,结果就发现这沈若完全不像个哥儿样。 别人家的哥儿在家里绣花,他在外头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要不是额间红痣鲜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长得漂亮些的汉子。 后来突然某一天就对顾允情根深种了,别的姑娘小哥儿的都含蓄,喜欢谁只敢偷偷瞧,可沈若倒好直接追在人家屁股后头跑,一点也不害臊。 那时候还有许多姑娘小哥儿又羡慕又嫉妒的,还害怕顾秀才真被沈若给打动了。 毕竟十里八乡喜欢顾秀才的人超过半数,只沈家村里的汉子就他最有出息这一条,就足够让人对他抱有好感了。 十七岁就中了秀才,未来指不定还能中个举人,这要是嫁过去可就是妥妥的未来官夫人啊。 因为沈若特立独行,疯狂追求就被村子里的婶子们说过闲话,这么不矜持的哥儿,要是顾秀才不愿意娶,那也没别的好汉子敢上门,毕竟谁也不想头顶一片绿色。自家媳妇儿心里头装的是别的男人,这谁能受得了? 只有些瞧沈若长得好看,看他孕痣红好生养的寡汉子,跛子这类想给沈若下聘,但是若哥儿可是李善桃的心尖尖,沈大山也不可能同意! 所以这就一直蹉跎到了十九。 结果这一留,就出了未婚先孕这事儿。谁也不知道沈若的崽的另一个父亲是谁,就连沈若也不知道。 孕期大着肚子浑浑噩噩的样子,村民瞧见了都避开他走,生怕自己也被传染了失魂症。 不过生下了孩子之后瞧着人好了,那些用布料换上肉蛋的婶子没一个不说沈若好的。 毕竟有了对比,那村里的沈宏在镇上杂货铺当掌柜,村里人要拿东西去寄卖还得给他递银钱,不说发达了扒拉一把村里人,还要从村里人身上扒下一层皮来。 可沈若家穷得很,刚生完孩子就被沈子莺闹,又是诅咒又被沈富贵那样找上门骂,后来赔来那么些鸡鸭,拿到镇上去可是能卖出不少钱,结果沈若却用来和她们换家里没用上的新布头和旧布头。 要知道人人家里都不富裕,能吃上蛋那都是奢侈的一件事,毕竟家家户户能养得起鸡的都是为了下了蛋拿去卖的,哪里舍得自己吃了。这沈若自己得了好东西,还愿意帮衬一把村里人,是真不错啊。 那些换到东西的婶子有几个掺了破布进去的,都为此感到羞愧。特别是刘三娘,原本就是她掺的破布最多,这会儿就是后悔极了,沈若可是后来还多给了她家一个蛋呢。 那些后来没换完的婶子因为之前沈大山家断亲的事情就先回去了,眼见着那些换完的人都带着鸡鸭或者蛋回去满心满眼都是羡慕,但又不好意思去催,要是催了就显得自家来讨要似的。 但是今儿听说沈大山家来了镇上的公子哥儿,这可不多见,就纷纷带上树枝,拎着布料想过来问问看今日能不能换。 顺便瞧瞧这镇上的人,要是瞧着好,还能让自家姑娘小哥儿出来露个脸哩! 沈家因为沈若有了吃三餐的习惯,镇上人也都习惯吃三餐,所以这会儿沈大山家的厨屋就冒出了烟气,有婶子过来瞧见了就先走了,毕竟人家家里有客人在,要吃饭的点儿,这时候去不合适,但是午后可以过来问问。 但是那些婶子也是没怎么见过马车的,先是站得远远的看几眼,有些好看,再看几眼,没一会儿身边就聚集了不少人。 马车就停在沈大山家三间屋子外头的空地上,阿富正在给马儿梳毛,周围围了好几个小萝卜头,看得目不转睛,时不时还要问问题。 阿富和这群孩子在那天晚上就混熟了,天真烂漫的小孩儿总能问出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问题来,把阿富给乐得不行。 厨屋里,灶台生了火,锅里的水正沸着,咕嘟咕嘟冒着泡,水汽直往顶棚上去。 午食沈若打算煮面,沈丰力气大负责揉面,柳杉用菜刀切出一条条面剂子,往面粉上搓一下,递给沈若。 就见沈若两手捏着短面条的两端,边抖边扯,面条被扯得双臂撑开那么长,还不断。接着就放进了锅里。 “沈小哥儿,你做的什么面?”蓝帆站在厨屋里热得直冒汗,在家里都没有往厨房钻的习惯,这会儿他瞧着沈若有条不紊地扯面条,下面条的,有些目不转睛。 手里的扇子都不扇了。 “在做拉面。”沈若回道,村里其他人做面条大多都是擀平擀薄了直接用刀切出来的,但是相比起这样的面条,沈若更喜欢拉面,扯过的面条口感更加劲道也更细一些。 面条下进锅里,加入沈若提前炒好的肉丝和前段时间李善桃腌好的雪菜一起煮,香味很快就在小小的厨屋里弥漫。煮熟后捞进碗里,又烫了几根小青菜,撒上翠绿的葱花,滴上几滴香油。 那香味瞬间就征服了蓝帆的鼻子,总觉得沈若无论做什么吃的都比自家厨娘做得好做得香……真想聘沈若给自己当厨子啊,就算不当厨子,给他烤红薯也成啊! 沈若还给每个碗底都卧了一个油香油香的煎蛋,那煎蛋里头还放了点盐巴,本就是自带咸味的。被雪菜肉丝面一激,煎蛋的香味混合着雪菜面条香,让人忍不住先咽几口口水。 “之前浪哥送了一罐子辣椒酱过来,正好能配着面条吃,香得很呐。”沈丰洗了把手,笑着从橱柜里摸出一个陶罐子。 沈若回想起之前他去田里给阿爹阿兄送饭时候,让周浪也来吃鸡蛋饼,这个汉子吃了别人家的东西也总想着要还回来,就当天夜里干完活就跑他家里送辣椒酱来了。这人之前还救过原主,给沈若的感觉就跟沈丰似的,是个善良的老实人。 在他的记忆里小时候自己还管他叫哥哥哩。 “家里还有半瓶子醋,我打算搞个酸辣口的调料,你们爱吃自己往面里加。” 家里有人爱吃辣椒,也爱吃醋,所以沈若打算给搞个油醋汁。 锅里热油,将醋倒碗里,将蒜瓣和红色辣椒切得细碎搅拌均匀,铁勺捞起一勺热油,就往那碗里淋。 滋啦—— 酸辣的香气瞬间就被滚烫的热油给激发出来,刺激的人口水疯狂分泌,酸酸辣辣的味道闻着就很开胃啊! “可以吃了,爱吃什么口味自己加。”沈若把调料摆在了灶台上,有酱油、辣酱、酸辣油醋汁。 其实不加调料也好吃,他加过盐巴咸淡适中,口味偏淡的就可以直接吃。 沈大山家没有堂屋,吃饭都只能在沈大山的屋里,那里有张大桌子,但也坐不下那么多人。 农家人没那么多讲究,沈丰端着粗陶大碗就站在厨屋里吃,吸溜的声音能馋死人。 蓝帆还从没站在厨房吃过饭,这会儿把扇子往怀里一放端起碗也站在沈丰旁边吃。 瞧着沈丰嘴角的油花,吃着面条一脸满足的样子,蓝帆感觉手里的面条是更香了。 蓝帆给自己加了一勺油醋汁,夹起面条尝了一口眼睛都亮了:“真香,我这会儿不羡慕子诺了,鸡汤算什么,这面条才是真好吃!” 他的嘴巴可是挑食得很,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沈若做法不难,甚至简简单单的,可是做出来的东西就是那么香,面条劲道爽滑,酸酸辣辣的汤也好喝极了,就连烫过的青菜都格外爽口。更别提底下卧着的煎蛋了,他家厨子做的寡淡无味他从来都是只吃一口,可沈若做的这煎蛋就是香,他夹出来三两口就解决了。 沈丰向来就是个弟控,沈若做的就没有不好的,再说这面也是真好吃,他听到蓝帆夸,立刻跟上:“那是,我家若哥儿的手艺可是一等一的好,这雪菜肉丝面不比镇上的面馆差吧?” 蓝帆点点头,赞道:“镇上面馆比不过。” 沈若就爱听夸,前世在网上被人追着叫太太,来了这儿第一个夸他的就是自家二狗。 他是属于那种越夸越来劲的,这会儿还没吃上第一口午饭,就已经开始盘算着夜饭要做些什么菜了。 33 第 33 章 好点子(二更) “我去喊大家来吃面。” 沈若做完了面条一点也感觉不到饿, 柳杉洗了手出门去找二狗了,二狗跟着他的好朋友大虎和那一群小不点跑山脚下去玩,要是回来看到大马车肯定开心得不得了。 阿富闻着味道就溜进来了, 跟沈若道谢几声就端着面碗站到自家公子旁边吸溜面条去,他倒是没有什么包袱直接蹲在地上吃, 吧唧吧唧地吃得可香了。 沈若最喜欢的就是自己做出来的食物让别人吃得高兴, 这让他非常有成就感。 “吃完了锅里还有呢,管够。”沈若嘴角弯起。 之前在镇上买了一袋子面粉,要是让李善桃或是柳杉来做能吃七八天的, 结果沈若一出手半袋子空了。他做菜也爱放油,煮个面条面汤里也要加点荤油, 那味道是真的香, 也是真的奢侈。 家里人吃着顺口,李善桃也不会多说什么, 现在家里条件好起来了, 能这么吃。 要是放在以前都是得抠搜着吃,再挖些野菜拌起来, 经常都吃不着干饭。 哪怕是农忙时候都只能吃稍浓稠的面疙瘩一类,最常吃的就是那个黑乎乎的饼子, 就连玉米面也是省着吃的。 现在能吃饱了, 沈若手艺还好,家里人都肉眼可见的胖了一点起来呢。 况且今天还来了客人, 自然要好好地招待。 这会儿沈若要去喊沈大山和李善桃过来吃, 他俩现在正在自己屋里看着小云吞呢。 沈大山自从断亲之后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好了,外加这段时间在家休息,每日三餐饭,吃得好睡得好, 脸上笑容也多了起来。 看起来都年轻了不少。 原本都是轻松的心情,结果昨个儿有人在他面前说起沈若的不是,还惹得他要干架,沈大山老实巴交了大半辈子从没主动和人交过恶但是那些说闲话的人正巧戳到了他的逆鳞。 他们沈家的人都护犊子,还疼媳妇儿,这人连带着说沈若和李善桃如何如何,惹得沈大山都炸了。 一个从来都是老老实实像牛一样只知道干活儿的人,也不说闲话,在村子里就像个透明人似的。这会儿突然暴起还是很吓人的。 至少在场的那些人是真被沈大山给吓到了,那双大眼睛怒瞪起来吓得人小心脏怦怦直跳。毕竟沈大山干农活,力气大得很,身上肌肉麻布衣衫都遮不住,以前干活时总佝偻着,这会儿站直了,也是个七尺大汉呢! 这年头生娃都早,沈大山结婚算是晚的,媳妇儿都是自己找的。别看沈大山这会儿已经当了阿爷,但年纪也就是四十刚出头,还是状如牛的年纪呢! 总之只要体现出自己不好惹,那么那些人都得掂量一下要不要再继续往他面前嘴碎。以前他总是在田里做活儿,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累了一天回到家吃了饭洗漱完就躺下睡觉,对村里的流言也不清楚,这会儿知道了那就不能不管! 果然人只要立起来才不会被人欺负,沈大山终于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一想起以前自家媳妇儿和孩子遭遇了那么多,他心里头就窝火,气自己为什么不关注这些。 但是李善桃会开导他,她做产婆很多事情都看得清楚明白,也很和多人聊过天,知道的事儿也多些,至少比村里很多妇人明白更多的大道理。 不然她也不可能觉得自家若哥儿喜欢一个人就去追没错,她不想也不愿压抑孩子的天性。 有些人家要是看见自家小哥儿上树早就拿着棍子抽了,但李善桃不这样,每次沈若掏了鸟蛋回来,她都会夸奖他。 家里穷买不起蛋了,沈若会靠自己得些鸟蛋,嘴里还说着要给阿爹阿娘补身体,这话谁听了心里不热乎? 沈若走到屋外的时候就听见屋里欢声笑语的,他爹娘正在逗小云吞呢。还能听见自家崽的小嫩嗓啊呜啊呜含混地喊着,别提多好玩儿了。 “阿爹阿娘,快去吃面。”沈若推开门喊道。 “早就闻着香味儿了,你瞧小云吞都流口水了哈哈。”沈大山指着小云吞笑道。 小云吞听他笑,也张开嘴笑,露出粉嫩的牙床来,那双眼睛弯起来,小模样可爱极了。 他以前还不喜欢这个孩子,总觉得他的出现让自家变得很不好,若哥儿也因为他消沉许久,所以他一直都不喜欢这个娃娃,就连小云吞刚出生他都不愿意去看一眼,连带着对若哥儿都有些气。 但是当他看着小云吞眼睛弯弯对自己笑,那小鼻子小眼睛的像极了若哥儿小时候,一颗心啊就忍不住地被萌的颤抖,恨不得天天把小云吞抱怀里。 沈若在心底评价沈大山这行为就是“真香”。小云吞这么点儿大就魅力这么大,家里人没一个能抵抗的了的,沈若一想到就忍不住想笑。 “小云吞也馋了是不是啊?”他走上前拿棉布手帕轻柔地擦掉小云吞的口水,捏捏他的小手。 “等再过三四个月就能长牙了,到时候能吃的东西就多了点。”李善桃慈爱的目光看着小云吞。 李善桃对沈若道:“小云吞今儿上午可精神,你一走他就不睡了,小手就抓着你的被角,那力气大的哟,我都不敢用力扯。” “我的崽随我,力气大。”沈若低下头亲亲小云吞香香的小手,小云吞小手被亲了,还晃了晃摸摸自家阿爹的下巴。 “啊呜……”小云吞应和了一声。 “你俩快去吃面,不然该坨了,小云吞我看着。”沈若赶人道。 他爹娘能瞧小云吞瞧一上午,这会儿都还不想走呢。 “行,那我先去吃了。午后爹去隔壁镇柳溪村的刘麻子家里问问围墙的事儿,之前去了没见着人,今日去总该在家了。”沈大山道。 李善桃道:“成,让丰哥儿跟你一块儿去。” 刘麻子有个自己组的建筑队,专帮村里人建泥瓦房和围墙的,价格开得也公道,就是黄泥得自己去挖了挑回家,他们就负责建。 原本沈大山和沈若打算自己上山挑黄泥的,但是被沈若给劝住了,好不容易农闲能休息几天,作甚还要把自己弄那么累。再说了只能休息这么几天还得在下雨之前开始种豆子,接下来又有得忙了。 要建围墙得先去和刘麻子确定好开工日期,刘麻子经验丰富可以预估出需要多少黄泥,然后再挑回来,等刘麻子他们前一个工程结束了就会过来建。 黄泥倒是不用钱,沈家村边上的矮山头就是座泥山,村里的人要建泥瓦房都是去哪儿挑,使一把子力气就成。 沈若打算将自家的地往后面圈,后面空着一大片地方,只要去跟村长提一般都会同意的,如果是荒地就不需要银钱,若是能种地的就不能用来建屋。 山脚下那边还有不少无主的荒地没人要,要是能开垦出来,谁种就归谁。 这年头的田地说值钱也值钱,说不值钱也不值钱,毕竟只要生了孩子都能有官府分的地种,再如何家里几口人也有几亩田地呢,只是成年的劳动力少,很多人家自己的地都种不过来了,还得交税的,就不会想到要去开垦荒地。 那不是吃饱了没事做么。 但是沈若不这样想,那些荒地以后肯定会变得值钱的。 以后的日子肯定也会越过越好。 沈大山和沈丰吃过饭就要出发去刘麻子家,柳溪村离得挺远,坐车都得两个时辰,走路就更远了。 蓝帆知道他们要去,就说让阿富送。这马车沈大山和沈丰也是头一回坐,有些不好意思蹭客人的车。 “这怎么好意思,蓝老板这么照顾我们家若哥儿,我们……”沈丰揉了揉脑袋,他本想去借村长家的牛车的,因为村里有什么事情要出远门都会去找村长借,只要还没被借走带些礼品去就成。 这会儿农闲,牛也可以休息,借的人应该不少得提早去,其实这会儿去也不知道能不能借到。 “这有什么,我还在你家蹭饭了呢。”蓝帆吃了一大碗面,这会儿正捏着沈若烘的番薯干嚼呢。 沈家人都这样,别人对自家的好都要还回去,但是自家的付出就不觉得如何,一家子老实人,总觉得占了人家的便宜。 “那成,蓝老板就在家多吃几顿。”沈丰憨厚地笑了下,让沈大山坐进马车里,自个儿坐在了阿富旁边,由他来指路。 这会儿去夜里还能赶回来,要是再晚一点就得在柳溪村过夜了。阿富看了眼天色,立刻牵起缰绳:“走了。” 沈若站门口目送,等瞧不见马车的影儿了才回屋。 小云吞这点儿大得少见外人,就怕冲撞到,所以沈若也没把孩子抱出去。屋里他娘看着,柳杉在洗碗,二狗还端着自己的小碗在沈大山屋里的饭桌上吃面条。 “小叔好厉害,你做的面好吃。”二狗吃得头也不抬,但还是忍不住夸,他这段时间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小叔好厉害。” 沈若笑着揉了揉他的小脑袋:“小叔难道就没有不厉害的?” 二狗想了想,抬头看了沈若一眼有些迟疑了。 难不成真有? 二狗道:“小叔绣花……有点,不太好看。” 这孩子,说话可真委婉。 沈若绣的花样不能说丑,只能说报看。 沈若认了,他是真的不会穿针引线,就算是原主也没有点亮这项技能,所以绣花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他娘和他嫂子来吧。 “噗。”蓝帆笑喷了,他调侃道:“你一个小哥儿竟然不会绣花?” 沈若怼道:“那你一个大男人会种地吗?” 蓝帆:“我为什么要会种地?” 沈若瞟他一眼,道:“那我为什么要会绣花?” 蓝帆一想,好像……也对?为什么小哥儿就得会绣花呢? 原沈若就不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不然也做不出追求顾允的事儿来,这个时代给女人和小哥儿的枷锁太多了,凭什么女人和小哥儿就得呆在家里绣花、煮饭? 做饭是沈若的爱好,他喜欢看别人吃到自己做的美食那种满足的表情,这会让他很开心,哪怕他自己吃得不多,看见其他人吃得香心情就很好。 但是这并不是他的工作,如果有人命令他说:家里必须你做饭。那他绝对是一点儿也不想动弹,凭什么呢? 那些汉子游手好闲什么事儿都不做,家里都是女人管着,收拾着,一回来就能撒手不管。带孩子也默认为是女人小哥儿的事情,可是这又是凭什么呢? 沈若不喜欢这样,很庆幸自己的家人并没有被这个时代一些“默认”荼毒,沈大山和沈丰都是极其疼媳妇儿的,李善桃要是做饭,只要沈大山没在田里在家,那么烧火的一定是沈大山。 就像今天沈若要做面条,柳杉来帮忙切剂子,沈丰就主动过来揉面擀皮。 这些活儿男人并不是不会做,就是不想而已。有些人还总把“君子远庖厨”挂在嘴边,君不君子的和进不进厨房有什么关系?难不成这个男的只要不进厨房就能成为君子了? 蓝帆也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就能说出这种话,本意是想调侃一下,毕竟他认识的小哥儿绣花都不错,最起码不会被说难看,但是沈若说得也没错,他也有很多不会的事情。 “抱歉,我一时失言。”蓝帆利落地道歉。 沈若倒也不是上纲上线的人,自己绣的花确实是丑,但是刚才蓝帆的语气让他感觉到不舒服了,但是这些观念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就像他改变不了“重男轻女轻小哥儿”的思想一样。 这是在二十一世纪都还存在在社会上的命题,他也无解。 “别吃太多地瓜。”沈若提醒道。 地瓜吃多了会出虚恭,沈若的外婆跟他说过,地瓜中含有氧化酶,这种元素容易在人的胃肠里产生二氧化碳,吃得太多会导致消化不良,他瞧蓝帆就没停过。 “为何?”蓝帆还在往嘴里塞地瓜干,问道。 二狗举起自己的小手,跟蓝帆说道:“二狗知道,地瓜吃多了会放屁!” 蓝帆狠狠地呛了一下。 沈若点点头,对二狗道:“说得没错,二狗真聪明!但是不能说‘放屁’,要文雅一点,说‘出虚恭’知道了吗?” “出虚恭出虚恭。” 二狗念了几遍就记住了,转头就问蓝帆道:“蓝叔叔你要出虚恭了吗?” 蓝帆嘴角的地瓜干都掉了,他立刻伸手去接还弹了好几下。 沈若忍不住哈哈大笑,看蓝帆吃瘪有点好玩,谁叫他之前笑自己绣花的事儿,沈若的心眼子可比针尖还小呢。 二狗是个非常热爱学习的好孩子,并且最爱打破砂锅问到底,追在蓝帆身后一直问,把蓝帆都给整不会了。 蓝帆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鼓鼓囊囊的,他往前一递:“二狗,叔叔给你吃糖,别问了啊乖。” 顺手揉了把二狗软软的头发。 二狗眨巴了下眼睛,他娘之前说过的陌生人给的东西都不能接,这会儿他娘不在,蓝叔叔也不知道算不算陌生人,他用询问的眼光看向沈若。 沈若轻点了下头:“二狗拿着吧,你蓝叔叔给的没事。” 蓝帆知道沈若家有小孩子,这糖也是他特意带上的。沈若对朋友大方,自然也不会跟朋友客气。 二狗接过荷包打开来,里头都是用油纸挨个包好的糖块,他拿出一个打开就看见里头奶白色圆圆的糖,还泛着奶香气呢。 “这是牛乳糖,底下还有些麦芽糖。”蓝帆道。 二狗抓了一把出来塞给沈若,清亮的童声道:“小叔,分一半给小云吞,他肯定也喜欢糖。” 好乖啊。 沈若揉了把二狗的头,笑道:“弟弟还不能吃呢,二狗自己吃吧。但是不能吃多,一天一颗,不然会牙疼知道了吗?” 二狗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带着糖果开心地蹦跳着走了,去厨屋找他娘。 “你家二狗很乖,不像我弟弟各个都闹腾地很。”蓝帆一想起家里那些小子就头疼,他是正室生的嫡长子,有一个亲弟弟。但是他爹娶了好几房姨娘,生了好多儿子,最小的这会儿才刚满月呢。 “等长大了就好了,都会懂事的。”沈若觉得只要爹娘三观正肯好好教孩子,那孩子都不会长歪,除非那爹娘自己就是歪到没边了才会养出坏孩子来。 蓝帆摇了摇扇子不再说自家的事儿。 “……沈若哥哥,我可以进来吗?”一道怯生生的声音传来。 沈若走过去将门敞开就看见沈欣正拖着柴火站在外头,白嫩的小脸都被晒得通红。 “是沈欣啊,快进来吧。”沈若拉着他的小手让他进屋。 村里的屋子都比外头凉快,阴凉的,开了门会有穿堂风进来。 这孩子为了换羊奶一有空就会给他家送柴火来,有时候是松树枝松叶,有时候是捡来的树枝或是秸秆。 沈若不在家的时候就是李善桃收了的。 沈欣进了屋才发现里面还有一个人,虽然不认识但还是小声地和蓝帆打了声招呼。 蓝帆冲他温和一笑。 “你娘和你弟弟怎么样了?”沈若把人拉到跟前问道。 “我娘身体好些了,我弟弟每天能喝羊奶现在长得壮壮的。”沈欣说到自己家的事情眼睛都亮了,看着沈若的时候充满了感激。 “欣哥儿真厉害,能靠自己养家了。”沈若夸道。 沈欣不好意思地揪住了衣角,腼腆道:“我知道是沈若哥哥你帮我,镇上羊奶好贵的……” 沈若一本正经道:“我可没帮,村里羊奶就这个价,你是靠自己捡的柴火换的。” 沈欣脸上有点发红,他嗯了声,就当是这样好了。 心照不宣。这是他娘教他的成语。 家里灶台边的炉子上一直都煨着羊奶,因为小云吞醒来就要喝的,柳杉听见动静发现沈欣来了就去将羊奶端了来。 二狗也跟着,他手里还提着蓝帆给的荷包。 “星星,你来找我玩吗?”二狗看见小伙伴有些兴奋。 沈欣也和他打招呼:“二狗。” 沈欣要比二狗大上两岁,站一块儿比二狗高出半个头。 二狗也是个对朋友大方的,从荷包里抓出一把糖果就递给沈欣:“星星,请你吃糖。” 给完之后脸还红红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糖这种贵价的东西沈欣从小长到现在也没有吃过几回,这会儿被二狗塞了一手,有些不知所措。 “沈若哥哥,我不能拿……”他说着就要把糖往桌上放。 二狗看他不想收,眼皮子都耷拉下来了。 沈若道:“你收着吧,这是二狗的一片心意,如果你送你的好朋友东西他不愿意收,你伤不伤心啊?” “……伤心。”沈欣小心翼翼地把糖果放进怀里,对着二狗道:“谢谢二狗,以后我会回礼的。” 二狗连忙摆手说不用不用。 柳杉看在眼里,声音柔和对沈欣道:“羊奶太烫了你端不好,婶子给你送回家去。” “谢谢杉婶。”沈欣乖巧道谢。 二狗凑到沈欣身边和他说话,小孩儿之间的对话大人插不进去嘴。柳杉端着羊奶往外去,二狗就走在前头,时不时看看沈欣有没有跟上。 沈若给他理了理衣领,道:“路上走慢些。” “谢谢沈若哥哥,我走啦。” 蓝帆忍不住感叹,这要是自家弟弟们能跟这沈家村这两个孩子一样乖巧懂事,他也不至于每天在家被闹腾地受不了。 果然人都是比较出来的。 沈欣家离得不远,柳杉脚步快,手里端着羊奶走得也稳当,很快就回来了。 但是二狗还没回来,沈若随口问了句:“二狗呢?” 柳杉忍不住笑了下:“他在欣哥儿家呢。欣哥儿他娘还能管着,要是再让二狗出去野,之后真要变成皮猴儿了。” 自从之前沈若让二狗喊村里的小朋友一起过来拿草编小玩意儿的时候,他的小伙伴就多了不少,天天都有人喊他一起出去玩儿,经常弄得浑身都是土回来。 然后柳杉就开始让二狗少出门了,要是磕了碰了爹娘会心疼,这会儿去沈欣家里,总比在外头野要好得多。 沈若点点头,虽然爱玩是小孩子的天性,但是总在外面跑也不好……比较废裤子。 麻布的裤子本就容易破,一摔就能磕出一个破洞来。 这会儿有了空闲,柳杉就拿了针线篓子,搬了小板凳坐亮堂点的地方开始绣手帕。 蓝帆也从善如流地搬了小板凳坐在旁边瞧,他要看看这胖鲤鱼是怎么绣出来的。 看着看着蓝帆就觉出不对来了,他随身带着沈若之前给的手帕,掏出来一看发现柳杉现在绣的竟然和之前的锦鲤不大一样。 长得像是同一只,但游动的动作不同,吐出的泡泡位置也不同。 他抬起头看向沈若:“这……?” “全部都一样哪里能显示出特别呢。” 五张锦鲤手帕要是都一模一样,那也挺没趣的,所以沈若又画了另外四种动态的锦鲤,能看得出来是同一只,但是动作却不尽相同。 有的吐泡泡,有的甩尾巴,水波纹也不一样,蓝帆将手里的和柳杉快要绣好的放在一起,瞧着更加灵动了。 沈若完全抓住了一些收集癖的心理,这手帕是一个系列成套的,要是已经得到了其中一张,难道就不会想要得到另一张吗? 小时候吃个干脆面都有卡片送,沈若那时候的梦想就是集齐全套。但是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卡片了,他还遗憾了许久。 蓝帆脑子转得快,这会儿也想到了关窍,忍不住道:“我瞧着你画的这锦鲤怎么样都好看,这要是弄五张不同的,我也想集齐一套。” “是的。”沈若点头。 蓝帆真心佩服道:“沈小哥儿,真不知道你这脑子是怎么长得,怎么就这么多好点子。” 34 第 34 章 熨烫 午后家里来了人, 是过来问之前那布料还能不能换肉蛋的。 沈若说能,那婶子喜笑颜开道:“若哥儿,今日能换我就去喊她们来。” 视线还一直往一边的蓝帆那边瞟, 脸上的笑容越发大了。 这公子哥儿瞧着器宇轩昂的,和他们农家人可真是不一样。婶子说完话就走了,路上有人等着她报信儿呢。 “咋样?可瞧见那公子哥儿了?”有心直口快的婶子问道。 “瞧见了瞧见了,看着高很有气度, 那衣裳瞧着都是锦缎呢。”那婶子回道。 “你们还不知道吧, 之前沈梅冬那一堆人在传若哥儿和这人的闲话说得可难听了, 但是你们猜怎么着?”她这话一出, 周围的婶子都看向她。 传言她们也听了, 但是没有全信,毕竟从沈梅冬那个不靠谱的嘴里说出来的话最多就只能信三四分,要是全信那是真的傻了。 “这公子哥儿说沈梅冬她们是泼妇, 我那时候可听得真切着呢,然后那群人连屁都不敢再放一句, 真解气。”那婶子义愤填膺道, 这群人在村子里就是惯爱嘴碎的, 也没个人能治一治, 这下被镇上的公子哥儿说了闹了个没脸, 想想就解气。 “要不是沈梅冬她姐是媒婆, 谁愿意搭理她,这人嘴欠地很。” “是啊,传若哥儿的谣言对她有什么好处, 真是坏到没边儿了。” 有婶子想到这一点,暗戳戳的小心思藏不住了:“那若哥儿和这公子真没什么啊。那我闺女儿岂不是有机会?” “想啥呢,镇上的公子什么莺莺燕燕没见过, 能看得上咱村里的姑娘小哥儿啊?” “那可说不定吧,不过若哥儿是咱村里顶好看的小哥儿,那公子哥要瞧不上若哥儿那我家雁哥儿怕是没戏。” “都带去瞧瞧呗,就过去晃悠一下又不做啥。” 这时候男女大防不算严,更何况是在村里,只是去汉子面前露个脸这没事,对这方面没有太大的讲究。 农家姑娘和小哥儿最大的期望就是能嫁得好,毕竟那可是关系到下半辈子生活过得如何,要是眼瞎找了个不好的那可就真是有得受了。 “若哥儿说了今日能换,赶快去吧。” 要换肉蛋的婶子一共十五个,之前已经换了八个人的布,换走了一只母鸡,两只公鸡和鸡蛋若干。那些布头叠好了都先收在柳杉的嫁妆木箱子里头,还没来得及熨烫。 婶子们经过上一次都已经知道了树枝的作用,正巧农闲家里也没啥事,之前还没换成的那七个婶子就直接一窝蜂地来了,顺便家里有姑娘小哥儿的都给带了过来,很快沈若家屋门前就站了不少人。 蓝帆饶有兴味地看着这场面,之前那婶子来了之后沈若就跟他解释了。新的布头可以换肉,旧布头换蛋,之后要做些小玩意儿卖,这个倒是没关系,蓝帆只要沈若给他提供精巧的设计物件,就比如之前的手帕一类就成。那些旧布做的小玩意儿他也不会收,更不会不让沈若卖。 柳杉搬了条凳出来,让等着的婶子们坐会儿。那些姑娘小哥儿都站在自己娘身后悄悄往蓝帆那儿瞧。 蓝帆倒是不怕看,从小到大也是个被姑娘小哥儿青睐的主儿。瞧着风流公子的模样,其实他沉迷经商到这会儿都二十九了还没娶媳妇呢,可把家里人急坏了。 “阿嫂,麻烦你去村长家借把秤。”沈若对柳杉道,这会儿家里来人他走不开,李善桃要照顾小云吞,只有他阿嫂能走出去。 “好嘞,”柳杉快步往外去。 这会儿还没能开始,婶子们就开始唠嗑,顺便问问蓝帆的情况,蓝帆不耐烦这个径直往屋里躲了,这些婶子就开始围着沈若问。 “若哥儿啊,你这朋友多大年纪,婚娶了么?” “是啊,他喜欢啥样的你知道不?” 沈若一问三不知,他本来就不清楚,怎么好乱说。 这些婶子带来的姑娘小哥儿年纪都在十四五左右,沈家村和沈若年纪相仿的小哥儿差不多都嫁了人,这些人他也不太熟悉,当初一颗心就扑在了顾允身上也没什么朋友,以前原主玩得好的就嫁了人,一年也见不着几回。 她们见沈若这儿是问不出什么了只好转移话题,聊些家常,但聊着聊着不可避免的还是聊到自家孩子身上去。 柳杉很快就借了秤回来,这回带来的布都是她们自己筛过几遍的,大大减少了沈若的工作量。 开始给这些婶子过秤,又换出去一只旱鸭并十五个鸡蛋。 有想熟的婶子是两户人家的布料放一起,凑出来一只旱鸭的斤数,毕竟沈家村人不富裕家里的布头再怎么多也不可能有几十斤。 婶子们连声道谢,特别是得了旱鸭的那两人,脸上都笑开了花,村里人很少见点儿肉腥,现在拿用不上的布料换了鸭子,可以回去杀了分成两半,可算能尝尝肉味了。 那些姑娘和小哥儿脸上也带着笑,这若哥儿哪有传言中的样子,瞧着人很好嘛! 等人都走了,蓝帆才出来,摇着扇子道:“沈小哥儿,刚才那架势我可真是招架不住。” 那十几双眼睛对着,蓝帆虽不怕人看,但也莫名有种成了被围观的猴儿的感觉。 “习惯就好。”沈若完全能够理解这些婶子的心理,也都没有恶意。 蓝帆也不再纠结,问道:“你打算用这些布头做些什么?”换来的布料新的一堆旧的一堆,他走上前去看。 碎布头多是花布,各种各样的花样各不相同,要是去镇上每种都买一点那可要花一大笔银钱。 “不同颜色花色的布料裁成一块块等大的方形,缝制起来可以做成‘百家被’。”沈若进屋去拿了把剪子,剪子手拿的位置缠上了布条不容易磨伤手,拿起一块布就竖着剪了一刀。 他画画的手格外稳,剪出来的布边缘齐整,方形也很正。 “百家被”顾名思义是用一百片碎布拼接而成的,一般都是给孩子做,寓意集百家之福,在孩子未来成长的时候可以平平安安,一生顺遂。在这个年代还是非常流行的。 那些裁掉边角还能有巴掌大的碎布就可以用来做这个,那些更碎一点的边角料可以用来缝制成沙包,农村的孩子玩的东西少,沙包制作简单,里头灌上不要钱的沙子就能当个小玩具。 看着沈若手里不停很快就剪出来八片巴掌大的正方形布头,往铺了草席的地方挨个摆好了。由八片不同花色的布料拼凑出来的一块布的模样瞧着还挺好看的。 蓝帆道:“瞧着不错,就是着实费劲了些。” “嗯,这做起来不难,就是比较费时间。”沈若打算把这被子的价格定的稍微高一点,毕竟人工成本太高了。 柳杉生完二狗那会儿也给二狗做过这个被子,最传统的“百家被”是需要孩子的亲人向亲朋好友讨要一百片碎布,然后亲手缝制的。也寓意着小儿贫贱。正所谓“贫贱者易活”,这就跟给孩子取贱名一样。 柳杉当初做的时候可是费了不少劲,很多人家哪儿有空做,但是想要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长大,健康顺遂的愿景大家都是一样的,这要是做出来能买现成的,想来应该会有不少人买。 只做百家被和沙包这两样肯定不够,沈若还打算做些小饰品试试水。 刚那些婶子带自家的姑娘小哥儿过来,打量蓝帆的时候沈若也在看他们,姑娘及笄之前都用布条盘头发,或是扎麻花辫用头绳绑好。婚后才会盘上代表妇人的发髻,会插上簪子。小哥儿也差不多,多是长发用发带一扎,或是像沈若一样在脑后绑一个丸子头用布包上,其他的头发披散下来。 这个年代什么发型都有,并没有什么规定,只要不是蓬头乱发也不会有人说什么,所以大多数人都是用布条将头发扎起,很少瞧见只用发簪固定头发的人。 那些布条头绳布包都是纯色的,有的姑娘手巧会在发带上绣些小花,瞧着就好看精致些。 沈若拿出了几块布料,有大有小、有长有宽。那些大块点的新布料可以留着做手帕,巴掌大的花布用来裁成方块做百家被,细长条的可以在上头绣上小花样拿来做发带,旧的碎布头不论方旳长的都能凑一小堆做沙包,要是再有细碎的绣不起来的旧布料可以混上米浆用来缝制鞋垫。还要找出一块布裁成小条上面绣上专属的商标,总之一点儿布料都不会被浪费。 蓝帆听沈若将自己要做的小东西一一讲述,忍不住点头道:“挺好的,感觉会很有销路。” 镇上的老板都这么说了,柳杉对沈若的想法也越发有信心,她恨不得现在就帮忙开始做。 这些普普通通的布料被沈若说得像是啥都能做出来的感觉,蓝帆再一次感叹沈若这脑瓜子确实灵光。 “今日先把换来的这些布料全部都熨烫一遍,之后再看看颜色和花色区分开,就可以开始做了。”沈若脑子里还有不少小饰品等待实践,但是首先还是要把这些布料都熨平整。 皱巴巴的布料瞧着就掉价。 “若哥儿,这怎么烫?”柳杉从未做过,家里的麻布衣裳要是皱了,都是放在重物底下压平的,或是撒些水悬挂起来。 沈若进屋拿了之前买回来的汤婆子:“用这个。” 柳杉看着沈若动作。 午饭煮完面之后灶台上新烧的水还烫着,灌进汤婆子里面,这就成了一个自制的简易熨斗。 把皱巴巴的布料往桌上一放,用汤婆子底部平滑的面顺着布料的纹路一抹,原本皱巴巴的布料被烫过的地方瞬间就平整了不少。 柳杉露出惊喜的表情,看着沈若道:“还真烫平了!瞧着比用重物压着还要平整呢。” 蓝帆也在一边看得津津有味,他倒要看看这沈小哥儿还能捣鼓出什么好东西来。 沈若给汤婆子抓握的提手上缠上了布条,铜这种金属导热速度特别快很容易烫伤手。汤婆子的盖子是像筛子似的上面全是小圆孔,沈若也用几块布布给它盖上了,用布条绑好。这样稍微能保温一点,而且要是不小心晃荡了一下沸水也不会撒到人手上,只会把那外头的布料弄湿。 沈若又熨了好几块布料,柳杉在一边瞧着忍不住也想上手试试看。 看皱巴巴的布料一点点被熨平整,瞧着心里就舒服极了。 沈若没穿过来之前就爱刷类似这样的解压视频,完全能够理解柳杉现在的心痒痒,把位置让给她,自己在一边给她递布料。 蓝帆拿着熨好的布料摸了摸,确实很平整,以后要是自己的衣裳皱了也能这么干。 他在镇上当老板总是有些集会要参加,衣服可不能皱巴巴的,那样瞧着有些失礼。家里的丫鬟都会在前一天把他第二天要穿的衣裳挂在架子上,这样第二天就会平整一些,但是仔细瞧还是会有不少褶皱。 精致感体现在细节上,沈若是个完美主义者,这些布料都得熨平了再进行加工,要是在皱巴巴的布料上直接绣花或是缝制,那么等做完了一熨烫肯定会出现一些偏差,最好的就是现在熨烫一遍,等加工完再熨一遍,这样效果才会好。 “沈小哥儿,你想的这个熨布的方法我可以用吧?”毕竟是沈若想出来的好点子,蓝帆还是问了一声。 沈若点点头:“可以。不过这方法可不是我想出来的。”这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也是蒸汽熨斗的前身。 “棉布可以用沸水注入熨烫,但是你的衣裳布料要是金贵最好还是等水凉一些再拿来熨,不然有可能会损伤衣裳的使用寿命。”沈若提醒道,毕竟蓝帆穿的都是锦缎丝绸一类,金贵的布料在二十一世纪有的都只能干洗,或是轻柔地手洗。这熨烫的方式用在耐用的棉布麻布上很好,但不一定适用于锦缎。 蓝帆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家里一共换出去两只公鸡和一只旱鸭并三十六个鸡蛋。沈若跟她们换时说了新的整布可以按镇上价格换肉,旱鸭和公鸡都是两斤布换一斤肉,母鸡金贵些四斤布换一斤,一只封顶,旧布头一斤换一个蛋,五个封顶。家里的鸡鸭都很肥,李善桃和柳杉每日都精心的喂着,最重的都上了十斤。 那些换公鸡和旱鸭的都是找人拼一起换走的。沈若原本就有帮衬的心思,所以也就默认这样是可以的。 这会儿家里的布料加起来新布有六十斤多,旧布有三十六斤。 母鸡在镇上是一吊钱一只也就是一百文,公鸡半吊钱,旱鸭半吊钱,鸡蛋在镇上能卖上五文钱。两只公鸡是一吊钱,一直旱鸭半吊钱,三十六个鸡蛋一共是一百八十文钱,加起来那就是三百三十文钱,这里换出去的成本折算成银钱也就是三吊钱并三十文。 一共换来的布是一百多斤,要赚回本钱只能靠沈若多想些有趣的小玩意儿来卖了。 但是仔细一想,这也算是无本买卖,毕竟这些鸡鸭都是沈宏家赔来的。 和村里的婶子这样换,不过是比自家直接那鸡鸭和蛋去镇上卖得到的利益稍微少了点而已。 但也不是一点钱都赚不到。 沈若打算等家里的围墙建好之后,把家里的房子也推了重新盖。 二狗那么聪明又那么乖巧,就快要五岁了,到了可以上学堂的年纪。之后要送他去学堂念书。 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得是,之前从蓝帆那里拿的二十两定金,想想真的是完全不够用。 35 第 35 章 开窍(二更) 幸好之前买了三个汤婆子, 沈若将另外两个也缠上了布条搭上了布,这下又多出两个简易熨斗来。 蓝帆看久了也是跃跃欲试,他从来没弄过, 自己的衣裳都是家里丫鬟弄得,第二天直接就可以穿,哪有自己上手把衣裳弄平过呀。 沈若也给他一个,三人占了吃饭的大桌子的三面地方,默不作声地开始熨烫。 蓝帆性子跳脱,没一会儿就没耐心继续弄了。 虽然看皱巴巴的布料被自己一下下熨平让人心里舒服而且很有成就感, 但是像这种一成不变的动作让他觉得十分无聊。 “做这活计确实需要耐心。”他道。看沈若和柳杉两人一刻不停地弄, 他心底佩服。 不好怠慢了客人, 虽然他们俩现在是朋友了。但是自己做活把朋友撂在一边不管这不是沈若的作风。 沈若提议道:“要不我带你出去逛逛?我们村西边有山, 还有一大片竹林,附近还有条小溪,那水很清澈里头还有鱼呢。” 二狗这时候刚从小伙伴家里回来, 闻言立刻响应道:“山上有果子,可甜可甜了!之前大虎哥哥给我摘了好几个, 二狗本想带回家给爷奶爹娘和小叔尝尝的。” 柳杉还是第一次听二狗说要给自己带东西, 笑着问道:“那果子呢, 娘可没瞧见。” 沈若也好奇地看过去。 就见二狗不好意思地笑着,伸手抓抓下颌说道:“我摔了一跤果子都滚走啦,都找不见了。” 沈若笑着摸摸小孩儿的脑袋, 笑道:“原来如此,那二狗带小叔去, 小叔给你摘果子好不好?” “阿娘也去吗?”二狗点头,而后仰着头问柳杉道。 柳杉摇摇头,道:“阿娘在熨布呢, 不去,你带小叔和蓝叔叔去吧。” “蓝叔叔要去吗?”二狗问道。 “去。”蓝帆在这儿也没事干,以前和一群读书人春游踏青的时候上过山,这么多年过去他一直在镇上也没机会再爬爬山,更别提摘果子了。 “那你换身衣裳吧,你这身衣裳不适合上山,容易被树枝刮破了。”沈若道。 柳杉也点头道:“若是不介意我找我夫君的衣裳给你穿。” 蓝帆虽然锦衣玉食的长大,但也不是个娇气的,麻布衣裳村里人都穿,都是人没道理他穿不得。 蓝帆道:“行,那就麻烦柳嫂子了。” 沈丰身材高大,也长得壮,两人身高差不多,他的衣服被蓝帆穿在身上显得有些宽大。 换掉那身锦缎长衫的蓝帆瞧着也不像是个村里人,但是换了衣裳之后气质就变得低调了不少,至少是走出去不会让人围观的程度。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确实是有些道理的。 “走吧,提上篮子去。”沈若穿过来之后就没上过山,山里的好东西可多着呢,得带上篮子去采摘。 沈大山会做篮子,是用竹篾子编的。农家人都喜欢自食其力,还会琢磨些手艺出来,他阿爹编的篮子瞧着也好看,提手的位置还用麻绳绕了许多圈,这样可以增加摩擦力提着重物的时候不容易滑落。 二狗也有一个小点的专属小篮子,沈若和蓝帆也各提着一个,篮子里放了镰刀路上要是有杂草树枝的可以砍掉,还带了一个竹筒里头装了水,沈若又找了一块布带上,等东西都整理的差不多三人就一起就往村西边走去。 一路上都有人看过来,毕竟俊男美哥儿外加一个小孩儿的组合着实吸引人的目光。 有婶子瞧见了沈若跟他打招呼,沈若都笑着回应了,顺便介绍一下蓝帆,说是他的朋友。 有些事情既然被人疯传,那就更加不能藏藏掖掖,不然人家还真以为他俩有啥事儿呢。 沈若就落落大方地跟人介绍,这是我朋友来沈家村玩,大家也就都理解了。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辟谣,二狗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路边开着不少不知名的野花,还有狗尾巴草随风飘摇,到处都是生机盎然的景象。空气中带着青草和泥土的气息,让人闻着觉得自身好像融入了大自然里,和这好山好水、一草一木融为了一体。 蓝帆大概能理解为什么许多诗人都喜欢归隐田园了。 等他老了,他也想抛下所有的担子跑到村里来住,每日悠闲,那日子想想都美好。 这座山叫虎头山,听说当年山上有一只老虎,后来被沈家村里一个勇猛的猎户给杀了,被一斧子给砍下了头颅。所以就用虎头来命名了。 山在村西边,正巧路过顾允家,沈若伸手指了下位置对蓝帆道:“那就是顾允家,他家外头有篱笆围着。” 蓝帆点点头,瞧着里头有五间房,想来他和阿富两人晚上过来肯定够住。 沈家村人经常上山砍柴,有一条小道走得人多,大概三人宽,上面只稀稀拉拉长着些杂草。就顺着这条山路往上去,还没到半山腰就能看见一片果林,再往上去的话那条路就有些不清晰,上面长满了杂草和灌木,就是进了深山了。再往上只有些采药的大夫或是猎户敢上去,一般人都走到半山腰寻摸些山里的东西就打道回府了。 村里的小子们也都听话最多跑到虎头山的半山腰来玩耍,不会再往上去。 “小叔你快看,就是那几棵。”二狗兴奋地扯住沈若的袖子拉他往那边走。 “你慢些,小心点别摔了。”沈若见二狗就要往里蹿,立刻拉住他的小手,把人拉到自己身边。 除了山道上没有太多的杂草,要走到那果树旁边就要踩着杂草过去了。 沈若拿出镰刀清出一条道来,拉着二狗往前走,蓝帆走在后面,东瞧瞧西看看,这里的树都生长了许久那树冠遮天蔽日的,进入林子里就感觉天都暗下来了。 蓝帆第一次体验脚踩在杂草和枯枝烂叶上的感觉,脚感很软,走起来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沈若走到附近才发现那野果树上挂着黄澄澄的梨子,有些挂的高的已经被鸟儿啄烂了,但是这就说明这果子甜啊。 “小叔,蓝叔叔,二狗给你们摘果子吃。”村里的小子都会爬树,二狗想在自家小叔面前表现一番,抱着果树就开始往上爬。 梨树的皮硬好踩,周边也有岔出来的分支,别看二狗才四岁,可已经是爬树的一把好手了。 蓝帆瞧着这树能有一个成年人双臂合抱粗,应该是生长了许多年了,难怪能结出又大又甜的梨子。 沈若也会爬树,记忆里他小时候就跟在自家阿兄屁股后面爬了,前世的沈若也会爬,这都是乡下小子的基本功了。 “成,二狗你小心点。”沈若在底下看着二狗一点点往上爬,结果他人小踩着枝丫去够那梨子,因为手太短够不着。 他一手抓着树干,双脚分开一点点往外蹭,想要去够那个梨子。 沈若看得心惊胆战的,忙喊道:“二狗,你下来吧,让小叔来摘。” 那枝杈看着细,虽然二狗人小体重轻,但也怕它断了。 二狗有些难过,他的手为什么这么短,想摘梨子都摘不到。为什么大虎哥哥就可以摘到呢。 但还是听他小叔的话从梨树上下来了,他一下子委屈了,抱着沈若的腰不撒手:“小叔,二狗好没用,摘不到果子。” 沈若揉了揉二狗的脑袋柔声夸道:“谁说二狗没用啊,咱家二狗已经很厉害了,都能帮家里的忙,而且小叔四岁的时候可都还不会爬树呢。” 蓝帆在边上也道:“是啊,二狗好厉害,蓝叔叔小时候都不会爬树。”蓝帆是真不会爬,小时候小子都调皮,但怎奈何他恐高。 “真的?”二狗小朋友抬头看看沈若又看看蓝帆,问道。 两人都给予他肯定,小朋友这才开心起来。 别看二狗小,但心思也细着呢,家里以前条件不好的时候吃过不少苦,想要对家人好的心不比大人少。 “小叔带了一块布,你和蓝叔叔一人牵一头在树底下接着,我上去摘。” 沈若说着就手脚并用三两下地爬上另外一棵梨树,脚踩在树杈上,看着树底下蓝帆和二狗已经牵好了布,摘下一个果子就往下丢,梨子正正好落在提起的布料的中心处,不至于滚落下去砸烂了。 蓝帆伸手拿过梨子往篮子里放:“这梨子真大,瞧着比镇上卖的还要大些。” 沈若笑着道:“我小的时候这树就在这儿了,每年都会结果子,几年前我还摘过呢。” 二狗那时候都还没出生,听到他小叔这么说立刻问道:“小叔,那你以前摘的甜不甜呀?” 沈若回忆了一下,道:“不甜,那时候的果子都小小的,连鸟儿都不愿意啄呢。” 沈若把自己能摘到的梨子都摘了下来,就下了树。 篮子里已经摆着十几个黄澄澄的大梨子,瞧着喜人。村里人不讲究大多都是拿起果子往身上擦一擦就直接上嘴啃了,沈若见二狗也要这么干立刻拉住了他的手。 “果子上有灰,得洗洗才能吃,不然会肚子疼的。”虽然古代的果子都没有打甜蜜素、农药一类,但是保不准会被什么虫子、蛇啊一类的爬过,所以还是要洗一洗。 把那块布在树底下铺好,三人就坐下了。沈若带了一竹筒的水,递给蓝帆。 蓝帆不明所以,愣愣地说了句:“我还不渴。” 沈若道:“没叫你喝水,你举着慢慢往外倒,我洗三个梨子尝尝。” 蓝帆点点头,虽然铺了块布在底下,但坐在杂草和碎石上也还是有些硌,他站起来走到边上倒水,沈若就着水流洗梨子。 洗好的梨子递给二狗,二狗接过就咬了一口,他的小手抱着梨子都还合不拢,可以见得这梨子有多大了。 “好甜!”二狗咬了一口笑嘻嘻道。他今天刚吃了蓝帆给的糖,比较一番道:“这果子比蓝叔叔给的糖糖还要甜!” 蓝帆闻言挑了挑眉,说道:“是吗?那我可要好好尝尝。” 沈若洗好了梨子递给他,自己也拿着一个吃。 梨子清脆水润,一口咬下去清甜的汁水都在嘴里爆开,一下子就解了渴。 “今年这梨树长成了,结的果都甜得很。”沈若也夸道,吃到好吃的水果满足地眼睛都弯起来。 他前世也爱吃水果,二十一世纪水果的种类多种多样,国内国外的都能在水果店里买到。那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梨子,像什么香梨、鸭梨、冻梨都很受他的青睐。当然其他的水果他也喜欢,诸如西瓜、哈密瓜、水蜜桃,可惜在古代这些都很难吃着。 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这些水果的种子。 蓝帆道:“确实很甜,镇上卖的都没这甜。” 这里的梨树都是野生的,结的果也都是无主之物谁见着了都能摘。上面有不少被鸟儿啄坏了的让人直道可惜。还有许多已经熟透了再不采摘就要烂了的,所以沈若打算多采些回去。 那些小的还没完全熟的就留在枝丫上让它慢慢长,留给之后想要来采摘的人。 吃完梨子,沈若爬树摘果子,蓝帆和二狗兜着布接,三人合作很快就将带来的两个大篮子和一个小篮子都装满了。 沈若爬到高处瞧见不远的空地上长着不少山蕨菜,还有马兰头,都是好入口有营养的野菜。在二十一世纪卖的可贵了,这里倒是遍地都是没人愿意采来吃。在沈家村里只有穷到家里揭不开锅了才会来找野菜果腹。 “你们要不要跟我去采野菜,要是不想过去就在这里等着。”沈若下了树就拿了布往野菜生长的地方走。 篮子就先放在树下,没人来拿,蓝帆牵着二狗的小手也跟着沈若过去。 镇上有人喜爱乡间野食的,就对这些野菜十分青睐,蓝帆也吃过自家厨子炒的,又苦又涩不好入口。对这些在地上长得跟野草似的野菜一点兴趣都没有。 二狗小时候吃过野菜,懂事地蹲在地上帮忙采,拔起一株就要问问小叔自己摘的对不对。 “对,这个细长的上头跟猫爪似的是蕨菜,有食疗保健的作用。边上这个矮小的叶片有锯齿状的叫马兰头,很有营养。”这马兰头的维生素c含量超过柑橘,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啊。 家里人皮肤都蜡黄蜡黄的,确实该补充补充营养。 蓝帆道:“这种野菜我吃过,又苦又涩的,再有营养也不想吃。”一回忆起那个味道他脸都要发绿。 “那是厨子不会做,今晚我给你露一手。”沈若的爱好就是把原本不好吃的食材给做的好吃,更何况这种有营养的东西吃了能够强身健体,之后要是有时间他再来采,给家里人补补身体。 他将布折成一个包袱兜挂在脖子上,采到的野菜就往兜里放,二狗摘菜就跟玩儿似的,手也小,摘了一小捧就要走到沈若身边往他兜里放。 然后就会被沈若夸奖,这二狗性子和沈若还挺像也是个越夸越来劲的,摘得更快了。 蓝帆见一大一小都忙活着,而自己一个大男人站在一边无所事事不大好,所以也尝试着蹲下.身子去帮忙摘野菜。 但是他完全就是个菜盲,瞎猜式摘菜。 等他摘了一把递到沈若面前,好家伙么,手里这一大把完美避开所有能吃的野菜。 拔了一堆杂草的蓝帆被二狗笑了,但是二狗小朋友很懂事,笑完还拿着蕨菜和马兰头给蓝帆,让他照着样本摘。 蓝帆好无奈,他真心瞧着这些都挺像的。 沈若和二狗合力摘了一大兜子野菜,这么多野菜一下子也吃不完,到时候还能晒成蕨菜干,泡发了就能炒菜吃。 往前走了走,沈若还瞧见了两株野生向日葵,那大花盘子里面都长满了颗粒饱满的瓜子。这片空地阳光充足,才让向日葵长得这么好。 他直接用镰刀将这两株向日葵连根挖了出来,准备带回家去,到时候就栽在自家的向阳面,还能炒些瓜子给家人当零嘴呢! 进山一趟收获颇丰,在山上活动,时间就过得飞快。日头西照,很快天就要暗下来了。 三人一齐下山,路上遇见村民要是和和气气的打招呼那就送他几个梨子,这些梨子摘了带下来也费劲,收了梨子的人脸上都带着笑。 村里人要搞好关系就是隔三差五地送些自家有的东西,有来有回,那交情也就上去了。虽然都是不值钱的小东西,但是心意到了最重要。 蓝帆现在和二狗混熟了,一个二十九岁的大男人还跟着二狗闹,还要玩那种比比谁先到家的幼稚游戏,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好好的一个镇上公子哥儿现在就成这样了。 二狗的小篮子里头装了八个大梨子,顾允家就他和他娘两人送太多吃不完,送这一小篮子刚刚好。 把一篮子梨放顾允家门口,敲了两下门沈若就走了。 踩着夕阳回家去,影子被拉得老长。 沈若心想:这会儿他阿嫂肯定已经将饭煮好了,小云吞肯定也想阿爹了。 他现在有些归心似箭。 在他们走后,顾允家的木门被打开,柳兰香瞧见门口有一篮子梨有些疑惑。 正巧周围有人路过,她随口问道:“不知谁给我家送了梨子,怎么就走了?” 那村民才吃完一个梨子,笑着回:“是若哥儿给的,他才下山来,摘了不少呢。这梨子甜得很,他说山上还有不少,等两天我也想去摘了。” 柳兰香嗯了声,往村东头的方向看,但这会儿哪里还有沈若的影子。 她拎着一篮子梨回屋,洗了两个拿去给自家儿子吃。 顾允正趴在床上读书,瞧见她进来道:“娘。” “快歇歇吧,可别把眼睛看坏了。”柳兰香心疼道,把梨子递给他:“吃个梨子。” 顾允接过随口问了一句:“娘,这梨子哪儿来的?” “……若哥儿送来的。”柳兰香眼神复杂地看他一眼。 “那他人呢?” “走了。”柳兰香道:“我没见着人,开门就看见一篮子梨放在门口。” 顾允点点头,拿着梨子转着看也不吃。 柳兰香忍了又忍,一句话在嘴里斟酌许久,实在是忍不住。 她道:“娘问你,你老实回答我。你岁数也不小了,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顾允睁开眼睛,看向他娘道:“娘,这段时间我总觉得奇怪……像是忘记了什么事情,有些场景如梦似幻的在我睡梦中浮现,但又影影绰绰看不真切。” 他们娘儿俩相依为命,顾允从不对自己的娘有所隐瞒。 “你做春梦了?”柳兰香一语道破,直白的不得了。 “……”顾允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只耳廓微微发红。 柳兰香看一眼就懂了。 她这个从小到大对情爱完全不感兴趣的儿子,竟然就这么开窍了! 36 第 36 章 野菜 沈大山家厨屋里冒出了炊烟, 饭菜的香气很快就散了开来。在村里每家每户都离得不远,谁家做点什么菜周围人都能闻见。 住在附近的村民深嗅几下,心道:这沈大山家今日吃肉啊! 沈若掌勺,在一口大铁锅里翻炒, 辣子的咸香味裹着辣味扑面而来, 把周围人都刺激地呛咳起来。 “咳, 咳沈小哥儿,太呛了,你怎么受得了的。”蓝帆见沈若面色如常地在那炒菜,眼角都是呛出来的泪花,他问道。 沈若其实也感觉呛, 但他能忍住, 说道:“我是转移注意力忍着的。你快出去洗一下鼻子, 就好了。” 蓝帆被呛的难受, 闻言就立刻往厨屋外去了。 家里用的水都是从村里那口大水井里头挑的, 大陶瓮里头灌满了水就摆在厨屋外头不远处, 打眼就能瞧见。上头放着葫芦水瓢,这对在家里都是丫鬟小厮端来水盆清洗的蓝帆来说, 也是一种不一样的体验。 大陶瓮上面盖着木头做的盖子,一手提起来,另一手用水瓢去捞。 井水打上来冰冰凉凉的, 放在大陶瓮里头一天了也没有被晒热。蓝帆清洗几下很快就缓解了鼻腔的火热,但是这会儿他是不敢继续往厨屋里凑了。 沈若做的菜闻着都香,下午又是爬山又是拎着一大篮子梨走了好些路,这会儿他闻着都饿了。 此刻胃里空空,他又发觉自己的身体都轻快了不少。 以前在镇上的时候每天也不用走几步路,出远门就是坐马车, 回到家有丫鬟小厮伺候着,大多数事情都不用他动手,可是感觉身体十分疲累。但是在乡野走了走,明明身体劳累了,却感觉心中积压着的烦郁都像被清风绿意给涤荡干净了似的。 变得轻松许多。 农家人要是有空有闲都喜欢弄些零嘴,沈若之前有空晒了一竹筛子的地瓜干,家里人消耗的速度不快,蓝帆一来就只剩下小半兜子了,这会儿他饿,又去寻摸了几块捏在手里慢慢嚼。 沈若晒得红薯干适口性特别好,不会很干硬,厚一些的地方还有点湿润,吃起来有嚼劲又甜香甜香的,让人吃了还想吃。 二狗看到他蓝叔叔又开始吃地瓜,迈着小短腿蹬蹬蹬跑到他面前,仰着头露出求知的目光。 “蓝叔叔,你出虚……” 蓝帆一把把小孩儿抱起来,把软软的地瓜干塞进他嘴里:“二狗呀,你小叔晒得地瓜干好吃吗?” 二狗突然被抱起来,两只小短手抱住了蓝帆的脖子。 他嘴里含着地瓜干嚼巴嚼巴,声音含糊道:“唔…我小酥做的东西都好次!” “那你也多吃点。”蓝帆笑着道,一双桃花眼眯起来。 这小不点记忆力挺好,沈若就说了那么一句这孩子就记了这么久。 “蓝叔叔,你穿我爹的衣服,我感觉好亲切。”二狗被抱着有些不好意思了。 哟,这四岁大的孩子就会说“我感觉”,还会用“亲切”这个词,这孩子也太机灵太有趣儿了。 蓝帆笑眯了眼:“我瞧你也觉得亲切,要不是我还没成亲,高低认你一个干儿子。” 二狗觉得蓝叔叔真好,比沈大伯好、比吓唬他的爷奶好,还给他糖糖吃,还跟他玩游戏。 柳杉正巧出来丢择好的菜叶子就听见蓝帆说这话,她有些受宠若惊,这才认识一天就到了要认干儿子的地步了吗? “二狗,快从你蓝叔叔身上下来。”柳杉说道,这刚上了山身上都是土的脏兮兮也没换身衣裳呢。 二狗乖巧地点点小脑袋,对蓝帆说:“蓝叔叔,二狗重重,不要抱啦。” 蓝帆朗声大笑,抱着二狗走了好几步:“不重,蓝叔叔抱你走走。” 二狗抱着蓝帆的脖子,嘿嘿笑了。 柳杉见状也就不再说些什么,转身去后面圈起来的养鸡鸭的地方将手里的菜叶子丢进去。 母鸡因为要下蛋要喂得精细些,而公鸡和旱鸭自己都会找食吃,然后随便弄些菜叶子米糠就成。 沈丰之前抢收完回家前要是能记得,就会去小溪里摸些螺丝、兜些小鱼仔回来给鸭子喂了。这些鸡鸭都是吃饱了就长肉,不过在沈家每天都喂得勤快,肯定饿不着,这换了新环境一斤肉没掉还涨上去了,瞧着格外喜人。 那些换走了公鸡和鸭子的婶子瞧了这斤两,都忍不住夸的。 其实李善桃和柳杉也没有特别精心的喂,不过是闲了的时候过去看看,瞧一瞧地上还有食不,没有那就搞一点。那些做菜择下的菜叶子、叶子上趴着的青虫、番薯藤撕下的皮都可以拿来喂。 总之没有用不上的食物,家里这么多口人吃得多,若哥儿手艺又好,再加上沈大山和沈丰要劳作的胃口大,向来都是全部干光的,偶尔有剩下一点菜渣都给搅拌到了米糠里,一点儿都浪费不了。 沈若喊道:“阿嫂,帮忙洗个野菜,我一会儿要做。” “好。”柳杉应了声,装着野菜的布兜子就放在大屋门前,梨子一个个地堆在了桌子上,将篮子空出来了。这会儿她正好将布兜子里头的野菜倒进篮子里,“若哥儿,我去小溪洗,一会儿就回。” 沈若应了声。那条小溪离家不远,家里倒是有挑来的井水但那是吃喝用的,用来洗这么多野菜着实有些浪费,夜里有剩下的水就用来洗澡。 沈若摘的山蕨菜和马兰头加起来得有五六斤重,数量多拿去小溪里洗最快,篮子的孔里进水,把篮子并野菜一齐放小溪里涮几下,再用手挨个搓搓就成了。 要把叶子上的泥土都给洗掉。 柳杉要去溪边,二狗也要跟去,拎上自己的竹制小背篓。 别看二狗小小的,也是摸螺丝的一把好手。那动作都是跟他阿爹沈丰学得。 蓝帆也跟去了,路边遇见许多村民见着生人也没刻意避开,都会随口问候一句。 看来真不能以偏概全,沈家村除了那几个说人是非乱传谣言的婶子以外,之后遇到的其他人都还挺好的。 特别是沈若的家人们,淳朴的农家氛围,那热情劲儿让他觉得心里头舒服极了。 不怪阿富一回来跟自己说的时候那夸张的语气,他自己来感受一番就觉得还真不算夸张。 他想:这沈家村风景好、大部分村民也很好、山好水好、还有沈若晒得地瓜干,那真是一等一的好! 蓝帆也下水去摸螺丝了,溪水冰冰凉凉的让人浑身舒爽,就是这捡螺丝也是需要技巧的,他得弯着腰,明显没有小点儿的二狗摸的顺手。 就趁柳杉洗野菜的那会儿功夫,二狗都已经装了小背篓的一大半了,蓝帆也有零星摸了那么几个装进去。 小溪里的螺丝长得个头有大有小,大的能有二狗半个巴掌那么大,小的就只有小拇指盖那么小。螺丝壳多肉少还难弄出来,做不好就很难吃,得放不少调料才有味道,所以村里人都很少搞这个吃。又麻烦肉又少还废调料和柴火,摸回去都是拿去喂鸡鸭的。 以前沈家穷没条件做,这会儿沈若瞧见二狗带回来的螺丝眼睛都发亮。 麻辣螺丝、红烧螺丝,都是下酒的好菜呀! 虽然他不喝酒但沈大山就爱喝,只是之前家里穷都舍不得买罢了。 而且螺丝的味儿也很香,只要能烧的好吃,那汤汁香香辣辣的,拌上饭香得人舌头都能吞下去。 家里来了客人,李善桃午后趁沈若带客人出去玩,柳杉在家熨布料那会儿,让柳杉看着小云吞,自己上隔壁村做烧酒的人家提了两壶酒回来,不好怠慢了客人,必须得好酒好肉的。再说沈大山也好这一口,都多少年没喝过了,现在家里条件好起来就该喝点爱喝的! 所以她也阔气了一把,两壶黄酒也才三斤,九十文钱就这么花掉了。粮食酿的酒价格都贵,她想着今年交了粮税之后剩下的粮食都留着,可以分出一部分来酿米酒。 她有酿米酒的手艺,可惜当初未分家之前她婆母抠的紧,那些粮食收回来之后交完税都是卖了换作银钱的。所以也没有粮食给她做,沈大山最爱的酒就是她亲手酿造的米酒了,可惜这么多年了都没能再喝上一口。 等沈若烧的菜都出了锅,阿富终于驾着马车带着沈大山和沈丰回来了。 “远远地就闻着香味儿了,沈小哥儿你手艺真好!”阿富人还未到声音先至。 沈大山和沈丰也都夸的,直把沈若夸得脸颊泛红。 这在客人面前就不要夸得这么夸张了吧,多不好意思啊哈哈,要不还是再多来几句吧! “回来的正好,快去屋里坐着吧,要开饭了!”沈若脸上带着笑,让他们都去屋里坐着。 屋子小坐不下这么多人沈大山和沈丰就合力将四方桌往外头搬,放在屋前头。 这会儿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但是今晚的月光不错,月亮又大又亮照在地面上能瞧的清楚,不至于让人吃饭把饭塞鼻孔里去。 很快桌上就摆满了,沈若凑了十道菜,请客吃饭都讲究个好寓意,十道菜那就是“十全十美”。 大家都往条凳上坐了,沈若去喊李善桃,他娘还在屋里照顾小云吞呢。 他现在身上都是油烟味儿,先去洗把脸洗个手换身衣裳才进门。 “娘,去吃饭了。咱把小云吞抱出去透透气吧。”沈若看着自家崽晃着小手,心都快化了。 李善桃不太赞成道:“孩子还小就怕冲撞,要是头疼脑热的你不心疼啊?” 沈若只好罢休,虽然他觉得这是封建迷信,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但是自己都能穿书,类似于借尸还魂的,也由不得他不信。 “那娘,你先去吃,我看着他。”沈若走到床边,俯身亲亲小云吞的额头,粉嫩的皮肤上那颗红痣格外显眼,就跟小福娃似的。 “那怎么成,你去吃,这桌饭可是费了你不少力气。”李善桃心疼自家的哥儿,做饭这事儿很累人,又费手又费腰的,她家若哥儿都做了一个多时辰了。 “娘,我不累。”沈若早就发现自己的身体恢复能力变强了许多,力气也大,用那重三斤的铁铲子炒了那么长时间菜手臂也不酸胀。 有一种累叫做娘觉得你累,李善桃说什么都不肯去,赶沈若先去吃饭。 “蓝老板可是你带来的客人,你得作陪,娘还不饿。” 其实把小云吞放在里头就吃饭这么一会儿也没事,但是经过那事儿之后家里人都不放心,就得有个人在这儿看着,照顾着才安心呢。 沈若只好先出去了,拿了碗筷给李善桃装了她爱吃的饭菜端进屋子给她。 怎么可能不饿呢,这天都黑透了。他娘就是这样,喜欢委屈自个儿,要是人一多都不肯上桌的那种。 “你这孩子。”李善桃嘴里嗔怪,但是眼底却满是欣慰。她家若哥儿懂事好多,是真的成长了。 “娘你别太累了,小云吞也不想阿奶累着对不对呀?”沈若还像记忆中那样靠在李善桃肩头,用额头蹭蹭跟李善桃撒撒娇。 这会儿他才十九,要是再长大点儿他可没脸皮再跟娘这样撒娇了。 被小云吞用大眼睛看过来,沈若还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小云吞还小看不懂自己在做什么,但是自己这么大个人了都当阿爹了还撒娇这件事,让沈若觉得还是有一点小羞耻的。 小时候他跟着外婆长大,从没体验过被妈妈护着的感觉,但是李善桃就像他的亲妈妈一样,那个感觉让他心里头暖乎乎。 ======= 饭桌上所有人都对沈若的手艺赞不绝口,特别是二狗,完全变成了他小叔的夸夸机器,每吃一口就要夸一句。 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 沈大山就着小酒,满足地抿一口。再吃一颗螺丝,嘬几口,那汤汁进到嘴里别提多香了。 沈丰口味和沈大山很像,也喝了点小酒,时不时跟柳杉说话,给她碗里夹肉。 除了沈若烧的肉,那两道野菜被筷子光顾的次数也挺多。但没见蓝帆动,这会儿他完全被沈若做的武义醋鸡、酸辣土豆丝和爆炒螺丝给迷住了。 阿富也是吃得头也不抬。 “蓝老板,你尝尝这两道野菜。”沈若可还记得他说他家厨师做的野菜又苦又涩,这回他可要让蓝帆尝尝好吃的野菜是怎么样的。 毕竟野菜真的是个好东西,只有做不好的厨师,没有烧不好吃的食材。 蓝帆吃了好几道菜,每一道都好吃,沈若做的开胃汤也好喝,就没有难吃的。这会儿看着野菜,蓝帆心里做好了准备,应该不会难吃到哪里去,但是之前吃得野菜实在是让他心有余悸,所以他下筷子的速度稍显迟疑。 “这是清炒山蕨菜。”沈若介绍道。 蓝帆点点头,筷子夹起来两三根,就往嘴里放。 顿时,鲜香的味道在舌尖绽开,咬一口是脆的,吃起来的口感有些肥厚,没有一点儿属于野菜的那种泥土味和酸涩味道,吃起来就像是在吃一盘青菜。不,比青菜的口感更丰富,而且很香! “好吃。”蓝帆夸道。 “再尝尝这道爆椒马兰头。” 蓝帆这回下筷子就利索多了,他喜欢辣味的菜,吃起来爽。夹起来放进嘴里,那辣味与鲜甜的味道瞬间涌出,吃着都不像是野菜。 “这个也好吃。”蓝帆简直是快要哭了,要是自家的厨师能做出沈若这样,他也不至于总是去下馆子。 而且就算是下馆子也就来来回回那么几道菜是好吃的,他口味挑不好吃的就干脆不吃,眼见着都饿瘦了好几圈。 蓝帆再次在心中感叹道:这沈小哥儿不当厨子真的是可惜了! 37 第 37 章 日常 吃过饭蓝帆就告辞了, 要带着阿富一起去顾允家住一晚上。 马车就停在沈若家门口,他们徒步过去。 家里有羊, 沈丰每日清晨都会去割些青草回来, 正好把蓝帆的马儿也一起喂了。 蓝帆可舍不得沈若晒得地瓜干,但是他作为“阑珊珠宝行”的老板,许多事都是亲力亲为的,哪有一直在外头玩不管自己生意的, 所以明儿一早就要回镇上去了。 他们去顾允家, 客人走了沈若一家也没能歇, 继续忙活起来, 要收拾碗筷、洗碗然后烧水熨布。 换来的那么九十多斤布料一下午根本熨不完, 正好今日夜晚外头月亮大,熨布料的时候也能省些灯油。 沈家人站在屋外头说话。 沈丰道:“我和爹今日去了差点儿又跑空, 碰巧那刘麻子刚结束一个工程回家去遇上了。咱已经问了, 他说得过十天才有空来咱家造围墙呢。” 柳杉闻言道:“这日子凑得紧,后日就得交粮税了。” 沈大山也道:“是, 这要造围墙的黄泥还得先挑了来, 最起码得六七百斤黄泥, 估计也得要个五六天。” “村里头建房子建围墙的挑黄泥这种只花一膀子力气的事儿能喊村里人帮忙,管上两顿饭就成。”沈丰之前也去帮过别人家,但是自家不是喜欢让别人吃亏的性子,总是要好肉招待的。 “煮大锅饭这个可以找周婶子帮忙, 给她结工钱。”沈若道。周兰和周浪人都挺好的,沈若想找他们来帮忙。 柳杉闻言立刻道:“煮饭我也能, 若哥儿可别多花一份钱了。” “那不成。阿嫂,你是要帮着绣花的,你绣工好, 那几张锦鲤手帕得你来绣。可别再揽活了。”沈若不想自家人太累,毕竟他阿嫂得绣手帕,家里的杂事也会去做,是个一点儿都不会偷懒的性子,要是再加上煮饭那就太累了。 柳杉也知道那些手帕比较重要,闻言也就不再劝了。 沈若家就是泥瓦房,他瞧自家纯黄泥造的泥瓦房不太坚固,那黄泥松得很,拿石头轻轻敲一下就能掉下一大块来,不太安全。等以后有了银钱肯定是要推翻重盖的。 沈若道:“纯黄泥的墙有些松,混些石头进去会不会坚固点?” 其实最好还是用米汤和泥比较坚固,但是用粮食来弄这么多黄泥,沈若也觉得心疼极了。但是目前自家的条件不允许搞青砖围墙,这个时代的青砖都是靠人工一块块从大石板上凿下来的,费时又费力所以价格贵得很。 沈家村里最富裕的村长家和沈宏家都还是泥巴墙呢。 沈丰道:“混石头的泥墙倒是没人那么弄。这样,等刘麻子他们过来量尺寸的时候问一声能不能成,要是他觉得成咱们村小溪边上石头多得是,到时候再去挑些回来。” “嗯,估计交完粮税之后他才有空过来一趟。”沈大山接口道。 每件事都有条不紊的安排好,这个农闲的时候其实算起来也不算很闲,家里的事情也多,农家人就没个空的时候,总能找到事情做。农闲只是不用每天都往地里跑罢了。 这会儿吃完饭小歇的差不多,沈若就拿了汤婆子和布料出来。 灶上滚着水是之后用来洗澡的,他先给汤婆子灌起来。 沈大山被小云吞俘获之后总是想瞧着他,以前若哥儿出生那小点儿的时候他天天做活儿都没什么时间和自己的崽亲热,现在像是想弥补回来似的,跟小云吞亲得很。他得空的时候还用竹篾子编了个拨浪鼓,两边的绳子上坠着木珠子,转起来咯噔咯噔响。 小云吞一下子就被拨浪鼓的声音给吸引了,张着嘴冲着沈大山乐呢。 这会儿他主动要求跟李善桃换着看孩子,李善桃终于能得出空来帮沈若的忙。 个汤婆子她和沈若沈丰一人一个。 柳杉这会儿先去给二狗洗澡。沈家算是讲究的,很多人家都是打水擦擦就成,但他们家都是爱干净的,家里两个大男人有空闲时候就会去砍柴,就是花费一把子力气。虽说费些柴火,但是洗过澡就是会舒爽许多。 二狗今日跟着上山,又是爬树,还去小溪里头摸螺丝,弄得衣服上都是土。吃过饭歇了一会儿柳杉就把二狗带去洗涮了,这小家伙坐在洗澡盆里很不安分,弄得周围地上都是水,跟玩儿似的。 那脆脆的童声喊着笑着,外头的人都能听见,大家脸上也忍不住带上笑。 “娘,阿兄,二狗再过一个月就要五岁了,我想送二狗去镇上的学堂上学。”沈若一边熨着布一边道。 李善桃闻言点点头:“娘觉得行,咱家二狗又乖又聪明肯定能学好的。” 她对自家的孩子都很有信心,以前沈丰小时候也聪明极了,可是那会儿没分家家里就算有钱刘春花也不愿意拿出来给沈丰去私塾的,倒是让沈富贵去了一年,结果发现他不是那块读书的料,就不再继续让他去了。 沈丰也存了让儿子去学些知识的心思,但是镇上的学堂那学费不说,每年要交给老师的束脩一年都得几十两啊…… “若哥儿,家里好不容易宽裕了些,要是送二狗去学堂那家里又紧巴了。”沈丰叹息着说道:“现在家里不仅仅是咱们,咱们苦些累些没事儿,但是小云吞才这点大,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得是。二狗……他上学堂这事儿再晚几年吧。” “钱不够能赚,总不会饿着的。二狗这么聪明可不能耽误了。”沈家人都爱委屈自己为家里其他人着想,沈若打定了主意就不会更改,只要是对家里人好的,那为什么不去做呢? “是啊,丰哥你可不能这么想,娘就是后悔当初为什么没能再努力些做活儿攒钱送你去念书。”李善桃语重心长道:“咱家人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总能赚到钱的。” 这个时代读书人都金贵,士农工商阶级分化十分明显。念书很贵大多都是有钱人家供的起,都说寒门贵子,在这种情况下农家能出一个读书人的都是要倾举家之力供的。 沈丰是二狗的爹,怎么可能不想自己的儿子去念书,会这么说还不是因为自家太穷。那二十两看着多,但其实连束脩的不够。 说话的这会儿功夫,柳杉带着洗白白的二狗过来了,二狗两腿蹬蹬地跑到沈若身边要帮忙。 沈若牵住他的小手,柔声问道:“二狗,你告诉小叔,你想不想去念书?” 柳杉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看向沈丰,眼神询问这是咋了。 沈丰把自家媳妇儿拉到身边来,小声跟她说了沈若的提议。 二狗一听到“念书”两个字小眼睛都亮了,嘴巴咧开大大的笑容露出小虎牙:“二狗想念书!” 听到二狗自己都想要去,沈丰和柳杉又是欣慰,又是难过。欣慰二狗这么懂事知道上进,难过自己做爹娘的这么没用,竟然供不起自己的孩子上学堂。 “成!那就去!”沈若拍板道。 二狗高兴坏了,恨不得明天就去念书,但是小脑袋转了转想到念书要花好多钱,他情绪又低落下来。 “小叔,二狗还是不去了……” 沈若揉了揉他的头,哪能想不到二狗的小心思。肯定是想到念书要花不少钱,他怕给家里人造成负担才这么说。 这孩子打小就被柳杉教导地很懂礼数也很懂事,虽然有时候在外头疯玩,但是回来之后也还是那个乖乖仔,知道心疼人,还懂不少道理呢。 “去!”沈丰和柳杉异口同声道,瞧到二狗听到可以念书那双眼锃亮的样子,他们就心酸,也激起了一股子热血。 怎么能委屈了自家的孩子呢,他们就算是多打几份工也要给孩子供出来! 二狗兴奋地扑到自家阿爹阿娘怀里。 “等生日一过就送二狗去念书。”沈丰单手抱起他,二狗另一手还牵着柳杉,她跟着抬起手。 李善桃慈爱地目光看过去,边点头边笑道:“咱家二狗这么聪明,没准儿过几年咱家也能出个秀才郎呢!” “那就说定了,银钱的事情不用太过担心,我和蓝老板的合作可不止这些手帕。”沈若给家里人一颗定心丸,搞钱的方式千千万,只要不触犯法律,做什么不行呢? 沈丰本想说自己和柳杉出去做工供二狗读书,哪能让若哥儿出钱,但是被自家媳妇儿给扯住了袖口。之前柳杉想少拿几个铜板若哥儿都不答应,若哥儿是疼自家二狗呢,要是真说了不要他出钱那话多伤他的心。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沈丰会意,一个八尺大汉眼睛都泛红。 “二狗,以后一定要对你小叔好,知道没有?”夜里回了屋,沈丰抱着二狗道。 二狗本就很喜欢他小叔,听到他爹这么说立刻点头了。 “小叔对二狗特别好,等二狗长大了也要孝顺他的,跟孝顺爷奶爹娘一样!” “对,就该这样。”柳杉又欣慰又宠溺地摸了摸儿子的头发。 灭了油灯,二狗很快就睡熟了。 沈丰搂着柳杉,轻声叹道:“我想趁农闲去镇上找份工,若哥儿会赚钱但也不能全都让他出了……” 柳杉心疼自家男人,心里想要靠自己赚钱的**越发强烈了。 “成,但别累着自个儿。”柳杉靠在他怀里,小声道:“我会心疼的。” 沈丰一听这话心里暖乎乎,抱着自家媳妇儿亲了一口:“嗯,睡吧,明儿起来还要割青草去。” 38 第 38 章 劳动力不值钱 清晨, 濛濛细雨笼住了沈家村,带来丝丝的凉意。 农民的预感经过那么多年的规律总结,一般都很准, 看一眼天色就知道明天或是后几天的天气会如何。 所以沈家村人在前两天的时候就已经抢收完毕。因为抢收的及时, 这会儿田地里已经没有了稻穗的影子, 就等这场秋雨过后就又好播下新的种子,种些大豆之类的。等入了冬才能让田地空下来。 沈若昨夜熨了一晚上的布料,本该腰酸背痛的,但他身体恢复能力很强这会儿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只那只一直拎着汤婆子的手臂还微微发酸。 李善桃做惯了活儿的也是很快就恢复好了,沈若醒来的时候就没见着她,边上床板上叠的整齐的被子昭示着他娘已经早早起来忙活家里的事儿了。 小云吞一大清早就非常清醒,小手晃悠晃悠地往沈若脸上蹭。 沈若稍微醒了醒神, 撑起半边身子, 看着自家崽:“小云吞, 早呀。” “阿…啊呜~”小云吞也跟他阿爹打招呼似的, 小手挥舞的更欢了。 “哈哈, 阿爹的宝贝仔。”沈若小心地和他头碰头, 额头上的痣贴在一起。 这些日子总在外头忙活, 都没怎么和自家崽亲热, 沈若这会儿又是亲又是抱, 小云吞就感觉自家阿爹在跟自己玩儿似的, 一直笑,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沈若忙拿柔软的棉布手帕给他擦。 小云吞就冲着他阿爹笑。 沈若碎碎念道:“……我小时候可没你这么爱笑,也不知道你是随了谁。” 他其实很少去想小云吞的另一个父亲是谁,因为他心里头认定自己一个人也能养好他,所以有没有另一半他并不在意。 只是这件事从头到尾的透露着去蹊跷。 虽然这场意外赐给了他一个崽。他生的小宝贝又甜又可爱, 直暖到他的心窝子里,瞧见小云吞就觉得在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时代有了实感,不至于像断了线的风筝似的。 他的心魂被牵住了,再也飞不走。 但是他不相信这是一场纯粹的意外,只要能遇见一点儿线索,他一定顺藤摸瓜找出那个始作俑者。 小云吞发觉自家阿爹在发呆,啊呜了几声都没得到回应,小嘴一瘪就开始哭。 以前泪腺还没长成呢就干嚎,这会儿眼泪珠子都掉下来了。 “小宝贝怎么哭了,来,阿爹抱抱,不哭不哭啊。”沈若的思绪立刻就被拉扯回来,手忙脚乱地哄。 可小云吞也不知怎么了,原本立竿见影的哄不管用了。 直到沈若闻到一股味儿。 原来是小云吞拉了。难怪怎么哄都不管用。 沈若汗颜,把小宝贝平放在床上打开襁褓抽出尿布。 他抽尿布的动作日渐熟练。 床边上就有水盆,里头装着温水。应该是李善桃起来就放了滚水,这会儿已经放得温热正好可以用来洗漱的温度。 李善桃心思细,知道小云吞一早醒来肯定会来一泡,所以早早地就备着水了。她耳朵也灵,小云吞一哭她立马就丢下手里的活计冲了过来。 一开门就瞧见沈若正用沾水的布轻柔地擦拭小云吞的屁屁,给他换上新的尿布,说着话逗小云吞玩儿。小云吞这会儿也不哭了,脸都还没干呢眼睛就笑弯成了月牙状。 李善桃还记得自家若哥儿刚生下小云吞那会儿啥也不会,甚至要拿干尿布给他擦屁屁,这会儿照顾小云吞确实是有当阿爹的样子了。 人都是会成长的。 沈若其实也有点轻微的洁癖,但是每到这会儿默念几声那是自家崽拉的,就能忍受下来。 到现在都已经麻了,手里拿着尿布都能面不改色,眉毛都不皱一下。 小婴儿的排泄物颜色也是有讲究,李善桃接生过不少婴孩经验多,接过尿布看了眼,就道:“咱家小云吞健康得很呢,真好,以后肯定能白白胖胖的。” 这年头谁家的娃娃要是能养得胖嘟嘟,那是所有人家都要夸的,说这家人养孩子养得好呢! 要不是小云吞还没满月,不然李善桃可想给村里那些人炫耀炫耀。 村里人对沈若的崽也挺好奇,每次问起李善桃来,李善桃就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似的。 说小云吞和若哥儿小时候长得像,说崽健康,说崽聪明极了。 总之就是一顿夸,沈家村那些婶子哪有听过谁家阿奶是这么夸自家孩子的,都是大开了眼界。不由得也对沈若的崽有了许多好奇。 有人好奇就有人酸,说小云吞不过是个小哥儿,又不是小汉子,也就沈大山一家当个宝贝。 李善桃当即就怼她:“小哥儿怎么了,小哥儿照样能有出息!” 她家若哥儿现在还不显,日后肯定是有大出息的呢!早晚得让这几个瞧不起的小哥儿的人惊掉下巴。 明日就要交粮税,今日村里会由村长带着族老们和各家的青壮年一起挨家挨户秤粮食,记录下来之后算出需要交多少斤的粮税,之后就称重装袋,明儿个一早装上牛车往镇上的粮税点拉。 要从村西头开始,挨家挨户的来。沈大山家在东头倒是不急,最起码也得等到傍晚才能轮到。 沈若又把小云吞给哄睡着了,沈大山今日没什么事就拖了板凳来坐沈若屋门口,一边手里不停用竹篾子编东西,一边瞧着小云吞,要是小云吞醒了哭了拉了就喊一声。 他乐意坐这儿看着娃娃。 沈若和李善桃就去了大屋,也就是沈大山和李善桃的屋子。 昨夜经过一家人的努力,那九十多斤布料已经全部都熨烫好了,汤婆子里头要用的滚水都烧了好几道。 沈若昨夜整理了许久。他将各种大小不一,花色不一的布料按照从大到小的方式给排列了起来,非常碎的布头和旧布就放在另一堆,瞧着整齐了不少。 “娘,村里有没有绣东西针脚密实点的婶子?我想找人来帮忙。” 这么多布料要做东西可不容易,必须得请人帮忙了,但是工钱这个不太好定,他想跟李善桃商量一下。 李善桃瞧着这些布心里头开心,这些不论是大块些的还是小块些的布头在她眼里可都是宝贝啊。 “我倒是有几个相熟的,是不爱说人闲话那种,性子比较闷。”李善桃脑海中立刻出现了人选。 沈若点点头:“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工钱,总不好让婶子们白做工的。” 他对这里的人工费用不是很了解,如果工钱开得太高那他这些要做的小玩意儿就没赚头,要是工钱开的低,恐怕没人来吧。 “娘不清楚,这绣点儿东西也不费事,还得开工钱啊?”李善桃完全没有要开工钱的意识,就绣点东西这种事情不难,对村里的妇人们来说就是随手做做,只要去问一声愿不愿意来帮忙,不愿意就算,愿意的就过来跟玩儿似的做下,然后泡一杯糖水就成的。 李善桃把村里大多数人家要找人帮忙的情况都和沈若说了说,有的就是包餐饭,有的呢就是泡糖水,从来没有人是开工钱的。 很多人都是想着大家都是同个村子里人,乡里乡亲的大家都不容易,能出一份力气的就出。 今儿我帮你,明儿你帮我。这叫人情往来。 沈若摸了摸鼻子,他都忘了现在这个社会不是一十一世纪那种工人的人工费一天三百的社会了,这时候的劳动力不值钱。 村里没有开工钱的先例那沈若也不想当这个“第一个”,毕竟他家现在对外还是穷得很,在围墙还没造好之前不能让人知道他家有了些钱。不然就该遭贼了。 沈若想了想,道:“那就泡红糖水,再把昨儿摘来的梨子摆上,我正好还摘了两个大葵花,炒些葵花籽出来到时候让来帮忙的婶子带回去吃。” “成,那我出去问,若哥儿你觉得喊几个人合适?”李善桃瞧着这么多布料,少说也得找个八.九个人往上吧。 “今日村里要称粮食恐怕有些婶子抽不开身,娘,你看着找吧,能找着几个算几个。”沈若瞧着外头的天色已经放晴了,正好能在屋外头做东西。 到时候将家里的条凳和小板凳都端出去,摆好了,起码能坐下十几个人。 沈若想着事儿,手里的动作不停,这会儿他要去烧水煮红糖,还要去把那两个大葵花的瓜子都给弄出来。 术业有专攻,他绣花缝东西技术烂,做不了这个活儿只能当个指挥官。 到时候他娘带着人一起来了,还需要他来说,他娘示范。 他想做的小东西有几个是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的,但是肯定好看! 柳杉就在屋里忙活着要交给蓝帆的手帕,这图样需要保密,所以她也就没出来省得被路过的人瞧见。 沈丰一大清早割来青草,喂完马和羊之后,就蹭了蓝帆回镇上的马车一起去了镇上,寻摸短工去了。 这事儿还没和若哥儿说呢。 蓝帆爱吃沈若晒得地瓜干,沈若昨儿晚上就把家里剩下的那些全都给他包好了。 农家人送东西都朴实得很,野菜还有剩下不少也给蓝帆装了,还有很甜的大梨子、家里晒得笋干、菜干,以及沈大山新编的几个大篮子并一大麻袋地瓜。 沈若家里什么都不多,最多的就是地瓜了,正巧蓝帆很喜欢,就又送了他一大袋子。 蓝帆来的时候马车里坐了三个人还空得很,回去的时候他自己都快没地儿坐了。 心中不由感叹:沈小哥儿一家子人真热情啊!真大方啊! 39 第 39 章 防晒面罩与千纸鹤 沈若原本以为今日要称粮食, 很多婶子都得待在家里等着,或者要忙活其他的事情,他娘可能最多只能找来四五个婶子帮忙。这就已经很不错了。 没想到…… 沈若看着挎着篮子过来的十个婶子以及她们身边带着的两个小姑娘还有一个小哥儿, 着实有些哭笑不得。 该说他娘的号召力很强吗?这给人白干活的事情竟然还有这么多人来?! 沈若不懂, 但大为震惊。 沈家就一张大桌子,吃饭也用它, 四四方方的木头桌子。这会儿给搬到了屋外头,九十多斤布料堆在上头瞧着颇为壮观。 “哟, 瞧见我家的布了哈哈。”十个婶子里头有六个是之前来用布料换过肉蛋的,心里头记着沈若的好, 李善桃一喊就过来了。 还有村里头比较热心的婶子, 她瞧见沈若了就道:“这么多布料啊, 我都手痒痒了, 我最爱缝些东西。若哥儿你说, 要缝啥?” 还有两个不怎么爱说话的婶子, 应该就是他娘说的关系好,不爱说人闲话的闷性子婶子,她们就笑着跟沈若打声招呼。 周兰和刘三娘也来了。 “若哥儿啊, 听你娘说针脚密实就成不要求绣工, 我就把我闺女儿也带来了。”有个婶子自作主张带了人来有些不好意思, 立马解释道:“我家心姐儿手艺还成,总闷在家里没事做, 也是顺便带她出来透透气。” “我家也是, 巧姐儿手艺很好, 若哥儿你就放心吧。” 两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哪有在这么多人面前被自家娘夸得,脸颊都有些泛红。 沈若笑了下:“婶子你们这是帮了我的大忙,我要做的东西多, 正愁找不到太多人呢。” 听了这话那自作主张带了孩子来的婶子脸上都笑开了花,这若哥儿可真会说话。 “若哥儿,我是自己想来的。”站在边上的小哥儿说话了。 沈若本以为他也是哪个婶子带过来的,闻言对他点了下头:“那就多谢你了。” 那小哥儿似乎还有话想说,但是又咽了下去,只是看着沈若的眼神有些复杂。 沈若没瞧见,招呼着各位婶子坐下。 沈若笑着道:“不能让各位白帮忙,边上炉子上煨着红糖水,门槛上还搁着一大篮子梨,你们要就拿去吃喝,不用客气。” 这个年代泡糖水待客可是很奢侈的一件事,更别说沈若那可不是一杯,炉子上煨着想喝就去倒,可以续杯的。 这手笔可不小。 那些婶子们听了都是受宠若惊。 “诶唷,这怎么好意思,也没过年过节的还喝上红糖水了。” “那东西多贵啊,咱们绣些小东西就跟玩儿似的,一起过来聊聊天还能解闷子呢。也不是什么大忙,这……” “是啊,若哥儿你家也不富裕,这样婶子们都不敢来给你帮忙了。” “善桃姐,你也不说说若哥儿。”这大手大脚的,再看看他家那三间泥瓦房,婶子们都忧心极了。 李善桃笑着摇摇头:“若哥儿自己心里头有谱,我当娘的才不管这些。给你们喝好的,难不成还嫌弃啊?” 婶子们连声道“没有没有”,这可真是占了他家大便宜了。 毕竟现在谁家都不富裕,只逢年过节舍得买点儿红糖呢,那买了也不一定自己能喝上,不是包好了送回娘家撑脸面,就是省着给自己的孩子喝,几年也不一定能喝着一回。 家里有不少以前沈大山处理竹篾子时候砍下来的竹节,大些的都给制成了杯子,足足有二十来个,正好能拿出来给这么多人用。 沈若一边倒一边说:“等以后有条件了啊,大家都该多喝点儿。这红糖水不仅能补血还能美容养颜呢。” “这倒是不知道了,就知道这东西贵,带回娘家倍有面儿。”有个婶子道出了自己的心声,都说这红糖好,自然是有好处的,但是除了贵有什么好处她确实是不清楚。 沈家村能买得起红糖的人家不少,但不是每家每户都舍得花几十文钱买上那么半斤几两的,不划算。 毕竟几十文钱都能买上小半斤猪肉了。 “能美容养颜啊……”有个婶子精准抓住了这个功效,闻言看了眼自家的巧姐儿。 巧姐儿脸一红,瞟着沈若白净的侧脸小声问道:“要是喝了也能和若哥儿你一样白么?” 沈若愣了下,这可真是个好问题。他白是天生的,以前没穿来之前也是很白。 他还想晒黑些呢,毕竟一个大男人白得晃眼,别人还没注意到自己的肱二头肌呢,这看第一眼就断定这男的肯定是个小白脸。他前世都冤死了,毕竟不可能别人第一次见他,他都撩起下摆给人看自己的腹肌吧! 不过生完小云吞之后他身上也没多少肌肉,腹部就是平滑的,等以后有空了他一定要锻炼起来。 “这个嘛,”沈若想说自己的天生白,但这明显有些拉仇恨,所以他换了种方式说:“要变白光喝红糖水是没用的,美容养颜也就是说你喝了气色好,气血足了面色红润,瞧着身体好。” 巧姐儿有些失望,但是手里接过暖暖的红糖水,心里还是很开心的。这若哥儿真好呀。 “但是想变白还真有法子。”沈若话音一转道。 这会儿所有人的视线都跟探照灯似得看了过来,他施施然笑着道:“要变白,最主要的一点叫做‘物理防晒’。” 刚说完他就差点儿咬了舌头,防晒就防晒,扯什么物理防晒,又不小心把现代词语带出来了。 古时候可没有防晒霜,所以化学防晒是做不到了。 他轻咳两声趁所有人发问之前道:“这所谓‘防晒’意思就是‘防止晒黑’,你们应该也发现了冬日里猫冬,捂了一个冬天,春天时候就会发现白了许多。” “是的,我以前总是出门玩儿晒得老黑,就是在家里捂白的。”另一个姑娘显然也很想知道如何美白,她立刻现身说法道。 婶子们也点点头,这个方法大家都知道,但是在村里要干农活的话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天天呆在家里把自己捂白啊,这不是一出去就又要被晒黑了么? 这个问题让沈若又有了个新点子,他拿过几块布往自己脸上遮。头顶一块、额头和后脑勺一块、还有下半张脸一块,除了一双灵动的丹凤眼以外,其他部位都给遮的严严实实,连耳朵和脖子也不放过。 “呃……若哥儿你这是在做什么?”有人发问,这瞧着奇奇怪怪,就跟传言里头那种蒙面的采花大盗似的。 沈若的声音隔着一层布料传出来:“这就是我说的‘防晒’。” 李善桃在边上看着,脸上带着宠溺又惊讶地笑。她都已经习惯了自家若哥儿总是冒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点子,这会儿已经是见惯不怪。 她脑子转得快,已经想通了是为啥,说道:“皮肤都是被太阳晒黑的,用布遮住脸那可不就是把‘屋子’给带在头上了么?” “!!!”婶子们一脸吃惊,那两个姑娘也有些惊讶。 是啊,她们怎么没想到! “草帽也能遮阳,但是遮不完全,最保险的防晒方法就是带上遮阳的面罩,然后再戴上草帽。”沈若想了想说道,原本他还想到一个袖套,但是在长袖长裙的古代完全用不着,所以就按下不提。 毕竟太阳的光线可不是直直地往下射,周遭的事物都能把紫外线给折射或反射出来,不把整张脸遮起来,戴了草帽也不完全有用。 沈若在思考这个防晒面罩要是做出来有没有销路,虽然作用挺不错,但是遮着脸在外头的话还是挺奇怪的。一般只有脸上生了胎记或是有疤痕比较吓人的人才会这么干。 而且这面罩要做的话还是挺费布料的。 “若哥儿,我想跟你买。”那巧姐儿说道。 另一个叫心姐儿的也很心动,自家也有布料,但是这是若哥儿想出来的不好回家偷偷做。 “成啊,我研究研究怎么做比较好看些。”沈若拿着布料琢磨,这个面罩怎么做最省布料,还要做得好看。 桌上花花绿绿的一堆布,在婶子眼里都是宝,能做的东西多了去了。 但是沈若想做的不仅仅是普通的小玩意,他还想搞点小创新。就比如这个防晒面罩。 不过他现在暂时先把这个放一边,还有其他的小东西等待实践呢。 “我想做个布叠的千纸鹤,需要一边叠一边缝。”沈若找出了一块红色布,裁剪成了正方形,说道。 这个年代连纸都少,自然没有人会叠千纸鹤。 千纸鹤跟“仙鹤”沾边,就像大家喜欢能带来福运的“锦鲤”一样,做成小工艺品绝对会讨人喜欢的。 沈若和李善桃合作,很快,一只红色的布艺千纸鹤就诞生了。 那鹤瞧着十分精致,两手捏住它的头和尾巴,一齐扯动的时候仙鹤的翅膀也会跟着动,就像真得要振翅飞走似的! “这块红布大约能做出六只大些的,八只中等的,还有十六个小的。这就需要婶子们帮忙了。”沈若想过了,大的可以做挂件,挂在床头或是门框底下,中等的也可以作挂件,或是小摆件、那些小的可以和头绳缝在一起,绑在头发上别提多好看了。 “若哥儿,你这手艺要教给我们?”婶子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这年头自己有门手艺的谁不是藏着掖着的,哪有像若哥儿这样直接教她们做的! “我也是跟人学的,不是我自己想的。”沈若道。 李善桃可不知道自家若哥儿什么时候学了这一手,她问道:“娘怎么不知道……” “就是生小云吞那天,我在梦里头梦见的,有个仙鹤化的先人教我,我就给记住了。” 以后沈若要拿出来的东西肯定会越来越多,要是没有一个合理的原因那就真的要出事了。幸好这个年代的人都迷信,沈若把这些都推说是梦,没人会怀疑的。 李善桃闻言,笑着道:“我早说小云吞是咱家的福星呢,果真不假。若哥儿也是个有福气的,这‘仙鹤’瞧着真好看。” “是啊是啊,这可是仙人教的,我们做会不会也能沾些福气啊?”婶子们都很心动。 “肯定能,我瞧着这仙鹤样子都好喜欢,像有魔力似的。” “我瞧着好难,我能做成吗?” “别担心,我慢慢教你们。”沈若耐心地一步步拆分开教,大家都学得认真,很快有人就做的有模有样的了。 做的最快的就是巧姐儿,她做出来的和李善桃缝好的第一版大差不差。 巧姐儿的娘脸上都笑开了花,她闺女儿做得又快又好,这肯定能沾到福气了! 40 第 40 章 布艺花花以及发绳、发带…… 大家学得都很认真, 做的时候也仔细,叠得不好的地方就重新叠直到整整齐齐了再上针线缝。 巧姐儿学得快,记忆里又好, 边上有婶子忘了步骤的都会问她。 “巧姐儿, 快来帮婶子瞧瞧这样对不?” “诶唷,我手太笨了,巧姐儿这个翅膀得你来折。” “巧姐儿,快来帮婶子看看这样对不对?” “来了来了。”她像一只鸟儿一般跑来跑去, 兴奋地一张俏脸都红了。 巧姐儿她娘也觉得自家闺女儿聪明, 给自己长脸。 那边有巧姐儿帮忙,这会儿沈若就有空挑选一下布料, 打算先做两个防晒面罩试试水, 虽然这防晒面罩不一定能卖得好,但想到了就忍不住想要实践一下。 他脑海中有了大概的思路,想要模仿现代人骑小电驴时候为了防晒黑戴的那种带面罩的可以遮住大半张脸的帽子,脑门上面有个沿儿的。先把整个头全包住, 然后才戴上电动车头盔。现代的那些姑娘大多都是脑门后头扎个马尾辫,那种防晒的面罩后头有些还会留个拉链小口, 能让人把马尾抽出来。 古时候倒不用这么麻烦, 这防晒面罩做出来的话大概都是女人来买,这时候的发型不太统一, 有的扎辫子有的盘发髻,发髻也有垂下来的也盘在头顶的区分, 所以要做这种戴在头上的面罩最好还是得加个帽子, 并且要大,不然包不住古人这一头青丝。 沈若思考了下觉得可以用渔夫帽的方法做一片两个巴掌长的帽檐,然后再帽檐里头那一圈围上布料, 裁剪的大片一些,形状是个不规则的多边形,大体像是个矩形。正巧放下来能严丝合缝地围住下半张脸。 最下面加上系带两边交叉绑好,这样就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了,而且有系带也能起到固定的作用。那小帽檐还能挡挡光,让眼皮子也别晒黑。 他一边和李善桃商量着,李善桃就开始做了。她听自家若哥儿说的,脑子里很快就出现了模样,剪刀咔嚓几下就把裁片给剪了出来。 “若哥儿,你瞧这样合适不?”她问道。 沈若拿过往自己脸上比了比,道:“挺好的,娘你还特意裁宽了,这样不管是谁都能用。”还是他娘心思细啊。 李善桃笑了,打趣道:“是啊,又不是所有人都跟咱家若哥儿似的,脸就巴掌大。” 他娘绝对是夸张了。 沈若汗颜。 还有人听李善桃的话朝过来看他,也笑起来道:“你家若哥儿生得好,咱们沈家村就没有比若哥儿更俊俏的哥儿了。” “瞧瞧这大眼睛高鼻梁,可是把你和大山的优点都给继承了啊。” 沈若摸了摸鼻子,这些婶子只捡着好听话说,他倒是觉得自己长得普通。要说俊俏,那得长成顾允那样才算吧? 以他现代人的审美来看,顾允相貌周正,剑眉星目的,高鼻梁薄嘴唇,这不妥妥的古装剧男主标配吗?要是搁在现代没准就被星探挖去演男主角了。 特别是他周身那种读书人的气质,可不是普通读书人都能拥有的。 沈若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顾允的时候,脑海中就自动冒出了“宁采臣”的名字,这气质是真的很贴。不怪聂小倩喜欢,他其实也挺喜欢的。 但是他所说的喜欢就仅仅只是欣赏,并没有别的什么。 李善桃就喜欢听其他人夸沈若,像是又回到了沈若十一二岁那会儿,谁见了自家若哥儿不夸一句漂亮呢? “婶子们可别夸了,我脸皮薄。” 沈若面色平静道,他的脸皮想薄就薄,想厚就厚,分是什么情况。 就现在这种情况吧……虽然他喜欢被夸,且一被夸就容易上头,但是并不想因为这张脸被夸。 都在说什么大眼睛,巴掌脸,樱桃嘴,沈若简直是满头黑线。 这会让他想起葫芦娃里那个蛇精。 他冤死了,他可不长这样! 这话一出周围的婶子也就不再继续夸了,都笑笑说若哥儿还真容易害臊。 很快李善桃就将第一个防晒面罩给做出来了,用的是纯色的鹅黄色布料,瞧着明亮是很适合少女的颜色。 心姐儿迫不及待想要试戴,她今儿扎了对麻花辫,李善桃给她带上。 小帽檐用了六层布料,让它硬挺起来,外头是同一块布,里头的内衬用的是碎布。这刚一戴好帽檐就给她鼻梁上打下了一片阴影,随后李善桃动作不停,鹅黄色的系带从辫子前头穿过,在她下巴上打个结。 这下心姐儿就剩一双杏眼露在外头了。 “咋样啊心姐儿?舒服么。”婶子很好奇,这样子瞧着是有些奇怪。 “心姐儿,你走阳光底下看看。”沈若开口道。 这会儿的太阳在东边,照过来正巧把自家的三间屋子的影子投射在地上,这是片阴凉地大家都在这儿。得往西再走几步才能站进太阳里。 “好。”心姐儿缓步走到太阳底下,这会儿她整个头都被遮在了防晒帽子和面罩里头,小帽檐给挡了光线。 心姐儿感受了一下,道:“好厉害,感觉风吹来都是凉爽的。” 这个时代的棉布含棉的量不高,做成面罩就跟现代的冰袖差不多,还有挺多肉眼瞧着不甚清晰的空隙的,这样一戴风一吹来就是会觉得凉爽。 “让我试试。”巧姐儿也忍不住想试试看。 心姐儿摘下递给她,巧姐儿戴上之后感觉阳光都没那么烈了,只要戴上这个,就算出去干农活儿,在阳光底下走着也不怕被晒黑了! “若哥儿,这个我们也能做吗?”巧姐儿有些心动,都想把脸上戴着的这个买下来了。 哪有女孩子会不爱美,她好不容易一冬天捂白了,不想再晒黑了。 沈若点头,这些小设计小巧思本也不是他的原创,想用就用。毕竟他现在要用这些布做的东西都是非常容易被模仿的,明眼人拿起来一看就知道怎么做。 这个也确实是搞不了垄断生意。 “谢谢若哥儿!”巧姐儿开心极了,心姐儿也跟着道谢。周围的婶子们也都纷纷夸赞沈若不藏私,想到这种好东西都愿意给大家分享,更别提还有那象征祥瑞的“仙鹤”了。 “不客气,我还有些小东西要教你们做。”沈若笑着道,然后找出布料又和他娘合作,做出了布艺蝴蝶结、布艺玫瑰花、还做了布条编织而成的头绳。 编织是沈若小时候跟他外婆学的,手法参考五彩绳。那些布条很细很长正好卷起来当做绳子,然后用这些五颜六色的布条绳子编织,手法上还能做些花样,等编织地长度差不多了再将两边打上结。再然后将两边多下来的地方给剪平,将那些细布条剪得更细,瞧着就跟流苏似的,这就成了。 “哇!”心姐儿看着沈若手指翻飞,很快就做好了一条,忍不住惊叹道:“若哥儿,你咋什么都会!” “这细布条竟然还能这么用?”那些婶子瞧了也很诧异,毕竟家里这种细布条拿来一点儿用都没有,拿来捆柴火都嫌弃细,容易断呢! 沈若垂眸笑了下:“这些都是剩下的边角料,拿来做发绳正好。” 沈若手下不停又做了一条出来,递给巧姐儿和心姐儿一人一根。 “送你们,我瞧着做出来还算好看。” 不管什么年代的女孩子都喜欢漂亮好看的东西,刚才他做的时候这两个小姑娘在旁边看着眼睛都放光了。 她俩不好意思收,看向自己的娘。 “若哥儿,你这东西做出来是要拿去卖的吧?怎么好直接送。”巧姐儿的娘说道。 她想着过来了都还没帮上太多忙呢就喝了红糖水,已经是占了大便宜了,结果若哥儿做出这么好看的发绳竟然还要直接送。 这怎么成! 周兰是知道沈若的脾气的,刘三娘也知道。若哥儿就是大方,一有好东西就喜欢扒拉身边人一起,之前她得了一只大公鸡就是这样。而刘三娘则是因为她之前都干了那种事儿,没想到自己还能多拿一个鸡蛋。 总之她们都明白了,沈若要是得了别人家的好处,或是帮了他的忙,那么他可是能许多倍的还的。 沈若不耐烦这个,他想送就送了,才不管那么多。 他道:“不是什么贵价东西,就收下吧。” 两个小姑娘这才收了下来,连声道谢。俏脸都红透了。 不知道为什么,刚才看着若哥儿的时候觉得他好霸道,好有男人味儿。 两人迫不及待地绑上新头绳,彩色的头绳在阳光下格外好看,像是把人都衬的明亮了起来。 “若哥儿这双手真巧,这头绳编的真好。”有婶子夸道。 “不敌婶子们手巧,我可缝不了东西也绣不了花。”若哥儿摇着头笑道,他倒是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他的绣工是真的烂,缝东西也能缝但是针脚丑地要命。 是二狗瞧了都摇头的程度。 “你可真谦虚。”那些婶子笑道。 沈若无声地笑了下,摇了摇头。 沈若道:“我想了几个简单的图样,还打算做些发带,就绣在发带上。” “这个简单啊,我绣花快得很。”有婶子自信道。 沈若拿长树枝在地上花了简笔画的郁金香、小雏菊、向日葵、还有蝴蝶。 给大家唬地一愣一愣的。 “这是花吧,真好看!还有蝴蝶呢。” “对,发带上就绣这些元素,可以随便组合排列,争取每一条都是独一无二的花样。”沈若画得简笔画画风一致,大小也差不多,组合在一起不会特别突兀。 “这一堆的发带,花瓣用黄色丝线,花心用米色。另外一堆反一下。”也就是米色花瓣,黄色花心。 总之都绣不一样的,一条发带上零星分布着七八个就差不多了。 沈若原本还想搞那种书法发带的,肯定会很受镇上读书人的青睐,毕竟往上面绣几句“金榜题名”“成竹在胸”“高中”这些字样,没人会不喜欢吧? 古人含蓄的比较多,可能不会戴着这些字样的发带出门,但是大概率会买回去收藏的。算是收藏一个美好的愿望吧。 可惜他这具身体就是个大文盲,脑子里记得的字就那么两个,写得还丑。 沈若心想:要是顾允或是蓝帆在这儿就好了,让他们写几个字也不费事…… 这会儿一个受伤躺着一个回镇上去了,就只能暂时先作罢,等以后有机会再搞。 他虽然很怕麻烦别人,但是这会儿他们已经算是朋友了吧? 是朋友的话还是可以麻烦一下的,沈若摸着下巴厚脸皮地想着。 41 第 41 章 九十斤布都做完啦!(一…… 除了这些新奇好看的小东西以外, 沈若还要做些寻常人家能用上的东西。 这时候的人都用“包袱”。所谓“包袱”就是用一张方形的布折起来的小包,能用来装各种东西,只要布够大任何不规则的物体都能往里装, 且打上了结也不容易掉。 但是每次要取包袱里头的东西都得拿下来整个打开真的很麻烦,而且包袱一般都是赶路背行李的时候用, 为了防止东西掉了那结都打得很紧,拆起来十分费劲。 那一打开要找东西, 要是东西小, 那么多堆在一块也不知道得找到什么时候去,着实是有些不太方便。 平时村里人要去采东西之类的都是拎着篮子,因为篮子许多人家都会做,竹子是山上砍得也不用花钱。但是篮子有一点不好,就是自重太重了。大篮子本身就有个四斤五斤的, 再加上里头的东西, 时间久了夹在臂弯里提着,皮肉都能给压红了。 所以沈若打算做些现代人用的“帆布包”“单肩包”以及“书包”,用布料做出来的包就很轻便,背在身上也方便极了。 这时候有布料的人家都是用来做衣服的,没人会想把布料做成包。 就算是做包袱也没人用棉布,大多是用最差的粗麻布来做包袱用。粗麻布制作的东西最常见的就是大麻袋了。 这时候是没人做,不知道布艺的包有多少好处, 沈若就打算自己当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之前摘梨子, 他爬树,蓝帆和二狗在底下接, 需要三人合作。 但要是那会儿他身后能背个大布包,摘了梨子就能往包里放,这样的话一个人就能行。 这多省事儿啊! 穿到古代不方便的地方实在太多, 沈若想要尽可能地让自己目前的生活可以变得便利一点。 众人听沈若说的都一愣一愣的,用布来做包那可真是大手笔啊。 古时候的布料幅宽都很窄,价格贵,要是拿来做包那真的是太奢侈了! 定价要是太贵,估计也没啥人会买。 婶子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疑惑,沈若早就想过这一点。 谁说他要用完整的布料来做包了? 沈若道:“既然‘百家被’可以用百片不同的碎布来缝制,那这包也成。不用全部弄成方形,剩下的布头有什么形状就给它剪一剪跟边上另一块缝上,等缝好整合成一大块布之后再裁。” 大家都被用布做包这件事给牵住了心神,下意识以为这么金贵的东西就该用整布,其实不用的,做出个能用的就成。这样的话成本降低,卖的价格也贵不到哪里去。 而且这些布料都不丑,做出来的每个包都是独一无二的样式,肯定也不会丑。 沈若还打算做些盘扣,斜挎单肩包肯定是要加个盖子的,这样系上可以让包里的东西不至于掉出来。 帆布包可以做加盖和不加盖的两种。书包的话,可以做成普通的抽绳水桶包,底下多用几层布料垫着硬挺些,可以放重一些的砚台一类。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特别是沈若说的那个抽绳水桶书包。 怎么把绳子怼进去就是一个问题,而且绣完了还要翻面的。 沈若就和他娘以及几个脑子转得快的婶子讨论了起来。 巧姐儿对那个单肩包很感兴趣就在一边听他们讨论一边上手做了。桌上堆得碎布头很多,她照着自己的审美挑了些花布,各种不规则的形状都有,用剪子剪出一条直线的边,然后就开始缝合。 她是真心喜欢缝纫和绣东西的,那双眼睛里就只能看得到手里的活儿,做的时候嘴角还不自觉带着笑。 很快她就缝好了一大片,问若哥儿这样成不成。 果不其然得到了夸赞,她脸都红透了。用剪子将边上歪来扭曲的边比着四指宽给剪掉,这长条子若哥儿说了是要用来做包的带子的。裁剪出来的两块布料就是长方形的,一块要做包盖所以特意留长了,是另一块的两倍那么长。 巧姐儿也有自己的小巧思在的,将两片布料翻面,正面对正面,将左右和下面的三条线给缝好之后,再翻回来。这样包的雏形就出来了,上面长出的那一截得给它挝进去缝。 巧姐儿觉得那包盖和包本身全是横平竖直的有些呆板,不太好看,就自作主张给叠成了个三角形。 沈若见了又是夸的,顺便还提了圆弧形和梯形的方案。 巧姐儿听了更兴奋了,恨不得自己立马把这些都做出来! 这边的书包也讨论出章程来了。 抽绳可以用沈若之前做的那种七彩发绳,穿绳子可以用个小工具,周兰家里有铁丝能做,就是一个长铁丝上头再圈一个小圆环,把绳子的一头卷上,往里怼,然后把铁丝和圆环一起抽出来,这样绳子也就跟着出来了。 抽绳水桶包得穿两根绳,这样才能左右手一齐拉将包口给拢上,所以大家商量着那得留个两指宽,这样才不至于穿不进去绳。 沈若点点头,果然还是“众人拾柴火焰高”,他就会设计,具体怎么做出来的还真不太清楚。这下大家都给出出主意,立刻就定下了方案。 这参与感瞬间就起来了,婶子们也很兴奋,毕竟这个东西从来没见过,就跟自己帮着一起创造出来的一样。 特别是做出成品的那一刻,自豪感也油然而生。 有婶子试着背了下,脸上笑出了一脸褶子:“我瞧着这个好,若哥儿刚叫它什么来着?‘书包’?给读书人用的东西,瞧着就厉害!” “这抽绳一拉就能关上,太好玩了哈哈。”有婶子上手去拉,觉得神奇有趣极了。 “真方便啊,瞧着挺能装的,还这么轻呢!” “是啊,若哥儿可真是个天才,也不知道咋想到的。”有婶子笑着夸沈若。 沈若笑着摇摇头。这些还真都不是他想到的,二十一世纪这些包包的各种设计层出不穷,追根溯源是谁先发明出来的沈若也不清楚,不过这会儿他们能做出来的就只是最最最简单的那一种包。 做这些东西,他不过是占了先人智慧的便宜,顺便发挥了一下自己身为穿越者的“金手指”。 巧姐儿也做好了手里的单肩包,连包带也缝好了翻出来,将包和包带缝合在了一起。 这种类型的包从没见过自然也没人背过,但是巧姐儿无师自通直接斜挎在了身上,双手捏着胸前的包带,看着就像个要去上学的初中生。 “哟,巧姐儿也做好了,快瞧瞧。”巧姐儿她娘脸都要笑烂了,自家闺女儿今日在这儿可是出了不少风头,以后谁出去不说一句自家巧姐儿女红厉害啊。 “好看!没想到这碎布头做出来的包也这么好看啊。” “是啊,瞧着真不错……就是这包有点儿小,看起来背不下太多东西啊。” “我觉着要是再做大些就更好了。” 婶子们都喜欢大个的东西,就像要装东西的篮子也要做得够大,这样才比较能装。 但是单肩包做得太大就不好看了,毕竟是要背在身上的。 二十一世纪的包,甚至还有许多小到什么东西都装不下,只能装得下可爱的。 “这种类型的包是小的好看,就背在身上走,放些随身要带的东西。”沈若已经编好了盘扣,巧姐儿接过之后就给三角的尖尖上缝一个子扣,在布面上缝上母扣,这样一搭上,瞬间精致度就提升了不少。 沈若还拿了个小的布艺千纸鹤做成了挂件,给坠上了同色的布条流苏,抬手往凸起的子扣上挂。 “哟,这样是真好看啊!虽然装不下太多东西,但背着就是好看!” “我瞧着比镇上小姐家的荷包还好看呢!” 有婶子用手比了比大小,说道:“其实也不算太小,能放下木簪子小镜子啥的,那大葱都能塞上五六根呢!” 众人想象了一下塞大葱的画面,不约而同地皱了下眉:“这大葱多长啊,放里头得长出来一大截呢!” “诶唷,这么好看的包怎么能用来放大葱。可别说了,想想都觉得埋汰。” “是啊,这里头就该放些宝贝。”巧姐儿红着脸把沈若给她的头绳小心摘下来给放了进去。 大家激烈地讨论着,又开动脑筋想出了更多的小设计来,水桶包不仅做了底部是圆的,还做了方的、六边形的,讨论出来觉得可行,就做个样品出来。 桌上堆得那些布料都可以随意取用,缝这些东西都不难,对这些做惯了的婶子来说,甚至能称得上是简单,闭着眼睛都能缝的那种。 但是这些设计却不简单,看到从自己手里做出来的东西精致又好看还实用,那成就感蹭蹭地往上涨。 大家还要比比谁绣的、缝的又快又好。 在互相夸赞和讨论赞美声中,时间悄然流逝。 很快就到了正午,婶子们这会儿热情高涨,手里的活计不停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累,自己带来的篮子里头都堆了不少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了。 有的婶子喜欢绣花,就拿了发带绣。有婶子爱缝东西,就缝包。大家都各自拿了自己爱做的活计,渴了还有红糖水喝,还有又大又甜的梨子吃,别提多滋润了,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 这个时间点沈若家该吃午食了,农家普遍都是吃两餐,只沈大山家被沈若带的开始吃三餐。帮忙做活儿的这边交给李善桃帮忙看着,沈若就得出空来做午食。 柳杉见时间差不多就放下手里的手帕,从屋里出来帮衬着。 很快厨屋里头就传出了炊米的香气。 沈若打算煮一大锅粥,新收的米熬煮出米油,泛着浓重的粮食香气。 相比于厚重的稠粥,沈若更喜欢喝稀粥,比较好入口。 这会儿他就熬了稀粥,放锅里熬着,又从后屋出门去扯了一大捆的番薯藤回来。 “若哥儿,我来帮你。”柳杉搬来小板凳,两人就坐在后头圈起来的鸡圈旁边撕番薯藤。 “好。”沈若笑着点头,他折下一根青翠的番薯藤,用指甲掐一下上头叶片和茎相连的位置,但不能完全掐断,留下一层皮,然后扯着往下拉。 皮就跟着叶片下来了,等将四周的皮都撕完了就成了,然后折成小段放在一边的粗陶大碗里头。 有柳杉帮忙,很快两人就将这一大捆番薯藤都给处理好了,装了整整两个粗陶大碗。剩下的那些皮和叶子就全部捧起来丢进鸡圈,给鸡鸭啄着吃。 柳杉早就被沈若的厨艺给折服了,这番薯藤以前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时候也会吃,但是她怎么做都没若哥儿做的好吃。所以这会儿她就占了烧火的位置,掌勺的还是沈若。 起锅烧油,沈若先用辣子和蒜末炒了个底味,接着再下处理好的番薯藤。翻炒均匀后加入盐调味,还加了一勺子周浪之前送来的辣酱。瞬间辣酱的香气裹挟着番薯藤自带的清香迸发出来,香气扑鼻。 婶子们离得那般近早闻见了,有婶子问道:“善桃啊,你家怎么开始做起饭了?” “在做啥菜啊,我闻着好香,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这……你家还吃午时一餐啊,那我们是不是得先回去。”有婶子在这儿做的有些上头,都有点儿舍不得走了。在这儿又能唠嗑又能交流感情,做这东西又这么有成就感,还有红糖水喝,感觉跟过神仙日子似的。 村里人没事都不会在别人家吃饭的点儿上门拜访的,毕竟每家每户都不富裕,去了别人家肯定要留饭的,要是象征性地客气一下人家还当了真,那可是真的尴尬极了。 李善桃闻到味儿就知道自家若哥儿在炒菜了,笑着回道:“是,之前若哥儿刚生产完,家里就多吃一餐给他补补身子,接着又是农忙,大山和丰哥午时不吃些干的,下午就饿得慌,那干起活儿都没劲呢。这会儿都有些习惯了。” 大家伙儿听着也有道理,但不是每家每户都有那个条件能吃三餐的。大家都觉得李善桃是真疼宠家人和孩子啊。 既然沈大山家要开饭,就不好都留在这里了。 “那我们先回去了,午后再来继续干。我感觉做这活计开心得很。”有婶子将手里的东西放下就要走。 沈若正好炒好了菜,这会儿正盖上盖子焖呢,走出来之后就发现这些婶子已经开始整理自己做好的东西,都打算走了。 他立刻道:“大家先别急着走,留下吃顿便饭吧。” “使不得使不得,我们这么多人呢,得把你家吃穷咯。”有婶子连忙摆手。 周兰的表情也不甚赞同,他们这里十个大人,三个年轻人,这么多人的口粮得花费多少啊。 “是啊若哥儿,你家也不富裕,哪能在你家蹭饭。善桃姐,你快说说若哥儿,可不能穷大方啊。”有婶子简直为沈若操碎了心,以前沈家的穷苦条件大家都看在眼里,在这里蹭饭心里头都有些不得劲呢。 沈若有些无奈地笑了下,说道:“也没太多东西,就一碗稀粥配上辣炒番薯藤。各位来帮了我的忙,吃一顿饭又怎么了?下午若是没事还要请大家继续忙活呢。” 他家要是真穷得不行了,沈若肯定不会穷大方。她们来帮了自己的忙,又不要工钱,那最起码的在这儿做活,她们的吃喝都要给备上。 而且沈若也有自己的小心思,现在家里条件稍微好些起来,本就得想法子让大家慢慢地发觉自家条件有在变好,而不是突然被人家发现沈大山家好像有钱了。这样潜移默化地让人家觉得自家的条件有在变好,并且也是有有迹可循的,这样人家就不会觉得奇怪,然后眼红嫉妒。 李善桃都听沈若的,她也不是个抠搜的性子,帮着招呼道:“都忙了一上午了,歇歇吧,来尝尝我家若哥儿的手艺。” “诶唷,这怎么好意思啊?”有婶子闻着那粥菜的香味,肚子还真饿了。 周兰知道这顿饭是逃不掉了,夸道:“闻着真香,我以前也炒过番薯藤但做不出这香味儿呢。” “可是……这,诶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有婶子想吃但又觉得不太好无奈道:“我这么大个人了还嘴馋,真是脸红。” 沈若笑着道:“我煮的时候就是煮了大家的份儿,要是你们不吃那可真就是浪费粮食了。” 这话一出大家就觉得自己在这儿蹭顿饭都跟帮了沈若的忙一样,心里头那叫个舒服。 “若哥儿,那我可就不客气啦!”刘三娘眼睛都笑得眯起来,这味道闻着可太香了! 其他婶子也都纷纷坐下了,脸上也都是笑,她们可没想到来帮个忙能得到这么多。这又是红糖水又是梨子,甚至还吃上了饭了,等做完活儿一定要去和村里其他人炫耀炫耀。 四方桌上的布料先捧了下来放去了李善桃的房间,沈若将粥装进了干净的大盆里头,和柳杉合力将粥盆子端了出去放在四方桌的正中心。再用粗陶碗装了辣炒番薯藤,足足装了两大碗放在粥盆旁边。 家里的碗筷不太够,有住在附近的婶子回了家一趟带了不少过来,这就够用了。 农家人配粥的小菜大多都是酸菜、榨菜这些,这还是第一次配上辣炒番薯藤的。 番薯藤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家家户户想吃都能去扯些来。但是要做的好吃却难,比较难入味大多都烧不出什么味道。 但看沈若炒的,青翠的番薯藤每一根都油亮亮的,青色的菜配上红色的辣椒,看着就是色香味俱全的样子。 刘三娘迫不及待地盛了一碗粥,就往那辣炒番薯藤伸筷子。 番薯藤那脆爽的口感瞬间就征服了她的味蕾,绿叶菜独有的香气和辣味的咸香齐齐涌上,她唔了一声,立刻喝了一口粥。煮出米油的稀粥瞧着一点儿也不稀,喝起来香浓得很,正好压下番薯藤的鲜辣味。 很般配,这味道真的绝了! “好吃!”刘三娘吃得头也不抬,筷子往辣炒番薯藤那儿伸了许多次,还拌进了粥里。 这香味儿闻着就知道错不了,大家都拿到了碗自己盛粥去,就站在空地上吃,凉风习习好不舒爽。 “若哥儿这手艺真不赖啊!” “这是怎么做的教教婶子们吧,这也太好吃了!” 沈若笑着说了些小技巧,番薯藤不好入味,先焯一遍水沥干再炒就比较好。还有火候的把握等等。 婶子们都对沈若这一手赞不绝口,巧姐儿和心姐儿简直对沈若佩服极了,两双星星眼对着他,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 沈若有些怀念,这辣炒番薯藤就是他外婆教给他的第一道菜,但他无论怎么做也做不出外婆做的那个味儿。到现在他已经有许多年没有尝过了…… 家里人自己要吃的粥和菜,沈若留出来了,和外面的是一样的,这会儿就放在了灶台上。他喊家里人也来吃饭。 这种时候主人家就不好跟她们一起吃,在里头吃不看着她们,外面的人吃起来也不会不自在。 屋外这会儿都听不见说话声,都是吸溜粥的声音和嚼番薯藤的咯吱声。 小云吞肯定也饿了,沈若给热了羊奶,这会儿在灶上已经放的微凉,这个温度才不至于烫到自家的宝贝崽。 “若哥儿,娘去喂吧,你先吃。”李善桃心疼自家的哥儿,忙活着做饭自己都没吃上一口呢。 沈若做饭就喜欢看人家吃得香,自己倒是不太饿。但是他娘这是对他好呢,他肯定不能拒绝。 “我去喂就成,娘我端去屋里吃,和小云吞一块儿。”沈若的丹凤眼不笑的时候就显得凌厉,但是笑起来的时候弯成了月牙状,瞧着别提多乖巧了。 李善桃宠溺地捏捏他的肩膀,她以前习惯了,这炒菜用的手拎久了锅铲容易酸疼,她的若哥儿怎么可能不难受呢。 她应了声,就让沈若把两个碗端走了。 沈若这会儿是感觉有些手酸,但是他身体恢复能力很快,等走到屋前的时候就没什么感觉了。 沈大山见沈若来,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去厨屋吃饭了,沈若进了屋,用手肘合上了门。 小云吞听见动静咿咿呀呀地说着婴语,沈若听不懂,但不妨碍他理解。 “阿爹来了,咱家小宝贝是不是饿了?”他坐在床边,动作轻柔地抱起小云吞给他喂羊奶。 小云吞张开嘴,冲他阿爹笑,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弯出了月牙的形状。 沈若的心都要化了,这笑容也太治愈了吧。 “啊…啊呜。”小云吞好像在回答自家阿爹的问题似的。 沈若逗他玩儿,兜起一勺子羊奶喂过去,小云吞吧唧吧唧喝了点儿,沈若坏心思地把调羹往后缩,小云吞的小嘴巴就跟着往外嘟,喝不到奶的他两只小手用劲挥了挥。 “哈哈。”沈若瞧着好玩儿,忍不住笑出声。 小云吞听到他阿爹笑也跟着笑,卟噜卟噜冒口水泡泡,把之前没咽下去的羊奶都给吐出来了。 沈若又连忙拿棉布给他擦。 还是专心喝奶吧。宝宝的嘴就跟漏勺似的,沈若把他流到脖子里的也都擦干净了,顺便检讨了一下自己。 给小云吞喂了一小碗羊奶,沈若的粥也凉透了,这会儿天气不冷不热喝点凉粥也没什么。 沈若自个儿喝着粥呢,小云吞闻见味道了啊呜地喊着,也想喝似的。 但是这粥里拌上了番薯藤有些辣味,给小云吞尝一点儿味道都不行。虽然沈若没多少带孩子的经验,但是想想也知道这点大的崽肯定碰不得。而且这辣味可是痛觉,他可不想让小云吞疼。 他的宝贝能每天开开心心的就好了。 等把小云吞哄睡,沈大山又过来看崽,下午沈若打算炒瓜子,李善桃和柳杉也有各自的活计。 婶子们吃饱了饭,又把沈若一顿夸,下午做东西的干劲越加高涨了。 等到了太阳西斜,桌上那九十多斤布料就全部用光了! 只花了这一个白天,李善桃和十个婶子,以及俩姑娘一小哥儿就做出了十张百家被、六个防晒面罩、二十六个抽绳水桶包、三十个单肩斜挎包、有大有小十八个布艺千纸鹤、三十个布艺玫瑰、三十个小个的布艺蝴蝶结,这三样全都做成了挂件或是缝到了普通纯色细发带上。以及绣了花的各种发带三十六条,还编出了二十八条七彩发绳、用边角料小碎布做了四十个沙包,还用碎的不能再碎的布头用剩下的稀粥糊了十二双千层底! 42 第 42 章 男人们的抱怨(二更)…… 沈若数的时候都震惊了!谁能想象这些东西是她们一天就能做出来的呢? 这简直比工厂流水线的机器还快了, 而且一条流水线是只生产一种,他这里的东西种类还这么多。 “辛苦各位了, 手艺真好。”这些做完了婶子们都会拿给李善桃检查的, 这会儿沈若看着那一大堆东西脸上带笑,所有九十多斤布料全部做完,精打细算的就连一丁点儿碎布料都没留下。 “不辛苦, 咱做这些东西就跟玩儿似的,你这儿又是粥、又是红糖水梨子招待的, 以后再有这种好事继续喊我来。”刘三娘乐道。 婶子们纷纷道:“若哥儿你可别客气了,给我们又是吃又是喝的, 帮这点儿小忙算什么呀?” 在村里头请人家帮忙的从没有像沈若这么大手笔的,红糖水沏的一点儿也不寡淡,入口就是甜味,还有那梨子也是甜得很, 还有那粥和菜香得哟,好些婶子都打算等回了家按照若哥儿说的做法做番薯藤呢! 沈若道:“可没和婶子们客气,你们可是帮了我大忙。这些东西做出来之后我是想拉去集市上卖的。” 有婶子夸道:“这些东西我瞧着都好看好用,若哥儿你这脑袋瓜子灵光啊。” “那肯定有人买, 我家要是有余钱我也想买个!” 沈若道:“这些东西你们家里还有多余布的话可以自己做。” 大家都有些惊讶, 毕竟这是若哥儿想出来的好点子, 而且还要拿去集市上卖的,怎么好让自家做呢?虽然她们很想要,但是这不大好, 对若哥儿的损失太大了。 沈若听她们这么说,笑着宽慰道:“没关系,这些东西有人瞧见了就能模仿着做一个出来的,你们自家做了用着方便, 也算是把这些东西宣传了,跟我用它们做生意没妨碍的。” “这……”婶子们有些心动,但又很迟疑。**和理智极限拉扯。 沈若道:“我先拉去卖试试,要是卖得好,婶子们也可以做了拉去集市上卖。” 沈若此举也是想扒拉一把村里人,他赚钱的法子多得是,不一定非要用这些来赚。但是村里人不一样,特别是这些婶子、姑娘小哥儿的,在这个时代就是没有太多话语权。 但是话语权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只要自身够硬,不需要靠丈夫,自己也能挣到钱,那就能立起来,心里有底气。毕竟百分之八十的底气都是靠自己有钱支撑起来的。 多学一点东西,能靠它挣钱,那生活也会过好起来。 沈若就是要拿这些东西去镇上卖着试试水,要是卖的好,这样村里人自家做了再拿去卖也有个销路。 这样大家还能念着沈若的好,因为这是沈若教的。 那些婶子听沈若这么说,哪能不知道这是他的好意呢?有些曾经说过沈若闲话的婶子恨不得把脸埋进地缝里。 这若哥儿人是真好啊! 之前这些婶子过来也没觉得怎么样,不就是帮着缝些用布做的小玩意儿吗? 但是瞧着若哥儿弄出来那么多又有趣、又有用的好东西来,这一颗心都火热热的,像是帮着一起干事业了。 “立业”向来都是男人的专属,现在她们只要想做那也能闯出一番事业来。 有个婶子道:“我觉得这些东西都好,就没有不好的。肯定能都卖出去。” 沈若也很有信心。 临走前给每个人都抓了一小捧瓜子。这还真不是沈若小气,只是那两个大葵花里头能得几百粒瓜籽已经是很不错了。 有婶子往嘴里一嗑,那入口的时候就是甜的,里头的瓜子都染上了甜香味儿。 这葵花籽大家以前吃都不吃,但是沈若炒出来的就是香,那带着甜味儿的是用红糖炒的吧?之前就闻到香味了。 大家都有些兴奋,在这儿一天简直比过年还舒服呢,道:“以后若哥儿你要是还有事儿,就来喊,婶子们有空一定来帮忙,下次可别这么客气了,都是乡里乡亲的。” “成嘞。”沈若也不跟她们客气,今天缝东西大家都是使的自家带的剪子和针线,沈若家里的肯定是不够用的,这些东西就不谈钱了,也没人觉得自家吃亏,都是在说沈若大方的。 那巧姐儿和心姐儿像是约好了似的,问沈若以后能不能来找他玩。 他们年纪最多也就相差四五岁,算是同辈。以前沈若眼里只有一个人身边没什么朋友,他又是村里头的“风云人物”,是她们没怎么接触过的人,在以前全都是听的村里的传言。 但是今天接触下来觉得沈若又聪明又厉害,而且还长得那么好看,所以她俩都想跟沈若做朋友。 沈若点头道:“当然可以。” 巧姐儿和心姐儿兴奋地脸颊通红,她们的娘在一边瞧着也高兴。 李善桃欣慰地笑了下,自家若哥儿以前也没多少朋友,都没人能谈谈心的,现在好了,有巧姐儿和心姐儿两个小姑娘当朋友,想来也会开心许多。 沈若小时候就是个孩子王,打架学习两手抓的那种。那时候学校里要是有人欺负女同学,他可是二话不说就跳出来护花的。 从小他就很讨女孩子喜欢,初中高中的时候就散发魅力好多女孩子要追他。可惜他那时候一心只有学习和插画兼职,实在是没时间。 等到了大学有了些空闲时间了,他又发现自己似乎有些性冷淡。男生女生在他眼里都一样,他能和所有人都能当朋友,但是也仅限于是朋友了。 他似乎没有那种爱一个人爱的要死要活的冲动,这和原沈若完全不一样。 巧姐儿和心姐儿把沈若送的七彩发绳拆下重新绑好来,系上沈若教的蝴蝶结系法,那布条流苏垂在双肩上别提多好看了。 这个点大家都该回去烧夜饭了,跟沈若道别就提着自家的篮子走了。 她们白天在这儿热火朝天的干事业,这会儿都已经歇了。 而另一边,村长还在带着村里的男人们忙着称粮食。 以前这种时候都是顾允跟在后头帮忙记录数据的,这会儿他伤着了就只能找人跑腿去顾允家,报给他之后一个一个将数据记录。 这样简直是又费时又费力,而且还容易出错,毕竟数字大的话会有报错的可能性。 跟在村长身后的好些人心里头都不可避免的有些生沈若的气,虽然这么想有些过分,但是顾允毕竟是为了保护他才受的伤。而且又是在这个时间伤的,村里的许多事儿都不能好好做了。 这忙了快一整天了,大家都是又累又饿有渴,心里都蕴着火气呢。 有人突然抱怨了句:“都怪沈若,这顾秀才伤了咱今日都不一定能记完。得到明日去了。” 前头的人都在忙活,称重和口头计数呢,结果这人突然来一句,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村里有重大事情的时候每家每户有闲着的青壮年都会主动出来帮忙,今日是忙得焦头烂额,但也没有出什么大乱子。 村长都还没说话,后头站着的人里听到这话竟然还有附和的。 “是啊,没有顾秀才在还真是不行了,往年这时间都已经到村东了,结果这会儿才到半数人家呢。” 沈二里也在这群人里头,听到有人这么说皱紧了眉头立刻道:“说若哥儿作甚,那砸中顾秀才的柴火是我的,你们要怪就怪我好了!” “难不成是你故意让那捆柴落下来的?”有人嗤了声,心里就是瞧不上小哥儿,觉得小哥儿砸了就砸了,可顾秀才不一样啊,读书人都金贵,而且村里的事儿可离不了他! “你说什么屁话呢,我怎么可能故意用柴火砸人,我是嫌银钱多不够赔吗?”沈二里反驳道。 “一个小哥儿砸了能怎么样,顾秀才可不一样啊。” “是啊,那柴火砸一下又不会缺胳膊少腿的。” “你们说顾秀才救他作甚,他以前不是恨不得对沈若避之不及的么?”有人八卦道。 “谁知道呢,我就知道这下我们有得忙了。” 周浪也在这群人里头,他是闷头不说话的性子,对村里的消息也不甚灵通。 这会儿听到他们怪罪沈若,他才知道之前发生的事情。 沈若竟然差点儿就被柴火砸了,是顾秀才帮他挡了下。 村长闻言发话了:“做什么学长舌妇嚼舌根,有那个力气不如过来抬麻袋!” 有人饿得慌都想走了,心想这要忙到什么时候去。 “村长,我饿得慌,先回家吃顿饭再来。” “我也是,都没力气了。” 村里的活儿都是大家自发来帮忙的,村长也没权利叫他们别走,一下子就走了不少人。村长只好先放大家回去吃饭,约定下个时辰在这家门前碰面。 周浪回家之后就听见他娘在哼歌,好久没见他娘这么高兴了。 他问道:“娘,发生什么好事了?” 周兰就将今日在沈家发生的事情都和他说了。 “这若哥儿啊又聪明又能干,以前不显是被爱情迷了眼,现在好了人清醒了,瞧着可好了。”周兰脸上的笑就没停过,她可是打算给自家每个人都做个抽绳水桶包的,拿来放东西多轻便啊。 周浪想起上一次见到沈若还是在杂货铺前的草编摊上,那时树荫晃动,洒下的细碎阳光拢住了他,活脱脱像是画里的人。 “娘瞧若哥儿他家爱吃咱家做的辣酱,你再给他送一坛子去。”周兰道。 “好嘞。”周浪应道,拎着一坛子辣酱就往沈大山家的方向走去。 周浪到的时候沈若正在收拾桌上堆得东西,瞧见他了就喊了他一声。 “若哥儿,我娘喊我送辣酱来。” 沈若也不跟他家客气,伸手接过来:“谢啦,我家都爱吃这个,周婶做的辣酱味道好极了,做菜香得很。” 周浪摸了摸后脑勺,若哥儿夸他家的辣酱好吃了,他听在耳里,心里头不可抑制地感觉到开心。 “对了…若哥儿,听说你之前差点被砸了。”周浪说着差点儿咬了舌头,这话他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问:“你、你没事吧?” 沈若笑着摇摇头:“没事,顾允替我挡了那一下,我一点儿也没伤到。” “哦,那就好。”周浪踌躇了一下,没忍住还是和沈若说了之前有好些人抱怨他的事情。 “……我觉得顾秀才帮你挡这怎么能怪到你头上,要是那时候我在……”周浪有些义愤填膺,要是意外发生的时候是自己在沈若身边,他也会义无反顾地保护他的。 “嗯,你说得对。”这本就怪不到他头上,那些人就是自己累了烦了拿他撒气呢,还搞起性别歧视了。 沈若牵起嘴角笑了下,笑意不达眼底。 不是说忙不过来么,那他肯定要去帮、帮、忙啊。 43 第 43 章 升米恩斗米仇(一更)…… 这会儿天都快黑透了, 周浪来了又走,他还要回家吃夜饭。 沈若提着辣椒酱进厨屋。 “若哥儿,刚是浪哥来了?怎的不叫人留下吃顿饭。”李善桃正在烧火, 刚才听见外头的喊声了, 问道。 沈若嗯了声,将手里的东西放在了竹制的碗柜底下:“他说周婶已经做好饭了。” 沈若掀开锅盖, 继续炒菜, 状若无意地问了句:“娘,村里称粮都是怎么个流程你晓得吗?” “称粮这个你得问问丰哥,往年都是他出去帮忙, 不过这会儿他咋还没从镇上回来?”李善桃看了眼天色有些担忧道。 沈若道:“娘你别担心, 估计是有什么事情给耽搁了。我们再等等看,要是还不回来我吃过夜饭就去沈汉三家瞧瞧。” 他阿兄今日搭蓝帆的马车去镇上了,柳杉给他塞了铜板,叮嘱他回来时候坐沈汉三的牛车。 待会儿去沈汉三家看一眼他回来没有,要是都没回来那就是在镇上耽搁了, 要是回来了,那他阿兄有可能就是没搭车,靠着双脚走回来。 “成。”李善桃答应了一声。 饭菜也好了喊家里人吃饭,沈若又问了他爹清不清楚具体的流程。 沈大山就捡着自己知道的和他说了。 沈家村称粮税是村里的头等大事,往年都是村长带族老和各家的青壮年挨家挨户的称,还要记录并且计算出要交多少的税。明儿一早再一起拉去镇上的粮税点。 去年是傍晚就已经到自家了的, 可据周浪说这会儿才到村中间门晒谷场边上的人家。 这效率确实太低了。 沈大山道:“这称粮食倒是不难, 有把子力气就成。麻烦的事情是算要交的税。以前每年都是顾秀才跟着记录, 然后帮咱们算要交多少税的,有了他帮忙可省掉不少事。” 沈若点点头,脑海中立刻就回忆起以前称粮时候的事儿。 因为喜欢的人要进自己家, 他兴奋地前一晚上都没合眼。等村里人一来他阿爹阿兄帮着抬麻袋称重,他就在一边瞧着顾允,眼睛里就没别人了。还十分殷勤地端茶倒水,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顾允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而那时候的顾允……满脸都写着拒绝。 沈若很无奈,原沈若这恋爱脑确实有点严重。 人家鸟都不鸟你,还总是热脸贴冷屁股,这不是犯贱呢吗? 他不愿再回想,现在顾允对他的态度倒是变了不少,还帮了他。 沈若将自己和原沈若分得很清楚,我是我他是他,现在沈若觉得自己和顾允已经算是朋友了。 “你怎么想起问这事儿了?不过今日也有些奇怪,往年早就到咱家了……”沈大山夹了一筷子菜,疑惑道。 沈若道:“今年可能有些忙不过来吧,我打算去帮一下。” “那爹跟你一起去。”沈大山一锤定音道。 吃过夜饭沈丰还没回来,沈若往沈汉三家去,站在篱笆外头往里看,他家窗里一点儿光都没有,院里套的牛车也不在。那就是还没回来。 沈若先回家一趟报个信儿,随后就跟沈大山一起往晒谷场走去。 夜里的月亮圆的很,将地面照得亮堂,周围的东西都能用肉眼看清。 晒谷场那边已经聚集了不少人,都是吃了夜饭之后又回来的年轻人,像村里有大事要做的时候还会有小孩子跑出来在一边玩跟着凑热闹。 这会儿村长还没来,大家就站在晒谷场上吹风,三三两两凑一块儿八卦闲聊很是热闹。 但是听到最多的还是抱怨。 “感觉真要搞到后半夜去了,你们说是不是?” “要我说顾秀才就不该帮沈若挡那一下。” “你们说顾秀才都二十有一了吧,还不娶媳妇儿,难不成……”站在这儿的都是男人,说起这个所有人都来了兴致。 “难不成他有隐疾?”有人接口道。 “说啥呢,人家可是读书人,要娶也得娶个镇上的小姐回来吧。” “我在想,这沈若人长得好,顾秀才该不会又看上他了吧?” “怎么可能,这沈若都有崽了,哪个大男人能接受替别人养孩子啊。” 那人指了指脑门,示意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戴绿帽呢吗。 边上有人嗤笑一声:“没准人家乐意呢。” “诶,你们这群人一会儿说没有顾秀才不行,这会儿又说起顾秀才的闲话来了?他怎么得罪你们了?”有人听不下去了,直接道。 “我们说话跟你有什么关系,屁话那么多?!” 这劳碌了一整天,进度还这么慢,每个人心里都压着火呢。这一句话就给点着了。要不是周围人拉的及时,这两人就打起来了! 晒谷场上的气氛剑拔弩张,原本在周围玩闹的小孩儿都被吓得回家找爹娘了。还在这里的人自然而然地划分了两个阵营,一边是抱怨的另一边则是不喜欢说人闲话的。 “我们有哪句话说错了?他沈若就是不知廉耻,都有崽了还和顾秀才勾勾搭搭,要不是这样顾秀才能给他挡?” “你真就是阎王出告示——鬼话连篇!什么都不知道就乱说,顾秀才是咱村里最正派的人!” “那顾秀才要不是被沈若给勾.引了,能这么帮着他?之前镇上那公子哥儿来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谁知道村里头一下子就不敢传的那些是真是假呢?没准就是被那公子哥儿给恐吓了。” “沈若是杀了你八辈子祖宗了你这么说他?”周浪刚到就听到这么一句,顿时就气得眼睛红,憨厚的汉子从没骂过人,这会儿忍不了了。 “哟,又来一个。你周浪难不成也被他勾了魂?” “我想是了,之前沈若倒地里要生了,可不就是他给抱回去的么?” 周浪气得眼眶发红,但是想反驳又不知道该如何说,心里头堵得慌一时之间门只能喘着粗气。 “我就是看不惯他,说他怎么了?”瘦高的男人抱着肩膀,昂着头道。 沈若就是这时候来的。 远远地只能瞧见一道纤细的身影,月光模糊了他的面容让人看不真切。 等看清来人是谁之后,晒谷场上还在对骂的男人们一时都忘了说话,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十分丰富。 那个瘦高的男人瞧见是谁之后,哼了一声。 这时候才有人反应过来,眼睛看着沈若缓步走过来,嘴巴却不停,和周围人窃窃私语。 沈若耳聪目明的,该听见不该听见的都听见了。 他脸上带着笑,眼底却冰冷极了:“听说今日称粮忙得很,我也过来帮忙。” 刚才走到半路上的沈大山就被人叫走了,那人很着急说不清楚话,沈若就听见什么“沈丰”“牛车”,他就让自家阿爹跟着那人去了,可能是他哥那边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 至于这边,沈若觉得自己能解决。 众人听了沈若这话都有些疑惑,这沈若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他一个小哥儿说要来帮他们一起称粮食? 一时之间门都没有人搭他的话茬。 沈若也没想要人回应,脸上依旧挂着笑。 “若哥儿,你……都听见了?”周浪走到沈若身边,他眼睛还赤红着,现在看着沈若有些愧疚,刚才他真的很想再帮着多骂回去几声的。 沈若点点头,眼神越过周浪,看向那明显是挑事的瘦高男人。 “我不知道有什么时候得罪过你,如果我碍你的眼了,那建议你把眼睛挖了捐给需要的人。毕竟像你这种无端揣度,且只能把人不好的一面无限放大,还要自己加上不少胡编乱造内容的人。不去写话本还真是屈才了。” “噗。”另一边不爱说人闲话的男人听到沈若张嘴说了这么一大段话,忍不住笑喷了。 “你是没得罪我,可我就是看不惯你这种人!牙尖嘴利,做了错事还敢这么猖狂!” “看不惯那就不看,”沈若都要被气笑了:“我说过了,眼睛不要可以捐给需要的人。” 周围人也没人敢说话,生怕这把火烧到了自己身上。 “你!你勾搭男人做出那种事情竟然还有脸活着,要我是你我早就找根歪脖子树吊死了!” 沈若伸出小指佯装挖耳孔,叹道:“你这把嗓子不去茶楼里头说书真是屈才了,你看你又会编故事又会讲,肯定能赚得盆满钵满。” 他的语气很冷,但就是让人觉得软绵绵的一拳打不到肉,那男人气急败坏的样子和沈若的冷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瘦高男人放狠话道:“要不是因为我不打小哥儿,不然我早就揍得你爬不起来!” “可别这么说,你就算要打,也不一定能打得过我。” 沈若笑眯眯道:“别把你自己说得好像很厉害似的。难道把我说成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你就能当英雄了,发挥自己正义的一面了是吗?” 之前大家见称粮食这件事进度又慢,本身就压着心火,找不到发泄口。这人一开始就抱怨沈若,这会儿还抱怨起顾允,带起了节奏。很多人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之前怎么能被他带跑偏了呢? 那柴火落下来砸到人,不就只是个意外吗? 结果被带着说起了沈若和顾允的不是,这些话听多了心里也就留下了印象,好像沈若真做了什么对他们来讲十恶不赦的事情似的。 但事实是,就算人家未婚先孕,和顾秀才有什么事情,跟今日称粮食又有什么关系呢? 周围人窃窃私语,说起这瘦高男人的不是来。 “要不是顾秀才护着你,他怎么可能受伤?要不是他受伤没法过来帮忙,我们何至于劳累这么一整天还没称完?”那男人听到周围人的话急了,立刻将话题转回来。 沈若冷眼瞧他:“那我问你,顾允来帮忙是他的义务还是他自己愿意?” “那必然是他自己愿意,家家户户有空着的男人都要来。” 沈若冷笑了下:“是了,顾允这些年来帮村里的忙都是他自己愿意。这是因为他人好,有责任心。但这不是他的义务,他不是村长也不是族老,他和你们一样只是过来尽自己的一份力的村民。哪怕他的能力强,那也不能将他和你们区分开。” “他和你们是一样的。”沈若视线逡巡过在场所有人,掷地有声地说道。 有些人这时候才醍醐灌顶。 是啊,顾秀才也是跟他们一样自愿来帮忙的人,要是自己不想来那都是可以不来的啊。更何况他不是不想来,而是受了伤…… 那男人喊道:“哪里一样?这件事就是得他来做,村里就他一个读书人,只有他会算数!” 沈若道:“是,村里只有他一个读书人。但是我问你,凭什么他就必须得来帮忙?若是没有顾允,称粮食要忙的时间门只会更久。而你们之前还在说他的闲话,说他二十有一不成婚是有什么隐疾?说他不该护着我?” “若我是顾允,听到你们说这话该多伤心。”沈若轻叹口气:“他每年都帮村里做那么多事,结果呢?” 人总是很难检讨自己,心里认定了一件事别人怎么说都听不进去。 沈若只和能说通的人说,他道:“升米恩斗米仇,别把别人的好意当做理所当然。顾允不是村长,他不用为沈家村付出那么多。” 那男人还在负隅顽抗,已经开始口不择言了。“你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顾秀才是为你挡的,也没见你去嘘寒问暖啊。真是没良心!” 沈若挑了下眉看着他,说道:“我过他家门而不入是为什么,你不知道?” “我为什么会知道?” “要不是因为你们这些爱脑补还爱传闲话的人存在,我倒是想每天大大方方前去探望他。” 沈若为什么不去,还不是因为要避嫌?他自己的名声可以不在意,但是总要顾及一下顾允的名声吧。 周浪帮腔道:“是啊,还好意思说沈若没良心!还不是因为你们这些心黑烂肚肠的总传闲话,他要是总上顾秀才家,可不得被你们编排死了?” 那瘦高男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时之间门憋红了脸说不出话来。 村民愚昧,因为没有受过教育,所以特别容易就会被煽动。 这男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自己恶意那么大,沈若也不想深究了,为这种人生气烦心那就可真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了。 那男人憋了一口气,放狠话道:“你个牙尖嘴利的小哥儿,我说不过你!希望你好自为之,以后瞧见我最好绕道走,不然我可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来。” 沈若没忍住笑出声,这人脸皮还真挺厚的。 他拍拍边上周浪的肩膀问道:“他谁啊?叫啥名字,很厉害吗?” 那瘦高男人铁青着一张脸,合着对骂了这么长时间门,人家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周浪配合道:“不认识,籍籍无名之辈。”他甚至还拽了句成语。 “哼,别让我再看见你们!”那瘦高男人放了句狠话就走了。 瞧着就跟斗败了的公鸡似的,灰溜溜地跑了。 有些人就是嘴贱,爱煽动人激起群愤,好像这样他自己作为“正义使者”就能成为那个令人瞩目的光点似的。在哪里都会有这种人,社会上、职场上、校园里,这些人就是自己内心空虚,生活过得不好,所以要靠着嘲讽别人、霸.凌别人来娱乐他自己。 只要别人不舒服,那他就舒服了。这种人真的很恶心。 在现代谣言都能轻易毁掉一个人,更别提在古代了。乱传谣言的人心理肯定扭曲极了,想别人那么坏说明他自己内心才是最坏的那一个。 而刚刚那男人,还真是“五毒俱全”,什么都占了。 但凡沈若是个心志不坚的,玻璃心的人,也许早早地就自杀了。但是他从小到大遭遇过的“暴力”太多了,他不能说习惯,但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被打倒。 前世那些传他谣言的,骂他野种、野孩子的都被他打倒过了。 有些人是讲不了道理的,对这种人仁慈那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周浪对沈若道:“这人叫沈二毛,家就在沈宏家隔壁,和沈富贵很亲近。” 沈若点点头,他之前就有猜测是不是沈富贵搞事,毕竟是自己让他背上了“贼”名。 “谢谢你帮我说话,但下次有这种事我自己来就好,”沈若冲周浪笑了下,无奈道:“平白让你也被他记恨上了。” 周浪有些愣愣地摸了下后脑,晒成小麦色的脸颊都能看出有些发红。 “不、不客气,我就是看不过眼,沈二毛太过分了!” 周围有村民不知道该怎么和沈若说话,听周浪的话也跟着接口道:“是啊,原本啥事儿都没有,就他在那开始抱怨,引得那堆人也跟着一起说。” 之前和沈二毛站一块儿的爱说闲话的男人闻言站不住了,又想开始骂。 就这时候村长带着族老们来了,早早有人去报信说这儿闹事,村长饭都还没吃两口就立刻出来了。 “你们在做什么?”村长走到近前,问道。 有人将前因后果都跟村长说了,族老们听了也是直皱眉。 村长看向沈若,这孩子清醒之后扒拉村里人的举动村长都知道,都看在眼里。 今儿他的孙女巧姐儿还跟自己说沈若有多么多么好,还教给她好多东西的做法,还送了她一条亲手编的头绳呢! 之前的事情闹得大,但沈若也是受害者,村长年纪大懂得多知道不能怪他,但是村里很多人都觉得这桩丑闻阻碍了自家孩子的嫁娶。单凭村长的一己之力是无法让村里人都扭转印象的。 而且他作为村长需要做的是一碗水端平,要是让人说自己有失偏颇的话对他的威信也有妨碍。 所以他对此也是爱莫能助。 “村长,我是过来帮忙的。”沈若道。 沈若知道沈家村的村长一直都是极为公正的,而且为人十分低调,之前他家那两件破事儿就是村长帮着一起解决的。 “好。”村长也没多说什么,而且之前发生的事情只是骂战,没有升级成斗殴,所以他就跟所有人说了几句公道话,还把沈若之前说的“自愿和义务”拿出来重复说。并且跟他们说,要是有人觉得累不想继续了的可以走,没人拦着。 在之前就听见有人抱怨,他呵斥过了,但没用。还是沈若说的话有用,瞧着许多人像是听进去了。 男人们道:“不走,我们身为沈家村的人自然要帮忙。” “是啊!我不走,哪怕要干到深夜我也在这儿!” “不就是熬夜么,我身体壮得很,完全没问题!” 现在没人多抱怨,大家都跟打了鸡血似的,村长心里也顺了点。 虽然他不觉得沈若能帮上什么忙,但是沈若也来帮忙这件事确实堵上了不少人的嘴巴。 村长心想:他真是个聪明的年轻人。 有几个之前跟着沈二毛说沈若和顾允闲话的人这时候进退两难,大家都不肯走要帮忙,独独他们几个走,瞧着就很窝囊。而且村长还在这儿呢。 就这么一小会儿就错过了离开的最佳时机,他们只好认命般跟上大部队,继续去称粮食。 现在要称粮食的这户人家屋外堆了十几个大麻袋,边上摆着一个用来量米的容器。 沈若之前就换算过,这个书中的朝代类似于两宋时期,这时候的一石就是四十九公斤。一亩地侍弄的好的话大约能出产两百斤粮食。 大宇朝二十年前战争死了许多人再加上旱情,先帝减免了十年的田税让百姓们休养生息,十年过后到现在也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两层税,并且交给村长来记录,之后拉去粮站那些官员就不用再重新量过了。 沈若的外婆就是历史老师,这种操作沈若从没在哪个朝代中见过。他知道的朝代大多都是农官用斗,一斗一斗的算,还会把那一斗米弄得尖尖的。在家算出来是十斗,到了那里没准就只能算八斗。多出来的那些粮食就被贪.污掉了,百姓都要带上更多的粮食才够。 但是这大宇朝不同,大宇朝的天子还真的是“以民为本”,为了不让手底下的官员克扣百姓干脆就让村长带着族老来量,所有人都要按手印签状纸的,没人敢乱来。 而且村长也是官,早几十年前沈家村的村长可是举家搬迁过来的,这才在沈家村扎下了根基。 沈若以前的记忆里面称粮食那会儿就只能看见顾允,这会儿才第一次注意到那个用来量粮食的容器,是个四四方方的容器,底部做了四足。 就像个“鼎”。 沈若约莫估计了下,这大概就一米长,半米宽,加上“足”一米高。这样的容器肯定不是和他知道的那种直接可以拿着然后从米袋子里头装的。 果不其然,这会儿有人解开了大麻袋用了个大号的葫芦水瓢往那个“鼎”里头装米,需要一直机械重复的动作,他累了就换下一个人来装。 这年头麻袋都做的特别大,里头装得多人扛起来倒有些难,而且大家也怕不小心将米倒出去。 等将这个“鼎”顶面装平,边上人就会牵起一个大袋子,这时候需要两个人一齐把“鼎”抬起来往那麻袋里头倒。 等算出有多少“鼎”的粮食,再从中抽取两层,这就是要交的粮税了。 男人们轮换了好几次,毕竟这个活累腰,特别是米袋子半空了的时候,半个肩头都几乎要伸进去。 沈若没去接这个活儿,他瞧着那个“鼎”呢。 那之前跟沈二毛一波的人揉着腰在一边小声道:“你说他一个小哥儿来能帮上什么忙?不添乱就不错了。” “是啊,就傻站着那也叫帮忙啊。”边上人附和了一声。 话音刚落,他们就看见沈若走上前一个人将那个装满了米的青铜鼎给抱了起来! 44 第 44 章 村里的男人们上了一课(…… 那鼎的重量可真不小, 之前要倒都得两个男人同时提起来才稳当。 结果沈若就直接给抱起来了! 牵着麻袋的人都瞪大了眼睛,差点儿手劲儿一松麻袋边就要滑落下去,被边上人拉了一把才回过神来。 “袋子牵好。”沈若抱着鼎提醒道。 那人愣愣地点头, 看着他动作。只见他纤细修长的手指搭在青黄色的鼎面上, 用上力气指节泛白,抬起细瘦的胳膊倾斜鼎身。 鼎里的米粒全都滑落到袋子里,沈若将鼎抱回原位,拍了拍手上的灰尘,道:“都愣着干嘛, 快点继续吧。” 之前那两个说沈若帮不上忙的人都傻了。 他们想偷懒都不愿意去跟人扛鼎, 那重量都是感受过的,没想到沈若的力气竟然这么大! 沈若虽然有力气但也不是不会累,而且他说了要来帮忙也是真心要帮。 他光洁的额头上很快就冒出了汗, 因为做了扛鼎这种耗费体力的劳动,他也不可抑制地喘着粗气,脸上有些微的泛红。 但他干劲满满, 眼神清亮,那颗代表这哥儿身份的红痣像被水洗过变得更红。 此时众人这才深刻的意识到, 这力能扛鼎的人是个小哥儿。 哪怕有自己的加入, 沈若觉得这个速度也还是太慢了。 沈若想了想道:“拿个麻袋将底部也剪开, 撑开套在鼎里面, 这样倒的时候就不会把米甩出去了。” “这一大麻袋的米扛起来很难。”有人也想过这点, 但是两个人来倒的话难免力气不均容易倒出去,而且套在里头的那麻袋也需要人来牵着,无形之中又增加了人力。 “我来。”沈若先扛起一袋子,倒出小半袋,这就正好是一鼎的米粮了。 就这么弄了一整袋, 一整袋的粮食大约能出五鼎,此时沈若又想到了更好的办法。 “麻烦你家搬一张桌子出来。”沈若跟这家的主人说道。 这会儿没人再敢说沈若的不是了,毕竟人家可比自己厉害太多,刚才那样搞,时间比之前一下下舀米快了得整整一倍呢! 现在沈若将米倒进鼎里,他们只需要扛鼎计数,然后往麻袋里倒就成了。 村长年纪大了干不了这个活,只能在一边牵牵麻袋,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还要捣鼓什么法子出来,但是内心生出了期待。 很快主人家就将桌子给搬了出来,沈若上前将一麻袋米粮扛上了桌子,放倒了。 “将鼎扛过来,放在这儿。”沈若指挥道。 男人们完全没有异议,轮到哪两个人扛就走出来将鼎端到了沈若指的位置。 沈若道:“来个人帮我。” 周浪立刻走过去接手了米袋的另一边。 这会儿村长和几个脑子转得快的人也明白过来了,沈若这是打算借桌子的力来倒米呢! 他们之前怎么没想到?! 哗啦—— 麻袋打开,米粒顺势而下落在了鼎里,等下去的差不多,沈若就将袋口向上提,和周浪合力堵着麻袋口。然后由其他人扛着鼎去往那专门装量好的米的袋里头装。 “沈若你这脑袋瓜子灵光,这可省了不少事!”村长笑着夸道。 周围人也道:“可不是嘛,之前用那大葫芦舀,腰都快断了!还是这样方便啊!” “这样真是快多了,沈若厉害啊!” 沈若笑笑不说话,这些人里头有不少之前还跟着沈二毛说自己的闲话呢,之前还怪他来着,说什么要不是因为他顾秀才不会受伤,他们速度也就没这么慢? 但是依沈若来看,这慢还真跟顾允没太大关系,纯粹是这些人里有不少人都想着偷懒。那一个人动作慢还成,要是许多人都这样,那可不就是会慢吗? 而且他心眼子可比针尖还小,之前没刺回去都已经算是很好了。 这会儿听他们夸,心里也没多大的情绪起伏。 这边大麻袋不需要每个都自己扛,沈若就让开了位置,开始研究这个鼎该如何倒才比较省时省力。 因为鼎底下有四足,所以用木头滚着运是肯定不行的。 沈若从边上捡了根枯树枝就在地上画,他画了一个简易的三角架,若是三角架的顶部用布和棉花包起来,鼎的中心就架在三脚架上,让鼎悬空。边上有人拉着等里头装满了米就往前倾斜将米都倒出来。这样会比较省力,不需要人力去背。 但是这样的话,该如何固定鼎不要左右乱动就是个问题了…… 沈若之前想的可都是真的能让大家省力的法子,速度也变得快了不少。这会儿见他蹲在地上写写画画的,都开始期待沈若之后还会想出什么好点子来。 瞅着能在今夜将事情了结,男人们这会儿是真的干劲满满了。 沈若回忆着自己以前见过的农具,那时候他外婆家有一架稻谷鼓风机,上头那个漏斗状的就特别适合用来倒米,而且也不容易倒出去。 沈若越想眼睛越亮,既然这鼎的作用就是按它的容积来算粮食,那么用木头做个容积一样的那不就能轻松很多了吗? 而且木头的还轻便! 沈若立刻将自己的想法和村长说了。 人们的惯性思维使然,因为这鼎是官府分发到每个村的,所以大家都用这个来量,从没人想过要用个什么东西替换,导致每年称粮食的时候都非常费劲。 被他这么一提醒大家都觉得可行,正巧现在村里会做些木工的人就在这儿,沈若跟他讨论起来。 沈若比划道:“只要比着这鼎能装米粮的长、宽、高来做一个木箱子就成,上头再做一个四面往外倾斜的‘漏斗’。” 那会做木工的村民叫沈木,他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但对木工是真心喜欢,话也变得多了起来。 “那要方便提起来的话……两边再加上提手?” 沈若点点头:“我觉得可行,最好漏斗的四面都装上提手。这样人站在哪边都能提着。” “成。”沈木看着沈若在地上画的粗糙的图案,简直如获至宝。 “若哥儿,你这个底下画的这是啥?” 沈若道:“我想在这‘漏斗木箱’底部加装一个推门,关上的时候米粮不会落下来,但一打开米粮就会顺着开口往下落。” “这个好!”沈木看着那图案的眼睛锃亮,“这样的话这木箱里头装满米粮之后,底下放麻袋,将开口打开就能直接漏下去!” 沈若点点头,其实提手要是做的宽大一些,边上只需要放两张同样高的长凳子一类,就能架在上面,这样也不需要人提着,更加省力方便了。 他和沈木旁若无人地商量着。 周围人听得一愣一愣的,脑海中想象出来之后感觉沈若想到的这东西是真的好用啊! 村长捋着胡须脸上带笑,这沈若在他们沈家村,他们可真是捡到宝了。 这年头有创造力的年轻人可不多见啊。 沈木直接回了家将做木工的工具全都给拿了过来,其他人继续倒米、量米、计数,他就在一边比着那鼎开始做了。 这时候没有铁钉,用的都是榫卯结构。沈木很快就将各个构件给制作了出来,沈若帮着提出修改意见,构件之间的结点以榫卯相吻合,用锤子敲击进去,沈若上手扯了下非常的稳固。再将漏斗和木箱子相连,最后安上四个巴掌大的提手。 这就大功告成了。 这会儿这家的米粮已经全部量完,这户人家一共有六亩良田,一共是十大袋子米粮,共量出了五十鼎,余一斗粮。这时候的一鼎约莫是五斗,换算成现代那就是五十斤。 “你去顾秀才家,告诉他,沈伏家五十鼎余一斗,等他算好了就立马回来。”一个族老吩咐边上的小辈道。 沈若听着这话,立刻就心算出了答案:“十鼎余二升米。” 村里人会算数的少,听见沈若报的数字都有些懵。那人听了有些不信,立刻撒丫子往村西头顾允家跑去。 村长问道:“你也会九章算术?” 沈若心想,不会,他会九九乘法表。 但说肯定不能这么说的,沈若道:“之前有人教过我。” 至于是谁教的,当然是九年义务教育啦! 这会儿大家都累了,正好在这儿歇着等那人回来对一对,若是沈若算出来的是对的,那之后就听他的就成,不用找人一趟趟往顾允家跑了。好几个人白天被安排跑腿的,感觉腿都要跑细了。 周浪看着沈若光洁的侧脸,第一次觉得在他面前有些自惭形秽。 自家阿娘把沈若那样夸的时候,他都没觉得如何。现在亲眼见到沈若如此能干,不仅脑子灵光,能想出那么多好点子,甚至还会算数…… 之前那些说他的、怪他的人,全都换了种语气,都在夸他厉害。 周浪突然觉得自己好没用,只有一把子蛮力,其他的什么都不会。 去跑腿的那人是大步跑回来的,气都还没喘匀远远地就喊道:“一样!和…和沈若说的一样!十鼎二升米!” 众人哗然,这沈若还真的会算数啊!原本还有人猜测是不是他胡乱说的,这下是真的心服口服了。 “沈若,你竟然会算数,真是了不起。” “是啊,而且你这力气也真大,厉害!” 沈若笑不达眼底,翻旧账道:“之前顾允替我挡了那一下,有人说小哥儿被砸没事,我想问问要是今儿我不在这里,你们会如何?” 要是沈若不在,没有好点子和造出这新的工具还有他会的算术,那这桩事情到明日去他们都搞不完。 “对不住,是我说错话,以后不敢再这么想。”有之前说过沈若的人立刻道歉,他那时候是真的被沈二毛给带跑了,后来想想也觉得自己真不是人,小哥儿体质本就比汉子柔弱些,要是真被砸出个好歹…… 他那时候怎么能那么想呢! 周围说过沈若的男人纷纷道歉:“对不住啊若哥儿。” 沈若今儿是真真正正给村里的男人们上了一课,千万别搞性别歧视那一套,小哥儿也能做到许多汉子做不到的事儿! 因为有了新的工具和方法,称粮税的速度变得非常快。 这会儿也不用费劲,大家也就让沈若休息,等量完了让沈若帮着算一下要交的粮税。 到自家称的时候他阿爹阿兄都还不在,柳杉在哄二狗和小云吞,李善桃就站在外头等着。她有些焦急,但是又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人。 “娘,别太担心。”沈若安慰道。称完家里的粮他又要走了,沈若心里也有些不安,自家娘夜里眼睛就不大好,这里要计算粮税他走不开,于是沈若就拜托周浪帮忙出去找找。 周浪一口就答应下来。 这里的活儿已经不费力了,少了周浪一个也没事。 原本要搞到后半夜去的事儿竟然在子时(晚上十一点)之前就完成了! “今天可真是多亏了若哥儿啊。” “可不是嘛。若哥儿气量大,不跟咱一般见识,又是出主意又是帮忙的,人真好啊。” 这会儿都喊上若哥儿了,沈若有些哭笑不得,村里这些人要是想跟一个人关系亲近起来是真的能飞速,只要改个称呼就成了。 他之前翻过旧账了,那这事儿就揭过,他也不是矫情的人。 村长拍拍沈若的肩膀,和他说了许多话,老人家总是喜欢感叹些事,沈若听得认真,时不时点头。 这件事终于了结,就等明儿一早每家每户提上粮税去村口装车就成了。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交完粮税剩下的那些可都是自家的啊,能吃饱饭能换银钱,这怎么能让人不开心呢? 村长道:“今儿大家都辛苦了,回去早些休息,明日早晨卯时初(卯时:早上五点到八点)来村口集合装车。” 大家笑着应声。 可就在此时,周浪从远处跑来,声音急切地喊道:“若哥儿,你阿兄出事了!” 45 第 45 章 沈若对牛说:我去找顾允…… 心中的不安成了真, 沈若心中一沉,眉头不自觉地收紧。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们边走边说。”他急匆匆地跑上前跟周浪走在一处,让他带路。 这时候大家都沉浸在做完活儿的愉快中, 都跟打了鸡血似的一点儿也不困。闻言,除了几个年纪较大的人撑不住要回去睡了以外, 其他的男人都跟了上来。 “我们也去, 瞧瞧有啥能帮得上忙的。” 周浪喘匀了气,说道:“丰哥和沈汉三坐那牛车, 翻进沟里了!那牛发了狂,拉都拉不住!” 沈若有些心急,勉强维持住表面上的冷静, 问道:“人怎么样?” 周浪道:“人救上来了,但都受了伤。这会儿人还没清醒, 已经有人去镇上请刘大夫了!” 沈若脚步生风, 顺着往村外的路往前跑, 将所有人都甩在了身后。 周浪紧跟着他, 安慰道:“若哥儿,你别慌。” 沈若抿紧了嘴唇,嗯了声。但脚步却更急切了。 沈家村外头有条长达半里只够一架车通过的土路,土路两边是引水的沟渠, 约莫有一丈高, 有土坡与之相连。 沈若瞧见那高度, 眼睛就有些发红, 这连人带车的翻下去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要是砸到了脑袋可是会出人命的! “就在那儿!”周浪往前一指,远远地看过去只能看见几个黑色小点。 沈若很快就跑到了近前,他阿兄和沈汉三已经被人救上来了, 就躺在土路上,额头磕破了血一直流。沈汉三的手臂不自然的弯曲着,看着像是摔断了。 “若哥儿,你怎么也过来了,这里危险你先回家。”沈大山让周浪去找人来帮忙,却没想到把自家若哥儿给喊来了。 沈若摇摇头,蹲下.身给沈丰和沈汉三处理伤口。 沈大山现在勉强只能牵制住那头疯牛,那牛哞哞直叫还试图用角顶他,四只蹄子在地上焦躁地踩踏,要不是他力气大都能被这牛给顶飞。 周浪回来报信,这牛就只能让沈大山一人顶着,之前来喊沈大山的人已经去镇上请大夫了。 跟来帮忙的男人们一拥而上,将这牛按住。沈大山才脱力般坐在地上,冷汗津津。 “这牛疯了,不能让它乱跑伤人。”沈大山喘着气道,说完话就立马用胳膊撑着身体往沈丰那边挪。 大宇朝对牛的管控很严格,所有的牛从牛犊时期就会登记造册,并且每半年都会有牛官来家里检查牛的身体状况。有些人家里买了牛结果被养死了,那可是要被抓进牢里的! 这牛就算疯了,大家也不敢上棍棒揍,只能用力将它按着。 “沈汉三那牛可是头壮牛,咱们村就他家、村长家和沈宏家有牛,他家这只是最有灵性的,也最壮。怎么就疯了?”有人一边用力按着一边叹道。 “不知道,昨儿我还坐了汉三的车,那会儿瞧着牛还好好的。” “今儿大家伙儿都在忙活称粮的事儿,都没人早早发现,不然也不会这么惨了。”有人都不忍心看沈汉三和沈丰的模样。 沈若眼睛睁大,先用手帕给两人按住伤口,周浪过来帮忙他就将位置让给他。 “浪哥,你帮着按住伤口,我去找找附近有没有能用的草药。”沈若说完也不等人回应就往边上去。 沈若小时候经常受伤流血,那时候才零几年,卫生院都在镇上。他在的那个小山村只有偶尔过来的赤脚医生能帮忙看病,平常时候村里人生病不是大病就靠自己熬过去,或是靠自己找些土方子草药治。 外婆年纪大知道得多,有些小毛病她也能治。山村里头草多得很,里头就有不少能用来止血的。 沈若也跟着外婆学了几手,刺儿菜、艾叶草、白茅根……这些都是村里常见的草。 沈若瞧见沟渠边上的土坡上就有刺儿菜,他二话不说就往下走,身上沾的全是土也顾不得。 刺儿菜叶片上有刺,边缘锋利,上头开着紫色须须的花。 沈若将叶片和花瓣一齐扯过来,直到两手捏不下了才停,然后就顺着土坡往上爬。 男人们瞧见沈若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手里抓着一大把野草也不知道他要做些什么。 接着借着月光,他们就看到沈若将手里的叶子和花放在手心里搓,很快绿色的汁液就被搓出来了,连带着的还有一点鲜红的血丝。 “若哥儿,你流血了。”他们看着都觉得疼,那叶片上可锋利得紧。 “没事。”沈若将搓出汁液的刺儿菜敷到了两人的额头上。 很快额头上的血还真被止住了,沈若松了口气。 他来的时候就瞧见地上那一大滩血,他阿兄和沈汉三的嘴唇都发白了,要是再不止住恐怕就要失血过多了。 “止住了!真止住了!” “这是什么草,是药材吗?” “这草家里吃都不吃,也不是野菜,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作用啊!” 沈若将剩下的那些刺儿菜拿给周围人看:“这叫‘刺儿菜’也叫‘蓟草’,能凉血止血、祛瘀消肿的。除了这个以外‘艾叶草’也可以。” 大家都看清了那止血草的模样,以后要是有个伤的就能采来用了。心里不由得对沈若产生一种感激的情绪,毕竟他们做农活的经常会磕了碰了受伤流血,以前就知道用药粉和布条捆着让血不要流,现在有了这止血草,效果还如此好,这真是帮了大家的大忙了。 这些草几乎是遍地都是,只是村里的人还没发现这草的作用。 沈若之前去刘氏医馆的时候就有瞧见刘大夫收了不少蓟草就放在廊下,已经被太阳晒得半干不干了,应该是不能用了。这种止血的草效果最好的时候就是刚拔下来新鲜的时候,要用新搓出的草汁。 “若哥儿,你的手上还有伤,用帕子包一下吧……”周浪看见他手上的伤,有些心疼道。 沈若给他哥和沈汉三止了血,这会儿心情没有之前那般压抑了,他笑了下道:“不用,一点小破口罢了。我刚搓了刺儿菜,正好给我止血了。” 那疯牛被压制着不停地嚎叫,沈若能听出它似乎十分痛苦,这会儿力竭两只前腿向前一跪,就躺在了土路上。 周围人立刻放开了它,这牛要是伤了病了的可都得追究责任的,都有些怕这牛就在这儿死了。 沈若不知道牛为什么会发疯,但是这突然疯起来肯定是有原因的。毕竟他听见有人说昨儿这牛还好好的呢! 那头牛躺倒在地上四肢不停抽搐,沈若想要走过去瞧被扯住了袖口。 周浪道:“若哥儿,别过去。” 沈大山也不甚赞同,他怕那牛会暴起伤人。 沈若摇摇头,抽回了自己的袖子,给他爹和周浪递了个请放心的眼神。 他走近前蹲下,对上那牛的眼睛,那牛的眼神不像是疯了的模样,甚至还落了泪。 沈若抬手摸了摸它的牛角,柔声道:“你现在一定很难受吧,别怕,我去找顾允来救你。” 那牛好像听懂了,鼻子喷气,嘴巴动了动吐出了一团绿色的草渣滓。 这是牛反刍,将胃里没有消化完的食物反刍到嘴里,这会儿它又吐了出来,没有继续细嚼慢咽地吃下去。 周围人瞧见这牛还真有灵性一样,像是听的懂若哥儿说话似的,有些暗暗称奇。 沈若没想太多,但是基本的常识他有,这牛突然如此焦躁,难受,甚至还将胃里的食物吐出来,那很大概率就是吃进去的东西有问题! “我去找顾允,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他一点也不嫌弃地将那团草渣团在手里就往村西跑去。 村民们也希望顾秀才能想出办法,这牛眼看着就快要不行了,叫声十分微弱。他们沈家村要是死了一头牛,那官府肯定是会怪罪下来的啊!到时候可不仅仅只是沈汉三一个人倒霉,他们沈家村也会跟着倒霉的! 柳兰香都已经睡下了,被屋外的叫喊声和敲门声吵醒,她穿衣出门隔着篱笆墙就能看见沈若。 沈若现在就跟逃难似的,身上全是土,头发上也沾上了杂草,手里还捏着一团绿色的东西,语气十分着急。 柳兰香皱了下眉,上前去将木门给打开了。 “兰香婶子,沈汉三家的牛发狂了这会儿就快要不行了,我猜测会不会是这草料有问题,想找顾允看一下。”沈若说明来意。 柳兰香道:“顾允已经睡下了,我去将他喊起来。” 沈若站在院中踱步焦急地等待着,瞧见顾允的那间房亮起了微光,他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 柳兰香打开了房门喊他进,沈若这才匆忙地过去。 他完全没有心思看顾允屋中的样子,立刻道:“顾允,快帮忙看看这草料里头是不是有什么不妥?” 顾允趴在床沿伸手接过那团绿色,宽大的袖子就要落在地上,沈若直接上前蹲在床边将那片袖子给接住了。 顾允愣了下,沈若隔着袖子拍了下他的手臂催促道:“你快看看,那牛瞧着都快不行了,能救吗?” “这里头混了少量的毒草,你跟我详细说说那牛的状态。”顾允皱着眉,声音沉稳。 他清凌凌的声音让沈若一颗焦急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 沈若简练快速地将牛的状态给说了一遍。 “给牛灌水,多灌些将胃里那些毒草全部反刍出来休养几天就能好。”顾允当机立断道。 “好!”沈若知道法子之后立刻就走了,都没来得及跟顾允说一声告辞。 46 第 46 章 美好的愿景 柳兰香瞧着沈若风火而来风火而去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诺诺, 你在看什么?”她见顾允眼神定在床榻边,忍不住问道。 顾允目光落在衣袖沾染的手印上,道:“没什么。娘, 以后别喊我乳名了。” 柳兰香才不听,这个昵称她从顾允小喊到大, 只不过从没有在别人面前这么喊过他。 她回想起刚才沈若的模样,转移话题道:“……这沈若变化好大。” “嗯,也许是为父则刚吧。”顾允回想起那一天,初为人父的他素面朝天, 护着孩子不被所有人辱骂而挑衅所有人的模样。 他瞧着自己的眼神从以往的黏糊暧昧转变为清澈坚定。 从那时候开始, 顾允就感觉到沈若已经变了一个人。 柳兰香叹息一声,想起这件事心中不由唏嘘:喜欢自家儿子的小哥儿这都有崽了, 自家儿子都才刚开窍, 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能抱上乖孙。 柳兰香道:“你之前不肯说心里头那人,娘也不再过问。娘就是觉得, 你该找个知心人陪着, 总好过一直沉闷着。” 顾允闻言有些失神,他心中有种预感, 自己梦中那人的脸很快就能出现了。 可是那人的身形真的与沈若极为相似, 今夜沈若披星戴月而来,站在屋外头踱步时, 他屋门敞开能看见,一晃神就错认了。 他忽然鬼使神差地想,梦中那人若是真实存在,或许和沈若一般瘦高,额上生红痣,丹凤眼, 颧骨上有颗不明显的小痣。 可是真的有人能长得如此相似吗? 他怔忡着,被柳兰香喊了好几声才回过神来。 柳兰香道;“之前沈若送来的梨子娘见你喜欢吃,这就把它们都放在你床头,你明儿吃。” “成。娘,你快去睡吧,夜里风凉出去的时候记得披上坎肩。”顾允道。 柳兰香心中熨帖,自家儿子虽然话少,但还是极为孝顺关心自己的。 等柳兰香出了门,顾允才有空回想起刚才沈若的模样。 他乌发蓬乱浑身是土,手心里都是伤痕,瞧着惨极了。 以往要是有人用脏手碰自己的袖子,顾允哪怕当时不抽走,等那之后他也要换身衣衫的。 可刚才沈若手里拿着草渣,手心里还有绿色的半干汁液,甚至还有几丝红色血迹,这本该让他十分难受的组合,却没让他感到不适。这太奇怪了。 顾允将之归于这件事实在是太过紧急,自己并没有反应过来。 后来沈若蹲在他身侧,伸手接住自己的袖摆时候,他的注意力完全落在沈若的手上。 沈若那只手沾了绿色汁液和草渣,他的手心里遍布着细碎的破口,有的还在往外渗血。 可那时沈若的语气很急,顾允只能先按下不提,只顾着答他的话。 这时候顾允才后知后觉地回想起,那时他是想要问沈若要不要先处理一下手心里的伤。 ========== 沈丰和沈汉三受了伤不宜挪动,只能让他们躺着等刘大夫来。 沈若自顾允家回来的时候刘大夫也已经到了,边上停着一辆牛车,应当是租来的。 有刘大夫在沈若就松了口气,他匆忙地看了他阿兄一眼,才去看牛。 那牛趴卧在旁边,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 “快!大家帮把手,将牛抬去溪边给它灌水,将胃里的残留毒草吐出来就成!”沈若大声招呼道。 那些汉子们立刻响应,之前称粮食的时候大家就都听沈若的,这会儿完全没有任何不适应,他们也不再惧怕这牛要是死了会怎么样,都莽着一股劲合力将牛给抬了起来。 至少现在有法子,大不了死马当活马医,总比站在那儿看牛慢慢没气了要好。 沈若没有跟过去,他相信顾允给出的方法一定是对的,这牛只要灌够了水就能好。这会儿他立刻走到沈丰身边,看着刘大夫给他施针,边上的沈汉三身上也都是针,那条本弯曲成不自然角度的手臂已经给安上了夹板。 刘大夫见是他,问道:“沈小哥儿,这蓟草的功效你是从哪儿得知的?” 沈大山也看过去,他也不知道自家若哥儿为什么会知道,那时候心思紧绷哪里有空隙想这个。 沈若心思急转,道:“是以前我不小心划伤了手不想家里爹娘担心,偶然间发现它能止血的。” 沈若知道他又要问为什么自己知道这草叫什么,他直接抢答道:“我看那草上面又有刺又有花的,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刺儿菜’,后来听别人说这叫‘蓟草’。果然还是原本的名字好听啊。” 他解释完,最后还加了一句感叹。 刘大夫点头道:“原来如此,这蓟草就叫刺儿菜,倒是被你歪打正着了。” “你这止血的及时,要是等我来,这两人都要不好了。幸好啊幸好。”刘大夫看了沈若一眼,那眉头皱了又松,松了又皱,似乎在考量些什么。 沈若还以为他阿兄有什么不妥,心里七上八下的,他问道:“我阿兄怎么还不醒?难不成是撞到了脑袋?” “是撞晕了,过会儿能醒。还有脚腕脱臼,我已经给正骨了。”刘大夫扎完针摸着胡须道:“他二人身上都有外伤,被牛角给顶了,除此之外那人手臂折断得将养百日。” 沈若点点头,感叹道:“伤筋动骨一百天。” “我瞧你对草药也知些,且临危不乱,若你有意,不如来我医馆做学徒?”刘大夫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问道。 沈若认草药的能力瞧着不弱,那和蓟草相似的草也多,能准确找到确实不易。刘大夫瞧过了,那片生长蓟草的土坡上就有长得相似的草,但是沈若一棵都没摘。 而且许多人在看到有人受伤的时候心就慌了,这沈若能临危不乱,甚至还给伤者止了血,这是医者必须有的心理素质。 刘大夫觉得这沈若是个可造之材。 沈大山闻言有些受宠若惊,这时候各行各业要招的学徒可不仅仅只是帮忙打下手这么简单,那是学好了未来能继承医馆的啊!他家若哥儿何德何能竟然能得镇上刘大夫的青眼? 沈若也有些懵,就他那半吊子的“医术”还是不要去丢人现眼了吧。 “刘大夫,非是我不识抬举,只是我志不在此。”沈若推脱,满眼真诚地道:“我未来想要经商,将我们沈家村发展起来。等到未来,村里也要开起医馆、办起学堂,这是我的梦想。” 刘大夫没想到会被拒绝,他还在想自己收个小哥儿当学徒会不会惹人诟病,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向他抛出橄榄枝却被拒绝了。 当时他的内心是极不愉快的。但是当他听到沈若的“梦想”,又有些怔忡。这村里头开医馆办学堂,那得多富有才能做到。 他认为沈若的这个愿望有些假大空,但是瞧着他坚定的眼神,刘大夫没有泼他冷水,而是道:“成,我期待那一天。要是你真的能将村里发展起来,我刘氏医馆也来你沈家村开一家!” 反正沈家村谁家有伤病的都找他,他一个月得有七八趟往沈家村跑的,那既然如此未来要是这里发展得好,他来这里开一家也不错。 “好!”沈若笑着应声。 他有个美好的愿景,那就是将沈家村发展起来。 之前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虽然沈家村里有些婶子闲言碎语,还会恶意中伤他,但是那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则是心地善良且热情的,就比如那些来帮忙绣东西的村民们。 看东西不能以偏概全,沈若认为人生来就是在渡劫,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但是总体来说还是遇到的好人多。 沈若穿进来之后就是在沈家村,这里是他的根,是他生下小云吞的地方,是他的家乡。 他的家人们也都生长于这片土地上,未来小云吞也要在这片土地上成长。 他对沈家村有一种归属感,像是他原本就属于这里似的。 虽然沈家村现在还是有名的穷村,但他很有信心,在未来沈家村绝对不会还像现在一样那么穷! 他有能力,并且也要为之努力,将沈家村发展起来。 沈大山听见沈若的话,有些吃惊,但更多地是欣慰。不论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他家若哥儿能说出这番话来就让他觉得心里头高兴,还有些许的自豪。 看看这就是他家的哥儿,雄心壮志完全不输那些汉子! 周浪在一边听着,心中也跟着燃起了一把火。他们村子穷,嫁娶都格外艰难些,沈若说的愿望他也有想过,要是沈家村是个富裕的村,那所有的问题都不会再是问题了! “若哥儿,我跟你一起!” 沈大山也有些热血沸腾,自家的哥儿就算是想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想办法摘下来。他也附和了一声。 沈丰终于悠悠转醒,他之前就听见自家弟弟的豪言壮志,挣扎着醒了过来。 “若哥儿,算我一个。” 沈若见自家阿兄醒了,眼睛终于克制不住地彻底红了起来,他声音闷闷地嗯了声。 “我都有些期待以后了。”刘大夫笑着说道。 “是啊,若哥儿说得那些,我想想就觉得好。” 沈丰和沈汉三都清醒了,此时所有人紧绷的心都松了下来。闻言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想到沈若说的美好愿望,心中也忍不住高兴。 大家的眼神里都有光。 在沟渠边土路上,沈若的豪言壮志和身边人的应和。月亮见证了这一切。 在未来沈家村成为大宇第一大村的时候还有人在默默诉说这个不算传言的传言。 47 第 47 章 小云吞是我在这个世界上…… 这年头谁家都不富裕, 自家的口粮都吃紧得很,舍不得再养个闲人,没人愿意家里头再多一张嘴。 可沈汉三家里就他一人,受了伤也没人照顾。 牛也需要休养照料。 没别人愿意接手这烂摊子, 也怕那牛之后要是再出了什么事要担责, 所以纷纷表示爱莫能助。 气氛僵持着, 沈汉三躺在土路上一言不发,边上的牛细弱地叫着,沈若瞧着心里很不是滋味。 沈若看向他爹,沈大山接收到自家哥儿的眼神,心中也有这个念头, 于是沈大山大手一挥表示要将沈汉三和牛一起接回家。 大家见有人愿意接手, 纷纷表示要回家拿些家里有的东西来,也算是帮衬了一把。 毕竟沈汉三的牛车每日都会接送村里人去镇上,虽说收了几枚铜钱,但比起便利来自然是村里人占了便宜。所以也有不少人念着他的好。 沈汉三眼眶湿润, 他自从家中人在饥荒年中没了, 就一直孤身过活,跟村里人的关系不远不近,有什么事情都是自己解决,像个独行侠。他还每日总在镇上和村上奔波,从来不参与村民们的谈论,像是沈家村的边缘人。 可在此时, 他像是得到了救赎。 原来还是有人愿意帮自己一把的。 “谢谢, 谢谢。”他连声道谢,动了动身体想爬起来。 沈大山摆摆手道:“照顾一个也是照顾,两个也一样。你伤得比我家丰哥还重些, 可别乱动了。” 过来帮忙的男人们有力气大些的,帮着背沈丰,抬沈汉三和牛,还有人拉着那快要散架的牛车,一行人往沈大山家的方向走去。 ================ 周浪跟着刘大夫租来的牛车一同去了镇上,刘大夫需要给两个伤者配些内服外敷的伤药,到时他得拿回来的。 此时他手里还攥着沈若给的银钱,上面似乎还留有余温。 他摩挲了下手指,像是被烫到了似的。 心中的热血难凉,他也想要沈家村的未来更好,他明白自己不能只专注着地里刨食了,那样得到的银钱太少,也学不到什么东西,他也想做些能赚钱的行当。 自家娘说了,若哥儿请村里人做了些物件要拿去镇上卖。他又聪明又能干,那些去帮忙的妇人姑娘小哥儿都是夸的。这样的人说出的话,周浪没来由地就觉得,他肯定能成功! 刘大夫一把老骨头颠啊颠的,这时候困得紧,前些日子来沈家村也是这个叫周浪的跟他一块儿,好像他每次来都能瞧见周浪和沈若在一块儿。 想要精神一点儿就需要八卦,他行医多年知道的事儿多了,看人的眼光也利,这小子瞧着就不像对沈若没意思的样子。 刚才那眼珠子都定在沈小哥儿身上了,说起话来的时候这大高个还会脸红。 明眼人怎么都能看出个一三四五六吧,可偏偏沈若像是没瞧见似的。明明以前沈若可不缺爱情那根弦,追求顾秀才那事儿他一个镇上的大夫隔三差五来一回都能将那事儿听全乎,结果这时候却不开窍了? 刘大夫可是深思熟虑想要让沈若当自己的学徒的,可惜人家志不在此刘大夫也没办法把人强行绑去,但是心中又有那么一丝对好苗子的在意,以致于他很想问个清楚明白。 “周浪啊,你多大了?” “一十有三了。” “你家里还没给你相看媳妇儿?” 周浪有些尴尬地摸摸后脑,还真不是家里不相看,完完全全是被那秋媒婆给搅和的。但他不爱说人闲话,就含糊地说了声家里已经在相看了。 “我瞧你像是心仪沈小哥儿的样子,是也不是?”刘大夫摸着胡须,一双眼睛精明得很。 周浪差点儿没从车上滚下去,连声否认道:“没有,没有!” “那你跟他说话时候脸红个啥?”刘大夫一脸的不信。 他向来不是个含蓄的人,在镇上开医馆形形色色的人见多了,谁都能聊上几句,就知道了不少八卦。且他说起话来风趣的很,看病时候又很正经面色严肃,十分靠谱的样子,也没有一般医者的架子,大家都爱在瞧病的时候和他说上些话。 而且他药铺里还备了不少糖丸,许多不爱吃苦药的孩童都爱来找他看病。 这时候也就是随口问问,倒也没有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毕竟像爱情这种东西,虚无缥缈的,有时候朦朦胧胧也许更舒服,一旦被挑明了就没有那种感觉了。 周浪“我”了好几声,不知道该如何往下说。 刘大夫直接将他心底的那层窗户纸给捅破了,让他有些无所适从。 “他、他都有崽了,我……”周浪攥紧了手里的东西,说道。 刘大夫摸着胡须,道:“难道你嫌他不干净?” “不、不是,我怎么会嫌弃他。”周浪皱紧了眉头,他心中郁闷,破罐子破摔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能想到他,看见他的时候就打心眼里高兴,可是我一想到他有一个孩子,心里头就很恨……为什么当初会发生那种事。” “唉。”刘大夫叹了口气,那件事他在镇上也有耳闻,但是说起来沈若也是受害者,这世道对他非常不公平。怎么能对受害之人言语辱骂呢,人家也很无辜啊! “我瞧着沈小哥儿蛮好的,可惜他不愿意跟我去医馆当学徒。”刘大夫有些遗憾。 但是想着想着眼睛又有些亮了起来。 沈若不愿意没事,他不是还有个崽吗? 天赋这种东西是可以遗传的,若是那孩子遗传到了沈若的天赋,那么他还挺想把那孩子要来继承自己的医术的。 刘大夫摸着下巴想。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藏私的人,他收了不少学徒,许多都已经学成去别的地方当大夫去了。 他的梦想就是让百姓不要受病痛的困扰,至于赚不赚钱的他不太在意,只要不是没有银钱支撑了要倒闭了之前,他都会尽心尽力地开好自己的医馆。 刘大夫继续道:“你要正视自己的心,男子汉大丈夫的喜欢就说喜欢,还整婆婆妈妈这套啊。” 周浪的肩膀被刘大夫拍了下,他沉默了会儿,下定决心道:“我喜欢他,想追求他。” “这不就对了嘛!”刘大夫拍了下手,笑出了一脸褶子。 老人家就喜欢给年轻人牵红线,这周浪小子瞧着人高马大的也是个实诚人,而沈若也是精明能干聪明非常的,他想想觉得十分般配,心中一阵乐呵。 周浪像是被刘大夫打了一管鸡血,从小到大他都没有如此冲动过,但此时几乎想要立刻见到沈若。 和他表明自己的心意。 ============= 沈家村众人带着沈丰、沈汉三和牛一同到了沈大山家。 沈大山家屋子少,就那么三间。幸好李善桃要帮着照顾小云吞在沈若的屋里搭了床板,沈丰有自己的屋子,沈汉三倒是可以和沈大山睡一屋。这样就恰好住下了。 那牛拉去和厨屋相连的羊圈里头,与那四只羊养在一块儿。 李善桃和柳杉瞧见沈丰弄成这幅惨样回来,眼睛都红的跟兔子似的。一狗见自家阿爹一直不回来,也担心地睡不着觉,这会儿瞧见自己阿爹浑身是伤,额头上还有干涸的血迹,顿时哇一声哭了出来。 “别哭啊一狗,爹明儿就好了。”沈丰手忙脚乱地哄儿子。 柳杉在一边扶住他的手臂。 “怎么会发生意外?”她的声音都有些抖。 李善桃今儿就眼皮直跳,那时候问若哥儿的时候心中就很担心,这下有些后怕起来。 “幸好,幸好还是个全乎人。”李善桃走近前捏捏自家儿子的身体。 沈丰笑道:“娘,我总不能成半个人吧?” “呸呸呸,这可不兴说!不要被天上仙人听了去!”李善桃拍了他一下,说道。 沈若知道他哥只是不想娘太担心,这会儿他需要休息,强撑着精神安慰家里人呢。 沈汉三在路上就已经睡死过去了,这会儿沈大山照顾着,让伤员睡在床内侧。 “娘,让阿兄快去休息吧,等过会儿周浪带着内服外敷的药回来了,我去煎。还要阿嫂给阿兄上个药。” 沈丰和沈汉三的外伤被刘大夫紧急处理过,但是要好,肯定还需要更好的药。 李善桃没有再揪着沈丰看,沈丰的脚腕正过骨,还不能受力。沈若帮着一起扶进了屋子。 “阿嫂,你注意着点,晚上睡觉时候将阿兄的脚垫高,这样有助于消肿。”沈若道。 柳杉道:“好,若哥儿你也赶快去休息吧。小云吞夜里见不着你总哭,好不容易哄睡了,这会儿估计又该醒了。” 一狗也跟着说:“小叔,小云吞可想可想你了。” 沈若心里热乎的,他也很想自家崽了。 等从沈丰屋里出来,沈若就立刻去洗了个澡,衣服上全是尘土怎么能进屋呢。要是将细菌带进去就不好了。 等将自己洗刷干净了,沈若换上干净衣服才进屋。 李善桃正在给小云吞把尿,小云吞瞧见自家阿爹了,挥动着手臂前伸就要沈若抱抱。 “小云吞可会折腾人了,一泡尿要分好几次,把一次就尿几滴。”李善桃宠溺地语气,吐槽道。 沈若将崽抱进怀里,狠狠地凑过去吸了一下。 仿佛一天的疲惫都被治愈了。 “臭宝宝,为什么不好好尿尿?非得阿爹来是不是?”沈若一边说着一边熟练地给他把尿。 淅淅沥沥地尿完了,李善桃忍不住道:“还真是,你阿爹来就乖乖的了。” 沈若忍不住笑着亲亲小云吞嫩滑的脸蛋儿:“乖宝,想死阿爹了。” 李善桃坐在一边看着欣慰,心里又难受,她道:“还没说呢,丰哥怎么搞成那副样子,还有你刚才回来也是,那沈汉三瞧着更惨,到底发生啥了。” 沈若将晚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李善桃。 李善桃听完狠狠地叹了口气,“幸好伤得不算重,要是丰哥他……让娘可怎么活。” 她这会儿才忍不住后怕,患得患失起来,眼泪夺眶而出。 沈若揽住他娘的脊背,让他娘靠在自己肩膀上。 “娘,别怕。阿兄他吉人自有天相,你也瞧见了,伤得不重呢。等休养好了,又能爬山下河的。” “娘就是后怕,那牛怎么就突然疯了呢?” 沈若也想过这个问题,按理说沈汉三这牛他养了那么多年,怎么可能会拔毒草喂牛吃,养牛的人对牛能吃的草肯定都是认得非常全的,也不会把随便什么杂草拿来乱喂。 如果说是牛自己误食,那也不可能。 像这种吃草的动物都有自己分辨毒草的能力,不到饿得万不得已不可能会去吃的。 除非……是有人故意将毒草混在了青草里面! 难不成真有人故意要置沈汉三于死地? 沈若蹙眉,这个想法需要等沈汉三醒来之后他再去问问。 “若哥儿!我回来了!”外面传来周浪的喊声,沈若和李善桃立刻走出去。 李善桃哪里还睡得着,从周浪手里接过药包,道:“我去将这药膏给大山和柳杉,然后我就去煎药了,若哥儿你照顾小云吞,过会儿又该喂了。” 沈若应了声。 李善桃一走,屋外就剩下沈若和周浪两人。 “今日多谢你了,辛苦,赶快回家休息去吧。”沈若也有些累了,今日白天又是弄那些布做的小玩意,晚上又去帮着称粮税,后面还发生这种事情……沈若他就算有金手指那也不是铁打的身子,也会累。 周浪能闻见一股子淡淡的奶香在空气中浮动,若有若无。 他有些失神地看着沈若青丝披下,浓密轻垂的睫毛,还有水汽未干滑落在脸颊边的碎发,黏在脸侧,愈发黑白分明。他心中的念头势如破竹,冲动之下就伸出手去将沈若的手给牵住了。 “若哥儿……” 沈若正要举起手打个哈欠,结果却被牵住了手,他皱了下眉立刻将手抽了回来。 “还有事吗?” 周浪火热的视线瞧着他,一鼓作气道:“若哥儿,我喜欢你。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我如今一十有三,家有五间泥瓦房,爹娘都在,水田六亩,鸡鸭四只……虽然东西少但未来我会努力打拼。” “若是你嫁我,我们可以生许多个娃,你现在的崽就留在这里,你跟我过活。我能养得起你!” 沈若一开始听着觉得还行,虽然他没有给小云吞找后爹的想法,但是人家的崽还是都有爹娘,那小云吞也能有。他倒是不排斥来一场和古人的恋爱。 但是听到后面沈若就冷了脸,什么叫把现在的崽留在这儿? 沈若道:“我就算要嫁,那也得带着我的孩子一起嫁!小云吞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希望你能明白。” 周浪有些怔住,他本以为沈若应该也会讨厌那个导致他被村里人说许多闲话的孩子,却没想到沈若会这么说。 “可是那个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之前沈若就当着村里许多人的面说过了,要自己养孩子。原以为周浪能懂,他是个好人,帮了自己,沈若以为他们也能算是朋友了,却没想到他根本不理解小云吞在自己心中的分量。 沈若冷笑了下,回答道:“孩子的父亲是我。” “若哥儿,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以为你也不喜欢这个孩子,我、我跟你道歉,对不起。”周浪有些语无伦次,看到沈若的冷眼心中十分懊悔。 说着又要去抓沈若的手。 沈若往后退了一步,和他相隔三尺:“你走吧。” 周浪看见沈若眼里的冷漠,如坠冰窟。 他心里头是介意沈若有个孩子的,但是他觉得只要那个孩子不在自己面前出现,他就可以当做没有这个人没有发生过那件事。因为他想着若是能够在一起,他和沈若还会有更多的孩子——属于他们的孩子。 可是他完完全全的错了。 周浪失魂落魄地离开之后,沈若揉了揉眉心,将这件事忘去脑后。 人间烦心事几多,必须要将烦心事快速遗忘,这样人才能活得开心。 沈若进了屋,小云吞这会儿还醒着呢,小嫩嗓啊呜啊呜地喊着。 沈若心都快化了,抱着小云吞逗他玩儿。 “小云吞呀,咱不要阿父,就要阿爹好不好呀?” 小云吞笑着冒口水泡泡,啊呜啊呜的应和。 沈若就当他是答应了,抱着宝宝轻柔地摇着,哼起小时候他外婆常哼的歌谣。 48 第 48 章 谈什么恋爱啊,搞事业不…… 早晨寅时初(凌晨三点), 沈大山家就已经都起了,更深露重, 吹来的风都还裹挟着湿冷的水气。 家里一下子多了两个伤员还有一头牛, 可给李善桃和柳杉忙够呛。 沈丰脚扭伤没法出门割青草,这活儿就被沈大山揽了。等到卯时末(早上七点)还要将家里分出的需要缴纳的粮税给搬去村口,每家都得出一个人出力, 还得跟去镇上去。 沈若就在屋子里照顾小云吞,和他娘他阿嫂三人轮换着来。 牛和四只羊养在一块儿,沈若去瞧过了, 经过灌水抢救那牛虽然还有些病恹恹的, 但精神看起来不错。 之前被顾允和沈若合力抱出来的小羊羔这时候已经长大了不少, 毛发雪白卷曲,一对耳朵颠儿颠儿的,对新来的牛牛十分好奇, 总是咩咩叫着往牛身边蹭。 那牛趴卧在草堆上,解了毒之后脾气也很好, 鼻息喷出将小羊羔的头毛都给吹乱了,用牛角顶顶小羊羔们,就跟它们玩儿似的。 两只大羊就在一边看着, 时不时踢踢腿,活动筋骨。 家里的牲畜都很喜欢沈若,老远瞧见沈若过来了就凑过去讨食吃。 “这可是我爹割来的最新鲜的嫩草,你们有口福咯。”沈若站在棚子外头笑着说。 他伸手将一把把的青草往里放, 那些青草上头还带着些露水,闻着还有泥土的芳香。 沈大山在一边换草鞋,往山上去割草上面粘满了土,他闻言也忍不住笑了下。 说得那些青草好像不是漫山遍野的野草, 像是他割来了仙草似的。还有说它们有口福,也就是若哥儿嘴甜。 “再过一会儿天就该亮了,丰哥伤着了,今日爹跟村长他们上镇上去一趟。”沈大山说道。 他以前只顾着在地里刨食,这四十多年来去镇上的次数屈指可数,以前就算打短工也是去远方某个村里的地.主家。他有生之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了,但是记忆已经很模糊,上一次去是七年前?还是八年前? 沈家村归储水镇管辖,他们去镇上一般都不会叫这个名儿,直接喊去镇上。也有人喊储镇、水镇的,叫法不一。而且在沈家村这边只要是跟自家村子隔了两座山头那乡音都不一样,哪怕是同村的人要是说得快一些也能让人完全听不懂。 所以为了让所以百姓能够流畅的对话,每年大宇朝皇帝都会让官府派人下至每个村落给百姓们普及官话,所以大家或多或少都会说些官话,而大家有了相同的都会说的语言之后交流就不会特别难了。 “储水镇”这“储水”二字让村民们来念,念出来的就是“粗碎”,这边人许多都是不分平翘舌音的,翘舌音发不出来,干脆就再少叫一个字。 水镇水镇叫多了,要不是因为上一任县太爷不愿意改,也许这储水镇早就改名叫水镇了。 百姓们都爱图省事儿,能少说一个字就少说一个字。 沈若对这大宇朝的皇帝还是很好奇的,但是这是在书中,所以不管是人或是政策一类都有些异于历史还是很正常的。不过这不妨碍沈若对他感到好奇,有些政策跟二十一世纪的十分类似,就像是雏形似的。除了他这儿还是中央集权之外,其他的惠民生养经济的政策,都很因地制宜。 之前在镇上与蓝帆交谈的时候,从他口中得知了不少关于经商的政策。对商人利益的保护还挺好的。 但是“士农工商”的阶级意识还是深深地刻在所有人心中,所以做一个商人哪怕再有钱也不能让人敬畏。 但那些离沈若还太遥远,他除了蓝帆给的定金之外,那些用布做的小玩意儿们才是他要赚得的第一桶金。虽说要展望未来,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要着眼于眼下。 饭要一口口吃,路也是要一步步走的。 沈若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前世他在网络上接商稿,再如何吹毛求疵的甲方都遇见过,那地狱级难度不亚于“想要五彩斑斓的黑”。那时候他就是极有耐心地一遍又一遍的改,最后都是完美的过稿了。 他也经历过那种改了许多版本结果甲方还觉得是第一版好的事情。 刚开始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沈若很崩溃,但是经过几年的磋磨,他的心脏都给锻炼出来了。 只要微笑面对,没有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要是过不去,那就是笑的不够甜。 人总是能被自己的表情所带动,要是一个人脸上总是带着笑,那他的运气也一定不差。 沈若坚信这一点。 天亮了之后,柳杉将二狗也抱去了沈若的屋子,她一人照顾着两个孩子。 李善桃忙着煎药,沈若做早食,摊鸡蛋饼还熬了粥,还在灶台下面埋了几个地瓜。 沈大山揣了两个沈若烤得大地瓜就往外走。 这会儿已经是卯时中(早上六点),他要将家里要缴纳的粮食抬去村口,还要帮着一起装车,这时候出门已经差不多了。 沈若家里就三亩水田两亩旱地,出了六百多斤的米粮,他家要交的税粮换算一下那就是一百二十多斤。剩下的粮食够自家吃一年了! 多亏了今年风调雨顺的,亩产粮食都比以前多,每家每户的笑容见着都多起来了。沈若的记忆里,自家的田是分家时候得的,刘春花和沈牛山将好田都给沈宏留着了,给沈大山的三亩水田一点都不肥沃,能亩产一百斤都已经算不错了。 所以他家以前饭桌上很难见着米粒,收来之后交了二层粮税,剩下的那些也不够家里那么多人吃。 但是经过这五年来沈大山和沈丰的辛勤劳作,外加农官带来的施肥方法,今年村里人家的亩产都上去了,甚至还翻了一番! 沈若前世是个标准的南方人,饭桌上就得吃干饭,不然就觉得像是没吃似的。有时候他也会做些面食换换口味,但是最常吃的还是米饭。 家里的米有富余,沈若就想变着法儿的做好吃的。 像什么盖浇饭、炒饭、麻酱拌饭、烫饭等等,他都会做。 沈大山扛一百多斤的米一点儿也不费劲,他扛着麻袋斜着上半身冲家里人道:“我去村口了,以前丰哥去都是傍晚才回,我应该也得那时候回来。午饭不用给我留了。” “成,爹你爱吃啥菜,我夜饭做。”沈若应道。 “只要是若哥儿做的爹都爱吃。”沈大山老实巴交半辈子的人,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直把李善桃给乐坏了。 “哈哈哈你还会说这话儿呢?以前怎么从没听你哄过人?” 沈大山轻咳几声,说:“善桃,我先走了。傍晚回来给你带镇上的桃花糕。” 李善桃抚了抚眼角的皱纹,轻点了下头:“二十多年前也是你买来给我尝,就那么三块,我们分着吃了一点儿碎末都没留下。” “是啊,今儿一定给你带多多的。”沈大山说完就往外走,怀里揣着的荷包里头叮当响。 “不要买太多,那玩意儿贵!那些铜钱给你是叫你在镇上买些吃食的!”李善桃追在后头喊着。 “知道了。”沈大山一手扛着麻袋,另一手挥了挥,示意她快回去。 沈若一边用铁勺子搅拌着米粥,一边向外瞧,他爹娘感情是真好啊,记忆里沈大山虽然沉默寡言的时间门多,大部分时间门都在田地里做活,但是对他娘好得是真没话说。而且他的爹娘是自由恋爱,两人相互看对了眼,也是沈大山自己争取的,要不然以刘春花那俩老货的尿性,怎么可能愿意花钱给沈大山娶媳妇呢? 不过事情都过去了,他爹娘现在也是感情好,恩恩爱爱的,沈若不由得感叹中年人的爱情也很甜啊! 但是甜甜的恋爱不属于我。 沈若经过昨天夜里周浪表白一事,剖析了一下自己的内心。 他发现自己是个十分现实的人,他不太能理解那些向往爱情的理想主义者,还有那些浪漫的细胞他是完全没有。明明没有谈过恋爱,但好像已经看破了红尘似的。 沈若不懂,但大为震惊。 为什么周浪就这么莫名其妙看上自己了? 沈若摸了摸下巴,想起自己这张脸和竹竿似的身材。不是他自夸,他长得确实还挺好看得,也确实好像是这个时代人会喜欢的小哥儿模样。 但是他内心住着一个二十一世纪青年。 一开始他也不是毫无心理负担地就接受了小云吞的存在。 毕竟他刚有意识的时候就在生产中,那撕裂般的感受他是真的不想再承受一遍了。 但当他瞧见小云吞之后,血缘的羁绊让他克服了心理上的不适。 只不过接受了是一回事,还要再生的话他真的有些接受无能。 沈若无法想象自己在意识清醒的时候,看着自己的肚子慢慢大起来,最后还要煎熬着过完那漫长的十个月。 而且古代人都希望多子多福,周浪昨夜表明心迹的话语里就说要他给他生许多个孩子。 难不成他就要放弃自己的事业,最后变成一个生.育机.器?还要一直不停的给他生孩子? 沈若表示做不到,周浪精准的踩到了两颗雷。若是这是在游戏中的话,头顶上有显示沈若对其好感度的分数条,那么在那时候周浪头顶的分数条就已经跌破了负分。 谈什么恋爱啊,搞事业不香吗? 沈若只想赶快将时间门快进到后天的赶集日,到时候他就能带上那些布做的东西去集市上赚钱了! 49 第 49 章 互相帮助 沈汉三醒过来之后还有些晃神, 身体的感觉慢半拍直到感受到四肢百骸传来的疼痛感才让他渐渐清醒过来。 他脑子里像是有浆糊被打翻了,狠狠地闭了闭眼才回想起具体事情来。 昨日是自家的牛发了狂,将他和车上的沈丰一齐甩下了沟渠, 然后他就受伤晕过去了, 最后是被沈大山一家救回来的。 没想到他一个孤家寡人还能有人愿意帮衬一把, 心中的感动自是不用言说,一想起那眼眶都是湿红的。 此刻门帘被掀开,隔着朦胧泪眼只能瞧见一道掩藏在阴影中的身影, 影影绰绰看不真切, 但能瞧出是个瘦高的人, 阳光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 瞧着就跟天上救苦救难的仙人下凡来似的。 沈汉三愣愣地看着,待人走到近前才发现这“救苦救难的仙人”就是沈大山家的小哥儿——沈若。 “沈大哥, 你醒了?起来喝药吧。”沈若手里端着药碗往床头的木箱子上一搁, 说道。 “若哥儿, 我这……我这可真是要麻烦你们了。”沈汉三脖子用劲半仰起头端起药碗就往嘴里灌。 他右手的手臂断裂刘大夫已经给他接上了,只剩下左手还能活动。不过身上淤伤太多,每一动作都会牵扯到肌肉,他还算能忍着疼的, 这会儿没吭声, 只龇牙咧嘴地将一碗苦药给灌了下去。 他要快点将身子休养好了,总不能一直在沈大山家里住着, 他现在可就是吃白饭的,只吃饭也帮不上忙干不了活, 要是待久了肯定遭人厌弃。 “不麻烦,我阿兄也要喝药正好煎一锅,不费事。”沈若善解人意道。病人都伤成这样了就应该心情舒畅这样伤才能好得快, 要是他一直烦恼着自己这样会麻烦别人,那就不好了。 毕竟被好心的不算特别熟悉的人照顾,那心理压力不要太大,也是欠了天大的人情。 人家愿意帮忙是情分,不帮忙那才是本分呢!而他沈汉三是个实诚人,不喜欢麻烦别人,结果现在倒还成了人家家里的负担了。 沈汉三听到沈若这么说,哪能不知道是沈家人想让自己在这儿住着安心养伤呢。 他一个大汉的眼睛更红了:“……对不住,我家的牛突然发狂,还连累了沈丰。” 沈若之前坐他车的时候,对他的印象挺好,是个不拘小节且热情的大哥。而且他做这牛车拉客人的生意给沈家村人提供了不少便利,肯定是有乡土情怀在的,要不然他就在镇上跑肯定比在沈家村早出晚归而且就那么一趟要赚得多。 但沈若也没有资格替沈丰原谅他,说什么没关系。这事儿他也说不好是谁的过错,但是心中有了新的想法,所以此时只好先沉默,他还有些疑问没有问出口。 沈丰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哪怕脚给崴伤了也想找点儿事情做,他身上也都是伤,但没有沈汉三严重。 这会儿他就拄着昨儿夜里沈大山开夜工赶制出来的拐杖晃悠悠的进来了。 “这有啥好对不住的。”他正巧听见了这一句,立刻道。 “阿兄,你怎么过来了!不好好躺着休养小心我告诉阿嫂去!”沈若简直一个头两个大,刚想问沈汉三话的,结果就看到他哥拄着拐一瘸一拐的过来。 他怎么一点都没有崴脚病人的自觉呢! 沈若知道自己恐吓肯定没用,直接搬出了柳杉来。他哥就是个标准的耙耳朵,怕老婆的。 沈丰摆了摆手道:“可别,我刚去瞧过。她累到了,这会儿正趴在你床边和二狗、小云吞一起呼呼大睡呢。可别去吵醒她了。” “辛苦阿嫂了。”沈若轻叹口气,家里人出了事所有人夜里都没睡好。 “阿兄,你感觉怎么样?” 沈丰拍拍沈若的肩膀安慰道:“我这伤还没我以前爬树掉下来伤得重呢,没几天就能好了。” 他见沈若脸色还是有些不高兴的模样,立刻又道:“昨儿听你的你阿嫂帮我把脚垫高了,今天果然没有那么肿。昨天可把二狗吓坏了,我骗他说是猪蹄吃多了才会肿成这样呢。” 沈若没忍住噗呲笑出声,接口道:“那二狗说啥?” “二狗一边哭一边打嗝,说他以后再也不要吃猪蹄了。”沈丰学着二狗哭唧唧的语气,像了个十成十。只能说不愧是亲父子。 沈丰瞧见他儿子哭得那惨样,就想逗逗他把人逗笑的,结果自家儿子哭得更厉害了。 之后他的胸口被柳杉捶了好几下,这是怪他把二狗的常识都给教坏了。而且家里以前穷得很,哪里能吃到许多猪蹄啊。 而后柳杉自己跟二狗说了好些话,说吃哪补哪,你阿爹伤到了脚就该买些猪蹄来炖了吃呢! 二狗抽抽噎噎地跟他阿爹说,等自己长大赚到了钱让阿爹吃多多的猪蹄。 沈若听沈丰讲他们小家一家三口的相处,嘴角勾起听得津津有味。不由得感叹哥嫂真甜,还有二狗真乖! 吃哪补哪这个可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是好歹能求个心安,而且吃得好了营养跟上来那自然伤也能好得快。 “今儿晚上就吃黄豆炖猪蹄吧,我去隔壁村的杀猪匠家买些回来。” 沈丰点头说好,有些馋自家弟弟的手艺。 沈汉三躺在床上听着看着,心中升起许多羡慕的情绪,他家里人都在饥荒年没了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 哪怕这不属于他,但他看着也觉得心里头暖暖的。 沈若道:“吃哪补哪,沈大哥伤了手,阿兄伤了脚,正好都该吃猪蹄。” 沈汉三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儿,猪蹄虽然不是什么贵价的东西,但是他在这儿受人照顾能有口饭吃饿不死都不错了,还能跟着他们家一起吃好的? 也许这沈家小哥儿就是客气一声,但是他没问自己要或是不要,这口气听着像是要将自己的份儿也给买回来了?! “可别破费了,这怎么好意思。我已经很麻烦你们了。”沈汉三连忙摆着自己还能活动的那只左手,拒绝道。 他没有丝毫犹豫地道:“我家里床褥子底下有个木板隔层,那里面还有些银钱,若哥儿我不能白住你家吃你家的,你去找来,那些都给你家。” 他这些年也攒了一些银钱,都是起早贪黑赶牛车几个铜板几个铜板赚的。也不知道够不够付药钱。 沈丰拿不定主意,家里的银钱都是李善桃拿着,但是大部分都是若哥儿之前从蓝老板那儿收来的定金。这下他伤了,家里又是租牛车又是请大夫的肯定花了不少。 他原本去镇上是寻摸短工赚钱的,却没想到钱没赚到,自己倒先伤了,还得倒贴钱。 沈丰心想:沈汉三和自家的交情也就一般,那钱该还肯定是要还的,毕竟自家也不是什么富裕人家。之后还要造围墙又是一大笔支出,更别提之后还要供二狗读书了…… 沈若却对着沈汉三摇了摇头,说道:“沈大哥,那些银钱我家不要,但我家也不是什么善堂,所以并不是白帮你的忙。” 沈汉三点点头,心想这才对,要是沈家真白白帮自己那可真是冤大头了。而且他自己也住的不舒心,总觉得欠了人家很多。 沈若道:“相对的我也需要你帮忙。” 沈丰没想到沈若竟然说不要,有些惊讶地看向他。 沈汉三都没问要帮什么忙,立刻就点头答应了:“我帮!” 沈若道:“把你的牛和牛车借我用几天。” “我的牛没死?!” “借牛车干啥?” 沈汉三和沈丰同时发问。 沈若按着顺序挨个回答道:“你的牛是吃了毒草,我拿着反刍出来的草渣去给顾允看了。幸好吃得不多,用水灌进去吐出来就好了,这会儿还在我家的羊圈里头休养,瞧着精神还不错。” 沈汉三简直喜极而泣,他没想到自己的牛伙伴还在,他之前都不敢开口问,生怕得知牛已经死了的噩耗。这可不仅仅是他的伙伴没了,因为他的牛不是老死的,那他作为牛的主人肯定是要被拉去坐牢的。 沈若道:“借牛车是要去赶集,我拜托村里人做了不少小玩意儿,想拿去镇上摆摊卖。” “之后还有其他的镇上也有集市,我们都去。” 小时候沈若就见过那种专门摆地摊卖小玩意儿的,等这边的人买的都差不多了没生意了,就去另一个还没有这些东西的地方去卖,客源都是新鲜的,那赚得是盆满钵满。 这个时代的人富人的购买力强,但一般人的购买力却很一般,寻常人家要是极为克扣自己的话,一两银子都能过一年。 所以沈若虽然自信,但也不能盲目自信。一定不能觉得自己做出的那些东西肯定能在储水镇上就被人买走。 这种一拿出来就卖空的前世除了大明星的演唱会门票、春节回家的机票这些以外,沈若还没见过别的。 他对自己能拿出来的东西,心中有考量。毕竟不是什么必需品,在生活中也有可以用其他不要钱的东西替代的。 所以是不可能一下子就卖空的。 于是他将那些东西均分成三份,等周边的镇上开集市时候打算也拉去卖。 如此远的路程没有牛车是肯定不行的。 “别说借你几天,以后只要能用得上我沈汉三和我家牛车的地方,你尽管使唤!”沈汉三的眼睛亮起来,他只要对沈家有用,那就不是个在这儿吃干饭的,能帮上忙他也能稍微心安理得一点点在这儿好好养伤了。 50 第 50 章 沈若从篱笆墙往里看(一…… “成嘞, 那就多谢沈大哥了。”沈若笑了下,这样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了”。 这年头要买牛很困难,不仅仅是银钱的问题, 还有官府要派人来考量你在村里的风评, 家人有没有什么案底,以及祖上有没有污点。 总之就是得把申请养牛的这户人家给扒的底裤都不剩。 所以能养上牛的人家, 不仅仅是有钱, 还得有些权利。虽说审查严苛但仅限于一般平民百姓,要是有些权利或是有钱的给官府塞点钱打点一下也能养上,就比如沈宏家。 他家之前倒不是说风评不好,主要是沈富贵闹的。他是附近有名的泼皮赖子,在镇上流连花街柳巷在官府衙役面前都混了个熟脸的。不过他倒也没搞出过什么丑闻或者大事情来,沈宏家给官府塞了不少银钱也就养上牛了。 况且之前当扒手那事儿只在沈家村里传,要是镇上传遍了那他家的牛肯定是要被收回去的。 而且那买牛的银钱肯定也是不能退的。 “真是奇了个怪, 我喂牛的草都是每日新鲜割来的, 天天都那么吃,怎么就混进了毒草呢?”沈汉三简直百思不得其解,用左手揪着自己的头发, 他实在是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粗心大意把毒草也一起割来了。 沈丰也每日去割草的,之前也碰见过沈汉三,但两个大男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聊天都是打完招呼然后就弯着腰各割各的。 “你昨日割草也是在虎头山冬边的山坡上吧?”沈丰问道。 沈汉三道:“对啊, 那儿离我家近, 有时候我还会直接将牛儿牵去那里让它自个儿吃。但是每日要赶车去镇上, 都是我早早起来去割来的,饿了就能在车上喂。” 沈若回想起以前坐沈汉三牛车的时候,确实在车上的小角落里塞着不少青草料,还有前头沈汉三坐着赶车的地方也有成捆的放着, 用麻绳绑在车板上不至于掉下去。 “昨日一同去镇上的还有谁?”沈若问道。 “车上坐着我还有沈二里家三兄弟,就没了。他们是要带买主的柴火去镇上,临近傍晚了也没等到他们跟我们回来,车上就咱俩。”沈丰指了指自己和沈汉三道。 沈汉三感觉非常不对劲,他养牛这么多年从没出现过这种把毒草当做青草割来的蠢事,况且…… “那虎头山东边的山坡上我从没见过有毒草长着啊。” 沈汉三说着就皱紧了眉头。 沈丰也总是去那儿割草,非常有话语权,肯定道:“我也没见过。那毒草应该是在西边的山坡上,那儿都是灌木我都不稀得过去。” 沈汉三猜测道:“难不成毒草是沈二里他们放的?” 沈丰立刻否定道:“不会,他们要坐你的车,做什么要毒死你的牛?他们不也坐在上头吗?” 沈若也觉得沈二里不会是这样的人,而且要毒死一头牛对他能有什么好处呢?他们要去镇上还都得搭沈汉三的牛车的,不可能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来。 “你的牛会随便吃路边的野草吗?”沈若问道。食草类的动物都有自动规避有毒的草叶,除非是饿得没办法才会去吃。但是沈若不确定这个时代的牛和他所知道的牛是不是一样的,所以还是问上一问比较保险。 沈汉三道:“会倒是会,但是那也是我带它去吃的,况且我带了足够的草料喂它,肚子不饿应该瞧不上路边那些干瘪细小的杂草吧。” 那就不是误食了。 沈若又问:“那你还记得有谁碰过草料,或是你停在了哪里,牛有没有脱离过你的视线?” 沈汉三仔细回想,摇了摇头:“不记得有谁碰过了,一般人也不会去碰的,只是一堆草而已。” “脱离视线……”沈汉三这时候有些开始不确定了起来。 沈丰也看着他,等着他的下文。 沈汉三道:“还真有,我昨日走得急干粮带少了,临近傍晚那会儿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去面摊吃面,就将牛和车放在开满杂货铺那条街,边上有棵大榕树的,我就把牛拴在那儿。” 那大榕树沈若熟悉,之前买草编工艺品的小贩摆摊就摆在那榕树底下。 沈汉三继续道:“我就把草料给它放地上让它吃,也没看周围有没有长着什么毒草之类的……” 沈若笃定道:“那里的地被人踩实了,至多长些寸许长的小草,肯定长不出毒草来的。” 那毒草喜阴湿,必然不会长在向阳面上。 “那就是那会儿有人掺了毒草进去!”沈丰顿时义愤填膺道:“不知道是哪个狗娘养的坏东西竟然要害牛,这种人就该把他抓起来送进官府!” 沈汉三也满脸怒容,“我吃碗面就半刻钟不到的功夫!” 如果真是有人投毒那就说得通了,沈汉三一离开对方立马就给草料里加毒草,混在青草里头不显眼,牛就顺着青草给吃下肚了。牛吃东西要经过反刍所以不可能毒性一下子就发作出来,所以等牛车带着他们一路走到了沈家村外头那条土路上才彻底地发作出来。 这样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找到凶手,经过这一夜,估计也很难再找到证据。 这个地点很微妙,那杂货铺一条街不就是储水镇上的储水街么?沈宏当掌柜的那家李记杂货也在那。 但是沈宏和沈汉三没太多交集,也没有作案动机,但是有一个人却不一样。 那就是沈子莺。 之前她想要坐沈汉三的牛车,不惜花费六十文钱跟一个婶子换,结果沈汉三因为听见她说自家的牛车破破烂烂不好的话,硬气地不肯载。 就因为这事儿让沈子莺怀恨在心,做出放毒草这件事情,沈若觉得还是非常有可能的。 虽然在那篇文里沈若并没有瞧见这个剧情,但因为自己成为煽动翅膀的那只蝴蝶后许多的剧情都已经悄然改变了。 不过,无论沈子莺是不是得到机缘重生了,她还是书中的那个她,三观不正、心肠狠毒,会不择手段达成目的的女主。 可是这没有证据的事情沈若也不能直接将她的名字点出来。 但沈汉三像是想到了什么念叨着:“我做拉客生意这么多年从没和人交过恶,大家见了面打招呼也都和和气气的,就之前……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沈若从善如流道:“是谁?” 沈丰也好奇地看过来。 沈汉三道:“就是沈宏家的闺女儿。那天若哥儿你也在,沈二里也在,就是顾秀才被那柴火砸的那一天。” 沈汉三怕沈若忘了是哪件事,描述的非常详细。 沈若怎么可能会忘记那一天,柴火就要落下是顾允扑过来护着自己。 虽然他早早做好了被砸的心理准备,但**凡胎的他也是害怕的。 没有人能安然面对即将要降临在自己身上的意外。 但是沈若也是在那时候发现,顾允的确算得上是个正直的好人,而且从他眼里瞧不见那种对小哥儿的蔑视。 他好像会尊重所有人,无论性别,无论老幼。 就像他说的一样,哪怕要被砸的不是沈若,是别人,他也会帮忙挡一样。 沈汉三继续道:“那小妮子跟我不对付,说我的牛车这不好那不好,结果还想上我的车。我不是不肯载吗?瞧她还那么生气。我听了她那些话脾气也上来了,这换了谁能不气啊!” 沈丰向来看不惯沈宏那一家子人,也不管沈子莺是个姑娘,他直接道:“她之前还上我家给若哥儿招晦气,这人可真不是个好东西。” 虽然有了怀疑的对象,但是始作俑者肯定也不是傻的,绝对早早地就销毁掉证据了。 沈汉三咽不下这口气,但是他目前只能吃下这个暗亏,等以后再找补回来。 毒杀牛的罪名可不小啊! 主要是现在既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那反刍出来的毒草也证明不了什么。 在古代要破案就是很不方便,在现代要找什么嫌疑人监控一调取就成了。但在古代又没有“天眼”,破案就极为困难。 只能等以后抓她个人证物证俱全。 不过聪明人是不会毒杀一遍,牛没死又去毒一遍的。至于沈子莺会不会再出手,沈若不敢肯定,不过防备着准没错。 沈若将自己的想法和沈汉三说了,沈汉三觉得很有道理。但沈若又说,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等以后他好了再去那里试试,让牛自己待着吃草,要是人家又动了心思再来放毒草,那就最好了。他直接跳出来能来个“瓮中捉鳖”。 反正就是“钓.鱼执.法”呗,而且也不费事。 沈汉三早上拉一趟下午才回,还有那么多空闲时间可以在储水街晃悠。能抓个人赃俱获最好,抓不到那也没办法,不过也不会有更多的损失了。 沈丰拍拍自己的胸膛道:“到时候我也能帮忙,咱现在可是难兄难弟啊,这投毒的人害我们这么惨,等抓住了定要他好看!” 沈汉三点头应和:“对!要他好看!” “你们现在斗志激昂很好,但也要你们先养好身体再说。现在就给我去好好休息,沈大哥你躺着,还有…阿兄你别再乱动了!”沈若瞧沈丰翘着脚晃来晃去就来气,搀着他往外走,要把他送进他自己屋里去。 “若哥儿,你去帮阿兄把竹篾子拿来,我也给你露几手。都是阿爹教的。”沈丰真的闲不住,哪怕回了屋手里也得做点活儿。 沈若知道自家阿兄没法好好休息,只要不动到脚也就随他去了,给他拿了一大捆沈大山处理好的竹篾子。 “阿兄,你要是累了就躺着休息。”沈若叮嘱道。 沈丰摆摆手不甚在意地说:“小伤、小伤。” 沈若撅了下嘴,他阿兄总是这样,他自己不在意自己的伤,但是家里人都后怕得紧。 昨儿脑袋都砸晕了怎么可能没有后遗症?沈若看他就在这儿逞强。 那竹篾子都拿不稳了。 “咱若哥儿怎么一副委屈样,阿兄真没事,身体壮着呢。”沈丰拍拍沈若的肩膀安慰道。 “阿兄,我真的很怕你出事,还有爹娘阿嫂二狗小云吞都不想你出事明白吗?”沈若心里头知道自家阿兄不想让家人担心才逞强,说自己伤得不重,但伤势如何明眼人都看在眼里。 身上那么多处淤青红肿,脚腕还崴了,额头上的伤口都还没完全结痂用布巾给缠上。 就这样还要拄着拐出来,沈若心里头憋着气呢。 沈丰哪儿能不知道自家弟弟的想法,家人都是互相体贴的,他安慰后怕的家人,家人也体贴自个儿,让他好好休息。 沈丰轻叹口气,心中暖流淌过,就跟小时候那样抬起手揉了揉沈若的脑袋。 沈若有些怔愣,眼睛不自觉地眨动了一下:“阿兄……” 自从若哥儿长大之后,因为汉子小哥儿也有大防,所以哪怕他是若哥儿的阿兄也没有再和他如此亲近过了。 “若哥儿放心,阿兄这会儿有些累了,这就躺下休息。”沈丰给自己台阶下,说道。 沈若点点头,嘴角上扬道:“那阿兄你好好养伤,我去隔壁村一趟。” “嗯,早些回来。”沈丰有些不放心若哥儿一个人出门,但是他现在也没办法陪着去。要是他一定要拄着拐杖跟去,若哥儿那委屈的嘴都要撅到天上去了。 这种情态也就在若哥儿小时候能看见,那时候他跟在自己屁股后头跑,小短腿追不上,他就站在原地噘着嘴生闷气,直到沈丰发现自家若哥儿没跟上,倒回来找他,他才会咧开嘴笑。 这会儿瞧见了熟悉的表情,沈丰还挺稀罕的。 沈若不知道他阿兄再想些啥,要是知道了他绝对不会再露出这表情来。他阿兄小时候就是蔫儿坏的,好几次故意逗哭他呢,瞧他表情变化就是好玩儿啊,沈若才不想满足他的恶趣味。 沈若拿了两串铜钱就往外走,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顺着村里头那条大路一直向西,绕过一片池塘就能到隔壁村。 隔壁村名叫荷塘村,因为那片池塘叫做荷塘,因为里头种满了荷花,每年夏天都会开出一大片粉色,许多姑娘小哥儿都爱往荷塘边去。摘莲蓬,摸莲藕,都是要花铜钱跟荷塘村的村长买的,但是赏荷花不要钱,所以到那边玩儿的人可多了。 沈若以前跟着自家阿兄去过。 走到沈家村西边绕过虎头山就能瞧见荷塘,他脚步轻快地往前走。 但当他走到村西尽头顾允家门口的时候脚步停住,他顺着篱笆墙往里头看,能瞧见顾允正靠在竹椅上拿着本书看。 他换了一身青色的宽大长衫,蓝色系带拦在腰间,一头长发就松松垮垮地系着垂在身侧,看起来慵懒极了。跟以前见到的衣冠楚楚的他很不一样。 沈若又想起之前他刚沐浴完被拉来给自家母羊接生的时候了,那时候他披散着头发,但衣裳还是穿得一丝不苟的。只不过后来被溅上了血污。 瞧他看得认真,沈若也就没喊他。 顾允察觉到有人偷看的视线,从书册中抬眼,视线穿过篱笆墙的缝隙就只能隐约看见一道纤瘦的背影。 他书册不知何时从手里落在了地上,他也没去管,只怔忡地看着外头。 那身影瞧着就是梦中人的身形,难道他的梦中人来找他了吗? 柳兰香听见声响出来看,就瞧见她儿子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她皱着眉关心道:“诺诺,你怎么了?书掉地上了也不知道。” 她上前将书拾起,放在顾允腿上。 顾允道:“娘,我睡一会儿。要是……要是之后有人来家,一定要将他留下,然后喊醒我。” 他梦里的人越来越清晰了,甚至还能回想起一些细节,这些就像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一样。 他想要弄个清楚明白,所以打算再睡一觉试试能不能再次梦见。 “好。”柳兰香答应道。 这段时间她儿子总是心神不宁的,还总是说些奇怪的话,那梦里梦见的小哥儿怎么可能会跑出来啊?又不是现实里的人。 她都在想要不要去找个神婆过来给自家儿子驱驱邪了,这瞧着都快不正常了啊。 ========== 沈若绕过虎头山,看见了那片荷塘,他这会儿过去池塘里就只剩下些败荷枯枝了,但有不少人在里头摸莲藕。 两个村隔得不算很远,约莫走半个时辰也就到了。 但是沈若不经常过来许多荷塘村的村民认不到他,这年代的人都对外来人抱有好奇,这会儿好几双眼睛跟探照灯似的一齐看过来,让沈若有种在动物园看猴的感觉。 而他就是那只猴。 大概能理解到当初蓝帆刚到沈家村时候的感受了。 “你是哪家的小哥儿,怎么从没见过啊?”有离得近的汉子抬起头,朗声问道。 周围人都露出爽朗的笑容来,调侃道:“陆家老大你是瞧上人家小哥儿了?” 村里人开玩笑不外乎就是那么几句,谁看上谁,谁和谁在一起了,但这有些不尊重人。 虽然没有恶意,但让人膈应。 那陆家老大还没说话沈若先道:“各位大哥,我都有崽了,可别开我玩笑。” 有些人脸皮薄,被开这种玩笑就只能躲,或是尴尬笑笑。但沈若不,他直接说。 有崽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况且他家小云吞那么可爱,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呢。 “啊这,真看不出来啊。”那些老大哥也都挺尴尬的,没想到开玩笑开到已婚哥儿头上去了。 沈若循着记忆中的方向往杀猪匠家走去,没有再关注荷塘里头这些人。 那陆家老大一拍脑门,突然想起了点,说道:“我说这哥儿怎么这么眼熟,这方圆百里长成这样的小哥儿不就是沈家村沈大山家的幺儿吗?叫若哥儿的。”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以前那事儿闹得咱们村人都知道,未婚先孕嘛。” “你们还记着以前的事儿呢,我昨儿住我哥婿家里,就在沈家村里呢。可是知道了不少新鲜事儿,这沈若可不得了了啊。”一个年纪稍长些的说道。 这语气让所有人都提起了兴趣,纷纷催促他继续说。 那老大哥一副感叹的语气说道:“这沈若实在聪明,我那个哥婿也跟着去称粮税,回来之后跟我说他发明了一个木制的箱子,让他们称粮税都不用拖着那重得要死的鼎了。” “还有这种事儿!那箱子真这么厉害,那咱们村能弄一个吗?”大家都沸腾了,那鼎每个村都有,得亏荷塘村人多力量大,不然还真一天称不完这么大一个村的,但是有轻松的,那为什么还要用费劲的,那不是傻么?! “这个得村长出面跟沈家村的村长交涉,虽然是沈若想出来的好点子,但他也是沈家村人,还是得先找村长,再去找他。这种好东西我想应该要出钱买,不然人家怎么可能免费教咱们用啊。”那老大哥说道。 “该的,不知道要多少银钱,咱村那么多人凑一凑肯定能凑齐的。”周围的汉子们应和道。 “要是真那么好用,以后咱们村称粮税也不用那么费劲了,多好啊。我今儿还腰酸背痛呢。”有个汉子笑着道。 那老大哥笑了下道:“所以我今儿一早回咱村就去找村长说了,这会儿也不知道村长去沈家村了没有。” “去了去了,就一个时辰之前瞧见他套了牛车出门的。”有人知道消息立刻道。 “这若哥儿不仅脑子灵光,还会算数呢!他们村顾秀才不是伤着了吗,找人一**跑去让他算那费劲儿的,我哥婿都跑坏了一双鞋。后来你们猜怎么着?” “这还用猜吗?照你这么说肯定是沈若顶上帮他们算粮税了?” “对啊!反正我听我哥婿说他算得可快了,只要量出了整数下一秒就能将粮税脱口而出呢!”那老大哥说着说着就有点儿飘,有种大家都不知道就自己知道的莫名的优越感。 周围人听了都一片震惊之声,以前他们村还花钱找顾秀才算粮税过,之前就看见顾秀才算粮税都要用木头做的一些用具算,这沈若竟然能心算! 这小哥儿真是不得了啊! 那木头做的用具就是古代的算筹,而沈若要是知道他心算这事儿能被人如此吹捧,那他必然会感谢自己的小学数学老师,他小时候虽然是个孩子王但学习成绩是顶好的,瞧着就是乖孩子的样子,老师都喜欢。 那时候老师课外开了个珠心算的兴趣班,因为太喜欢小沈若这个好苗子都没收学费直接就让他来学了。 不过因此外婆总是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去给老师送些礼物,一些自家榨的菜籽油,晒得笋干一类的,老师收下也高兴。 对沈若也就更加关注了。 这会儿太阳升起温度上去了,沈若额上出了不少汗,掏出帕子抹了下。 他娘之前绣给他的竹子小笋的手帕被他送给顾允了。 但是这图案他是真喜欢,又故意撒着娇求他娘再给他绣了一幅。现在他这身体的年纪才十九,还能撒撒娇,等过了二十可就不成了呀。 李善桃哪里需要他撒娇才给绣,她向来宠若哥儿,恨不得给他绣上了十张八张的。 沈若才不要那么多,他道:“好东西一样就成了,宁多勿滥。况且我也不想阿娘累着。” 李善桃听了又是心中熨帖,觉得若哥儿贴心。 沈若前世从小没有爸妈,他长到二十四岁从没得到过来自爹娘的宠爱,现在却在穿进异世界之后,在这里感受到了。 因为从未得到,所以格外宝贝。 他很珍惜在这里和家人相处的每一天。 51 第 51 章 有人占便宜没够(二更)…… 杀猪匠的家距离池塘不远, 他家圈了一大片地养了几十头猪,老远就能闻见猪粪的臭气。 沈若走到后面都不用循着记忆了,味道越大就证明他走对了。 不过初中科学老师曾引用过一句古话来教同学们生物中人体器官之一的鼻子与嗅觉, 那就是——“久入芝兰之室, 而不闻其香,久人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意思就是人的嗅觉可以被环境改变,闻习惯了就会闻不出来。 这时候沈若的嗅觉已经快麻木了, 他此刻已经能够面无表情地往杀猪匠门前搭起来的那个铺子走去。 杀猪匠在自家门前搭了一个猪肉铺子,上面有面油纸和布缝在一起的小旗, 上书“徐家肉铺”。 那四个字听说还是请顾允写的, 瞧着那笔走龙蛇的劲儿,再配合着徐屠户在铺子里笃笃砍着猪骨头的架势,显得非常的和谐。 铺面前站着几个妇人正挑挑拣拣地买肉, 要挑选肥肉多的部位。这年代的人都缺油水, 买纯肥肉的回去还能用来炼油,之后做菜舀一小勺猪油进去,炒菜那也能沾沾肉味,香得很。 那剩下的肥肉也不浪费, 一边炼油一边炸, 最后变成猪油渣, 撒一点儿盐巴或是奢侈些撒点糖,那也是美味。酥酥脆脆的还泛着肉香。 沈若小时候就爱吃他外婆炼油剩下的猪油渣,这也是一盘子菜了, 而且特别适合用来下酒。 他打算也买点肥肉回去,制成猪油渣给沈大山做个下酒菜。 “老板,这肉怎么卖?”沈若走上前问道。 这年头只要是肉都贵, 不过在村里买肉可比镇上便宜,更别说这徐屠户是自产自销的,那价格就肯定是穷人家也能买得起的。 徐屠户见是个生脸。他在这儿开了那么多年肉铺大多都是村里人和附近村里的村民图便宜过来买,大多都是妇人或是已经成了婚的小哥儿。这还是第一次瞧见一个看起来年纪轻轻的小哥儿孤身过来买肉的。 他也不指望这小哥儿能买走多少,故而没搭理这小哥儿的问话,先将前面妇人要是肥肉给挑拣出来称量。 他对那妇人说:“九斤三两半,收你九十文。” “谢了啊,我总爱上你这儿买。”那妇人笑着接过,脸上都乐开花了。每次来徐屠户家肉铺买肉只要多几两都会饶给她,这都成习惯了。 后头一个婶子瞧见了,拿起另一块肥肉颠了颠:“老徐啊,你瞧这儿都不新鲜了,把这里切了再给我过秤。” 徐屠户就接过切了一小块带着筋皮的软肉下来,再给她过秤。 沈若被忽略了也不恼,眼神在他铺子里剩下的肉上面逡巡。 沈若发现他这里卖的肉质确实很不错,毕竟不是吃激素长大的猪,看着肉质都紧实许多。 徐屠户过秤后说道:“八斤九两半,收你九十文。” 那婶子听完就不乐意了,皱着眉头道:“刚那人九斤三两半你收她九十文,我这才八斤多不该收我八十文吗?” “你这个多。”徐屠户也皱起了眉头。 “这不是还没到九斤呢吗?就给你八十文,肉我拿走。”那婶子说着就要掏荷包了。 徐屠户虽然算不清楚价格但也知道自己这是被占便宜了,提出建议道:“这样,我再给你添一小块成不?九十文,不能再少了。” “不成,你这儿没有我要的肉了,我就要这块儿。”那婶子脚踏丁字步,气沉丹田,非常有气势道。 徐屠户也不是个好脾气的,被人这样闹直接手起刀落又切下一块来,再重新称。 徐屠户道:“不多不少正好八斤,收你八十文。” 那婶子顿时没话了,想占便宜没占到,这会儿连八十文也不想出了。 “卖个肉还抠抠搜搜的,这肉我不要了!” 徐屠户刀子往案板上一剁,那脾气也上来了,道:“爱要不爱,占便宜没够了!” “谁占便宜了,先前那人九斤三两你就收九十文,怎么我八斤多也收我九十文了?”那婶子心疼银钱又还想多占点儿,这会儿开始撒起泼来,“都来瞧瞧哦,这徐家肉铺坑人啦!别人九斤收九十文,到我这儿八斤也要收九十文啊!缺斤少两啊!” 徐屠户家周边住着不少人,听见有人闹事都跑过来瞧热闹,但是大家伙儿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每次到徐家肉铺买肉那徐屠户都是会多饶一点,可从没给人缺斤少两过。 这话倒是喊得新鲜。 沈若也在一边瞧热闹,这徐屠户不太会算数,多个几两半的就不知道该怎么收钱了,只能按大头收,一斤肥肉十文钱真的算是非常便宜了。 可是卖的便宜想要来占便宜的人更多,倒还不如在镇上,那都是精准的,那样事儿还没有这么多呢。 就比如说摊位上卖衣服就是有人会来讨价还价,但是商场里的衣服店里标价多少就是多少,是一个道理。 那婶子见人多了,更加耍无赖似的说徐家肉铺的不是。 之前许多人来买肉跟她差不多心理,每次买肉都能饶一些,都养成习惯了,这会儿听了都觉得徐屠户就该收这婶子八十文。 “诶唷,老徐啊都是乡里乡亲的多饶一点又怎么了,你家猪那么多赚都赚死了,还这么抠搜啊?” 徐屠户张嘴就怼道:“你不抠搜,你家这么有钱怎么不见你往慈安堂捐个款啊?” “慈安堂”是县里收养流浪汉和孤儿的地方,沈若闻言忍不住笑了下,这徐屠户还挺对他胃口的。 遭遇道德绑架怎么办? 当然是要怼回去! “要说有钱那肯定比不上你家啊,也没见你家捐。倒还说起我了。”那婶子皱着眉默默退后。 徐屠户生的就是一副粗眉大眼的样子,牛眼睛瞪起来横眉倒竖的样子还挺吓人的。 “我开门做生意,饶不饶是我定,怎么滴还想抢不成?”那徐屠户把剁骨头用的大刀拎起来,反问道。 “谁要抢了,我不都打算掏钱了吗?”那婶子有些哆嗦道,这徐屠户瞧着不好惹的样子。 “我就想买那一块,结果还给我切了,别人都能饶就不给我饶,你就是这么做生意的?” 徐屠户冷哼一声道:“我还就不跟你做生意了,你不买有的是人买。” 那婶子本就是奔着便宜的肥肉来的,虽然舍不得但也还是想要。 这讨不了好了,她就直接道:“那就按你最开始说得来,九十文,你再多给我添一点儿!” 周围人没再帮腔,都看着那婶子和徐屠户交涉。 徐屠户抱着手臂道:“不卖,你去别家吧。” “嘿,你这人真有趣,开门做生意的还要赶客?”那婶子气急,这儿已经是全镇上最便宜的地儿了,她可不想去镇上花快一倍的铜板买一样多的肉。 她这会儿又想要了,徐屠户不肯卖,他这人牛脾气要是能好好做生意他愿意吃点亏,但故意要占便宜还闹事的,那他还真就记恨上了。 以后这人的家人要是来他家买肉他也不会卖。 其实占便宜这事儿住在周围的村民都屡见不鲜了,毕竟大家都知道只要去他家买肉,那肯定能饶个几两肉的,这都成习惯了。 要是有谁没有饶到点儿总觉得自己好像吃了大亏似的。 徐屠户就是不肯卖,那婶子也不能抢,只能跺着脚吼了声像给自己找场子:“我呸!以后再也不来你家买了!个抠搜玩意儿,不就几斤肉吗!” “不来最好。”徐屠户都听笑了,这爱占便宜的还是走吧,可别再来闹事了。 不然他的大砍刀就要忍不住了啊。 当然,他肯定不是往人身上挥,顶多就是砍砍案板的样子。 那闹事的婶子气哼哼地走了,聚过来的村民见没热闹看了也都慢慢离开,这会儿徐家肉铺前头就站着一个沈若。 这会儿徐屠户才正眼瞧他,问道:“你要买什么肉?” 沈若在一边看了挺久,他爱做菜所以挑食材的眼力也是很好的,指了指案板上的几块肉。 “那边的四个猪蹄,并这块猪里脊,还有这块肥肉,我都要了。” 徐屠户没想到沈若竟然一下子要买这么多。他今日就杀了一头猪,还剩了一半呢,之前每天快到傍晚才能卖完的,这小哥儿一下就买走了剩下的大半。 “猪蹄价贱,一个两文。这块猪里脊八斤,八十文,再加这块肥肉,八斤,八十文。一共一贯钱并六十八文。” 沈若点点头,伸出手指指了下之前那块肥肉上被切下来的九两半,道:“那块儿我也要。” 徐屠户才遭遇过刚才占便宜那事儿以为这小哥儿是想这九两半白饶给他,皱紧了眉头不太想给。 沈若道:“九两半那就是九文五厘钱,我没有五厘,就再多给你一文吧。” 沈若说完就立刻掏出了铜板,李善桃将铜板串的很好,要数钱也容易。 沈若付钱付的爽快,这里的价格比起镇上真不贵,甚至算得上的非常良心的价格了。他自己要做生意不想吃亏,那其他的生意人他也不能让人家吃亏。 毕竟“吃亏是福”这就是最大的谎言,谁吃亏了就是吃亏了,至于有没有福气,那都是安慰的话,不能信。 徐屠户见这小哥儿不仅买的多,给钱也爽快,甚至他没白饶东西还多收了人家五厘钱! 这可是他开店以来的头一回! 果然人都是要对比出来的,要是人人都像这小哥儿似的跟他做生意,那他也不用每天都憋气得很了。 他忍不住舒展眉头笑了,这可是大主顾啊,一下子买走了这么多!他今儿都能提前卖完休息去了。 但徐屠户也不是个让客人吃亏的性子,又切下一块精肉添进去,道:“成了,我这就去给你捆好。” 他说的捆好就是在肉上戳个洞,然后穿进几根卷成麻绳似的稻草绑紧做成提手,那四个猪蹄就只能绑成串,跟串了一串粽子似的。 徐屠户道:“都给你扎好了,能趁手提。” “多谢。”沈若将肉放在铺面上,状若无意般问道:“你在这儿做生意经常遇到先前那样的人?” “是啊。”徐屠户皱眉叹气,他也不知道为啥,明明自家好心饶些肉却还落不得好了。 “个个都是占便宜没个够的,再加上我算数不行,容易弄错,得凑成整数才好算。”徐屠户的话匣子也打开了,这会儿也没别人来买肉,正好能和这小哥儿说说话。 沈若道:“我有个好办法,只不过做起来会有些麻烦。但是能杜绝类似刚才那样的事儿。” 52 第 52 章 沈若你过来一下(一更)…… 徐屠户闻言眼睛一亮, 立刻问道:“你有什么好办法?” 沈若不疾不徐道:“你将猪肉所有的部位提前切好,标上价,统一售卖。最好能按一个相同的斤数来切。例如一斤里脊, 一斤肥肉,这样随便拿起一块都是一样的, 且都是整数价格你也不容易算错。就是切的时候会麻烦些。” 徐屠户越听越觉得可行,这东饶一下西饶一下的脑子都要绕晕, 每日赚的钱跟斤数都对不上号, 要是这么干的话,虽说前期要出的力气多了些, 但之后卖的时候就方便了啊! 但他还有问题:“若是有人要买半斤呢?这我还得切,那岂不是又有些偏差了?” “那就再切几份半斤的。”沈若见他肉铺里头的肉凑起来应该就是一天就宰一头猪,那处理起来也不算特别麻烦。 沈若将自己的想法娓娓道来:“你可以将半斤的固定好每日出几份,来晚了就没有了。然后要饶肉的话,可以每一份上头都搭上一点儿添头,比如一根带些肉的猪骨头之类的, 能让人一眼瞧见的就成。一斤肉并上头的添头,要是看中了就能直接买,买的斤数越多那添头也越多。” 要饶东西不一定非得是肉嘛,猪身上可都是宝, 什么猪耳朵、猪舌、猪鼻子、猪下水啥的,都能当做添头。特别是带肉沫的猪骨头, 瞧着多大啊,当添头是最好不过的了。 沈若越说徐屠户的眼睛就越亮,他一日就宰一头猪,就这么处理一下也不费事。 到时候让自家娘儿们挨个都扎好稻草提手,人家直接挑了买, 价格都一致,这卖的买的都是一口价,那交易起来肯定爽快极了。 “成,我明日就这么搞!”徐屠户也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一想觉得可行,立马就想这么干。 沈若觉得他的性子和自家阿兄还挺像的。 徐屠户一开始瞧见个陌生面孔还有些不太爱搭理,这会儿可真是愧疚死了,他一开始都没正眼看人家,结果人小哥儿还给自己出谋划策。 他直白道:“之前是我不对,我还以为你不会买多少就紧着其他人来了。对不住啊。” 沈若摇摇头,无所谓道:“啥啊,我咋不记得了。我以为是我声音太小了,你没听见呢。” 徐屠户哪儿能不知道这小哥儿是在给自己台阶下呢,这话说的让他心里头就舒畅极了。 “你可是帮了我大忙,这些东西你拿走,都给你当添头。”徐屠户转身就拿出一个大猪头还有一大把猪下水,放在了铺面上。 沈若不爱洗猪下水,总觉得有味儿,他的洁癖都要犯了。但是卤过的猪下水确实很好吃,他有些为难。 他真的不想提着猪大肠…… 但是卤肥肠真的好好吃啊…… 徐屠户爽朗道:“别客气,你收着,我全给你扎好了。” “多谢。”沈若还是收下了,这猪头可以用来凉拌,猪下水拿来卤,做好了那都是美味啊。 “要是吃着好,欢迎下次再来啊!”徐屠户难得如此热情的招呼客人。 “好嘞。”沈若应了声,这里卖的比镇上便宜,以后家里要吃肉了他肯定会来光顾的。 沈若脚程快,很快就走没影儿了。 肉铺中有人掀开布帘子出来,是个胖婶子,她探头看了眼铺面道:“哟,今儿卖这么快?” “媳妇儿,你咋出来了。”徐屠户忙让自家媳妇回屋,“你坐月子可别受风啊。” “没那么娇贵,我刚睡醒,今儿来了大主顾啊?”她笑眯眯问道。 徐屠户道:“来买肉的是个小哥儿,可买走了不少。”然后他就将之前发生的事情和沈若说的方法都和自家媳妇说了。 那胖婶子眼睛也锃亮:“这是哪家的小哥儿啊,这法子好。也省得你总给人饶太多,让自家亏钱。” 徐屠户这才想起自己竟然忘了问那小哥儿的姓名! 那婶子一看自家夫君的样儿就知道肯定是忘了问,那绝对不会是他们荷塘村的人。 “等之后他再来可得问清楚了,要是这法子真的好,得好好感谢人家的点子。” 徐屠户道:“我给他添了一个猪头还有些猪下水,谢过他了。” 这年头猪头可不便宜,许多地方都是拿来祭祀用的,他家这猪头瞧着大个,分量那也是不轻的。 “他这人很爽快我没白饶时候还要多出我一文钱呢!要是所有人都跟他一样那多好啊。”徐屠户没被人占便宜还真是开店以来头一遭。 那胖婶子听到自家夫君这么说,似有所觉,往前头铺面案板的角落里一瞧。 那里赫然放着一贯铜钱呢! ============== 沈若提着一大堆肉往回走,这个点儿太阳烈,人都躲家里遮阴去了,路上没遇着什么人。 这样正好,也省去了别人的眼红。 村子里见不着多少荤腥,肉也贵,他这一下子又是肥肉又是猪头的,要是被别人瞧见了肯定又有人想说道说道。 沈若避着烈日沿着树荫底下走,路上运气好没有遇着一个村民,他径直回到了家里。 “若哥儿,回来了?”李善桃正拿着扫帚清扫屋外头的碎石子,打眼就瞧见沈若两手提满了肉。 这可真是不得了了。 这不逢年也不过节的,怎么买这么多! “你咋买这么多?”李善桃见自家若哥儿手都拎红了,立刻放下笤帚过来帮着提。 “给家里人补补身体。”沈若笑着道。 这些肉也就是看起来多,其实吃不了多久的。 那肥肉能拿来炼油,做盐渍猪油渣;猪蹄加黄豆一起炖;猪下水和猪蹄做一锅卤味,再加上凉拌猪头肉。 家里人多,不可能吃不完。 沈若手里还提着一条猪里脊,精瘦的没有一丝肥肉,用来炒肉片是最好不过的。 “娘,这些你拿去先放好,我出去一趟。” 李善桃见他额上都是汗,这才刚回来又要往大太阳底下钻,叮嘱道:“日头晒得很,你戴个草帽再去。” “好。”沈若拿了家里屋外泥墙上挂着的草帽,往头上一戴。这才转身向外走。 草帽外檐宽宽大大的,将沈若的整个肩头也一并遮在了阴凉下。 他提着猪里脊往村西走去,待他能看见顾允家那篱笆墙的时候才加快了脚步。 猪里脊上的稻草提手很牢固,正好能挂在顾允家门口的木头门把上,沈若挂完之后脸上带了点笑。 吃哪补哪,哈哈。 希望顾允能快点儿好起来吧。 沈若抬手敲了下门,提醒一下里面的人。他这送完东西就打算走了,今儿一上午做了许多事都没时间和自家的宝贝贴贴,沈若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这时候就想快点儿回到家,和宝贝亲热亲热,再去做个午饭给家里人补充营养。 在农家也有干不完的事儿,人就喜欢自己给自己找些事情干,而且活儿永远也干不完。 但是这种日子非常的充实,沈若很喜欢。 “那小哥儿诶,你先别走,进来坐坐喝杯茶吧。” 他才走了没几步就被人喊住了,沈若一时之间都还没反应过来那是在叫自己。 但是这路上也没别人,他有些疑惑地转过身。 他戴着宽大的草帽,那背影一打眼也瞧不清楚是谁,转过身来之后柳兰香才发现,这不正是沈若吗? 不过之前沈若就来送过一次梨子,也是一声不吭放下就走了,都没瞧见人。 这次一听见敲门声柳兰香就出来,这才碰见了。 “兰香婶子,我来给你家送点东西。” 既然主人家瞧见了,那沈若就大大方方打招呼,道明来意。 “顾允他好些了吗?”沈若表达一下自己的关心。 柳兰香还有些愣,闻言道:“他好些了,已经能坐能躺。” 沈若之前路过时候也瞧见了,顾允靠在竹椅里看书呢,他道:“那就好。茶就不喝啦,我还得回去照顾我家崽。” 这就是婉拒了主人家的邀请了。 那怎么成!柳兰香还记得自家儿子说了要是之后有人来一定要把人先留下,然后把他喊起来的。 “你看你一头的汗,进来用井水洗把脸,凉快。”柳兰香没有强硬地命令沈若必须留下,只说让他进来洗把脸。 沈若戴着草帽,确实闷热,额角鼻尖全是汗。不提起来的时候还好,可柳兰香这么一说沈若确实觉得脸上有点黏糊,洗把脸能清爽舒服许多。 “成,那就多谢婶子了。”沈若道。 那块猪里脊还挂在门把上,沈若自然不能让主人家提,毕竟还是有些重量的。 径直过去拿起来往里头走,辨别了一下厨屋的位置,道:“兰香婶子,我把肉给你搁去厨屋里头。” 柳兰香跟他道谢,说了好几声客气话。 柳兰香道:“井水我已经打进了盆里,布巾也给你拿了块新的。” 沈若走过去将双手浸在盆里,欣然道:“兰香婶子,你家的井打得好,水很清还冰冰凉凉的。” 柳兰香也露出点笑模样,像是回忆起什么人:“……这口井是诺诺他爹带着村里人一起帮忙挖的。” 沈若没再继续说话,顾允的亲爹死得早,他之前就知道了。要是再顺着井说下去,不知道又要勾起谁的伤心事。 “诺诺”应该就是顾允的乳名,还有他记得之前蓝帆喊顾允的字叫“子诺”来着,可能也有些关系。 沈若在心底默念了几声,忍不住嘴角微弯。 诺诺,诺诺。 还挺可爱。 柳兰香没继续在院子里往屋里走了,沈若一个人在院子里还自在些,没用那块布巾,他直接把脸浸在了盆里,就跟以前刚学游泳时候在水盆里头练习憋气一样。 一抬头,水从额头顺着往下滑落,沾湿了一大片前襟,不过这日头晒,很快就能干了。 脸上都是水,风吹过来都泛着凉意。 太爽了! 沈若额角的头发也湿了水,他摇了摇脑袋想把脸侧的水珠甩走些,不然都要落到耳朵里去了。 现在的动作就有些滑稽,非常像一只打湿了毛的小狗,正在快速地自动甩干似的。 顾允出来的时候就瞧见这个画面,见他一直在甩头完全注意不到周围,忍不住开口喊他:“沈若。” 沈若听见声音了,动作霎时间顿住:“……”他刚才不会都看到了吧? “哈哈,你怎么出来了?”沈若只好抬起来跟顾允干巴巴地打声招呼,他这有布巾不用就纯靠甩干,那动作肯定滑稽极了。特别是他不是像那种帅哥甩头发一样,那样瞧着还挺帅的,可他想着反正院里也没别人,就左三圈右三圈的甩,跟小狗甩毛似的……可能顾允也想不到自己能看见这一幕。 “嗯,沈若你过来一下。”顾允看着他,说道。 沈若感到有些奇怪,但还是走到了他近前,跟他隔着三尺距离。 “怎么了?” 这身形,对上了。和梦中的轮廓几乎一模一样。 “再近些。”顾允道。 “?”沈若简直是一头雾水,这男主角是不是吃错药了,还要再近吗?他往前迈了一步,彻底地站在了顾允面前,鼻尖都已经能闻见他身上独有的墨香。 顾允对上他的一双凤眼,有些失神地想抬手去抹那颗颧骨上的红色小痣,忽然觉得手背上一凉。 一颗小水珠自沈若额角滑落下来,落在了自己的手背上,继而快速地滑落下去。 顾允被冰凉的水滴一激,立刻回神。 有些暗恼自己的失态,他缩回了手。 对着沈若直截了当地问道:“你,夜里有没有梦见过,你和我?” 53 第 53 章 顾允说:我对不起你(二…… “啥?” 沈若以为自己听错了, 梦见自己和他?这梦里要是一个男人和一小哥儿,那梦肯定很不纯洁啊! 沈若立刻摇头否认道:“没有没有,我睡眠质量非常好, 经常一夜无梦到天亮。” 等他回答完才反应过来,顾允为什么要这么问,难不成是顾允他梦见了?! 沈若眨巴几下眼睛看向他, 直白地问道:“你,梦见我了?” 顾允脸色因为在病中还有些苍白,但正因为此显得那两只耳朵更红。 不过他的表情还是那副冷淡的样子,他道:“……不确定。” 沈若觉得挺尴尬的, 这要是做春梦梦见认识的人, 而且还是自己不喜欢的, 那可真是心理暴击啊。 虽然他没好像从小到大也没做过几次春梦,回忆也回忆不起来, 但是都朦朦胧胧的,哪儿能回想起梦中人的身形长相啊。 沈若自己也没啥恋爱经验,但是还挺乐忠于当个“恋爱导师”开导其他人的。 “兄弟啊,你别多在意, 做这个梦呢,其实挺正常的。”沈若抬起手拍拍他的肩膀,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道。 顾允不自觉地皱眉,觉得根本不是像沈若说得这样。 沈若开始给这个古代的学子科普起了现代青春期教育知识,用尽量委婉的词汇跟他解释清楚了。 “……这梦里的人呢, 不能代表什么。一般像这种梦里的对方都是看不清楚的,这很正常哈。要是跟我像那也别担心,也许是你见的小哥儿不多,就把我给代入了。放心好了, 你不是喜欢上我了,以后还是能做好朋友。”沈若直把自己说得口干舌燥。 顾允理解了,但又没有完全理解。 “不是这样的。”顾允看着沈若的脸,说道:“我梦里那人和你一样,颧骨上生小痣,身形也相似。那不像是梦境反而像是一段回忆,我每次梦见之时都能瞧的比之前更清晰些。” 沈若闻言摸了下自己的脸,他颧骨上的痣很小很不起眼,得凑得近些才能被注意到的。 “那这也不能说明什么啊。”沈若有些无奈,恨不得搬出一段金句,擅自闯入你的梦境我很抱歉? 两人各自沉默了一小会儿,顾允问道:“能牵手吗?” 沈若思索了两秒,伸出了自己的手。 “牵呗。” 不就是牵手吗,小时候一年级二年级的小朋友们出校门都是手牵手的。沈若觉得这会儿的顾允就跟个小孩儿似的,固执且幼稚的想要感受一下梦境与现实? 之前他俩肢体接触也不少,但都不是刻意的,这会儿刻意要牵手搞得像是桃园三结义似的十分庄重。 至少沈若看顾允的表情是这样的。 君子发乎情止乎礼,这会儿顾允心里头肯定还在做斗争呢。 “你还牵不牵,不牵我走了。”沈若耐心即将告罄,他可都举了快半分钟了。 话音刚落,一只烫热的手便握了上来。 不是普通的交握,而是跟他十指相扣,牢牢地将他握住了。 顾允的掌心烫热,手指却是冰凉的。 他的皮肤比起一般农家人来说不算黑,但跟沈若比起来,沈若是真的白。 他的大手跟沈若十指相扣,肤色对比明显。沈若纤长的五指瞧着就跟葱白似的。 顾允的手背在上,沈若在下,从顾允的角度看过去,是这样。 沈若回想起自己似乎也挺少跟人牵手的,上一次牵手好像还真是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和另一队列里面与他并排站的女同学。 顾允握着他的手这动作像是做了无数回,透着点自然而然的意味。 但是他们这还是第一次牵手啊! 以前原沈若时期顾允可是从来不会跟原沈若产生肢体接触的。 不过沈若大大咧咧的,反正是朋友了,朋友之间牵个手什么的,应该很正常吧? 两人的手都热乎乎的,手心手背都染上对方的温度,沈若指尖扣了下,道:“松手。” 顾允这才松开五指,收回了自己的手。 这在光天化日的,还在院子里,一男人一小哥儿牵着手让人瞧见了肯定会误会的。 他莫名觉得有些难为情,都多大人了还牵手,甚至还觉得牵着手的感觉还挺不错,沈若的脸也有点红起来。 沈若的手指骨节分明,牵起来的手感有些绵软,跟他梦里的一样。 顾允皱起眉,难道真的会有如此真实的梦境吗?或许那根本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沈若见他又开始发呆了,忍不住道:“我今儿一早就瞧见你在院子里看书,可别是看书看多了人变呆傻了。” “书呆子”可不就是现在顾允这样吗? 顾允道:“我只是在想事。沈若,你觉得有什么原因能让人忘记一段记忆?” 说起这个嘛,沈若前世看得也挺多,想了想便道:“砸到脑袋失忆了;喝了‘忘情水’;中蛊毒;喝醉酒断片儿?” 他随便举例了几个,随后问道:“怎么了,你是想要写话本子吗?” 沈若以为他是要取材呢。他可以提供不少脑洞,像什么重生啦、穿越啦那要是写出来,肯定是刷新了古人们的认知,绝对能卖爆的。 像顾允想的这种失忆桥段已经不吃香了好嘛? 顾允摇了摇头,一脸正经地看着沈若,说道:“我很早之前就有怀疑……我失去了一段记忆。” 沈若惊讶地张了下嘴,这个剧情不太对啊,这本书里头男主没有失忆啊! 虽然他只看了一小半,但是这进度还没到女主角去偷贩私盐呢,在贩私盐之前的剧情里也没有顾允失忆的桥段啊。 “不能吧,你别多想了。人一旦闲下来就喜欢想东想西,你好好休息,别太累了。”沈若真心地为顾允的精神状态感到担忧。 顾允也迷糊了,难道真的是他想太多了吗? 可是梦里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那完全不像是个梦! 如果他们真的做了那种事,而那个人是沈若,那自己岂不就是…… 沈若真的很担心,这人怎么说着话又开始皱着眉想事了。他走进屋喊柳兰香,两人一起搀着顾允回屋。 顾允此时就跟个大型提线木偶似的,让走就走,让迈就迈。 柳兰香忧愁着一张脸,轻声叹了口气。今儿一早顾允就有些奇怪,这会儿瞧着更像是中了邪一样,这可怎么办啊。 沈若不知道顾允在想什么,拍拍他的肩膀让他醒神:“顾允,顾允!” 顾允这才恍然回神,看向沈若。 他开口道,声音有些艰涩:“我会弄清楚这一切。” “顾允你在说什么?我为什么听不懂。”沈若有点懵,他该不会是发烧了吧,都开始说胡话了。 柳兰香在一边抹泪,“诺诺这样已经好些天了,跟魔怔了似的。” “兰香婶子,你别担心,我找人去请刘大夫来一趟吧。”沈若拍拍柳兰香的肩膀安慰道。顾允背上的伤也正好能请刘大夫再看一看,瞧瞧要不要换副药来煎。 “不用请大夫,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顾允眼睛有些红,他看着沈若道:“我对不起你,但请给我一点时间,我要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若莫名其妙得了一句抱歉,整个人云山雾罩的。 柳兰香听了也很懵。她担心极了,这都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沈若有点着急,没顾忌太多,当着柳兰香的面伸手摸了下顾允的额头。 这温度……也没发烧啊。 沈若要将手收回的时候,被顾允握住了。 沈若能感觉到顾允握住自己的手微微颤抖,嘴巴开合许多次,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道:“沈若,我怀疑当初害你未婚先孕的人,是我。” 晴天霹雳,他话音一落屋内一片寂静。 沈若第一反应就是不信,他道:“不可能,我自己都不记得那时候的事儿。你可别因为‘春梦对象像我’就给自己洗脑啊。” 柳兰香也很震惊,她儿子怎么可能会干出这种事情来呢? “可是我不记得那天的事情,只有一些场景在我脑海中反复,我做的那些梦我觉得不是梦,因为那很真实。”顾允看向沈若,说道。 沈若还是不信,他是穿书,他看过的。 “兰香婶子,感觉他这样找刘大夫不顶用啊,要不去隔壁村请那个神婆过来?”沈若轻声提议道。 柳兰香也早有这个想法了,这回是真的下定决心要去请。 顾允皱着眉第一次感觉到力不从心,他内心遭受着极大的煎熬。如果真是他做的,为什么他会没有记忆,还有那个孩子…… 若不是他做的,可他脑海中的那些画面,为什么又如此真实。 沈若的身形,颧骨上那颗小痣,就连牵起手来的触感都…… 沈若碎碎念道:“早知道你这样,我就把那大猪头也一起给你带过来了,毕竟吃哪补哪。” 顾允带着愧疚的眼神让沈若有些无所适从,他直接开口道。 “喂,如果那天真是你,我是不会原谅你的。不过,小云吞很乖很可爱,也算是一场祸事成就了一桩好事吧。”沈若能看得开,但是他不能替原主原谅那个人。 “况且你我都没有那段记忆,这也说不准。也许不是你呢。”沈若冷静道。 顾允道:“如果是我,我会去你家门前负荆请罪。” 如果是他害得沈若遭遇了那么多,那他就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哪怕不是他主观意识下做出的事情,但是该是他的责任他一定会好好担起。 哪怕是被沈若的家人打死,那他也认了。 沈若点头:“行,如果那天真是你,你就来吧。” 54 第 54 章 煽动翅膀的蝴蝶(三更)…… 沈若从顾允家回来之后都已经过了正午。 村里有些婶子经过之前来家里帮着绣东西之后, 时不时会过来跟李善桃或柳杉话些家常。 他家屋门前已经很少像以前那么冷清了。 就是得多互相走动那村里乡亲的关系才能更近些。 她们之前喝了红糖水又连吃带拿的,要过来唠嗑那肯定也不是空手来。 有的拿个鸡蛋,有人带一袋子自家晒得笋干,或是自家做了点饼子吃着味道好, 也会带来给他家人尝尝。 沈若回来的时候就见三五个婶子正在自家屋外头坐着呢, 他娘就坐在中间, 周围的婶子都笑笑的要跟她说话。 “娘, 我回来了。”沈若一边说一边跟周围的婶子打招呼,又挨了婶子们一顿夸。 “若哥儿啊,你可是帮了村里头的大忙, 称粮食的那东西是真好用啊!周边不少村子的村长听见动静了都来咱村呢!”那婶子是个消息灵通的, 笑着道。 “可是让咱们沈家村在十里八乡出了一把子风头哈哈哈。村长说夜里再来问问你, 愿不愿意卖,他这会儿还忙着应酬呢。” “村长走不开, 托我们过来说的。顺便跟你家唠唠嗑, 这下子若哥儿可真是出了名了。” 沈若可不是第一次出名,但这次是正面的,沈若听着还挺乐呵。 “我听说隔壁荷塘村的村长过来,说要出一十两买下来呢!”那婶子说着眼睛都亮了。 “荷塘村村大,每户人家都是田多人多的, 那粮税要称的也多。听说他们村扛着鼎称可是费了不少时间。要我说,这一十两卖给他们还是便宜了呢!” “没错, 若哥儿你可不能太实诚。那荷塘村富裕得很,每年村里还有钱分呢。” 沈若听着就笑笑不说话,将这件事推给村长,“都让村长决定就成。” 大家听了又觉得沈若真是个实诚的孩子,要是换了她们自己那肯定是要钱啊。 “还有啊, 若哥儿你竟然还会算数,真厉害!” 李善桃早就听周围人唠过一遍了,心中虽然疑惑自家若哥儿什么时候学会的算数,但听到其他人对若哥儿的夸赞他都是照单全收的。这会儿脸上也是带着自豪的笑。 沈若笑着解释道:“嗯,是跟镇上人学的。” 沈若没说是谁,就由着大家猜。让婶子们继续聊着。 他可想死自家的宝贝了,这会儿去厨屋里头洗了手脸,又换了身衣服,这才往自己屋里去。 “回来了?”柳杉正靠在床头绣手帕,看见沈若就站了起来,要把位置让给他。 一狗瞧见自家小叔,立刻就从床上站了起来,往沈若那儿飞扑。 “小叔!一狗好想你啊。” “你悠着点儿,别踩着弟弟!”柳杉吓得差点儿丢了手里的绣品,见沈若抱住了自家一狗才放下心来。 “嗯,小叔也想你。”沈若忍不住笑起来,小云吞见到自家阿爹了,手脚并用地挥动起来,一下一下的可有劲儿了。 “小云吞也想阿爹了,是不是?”沈若脸上带着笑,一手抱一个。 小云吞也跟着笑,这孩子就喜欢笑,笑起来眼睛弯成了小月牙,看着别提多甜了。 “啊呜…啊呜呜~”小云吞又开始说婴语。 沈若笑着亲亲他的小嫩脸:“阿爹的宝贝崽,今日乖不乖啊?” 一狗立刻道:“弟弟好乖好乖,比一狗小时候乖多了!” 这话是柳杉说的,一狗不以为耻反倒非常高调的拿自己当小云吞的对照组。 她以前照顾一狗小时候哪怕有李善桃帮衬,也是被闹得个够呛。一狗小时候可爱哭了,动不动就哭,还认人,非得自家阿娘抱着才肯睡觉,这刚哄睡一放下来,一狗就又开始嗷嗷哭了。 可给柳杉折腾的够呛,但还好,她嫁对了人。 沈家虽然穷,但公公婆婆人好,夫君也对她好,且专一。他们还有了一个儿子,这就真的是人生圆满了。 沈若捏捏一狗的脸颊,笑道:“是吗,可小叔记得一狗小时候可乖了。就五六个月大的时候,特别听话了。” 一狗闻言兴奋地脸蛋通红,被夸了高兴,柳杉也揉了揉一狗的脑袋。这孩子除了刚开始几个月总闹腾,之后确实都是很乖的。 但是小云吞是真的乖得不像话,虽然夜里也会哭,但是每天醒来要喝奶的时间还挺规律的。 沈若和李善桃都已经养成了夜里必醒四次的生物钟,每次到点醒来后就会小云吞已经睁着滴溜溜的眼睛等羊奶了。有时候要是哭,那肯定就是拉了,起来给他换尿布换完很快就能哄睡。 小崽子也不认生,家里人谁抱着都行,见谁都笑眯眯的。就跟天上的小太阳似的,照得人心里头暖洋洋的。 柳杉拉着一狗出去,将空间留给沈若和小云吞。 沈若抱着崽,手指轻柔地抚过小云吞的眉眼。 这眉毛和自己不太像,眼睛像,也是丹凤眼;这鼻子也像,很挺;嘴唇有点薄,和自己不像。 ……倒是挺像顾允的。 沈若笑着摇了摇头,将这个念头驱逐出脑海。他可能也是被顾允的想法给影响到了。 如果小云吞是他和顾允的,那原主怎么可能会伤心过度最后导致难产而死呢?那不是该开心才对嘛? 世间烦恼多,都是庸人自扰之,想那么多做什么呢? 他也想搞清楚小云吞的身世,但是一直找不到线索,他对那天的事情没有一丁点儿的记忆。他脑海中关于原主的记忆也都停留在了十八岁之前。 原主在那本书里就是个炮灰,作者也没写那和原主春风一度的人是谁,后面就直接领盒饭了。 沈若想,如果自己是作者本人的话,不可能会写男主角和炮灰那啥吧? 总之想不通,他也不愿再想。 小云吞啊呜啊呜想要引起自家阿爹的注意,小手握拳又张开又握紧,抬手往嘴里塞。 这是解锁新动作了?沈若看得稀罕,后知后觉地才把小宝宝的手拉出来。 “不许吃手,上面都是细菌。”沈若耳提面令道。 小云吞:“啊…啊呜~” 然后抬起另一只手继续吃。 沈若又把他的手拉下来,对着他摇摇头:“不可以。” 小云吞像是能听懂话,在沈若放开桎梏的时候,他没有继续往嘴巴里塞手手了。 “宝宝真聪明。”沈若笑着夸道,细心地给他包好襁褓。 小云吞自从之前的黄疸退干净之后,就变得一天比一天白嫩,初生时候的粉红都快褪下去了。 现在是越长越好看了。 沈若回想起以前刷到的一句话“生了丑孩子不要扔,长长就好看了”,他还记得小云吞刚出生时候红彤彤的,跟水猴子似的。还哭得贼难听。 那时候沈若可想不到小云吞会变成现在这样。 他屋子的隔音效果很差,婶子们不知道聊到了什么话题,声音有些大,让沈若在屋内也听了一耳朵。 “今儿不是要去镇上交粮税吗,以前都是借用村长家和沈汉三家的牛车运去,那沈宏家都是只运他们自家的。结果今儿一早他家的也在,那笑着让大家往他家车上放粮的时候,我瞧着总觉得渗人的慌。” “我那会儿帮着一起抬过去,也瞧见了。他家现在在村里风评差劲,大概是想讨好一下村里人吧?” “还真有人要占便宜往他家车上放呢,不过应该都是有求于他家的,毕竟要把东西放杂货铺寄卖呢。” “我听说是他家想搬去镇上,要把村里的户籍迁出去呢。结果村长没让,或许是想让咱们和族老们帮着说说?” “镇上那巴掌大的屋子哪有咱们村里住着舒坦啊。” “你可别嫌镇上房子小,那镇上的房子可不便宜,据说寸土寸银呢!这沈宏家这么有钱啊?” “那沈宏还说要带他家一老去镇上享福呢!” “诶,善桃,你知道这事儿不?” 沈若听见他娘说:“不知道,他家的事以后少在我们家说,嫌晦气。” “不说了不说,这不是听个稀奇嘛。” “最近还有件事儿,咱们村又出了个冬媒婆你们知道不?” “听着了,就那个沈梅冬。听说是帮着许多娶不上媳妇儿的懒汉、瘸子这类人给聘了媳妇儿。这媒做的,可真是……也不知道那些姑娘小哥儿的怎么就瞎了眼要嫁呢!” “我也想不通啊,但就是稀奇,她一天保媒好几个,还真就对对都成了。这风头出的可比她姐沈菊秋还厉害。” “好些娶不上媳妇儿的人都去找她保媒了,你们是没瞧见,她家门口真是热闹极了。” 沈若听着眉头直皱,那些懒汉、瘸子都是很难娶上媳妇的,除非靠钱买。但他们能有几个钱? 这绝对有问题! “那沈梅冬像是跟她姐闹掰了,她们各做各的生意。我瞧那冬媒婆最近总跟沈宏家的闺女儿走得近,也不知道是不是要给那个莺姐儿保媒了?那闺女儿再不嫁出去真就拖成老姑娘了。” “诶唷,瞧我这张嘴啊。不说沈宏家的事儿了啊,咱要不还是说说若哥儿?我有个侄儿在荷塘村,长得人高马大的还没娶过媳妇儿,特别能干,要不要让若哥儿相看相看?” 李善桃的声音传来:“这个以后再说,若哥儿精力有限,每天都忙得很还要照顾孩子呢。” 沈若就知道他娘懂他。 刚才那婶子说的话给沈若敲响了警钟,这沈子莺和沈梅冬好像再谋划着什么阴谋。 而且他一开始就怀疑自己这件事也跟沈子莺有关联,所以他也决定查查。 没想到他这只煽动翅膀的蝴蝶所带来的影响比他想象中还要大。 55 第 55 章 量围墙后有人出事 午后隔壁镇柳溪村的刘麻子带着两个弟兄来了, 坐着牛车到沈大山家里量要建围墙地方的尺寸。 刘麻子刚跳下车就喊:“这是沈大山家吗?沈大山在家吗?” 他和弟兄们远道而来,对沈家村不太熟悉,是根据沈大山和沈丰之前留下的地址, 一路从外头问着人一点点找过来的。可是费了不少劲。 刘麻子见没动静还以为找错了, 又等了一会儿才看见一个人打开门走了出来。 那人身着灰蓝色麻布衫, 乌发拢起于布巾中, 额角碎发落在脸颊边,那双丹凤眼看过来时竟让人怔怔地移不开目光。明明穿着朴素却自带一丝南方人特有的气质,瞧着秀丽极了, 而且一点儿也不像是村里长大的人。 刘麻子眼睛一亮,这人应该就是沈大山家的小哥儿了。 “沈小哥儿, 我是柳溪村刘家的,前几日你父来找我约定要建围墙,今儿带着弟兄过来量尺寸。” 沈若知道今儿他们要来,吃过午饭后就煨上了糖水, 还往糖水里头磕了几个鸡蛋。 人家可是工程队的, 之后是偷工减料还是兢兢业业可不就是得看主人家的态度了吗? “各位大哥远道而来辛苦了, 先坐会儿喝些水。”沈若搬出了条凳,让他们坐。 刘麻子等人也不客气, 直接往条凳上坐了。带过来的一大堆丈量尺寸的工具就堆在脚边。 他问道:“你家大人呢?” 李善桃去小溪边洗衣裳了,柳杉一边刺绣一边看着二狗和小云吞, 沈丰还伤着不允许他动,还有一个躺着休养的沈汉三, 现在家里只有沈若能招待他们。 沈若道:“我爹娘都不在,今儿我招待你们。” 刘麻子三人坐在条凳上观察了一下沈大山家的屋子,就三间泥瓦房瞧着年代久远了,有几面墙上看着还要漏风, 边上那厨屋还是用稻草和油布给搭起来的。 除了边上摆着的大陶瓮还有堆叠的整齐的柴火以及收拾齐整的地面,从外头看其他地方处处都透露着穷酸。 他边上的弟兄有些不愉快,杵了杵刘麻子的腰,小声嘀咕:“这沈大山家也太穷了,咱只接大单子的,这瞧着也不像是大单子,还要空出那么多天时间来这儿做工,不值当啊大哥。” 另外一个弟兄听见了没说话,但看表情也是默认这人说得对,他心里头也是这么想的。 他们给人建围墙建屋子本就收费不算高,十里八乡就数他们最便宜了,但那也得是工程量大些才能赚得多,要是就围那么小片地方,那真就赚不到什么钱,还费劲巴拉地从柳溪村赶过来,想想都觉得耽误事儿。 他们是按围墙大小收费的,都是泥墙也有高低厚薄的区分,还有要圈多大,所以只有量了尺寸才好定价。 那沈大山来的时候可是说了他家要起大围墙,这一听是有钱赚的,他们才定下时间说要过来量尺寸。 结果……这瞧着就不像有钱的样子。 果然不能对沈家村这个周边闻名的穷村抱有希望,早知道就不来了。 他们在这儿想着,有点儿想打道回府的意思了,沈若刚从厨屋出来就瞧见他们已经开始收拾带过来的工具了。 他面色不变假装没看到,露出点笑模样:“大哥们辛苦,吃碗红糖鸡蛋吧。” 刘麻子有些惊讶地看过去,沈若手里端着木头做的托盘,上头摆了三个粗陶碗。 他探头看过去,那碗里头棕色浓,糖水上面漂浮着一团白软黄心的鸡蛋嘞! “这怎么好意思啊?”他笑嘻嘻地接过,边上的弟兄也不收拾东西了一人一碗端走,往条凳上一坐吸溜着吃。 沈若道:“别客气,之后还要大哥们多帮忙呢。” 柳溪村虽说比沈家村富裕,但鸡蛋也不是能经常吃着的,这沈大山家瞧着穷,却没想到能拿糖水鸡蛋来待客,这可是逢年过节走极为亲近的亲戚才能得到的待遇啊! 没想到他家竟然给他们都准备了糖水鸡蛋,而且还是一人一个蛋!完整的! 咬一口软嫩的煮蛋,外面的蛋白滑嫩里头的蛋黄还带点溏心,在舌尖抿开。 再喝一口糖水,甜滋滋的红糖水里头还漂浮着几缕蛋丝,混着鸡蛋的香气氤氲在喉咙口,顺着食管下去喝了一肚子温暖。 这滋味儿,享受极了! 三人一开始还吸溜着,之后就开始慢悠悠地品尝。 沈若红糖放得足,甜的很。这么甜的糖水鸡蛋,这待遇他们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沈若见他们吃得香,有些舍不得吃完的模样,说道:“糖水喝完了还有,渴了累了就去倒了喝。这天儿挺热的,大哥们之后量土地时候可别中暑去,我家准备了几条汗巾,都是新的,你们拿去用。” 劳动人民在烈日底下工作都会拿汗巾沾湿了水搭在头上,这样就算太阳再烈也能凉快点儿。 沈若这话简直说到了他们心坎里。 这么贴心的单主从未遇见过,刘麻子心想,这不管是要量多小的围墙,他就算赶夜路开夜工也给他家建! 他边上那俩弟兄此时也是同样的想法。 这红糖鸡蛋真好吃,沈大山家可真舍得。建,必须给建! 等吃完了碗里的也没说要续,刘麻子和两个弟兄站起身,拎起自家带的工具就要开始量了。 “沈家小哥儿,你能主事不?”他问了句。 这是再问沈若能不能决定这围墙要建得多大,毕竟来找他的沈大山不在家,也不知道这小哥儿能不能决定。 沈若道:“能,你们跟我来吧。” “那就成,你说这围墙要从哪儿建到哪儿,哥们几个八天之后就来给你家建。”刘麻子豪气云干地说道。 沈若拿了把趁手的镰刀,带着他们往屋后的那片荒地走去。 之前他家为了养这些鸡鸭羊,往屋后扩了一小片地方扎上了篱笆围栏。 刘麻子以为就从那篱笆那儿开始建,却没想到这沈家小哥儿带着他们又往前走了几十步,还没停,还要继续往前走。 屋后头的荒地没人打理长满了杂草和灌木,沈若用镰刀割着清出一条供人行走的小道来。 荒地尽头是断崖,崖边生长着一棵梧桐树,一人双手合抱般粗壮。断崖下面就是沈家村的那条小溪,沈若站在这儿就能瞧见他娘在青石板上蹲着洗衣裳的身影。 从他家的屋子走到这断崖起码得有一亩地那么长。 刘麻子等人工程做得多了,凭着脚步就能感觉到有多长,跟工具丈量出来的能大差不差。越走心中越惊讶,这沈大山家要造这么长的围墙吗?! 沈若之前勘探过这里的土质,薄薄的土地下面是岩层,风吹雨打都不怕掉下去,且这里的断崖不是往外倾斜的,是往内。这样安全系数也高些。 沈若打算用围墙给自家围出一大片地方,他家的屋子要推了重建的话,正好就能建在这断崖边,这里有野蛮生长了几十年的梧桐树,远眺过去还能瞧见小溪。等以后给小溪上架座桥,那勉强也能算上是另类的“小桥流水人家”了。 沈若前世在山村里高处住惯了,喜欢远眺的感觉。而且地势高也有好处,水淹不到,连空气似乎都能更新鲜一点。 “就从这儿开始围吧。”沈若脚踩在距离那棵崖边梧桐一丈远的地方说道。 这梧桐树的根系能长到深度接近六米,沈若考量过,不影响这棵树继续长大,也不会长到将自家的围墙给弄坏的情况下,建在离它一丈远的地方应该就能互不影响了。 以后他家围墙上还能凿个门,往梧桐树底下铺个席子,一家人就坐在那里乘凉。站得高了还能看见沈家村的全貌,一边烹茶一边摇着蒲扇,和家人一起聊天谈笑。 那种感觉沈若想象一下就觉得——他未来的退休生活就该是这样的! “这么长?!”刘麻子等人有些诧异,这么大一片地方的围墙哪怕是最便宜的泥墙那价格也不便宜啊! “嗯。”沈若肯定点头。 他家周边的邻居已经打点过,围墙要建在两家中间他们也都同意了,毕竟家家户户离得不远不近的,还是能空出个五六米的,左右邻居都空出个五六米那加起来就是十几米长了。 沈若自己粗略估计过,围墙的长度大约是五十米,宽度的话只有二十五米,这其实也不能算特别大,还没有北京一个四合院大。 只不过在沈家村是真的挺少见的。也就是村长家人多屋子多,那围墙才建的跟沈若想要建得差不多大呢。 刘麻子等人惊讶过后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这工程大,那他们自然赚得也多啊! 三人脸都要笑烂了,本以为是穷酸鬼,没想到是大主顾啊! 刘麻子立刻道:“沈小哥儿你放心,我们造的围墙很结实,定给你家造的又高又大!” “是啊是啊,十里八乡就没有说咱们做的次的。” 沈若笑着道:“是了,我家就是听说你们做得好,才去找的。要找你可不容易,我爹第一次去还跑空呢。” 刘麻子听这话心情愉悦,忍不住道:“没办法,就是单子多哈哈。” 接着刘麻子等人就开始拿着工具丈量土地,长十五丈也就是一百五十尺,和沈若估计的差不多,换算成现代的就是五十米左右。宽度就是长度的一半。最后量好了跟沈若说大约需要的黄泥。 沈若记下了之后,就交了定金。 这长宽加起来大约四十五丈的黄泥墙,一共要十五两半的银子。因为围墙太大,需要的工人也多,工作的时间也长,这十五两半银子算起来还真不贵。 沈若一下子给出去五两银子的定金,非常爽快。 他后头的弟兄带了契约,写上丈量的尺寸,以及要收的银钱,让两人分别按手印。 沈若看不太懂,麻烦他念。觉得没问题了才按了手印。 这就行了,接下来就该找人帮忙搬黄泥,这八千多斤的黄泥可不是小数目啊! 一直忙到日头快要落山他们才走,沈若站在门口送了送全了礼数。 这会儿有几个婶子走过,脸上都带着惋惜的表情,沈若本想转身进屋了,却听到她们再说水哥儿的事。 这水哥儿沈若不熟悉,但是耳熟,而且也见过面。这是之前来帮忙绣东西的那群人里头的那个小哥儿。 就闷着头做活也不说话的,但是因为他说是自己想来帮忙,沈若就对他有些印象。记得他应该是叫水哥儿的。 沈若听见那几个婶子叹息道:“可惜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小哥儿就快死了。” 56 第 56 章 “那人是不是找冬媒婆保…… “你们是没瞧见, 那水哥儿衣裳都烂完了,人沉在溪里呢!身上还绑着石块,这是真的要寻死啊!” “这会儿人捞上来了, 但瞧着救不活啊, 那刘大夫又不能飞过来。” “水哥儿的亲娘在边上都哭撅过去了, 唉,娘儿俩都是苦命的人啊。” 沈若闻言立刻拔腿往溪边去。 他娘在的地方就是溪的下游,那水哥儿肯定是从上游一路漂下来的。听那些婶子说的话,应该是人还有一口气,既然如此沈若肯定不能坐视不理。 等他到溪边的时候这里已经围了不少人,他娘也在。 沈若立刻推开周围人走到近前,那水哥儿浑身青紫, 皮肤都泡的发皱了,身上的衣衫没有一块好的,看起来像是被人为扯坏的一样。 沈若立刻冲周围人道:“脱件外套给我!” 他说完就立刻跪在水哥儿身边,双手交叠,给他按压胸口。周围有人回过神来立刻丢过来一件外衫,沈若快速地给水哥儿裹好身体。 在这个年代, 身体许多部位是不能随意给人看的, 更别说水哥儿还是个还没嫁人的哥儿了。虽然沈若不在意,但是得帮他在意。 水哥儿的娘醒过来了,瞧见沈若在急救,眼泪滂沱。 沈若见他亲人醒了就没主动给做人工呼吸,对水哥儿的娘道:“婶子你过来,照我说的做!” 这会儿没人能帮得上忙,大家只能相信沈若可以救活他。 水哥儿的娘立马过来,照着沈若说的给自己的孩子做人工呼吸。 眼泪还一直掉, 她害怕极了,不想失去自己的孩子。 沈若一下一下挤压着他的胸口。 在大家都以为水哥儿真的要不行的时候,他的手指动了动,随后呛咳起来,咳出了许多的水。 “好了好了!水哥儿活了!”周围人看见了都惊喜地叫起来。 水哥儿的娘也一脸庆幸的模样。 沈若用了太多的力气,这会儿有些脱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水哥儿醒过来了,肺管子针戳一样的疼,眼神迷蒙的看着天。声音很哑几乎让人听不清:“……我怎么……没死。” “傻孩子呜呜呜,你不要娘了吗?为什么要寻死啊!”水哥儿的娘崩溃般将水哥儿揽在怀里,哭诉道。 水哥儿眼看着又要晕,他现在太难受了,但在闭上眼睛之前,他瞧见了沈若。 他朝沈若伸出了手,沈若一把拉住,道:“死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什么坎儿过不去呢?你想想我以前的事儿,我难道不想死吗?可我现在还活的好好地,每天都开开心心。遇到问题,有更温和的解决方式,不许再轻生了,你看看你娘多难过。” 沈若说了一大段话,也不知道水哥儿听没听进去。 水哥儿眼眶很红,他何尝不知道自己死了,娘会有多难过。可是他真的没脸再活着。 他抱紧了身上披着的外衫,有些瑟瑟发抖。 周围有人想帮忙把水哥儿抱回家去,但水哥儿看到是个高大的汉子就忍不住哆嗦。 沈若皱着眉跟周围人说:“大家都散了吧,水哥儿已经清醒了。” 他一把抱起水哥儿,水哥儿没有再抗拒。 水哥儿他娘在前头带路,李善桃也跟在旁边,一下一下拍着水哥儿的脊背安慰。 “没事了,没事了啊。” 沈若不知道为何看着他娘安慰水哥儿的动作,听着话语,自己心里似乎也有些不被察觉的委屈被抚平了一样。 等到了水哥儿家里,水哥儿已经晕过去了。 不过溺水的症状已经解了,这会儿就把他擦干身体,再换身干爽的衣裳躺着休养,等刘大夫来就成。 水哥儿的娘瘫坐在床边,无声地啜泣。这会儿内心充满了后怕。 哭了一会儿就扯住沈若的衣摆,道:“若哥儿啊,感谢你救了我家水哥儿,要是没了他那我也不活了啊!呜呜呜,真的多亏了有你呜呜呜。” 李善桃蹲在一边揽着水哥儿他娘安慰,一下一下顺着她的后背。 沈若身上沾了水也是湿漉漉的,他想问些话,但是现在婶子十分不冷静,得先等她哭够了。 等到她冷静下来,沈若直截了当地问道:“婶子,水哥儿他为什么要轻生,你知道原因吗?” 水哥儿的娘这会儿不哭了也不说话,有些难以启齿的样子。 李善桃瞧了都着急:“我说梅子啊,你家水哥儿都不想活了,你还要藏着掖着做什么呢?快点说来,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的?” 吴梅子闻言那眼泪又忍不住落了下来,她道:“我家水哥儿他……他失了身子,那人是个鳏夫,说要是水哥儿不嫁给他就要将这事弄得人尽皆知。水哥儿不想嫁,但是又怕那人说出去,就说我们娘儿俩赶快逃去别的地方过活。” **?鳏夫?沈若皱紧了眉,这听着耳熟。 “那人是不是找冬媒婆保媒的?” “是,那沈梅冬不做人!竟然还帮着那鳏夫说话,还说我家水哥儿勾.引人!”吴梅子气急了,忍不住呛咳起来。 “我们都收拾好东西打算明日走的,结果昨儿夜里水哥被人喊出去,再回来就浑浑噩噩的。今儿我去捡柴火,再回来人就不见了。之后听人说水哥儿寻死,我这才找过去……”吴梅子说着又哭起来。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沈若记得前天水哥儿来自家做活的时候瞧着人还挺正常的。 吴梅子道:“七……七天前。” 这个时代对姑娘小哥儿本就苛刻,有人将名节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水哥儿之前没有想死,但这会儿却忍不住轻生,肯定是遭遇了比起之前来更难过的事情。 沈子莺、沈梅冬、鳏夫、媒婆,这些串联在一起,沈若气得浑身颤抖。 那些甘愿嫁人的姑娘和小哥儿,怕不是都跟水哥儿一样遭遇了这样的事! 真是阴狠恶毒,就为了一己私欲,就为了赚保媒的钱?! 沈若气得捏紧了拳头,不能再让她们继续害人了!! 婚姻可是一辈子的事,那些人都遭遇了什么沈若完全不敢相信,被侵.犯被威胁恐吓,最后逼不得已嫁人…… “若哥儿。”李善桃担忧地看着他,温暖的手按在他的拳头上,将他唤回神来。 “娘。”沈若声音有些艰涩,这不是原书中的剧情,是他的出现影响到了剧情让本该好好生活的人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吗? 他的想法在脑子里越来越多,几乎快要把脑子给撑爆了。 是他的错?还是沈子莺的错? 亦或是,都有? 沈若将这些坏念头驱逐出脑海,不论是谁的错,这件事他必须要管! 刘大夫终于到了,还没喘匀气就被带进了水哥儿的家。 “快快快,让我看看他怎么样了。”刘大夫听说是个溺水的,立刻健步上前掀开他的眼皮看。 “急救及时,若哥儿你这一手可以的。”他夸赞了一句,随后给水哥儿把脉。 沈若此时已经冷静下来了,他看着刘大夫动作。 刘大夫皱紧了眉头,让吴梅子紧张到大气都不敢喘。 “病人溺水、风邪入体、心思郁结……”刘大夫说着说着,那眉头皱地几乎能夹死一只蚊子,他抬手去揉了揉水哥儿的头,在四处按了按,说道:“还中过药,真是奇怪。” 刘大夫每说一个吴梅子都难过到无以复加,这会儿强撑着没有晕过去。 沈若问道:“中了药?” “对,是药,不是毒。但我所说的药不是‘□□’一类,而是药材。”刘大夫皱着眉头道。 “有种烈性的草药,名叫‘招炎草’,少量服用可以治疗疟疾、烂疮,外敷能消炎,加快伤口愈合。” “这不是好的吗?为什么会说他中了药?”沈若没听说过这味草药,奇怪道。 刘大夫摇了摇头,道:“少量自然是好的,但是大量使用,无论是外敷还是内服都会导致人被草的药性给‘烧死’,内里血管爆裂,最后不治身亡。” “但是……”沈若想问这水哥儿也没有那种症状,要真是血管爆裂那肯定是救不回来的。 刘大夫知道他想问什么,继续道:“这‘招炎草’还有一个作用,将它烧了制成香灰,闻了少量就能让人情.动难耐,欲.火焚.身,这效果和‘□□’很像,并且‘非一夜不可解’。许多青楼里就会用这个,有些‘娘子’相貌平平,但闻了招炎草无论是多丑的男人都能贴上去。” “并且,在药性纾解后完全没有丝毫的记忆。因为在脑子里形成了一个血块,等血块凝结的越来越多,那这人也就离死不远了。”刘大夫说起这些下滥的事儿,胡须都抖起来,这招炎草他铺子里也有,但是从不卖给青楼楚馆。 他作为医者是救人的,而不是害人的。 他继续道:“若是闻见了大量的,那就不仅仅是之前说的那些了,可能会直接导致脑子坏死。若是找到人纾解还行,但是脑子里的血块肯定凝结了许多,那也是救不回来的。” “这中了招炎草,把脉能查出来吗?”沈若皱紧了眉头,这个症状听着为什么跟自己之前那么像。不过之前刘大夫给自己把过脉,似乎没有查出这个。 若是闻了大量的招炎草香,导致发生那种事,后又因为脑子里有血块,所以他丢失了那段记忆。 这样就能说得通了! 刘大夫脑子转得快,立刻就明白过来。 他问道:“你怀疑你之前……的事也跟招炎草有关?” 57 第 57 章 你后腰处是不是有一枚胎…… “对。”沈若冷着一张脸, 原主很有可能就是闻了大量的招炎草香才死的。 “若是中药时间不长把脉还能看出来,你这样把脉是看出不出来的。”刘大夫先从药箱中拿出一个药丸喂水哥儿吞下,又吩咐吴梅子去烧水, 之后要给水哥儿泡药浴驱寒。 吴梅子立刻就去了。 李善桃想去帮忙, 但是这里的事儿有关于若哥儿,她迈不动步子。 她也想知道之前那件事究竟是不是这招炎草害的。 刘大夫让沈若将头上的布包取下, 一头青丝如瀑般披散下来,衬得他脸更白。 刘大夫走到沈若身后,双手按在他头顶,开始按揉着寻找血块。 “按到哪里疼, 告诉我一声。” 沈若闭眼感受着,突然感觉到一瞬间蜂蜇般的刺痛,接着头脑一阵眩晕。 “在这儿?”刘大夫抬手让李善桃帮忙将自己的医药箱拿过来。 从里面拿出一个布包,里头是灸针,细长的泛着银光。 李善桃心惊肉跳的看着刘大夫往自家若哥儿头上针灸,有些紧张地握住了若哥儿的手。 沈若感觉到针刺,咬紧了嘴唇。他从小就害怕打针, 一想到那冷冰冰的东西要插进自己的皮肉里他就会生理性不适。 但是现在他不能动。 “果然有血块, 还很大一块!之前应该是你生产时被血气给冲开了一部分,这才让你头脑清明。但是这血块还是有影响,估计你以前被传的‘失魂’就是这血块闹得。”刘大夫简直啧啧称奇, 这么大一个血块在脑子里沈若竟然没死,真是福大命大啊! 李善桃听了眼泪就忍不住落了下来, 她急切道:“那我家若哥儿还能好吗?这血块能治吗?” “能,针灸几个疗程就行。若哥儿运气好这么大一个血块还能跟没事人一样,也没影响日常活动,也是神奇了。”刘大夫拍拍沈若的肩, 语气略带安慰。 沈若没想到因为水哥儿的事儿歪打正着了解了自己的事,不过此时他的头脑已经足够冷静。 刘大夫给他针灸,沈若脑海中突然闪回几个画面。 闪烁着红色的红绿灯、飞驰而来的大货车、他飞扑救了人自己却被撞飞了。 身体像是有烈火灼烧般的痛,等他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他依稀能看见自己的双手正不受控制地撕扯自己的,还有另一人的衣衫…… 沈若控制不了,但在完事之后,他强撑着一丝清明,依稀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踉跄离去。 之后就是眼睛一黑,完全失去了自我意识。 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正是他生小云吞那会儿。 他生得艰难,本该在这个剧情点就该难产死去的“沈若”,因为他这一缕异世孤魂的存在,活了下来。 血气冲撞开了脑子里的血块,让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沈若再次清醒了过来。 而原主……早在那场意外发生之前就已经死去了。 之后浑浑噩噩过了十个月的人是沈若。 原主受家里人宠爱从未下过地,但沈若被外婆带大会做不少农活;原主每日都爱打扮自己,沈若没有这种习惯更加不会用鸭蛋粉。因为遭受打击性情大变,甚至传出他“失魂”的谣言,家里人依旧对他很好,玉米饼沈若小时候也爱吃,与原主一样。 虽然那段时间如同行尸走肉般,但也是跟随着沈若的潜意识在生活。 所以沈若再次清醒过来之后非常快速地就融入了这个家。 哪怕他的脑子里不记得那十个多月里发生的事,但是真心骗不了人。他们早已经是不可分割的一家人了! 李善桃气得浑身颤抖,眼泪不受控制的大颗大颗往下掉。意外发生后自家若哥儿就失了魂,本以为是受到的打击太大,却没想到竟然是中了药! 她气极:“究竟是哪个天杀的东西要害我家若哥儿!我去跟他拼命!” 沈若怕他娘气急攻心,立刻拉住了她给她拍背顺气。 他安慰道:“娘,你冷静点。这事我会查个清楚明白,水哥儿的事没准和我之前的是同一个人做的。” “我苦命的若哥儿,怎么偏遇上这种事。”李善桃难受地无以复加,眼看着就要晕过去了,刘大夫立刻给她掐人中,按了几个穴位。 女人最忌情绪大起大落,暴怒或是悲伤到不能自抑,若是常年郁结难消还会得病。中医养生经讲究的就是阴阳平衡,过与不及都会导致内脏受损。 “你娘操劳多年,身体瞧着硬朗内里虚空极了。以后可别再让她情绪起伏太大了,很伤身体。”刘大夫对沈若说。中医的望闻问切,他有时候只要一看人的脸色是发黄或是发青就能看个差不离。 沈若点点头,可是这种事情确实没法叫人冷静。 李善桃抑制不住地一直掉眼泪,沈若就抱着她安慰,脑海中盘算着该如何抓住那个始作俑者。 “招炎草”的出现必定不是偶然,沈若努力回想书中的剧情,这本书里想要原沈若死的人,只有原文女主一个。 因为她嫉妒心极强,沈若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漂亮小哥儿,她心中嫉妒地要发疯。而后又是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既然现在有了线索,那么沈若必然不能坐以待毙。 “娘,咱先回家,我打算去镇上一趟。”沈若说着就要往外走。 水哥儿这边有刘大夫和吴梅子在,暂时不需要太担心了。 和刘大夫道别,沈若就快步往家去。 沈汉三的牛经过一天的休养,精神瞧着好多了,也有了力气。 沈若蹲下.身摸了摸它的角,低声道:“要辛苦你带我去镇上一趟,到时候给你买新鲜的草料吃。” 那牛像是有灵性般哞哞叫了两声,潮热的鼻息喷洒在沈若手臂上。 沈若牵着牛出来,套上车。 李善桃想跟着一起去,但被沈若劝住了。家里离不得女主人,他今日都不一定能回来,小云吞还得他娘帮着照顾。 沈若第一次驾牛车,沈汉三家的牛儿拉了那么多年的车走得很稳当,他只需要把握好方向。 远远瞧见一个颀长且眼熟的身影走来,沈若皱紧了眉头。 “顾允!你伤还没好出来乱逛什么?” 沈若扯住缰绳让牛停下,顾不上太多,立马跳下车过去扶住他的手臂。 这时才看见他手里还捏着一本书册,那翻开的一页上头画着一株草药,上面的字沈若看不懂,但边上作为标记的“火焰”图案让他瞬间就明白过来了。 “‘招炎草’?” 顾允有些惊讶地看着他,将书册上的重点快速说了一遍。 “……我遍寻不到失去记忆的原因,后来从书中看见了这味药材。”顾允背上的伤还在隐隐作痛,脸色苍白如纸,他继续道:“这味药材我曾见过,虎头山上就有。” 沈若心中早有预感。这药材稀有,药用价值极高,有人采了大多都卖去医馆。只有想要害人的人才会刻意制成香灰。 “所以你过来找我就是要跟我说这个?” 沈若把人搀到牛车上坐下,给他递了一张手帕。 顾允看着他:“是,我怀疑你与我都中过这药。” 沈若没想到顾允竟然能从书中知道真相,他在心里乐呵的想到: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男主光环? 还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沈若给予他肯定:“我中过,刘大夫说我脑子里还有一大块淤血。” 顾允的猜测成了真,看向沈若,道:“我会对你负责。” “负什么责?”沈若还有点没回过神来,刚不还是在说那草药的事情吗? 顾允的目光落在他脸上,道:“沈若,你后腰处是不是有一枚胎记。” 明明是疑问句却用了肯定的语气。 后腰这种私密的地方,顾允说完耳朵都红了,但他面色不变固执地看着沈若,等待他的回答。 沈若愣了下,那地方的胎记他自己都瞧不见,要不是之前他娘提起小云吞和自己有一个一模一样的胎记的事,他都记不起来! 顾允瞧见沈若的反应就知道了答案,他又说了一遍:“沈若,我会对你负责。” 沈若示意顾允先别说话,这时候他心里也乱脑子也乱。 顾允不是男主吗?他和男主……那什么了? 还是说……这本书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男主,都是自己想多了? 他之前认为女主喜欢顾允,所以顾允就是男主角。因为女主要做的事情就没有完不成的,那么女主喜欢的男人,那肯定就是男主角啊。 沈若整个人像是遭受了什么巨大的打击,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我们之间的事情之后再说!现在有更加紧急的事情要做。那沈梅冬给镇上的鳏夫、跛子保媒,这会儿肯定还在镇上,我要去救人!” “一起去,沈水的事情我也听说了。” 沈若眼神复杂的看了顾允一眼,他一个病患还要去帮忙?真的不是来帮倒忙的吗? 顾允察觉到自己好像被嫌弃了,但他面色不变,道:“我已经好的差不多。再说,还吃了你送的里脊肉,好得快。” 吃哪补哪这个梗是过不去了啊喂! 沈若看了眼天色,也不再劝,牛车继续缓缓地向前。他心中惦记着事儿,脑子里也在想着计策一言不发。 顾允坐在另一侧,就瞧着他神情专注的侧面。 这一看,就再也离不开目光。沈若的侧脸线条流畅,像山水画中的笔墨一笔画就,双唇丰润,唇上生了一颗不太明显的唇珠,此刻正在沉思唇角抿起,眉尾因着蹙眉上挑让人忍不住想伸出手去将它按下。 顾允突然鬼使神差地想,若是沈若从来就这副模样,这个性子,那他或许会早早地倾心也不一定。 58 第 58 章 找蓝帆帮忙 到了镇上已经天色擦黑, 沈若估摸着时间大概是酉时末。 镇上人夜生活比村里人丰富多了,这个时间点镇上人都在家里或是外头的酒楼、摊贩上吃夜饭,一条街两边都是灯火通明的, 镇上道路交错,巷子口多, 路上行人也多, 瞧见有牛车行来纷纷避让。 沈若想找人打听些事儿,将牛车缓缓停在了路边空当处。 车刚停稳顾允就要下车, 沈若拦着他, 道:“你在这儿看车。” 他一个读书人做不了打听别人家长短的事儿, 更别说沈若要打入的是镇上的婶子们的圈子, 在她们嘴里肯定能得知自己想知道的讯息。 “好。”顾允自知帮不上太多忙,只好牵过缰绳在这儿等着。 不过那些婶子坐着聊天的地儿离这空当位置不远,顾允还能看见沈若的身影。 沈若想要打听的就是那冬媒婆都给哪些人家保媒了,还有那些新婚娶的小哥儿、姑娘都是谁。 镇上生人本就多, 有些自来熟的陌生人听见她们聊的话题很感兴趣,凑过来跟她们聊天也是常态。 沈若和她们随便聊了几句,随后状若无意地道:“我有个远房堂兄摔断了腿, 原本都和一从小长起来的姑娘订了亲,结果就因为他成了跛子人家不肯嫁了。我那堂兄都二十九了, 成了跛子又被退了亲,求那媒婆帮着再问问别人家,但哪里还有姑娘小哥儿能看上他, 瞅这事儿闹得,唉!” 沈若真情实感地叹息,好像真有这么号人似的。 听到这话儿那些婶子的心思也被牵动了,这跛子可不好娶媳妇啊, 这年代的人最难娶媳妇的就是身体有残疾的、懒得出奇的、死了第一任老婆还想再娶的。 “你那堂兄可真惨啊,这落下残疾就够惨了,还被退亲。”有婶子皱着眉感叹。 “唉,这成了跛子还真就难娶媳妇。那媒婆都是拿钱办事的,这成不了的事儿没礼钱拿,肯定不愿帮啊。” 另一个人婶子听了这话立刻道:“我家附近有个鳏夫最近都娶上媳妇了,要我说你那堂兄肯定找错了媒婆,只要媒婆巧舌如簧的,你那堂兄肯定也有人要。” 这应该就是知道一点的人,沈若做出一副不太相信的模样:“那腿都断了,任凭媒婆再巧舌如簧也没法说他人还好好的,那不是骗了人家姑娘小哥儿吗?” 那婶子年纪大些也没那些年轻些的妇人脸皮薄,直接道:“断的是走路的腿,那‘腿儿’没断不就成了?” 周围人都听懂了,有些婶子拿手锤她,说她不知羞说这种话,脸都被臊的通红。 “那鳏夫都五十好几了都能娶上媳妇儿,你长得好看我猜你那堂兄也丑不到哪里去,换个好点儿的媒婆,礼钱给得足足的,保准给你堂兄找到个好的!” 沈若就势道:“十里八乡的也就那么几个媒婆,换谁都差不多。” 听沈若这么说那婶子就来劲儿了,她道:“我可是都打听清楚了,那鳏夫找的媒婆是叫‘冬媒婆’的,还没做几个月的媒婆呢,就促成了好几对姻缘。那礼钱听说都赚了这个数呢!” 她伸出五指比了一下,周围的婶子都捂住了嘴。 “五十两?!” “起码五百两往上!” “能赚那么多啊!我想都不敢想,那可是五百两啊!” “这年头做媒人能赚这么多也是少见!真是羡慕不来。” 那婶子见大家一脸震惊,继而又看向她还想听她继续说,那婶子就越发来劲了,说道:“我说呀,那些娶不上媳妇儿的人,只要有礼钱,给得足足的就能让冬媒婆给他说上媒,牵上线呢!听说就没有成不了的,我家有个亲戚都打算从隔壁镇过来找那冬媒婆给自家儿子做媒了。” 这名气都已经传去隔壁镇了?沈若眼神冷下来,这沈梅冬究竟用招炎草害了多少人?! 那婶子说着还拉住沈若的袖口撺掇道:“你快让你那堂兄试试吧,这冬媒婆还真是神了。” 沈若嗯了声,一字一句道:“我也打算找那冬媒婆。” 那婶子闻言又忍不住给他泼凉水道:“听说冬媒婆就在镇上的福来客栈住着呢,每日都有许多人去找,你要是准备的银钱少还不一定能见着哩。” 沈若从她嘴里知道了沈梅冬住在哪,也大概知道了那鳏夫的住处,其实想知道的讯息再深一些的她肯定不知道,沈若也就不再继续问。 本该走了,但他还是道:“婶子,这世上没有什么‘神奇’,你鼓吹那冬媒婆,也只是看见了表面。你们难道没有想过那鳏夫多年都娶不上媳妇,为什么突然就娶上了?是哪家的姑娘小哥儿瞎了眼能看上他?那冬媒婆肯定有问题!” “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娶媳妇结婚那都得找媒人的,她能促成佳偶那就是她的本事啊。” 沈若道:“那你说说,那鳏夫、跛子的,换了你你嫁还是不嫁?她再有本事难不成还能左右你的想法?” “我自然是不会嫁的。”那婶子翻了个白眼,“你这小哥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人家当媒婆有本事你还非说人家有问题,能有啥问题啊。” 沈若怕打草惊蛇不能直接告诉她招炎草的事儿,见说不通也就不再继续说。 有些人就只肯相信自己的所见所闻,别人说再多也没用。 不在这里浪费时间,沈若冷着脸往回走,心思急转。 要阻止冬媒婆继续害人,这件事单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做到的。他可不觉得自己是救世主,没办法拯救那么多人。 况且还有更多的人不知真相,就和刚才那婶子一样觉得那冬媒婆很神呢!这样的话受害者只会越来越多,他一个人哪里能救得过来? 要是能把冬媒婆直接抓起来就好了!可惜他没有证据。 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包裹住了他。 顾允见他走回来,问道:“如何?可得知什么消息了?” 沈若一五一十的告诉他,随后想到了什么,从无力感中脱离出来。他道:“我得找人帮忙!” 顾允从善如流道:“去找蓝帆。” 沈若也是想到了蓝帆,在镇上要查这些阴损的事儿很难,光凭他是做不到的。肯定是要找帮手,他之前脑子发昏怎么把这条金大腿给忘了呢! 顾允道:“蓝帆此人瞧着风流不着调,但为人正直,若是知道此事不会置之不理。” “嗯,那就去找他帮忙!”沈若说完就跳上了牛车,驱使着往蓝府去。 到达蓝府后,下人们都认识顾允和沈若的脸,没拦就直接领着他们去找蓝帆,肯定是蓝帆事先交代过了。 蓝帆此时正坐在廊下逗鸟啃地瓜干,远远瞧见家丁带着沈若和顾允过来,随手把地瓜干往边上一放就站起身。 他朗声笑道:“稀客啊,你俩怎么想到一起过来找我?” “来找你帮忙。”两人异口同声道。 蓝帆摇着扇子,眉头微挑:“成啊,说说看要我帮啥忙?这两天家里头给我施压逼我成婚,可闷死我了。” 沈若闻言蹙眉道:“要给你找媒婆保媒?” 蓝帆有些惊讶:“是,你怎么知道?”他可就说了逼婚,也没提到要到保媒那一步啊。 沈若猜都能猜到了,定是蓝老爷也听说了冬媒婆的事儿,只要是她保媒的肯定能成,这才逼着蓝帆点头呢! “我们来找你帮的忙就跟这媒婆有关。”沈若将所有自己知道的讯息和盘托出,包括自己中过招炎草的事儿。 顾允在一边补充说明。 蓝帆听着从一开始的惊讶转变为震惊,最后直接跳了起来。 “我去!你、你们!本以为要一起孤独终老,结果你背着我有了夫郎和崽?!”蓝帆看着顾允一脸控诉道。 顾允:“……” 沈若道:“蓝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冬媒婆用‘招炎草’害了不少人,需得赶快将这件事捅出去!不然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现。” 蓝帆也冷静下来,立刻道:“我吩咐家丁出去打听那些新成婚的鳏夫、跛子的家在哪,看看那些嫁过去的人怎么样了。再派一波人跟着那冬媒婆,要是出事第一时间把人救下。” 沈若想了想道:“还需要查查那些药铺最近都将‘招炎草’卖给了什么人。” 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准备招炎草香灰可不是容易的事,虎头山上有这草药但也不是遍地都是,那沈梅冬自从当了媒婆就没回过村里,那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在镇上的药铺里面买。 但是医馆不可能将招炎草大剂量的卖给病人,因为这草药性烈,若是使用不当会血管爆裂而亡。所以沈梅冬肯定是找别人去买,并且一定买过许多回。 没准那去买招炎草的一个人或是几个人,就是那冬媒婆的同伙! “成,这媒婆可真是阴损!”蓝帆简直气不打一处来,这种人的心肠都烂透了,才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顾允道:“那沈梅冬也要查查,最好是能将她的家里人也一并查了。” 几人将要做的事情合计了一下,蓝帆很快就吩咐手底下人去做。 储水镇上就有官府。但这事情目前除了他们之外其他人浑然不知,而那些受害人秘而不宣,若是现在上报只会被当成普通的案件来断,呈交给师爷。 那官府的动作向来就慢,顾允给沈若科普了官府的断案流程之后,沈若决定还是他们先将证据给查出来。 等之后上公堂,人证物证俱全,看那冬媒婆还能掀起什么水花! 59 第 59 章 “我会为你讨回公道。”…… 沈若和顾允夜里都在蓝家留宿。沈若心里惦记着事情辗转反侧睡不着, 外加生物钟本就是夜间要醒来四次,每每醒来瞧不见自家的崽,心中就有些空落落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小云吞在夜里分开, 也不知道自家崽哭了没有。 几乎一夜未深眠,天刚蒙蒙亮他就起来了。 洗漱过后随便吃了两口早食, 他就打算出门。 “沈小哥儿,你别忙着走,我家少爷在前厅等你呢!”阿富跑去沈若住的屋子找人跑了个空,问了丫鬟才知道沈若在厨屋这儿。 沈若应了声。阿富带路,两人一同往前厅去。 等到了前厅沈若才发现顾允也在,甚至还换掉了读书人的长衫,穿上了不起眼的短打。 “来了正好,我可是得了不少消息,都与你们说。”蓝帆难得严肃着一张脸。 沈若跟他打了声招呼, 也在桌前坐定了。 蓝帆道:“那冬梅婆的丈夫沈何在镇上赌坊欠了一千两赌债,已经拖了有大半个月, 赌坊那边的说法是要是本月底还不上就要了他的命。” 沈若问道:“所以这冬梅婆敛财是为了给她夫君还赌债?” “应当是。”顾允接口道。 沈若记得当初村里一直有人传言沈梅冬的夫君在镇上有相好的, 却没想到沈梅冬还会想着要敛财给那人还债。 蓝帆皱紧了眉头, 道:“这毒妇藏得深, 没留下太多证据。镇上的医馆我手底下的人都跑遍了,说是最近来买药的人没有专门提起过要买招炎草这一味的。只有是真的身有烂疮, 或是需要这味药引子的, 医者才会给他配上招炎草, 但是剂量都极小。” 沈若道:“会不会是有人偷偷卖,却不说?要是他们达成了什么协议也未可知。” 如果招炎草不是镇上医馆出来的,那会从哪里冒出来呢?沈梅冬真有那么大的本事弄到那么多招炎草香灰吗? “我已经让手底下的人往隔壁镇去查了,约莫明日会有眉目。” 查来源这条线目前是走不通了。 沈若手指点在桌面上, 这招炎草必定不是凭空冒出来的。招炎草的香灰需要点燃,那么现场肯定会有留下痕迹,若是能找到他们成事的地点,或许就能找到突破点。 可是要做这种事,那地方一定十分隐晦,想要找到肯定很难。 要不然设个局?引蛇出洞。 沈若将自己的想法说出,如果要设局,那他可以当那个诱饵。就找冬媒婆保媒,看看她究竟要做什么。 顾允哪里不知道沈若的想法,以身做饵不是良策,他道:“不成。她与你素有积怨,怕是会害死你。” 沈若道:“可是现在一点头绪都没有。” “也不算没有丝毫头绪,我们至少知道了那些新嫁的姑娘小哥儿是嫁去了哪些人家。”顾允的语气略带安慰。 “对,约莫有十户人家。最近那冬梅婆风头正盛,镇上不知道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她。下人回来禀报说,最近她都没有再给那些婚娶艰难的鳏夫、跛子保媒,都是靠着已有的名气给人保媒。想来也是怕事情败露了之后吃不了兜着走。” 蓝帆本想让手底下人跟着沈梅冬打探的,结果人家最近没犯事,还没法抓个现行。但现在还是叫人跟着,要是之后出了事情立刻来报。 沈若猜想这件事肯定跟原文女主沈子莺脱不了关系,但是现在没有一点儿线索是指向沈子莺的,他贸然提起这个名字其他人肯定会觉得奇怪。但是为了赶快破案他还是提出了让蓝帆派人去查查沈子莺。 沈若说完看着顾允和蓝帆的眼神,发现他们并没有露出诧异或是惊讶的神情,心下稍定。 蓝帆问也没问就直接派人出去查了。 顾允对上沈若的视线,道:“沈梅冬和沈子莺交好,或许查沈子莺真能查出些什么。” 理由都帮自己想好了,沈若嘴角不自觉地勾了下。 等消息的时候才是最煎熬的时候,沈若坐不住,他打算出去看看能不能帮得上忙。 顾允道:“我跟你一起去。” 沈若听他提起也没拒绝,多一个人多一份力,而且顾允他短打都换上了自己总不好再拒绝。 不过他背上的伤…… 两人一同往外走,顾允见他视线转到了自己的脊背,立刻意会,轻声说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别担心。” 沈若嘴上说着谁担心你了,走路迈开的步子却小了点儿,让顾允能跟上。 那些鳏夫、跛子的家的具体位置顾允都抄录了一份,离得最近的穿过一条街就能到。两人商定好之后要做的事,首先就是问问边上的邻居这户人家的情况,再问问那新嫁娘是从哪儿嫁过来的,之前他们如何认识。沈若还想试试能不能找那新嫁娘问话。 正在此时,隔着老远的距离就能听见那处传来一阵呼救的声音。 沈若和顾允想也没想,立刻就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远远瞧见是一个姑娘,一头黑发披散分在两侧,上面沾满了灰和稻草梗,看上去就像个疯子。身上的衣衫散乱她双手紧紧护住自己的胸口,露出的脖颈和手腕处有明显的勒出的红痕。她哭喊着救命,身后一个年长络腮胡壮汉扯住她的手臂往回拖,嘴里还骂着不干净的话。 街道边围了不少人,但没一个人上前去帮忙的。 “住手!”沈若冲上去就给了那壮汉一拳。 这拳头出的太快,那壮汉都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沈若给揍了,扯着姑娘胳膊的手一松。 沈若快速将姑娘护在自己身后。那姑娘发着抖,看着沈若的背影泪流满面。 “我日你奶奶的!竟然敢揍我?!我教训我媳妇儿天经地义,你逞什么英雄?难不成你跟这破鞋有一腿儿?!”那壮汉眼冒金星,捂着眼睛怒骂道。 周围人听这男人满嘴喷粪,连自己的媳妇儿都要骂,都投来鄙视的视线。 那男人哪里受得了这种气,抬脚就要踹沈若,沈若仗着自己身子灵活,躲过了,顺便抬腿绊了他一下! 一个七尺高的壮汉摔了一个屁股墩儿那地都震了起来。 沈若一脚踩在他胸口,用上了力:“天经地义?!那我给你这一下也是天经地义!我瞧你就是个窝囊废!只知道打媳妇是吧,窝里横啊!” 那壮汉竟然被他踩着爬不起来,周围人都看呆了。 这人额上红痣明显,瞧着是个瘦弱的小哥儿,结果竟然将一个壮汉给踩在了脚底! “我打媳妇儿关你什么事!小鸡崽子回家喝奶去吧。”那壮汉被踩着还嘴硬,用完好的那只眼睛瞧清了沈若的模样。 竟然是个小哥儿! 那壮汉脸上堆起油腻的笑:“你踩着我也成,不然跟我回家当我小妾,你以后爱怎么踩怎么踩。”说完竟伸手要抓沈若的脚腕! 沈若狠狠地踹了他一脚,骂道:“人渣!” 可给他恶心的够呛。 顾允不知从哪儿拿来一捆麻绳,很快将那壮汉给捆了起来,打了个越挣扎越紧的结。 “你他娘的捆老子做什么?我又没犯法!那臭娘们儿勾引别的男人我教训她不行吗?!”那壮汉叫嚣着。 周围人听他这么说,纷纷将视线转到了沈若身后那姑娘身上。 那姑娘原本就哭得眼眶通红,像一只受了惊的小兔子似的,察觉到周围人的视线身体都颤抖起来。 她尖利地嗓音喊道:“我没有!他不是我的夫君,他只不过是个要了我清白的登徒浪子!我没嫁给他!” 姑娘也算是豁出去了,别人要是失了身子都是藏着掖着,她直接喊了出来。 “屁!那媒都保了,聘礼我也下了,怎么不算嫁给我了?!” “不算,没有婚书,未到衙门登记的都不算。”顾允冷声道。 “是啊,这都还没拜天地呢怎么能叫成婚呢。”周围人也道,对那壮汉的视线极度不友善。 这男人怕不是将这姑娘给强要了,这种人是要抓进牢里的! “我聘礼都下了,你家里也接了。总之你得跟我回去,不然的话看谁还敢要你!” “要不是你和那个冬媒婆合起伙来坑害我,我哪里能让你欺负!”那姑娘声音都撕裂了,难受到了极点。 沈若眼睛睁大,没想到这都能碰上,又是冬媒婆搞出来的事! “哪里坑害你了?那日可是你自己贴上来求欢的!臭娘们别浑说!”那壮汉挣扎着要起来,但都失败了。 “我…我……”那姑娘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沈若道:“我会为你讨回公道。” 那姑娘眼泪瞬间就下来了,她好不容易逃出来呼救的嗓音都嘶哑了,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她一把。被他护在身后,她有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那姑娘泪眼朦胧:“谢谢…恩公。” 顾允道:“去官府。这人欺压良家女,强要人清白,可以定罪了。” 那壮汉一听要去官府,顿时就慌了神。 他本想着自己马上就要成亲了,就算成亲前再放肆一点又能怎么样,反正她失了身子只能嫁给自己了,那不就是能任自己为所欲为吗? 结果今日她竟然敢逃跑!那自然是要好好教训的!结果来了两个多事的人要把自己扭送官府? “不去!我又没做错什么!她是我的人,我想怎么对她就怎么对她,你们两个算什么东西,来管老子的房里事?” 这些话简直没耳听,这还没结婚就这么暴力,结了婚那岂不是要把那姑娘往死里揍?这种人渣就该拉去阉割了!不配拥有媳妇儿! 沈若冷声道:“去不去那可由不得你。” 60 第 60 章 顾允全都想起来了!(一…… 蓝帆派出来帮忙的人手非常多, 他们在的这边距离蓝府不远,动静闹得大很快就有蓝府的家丁过来了。 平民百姓不能动用私刑,所以直接将这人扭送去了官府。 他强要了人家姑娘的清白, 姑娘身上也都是伤,人证物证俱全,很快师爷就断了案,将那壮汉给收监了。 原本事情没有那么容易,衙门里的人都是看人下碟, 而且能少一事就少一事。不过顾允是秀才, 虽说换了一身不起眼的短打,那身读书人的气度是遮不住的,况且他还随身带着证明秀才身份的木牌,那些人一看瞬间门就变了一张脸。 多少都带着点谄媚。 有秀才功名的人可以见官不跪, 那师爷也知道顾允的名声,是储水镇上出了名的才子,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他也想着要巴结一下,所以断这案子非常的快速。 储水镇隶属于东离县,县令下辖四个镇, 官府设立在四镇中最富裕的柳溪镇上,每个镇上都有官府,县令大人会轮流到每个镇上将大案断一断。所以县令不在的时候, 官府中的公务都是由师爷代理的。但师爷并不是科举出身, 只能算作是县太爷一手提拔的能人。 所以师爷对秀才公自然是敬畏的。 顾允给沈若科普了不少大宇朝的官僚制度, 和历史中的都很不一样, 像这个县太爷要辗转各个镇子执行公务的,沈若也是第一次见。不过听顾允说县太爷是个好官,清正廉明, 所以才会把柳溪镇发展的那么好。 凑的很巧,半月前就传县太爷很快就要从另一个镇子过来储水镇,大概率今日就能到,之后就能直接将案子递交给县太爷。这件案子牵扯的人太多了,而且时间门线也很长,还有他的那件事可是隔了十一个月! 但是要状告那冬梅婆还需要更多的证据,刚才在公堂上已经把那沈梅冬在师爷面前挂了名,但是要抓她光凭苦主一张嘴说,那是不能办的。还需要物证。 不过官府也会派人出去调查。只不过县太爷还没来坐镇也别想着这些官差能做出多少事儿。等县太爷来了储水镇,这些衙役才会紧紧皮,到那时候效率也会高不少。 从官府出来,阿富正巧将马车赶来:“我家公子听到消息了,让我来接你们回去。” “多谢你家公子了。”不愧是当大老板的人就是心思细,想的也周到。 等上了马车,那姑娘自觉没脸见人,捂着脸哭。沈若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给她,让她擦眼泪。 发生这种事,多少句安慰都没有用,沈若自己也是招炎草的受害者,这会儿只能安静地等着她发泄完。 顾允坐在另一侧,目不斜视。 车上有水,沈若给她倒了一杯,姑娘声嘶力竭地喊了许久早就渴了,嘴唇都干到起皮,还哭了好久,身体已经极度渴水。感激地接过杯子一饮而尽,喝得太急没忍住呛咳起来。 沈若给她拍背顺气:“慢些喝。” 那姑娘有了些力气,抹了眼泪,开口道:“恩公,我叫许歆文。六日前冬媒婆找上我家,说要给我保媒,她带来了许多聘礼。我爹娘一开始听那人觉得不妥本不想答应,但那冬梅婆和我爹娘说可以先看看对方如何再决定,我爹娘自然说好。只不过她提了一个条件。要我与她一起去瞧瞧那人,说是只在外头看一眼,见着模样了就走……” 她说着又忍不住想要掉眼泪,有些哽咽。 “我就跟着去了,结果……到了那儿瞧见是个莽夫,络腮胡,我当时就说不合适想走了,结果转头冬媒婆就不见了。接着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香气,后来……就发生了那种事。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当时觉得身体很热……”这些话对一个姑娘来说太难以启齿,但是说到这儿沈若已经懂了。 顾允的书里写的比之前刘大夫说的还要详细。这招炎草香灰要是闻的时间门短,且是少量,那就只有催.情的效果,不至于脑子里凝结血块。但是起效时间门非常快,必须得纾解,不然也会有性命之忧。 这时代都信奉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好多人在嫁人或是娶妻当天才能知道自己的结婚对象长什么样。除非是在村子里知根知底的,不然就跟开盲盒似的。所以可想而知,冬媒婆这提议多有诱惑力。 不合礼数,但是能提前相看一眼,若是不合眼缘那自然就不答应,而且这种只要互相不说出去就不会怎么样。 可惜,这就成了冬媒婆诱骗人的最好手段。 “做了那种事我原本该认命了,我爹娘也哭着答应了婚事,但是却没想到那人不是个好东西,我还没嫁过去他就对我拳脚相加,我……我忍受不了终于逃了出来,幸好遇见了恩公。”许歆文抽噎道。 沈若心中早有预料,古代人多传统,虽说大宇朝对贞洁并没有到跟真实历史中那种被人玷污或是未婚先孕就要被浸猪笼那么严重。但被人玷污,失了身子要想再嫁一个好的人,那很难。 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会和许歆文一样,认命嫁给那个人。 “冬媒婆在用招炎草害人。我们就是在找她害人的证据。到时候还需要你作为人证上公堂与她对峙,你愿意吗?” 对峙无异于再将伤疤揭露在太阳下,沈若不会让她一定要和自己一样必须揪出冬媒婆的罪行,若是她不愿意上公堂,沈若也不会勉强。 许歆文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愿!冬媒婆害了我肯定也害了别人,不能让她再继续害人了!” 顾允道:“我会将你刚才口述的经过写进诉状,待我们找到强有力的证据就上公堂。” 沈若之前就从顾允口中了解到,这个时代一般要告官就要先写诉状,那诉状需得有功名的人来写。诉状可以先交给官府,类似于现代的报警,苦主将事情说出在官府留底,之后师爷就会派那些衙役出来寻找物证。等找到物证后,再传唤苦主与嫌疑人。 之后才能在公堂对峙,让县太爷断案。不过也有例外,要是人证物证都一起送去了,那自然就不需要诉状再多此一举了,刚才那壮汉的案子就是这样。 此时先是收监,之后还需要再判刑,到时候还会再次将许歆文传唤过去,官府也会找到更多的证人过来证明这件事。所以到时候许歆文与那壮汉的家人也会被传唤到。 接下去就是由官府出面找到沈梅冬与这壮汉交易的证据,还有招炎草作为物证,这样就能传唤沈梅冬上公堂。 索性马车隔层里有笔墨,顾允很快就将事件写清,交由外面跟着的人递交官府。 许歆文之前又是哭喊又是叫的,现在那个男人关进了牢房里,将事情也都和盘托出,心中骤然一松就直接睡了过去。 许歆文的脑袋一点一点,沈若坐在她身边怕她磕到脑袋,抬手将她的头靠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顾允看着了,张了下嘴想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口。 沈若垂着眸子想着事,没有注意到顾允复杂的神情。 “也不知道水哥儿怎么样了。”沈若突然道。 顾允道:“去刘大夫的医馆给她看伤,顺带能问问水哥儿的伤势。” 沈若点点头:“嗯,还有你的。” 他早就发现了,顾允这人惯爱逞强,背上的伤怎么可能好得那么快,况且顾允的肩膀还脱臼过,看着恢复的还行,但是肩膀不能动作,之前捆那壮汉的时候看着就很费劲。 沈若都怕他的肩膀又要肿起来,还是让刘大夫给看看比较好。 等到了刘氏医馆,沈若才发现水哥儿竟然也在。沈水他休息了一夜像是缓了过来,但现下瞧着面色苍白如纸,不过那双眼睛却没有像轻生那时候一样失去光彩。 他瞧见沈若了,眼眶湿润嗓音很哑:“若哥儿,我要和你一起查。沈梅冬害我,我必要她付出代价!” 他一醒来稍稍恢复体力听刘大夫说沈若到了镇上要查这件事,他就想往镇上跑,刘大夫没奈何就将他和他娘一起给带回了医馆。 沈若道:“好,你先好好休养,之后将发生的事情详细说与我。” 许歆文已经醒了,沈若扶着她进医馆。刘大夫帮许歆文看伤,也没多问,心里就跟明镜似的。 忍不住叹气,这招炎草香灰可真是害人不浅! 等轮到顾允了,刘大夫给他按了按,说道:“这肩膀脱臼可不是闹着玩的。现在我按着是没啥事,但是要再多注意着点。千万别做什么大动作。” 顾允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他道:“刘大夫,我之前应该也中过招炎草香灰,这些日子隐隐约约能想起以前忘掉的一些场景,只差临门一脚就能看清。” 刘大夫先是震惊,没想到顾允竟然也中过药,那岂不是说明他和沈小哥儿……真是作孽哦!不过那是以前,现在他瞧着两人般配极了,也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不再继续想这些事,现在还是得先紧着找出沈梅冬害人的证据为先。 “每个人体质不同,你能想起一些那说明血块已经在自己慢慢化开了。我给你看看,若是就差一点我给你扎几个穴位催一下,让血块冲散开,不过就是会有些疼。”刘大夫拿出针灸包,说道。 顾允点了头,他再疼的伤也受过了,能忍。 沈若在一边看着,皱紧了眉头。 刘大夫帮他看了。顾允脑子里果然也有血块,但是比起沈若来要好的太多,要不然他这个读书人的脑子就算是废了。 刘大夫的手很稳,扎的也很准。 沈若看着顾允的脸色变得苍白,汗水顺着他的额角落下。每扎进一根针,顾允就会抖一下。 沈若感受过那种痛,但是要冲开血块那痛感肯定是成倍增加的……那得多疼啊! 顾允缓过那一阵痛感,脑海中彻底想起了之前的事。 那一日意外发生之前,沈若送了一双靴子给他,就放在他家门口。一双靴子可不便宜,那靴子是千层底,靴尖上翘,是镇上流行的款式,顾允本就不想和他有瓜葛更不可能收他送的东西,就想着第二天还给他。 结果第二天去还东西的时候,沈若家里像是没有人的样子,他走到屋前把靴子放下就打算走了。 但是他看见有一间门屋子的门没有上锁,门微微掩着。本以为是沈若一家人出门忘了关,他抬手想去将那门关好。凑近后,顾允又听到了屋中有人呼喊的声音。那声音细弱,夹杂着痛苦的低吟,不仔细听根本听不见。 顾允心想,难道沈若出了什么事? 他虽然不喜欢这个一直跟在自己后面跑的小哥儿,但也不想沈若发生什么意外。 他没管什么汉子小哥儿大防,径直推门进去。一开门一股浓烈的气味冲进鼻腔,他看见地面上有草在烧,而沈若正仰躺在木板床上撕扯着自己的衣衫! 非礼勿视,他立刻就转开了视线。 但是渐渐地他的身体也不对劲起来……再然后回忆起来的就是他和沈若滚.床.单的画面,比梦里的更清晰,他能清楚地看见沈若颧骨上的那颗小痣,还有他后腰处的那枚桃心胎记…… 顾允全都想起来了! 刘大夫早就取下了针,顾允却还闭着眼睛,沈若有些担忧。 这血块原本好好的呆在那,也没影响太多,要是这一下子冲散开,会不会把人弄傻? 沈若有些担忧不可避免。 顾允睁开眼就看见沈若正担忧地望着自己,他好不容易从那些香艳的画面中跳脱出来,结果一睁眼就瞧见沈若,他的耳廓不由自主地发烫。 沈若问道:“都想起来了?” 顾允:“……嗯,都想起来了。” 沈若摸了摸鼻子,他还没想起来呢,只有顾允一个人想起来还怪尴尬的。 毕竟那时候是他刚穿过来的时候,结果一来就是全垒打,这想想就觉得有点尺度爆表啊! 沈若在二十一世纪可是连恋爱都没谈过的,他的生活枯燥乏味,除了学习就是兼职赚钱。还要为了完成外婆的遗愿考上公务员,端起国家的饭碗拼尽全力。结果一朝被撞进书里,直接就终结了他的母胎sl,甚至连娃都有了…… 不过沈若不记得那天的事,没什么真实感。 顾允将和谐的事情略过,言简意赅地叙述了那一天的事情。 从他的视角来看,并没有发现是谁往沈若屋子里放的招炎草。 沈若听完顾允说的之后皱了下眉头,家里的东西他现在都如数家珍,因为东西不多所以有什么都能记得。 沈若道:“你说把那双靴子还给了我,可是在我家里却没有再见到过它。”家里人都是爱惜物品的性子,那靴子要送给顾允的必然是花了不少银钱,若是还在屋前家里人回来看见了必定会收起来的,家里放东西的地方也就那么点儿,沈若可以确信,他清醒过来之后从没见过这双靴子。 顾允道:“我就放在你家中间门那屋子的门前。” 沈若不再纠结靴子的问题,只是觉得奇怪。但是放在屋前的东西别人路过觉得值钱要偷走,那也是有可能的。 现在诉状已经交给了官府,就相当于是报了警。沈梅冬害人的人证已经有两个,沈水和许歆文,至于那壮汉和鳏夫绝对是知道招炎草的事儿的,都是沈梅冬的从犯!那些人一个也不能放过。 现在就需要物证,大宇朝要断案最重要的证据就是物证,要么就抓一个现行,要么就得有物证。人证所录的口供只能当佐证。这点无可避免,在没有“天眼”的古代,断案就是一件极难的事情。 衙役已经出去寻找证据了,这件事不是小事,牵扯到了二十多个人,十几个姑娘小哥儿都遭遇了这种事情,已经是镇上少见的大案了! 沈梅冬住在福来客栈,出门保媒的时候衙役去了,蓝帆的人也在,一起进去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一丝招炎草的痕迹,倒是翻出了不少金银。 下人来报说,村里沈何家里目前也还没有找到招炎草,镇上的医馆也没有异样,那些招炎草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而衙役们此时还在继续沈何、沈梅冬的家里搜寻着。 沈若觉得,既然她害了人,那必定会留下痕迹。不可能将所有的痕迹都抹的干干净净。 沈水跳了河,这会儿就觉得自己像是死过一次的人,心胸开阔了许多。可以坦然的说出自己的遭遇。 沈水的遭遇与许歆文的大差不差,因为那冬媒婆是村里人,所以他就没有了防备。谁能想到就是村里头经常能见到的婶子,竟然心肠如此恶毒! 在发生那种事情之后,他消沉了许多天。回想起沈若以前的遭遇,被村里人说闲话,他一想到村里人以后会像以前说沈若那样说自己,他就感到害怕。他不敢告诉除亲娘以外的人,怕村里人异样的眼光。但是他内心难过,煎熬,那鳏夫威胁他。他真的害怕了! 所以他去帮沈若的忙,想问问他该怎么改变这种心理。那天他想说,但又不敢说。难以启齿。 结果后来那人又来威胁他,甚至还拿了那草药迫使他再一次和他苟.合,沈水心理承受不住,就有了轻生的念头。 沈水面色平静的说完之后,大家一时之间门都没有说话。 许歆文冲过去抱住他,两人遭遇类似,有些互相安慰的意思在。 “你是为你自己而活的,随便其他人怎么说,流言蜚语害不了你的命。活着比什么都强。”沈若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那天他也没有注意到沈水的异样,要是自己多问上一句就好了。沈水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才想着要找人问问寻求帮助,但是这件事很难和一个不算很熟的人说出口。 沈若能理解,他来找自己就是因为他们的遭遇相似。 蓝帆的阑珊珠宝行也在这条街上,他密切关注着这件事,沈若他们都在刘氏医馆,他就把阿富留在珠宝行里自己过来了。 蓝帆了解到了许歆文和沈水的遭遇,更加直观的感觉到了沈梅冬的可恨!之前只是听沈若他们说,他就已经很生气了,现在瞧见许歆文和沈水身上的伤,简直气成了一只河豚。 “竟然会有如此畜生的男人!”蓝帆直接吩咐手底下的人去将那鳏夫给捆去官府。 沈冬梅可恨,这些男人也一样可恨! “其他的鳏夫跛子的我让手底下人去查,那些新嫁娘嫁过去过得都不好,这些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蓝帆在珠宝行的时候听到手底下人来报信,气不打一处来。 那些人以前娶不上媳妇肯定是有原因的,那些人的家人也是助纣为虐,蓝帆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都叫人给他们捆了。都送去官府,肯定没冤枉了他们! 那些男人可恨,可沈梅冬作为提供草药给那些人的人,甚至还给他们保媒,这更可恨! 沈水听蓝帆说的话觉得有些许解气。那些男人都被押去了官府,但是这还不够,要是没有沈梅冬提供的草药,那他们也不会中招。那能扳倒沈梅冬的草药物证还不知道下落! 说起招炎草,蓝帆就道。 “那沈梅冬该不会是把药草都带在身上了吧,要不然为什么哪里都找不到。” 蓝帆就没见过这么会藏东西的人。 蓝帆话音刚落就听见有熟悉的声音由远而近大声喊道:“物证找到了!!” 阿富冲进医馆里报信:“我们的人跟衙役一块儿去找证据,可算是找到了!说是那招炎草就藏在横梁上。” “要不是她家穷,地是土夯实的,用那高椅子踩着会有印记。要是换成了青砖那还真就找不到了!” 沈若闻言终于松了一口气。 现在人证物证俱全,可以上公堂了! 61 第 61 章 “升堂!”(二更)…… 顾允之前就已经让人将诉状给递交了官府, 衙役也找到了物证,正好他们运气不错,县太爷今儿下午就到了储水镇的官府中。 县太爷屁股都还没坐热,师爷就将今日有苦主来告案的事情告知了。 师爷躬身递上一张摊开来的纸, 道:“大人, 这是诉状。要升堂吗?” 师爷不确定县太爷今日要不要开堂公审, 一般来说开堂时间都在上午,现在可都已经是未时末了。(下午三点) 县太爷拿到诉状第一反应是, 这字极有风骨, 不过力道有些不足。接着就开始看内容。 “真是岂有此理!”县太爷看完后怒不可遏, 大手一拍惊堂案发出很大的声响。 周围人都不敢发出动静来。 “物证可找到了?”县太爷冷静下来,喜怒不形于色问道。 师爷立刻回答:“衙役来报说,物证已经在沈梅冬家的横梁上找到了。” 县太爷道:“今日就升堂!” 镇上的官府难得开堂一次, 没想到这午后了竟然还要开堂庭审,这么多年了还是头一回! 镇上的百姓闲得慌就爱凑热闹,一窝蜂的全涌到了官府门前, 想要瞧瞧出了什么事,顺便看看县太爷的威风。 县太爷在百姓中的口碑很好,人人称颂一句“青天大老爷”,他行的端做得正自然也不怕百姓来看。 这案子涉及的人数众多,苦主都有十来个, 更别提受害人都是些姑娘、小哥儿了。出了这种事影响十分恶劣,以后谁还敢找媒婆保媒?大宇朝本就人丁稀少,生了孩子都算是有功的,这事儿一出谁还敢再成婚?镇上的风气都乱了。 沈梅冬的名气起来,此刻正在镇上富贵人家奔波,收了不少做媒钱。 早知做媒婆钱如此好赚, 她就该早早地开始做了,平白让自家姐姐做了那么多年。结果到头来自己的夫君欠了赌债人家是一分钱也不想借给她,这下她赚得彭满钵满,几乎是将她姐姐的客源悉数砍断,心中快意极了。 很快就能将沈何欠下的赌债还清了,沈梅冬笑出一脸褶子,等镇上的媒做的差不多,她还要去县里。等未来衣锦还乡谁还能再瞧不起她?村里人总说她管不住自己的丈夫,这下沈何他都得靠着自己养活,听话地像一条狗,看以后谁还敢说什么! 沈梅冬捏着手帕,学着镇上的小姐走路,屁股一扭一扭的往福来客栈去。 那福来客栈住一晚上可要五十文呢!沈家村里人除了她还有谁能住这么好的地方?每每想到她的心里就有种扭曲的快感。 赚大钱的感觉真好啊! 她远远地瞧见福来客栈门口站着不少衙役,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拔腿就往反方向跑去。 那衙役也不是吃素的,就在这儿等人呢怎么可能注意不到,顿时手一挥道:“追!别让她跑了!” 呼啦啦一群穿着灰蓝色衙役服侍的人就追了过去,路上的行人纷纷避让。 沈梅冬的体力哪里能比得上衙役,没两下就被人给追上了。衙役压着她的手臂,沈梅冬用力挣扎,喊道:“官爷,你们抓我作甚啊!我又没犯事儿!” 那领头的衙役喊道:“没犯事儿你跑什么?!” 沈梅冬哆嗦了一下,扯着嗓子道:“我瞧见你们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吓着了跑不行吗?” 那衙役不耐烦道:“少废话,押走!” 沈梅冬一下子就慌了,她苦着脸道:“各位官爷行行好,我真没犯事儿,我就是个给人做媒人的,能犯什么事儿啊?你们肯定是抓错人了。” 周围有百姓聚拢过来围观,有人认出这是冬媒婆,立刻就嚷嚷出去了。 “那被押着的不是冬媒婆吗?就那个很神的‘储水月老’!” “哟,这就是冬媒婆啊?我听我亲戚说起过,还说他家隔壁的就请了冬媒婆保媒,前两天就成亲了呢!” “她怎么被抓了?犯什么事了啊。” 镇上关于冬媒婆保媒桩桩成的事儿传的很广,几乎在场围观的人都有听说过,哪怕没见过冬媒婆这人的,也听过这个名字。这会儿瞧见官差竟然要把媒婆给抓走,大家都好奇极了她到底犯了什么事。 那些衙役可没有给人解释太多的习惯,直接押着哇哇大叫的沈梅冬往官府去。 后头还跟了一堆人跟去瞧热闹的,毕竟这“冬媒婆”现在可是镇上炙手可热的红人,谁家有个未婚的汉子、小哥儿姑娘的都想着以后能找她保媒呢!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做了什么才被官差抓走。 沈若等人已经在官府前等待通传了,瞧见衙役押着沈梅冬过来,沈水和许歆文看见她了,眼神里的仇恨都要满溢出来。 那沈梅冬狠狠地瞪回去,被抓了也不安分喊道:“就是你们告我?一个个都是贱蹄子,我呸!” 周围的人对“冬媒婆”的滤镜碎了一地,这镇上最厉害的媒婆嘴巴竟然这么不干净?大家都皱紧了眉头。 沈水和许歆文气得就要上去揍人,被沈若拦了一下:“冷静,等上了公堂再说。她跳不了多久。” 那沈梅冬瞧见沈若,那可是新仇旧恨一同涌上心头,他和他娘一样惹人厌恶!她又忍不住破口大骂:“好你个沈若,都是你挑事!你个破烂货,生了娃不在家带崽偏要来出风头,是要勾引谁?” 沈若冷着脸,看着她的视线淬了冰。 “沈梅冬!你嘴巴放干净一点!”顾允上前一步将沈若挡在身后,隔绝掉周围人看向沈若的视线。 沈梅冬骂的难听,镇上人听了都想看看被骂的那人是谁。瞧见是个长相秀致的小哥儿,有些人的目光就变了。 有些话说得多了就会在人们心中留下印象,他们知道那沈梅冬嘴上没一句可信的,但是镇上人不知道啊。 外头的吵吵嚷嚷在里头都能听见。 县太爷皱着眉,对师爷道:“开堂吧。” 师爷点头,立刻吩咐衙役敲堂鼓,三声闷而庄严的堂鼓声响起,这就是要开堂的讯息。 两班衙役两厢伺立,高喊道:“升堂!” 衙役手里拿着水火棍,有规律有节奏地敲击地面,声音浑厚能传出去老远:“威——武——” 沈若一行人被传唤到了公堂之上,沈梅冬也被押了进去。 被告与原告在两边的青石板上分别跪下。 沈梅冬的事情并没有直接对沈若造成什么,所以他只能算作一个证人。此刻不用跪,就站在另一边证人站的位置上。 顾允作为写诉状的人,此刻站在原告的位置上,他是秀才可以不用跪。 百姓们对官府都有些畏惧,许歆文和沈水作为受害人跪在最前头,等待县太爷的问话。那沈梅冬只敢在外头横,这下跪在了被告的青石板上,害怕地不敢抬头。 沈若以前只在影视剧里看见过古代官员审理案件的流程,剧里的县官都是相貌严肃的。 沈若站在证人位瞧着坐在上面的县太爷,这县太爷瞧着约莫四五十岁,下巴蓄着胡须,长相确实严肃的很,身着暗红色官服,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接着就开始审案,问受害人的话。 县太爷对受害人的语气和善一些,让许歆文和沈水不要紧张,将事情细细说来。 沈水先说,他一开始有些害怕局促,后面才越说越利索。 那沈梅冬没想到他们竟然知道了招炎草的事情,顿时也顾不上这是在公堂之上立刻反驳道:“你说的什么东西,我完全不知道!竟敢在这儿瞎说,要害我这个媒婆,你们是安得什么心!” “究竟是谁害谁!沈梅冬,你坏事做尽现在还说这种话!你还是人吗?”沈水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恐惧退下只剩下恨意。 “我什么都没做!”沈梅冬梗着脖子道。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怒道:“都给我闭嘴!再咆哮公堂各自杖责二十!” 许歆文跪在沈水身侧,伸手拉了他一下,沈水这才跪好,又给县太爷磕了个头:“大人,草民所言句句属实。” 那沈梅冬还想说话,但打眼瞧见县太爷的怒容,不敢再放一句。 “传被告人李大!”师爷传唤道,他口中的李大就是欺辱沈水的鳏夫,很快衙役就将李大给押了上来。 沈水条件反射,瞧见他了身子就开始发抖,许歆文揽住了他的肩膀,默默给予安慰。 沈梅冬有些害怕了,这李大该不会要供出自己吧?明明隐藏的那么好,这人可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个被他夺了身子的小哥儿都看不住! 但是没有物证也没法定自己的罪,沈梅冬也怕自己事情败露之后被抓,所以给他们的招炎草剂量都不大,就只够用一次的。她坚信自己没有把柄落在别人手里。 李大上了官府就怂了,被县太爷一吓唬就什么都招了,就是他对沈水图谋不轨,才会找上沈梅冬帮忙。 县太爷又问沈梅冬是不是给了他招炎草,用作害人的东西。李大也是供认不讳。 “我不认识什么草的,都是……都是这个人给我的!她说用了就能让小哥儿乖乖听话,我、我就用了。”李大瞬间就把沈梅冬给出卖了。 “大人啊,我知道错了,能不能放了我呜呜呜。”那李大怂地不得了。 沈水看见这个曾经对着自己威胁恐吓的人现在成了这副怂样,越发觉得这人真的烂透了。而他竟然被这样的人给……想到就觉得恶心! “李大用药逼.奸良家哥儿,后又威胁恐吓,致使沈水跳河自尽,其罪不可恕!判流放三千里!”县令丢下令牌,衙役立刻将李大带下去。 李大哭喊着说自己错了,让沈水帮自己说情,若是原告愿意从轻,那确实是可以减刑。这人可真敢想,对沈水做了那种事情还敢乞求让他帮忙求情,围观的百姓都被这人的厚脸皮给惊到了,衙役将人拉出去的时候被人吐了许多唾沫。 那李大现在是后悔极了,流放三千里他还有命在吗?都怪沈梅冬那个贱人!要不是她给了自己草药,自己也不至于做出这种事情来! 他哭喊怒骂的声音渐渐远去,沈水才缓过来,这是他的噩梦。但是沈梅冬拒不认罪,县太爷为什么不传物证呢?他想不明白。 顾允却能猜到县太爷的想法,这是想看看沈梅冬到底都做了多少恶事,等最后给她上证据,等到那时候她的心理防线就能轻易被击溃,从而露出马脚。 “沈梅冬,李大所说你认是不认?”县太爷问道。 沈梅冬梗着脖子摇头:“不认!我才没给过他什么草,他来找我保媒我收了钱肯定会帮,谁知道他自己起了色心。这关我什么事!” 县太爷挑了下眉,没说什么,转而问许歆文的话。 许歆文将之前和沈若说的又说了一遍,周围的百姓听了沈水的事情后心情压抑,人都被逼到跳河了,那是得多绝望!现在听了许歆文的遭遇也是,心想怎么会有那么坏的人! 围观的人多是婶子,自然与他们共情,这样的家暴男可不算少数,但是人家关起门来别人也管不了。若是自己遭遇了这种事情,那如何能够忍受?! 真是可怜,而这些竟然都是那冬梅婆掺了一脚的事情! 那个壮汉被押上来还要狡辩,不肯认罪。衙役拎着水火棍打了许多下,这才招了。原本就是人证物证俱全,师爷已经断过一次案,许歆文脖子上手腕上能瞧见的地方都是伤,他竟然还敢狡辩! 最后判的也是流放三千里。 沈梅冬心里头打鼓,眼见着一个个受害人被带过来,那些姑娘小哥儿带着恨意的视线对着自己,那些汉子一个个都招了,都说跟自己有关,她有些害怕,胆战心惊的。 但是她又安慰自己,她住的地方、身上、家里都没有留过多余的招炎草,不可能找到物证。所以这一点她根本不担心。 县太爷又问她,沈梅冬依旧是不认罪,大声道:“那些人自己找到了这草药拿去做坏事,和我有什么关系?不过就是恰好他们都找了我保媒罢了。我就是个媒婆,而且我又不识字,哪里认得什么招草炎草的啊!县令大老爷,您可不要冤枉我啊!” 堂下跪了许多人,原告有十几个,这沈梅冬还敢睁眼说瞎话。外面围观庭审的人听了都觉得这肯定不对劲,那么多人受害,所有人都说是冬媒婆带他们去的,怎么可能冤枉了她。 那些失贞只能嫁人的受害者,她们心中怎么可能没有怨恨!闻言纷纷与她对呛。 县令道:“都安静,将物证呈上来!” 沈梅冬闻言整个人呆若木鸡,瞪大了眼睛看着衙役举着几棵熟悉的草药走上前来。 她惊叫道:“不可能!” 62 第 62 章 公堂上的极限拉扯(一更…… “不可能什么?”县令冷哼一声, “还说你不认得招炎草?” 沈梅冬震惊过头,这才发觉自己竟然失声喊了出来。 她立刻摇头:“我不认识这东西, 这压根就不是我的东西!你们不能随便拔几棵草就说是物证吧?!” 县令道:“这是从你家横梁上找到的。” 沈梅冬喊道:“不可能!” “我还会污蔑你不成。”县令瞧她反应就知道这人肯定认识招炎草, 之前也不知道为何如此笃定他们找不到物证。 沈梅冬现在才感觉到害怕,这物证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难不成是有人要害她?不然自己家里为什么会出现招炎草?!她明明是用多少拿多少,给了人之后自己手头是没有的, 这些招炎草根本就不是她的! 此刻她百口莫辩,物证就在眼前, 不容许她继续诡辩。 县令道:“你这招炎草是从哪儿来的?” 沈梅冬现在才知道害怕, 整个人抖若筛糠。 “我、我不知道这些草是哪里来的!这些根本就不是我的!” 县令见她还敢否认,惊堂木一拍,怒道:“毒妇!物证都在还敢狡辩?要不是你的,那会是谁的?!” 沈梅冬吓得整儿慌了神,但是心底知道自己肯定脱不了罪。衙役呈上来的这些招炎草不是自己拿的,但在自家家的横梁上找到,那肯定就是有人故意要害她! 除了自己之外还能有谁知道招炎草,那自然就是谁! 沈梅冬想到了一个人, 眼里燃烧起怒火,喊道:“那些草都是沈子莺给我的!大人啊,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就饶了我吧!这些草真的不是我的,要怪就都怪她!” “对!都是她的错!” 没想到这就把沈子莺给牵扯出来了,顾允有些怔愣, 自然回想起之前沈若提起让蓝帆帮忙查一查沈子莺的事情。没想到这沈子莺真的有问题。 沈若没想到还有这种意外发现, 正愁不知道该如何抓沈子莺的把柄,这沈梅冬这就送上来了! 县令闻言心想,这招炎草自然有出处, 不可能凭空出现。既然知道了来源,那就不能让那提供药草的人继续作恶事!沈梅冬说的话县令自然没全信,不过这个沈子莺是必须要传唤来的。 县令道:“传沈子莺!” 很快就有衙役出去抓人,沈梅冬此刻跪坐在地上有些失神,她没想到沈子莺竟然会这么做!往自家横梁上放招炎草,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既然她不仁就别怪我不义!这些事可不是我一个人做的,要死那就一起死! 她心中又惊又怒又怕,此时六神无主地乱看。那些男人被判了流放,那自己的事情败露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惩罚,这时候她的内心极度煎熬,恨意滋生。 原本不可能会被找到物证,都怪沈子莺那个贱人! 而沈子莺此刻正在家中梳妆打扮,最近赚了些钱她立刻就置办了不少胭脂首饰。刘芬芳不喜欢她大手大脚但是自家闺女儿赚得到钱,还会给她一部分,所以她也不继续说教。到现在家里人都捧着自家闺女儿,觉得她有大出息。 “娘,爹要把咱家的户籍迁出去,这事儿还没办成吗?”沈子莺拿着新买的簪子往头上比,有些急切地问道。 刘芬芳坐在一边缝东西,闻言没好气道:“村长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还是不答应。沈家村这么穷也就咱家家底能看。大概是不想放咱们走,咱们一走啊,这沈家村不就是一村的泥腿子了?” 说到后面,优越感油然而生。自家丈夫在镇上有工作,而自家闺女儿也不知道得了什么仙人眷顾,总是能在山上寻摸到值钱的草药。之前就卖出了不少钱,到现在家里的银钱大部分进账都是靠这个。 刘春花和沈牛山知道了都来夸,说她是有大出息的,以后搬去镇上了,还能寻摸个公子哥儿成亲。他们家的孙女儿长得不赖,还会赚钱,就不信那些人瞧不上。 沈子莺听了这种话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重生归来如此大的机缘她必定要把握住。去镇上那只是第一步,等浙江那边的线人过来,她还要做更大的生意。 现在赚的这点钱,她还看不上眼,还远远不够! 而且镇上的公子哥儿她也有些看不上眼,她自诩未来的举人夫人,早早就挑好了人。但是顾允对自己不假辞色,几次三番让自己热脸贴冷屁股,沈子莺帕子都快搅烂了! 自己是哪里配不上他了?!为什么顾允还要和沈若搅和到一块儿!甚至还护着他! 沈子莺一想起之前的事情就来气,但是又想到那沈若虽然命大没死成,但带了个崽怎么配得上顾允,他们肯定是成不了! 每每想到沈若遭遇的事,她心中就一阵快慰。 两人年纪一样,从小到大无论是容貌还是其他的,曾经都被他压一头,就连喜欢上的人都一样。沈子莺早就想过,要是没有沈若这个人就好了! 以前村里的那些有关沈若的谣言,自然也与她有关,她喜闻乐见,并且煽风点火。 可是却没想到现在沈若在村子里的风评变得很好,而她的急转直下,这点让她根本无法忍受! 不过幸好自家攒够了钱能够搬去镇上了,沈子莺想到以后就忍不住打心底里头开心。 这些人说就说吧,未来她就是人人羡慕的镇上人,而那沈若,还是只能在村里,住着那泥瓦房,吃着糠咽菜。 心中有了对比,沈子莺的心情变得极好。 但是那村长竟然还不同意她家迁户口的事情,这要等到猴年马月去,沈子莺想他不愿意同意那一定是钱没给到位! “娘,去给村长家送点银子去,我就不信他还不给办。”沈子莺梳着头发,对刘芬芳道。 “再等等看,之前村里头也不是没人迁户籍走,没准村长就是想坑咱家一笔!”刘芬芳可舍不得那么多银子打水漂,进了她家还要出去,拿出去一个铜板给别人她都觉得心痛。 但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那镇上的房子定金都交了,要是没有户口那就买不了,只能租。那租金可也不便宜啊! 刘芬芳心都在滴血。这沈家村里头,一个个的都想坑自家的东西,自家的钱啊! 沈富贵又不知道去哪儿鬼混了,刘春花和沈牛山知道沈子莺能赚钱也不再出去忙活地里的事儿,就在家里呆着,连家里的鸡鸭都不侍弄了。家里的事儿全落在了刘芬芳头上,要不是她从自家闺女那儿得的银钱最多,她也要闹起来。 沈子莺没耐烦她娘这样,以后她可是要赚大钱的,现在家里的这点银钱她还没能看进眼里!上辈子她成箱的金银都有不少,要不是那线人还没来,她才不愿意再继续在沈家村里呆着呢! 门外突然传来嘈杂的声响,像是有人闯进来了。 刘春花和沈牛山正躺在藤椅上晃悠,在院子里头乘凉呢,突然就见一群身上带着刀的官差闯了进来,顿时给吓得六神无主。他们一直呆在沈家村里,对镇上官府有着天然的害怕。 但刘春花性子泼辣,大着胆子去拦:“官、官爷啊,你们闯进我家作甚?!我家里没人犯事儿啊!” 沈牛山闻言也立刻去拦着,他以为这些官差是来抓他大孙子的,之前偷窃那件事难不成暴露了?!要是是来抓自家大孙子的话,那可不行! 衙役不耐烦道:“让开!让你家沈子莺出来!” 沈牛山一听不是来抓沈富贵的,顿时就放下了心,不拦着了。 刘春花皱紧了眉头:“我家莺姐儿怎么了?她天天在家里呆着能有啥事,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啊!” “走开,和你没关系。”那官差不耐烦,让她别挡着。 刘春花哪里能让他进自己家乱搜,连忙去拦着,推搡间就狠狠地摔了个屁股墩。诶呦诶呦地直叫唤。 刘芬芳打开门瞧见院子里都是官差,身上都带着明晃晃的刀,差点儿吓撅过去。 沈子莺心里一紧,脑子里也云里雾里的,为什么会有官差来抓她? 但好歹她是见过大世面的,上辈子也不是没上过公堂,但每次都能脱罪,这一次沈子莺心思急转,回想着到底能有什么事儿。思来想去很有可能就是沈梅冬用招炎草的事情败露了,要不然怎么可能查到自己这里来。 她脑海中立刻就想出了对策。心中对沈梅冬生气,这人还真是不靠谱,事情竟然这么快就败露了,可真没用啊。 以后可不能再跟她合作了! 沈家村的村民发现有官差进村都慌了神,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有胆子大些的就跟过来瞧瞧要抓谁,没想到就跟到了沈宏家。竟然要抓的是沈子莺?!大家都有些傻眼。 这莺姐儿虽然之前因为做了蠢事,还有她哥沈富贵做贼的事,在村里的名声受到了影响,但是作为一个长得好看的姑娘,村里人也少有跟她计较的。外加村里还有些大小伙子喜欢她,都想着虽然娇气了些,但能娶回家一个美娇娘,那也是好事。 所以看到官差要抓的是沈子莺时,大家都很震惊,一个小姑娘能犯什么事? 沈子莺面色平静,她是个见过大风大浪的人,这件事跟自己也没有直接关系,上堂去也判不了自己的刑。她心里是半点儿不虚的。 她听见村民们的议论,装作大义凛然的样子,道:“我可以和各位官爷走一遭,但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并不清楚,若是上堂去作证,那我肯定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她就直接将官差来抓她的事情扭转成了让她去公堂上作证。 周围的村民觉得这才对,一个小姑娘能犯什么事呢,肯定是被带去当证人了。 刘芬芳看到自家闺女儿被人押着,心中害怕极了,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都说了那些话,刘芬芳也不知道该不该上去拦着。她看到那些人佩着刀就感到害怕,不敢上前了。 那官差可不会因为她是姑娘就给她面子,直接道:“沈梅冬说那害人的草药是你给的,跟我们走一遭吧!” 这句话就像在沈家村里砸下了一颗巨大的石头,信息量太大,周围的人都不知道作何反应。 沈梅冬害人?草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官差押着沈子莺就要走,沈子莺没有挣扎,只在心中骂着沈梅冬。 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没想到竟然是她将自己拉下水的!原本沈子莺只以为是官府顺着沈梅冬查到了自己,自己从虎头山上挖到了草药,所以才会把自己带走,却没想到沈梅冬竟然把她与自己的交易说出去了?! 她被押着往前走,那官差的手劲儿大得很,抓得她手臂发痛。 她扭了扭手臂,娇滴滴道:“官爷,能轻些吗?不用抓着我,我不会跑的。” 那官差听了这声音不可能不动些恻隐之心,这姑娘瞧着水灵好看,他的手劲儿也松了些。 沈子莺抽出了自己的手,偷偷给他塞银子问公堂上发生的事,她要想想之后该如何说才能给自己脱罪…… 沈子莺被押走了,沈牛山当机立断将自家的牛车牵出来,刘春花和刘芬芳锁了门,他们的牛车就坠在官府的马车后头。 村长很快也过来了,有一大批官差到了沈家村他怎么可能不得到消息,但是他过来的不够及时,沈子莺已经被押走了。 周围跟来围观的村民告知他之前发生的事情,村长皱紧了眉头,也回家将自家的牛车给驾了出来。 村民们自然也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纷纷跳上村长家的牛车。 坐不下的就跟在后头走去镇上,这沈梅冬和沈子莺可都是他们沈家村的人,要是真犯了什么事,那对村子的名声可是无法挽回的伤害啊! ================== 公堂之上。 衙役的速度算不上快,镇上与沈家村相隔甚远,将沈子莺押上来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 在等待传唤者的这段时间里,县太爷怜惜受害者,没让他们继续跪着。那沈梅冬却是跪的东倒西歪,到这会儿都没有什么力气了。 不过当她看到沈子莺的时候,顿时那眼睛都能喷火。 “贱人!你竟然害我!”沈梅冬恨地红了眼,她在公堂上煎熬了那么长时间,现在就像是一头发了疯的野猪,恨不得将沈子莺给拱死。 沈子莺刚一上堂就被沈梅冬骂,她也很气,这人自己没本事被抓了竟然还怪起我来,真是岂有此理! 两人很快就厮打在了一起,你抓我脸颊,我扯你头发,完全没顾上县太爷越发铁青的脸。 惊堂木重重地拍在案几上,发出很大的声响,“大胆刁民岂敢放肆!还知不知道这里是公堂!” 沈梅冬和沈子莺被吓到心脏颤动,互撕的动作顿住了。 分立两侧的衙役感受到县太爷的怒火,立刻敲起水火棍。 “威——武——” 此刻沈子莺脸上被沈梅冬抓出了好几道血印子,头发蓬乱,精心挑选的发簪都散落在了地上。边上的沈梅冬也没好到哪里去。 她气得脸上通红,这沈梅冬就像个泼妇! 沈梅冬心中恨极了她,越发觉得家中横梁上的招炎草是沈子莺放的! 县太爷道:“沈子莺,沈梅冬招认说招炎草是你给她的,你认是不认?” 沈子莺此时气到口不择言,脑海中想到的对策在此时清晰地印在自己眼前,她深吸一口气道:“我认!” 县太爷还想继续说,却被她打断了。 “但是我没有让她去害人啊!”她被押来的路上已经问清楚了公堂上发生的事情,早已想好了说法。 沈梅冬在一边听了她这要撇清的说法,立刻就跪不住了。 她喊道:“你放屁!那招炎草的药效都是你跟我说的,那做媒婆的点子不也是你提起的?!” 沈子莺半点儿不认,只嘤嘤哭诉道:“呜呜大人,您可别听她胡说呜呜呜,这婶子素来跟我有仇怨,就是想要拉我下水呢!” 她哭得梨花带雨,但是此时着实算不上好看,美人垂泪应该是惹人怜惜的,但是她忘了自己现在头发蓬乱,脸上的妆都花了,瞧着就跟个疯子一样。她现在哭起来只会惹人厌烦。 公堂上县太爷让谁说话,其他人就不能插嘴,要是忍不住插嘴了那就是咆哮公堂这宗罪。沈梅冬喊得响,此刻被拉去打了几下板子,喊得更响了。 沈子莺以为自己的哭诉起了作用,故意抬起头让县太爷瞧见自己的脸。 沈子莺膝行几步,伏地磕头,对县太爷道:“都是沈梅冬威胁小女子的,小女子之前在虎头山上摘到了不少草药,都是为了拿到镇上换些银钱,家中日子不好过。那招炎草是我挖来的,外伤内伤都能治,是个珍贵的好药。之前沈梅冬来找我让我不要卖去镇上,卖给她,我为了少跑一趟就都卖给她了!” “大人,我真的不是从犯。是沈梅冬她故意要害我,我根本不知道她竟然拿着草药去做坏事啊!呜呜呜大人请相信我,要是我知道她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那我肯定不会将招炎草卖给她的!” 沈子莺哭得梨花带雨,几乎声声泣血,还向周围的受害者们连声道歉。说都是自己不好,要是知道沈梅冬是这样的人,那她肯定死都不会卖的。 那些受害者没人应声,这个人提供了草药,那也是间接地害了他们。哪怕她道歉的真切,瞧着诚恳极了,那他们也不想原谅! 官府外围观的人瞧见了,都心想这该不会真是抓错人了,那冬梅婆死都想要拉个垫背的,这才将卖招炎草的小娘子给告发出来了。但是这草药医馆中也是有卖的,那小娘子只是卖草药的话,那确实算不上是要害人啊。只不过是因为她提供了药草,导致那沈梅冬拿着去害人了! 沈梅冬简直气得倒仰,以前怎么没发现这沈子莺竟然这么会狡辩! 县太爷又问沈梅冬,沈子莺说的对不对,这种事情就需要她们自己对峙,而他看她们的表情和反应,听她们说的话有没有条理,这样才能做出判断。 现在可算轮到她说话了,沈梅冬什么都顾不上,直接将事情全都抖落了出来。 “沈子莺不仅给我提供了草药,她还收了我的钱!我有证据,在我住的客栈屋子床铺的隔板上,我特意托人记了账的!”她既然有胆量做坏事了,那自然也会给自己留一手。沈子莺想要跟自己撇清关系,那绝对不可能! 沈子莺闻言哭得愣了下,没想到这村妇竟然还留了一手。 但是她自然不认,此时的脑子转的极快,立刻道:“这账本定然是伪造的,我从没有收过她的钱!我赚的钱都是我用山上采的草药换来的!这些时间每一笔入账都能在镇上医馆查到,我都是去李记药铺卖的草药,李大夫可以为我作证!沈梅冬自己想要害人还要诬赖我!硬要拖我下水,请大人明鉴啊!” 她呜呜哭喊着,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 沈梅冬见她还要狡辩,这人故意往自家横梁上放招炎草导致自己必须得认罪,那她沈子莺绝对别想好好地走出公堂! 沈梅冬恨得眼睛红透,几乎是嘶吼着喊道:“屁!我是害了人,但是你沈子莺又是什么好东西?!在十几个月前,我就瞧见你害人了!!” “就今日抓我的这件事,说到底,你才是罪魁祸首!” 63 第 63 章 真相(二更) 沈梅冬说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精神一震, 难道还有其他的事情是他们不知道的?谁能想到今天的这件事还能牵扯出十几个月前的案子来! 沈子莺瞬间整个人僵住,脸色剧变,喊道:“你少血口喷人, 大人明察秋毫, 瞎编乱造的事情大人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县令心想, 这沈梅冬还没说呢,沈子莺整个人的状态都变了, 而且这话说的把自己架的那么高, 县令心中不悦, 看见了听见了自然心中有了决断。 他道:“沈梅冬,你继续说。” 沈子莺此刻发觉自己有些慌乱,这就太明显了, 于是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 沈梅冬此刻恨意怒火一并上头, 什么都顾不上来, 只知道要将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都抖落出来, 哪怕自己的想法也很恶毒, 她也顾不上了! 沈梅冬快速地说道:“就在十一个月之前的一天,我正巧路过沈大山家, 瞧见沈子莺往沈若屋里扔了点燃的草药!我现在认识那草,红色的茎秆和叶片, 就是招炎草!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那草药是做什么用的,只以为她想把沈若家的泥瓦房点着了,将人烧死!我和他家不合,自然不想管,烧死了人与我何干,我就先离开了。但是过了许久我心中不安,因为我路过过怕有别人瞧见我了。要是沈若被烧死了其他人以为是我干的怎么办?!我就又返回去看, 要是真的烧起来了我就去喊人来灭火,这样好歹别人不会以为是我干的。若是有人问起来,我自然要把沈子莺给供出来!” 县太爷听着眉头皱紧,既然沈梅冬这么说,那沈子莺丢进去的药草绝对是招炎草了。他仔细观察沈子莺听到沈梅冬说的话之后的神态。 此刻沈子莺的表情有些慌乱。 但她自然是立刻反驳:“我没有!我没做过事情我是不会认的,你不要再继续瞎编了!” 结果被边上的衙役用水火棍一吓,不敢再继续咆哮公堂,只能任由沈梅冬继续说。 沈梅冬只想要将沈子莺供出来,继续道:“那时候等我返回去之后才发现泥瓦房根本没有烧起来。于是我凑近了看就发现沈若正压在一个男人身上做那种事!我当时很吃惊,他模样看着不正常,我立刻就想到肯定是沈子莺丢进去的草有问题,要不然沈若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而且他们干那事儿青天白日的还不锁门!我本来想宣扬出去,这件事可是村里的头一遭,沈若他娘与我有积怨我自然不想她家的小哥儿好过!只要说出去那沈若不就完了?我当时甚至还觉得沈子莺这事干得好。” 沈若站在证人的位置上眼睛睁大,没想到沈梅冬竟然知道那天的事! “我想看清楚底下那人是谁,才好去外头说。但是当我看见底下那人是顾秀才的时候,我就不想多嘴了!要是宣扬出去了那沈若不就能嫁给秀才公了?所以我辛苦隐瞒了这件事,村里人都不知道那‘奸夫’是谁,沈若人也傻了,后来就传出他怀孕的事儿。这事一出,我自然是高兴,未婚先孕是极大的丑事,李善桃出门哪还能直的起腰!?” 她说到后面更像是给自己撒气,周围人听了都直皱眉,这种恶毒的人竟然是真实存在的! 沈梅冬继续道:“直到后来我丈夫欠了赌债,我先是去找了我姐,她就是做媒婆的,这么多年肯定积攒了不少银钱,但她不愿意借给我!她凭什么不借给我,我可是她亲妹妹啊!我好恨!后来我被逼的没法子了,就想起了沈子莺之前用的这种草药!能让人失去理智的与男人苟.合,那生米煮成熟饭了自然就得结婚。我姐做媒婆赚得多,那我要是拿到这种药不就能赚得更多了?于是我就开始做媒婆,拿着‘看见她用招炎草害人’的这件事去威胁沈子莺。让沈子莺给我她之前用的那种药草,要不然我就捅到村长面前去!” 她做出的事情就十分恶毒,让周围人听着就生理性不适。她句句说沈子莺害人的事,但是她之前知道却不说,那就是帮凶!更别说她知道这草药能害人,还要去威胁沈子莺将草药给她,她也要害人。这种人真就能坏到这种地步! “沈子莺自然不想事情暴露出去,于是跟我做了约定。我们那时候还算关系好,有一致讨厌的人,所以我没有威胁她给我银钱,甚至还约定之后赚了钱,我分她一部分!结果呢?她就是这样回报我的!往我家横梁上放招炎草?!那时候是沈子莺告诉我招炎草的用法,还以一株五两银子的价格卖给我药草,要不然我大字不识一个怎么可能知道招炎草这种东西?!都是沈子莺给我的,她才是罪魁祸首!她以前就拿招炎草害过人!”沈梅冬尖利地声音喊道。 沈子莺咽了口口水,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那是她第一次做坏事,本以为没有留下任何把柄,被沈梅冬看到了这件事她也十分震惊,后来她来威胁自己的时候,沈子莺也就和她做了约定,那时候两人说得好好的,她就是一个普通买药草的,而沈梅冬就当媒婆,招炎草她都是去山上现找,沈梅冬也很小心的每次只拿走要用的部分。 结果听到沈梅冬说自己往她家横梁上放招炎草的事,沈子莺立刻就想反驳,但岌岌可危的理智阻止了她。这要是喊出来了,那不就承认了自己和沈梅冬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了吗?! 而且她怎么也没想到,和沈若做那种事的人竟然是顾允!原本她只想着让沈若吸入过多的招炎草香灰死去,后来他命大没死,传出未婚先孕的消息来,沈子莺还以为是沈若中了药之后跑出去被别人给要了,这才怀上的。却没想到竟然是跟顾允! 沈子莺狠狠地咬唇,不再让这件事牵扯自己的心,她此刻脑子转地极快。 随便沈梅冬说什么,只要她不认!没有证据谁敢给她定罪? 沈梅冬说的那件事苦主就在堂上,师爷俯身过去告知县令,县令便叫沈若上前问话。 沈若原本站在证人位上,听完沈梅冬的话心中自有一股怒气升腾。他之前就猜测拿招炎草害自己的人就是沈子莺,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却没想到沈梅冬她就是人证!但是她却隐瞒了那么久,甚至还用这件事,来复刻犯罪,导致十几个人都遭遇了和沈若以前差不多的事情!!简直是恶毒到了极点,她比沈子莺还要可恶! 听见县太爷传唤他,沈若立刻上前在原告的位置上跪下,将之前的事情告知。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之前顾允记起来了,他就直接说了出来。 这件事顾允也是受害者,他是秀才可以见官不跪,但此刻他也屈膝跪地,与沈若并肩。 顾允将自己知道的关于那件事的细节,在堂上又说了一遍。 两人气度自与旁人不同,说的话很有条理,他们一开始虽不知道始作俑者是谁,但是经过沈梅冬的供词,很快就将所有的事情串联了起来。 那些受害者听见沈若因为中了大量的招炎草,导致脑子里还有大块的血块没有化开,顿时有些心疼他。他们只吸到了一点儿就任人施为了,那沈若可是死里逃生!能活下来可真的就算他命大了! 但是所有人都不知道,真正的沈若早就在中了大量招炎草香灰时死去了,活着的是二十一世纪穿来的沈若。 “我没有干过!而且你们没有证据能证明是我干的!”沈子莺脱口喊道,她看见顾允跪在沈若身边,心中自是一顿难受。但是这件事她就算干了那又如何,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只有人证没有物证,那就不能给自己判刑。 沈子莺上辈子上公堂脱困都是如此,她相信这一次也会这样。她重生回来是多大的机缘啊,怎么可能会在这种地方折了? 沈梅冬闻言立刻道:“我能证明我看见过!而且沈子莺,你真以为自己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吗?!我有证据,我在场的证据和沈子莺做这事情的证据我都有!” 她非要跟沈子莺鱼死网破,自己的事情已经败露肯定会被判刑,那沈子莺这个导致自己事情暴露的罪魁祸首她一定也不会让沈子莺好过! 沈子莺有些慌了,仔细回想那天自己能有什么东西可以作为证据,时间过去的太久远了,她完全想不起来。 沈梅冬说的那么笃定,难不成真有证据被她发现了?! “是什么?”县太爷问道。 沈梅冬道:“那天我瞧见门口有双靴子摆着,那是镇上最时新的款式,能卖上五十文钱,我起了贪财的心思,心想沈若出了这事他家人肯定顾不上一双靴子,我就直接顺走了。那靴子现在还在我家呢!” 沈若没想到那靴子竟然是这么没的。 县太爷问:“那证明沈子莺当时在场的证据呢?” 沈梅冬以前可没想过要威胁沈子莺,但是那时候沈子莺估计是第一次害人,本身就很慌乱,她瞧见从沈子莺怀里掉出来一个荷包,里头看着就有不少钱。她自然就捡走了。时间过去了那么久,沈梅冬自己都快忘了家里还有这么一个荷包,之前去威胁沈子莺的时候也没有提起,就说了自己知道这件事沈子莺就同意跟她合作了! 那时候她捡走了荷包,又怕沈子莺要回来找。那荷包太有辨识度沈梅冬自然不会拿来用,就往自家的箱底一放,里头的铜板拿出来装进自家的钱袋子。毕竟铜板都长一个样,自然分辨不出是谁的! 到现在要找证据的时候沈梅冬才突然想起这么一件东西,那荷包上面可是绣了沈子莺的名字的!看她还怎么抵赖! 沈子莺人都傻了,自己的荷包竟然是那时候丢的!她当时要害人心里自然是十分地紧张,她偷摸着过去的时候,心跳的太快,走在平地上就在屋外还摔了一跤!那时候她生怕将沈若吵醒了,快速地站起身来,也没有看周围有没有掉东西。 估计就是那是跌倒将荷包给甩出去了!后来她一直担心着自己干的坏事被发现,也没想到那荷包的事情,等到后来沈若没死,但傻了。也没人提要抓凶手的事情,她才彻底放下心,想起了荷包的事。 但是她那时候只以为那荷包是自己在镇上逛街的时候不小心被扒手给偷走了,根本没想过自己的荷包会掉在犯罪现象。 毕竟要是她的荷包掉在了犯罪现场,那沈大山家那么多人不可能没发现,那时候或许就直接报案把她给抓了!这不就是妥妥的物证吗? 结果没想到沈梅冬成了那个变数,因为她将荷包捡走了!!! 沈子莺还想再狡辩,说那荷包不是自己的。但是沈梅冬说上头有她自己绣的名字,所以她也赖不掉。只等着衙役将物证取来就能见分晓了。 周围人原本还以为这沈子莺就是个提供草药的,却没想到听了那么一桩大事!她竟然早就拿着招炎草害过人了! 刘春花和沈牛山在外面听见了,也没想到自家的孙女儿竟然胆子那么大!刘芬芳也没想到自家闺女儿竟然做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围观的人里面有些人听闻过沈家村沈若的事儿,只不过时隔那么多个月有些遗忘了,现在又听到沈梅冬提起这才回想起来。未婚先孕、失魂症,没想到都跟这个沈子莺有关,就因为她用招炎草害人,才导致沈若成为那么多人口中的笑柄! 沈家村坐着村长牛车过来的那些人,听完了全程,纷纷声讨沈子莺。谁能想到看起来单纯无害的小姑娘,竟然如此恶毒,那么大剂量的招炎草就是想要将沈若害死的!要不是沈若福大命大,再加上今天沈梅冬的事情,那沈若冤死了也没有人能给他昭雪! 村长气得胡须抖动,原本还不愿意沈宏家迁出沈家村的户籍,但是出了这种事情!迁走!必须得迁走! 可别让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沈子莺现在也没什么好狡辩的了,听到外面人窃窃私语都是在骂她恶毒的,沈子莺心里不好过。明明之前都没事,结果都是因为沈梅冬!要不是她将自己牵扯进来,以前的事情也不会曝光! 而且她家横梁上的招魂草沈子莺确实没有放过,一定是有人故意搞出来的小动作。就为了把她和沈梅冬的信任给破坏!这样沈梅冬就会攀扯自己了! 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沈子莺除了沈若不做它想,她恶狠狠地视线对准了沈若,突然就扑过去要掐他的脖子。 “沈若!是不是你往沈梅冬家横梁上放得招炎草?!是不是你干的!” 她突然发难周围人都没反应过来,沈若只能立刻抬手要挡,却没感觉到痛。 他睁开眼就看见顾允的一只手正紧紧地将沈子莺的上半身给按在了地上,她的侧脸贴地都扭曲了,还想要张牙舞爪地往沈若身上抓! 周围的衙役这才反应过来立刻上前将沈子莺给押住了,让她对着县太爷跪好。 “你没事吧?肩膀还没好就不要乱动!”沈若皱着眉头看他,这人总爱逞强,要是肩膀又脱臼了怎么办?! 而且那沈子莺要是过来掐他,沈若自己可以抵挡,女人的力气哪里有他大! 顾允定定地看着他,道:“我不想看见她再伤你。” …… 64 第 64 章 沈子莺下线 沈子莺气得五官扭曲, 带着恨意的视线看向沈若。 她回想起自己重生归来之后的唯一变数就是沈若,本该死去的人却又活了!这一遭要是逃不过牢狱之灾那必定跟沈若有关系!要不然如何能解释得通? 沈若很无辜,这横梁上的招炎草物证根本与他无关, 要不然早就找到了“物证”何至于要等那么长时间。 县令道:“沈梅冬用药做媒与人合谋夺取他人清白, 借此获利;沈子莺用药杀人,提供草药给沈梅冬两人合作害人。这些, 你们可认罪?” 沈梅冬不说话, 此刻怒气褪去只剩下绝望,她原本还做着要成为有钱人的美梦, 结果事情败露能不能活着都还不一定,现在她是真的知道怕了。 沈子莺还在负隅顽抗, 她不相信自己真的要被判刑了。 明明上辈子每次哪怕上了公堂她都能脱罪的!这一次肯定还有办法! 沈子莺睁着眼睛泛起了血丝,她慌慌道:“不认,我没有杀人!沈若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他又没死!” 有些人心中恶毒, 还妄想着自己干干净净的, 受人夸赞。沈子莺受不了别人厌恶的视线, 她的未来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她还没有成为有钱人!她重生如此大的机缘,怎么能被这件事情给破坏?! 县令惊堂木一拍,呵斥道:“沈子莺,你还执迷不悟!你要杀人这是铁证!” 沈若的视线很冷, 就那样看着沈子莺。谁说沈若还活得好好的, 原沈若的一条命,难道她不该偿还吗? “我…我没有!大人,这些事我都没做过!是他们诬陷我啊!那些证据都是假的!假的!”沈子莺话语中有些癫狂,她看向沈梅冬膝行过去抓住了她的手,喊道:“冬婶子, 我真的没有往你家横梁上放招炎草啊!都是他们要害我们!” 她恶狠狠地视线看向了原告们,脸上那么一点清秀全都被狰狞所掩盖,她好恨! 沈梅冬一把挥开她的手,对着县令哐哐磕了两个响头,道:“大人,我知道我做了错事,但那也真的是没办法了,我夫君他欠了一千两赌债,要是还不上就要他的命啊!” “那这也不是你害人的理由!”县令气愤地眼睛里都要喷火,“赚钱的法子多得是,你不做好事,反倒害起人来,这天理不容!” 沈梅冬泪流满面,她害怕地哆嗦起来:“大人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您,我还不想死!” 她见县令大人不为所动,立刻扭过身对着原告的位置磕头。 “对不起!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你们呜呜呜!”沈梅冬心中有了悔意,她怎么就鬼迷了心窍呢!回想起自己之前做过的事,确实都是丧尽天良的,可是她真的不想死,她害怕。 她想要乞求他们的原谅,若是能被原谅,可能就不用死了! “求求你们原谅我吧,我被鬼迷了心窍,我对不起你们呜呜!求求你们了!” 沈水心中只感觉到讽刺,她竟然还想求得他们这群人的原谅!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我们凭什么原谅她?! 沈梅冬见他们都不说话,不敢对上他们的视线,膝行过去想要扯住谁的衣摆。被边上的衙役死死按住。 “老实点!” 她泪流满面,心中恨极了沈子莺,要不是当初沈子莺害人被她瞧见了,她也不至于知道招炎草!一切的一切都是沈子莺的错! 这件案子到这里已经审的差不多了,人证物证俱全不容许沈梅冬与沈子莺再狡辩。她们做的这件事实在是恶劣极了,之前还在公堂上狡辩,不肯认罪,那必然是罪加一等!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直接下判决道:“沈梅冬,与人合谋夺取他人清白,丧尽天良!判流放三千里,永世不得回东离县!” 沈梅冬哆嗦着往地上一坐,大哭起来。流放三千里,她还能活下来吗?! 很快就有衙役过来给她带上镣铐,将人拖了出去。 “不要啊!我不要流放!大人!求求大人饶了我吧!呜呜呜呜呜!”沈梅冬还想再争取,衙役的动作很快,将她往外拖行。围观的百姓纷纷朝她吐唾沫,这种人丧尽天良,害了那么多姑娘小哥,真是该死! 原告石上跪着的众人听到判决,心中的怒火只平息了一点。伤害已经产生,没办法弥补,但是加害者受到了制裁,大家的心中都好过了一点。 沈子莺眼见着沈梅冬被拖走,整个人像是这时候才有了实感,流放三千里死在路上都不稀奇!难道自己就要折在这里了吗?! 县令将惊堂木狠狠地拍在案几上,道:“沈子莺,你给沈梅冬提供招炎草助她害人,简直是罪大恶极!用招炎草杀害沈若,虽未遂但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你还不肯认罪?!” 沈子莺双目赤红,她不想认罪,但是现在容不得她不认! 她破罐子破摔,恶毒的话语从嘴里说出:“是!我就是要杀他!我讨厌沈若,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夸他!可是他除了样貌哪一样能比得过我?!我每天都过得那么辛苦,要我做一个淑女,要有教养,要会绣花,可我却得不到周围人的一句夸赞!这凭什么?!” 沈若十二岁之前确实是人人夸赞的,性格好,人又长得好,自然受村里人喜欢。 “连我们喜欢的人都一样,那时候他对着顾哥哥穷追猛打,我都看在眼里。顾哥哥不答应,我心里头快意极了!”沈子莺回忆起以前许多人说沈若闲话的时候,她脸上带着狰狞的笑,但是表情瞬间又变了,她看向沈若道:“沈若,你现在是不是很开心啊?你的孩子竟然是和我的顾哥哥生的,你心里一定乐坏了吧?” “你还得谢谢我!要不是我用了招炎草,你能和他生孩子吗?要是中了招炎草的人是我该多好啊……” 周围人听了这话,都感觉到生理性不适。他们纷纷看向沈若,眼神中带了同情。 沈若冷着一张脸,漆黑深邃的丹凤眼看着沈子莺,他道:“沈子莺,你嫉妒心太重。我并没有碍到你什么,但你却要我的命。我和顾允的意外是你一手造就,难道你还觉得你没错?” 沈子莺冷笑:“我有什么错!我错就错在之前没敢再多放一株招炎草,让你活了下来!” 沈若看着她的视线冰冷,就像再看一个死人。有些人的恶意是与生俱来的,沈子莺的话语中充满了恶意,沈若感觉身上像是被冰冷滑腻的蛇爬过一样,冷到有点哆嗦。 接着,他垂在身侧的手被一只温热的手给握住了。 那一点暖意很快驱散了身上的冷。 沈子莺瞧见了,整个人的心脏都像被握紧,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就在眼前发生,她如何能不怨恨! 顾允视线定在沈若身上,连一个眼神也不愿意给她。 她之前一声声的“我的顾哥哥”让顾允觉得恶心,握着沈若的手才能缓解。 县令道:“沈子莺,我判你流放三千里!即刻行刑!” “不!”沈子莺一声尖叫,她怎么能到三千里外去,她要在这里等着线人来的!她崩溃大喊道:“这不公平!沈若没死,那些人也不是我害的!是沈梅冬害的啊!” 大宇朝很少判斩立决,因为人丁稀少,大部分都是流放去边境地界开荒,而三千里外就是连接漠北的地带,那里是极苦寒的地界。是所有刑罚中除“凌迟”“斩立决”外最严重的一种。 倒是没人觉得县太爷给判的重,杀人未遂那也是杀人,提供草药给沈梅冬导致那么多人受害,她难逃其咎! 不过她大声喊着不公平,那县太爷还真要翻一翻律法,让她知道个清楚明白为什么这么判决。 因为在大宇朝,罪犯也有知情权。 外头突然有人鸣冤击鼓,沉闷的鼓声响起,让所有人心神一震。 沈子莺以为是有人击鼓来救自己,但当她看到衙役带上来的人之后,脸色剧变。 “阿兄?沈大哥?”沈若看到他们有些诧异,沈丰拄着拐杖被人搀扶着进来,他在外面听到了所有的事,眼睛通红。 “蓝老板帮忙查清了之前关于牛的事。”沈丰快速说了一句让沈若放心。 沈丰和沈汉三两人跪在地上将之前牛发狂的事情完完全全告知,而给牛喂毒草的事情就是沈子莺指使李家杂货的一个伙计干的,那伙计收了兰老板的钱才愿意上堂作证。并且带上了毒草物证! 沈子莺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再一次遭遇到背叛,瞪着那伙计的眼神像是要把他给吃了! 牛在大宇朝的管控十分严格,牛要是生了病都要问主人的责,更别提沈子莺是想要将沈汉三的牛给毒死!! 这桩罪不可谓不大! 沈子莺整个人都哆嗦起来,她不想死,她才十九岁,她原本应该有很好的未来!等那线人到了,她就能开始赚大钱,她要成为人上人的! 她整个人像是疯了一样,哭嚎起来。 木质的令牌砸向地面,发出很大的声响,接着是县令大人的判决声。 “数罪并罚,明日午时问斩!” 沈子莺整个人呆滞住了,“问斩”?!她不相信! 刘芬芳和刘春花闻此噩耗,都吓得晕了过去,只有沈牛山一人还清醒着,他不可置信地喊道:“别杀我孙女!” 沈子莺就是自作自受,她的所作所为不可谓不恶毒,因为嫉妒就要杀人,因为沈汉三没有让她上车,就存了杀害他牛的心思。还有沈梅冬这件事,害了十几个人! 而沈子莺根本没觉得自己做错了,做错事情的只有别人。 沈若回想起书中沈子莺做过的其他恶事,就在倒卖盐引之前就有不少事情,只不过都被所谓的女主光环给压下了。而且她未来要做的事情,伤天害理的也不再少数。 这一次她被判处死刑,也是死有余辜。未来就不会有其他的人被她害,不得不说县令大人判得好! 沈子莺也被拖了下去,她疯狂地喊叫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变了,像是被吓疯了一样。 沈宏匆匆赶来就看见自己的女儿被拖走,他要去拦却拦不住。 沈子莺和沈梅冬都受到了自己应该有的刑罚,大家的心里都好过了一点。 那些原本想着以后要请冬梅婆保媒的人家此刻不得不庆幸起来,幸好这件事情在这里了结,要不然请了冬媒婆那不就是推自家的孩子进火坑吗!? 还有那沈子莺,做出的事情可真够恶毒的! 要不是她提供招炎草,那沈梅冬哪里能掀出花来?她还用招炎草杀人,要不是沈若命大那他早就死了!还有用毒草毒杀牛的事,这人的心就是烂的,哪怕外表再好看也没用! 围观的百姓们纷纷喊道:“县令大人判得好!” “县令大人秉公执法,是青天大老爷!” 事情了结,沈若的心神陡然一松。 连轴转了这么长时间,他有些支撑不住了,眼皮子往下坠,身体不稳就要向前跌去。 65 第 65 章 若哥儿 沈若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家了, 身体躺在熟悉的木板床上,也不知道睡了多久。 感觉到身上的疲惫一扫而空,他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 “小云吞呢?”他皱着眉头, 原本小崽子都睡在自己身边的。 可此时他清醒过来了,身边却没有崽崽的身影, 也不知道被谁给抱出去了。 他起身往外走, 此刻外头天光大亮, 他眯了眯眼睛。 在外头抱着小云吞哄的李善桃看见他了, 道:“若哥儿你醒了,你昏睡了一天一夜,可担心死娘了!” “娘,我没事了。”沈若冲她安慰一笑,走上前去接过了自家崽。 小云吞好几天没瞧见自家阿爹了, 再看见熟悉的人,嘴巴一瘪就要哭。 “啊呜呜……”那小模样瞧着委屈极了。 “宝贝不哭啊,不哭不哭, 阿爹回来了。”沈若抱着小云吞哄着,听见崽崽的哭声心都要碎了, 他也很想自家的崽, 此刻抱着他特别稀罕, 都不想放开了。 小云吞被自家阿爹哄着,好久才哄好。好不容易不哭了,那双泛着泪光的大眼睛都不肯眨,就盯着沈若瞧。 像是生怕沈若再不见似的。 李善桃从沈丰那儿听到了所有的事情,一想起来就难过,背过身去偷偷抹眼泪。 那沈子莺可真不是个东西!! “娘,其他人呢?”沈若知道他娘难过, 不想让她陷在这种悲伤的情绪里面,假装没瞧见,转移话题问道。 “都在屋里呢。若哥儿你饿了吧,先进屋,娘去给你端午食来。”李善桃拉着沈若往屋里进,让他坐着。 “不用,娘我自己去吧。最近发生了太多事,让大家坐一块儿,说说话。”沈若一直压在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此刻浑身轻松。再也不用担心着未来沈子莺继续害人。让坏人受到了惩罚,是人生一大快事。 “成。”李善桃心中有些难受,看看沈若又看看小云吞,心中的疑问再也压不下去。 “若哥儿,你……还对顾秀才有意吗?” 她对自己的孩子如何能不了解,以前对顾允爱得要死要活的,结果后来因为招炎草的事一直都没有清醒,再清醒过来之后就只顾着小云吞了。李善桃不知道现在得知了小云吞是他与顾秀才得崽之后,自家若哥儿是什么想法。 沈若汗颜,就是那场意外的发生导致了小云吞的出现。虽说做那啥事的时候已经是他了,但他毕竟不是原主。对顾允爱得深沉的原主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二十一世纪穿来的沈若。 所以要说对顾允什么感觉…… 沈若道:“娘,我现在只想要赚钱养家,把咱家的小云吞养得白白胖胖的,其他的事……就顺其自然吧。” 这就是无意了。李善桃还以为他会想和顾秀才成亲,昨日顾秀才走之前还提过的。 “先去吃饭吧。”沈若昨天在公堂上晕过去了直到现在才醒过来,少吃了一顿夜饭和早食,此刻已经是饥肠辘辘。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啊! 两人一同进了大屋,沈大山坐在主位上,瞧见沈若抱着小云吞进来,他面带怒容道:“小云吞必须姓沈,他顾允还想要回孩子,不可能!” “唉哟,孩儿他爹你先让若哥儿吃上饭再说这些!”李善桃知道小云吞就是沈若最不可触碰的逆鳞,沈大山说这话肯定要闹得沈若不高兴。 沈若果然皱了下眉:“顾允说他要要回孩子?” 沈大山正要说话就被李善桃扯了把袖子。 她瞪了沈大山一眼,他就是不太会说话,自家小哥儿才刚醒来还摆一副怒脸对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生沈若的气呢! 李善桃拉住沈若的手,道:“若哥儿,别听你爹瞎说。顾秀才没说这话,他昨夜抱你进屋的,你爹瞧见了心里不高兴呢。还想着你之前受了那么多苦,好不容易才将小云吞给生下来的。你爹他不想你再吃亏。” 沈若看了沈大山一眼,发现他整张脸都有些窘。自家阿爹的性子,他自然清楚,嘴上不会说好话,但是心里头还是关心着自己的孩子的。 听完李善桃的话,沈若想起昨日在公堂上他体力不支就要晕倒,确实没有感觉到摔倒的痛,在意识消失之前,他感觉到自己撞进了一个温热的怀抱,鼻尖是清浅的墨香。 沈若想着想着就皱起了眉,是顾允把自己抱进屋的?他肩膀脱臼还没好全呢! 真是个傻子! “你爹他就是不会说话。顾秀才昨夜跪在我们家门前说要请罪的,还说要对你负责要娶你。你爹就气坏了,昨儿夜里你爹还跟我说:他顾允以前都对你爱答不理的,现在想要娶你就是为了小云吞……” 沈大山的想法无可厚非,但是沈若明白,像顾允这样最是端方正直的人,心中的责任感一定很重。而且一诺千金,他说了之前这件事要真是他,无论什么原因,他都会来负荆请罪。 所以他就来了。 沈若相信他想要对自己负责,不只是说说而已。 明明两人相处的时间也不久,但是沈若就是如此笃定。 但是沈若不太想因为这件事就和顾允绑定了,毕竟这件事一开始就是个充满恶意的加害,顾允也是其中的受害者。 若是他根本就不喜欢自己,却因为这件事要对自己负责的话,沈若觉得挺膈应的。 他现代人的思想根深蒂固,一定要两情相悦才能结婚,并且必须专一。 在古代好多官老爷、员外都是三妻四妾的,村里头没有这样的例子是因为家里穷养不起太多人,但是顾允未来绝不会一直在村子里,他会一路考上京城! 到那时候肯定还会有许多的人想要当他的夫人、妾室,所以顾允从来不在沈若的考虑范围之内。 他不抗拒和古人谈恋爱,但是他和顾允不太合适,当朋友还可以,要是当恋人……那以前原主的黑历史让沈若尴尬极了,而且顾允是将来要有大出息能当官的人,他呢,大字不认识几个,纯纯的一个大文盲。 好像除了他们有小云吞这条纽带之外,其他的都天差地别…… 沈若想了很多,不知为何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但很快被他给压了下去。 想那么多做什么呢?他现在就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赚钱养崽崽! 沈若道:“爹、娘,小云吞的大名叫沈念宝,是我之前就给取好的名字。以后也不会改。” 沈大山的态度软化了,他双手捂住眼睛,语气无奈道:“唉,爹知道,爹都知道的!可是爹明知道这件事也不能全怪顾秀才,但是每每想到之前……我就会觉得自家的好白菜被猪拱了似的。爹这心里不得劲啊!” 沈若听懂了沈大山的意思,忍不住皮一下道:“爹,说谁是大白菜呢!” “我现在有小云吞,还有你们对我这么好,我感觉我现在啊根本就不是大白菜,是甜心菜呢!”沈若抱着小云吞往沈大山身边坐下,额头靠在自家阿爹肩膀上。 沈大山除了自家若哥儿小时候还抱过他,孩子长大了就没有再那么亲近过了。现在被自家幺儿靠着肩膀撒娇,他那一颗慈父的心猛烈的跳动了几下,肩膀动都不敢动了。 生怕自家若哥儿一下子就不靠了似的。 沈若牵过李善桃的手,让他娘也在长凳上坐了。 沈若很享受和自家爹娘亲近,脸上带着笑,感觉到沈大山有点儿僵硬,转手就把小云吞塞进了沈大山怀里。 他一手揽着一个大家长,心里别提多美了。 “我是甜心菜,小云吞就是小小甜心菜,瞧他笑地多开心。” 大白菜小白菜地里黄,甜心菜卷心菜手里糖。他可不想自家阿爹阿娘总想着以前不好的事儿,现在日子越过越好了,要开心才对啊! 沈大山有些生涩地抬手,拍拍沈若的肩膀,叹道:“咱家若哥儿懂事了,要是你喜欢顾允,那爹就勉强接受他。要是你不想跟他再有牵扯,那咱就不让他见小云吞!” 李善桃拍了沈大山一下,无奈道:“他要是想见小云吞,咱不能拦着。但要是他家想要把小云吞带走,我是第一个不答应!”是她把小云吞抱出来的,她瞧着小云吞从刚出生那会儿皱巴巴的,长到现在白嫩嫩的模样,心中早就认定这是她的二孙子了。 沈若想了想,还是给自己留了一点余地,道:“我暂时还不清楚,就目前来看的话,顾允算是我的朋友。” 未来的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 说曹操曹操到,沈若话音刚落,就听见一道清凌凌地嗓音在屋外响起。 “沈若,你好些了吗?” 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让屋里人听个真切。 沈若探头出去看,就发现他正对着自己的屋门说话呢。现在他可不在那屋里,他连忙喊道:“我在这儿!” 顾允这才看过来,走到沈若面前,两人一个在屋内一个在屋外。 沈若道:“我已经好了,你呢?肩膀怎么样了?” “还好,没有再次脱臼。” 正午的烈阳给顾允镀上一层金边,他瞧见了屋内还有沈大山和李善桃,与他们打了声招呼。 沈大山没有再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只扭过头默不作声。他怀里还抱着小云吞,大手正轻柔地一下下拍着小崽子的背哄睡。李善桃倒是应了一声。 顾允的视线只在崽崽的襁褓上停留了一瞬,就转回视线看向了沈若。 “若哥儿,我想让你跟我出去走走。” 沈若啊了一声,脸上还有点懵,顾允竟然喊他若哥儿了。 只有亲近的人才会这样喊他。 66 第 66 章 “我喜欢你!” 顾允问完这话之后才觉得有点儿唐突。 当着沈大山和李善桃的面想要把沈若带出去, 也不知道能不能成。 沈若道:“行啊,那就走走呗。” 顾允嗯了声,没想到沈若如此痛快地就答应了。 “去哪儿走?”沈若抬腿迈过门槛走到他身侧, 问道。 顾允道:“溪边。” “哦。”沈家村的小溪边上有条土路,沈若以前也经常走, 小时候还会跟着沈丰一起下去摸鱼。 沈若跟自家阿爹阿娘打了声招呼,就跟着顾允往外走了。 沈大山有点想阻止,但是回想起自家若哥儿说了, 当顾允是朋友,那他也不好阻拦。 “哎呀!若哥儿之前还说饿,结果顾秀才一来, 他饭都没吃就出去了!”李善桃有些懊恼, 应该先叫若哥儿把饭吃了再出去的! 天气晴好。隔着微风,顾允走在沈若身侧能闻见他身上沾染的奶香, 心中有些异样的温暖。 沈若跟着走出来之后就觉得有点无语,他刚才是脑子抽了还是脑子抽了?竟然饭都没吃就跟着顾允出来了! 村子里早就逛遍了哪里还有什么好看的风景, 他现在就觉得饿。 而且顾允说“出来走走”还真就只是“走走”, 一句话也不说。 “喂,顾允, 你喊我出来真就只是走走啊?”沈若向来都是有事说事,心里头憋不住话。 他本以为顾允喊他出来是要跟他说些什么,结果两人都走到溪边了, 也没再听顾允说出一个字。 就算要说什么也不需要酝酿这么久吧? “不是,”顾允对沈若道:“我只是在想该如何跟你相处。”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复杂,不是夫夫却已经有了孩子。 沈若道:“就跟之前一样相处就成。你要是想见孩子呢,我不会拦着你。”小云吞也是顾允的孩子,虽然他独占欲有点强, 但也不会拦着顾允见孩子。 顾允皱起眉头道:“不是,我不是想见孩子。不对,我……我是想说,我们之间的关系……” 向来说话条理清晰的秀才郎此时连话都说不明白,顾允有些脸热,他第一次发觉原来自己真的嘴笨! 沈若道:“我们之间不就是朋友关系么?” “朋友?”顾允反问了一句。 “对!”沈若给予肯定。就是朋友啊,那不然呢? “不行,我是孩子的阿父,我要娶你。”顾允的视线定定地看着他。 “你这么霸道啊?我可没说要嫁给你。”沈若说着,脸上挂着无奈的笑:“你要是因为这个想要娶我,那还是算了。我只把你当朋友。” 沈若不喜欢这种感觉,像是完成一个任务。 明明他们不是两情相悦,却要因为孩子绑定在一起。也许这对孩子或许是好的,但是他们对自己并没有负责。 都是成年人了,要成熟理性的看待这件事。 沈若一开始也有些恍然,但是后来就想通了,就当是老天爷开得一场玩笑。把玩笑当真可不是什么好事。 顾允脸上的表情明明没变化,但沈若总觉得他似乎心情变得极差。 “你……只把我当朋友?”他皱起眉头,问道。 合着只听见这么一句?沈若也皱眉,说道:“对啊,干嘛?难不成你不想当我的朋友?” 顾允看着他,道:“不想。” 他想娶沈若不是说说而已,多少个日夜的魂牵梦萦,每每醒来总是心里空落落的。想起沈若的一颦一笑,他心中就像是被填满了一样。到现在,他哪里还能割舍呢? 沈若没想到他还真不想跟自己做朋友,他顿时心中就腾升了一股子怒气,也不知道对着谁发。 他阴阳怪气道:“行!是我高攀您了,顾、秀、才。”真是过分啊,沈若还以为他们已经是朋友了,结果就这? 他转身就要走,现在他一点儿也不饿,气都要气饱了! 顾允这才意识到自己嘴笨没说清楚,惹得沈若生气了,见他要走,脑子根本来不及反应,立刻伸出手把人给拉住了。 “放开!我赶着回去吃饭呢。饿着肚子跟你出来溜达,是我脑子有病。”沈若甩开他。 顾允不再斟酌该如何说话,他又牵住沈若的手,心下一横立刻道:“若哥儿,你听我说完。我说不想是因为——我想娶你!” “我喜欢你!” 他说完这话整张脸几乎都红了起来。他向来对感情方面比较含蓄,连朋友都很少交,要对沈若说的这句话,在心里嘴里绕了一圈又一圈。 沈若愣住了,他刚刚说啥? 喜、喜欢我? 沈若眨了眨眼睛,没想到顾允竟然会突然告白。 顾允整张脸都红透了,没听到回应,他又说了一遍:“若哥儿,我喜欢你。” 沈若尴尬地用手抓了下脸颊,这事态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期啊! 不过心中的莫名怒火散了个干净,只剩下一点儿酸酸涩涩的感觉在心中蔓延开来。 “嗯。”沈若应了声。 正午已经过了,阳光洒在两人身上,耳边是溪水潺潺的声响与他的告白,沈若感觉到自己的脸有些烧。 顾允感觉到手心里的手有些软化,他扣了扣手指,与沈若十指相扣。 沈若此刻的内心有些许复杂,要说喜欢吧,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情愫在。 可是他不太理解顾允为什么突然就喜欢他了,就像之前周浪跟自己表白时候一样,他真的不太懂为什么。 难不成真因为他这张脸?还是说也还是有小云吞的原因在呢? 沈若没有甩开他的手,直接问道:“顾允,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是因为发现我长得好看?还是因为孩子。” 他迫切地需要一个答案。 原主以前对顾允穷追猛打也得不到对方的一个好眼神,沈若一直以为顾允对着自己这张脸时或许会膈应、会不适、却独独没想过他会……喜欢。 顾允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道:“我也不知道原因。不过,我总是想起你。每每想起,我心中就会感到愉悦,想见你,想碰触你。” 沈若愣愣地张了下嘴,突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顾允像是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继续诉衷肠道:“说出来有些唐突,我总是会回想起那天的事,招炎草的效果对于我算是轻的,血块散开之后我能回想起那一天所有的细节。” “所以呢?”沈若对那天的记忆还是半点没有的。 “……那天是你压住了我。”顾允的眼神有些复杂,说完后就侧过头去,耳根子都通红了。 所以是自己把人家给强了?!沈若简直想要望天。 突然有点不想让刘大夫给自己针灸了,想不起来也挺好的,呵呵。 “所以,你愿不愿意嫁我?”顾允心中忐忑,像个毛头小子一般冲撞,问话从没有如此直接过。 沈若感觉自己尴尬的脚趾都快抠出两室一厅了,要是再听见啥自家的围墙他都能抠完。 “我心里很乱,你让我考虑一段时间吧。”沈若还没想过要结婚这件事。而且婚姻不仅仅是他们的事,还是两个家庭的事。 顾允道:“好。” “那我能每日都去你家找你么?”顾允问道。 沈若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摸了摸鼻子,嗯了声:“你想来就来呗。” 顾允勾起嘴角笑了下。翩翩君子,气质如竹,冷淡端方,突然笑起来就像九天明月上西楼,眼睛里像是有繁星映衬,让人忍不住想要将这一幕留存下来。 沈若这还是第一次瞧见顾允笑,竟有些看呆了。 但他也只看呆了一瞬,心道这“人间宁采臣”真会放电,要是他再对着自己笑几下,没准自己真就鬼迷了心窍就答应人家结婚了! 顾允心情好,明明表情没什么变化,可沈若就是能感觉到。 此刻两人沿着小溪往回走,沈若还有些迷糊,问道:“就回去了?不再走走了么?” “不走了,你不是饿了?”顾允说着。 他话音刚落沈若的肚子就咕咕叫了两声,沈若都两顿没吃了自然是饿的,饿过头了有时候就会感觉不出来,但是肚子已经在抗议了。 沈若肚子叫被人听见,感觉有点尴尬。 “听说你昨天来我家‘负荆请罪’了?我爹他没打你吧?”沈若转移话题问道。 顾允道:“打我也是我该受的。不过你爹娘人都很好,没有对我上拳脚。” 说到爹娘好,沈若笑着点点头,给予肯定:“嗯!我爹娘就是这世上最好的爹娘!” 顾允顿悟了,看着身边人眼睛弯成了月牙笑,他故作落寞道:“我自小就没了爹,我也想有这么好的爹娘。” 沈若安慰道:“唉,你以后也会有的。等你娶了媳妇儿……” 他刚说到一半就发现自己被套路了!! 抬眼就瞧见顾允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对着自己呢! 沈若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顾允,我现在才第一次发现,你竟然有点绿茶。” 顾允不太懂沈若的意思,追问“绿茶”是什么意思。 沈若不肯说,他就追着问。 顾允有些微恼,虽然不知道沈若的意思,但想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 沈若道:“你自己想。用你那考秀才的聪明脑瓜好好想一想咯。” 他不再继续问了,见沈若笑地开心,心中的一丝小郁闷飞快地就散了。绿茶就绿茶,只要他高兴就好。 两人牵着手往回走,说说笑笑着也没人想起要将手松开,路上也不是没遇着村里人,但大家经过之前公堂外旁听,都知道了他们的事情,这会儿瞧见了也不说什么,都投以善意的目光。 他们就这么一路走回了家。 沈大山和李善桃就站在屋外头等着呢,远远就瞧见两人是牵着手回来的。 李善桃和沈大山心情复杂:“……咱家,是不是该备上嫁妆了?” 67 第 67 章 差点儿被牵连,还好断了…… 顾允将沈若送回家就走了, 沈若此刻饥肠辘辘恨不得吃上碗饭,但是他胃口确实不大,端着一个粗陶大碗坐在桌前埋头苦吃。 李善桃和沈大山几次想问, 但因为看他吃得香,又把话给咽了回去。 午食是柳杉做的,沈若之前做菜的时候他阿嫂就会帮忙打下手,有时候会问沈若该怎么做才好吃, 沈若自然不藏私全都教给了柳杉。 不得不说按照沈若的方法做出来的这味道还真就是好吃! 沈若吃着柳杉做的辣炒番薯藤, 味道跟自己做的起码像了有七八成。 他是真的饿了,吃饭的时候就认真吃饭, 端着碗垂着眸,吃到好吃的眼睛还会睁大, 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像一只正在进食的花栗鼠。 沈大山早就用过饭了, 瞧着若哥儿吃得香,忍不住还想再添一碗。 李善桃从善如流地接过小崽崽, 小云吞在阿奶怀里嘟嘟嘴,李善桃瞧着他也像是饿了。 “我去给小云吞喂羊奶, 若哥儿你慢慢吃。”厨屋里头几乎全天都煨着羊奶, 留待小云吞饿了时候喝, 还给沈欣的弟弟也留了。 李善桃说完就抱着崽往外去,正巧碰见沈丰拄着拐杖走出来,那步子迈得那叫一个大。 “丰哥诶!你悠着点儿!伤还没好呢,别又给摔了!”李善桃抱着小云吞也不好上前去搀着, 只能站在原地皱眉喊道。 沈丰听到沈若醒了,就想着要出来看看,他都已经在屋子里闷了大半天了。 柳杉从屋子里转出来, 上前搀住沈丰的手臂,对李善桃道:“娘,丰哥有我照顾着,摔不着。” “还有我,还有我!二狗也可以照顾阿爹!”二狗知道自家阿爹受了伤,都没心思往外跑出去玩了,大虎来叫他他都不去。 “哈哈哈二狗真乖,是个小男子汉了,还会照顾你爹。”李善桃忍不住被他逗笑,自家的大孙子就是贴心。沈丰也是一脸欣慰,瞧瞧他的好儿子。 二狗脸上带着一本正经的表情,像个小大人似的点了点头。 柳杉笑着摸了摸儿子的头,转而对李善桃道:“我搀着丰哥过去,娘你要去给小云吞喂羊奶么?” “嗯,小云吞饿了。那你们慢着点儿。还有,你也别老是窝在屋子里绣帕子了,多出来走动走动,不然眼睛要看坏。”李善桃抱着小云吞走过去,叮嘱道。 “知道了娘。”柳杉心里头暖乎乎,应了一声。 小云吞瞧见柳杉和沈丰,圆溜溜的大眼睛眯起来,张开嘴笑,小手一晃一晃的像在跟他们打招呼。 柳杉和沈丰的内心都被击中了,笑着逗弄了几下,小崽子还很配合地要抓柳杉的手指。 柳杉简直母爱泛滥:“二狗才这点大的时候可没有小云吞这么好玩儿,太乖了。” “是啊,小云吞带着也省心,一点儿都不难带。”李善桃忍不住笑起来,说道:“跟若哥儿小时候一样,就是不知道等他再大点会不会跟若哥儿似的上树下河。不过那样也好,多动动身体好!” 沈丰忍不住笑出声,小时候就是他带着自家弟弟上山下水的,那以后就轮到自家二狗带着小云吞玩了。 二狗踮着脚也瞧不到弟弟,有些着急地跳起来。 一蹦一跳地露出半个头,小云吞一下子就被他的动作吸引了视线。 “二狗也想抱弟弟!”二狗看见家里的大人们都喜欢抱着小云吞,他也想抱抱。 李善桃笑着拒绝道:“你还小,抱不动弟弟的,等你长大了再抱。” 柳杉也道:“弟弟还小,你不怕不小心把弟弟摔了啊?之前在床上还差点儿踩到弟弟你忘了?”自己孩子的性子柳杉哪儿能不清楚,就是个兴奋起来不管不顾的。上次她带着两个孩子睡午觉,若哥儿一回来自家儿子就从床上站起来飞扑过去了,完全没顾上弟弟。 柳杉可不敢让二狗来抱。 二狗垂着头有些沮丧,他也好喜欢好喜欢弟弟的,他也想抱! “让他抱吧,我们伸手在边上托着没事的。”沈若的声音传来,他正好吃完饭要将碗筷收去厨屋,一出来就听见他们在说话。 很多大人都会觉得小孩子肯定不靠谱,容易把孩子摔了。但沈若觉得二狗不会,二狗一直是个靠谱的小朋友。而且要是他真的抱不住,沈若想他肯定也不会勉强自己,会开口寻求大人的帮助,让大人把小云吞抱走。 二狗听见自家小叔这么说,瞬间就开心起来。 李善桃还是有些不放心,就伸手托着怎么能行,她一锤定音道:“那我们去屋里,让二狗坐床里抱着小云吞。” “好!”二狗脸上绽放出笑容,开心地手舞足蹈。他终于可以抱弟弟啦! 沈若被他逗笑,转身去厨屋放了碗筷,端了已经放到微凉的羊奶出来。 屋里站不下那么多人,沈丰和柳杉就先去了李善桃他们那屋,二狗跟在李善桃身边,蹦蹦跳跳地往上看。 小云吞以为在跟他玩儿呢,张开嘴笑,眼睛就定在那里看二狗什么时候又会冒出来。 等到进了屋,二狗飞快地往床上坐,找了个中央的位置,他还拉过了被褥垫在身前,学着李善桃的动作双手摊开。 沈若端着羊奶站在一边看着好笑,二狗收起了笑此刻一脸严肃,像是要进行什么交接仪式一样。 李善桃心里也觉得好笑,小心地把小云吞放进二狗怀里,叮嘱道:“你别乱动,弟弟现在骨头都还软着不能磕碰的,你就这样抱着啊。”她重新给二狗摆了姿势。 终于抱到弟弟了!二狗动也不敢动,小小的一颗心里是极大的满足感。 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小云吞,跟小宝宝葡萄似的大眼睛对视上了。 小云吞啊呜呜地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还张着嘴冲着他笑。 二狗抱着他,感觉心里被填的好满好满,他真的好喜欢弟弟啊! 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会背着已经出落成大美人的小云吞上花轿。 已经长大成人的二狗经常会想起今天的事儿。 这是他第一次抱小云吞,在他小小的内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抱着他就像是拥有了这世间所有的美好。 ================= 给小云吞喂完奶,拍完奶嗝给哄睡了,沈若才往大屋去。 二狗心里不太想走,就赖在小云吞身边午睡,李善桃在一边看着他们。 “爹,那沈子莺和沈梅冬可真不是东西!我一想起来就来气!害了那么多人,还想求受害者宽恕?结果大家没人愿意拿了钱就去给沈子莺说情的,后来沈宏家没法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一大笔钱给官府送去,想让县太爷饶沈子莺一命呢!”沈丰眼睛瞪得牛眼大,正气愤地说着。 沈若就是这时候进来的。 “顾允说县太爷最是清正廉明的,应该不会受贿。”沈若道。 “是了,县太爷没收,反而将这事儿给曝了出来。而且那沈宏家一下子拿出一大笔银钱那肯定得查啊!” 傍晚时候若哥儿晕在堂下,错过了许多事,沈丰一五一十地说来。 “后来查出来那笔银钱是沈子莺告诉沈宏的,就埋在虎头山上一处洞穴边上呢!她想用这笔钱把自己给捞出去的。结果县太爷一查,竟然是以前战事吃紧时候,押送去前线的官银!那沈宏带去要赎人的银子自然是全部给剪过一遍的,现在他们一家都被抓了。” 沈若闻言有些豁然开朗,当初看书的时候似乎就有提过这么一处“宝藏”,女主就是拿着它当本钱然后才开始赚钱的。如果沈若没记错的话,应该先是她用这笔钱跟她接头的线人交了一笔钱,得到一些人的保护,后面又用这些银子开办了私人盐场。之后就是顺风顺水的赚钱了! 沈若记得原文女主倒卖盐引的时候,卖的极贵,大宇朝对盐的管控极为严格,买盐必须要盐引才行,而她的私盐不用登记入库,自然也不需要盐引,可她不仅要卖私盐,还要买官盐,然后涨价倒卖。这样扰乱市场的行为很快就导致大宇朝的百姓有许多都买不起盐。 盐是维持人体不可或缺的物质,许多人吃不起盐就会导致生病。但原女主可顾不上这些,她只想着要赚钱,完全不顾别人的死活。 所以沈若才会觉得这本书观不正,直接弃文了。这种人赚钱赚得难道良心不会痛吗?! “这私藏官银可是大罪!幸好咱家跟他们家已经断了亲,要不然我们也会被牵连,到时候一起蹲牢里了。”沈丰说着就觉得恶心,一点儿也不想跟那些人沾边。 沈若之前就察觉到沈子莺应该是重生了,不然为何能提早那么多年找到这处“宝藏”?那线人肯定还没有出现,暂且可以按下不提。 沈丰道:“那一家人也真是蛇鼠一窝,那官银的事情是沈子莺说的,他们就全都指认是她发现的,就为了给自己脱罪。我在堂下也真是长见识了。” 沈若冷笑了声,这像是他们会做出来的事情。那一家人向来是自私自利的,要舍弃掉沈子莺,他是一点儿都不意外。 “沈子莺死得真不冤枉,县太爷着人去搜查她的屋子,看见了不少‘暗号’,还有跟计划书类似的东西。我听不太懂,但蓝老板跟我说,那‘暗号’是大宇朝最大的一伙邪.教门徒用作联络的!”沈丰说起这个心中还有些后怕,谁能想到一个小姑娘竟然会和这种团伙有所接触! 沈若大概知道一点,那些人跟沈子莺合作,都是国之害虫。她留下的那暗号和计划书,很有可能还没有给出去,只是在准备着。 因为时间还没到,所以她在等。 但是通过计划书可以查到不少线索,沈若希望县太爷能给力一点,顺藤摸瓜地将那一伙人全都一锅端了! 这也算是沈子莺临死之前还做了一件好事。 沈丰继续道:“不过,沈宏他们倒是放出来了。因为这官银的事儿他们一口咬定了不知道,而沈子莺也是供认不讳。” “沈梅冬和沈子莺做出的事情人神共愤,黑心烂肚肠了,竟然做出这些事情来!但幸好,坏人终将得到制裁,县太爷判得太好了!” “昨夜,沈汉留在镇上医馆里养伤了,牛也在那;水哥儿元气大伤,本就是强撑着,现在也在家躺着;那许歆文被她爹娘接走了,但问了咱家的地址,说以后要亲自上门来道谢……” 沈丰的声音在沈若耳边渐渐漂浮起来。 午时早过了,沈若看了眼屋外的烈阳,橙红色,亮得耀眼。云朵一团团的像羊羔的毛,卷在一处,又白又软。 沈若笑了下,道:“明天肯定是个艳阳天!” 68 第 68 章 沈若清点家底 这两天连轴转忙得晕头转向, 沈若彻底把之前买回来的猪肉给忘去了脑后。 幸好自家阿嫂心细,早早地处理好了,不仅把猪头给拆解了,还把猪下水也都给清洗好了, 和肥肉放在一处, 再用家里的陶罐给封了口, 就给镇在了屋前的大陶瓮里头。 陶瓮里头的水都是每日现挑的, 村里头那口大水井里的井水清澈甘甜, 泛着丝丝的凉意,挑来家里后灌进陶瓮里头盖上木头盖子, 在屋外日头下面晒一天也不会被晒热。 就跟放在冰箱冷藏似的, 沈若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总是能在生活中想到一些小技巧。 这个点已经可以开始做夜饭了,沈若清点了一下家中存粮。玉米面还剩下五斤多、黍米面还有三斤,地瓜还有三大麻袋,约莫能有个二百来斤。 沈若家里有三亩水田两亩旱地,出了六百多斤的米粮, 交完二层粮税后还余下四百多斤。 今年家中不打算卖粮, 都留着自家吃,剩下的粮食足够家中人吃一年了。 家中的菜都是在田垄边上种的, 那个位置是往田里斜的, 脚踩不到水淹不到,另一边还有用作灌溉的小水渠。农家人的田地那都是紧着庄稼来的,一点儿空地都不浪费,全都给种的满满当当。村里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干的,边上就是水渠也不用费心浇水,就隔三差五往田里走去, 给种着的菜叶子捉捉虫。 沈大山和沈丰能干,田垄边那斜的一长溜给种了许多青菜、白菜、还种了豆子,油菜,总之家里那拢共五亩田地,四周属于自家的地方全都给种满了。跟庄稼离得远些,所以互不影响。 再加上两人是闲不下来的性子,一有空就往田里钻,那菜绿油油的,瞧着格外喜人。别人家的都没有他家长得好呢! 还有小云吞给自家挣的那一亩地得等到他一周岁去官府登记造册后才能分到。 在这里年龄都是按周岁来算,也是怕孩子刚生出来养不活。据说以前曾出过事,以前为了鼓励生育只要是生了孩子就能去官府登记,分田。有户人家一直生孩子得了不少田地,但是那家人拿着生出小哥儿或是姑娘的田后,又将孩子给卖了!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情一出,自然影响颇大。 后来就改为了要等到孩子一周岁了才能登记,那时候父母与孩子相处了一年肯定有了感情,要丢弃或是发卖会舍不得。但事无绝对,不过这项举措确实让被丢弃的孩子变少了,只不过并不能完全避免。 沈若是不理解那些把自己的孩子卖掉或是丢掉的人的想法。他一开始对小云吞也有些复杂,倒不是厌恶,只是觉得奇怪。他身体是小哥儿,但灵魂是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啊,他竟然生了一个崽!简直不可思议! 不过当他看见小云吞的时候,那种血脉相连的羁绊是没法割舍的,是先天存在的。父母也许会有那种不爱孩子的存在,但孩子一生下来就是爱父母的。 沈若每次瞧见小云吞就觉得自己可真厉害,竟然把一个小生命给带到了这世间。未来他会有自己的想法、会思考、会哭会笑,会跑会闹。沈若每每想到这些,心中就充满了火热。 他想给自家崽崽最好的教育、好的生活条件,还要教会他如何为人处世,要做一个正直、富有同情心的好人! 沈若嘴角勾起,脑海中描绘着未来的美好蓝图,他想做的事情很多,要一步步地做。镇上的赶集日一连三天,要是明日去的话还能赶上。 家中的银钱所剩不多了。 这段时间花了许多银钱,先是他去那卖草编的小摊上买了他亲戚家做的残次品汤婆子,一共四个。还顺带着带走了那些草编工艺品,林林总总的一共花了二两五十文,还是小贩给打了折的。 之后又是去镇上,又是买些鸡零狗碎的家中能用上的小玩意,车费加一些零用,这些日子拢共花了二十文左右。 还有请大夫的花费。最近流年不利似的,受伤的人格外多,包括他自己也要继续去刘大夫那儿看病,虽说现在脑子里的血块目前影响不到什么,但是沈若也怕自己哪天突然得个什么脑血栓就嗝屁了。他还没看着自家崽崽长大呢!所以这病还是得治。 得亏沈若的记忆力好,心算一遍,看诊加上草药的银钱目前是花了三两半,但是之后家里的药煎完了,还要再去抓,这笔抓药的银钱得留出来。 还有之前买猪肉,一共花了一贯钱并七十八文。因为得了个猪头沈若不想占人家大便宜就又给出去一贯钱。猪头经常是拿来祭祀用的,要是别人来买,少说也得两贯多呢!就算他花了两贯钱并七十八文。 之后就是要建围墙,刘麻子报的价格一共是要十五两半的银钱,因为沈若要围的地方实在是大,黄泥都需要八千多斤呢!拿了五两给刘麻子作为建造围墙的定金,还有十两半的尾款没有结,得等他们建造完了再一起给。 他爹娘之前要支撑着一家子人,手里就剩下七十九个铜钱,加上沈若之前从蓝帆那儿收来的定金,总共是二十两并七十九文。 这段时间一共花费了十两半并三贯四十八文钱,还有十两半的围墙尾款,还有买药的钱需要留出来。 沈若这一算就发现家中的银钱不够用了! 但是家底不能只算银钱,还要看田地与牲畜,还有其他可以换算成银钱的东西。 他家现在三亩水田两亩旱地,两只成年羊并两只小羊羔。 之前布料换肉蛋换出去两只公鸡,一只旱鸭还有三十六个鸡蛋;除此之外还有送出去的,给周婶家一只公鸡,给顾允家里是一公一母两只;还有自己做菜用了两只,一只公鸡给做成了“武义醋鸡”,分了两半做了两次,一只旱鸭做成了“酱烧鸭”。 现在家里还剩下母鸡九只,公鸡五只,旱鸭八只。 这段时间每天母鸡都会下蛋,李善桃每日都会去摸。但母鸡下蛋也很随机的,并不是像种田游戏里头一样,母鸡都会天天下蛋,一摸一个准那种。家里九只母鸡,一天能摸到七、八个蛋就算不错了。 之前换走了攒起来的三十六个蛋,到现在才攒下了十五个鸡蛋。 至于为什么攒的如此之慢,全都是因为沈若舍不得家里人吃不好。 炒菜时候能放的就给加个蛋,榨菜蛋花汤、西红柿蛋汤也时常做,早上有时候就摊鸡蛋饼,刷上周浪家送来的辣椒酱那叫一个香!若是得了空还要给家里人一人煮个鸡蛋,剥了壳用菜籽油煎成两面金黄微微扁,做成虎皮鸡蛋。还有那刘麻子带弟兄上门来还请人吃红糖鸡蛋…… 总之,没有一个鸡蛋能逃过沈若的魔爪。 要不是李善桃顺手把那十五个蛋放在了自己屋里没放在厨屋,那沈若瞧见了高低得给做个鸡蛋美食。 所以家里的鸡蛋就差不多都快给他嚯嚯完了。 不过家里人的气色确实是肉眼可见的好起来,虽然家里的条件还没法吃上大鱼大肉的补充营养,但最起码的蛋白质还是能从鸡蛋上面补充的嘛!沈若可有成就感了! 家中的“吃”不用花费太多银钱就能解决,家里有菜有肉有粮的,沈若会变着法儿给家里人做好吃的,再单调的食材在他手里都能做出花来。 至于“穿”,现在家里的衣裳还够穿,虽然都打了些补丁,等过年时候沈若打算一人买一套新衣! “住”的话,家里三间泥瓦房还算是遮风挡雨,暂时没钱盖新屋,就先再将就将就。 还有“行”,原本去镇上要搭沈汉三的牛车,来回就是八个铜板,现下借了沈汉三的牛车,暂时“出行”的银钱是可以省下来了。 人生在世左不过“吃穿住行”这四样,只要吃得饱、穿得暖、住得下、行得方便,那就是幸福的日子了! 夜饭沈若打算做一道凉拌猪耳朵,顺便将肥油给炼了,做成猪油渣,正好给沈大山下酒。 炼肥油的时候那肉香味飘得到处都是,这在沈家村里只有逢年过节才能闻到丁点儿,结果这股味道留了一炷香不止。大人还好,村里头的小孩子跑来跑去,闻见沈大山家厨屋里头飘出来的肉香味,都有些迈不动腿,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沈若小时候看自家外婆炼肥油的时候也是这样,他就喜欢搬个小板凳在一边看着,闻到那香味儿也是口水泛滥,这都成本能反应了。谁不爱吃肉呢? 每每到猪油渣被捞出来的时候,他总是不怕烫伸手过去拿第一块!上面滋滋冒油,吃进嘴里嚼一下就化开了。 沈若不爱吃肥肉,大块的看着会觉得腻,不肯吃。但是猪油渣他就爱吃,去掉了那些肥油,只剩下清爽和油香,撒上一把白糖或是盐巴,那滋味儿别提多好吃了! 要是等它放凉了,变得酥酥脆脆,那味道更绝! 他这会儿炼油,将所有切块的肥肉都炼得干干的,直到榨不出一点儿油来才捞出来。九斤多的肥肉炼出了小半铁锅的猪油来,还有将将满的一粗陶碗的猪油渣。 猪油渣上头现在还有些油,静置一会儿沥油,再将猪油渣放进另一个碗中。 沈若将炼出来的猪油装进陶罐中,婴儿手臂般长,成年人两个巴掌宽的陶罐还差点儿才能装满,但是这么一罐子猪油,最起码能吃到过年去了。 沈若脸上带着笑,将陶罐放在灶台上,等凉了油亮亮的猪油就会变成白花花的膏体。之后做菜的时候剜上一小勺,能给菜色增香不少呢! 69 第 69 章(捉虫) 横梁上的招炎草…… 二狗直接被这香味儿给香醒了, 又想看着小云吞,又想去厨屋看看小叔又做了什么好吃的,小脸都纠结成了一团。 李善桃被他这小模样给逗笑了,说道:“二狗, 你去厨屋瞧瞧去, 你小叔这是在熬荤油呢。” 这味道已经许久没有闻见过了,之前家里穷逢年过节都不一定能熬上一小坛, 自从若哥儿生了小云吞清醒过来, 家里的日子就越过越好了。 “好。”二狗小声地应了声,怕吵醒边上还在睡着的小云吞。 二狗喜欢他小叔, 爬下床穿上布鞋, 迈着小短腿就往厨屋去了。 “小叔, 好香啊!”二狗看见沈若就往他边上蹿,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粗陶碗的边边。 沈若从善如流地用筷子夹起一块最上层的猪油渣, 已经微凉了,塞进二狗嘴里。 二狗仰着脑袋,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沈若,眼里满是惊喜。 “好次!”他嘴里都是肉味儿, 嚼着猪油渣嘎吱嘎吱的,还没咽下去就等不及先给一个好评。 沈若就喜欢看家里人吃到好吃的东西时候脸上那满足的表情。 二狗嘴角还沾着油花, 沈若拿出一个小碗给装了放凉的猪油渣让他拿着吃。 “小叔, 二狗也要来帮忙。”二狗又吃了两块, 就把小碗放在一边,卷起小袖子,清亮的嗓音说道。 他们一家都是勤快人,二狗下个月过了生辰才是五岁,已经懂事的不得了。家里人一直在小心保护着他的那一份童真, 不想他太快长大。 沈若道:“那二狗帮我泡点笋干吧,今儿夜饭做黄豆笋干炖猪蹄。” 黄豆昨儿夜里李善桃就给泡上了,可以去掉豆腥味。 说到猪蹄,二狗脑子转得快,立刻就想起之前他爹说的话,他问道:“阿爹的脚吃了猪蹄就会好吗?阿爹的脚肿起来了,紫色的,看起来好吓人。” 沈若道:“吃了猪蹄不会马上好的,还是得好好休养。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爹他就应该坐着躺着别乱动,结果他总是走来走去,那样好得更慢。” 二狗听得认真,心想一定要让阿爹好好呆着,不要乱跑了! 沈若喜欢把黄豆和猪蹄都炖到软烂,加笋干可以增鲜,虽然在这里调料没有现代那么全乎,但他手艺还在,有些调料他能找到替代,做出来的菜也难吃不到哪里去。 他将黄豆猪蹄笋干放在铁锅里炖着,上面也不闲着,用竹制蒸架架在上面,添上水和米,就放在菜上面蒸。 趁着这会儿功夫,沈若开始处理已经焯过水的两扇猪耳朵,切成细丝。还有一些配菜,也一并切丝。 配菜都是家里种的,有什么长成了就摘回家都放在一个竹篮子里头。沈若摸出来一根黄瓜和一把香菜,正好和猪耳朵拌在一块儿。 香菜可以去腥,黄瓜清爽解腻,加上脆脆弹弹的猪耳朵,这搭配绝了。 沈若将所有的食材放进大碗里,加入家里有的辣椒酱、盐、少许醋,将它们翻拌均匀就做好了。 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有酱油,不然还要加一勺酱油,那味道更鲜。 酱油的制作方法沈若知道个大概,小时候见外婆做过。好像并不难,用的最主要的材料就是黄豆,就是不确定材料的配比。等以后有空了可以尝试看看能不能将酱油给做出来。 二狗又承担了试吃的任务,他从没吃过猪耳朵,但是这个时代的人能吃饱饭都算是不错,哪里会嫌弃能吃的食物。 吃到嘴里又脆又弹,还很香,二狗又是对着沈若一顿夸,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沈若掀开锅盖,用打湿了水的布巾捏住竹蒸笼的两边提起来,黄豆炖猪蹄的香味瞬间就迸发了出来。 二狗之前吃了猪油渣和凉拌猪耳朵解了馋意还能忍住,现在闻见了饭菜的香味肚子就咕噜噜叫了起来。他道:“小叔,是不是可以开饭啦?” 沈若道:“对,二狗去叫人,准备开饭。” “好!”二狗应完就出去喊大家吃饭了。 距离月底也就五天时间,柳杉最近一有空就在赶工那几张锦鲤的手帕,若哥儿画的那么好,可不能在她这里毁了。 沈丰在一边瞧着自家媳妇儿绣花,还算是有事干能坐得住了,时不时两人还能搭句话,屋子里满是温情。 二狗推门进来喊开饭,看见他爹之后走到他面前,小大人似的说道:“‘伤筋动骨一百天’,阿爹,你要好好休养,夜饭二狗去给你端来!” 柳杉和沈丰闻言都笑起来,沈丰笑问道:“这话是若哥儿教你说的?还‘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爹我身体好,不用一百天肯定能好!” 柳杉放下帕子摸摸二狗的脑袋,心中欣慰极了。 “是小叔告诉二狗的,二狗觉得小叔说得对!阿爹你不能老是跑来跑去,要好好休养。”二狗扑上去按住沈丰就要起来的腿,说道。 “成,那就听你们的。”沈丰也是没辙了,他都快在家里闲出屁了,结果现在连自家二狗都要管着自己。但是心里还是很暖的,都是对他好呢! 二狗安排好了自家阿爹,就牵着柳杉往大屋去,随后又去叫李善桃和小云吞,他都习惯了每日吃饭时候小云吞就在大屋的床上躺着。 柳杉在大屋里坐不住,又去厨屋帮忙,取了家里人的碗筷过来,还要帮着沈若一起将菜给端过来。 桌上摆着一大锅黄豆笋干炖猪蹄,里头的汤黄澄澄的,还有凉拌猪耳朵和猪油渣,沈若觉得全肉宴太腻,还做了一道拍黄瓜解腻。 沈大山坐在主位上,先是喝了一口汤,道:“交粮税那日我不在家,那刘麻子应该是来过了,后来发生那许多事,若哥儿你还没说之后该怎么安排。六日后他们就要来了,这黄泥可还没挑来,可不能再耽误了。” 在公堂上的事情沈大山全都知道了,恶人已经受到了制裁,自家若哥儿像是走出来了的样子,他也不平白提起惹沈若难受,就直接一句掠过。 家里的围墙之前就说要建,结果一开始跑空了,之后又去约定了时间过来量,结果后面就出事了,沈大山还不知道具体该如何做。 但是日子凑得紧,要是再不开始挑黄泥回来他就怕来不及。 “咱家要建的围墙大,约莫要八千斤黄泥。建完一共是十五两半,我先给了五两银子的定金。”沈若言简意赅道。 之前沈若就跟家里人说过了,要将围墙围的大些,所以说需要八千斤的黄泥沈大山一点儿都不意外。至于银钱……之前自家若哥儿带回来二十两的时候,他就已经震惊过了,现在听到要十五两半,还是不太能想象。 “为何要建那么大的围墙?”柳杉有些不解,家里的屋子小,围墙建好大,边上都是空空的了。 沈若笑着道:“我打算以后重新盖屋子的,就盖在后头那梧桐树边上,前面的院子空着,以后有用。”具体有什么用沈若还没想好,但是以后地肯定是越来越值钱的。而且院子大了还能建一些游乐设施,等小云吞再长大点儿就能去玩了! “八千斤的黄泥要挖要挑的,可有些难度了。”沈大山自己有一把子力气,但一天挑下来最多也就几百斤,因为那黄泥在虎头山背面,路程长,外加还要背着铁锹去挖,挖完再挑过来,很是费劲。 沈若是想着要请村里人帮忙挑的,但他不太了解村里人建黄泥围墙、泥瓦房时候的流程。 沈若问道:“阿爹,村里头要建围墙请人来帮忙都是结多少工钱?”虽说现在的劳动力不值钱,可挑黄泥这个算是重劳动力,不给工钱怕是没人会来帮忙。 虽然现在是农闲,但是大家想赚钱的都去镇上寻摸短工了,留在村里头的青壮年也有限。 沈大山想了想道:“以前村长家请人挑黄泥建围墙的时候是不包饭,每人每天五文钱,那时候爹也去了。不过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价儿了。” 以前家里艰苦,沈大山农闲的时候也从没闲过,不是在侍弄田地就是在村里或是附近村子寻摸有没有人家需要劳力,每日挣上几个铜板。 沈若闻言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就是这样的人辛苦养活了他们一家。而原主竟然还要抹粉,甚至还为了追求男人买镇上几十文钱一双的靴子送人,这些钱可都是沈大山一个铜板一个铜板赚回来的啊! “那咱家请人挑黄泥也出这个工钱,再包午时一餐饭如何?”沈若仔细想过,现在许多人家除了农忙时候必须得吃干饭,这样才有力气,其他的时候家里都克扣着吃,时常吃不饱饭,要是他家包午饭一顿饭的话,应该会有不少人来。 这里人都是一天两顿,但是早上吃的那点东西,很快就消化完了,要劳累一天哪里能受得了? 而且吃饱饭了才好干活,要是不包饭,大家又饿又累的,等干完活拿了钱也会心生怨怼。 “村长家当时是五天结一次工钱。”沈大山提醒道。 沈若点头,说道:“那咱家一天一结,到时还要请个人来煮饭。” “成。”事情都一件件安排好,也没什么心烦的了。沈大山夹起一块猪油渣往嘴里送,那味道香得很,再抿一口小酒别提多滋润了。 柳杉想说自己来煮饭,但是之前她就提过,沈若不肯。不过那帕子也快要交了,所以她也没有空闲的时间。 家里必须出一个人看着小云吞,李善桃就负责照顾小崽子。 沈丰还伤着,就养伤就成。 家里挑黄泥做工的事需要沈大山看顾。 明日的集市只能沈若自己去了。 沈汉三的牛和牛车说借给他,昨天夜里就跟着他们回来了,牛儿这时候就在自家的羊圈里头。 沈若习惯将事情从头到尾想一遍,确定没有遗漏之后,才放下心。要提前安排的事情等吃过饭了之后再说。 要去找人帮自家挑黄泥,这个工钱和待遇应该能招到一些人,不过最好还能找到村长出面来说,这样比较好。 之后还要清点一下明日带去集市上的小玩意,挨个定好价,这样明日不至于手忙脚乱…… 二狗正在给他阿爹夹菜,要给沈丰送饭过去,小手夹了好几次因为猪蹄太重都掉了下去。 沈若接过来,说道:“我来吧,二狗你坐着吃。” 二狗乖巧点头。 沈若给沈丰夹了两个大猪蹄,端在手里走着的时候还会顺着动作晃动,满满的都是胶原蛋白。还有其他的菜也都挨个夹了些,盛了满满的一大碗。 走到沈丰屋里的时候,沈丰正闲得慌拿着柳杉绣了一半的锦鲤看呢。因为常年干农活手很糙,他没敢伸手去摸绣好的锦鲤,只虚虚地握着一角。 “阿兄,吃饭了。”沈若进门后把碗递过去,说道。 沈丰今日大部分时间都一直在屋里闷着,也没劳动,这会儿根本半点不饿,但是闻见了沈若做的菜香味,又觉得自己好像还能吃下去不少。 他笑着夸道:“若哥儿的手艺又精进了,做得真香!” “是食材好。”沈若谦虚道,随后有接道:“当然,我手艺确实不赖。二狗说的,我做啥都好吃。” 沈丰闻言哈哈大笑,夹起一块猪蹄就咬了一口,猪蹄炖到软烂,几乎能脱骨,吸足了汤汁,里头夹杂着黄豆的笋干的香气,再就上一口大米饭,真香啊! 沈若还做了解腻的拍黄瓜,还有清爽的凉拌猪耳朵,咬着嘎吱脆响,可有嚼劲儿了。沈丰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吃这个,味蕾瞬间就被这滋味儿征服了。 “好吃!” 那语气和神态跟二狗之前的一模一样,沈若忍不住想笑。 沈丰吃到一半突然想起件事,说道:“对了,那往沈梅冬家横梁上放招炎草的人找到了。” 他还记得沈子莺之前还喊着是若哥儿放的,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而那沈梅冬就是以为招炎草是沈子莺放的这才将她攀咬出来。 “是谁?”沈若也挺好奇的,不知道这人是何方神圣。 沈丰道:“就是沈何。沈梅冬为了给他还赌债自然没有避讳他,那沈何本就是个不要脸的,说得难听点就是个泼皮流氓!他在沈梅冬去拿招炎草的时候偷偷跟去了,从沈子莺那儿偷了几棵出来,藏在了横梁上!这是想等着以后自己哪天给别人用上呢!” 沈丰气愤骂道:“那沈梅冬和沈何就是烂锅配烂盖,都不是啥好东西!” 70 第 70 章 “这个设计不卖。”(二…… 沈家村家家户户吃夜饭的点儿都差不多, 没人会在这时候去别人家拜访讨嫌,若是有事要找, 那都是过了吃夜饭的点, 才会上门去。 沈大山家刚收拾好碗筷,擦干净桌子,就有人上门来了。 是村长还有三个族老一起过来的, 后面还跟着抱着之前称粮税时候做的木盒子漏斗的沈木。 村长没什么事一般不会往村里头人家走动,这会儿来了肯定是有事要说。李善桃立刻热情地招呼着,抽出收进四方桌底下的长凳子给客人们坐。 她擦桌子也会把凳子给带一遍,虽然家中的家具显得老旧,但还是很干净的。用来待客还算是周到。 沈大山作为一家之主, 要出面待客。家里人也没人闲着,柳杉看顾着二狗和小云吞, 沈若去厨屋里头泡糖水,不能让客人来家里了一杯水都喝不着。 村长一行人在长凳上坐下。 他们先是寒暄了几句,村长便将自己的来意告知了。 “前些日子称粮税时候你家若哥儿发明的这东西, 着实好用,省了不少力气。名气都传到其他村子里去了, 这不,周边几个村子上的村长都过来想买, 我们就过来问问沈若的意思。”村长摸着自己的胡须,说道。 沈大山那天被叫走了, 又发生了疯牛将自家儿子和沈汉三摔进沟渠的事情, 对称粮税这边的事情并不知情。后来又是一堆事儿也没听沈若提起, 现在乍一听闻简直是一头雾水。 李善桃倒是知道一点儿,那天就是用这个木头做的东西给自家称粮税的。但是那时候若哥儿也没提是他想出来的东西,她当时瞧见了还有些啧啧称奇呢! “若哥儿还在厨屋里头呢, 我这就去叫他。”李善桃现在回过味来了心里是又欣喜又惊讶。自家若哥儿想的东西竟然将周边村子的村长都给惊动了,这可真是出息了啊! 李善桃进了厨屋就接手了沈若正在做的事,让他快些去大屋,说村长找他说之前做出来的东西的事儿。 沈若走进大屋的时候抬眼就对上四双慈祥的眼,是村长和族老们,村长瞧见他了还冲他欣慰一笑,招手让他上前。 “沈若,你过来坐,有事跟你说。” 他们这么慈祥,沈若简直有些受宠若惊,在另一条长凳上坐下了。 他看见边上沈木抱着的那个木箱子漏斗,约莫能猜出是什么事。此刻就笑着等待村长的下文。 村长脸上有些红,跟喝高了似的。沈家村是出了名的穷村,他作为一村之长经常觉得自己无能,和其他富村的村长聚会的时候总觉得比人家矮一头。但是这次村里的年轻人做出了这个发明,可是让他们沈家村在十里八乡出了一波风头。 那些村子的村长过来想买沈若这设计,都要先来找他,一个个那语气都巴结地不得了。 他们此刻的巴结程度可比以前顾允刚中秀才那会儿还夸张,毕竟顾允是他们沈家村的人,其他村子的人巴不得顾允考不中,心里嫉妒的不行了,语气一个个酸的呦。 而这木箱子漏斗不一样,要是买回去了这设计,那以后称粮税可能省下不少力气,这可是实打实的好处! 族老们心中也有想法,这东西得捂着,那些慕名而来的村长全都还没瞧过这木箱子漏斗呢! 村长道:“那荷塘村的村长要出二十两买你想的这个发明,还有其他的村子也打算买,你要卖吗?” 李善桃就在这时候端着托盘过来,上头是五碗糖水,都放去了桌上供客人喝。听到村长的问话,有些惊住了。 若哥儿发明出来的东西能卖出二十两?!自家若哥儿可真是了不得啊! 她和沈大山对视一眼,两人都有些震惊,但是又想想之前若哥儿去镇上谈生意,也是直接就带回来二十两,两人呼出一口气。 自家若哥儿的点子很多,未来肯定能赚到钱,他们得学会淡定一些。 村长问这话其实也有私心,他自然是想把这东西捂在村子里,或者就是靠它为村子里赚些钱。但是这毕竟是沈若想出来的,他不能这么做,得先问问沈若的想法。 族老们也都看向沈若,期望能听到自己想要的回答。 沈若原本想出这么个东西也没想到能靠它得到钱,目的就是为了能让村子里称粮食更方便些而已。不过这时候沈若家里的银钱正好快要不够了,要是能得这么一大笔那可就是真的是意外之财,建好了围墙结完尾款都能有富余的那种! 但沈若知道他们这么郑重地过来找自己,肯定不是为了给自家送钱来的。二十两固然多,但是全都被他得了,那村里人能红眼死自家。 沈若直截了当地拒绝道:“这个设计不卖。” 不过东西做出来自然是要使的,他可以想想别的方式。 一般人肯定就直接答应要卖了,那毕竟是二十两!但沈若不一样,他想的更长远一些。 村长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想说些什么但又欲言又止。 沈若想出的这东西给村里称粮带来了许多便利,村里头没有银钱奖励也就算了,他们甚至还想从这上面获得一些利益给村里。村长一想起这念头就觉得脸热。 口中的话兜兜转转有些说不出口了。 边上的族老瞧见村长面露难色,毕竟村长作为一村之长自然更好面子些,有些话说不出口,那就由自己来说。 族老温声道:“沈若,你想到这么好用的东西给村里,大家都很感激你。现在能用它赚些钱,我们就想着你能不能帮衬一下村子?这么说可能有些过分,但咱们沈家村真的太穷了……” 这话说的还算委婉,沈若还没说话呢就听到另一个族老也跟着道:“沈若,我提个建议。要不就将这设计卖给荷塘村的村长?到时候你得了二十两银子,能不能捐一部分给村里?村里那宗祠已经破的不成样子了。” 村长见沈若皱了眉,立刻瞪了那族老一眼,骂道:“没脸没皮了啊,老不羞的还开口讨钱?” 族老道:“我这也是为了咱沈家村好!” 宗祠就建造在晒谷场边上,确实已经年久失修了,以前村长和村里一些人凑了些钱重新修过,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也就外面勉强能看,里面却是破破烂烂的。 沈若知道他们的意思,无外乎就是想要用这个木箱子漏斗赚钱。 不过要赚钱可以,道德绑架却不行。 沈若他就是吃软不吃硬。 村长对沈若道:“沈若,你别生气,他就是不会说话。我们今日来没别的意思,就是来问问你愿不愿意卖,要是不愿意那也就算了。这个木箱子漏斗就在咱们村子里捂得牢牢地。真的很感谢你,这发明可是帮了大忙的。” 那三个族老闻言也只能叹气,也觉得自己之前的说法有些过分了。 没看到沈若家也是三间泥瓦房吗?明明人家能得二十两,却为了村里说不卖,可他们还想要人家卖了得了钱给村里,这不是强人所难嘛! 沈木在一边抱着木箱子漏斗不说话,他做木匠是极痴迷的,看着怀里的物件眼睛里都有光。 村长都这么说了,沈若也不再露出痛苦面具似的表情。 说真的他并不介意帮衬村里,因为他的目标就是将沈家村发展起来。 但是他自己想要做,和被人要求做,是不一样的。他也有点逆反心理,要是真逼着他要给钱,要把沈家村发展起来,他还真就不一定想做了。 自家赚了钱之后,躺平摆烂享受,难道不香吗? 不过沈若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若是卖村长和族老们一个好,之后还有利益挂钩,那么他家在村子里的声望也能提高,没人再敢来随意欺负他的家人。 沈若直接道:“帮衬村里是我自己想不想的事,你们不能要求我这么做。” 那个说为了沈家村好的族老立刻道歉,把能屈能伸做到了极致。 “对不起沈若,是我们强人所难了。之前沈子莺做的那事害得你在村子里被人说道了那么久,我们也没有吭气,你要是对村子有所怨怼,那可正常。主要是我们觉得,你应该会答应,不然我们今日也不会来和你说这些。” 有些人听到村长和族老这么说,脸皮薄的自然会不好意思就答应了,但是沈若脸皮可以随心变化,这会儿他脸皮可厚。 他们说的话让自己不舒服了,难道他不能点出来吗? 而且什么叫觉得他会答应,才来跟他说这个,这不就是拿他当好说话的软柿子了么? 明明是道歉的话,但听在耳里就是十分地不顺耳,李善桃和沈大山在一边听着也都皱起了眉头。 沈若直接反驳他的话,道:“之前的事情就是沈子莺一手造成的,但是恶人已经伏法,我不会对村子里产生怨怼。” 那族老被噎了一下,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明明他都道歉了,为什么沈若还像是竖着根刺一样。 “这样最好了,和和气气的嘛,都是沈家村人,乡里乡亲的。”另一个族老之前没说话,现在跳出来和稀泥。 那个掉脸子的族老也是借坡下驴,说道:“我这人说话难听,这就闭嘴了。沈若,你就当耳旁风听过就算了吧,别往心里去啊。” 沈若也没太在意他,毕竟再难听的话他也听过,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沈若心里已经有了想法。 他展颜一笑,说道:“村长,我们可以做一笔生意。既能帮衬村里,又能博得一个好名声。” 71 第 71 章 合作共赢 “快说快说, 什么生意?你又有什么好点子了?”村长有些惊喜,没想到沈若还愿意说这个。毕竟那族老说的话连他都觉得不适,换位思考一下要是有人这么要求他, 他高低得给人一个大嘴巴子。 不得不说, 沈若这小哥儿格局确实大! 沈若也不卖关子,直接道:“说实话。这个设计没办法捂太久, 世上能工巧匠那么多,没准就能制作出差不多的东西出来。那些见过的人描述一下,就能仿制了, 所以‘堵不如疏’。” 村长闻言皱了下眉头,说实话他也想过这一点,那些打着要买这东西的人过来要看, 他都没让, 就是为了不被模仿, 要是被他们看了, 学会了这个设计,到时候人人都有了,那还有什么稀奇的呢? 现在是因为就他们村子有,所以荷塘村村长能开出二十两的银子来买这个木箱子漏斗。但是照沈若的说法,现在再不出手,以后等其他人做出差不多的东西来, 那就不值钱了啊! 族老们闻言也有些着急了。这沈若又不肯卖, 那岂不是就啥好处也没得到,就砸手里了? 不对, 也不算什么好处都没得到,好歹他们沈家村提前享受了一把称粮食的便捷。 村长问道:“那你觉得该如何?你说能做生意帮衬村里,还能博好名声, 是如何做呢?” 村长回想起沈若说的第一句话,立刻抓住了重点,没有再被刚才的想法影响。 族老们也都看过来,沈若既然说那话肯定是有法子,所以他们根本不需要想那么多。 沈若道:“我的想法是,这个设计不卖,但是东西可以卖。” 村长脑筋转得快,立刻道:“你是说将这个木箱子漏斗卖出去?” “对。”沈若颔首,继续道:“虎头山上都是树木,可以砍回来做原料,还有咱们沈家村就有木匠,这就相当于是只要出一把子力气的生意。那不如我们就将这个当做一门营生,给做起来。” 沈木在一边听得认真,因为他就是沈若口中沈家村里唯一的木匠。 村长点点头,之前他们只想着要将这东西捂好,完全没想过要拿出来卖! “现在这木箱子漏斗的名气已经打出去了,那到时候就不愁客源,肯定会有不少人过来买的。而且我们还能在上面做出些花样。最普通的最便宜,要是雕上花的、刻上吉祥话的那就贵些,这东西家里用来称粮食也方便,只要不太贵,应当有许多人家都想买一个放在家里的。”沈若施施然道。 村长和族老们顿时眼前一亮,沈若说的这个他们完全没想过,但是仔细想想确实是一门营生啊!每年都要称粮食交粮税的,那么重的鼎自然没有这个木箱子漏斗好用啊,到时候就会有人来买,那可还真是一笔源源不断的生意啊。 这还没完,沈若继续道:“这个设计可以给大家带来便利,就当是做了件好事,以后用上这木箱子漏斗的人都知道这是沈家村做出来的东西,那名声不就打出去了?而且这设计咱没收钱,买的是成品那就更方便了,人家买到手只要用了觉得好,那就会念着咱们村的好!” 沈若越说他们的眼睛越亮。 是啊!还真是“堵不如疏”!这样名气和钱财都有了,看以后谁还敢说他们沈家村是穷村! 村长激动地手都发颤,说道:“沈若,你这脑瓜子灵光,竟能想出这种法子来!” 沈若微微一笑,道:“我也想沈家村变得更好。” 村长老怀甚慰,拍拍沈若的肩膀道:“好孩子。” 沈若道:“若是这门生意能做起来,村里人也能多一门营生。除了那些精细的部件必须得沈木来;砍树需要人;其他的部件,比如拼箱子的木块那完全可以请村里人来做;还有一些不太重要的小配件也能交给村里人做。多劳多得,若是干得好了还有奖金,相信一定会有不少人来做的。” 沈若觉得可以先卖一批试试水,之后若是卖得好,直接开个木箱子漏斗制造厂! 而且这些活并不是只有汉子可以做,到时候只要是想来的婶子、小哥儿、姑娘都可以来。所有员工只要不偷奸耍滑,能干得好的,全都收下! 那族老大叫一声“好!” 村长点点头也觉得可行,想到要开厂子,他就有些热血沸腾!似乎找回了他刚当上村长那时候的热情。 当年他也是想要在沈家村做出一番大事业的!想要带领大家将日子过得更好。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沈家村还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穷村,他都快要放弃挣扎之时,是沈若给了他希望! “就按你说得办,下个月月初我会召集村里人一起谈这件事,到时候再一起考虑该如何安排如何做。你的付出定要让村里人都知道。”村长被打了一管鸡血,面色红润,瞧着都像年轻了好几岁。 那些族老们也是一样。 村长道:“你将这个发明给了村里,那村里要建厂子必然不能叫你吃亏!未来所赚的两成都归你。这个就由我做主了!” 族老们也没有异议,都觉得这是应该的。要不是沈若大方,为村子着想,帮衬村里人一把,那哪里还会有这项赚钱的营生? 沈若闻言笑着点点头,那厂子开起来自己就相当于是分二成利的股东,是门躺赚的营生。 这就是合作共赢啊! 而且木头这种东西的可塑性还挺强的,以后还能做出更多的好东西来,不过这就是后话了。 村长道:“距离下月还有五日,沈木,辛苦你这几天就开始做吧,能做出多少做多少,先卖一批看看。” 沈木每日都跟木头作伴,最喜欢做东西,闻言立刻点点头应下了。 沈若想了想,说道:“到时候要是这几天做完的卖完了,告诉人家可以预定,只要交一部分定金,若是定得多能给人送到家。想必会有更多人想买。” 这种稀奇的实用的东西,必然都很受农家人的喜爱,到时候走亲戚要是能带上一个,那可真是长脸面的一件事! 到时候要是真卖得供不应求,那就可以开始办厂子了。到时候就可以开始流水线作业,将沈家村的经济给发展起来。 村长和族老们纷纷点头,脸上都带着笑,心想这沈若可真是不得了。 沈若对村长的印象一直挺好的,这些族老也都是一心为了村里人,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只要有利益的牵扯,那就能一直合作下去。 他家要建围墙要招工,这个还需要村长帮衬。 沈若甫一提起,村长就答应下来了,还说要帮忙找些老实的,不会偷奸耍滑的村民过来帮忙。这正合沈若的心意。 不过村长也说,因为他家开的工钱还成,肯定会有不少人想来。而且沈若家还要包一餐饭,有些人家就算是不要工钱,就为了这餐饭也会想来的。 请他帮忙就是把要建围墙这事儿在村里头过个明路,其实他也用不着太费劲,也就是帮着把把关,那些爱偷懒爱占便宜的就不让他们来。 沈若笑着跟他道谢,他家要建的围墙挺大,说实话有些招摇了。不过既然要建了沈若就想一次性建好,省的以后再麻烦。 有村长帮忙别人想说点闲话也得先掂量掂量,算是借了一把村长的威风。 这种忙对村长来说就是小事,沈若瞧着就是个会感恩的,不然也不会给村里出谋划策,像这样的年轻人村长肯定要着重看顾,未来决不能再让村里人给欺负了去。 族老们也都对沈若心生感激,能以德报怨的人可不多,沈若虽有棱角,但坚持自己的底线,但为人处世却圆滑,至少他们没人觉得再跟一个小孩子对话,和沈若说话时,会让人忘了他的性别、年纪,好像他们是平等的,就像是平辈在对话一样。 他们恍然觉得沈若现在年纪这般小,但他的眼光却足够长远,是他们所不能及的。 他们心中感叹:未来果然还是要靠年轻人啊! 他们这一夜交谈了许久,说到后面每个人都提出了自己的奇思妙想,沈大山和李善桃也没忍住插.进话题,一起聊。 脑子就得多动动才会灵光。众人集思广益,想到了不少好点子,未来能不能用上另说,但是听见就觉得充满了活力,就像是被灌了一碗鸡血,恨不得立刻就去做! 屋里满是欢声笑语。 沈若给他们描绘的未来蓝图实在是太美好了,村长一行人走的时候眼里满是期盼,和对未来的美好向往…… ================== 凌晨天还没亮沈若就醒了。今日已经是镇上赶集的第二天,明日就休市了,再不去怕是赶不及。 小云吞醒的更早,此时正晃动着藕节似的手臂,大眼睛看见沈若了,就笑起来,嘴巴还一努一努的,瞧着别提多喜人了。 沈若又要跟宝贝分别,心中不舍,稀罕地俯身过去半趴在小云吞身上,凑过去亲亲他的脸颊。 小云吞身上带着婴儿香,沈若凑过去闻闻,转头在小云吞耳边轻轻道:“阿爹准备出门赚钱了,小云吞今日也要乖乖的哦。” 小云吞听见了,他小手上抬,一下子抚到自家阿爹正在开合的嘴唇上。 沈若挑眉,这啥意思?让他别说话? 他动作轻柔地把崽崽的手拉下来,一本正经道:“和阿爹说再见。” 小云吞大眼睛眨了眨,抬起另一只小手,晃晃悠悠又去摸沈若的嘴。 李善桃就在一边看着,闻言忍不住笑起来:“若哥儿啊,小云吞才这点儿大哪有那么快能说话啊。不过瞧着这手劲,以后肯定是个壮实的。不容易生病。” 沈若听他娘说“壮实”脑海中就自动浮现以前看的动漫里头那个一张正太脸却有八块腹肌、肱二头肌的哪吒。 他就觉得自家小云吞该是那张脸,长大点儿之后就是可可爱爱的小正太,可以稍微肉嘟嘟一点儿。 就……还是不要太壮实了吧! 但沈若没反驳李善桃的话,他也希望小云吞健健康康的别生病。 沈若看着小云吞,声音柔和道:“我们多跟他说说话,没准他早早地就学会说话了。” 李善桃笑起来,说道:“是这么个理儿。咱们村里最早学会说话的是顾秀才吧,才五个月大的时候就会喊爹了。” 沈若还是第一次听他娘说起顾允的小时候,他对小时候的顾允没有什么太大的印象。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都是同个村子里的人,互相都知道一些。而且顾允也就比自己这具身体大两岁,他娘要是说自己给顾允他娘接的生,沈若都不觉得奇怪。 72 第 72 章 赶集 不过顾允的爹好像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他是被柳兰香一手拉扯大的。 和小云吞再亲热了一会儿,沈若就该走了。 虽然从没去镇上赶过集,但沈若还记得小时候和外婆一起去镇上交流会玩的盛况, 摊位很多几乎将整条街道全部摆满, 只留下两人并排走过的通道,一进去就是人挤人,不牵着手都要挤散的那种。 不知道储水镇上的集市会不会也像这样。 不过他主要还是去摆摊,要是卖得好能早些收摊的话,倒是可以逛一逛。 现在天还没亮,出发去镇上应该还能抢占一个好位置。 沈若这么想着就快速收拾好了自己,去厨屋里揣了两个睡前就埋在灶台下的地瓜在怀里就打算往外走。 睡前的时候就将要带去集市上的一部分东西都装好了放在牛车上,李善桃也帮着忙活, 用绳子将东西都捆好了。 “若哥儿,记得带上水。”李善桃还是有些不放心, 站在屋门口叮嘱道。 “好。”沈若拿了家里最大的竹筒,大概有婴儿手臂那般长, 灌了满满一筒水。 这时候沈丰屋子的门被打开,二狗揉着眼睛走出来, 看见沈若了立刻就喊道:“小叔,二狗也想去!” “成啊,小叔正愁没人帮我一起卖呢, 二狗会数钱正好能帮上小叔的忙。”沈若看着二狗还迷迷糊糊的样子, 但又强打起精神想要跟着他, 忍不住想笑。 柳杉跟着走出门, 有些无奈地对沈若说:“昨儿夜里二狗听沈丰提起你今日要去镇上赶集的事情,他兴奋了一宿,这会儿听到外面有动静就醒来了, 想跟着你去。” 二狗这下是完全清醒了,他小跑到沈若身边,抱着他的腰,兴奋地不得了。 “集市上人多得很,还有拍花子。二狗还小,那么小点儿丢了都瞧不见,要不还是别去了?”李善桃有些担忧,生怕自家二狗一下子没注意就给拍花子给拍走了。 “我会好好看着他的,而且咱是去卖东西,在摊位上别乱跑不会丢的。”他娘的担忧也不无道理,毕竟二狗长到四岁还没有去过镇上呢。不过沈若既然说了要带,那肯定不会让二狗丢了。 二狗听到自家阿奶这么说,生怕不让他跟着去了,两只环着沈若腰的手臂环地更紧。 沈若笑着摸了摸二狗的脑袋。 “我想着二狗以后还要去镇上学堂读书,想让他多去镇上看看……见见世面。”柳杉也有些为难,她做为二狗母亲的自然也会担心。但是若哥儿是极靠谱的,所以二狗昨夜提起,她和沈丰就直接答应了。 “成吧。若哥儿,你可要多看顾着点。还有,你多带些铜钱去,午食就在镇上吃吧,别委屈了自个儿。”李善桃强按下自己的担忧,叮嘱道。 沈若看着牛车上堆得半满的物件儿,忍不住笑着道。 “娘,咱们可是去赚钱的,自家的铜钱就不带了。到时候将这些东西卖了,得了铜钱带回来才对呢!” 李善桃也笑了:“那成,那就不带了。” 沈若要带的东西还算齐全,那些零碎的全都放进了一个箩筐里头,比较好拿取。后面用一块大布将所有的商品都给包了起来,防止沾染上灰尘。这一路上过去都是土路,等到了镇上才是石板路,那尘土飞扬的,不用点东西遮灰尘,那可就难看了。 前面放了两个箩筐,一个放了东西,另一个却是空的。柳杉拿来了一只小板凳往里头一放,这里就是二狗的专属座位了。 二狗被沈若抱进箩筐里头坐好了,只能露出小半个头,他抓着箩筐的边边对沈若道:“小叔,二狗坐好啦。” “好,那咱们就出发咯!”沈若坐在前头的横梁上赶车,牛儿迈着腿向前走。 牛车晃来晃去,吱吱呀呀的,得走一个时辰才能到地方。 二狗很兴奋,明明四周都还是黑的,但他还是看得目不转睛。 从来没出过村子的小孩子对外面的一草一木都极其地感兴趣。 一路上二狗就成了个“十万个为什么”,一直在问沈若问题。 沈若听到那些天马行空般的问题没有一丝不耐烦,非常耐心地一一回答他。小孩子的想法有时候又天真又有趣,去镇上的路上本就无趣至极,二狗能陪着他一起去赶集,说实话沈若还是很开心的。 “小叔,去镇上可以看到蓝叔叔吗?”二狗清亮的童声自身后传来。 沈若转头看向他,内心微微诧异,蓝帆跟二狗也就相处了那么短的时间,竟然就让二狗念念不忘了么? 小孩子是最容易分辨善意的,这说明蓝帆对他很好,所以他才会一去镇上就想到他蓝叔叔。 沈若想了想道:“你要是想见你蓝叔叔的话,等我们卖的差不多,小叔带你去找他。”正好距离月初也没几天了,那个合作的计划,还需要再完善一下。 “好!”二狗抓着箩筐边边只露出一双眼睛,眼里看着小叔的背影,心里想着蓝叔叔,脸上带着大大的笑容。 等一大一小到达储水镇上的时候,天才刚蒙蒙亮。 一个月一次的集市,街上卖什么的都有,那些摊子贯穿了整条大街。这条街处于镇中心,这个位置本就有许多商铺,是最热闹的地方,所有的小摊都在商铺门前摆好,留出能容纳一人走过的通道能进后面的商铺。 打眼瞧过去,中间的那段位置已经差不多摆满了摊子,想必好些人觉都不睡,早早地就在那占着位置了。 沈若没往人多处挤,只找了个边上有树的地方将牛给拴在了树干上,他们的摊子就打算摆在这里,街头巷尾的位置人也多,他们这个位置比较偏向街尾。那牛车就在他和二狗身后,当做库存区。 镇上也有分平民区和富人区,镇北都富,镇南就会穷一些,就从那些屋子的样子就能看出来区别。不过沈若这生意就是打算跟平民做的,所以在这个位置就很好。 这些东西富人约莫看不上,但是实用性强且还平价的东西,想必普通老百姓应该会喜欢。 沈若瞧见那些小摊大多都是拿块布往地上一铺,或是用个席子。但是他家不一样,沈大山会用竹子做东西,之前就帮着做好了沈若想要的架子。 底下是交叉做出的支架,三角形比较稳固,那交叉的两个三角形就更加稳定了。 上面有四根竹子支柱,四边都有横着的竹条,可以往上面挂东西。 沈大山还用竹片做了块板子,特别细密齐整。板子的后半就是普通的桌面,前面特意做了多出去的一根竹条,两边用斜向上的小段竹竿固定牢,竹条与桌子表面有半个巴掌的空隙。 这跟竹条是沈若特意叫沈大山做出来的,他将做好的百家被折叠成一臂宽,直接搭在了竹条上。边上还剩下一部分地方,他拿出做好的布艺千纸鹤、玫瑰花、蝴蝶结挂件,挨个按大中小的大小均匀的挂在了竹条上。 做出来的挂件每个都很精致,挂在竹条上错落有致,风一吹还打转。 二狗之前已经瞧见过了,再一次看见还是觉得好漂亮。 沈若挂完了第一遍觉得不满意,还在那给挂件换位置。除了布艺千纸鹤全是红色的以外,其他的什么颜色的都有。他对色彩的感知非常敏锐,职业病使然,一定要将跟红色同色系的找出来,挂在一起。 这会儿还蹲着在那系着呢。 边上也有人摆起了摊子,瞧见沈若摊子上的小玩意儿,都被吸引了视线。 他东西都还没全摆出来,就有人来问了。 “小兄弟,你手头这个东西怎么卖?”一个年纪稍大的妇人牵着个小姑娘走到摊前问道。 沈若正好将挂件挂完了,转身对着客人笑着道:“挂件大的十文,中等的八文,小的六文。我这儿东西还没都摆出来呢,还有好些小玩意儿,要看看不?” 妇人刚才只瞧见背影了,没想到这人竟是个小哥儿。做生意人大多笑脸迎人,有的为了喊你花钱还谄媚,但这小哥儿笑着就让人觉得真诚。 妇人就是看上那挂件了,红彤彤的多喜庆,闻言说道:“那成,我们先去别处走走看看,等你都摆出来了再过来。” “好,慢走。”沈若也没想过能很快开张,一般听到这种“先去其他地方,之后再过来”的一般都是不会来了。 不过他对自己带来的东西有信心。 百家被占地方,他就拿了一张出来。他将抽绳水桶包和单肩斜挎包放在了桌面上,还有防晒面罩、沙包和千层底也都摆好。 再将纯色的细发带和绣花发带都系在了架子上面左右两边的横杆上,因为比较长,在两边不至于挡住桌面上东西的正面。 在正面的横杆上沈若绑上了比之发带要短的七彩发绳。 所有的东西沈若都只带了一半过来,没全摆上,后头还堆着库存。 沈若摆东西都讲究个看着舒服,摆的也整齐。 对比集市上其他人的摊子,不是用布随便一铺就是用席子,他家的简直就是独树一帜。 沈若还特意带了一张长凳,能坐在后头看摊。二狗乖乖地坐在他身边,到处都是新奇,他睁着大眼睛看着周围摊子上的人都在做什么。 现在天色已经大亮,街道上的人多了起来,之前来问过的那个老妇人牵着小姑娘过来了。 沈若笑着跟她们打招呼。没想到她们竟然还会逛回来,没准今日自家的小摊就要开张了。 那老妇人过来之后,看见琳琅满目的商品简直眼睛都要看花。 “小哥儿,这些东西都怎么卖?” 那小姑娘指着上面的七彩头绳道:“阿奶,那些好好看呀!” 沈若挨个介绍自家卖的东西。 “七彩头绳,两文一条。沙包一文一个。绣花发带、带装饰的细发带和千层底都是十文。这包要贵些,都是一贯钱一个,百家被也是一贯钱。” 沈若定价的时候不仅看用的布料多少,费不费劲也是需要考量的。 要是做的那么费劲还卖不上多少钱,那还不如不做。 小东西的价格定的真不贵,就包和百家被的价格贵一些。 那老妇人一听,抬手先给孙女儿挑了她想要的七彩头绳,又拿了大、中、小三个布艺千纸鹤挂件,还拿了一个单肩斜挎包。 这挂件精致,那斜挎包瞧着就是好看,背着肯定方便。这第一次见的东西,她一打眼就知道用处可大。给自家孙女儿背着装零嘴很不错。 沈若笑看着她挑,一开张就赚了一贯钱并二十六文钱。 小姑娘立刻就将七彩头绳给绑上了,还背上了小包包,脸上都笑开了花。那老妇人拎着东西也走了,她们祖孙俩拿的东西都好看又新奇,还感受了一把引人注目的感觉。 那老妇人给钱的时候自己数过,沈若看着的,这会儿拿了钱过来了正好给二狗练练数数。 二狗只会数十个十个的,他数完十个就往自家小叔那里递过去。 沈若自己身上也背了一个斜挎小包,将收来的钱往里装。顺便教二狗继续往后数。 没一会儿往这边来的人就多了起来,边上的摊子也都开张了。 二狗好不容易数完,瞧见边上卖吃食的摊子上好多人,自家摊前却没人,没忍住怒了下嘴。 他之前观察周围观察了好久,很多摊子上的人都在喊着话,然后就会有客人被喊过去了。 “小叔,我们要不要学别人喊一下呀?” 沈若也听见了别人的吆喝,他觉得可行。 毕竟他们这个摊位确实比较偏,虽然看着好看,但别人不清楚自家到底卖得是什么,不会过来也很正常。 “二狗来喊吗?”沈若脑海中思索该喊些什么比较好,就类似“烤地瓜”的那种吆喝,肯定棒。 二狗一本正经地点点头,他想了想拿过一个抽绳水桶包背上,问沈若:“小叔,这个叫什么?” “书包。”沈若想了想还是叫这个最合适,能让人一听就联系到读书人。 二狗挺起小胸脯走到摊子前,清亮的童声喊道:“卖书包!” 喊完之后又跑回去,背上斜跨小包,又问沈若叫什么,又噔噔噔跑到前面喊:“卖斜挎包!” 沈若抿唇笑起来,他家二狗可真是可爱!背着小包往前面一站就跟个小模特似的,这一趟趟跑的也不怕累。 沈若把小朋友抓回来,拿发带给他绑个发髻,背上斜挎包和书包,手里还提着几个布艺挂件,另一只小手上捏着沙包。 二狗站在摊子前,声音清脆地喊:“卖书包咯!还有斜挎包、沙包和漂亮的小挂件嘞!” 他喊完有点儿兴奋,看向沈若,一脸求表扬的表情。 沈若笑着鼓掌道:“咱家二狗真厉害!” 二狗兴奋地脸颊泛红,小身体站得更直,往前走了几步继续喊:“卖书包啦!” “书包”这个词新鲜,镇上要买书的都是读书郎,很快就过来了好几个身着书生长衫的青年人。 “小弟弟,你说的‘书包’怎么卖?”为首的青年人问二狗道。 二狗要仰着头看人家,陌生人路过的时候他还没太大感觉,现在和人家面对面还要对话了,就有些腼腆。 “就是这个。” 他把身后背着的抽绳水桶包解下来递给他,让他看。 就噔噔噔跑到了自家小叔身边。 那些读书郎就都往沈若的摊位上来。 见是个小哥儿摊主,心里有些诧异,不过也只诧异了一瞬。 为首的青年人打开看了看,又往身上背了下,觉得好用,立刻问道:“这个‘书包’还有多少?” 73 第 73 章(捉虫) “都卖完了!”…… 之前那些布料拢共做出一十六个抽绳水桶包, 也就是“书包”。 沈若告诉他之后,那个读书郎轻点了下头,让沈若将那些书包都拿出来看看。 沈若从善如流, 将带过来的十三个书包都给摆了出来。也没多介绍,那用法简单, 他们自己也能琢磨出来。 一行人拿过摊子上摆着的书包看,都露出一点儿想要拥有的神情。 他们要是出去, 随身带笔墨纸砚十分不方便,用竹筐背着又占地方又重。但这包背着轻便,瞧着还能装上不少东西,还真是符合“书包”这个名字。 而且这书包每个样式都不同,瞧得出来是用不同的碎布给拼起来的, 但是那颜色分布的让人看起来是舒服。有的红色多, 有的黄色多, 分了好几个色系。 他们能挑自己喜欢的颜色来买。 沈若笑着道:“这‘书包’一贯钱一个, 今儿赶集我只带了十三个过来, 不过家里还有十三个。” 这个价格对村里人来说自然是贵价儿, 但是在镇上却显得没那么贵,而且这还是稀罕玩意儿, 没有见过别人卖, 又是瞧着就好用的, 用来装笔墨纸砚随身背着,肯定方便极了。所以这些读书郎也没跟沈若讲价。 他们一行六人,一人挑了一个书包背着。 很快就有六贯钱入账, 沈若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全都放进自己背着的斜挎包里。 一狗在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的言行举止,小脊背不由地挺直了。 那几个读书郎贵的东西都买了, 他摊位上其他便宜的小玩意儿挑了几个好看的也一并带走。 绣花发带和七彩发绳都不贵,买回去哄哄家里的幼妹,小哥儿的最好不过。 有些家里有小子的,又带走了几个沙包,反正才一文钱一个,买回去给小孩子玩儿,玩儿一个丢一个都不心疼。 还有那些精致的布艺挂件也带了几个走。 沈若教他们可以将挂件挂在抽绳水桶包上,那包上最顶上留了一个可以直接手拎的地方,可以挂在那儿。 这一挂上瞧着就给书包增色不少,是好看的,虽然抽绳水桶包是用碎布拼接起来的,但瞧着一点儿也不花里胡哨,反而有种别样的美感。 “你这小哥儿巧思不少,竟能做出这东西来。”读书人大多都自视甚高,鲜少有夸赞别人的时候。 为首那青年人也夸道:“确实很巧妙,要是能再做些‘梅兰竹菊’的挂件,就更好了。” 沈若颔首,这挂件不仅能做布折的,也能做那种类似荷包样子的。将布裁出“梅兰竹菊”的形状,之后里面塞上棉花,下面坠上流苏也是一样的好看。 沈若道:“可以做的,不管是飞禽走兽,还是花鸟鱼虫也都能做。” “那你多做几个,我们都买了。”为首的青年人说道,后面的人也跟着点头。 家里还有几块布,要做这个还是挺简单的。不过挂件赚的少,为了他们要的几个挂件再跑一趟不值当。 沈若拒绝道:“你们定的少,我再多跑一趟不值当,做这个挂件虽说不费太多时间,但要价低,我赚不了几个钱。不过下次赶集要是我还来,我会带些梅兰竹菊的挂件过来的。” 沈若心直口快的话让他们一怔,他们想买人家东西结果做生意的竟然拒绝了。不过人家也说了下次要是能碰见,那就能买着。 “好吧,那这几个挂件也给我装起来吧。”为首的青年人指着挂在竹条上的布艺千纸鹤,全给包圆了。 沈若将带来的千纸鹤库存都拿出来,给他数出他要的数量,都装进他买到手的书包里头。 周围人瞧见还有,错过这里可就没得买了,也都跟着三三两两买了几个。 鹤的寓意好,大家都喜欢。读书人就盼望着有朝一日能青云直上,金榜题名。 很快布艺千纸鹤就全部售罄了。 赚了一贯钱并五十文,因为他们买的多,绣花发带细发带,七彩发绳和挂件全都带了一些,所以沈若还给打了折,多饶了几文钱。 现在他背着的小挎包已经微微鼓起了。 一狗见那些人走了才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笑起来兴奋道:“小叔,卖的好快呀!” 沈若也没想到能卖的这么快,揉揉一狗的头发道:“是呀,一狗真厉害。这些客人可都是一狗吆喝过来的。” 一狗小小的自信心飞速膨胀,又想跑到摊子前面去吆喝。 沈若牵住他的小手,让他坐着,拿来竹筒给他喝水。 一狗的小脸红红的,额角还冒汗,嘴唇都有些干了。才开张不到两炷香的时间他们带来的东西都已经卖出去大半了,没必要那么拼还站外头去吆喝。 沈若现在才有空吃自己带来的烤地瓜,分了一狗一个,叔侄俩就在摊子后头啃地瓜。 地瓜沈若一直揣在怀里,还有些余温。一掰开就是黄澄澄的地瓜肉,上面还流糖浆,那甜香味儿一下子就散发出去了。 现在时辰早,集市上的人都是一波一波的来,这会儿人少,边上的摊位上也没什么人,那些摊主闻见味儿了,都朝沈若他们看过来。 沈若对这些视线视而不见,谁让他烤的地瓜就是那么香呢。 一狗吃得头也不抬,明明他小时候经常吃地瓜的,早就吃腻啦。但是小叔烤的就是更软更香更甜! 两人快速地解决掉早食,又喝了口水,填饱了肚子。 那些买了自家东西的读书郎就像是给他家做了活广告似的,不一会儿又来了几个读书人,一来就说要买书包。 沈若道:“还有七个。” “我们全要了!” 他们正好七个人,也没怎么挑,一人拿着一个就要付钱,顺便还带走了几个挂件,还有发带发绳,那还没开张过的千层底也卖出去两双。 没想到书包竟然能卖这么好,早知道就该把书包都带上的。 沈若的摊子本就鹤立鸡群,瞧着干净又齐整,外加好多读书人围在摊子前,格外吸引顾客的视线。 那些读书郎背着款式相同图案不同的书包走了,一眼望过去壮观极了。人们本就对有学识的人抱有崇拜心理,见读书人都爱往沈若摊子上买东西,好些人也过来瞧瞧这里再卖什么。 结果发现除了百家被和剩下的斜挎包之外,其他的东西都不贵,而且瞧着还如此好看精致,买回去哄孩子就很不错。 逢年过节的也能遇见不少亲戚家的孩子,沈若摊子上的东西就特别适合随手送人。 还有那防晒面罩也开了张,有姑娘觉得颜色好看问了句,沈若就给人演示了一遍,这是能防晒的,能让皮肤不容易晒黑。 那姑娘就跟自己的小姐妹们一人带了一个,还带走了不少绣花发带和七彩头绳。小姑娘们就喜欢这种可爱的小饰品。 那斜挎包也很受女孩子的青睐,随身背着可以装些小东西,又轻便又好看。很快也被买走不少。 人一多起来,沈若的摊子简直称得上是人满为患,前面都是人。他收钱递东西简直手忙脚乱。 一狗也在一边帮着收钱,他记得每一样东西的价格,就是数钱的时候稍微慢一点。不过大家见是个小小子在这儿收钱呢,瞧着有趣,也都愿意耐心等等他。 这波客人一走,沈若的钱袋子已经完全鼓了起来。他笑着看向一狗,一狗身上那个斜挎包里也已经有些微微鼓起了。 “来击个掌!”沈若冲一狗伸出两只手。 一狗嘿嘿笑着抬起小手跟自家小叔用力地面对面拍了一下。 “耶!” 叔侄俩笑成一团。 摊子上的东西已经差不多快卖空了,沈若将身后牛车上的库存也全都摆到前面。 早知道能卖这么好,就该将东西全部带来的。也省得之后再跑一趟了。 带来的五张百家被也卖出去了,斜挎包还剩下三个,七彩发绳还剩下六条,书包、防晒面罩都卖空了,布艺的挂件也被抢完了,千层底还剩三双,沙包十个,两种发带一共剩了十八条。 东西已经不多了,贵价的东西除了斜挎包以外都已经卖掉了,剩下的这些都是便宜些的小玩意儿,那些自家有布就能做的沈若卖的速度就慢了下来。 不过现在还没到正午呢,除了周围卖吃食的摊子外,就数自家卖的最好了! 一狗又跑出去吆喝,现在他是熟悉了,喊着喊着还喊出了东北口音,完全被边上那家卖北方馒头的大爷给带跑偏了。 沈若一下子没忍住,笑出了声。 一狗也意识到了,脸有些红红的,他挺起自己的小胸脯,喊道:“卖挎包、发带发绳、沙包、千层底嘞!” 小孩子的嗓音清亮,别人家都是大人喊,就沈若这摊位,大人不喊让个小孩在前头吆喝。 边上的摊主们都有些无奈,谁让他家的摊位卖的东西稀奇,就连吆喝都跟别家不一样,简直是太犯规了。 不过让小孩子来吆喝还真就好用。 好些婶子,老妇人见是个可爱的小孩子正吆喝着,都忍不住过去瞧瞧这家再卖些啥呢! 这个人带几条发带,那个人带几个沙包,沈若摊位上的东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最后就剩下几个沙包卖不出去,毕竟沙包这种东西自家就能做,沙子也不用钱,大多人都是过来买些别的,然后顺便带一个两个沙包走。 现在别的东西都卖完了,独独沙包还剩下六个。 “都卖完了。”沈若看了眼天色,这会儿才刚正午,他们竟然这么早就将东西卖空了! “好耶!”一狗开心极了,像是完成了一件极伟大的事情。 沈若摸了摸一狗的脑袋,他人小,但也帮了不少忙了,之前人多的时候他收钱,沈若看过了,一文没少。 “一狗帮了小叔的大忙,想吃什么好吃的?小叔带你去买。” 一狗扭过身子抱住沈若的腰,嘿嘿笑道:“小叔你给自己买漂亮的衣服好不好?还想要给阿爷买酒,给阿奶买桃花糕!给阿娘买红糖,给阿爹买猪蹄,还要给小云吞买小玩具,好不好呀?” 一狗说到后面感觉好像有点儿太多了,不好意思地把头埋在沈若身上。 “那你呢?”沈若心都要化了,这么暖心的小孩子竟然是真实存在的! 一狗想了想,抬起头对沈若道:“一狗先不要,把钱攒着以后去学堂念书……念书要花好多好多钱的。” 沈若鼻子都发酸了,揉了揉他的脑袋,把人抱起来。 “走,小叔带你买东西去。” 沈若送了几个沙包出去,拜托边上的人帮忙看着摊,就抱着一狗出去逛街了。 整整一条街都是人,街上卖什么的都有,有卖吃食的、卖玉雕饰品的、竹制编筐的、自家做的笤帚簸箕的、还有卖鸡鸭鱼的、和卖菜的。各种各样,沈若抱着一狗逛,将之前说的东西全都买了。 沈若手上提着一大堆东西就不好抱着一狗,一狗就牵着自家小叔的衣摆,走在他身边。 虽说要攒钱,但也不用特别克扣,毕竟要买的这些东西价格也没有特别贵,没道理要克扣家里人。 沈若赚钱就是为了能让家人过得更好,要是为了攒钱就一点儿也不花,像个貔貅一样只进不出的话,那生活就少了许多乐趣。 但他花钱也不会大手大脚,用最少的价格买最好的品质,能讲价的都被他给讲下来了,一狗在一边听着只觉得自家小叔好厉害! 买一狗说的那些要给家人带的东西,一共花了一贯并十五文钱。 沈若还给一狗买了串糖葫芦,一狗从来没吃过这个,只尝了一口就被外面甜甜的糖衣给俘获了。 然后小牙齿往里一咬,顿时整张脸都皱了起来。 “哈哈哈哈。”沈若不厚道地笑了,这个季节的山楂还很酸,瞧一狗那小模样肯定是被酸到了。 但是一狗没有吐出来,忍着牙酸把山楂肉给咽下去了。 “小叔,好酸呐。”一狗吐吐舌头道。 沈若拿过一狗手里的糖葫芦,往嘴里塞了一颗。薄脆的糖衣一咬就开了,山楂的酸和糖的甜味中和在了一起,格外好吃。 能让人口舌生津那种。 这糖葫芦的摊位是现做的,正巧边上有个卖橘子的摊位,沈若过去之后那摊主给了一瓣让他尝,沈若能吃酸觉得还算甜。 一狗也尝了一瓣,这个酸甜度他能接受。 沈若就称了半斤,花了五文钱,半斤橘子也就那么小小的六个。 将橘子拿到糖葫芦摊位前,沈若跟摊主道:“麻烦你帮我用这个做两串糖葫芦。” 说着就拿出两串糖葫芦的一十文钱递给他,糖葫芦制作要用到糖,那价格就便宜不到哪里去。 那摊主收了钱,笑道:“这糖葫芦就是要用山楂才正宗呢,我还是第一次用橘子来做。” 一狗在一边看着那人的动作,三个橘子穿成一串,焦黄色糖浆浇在穿成串的橘子上,很快凝固成糖衣,看起来晶莹剔透的。 满满的都是甜香味儿。 “做好了,您拿好嘞!”那摊主将糖葫芦递给一狗。 一狗拿到手就尝了一口,橘子的清甜和一点点酸,跟糖衣融合在一起,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的,比起山楂来爽口许多。 “好好吃!”一狗眼睛一亮。抬手就要递过去让沈若也尝。 沈若也吃了一口,感受着橘子的汁水在嘴里爆开,像在吃刚开起来的橘子罐头,甜滋滋的。 沈若最喜欢的糖葫芦还是草莓的,外面还裹着糯米纸,一口咬下去那滋味简直不能更满足。可惜这儿好像并没有草莓这种水果。 那小贩看一狗吃得那么香甜,也有些好奇用橘子做出来的糖葫芦是怎么样的滋味了。 问边上橘子摊的摊主要了试吃的一瓣橘子,自己做了一块尝尝。那味道确实是不错,比起山楂多了些汁水,吃起来爽口极了! “小哥儿,你想到的这点子,我能用吗?”那小贩做了那么久的生意,一下子就能嗅到商机,见两位顾客还没走远,立刻冲过去问道。 “嗯。”沈若想了想道:“其他的水果也能试着做做,比如苹果、梨子,这些也好吃。” 这点子说到底也不是沈若想的,在一十一世纪各式各样的糖葫芦都有,草莓、橘子、葡萄、哈密瓜、苹果,这些还算是正常些的,沈若甚至还见过用辣条做的。 那摊主笑容满面地掏出之前他来买糖葫芦的那三十文,要还给他。 沈若没收,人家硬要给。沈若就道:“要不你再给我做三串橘子糖葫芦吧。” 一狗抬头看向沈若,有些不解。 沈若笑着对他说:“不是要去见你蓝叔叔么?带去给他也尝尝。” “嗯!”一狗眯着眼睛笑,用力地点点头。 74 第 74 章 质问(收藏4k营养液1…… 储水镇的赶集日热闹非凡, 人满为患将周边商铺的客流也给带动了起来。 阑珊珠宝行里头有不少客人正在挑选,阿富和三四个伙计在里面招呼着。 这个点儿蓝帆应该会在珠宝行二楼,沈若就直接带着二狗过来了。 他们原本手里都提着不少东西, 沈若找了个能寄放的地方先放下了。 阿富眼睛尖,见到有新的客人进来立刻就跑过来招呼,等看清了是沈若和二狗过来, 脸上立刻露出个笑模样。 “沈小哥儿!二狗!你们今日也来赶集了?快快快,正好我家公子在楼上,他今儿个还念叨你呢!”阿富的声音不大不小, 正好让整个珠宝行一楼的客人都听了个清楚。 “阿富叔叔。”二狗乖巧喊人。 “哎。”阿富没忍住捏捏二狗的小脸,之前他架着马车带一群小不点兜风时候,就数二狗最乖巧, 还关心他坐外面冷不冷, 可别提多暖心了。 镇上人都知道这“阑珊珠宝行”是蓝员外家的大公子开的,这位公子的朋友都是镇上的名流贵族,有不少好奇的视线看过来。 见是个身着粗布麻衣的小哥儿, 还牵着一个小孩子。瞧着两人的年纪像是哥哥带着弟弟,心道也没什么特别的嘛, 竟然是蓝家大公子的朋友?还让蓝家公子念叨着!难不成这小哥儿有什么过人之处? 沈若牵着二狗的小手对阿富笑着点头,将用油纸包好的橘子糖葫芦递给他一串,道:“给你和你家公子带了点新鲜小食,我们这就上去了。” “哇, 我也有份啊!”阿富接过连声道谢,脸都笑开了。 沈若嗯了声, 提醒道:“这东西不耐放,得尽快吃了。” 说完就牵着二狗往楼上去。 这会儿客人都在自己看东西,也不用多招呼, 另几个伙计就凑到阿富边上,好奇问道:“富哥,那人是谁啊?长得可真好看,我就没瞧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哥儿。” “是啊,以前怎么没在镇上瞧见过?而且他竟然是来找公子的,会不会……” 这几个伙计都是新招的。之前阑珊珠宝行没有按沈若说的“广告”宣传之前,只有几个大主顾光顾,其他的大多都是散客,阿富一个人就能招待。 自从打了广告之后,来阑珊珠宝行的客人每天都不下五十人,阿富一个人招呼不过来了,所以就又招了新人来。 “八卦什么呢!沈小哥儿可是公子的贵客,今儿认认脸,以后瞧见了好好招呼,知道没?”阿富抬起手一人敲了一个大板栗,说道。 “嗷!知道了知道了,富哥!” 阿富打开那个油纸包,里头瞧着是冰糖葫芦,但糖衣里头裹着的竟然是橘子!这会儿还有客人在,他躲去柜台后面吃。 那些活计竟然都跟过来了,那香味儿甜得很,都馋得慌。 “富哥,给我也尝一口呗。” 阿富看着他们三个如狼似虎的眼神,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 “别把客人晾着,都躲这里像什么样!我给你们留几瓣,现在快点儿去招呼客人!”阿富挥手赶人。 这会儿柜台后头就剩他一人了,阿富咬了一口,薄脆的糖衣破开后,是酸甜多汁的橘子瓣,酸甜味混合在一起还有浓浓的橘子清香,吃了一个还想吃第二个! 不过答应了伙计们要给他们留点儿,一串上面有三个橘子,阿富强忍着想继续吃的**,给留了一个。橘子有六瓣,让他们自己分去。 沈若牵着二狗上了楼,二楼有蓝帆专属的雅间,他抬手敲了下门。 “进来。”蓝帆的声音传来。 二狗听到熟悉的声音有些兴奋。 沈若推开雕花木门往里看,一打眼就瞧见蓝帆正靠坐在花窗边上喝茶,而他对面坐着一人,那人一袭青色长衫,脸上神情淡漠,通体读书人的气质,不是顾允是谁? “蓝叔叔!”二狗像一根离弦的小箭一般往前冲,直接一头扎进了蓝帆怀里。 蓝帆笑着把小孩儿抱起来,惊喜道:“二狗!你们怎么来找我了?今儿还念叨你呢!”后半句是对沈若说的。 “那我来得还挺巧的。”沈若笑着往里走,对蓝帆道:“今儿来镇上集市摆摊,是二狗说想你了,我就带他过来找你。” 蓝帆哈哈大笑,跟二狗顶着额头玩斗牛的游戏。 自从看见沈若后,顾允的视线就挪不开了,可是沈若的视线一直落在蓝帆和二狗身上,他轻咳一声,道:“若哥儿。” “嗯,你怎么咳嗽了?多喝点温水吧。”沈若关心道,随手摸了下小桌上的茶水,正好是温热的,随手给顾允倒了一杯。 顾允接过,什么也没说就仰头喝下。 “还要吗?”沈若见他喝的急,问道。 ……应该要吗?顾允看着他,点头。 沈若直接将茶壶往前一递,道:“那你自己倒。” 顾允:“……” 蓝帆在一边抱着二狗,忍不住笑出了声。这俩人相处可真有趣。 他好友今日来找他就是想问问该如何追求喜欢的小哥儿。 想让蓝帆给他支招,蓝帆想着他俩这孩子也有了,就差个名分,应该很简单吧? 结果顾允却说,他已经表明了心意,但是沈若就像不开窍了似的,没同意成亲,也没说喜欢,只是把他当朋友一样相处。 蓝帆听到之后简直叹为观止,心想这俩人明明最后的事儿都做了,结果现在牵个手两人都会脸红,简直纯情的不得了。 但是在顾允问他该怎么办的时候,蓝帆感觉自己受到了伤害,他自己都还是个大龄老处男,哪里知道该怎么办?! 蓝帆直接反问道:“你问我?” 顾允脸上还是一点儿表情都没有,但是闭上了嘴。 嗯,问你没用。 蓝帆顿时感觉自己受到的伤害更大了。 “蓝叔叔,这是按我小叔的点子做的糖葫芦,特别好吃。我们特意给你带哒!”赖在蓝帆怀里的二狗,声音都变得奶声奶气了。举起手里油纸包起来的橘子糖葫芦说道。 蓝帆简直有些受宠若惊,视线转过去快速地看了顾允一眼。 顾允拿起茶杯抿了一口,凉凉的视线扫过来。 “那就多谢你和你小叔了。嗯,闻着真香。”蓝帆心里嘚瑟地不行,但面上不能表现得太明显,但是二狗说的话他是十分受用的。 顾允的表情还是没有变化,但沈若就是能感觉到他心情有些低落。 沈若往怀里摸了下,掏出用油纸包好的第三串橘子糖葫芦,是他放着原本想带回家让家里人也尝尝的。 “喏,你也有。” 纤细修长的手指捏着糖葫芦的竹签,被压着的地方泛着白,沈若又往前递了递。 顾允抬手接过,两人手指相触的时候又有过电的感觉,沈若都有些无奈了。 等他以后有钱了一定要买一身棉衣!就不会再产生静电了! 顾允显然还记得上一次被触的感觉,沈若也记得。 那次是顾允帮着自己挡刘春花带着铁钉的扁担,身上划开好几道口子,他给顾允送药粉包的时候也被触到了。 顾允道:“若哥儿,我只会和你产生静电。” 因为不熟悉这个新鲜词汇,故而“静电”这两个字说得很慢。 沈若之前和他说过静电产生的原理,没想到他就记住了。不过听他这话说的,为什么感觉有种奇怪的暧昧意味? “快些吃,不然该化了。”沈若越过这个话题,催促道。 他手里的那根糖葫芦本就被他放在怀里,被体温给暖热了,现在上面的糖衣瞧着都有些化开,裂了一道道口子。 “好。”顾允没有直接上牙咬,而是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糖葫芦上还留有沈若的体温,有些暖。 他吃的很慢,像是很珍惜的样子。 沈若看着莫名觉得脸热,转过头不看他。 真奇怪,今儿天气也不热啊,怎么这雅间里头跟蒸笼似的? 蓝帆在对面看在眼里,忍不住挑眉,转头对二狗道:“二狗呀,你家小叔的终身大事家里人不着急吗?” 不知道话题怎么就歪到了这里,沈若无语极了,难不成蓝帆想要“重操旧业”?他当初第一次来阑珊珠宝行的时候,这人就八卦得不行,还想给自己介绍汉子,被自己给拒绝了。 二狗乖乖地窝在蓝帆怀里,抬起头看看蓝叔叔又看看小叔,把心里藏了许久的话脱口而出:“着急呀!蓝叔叔,你可以当我的小婶吗?” “咳咳咳——”蓝帆差点儿没被橘子瓣给呛死。 顾允皱了下眉。 沈若被二狗这话给震地不轻,对二狗道:“小孩子别乱说话,小叔还不想成亲呢。” “可是二狗有阿爹阿娘,小叔也有阿爹阿娘,可是小云吞没有……”二狗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话了,有点委屈的努起嘴道。 “小云吞有的。小云吞的阿父就是他。”沈若站在顾允身边,对二狗说。 二狗皱着小眉头,心里头可难受了。 “可是我想要蓝叔叔当小云吞的爹,他会对小云吞很好很好的。因为蓝叔叔对二狗就很好,二狗喜欢蓝叔叔。” “蓝叔叔也喜欢小叔和小云吞的对不对?” 蓝帆缓过来了简直是哭笑不得,对二狗道:“蓝叔叔喜欢二狗,是因为二狗很乖,像我的弟弟一样。你小叔会有自己喜欢的人,你怎么能把你的喜欢按给你小叔呢?” “可是……”二狗的小脸委屈成一团,看看小叔又看看蓝帆,随后走到了顾允身前。 二狗眼眶里都是泪水,质问道:“我不喜欢你,你为什么不要小叔不要小云吞?” 沈若在一边想阻止二狗再继续问,小孩子不知道全部的事情,心中的想法和大人也不一样,这话问的可太伤人了。 顾允蹲下.身跟二狗的视线齐平,话却不仅仅是对他说的。 “我没有不要他们,相反,我很爱他们。” 75 第 75 章 “顾…诺诺?” 沈若闻言怔了下。 顾允竟然说……他爱我和小云吞。 沈若虽然没有谈过恋爱, 但也明白“喜欢”与“爱”的区别。 你要说喜欢,沈若喜欢的人和东西都很多,但是爱却只能有一个。 二狗泛着水光的大眼睛眨了下, 看看顾允又看看沈若,吸了下小鼻子对顾允说道:“那你为什么不娶我小叔,我小叔又漂亮又能干,是最最厉害的小叔!还有小云吞,他可乖可乖了。” 顾允道:“我要娶的,不过得先让你小叔点头。” 二狗探照灯似的目光看过来,沈若摸了下鼻子, 说道:“行了,二狗你别再问了。” 沈若心里乱得很,脑子里的血块没化开之前那段记忆他就是想不起来。可是顾允全都想起来了, 这就很不公平。 原主对顾允说过不止千百次的“喜欢”和“爱”都无法打动顾允, 就这样一个冷面端方的人却对自己说了“喜欢”和“爱”, 这让他觉得有些……无所适从。 沈若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发现问题、寻找原因、最后就是解决它。 谈恋爱应该也不难,用这三步肯定也能解决。 现在的问题就是顾允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他喜欢的是自己还是原主?或者说:顾允是喜欢他的灵魂,还是喜欢他的肉.体? 沈若之前问过顾允为什么喜欢自己。当时顾允回答说:他也不知道原因,只是总想起自己,会感到开心, 想见面,想触碰。 而且还说当初是自己压了他…… 沈若突然有些顿悟, 难不成顾允是想叫自己对他负责?! 沈若此刻好想拿一张纸笔将问题给记下来,这是他以前的习惯,有想不通的事情的时候,不重要的那就抛之脑后, 开心最重要。而重要的事情,他就会罗列出一条条讯息,逐一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可能这也算得上是理科生的通病。 二狗努力压下泪意,说:“小叔我不问了。但是小叔,你可不可以跟蓝叔叔在一起呀,蓝叔叔比他好。” 沈若无力扶额,不过心里却是暖的,二狗是想给自己讨回公道呢!若不是知道顾允也是受害者之一,而且身不由己的话,就那样看顾允确实像个负心汉,至少在二狗的视角来看是这样。 大人都喜欢将事情藏藏掖掖,不肯完全将事情告诉小孩子,觉得他们不懂,所以没必要这么做。但其实实际上,小孩子的想法也很多,他们也会猜到一些。 你越是不说清楚,他就脑补地越厉害。倒还不如完完全全地告诉他,哪怕他现在不能完全听懂,等再长大点儿了就会懂了。 蓝帆急忙摆手,好友妻不可欺,叮嘱二狗以后可别再说这话了。 二狗知道蓝叔叔是在拒绝,他没忍住一下子就哭了出来,眼泪像珍珠一样成串地往下掉。 沈若也坐去窗边,与顾允坐在一处,伸手将还在哭的小孩子搂进怀里,给他拍背顺气。 这孩子心里头压着事,也不知道藏了多久。还替沈若和小云吞委屈,也不知道他一颗小小的心脏怎么承受得住那么多情感。 沈若心想:二狗是个感性的小朋友。 但其实沈若自己并不觉得委屈,都说“强扭的瓜不甜”,原主以前对顾允死缠烂打的时候,就是在强求。如果是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若是他对自己无意,那沈若肯定不会继续往上凑了。 “别哭了啊,我们家二狗最乖了。小叔知道你心疼我,但是很多事情你还不清楚呢,不哭了,小叔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你好不好?”沈若的声音温和,像是有魔力一般,抚平了二狗心里的情绪起伏。 二狗用袖子抹了把眼泪,抽噎着说:“小叔,我乖,不哭。” 沈若笑了,拿出帕子给他又擦了下,说道:“是,二狗真乖。” “……要听小叔讲。”二狗哭得眼眶鼻子都通红的,瞧着可怜巴巴。 沈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告诉了二狗,有些太过于露骨的场景委婉带过,没有加入一丝自己的情绪,全是平铺直叙的大白话。 很好理解,二狗几乎全部都听懂了。 他的小脸上表情跟着沈若的话变来变去,最后生气极了。 “她们好坏!害了小叔和顾叔叔,真讨厌!” 小孩子的世界只有黑白两色分明,知道顾允也是受害者,二狗就不再抵触,直接喊起了顾叔叔。 沈若道:“她们已经伏法了。但伤害无法挽回,只能给受她们所害之人一些心理安慰。” “小叔,二狗错了。”二狗站直了身体认错道。 “我不该说要你和蓝叔叔结婚的,我不要当和冬媒婆一样的人!” 冬媒婆的所作所为就是用草药将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捆绑在一起。就因为其中一人的**,就被这样安排在了一起。 二狗想要蓝叔叔和小叔结婚,那不就是想要用自己将他们两个捆绑在一起吗? 他不要这样! 这件事在二狗心中种下一颗小小的种子。他意识到未来要与人结婚,要两情相悦,要莫强求。 他不能将自己的想法按在别人身上。 沈若欣慰一笑,揉了揉二狗的脑袋。 有时候,身边发生的事情就是小孩子最好的老师,能让他学会如何明辨是非,只要身边的大人加以引导,就不会长歪。 顾允突然觉得,沈若真的很会教孩子。若是没有自己,小云吞也会在沈若的羽翼下成长的很好。 就像之前沈若遗落给他的那张手帕上绣的一样,挺拔的青竹护着一棵小笋,那棵幼嫩的小笋破土而出,青竹为他遮风挡雨。 看起来已经不容再有一样东西介入他们,但是顾允更想要成为更长更粗的一根竹,能够将青竹与笋都护在身下。 成婚这件事,沈若说过要再考虑一段时间。 顾允按捺心中的迫切,没有再提,当初沈若追求自己的时候他百般拒绝,现在轮到了自己,大概能体会到那时沈若的感觉了。 不过他总觉得,现在的沈若比之原来的,根本不像同一个人。 但是这个想法甫一出现就被他给扼杀了。 虽然他读书认真,但也看过话本。若他的想法是真的,那就只能往灵异神怪的方向去了…… 沈若过来还有件事,要和蓝帆商量的。他们之前已经将阑珊珠宝行的广告给打了出去,那个锦鲤手帕的名气也被打响了,没几天就要开始实践,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落实一下。 二狗在蓝帆怀里,竖着耳朵听着,沈若和蓝帆说话,顾允时不时也能说上几句自己的想法。 “手帕我阿嫂快绣好了,到时候给你送镇上来。”沈若道。 “好,除了你之前说的,我还需要做什么?”蓝帆已经兴奋了好几天,日子很快就要临近了,他也想看看他们的这个合作能够给自家的珠宝行创造多少收入。 沈若道:“等。” 蓝帆无奈地笑了声:“这不就是在等吗?沈若,月初那天你会来的吧?” “我肯定会来的,毕竟这还只是第一步。”要想步子迈的稳,开头的第一步尤为重要!沈若肯定是要来盯着情况的,要是有地方和他们预想的不一样,就得及时止损,或是改变方案。 沈若之前就说过要让“阑珊珠宝行”超越镇上老牌的珠宝行“金珠”,那广告与噱头已经在镇上发酵的差不多,几乎没人不知道阑珊珠宝行会有赠品手帕的事情。 鞭炮已经准备好,就差那一点火星了! 沈若期待着“念宝”的品牌会随着阑珊珠宝行的珠宝一起,进入百姓们的视野。 将所有的小细节全部安排妥当,沈若道:“我打算回去一趟。今儿带来集市上卖的东西差不多都卖完了,正好时辰还早,我回去将另外的都取来,要是能卖完,就不用赶几天后柳溪镇的集市了。” “之前就听你说要做不少布做的小玩意儿卖,我都还没瞧见过。”蓝帆摇着扇子道。 顾允倒是知道一点,村里好几个婶子聊天时候会说起沈若找她们帮忙做东西的事,他娘听见了就会讲给自己听。 “那到时候你们出来逛集市的时候就能瞧见了。”沈若笑着道。 “我去去就回,二狗你乖乖呆在这里可好?” 二狗想跟小叔走,但又有点儿舍不得蓝帆,纠结了一会儿就想说要陪小叔一起回去,但却被人抢了先。 “我陪你回去。”顾允道。 沈若说道:“又不是三岁小孩儿了,还要陪。” 顾允站起身,走到沈若跟前不由分说地牵住他一只手,说道:“走吧。” 二狗眼睛睁地大大的,蓝帆在后面用扇子遮住下半张脸,露出来的眼睛里满是笑意。 沈若想抽回自己的手,之前在村里头牵手的时候人不多,现在下去可都是人!他现在脸皮好像变薄了。 顾允清凌凌的嗓音说道:“是我想你陪我一起回去。” 沈若回想自己说的上一句,再听见顾允这句一下子没忍住,笑出声来。 什么啊,顾允是三岁小孩吗?还要人陪! 牵着就牵着吧,沈若笑着打趣道:“顾…诺诺?” 顾允的表情终于稳不住,偏过头露出又震惊又羞耻的表情,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哈哈哈哈,我听你娘说的,可能是她不小心给带出来了。”沈若心想不能只有自己一个人不自在,独尬尬不如众尬尬嘛! 但是就算这样顾允也没打算把他的手放开。 顾允心想:沈若难道不知道,只有家人和最亲近的人才会唤对方的乳名吗? 76 第 76 章 他突然很想吻下去 沈若被顾允一路牵着往前走, 集市上人多, 摩肩接踵的,沈若都怕顾允好不容易养好一点的肩膀又被人撞到了。 为了缩小两人走一起的体积,沈若不自觉地往顾允身边蹭,两人的手臂几乎都贴在了一起。 “今日集市上的人格外多。”顾允突然开口道。 他挑起一个话题, 等待沈若的回应。 沈若感叹:“确实, 一眼过去密密麻麻的,我密恐都要犯了。” “‘密恐’是?”顾允疑惑地歪头看他, 已经不是第一次从沈若口中听到奇怪的词语了,他有些似懂非懂。 沈若差点儿把舌头给咬了, 多说多错啊! 不知为何他走在顾允身边的时候心情还不错,态度不由自主地就随意了起来, 说话都不太过脑子。 沈若心想:可能是因为知道他的有些想法超脱这个时代, 所以自己和他相处起来还挺合拍的。毕竟在这个时代, 跟顾允一样不带性别歧视, 而且尊重他人的人太少了。 沈若解释道:“就是密集恐惧症。” 顾允点点头,一脸认真地说道:“你若是怕, 就闭上眼,我牵你走。” 这样就不会犯“密恐”了。他心想。 沈若心领神会,他感叹的那一句只不过是夸张了一下,还真不是害怕。 他就是想表达人是真的多! 就跟现代有人第一次去长城想要吟诗一首感叹长城之雄伟一样, 但当看到长城在眼前脑海中却想不到什么诗句, 只好富有感情的棒读道:啊!长城!你咋这么长! 啊!这集市!人咋这么多!沈若就想表达这个, 密恐也就是随口一说。 “不用, 我不是怕人多。就是随便感叹一下。”沈若偏头看他,顾允那一脸认真的表情格外戳人笑点。不过有人愿意将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话放在心里,沈若还挺受用的。 他能感觉得到顾允的关心。 顾允嗯了声, 牵着沈若的手尽量往人少的地方走。 沈若穿的是农家人常穿的粗布麻衣,是窄袖,顾允穿的是读书人的长衫,袖子宽大。 青色的袖摆垂下,正好能将两人牵着的手给遮住。 两人的长相都极其出色,一时间门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俊男美哥儿的组合谁不爱看呢? 沈若将寄放的那些给家里人带的东西给拿了来,斜挎包背在身上,里面已经塞得鼓鼓囊囊了。那些东西只能用一大块布给包成了包袱,还有给沈大山带的酒,沈若拎在手里。 顾允几次三番想帮忙,但他一拿起来就被沈若抢走了。 沈若:“你肩膀还没好,不要提重物。” 结果就是顾允走在边上身上啥也没有,而沈若手里、背上、身前全都挂满了东西。 边上有人瞧见了,没忍住阴阳怪气地开口道:“瞧瞧哦,这以后啊要找夫君可不能找这样的!虽说是个读书人,但还跟黄花闺女似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所有东西都让夫郎一个人拎着啊?啧啧啧。” “是啊,小夫郎这身板瞧着瘦弱的,他一个大男人就在一边看着,也不知道帮衬着提一手。” 周围说话的人嗓门大得很,一圈人的视线都跟向日葵花向太阳一样,飞快地扫过来。 顾允面色如常,流言蜚语他经历的也不少,早已经习惯了。自己的难处别人不可能知道,而且也不可能跟每个人去解释。说这些话的人都不重要,只要自己在意的人不要误解,那就可以了。 而且人家说沈若是自己的夫郎,顾允心中还有些暗喜。 “怎么停下了?”顾允突然发现沈若停下了脚步,他有些疑惑问道。 沈若把包袱往肩膀上提了提,对着周围人说道:“各位叔婶,是我自己要提的。他之前为了救我受了伤,伤在肩膀上呢。不好提重的东西。他要帮我我没让,要是肩膀脱臼的伤更重了,以后可就写不了字了呀。” 原来是这样。周围的人本就不知道事情的全貌,只是瞧见他一个大男人走在一边什么也不拿,那么多东西全让身边的小哥儿拿着了,不怪大家第一反应就觉得这是个游手好闲的男人。 而且读书人的手是要写字的,若是真伤到了,那确实是很可惜。听沈若这样说,周围人都对顾允投去抱歉的眼神。 顾允没注意道周围人的目光,他本就是不在意这些话的,听过就算了就当成耳旁风。却没想到沈若会郑重其事地跟周围人说话,帮自己解释。 心中暖流淌过。 沈若偏过头冲顾允笑了下,带着些安抚的意味。被人当面说闲话的滋味不好受,沈若受过。所以他不想自己的朋友,不,是比朋友更亲近一点的人,也受到这种伤害。 “对不住啊,我心直口快惯了。不知道还有这种苦衷,不如让我来帮你吧?”第一个开口说的人走过来跟顾允道歉,转而想帮沈若一起提东西。 沈若摇了摇头,道:“不用麻烦了,只还有几步路,就前面那儿拴着牛的地方就到了。” “那成,没想到你这小哥儿瞧着瘦弱,力气却还挺大的。”那人摸了摸后脑勺,笑着夸道。 那包袱瞧着老大一个,看起来得有个二十来斤。更别提手里还提着那么大一坛子酒。 沈若笑笑不说话,他可是能将称粮税的青铜鼎都给扛起来的小哥儿。说出来不得吓别人一大跳? 身上这些东西就是拿着多,占位置麻烦,对沈若来说重确实算不上重。 顾允是领教过沈若的力气的,之前他受伤还是沈若将他背去的医馆,那时候他就诧异过了。 他开始回想以前的沈若,是不是也如此有劲? 可是在他的印象里,曾经的沈若似乎……细胳膊细腿的,风一吹都能倒了。因为是幺儿,所以爹娘偏宠些,听村里人说他连家里的活也不用干,农活也不会做。 而现在的沈若却力能扛鼎,之前还在孕期时候都下田里做农活。 村里人都说沈若是得了失魂症,但是顾允知道,沈若之前“失魂”是因为招炎草香灰的作用。 可是他身上发生的那些变化应该作何解释? 两人一道往牛车过去,原先沈若摆摊的位置已经被其他的人占走了。 他绕到后头,跟周边麻烦他们帮忙看牛的小贩们道谢,一人分了一个他后来买的橘子。 “沈若。”顾允喊他。 “嗯?”突然又改回全名了,沈若还有些不习惯。 因为顾允喊他若哥儿的时候和其他人的语气都不相同。而且他声音好听,从他嘴里喊出来,沈若听在耳里感觉还挺舒服的。 顾允内心失笑,自己一定是疯了吧?竟然觉得沈若的躯壳里住着别人,那人才是自己喜欢的“沈若”。 人都会下意识对自己的名字非常敏感,哪怕是谐音有人喊了都会条件反射般看过去。顾允刚刚喊他就是想试试,“沈若”还是不是沈若。 不过瞧沈若他应得这么快,那他一定就是沈若,没有别的名字。 “怎么了?为什么突然喊我?”沈若被顾允搞得云山雾罩的,看他表情像是有事情要说的样子。 顾允摇摇头,道:“就想喊喊你。” “沈若、沈若,‘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是个好名字。” 沈若还以为他要说什么呢,他这个名字据他外婆说,是他完全没有印象的爸妈给取的。 “嗯,我的名字就是从‘上善若水’中取的一个字。” 他爸妈想让沈若做一个善良的好人,要像水一样泽披万物却不争名利。 沈若确实对名利没有什么野心,他就想要赚钱,要做大善人也得是个有钱的大善人才行! 不过沈若挺喜欢自己的名字的,“上善若水”那水也可以是“遇水则发”呀! 被他歪解过后的,沈若更喜欢。上辈子他就喜欢搞钱,不然也不会出去打工赚一份钱,还要线上插画兼职再赚一份,再加上学业以及考公务员,真是忙得团团转。 不过到了古代也没好太多,依旧是每天有做不完的事情,但是很充实,沈若很喜欢现在的生活,适应的也很好。 沈若的外婆是历史老师,虽然他在理科的道路越走越远了,但是文科在外婆的谆谆教诲下也没全忘了。 他道:“你的‘允’字,是不是取自‘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 顾允眼睛睁大,看着他。 “是。你竟也知道这个。”以前的沈若可从来没有上过学!! 沈若说完之后有点后悔,“允执其中”这个成语出自《论语》,不算耳熟能详,过于生僻了,不像他的“上善若水”那样,七岁小孩都会念。结果现在他想找个托辞都难。 沈若努力思考该如何解释自己竟然知道这个词:“嗯,毕竟……毕竟我以前那么喜欢你,把你名字拆开来琢磨,也很正常吧……呵呵。” 顾允将信将疑道:“那你可知‘允执其中’其意?” “真诚地坚持中庸之道,做任何事情都恰到好处?”说实话顾允公正,端方,真诚,这些品质他都有,确实能称得上是“允执其中”。 “对,这是我爹对我的祈盼。” 顾允的疑惑并没有被开解,沈若的解释漏洞颇多,就像是突然发现自己说漏了嘴临时找补一样。 沈若点点头,笑着道:“你已经做到了!在我看来,你这名字最贴你不过。” 顾允垂下眼睑,就看着他笑,沈若那双漂亮的丹凤眼在此刻都弯成了月牙。 顾允的眼神落在沈若的嘴唇上,他突然很想吻下去,不知道沈若的唇会不会比那串橘子糖葫芦还甜。 77 第 77 章 间接接吻+沈宏一家迁走…… 沈若再迟钝也察觉到大事不妙, 手动了动想要抽出来,却被扣紧了。 “顾允你放手,我渴了要喝水。”沈若说着就要往后面箩筐里头拿竹筒, 他是真的有点渴了。 顾允的手艰难松开了。 沈若打开竹筒就对嘴喝了一口。 他们这边人喝水都是打开了举起来往嘴里倒, 可沈若一时间门忘了这茬。不过这竹筒是自家人用的, 那就没事,跟自家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要是想喝别人家的水就必须得那么干。除非关系好到了一种程度, 才能对嘴喝。 “我也渴了。”顾允说。 沈若刚要把竹塞子塞回去, 闻言又打开来, 递给他。 “给。” 顾允伸手接过, 沈若以为他会举着往嘴里倒着喝,却没想到他拿过去就对着竹筒口喝了一口。 “你……”沈若阻止不及,有些怔愣。 顾允不是有洁癖吗?他竟然直接对嘴喝了! “怎么了?” “没事, 你喝吧。”沈若偏过头去, 总觉得顾允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顾允将竹筒放回原位, 视线却落在沈若的侧脸上, 颧骨上的那颗小痣藏在半边脸的阴影里, 看不真切。 顾允开口道:“若哥儿,我今日能见见小云吞么?” 话题跳跃的太快,沈若反应过来他在问什么之后,应了声:“能, 我说过不会不让你见孩子的。” 再怎么样顾允也是孩子他爸, 若是不让人见就挺不近人情的。 “好。”顾允点头。 牛车一路行到沈家村外面的那条土路上, 沈若远远地就瞧见有不少村民站在村口像是在等什么人。 没让他等太久,他就看见一辆装满了各种家具物件的牛车驶出来。 牛车上面没坐人,东西堆得小山般高,几乎像是把家里的东西全都搬走了, 重的那牛都有些走不动。几个人在牛车边上走着,搭着手阻止东西掉落。 沈若看清之后不着痕迹地皱了下眉,从沈家村里出来的正是沈宏一家。 “可算是走咯,咱们沈家村可不要害人精的家人住着!” “之前村长不答应他家迁走那是因为还当他们是沈家村人,现在还真是巴不得他们走,走了就别再回来了!” “沈牛山一家滚出沈家村!沈宏一家滚出沈家村!”村民们义愤填膺地喊道。 刘春花性子泼辣在村里得罪了不少人,那沈宏之前给人寄卖东西收村里人不少钱不说还克扣卖出去的银钱,这种小人行径更是让人不齿。以前如何巴结着他们家,现在就是如何说嘴。 谁让他家出了个心肠狠毒,害人害牛的沈子莺?还有一个泼皮赖子沈富贵? 沈宏面如菜色,这几天类似的话已经听了不少,心中怨恨升腾。 他的女儿真是又毒又蠢!做这种事情竟然不知道如何将自己撇清,这事情闹得这般大,还害他面上无光,谁见到他都不叫他名字,只喊他害人精她爹! 他最是好面子的人,这让他如何能忍受?! 沈子莺伏诛,只有刘芬芳伤心地掉了几滴眼泪。她十分可惜那批宝藏,若是没有拿着这些银子去贿赂县太爷,就不会被发现是官银,只要剪掉了官印那白花花的银子可全都是自家的了啊! 刘春花和沈牛山本就是重男轻女的,只伤心了一天就恢复过来,开始抓沈富贵的学业。 沈富贵苦不堪言,他就不是念书那块料。 但沈牛山和刘春花想让他考取功名,未来要是能比县太爷的官还要高,那岂不是想要杀谁就杀谁?!不仅有权有势,到时候还有人亲手奉上银钱,还能给他妹妹报仇! 沈牛山看见那些熟悉的面孔都喊着让他家滚出沈家村的话,心中无可抑制地难受。 他自小生长在这里,想去镇上过更好的生活没错,但他还想着等老的快走不动了,回到乡下自己家里住着,他要老死在沈家村,未来的坟墓也要在沈家村。 可是现在迁走了户籍,他以后肯定没法埋进沈家村了,没法落叶归根,他此刻心中郁闷。 刘春花听到周围人的话,没忍住自己的暴脾气,吼道:“我们是要去镇上住的!以后就是镇上人,你们一个个泥地里刨食的泥腿子狂什么狂?!咱还不稀得住沈家村这个破烂穷村呢!” “哟,我们可是听着了,以后要是咱们村子发达了可别想着回来分一杯羹啊!”有个消息灵通的村民开口讽刺道。 未来他们村子可是要开厂子的,人少了分得自然多,工作的机会也多。 “我呸!就沈家村这么个破村还想着发达?我看得等到下辈子去吧!”刘春花大笑着嘲讽道。反正以后也不在村子里住未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她是打算彻底和村里人撕破脸了。 “那你可睁大眼睛瞧好了,未来有得你后悔的!不过你能不能活到那时候还不一定呢!”有个年轻的小子喊道,语气嘚瑟极了。 那刘春花果然炸了,冲上前就要打人:“你咒我?!没教养的东西,你爹娘就是教你这样对待长辈的?” 那小子的爹娘也在边上,立刻挡在儿子身前。 “你算是什么长辈?害人精的阿奶?”两人听见她说自家孩子没教养,直接一招制敌道。 刘春花气得发狂,闻言就想去抓女人的脸,被男人一把抓住了手腕。 “娘,别闹了。”沈宏走过去将刘春花往回拉,刘春花一下子就泄了气,但是心中怨恨难平,捶着小儿子的肩背哭喊道:“你听听,都是你生的好女儿!害得我老来还被人说嘴!” 沈宏皱紧了眉头,心中原本就积攒了烦躁,听到自己的老娘还怪罪自己,他顿时恼羞成怒喊道:“我生不出那样的女儿!她不是我女儿!” 刘芬芳一听这话那还得了?! 沈子莺是她生的,要不是沈宏的那还能是谁的?! “沈宏你再说什么屁话!沈子莺怎么不是你的女儿了?” 他们自家人就要闹将起来的时候,村长和族老们来了。 沈宏一家一直想搬去镇上住,将户籍给迁走,村长之前不答应,现在却是盼着他们走。 在村里生活了那么多年,很多人是什么性子早已经看清了,沈宏这家人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沈牛山和刘春花偏心小儿子,对大儿子不闻不问,最后闹到了断亲的地步。 那沈宏装的是还行,那也是因为他在镇上工作,不常常回村里,所以对他这人的品行不算非常了解,但能从他家人身上窥见一些。 不过他的所作所为早就让村里人寒了心。不扒拉村里人那是本分,但光是占村里人的便宜这一点,就不能忍! 还有沈富贵本就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混,可给他们沈家村添了不少恶名。更别提还有沈子莺和那沈梅冬一家,之前公堂上的事情闹得很大,她们害了那么多人本就是恶名昭著,更是让沈家村的名声变得极差。 村里只要出了那么一个人,就会给别人留下刻板印象。总之未来一段时间门村里未婚的汉子、姑娘小哥儿的嫁娶就要艰难了。 现在外头都在说他们沈家村是“穷山恶水出刁民”呢! 要不是因为那些村长都想着要买沈若想的那个木箱子漏斗,怕村长听着了不肯卖,那话能说的更难听。但就算是这样,村长也听到了不少说他们村子不好的话。 户籍迁走容易,要迁回来很难。只要户籍迁走,那他们一家就和沈家村再无关系了。 村长朗声赶人道:“都凑在这里做什么?家里的鸡鸭都喂了?闲得慌不如去帮沈大山家搬黄泥去。” 沈大山家要造围墙的事情村里人都知道了,还是村长帮着找人去做工的。说是一天能有五文钱还能得一顿饭呢! 不过招过去的都是些力气大的,像他们要是过去干不了太多活儿的也不好意思蹭那一顿。但是帮忙却可行,在村子里就是你帮我我帮你的,未来要是自家有事,也可以喊大山家里的人。 大家都闲着站在这里说嘴,还不如去给人家帮忙呢。 就这空档村民们没再继续骂,沈宏便带着一家老小推着牛车灰溜溜地走了。 沈若的牛车就停在土路另一边,冷眼看着他们从面前走过。 他们也看见了沈若,刘春花眼睛里像是能喷出火,对着沈若还想再说什么,手臂被沈宏拽了一下,这才愤愤地跺了下脚,继续往前走。 明明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却打个照面都不行,像是仇人见面一样。 幸好沈若与他们的感情很浅薄,见着他们举家搬走也没有太大的感触。未来就当做是熟悉的陌生人。 回想起他们一家以前做的种种事,沈若心底还是会发凉。 搭在车板上的手被人握紧了,暖意从手心一路传感到心脏,将沈若从回忆中拉出来。 顾允看过来的眼神中带着不加掩饰的关心。 沈若笑了下,道:“我没事。” “沈若,顾秀才!老远就瞧见你们了!”有村民凑上前来笑着打招呼。 大家脸上都是笑意盈盈的,有婶子感叹道:“幸好你们家和他们断了亲,那家人都不是什么好鸟。走了最好!” “是啊,唉,那沈子莺和沈梅冬真不是好东西,黑心烂肚肠的玩意儿!可怜了若哥儿和水哥儿……” “别提这事了,若哥儿听着呢。平白戳别人伤疤作甚?” 那婶子自知失言,捂着嘴巴小心地看了沈若一眼。 沈若对她的话没太大反应,他用不着别人怜悯,因为他足够坚强。 有人看见牛车上的东西了,问道:“你俩这是刚从镇上回来么?这大包小包的东西不少啊,沈若,你家还雇人挑黄泥,可真是大手笔。” “我家的也去帮忙了,干一天真给五文钱啊?还包一餐饭。你家咋这么实诚呢?” “沈若脑子灵光,这是赚到钱了?” 村里人就是这点不好,顺着一个点就想把你家家底扒干净了。 沈若捡着几句回答了一下:“之前请村里人帮着做了些小玩意儿,今儿正好拉到集市上去卖了。家里建围墙要的黄泥多,我爹劳累这么多年身体不够好,再加上我阿兄伤了脚,所以这力气活还是雇人比较妥当。” 大家听完知道他就是拿那些布做的小玩意儿赚了点小钱,要不是因为沈大山身体不好和沈丰伤了俩人都不太能干这个活,他家也是没办法了只能出钱雇别人做。 而且这脚伤不得花钱治啊? 大家一听这个,就觉得沈若家还真是不容易。心里升起的那一点儿嫉妒顿时都消弭无踪了。 毕竟之前村里头能建得起围墙的只有两家,沈大山家一直都很穷,甚至比村里一般人家都不如,结果现在一下子要开始建围墙了,可让许多人心里不平衡,引了不少人眼红。 “那你拉去卖的那些小玩意儿能赚多钱啊?”有人好奇般问道。 “不多,就够补贴家里吃穿。” 沈若要是真实话实说那就是他傻。 原来赚得也不多啊。 大家也就失了兴趣没再继续问这个。转而关心起那围墙要花多少钱。 沈若托辞说不知道,都是他爹再管。别人一想也是,这种大事肯定是一家之主来操办啊,问沈若还真不一定知道。 村长见人把沈若他们给围了,又过去赶人。 村里太穷,日子过得不爽就喜欢见别人家过得更不好,这样对比起来才觉得自家的日子能过得下去。骤然有个一直过得不好的人家突然过好了起来,能真心祝福的人可不多。 但是可以理解,等以后大家的日子都过好了,就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现在村里人可都知道了之前沈若未婚先孕,那崽儿是顾秀才的,这会儿见他们在一块儿也没人说嘴。 一个瞧着丰神俊朗,另一个聪明漂亮,两人瞧着怪般配的。 沈若还赶着回家取东西呢,跟村长他们说了几句话就驾着牛车往家的方向去。 等到了家门口,那里已经堆了不少新鲜黄泥了。还有不少人正挑着黄泥往自家来。一个个都是肌肉发达的青壮年,周浪也在其中。 周浪自从那日表白失败后,他没好意思再来找沈若,但是后来又发生了那么多事,他想找沈若说话都找不到他人。后来便是公堂上的事情传回村子里,他才知道那孩子的父亲竟然是顾秀才! 沈若自十几岁开始就疯狂迷恋顾秀才,这件事人尽皆知。现在两人连娃都有了,周浪觉得自己肯定没有胜算,但内心不知为何还是抱有一丝期翼的。 因为自从沈若将崽生下之后,对顾秀才就淡淡的。要是自己说不介意那个孩子了,沈若会考虑他吗? 从周浪的这个角度只能瞧见沈若的半个背影,他不知哪儿来的力气挑着前后共八十斤重的黄泥往前快走了几步,沈若这时候已经跳下牛车了。 他脸上的笑容刚露出来,就看见边上还有一道青色的身影也跟着下了车。 周浪:“……” 那人是顾允。 周浪的脚步停住了,他不仅看见了顾允,还看见青色袖摆荡漾下露出的两人牵在一起的手。 “你咋不走了?”后面有人挑着黄泥走过他身旁,随口问了句。 周浪像是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似的,他闭了闭眼,遮住眼底的失落。 “有点累,站着休息一会。现在就走。”他继续挑着黄泥往前走,距离沈若越近,他的心就越难受。 他现在是真的不介意沈若带着一个孩子,他想通了,想了那么多天! 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 等他走到近前的时候,他听到沈若温和的嗓音对顾允说:“孩子还小怕灰,我们先去把脸和手洗了,之后我带你进去看小云吞。” 78 第 78 章 很久之前看见你就心生喜…… 家里头今儿请了人搬黄泥, 外头人多挑着黄泥走来倒在地面上,一个个喊着号子很有劲儿。就是太吵闹了一点,闹哄哄的声音交杂在一处。 李善桃耳朵尖, 在那么多嘈杂的声音中一下子就听见了沈若的声音, 这会儿若哥儿该是在镇上集市,怎么会听见他的声音呢?李善桃站在屋内有些奇怪地探出头来看。 正好瞧见沈若从厨屋里头出来, 拿着汗巾擦手。 牛就栓在厨屋边上,牛车上的东西都已经搬下来了,沈若已经给搁去了厨屋里, 他先走出来顾允落后一步。 “若哥儿!你咋这么早就回来了?那些东西都卖完了?”李善桃将屋门关好,快步走到沈若身旁, 惊喜地道。 “嗯, 都卖完了。”沈若抿唇笑开了, 拍拍自己身前挂着的斜挎包, 示意李善桃看一眼。随后道:“咱家可是最早收摊的,我回来就是想把家里剩的那些都拉去集市上卖呢!” “真好!”李善桃在不知道这东西好卖之前心里头还是很担忧的,要是卖不出去那这些东西可都白做了。没想到能卖得这么好!那包都鼓鼓囊囊的了! “善桃婶子。”顾允也将手擦净了,站在旁边,插空问候了一声。 李善桃早瞧见他了,应了一声,问道:“你俩咋一起回来的?” 今儿怎么又是顾秀才陪着自家若哥儿回来的? 李善桃看破不说破, 她以为自家若哥儿肯定因为是以前被顾秀才拒绝太多次心里受了伤,所以现在轮到顾秀才了,肯定得“报复”回去,不然多不公平啊。 是该让男人尝尝想要却得不到的滋味,不然到手了不知道珍惜。 所以李善桃的表情淡淡的,并不算特别欢迎, 但也不排斥。 沈若道:“嗯,碰巧遇见了,顺便带他来见见孩子。” 顾允点点头,整个人身体紧绷有些紧张,他说道:“我想见见小云吞。” “小云吞”这三个字不知道在他心底默念了多少遍,此刻说出来没有一丝滞涩。 李善桃嗯了声,道:“那成,你俩现在进去,小云吞这会儿刚好醒着。我去厨屋端羊奶,今儿上午他都没怎么喝奶,这会儿肯定饿了。” 李善桃说完就往厨屋去,还跟周围挑着黄泥来的村民打招呼,说声辛苦。 “进来吧。”沈若抬手开了门,率先走了进去。 才分别一个上午他就很想崽崽了。 “小云吞,阿爹回来咯!”沈若笑眯着眼睛凑到床边,倾身过去亲亲宝贝的额头。 “啊……啊呜。”小云吞见到沈若,那双葡萄般的大眼睛都亮了似的,小嫩嗓喊起来。 沈若跟自家乖崽亲热一番才回想起还忘了个人,此刻他抱着小云吞转头看顾允,脸上的笑意还未收敛,他道:“快点过来啊,你不是想见小云吞吗?” 顾允抬腿迈进屋的那瞬间门,就闻见了浓郁的婴儿香,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他是真的要见到自己的孩子了!此刻的感觉非常不真实,他有些近乡情怯般的顿住了。 沈若的这间门屋子虽小,打扫的却极为干净,他看着沈若过去之后对着孩子又抱又亲,动作温柔,浑身充满了爱的光辉。 那样灿烂的笑容,他生平第一次见。 待沈若抱着孩子看过来的时候,那抹笑意还未收敛,顾允感觉到自己的心往胸腔狠狠地撞了一下。 顾允几乎是同手同脚地走了过去,在沈若身前站定,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他怀抱里的小婴儿。 小云吞的眼睛很大,睫毛很长,皮肤白嫩,脸蛋肉嘟嘟的,看起来就被养得很好。他被襁褓裹着身体,只能瞧见那张脸。 小云吞眼睛大大的,此刻看见陌生的人,就定定地观察着他。 额头上的那颗红痣表明孩子的性别,是个小哥儿。 顾允看着小云吞就觉得他特别像沈若的缩小版。 他愣愣道:“他好小……” 沈若嗯了声,笑着说道:“七月廿六的生日,那日恰好是处暑。刚生出来的时候是六斤四两。” 顾允在心中默默记下。 “你要不要抱抱他?”沈若问道,问完之后才想起来他肩膀还有伤,立刻道:“要不还是下次,等你肩膀好了再……” 沈若还没说完就听到顾允道:“要,我肩膀好了。” 沈若简直要被这个傻爸爸逗笑了,不过小云吞现在还不重,只抱一会儿应该不会怎么样。 沈若教顾允要将双手摆成什么姿势,这才将小云吞轻柔缓慢地放到顾允怀里。 顾允浑身都紧绷了,等孩子落到自己怀里的时候他尽力放松自己的肌肉,生怕硌到了孩子。 小云吞很轻、很小,抱着的时候软软的。他身上带着婴儿独有的香气,顾允此刻动都不敢动。 心脏却一下又一下有力地跳动起来。 血缘牵绊真是一种奇特的缘分,明明是第一次见,却能感觉到亲切。 他怀里抱着的是他和沈若的孩子,一想到这一点,他的内心就像是荒芜的草原被点着了火。 他从小到大性子使然,对周遭的一切都淡淡的,以前他也没有喜欢过人,更没想过要和一个人成家。 但是此刻,他迫切地希望能够拥有一个家。 小云吞被抱的不舒服了,啊呜啊呜地喊起来,小手挣扎着探到了襁褓外面,搭在了顾允的手上。 那手好小,贴在自己手背上的时候热热的。 小崽子不舒服了在他怀里动起来,顾允顿时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求助的目光看向了沈若。 沈若一下子没忍住,笑出了声。 “不会摔的,你身子不要那么紧绷,就轻轻抱着就成。” “他是不是不舒服了?”顾允担忧道。 沈若看他就是第一次抱婴儿的样子,此刻他算是老手,还有点小小的优越感了,笑着道:“这不是废话么,你被一个木头人抱着能舒服?” 顾允抱着崽的时候动都不敢动,身体瞧着还是紧绷的,小云吞被他抱着自然会难受。 不过沈若想到自家的崽会认人,自家人抱没事,别人抱总会尿人一身。为了不影响顾允抱孩子的时候发生这种意外,沈若还特意检查了一下尿布有没有裹好。 结果没想到小云吞尿别人却不尿顾允,他伸手过去摸,发现小屁屁还是干干爽爽的。 也不知道是顾允运气好,正好现在小云吞没有尿意,还是小云吞真能感觉到这人是他另一个爹。 沈若心里莫名有点酸酸的。 “啊呜……呜呜。”小云吞两只小手都挣脱了襁褓的束缚,朝着沈若伸出手手,想要阿爹抱。 沈若心里的那点酸涩飞快地就消失不见了,这些日子真是没白疼,知道跟哪个爹最亲! 等沈若把小云吞抱回自己怀里,顾允顿时浑身像是脱力一般。 明明孩子很轻,但抱这么一会儿像是比他往手臂上栓石头练一个时辰字还要累。 “若哥儿,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沈若对这孩子付出精力的是他无法想象的多,而且生孩子都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 顾允有些感动也有些后怕,更多的却是愧疚。 要是他能更早的发现端倪,就不会让沈若一个人承受那么多…… 沈若道:“还好,小云吞很乖的,而且我娘我阿嫂都会帮着一起照顾。” 顾允对上他的视线,郑重道;“未来我会照顾好你们。” 两人目光相交,沉默了一会儿,沈若意识到他说的话分量有多重,他向来是说到做到的。 沈若抱着小云吞,心中有了决断,他问道:“我问你,顾允,你现在说的话是不是一时冲动?” “不是。”顾允说。 “那你之前说喜欢我,爱我和小云吞,是真的吗?还是说只是为了想要和我共同抚养孩子才这么说的?” 喜欢和爱实在是太缥缈了,对于爱情,沈若没有感受过不是很能理解,包括他现在也没有那种对一个人爱得要死要活的感情。 顾允之前对他表白,说要娶他,沈若第一反应就是很懵,觉得他是想对自己和孩子负责才会这么说。所以他才说要考虑一段时间门。 而今日他在面对二狗的质问时候说的“爱他和小云吞”,沈若当时只想逃避这个话题。 因为他发现自己好像还给不了顾允同等的爱,至少现在还没有。而且他也不确定顾允这么说是为了哄二狗,还是真的想要和他在一起。 沈若承认在感情方面他确实不太敏锐,也常常想不通为什么顾允会爱上自己了,想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求个原因,但爱情这种东西的产生本就不是能找到具体原因的。 或许是顾允发现自己长得还算不错了?又或许是之前的那段记忆里面和自己做那种事情很快乐?亦或是他想要娶妻生子了而恰好他们出现…… 沈若不想自己再想东想西,势必要问个清楚明白。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逃避问题能够解决的。 顾允的目光里满是真诚,他一字一顿道:“是真的,我经过了深思熟虑才会向你表明心迹,害怕唐突你,但更怕你会拒绝,我鼓起勇气说出口,是因为想要娶你。” “是我害你,这十个多月没有帮你,我心中有愧。但是说喜欢你,爱你,都不是哄你的。” 顾允不是个话多的人,沈若还是第一次听他一口气说这么多话。没多酝酿,直接就脱口而出了,说明这些话在他心里已经藏了许久。 “不是你害的,别往自己身上揽。”沈若垂着眼,看着小云吞,说道:“说实话,知道小云吞的另一个父亲是你的时候,我心里是很庆幸的。” 至少不是什么奇形怪状的人,也不是沈子莺找来的人。这话他就没说出口了。 顾允的手攥在被面上,闻言松开了手。 “我知道你讨厌以前的我,所以之前跟你道歉,说会离你远一点。但是后来,我们总是遇见。”沈若用手轻柔地捏捏小云吞的手指,“你没害我,反而你还帮过我的,在刘春花拿着扁担要揍我的时候,还有那捆柴向我砸过来的时候。” “其实那时候,我挺开心的。还觉得你真的傻得可爱,明明讨厌我,却还舍身救我。就为了你心中的道义,对么?” “听你说喜欢我,爱我,其实我有点不敢相信的。那么多年的厌恶,真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门内忘却,反而让你喜欢上我么?” “我……不是为了道义。”顾允认真听他说,心口像是被用力拉扯,是他操之过急,只想着赶快表明心意将人娶回家,却将最基本的坦白都忘了。 他面色不变脸却变得通红,索性说了实情,“我帮你是因为……很久之前看见你就心生喜欢。只是那时候我只以为是因为你与我梦中那人相像。” “后来我才知,那个梦中人,就是你。”顾允面露尴尬。 信息量太大,沈若直接愣住了。过来几秒钟大脑才开始运转。 难怪那时候顾允初发现招炎草端倪的时候会说出那样一番话,而沈若和柳兰香还以为他是中了邪。 顾允斟酌了一下语句,用他清凌凌的嗓音继续道:“我没有厌恶过你,只是觉得麻烦。我不太会和人接触,也应付不来那种穷追猛打,所以总是会拒绝,但每次都没用。” “对不住……”沈若尴尬地摸了摸鼻尖,原主真的就是将“烈女怕缠郎”给发挥到了极致,那架势怕是直接将顾允给吓到了。 “可是我发现你像是变了个人,和以前不一样了。”顾允说完停顿一下,酝酿许久才继续说下去,“我有想过,你会不会是什么妖精变的,或是借尸还魂?那样大剂量的招炎草,竟然还能死里逃生。” !!! 沈若的心脏快速跳动了两下,没想到顾允竟然如此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家人都没有这样的疑问,只当自己是受到的刺激太过改了性子。 不过顾允那么聪明,之前招炎草的事情都能靠着自己想到,能猜到这件事,沈若竟然觉得并不奇怪。 顾允说完仔细看着沈若的表情,心里已经明白过来了。 沈若冲他眨了下眼睛。 若是他发现了,那沈若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只心照不宣就行。而且不知道为何,沈若坚信顾允哪怕知道他是借尸还魂的也不会讲这件事说出去。 毕竟这种事情要是被曝出去,那可就只有烧死这一条路了。 沈若感觉到自己的腰突然被顾允轻轻地抱了一下。 他无声地笑了,酝酿了一会儿才道:“顾允,如果这样你还愿意的话,那我们就在一起试试吧。” 79 第 79 章 “跟着你。” “我们平等交往, 若是双方相处融洽,感觉合适的话就结婚。不过你得等我脑子里的血块消散把以前的事情都记起来之后才行,只有你记得那天的事我觉得不太公平。” 顾允已经在知道自己不是原主了, 那么以前的那些事情就不能算到自己的头上。 沈若不想自己成为一个吊着别人,一味享受别人对自己好追求自己的绿茶。 而且他也不是个矫情的人,这么多天过去了, 他也想清楚了。 自己对顾允也不是没有一点儿感情, 他总是会担心顾允的伤, 他也不想跟顾允断交,而且顾允又是小云吞的另一个爹……再说了,顾允确实长得非常符合自己的审美。 沈若也不是六根清净的圣人,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嘛!所以他打算给自己和顾允设定一个期限。 “好!”顾允点头, 眼里满是笑意。 知道现在的沈若不是以前的沈若后,他心中有种果然如此的畅快感。 那一点笑意转瞬即逝,他欲言又止。 沈若抱着小云吞发觉他的异常,问道:“怎么了?想问什么就问,我考虑考虑再决定要不要回答你。” 沈若笑着皮一下,心想若是自己遇见个异世孤魂肯定高低得跟人唠许久, 了解一下未知的东西。 所以看见顾允这欲言又止的样子,沈若就自动代入了。 “那天和我……的人, 是你吗?” 顾允艰难地问出这句话,薄唇紧抿,面色严肃地像是在等待宣判。 原来是在纠结这个。 “是我。”沈若和他视线相交。 “嗯。”顾允陡然松了口气。 沈若看了眼天色, 这会儿去镇上还来得及, 镇上的集市开到夜里,他还想今日赶回来的。 又要和小云吞分开,沈若满心不舍, 恨不得把崽崽揣兜里带走。 “得准备走了,你是回家还是跟我去镇上?” “跟着你。” “好,那你在这儿坐会儿,我去把东西搬去牛车上。”沈若拿薄被卷起来挡在床边,阻止崽崽不小心落下去,说完就往外走。 要把放在家里库存的那些做好的东西全都搬去牛车上,东西不重,就是比较零碎。不过李善桃知道沈若等会儿就走了,已经和柳杉两人在那帮着往牛车上放东西了。 沈若心里熨帖。 李善桃见沈若出来了,这才放下手里的东西,去将羊奶端了出来。 “若哥儿啊,顾秀才还在里面呢?”她特意没往里头凑,说着要给小云吞端羊奶就是为了避开,想着他们肯定有话要谈。 “嗯。对了娘,我打算和他在一起试试。”沈若说的落落大方,只是在一起试试,谈个恋爱嘛。 但听在李善桃耳朵里那就是自家若哥儿已经答应了人家。 “诶唷,你咋这么快就答应了?”她之前还想着要让顾秀才也尝尝追不到人的滋味儿呢!以前自家若哥儿那么贴,人家是怎么对他的?结果自家若哥儿这会儿就答应人家了。 李善桃恨不得拿手戳沈若的脑门。 明明别的事都机灵地不行,怎么偏偏在这上面犯傻呢! 沈若挑了挑眉,他娘这是啥意思? 李善桃见沈若懵懵的,将羊奶碗给柳杉一递,拉住沈若的胳膊就往大屋走。 关上的房门就跟他说了一大堆,沈若听得有些哭笑不得。 “娘,没你想的那么严重。顾允是个什么样的人,在村里这么多年你还不清楚吗?” 李善桃忧愁着一张脸,“可是娘就是替你委屈。娘不会不让他瞧小云吞,那是他和你生的崽。但是若哥儿,你是我生的,我怕他只是现在对你好,以后要是真成了亲,他还要去考科举啥的,见得人多了心思就花了。到时候我的若哥儿可怎么办啊?” “娘,你别想那么多了。”沈若拍抚着她的背,温声道:“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只是试试,要是不合适那就分开。” 没几对刚谈上恋爱的男女朋友会说未来肯定能步入婚姻的殿堂的。 但是沈若知道他娘这是关心则乱了,事情都还没发生,她就已经开始设想最坏的情况。 “再说了,要是顾允真的心思花了,要找小老婆,那我肯定先踹了他。小云吞也不给他瞧了,咱们自己养,让他眼馋去!”沈若说得斩钉截铁,那语气把李善桃给逗笑了。 沈若立刻再接再厉靠在李善桃肩膀上撒娇,“娘,你就别担心了啊。” “行了行了,这么大的人了还这样,羞不羞啊?”李善桃一手搭在沈若环在自己脖颈间的手臂上,轻轻拍了两下。 “不羞,再等几个月我过了生辰哪还好意思这样呀,可不得趁现在?”沈若笑眯了眼睛,说道。 “你啊——”李善桃知道他不想让自己再东想西想,没忍住泄了心里那股子气。儿孙自有儿孙福,只希望那顾秀才是个表里如一的,这孩子都生了,本就是若哥儿吃亏,要是他还敢拈花惹草的,李善桃就要掀起板凳往他家去。 “爹去哪儿了?怎么都没瞧见。”沈若问道,他心里有种预感,沈大山不在家肯定是没听他的又去忙活了。 李善桃压低声音道:“你爹他闲不住,去虎头山那边帮着挖黄泥了。他可是跟我说让我别告诉你,还打算趁你没回来之前回家把身上的泥都给洗了的。你可别说漏嘴啊!” 沈若:“……”我就知道! 不过挖黄泥比起挑黄泥走回来要轻松一点,但也只是一点点,毕竟挖黄泥费腰。但是现在也没法跑那么老远过去把自家阿爹抓回来,而且他就算让人回来了,他又去镇上,他爹肯定又瞒着自己过去干了。 “那阿兄呢?”沈若继续问。 “丰哥在家歇着呢,没事干你阿嫂还教他绣花了。”李善桃说起这个就忍不住笑。 沈若闻言笑出声,他哥五大三粗的竟然也捏起了绣花针? “那他绣的怎么样?” 李善桃神色复杂地看沈若一眼,说道:“马马虎虎,就比若哥儿你好一点。” 离谱,自己的绣工是多差竟然连刚学绣花的沈丰都比不过了!? “未来若哥儿你出嫁的衣裳还是让你阿嫂帮着绣吧,我看你啊,够呛。”李善桃在这方面对沈若是一点儿信心都没有。 沈若不服气都不行,他确实绣的烂。 “那就只能辛苦阿嫂了。” 沈若道:“对了娘,我和二狗给家里买了不少东西,都搁在厨屋里了。还有赚的这些铜钱先倒在哪儿?我把包背走。” “先放这儿吧……”李善桃从床底摸出一个罐子。 等沈若从大屋出来的时候顾允已经等在牛车边上了,他长身玉立,和周围人形成极大的反差。脸上表情淡淡的,也没个笑模样。 村民向来敬仰读书人,偶尔有人半文半土的跟顾允对话,但一般人不知道该和顾允说什么,打个招呼就算完。 直到顾允看到沈若出来的时候,眼睛里才涌出一丝情绪,整个人看着就鲜活生动起来。 “走吧。”顾允往车上坐了朝他伸出一只手。 沈若也不扭捏直接抬手握住,但却没借他的力,径自一抬腿就上了牛车前端赶车的横板。 “若哥儿,路上慢着些,卖完了早些回来。”柳杉在一边看着,叮嘱道。 沈若笑着应了声,牛车缓缓往前走,好些村民挑着黄泥过来纷纷跟沈若打招呼,其中许多都是之前秤粮税时候的熟面孔。 沈若发明出来的木箱子漏斗可给大家省了不少力气,更别提他还会算术,那时候就有不少人大吃一惊,觉得这小哥儿真是了不得。 特别是之前被那沈二毛带的说顾允和沈若坏话,甚至恶毒地想那捆柴就该砸小哥儿身上的人,此时对沈若最是推崇,逢人便说自己村里的小哥儿沈若多么厉害,是有大智慧的人! 现在瞧见他和顾允坐在一处了,他们脸上都带着点了然的笑。 还有人想开几句荤玩笑,都是青壮年的大男人左不过就想那么点事儿。但顾允在村民的印象里一直都是不苟言笑的,而且总是跟村长一同出没的,又是读书人,他就有点不太敢。怕得罪了秀才公。 沈若在挑黄泥的队伍里瞧见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他立刻拉住缰绳让牛停下,跳下车跑过去。 “你怎么也在这里!”沈若看着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孩,没忍住嗔怪道:“你还小这种活不是你能干的,把东西放这儿。” 沈欣抬起脸,看到沈若的瞬间眼睛都亮了,闻言有些腼腆地道:“沈若哥哥,我、我想来帮忙。” 他提着一篮子的黄泥,身上手上全是泥点子。就一张脸还算白净,额间红痣显眼。 “不许,你要是再干下去手酸到明儿端碗都端不稳,到时候还怎么给你弟弟带羊奶回去?”沈若蹲下跟他耐心说道。 黄泥都是潮湿的,那可不轻,看他鞋上沾的泥巴也不知道在这儿帮了多久了。 “你过来你娘知道吗?”沈若见他嘟起嘴有些小委屈,放柔了声音问道。 沈欣咬了咬嘴唇,小声说道:“我娘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是我还太小了,帮不上太多忙。” 沈若揉了揉沈欣的头发,说道:“等你长大再说。” 沈欣脸红了下,看着沈若,但瞧那神情还是不太想走。 “你这么小点要是摔了,被人没看见撞了那我还得多出医药费,这可不叫帮忙。”沈若板起脸说道。 这孩子还有些执拗,想帮忙的心是好的,但是这么小的孩子在这儿干活,沈若可要担心死,也不知道他娘怎么就放心他这么小点儿的孩子来这儿做活的。 沈欣眨巴了下眼睛,听沈若这么说这才答应回家去。 沈若见他走了将那篮子黄泥倒进边上一个村民的箩筐里头,托他将篮子带回去这才回了牛车上。 “沈欣这孩子总想着要来帮我家的忙,这种活哪是他一个小孩子能做的。也不知道沈欣他娘是咋想的竟然同意让他过来。”沈若无奈吐槽道。 从沈欣的谈吐中不难感觉到他娘应该是个有学识,很有涵养的女子。像什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都知道,还教给沈欣。 顾允听后,说道:“可能是因为他娘并不喜欢他。” “为什么?”沈若皱起了眉头。 顾允道:“听我娘说,是因为沈欣是个小哥儿。” 沈欣那么懂事,这么小就知道靠自己的力气换取东西,不靠别人施舍了。虽然是个小哥儿,但小哥儿咋了,他说话流畅,有思想,比起同年龄的小汉子都聪明得多! 沈若皱着眉头回想之前李善桃和自己说过的话,他娘说沈欣的娘是她给接生的,差点儿没能挺过去,幸亏有沈欣在一边喊着才撑过去的。 那时候沈若还想着未来能帮衬一把他家。 沈若将自己知道的关于沈欣家的事跟顾允说了。有点不太相信,沈欣的娘怎么可能不喜欢沈欣呢?不然为什么会给他用“欣欣向荣”来取名,还教他“涌泉之恩当滴水相报”? 顾允道:“或许她这样教沈欣,只是为了让他帮自己,若是他不帮那就是不懂感恩。” 沈若皱紧了眉头,这说的不就是一种变相的PUA吗? 生恩大过天,所以沈欣就必须得当牛做马一样帮她做事,还要帮着照顾弟弟? 不知为何他就想起了他爹,沈大山之前不就是被沈牛山和刘春花当成牛马使么!就因为他是不受宠的老大? 顾允见他皱眉,知道这个话题让他不舒服了,立刻道:“这只是我的猜测,也许并不是这样。” 沈若深吸口气,点点头,问道:“那沈欣他爹呢?” “听说是外出走商了,已经大半年没有回来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沈若不知道事情的全貌,此时也没法点评沈欣他娘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手也伸不了那么长,去管别人家的事。 此刻就先将这件事抛之脑后,对待烦心的事情他向来如此,这样才能保持乐观积极向上。 回到镇上后沈若还是去了原位置,那儿被人占了,但边上还有一点空位,沈若就拿出架子,竖着摆放,这样正正好。 这会儿太阳烈,热得慌,集市上不比上午热闹,但也有不少人。 顾允还是第一次坐在摊子后头当个小贩,有些稀奇。 摆放东西这个活不用动肩膀,就动胳膊,沈若没再阻止顾允帮忙。 两人跑前跑后将东西都摆好了,这才在后头的长凳上坐下,喝些水。 顾允看着架子上那些小玩意儿,点了点头,不怪沈若做的这些东西能一上午卖空,好看又实用的东西到哪儿都是受欢迎的。 他看着沈若擦去额上晶亮的汗珠,心中暗自猜测:他是从哪儿来的,真的不是妖精变的吗?若是是妖精,那是什么妖…… “小哥儿啊,你之前走了不知道,就一个时辰前来了好几个读书郎要买你家的书包呢!”边上收了沈若沙包和橘子的小贩见他回来了,立刻过来报信,笑着道:“你不是说回去拿货回来么,我就告诉他们过几个时辰再过来呢。”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沈若笑着跟他道谢,又送了他一根七彩发绳。 这小贩之前闲聊时候说了,他有个闺女儿跟二狗一般大,送这个发绳正好能给小女孩用上。 “谢了啊,你家做的这些小玩意儿啊都好看,摆出来这摊位都比其他好看多了。我们也是沾了你的光,今儿带来的东西可比前两日好卖多了。”那小贩夸道。 大集一连三天,一般找准了位置后一天也会在同样的位置,这样顾客要是想再来买能容易找见。 今儿树前头换了个小哥儿来卖东西,都是些新鲜的玩意儿,一上午过来的人多了,也带动了他的摊位,卖了不少东西出去。结果这小哥儿还这么客气,让他们帮着看一眼牛车就送了沙包,后来还送橘子。 他们自然愿意跟沈若多说说情况,还想着下次赶集还和沈若的摊位摆在一块儿呢! “这是你夫君?这瞧着器宇轩昂的,还是个读书郎啊,真不错。”边上摊位的一个老妇人笑着夸道:“你俩坐一块儿瞧着般配极了。” 沈若刚想说不是,就听到顾允说:“多谢。” 沈若:“???” 顾允轻咳了一声,牵住了沈若的手肯定道:“确实般配。” 沈若本想跟他掰扯一下,还没成亲呢他算是哪门子的夫君啊,这不是占自己便宜吗? 结果就这时候来了客人,有几个读书郎并肩走过来,书生长衫衣袂飘飘的,在摊子前站定了。 “可算是等到你了,我要一个书包。” “给我也拿一个。” 有个书生过来之后眼睛就定在书包上挪不开眼,刚一抬眼想叫小哥儿摊主给拿一个,就看见顾允施施然坐在摊子后头呢! “给我拿……我去,顾子诺!你怎么在这儿!” 沈若闻言笑起来,心想:原来书生震惊起来也会忘了圣人语,一声“我去”走天下。 “蓝临川,你怎么回来了?”顾允面色不变,问道。 “嗐,还是储水镇上好,爹娘管不到我。而且我是想着让我堂哥教我读书,当然顾子诺你在就更好了!带带我啊,明年的科考我也要去。”来人一双星星眼看着顾允。 顾允还没说话,他就又瞧见了沈若,顿时惊为天人。他在京城见过的姑娘小哥儿多了去了,像顾允身边这位这样的却不多见,明明穿着最普通的粗布衣衫,但瞧着就是有股说不出的高人气质。 像书包这么方便好用的东西就是这小哥儿摊主做出来的! 80 第 80 章 “不害臊。” 顾允向沈若介绍道:“这是蓝棹, 蓝临川,是我昔年同窗。” 沈若笑着对他点头,算作是打了招呼。 蓝棹回以一个书生礼, 那手抱着书包不肯放了,好奇问道:“这位是?” “沈若。” 顾允清凌凌的嗓音吐出沈若的名字,他薄唇抿起看了沈若一眼,与之视线相交。 这会儿他还牵着人家的手, 袖摆遮掩下别人看不着。他心中一动,索性臭不要脸说道:“是我未来的夫郎。” 沈若第一次发现顾允这正直的性子下还隐藏着厚脸皮, 以前怎么没发现呢?他只是答应试试, 这就直接成了他口中的未来夫郎了? 沈若心中暗自好笑, 不过没有开口拆顾允的台。 蓝棹视线在顾允和沈若身上逡巡片刻, 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吼道:“我去, 他是沈若?!就是那个对你穷追猛打、爱而不得多年的小哥儿沈若?” 边上和他同行的读书郎脸上也是一样的表情。 他们有的不是顾允同窗, 但镇上必安学堂的学子谁不知道顾允啊!这桩风流韵事也是流传极广。 酸的人多,但羡慕嫉妒的人更多!毕竟也没谁能被一个小哥儿那样喜欢,追逐在后。 有人就爱自己受人追捧, 并对此十分享受,认为这是一件极有面子的事情! 况且顾允才名在外, 除了极个别酸的不行的人之外,其他人都将此事传为佳话了。毕竟才子谁能不爱呢? 不过那时是只听闻沈若其人, 却没见过这传闻中的沈若是如何模样。 此刻见到了,大家才将人细细打量。 只见他身量纤细, 脸蛋白净透光,额上红痣鲜红,凤眼、琼鼻、柳叶眉, 唇红齿白的,那唇上还生了颗不甚明显的唇珠,一打眼儿瞧着就是漂亮。 再仔细一瞧,还能瞧出些南方人特有的秀丽来。 这几个读书人在吃了一惊后完全忘了如此打量一个小哥儿是极其不礼貌的。 虽说男哥儿大防不严重,但你要是凑近了瞧着人家看许久,那也是不成的。 顾允皱紧了眉头,往前一步将沈若挡在身后,挡掉了那些探究的视线。 他向来是喜怒不形于色的,此刻却面露不愉地看着这帮人,那气势能让人一秒回神。 “对不住……在下失礼了。”读书郎们喏喏地道了声歉,一开始只是想看看那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沈若究竟是什么样,结果一不小心就看得有点久,实在是失礼。 沈若倒是不怕人看,在穿进来之前他就长这样,在现代也有不少小姑娘总是拿眼睛瞟他,还来找他要微信的。 到了这儿之后除了额头上多了颗红痣,后腰多了个胎记,还能生孩子以外,其他的地方和自己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在现代他也算是个清秀男生吧,因为爱运动身上有薄薄的肌肉,皮肤晒成小麦色,所以他哪怕长得有点儿男生女相也没人喊他小白脸儿。 不过到了这里,他小麦色的皮肤没了,肌肉也没了。不过沈若觉得主要是因为自己以前家里穷吃得不好,不然怎么可能身上连一丝软肉都没有,现在的他真可以算得上是骨瘦如柴。 而且还白,就是那种晒不黑的白,总之是让姑娘们羡慕的那种肤质。 但这个时代对哥儿的审美就是跟他现在这样的,倒也不是说他的长相真有那么倾国倾城,说实话也就一般,大半都是肤色给加的分。 沈若就是这么认为的。 蓝棹将种种都看在眼里,见顾允有些不高兴,他没忍住叹了口气摇了下头。 明明瞧着比顾允还小点儿,却像个长辈似的将书包往手心拍了拍。 “顾子诺啊顾子诺,我就跟你同窗三月都知道,当年可有不少人看你笑话,你说你要是早答应人家何至于此啊!”蓝棹一脸的恨铁不成钢,要是当初顾允就答应沈若的追求,那不就没人敢挖苦他了么。 并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是好的,心性恶劣的也不再少数。 要不然也做不出将沈若追求顾允的事儿当做笑柄来引人诟病。 镇上许多人都瞧不上农家子,而顾允不仅是沈家村这个穷村里出来的学子,还是他们学堂中最有出息的一位,那些自认高人一等的学子学习比不过一个农家子,自然只能从其他方面在顾允身上找存在感。 蓝棹还记得自己就过来储水镇呆了三个月,可是听了不少关于顾允的风言风语,但是顾允表现得非常漠然,依旧是做自己的事情,随便其他人如何说。这坚如磐石的心性是一般人所不能及的。 要是当初顾允直接就答应了沈若的追求,那就不会有那么多嘲讽了吧?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十七八岁成的亲,再早些的十五六也不是没有。 学堂中大半人都是已有家室的,若是当初顾允直接就跟沈若成亲了,那恐怕别人也就没那么多话好说。 顾允道:“年年际遇不同,当年的事不必追忆,着眼于眼下吧。” 几年前还不是“沈若”,他自然不会动心,更别提成亲了。 蓝棹轻叹口气,道:“你可让我亏死了!” 沈若好奇地探出头来,看向他。 顾允云山雾罩,不知蓝棹在说何事。 “我可是下了赌注押你孤独终老的,结果你竟然要娶夫郎了!哎哟,真是亏大发了!” 顾允:“……” 沈若一下子没忍住,笑出声来。脑海中自动播放“听我说谢谢你”的音乐。 夺笋啊!竟然盼着顾允孤独终老。 本以为是巧遇了一位昔年的好友,却没成想是个损友。 “瞧你以前那样子,就是要跟书本相伴一生的,还一心只想考取功名,每日学堂中最认真的就是你。本就学识过人还那么努力,害得我也得跟上,结果那三个月我回回第三,后来回了京城可被我爹娘骂惨了。”蓝棹吐了吐舌头,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来。 沈若听懂了,顾允在学堂里以一己之力卷翻了所有学子,特别是蓝棹,非常惨。 沈若好奇道:“你是第三,那回回第二的又是谁?” 蓝棹见是沈若发问,立刻收起痛苦的神色,和颜悦色地对沈若道:“我堂兄!” 顾允接口:“蓝帆。” 沈若有些诧异,蓝帆痴迷经商,而且瞧着对八卦琐事格外上心的样子,还有点附庸风雅的样子,没想到竟然是第二名。 这人看着就不像是认真学习的样子啊? “真是人不可貌相。”沈若道。 蓝棹听这话笑着道:“你也认识我堂兄啊?他那人就是天赋异禀,跟你夫君似的随便学都能融会贯通的。可是苦了我了。” “我们还没成亲呢。”沈若道。 顾允没等蓝棹说话,就道:“早晚的事。” “不害臊。”沈若怼他。 顾允面色不变,哼出一个嗯字。干脆就认了下来。 蓝棹在一边简直没眼看。 说了那么多话其实也才过去一小段时间,虽然这人是顾允的朋友,但开门做生意,钱肯定是要收的。 一下子又卖出去五个书包,蓝棹多带走了一个说要买回去哄堂弟。 又看沈若摊子上好看的小玩意儿那么多,都多多少少带了几个走,还有书生家里正巧得了新生儿,而且还是龙凤胎!直接买走了两床百家被,还带了不少好看的挂件去,说以后要挂在床边给孩子抓着玩。 众人自然是恭喜他,而且这龙凤胎可真是罕见。 “我去茶楼听书去,就在不远处,等你们收摊了喊上我一起去找我堂兄,蹭他一顿饭如何?”蓝棹自来熟地问沈若道。 他以前可是邀请过许多次顾允,一般都是得到拒绝的话,这会儿他学乖了,直接问沈若。 沈若答应下来:“好,正巧我们收摊后要去找他。” “那行,我就先走了。”蓝棹赶着去茶楼听故事,挥手告辞。那些书生买了东西也跟着走了。 沈若收了钱塞进斜挎包里,笑眯了眼。那贵价儿的东西卖得快,就能提早收摊,便宜的东西卖的速度也不慢,上午赚的那些应该已经够本儿了,抵了那些换出去的家禽和鸡蛋。 现在赚得那可都是纯利润啊! 这个生意可以继续做下去,不过书包的做法容易仿制,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之后得想些其他的东西一起拿出来卖,好歹也可以当做一门营生。 沈若想了想,问顾允道:“你记得这些东西都是什么价儿了么?” 顾允过目过耳不忘肯定能记得,沈若问完就觉得自己问了句废话。 “记得。”他将价格挨个说了一遍。 沈若点点头,也不拿他当外人直接将斜挎包递给他,沉甸甸的。 “你看着摊,我去买些家用,还得再买些布。”沈若从斜挎包里拿出三贯钱揣进怀里,就要走。 “好。”顾允卖东西是一次新奇的体验,商人是不允许科考的,所以蓝帆才没法去考,没有秀才功名。 但小贩与商人又不一样,若是书生实在贫苦,拿自己所书的字或是画的画来卖也是有的。 沈若如此放心直接将摊子交给了他,顾允嘴角没忍住挑起了一点笑意。 那点笑意转瞬即逝让人捕捉不到。 顾允希望自己能为他多做一些事,无论是什么,只要他能做到,他都愿意。 他只想要让这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沈若”多依赖自己一点,心中有所眷恋,不要离开这人世间。 =================== 沈若之前逛过一遍集市,这会儿日头都要西斜,集市的最末几个时辰东西都不好卖,因为人少了。 所以沈若打算逛逛,顺便捡个漏。 虽说集市要开到夜里去,但这里摆摊的不全是镇上人,有好些人都是村民,或是别的地方过来的人,还得趁着夜色降临前收摊赶回家去,夜里的集市摊位肯定没有这么多了。 沈若循着记忆往前走,终于看见了一家卖散布的摊子,那里还剩下不少布料,乱七八糟的堆在一处。摊主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收摊了,正在收拾布料边上的那些成品衣裳。 那些衣裳沈若瞧了一眼就没兴趣了,都是粗布短衫跟自己身上穿的差不多。他主要是想买那些布料。 “这些布料怎么卖?”沈若上前去询问。 那摊主没想到还有客人来,他都准备要收摊了,随口道:“有花色的十文钱一沓,纯色的八文。” “一沓布多少张?”沈若蹲下.身翻了翻,布料堆得实在是乱,大小也不一样,也不知道这摊主如何算钱。 “十张,五张大的五张小的。你自己挑。”那摊主想着这是关门前最后一笔生意,说道:“你要是拿得多,还能再便宜些。” 沈若道:“全部包圆多少?你开个价吧。” 他粗略估计这里得有五百多块布料,但是最大的也就大概成年人T恤那样的大小,小的布料最小的瞧见大概跟女孩子的鞋垫差不多大。这零零碎碎一大堆,沈若也懒得挑。 总归再碎的布料都有用。 那摊主听到沈若这样说,立刻惊喜地睁大了眼睛,笑着说道:“五贯钱!” 五贯钱那就是五百文,这摊主是拿自己当冤大头了!一文钱一张,这不是花布的价格么? 沈若冷着脸起身道:“你要不是诚心做生意,那我就去别家看了。” 卖布料的也不止这一家,沈若可不做冤大头。这里瞧着就五百多张布,有的还那么小。 沈若道:“你卖了一天了好看的花色都被人挑走了,你不卖给我这些带回去也没人要。” 确实是这么个理,边上的摊主看不下去了,这人就是摆明了要坑客人呢,纷纷帮着开腔道:“你这不厚道啊,别人家要收摊都卖的便宜些,这小哥儿要的多你还狮子大开口,真是噎不死你。” “小哥儿你来买我家的,我这儿也有不少布料呢!约莫十五张,箩筐般大小,就收你十文钱,还都是棉布。”边上有人揽客来了。 沈若拿过瞧了一眼,确实都是棉布,只不过都是纯色,但是很划算。 “我要了。”沈若立刻拿了十个铜板给他。 这生意痛快,那人接了铜板说谢谢,随后就笑着收摊去了。 这摊主见他给钱如此爽快心里痒痒,本想着他不差钱不会算那么明白,结果人家也精着呢。 他经常卖东西的被人说就说了,脸皮厚得很。 这时候脸上堆起笑说道:“那收你四贯,不能再少了,我这儿起码还有五百二十多张布呢!” “你这布头这么小的也能算一张?”沈若挑出一张问道。 那摊主脸都不红一下,说道:“对啊,别看这布小,花色好看啊。” 沈若丢下布转身就要走,这么小点儿连做发带都不够格。 他这一走那摊主就坐不住了,立刻冲过去抓住沈若的胳膊道:“哎哟,我说小哥儿啊,你还能还价的嘛!怎么说走就走了呢?三贯钱不能再少了,我小本生意,可要亏死了啊。你要是要就三贯钱带带走,我也正好收摊了,你觉得成不?” 沈若自然觉得不成,甩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 这时候谁沉不住气谁就输了,他想卖完收摊不想砸手里,沈若本就是来捡漏的,你要是当他冤大头,他自然不肯买了,要是价格合理肯定直接包圆啊。 做生意就是讲究一个诚信经营,像他这样的小贩狮子大张口的,沈若不乐意跟他交易了。 除非他肯让价,不管给多少他都是赚的,根本不存在他说的亏钱。 那摊主在原地跺了下脚,又冲过去拦人:“两贯!两贯钱你都带走!” 沈若在他视线盲区抿唇笑开了,收敛后抬头顿了下才点头,说道:“那我勉强收下吧,给你包圆了你好收摊回家。” “成嘞成嘞。”那摊主也笑,两贯钱虽说赚的少了点,但好歹将这些卖不出去的布料都脱手了。 不亏啊! 81 第 81 章 “跟屁虫。” 沈若记性好, 之前带着二狗逛过—遍对哪些摊子卖什么,大概摆在什么地方都有印象,此刻就是有目的性的去集市摊子上扫荡。 家里的大料快用完了,买点;家里挡风挡雨的油纸快破了, 买点;他还打算记账, 粗糙的木浆纸也买点……很快他就将集市上自己想买的东西都给买好了。 最先买来的那些布料被他捆好背在了背上, 大料用晒得干硬的竹筒装着防潮有绳子挂着能趁手提,油纸和木浆纸卷起来抓在手里, 直到手里再也拿不下东西了沈若才作罢。 此刻他两手上挂满了东西, 随着他走动,手里装着大料的竹筒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之前徐屠户送的猪下水还镇在大陶瓮里头还没拿出来做,所以沈若干脆就打算买齐了卤味的大料, 之后做一道卤肥肠,多下来的卤汁还能卤些别的, 给家里人换换口味。 干辣椒家里倒是有,他主要买了些香叶、八角、茴香这些常见的大料,除此之外沈若还想买点甘草、党参、白胡椒,但是那些小摊上没有得卖。 沈若打算去医馆里看看,刘大夫的医馆里头肯定有。甘草和党参都能去腥,甘草能回甜,党参能让肉质的口感更好。 至于白胡椒是哪儿都没瞧见,不过也不重要,只是增加辣味用,直接拿干辣椒替代。 沈若风风火火地回到自家摊位上, 想要将身上的东西往牛车上放。 顾允立刻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帮着一起动作。 沈若带着这么多东西—路走回来,额上出了不少汗, 手里提着东西呢没腾出手擦。顾允瞧见了就从怀里拿出—张帕子给他擦汗。 沈若也不扭捏,直接抬起脸,这样更方便他给自己擦汗。 沈若说道:“我买了五百多张布头,给人小贩包圆了,拢共花了两贯多钱,瞧这—大包,感觉能做不少东西了。就是有的布头太小,做不了发带和发绳,只能裁了做别的。”他直接把人家摊子上剩下的布料全都包圆了,自然是什么花色都有。倒有好看的花色但都很小块,好看的大块的花色肯定早就被人挑走了。但没事,再丑的东西到了他脑子里都不是不能拯救的。要实在是丑的没眼看了,大不了做成千层底嘛,糊成鞋垫可不用看是什么花色。 “我还买了些大料,五文钱—斤倒是不算贵,我都买了点儿,一共花了十文钱,那小贩人还挺好的,不是因为要收摊了嘛,我是最后—笔生意,就给我抹了—文钱的零头!我打算明儿做卤味吃,家里鸡蛋、猪下水、笋干都有,明日再去买些豆干,油豆腐回来卤—大锅。”沈若小时候就爱吃卤味,特别是他外婆卤的,又香又鲜还有点微甜,那滋味儿可别提多好吃了! 顾允给他擦汗,动作缓慢细致,一边认真地听他说话。 顾允很喜欢听沈若和自己说这些事,虽然说的都是他买了些啥,但也听得津津有味。视线也不由自主地落在他脸上。 沈若说着话的时候眼睛笑眯起来,红润的嘴唇一开一合,能瞧见洁白齐整的牙和湿润柔软的小舌。 顾允没来由地就回忆起那一天,在招炎草催.情的效果下他揽着自己的脖颈仰头亲吻……回想起来,到后来感觉那舌根都是木的。 他瞬间热血上涌,整张脸都红透了,擦汗的动作就慢了下来。 沈若叭叭叭一顿说结果顾允一声不吭的,这会儿他也不乐意继续讲了,表达欲就是这么没的,要是顾允能随便“嗯”两下,他还能继续说。 沈若抬手将帕子抽过来自己擦。 再—看,这帕子还是自己先前用的,没想到顾允一直带在身上。 那帕子月白色,上面绣着青竹和小笋,是他娘帮他绣的,就底下那个“若”和“宝”字出自沈若之手。就这两个字也不是他会写才绣上去的,只不过是知道这字长啥样,循着自己的记忆画出来的。 顾允抬手向上摊开想要拿回手帕。 沈若见他面色如常,但脸上挂着可疑的红晕,朝自己伸手要手帕,沈若无奈道:“这好像是我的帕子吧?” “嗯,是之前在医馆你留给我的。”顾允那时候刚受了伤,疼得直冒冷汗,就是沈若用这张帕子给他擦汗。沈若后来要回家照顾孩子,就将这帕子留了下来。 “你很喜欢?”沈若也挺喜欢这个图案的,不然也不会将这帕子给顾允用之后回了家又央着李善桃帮着再绣一张。主要是这张上面有他绣的“字”,七扭八歪的确实有点丑,也不知道顾允有没有看见。 “喜欢。”顾允说。 “啊,那我还有张一模—样的,和你换换?”沈若摸了摸鼻子,说道。 顾允意味深长地看他—眼,清凌凌的嗓音道:“不换。” 沈若是特意拿了相近颜色的绣线绣在底下,藏在细密的绣花间,想来应该不是特别容易被发现。沈若这么想着就听到顾允幽幽说道。 “你的绣工……和那件鹅黄色长衫上有些不同了。” 沈若:“!!!……”顾允的眼神这么好,这都能注意到! 此刻他的内心极度抓狂,那件令人社死的长衫的事还没过去吗?!不要再反复提了啊喂! 沈若干笑两声,说道:“哈哈、不同不是很正常吗?人总是会成长的,而且你也知道,那件长衫可不是我绣的。” “我知。”顾允眼底不自觉流露出笑意。 沈若听他这么说就忍不住好奇,原主的绣工好像跟他差不多,想来顾允肯定是要夸他有长进,要不然还提这件事作甚? 沈若笑眯眯,问道:“我的绣工如何?” 顾允拿过手帕仔仔细细地看了—眼,道:“尚可,就是这字有些不够工整,在字形上需要多作练习。” 沈若有些感动,他那二狗瞧了都摇头的绣工竟然在顾允眼里是尚可!这可不亚于一直得鸭蛋的分数突然有—天直接窜上了及格分! “那你得了空教我写字?”沈若正好买了不少木浆纸,打算带回去拿烧黑了的木炭在上面写的。 “好。”顾允答应了,随后快速将手帕放回了怀里,那动作快的像是生怕沈若再要讨要回去一样。 沈若以后要做生意,不会认字写字那可不行,到时候和人写契约字都认不全被人坑了都不知道。所以这字必须得学! “你们那儿也有文字吗?”顾允轻声问道。 既然他都猜到了自己不是原主,那沈若也没啥好隐瞒的,点点头道:“有,我们都写简体中文,也就是汉字。笔画很少的,不像这儿的文字笔画那么多。” 顾允若有所思。 现在所有的字全都笔画繁多,—不小心就会多出—横或是—点,还容易出错,写起来也十分费时间。无形中就增加了识字的难度。 若是能将文字简化,学起来也会简单些,化繁为简的字更容易书写运用,那么识字的人也会变多。 不过他现在还只是个秀才,想太多变革的事儿没用。但是这件事已经像—颗种子—样埋进了他的心里,等待着破土发芽的那一刻。 =================== 沈若摊上的东西就剩下几个沙包和头绳了,其他的东西全部售空,这会儿天已经快要黑了,沈若让顾允在这儿等着,他跑去买些东西。 要做卤味,冰糖也是必不可少的。冰糖只能去杂货铺里买。 还要去刘氏医馆买些甘草和党参。 顾允想跟他—起去,但刚把架子搬上牛车沈若就跑没影儿了,他心中有些怅然若失。 自从知道沈若的来历,他就总会担心突然哪—天沈若会从这世间消失。 但是他又想,沈若那么爱护小云吞,应该不会想离开。这—切思绪不过都是自己的庸人自扰。 沈若可不知道顾允的心思,这会儿他已经买好了冰糖,提着往刘氏医馆去。 刘大夫正坐在堂内看诊,刚开完药让小童去抓就见沈若从门外进来。 此刻刘大夫看见沈若都条件反射了,立刻站起身问道:“发生什么事儿了?要去哪儿看诊?” 沈若没忍住笑出声,摇了摇头:“没人受伤,我就是过来买几钱党参和甘草,明儿做卤味。” “呼,那就好啊。这段日子受伤的人多,我还记得前些日子老往你们村跑啊,—趟又一趟的。”刘大夫摸着胡子叹气,那沈汉三还住在自家医馆里呢,真惨啊。 “到时给你也带些来尝尝。”沈若打算卤一大锅,自家人肯定是吃不完,正好可以分给关系不错的人。 刘大夫摸着胡子,看沈若是越看越满意,转身就去药柜里抓了一把甘草和党参,顺便还拿了些桂皮,能用上的香料都拿了。 “那敢情好,沈小哥儿你多卤些豆干,我爱吃那个。”刘大夫点菜道。他年纪大了牙口没那么好,豆干嚼着软些,还香。可比肉还好吃! “成,再卤些兰花干,那个也好吃。” 沈汉三听到声音了走出来看,见是沈若就跟他说了一会儿话,他伤得是手在这儿也帮不上太多忙,那药钱和住在医馆的费用是蓝帆帮着付了,想请沈若帮忙去他家拿了钱去还给蓝公子。 沈若答应下来,蓝帆虽是个商人但不奸诈,反而是乐于助人的。不得不说能成为顾允的朋友,那就说明他们三观一致,性格虽不同,但内心都是火热的,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事。 沈若拿了打包好的大料包就打算走,这回没给钱,要是给了铜钱就是伤感情的事儿了,反倒不美。 刘大夫给了那就拿着,以后多回报些就好了。 所以沈若打算卤多多的豆干、兰花干、还有那些好嚼的食物都多来点。 和他们告辞之后,沈若就往摊位跑,这会儿天都已经暗下来了,周边的商铺都点上了灯,街道边的酒楼弥漫出饭菜的香气。 周围的摊主趁着天还没黑那会儿就收完了摊走了,有的回家烧夜饭,有的家中有妻子的一回去就能吃上一口热乎饭。 只有顾允还坐在原地,等着沈若回来。 “顾允!我可算买好了东西,明儿还要去荷塘村徐屠户家买些猪肉回来,我要卤一大锅!”沈若提起手里的东西远远地朝顾允挥手,快步跑到他身边说道。 “我跟你一起。”顾允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往身后牛车上放。 沈若笑着调侃道:“怎么,你要当跟屁虫啊?我去哪儿都要跟着?” 顾允深深地看他一眼,握住了他的手。沈若是一路跑着回来的,手心滚烫,顾允的指尖却是微凉的,坐在风里等他,一直到天黑。 “我担心你会走,所以想跟着你。”他索性说了实话。 沈若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后知后觉地才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 “放心好了,我走不了啦。我在那的身体估计早就被大货车撞得稀巴烂,肯定回不去。”沈若还算是看得开,再说他也不想回去,在那儿他就是孤身一人。 在这里他有家人,有孩子,还有个新晋的男朋友。哪里还舍得走啊。 “你……”顾允一下子将沈若抱进了怀里,心脏有些抽疼。 他一直没问沈若是如何来到这里的,却没想到是被车撞!虽然他不知“大货车”是什么车,但在这儿被牛车撞倒受伤的人也不是没有,断胳膊断腿的不在少数。 那得多痛啊! 沈若能感觉到顾允浓浓的心疼情绪,没挣扎就由他抱着。 顾允的怀抱不像他的人看起来那般清瘦。反而很宽阔,温热的体温隔着衣料传来,沈若的耳尖漫上粉色。 以前要是抱,那他还能想不过是“兄弟抱一下”。 但现在的拥抱,完全就不是那么单纯。 沈若觉得自己就像是撞进了一片名为“爱意和怜惜”的云朵里,浑身都被包裹住了,软乎乎暖洋洋的。 发生车祸意外说不留下点心理阴影肯定是假的,但是沈若习惯性会将这些不好的情绪和记忆抛之脑后,只要不去回忆那就不会被二次伤害,算是一种普遍的逃避心态。 人生在世开心最重要,总去回忆以前不好的事情干嘛呢?想的多了还会自我内耗变得焦虑不堪。 消极的情绪可以有,但不要一直想,要让自己开心起来。 沈若从顾允怀里抬起头,说道:“其实我运气很好,白捡了那么多年好活,还有了可爱的小崽子。” 顾允强势地用大手按住沈若的后脑,轻柔地压过来让他靠在自己胸膛。 沈若透过他胸腔的震动听见他闷声的一个嗯字。 82 第 82 章 长得帅,很厉害…… 蓝棹从茶楼出来之后辨别了一下方向, 就往集市上走。 这会儿天都已经黑透了,他有些懊恼地紧了紧书包的背带, 快速往前跑。 他这么晚才出来也不知道顾允他们还在不在那里等他, 真是太失礼了。 今儿茶楼里在讲一出媒婆用药草害人的故事,他一下子就听入了迷,跟着说书人的语气心情起伏,那一环扣一环的, 甚至还牵扯出另一个幕后之人。不过最后的结局大快人心, 等那一折落幕他才注意到外头天都黑了! 他瞧见集市上大多数摊子都收起来了, 脚步更加急迫, 君子要言而有信,说好的要一起去就得一起去! 蓝棹跑得气喘吁吁, 远远地瞧见树下熟悉的人影, 立刻喊道:“顾子诺!沈若!让你们久等了, 抱歉!” 两道身影闻声便分开, 他跑得眼睛花了没瞧见, 走到近前才道:“你们都收好摊了啊?那走吧, 去我堂兄那儿。” “好, 你怎么这么晚才过来?”沈若随口问了句。 顾允将长凳往牛车上放, 用固定的麻绳将所有的东西都捆好,闻言看过来。 “嗐,几年没回来储水镇上茶楼的说书人都换了, 今儿讲了一个……”蓝棹一打开话匣子那就收不住了, 将自己听来的故事原原本本地叙述一遍, 甚至还模仿了那说书人的语气,口若悬河。 顾允和沈若听着简直神色复杂。 说书人改编过的版本更加戏剧性,给每个人都增加了许多的离奇的身世, 如果不是这故事里的受害者其二,那听起来确实是个能让人觉得新奇。 没想到储水镇茶楼里的说书人这么追赶潮流,简直是储水镇八卦区的弄潮儿啊! “有水吗?”蓝棹说了好多话将口水都给说干了,咳了一声,问道。 “有,在箩筐里,自己拿。”沈若坐在前头赶车,闻言扭头说道。 顾允和蓝棹一处,坐在板车上,看着蓝棹动作。 他是京城来的少爷,没用过竹筒喝水,拿起来打量一番拔了盖子就要对嘴喝。 顾允伸过手去就将他抓着竹筒的手拎起来了。 “?”蓝棹一脸懵,不知道这是干啥。 顾允面色不变道:“这样喝,干净些。” 蓝棹有些感动,这是关心自己呢。 “好,但我瞧着这竹筒很干净啊。” “嗯。”顾允点头,看他一眼道:“竹筒很干净。” “……?”蓝棹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心想真是白感动了! 蓝棹痛苦地举高竹筒喝了口水,对沈若控诉顾允道:“沈若啊,你说他过分不?竟然还觉得我不干净!你瞧我嘴巴,哪儿不干净了?” 他捧着自己的脸让沈若看。 沈若一下没忍住被他逗笑了,说道:“不对嘴喝才是对的,干净卫生。都说‘病从口入’,要是不注意细节,容易被传染生病。” 沈若说着就看了顾允一眼,这人拿自己的竹筒喝水也对嘴了,却不让蓝棹这样喝。 小心思还挺多。不过沈若还挺受用的。 蓝棹没再纠结这个,将竹筒塞好栓子就放回箩筐里,又凑过去跟沈若说话。 他是真的很好奇沈若究竟是怎么把顾允给追到手的,毕竟他知道这“风流韵事”的时候都是几年前了,那时候可是一点儿苗头都没有。结果现在得知了这件事,就非常想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这八卦的性子跟蓝帆像了个十成十,不愧是他们蓝家人。 但蓝棹还没问几句,牛车就已经停在了“阑珊珠宝行”门前。 “到了。”沈若牵紧缰绳让牛儿停下。 “你还没回答我呢。”蓝棹幽幽提醒道。 “风水轮流转,这回是他追的我。”沈若笑着说道。 顾允点点头,面色不变只耳尖微微泛红,但隐在夜幕中看不真切。 蓝棹吃惊道:“我去,顾子诺瞧着就跟书呆子似的,竟然还会追人!” 他站在阑珊珠宝行门前侃侃而谈:“这比我堂兄可厉害不少,他瞧着跟个花花大少似的,其实连姑娘小哥儿的小手都没牵过呢!当然他妹妹弟弟的不算啊。一心守着这珠宝行,跟个柳下惠苦行僧似的,你说他图什么呢?以前多少姑娘小哥儿想嫁他啊,结果现在都成了没人要的老男人了,唉,真惨啊!” “说谁是没人要的老男人?”身后传来一道阴冷的声音。 蓝棹浑然不觉,脱口而出道:“就是这儿老板,蓝帆、蓝泛舟啊!” 他说完之后才后知后觉,冷汗瞬间就冒了出来,一帧一帧卡顿着往后看,被吓得快速逃窜。 只见蓝帆抓着一把折扇正追着蓝棹跑,那架势高低得给人几个脑瓜崩儿! “好你个蓝临川!翅膀硬了赶编排你哥我了?!给我站住!”蓝帆气不打一处来,刚才阿富瞧见沈若他们过来就立刻上楼告知他,他这才下来,结果一下来就听见有人站在店门口编排自己呢! 再定睛一看,这不是京城来的蓝棹么!一到储水镇过家门而不入,直接跑出去玩疯了,下人都遍寻不到的蓝棹,蓝临川! “堂兄堂兄,手下留情啊!”蓝棹讨饶,那折扇在他堂兄手上,心情好时就是个风雅饰物,要是惹急了他那就成了凶器了! 蓝帆哼了声,也不再跟这小子计较,走到沈若身边道:“你们怎么跟这臭小子一起过来了?” “碰巧遇见,他还买了我卖的书包。”沈若回答道。 “噢,就他背上背得那个?我瞧着是不错。”蓝帆抬手就将蓝棹提溜过来,将那双肩水桶背包给收缴了。 蓝棹见蓝帆将折扇给收起来了,明白自己逃过一劫,庆幸地笑了下。 顾允道:“这包底部圆润,上窄下宽,能放不少东西。上方还有抽绳,不至于让东西掉出去,系上结也能防止被偷窃。背带宽而长,受力均匀,重些的东西背久了也不至于酸疼。” 沈若没想到顾允都没上身背过就能看出那么多,就比如那背带的设计,沈若就是特意加宽的。背带越宽,背起来就越舒适。 现在书生都是背着书筐的,那就是方形的箩筐,自重太重不说,那背在肩膀上的藤条也很磨皮肤,若是放了重物背着走许久,那皮肉都能给磨破了。 “是的,除此之外还特意做了一个可以手拎的提手,这里不仅仅能挂挂件,若是不想背着手提也是可以的。”沈若上前指了下书包上面的提手说道。 蓝帆拎着书包点头,心想这东西要是当初他上学堂那会儿能用上该多好。 蓝棹往里头看正巧看见个小孩儿正揉着睡眼惺忪地眼睛走出来,一过来就抱住了蓝帆的大腿。 蓝棹震惊极了,抬眼看看二狗又看看蓝帆:“我去!两年不见你儿子都这么大了?!” 二狗被他突然放大的声音吓了一跳,像是还没睡醒,愣愣地睁大眼睛看着陌生人,视线又一转看见了自家小叔。 他立刻放开蓝帆的大腿,转而投入自家小叔的怀抱,两手抱着沈若的腰,紧紧地。 “???”蓝棹看见这一幕人都傻了,啥情况啊!他们这是三……三人行?! “别理他,他听书看话本多了,人都傻了。”蓝帆看他表情就知道他已经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对沈若和顾允道。 “走了二狗,咱们去醉仙楼吃夜饭。”蓝帆上前将二狗抱起来,率先走在前头。 顾允顺势就牵住了沈若的手,跟上。 蓝棹还在原地头脑风暴,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顾允他们都已经走出去老远了!! “哎!你们等等我啊!”蓝棹在后面边喊边跑。 醉仙楼是镇上的一家老字号酒楼,沈若还从没尝过古代的酒楼美食,有些期待。 二狗此时已经清醒了,看着沈若道:“小叔,你是和顾叔叔一起摆摊了吗?” “是啊,我们已经都差不多卖完啦。”沈若笑着道。 “那顾叔叔肯定没有和二狗一样吆喝。那样就不是‘差不多’卖完,肯定能卖光光了!”二狗刚睡醒声音奶声奶气的,说出的话让人忍不住想笑。 “那倒没有,但你顾叔叔长得帅,引来不少小姑娘小哥儿过来买东西呢。”沈若打趣道。 不过这也正常,沈若刚穿来那会儿见了顾允想着他是男主要离得远远的,但也是没忍住看了好几眼。 二狗感叹:“哇,顾叔叔好厉害。” “噗。”蓝棹没忍住喷笑出声,长得帅就很厉害? 这下他算是知道二狗的身份了,喊沈若小叔,那就是沈若兄弟的孩子,跟他堂兄没半铜钱关系。 顾允正给沈若添茶水,闻言没说话,但在桌下握着沈若的手紧了紧。 这黏糊劲儿让沈若不由得想起以前出租屋楼下那户人家养的大橘猫,特别亲人,每次瞧见他都会喵喵叫着凑上来,蹭自己的裤脚,怎么赶都不肯走。 那户人家还总开玩笑说这猫特别稀罕沈若,要不然让沈若带走算了,但沈若知道他们只是在开玩笑,毕竟大橘与那家人生活多年,早已经是一家人了。 “将你们家的招牌菜都上来。”蓝帆豪气道。 沈若本想说人不多吃不了那么多,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最好不要对别人的习惯指手画脚。更何况他们还是被请客的那一方,能说少点些但都是客气话,好朋友之间就不说这些。 顾允也是接受良好。 蓝帆还多点了个蛋羹,适合小孩子吃。二狗听了就道:“谢谢蓝叔叔。” 可真乖,蓝帆再次感叹。 蓝棹也不跟蓝帆客气,还要了一壶花雕酒。 菜很快上齐,色香味俱全,沈若看着都食指大动。这酒楼里做的摆盘就极为精致,跟他做的那种农家菜很不一样。 黄焖烩三宝、烤猪肘、酱鸭拼时蔬、老醋海蜇、葱油线椒蒸排骨…… 闻着都很香,全都放足了调料。 没有太多讲究,大家就边吃边聊。 沈若最爱那道烩三宝,里头是土豆、鸡肉、白菜,是黄焖的,味道浓厚,微甜鲜香的,里面还加了辣子,微微辣,浇上一碗汤汁特别下饭。 这做法也不难,沈若也会做,以后自家饭桌上又能多一道菜。 吃过饭,沈若等人就打算走了,他们还要回沈家村,这会儿天都已经黑透了。 蓝帆想让他们去自家住一宿,但沈若拒绝了。 他还要回家照顾孩子,虽说李善桃会帮着照顾,但他亲阿爹总不在身边算什么事呀? 二狗有些舍不得他蓝叔叔,但是听小叔说之后月初还要来镇上找他,就又开心起来。 顾允也跟着一同回去,三人上了牛车跟蓝帆、蓝棹道别。 牛车远去,蓝棹扭头就开始跟蓝帆说今日见闻。说起那茶楼听书的故事,还说顾允和沈若听完竟然没什么反应,难道这故事讲的不好吗。 蓝帆:“你可知他们为何没反应?” “为何?” “他们就是其中受害之人,出他们外还有十几人。” “什么?!这故事竟是真的?”蓝棹还以为是那说书人瞎编的,他说这个那无异于揭人伤疤。真是罪过啊! “嗯。你可长点心吧,蓝临川。”蓝帆此刻终于逮到机会了,抓着扇子就往蓝棹头顶捶了下。 “我去,我比你笨就是被你给敲的!下次可得让我爹娘看看你这样子。”蓝棹捂住脑门控诉道。 “你笨,与我无关。要说聪明,谁能比得过顾子诺?”蓝帆白了他一眼。 “你可知他撰写的关于《九章算术》如何简便运用的书册印刷了多少册?” “那是他写的?我在京城书屋中都瞧见过!我也买了一本,那书册上署名是叫“一诺”,我不知道是他!”蓝棹今天可被震惊的不止一次。 那书册被印刷出来售卖,那都是有分成的,顾子诺才二十一,竟然已经做出了一番事业! “是啊,他是有大智慧的人。而他身边那位,也不是蠢笨的,你可听闻了我家店的名气,可是比以前大了不少。都是沈若帮的忙,他的许多想法是我所不能企及的。”蓝帆摇着折扇说道。 “我听说了,说是阑珊珠宝行要那能招财的锦鲤手帕相赠,只有五张呢!茶楼里头也有人说。”蓝棹想了想说道。 蓝帆笑了笑,说道:“就等月初了。今年怎么也得比过那金珠的老家伙去!” ===================== 沈若和二狗回到家就先将所有的东西都放好,再将家里人都叫过来。 一起数钱! “哟,竟然卖的差不多了?就剩下几个沙包!”李善桃抱着小云吞过来了,看了眼剩下的东西,惊讶了一下,笑着道。 沈若此刻捧着鼓囊囊的斜挎包,笑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是啊,娘,快来。这些都是今日赚的!咱们快来数数!” 83 第 83 章 算账 除了沈若自个儿留了一个斜挎包放铜钱用, 其他的差不多都卖完了,只剩下零星十二个沙包。 午时那会儿他带二狗逛集市那会儿托人帮忙看牛车,给出去四个。 沙包是用很碎的布料拼凑缝起来, 那些碎布糊鞋底浪费, 但又做不了别的。正好能做成沙包,那沙包里头灌的沙子是从小溪里淘出来晒干后灌的,根本不费多少成本。 一共就四十个沙包,竟然都卖出去二十四个,赚了二十四文钱呢! 这二十四文钱就跟白捡的似的。 还有十八个布艺千纸鹤、三十个布艺玫瑰、三十个小的布艺蝴蝶结, 绣了花的各种发带三十六条,和二十条七彩发绳。这些零碎的小挂件小饰品,大的小的都有价格不一,沈若还送出去一条发绳。 挂件大的十文、中等八文、小的六文,七彩头绳两文, 那发带无论款式都是十文一条。 一贯钱就是一百文,十贯钱就是一两银。 这些小玩意儿全部卖光了, 拢共赚了九百六十二文钱,也就是九贯多。 除此之外还有六个防晒面罩,还用碎的不能再碎的布头和剩下的稀粥糊的十二双千层底。面罩卖十文一个,千层底十文一对儿,拢共赚了一贯并八十文。 这里加上先前的二十四文和九贯并六十二文钱,已经赚了一两一贯并六十六文钱! 将这些零散的铜板挨个数出来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 沈大山、沈丰、柳杉、李善桃、二狗、沈若齐上阵, 这会儿才堪堪数完这一千一百六十六个铜板, 一个都不差儿! 李善桃拿来细麻绳一百个铜钱为一捆给串起来,串了十一串! 她笑得见牙不见眼,他们是先将这些小东西赚的零散铜板给清点好了, 这会儿可还没算大头呢! 整个摊位上卖的贵价些的就是百家被、抽绳水桶包和斜挎包,这些都是一贯钱。 一共做出来八张百家被、二十六个抽绳水桶包、三十个单肩斜挎包,除去沈若自个儿拿了的那一个,一共是赚了六十四贯钱! 光是这些东西就给家里赚了六两多的银钱! 不过他和二狗一起逛集市给家里人都买了不少东西,先是花了一贯并十五文钱;后来买了半斤橘子做糖葫芦之后又买了两斤分了别人几个,其余的都带回来了,橘子是五文钱半斤,这就花了二十五文钱;到了傍晚许多人收摊那会儿他又去扫荡也花去了不少,买了许多布料共花了两贯十文钱;大料十文钱;刘大夫给的甘草党参没收钱;还有那捆油纸和木浆纸,各买了十刀,油纸十文一刀,粗糙木浆纸是二十五文,这里就花了三贯五十文钱。 赚得多,花出去的也不少,今日花费七百一十个铜板,也就是七贯十文。 减去沈若花掉的那些,大家一起将所有的铜板都清点好了之后可给家里人都镇住了。 之前瞧见沈若背着的挎包里头鼓囊囊,重得慌,知道应该赚了不少,但没想到会这么多! 沈若心算过,若是自己没花钱,只算赚的,那就应该是七千五百六十六个铜板,也就是七两五贯六十六文钱。 不过他花了七贯十文钱。 此刻桌上所有的铜钱一共加起来是六千八百五十六个铜板,也就是六两八贯五十六文钱! “今日二狗可是帮大忙了,要不是他帮着吆喝,上午也没法卖那么快。而且忙起来的时候二狗帮着收铜钱,一个都没少。”沈若插空笑着说道。 二狗被夸了,眼睛亮亮的。 “我儿子这么厉害啊,那是得好好奖励一番。”沈丰哈哈大笑,本还担心二狗小小的跟过去会添乱,这会儿听沈若这么说,没想到二狗还能帮上不少忙呢! 二狗被自家阿爹夸了,不仅眼睛亮,脸还红了。给激动的。 柳杉和李善桃也迅速跟上,把二狗一顿夸。 二狗此刻激动地额上都冒了汗,小胸脯都挺起来,别提多神气了! 六千八百多个铜板哪怕是用麻绳一贯一贯扎好那也铺了整整一桌,那些散的铜板堆在一处像一座小山,着实让人心喜。 “若哥儿,这真是你赚的?这才一天……”柳杉看着桌上那场面,震惊地话都说不顺畅了。 就靠着那些布做的东西就卖出了这么多钱,农家人一年到头能攒下三两银子的家底都能算做不错了,结果若哥儿今日赶集一日就赚了普通人家两年多的银钱! 简直不敢相信! 李善桃和沈大山也十分震惊,但心中更多的是自豪,自家若哥儿想的东西卖得好,能赚钱,真是太出息了! 别看那些小玩意儿卖个十文八文的,可积攒起来确实不是一笔小钱。不过赚大头的肯定是书包这类复杂且实用的东西,一贯钱对于镇上人来说并不算贵价儿,能买得起的家里也不缺钱,能卖这么好也是出乎了沈若的意料。 毕竟在他之前的预想下,就是分两半消耗库存,在储水镇上赶一次集市,再去柳溪镇。 结果今儿直接一天就把库存全卖光了! “若哥儿你可太厉害了!”沈丰毫不吝啬对自家弟弟的夸赞,那牛眼睛睁大了,里头全都是赞赏。 二狗也接口喊道:“小叔最厉害了!” 沈若没忍住笑意,揉揉二狗的头,谦虚道:“是娘和村里来帮忙的那些人厉害呢,娘可是出了不少力气。” 李善桃笑起来,说道:“缝这些东西可没什么费劲的,九十斤布我们一波人一天就给弄好了。若哥儿你想的这些东西好,镇上人才喜欢,能赚这钱。要是咱们自己乱缝的东西,哪里能卖的上价?” 沈若还想再谦让谦让,这些东西毕竟自己只是出了个思路样式,可是一个都没缝过啊。 “行了行了,我拍板,就是若哥儿最厉害。”沈大山坐在主位上平时都不怎么说话,此刻直接道。 沈若被突如其来的父爱噼里啪啦盖了一脸,努力压下嘴角但还是没忍住噗呲笑出了声。 李善桃、沈丰、柳杉都是第一次听不怎么说话的沈大山说这种话,此刻脸上也是憋不住笑意。 二狗积极响应,清亮的童声应和:“阿爷说得对!” 小云吞被放在沈大山和李善桃的大床上,此刻也是晃动着手臂,啊呜啊呜地喊起来。像是跟二狗一起响应阿爷的话似的。 白嫩嫩藕节似的小手臂晃悠着,大眼睛眨巴眨巴,嘴巴一开一合,小嫩嗓喊着。那可爱的小模样,顿时萌翻了一屋子人。 “若哥儿,我觉得这生意可以做。若是每次都能赚这么多,那家里建围墙的钱也有了,来年还能盖上青砖瓦房。”沈丰笑着道:“等我空了也能帮着一起缝东西。” 他人高马大的,皮肤还是古铜色,捏起布料和绣花针,想想那画面就觉得美。 沈若勾唇笑了下,没忍住给人泼冷水。 “这回赚得多是因为书包和斜挎包这些新奇的玩意儿,这会儿卖出去不少,又都是读书人在用,你说那布做的东西容不容易仿制?到时候镇上几乎人手一个书包、斜挎包,那东西一多就不值钱了,到时候肯定会降价儿。” 这是非常现实的一件事,被学走是无可避免的。 现代卖包的品牌千千万,能卖的贵的都是奢侈品。那奢侈品都有高仿呢,更别提在这根本没有版权意识的古代了。 现代卖的那些包,奢侈品暂且不提,就便宜些的质量参差不齐。 但也有不少性价比高质量佳的。 沈若就想做追求性价比的那一梯队。 毕竟奢侈品,他已经做出了一个“念宝”品牌,未来“念宝”就是专供富人的。 而像书包这类实用性强,且能方便人们生活的,那就做极致性价比。 卖的价格也不会特别贵,至少让普通人家能买得起。 穷苦人家买不起也没事,他东西设计出来了别人用上,只要家里有个会缝东西或是动手能力强的他们自个儿都能做。 他要做出来卖的话,主要是卖给镇上那些不算特别富裕,但也不缺钱的人家。价格公道,质量又好,想必也不愁销路。 沈丰听沈若这样说,仔细一想也是,就像做箩筐,编草鞋似的,好些人瞧别人做,或是拿到手一看,就能做出个差不多的出来。那书包、斜挎包这些布做的东西,也非常容易被人学走。 “我瞧见若哥儿你又买回来不少布,是要继续做这些东西吗?”柳杉问道。 沈若点头,说道:“是,虽说东西容易被仿制,但咱们是做出来的第一家,肯定会有不少人来买的。是个能长久做的营生。” 李善桃闻言也点点头,说道:“不怕降价儿,能卖出去就是赚的。这门生意娘觉得可以做,东西都是好东西,也不怕砸手里。” “我想之后在镇上租个摊位,专卖这些东西。到时候再推陈出新,让咱家的东西种类更丰富。”沈若笑着说道。说实话当个摆摊的小货郎其实也不错,虽说赚不了大钱,但也安安稳稳的。 不过沈若的梦想太大了,需要一点点实现,这会儿赚的银钱在沈家村已经算是富裕,但是沈若觉得还不够多。 他想将沈家村发展起来,那可不是单纯靠他一人就行的。需要村长和族老们帮衬,还需要村民们跟着自己一同努力。 还有读书、识字、明理是很重要的,村民们文化程度不高很容易被骗,包括他自己到了这个就纯纯是个文盲,签契约要是个坏心眼的乱念,他又认不得字,那可真是要坏事。 不仅他要学习,家里人都得跟着自己一起学。 之后还要送二狗去学堂,等未来自家小云吞大了也去上学堂,总之不能吃没文化的亏啊! 不过他现在有个秀才男朋友,还答应要教自己认字写字,沈若还挺好学,甚至想明儿就开始! 之前顾允说想每日来找他,也不知明日会不会来…… 沈若将自己飞远的思绪扯回来,露出无奈的浅笑。 明明才分开不久,这会儿就想到他了,可真奇怪。 “若哥儿,娘就是觉得你每日忙得团团转太累了。那摊子的事儿以后能交给我不?家里的农事你爹和丰哥操心着,你阿嫂要帮着绣花,就我闲着。”李善桃提议道。 沈若轻叹口气,上前拥住了她,心中酸酸涩涩的。 “娘,我每日在外头忙活的时候,你在家里帮我照顾小云吞,哪里闲着?还有家中大小的事情都要你操持,光心疼我了,你也不想想自己多累。”沈若只要在家就能瞧见李善桃她忙进忙出的,小云吞偶尔是嫂子看着,她才能抽出空来洗衣裳,打扫家里,偶尔还劈柴火。 总之农家人每一个闲的,每日鸡零狗碎的事情也特别多。 “娘不累。”李善桃轻柔地拍了下沈若的肩膀,慈爱的视线看着小云吞道:“娘就愿意做这些,一点儿都不觉得累,小云吞比你想象中好带的多,乖的呦,娘这心窝窝里头都是甜的,浑身都有劲儿。” 沈若看着躺在床上晃动四肢的小崽崽,忍不住笑了。 还是小云吞魅力大,跟大力水手的菠菜一个效果。 “嗯,明儿我在家休息了。这段日子连轴转,都没怎么和小云吞相处,瞧着他都胖了一圈。” 李善桃笑着道:“可不嘛,小崽子都是一天一个样,你做阿爹的要是不每天瞧着,过几天就要认不出咯。”她打趣沈若,这亲阿爹总是在外头给崽崽挣钱,小云吞不难带,作息被带的已经跟大人差不多了,只夜里要醒来几次。醒的时间最长的就是白日里,结果白天沈若大部分时间都不在,等夜里回来崽崽都睡了。 沈若汗颜,这点大的小崽子还不记事呢,他是想着等小云吞长大些就去哪儿都带着的。 让小孩子从小接触许多人,能锻炼胆量呢。 “小云吞才不会不认得阿爹的,对不对?”沈若坐在大床边,倾身过去逗小崽崽。 小云吞眼睛亮亮的,张开嘴冲沈若笑,啊呜~一声,小胳膊还晃悠两下。瞧见沈若很开心的模样。 “小云吞说对。”二狗在一边给翻译。 沈若抿唇笑开了。 李善桃在一边看着,心里宽慰,只是想起以前若哥儿遭遇的事儿,又有些难受。这会儿家里人人都高兴着,她可不能哭着坏其他人心情。 “若哥儿,今日顾秀才他娘来过了。”李善桃主要是和柳兰香说了会儿话,被勾起了回忆。 “她带了不少东西过来,有给你的红糖和鸡蛋,说是让你补身体,还带来两身给小云吞做的小衣裳,都是软乎细腻的布,那缝线都是包进去缝的,手艺很好。”李善桃说着轻叹口气,顾秀才现在对自家若哥儿有意,是抱着想成亲的念头来的,若哥儿受了那么多苦,千辛万苦把孩子生下来了,收她的红糖鸡蛋也不为过,所以李善桃也没推辞将东西都收下了。 “兰香婶子是过来看小云吞么?”沈若问道。 “我想是的,但那时候家外头都是人,在搬黄泥,乱七八糟的我也没请人进屋。孩子还小怕冲撞,她也担心这个,没让我把小云吞抱出去给她看,跟我说了会儿话,放下东西就走了。” “噢。”沈若应了声。 他不太清楚柳兰香对自己的感观有没有变化,以前原主总缠着顾允时候柳兰香应该挺烦他的,结果现在孩子都有了,还成了顾允倒追,也不知道柳兰香现在是个什么想法。 “若哥儿,你说要跟顾秀才试试的事儿我和顾允他娘说了,她瞧着像是高兴的。”李善桃心疼自家的哥儿,以前若哥儿勇敢追爱人家不要,结果孩子都有了,这会儿想把人要走,李善桃就有些不太情愿。 怎么的也不能让顾秀才太容易将沈若给娶到了! 沈若闻言松了口气,男朋友他妈不反对,那阻力就小了不少。 他小时候跟着外婆看电视,那种家庭伦理剧看多了,再加上刘春花对李善桃就是非常不好,婆媳关系极其恶劣的,所以沈若也怕未来若是真跟顾允成亲了,就他和柳兰香闹别扭,搞得家里鸡飞狗跳的。 这种后宅的事情他还真不太会处理。 而且要是真的成亲了,他是不可能窝在家里相夫教子的。 沈若肯定是要抛头露面出来创业,施展抱负的! 不知为何,沈若觉得顾允一定会由着他,顾允总是对自己有无止境的包容。 他是个君子,不提倡用暴力解决问题。但沈若之前直接给别人邦邦两拳,他虽神色复杂但也没多说什么。 他有洁癖,但纵容自己把沾了牛胃酸的绿色草汁沾上他袖摆…… 沈若心思也细,许多细节之前没想到,但此刻脑海中飞速略过。 沈若抿起嘴角笑,心跳怦怦。也许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 他感受到了。 84 第 84 章(捉虫) 有人闹事 翌日一早沈若就出发去荷塘村买猪肉, 明明昨日也没和顾允说几时出发,但走到虎头山边的时候就瞧见顾允家的院门被打开,一身青色书生长衫的顾允走出来。 沈若站在原地等他。 清晨山间的风带着雾蒙蒙的水气, 沈若就站在山脚下,身后是一大片绿林, 像是将他裹挟在了薄雾中。 顾允没让他等太久, 很快就到了近前。 “为何不多穿些,冷吗?”他从善如流地将沈若的手牵住,手心滚烫,指尖却微凉。 “不冷,我身体好着, 走那么多路过去还得出汗呢。”沈若无所谓道, 这个天气就是早晚温度低,等到太阳露出半边脸,就该热起来了。 要买新鲜的猪肉就得赶早。 这会儿天才微微亮, 勉强能瞧清周围的景象,一路上有人陪着对沈若来说是稀罕的体验。 在以往他要做一些事向来是自己一个人就去做了, 从没想过要拉个人一起, 性子算是比较独来独往的那种。 但是现在……手心手背都染上了身边人的体温, 热度像是能传染往脸上漫, 有山间的风吹来才觉得舒坦。 温热的手心相贴, 也不知是谁的手更热一点。 不过这种感觉,意外地也不赖。 买猪肉不费事,徐屠户听沈若的建议将猪肉都分成一份份的来卖, 今儿瞧见他和顾允一起过来都乐了,笑地见牙不见眼。 他们俩一个帮他家写得招牌,一个帮他家出的好点子, 结果现在凑一对儿了! 他满口说着般配般配,都不肯收沈若的钱,给沈若拿了几条猪肉,还有四个猪蹄、猪下水,凝好了的猪血也给装了两大块。 沈若还想给钱,他特意带足了铜钱过来的。 但徐屠户说之前送出去的猪头啥的,沈若还给了钱,这时候说什么都不肯要。要是再给那就伤感情了,毕竟沈若这真是帮了大忙,要不是沈若想出的这个主意,他家还得吃上不少暗亏。 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只好道谢收下了。 回去的路好走,天已经大亮了。顾允也帮着提东西,一路送沈若回到家才走。 沈若家搬黄泥的活计这会儿已经开始了,来来去去的都是人。 因着沈若今天在家,沈大山表现良好没有再偷摸着出去挖黄泥,就在家里屋门前拿竹篾子编筐。 他远远地就瞧见自家若哥儿跟着顾允一道回来的,眼睛睁得溜圆。 他得盯着。 见顾允将沈若送到家就走了,他才收回目光,说了一句:“回来了?” “嗯,今儿去的早,肉都新鲜。之前我就说了个法子方便他卖,结果徐屠户他不肯收钱,这些都是白给咱家的。”沈若拎起两手上的东西,给沈大山看。 随后递给他让他搁去厨屋里。 外头都是新鲜黄泥,踩一脚鞋底上就都沾上了,直接给鞋底增加了不少重量。 沈若尽量避着走,但黄泥越堆越多还是无可避免的会踩上去,只能拿脚在屋另一边上的杂草上前后蹭着将泥巴搓掉些。 “那徐屠户给了咱家这么多肉,可不能白拿,未来得多走动走动。”沈大山以前在村里都只知道闷头干活,其他事情啥也不管,现在被李善桃教了不少,知道在村子里住着人脉还是很重要的,就有意识的结交村里的朋友,这样未来家里有事也能互相帮衬一把。 荷塘村和沈家村就隔着一座虎头山,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成。”沈若闻言便笑,他爹是真的成长了好多,以前是个老实沉闷的庄稼汉,被人欺负了都闷声扛着的,现在是真的变好了。 等鞋上的黄泥蹭的差不多,沈若才往屋里走。 搬黄泥的活计因为找来的人多,约莫还需要两天才能搞完,昨儿李善桃拿家里的铜板已经给结了一日的工钱,瞧着今日外头来的人各个都斗志满满的,沈若很满意。 家里的银钱最近给他阿兄买药的占了大头,只剩下九两三贯七十二文,再加上昨儿赶集赚的那六两八贯五十六文,一共是十六两二贯二十八文。 昨日傍晚结了工钱,一共来帮忙的有十八个村里的汉子,每人每日五文的工钱,这里就花出去九十文,还请了周婶和另一个来做活的人的媳妇儿过来烧大锅饭,她们没工钱,但能吃上一餐饱饭。 家里的钱暂时够用,但是未来的开销还有很多,沈若得想法子尽快赚更多的钱。 他先去厨屋里头拿了烧黑的木炭,在粗糙的木浆纸上写写画画。村里之后要办厂子,得想一个比木箱子漏斗更加畅销的拳头产品出来才行,毕竟这东西再出名,销路也有限。 等周边村子里几乎一户一个了,那工厂岂不是就要倒闭了? 而且这东西不容易坏,质量肯定做的很好,都能当传家宝了,所以这木箱子漏斗撑一年的工厂也许没问题,但是未来却说不准了。 沈若皱着眉头思索,要是做改良农具呢?农具要用到铁,这个不好搞,除非有门路。木制的倒是也能做,就是容易坏,效率也没有铁做的高。 小云吞在一边咿咿呀呀地说婴语,想把自家阿爹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沈若一时之间思考进入了死胡同没有进展,这会儿干脆丢了木炭,转而去逗弄自家的崽。 小云吞今日瞧着可兴奋,笑就没停过,好像知道自家阿爹要陪一整天似的,小手臂一晃一晃别提多可爱了。 沈若稀罕极了。 “啊呜~”小云吞笑弯了眼睛,小手抬起来要去抓沈若凑过去垂落的头发。 沈若故意用头发逗他,结果一下子就被抓住了,沈若上手去扯没用多少劲儿,竟然扯不动! “小云吞手劲儿真大。”沈若一时间笑出声,没想到这“金手指”竟然还能遗传? “随我。” 李善桃端着羊奶进来了,闻言道:“你前几日白天不在家,他可是抓着你枕边不肯放,我轻轻拽都拽不动。他是知道那儿有阿爹的气味呢。” 沈若一听这话心都要化了。 他还总觉得小崽子才这点大肯定啥也不懂,但没想到这孩子想寻找亲阿爹是本能。 他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个画面,抱着枕头的白团子崽崽一边奶声奶气喊着阿爹,一边哭着找自己的样子。 实在是太罪恶了,沈若恨不得冲上前把崽崽抱怀里哄。 可是要赚钱,哪能将这么点大的小崽子带在身边呢?身子骨头都还没长好,抱都不能抱太久…… 沈若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婴儿车和婴儿床! 这样在家里随便在哪儿都能推着婴儿床走,能小云吞大点儿就能坐婴儿车。 最让沈若激动的是——这些东西,这个时代还没有! 他知道那个工厂要推出拳头产品是什么了!就做婴儿床和婴儿车! 国家鼓励生育,孩子逐年增加,不愁没有销路。未来还能销往全国,婴儿床方便看孩子,婴儿车可以解放母亲们的双手,不用一直抱着孩子受累了! 沈若眼睛锃亮。 他看着小云吞白嫩的小脸,还冲他笑,没忍住俯身过去佯装狠狠地亲了一口,道:“乖宝宝!你可真是我的小福星!” 李善桃给小崽子喂羊奶,沈若就捡了木炭在木浆纸上画婴儿床和婴儿车的造型,结合现在能做出来的水准,沈若设想了许多。最起码的轮子是肯定要的! 思路一打开就收不住,沈若沉浸在思考中,下笔没有丝毫的停顿。 李善桃知道若哥儿有正事,所以也不朝他说话,就给小云吞喂奶,喂完之后就给拍奶嗝儿。 沈若正要继续往下画,就听见屋外头吵吵嚷嚷的,思路一下子被打断,眉心蹙起。 “怎么外头这么闹,我出去瞧瞧。”李善桃皱起眉就要往外走,沈若拦了一下。 “娘,你看着小云吞,我出去。”沈若听见了不少男人的声音还有沈大山的声音交杂在一起,这时候就不适合李善桃出面。而且刘大夫说了他娘不适合有太大的心情起伏,所以就待在里头看着小云吞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李善桃还想说什么,但怀里被塞了个崽崽只好在床边坐了下来。 沈若推开门走出去,就看见他爹正和一个男人争论的脸红脖子粗。 那男人瞧着气势很足。 沈大山不经常和人起矛盾,以前的性子使然嘴巴笨,但是这会儿都被气成这样了,沈若怒气顿生,看向那个男人。 一双漆黑深邃的丹凤眼直直地看过去,像是能把人从里到外都给看透了。 “吵吵闹闹的,做什么呢?”这里他家才是主家,那人过来做工领工钱的竟然还这么横,敢跟他爹叫板? 这五文钱,这人是一分也不想要了。 沈大山被气得够呛,对沈若道:“这人躲阴凉地偷懒被我瞧见了,就这样还想拿一日五文的工钱?!” “我扭伤了手,休息一会儿怎么了?就躺了那么一小会儿就来挑我错处?”那男人昂头用鼻孔瞪人,说道:“我还没让你家赔我药钱呢!今日的工钱你要是不打算结给我,那就赔我药钱!” 沈若冷眼瞧他,这中气十足的样子也没看出哪里受了伤。 “你那哪是一会儿?要不是我瞧见了你在树后睡得正酣就被你蒙骗过去了!分明是一来这儿就开始偷懒!”沈大山指着他骂道,“真是不要脸皮,昨日就这样,别人都在忙活,你来了就坐下休息,当我眼瞎看不着?” 沈若听到这儿就知道这人就是个偷懒耍滑的主儿,之前麻烦村长帮着找勤快人帮忙,却没成想里头竟然还有个漏网之鱼。 “你哪只眼睛瞧见了?我昨日可是一刻都没停过,你们吃饭那会儿我都还在搬呢!”他撇着嘴喊道。 边上有人正挑着黄泥过来,听不下去,直接戳穿他道:“屁,明明是你媳妇儿给你留了饭,你先吃了之后才来做活的!我们开饭时候你就在那假装做活!” “你又知道个屁!我昨日可是干满了一天的。”那男人被拆穿了脸都没红一下。 真是猖狂,沈若抱着手臂冷冷地看着他。 “你可以走了。” “凭什么喊我走?”那男人顿时就炸了,“除非你赔我药钱,不然我还真就不走了!” “你手扭伤了?”沈若一边问一边朝他走去。 那男人颔首,道:“是啊,你家要八千多斤的黄泥,这活计可比农忙时还累!” 沈若冷笑着抬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两根指头扣住了他的手腕,狠狠地往下一掰。 咯!一声,那男人顿时痛地汗都下来了。 “放手!放手啊!要断了!”那男人大声喊着,想把自己的手抽出来。 “你手扭伤了?没有偷懒?” “伤了伤了!没有!我哪敢偷懒啊!”那男人痛地跳脚也没敢对沈若再露出那副横样子。 这小哥儿瞧着柔弱却没想到手劲儿这么大!感觉手腕都要脱臼了! 他这手腕原本没事,现在要是沈若再不放手就真的要出事了啊!!! “沈若!沈哥!求求你放开吧,我这手快废了!药钱不用你家出,今日的工钱我也不要了!”那男人痛地龇牙咧嘴,讨饶道。 沈若这才放开他,他倒是没把人手腕弄脱臼,但淤青肯定是有了。再加上以前他小时候总帮外婆按手腕的穴位,有的穴位一按就疼。 外婆是历史老师,总写许多粉笔字,手腕就得了腱鞘炎。 那男人终于长舒了一口气,五指收紧抓握一下发现手还好,没脱臼这才松了口气。 他看了沈若一眼,呸道:“你家都这么有钱了,给我开五文钱工钱又怎么样?再说了我也不是一点活儿都没干!” 沈若都要被气笑了,跟他玩道德绑架是吧? “你家那么穷就差这五文钱了是吧?镇上有钱人家那么多,你去找他们要去啊!”这人想得到是挺美,只要谁家有钱就得分他点儿? 而且自己家只是造个黄泥的围墙都让人眼红,这就算很有钱了吗? “对啊,非亲非故的平白让你占便宜?活不干还想着拿钱,多大的脸啊?”周婶才过来没多久,在厨屋里头都听见了,此刻也没忍住出来帮着说话。 另一个妇人是这男人的妻子,此刻被臊的满脸通红,喏喏地不敢说话。 “我又不是没干活儿!”那男人带着怒火的视线看向说话的周婶。 此刻周浪回来看见了,立刻丢下箩筐护在自己娘身前,看这架势就知道是这人在闹事。 他直接道:“今儿我一直在虎头山那儿挖黄泥,现在才挑着过来的。没瞧见过你。” 光速打脸,那男人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之前被沈若扣住手腕时候说的话就完全当放屁,他完全不害臊。 梗着脖子就是要工钱。 沈若冷声道:“你要工钱可以,今儿下午所有的活其他人不用干,你一人去挖去挑。黄泥得跟昨儿一样多!你要是做得到,我就给你今日的工钱。” 85 第 85 章 做卤味,村长来了(一更…… 那男人听沈若这么说自然是不答应, 他们一天十几个人起码要搬过来二千多斤黄泥,让他一个人搬得搬到什么时候去啊! 这边有人闹事一时间围了不少人,那些搬着黄泥回来的村民也都停下来脚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这会儿听那人不肯, 周围有人忍不住嘲讽道:“沈大毛你啥也不想做还想要工钱?青天白日的做起大梦来了?这会子农闲能找着个工都不错了,大山家又给工钱还包一餐饭,饭都是白米饭,那菜里头还有荤油味儿的哪家主家能给做工的人这么吃的?!你还敢偷懒不珍惜!沈若, 你家可别给他开工钱,这人昨儿我也没见着他做多少活儿, 都坑了你家一日工钱了!” “是啊,五文钱不少了, 更何况你家包了饭, 还管饱!这人仗着媳妇儿在你家厨屋帮着做大锅饭,活么不干,吃得还贼多呢!”大家伙儿都在勤勤恳恳干活,就这人偷懒, 大家自然对他看不过眼。 在他们看来沈若家里给的工钱也好, 包的那餐饭也好都是他们赚了。 农家人本就难找活儿干,赚个把铜板可不容易了。更别提还包一餐饭,昨日吃的可是不掺一丝杂粮的白米饭, 盛的满满的还冒尖儿!那菜是辣椒白菜炒猪皮,油汪汪的,香得很, 饭后还有一道蛋花汤呢! 沈家村里头谁家能这么吃啊! 家家户户都是省着吃的, 收了粮食交完粮税都拿去卖了换铜钱,那些杂粮黍米粉才是常吃的,偶尔整点大豆饭, 要是往里头切几片猪肉,腊肉的都算是小小的奢侈一把。 而鸡蛋那都可是要带去镇上换钱的,家里偶尔能吃上但也是给孩子,哪有做成蛋花汤喝的? 也就只有逢年过节才能这么吃上几回。 沈大山家也没瞧出多富裕了,却对他们这么好,大家帮着做活儿也有劲儿! 饭菜的安排是李善桃想的,若哥儿说了请人做工得让人吃饱,不吃饱哪里还有力气干这些重活。所以这才让来帮忙的周婶和那妇人帮着炒了荤腥,蒸上白米饭,打蛋花汤。大家伙儿吃得高兴,感念他家这顿饭可都是某足了劲儿帮忙做活的。 这沈大毛倒好,只想着过来蹭饭蹭工钱了! “我做了活儿了那顿饭不是我应得的么?再说了,又没说要做多少,我只要人来了做了活儿不就该给我结工钱么?”沈大毛一通歪理邪说,和村里人朴实的想法完全不同。 大家伙儿觉得拿了沈大山家给的工钱,吃了他家的饭就想着要给他家出力,得努力干活,才对得起这工钱和这餐饭。 但有几个人却觉得他这么说好像也不是没有一点儿道理。 毕竟主家确实没说一日要干多少活儿,只要来干了那就有工钱拿啊! 而且他们在勤奋做活儿,不也是拿五文钱?这沈大毛偷懒也拿了五文! 心里顿时就有些不平衡起来了,这凭啥昨日沈大毛偷懒还有工钱拿? 沈若就是个人精,哪里能不知道沈大毛这说法就想要煽动其他人跟他一起偷懒,轻松拿五文钱的工钱,但是真当他家是善堂不成? 竟然还有人表情松动了,沈若皱起眉,冷笑道:“你说得没错,我家确实没定每日要做的活儿,但是我爹说过了四天内就得把八千斤黄泥给搬来,都忘了?” “你们是不是觉得要是做的慢些还能多拖几天多拿几天工钱?”沈若冷冷的视线扫向那几个像是被沈大毛说动的人。 谁都想多赚钱,这个无法避免。沈若这话说得让人有些无地自容,毕竟他家给的工钱和包饭都已经是非常好的待遇了,竟然还不知足。 有几个被沈大毛那话说动的人立刻涨红了脸,他们一开始确实有过这种想法,但那天就吃了又香又多的饱饭,傍晚就拿到了工钱后,就想着今儿一定要努力做活了! 这会儿就是为了自己那个念头感到羞愧,没想到沈若竟然看得透透的。 沈若继续道:“有人偷懒,那就有人要多做活儿。四天就要八千斤,平均下来每个人搬四百多斤,只要有一个人偷懒,那你就得多搬三十多斤,两个人偷懒就得多搬六十多斤!你们到底是来帮着我家做活儿的,还是过来帮偷懒的人的忙?” “都给我想清楚了。若是不想继续干,那就现在走,今日的工钱给你结一半!” 沈若面色沉下来的时候非常有气势,板着脸的样子让人不敢多看。 过来帮忙的大多数人都是奔着赚钱来的,哪里愿意走,只有一个干活太猛吃不消了的村民打算走,虽然要赚钱但也不能不顾及自己的身体,搬黄泥不是个轻松活计,只不过是因为沈大山家开的工钱合适,还包饭,就让人心动想要来。 村长一提他就答应下来了,结果完全没顾及自己的身体吃不吃得消。 沈大山跟沈若说这要走的人昨日干活非常拼,因为年纪是过来的这波人里头最大的,许是真的身体吃不消了才会想走。 沈若点点头,因着上午工作时间长些,下午时长短,这会儿已经过了午。 他直接就给那人结了三文的工钱。 那人忍不住道谢,直说着要不是身体吃不消还是想来干,可惜他现在年纪大了,要是搁在几年前一天搬个两百斤黄泥都不带喘气的。 沈若邀请他留下吃顿饭再走,他更是感动。 一起帮着沈家搬黄泥的人都知道这人是个干起活来拼命的主儿,对于沈若结工钱了还让他在这儿吃一顿饭没有什么微词,反而心里微动。 只要自己干活干得好,又不会被亏待!但是要是偷懒,也许就会丢了这份得之不易的短工! 沈大毛见没人跟他一起想着偷懒了,这时候还是不肯走,死皮赖脸地往边上空地一坐,怎么说就是不肯走,就像等着在这儿开饭了。 沈若翻了个白眼,他当真是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旁边的村民也跟着指责他,均是满脸不赞同,更有人直接喊道:“你还不肯走,是想连累大家伙儿吗!快滚,否则我可要赶你了!” 说着那人就拎起挑箩筐的扁担走上前。 沈大毛那里见过这架势,顿时就没了之前对上沈大山时候那神气,立刻站起身喊。 “都是乡里乡亲的,你们竟帮他一个小哥儿欺负我?” “滚你娘的乡亲!你想害我们丢活儿,偷懒让我们多干的时候,想过乡里乡亲吗?走不走!不走,我这棍子就直接落你头上!替你老子好好管教你!” 那村民也不是个好惹的,他先前一直在边上听完全程,这沈大毛是什么样的人村里头也没人不知道! “是啊!不干活还想着吃干饭?真是脸皮城墙厚,快滚!可别拖累咱!” 他一时间引起了众怒,这会儿满脸涨红,有气没处儿撒,就冲着他媳妇吼。 “臭娘们儿,老子被人这样骂你他妈的吭都不吭一句!快点滚过来,咱们走!” 沈若皱紧了眉,周围人也看不起他这样,那妇人眼睛里立刻就包了泪花,周婶拦了一下但没拦住,就见她走回沈大毛身旁,准备一起走了。 那沈大毛边走还边骂骂咧咧,呸了好几声。 又被村民们一通赶一通骂,最终忙不迭带着媳妇跑了。 “真是个臭不要脸的!净想着天上掉馅饼儿的美事呢!” 沈大山此刻满脸解气,他嘴巴笨久了可吵不赢,还是若哥儿有办法。 这时候都该吃上饭了,就因为这人闹,才没烧好。 周婶提前将米泡了上锅蒸着,这会儿饭好了,就差个菜,她立刻钻进厨屋里去做。 这会儿日头烈,沈若没喊大家继续干活,拿了大陶瓮里头镇了许久的梨子分给大家伙儿吃。 这些梨子都是沈大山之前抽空去山上摘的,就之前他和二狗带着蓝帆一起去的那片梨树那儿,要是不摘下来就老了,这么甜的梨子不采实在可惜,沈大山忙活了一天都给摘了回来。 还听自己媳妇儿的送了不少出去给村里关系还可以的人家。 大家伙儿干了一上午的活儿早累了,身上都是泥巴也不讲究,直接往地上一坐。 拿了沈若给的梨子吃,放在大陶瓮里镇过冰冰凉凉的,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又甜又冰爽,那滋味儿别提多舒服了。 “这梨子又大又甜,真好吃!你家跟招待客人似的给咱吃这么好,咱肯定给你好好干!我沈猛虎就把话放在这儿了,要是谁再敢学沈大毛偷懒,我第一个不答应!”沈猛虎就是刚才第一个拿着扁担去赶沈大毛的人。 有村民接口道:“昨日就说今日要好好干了,那餐饭吃的可饱,家里农闲时候都是吃稀的,干饭那可都是农忙时候才吃得上的!大山哥你放心,我肯定不偷懒,今儿号子喊得最响的就是我了!” 沈大山和他们聊了几句,都是乡亲而且做活儿也都卖力,和那沈大毛都不是一路人。 午间吃的是一道辣炒木耳猪肉片,肥肉偏多,瞧着油滋滋的,看起来就让人咽口水。每人都给盛了一大勺,里面最少也有四五片肉! 沈若虽想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但也不想太过露富。未免村民多想,实话实说这肉是他帮了荷塘村的徐屠户,是人家送给他的。 村民们听了更是感动,这沈家的小哥儿拿了好东西竟然还愿意分给他们一起吃,这可是猪肉啊!是荤腥啊!! 于是下午做起活儿来更是卖力,号子喊得几乎能让整个村都听见! 沈若一下午都在准备做卤味的配菜,大料和冰糖是都已经准备好了,豆干这些好卤的可以之后再买来放,需要卤得时间长些的就先准备起来了。 主要是猪蹄、猪肉、肥肠这些肉类,沈若将它们都切成块放进烧开的水中,加入酒和姜片去腥味。 这时候就开始准备其他的,豆干和兰花干是李善桃昨夜听了沈若要卤,一大清早出去买的,放在大陶瓮里头倒是还能保鲜。 沈若还打算卤些鸡蛋。 沈丰还在养伤没事情做,听见沈若开始做卤味,就让柳杉扶着过来在灶台后头坐下了,帮着烧火。 先前外头出事的时候他想出去帮腔,但自家若哥儿一下子就解决了他也就没出去的必要了。但这会儿还是碎碎念了几句。 “那沈大毛一家都不是好的,那沈二毛你还记得不?周浪和我说了,那沈二毛之前称粮税时候说你坏话,还瞧不起小哥儿。这人以前就爱跟沈富贵凑一块的!不是个好的。他哥沈大毛也是个偷懒耍滑的主儿,也不知村长为什么找他过来帮咱家搬黄泥。”沈丰眼睛瞪得大,明显有些气到了。 沈若道:“他家跟村长家有什么亲缘关系么?” “没有。”沈丰摇头。 那就不知道了,不过这也不重要。锅里的卤味才重要呢! 沈若另起一锅,加入油和冰糖,再加一碗水炒出糖色,接着倒入大半锅水,再将他自制的的卤料包放进去。 做卤味实际上不难,只要做好卤料包的大料配比,卤出来都不会难吃的。 卤水的香味儿慢慢地就飘出来了,接着沈若掀开锅盖将不容易熟的猪蹄、猪肉先放进去,容易熟的后放,接着盖上锅盖。 现在就得用小火慢慢炖煮,沈若让沈丰从灶头里抽几根大柴出来,不至于让灶台里头的火烧得太旺。 这时候就得等它慢慢煮,沈丰看着火,沈若就收拾了一下厨屋,又去后院把鸡鸭喂了,摸了七个蛋,粪便清扫到一块儿。还有羊圈里头的四只羊和牛正吃着沈大山一早割来的青草,沈若走进去挨个摸摸。 母羊亲人地用羊角蹭蹭沈若的手心。 这可是小云吞的“奶娘”,沈若揉揉它的头说辛苦了。 可是真不容易,母羊当初差点儿难产熬不过,幸好顾允来帮忙这才活了下来,现在还有两只活蹦乱跳的小羊羔。 沈若又忍不住想顾允了。那时候他就觉得顾允这个人还真是复杂,明明有洁癖,但对动物却这么包容,哪怕身上都沾上了血污也没有很接受无能的样子。 但是不得不说对小动物有爱心的人,确实很加分啊! 沈若失笑,没再继续想他。 这会儿他还有不少事要干,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东西都还没归整,将给沈大山买的酒放在碗柜里头,方便拿取;给李善桃买的桃花糕放去大屋里头,还有给柳杉买的红糖也放进碗柜里头,之后给嫂子煮红糖鸡蛋补补。 之前二狗还说要让沈若自个儿买身漂亮衣服呢,沈若没舍得买,因为家里有衣服穿。 倒是给小云吞买了不少小玩意儿,当然二狗的那份也没落下。 二狗那会儿还说要攒钱以后去学堂念书不要买东西的,这么乖巧懂事的孩子值得拥有许多好东西,沈若可不会苦孩子。 虽说要攒钱,但也不用买什么都克扣着,这些东西也不算特别贵,现在赚到钱了,买些也没啥,没道理要克扣家里人的。 沈若说到底就是个享乐主义,现在拼命赚钱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家人能够过得好,未来能够躺平吗? 这会儿卤味已经熟了,但是得再浸泡个一个时辰才更好吃,要是放到明日那味道就更加入味。 一盛出来,那香味儿就飘得到处都是。 二狗从外头跑回来,闻着味儿了,兴奋喊道:“小叔做的好香啊!” 沈丰笑道:“你小叔做的就没有不香的,这就是卤味,还是第一次瞧见呢。” 他闻着香味,看那盆里头棕色的一锅菜,也没忍住咽口水。 沈若笑着给夹出来已经完全入味的兰花干,给两人尝尝。 一口咬下去,醇厚鲜香的味道瞬间就充斥了味蕾,这会儿还是热的,吃起来贼香!咸味的,很下饭啊! 沈丰给沈若竖起大拇指,这卤味是真的行! 二狗好吃地找不着北,找沈若要了一块兰花干捏着去给柳杉尝尝去了。 “二狗真有孝心。”沈若失笑道。 沈丰也笑,心里带了点自豪,嗯了声道:“随我。” 这话耳熟,他们俩兄弟在对孩子方面实在是像。总觉得孩子随爹,得了空就能自恋一把。 沈若给卤味盖上纱布,就放这儿泡着。 卤味就是要越入味才越好吃。 傍晚时候沈大山拿铜钱跟来帮忙做活的村民结了工钱,大家拿了工钱纷纷道谢,随后就走了,都要赶回家吃夜饭去。 屋子外头终于安静了下来。 搬来的黄泥在屋子前头和边上都差不多堆满了,沈大山就让他们往后面堆。 他家围墙要建的大,黄泥前面的差不多了其他的都得往后面堆,搬到越后头越好,到时候刘麻子他们过来建围墙时候能趁手用。 沈家村里这个点儿家家户户都开始做夜饭,沈家也不例外,卤味算是一样菜,沈若还做了几道时蔬炒菜,切了几片肉进去增香。 还给家里人一人蒸了一碗蛋羹,里头加上盐巴带点微咸,香的不行。 柳杉知道那绣锦鲤的手帕价格高,而且还要放在“阑珊珠宝行”里头的,所以做活就越发细致,那速度就无可避免地慢了下来。 做了这些天,此刻她拿剪子剪断最后一道绣线,这就完工了! 脸上洋溢着笑,她趁着外头还有点光的时候赶完,夜里就不用点油灯了,这段时间赶工那油灯钱可要费不少,以前新婚时候屯的两根大红烛,这会儿就只剩下了小半截。 不过看着手里绣完的帕子,心中充斥着成就感。 她吩咐二狗将沈若喊过来,沈若一听那绣品已经绣好了,立刻洗净了手跟着过来了。 “若哥儿,你瞧瞧。”柳杉将绣好的四张帕子递过来。 上面的锦鲤吐泡泡,都是活灵活现的,那鱼尾巴渐变绣的格外细致,看起来就跟要摆动着从手帕上跳脱出来似的! “阿嫂绣工真厉害!这手帕绣的可真好,辛苦了!”沈若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柳杉眯着眼睛笑,“不辛苦,我就爱干这个,绣花的时候什么都忘啦。” 不过说完她又有些抱歉,说道:“就是辛苦你和娘了,这几天我一直窝在这儿绣花,一点儿家里的活计都没做。” “都是一家人,做什么这么生分。阿嫂你受累,这帕子绣的这般好,蓝老板肯定满意。”沈若笑着说道,柳杉这手艺真的没话说,和自己画出来的锦鲤图样像了个十成十。 那点儿灵气全都给绣出来了! 沈若将帕子给收好了,之后要带去镇上给蓝帆,这会儿正好家里能开饭了,喊上柳杉和二狗往大屋去。 一般吃饭的点儿村里人都不会上门的,但沈家人刚落座,大屋的门就被敲响了。 二狗跳下长凳子去开门,一打开发现是村长,他清亮的童声喊道:“村长爷爷好。” 村长是提着一篮子蔬菜瓜果过来的,看见二狗了,笑着应声。 整个村子里的小汉子,就数沈大山家的大孙子二狗最乖巧。 “村长你怎么来了?”沈大山站起身问道。 沈若似有所感地看过去。 村长皱着眉头轻叹口气道:“我听说了今日的事,唉。之前沈若托我帮着找人来搬黄泥,我就找了不少人,这沈大毛是听了讯过来找我,说是也想来做工。” “我知晓这人是什么德行,原本我是不肯答应的。但他求着说肯定好好干。还跟我说他媳妇儿怀了,他得给未出世的孩子挣些钱。” “我以为他是洗心革面,改好了。却没成想……” 村长是过来解释的,他既然答应了这事儿,就得干好。结果出了问题,忙完了家里的事儿就立刻提着东西过来道歉了。 沈若之前还说要帮着村里人建厂子,他可不能让人欺负了他家去。 “我已经去过他家将人骂了一顿,这是五文钱,他没做工不该给。昨日吃了顿饭,就抵了他做的那点儿活计吧。”村长从怀里掏出五文钱,放在桌面上。 沈若就知道村长是个靠谱的,三观也正。 “麻烦村长了,这事儿都是那沈大毛的问题,您不必这样,还带东西来。”这可真的是屈尊降贵了,村长大小也是个官身。 沈大山和李善桃自然要喊人留下吃饭,村长不答应,直接将那一篮子瓜果蔬菜放在一边就打算走了。 沈若本就对村长有好感,人家都送了瓜果蔬菜来了,那自家也得回个礼。 有来有回的,那关系可不就近了吗? “村长且慢,正巧我今儿做了些卤味,你端一碗回去加个菜。”沈若不等村长答应就往厨屋去,拿了只大陶碗往里装。 村长年纪大了牙口不好,多装些豆干、兰花干和鸡蛋这些好下口的东西,还有猪蹄和肥肠也都夹了一些,村长家里人口也挺多的,其他人可以吃。 村长一般不收村民们的礼,毕竟要是收了一个那其他人有样学样来求他办事。要是断事情时候你收了人家东西结果不帮人家,又会被说嘴。 做村长也难啊。 不过沈若没让他难做,端一碗走也没人瞧见,而且沈家人的品性都好。再说沈若还要帮着村里发展呢,他就算不拿这碗卤味,未来也还是要帮衬的! 这么一想也就心安理得地等着了。 不得不说,他在凳子上坐下,手里端着沈家儿媳妇给泡的糖水,此刻闻着沈若家的饭菜香,还真是有些饿了。 明明瞧着都是些常见的菜,怎么闻着就是比自家做的香? 86 第 86 章(捉虫) 贵客(二更)…… 村长来的时候提着一篮子瓜果, 走的时候端了一碗卤味,重量是轻了很多,但价格却是贵重不少。 那粗陶碗里表面上头摆着的是豆干、兰花干, 但那底下可全是荤腥。这沈若会做事, 这会儿外头不少人溜达, 端着碗出去谁都想问一句是啥, 看看什么菜。 这样打眼瞧去就是豆干、兰花干,这不算特别值钱的样儿,别人也不会多说什么。 村长心里熨帖,路上不少人遇见了果然好奇他端的啥, 闻着恁香。 村长便说:“是沈大山家的小哥儿做了点卤味, 就给我些尝尝呢。我闻着也香。先不聊,归家吃夜饭去了!” 村里人瞧见是些豆干,便也不再继续问了, 不过这香味儿飘过来是真让人嘴馋啊! 村长端着碗往自己家去, 他是一家之主他没动筷子家里人都还等着他没吃呢,可得快些走。 还没走到呢就有附近的村民瞧见他了, 跟他报信。 “村长, 你家门前停了辆马车, 瞧着可富贵了!怕是有贵客上门了。” “我之前瞧见了,那马车是从官道上拐过来的。” “两匹马拉着, 那马儿又高又壮瞧着就是富贵人家的马儿!也不知怎么跑到咱沈家村来了。” “成, 我回去瞧瞧!” 闻言,村长的脚步更快了几分,心中疑惑,他可不认识什么贵客啊! 快到自家门口时候,他远远瞧见一辆大马车停在门前, 上头悬着灯笼,有雕花暗纹的瞧着就富贵。有个随侍坐在驾车的横杠上。 家里主事的不在家,里面都是小辈和女眷,客人就还待在马车里头。 村长媳妇站在院门前瞧见了村长,立刻朝他招手让他快些过来。 村长将手里的那碗卤味递给媳妇,说道:“你先拿进去,我问问人。” 村长媳妇接过就往里走,时不时还扭头往外看。 那随侍下了车,牵住了马儿。 马车内的人听见了声响,伸出手掀开帘子。探身出来的是一个青年人,一身织锦银灰色长衫,头戴发冠,那张脸上带着一点笑,瞧着意气风发、器宇轩昂的。 他先跳下了车,对村长拱手道:“您便是沈家村的村长了吧?晚辈陈作舟,与恩师一同游学,途经储水镇路上弯弯绕耽搁了不少时辰,这会儿天黑路远,想借您家住上一夜。” 村长见这青年人如此有礼,也做了一揖,说道:“可以,只是家中破旧,还望你与你恩师不要介意。” 村长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有贵客上门自然要好好招待,夜里行路确实不安全,许多人都是就近找地方借宿的,这个村长熟。 “怎么会。”那青年人笑着道。 随后便亲自上前去掀开帘子,请里面的人下车。 村长在一边等着。 那人扶着陈作舟的手臂下了马车。 村长对读书人是极其推崇的,这人又是这青年人口中的恩师,想必定是哪一位大儒。 “二位,请。家中正要用夜饭,若是不介意,便一同用一餐吧?”村长领着他们一同往堂屋走。 那大儒瞧着面色淡淡,年纪约莫六十上下,面上生须,一身暗红色长衫,通身都是那股子读书人的气质,让人不敢同他对话。 村长家五间青砖瓦房,堂屋在正中,用作会客吃饭用。 此刻堂屋大门敞开着,能瞧见屋子正中摆着一张红木八仙桌,桌边是四条长凳。 桌上摆着一个带盖的小木桶,里头是蒸好的白米饭。边上三个粗陶大碗,一碗里头是黑绿色的酱菜,一碗清炒莴苣,还有一碗卤煮。 村长是主人家坐在主位上,客人也依次落座,之后是他媳妇和两个儿子。 “农家菜粗糙,你们随意吃些。媳妇儿,你再去蒸一碗蛋羹来。”村长道。 村长媳妇立刻就要起身去。 那位一直不说话的大儒开口了,他的声音厚重沉稳,“不必,这些菜就够,多谢你了。” 既然客人都开口了,村长自然也不让自家媳妇儿忙活,让她坐下一起吃。 陈作舟坐在他边上又是帮着布碗筷,又是帮着夹菜。 “老师,舟车劳顿这么长时辰都未进水米。这会儿多少吃些。”他有些担忧道,一路上都是土路颠簸的太久,让人只想吐不想进食物。 他年纪轻倒是还行,但他老师这段日子胃口却很差,什么东西都只吃一口就停。眼见着都憔悴清瘦了不少。 付奕在车上颠簸地头晕,一点儿饿意都感觉不到,这会儿好不容易坐在了长凳上,好像还能感觉到在颠似的。 但是他的得意门生都这么劝了,自然不能让他太过担心。 他面前的粗陶碗里头是半碗饭,上面攒着两片莴苣和三块油汪汪的卤豆干。他下筷子,吃了莴苣,这个清爽应该会不错。 很脆,但是没什么咸味。 陈作舟见老师开始吃饭了,心中大松了一口气,这时候才开始动筷子。 付奕对农家菜的口味不抱太大期待,吃了口莴苣之后兴致缺缺,本就不是很有胃口,此时有些吃不太下。 但是瞧见自家弟子殷切的目光,他只好将筷子伸向了看起来油汪汪的豆干。 将卤豆干送进口中,卤汁的鲜香味顿时充斥了口腔,豆干弹牙爽滑,适口性很好,煮的软硬适中,有嚼劲但不难咬。 味道也很不错,至少是他这段时间以来吃过的最和他胃口的菜了。 付奕眼睛一亮,将口中的豆干咽下,那咸香味道立刻就让他打开了胃口,感觉到了饿意。 他第一次往桌上的陶碗里伸筷子,夹了个兰花干。 嗯,兰花干更入味,更好吃! 他再次下筷子,将里头各种菜色都夹了一块进碗里,还舀了一勺卤汁搅拌。 陈作舟之前只顾着吃莴苣和酱菜,因为那卤味里头他瞧见了猪下水,他很不喜欢。 虽没吃过,但他有个同窗沉迷这玩意儿,每次他就觉得很怪异,那玩意儿竟然也能吃? 这会儿见自家老师竟然只对那碗卤煮下筷子,陈作舟瞧了一眼忍着对猪下水的膈应,就夹了块兰花干进碗里。 只一口就感觉到了好吃。 这段时间一路上行来各种馆子都下遍了,农家菜也尝过不少,但还是第一次吃到如此口味厚重醇香,鲜甜下饭的食物! 村长见贵客爱吃卤煮,心里也高兴,就怕自家招待不周,总不能让客人饿肚子。 幸好沈若给添的是满满的一碗卤煮,要不然还不够他们这么多人吃! 后面只剩下点卤汁了,被村长的小儿子拿去拌了饭吃,他吃的头也不抬,那叫一个香! 有好菜自然要配酒,更何况有客人来。 村长吃到卤味的第一口就喊自家媳妇儿帮忙拿酒上来,给自己和客人都倒了酒。 此刻酒足饭饱,美得冒泡了。 这卤味确实好吃。村长在心中默默想着,要是自家大儿子上道些,让沈若当自家的儿媳该多好! 客人们要洗漱,那随侍在厨屋里另外吃了饭,村长媳妇就忙前忙后去收拾屋子,拿出清洗干净的被褥铺床。 村长家五间青砖瓦房,一间做了堂屋,一间做了客房,另外三间就是村长和媳妇,以及他两个儿子一人一间屋子。 只有一间客房,但是两位客人不可能住在一个屋子,村长就赶自己小儿子去大儿子屋里头将就一晚上,将屋子腾出来给客人住。 村长儿子们帮着洗碗筷、收拾桌子。 灶上温着水给客人梳洗用,付奕先去洗漱了,那随侍跟在陈作舟身边,两人一同走到村长面前。 “村长,你家那卤味做的不错,我恩师胃口差吃不进东西好些天了,今日开了胃口,多亏了你家的卤煮。”陈作舟笑着说。 随后叹了口气,说道:“之后又是赶路颠簸,瞧我恩师吃不进东西的样子我这个做学生的心中难受极了。村长,你家那卤煮还有吗?若是有我想跟你家买些带着路上吃。或是你愿意,直接将卤煮方子卖给我,我这随侍能学着做。” 村长闻言摇了摇头说道:“这卤味不是我家做的,是我们村里的一个小哥儿做的,我也是第一次吃到。” 陈作舟拱了拱手,说道:“那麻烦村长告知那小哥儿在何处?我们去找他问问。” 村长道:“就在村东头,找沈大山家就是了。” 小哥儿的名讳自然不能轻易告知的,所以村长只说沈若他爹的名字。 “多谢。”陈作舟再次拱手。 天色已经黑透,现在不方便上门,只能明日去。 村长家客房内。 付奕坐在桌前,手里捏着一张信纸正对着油灯微弱的光查看。 陈作舟坐在另一边,道:“老师,这刘县令是您当主考官时的那一批秀才出身,算是您半个门生,他想请您过府一叙,要去吗?” 付奕颔首,说道:“我带你出来游学,本就是探查各地民生,未来这里都是我治下,自然要去见他一面。” “近日走来学生也问过不少人,对刘县令都是褒大于贬的,想来这官应是当的不错。”陈作舟道。 “断案公正,清廉明判。只不过不懂发展建设,你瞧这村子如何?” 这就是老师要考自己了,陈作舟想了想道:“穷乡僻壤,多是土墙泥瓦。因是太过偏僻之故。” 付奕摇了摇头道:“那山头上山珍不少,若是发展起来,这里何至于如此穷困?若是刘丛聪明些,就该发展村落,而不是到处跑忙着断案。” 百姓为何要偷窃、抢劫?除了个别人以此为乐,其他人都是穷到迫不得已。 要想治下安稳,就得先发展经济,让所有百姓都能吃饱穿暖! “学生受教。”陈作舟一板一眼道。 “行了,这里没有外人,不必一直如此。小船儿,给为师捏捏肩膀。”付奕吃饱喝足了此刻瞧着慈祥许多。 陈作舟一脸无奈道:“老师,我好歹是个世子,能别叫我小船么?” “那不成,你才这么点儿大我就喊你小船儿,没道理长大了就不让喊了。”付奕闭着眼睛,笑说道。 陈作舟轻轻哼笑了声,道:“是是是,小船儿陪您赴任来了,曾经的户部尚书,如今的知府大人?” “还打趣你老师我来了。”付奕抬手敲了他脑门一下,没用上劲儿。 陈作舟问出了积压在心中很久的问题:“您作何想不通要自请外派,这一路上除了官路平坦些,其他都是土路,颠簸地不行。可真是受罪来了。” 付奕道:“正是想通了才来,朝堂中风云诡谲,每日提心吊胆,倒不如在外头自在些。” “你老师我,也向往闲云野鹤般的生活啊。” 87 第 87 章(捉虫) 大儒 翌日, 鸡鸣第一声的时候村长媳妇就起来了,正在灶屋里头做早食。 昨儿家中来了借住的客人,今日早食得做丰盛些。 农家人习惯早睡早起了, 她将锅盖盖上柴火添进灶台里就出去喂鸡鸭。正巧瞧见客人推门出来。 那随侍跟在身边, 瞧着都已经洗漱过了。昨夜房里就给备上了盆水和布巾,还有洁牙用的柳叶。 “早食还要一会儿, 要不先吃点儿干果垫垫肚?”村长媳妇问道,说着就放下手里的东西要进屋去拿东西。 “不用,婶子,沈大山家怎么走?我们打算过去一趟。”陈作舟一路行来风俗见多了, 这边称呼已婚的妇人都喊婶子,这会儿他也入乡随俗。 昨夜他老师晚睡,这会儿还没起。正好趁现在去找那个小哥儿问问卤味的事儿。 也怕去晚了人不在家。 村长媳妇昨夜便听自家男人说了这事儿,晚间那顿吃了卤味她也觉得好吃,这会儿热心道:“就在村东头呢,路倒是不绕。这样,我带二位过去吧。” “那就麻烦婶子了。”若是有人带路那就最好, 毕竟这儿的屋子都长得差不多模样, 到了村东还得找呢, 她能帮忙带路可就方便多了。 正巧这会儿她大儿子从房里出来,村长媳妇便喊她儿子看着火候,别让米粥煮糊了。 村长家住在村中偏西的位置,距离沈大山家并不远, 一路走过去约莫走了一炷香的时间。 这会儿天才蒙蒙亮, 但沈大山家厨屋里头也冒出了炊烟。 村长媳妇带着两人到了屋外头,离了两丈远的距离就开始唤道:“大山、善桃,你们起了不?” 沈大山出门割青草去了, 李善桃听着动静打开门探出头来。 “都起了,村长媳妇你咋来了?” “客人想要来找你家若哥儿,我带他们过来呢。”村长媳妇笑着说道,这把人带到了就跟陈作舟说自己得先回去忙活,没说几句话就走了。 李善桃瞧见来的两人,一个是穿着书生袍的青年人,一个瞧着像是他的小厮。猜测应该是个公子哥儿,不知道为啥要来找自家若哥儿。 “有什么事么?” 村里人老爱嚼舌根,之前蓝老板来家时候就传的难听,现在又来了个公子哥儿找自家若哥儿,她有些担心,没肯说沈若就在厨屋里头。 陈作舟正要答话,就听见一道温和的嗓音问道。 “阿娘,这一大早的是谁来找?” 陈作舟循声看过去,便瞧见一个身材纤细修长的人影从草棚子搭的屋中走出来。 那人穿着土黄色粗布衣衫,毫不起眼的打扮,一头秀发乌黑,面容白皙昳丽,竟还生了一双凤眼,那双眸子玉石般清透。 瞧着就让人眼前一亮。 这人应当便是村长口中那个做卤味送他的小哥儿了。 陈作舟拱了拱手,说道:“在下陈作舟,今日叨扰是想跟你买些卤味。” 沈若挑了挑眉,有些疑惑他怎么知道自家做了卤味的?难不成这香味飘出去把人吸引来了不成? 这人是狗鼻子吗? 没等他问,陈作舟便道:“昨日我与老师在村长家借宿,正巧吃到了你做的卤味。我与老师出门游学,一路上颠簸几日胃口不好,吃不进水米,就昨日靠你的卤味开了胃。今日我们就该启程离去,我便想着若是你家还有便向你买些,好让我老师能吃得下饭。” 沈若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有人爱吃他做的食物,听着就让人高兴。正好他多做了不少,卖出去一些也不打紧。 而且这人说是为了让老师能开胃,找他买卤味来了,对老师的这份心是真好啊。 陈作舟见他答应,笑着问道:“冒昧问一句,若是可以的话,我愿意再出二十两银子买你这卤味方子,不知你愿不愿意卖?” 还有这等好事?! 沈若当然愿意,这不是给自家送钱来了么?! 卤料的配方是不难配,难的是配方内大料的配比还有炖煮时的火候。所以哪怕许多人家都做卤味,那味道卤出来也是有差异的,没人愿意将自家的配方公布出去。 沈若会的配方也是自己从外婆那儿学的,后来还自己改良了一下,是这世间独一份。 “成交。那你要的卤味不收钱,我给你们装去。” 菜色方子在古代都是由师父教给徒弟传承下去的,大多都不外传。谁会做一样吃食那配方都是捂得牢牢的,那可是赚钱的路子。陈作舟本也是随口一问,却没成想这小哥儿竟然真愿意卖给他。 二十两银子在这儿确实算多的,但在京城,对他来说还真就是一点小钱。 李善桃还没有回过神来,那公子哥儿说什么?二十两银子买若哥儿做的卤味方子?! “你老师爱吃什么?我多装些。”沈若笑着问道。 “豆干、兰花干、鸡蛋。对了,那下水也装些。”陈作舟说着就有些无奈,他原本是不肯吃猪下水的,但昨日试探性的尝试过后,发现这小哥儿卤的猪下水味道一点儿都不腥臭,反而很有嚼劲,味道又香又好吃! “成。”沈若笑着往厨屋里钻,拿家里最大的陶碗给装了满满一大碗。 沈若也没打算拿卤味来开店挣钱,所以卖给他也没什么太大关系,二十两银子买配方说实话是他们赚了,未来可是能拿这配方开店的。 而且沈若瞧他气度非凡,肯定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 毕竟古时候能出来游学的大多都是富贵人家的公子,有钱才能走遍天下。 富贵人家公子哥儿的老师,那肯定是某位大儒,这可是了不得的读书人,大多都是桃李满天下的那种。 这要是能搭上关系,未来还能找有名气的读书人给自家的生意打打广告,那不是效果更好? 沈若眼神晶亮,将那碗卤味递给陈作舟身边那个随从,自己又进去给打了一陶罐的卤水,捧着出来了。 “这卤水能用很久,未来你们路上遇见饭馆一类的买些食材放里头炖煮,之后浸泡在里头入味就能吃了。”沈若没把手里的陶罐给出去,想跟他们走一趟去村长家,见见那位大儒。 在古代要认识大人物很难,毕竟他的身份只是个小小的农家哥儿。 可他野心极大,想要做一个赚大钱的商人,那必不可少的要和各行各业的人打交道。 反正只是去见上一面,能不能搭上关系另说,反正不亏嘛! 沈若到了这儿还没见过大儒呢! “多谢了。”陈作舟感念这小哥儿真贴心。 沈若摆摆手示意不用,毕竟他可是要收卤味方子的钱的,送给他一些卤味那就是给他人情。 有句老话说得好,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走吧,家里没有笔墨纸砚没法将方子写给你,我随你一同去村长家吧。”村长家里常备着纸笔,倒是方便了。沈若自己只买了木浆纸,家里还没有毛笔,总不能卖方子用木炭来写吧。 那也太掉价了。 陈作舟点头,之前听村长媳妇喊他若哥儿,这家家主叫沈大山,想来这哥儿名讳就叫“沈若”。 在他一路认识的人里头,大多都以动物命名,“沈若”这名字就显得特别,叫起来就还挺好听。 沈若捧着陶罐对李善桃道:“娘,我去去就回来。” 见他娘点头,沈若才走。 他哪能不知道他娘皱着眉头是在想什么,说真的他一点儿都不在意村里人说什么闲话,只要不被他听见那就当不存在。 陈作舟路过不少村庄,见过不少人家的姑娘小哥儿的,每个都有些怯懦的样子,见到外人非常放不开,说话都细弱。 但这小哥儿不同,见了他一点儿也不扭捏,落落大方,做事也雷厉风行的。 在村野中不多见,在京城只有那些有钱人家养出来的哥儿才能有这样的气度,总之……很特别。 “沈小哥儿,你这卤味做的是真好吃。我原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你竟愿意将方子卖给我。”手里捏着配方就能做卤味赚钱,瞧他家三间泥瓦房应该很缺钱的样子。 这么好吃的卤味,想来肯定是不愁卖的。 总不能是这小哥儿缺心眼,眼皮子浅见钱眼开就愿意卖了吧?陈作舟看着不像,瞧他面相就觉得他该是聪明的人。 “你对你老师的那份心很打动我。”沈若存言存语道。他哪里能不知道这配方的价值呢,但他的目的是想用这卤味给个人情呀,而且他会的菜很多,也不差卤味配方这一个。 陈作舟暗自点头,这小哥儿原来是被自己的所作所为给打动了。真是个心地善良的小哥儿啊。 走一炷香时间就到了村长家,这会儿他们还没开始吃早食,但东西是都摆上了,应该是在等陈作舟。 桌上放着米粥和蒸的宣软的馒头,还有一碟切成指头般大小的腌萝卜小菜。 沈若笑着跟村长和村长媳妇打完招呼,随后按照陈作舟说的将那一罐子卤水给放上了马车。 随从端着卤味过去,给放在了桌面上。 “若哥儿,你来,一起吃些。”村长对沈若的感官一直很好,这会儿瞧见他来了,走过来邀请他一起吃。 沈若对村长笑笑摇了摇头,他可不是来蹭饭的,他就是好奇这古时候的大儒是什么样的。 这会儿走过去瞧见了,脑海中立刻浮现出“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么一行字。 顾允身上也有这种读书人的气质,但是这位大儒身上更加浓厚,他的眼神十分犀利,看起来应该是个身处高位的人,端坐在那就非常有气势。 “老师,这位就是做这卤味的小哥儿,叫沈若。” 陈作舟介绍道,随后笑着说:“我向他买了卤味的配方,他送了这一大碗卤味,还有一罐子卤水。之后这一路上,老师你可就能好好吃饭了。” 88 第 88 章 贪多嚼不烂 付奕闻言颔首, 看向沈若道:“多谢割爱。” 沈家村瞧着不富裕,未来储水镇也是他的治下,他总得多了解一番。 付奕先前问了村长村民们都吃些什么, 说是大多与他家相似,吃些自家种的蔬菜和黍米、玉米面、红薯这些,现在能吃上白米饭还是因为刚秋收了稻子交完粮税,家中才有些余粮。 但是一般人家都会将剩下的新米都卖出去换铜钱。 不过哪怕是像村长家这样的, 也不是每一顿都能见着荤腥的。 所以这小哥儿做卤味估计也不是常事, 应该是非常难得的一次, 而且人家做了是给他自家吃的。结果他的得意弟子上门去买人家的口粮,这不是割爱是什么? 沈若回以一笑, 道:“不客气。” “都坐下吃饭吧,若哥儿你也别着急走,在我家吃。”村长过来招呼着,脸上带着笑。 “不吃了村长, 我过来是想借用一下你家的纸笔, 写一下方子。”和村长家关系亲近些, 沈若就比较好开口。 村长自然答应, 他经常要处理村中事物,笔墨纸砚是常备的。 “家中还有许多事,我说完就走,麻烦你来写方子。”沈若对陈作舟道。 两人一同进了村长家的屋子,里头有张桌上面摆放着笔墨纸砚。 门敞开着, 毕竟一男人一小哥儿不能单独在一处, 能让外面人看见就没事。 沈若说,陈作舟提笔写。 写满了整一张纸才写完。沈若还顺带提了做卤味时候的一些小技巧,这可都是由时间检验, 摸索出来的窍门,有了这个到时候复刻卤味可就方便许多。 陈作舟给他结了银钱。 拿了二十两沈若表面淡定,心里乐开了花。不管赚钱多少,只要有钱赚那就是开心啊! 这二十两刚拿到手沈若就已经想好该如何花了。 银钱放在家里攒着可不像母鸡会下蛋,是死的,所以得花出去再赚回来,这样银钱流通起来才能越来越多! 但是该如何花也是有讲究的,若是大手大脚买东西那肯定是不成的,那样不能创造收益,只是花钱了。 所以钱要花,自然是要花在刀刃上。 沈若决定之后去镇上帮蓝帆的忙,盯着自家品牌推出的时候,去繁华些的街上实地考察一番,等以后库存多了之后就去花钱租个小摊。 家里那五百多张布头得请人来家里做工,之前九十斤布一天就能做成,那这次要是人多肯定也成! 再往后小摊要是能迈入正轨,就能每日有稳定的营收,到时候不一定要他自个儿在摊子上守着,要是家里有人空着那都能顶上,实在没人空闲花钱找可靠的人去守着那也是可行的。 沈若越想眼睛越亮,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此刻他给完方子,跟村长他们道别,这就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去了。 村长也不强留,知道沈若就是客气,你说这给完方子在这儿吃顿饭又怎么了?昨儿给的卤味可都是好货,村长也爱吃极了,还想着以后沈若再卤自家带些食材过去给他卤一起呢! 付奕又吃了顿饱饭,原本早食只喝一碗稀粥便饱了,这会儿有沈若送的卤味就着吃,一连吃了两个大馒头,还喝下去一碗粥。 明明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但在美食面前,完全没有了原则。 于是他果不其然的吃撑了。 但是作为一个长者,他自然不能表现出自己竟然沉迷口腹之欲吃的肚皮浑圆,这会儿就只是站起来,道:“多谢款待,我四处走走,瞧一瞧你们村。” 陈作舟从小到大吃过的都是山珍海味,卤味也不是没吃过,这对他来说不算稀奇。但这沈若做出来的卤味吃起来还真是有别样的山野风味,跟他在京城酒楼里或是自家厨子做的,就是大有不同。 说是全大宇最好吃的卤味也不为过! 而且还特别合老师的口味,陈作舟对它就非常有好感。 他也吃得差不多,听见老师要出去走走看看,便也跟着起身。 “让小儿带你们逛吧?咱们沈家村里有条小溪,边上有座山,最大的地方就是晒谷场了。边上都是田地,其他地方倒是没什么好逛的。”村长道。 村长的大儿子还吃着馒头呢,这会儿听见了立刻放下了。 “不必,我们就在外头随意走走。你们安心吃着。”付奕道。 他们师生二人在这儿呆了一夜,感受了和别的村子不一样的热情,也许也是因为吃饱了,所以心情也开朗不少。 听他们都这么说了,那村长也就不强求。村长儿子继续啃自己没吃完的那大半馒头。 客人出去了,村长家就热闹起来。 “爹,沈若做的这卤味是真不错,太香了。我觉着我还能再吃下一个馒头!”村长小儿子头也不抬道。 村长大儿子抬手敲他一下,一脸嫌弃道:“吃吃吃,你都吃了三个大馒头喝下两碗粥,今儿跟我出去做工去,不然哪儿能让你这么吃。家里都给你吃穷了。” 村长闻言笑道:“都多吃点,今年收成好,家家户户都有了些钱攒着。村里眼看着就要越过越好咯!” 村长媳妇端着碗,夹了一筷子卤豆干,吃下去说道:“也不知道沈若卖方子得了几个钱,这么好吃的东西若是他自家做了拿出去卖不是能赚的更多?也不知道这孩子是咋想的。” 村长眼睛烁亮,说道:“这孩子会来事,之前听村里人说他找人做了小东西带去镇上卖,他脑瓜子灵光能想出不少新东西,不愁没钱赚的。” “况且这孩子还对村子有感情,是个重情义的,村里要建厂子的事儿就是他出的主意,那要做出来卖的东西又是他发明的,你说这孩子还差卤味方子这点儿吗?” “也许他巴不得卖方子得钱呢。毕竟人的精力有限,他怎么可能又要忙着这些事儿,还要去开个卤味铺子?” 贪多嚼不烂,这个道理他年纪大了才明悟,沈若才十九便已经知晓了。 村长什么都看得透透的。若是沈若没有崭露头角让他看见未来能有出息的一面,那他必然只会把沈若当成一个村里的普通小辈,没什么特别的。 但是一旦让他瞧见了蒙尘下的珠玉本质,那他肯定要做些什么,一定不能让这样的人寒了心。 就像当初顾允还小的时候,他便发现这孩子聪明异常,所以资助了一年让他蒙学。不过那孩子也是个脑瓜子灵光会挣钱的,小小年纪就知道去书屋里头抄书,没两年便将银子全部还来了…… 村长媳妇暗自点头,不再继续说了。 “你俩镇上那活儿还没了结?”村长问自己两个儿子。 “今日是最后一日了。” “那成,明儿你俩去沈若家帮忙搬黄泥去,别收人家工钱。”村长道。 “好,听隔壁猛虎说,沈若家包一餐饭,香得很!我早想去了。”小儿子笑着说道。 =============== 沈若从村长家出来之后就先去自家地里摘点番薯藤,这边正巧有条往田地去的路。 田垄上的番薯藤好久没扯了生长了一大片,绿油油的瞧着就喜人。 家里请了工人搬黄泥,出力气的活儿就得吃的咸一点。 今儿周婶家里有事,那午食的事儿就得自己家操心了,不过就是炒个菜倒也不费事。 只不过撕番薯藤的皮麻烦一些,但是家里人多倒是不怕,而且掌握技巧了其实也很快。 沈若捧着一大堆番薯藤往家去,路上正巧遇见了出来随意逛逛实际上是消食的师生二人。 互相打过招呼,沈若便告辞了。他赶着回去准备食材呢,而且早食都还没吃,这会儿都饿了。 付奕和陈作舟在村子里闲逛,遇见了村民便会随口问问。 住得好不好?衣裳和被子可够?每日大多都吃的什么?还会问问地里的收成。诸如此类的问题。 得到的回答都是不太好的。 他们又会和人随意聊聊,想进门去看看。不过不用亲眼瞧见了就知道,肯定都比较破旧。 这都是泥瓦房,好些人家里头连一件像样的木头家具都没有,而且脏乱。 穷苦人家想要吃饱都很难了,每日奔波着,忙着地里的活儿或是去做工,家里要是没个勤快的媳妇或是小哥儿,那家里就不可能整洁。 而且他们算是发现了,他们村里的人都不爱丢东西,什么破烂的都还留着,最后堆在一块儿,乱七八糟。其实好些东西根本没有用了,以后也不会派上用场,但他们就是不丢。 陈作舟一路走来那眉头就没下去过,村长家算是整洁了他也有些不适,倒不是说他娇气,只是那床板太硬他睡不惯。 但是现在瞧见了其他人家的样子,顿时觉得村长家真好啊! 要是让他睡在那又脏又堆满了东西的床上,他恨不得在马车里住一宿。 付奕轻叹口气:“像这样穷困的村庄不再少数。” 像这样的穷村要发展起来其实很难,得有充足的银钱打底,不然哪里能扒拉起来? 可是大宇朝先前遭受过重创,人口锐减,近些年国库空虚,哪里还能拨钱到这穷乡僻壤呢? 他作为知府,能帮得上忙的事其实很少很少。更多的,只能靠他们自己努力。 他们往村中心的晒谷场走去,发现那里搭了好几个简易的草棚子,外头用油布给裹住了,周边堆着许多摆放的整齐的切割成方块的木头。 瞧不见人,但那草棚子里头却有不少人声,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付奕看了眼那木头,切割的规整,像是要做什么物品。 这可太神奇了,一个除了泥巴几乎什么都没有的穷村,竟然在切割那么多的木块,这是要拿来做什么? 陈作舟也很好奇,正巧有一个村民掀开油布走出来,他立刻上前。 还没问呢就听那村民道:“你也是来打听那‘木箱子漏斗’的么?我们村的木工师傅还在做,等好了会拿出来卖的,别着急。价格也不会贵得离谱,总之能让人都买得起。你下个月中旬前后再过来吧。” 说这话那就说明来问的人还有许多,付奕顿时就感兴趣了。 陈作舟问道:“老伯,你口中说的‘木箱子漏斗’就是你们在做的东西么?有何用处啊?” 村民有些疑惑,他们竟然不是来问这个的么?不过还是耐心解答道:“‘木箱子漏斗’就是能替代称粮税用的青铜鼎的东西,用起来又省力又方便。” “周围村的人听说了,都想过来买呢!那荷塘村的村长可是出了整整二十两银子!”那村民伸出两根指头,一脸炫耀般说道。 陈作舟与付奕对视一眼,有些怔愣。 替代青铜鼎的物件儿? 那称粮税的鼎是分配给每个村子的象征,若是人多了聚集成村落那就能从官府拿到一只。但是用它称粮税确实重得很,会很麻烦。 “鼎”象征着权利,所以没有人会想着要将鼎给换了。这木箱子漏斗听来就是个偷懒用的物品,也不知道是哪个小机灵鬼想的。 不过付奕当初便提议过将那“鼎”给换了,“鼎”就放在村子里供着,换成一个“鼎”模样的木制来用。 但是大宇朝事情太多太繁杂,君主听了之后也忘去了脑后,忙着更加棘手的事情去,到现在付奕来此赴任,已经没有丝毫的消息了。 “能瞧瞧你口中所说的那‘木箱子漏斗’么?”付奕道。 “暂时还不成,下个月开始售卖了才给看。毕竟要是被人学去了,我们可就亏了。之前荷塘村村长出了二十两,咱都没肯卖,只想着自己村做生意呢!”那村民道。 “这样,我出五十两,你将那物件儿给我。”陈作舟道。 村民非常有骨气,顿时生气了:“走走走,说了现在还不卖!要是我真拿了钱五十两卖给你,那我岂不是成罪人了?这又不是我想出来的东西。” “那是谁想出来的?”陈作舟问道。 “沈小哥儿啊,他为了咱村里开厂子,荷塘村村长出二十两他都没肯卖呢!” 又是一个小哥儿?! 陈作舟和付奕都很震惊,沈家村里的小哥儿都这么……异于常人? “我劝你们也别想着去找沈小哥儿买了,他不会卖的。这发明他已经送给村子里了,未来这厂子也有他一份,他又不傻。”村民翻了个白眼,就打算走了。 陈作舟喊住他,问道:“那小哥儿家在何处?麻烦老伯给指个路吧。” 89 第 89 章 崽崽魅力真大 村民有些不耐烦, 挥了下手,随手往东边一指:“从这儿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到沈大山家找。” “不过啊, 我劝你们别去了, 他家正忙着搬黄泥造围墙, 没人空着。而且他肯定不会答应卖的, 你们就歇了心思吧。”村民说完之后就想走,但转念一想这两个人瞧着不是村里人,没准以后要买也不一定。 要是能发展成未来的大客户的话, 那他现在这态度确实不太好。 于是就勉强缓和了脸色, 多嘴说了一句:“你们要实在想买,那就等下月再来。你们要是买的多, 我们还能送上门去。” 陈作舟负手站着,闻言脸上表情有些诧异。 脱口而出问道:“这东西是沈若发明的?” 付奕挑了下眉, 就是那个卖给他学生卤味方子的小哥儿? “是啊, 就是沈小哥儿想出来的。”那村民说到这个就对沈若格外推崇起来, 说他脑子转地快, 不仅想出这么好用的“木箱子漏斗”,甚至还会算术呢!虽然是一个小哥儿,但却比大多数汉子都聪明,都厉害,真是了不起! 这一说起来那话匣子就收不住, 又说自家村子以前多惨,多被其他富裕些的村子瞧不起, 但是这回狠狠地扳回了脸面,那些村子的村长都得腆着脸过来巴结着自家村长呢!算是狠狠地扬眉吐气了一番。 付奕和陈作舟边听边随口问,除了那“木箱子漏斗”还是坚决不给看之外, 其他的那村民全都跟竹简倒豆子一般全轱辘出来了。 有趣。付奕笑着摸了下胡须。 那村民在这儿说了一大堆话,接着就有人来喊他走,是真有事。 丢下一句“不和你们说了,要是真想买那就下个月再来。”就走了。 陈作舟看了老师一眼,问道:“我去找沈若,给他一些银子让他把那‘木箱子漏斗’拿出来瞧瞧。我现在可真是好奇,那东西究竟是什么样的。” “不可。”付奕皱了下眉,教训道:“别总想着用银钱办事。你太过急躁了,那村民不是说了?下个月便要拿出来售卖,到时候再看也不迟。” “可是……”陈作舟本想说老师瞧着也是想看的样子,怎么现在又不想了? “你这臭习惯得改,这世间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银钱买到的。你有想过,若是你出了银钱,他让你看了,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无非是见钱眼开,并且没有诚信的人。若是他不是这样的人,那你的所作所为便没有意义。你想给银钱固然是好心,但在我眼里,那是对他的羞辱。因为你觉得,只要你拿出足够的钱,他就一定会给你看?” 陈作舟垂下头,买卖卤味方子太过顺利,让他自然而然地觉得只要给银子,那沈若肯定会卖。若是不肯卖,那肯定就是银子给的不够多。 说什么荷塘村村长出二十两不肯卖,那肯定是因为他们自己做出来售卖未来能赚的自然比二十两更多些。可他要是出比未来他们能赚的更多呢? “小船儿,你虽贵为世子却不是个娇气的,但是在京城生活久了,所有人都捧着你,想要的东西都能用金银买到。但是你要知道,世界之大,银钱并不是万能的。” 付奕拍拍他的肩膀,王权富贵自古以来都会让人迷失,他这弟子还算好的,并不会将百姓看扁,学会了尊重。但是他今日说出这番话,还是需要继续磨砺。 “学生受教了。”陈作舟躬身拱手道。 他感觉到羞愧,没有往深层次想,他方才太过自以为是了。 付奕摸着胡子点头,转身道:“走吧,时辰不早可以上路了。去见见刘新固和他说说我们这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紧一紧他的皮。” 县令可是百姓父母官。 “是。”陈作舟应道。 付奕对沈家村的未来发展非常感兴趣。一介穷村要开厂子了,若是这第一步迈的好,那他必然是要好好褒奖一番的。 他将这山这水这村庄记进心里,且看来日吧。 ================ 沈若今儿打算给所有人换换口味。家里的黍米粉、玉米粉还剩下个底儿,家里条件好起来之后就很少吃了,这下干脆全都用了,再加上他先前买的白面,混在一起做饼子吃。 混合米面的饼子用猪油煎过,表面泛着一层焦黄色泽,泛着油香。中和过后的饼子黏软喷香,哪怕是做成黑饼子的黍米粉掺在里头也变得好入口了。 配菜沈若用辣椒酱炒了一道番薯藤,还有李善桃腌的萝卜条,都摆出来,解腻爽口。 今儿就没再继续嚯嚯鸡蛋,沈若煮了一锅萝卜骨头汤。 多喝骨头汤能补钙,这是最便宜有效的补充钙的方式了。 来帮忙的人都是出大力的,那食量可不小。沈若一人给做了巴掌大的三个饼子,还多添了几个,要是有人吃不够还能拿。 先把自家人吃的留出来端去桌上。 二狗是个小暖男,还没桌子高呢就喊着要帮沈若端,沈若拿了轻巧的给他,两人一起将碗筷也都给摆上了。 外头来做工的人不需要招呼,沈若在做饭那会儿他们闻见味儿了就问了好几遍,那香味自家可是做不出来的。 屋外头摆了张朝隔壁邻居借来的木桌,沈若将饼子和汤还有小菜都摆上了,碗筷也堆在一处让他们自己拿。 “真香,没想到沈小哥儿的手艺这么好!以后要是谁娶了你,可真是有福气啊!” “瞧你这话说的,有福气的那不就是顾秀才吗?这骨头汤好喝,鲜甜的!” “这饼子油香,瞧着混了不少白面吧。嚼一口喷香!这小菜儿也不错,好吃。” 大家伙儿也不讲究,身上都是土,直接在屋外空地上坐了,吃着沈若给做的午食。 那脸上都是带着笑的,虽说干这活儿是累,但能拿工钱,而且还能吃上这么好吃的东西,真是值了! 只有周浪沉默地嚼着饼子,没敢再看沈若一眼。 沈若笑笑,招呼他们吃喝,之后就往屋里进。 一家七口人都坐下了,小云吞被李善桃抱在怀里。 “先喝汤,是大骨头炖的二狗得多喝些,能长高呢!”沈若笑着道。 柳杉给家里人盛汤,闻言笑道:“二狗总蹦蹦跳跳,以后定能长高的。” “二狗蹦蹦跳跳要长高,但也要喝小叔煲的骨头汤。”二狗童声清亮,可可爱爱地道:“喝多多的骨头汤,要长得更高!” 沈丰听着自家儿子的伟大目标,忍不住哈哈大笑:“那你多喝点,以后进了屋都得弯腰。” “咱家二狗只要长得比你爹高就成了啊,要那么高做什么?”李善桃一脸无奈笑道,进屋要弯腰,那得多高啊。 “小云吞能喝吗?”二狗好奇问道。 “还不行,得六七个月了才能拿汤水伴着米糊糊吃呢。”李善桃道。 “可是小云吞看着好馋哦。”二狗说。 可不是嘛,所有人都吃得喷香,小云吞能闻见点儿味了,现在就是哈喇子流了一下巴。 可把沈若给看乐了。 小馋猫一只。 “小云吞也想吃阿爹做的是不是?”李善桃一直抱着哪里能吃上饭,沈若伸手过去把孩子抱到自己怀里好让他娘吃饭。 小云吞张张嘴,嘴唇相碰发出啵啵的声音,口水又顺着嘴角流出来了,瞧着就是给孩子馋坏了。 小手手还要往饭桌上伸,沈若拿干净柔软的帕子给他擦嘴擦下巴,还有柔嫩的脖子。 “他能尝一口不?稀释的,淡淡的那种。”沈若觉得自己也许不能做一个严父,小云吞这么馋,他挺想给孩子尝尝的。 “还是不要吧,这……也没人家这么干过。小云吞还小呢,也尝不出什么味儿的。”李善桃吃着饼子,说道。 沈若不打算冒险,就倒了碗凉白开,拿筷子沾了点水递过去给小云吞尝。 小云吞张口接住了,吧唧吧唧地吮着,好像真能尝出味道似的。 小崽子笑起来,葡萄似的大眼睛弯成了月牙。 真好骗。 沈家吃过午食,李善桃和柳杉把自家人的碗筷洗了,沈大山擦桌子,沈丰伤还没好不愿意让他动只好坐着和二狗说话。 沈若则抱着小云吞给他喂羊奶。 小云吞喝得香,那小表情看起来享受极了。 真有那么好喝? 沈若一勺子舀起来,见小云吞从善如流地张开嘴,嗷嗷待哺。 他一调头往自己嘴里倒了。 …… 和牛奶不同,有一股子膻味,没有加过糖的纯奶味道不能说难喝吧,但也是真的……不太好喝。 这一幕正巧被李善桃瞧见了,忍不住笑着打趣沈若道:“多大人了还抢小崽子的奶喝?瞧小云吞那样子,都快哭了呢。” 沈若看过去,还真是。 自己的口粮被抢了,小云吞小嘴就憋起来,瞧着要哭不哭的样儿。 “这么护食啊?阿爹都不能喝?”沈若可叛逆,挑了下眉,又舀起一勺子佯装要放进自己嘴里。 小云吞瞪大眼睛瞧着,看见阿爹张嘴了,他哇地一下就哭了。 沈若顿时手忙脚乱地哄,“行了行了啊,不哭了。” 结果小云吞就哭了一小下,被阿爹一哄立刻雨过天晴了。 “啊呜呜~”沈若的手就搭在襁褓上,崽崽的手正巧在旁边,他的小手一下下拍,像是在催促自家阿爹快点儿给自己喂羊奶。 沈若真是拿自家可可爱爱的崽没办法。 “护食好啊,将来能攒得住粮食。二狗就不这样,所以见天的出门去,手里有点东西就要分,留不住。”李善桃笑着说道。 以前家里穷拿不出什么好吃的,但二狗自己会找东西玩儿,奇形怪状的树枝也能玩好久,然后还会找些送给别人。吃东西也是,拿了好吃的总爱分些出去,一点儿都不护食。 “二狗人呢?刚还在这儿呢。”沈若问道。 “出去找欣哥儿玩了吧。” 说起沈欣,沈若就将之前见到他给自家帮忙搬黄泥的事儿,还有顾允和他说的那些全都告诉了他娘。 这是别人家的事儿,说到底沈若不该太过关心。但是沈欣这孩子合他眼缘,性子也好,是个好孩子。 李善桃听了后果不其然地皱起了眉头:“沈欣他娘以前是镇上员外家的丫鬟,下嫁给沈欣他爹之后身子就一直不好……不过娘也听说过,身子不好是因为在沈欣之前她流掉过两个孩子……不过这些都是村里人传的。还说什么她命里不带子,不好生养。那时候沈欣他爷奶还闹得要他爹休妻再娶。” “后来有了沈欣之后,一家人都护着,生怕孩子再流了。后来沈欣就出生了,娘想着他们这样爱护这个孩子应当不会是不喜欢他吧?瞧沈欣被教的多乖巧啊。”李善桃摆明了是不信。 “那沈欣的弟弟应当满月了吧?取的什么名儿?”沈若记得之前沈欣提过他弟弟可比自家小云吞出生的时间早不少。 李善桃点了下头,她和沈欣家的也算是关系还算亲近的,之前满月宴还上门送过鸡蛋,先前的梨子也给沈欣家送去了些。主要是沈欣总来这里送柴火,拿羊奶的,一来一回两家的大人也更亲近一点。 “好像……取的是叫沈荣吧?小名倒是好记,叫心肝儿。那时候咱们还在说这娃娃的名字讨巧,是大家伙儿的心肝宝贝呢。”李善桃笑着道。 沈若闻言却皱紧了眉头,沈欣说他的名字是“欣欣向荣”的欣,而他弟弟却叫“沈荣”。 他原本以为这个名字是他爹娘对他未来的美好期盼,却没成想…… 这名字跟招娣、盼娣、念娣有什么区别?! “娘,我与他家大人不熟,但是沈欣这孩子我们得多关照着。”沈若将自己的想法尽数告知,像这种重男轻女轻哥儿的家庭,总是会欺压孩子的。 李善桃点点头,她听自家若哥儿这么一分析发现好像确实是。先前沈荣满月宴时候,她去了就没瞧见沈欣这孩子,但家里办这么大的事,他不可能会在外面玩儿。这孩子也不是个贪玩的。 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在屋子里呆着,不让见客,或是干脆就让他在哪里做活儿,忙着? “二狗总去沈欣家玩,等他回来问问他。至少要知道沈欣在家里过得好不好。”沈若道。 李善桃点点头,别人的家事也不好管。爹娘孩子多肯定不能一碗水端平的,让她来说她也不敢说自己端水端得平,只能说自己对两个孩子都问心无愧,就好了。 外头做工的人吃完午食就会往小溪去,洗涮了自己用了的碗筷再拿回来,所以外面堆着的东西虽然多,但收拾起来还是挺快的。 小云吞沈若抱去一起午睡,李善桃闲下来了就拿沈若集市上买回来的布做东西,之后好拿去卖。 现在家外头都是搬黄泥的男人走来走去,不太好请村里的婆子、姑娘小哥儿过来的,还得等几天。反正要摆摊这事儿也不着急,她这会儿空着就多做几个。 沈丰瘸着腿没事干,也过来坐他娘边上缝东西,一板一眼的做的还不错。要是再练一段时间,没准儿都能绣上花了。 李善桃心思有些复杂,怎么自家哥儿的刺绣缝东西的天赋像是被自家汉子继承了似的?俩人颠了个倒儿。 沈若可不知道他娘在想啥,这会儿哄着小崽子睡午觉,结果自个儿先睡着了。 这段时间可累,趁今天好好休息一下,明儿可就该去镇上了。 心里头激动难以抑制,说实话他的想法很美好,自然希望一切都能按照他们预定的方向发展。但是事情还没有落到实处,所以他这一颗心还是会有点坠着,担心着那一天的事儿。 不过睡觉大过天,将所有烦恼抛去脑后,睡得比小崽子还快。 小云吞晃动着四肢把襁褓给抖松了,小手抓住了枕边阿爹的一缕头发塞进嘴里,吧唧吧唧。接着也开始犯困,眼皮一坠也跟着进入了白日梦乡。 沈若这一觉只睡了一个时辰,醒来就瞧见自己的头发被小崽崽放嘴里了。 小崽崽还在睡,沈若不能耳提面令地告诉他这不能吃,于是只好作罢。拿被子叠在外侧防止崽崽醒了滚落,他就起身伸了个懒腰。 外头像是有人在说话,他醒了神就推门往外走。 睡了个午觉简直是神清气爽,浑身的累乏都消散了。 “若哥儿你醒了。”李善桃正巧从大屋出来,瞧见他立刻道:“有人找,都等你许久了。” “啊?那为何不叫醒我?”沈若云山雾罩的,不知道是谁造访。 “是我们来的时候不对,本该上午来的。”有女声道。 这声音耳熟,沈若一听就知道来人是谁了。是许歆文,也是被冬媒婆害的苦主。 “文姐儿,你来找我?”沈若笑着往里走,一进门才发现屋里头人还真不少,除了许歆文,沈水也在,还有当初受害的不少姑娘小哥儿都来了。 “先前是你们帮忙查清了真相,我们就想着过来感谢一番,带的东西都不贵重你可一定要收下。”许歆文就跟受害者代表似的拉住沈若的手说道。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举手之劳,不必这么客气。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大家,这一时之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瞧见那大床上堆着的东西,带来的确实都不是贵重的,都是些能用上能吃的。想来她们很是为自己考虑了一番。 “不用费心招待,善桃婶子给我们每人都泡了红糖鸡蛋呢!真好喝。”其中有个姑娘笑着说道。 “是啊是啊,我们都已经吃好了,还有一大壶的糖水,想喝还能倒呢。” 沈若笑着道:“那成,你们觉得行就行。只要日子能过下去就好。” 受害者其中不乏有轻生的想法,都被骗了身子,要再嫁都难,但是沈若之前和大家说过不少话,特别是沈水,要不是沈若的那一番话,他也许真的会死去。 “现在大家都看开了,若哥儿你说的不错,日子是过给自己的,不用按照别人的想法过活,要自己舒心自在。而且又不是非得嫁人,我们也能顶半边天呢!”许歆文笑着说道。 她是真的成长了,那时候还哭哭啼啼的难过,但此刻瞧着已经有点儿女强人的样子了。 “嗯!”沈若最怕的就是人沉湎于痛苦的过去走不出来,看来自己以前的那一通“演讲”是起到效果了。 沈水受到的感触最深,所有人当中只有他是真的寻死过。他也笑着,对沈若道:“若哥儿,刘大夫说我已经大好了。” “那就好。”沈若拍拍他的肩膀,心中不知为何非常之欣慰。 有姑娘笑着道:“若哥儿,能不能给我们看看你的崽呀?你长得这么漂亮,顾秀才也玉树临风的,想来你们的孩子一定也很漂亮吧?” “小云吞还睡着呢,我去瞧瞧,要是醒了给你们抱过来看。”沈若不是小气的人,来的人都是姑娘小哥儿的,想看崽太正常了。 只是他一个现代来的青年还是不大能把自己当成一个哥儿,总觉得有些怪异。 总之这些来找他的人,都是他觉得自己该保护的人。 “不用不用,我们就站门口瞧一眼就成了。”她们立刻摇着手道,孩子还小她们也怕冲撞到。 沈若心中熨帖,领着浩浩荡荡一群人去看自家的崽。 打开门之后,崽崽正好是醒着的。屋子又小,大家站在门外都能瞧地清清楚楚。 小崽崽长到现在哪里一下子见过那么多人,此刻葡萄似的大眼睛完全睁开了,呆呆地看着外面人。 “好漂亮的小娃娃啊!” “跟年画上的一样,那小脸蛋儿,好想亲一口哇!” “嘤,他竟然笑了!不行了,我呼吸有点困难,你们挤到我了。” “你往后靠靠,我看不清!哇,若哥儿,你的崽和你长得好像,和顾秀才也挺像的,好神奇。” “呜呜呜这么可爱的小哥儿崽崽,天啊,我也好想要一个。” “你想要你自个儿生去啊,不过瞧你长相起码得找个比顾秀才还俊俏的才能生出这样的漂亮的崽。” “讨厌!别说这种话了。” “哈哈哈……”大家听她撒娇,都笑开了。 “快看!小崽子也笑了,好甜啊。” “真的诶,若哥儿,我好想当小云吞的干娘啊。”许歆文一双星星眼看着沈若道。 干娘可不是能随便认的,干娘每年都得给干哥儿包红包,干哥儿未来长大是要孝顺干娘的。 “我也想,不需要崽崽做什么,就给我亲亲抱抱就成。” “我也是,我也想!” 得,自家崽魅力真大。 沈水红着脸还没说出口,沈若就打断了。 “等他长大,让他自己选吧。”沈若真的很无奈,简直都要戴上痛苦面具了。 无法想象自家崽突然多出十几个干娘的场景。 “那崽崽肯定选我!小云吞,看干娘~”许歆文从怀里掏出一对小银镯子冲着小云吞晃悠,吸引他的视线。 边上人哪里还忍得住,这人太赖皮了,立刻掏出怀里的东西朝小云吞晃。 小云吞:…… 沈若倒是看清楚了,这些人还真是有备而来,带着的都是给小孩子的东西,有银镯子、银锁、红纸包着的铜钱、还有各种镇上能瞧见卖的儿童小玩具。 虽说这架势夸张了些,但沈若还是很感动的。 这些姑娘小哥儿都受到了伤害,但还是对世界抱有善意。 东西都是送给孩子的,沈若不收都不行,只好都收下了。 沈若看了自家还无知无觉的崽儿一眼,心道:“崽啊,这些可都是你的债啊。未来可都是要还的。” 90 第 90 章 亲亲 沈若家一下子来了那么多姑娘、小哥儿的事儿一下子就传开了。 先前村民也有不少在县太爷开堂庭审的时候过去旁听的, 这下瞧见了过来的人,各个都是眼熟的。 这些人都遭了罪,始作俑者还是沈家村里的人, 虽然她们已然伏法, 但大部分村民对这些受害者们还是抱有一丝愧疚。 搬着黄泥回来的男人们瞧见沈若家门前站着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姑娘、小哥儿,眼睛都看直了。 大家就站在屋前头聊天,笑闹着, 声音传出去老远。这景象少见, 最难得的是大多都是镇上来的人, 瞧着那气度就是不同的, 长得也好看,她们就那样站着给这个破旧的屋前空地增添了不少美丽色彩。 来沈若家帮忙的大多数男人都是村里头还没成亲的青年人,在村里头哪里能见到那么多漂亮姑娘,这会儿不少大男人瞧见有姑娘好奇看过来, 也不认识人家姑娘, 但此刻都是挺直了身板, 开始更加用力地干活。 得让她们瞧瞧咱沈家村儿郎的气势! 那号子声喊得响亮,因着想在姑娘小哥儿们面前表现一番, 他们唰的一下就将几十斤的黄泥扛了起来,健步如飞地往沈若家后头去,随后又唰的一下, 将箩筐中的黄泥倒出来。 一气呵成, 非常迅速, 效率极高。 “哇。若哥儿,你们村的汉子力气可真大。”有姑娘夸道。 明明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汉子们都听着了,要是化身为狗, 那耳朵和尾巴都得竖起来。 于是工作起来越发起劲,脸上表情也严肃了,仿佛在做一件什么庄严的大事。 瞧见有人看过来,哪怕人家就是随口说两句。大家伙儿那身体挺的就更板正了,将箩筐里的黄泥倒出来堆好,挑着箩筐往虎头山去的时候,那动作都是虎虎生风的,瞧着就有劲儿。 沈若在心中打出一个“6”,没想到她们来找自己竟然还有这种效果。 家里女孩子、小哥儿多,沈大山就没待在家里,这段时间家里头每日三顿烧火做饭,一天到晚都要用炉子煨羊奶,那柴火眼见着都快要不够了。他便拎着柴刀出去砍柴,这倒是不费事,虎头山上都是树木,砍了背回来就成。 等沈大山砍了满满一箩筐背回来的时候,家里头人还没走。 他走过去将柴刀放去厨屋门后头,没往大屋里进。在外头瞧一眼就发现来找自家若哥儿的这群姑娘小哥儿正在里头拿着布料绣东西呢。 她们瞧见了沈若用的帕子,第一次瞧见就觉得这花样好看得紧,正好这会儿时辰还早,沈若也不知道该带她们出去逛逛招待着还是怎么着,就干脆说要不一起绣花。 女孩子都爱漂亮的花样,沈若就拿烧黑的木炭在木浆纸上画。 随手画一颗星星,反手画一道彩虹,还画了可爱的兔子、猫咪、小狗,瞬间就把姑娘们的心给俘获了。 “若哥儿,你画的动物都好漂亮,比我娘买的花样册子里头的还好看呢!”许歆文瞧着眼睛亮亮的,她可爱小白兔了,这会儿就在绣沈若画的那只兔子。 “都好看,若哥儿,我属羊的,能不能给我画一个简单些的小羊呀?”不是所有人绣花的手艺都很好的,也有姑娘并不算十分擅长,想求个简单版的。 沈若点点头,随手就画了一个简笔画版本的小羊,周围是一圈圆圆的波浪形状像是一朵云,里头是豆豆眼和嘴,上面一对弯弯卷曲的羊角,还有脸颊上两个圆圈,沈若告诉她这里是腮红。 姑娘明白过来,那两个圆圆的图案是抹了胭脂啊。这羊瞧着可怪了,还真是怪可爱的。 沈若买回来的那些布头全都给堆在了桌面上,供她们自己挑选拿取。 家里针头线脑之前就买齐了许多,人手一根绣花针还有富余呢。 沈若对她们的要求极有耐心,想要什么他都能画,几乎将三尺长两尺宽的一张木浆纸都给画满了,大家就挑着自己喜欢的图样绣,到时候绣完了直接带走就成。 沈若在一边看着,感觉屋中这氛围特别像现代开的那种diy手作店铺。他当老板,提供上工具,然后客人们就开始diy,之后还能带走作品留下纪念的。 “若哥儿你咋什么都会啊,真厉害!”许歆文又对着沈若冒星星眼,在她眼里沈若简直就像是个神人,无所不能了。 沈若哭笑不得地摇摇头,诚实道自己不会绣花。大家绣的都比他好太多。 众人便都笑开了,安慰沈若这没事,未来要是需要绣什么可以找她们帮忙呢。 沈若自然说好,这些姑娘里头不乏有绣工出众的,沈若记下,未来没准真的得请人帮忙。 “这些图样都好好看,可惜我这脑子记不住太多,好想描一遍带走啊。”有姑娘满脸期翼,对着沈若说道。 寻常人家有好看的花样,能让人描的也不多,若是同意让你描,那都是带上自家的纸和笔过去照着画的,之后就能将自己画好的相同图案带走,以后要是忘了具体样子,翻出来瞧瞧就能绣出来。 她就爱攒各式各样的花样,描的花样已经能凑齐一小本书呢! 若哥儿画的这些,她全都想要。 画画对沈若来说那就是家常便饭,况且画这些倒也不费事。她们从镇上过来给自己带了那么多礼物,这么点小要求沈若也乐意满足。 “行啊,我给你们每人都画一份,你们到时候带回去。” “那太好了!谢谢若哥儿,辛苦你啦!”大家都很激动,要是带回去了,以后家里要往布上绣什么花样,就能打开来看看。 这花样可都是新鲜的,还没见镇上有别人家绣过呢! 沈若手很稳,画图样一气呵成,这可都是当初当乙方疯狂赶稿练出来的能力和手速。 沈水之前就来帮着缝过东西,绣过沈若画的小花和蝴蝶,没想到沈若还能画出更多更好看的小图样。他瞧哪个都觉得精致漂亮,红着脸往自己衣摆上绣了个月亮云朵,周围还点缀了几颗星子,像是把大大的夜空都给装在这一小片衣摆上了。 大家都拿布料绣,就他往自个儿身上绣,这一奇怪的举动大家都挺好奇的,这会儿瞧见他绣完了,纷纷凑过去瞧。 “这些小图样放一块儿可真好看,水哥儿你排布的真好。” “是呀,瞧着这衣服瞬间都不一样了,变好看了。” 大家见着了好看的,完全不吝啬对沈水的夸奖,直把人夸得脸都红了才罢休。沈若也跟着夸了几句,单个的图样固然好看,要排版到一块儿可就不一定了,这沈水还挺有排版天赋的。 沈若摸摸下巴,心想他是个好苗子。 像沈若这样脸皮厚些的人家不论怎么夸他都能面不改色,实际上心里美着呢。 他就是属于那种挨夸就来劲儿的,重复性画了那么多张一样的图案,沈若也不觉得枯燥。 屋里头大家聊天打趣,一点儿都不无聊,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李善桃在照顾小云吞,都能听见隔壁屋传来的笑声,心中也是一阵熨帖。 自家若哥儿以前没啥知心的朋友,难得有人来找的,这会子一下子多了十多个,瞧着都好好的,她也是打心里头高兴。 以前的沈若因为太过特立独行,再加上关于他的传言非常多,所以就处在了被大多数村里同龄姑娘、小哥儿孤立的状态,因为太过特别,所以没人愿意跟着一起玩闹。倒是有不少汉子想跟他做朋友,找他玩儿,但是后来若哥儿就一心扑在了顾秀才身上,对村里其他汉子爱答不理,后来也就没人来找了。 后来若哥儿又结交了蓝公子,可那人是个男人,又是没成亲的,容易遭人闲话。若哥儿也不可能与他交心说话。 不过现在好了,之前有村里头的心姐儿和巧姐儿,还有今日来的这群人,以后都能跟自家若哥儿说得上话,成为朋友,大家都是姑娘小哥儿的,也能说说知心话。 李善桃摆弄着小云吞的小手,手腕上带上了小银镯子,脖子上还戴着小银锁,动起来叮叮当的,小云吞自个儿玩得开心极了,一直在笑。 像是知道这些姨娘们是给他送礼物来了。 “真爱笑,瞧你阿爹多了好多新朋友,咱们小云吞礼物都收到手软咯。”李善桃笑着逗他,这点儿大的小孩儿就数自家小云吞最好玩了,别人家的小孩子可没这么机灵呢! “啊呜~呜呜~”小云吞也不知道能不能听懂,反正有人跟他说话,那就说几句。 互相都听不懂,但能猜。 李善桃顿时就笑开了:“哎唷,还应呀。” 自家小云吞就是又乖巧又可爱,没人见了不稀罕的,才这点儿大就鬼灵精的,以后肯定聪明啊! “唉,真舍不得,好想继续在你家呆着啊。”许歆文眼睛亮晶晶的,绣了一下午花了还在兴奋的状态中没走出来呢,她手里捏着自己绣好的帕子显摆似的晃悠。 周围人也纷纷附和,先前说要来村里玩儿,大家也没想过有什么好玩的,就想着过来答谢一下沈若,顺便瞧瞧他的崽。 结果一瞧见了,那都是母爱泛滥,恨不得把沈若的孩子抢回去自己养呢! 村里头是没啥好玩的,但是沈若简直是个宝藏啊! 他不仅会画各种各样好看的花样,还教了她们不少漂亮的小饰品做法呢! 这会儿每人头上都扎了几根七彩发绳,还有人给自个儿绣了带花样的发带,这一打扮起来,可比刚来的时候还要好看了!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加上一点精致的小配饰,那瞧起来就是不一样了。 她们还一人拿了一张画满图样的纸呢,都十分珍惜地叠好放进怀里。 沈若知道她们是还没玩够,但是这个点儿再不回去到了镇上就该天黑了,她们的爹娘肯定会担心,所以再不舍得也得走了。 沈若道:“又不是以后都没机会了,要是有空闲欢迎来找我。” “好!”大家约定以后要是有空定要一起过来找他,还都互相留了家的地址,让沈若要是有事儿也能上门找。 沈若笑着点头,他记性好,很快就能将她们的名字和地址都记住了。 她们来送了东西,要走了自然不能让人空手回去。 家里晒得菜干还有许多,镇上人也会晒但哪有农家的味道,所以李善桃和柳杉挨个都给分装了,还每人都塞了一个鸡蛋,还有沈若晒好的地瓜干,又用干净竹筒给她们装了些卤味。 东西用油纸给包了一大包,竹筒就得提着,总之她们人人都有份。 礼轻情意重,她们也不扭捏都收下了,有人直接拿了地瓜干嚼,这东西镇上人懒得做,都是跟村里人买的,或是去杂货铺里头买。 然后她们就发现,沈若家晒得地瓜干都比镇上杂货店里卖的要好吃! 地瓜干是因为蓝帆爱吃,沈若就给晒了不少出来,原本家里的都被蓝帆搜刮完了。这晒甜甜的地瓜干也是有技巧的,要晒得软硬适中,得晒过一遍后又上锅蒸,再晒一遍。 才能晒得外硬内软,嚼起来嘎嘎香甜。 都是农家人自己搞得东西,搞起来都是自家吃的所以干净卫生,味道也好。 拿了这一大包农家的土特产,没人嫌弃,都开心极了。 十几个姑娘、小哥儿坐了五架马车进来的,就停在晒谷场上,沈若往外走送了一段路,看见她们上了车,马车动起来才打算回去。 “那我们就先走了,有机会来找我们玩呀!”大家还想沈若去找她们玩,最好能把崽崽也带上呢! 沈若笑着跟她们道别。沈水是同村的,没上马车,就站沈若边上也跟着挥手。 “若哥儿,真的谢谢你。”沈水郑重其事地对沈若说道。他还没有正式的跟沈若说过这个,他想谢的有很多,说出来后脸颊有些泛红,想再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说啥了。 沈若轻摇了摇头,笑道:“跟我还客气啥?走,归家去吧。” 两人道别,各自回家,这个点儿都可以开始做夜饭了。 她们这一通来,又笑又闹的,让沈若心情都轻快不少,原本还一直担心着明日阑珊珠宝行推出赠品绣帕的事儿,现在倒没有那么担忧了。 不能总给自己设定一个预期,这样容易焦虑。倒不如随波逐流,也许能“无心插柳柳成荫”呢? 抱着平常心对待,沈若现在是一点儿都不焦虑了。 迈着轻快地步伐往家去,明日的事儿就明日再去烦恼吧,总之他努力过了,明日还要去盯着,哪怕会出问题那也能立刻去解决它! 翌日,沈若在鸡鸣之前就醒来了,精神抖擞地起床洗漱,拾掇自个儿。 早食热了昨儿夜里就烙好的煎饼,往怀里一揣就得,之后赶车路上吃。 一狗知道今儿小叔要去镇上,夜里就跟他爹娘说了,只要外面一有动静就要把自己叫醒,这会儿就打着哈欠从屋里蹬蹬跑出来,瞧见牛车和小叔都还在,这才放下心。 “小叔,我起了。”一狗喊道。 沈若收拾完了又进屋去瞧小云吞了,这会儿听见一狗的喊声就应了下。 小云吞在他阿爹起来的时候就醒过来了,沈若给把的尿,之后拿柔软的布巾给他擦脸蛋,换块专用的布巾擦屁屁,整个崽儿都是香香软软的。 沈若稀罕地抱了一会儿就该走了。 小云吞正高兴呢,阿爹要走了哪里舍得,沈若刚把崽放下,小云吞就嗷嗷哭出声。 “娘来哄吧,若哥儿你去,今日的事儿重要,家里有娘在呢。”李善桃知道若哥儿之前和蓝老板合作的那帕子今日就要面市了,昨夜里若哥儿就拉着自己说了许多话。 自己的孩子自己明白,若哥儿面上不显,其实是紧张了。 “好,娘受累。”沈若倾身过去抱抱她,随后没忍心再看小云吞一眼就直接出了门。 要是再看上一眼,他怕他什么原则都没了。 一狗听见小云吞哭了,忙跑过来看,对沈若道:“小叔,小云吞是不是不想跟你分开啊?” “是啊,等他再大点儿就好了,我就能天天带着他。”沈若无奈浅笑。 “嗯嗯!”一狗站在外头看李善桃哄娃,对沈若道:“小云吞会理解的,小叔出门是要给他赚钱钱买吃的和新衣裳呢!” 说的没错。沈若伸手摸摸一狗的头发。 叔侄俩一同上了牛车,同家里人道别牛车便缓缓地走起来。 “小叔,你往哪儿走呀?去镇上的路不是这一条呀?”一狗疑惑问道。 沈若点点头,道:“去接你顾叔叔一起。” “哦。小叔你是不是喜欢顾叔叔?”一狗童言无忌,直接发问道。 沈若脸红。 “顾叔叔是秀才,爹说秀才很有学问的,什么都会,很厉害很厉害。”一狗小脑袋一点一点,说道:“一狗以后也要当秀才,也要很厉害!” “好,一狗肯定可以!”沈若给予鼓励,这孩子很聪明,未来只要认真学,没准真能考上个秀才呢! 顾允是几岁的时候考中童生的? 沈若在记忆中扒拉许久,隐隐约约记得他似乎是八岁左右考出来的,那时候村里都说他是神童呢! 牛车没走太久,就遇上了正缓缓走来的顾允。他今日换了一身长袍,银灰色的,瞧着簇新。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袱。 “给你的。”顾允跳上车,在沈若边上坐定了,将手里的包袱递给他。 “啥啊?”沈若一边说一边打开包袱瞧。 “是漂亮衣裳!”一狗瞧见了就喊道,眼睛都笑眯起来。 沈若将衣衫拿出来,抖开。下面还有一条裤子搭配着。他这一套也是银灰色的,两边肩头上对称的绣了竹子和小笋,和自己帕子上的图案相似。 只不过那竹子多出了一丛,更大更高些的。 布料上有暗纹,是细棉布,摸起来软乎细滑,和顾允身上穿的是一样的布料。 “都是做出品牌的老板,怎么还穿粗布衣衫。等到了‘阑珊’将这件换上吧。”顾允说这话的时候,视线就定在沈若脸颊上,他脸上丝毫的表情都能被捕捉到。 看他嘴角微勾,应当是喜欢的吧? 顾允见他不说话,心里头还有些打鼓,状若无意地问了句:“你喜欢吗?” 沈若收到礼物自然是欢喜的,他要将自己最真实的感受表达给顾允。 心里头就像是打开了瓶盖的橘子汽水,疯狂的冒泡泡。 不过这人的小心思沈若哪儿能不理解,两人衣裳是同一匹布做的,到时候又站在一处,明眼人一瞧就知道两人的关系近。 不过,他很受用。 “一狗,闭上眼睛。” 一狗呆呆地:“啊?” 他的眼睛被一只柔软带着奶香味的手给捂住了,眼前一片漆黑啥也瞧不见了。 沈若倾身过去,在顾允脸上蜻蜓点水般碰了一下。 他带着笑意的声音道:“谢谢,我很喜欢。” 92 第 92 章 “念宝”牌 一时之间众人瞩目。 绒布袋中的帕子被钱员外拉出, 先是能看到的一角是浅蓝色,随后是亮眼的金、橘两色。 一尾锦鲤绣在帕上,开扇般的鱼尾摆动出漂亮的弧度,几乎要从帕子上跃然而出! 围观的人群中一阵骚动, 纷纷往前挤, 想要瞧瞧那锦鲤手帕的全貌。 这可是传闻中能够招财纳福的手帕呀!摸不着, 瞧一眼也好呀, 没准就沾上了福气呢? 钱员外脸上没什么表情变化,但眼神中却透露出满意的神色,那帕子他瞧过一眼之后就将之收进了自己怀里。 笑话, 这帕子是能招财纳福的, 自然要自己收好了。毕竟这可是买那一座玉石雕的赠品,花了不少钱的,哪儿能让那么多人看。 这锦鲤瞧着就像是有灵气的, 活灵活现,精致好看极了。这还不得贴身带着? 没准真能给他招来福气呢。 帕子是赠品,自然没人挑剔这只是个棉布的手帕。 外加那绣的锦鲤实在是灵,就像是一件艺术品。艺术性已经远超于它的材质价值了。 众人还瞧见,那帕子上头还有个布条。 裁剪的非常规整, 边缘有绣线勾边, 那最底下坠着一颗红色的玉质珠,还有流苏, 瞧着就格外精致,与众不同。 不仅如此, 那布条上面绣了两个字瞧着跟纹样似的,还挺好看。 钱员外塞帕子到怀里的时候,那布条便垂在了衣衫外面, 像是佩戴了个装饰,将衣衫都给妆点了一番。 周围人瞧不见锦鲤了,都有些遗憾,但还是有不少人盯着钱老板胸口看。 这会儿他们都瞧见了那布条,上头绣着好看的纹样,那云纹中还夹杂着两个文字呢! 有认字的人随口便念了出来:“念、宝……” 虽不知道这是何意,但好像念几声就像是能沾到福气似的。 有钱员外打头,其他几位员外也就直接将那几座玉摆件给瓜分了,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小钱。 蓝帆没想到这锦鲤手帕对他们的吸引力竟然这么强,已经到达了盲目购买的地步了。 几个伙计分别将绒布袋子双手奉上,周围人又伸长了脖子去看,想再瞧上一眼那锦鲤。 有几个员外小气些,没肯当众打开看,直接将绒布和手帕收好。 只有古员外拆开袋子瞧了,这一瞧就瞧出了蹊跷来。 “蓝帆侄儿,我这帕子怎么与老钱的不同?”他有些惊讶问道,这会儿将帕子拿出来,锦鲤还是原先那只锦鲤,但鱼尾摆动的弧度,还有做出的动作却是不同的,他这上头还多一串泡泡呢! 虽然与钱员外拿到的帕子上图样不尽相同,但明显他手上的这张显得更加灵动了! 蓝帆笑着说道:“对,这锦鲤手帕只有五张,各有不同。其上锦鲤或游动、或停、或吐泡泡,将这五张帕子合在一处翻看便是《锦鲤嬉游图》。” 这话一出,那些舍不得给别人瞧的员外也都压抑不住想赶快瞧一眼的心了。 纷纷掏出绒布袋子打开。 随着一张又一张帕子拿出,周围的惊叹声此起彼伏。 这五张帕子上的锦鲤各有不同,但都一样的绚丽灵动,好看极了。 蓝帆继续道:“因这帕子稀有,世间仅次五张,未来不会再有相同的图样问世。绣娘绣此图前净手、净面,心怀虔诚,方得显灵。” 这话说的玄乎,但也能自圆其说。先前镇上传的便是这锦鲤手帕能招财纳福呢! 无论这是不是真的,有个好寓意大家就愿意买单。 钱员外原本以为这锦鲤手帕该是相同的图案所以只选了其中之一的摆件,却没成想竟然全都是不同的!这让他一个收集癖如何能忍?! “老古,我出双倍的价儿买你手里的帕子。”他直接对着自己最好的朋友下手,问道。 古员外吹胡子瞪眼,拒绝道:“不卖,你都有一张了还要我的作甚?没准我带着,家产早晚超过你去!” 他俩关系好总是吵吵闹闹,镇上人也不是不知道,这会儿是真实地感觉到这帕子就是主角,那摆件才像是个添头呢! 其他几个员外自然也不肯卖,只不过瞧见其他人手里的帕子和自己的有略微不同,心里头也是痒痒的。 他们家里头都有钱,哪里需要挑选,喜欢的东西那都是成套的。 结果这会儿就得了五分之一,这感觉无异于是蚂蚁噬心呢! 锦鲤手帕一出将整个阑珊珠宝行的气氛推上了高潮。 员外们来都来了,自然不是只带走锦鲤手帕就肯走,这会儿还在店里逛起来,瞧瞧时新的款式。 随后就瞧见那玻璃柜台了,里面的珠宝首饰被光衬的极为高贵,那玻璃也是价值不菲,他们不由得更相信这锦鲤手帕能招财了。要不然蓝家这小子能有那么多银钱来置办玻璃? 阿富早先就得了命令的,这会儿笑着介绍道:“今日珠宝行首饰购买超过百两银,就能得一张‘念宝牌’限量猫爪肉垫帕子,与锦鲤手帕是同一人所做。” 一句话给大家都震地不轻,竟然还有别的手帕!还有那“念宝”竟然是帕子的牌子,那以后要是想买锦鲤帕子,就能找到地方买了? 阿富将其中一张手帕拿出来,好让周围人都瞧见。几个员外瞧个新奇,对这样的帕子倒是可有可无,不过非常戳女孩子的内心。 大家的心思都活动开了,先前买了步摇的姑娘上前询问现在她再买几样凑上一百两,能不能得手帕。 答案自然是可以的。 猫爪手帕也只有五张,那姑娘拿到之后脸上露出开心的笑。明明没有人教过这种新鲜样式的帕子该如何玩,但人类好像与生俱来就知道,应该将手放在上面掐。 棉花软绵绵的手感,给绣好的粉嫩猫爪的加成是非常大的。 很快那猫爪帕子也被瓜分完了。 七彩发绳也都发完了,但大家还都意犹未尽没想走。 在这时候,蓝帆站在珠宝行中心,朗声道:“感谢各位今日赏光,我与‘念宝’的老板达成了合作,未来每半月便会推出一次‘买摆件送礼品’‘买珠宝送礼品’以及‘连续五日免费赠送五十件小物’,到时还望大家多多光临。” 沈若先前说过要做的不止手帕,未来还会有解压玩具、布偶、枕套、扇套等,他还时不时有些新奇的想法,未来每半月推陈出新,且都是限量。珠宝行售卖的玉石摆件、珠宝首饰与他做的赠品相辅相成。 其余时间便是“新款预热”,这是蓝帆跟他新学到的词。 不仅如此,沈若还会每月友情帮忙设计新款的珠宝和摆件款式,蓝帆不禁感叹这朋友是真的交对了。当然,他自然也不是让朋友吃亏的性子,自然会给设计的银钱。 虽说未来“念宝”这牌子不可能一直依附于“阑珊珠宝行”,一定会独立出去,但是“念宝”还是会一直为“阑珊珠宝行”提供新的独家赠品。 他们合作共赢! 大家听到蓝帆这话,有钱的自然好奇那购物赠送的礼品是什么,若是好那便早早地过来抢。没钱的就想着一定要早早地过来,领那免费的小物。 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所见即所得。送的东西反正不要钱,抢到就是赚到。 总之下半月活动开始,他们必须得来! 沈若和顾允站在楼梯边上,瞧见如此盛况沈若脸上也带着笑,这下“念宝”是真的出名了,要做奢侈品,这第一步已经卖出去了,未来就不能降格。 现在自己身家太少,还无法支撑,等未来发展起来自然是要开店的。 等到那时候“念宝”早已经积攒了不少口碑,而且一开始被当做贵重摆件、珠宝的赠品,那格调就是高的。未来就是要做最精致有趣的东西,赚富人的钱! 但沈若也明白,要创业自然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完成的,所以未来他也要招不少人手。 没有一个大品牌是只有一个设计师,他需要培养许多个对品牌衷心的有天赋的设计师,这样“念宝”才能一直存续下去。 沈若想着未来,眼睛很亮。 在现代他就有开店的梦想,到了这里感觉离实现也并不遥远。 现在他的心才彻底安定下来,幸好他跟蓝帆吹的大话没有打脸,要不然可太影响他的信誉度了。毕竟那些帕子是收了人家钱的,沈若自然不能让人家亏了。 蓝帆继续说:“本店今日起推出会员制度,消费越高未来能得到的特权就越多,我会派人送到客人家中,未来消费可以积攒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就可以来兑换礼品……” 笼络会员社群这点沈若很会,总之消费过的全都免费办卡,不要钱的大家自然会要。之后便是客户的财力划分,在店里花的越多,那享受到的服务也就越多。 待遇越高,有人想要享受,自然愿意都来阑珊买东西。服务好,还能攒积分,积分能兑换东西,这就形成了一个闭环。 具体的会员卡内容,由阿富来告知。 这么新鲜的方式让大家都有些不太适应,但是阿富用通俗易懂的话解释一番后,大家也都了解了。那怕不了解,知道积分能兑换东西,那就是免费拿东西,这点就足够让人觉得心情舒畅了。 人人都爱占便宜,所以才说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嘛。 “阑珊珠宝行”的热闹一波又一波,随着赠品的推出,“念宝”这个名字也被镇上人一传十十传百,这可是做出锦鲤手帕的牌子,也不知是哪家店、哪位老板。 总之,查无此人。 大家都好奇极了,那几位员外也询问了蓝帆,但蓝帆也只是笑笑并不做回答。 搞得所有人都抓心挠肝的。 那锦鲤手帕得不到了,总得找点什么替代吧。没准那“念宝”的老板手里还有“黄鲤鱼手帕”“绿鲤鱼手帕”呢? 沈若低调极了,就站在阑珊珠宝行里头,一身银灰色棉布衣衫与顾允站在一处。 他早早对今日发生的所有事有过设想,目前来看比想象中更好一些。虽说赚大头的自然是蓝帆,但是产生的品牌效应的价值,是远超过金钱价值的。 只不过短期内并不能变现罢了。 现在打出了开门第一炮,沈若已经不担心了,他未来要做的就是设计新奇精致的赠品,偶尔帮蓝帆设计几个珠宝样式。 之后就是脚踏实地从开厂、摆摊开始赚钱,攒身家。以期未来能够将“念宝”这个奢侈品品牌开遍大江南北! 93 第 93 章 “情侣装” “阑珊珠宝行”开业以来第一次迎来了客流高峰, 阿富完全来不及算今日的入账,只知道——一笔、一笔又一笔, 好像一刻也没停。 店里的伙计也全都跟陀螺似的, 忙得团团转。 虽然店里客人多,伙计们都忙,但不显得杂乱。 珠宝行内的动线也是重新规划过的, 客人可以从进门的位置开始看,一路走到最后能转出去。 柜台结账的位置就在出口的门边上, 买完了东西就能提着走,特别方便。 伙计们一共十人,都分工合作, 有人做导购、有人帮忙拿物件儿给客人看、有人包装、有人收银钱结账。 乱中有序, 客人们的感官也挺好。 还有些进来就是抱着看那锦鲤手帕和领免费的七彩发绳的人,不买东西,但也想多看看见见世面。 那些珠宝玉器各个都精巧贵重, 若是以后有钱了必定要带件回去! 这些人没花钱还有些担忧店里人越来越多那伙计会不会赶他们走, 结果人家伙计非但不赶, 还会笑容灿烂非常热情地为他介绍讲解,哪怕他说了买不起,伙计脸上也不会露出鄙视的表情。 总之大家觉得这“阑珊珠宝行”瞧着哪儿哪儿都好,他们以前可都是不敢进来的, 现在不但进来了, 还被当成贵客一般招待。 这种感觉……也太爽了吧! 但也有些脸皮薄的客人,伙计招呼的热情, 不买点什么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怀着这种心理的人不在少数,以前不经常来珠宝行逛,但也知道里面的东西那都是贵价儿的, 结果今日仔细瞧了,那精细小巧些的珠宝首饰,价格也不算非常贵。 于是遇着有喜欢的,咬咬牙也就拿下了。 买了之后还有之前说的那什么“积分”赠送呢,等以后累积到一定数额是可以免费换东西的! 怀抱着这种复杂、又想占便宜的心理,好些人都冲动地买买买起来。 但冲动是魔鬼,买完付账时心中是爽快的,但是之后回过劲儿来又觉得不太值。 倒也不是“阑珊珠宝行”卖的东西不值这个价儿,而是觉得那东西买回去也不经常戴,怕磕了碰了,大部分时间都只能束之高阁,倒还不如将这些钱拿来买些零嘴儿,好歹还能吃进嘴里呢! 孙二娘便是这样的想法。 她先前在店里瞧上了一只步摇,头脑一热就买下来了,到了家之后又觉得太奢侈,买这步摇回来让家里人,特别是婆母瞧见了,保不齐就是一顿说嘴。 纯银的步摇最怕磕碰,得小心着带,摔地上便是一个坑,样式还容易变形。 她想戴也只能小心着戴,这太不适合戴着做活儿了,家里可是每日都有一堆事儿要干的。 此刻她的内心就是极度后悔,想去将这步摇给退了。 她闺女儿瞧见了,直夸她眼光好,这步摇配她,好看极了。 孙二娘道:“娘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那么好看做甚?”但眼里满是高兴,显然被女儿夸的心里美。 “娘想去试试将这步摇给退了。”孙二娘家里也不是大富人家,一只步摇的价格能让一大家子人在镇上生活几个月了。 虽然十分喜欢,但也只能忍痛割爱。 先前买下就是一时冲动上了头,这会儿头脑冷却下来了,考量过后还是想去退了。就是不知道那“阑珊珠宝行”能不能退。 女儿闻言却皱了下眉,担忧道:“娘,珠宝行不都是钱货两讫的?你买了回来珠宝行恐怕不会退,要退可能只能按照折旧的价儿了。” 那步摇是银的,银子本就能按克价回收,但珠宝行若是不给退只让折旧回收的话,那可就亏大发了。 “先前我听隔壁姐姐说,她在‘金珠’买过一只银镯子,就是不给退呢!结果她非要退,就只能给她折旧的价,但那镯子她不过就戴了四五日,真是坑!”她有些愤愤不平道。 今日阑珊珠宝行做活动的事儿她也知道,她娘想去瞧热闹她没跟去,就因为隔壁姐姐说的这件事她就对珠宝行有了些许偏见,而且她还听说那珠宝行里头的伙计都是拿鼻孔看人的呢! 没想到她娘也冲动了一把,买了银步摇结果临了想去退。要是这家珠宝行跟那“金珠”一样,那还不如不去,免得白跑一趟不说还受一肚子气。 她可不想折旧退。 孙二娘想了想,还是想试试:“那隔壁的姐儿是戴了几日的,我这才刚买,簇新的都没戴过,没准能退呢?” “要是不能退那也不亏。娘还领了个七彩发绳,这是白送的,只有五十件呢!不用买他家的东西也能领。我去得早这才抢到了。”孙二娘突然想起了这东西,笑着从怀里掏出抢到的发绳,递给女儿。 想起抢发绳的人那么多,就五十根自己抢到了其中之一,这可真够厉害的。孙二娘还有些沾沾自喜呢! “娘想着,将这步摇退了,等再攒几年钱,给你未来出嫁备上一套更精致些的头面。” 她买的这步摇只不过是最普通的款式,但有些精巧,是她喜欢的样式。像她女儿这样年纪的小姑娘们更喜欢时新漂亮的款式,那就不适合她戴了。 珠宝行竟然会免费送东西,这事儿新鲜。 不花钱都能送,这还是她印象里那种“你没钱、不花钱就别进我家店”的珠宝行吗? “娘,那我跟你一同去。”去退东西,态度一定要强硬,她娘性子软乎容易被欺负。 “成。” 两人回到阑珊珠宝行门口之时,里外还有不少人,但不显得乱。外面这门面的确好认,一下子就抓住了姑娘的视线。 门口还有伙计在招呼:“欢迎光临‘阑珊珠宝行’,客人您请里面走。” 那姑娘本想气势汹汹走过去告诉伙计自己是来退东西的,这会儿被人笑容灿烂地招呼进去,顿时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她娘站在一边尴尬笑笑,拿着那印着“阑珊珠宝行”字样的盒子,有些说不出口。 姑娘捋了捋思路,对其中一个伙计道:“今日我娘在你们店买了一只步摇,现在不喜欢了想来退,麻烦找一下你家掌柜。” 来了来了!先前员工培训时候就有说过发生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的! 那伙计跃跃欲试,脸上依旧带着笑,说道:“麻烦客人将随首饰的那张单子一起拿上,只要是买走的三日内,物件儿没有使用痕迹、不影响我们店二次售卖都是能退的。只要客人您去找柜台结账处的伙计,在那里可以办理退货退款哦!” 姑娘原本以为肯定要和这伙计狠狠拉扯一番才能退,结果……这么容易?! 真的能退?! 孙二娘也很震惊。 这会儿门口招呼的伙计人数够,他干脆领着孙二娘母女二人直接到结账柜台那儿去了。 “阿富哥,有人来退东西。”那伙计道。 阿富将结账的活交给边上人,脸上带笑看向过来办理退货的两人。 之前他是不太能理解为什么要让客人能够退货,这不是纯纯亏钱吗?都到了兜里了还要掏出钱去?这样做生意真的不会赔本吗?! 但是沈小哥儿说了,这样能让店的口碑更好,而且一般也不会有许多人来退的。 那些人头脑一热买了东西,特别是贵重物品,要是不能退掉心里头可就难受得紧。就像是自己吃了大亏似的,未来那客人瞧见这店就膈应。 这样没准就流失了一位顾客。 要是能退货,那客人买东西就能更加没有后顾之忧。 大家就会想着:先买呗,反正冷静下来要是不喜欢还能退啊! 这无疑就是再度促进了消费,而且好多人都是买回去了,那物品归属感就起来了,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太愿意退了。毕竟“阑珊珠宝行”出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阑珊珠宝行”每一件珠宝玉器、摆件玉石都是经过蓝帆仔细查看过的,但凡有一丝瑕疵那都会被打为残次品,不肯售卖。 阿富现在还不太懂,但是沈小哥儿说了他家公子肯定是觉得有道理,这才吩咐他照做的。 所以他也不纠结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了,这会儿就笑着让人将东西和单子拿来,确认无误就能给退。 这单子也是沈小哥儿想的,说是叫“收款收据”一式两份,在店内买了贵重物品的全都有,若是要退款就得凭着这张“收款收据”来。 上头写明了日子和时辰、价钱及买的物件儿,还盖了“阑珊珠宝行”的红印。 孙二娘从怀里掏出那张纸,她不识字,这东西也不看不懂,就知道是买了这只步摇给的,随手叠了下就塞进了怀里。 阿富跟她解释了一番,以后要是要退东西,这“收款收据”绝对是不能丢失、破损的,这是她在“阑珊珠宝行”买了东西的凭证。 检查过后那步摇没有问题,阿富便将银钱退还了,随后将那张“收款收据”撕碎。 孙二娘母女俩退了东西之后也没遭受到伙计的白眼,瞧他们还是笑笑的。从一开始忐忑不安,到现在对这店铺都喜欢起来了,孙二娘心想,未来自家闺女儿出嫁要买的头面全都来“阑珊珠宝行”买! 当然先前买步摇得的积分自然是没有了,孙二娘表示理解。 一般人都能理解,但还是需要伙计提前说明一下,不然未来就是一笔糊涂账了。每一笔积分都有来处,扣除的也有条目,写下来看着就清清爽爽的。 这也是沈若和蓝帆说了之后,按照“阑珊珠宝行”运作的习惯,制定了会员卡积分变动的表格。 每位会员都有单独的一张。上面有写名字、籍贯、粗略地址,哪怕有重名的也不会搞混。 除了孙二娘以外,后来又有两个人过来办理退货,只要东西没问题,“收款收据”也都在,就都给退了。 这些只是一些小的支出,流水过一遍而已,都算不上是损失。 比起其他的收益,可真是九牛一毛! 蓝棹也来瞧热闹,先前因为过叔家门而不入跑到集市上玩,被压在家中苦学好几日,这会儿因着这事儿难得能出来,他立刻就坐着马车冲过来了。 他堂兄的店铺大变样,瞧着显眼好看极了,外头的伙计并不认识他,就把他当做普通客人招呼,指引他进去。 蓝棹对这里新奇的方式感到新奇,京城里头的珠宝行可都不这么干,那都是看人下菜碟的。不过明显自家堂兄的店好些,没瞧见里头客人这么多么? 京城里头的那就是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他堂兄这么搞,肯定能赚不少! 虽然他不懂经商,但跟蓝帆接触久了也沾了点皮毛。先前说起沈若和顾允就知道这两人深藏不露,一个是刚刚展露头角的商业鬼才,另一个则是早早创了业还不肯被人知晓的秀才郎。 这俩人还真是般配。 蓝棹想着就要往二楼去,被一个伙计给拦住了。 “客人,二楼还未对外开放,不好意思。” 阿富眼睛尖瞧见了这里的变故,让后面伙计顶上自己的活儿走了过去。 “蓝棹少爷!” 蓝棹这会儿还背着书包呢,冲他点点头,打了声招呼。这是他堂兄身边人,是个熟面孔。 “你们认认脸,这是我们老板的堂弟,下次可别傻乎乎地拦人。”阿富说道,随后就请蓝棹上去。 二楼不似一楼般嘈杂,蓝帆几人就在雅间内商量未来要做的事,话还未说完,门便被打开了。 “堂兄!我可算是出来了,在家里可把我憋坏了。你这儿弄得可真不错,瞧着比京城里头的珠宝行还要气派呢!”蓝棹咋咋呼呼地冲进来,往桌前一坐。 “毕竟砸了不少银子,要是不气派那可还行?”蓝帆摇着扇子,显然很受用。 二狗瞧见了陌生人,好奇地盯着他看。 蓝棹笑着吃了块桌上的糕点,抬头看顾允和沈若一眼,喝了口茶水,再看一眼。 “你俩今日这衣裳……”蓝棹不是第一个发现他们俩穿“情侣装”的,但却是第一个说出来的。 顾允目的达成,嘴角微微上扬。 “好看吧?”沈若也喜欢得紧,银灰色的布料配翠竹小笋,这色调是真的很搭! 蓝棹:“好看!” 这衣裳的版型没什么特别的,但这颜色就是格外衬肤色,沈若本来就白,这会儿瞧着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顾允身板挺拔,穿起来更是俊逸非凡。这两人穿这一身坐在一处,瞧着就像是画里的人一般。 蓝棹没能控制住自己酸酸的情绪,心想着,以后一定要找个比沈若还漂亮的小哥儿成亲,羡慕死所有人! 94 第 94 章 竞争(二合一)营养液2…… 阑珊珠宝行这边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 镇上几乎三分之一的人都来凑热闹了,更别提镇上的几位员外郎都为了那锦鲤手帕过来,可算是狠狠地造了一波势头。 而金珠那边却萧条许多。 他们家可是储水镇上开店时间最久远的珠宝行, 哪怕再冷清店里每日都会有零星几位客人, 结果今日竟然一个客人都没有! “真是岂有此理!”金珠的老板黄进此刻站在柜台边, 大手狠狠地拍打在台面上,发出很重的一声闷响。 “老爷,息怒啊。我已经让伙计去‘阑珊珠宝行’盯着了。可小的觉得,不过就是几张破手帕, 还真能吸引到那么多人去?没准儿明日客人就都回咱们这儿了。” 金珠的掌柜是个瘦高的中年男人,站在胖肚圆润的老板旁边, 衬的他就像一根竹竿儿。 “几张破手帕?就是这么几张手帕搞得我们店里都没人来!”黄进气得横眉倒竖,蓝家那小子不知怎的跟开了窍似的, 这手段一波接着一波, 先前镇上开始流传那锦鲤手帕传言的时候,去阑珊的客人就多了不少, 但那时候黄进觉得不足为惧。 他们“金珠”才是口碑最好的老牌珠宝店,客源还是非常稳定的。 这么多年了只有他们“金珠”挤走同行的份儿, 那“阑珊”挤不走, 倒不是黄进不想,不过是因为那蓝帆的爹是个员外, 而他只是个地主。 他家无权,只是有些家底,能买得起下人和田地。但“金珠”到他手里已经流传三代,哪里是他一个刚开小几年的珠宝店能挤兑的? 黄进在今日之前都是格外自信的。 先前客流减少的不太明显,他在自己的府邸中享乐,哪里能顾得上生意。 上月末瞧账簿时候才发现比起前几个月赚的整整少了三分之一!这让他如何能继续在府中坐得住? “无论如何, 老金你必须帮我把客人都招回来!”黄进眼睛怒瞪。 自从“阑珊”开业之后两家店就一直交锋,抢占珠宝玉器市场,拉拢客人。 你降价一两,我就降价二两!你要出节日的新品,我要比你出的更早!镇上人都知道“阑珊”和“金珠”这两年疯狂打擂台,你出一个新样式,我就非要比你多一个。总之非要把对方比下去不可! 每次都是有输有赢,但是在这些交锋当中自家的收益还上去了,黄进便也觉得能继续下去,就当做看在蓝员外的面子上。 但是先前“金珠”一直都赚的比“阑珊”多,而且去“阑珊”买的顾客大多都是先来“金珠”看一遍,没有挑中,才会过去的!说句难听点的,“阑珊”捡走的都是他们“金珠”不要的客人。 结果这会儿是连一个客人都不愿意来“金珠”了!这可还行?! 被喊作老金的掌柜,顿时欲哭无泪,道:“老爷,我哪儿有那么大能耐啊!那客人不愿意来,我总不能将人绑过来。” “那你说该怎么办?!我花那么大一笔工钱养你是让你在这儿吃干饭的?”黄进气不打一处来,他双臂抱着胸口道。 老金皱着眉,眼睛眯起:“老爷,要不然咱们也搞活动,将那些旧的款式都降价卖?” “降价招揽的事儿以前干过,没多少人来。况且那‘阑珊’今日降价了么?”降价竞争那可就是恶性的了,亏损不说,还容易降格,要不是当初“阑珊”搞出一个什么节日优惠,那他家事绝不可能跟着降价的。 “好像是没有。”老金抹了把汗。 “金珠珠宝行”里头气氛低沉,有一人匆匆跑进来,大喘气道:“掌柜的,我回来了!” 抬头瞧见老爷也在,立刻行礼喊老爷。 “快说说你都看见了些啥?”老金立刻发问,将压力给到了伙计。 伙计对上老爷那带着怒火的视线,有些慌乱地道:“客人们,都、都去‘阑珊珠宝行’了,我瞧见了不少熟面孔。还、还有镇上那几个员外郎,也都去了。里里外外全是人,从没瞧过有哪家店如此火爆的……” 黄进手里捏着玉杯,闻言力气大的差点儿都能捏碎了。 伙计顿时不敢再说了,他是乔装打扮作为客人进去看了一圈的,早早地就去了。还顺便抢了一根七彩头绳,那头绳还藏在衣服里头呢! 黄进道:“你继续说!那锦鲤手帕什么样?” 伙计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锦鲤手帕被镇上五位员外买走了,那锦鲤我瞧见了,活灵活现的。但那帕子一瞧就是棉布的,不值钱。不过那锦鲤是真的很灵,说能招财,小的有点信了。大家都是奔着手帕去瞧的,但是那‘阑珊’搞得稀奇,外头不少伙计站着招揽客人,脸上都带着笑,里头也是,一个个都殷勤的不得了。就有许多咱家的熟客都在那买东西了。” 伙计说着就听见一声脆响,玉杯子砸在地上炸开了,身体抖了两下,但还是倔强地把话说完了。 “小的瞧见那‘锦鲤手帕’背后是有老板的,那个老板做了个叫‘念宝’的牌子。那蓝老板之后还说……他家,未、未来每月都会有和那‘念宝’的老板,合作,推出新的赠品……” 黄进对那伙计吼道:“那你不知道将那‘念宝’的老板找过来?!” 也不知道‘阑珊’花了多少银钱请了这么个人合作,这人手段高,搞出这么个‘锦鲤手帕’来,要是把这人挖过来,那他家的‘金珠’定能将‘阑珊’再次狠狠压下去! 伙计抖若筛糠:“不、不不,不知道啊。” “嗯?”黄进具有压迫感的眼神对准他。 伙计梗着脖子道:“那‘念宝’的老板没露面,不知道是谁。就跟凭空冒出来似的,从没听见过这牌子。” 掌柜的老金也跟着接了一句:“是啊,这叫‘念宝’的还真没听过。” 黄进皱眉道:“你将他们的合作内容细细说来,我们也照这个搞,我就不信了,棉布手帕还能如此吸引人?我找人做锦缎的来!” 伙计立刻将之前听到蓝帆说的,他们每半月推出一次赠送礼品的活动,还有五天五十件免费赠送的小物,悉数告知了。 黄进哼了声,立刻拍板:“这几天就开始宣传,过两天咱家也开始这么干。我倒要看看‘阑珊’还能搞出什么新花样来!” “好,小的这就安排起来。”掌柜的还多问了一嘴,道:“那他们家伙计如此谄媚,咱们要学吗?” “学个屁!谁家卖高档货的里头伙计这样的,这跟酒楼里头卖笑的有何区别!?”黄进冷哼一声。 以“金珠”的名气,再加上要送赠品的消息出去,未来来的人必定会比今日去“阑珊”的人还多! 等着瞧! ================== 翌日,阑珊珠宝行依旧火爆,虽然锦鲤手帕已经卖没了,但每日五十根免费的七彩发绳还是有的,现在不是一开门就能抢着,变为一个时辰初发放十根,一共持续五个时辰。 沈若昨日临走的时候和他们商量过了,没有锦鲤手帕的吸引力吊着,那客流量自然会减少。 免费赠品若是一股脑儿全部发放完了,那么这一天的客人那可大多都在开店之时就来了,接下去一整天也许都来不了几个客人。 所以分好几批,这样的话,一整天都是有人来的。 昨日就将今日发放赠品的时辰和还在店里的人说明了,他们走了之后自然会和其他人说,若是没听说的不清楚的,第二天来了那也知道了。 只要伙计们态度好些,就不会出事。毕竟是白拿的东西,大家会“阑珊”新出规则的容忍度会更高一些。 因为这是昨天临时想的,也许还有不全面的地方,所以沈若第二天还是打算过来盯一会儿。 而且正好来镇上也有事儿。 他脑子里的血块需要找刘大夫针灸,还要给他和蓝帆送卤味来,顺便去瞧瞧哪条街上的摊位性价比高。 虽然舍不得自家崽,但沈若为了能赚钱还是得多出来跑跑。 顾允也跟来了,先前沈若说等他脑子里的血块消散了才会答应成亲,之前他没提要去找刘大夫,这会儿主动要去,顾允心里是高兴的。 这是不是代表沈若也想快点想起那天的事儿,然后答应自己。 蓝棹也在“阑珊珠宝行”,他只有到这儿他叔才肯放人,这会儿大家又在二楼雅间聚在一起了。 “沈若你这脑瓜子究竟是怎么长的,这主意真是妙!”蓝棹第一次打心眼里感受到他堂兄说的话是真的,这会儿从窗户往外看都能瞧见有不少客人在往“阑珊”赶呢! “一般般啦。”沈若谦虚笑道。他今日来还带过来了两个月中推行的新赠品样品,还有免费赠品的样品。 是他昨儿下午回家之后麻烦他娘和嫂子搞出来的。 蓝帆摇着扇子,十分期待地看向沈若。蓝棹也看过来,表情如出一辙。 顾允在牛车上就看过了,是沈若举到他面前的。此时嘴角微抿,只顾着瞧沈若。 “我带来的东西还是用棉布做的,但不是手帕了。”沈若先是给他们打了一剂预防针,他要做的“念宝”品牌,自然不能只用手帕给自己封死了,能做的东西还有很多。 “嗯,难不成是扇套么?”蓝帆完全被勾起了好奇心,因为锦鲤手帕和猫爪手帕的成功,让他对沈若带来的东西有了一种完全盲目的相信。 沈若从随身背着的斜挎包里将东西取出来。 一打眼瞧过去,蓝帆就挑了挑眉,惊奇地问道:“这是香囊?还是什么。瞧着鼓鼓囊囊的。” “嗯,可以当做香囊,但这做法跟猫爪手帕类似,就是用来解压的玩具。”沈若拿出来的第一样就是可以揉捏的挂件,大小做成男□□头大小,正好能用两手抓握住的。 上面是挂绳,下面坠着木头珠子和流苏,那木头珠子上刻上了“念宝”的云纹标志。 蓝帆拿过去仔细瞧,这香囊似的东西形状是不规则的,上头绣的是一只模样憨态可掬的白兔脑袋,整个香囊的形状就是兔子脑袋的形状,瞧着可爱极了。翻到背面,还缝上了一小团白色毛球,那是兔子屁屁。 鹅黄加白的配色,瞧着就是格外好看,可可爱爱的。 那绣工极佳,瞧着格外精致。因为刺绣的满,让人完全无视了这只是棉布做的。 里头塞的东西轻而软,也不知道是什么,但肯定不是棉花。 蓝棹看到这小东西,顿时就爱住了。 “这白兔真好看,瞧这三瓣嘴儿和兔牙,捏起来真舒服啊!”蓝棹京城来的,他也是第一次瞧见这样的小东西,顿时就有些爱不释手了。 蓝帆点头,笑着问沈若道:“这里头塞的是什么,我摸着可不像是棉花。” 这解压挂件设计与猫爪手帕类似,姑娘们喜欢这类,所以沈若就又做了。但是棉花重量较重,做成这兔子之后挂在腰上坠沉的,所以他立刻就掏空了塞进去的棉花,改换成了芦花。 “是芦花。”沈若解释了一番,为了让这挂件更轻便,他才会想着将棉花给换了。 芦花,顾名思义,就是芦苇上面的絮絮。 古时候穷苦人家买不起棉花时候就用芦花来做夹袄,但说实话保暖性很差,只不过瞧着跟棉花似的能蓬蓬的。 “原来是芦花。”蓝帆读的书多,自然也知道芦花能用来做什么。 但生长在京城的蓝棹就完全不知道了,还要蓝帆来给他解释一番。 顾允小时候家里最穷的时候,衣裳便是用芦花续的,在麻布里头再裹上一层油纸,勉强能挡住些许寒风。 蓝棹一听竟然还有这么困苦的事,顿时心中难过起来,他刚才这样跟那问出“何不食肉糜?”的帝王有何区别。 沈若继续道:“这白兔是其中之一。我想按照十二生肖,做出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 依旧要把收集癖的内心抓的死死的。 不过这回沈若打算这十二个每个动物都做两个,这样起码能有一个人能将这十二个解压玩具收集齐全吧?应该吧…… “若哥儿,那‘龙’是皇族象征,不能做。”顾允提醒道,他知道沈若不是生长于这里的,但其他人不知道,这要是真做出来哪怕是当做赠品,那也是要引来杀身之祸的! 沈若顿时一惊,冷汗都要下来了。 他还当自己是个现代人,而且在村里待久了,都完全忘记了这里是皇权社会!在现代他接稿子也没少画过龙或是其他神兽的,这会子还真没想起来龙是不能随意做的。 “是啊,那就只能做十一生肖了。”蓝帆也道。 这可难不倒沈若,不就是不能做龙嘛,那就改做其他的。 顾允提议道:“将‘龙’换成‘鹿’吧,龙生鹿角,也是祥瑞。” 沈若顿时眼睛弯起笑了,说道:“你怎么猜到我要说这个,我也想着换成‘鹿’呢!” 顾允神色不变,嗯了一声,清凌凌的嗓音道:“不用猜。” 沈若挑了下眉,嘴角微勾。 “我与你心有灵犀一点通。” 蓝棹和蓝帆嘴角抽搐,感觉被秀了一脸。 也不知道顾允从哪儿学来的,这会儿说完他耳朵都红透了,这难道就是古代版的土味情话? 有点笨拙的可爱。 沈若没忍住在桌下牵住了他的手,手指在他手心里画了画。 顾允脸也浮上红晕,此刻手心发烫,不知道沈若在他手心里写了什么字,他在心里描摹几遍也猜不出来。 蓝帆猛烈地咳嗽了几下,这两人自从在一起了之后也不怎么收敛,都还没成亲呢整日腻在一起,蓝帆都有些没眼看,但是仔细一想他俩孩子都有了,这样也正常。 蓝棹看见顾允竟然脸红,顿时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盯着瞧了许久。 多新鲜呐,顾子诺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竟然还会脸红! 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还有阿富紧迫感极强的声音。 “公子!公子,不好了!” 蓝帆顿时皱紧了眉头:“你家公子我好着呢!进来!” 阿富立刻推开门冲了进来,没来得及跟所有人打招呼,立刻道:“那‘金珠’的伙计跑到镇上到处揽客!还说要送赠品呢!这不是学咱们的吗?!说是正在筹备,后日便开始了!” “‘金珠’那老头可真是不要脸。”蓝帆扇子一手拍在手心里,说道。 “是啊!那一群伙计还敢跑咱们店门前来宣传,这会儿都是客人,我哪儿能拿着笤帚去赶人啊!真是气死我了!”阿富气得跳脚,他可是听到不少人说要去“金珠珠宝行”看看的! 储水镇上就两家珠宝行,眼见着“阑珊”如此火热,那“金珠”自然坐不住了。但这有样学样的方式,确实挺让人不齿的。 “他们有说要送什么东西吗?”沈若问道。 “手帕!锦缎手帕!”阿富说起这个就更气了。 “免费送啊?”沈若挑了下眉。 “对!免费送手帕,说是买了他家珠宝摆件的能送更多呢!”阿富气急败坏。 沈若顿时就不着急了:“那敢情好,他们什么时候开始送?我也去拿一张。” 阿富跳脚:“哎哟,沈小哥儿你在逗我玩儿呢!你怎么也要去凑热闹啊,锦缎手帕能有你自个儿做的好么?” 沈若摇了摇头,眼角弯起:“锦缎手帕可不便宜啊,你们说那‘金珠’的老板这么莽,是‘照虎不成反类犬’还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呢?我还挺期待的。” 他急了他急了,那金珠的老板这么做,能不能赚沈若不确定,但亏是肯定的。 到时候正好去瞧瞧热闹,顺便看看他家要送的手帕是啥样。 蓝帆听沈若这么说,顿时也就不生气了,他家要送锦缎手帕此刻在镇上宣传,不择手段,那沈若帮着做的祥瑞香囊他也可以开始宣传了。 十一种生肖和鹿,那可都是祥瑞的代表。 顾允也跟着出主意,道:“我们可以写一张单子,发出去,这可比直接招揽要好看很多。‘金珠’这做法,属实难看。” 就差把“一定要把阑珊压下去”给摆在了明面儿上了。 沈若眼睛一亮,看向顾允,没想到顾允这个古代原住民竟然就想到了“传单”这种现代人采用的宣传方式! 其实顾允只是被沈若打通了思路,之前听见他说的那“收款收据”写做了单子,那这消息自然也能! “可以!咱们就用‘发传单’来预热!看看究竟是咱们的十二只祥瑞香囊更胜一筹,还是他们的锦缎手帕更好。”沈若露出自信的笑容,眼角微弯。 “免费赠送的东西我可还没拿出来呢。” 沈若从斜挎包里拿出两个毛球球,和兔子香囊后面的一样,上面帮着鱼线和一根茶色的东西,像是什么的枝条。 沈若放在手心里摊开给他们看。 “这是我做的毛球耳坠,上面是茶叶梗,用鱼线串好不容易断裂。我娘说,女子打了耳洞之后,若是没有银针金针,便是用茶叶梗来养耳洞的。”沈若道。 这些东西都不费钱,做出来带着也好看,特别适合冬日里。现在还是夏末时分,提前备上也很不错。 总之就是非常适合用来做赠品的小东西。 精致小巧。 不过有钱人家自然看不上茶叶梗做的耳坠,但是能来白拿东西的自然都不是有钱人,所以正好! 既然那“金珠”非要跟“阑珊”打擂台,那就卷起来! 95 第 95 章 做传单 他们的传单上要写上月中“阑珊珠宝行”搞活动要送的东西。 但是考虑到许多人不认字, 所以沈若打算动手画一下,总之能让人一眼就看懂的那种。 他来到这里的这段时间不是用树枝在泥土地上画,就是拿烧黑了的木炭在木浆纸上作画, 这还是第一次捏起毛笔, 这种软笔绘画他没自学过,更别提画水墨画了。 唯一算是接触过一点的是水彩画,但是在现代有甲方想要水彩质感的绘画,他都是用板子画出来的假水彩。 不过常年画画的人, 手都很稳, 哪怕用的是不擅长的画具,也能很快适应。 只见他在一张宣纸上随手画了几朵花,还有横线竖线后,纤细修长的手指便从一旁抽出新的纸张。 沈若提笔打算先将兔子香囊的样子画上, 他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了兔头的轮廓, 随后加上珠坠与流苏, 而后画了十一个等大的椭圆形,指代剩余的十一个香囊模样, 在底下还画了茶叶梗毛球耳坠。 “你来帮我写一下字。”沈若毫不客气地麻烦蓝帆, 说道。 顾允不自觉地蹙眉,看着沈若的眼神里有许多不解。 蓝帆也没想到沈若竟然会喊自己写字,不过他脸皮也不薄,冲顾允笑笑,这就凑到沈若身边,拿过另一支狼毫笔蘸上墨。 “你说,要写什么?” 沈若思考了一下,说道:“顶上就写‘阑珊珠宝行月中活动’,凡是购买本店摆件或珠宝的顾客可以获得祥瑞香囊一个, 共十二款同系列不同款式的香囊可供挑选,随商品附赠。然后你在这几个椭圆中写上‘未知’,最后在茶叶梗毛球耳坠边上写‘每日限量五十对,先到先得’。再盖个你们店的章,就成了。” 沈若用毛笔画的画瞧着也好看,就那几个椭圆都很规则,不大不小刚刚好。 蓝帆照着他说的,飞快地将字给写好了。 他人瞧着不着调,但字却是工整极了。瞧着带着一丝匠气,没有创新所以好复刻。 “这就写好了,一目了然,感觉很不错。”蓝帆笑着搁下笔,摇着扇子嘚瑟道。 他这字儿写的就跟印刷出来的一样。 “可以,之后找人临摹,多搞一些发出去。节约成本,不要用宣纸了,用硬实些的木浆纸吧。”沈若提议道。 蓝棹站在顾允身边,周身似乎都围绕着低气压,感觉冷冷的,没忍住抱着手臂哆嗦了一下。 “顾子诺,你干嘛?”蓝棹看着顾允拿过那张传单,折叠好放进了怀里。 周围人都是满头问号。 顾允面色不变,道:“不是说要用木浆纸做么?” 潜意思就是这宣纸上画的已经没用了,他准备带走。 蓝帆:“……这是要拿来做样本的。” 阿富来得及时,立刻就准备好了木浆纸放到了桌上。 顾允不搭理他,骨节分明的大手拿过桌上的狼毫笔便开始在木浆纸上作画写字。 要是沈若再发现不了顾允这是明晃晃的吃醋,那就是他太过迟钝了。 沈若本想拦住,但瞧着他走笔龙蛇的,只好无奈道:“我是想着你肩膀还没好全,不想让你乱动才喊蓝帆帮忙写的。” 闻言,顾允动笔的力度果然小了很多。 蓝帆:“???难道不是因为我字好看?” 沈若道:“当然不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字就是咱们村顾秀才的字了。”沈若明晃晃地吹彩虹屁,笑脸对着顾允,一双晶亮的眼睛对着他。 蓝帆表示很受伤,但是顾允的字确实是连书院夫子都夸赞的好看有风骨,他也没有不服气。 就是酸。蓝棹跟他一起酸。 谁不想有个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小哥儿在旁边夸赞自己呢?! “好了。”顾允对上沈若的视线,眼里是毫无掩饰的直白热烈。 桌上的木浆纸上画着的图样与写的字都与那张宣纸上的没什么太大区别,沈若有些稀罕地拿起来看。 他非常想脱口问一句,顾允这是一口气吃了多少台打印机? 这也太相似了! 蓝帆和蓝棹看见了也有些惊讶,特别是蓝帆。 “顾允啊顾允,同窗这么些年我竟还不知道你居然还有这一手?!”蓝帆是真的很吃惊,世间能模仿别人字迹的人屈指可数,这可是传说中在帝王身边的能人异士才会的技巧啊! 蓝棹更是难受,他最烦恼的就是抄写的功课,顾允这个能力真的非常适合请他帮自己抄写啊! 不过这可不能喊出来,要不然他又得被关起来抄写了。他能学成完全就是靠逼的,蓝棹直叹气。 因为那张宣纸他要拿走,那么要留下一个样本自然是要与之相同的。 顾允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说:“你的字体其他人比较好临摹。” 顾允的常用的字体比之锋利沉稳,让人临摹比较难。但蓝帆听这话,总觉得心里头有点不得劲儿,但又说不上来。 “我这就找人临摹,那‘金珠’的老板是真的难缠,到时候怕不是还要继续学我们‘发传单’?”蓝帆说起新学的词汇非常流畅,一想到对方就跟学人精一般,他就觉得有些令人作呕。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沈若看得开,笑着反问了一句:“难不成你蓝大老板对我带来的新品没有信心?” 蓝帆摇头,只是还是气,气“金珠”的老板做事太难看。 “你带来的东西我都觉得好,怎么可能没信心。只是一想到我们一推出他们就学走,真是……” 沈若摇了摇头,说道:“你不必太过担心,他们这就叫‘东施效颦’。” “那今日就画他数百张传单,明日发。”蓝帆摇着扇子,心里眼里完全是被激起的胜负欲,那就等着瞧! ============== 沈若和顾允一同从“阑珊珠宝行”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晌午,外头陆陆续续来“阑珊”的客人还有不少,这营销策略亲测不错。 沈若左手提着一大陶罐的卤味,这都是给刘大夫他们准备的,已经泡了一天,那味道是彻底入味醇厚了。 顾允再阑珊先前没解释的,待出了门,便对沈若道:“我年幼时便开始在书屋中抄书。一开始因着我年纪小书屋不肯收,后来全赖我能仿写与原书相似的字体,他们才肯收我的。” 沈若第一次听顾允说起自己年幼时的事情。 脑海中不由浮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倔强地站在书屋前,想要靠自己的能力赚钱。 沈若本想说“那他小时候可真不容易”,但是在这个时代,活得容易的人真不多,顾允从小没有爹,被他娘拉扯大,他也很争气坚强地成长,努力学习,还考上了秀才光耀门楣。 这样的人哪里需要别人的怜悯呢? 沈若笑了声:“原来是因为一直练才能将字写得这般好,真厉害!” 直白的夸奖可比无用的怜悯好多了。 顾允说出自己以前的事也不是想叫沈若心疼他,闻言沉默几瞬,肯定道:“你以后也可以写得很好。” 沈若笑开了,他都还没开始学呢!只会照着模样画出来,这画出来的字哪里能很好呀? “我答应过你要教你写字。”顾允一本正经道。 沈若一直忙总是抽不出时间来学,但是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话被人记在心里并且被他列入未来要做的事情当中,这种感觉让他的心脏不自觉地快速跳动了两下。 无形中的撩人最为致命。 “那等你肩膀完全好了再说?”沈若跟哥俩好似的轻轻拍了下顾允的肩膀,笑问道。 顾允顺势牵住他还未收回去的手,“嗯”了声,就径直牵着沈若往刘氏医馆的方向走去。 两人的穿着还是昨日那一身,里头换洗了,外面的不脏还能穿,两人也没约定,第二日还是不约而同的穿了那身银灰色。 昨儿回到家,家里人瞧见了没人不说好看的,而且很合身,也不知顾允他娘如何得知自己的身高尺寸,竟然能做出如此合身的衣裳来。 沈若随口赞叹了一句,就瞧见顾允不动声色的脸上浮上红晕。 沈若:“……?” 为什么能将尺寸做的如此合身,那还不是因为顾允抱过他?沈若暂时还没想到这一层,只顾着夸奖柳兰香的手艺。 此时顾允欲盖弥彰道:“家里有你先前给我的鹅黄色长衫,你忘了?我娘比对着那个做的。” 确实拿出来比对了一番,但是发现那长衫是做大了的,顾允穿着合适,要是穿到沈若身上那自然是要大一圈的。 好嘛,又是那件长衫。 沈若现在麻了,以前还会脚趾抠地尴尬极了,现在爱咋咋地,反正那是原主干的,关他沈若什么事儿啊! 不过沈若没多想,能照着那件长衫给自己做出这么合身的衣裳,兰香婶子是真的好厉害啊! 两人牵着手一路走到刘氏医馆门前,沈若怕疼极了,但是为了治疗脑子里的血块,那针灸是必须要受的。 他还是非常珍惜自己这条来之不易的小命的,要是因为脑子里的血块死了,那多冤啊! 更别提他现在有那么可爱的崽,还有体贴他的家人,还有……一个这么帅这么贴心的男朋友。 他可不想死。 走进刘氏医馆后,刘大夫正在柜台后头写药方,沈汉三也在边上,帮着抓药。 他在这儿待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了,又不是两只手都断了,所以能帮着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心里头能舒服些。 瞧见沈若他们来,他立刻就开口打招呼,顺便问问他的牛怎么样。 沈若跟他们打过招呼,就回答沈汉三的话。那牛在自家过得非常好,每日都能吃上他爹割来的新鲜青草,活得很是滋润,眼见着都胖了一圈了。 沈汉三简直眼泪纵横,沈若和他家人可真好。 沈若将手里提着的陶罐放上柜台:“刘大夫,这是给你们的卤味,除了豆干、兰花干、鸡蛋,还有猪肉和猪蹄,都炖的软烂了,能嚼的动。” 那陶罐还没打开就能闻见味儿了,刘大夫高兴极了,笑道:“闻着可真香,汉三,咱们有口福咯,今晚下酒吃。” 沈汉三应了一声,笑了。 刘大夫医馆里头还有个药童,闻着香味没忍住咽了口口水。 当然也有他的份,此刻眼睛亮起来干活更有劲儿了。 “你们今日过来可不止是给我送卤味来的吧?”刘大夫知道沈若肯定会送卤味来,因为先前答应过他,但瞧他们一起过来的,刘大夫就知道肯定还有其他的事儿。 沈若道:“嗯,想请刘大夫治治我这脑子里头的血块。” “你跟我来。”刘大夫掀开帘子往屋内走,让他跟来。 顾允也跟着进来了。 刘大夫让沈若在凳子上坐下,先是给他把了脉。暗自点头,体质还不错。 “将发绳解了吧。”刘大夫道。 沈若“嗯”了声,就要抬手解开,但后头先一步伸来一双手,轻柔地将他头上的发绳给解开了。 是顾允。 青丝如瀑布般倾泻而下,沈若偏头看他一眼,正对上他的视线。 虽然沈若是个半路出家的古人,但也晓得小哥儿的头发是不能随意给人碰的,只能给亲人和夫君碰,甚至还有新婚第二日夫君给夫郎梳头的习俗。 当然,大夫要碰是无可避免的,毕竟要治病。 这会儿,沈若想到这儿也有些脸红。顾允是不是,又吃醋了? 而且刚才他这样,刘大夫还在这儿呢! 刘大夫轻咳一声,摸了摸胡须道:“那就开始了,会有些疼,你忍忍。” 沈若自然可以忍,虽然他害怕,但为了治病这都不算什么。 可当冰凉的针插/进头皮中的时候,他还是感觉到齿冷,身体微微打颤。这一次针灸比起前一次,疼很多。 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起来。 顾允温热的手立刻牵住了他的。 他清凌凌的嗓音在耳边,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 “别怕。” 96 第 96 章 “顾允,我来教你亲嘴儿…… 沈若知道会痛, 却没想到会这么痛! 第一次针灸时候他感受到的不过是蜂蜇的痛感,可此时却像是用斧劈似的痛。 眼前只余下一片白光,耳边是顾允在说话, 想要转移他的注意力,但他已经听不真切了。 痛感像是河流无尽地湍流过去,就像是在大浪淘沙般冲刷后河床上露出了一点金,沈若脑海中倏尔闪回了几个画面。 那是在他吸入招炎草香灰后,意识浑噩时期发生的事。 明明是他的记忆, 但却能以第视角的回忆浮现, 他看见自己扛着锄头下地种田。 那是他跟随着潜意识的第一次下地,他瞧见沈大山和沈丰震惊的眼神, 沈大山那时候还在闹别扭,而沈丰是立刻冲过来要拿走他手里的锄头,喊他回去歇息。 他不说话, 但力气很大,捏着锄头的力道就连沈丰也拔不出。 但也可能是因为沈丰怕自己伤了弟弟所以没有用大力。 沈大山像是想说些什么,但什么都没说, 神色复杂的看了自己一眼后, 就继续做活儿。不过用的那力气却是大了不少。 继而画面一转, 是他与父亲阿兄一同上田下田,这时他的肚子已经微微鼓起, 有村民瞧见他对他说些不好的话, 他阿兄立刻举着锄头追打过去,眼睛怒瞪着像一双牛眼。 明明所有人都说着话,独独他沉默,但他记忆中听不见,这会儿也没法靠着唇语来辨认。 像在演一出默剧。 画面再一转便转到了他在田地里发动, 周浪过来将他打横抱起回到自己家,而后就是李善桃泪流满面的脸,她在喊些什么,沈若听不见。 但沈若知道,自己生产之时十分凶险,或者说要不是因为脑子里的血块恰好被冲开一点,也许他就会难产而死也不一定…… “若哥儿,你醒醒。”顾允清凌凌的嗓音撕开了灰白色调的默剧胶卷,将沈若从回忆中带了出来。 顾允揽着他半边身子,几乎让他靠进了自己怀里。 沈若脸色苍白,汗水打湿了鬓角顺着脸颊落下,针灸早已取下,但他就像是被梦魇住一样,眉心紧蹙,双眼闭紧醒不过来。 沈若睁开双眼的时候,眼前就被搭上了一只手。 顾允感受到他长而卷翘的睫毛在手心里扑闪过,解释道:“屋内大亮,你闭眼太久,乍一睁开或有不适。你慢些睁眼。” 他体验过一次脑内血块被冲开,眼睛会花一瞬,不想让沈若也尝试。 这些回忆都不是好事,要是能不记起那才是最好。但是血块就在脑子里,不治好还不知道未来会不会发生什么病变,以古时候的医疗水平,沈若可不觉得要是得了癌症还能被治好。 现在刘大夫还能用针灸帮助自己冲开脑子里的血块,所以沈若必须得趁早治疗。 “好。”声音有些涩乏,那些回忆并不能看全,但像是又遭遇了一遍,让沈若的心有了一丝沉重。 沈若察觉到自己的手还用力地抓着顾允的,他力气大也不知道是不是将顾允的手给握淤青了。 “你手还好吗?”他慢慢睁开眼,眼神中带着些许歉意地看过去。 自从到了这儿之后他的力气就变得很大,能直接扛起称粮税用的青铜鼎,总之这力气大的离谱。 在沈若的印象里,顾允就是个文弱书生啊! 顾允对上他的视线,摇了摇头。 他能有什么事,沈若脑子里的血块才是要紧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看着刘大夫动作的时候,顾允的心脏就像是被一双手给攥紧了,他从小到大经历的事情多了,但从未感觉到如此的害怕。 而后等刘大夫针灸完毕,拔针之后沈若还是醒不过来,他的一颗心就慌了。但刘大夫说,让他等,等到时间差不多了,就将沈若喊醒。 “你没事就行。”沈若接过顾允递过来的温水,一口气就给喝干了。 明明是沈若在接受针灸,结果本该是自己关心的话语却从他口中说出。 此刻沈若举杯喝水,喝得急,有不听话的水珠就要从嘴角滑落,被他用手背抹去。 他被温水一激,苍白如玉的脸上泛起一丝血色。 颧骨上的那颗小痣藏在眼睫的阴影里,睫毛扑朔间缓缓露出,像是一颗火星在顾允眼里炸开。 顾允不加掩饰地看着他,眼底像是燃起了一团火。 沈若还想再续一杯水,突然颧骨一热,被人用指腹按住了。 “?”沈若疑惑地抬眼看他。 顾允眼里的火被静谧深沉的深潭掩藏,隐约有些心绪像是要诉说。 沈若察觉到了什么,下意识地脖颈往后一缩,但顾允却追上来,与他对视,手掌已经托在了脑后,清凌凌的嗓音只用两个人能听见的音量,道:“瞧见你那样…我恨不能以身相替。” 他的手温度烫的惊人,沈若抿了下唇,能感受到他对自己浓浓的心疼。 “可别,我也会心疼啊。”沈若才不扭捏,反正已经答应了要试试的,自然是要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他。 说完这话沈若脸就红了,他被顾允这般瞧着还真有点招架不来,而且这张帅脸怼的可太近了! 此刻他的小心脏砰砰乱跳的,肯定是因为顾允长得太好看了! “我想亲你的嘴。”顾允也直白极了。越发贴近,“可以吗?” 顾允与自己相处的时候总是克制极了,明明他那么喜欢自己,但也从不随便动手动脚,就连牵手也是因为沈若不排斥,他才这么干的。 昨日沈若趁着冲动亲了他的侧脸,那已经是两人做过的除那次意外以外最亲密的事情了。 但是现在…… 沈若很无语,这还用问?这气氛都到这儿了,还跟君子似的做什么呢! 两人额头都已经抵到了一起。 “你别问。”沈若满脸热乎,主动抬手揽住了他的脖颈。 他没见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不就是接吻吗,那么多电视剧可不是白看的! 沈若勾着他脖子的手用力,想要凑过去亲他。 却被顾允给截了胡。 顾允低头,轻轻地在沈若唇上碰了下。 克制极了。 沈若瞧见他整张脸都红透了,没忍住笑出了声,问道:“……就这?” 古代人还是含蓄,沈若笑着主动迎上去,在他唇尖轻吻了一口。 退开后,沈若眼睛亮亮的,说道:“顾允,我来教你亲嘴儿。” 瞧见顾允怔愣过后火热的眼神,沈若闷笑,再接再厉堵住他的嘴唇,与他烫热的唇瓣相贴,胡乱亲着。 沈若也是第一次接吻,自觉非常好,比顾允这个只会碰一下的要厉害多了。 顾允不甘示弱,他趁着沈若分神的功夫,舌头溜过唇缝探入牙关,像是不服输一般在他的口腔里攻城略地。 他的吻强势、深情又霸道。 沈若人都傻了! 他不是不会吗?这、这是什么情况? 沈若无处安放的手牵住了顾允的衣袖,敏感的上颚被碰到的时候他没忍住发出一声怪音,沈若顿时脸通红。 “别、别亲了。”沈若红着脸,双手抗拒地推开他。 顾允像是笑了声,温热的大手还放在他脖颈后。 沈若喘息着,眼里都冒了泪花。 麻蛋,好丢人啊!他为什么会发出那么奇怪的声音!而且顾允这都是从哪里学来的,简直……简直太刺激了。 顾允揽着他,说道:“若宝儿,我很高兴。” 按理说他们孩子都有了,那全垒都早打完了,亲一亲也没啥,就算要做些别的,那也不为过。毕竟顾允早已经是他的男朋友。 但沈若天生却一条暧昧神经,这时候只觉得自己丢了人。 大话都放出去了,说要教人家亲嘴呢,结果到头来被人家反教了。 “别这么喊我。”沈若抗拒极了,小孩子才叫宝儿呢,他家的小云吞就是念宝呀。 顾允闻言轻而浅的叹了口气,下巴搁在了沈若颈窝里。 “若哥儿。” 沈若耳尖一红,也不知是怎么了,为什么他不论叫自己什么,那感觉都一样。 现在抱也抱了,亲也亲了。 沈若轻咳两声,道:“走了,还要到镇上瞧摊子。” 顾允向来古井无波的脸上露出了餍足的笑,抬手将沈若额上的乱发捋整齐,这才牵住他的手一同往外走。 刘大夫给沈若针灸完,就将内屋留给了他们。这会儿瞧见他们出来,便迎上来看。 一般像清淤血这样的病人针灸完那脸色都是苍白如纸,但他瞧着沈若面若桃色的样子,没忍住挑了下眉。 “回去后多休养,别太劳累。太耗费脑力的也不要做,多歇歇吧。”刘大夫看破不说破,只叮嘱道。 沈若应了。 “给你配些安神的汤药,血块冲开些这段日子没准会渐渐想起来一些事儿……”刘大夫没把话说完,但顾允明白,这是怕沈若想起不开心的事儿之后心神不宁。 沈若吐了下舌头,他除了怕打针怕疼外,第二怕的就是吃苦药。 顾允问道:“有没有不那么苦的?” 沈若也将期待的视线投过去。 刘大夫摸着胡子道:“苦还是苦,但多加些甘草能中和苦味。” “那便麻烦你了。”顾允道。 “嗐,这有啥麻不麻烦的。你们稍等,马上抓好。”刘大夫吩咐药童抓药。 沈汉在一边帮衬着,视线转过来,看见了什么随口问了句:“你俩嘴巴怎么这么红?” 刘大夫没忍住笑,喊道:“汉啊,把甘草给我称六钱过来。” 刘大夫一打岔,沈汉便也不再继续纠结了。 沈若耳朵都红了,偏过头看了顾允一眼,发现他也没好到哪里去。 沈若抬手揉了下烫热的耳朵,轻声问道:“刚才那个,你哪儿学来的?” 顾允面色如常,道:“蓝棹送的话本。” 好家伙,原来如此! 可是只看话本就能学成这样? 沈若抬眼瞄了着顾允古井无波的脸,漫不经心地问道:“你咋那么熟练啊?” 难道不是第一次? 沈若探究的目光扫过去。 顾允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实诚道:“脑海中,想过许多次。” 沈若闻言指尖蜷缩了下,脸更红了。 “还以为你是个正经的读书人呢,没想到你每日都在想这些?” 顾允嘴角动了动,没多做解释。 他从一开始,就对这个异世来的沈若有欲望。 沈若也没想太多,对爱的人有欲望那太正常了,就是顾允长着一张清风霁月的脸,表情也总是淡淡的,没想到内里竟然这么闷骚。 调侃完了,沈若主动拉过他的手,弯着眼睛笑看他。 其实不讨厌,反而有点喜欢。 刘大夫还给顾允看了肩伤,说他恢复的不错。再过一段时间就能大好。 沈若不由松了口气,顾允这伤是替自己受的,之前他可是内疚死了。 听刘大夫这么说,顾允就再不肯让沈若提东西。其实也就四五个药包轻得很,也不许沈若再提。 沈若怀疑他是不是还想着之前那些路人瞧见自己背东西而他“游手好闲”走在一边,被人说嘴的事儿。不过沈若也只是想想,毕竟顾允总爱帮他的忙,肯定不只是因为那个原因。 两人一同往镇南走去,那边坐落着不少杂货店铺,客流量最大的一条能摆摊的街道就在那条街的隔壁。 储水镇镇南与镇北都有能摆摊的街道,但是一边富人多些,另一边普通人多些,所以得好好考量一番。要说客流量,那自然是镇南最多。 先前沈若就是在镇南的小摊手里买到了折扣价的汤婆子,还顺便带走了一堆草编工艺品呢! 蓝帆听说沈若要摆摊子卖那些集市上卖的小东西,就邀请他摆在“阑珊”门前。 但是“阑珊珠宝行”的这一条街上,没有摆摊的人,他若是过来,那太显眼了。 所有人都在找“念宝”的老板,而他恰好是做布缝的玩意儿的,谁能猜不着呢? 况且“阑珊”的顾客那都是富人居多,一般都瞧不上这些小东西,要摆摊,还是得到镇南来。 蓝帆想了想也是,便不再继续邀请,只说未来有什么要帮忙了就跟他提。 沈若应下了。 他这小摊还没开呢,已经抱上了蓝家的大腿,想来以后应该能顺利些。 两人走到镇南时已经过了午,太阳烈,街道上也没多少人,都在家里躲阴凉了。 要摆摊,想来只有上午和傍晚会热闹些。 沈若朝前走,打算瞧瞧周围的摊贩都卖些啥,拉着顾允拐来拐去。 周围的摊贩瞧见有客人来,纷纷招呼,但瞧着他们只看不买,就又坐回去了。 看了一圈,沈若发现自家在集市上卖的书包已经有人仿制出来了,但瞧着质量没自家的好,而且布料也是粗糙的麻布,形状也不太对。 顾允也瞧见了,眉心蹙起就要去问。 沈若拉住他,低声道:“这是无法避免的。别生气,他们做的没咱家的好。” 顾允的气一下子就消了,沈若刚才说了“咱家”,他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 “走,家里正好还缺点家用物件儿,我们去杂货铺瞧瞧。”沈若想买的东西这条街上没有,只能往杂货铺去。 两人又转到另一条街上,这里的杂货铺鳞次比节,连着好几家都是。 沈若正要拐进第一家,就听到远处传来吵闹的声响。 “你家女儿做出那种事,你这个当爹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老爷没让你赔先前的那些亏损就已经是大恩大德了!你竟还恬不知耻地想要回来?我呸!”一道尖利的嗓音带着浓浓地嘲讽语气喊道。 “我在‘李记杂货’干了那么多年掌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叶掌柜劳烦你帮我跟老爷说说好话,我就是来当个洒扫的也成啊!”有人哭着喊道。 “还洒扫?这储水镇上的店还有谁敢要你?快滚!” 沈若挑了下眉,看过去。 97 第 97 章 “画的是爱心啊。”…… 站在李记杂货前的高瘦男人不是沈宏又是谁? “叶掌柜, 算我求求你了。”沈宏双膝跪地,扒拉着另一人的裤脚。 那人抬腿便踹,冷笑道:“求我也没用,沈宏, 你也不想想看, 以往在这‘李记杂货’你是如何对我的?现如今我翻身做了掌柜,你求我, 可算是求错人了。” “老爷说了, 瞧见你就让你滚蛋!” 这个点儿也没客人来, 那掌柜气哼哼地进了李记杂货的店门, 重重地一声将木门给关上了。 沈宏还想去拍门, 但他余光中瞟见了两道身影。他最是好面子, 偷看一眼是谁,待瞧清了,顿时那一整颗心都像是被放在烈火上烹油。 一时间仇恨、羞愤齐齐涌上心头! 他还算要脸面, 没有对着沈若大吼大叫, 只是用仇视的目光对着他,像是要从他身上生生撕下一块肉来。 顾允眼神冷下来,将沈若护在身后。 “沈若,这个仇我一定会报, 你给我等着!”他被顾允的视线一激, 喉头哽住, 破音般喊出这么一句话。 沈若又不是什么柔弱菟丝花,脚步一转就站在了顾允身侧。 “你丢了活计与我无关,算是报的哪门子仇?”沈若抱着手臂瞧他,像是再看一条落水的狗。 沈宏越发生气,眼睛赤红:“我闺女儿就是你害的!” 沈若简直都要被他给气笑了, 他和顾允才是被沈子莺害得最惨的,原主更是直接丢了一条命。 这叫什么?颠倒黑白吗? 顾允沉声道:“那是她罪有应得,你若再胡搅蛮缠乱咬人,便同去衙门理论一番。” 虽说这个点儿街道上人不多但也还是有人的,见这里吵吵闹闹的,很快就有不少人过来瞧热闹。 沈若对沈宏的遭遇完全不怜悯也不感兴趣,他丢了工作和自己没有关系,但非要按在自己头上,这一点沈若无法忍受。 他要恨,该去恨他那个坏到骨子里的女儿,而不是拿别人撒气。 周围人越聚越多,沈宏立刻拿袖子挡住脸,跑了。 这段时间他家不好过。 自从离开了沈家村到镇上生活之后,先前说好要卖宅子的人家听说了沈子莺的事儿,知道是他们一家人要买宅子,立刻就毁诺不肯卖了。 那是沈宏找了许久的一家,甚至和那家主人还有些交情的,但人家非但不肯卖,还将他们拒之门外。 宅子里他早先放过去的东西也被丢了出来。 他们只能赶着牛车去找别的落脚点,但储水镇上就那么点大,连一家大些的客栈都不愿意收留。 沈宏只能带着一家子人去住最破烂的客栈,那还是加了银钱才租下的。 因为那件事实在是闹得太大了!现在还处于风口浪尖上,镇上没人不知道这件事,而且就算不认识他,那也有认识的人会去告诉人家。 原本谈妥的,又会告吹。 沈宏憋了一肚子气,没地方撒。 在外头点头哈腰赔着笑,回到家里完全装不下去,一言不合就揍媳妇,骂老娘。 都怪刘芬芳生出来的好女儿! 之后好不容易有一家宅子能买,是因为那家主人是要搬到其他地方去,卖的比较着急,本该折价卖的,但听说是沈宏一家要买,那价格不降反升,狠狠地宰了他们一笔。 但沈宏没有办法,要在镇上落下户籍,必须得有宅基地。 花了积蓄中的大半买下一座一进的宅子,只有北、东、西三间正房,两间耳房,和厨屋,加起来还没有村里盖得青砖瓦房一半大! 但能买下都不错了,有了宅子去县衙落了户,家里终于消停了几天。 但初来镇上许多不适应,那厨屋小的进三个人都能转不开身,隔壁邻居屋子离得太近隔音差,更别提在镇上处处都要花钱,在沈家村里能随便种了摘的菜,到了这儿全都得买。 价儿还贵! 在镇上就连倒夜香都要花钱。 可是为了这宅子和镇上的户籍,家里的青砖瓦房和田地全部都出手卖掉了。 除了沈牛山外,都想到镇上来生活,那可就和泥腿子区分开了,未来就是镇上人! 沈牛山反对没用,沈家村里的青砖瓦房卖了,还有十八亩田地全部出手得了整一百两,若不是因为出了沈子莺的事儿,还能更多! 可买宅子就已经花出去八十两。 家中的积蓄加起来要在这处处花钱的镇上生活,未来那就是入不敷出啊! 沈宏继续跟没事人似的去李记杂货当掌柜,但是幕后的老爷知晓了他家的事,先前因着沈宏会来事儿,这掌柜当的能为自家赚钱倒也没什么反应。 但后来,镇上人听说害人精的父亲就在李记杂货当掌柜,顿时所有人都不肯再来了,杂货铺的收益锐减。这哪儿能行? 立刻就将沈宏解雇,将先前店里的伙计提拔上去成为新的掌柜。 沈宏失业了,没有银钱入账,家中的积蓄那就像泥牛入海,花得飞快。 沈牛山和刘春花惯会享受的,哪儿能受得了在这逼仄的院子里呆着,拿了自己的棺材本就出门去潇洒。 沈富贵更是每日都见不着影子。 只有刘芬芳在家,她舍不得花钱,把家中的银钱看得死死地。 沈宏每日都去李记闹,想要为自己讨个公道,明明他做的很好,为何还要解雇他?闹了几天那老爷就派人过来告诉他,他在杂货铺中做的小偷小摸的事儿,老爷他全都知道! 更别提,他让别人寄卖,但他拿了最多的回扣的事儿! 家中的物件缺了啥,正好杂货铺里有,沈宏便会偷着带回家。他当掌柜当的舒舒服服,做事都有其他伙计做。 那老爷也是看他能为自己赚更多银钱,能将顾客哄得妥帖的,所以对他这点儿小偷小摸放任自流,毕竟水至清则无鱼。 但是他既然非要喊着自己先前多么尽职尽责,要回来做工,还要明里暗里说老爷是个无情无义的,竟然如此对待老员工。 那老爷如何能忍,自然是拿了他的把柄威胁他。 但沈宏着实是没法子了,没有铺子愿意要他,他只能继续去李记闹。 哪怕做个洒扫,能拿些工钱也好啊! 他当了那么多年的掌柜,是件多么有脸面的活儿?若是让他去做那种浆洗衣服的粗活,他哪里肯! 回到自家宅子里,沈宏就卸下了伪装,冲进屋子瞧见刘芬芳还在那数钱,沈宏二话不说就上手打。 “死娘儿们!还数什么!老子丢了活计,以后没钱赚了!”沈宏揪着她的头发,吼道。 刘芬芳只能听见“没钱赚”这三个字,顿时惊叫一声,哭起来。 “那怎么办?富贵还没娶媳妇呢!”刘芬芳哭着拍打沈宏,让他放手。 这段日子她浑浑噩噩完全成了丈夫的出气筒。 沈宏此刻也冷静下来,他这张脸在镇上大部分人都认得了,但他媳妇的脸是个生面孔。 “富贵要娶媳妇,起码也得花上二十两,可我现在这样没人愿意要我,所以,娘子,要辛苦你出去做活赚钱了。” 他柔声细语的说话,刘芬芳顿时哭出了声。有多久没听到他这样喊自己了呢? “好,我出去赚钱。”她抽噎着应下。 “爹和娘也不能总闲着,现在家中没多少银钱让他们也别总出去晃悠了,都去找些活干。”沈宏继续道。 刘芬芳继续点头。 他现在也想通了。 不过是做不了台前的活计,但他能做幕后的…… 沈宏眼里闪过恶毒的光。 ================= 沈若去杂货铺里买了一个石磨,未来打算给家里人磨些豆浆喝,还能点豆腐。 多喝豆浆对女人小哥儿都好。 豆浆不仅营养价值高,大豆卵磷脂中含有的雌性激素还能预防宫颈癌,还有□□能预防妇科疾病,而且还能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美容养颜,总之就是好东西。 大豆每家每户都有,这个不值钱。 不过就是做豆浆费些力气罢了。 他娘和嫂子操劳惯了,脸色蜡黄的,是该多补补。 将那石磨搬去了牛车上,沈若碰巧在同一棵树下遇见了当初那个卖他汤婆子的小贩。 那小贩还记得他。当初就是这个小哥儿买走了他摊位上所有的草编物件儿,还拿了几个汤婆子哩! 而且这小哥儿长得好看,还平易近人的,让他记忆深刻。 不过那时候他还是一个人,现在身边却跟着一个男人了,瞧着两人站在一处的氛围,小贩就知道他俩的关系了。 “小哥儿又见面了!今日可要带些什么走?”小贩笑着问道,他现在摊位上的东西可比之前多了不少。 除了草编的小动物之外,还有铜制的秤、碗筷、竹编的鸡笼和竹制席子。 秤家里没有,正好能带一把回去。先前家里要用秤还都是去村长家借的。 沈若拿起那杆秤,随口问了句:“小哥知道要在这条街上摆摊,得交上多少钱么?” 先前走在街上他也有问过,但他只看不买,那些人也不想告诉他具体的,毕竟到这儿来摆摊那可都是竞争对手啊。而且还不知道这小哥儿要卖什么,要是卖跟自家一样的东西,那可就损失大了。 蓝帆对摊子也不清楚,说要让下人帮沈若去问问。 但沈若谢绝了,能不动用交情就还是先不用,这点小事哪里要劳动蓝家的人。 这条街是被一家商户给承包了的,要在这里摆摊得给人家交钱。 这种方式可真是太前卫了,沈若知道这消息的时候还挺惊讶,一开始他还以为是得给官府交钱才能摆摊的,却没想到竟然是给别人。 “一月约莫是两贯钱,像我这样偏一些的一个月也要一贯钱呢。”小贩答道。 沈若对这里摊位的预期价格也差不多,一贯钱就是一百文,一个月要交上两百文。要是能赚钱两百文不算多,但是东西要是卖不出去,那可就是纯赔钱生意了。 街道上卖布做的物件的不少,那百家被也有人做了,书包也被人学走,现在要摆摊子,还是需要多做一点特别的东西才行。 沈若摸着下巴思索,或许能在书包的款式上做文章。 小贩见他思索着,心直口快和他分享道:“近些日子那‘书包’最是好卖,可得读书人的青睐了。要不是我缝不来东西,那我也想做着卖卖。” 沈若从他口中听见书包,点头道:“嗯,读书人用的东西自然都是好卖的。” 小贩说:“是啊,不过我瞧过原版的‘书包’那做的是抽绳的,能拉开合上呢,但里头他们做的只能用布条绑上,瞧着也没原版好看。” 沈若不住地点头。 当然啦,他做出来的抽绳水桶包,其他人仿制到的只是形,那抽绳合拢估计还没搞懂怎么弄呢。 “小哥儿你也打算来摆摊?”小贩问道。 沈若继续点头,道:“是啊,打算卖些小玩意儿。那书包就是我家先出的,总不能让人家赚的盆满钵满,我家不继续卖吧?” 沈若笑了下,虽然他不反对其他人仿制,但自家肯定也是要赚钱的呀。 小贩闻言顿时瞪圆了眼睛:“你可真厉害!这杆秤我不收你钱了,跟你换两个书包呗?成不?” 要说镇上最近最火的商品,真就非“书包”莫属了!没想到竟然是这位小哥儿做的! 之前在集市上他就想买,但等他去的时候人早走了,为此他还叹息了许久。但后来镇上出现了不少仿品,那瞧着粗制滥造的他又不想买,只想着哪天再遇见了一定要买上两个! 没想到这就遇上了!小贩脸上笑容绽地大大的。 那“书包”在摊子上的价格沈若也问过了,因为是仿制的,价格卖不贵。 他先前卖书包收的是一贯钱,这里的仿制品只卖半贯钱,也就是五十文。 铜制的秤价格也差不多是两百文左右,因着这肯定是小贩从亲戚那儿拿的,给沈若的必然是成本价。要是这么换的话,两方都不亏。 “成,你哪日要?”沈若应下了。 小贩摸摸后脑,说道:“我亲戚家两个孩子下个月就要上学堂了,只要这个月能拿到就成。” 说到上学堂,下月学堂招新的生源时候沈若也打算将二狗送去的。 “好,那何时做完了再给你拿来。” 两人互相留了姓名和家的地址,这样不怕人耍赖。 小贩说自个儿几乎每日过了午都会来这儿摆摊,沈若想着之后做好了书包哪天过来给他送一趟。 这杆秤就拿走了。 两人相携往牛车停着的方向去。 沈若碎碎念道:“摊子肯定还是要摆的,一个月两百文还算能接受吧。下个月我想送我们家二狗去学堂,先前打听过一年要二十两银子的束脩……” 话音未落,顾允就将自己的荷包递过去。 沈若:“?” 他疑惑极了,但还是条件反射般伸手接过,颠了颠,里头竟然都是碎银子,重量不小。 起码得有个七八十两的样子。 沈若挑眉看向他:“都给我?” 顾允是个读书人,能学那么多年,还考上秀才,那要花费的银钱自然不少。 沈若知道顾允肯定是有钱的,至少不像他的家在村里表现出来的那样,毕竟在村里他家也是泥瓦房泯然众人。 “嗯。”顾允点头,见他想将荷包还来,伸手按住了他的手指,扣在了荷包上。 沈若莫名有种被土豪包/养的感觉,但是家里目前经济情况还成,倒还用不着顾允给的这些钱。 “我家里有钱。”沈若从没和其他人说过自家的家底,先前赚了不少了,只不过为了低调自然不能跟村里人说。 此时全都跟顾允说了,自家有多少银子。说真的他之后还能继续赚啊,等到下个月了肯定不止这些。 顾允只定定地瞧着他,眼底清明一片。 “你收下,我特意给你带的。” 那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带的是两个包子还是什么吃食,谁知道他说的是几十两银子! “这么信任我?”沈若不太想收,他从来都是靠自己赚钱,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不计回报的直接给他砸钱的。 “你是我未来夫郎,合该你管钱。”顾允说完心里翻江倒海,不希望听到沈若拒绝的话。他能帮着做的事儿不多,但银钱他有,他也想沈若过得好些,更何况还有崽崽。 “那好,我收下了。”沈若笑着仰头看他。 顾允看他笑,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回忆起先前在“阑珊”他在自己手里画的字样,他还是没有解出来,此刻顾允直接问出了口。 眼神中带着点懵懂。 沈若笑完,见周围没人,觉得他问的问题可爱极了。 顾允的脸猝不及防被柔软的唇瓣轻吻了下。 很快,他听到沈若对他说:“画的是爱心啊。” 98 第 98 章 看崽与做豆腐豆浆…… 沈若家门边、屋后已然堆满了黄泥, 三间门泥瓦房在黄泥堆里伫立其间门,透着一股茕茕孑立的感觉。 得等再过几日,刘麻子带工程队过来建黄泥墙, 将这些黄泥用了之后, 就不会如此混乱了。 幸好近段时日都不会落雨, 要不然这八千多斤黄泥遭受了风雨的洗礼,怕是那黄泥水都要漫进家里去。 二狗正和一群小萝卜头们在屋前头玩泥巴,村里的孩子哪怕捡到根奇异的树枝都能当宝贝玩好久, 这里黄泥那么多, 小孩子们都乐疯了。 李善桃喜欢小孩子,自然不会去驱赶他们,于是这里俨然成了孩子们的乐园。 小孩子耳聪目明的, 瞧见牛车远远地过来, 二狗立刻就从黄泥堆上爬起来, 往牛车跑去, 喊道:“小叔!小叔你回来啦!” 这一下周围的小萝卜头们也不玩了, 转身就跟在二狗身后跑, 喊着:“沈若哥哥回来啦。” 他们可还记得以前沈若哥哥给他们的草编小蚂蚱呢!而且还坐了沈若哥哥朋友的马车,那马儿好高好大,坐在马车上可威风啦! “二狗, 你怎么弄成这样了?”沈若驱使着牛车停下, 看见屁颠儿跑过来的小泥人,差点儿没敢认。 二狗浑身沾满了泥巴,活像是在泥地里撒欢打了个滚儿的金毛,这会儿瞧见自己了尾巴疯狂摇摆摇摆。 二狗拿袖子抹了把脏脸,昂头看他小叔:“我们在扮家家酒呢,二狗是爹爹!” 小朋友还挺自豪。 沈若一时没忍住, 笑出了声。 小孩子总想变成大人模样,不仅扮家家酒,还爱角色扮演。 沈若小时候也爱跟村里的小朋友玩这类角色扮演的游戏,他那会儿最火的应该就是铠甲勇士了。 山村里头几个小朋友凑一块儿,三个铠甲勇士,三个怪兽,然后玩你追我打的游戏。 小沈若正义感爆棚,从来不当怪兽。怪兽小朋友想要换身份,石头剪刀布总赢不了小沈若,难过地嗷嗷哭。 总之就是……幼稚又可爱。 “那你当爹爹,娘亲在哪儿呢?”沈若没多说什么,小孩子的童真童趣很珍贵,这会儿从善如流地问道。 二狗不好意思地笑笑,没回答。藏在泥巴底下的小脸儿都能看出通红的迹象。 沈若挑了挑眉。 周围的小萝卜头们也都凑了过来,纷纷喊道:“是星星啦!二狗羞羞脸,说要娶星星,星星都吓跑啦!” “星星回家照顾弟弟了,才不是被我吓跑的呢!”二狗小胸脯挺起,一脸气愤地看着周围的小伙伴。 沈若一听哪儿还猜不到星星是谁,二狗才四岁,小孩子的童言童语不能全信,但也不能不当回事。 他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好了,待会儿天要黑下来了,你们赶快过来洗把手脸,然后回家吃夜饭去,不然爹娘该着急了。”沈若对周围的小萝卜头们道。 这一个个身上都是泥巴,完全可以预料到这些孩子回到家少说也得挨上一顿骂。 沈若让他们往牛车上坐,带着一车小朋友到了屋前。 村里的孩子虽然皮但该懂事的都懂事了,也不知怎的在家混世魔王样的小汉子在沈若面前都听话极了,下了车之后挨个走到沈若家屋前等着洗手。 柳杉原本在屋里缝东西,听着声音了出来笑着跟沈若打了声招呼,接着就瞧见了泥人似的二狗。 不过是一时半刻没听见声儿,就弄成了这幅样子! “诶唷,瞧你这浑身脏的——”柳杉感觉头疼,这衣裳都是越洗越薄的,这泥巴粘上去可不好洗,容易洗破了。 周围的小孩子听到这熟悉的开头,顿时浑身一激灵……都有点儿不太敢回家了呢。 幸好泥点子干了,沈若就拿了块擦手的布巾给他们拍身上的泥点子,一个一个来,全都拍一遍,起码瞧着不像个泥人了。 沈若拿了葫芦水瓢,舀一勺缓缓倒出给他们挨个洗手洗脸。 村里的娃大多都是野蛮生长,爹娘做活儿已经够累了,再瞧见孩子野回家一身泥得气死,也不哄孩子。沈若对孩子有耐心,性格也好长得漂亮,村里这些个小崽子全都喜欢他。 这会儿他们瞧着沈若都兴奋地叽叽喳喳,一口一个沈若哥哥真好呀! 皮猴子们自个儿搓了手脸,洗的干干净净的,在自己家都没这么讲究,因为这是沈若给他们舀的水,他们听话极了,洗干净了还要伸手过去让他检查,眼睛亮亮的。 “嗯,干净了,真厉害。”沈若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这群小萝卜头,大点的七八岁,小点的才刚会跑,能自己把手脸洗干净已经很厉害了。 就这一句肯定,一句夸奖的可把小萝卜头乐得找不着北了。等洗干净了手脸干的差不多,他们就打算乖乖听话回家去。 身上的泥巴还是有,但好歹手脸是干净了,他们纷纷笑着和沈若道谢,告完别就跑走了。 二狗被柳杉抓去厨屋里头洗澡,整个人泡在了木桶里头,沈若拍拍身上的灰,就着水瓢洗了手脸,没往厨屋去。 厨屋上头已经冒出了炊烟,饭应当是蒸熟了。 沈若怀里坠得慌,推门进了屋,就瞧见他娘正在给小云吞喂羊奶,小云吞吧唧吧唧吃得香甜。 “娘,小云吞,我回来了。”沈若笑着走进,但因着身上衣裳还没换洗呢,都是赶路的尘土,没走近。 小云吞瞧见阿爹,小手一伸一伸想要阿爹抱。 “听见声儿了,今日顺利不?”李善桃把小云吞抱好了,正巧羊奶喝得差不多就留了个碗底,往边上一搁。 “嗯,那摊子我问过价儿了,说是一月二百文,若是位置偏些一百文也能拿下。”沈若站得稍远,挤眉弄眼地逗着小崽崽。 小云吞知道阿爹在跟自己玩儿,啊呜啊呜喊两声,把喝下去的奶都给吐出来了一点儿。 “哟,这是喝太多了吐奶了。”李善桃还没来得及跟沈若说话,立刻拿了柔软的帕子给他擦下巴。 “小云吞喝的多,总是饿,一饿就哭,像是不知道饥饱的。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喂了。”李善桃一脸的无奈和宠溺。 沈若还是第一次瞧见小崽子吐奶,幸好不是什么大问题,原来只是喝得太多了。 “娘,你也别这么宠他。我先前在集市上遇见个家里生了龙凤胎的,说是一个崽一天喂上十次,每次小半碗就成。咱家小云吞,一天恨不得喂上十八次,再这么喝下去我都怕小云吞长成个大胖墩了。”沈若扶额道。他家小崽子说实话还挺不一样的,先前他不知道别人家的崽子如何,后来听了那得了龙凤胎的书生炫耀,才发现他家的小云吞,好像成长的比其他婴儿更快一点儿。 “不一样”就意味着“特殊”,沈若不由得开始担忧起来。 小云吞再过几日就要满月了。这点大的孩子,别人家的恐怕还抬不起手。 至少那得了龙凤胎的书生说,他家的崽儿只会哭,抓东西会抓,但力气不大,过了一个月才勉强会抬头呢! 沈若将自己的顾虑和李善桃说,他娘是做产婆的自然知道比较懂小孩子。但是沈若就怕因为是他的崽儿,所以他娘就自带了一层滤镜不觉得奇怪了。 李善桃笑着说道:“咱们家小云吞就是长得快啊,这有什么不正常的,你瞧瞧多机灵啊。你是他阿爹,干嘛总往坏处想。” 沈若心下稍安,他家的小崽子也不算特别奇特吧? 小云吞想要阿爹抱抱,但伸了好久的手手都没有被沈若抱,这会儿嘴巴一瘪就要哭。 沈若哪里还能再想七想八,立刻一个箭步冲上前凑到崽儿身边哄了。 他身上脏,还没洗浴,生怕带了细菌进去让小崽子生病。 幸好自家崽是个好哄的,沈若凑过去亲亲他就不哭了,脸上还带着泪花呢就开始开口笑。 沈若满眼温情。 “对了娘,先前我带回来的那些布,得找婶子们过来帮忙缝东西了。今儿有人用一杆铜秤跟我换两个书包,有空得做出来给人家送去。”沈若哄着小云吞,对李善桃道。 “成嘞,昨儿还有人来问我呢,她们把家里的事儿拾掇完了闲得慌,就爱干这个活儿。你教的东西她们做了自家用,都说好呢!”李善桃笑着说道,这可都是若哥儿想出来的东西,大家用着好都夸他,李善桃听着心里可舒服,可自豪了。 “我今儿还买了个石磨,明日打算磨些豆浆,做点豆腐吃。到时候让婶子们也都喝点,带些走。”现在小本生意来帮忙的婶子不要工钱,但沈若想过,等以后小摊的业绩能稳定,能够走上正轨的话,还是得给来帮忙的婶子们开工资。 就按件来算钱,类似于现代做的那种手工活,一日一结或是半月一结。 家里就有点豆腐的卤水,沈若的记忆里曾经见李善桃做过。 “成,那她们指定高兴。家里黄豆还有几大袋子,多泡些?”李善桃也许久没做豆浆豆腐了,此时也是摩拳擦掌,这门手艺可是她家传的,不仅如此她还会酿酒嘞! 沈若觉得自己的娘太厉害,不仅是个产婆,会做的东西也不少。 先前家里没有石磨,要做这玩意儿费时又费力,李善桃已经许多年没做过了,现在若哥儿都把石磨给买回来了,那磨头一回用自然是要开磨的。 首先就是要将黄豆给泡上四个时辰,也没管时间门,泡上整整一夜准没错。 翌日一早,沈家全家出动。 沈若、沈丰和二狗挑拣坏豆,沈大山烧火,柳杉倒豆子焯水。李善桃要将所有要用上的器具全都洗涮一遍,这会儿还在外头小溪边呢。 大人都在厨屋,小云吞没人管着可不行,就让二狗去看着弟弟,要是有什么事就过来喊人。 二狗欣然应下,他最喜欢弟弟啦! 昨儿商量过了,要缝那些东西倒也不必急于一时,今儿家里要做豆浆点豆腐很忙,也顾不上招呼其他婶子们,李善桃便去喊了几声,让她们到时候来打豆浆拿豆腐,等明后两日要是有空就来她家里帮个忙。 婶子们一听还有这种好事,立刻就答应了,豆浆在镇上卖那可是要五文钱一碗呢!豆腐倒是不贵,但是农家人自家做的豆腐跟镇上卖的哪儿能一样,必定是放足了豆子的。 做这两样可费劲儿了! 缝若哥儿要的那些东西说真的一点儿不麻烦就跟玩儿似的,结果人家还这么好,又是给吃的又是给喝的,真是太客气了。 必须得好好干! 黄豆焯水祛除豆腥味儿,这时候就能上石磨了,黄豆和水的比例是一比六。用家里干净的竹筒来量。 石磨子沉,但沈大山和沈丰都有一把子力气,转着那石磨跟玩儿似的。沈若也想上手磨,他力气也大。 但沈大山和沈丰不肯,这重活儿他们汉子来就成,哪儿能让沈若一个小哥儿来做这种粗活?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他没亲手磨过豆浆,就是想上手玩玩儿。 在他说了好几遍之后,终于获得了石磨使用权,上面的小孔中放入豆子和水,底下转动着磨子,汩汩浓白的豆浆就流了出来。特别有成就感! 但这时候的豆浆还不能喝,磨完了还得再磨第二遍,这样才会更加细腻。 沈若没忘了去和顾允说,让他之后过来拿豆腐和豆浆的。 结果这会儿他就到了,和沈若的家人打完招呼,便往石磨边上的长凳上坐了。 他今日特意换了一身短打来的,瞧着就是要来帮忙。 沈大山对他还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但对他要来帮忙的心思还是受用的。 沈若笑看他一眼,没让他推石磨,毕竟他肩膀还没好全,这时候就让他干点往石磨里倒豆子的活儿。 李善桃昨夜泡下去八十斤的豆子,都磨足花了完足一上午。 午食就随便搞了点鸡蛋饼,一家人吃完了,又继续搞。 这时候就需要用纱布过滤,再用大锅熬煮了,这个活儿不用那么多人,李善桃大手一挥让所有人都出去歇着去了。 沈若带着顾允一同洗了手,就进屋去看崽崽。 正巧碰见柳兰香提着一个篮子过来,沈若招呼道:“兰香婶子。” “诶,若哥儿。”柳兰香走近了,她将篮子搁在屋前,明摆着也想进去看崽。 沈若很大方,推开门带着他们母子俩进去。 这会儿小云吞正趴着练抬头呢,二狗在一边看着逗他玩儿。 柳兰香这才见到小云吞的第一眼,顿时深吸一口气,惊讶道:“这就是你和诺诺的崽!” “也是还没满月就会抬头了啊?和诺诺小时候一样!” 99 第 99 章 小云吞学抬头+传家玉镯…… 小云吞竟然会抬头了! 沈若也感觉到稀奇, 他也是第一次瞧见小崽子抬头。 竟然又解锁了新的动作,沈若心中涌现出浓浓的欣慰与自豪, 瞧我的崽多厉害! 听了柳兰香的话,沈若才知道原来自家小云吞的“特殊”,不是独一份儿。 竟然也是遗传。 沈若心想:小云吞可真会长。 柳兰香先前来过一次,想见见孩子,但又因为外头都是回回赶趟挑黄泥的人,怕贸然进去冲撞了孩子,只得先将东西搁下, 就走了。 盼望了好些天,终于等到沈若家里搬黄泥的活计都搞定了, 她就想着今日一定要过来瞧上一瞧。 这下瞧见了可给她稀罕地够呛, 她轻手轻脚地走近, 蹲下/身, 看着小崽崽练抬头。 “若哥儿, 我能抱抱他么?”柳兰香瞧着孩子,顿时心绪涌动。这可是她家诺诺的崽, 她的大孙孙啊! 小云吞脖子一昂一昂的,嘴巴上还挂着哈喇子, 葡萄似的大眼睛滴溜溜转,瞧见了边上的陌生人。 “啊呜……”小云吞像是在跟柳兰香打招呼。 “成啊。”沈若欣然答应,凑过去给小云吞翻了个面。用柔软的布巾擦拭小崽子吐出来的口水, 他总爱张着嘴,还趴着练抬头,哈喇子就一直往下流兜不住。 小云吞见是阿爹,顿时就张开嘴笑了,小嫩嗓喊着听不懂的话。 沈若此刻还发现, 自家崽儿不知道什么时候驯服了小舌头,和他柔嫩的上颚碰撞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其间还夹杂着口水黏答答的声响,这声音听着可爱极了。 柳兰香一颗心都快化完了,终于如愿以偿地将崽崽抱在怀里的时候,她没忍住落了泪。 “真好,真好啊。”她抱着小云吞轻柔地颠了几下,仔仔细细地端详着小崽子的脸蛋。 “瞧这眉眼、这嘴巴和诺诺小时候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看就知道是诺诺的种。”柳兰香说完,怕沈若听了这话心里不舒服,立刻道:“不过这孩子长相还是像若哥儿更多些,才这点大就能瞧出未来的模样咯,以后定是咱们村顶顶漂亮的小哥儿。” 沈若摸了摸鼻子,小云吞几乎是将他和顾允五官中较为优越的部分都给继承了,虽然现在还小,没长开,但一打眼就是个漂亮的崽崽,跟年画上的娃娃似的。 “嗯。”顾允闻言应了声,站在沈若身侧将他的手给牵住了,语气温柔:“小云吞像若哥儿很好。” 借着宽大袖摆的遮掩柳兰香没瞧见两人牵手,沈若的耳根却慢慢变得通红,但没抽出手来。心想这人脸皮比起自己来厚不少啊。 不过他们说自家崽像自己沈若听了还是很开心的,毕竟这样看起来就是自己功劳最大嘛,事实也是如此。要是生出来的崽儿五官全都跟顾允像,那沈若真的会很不爽的。 这可是他十月怀胎生下的崽呀。 小云吞一向不怕生,这会儿被柳兰香抱着,阿爹就在边上能瞧见的,原本还笑笑的,这会儿突然就瘪嘴哭起来。 眼泪珠子成串往下掉。 “诶唷,莫哭莫哭,这是怎了?”柳兰香顿时慌了神,明明她也算是有经验的妇人,此刻听到小崽子的哭声顿时脑子都空白了,都忘了该如何哄。 沈若福至心灵,道:“恐怕是尿了。” 小云吞除了自己的家人抱着的时候不会尿,还要再加上顾允这个例外,其他的生人只要一抱那必然会尿人一身。 虽说柳兰香是小崽子的阿奶,但这才第一次见,根本不熟。 李善桃以前就说小云吞这是看人下菜碟呢。 所以先前顾允第一次抱小云吞时候竟然没被尿,沈若还觉得很奇怪。 柳兰香拉开崽崽的襁褓掀开尿布一看,还真是尿了。 他屋里备着不少柔软的布料做成的尿布,还有烧开过的水和给崽儿擦屁屁的布巾。这会儿他立刻就把所有的东西都拿了过来,准备上手给小云吞换尿布。 “我来试试。”顾允拿过布巾,对沈若道。 小云吞嘴里还在哒哒哒,被放在床上小腿一蹬一蹬的,别提多可爱了。 新手奶爸想要尝试给崽崽换尿布,沈若哪能不答应,这就让开了位置让顾允来弄。 柳兰香一边看着小崽崽,一边瞧着他俩互动,眼里的泪又快包不住了。这是欣慰的。 刚得知招炎草事件之时,柳兰香恨不得气撅过去。心里头满满地都是心疼,心疼诺诺、心疼若哥儿,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意识到自己的大孙孙都已经出世了,这让她又惊又喜。 可是她心情十分复杂,曾经的若哥儿是她不喜欢的,那时候的他覆着白面妆,追在自家诺诺身后跑,格外缠人。虽说她从不与村中人说沈若的闲话,但她一开始对沈若的感观确实不太好。 后来他生崽之后就变了样,不再缠着自家儿子,还十分懂礼数,她又开始担忧自家儿子被人吸引走了。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孩子就是顾允的,只想着自家儿子哪儿能替别人养孩子呢? 却没想到,这孩子竟然就是顾允的!真是命运弄人! 幸好早早地将坏坯子绳之以法,真相大白了,要不然这孩子大起来却没有阿父,定然会被人欺负的。 顾允照着沈若说的,一步步上手给小云吞擦屁屁、换尿布。 小云吞冲着顾允笑,那嫩红的牙床都能瞧见,大眼睛弯成了月牙。 顾允的心脏猛然被撞了一下。 他换尿布时瞧见了小云吞后腰上的桃心胎记,没多看便将尿布裹好,给崽崽包上襁褓。 “好了。”顾允说。 他动作虽生涩,但做的很仔细,沈若上手调整了一下尿布的位置,包的确实还不错。 比自己第一回给崽换尿布时候好多了。 柳兰香瞧着小云吞就挪不开眼,她对着顾允使眼色,说道:“你别呆傻站着,去外头帮忙。” 顾允知晓他娘肯定是有话对沈若说,点了点头,看了沈若一眼就往屋外走。 沈若闻言道:“那我也出去瞧瞧我娘豆浆做的怎么样了。” “若哥儿,你别急着去。”柳兰香拉住沈若的袖子,让他坐到自己身侧来。 沈若懵懵地坐过去,还没开口呢,便感觉到腕上一凉。 “这是……?”沈若抬眼看过去,他的手腕上多出了一个玉镯。 沈若不懂玉器,但也知晓这清透碧玉,镯中带一点紫,是春带彩。 这太贵重了! 先前顾允给他八十两银子的时候,沈若都没觉得如何,但这春带彩的镯子,阑珊珠宝行里有。这水头瞧着就足,颜色浓淡适宜,质地温润光滑,少说也得是上百两银子,且有价无市。 “兰香婶子,我不能收。”沈若站起身来,就要将手腕上的镯子取下。 柳兰香按住他的手,说道:“若哥儿,你收着,这镯子是我婆母传给我的,本就是要传给儿媳。你要是不收,我这心里头可难过了。” 本该是在大婚后由婆母交给儿媳的,但她家的情况特殊,还未成亲便已经有了崽,本就乱了顺序,她自觉亏欠沈若许多,这会儿说什么都要沈若收下。 柳兰香又补充道:“非是逼你与诺诺成婚的意思,我知晓诺诺早已认定了你,也知晓你们的约定。现下孩子都快满月了,就当是我给你补上的礼。好不好?” 这里有婆母在儿媳生产过后备上礼,往儿媳娘家送的传统。 柳兰香都这么说了,沈若倒也不太好拒绝。 “那我收下。”沈若瞧着腕子上的春带彩,眼睛弯成了月牙。 原来男朋友他妈还是喜欢自己的,要不然怎么会把这传家的镯子给他呢? “若哥儿,这段时日你受累了,竟将孩子养得这般好。”柳兰香拉着沈若的手,说道。 沈若摇摇头,温柔的视线看了眼小云吞道:“没有受累,小云吞乖得很,况且还有我娘和阿嫂帮衬着,一点儿也不辛苦。” “哪儿能不累呢。”柳兰香轻叹口气,抬手拍拍沈若的肩膀。 她又不是没当过母亲,怎么可能会不累。 不过是因为这是自家的崽儿,照顾起来有劲儿感觉不到累罢了。 “以后每日我也过来帮着照顾小云吞,若哥儿,好不?”柳兰香问道。 沈若当然不会说不好,毕竟柳兰香也是崽崽的阿奶。 柳兰香心满意足。 沈若笑着捏捏小云吞柔软的小手,他家的崽儿魅力可真大,引得大家争相照顾呢。 “我闻着豆浆像是煮好了,出去瞧瞧去。兰香婶子,麻烦你帮着照顾小云吞了。”沈若也不跟她客气,崽崽这儿肯定得留个人照顾着。 先前二狗在这儿,见大人们进来就跑出去帮忙了。 柳兰香自然乐意极了,她哪怕就坐在一旁瞧着小崽子都觉得打心眼儿里头高兴。 沈若拐进厨屋,他娘已经煮好了豆浆,浓浓的香味儿飘得到处都是。 家里干净的木桶全都派上了用场,将浓白滚烫的豆浆倒进去放凉,表面上就会凝结出一层皮。 李善桃用筷子将那豆皮挑起来,给挂去了外头临时用竹竿搭起来的晾晒架上。 沈若自然也来帮忙,这就是油皮了,软软的折叠起来晾干后就成了腐竹。 顾允也是第一次干这种活儿。 将那架子上都挂满之后,李善桃便开始舀豆浆。粗陶碗里头搁了白糖,那是先前镇上来的姑娘们带来的,一大油纸包包起来得有五斤多。 糖很贵重,但当时没仔细瞧她们带来的礼物,顶上的瞧着都是些能吃能用的,不贵,后来才发现压在最底下这个才是最贵的。 沈若挨个记下人情,有来有回那情感才能维系嘛。 浓白的豆浆舀进碗里,漾起沫,沈若拿调羹来搅拌,等到白糖全部溶解后,他才吹了吹,抿了一小口。 “好甜……”沈若尝了一口,忍不住笑眯起眼睛,冲着碗边缘舀了一圈转手递到顾允嘴边。 “快尝尝,可好喝了!” 李善桃拿大铁勺搅拌豆浆的动作慢了下来,沈大山在灶台后头烧火,闻言立刻探头看了过来。 若哥儿手腕上的那是……? 原先被袖子掩住的玉镯露了出来,沈若无知无觉,只笑着看顾允。 顾允嘴巴微张,沈若便喂进了他嘴里。 随后就听到他带着笑音问道:“好喝吧?” 那豆浆温热,香气浓郁,从口中一路滑到胃,不能更舒服惬意。 在草棚子搭起来的厨屋里,顾允看着面前漂亮的小哥儿,只觉得他从头到脚都笼在了一团暖融融的质感里。 “…好看。”顾允怔忡着说。 100 第 100 章 喝豆浆+占有欲攀比+…… 沈若顿时噗嗤一声笑出来, 什么鬼? “很好喝。”顾允说道,耳尖染上了红。 李善桃蹙着眉问道:“若哥儿,你手腕上的是?” 沈大山也瞧见了, 看向沈若。 沈若大大方方给他们瞧, 说道:“是兰香婶子给的。” 他手腕莹白纤细, 将玉镯衬的更好看,那清透碧玉中散布着浅紫,在光线下还透着光。 李善桃心思急转, 这玉镯子瞧着就不便宜,而且看着就是有人每日保养着的, 怕不是她家传家的玉镯吧?这是什么意思,要将自家若哥儿给套牢了? 虽说自家若哥儿现在瞧着对顾秀才也是喜欢得紧,但李善桃心里头就是不得劲。 “兰香婶子这会儿在照顾小云吞呢。”沈若估计爹娘一直在厨屋里头, 还不知道顾允他娘过来的事情。 顾允自然也看到了沈若皓白腕子上的春带彩,曾经见他娘戴过,现在送给了他,那就说明若哥儿答应做他顾家的儿媳了! 心中涌出狂喜, 但他面色还是那样, 只不过眼梢微微上扬, 周身弥漫着愉悦的气息。 “哟,怎好让客人照顾娃儿,快点叫她过来吃豆浆。”李善桃恨不得立刻到若哥儿屋里瞧瞧,心里头的不得劲更甚。 小云吞可是姓沈,就是她李善桃的亲孙孙,要是柳兰香要跟自个儿抢,那是不成的。 她家若哥儿生怀的如此辛苦,差点儿连命都没了, 小云吞就该是他们家的啊! 况且顾秀才也没出什么力气,就留了个种子…… “那我去叫?” 沈若想想也是,虽说柳兰香和崽崽也是血亲,但是人来了自己家,这么说也是个客人呀。 真是现代人当久了习惯还没转过来,他先前说麻烦柳兰香帮着照顾孩子是有些没礼数了。 虽然柳兰香甘之如饴,但厨屋里头的几人都不知道啊。 “别了,我去叫。”李善桃现在就生怕柳兰香把小云吞给抱走了。 她看着自家若哥儿一脸复杂,这云吞亲阿爹一点儿防范意识都没有的! “若哥儿,你来搅和,我过去瞧瞧去!”李善桃呆不住了。 她对顾允他娘了解不深,柳兰香死了丈夫之后向来是深居简出的,也不怎么参与村中妇人的闲聊,但是她能教导出顾允这般优秀的儿子,所以村里人对她的感观都挺好。 李善桃先前对她感观也挺好,毕竟若哥儿以前就喜欢顾秀才,所以她自然而然要是遇上柳兰香会去搭上几句话。 但今时不同往日,事关崽崽她内心激起了一股占有欲,无论如何她才是崽崽的亲阿奶。 沈若看着他娘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了厨屋,硬是走出了气场来,没忍住疑惑地挑了下眉。 这啥情况啊? 顾允也很疑惑,但此时他压下,手中捧着一碗豆浆再喝。 若哥儿要搅和锅里的豆浆,随手就将手里端着的粗陶碗递给他了。 沈大山都想伸手去接,结果沈若没瞧见,直接递给了顾允。 这会儿沈大山气得哼了声,对着顾允更是看不顺眼了。 想想以前,一有了好吃的好喝的,若哥儿不都紧着自家人来? 先前赚了点钱就想着给我买酒来喝,结果这会儿竟然胳膊肘往外拐了! 沈大山酸了。 沈若神经粗完全没意识到自家阿爹酸酸涩涩的情绪,这会儿搅了搅浓白的豆浆,舀起一勺又一勺沏进陶碗里头。 顾允默契十足,立刻上前帮忙搅拌,等糖化开了那温度也就降下来了一点儿。 沈大山坐在小板凳上往灶台里丢柴火。 顾允端起陶碗走到沈大山身前,微微俯身一递。 “伯父,喝豆浆。” 沈大山耸了耸鼻子,不太想接。但见沈若看过来,他还是伸手接了过来,也不说话就低头喝豆浆。 顾允是沈家村里最出息的汉子,年纪轻轻就考上了秀才。先前若哥儿追逐在后,沈大山管不了,但他知道顾允是拒绝的。结果后来发生了那档子事儿,还让他和若哥儿起了别扭,却没想到孩子竟然还是顾允的! 这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顾允这好马路过沈若这棵草就是不吃就是不吃,但一发现这小草开了花,就回来吃了!这叫什么事儿啊! 而且沈若这棵草吧,顺着风就往马儿那偏。沈大山越想越气,先前若哥儿还说当他是朋友呢!现在收了人家娘的镯子,这算是哪门子的朋友?谁家朋友的娘会给对方送镯子的? 沈大山从来不担心自家若哥儿嫁不出去,但临了要谈婚论嫁了,他就十分的不情愿。 跟自己媳妇儿说过,两人都是一样的心思。 那若哥儿追求顾秀才那么长时间,后来又受了那么多苦,哪儿能让顾允这么容易就把人娶走。 但没想到自家若哥儿这边是完全稳不住。 也不知他俩之前发生了什么,总之现在瞧着两人站一块儿那氛围,别人就插不进去。 哥儿大不中留…… 沈大山想说的话都在豆浆里了。 他仰头一口气喝干了陶碗里的豆浆。 =============== 李善桃推门进去就看见这么一幕。 保养得当的妇人侧坐在床榻边微微俯身,伸手轻轻拍抚着襁褓中的婴孩,脸上带着慈爱的笑。 李善桃不知怎的就想到了自己,她看着小云吞的时候估计也是这么一副表情。 柳兰香听见声儿了,转头过来看,见是李善桃,对着她笑了。 “你们把小云吞养得可真好,白白嫩嫩的,瞧着好乖。”柳兰香夸道。 李善桃本想直奔主题,结果一听这话儿看着小云吞就忍不住笑意。 “是啊,咱们家小云吞特别好带,可乖可机灵了呢!”她也坐到床边去看。 小云吞见着阿奶了,小手伸出来要抱抱。 李善桃哪里还管得了三七二十一,立刻把崽崽抱起来,动作轻柔极了。 小云吞高兴,笑着露出粉嫩牙床,嘴巴一开一合发出黏答答的“哒哒哒”的声音。 柳兰香也看过去,瞧李善桃抱着崽,随口道:“小云吞倒是不认生,先前也叫我抱了。” 一听这话,李善桃有点泛酸。但听柳兰香继续说道:“结果我一抱,没一会儿他就哭着尿了。” 李善桃抿唇笑,小云吞肯定是跟她更亲啊!她抱着的时候,除了把尿,从没被崽崽尿过一身呢! “正常,崽崽跟你还不熟。”李善桃道。 柳兰香自是知道,瞧着小崽崽不住地笑:“诺诺这点儿大的时候也好带,一样乖。” 李善桃回忆起沈若小时候,立刻道:“小云吞跟我家若哥儿小时候可像了,瞧着眼睛鼻子,就是缩小版的。” “诺诺这点大的时候也会抬头了。” “若哥儿没满月也会说话了。” “我家诺诺也会!” “其实你仔细瞧,这眉眼和嘴,跟我家诺诺也像啊。” “但你瞧整张脸,小云吞明明就是我家若哥儿的翻版!” 两位母亲这攀比心一下子就上来了。但柳兰香处于弱势,谁让命运弄人竟然让她这么晚才见到自己的大孙孙呢?而且打眼瞧过去,崽崽确实更像沈若多一点。 但是长相漂亮的人五官都有相似,所以小云吞也挺像顾允的。 小云吞完全不知道两个阿奶在说什么,但他还是很高兴,大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啊呜……啊~” “唷,眼睛里头都带着笑。”柳兰香一下子就被吸引了全部视线。 李善桃也看过去,小云吞立刻就张开嘴笑,发出“咔咔”的笑音。 小崽崽的嗓子都还没完全发育好呢,只能发出一些简单的声音。先是嗷嗷,那是哭声,与生俱来的声音;那哒哒哒就是会玩舌头了,抵着上颚弹动发出的声音;那啊呜也是气音偏多,但听着就是贼可爱。这会儿还学会咔咔笑了! “是啊,这孩子就是爱笑。先前丁点儿大,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呢,就已经会张着嘴笑了。”那时候还只会嗷嗷哭呢,泪腺都没长好,眼泪都没有的。 李善桃回忆起来,话就有些刹不住。跟柳兰香说了不少小云吞的成长的小事儿。 柳兰香听得很仔细,像是自己也经历了一遍,从小云吞刚生出来,瞧着他慢慢长大…… 这边两人渐渐开始相谈甚欢了,就围绕着小云吞,想着以后的事儿。 李善桃说要给小崽子做小袜,柳兰香就说要做涎搭子。 说着说着两人就都笑起来。 其实多一个人疼小云吞,也挺好的。 厨屋这边豆浆差不多,可以开始做豆腐了。 沈若戴着这镯子确实好看极了,但是不适合他戴,干活的人戴着容易磕碰。 沈若趁着还没开始做豆腐之前,便主动将镯子用帕子包好给收起来了。 顾允瞧见他腕子空空,有点小失落。但很快便被隐藏好了,不管怎么说,若哥儿他收下了。 “厨屋里头太窄小,我们出去做豆腐吧。”沈若将一应器具往外拿。 厨屋里头两口大锅,一口做豆浆,另一口里头就是泡着石磨磨下的黄豆泥。这会儿火候差不多,可以捞出来过滤了。 过滤需要用上大块的纱布,起码得两个人拎着。 沈丰瘸着腿,就进厨屋里头看灶台下的火。 换沈大山出来。 他力气大,手上生厚茧不怕烫。 纱布里头包上了黄豆泥,沈若和他一人捏住两个角,缓缓收紧,将黄豆浆全都给挤掉。 农家人是一点儿都不会浪费的。 黄豆泥很烫,但沈大山像是感觉不到烫一样,伸手沾了点凉水就上手去积压了。 将黄豆泥给榨干后,也就挤出了半盆豆浆的量。 这会儿沈若就拿出准备好的石膏,留了个盆底的豆浆,将石膏抹匀了。 豆浆留出要喝要分的半锅,剩下的,全都舀出来倒进木桶中放凉一会儿,接着就将木桶里头的豆浆冲进先前抹好石膏的盆里。 顾允提着桶,瞧着不费劲,沈若怕他肩膀疼,皱着眉瞧他。 顾允对着他笑了下,示意自己的肩膀差不多好全了,一桶豆浆不在话下。 这一笑让沈若感觉草棚前的光线都亮堂几分。 沈若脸一红,没阻止了。 沈大山在一边瞧着,鼻子里又哼出一息。 读书人,力气就是小,一桶豆浆还得两手拎。 要是他来,两桶都拎得! 他们在厨屋前弄,那浓白醇香的豆浆冲进盆里,那香味儿就飘了老远。 李善桃先前就喊过了人,那些先前来帮过忙的婶子就拿着自家的碗来了,都没空手来,有人带了她自家种的蔬菜,也有人带鸡蛋过来。 “真香啊,我家以前也做豆浆可没这么香呢!”刘三娘第一个跑过来,瞧那盆里的豆浆。 沈若笑道:“给你们留的在厨屋里头呢,有糖可以自己加。这儿的是做豆腐的,等个办个时辰就成了,到时能做豆腐脑。” “那敢情好,家里还能多盘菜。你家这豆浆又白又浓,闻着就好喝,竟然还有糖,可真舍得。”有婶子跟着过来听见沈若说她们可以自己加糖,都惊了。 那糖可不是便宜的东西! 镇上卖的豆浆只有一丝丝甜味的,都得十文钱,若是没有甜味的才是五文呢! 沈若也没将所有白糖都拿出来,一来太过显眼,二来,大半碗白糖也够了,不会让人觉得他家太富。 周婶也来了,顿时神色复杂,都不知道该说若哥儿什么好。她们能拿一碗豆浆都是占了便宜了,竟然还能加糖,还自个儿加。 真是大方到让人觉得他家像是在赔钱似的。 “周婶,这里是五文钱,你收着。”沈若将周婶拉去一边,将早先准备好的铜钱塞给她。 “怎的要给我钱?若哥儿啊,你娘不说你,我要说你了。铜钱就攒着,可别大手大脚花啊。我瞧见了,你放豆浆里头的可都是白糖,这贵价儿的东西都是过年里才吃,这只平日里……” 沈若知道周婶不爱占便宜,也是为他着想,闻言便笑了:“谁说平日里不能吃糖了?你们吃得,不用非得等到过年。以后咱们村都会越过越好的,一点儿白糖而已,不算什么。” 沈若要是想买,那也买得起。村里人也能买得起,只是他们都穷惯了,不舍得去买罢了。 “唉,知道你心好,可是这……”周婶推拒着那些铜板,不肯收。 “先前搬黄泥那些天辛苦你做饭。原本是两人结果那沈大毛带着媳妇走了,我娘说之后都是周婶你一人做十几人的饭,她也没能帮上点。这工钱是你该拿的。”沈若将铜板压进她手里,道。 “我不拿,若哥儿,我还吃了你家的饭呢。真用不着工钱。”周婶还是不肯收,但心里头是受用的。 “周婶你就收下吧,有钱还不要?攒着呗,你家浪哥不娶媳妇儿了?” 沈若逗趣般说笑,但周兰听在耳里,定定地看了眼沈若,又抬眼瞧不远处帮着倒豆浆的顾允。最终她忍不住地叹了口气。 101 第 101 章 此刻顾允不想守礼。 知子莫若母。 周兰哪能不知道自家周浪的心思呢? 哪怕她一开始不知道, 但后来瞧见自家浪哥每次从沈大山家回来就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猜都能猜出来了。 这段日子自家儿子发了狠似的跑去各个地方做工,像是完全不知道累似的。她怎么劝都劝不住。 不过她知道周浪这是心里头不舒服想靠一刻不停的做活儿来麻痹自个儿, 但她看在眼里,心里头难过。 说真的, 她一点儿也不嫌弃若哥儿带着个孩子, 那崽儿她也瞧见过了,白白嫩嫩的,才丁点儿大就能瞧出未来绝对是个漂亮的小哥儿, 还是个聪明的, 那大眼睛看人的时候像是能认得人似的。 只可惜…… 那孩子是顾秀才的, 若哥儿十来岁时候就喜欢顾秀才, 这一点村里人没谁不知道。虽说后来崽崽出生后若哥儿瞧着像是不打算找伴儿了,但现在他们俩都知道有了娃儿,那自然而然地就会在一起。 这一点毋庸置疑。 就是苦了自家浪哥。 要是他早些、再早些,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但现在已经是来不及了。 周兰看着沈若,眼神有些复杂。 “周婶,你就收下吧。不然啊以后有事儿我都不好意思麻烦你了。”沈若笑着说道。周婶一家人都是热心肠的,还不爱占人便宜, 他对这样的人家感观很不错,总之是可以搞好关系的人家。 更别提她儿子周浪对自己还有个救命之恩,先前家里要搬黄泥周浪也来帮忙了的。 沈若不知道周婶知不知道周浪曾经对自己的心思,但被他拒绝了, 但沈若不会就将他打入不来往的人里面,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啊,只不过得互相喜欢才能在一起罢了。 周浪不喜欢小云吞,那沈若肯定不会答应的。 毕竟他心里放在第一位的是小云吞, 就连自己都得往后排呢。 周兰无奈地笑了,只好接过铜板。 “你啊,总是这般待人,到时候将我们的胃口都养大了,未来埋怨起你来。”周兰知道自己有些心不该操,但若哥儿对自己家帮助良多,所以她还是忍不住将心里话说出口。 她以前还跟着沈子莺瞧热闹,想想真是愚昧啊。 自家浪哥不过是将倒在田地中的他抱回来,他就拿鸡鸭来报答,有人当面说他,他自然就要怼回去。不让别人吃亏,也不让自个儿在这上头吃一点儿亏,主意板儿正。 就是对她们这些人太好了,不过是帮上点儿小忙,他就又是红糖水、甜豆浆的招待起来。那要是以后,没了这些,大家怕不是就觉得,若哥儿是不是小气了? 忠言逆耳,周婶知道自个儿刚才说的话不好听,但是村里头因为这种事儿反目成仇的也不是没有。 沈若知道周兰是为自己好才对自己说这些,还说的这么直白。 他笑起来,这些道理他都明白。 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的话,心里头必然是不平衡的。 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活菩萨? 但是沈若知道这些人不会。 未来他想要自个儿当老板,她们愿意来帮忙那就最好不过,只要能带村里人致富,就没人会埋怨他沈若,只会说他好,捧着他。 这是非常现实的一件事,也许未来会有人眼红,但那也是在比他家好一点点的基础上,等到自家到了其他人无法企及的高度,那大家就不会眼红了。 有的只是羡慕。 沈若笑着回问了句:“周婶,你以后会埋怨我么?” 周兰立刻摇头,道:“怎么会!我像是那种恩怨不分的人吗?你对我好,我自然也会加倍对你好的。” “嗯,所以我也是一样。因为婶子们愿意来帮我的忙,那我也乐意对你们好。以后可还要找你们帮忙呢。”沈若道。 周兰被他说服了,那些没发生的事情暂且不提。现在她瞧着若哥儿觉得他变了许多,也许是生了孩子,变得柔和了。 总无法与以前瞧见的那个对村里那些说他坏话的人拎着菜刀、赤手空拳揍人的他联系到一起。 周兰瞧着沈若对他是越看越喜欢,若是他当了自家的儿媳,那她真的做梦都能笑出声来。 沈若真的是个顶顶好的小哥儿,是他家浪哥没有福气…… “若哥儿以后有事儿直接说,别跟周婶客气啊,我家能帮上的都会帮的。”周兰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好嘞。”沈若应声,果然没跟她客气地道谢。 周兰笑起来,虽然心中遗憾但此刻也都释怀了,跟着沈若进厨屋舀豆浆,沈若给她加了满满一勺糖。 “多带碗回去吧。大家都别客气,这么多豆浆我家里人也喝不完。”沈若对周围人说道。 这天儿热,做出来的豆浆隔夜就得坏了,所以还真不是客气,是真需要大家帮着分了,不然他可就留多了。 刘三娘笑开了花:“好啊好啊,那我给家里人也带一碗回去。” “真好喝啊,磨的真细,喝起来一点儿渣滓都没有。”有婶子夸道,她都已经站在边上喝上了。 “这起码得磨上两道吧?” “是磨了两道,口感细腻些。”沈若也给自己打了一碗,这会儿温度正适口。 喝一口,口腔中满满地都是豆子的香味儿,加了糖,甜味在舌尖绽开,让人心情止不住地变好。 沈若喝下,说道:“婶子们晚点再来一趟,到时候豆腐也就做好了。” 婶子们还想客气几句,这豆浆都放了糖了还要连喝带拿的,感觉占了沈若家的大便宜了。哪能总这么干啊! “别客气,明儿要做的东西有些多呢,而且我不打算就干这么几次,想着未来能经常带出去卖的,少不得还要麻烦大家,所以不用客气。”沈若先给大家打了个预防针,那摊子肯定是要开起来的,以后要做的肯定不是跟带去集市上的那些那样像是玩玩一样做那么些。 之后的就要精确计算每一块布用来做什么,什么东西好卖那就多做点,就是奔着全都卖掉,要挣钱去的。 大家听到沈若这么说了,都很高兴。 “没事儿啊,咱们乐意帮你做这些东西,缝东西简单极了。也没什么累的,咱们在你家一边唠嗑一边做速度可快了。”有个婶子特别热情,说道。 刘三娘喝了口豆浆,立刻响应:“是啊,家里事情拾掇完了都有空,就是农忙时候忙些吧。反正若哥儿你有啥事儿就喊,我肯定来!” “还有我们!”巧姐儿和心姐儿才刚到就听见那么段话,笑着说道。 沈水也跟着她们一起过来了,他看着沈若道:“若哥儿,还有我呢。” 沈若瞧着这十八个人,忍不住勾起嘴角笑。 这些人里头有八个是曾经拿着布料来换肉蛋的,周婶和刘三娘就在其中;还有五个是他娘熟识的不多嘴老实本分的婶子;然后就是巧姐儿心姐儿两个小姑娘,还有一个沈水。 大家性格不同,但三观都正,也会投桃报李的,沈若不担心未来她们会埋怨自己,况且没人不想赚钱,之后他要开个专做小玩意儿的小厂子,她们若是愿意来,那就是厂子的骨干。 先看明天的,将东西都做起来,拿去摊子上摆着试试水。若是一直好卖,那就可以开始筹备建小厂的事儿了。 这个时代的女子和小哥儿没太大的话语权,最大的原因就是赚不到钱,力气没有汉子大,镇上招工也不怎么会招她们,只能囿于家里那方寸之地,或是去田地里帮衬。 可若是她们能靠着自己的能力赚到钱,那在家中的话语权必然会大不少! 好多人都瞧不起姑娘和小哥儿,只觉得他们就得在家生孩子带孩子做些琐事,但若是女子和小哥儿赚的钱比汉子还多,那让汉子在家带孩子做那些事儿,岂不是也可以? 谁空谁来干呗! 沈若现代人的思想根深蒂固,在现代也有不少女强人主外,让老公主内的。但在古代却是看不到,沈若打算潜移默化的改变她们的思想,若是能成功那就最好,若是不成,那赚到钱了能花用那也不错。 沈若越想眼睛越亮,但他不可能将心里想的这些与她们说,倾诉欲一时间得不到满足。 他看见顾允长身玉立,视线温柔地落在自己身上时,就忍不住想要和他讲。 因为沈若明白,顾允肯定能懂他。 他不像村里的那些男人一样瞧不起姑娘和小哥儿,在他眼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就像他的名字的含义一样。 豆腐还没好,大家喝了豆浆还没打算走,就都在沈若家屋外头站着闲聊。 沈若冲着顾允挤眉弄眼了下,就往大屋里走。 顾允迟了一步,见周围人没人注意,这才跟着往大屋里进。 等顾允一进来,沈若就关上了门。 沈丰在厨屋、柳杉和二狗在他们自个儿屋里,沈大山在外头、李善桃和柳兰香和小云吞在一块儿。 大屋里头只有他们两个。 沈若是想把顾允带进来跟他说自己的想法,想要得到些认同的。毕竟先前他想了许多,在这个时代完全没有参考性的东西,他也不知道对错,反正就那样做了。 但是那太孤单了,他有许多想法都想和顾允说,想要听听他的意见。 就跟之前顾允说出传单点子那样,没准他还能给自己更好的建议。 男朋友小时候就是个出了名的神童,现在又是秀才,那脑子自然不是常人能比的,沈若嘴角续着笑,这不就是现成的金手指吗! 顾允现在的心情好得要命,外头都是人,边上的屋里也有人,但只有这里,是他和沈若两个人。有种被他特殊对待的畅快感觉。 他不认为沈若以前会让其他男人在他家跟他独处。 这于礼不合。他们还没成亲要是被人瞧见肯定会被说嘴,外面那些人也许不会说不好听的话,但传出去了,其他人会怎么说怎么想那就不知道了。 但这些都不重要。 此刻顾允不想守礼。 眼前这人这是他未来的夫郎,可以破例。 沈若把他拉到条凳上坐下,跟他叽叽呱呱说了一大堆。 他的目标很大,需要的时间很多,幸好他还年轻,还有几十年可以拼! “可以拼,但别将自己累坏了。”顾允知道若哥儿想做的事情很多,志向远大不输汉子。 他不会阻止,还会为他感到自豪。 但也很心疼,听起来太累,而他能分担的说实话真的很少。 “知道啦。”沈若喜欢这种句句有回应,事事被人记在心上的感觉。 忍不住抿起唇瓣弯起眼睛冲他笑。 “……” 他这一笑太灵动,让顾允的心脏快速跳动起来。 也许男人都有劣根性,顾允努力控制了,但也没例外。 他偏头看着身侧的小哥儿,控制不住地去想那日的场景,是雪浪、是红色桃心在眼前晃荡…… “若哥儿。”顾允倏尔牵住他的手。 沈若不解:“怎么了?” 顾允:“……没事。” 他连迅速红起来,没敢再看眼前人,站起身就打算往外走。 但是他想走,那手却忘记放开了,直接把沈若也给扯了起来。 沈若顿时喷笑出声,第一次瞧见顾允犯蠢,这会儿他乐道:“你干嘛啊?着急走?脸怎么这么红。” 顾允一阵沉默,抬眼看向他道:“确实不公平。” “啊?” 顾允克制地屏了一瞬呼吸,说道:“你没有想起那日的事,确实不公平。” 沈若没想到自己先前的说辞被他拿来用。 那日的事…… 沈若把这话想了几遍,耳根顿时就烧起来,红的像海里的珊瑚。 ——这个读书人白日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啊!! 102 第 102 章 沈大山对他有点儿改观…… 一个时辰过后, 那豆浆已经凝结起来成了豆腐脑。 沈若先前跟她们说的“豆腐”指代的就是豆腐脑。真正硬实些的豆腐得将豆腐脑收缩成一个四四方方的形状,放在菜板上,下面用可以接水的容器托着, 在顶上压上重些的石块,将豆腐脑水都挤压掉后压一整上夜,就成豆腐了。 豆腐脑无论是放糖是甜口的,还是放盐和葱花做咸口的都好吃。 只是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有瞧见酱油,要是能加上酱油那就更绝了。 豆腐脑也是一块块的,她们每人都拿了一碗走, 剩下的就用来做真正的豆腐。 在村子里会做豆腐的人家不多, 除非是家里老人会,或是跟别人学了的会做, 其他人都不知道具体要用什么东西, 算是一门手艺。镇上专卖豆腐的人做出来的和沈若自家做的味道也会有些区别。 但是沈若最喜欢的, 还是自家做的老豆腐。 小时候他最爱外婆做的豆腐,冻在冰箱里能存放许久, 等拿出来之后就成了冻豆腐, 不用等它化直接放进菜里头一起炖, 豆腐就会产生许多蜂窝状的孔, 里头满满的都是汤汁。 那滋味儿, 可别提多好吃了。 不过这一口只能等到冬天冷下来之后才能做了。 等明儿豆腐好了, 留一半切成小块放进油里头炸, 还能做些油泡出来。油泡炖菜也是一绝。 等大家都走了, 日头也已经西斜, 这个点儿可以开始做夜饭了。 今儿柳兰香和顾允都过来了,两家人正好凑一块儿吃个饭。今儿焖饭得多焖些。 沈若往锅里添上半锅米,再舀进去高于米位往上两个指节的水, 盖上木头锅盖开始焖饭。 顾允也没那么多讲究,径自过去替了沈丰占了烧火的位置。 “你想吃什么菜?”沈若偏过身子瞧他,问了句。 家里头蔬菜不少,先前村长过来为沈大毛的事儿道歉的时候带来的那一篮子都还没吃完,再加上今儿兰香婶子和其他过来的婶子们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常见的蔬菜都齐全了,想吃啥就能做啥。 “都可。”顾允坐在板凳上也高,能直接越过灶台看着沈若动作。 众所周知世界上最难的就是“随便”,“都可”不就是“随便”吗? 沈若卷起袖子洗了把手,径直拿了棵白菜:“吃吗?” 顾允:“嗯,要我帮忙切吗?” 沈若也不跟他客气,将白菜帮子挨个揪下来淘洗干净,往案板上一放。 “成啊。”沈若笑着让出了位置。 这个时代很少有读书人会进厨屋,大家不都念着“君子远庖厨”么。其实不是不能干、不会干,不过就是为了体面,拔高自己的身份罢了。 有人帮着干活那效率也会高上不少,沈若听着顾允笃笃笃切菜,忍不住去瞧他。 他切菜时可认真,跟写字时候别无二致。 那白菜切的又快又好,显然也是个熟手。 沈若问道:“我打算肉菜做一道辣子鸡丁、一道黄焖鸭,还有卤味;素菜的话,就辣炒白菜,一道青菜豆腐渣;再加一个番茄蛋汤,你觉得如何?” 顾允很认真地想了一下,说道:“有些多,怕是吃不完。” 平时农家里两菜一汤就已经算是丰盛了,沈若要做的一共六道,三荤两素一汤,太多了。 “不会的,我爹和阿兄饭量大。”沈若笑着道,这可不用担心,每次自己做菜哪怕是做得稍微多了点儿,家里也不会有剩菜。 他爹总是说,胃嘛,挤一挤肯定还能吃得下。 “说我什么呢?”沈丰拄着拐杖翘着脚跳到厨屋门前,就听他弟说这话,随口问了句。 “说阿兄你胃口好呢。”沈若拿起顾允切好的白菜放猪油炒,顿时香味儿就出来了。 沈丰吸了吸鼻子,说道:“嗯,主要是若哥儿你做的香。” 他过来主要是想瞧瞧顾秀才跟自家若哥儿呆一块儿干啥呢,毕竟还没成亲,怎么能不稍微避着点儿? 这会儿瞧见顾允还知道帮衬若哥儿切菜,心里头稍微舒服了点。 是个会心疼人的。 读书人都金贵,他是没听说过哪家读书人还会帮着做饭菜的,顾允这点倒是不错。 “行了啊,今儿做这些菜是待客呢,你这还帮着我自卖自夸起来了。”沈若心情格外好,睨了沈丰一眼道:“阿兄,这会儿香不香?” 他舀起一勺辣酱往锅里放,翻炒几下,辣椒酱鲜香辣呛的味道就冲了出来。 沈丰咽了口口水,这香味儿太冲,让人控制不住涎水分泌。 “更香了。”沈丰给沈若竖了个大拇指。 沈若狡黠地笑了,道:“可惜你不能吃。” 沈丰:“……” “稍微尝点儿没事。”沈丰肯定道。 沈若道:“不成,等你脚好了再说。” 实际上沈若早就给沈丰准备好了病号餐,不辣的那份早早地就盛出来了。 顾允都看在眼里,若哥儿和家里人相处的方式好有趣,就看着他笑心里头也跟着愉悦起来。 辣炒白菜出锅,沈若要端去大屋。 此刻厨屋里头就沈丰和顾允两个人,顾允手里不停地切沈若先前递过来的青菜。 沈若不在,气氛突然就沉默了起来。 沈丰想跟顾允说两句话,但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想问问他对若哥儿是不是真心的,还想问问他是不是因为小云吞才跟若哥儿在一块儿。 但是他瞧见若哥儿走回来之后,瞧见顾允那一眼,眼睛都亮了。 他就将所有的疑问都咽下,顾秀才的人品全村人有目共睹,像这种爱不爱的,沈丰虽是个粗人但也能看得分明。 顾允在沈若出现的第一时间视线就落在了他身上,像是再也看不到别人…… “回神,你这青菜都快切成丝了。”沈若哭笑不得地道。 顾允面色不变,缓缓停下了动作。 “该准备的食材都差不多了,不用再切。接下来的我自个儿来就好,你们出去吧。”沈若抓了一把干辣椒说道。 他要开始炒辣子鸡丁,这味儿可呛人,能赶走一个是一个。 沈丰是个病号,本就帮不上什么忙,还不是不在这儿碍事。 顾允本想继续呆着,但见沈若态度强硬,便扶着沈丰的胳膊一同出去了。 沈大山正在外头劈柴,三个大男人站在屋外头相顾无言,只能听到沈大山劈柴的声音。 “拿张板凳坐下,天还没黑透,正好坐外头吹吹风。”沈丰打破了沉默。 顾允道好,瞧见屋内有几张矮凳就都搬了出来,让沈丰也坐。 他今日过来就是打定主意要帮忙的,没穿书生长袍穿的是一身短打。 但沈丰瞧着顾允,就觉得他哪怕是穿着跟自己差不多的粗布衣裳瞧着也像是个读书郎。 他们年纪相差不算大,但儿时也没怎么一起玩过,只记得小时候的顾允总是很独。 那时候大家就知道顾允是要读书的,未来要考秀才。 村长也让大家不要去打扰他,生怕村里这群皮孩子把人给带偏了。 所以他对顾允的了解并不算多,再加上村东头和西头虽然离得不算很远,但东头的小孩儿一起玩的比较多,西头的就少,总之他跟顾允一点儿都不熟。 对他了解最多的应该就是自家若哥儿了,十二三那会儿就一心扑在这个男人身上。 其实很好理解,顾允长得俊俏,又是读书郎,后来还出息考上了秀才,十里八乡的谁家没成亲的姑娘、小哥儿不惦记呢?哪怕不惦记,也会羡慕最终和顾允成婚的那人吧? 本以为出了后来那事儿他们俩的缘分也就到了头,却没想到竟然还峰回路转了。 沈丰深深地叹了口气,当初他恨透了那个糟蹋自家弟弟的人,还放言说要是被他揪出来,必定要打他个鼻青脸肿爬都爬不起来! 这会儿瞧着顾允这身板,也不知道经不经得住自己一拳。 不过他也只是想想,不可能真的揍人。 毕竟那件事,他们都是受害者。 顾允坐了一小会儿就坐不住了,他走到沈大山边上道:“伯父,你歇会儿吧,我来。” 他伸手想要拿过斧头。 沈大山虽对他有些不爽,但还是道:“不成,若哥儿说你肩头还没好全。” “已经好了,况且我干坐着无聊,就让我来帮忙吧。”顾允说道。 沈大山皱了皱眉,既然这样…… “那你劈,我去里面拾掇羊圈。”沈大山看他身板估计他劈不了多少,但是孩子有这份心倒是不错,反正家里的柴火先前他已经堆好了不少,不急着这一点。 利落地把斧子给了顾允,转身往厨屋进。 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后,沈若的饭菜都做好了,柳杉和二狗过来帮着一起往大屋端,放在桌上。 沈若先前在炒菜,那噪音大,这会儿才瞧见顾允竟然在那劈柴。 “顾允,你别逞能!” 他喊完,顾允就放下了斧头,道:“都劈完了。” 这么快?! 沈若对上他的视线,他的眼睛很亮,嘴角上扬了一瞬,好像再说:这么多我都劈完了,我厉害吧? 沈若也不知道为啥心里突然就冒出了这么一段话。 他又好气又好笑地走过去,抬手揉捏了下顾允的肩膀,道:“很厉害啊,这么多都劈完了。堆得还这么整齐。” 沈若是真的挺惊讶的,顾允不仅读书厉害,干这些活计竟然也是一把好手啊! 沈大山也瞧见了,震惊地挑了下眉。这顾秀才瞧着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竟然干活这么利索! 顿时对他就有点儿改观了。 只要不是个只会读书眼里没活儿的人就好。 而且力气大好啊,能保护媳妇儿,疼媳妇儿。 103 第 103 章 跟顾允学写字 两家人一同坐大屋里头吃饭。 沈大山他们因着是沈若做饭, 不用瞧就知道滋味儿好,更别提还有荤腥和新鲜的豆腐渣呢。 沈大山自觉拿出酒来, 他要用若哥儿做的卤味下酒,真香啊! 李善桃抱着小云吞过来了,和大家一块儿。 幸好条凳够长,沈大山、李善桃坐一条;左手边的是沈丰的小家一家三口;右手边坐着的是柳兰香;还有一条凳子上坐着的是顾允。 沈若去厨屋给小云吞端羊奶了,这会儿端着碗过来,所有人都看过来。 “还有些烫,得搅和搅和凉了再喂。”沈若把装满羊奶的碗放到李善桃面前, 连忙伸手捏捏自己的耳垂。 着急忙慌的,都忘了拿块布巾隔着。 李善桃抱着崽一时没拉住沈若, 随后就瞧见自家若哥儿十分自然地走到顾允身边坐下了。 “都瞧我作甚?快些吃, 不然该凉了。”沈若笑着招呼道,顺手给顾允舀了一勺汤。 他没觉得怎么样, 帮着家里人布菜也是稀松平常的事儿,这时候他一碗水端平, 给所有人都盛了一碗。 “真香啊,想想以前哪儿能这么吃。”沈丰无比感慨道,虽然他现在只能吃面前摆好的那些不辣的菜,但若哥儿手艺好, 也好吃极了。 “这些日子若哥儿有空就做好吃的,瞧我这肚皮都多了一层哩!”他脚受了伤都干不了重活儿,就在家里养膘, 干得少就该吃少点,结果若哥儿做的菜好吃,他一点儿也不想浪费,每回都是吃得饱饱的。 他不胖谁胖啊! 二狗听阿爹这么说, 立刻抬手去摸沈丰的肚皮,清亮的童声惊讶道:“哇!阿爹肚皮是真的多了一层!” 大人们简直啼笑皆非。 柳兰香第一次尝到沈若的手艺,农家人家里做的菜色无非也就那么几样,要是缺盐和油水的那做出来的荤腥也说不上好吃。 她算是个对吃食较为讲究的人,虽说家里做的也是清粥小菜,但油盐都是放足了的。 不过闻到沈若做的这些菜那香气扑鼻的,就知道肯定错不了。 都是用了荤油的,那辣子鸡丁和黄焖鸭她没碰,对那道青菜焖豆腐渣却情有独钟。 豆腐渣的口感粗糙但带着满满的豆香,加上荤油的油香,和青菜的鲜香,混在一起煮过的滋味儿鲜甜鲜甜的,还加了盐巴调味,蒯一勺拌进饭里特别下饭。 “若哥儿手艺真好。”柳兰香做多了家常菜早就腻烦了,自个儿做出来的味道都差不多,吃腻了。但沈若做的就不同,明明菜是一样的菜,但吃着就是更鲜香一点。 寻常农家招待客人一荤两素就差不多,结果沈若做了三荤两素一汤,这可比穷人家坐席还要丰富了。 “别光吃这一样菜啊,夹肉啊,兰香你尝尝若哥儿做的卤味,也好吃!”李善桃瞧客人就光顾着吃眼前那盘青菜豆腐渣了,那哪儿行啊。 柳兰香夹了卤好的兰花干,吃了一口。 “好吃,比我做的都好吃。”她也会做卤味,但和沈若做的味儿就是不一样,这味道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出来的。 沈若跟顾允坐在一条凳子上,这会儿也嚼着饭呢。 做饭做久了肚子倒是不容易饿,这会儿就夹了点辣炒白菜。 他嘴巴嚼动的动作缓下来,疑惑地偏过头看顾允一眼。 搭在凳面边缘的手被顾允牵住了。 沈若感受到他微凉的指尖揉搓着自己的指肚,看了周围人一眼见他们没注意到这里,凑过去小声问:“你干嘛?” 顾允也低声回答他,道:“下次端东西记得拿布巾垫着。” 先前他给崽崽端羊奶过来的时候,那碗底压在指肚上都有了红色的痕迹,顾允一直注意着他哪儿能发现不了。 “我知道,就是一时之间忘了。”沈若小小声道。 两人自以为掩藏的很好,实际上特别显眼地在哪儿咬耳朵。 “咳嗯!”坐在正位的沈大山用力地咳了一声,眼神如刀不住地往顾允那边瞧。 沈若脸一红,立刻抽回自己的手,坐正了。 就是……为什么好像早恋被发现?他们俩又没干啥,为啥这么心虚啊! 沈若越想越觉得这没啥,就是在饭桌上聊下天嘛。不过就是凑得近了点、还牵着手而已…… “爹,你嗓子不舒服?那酒可别喝了。” 沈若说着就作势要把沈大山的酒给收缴。 李善桃哪里不知道沈若的小心思,立刻笑道:“你个促狭鬼。你爹他嗓子好着,别管他,快些坐下继续吃吧。” “好嘛。”沈若笑着应了声,坐下后没好意思再看顾允。 但顾允拿了筷子给他夹了不少菜,沈若只好闷头吃。然后投桃报李地给他也夹去不少。 沈大山和李善桃瞧见了,只觉得特别不习惯,但见沈若眼里嘴角都带着笑,就没去看这俩人了。 柳兰香看着他们互动,心里头美滋滋,看着沈若是越瞧越顺眼,越瞧越觉得他好。 重点是,他儿子也喜欢。再看看小云吞,多么可爱的一个崽崽,她这会儿就已经感觉到欣慰了。 这一顿饭吃到月上中天才歇。 农家人哪怕农闲也有干不完的活,这会儿吃了顿好的,一下子就把一天的疲惫都给清扫了,只剩下舒坦。 吃过饭柳杉包揽了活计,说什么都不肯其他人插手,去洗刷锅碗烧洗漱用的热水了。 柳兰香也难得地吃多了,这会儿站起来走动消食,顺便跟着抱着小云吞的李善桃一块儿逗小云吞。 夜里无云,月亮悬在空中还挺亮。 农家人夜里没有娱乐,回了家就是洗漱睡觉,这会儿大家都吃得饱饱的,哪里睡得着呢? “说好了要教你写字,不如现在开始?”顾允跟沈若说道。 这当然好啦!沈若再也不想当文盲了! 学写字自然是越早开始学越好。 “家里头只有木浆纸,得用木炭来写……要不,我们在黄泥地上用树枝学?”沈若想了想,那木炭捏久了得洗好久才能洗掉,还不如直接在黄泥上写来得方便呢。 正好外头月亮挺亮的,能瞧见字。 “好。”顾允应下,去周围折树枝了。 等他再回来,就瞧见沈若坐在小板凳上歪头看他。边上还有两张小板凳,一个上面坐着二狗,另一个空着,显然是给他的。 那黄泥有铺的平的,正好能在那上面学字。 “我写一笔,你们跟着写一笔。”顾允将树枝给他们,随后就开始动作。 他身量不小,坐在板凳上得微微弯腰。 这个时代的字类似于小篆,笔画繁多。初学者的字写得都很大,不然少了一个笔画那都是错的。 顾允写得很慢,写完一笔就往后看看他们有没有跟上。 沈若画画的手很稳,笔画写起来横平竖直的,瞧着还不错。 二狗就惨了,力气小画的慢,掌握不好字的位置,写出来就七扭八歪的。 等一个字写完,二狗对比了顾叔叔的和小叔的,很像了。再对比了一下自己的,顿时十分沮丧,眼泪珠子就不听使唤地流了出来。 “二狗不会写字!二狗好没用呜呜呜!二狗不要去学堂了呜呜!”小朋友突然大哭,将家里所有的大人都引了过来。 “没有啊,二狗写的很好,这才是第一次写就能写成这样,已经很厉害了!”沈若连忙安慰道。 说实话二狗能跟着写下来已经很不错,还是个四岁的孩子呢。 他明明一直很期待去学堂念书,都缠着柳杉帮他做好了小书包,这会儿竟然这么喊,肯定是感觉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但是这么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说要放弃的话……沈若思考着该如何跟二狗讲道理。 沈丰见自家儿子哭了,扑在沈若怀里抽噎着,顿时大笑出声。 二狗听见他爹竟然还笑,更委屈了。 “二狗,你这写的跟你阿爹我一样一样滴!不愧是我儿子。”沈丰笑着说道。 他小时候家里穷,哪里有闲钱能去上学堂,都是偷着跟别人学的。 他也就会那么几个字,偷学的自然跟鬼画符一样,总之除了他自己其他人都认不得。 二狗水润的眼睛里头是大大的疑惑。 “阿爹,你也会写字吗?”他带着点鼻音的小哭腔问道。 沈丰道:“会几个,跟人家偷学来的。”他把自己学字的经历说给二狗听,二狗听完后都张大了嘴。 顾允走上前手掌搭在了二狗头顶,说道:“你觉得自己写的字不好看?” 二狗挤出眼泪,点点头。 “顾叔叔用树枝写的都好好看,小叔写的跟顾叔叔的一样,只有二狗写不好……”说着说着他又要哭,但因为他面前的是顾允不是沈若,他没好意思哭出来把眼泪鼻涕糊过去。 顾允蹲下/身,与二狗对视。 “那你知道我练了多久的字吗?” 二狗摇头。 “自我三岁起便每日练,一直到现在,已有十八年了。” “可是…可是……”二狗憋着嘴,没眼看自己写的。 “本该从最简单的字开始教的,这个字本来就难写,我也是练了好多年才能将它写好的。”顾允揉了揉二狗的头发,语气略带安慰。 “真的?”二狗信了,他吸了吸鼻子道:“顾叔叔,可是二狗快要五岁了。” “五岁又如何?若哥儿十九了才开始,也不晚。” 被拿来当正面例子了,沈若立刻接口道:“是啊,我也是刚开始学,二狗还小以后多写多练肯定比所有人都厉害!” 二狗揉了揉眼睛,看着顾允说道:“二狗要跟顾叔叔一样!” 拿顾允当榜样那固然是最好,大人们听了都夸二狗有志气,也纷纷安慰。他才四岁多能写出个大致都很不错了,柳兰香还特意将顾允小时候写错字的糗事拿出来说,她们想叫二狗明白,这才是第一次不能太苛求自己。 二狗似懂非懂。 沈若安慰完了还不忘教训,这孩子虽懂事,但太容易轻言放弃了。哭喊着说不想去学堂了,还说他自己没用,也不知道为什么小小的人心里头装着大大的烦恼。 这性子可得好好掰一掰。 明明该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啊。 “有志者事竟成。”顾允对二狗说道。 因为他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 外人只当他是“神童”,很容易就考上了秀才。可旁人哪里能知道他夙夜兴寐,秉烛温习? 见他似懂非懂,就用大白话给二狗解释了一遍。 顾允道:“想要做成一件事就要有志气有毅力,要不停地为之努力。不能轻言放弃,你若是觉得写不好字,那就每日练上十遍百遍,再笨的人,只要肯学,都能完成的。” 二狗抹掉眼泪,小脑袋瓜子终于想明白了,这会儿就有些不太好意思。 竟然在那么多人面前哭闹,顿时羞红了一张脸,躲到沈丰身后去了。 沈若心中无奈,二狗小朋友哪里都好,玩耍的时候倒是放飞,只不过思虑的太多了,还怕他要去学堂给家里的负担太重,无形中就给他自己也施加了太大的压力。 但他才四岁,这些东西不该他来操心的。 李善桃也是一阵心酸,第一次萌生要努力赚大钱的念头,比以前的欲望来得更强烈。 沈大山、沈丰和柳杉也是一样的念头。 总是若哥儿一人想点子出力哪儿能行,一家人就该一起奋斗啊! 他们也要努力成长起来,多跟若哥儿学学生意经。 先将二狗送去念书,以后也要送小云吞去学堂! 家里有钱的孩子就有底气,那他必然是自信的,不用思虑那么多。 实际上他们对二狗的要求很宽松,学得好学的差都没事,只要他长大了能认得字明白道理就成!若是他自个儿有上进心那最好,若是没有那也没有关系,未来肯定会有适合他的出路。 沈若不知怎的就想到了自己的童年,他外婆就是这样,虽然是历史老师,但从不抓着自己学习。但他懂事的早,知道学习是他一个山村娃儿最好的出路,所以才努力学习的。 想起外婆,沈若的心情有些许的低落,外婆临终时的遗愿就是让他考上公/务员,他完成了。但却被撞来了这里,也不知道外婆的在天之灵能不能看得到。 不等沈若继续难受,一只温热大手便盖到他头顶,安抚性地轻轻揉了揉。 就跟先前安慰二狗时候一样。 “别难过,”顾允清凌凌的嗓音说道:“你的字写的特别好看。” 沈若顿时就被逗笑了,被他这么一打岔,心情顿时就由压抑变为了轻松。 他抬头看着满天的星空,心中相信外婆肯定能看见,顺便还能瞧见他生的可可爱爱的小云吞! 104 第 104 章 梦境与回忆交织+洗裤…… 夜已深, 沈若睡得极不踏实。 翻来覆去好不容易睡着,就到了小云吞要醒来喝羊奶的点儿,他有些提不起劲儿。 那木板床翻个身都有动静, 李善桃早听着了。 “若哥儿, 怎了?睡不着?”为了方便帮着照顾崽崽,李善桃都是睡在沈若屋里,就用长凳与木板搭起来的床。以往他累惨了都是脑袋沾了枕头就能睡,这会儿却辗转反侧的。 沈若轻呼出一口气, 轻声说道:“昨儿午后去刘大夫那儿针灸, 能想起些事情来了, 这会儿心里头有些烦乱。” 刘大夫还提前给配好了安神的汤药。 顾允跟柳兰香临走前,他还叮嘱了沈若记得煎药。 沈若当时答应的挺好,转头就去忙着整理那一堆明日里要拿出来做东西的布,之后再去洗漱一番, 就差不多到了睡觉的点儿。 于是干脆就不煎了。 “那娘去给你煎副药。”李善桃担忧地看着他, 那脑子里有血块可不是闹着玩的。 外头的天黑透了,屋里头没点灯更黑, 眼睛适应过后只能瞧见黑麻麻的一个身影。 沈若瞧见那身影坐起来了, 道:“娘别麻烦了,刘大夫给配的就是安神的汤药。等小云吞醒了咱给他喂奶,之后就睡吧, 明儿还有一堆事呢。” 沈若估摸了下时辰, 这都差不多凌晨一点半了, 还煎什么药,他一点儿都不想喝。 小云吞醒过来屋里头黑漆漆,但听见他阿爹的声音,顿时就跟着啊呜了一声。 小奶音还糊着黏答答的口水, 又开始哒哒哒地玩舌头。 沈若忍不住笑,凑得近了对上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乖崽,醒的可真准时,阿爹给你把尿。” 床板底下的空档里头专门放着给小崽子接臭臭的木盆,沈若伸手拖出来,就抱着崽给他把尿。 李善桃去端羊奶,小崽子醒来不是想要尿,就是饿了,总归就那两样。不过有时候崽崽也不哭闹,就直接拉在尿布上也很正常,但她家的小云吞就是比别人家的聪明些,像是知道尿尿要喊人帮忙似的。 不过再如何聪明这会儿也只是个小崽崽,尿床也不是没有过。 但她只要一有空闲就会把尿布和床单拿出去洗晒,太阳大的时候一个白天就能干了,又能继续垫上。 等她端着羊奶回来之后,沈若已经给崽把完尿,正在用专门的布巾给他擦屁屁。 沈家人都爱干净,村里头跟自家似的每日都要洗澡的少,大多数人家没出一身汗,洗个脸、脚就已经算是讲究人家了。而且当初穷得叮当响的时候她把家里拾掇的清清爽爽,现在日子好过了点,家里东西也多了,她也都妥帖的收整好了,没有一丝杂乱。 东西瞧着清爽了,人的心情也会变好。 “娘,你接着睡,我来喂他。”沈若这会儿可精神,那一点点困意早就消散了,这会儿抱着自家香香软软的小崽崽,一点儿都不想睡。 李善桃用火折子点起边上床架上的半截红烛,让沈若能看清。 “成,若哥儿你明日晚些起来,早食娘来做。”这个点都睡不去,李善桃想叫沈若多睡会儿,早上补回来。 沈若心里熨帖,道了声好。 小云吞喝羊奶时候可乖,粉粉的小嘴唇一努一努,喝着小木勺里的羊奶,眼睛睁的大大的,就顾着看沈若。 沈若跟他对视,心里就像被小猫爪子挠了一下。 我的崽怎么这么可爱!睫毛好长!眼睛好大!小脸蛋看着好软乎,好想亲! 等喂完了小半碗羊奶,沈若就再忍不住,亲了口崽崽软嫩的脸蛋。 “哒哒哒…”小云吞弯起眼睛笑,蹭着脖颈偏过头,把哈喇子糊在了沈若的侧脸上。 !是小云吞给的亲亲! 沈若顿时无声地笑,也没管脸上湿漉漉的感觉,就把小崽崽放在身侧,一手揽住他的小身体。 稀罕地瞅他。 小云吞吃饱就犯困,小小的崽也会控制不住地张嘴打哈欠。 沈若也被传染了,原本消失的困意回笼,沈若也跟着坠入了黑甜乡。 下半夜没有继续翻来覆去,但却始终做着梦。 夜里的梦走马观花似的在脑海中一一掠过,有时候在山村、有时候在沈家村、乱七八糟的模糊且混乱。只有其中的一段格外清晰些。 沈若有些似醒非醒,睫毛抖动。 他梦见自己是在屋里,周围都是漆黑一片,唯有床铺是亮的,笼着一团暖光。 他走近去看,看见了自己和顾允两人,沈若立刻转开视线,心道“非礼勿视”,但那光团却一下子把他拉了进去。 他身下突然就多出了一个人。 !!! 沈若第一反应就是想逃跑,但他的身体不受控制,整个人就像是在海洋里随波逐流的一叶扁舟。 这场由他主导的梦境格外真实,他感觉到自己的膝盖是真的疼! 在他产生这一念头之后,画面一转,他被人压在了身下。 好嘛,膝盖是不疼了,但别的地方疼,沈若难以启齿。 顾允的指尖微凉,轻柔地抚摸过他的脸颊,还凑上来亲了又亲。动作间透着几丝小心翼翼,像是在对待什么珍宝,沈若眼眶有些热。 “不要…你出去…”沈若听到自己的声音。那是一种什么声音,像是在沙漠中走了数百里即将渴死的人才会发出那样的声音吧。 感受到他的释放,沈若心中极力压抑许久的某些心绪轰然炸开。 ——他此刻真真切切地知道,小云吞究竟是怎么来的了。 这究竟是梦境还是回忆,沈若分不清,或许是糅杂在一起的。至少那时候的顾允绝不会和梦里一样,那样小心翼翼,就像不知道有多喜欢他似的。这,怎么可能呢? 他没穿过来之前也没谈过恋爱,对情爱就淡淡的,在青春期最躁动的年纪里,他也没有去追求什么刺激,依旧是按部就班的学习、兼职。 但他也不是没有做过类似的梦,都已经没有印象了。 梦里被触碰的感觉很真实,他皱着眉往右翻身换了个姿势,紧闭着眼睛想继续睡觉。但他一动就感受到了异样,顿时醒了神! 身下有些湿漉漉的感觉,是他许久未曾出现的梦/遗。 沈若:“……” 沈若大半张脸埋进被子里,羞耻到不行。 他还能怎么办,必须得赶快起来消灭证据,将自己的裤子洗了。 但是他一大清早洗裤子挂起来晾晒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谁猜不到啊!白日里还有那么多婶子过来呢! 沈若深呼吸了几下,决定先将裤子换了。但是不洗放久了会有细菌,沈若还是决定趁现在去将裤子洗了,之后晾到屋后头去。这样应该没人注意得到。 对,就这么办。 他思绪越来越活络,睁开眼发现外头天还麻麻黑,他轻手轻脚下了床去木头箱子里翻裤子。 李善桃瞧着快要醒了,沈若立马抱着裤子往外去。 他们浣洗衣裳都是在村子里头横贯东西的那条小溪里固定的一个河滩位置,沈若拿上皂角和棒槌就冲出去了。 趁着天还没亮! 但还没等他到,沈若就瞧见小溪边有个熟悉的人影,顿时就想往回跑。 这天还没亮顾允怎么会在这儿?! 顾允显然也瞧见他了,此刻一线天光洒了下来,周围的景物由浓黑变做雾蒙蒙的深蓝,溪水潺潺,鸟儿开始啼鸣,昭示着新一天的到来。 这本该是一副绝美的画面,但是沈若手里还提着裤子,此刻尴尬到整个人简直要原地升天。 这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为什么顾允不睡觉,这个点还在外头晃悠啊! 沈若把裤子随手往后一藏,干笑道:“你怎么起这么早啊?” 顾允走至他身前,故作镇定地将手里的书册摊开,道:“我每日这个时辰都会在这里温书。” 沈若睫毛轻微地抖动起来,生怕他能透过自己的身体瞧见那条裤子,也不知道味儿大不大,沈若自己是闻不见。他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一步。 “你真厉害,每天都坚持这么早起来啊?”沈若是真佩服,顾允的学习态度跟他高三时期有的一拼。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每天都能用完一整根笔芯。 “嗯。”顾允垂下眼睛点头。 其实今日更早些,因为他精神得要命。 一想到沈若收下了他娘专给儿媳的传家玉镯,哪怕他们还没成亲那也证明他娘不反对,若哥儿也收下了,他就兴奋地睡不着觉。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成熟稳重了,但在这方面,他发现并没有。 “你怎么也这么早起来?” 沈若打个哈哈说道:“就、就是不小心羊奶洒裤子上了,出来洗洗。”对不起羊奶,实在是太尴尬了,总不好说是因为那什么才出来的吧! 沈若内心欲哭无泪。 偷瞄顾允的表情,也不知道他信了没。 “我先去洗了,你继续。”沈若忙不迭往河滩跑,尴尬地脸都红透了。 于是沈若蹲在青石板上洗裤子,顾允就站在一边看他洗裤子。 沈若气哼哼,为什么他天还没亮就来洗裤子,还不是因为这人?而且仔细回想起来,做哪种事是真的好疼啊…… 顾允察觉到沈若的心情突然间变得很差,这个时间点来这里洗裤子,本来就不常见,顾允是个男人哪儿能猜不到?但他就装傻,沈若说啥就是啥,就当是“羊奶”又如何? 但是沈若为什么生气了? 沈若的闷气来得快去得也快,那也不是顾允想那样的,这会儿深呼吸了几下调节好了情绪。 “我想起那日的事情了。”沈若主动提起。 顾允心里翻江倒海,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沈若说过,等他想起以前的事觉得他们相处合适的话就答应成亲的! “你都…想起来了?” 沈若点头,他的语气带了点不易察觉的委屈,说道:“你活儿也太差了!” 105 第 105 章 表白+李善桃的心思+…… 顾允没想到等来的是这么一句。 “对不住…”顾允心底发涩, 那时候他没法控制自己,也注意不到沈若有没有受伤。 回忆起那一日两人亲热的种种细节,顾允顾不上脸热, 仔细回想发现确实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不过他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下次不会让你疼。”顾允郑重说道。 “……谁要和你做那种事。”沈若脸上烫得要命, 这人一本正经地说这种话真的太犯规了! 沈若洗裤子洗裤子,还是别说话了。 洗衣裳用的棒槌被他用的虎虎生风,捶打着青石板上的裤子,恨不得把它砸进石板里去。 “若哥儿, ”晨光微熹将沈若笼在了朦胧的辉光里,顾允清凌凌的嗓音就在耳畔, “我们的感情不需要那种事情来维系,若你不想, 我不会迫你。” 他向来都是说话算话的。 沈若抓着裤子的手攥了攥, 心跳的很快。 顾允道:“若是你想要了,我会努力……让你舒服。” “咳咳咳!”沈若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咳嗽声, 一本正经地在青天白日底下说这话真的好吗?他连忙收好了裤子和棒槌起身要走。 真吃不消,他一个现代来的人竟然被一个古人给撩到头皮发麻。 “我先走了!”沈若拔腿就打算开溜, 天都亮了待会儿村里不少人会来这儿洗衣裳的。 可命运之神好像在跟他玩一种很新的东西。 青石板滑,沈若走得急呲溜一下就要摔, 顾允手疾眼快要去扶他,但来不及。沈若重心下沉好不容易站稳了,结果顾允那边收力不及时,身形不稳就要滑倒! 沈若连忙把手里的东西一丢,立刻伸手去扶顾允。 两人随着惯性在青石板上转了一圈,堪堪站稳跟脚,顾允就靠在了自己的怀里。 沈若搂着顾允的腰, 脸上的表情有些错愕。 这……是不是有点不太对啊?! 顾允整张脸恰好埋在沈若的颈窝,能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 “起开……”沈若身上一阵酥麻,推着他的脑袋。 顾允直起身,站在沈若身前比他高出一个头。 刚才贴的那般近,完全透过了婴儿香闻见了他皮肉里头自带的冷香。 那香气很淡很淡,但在回忆中他闻见过,是被他催逼出来的香气。 原以为是梦,但是闻见了熟悉的味道,犹如摧枯拉朽一般将顾允的身体点燃。 但此刻他面色如常,只伸手帮着整理了一下沈若被他蹭歪的衣领。 他忍耐片刻,说道:“你裤子白洗了。” 沈若没管,只听他喉咙发哑,关切问道:“着凉了?” 顾允摇头,怎么可能着凉,他现在是心中着了火。 俯身捡起沈若丢下的裤子和棒槌,走到溪边浣洗。 先前已经洗好了,只不过被沈若一丢后上面沾了些尘土,水流冲刷几下就能干净。 沈若揉了揉发烫的脸颊,没阻止顾允的动作。 “你回吧,我晚些时辰再去找你。”顾允将东西递过来,说道。 沈若“唔”了一声,想了想道:“午食来我家吃吧,今儿豆腐都好了,我还打算做点油泡。” “好。”顾允应下,克制地放轻了呼吸。 沈若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也能感觉到顾允对自己的好,而且他说的那番话,自己也不是没有动容…… “顾允。” “嗯?”顾允古井无波的眼眸中倒映着面前的沈若。 “我喜欢你!”沈若大声说完,凑过去在他脸上用力地吻了一口,随后转身就往家的方向跑去。 心脏怦怦跳地像是快要跳出来。顾允和自己表白过许多次,沈若想起自己还从没和顾允说过“喜欢”。 但他表白完就怂了,生怕再被顾允按着亲一回,那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这边肯定要来人了啊! 顾允看着那个落荒而逃的纤细身影,没有抑制心中的狂喜,笑出了声。 他从来克制,哪怕是笑也只不过一瞬,但此刻他抑制不住。 若哥儿说他喜欢我了! ================ 沈若回到家的时候厨屋里头已经冒起了炊烟,李善桃已经在做早食了。 他绕到屋后头将裤子给晾上,就撸起袖子去鸡窝里摸蛋,家里九只母鸡每日能摸上七个蛋,要是运气好能有八个。 沈若这会子去摸,数了数发现竟然有九个! “娘!快来瞧,这只最小的母鸡也开始下蛋了!”沈若手心里躺着一个比起一般土鸡蛋要小一圈的蛋,兴奋地喊起来。 “哟,还真是!”李善桃抹了把手,走出来瞧,看见了沈若手里的鸡蛋也忍不住笑了。 “据说母鸡刚会下蛋得的鸡蛋更有营养呢。”沈若笑着道,这话是他外婆说的,虽然没有科学依据,但好像吃着就是会香一些。 “那拿来,娘煮了给你吃。娘瞧你这些日子都累瘦了。”李善桃心疼地说道。 沈若捏了捏脸颊上的软肉,心想她娘说的是认真的? “给一狗吃,下个月学院招生源就送他去,得给他好好补补。”沈若道。 李善桃想了想也成,只要是鸡蛋那都有营养,多煮几个就是了。 “若哥儿,娘打算将那些笨鸡蛋都拿来孵小鸡仔,以后拉去镇上卖,你觉得可行吗?”李善桃想要多赚些钱,是沈若拉去集市卖东西成功了,让她也萌生了想拉东西去镇上卖的心思。 家里头不能只若哥儿一人赚钱,那太辛苦。趁着她现在还有一把子力气,能侍弄好鸡鸭,再说她也擅长做这个,要是养得好,也能卖不少钱吧? “行啊,要是养得多了还能开养殖场哩!”沈若俏皮道,他很支持,以前家里人只知道在地里头刨食,偶尔还去地主家做短工,那都是又苦又累的活计。 思想都僵化了,现在他娘能想到要靠养鸡鸭苗来挣钱,沈若自然是该鼓励,而不是让她不要这么干。 侍弄鸡鸭十几只还算轻松,但要侍弄那么一大群还是很辛苦的,想着若是未来养殖场能够扩大的话,招个工也未尝不可。 李善桃被他说得心潮澎湃,恨不得现在就开始养鸡崽!她可是都瞧过了,这段日子攒的一十八个蛋里头,有将近一十个笨鸡蛋嘞!还有那旱鸭蛋也有十五个,要是都能孵成功,那就有起码三十只的鸡鸭苗了! 不过她还有一点顾虑。 沈若知道她在想什么,笑着宽慰道:“摊子的事情我自有主张,娘你就放手去干你想做的事儿。” “诶!”李善桃笑着应了,若哥儿是个有主意的,她放心多了。 吃过早食,那些来帮忙的婶子和心姐儿、巧姐儿、水哥儿都来了。幸而天晴,外头的黄泥干干的,不至于把身上弄得脏。 李善桃搬了条凳出去,让大家伙儿坐下,沈大山和沈若合力将四方桌也给搬了出去,上头堆满了先前集市上买回来的布料。 沈若全都整理好了,大的、中等的、小的,依次分好。还有各种花色也都整合到了一起,搭配过了。 接下来就是分配任务,卖的好的书包自然要多做些,还有容易被搭着买走的挂件也要做不少,沙包就不做了,直接做成鞋垫,比较好卖。七彩头绳和发带还是要继续做的,上次发带上绣的是小花花和小蝴蝶,这次沈若想弄点不一样的,那些给发带留好的布料都偏深,沈若就画了星星和月亮,还有祥云。 这个沈水熟悉,先前他就在自个儿衣服上绣上了星河,可好看了。 沈若就将排版的活计交给了他,用这些小元素排出四五个花样就差不多了。 “我可以吗?”沈水有些跃跃欲试,但又怕弄得不好。 “当然了,”沈若见他不自信,直言道:“你有天赋,我相信你。” 沈水用力捏了捏针线,点点头。像是突然就有了信心。 果然没让沈若失望,他排版好的每一款都很别致,虽然花样就那几个,但也能搞出“乌云遮月”“繁星点点”“月相更迭”等等的样式,瞧着每一条都好看。 众人简直对沈水露的这一手,赞不绝口。 审美有时候也是一种天赋,沈水的眼里像是燃起了一团火,那就叫信心。 心姐儿、巧姐儿脑子灵,手也快,特别是巧姐儿,是个非常有小巧思的女孩子。虽然是村长的孙女,但一点儿都不高傲,和谁都好相处,一直都笑笑的。 沈若对这个小姑娘很有好感,跟他现代认识的一个小妹妹特别像。都是一样的心灵手巧。那个小妹妹是画Q版条漫的,画风特别Q萌,曾经还给沈若画过设子,沈若直接用来做了微博头像。之后他也投桃报李给她画了一张她嗑的cp的一张互动插画,把她给激动地嗷嗷叫。 想到以往,沈若轻叹口气,摇了摇头不再继续回想。 “今儿还要再教给你们一个包,这个做起来更简单些。”沈若说着就开始演示,他想做的是帆布包样式的包,比较大,能装下更多的东西,能手提也能挂在肩膀上。 比较适合带着去买菜或是采购东西的时候用,里头还要用厚厚的不容易破的油纸裹上一层防污,要是脏了那就翻出来洗洗晾干,这样还能继续用。 “这个点子好!每回买点东西用篮子装都被别人瞧光了,搭上布都能猜出是啥。先前我带了一篮子鸡蛋去镇上卖,特意搭了块布头的,但那圆溜溜的一排排,谁猜不着啊。可把我家邻居那婶儿眼红的够呛,夜里还在那絮叨呢!”这布料加上油纸厚的很,一般看轮廓瞧不出里头是啥,往肩膀上一背,手臂一挡谁还能瞧见呢? “确实不错,比篮子可轻便多了。”周婶说道。 沈若想了想道:“可以做一版加油纸的,一版不加的。有油纸的能隔污,适合放些鱼、肉这类荤腥,普通布袋的就装些蔬菜、土豆一类。” “我看成!”刘三娘按照沈若的想法一想,立刻道。这布袋子可真是不错,若哥儿怎么能想出将布和油纸搞一块儿的!真是稀奇。 沈若点点头,让婶子们做着,招手让巧姐儿过来帮着一起想书包的新花样。 心姐儿顿时朝她投去羡慕的目光。 巧姐儿脸红红的,她没想到这么厉害的若哥儿竟然要问自己的想法。 “先前的书包就是按百家被的做法做的,这次我有整布能做纯色的,绣花倒是其次,主要是款式的设计。”先前做的是抽绳水桶包,这回沈若想搞一个不一样的。 最好是男孩子女孩子都会喜欢的那种。 况且书包也不一定都是给书生背嘛! 106 第 106 章 磕到了+想做拉链+新…… 沈若素白手指捏着漆黑木炭在粗糙的纸面上画, 他先是画出了先前做好的抽绳水桶包,接着又花了一个现代常见的双肩背包,但此刻唯一缺少的东西就是“拉链”。 若是能做出“拉链”, 那书包的容量会比呈锥体的抽绳水桶包大上不少。 现代的“拉链”都是用塑料或是金属来做的,这个有些难以完成,但是他们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木头了,或许可以尝试看看用木头来做? “若哥儿, 你画的这个包瞧着好能装东西。上面这么多个小袋子呀?”巧姐儿好奇的声音传来,拉回了沈若逐渐飘远的思绪。 “对,有些零散的东西都能分开放。”沈若不仅在双肩包的前面画了个只有二分之一大小的袋子,还画了侧边的两个,以及背面的一个。 “这个包背起来, 背面的袋子里头可以装重要的东西,扒手伸不进来。”沈若解释道。 “哦~那还真不错, 可以装铜板!”巧姐儿笑着说道。 “你觉得,女孩子要是背这个包, 还需要加些什么才更方便?”沈若暂时想不到,就坐在长凳上思索“拉链”去了。 巧姐儿也冥思苦想,暂时还没有头绪。 “拉链”在现代运用的特别多, 沈若秋季时候穿的衣服大多都是带拉链的连帽卫衣, 曾经也不是没出现拉链头坏了的事情, 他自己拆过修过,所以对“拉链”的构造还是有些了解的。 现代的“拉链”多用金属铝, 沈若搞不到暂且不提,就是将锁齿固定在一个灵活的轴上面。“拉链”的工作原理就是它的每一个锁齿都是一个小型的钩子,能将挨着的相对的另一条带子上的一个锁齿下面的孔眼匹配上。只要通过滑动拉链锁,就可以严丝合缝的扣在一起。 想要拉开的时候就滑动拉链锁, 让锁齿张开就行。 “拉链”会比纽扣要来的方便,现在大家的衣服上用的还只是系带,没有“纽扣”这种东西。 沈若想了想,或许可以先将“纽扣”运用到双肩包上,那“拉链”他虽然有所了解但乍一回想又不是特别清晰,只能依葫芦画瓢地画一个出来,到时候得去跟沈木一起研究研究,怎么样才能用木头做出“拉链”来。 暂时想到了“拉链”的替代品,沈若便将“纽扣”画了上去。 “呀,若哥儿,这个扣子是不是可以做成小花的?或者小鸟儿?”巧姐儿见沈若下笔,突然想到了个好点子,提议道。 瞧着就跟盘扣差不多,巧姐儿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可以是可以,就是村里有人会雕花么?”沈若原本想的就是让他爹把木头打磨成圆圆的珠子然后穿个孔就好了,不过要是纽扣的雕花好看,那就更好了。能给这个双肩包增色不少。 但是如果就近没人会,那为了几个纽扣跑一趟又有些不划算。 毕竟时间就是金钱啊! 沈若这一问,立刻就有人回答了。 “周兰家的浪哥会啊,以前还给我家横梁上头刻过喜鹊哩!”有婶子笑着说道。 周兰正在绣发带,闻言看了沈若一眼解释道:“周浪他就会刻喜鹊,以前他去镇上木匠铺子打过一段时间门短工,那老师傅说浪哥老实肯干,帮了不少忙,就教了他这一手。” “那喜鹊我瞧见过,刻的还挺像那回事的。”巧姐儿他娘笑着道。 周兰摆摆手道:“嗐,我家浪哥那三脚猫的功夫,刻的比起那老师傅差得远了。” 周围人连连说她谦虚,这年头能从别的师傅那儿学到点手艺可不容易了,虽说这只会刻喜鹊没啥太大用处,可没准儿那天就能用上了呢? 说完再一看沈若,周兰继续道:“若哥儿,不如让周浪先试试看?也不知道他能刻成什么样,都多少年过去了,那是他十四岁时候的事儿嘞。” “成,那就要麻烦他了。”沈若回想起那个高大憨厚的汉子,没想到他竟然还会刻东西,既然都会刻喜鹊那种难度高的东西,那小花纽扣,小爱心纽扣,应当是不难的吧? “好,那等他今日归家了我同他说去。” 周兰听周围人夸自家周浪,心情很好,忍不住说道:“我家浪哥可勤奋,闲不住的,这会儿还在镇上做活儿呢。你们要是有好的姑娘小哥儿认识的,帮着相看相看呗。” 说着她又叹了口气:“我家浪哥都是被沈菊秋给拖累了,你们也知我跟她关系差,每每有人朝她打听我家浪哥她都说不好听的话,害得周浪到现在还没个着落呢。” “谁说不是呢,我家晖哥儿也是,幸好那沈梅冬流放了,她妹子做出这种事情十里八乡全都知道,沈菊秋这媒婆生意哪里还做得下去啊?反正我家晖哥儿来年就要成亲了,到时请你们来喝喜酒!” 众人都对着她道喜,村里那晖哥儿也是被秋媒婆给拖的,今年都十九了,明年可就二十了啊。 沈若摸了摸鼻子,没有参与她们的聊天。 在纸上画上了要做的纽扣花型,是一朵五瓣桃花,和一个桃心。 巧姐儿瞧见了,忍不住点点头,并提出意见道:“若哥儿,先前做的那种‘蝴蝶结’也好看。” 没有女孩子不喜欢蝴蝶结,沈若立刻加上。 “这包口大,起码得用上四颗纽扣才不会掉东西出来。”沈若想了想,得把双肩包内部做成那种防漏的,在顶上两片合上的位置,前片或是后片要往里多出来一截,这样就不容易掉出来。 “那还差一个……”已经有桃花、桃心、蝴蝶结了,巧姐儿抿了抿唇,说道:“要不再来个星星?” “可以。”沈若在边上画了一颗圆滚滚的五角星,角不尖锐都是圆滑的那种。 这样女孩子款式的四颗纽扣就凑齐了,巧姐儿凑过去瞧,幻想了一下,感觉好看极了。 其实最普通的纽扣用处都是一样的,但是像这种小巧思,会显得这东西更精致一些……嗯,也就是能卖的再贵一点。 毕竟这还需要人手工雕刻打磨的。 沈若想了想,这得给周浪开工资,具体开多少目前还不好说。 今儿来帮忙的这群人都没工钱,不过可以用先前送的东西抵了,那价儿也差不多,得等小摊走上正轨瞧瞧盈利如何,才好决定做每件东西能得多少钱。 暂时先将这事放一边,沈若开始思考那男孩子款式的背包该用对应的哪四个图样呢? 梅、兰、竹、菊? “这不是顾秀才吗,来找若哥儿啊?”有婶子瞧见来了人,顿时笑起来。 “嗯,婶子们好。”顾允打了声招呼,便径直往沈若这边走过来。 巧姐儿脸蛋红扑扑,立刻捂住心口往心姐儿那边小跑去。一手挽着心姐儿的手臂,一边往沈若那边瞧。 沈若还在那冥思苦想呢,注意到顾允来了,就把炭笔一丢,笑看着他。 “你来啦,”沈若有些嫌弃自己手上黑乎乎的,皱了皱鼻子,对顾允道:“有点早,不是说好午时再来么?” “想你了,就来了。”顾允说。 他说话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让在场所有人听个清楚明了。 沈若脸腾地涨红起来,真是不害臊! 这种话不要当着别人的面讲啊啊啊! 周围的婶子都露出暧昧的笑,那眼神瞧过来,沈若整个人都快红成了虾子。 他故作镇定,说道:“哦,那你坐下歇歇。” 沈若指着边上一张暂时没人坐的矮凳,说道。 “好。” 沈若此刻站在四方桌前,后面是一条长凳,顾允直接在他身边坐下了。 非常自觉。 周围人没忍住发出一些善意且了然的笑。 沈若深吸了一口气,心想:顾允都不害臊我害臊什么?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谈恋爱被别人瞧见吗?淡定、淡定。 其实顾允的内心远不如面上的那么镇定,听到沈若的表白后,他一回家就抄写了三四遍的《道德经》,可太阳升的慢,一直不到午时,他抄写完第四遍之后,便忍不住往沈若家去。 “我娘她一会儿过来,她也很喜欢小云吞。”顾允说道。 “哦。”沈若不着痕迹地揉了下耳朵。顾允的声音真好听,耳朵里头都酥麻麻的。 “你这是在做什么?”顾允知道沈若在外人面前不如跟自己两人在一块儿时候放得开,这时候害羞得紧,便主动打开话题,转移注意力。 说起这个沈若果然不再害羞,说道:“在画新款书包的纽扣,我打算做双肩包的样式,上面大口袋封口处四个不同的纽扣,分男女的款式。当然若是有男人喜欢女款也可以买。”沈若最后还不忘做一下解释。 周围的婶子们听得似懂非懂,那“纽扣”是啥,“双肩包”又是啥?还分男款女款,总之全都是新词。都糊涂起来。 巧姐儿跟沈若的思维能跟得上趟儿,连蒙带猜地给婶子们解释一番。那“纽扣”就跟盘扣差不多,“双肩包”就是背在肩头的包,男款和女款就是分男人用的和女人用的。 婶子们这才理解了,没想到这包还有这么多讲究啊! 顾允拿过沈若画的纽扣图样看,炭笔容易掉灰,手上很快就沾黑了一块。就像白雪上落了一块墨,怪刺眼的。 沈若拿出帕子就要给他擦手。 却被顾允另一手截住,藏进袖子里牵牢了。 “……粘人精。”沈若无奈极了,他手上可全是黑炭灰,这人也不嫌弃脏。 “嗯。”顾允目不斜视,嘴角却微微上扬,认下了这个称呼。 巧姐儿一直注意着这边,她瞧见了,顿时激动地无法自抑。 心姐儿被她晃着手臂绣不了花,有些无奈地看向她。 巧姐儿捂着嘴激动地声音都发颤,她小声道:“心姐儿。我也没吃糖,怎么感觉这么甜呢。嘤!” 107 第 107 章 惊喜+求婚(一更)…… “男款的纽扣还在想, 我只能想到花中四君子,但是梅兰竹菊这四个里头除了梅花外,其他要做成纽扣感觉不太合适, 瞧着就不太像了。”这就是沈若纠结的点, 说到底要好看, 还得挑选适合做成纽扣的、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是什么的形状,那才是最好的呢。 那种太过细长的就不太好做成纽扣。 顾允思索片刻, 道:“不如全都做成象棋棋子的样式。” “你的意思是跟象棋棋子一样在上面刻字吗?”沈若眼睛一亮,这不是跟自己以前想过的在发带上面绣文字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嗯。就刻些吉祥话, 比如‘金榜题名’、‘国泰民安’、‘年年有余’这些。”顾允道。 “对对对, 是个好主意!”沈若兴奋地握紧了他的手, 笑道:“那这些字就要麻烦你出马啦!” “不麻烦。”顾允感受到身边人的好心情, 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 沈若一时间不免就看呆了。 顾允的表情向来都是古井无波,眼神中流露出来的情绪都要比表情上要丰富的多。一个一直不怎么笑的人突然露出了点儿笑模样, 就像初绽的昙花般吸引人。 至少沈若是被蛊惑到了。 “你笑起来好看,多笑笑呗。”沈若贴到他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见的音量说道。 顾允“嗯”了一声, 耳廓浮上微红。 “喏, 用木炭来写吧。”沈若把先前用的烧黑的木炭递给他, 写习惯软笔的人不知道用硬笔写出来会怎么样。 事实证明, 写字好看的人哪怕用竹片写字那也是好看的。 为了刻字方便, 顾允特意将字写得更为横平竖直些, 跟他以往写得那种走笔龙蛇般的字迹很不一样。但很工整,刻出来应当是不错。 “好看。”沈若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 在他一个现代人的眼光里头,顾允写得字就跟现代留存的最后一张状元卷子上的字迹一样工整,区别就是字长得不太一样。 顾允特意写得很慢,为了让沈若能看得仔细。 沈若又抽出一张木浆纸, 捏过木炭在上面练,照着顾允写得笔画顺序慢慢地写出字来。 “错了,这里有个提勾。”顾允指点道。 “啊?”沈若对照着两人写得,看得仔细才发现右边的偏旁位置有个不易察觉的小提勾,他还以为是笔锋呢。 “现在好了吧。”沈若拿起自己写的看看,因为不熟悉所以他的字写得格外大,但该有的笔画都有了,整体瞧着还行,等多练习熟悉之后再写就会小一些。 这也是为什么一年级刚开始学习写字的小朋友写的字都很大个的缘故。 顾允颔首,从怀中拿出了一本册子递给他。 “这是给你蒙学用的书本。” 沈若摊开双手郑重接过,感觉顾允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此刻,他虔诚地迎接知识的馈赠。 那册子还挺厚,约莫有大拇指一个指节般厚。 沈若拿干净的手去翻,发现里面竟然还是带插图的,是有些写实的白描画风。其中包含了常见的动物、植物、蔬菜等等内容。就跟现代给小孩子学认字的因着物品图片的小卡片一样! 而且上面前半本墨迹早早干透,但后面几页的墨迹显然是新干的,还能闻见浓郁的墨香…… 这竟然是顾允亲手为他做的书本吗?! 沈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快速地泵出血液,翻涌出克制不住的激动和喜欢。这个人!这个人竟然将自己的一句话牢牢地放在了心上,也不知道这“惊喜”他准备了多久。心里头滋味又甜又涩,复杂难明。他觉得受之有愧,心里头汹涌澎湃起来,激烈地头皮都跟着一起震颤。 顾允将自己偷偷准备的东西交给沈若之后就安静地关注着他的反应。 他表面古井无波,实际上心里有些紧张。他想给沈若送礼物的念头在很早之前就存在,但是一直想不到该买些什么,所以只能给他送银子。但这根本无法表达出自己的心意。他冥思苦想,绞尽脑汁,送礼这件事简直比考题还难。 最后只搞出了这么一个东西来,也不知道沈若会不会喜欢。 他凝神注意着沈若的吐息,听见他呼吸急促起来,随后沈若站起身垂着眼道:“你跟我来一下。” 顾允嘴角线条抿成了一条直线,看着沈若步步生风地往屋里进,也起身跟过去。 “这是怎了?若哥儿怎么瞧着像是生气了。”有婶子瞧见这边的动静,蹙着眉问道。 “不能吧,难不成他和顾秀才闹别扭了?” 等顾允走进屋内,沈若便抬手把门啪地一关,还上了门闩,将所有人的猜测隔绝在外。 顾允还没问出口,身前便贴上来一具温热的躯体,直将他按在了门板上。 他感觉到肩头一重,嘴角忍不住上扬起来,抬手揽住了身前的人。 沈若踮着脚搂紧顾允的脖颈,下巴就垫在他肩窝,用力地埋了进去。 他怎么这么好!这么好! 两人贴的很紧,顾允甚至能感觉到沈若疯狂跳动的心律。 感受到沈若像小狗似的用脑袋蹭他,脸上有点红。 “我特别喜欢!谢谢你,有心了。” 他喉结滚了滚,说道:“你喜欢就好。” “先前瞧见你模仿我画的就很厉害,没想到你自己画的也好看。这些图都是找实物画的吗?”沈若舔了下嘴唇,白描的工笔画就是完全用黑墨来画,不上颜色,所以对线条的要求比较高。能画出细节来,跟水墨画那种写意画风不同,白描比较写实。 如果都是找实物对着画的,那沈若都不敢想象顾允究竟用了多长的时间!费了多少的心力啊! “有些脑海中有印象提笔便能画。” 沈若闻言就知道对着实物画的肯定有不少,鼻子骤然一酸,他不想说话了,此刻只想紧紧地抱着他。 颈侧是他呼出的热气,顾允收拢双臂,微不可查的轻轻喟叹道:“其实不费事。” 沈若埋在他肩窝里的脑袋摇了摇,怎么可能不费事。 他真的好喜欢我,不然为什么要耗费那么多心力来做这件事。沈若想到这儿心口中像是流出了蜜浆般甜蜜。 害羞的鸵鸟把头抬了起来,沈若仰面看着他,一双眼睛晶亮,脸颊上罩着红雾,视线定在顾允的嘴唇上。 顾允从善如流地低下头,去吻他。 他的吻很克制,不紧不慢地吮着,手压在沈若的后腰,那处的衣裳起了褶皱。 不够,沈若心想。 他闭了闭眼,重重地压过去,学着当初顾允亲他时候那样,滑过唇缝、长驱直入、直捣黄龙。手臂缠绕在顾允脖颈间,将他紧紧地压靠在门板上。 顾允也不甘示弱,想要拿回主动权。 沈若最先支撑不住,被反吻的头晕目眩,双手改为按在顾允的肩头,想要推他,但刹那间又想起他伤才刚好,就这么会儿的功夫便错过了最好的推拒的时刻。 顾允撑起身来,牢牢地将沈若扣在怀里,直把沈若吻的脚跟不稳了才作罢。 刺激的沈若眼泪都出来了。 眼角湿润通红,剧烈地喘息起来。 “……过分。”沈若掀起眼皮看他,这人都不让自己喘口气。 顾允靠在门板上,一手揽着他的腰,另一手抬起抚摸过沈若的脸颊,蹭过颧骨上那颗不起眼的小痣,嘴角上扬露出餍足的笑。 他深深地低下头,和沈若视线交汇鼻息交错,原本清凌凌的嗓音哑了,他道:“和我成亲,好么?” 沈若呼吸不稳,他的话就像一团火星烫的沈若全身都热了。 他本不懂情爱,但顾允让他懂了。 沈若呼吸着说不出话,偏过头去靠在了顾允胸前。 顾允轻笑一声,知道沈若这是答应了,抬手揉了揉他的后脖颈,顺着他的姿势把人抱紧。 两人的心跳都很快,沈若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呼吸。 沈若不好意思地道:“我不太清楚这里人都如何成亲。”原主也没成亲过,很多东西他都不知道。但听他外婆曾经说过,好像是挺麻烦的,现代人结婚就已经够麻烦了,古代更甚。 “我娘和你爹娘清楚该如何,你不用操心这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们做儿女的只需要帮着筹备东西,然后等待着成亲那日的到来就成。 两人手上都有木炭灰,顾允不小心给沈若抹到了脸上,沈若浑然未觉。 “沾上灰了,我给你擦擦。”顾允瞧见边上有块布巾,还有水盆就要去弄。 沈若立马叫停:“等等,这是给小云吞擦屁股的布!” 顾允悻悻然停住。 说到小云吞两人这才想起崽儿还在床上躺着呢,这小不点儿也不出声。 他娘去热羊奶还没过来,被子卷起来搭在床边用作防止小崽子掉落的隔档。 小云吞早醒了,大眼睛滴溜溜地瞧着他阿爹和顾允,也不知瞧了多久。 沈若好不容易消下去的脸热瞬间回温,虽然小云吞还很小也许未来并不记得这件事,但沈若就是感觉羞耻到头皮发麻。 顾允用手帕沾了干净的水给沈若擦脸,两人又在盆里洗了手,那木炭黑色的污渍没有那么好洗去,将表面的浮灰洗掉之后就没再继续搓洗了。 沈若擦干了手就往床边坐下,将崽崽抱起来,查看他有没有尿。 小云吞没有尿意,这会儿看着沈若就张嘴乐,也不知道在开心个什么。 顾允走过去之后,沈若就把崽崽放进了他怀里。 顾允手忙脚乱地抱好,这回抱孩子算是勉强及格,小崽崽窝着还算舒服,没闹。 “唔,让他提前适应一下有阿父的生活。”沈若说完耳朵更红,眼神都不敢往顾允那儿看,就看着小云吞。 顾允心中满满地都是温情,眼前人是心上人,怀中人是他和心上人的孩子。 还有比这更让人窝心的事儿吗? ================ 快到正午时分,沈大山家准备开饭了。 在外头帮忙的婶子们就打算走,李善桃让她们留下一起吃,却都不肯。只说昨日都连喝带拿了豆浆和豆腐脑,哪里还能再继续蹭啊。 毕竟做这缝东西的活计也不累,说什么都不肯留下了。 正好沈若已经炸了不少油泡,黄澄澄鼓囊囊的,放凉一会儿就会回缩变软。不留下吃那就算了,直接用油纸给每个婶子都抓了一把走。 豆腐切成小块炸的,油泡比豆腐大一点儿,还有油水,婶子们自然更喜欢这个。 先是推辞不肯拿,但几番拉扯之后还是收下了。 这油泡不管是用来炒菜或是炖菜都很好吃,不仅吸味儿还油香油香的。 沈若开始炸的时候大家闻着味儿了口水都不由自主地开始分泌。 真的太香了! 而且得用油炸,谁家敢这么阔气地做这东西啊。 沈若用的菜籽油,炸过油泡的油还能二次利用,用上他爹做的竹滤将渣渣都过滤掉。之后家中要炒菜都先用这波油,将它先消耗完了再用新的。 大家约定好了午后再过来,沈若笑着让她们别那么着急,在家歇个午觉再过来。睡上小半时辰之后醒来才更清醒呢。 “好嘞,那我们就先回了,回去正好炖个笋干油泡。”有婶子抱着油纸包,笑着道。 “这油泡上头里头还都是油,做菜都不用另外放油了。” “做的可真香,我想想今儿午食做点啥。其实沾点盐巴直接吃都好吃啊。”刘三娘说道,想想那个味儿口水都要流下来。 “沾点辣椒醋也好吃。”沈若接口道。 以前外婆炸油泡的时候沈若就在旁边看,等炸好放凉了一点之后外婆就会用一个小碗里面加上酱油和辣椒醋搅和匀了,用筷子夹起油泡一蘸,就好丢嘴里吃了。 沈若最喜欢这一口,咬一口油泡还能滋儿出油来,裹挟着酱油辣椒的鲜辣,一口吃下去别提多满足了! 要是有酱油就好了。沈若不止一次这么想,他倒是知道一点该如何制作酱油,但具体的比例还不清楚,还得一点点实验。 周兰也打算走了,沈若将那张画了纽扣样式的木浆纸折叠好地给她:“麻烦周婶你带回去给浪哥,这个就麻烦他了,最好是能做出几个成品纽扣过来给我瞧瞧,约莫大拇指盖大小的就成。” 那纽扣沈若不打算做太小,这样的大小给双肩包上缝四个,瞧着应该是刚刚好的。 “成,等周浪从镇上回来我就跟他说。”周兰接过,一口答应下来。 这个点,婶子们和心姐儿、巧姐儿、水哥儿他们就都走了。 将油泡都炸好,沈若便将油都给舀了出来。 锅中留下少许底油,沈若就倒入准备好的梅干菜开始翻炒。 梅干菜要油多才好吃,锅里头因为刚炸完东西边上沾的都是油,正好用来炒这道菜。 柳兰香也过来了,一过来瞧了沈若之后就一头扎进了屋里,守着小云吞。李善桃吃味的不行,但是她现在就开始忙活着让母鸡抱窝孵小鸡的事儿,也没太多空闲时间看着崽崽。 沈大山今日没去割青草,直接将家里的四只羊和沈汉三寄养在这儿的牛一起拉到山上去放了,让它们吃饱了再带回家来。 建围墙还得等刘麻子他们过来,还得再过两天,这几天他闲得慌,地里的活儿不多,正好空着就出来放牛放羊,也省得每天都要割一堆青草带回去。 柳杉窝在屋里绣沈若新画好的花样,制作那十二个祥瑞的香囊。 沈若还给每个小动物都配了搭配的小配件,例如小兔子的绒绒尾巴、鹿的角等等。能用毛线做的就用毛线,兔子尾巴就是这样做的。不能的就做贴布绣,鹿角就是这样,角的形状里面包上晒得干硬的几层厚布,缝到香囊上这就能立起来了。 沈丰脚伤着也没事做,就在那练习缝东西和绣花,说是等他练到熟练些了也来帮沈若缝这些要带去摊子上卖的东西去。 二狗倒是不知道跑哪里去玩了,吃过早食后就没瞧见。 沈若来厨屋,顾允就跟着过来了,公子端方般的人就窝在灶台后头帮着生火,沈若忍不住想笑。 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事儿忙活着,为着同一个目标。这种“向心力”很强大,像是能推着一家人往前走,走得更好、更远。 吃过午食沈若也打算歇个午觉,夜里因为又是回忆又是梦境的都没睡好,那裤子都还在屋后头挂着呢。 顾允午后有自己的事儿要做,吃过午饭便离开了。柳兰香还想继续留下看崽就没走。 沈若送他到晒谷场。 “回吧,眼下都青了,多睡会儿。”顾允毫不吝啬自己的关心。 沈若点点头,抽回了自己被他牵着的手。这黏糊劲儿,他说实话还挺喜欢的。 “那你也歇个午觉先。” “好。”顾允说完,但还没走。 沈若疑惑地看过去,他想等顾允走了再走的,没想到对方跟自己好像是同样的想法。 “那我先走了?”明儿又该见面了,沈若倒没有那种依依惜别的感觉。 “若哥儿,”顾允面色不变,耳廓却红起来,看着沈若道:“你是不是还忘了什么?” 沈若“哦”了一声,踮起脚凑过去往他脸颊上亲了一记。 “这样行了吧,怎么跟小云吞似的。”沈若忍不住笑了。先前在屋里,他也是这样亲小云吞的,结果顾允就有点儿吃醋,真是个大醋缸,连自己崽的醋都要吃。 “行。”顾允话音刚落。 沈若便感觉到唇上一重,被他用力地吻了一下。 “走了。”顾允拨弄着沈若鬓角的碎发,将它们拨到耳后。 沈若“嗯”了声,看顾允往他家的方向走了,自个儿才转身回家去。 唇上似乎还残留着温热的触感,沈若抿了抿唇,笑了。 等他回到家嘴角都没有放下来,进屋里抱着自家崽睡了个午觉,顿时神清气爽。 在他午睡的这段时间里,他全然不知柳兰香正和沈家人谈论着他俩未来成婚的事儿。 他们还是讲究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不过这也就是走个过场,毕竟他们都知道俩孩子互相喜欢了。 “大山、善桃,你们瞧俩孩子都这么好了,是不是可以考虑成亲的事儿了?小云吞再过三天就满月了,不如就在那天定下来吧。”柳兰香考量了许多,成亲之前还有诸多事宜要做,“六礼”必须得齐全的。 这六礼是:纳采、向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颇有讲究。 要成亲,从一开始筹备到成亲当日,少则三月多则半年的。既然两个孩子已经互相喜欢了,那尽快开始流程是最好了。 李善桃今儿上午去端羊奶回来,听见周围人说若哥儿和顾允进了屋,她就没着急进去,等他们出来她才进去的。 她哪里从沈若脸上瞧见过那种神情,而且他俩视线也黏糊得紧。她又不是没经过人事,瞧见若哥儿嘴唇通红的,哪儿还明白不过来? 沈大山也松了口,若哥儿的幸福可比什么都重要。 顾秀才是良配,但他只提了一点要求:“顾允只能有我家若哥儿一个夫郎。如果他未来功成名就要纳妾,我作为岳丈是不准的!他要是辜负若哥儿,我怎么也要将他们拆散咯!” 柳兰香连连点头,说道:“不会,顾家人都专情,我家诺诺喜欢上你们家若哥儿之前从没和谁暧昧不清过……”毕竟他儿子以前唯一的“绯闻对象”就是沈若了。 两家就这么说定了,三日后是小云吞的满月宴,男方会带大雁来纳采。 满月宴顾名思义就是请人来喝孩子的满月酒,也称弥月宴。这一日会宴请亲朋好友,还要给满月的孩子剃发,寓意“从头开始,美满幸福”。 在沈家村都是只请最亲近的家人朋友,凑个一大桌人的。 沈大山家断了亲,这边也没别的亲人,李善桃那边的亲戚又很远自从李善桃的娘西去就都不来往了,所以小云吞的满月酒要请的人还真不多。 等到周岁宴的时候才好大操大办。 这些沈若都还不知道,他这会儿醒了正逗着小云吞玩儿呢。小崽子自从学会抬头之后就总喜欢抬头凑过去糊沈若一连哈喇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跟自己学的。 但是这黏糊劲儿跟顾允像,简直像了个十成十。 反正沈若记得自个儿小时候可没这么黏糊。 一想到顾允,沈若的心里就泛起甜味,像是吃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甜到了心坎里。 那本蒙学书被沈若珍惜地塞在了枕下,午觉时候就是闻着幽幽的墨香,格外好睡。 ……顾允身上也经常沾染上这个味道。 沈若脸一红,不再继续往下想,他怕待会儿又得再去洗一遍裤子。 108 第 108 章 自由恋爱+“金珠”活…… “诶, 你们听说了没?镇上的那家珠宝行在弄什么‘活动’,我哥儿婿刚回家来一趟就跟我说了个消息呢。”午后来沈若家帮忙缝东西的婶子凑在一块儿,有婶子笑着说道, 吊足了大家的胃口。 “啥消息啊?话可别说一半。”刘三娘心急, 立刻接话道。 那婶子见所有人都停下动作看过来,这才清清喉咙说:“就镇上那家‘金珠’啊, 说是明日去他家店里就能领锦缎手帕哩!” “嚯,别是唬人的吧?真有这种好事?” “我可还从没摸过锦缎呢。‘金珠’里头的首饰好瞧,就是价钱贵,咱们哪里买得起。”沈家村可是出了名儿的穷村,到镇上去也是在摊贩杂货一条街上买东西,哪儿会往“金珠”里头迈啊。 “我哥儿婿说是真的啊, 他亲耳听那‘金珠’的伙计说的,那从伙计嘴里吐出来的话儿那还能有假?”婶子捏着手头的布料缝了两针,笑着说道:“我都打算明儿赶早去镇上一趟了,要是能领着锦缎手帕, 拿回来给我家未出世的外孙做个肚兜儿!” “锦缎可不便宜啊,你说我要是喊上家里人都去, 多拿几张, 是不是能凑件衣裳出来了?”有婶子心思涌动,她们穷乡僻壤的见过最好的料子就是棉布, 身上可还穿着麻布呢!要是能穿上一回锦缎, 都想象不到那该有多舒服。 “哪有这种好事儿啊,你又不买还想着白拿人家那么多块锦缎手帕?想啥呢。”有婶子给她泼凉水道。 “恐怕是连‘金珠’的门都没迈进去就被人轰走了。”另一个婶子现身说法道, 以前她想进去“金珠”瞧瞧首饰,那伙计鼻孔朝天见她身上有泥点子就不肯让她进呢! 那想凑衣裳的婶子听了,有些急切地问那得到消息的婶子:“这锦缎手帕是不花钱的也能拿么?你那哥儿婿说的对不对啊?真是明儿能领?没唬人吧?” “总不会是唬人的, 听我哥儿婿说,这事儿镇上可都传遍啦!”那婶子斩钉截铁地说完,还对周围人道:“这消息我就和你们说,知道的人太多了怕是不好抢呢!” 周围人一听顿时感念她,好些人都起了要去镇上瞅瞅的心思。那可是锦缎啊! “像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儿,我是不信。别是个坑吧。”周兰蹙着眉说道。 那婶子被捧的心里头正舒坦,听周兰这话,皱眉道:“你要是不信那别去就是了,到时候咱们拿了锦缎手帕回来,你别眼红就成。” “就怕你们锦缎手帕没拿着,白跑一趟,还挨人家一顿赶呢。”周兰脾气也上来了,村里头妇人凑一块儿说话就容易闹口角争端,但周兰觉得自个儿一点没说错。 那“金珠”做的是镇上富人的生意,搞出个送锦缎手帕的事儿来总不能是要拉拢穷人吧?生意人不都精的慌么?这赔本生意难不成也会做? 肯定是假的! “周兰你会不会说话啊!都还是没影儿的事。我瞧你啊就是眼红,想要就跟咱们一块儿去啊!” “我眼红什么?你们要是真能拿到那锦缎手帕我也不会眼红!”周兰皱紧了眉头,她眼红什么,锦缎手帕再好不也只是块布么!真是跟这群人说不到一起去! “那你说什么风凉话!” “婶子们,怎了?”沈若听见外头吵起来了,立刻从屋里出来,泥墙隔音太差他也被迫听了一耳朵。 周兰和另一个婶子气哼哼的,埋着头开始做手里活儿,怕一出声儿就收不住火气。 那婶子觉得,把这消息告诉大家伙儿就是为了一起去占便宜,本就是高高兴兴的事儿,结果周兰非得给她泼冷水找不痛快,真是扫兴。 周兰却觉得,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儿,那“金珠”她也不是没路过过,但凡是走得近些都要被驱赶的,就这样瞧不起乡下人的珠宝行,能做出白送锦缎手帕的事儿?这几个想去占便宜的人真不带脑子。 两人不说话,周围人跟沈若说具体发生了什么,其实沈若在屋里头差不多听了个全,这会儿就听听看其他人都在想什么。 每个人叙述方式不同,肯定会带着一点自己的想法,会有偏向的。 这会儿十八个人里头就分了三波,一波是明日要去领锦缎手帕的;另一波是觉得这肯定是唬人的哪有这种好事的;还有一波是能领到最好领不到就算,想去凑个热闹的。 沈若听完她们说的,点了下头,说道:“这‘金珠’搞活动的事儿我也有所耳闻。” 顿时低着头做活儿的那婶子和周婶齐刷刷地看过来。 沈若:“‘金珠’这个活动闹得声势浩大,但是有两点疑问。首先,他没说明那免费赠送的锦缎手帕共有几张;第二,他没说明活动开始的时辰。” 没准人家瞧见店门口围了不少人发现要亏大发了直接将开始活动的时辰往后挪呢? 靠口耳相传的活动信息,到最后肯定是会失真的。这叫“传声筒”效应,大家都会往夸张了说。 这也是为什么在顾允一提起做“传单”的时候沈若立刻就觉得这样好的缘故,白纸黑字明明白白,信息传递就不会出错。 周兰听沈若这样说,以为他是和自己想法一样,这肯定是假的,哪里会有这种白捡便宜的好事。顿时就笑了,眼神斜斜地看向那个婶子。好像再说,你听,你之前说的不靠谱! 那婶子顿时心头火起,但对着沈若又发不出来,她声音冷硬道:“一颗唾沫一个钉,既然人家说了那肯定得做到吧,不然衙门不管?若哥儿你说对不?” “对,他既然说出口那就得做得到,不然他家的口碑可就完了。”沈若强压下看“金珠”好戏的心态,说道。 那婶子自觉扳回一成,冲着周兰翻白眼。 周兰瞧她嘚瑟的样儿,气得揪紧了衣摆。 “不过,这没有白纸黑字全靠人口相传的活动,哪怕他不搞大家也没办法逼着。人家目的是招揽客人赚钱的,又不是做慈善。”沈若猜测可能就送四五十张锦缎手帕顶天了吧?难不成为了将“阑珊”的客人全都抢过去,那“金珠”的老板真要大出血一番? 周兰狠狠点头,接口道:“对,若哥儿说得不错。生意人哪个不精啊,白送的锦缎手帕,人家敢送你敢用吗?没准儿是假的呢,毕竟咱也没见过锦缎不是?” 沈若摸了摸下巴,周婶这个想法不可谓不超前。在现代仿制工艺高超的情况下确实能做出来,不过在古代却不一定。不过锦缎也有优劣之分,残次品锦缎的价格必然会低些,但毕竟工艺摆在那儿所以价格肯定还是会比棉布要贵的。 “我不管,明儿我偏要去瞧瞧。”那婶子也烦了,她都想好了拿到那锦缎之后要做东西呢! 周兰摊了摊手,跟她说话都费劲,索性不说了。 沈若本就抱着要去看热闹的心态,他挺好奇“金珠”要送的手帕是什么样的。果然想要白嫖东西的人还是多数,“金珠”这广告竟然都打到沈家村里来了。 “成,沈汉三受了伤他的牛车还在我家呢,明儿我送大家去镇上也省得你们走恁老远。”沈若说道。 “那敢情好,咱们一块儿去!”那婶子顿时眉开眼笑,周围要跟着去的婶子都乐了,还能蹭坐坐牛车哩! 周兰心里头不痛快,这些妇人拎不清也就算了,怎么若哥儿也跟着一起了?先前不都说了那“金珠”事情都没说清楚,可不一定能拿到锦缎手帕啊! 若哥儿那么聪明,怎么也这样! “明日卯时初我会在村口等,一炷香时间就走了,大家可别忘了。”沈若提醒道,“到时候我就送你们到‘金珠’门口便走了,估计得过了午之后再来接你们。” “成,那就麻烦若哥儿了。”那婶子笑着应了。 巧姐儿她们几个年纪小的也想跟去凑热闹,去镇上逛逛也好,总是呆在村子里也闷得慌。 沈若倒是很好奇“金珠”搞这免费送的活动能将“阑珊”的学过去几分。 他和“阑珊”的关系目前还是最好保密,所以这会儿也不在婶子们面前给“阑珊”打广告,总之去了镇上肯定也能听到消息。 明儿“阑珊”赠送的七彩发绳是最后一波,没有“金珠”那锦缎手帕的魅力大。估计“阑珊”明日的客流量会减少一大半。 沈若估计蓝帆也会派人过去打探“金珠”那边的活动,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 翌日,沈若早早地就驾着牛车在村口等着了。 再过两日就是小云吞的满月宴,他这个做阿爹的差点儿都要忙忘了,一忙起来都忘记记日子,还是李善桃说起他才想起,顿时自责的不行。他今儿去镇上就得去把满月宴上要用的红纸等物件都备齐。 先前在“阑珊”沈若就说过要去“金珠”看热闹,昨儿柳兰香要回去的时候沈若托她带口信给顾允,让他早上一起坐牛车去的。 顾允果然是第一个到的。 天还麻麻黑,但瞧见那个身影沈若就知道是他,顾允快步走来占了沈若身旁的位置,两人手臂贴在了一处。 有时候缘分就是那么奇妙,大半个月以前两人一同坐的也是沈大山的牛车,那时候恨不得能隔老远,但位置有限,最多就只能隔着一拳的距离。 但此刻,两人恨不得能一直贴着。 顾忌着之后有人要来,顾允只牵住了他的手,藏在宽大的袖子里。 “怎么不穿厚点?手这么凉。”顾允将他的手握紧,问道。 沈若其实先前一点儿都不觉得冷,坐在这儿吹风还觉得巴适得很呢。但被他温热的手握紧,顿时身体一激灵,察觉到冷意了。 他脸上,鼻尖,也都是冷的。 顾允轻柔地抚摸上去,那双眼睛里头带着浓浓地关切。 “你揽着我就不冷了。”沈若见没人来,红着耳朵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腰际,自己偏过身子往他那边靠,贴紧了。 “好。”顾允声音顿时哑了,但他的手克制地贴在身边人腰后,几乎要浸出汗来。 沈若靠在顾允肩头,几乎半身相贴,此刻他浑身都暖极了。 “顾允,我娘说小云吞满月那天,你和你娘要带大雁来我家纳采了。”沈若轻声念叨着。 说实话他没经历过结婚这种人生大事,心里头有些紧张起来。 “嗯。”顾允另一手牵着他的,此刻动也不动,但尽量放松了身体的肌肉,让沈若能靠得舒服些。 沈若一紧张就喜欢说话:“在我们那儿没这么麻烦,直接拿了户口本,两个人一起去民政局盖个章就成了。” 顾允还是第一次听沈若主动提起“他们那儿”的事。 虽然很多词汇第一次听见,但他也约莫能猜出意思。 “我们也是自、由、恋、爱。”顾允清凌凌的嗓音在耳边响起,说着他不熟悉的词汇,沈若耳朵都酥麻了。 “只要互相喜欢,两方家人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只要拿了户口本,就能结婚。我们那儿大多都是自由恋爱。有人家里人不同意,还会去做那种将户口本偷出来和人去结婚的事儿。”沈若说完看看顾允,又往他肩窝里蹭。 “有些轻率。”这在他一个古人看来,是有些冲动的行为,都没有三书六娉礼,就轻率的将自己与另一人绑定了。 “啊,确实。所以离婚率也挺高的,你们这儿和离之后难再嫁,在我们那边是不难的。”沈若捡着自己知道的说,也就是随口一提,但他感觉到顾允按在自己腰上的手用了些力。 顾允揽着他的力气有些重,像是要把人揉进骨血里。 “我不会跟你和离的。你若想再嫁,我也不许。除非我死……” 顾允说完嘴唇紧抿,又添了一句,“不,哪怕我死了也不许!” 109 第 109 章 去镇上+金珠珠宝行(…… “呸呸呸!别没事咒自己啊!” 沈若立马去捂他的嘴, 这点上面他还是很迷信的。顾允是个读书人怎么就不忌讳说这个字呢? 他脸都红透了,这可比什么情话都来得猛。 顾允笑了笑,拉住他举起的手, 顺势将人拢进怀里。 沈若低头偏过脸,埋在顾允肩窝里,声音闷闷地道:“你以前话不都挺少的么, 现在怎么……这么会说情话。” “约莫是, 对着你无师自通了。”顾允一本正经道。 红云轰然炸开,在沈若心里头开出一大片烟花,咻咻咻地燃放。 ……说得很好, 下次别说了。 沈若怀疑自己都要烫得冒出红光。 这个人表面一直都是古井无波, 对许多事儿都淡淡的, 私下里对喜欢的人竟然跟寡言冷淡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沈若感觉自己都要把两辈子的羞都害光了。 “若哥儿!诶唷, 你咋这么老早就在这儿等着了?我特意来早点儿没想到你更早。”刘三娘的声音从后方传来,沈若立刻就坐直了身体, 和顾允拉开一拳的距离。 幸好此刻天还是黑的,估计也瞧不见自己脸红, 沈若道:“早早醒了睡不回去, 便想着早些过来等着呢。” 刘三娘不客气直接上了牛车, 远远地她就瞧见沈若身边还有个人影呢,但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那肯定是顾秀才, 这会儿她听沈若说,立刻笑道:“哦,你俩一块儿睡的?” 沈若差点儿被口水呛到。 顾允回答:“没有。” 他没有多做解释, 刘三娘完全不知尴尬为何物,说道:“诶唷可别害臊啊,就得趁着年轻多生几个娃娃, 能恢复的好些,你俩现在这个年纪正好,况且你爹娘身子骨硬朗还能帮着带崽子,多好。” 沈若满头黑线,村里关系好些的婶子哪里都好,就是太会操心了一点儿。 他可不想再体验一把生孩子,早早地就认定有小云吞一个崽就够了。 “婶子,你吃了吗?”顾允生硬地转移话题。 刘三娘对村里的顾秀才一直都是抱着一种看神奇人物似的眼神,都是村里人但接触的不多,虽说每次遇到了,顾允都可有礼貌的打招呼,但她还是觉得不敢亲近。而且顾允小时候就总往镇上跑,要上学读书的,跟村里人都不太熟络。 这可是秀才郎啊,总是跟着村长一起走动的,而且总也不笑,让她看着就有点儿发憷,对上他就不知道该如何说话了。 这会儿他竟然问自己吃了没! 刘三娘顿时结巴了下说道:“吃、吃过了。早食吃的玉、玉米饼子和、和稀粥,还加了若哥儿给的油泡哩!” 被顾允这么一打岔,刘三娘也忘了自己先前还要和沈若说点啥了。 她来的这个时间点差不多,其他婶子也陆陆续续地过来了,还有巧姐儿和心姐儿两个小姑娘也跟来了。 “水哥儿说他不太敢出门,镇上人太多了,就不去了。”巧姐儿跟沈若说道。 “好。”沈若点点头,沈水经过那件事心里头有了阴影,但凡是个高大强壮些的汉子走近他就打哆嗦。先前沈水来自家帮忙缝东西的时候,沈若特意叫沈丰别到外头晃,就是怕让沈水又产生应激反应。 这是心理上的疾病,除了慢慢好转需要多费些时间,其他的也很难帮得上忙。 古时候要治疗心理疾病也没有药吃,只能靠自己,顶多配些安神的汤药,但收效甚微。 很快牛车就坐满了,只有周婶和其他三个婶子不在,大部分人都来了。 顾允和沈若坐在赶车的位置上,后头板车上坐着十四个人,都是婶子姑娘的身量小,挤挤正好。 这会儿天还没亮,出发去镇上刚刚好,等到了镇上就该出太阳了。 婶子们在后头聊天说八卦,夹杂着几道少女娇俏的笑声,沈若忍不住扬起嘴角。 顾允敏锐的感觉到沈若的好心情,两人在后面人的视线盲区里牵着手,肩并肩,时不时咬耳朵交谈。赶车的途中一点儿也不觉得枯燥。 牛车吱吱呀呀走了一个时辰才到“金珠”珠宝行门口,“金珠”是独栋的一间房,周围圈出了一片空地。 这会儿朱红色的商铺大门还没打开,但瞧着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了。 婶子们挨个下了车,瞧见人多越发觉得那消息真的很,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过来等着? 说真的沈若还真挺好奇,这“金珠”的老板究竟打算搞什么花样。 ================= 金珠珠宝行 “外头怎么样了?”黄进坐在内堂主位上喝茶,撇去浮沫,问道。 “已经来了不少人了,今儿咱‘金珠’肯定能比‘阑珊’火热!”掌柜老金笑着说完,就非常有眼力界儿地过去给老板倒水。 “那‘念宝’的背后老板还没找到?”黄进带着三圈金戒指的食指点在红漆桌面上,敲击出响声。 老金抹了把汗,苦着脸道:“让手下人去查了,什么都没查到。这‘念宝’牌子又不在镇上开铺子的,也没见哪个摊子上有,不过……属下猜测怕不是从京城过来的?” 手底下人查到“阑珊”珠宝行老板蓝帆最近身边跟着个人,也姓蓝,还住在蓝府中。据说是个京城过来的亲戚,具体做什么的不知。 老金将自己的怀疑告诉黄进。 黄进皱紧眉,这要是京城来的人做出那样的绣品倒是不奇怪,就是用棉布难免掉价。 他冷哼一声,都姓蓝那还拉拢个屁! 他问道:“府里绣娘绣的十张锦缎手帕可拿来了?” “昨儿个就拿来了。”老金取出一个檀木盒子,打开给黄进看。 “这几张帕子是客人花了银钱才送。还有其他的呢?” “其他的也都准备好了。”老金躬身回道。 “不过……”老金皱着眉有些苦恼。 “说,别婆婆妈妈的。”黄进不耐道。 “外头来拿赠品手帕的人瞧着里三层外三层,属下瞧着还有不少乡下人来,都要给吗?” “话都放出去了,能不给吗?给!” 老金应下了,这个点儿差不多能开门,他从窗口探出去瞧了眼,可真不得了,那来领锦缎手帕的人都排到五丈开外去了! “老、老爷,我们准备的锦缎怕是不够啊!” “那就搞跟那‘阑珊’似的,弄那什么‘限量’。”黄进用“这还要我教你”的眼神,看着他。 “成,属下这就去开门了。” “金珠”珠宝行的大门一开,在外头等待许久的人立刻就冲了进去,老金被挤在中间十分混乱。 “大家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啊!” “慢着点儿!里头的东西贵重不经磕碰,坏了要赔的!” 他嗓子都快喊哑了,伙计也忙着维持秩序,让所有人站定不要乱动。 大家确实不动了,这会儿就等着他发手帕呢。 伙计瞧见这里确实有不少先前在“阑珊”瞧见过的熟面孔,竟然都过来了。 “大家别着急,锦缎手帕会有的。不过免费赠送的是没有绣花的,绣了花的要买了东西才能送!”掌柜的用自己哑到破锣般的嗓子喊道。 “知道了,啥时候能送啊?” “是啊,咱可都等了愣长时间了!” “嗯呢,俺家过来可老远了,拿了还得赶回去哩!” 大家伙儿都是奔着锦缎手帕来的,目的性非常明确,拿完就准备走。 那哪儿行,今儿做活动就是要让自家店里的客人越多越好,这样日流水不就上去了? 掌柜的就在那说,从“金珠”开业多么多么不容易开始,一直说到如今,还说搞活动是为了报答客人们的喜爱。 但是在场的人里头没几个认真听的,他们真的对“金珠”珠宝行的发展没有一点儿兴趣,况且也不算是以前的客人,毕竟也没在这儿买过东西。 纯纯的就是奔着锦缎手帕来的。 任凭掌柜的在那口若悬河的说,底下就在那等着发手帕。 掌柜的喝口水润喉的功夫,就听见此起彼伏的催促了。 “还发不发啊,都快日上中天了,老子早食都还没吃。” “是啊,快些发吧,我还想着一会儿去‘阑珊’抢那彩虹头绳的!我闺女儿惦记好久了。” “我也是啊,等这边抢着了,再去那边!” 掌柜的从群众说的话中听见了“阑珊”,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 “这就开始发,手帕不多,先到先得。每日限量五十张!”他直接照搬了“阑珊”的话术。 可他们店里挤进来的人,哪里会少于五十之数。 前头发到手帕的人欣喜若狂,后头的人焦躁难安,这都是差不多时间来的,怎么前头的就有,等轮到他们了就没了呢! “我们店还有绣花的锦缎手帕,上头绣的可是能招财的锦鲤!只要买了物件儿就能送!”掌柜的喊不动了,吩咐边上的伙计来喊。 中气十足地声音传遍了在场所有人的耳朵。 “‘金珠’竟然也有锦鲤手帕?” “真的假的?也是那‘念宝’的牌子么?” “那我可要好好瞧瞧。” “买你家小首饰也能送?”有个汉子问道,谁不想招财呢?但是“阑珊”的锦鲤手帕都是要买那大摆件才送,那摆件太贵了,也就员外能买得起,他小门小户只能买点小东西。 掌柜的道:“能送,但是只有十张,先到先得!” “瞧瞧那手帕跟‘阑珊’的一样不?”那汉子先前可是瞧见了“阑珊”送的那帕子,他就站在古员外边上的,一眼就被那灵动的锦鲤给吸引了。那活灵活现的样子,瞧着就像能招财似的。 “金珠”这边竟然也搞锦鲤手帕,也不知道瞧着好不好看。 周围人也都十分感兴趣,想瞧。 掌柜的吩咐伙计将那檀木盒子拿过来,伸手拿起一张手帕,举起给周围人看。 锦缎泛着光泽,其上绣着一尾鲤鱼。打眼瞧着是好看的,但不知怎的,瞧过“阑珊”珠宝行的锦鲤手帕,再瞧这个,总觉得缺少了许多灵气。 而且“阑珊”珠宝行送的锦鲤手帕那五张各有不同,就像锦鲤在游动似的。“金珠”的这十张,图案全都是一样的,瞧着就不甚稀奇了。 唯一价值高些的就是绣在了锦缎上。 那汉子还是决定买了,“阑珊”的锦鲤手帕得不到,买个小首饰花不了多少银子但能得一张锦缎的低配版锦鲤手帕也不错了。 后头还在陆陆续续来人,伙计们就在门口喊着:“今日份的锦缎手帕送完了,限量五十张,明儿请赶早!” 这才刚开门不久就送完了免费的帕子,那些等了好久却什么都没拿到的人那叫个气,明明也是等了好久却轮不上,这会儿就闹将开了。 “那人来的比我还晚呢,你们不是说先到先得吗?我先到的,那就该给我!” “对啊,我也早早的就等着了。” 店里大吵大闹的,特别影响生意,原本都要付银钱的客人都被吓跑了,或者干脆不买了就在那看热闹,掌柜的简直要气死。 立刻上前安抚客人的情绪。 最后闹得人实在是多,去请示了一下老板,没办法又打开仓库,将第二日要送的锦缎手帕给了,这些人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不过为了那锦鲤手帕来买首饰,物件儿的人也不少,掌柜的抹了把汗,觉得应当算是成功了。 伙计回来报说“阑珊”今日的客人比前几天要少了一半不止呢! 老金这才笑起来,将底下交给伙计们招呼,上楼去跟黄进邀功去了。 110 第 110 章 “念宝”的幕后老板是…… 花开两朵, 各表一枝。 “阑珊”珠宝行这边确实被“金珠”的活动给影响到了,毕竟镇上的人也就那么多,不过影响不算大。 按照沈若想的办法,将七彩头绳按时辰发放, 所以还是每个时间段都有人来。 虽说瞧着没有“金珠”那种一窝蜂似的热闹景象, 但入账的日流水还是很可观的。 其中也不乏有些拿到了传单过来询问上面的赠品, 想着能不能提前瞧一瞧的客人。 阿富遇得多了每次都能应对自如, 那赠品香囊还没推出之前自然是不给瞧的。沈小哥儿说了, 这叫“神秘感”,有“神秘感”大家才会有期待。他就笑笑地回答客人,让人等推出那天来亲眼瞧瞧。 还有人过来跟他打听“念宝”的老板的,他也都插科打诨的混过去了。就说自己一个打工的哪里认识老板的朋友,总之就是一问三不知。 一楼还有几位客人在挑选, 有伙计招呼着, 阿富便沏了壶茶水往楼上端。 雅间里。 沈若正握着一支狼毫毛尖在纸面上描绘, 缓缓道:“这十二款香囊我托我嫂子绣着, 因着要搞两套, 着实要费些时间。” “要是本月十五日之前完不成也没事, 先弄一套也可。”蓝帆摇着扇子边看边说道。那传单上头只画了一个兔属相香囊的模样, 其余十一个款式可还是圆圈呢。 沈若此刻在画的就是设计好的另外十一款香囊的模样,瞧着都跟那款小兔似的,精致漂亮,上头还有不少巧思, 总之都是从来没瞧见过的新款。 蓝棹此刻是一点儿书生包袱都不顾, 就趴在桌面上仔细瞧。 “真好看,能不能给我一个?我也想要一个我属相的香囊!”蓝棹眼冒红心,这么奇特精致的香囊要是带回京城去, 独独他有,其他人岂不是要羡慕死? 刚说完就被蓝帆收扇往脑袋上敲了一记:“不给,你得拿钱来买珠宝摆件,这可是赠品。” 这些赠品自然不会多做,要搞得就是个稀奇,数量少才能提高价值。 蓝棹都开口提了,沈若也不是小气的人,看在他是蓝帆的堂弟,还买过自家书包的份上,沈若道:“我给你画个新的,你找你家绣娘给你绣了做成香囊就成。” 画画对沈若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他不仅会画写实的、卡通的,像那种赛璐璐风格、厚涂风格的画也都有涉猎。 不过这毛笔确实限制了发挥,要是有铅笔就好了。 “好啊好啊,那就多谢你啦!”蓝棹笑着道。 蓝棹年纪比沈若还小一岁,属相是虎。沈若便给他画了一只卡通版的小老虎,憨态可掬的样子,一点儿都不凶,瞧着就像一只大猫。 “可真好看!”蓝棹接过,怎么看怎么喜欢。这老虎瞧着还怪可爱的。 沈若看了看说道:“那尾巴我特意画的粗壮些,可以做成异形的,里头塞上芦花之后再缝到香囊上。” “好好好,想想就觉得有趣儿!我这就回蓝府去找绣娘给我做!”蓝棹谢过沈若之后风风火火地就要走,他恨不得这香囊马上从纸页上跑出来。 蓝棹刚一打开门就跟端着茶水上来的阿富面对面碰上了。 “诶唷,蓝棹少爷啊,您慢着点!”阿富立刻伸手扶住茶壶,免得砸了,茶壶里头的茶水可都是滚烫的,一时之间烫到了手顿时龇牙咧嘴道。 “对不住,我有事先走了啊。”蓝棹拍拍阿富的肩膀,立刻就走了。 “个冒失鬼。”蓝帆无奈地笑了,招手让阿富过来。 “少爷,您要的雨前龙井。”阿富将茶水放下了,瞧见桌上沈若画的香囊,顿时眼睛都看直了。 每一个瞧着都好看极了,跟先前的锦鲤似的,自带着一股子灵气。 “真好看,这些拿来卖肯定都有许多人想要买的,用来当赠品好可惜……”阿富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口了,立刻收了声音,眼神偷偷朝自家公子那边瞟。 当然不可惜,沈若向来都是走一步看三步,现在“念宝”依附于“阑珊”瞧着是没有多少收益,但看不见的收益却是很多的,名气一旦打出来,这对未来他要开铺子有非常大的助益。 况且只要他的创意思维不止歇,就能一直推陈出新。 所以才说,这是合作共赢。 沈若拿出自己的本领来让“阑珊”的收益变得更好,而他自己的“念宝”也能被反哺,总之不亏。 阿富眼界窄看不明白,有些东西不是专盯着眼前那点触手可及的蝇头小利便能成的,要看的远些。 阿富是蓝帆亲自点的掌柜,也是跟了他许久的府中人,这会儿他还是非常有耐心地跟阿富说。 不过,若是还点不透那也就罢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经商的天赋的。 “噢,原来是这样呀。”阿富似懂非懂地应声。他知道少爷这是在教他呢,奈何他真的理解不了,就像沈小哥儿之前吩咐的事情有的他能理解,有的他也理解不了。但是他知道少爷说了沈小哥儿说的直接照做就成,所以他就照做。 反正就是效果都很好就是了。 以前“阑珊”便是蓝帆一人撑起整间铺子,要想在老牌“金珠”的市场挤压下存活下来,还能盈利走上正轨真的实属不易。 完全不是像别人觉得是因为他是蓝员外家的公子,所以开店铺肯定比别人容易些。其实不然,若是东西不好,还打不出名气,管你是天王老子,那也是没有客人愿意来买的。 “阑珊”完全就是蓝帆这么些年来的心血,他十分爱惜羽毛,卖出去的无论是玉石摆件还是珠宝首饰都不容许有一丁点儿的瑕疵,坚持了五年这才让“阑珊”彻底在储水镇上站稳跟脚了。 那段日子太苦涩,他时不时在想,要是沈若早些出现他必定要把人拉入股,没准这时候“阑珊”早就扩张到其他镇上去了! “行了,你下去忙活去吧。”蓝帆看他表情就知道他还是没彻底懂,挥挥手让他退下了。每个人能力都不同,不好苛求太多,阿富能做好掌柜的分内之事已然可以了。 “对了,等派去‘金珠’那边的人回来你领他一同上来。” “是,少爷。” 沈若此刻在算账,先前和蓝帆说定的,“念宝”出品的第一单是成本价卖他,还给他打五折。 被他还价到三十文一张,打五折也就是十五文。 十张帕子一百五十文。还有七彩头绳,那个算是沈若友情提供的。毕竟他们已经是朋友了,帮个忙不算什么。况且合作伊始蓝帆便给了二十两银子的定金,解了他家的燃眉之急,就当回报了。 香囊比帕子费劲的多,那芦花采集就特别费时间,要跑到河滩边上去。都是李善桃去浣洗衣裳时候采了带回来的,一个时辰也采不了半斤。 况且这香囊款式也复杂些,足足十二个款式,所以沈若打算和蓝帆好好定定价。 “这香囊我就算你成本价,八十文如何?”沈若笑眯起眼睛看着他。 蓝帆深吸口气,来了!终于来了!再一次的砍价环节! 上一次他直接将五十文给砍到三十文,沈若一下子就答应了,这次…… 蓝帆给自己续了一杯雨前龙井,轻抿一口,缓道:“那赠品茶叶梗毛球耳坠不收钱的话,八十文可以。” 现在可不是沈若求着他收,他还怕沈若不给他出呢,哪里还敢再大刀砍啊。不过那赠品耳坠要是能免费那也挺不错了。 沈若出价实在,那锦鲤手帕珠玉在前,任谁都知道这东西好。蓝帆觉得哪怕他出价上百文都合理。 这段时间“阑珊”可赚了不少。 沈若知道他是聪明人,肯定不会再跟自己讨价还价,这也就证明自己的方法没有问题,想到这点沈若就信心倍增。 “你先前给了我二十两的定金,十张帕子共一百五十文也就是一贯钱并五十文,香囊十二款共两套也就是二十四个,那就是一两九贯二十文,加起来一共是二两七十文。可对?” 沈若心算的很快,在这里的一两等于十贯,一贯等于一百文,换算了一下脱口而出。 蓝帆算得还得拿算筹,过了一会儿才道:“没错,你这算学是顾子诺教你的?” 他十分好奇,沈若这个小哥儿不仅是个商业鬼才,竟然还精通算学?!至少在他认识的人当中,只有顾允算学厉害,在学堂中被夫子夸过许多次的。而且还有他自己独到的见解…… 沈若先前露这一手的时候还是在村里,那时候他可是说从镇上学的,这会儿蓝帆问,甚至帮自己把都想好了解释,他立刻从善如流道:“对啊。” 不然还真没法解释,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是穿过来的吧? 反正顾允知道自己不是原主,那还得麻烦他帮自己兜个底儿了。 “说起这个,他人呢?怎的没跟你一起过来。”蓝帆摇着扇子笑着问道。 沈若也抬手给自己续了杯茶水,说道:“他去书屋了。” 顾允跟自己一同来的,到“金珠”门口瞧了一会儿热闹就走了,说去书屋有些事。 但没说什么事儿,沈若也没问。 虽说两人现在是恋人关系,再过几天就是未婚夫夫,但是个人的私人空间是肯定需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等到对方什么时候想说了,那他自然就会知道。 沈若自己身上都那么多秘密呢,不过最大最要命的秘密已经被顾允洞悉了,其他的就显得十分无足轻重罢了。 “我听蓝棹说他要参加明年的春闱。”沈若状若无意地说道。 “是,他爹娘对他寄予厚望,临川他学问也够,应当是能榜上有名的。”蓝帆对自己这个堂弟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沈若想了想,蓝棹曾说在学堂中顾允一直都是第一,他第三。 那顾允若是去考科举那肯定也是能考上的,普天之下人才济济,沈若心想那前三甲不一定,但顾允若是去考榜上有名是肯定的。 顾允考秀才的时候才十九岁,跟自己现在一样的年纪呢。 也不知道这里跟他所知道的历史上的考科举流程是不是相同的,沈若就围绕着这个话题问蓝帆,还问了不少细节。 可怜蓝帆一介商人,明明没去考过秀才、科举的,还得在这儿给沈若讲自己听来的,也不知道是对是错的内容。 蓝帆无奈道:“你直接去问顾子诺不是更方便?他秀才功名考出来都两年了,明年应当是要去考举人的,他说的肯定不会错。” 沈若差不多从蓝帆那儿了解了个囫囵。和他以前历史书上学的差不了太多。 顾允现在是秀才中的佼佼者,也就是“廪生”,每月都有粮发的。接着就该是“乡试”,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也称“大比”。取中者就是“举人”。乡试的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 接着就是“会试”,和“殿试”。最后入朝为官。 沈若心想:顾允学识过人,肯定是要继续往上考的。 都这么厉害了,还每日早起在溪边温书,真是太勤勉了。 沈若心中更加佩服,至少他读书时候每天早起的时候都跟游魂似的,得过了早自习才勉强醒神呢! 雅间的门突然被敲响,蓝帆让人进来。 阿富满脸怒容的冲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同样生气的伙计。 “少爷,沈小哥儿,那‘金珠’可真是欺人太甚!”阿富气得眼睛里都要冒火了。 没等他们问怎么了,那伙计就将自己的所见所闻一一道来。 沈若虽然看了一会儿热闹,但一开始那“金珠”的掌柜一直在卖情怀,他也就没继续看下去,驾着牛车来“阑珊”了。 没想到“金珠”竟然有样学样,也整了锦鲤手帕出来。 “你瞧见他们家的锦鲤手帕了?”蓝帆皱着眉,问道。 那伙计点点头,说道:“他家出了十张帕子,都是相同的图案,看起来还成,就是没有咱们店里的精致。” 沈若画的图样那是独一份儿,况且都被几个员外买走了,一般人也瞧不见那锦鲤的具体模样,想要仿照一个绣出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金珠’那群人真是不要脸!”阿富骂道。 “我瞧见‘金珠’的熟面孔来咱们店门口瞧呢,肯定是要去报信儿了,说咱们店今日生意不好。”阿富一想到就来气。 沈若笑了下,安抚道:“别气别气,气坏了身子可是自己的。” “那‘金珠’真给来的人都发了锦缎手帕?”沈若问道。 伙计答:“发了一百张,本来只说发五十张的,后来遭不住来的人太多了,就又追加了五十张。” 沈若挑了挑眉,道:“那明儿他们也得送一百张。” “为何?我听那的伙计喊明日就出五十张的。”伙计挠挠头,问道。 “今日有人一闹就追加五十张,明日若只有五十张,那些闹的人你们觉得还会不会继续闹?”沈若几乎都能想象到明天那几人喊着“昨日都有一百张怎的今儿个就没了?莫不是诓人的。”这种言论。 所以说一开始就得把规矩定好了,还要规划好逛店铺的动线,这样才不至于拥挤。 若是人多起来那就拉上绳子,限制人流。这样才不会出现跟今日“金珠”那样一窝蜂往里挤的情形。 人一多起来就容易发生意外,人挤人的,要是有一人摔倒了,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那伙计顿时就明白了,顿时就有种看好戏的心态。谁让“金珠”有样学样,膈应人。 阿富还是生气,明明这是沈小哥儿出的好主意,好不容易让“阑珊”生意变好了,这才几天就被“金珠”学走,甚至还抢走了不少客人。 虽说想要将“阑珊”发展的更好,但也从没想过要将“金珠”给挤走,只不过“金珠”总是仗着自个儿是镇上的老牌子,总在外面说来“阑珊”的客人都是从他们那儿挑没挑中才来的,都是他们不要的剩下的客人。借此来提高“金珠”的名声。 确实很膈应人,再加上这件事,蓝帆再好的脾气也露不出笑脸来。 “对了,最近还有特别多人在打听‘念宝’的老板。”阿富说道。 蓝帆收起了扇子,猛喝一口茶水。 沈若来“阑珊”可从没避着过人。 “有句话叫做‘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念宝’的牌子甫一出现就产生这么大的轰动,大家自然会认为这幕后老板自然是位大人物,肯定不会往我身上猜。”沈若施施然道。 因为世人的偏见,小哥儿能赚钱当老板的简直是凤毛麟角好么。 但沈若偏要扭转这种偏见,等以后的! 蓝帆顺着沈若说的往下猜,顿时乐了:“他们该不会以为蓝临川那小子是‘念宝’的幕后老板吧?” “很有可能。”沈若忍笑道。 说到蓝棹,自从蓝棹从“阑珊”出来,身后就缀了个小尾巴。 他身后还跟着个蓝府的下人,下人是来“阑珊”充当伙计的,这会儿小公子要回去身边不能没有随从,他就跟着走了。 两人察觉到了有人跟踪,特意在街道上绕了好几圈,假装要买些东西的样子。 蓝棹心急如焚,也不知道跟踪的人是想要做什么,他还想着赶快回去找绣娘给自己绣香囊呢。 街道上人不少,突然前方撞过来一个汉子,蓝棹躲避不及,两人撞了个满怀。 ……蓝棹很无奈,今儿已经是第二次撞人了。 “小兄弟没事吧?” 蓝棹揉着胸口道:“没事。” 沈若给的那张画着图样的纸顺着领口滑出来落在了地上,那汉子立刻上手去抓,还随手翻开看了。 “还我!”蓝棹立刻伸手去抢,这人可真过分啊,不仅撞了人捡到了东西还随便乱翻,真是没有礼貌! 那汉子把图纸还给了他,立刻就隐入人群中了。 “小少爷你没事吧?”随从关切问道。 “没事,回府吧。今儿可真够倒霉的。”蓝棹检查图纸没有损坏,就叠好收进了袖子里。早知道就把书包背出来了,放在里面抽绳一系紧怎么可能掉出来。 那汉子挤出了人群就往“金珠”的方向跑去,一路从进门上到二楼。 “回来了?怎么样。”黄进老神在在地啜了一口茶水,问道。 “老爷,那‘念宝’的幕后老板果然是住在蓝家的那个小公子。今儿我在‘阑珊’门口盯梢的时候就瞧见他走出来,还往怀里塞了张纸。果不其然,我后来瞧见了,那纸上头画的是个绣品图样呢!” “是个什么样的图,你可还记得住?”黄进顿时生出一股子危机感。 “记得一点。那是个吊睛大虫,胖圆的。第一次瞧见不威风的大虫。”那汉子道。 黄进听他说的完全想象不出来是个什么样,让手下拿出张纸拍在桌面上让这汉子画。 汉子抓抓头发,捏起毛笔在纸上画,凭借着自己的记忆,左一笔右一笔画出了个四不像出来。 黄进看着那纸上的墨迹,正巧对上“大老虎”的那双斗鸡眼,只感觉额角青筋直跳。 画成这样,要他何用! “那小公子是什么来头?”黄进眼不见为净,闭上眼问道。 “这个我打听清楚了,那小公子叫蓝棹,是个秀才郎,前几日刚从京城来的。和蓝员外家是亲戚,跟‘阑珊’的老板是堂兄弟的关系。” 这有亲戚关系的人自然拉拢不过来,看来只能另辟蹊径了。 老金捏着一张纸跑上楼来,着急地道:“老爷,不好了!” “又怎么了?”黄进还没高兴多久,又陷入了烦恼中,那“念宝”自然不可能跟自家合作的,那“阑珊”那边每月两次的活动,不得将自家的客人全都吸引走了? 他也必须要搞,还得赢过他! 今日这盛况他就觉得心里头舒坦了点儿,但此刻听见掌柜老金着急忙慌的喊声,顿时不耐烦了。 “您看,这是‘阑珊’伙计发的东西,还特意避开了咱们这条街,我也是现在才拿到一张!上头的是‘阑珊’月中活动要送的东西啊!”老金急慌慌道。 好像好不容易抢回来的客人又要源源不断流走了似的。 黄进皱紧了眉头,看着纸上画的东西。竟然不是手帕,而是香囊和耳坠! “老金,你立刻贴告示,招个能人进来,要脑子灵光点的。最好是也能想出这种好点子的。” “好,属下这就去办!” “金珠”要招人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阑珊”,镇上关注风向的人都知道这两家珠宝行是又杠上了。“阑珊”有合作的“念宝”,那“金珠”也要来搞一个。 答应过婶子们午后要送她们一同回沈家村,沈若就跟刚从书屋回来在雅间小坐了一会儿的顾允一同从“阑珊珠宝行”出来。 蓝帆出来送他们,几人笑着告别。 “下次记得把二狗带来,几日不见还怪想的。”蓝帆摇着扇子,眯眼笑道。 “成,他也念叨着想蓝叔叔了。”沈若应了声,随后问了句:“先前晒得地瓜干你吃完了么?” 说起这个蓝帆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了,说:“都吃完了。” “正好又晒了新的,之后给你带走。”沈若豪气道。 “好啊。那就多谢了。”蓝帆就爱吃这一口,自从在沈若家吃了第一次就一发不可收拾。 “后日是我家小云吞的满月宴,邀请你来。”沈若东西都买好了,笑着道。 顾允也看向他。 “我一定去,还没瞧过你们的孩子呢。”蓝帆先前在沈若家玩的时候也没看见过孩子,毕竟那时候还很小,就怕冲撞了。 “走了。”顾允先上了牛车,朝沈若伸出手。 沈若顺势牵住,借力跳上了车,拉紧了缰绳。 两人冲蓝帆挥手,便驱使着牛车缓缓往远处行去。 谁都没有发现,在“阑珊珠宝行”的拐角处有一道阴恻恻地视线一直在注视着…… 111 第 111 章 送银子+撒娇 牛车一路到“金珠”门口接上了人, 才一同回沈家村。 她们到得早,是第一批拿到锦缎手帕的,这时候还兴奋着, 想着明儿还要来。 “我就说是真的吧, 瞧瞧这锦缎, 摸着可真舒服啊!”婶子笑着摩挲了两下帕子。 “这可是锦缎手帕, 我是舍不得用,弄脏了可咋洗哦。” “若哥儿, 你那时候就不该走, 不然也能领到一张嘞, 原本说是五十张发完就没了, 结果有人闹开,后头来的都有不少人领着了。”有婶子对沈若道。 “是啊, 拿了回来你给你家崽做小衣裳不是挺好?小崽子肉嫩,就要穿柔软滑些的料子呢。” “织的细密些的棉布就挺好。”沈若牵紧缰绳,轻笑着回应。 家里最好的布都给小云吞做小肚兜和尿布了。 锦缎是不错, 但是不耐造啊。而且洗起来不方便, 还容易勾丝。 所以还是用细密的棉布好些,那透气性也不差, 不粗糙不会磨到崽崽娇嫩的肌肤,重点是不需要费心伺候布料。 沈若是个完全的实用主义派,布料做成衣裳就是用来穿的, 又不是拿来供起来。如果穿个衣服还要担心它会不会划破勾丝,洗了还要缩水啥的,平添诸多烦恼,那不就是花钱请了个祖宗回来么?这也太令人不爽了吧。 婶子们不太能理解沈若,这可是锦缎啊!为什么若哥儿好像一点儿也不心动呢? 有婶子激动劲儿还没过, 说道:“明儿还能领呢,我打算喊上我家亲人也一同去。” “我也,没准凑一凑真的能凑出一身衣裳来呢!” “那‘金珠’的老板可真豪气,锦缎手帕都能说送就送啊。” 占便宜的心态谁都会有,沈若闻言也就是笑笑不接话。“金珠”的这一波宣传从表面上看好像挺成功的,但在沈若看来无疑是失败的。 “阑珊”推出用赠品来吸引客人,着重点还是在商品本身,那不花钱就能得的赠品则是不需要太高成本的小玩意儿。 彩虹发绳用的就是缝不了东西剩下的布条,那茶叶梗毛球耳坠也是,茶叶梗是从虎头山上摘的,也就花了一点儿毛线和鱼线罢了。做出足足一百五十对也不过就是费了些时间门和约莫三四文的成本罢了。 而“金珠”有样学样,只看到用赠品能吸引到客人。还想将“阑珊”的客人全都抢过去,便用力太过地将赠品的成本给提高了,大家对比价值之后自然会到“金珠”去抢免费赠品。 但是“金珠”抓错了重点,一家店铺要长久的开下去,客人的黏性很重要。必须要有一个特点能够让客人们印象深刻,这样只要一说起储水镇上的珠宝行,那必然第一时间门就会想到它。 那记忆点是可以人为创造的。可以是一个漂亮的门面、优质的服务、精美的商品、实用的赠品等等。 况且像这类的活动必然不可能只搞一次。 商人重利,搞活动是为了能赚更多的钱,而不是打水漂玩儿。 像“金珠”这样一上来就送锦缎手帕的,估计是亏了不少。锦缎一匹最次的也要一十两往上,一匹布约莫四丈长,因着古时候的布匹门幅短,这帕子约莫女人两个巴掌摊开的大小,送出一百张那就差不多是半匹布了。 粗略估计一下,那就是白送了十两银子! 谁家老板不赚钱舍得这么造啊? 约莫未时初,也就是下午一点左右,就到了沈家村的晒谷场上。这里空旷,离谁家都近,婶子们就在这儿下了车,和沈若顾允道别,就各回各家去。 心姐儿、巧姐儿本还想找沈若说说话,但瞧见顾秀才在那儿不好意思过去,看了沈若几眼之后也跟着婶子们走了。 晒谷场上搭起了棚子,外头还竖起了篱笆隔开,不允许别人进。这棚子隔音约等于没有,里面除了锯木头的声音,听不着其他的动静。 也不知道村长先前安排的要先做出来的那一批木箱子漏斗怎么样了。 心里惦记着事儿,沈若看着那棚子出神,想象着未来盖起厂房的样子。 突然手心里一沉。 沈若垂在身侧的手本能地抓握了一下。 这手感…… “你怎么又给我送银子啊?” “不是送,”顾允神情端的认真极了,清凌凌的嗓音道:“家里合该夫郎管钱。” 意思就是这些银子不是送给他的,而是本就该给沈若拿着。 沈若耳尖红了,抬起眼戏谑问道:“都还没成亲呢,你就把银子都给我拿着了,不怕我卷了银子带着小云吞跑了啊?” “你不会。”顾允笃定道。 沈若没问他怎么来的钱,红着耳朵收进了怀里。 “那放我这儿,都先给你攒着。” “不用攒着,拿来给你做本钱。”顾允对银钱的事情并不太上心,只从前缺钱时候会按时去书屋拿,后来不缺便隔三差五凑到才会去拿。镇上的书屋是他合作多年的,值得信任,从未克扣过他该得的银钱。 沈若要做商人,自然是需要本钱的。他并不觉得小哥儿就得呆在后宅养孩子带孩子,反而觉得沈若有这个想法和能力特别好。 沈若顿时觉得手里的荷包在发烫,他打从一开始到这儿想要赚钱就没有想过要靠别人,哪怕自己赚的慢点那也没事,总会一点点积攒起来的。 但是现在顾允一下子就给了他加起来一共上百两的银子,这就像是一个注册资金小一万的小作坊被金融大佬注资百万,突然就……身价翻倍了! 有这些银子去买个铺子都够! 但是还没学会走呢哪能直接飞啊,沈若还是打算一步一个脚印地来。主要是现在还没有培养出一批得力的人手出来,全靠他一家人是无法支撑一个大的品牌的运转的。 这笔钱沈若不打算用,家里之后最大的开销就是供一狗去学堂上学,不可能用顾允的钱。家里攒的银钱还有四十两多,之前赶集赚了六两多,陈作舟买走了卤味方子赚了一十两,去掉建围墙要付出去的尾款,还有十几两是蓝帆在他这儿下的定金。供一狗去学堂也够了。 一年的束脩是一十两,他家还是拿的出来的。 况且要卖的东西已经做好了,花上一百文租个小摊,之后又会有新的入账。 接下来就是他这个布艺小作坊的流水线作业了。 不过以后肯定有要用上顾允的这笔钱的地方,沈若没有拒绝顾允的好意,妥帖的收好了银子。 只不过没想到顾允比自己更会搞钱,竟然一下子又能拿出这么多来。 沈若感觉自己要被比下去了,他赚钱的速度对比一年不花钱才能攒下三两银子的寻常人家来说自然是很快了,但是没想到顾允不显山不露水的,竟然能赚这么多! 这也太厉害了! 沈若没办法心安理得地一直接受顾允的大礼,先前拿了八十两,之后又有他耗费了好多时间门和精力做的蒙学书,还有现在。他也想让顾允开心,从他拿了顾允给的银子开始就已经开始考虑该拿什么当做回礼了。 可是顾允看起来除了读书外,没有其他的爱好,他也不知道该送些什么。那些笔墨纸砚都太普通,他也不缺。送礼物讲究的就是一个“投其所好”。 可这听起来简单,但要想是真的好难。 在现代他也有几个经常联系的朋友,要是挑不中该送什么,那就直接发红包。毕竟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要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买人家可能一年都不一定能用上一次,还有那种华而不实的摆件就更加没用了,在沈若看来就是浪费钱。所以他们每年生日都是互相发红包那种,然后让他自己去买自己想买的。 可是现在,真把沈若给难住了。 顾允给他送银子,他总不好又转手送回去吧……况且,顾允都说了,是给夫郎管着的。 “顾允,你喜欢什么呀?有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沈若实在是想不到,抬手抱住他的胳膊,抬起脸问道。 顾允垂眸与他对视,沈若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他。 想要送一个合心意的礼物太难了,顾允好像什么都不缺,也没有什么明显的爱好。沈若斟酌过后,还是决定直接开口问他。 沈若舔了舔有些干的唇,又补充了一句:“你随便想,不用替我省钱。” 顾允抿唇笑了,没有回答。 只定定地看着沈若。 被他这样深情的眼神看着,沈若有点儿吃不消,垂下眼眸避开灼热的视线,抱着他的手臂轻晃了晃。 “你说嘛。” 反正他现在年纪不大,撒撒娇应该也没啥。 沈若脑海中闪过不少在镇上瞧见的贵价的东西,筛选着有没有顾允会喜欢且能用上的。 顾允知道沈若要回礼肯定不愿意用自己给他的银钱。 但是顾允知道沈若家里的情况,他本就对这些身外之物不是很感兴趣,更不想沈若为了给他回礼而浪费钱。 沈若撒娇的声音实在是太甜,顾允的耳尖迅速攀上了红色。 顾允紧抿着薄唇,伸手将沈若的手握住,掌心相贴:“若哥儿,我不需要你回礼。” 沈若没忍住撅了撅嘴,虽然明白顾允的意思,因为他喜欢自己所以想送就送了,从没想过要自己回报点什么,但是沈若是个不爱欠人情的人,谁对他好他就想还回去。 顾允克制地屏了一瞬呼吸,低头凑过去就停留在要亲不亲的地方。 “如果你过意不去,那……” 112 第 112 章 “一诺”+纽扣样品…… 沈若脸都烧红了, 飞快地在他唇上轻吻了一下,立刻转身跳上了牛车。 这可是在晒谷场上!说好的古代人都含蓄呢,为什么顾允一点儿都不, 至少在自己面前不。 “……不害臊。”沈若红着脸大声哔哔。 顾允“嗯”了一声, 干脆认下,回味了一下唇上的触感。 浅尝辄止的吻浇不灭心里的火,但是顾允有分寸,不可能再晒谷场上跟沈若胡闹。这会儿得了个吻,嘴角无可抑制地微微上扬。 “我得回家去了, 明日就去镇上储水街将摊子租下来,后日……后日我肯定在家。”沈若本想说让顾允记得过来,想了想又改了口。 顾允哪里会忘, 他恨不得能早早地把人娶回家呢。 “好,明日我同你一起去。” 顾允虽然黏人但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可能一直跟在沈若身边。沈若道:“那我走了, 你也回家吧。” 顾允想到又要分别, 低低地“嗯”了声。若是能每日一睁眼就瞧见他, 该有多好。 沈若察觉到他有点心不在焉, 抿了抿唇问道:“或者,你想去我家瞧小云吞吗?” 顾允抬眸, 视线在他抿着的唇上短暂停留, 沉默了一会儿道:“我家中还有事要做。” 这就是不去了, 沈若还以为他肯定会跟来呢。 沈若红着耳根倾身过去, 趁没人迅速在他脸颊亲了一记。 “那好, 明日见。” 很轻很浅的一个吻,却让顾允的心跳的又重又快。 他站在原地看着沈若驾着牛车离开,等到看不见影儿了才转身往家的方向去。 顾允赚钱其实没有捷径, 以前替人抄书,抄多了自己也会有不少见解。 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说的就是顾允了。 他用“一诺”这个笔名做了不少的文章,还修订了不少书册,其中最为热销的便是他撰写的《九章算术[注解]》版,为的就是能让更多的学子能够将算学更为简便的运用在生活中。 其他的书册他也有做过注解,所谓“注解”就是通过他的理解转化为更好理解的文字。其中不乏有不清晰的地方,他都会查阅许多书册来纠正或修改。 镇上书屋便是一位大儒开的,他一有空便会过去与大儒交谈,大儒也会帮着检查顾允所写的“注解”有无错漏,总之做这些书册的时候他也获益良多。 当然,收益也是很可观的。 这件事说实话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只不过那位大儒像是个隐士高人,正所谓“大隐隐于市”,于是才在储水镇上开了这么个书屋,他不希望顾允将这件事暴露出去。 就连柳兰香都只以为自己儿子带回来的一直都是在镇上书屋帮着抄书赚的钱。 所以顾允注解的书册全都用了“一诺”这个署名。 读书人中只知“一诺”不识他“顾允”。 顾允并不觉得如何,因为他对名利看得不重。 蓝帆知道自己是“一诺”那是一场意外,被他瞧见了初稿,之后就在他那儿掉马了。但是他作为顾允最好的朋友,自然是帮着保守秘密。 或许是老先生怕自己有了名气之后骄傲自满,所以才会勒令他不许告诉别人。而除了蓝帆这个意外之外,至今还没有第四个人知道顾允就是“一诺”。 顾允回到家中后,便呆在了书房中,桌面上摆满了摊开的书册。宣纸上是密密麻麻的字迹,他在桌前站定,凝神细看片刻,便抬手取下毛笔接着先前的墨迹继续往下书写。 在顾允进入家中的时候,沈若也正好架着牛车回到了家。 沈大山此刻正在屋前头挥舞着板斧劈柴,瞧见沈若回来,道:“若哥儿回来啦,你周婶过来找,说是有刻了什么东西要交给你来着,我喊她进大屋里坐着了。” “哦,应当是我拜托她家浪哥雕的做书包的纽扣好了。”沈若跳下牛车,心想哪能让人等太久,就将牛车交给他爹 沈大山顺手接过,帮着拆了,再把牛牵回羊圈里头。 路上的灰尘太多,沈若先去厨屋洗了把手脸,随后立刻往大屋里进。 “周婶,等久了吧,我刚从镇上回来。”沈若瞧见她了,笑着道。 大屋里头周兰正坐在四方桌前,桌面上摆着一碗糖水,已经快见底了,可见是等了不短的时间。 “不久不久,你们今儿去镇上领着那锦缎手帕了?”周兰是真不信那“金珠”还真会发,这会儿还不知道情况呢。 沈若点了下头,在另一条条凳上坐下了。 “她们是都领着了。” 周兰闻言轻叹了口气,道:“那还真是我扫兴了。” 沈若笑眯眯道:“周婶说的不无道理,但是商人嘛都注重口碑,最怕人闹,那话都放出去了要送锦缎手帕,哪怕‘打肿脸充胖子’也好,肯定是会送一波的。今儿就是这样。那‘金珠’原本就打算送五十张,但有人闹,就多送了五十张。‘金珠’今儿可是大出血,不过要是真每日都像这么送,肯定不得行。亏都要亏死了。” 这做法就有问题。不过沈若对“金珠”了解不深,只知道这家开在镇上的时间比自己年龄都大,但听人说起似乎是有店大欺客的事迹,不过他家先前一直穷,自然没去镇上“金珠”逛过。 珠宝行卖的都是古代奢侈品,瞧不起人可太正常了,“阑珊”还稍微好些,主要是蓝帆这人是个素养高的,能当顾允的朋友自然都不是差劲的人,所以一开始阿富说出瞧不起乡下人的言论的时候他立刻就喝止了。 要不然沈若也不会跟他合作。他要找人合作自然要找个靠谱的,观正的,要不然以后吃了亏都没地儿说。很庆幸他找对了。 周兰揪着袖口,不着痕迹的拧来拧去。沈若瞧见了,问道:“婶子,怎了?” “嗐,我就是想到那些人到时得来我面前嘚瑟了,想想就来气。”周兰气闷道。 沈若摇了摇头道:“莫生气,每个人的思想都是不同的,这没有什么好争论的。更何况这只是一点儿小事。这件事不重要,再过几日谁还记得呀。” 周兰想想也对,气闷消了点,脸上带了点笑模样,伸过手去拉住了沈若的手,另一手搭在最上。 “若哥儿,你活得可真通透。” 沈若继续摇头,他倒不是活得通透,而是这类小事根本没往心里去。若是有人要骂自己的家人,他肯定第一个冒火,哪里能淡定呢? “周婶,女人不能总是生闷气,对身体不好。你跟我娘性格挺像的,一定要保持好心情。”沈若关心道。 周兰顿时眼眶都湿润了,竟然被沈若安慰了。难怪大家都说姑娘、小哥儿才是爹娘的“小棉袄”呢!周浪可不会言语上关心她。 “诶,婶子晓得了。” 有些人特别容易较真,沈若一直记得一句话“人生的许多痛苦,都源自于盲目较劲”【注】,为了一些小事而纠缠不休,争辩,还要跟一些无关紧要的人斤斤计较,这些行为很容易出现。 沈若也不是一开始就对这些事情看淡的,只不过是经历的多了之后,学会告诉自己“算了,和这种人较劲不值得。” 他外婆就是一个特别容易生气的人,当老师的时候被学生气到,时不时胸闷气短。所以沈若从小就知道,不能让女人生气,因为女生比男生心思细,所以容易生气,生气久了就容易生病。 “瞧瞧我这记性,都快忘了正事了,”周兰从怀里掏出一把木块出来,放在了桌面上,让沈若看:“这些都是浪哥昨儿回来之后雕的,你瞧瞧可以用么?” 沈若拿过来仔细查看了一下,周浪把他画在木浆纸上所有的图样全都刻了一遍,能瞧出来有的手法还比较生涩,但有几个刻的特别好,应该是熟练起来了,过了七八年也还没忘光。 “很不错,”沈若摸了摸纽扣上光滑的触感,没有一点儿毛刺,应当是都用砂纸给打磨过了。“浪哥心细,做的可真好,之后就是打孔,然后上一遍桐油。” 那油干了之后瞧着就会有点儿泛光的,显得更精致些,还能防蛀虫。 既然周浪可以胜任,那他明儿去镇上正好将桐油给买了来。 “那成,周浪他这段日子都在镇上打短工,不过回家之后能帮着做。若哥儿你说需要多少个,我去和他说。”周兰也瞧着好,但是也没瞧过别人做的没个对比,听若哥儿说不错,心里头也高兴。 沈若手里捏着木质纽扣转动了几下,状若无意般问道:“周浪他在镇上打工一日多少工钱?” “替镖局卸货呢,若是活儿多一日有十五文,活儿少五文也是有的。”这都是力气活儿但是十五文也算是蛮高的工钱了,要不是自家周浪力气大,那边还不肯收的。 沈若点点头,说道:“我给浪哥开工钱,这纽扣两个为一组,一组一文钱,他愿意来做吗?” “就是木材得他自己找,还得麻烦他打磨好了之后,再上一层桐油晾干。” 这纽扣并不难做,但是雕刻不是每个人都会雕的,而且花费的原料不用成本,桐油沈若提供,做两个一文钱已经算挺高的工钱了。 周兰被他这话给震住了,周浪昨儿一回来开始刻,也没花多长时间就把这些都雕好了,他力气大瞧着根本不费什么力,先前挑黄泥一天五文钱,这做十个纽扣就能得五文钱?! “若哥儿,这……工钱会不会太高了?浪哥一日能做不少呢。”周兰蹙着眉问道。 沈若顿时笑了:“怎么回事,还嫌工钱多呀?” “雕刻这门手艺本就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的,浪哥有这门手艺多拿些工钱也是应该的。” 周兰都被这消息给砸晕了,做两百个纽扣可就是一贯钱了呀! “暂时还不需要太多,这些图样先各来十个,桐油我明儿去镇上买,之后是要上到书包上头的。”沈若说道。 女生款的纽扣暂时只有四个不同的异形图样,男生款的是字的图样,暂时一共写了个成语,也就是十二个图样。这里就要一百六十个纽扣。 周兰只会算整百的这会儿算不出来,沈若说道:“一百六十个都做完了也就是八十文,暂时先要这些,得辛苦浪哥了。” 周兰笑着摆摆手,说道:“不辛苦不辛苦,我想他肯定乐意干。” 沈若看着这象棋刻字的纽扣,脑海中突然又划过一个绝妙的念头,也是这镇上还没有的卖的! 113 第 113 章 名字手串+准备做菜地…… 沈若小时候和外婆一起去镇上交流会的时候, 有不少摊子上卖那种陶瓷的招财猫。小小的,就小拇指一个指节大,上头印着字。 摊主会编绳子, 将各种字样组合在一起串成手链、挂件等等。 去买的人大多都会找出自己的名字然后由摊主串到一起,这样一来原本普通的挂件有了意义。 有些小情侣就会将对方的名字找出来串成手串, 送给对方戴着。能暗戳戳的秀恩爱。 在他的印象里,卖这东西的小摊总是前面围着不少人,挺热销的。 就是不知道要是自家在储水镇上试着卖卖看, 能不能有这种效果。 沈若的小摊上本就要卖布艺的挂件, 发绳这类的东西,要是多出一样可以定制的姓名手串、挂件,或是吉祥话的, 倒也不费事。就按象棋棋子纽扣的样式来做就成啊。 或者再推出一款木珠子上刻字的! 沈若眨了眨眼睛, 他感觉可以试着做一做,顾允写字, 周浪来刻,完全可以在摊位上进行面对面定制了啊! 他们的小摊一开始来光顾的人肯定不多, 完全可以参照他给“阑珊”想的方法, 搞活动! 光线昏暗的大屋里头, 周兰也能感受到沈若的好心情,心里也跟着轻松起来, 没有先前那么烦闷了。 沈若道:“周婶,你家浪哥镇上活儿啥时候结束?到时候来给我帮忙吧。” 沈若要做就得将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妥当,摊位、材料、人手、运输缺一不可。总之都先定下来, 还得再算一算成本,做布艺小商品的流水线小作坊自然也得安排上。 周兰道:“他啊,随时都能歇的, 在镇上干一日的活拿一日的工钱,除非那镖局不缺人搬东西了才会喊他走呢。” 沈若想了想说道:“那成,如果他愿意来的话,我到时候喊他。” 周兰以前不了解沈若的时候还以为他是个不好的小哥儿,但后来才发现是她看走了眼。现在是打心眼里喜欢他。她心想,不怪她家周浪会喜欢,若哥儿人好,勤快,还长成那副样子,接触了解了只要是个汉子都会对他有好感的吧。 周浪怎么可能不答应。若哥儿说的这个活儿又不累,还赚的多,傻子才不来呢。 周兰听完就直接替周浪应下了。 “成,我让他仔细着做,可不能糊弄。” 沈若笑着应了。 周兰将那几个纽扣又带走了,就等着明儿沈若送桐油过去,刷桐油这个活儿她也能帮着做。 沈大山见人走了才进大屋来对沈若道:“家里黄泥多,之后建围墙了最底下压着的那层肯定还留地上,这黄泥可不赖,种菜熟得快,我想着正好围墙要围那么一大片,打算把羊圈后头那片拾掇出来种菜。” 他家后面那一片几乎都是岩层,上头覆着一层不厚的一层泥,根本不适合种菜,不然早就开辟一片菜地种菜自家吃了,哪里还要去占田边沾那斜坡上的一小片地,种也种不了多少的,浇水还费劲些。 现在正好家里有黄泥,拾掇片适合种菜的地方出来倒是不难了,就是一开始不一定能长得特别好,毕竟这黄泥都还是新的,得再多堆堆,往里弄点农家肥之后,应该就能好。 以前沈大山都闷不做声地埋地里做活儿也不怎么跟家里人商量,想到啥就去做了,这会儿知道来问问沈若的意见。 过两天刘麻子他们就要过来建围墙了,到时候还得挑黄泥,一边挑一边建的。要是不给他爹找点别的事儿干,沈若估摸着他又得去帮着挑黄泥。反正就是闲不下来。 “我觉得好,正好现在农闲,整片菜地种上,要不了多久家里就能吃上后头种的蔬菜了。”而且家里头牲畜不少,粪便正好可以用来浇灌,倒也不用清理出去扔掉了。 沈大山见若哥儿答应,没忍住笑了,顺嘴提了一句:“爹就会地里的活计,还有一把子力气,还想着以后要是种的多了家里吃不下,就拉去镇上卖。” 得,家里人都开始开动脑筋想发设法的搞钱了。 沈若自然支持,笑着道:“那爹你好好干,未来开个蔬菜基地也不错。” 沈大山听不太懂啥叫“基地”,但蔬菜他会种,他就擅长这个的,闻言也笑了。 蔬菜种多了也没事,晒成菜干也好吃,总之都不会被浪费的。要是拉到镇上去卖,那就得起早贪黑,卖菜的活计累得慌,沈若想着以后要是成规模了,那就找个镇上的酒楼饭馆一类的达成合作。 什么蔬菜上市了就直接往店里拉过去,方便快捷,那酒楼饭馆客人多蔬菜自然消耗的快,可比自家一趟趟拉去镇上卖方便多了。 不过现在说这些还太早,沈若喜欢走一步看步,但蔬菜也要时间来长成,要做蔬菜基地大棚等等,也需要本钱的。所以暂时先着眼于他爹打算弄的屋后这片菜地吧。 现在农闲,估计菜籽卖的不会便宜,若是农忙时候去买菜籽的人少才会便宜些。 沈大山瞧天色,再过几日便是连着的阴雨天气,特别适合下菜籽,所以就吩咐沈若明日去镇上的时候顺便买几包菜籽带回来。 沈若小时候也帮着外婆种菜,那些普通的蔬菜怎么种都清楚,他想了想道:“爹,你打算弄多大的菜地?好打理些的菜就萝卜、白菜这些,我多买些回来?” 萝卜和白菜好打理,好种,而且熟的快,特别适合先在刚弄出来的菜地里种了试试,瞧瞧肥力如何,等长成了就能清晰地看出来。 沈大山道:“大概弄个半亩地吧,先前听你的多弄了些黄泥回来,正好能铺半亩地。要是之后还有多,那就再铺一垄。” 沈若点点头。 “萝卜、白菜不嫌多,若哥儿你再买些蒜苗、黄瓜、丝瓜回来。就先种这几种。”沈大山道。 沈若应下了。沈大山以前要种菜都是找村里人留种的,约莫知道每样菜菜籽的价格,沈若听完心中记下,这样明日去买的时候心里就有谱。 不然人家瞧见他年纪轻估计他不懂种菜的,那就随意乱开价,他不知道原本的大概价格就特别容易被坑。 “我娘呢?今儿都没见着她。”沈若有些奇怪地问道,每次他一回来他娘听见声儿了,都会从小云吞呆的屋里开门出来和他说说话的,今儿竟然到现在都没瞧见人。 家里洗衣篮子和棒槌皂角都在,也没出去浣洗衣裳啊。 沈大山道:“你娘去找村长媳妇了,她不是忙活着要孵小鸡崽么,去跟村长媳妇取取经。” 沈若只知道孵小鸡对温度的把控特别严格,而且不是每一颗受精蛋都能成功孵出小鸡的,现代由母鸡来孵化的也有但是少,若是要大量的破壳,那肯定是人工孵化的比较多。 人工孵化在没有温度计的古代挺难实现的。 “你娘她还想着酿些米酒,家里今年收成好,米交了税也没卖了,正好能留出一些酿酒哩。”沈大山说着就笑起来,这日子可是越过越好了,以前都吃不上白米,这会儿都富余到能拿粮食来酿酒! 可不就是过得好了吗? “那好呀,等娘酿成了我给你们做酒酿圆子吃!”沈若不会喝酒,但会吃甜酒酿,那滋味儿特别好。酒酿圆子Q弹甜软有嚼劲,他也特别爱吃。 “酿酒需要啥么,我明儿去镇上租摊子,正好要路过杂货铺,刚好一起买了。”沈若对酿酒知道的不深,只知道原料,不知道要加些啥。 “你娘说要酒曲。这酒曲她也会做,是她娘家家里的秘方呢。但是麻烦,还是买现成的便宜些。”沈大山道。 沈若点点头,有些惊讶。 他娘究竟还有什么惊喜是他不知道的! “对了,今儿沈欣那孩子又送了些枯树枝过来,我让他端羊奶走。二狗这小子也跟去了,还帮着沈欣端碗呢。”沈大山说起这个忍不住笑出声,才这点大的小子都知道要帮着小小哥儿了。 沈若也笑了,二狗这孩子跟沈丰像极了,不难看出长大后是个疼媳妇的。 他爹虽然以前不声不响,但也是很宠他娘的。 地里的活计在沈丰还没长成之前都是一手承包,平常时间都不让李善桃下地的。只有农忙的时候实在是忙不过来,才会由着李善桃下地帮忙。 沈若想起沈欣家的事儿,微微皱了下眉问道:“沈欣他爹都走了快一年,没说什么时候回来么?” “也没听说啥时候回来。那小子脑筋灵活,要是赚够了银钱就回来了吧。”沈大山说道,又想起什么,继续道:“周浪他爹也去了,估计他俩会一起回来,到时候周兰再过来,你去问问她。” 沈若“哦”了声,其实他就是想到了随口问问,像这样走到远方去卖货的货郎能赚钱的应该不少,比如将本地的丝麻卖去别的地方,再将别的地方的特产带过来,倒卖赚银钱。 算是各地之间互通有无的一种途径吧,他们就当这个中间人来获取利益。 沈若未来要将“念宝”这个品牌做大,自然不可能只在储水镇上开一家的。还有他家的小摊,摊上卖的东西,也可以交给卖货郎带去别的地方走街串巷去卖。 未来他家的布艺小摊也能遍地开花,那价值可就非常可观了! 暂时先不想那么长远,先去将摊子租下来再说。 先前婶子们做好的那些东西只能堆放在大屋里头,摆的整整齐齐,因为是布做的所以不算特别占地方。沈若点了点。 因为书包好卖,所以多做了几个书包,那抽绳水桶包拢共做了十五个,双肩书包十个,张百家被,剩下的做了二十五个挂件,十条绣花发带,十个防晒面罩,还搓了二十多条七彩发绳,糊了五双千层底。 这些暂时还不知道能卖几天。 沈若挑出两个抽绳水桶包,明日去镇上正好将它们给那个小贩带去,先前是用两个书包换了一杆铜制秤的。可不能忘了。 还得再买些布料回来,棉布的就成。还有针头线脑家里怕是快不够用,这些都是消耗品,得多买些回来备着。 这样一想,明日要买的东西还真多。 沈若挨个心中记下,确认没有什么遗漏之后,才去厨屋里头梳洗干净。 随后迫不及待地进屋里和崽崽亲热去了。 李善桃不在,柳杉便在屋里看着小云吞,顺便在那绣香囊。见若哥儿回来了,就打声招呼,往屋外去。 将屋内留给他们父子俩。 小云吞醒着,瞧见阿爹了很给面子的露出笑来,还冲着自家阿爹伸手手要他抱呢。 114 第 114 章 买买买! 自从沈汉三受了伤后, 村里头也没人接替他做牛车拉人的活计。沈若先前是向他将牛车借来了,这个活儿得来去镇上耗一天,着实费时间,沈若自然不会接替他干。不过正好要去镇上的话, 路上碰见行路的村民, 沈若喊一声让人上来捎带脚还是不成问题的。 沈若在前头驾车,顾允坐在他身边, 后头车板上已经坐了不少人。是想要去镇上“金珠”领锦缎手帕的婶子们, 还有背着柴火要往镇上主顾家送的沈一里兄弟俩, 挤得满满当当。 先前就是沈一里的柴火把顾允给砸了, 幸好这么长的时间过去顾允的肩膀已经差不多好全。沈一里过意不去,赔了药钱之后还几次三番往顾允家中送劈好的木柴。 牛车行的慢, 吱吱呀呀的。沈若昨儿夜里没睡好, 李善桃经常夸小云吞乖, 好带,夜里也不哭闹,结果就不禁夸, 昨儿夜里崽崽闹了许久, 也不知是怎了一直哭,给他喂羊奶一进嘴里就吐。 后来只喂了点凉白开, 好歹是不觉得饿了就睡下了, 到了后半夜又尿床。 可给沈若和李善桃折腾的够呛。一般人家养孩子大多都是这样,只不过前一段时间小云吞真的太乖了夜里醒来都有规律,可省心了,结果一下子闹将起来他们俩就有点儿遭不住。 此刻天还蒙蒙亮,沈若没忍住,低下头偷偷地打个哈欠, 随后跟没事人似的继续握着缰绳。 顾允伸过手去将缰绳握在了手里,他习惯早起这个点很精神,沈若打哈欠的时候再小声他也听着了。 “你靠着我眯会儿吧。”顾允目不斜视道。 沈若眼神往边上瞥,示意后头都是人,这不好吧?要是没人那他肯定就靠上去了,是真的好困。 顾允不着痕迹地抬手,按在沈若耳际,微微施力往自己肩头按。 好吧,只要脑袋放空就不会觉得害羞! 沈若开始麻痹自己,顺着他的力道靠在了他肩头。 鼻尖能嗅到他身上熟悉的墨香,让沈若觉得很安心。 坐在赶车的横板上头睡觉有些不安全,就怕不小心掉下去,虽说牛车行的慢,但要是掉下去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顾允一手握着缰绳,另一手绕过沈若后背,将人半揽住,手心就搭在沈若腰间,扣紧了。 沈若的腰腹柔韧纤瘦,顾允甫一搭上去就后悔了。 这手感……简直梦回“那一日”。 沈若红着耳尖将手搭在他的手上,像要阻止他乱碰。合上眼睛开始闭目养神。 明明后头的交谈声还有牛车吱吱呀呀的声音闹得慌,靠在顾允肩头上的姿势也说不上舒适,沈若以为自己肯定睡不着,却没想到,很快他的眼皮就一沉一沉的。 顾允按在沈若腰间的手浸出了点汗,指尖僵硬地动了动。 他另一手拉扯着缰绳,让牛尽量地走在平缓些的地面上,连呼吸都放轻了些。 和后面的婶子们轻声打了招呼,示意沈若要睡一会儿,婶子们便都止了话语,看着前头腰背挺直的顾秀才和依偎着他的若哥儿,这两人瞧着还真般配。忍不住捂着嘴笑他,在外头都这么亲密,那私下里两人得多好啊? 保不准夜里都是一起睡的呢! 都不是没经过人事的婶子,这会儿八卦的火热视线对着顾允,让他都差点保持不住面上的平静。 牛车一路行到了镇上,天际将将破晓。 将她们送到“金珠”那条街上,沈一里兄弟俩也跟着下了车,众人小声道了别。 沈若醒来的时候发觉牛车已经停了,他还有些懵。 靠在顾允肩头睡的,此刻脖子酸得很,沈若皱着眉头扭了扭脖子。 一双温热的大手便覆了上来,揉按着他的脖颈,力道正好,沈若顿时感觉舒服了许多。 “手艺不错。”沈若留下一句夸奖,就跳下了牛车。 睡了一觉简直神清气爽! 沈若这才看见牛车停的地方就在储水街头的那棵梧桐树底下,正好将牛栓在这儿,去采买东西。 周围摆摊的人不少,沈若麻烦边上的一个小贩帮忙看一下牛,没讲价买了人家一个竹制的鸡笼,那小贩笑得见牙不见眼连声说好。 反正他就在这儿摆摊,要摆一天呢,帮着看一下牛车一点儿不费事。 沈若在这儿挑鸡笼的时候,顾允已经往街道里头走了,沈若说要买菜籽,但卖菜籽的摊贩不一定每日都在,他往里进去找找。 但运气还不错,远远看去今儿那卖菜籽的摊子还真在。 顾允对着他招招手。 沈若立刻飞奔过去了,还没跑到顾允跟前,顾允就两步迎上,牵住了他的手。 “走吧,就在前头不远处。”顾允道,“人多,牵着不容易走散。” 这个点儿镇上人都出来买菜,还有不少乡下人也来镇上采买家用,所以储水街上人还是挺多的。但其实,也没有到不牵手就被挤散的情况吧。 沈若眨了眨眼睛。 扣着顾允手的手指紧了紧,其实顾允不解释也没事,他都已经习惯了。 想到这里,沈若抬眼瞄身边人的下巴,没忍住笑了笑。 习惯真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要是哪天顾允不牵他了,可能还会觉得不习惯呢。 顾允被他看得心虚了一下。 储水街上此刻人流还变少了点儿,显然和他说的“人多”不太一致、 他不过就是被沈若说了好几次“黏人”之后,忍不住想要给自己的所作所为扯一面旗帜,让他不要有心理负担罢了。 索性书生长袍的袖摆宽大,牵着手别人也瞧不见,沈若另一手揉了揉发烫的耳廓,扯着顾允一同往前头走去。 今日要买的东西可真不少,心中将所有要买的东西全都默念了一遍,确定没有遗忘之后,沈若就开启了买买买模式。 先去卖菜籽的摊位上买菜籽,小贩就坐在小马扎上,前头堆着不少纸包。 沈若拉着顾允过去,蹲下.身查看了一下,上头也没写字看不出什么。 沈若直接问道:“小哥,这些菜籽怎么卖的?都有些什么种类?” “我这儿菜籽种类全,储水街上就我家最全了。应季菜的菜籽我这儿基本都有。你就说要什么菜,这会儿就茄子没有,那个得等到农忙时候才有呢。”现在农闲菜籽比农忙时候好卖,小贩笑着招呼道。 沈若颔首,拿起一个纸包拆开瞧,里头的菜籽个个饱满,没有虫蛀,瞧着确实还不错的样子。 他递给顾允瞧一眼,顾允没说话,只握住他的手紧了紧。 意思是可以。 “小哥儿啊,十里八乡村里人过来都喜欢从我这儿买,我家的菜籽绝对新鲜,都不是陈年的。回去后要是撒地里不长你就来找我!”小贩见沈若像是准备要买,立刻大力推销起来。 沈若问了句:“都多少钱?” “看你要多还是要少,买的越多越便宜,一包五文,两包九文,四包十八文。” 沈若挑了挑眉,状若无意般道:“我家前几日来买的时候可不是这个价儿,莫不是诓我?” 那小贩惊讶了一瞬,立刻哈哈笑了:“小哥儿你说笑呢吧,你家人肯定不是在我这儿买的。街上还有一个摊位卖菜籽,一包四文钱的。但那家菜籽次,没我家的好。不信你去瞅瞅,就往前再走个十几丈。” 沈若家人哪里买过,就是想试探一下这小贩有没有乱开价。毕竟他爹说以前一包菜籽才三文呢! “那怎的这菜籽都贵了不少?以前你家也不是现在这个价儿吧。”沈若问道。 小贩“嗐”了一声,道:“这会儿农闲啊,咱也要赚点儿不是?你要是买的够多,我自然按四文一包给你,我家菜籽可都是好货!” “那成,我要的多,你给我三文一包能卖不?”沈若每一笔钱都要花在刀刃上,菜籽这东西瞧着像是不贵,但要买的多了还是不便宜的,三文钱那小贩也有赚头。 “那次的菜籽都不肯卖三文,你这……”那小贩一脸为难。 沈若瞧出来了,这菜籽商就是被迫提价的,那次的都敢买四文一包,他要是卖三文那心里可不平衡了。 沈若笑了笑:“那可不能这么说,要是你家的菜籽好,自然都来你这儿买,那家菜籽次,都是一回生意,以后肯定不去那家买了。你说是不?” “那是,我这儿回头客老多了!”这小哥儿真会说话,那家卖次一些菜籽的生意就是没他好啊。 沈若道:“我要萝卜、白菜、蒜苗、黄瓜、丝瓜、辣椒,各来两包。” 那小贩没想到这小哥儿还真要买不少,各来两包那就是十一包,别人来他这儿买菜籽都是两包、三包的买,最多的也就四五包,没想到这人一下子就要十一包! “三文一包能卖不?”沈若问道。 小贩想了想,似是在纠结,说道:“要不这样,十一包我算你四十文如何?比一包三文多一点儿。” 三文一包那就是三十六文,小贩想多收四文钱,沈若觉得还好。毕竟如果还是按四文一包来算的话,那就要四十八文了。 沈若看了顾允一眼,用眼神询问他的想法。 两人都不是喜欢吃亏或是让别人吃亏的性子,接收到顾允也觉得可行的信号。 沈若道:“那成,你给我挑好点的,下次还来你这儿买。” 以后要是真的要搞蔬菜基地了,那菜籽的需求量可就更多了,要是真的好,没准还能达成合作呢! 小贩喜笑颜开,连声道好。 迅速给沈若找出需要的菜籽纸包,接过铜钱数了数一文不少。 “好嘞,慢走啊。我家菜籽保证好,要是不收成你来找我王大牛。”小贩拍着胸脯保证道。 沈若记下他的名字,道“好”。 他今日特意背了斜挎包出来的,这会儿将菜籽包往里一放正好。 顾允还是第一次看沈若和人砍价,这是他不擅长的事儿。但瞧着沈若的样子,特别鲜活,越来越像是在这儿生长起来的人了。 “走走走,还要买酒曲呢。”沈若也不知道在哪儿能买着,先逛逛街,要是找不着再去杂货铺。 顾允“嗯”了声,轻声道:“酒曲约莫是十文半斤。” 沈若笑了,这个倒是不用买许多,估计砍不了价儿。不过有个价格参考也是好的。 沈若就一路拉着顾允逛街,得了趣味,见了不少有趣的小东西,但他除了需要的东西,其他都是只看不买。不能小觑古人的智慧,有许多新奇的小玩意儿沈若都没见过。 等将东西都买齐了,已经是正午时分。 顾允帮忙提了不少布料,两人一同放去牛车上,用一大块油纸盖上麻绳捆好,再摆脱那个小贩帮忙看着。 东西都买好了,就该去租摊子了。得去找承包这条街的人家,说是住在另一条街上。沈若瞧过了,储水街上还有不少位置空着的,应该能顺利租下一个。 “走吗?”沈若问顾允道。 顾允看着他,道:“等我一会儿,马上。” 说完他就往街上去。 沈若以为他有什么想买的忘了买,就坐在牛车横板上等。 顾允再回来的时候,沈若就瞧见他手里提着不少东西。 那些东西还格外的——眼熟。 沈若:“……??” 有迎着风能转动的小风车、按一下就会往前跳的木头小马、还有香气扑鼻的木片……各种各样的,他拿了满手。竟然一个没落下,全都是沈若觉得新奇的玩意儿。 “我瞧见你看了许久,”顾允将那些东西也放上牛车,慢条斯理地道:“就想着你应该是喜欢的吧?” 沈若听得耳尖一烫。 嘴里说着“浪费钱”但心里却是甜滋滋的。 115 第 115 章 要租摊子 沈若他们正打算走, 结果正巧遇见先前那个约定和沈若以物易物的小贩出摊。 那带来的抽绳水桶包正好也能给他了。 那小贩瞧见沈若了,哎呦一声笑了:“沈小哥儿赶巧了啊,我今儿家里有点事出摊晚了, 没想到正好遇着你们。” 沈若从板车上的箩筐里取出书包递给他:“喏, 我把书包给你带来了, 你瞧瞧。” “呀,还真能抽拉,真好真好。”小贩手巧灵活拿在手里翻看一番, 连声道好。针脚密实, 抽绳一捆上就给封了口,提着也轻便, 上头布料的搭配瞧着也舒服。 沈若见他满意, 嘴角就带了点笑。 “我打算过两天便来摆摊了, 这书包还做了其他的款式呢。”沈若说道。 小贩闻言对其他款式的书包顿时就起了兴趣,说道:“那敢情好,我想你这书包肯定好卖!街上那些仿制的卖的都不错呢。” “借你吉言了。”沈若笑着道,随后又说:“我们今儿过来采买点东西,还打算去将摊子给租下来, 就是不知道承包这条街的那户人家好不好说话?” 都是人情社会,要是有个熟人能带着,就不容易被坑。 那小贩苦恼地皱了下眉, 小声道:“有钱自然好说话, 我先前去租我现在这个摊,他们就不是很乐意似的。” 因为偏一些的摊子租金便宜一半, 都围在外头了显得里头空旷,便宜的摊位多了且它们都聚集在一处,那自然人流也会被吸引到偏的位置来。 那些在里头好位置摆摊的自然就心里头不平衡了。多花了钱结果客人还不如少花钱的摊位客流多。 长此以往, 愿意花两百文租摊子的商贩自然会越来越少。 沈若想租个好位置,想的就是越靠里越安全,这承包储水街的李家背靠官府,时不时还有衙役会到街上来巡逻。 人多的时候小偷小摸的事儿也是层出不穷的,沈若就会多留几个心眼,空出的一只手就一直按在荷包上,省的不小心被扒手摸走了。 “我打算租在里头些的,是直接找上门去就成么?”沈若问道。 小贩带来摆摊的东西也不多,这会儿找了相熟的人帮忙看着,就道:“沈小哥儿,那李府也不远,我带你们过去吧。” “成,那就多谢你了。” 牛车边上的小贩会帮忙看着,沈若便放下心,两人跟着他一同往李府去。 小贩边走边说:“那李记杂货就是李府开的,开了几十年,我亲戚做的那汤婆子就是签的他家,专供的。” 沈若点点头,杂货店也搞垄断生意,总有那么几样不太普通的得专门上杂货铺买,要不然都没什么生意。 顾允的手按在沈若后背,带着他往前走。周围行人多起来了,两人越走挨得越近,这会儿沈若瞧着就像是被顾允半揽在怀里的感觉。 沈若一直在和小贩谈天,说摆摊的事儿,小贩有经验也不吝啬分享,这会儿相谈甚欢。 顾允敛目,他按在沈若背上的那只手温度透过衣料,能感觉到沈若肩下那片皮肤被捂得暖烘。此刻顾允在想,若是自己精通生意经,也许能够和若哥儿侃侃而谈。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听着他们交谈,自己在边上插不上一句嘴。 沈若察觉到顾允的沉默,和小贩说了两句话,大意是之后摊子上该如何如何,说完后就看向他。 顾允也看向他,接口道:“我觉得不错。” 沈若和他古井无波清冷的眼睛对视上,结合他说的话,忍不住勾起嘴角笑了。 “那我想拜托你帮忙现场写字,你也答应咯?”沈若一开始想搞的活动就是现场制作姓名或是吉祥话的手串、挂件什么的。这个别人想要效仿比较困难,除非他们也能找到一个会写字的人和一个会雕刻的人来。 “要是你有自己的事儿要忙,就不用啦。我可以找别人帮忙。”沈若觉得有些太麻烦顾允了,但是他现在就是文盲一个,会写的字有限写的还没画出来的好看呢。 他上不了,只能求助自己的男朋友了。但是顾允也有自己的事要干的,沈若感觉自己只要提起他肯定会答应,但是会勉强他自己将自己的事情挪到其他的时候去做。 但是这样肯定会很累。 顾允愿意帮忙是因为喜欢他所以才会无条件的应允,但沈若不能不站在顾允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不费事,我最近都很空。”顾允的视线定定地看着他,说道。 沈若笑着问:“真的?” 顾允点头,目光在他嘴角短暂停留片刻,说道:“真的。” 沈若一直注意着顾允的眼神,这么一点小的变化他也看进了眼里。红着耳根趁小贩目不斜视的时候,凑过去轻轻地亲了一下他的右脸:“那就多谢你啦。” 顾允身体顿时一僵,若哥儿好像会错了意,他只不过是想戳一戳他嘴角边那个不甚明显的梨涡。 但他回味着脸颊上的触感,按着沈若后背的手缓缓下移,与他十指相扣。 沈若额角的碎发发梢在阳光下泛着细碎的微光,几乎将顾允的眼底映亮。顾允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露出了笑模样。 ……就让他这样会错意也挺好的。 沈若还是在和小贩说话,但他这会儿脸皮薄得很,亲完顾允脸皮和脖颈都跟火烧了似的发烫。 小贩问道:“沈小哥儿你怎么脸上瞧着发红,今儿也不是很热吧?” 沈若轻咳两声:“嗯,衣裳穿得太多了,热得慌。” “哦,这段日子温差还挺大,不记得增减衣物特别容易生病。我亲戚家那俩小的就是,跑得热乎乎了一脱衣裳,好了嘛,这就着凉吃了几日的苦药。”小贩无奈吐槽道。 沈若道:“小孩子体质弱些,可以去刘氏医馆配些板蓝根喝,能预防。” “没生病也要喝药?”小贩吐了吐舌头,显然不是非常乐意。 “板蓝根便是菘蓝的根。若是能采到洗净后煎煮出汤水来喝也是一样的。”顾允终于能接上话了,他道。 沈若没想到顾允竟然也懂这个,顿时用发现新大陆似的眼神看向他。 顾允很受用。 “好吧,你们读书人说的肯定是不错。”小贩道。 几人走了约莫半炷香的光景,才到李府门前。 门前一对石狮子伫立,小贩上前去叩门。等了一会儿门才开,露出一个中年人的头来,他看了眼来人,微微蹙眉问道:“何事?” 沈若上前一步,拱手道:“我是沈家村沈若,想在储水街上租一个摊位。” 那管事的上下打量着沈若,见是个小哥儿,还是个长相俊秀漂亮的小哥儿,顿时眼神就变了。抛头露面做生意的小哥儿和姑娘可不多见。 “是你要租还是你身边人要租?”他问的是顾允。 沈若道:“是我要租。” 顾允是有功名在身的人,是不能做商人的,虽说摆摊和商人还扯不上边,但是传出去对他的名声有碍。 “你一个小哥儿抛头露面做生意?街上乱得很,可别出事。”那管事的皱紧了眉头,“别怪我说话不好听,先前就有个姑娘在街上做生意的,卖的豆腐,结果后来摊子被人打砸了,人也不知所踪。” 沈若闻言皱眉道:“街上不是还有衙役巡逻么?” “那也有衙役管不住的人。我劝你啊,还是别租了。”那管事的道。 沈若来到这儿还没遇上过街道上的二流子,遇见的几个混子都是村里头的,例如沈富贵和沈大毛、二毛。 仗势欺人的人到哪儿都存在,沈若哪里会怕了这种人。那必然是遇见一个揍一个,遇见俩揍一双的! 小贩闻言道:“那姑娘我曾见过,后来确实见不着她人了,唉。” 小贩名叫古桐,在储水街摆摊已有三年多,见了的事儿是真不少。他着重说了那姑娘长得有多漂亮,随后无奈地看了眼沈若。 沈小哥儿瞧着比那姑娘更胜,一打眼儿的就是漂亮。 他先前没想起来,因为他呆的位置比较外圈客人也少些,事情就没那么多。听这管事的说起才想起这么件事儿来。 “要不然,沈小哥儿你租个外圈些的摊子?”古桐提议道。 毕竟瞧着沈若身边的男人,是个读书人,那肯定不是个强壮的。要是沈若被欺负了,这人能冲上去揍得动坏人么?他十分怀疑。 “就租里头的。” 沈若都已经将摊子的位置挑好了,是他觉得最为合适的地方,侧方后头就是布行,未来进货也方便极了。况且他根本就不怕什么gai溜子,他从小的时候就会打架,又不是真像表面上看着这样“手无缚鸡之力”。 顾允是知道沈若的能力的,也瞧见过他揍人。 他们的担忧不无道理,但顾允不是那种因为还没发生的事情就开始自己吓自己的那种人。而且他总归是要跟着若哥儿一起的,要是真遇上了那种所谓的混混,顾允说什么也会挡在沈若身前。 沈若就想着快点将摊子租下来,好早点回去看崽崽。也不知道夜里是怎么了一直吐奶,还哭闹,他心中惦记极了。 沈若径直上前在门口那石狮子前头站定,双手卡在狮子的脖颈,一用力就将它抬了起来! !!! 管事的和古桐哪里见过这阵仗,顿时惊讶地嘴巴大张。 这、这小哥儿,力气这么大的吗! 顾允先前就知道沈若力能扛鼎,这会儿倒是接受良好。 看见他们惊讶的表情,心里头还有种自豪的感觉蔓延出来。 沈若抬起片刻,毫不费力地将石狮子放下,“咚”地发出一声巨响,周围扬起了灰。 沈若拍拍手,扬眉笑道:“现在可以将摊位租给我了吗?” 116 第 116 章 小摊“珍宝居”+针灸…… 管事的合上了嘴, 快速地点了几下头,才道:“租!租!你们跟我进来吧,得签一份契约。” 之后的事情就非常的顺利, 几人坐着李府的马车过去将摊位定好, 签了一式两份的契约后,沈若便直接交了半年的租金。一月两百文,半年便是一两二贯钱。 那摊位沈若和顾允都觉得好, 周围卖的东西和自家的都不搭噶, 后头就是布行,总之位置好、地段也不错,在储水街正中偏左几丈的位置上。 里头的摊位都有架子搭好的,上面还有木质的顶棚,这样要是落了雨也不至于淋湿。 还算不错。 沈若特意带了张木浆纸过来,在摊子上将摊子现在的样子用素描的方式画了下来,再翻一面, 画了个由线条组成的简略示意图。 他打算设计一下这个小摊的样子,让它区别于边上其他的摊位。别人家的摊位上就随意挂了个旗子,或是干脆什么装饰都没有,就摆着东西。 已经提前问过了那管事的能不能改装, 他答应了,那就是能行。所以沈若就打算好了,一定要装饰一番。 沈若冲着顾允招招手,让他过来瞧, 两人一边交流一边设计, 沈若往上画了不少小装饰。 “咱们的小摊叫什么名字好呢?”沈若摸着下巴思索道。他对取名字还真不算特别擅长,小崽崽的名字已经是他脑海中能想到的最好的名字了。 顾允看着他往自己下巴抹上的炭迹,没忍住笑。 “你笑什么?”沈若毫无所觉, 被他笑得心中疑惑,随后伸手拍拍他肩膀道:“要不你来取,我真的想不出。” 其实小摊哪里需要名字,周围大家都没有。那有的几个最多也就是冠上自己的姓氏再加上个卖的东西。就比如沈若以前买猪肉的那家徐氏肉铺。 但沈若是个非常注重仪式感的人,这会儿还非要想个名字出来。 顾允思索片刻,道:“不如,叫‘若宝居’?” 沈若满头疑惑,若宝是他啊!不对,他都多大了还“若宝”,沈若摇了摇头,此刻耳根都红透了。这名字真是让他尴尬!也亏顾允能面不改色的说出口! 沈若不甘示弱地说道:“我看叫‘诺诺屋’好了!” 顾允:“……” 两人对着红耳朵,顾允轻咳两声道:“‘珍宝居’如何?” “这些东西恐怕还称不上‘珍宝’吧。”沈若摸着下巴,无奈道。都是些布做的玩意儿,再珍贵也不可能跟“阑珊”卖的珠宝似的那么珍贵啊。 顾允全神贯注地看他在木浆纸上乱画几道,沉默片刻,说道:“你想出来的东西都很新奇,镇上从未出现过,为何不能称之为‘奇珍异宝’?” 沈若闻言怔了下。其实也不全是他想的啦,主要是他也有参照,随后加入了自己的想法而已。 沈若跟他解释了一番,其实很多东西在他那个时代都出现过,只不过是这里没有。 “但你将这些带了过来,给予世人方便,那‘书包’就是,还有‘木箱子漏斗’,”顾允斟酌着字句,“你自己的想法也有许多,不能将之给抹灭了。” 脑瓜子灵光的人,想要更便携的“包袱”自然会开始改良,制作的。 因为沈若深知自己的“金手指”太粗,所以他不想用这个获得太多的利益,这对其他人不公平。要不然他那新奇的“书包”甫一出现卖的那么火爆,要是一个卖几两银子,都会有人二话不说就买下! 但他不想这么做,只出了一个大多数人能买得起的价格。材料和人工比较费劲,所以一贯钱一个。 他是要凭良心赚钱的。 而那些由他创造的绣花图案,设计出来的小东西,原创的,那就可以挂在“念宝”品牌之下。专做富人的生意。 沈若心里还是有一点儿难为情,“珍宝居”好像有点儿太夸张了,但听完顾允说的话,心脏快速地跳动了起来。 其实叫这个名儿,好像也还挺贴切的? “那就叫这个名儿吧!”沈若拍板道。随后就低头在设计图稿上头写写画画,他写的是简笔字只有他自己看得懂。 顾允去别人铺子里问人家要了点水沾湿了帕子,上前一步将湿润的帕子按在了沈若下巴上。 沈若不明所以,但心有所觉地瞅了一眼自己右手上的炭迹,顿时有些囧。 难怪刚才顾允笑了,原来是因为自个儿犯蠢! “花猫。”顾允轻柔地给他擦拭下巴上的污渍,轻笑一声道。 沈若顿时坏心一起,没有丝毫犹豫张开五指就往顾允脸上抹。 “哈哈哈哈你脸上也都是了!” 顾允无奈地看他一眼,等将沈若光洁的下巴恢复白皙后,他将湿帕子翻一面折叠好,转而擦自己脸上的。 沈若将帕子抢过,抬手给他擦脸。 他刚才那随手一抹,就像给顾允加了三根小猫胡须似的,看着没有像他以往那般端正了,瞧着就有点儿反差的可爱。 “擦干净了。”沈若道。 顾允“嗯”了声,便将帕子收回塞回了怀里。 顾允爱洁,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是干净的,但在沈若面前已经好几次瞧见他这样不讲究的一面。 沈若没忍住问道:“这帕子又脏又湿的你为什么直接往怀里塞?多脏啊。” 顾允看着他,认真道:“不脏,你用的木炭是草木烧成,草木灰是极为干净的。” 况且,擦得是若哥儿的下巴和他自己的脸颊,为什么会“脏”? 但这后半句他没说出口。 沈若一听觉得他说得还挺有道理,以前家里母羊早产的时候就是用的草木灰水消毒的呢! “你写的这些便是你曾提过的‘简体字’?”顾允问道。 沈若点头:“对啊,我们那儿的人都会参加九年义务教育的,除了有些‘九漏鱼’不会写字之外,一般人都会写字。文盲很少的。” 见顾允感兴趣,沈若便一连写了不少。他的名字、顾允的名字、还有崽崽的名字。之后又捏着炭笔写上了他家里人的名字和柳兰香的名字。 随后挨个跟顾允介绍。 顾允连连颔首,这些字瞧着与这里的文字差别巨大,但是有的也会有一点儿共通之处,按照沈若的说法,就是他所写的简体字是由自己写的字演化而来的。 文字的变化可真奇妙。 顾允看了看沈若将他们俩的名字并在一处,下面正中处写的是小云吞的大名。 他看着,嘴角就不由自主地带了点弧度,伸过手拿起那根木炭,在三人的名字外头,缓缓地画上一个图形。 沈若定睛瞧着。很快一个规规矩矩地爱心就出现在了木浆纸上,将他们三人的名字都圈在了里头。 沈若脑海中立刻就想起他曾经的一个朋友,谈了恋爱之后带着女朋友去海边玩,发朋友圈九宫格照片正中间的一张就是他在沙滩上画了个大爱心,里头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 和顾允现在干的事儿有“异曲同工之处”。 “画的可真好,特别对称哈。” 顾允听着沈若愉悦的语气,不难想象出他的表情。 “你教我画的。”顾允心中也跟着愉悦起来。 沈若闻言轻咳了一声,那时候他可是在顾允手心里画的,不提起来还好,现在一提起来感觉有一点小羞耻。 顾允道:“而且我瞧见过你后腰上的桃心胎记。” 沈若爆发出惊天地咳嗽声,一张脸通红,感觉后腰处都有些发起烫。 好了!不要再解释你为什么会画爱心了! “是红的,”顾允轻轻拍抚着沈若的脊背给他顺气,肯定道:“得用朱砂来画。” 顾允指的是木浆纸上的桃心,若是有朱砂能画成红的就更好了。 沈若不知道朱砂红是什么红,反正这会儿他感觉自己肯定很红。 毕竟,他后腰处的胎记还挺靠下的…… ================== 将摊子的事儿解决,沈若和顾允又去了一趟刘氏医馆。 先前经过第二次针灸,沈若已经能回忆起来不少往事,但脑子里的血块有没有完全冲开,这得让刘大夫再看一看才知道。 刘大夫净了手给沈若切脉。在他腕子上按了按,皱紧了眉。 “你没喝我给配的安神汤药?” 沈若:“……” 他偷摸着往顾允那边看,发现他的视线定定地对着自己,顿时有种坏学生不学好被老师抓包的错觉。 顾允叮嘱过他让他煎药喝下,但是沈若嫌麻烦,还怕苦,不乐意喝。假装自己没什么事儿,家里人便也真以为他一点事儿都没有,也没非得要给他煎药喝。 沈若念叨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是药三分毒,我没什么病还喝药,那样不好。” 此刻被刘大夫一把子揭开,沈若顿时尴尬极了。 刘大夫道:“你眼下泛青,瞧着就是没休息好。安神的汤药还是得喝着。” 沈若负隅顽抗,解释道:“就是昨儿夜里崽崽总哭吐奶,我没睡好。”他皮肤白,只要熬了夜那黑眼圈瞧着就很重,沈若也很无奈。 “身体是自个儿的,你现在年轻能折腾,等到老了可有你受的。”刘大夫摸着胡须说道。 他是真的关心沈若的身体,这人虽不想来自己的医馆当学徒,但他有天赋,刘大夫也乐意时不时随口提点两句。结果他竟然不听医嘱,这会儿刘大夫是真有点儿生气了。 顾允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是沈若敏锐的感觉到他也有些不高兴。 顿时有些讪讪地道:“我就是觉得没什么事,就不想吃药嘛。” 转而去拉两人的袖子,撒娇卖乖道:“而且那药好苦,真的难以下咽。你们别生气,要不然我现在煎一副药喝?” 顾允闻言“嗯”了声。 刘大夫的脸色也有点儿松动。 他让沈汉三帮着抓药,再喊小童去煎,趁着煎药的功夫,正好给沈若针灸。 沈若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疼、苦和毛毛虫。 但是没办法,为了自己的小命,那脑子里的血块必须得清掉。 顾允站在沈若身侧半揽住他,抬手轻柔地将他头上的发绳给解开了。随后手往下,牵住了他的。 刘大夫早已经看木了,此刻摸了摸胡须说道:“忍着点儿。” 针灸是一次比一次更疼,沈若虽然害怕,但他能忍,为了治好病这点疼算什么呢? 感受到冰凉的针插.入头皮中,他用力地攥紧了被顾允握着的手。 剧疼袭来,沈若感觉到眼前阵阵发黑。他身体无可抑制地微微发颤,感觉到温热,他被顾允紧紧地抱住。 沈若的嘴唇和脸色一样白。 痛感细细密密地将他的脑子包裹住,耳朵微堵,缭绕着嗡鸣声,像是溺水的人沉在水中无法向上破水而出。不同于上一次的眼前白光,这回是一片黑沉,顾允在和他说话,叫他别怕,但此刻沈若耳边只有嗡鸣听不见任何的人声。 突然又一阵刺痛袭来,黑沉的光线突然被破开,一道白色的光缓慢地劈过来,沈若不偏不倚地落入白昼。他脑海中更清晰地回放以往的记忆,闪回的画面像是电视剧,不断地在他脑海中上演。 不再是以默剧的形式。 沈若听到他阿兄的叹息和怒不可遏地骂声、听到他爹的怒火、听见村里人的风凉话、还有他阿娘哭喊着的“若哥儿,你别死,你死了娘还怎么活!”。 沈若想安慰他们,但他现在只能以第三视角来观看,动不了也说不出话。 但是他意识中知道这些是以前发生的事,但却没法控制地沉浸其中。想要开口告诉他们,自己没事。 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屋子里已经暗下来了。 “若哥儿,喝点水吧。”顾允清凌凌的嗓音响在耳畔,将沈若自回忆中带了出来。他适时递上温水,沈若低下头喝了整整一杯。 他出了好多汗,是被痛出的冷汗。 顾允揽着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会儿沈若发现自己坐在他大腿上,还靠在他怀里。 沈若没心思想旖旎的事儿,此刻心情很不好,眉心紧紧蹙起。 “没事了,都过去了。”顾允对上他的视线,伸手轻柔地拍抚着他的脊背。 顾允看着刘大夫给沈若扎针的时候,心脏就像是被攥紧了,见不得他疼,虽然相信刘大夫的医术,但顾允也会害怕。那血块可是在脑子里啊。 沈若苍白如玉的脸上缓缓地泛起血色。也许是顾允的语气太温柔,沈若眨了眨眼睛,没忍住往顾允胸膛上蹭。 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窝着,一抬眼就能瞧见顾允的喉结。 顾允温热的手掌托在沈若后背,一下一下拍抚。 沈若抿了下唇,虽没说话,但也能感觉到他对自己浓浓地关切。 他开口道:“我没事啦。” 顾允“嗯”了声,低下头贴近沈若头顶,不着痕迹地轻吻了下。 两人对着脸红,此刻他们都不约而同的想起他们俩的第一次接吻,就是在这里。 “我们该回去了。”沈若看了眼窗外的天色说道。 “回去之前先将药喝了。”顾允说道。 沈若:“……”他不是不喝,是真的忘记了还有这一茬。 他这才发现桌面上还摆着一碗乌黑的汤药,还散发着难闻的中药气味。 过了这么长时间,那药都热了两遍,这会儿摸着碗底还有些温凉。沈若垂下头捏着鼻子用调羹搅拌。 随后抬手就打算一口干。 皱着一张脸咕嘟咕嘟喝下,沈若被苦的忍不住吐了吐舌头。 舌尖碰上一丝甜味,沈若耸了耸鼻子闻见了果脯特有的水果清香,他一口吃进嘴里,甜丝丝的果味在舌尖绽开,很快压下了舌根处的苦。 “好甜呀。”沈若嚼了几下说道。 顾允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嗯,我买了许多。”他是打算盯着沈若每日喝药的。 古时候没有添加剂的果脯好吃极了,舍不得放太多糖,所以证明是这果子就是甜得很,沈若吃下了嘴里的,还想再来一颗。 “还想要。”沈若没瞧见顾允是从哪儿摸出来的果脯,只好伸出一只手讨要道。 “不给。”顾允沉默几瞬,道。 沈若:“???”不是说买了很多? “等你下次喝完药,再吃。”顾允对此十分“铁面无私”说不给就不给。 沈若苦了脸。说来也怪,他之前赚了钱也给家里买了不少果脯,但都没有顾允给的甜。 甜乎乎的果脯吃完,沈若的心情也没有那么苦涩了,这会儿抿了抿嘴角,举起两根手指讨价还价道:“那我下次喝完药,要两块。” ================= 等沈若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枝头。 他家里人听见了牛车的动静,都出了来。 “若哥儿回来了,”李善桃担忧的表情收起,笑着走上前去,嗔怪道:“今儿怎么这么晚才回?” 经过先前沈丰许久不回出现意外的事儿之后,李善桃就后怕极了,结果今儿轮到若哥儿好晚还没回,顿时坐立难安。 “娘,我就说若哥儿肯定没事,顾允陪着去的,总不能让他伤着了。”沈丰现在对顾允这个弟婿还是十分满意的,想想顾允曾经还帮着自家弟弟挡下掉落的柴火,想来是个靠谱的。 “可是那些一同去的村里人可都回来了,问了还说不知道若哥儿你去哪儿了,可不得让我担心吗?”李善桃上前拉住沈若的手,摸着倒是不凉,“今儿夜里风大,你还穿的单薄,不冷吧?” 沈若摇摇头示意不冷,另一只手摸摸鼻子,他娘握住的手正好是被顾允牵了一路的,自然不凉,还烫热着呢。 “爹、娘,阿兄阿嫂,我今儿是去刘大夫那儿针灸了,所以才回来晚了。”沈若解释道。 沈大山闻言关心道:“那刘大夫咋说?” 大家都看过来,沈若笑着道:“说是恢复的不错呢,脑子里的血块大部分都散了,只要再过几日再去一次就成了!” 这可真是好消息,要主动去针灸真的需要鼓起非常大的勇气。 “那就好,那就好啊。”沈大山笑着道。 柳杉上前帮着将板车上的东西都搬下来,大家伙儿也都行动起来搬东西。 沈若不仅买了布料、针头线脑,还买了他爹要的菜籽,她娘要的酒曲,还买了要涂在木质纽扣上的桐油,还有一个鸡笼,是从那个帮忙看牛车的小贩那儿买的,正好给她娘以后用上。 其他的就是顾允买给他的小玩意儿,都是新奇有趣儿的,可能对二狗那个年纪的孩子来说稍显幼稚,但对沈若来说刚刚好。 李善桃也瞧见了那一大包乱七八糟的小玩意,也没说教什么。 几人合力将所有的东西都搬下车搁去大屋里头,摆放整齐了。沈大山将牛牵去羊圈里头,牛儿也是累了一天家里头一直有青草这会儿就俯首吃着。 沈若也饿了,这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也许是那安神的汤药起了效果,他心中一点儿也不烦闷,此刻就是肚子咕咕叫。 李善桃耳朵尖听着了,忍不住笑道:“早猜到你会饿,锅里头热着鸡蛋饼,你去刷点辣椒酱吃了。” 沈若很感动,没有什么是比一回到家就有饭吃的感觉更舒服了! 这会儿他没忍住抱着李善桃的胳膊撒娇:“我娘对我真好。” 李善桃嘴里说着若哥儿不害臊,这么大还撒娇,但心里头还是受用的,这会儿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道:“行了啊,娘不对你们好还对谁好去?明儿都是要定下人家的小哥儿了,往后可不许再这样了啊。” 沈若才不听,不管多大都有和爹娘撒娇的权力。不过等他要是再大一点儿,确实有点儿不好意思再撒娇卖乖了。 所以……那还不得赶快趁现在? 李善桃被他逗得止不住笑,拍拍他的手赶他去厨屋吃蛋饼去。 沈若这才走了,锅里头留了两个蛋饼,都是用猪油煎的,看着就酥脆。沈若一口气将两个蛋饼都炫完了,可见是真的饿了。 也不知道顾允此刻饿了没有,想来应该也是饿了。 那他吃些什么呢? 沈若不由自主地思绪飘远。 村西头,顾家。 顾允归家后,柳兰香还没睡,还在准备着明儿小云吞的满月宴礼物,还有纳采要带的物什。 顾允对此自然十分看重,他已经准备好了,但是他娘似乎更紧张,已经比对了五六遍不止,还要继续重新清点,生怕弄错了分毫。 “诺诺啊,你再去瞧瞧东西对不?只能多,不能少啊!”柳兰香叮嘱道。 顾允知道他娘的顾虑,没多说什么增加她的焦虑,听她的又去清点了一遍,扬声道:“都没错。” “那就好。”柳兰香听自家儿子这么说顿时就像有了主心骨似的,心中稍定。 顾允腹中空空,柳兰香在灶上给他留了饭,这会儿他就去端出来吃,还是温热的。 才吃没几口,就听到柳兰香喊。 顾允立刻走到屋前,问道:“娘,怎了?” “你看我明日是穿这件合适,还是那件?”柳兰香提着两件逢年过节才会穿的衣裳问道。 顾允道:“绯红的吧。” “这么艳啊?不好不好,若哥儿明儿穿红的才好呢。”柳兰香连连摆手。 “那就鹅黄?”顾允提议道。 柳兰香还是摇头:“鹅黄色太明亮,那是小姑娘穿的,娘都多大岁数了。” 顾允瞧着他娘手里左边的绯红,右边的鹅黄,顿时有些语塞。 原本他还没那么紧张,今日刚和若哥儿分开,早一炷香之前都还一块儿坐在牛车上的,结果这会儿被他娘的情绪感染了,也有些紧张起来。 所以,他明日该穿什么颜色的长袍呢?! 117 第 117 章(修bug) 纳采+满…… 翌日, 沈大山家里的人天还未亮便都起来了,连二狗都精神抖擞地跑过来跑过去帮忙。 今儿可是小云吞的满月宴,家里可得好好热闹一番。而且也不止是满月宴, 还要等顾允家的过来“纳采”呢! 沈若先前去镇上买了不少东西,红纸,新剪子等等, 现在全都派上了用场。 小云吞叫伤了脚的沈丰看着, 其余人就开始忙活起来。 李善桃在厨屋里头给鸡蛋染色,用的是田边上几乎随处可见的一种黑色浆果。那个不能吃,但是一掐就会出现紫红色的汁液,用来染红鸡蛋最好不过。 若是在那种浆果没有能采摘的季节里,可以用红酒曲或是用苋菜一起煮,这样也能将鸡蛋给染红。 满月宴这一日,要吃红蛋,还要给小崽崽剪头发。 他家请的人不多, 沈大山家断了亲, 亲戚少, 今日也就是请上顾允一家, 还有村长一家,还有关系好些的几家人。 约莫两桌就能坐得下。 凡是今日来家坐席吃酒的客人,他家都要发上四个红鸡蛋,是让他们带回去的随礼。 原本沈若还请了蓝帆, 但因他家中有事要忙来不了,便差遣阿富过来告知。阿富将话带到, 他说:人虽没到但礼必须到。还给小崽崽准备了一把银锁,上面雕刻着“平安喜乐”的字样,底下还坠着不少小铃铛, 瞧着精致漂亮极了。 沈若替小云吞收好了礼,让阿富将红蛋给带回去。这时候他也在外头帮忙,虽然家里人都喊他去休息,但沈若就是闲不下来。 因为他一坐下来就总是惦记着事儿。 今儿不仅是崽崽的满月宴,也是顾允过来纳采的日子。沈若说实话有点小紧张,只能靠做活儿来缓解。 昨儿夜里小云吞还是闹腾,沈若先前问了刘大夫,刘大夫说可能是崽崽消化不好难受,让他时不时轻柔地绕着孩子的肚脐按摩,说是应当能缓解。 沈若试了试还真有效,之后他和李善桃都好好地睡了个囫囵觉。 小云吞醒来的时间比他爹他奶都早,像是知道今儿是个热闹日子似的,一醒来就张着嘴笑,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崽崽甫一出生胎发就不短,一个月过去已经长到了沈若小拇指般长短,都能扎小辫子了。 瞧着还很浓密,发质也很不错。 结果今儿就得“残忍”的剪掉了,寓意“从头开始,未来都是美好”,旧俗如此。不过在今日之后,崽崽的头发就不会再剪了。 古人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嘛。 李善桃喊柳杉去帮着染红鸡蛋,自个儿要去搬陶瓮,昨儿若哥儿还没回来的时候她就将米酒给酿上了,这会儿都已经好了。 在大宇朝,只要是家中有条件的,那女儿或是哥儿生了外孙之后,母亲要酿米酒、备鸡蛋,在孩子出生的第三天挑着米酒和红鸡蛋去看女儿、哥儿和外孙的。 不过小云吞三天大的时候家里条件还没有好起来,外加沈若和崽崽都在家中,所以李善桃也就只能给沈若弄一点红糖鸡蛋补补身子。 那米酒却是没有的,那时候家里的米都得紧着小崽崽,要给他喂米汤呢。 不过现在补上也不晚! 沈若上前帮着掀开盖子,浓郁的米酒香气扑鼻而来,简直让人口水泛滥。沈若虽然不太会喝米酒,但很爱吃甜酒酿。 这得在酿造米酒时还没完全成为米酒的时候做,现在掀开盖子后瞧见的,里头的米已经不能吃了。但是李善桃知道若哥儿要做甜酒酿,早早地就给他留出来一部分。 这会儿时间已经正正好能做出来吃了。 酒酿也叫醪糟,吃的时候连米带酒一起吃。可以直接吃,也能加入水煮开了吃,再加些红糖鸡蛋,就成了酒酿鸡蛋,那个也好吃。而且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 但是沈若不打算只做普遍的甜酒酿,他要做酒酿小圆子。 这个得新鲜的做出来才好吃,食材都已经早早备好,就等客人到了。 二狗今日兴奋极了,因为他娘告诉他,小云吞过了今日满月宴之后就可以不用天天呆在屋子里了,可以抱出来玩儿。 总是呆在家里多闷啊,二狗就特别喜欢出去跑跑,找朋友一起玩儿。他都已经想好之后要抱着弟弟去大虎哥哥家玩,还要去星星家呢! 小孩子的念头大人们还都不知道,这会儿二狗帮不上忙也不上去瞎捣乱,领了个在外头等人的活儿,此刻他远远地就看见顾叔叔的身影,立刻叫喊着往屋里进。 “小叔!顾叔叔来纳采啦!”他年纪虽小,但很喜欢问问题,这么小点儿已经知道“纳采”是什么意思了。 沈若心中一紧,他尽量让自己的身体放松些,不就是“纳采”吗?他不用紧张,身边都是熟悉的人! 他轻轻吐出一口气,就要往外走。 李善桃连忙扯住他,忍不住笑出声道:“若哥儿别着急,男方纳采送大雁,不是你自个儿接。”这猴急的样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特别恨嫁。 沈大山也没忍住,噗呲笑出声。 沈若揉了把发烫的耳尖,又钻回灶台前,他确实是不太清楚流程。 顾允其实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今日穿了一身银色长袍,手里提着一只大雁。 柳兰香走在身侧,手里提着一个竹篮,上头盖着红布。 他们今日要“纳采”那可是喜事,后头跟了不少村民过来瞧热闹,准备沾沾喜气的。 顾允和柳兰香一同走到屋前,喊人。 李善桃出来将东西都接了。 除了大雁之外,顾允家还准备了酒、黍稷、稻米、面各两斤,还有红糖和冰糖,提了十斤猪肉,半肥半瘦的,还带了三捆上头印着红双喜字的糕饼来。 “纳采”在大宇其实只需要带上一只大雁便成。 但顾允家东西带得多,说明对沈若十分满意,所以重视。 后头瞧热闹的村民看见了,纷纷露出羡慕的目光。这可还只是成婚的第一步呢!就送这么多东西,那等之后送聘礼还不得更多?! 有人羡慕有人酸,但此刻哥儿家接了男方纳采的礼,就是喜事一桩,周围人自然也能跟着沾沾喜气。 李善桃和柳兰香一同将那红双喜字的糕饼拆出来,分给周围来沾喜气的村民。这糕饼可不便宜,大家也没想到他们两家竟然舍得,接了之后自然是好话连篇,都是夸沈若夸顾允的。 “要我说,咱们村里头最出息的俩孩子要成婚,这可真是大喜事啊!” “可不,顾秀才和沈若都长得好看,今日还是孩子的满月宴,那孩子肯定漂亮。” “他俩站一块儿就是‘金童玉子’最般配不过了。”这个村民还会说个成语,顿时让所有人都笑起来。 顾允站在外头脸上也带了笑,沈若在里头也听到了不少。 等看热闹的村民都走了,他才从厨屋出来,一打眼就瞧见顾允了。 顾允一直站在厨屋外头等他。 沈若发现他特意穿了先前那件银灰色绣竹子与小笋的长袍,而自己因为窝在厨屋里头打算做东西,怕将干净的衣服碰脏了,所以这会儿还穿着粗布短衫呢。 这一对比起来,瞧着就有些对这件事不太重视的感觉,但其实沈若很重视的。 沈若道:“我这就去换件衣裳。”说完他就路过顾允身前往自己屋去。 “好,我在外头等你。”沈若要进去换衣裳,他自然不好跟进去,那太像登徒子了。顾允便目不斜视地等在屋外。 柳兰香和李善桃站在一处,这会儿瞧着俩孩子,脸上都带着笑容。 柳兰香拉着李善桃的手,说道:“今儿我请的媒婆会过来,正好将‘六礼’中的‘问名’与‘纳吉’也走完,让两个孩子彻底定下来。” 李善桃点点头,瞧着若哥儿跟顾允待在一块儿每日都开开心心的,小云吞也很喜欢他亲阿父,她想让若哥儿幸福自然不会阻挠。 况且顾允家今日“纳采”就能瞧出他家对沈若的重视。而且若哥儿还跟她说了,顾允可是将自己的银子都给了他的。 说是银钱要给未来夫郎保管呢。 这么自觉的男人可不多见了。李善桃将这事儿说给沈大山听,沈大山听完后对顾允的感观也更好。他沈家男人都疼媳妇,自然也要要求儿婿必须得疼自家的小哥儿。 要不然他才不会将若哥儿给嫁出去。 柳兰香今日就想将这前三礼走完,那“问名”便是让媒人过来询问哥儿的姓名、年庚以及“八字”。之后由算命的来看看他们双方的八字会不会相冲相克,或是有没有其他不宜结成夫妻的地方。所以“问名”也称“合八字”。 “纳吉”便是男方将生辰八字交给媒人带给哥儿家,也就是俗称的“过大贴”和“换鸾书”。这便是订婚的意思了。 今日便会将这个流程走完,之后便是“纳征”、“请期”和“亲迎”。 “纳征”便是准备聘礼,“请期”就是备上礼品带上择好的良辰吉日来请求哥儿家答应,“亲迎”便是大婚了。 他家准备聘礼自然不能草率,需要些时间。不过今日要是将前三礼走完了,也就相当于是订下了婚约。 只要定下来了,那之后的大婚便是板上钉钉。 柳兰香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她今日穿了一身暗红色衣衫,上头还绣了兰花的。 李善桃今日一早也早早地翻出自己最好的一身衣裳穿上了。 是灰绿色,上头也绣了花,是当初柳杉孝顺她给她做的衣裳。 此刻沈若也换好了衣裳自屋里出来。 平日里他总是穿着一身粗布短衫,但是换了这一身瞧着就是不同。先前李善桃瞧见过一次沈若穿着,就觉得自家若哥儿怎么瞧怎么好看。 柳兰香还是第一次瞧见沈若穿自己给他做的这一身。 是真的合适极了,银灰色衬得他更白。 明明同样的都是银灰色的衣裳,穿在顾允身上就是沉稳练达,但穿在沈若身上却显得有些说不出来的……漂亮。 明明是短衫加裤子的组合,但就是能瞧出他的纤薄脊背和窄腰来。 顾允不是第一次瞧见,但心下也还是与第一次瞧见他穿时候一样的感觉。他克制地将视线定在沈若脸上。 沈若还以为自己脸上沾上了什么灰,连忙抬手抹了抹。 顾允失笑,三两步走上前牵住了他的手,低声在他耳边道:“若哥儿,你穿这一身很好看。” “谢了啊,你也不赖。”沈若夸回去。 “小云吞这会儿醒着在玩呢,要不要去看他?” 他们自然要去看。 李善桃这会儿去厨屋里头接替若哥儿刚才搓到一半的小圆子,立刻就忙活起来。毕竟是主家得待客,之后客人都来了必须得上些吃食。 沈若带着他们一起进屋,先前沈若要换衣裳沈丰就拄着拐杖回了他自己的屋,这会儿屋里就只有小云吞一个。 小云吞今日换上了个喜庆的红色肚兜,这会儿在床上啊呜呜地说话。 听见响动了,小脸还往屋门偏,看见熟悉的人立刻就张开嘴笑,大眼睛弯成了月牙状,瞧着可爱极了。 “啊呜……”小云吞晃悠悠地朝沈若伸出小胳膊要抱抱。 沈若的心顿时就化了,快速走上前去俯身将崽崽抱进怀里。 顾允脸上带笑,也凑过去,伸出手去逗小崽崽。 这是他和若哥儿的孩子,每每想到这一点他心中就充满了温情。 小云吞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看见顾允的大手在自己眼前晃悠,他用他那手背带着小肉涡的小手五指张开,等了一小会儿,再一合上就抓住了顾允的小指头。 准头非常好,还知道等他手晃过来的时候再抓,可真是太聪明了。沈若心想。 “哟,小云吞这力气还不小呢。”柳兰香见顾允小心往外抽还没能抽出来,顿时乐开了花。 这才一个月大的孩子,力气竟然有这么大了,这可真不多见。 沈若点头“嗯”了声,有点小骄傲道:“崽崽随我。” 118 第 118 章 落胎发(一更)…… 柳兰香点了点头, 她一直在沈家村里住着自然听过称粮税时候沈若的丰功伟绩。小崽崽力气大是不错,就是现在还控制不好力度,要是抓人头发玩儿那可就苦恼了。 不过瞧着小崽崽抓住顾允的小指头后就握着不动了,心想这孩子还真是挺乖的。 刚想完就发现小云吞正使出吃奶的劲儿想把顾允的小指头拉过去往嘴里塞! 柳兰香:“……” 顾允刻意放轻了自己的动作, 就怕动作大了伤到孩子, 这会儿就被崽崽拉了过去。 沈若耳提面令道:“不可以吃手手, 你阿父的也不行。” 他之前瞧见崽崽自个儿往嘴里塞小手的时候就已经制止过了, 小云吞后来确实不往嘴里塞了。小孩子身体弱要是被细菌感染了少说也得生上一场病。 病从口入的道理大家都明白, 顾允轻轻晃了晃手指从小云吞小手里挣出来。 小指上残留着暖软的触感, 顾允嘴角忍不住微微勾起。若哥儿刚刚对小云吞说自己是他的“阿父”了。 小云吞还想去抓,但他太小手又短什么都抓不到, 手手里没有东西了, 五指张开又握拳, 像小猫踩奶似的。 沈若摸了摸他的头发,细密柔顺还带着浓郁的婴儿香,可惜今日就得剃光光, 之后小云吞就会变成一个小光头。 沈若想象了一下光头云吞……好像也还是很可爱, 就是太像个小沙弥了。 “哒哒哒。”小云吞又开始玩舌头, 沈若立刻拿出柔软的布巾给他垫在下巴处,免得流到身上。 柳兰香瞧他那小模样,忍不住笑, 眼角的细纹都加深了。 这会儿也不知从哪儿摸出来一个红色的涎搭子, 递给沈若。 “若哥儿, 给小云吞带上这个。” 沈若一瞧, 那涎搭子是半圆形状,两边有系带,可以围在崽崽的脖子上。也就是古代版口水巾。 沈若捏在手里, 布料轻薄软滑,松松的绑在小崽崽脖子上倒也不会磨。 他感念柳兰香的细心,小崽崽确实需要这个。 就这么会儿的功夫,客人们几乎都到了。柳杉往隔壁邻居家送了红鸡蛋借了桌椅板凳过来,这会儿两张四方桌便摆在屋外头。 饭菜是柳杉做的,沈若先前做菜的时候她也跟着学了不少,将沈若的手艺学去了八.九成,味道也好。因着是宴席,就做了一道白菜土豆炖猪肉,还有凉拌鸡丝,酱烧鸭,韭黄炒鸡蛋,素菜选了炒青菜和拍黄瓜。 六道菜,寓意“六六大顺”。 除此之外,还有每人一碗的酒酿圆子。里头加了蛋和红糖,还有点儿蜂蜜和桂花。 这一上午十分的忙碌,柳兰香看完崽也没闲着,也来帮忙了。虽说俩小的还没成亲,他们今日过来是来做客的,但柳兰香不听,不让她帮忙那就是把她当外人看。 李善桃只好答应,让她帮着做些不吃力的活计。 厨屋里头一边忙活一边谈天,倒是其乐融融的。 沈丰和柳杉在外头待客,跟村长媳妇和周婶他们说话。沈家村里没有太多的讲究,待客也不一定要家里最老的来,谁空谁去就成,大家也不会觉得这家人不重视自己,只让个小辈来待客。 结果现在就沈若和顾允成了两个大闲人,是属于那种走到哪儿想帮忙,都会被“赶”的那种。 让他俩照顾小云吞去了。 小云吞乖得很,也不需要怎么照顾,这会儿他们俩就拿了小玩意儿逗崽崽玩儿。 他现在学会了抬头和翻身,精力旺盛极了,见到什么东西都目不转睛的。时不时“啊呜啊呜”地说婴语,说完之后还眯起眼睛张大嘴笑,都能瞧见他粉嫩的牙床。 “小云吞真的好爱笑啊。”沈若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了下崽崽的小脸蛋,感叹道。 “随你。”顾允立刻接话道。 “是啊,这点也随我。”沈若直接就笑着认下了,毕竟孩子是他生的,要是性子随了顾允的话成天板着个脸,哪有现在这么好玩儿呀。 小云吞用力挥舞着手臂,应和着阿爹的话:“阿……哒哒。” 沈若还想再说点什么,这会儿却听到了敲门声。 柳杉打开门,提醒道:“若哥儿,时辰差不多了,得把小云吞抱出来了。” “好,我先给他擦擦脸。”沈若看崽崽下巴上还湿漉漉的,得拾掇清爽了再抱出去。 “成,那你赶快。”柳杉笑着瞧了小云吞一眼,就关上了门。 顾允和沈若一起给小云吞擦干净脸脸,还给他换上了一套新衣裳。 这套小衣裳是李善桃用红色的棉布做的,只在碰不着崽崽皮肤的地方用白色的线绣了可爱的小羊图案。 因为小云吞是喝羊奶长大的呀,所以在李善桃来问沈若想法的时候,沈若第一反应就是绣小羊。 与小衣服搭配的还有布做的小鞋子,这个是柳兰香先前做的,也是红色的正好搭一套。 沈若还给崽崽设计了一顶小帽子,类似于现代的那种贝雷帽。 因为想着之后要将头发都剃光光,怕风吹来崽崽会冷,所以做一个帽子还是十分必要的。 沈若和顾允合力给崽崽穿好小衣服小裤子,收拾好了之后,就由沈若抱着小云吞往外走去。 顾允走在前,推开门。 小云吞从出生到现在从屋子出来的时候少之又少,就先前得了黄疸的时候经常被抱出来晒太阳,其他的时候不是在睡觉,就是只能看见屋里那一片地方,看着最多的便是横梁了。 现在出了来,瞧见周围新奇的景物,顿时兴奋地整个崽儿都在沈若怀里乱动。 沈若轻柔地拍抚了几下崽崽的背。 客人们都落座了,这会儿瞧见顾允带着抱着孩子的沈若一同从屋里出来,大家不由得都将目光落在了他们身上。 他们一个端方清雅,一个纤细漂亮,抱着的孩子白嫩非常,是十分养眼的组合。 他们瞧见沈若怀里的孩子额间有一点鲜艳的红痣,昭示着孩子的性别。 “唷,这才一月大的小崽子啊,我一打眼瞧着可真是漂亮极了,就跟年画上的小仙童似的。”村长媳妇第一个凑上前来看,这还是第一次瞧见沈若和顾允的孩子。 周婶先前瞧见过小云吞,但小崽崽长的快,几乎是一天一个变化的,许多天没看到瞧着就长大了不少。 “养得可真好,瞧着都胖了,是个有福的。”周兰笑着道。 宴会请了周兰一家,周浪也来了,他目不斜视地看着沈若怀里的孩子,垂下眼握紧了拳,呼吸几次再抬眼,也跟着夸了几声。 沈若怀里的孩子养得真的很好,白白嫩嫩的,那大眼睛忽闪忽闪,一眼看去跟沈若像极了。 周浪心中默默难受,但面上却没显露出来。 但顾允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眼神是不会说谎的。顾允不着痕迹地向前一步,恰好遮挡住周浪看过来的视线。 沈若带着小云吞跟客人们打招呼,还挨个介绍。 “这个是村长爷爷……”“这是周奶奶。” 小云吞不认生,听到新鲜的词还会跟着啊呜啊呜,就跟喊人似的,把周围的客人都给逗得合不拢嘴。 打过招呼的都会给小云吞用红纸包好的红包,里头还压着松柏叶,沈若腾不出手,都由顾允代收了。 厨屋的事儿早就忙活的差不多,柳杉在那儿收尾,家里的男人们都出来了。沈大山和李善桃坐在主位,柳兰香坐左侧。 四方桌上现在还没开始上菜,已经清出来上头摆放着一块红布,还有一把剪子和一盆温水。 给满月的孩子剃发这件事在沈家村里头都是由崽崽的亲舅舅来的,有些地方会寻找专业的剃头匠来,不过沈丰为此早已经准备了不短的时间,先前还拿村里别人家养的看门狗练了练手,技术很不错。 这会儿和小云吞大眼瞪小眼了,他牛眼睛一闭,深吸一口气,道:“舅舅一定给你好好剪,别怕啊。” 满月宴“落胎发”,也需要找吉时,这会儿时间马上就到了。 沈若便将小崽崽平放在桌上。桌上的红布底下李善桃细心地给铺了一层棉花,崽崽躺在上面不会硌。 小云吞还不知道接下来要面临什么,这会儿还咿咿呀呀地说话,弯起眼睛笑。 客人们瞧着这孩子,纷纷和李善桃搭话,问她他们家怎么养的孩子,竟然将孩子养得这般好。 李善桃谦虚地笑,只说都是羊奶的功劳。小云吞也就刚出生几天吃米汤,之后可都是喝的羊奶,一直都没断过呢。 吉时一到,沈丰就上手开始给小云吞剃发了。 这“落胎发”也有讲究,不能剃掉正头顶上的胎发,因为那里是天灵盖,需要避忌。 沈若先前还以为是剃光,这会儿瞧见沈丰小心避开正头顶,才回想起来。 为了防止小云吞乱动,沈若的手就让他抓着,小云吞的手特别小,只能抓住大人一根指头。他将自家阿爹的手指一个个抓握过去,一个来回之后,“落胎发”的流程也已经结束了。 沈丰抹了把汗,瞧了眼小云吞头顶,得意地冲沈若笑了。 瞧瞧,这手艺不赖吧? 沈若回以一个赞叹的目光。 那些剃下来的胎发也不能丢,得用红绳编起来,成绺,之后要挂在床前的。还有一部分由李善桃用红纸包起来,之后要压去木箱子底下,藏着。 小云吞许是感觉到脑壳凉嗖嗖,小手往头上抓了下,沈若立刻拉住他的小手。顾允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帽子给崽崽戴上了。 “这帽子可真好看,瞧瞧这孩子戴着多漂亮啊。”村长媳妇笑着夸赞道。 村长也瞧着好看,而且这孩子眼神炯炯,看着就是个聪明的崽儿。 “倒是第一次瞧见这样的帽子。”周兰今儿给小云吞送的就是虎头帽,那个就厚实些适合冬日里戴,现在小云吞头上戴的正合适现在这个天儿。 李善桃笑着道:“这是我家若哥儿想的,这帽子戴着还挺合适。” “若哥儿脑子灵光,总能捣鼓出新奇的东西来。”周浪接口夸沈若道。 沈若只笑,这贝雷帽也不是他独创,但不太好解释。 但顾允的注意点却不同,他在想为什么周□□沈若叫得如此亲密?! 顾允瞧见沈若对着周浪笑,隐约觉得胸闷气短。 但随后沈若拍抚了几下小云吞之后,就看向自己,冲他弯起眼睛笑,说道:“该开席了,我们把孩子带回屋去吧?外头风有些大。” 顾允那一瞬的烦躁瞬间消失不见。 “好,我们走吧。” 他自然而然地将手按在沈若背上,带着他和孩子一同向屋门走去。 119 第 119 章 醉酒(二更) 待两人进了屋, 沈若就将小云吞给放在了床上。换了新发型的崽崽瞧着还有点儿不习惯了,沈若伸过手去摸摸小云吞头顶仅剩的那一片胎发。 “我娘她们这会儿就在用小云吞的胎发搭上红绳打绺子了,还说要用红纸包着压在箱子下头。”沈若边捋着头毛边说道。 顾允站在沈若身边, 又贴近一步, 存在感倍增。 沈若察觉到他的靠近,这会儿微微昂起头和他对视上。 “还有这种讲究。”顾允也是第一次知道, 这些风俗在书中不一定会有记载, 大多都是靠老一辈人口耳相传。 顾允靠得近, 这个角度很容易就让沈若想到以前的亲吻。 沈若轻咳两声, 继续道:“我先前还以为小云吞得剃光头呢,没想到还留了一点。不过他就算留光头, 那也是最可爱的小光头!” 沈若脑海中浮现出“一休哥”的形象, 顿时被自己逗笑了。 顾允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是非常认同若哥儿的话。 小云吞几乎继承了他们两人相貌上所有的优点。 但是顾允还是很在意先前周浪看沈若的眼神, 那是他作为未婚夫的敏锐直觉,但他此刻嘴笨不知该如何发问。他不是不信任沈若,只是对周浪起了一丝敌意。 顾允嘴角微动, 又觉得问出口的话, 这问题太过刻意了,还显得他肚量极窄。 沈若没开窍之前对爱情懵懵懂懂的,神经粗到没边儿,但是自从和顾允谈恋爱开始他就时常会注意到男朋友的情绪变化。 明明一直都是古井无波的一张脸, 但沈若就是能从他的眼神、语气或是动作中感觉到。 之前一直都是非常愉悦的, 直到刚刚那时候,就有点儿不高兴了。 那个时候好像是周浪夸了自己一句? 看顾允想问又问不出口,沈若抿了抿唇,打算善解人意地主动告知。 “你刚才有点儿不高兴。”沈若道。 顾允的眼神有些许的诧异, 但还是“嗯”了声。 沈若一边让小云吞抓着手指,一边抬眼看他:“周浪以前向我表明过心意。” 顾允心中的醋坛子瞬间被打翻了。他就知道不对劲! “但是我当时就拒绝了。” 沈若立刻接下去道:“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小云吞的另一个爹是谁,不过也不排斥和别人在一起试试看的。不过他当时说要是我嫁过去,得把小云吞留在家里。那我自然不可能会答应啊。” 谁都知道小云吞在他心中的分量。 顾允捏紧了拳,往屋门看了眼。假如当初周浪愿意接纳小云吞,沈若也许就会和周浪在一起试试。一想到这一点,顾允的嘴角就不明显地往下撇。 “而且我也不喜欢他,哪怕他不说小云吞的事儿,我也不会答应的。” 沈若补充说完,抬眼瞄他的表情,见他醋坛子翻了又翻,抱起小云吞送上一个湿乎乎的亲亲。 “亲亲阿父,阿父不要生气了好不好呀?”沈若学着小崽崽的语气跟顾允说话。 小云吞非常配合,小嘴张开:“啊呜…啊呜……” 顾允的嘴角耸动了下,有点儿想笑。 “阿父不要总是板着脸呀。”沈若再接再厉。 小云吞:“哒哒哒…” 顾允果然破功,失笑地看着沈若抱着小云吞耍宝。 醋坛子成功被盖紧,他心想: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假如”。 沈若见他笑了就知道这一茬可以过了,周浪毕竟救过自己一命,人品也好,沈若哪怕拒绝了他的表白对他也没有过多的抵触。但是他现在有了未婚夫,自然不能和其他汉子走得太近。 免得顾允这大醋缸子又翻了。 “我不是生气。”顾允侧身坐在床边,抬手将沈若与小云吞一同揽在了怀里。 “我知道,但你不要吃醋,我到这儿就喜欢过你一个人。”这里没别人,沈若就没那么害臊,这会儿窝在他怀里蹭来蹭去,寻找一个舒服的位置靠着。 顾允闻言眼神都暗了,单手捉住那截不安分的窄腰,按在身前:“今日还会有媒人上门来‘问名’与‘纳吉’,你便是我板上钉钉的未来夫郎了。” 他清凌凌的嗓音就在耳畔,说话间的热气扑到沈若脸上,瞬间将他的脸都给染红了。 沈若“嗯”了声表示自己已经知道。前三礼今日了结,后面的还会远吗? 从顾允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瞧见沈若白皙的侧边脖颈,颧骨上的那颗小痣藏在了睫毛的阴影里,看见的时候就像一颗火星忽闪,着了火似的落入了顾允眼中。 他能感觉到四肢百骸中血液的躁动。但此刻他抱着若哥儿和小云吞,什么都不用做,就已经像是拥有了整个世界。 两人没有在屋里呆太久,那小被子卷起来在床边挡好免得崽崽掉下来,便出了门。 外头已经开始待客上菜了。 沈若是主家的自然要帮忙,顾允也不闲着,帮忙分发红鸡蛋。 六道菜上了桌,大家都坐下开吃。家里人和客人正好将两张桌子给坐满了,李善桃将自个儿酿好的米酒拿出来给每人都倒上一碗,二狗端着自己的小碗也想要,大眼睛眨巴眨巴的。 大人们瞧见了都笑他是个小馋猫,小孩子哪里能喝酒呢? 沈丰哈哈大笑,用筷子沾了点米酒放进儿子嘴里。 二狗的小脸顿时就皱起来了,吐着舌头要喝水。 沈若也没忍住笑,这孩子不仅喜欢问问题,还爱尝试许多自己没有尝试过的东西,这都是孩子的天性,沈若觉得二狗这样特别好。 未来肯定能成长为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人。 顾允也在桌前坐下,被满上了酒。他们这一桌上坐的都是家人和未来的亲家。 沈丰冲顾允举杯:“顾允,我家若哥儿从小跟在我屁股后面长大的,以前我就常说哪日要是有人想娶他,必须得先让我瞧一眼靠不靠谱。虽说以前发生了不好的事儿,但是结局却是不错。我沈丰今日就认下你这个未来弟婿,你必须得好好对他,要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沈若心中暖暖的,看了沈丰一眼,他阿兄说这么多也是为他好,这会儿他就眼观鼻鼻观心看着面前的碗筷。 顾允爽快地举起酒杯,仰头喝了:“我会好好对他的,你放心。” 沈若还没开始吃呢,碗里就多了不少菜,都是顾允给他夹的。 他也给顾允夹了不少。 “好酒量,来,继续喝!”沈丰没想到这顾允瞧着文文气气的,喝起酒来还真是爽快,说干就干了。 柳杉立刻去拦,沈丰的脚伤还没好全就惦记着趁这会儿喝酒呢!哪里能给他得逞! “我就再和未来弟婿喝一杯,就一杯。”沈丰对着柳杉伸出一根手指比了个一,说道。 “不成,说好了只喝一杯,要说到做到。不然二狗以后就跟你学。”柳杉说什么也不肯了。 二狗坐在旁边猛点头,附和道:“阿爹不能说话不算话!” 沈丰还能怎么办,他只能放下酒杯端起饭碗乖乖吃饭。 顾允还要再喝,沈若也拦了一下,凑到他耳边道:“你先吃点儿东西,光喝酒伤胃。” 顾允闻言也放下酒杯,吃饭。 乡下没那么多讲究,两桌人就一边吃一边聊天。好酒好菜招呼着,哪怕没喝酒的,都有些微醺了。 米酒虽然度数不算高,但喝多了也容易醉,这会儿村长和沈大山就一边喝一边划拳,气氛非常热闹。 柳兰香也少少的喝了点儿。 顾允高兴起来也没少喝,有人来劝酒他都照喝不误的。沈若瞧他表情云淡风轻,想来应该是个不容易醉的人。 沈若也少量的喝了点,比起味烈的米酒来,他还是更喜欢甜酒酿。 这顿饭吃完,沈若亲自下厨做了一大锅酒酿圆子。 掀开锅盖甜香味扑鼻而来。很快便上了桌。 舀起一勺喝下,夹杂着甜酒酿的甘甜香味和酒精发酵的滋味滑进嘴里,融合红糖蜂蜜的甜,让人忍不住口舌生津。再一口咬下那软糯弹牙的小圆子,口中充斥着的是糯米的清香。好吃极了! 一勺子里头有酒酿有圆子,不能更满足。 沈若自己一个人就吃了两碗。简直幸福感爆棚! 吃过饭后甜点,满月宴就该散了,沈若家的饭菜做的味道好分量足,胃口再大也够吃,这会儿还有不少剩下的,就给大家分了,还有要带走的红鸡蛋也早就准备好了。但大家此刻都没走,自发留下帮忙整理碗筷桌椅。 顾允喝了不少,此刻就坐在长凳上,瞧着眼睛有些发直。 看来是真的醉了。 沈若还是第一次瞧见有人喝醉是像他这样的,也不耍酒疯,瞧着表情也不像喝醉了似的,只不过看见他眼睛里的红血丝和愣愣的眼神,其他地方瞧着就像是个没喝醉的人。 “兰香婶子,顾允好像醉的不轻,要不让他在我屋里歇会儿?”沈若看了眼天色,这个点儿正好能睡个午觉。 “成啊,这孩子今儿高兴,就喝多了。不过他醉了不闹腾,而且可好玩了。”柳兰香跟沈若说了不少顾允以前喝醉之后做的事儿,沈若眼睛里闪动着兴奋的光芒。 柳兰香第一次知道顾允有心上人的时候就是从醉酒的他口中问出来的。 “你还好吗?听得懂我说话吗?”沈若坐在顾允身边,问道。 顾允点点头。 “要不要歇个午觉?”沈若继续问。 “在哪里歇?” 还会问问题,感觉还没醉的很彻底,沈若道:“我屋里,让你和小云吞一起睡午觉去。” “好。” 沈若刚说完“我屋里”三个字的时候,顾允就已经飞快地回答了。 他忍不住失笑,问他:“还能走吗?” 顾允没问答,但身体力行地站起来,然后猛地把长凳给撞翻了。 柳兰香笑着摇摇头,帮忙将长凳子扶起来。 沈若拉住他的手,带他进屋,站在门槛前还要提醒他一声,要不然瞧他脚步虚浮的样子,很容易绊倒了。 顾允很听话,让走就走,让抬脚就抬脚。 沈若的屋子不大,把人带进去让他坐在床上也就几步路。 顾允非常乖觉地脱靴上榻然后盖上薄被。 小云吞睡在里侧,这时候还醒着,手手抓在顾允散落的发丝上,像是找到了什么心仪的玩具。 “你先别睡,我去给你煮点解酒汤来,喝了再睡。”沈若道。 顾允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见他要走立刻伸手抓住了他的衣摆。 这黏糊劲儿比之前更甚了。 “不喝解酒汤睡醒了该头疼了。”沈若耐心解释。 顾允脸上没表情,但就是不肯放手。 “乖,松手。”沈若用哄小云吞的语气说道。 顾允的手指松了一点,沈若忍不住笑开了。 好像养了两个崽崽似的。 沈大山也喝高了,李善桃正好给煮了解酒汤,沈若就端了一碗过来。 顾允看起来清醒了一点,坐起身接过粗陶碗便喝。 “怎么样?好点没有?”沈若关切问道。 顾允点点头,喝完了解酒汤,此刻火热的眼神再也藏不住,就这样看着沈若。 沈若接过碗打算出门,顾允却伸手将他拉过来。 沈若直接坐在了床沿上,随手将粗陶碗往边上一搁。 “你乖乖睡觉。” 顾允只盯着他看,没有回应。但他的眼神却越加深邃。 沈若哪怕再不敏感也察觉到了一丝危险,下意识想站起来,但顾允已经将手扣在了他腰上。 顾允像一只大狗狗似的从侧后方抱着沈若,下巴抵在沈若肩窝里。 他喝多了酒,体温烫到吓人。 沈若被他抱在怀里,像是周身都被暖炉的温热给包裹住了。身体贴的很紧,隔着衣料都能感觉到对方的体温。 顾允的吐息就喷洒在沈若颈侧,顿时他半边身子都酥酥麻麻的,伸手想推开肩膀上的脑袋。 但看见顾允充满着爱意的目光,他又收回了手,按在被面上蜷了蜷。 顾允偏过头能清晰地看见沈若颧骨上的痣,他皮肤就像羊奶般白皙细嫩,眼睫长而卷,在颧骨上落下一弯阴影,恰好将那颗痣隐在半明半暗间。 顾允知道自己醉了,此刻喉头微耸,他没有抬手去按,径直用自己的唇去接那颗小痣。 沈若感觉到自己的颧骨被热热的唇瓣吻住了,一时之间热血上涌,比较不出是脸更烫还是他的嘴唇更烫。 感觉到他的吻在颧骨上停留了不短的时间。 沈若心脏怦怦跳,偏过头去主动在顾允唇尖亲吻了一下。 “好啦,快点睡午觉吧。” 沈若推推他,顾允没肯将人放走,嘴唇重重地印在沈若唇上。 两人接了一个火热绵长的吻,沈若脖子都酸了才被放过。 像是在较劲一般,谁都不肯服输,想要站主导地位。虽然两人都青涩,但回应起来顿时一发不可收拾。 沈若喘匀了气之后,小声地抽着冷气,感觉舌头都有点儿破了。 顾允也没好到哪里去,唇角有个小破口,还在往外冒血丝。 两人呼吸和心跳都乱了套,不成章法。 幸好小云吞睡着了没瞧见,不然他这个阿爹的面子往哪儿搁! 都是男人,亲着亲着起反应太正常不过,沈若也有点情.动,顾允更甚。他都能感觉到有火热的降魔杵抵住自己了。但顾允却放开了他。 沈若是个现代人,其实并不会特别排斥婚前性.行为,虽然是外婆带大的,但他的思想其实也并没有那么传统。这个时候顾允若是想,沈若不会不答应,虽然他真的非常怕疼,并且对第一次的阴影有些深。 不过这个时间点,还有地方都不太合适,毕竟大白天的,而且崽崽还在旁边睡着呢。 顾允低沉的嗓音响在耳畔:“若宝儿,你让我抱一会儿。” 沈若没再去纠结他的称呼,忍着羞耻心,嗯了一声。 ======================== 顾允睡下后沈若没有在屋里呆着,把屋子留给了他和崽崽。 两人睡着之后的小模样还挺像的,沈若看着就忍不住想要微笑。 外头都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借来的桌子和长凳也都还了回去。柳兰香请的媒人也来了,那两个流程不需要沈若和顾允出面,非常迅速的就走完了。那媒人笑着受了礼钱,把沈若和顾允这桩婚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才扭着腰走了。 农家人都是闲不住的性子,这会儿李善桃拉着柳兰香一同去看鸡窝,小鸡仔得孵上二十多天才能破壳,柳兰香以前也有经验,她丈夫是个兽医对这些东西懂得多。正好她们可以一同交流如何让母鸡抱窝。 沈大山喝高了,这会儿也睡着。 柳杉在屋里头绣香囊,沈丰没什么事情做,这会儿在外头拿了竹篾子编东西,瞧着大体样子,似乎是沈若先前买回来的那个鸡笼的样式。 会竹编手艺的人,大多都是拿到手看一眼别人做出来的样子,自己就能试着做了。沈若瞧着他阿兄这动手能力,可真是不赖。 家里都拾掇干净了,沈若竟然没找到事情做,于是悄声进屋拿出了先前顾允送他的那本学字书,搬了小板凳到门口开始学习了。 二狗先前吃完饭拿了两个红鸡蛋就跑出去了,也不知是拿走送给谁,这会儿刚回来。 沈若招呼他过来一起学写字。 二狗顿时喜笑颜开,端来小板凳乖巧地在他小叔身边坐下了。 两人手里一人一根木棍,就照着书上顾允的字,在黄泥地上头写写画画。 顾允做这本蒙学书的时候,特意将字写得大且工整,让人比较能看清笔画,甚至还在后头加上了笔画顺序的,特别贴心。 沈若一边学着字,脸上的笑容就没掉下来过。 “小叔,你看二狗写的好不好?”二狗抬头冲沈若露出一对星星眼,让他瞧。 小孩子都喜欢显摆,最开始写的不好看二狗挫败感太重了还哭了,后面听了顾允的话,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的道理,每日一有空就拿着木棍在地上写。 现在横竖撇捺写的都很好了,这还是用木棍写的,之后上了学堂就得换成毛笔和宣纸了。 “二狗写得真棒!”沈若对着小孩子从来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将二狗写的字横夸竖夸了一遍,直把二狗给乐坏了,他还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呢! 沈若记忆力好,学习速度也不慢,这会儿也学会了不少字了。 一大一小叔侄俩就在屋前用木棍练字,也没人觉得厌烦觉得累的。 等到日头渐渐偏西,沈若才停,也叫二狗停下了。 “这个点光线不好,别费眼睛了。”沈若收起书本和板凳,让二狗去喊柳杉也别一直绣东西,得休息休息眼睛。 二狗立刻就去了,将话原原本本地转告给自己娘。 柳杉也放下手里的东西走出来,看看外头。 今儿午食是小云吞的满月宴,油水大。夜饭就想搞得清淡一点儿。 沈若打算做番茄鸡蛋面。 灶下生了火,沈丰揉面擀面,柳杉烧火,沈若来准备番茄炒蛋。 其实也能直接将番茄、鸡蛋捣碎了和面条一起煮,但沈若更喜欢另一种吃法,就是将番茄炒蛋先做好,之后再和面一起煮,那样味道会更好,还油香油香的。 番茄炒鸡蛋的香味十分霸道,让人闻了就食指大动。 柳兰香正好跟着李善桃一同过来,赞道:“可真香啊,若哥儿手艺真好。” “那是,我家若哥儿做啥菜都香得很,就没有不好吃的。”李善桃谦虚自个儿,但听到有人夸自家哥儿那都是照单全收的。 沈若无奈地笑了下,说道:“待会儿就能吃了,我想着午时吃的油腻,夜里就吃清淡些。” “是了,吃面就不错,还好消化。”柳兰香点点头。夜里要是吃太多积食就不好睡,吃面条正好。 顾允也酒醒了,闻到菜香便知道肯定是若哥儿在做,这会儿也走到厨屋前。 里头人多他就没往里进。 沈若余光瞧见了:“你醒啦?头晕不?” “不晕。”顾允说完舔了舔唇,正好碰到嘴角的破口上。脸上有些发红,但在昏黄的光线下不明显。 “面就快好了,你们都去外头坐着等吧。”沈家的厨屋实在是太小,灶台还热,都挤在里头闷得慌。 外头天还没完全黑,正好将四方桌放在屋外头,坐外头吃。 沈若将煮熟的面条挨个盛到碗里,滴上两滴香油,再撒上葱花便完工了。 一人一碗端走,番茄鸡蛋面香气扑鼻,让人食指大动。 碗中面条汤汁浓郁,西红柿都已经炖烂了,鸡蛋像一团团蓬松的黄云。面条沉在底下,泛着光泽,蛋香浓郁,汤汁鲜甜还带着面条的香气,恰到好处的微酸十分开胃。夹起面条搭配着鸡蛋一同吞下肚,令人满足地只想长舒一口气。 胃口大的便多加一碗,擀好的面正好将将够。所有人几乎将面汤都给喝完了,一点儿没剩下。 “好吃,这手艺可比镇上面摊的味道还好。”柳兰香夸赞道。 其他人都不用夸,就看他们吃得满足的模样,就知道这面有多好吃了。 沈若心想:得亏这本架空的书里头不够严谨,又有地瓜又有番茄的,要不然还真就做不了这些。不过有些东西却没有,就比如沈若前世最爱加的酱油、蚝油这些。 但是在这里生活了那么久,沈若都淡忘了他穿进的是一本书,感觉这里更像是另一个世界。大家都是活生生的人,只不过和他原本所在的地方不处于同一个位面。所以在以前时空交错也不一定能遇见。 不过想那么多有的没的自寻烦恼做什么呢?沈若觉得自己现在生活在这里,特别的幸福。 这就够了! 不过小崽崽暂时还没能有口福品尝到自家阿爹的手艺,只能喝羊奶。 顾允第一次喂他,小云吞非常给面子地勺子递过来之前就长开了小嘴等待投喂。 顾允的动作也从生涩慢慢变得熟练,给崽崽喂完奶还给他拍奶嗝,瞧着可越来越像个成熟的奶爸了。 “若哥儿,谢谢你。”顾允凑到沈若耳边,说道。 沈若被他清凌凌的嗓音一激,顿时耳根就红了。 “这有什么好谢的啊……”虽然是他把小云吞带到这世上的,但一开始真的只是个意外啊。 从一开始并没有人想要小云吞来到这个世上,但他就像一颗陨石一样根本不容置喙地就撞下来了,所有人都不希望他来,但是等到他出生的那一刻起——所有人都想要他来。 他那么渺小却又那么神奇。 将沈若这个异世孤魂,牢牢地拴在了这里,有了脚踏实地的真实感。 120 第 120 章 白糖地瓜粥+“若斗”…… 翌日, 公鸡啼鸣第一声的时候,天色都还没亮。 沈若就醒来了,凑过去亲亲小云吞的脸蛋。 小云吞还睡得香甜, 瞧着睡颜可可爱爱的, 脸蛋又白又软,就跟昨日满月宴上吃的酒酿圆子一样。 沈若看了好一会儿,他脸上挂着笑,披上衣裳将一头青丝梳顺绑好用布包起来盘在头顶,再将薄被子给崽崽掖好, 免得风钻进去。 这才轻手轻脚地朝屋外走,轻轻带上了门。 李善桃起得更早, 这会儿就在灶屋里头熬粥。沈若先去用冷水洗了把手脸, 顿时清醒不少,用猪鬃毛与木条做成的简易牙刷刷牙, 洗漱完了才往厨屋里进。 他爹这会儿都带着家里的羊和牛到虎头山上去了,得在山上待一天,说是打算边放牛边砍柴的,他娘给提前做了几个饼子灌了满满一竹筒水让带走了。 沈若拿了几个地瓜手脚麻利地洗净去皮切块, 等大锅里头烧开了,米粥咕嘟咕嘟冒泡,李善桃拿勺子搅和几下, 沈若就把切好的地瓜块给放了进去,正好熬煮成地瓜粥。 没一会儿地瓜的甜香与米油的粮食香味便散发了出来。 家里糖还有, 地瓜虽然本身自带甜味但是加进了米粥当中就不觉得多甜, 这会儿沈若拿出碗来,每个陶碗里头都给加了半勺白糖。 这在农家实在是奢侈,谁家的糖不是攒着留到过年才吃, 馋了只能捻一小点儿甜个嘴的。 李善桃不是个抠门的,家里有多少余粮多少余钱那就吃与之相匹配的,现在家中不算特别穷苦,孩子想吃点糖,她哪里会不让? 沈若家里人多,顾允家就他们娘儿俩两个人。但总得做早食的,李善桃正好要起一大锅,昨儿夜里就喊他们今日过来家里一起吃早食。 这会儿顾允和柳兰香也就过来了,正好能坐一块儿喝地瓜粥。 “等吃完我得去晒谷场一趟,村长昨儿说了那木箱子漏斗做好了五十只,打算开卖了呢。”沈若吸溜着粥,说道。 顾允自然要跟他一块儿去。 地瓜粥里头总有那么几块特别甜的,沈若吃到满足地眯起眼睛,用勺子挑出同样黄的地瓜块放进顾允碗里。“顾允,你尝尝这块,特别甜。” 顾允用勺子舀起,甜不甜还没尝到只觉得若哥儿刚才的笑容特别甜。 吃完早食天才亮起来,李善桃领着柳兰香两人又去看鸡窝里的母鸡了,沈丰和柳杉也过来吃早食,二狗年纪小缺觉这会儿还睡着呢。沈若和顾允一起合力将厨屋给收拾了。 瞧着时间差不多,这才和家里人说了一声后一同往晒谷场去。 晒谷场就在沈家村的正中心,两人出门没走多远就遇见村里人,有婶子瞧见他俩了就和他们打招呼,问他们做什么去,农闲时候村里人就喜欢到处去别人家里唠闲嗑,这会儿听着声儿了又有不少人出来凑热闹。 村子里除了那几个来他家帮过忙的婶子和汉子外,沈若对他们都说不上熟悉。 等他们往前走了只能瞧见一小点儿背影的时候,大家就唠开了。 “听说柳兰香昨儿带儿子去沈家纳采了,可不得了,带只大雁还不够,还带了不少东西哩!其他的红布盖着没瞧见,那红双喜字的糕饼你们知道吧?镇上一包可是要五十文呢!” “我瞧见了,带了两大包!我家的还跟过去瞧热闹的还分着了一块呢,带回来给我家大牛甜嘴了。顾秀才家里这么有钱?还真舍得。” “可不嘛。要我说这两人崽儿都有了,干脆直接摆个酒席不就得了,那沈若还能嫁别人去啊?” “瞎讲究呢,人家可是读书郎,秀才公,未来可是要当大官的,你们说话可注意着点儿啊。” “注意啥啊,他又听不着。你们说这顾允以前不是见着沈若躲都来不及么,怎么这会儿倒是上赶着去求亲了,就因为有个崽?” “我看不是。你瞧沈若那样子,瞧着就妖里妖气的,怕不是那什么功夫了得把人勾去了吧?” 大伙年纪都大这会儿说起荤话来也不臊,哄笑起来。 “沈大山家也起来了吧?那么多黄泥聘人挑来的,还开工钱呢!瞧着要建大围墙,啧啧,少说也得十几两吧?” 有人酸得很,这会儿眼红沈若家的银子。 村里头能建起围墙的人家也不多,自家弄得容易塌得请专门的人过来建,那请人要花钱,挑黄泥费时间,哪里有时间和银钱来搞?结果沈若家里不声不响地就有钱了? 以前他家可是在村里头过得苦的,谁不说一句难过啊。 “问问他去呗,先前不请了村里人帮着做东西拉去镇上卖?能赚那老多?” “谁知道呢,听说是用布做的玩意儿,那东西能卖上价儿?我可不信。” “那顾秀才以后总得纳妾吧?沈若生的是个哥儿,又不是小汉子,哥儿生出来的大多都是哥儿,总得再娶个媳妇儿。” “但总瞧他俩一块儿,恐怕顾允那小子不会娶别人吧?” “诶哟,未来顾允要是当上了大官,哪个官爷不纳小啊?你就不心动不想把你闺女儿嫁过去?” 话题越扯越远。 “我才不会让我闺女儿嫁人做小呢!听听你说的,怎么不让你闺女儿去?” “我倒是想啊。那不是我家闺女儿长得没沈若好看么。” …… 晒谷场上的棚屋外头守着不少人,族老们也在。终于将第一批要开卖的木箱子漏斗做好了,村里头的骨干们都有些激动。 见到沈若和顾允到了,立刻带着他们进棚屋。 村长已经坐在里头了,棚屋里头打扫过那些木屑都扫到了一堆,空地上堆满了木箱子漏斗。 “若哥儿,顾允你们来了。快瞧瞧这些‘木箱子漏斗’,沈木检查过一遍想来应该没有什么错漏,但我不放心,想让若哥儿你帮着看看,再检查检查。” 村长年纪大了眼神不太好,这个活儿就得交给小辈来做。但是还没开卖之前还不想给别人瞧走,所以沈若来做最后一道把关最好不过。 沈若欣然应下。 顾允本就是经常跟着村长一起活动的,自然不用对他保密,也不用沈若说,他拿起一个“木箱子漏斗”看就知道了关窍。 五十个都要检查过去着实有些费时间,顾允也上前帮忙。 沈若会将东西拿起来摆弄一下,确定所有的零件都能运转才放下。沈木的活计做的非常不错,除了有一个使用起来有些滞涩,应该是连接处卡的太紧了一点,但问题不大。稍微松一松就成。 沈木这会儿也在里头,他眼神中闪烁着兴奋地光芒。 他以前做的东西都是村里头最普通的那种木板床、木桌子,没人喊他做些别的,这会儿做好了那么多“木箱子漏斗”一想到能卖了赚钱,那心里头更是高兴极了。 “可以,这第一批卖掉之后估计能接到一部分订单,之后就可以开始继续生产了。事不宜迟,今日就开卖如何?”沈若笑着问道。木箱子漏斗制作的流程并不算特别复杂,这第一批做得慢是因为嘴巴确定牢靠的能来帮忙的人少,所以才多费了些时间。 现在既然做好了,就要光明正大的拿出去展示,让所有想买的人都能瞧出这“木箱子漏斗”能有多好用。 村长自然同意,他等这一天可等了不短的时间。他准备了自家的牛车,准备让他的两个儿子往周边的村子跑一趟去报信儿,要是想买的也能直接用牛车给载过来。 “这‘木箱子漏斗’是不是得给它重新取个名字?”顾允想了想,问道。 沈若摸了摸下巴,想想也是,总是直白的“木箱子漏斗”叫着挺奇怪的。 村长看向顾允道:“你可是想到好名字了?” 顾允看了沈若一眼,道:“叫‘若斗’如何?” 沈若顿时满头黑线,这就不要加上自己的名字了吧。 但是顾允立刻解释道:“那‘木箱子漏斗’形状与漏斗相似,‘若’也有‘相似’‘像’的意思,与‘漏斗’谐音。” “我觉得好!”村长顿时笑起来,说道:“‘若斗’跟‘漏斗’谐音,还是若哥儿想出来,这名字真妙!” 沈木也点点头,也觉得不错。 沈若见他们都觉得满意,便忍着那一点儿小小的羞耻心,应下了。 今日晒谷场上热闹极了,村长准备了一块大的方形红布铺在地上,上头摆着那口拿来称粮税的青铜鼎,边上是一张长桌,上头放着“若斗”,也盖了一块红布。 村里人得了消息纷纷过来瞧热闹,先前那些在背后说沈若和顾允闲话的人也过来了,因着村长在没敢再说荤话,瞧见这阵仗纷纷问道。 “先前就听见这棚屋里头敲敲打打,还有锯木头的声儿呢,这是捣鼓的什么?” 先前造出这“若斗”的时候,并不是全村的人都瞧见过,只有后面的几家和来帮忙的青壮年人瞧过,这会儿还有些人只听过没见过。 这会儿有人问起来,就有族老解答,说这桌上的东西就是先前被周边各个村子都想争抢的沈若发明出来的好东西。 说起这个,大家伙才想起来那时候他们村可是在十里八乡风光了一把,但是没过多久就没多少人说了。 沈若又是个低调的人,不喜欢往外说这些,所以只有零星那么几个人还总念叨着这件事。 说嘴的那几个婶子咂咂舌,那桌上红布盖着的就是沈若想出来的东西? 村长与族老们还有沈若顾允一同商议着之后的流程,顺带着定下价格。不会贵到让别人买不起,但也不会便宜到人工成本都沉没。 十里八乡的村长们消息灵通,沈家村村长的两个儿子才去了荷塘村和六里屯两个村子,就已经有不少村里的人往沈家村赶来了。 他们可是自从沈家村村长放出会开卖的消息之后就盼望着了的。 沈家村里人都没有全都瞧过那“木箱子漏斗”的,这会儿在边上看热闹也是伸长了脖颈。 没到一个时辰,沈家村晒谷场上便围满了人,大多都是从别的村子赶过来的,荷塘村的村长站在最前头,他先前举村可是要出二十两银子买的,结果沈家村的没肯卖,但是说要量产卖的。这不纯纯是自己赚吗?这沈家村的还真挺好的,虽说要等上这么长的时间,但是省钱啊! 周围村子的人也被那青铜鼎每年都给折磨地够呛,每年称粮税都要累坏不少青壮年的腰,这会儿出了个能轻松许多的物件儿,自然是趋之若鹜。 特别是那些被累坏腰的青年,全都来了! 121 第 121 章 “若斗”的使用方法…… 大伙儿都等了挺久了, 眼见着那盖着红布的物件儿就在眼前,但就一直被吊着胃口,就是不掀开, 这会儿都等得着急起来。 “沈村长,你可别卖关子了, 快点儿放出来给大伙儿看看啊!” “别急,等人来齐再说, 总归少不了你们的。”村长笑着应了句,吩咐村里人去他家挑了几担粗粮过来,就放在红布上。 这会儿要买“若斗”的那些村子里头还有两个村的人没到, 都是十里八乡的人,随口一听乡音就知道大概是哪个村子的, 这会儿聚在一处就凑一块儿谈天说地, 顺带着问问那“木箱子漏斗”大约要卖多少。 沈家村人知道的,这会儿收口如瓶, 挑着眉说待会儿不就知道了?其他人呢, 都是一问三不知。 其他村里来的人这会儿都不继续问了, 毕竟啥也问不到, 白费劲儿。现在就等着沈家村的村长说开始。 沈若心思细些, 让家里人烧了水过来,边上摆着一摞摞不要钱的干净竹筒:“各位叔婶,你们要是渴了直接到这儿来舀水喝,都是新烧开放凉的井水。” 大家没想到过来这儿买东西的,还能喝上水呢! 边上人有猜到他就是沈若的, 毕竟沈家村里最出名的,除了顾允顾秀才外,就是沈若了。不过以前是因为“未婚先孕”的丑闻出名, 但现在可就不是因为不好的事儿出名,而是因为他发明出了这‘木箱子漏斗’出名。 大家都是奔着“木箱子漏斗”来的,所以对沈若就自带好感。 这会儿还听他说准备了凉水呢,大家一窝蜂地就凑过去了。 “过来花了不少时间,确实渴了。给我来一竹筒吧。” “可真贴心,正好渴了。谢谢啊。” 虽然还没见着那“木箱子漏斗”但大家伙儿急躁的心情似乎都被那恰到好处的凉水给抚平了。 “你就是沈若吧,可真不得了,早就听说你想出的这东西厉害了,这不,刚听见要开卖的风声咱就从河东村赶过来了。” “俺们也是,往年称粮税时候腰都要断了,就等着你这发明让俺们明年好好歇歇呢!” “真想瞧瞧咋个省力气的法儿,啥时候能开始啊?。” “咋感觉你们村的井水都甜些的呢。” 一堆人围着沈若,热情地问候,能发明出物件儿的小哥儿确实少见,这会儿都起了点儿想要巴结的心思。 “快开始了,你们待会儿可瞧好了,会找人来这儿当面演示用法呢。” “嗐,咱们这一片的水源都是同一处,我们沈家村的井水甜,难道你们村的就不甜了?我看就是你现在渴得狠咯。” 沈若一一笑着回应几句,把人逗得哈哈大笑。 那几个爱说嘴的婶子瞧见了又凑一块儿嘀咕。 “哪有谁家未婚的小哥儿抛头露面跟人嘻嘻哈哈的?真是没眼看。” “还烧了水带过来,也不知道咋想的,用得着费这事儿。”有人格外不理解,这群人过来像是要买东西的,还给人家水喝,真是嫌家里柴火多烧不完了。 “人家没成婚那不是崽儿都有了么,说起这个,怎么不见顾秀才?” “刚也没瞧见,估计还在那棚子里头吧。” 顾允确实在棚子里头,他和几位族老正在商量着事儿。他也是个有主意的,跟沈若一合计有了个新的想法,这会儿等待施行。 棚子现在还是未打开的状态,外头的人还瞧不见里面的东西。 沈若视线时不时往棚子处看,也不知道顾允现在有没有开始弄啊…… 一想到他,嘴角就忍不住上扬。 说沈若是沈家村里最漂亮的小哥儿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会儿他一笑,阳光洒在脸上,跟得了道的精灵似的。 今儿他还穿着昨日纳采那一身,他长相又是一打眼就能瞧出来的那种漂亮,眼尾嘴角微微上扬,那一双丹凤眼更是让人过目不忘。 鬓角两缕发丝随性地垂下,被他拢去耳后,发梢还带着点儿天然卷,发髻用布包在头顶,有几根发丝从发髻中不听话地翘出来,明明是十分简朴的发型但瞧着却格外惹人怜爱。 有人眼睛都看直了。 沈若对那些视线熟若无睹,这会儿帮着舀水进竹筒,递给一位腿脚不便的老人。他竟然也坐着牛车一路颠过来了,真是不容易。 老人接过笑起来,连声道谢。 沈若摇摇头说不用。 来者是客,做生意的自然要把顾客当成朋友来对待,一竹筒水算不上什么,但能赢得顾客的欢心。这是非常划算的一笔付出。毕竟水不值钱,但是在他们赶路而来,口干舌燥的时候送上一杯水,谁不说一句贴心,一句恰到好处? 顾客舒心了,那生意才会好做。 村里那些帮着称粮税的那些汉子都很服沈若,村里这件大事他们自然也要过来帮忙。 村长见几乎先前来询问过“木箱子漏斗”的村子都来了人,就准备开始演示介绍了。 一个汉子从宗祠里头拿了铜锣出来,一下一下抡起胳膊敲着。 敲击铜锣那铿锵有力的声响顿时把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 村长站在桌前,冲沈若招招手。 两人的手一同按在了红布上头。周围人顿时激动起来,可见是真的期待狠了。 红布掀开,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木制的物件儿。上头是四方的漏斗形状,底下是个木箱子,四边都有把手,那木箱子侧边雕了简单的云纹,整个物件儿都被打磨的格外光滑。 虽然大,但瞧着却不笨重,反而格外的精致。 “这就是‘木箱子漏斗’啊,还真是跟名字一样一样的。”周围人惊讶说道。 沈家村村长气沉丹田,介绍道:“各位,在你们眼前的这个物件就是之前说的‘木箱子漏斗’,现在我们村的顾秀才给取了个新名儿,叫作‘若斗’。” “是‘沈若’的‘若’么?”有人问道。 村长道:“是也不是,‘若斗’谐音‘漏斗,‘若’有‘像’‘相似’的意思,再加上是咱们沈家村沈若发明的,正好就叫这个名儿了。” “哇,感觉很妙啊!” “这名儿取得可真好。” 本村人也觉得很好,“若斗”这个名字叫起来也好听好记。 “这个咋用啊?”有人急不可耐地问道。 村长让村里几个汉子来帮忙,将箩筐都摆放好,先将最开始每村每户中称粮税的流程演示了一遍。 两个青年人合力将箩筐中的粗粮倒进青铜鼎中,抹平后,再用力抬起青铜鼎往另一个空的箩筐中倒。这就是“一鼎粮”。 这没什么稀奇的,每个村里都这么做,瞧着那俩青年人一边喊着号子手臂上抬起青铜鼎时候的青筋,还有倒那鼎里的粗粮时候弯着腰,顿时觉得自己也在跟着使劲儿。 来的这些人都做过这活计此刻都有些共感,觉得腰和手臂都酸得慌。 随后这两个青年人就将那“若斗”给拿了下来,将箩筐放在桌上,两人一人站一边抓着那“若斗”的把手。 “若斗”是放在地面上的,并不需要力气。 此时另一人上前将桌面上的箩筐倾斜,里头粗粮哗啦啦落进了“若斗”上部分的漏斗中,接着滑下落进与青铜鼎内部容积一样的木箱子当中。 此刻大家都屏住了呼吸,像是要见证什么奇迹一样。 但也有人觉得这不就是做了个和青铜鼎差不多大的木箱子吗?那也没什么特别的,他随便找个人就能打。 有人不以为意。 将箩筐中的粗粮全部倒进“若斗”后,两个青年人便将“若斗”用力抬起,“若斗”上半部分与下半部分间还有一条横出来的木板,不算特别宽,这会儿青年人便将这木板压在了桌子上。 大家都目不转睛地盯着看,瞧着那两个青年人不跟之前那么费劲,这会儿都是轻轻松松的模样。 “若斗”的重量被桌面分担了许多,他们只需要用力将“若斗”给压住,别翻了就成。 而另一个人拎着箩筐放下来,就放在“若斗”底下。 接着,无论是期待的、不以为然的人全都好奇地看了过来,这是要做什么?不是直接倒出来吗? 只见那人伸手拨动了一下什么东西,很快就听见“哗啦啦”的声响。 周围人睁大了眼睛,那“若斗”中的米粮竟然从那木箱子的底部滑出来了!! 这三人全程没费多少力气,等“若斗”中的米粮全部滑落进箩筐中,这就是“一鼎米”。 顿时那些先前累到腰伤的人立刻就喊着要买,只有稳重些的老人和其他村的村长上前去,打算查看一下这个“若斗”。 这会儿都打算拿出来贩卖了自然不会再藏着掖着,吩咐人从棚子里带五六个出来,分发给他们看。 村长道:“这东西的好处大家也都瞧见了,只需要三个人、一张桌子就能称完。” “是好东西啊,我瞧着底下这机关,做的可真细致,一点儿米粮都不会卡在里头。” “是啊,而且磨得光滑不扎手,比那‘青铜鼎’可是轻了百倍不止!” “能让咱们试试不?”有人跃跃欲试问道。 村长点头,这自然是可以。 荷塘村的村长也上手试了一下,他年纪跟沈家村村长一般大,老当益壮的,用起这“若斗”来也很顺手。 像以前,就是因为那青铜鼎太重了,都是得村里的青壮年来帮忙称粮税的,要是村里头青壮年都去镇上做工去了,那还凑不齐人,剩下的那几个一路弄过去自然容易积劳成伤……还有些村子根本没多少青壮年,还得雇人来称粮税,这又是一笔开销啊。 但是以后用上这“若斗”,那可就大不一样了! 哪怕年纪大的人只要还有一把子能抬起几十斤米的力气就行,也能来帮忙,完全实现了“称粮税不求人”。用上这“若斗”是真的省力气,方便极了! 而且瞧着也大方,好看。 荷塘村的村长憋不住了,两眼放光问道:“这个‘若斗’什么价儿?” 122 第 122 章 售空!卖爆了! 周围人听着他问了, 立刻竖起耳朵看过来,眼神中都透露出想要的讯息! 沈家村村长摸摸胡子,扬声说道:“这‘若斗’是新东西,咱们沈家村出的独一份儿, 那用起来方便省力极了你们刚刚也都瞧见了, 这么好用的物件儿买回去无论是称粮税, 或是贮藏米粮,哪怕就是平时放在家中摆着也是好的。” 大家伙儿听着他说, 心中也在想这东西这么好用,这么稀罕, 又能这样又能那样的,价格肯定低不了。立刻在心里头出现一个自己最高可以接受的价格。 就在这时沈家村村长继续说道:“这‘若斗’只要一贯钱一个!” 这一波欲扬先抑,沈若忍不住在心中给村长鼓鼓掌。 “什么?只要一贯钱?!”荷塘村的村长惊讶地嘴巴大张, 他可是带着先前说的一十两过来的。虽说心里头知道沈家村做这个拿出来卖肯定不会要那么多银子,但是他还是为了以防万一带来了。 却没想到, 竟然只需要一贯钱!! “这‘若斗’当真一贯钱一个?那俺们村里头买一个, 我自家也要带一个走!”河东村的村长立刻喊道。 这会儿棚子外头的就五个,瞬间就被各个村的村长给瓜分了。 “就没了?我也想买,这价格可真划算啊。还能贮藏米粮的?”有人没抢着,立刻问道。 沈若进棚子拿了一个出来,讲解道:“你们方才瞧见的可以按在桌面上借力用的木板, 是可以推拉的设计, 将这块木板推进去之后底下的木箱子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 里头自然就能用来贮藏粮食。” “原来如此,用处可真多,我想着放在厨屋里头放粮食也不错啊!”那人指着沈若手里的“若斗”立刻掏钱想买下。 “还有不?我也想买一个带回去。” “我也是我也是,沈小哥儿你给我也拿一个!” 还有一些人在观望, 他们就是对这“若斗”感兴趣打算来瞧瞧,村里头要称粮税用的话,一个也就够了。像那个人一样打算花钱买回去放在厨屋里头装粮食的人肯定还是少数。 “大家想买的不要着急,这第一波做了五十个,若是不够了可以下定金,之后做好了再来拿就成。”村长说道。 村长一挥手,便有村里人上前帮忙把棚子边上围着的油布给掀开,里头摆放的整整齐齐的“若斗”映入眼帘,看起来格外的有气势。每一个打磨的都很细腻,看着就精细。 他们还瞧见沈家村里的顾秀才正站在里头弯腰提笔往那“若斗”上写着什么。 他长身玉立,对周围人瞧见这么多东西后发出的惊讶声恍若未闻,就站在其中认真地书写。 “那顾秀才在写啥呢?” “不知道啊,瞧着还挺好看的。能不能给俺们村这个也写上啥字啊?”河东村的村长问道。 沈若笑着回答:“自然可以。” “只要你买了‘若斗’,便能给你们在上头写字。因为都长得一个样,难以区分哪个是谁的,所以写上你们的姓名,或是村的名字加以辨认。若是弄丢了也有个凭证找回。上面还可以加上‘五谷丰登’‘硕果累累’ ‘风调雨顺’‘年谷顺成’等等的字样。祈愿来年能丰收。” 沈若先前和顾允想到了一处去,因着之前沈若想过要做那种可以定制字样的挂件和手链,这会儿两人瞧着那虽然雕刻了祥云纹样但还是光秃秃的“若斗”立刻就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可以在上头写字。 写字对顾允来说是家常便饭,是他每日都要练的。根本不费事。 而且在“若斗”上写上字,或是画上画了,那不就能当做一个好看的摆件?这样销路还能再拓宽一宽。 周围人顿时都惊了,那些本摇摆不定买不买的人顿时都心动地不得了,要是将“五谷丰登”摆在家中,那不是年年都能丰收了?况且这“若斗”的价儿是真不贵,比起其他的农具来说已经算是十分划算的了。 而且这工艺摸起来格外的细致,瞧这质量估摸着用上几十年都不成问题呢! 在这个时代所有人最推崇的便是读书人了,大家还想着今儿要是买了“若斗”就能让顾秀才在上面写字,好像都沾上了才气呢!那些个家里有小汉子准备供他读书的,这会儿说什么都要买一个! 不写什么“五谷丰登”“硕果累累”,就想让顾秀才给写个“金榜题名”哩! 这时候沈若再来个一击必杀,他笑盈盈道:“今儿沈家村‘若斗’开卖第一日,由咱们村顾秀才免费给大家伙儿写,以后可是要收钱的。镇上写大字写信件的读书人那可都是按字收铜钱的,那些人可还不是秀才呢。” 听沈若这么一说,大家顿时觉得赚大发了! 很快五十个“若斗”就被瓜分完了,有些人一人就买了不下五只,要给亲戚朋友带的。今儿从别的村赶过来的人里头还有不少人没抢着,顿时都捶胸顿足的。 “老李头你一个人买五个作甚?也不知道给我留一个,我都没抢着!” 那个叫老李头的嘿嘿笑道:“这不是家里亲戚多么,见谅哈。” “沈小哥儿啊,你们怎么不多做些?我们赶过来一趟可不容易啊。”有人无奈道。 沈若施施然道:“又不是卖完这五十只就不继续卖了,这‘若斗’沈家村会一直做下去,你们要是想买可以来定下数量,若是你们村定的数量超过十个,咱们村包牛车给你们送去!” 这是和村长族老他们商量过的,十个“若斗”那就是十贯钱,也就是一两银子。算是给大客户的一点小福利。 若是买的少的自然就不会送上门了,得让人自己来取。 “这个好,你们谁还没买着的?咱们凑一凑啊!” “我定俩,想给丈母娘家也带一个。” 沈若拿了张木浆纸记录下订单,他现在会的字少,但简单的几个数字还是会的。问了人家村名和姓名,写上会写的字来做标记,后面附带上他们定的数量。 那数量就是用阿拉伯数字写的,比较简单。反正周围人都看不懂,但觉得沈若这划拉两下木炭的样子十分厉害。 “你们今日定下后,七日后便能来拿,若是定得多的第七日会由咱们村的人送过去。” 周围人纷纷点头,还有人也想要顾允给写字的,都在问沈若。 沈若笑着回答:“今日定下的还是可以免费写的,未来可就不成了。” 沈若看了顾允一眼,见他写完一个字看过来,两人对视上。 “之后的可就要收钱了。毕竟咱们顾秀才忙着读书呢。” 顾允冲周围人颔首,肯定了沈若的话。 大家纷纷点头表示理解,今儿这些能写已经非常好了啊,都不收钱呢!况且在镇上找人写字那可是一个字一文钱啊! 一般读书人都有些傲气,认为自己创作的书画要是拿来卖就沾染了铜臭气。幸好顾允不是那样的人,毕竟沈若人生最大的目标就是赚钱养崽崽,还要让家人爱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呀!他要做的可不就是浑身充满铜臭气的商人么。 除了写字之外,沈若还补充道:“我信任我们沈家村出产‘若斗’的质量,你们买回去之后半年内若是坏了都能拿回来免费修,无论是砸坏的还是用坏的都行。” “免费?不用铜钱就给修?!”大家再次震惊了,要知道哪怕是买的农具坏了拿回去修都是要花铜钱的,要么就是自家随便修修补补继续用。 沈家村竟然还能免费修! 这也太好了,这样就不用小心翼翼地用这个“若斗”了,虽说一贯钱不算大钱,但对农家人来说也不算是一笔洒洒水似的小钱啊。要是“若斗”坏了还是会心痛的。 沈若对他们的疑问声给予肯定,就是能修。对手艺人来说,修补不费太大的事儿。 而且沈木现在已经在寻找有天赋且靠谱的村里人当他的学徒了,未来木工不止一个的话,那就更省力气。 这会儿大家对沈家村这“若斗”非常热衷,现在买到手了的,就让顾允帮忙写字。 因着说了半年内是保修的,那么在若斗底部瞧不见的地方,全都写上了今日的日期“大宇朝丙申年八月廿七日”。 用沈若的话来说就是“生产日期”。 村长等人听了之后觉得十分贴切,便接受了这个词汇。 这会儿沈若和顾允站在桌后,有人将“若斗”递过来,顾允就提笔写字。因着那若斗得露出侧面,所以沈若伸手扶着。 两人站在一处瞧着就是养眼极了。 荷塘村的村长心满意足地抱着一个写着“五谷丰登”字样的“若斗”站在沈家村村长边上,拿肩膀撞撞他肩膀,说道:“沈老哥,你们村这顾秀才和沈小哥儿可真不得了啊。” 称呼都从“沈村长”变成“老哥”了,这摆明了是要攀交情了。 沈家村是十里八乡出了名儿的穷村,自从那“若斗”出了名才让沈家村的形象变作正面了,这会儿沈村长也摸着胡子,心里头乐开了花,但面上还是那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是啊,未来可都是要靠村里的年轻人的。”沈村长说道。 荷塘村村长也跟着笑,他家里亲戚也不少,他自己就花了一两银子来买“若斗”。先前他可是打算举村之力出上一十两银子买设计的,这会儿像是捡了天大的便宜,心情舒爽得很。 忍不住跟沈村长称兄道弟起来,未来要是村里有啥事情还能互相帮衬帮衬。 那些村长见状也纷纷凑过来跟沈村长说话。 沈家村卖的“若斗”价格又良心,瞧着还好用,半年之内坏了还能免费修,这样做生意可真是实诚。大家对沈家村的感观从“一个穷村”变作“一个都是实诚人的好村”。 穷村最缺的就是钱,但人家非但不宰客,还把这么好用的物件儿便宜卖,这难道不值得多买几个支持支持吗?! 今日过后没过几天,沈家村的“若斗”就声名大噪,从隔壁镇跑过来定“若斗”的人都不止双十之数,这些暂且不提。 五十个“若斗”卖完,除了在这里的人之后闻讯赶来的人也有不少,这一日光是定出去的就已经破了百! 沈村长简直笑得合不拢嘴,因着数量太多,七日内就靠着村里之前做若斗的这帮人肯定完不成,所以肯定是要招工的。 而且之前答应沈若的一成利润也肯定是要到位。 等天色暗去,其他村里的人都归家了,沈家村里便响起了铜锣的大鼓的有节奏的敲击声。 “咚咚锵,咚咚锵,咚锵咚锵咚咚锵。”这是村里有大事要宣布时候会敲击的节奏,只要大家听见这声音,就会立刻跑到沈家村正中的晒谷场上。 这时候晒谷场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还有人将自己家里的小孩子也给抱了过来,还有不少半大孩子在晒谷场上跑来跑去。 此时村长站在一块高出来的大石头上,沈若和顾允就站在他身边。 顾允道:“村长,人都来齐了。”每家只要有一人来了就算来齐。 村长清清喉咙,扬声道:“大家今日也都看见了,我们村沈若想出来的‘若斗’卖的红火,未来咱们村子就要开起厂子,做‘若斗’,还有其他的东西。今日五十个不够卖,又多了一百个定下来的,七日后交货。村里的大家需要齐心协力,将这件事办好!” “来工厂做活儿自然是有工钱拿的,但是这个暂时保密。‘若斗’最核心的地方也需要保密,我亲自选人来做工,工钱不会比镇上低。” 村长刚一说完,在场的所有人都激动起来,经过这么一天的时间大家都知道那“若斗”一个可是能卖上一贯钱的!那可是一贯钱啊,一百个铜板! 那在工厂里做“若斗”那工钱,想都不敢想! 村里男人都蠢蠢欲动,期望村长能够选中他。 村长和族老们早早地就选定了人,顾允和沈若听了也觉得可行的,现在村长便开始点名。 “沈一里、沈谈……” 一连叫了十来个汉子,被叫到的欣喜若狂,没有叫到的,心情很难受。 谁不想赚钱啊?大家都想赚钱,现在村里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赚钱的地儿,结果不让去? 想想真的难受死了。 还有那些之前说嘴过沈若和顾允的婶子顿时都傻眼了。 怎么回事? 为什么她们的丈夫/儿子一个都没有被选中?! 123 第 123 章 沈家村工厂的运转+打…… 她们顿时就不乐意了, 冲着村长嚷道:“这不对吧?村长你咋这么偏心,我家儿子也是出力气的一把好手啊!为什么不让他去干?” “是啊,我相公力气也可大了。村里好不容易有了赚钱的活计就该每家出一人才公平啊!” “大家说是不?” 几个家中同样没人被选中的人忍不住应和她的话。大家伙都想赚钱的, 别人家都有人被选中就他们家没人, 这算什么事啊! 她们吵吵嚷嚷的, 沈村长皱紧了眉头, 道:“嚷嚷什么,我话都还没说完!” 要做“若斗”那挑的人都得是细心些的且人品可靠的人,要是只光出力气那哪儿行啊。 村长话音一落, 她们不甘的闭上了嘴,但眼神里头满满的都是嫉妒。明明都是一村的人,眼见着别人要赚钱了, 自家却没人选上,这可比本来就没钱还让她们心里头难受。 村长看着在场众人的模样,心中有了定论:“村里其他没有被选中的人,有空就去虎头山上伐木,带到晒谷场上来, 也能得工钱。” 这下顿时不少人都蠢蠢欲动,砍木头这活儿没人不会, 大家家里头都有柴刀, 乡下人谁不是砍柴的一把好手啊? 刚砍下来的木头是不能直接用的, 得晾晒放置一段时间,而且都树木的粗细大小也是有要求的,这些要点必须和乡亲们说清楚,要不然他们全都一窝蜂冲上去乱砍乱伐,那虎头山上的树再多,也总有全被砍光的一天。 沈若站在村长身侧, 向前一步,扬声补充道:“做‘若斗’需要的树木需一孩童双臂合抱般粗细的,如果带来的树木太细的话厂子不会收,不够格的树木你们最好也不要去砍。还有虎头山上生长的小树,决不能砍。” 树木生长的速度并不快,要是不规定只能砍大树,未来虎头山肯定得变成一个荒山了。 村长摸着胡须,看着沈若的眼里满是欣赏,点了点头对村民们道:“就按若哥儿说的标准收木头。送来厂子的树木若是合格,一棵能得六文钱。带来的越多,那铜钱自然也越多。” 大树很重,一人决计搬不下来。若是两个人一同上山将大树砍了带下来,那一人可是能分到三文钱。好些人在镇上做短工一日都只有五、六文钱,这要是砍树一天砍上个十棵,那可就是六十文钱了!两天可就是一贯多!! 而且那树木又不要钱,虎头山上多了去了,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啊! 这会儿大家看着虎头山的方向双眼放光,就像是在瞧着一座金山! “现在就能去砍了不?这砍树的活计我在行啊!” “我家的柴刀锋利的很,啥时候能去啊?” 村长和族老们瞧见大家狂热的眼神,此刻咳嗽两声。虽然工钱高,但也不是就只要将树木砍了带下来就结束了的。 沈若听见他们咳嗽,会意一笑,继续道:“乡亲们别着急,还有要求没说完。谁砍下了虎头山上的一棵大树便要栽上一棵小树苗,树苗由厂子提供,我们会登记造册。未来树木长成了有奖金,但这树苗若是枯死了,就要将买树苗的银钱赔给厂子,小树苗的价钱可比一棵大树的工钱要贵上两文。” 这法子也是沈若和顾允一起想的,毕竟为了工厂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虎头山上的树木自然是要爱护有加,要是村里人为了赚钱发奋极了,一口气将那些大树全都砍下来,那自然也是不行的。 而且你要是砍得多了,那种下的小树苗也多,要是不好好养只顾着砍树,那可要倒贴钱了。所以这样也能很好的控制住大家砍树的数量。 让他们砍一棵种一棵,种几棵养几棵,那未来虎头山上的树木还是会一直循环往复的生长下去。工厂也能一直靠着虎头山上的树木来运转。 大家听了这话之后,心里头就有了计较,要养小树苗可不是件非常容易轻松的活儿,这钱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赚啊! 村长此时摸着胡须笑了,清清喉咙扬声道:“这厂子的想法是沈若想的,先前荷塘村村长带了一十两银子来找沈若买,但他没肯卖。” 周围有些人知道这件事,有些人却不知道,但此刻都是张大了嘴。这可是一十两银子!沈若竟然没肯卖! “他将‘若斗’免费交给了我,交给了沈家村。我们能开起厂子都是沈若的功劳,他为什么这么干?不就是为了扒拉咱们村里人吗?!”村长激情昂扬地说道,随后恨铁不成钢地抬手虚虚指了几个人,“结果村里还有人搬弄是非,胡乱说沈若的不是?在我看来,若哥儿和顾秀才都是咱们村顶顶好的青年人!未来谁再敢乱嚼舌根,就给我滚出沈家村!” 沈村长这话就将沈若和顾允推向了高处,明摆着要袒护偏爱着他们。但是村长和明事理的族老们打心眼里知道,哪怕村长明摆着偏爱,也并不会让沈若和顾允“恃宠而骄”。 村里那些和沈若用布换过肉蛋的,来家里帮过忙的,还有称粮税时候一起的人,全都点头称是。 对沈若多了解一点之后,就会发现这个人非常“正”,而且不会让别人吃亏,对来帮忙的人都大方极了。 人家好心好意扒拉咱们,难道咱们还狼心狗肺地去背地里骂人家?这难道是正常人能做出来的事!? 大家纷纷唾弃这种人,可真是道德败坏了! 那些被村长挑中的人,有人问道:“那我们在工厂里做活儿的,空闲下来了能不能也去砍树?” 村长摸着胡须:“可以,砍了大树之后小树种上还要侍弄的,只要你能顾得过来就成。” 那人点点头,不能贪多,但是空闲时候去砍个一两棵多赚些钱也是很不错的! 那些没被选中只能砍树的村民顿时就有了危机感,他们可就只能砍树啊。现在还不知道在工厂做工的能有多少工钱呢,但是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肯定比砍树多啊!结果他们还想出来砍树! 顿时周围一片嘈杂声。 “未来厂子要是开得规模更大了,自然会招更多人来做工。沈家村的厂子自然都会先紧着村里人来。”沈若给他们喂下定心丸,总之大家只要跟着自己的步调走,未来肯定不会再过回以前的那种苦日子。 周围人这才消了声。 好些之前在称粮税时候就很服气沈若的汉子,顿时爆发出一声“好!” 此时他们一个个都是心潮澎湃的。 沈家村以往太穷了,根本没有人能扒拉所有人起来。但是现在沈若的发明和他想出来的点子让大家看见了希望。 未来沈家村绝对不会继续穷下去! 顾允永远也不会忘记现下看见的这个画面,他的爱人站在所有人面前高声说着一个个绝妙的点子,每一个都那么好,都是能带领着工厂越做越好的决策。几乎所有人都唯他马首是瞻,追随着他。 此刻,他整个人好像在发光。 一时之间,顾允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快速地跳动,血液泵出的速度加快了。 这个人,是他的爱人,他的未婚夫郎,还是他们孩子的阿爹。 他何德何能…… “好了,大家记得沈若对乡亲们的好,可别好心当成驴肝肺。未来咱们村工厂赚的银钱分一成给沈若,可有人不服?”村长话自然要说在前头,未来工厂要运作,有付给村民的工钱,还有剩余的自然是要给村里头的,修葺宗祠,修路哪一样不需要银钱呢? 沈家村的宗祠现在只外头还能看,里头可是破败的不能再破败了。 自然没有人不服,要是没有沈若,那他们哪里能跟着沾光赚到银钱呢?只有傻子才想不到这点吧。 顾允手里拿起一卷纸,朗声说道:“工厂的银钱收支会有专人每月公示,除了给做工的人工钱外只透露总体的银钱,其他的,像是买树苗,这类开支都会告知所有人。剩余的银钱由村长保管,用于修葺宗祠或其他村中需要建造的地方,全部公开,让所有人都知晓工厂赚的那些钱都流去了哪里。” 一般村里要造东西或是修葺宗祠,都是从村民手里头众筹银钱来搞,之后立个功德碑,上头刻上村民的名字。 但是沈家村现在开了工厂,那所得的盈利自然是用于村里,取之于村,用之于村。 “大家也无需眼红,这个厂子的‘厂长’便是你们!我们沈家村中的所有村民!未来若是厂子赚的银钱够多,还能按人头分钱!”村长满面红光地喊出来,他心中的激动可一点儿不比年轻人少。 真好啊!村民们心中激动起来,感觉这日子马上就要越过越好了啊! 此刻,沈若抬眸望了顾允一眼,冲他展颜一笑。 嘴巴微张对着他说了一句话,但因为被周围大家的欢呼声盖过了,顾允只能靠着唇语解读。 他在说——“我们回家。” 晒谷场上村民们还处在兴奋中,沈若和顾允与村长和族老们打了声招呼,便转身悄悄走了。 等远离了晒谷场上的人声鼎沸,沈若一下子放松了下来,整个人靠在了顾允身边。 大声说话可真累,今日忙了一天也就站了一天。 “真好啊,”他喘着气:“今日卖的如此火爆,未来的生意肯定是不愁了。还有我想的婴儿车和婴儿床还没推出呢,得拿上我之前画的图纸去找沈木商量一下。” 顾允看着他那有些疲累的脸,目光幽深,抬手轻抚他颧骨上的小痣。 “别太累了,‘若斗’还能一直卖上几月,那婴儿车和婴儿床不着急的。” 沈若这会儿边走路还边赖在顾允怀里,额间抵着顾允的胸膛:“顾允,那婴儿车和婴儿床,越早做出来越好。哪怕工厂先不售卖,也好给崽崽预备着呀。” 婴儿床能推来推去很方便,而且还能从小给孩子培养分床睡的好习惯,未来…… 沈若红了脸,他以前才不会想这些。不过崽崽很乖,沈若也有些舍不得让小云吞自个儿睡小床了。 有个会呼吸的小生命睡在自己身旁的感觉真的很奇妙,每每听见那小小的呼吸声,沈若就会很安心,心底柔软极了。 顾允会意,心跳怦怦:“好。” 晒谷场上。 那说嘴的婶子皱着眉,小声道:“那沈若一个小哥儿就能得一成利啊?这也太多了。” 周围人没再继续搭腔,沈若能带着她们家里人赚钱呢,可不会嫌少。再说了,未来肯定会越赚越多的! 那婶子见没人搭话,顿时心里头更不舒服。 “难怪家里要建大围墙来,怕不是早就靠这个‘若斗’赚了不少了吧?我可不信他没卖,要不然沈大山家哪里来的钱?” 周围的婶子一听这话顿时离这说嘴的人远了点。 有人听不下去了,忍无可忍道:“沈若愿意扒拉咱们,还不跟咱们一般计较已经是宽宥了。咱们要赚钱,门路已经给你铺好了,只要出力气就能赚!你还想那有的没的。” “沈若要是真早就靠‘若斗’赚了钱,那还不早就发达了?还轮得到咱们分一杯羹?” “你可真是愚蠢至极!以后可别来我家说闲话了,我之后就去沈若家里给他道歉。他可真是个好人!” “是啊是啊,我跟你一起去道歉。沈若简直就是活菩萨,愿意扒拉咱们,可真好啊。” 那婶子见周围关系好的人都远去,顿时捶胸顿足。气地鼻子都歪了。 124 第 124 章 入秋+果脯+去荷塘村…… 已经入了秋, 夜晚风凉,屋子里也透着一股子冷。 小云吞睡着了。床顶上垂挂着一根红绳编成的络子,沈若一手拄着额角, 一手搭在被褥上轻轻拍着小云吞的胸膛哄睡。 小崽崽睡得可香了,肉嘟嘟的半张脸趴在枕头上, 能瞧见长而卷的睫毛随着呼吸一颤一颤的。胎发就剩了正中间那一小撮, 发梢翘起来怪可爱的。 沈若看着小云吞从皱巴巴又瘦又小, 一点点长成现在这样玉雪可爱的模样, 心里就有无限的柔情。 小云吞的满月宴一过,李善桃就搬回了大屋去住, 先前一直和沈若住一块儿照顾小云吞,沈大山一个人住大屋里,媳妇儿不在总觉得空落落。 但是现在好了, 秋夜里凉的很, 有媳妇儿抱着暖被窝沈大山心满意足。 小云吞夜里也乖,沈若自己一个人就能搞得定,也好让自个儿娘歇歇。 天色没黑透的时候村长和族老们过来了一趟,将白日里卖“若斗”的银钱拿来了。 五十只“若斗”一共卖了五两银子,要分沈若二成利那就是一两银。 契书先前就已经一式三份签好了,这银子沈若收得心安理得。 未来每月月初便会将上一月的银钱结给他,这可真的是“躺着赚钱”了。 哪怕不用村长说, 沈若也会对沈家村木工厂上心的。 木头工厂的营收也关系到沈若自个儿的收益,沈家村一众村民也都指望着它, 所以必然要好好地将之运转起来。 沈若向来都是走一步看三步的人,还在思考有没有什么疏漏,但是许多事情也不能光靠想,还是得实践过后才能发现问题, 继而去解决它,所以现在想太多也没什么用。 沈若轻微晃了晃脑袋,克制自己不要继续思考。 刘大夫说了让他不要总是思虑过甚,这样对脑子不好。 自从那日被顾允知道自个儿逃掉喝苦药的事儿之后,这两日喝安神药都是在他的监督下进行的。 明明前一秒还在跟自己笑着谈心,下一秒就一脸严肃地让他喝药。 沈若脑海中自动播放潘金莲给武大郎喂药的片段——“大郎,喝药。” ……沈大郎还能怎么办,他能说不喝吗? 最后苦大仇深地将煎好的汤药灌下肚,苦的沈若整张脸都皱起来了。 然后他嘴里就被塞了两大块果脯。 也不知道顾允是怎么挑的,那两块果脯就跟以前沈若吃的某松鼠牌子的芒果干似的那么大,直接塞进嘴里一左一右,他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沈若:“……”说好两块就两块,顾允你可真行! 不过真的很甜,还带着水果的清香,很好地将喝药的苦味完全压了下去。 “你这果脯哪儿买的,我以前买的都没你买的甜。”沈若是真的好奇,镇上卖果脯的店好像也就那么几家,他也没瞧见过类似的。 顾允看着他,突然就笑了。 沈若以为他要把卖果脯的店位置告诉自己呢。 结果顾允道:“你买不到的。” 沈若:“??” 顾允没多解释,抬手摩挲着沈若的唇瓣,慢条斯理问道:“真的很甜?” “甜啊,你说我买不着,那难不成是你亲手……” 沈若还没说完,嘴唇就被人吻住了。 他猝不及防,手指无措地抖了下。这人怎么不听他说完呢! 在晒谷场上的时候顾允心中就起了一团火,无可抑制地想要亲吻他。 到现在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蹩脚的借口,堂而皇之地陡然进攻,战意高亢地在火热城池中大肆侵.犯,不多时便响起令人脸红心跳的吮吃水声。 沈若呼吸乱了,脚根发软。 腰被顾允紧紧箍住。 顾允的吻还是没什么长进,为数不多的几次经验都是和沈若一起,明明毫无技巧可言,但偏偏有股爱意汹涌的直白,撩人得很。 沈若眼光微动,阖上了双目,红着脸给予回应。 上一次的接吻结果太过惨烈,一个咬了舌头,另一个唇瓣还破了皮。此刻顾允舍不得太用力,只得顺着他周旋。 氧气同津液一起被吞吃,沈若感觉到浑身燥热,开始头昏脑涨。 “唔……喘不上气了。”沈若受求生欲驱使,忍不住开始讨饶。 两人的脸凑得极近,沈若能看见顾允眼里火热的爱意,烫的他几乎要滚下泪来。 顾允靠在沈若肩窝处喘息,清凌凌的嗓音带着小勾子似的滑入耳蜗。 “确实很甜。” …… 沈若一回想起来,顿时臊地满脸通红。 看着自家崽儿酣睡的侧脸,轻柔地把被沿边给他掖好。 他一手虚拢着崽崽睡觉,黑夜里沈若一直在做些光怪陆离的梦。 第二天醒来一看,果不其然,他又该去洗裤子了。 这回沈若没往小溪边去,拿了木盆子在家里快速地洗完裤子晾好。 他娘起得早,家里家外统统都收拾了一遍,家里越发干净了。 这会儿李善桃瞧见他了,立刻道:“若哥儿,早食喝粥。” “来了。”沈若进厨屋,端了放到刚好入口的粥喝。 新收的粮食熬的粥闻起来就是非常浓重的粮食香气,他娘熬煮的时间不短,厚薄适中,还熬出了米油,香得很。 再配上他阿嫂腌的萝卜咸菜,爽口极了。 “待会儿我往粥里再加点儿熟水给小云吞喂点儿。天天喝羊奶也该换换口味。”一开始喂米汤的时候小崽崽喝得也香,沈若想着小云吞该是能喝点稀粥的。 “成嘞,昨儿个你们俩一起睡他闹你没有?”李善桃用木勺子搅动着铁锅里的粥,问道。 她在沈若屋里和他们住了快一个月,昨儿回了自己屋子还有些不习惯了。每次一到点儿就醒过来,然后想起小云吞不在边上,她就又睡回去。 沈若笑着摇摇头:“不闹腾,小云吞是个乖崽呢。” “那就成,你是不知道村里头那些婶子啊听我说咱们家小云吞这么乖,一个个的可都羡慕坏了哈哈。”李善桃一想起这个就忍不住笑,他们家小云吞白白嫩嫩的,还乖还好带,谁家看了不眼热啊? 就有那么几个酸的说他家把哥儿当做宝,李善桃才不管,是哥儿怎么了,只要是他家若哥儿生的,那她都喜欢。 沈若也笑:“等他再大点儿就会喊人了。”他家小云吞那么爱说话,没准再过几个月就能喊“阿爹”了呢! “是啊,想想就高兴哈哈哈。”李善桃心情好极了,昨儿村里晒谷场上的事情结束,一堆人来跟她攀交情,嘴里一句句的都是夸沈若夸孩子的话儿。 在以前哪里能有走到哪儿都被捧着的情况啊。不过李善桃也就是听听就算了,要是想从她嘴里问出点什么的,那她肯定是含糊过去。 李善桃搅和了一下粥,对沈若道:“对了若哥儿,荷塘村里头有户人家的媳妇要生头胎,约莫就是这两日,请娘去接生。今儿天还没亮就来找了,我打算吃过早食就过去。” “那正好,我也打算去一趟荷塘村。” 今日刘麻子的工程队就要过来建造围墙了,家里还得给他们准备午时的一餐饭。沈若本就是打算等喝了粥就去隔壁荷塘村徐屠户家里买些猪肉回来的,之后还要去田里摘些菜。 “兰香婶子待会儿会过来家里帮着带小云吞,阿嫂得帮我做那祥瑞香囊的,阿兄今儿估计一起来又在那做鸡笼,爹呢?怎么没瞧见他?”沈若细数家里人要做的事儿,突然发现好像没见着他爹。 沈大山起的也早,这个点不可能还在睡着。 “你爹他往田间去了,过段日子要开始播种冬小麦。”李善桃道。 农闲也就那么一段时间,其他时候就没有不忙的。 沈若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他对农事不算精通,但也知道一点儿。冬小麦是在稍暖的地方种的,他们这儿地处偏南方,冬小麦一般在农历九月中下旬至十月上旬播种,到翌年五月底至六月中下旬成熟。 家里一共有五亩田地,三亩旱地两亩水田。水田种水稻,旱地便用来种麦子。 等小云吞周岁了,家里还能应政.策再分到一块田地。 家里的田地不算多,种出来的粮食勉强够一家人吃,以后要是有余钱肯定是要多买些地。田地是很值钱的,买的地要是多到能连成一片,那就成了地主…… 沈若喝过粥将碗搁下,他就出了厨屋套车去。 待会儿刘麻子他们会过来,家里不能没人招呼着,这个任务只能落在了沈丰头上。 沈丰在家闲着都快长蘑菇,很想多走动走动。但李善桃和沈若都耳提面令地叫他不要多动,就坐外头看着就成。 其实本来能喊柳杉来招呼人。 但是过来做工的都是些人高马大的汉子,李善桃怕柳杉气势压不住。她儿子也是人高马大的,完全继承了沈大山的那双牛眼睛,看着就唬人。 虽然都说刘麻子那一帮人做活儿好,但主家肯定还是得盯着点儿,不然要是做坏了人家拍拍屁股走了,自个儿也改不好。 沈丰拍拍胸膛示意自己可以:“行了啊娘,你们快去吧,家里我会看顾着。而且我是脚受了伤,其他地方好着呢,不会出什么事儿。” 李善桃算是放下了半颗心。 沈若和沈丰都知道他们娘是改不了这爱操心的性子。 沈若扶着李善桃上了牛车,随后就往荷塘村的方向去,将人妥妥地送到那户媳妇要生产的人家之后,沈若才走。 他娘是个稳婆,他生小云吞那会儿就是他娘给接的生。 先前也不是没有人找上门来,但是因为家里有个崽儿要照顾,他娘已经推了不少人了。 十里八乡的稳婆也不少,但李善桃细致,照顾产妇妥帖,口碑很好。所以附近村里有妇人要生产的,那家里人大多都会来找她。 125 第 125 章 买肉+建围墙+周浪(…… 古时候行路难, 所以要请稳婆都得提前接回家里,好应对突发情况。 荷塘村里不少村民昨儿都到沈家村去了,这会儿见到了沈若没人不认得他, 纷纷跟他打招呼。 “沈小哥儿你咋来我们荷塘村了?要找谁,我可以带路。” “你想的那‘若斗’可真好用啊,我家里都已经使上了哈哈, 顾秀才那字儿也好看, 不少人来我家里瞧呢。”有荷塘村的婶子笑着道。 沈若道:“过来找徐屠户买几斤肉回去。” “好用就成,以后沈家村木工厂还会推出其他新东西,到时候可以来瞧瞧。”沈若笑着顺便给自家村子的工厂打个广告。 那婶子一听顿时就有些期待了,连忙问是什么新东西。 沈若没多说,他想让工厂做的“拳头产品”目前还是木浆纸上的设计图呢,连个雏形都还没有。这会儿就说让人家等着看就好了,把吊人胃口这件事做了个十成十。 总之得了消息的人,都好奇极了沈家村这工厂还能捣鼓出什么好东西来。 等到了徐氏肉铺摊前,沈若才刚下了牛车, 那徐屠户瞧见他了就把手里的大砍刀往案板上一剁, 拎着猪肉走上前来就往他板车里的箩筐上放。 在沈若到之前就有村民跑过来给他报信儿,说隔壁村的沈若要过来他家买猪肉。 “沈小哥儿,近些日子我家生意更好了, 多亏了你的法子。还有那‘若斗’, 我家做生意走不开, 亲戚给我带了一个回来, 真好用!这点小心意你收下。” 徐屠户本就是个豪爽的人, 家里自产自销的猪卖的也比镇上便宜。 但沈若不是个让人吃亏的性子,说什么都要给钱。 徐屠户粗眉竖起,道:“你收下, 我认下你这个朋友,要是不收就是伤我的心了。”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只得先应了声:“我收下,但是银钱还是要给的。以后我总是来光顾你家肉铺,总不好每次你都白送我,哪有这样的事儿。” 徐屠户摆摆手,爽朗道:“那怎么了,我家养的猪我爱给谁就给谁不是?” 沈若笑着摇摇头,掏出了买这些猪肉的铜板。 “我收下猪肉,你收下这些。要是不收下,我以后可就不来了。”沈若学着徐屠户的说法来说。 人情往来向来不是个容易的事儿。 亲兄弟都还要明算账呢,他知道有许多淳朴的村民就跟徐屠户这样的,别人帮过他自个儿有的东西就想着白送给人家。但是这样做不太好,没有谁必须给谁送东西这一说,他送一点儿是情分,不送才是本分。 而且上一次他也送了不少,但好歹还收了点钱的,结果现在一个铜板都不肯要。 这回轮到徐屠户不肯收,此时徐屠户的媳妇儿掀开布帘子从屋里出来了。 是个胖婶子,瞧见沈若了顿时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哟,沈若你来了。这是咋的了?老徐你干嘛呢。” “婶子好。”沈若第一次瞧见她,问候了一声。 徐屠户对着自家媳妇道:“你咋出来了,可别吹着风。我就是给沈小哥儿拿了点肉,他非要给钱。” 胖婶子对人情世故这块拿捏得好些,上前来从沈若手里摸了几个铜板走。 “成了,钱收了。以后要是想吃肉了就来咱家买啊,咱家的猪都是家养的,肥得很呢。”胖婶子笑着说道。 “好嘞。”沈若应了声,也没再去争那么几文钱非得给过去。 关系要好就是得有来有回的,沈若瞧见胖婶子头上还围着布巾,一眼就瞧出来这是还没出月子呢。 他家里有娃娃,沈若心里头便惦记着等之后婴儿车和婴儿床做好了,也给徐屠户家送一个。 这会儿买着了猪肉,就得往回赶。沈若驾着牛车离开了。 胖婶子笑眯眯地看着沈若离开的方向。 徐屠户不解道:“媳妇儿,为啥要收他钱?” 胖婶子捋了捋鬓发:“你也知道沈若就不是个爱占人便宜的,咱要是不肯收铜钱啊,以后他可真不敢再来买了。” 徐屠户道:“那不是因为他帮了咱们吗?要不是他那个好点子,每日我还得跟人掰扯呢。现在好了,每日做生意都爽快,卖的也比以前好了。” “人家那是举手之劳,没想着要回报的。”胖婶子脸上带着笑,心想这小哥儿是真不错,是个值得深交的。 徐屠户懂了他媳妇儿的意思,大概就是自己总是想白送,要是人家碍于他说的话收下了,那下次就不会再来买了。因为一上门就像是要来讨猪肉似的,换成自己,他自己也不乐意上门。 “媳妇儿,你以后多跟我说说这些。我是真不大懂。”徐屠户看着自家媳妇儿无奈说道。 “成啊,那你可别听多了不耐烦。”胖婶子顿时笑出了声,平日里她要是说这些,八卦什么,她相公可是一点儿都不想听还嫌啰嗦呢,但人情世故不就是在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当中学到的么。 徐屠户重重地点了下头。他要听! ==================== 沈若驾着车往家去,秋日里风冷得很,要是不刮风大太阳照着又觉得太暖。 路过虎头山的时候已经瞧见有不少村民上山伐木去了,一路上都是往虎头山上去的人。 大家瞧见沈若了纷纷打招呼,沈若应了,顺便叮嘱他们注意安全。 箩筐上头盖了大荷叶,没人瞧见里头是啥,少了不少麻烦。村里大多数人都是好的,但眼红他家的人自然也有,村里现在还是在起步阶段,家家户户也见不着多少荤腥,肉也不便宜。 他箩筐里头两条肉,都是十几斤的上好五花肉,要是被眼红的人瞧见了还不得说道。 虽说沈若听不着,但保不准会有其他人被带跑偏呢?总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驾着牛车回到家,刘麻子等人已经到了,这会儿正在和黄泥,忙的热火朝天。 “若哥儿,回来了?”沈丰忙活了大半天,说是就让他坐着,但他闲不住非得过去盯着,跷着只脚在地上乱蹦。打眼瞧见沈若了,立刻往长凳边去,乖乖坐下了。 沈若:“……” “之后我盯着,阿兄你要是闲不住就去帮我切肉吧。”沈若说道。 “成!”沈丰立刻应了,有点事儿做就好。 给他阿兄安排了事情之后,沈若就过去看刘麻子他们做工。柳杉早早地煮了糖水,让他们渴了能喝上。 刘麻子的工程队一共来了二十多个人,除了刘麻子还有两个熟面孔,是先前来丈量围墙大小的时候一起过来的。 他们瞧见沈若了都笑着喊他。 沈若走过去,说道:“这些天要辛苦大家,买了些荤腥待会儿给各位烧了吃,要是渴了你们可以自个儿倒糖水喝,不用客气。” 刘麻子笑呵呵道:“咱们是不客气,你家又是糖水又是好饭好菜招待的,才是真客气了。” 到别的人家做活儿哪里有糖水喝啊,有的人家不讲究能打点井水给他们喝都算不错了。午时那一餐也就是些干饭青菜的。 听到沈若说有荤腥,不少来做工的人都没忍住咽了口口水。 家家户户能每日开荤的自然没有,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能吃上几口肥肉呢! 先前听刘麻子和另两人说他们来沈大山家量尺寸的时候还吃到了红糖鸡蛋,大家伙儿都馋得慌。但心底里是不信的,以为刘麻子他们诓他们呢,开玩笑的。 没想到今儿一来就喝上了糖水,那滋味儿可甜了。大家伙儿还没开始干活就先喝了一碗糖水,顿时都干劲满满。 这时候沈若说午时有荤腥,大家伙儿的干劲越发高昂了。 那号子喊得几乎能传出二里地去。 沈若这么做自然也是有原因的,自家招待好了,工人们才会用心做活儿。要是主人家漠不关心的,或是招待不周,那做出来的活计自然也就没那么好了。 倒不是说他们会偷懒耍滑,而是有些地方可以做的再细致些的,要是主人家招待的好他们自然乐意将工作做的更细致。要是招待的不好,那就面子工程,能看能用就得了。 沈若是个完美主义者,那围墙既然要建了,自然是要尽善尽美的。 他还从没见过那黄泥墙是如何建造的,此刻看得津津有味。也许男人天生就爱黄土与挖掘机这类的东西,沈若竟然看入了迷。 建造黄泥墙的方式类似于现代的钢筋水泥浇筑,在空地上用一个木质的墙体模具灌入黄泥再加入一定比例的水和边上岩层上自带的沙砾,搅匀。而后在模具上头盖板,二十来号人站上去用重量夯实,待干透了再将这一面墙竖起来,便完成了。 那模具刘麻子他们是用牛车搬过来的,夯实之后便能取下,做下一块土墙。模具也带了三块,他们分工合作,速度也不算慢。 但是那比例就是他们的秘密了,但也不怕被看。周围有不少沈家村的村民也过来凑热闹的,还有很多小孩子也过来瞧。要是被问起来这黄泥加多少,沙子加多少,那回话就是“加入适量”、“加入少量”、“加一点”。 总之那“适量”“少量”和“一点”是多少,你们猜。 他们专做这个的自然不可能将这些告诉别人,沈若看够了,就往厨屋进。 他阿兄已经把肉差不多都切好了。他五大三粗地,但手还挺巧,进了厨屋大多数时候是做那种揉面擀面费力气的活计。 不过沈若瞧了沈丰切得肉片,厚薄均匀,肌理匀称,是顺着纹理切的,这样炒出来的肉片会比较好嚼。 沈若点点头,夸道:“阿兄你这刀工不错啊。” 沈丰给点阳光就灿烂,一点也不谦虚,顿时笑道:“那是,我阿兄我做什么都不错。是吧?” “对对对。”沈若笑着附和。 “怎么又没见着二狗?”沈若先前还跟二狗一有空就凑一块儿学字的,但今儿都没听见他动静。 沈丰挑眉笑道:“估计又跑去欣哥儿家里玩了吧,这小子年纪不大,都打上人家小小哥儿的主意了。” 他说完摸了摸下巴,道:“随我。” 沈丰小时候第一次去柳溪村就瞧上柳杉了,长大之后非她不娶。沈大山和李善桃原本都给他挑中了沈家村里的一户人家的姑娘,但还没上门去提呢,就被他磨得没脾气。再加上他们都宠孩子,自然也就答应了沈丰的请求。 柳杉娘家就一个爹,但她是老来女,父女俩相依为命的。她父亲就希望她能嫁得好,过得幸福。可是考验了沈丰不短的时间。 沈大山和李善桃都是好脾气,和柳杉的父亲也聊得来,后来就松了口,让宝贝女儿嫁了。但是他年纪大了,在柳杉嫁过来之后没两年,老爷子便去了。 “我瞧欣哥儿也蛮好。”沈丰牛眼睛眯起,露出一点满意的笑来。 “若哥儿,你说要不去问问沈欣家,给俩孩子定个娃娃亲?”沈丰还真不是突发奇想,他是真满意沈欣这孩子,年纪比二狗大两岁会照顾人,小小年纪说话就很有条理。 “我觉得不成。”沈若摇了摇头,小时候的事儿说不准,他现在看着感觉就是自家二狗剃头挑子一头热。现在两个孩子都还小,要是定下娃娃亲,长大之后有了各自喜欢的人,那俩孩子该如何自处呢? “等孩子们长大了再看吧,现在还小哪里懂什么叫喜欢啊。”沈若自个儿都是长到这么大了才第一次懂什么叫喜欢的。 也许二狗就是喜欢跟沈欣一起玩,是青梅竹马好朋友。长大以后要是能成,那确实是一桩美谈,但要是没成也不用遗憾。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缘分。 沈丰点点头,不再提这个了。他和沈欣的爹妈也不算多熟悉,贸贸然去提也不好。 沈若准备开始做午食,沈丰过去烧火。 灶膛里生了火,沈丰往里塞了大柴,说道:“若哥儿,你说我总在家闲着算什么事儿啊。爹打算搞菜地,娘打算养鸡,我媳妇儿都有活儿,就我一个大闲人啊。” 沈若正蒯了一勺白花花的猪油往锅里倒,闻言便道:“过过两天我组的小摊就要开摆了,要不你去帮我看着摊子?” 他其实早就想过了,小摊要运转必须得有一个人一直顾着,但沈若自个儿有许多事情要做不可能每日都守在摊子上卖东西。 他阿兄现在腿脚不方便,但是看摊子直接坐在那儿就成了也不用走动,还有事情忙活他心里头也舒服。 这么一想,让他阿兄看摊子去还是挺不错的一个决定。 果然,沈若一提起,沈丰想也不想立刻就答应了。 “成!” 沈若点点头,说道:“那我之后有些要点得和你说,还有算术阿兄你也得学,要不然算不清楚客人付多少钱可不行。” “别小看我,我简单的算钱还是会的。”沈丰牛眼睛瞪大,他以前去镇上打短工赚了多少铜板自个儿都能算出来。 “嗯,除了你会的‘加和减’,还得会‘乘和除’。”沈若没反驳他,简单的加减可以用来找零,但这也用不太到,估计用银票来买小东西的人不多。所以“乘和除”最重要,如果有人要买好多个一样的,那肯定是乘法最方便。 沈丰听不太懂,但觉得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到时候再和你说。”沈若打算把九九乘法表拿出来让沈丰记背。 “好。”沈丰应了。 家里的菜不少,沈若挑了青椒出来,打算炒个青椒炒肉。这里的人都喜欢肥肉更多些,因为有油水,所以沈若便将肥一些的肉片放进锅里翻炒。 铁锅中发出油滋滋的声音,肉香味瞬间就飘了出去。 另一口锅里已经焖上了米饭,这会儿都开始上汽了。 肉片差不多炒熟沈若就先盛了出来,锅中留着底油,沈若将青椒放进去翻炒。 家里种的青椒是辣的那种,工人们干得都是体力劳动,要吃重油重盐的食物才有劲儿,所以沈若加了整一勺的盐巴。 也就是比平常的菜再咸上那么一点点,配上饭就正好合适。 沈若打算做的就是青椒炒肉盖浇饭,锅中青椒炒熟,沈若便将炒好的肉片一起下进去,随后加入水和水淀粉翻炒均匀,最后盖上锅盖焖煮。 此刻香味儿已经漫出来了,青椒炒肉的香气太有冲击力,沈丰一上午蹦来跳去的消耗的体力也不少,此刻肚子都咕咕叫起来。 外头做活儿的那些工人闻见了香味,顿时都亢奋起来。 是肉!青椒炒肉! 太香了,大家顿时都感觉到饿,馋得慌。就有些干不动活儿了。 工人们都眼馋地望向沈若家厨屋的方向,刘麻子抹了把汗,喊道:“看啥呢,快点儿再做一点儿!很快就能吃上饭了!” 大家这才收回目光,继续热火朝天地干起来。 沈若家碗柜里头的粗陶碗不太够,家里人外加工人们一共需要二十六个碗,得去找周围邻居借一借。 柳杉不能一直窝在屋子里绣花,那样对眼睛不好,沈若喊她出来帮忙一起到外头走走,去周围人家里借陶碗去。 每家每户的碗底部都有标记,到时候再洗干净还回去就好了。村里人一般谁家缺点碗筷,桌椅的都是问邻居家借的。 家里有十个碗,只需要再借十六副碗筷。 柳杉去邻居家借了,沈若想了想,就跟她说了声,他打算去周婶家借。 周兰家离得也不远,约莫走了三分钟左右就到了。村里头其他人家都只吃早晚两餐的,要是像沈若家一样请了工人的,那自然还做午时那一餐,得让人吃饱了才好干活。 沈若想着这时候周婶应该会在家里拾掇。 走到近前,沈若敲门。 “周婶,你在家吗?” 很快里头就传来了脚步声,木门被一把拉开。 “若哥儿,你怎么来了?”出现的是一脸惊喜的周浪,他一听见熟悉的嗓音立刻就冲过来了。 沈若瞧见他的表情,顿时就有点尴尬,探头往里看了下,问道:“周婶不在家?” “嗯,我娘出去洗衣裳去了。”周浪将两扇木门都打开,抬手摸了摸后脑,“你……你要不要进来坐坐?我娘应该快回来了。” “坐就不坐了,我过来是想找周婶借几副碗筷,家里建围墙的人来了碗筷不够。”沈若道。 “你等着我去给你拿。”周浪说完就往里走。 沈若站在门外等着,正巧周婶挎着洗衣篮回来了,瞧见沈若立刻道:“若哥儿,你咋来了?来了怎么不进去?” “家里来了人建围墙,这不是要吃午食了么,碗筷不够用。我就想着过来借几副。”沈若道。 周婶点点头,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将手里的东西放了,就瞧见她儿子已经捧了不少碗筷出来。 “八副够么?”周兰家里头现在就俩人,这些都是多出来的没人用,能多借出一些。 “够了,多谢。”沈若伸手就要接。 “我帮你捧过去吧,拿来拿去容易摔了。”周浪道。 周兰挥挥手,村里头这些东西都是借来借去的,“都说了别客气。那浪哥你帮若哥儿送去。” 沈若手里没东西,碗筷都在周浪手里,周浪一个大高个儿这会儿欲言又止,想和沈若说话但又不知道从哪儿开口。 沈若没开窍之前要是遇到这场面说什么都不会尴尬的,但是现在意识到周浪好像对自己还有些复杂的感情,他就感觉尴尬极了。 或许不见面会更好? 周浪看着身侧不远处沈若的侧脸,呼吸都放轻了。 他像是回忆起了什么:“若哥儿,你还记得半个多月前在李记杂货附近的草编摊子么?” 沈若疑惑地“嗯?”了一声,周浪怎么会知道那个草编摊子?就是那时候他找古桐买了熨布头用的汤婆子。 “那时候我往杂货铺送地瓜,碰巧遇见你了。你当时就坐在那棵榕树底下,头一点一点的像是要睡过去了。”周浪起了个头,话匣子就被打开了。 “当时我就觉得,你可真漂亮,像天上下来的仙子……然后我捡了路边的狗尾巴草,编了一朵花送你。但送完之后又后悔,这种东西怎么能配得上你。”周浪安静地诉说着。 沈若没说话,但他听得很认真。 虽然周浪的感情自己没有办法回应,但是周浪的真心不能被自己随意践踏。 那朵狗尾巴花沈若有印象,当时他觉得颇有野趣,还给插.进了路边别人丢弃的破瓦罐中,很好看。 “后来,我向你表明心意。我不是不喜欢小云吞,只是有些介意……我好嫉妒,为什么那不是我和你的孩子……如果,如果我那天……” 沈若打断他:“这世间没有‘如果’,周浪,我很感谢你的喜欢。但是缘分这种事情不能强求,你也许会觉得要是那天你没说让小云吞留在沈家的话,我可能就答应了?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不会答应。因为我当时听到你的表白,我的感觉就是莫名其妙,实在不懂你为什么突然就喜欢上我了。我也不懂喜欢一个人是怎么样的。” “不过现在我懂了,是顾允让我懂了什么是喜欢。” ——不是因为小云吞,而是因为他们互相喜欢,所以才会在一起。 周浪听懂了,他重重地闭了下眼睛,不再用余光一直看着沈若。 “沈若,我知道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像是彻底放弃了一些什么。 126 第 126 章 青椒炒肉盖浇饭(营养…… 周浪帮忙将粗陶碗都放在沈若家大屋的四方桌上, 和沈若打了声招呼就打算走了。 沈若跟他道谢,问他要不要留下吃饭。毕竟人家帮了忙,总得客气一句。 周浪摇摇头, 还是走了,背过身挥手没再去看沈若一眼。 此时,四方桌上已经摆了不少碗筷,邻居家里人多能借出来的碗筷有限,沈若快速清点了下数量发现刚刚好够。 他心想, 沈大山这个点儿应该也快回来了。因着家里自从沈若恢复之后都是一日餐饭,到了午时肚子就会觉得饿了, 到了点儿自然就会想到归家才吃午食。 刚想到他爹, 沈若就瞧见沈大山牵着二狗回来了, 爷孙俩还在说着话。 沈若喊道:“爹,二狗, 你俩快去洗把手脸,准备开饭了。” “好!小叔做了什么好吃的呀, 真香!”二狗高兴坏了,蹭到沈若身边去。 “嗯,确实香。”沈大山也接了一句。 “做了个青椒炒肉盖浇饭, 已经开始准备装碗里了。”沈若忍不住笑,让他们赶紧去洗手。 饭和菜都好了, 家里人都来帮忙装米饭,做活儿的人饭量都不小, 陶碗里头的饭给压得实实的, 上面铺上青椒炒肉,再舀上一勺汤转着圈儿的淋进去,可别提多香了。 沈若、柳杉、沈丰分工合作, 一人递碗、一人装饭、一人打菜,很快就将二十多份盖浇饭给装好了。 沈大山将四方桌给抬了出去,就放在屋门口。沈若等人便将陶碗一个个地摆上了,再将木筷放在一旁,就齐活儿。 沈若去叫刘麻子他们过来吃饭。 刘麻子他们也都好信儿,闻着味儿了都觉得香麻了,恨不得现在立刻就捧起碗吃呢。这会儿也差不多到了正午,大家伙儿的也干累了,一趟趟跑去舀糖水喝。 瞧见沈若朝他们走过来就知道要开饭了,大家伙儿便放下了手里的工具朝他走过去。 “饭食放在屋前桌上了,一人一碗,不够再添。”沈若特意做多了点儿,工人来自家做活自然得让人家吃饱,不吃饱哪里还有力气干活呢? “好嘞,谢谢沈小哥儿,咱们可就不客气了!”刘麻子笑着道。他对这家有好感,不是小气的人家。 沈若摆摆手,示意不用谢。 他们一窝蜂地过去舀水洗了手,青椒炒肉的香味太霸道一直萦绕在鼻尖,这会儿到了桌前瞧见了本身,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那青椒炒肉,一看就是用了不少荤油,香味扑鼻。捧起碗沉甸甸的,粗陶碗本就大,里头饭还压得实诚,用饭铲子松松至少都是整大碗的量,上面盖着的青椒炒肉片也有厚厚一层,每碗里头最起码都有七八片肉。 沈若心细,知道他们劳动费的力气大,出了不少汗,要补充盐分爱吃写咸的辣的。还另外在桌上摆了一小坛腌萝卜和辣酱。青椒的辣味不算很辣,要是口味重的还能自己往里加辣酱。 “我的天,可真香啊!” “我这碗里头这么多肉片!”有人随手拿了一碗,可能是最后盛的,里头肉片比别的碗里多上一两片,顿时高兴坏了。 “可真舍得,我家过年节时候才敢这么吃呢。”有人感慨道。 心里头都有些感动起来了,他们出来做工的,别的人家随便煮点什么东西让他们吃敷衍一下也就得了,大方些的也就是稠粥小菜凑合,哪有像沈若家这样的! 饭是白米饭,菜是荤腥,还有小菜准备着呢。 刘麻子饿极了,扒拉一口饭菜,鲜香辣味充斥味蕾,那米粒上头还裹着汤汁,香得人恨不得把舌头都给吞下去:“沈小哥儿,你这手艺可真是绝了!”夸完,他用力地嚼着美味的饭菜,嘴角都沾了油花儿。 他们做了活儿身上脏,也没往沈若搬来的条凳上坐,就蹲在屋前吃着。 沈若瞧见他们吃得头也不抬,脸上忍不住带了笑。爱做饭的人都喜欢看到别人吃到自己做的饭菜后满足的表情,非常有成就感。 沈若提醒道:“这叫‘盖浇饭’,你们可以将饭菜搅拌均匀了在吃,味道更好。” “盖浇饭”顾名思义,就是菜和饭放在一个盘子里吃,菜浇在饭上,由此称作盖浇饭。各地的做法都不一样,但名字都叫这个。 大家纷纷照做,青椒炒肉的汤汁本就下饭,再加上菜,一口接着一口停不下来,心里头可满足了。 在这里饱餐一顿,简直就跟坐席似的丰盛。 这还没完,沈若还准备了紫菜蛋花汤,能瞧见不少蛋丝的,看着就知道用了不少鸡蛋。 因为青椒炒肉盖浇饭比较咸和辣,沈若做汤的时候就刻意少放了点盐巴,这样淡一些,正好给他们清清口。 干了半日的活儿,这会儿吃了顿好的,一下子就把疲惫给清扫了,再喝一口紫菜蛋花汤,浑身只剩下舒坦。 他们这么多碗自然不能全让主人家洗了,这会儿都拎着碗筷往小溪去。 沈家村的小溪在驾车过来的路上就瞧见了,他们过去将碗筷都洗涮干净了才还回来。 他们看见沈若一家吃的跟他们是一样的,都没开小灶再烧,心里头更感动。现在家家都不算特别富裕的,能吃这么好的时候也就年节了,但来沈若家里建围墙,他们都是收了工钱的,到时候刘麻子跟他家结了尾款他们都能分到钱,结果还给他们吃这么好。 一个个心里头都在想着,必须得把活儿给干好咯。主人家对咱们这么好,咱们做出来的围墙必然不能有一点儿次! 吃过饭歇了一会儿,他们就又开始继续热火朝天地干了。一个个都是一边做一边监工似的,做得特别认真细致,那搅拌黄泥的时候都更用心了。 大屋里头,沈大山吃完放下碗,喝口汤顺顺。 沈若吃得不多,不爱肥肉就自个儿拿了汤汁拌的饭,也不带青椒。 他问道:“爹,那冬小麦你打算什么时候种?我也来帮忙。” 家里亩旱地,他阿兄腿伤了干不了农活,但自己力气大能顶上。 “那不成。”沈大山听他这么说,粗眉皱起,有他在哪里还要家里的小哥儿出去做活儿? “月末种”他言简意赅地回答。 沈若心思活泛,现在家里的农田不算多,亩旱地,他和阿爹两个人种小麦估计也花不了太多时间。不过他更想让他爹轻松点,他爹也是锯木头做桌椅的一把好手,没有学过就自己捣鼓着做的。 要是能去木工厂里头帮忙管事,做点轻松的活计,那就最好不过了。 其实田地里的农事完全可以花铜钱请人来帮忙嘛。 沈若将自己的想法和沈大山说了。沈丰在一边听着也觉得好,他们爹瞧着还有一把子力气,但是积年累月的劳累已经让他身体产生不少暗病了。 每每到了冬季或是阴雨天,那腿缝都疼得慌。沈大山很会忍疼每次都一声不吭,在孩子们面前表现不出来,但是李善桃会念叨,让他在这种天气的时候休息,别出去做活儿。 但沈大山不能歇,每到阴雨天他就惦记着地里的秧苗,那田垄边的水会不会倒灌,担心大雨会不会把苗给淹了。夜里都得往地里跑。 沈丰以前会代他去跑,他自个儿年轻力壮的自然比沈大山不怕雨淋。但沈大山疼孩子,能自己去的时候绝对不让孩子去,非得逞强。除非自个儿腿疼得走不动路,才肯松口。 就是牛脾气,沈丰其实跟他在脾气方面也挺像的。 沈大山听完立刻就不赞成:“也就亩旱地,我一个人四天就搞完了。” 四天搞完那就是从早上天还没亮搞到天快黑透。以前还有沈丰帮着一起干,约莫两天能播种完。 现在种麦子也没什么趁手的工具,沈若垂眸思索,村里人自然都是要种麦子的,能不能造一个播种方便些的器具出来。 在沈若的印象里,那都是田地都是一垄一垄的,一垄上头要播种条壕的麦粒。或许可以做一个用牛拉动的半人工播种器具。 犁地的工具有现成的,需要用牛来拉动,沈若觉得能在那个上面做改良。 做成那种能一边犁地,然后立刻播下种子的那种,这样才能效率尽可能的最大化。 他一时间想入了神,沈大山只当他是答应自个儿一个人去种了,这会儿就起身往外去,瞧瞧刘麻子他们作围墙活计咋样。 村里一直比较穷,那犁地的工具是所有人都凑了钱买的,是用了铁的,一直是存放在村长家中。谁家要用了就去借,到了春种时候那都是轮流用的。 “阿兄,我打算去村长家瞧瞧那个犁地的农具。”他也不知道自个儿能不能成功改良,脑子里只有一个大概的想法。 沈若跟沈丰说了一声,就带上木炭和木浆纸往村长家去了。 路上正好遇见要来找他的顾允。 “若哥儿,你怎么走得这么着急,做什么去?”顾允见他又是纸又是木炭的,问道。 沈若见着他就笑,主动拉上他的手:“你来得正好,走走走,我想试试看能不能将那犁改良成能播种麦子的农具,你帮着我一同想想。” 顾允道了声好,他家的田地是都租出去了,倒是不用做农事。不过这个时节,好像快要播种冬小麦了吧? 村长家。 “什么?你说你想试试做播种麦子的农具?”沈村长惊讶地抚在胡须上的手都顿住了。 沈若点点头,道:“我脑海中有了个想法,但是不确定能不能实现。这会儿过来是想看看那‘犁’。” 村长媳妇见他们俩一同过来,立刻就去泡了糖水。 沈若和顾允接过纷纷道谢。 “在我家库房里头呢,你们跟我过来吧。”要是真能将那农具造出来的话,播种也会变得轻松和快速。 沈村长对此充满期待。自从“若斗”被发明出来之后,他就对沈若非常看好,这个年轻人还真会一次次地给他创造惊喜啊! 村长家的库房里头堆着不少农具,锄头、镰刀、斧头都各有不少,村里头谁家缺了急用的都会来村长家借用一下。瞧着都陈旧,有不少使用痕迹。 那“犁”就放在最里头,设计十分简单但好用,瞧着还是挺大一个的。 沈若进去之后,就仔细地查看“犁”,将之画在了纸上。 那“犁”底下有脚踩着的踏板,前端有绳子,那是拴在牛身上的。底部前端是铁质的尖头形状,可以轻松破开土层。上面就一个斜斜竖起的把手,供人抓握。 沈若将“犁”在纸上画好了,就开始冥思苦想该如何在上头改良。 127 第 127 章 改良工具+谁最可爱?…… 村长也在边上瞧着, 着实不知道年轻人是脑子是怎么长得,为什么能想到那么多念头。他左思右想也没想到什么好法子。 “我想着牛要拉犁,犁一遍地的, 那要是在上面加一个装置, 能往下掉麦粒, 那岂不是正好播种上了?”沈若道。 村长摸着胡子点点头:“不过瞧这个‘犁’上头也装不了什么东西吧。就那么几根木头, 感觉难。” 沈若暂时也没有什么好的想法。 顾允看着沈若,想起了那“若斗”的原理,慢条斯理道:“或许可以在‘犁’上面再做上一层,就像‘若斗’一样, 底下做‘箱子’但只要十二条边固定,上面做一个‘三洞漏斗’,你们觉得可行么?” 沈若听着他说,脑海中立刻就有了画面。他眨了眨眼睛,没想到顾允竟然一下子就想到了好办法! 那十二条边就是长方体的框架,中间要是再钉上交叉的木条就会更加牢固, 三个洞的漏斗正好能将三条壕播种完呀! 沈若脑筋转得快,只要一提醒就能很快地将之延伸出去,就像之前瞧着小云吞之后就想到了婴儿床和婴儿车一样。 这会儿就开始上手画示意图了。 顾允也在一边瞧着沈若画, 时不时加入他自己的想法,两人开始讨论着这样能不能做出来,或是能不能成功做出可以播种的效果来。 播种需要滑落下去的速度均匀、顺滑,并且不能一下子全都漏下去,那就结成一团了, 必须是散开的。 村长对农事精通些,也加入他们的讨论。 为了让种子播撒的更均匀,沈若想到了筛子, 但是筛子孔隙的大小还需要再决定,而且种子的大小不一,这一点来说不太方便。要是种子比孔隙大的那就漏不下去,要是比孔隙小的,那一下去就是四五颗。 还没能想出更好的办法来。 村长跟随着这俩年轻人的想法去想,脑子也灵活了不少,随口问道:“‘筛子’不行的话,要不然就在底下留一个小洞?” 沈若想了想,如果只留下一个小洞的话,那对麦粒的筛选会严格一些,得选那种差不多大小的,但是不至于直接全部掉下去。 而且从那个小洞掉落下去的速度必须得慢,要不然肯定不够均匀。 顾允瞧沈若在纸上画了几根弯曲的线条,听了他的想法后,接口道:“筛选麦粒可以用‘筛子’,那个洞口的大小做成可以替换的带洞的板子,这样应该就行了。” 沈若眼睛一亮,虽然在播种前期增加了一道工序,但是这样确实是可以做到用那一个洞来播种的操作。就是对制作有要求,需得非常精细才行。 村长也点点头,果然还是年轻人脑子转得快啊。 不过如何让种子均匀地播下去,这还是个问题,毕竟牛走动的时候乱晃,哪怕用那个洞漏下去,那也很容易在一个位置播下一大堆。 三条壕就需要做三个小装置,沈若现在画出来,类似现代的望远镜,上大下小,这个里面需要分两半做出隔层。上面放种子,下面就是将种子漏下去的小洞,中间留空,是一段让种子掉落的缓冲区域。 但是如何让种子均匀地往下落,需得控制下落的速度。 速度和力与质量有关,也就是加速度,质量就是惯性。种子自重较轻,落下去的速度应该也快不到哪里去? “村长,你家有麦粒吗?”沈若打算上手试试看。 “有,我去给你拿些过来。”村长说完就立刻往屋外去。 拿到麦粒后,沈若将手握拳虚虚拢着,只小拇指弯曲的位置留一个小洞,让顾允从上面将麦粒倒进他手里。模拟一下他们设想出来的工具。 只见种子很快哗啦啦从他手里滑落下去了。 这速度太快了,几乎是好多颗一起,一坨一坨地往下落的。 沈若陷入了沉思,如果做出来的工具播种效果是像这样的,那肯定不行啊! 现代肯定有不少播种麦子的工具,但沈若小时候住在山村里头也没种过麦子,更别提见见播种麦粒的机器了,他们那儿种茶树比较多,还有些水田种水稻。除此之外,就是和沈家村里差不多的红薯土豆大豆等等。 现在想这个改良农具像是到了瓶颈,沈若慢慢思考着说:“怎么样才能让种子掉落的速度再慢些均匀些呢?加长这个‘筒’的距离你们觉得可成么?” 说多不如做多,这会儿沈若让顾允继续帮忙实验,从较高的位置将麦粒撒下来,看看落下去的速度。 …… 还是不成。甚至更快了! 村长叹口气,说真的要改造一个农具肯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大宇朝农事官那么多,也没见有人能做出个方便播种的器具出来。 他们村这俩年轻人能想到这么多,已经实属不易了。但这效果瞧着该是差强人意的,还不如人用手播,那自然是又均匀又好的,就是慢了些。 “天儿都快黑了,要不明日再想吧。”村长见天色都暗了下来,说道。 “在我家吃个夜饭再走。” 沈若看着手心里的麦粒,轻轻地捏了捏。 要是能造出来,他爹做农活儿就能轻松一些,也能给木工厂增加一个商品。沈若不太想放弃。 沈若说:“村长,我还不饿,再想想。” 村长上前拍拍他的肩膀,鼓励了一声,便往外走了。他还得去帮媳妇烧火,家里儿子可都去木工厂做活儿了,这个点还没回来呢。 沈若蹲在地上,往木浆纸上写写画画。顾允就在一边陪着他。 他一个书生,也想不出什么好的法子,但是可以回家之后翻阅一下书册,看看书中会不会有记载类似的工具。 顾允就定定地看着他认真的侧脸,道:“你已经将同样的图画了四遍了。” 沈若一思考到了瓶颈就喜欢做一件重复的事儿,这会儿画着图纸心里头才能平静,脑海里还在缓缓地思考着。 闻言还有些呆呆地,说:“没准我随手一画,能来个‘神来之笔’呢。” 说完沈若就笑了,这还真不是吹,艺术细胞经常存在于意外之中,可能不起眼的一道乱画的痕迹,就能瞬间让整幅画“灵”起来。而且必须得是在不经意间的,如果是刻意的,那就能看出来是精心设计过的。 真要是能闭着眼睛画出来解决方案,沈若就不会头痛了。 顾允盯着他看了半天,道:“你今日的安神药喝了么?” 明明脑子里还有血块没彻底清完,结果药也经常忘了喝,还劳心伤神的。 这样怎么能好得快。 他都怕沈若的脑子一直转,转得狠了该头疼起来了,抬手一摸还是烫热的。 沈若额头被他微凉的手心触碰,就像是突然被菩萨的手给点化了一样,灵光一闪道:“我想到了!” 沈若原本垂着眸子画图,此刻睁大了眼睛,惊喜地笑着看向顾允。 “你瞧!”沈若在那下端的筒状里头画了几条弧线,连成了螺旋的形状。 “只要增加摩擦力,那麦粒掉落的速度自然就慢了,还会均匀很多!” 沈若激动地跳起来,只要能做出来这个最重要的部分,其他地方改进都很简单! 他心跳的很快,脑海中想象了一下工具的使用过程,感觉有八成的可能性能成功,现在就是非常兴奋。 “顾允,你觉得可行吗?”他现在迫切地想要分享自己的喜悦,还想让顾允看看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可行的。他靠在顾允身边,举着图纸让顾允看,指着里头的几根线条用手指顺着种子会划过的地方。 他的指节修长纤细,葱白似的,指尖还透着点儿粉。划过木浆纸的时候蹭上了黑色的炭迹。 顾允伸过手去握住了那一截手指,放在手心里揉搓,想把黑色的痕迹抹去。 “瞧着可行,若哥儿你可真聪明。”顾允也笑了,沈若一说他脑海中自动浮现种子在这个工具中滑动的画面,更别提刚刚沈若还用手指划拉了几下示意。 沈若笑地眼睛都眯起来,高兴极了。 被握着的手指也没想着要抽出来,这会儿就迫不及待地道:“那我去跟村长说,之后找沈木去做一个出来试试看!” 沈若说完就打算往外跑,顾允捉不住人,想叫他慢点都没说出口,人就跑进村长家的厨屋了。 顾允怔了怔,手心里还残留着热意和炭迹,垂下眼摇着头笑了。 心道他的若哥儿总是这样,想到什么就去做了,那么自由,又那么聪颖。像一只飞鸟,而他如何能禁锢住飞鸟呢? 他想要的无非是,在他飞倦了的时候能够回到自己怀里,依赖着自己罢了。 沈若再从厨屋里走出来的时候,天色都暗下来了。但他的眼睛却很亮,像是盛了满天的星辰,眼睛也弯成了月牙状,瞧见顾允了,就像一只投林的鸟儿一般扑了过来,撞进了顾允怀里。 这会儿村长夫妇还在做夜饭不会出来,外头就他们两个人,还有围墙拦着。 沈若一点儿不害臊,双手抱住了顾允的腰,靠进他怀里。 “我好高兴。要是能成功做出来,播种的效率提高了,大家都不用那么累了。特别是我爹,他腿脚不太好了,我想他也能轻松些。” “嗯。”顾允轻轻将手按在他脊背,“而且木工厂能大批量生产的话,未来的效益也很可观。” 沈若将头埋在他胸膛闷笑出声,是啊,那又可以赚钱了! 木工厂只要不倒闭,那就能源源不断地创造收益,距离沈若的目标又可以近一步。 顾允揽着他,心里被填得满满的。 或许若哥儿已经潜移默化地更依赖自己了一点儿,只是他没有发现。 顾允十分享受沈若的依赖,很喜欢听沈若絮絮叨叨地和他说这些小话。 听着听着,竟笑了。 他道:“若哥儿,有没有人说过你可爱?” 话题转的太快,沈若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 而且“可爱”这个词儿还是沈若先说的,后来家里人听了之后都觉得很合适,然后都用来夸崽崽了。现在家里人谁见了小云吞,都忍不住夸他可爱。 结果现在这个词用在了自己身上。 沈若耳根晕开了红,钻在顾允怀里不肯抬头了。他闷声说:“‘可爱’是用来夸小孩子和女孩子的,你不要这么问我。” 自然是没有别人夸过的,而且夸他一个大男人“可爱”真的好吗! 顾允从胸膛里溢出笑,沈若听见了更是羞恼。 他说:“在我眼里,你比小云吞都可爱。” 128 第 128 章 找沈木制作工具+护着…… 沈家村木工厂此时还是在晒谷场上, 是个用简易的油布棚子搭起来的地方。 因着先前的订单七日就要做完,之后又接了不少订单,沈家村木工厂夜里也还在运转, 被选中的村民都是某足了劲儿在干。 但生意好, 工钱自然也就高,大家都干劲满满的, 一点儿觉不出累来。 沈若和顾允过来的时候沈木还在里头教那两个徒弟,因着那“若斗”最核心的内容其实也并不难, 两个徒弟都很有天赋, 已经可以上手做了。 就是比沈木慢些, 只要质量够格就成, 慢点也没关系。 所以沈木也就没有之前做那五十个“若斗”时候那么累, 能分些给徒弟去做。 他瞧见沈若他们过来,立刻就放下手里的半成品“若斗”过来了。 “你们是过来查看成品的么?”沈木问道。 虽然这木工厂瞧着简陋,但该有的部门沈若和顾允跟村长他们商量完, 一个都不少。质量检查目前就是让沈若来,顾允也来帮忙, 顺便还要在“若斗”上面写字。 沈若摇摇头, 将他带到棚子里头隔出来的一个小空间门中。 这里相当于一个小小的办公室, 里头摆着几张长凳, 和一张四方桌。 沈若将画了设计图的木浆纸往桌面上铺好, 让沈木看。 “沈木,你瞧这个能做出来不?”沈若感觉那筒状和螺旋要做那可比“若斗”更细致更难些,这个还真考验木工。 沈木对做木头的物件儿是打心眼里头喜欢,一听沈若是拿了新东西来叫他帮忙做的,顿时就来了兴致,捧着那张木浆纸就开始仔细地看。 沈若在一旁解释道:“这个是用来播种小麦种子的装置, 想把它安在‘犁’上头,牛可以一边犁地,然后这个装置撒种子,只需要走一遍,人只需要站在踏板上头把住方向。” 顾允帮着补充:“这三个上粗下细的‘筒’中间门需要截断一层,插.入一块板子,上面留孔。底部也需要留孔,让麦粒掉下去。” 沈若道:“中间门的板子处孔较大,阻碍一下麦粒,让它不要落得太快,板子下面就是‘螺旋’,滑落到最底下的孔隙处落下。这个孔的大小,还需要测量。三个‘筒’最底下的孔从大到小排列,让不同大小的麦粒都能落下去。” 三个筒是之前就想好了的,加上三种不同的孔隙,正好将筛选过后的麦粒分开放,这样都能成功滑下去。要是三个孔做一样的,那麦粒的筛选太严格,好些都下不去,或者太小了直接漏下去,这都是不行的。 分成三个不同的,正好将麦粒也分成“大”“中”“小”三种,这个用筛子筛过之后就能分出来了,也还算方便。 之后就是将它们分顺序往“筒”里放就成。 沈木越听眼睛越亮,这东西要是能做出来,肯定很好用。只需要牛儿走一遍,就能将一垄地三条壕都播种完了,要是能做出来,岂不是一天就能将冬小麦都播种完了?! “这个好这个好,我今儿就开始试着做!”沈木迫不及待道。 沈木在平时说话做事都是个慢性子,但是只要一开始做木工活计瞬间门就成了个风风火火的人。 要做出来估计得费些时间门,那孔隙大小还要沈木在家试验看看。把设计图给了沈木后,沈若就不着急了,等做出第一版成品后再说,看看还能不能继续改良。 要是能在今年播种之前做好,之后能用上那就最好了。 沈木接了之后就醉心琢磨做法去了,沈若和顾允在木工厂里头逛了下,瞧瞧大家做的如何。 很多活计重复做了之后,自个儿就能找到一个更简单方便的做法,劳动人民的脑子都是很聪明的,知道该如何借力,还能自个儿做出些好用的小工具出来。 工人们瞧见他俩,都笑着跟他们打招呼。 “若哥儿和顾秀才这么晚还来啊,这里木尘大,小心别吸进去了。”有村民关切道。 “大家都辛苦了,别太累,该休息时候就休息。”沈若也大小算是个“股东”,这木工厂没有他想出来的“若斗”就开不起来,所以大家对他都感观很好。 听他这么说了,大家都忍不住露出憨厚的笑容来。 “知道嘞,这不是你给乡亲们整了能赚钱的活计么,大家都可有劲儿了,一点儿都不觉得累呢!” “是啊,一想到今年年底就能攒下不少银钱,我这力气就跟使不完似的!” 顾允道:“做半个时辰休息一炷香,总一直做着吃不消的,得劳逸结合。这是门长久的营生,以后的时间门还长着。” 顾允难得和村里人说这么长的话,但话里头的关心大家都听着了。心里头都是暖暖的。 “好,咱们再过半个时辰便归家了,你们小两口还真是体贴人哈哈。”有年纪稍大一点儿的汉子笑着道。 沈若耳尖红了下,轻咳了声。先前顾允来他家纳采的时候,村里头人都知道了,再加上他俩孩子都有了,虽然还没成婚,但大家已经默认沈若就是顾允的夫郎了。 顾允嘴角微微上扬。 木工厂刚开始正式运转,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到位,里头锯木头尘屑飞扬的,确实不是个事儿。 沈若打算教在木工厂做活的汉子们的媳妇儿或是闺女小哥儿做口罩,家家户户自然是有布的,做个简易的口罩不费事。 主要是吸入的木屑尘土太多,要生病的。 沈若道:“你们回去后叫家里会缝东西的人明日带上针线和不用的干净的布料到我家来一趟,我教她们做面罩,到时候你们戴上。” 这里人很少有人蒙面的,有的人先前听过自家娘们儿说过沈若以前捣鼓出来的“防晒面罩”,还以为是一个玩意儿。 笑着道:“咱们大老爷们在棚子里做活儿,哪里用得着那玩意儿了?没准过段日子在里头都捂得白白的了,不像样。” 那人觉得,得是黑黑壮壮的才像个猛汉子呢。 沈若知道他是之前来家里帮忙缝东西的婶子的相公,闻言解释道:“不是‘防晒面罩’,而是“口罩”,将你们的鼻和口给盖住。你们在这儿做活儿容易将这些木屑粉尘吸进肺里,一时是没事,但是长久了可不行,会生病的。” 有人不以为然,一点尘还能要了命了? 但有人之前瞧见过沈若摘止血草给沈丰和沈汉三治伤,知道他是懂些医理的,立刻就道:“成,我今儿回去就跟我婆娘说,让她明儿去你家。” “好嘞,多谢啊。今儿我鼻子里一哼气儿都是灰,可难受了。”有人现身说法道,感觉听沈若的将口鼻蒙上肯定会好上不少。 沈若点头,说道:“你们这会儿身上要是带了帕子的,能蒙上就蒙上,要是没带的,那动作小点儿,别把尘全都扬起来。” 木屑尘土尽量少吸,不然会得尘肺病,这个病现代都很难医治好,更别提医疗水平极度落后的古代了。 大家纷纷应好,沈家村木工厂里头做活儿的,加上沈木一共十七人,都是村里头能干些的汉子,暂时在晒谷场上的棚子里位置还够用。 但是以后工厂发展起来了,那这里的位置就不够大了,肯定还需要再扩大的。 那在晒谷场上就不合适了,毕竟这里一大片空地以后还要拿来晒谷子的,总不好一直被木工厂给占了。 这个村长和族老们应当也想到了,到时候得将木工厂搬去村里的其他地方。 工厂里头烛火旺,沈若还叮嘱他们小心些,毕竟木头易燃,要是碰倒了烛火免不了一场大火。 还顺便教了他们几样现代防火知识,还要求他们在棚子外头不远处,多放几个大陶瓮,之后每日都要注意着,里头必须得盛满水。 沈若操心完了木工厂里的事儿,这才感觉到腹中空空,这会儿天都黑透了。 他不好意思地看了顾允一眼,顾允一直陪着他也没吃饭,估计也饿了。 “这个点儿家里估计已经吃过夜饭了。”沈若想着娘不在家肯定是阿嫂做饭,肯定会给自己留饭的,就是不知道兰香婶子是在他家吃的还是回去了。 沈若道:“一同回我家去吃夜饭怎么样?” 自然是好,顾允冲沈若笑:“好。” 沈若喜欢他笑,顾允本就长得好,一笑起来更好看,看愣了半瞬。 “走吧。”顾允与他并肩朝沈家走去,靠得近手背碰着手背,自然而然地牵在了一处。 秋夜里风凉,但牵在一起的手却暖和地厉害。从晒谷场到沈若家,瞧着远,但其实走过十几户人家也就到了。 家里还点着烛火,想必都在等沈若回来。 二狗在借着屋里的光正在外头的泥地上面用树枝划拉呢,远远瞧见两道身影过来,小人儿立刻站起来往屋里进,一边喊着:“阿爷、爹、娘,小叔和顾叔叔一起回来啦!” 沈若本还想着跟顾允两个悄么声儿回来,然后直接往厨屋里钻,搞点吃的。 家里人都睡得早,这会儿二狗一喊,沈若才知道一个都没睡,都在等他回来呢。 柳兰香也还没走,因着顾允说过要来找若哥儿的,结果若哥儿没回来自家儿子也没来,那肯定就是路上碰见一起去村长家了。 正好她过来照顾小云吞,他俩没回来李善桃也不在家,那她自然也就在这儿呆着了。 沈大山走了出来,他不太会说关心的话,但此刻瞧着俩孩子牵着手回来的,表情缓和了点儿:“若哥儿你们咋这么晚才回来?” 语气有点强硬,但沈若知道这是他爹表达关心的方式。 他笑着回道:“在村长家里设计东西呢,之后又去木工厂找了沈木,顺便瞧瞧里面运作的怎么样。一下子没注意到时间门,等忙完天就黑透了。” 柳兰香对着顾允道:“诺诺你说你这么大人了,你也不知道多体贴一下若哥儿,就让他饿着啊?你总不忙,在边上也不知道提醒一句。” 沈若道:“兰香婶子,顾允跟我一起忙活呢。要是没他帮忙我也想不好那物件儿,而且那时候一点都没感觉到饿。” “他对我可体贴了,你别这样说他。” 沈若说完耳根都红了,虽然兰香婶子是顾允他娘,但是沈若听不得任何人说顾允的不是。 顾允对自己特别特别好! 柳兰香顿时就捂着嘴巴笑了,这还没成婚呢就护上了。她是真心为自家儿子感到高兴。 “厨屋里头还热着饭菜呢,你俩快去吃吧。”柳杉从屋里出来提醒道。 这个点儿了肯定都饿得慌,就别在外头说话了,先让他俩去吃饭。 沈若是真饿了,家里没有剩饭剩菜的习惯,每餐都是新烧的。他阿嫂的手艺从他这儿学去不少,做的饭菜也越来越好吃,夜饭搞了个辣炒番薯藤,和豆角炖土豆。 都不是什么贵价的食材,还是自家种的,但入味吃起来香得很。 沈若给顾允盛了满满一碗饭,让他自个儿夹菜,沈若搞了点儿炖菜的汤拌饭吃。 两人没去大屋里头吃,就搬了板凳坐在屋外头,就这月光吃了。 二狗还在门口划拉着写字,瞧见他们迈着小短腿蹬蹬跑过来,将小板凳强势插.入两人中间门的空隙,坐下来了。 “小叔,顾叔叔,你们吃完之后看二狗写字好不好?”二狗这点和沈若太像,就是爱显摆,还想挨夸的那种,越夸越来劲。 小二狗在家里已经被沈大山、沈丰、柳杉、柳兰香轮番夸奖过了,现在就差不在家的李善桃和沈若还有顾允没有夸过他,这会儿可是攒足了劲儿要秀一波的。 沈若憋笑,道“好”。 顾允也点头。 沈若的这个侄儿鬼灵精怪的,喜欢读书识字还刻苦,瞧着确实是个读书的好苗子。 二狗写出来的字都很大,但都像摸像样的,工整极了。任凭谁来看都想象不出这竟然是个四岁孩子写出来的字。 再过小半月才是二狗的五岁生辰呢! “二狗进步真大,这字写得越来越好了。”沈若夸奖道。 顾允也跟着夸:“确实不错。” 二狗顿时就兴奋起来,往沈若怀里扑,高兴地蹭来蹭去。 “二狗以后会更好的!”小朋友捏着拳头说道,抱着沈若的腰不撒手了。 顾允视线定定地看着,想把这孩子从沈若怀里捉出来。 二狗偏着头对上了顾允的视线,小小的孩子还知道八卦,问他们小云吞是怎么来的。 沈若满头黑线。 顾允道:“就跟你爹娘生下你一样来的。” 二狗乖巧地点头,又抬头问顾允道:“那顾叔叔,你和小叔是不是亲亲了才会有小云吞呀?我看见我爹娘他们……唔。” 沈若一把捂住二狗的小嘴,再说下去可能要出现什么限制级词汇。 小孩子都喜欢问自己是怎么来的,沈若斟酌片刻后说道:“不是亲亲了就会有小崽崽的。你爹娘为什么会有你呢,是因为他们互相喜欢,做了夫妻了,然后从天上的小神仙里头挑中了你,然后就有了咱们家的二狗呀。” 二狗顿时高兴坏了,小叔说他以前是小神仙诶! “真的呀,那小叔,小云吞是不是你自己挑的呀?”二狗想说小叔和顾叔叔还没有结婚呢,怎么就把小云吞给带下来了呢? 沈若面不改色道:“不是啊,小云吞是自个儿选中了我当阿爹呢。” “哇。”二狗惊讶地长大了嘴,想到自己如果可以挑肯定也要挑自己的爹娘的! 他冲沈若道:“那小云吞一定是天上最好看的小神仙!” 沈若笑着揉了揉他的头,“时候不早了,快点回屋去睡觉。还想不想长高了?” 二狗猛点头,他要长高!抬头看了眼顾允,心中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长得比顾叔叔还高呢! 等二狗进了屋,沈若就被顾允搂紧了。 “以前……对不住。”在听到沈若说小云吞是自个儿选择的他,顾允顿时有点儿绷不住了。 怪他回过神来的太晚,只要想起那十个月沈若的遭遇,他就如鲠在喉。 “可别矫情啊,顾允。”沈若靠着他胸膛,听着他心跳,说道:“我又不怪你。那沈子莺设计害我,如今也算是罪有应得。” 说到这个名字几乎恍若隔世了,沈子莺犯下的业障可不止这些,上一世她可是搅动整个大宇将大宇变得民不聊生的罪人,而原主也早早地就死了。 她如今伏诛,还留下了和那神秘组织的暗号,朝廷自然会追查。这算是她唯一带给世人的一点好处。 不过这些距离沈若这个平民百姓太远,他也不会想那么多。 现在就顾好自家这一亩三分地就是了。他和顾允还年轻,可以为自家,为孩子拼一拼。 村里人,跟自家一条心的,那就会一同出力。要是不一条心,那未来赚钱也就别想分一杯羹。 沈若也不是圣母病,自然不会所有人都扒拉。 那给小摊供应布艺商品的小工坊,沈若也打算开始筹备了。 顾允“嗯”了声,也许是今晚的月色不够明亮,让他心里头发闷。 “不要沉溺往事,得着眼于眼下与未来呀。”沈若看着他笑,眼里好似盛满了星光。 顾允低下头。 他胸口缓慢起伏,酸胀发痒。 几乎克制不住地想要去吻他。 沈若指尖攥着顾允的袖摆,嘴唇动了动。 眼角余光瞟见沈丰屋门开了条缝,他立刻轻推了顾允一下,示意他往边上看。 顾允对上了二狗露出来的一双大眼睛,他低低地喊了一句“若宝儿。” 心跳地很快,沈若装作若无其事的将板凳放回厨屋,然后往自己屋里进。 顾允从善如流地跟着做,随后也进了屋。 屋里柳兰香在,两人也不好再做什么。 “若哥儿也该休息了,诺诺,咱们回家吧。”柳兰香站起身准备走了。 沈若抿了抿唇,道:“就走了呀,兰香婶子明儿还来么?” “来啊,你娘不在家,我过来照顾小云吞。”柳兰香拉过沈若的手,轻轻拍拍他手背。 “辛苦了。”沈若余光定在顾允脸上,明明他表情没多大变化,但沈若就是敏锐地感觉到他现在有点儿“欲求不满”的意思。 “这有啥辛苦的,崽崽乖得很。是不是啊,小云吞?”柳兰香逗着孩子,小云吞小手可有劲儿地挥舞。 沈若看着孩子忍不住笑。 随后柳兰香就要走,顾允只能跟上他娘,出去后还回过头看了沈若一眼。 沈若就关上门立在门内,笑着倒数。 等两人出去走了十来步,沈若才打开门喊道:“顾允,你有东西落下了!” 顾允耳聪目明的,听见声儿立刻转身,冲他娘丢下一句:“我去去就来。” 待进了沈若的屋,门关上,两人就抱在了一处。 顾允终于得偿所愿,低下头吻住了沈若。 一声一声的心跳几乎触耳可闻,随着水声,灼烧在颈侧,红云一路烧到了脸颊。 两人快速地接了个吻,解了心里的渴。 沈若推推他,说道:“快走吧,你娘该等急了,外头还挺冷的。” 顾允耳根也晕开了红,说道:“好。” “喏,这个你拿着。”沈若早一个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这么疯狂,就为了亲个嘴儿,还开始耍心眼了。 哪里有什么东西落下,都是他胡诌的。 “好。”他又道一声好,再抱了抱沈若往他颧骨上轻吻一口,才走。 沈若的心跳还在“咚咚、咚咚”的,等瞧不见他们身影后才再次关上了门。 手抚摸了下自己的脸颊,烫得很。 柳兰香等顾允走到近前,才发现他手里捏着一本书。 这书是顾允先前来他家,放在这儿的,反正总过来,放一本随时空着的时候能看。 这会儿正好就做了借口。 “娘,咱们回家吧。”顾允道。 顾叔叔回家去了,小叔也进屋子里了。 二狗瞧不见了,颇有些遗憾。 他还想看看天上还能不能再下来一个小神仙呢! ==================== 翌日,沈若醒来的时候就感觉到脸上有软软的触感,就落在颧骨上。 “小云吞。”沈若喊了声,才睁开眼瞧。 小崽崽可不得了,这会儿不仅是趴着的,还伸着小手摸阿爹的脸呢! “哒哒哒……”他小手手力气大,但还知道轻轻地摸沈若。 这会儿沈若刚醒一点儿脾气都没有,拉过崽崽的小嫩手亲了亲。 小婴儿身上的香味很好闻,手心的皮肤太嫩,沈若都不敢使太大力气,生怕把崽崽手捏红了。 “碟……”小云吞突然冒出一个新词,之前都是“哒”但现在沈若听得很清楚,就是一声“爹”! 顿时兴奋极了,看着小云吞道:“乖崽,你刚刚叫我什么?再叫一声!” 小云吞:“……啊呜。” 小云吞圆溜溜的大眼睛和自家阿爹对上,弯成了月牙张开嘴笑,因为是趴着的,哈喇子止不住地往下流。 沈若不嫌埋汰,迅速给他带上涎搭子,继续诱惑着小崽崽喊“爹。” “小云吞,喊‘爹、爹’。” 小云吞睁着大眼睛看沈若的嘴巴,伸手想要去摸。 沈若抓住他的小手手,不懈努力道:“乖崽,喊‘爹、爹。’” 小云吞好像有点儿听懂了,张张嘴道:“哒……哒哒。” “不是‘哒哒’是‘爹爹’。” 沈若拉着小崽崽的小手,见他小嘴张了又张,口水直掉就是再说不出那个字。 “小云吞,”沈若凑近了,缓慢地动嘴巴让小云吞学,期待地看着他继续道:“喊‘爹、爹’。” 小云吞眼睛睁地大大的,笑着张嘴:“……哎!” 129 第 129 章 占人便宜小云吞 一大清早木工厂工人们的媳妇就带着昨儿沈若说过的东西过来了。 刘麻子他们也要过来继续做活儿, 男女大防在乡下不算太严,再加上人多,自然没人会说嘴。 这会儿婶子们都聚在屋前头, 那刘麻子一帮人就在屋后远处建围墙。 “若哥儿,你瞧我带来的这布能用不?我家的说是要带脸上的, 我特意挑了块干净的来呢。”那婶子是先前来给他帮过忙的,跟他熟络些,一上来就在沈若身边坐下了, 递出布料让他瞧。 “能的。”沈若要教给她们做的就是最简易的口罩,“这‘口罩’最好能做成双层的,然后多做几个,每日轮流替换着用。” 婶子们应了。 今日李善桃还没能回来,所以示范这活儿得麻烦柳杉。 因为确实简单极了,大家都缝东西的一把好手,做出来的速度也特别快。沈若在一边看着, 瞧瞧大家缝东西的技术。 那缝的好的,针脚细密的, 就在心里头记下来。 也就一炷香的时间,大家都学会了,沈若教的新东西大家都很喜欢学, 先前那些婶子学去了都已经用上了呢。 只要做成了第一个,那之后她们要多做些就能自个儿回去做了。 沈若觉得时候差不多了,说道:“各位婶子,以后你们若是有空的话, 就来给我做活儿吧。半月结一次工钱。” “哎哟,若哥儿你是打算开厂子了?”有婶子惊讶地眼睛都睁大了,这会儿迫不及待地问道:“我家哥儿也闲着, 他能来不?” 大家都有不少问题要问,一个个都是想来的。 沈若笑着回答道:“暂时不用那么多人。” “也不算开厂子,就是搞个小作坊做先前那些布做的的小玩意儿。拿到摊子上去卖。” 婶子们点点头,家里的汉子都在村里赚钱了,她们自然也想赚钱的! 大家做活儿的速度快得很,沈若自然不可能将想来的全都招来,他的小摊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还没有那么大的货物吞吐量。 沈若想要将所有的布艺商品的制作分成许多步骤,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裁片和缝制,可以将材料分出去,让婶子们做,做完了再收回来,按件计费。 等以后规模大了,那就可以办成小厂,让婶子们到厂里做活儿。 但现在还只是小打小闹,所以需要多少件,那就分配出去让她们来做,只要做出来的成品合格,那就可以算钱。 沈若小时候山村里头有不少年纪大些的人都会从一个小厂拿些手工活在家里做,有的是串珠子的,有的是做假花儿。沈若也打算效仿一下,这样就会比较方便。 定下需要制作的东西的数量后,准备好同数量的材料,做出一个样品教会要做的人,之后就可以将材料和样品分发下去,规定一个交付时间之后,就要收回来。 沈若跟婶子们解释了一下,大家都听懂了,就等着之后沈若来分配。 这个活儿要做的东西很多,而且多种多样的,有的复杂有的简单,那手工费自然也是不同。 比如布艺书包这类贵价儿的,那必须得让手艺好的人来做。 没人不想赚钱的,听了沈若说的之后,大家都很想现在就开始做。沈若让她们不要着急,他的小摊还没有开始摆出来呢。 先前从集市上买回来的布料已经全部都做成了布艺商品,这些就是第一波要摆到摊子上卖的,之后要做的就是在村子里做出商品源源不断地给小摊供货。 今日是没活儿的,大家还颇有些失望,大家能赚钱的方式太少,到镇上找短工那都是只招男人的。这一下有专门招她们来做活儿的,大家都期待坏了。 沈若给她们喂定心丸:“因为我暂时只有一个小摊儿,还不需要那么多布艺商品。不过可以告诉各位的事,今日过来的人之后都能来做,还有先前来帮我做过小玩意儿的也能来。” “其他人想来,以后等我家的生意扩大之后,我还会招人的。” 大家一听顿时就都高兴起来,她们可都是能来做活儿的呢!纷纷叫沈若一有活儿就来喊她们。 沈若哭笑不得地应了。 给小摊供货其实并不难,只是要操心的事情实在是多,沈若自己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 他需要找人帮忙。 家里沈大山要忙农事,还想要侍弄菜地;李善桃是稳婆偶尔得出去给人接生,还忙活着小鸡仔的事儿;柳杉要帮自个儿做给‘阑珊珠宝行’的绣品,那可是为“念宝”这个牌子打下名气基础的物件儿,是最不能怠慢的;沈丰之后帮忙去看着摊子,总之都有事儿做。 那家里打算盘活儿的这给小摊供应商品的小作坊自然是需要另外找人帮忙的。操心的事儿也多,自然要找一个对这些物件都熟悉,还要知根知底的,并且有空能帮得上忙的。 沈若沉吟了一会儿,其实他心里头有几个人选。 一是周婶,周兰丈夫不在家,就和一个儿子生活,周浪年纪不小了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需要她再多操心,而且对自己要做的那些布艺商品都是了解的,也全都做过一遍,想来是个最好不过的人选。但是周婶年纪和他娘差不多大,要接这个活计其实还是挺累的。 要做的事情很多,还得到处跑,要顾着小摊的生意还要顾着大家有没有在截止日期的时候将做好的货拿过来。总之要操心的事情很多。 二是沈水,沈水也会做这些布艺商品,绣活儿也好,最难得的是他还对排版设计这一块儿有些天赋。不过他心理阴影太深,见着个高大些的男人就打摆,如果要在村子里跑来跑去,沈若也不放心。 感觉沈水还是跟着自己最合适,沈若培养培养他,没准能想出不少新的好看的版式出来。 三是柳兰香,虽然她没接触过这些布艺商品,但是她的绣活儿特别好,跟自家阿嫂差不多。那青竹和小笋绣出来沈若都觉得惊艳。但是她是顾允的娘,沈若有些不好意思使唤人家,毕竟那可是自个儿未来的婆母呢…… 沈若轻咳两声,揉了揉有点泛红的脸颊。 小摊的设计先前和顾允一起商量好了,就用布来装饰,还要再挂上一个木制的匾额,让他来写上小摊的名字。 沈若在屋前站着思考,鬓角的发丝被风吹乱了,身上穿的粗布麻衣也被风吹着压在身上,隐约能瞧见纤细的腰部线条。 顾允远远地就看见他站在那发呆,走过来看着沈若,问道:“不冷么?” 入秋之后一日比一日冷,这人仗着身体好就站在外头吹冷风,顾允伸手将他两手捉住握在手里,触手都是冰凉的。 吹了许久冷风的手骤然被温热捂住,沈若打了一个激灵,他想事情太入神都没注意到顾允过来。 沈若道:“不冷呀,先前在这儿跟婶子们坐一块儿,热乎极了。” 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周围会热,就是因为她们都走了,风才感觉大起来。 “我们进屋去吧。”沈若由着他握住自己的手,笑着道。 顾允“嗯”了声,跟着往屋里进。 沈若一边进门一边跟顾允吐槽道:“你都不知道,小云吞今儿一早喊了声‘爹’可把我激动坏了。” “他会喊爹了?”顾允显然有些吃惊。 “我听着了啊,但是后来再怎么教他喊他都喊不出来。结果后来……”沈若一回想到那时候,就忍不住汗颜。 “后来怎么了?”顾允合上门,跟沈若一同坐在了床边,正对上小云吞葡萄似的大眼睛。 沈若哀怨地瞅了小崽子一眼,说道:“结果我叫他喊‘爹爹’,他倒好,直接‘哎’了一声。” “占我便宜。”沈若哼哼唧唧。 顾允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看着小云吞懵懵懂懂的小表情,感觉更可乐了。 沈若哼了一声,耳朵都红了。 以前的大学同学幼稚的不得了,非得让别人喊他“爸爸”,沈若从来不喊。他是跟外婆长大的,没有爸爸妈妈,心里头对他们的形象很神圣,从来都不会被同学套路的。 结果到了现在,他父母双全,结果被自己的崽儿给占便宜了。 顾允笑完,直接道:“竟然敢占你便宜,我替你教训一下他。” “小云吞,可不许乱应了知道没有?”他板着脸一本正经地与小崽子对视,清凌凌的嗓音说道。 小云吞张着嘴直笑,伸出小手手啪啪两下拍在顾允脸颊边。 沈若喷笑,这孩子是不是有点像是爬到他俩头上去了。 顾允被拍了两“巴掌”也不生气,继续淡定地看着他,说道:“来,叫阿父。” “啥啊?怎么就开始叫阿父了。”沈若歪头瞧他。合理怀疑顾允羡慕死自己了,小崽崽好歹还喊了声“爹”的。 顾允耳尖染上红晕,咳了一声坚持道:“只要早早地教他说,很快就会喊了。” 不过沈若不觉得顾允今天能听到崽崽喊,毕竟对小崽崽来说“爹”可比“父”好发音多了。 “叫‘阿、父’。” 小云吞嘿一声笑起来:“阿……” 顾允继续道:“阿、父。” 小云吞张着嘴发出“哈”的呼吸音,随后点这小脑袋,道:“哎!” 梅开二度,沈若快笑疯了。 哈哈哈哈我的崽可真的很会占人便宜。 “哎……哎呀。”小云吞的小嫩嗓将自己要说的话补充完毕,这会儿听见自家阿爹笑了,也跟着咯咯咯地笑起来。 顾允看着一大一小都笑着,嘴角上扬了一瞬又放平,故作恼羞成怒的模样,去挠沈若的痒痒。 沈若一时不查被他得手了,这人平日里都是成熟稳重的端方君子,没想到竟然也会这种“卑鄙手段”,太幼稚了!沈若腰上最怕痒,敌不过他,一边笑一边躲着喊道:“不要了,别闹。哎呀,待会儿压到崽崽了!” 沈若仰面倒在床上,边上就是小云吞。 顾允压在他上面,鼻尖相触,能闻见从他身上沾染的婴儿香里若隐若现的冷香。 他垂下眼睑定定地看着沈若的唇,明明没有抹过唇脂,但就是又红又润,让他很想一口咬下去。 沈若脸都红了,之前在门边亲小云吞又看不见,现在崽崽都还在边上呢! 顾允自然不可能在崽崽面前和沈若做这事儿,只脑海中想想,却感觉到沈若一直用手推他。 “别在孩子面前。”沈若脸颊火热。 顾允眼里的爱意几乎就要满溢出来。他喟叹一声:“若宝儿……好想快点把你娶回家。” 130 第 130 章 采蘑菇的若宝+想当你…… 两人贴得极近, 沈若脸颊一阵阵火热,强忍着羞耻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你说什么?”顾允眼底涌动着他看不懂的情绪。 似是隐忍,又似是无奈。 “听不见就算了。”沈若臊得慌, 豁出去说的话,再不肯说第二遍。 明明是自己瞧顾允忍得太辛苦才…… 沈若最怕的就是疼,恢复那一日的记忆之后, 沈若每每想起都觉得……疼得慌。 倒也不是他矫情,就是有的人对疼痛的感知天生就比普通人要强一些, 疼痛阈值比较低。虽然他很能忍耐,但还是会痛的。 现在一回想起来,沈若立刻就想收回自己之前的话。 “你、你就当我没说。”沈若把头往枕下钻,当鸵鸟。 一时冲动不可取! 顾允低低地“嗯”了一声。 沈若感觉到自己的脖颈一暖, 他将枕头抱得更紧, 显然是不打算在顾允面前露脸了。 回过味来,沈若才感觉自个儿先前说的话太轻浮、太孟浪,哪家良家小哥儿会对未婚的汉子说出这种话啊! 顾允像是从鼻腔中叹出一口气,伸手抢过沈鸵鸟的枕头。 “别闷着了。” 沈若在他近距离的注视下有点儿撑不住:“你、你要不要去浴房里头解决一下。”?? 浴房也不算是个屋子,就在他家厨屋的最里边一小块地儿, 只不过是用一块帘子围了起来, 沐浴都在那儿。 顾允摇了摇头,平复了下呼吸说:“等会儿就好。” 沈若虽说是个现代的灵魂, 但骨子里还是保守的,但是面对着喜欢的人, 说实话也不是不能接受婚前性.行为。 顾允和他相处的时候向来都是亲疏有度的, 很多时候他都会克制住欲望,哪怕亲吻了那么多次,他也不会对自己动手动脚。 所以沈若接受十分良好, 没有对和他的亲密接触产生过一丁点儿的不适。 现在两人已经是未婚夫夫了,但顾允还是恪守着规矩,没有打算再越雷池一步。只期望着能早日娶自己回家。 沈若莫名有点儿不忍了。 两人都已经有了小云吞,也都不是第一次了,就算是要做点什么其实也不为过…… 这么想来,沈若心里头更替他难受了。 沈若偏过头,摆弄了一下小云吞,让他睡在薄被卷里不至于滚落。 “走,我们去浴房。”沈若打定了主意,拉着顾允的袖摆就往外走。 浴房的油布帘子围住后,只有顶上漏下来的一点儿光。 顾允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这里只有我们俩了。”沈若错开视线。 “你带我来这里,”顾允贴近他,一双眸子几乎能冒出火光,“是想做什么?” 沈若也算是豁出去了,那良家哥儿谁要当谁当去,他现在就要做一个流氓! 两人额头贴在了一处。 沈若故意道:“我想做什么?” “唔,自然是劫色咯!我瞧你长得俊,跟宁采臣似的,我要采花!”沈若满脸热乎乎,总是被顾允撩,这会儿他必须要反将一军。 顾允嘴角轻微扯了扯,想笑,但配合着沈若:“不许提别的男人的名字。” 沈若无语凝噎,别的男人,宁采臣么? “等会儿你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沈若说出那句经典台词,抬眸对上了顾允的视线。 顾允道:“好。” 沈若能感觉到顾允的就杵在自己腿侧,但沈若没动,顾允就当真一动也不动,只定定地看着他。 沈若轻叹一声,仰起头要去亲他。手也没停着,去解他身前的系带。 结果他还没凑上去,顾允便压下来,用力地吻住了他的唇。 沈若动作微顿,随后毫不犹豫地大开城门。 顾允的嘴唇极烫,覆着他唇的力道却透着温柔。 沈若心头猛跳,青涩地予以回应。 他手没停,顺着系带一同滑落下去。 顾允像是倒抽了一口冷气。 沈若喘得几乎无法呼吸,一颗心鼓噪地好似要跳出来。 顾允单手搂紧沈若的腰,手掌用力地托住他身后。略微汗湿的粗布衣衫被捂出褶皱,是他大手五指的形状。 他不知道吻了沈若多少遍,顺着顶上漏下的天光,只能瞧见沈若眼角红红,唇瓣微肿。 他一声闷哼,眼前仿若出现了一道白光。 沈若抬起双手圈住了他的脖颈,浑身都软了下来,顺从地闭上了眼睛。 顾允又吻了他。 沈若喘息着,嘟囔道:“之前说错了,才不是采花。” 顾允闻言温柔地“嗯?”了一声,取笑他:“采花贼不采花么?” “哪里来的花,分明是……”沈若红着脸轻声说出几个字。 油布帘子顺着溜进来的风摇晃,扫在身上带着一丝凉意。沈若抱着顾允宽阔的肩背,与他胸膛相贴。 沈若朦胧地说着话,耳尖漫上红云。 顾允“嗯”了声,低下头轻吻着沈若的发丝。 这是他长到这么大,第一次体会到的“舒服”。 ====================== 这一日午后,两人将小摊的外观设计彻底地定了下来。 装饰用的布家里就有,给准备上,还有木头匾额,就直接从木工厂里头拿一块废弃的打磨打磨就成。 顾允提笔写上“珍宝居”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还给描上了边框,看起来越发精致。 沈若又去清点之前做好的商品库存,确认无误之后就写进了册子里,未来小摊的每一笔入账收支全都要记账的。这样才能知道每一日什么卖得好,什么卖得不好。 雕刻花样的纽扣周浪那边还没做完,等他做完之后刷上桐油晾干才能上到双肩书包上。 还有之后想要请他和顾允帮忙给小摊打响名气。做那个定制的挂件和手串,一个写字,一个雕刻,还没有问过周浪愿不愿意帮忙。 沈若抬眸看了顾允一眼,说道:“要做定制挂件的活动,我想找周浪帮忙。” 他还记得顾允先前醋缸子都打翻了,这回再提起,沈若立刻加了一句:“先前我已经和他说的很清楚了,瞧他也是放弃了的样子。他和周婶人都很不错。” 顾允道:“好。” 沈若见他不像吃醋的样子,微微松了口气。 “那我现在去他家找他问问,要是能行的话,就当那一批纽扣做完,就可以将小摊开起来了!”沈若有点儿小强迫症,他的小摊最主打的就是书包,现在纽扣配件没齐全,就想再等等。 “我同你一道去。”顾允起身说道。 沈若想了想,说“好”。 两人相携去了周婶家,周婶正好在家,立刻笑着迎上来。 “你们俩怎么一起过来了?找浪哥?他这会儿就在里头雕东西呢,还有上了桐油的一些,若哥儿你快来瞧瞧成不成?”周婶让两人进屋,又是端水又是拿干果。 “周婶,别麻烦了。”沈若连忙阻止她继续拿东西过来,笑着道:“我们过来是想问问周浪,他愿不愿意来我小摊上帮个忙。” 周浪听见声儿了,从屋里出来,进了堂屋就瞧见沈若和顾允还有他娘在一块儿说话。 “若……沈若,你们咋来了?”他差点儿咬了舌头,保持着面上的平静问道。 “我在镇上租了个小摊儿,准备开始摆了,想弄个开业活动吸引客人呢。”沈若将自己想要做那定制性命挂件和刻字手串等等的事儿告诉他们,顾允来写字,然后周浪来雕刻。 周浪看了顾允一眼,对沈若说道:“成。” “那便多谢你了,到时候按件计费,给你结工钱。”沈若道。 “不用,刻点字儿不难也不费劲,就当我帮你的。你阿兄是我的好兄弟,你是他弟弟,自然也是我弟弟。”周浪摆摆手说道,顺便说给所有人听,他已将沈若当做了弟弟。 沈若回忆中闪过一段画面,他那时候还很小,个子不高才到沈丰的大腿处。他总爱跟在沈丰和周浪屁股后头跑,嘴里还喊着“哥哥,等等我。” 沈丰恶趣味,喜欢逗他,转过身来倒着走,但速度依旧很快。只有周浪停下了脚步,顺便拉住了沈丰,让小沈若能够跟上来…… 沈若眨了眨眼睛,将回忆散去了,他看着周浪点了点头,喊了声他幼年时喊周浪的称呼:“周浪哥哥。” 周浪憨厚的脸上顿时笑开了,像是彻底释怀。 “什么时候用得上我了直接来喊就是,别客气。”周浪摸了摸后脑,笑着道。 沈若知道他是彻底看开了,也跟着笑:“那自然不会跟你们客气的,周婶如果有闲还想麻烦周婶也来帮我的忙哩。” 周兰在一边听着,眼睛都笑得眯起来。她本就喜欢沈若,甚至还想让人当自家的儿媳妇儿,但这必定不可能,但是若哥儿都喊自家儿子哥哥了,那她这个当娘的,是不是也能将沈若当做自己的小哥儿了? 她脸上的笑容止不住,走上前拉过沈若的手,说道:“我自然要帮的。若哥儿,你要是答应,等你娘回来我去找她说说,让你当我的干哥儿好不好?” “啊?”沈若还有些呆。 在古代干亲也是门亲戚,要是认下了干妈,那以后沈若要是嫁人,干妈也得跟着添一份妆的。这…… 这个念头在周兰脑海中盘桓了许久,以前没好意思说的,眼瞧着沈若家就要起来,这时候想要当干亲,让别人瞧着很有攀关系的嫌疑。 但周兰瞧着沈若就是打心眼里喜欢,先前沈若的关心是暖到了她心里去了,这样的小哥儿真的很难让人不喜欢。 沈若听周婶一句句的喜欢他,问他愿不愿意,脸都红了。 “成啊,等我娘回来我问问她。”沈若揉了揉耳根,对极度的热情十分招架不住。 131 第 131 章 刷桐油+炸毛的毛笔…… “若哥儿, 你瞧这些就是已经刷过桐油晾干之后的纽扣了。”周浪将已经做好晾干的拿过来递给沈若看。 他手里抓着一把形状各异的纽扣,一拿起来纽扣撞击在一处格楞格楞响。 他现在手里的这些雕刻出来的全是女款书包的纽扣, 是沈若先前画的桃花、桃心、星星和蝴蝶结,全部都是异型的。 周浪做活儿细致,雕刻了之后有仔细打磨过,桐油上的也均匀,晾干之后木质的纽扣泛着亮泽。 沈若接过来捏在手里,摩挲了一下,光滑度还可以。 又仔细地查看了一下, 说道:“……还不够亮,得把这些上过桐油的纽扣再用砂纸给打磨一遍, 再刷一遍晾干之后约莫就成了。” 用桐油给木头抛光的步骤就是一遍又一遍的刷油、打磨、晾干, 重复的步骤越多那木质纽扣的光泽就会越亮。 此刻沈若拿在手里的纽扣,表面上虽然已经有些光泽了,但那光泽太暗淡让他觉得还不够, 还想要精益求精。 沈若说:“你去继续雕刻, 我们来上桐油吧。” 家里也没许多事儿, 顾允他娘肯定已经到家里来看着小云吞了, 工人们的午食麻烦阿嫂做,家里阿爹和阿兄都在,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成, 其实也快雕完了。就差五个上头要刻字的纽扣。”周浪说着就往屋里进, 他娘说了若哥儿可是又做了新的书包出来,就等着他把这些纽扣做完了给缝上去呢。 所以这段日子他只要镇上没活儿一空下来就在屋里头雕东西, 雕刻完了之后让他娘来帮着刷桐油。 周婶给他们端了凳子出来,沈若和顾允就坐在她家堂屋前头做活儿。 上桐油用的小刷子是之前沈若买桐油时候老板送的,瞧着是用猪鬃毛做的, 鬃毛硬刷出来的痕迹非常明显。 要上桐油,最基础的手法就得刷地仔细均匀,显然这个送来的刷子并不好用。 先前那些纽扣做出来显然周浪和周婶费了不小的力气。 “周婶,我们来就成,你去歇着吧。”沈若见周兰也搬了凳子过来要上手,说道。 “我就是个闲不下来的性子,这刷油啊我都成了熟手了,指定比你俩快。”周兰笑着说,拿了一把刷子就开始刷油了。 第一批需要纽扣的双肩背包拢共十个,男款女款各五个,每个书包需要四颗纽扣。这会儿要刷上油的除了周浪还没雕刻完的,这里有三十五颗。 虽然纽扣的数量不多,但是上桐油十分关键,必须得仔仔细细地所有地方都涂抹均匀了,要不然做出来的纽扣就会有瑕疵。 这猪鬃毛做的刷子一点儿也不好用,饶是沈若常年画插画稳如老狗的手来刷桐油,也没法做到完全均匀。 鬃毛之间门的缝隙处就是会将桐油给挤成一条凸起,要是就这样晾干了那还得了? 虽说晾干之后还需要再打磨一遍,但是这样也太不均匀了,沈若一边刷一边皱眉头。 顾允常年写字手也不抖,但他注意到沈若眉头直皱,问道:“可是这刷子不好用?” “是啊,这也太难用了,”沈若感觉自己可能用手来上桐油都比用刷子要光滑,他瞧着周婶细致地一点点上桐油,忍不住道:“周婶,先前这些桐油都是你上的么?真是辛苦你了。” 瞧她一点一点几乎是用那猪鬃毛刷子蹭上去的动作,沈若看着都觉得累得慌。这该多费劲啊! “嗐,这有啥辛苦的啊。”周兰无所谓地摆摆手,对着沈若笑道:“这活计轻松得很,就坐这儿动动手指头的事儿。” 村里人的“轻松”往往都是那些不用全身动起来或是耗费极大力气的活儿,都叫作“轻松活”。但是这样刷桐油根本不轻松啊,眼睛得一直盯着看,不放过一点小角落,而且还要刷的均匀。 而且猪鬃毛刷子又硬又大很多细致的地方也难刷,盯着看久了眼睛都酸疼。 沈若蹙着眉,思考着能不能将这猪鬃毛的刷子给换了。 顾允知道沈若在想什么,说道:“我家中还有弃用的毛笔,倒是可以拿来刷桐油。” 毛笔! 沈若看着顾允的眼睛亮亮的,真是一打瞌睡就送枕头:“这个好,用毛笔的话,那些细小的位置,角落里头那就全都能刷到了。” 顾允说的弃用的毛笔,想来应该就是那种用的时间门长了毛都炸了的,不能写字了,但还能拿来做别的。 顾允回家一趟将毛笔给拿了来,就这一会儿的功夫沈若和周兰又各自刷了三个纽扣。 “若哥儿,给。” 沈若接过顾允递过来的毛笔,果然是炸了毛的,边缘的毛也掉了不少,笔杆子上是经常抓握的痕迹,能看得出来这支笔是顾允常用的。 他带来的毛笔还不止一支,像这样用到炸毛不好写字的还有七支,他全都拿了过来。 沈若忍不住侧目,顾允这是每日写了多少字才会将这么多支毛笔给用成这样啊? 沈若不知道的是,他拿来的这些好歹都是有毛的,还有一些被用得光秃秃了的,只剩下个笔杆子的,顾允没往外拿。 周兰也拿了一支,她从小到大还没捏过毛笔呢,这会儿拿着炸毛的毛笔笑:“这可是读书人用的东西,我也用上一回了哈哈。” “没有什么是专属于一类人用的,周婶,你要是想学字儿正好来我家可以跟我一块儿学。”沈若拿着毛笔沾了桐油往纽扣上刷,边刷边道。 “哟,我都多大了还学字儿啊?”周婶忍不住笑出声,以为沈若是在逗她呢。 “周婶年纪好像比我娘要小些?”沈若想了想,问道。 周兰道:“嗯,就比你娘小半月。” “等我娘回来了我也要叫她学字儿的,不会写没事,最起码得都认得。”当文盲可不好,容易被坑,而且沈若以后要将生意发展起来,家里人肯定会来帮他的忙。 而且很多东西纯靠嘴说容易误传,写成书面的信息传递就不会出错。 所以家里人,以后都要跟着自己一块儿学字的。 学了字之后就能,自主地开始汲取知识了。 顾允给自己撰写的那本蒙学书特别好,沈若已经将大半本都给记熟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小云吞都睡了,沈若还会借着月光偷摸着看一会儿。 而后困了便枕着墨香入睡,心里头甜滋滋的。 总之这个“家庭扫盲班”势在必行! “你娘她也要学啊?”周兰有些惊讶,村里头的妇人除了顾秀才他娘和沈欣的娘以外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姑娘和小哥儿从生下来就知道读书都是汉子们能干的事儿,她们要做的就是嫁人、生子、养孩子、操持家务。 哪里会有人告诉他们,他们也可以读书识字呢?这一不能科举,二不能当饭吃的,自然没有人家愿意送自家的姑娘小哥儿去学堂。 而所有人像是约定俗成似的默认了这一点,但没有律法写明说姑娘和小哥儿就不能认字和上学堂啊! 沈若心想:未来沈家村要办学堂,最主要招的学生就是姑娘和小哥儿。 读书使人明理,哪怕不能科举,学了也不吃亏,总会有用得上的那一天。 沈若虽还没和李善桃说过这件事,但他娘不是一个迂腐的人,绝对会愿意学字的。 “可是……”周兰捏着那笔杆子,心中纠结。 “我还想着请周婶你以后帮我管布艺小作坊呢,那要是不学字,账目都看不懂……”沈若弱弱地叹了口气,说道。 众人拾柴火焰高,沈若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那么多事儿,早就有了要将周围人带起来的心思。那布艺小作坊目前还不显,但未来一直能产生收益,所以需要一个人来帮忙管着。 他现在要做的不是自己身体力行做这做那,而是要当一个统筹者。 把握好大方向,将其他的事情一样样放权出去,让别人来做。 小作坊的管理者,沈若心目中的三个人选,周兰无疑是最合适的那一个。 沈若这话简直就是一击必杀。 周兰刚还纠结要不要学,感觉“字”都是读书人才能学的,读书人那可都是些脑子贼灵光的人啊!她可不一定能学得会啊! 但一听沈若这么说了,她二话不说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她要帮着管的!若哥儿可是她未来的干哥儿呢,也算自个儿半个孩子,说什么她都要帮! “那等我娘回来了,抽空就开始!”沈若笑着道,他都想好了,让家里人都来学,来个集体扫盲。村里人太多暂时还做不到最大程度的扫盲,但由小变大,扫盲行动便先从自家开始吧! “我可以来帮忙。”顾允道。 沈若心想,那可真是“大材小用”啦。但是顾允“大材小用”的地方也不少了,就比如帮忙写那挂件上的字儿,还有写那“若斗”上的字。 没有谁家的秀才会这样,总之沈若觉得顾允确实是个妙人。他做起这些事情来没有丝毫的不耐,也没有儒生的酸气,考上了秀才也不高傲。真真切切将他名字的含义做到了极致。 “好!”沈若笑着应了。 有了顾允拿过来的毛笔,上桐油的效率变得极高,那毛笔虽然不能用来写字了,但却是刷桐油的一把好手,刷出来均匀,那些细小的缝隙里头也能刷到。 总之就是很好用。 算是将这毛笔使用到了极致了,榨干它最后的一点价值。 等第二日晾干后,这些纽扣就能都缝上了,沈若还挺期待成品的。 除此之外,还有他想做的拉链,这个对木工手艺的要求极高,也需要雕出形状的,因为沈木手上活多,沈若就没有把图纸拿过去。 还有婴儿床和婴儿车…… 132 第 132 章 图纸+有人要偷孩子 正好想到了这些, 沈若便将婴儿车、婴儿床以及拉链的图纸全都重新画了一遍,再拿去沈家村木工厂交给沈木。 沈若:“先前瞧你有些忙,这些图纸就没拿过来。那播种麦粒的筒子你先做, 等你忙完了再试着做做这些, 有哪里瞧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沈木瞧着沈若一样一样往外拿, 要做的东西全都是从未见过的,一个比一个吃惊。那婴儿车可以推着孩子走,等孩子大了还能拆了一部分东西变成“学步车”, 这个词汇第一次听见,但沈木瞬间就听懂了。 还有那婴儿床, 要做的是可以推动的, 并且有护栏,可以调节好几档高低, 等孩子大了还能将床拉开变长的。那护栏也是可以拆,甚至能拆下一边然后将婴儿床与自家的床拼在一处! 这些东西沈木听了已经觉得十分好,要是做出来绝对能卖得红火。却没想到那最后的一样才让他更加吃惊。 沈若说这东西叫作“拉链”,两边可以咬合在一处将两片布给合拢,能拉开合上。 这东西听起来就很神奇,沈木看沈若画的图纸也十分精细, 每一个步骤几乎全都画了出来,还标上了尺寸,这让他跃跃欲试,恨不得现在就将东西给做出来。 “成!若哥儿你想的这些东西我觉得都好极了!”沈木对其他任何事都木愣愣的,唯独对做木工有极大的兴趣,拿到图纸了就想去做。 但是一下子手里捏了四张图纸的,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从哪个开始了。 沈木有些苦恼地看向沈若。 沈若了然,替他做了决定:“先做那播种麦粒的筒子, 之后做婴儿床、婴儿车,‘拉链’最后再做。” 播种麦粒也就再过半月的时间,要是能做出来那就能用上了;婴儿车和婴儿床没有那么着急,可以缓着来;那“拉链”就更不着急了,毕竟纽扣书包都还没推出呢!要推出拉链书包可以再慢一点,没有什么关系。 “好,那我去忙活了。”沈木没跟沈若道别,抱着图纸就往里头钻。 沈若给的图纸是不能给其他人瞧的,就怕泄露出去,沈木的徒弟想瞧沈木都不让,就自己在木工厂大棚里头圈了一片封闭的地儿来捣鼓这些新东西。 他一干起活儿来眼里就只有面前的木头,沈若等了一会儿见他没什么要问的就打算回家去了。 自从小云吞满月之后就比以前还要好动,时不时地就要在床上滚几圈。每次看小云吞躺的好好的,然后沈若离开一会儿再回去看他,这孩子都是趴着的。 涎搭子都不知道一天要换上几块了,得亏柳兰香又给小崽崽做了不少,可以换着用。 但每次沈若过去,小云吞都冲他露出大大的笑容,瞧着跟小太阳似的暖,沈若就只好哭笑不得地给他擦口水,换上干净的涎搭子。 小崽崽太可爱了,实在是不忍心说他。 而且满月宴上被沈丰给剃了头,那颗小脑袋上四周的胎发剃掉之后就留了中间那一撮,瞧着跟一颗生了毛的卤蛋似的,摸起来光滑极了。但因着小云吞生的可爱,所以他就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卤蛋! 先前他娘还说,等小云吞中间那撮头发长长了,就得用红绳给绑个小辫子。 沈若想象了一下,崽崽扎着小揪揪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样子,顿时感觉更可爱了! 总是想着卤蛋卤蛋的,沈若这会儿突然就有点儿馋卤蛋了,先前做卤味的时候收获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正好家里头还有大料,正好能煮上一锅。他打算以回去就做,就卤些肉、菜、蛋、豆干的,等放到明天就正好完全入味了,到时候家里人吃,外头来做工的工人也能吃,浇上卤汁拌饭那叫一个香! 沈若一边在心里打算着,一边往家去。 从晒谷场到家也就路过十几户人家,现在已经是午后,沈若脚步生风地走,突然一个村民看见他了,立刻喊住了他。 “若哥儿,你家那边好像出事儿了!我刚从那边过来瞧见顾秀才好像跟人打起来了!” “你说顾允他跟人打起来?”沈若听完冲他点头,立刻就往自家飞奔而去,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竟然能让秉承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顾允都跟人打架了?! 沈若心脏突突地跳,先前从周婶家出来沈若要去木工厂送图纸,他就让顾允回去看着小云吞去了。却没想到就在他不在的这么点时间,顾允竟然就和人打起来了?! “你揍了我还不肯赔钱?这就是读书人啊,还秀才呢!我呸!” “你们想干嘛!快放开我们!快点儿!” 远远地就听见有两个嘶哑的男声喊着。 沈若看见顾允了,见他满面怒容,那双眼里几乎要冒火。沈若跟他相处了那么久还是第一次看见他那么生气。 他三两步冲上前去,看见沈大山抓着其中一人的双手制住,沈丰压在另外一人身上,柳杉揽着二狗站在不远处,他们的表情都带着怒气。 只有柳兰香红着眼睛脸颊边还有泪痕,正魂不守舍地站在屋门前,瞧见沈若了想上前来但又不敢。 沈若压下心里的气愤,淡定地冲上前打破现场剑拔弩张的气氛,问顾允道:“发生什么事了?” 他说完,就在顾允身侧站定了,冷眼打量着面前的人。 是老熟人了,沈大毛和沈二毛。他们都是村里的二流子,以前跟着沈富贵一伙儿。和沈若也有过节,之前就闹过事情。 顾允气得眼眶都红了:“我一回来就看见他们往屋里进,想要抱走孩子。” 想要抱走小云吞!?沈若的心瞬间就像被一只手给攥紧了,他险些站立不稳,被顾允扶住。 “沈大毛,沈二毛,你们是不是有病?!”沈若止不住地后怕,眼睛里几乎能冒出火光。 他们为什么要建围墙,为的不就是崽崽的安全吗?结果大人只出去一会儿,小云吞就差一点被抱走了!! “谁说我们要抱走孩子了?都还没怎么呢,就先挨了顾允一通好打!”沈大毛没受伤,这会儿被沈大山制住了,梗着脖子喊道。 “没怎么?那你们还想怎么样?!把孩子抱走吗!”沈大山气愤地抓紧了沈大毛的手臂,他“啊”地叫喊出来。 “顾允打得好!你们鬼鬼祟祟的要进别人屋,不是要抱走孩子要是要做什么?!”沈丰牛眼睛瞪得老大。 家里大人都在,结果孩子差点被人抱走,大家心里头都难受得紧。 “那不是村里都在说你们家崽子好看么,我们好奇,也想瞧瞧。”沈大毛能屈能伸,这会儿不跟他们硬碰硬,咧着嘴笑说道。 沈二毛接口道:“对啊,咱们就是来瞧瞧。” 沈若强压下汹涌的情绪,冷眼看着沈大毛和沈二毛:“瞧孩子非要趁着大人都不在屋里的时候进去?” “要不是顾允速度快,他们都已经碰着床了!”柳杉气愤道。 “直接送去村长那儿吧。”沈若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让沈大毛和沈二毛听得清清楚楚。 “你!你说什么?!咱们又没犯事!”沈大毛挣扎着要起来。 “那你倒是说说看,把我家孩子抱走是想做什么?”沈若的话语像是淬了冰,蹲下.身去掐住了沈大毛的脖子。 沈若从未有过情绪起伏如此大的时候,小云吞是他的孩子,也是他不允许有人触碰到的逆鳞。 可他差点就要被坏人抱走了!沈若一旦气到极致以为自己会发狂,但他没有,他现在反而很冷静。 他掐着沈大毛脖颈的手缓缓收紧,但还把握着一个度。 沈若催促道:“快说!” 沈二毛被沈丰压着,看见自家哥被掐住脖子立刻大喊:“救命啊!沈若杀人了!救命啊!” 随后被沈丰一把捂住嘴,沈丰一脸担忧地看着沈若,但沈若没有分出一丁点儿视线给他。 “若哥儿……别把人掐死了。”沈丰道。 沈若像是没听见。 “快点说!” 沈大毛呼吸不上来,脸涨得通红,啊啊啊地叫着。 “若哥儿!”沈大山喊他,松开了制着沈大毛的手,转而去拉沈若的。 沈若红着眼睛怒视着沈大毛,完全听不见外界的声音。 沈若感觉自己像坠入了冰窖,四周都冷极了,冰墙外是有人将他的小云吞抢走的画面,小云吞在哭,但他被关在了冰牢中,无论他如何冲撞都无法破开。 “若宝儿。”温热的身躯贴在了他背后,轻轻的唤回了沈若的神志。 他感觉到自己几乎冻僵的手被捂住,拉开。 与另一只手十指相扣。 沈若突然就回过神来,看见沈大毛不住地咳嗽喘息,立刻道:“你们究竟是为什么要抱走我的孩子!要是不说我就掐死你!” 对付这种人言语恐吓是最好用的,哪怕打他们也没用,总是有各种理由来狡辩。就像当初沈富贵来偷羊一样! 沈大毛不住地干呕,瞧见沈若就怕地不行。 沈二毛也被沈若刚才的样子给吓得不轻,浑身僵硬连动都不敢动了。 沈大毛说不出话,沈若就看向沈二毛,嘴角微微挑起一个邪性的笑,“沈二毛,你来说。要是不给我说真话,你刚刚也瞧见了我会对你做什么。” 这种人往往只有在威胁到生命的时候,才肯说真话。 沈若在想自己是不是当初立威立地还不够狠,所以才让他们觉得还能欺负到自家头上。 沈二毛完全不敢对上沈若的眼神,哆嗦着全招了。 “就、就是,镇上有人要买、买长得漂亮的奶娃娃。” 周围人的视线都恶狠狠地看着他,沈二毛欲哭无泪:“这、这不是没抱走吗,你饶了我们吧!” “要是把孩子抱走卖了,他们给多少银两?”沈若冷着声音问道。 沈二毛没敢说。 沈若空出的另一手往他脖颈伸过去,顿时他就哭嚎了一声:“十两银!” 牵扯到了人贩子,沈若立刻就想起原文中储水镇上曾出现过一起案件。有不少家中的孩童失踪,背后的组织与女主勾结的那伙邪.教门徒有关,女主倒卖盐引的时候就有这伙人参与。 却没想到女主已经伏诛,这伙人竟然还是出现在了储水镇上! “让你们去偷孩子的人是谁?怎么接头?” “明日子时,到镇上储水街头那棵榕树下。”沈二毛被吓怕了,这会儿问什么答什么。 沈若皱紧了眉头,知道的这么清楚,他立刻问:“你们还偷走了别人的孩子了?!” “没、没有!他们要长、长得好看的奶娃娃,村里头就你家有。”沈二毛哆嗦着道。 沈若又问了不少问题,问他们怎么接头。 这些沈大毛和沈二毛就都不知道了,只说有个黑衣人会过来,听着是个捏着嗓子说话的男声,个子不高。 既然约定了是明日,那就说明那伙人还在镇子上! 连农户家的孩子也要抱,那就说明并不是要勒索,应该是要做别的事,既然这样,那么暂时孩子的人身应该还是安全的。 “放了我们吧,我们知错了,都是被鬼迷了心窍啊!”沈二毛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道。 沈若对柳杉道:“阿嫂,麻烦你去厨屋拿两捆麻绳过来。” 柳杉立刻就去了。 无论沈大毛和沈二毛如何喊叫,还是被捆了起来。要引那黑衣人出来,自然还要用到他们,万不能放走了。 而且要是他们再鬼迷了心窍,又去抱别人家的孩子怎么办?! 这两人就关在了厨屋里头,沈若一时脱力坐在了地上。 顾允揽着他,平复了下呼吸说道:“没事了,进去瞧瞧小云吞吧?” 沈若一听到“小云吞”三个字,立刻就有了力气,挣扎着站起身来被顾允搀扶着往屋里进。 待看到小云吞正仰面躺在床上,咿咿呀呀说着话的时候,沈若立刻就冲上前去将崽崽抱进了怀里。 “我的念宝。我的小云吞!幸好你没事。” 顾允也在床沿坐了,抱住了颤抖着的沈若。 沈若一直瞧着小云吞,好像怎么也瞧不够。看着看着视线就模糊了。 伸手揉一揉眼睛,触到湿意才发现是眼泪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 “没事了,我回来的及时,他们没碰到孩子。”顾允抚摸着沈若的脊背,安慰道。 沈若吸了吸鼻子,“嗯”了一声。 幸好没让顾允陪着自己去木工厂,幸好! 小云吞大眼睛眨巴着,瞧见爹爹哭了,嘴巴一瘪也想哭:“……碟,呜呜。” 声调不太准,但还是能清晰地听出来他喊了一声“爹”的! 沈若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 顾允道:“孩子喊你了。” “我听着了,他喊‘爹’了。”沈若低下头亲亲崽崽的脸蛋,心窝子里都抽着疼。 “爹!”又是一声,这回清晰多了,沈若看他鼻头都红红的,立刻哄着。 “哎,乖宝别哭啊。阿爹也不哭。”沈若知道小孩子最容易被哭哭感染,这会儿随手用袖子把眼泪抹了。 顾允瞧着他们心中酸涩,他心中的后怕一点儿也不比沈若少。 他紧紧地抱着沈若和孩子,长舒了一口气。 柳兰香敲门进来了,看见沈若后眼泪止不住地流:“对不住若哥儿,我先前就离了一小段时间,就发生了这样的事,还得小云吞差点儿被抱走了,我对不住你们!” 沈若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对柳兰香道:“没事的,幸好顾允回来的及时,小云吞现在好好的。况且大家都有事儿,哪儿能一直看着崽崽呢?” 沈若宽慰道。 这件事不能怪身边人,要怪就只能怪这世道坏人太多! 柳兰香摇了摇头,泣不成声。 她是真的害怕极了,发现顾允和人打起来才知道小云吞差点儿就被抱走,一颗心就像是被扔进了油锅里头。 感觉到脸上有软软的小手抚摸过去,柳兰香睁开了眼,瞧见是沈若抱着小云吞正给她擦眼泪呢。 心里一紧,不太敢对上这两双相似的眼睛。 小云吞啊呜几声,沈若道:“小云吞在叫阿奶别哭呢。” 柳兰香呆愣地看着沈若和小云吞,又听见小云吞啊呜呜地喊着,被沈若举着的小胳膊一晃一晃,像是要她抱抱一样。 “崽崽是不是想要阿奶抱抱呀?” “啊…” “他想要你抱呢。”沈若吸吸鼻子,露出点笑模样,把崽崽递过去。 柳兰香顿时眼泪又落下来了,她当初丈夫去世的时候都没有哭得这么惨,她一个人养活娘儿俩吃了不少苦,但她从来不哭。 但此时,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击中了。 她抱住了小云吞,像捧了一朵云。沈若又瞧了小云吞几眼,随后就下定决心往外走去。 顾允让他娘在床边坐了,跟着出去了。 一出了屋门,沈若就瞧见沈大山、沈丰、柳杉、二狗都担忧地看着他。 沈若知道自己之前的状态吓到了他们,那时候他约莫是气疯了,要不是顾允拦住他,可能真的会做出无法挽回的事。 他深吸了一口气,对他们道:“爹、阿兄阿嫂、二狗,我没事了。” “嗯嗯,没事就好。”沈大山也红了眼眶。 “你可真是吓死我了。”沈丰嗔怒道。 二狗冲过来抱紧了沈若的腰,抽噎道:“小叔,你不要害怕。我们以后都好好保护小云吞,不让他被坏人抓走好不好?二狗再也不贪玩了呜呜呜呜……” 小小的孩子,已经懂得了自责。 “好了,大家都不许难受了啊。小云吞没事,这就是万幸了。”沈若安慰道。 刘麻子等人也都听见了动静,这会儿也都凑过来关心,因为沈若家要建的围墙大,离得远。主人家没叫也就不好私自偷懒跑过来,但现下还是知道了。 顺便进厨屋将沈大毛和沈二毛胖揍了一顿,这俩混子不做人事,揍得还都是些不起眼的地方,总归是坏不了,只是让他们晓得疼罢了。 沈若已经缓过来了,不想让所有人担心。 “行了啊,这件事就让他过去吧。”沈若说着。 顾允一直拉着他的手,温度持续不断地传来,沈若心里的情绪也缓缓地平复下去。 “我打算去镇上救人,沈大毛和沈二毛也去,还需要他们将那个黑衣人引出来。”沈若道。 “我也去!”沈丰牛眼睛一瞪,说道。 “你脚还没好,爹去。”沈大山最恨人贩子,灾年的时候就有不少这样的人,甚至有直接抢孩子的! 二狗也喊着要去,沈若却摇了摇头。 “我去就成了。”沈若大概知道那伙人会藏在哪里,当初看书的时候对女主的做法深恶痛绝,还在心里狠狠地吐槽过。 感觉到顾允握着自己的手紧了紧,沈若立刻加了一句:“顾允也去。” “我不会让若哥儿受伤,”顾允对着沈大山举起四根指头作发誓状,“我保证。” 家里人除了沈若对镇上都不熟悉,沈大山只好点头。 沈丰气愤地拍打自己的腿,为什么还不好!柳杉立刻握紧了他的手。 沈若与顾允一同往厨屋进,想要再问问沈大毛和沈二毛具体的事,还要他们配合着将黑衣人引出。 一进厨屋,沈若便闻见了熟悉的药味,是他每日要喝的安神汤药。 顿时心里头一酸,顾允他娘只离开了一会儿,那一会儿竟然是给自己煎药来了! 沈若鼻子酸了,看了顾允一眼,眼眶里有些泪意:“你娘……” 顾允揽住他,轻柔地拍抚着他的脊背:“是咱娘。” 沈若忍住泪意,点点头。 缓住自己的情绪,对着沈大毛和沈二毛威吓道:“现在给你们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沈大毛和沈二毛被吓怕了,只知道点头,唯沈若命是从。 他们立刻套牛车往镇上去,沈大毛和沈二毛和那黑衣人约定的是明日子时,那么在这之前要是能提前找到那些被抱走的孩子,就能将这伙人全都抓起来! 这依靠自己肯定是做不到的,必须求助官府。 到了镇上他们便立刻往官府去报案,县太爷还在储水镇上,听闻是关于拐子的案件,立刻就将沈若等人传上了堂。 顾允是秀才可以见官不跪。 他将沈大毛和沈二毛说的,和所有已经知道的线索全部写上了状纸。 句句都有条理,再加上最近来官府报案的人家也有三四户,都是婴孩丢失的案子。 这自然是有关联的,县太爷已经在查却还没有头绪,此刻得了线索就立刻想要着人去挨家挨户查。 沈若有更好的办法,想要打断他,但顾着礼仪尊卑不好开口。 但顾允是秀才,能替他开口。 “大人,我们有一计,或许能更快地找到这伙人。” 133 第 133 章 找到孩子们了! 先前经过沈子莺和沈梅冬那起案件, 他们俩也算是在县太爷面前露了个脸,县太爷记性好还没将他们忘了。 此刻听这堂下的秀才郎说有计策,心中有些微的不快。 秀才虽能见官不跪, 但还不是官。 他刘新固为官五载, 断过不少案子,追查案件自然有手底下的人可供驱使,对普通计策自然不感兴趣。 他可是县太爷, 县太爷追查案件难不成还需要一个书生来指手画脚? 刘新固强压下心中的不快, 对顾允道:“年轻人气盛, 有想法是好事, 那且说来听听看。本县向来赏罚分明, 说得好,大大有赏。” 侍立一旁的师爷闻言, 朝顾允递去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县太爷这言下之意,不就是那计策不好, 说错了有罪吗? 沈若道:“草民以为, 挨家挨户搜查不可取, 且容易打草惊蛇。这些日子搜查下来也没有找到,说明他们藏身的地方一定是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场所。” 刘新固听见声儿, 才将目光转向顾允身后的沈若。 “那黑衣人与沈大毛、沈二毛约定的是明日子时,这就说明那些被偷走的孩子都还在镇上。我家也养孩子,孩子爱哭闹,一天要喝上七、八顿奶, 那些孩子既然是被拐卖自然还活着,只要活着就要喝奶。” 沈若先是将推理得知的线索说出,随后告知解决办法,“大人可以派人查查最近有哪里出来的人经常采买些羊或羊奶的, 或是请了乳母的。” 镇上的娃娃大多都是喝母乳或是羊奶养大的,喝不惯米汤,婴儿不舒服就会一直哭闹,所以要不声不响地将这些孩子藏好,肯定会备上奶。 除非孩子们都被药晕了。 但无论是蒙汗药还是其他的药物,对这么小的孩子使用那都是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的。他们要的是健康漂亮的奶娃娃,那自然不可能会下药! 刘新固公务繁忙,家中小儿都由妻子带大,对婴孩了解甚少,闻言便立刻让师爷派人出去暗查。 沈若继续道:“那黑衣人既然与沈大毛和沈二毛有约定,我们何不顺藤摸瓜?” “你的意思是,让他们抱着孩子去交给那黑衣人?”刘新固蹙着眉,问道。 沈若摇摇头:“让他们抱上假襁褓去。等那黑衣人接手,让人将之制服。” 孩子最怕摔,黑衣人接过“孩子”的那一瞬间是最好的破绽! “孩子哭闹在所难免,那伙人藏身的地方草民斗胆猜测,约莫是教九流汇聚之地。”例如赌坊、青.楼这些地方,里头吵闹,若是把孩子藏在那里那点细弱的哭声就被淹没了。 而且像这类地方,出口绝对不止一处,要带着孩子们离开这里就具备最优越的条件。 刘新固点了点头。 沈若没说的是,他知道书中的大致剧情,镇上丢失的这些孩童后来都会被藏在马车底部的隔层中带出去,藏孩子的地方就在镇北。但书中没细说是叫什么地方,只知道是一间青.楼。 储水镇上青.楼楚馆在镇北开了家,也不知是哪一家。 沈若有些担心那伙人会提前行动将之前偷来的孩子带出去,便请求道:“大人,在破案之前,还需戒严储水镇,若是有大型的马车进出,能藏人的都要拦下来仔细排查。” 那黑衣人跟沈大毛兄弟约好的时间是明日子时,但也不能确定在明日之前那些孩子还在储水镇上! 若是一个一个送出去的话,那要找回来的希望就渺茫了…… 只希望那伙人的动作还没有那么快! “先前接到第一起孩童失踪的报案后,大人便已经下令戒严了。”师爷从旁说道。 刘新固心里的不快散去,这小哥儿说话有条理,也说到了点子上。 在他以为沈若所说的,让沈大毛和沈二毛去将黑衣人引出来便是他们的计策了,没想到沈若又继续往下说。 他们打算先去探探路。 犯罪分子要作案,对官府里的人自然是有所了解的,没准那些衙役换了粗布麻衣乔装一番,对他们来说那也是熟面孔。 但是沈若和顾允却不同,住在沈家村里从没和那些人打过照面,不容易引起他们的注意。 刘新固原本还对他们的指手画脚心生不悦,只不过越听沈若说越觉得对,觉得可行。 但此时却有些佩服起这两人来。 那伙人既然要带走那么多孩子,那自然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他们要去探路,那所要承受的风险是极大的。 引出黑衣人和提前寻找并不冲突,为的就是做两手准备,防止计划提前暴露导致他们早早地把孩子都送走了。总不能坐以待毙,就擎等着明日子时,那太蠢了。 所以沈若和顾允主动要求出去寻找,储水镇上教九流汇聚的地方也就那么几处,两个人出动总比官府派出一堆衙役动静要小些。 哪怕没和县太爷说,沈若也会主动去做。只要一想到有许多和小云吞一样的孩子被坏人偷走,心里就感到十分压抑。 迫切地想要将他们都给解救出来。 刘新固自然答应,但追查罪犯的事是官府的事,沈若和顾允既然要帮忙,他自然要派人保护。 于是沈若和顾允从官府中出来的时候,身后还跟着几个衙役。沈大毛和沈二毛就被看押在了官府中,待明日才能放出来。 沈若一出了官府,望着太阳辨认了方向,立刻就往北边走去。 衙役四散开,坠在两人身后不远处,暗中保护。 那些教九流之地都挨着,沈若当初看书的时候只顾着生气想弃文,不确定究竟是哪一家青.楼。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位置,但是镇北家青.楼一家家搜过去,肯定能找到不少线索。 沈若长这么大在现代就没去过夜店酒吧,没成想到了古代竟然要去逛青楼了! 白日里青楼并不热闹,但里头还是有不少调笑的人声,走到外头就能闻见浓烈的脂粉香气。 他们想搜,那就只能翻墙。从正门进去的话目标就太大了。 青楼前头是雕梁画栋,挂着灯笼,是个二层楼,上面挂着粉紫色纱幔,但这后院却十分破旧,墙面上斑驳极了攀着不少青苔。 沈若小时顽皮爬树翻墙是一把好手,麻溜的就上了墙,幸而那墙边就栽种着不少灌木,算是个能藏身的地儿。 他往里头看了看,发现这后院里竟然空空荡荡的,心想里头的人竟然大多都在前院。 沈若当机立断攀了上去,坐在了墙沿上对着顾允轻声道:“你等我,我去给你开门。” 顾允颔首,走到那道窄门处。 沈若从墙上跳了下去,就要跑去开门。 手还没碰上,那窄门就“吱呀”一声被顾允推开了。 两人四目相觎。 这门竟然是开着的!这可就不像是会藏着孩子的地方了。 沈若心跳得很快,他还是第一次翻墙进别人的地盘,但他心理素质高,此时被想要找到孩子们的念头盖过了紧张,冷静地往后院里的那些厢房摸去。 顾允将那窄门虚虚掩上,对着不远处的衙役比了个手势。 要是发现不对劲他们会立刻出来。 这里守备如此松懈,想来藏着孩子的可能性很小,而且仔细听只能听见前院莺莺燕燕的笑声和男人粗鲁的荤话。 后院里的厢房里头大多都是充当仓库和柴房,都上了锁,窗上的油纸很脆一戳就破,沈若和顾允分开往里看,一间间看过去都没瞧见孩子。 如果孩子不被藏在后院,那最大的可能性便是在前院了。 前院要想目标不大的潜入,得等到夜里,夜里青楼才会彻底热闹起来。 天渐渐地黑下来了,青楼前院灯火通明,各种笑闹声不绝于耳。 沈若把自己的头发重新捋了捋,将额前的红痣盖住,让顾允瞧。 “还看得见吗?” “看不见。”顾允知道他在问什么。 前院里头似乎再喊着今日是什么姑娘的初.夜热闹极了,里头都是人,沈若和顾允便从后院溜了进去。 他们一直藏身在柴房中,等到了天黑。后院里来过几波人,但都没发现。 沈若甫一进入青楼的前院顿时就被香风给熏得打了个喷嚏,有楼里的姑娘瞧见他了,顿时娇笑着凑过来调侃他:“这位小郎君脸生得很,可是第一次来?” 沈若脸上挂着假笑:“是啊,我兄长带我来长见识的。” 顾允突然就成了兄长,挥开了要凑上来的人。 躲开了不少人,两人就往二楼去,一楼打穿全都是围了屏风与纱幔的坐席,只有二楼有屋子。 楼里人多,两人便装作喝醉酒的样子避免与其他人接触,状若无意地靠近厢房门边,偷听里面的动静。 几乎每间厢房中都有声响,唯有最靠里的一间里面一丝声响也无。 这是最后一间厢房了,也许只是真的没人在里面,若是没有,那就得去另外两家青楼继续寻找。 沈若深吸了一口气。 他用手指在窗纸上抠破一个洞,定睛往里看,越过中央的圆桌瞧见最里头的床榻,他的心脏骤然紧缩起来。 他瞧见里面有不少孩子全都用布塞住了嘴! 那些孩子瞧着都不大,都还是不能走路的年纪,没想到这伙人竟然如此恶毒,将这么小的孩子塞住嘴,若是哭岔了气那孩子可就没命了! 沈若立刻推门,门却从里面被锁住了。 这就说明里面一定有人看守,只是正好处在沈若看见去的视觉盲区里,所以瞧不见人影。 此刻里头传来一道凶恶的男声:“是谁!” 这一声顿时就引起来边上人的注意,那在扶梯处亲吻着姑娘的男人、还有另一间厢房的门立刻被打开,还有不少地方的人都停下了动作,看了过来。 沈若冷汗顿时就下来了。 随后他感受到自己的手被握紧,耳边传来低低的声音:“别怕。” 随后他就被按在了门上,顾允用力地压过来,几乎将他整个人罩住了,凑过去要亲他。 周围人瞧见了,兴致一时间被打断,但也没有想其他的。 那扶梯处的男人呸了一声:“有意思,竟然在青楼里头玩.男人?” 周围人吹起口哨,一个个的眼里都露出淫邪的光。顾允将沈若揽在身前,手垫在他脑后,不让那些人瞧见沈若的模样。 134 第 134 章 提供线索+背你(一更…… 这些人应当被他们糊弄过去了。沈若心想。 他们运气不错, 竟然一下子就找到了窝藏孩子的地方!这伙人明面上是在青楼寻欢作乐,实际上还注意着厢房的动静。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让他们心生警惕。 里面的孩子都还不会走路,只靠沈若两人是无法将孩子们带出去的, 只能另寻他法。 要淡定,不能打草惊蛇, 要是让他们意识到了什么,转移了这些孩子那可就麻烦了! 顾允揽着沈若就要往楼下去,楼下人多, 只要下了楼,那他们俩就像泥牛入海不容易被人关注到。 两人走动的脚步故作虚浮,顾允用宽大的袖摆几乎要将沈若的上半身藏起来。 那扶梯处的凶恶男人与另一人对视一眼, 拦住了两人的去路。 “站住。”他嗓音粗重, 看着顾允两人的眼里闪着邪性的光。 沈若的心顿时狂跳, 鼻尖上冒出一层汗珠。难不成他们没有被糊弄过去吗? 一时间脑海中充斥着各种纷乱的念头, 他要赶快想出办法来脱困! “你们想做什么?” 沈若听见顾允冷静自持的嗓音说着。 那男人眼睛眯起, 他看着那个被人揽住的身影, 隐约能瞧见纤细的腰部线条。眼神变得了然玩味起来。 “不做什么, 哥几个就想把你的相好留下,”那男人挥开了边上的女子, 似笑非笑道:“叙叙话。” 这话一出, 周围的那几人也快速地聚拢过来。 顾允当机立断拉着沈若往扶梯处撞去,那男人还以为他们是真醉了,没有设防, 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冲撞过来, 被撞得一趔趄。 那人顿时就怒火中烧。 沈若自袖后抬眸快速地扫过一眼,打算记下这人的样貌,却在此时看见那恶人手腕上的黑蛇图腾。 果然是那跟原书女主勾结的邪.教中人! 就当沈若以为这一战在所难免, 已经准备好大打一架的时候,有人上前对着那满面恶怒的人说了几句。 大意是劝他不要多事,要是闹将起来容易将人招来的话。 那“人”沈若猜测说的就是官府,但他们根本不怕,说这话也不避着别人。顾允和沈若趁着空隙立刻矮身下楼,沈若被顾允揽着,悄悄回头看。 这伙人里头像是以刚开口说话那人马首是瞻,加上那厢房中人,约莫不下双十之数。要从这么多人手里头安全地抢出孩子,十分困难,特别是在青楼这种人多眼杂的地方。 待沈若和顾允自青楼脱身,已是月上中天。 县令大人派来保护他们的衙役立刻现出身形,沈若愤慨的嗓音带着一丝恨,哑声道:“有劳两位赶快去告知刘大人,那些被偷走的孩童就在这‘怡红楼’二楼的厢房中。” 衙役有四人,其中两人闻言对视一眼立刻走了,另两人还跟在沈若和顾允身后继续保护。 “那些孩子……瞧着就比小云吞大一点儿,竟然被塞住了嘴。”沈若面色紧着,这些人可真够恶毒的。 顾允牵住他冰凉的手,说道:“那些孩子都还活得好好的,别担心,都会救出来的。” 沈若用力地点了下头,吩咐了两个衙役立刻去报信。这时候他们自然也要到官府去的。 此刻早已是下衙时辰,但储水镇上的官府灯火通明,县太爷还在堂上等待消息。 今日顾允与沈若走后,又有两位妇人前来报案,孩童失窃的案子已经积压了不少。必须尽快破案,找回孩童。 师爷侍立一侧,听见外头有动静立刻出去看,见是县太爷派去保护顾允沈若两人的衙役回来了,立刻告知。 刘新固在堂上朗声道:“让他们进来禀告。” “大人,那窝藏孩子的地方找到了!” “何处?”刘新固顿时激动地站起身,竟没想到如此顺利便找到了。 “在‘怡红楼’二楼最内的厢房中,据沈若所述,那些孩童均被塞住了口。”其中一个衙役汇报道。 “他们可有事?”刘新固问了句。 衙役自然知道大人问的是沈若和顾允,恭敬地回道:“他们安好。” 大人让他们保护,实际上是让他们听凭沈若两人调遣的意思。衙役原本想跟着进去,毕竟若是那伙人真在里头,要是起了冲突一个书生和一个小哥儿哪里是他们的对手。 但沈若不肯,并且还让他们在远处看着。若是发现不对劲了再进。 他说,像他们当衙役久了的人,身上都有一种特殊的气度,让人瞧着就不太像普通嫖.客,最容易露馅打草惊蛇。而且犯人大概率会认得官府中人的面孔。 于是只有沈若和顾允以身犯险,查探有没有孩童被藏在青楼当中。 但没想到竟然一找一个准! “好,那伙人现在可还在‘怡红楼’当中?”刘新固打算亲自带着人去将那伙歹人捉拿归案,但必须得出其不意,免得那些歹人狗急跳墙。 “在。属下先走一步回来禀告,他们应当也快到了。” 衙役话音刚落,沈若和顾允便到了官府门前,没有人拦住他们,走到堂下后,沈若立刻道:“大人,草民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能将那歹人的模样画下来。不知可有纸笔?” “有。”刘新固让师爷将纸笔给沈若,事急从权他便也没有在意沈若的不敬。能见官不跪的人当中可不包括一个小哥儿。 但这个小哥儿是不同的,刘新固心想。 开堂时候都会有书记官记录审案过程,那里有桌案摆着,沈若便过去坐下了,提起笔便开始画。 那人的相貌事实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人手腕上刺青的黑蛇图腾。 沈若要将那黑蛇图腾给画出来,这个与原女主上辈子勾连的组织会导致大宇未来民不聊生,此等毒瘤自然是越早除去越好! 况且他们要将那么多孩童活着带走,是要做什么? 那黑衣人要抓,这伙人也要抓,他们还不确定窝藏孩子的据点是只有这一处,还是还有别的地方。 顾允在一边帮着磨墨,站在一旁看沈若画,那师爷在另一侧。 沈若快速地勾勒完,他画的便是那个怒火中烧想要对他们动手的男人。 “我画完了。”上面墨迹未干不能卷起,沈若起身将宣纸举起,让刘新固能够看得清楚。 刘新固原本想着若是这小哥儿能将歹人的画像画出来,之后若是要追捕通缉自然用得上。待他定睛一看,顿时站直了身体,眼睛瞪大。 沈若所画之人做出一个抬手要打的动作,手腕上的黑蛇刺青清晰可见! 原以为是一个普通的拐卖孩童的案件,却没想到竟与那组织有关!! 沈若见刘大人露出震惊的神情,就知道自己的目的达成了。 先前沈若从沈丰那里得知,从原女主那里搜出来的东西中就有一份计划书,里头就有和那伙人的关联,现在县太爷瞧见了这个图腾,那自然不难想到两件事之间的关联。 刘新固心思急转,这伙人朝廷一直在追查,现在竟然到了储水镇上,他自然也要追查下去。所以那些孩童……还不能去救。 “将沈大毛兄弟带上来!”刘新固吩咐道。 很快那两人就被带了上来,因着还有用到他们的地方,并没有被关进牢狱中,此刻瞧见县太爷了都是哭喊着说自己一定将功补过。 那引出黑衣人自然需要他们两人,刘新固又跟他们确认了不少细节。黑衣人是必须要抓的,既然涉及到了那个组织,兹事重大,必须得去信给知府大人知晓!最好能再派能人过来相助! 一定要顺藤摸瓜揪出这个大宇最大毒.瘤的巢穴,将他们一网打尽! 沈若和顾允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有多大的能耐就做多大的事儿,之后的事情只能交给官府来做。 刘新固连下三道命令。先关注青楼,若是在明日子时之前有出入的马车,立刻跟踪上去;还要抓住那黑衣人,逼他说出线索;最后便是看见那伙人要运送孩子们出镇,便要迅速跟上,且等待时机。 青楼所在储水镇上繁华地带,若是动刀动枪不好施展,容易误伤百姓。需得等他们运送孩子的途中,截住! 衙役立刻领命前去盯着青楼,只要有东西运出来都要好好检查一番。 刘新固火速将之后的事情都安排好,这才想起沈若和顾允还在堂下。 这两人提供了最紧要的线索,功不可没。 “你们做得不错。”刘新固很少夸奖别人,但此时看着面前这两个年轻人,不住地点头。 因着官府要开始办案,沈若和顾允自然不好一直呆在这里,与县太爷谦逊的说了几句话,便准备离开。 毕竟后面的事儿,都得官府来。他们只能提供线索。 谢绝了县太爷要派人送他们回村的好意。两人是驾着牛车来的,要回去自然也得这样回去,他们往刘氏医馆走。 牛车就寄放在那儿,沈汉三好久没有见过他的牛儿,正好也让他见见。 沈汉三家的牛就和沈若家里的羊一样,很通灵性,只会亲近真心对它好的人。 那些繁华的城市中有宵禁,但在储水镇上却没有那么严格,此时已经临近戌时,再过四个时辰便是子时了。但镇上有些人家窗里还透出烛火的光。 沈若和顾允商定好,心里牵挂着那些孩子,再加上时辰太晚,去刘氏医馆报个平安之后就去镇上客栈住一晚上。 夜里风冷得很,沈若还穿着单薄的粗布麻衣,此时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哆嗦。 “若哥儿,我背你。”顾允说着便上前一步半蹲下,对沈若道。 沈若抬手捏捏他的肩膀,道:“你肩膀会酸疼么?” 他对先前顾允肩膀脱臼还心有余悸。 “不会,已经完全好了的。”顾允哪里不知道沈若的小心思,他怕沈若不肯,直接搬出刘大夫说辞来:“刘大夫说我将养得很好。” 沈若也不扭捏,径直趴在了顾允背上,很快脚下就有了失重感,他被顾允给背起来了。 沈若将脑袋埋进顾允肩窝里。 风是迎面吹来的,躲在顾允背上吹不着风。隔着几层轻薄的衣裳相贴能感受到对方的体温缓慢升高。在这个深秋寒冷的夜里,显得很暖很暖。 还未走到刘氏医馆,两人便听见不远处就女人哭天喊地的叫声,那声音中带着绝望。 这么晚的时间,竟还有人在外头哭闹,周围不少人家也都开了屋门出来瞧。 沈若立刻让顾允放自己下来,两人往前走了几步便看见了那个女人。她头发蓬乱,脸上都是脏污,还有眼泪不停地往下滑落,张着嘴哭嚎着。逢人便喊着:“你还我儿子!把我的孩子还给我!” 周围有人出来瞧热闹的,这人立刻就扑过去喊着这话,那瞧热闹的人顿时就嫌晦气,恼怒地进门用力关上屋门。 “你孩子我可没见着,乱喊什么!” 她不肯罢休,还要一直不停地敲门,嘴里喊着:“你还我儿子!还我儿子!” 听着这凄厉地呐喊声,沈若心中一沉,立刻就有了定论。 这人的孩子肯定就是被那伙人给偷走了! 边上出来瞧热闹的不止这一个人,此刻瞧见她这么疯,竟然胡乱攀咬别人抢走了他的孩子,自然都对她避之不及。 但也有人感同身受,叹口气道:“唉,真是天可怜见的。这世道坏人怎得如此多,连个刚满月的婴孩都要偷走!” “丢了多久了?”沈若问道。 “都四天了,这人先前也来找过还没这么疯癫呢。唉,也是可怜。咱们也都帮着找过,那官府报案也去了,可孩子那么小点儿要是被拐子往箩筐里一藏都看不见的……”有婶子摇着头说道。 她们都觉得那孩子定然是找不回来,在镇上丢了孩子的人家不少,都是叫拐子给拐走的,所以家家户户有了孩子那都是看得紧紧地,生怕孩子哪日一下子没注意就不见了。 “是啊,没看好孩子这能怪谁?自然是怪自己,一直找不到孩子,就越怪罪自个儿,这就疯了。” 那女人虽状若疯癫,但却耳聪目明的,这会儿听见这边有人说了“孩子”,立刻就往这边跑了过来,眼睛里满是期翼:“你们瞧见我孩子了么?我孩子是不是在你家!他肯定是到你家里玩了吧?!” 那刚刚说话的婶子立刻摇头否认:“我没见过你的孩子!”这人瞧着太吓人,那婶子忙不迭地进了家门,锁好了。 那女人又过去撼门哭闹,非说孩子在那婶子家里。 她身体摇摇欲坠,想来已经是精疲力竭,但因为没找到孩子,强撑着。 沈若看不下去了,上前接住摇摇欲坠的人:“婶子,你听我说。你的孩子一定会回来的。” 她已经承受不住任何的打击,听到沈若的话顿时就像是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她抓着沈若的手臂,嘶声问道:“真的?你保证?!你瞧见我家孩子了?” 沈若迟疑了一会儿,点了下头。 “诶唷,你这个小汉子咋的点头了,这人疯啦,之后可就缠住你了!”边上有婶子感觉沈若是真的傻,大家都对疯子避之不及,他倒好还凑上去,还保证说孩子一定会回来。 这镇上以前那些被拐走的孩子,从没见有人能回来过。 沈若额前的红痣被刘海遮住,她们只以为他是个纤细些的汉子。 顾允此刻对着那婶子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继续说话刺激那个女人。 沈若和顾允既然瞧见了这个女人自然不会袖手旁观,此刻便先稳住她,要带她去刘氏医馆看看。 这人的疯病也就这几日刚开始的,是因为受到的打击过大导致的,像这样的疯只要还不深就能治,要是之后官府能将孩子都找回来,那这人的疯病有八成能好全。 见沈若点了头,那女人顿时就像有了主心骨一般,眼里都泛着光。 “在哪里?我的孩子在哪?”那女人不住地问。 沈若没说话,但与女人对视,道:“五日前县太爷便下令让镇上戒严了,所有出去的车都要仔细搜查,既然已经有了官府参与,那拐子自然没法把孩子送出去,肯定还在镇上。” 女人知道他点头肯定只是安慰自己,但她没办法,哪怕是骗她的她也会信。她无法承受孩子没了的现实。 “官府会找到你的孩子的。”沈若的语气十分笃定,刘大人十分得民心,便是因为他为官清正廉明,破了不少案件救了不少人。 相信这一次肯定也能将那些孩子都给解救出来。 那女人泣不成声,疯病似乎都减退不少,她抓着沈若的手,心里升起了期翼,她坚信自己的孩子会回来的。 沈若安慰性地拍拍她的脊背,免得她一直哭,岔了气。 这动作太过亲密,周围有婶子瞧见了想要说嘴,但就在此刻,夜风吹拂过去将他鬓边的刘海吹到一侧,他额前鲜红的孕痣显露出来,她们才惊觉,这人竟是个小哥儿。 沈若的安慰似乎起了点效果,那女人不再疯狂地喊着让别人将孩子还给她,而是急慌慌地看着沈若,一直看着他。 “你的孩子要是回来了,瞧见他娘成了这样可要哭了。”沈若道。 那女人闻言立刻放开了抓着沈若的手,摸上自己的脸颊,随后快速抓了抓蓬乱的头发。 “去医馆里等你的孩子,可好?”沈若温声道。 那女人咬着嘴唇,强撑着点了下头。 周围人见沈若竟真将这疯子给安抚好了,顿时佩服起他的胆量,但他和那疯女人说可以找回孩子,只怕之后找不到这女人得更疯了。 到时候一直缠着他,就知道怕了。 周围人都不太看好这件事,见他们要搀扶着女人走,有妇人过去帮忙扶着,也有人漠不关心径自进了屋。 “总之先送医馆吧,总让她出来……也不是个事儿。”那过来帮忙的妇人说道。 她知道的明显比其他人多些,她对沈若道:“这人丢的是她相公的遗腹子,他家就这么一点血脉了……那拐子可真不干人事,唉。” “那孩子我没见过,但听人说长得漂漂亮亮的一个小汉子。” 沈若心里也沉重,和顾允对视一眼。要不是顾允回去的及时阻止了沈大毛兄弟,那他家的小云吞…… 几人都沉默着,将那女人带进了刘氏医馆。 那女人着了疯病,再加上不眠不休地哭闹早就精疲力竭,沈若说的话无疑就像是给她递去了救命稻草,心里头那股劲儿一松,就昏厥了过去。 是那来帮忙的婶子和沈若一块儿搀进来的。那婶子帮了忙就打算走了,沈若与她告别。其他围观的人里感同身受的人不少,但愿意来帮忙的只这一人,她愿意伸出援手,沈若便对她心有好感。 刘氏医馆关门的时间是镇上医馆中最晚的,刘大夫治病救人从不管时间多晚,镇上人若是夜里生了急病都会来找刘大夫。 此时那小童正在医馆中配药,看见沈若顾允他们立刻就往里跑,将刘大夫给唤了出来。 “快快,让她躺下。”他一出来就瞧见沈若正搀扶着一个已经昏厥过去的女人。 堂屋里给新支了一张木床,那女人在床上躺好后,刘大夫就给她把脉,施针。 “这人气急攻心又心思郁结,风邪入体,有疯病之兆啊。”刘大夫摇了摇头,轻叹口气。 沈若便将发生的事情和他说了。 刘大夫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拐子都得死!”他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能说出这样的话显然是气愤到了极致。 他看了眼四周,小童不在,才对沈若说:“我医馆中这药童就是被拐子拐来储水镇上,我瞧见他时就那么小一点儿。”他比划了一下大小,高度才到他膝盖上一点。 “这些年我想着要给他寻找亲生父母,但却不知从何找起。他身上也没有胎记,只好在我这儿继续呆着。”刘大夫越说越心疼,他把这孩子养大,懂事的不得了,就跟爷孙似的。 沈若来了许多次了自然是知道这孩子的,他不怎么说话,但是做事手脚十分麻利,在刘氏医馆中给刘大夫帮了不少忙。原以为是谁家的孩子被刘大夫收做学徒从小培养,却没想到真实的情况竟然是这样…… 那小童捡了放外头晾晒的药进来了,要分拣出来放进药柜中,刘大夫就闭上了嘴,不再提这件事。 沈若只说官府已经出动了,关于那邪.教的事儿却没提。 他只是一个普通农家哥儿,哪里会知道那么多,画出图腾提供线索已经是能够做到的全部了,要是对那邪.教有所了解的话,第一个被抓起来的可能就是他。 沈若脸色不太好,今日发生的事情太多,此刻脑子有些乱。沈若无法想象若是小云吞被抱走之后自己会如何,也许也会和这个女人一样吧。 顾允敏锐地察觉到沈若情绪低落,温热的手搭在了沈若手臂上,轻轻地按了下。 “嘶——”沈若察觉到疼痛,顾允皱紧了眉头,不由分说地伸手过去将他的窄袖往上捋。 手臂上有青紫的痕迹。 是那个女人握着沈若手臂的时候用了太大的力气造成的。 沈若倒是没觉得怎么样,主要是刚刚顾允突然碰过来让他疼了下,不然他不会喊出声来的。 顾允是知道沈若有多怕疼的。 之前针灸时候疼得身体和眼皮一直发抖,哪怕是接吻时候不小心磕到一下唇舌都能红了眼圈。 不了解他的人会说他娇气,但顾允知道不是。 135 第 135 章 涂药+计划暴露(二更…… 明明身体承受不住颤抖着, 却也还是咬牙撑着,从不喊疼。 “我去给你拿点药酒。”刘大夫说着。他这医馆里头自然各种伤药都有。 “不用那么麻烦,明日就消下去了。”沈若来了这儿之后身体恢复能力就变得很强。况且生活中总是免不了磕磕碰碰, 再加上他皮肤白,只要一用力碰到就容易青,所以看起来就很严重的样子。 其实并没有那么严重, 沈若对此也很无奈。他也不想瞧着弱鸡,但实力不允许。 顾允对刘大夫道:“麻烦您了。” 刘大夫摆摆手示意不用。 沈若也不是不识好歹, 他们对自己的好他都会记在心里。 顾允给他上药。 他握住了沈若的手, 掌中的手修长莹润, 是他牵了许久的。 皮肉里的淤青是必须得上了药油之后用力揉搓到发热, 将那淤血揉散了才成。沈若怕疼,以前要是碰着了, 宁愿不上药自个儿好。 但是将淤青揉散了肯定会好得更快。 从刘氏医馆出来后, 两人便去客栈要了两间门房, 打算在镇上住下。 沈若和顾允心知,今夜注定是个不眠夜。 怡红楼中。 二楼最内侧的厢房门被打开, 几个黑衣人怀中抱着鼓囊囊的一团走了进去。 里头已然有不少人,那赤裸裸地视线就对着床榻。床沿边正坐着几个乳母抱着孩子喂着奶, 她们脸上满是恐慌之色,有的已经泪流满面。 而婴孩不懂那么多有奶喝便不再哭闹。 “谁敢哭哭啼啼发出动静来, 便要了你的命!”满脸横肉的男人凶狠道。 那些乳母闻言身体便一抖, 不敢再哭,连哄孩子拍抚的动静都很小声。 因着这里的乳母婴孩都弱, 他们也无所顾忌,就在屋子里交谈起来。 “主子,此处婴孩已凑了十九人, 只还差一人。” 被叫做主子的黑衣人在桌边坐下,手指点在桌面上,森然道:“可,待凑齐双十之数,便动身送去京城吧。” “是。不过……那狗官下令戒严,这几日恐怕不太好出去。” 阴恻恻地嗓音继续道:“总有办法的。” “是,是是,有办法有办法!”那人立刻道,生怕面前这人觉得自己无用,就地杀了。他以前可是亲眼目睹过的。 “那这里便交给你了。”那人伸出手拍在他肩膀上,缓缓用力几乎要将他肩膀捏碎,“若是计划败露……教主的手段你也是知道的。” “是!”被捏住肩膀的人正是那在扶梯处的男人,此刻额上冷汗都下来了。 那黑衣人冷哼了声,抬手便打开窗飞掠了出去,犹如黑夜中一只蝙蝠。 屋中还有几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人,这些人便是先前和他一起在青楼中寻欢作乐的人,也是派出去搜罗婴孩的线人。 “都准备的怎么样了?”他收起一副孙子样,问道。 “已经准备好了,官府那边暂时没什么动静,想来不会查到这里来。”那人说道。 “先前撞在这门上的那两人呢?”他要的是万无一失,教主的怒火他承担不起。 其中一个黑衣人哆嗦着道:“先前、我一直跟在他们身后,但他们可能是发现有人跟踪,拐了几条街,我、我就跟丢了。” “废物!”他狠狠地操起杯盏砸了过去。 若是那两人回了家,或是去了什么地方,他就能知道这两人确实不是什么可疑人物。可现在竟然跟丢了?! 这里有很大的几率已经暴露了! 此刻他立刻吩咐人准备马车,将这些乳母与孩子转移到另外的地方去。 他回想起几年前教主在祭坛上做的法事,献祭的婴孩可不止双十之数,血流满地几乎沾湿了他的一双鞋。只要有人露出不忍的神情,便会被教主亲手斩杀,他不敢再继续回想,身体颤抖了一瞬。 “动作要快!听见没有!”他是个惜命的人,这些孩子的命自然没有他自己的命重要。 “是!” 他们立刻动作起来,塞住孩子的嘴巴不让他们喊叫哭闹,让乳母抱着挨个离开这间门厢房。 此刻官府的人早已在怡红楼外面埋伏,但并不出现去救人。大人的命令是让他们看见孩子确定孩子们在转移的马车上时,跟踪上去。 空马车已然出现在了怡红楼附近,大家一扫困倦立刻打起了精神。 眼见着那辆马车快速靠近,随后进了巷子里。 原来怡红楼边上巷子里也有一道门,隐藏的极好,竟然连官府也不知道。 他们瞧见了有人抱着孩子上马车,便让跟踪功夫最好的几名衙役留守,派脚程最快的人回去报信儿。 大人猜测的极准,这些人果然会在今夜转移地方,沈若和顾允虽然没有让他们彻底起疑,但是出于谨慎考虑,必然还会换地方。 见那马车开始动了,立刻跟上。 镇上已然戒严,他们若是想出镇子,守住镇门的守卫会帮着做一场戏,假装受贿将他们放走。 随后一路坠在后面跟上,调查清楚他们要将孩子送去哪儿。 可此时,那马车却没有往出镇子的路线行去,反而是往镇中心走。最后在一户人家门前停了下来。 毫不起眼的二进宅院,院门大开他们让女人抱着小孩进去,最后合上院门,那马车在街道上绕了两圈也离开了。 衙役们盯住了这里,立刻有人回去报信。 这里再没有新的动静,但所有人都不敢松懈,镇上一下子丢了那么多孩童,结果官府还没有什么作为,影响十分大。县太爷已经下了死命令,必须要将孩子们给救出来。 之后若是打斗起来,一定要先保护孩子。 储水镇上的这一批衙役是县太爷请人亲自操练起来为衙门办事的,他们无畏死亡。 况且大人已经向知府大人去信,相信很快来支援的士兵也会来到储水镇,到时便要将这伙人一网打尽! 日升月落,又过一日。这个不起眼的宅院仿若无人一般,一点动静都没有。恐怕连居住在旁边的邻居都不知道,这宅院中竟然有不少人在里面! 临近子时的时候,在外头蹲守的衙役们便瞧见有黑衣人自宅院中出来,随后仰头看向月亮,辨别方向后往一处走去。 沈大毛沈二毛那边已经准备就绪,这边的衙役便没有多此一举跟上去。一来是怕跟踪被发觉,导致黑衣人放弃与沈大毛兄弟二人接头,二来他们也需要在宅院外蹲守着,防止那些孩子在此时被带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储水街头榕树下。 沈大毛手中正抱着一个襁褓,沈二毛伸手过去一下一下地拍抚着。 两人皆垂着头,肢体看起来不太自然。但可以用第一次做这种坏事来解释。 子时将至,他们的内心煎熬着。 他们决定偷走沈若的孩子之时,固然有见钱眼开,鬼迷心窍,但他们终归还是个怂货,要不然也不会被那黑衣人逼迫着,就立刻答应下来。 他们以前跟着沈富贵的时候便是这样能屈能伸,虽然做些小偷小摸,抢弱者东西的事,但伤天害理的事情却从没做过。一来是不敢,二来是对官府还有些敬畏。 生怕哪天就被拉进去打一顿板子给关起了。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将功折罪的机会,两人自然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 但那黑衣人也不是好惹的,他当初恐吓之时还亮出过兵刃。 听见两声布谷鸟叫声,他们便知道——黑衣人来了。 沈大毛脸色发白,紧紧地咬住了嘴唇,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 沈二毛也没好到哪里去,他用力地攥紧了拳头,深呼吸哄道:“宝宝不哭,送你去过好日子了。” 那黑衣人飘忽着到了榕树下,伸手道:“将东西给我吧。” 沈二毛梗着脖子往沈大毛身前走了一步,伸出手去:“那、那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那黑衣人答应的十两银子自然要给。 此刻非常爽快的掏出一个荷包递给沈二毛。 沈大毛将怀中的襁褓递过去,那黑衣人快速抓住襁褓,却一时之间门没扯动。他掏出刀就要往沈大毛的手砍去,沈二毛大惊失色,立刻扯开了自己的哥哥。 就在此时,周围埋伏着的官兵倾巢而出,手持兵刃冲向黑衣人。那黑衣人也发现怀里的襁褓里根本没有婴孩,此刻怒不可遏地提起刀刃便砍。 官兵人数众多,自然不会让他跑了,会轻功的人还是少数,过了大约半炷香不到的时间门便将这黑衣人制服了。 官兵立刻将黑衣人的外面罩着的黑袍扒了,露出里面人的面孔来。 那人瞧着便不是本地人,一双眼睛贼溜溜的转,想要寻找逃脱之法。 但官兵自然也不是吃素的,那麻绳将人捆绑住。 那黑衣人不住地挣扎着,官兵拿刀柄锤他,喊道:“老实点!不然有你苦头吃!”随后按着他的肩膀往官府去。 没想到抓捕黑衣人的行动如此顺利,到了官府后便将之下狱由刘大人亲自拷问。 刘新固能爬到现在这个位置,自然不是一个不能见血的普通文官,那黑衣人若是肯说出那邪.教的一些信息,自然就不用上刑。 这人一开始不肯说,但上了第一道刑就痛到哀嚎,打算招了。 衙役上去查看他的手腕,发现并没有黑蛇图腾,想来就是个小喽啰,能知道具体位置的可能性很小。 但能问出一点是一点,没准那就是未来能用上的突破点! 从黑衣人身上得知这些婴孩要被送去教中祭祀,这是一种邪术,在几年前便出现过一次,可惜这案一直没破。 竟然又再次出现了! 但更多地却问不出来,这个黑衣人都还没入教,只是个偷拐孩子的线人。但据他所述,像他这样的线人还不止一个。 刘新固便问他认不认得沈子莺。 那线人常年居住在储水镇上,诧异地看向县令,那沈子莺的名字在几个月前就有人递给他,是让他去找这人,将之发展成下一个线人的! 不过那沈子莺他还没接触过,就听闻她把自己给作死了。于是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黑衣人子时过半还未带回婴孩,宅院中便有人坐不住了。事情一定是出现了纰漏,他们得立刻走! 很快宅院外便有马车出现,要将那些孩子给带走。 官府的人立刻跟上。 马车顺利地出了镇子,往北方行驶而去。 “该死的!还是被发现了!”那男人狠狠地捶打了下马车壁,听见马车后面有不少马蹄声,此刻才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早已暴露在了官府眼皮子底下。 “该怎么办?”那些黑衣人并不是教众,根本不想为了这事去死。 那男人一想到未来会遭遇到什么,冷汗顿时就冒了出来。但看见后面官兵人数众多,心思急转,他双拳难敌四手必然打不过。 此刻便当机立断,不管其他黑衣人和里面的孩子乳母,立刻飞身而出。 犹如壁虎断尾一般将所有人抛下了。 136 第 136 章 案件告破+回村啦!(…… 偷拐孩童的案件告破, 在储水镇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那些丢了孩童的人竟然不止储水镇中人,就连隔壁柳溪镇上都有不少人家的孩子被拐了。 此刻储水镇官府放出了消息,所有家里丢了孩子的百姓纷纷赶到储水镇官府中。他们一个个眼眶都是红的,眼底的黑眼圈怎么也藏不住, 瞧着不修边幅, 想来也是彻夜不眠地找孩子去了。 外头围观的人很多,镇上有不少人丢了孩子先前几日就闹得人心惶惶, 此刻案件告破, 听说不少孩子都被找回来, 大家心里头都高兴极了。 “刘大人可真是青天大老爷啊!丢了四五日的孩子都能帮着找回来!” “那伙拐子可真是不干人事!瞧瞧这些孩子, 一个个的都还那么小,要是被拐了去一丁点儿记忆都没的,长大之后哪还能记得自个儿爹娘啊。” “听说找着孩子不完全是官府的功劳呢,竟然另有其人。不过我也是听我一个当衙役的亲戚的娘说的。” 这话一出, 周围围观的人顿时就起了兴趣。在储水镇百姓眼中最值得信赖的地方便是官府,县太爷刘新固向来靠谱, 从不会判出冤假错案来,一桩桩一件件百姓们有目共睹。 但这一次的案件却又不同, 是孩子被拐子们拐走了,要找到藏匿孩子的地方自然很不容易。竟然不是官府的人找到的孩子?那会是谁呢? 大家都非常好奇,且对那无名英雄十分的敬佩。 堂下铺了厚厚的几层大棉被, 上面放着不少婴孩, 小婴儿到了不熟悉的地方就爱哭闹, 公堂之上满是孩子嘤嘤呜呜的哭声。 那些乳母也被带了回来, 此刻就待在公堂上。 而那些没有逃脱的黑衣人则都暂时先关押在了官府地牢当中。 “让丢了孩子的父母进来,认认孩子。”刘新固吩咐道。 为了防止混乱,那丢了孩子的父母是依次进来的。 打头进来的一对夫妻脸上带着期翼与恐慌, 听说救回来的孩子都在这里了,他们十分害怕自己的孩子不在里面。 他们先是对着县太爷拜倒,全了礼仪。 刘新固摆了摆手,朗声道:“各位不必多礼,快些将自家的孩子找到才是要紧事。那掳走孩子的恶人中有一人逃了,官兵已然开始追捕,本官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那两人眼泪止不住地落,心里慢慢地均是对县太爷的感激。起身后,便开始寻找着自家的孩子。 刘大人话音刚落,外头围观的百姓立刻爆发出一声“好!” 刘新固肩膀向后收,眼底放光。他办案所求不过就是为了心中正义与民心所向,此刻心中是极度的欢愉。 只可惜,让那邪.教门徒给逃了。 官兵已经速速展开追捕,而知府大人也会派人前来襄助。 此刻,沈若先前看清那门徒的相貌后所绘画的肖像便至关重要! 刘新固已然下令,让绘师将此肖像图临摹许多份分发到周边各个镇上,全部张贴出去,进行悬赏。 这些孩子可受了罪了,有不少听嗓音都哭哑了,更别提那柔嫩的嘴唇边上都还有红色的痕迹。 那对夫妻找了片刻,终于看见了自己的孩子。 小婴儿脸都还没完全长开,外加之前被塞住嘴有些痕迹,不好太辨认。他们要辨认自家的孩子大多都是从胎记、胎发、肤色等来辨别。 除个别几个孩子长得比较有特点外,其他的孩子若是来一个脸盲的人还真不一定能一下子找到自家的孩子。 这对夫妻的孩子脖颈间生了一块棕色胎记,便能一眼就将孩子认出。 “找到了,呜呜呜!娘的孩儿啊,若是没了你娘该怎么活。”那年轻妇人抱着孩子泣不成声,她相公便揽住她和孩子,安慰着。 小孩子闻见了熟悉的气味,此刻也不再继续哭了,眼睛就看着自己的爹娘。像是知道自己脱困了一样。 后面等着的人心急如焚,看着有人找回了孩子,自个儿心里也舒服多了。满怀期待地上前去寻找自己的孩子。 “啊!我的柳哥儿!”又有人看见了自家的孩子,顿时欣喜万分。 一连三四个丢了孩子的人都找回了自己的孩子,外头焦急等待的人心里头都开始打鼓,她们又是忐忑又是期待,生怕进去找的时候看不见自家的孩子。 沈若和顾允是第一时间就得了消息的,他们带着那着了疯病的女人来了官府。这女人家里已经没有别人,唯一的家人便是她那个遗腹子。 那女人在刘氏医馆昏睡一天一夜后,终于恢复了些神志,此刻站在外头急迫地踮着脚往里看。她怕自己的孩子不在里面,也怕那些人找孩子的时候不小心踩到自家的孩子。 对着里面又喊又叫。 沈若和顾允没有制止她,很快就要轮到她了,她浑身都颤抖起来,口中发出嗬嗬地声音。 “我的孩子、就在里面吧?”那女人抓住沈若的手,眼睛睁地老大,看向沈若想要得到一个回答。 沈若并不知道她的孩子到底在不在,他只能回答道:“被救回来的孩子都在这里了,你等下就能进去找找。” “好。”那女人咬住嘴唇,狠狠抑制住自己的失态。 沈若的手被放开,又被另一个温暖的大手给包裹住了。 顾允捏着他的手轻轻地揉了几下指节。 沈若会意,压低声音对他道:“没事,她刚刚力气不大。” 很快,排在她前面的那对夫妻也已找到了自己的孩子,轮到这个女人了,她顿时脚步都开始虚浮,差点儿摔倒。 沈若眼疾手快地扶住她,对她道:“我与你一同进去。” “好。”那女人抓着沈若的手,就像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 沈若扶着她往里进,和堂上坐着的县太爷对视上了。 刘新固没有露出诧异的神情,只嘴角微挑对着沈若点了下头。沈若有些受宠若惊,立刻对着刘大人鞠了一躬。 随后带着那女人到地上铺着的棉被前,让她仔细寻找自己的孩子。 棉被上躺着的孩子还有八个,那女人一个个看过去没有看见自己的孩子,眼睛霎时间便长满了血丝,她尖叫一声:“这里没有!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去哪里了!?” 她一时之间不受控制,脱离了沈若的手臂往县太爷所坐的位置冲去! 沈若心里一咯噔,这女人的孩子难不成真不在这里? 那伙人还留了后手不成?! 边上的衙役立刻举着水火棍上前押住了她,怒喝道:“休得放肆!” 刘新固也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人找孩子找不着竟然瞧着像是疯了。 但他是个体恤百姓的好官,此刻便好言相劝道:“你的孩子是何模样,本官再派人出去找寻。” “你还我孩子!还我孩子!”那女人大哭大闹地只会重复着一句话,一声声凄厉地叫喊声让所有妇人都跟着鼻酸。 寻找孩子的希望都放在这里了,结果没有找到自己的孩子,那期待之后该有多绝望! 那些衙役没敢太用力地制住她,毕竟这女人是苦主,不是罪犯。 但人一旦陷入了绝望,浑身却像是有使不完的力气,此刻那女人突然用力挣脱了衙役,往边上那些找回了自家孩子的人那边冲去。 衙役追上去不及时,又怕大手大脚伤害到孩子过去之后竟然抓不住那女人。 “我瞧瞧,这是不是我家的孩子!” “让我瞧瞧!” 他们都被吓坏了,那些孩子也被惊地大哭起来。 那女人的面目狰狞让那些找回孩子的人都感到害怕,怕她会伤害孩子不肯让她瞧。 那些人越是不肯,这女人便越是要看,总觉得是他们把自己的孩子给抱走了!顿时间便一团混乱。 刘新固举起惊堂木用力一拍,“咚”一声,让所有人都停下了一瞬动作。 “你们将孩子抱好,让她看一眼。”他在堂上坐着耳聪目明的,能瞧见那女人虽疯狂,但并不是想伤害别人孩子的样子。只是因为没有找到自己的孩子,一时之间承受不了这个打击,才显得有些疯了。 县太爷都发话了,他们只得将孩子抱着让那女人看。 那女人虽然面色还是有些疯,但一个个孩子仔细瞧过去倒也没有突然发难。那些人的心才缓缓地放了下来。 只有排在那女人前面进去的那对夫妻不肯给她看,那丈夫道:“我家孩子一被吓就发高热,他要是瞧见了这女子模样肯定会被吓走了魂。” 周围人一听也是,刚才孩子都被吓得哇哇大哭的,再加上之前被拐走嘴巴都受了伤,肯定是被吓坏了。 那女人红着眼睛,前头所有的孩子她都仔细看了,都不是自家的孩子。只有这一个!只有这一个孩子了! 这是她最后的期望! 她狠狠地抓住那抱着孩子的男人的手,就要凑过去看,被那男人狠狠地甩开,差点儿就要摔倒在地上。 背上伸来一只手稳稳地将她托住了,沈若看着那男人冷静道:“孩子被吓自然会哭闹,可你听其他人将孩子给她瞧的时候,那些孩子可是哭啼不止了?” 周围人立刻就回想起了刚才的事,先前他们不肯让这女人看孩子的时候,孩子被她的叫喊声吓着了。但是县太爷发话说要让这女人瞧孩子的时候,这些孩子却都止了哭声。 那男人理亏,他边上的妇人也蹙着眉,说道:“可我家孩子就是特别容易被吓,要是发了高热十几天都好不了的。” 沈若闻言便察觉到了不对劲。 刘新固的声音自堂上传来:“若是被吓发起高热,由府医来医治。让她瞧瞧孩子。”官府中的府医都是给官员治病的,寻常百姓若是能让府医看病,那可真就是殊荣了,是能让其他人羡慕的。 围观的那些百姓都发出惊讶之声,随后纷纷说:县太爷体恤百姓,真好啊。 那一男一女只好让那女人看孩子,满脸都是不乐意,只给那女人露出孩子的半边脸。 那孩子也伤了,此刻眼睫忽闪忽闪。 那女人看见孩子之后浑身一颤,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眼泪不住地流,她对着县太爷指着那两人手里的孩子,嘶吼道:“这是我的孩子!我的!” “胡说,这明明是我们的孩子!”那一男一女顿时就怒目而视,抱紧了孩子,瞪视着女人。 “是我的孩子!他胳膊上有颗痣!是我生的。”那女人伸手就要去抢,那男人仗着自己身高高大便将孩子举过头顶,不然那女人抢到。 “我家孩子胳膊上也有痣!谁说这是你家孩子了?!真是不要脸!”那妇人呸了一声,喊道。 一时间大家都傻眼了,竟然还有人撞孩子的?! 刘新固狠狠皱眉,这两边人都说孩子是他们的,这可就难办了。 大宇朝的规定是孩童满一岁时候才会登记造册,分得田产,而这些孩子现在最大的也不过四五个月大,官府中根本没有记录。外加脸也没长开,都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的,瞧不出究竟和谁像一点。 堂下吵吵嚷嚷,刘新固一拍惊堂木,道:“师爷,去将那孩子给我抱过来。” 他倒是要看看谁说的准些。 那一对夫妻见师爷来抱,十分依依不舍地将孩子递了过去。 那女人看着孩子,眼眶通红着,狠狠攥紧了拳头才没有冲过去将孩子抱走。 师爷快速地抱着孩子到了刘新固身前,动作放轻,将孩子放进他怀里。 刘新固抱着孩子,对他们道。 “你们细细说来关于这孩子的事,由本官判断。” 那对夫妇立刻拜倒,说道:“我们家大牛胳膊上有颗痣。” 那女人闻言立刻道:“这是我的孩子,他左手小臂上有颗红色的痣,瞧着像一只小鸡!” 那对夫妇跪不住了立刻道:“我家大牛就是这样的痣,而且他手心里还有一条刀疤,是我切菜时抱着他,他不小心伸手碰到的伤。可把我们心疼坏了。” 刀疤?那女人闻言顿时泪流满面。 刘新固的眉头皱地几乎能夹死蚊子,他抬手掀开孩子的衣裳,看了眼胳膊上的胎记,再捏过孩子的手查看手心。 两边人都说对了,这…… 他一时间不好判断,但脸上却没有露出难色。 但沈若敏锐的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这对夫妻与这女人说的,都是对的。 但是一个孩子怎么可能会有两对父母? 周围的人都屏息等着他宣判,但县太爷却迟迟不说话,一时间堂上堂下一片寂静,几乎落针可闻。 沈若深吸一口气,打破了沉默。 他施礼,随后道:“大人,草民有一计或可判断孩子的生身母亲究竟是谁。” 刘新固暂时想不出法子,先前沈若和顾允两人便立了大功,是可信之人。他沉吟片刻,道:“就按你说得来。” 沈若心里有底,表现在脸上的便是自信。周围人一开始听见这小哥儿说这话,心里头都觉得怪异,但是县太爷发了话,再看他的表情都有些信他可以做到了。 而且这人瞧着……还有些眼熟。 有先前来看过公审案件的人立刻就将沈若给认了出来。当初那案件闹得很大,这位也是苦主。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上,只见他走上前去自县太爷手里将孩子抱起,随后走到了堂下。 那对夫妻和那女人都定定地看着沈若手里的孩子。 沈若轻柔地拍抚着孩子,脸上带着为人父母独有的温柔笑容。 他将孩子包着襁褓拆开了,随后让那对夫妻中的妇人和那女人走上前来,让她们一人捉住孩子的一只手。 “来抢吧。只要谁抢到了孩子,那谁就是孩子的生身母亲!”沈若说完便放开了孩子。 那妇人闻言立刻扯着孩子的手往自己怀中拉,脸上带着恶狠狠地表情:“这是我的孩子,你别抢!” 那女人却瞧见了孩子小手上那那条刀疤,顿时泪流满面。她想抢孩子,但却不肯拉着孩子的手。 孩子落到了那妇人怀中。因是被扯疼了,孩子止不住地大哭,嗓音嘶哑,听着格外痛苦。 周围人万分不解,竟然如此草率吗? 那抢到孩子的妇人立刻道:“大人,这就是我家的孩子,可以让我们带走了吧?” 那女人在一边哭得浑身抽搐,那明明是她的孩子啊! 刘新固与师爷耳语几句,随后挥手让衙役上前:“既然你们已经有了定论,孩子的生母自然不是坏人,而另一个本官便要治她行骗诱拐孩童之罪!” 那对夫妻抱着孩子露出趾高气昂的笑,看着那几个衙役朝那女人走去。 随后衙役们却越过了那女人,快速上前将这对夫妻给按在了地上! 沈若手疾眼快地趁着他们惊愕之时抢回了孩子,将啼哭不止的孩童放进了那女人怀里。 那女人接到了孩子,顿时止了哭,那孩子到了女人怀里也不再继续哭了。女人轻柔地拍抚着孩子,哄着。 那对夫妻脸上满是震惊,不解地看向沈若。 “为什么抓我们!那是我们的孩子!”那对夫妻还在负隅顽抗。 沈若也是当阿爹的人,自然懂得父母心。这对夫妻虽然说出了孩子手心里有刀疤的事,但他们的一举一动里面没有一丁点儿对孩子的怜惜。 可那女人不同,害怕扯疼了孩子,所以选择了放手。 哪怕沈若说了,谁能抢到孩子谁就是生母,她也不愿意去用力将孩子给弄疼了。 这才是母亲! 堂下这两人想要浑水摸鱼地将孩子抱走,显然不是什么好人,刘新固当机立断将他们一人下狱,决定调查后再审判。 那女人抱着自己的孩子,不住地道谢,瞧着眼底的红血丝消退下去,没那么可怖了。抱着孩子哄着的时候,周身缭绕着母性的光辉。 找到了孩子,那疯病瞧着都好了个透彻。 周围人瞧见这一幕,鼻子酸酸的,都有些想哭。孩子丢了可怜,找孩子疯了更可怜,但还好,孩子找回来了! 沈若此时特别地想念自家的孩子,他也有好几日没看见小云吞了。 之后,堂下便有人继续往里进,要找自家的孩子。棉被上的孩子们挨个被抱起。 万幸的是她们都找到了。 县太爷因着先前有人浑水摸鱼,此刻每一个人要抱走孩子都会仔细排查,问得非常仔细。 沈若见堂下没有什么事儿了,与师爷告辞后便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他现在就想赶快回家抱抱自家的崽崽。 外头围观的人瞧见沈若出来,纷纷夸奖他。其中还有先前在夜里瞧见那疯女人找孩子的妇人,她们当时还觉得这小哥儿说了大话,要是没法给那女人找回孩子的话,可要被缠死了。 却没想到人家竟然如此厉害,聪明非常。 沈若笑着摆摆手,谦逊道:“不过是碰巧罢了。” 顾允看着人群中被众星拱月般的人,心脏怦怦直跳。 沈若好不容易挤到顾允身边,周围的这些人太热情了,还想给他塞吃的,沈若没要,只说不好带,但都好好谢过了。 他额上都挤出了点热汗,这时候心情异常的好。幸好孩子们都找到了,结局也算是皆大欢喜。 “顾允,咱们赶快回家吧!” 沈若伸过手去挽住了顾允的手臂,靠在他身侧笑道:“小云吞肯定也想我们了,我好想他啊。” 顾允伸过手去按在沈若挽住自己的手臂上,轻轻地“嗯”了一声。 可能是和顾允相处久了,每次出门他都要牵着自己,沈若都已经习惯了。这会儿沈若自然而然地就挽住了他的手臂,身侧染上了他的体温,随后察觉到周围还有不少人看过来,热度不住地往脑门上蔓延。 “快走啦。”沈若指尖动了动,有些难为情地扣住了顾允的手臂,扯着他快步往前走。 他们把牛车停在不远处,找了人帮忙看着的。 上了牛车之后,沈若才发觉自己的脸都臊的通红。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以前除了尴尬可从来不脸红的。这会儿上了牛车,沈若便松开了手,从顾允的角度看过去还能瞧见自家未婚小夫郎的耳根都泛着粉。 他嘴角带着点尝到甜头的弧度,对沈若自然而然地依赖动作感到十分受用。虽然沈若很快就收走了手臂,但顾允的好心情却一直持续着。 两人架着牛车往沈家村的方向去,车轮压在地上划出痕迹。此刻秋日的暖阳升到高处,照射下的光泛着暖意,冷风也被捂暖了。 沈若不禁笑道:“今日天气真好。” 天气好,心情也会跟着变好的。沈若不喜欢阵雨天,他就爱晴天。 “明日也该是晴天。”顾允看了眼天色,也跟着愉悦起来,说道。 沈若道:“晴天好呀,桐油干得快。还有小云吞的尿布,还有涎搭子。” 顾允应了声,想起小云吞一边哒哒哒玩舌头一边流口水的小模样,忍不住失笑。 或许该喊自己娘再多做些涎搭子才成,不然都不够用。 但爱流口水的孩子说话都早些,顾允心想,回去之后就要小云吞学着喊“阿父”才行。 沈若不知道顾允心里的念头,此刻只感觉有些饿了。先前案件没有告破之时,他们都没什么心思吃东西。 这时候事情解决了,肚子便开始闹脾气,但这脾气闹得着实有点延迟,这都出了镇子了,本来还能在镇上买些包子之类的果腹,但现在都出来了要是再回去可太麻烦了。 沈若肚子咕噜咕噜叫了声,声响有点大,让他有点小尴尬。 驾着车的手一紧,期望这声响只有自个儿听见了。 沈若目不斜视地驾着车,却闻到了顾允常年练字身上浸染的墨香,随后才闻见一股子甜丝丝的清新果味。 沈若也不跟他客气,垂头咬住了顾允递来的果脯,眼前是他骨节分明的手指。 沈若小心地咬住果脯,低声道了句谢谢。 心里头翻江倒海的,这人竟然随身带着果脯,难怪每次他喝完苦药的时候,顾允总是能摸出果脯来给他吃。 沈若对甜滋滋的果脯没有抵抗力,他嘴角微微抿起。 好甜啊。 “你吃吗?”沈若抬头问他。 顾允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他做的果脯不多了,得留着若哥儿喝药之后吃的,得了空他还要再去做一些备着。 沈若见他没懂自己的意思,脸红了红。这人之前还尝过他嘴里的果脯味儿,结果现在竟然成了榆木脑袋了? 他主动倾身凑过去往顾允唇尖轻吻了一下。 又问了一遍,“你吃吗?” 137 第 137 章 哄崽崽+县令的奖赏(…… 如今沈家村木工厂运转起来, 农闲时也没人总聚在一处唠闲嗑,汉子们只要有空闲的就会去虎头山上砍树,妇人们若是力气大些的也会跟去帮忙。 妇人们力气小些大多都抬不动树木, 但是男人们将大树砍了带下山之后, 她们在那儿帮着种小树却是可以的。于是全家都动起来了。 村里一扫曾经的落寞萧条, 路上都是来来往往去做活儿的人,一股子热闹的劲儿。大家都是斗志满满的, 脸上笑容也变多了。 他们看见沈若和顾允驾着牛车回来,到了近前了便热情地跟他们俩打招呼。他们能靠着村里头的木工厂挣钱了, 心里头对沈若那都是感念的。 沈若两人也跟他们一一打过招呼,随后才驾着牛车往家去。 那些要往虎头山去的村民见他们远去, 有些话不吐不快。 “以前还真是瞎了眼, 没成想若哥儿竟是个这么好的人。当初可有不少人说他家的闲话, 我现在啊真是后悔极了当初没帮着回上一嘴。”有人捶胸顿足说道。 “若哥儿气量大, 不跟咱们一般计较, 还肯扒拉咱。是真不错啊。”村里的男人说道。 “可不是嘛,他俩现在可是咱们村的‘宝贝’。” “你们这几日都赚了多少了?我家人少, 这都快半贯钱了呢!”有村民炫耀着道。 “我家已经一贯钱了,今年年节里啊可就能打些好酒去丈母娘家了, 有钱了身板就硬了哈哈。” “瞧你那点儿出息。我家也攒了不少, 再过几月就好给我家大儿子娶媳妇儿咯!” 村民们一边说着话一边往虎头山去,路上还能遇着几个拖着树木下来的人。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微笑, 这日子啊,是真的要越过越好了! 牛车刚行驶到屋前停下,沈若还没下车,二狗就快速跑了出来,喊道:“小叔, 顾叔叔,你们终于回来了!小云吞哭哭,他好想你们的!” 二狗跑出来的时候脸上都急慌慌地,家里大人听见动静儿了也都出了来。 沈大山瞧见两人平安回来,才彻底松了口气。 大人们都没叙话,先让若哥儿和顾允进屋里去瞧小云吞。 距离他们去镇上这都过了整整两日。 小云吞和阿爹分开那么久的时间,一开始柳兰香哄着带着玩儿的时候还好,但第二日的时候还瞧不见沈若,小云吞就总哭。 沈大山、沈丰和柳杉都哄不住的那种。 只有二狗过来陪着小云吞玩一会儿才不哭,但玩久了小云吞像是又想自家阿爹了,嘴巴一瘪又要哭。 二狗被小云吞的情绪感染,也忍不住掉眼泪,想要出去找小叔。但被家里的大人给劝住了。 之后二狗就没了玩的心思,就顾着外头,只要一有动静就跑出来瞧瞧,是不是小叔他们回来了。 这下沈若刚一停车,二狗就发现了。 两人听到小云吞哭了,只和家里人打了声招呼,便急匆匆往屋里进。 小崽崽约莫是哭累了,小嘴瘪着发出细弱的哭声,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白嫩的小脸都哭得红彤彤的,眼皮子也泛着红色。 沈若见状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立刻冲到床边把崽崽抱进了怀里。 小云吞眼皮都哭肿了,这会儿眼睛只能掀开一条缝,瞧见自家阿爹了顿时张大嘴哭了起来。 “呜呜……爹……” 哭声特别伤心,好像在怪沈若为什么这么久不回来。 沈若垂下头亲亲小云吞湿润的脸蛋,下手轻柔地拍着他的背,感觉到怀里的崽崽哭得身子都开始发颤,心里酸涩难当:“不哭不哭啊,乖崽,爹爹回来了。不哭了哦。” 顾允在沈若边上坐下,想说几句话,但张了张嘴,想说的安慰话语全都堵在了嗓子眼,他心中柔软成一片。随后伸手紧紧地抱住了沈若和孩子。 小云吞瞧不见自家阿爹,心里可委屈了,这会儿发泄了一通就好了。他被阿爹抱着哄很快就不哭了,但小手手却一直抓着沈若的衣襟,像是怕自家阿爹又走了似的。 沈若语调温柔地哄小云吞,让顾允去倒些温水来给他喝。 小云吞那么小一点儿,却没成想这么能哭,眼泪就跟珍珠链子似的成串往下掉,要是缺水了就不好了。 两个奶爸分工合作给小云吞喂了水,这会儿小云吞也哭累了,很快便睡了过去。但他的小手却一直没松开,沈若轻轻扯了下发现扯不下,也就随他了。 有时候太聪明也不是什么好事,沈若心下一叹,崽崽更小点儿的时候他们有次分开的时间比这次还长些,就没总哭哭。 不过崽崽黏人,沈若也挺窝心的。不过一想到崽崽在家哭得那么伤心,沈若心里头也不好受。 小云吞睡着,沈若和顾允说话就放低了声音。 家人都在外头等着,有许多话想问。也不知道那镇上丢了孩子的现在是什么情况了,但是若哥儿和顾允既然回来了。 应当是,都找着了? 自从沈大毛和沈二毛差点儿把小云吞抱走这件事发生之后,小云吞待的屋子里每时每刻都有人,柳兰香更是直接住在了沈若屋里方便照顾孩子。 刘麻子他们过来建造围墙的工人们,得知沈家建围墙就是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一个个建造时候都更仔细了,甚至还开始赶工程。 毕竟小云吞他们也都瞧见了,是真的可爱极了,像个小仙童似的。 而且在沈家每日又能喝糖水,又能吃到荤腥白米饭的,他们还吃得多喝得多,都非常不好意思。就想着必须要将活计做得又快又好来报答呢。 小云吞睡得香,沈若亲亲他额头,想把他放在床榻上,出去和家里人叙话。但小云吞只要沈若一有动作,就嘤嘤一声像要哭出来一样,沈若就不敢动了。 他就这样抱着,小云吞就又睡了过去。 沈若无奈地与顾允对视一眼,示意他先出去跟家里人说一下情况,免得他们心里头还牵挂着,担心着。 顾允会意,又抱了抱沈若这才起身往外走。 外头沈大山、沈丰、柳杉、柳兰香和二狗都在,顾允出了来,他们便开始发问。 顾允便将他们到镇上之后的事情一一告知,但隐去了几个危险的片段,就将好的消息告知了。 沈丰一双牛眼睛瞪起:“竟然还有如此伤天害理的人!” “幸好孩子们都找回来了,要不然孩子的爹娘该有多伤心。”柳杉双手垂下抱着自家二狗,说道。 沈大山也是一脸怒意,那些拐子可是差点儿就要把自家小云吞也给偷走的!听到顾允说那些孩子都被布塞住了嘴,他一想到就无法忍受。 那些孩子可就比自家小云吞大一点儿啊!竟然遭了这大罪,唉。 柳兰香走到顾允身边,关心道:“你和若哥儿可有事?”她听到是他们俩一同去青.楼找到的孩子,生怕他们受了伤。 顾允道:“我们一点事都没有。” 况且他们运气也是真的不错,竟然一找一个准,去了第一个地方就将那窝藏被拐孩子的地方给找出来了。 顾允心想,若哥儿也许真的是个福星,只要有他在所有的事情都能迎刃而解。但若哥儿所付出的努力也不少,顾允爱惨了这样的他。 正义、率真,聪慧、机敏。他值得所有最美好的词汇来褒奖他。 二狗虽然有些词汇并不能听得懂,但他人小主意却大,此刻走到顾允身前,抬头问他:“顾叔叔,你和小叔是不是去当英雄了!” 顾允道:“你小叔是。” 那计策是两人一同商讨的,但寻找窝藏孩子的地方提供线索,还有之后公堂上的计策,全都沈若一人完成。 顾允实际上并没能帮上太多忙。 二狗顿时“哇”了一声,眼睛睁大几乎要冒出星星来。 “我小叔是英雄,二狗长大以后也要当!”二狗仰着小脖子道。 周围大人顿时乐了,沈丰道:“那你得好好锻炼长高高,要不然英雄没当成,坏人先把你给抓走了。” 二狗猛点头,他一定要长高高,要比小叔高、阿爹阿娘高,还要比顾叔叔高,然后保护所有人! 自从顾允来纳采之后,二狗就知道顾叔叔以后肯定会和小叔成亲,以后也是一家人啦。 过了小半个时辰,有村民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瞧见沈大山了立刻喊道:“不得了了,沈大山!镇上来人,那县太爷的师爷来咱们村了!现在就在村口,点名要见你家若哥儿呢!还有顾秀才,他在不在这儿,要是不在我再去他家跑一趟。” 沈大山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啥?师爷?!” “对!官府里来的!”那村民脸上带着笑,沈大山心想应当不是坏事。 此刻便道:“顾允在这儿,我这就去喊他们。” 他这么大年纪了连镇上都去的少,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去瞧一眼官府里头的师爷啊! 那村民声音极大,家里人都听见了,此刻沈丰、柳杉、柳兰香也都出了来。 那村民脸都要笑烂了,说着:“是大喜事,大喜事啊,你们赶快去!” 顾允和沈若对视一眼,心中大约有了底,能猜到师爷过来是做什么的。 小云吞抓着他的衣襟不肯放,沈若思索了一秒,就拉过襁褓给孩子包好,打算带着崽崽一起去了。 沈若、顾允锁了家门,带着家人一同往村口去,沈丰还拄着拐,他也要去凑个热闹。 村口已然汇聚了不少村民,大家瞧见那辆带有官府标志的马车都激动极了。周围的衙役都是器宇轩昂的,手里还带着兵刃。 但储水镇上的官府向来得民心,哪怕带着刀村民们只要知道他们不是来抓人的,那就不会惧怕。 师爷留着山羊胡,此刻正在和沈家村的村长叙话。 村长人都还是懵的,此刻听着那师爷说村里的沈若和顾允在镇上又是献计策,又是提供线索,还顺便找到了一个大案子里头窝藏孩子的地方,最后案子告破了。 村长越听越觉得这两人出息! 沈若和顾允赶到的时候,就看见这阵仗。边上的村民们都拿一种看稀奇东西的眼神看过来,让沈若有些汗颜。 他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师爷瞧见沈若是抱着孩子过来的,顾允走在他身侧,两人虽然身着朴素,但瞧着气度不凡。 他摸着胡须,笑着吩咐下人将一个木盒子给端了出来。 盒子不大,打开后里面是用一块红布盖上的,掀开红布,那里面是白花花的银两。 “这里是二十两银,是县太爷奖赏两位的。今日孩童拐卖案件告破,多亏了二位献策提供线索。”师爷朗声说道。 周围村民也没想到沈若和顾允竟然闷声干了这种大事,顿时心中狠狠地敬佩起来。 县令大人说过自己赏罚分明,要是计策有用,那就是要重重有赏的。 沈若和顾允便躬身,受了奖赏。 这笔银钱象征着他们在县太爷那儿挂了名儿,要是传出去所有人哪怕是眼红到滴血想要来自家偷窃或是做别的事情,心里都会有所顾及。 所以这笔银钱不仅要收,还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得了县太爷的奖赏。 沈若想起刘大人,立刻就会意了他为何不在公堂上奖赏他们,或是私下里奖赏,却偏偏要派人到沈家村来大肆宣扬了。 村长此刻与有荣焉,村民们也都没有露出嫉妒的神色,所有人脸上都是激动。 县太爷奖赏的人是他们村子里的,那么之后他们沈家村又要出名儿了啊! 138 第 138 章 沾喜气+来感谢 经此一事, 沈若家里又热闹起来。 沈家村里的村民还有附近相邻的别村人得了消息,纷纷赶来想要沾一沾喜气。 那装着银元宝的木箱子便摆在了四方桌上,所有人来了都能摸上一摸。这种钱摸到了便是沾到了福气, 没人敢拿的。 这些人还想多和沈若顾允说说话。但沈若推脱了, 只说要照顾着孩子,先进屋去。 大家实在是太热情了, 沈若虽然不是社恐但也是真的招架不住。 顾允原本就话少,脸上没什么表情,周围人便少些找他说话。于是这就苦了沈若了。 两人抱着小崽崽往屋里一躲,将外头来沾喜气的人交给了沈大山等人。 “大山啊,你家哥儿可真是不得了。” “咱们村里最出息的两个孩子就数你家哥儿和未来哥婿了!” “是啊,又是发明‘若斗’带着村里人赚钱, 又能帮县太爷破案。真牛啊。” “大山你家出了沈若可真是祖坟冒青烟了啊。”大家一句句赞美的话跟不要钱似的往外蹦,还夸张得很。 “哪里哪里,就是碰巧而已。”沈大山满面红光的,嘴里谦虚着呢。但只要有人问自家哥儿做的事儿,他就一遍又一遍的说,根本就说不厌烦的。他原本一个老实巴交的汉子, 这时候都成了个爱显摆的, 但大家伙儿也不觉得他夸张。 毕竟除了沈大山家的哥儿和未来哥婿, 谁家的人能得了县太爷的青眼啊,好些人连县太爷长啥样都不晓得嘞! 沈丰和柳杉帮着待客,总不好让乡亲们过来这儿了都站着。 村长也跟着来了, 他和沈大山两人是最来劲的, 脸上的笑容怎么都下不去。特别是看到别的村里的人过来嘴里对着他们村里的青年人一顿夸奖,他听着心里头舒爽极了! 柳兰香帮着烧水,让过来沾喜气的人都能喝上。 沈大山自然也不是个吝啬的, 拿了先前沈若买回来的果脯、干果一类的出来待客。 二狗此刻也高兴坏了,那么多银闪闪的元宝,好多好多钱呀!而且还是奖给他小叔哒! 二狗小小的心里想着,以后自己一定要当英雄的,这样就能收到更多的钱了! 大人们全然不知道小孩子天真的想法,但长大后的孩子再回忆起儿时的念头,着实是引人发笑。 虽然出发点不对,但结局是好的。总之长大后的二狗,如他所愿了。 来贺喜沾福的人一波接一波的来,除此之外还有不少镇上人也来了,是那些丢了孩子的人家,特地赶过来道谢的。 县太爷将案件审理完毕后才发觉堂下的小哥儿竟不知何时走了,问了师爷后才知。之后便在公堂之上将沈若做的事儿告诉了所有人,这些找回孩子的人一听才知,竟然是刚才那位小哥儿找到的孩子! 官府做的便是将孩子们给救回来,但是搜寻了好些天都没有找到孩子的踪迹,幸好被沈若他们给找到了。 人家是来当面感谢的,沈若和顾允便出了门去。 沈若发现来的人里面竟然还有那个有些着了疯病的女人。 但她此刻瞧着像是大好了,她头一个走上前来:“恩公,谢谢您帮我找回了孩子,真不知该如何感谢才好了。”那女人说着就忍不住落泪,此刻她怀里还抱着自己的孩子呢。 不仅仅是她,还有后面一块儿来的十来个人,瞧见沈若和顾允之后脸上都是感激。 “婶子不必客气,这些孩子和我家崽儿差不多大,任谁看了也不忍心他们受罪的。”沈若道。 另一对小夫妻此刻抱着孩子上前一步,说道:“真的很感谢,要是孩子找不回来我们也活不下去了。”他们说着便对着沈若行了个大礼。 “可别。”沈若立刻去扶住。 他们过来都不是空手来的,带了不少银两、干果、糕饼之类,将一个大箩筐塞得满满当当。 “小哥儿,这些你们收下。是我们大家凑一起的一点心意。不知道你家缺什么,就乱拿了些。”那银两瞧着粗略估计得有十两往上。这年头哪怕是镇上人一年也指不定能赚上十两,这些钱哪怕是他们凑的,那也是真的不少了,毕竟不是家家都那么富裕,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银两来。 他们带的东西也不少了,但就是觉着还不够,再送些银两让人家缺啥买啥才好。毕竟他们后来打听之后才知道,沈若他们是以穷困闻名的沈家村,就想着送些银钱过来。 孩子一丢大家都急慌慌地,找回来之后心情大喜大悲,更加忙乱,他们都只回了家中一会儿就立刻跑了来,往沈家村道谢了。 沈若帮忙找孩子并不求回报,单纯就是无法干等着看那些跟小云吞差不多大的孩子吃苦头,他的崽差点儿被抱走了,自然心里也对这些父母有些共情。 沈若道:“这些银两你们拿回去,日子要冷起来给孩子做几件厚衣裳吧。” 县太爷送来的奖赏收就收了,可以说是收的毫无负担,那在现代要是做了好人好事还能得个“见义勇为奖”拿到奖金呢。 但是这些受害者的银钱,沈若是不会收的。 原本东西也不想收,但沈若帮忙找到了孩子,那就是孩子的大恩人,只说带来的东西都不贵重,要是沈若不收下那他们带着回去了邻里周围人都要说嘴,说他们一点都不懂得感恩。总之就是非要沈若收下。 “银两拿回去,这些东西我收下了,多谢你们。”沈若知道他们送来东西都是真心想感谢自己的,所以也不推脱免得他们心里头不得劲,随后道:“今日便留下一同吃个夜饭吧?” 家里有了二十两的进账,是该热闹热闹。正巧他们来了,那就做一餐饭,大家一起吃。 在他家的人很多,周围人闻言都觉得这沈大山家的小哥儿是个品行高洁的人。不肯收受害人的银钱,还要请人家吃饭呢! 他们怀里大多怀里都还抱着孩子呢,沈若道:“我家里有母羊,孩子不会饿着的。” “这怎么好意思……”他们是来感谢人家的,结果还要蹭人家一顿饭么?这不太好吧。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今日县太爷给我们送来了奖赏,合该热闹一番。”沈若笑着说。 “各位叔婶也都别走了,一起留下吃顿便饭吧。” 沈若招呼道。 刘麻子的工程队下了工打算走了,也被沈若叫住,喊他们一起吃饭。 因着有要回柳溪镇的,也有要回储水镇上的,所以这顿夜饭开饭的早,天还大亮着。 人多,沈若家邻居也都开了自家的灶头来帮忙,食材有家里头种的菜,还有别人送来的,拢共做了三桌,每桌上头都是八样菜。 小孩子便喝煨好的羊奶,再大一点儿的便喝蒸蛋羹。 母羊今日可是累够呛,沈若过去给它用碎玉米粒拌了青草给它吃。边上的小羊羔都长大了,已经到沈若腰际,这会儿见沈若过来纷纷凑到他身边。 沈若一手推一个,他还在拌给母羊吃的营养饲料呢,结果这俩小的来捣乱。 母羊“咩”了一声,那俩小羊羔便都趴下了。 沈若将搅拌好的饲料放到母羊面前,抬手摸了摸它蓬松柔软的毛毛:“辛苦你了。” 母羊鼻息落在沈若手心,它轻柔地蹭了蹭沈若。 沈若就势就按在它的羊角上:“快吃吧。明日让我爹带你们去虎头山上放风去。” “咩~”周围的小羊和公羊闻言顿时都有些兴奋,这会儿凑过来在母羊身边趴下了。 那饲料它们自然也可以吃,但都先等着母羊吃饱了,才会去吃。 沈若挨个摸过去,羊毛柔软地就像天上的云,让他有些爱不释手。 这会儿他阿嫂在烧菜,他自然不能全让阿嫂干了,立刻拍拍身上的草屑站起来:“你们慢慢吃,晚点再给你们弄。” 外头热闹极了,那些抱着的小孩儿有的是第一次到乡下来,这会儿瞧着哪里都新鲜。这才几个月大的孩子忘性大,呆在自家娘亲怀里就忘了以前发生的事儿。 但瞧着一个个都还有伤,沈若也心疼。 那羊奶煨好了,便捏一把大蒲扇将羊奶吹凉,得比温再凉一点儿。 小孩子们伤得是嘴,那就得喝带一点点温的,这样才不会感觉很疼。 顾允上前接过蒲扇帮忙,沈若自然不跟他客气让开位置给他坐。 大家伙儿热热闹闹地在沈若家里吃了一餐饭,脸上都是带着笑的,小孩子们也都喝得饱饱的,不能更满足了。 待那些人帮着收拾完,都走了之后,沈家才恢复了平静。 此刻已是星月高悬,月光清冷莹白,照在沈家村里瞧着还有些亮堂。 “我娘也不知何时才能回来。”沈若坐在条凳上抬头向上看,今日家里如此热闹,可他娘却不在,心里头十分想念。 沈大山原本在浴房里冲澡,刚要出厨屋便听见自家若哥儿的声音自外头传了过来。 他顿时就站定了没往外走,他媳妇儿去荷塘村已然好些天了,也没人来传个信儿的。 “约莫是还没了结吧。不如明日我陪你去问。” 是顾允的声音。 沈大山站在厨屋门口往外瞧,就看见自家若哥儿正偎在顾允肩头。 “成啊,家里黄酒也快喝没了,我爹爱这一口,明日正好去打点来。”沈若说着。 “好。”顾允应道。 沈若絮絮叨叨:“今日得了这二十两,一开始估计没人眼红,但之后却不一定。我在想,不如将这些银钱都用来建房子,你觉得如何?” 要建房子,自然是一大家子人住一块儿的,二十两估计打不住。 顾允握住了沈若的手:“我觉得好,要是银两不够便用我给你的。” 沈若笑起来,露出洁白齐整的牙:“这么好呀?” 有种被土豪包.养的感觉呢! “不想你跟我分得太清。”顾允的话散在了风里。 沈若独立惯了,很少会主动要求别人给自己什么,或是要对自己好。这会儿听顾允这么说,沈若抿了抿唇,凑过去吻了他一下。 脸红着垂下头:“我不会的。” “我都打算好了,到时候就从围墙最边上那棵梧桐树底下开始建,建一个大宅院。屋子都要大的,阿爹阿娘一间,阿兄阿嫂一间,二狗一间,小云吞一间……”沈若一个个念叨过去。 最后才道:“还有我们俩一间。” 顾允勾唇笑,“嗯”了声。 沈大山瞧见他们俩感情好,对顾允那仅剩的一点成见消弭无踪。 自家若哥儿说的那些话他都听着了,总是将他和李善桃放在首位的,此刻他心里头暖得很呢。 139 第 139 章 预备盖新房+荷塘村产…… 沈家人都是想到什么就要去做的人。 翌日刘麻子的工程队再来的时候, 沈若便去问了建青砖大瓦房的诸项事宜。 “要建这么大?那需要的青砖还真不少。”刘麻子见沈若给他比划的屋子大小,脑海中立刻就浮现出来了。他家要建造的这围墙就大,那要建出来的屋子, 竟然占了后头围墙围起来的一大半! 其实那屋子要是建造起来只在这儿显得大,但在见过四合院的沈若眼中还觉得不够大。他想着要是之后能盖个小二层的话, 那才是最好呢。 刘麻子手里的活儿不停, 对沈若道:“我有个亲戚就是做青砖生意的, 等今儿下了工我去帮你问问。” “劳烦了。”沈若知道这要建屋子几个月半年的还不一定能建成, 但是提前问好了以后准备建造的时候也能方便些。家里这泥瓦房年份久了黄泥都有些松, 要是刮大风下大雨的还不一定能撑得住。 先前手里头银钱不够多,自然也没想过要赶快起新屋,现在有了银钱周围人都知道的,要是不赶快花出去, 再过段时日还真就惹人眼红了。 同村的附近村子的人不会动什么歪心思,但是离得远的人却不一定。总之在这个世道, 露富是不可取的, 现在谁都知道自家有银子了, 不花出去就容易遭贼惦记。 正好沈若早就有建屋子的念头, 也有了规划, 不然也不会将那围墙圈那么大一片地出来,这个打算建屋子的契机就非常好。 “嗐, 这有啥劳烦的啊。你家要盖屋子,到时候咱们还能来给你家帮忙呢。”刘麻子笑起来,他的工程队给人造围墙的活儿多,倒不是不会干建青砖瓦房的活计,只不过是能盖得起青砖屋的人家少啊!他们想干也没法干。 而且做活儿这么多年,沈若家是待他们最好的主家, 大家伙心里头都感念着呢。 周围的工人听见了,也都笑起来:“是啊,沈小哥儿,咱们的活计你也瞧见了,要是包给咱们那屋子指定给你建得漂漂亮亮的!” 沈若点了点头,嘴角也带了点笑意:“那敢情好,我也不用另外找人了。” 这些天做下来,沈若也知道刘麻子这个工程队确实是靠谱的,当然也有自家好吃好喝招待的原因,总之那活计做得确实不错。 沈若是个完美主义者,瞧着他们做的外墙也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这会儿围墙已经建到了羊圈边,约莫再有两日便能竣工,沈若满意地逡巡过去。 刘麻子的工程队确实有两把刷子,沈若想着等以后家里更有钱了,就将那黄泥墙外头粉上一层厚厚的白色石膏,再往上用黛瓦一盖。 那江南小院的感觉就出来了。 不过暂时还没有闲钱来搞这种装修,现在追求的就是实用。 家里虽然有银钱,但也不能乱花,得一笔笔都花在刀刃上才行呢。 沈家人没有睡懒觉的习惯,这个点儿天刚亮不久,沈大山早就带着家里的四只羊往虎头山上去了,牛儿还留在家里,之后沈若要去一趟荷塘村去瞧瞧李善桃的。 今日柳杉做早食,沈丰就坐在灶台后头烧火。 沈若招呼完刘麻子等人,就往后头圈起来养家禽的地方去。李善桃不在家的时候都是柳兰香过来看顾的,因着要孵小鸡,沈若走过去的脚步都放轻了。 不是所有的母鸡都在抱窝,他过去之后摸了八个蛋,全都拿进厨屋里头搁好。 那些蛋里头估计有受.精蛋的,这时候他娘没回来沈若不敢乱拿。 自从他娘说要开始孵小鸡之后,沈若就没跟以前似的一直霍霍鸡蛋,要用蛋之前还得让他娘筛一遍,把不能孵化的蛋拿来吃。这会儿李善桃还没回,沈若就将新摸出来的鸡蛋放在另一侧,分出来。 另一边他娘筛过的蛋还有两个,沈若都拿出来洗干净后又拿了个碗,鸡蛋在碗沿上一嗑,滑入碗中。沈若拿了一双筷子加了几颗盐巴,将碗中蛋液搅拌均匀。 “阿嫂,你搅我倒。”沈若说。 黄澄澄的一小碗,就这样顺着锅边往下倒。 很快便在熬出米油的粥上浮起一层白沫,搅拌过后蛋液完完全全与米粒裹在了一处,密不可分。 氤氲的米粥香气中还夹杂着蛋香味,让人口舌生津。 沈若不止一次地想,要是有酱油就好了! 这蛋花粥就差一点儿酱油提鲜。 不过加了盐巴后也有了点咸味,就空口喝也是好喝的。 家里早食习惯煮些汤汤水水的,每次沈若只要能碰上,或是他自个儿做的时候,总要往粥里放些什么。先前的地瓜粥、现在的蛋花粥,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粥,每次都能捣鼓出新东西来。 二狗还小缺觉,往日里都起得稍晚,但今日却被香醒了。 他揉着眼睛给自己穿好衣裳爬下床,摇摇晃晃地往厨屋进。 “哟,咱家二狗今日起得真早。”沈丰忍不住打趣道。 二狗听见阿爹的声音,刚想说话,一张嘴就先打了个大哈欠。 把厨屋里头三个大人都给逗笑了。 “好香呀,小叔你往粥里加什么了?”二狗凑到灶台边踮起脚看,那大铁锅里头是浅黄色,还在噗噜噗噜冒泡呢。 沈若要做蛋那味道都是和其他食材配一块儿,要么就是白水煮蛋,闻起来的香味都不同的。这会儿二狗分辨不出来也很正常。 沈若耐心解答道:“加了蛋,今儿早食吃蛋花粥。” 二狗耸了耸鼻子,简直香麻了,眼巴巴地盯着锅里看。 柳杉无奈一笑,“少不了你的,快些出去洗漱,等你把牙刷了就能吃上了。” “好!”二狗脆生生应道。 猪鬃毛做的牙刷家里人一人一把,漱口杯就是用竹筒做的,以前家里头用的是柳叶,但自从家里有了点钱的时候,沈若便都升级了一番,换成了牙粉。算是简易的洗漱用品。 二狗乖巧地在外头刷牙,嘴巴边上一圈都是白白的泡沫,老远瞧见顾允走来,他抱着竹筒就往厨屋里跑。 “小蜀…顾蜀黍来惹!”他嘴里还含着牙粉沫子和水,说话不清不楚的。 但沈若听懂了,摸了把二狗的头带着他往外走,嘱咐他好好刷牙。 他走到屋外就瞧见顾允朝他走来。 清晨的阳光朦朦胧胧的,将顾允整个人笼起来,给他镀上了一层暖黄色的边儿。沈若见着他就忍不住嘴角上扬,风吹来扬起他鬓角的碎发,落在脸上有些痒痒的。 随后便伸来一只温热的手,替他将那几撮不听话的发丝捋去了耳后。 “你来的碰巧,正好早食做好了。”沈若笑说道,见柳兰香没来,便问了句:“你娘呢,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顾允道:“她晚些来,小云吞爱说话总流涎水,她在家做涎搭子。” “真好。不过涎搭子小云吞都有不少了,能七天不带重样呢!让你娘别总做这些费眼睛的活儿,多休息。”沈若关心道。 柳杉在家里绣东西时间长了沈若也要去说,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啊。 “我和她说了,但她就爱给小云吞做些小东西,拦不住。她高兴做这个,那就随她吧。”顾允摇了摇头,很能理解他娘的行为。 小云吞乖巧可爱,自然是把他捧在心尖尖上疼爱,什么好东西都想给他。 沈若一想到自家崽张着嘴说乱七八糟话的小模样,就忍不住笑。 “等小云吞长大点,就把这么多涎搭子排一块儿给他瞧。让他知道一下自个儿小时候真是像个漏勺似的哈哈。” 脑海中想到了那场景,顾允的嘴角也不住地上扬。 吃过早食,沈若和顾允便驾了牛车往荷塘村去,这一趟主要是瞧瞧他娘,毕竟好些天没回来了,然后再买些猪肉,打两斤黄酒。 路上遇着人,都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 到了那户待产的人家门前,沈若听见里头正吵吵嚷嚷的,顿时心里一咯噔。 沈若下了车便听见里面的叫喊声,似乎是在说产妇难产了。 在古代妇人生产就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沈若听见里头妇人痛苦地低吼声,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肚皮都跟着一起痛了。 他生小云吞的时候就是难产,但上天给他开了金手指,能让小云吞和他都平安。 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和他一样幸运的。 沈若攥紧了拳,往院里进。 那屋门一开一合,出来的都是一盆盆血水。沈若听见她娘在喊着“用力”。 那产妇的丈夫和一对公婆站在外头焦急地等,瞧见沈若他们进来了也顾不上。 那汉子一双眼都红了,听着自己媳妇夹杂着痛苦的低吼声,大手用力地搓着脸。 而那婆母在一边等着,心下一横道:“这大出血,英梅保不住了,总得保住一个吧?” “娘!你在说什么,英梅是我的妻子啊!”那汉子喊道。 “那村里大夫都来瞧了说不行,孩子太大出不来!那还能怎么办?!” 沈若走上前喊道:“快点去请镇上的刘大夫过来!还要人参,再准备些好入口的食物!” “我去买。”顾允深深地看了沈若一眼,和他手用力交握了一瞬,便立刻往外走。 沈若用力点头。 他是知道的,荷塘村里头有大夫,是个赤脚医,只会些治疗感冒类小病的偏方,这种大夫根本就不靠谱!但是那参片,去找那赤脚医买应该是能买到的! “沈小哥儿,现在去请怎么来得及!”那婆母不愿意耗费这个银钱,这时候发难,“你别掺和了,我去跟善桃说,就保小的!” “娘!我不能没有英梅,你不能这么干!”那汉子急红了眼,此刻看着沈若拦住自己的娘,心中掠过感激,“沈小哥儿,麻烦你帮忙看着,我这就去镇上请刘大夫!”他说着就往外跑。 沈若喊道:“外头的牛车你驾走!” 那男人说不出一句谢,飞快地驾着牛车去了。 “沈小哥儿你拦我也没用,这难产了要是再不决定,到时候可是一尸两命啊!”那婶子喊道。随后皱着眉头看向沈若,觉得他碍事极了:“你不懂,保大的以后还指不定能不能怀上,肯定要保小!那可是我儿的一条血脉啊!” 里头的低吼声弱了下去,估计是听着了外头婆母这诛心的话语。 “难道大人的命就不是一条命了吗?不盼着你儿媳妇和孩子母子平安,却只想着保小的。有你这样做婆母的?!”沈若几乎是吼出来的。 “嘿,你这小哥儿可真不识好歹,我的家事关你屁事!我就要保小!”那婶子气得面目狰狞,还带着害怕,生怕里头孩子出不来被憋死了。 沈若听着她那些话,心里头怒意翻滚,此刻冷冷地视线看向她:“保大保小,你说了不算!” 140 第 140 章(捉虫) 顺利诞生+只…… “我是她婆母, 我说了不算难不成你说了才算?!”那婶子说着便冲上来推搡,非要往屋里进。 沈若站在屋前堵住她:“我说了,等刘大夫来了再看, 现在还没到非要死一个的地步!” 他先前听了一耳朵,是因为那孩子头太大了才导致的难产, 或许只要将那处切开一道皮肉,就能将孩子生出来。 只不过古时候医疗条件太差, 且需要消毒过的环境, 要不然伤口感染那人就不成了。 那产妇的公公就站在外头呆看着,沈若道:“阿叔,麻烦你去灶屋里头拿草木灰兑水端来。” 那汉子便真听沈若的话去了,可把这婶子气得够呛。 “谁要你来管我家的闲事!” 沈若堵地牢牢地, 看着她道:“既然你家请我娘当稳婆, 那我自然要管。” 这边动静大的周围邻居都过来了, 媳妇生产原是件好事,结果这会儿外头吵吵闹闹的,大家以为出了什么事, 要过来帮一把。 瞧见是沈若, 大家都有些惊讶。有人问这是咋了,沈若没说那婶子想要儿媳去死保住孩子的这件事,只说是产妇难产,在等着镇上刘大夫过来。 算是给这婶子留了几分面子。 但是那婶子听着屋里头的痛哼,心里头着急,才不管那么多:“诶唷,我的乖孙要是憋死了你就是凶手!” 她口不择言喊道。 周围人听了立刻就回过味儿来了,这是在闹着要保小呢! “春桃啊,你家儿媳妇这不还有劲呢么, 再等等,没准过会儿就给生下来了。”有人劝道。 “是啊,再多等等吧。” 周围人一多起来那婶子也好面儿,这会儿就在外头焦急地踱步,但沈若不肯让开她就进不去交代话,只能原地跺着脚。 周围人都劝她,说英梅瞧着就是有福的,定能挺过去。 那婶子闻言脸色很不好看,她想要的是乖孙能平安诞生,对儿媳妇有没有福气并不在意。 沈若心知哪怕将这婶子放进去,他娘肯定也不会轻易放弃一条人命的。但是把这人放进去一通说,产妇的心情肯定不好了,心里头那股劲儿要是没了,那就真的是神仙难救了啊! 远远地就瞧见顾允的身影,他快步上前来,将手里的药包给了沈若。 “里头是参片,外面交给我。”顾允的声音传来有安抚人心的力量。 沈若接过后立刻转身开门进去了,顾允是汉子不能进产房,但他是小哥儿进来却没事。 甫一进门扑鼻而来的便是浓浓的血腥味,沈若瞧见产妇正躺在床上冷汗津津,不停地叫喊着,他娘正扒着她的双膝,让她跟着自己的口令用力。 英梅的脸上满是痛苦,生孩子太痛太痛了,还听到她婆母诛心的话语,此刻她根本就使不上劲。 李善桃也急出了一身汗:“使劲儿!很快就出来了!” 她的语气虽急促但温和,带着鼓励和安慰,虽然孩子都还没冒头但精神紧绷的产妇就需要这样的安慰。 沈若拿出参片快步上前去,递到英梅嘴边。 “快含着。” 英梅痛到眼前失去焦点,此刻看不清沈若的脸,只能听见声儿。她不肯张嘴。 “不要……我不要死!” 沈若耐心地解释道:“这是参片,让你有力气能接着生孩子。我不会害你,快含着。”参片自然是保命的,英梅闻言才肯张嘴将参片含住。 李善桃瞧见沈若了,但根本没有空隙能和他说上一句话。 英梅含着参片之后,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感觉有了些力气,但孩子太大实在是生不出来,李善桃哪怕去帮着将孩子的位置推一推,也没有用。 血水一盆盆往外送去,沈若的心情也十分凝重。 “我、我和孩子……会死吗?”英梅瞪大了眼睛,用力抓住了沈若的手,哭着问道。 沈若安抚地捏了捏她的手心,柔声说道:“不会死的,你们都会平平安安的。” 沈若的语气很温柔,很治愈,英梅点点头,她相信沈若说的。 实在生不出来,也就不能用蛮力,若是孩子头卡住会有窒息的风险。此刻要做的,就是让产妇能保存体力。 产房门被敲响,顾允的嗓音传来:“若哥儿,草木灰水端来了。” 沈若跑过去开门,顾不上瞧顾允一眼,立刻将草木灰水端进来,洒在床的四周,还有大半盆留待备用。 “你现在先保存体力,忍忍疼,大夫马上就来了!”沈若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顺着她鼓起的肚皮。 生孩子难等人,孩子迫不及待地要出来,肚皮一抽一抽的痛。要是一直生不出来,孩子也还是有可能窒息而死,但是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等大夫先到了再说。 李善桃起身去桌上瞧见有茶壶,里头的水正好是温的,便倒了一杯递给沈若让他喂给产妇。 英梅立刻喝了,她还有点力气,抓着被褥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肚皮上,她边哭边道:“宝宝,你再等等好不好?” 疼痛一直持续着,英梅只说了一句话便疼得说不出其他。 沈若一颗心也沉重起来,竟然一刻也不能等了! 婴儿要是胎死腹中,那对母体的伤害也很大。 “剪子在哪?!”沈若站起身,问道。屋里还有一个来帮忙倒水的人,此刻指了指梳妆台。 沈若瞧见了那把铜制的雕花剪子,心里一横快步过去拿起来。 他不是专业的医生,他不会做手术,只不过是知道现代医学中有一个词用于生产中的,叫做“侧切”。因为听外婆说过,他妈妈生他的时候就是侧切了,才能将他生出来。 沈若握着剪子的手都在抖,孩子已经到了出口,但就是卡住出不来,再不立刻做些什么,很有可能就憋死了。 大人的恢复能力强一点,女人生完孩子之后身体会有极强的恢复能力,但是这毕竟是“开刀”,沈若自己心里也没底。 要是英梅因此死了……沈若狠狠地咬住牙,控制住自己不再继续往下想。 “若哥儿,你要做什么?!”李善桃瞪着一双红眼紧紧扯住他的手。她是当稳婆了当即便意识到沈若要做的事,她整颗心都揪起来了。 “救人。”沈若此刻深呼吸几瞬冷静道。他已经想过了,只要侧切口子将孩子平安生下后,参片能保住英梅的命,之后刘大夫到了能给她快速止血,缝针。这样便能母子平安。 “啊!好痛……”英梅不住地叫喊着。 沈若知道现在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 就在此时,“啪!”一声门快速被打开,刘大夫终于赶到! 沈若瞧见刘大夫的那一刻,心中顿时一松。 他额上冷汗直冒,手里的铜剪子不受控制地砸落在地上。 “快,去拿烛火将剪子烧红了递给我!”刘大夫箭步冲上前一看产妇的状态,便立刻吩咐沈若道。 沈若马上照做,看来刘大夫也打算用剪子侧切。李善桃在这儿住了几天,知道蜡烛放在哪,此刻赶快去拿出来递给沈若。 英梅此刻被折磨地不住痛哭,刘大夫把脉后,对她说道:“别哭了,保存体力,之后会很疼,你忍着点。” “相信我,你和孩子都会没事的。” 沈若将烧红的剪子递给他。 …… 嘹亮的婴儿啼哭声一声又一声,英梅痛到晕厥了过去。 孩子平安降生,李善桃给他快速地洗浴打理,包上襁褓。 外头的门被敲得急促,李善桃便抱着襁褓里的小婴儿过去开了门。 英梅的丈夫站在门外焦急地往里望,李善桃抱着孩子出来他都顾不上瞧一眼,只问道:“英梅呢?她怎么样了?” 李善桃道:“英梅人没事,她痛昏过去了,只要好好养上一段时间会好的。” 英梅丈夫顿时狠狠地松了一口气,顿时失了力气跌坐在了地上。 英梅公婆见孩子出来了立刻凑上来看,李善桃特意抱低了点儿让孩子父亲瞧,她笑说道:“母子平安,生的是个小汉子。孩子头大有福气,指定是个聪明的。” 李善桃边说边笑。 她做这行,每次迎接新生儿的平安诞生都会让她觉得快乐,但是也遇着不少奇葩事,外头这婆母就算一个。 “给我瞧瞧!哎哟我的乖孙。”那婆母这会儿是喜笑颜开了,伸手就要抱孩子。 李善桃没给,径直将孩子放进了坐在地上的英梅丈夫怀里。 “你轻着些抱,里头还没完,之后拾掇好了就能进来看你媳妇儿了。”李善桃说完,便再度关上了门。 孩子襁褓裹得厚,在外头待一会儿不妨事。李善桃进去之后就快速地收拾里头的东西,将那血腥气给散了。 刘大夫还要给英梅缝针,沈若端过草木灰水来。 他点头,随后手下不停。 古代的大夫很少有敢做“手术”的,沈若看刘大夫刚才那几下,快准狠,一下子就将口子切了,让孩子能顺利地生出来,而且那伤口也不算很长! 血流了不少,但是也立刻就止住了,现在产妇就只是昏了过去。将伤害程度降到了最低。 沈若狠狠地松了口气,回想起之前自己竟然想给人动手术的冲动行为,心里头止不住地后怕。 当时他也是没法子了,但幸好刘大夫及时赶到,要是再晚个几分钟那都有可能一尸两命了。 刘大夫缝好她伤口,用布巾沾草木灰水给她擦拭消毒,松了口气。这才看了沈若一眼,说道:“先前你想拿剪子给她开一道口子?” 他这手艺是家中祖传,倒没见别人用过,却没想到沈若竟然也能跟他想到一处去。 沈若脑子转得快,立刻道:“那孩子头大就堵在这儿,我就想着能不能切一道小口子,不会流太多血的。有了这道口子孩子就能顺利生出来了。” 刘大夫闻言点了点头,用赞赏的眼神看了沈若一眼,心里却止不住叹息。 胆大,敢动手;懂点医理,知道拿草木灰来消毒,当大夫需要具备的他都具备,还有天赋,但是怎么就不肯跟着自己做学徒呢! “幸好刘大夫您来得及时,我就是那样想想,要是真上手还是不大敢。”沈若也没说空话,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他是不会想到要去往别人身上拉一刀的。 刘大夫问道:“这参片也是你带来的?” “我喊顾允去买的,”沈若说着,往外看了眼:“都说人参能吊着命,我就想着能用上。” “确实,要不是你这参片,产妇撑不到现在。”刘大夫说。 沈若只道,有用就好。 李善桃在边上都听着了,她家若哥儿是个十分有主意的,竟然能想到那种法子。但是她是当娘亲的,自然不想自己的孩子做危险的事,要是英梅因此死了,那她家若哥儿可要吃牢饭了。 毕竟他又不是大夫,而且刘大夫这一手在外人眼里也不常见,在别人身上动刀子,风险极大。 等屋里都拾掇完了,英梅丈夫便抱着孩子往屋里进,坐在英梅床前就这么看着她。 刘大夫带了不少药材过来,正好就将药配出来,让英梅家里人去煎药。 那婆母这会子干人事了,立刻拿了药包去厨屋里头煎药去了。李善桃帮着照看新生儿。 只有顾允站在门外目不斜视,等沈若走出来后他才看了过来。 “你……” “顾允。” 两人都有话想说,沈若此刻手还有点颤抖,往身后藏了下,道:“你先说。” 顾允看到那一盆盆血水端出来的时候,心里就像被一双手给攥紧了,仿佛里头生产的那人不是英梅,而是若哥儿。他无可抑制地想起若哥儿当初生产的时候。 他是后来才知道若哥儿生产那日是有多凶险的。倒在田地里流了一地的血,是周浪将他抱回来的,生产之时也是难产,除此之外还有脑子里的血块。 顾允只要一想,心里就抽疼起来。 他张口又闭口,一番话翻来倒去不知该如何说才好。从未如此语塞过。 沈若哪里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抬眸撞上顾允那含着心疼的复杂目光,眼睛微弯:“你不说的话,我先说了。” “很多人生产时都凶险,要不怎么说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呢。这不仅考验生产之人的意志和体质,还考验周围人。”沈若意有所指,此刻他顾不上太多上前抱住了顾允,低声肯定道:“如果屋里的是我,你也会努力让我和小云吞平安的,对吧。” 顾允何尝不知道若哥儿这是在安慰自己。 他用力地回抱回去,清凌凌的嗓音中竟有一丝哽咽。 “若哥儿,我们就只要小云吞这一个孩子,就要他一个。” 沈若被圈地紧紧地,耳边是顾允强而有力的剧烈心跳。沈若感受到了他强烈的不安。 “好,我们只要他一个。”沈若应道。 141 第 141 章 想代替他冒险 屋里头, 英梅痛哼着醒了,瞧见丈夫抱着孩子,顿时笑中带泪。 身体虽痛, 但心里却是快乐的。 她看着自己的孩子,虽然皱巴巴的,但此刻她觉得这就是这世上最漂亮的孩子,是她和丈夫的爱倾注而成的宝贝。 “还疼吗?”英梅丈夫红着眼眶,他已经知道孩子是如何出来的了,他媳妇身上竟然挨了一刀。 英梅哭着摇了摇头,为了孩子她可以不怕疼,但她心中已然是千疮百孔。果然老话不假, 只有在生产时才能知晓周围人待自己究竟如何。 此刻, 她将孩子抱在自己身侧,缓缓躺好, 一双含着泪意的眼睁大, 神色坚定地看着男人道。 “夫君,你是选我和孩子,还是你娘?” …… 在储水镇稳婆的工钱不高, 且大多都请的是乡亲来接生大多都是不要银钱, 只要在主家住几日,就吃上几顿饭食。之后若是将孩子顺利接生出来, 便能收到喜钱。 这算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荷塘村比起沈家村自然是富裕些,那婆母和公公商量过后给了李善桃半贯钱做喜钱。 相比于其他地方, 已然算是不少了。 但在荷塘村这喜钱给得着实寒酸, 谁家生出个大胖小子给稳婆包的铜板就五十个的,最少的也要凑个六十六、八十八讨个好兆头。 李善桃不在意这个,以前她在沈家村接生, 村里人穷的她都没收过喜钱,稍微手里有点钱的,就拿个三文、五文意思一下。 这会儿接过铜板之后便道了声谢,心里头却还坠沉的慌,往那产房门瞧了一眼,轻叹口气。 她管不了别人家的闲事,这会儿她收回目光抬腿往外走。 若哥儿和顾允已然等在门外了。 刘大夫要回镇上,沈若就想着今日正好跟着去一趟,把那小摊给拾掇拾掇,装饰一番。顾允自然也要跟去的。 还有来荷塘村要买的东西还没买上,这会儿去买。 待四人上了车沈若便驾车往徐氏肉铺去。 “娘,你咋了?这眉头皱地能夹死蚊子了。”顾允驾车,沈若便空出手来,此刻伸过手去想要捋平他娘额上的褶皱。 李善桃长叹口气,看着沈若道:“若哥儿啊,娘当稳婆好些年,见了不少龌龊事,你今日也听见了,那婆母喊着要保小的。当时我瞧英梅眼里一点儿光都没了……要不是你进来给她喂参片,人大概早就不行了。” “我就想着,怎么会有这么狠心的婆母。”李善桃自己是个好婆婆,看不了这种事,当初柳杉生二狗的时候,她可是严阵以待的,生怕柳杉会出什么意外。 结果后来柳杉生二狗时候大出血,幸好平安生下了二狗,保住了一条命。沈丰当即就说了,未来只要二狗一个崽,不肯让柳杉再生。 沈若的手轻柔地拍抚着他娘的脊背,柔声道:“不是所有人都和娘一样善良的,像娘和阿嫂这样相处得好的,太少了。不过我瞧那英梅的丈夫是个爱护媳妇儿的,想来英梅和婆婆吵架应当是会帮着英梅的。” 李善桃点点头,喟叹道:“幸好生的是个男娃,不然她婆母那样,估计还得闹腾,月子都坐不好了。”她不在乎崽儿的性别,但荷塘村里是出了名儿的重男轻女轻哥儿的,要是这回出来的不是汉子,以那婆母的尿性恐怕英梅还要吃些苦头。 沈若很庆幸自己家庭和睦,除了那所谓的爷奶、小叔一家外,大家都很好。 其他人沈若帮不了,只能期望他们自个儿能立起来。 丈夫需得给媳妇儿和孩子撑腰,而不是一味地听从自己母亲的话,他瞧英梅丈夫那么紧张英梅的样子,想来英梅还是有底气能够在婆母面前立住的。 有些人就不能逆来顺受,人家都要你死了,那就不必再给她面子。毕竟只要是个人都不想和这么恶毒的人待在一块儿。 刘大夫他行医多年见的人和事多了,一颗心就得锻炼地梆硬,要不然每回见了这种事儿都唉声叹息的那哪儿成啊。 他只在意沈若刚才那大胆的想法,他那一手医术都是家中祖传,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用上剪子的。 李善桃拍拍胸脯,回过劲儿来,嗔怪地看了沈若一眼道:“若哥儿,不是娘说你,你先前要拿剪子给人拉口子,这事做得不对。要是人没挺住,你咋办?你要给人赔命了你知道么!” 沈若被娘说了,没忍住抿了下唇。 他确实冲动了,妄图自己是个穿来的没准能给英梅带去好运呢。那时候事态紧急,那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 “你要是真那么做了,你让娘怎么办?让小云吞怎么办?!”李善桃抓着沈若的手,气狠了,用力锤了他肩膀一下。她怎么才发现,自己的小哥儿胆子竟然大到这种程度! “对不起,娘,我以后不会这样了。”沈若表情有点委屈,见他娘眼睛都红着眼眶里蓄着泪,立刻靠上她肩膀,像小狗似的蹭了蹭:“娘,我保证,以后肯定不冲动了。” 顾允牵着缰绳的手握地死紧。 “若哥儿他娘,他做这事虽然欠妥当,但想法却是不错。要让孩子出来,只此一个法子。”刘大夫帮着说话。 “那不一样。”她说道。 李善桃当时看到刘大夫一进来瞧完产妇就要剪子,哪能不知道这个?但是刘大夫是行医的郎中,她家若哥儿可不是!这在人身上拉口子的事儿,她家若哥儿可不能干啊! 大夫医死人了,哪怕尽了全力都有可能会被记恨上,而她家若哥儿又不是大夫,哪怕英梅自个儿愿意让他动手,那也是不成的啊! 李善桃狠着心不理会沈若的撒娇,她瞧见那时若哥儿手都在抖,她的心也跟着一抽一抽。 “娘,我以后真的真的不会冒险了。这次是我考虑欠妥,你就不要生气了嘛。”沈若轻咬下唇,一双眼睛里满是期待,就这样眨巴眨巴眼和李善桃对视。 “以后我娘说东我绝不往西,我娘叫我吃饭我绝不喝粥,我娘……” “行了。”李善桃见他耍宝,没撑住冷脸,噗呲一声笑出来。 她是当娘的,哪里会和自个儿孩子生太久的气,她就是气沈若不把自己的安危当回事,要是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情来,该有多绝望。 “你啊,就会说好听话。我可给你记住了,要是以后你再敢做这么危险的事,我就……我就……”李善桃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罚我不许吃饭。”沈若接口道。他知道他娘爱护他,就连惩罚都要想好久。 “不成。”李善桃手指圈住沈若的手腕,说道:“你都瘦成这样了还不吃饭?那这样,就罚你每顿吃三碗,就用家里那粗陶碗!” 刘大夫在一边瞧着他们娘儿俩的相处,没忍住笑着摸了摸胡子,也接了句嘴:“这个好这个好。” “还有,若哥儿先前还逃了喝药哩!”刘大夫眯起眼睛抖落道。 沈若脸上的表情顿时一僵,哀怨地瞧了刘大夫一眼,想到那苦药,忍不住想吐舌。 “那就再罚你喝药,直到刘大夫说可以不用喝了为止。娘亲自瞧着你喝。”李善桃不容置喙道。 沈若又靠在他娘肩头,蹭蹭。 “我都差不多好了……” 李善桃才不管,不理会沈若撒娇。 沈若又去看刘大夫,冲他挤眉弄眼,想让他说两句。 刘大夫摸着胡须眯眯眼,笑着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 沈若瘪起嘴,明明这些天他都好的差不多了,夜里睡得像猪,一点儿都不会心神不宁。 这情况明明都可以断了苦药了啊! 沈若只好委屈巴巴地伸过手去拉顾允的袖摆:“顾允,你帮我说句话。娘和刘大夫欺负我呢。” 顾允顺势拉住沈若的手握在手心。 沈若心情激动,顾允是知道自己可以不用吃药了的。 却没成想,顾允张嘴对他说道:“今日吃药,给你两颗果脯。” …… 这个世界,没爱了。 沈若抬眼看顾允表情,好嘛,瞧着跟他娘一样,有些生气了。 刚哄好一个又得哄,沈若心中默默叹气,挪动屁股往前坐了坐。 “我先前真就是冲动。”沈若解释道。 顾允“嗯”了声,驾着牛车目不斜视。 “我真不会再做那种事了。而且我那不是没做成么,刘大夫正好来了啊。”沈若仰着头看着他说道。 顾允又“嗯”一声。 真冷漠。沈若也委屈啊,他也害怕啊,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做那种事! 他丢开顾允的袖摆,缩成一团像一颗蘑菇,不想理人了。 “若哥儿,我没有生气。”顾允清凌凌的嗓音传来。 沈若闷闷地声音道:“你有。” 沈若以为顾允会解释他和他娘一样只是后怕,说让他以后不要冲动做出这种事。 却没想到顾允直接道:“我只是后悔没有跟你一起进去。若是要用剪子开刀,这个我会。” 沈若猛然抬起头,看向他:“你会?” 顾允不是个秀才吗,是个读书人,怎么可能会给人做手术! 他是不是在驴我。 顾允沉默片刻,淡淡道:“你忘了先前我们一同救治怀孕母羊的时候了?你知道的,我爹是兽医,以前村里有牛难产时,便是我用剪子剪开一道口子,将小牛犊拉出来的。” 可那是牛啊,又不是人…… 沈若本想这么说,但此刻看着顾允,他收了声。他心脏鼓噪一时之间分不清心中是什么感觉,脑子里也乱乱的。 ……顾允这么说,是想代替他,冒险吗? 142 第 142 章 买肉打酒小日常 牛车一路晃去了徐屠户肉铺, 沈若直接买上了十斤肉。 之前说要做卤味,除此之外他还打算做烟熏肉和腊肉,家里人多还有工人,十斤肉拿出一半来做别的, 其他全都做卤味, 估计也吃不了几天。 徐屠户这回没有推脱,该收多少铜板就收了, 但要送的添头那也是分毫不少, 拿了几斤猪下水、六个猪蹄还有带肉的大骨头都要塞给沈若。 这些虽不值多少钱, 但架不住量多啊。 “咱们都这么熟了, 不用客气。你瞧我家生意越来越好, 可真是托你的福。”徐屠户一边剁肉一边爽朗笑道。 沈若发现徐屠户好像变了,变得更会说话了。 “是啊,若哥儿可别跟我们客气啊。诶呦, 这是你娘亲吧!瞧着真是年轻, 打眼看过去还以为是你姐姐呢。”胖婶子笑着凑过来和李善桃打了个照面。 她们算是头一回见。虽说就是隔壁村子的, 但是因为以前沈家穷很少买肉的, 要买也是跟村里有养猪的人家买点,价格能更便宜。所以李善桃这还是第一次来徐氏肉铺呢。 “哪里, 我孩子都这么大了还年轻啊。”李善桃笑着说,没有哪个女人被夸年轻会不高兴的。 沈丰的相貌遗传沈大山, 而沈若的相貌就是遗传的李善桃。沈若长得好, 他娘年轻时候自然也是出了名儿的漂亮。 当初他爹能娶到他娘也是因为他娘的娘家人少, 怕被人欺负了去就想配一个老实人。 那沈大山就浓眉牛眼的, 高大壮实,有一把子力气。就被他娘看上了。 不过嫁过来之后沈大山确是个疼媳妇的不假,但有那奇葩刘春花在前, 还是跟着沈大山过了几年的苦日子,才四十不到的年纪脸上便生了皱纹了。 先前瞧着肤色还蜡黄的,但沈若清醒过来之后就有意识地要给家里人补充营养,这会儿李善桃瞧着比起以往肤色红润了点。脸上没有那么干瘪之后瞧着皱纹都淡去不少。 现在看起来还真有些恢复以往的模样了。毕竟古代人结婚都早,虽然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娘,也早就当了阿奶了,但李善桃现在不过才三十七岁,搁现代都还是个青年人呢。 瞧着那胖婶子头上还包着布巾,李善桃就道:“还没出月子别总往外跑,着了风可是要闹头疼的毛病的,你要是不介意,我帮你瞧瞧身子?” “那敢情好,我头倒是不疼,就是有些日子冷了肚皮凉飕飕的抽疼呢。”胖婶子笑着拉住李善桃的手,说道。 胖婶子脸圆圆的,笑起来特别和善,为人又热情,嘴巴也甜,一口一句的姐姐叫得李善桃脸上都是笑。 “若哥儿,你们不是要去打黄酒?先去吧,娘在这儿帮徐屠户媳妇儿瞧瞧。”李善桃冲沈若道。 沈若哭笑不得地应了。 刘大夫不想奔波,这会儿就在肉铺里头坐着休息。妇人月子时候若是生了暗病他只会配药,听那胖婶子说的他脑海中已然出现了药方,这会儿就让徐屠户拿来纸笔写了一长串药名。 “这是坐月子时候能喝的补气血的药,得了空去抓来给你媳妇儿一天两顿的喝。”刘大夫道。 徐屠户很紧张自己媳妇儿,立刻接过药方谢过刘大夫,随后就要拿钱给他。 刘大夫摆摆手,他有个习惯,要是遇上了病症就随手写个药方,这对他来说也不费事,所以不肯收钱。他们要是拿了药方来自己医馆中配药的,那自然能赚点就赚点。他开医馆的初衷就是治病救人。 不过,像李善桃这样专做稳婆的人有一门手法,就是专门按揉妇人的腹部能让她好转的。这个刘大夫不会,但是很想学,学医永无止境。 刘大夫看着李善桃,询问能否进去观摩一下。这话有些唐突,所以刘大夫又道若是不行也没事。 李善桃自认手艺普通,听刘大夫那么问还有些吃惊,不过她倒是不介意被人学走。况且这可是救了自家若哥儿的大夫,就先前丰哥腿伤也是他给治的呢。 因着刘大夫是镇上的大夫,荷塘村里头的村民有个病的也大多是请他来。那胖婶子见李善桃想答应的样子自然也应了,她为人爽朗根本不在意那么多。 徐屠户也跟着点了头。 刘大夫就跟着一同进了屋内。 “若哥儿,你们要打黄酒是不?我家酿了不少哩,直接带点回去吧,也省得再往村东跑了。”徐屠户笑着说道。 “那怎么好意思。”黄酒一斤十文钱,沈若掏钱给他。见他要推拒立刻道:“可别不收啊,你家自己酿的愿意卖我都很好了,哪还能白送。” 那些卖酒的铺子大部分都会掺点儿水,很少能买着特别纯净的。但自家酿的肯定是纯的,沈若拿那卖黄酒地方的铜钱来买都是赚了的。 徐屠户想了想自己媳妇以前说过的话,只好伸手接过了铜板。太客气了也不好,以后若哥儿他可不敢来了。 “那成,你们帮我看会儿摊子,我进去打酒去。”徐屠户风风火火地就走了。 沈若忍不住发笑,他和他媳妇儿都热情得很,有时候让沈若都有点儿招架不住。 正好有人来买肉,见肉摊里头站的竟然是沈若和顾允,还有些惊讶。 他们俩现在可是大名人,荷塘村里头现在几乎大半人家家里都有了那“若斗”呢!更何况先前还出了县太爷给他送奖赏的事儿,这会儿瞧见他们脸上都是惊喜的笑。 “你要哪些?”顾允问道。 先前沈若来买过许多次,对这里的价格了如指掌,这会儿顾允来问,顾客来挑,沈若来算钱。 一气呵成。 两人分工合作,这一下子就卖出去不少,钱也都收回来了。这会儿沈若将铜钱都放在案板上,他打算等徐屠户出来之后再把卖出去的肉和收回来的银钱都跟他报一遍。 顾允盯着他的侧脸,问道:“你的算学是从哪学的?算得很快。” 顾允自己对九章算术方面算是有所见解,但就连他要计算也需要一段时间,要是数字复杂些的他还要用上算筹。但沈若却不一样,很快就能得出结论。 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以前称粮税时候他还因为背上的伤只能躺在家,只听说过后面都是若哥儿帮着算的,和自己算的分毫不差。但他没想到若哥儿竟然能算这么快。 沈若抿了抿唇笑了,用只有他们俩能听到的音量说道:“在我们那儿有种东西叫做‘九九乘法表’,只要背了那个,很多简单的算术都能立刻得出结论。” “还有一种便是‘珠心算’,这个需要对算盘非常了解才行……”沈若说到这儿看了顾允一眼,悄声问道:“这儿,有算盘这种东西么?” 沈若目前是没见着,先前去阑珊珠宝行里头,阿富算账时候瞧着是用的算筹。 “有,我以往在书屋瞧人用过。”顾允说道。 沈若扬起眉毛笑道:“那等之后我教你,这个很简单的,你那么聪明肯定一下子就学会了!” “我包教包会啊。”好像终于找到什么顾允不会的东西了,先前都是顾允教他,现在轮到沈若当老师,他还有点小激动。 顾允没忍住笑了下,他对知识是有渴望的,自然想学。 “那便多谢你了,沈夫子?”顾允顺势开起玩笑。 沈若咳了两声,背着手站直,故作老成地捋着并不存在的胡须:“嗯,顾书郎不必客气。” “哈哈。”沈若演完没绷住笑出声来。 视线就这样看着他,沈若心里很轻松。 他又回想起顾允先前说的那句话,让他心中很是震动。说真的,所有人关心他时都会怕他因为冲动而做出无法挽回的事,从而劝诫他,让他不要做。 但顾允不同,他想的是要帮着自己一起做,提高这件事的成功率。 有事一起扛,顾允还要冲在前头,给他遮风挡雨。 这是沈若从未有过的体验。 好像更爱他了,这个男人怎么能这么好! 沈若不爱那些小情侣热恋期时黏糊糊的举动,总觉得太害羞,太腻歪了。但那时候他真得特别想扑过去狠狠亲他两口。 不过后头坐着他娘和刘大夫,所以他就没那么做。 顾允给过来买肉的人递去人家要的,听着沈若的笑,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 他们俩站在肉铺里头那氛围别人都插不进去,外头人看着他俩就觉得般配极了。 还有听闻沈若和顾允在,荷塘村里过来买猪肉的人都多了不少,甚至还有人不买就特地过来瞧他们一眼的。 大家还都很热情,都想和他俩说上话。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饶是社牛如沈若也有些吃不消了。等徐屠户拎着黄酒出来了,沈若和顾允立刻躲进了屋里去。 独留徐屠户对着案板上堆起来的铜板出神。 好家伙,怎么他一走肉铺里头的猪肉卖得更快了!? 沈若顾允进了屋,李善桃她们那也已经结束了。 刘大夫道:“这按揉手法确实不错,善桃妹子我算是知道若哥儿这学医天赋是继承谁了。” 李善桃笑眯着眼睛道:“我这算什么医术啊,就会那么点手艺,帮妇人接个生罢了。” “诶,你这话可就不对了。接生这手艺就不是普通人能做的。”刘大夫夸道。 胖婶子也跟着道:“是啊,善桃姐姐帮我揉那几下可舒服了,肚子还热乎乎的,真是厉害!” 李善桃长这么大哪里被这样夸过,顿时笑地见牙不见眼。 胖婶子此刻还抱着个小婴儿,瞧着白白胖胖的,听着周围人声小眉毛还皱起来,像是嫌吵闹。 小表情活灵活现的。 沈若看着他就想到自家小云吞了,这孩子瞧着跟小云吞差不多大呢。 胖婶子是个人精,这会儿看沈若望着自己的崽儿出神,笑着主动起了个话题道:“我家猪宝儿是七月廿八生的。” “我家小云吞是廿六,就比他早两日呢。”沈若几步走上前去逗弄胖婶子的孩子。 小婴儿眉头紧锁,瞧着像个小大人似的,特别好玩。 “顾允你来瞧,和小云吞差不多大呢。就是小云吞一直笑,这孩子一直皱眉头,简直两个极端。”沈若忍不住呼唤顾允过来看。 胖婶子闻言就笑了:“是啊,这孩子随了老徐,你瞧我夫君就是总皱眉,结果孩子生下来就跟他学了吧。” 徐屠户掀开门帘往里瞧,正好听了这么一句,顿时横眉皱起,说道:“那咋了,男娃这样瞧着威严点。” “得了吧。个小胖墩还威严呢。”胖婶子一点也不给自家夫君面子。 沈若止不住地笑,他看着那娃娃有点想抱,他家小云吞也养得白胖,也不知道是哪个宝宝更重些。 胖婶子看出了沈若的渴望,直接问道:“你想抱抱他么?他脾气不大好,你抱可能会哭。” 会哭啊,那算了。他可不想把孩子惹哭。沈若闻言刚想拒绝,怀里就被塞了个崽。 他垂眼和小胖墩大眼瞪小眼。 小胖墩眉毛皱了皱又放平,瞧着沈若竟然露了个笑。只扭着小身子往沈若怀里钻。 小崽崽肉乎乎的,沈若掂量了下,确实比自家崽崽重。 不过他被自己抱着竟然没哭诶! 胖婶子顿时笑开了,说道“哎呦,你瞧他多喜欢若哥儿啊。这孩子肯定是随他爹了,就喜欢漂亮的人呢!” 胖婶子虽然白胖但瞧着五官底子也是个美人,估计就是生孩子才吃胖起来了,这会儿徐屠户听了顿时嘿嘿一笑。 “这么小点还会分辨美丑了?”李善桃一脸诧异道。 沈若小心地将猪宝儿递给顾允抱,小崽子被顾允抱着也没哭。反而滴溜溜的眼睛对着他下巴瞧。 轮着递了一圈,李善桃抱着的时候猪宝儿还咯咯笑了。 刘大夫没抱孩子,这会儿就在边上瞧着。 最后孩子到了徐屠户怀里。 只见猪宝儿吸了吸小鼻子,顿时瘪了嘴哇哇大哭起来。 徐屠户顿时五雷轰顶:“……我丑?” 143 第 143 章 当大夫?(二合一)营…… 牛车吱吱呀呀地, 绕过虎头山,走了小半时辰才到了家。 刘大夫要回镇上自然得跟着他们车走,所以也得来沈若家里一趟, 等沈若他们拿了装扮小摊的东西之后再一起去镇上。 镇上医馆有三家, 刘大夫出来看诊了若是镇上有人寻医, 还能去别家。他于是也不着急了,开始打量起沈若家的模样。 和原先来的时候瞧见的, 已经是大不一样了。 李善桃好几天没回来,瞧见外头大变样了还有些不习惯。 她家可真是用围墙圈了好大的一片地出来。 刘麻子施工队做活又快又好, 这会儿都已经差不多快把围墙都建好了, 就差最前头将泥瓦房围进去的那一片地方, 还在那做墙体呢。 瞧见沈若他们回来, 自然是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沈小哥儿你们回来了啊。” 他们连着做了好些天的活计了,但瞧着还是干劲满满地样子, 精气神那叫一个足! 沈若笑着应了, 说道:“回来了, 还买了些荤腥。打算做些卤味,大伙儿明日午食就吃它了。” “哈哈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沈小哥儿你手艺真好, 咱们这些天在你家做活儿可都吃胖了!”刘麻子笑着说道,他这些日子干整天的活儿但回到家里都还是红光满面的,完全不复以往干了一天活回到家累到半死不活的模样。他媳妇瞧了还以为他是出去潇洒去了呢。 “是啊, 每日吃得比坐席还好呢, 哈哈哈。”他们说着就笑起来,手里的动作越发用力了 先前沈若家还没得到那笔县太爷的赏赐的时候就给他们吃好的了,这会儿有了钱午食那顿里头肉可更多了,大家心里头都感念着呢。 沈若笑着摇摇头。 他们一个个干的都是重活, 哪里会吃胖。只不过是这里人都缺油水,正好他家包的那餐都会带点荤腥,哪怕家里头要是没肉了,也至少会弄个蛋一类的。这样他们吃饱了之后自然有力气,而且吃了肉蛋那人打心底里就有一种满足感。 “围墙还有几日能建成?”沈若问刘麻子道。 刘麻子看了眼估摸了一下,说道:“明日肯定能搞完!” 大家兴奋起来,这活计完成的时间可比当初预计的时候要早上两日呢。早些完成就能多两日休息,大家也都挺高兴的。 要说舍不得,那自然是舍不得沈若家好吃的饭菜。虽说他家做的那些里头好些菜都是常见的食材,家里也经常吃,但自家娘们儿做出来的就是没他家做的好吃,也是奇了。 见周围人听着了想到能放假有些激动没心思做活儿,刘麻子大声对周围人道:“大家伙儿加油干,一个个的都动起来,别在这儿杵着了。干活儿!” 他一声令下所有人立刻就回过神,也不再想东想西,又开始热火朝天的干起来。 沈若心想着家里的围墙明日能建好,之后就是等待黄泥墙完全晾干,那就会变得坚硬起来,在晾干之前他还需要一些竹子,削成尖尖的,插在黄泥墙顶上,暂时用这个来防止小偷翻墙。这样的话把小云吞留在家里就安全多了。 这个活计刘麻子他们也会做,就是竹子的材料需要主家弄。黄泥需要晾上七八日才能完全干,今日把竹子弄好,明儿全都插上自然是可以完成的。 沈若心想着家里就堆着不少竹子,正好可以用上呢…… 家里人听着声儿了开了门出来瞧,围墙现在已然建到屋边上了,那噪音也就更大。 沈丰和柳杉立刻从屋里出来,“娘,若哥儿、顾秀才你们可回来了。” 李善桃好几天不着家,大家心里头可都想着,二狗听着了声响立刻从屋子里噔噔噔跑出来,一下子就抱住了李善桃的大腿,嗓音清脆道:“阿奶回来啦!” 李善桃脸上满是笑,诶了两声问道:“回来了,二狗这几日在家乖不乖啊?” “我乖得很呀!这几日都没有出去玩。”二狗昂起小脸说道。 柳杉笑着摇了摇头,“这孩子,自从之前小云吞出了那事儿之后就不肯出去玩了,每日都说要守着弟弟。” 二狗猛点头,脆生生说道:“小叔和顾叔叔不在家,二狗肯定要帮忙看好弟弟的呀!二狗要当大英雄!” 周围的大人们闻言顿时笑了,沈若心里头暖暖的,这孩子打小就是个小暖男啊。 只有李善桃还有些一头雾水,小云吞出啥事了?她在产妇家里头住着跟外界都没啥联系,什么风声也没听着。这时候她皱起眉刚想问,就听着二狗继续嘚吧嘚吧地说话,被一打岔顿时就忘了问。 “就是……小云吞今天又哭鼻子啦。”二狗上前拉住沈若和顾允的手就要往屋里拽。“快点快点,他看到你们就不哭哭了。” 沈若心里头酸酸甜甜的,孩子依赖自个儿见不着阿爹要哭,但他又不能时时刻刻把孩子带在身边。外头的危险可太多了,而且小孩子抵抗力又弱,沈若有心想带,但是一想到自家孩子有可能会生病顿时就打消了带出去的念头。 小云吞还太小,最近天气也冷得慌,怕冻着了他。 “阿兄,插黄泥墙上头防贼的竹子麻烦你削一下。”沈若脚在踏进屋门之前,扭头对沈丰说道。 “成,我可算有些事儿做了。”沈丰这些日子在家能闲出屁来,偶尔做一两个鸡笼,毕竟做多了也没大用,所以大部分时间也都是闲着的。这会儿可算有事情干了。 李善桃被他逗笑:“丰哥你跟你爹一样,都是闲不下来的性子。别人都想着能休息享福呢,你倒好,不干点啥浑身还不舒坦。” 沈丰嘿嘿一笑摸了下后脑:“也不是只有休息才享福,休息久了啊感觉浑身上下都酸疼得很呢。而且啊,自从若哥儿好了,我感觉我每日在家都是享福呢!” “这倒是。”李善桃瞧着屋门被关上,瞧不着沈若的背影后,嘴角也止不住地上扬。 家庭和睦的人家不少,但像沈若家这样每个人都能相处得特别好的倒是少,刘大夫瞧了之后也觉得心里头舒服。这家婆媳关系相处的也好,小叔子和嫂子的关系也好,他瞧着就是哪儿哪儿都舒坦。 他是跟着沈若过来的,顺带着还享受了一番农家人热情的招待,怪不得外头那些做活儿的人都这么积极,别人对自己的善意,只要是个人都能感受到的。 刘大夫捧一碗糖水鸡蛋喝着,惬意极了。 “刘大夫别客气,家里还有些干果、糕饼什么的,你配着水吃。”李善桃拿了不少东西出来,刘大夫经常来沈家村看诊的,是个值得信赖的好大夫,而且她家若哥儿和丰哥都是他治的,李善桃心里头感激着,家里有啥好东西都想拿出来。 “够了够了,善桃妹子你也太客气了,我都还没感谢你让我学了那一手呢。”刘大夫连忙摆手推拒,这么多都摆出来哪里能吃得完,见她要拆一包新的糕饼,他立刻按住了那油纸包。 “那不算什么。”李善桃见东西也拿得差不多,于是也就随他,先不开了。她在另一边坐下,说道:“要说感谢,我家若哥儿的脑子是你帮着治的,还有丰哥的腿……” “那我可是收了银钱的,这没什么好感谢的。”刘大夫喝一口糖水,笑说道:“你这手艺可是你做这门行当安身立命的本钱,怎么会不算什么呢?我合该给你交些银钱才是。” 沈若家里人脾气都像,不爱叫别人吃亏,刘大夫看人准,知道李善桃肯定会说不要,他就打算以后沈若要针灸喝药还有沈丰的药钱都不收了,要是他家里以后再有什么病症的,他只要能治,那就不收钱。 但这话就不用跟李善桃明说了。 他活这么大岁数眼明心亮的,先前听沈若说起自己的梦想,要将沈家村发展起来,开医馆、办学堂的。雄心壮志一点儿不输男儿。那时沈若眼神坚定,他也允诺未来沈家村若是真的发展起来了,他刘氏医馆也要来这里开一家。 现在沈家村的确在慢慢地发展,那“若斗”的名声他在镇上都有所耳闻。 这么有潜力的人家,他自然愿意一直交好下去。 况且沈若那一手厨艺可是真好啊,他还想着能再吃上沈若做的卤味呢。 想要和一个人拉近距离最快的方式就改变称呼,他一开始还叫李善桃是“沈若他娘”,自从她那儿学了一手按揉手法后,他就改口喊了“妹子”。 李善桃自个儿娘家没人了,爹娘只她一个闺女儿,这会儿被叫妹子心里头也有些高兴的。 刘大夫可是个治病救人的人,还在镇上开医馆,原本都觉得不像一个世界的人了,结果竟然矮下身段喊她一个乡野村妇作妹子呢。 “我年纪比你大上得有十来岁,你若不介意,可以喊我一声大哥。”刘大夫眯着眼睛笑,心里的小九九昭然若揭,若哥儿是他想认的徒弟,但是若哥儿不愿意,他有别的志向。所以他可是早早地就盯着沈若的小崽子了呢! “以后若哥儿的崽只要对医学有意,我便将我这一身医术全都教给他。”刘大夫承诺道。 在这个时代,一句承诺比什么来得都重。 李善桃惊得站起身来:“这、这……小云吞还那么小,也不一定能有天赋,这哪儿行啊。” “怎么不行。”刘大夫笑着捋胡须说道,“要不是若哥儿志不在此,我都想把他抢了当徒弟呢。” 李善桃感觉是遇着贵人了,人家医术都是家中祖传的,竟然要教给小云吞,这可真是…… 她激动起来又要说谢,刘大夫立刻打断道:“我刘先无妻无子,这一身医术也不知该传给谁,若是你家若哥儿的孩子愿意,那可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让我刘家的医术能够传承下去。” “我收养了一个孩子,但他不擅医学,只能帮着捡捡药材。未来可以帮上他的忙。只期望,代我百年后,能够好好将我安葬。”刘大夫想事情十分长远,要是沈若的孩子拜他为师,那自然要管自己的身后事。 只希望他还能活到那孩子长成的时候吧。 刘先摸着胡子,朝外看。 此刻屋外阳光热烈,他想着未来,笑得眼睛微眯。 ==================== 沈若屋里。 小云吞自从会翻身和抬头之后,每日都会在床榻上头翻滚,幸好那卷起来的被褥隔档比较高,要不然一下不注意他还真能越过去呢。 二狗拉着两人进来之后,就瞧见小云吞趴着抬头口水滴答的小模样。 他小大人似的说道:“啊呀,小云吞你咋的又流口水啦。快点躺好来,哥哥给你擦下巴哦。” 二狗伸手去把小云吞轻轻翻了一面,拿了绵软的细布给他擦下巴。 小云吞兴奋极了,他瞧见沈若和顾允,顿时手舞足蹈地,二狗一时之间还擦不准下巴了。 “别动别动,哥哥先给你擦好。”二狗立刻哄道,“擦擦下巴,擦擦上巴,还有脖子!呀,是干净的小宝贝啦!” 沈若在一边喷笑出声,什么玩意儿?“上巴”是什么东西。 小云吞嘿哟嘿哟地挥舞手臂,咧开嘴笑。 “那叫‘人中’。”顾允对二狗道。 二狗点点头,指了下小云吞小嘴巴的左边,说道:“那这里是叫‘人左’吗?” 顾允:“……嘴角。” 沈若快笑抽了,上前去揉了把二狗的脑袋说道:“行了,咱家二狗聪明到会自创词语了啊,还认识左右了。真厉害。” 二狗嘿嘿一笑,那小神态和沈丰如出一辙:“左手端碗,右手拿筷!阿爹教哒!” 沈若点点头继续夸夸,二狗笑得见牙不见眼。 他今日有心要去镇上把小摊给装修好,之后还得去一趟“阑珊”,这么多日没关注过,也不知道镇上现在如何,还有那“金珠”可还在继续搞活动跟阑珊打擂台么。距离“阑珊”的下一次活动也没有几天了,正好过去和蓝帆商量商量。 “你现在去收拾下东西,先前听你说准备了什么小礼物要送你蓝叔叔的?今儿我们要过去找他,你带上。”沈若说道。 二狗顿时兴奋起来:“好!”说完就跑出门去了。 “哈……”小云吞突然发出一个音,沈若立刻看了过去,刚才二狗说“好”,小云吞就想跟着学,嘴巴一张一张,又吐出一个“哈”字。 “顾允,你听!小云吞说的。”沈若拉着顾允的手,兴奋道。 “他现在学习能力这么强,你要不要再试试教他喊阿父呀?”沈若弯起眼睛抬头看他,崽崽可是喊过“爹”的,这点上,沈若心里头嘚瑟着呢。 顾允紧了紧手心里的手,“嗯”了声,冲着小云吞道:“叫阿父。” 小云吞粉嘟嘟的小嘴唇一张一张,吐出一个“肚”字。 “阿、父。”顾允将嘴巴张大,让他能瞧清楚自己吐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是如何发音的。 “阿……”小云吞说了第一个字,沈若和顾允同时紧张起来,一边在轻声地“父”“父”这样引导着他继续往下说。 小云吞大眼睛忽闪忽闪,流了一点口水:“阿……阿肚!” “噗。”沈若笑着凑过去亲亲小云吞白嫩的脸蛋,“我们宝宝真厉害。” 虽然音不太准,但还是很厉害了,“父”这个音就是难发,以后慢慢练习就好了。 顾允听着了,虽说“阿父”变“阿肚”,但也算是喊了。心里一股暖流湍流而过,此刻看着沈若俯身后纤薄的脊背,和小云吞笑呵呵的表情,他也俯身过去,将沈若和孩子一同抱住了。 沈若扭头看他,眼底映出的是顾允的笑。 沈若挪了下位置让他能抱得更舒服。顺带着把孩子抱到了两人中间。 顾允在以前从未想过自己的孩子会是什么样的,在遇见这个沈若之前,他甚至都没有萌生过要娶一位夫郎或是妻子的念头。但是现在他无比感谢上天,能够让他拥有这么好的两个人。 他学着沈若的动作,凑过去轻轻地亲了下小云吞的脸颊。 小婴儿的脸白嫩嫩的,柔软光滑地很。他生怕力气大了碰疼了孩子。 沈若垂眼看着他小心翼翼的动作,嘴角微勾,下巴尖搭在顾允肩上动了动说道:“我也要。” 顾允抬眸看向他,揽着沈若的手臂都收紧了。 沈若有点小紧张,没忍住舔了下嘴唇,一双笑意盈盈地眼睛对着他。 显然很期待。先前在牛车上往徐氏肉铺去的时候他就很想亲顾允,但是现在瞧见他如此珍惜地模样亲小云吞,沈若心里也痒痒的。 顾允说:“你闭眼。” 沈若挑眉,稍微犹豫了一下,慢悠悠地闭上了眼睛。 顾允将孩子从沈若怀里抱了出来,在床上放好了。抬手去给小崽崽掖被角。 沈若眼睛偷偷掀开一条缝,视线立刻就被顾允骨节分明的手指吸引住了,还没等他多瞧几眼,顿时面前就蒙住了一片黑影,沈若立刻闭上眼睛,很快嘴唇上一重。 沈若睁开眼,见他真就跟亲崽崽一样只亲了一下。顿时有些不得劲了,什么嘛,难道自己没有魅力了么?!之前亲嘴儿可不是这样的! 沈若“哼”了声,一手揽住他后颈,另一手捏住他下巴,不容他退开,用力地回吻过去。 顾允嘴角露出点得逞的笑,很快便收住了。顺势将人扣进怀里,立刻反将一军,直把沈若吻得头晕目眩,指尖腿根一起发颤才停。 沈若到了现在哪里还不知道顾允就是故意的!没想到这人表面瞧着一脸正派,其实心里头还藏着“坏”呢! 沈若掀起眼睛瞧他,眼角又红又湿漉,剧烈地喘息几声。 “下次、不要再亲得这么用力,我舌头都麻了。”他弱弱吐槽。 顾允一手揽住他的腰,一手去摸他脸颊上的那颗痣,深深低下头凑近,几乎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清凌凌的嗓音像着起了火。 “好。” 他抓重点的能力向来不错“下次”“要亲”“用力”他都说好。 ====================== 时辰差不多,再不去镇上可能天黑透之前要赶不回了,这会儿沈若便催着顾允赶快,他们也有东西要收拾。 好些准备用来装饰小摊的各种颜色的布头,还有那块写着“珍宝居”的匾额,都要带上。 还要先把刘大夫送回医馆去。 二狗也有自己的专属小书包,是柳杉给他做的,上面还绣了当初沈若给他画的摇尾巴的可爱小狗。 他这会儿背着双肩包,那包里头还鼓鼓囊囊的,想来都是要送给他蓝叔叔的礼物。 “娘,阿兄阿嫂,我们去镇上一趟。天黑前要是赶不回就在镇上吃了。”沈若报备道。 “好。路上当心些。”李善桃说道。 牛车吱吱呀呀地走了,李善桃瞧不见影儿了才往屋里进,她赚的那半贯喜钱正好放回家里藏着钱的地方。 待她一打开床铺瞧见挖空的那个洞里头摆着满满的银两顿时人都懵了。 难不成是她眼花了? 再打开看一眼,还是一样,白花花的银元宝整整齐齐地叠在里头。 家里人都知道她放钱的地方,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 她皱着眉头将沈丰和柳杉喊进来,问了。 他俩知道李善桃有个毛病就是爱多想,思虑重容易焦虑,就干脆隐去了小云吞差点被抱走的事儿,只说是若哥儿和顾允一同帮了县太爷的忙,办了个案子,这才得了这么些奖励。 这里还只是一半,另一半给了顾允家,不过柳兰香先前就说了未来给聘礼还是要拿回来的。 李善桃感觉跟在做梦似的。 县太爷?破案?若哥儿和顾允? 沈丰肯定的点点头,事实确实如此。 “若哥儿说之后打算拿这笔银子盖新房,家里银子多危险干脆都用作盖屋子,这样那些小偷小摸的就不会打上这些银两的主意。”柳杉说道。 李善桃呆愣愣地点了下头,竟然才这么点时间,她家围墙才刚要建好,竟然要开始造新屋了! 呆滞过后就是狂喜,心里头高兴便表现在脸上,她笑容满面干什么都有劲儿。 柳杉回屋里继续绣祥瑞香囊,一共要二十四个,就差两个她便做完了。沈丰就在外头削竹子,他刀用得贼溜,三两下便削完一根竹。 李善桃在屋里逗小云吞,给他喂羊奶。 “好几日没见着了,可想死阿奶咯。”李善桃抱着小云吞稀罕极了,小云吞也非常给面子地冲她笑。 还一边“阿……阿。”的,好像在喊她似的。 “哈哈,小云吞长大以后要不要当大夫啊?想就啊一声。”李善桃想到刘大哥说的话,笑着问道。 小云吞:“啊……” “真的想?”李善桃挑了下眉,又问一遍。 小云吞眼皮忽闪忽闪,嘴巴张开又合上,最后用小嫩嗓喊道:“啊!” 144 第 144 章 打扫装扮小摊 几人到了镇上后先驾着牛车将刘大夫给送回了医馆去, 这才拐了方向到储水街上。 先前集市不是在这条街上,一狗是第一次来,里头摊子很多, 过来逛的镇上人也不少。沈若瞧见了古桐在外围摆摊, 便托他帮忙看着牛车。 古桐自然是一口应下。 因着街道不算很宽,有行人那牛车就不大好进, 之后得做一辆窄些的板车来比较方便。他们今儿只是带东西过来装饰小摊的, 东西倒是不多。 沈若拿着那些布头,还拿了扫帚和簸箕来, 顾允抱着匾额, 一狗拉着自家小叔的衣摆,这样个人的组合顿时就吸引了周围人的视线。 有人瞧着这两人, 总觉得面熟, 但是一时之间又说不上名儿来。 视线难免就在这人身上停留的久了一点。 眼见着他们走向了一个空摊位,上面的木板不破但久得很, 上头还有不少灰尘和蛛网。一看就是空了许久的摊子,这位置好价格贵,好些摊主都眼馋。不过那摊子侧后方的布庄老板不是个好相与的, 这个位置就空了很长时间。 倒也不是那租摊子的管事给沈若他们使绊子, 确实是沈若瞧上了这里,外加边上好一点位置的都被人给占了, 正好这里有个好位置,后头还是布庄。 他又是做布艺生意, 那不是正好了么! 于是之前在管事的说要不要再换的时候,沈若就说不换了。 先前那布庄老板想挤兑人走,很大的原因就是有利益的牵扯,被挤兑的那些都是想着抢走人家布庄的客人的, 在外头卖更便宜的散布。 这做的就不地道,要是自个儿是布庄老板那肯定也膈应。 但是沈若是想跟他达成合作的,只要有利益的置换,那他们之间的关系必然是坚不可摧的。 不过现在说这个还太早,还是先把小摊给收拾好吧。 沈若之前教那些婶子给木工厂工人做口罩的时候,他阿嫂就做了几个成品,正好可以拿来用上。 小摊是有木头顶棚的,到时候一扫全是灰,自然要带个口罩防一下灰尘。他们过来的时候都是换了家里的破旧衣裳,这样弄脏了也就好直接丢了。 这大概也是其他人忍不住他们的原因,先前在官府中他们都穿得还成,这会儿穿打着补丁的衣裳,这就很不一样了。 沈若倒是觉得这样就挺好,当名人的感觉在沈家村和荷塘村时候已经感受过了,目前不太想继续感受。 “一狗,你去边上坐着等等吧。”沈若指着边上那个石墩子说道。 一狗见小叔和顾叔叔要用笤帚扫上面的灰,他人小举着笤帚也够不着,还是不去帮倒忙了,这会儿干脆地应了,往边上石墩子上坐。 沈若和顾允都戴着口罩,只露出额头和一双眼睛,分工合作十分快速地就将灰都扫了,随后还拿了破布头用竹筒里的水沾湿了把角角落落全都擦了一遍。 那脏的简直没眼看。沈若见那木板原本是深灰色,还以为本就是这个颜色,擦了之后才发现,那原本的木头颜色是棕黄色的! 这一下竹筒里头的水根本不够用。 一狗瞧见了,立刻从石墩子上蹦下来:“小叔,我去借盆子打点水来好不?” 他人小主意大,沈若想想一狗确实可以锻炼一下社交能力,就瞧瞧他能不能借着。 “成啊,咱们家一狗真贴心。”沈若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一狗脸颊红红,握着拳头就往后头那家布庄进。 顾允继续清扫地上的灰,两人身上头发上都沾了不少,瞧着就跟在地上打了滚似的。 沈若刚想笑着说几句,刚一张嘴就打了个喷嚏。 这灰尘多的哪怕隔着口罩都有些阻挡不住啊! 也不知道一狗能不能真的借到水盆和水来,这布庄老板在这条街上的风评那可是相当不好的。一狗胆子比起以前已然是大了不少,也许是先前蓝帆带着他见过世面的缘故。 这会儿进了布庄铺子之后,他眼睛也没乱看,径直往柜台边走去。之前在“阑珊”的时候,阿富叔叔就是站在柜台后面的,小叔说了这是掌柜。 一狗迈着小短腿走过去,两只手扒在柜台边。 “掌柜叔叔,可以借给我一个盆和水吗?” 一狗人小走进来的时候都没人瞧见他,这会儿出了声还吓了那掌柜一跳。 “哟,哪里来的小娃娃。”那掌柜长得一副不好惹的模样,嘴角下撇看着凶凶的。 一狗一听他说话,和他对视上了,心里的勇气就立刻散了个干净。 “外、外头来的。”一狗说道。 边上的伙计听着掌柜的声儿了才发现竟然有个小娃娃进来了,顿时都走上前来。 在一狗的视角里,他们都好高瞧着要打人了,但是他进来是要借水盆的呀,他抓紧双肩包的包带,立刻跑进了柜台里。 对比起那些伙计,还是脸臭臭的掌柜更好一点。 “掌柜叔叔,我想借一个水盆还要一点水,可以吗?”他走到掌柜面前,鼓起勇气昂着小脸问道。 那掌柜的从没见过这么有礼貌的小孩子,瞧着才四五岁,口齿这么清晰,长得也是眉清目秀的。 他当即就答应了,对伙计道:“去后头染坊拿个盆子装些水出来给这小娃娃。” “是。”那壮汉就应声去了。 “谢谢掌柜叔叔!”一狗完成任务顿时开心了。 他蹦跳了一下,掌柜这才瞧见了他身后背着的“书包”,这东西在储水镇上可是风靡了许久了,街上卖的也多,但是瞧着都没有这小娃娃身后背的这个好看精细。 掌柜的似有所感,问道:“小娃娃,你借水盆干啥用?” 一狗仰头答:“我小叔要在外面摆摊,在擦灰,家里带的水不够了。” 掌柜的点点头,见那伙计将水盆端出来了,便道:“小娃娃,走,我们给你端出去。这水盆注了水可重,你端不动。” 一狗点点头,乖巧道谢。 外头沈若和顾允打扫告一段落,这会儿瞧见布庄里头有人跟着一狗出来,还端着盆水,沈若冲一狗悄么声儿的竖了个大拇指。 一狗顿时喜笑颜开。 “这小娃娃进来借水盆,就给你们放这儿了。”那掌柜的指挥伙计往他们摊子上的隔板上放。 “多谢掌柜。”沈若也道了声谢。 看这掌柜的虽然脸臭,但是脾气还挺好,也没周围人传的那么暴脾气吧。 “不谢,就是你家这孩子身后背的包,我瞧着跟街上卖的那些很不相同。”掌柜的看东西的眼光不过,那布料算不上名贵,但是做工和绣活是一等一的好。 沈若笑了下,道:“我家就是第一个做‘书包’生意的,先前在大集的时候卖过一日,之后就被人家学走了。” “原来如此。”那掌柜的闻言眼睛一亮,看向沈若他们道:“你们这是要开始卖‘书包’了?” “是的,过几日就会来摆摊,今日过来是来收拾装扮的。” 那掌柜的点点头,随后便说了几句就往里走了。 一狗继续坐在石墩子上头看,沈若和顾允一起撸起袖子擦板子,那水都是黢黑的,之后又端进去要换水。 弄了半个时辰才差不多打扫干净。 沈若想抬手抹把汗,但是袖子上都是土,又悻悻然放下了。 顾允身上也没好到哪里去,棚子两边他们挂上了各种颜色的布条,能挡掉一部分光,顾允翻出袖口内部,不容置喙地按在沈若额头上,给他擦汗。 “啊,都脏了。”他竟然用穿在里头的干净衣服给他擦汗! “无事,洗洗就干净了。”顾允一不做一不休,直接拿自个儿袖子沾了干净的清水给沈若擦了把脸。 小土哥儿顿时就变回白皙了,沈若忍不住笑,“你袖口湿哒哒的不难受啊。” 顾允摇了摇头,他不觉得怎么样,而且这是给若哥儿擦的,他心里舒服。 边上的破布都是脏的,那些挂起来装饰的布是洗干净晒干了的,两人也没打它们的主意。沈若换衣裳的时候忘了带帕子来,不然就能擦脸了。 他也想效仿顾允那样给他也擦把脸,但是顾允阻止了他,自个儿拿另一边袖子沾湿了擦了把脸。 “一个人湿就够了。”他道。 两人脸上是干净了,身上还灰扑扑的,就在这会儿从布庄里头又走出来一个人,头戴玉冠,身穿绸缎书生长袍,身后还跟着两个小厮。 “掌柜说就是这两人做的书包?”他皱着眉头问道。 “是,你瞧那个小娃娃身上背着的就是了。他们是第一个做出来的,街上那些瞧着就不好的都是仿制的。”那伙计解释道。 那公子哥儿眉头皱地更紧:“……这身上脏的,穿得也跟破要饭的似的,瞧着也不像是会做‘书包’的人。” 他也没仔细瞧,只打量了下他们的穿着顿时就不想靠近了。 一狗听到了,顿时生气了,他气鼓鼓地站在石墩子上面喊道:“坏人!你不许说我小叔和顾叔叔坏话!” 那公子哥儿瞧见了一狗,发现这小娃娃身上穿着的倒还周整。 “我怎么就成坏人了?我哪点说错了,他们可不就是脏么。” “那是因为我小叔他们在收拾摊子,上面好多灰的!”一狗气哼哼。 “一狗,回来。”沈若根本不把这人的话放心上,他特意穿着破衣裳来的,根本就不在意别人怎么看。 顾允也不生气,他虽有洁癖,但也不是不能忍受脏污。反正等回去之后也能洗干净。 一狗听到沈若喊他,只好走回来了,他最好最好的小叔怎么能让别人说。这时候还气鼓鼓的,瞪着那个男人。 那男人这时候眼珠子转过来,瞧清楚了沈若和顾允。 好家伙,这两人身上破破烂烂脏兮兮,但脸长得是真好!就是这衣裳穿着还真是不协调。 “‘书包’就是你们做出来的?”那公子哥儿走上前来,语气不太好地问道。 人家态度不好,沈若自然也不会给什么好脸色:“不是。” 他一句话直接堵得那公子哥儿说不出话来,这还怎么继续往下说啊。 “我要跟你们买两个书包,就跟你家那孩子背的一样的。”公子哥儿颐气指使道。 沈若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不好意思,这款不卖。” 上头绣的是他给一狗画的专属小狗,怎么可能拿出来卖给别人。 那公子哥顿时就来气了,他从小想要什么都能得到,结果这人竟然这么不识抬举。 “嘿,真是给脸不要脸。就这样还想在我家铺子前头摆摊?我劝你们别摆了,不然我见一次砸一次!” 145 第 145 章 多大的脸啊! “说完了吗?喊这么久口渴了吧, 要不要进去喝些熟水?”沈若把二狗拉到身边站着,瞧着那公子哥儿怒发冲冠的模样,一句话让他的表情变得既愤怒又疑惑。 “没说完!先关心关心你自个儿吧!”那公子哥儿冲他们瞪着眼睛。 沈若继续道:“我看你面色青黑, 恐怕失眠已久吧?”随后继续劝他,“脸色这么差, 想必最近也是操了不少闲心吧。” “你什么意思!”那公子哥儿抱着双臂面露不善, 这小哥儿说的话他怎么听不懂了? 顾允听着身侧人出言讽刺,哑然失笑。若哥儿成长了, 在村里言语恐吓那些造谣婶子的时候还算轻,现在都学会阴阳怪气了。 劝他们别摆摊?还要砸摊子。甫一出现就出言不逊,一言一行完全不是个读书人的做派,倒像是个二流子混混。 沈若是在说他多管闲事呢。他们好好的在这儿拾掇, 也没碍着人家什么事儿, 但人家太欠, 非要凑上来找事。那他也就不客气了,只要这人敢砸他们的摊,他就敢让这小子家铺子开不下去。 要知道, 布庄生意嘛,也不是搞不了垄断。要是他开个布庄,之后他的布艺小作坊还能自产自销, 那成本可就更低了! 他早早地就知道未来大宇可是要大力支持农民种棉花的,到时候棉布的价格绝对会打下来。 “我什么意思你都不知道?”沈若故作惊讶地看着他,继续道:“你长那么大个脑袋就是为了显得高么?” 这就是纯纯的嘲讽了,那公子哥儿哪里受过这种气, 脑门瞬间就红了,站在原地暴怒跳脚。 “你们去!将他们的摊子给少爷我砸了!”公子哥儿伸出一根手指狠狠地指着沈若的小摊,眼睛里都要冒火。 “这?”边上那小厮有些犹豫, 看了自家公子一眼。 另一个小厮喏嗫道:“公子啊,掌柜说了他们可是做‘书包’的第一人……而且老爷还没来,您……” “你们是我的小厮还是我爹的?!”他瞪眼,气得青筋暴起:“快点给我砸!” 小厮慢步走过去,看着沈若眼神里头还带着些歉意。但是他们没法子,作为下人是不能忤逆少爷的。 他们走得实在是慢,公子哥看不下去立刻冲上前去要打砸,手已经抓在了沈若给小摊装饰上去布条上。 就在沈若要去揍这个爱管闲事,出言不逊的公子哥儿的时候,一道夹杂着怒火的嗓音自布庄铺子中传来。 “兔崽子!你在做什么!”里头一个衣着华贵,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像根箭矢似的冲了出来,一下子就扎到了那公子哥儿后头。 “爹?”那人顿时浑身一僵,转过身去看到熟悉的人影立刻咽了咽唾沫,但越想越觉得自个儿没错,顿时将刚才的事儿全抖落出来了。 “……爹,那小哥儿竟然骂我没脑子!我想买他们做的书包都是抬举他们了,竟然这么不识好歹!我今天偏要砸了他们的摊!” 那大腹便便的中年人闻言一下子将大手拍在了这公子哥儿脑门上,邦邦两下清脆极了,沈若听着都觉得疼。 ……大概知道为什么这孩子脑子不太灵清了,原来原因出在这儿。 “老子的优点你是一丁点儿都没学着,就学老子砸别人摊子了!?”说完又是邦邦两下。 那公子哥儿气得脸都紫了,但在他老子面前不敢发作出来,此刻就怒红着眼睛瞪着沈若。 那眼睛瞪得都要吓哭小朋友,二狗对上他的眼神就害怕,但还是梗着脖子挡在沈若身前。又怕又想保护小叔。 那中年人瞧着和善些,当着沈若等人的面教训完了自家儿子,便走上前来。 “二位,我儿叫我家夫人宠坏了,莫怪啊。” 沈若没说话,倒想听听这布庄的老板出来是想做些什么,总得有个目的,要不然怎么可能当他们面揍孩子。 他见竟然没人搭茬,自个儿也不尴尬,笑眯眯说道:“你们二位做的那‘书包’啊可是在镇上风靡已久,可真是年少有为啊。” “不敢当,况且那‘书包’也不是我们做的。”沈若之前心中有猜测他是为了书包来的,没想到还真是。他这么说也不算骗,书包本就是村里头婶子一针一线做的,他可做不来。 布庄老板打了一大堆腹稿顿时派不上用场了,这小哥儿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但掌柜既然提供了这线索自然不是诓骗自个儿的,哪怕不是他们做的,那肯定也是能买着或者说手头上有货源。 布庄老板也是个人精,此刻也不揪着沈若说话,就看向二狗。将他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视线在他背着的书包背带上停了许久。 “这就是你家的孩子啊,瞧着可真机灵。要是能去学堂上个几年,想必未来定能有一番作为啊。”他笑眯眯地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说道。 沈若挑了下眉,这是想从二狗身上突破? “许老板,你有话直说,不必拐弯抹角的。” 沈若先前便听人说过这布庄的老板姓许,脾气不太好,以前砸了别人的摊子不止一次,之后便导致他们店门前这个摊总租不出去。 但因着他家和承包储水街的又有亲戚关系,所以也就没有多管,先前空着便空着了也图个让布庄门前的清净。 不过此刻,瞧着他笑眯眯的模样,几乎看不见瞳仁,沈若便想到了一个词语——“笑面虎”。 许老板哈哈一笑,道:“都是敞亮人,那我可就直说了。我家这布庄里头卖的除了布料外,还有成衣,但是大家觉得成衣昂贵,都只扯布回去做。我便想着再做些其他的,能放在布庄中售卖。” “我觉得那‘书包’就不错,只要你们愿意将书包的做法卖给我,我可以供你家的孩子一路考上童生。” 考童生也不是个简单的事儿,要是一年考不上那就再给一年的学费,那要是拖拖拉拉个几年,费用可就更高了。他承诺的不是银钱,而是用银钱堆砌起来的一个“童生”功名。 一般人肯定动心,农家人里头谁家不想出一个读书人呢?毕竟没人不想家里小的去读书,但为什么不去还不是因为很难供得起,要供一个读书人就能倾注举家之力。可要是有富人脑子抽风了愿意供穷人家的孩子读书,还保证说要供出来,那自然是极诱惑的一个承诺了。 但沈若不是一般人。 他家二狗本就聪明,要考童生还不容易么?他身边就有个九岁考上童生的人,带一带二狗必然能考上。以前沈若就说要送二狗去镇上学堂念书,之前是为了让二狗能进去学习,现在的想法就是送二狗进去学点知识、交些同龄的朋友。压力也不用太大了,毕竟回到家了也有人能帮着巩固,甚至还能学到前面去。 这许老板似乎笃定沈若他们会答应,这会儿双手背在身后,挺着肚子眯眼等待回应。脸上挂着的是志在必得的笑容。 沈若道:“许老板,你若是要书包,我们‘珍宝居’过两日便开业,离得这么近过来买也方便。” 笑话,书包可是沈若小摊上的“火爆产品”要是被布庄垄断了,那他的小摊还卖啥?而且这许老板的意思是将做法交给他,也就是说,只要卖给他了,那沈若也不能再继续做出来卖了。 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沈若都想给他鼓鼓掌。 在储水街上仿制的丑书包都能卖半贯钱,还有不少人买,明眼人都知道这是门好的营生。果然是无奸不商,拿让他家里的孩子考上“童生”来换这“书包”,可真刑。 许老板皱了下眉,他差点维持不了笑容:“你这小哥儿是在开玩笑吧,那书包你哪怕卖上几年也不一定有我给孩子供读书的钱多啊。这样,我家里有请先生,就让你家孩子跟我儿一块儿念,那可是丙申年秀才!” 大儒很少会给商贾之家的孩子上课,哪怕沈若是个现代人也知道的事儿,这许老板就是觉得他们乡下人对这些不清楚呢。 他儿子站在后头一听这话站不住了,指着二狗道:“谁要跟小屁孩一块儿念书!” 二狗也生气了,鼓着腮帮子喊:“我不是小屁孩!” 沈若拉过二狗安抚,他道:“许老板,你不用再说了。这书包的做法是不可能卖给你的,我家的孩子家里自然会供,就不劳你费心了。” “还有,你恐怕还不知道,”沈若说完伸手挽住顾允的手臂,冲许老板露齿一笑:“特别巧,我未婚夫也是丙申年秀才,唔,还是……那叫什么来着?” “哦对,案首!”沈若大声笑着故意道。 他知道顾允只要上镇上来就会随身带着证明秀才身份的木牌,这会儿话放出去了立刻推推顾允的手臂,还带着点儿催促的意思,示意他快点把木牌子拿出来装逼! 沈若心想:必须要让这个许老板尴尬才行!真是多大的脸啊,要买走别人开摊立命的“本钱”?! 顾允眼神复杂,哭笑不得地微摇了摇头,他这木牌很少刻意拿出来给人看,先前便是去官府时候才会挂在腰带上,其他的时候他都低调极了将之收好。 他带着也只是以备不时之需。 但那些“不时之需”当中绝对不包括现在。 顾允宠溺地看了沈若的侧脸一眼,骨节分明的手从怀中拿出那块刻着身份的木牌,缓缓举起到那许老板能瞧见的高度。 木牌上有着官府的印刻,上头写着籍贯、姓名,以及那行用朱砂描过的字“丙申年秀才第一名”。 后面还坠了两个小字——“案首”。 146 第 146 章 要谈合作 “……?!”许老板的眼睛都被木牌上的那抹红给刺痛了, 脸顿时火辣辣得烧。 人家小孩子都有案首教,他家的那秀才算个啥啊! 难怪这小哥儿不同意做这笔交易了。 他讪笑两声道,对顾允拱手道:“失敬失敬, 竟然是案首秀才郎,可真是年少有为啊。” 人家考秀才时候拿的可是第一名的案首,未来要再往上考自然是所有考生里头最有可能考上举人的啊!这种人万不能得罪了。 他也没等顾允回应, 径直把身后站着瞪眼睛的自家儿子给拽到前头来。 “兔崽子,快点儿跟这二位道歉!” 那公子哥儿脾气虽差但也是个审时度势的,毕竟是商人之子也从他爹那儿学了几分能屈能伸, 此刻偏着头上前去拱着手道:“对不住,先前是我冲动了, 我就这脾气还请见谅。” 沈若挑了下眉,这道歉的话根本就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给他自个儿找借口免责呢。 许老板额头青筋直冒, 听自家儿子道歉都欠欠儿的样, 顿时火起,抬手又是邦邦两下。 随后笑眯眯地对顾允说道:“你就听前半句就成, 我这儿子不太会说话, 见谅见谅啊。” 顾允“嗯”了声,道:“那我们这摊子……” “你们就在这儿好好摆着!我儿子要敢砸我先砸断他的腿!”许老板立刻接口道, 眯成缝的眼睛都睁开了。 许老板的儿子:“……” 沈若就知道顾允的身份木牌好用, 可以免去不少事,以后小摊也能安安稳稳地摆下去。这也算是小小的立了个威风。在古代, 士农工商阶级明显,商人又是极其看重利益的,知道面前的是案首秀才,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 这个身份就足以让他巴结了。 “好,有许老板这句话便够了。”顾允道。既然许老板说了他们可以在这儿好好摆着,那以后像是砸摊子一类的事情肯定是不会再出现了,算是上了一重保障。 他又继续道:“那‘书包’是我未婚夫郎设计出来后请村里人做的,做法不可能卖,你若买的多自然会给你些折扣。” 沈若站在顾允身侧,闻言忍不住想笑。他也没和顾允说自己的计划啊,这人怎么就和自己想到一块儿去了呢! 许老板自然说“好好好”,他是想买些成品放在店里卖的,这样人家看了拿自家布料做出来的成品好看,可以买成品,也能买布回去做东西。他为什么看重书包,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那书包价格不贵,还没有成衣的一半贵呢,但是真就好用,他家里头就有从别人手里多花钱收来的书包! 要是自家布庄里头也摆出来卖,别人来瞧见了书包之后发现价格划算自然也乐意带个走的。 再者说,眼前这人可是案首秀才,能跟他搭上关系许老板脸都要笑烂了,未来要是他考上了举人,自个儿可是和举人老爷做生意的人了啊! 他心思急转,此刻就笑眯眯地看着顾允:“那你们何时过来摆摊啊?那书包我要是多买些给多少折扣?我听说大集那时候你们还有卖别的东西?” 在大宇朝但凡是个有功名的人都不能经商,要是被别人抖落出去那就招人闲话,要是手下资产多了还会被举报,不过只是摆摊的话,自然算不上商人。 沈若向来喜欢走一步看三步,他想顾允以后肯定还是要继续科考,那这小摊经营的事儿自然不能让他插手。 “过两日吧,我打算推出一款新的书包,还有些配件没做好。”沈若暂时还不能确定,可能还得先忙着“阑珊”那边的事情,他阿嫂应当快把那十二样祥瑞香囊一共二十四个做好了。“阑珊”那边关系着自己的“念宝”牌子,所以他还是要多顾着点儿。 许老板一听还有新款式,顿时有些惊讶,问道:“新的款式比原本这书包还好用么?” 沈若颔首:“新款式比起旧款,背起来差不多重量,该有的也都有,但是容量却是旧款的两倍。” 先前的抽绳水桶包款式,抽绳一系起来,那上方的空间几乎都会被浪费掉。但纽扣书包不会,而且书包贴着背的那一块,沈若还让婶子们帮忙用“糊千层底”的方式给弄得挺括了,但不至于硌人。总之就是除了解开纽扣这个动作会比抽绳麻烦一点点之外,其他的都比之前好。 但具体的沈若就没跟许老板说了,等之后拿过来卖的时候他自然就能瞧见。 “我都开始期待了,”许老板搓了下手,突然想到了什么缓缓道:“不过……你们要摆摊上卖书包,我若是找你们买了,那我家的岂不是没生意?” 他原本想的是,他们俩会给自己折扣,他能以低一些的价格买到,之后再把价格放高了卖。但是他们卖书包的摊子就在自家布庄前头,这还怎么卖啊! 那可不是全都得砸手里了么? 沈若笑着摇摇头,说道:“你家做的是布料生意,难不成要厚此薄彼?” 布庄又不是靠“书包”这类东西赚钱,哪怕卖不出去那些书包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生意自然不会没有,总还是会有人买单的,重点是要做出点创新。 许老板闻言脸上的笑僵了一瞬,这小哥儿说的有道理啊!他家是卖布的,重点是怎么样让自家的布料卖的更好,而不是赚那书包的差价。那差价才能赚多少钱啊,自然是布料赚的钱多啊! 他自己想岔了,此刻被沈若点醒,脑子顿时活络起来。 “鄙人许亦方,敢问二位名讳。”许老板这会儿才正视起秀才郎君身旁的小哥儿,原本以为和自己做生意的是这位案首秀才,却没成想竟然是他身边这位。 “顾允。”“沈若。” “顾秀才,沈小哥儿,能否进我布庄详谈?” 他这布庄在这儿开了许多年,但生意每年都那样,成衣的单量更是少得可怜。不然他也不会气到出来砸外头那几个故意来抢自家生意的摊子了。 天可怜见的,他家门前这摊子先前来租的都是他家铺子的“吸.血虫”,因着储水街上就他家一家布庄,外头来租这儿的就故意卖比他布庄里头便宜的散布,将生意全给他抢走了。 这搁谁身上不生气,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啊! 这会儿摊子又被租出去了,他原本以为又是个卖布的,但听李府说了这回不是,就是卖布做的玩意儿的,这才叫他心里头好过了点。 毕竟人家不卖布,卖布做的玩意儿,那肯定还要买布吧?恰好自家又是开布庄的,那很有可能会来找自个儿买的啊! 所以他原本就对这素未谋面的摊主没有敌意,甚至还想让他来找自家买布的。后来又听掌柜的过来说这是做“书包”的人,顿时在家就坐不住了,非要过来。 原本还想着把那书包做法直接买了,明眼人都能瞧出来这东西的价值,但奈何人家根本就不缺那念书的机会,人家的孩子可是有案首秀才教的! 这会儿他是抱着巴结秀才郎君的心思,外加也想跟沈若的小摊达成合作的意向。 那小哥儿说的话就很有道理,他倒是没直接说,但就是那一句话就把自己点醒了。 不过他想着店里头那些成衣卖不出去倒是没事,主要是那布料今年不知怎了也卖的少了,要不是因此他也不会想着投机取巧去买人家的立摊资本啊! “不瞒你说,我是想和你们合作的。”许老板直接将自己的目的告知。 “这……”沈若看了眼天色,他们还要去“阑珊”找蓝帆的,要是再耽搁下去,估计天黑之前就回不到沈家村了。 许亦方当了几十年的商人,早就是人精了,哪里看不出来他们这是赶时间呢。可是自家的生意近段时间实在是半死不活,哪怕外头没有跟自家抢客人的散布小摊了,每日的生意也都少得可怜。 他现在就想着也许他们做书包要买布,能从自家买了,这样好歹也有进账了。还有那书包,他哪怕不买来放店里头卖,也好多买些送给亲戚家的孩子,那都不下十个了。 不过谈生意最重要,沈若看了他一眼,打算把主动权捏在自个儿手里:“原本是想赶着回去的,不过许老板你提的合作,我确实也是很感兴趣。那就谈谈吧。” 许亦方顿时笑开了,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让沈若和顾允往里进。 二狗抱着沈若的手腕,跟在小叔身边一起进去,他听不太懂大人们打机锋,但是他本能的不喜欢这个笑眯眯的老板,因为他的儿子好凶。 许尔圆这会儿抱着脑袋也朝里进,看着那两个身影,明明瞧着穿的都破破烂烂的,怎么一亮身份吓死人。他最烦念书,家里教他的那秀才每日里念着“之乎者也”,嘴里就一直重复地念经似的,而且那声音也不好听,催眠似的,他是一点儿都学不进去。 但是这案首秀才郎的声音清朗,就像早春溪涧敲打之声……要是他来教自己的话,许尔圆觉得自个儿很愿意听! 还有他未来媳妇儿,长得可真好看啊!而且不知怎的他爹好像对他很看重的样子,想来应该也是个厉害的人。 许尔圆被他爹打醒了,这会儿气完全消了,屁颠屁颠地跟进去要旁听。那眼珠子都黏在他俩身上了。 二狗坐在他小叔怀里,看见许尔圆的眼神,顿时冲他瞪眼。为什么盯着小叔看啊,汉子一直盯着小哥儿可是很不礼貌的!他都没有一直盯着星星看呀! 但因着大人们在说正事,他不好出言打断,他是要做乖孩子的! 许尔圆瞧见二狗冲自己瞪眼,忍不住冲他做了个鬼脸,还吐出舌头摇头晃脑。 “……”二狗表示丑到了。 立刻往小叔怀里躲。 许亦方一直看着沈若,自然没错过那孩子的反应,这会儿眉头直跳。 “许尔圆!你给我滚出去!大人在说正事,就你在这儿打扰我们。”说着又是朝他背上邦邦两下,痛地他龇牙咧嘴。 “我没有!是那小鬼瞪我来着!”许尔圆都快气哭了。 “你都快把人家吓坏了。”许亦方道。 二狗也不是没有被他爹娘揍过屁股,再小一点的时候他也会很皮,但是爹娘揍他都是轻轻地,要是他说疼了,爹娘还会哭。这会儿看许尔圆一直被揍,二狗小小的心里还有点可怜他。 唉,这个哥哥的爹好像不是很疼他,还是不要欺负他好了。 147 第 147 章 达成合作+进货 许尔圆脸皮厚, 没肯走,径直在桌边坐下了。 许亦方也不管他,这会儿对和沈若他们的合作十分感兴趣,但当了几十年的商人的他自然还要端着些, 不想被沈若给察觉到。要不然还真容易从牵着象的缰绳变作被牵着鼻子的象。 “沈小哥儿, 你们要做书包自然缺布料, 恰好我这布庄在这储水镇上也是开了几十年,价格十分公道, 镇上人都是知道的, 村里人要是上镇上来也都爱来我家布庄瞧瞧,扯些布料回去的。今日看在你们的面子上, 我能给你们让些价。”他一上来就开门见山说道。 沈若闻言表情不变,捧起茶水仰头浅啜一口。 许老板这是想做他们的生意了, 书包做法不可能卖给他,于是他就退而求其次, 那书包做法不买也成,想要直接成为书包材料供应商。那要是以后自家书包卖得好, 生意火热需要的布料就多, 那许老板他自个儿也能赚不少。 不愧是大商人,这算盘打得啪啪响。 沈若喝了半茶碗的水, 等了会儿才说道:“许老板, 你家的布在镇上是寻常价儿,但不瞒你说, 我能买到更便宜的。既如此, 你说我为何还要跟你合作?” 这不是纯纯的把自家的利益让给他了么?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 许老板闻言脸都不红一下,笑眯眯道:“哪儿能啊,我们要是合作, 那我卖给你家的布自然不会跟卖其他人似的。况且你怎知我让利之后的价儿不比你先前买的便宜呢?” 但具体让利益多少还不肯说,沈若笑了下,看向他直接问道:“那是多少?我得考虑一下。” 许亦方说完那句话便擎等着沈若说那便宜的布是多少一匹买的,之后他再说价儿,结果人家不接茬,直接问,就将这定价的问题踢皮球给了自个儿。这会儿他想了想报了个数:“普通的棉布,一匹六贯。” 棉布也分许多种,若是细棉布还会再贵上几贯,还有要看的便是布的花纹,上头有没有绣花一类的。这会儿许亦方只说了最普通的棉布,也就是纯色的那类。 沈若要做布艺生意自然对这些布料的价格都有所了解。在这里布料的价儿一直都不算便宜,直到后来大力推行种棉花之后才有所转变,但沈若当初看书时也瞧见了因着原女主贩卖私盐,导致经济秩序混乱,哪怕那时候棉布价格下降,但大家手里头有的银钱比现在少很多,所以也都买不起。 冬日里冻死的人比比皆是……不过这辈子,应当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 沈若想起先前那“金珠珠宝行”送的锦缎手帕,便是用的最次的锦缎,那一匹也是要二十两往上的。麻布最次,一匹就只要几十文。而棉布居中,分为上等品、中等品、和下等品。那价位就是在三贯到一两半之间不等了。 在大宇一匹布约莫能有四丈长,但因着门幅较短,但大家穿的衣裳用料又多,还得用上平面剪裁,有很多布料都是浪费掉的。所以拿了一匹布做衣裳,若是给顾允这样高的汉子做,做书生长袍的话最多能做出两身,余下一些些碎布;若是做短打裤子一类的话也是两身,那布料还能有余,余下的布料差不多能凑出一件小孩衣裳来。 蓝帆是做商人的,自然有些关系,沈若托他打听过,那专门织布出来售卖的地儿,一匹棉布大约是四贯,棉花成本不算高,高的都是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 毕竟织一匹布的时间很长,若是价格还卖的便宜自然没人肯去织了。 但布庄进货自然都是大量的,那价格肯定还要比四贯还要低一点,但也不可能低到哪里去了。 而且那专门织布的地方从来都不肯卖散货,都是供给给各大布庄的,若是沈若想去购买,最起码得花上几百两定,要不然人家是不会专门给他织造的…… 六贯钱不是不能接受,但沈若不想接受。毕竟未来这生意要一直做下去,不是一朝一夕的,这时候不好好将价格谈下来,未来可有的肉痛了。 做书包要用的布料也不少啊,沈若粗略估算过,一匹布料大约能做八个书包左右,若是抽绳水桶包用的布料少些能做十个,一个普通的书包他才卖一贯钱呢! 以后还要出人工费、成本费,按他一匹布成本就要六贯钱来算根本就没多少赚头了。反倒是布庄以后能从他这儿赚去不少! “许老板,我们放下其他事儿跟你进来便是诚心想要谈的,但你这价格出的可不太……”沈若没继续说下去,但许亦方一听就知道这小哥儿竟然是个懂行的! 他先前看了二狗身后背着的书包,那布料瞧着就是普通棉布,不过那刺绣和缝线针脚给它增色不少,显得精致。还以为这小哥儿说的能更便宜买布的地方就是类似先前那种散布摊子呢! 那散布摊子一匹也要卖上六贯啊,不过就是能拆开几尺几尺卖罢了。 许亦方轻咳了声:“沈小哥儿你有所不知,今年棉花收成不好,那棉布的价儿可都涨上去了。” “但六贯也太多了。我以后若是要进货,自然不可能只买一两匹。”沈若知道今年棉花涨价,但说真的也没有涨得很离谱,古代物价在和平年代时就很少有突然快速变高的时候。况且明年开始大力种棉花,未来棉花还会掉价呢! 沈若继续道:“我家摊子不仅卖‘书包’,还有很多别的用布做的东西,若是要合作我自然买布的时候第一想到的便是你许氏布庄。” 许亦方哪儿能不知道这个,他就是奔着这个来的啊!可是还要继续让价的话,自家赚的那就少了。 他脸上表情不变,心思急转。沈若他们摊子虽还没开始摆,但那“书包”却是风靡已久,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未来这个小摊该有多火爆。如果他不同意继续让价儿,沈若肯定要找别人合作,但要是让了价儿,那他赚的就少了,毕竟他放在店里头卖的时候可是最起码八贯一匹的呢! 他陷入了纠结。 这小哥儿明摆着就不是个好糊弄的主儿。 也是,做生意的人哪里有不精的呢? 许亦方想到自家越来越惨淡的营收,一咬牙一跺脚说道:“那成,沈小哥儿,我愿意再让些利益,就是有一个要求。” “说说看。”沈若道。 许亦方说:“以后你们摊子上要是出了新的书包,都送我一只,让我挂在布庄里头当样品。” 布料除了能直接摆出来让人看之外,另一种最直观的就是做成成品挂出来给客人瞧,要是觉得做出来的成品好,那自然愿意买布料的人也会多了。 沈若的书包这么火,想来应该也能给自家带了些生意的。 他脸皮厚,直接开始要赠品了。毕竟自己要继续让利益,那可就几乎快要以进货的价格卖给沈若了,这还不得快点儿给自己扒拉些利益回来? 沈若想了想,道:“可以。” “我愿意以进货价多一贯的价儿出,沈小哥儿觉得如何?”许亦方问道。 “半贯。”沈若直接道。多半贯也不少了,那可是五十文!要不是沈若不能一口气从织布厂定那么多布料回来,若是定了的话手里头银钱就周转不开了,要不然他都不乐意出这份钱。 这还是因为布料是布庄仓库放着的,也是许老板派人拉来的,那里头应该有时间、空间的成本,还有人力,他给搬货工人的工钱,全部都算上。说实话平摊到每一匹布料上头,也不会有半贯钱。 但沈若要跟人合作秉承的就是“合作共赢”,要赚钱都能一起赚,自然不会搞得“你死我活”,我哗啦啦来钱,你一直没营收。自然也要让许老板也从他这儿赚点,互惠互利。 许亦方讪笑了下:“沈小哥儿你这砍价可真是大砍刀啊。” 沈若也笑:“半贯钱还不够你开搬运工钱了?” 许亦方无语凝噎,他和人谈生意最低就是一匹棉布五贯钱了,结果沈若又给他砍下去半贯。但他说的还真就有道理,自个儿也不是没赚头。只不过是赚的少了点。 “够是够。那沈小哥儿,我答应以进货价多半贯的价儿出给你,你打算从我这儿买多少?”许亦方问道,说完又立刻接上一句:“若是买的少了,这个价儿我可卖不了。” “暂时还不确定一个月要多少,如你所见我们的摊子都还没开始摆呢。”沈若摊了摊手。 许亦方:“……”那刚刚你是在逗我玩儿呢吗?! 他都保持不住自己脸上的假笑了,此刻结巴了一下问道:“开玩笑呢,那这合作……” “自然要做。只不过我还不确定之后每月找你买多少,不过现在嘛……”沈若也没卖太久的关子,径直道:“我对我们的‘珍宝居’很有信心,想来买多少布都是能做出成品来卖掉的。” 这话的意思就是:哪怕还不清楚需要多少布,但自个儿让了利益,他肯定还是会从自个儿这儿买些布料回去的。 许亦方被他这大喘气搞得心神不宁,这会儿深呼吸了一瞬,目露期待地看向沈若,迫切地想知道他打算从自己这儿定多少布料去。 沈若将茶水喝干了,眼角弯起说道:“先定下五十匹布,我亲自挑。” “你要定五十匹?!” 许亦方还没震惊,他儿子先惊叫着跳了起来!此刻就用手指指着沈若,那双眼睛疯狂眨动。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小哥儿竟然一定就要五十匹布啊! 五十匹布那可真是大单子!要买自然不可能全买的是普通棉布啊,哪怕都买棉布那也要二十多两银子了,如果买的是细棉布那可就更高,起码三十两打不住啊! 许尔圆这会儿算起银钱来脑子转地快极了,他还想起往年最大的单子也不过是蓝员外家要给仆人做衣裳时候定了四十匹布啊! “咋咋呼呼地像什么样!”许亦方此刻脸上的笑容真诚了不少,见许尔圆上蹿下跳忍不住又要开揍。 许尔圆立刻跑了,凑到沈若和顾允身边去,眼睛瞪得大大的:“你们真要买五十匹布啊?既然这么有钱,咋还穿带补丁的破衣裳?!” 他现在满脑子里都是以前看的话本中的内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这两人长得这般好肯定不是什么普通人啊。 难道说……这是京城大户家中的公子哥儿们出来体验生活来了? 148 第 148 章 “你……不要脸!”…… 沈若点头, 表示肯定。他就是要定这么多,但不是直接拿走,他家就那么点地方哪里堆得下那么多布料呢? “许老板, 我也有个要求。”沈若说道。 许亦方接了个大生意笑得见牙不见眼, 这会儿他不是客套的笑, 是真心实意地高兴啊! “你说你说,尽管提, 只要我能做到!”许亦方笑说道。 沈若说:“我要的那五十匹布料借你布庄的仓库堆放, 每次只拿一部分, 成不?” 仓储自然也是要成本的, 沈若家就三间屋子都睡了人哪里还有地方放那么多布料, 以后就在布庄外头摆摊, 要是能放在布庄里头,随取随用那就最方便不过了! 许亦方还以为什么要求呢, 他家开布庄的空屋子多得是, 这会儿听到沈若的要求顿时笑呵呵道:“可以可以,这都不费什么事。” 许亦方笑眯眯地想道, 沈若他一下子定那么多布料, 他家自然要叫人给客户运送回家去的, 但现在就放在自家布庄里头的话,他就还能省下请人运送的工钱呢! 沈若提要求自然有自己的考量, 第一点就是因为家里堆不下;第二点是因为一下子进五十匹布在沈家村里还是太张扬了,平白的惹人眼红。 而且他家之后还要建屋子,为的就是让村里人都以为他家银钱全给那屋子了。要是运回去那么多布料, 大家肯定就会开始传他家还有不少银钱啥的,未来可就容易遭贼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沈若想了想也没什么需要补充的,此刻就等着签契约。 这合作是临时起意, 沈若还没带够银钱过来,就跟许亦方约定,等之后来镇上开摊当日跟他结清款项。 许亦方自然一口就答应了,那契约上面可是白字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还按了红手印的,自然有律法管制。人家要在自家前面摆摊,而且还有个秀才郎君,自然做不出那赖皮的事儿。 要不然名声还要不要了? 所以他一听沈若提起说要过两天再给钱,特别爽快地就答应了。沈若要去挑布料,他自然也欣然陪同,反正沈小哥儿挑完了都还放在自家仓库里,完全不用担心什么好嘛!! 许亦方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他做这么长久的生意以来,还真第一次遇着这样的客人,真是合心意爽快舒心得很呐! 沈若牵着二狗,跟顾允并肩一同挑选布料,二狗从小到大哪里见过这么多琳琅满目的布料啊,这会儿眼珠子转来转去的看,觉得每一匹都好看极了。但是他知道轻重,没有上手去摸,生怕给布料摸皱了坏了。 沈若净手过后,才摸上了布匹,有些布料都是表面上看着还行,但瑕疵藏在线中不摸看不出来的。 他比较精益求精,还抠门,总之五十匹布料每一匹都细细检查过去,也买了有瑕疵的布料,主要是因为那瑕疵可以靠裁剪后规避,但因着有瑕疵就能跟许老板砍些价儿了! 许亦方卖布这么多年,对布料的了解不可谓不多,他跟上去就是为了给沈若介绍的,顺便多夸夸自家的布料。结果人家根本就不需要。 只见沈若纤细洁白的手指往布匹上一摸,他就知道是上等品还是中等;用食指和拇指捻起来搓一下,就能感觉出布的纹理。甚至还找出了几匹次品布料,那就是经纬线织错了的,那打眼看起来是好,但要是做成衣裳穿起来可就特别容易皱巴巴,贴身穿还会扎人呢! 许亦方一开始还有些不理解,为什么沈若要一匹匹检查的那么仔细,他家的布料每一匹瞧着都是好的,他请的掌柜都已经检查了一遍了,却没想到沈若一来看,还真就检查出了几个漏网之鱼。 他有些汗颜,怎么感觉沈若更像布庄老板? 许尔圆一直在边上看着,他发现自家老爹几次三番想插话,但都没说上。 沈若一张嘴叭叭叭地说布料的好坏,还要问问顾允哪块好看,两人一问一答眼睛里就只有彼此。 那画面瞧着感觉其他人都融入不进去。特别是他老爹那头发太过稀疏,还非得这会儿站在那俩人身边,许尔圆瞧着他的脑壳似乎还有些闪闪发亮的。 “许老板,就这五十匹吧,劳烦叫人帮我搬进一间仓库里。”沈若手里还抱着一匹绛红色的布料,说道。 “好。”许亦方立刻吩咐掌柜的叫人来搬,顺便将那间空仓库的钥匙交给了沈若。 “多谢许老板了。”沈若接过钥匙眼睛都弯成了月牙,随后将钥匙揣进了兜里。 “别客气。”许亦方笑容真诚,沈若这单子一出都快抵得上他家一个半月的营收了,虽说赚得少了点,但架不住人家要的量多啊!堆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能卖掉就很不错了! “我手上这匹是要买走的。”沈若随身带的银钱正好够一匹布的,直接买下。 他都想好了,这颜色染的好看,想给小云吞做一身过年穿的夹棉小短袄和小裤子的。给二狗也做一身冬日里穿的小衣服。大人穿这颜色就不大合适了,都给孩子做。要是有多余的,那还能再多做一套。这俩孩子可是家里的宝贝。 掌柜的立刻来算钱,许亦方还算地道,沈若要单买的这匹布料也跟那大单子里的一样价儿。 顾允先前看沈若的视线还在几匹布上头停留了不短的时间,都是细棉布上等品,价格也相对较高,也没舍得买。这会儿掌柜在,顾允直接点了那几匹布料说道:“这匹、还有那匹,这些都给我们包起来吧。” 二狗在一边小声地“哇”了一下,他人小鬼大,知道小叔除了做生意很少舍得给自己买东西。 以前集市上赚了钱给家里所有人都买了东西,但是独独小叔自己不买。他那时候还喊着要小叔给他自己买漂亮衣裳呢,结果小叔也没买,最后是顾叔叔的娘亲给小叔也做了一套,小叔才有新衣裳的! 随后他又“嘿嘿”笑起来,有了顾叔叔真好呀,小叔舍不得买的东西,顾叔叔给小叔买!这样小叔也会很开心哒! 沈若心里确实很开心,几乎要乐开了花。 他心里头是感动居多,但还有那么点儿听到霸总语录的哭笑不得,在现代受霸总电视剧荼毒已久,此刻一想起顾允刚刚说得话就有点忍不住想要笑出声。 电视剧里都是女主角在奢侈品店里试,然后霸总出现,抱着手臂对服务员说:“这些、那些,只要是她碰过的,全都给我包起来。” 哈哈哈。现在沈若也体会了一把。 “谢啦。”沈若凑过去轻声道了声谢。他本也想买下的,主要是钱没带够。 等着以后再来买,没想到顾允那么关注他,连他喜欢哪几匹都记下了。直接买下来也挺好,沈若脑子里都想好了那些布要做什么了,那就是家人的冬衣。 家里现在已经有些钱了,以前的冬衣穿了破破了补的早就不够暖和,今年就打算最起码一人做上两套换着穿!这些布想来也是够了。 顾允听到沈若道谢,古井无波的脸上露出点不乐意的神情。沈若去看布料了还没注意到,这会儿还在那跟二狗笑着商量,沈大山和李善桃适合穿什么颜色的布料呢! 该买的都买了,定的也定了,两人才牵着二狗出了许氏布庄。 在这里耽搁了太久,眼见着天都快黑了。 沈若看了天色一眼,有些摸不准还要不要去“阑珊”,但是又想到都答应了二狗要带他去看他蓝帆叔叔的,自然不会毁诺。 “走,赶快上牛车。我们去找你蓝叔叔咯!”沈若一把将二狗抱上了板车,就坐在箩筐里头。 “好诶!”二狗笑着叫起来。 沈若和顾允在前面坐下,牛车吱吱呀呀地走起来。 二狗年纪小,白日里也没歇午觉还生了一通气,这会儿坐在牛车上昏昏欲睡,就枕着箩筐边上沈若特意围上的一圈加棉花软布睡了过去。 沈若扭头瞧见了,忍不住轻笑,小小声对顾允说:“你瞧,二狗真累了。小孩子都缺觉,这么吵闹的地方还能睡着。” 顾允“嗯”了声,一手掐住了沈若的往后拧着的腰。 “干嘛啊。”沈若感觉有点痒,笑着看向他。 “我们是什么关系?”顾允眼神定定地看着沈若。 “啥呀,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沈若跟他对视上,脸一红,轻咳两声道:“不就是,未婚夫夫吗?” “那你跟未婚夫还需要道谢?”顾允幽幽地声音传来。 “那不是因为我懂礼貌么。”沈若习惯了,人家对自己好,怎么能当成理所应当的呢。至少也要说句“谢谢”呀。 沈若现在才回过味来,难怪那时候顾允不回应,原来是有点不高兴了。 他“唔”了声,主动靠在了顾允肩膀上,扭了扭腰离他更近。 “以后不跟你见外了,别不高兴。”沈若拿脑袋蹭了蹭他。 随后又忍不住笑起来,说道:“你都不怕把我宠坏了呀?到时候什么都叫你给我买,还要你来干活,你做饭我吃,你砍柴我睡觉。我当甩手掌柜,以后连走路都要靠你抱着我走。怎么样?” 沈若说着说着就忍不住笑出声,一不小心笑得太响还看一眼后头的二狗,幸好没被自己吵醒了。 顾允知道他是故意这么说的,一有什么事情他总是第一时间就自己冲上去做了,但是如果真的向他说的那样…… “好。”他看着沈若,应道。 沈若:“……”他随便说的,这人还真敢应啊! “你是不是哄我呢。”沈若刚想说自己就是随口一说,就听到顾允清凌凌的嗓音道。 “不是哄你。” “我很可靠,你有事可以多和我说。我也愿意宠着你,但你总是不给我太多机会。你学东西太快了,也太聪明……有时候我宁愿你笨一点,这样你每日也会轻松些。”顾允抬手揉了下沈若的发丝,偏过头轻吻了下:“若宝儿,我想你多依赖我一点。” 沈若耳朵都红透了,顾允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话。 他正要说话的时候,就听见顾允又继续道,语气中还带着笃定:“你说的那种情况在以后肯定会发生的。” 沈若诧异地挑了下眉,他真就是乱说的呀,再说了,他怎么可能当甩手掌柜!而且也不可能人家干活自个儿睡觉啊。还有那走路还要靠人抱着,这跟残废有啥区别? 顾允嘴角露出一丝笑,凑到沈若耳边,轻声说了一句什么。 “……” 沈若听完整个人差点儿蜷缩起来,顿时红成了一只虾子。此刻就瞪起一双凤眼看他,咬牙切齿,那话就从牙齿缝里漏出来的一样。 “你……不要脸!” 149 第 149 章 掌柜阿富的怒火 沈若三人驾着牛车到达之后发觉阑珊珠宝行竟然门可罗雀, 外头那些本该站着迎宾的伙计全都不在,那珠宝行的大门还敞开着,但从外往里看去只能瞧见零星几个伙计在里面抹尘净地。 竟然一个客人都没瞧见, 这个点儿也不至于都去吃夜饭了啊?竟然这生意跟沈若还未给他出主意之前差不多了。 沈若面色不变, 轻声喊醒了二狗,把他抱下车。跟顾允一同往珠宝行内走去。 阿富在柜台后头清点摆放出来的珠宝首饰, 发觉有人进来, 立刻抬头脸上露出对待客人的热情笑容。 “客人里面请,咱们‘阑珊珠宝行’里头什么都有,无论是玉雕摆件、珠宝首饰、金器银器应有尽有。再过几日便有新活动,届时……诶唷!沈小哥儿, 二狗, 顾秀才!你们可终于来了!”阿富将那招呼客人的套话差不多都快说完了才看着进来的是谁, 他说着立刻从柜台后头走出来。 说的不是“你们怎么来了”, 而是“你们终于来了”,沈若就知道肯定是出事了。 “阿富叔叔!”二狗奶声奶气地喊道。 “诶,好久不见啊二狗。”阿富捏了下二狗的小脸笑着应了声, 随后看向沈若和顾允,那脸上的表情瞬间就耷拉下来了,“这段日子生意可真不好做啊, 我原本都想着去沈家村里找你们了, 可是我家公子不让。他这会儿也是忙得焦头烂额,唉, 眼见着人都瘦了好几圈了……” 沈若眉头微不可查地一皱,问道:“你家公子在楼上不?” “现时不在,出去了,估摸着快要回来了。”阿富答道, 随后让其他伙计照看着楼下,如果有客人进来好好招待,随后就要领着沈若顾允三人往楼上雅间去。 “蓝叔叔不在吗?”二狗显他此刻抱着小书包,然有些小失望,本想着一来见到蓝叔叔就要把礼物送给他的,结果到了这里之后蓝叔叔却不在。 而且阿富叔叔说蓝叔叔最近好忙,连额头都烧焦了,这可怎么办呀! 想着想着那小眉头就皱了起来。 三人在桌边坐定了,顾允道:“阿富,你和我们说说到底发生了何事。” 沈若也定定地看着他,洗耳恭听。 阿富给两人上了茶水,脸上愁容不展开口道:“还不是因为那‘金珠珠宝行’,那姓黄的老爷一点儿道德没有,抢咱们家的客源不说,还想把咱们‘阑珊’的上家给拉拢走。听说可是花了大价钱呢,要那家撕毁契约。” “咱们家因着沈小哥儿你的‘念宝’牌子赠品,卖出去的物件儿可多了,还有人就为了那传单上头的祥瑞香囊提前定了不少东西,珠宝、摆件都有,都请了师傅加急赶制,结果这原料一旦出了问题,那以后可就不好了啊!”阿富说不出那个词,但他知道沈小哥儿肯定知道。 这会儿他甫一说完,沈若就道:“信誉。” “对对对,可不就是咱们家的信誉嘛!那都约定好了月中时候交付的,客人连银钱都付清了,可是那客人要的东西可还没着落呢!”阿富着急死了。 沈若瞧见他嘴角边都生了燎泡,素手轻抬给他倒了杯茶水递过去:“着急没用,喝点水吧,压压火气。” 阿富感激地伸手接过,沈小哥儿现在在他心目中可是跟自家公子一样的厉害人物,这样的人竟然给他倒茶,他简直是受宠若惊。 顾允在旁听着也觉出不对劲来,一般来说原料一类的进货地方应当都差不多,只有用料、和师傅手艺有些区别。难不成那“金珠珠宝行”的老板竟有那么大的财力能让那么多原料商都不再给“阑珊珠宝行”供货? 沈若眉心微微隆起,他和顾允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是满满地疑惑。 这太奇怪了。 若是那有手艺做东西的师傅被拉拢走还不奇怪,但原料商……他们难道不是赚得越多越好么? 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很奇怪。 沈若问道:“阿富,你说的这个我已经知晓,但是月中还没到,为何店里瞧着也没什么生意了?” “唉,还是因为那‘金珠’,说出来都膈应人,我还以为你们都知道了呢。”阿富有些无奈又有些复杂地看向沈若。 沈若云山雾罩的,他先前这边弄完就直接回了沈家村,之后又发生了孩童被拐、木工厂开始运转等等的事儿,完全没顾得上“阑珊”这边的事儿。 毕竟在他的预想中,只要能保持住每月两次的活动,给他的“念宝”和蓝帆的“阑珊”注入新鲜感,应当每日的客流都是不会差的。 但是现在生意不好的事实摆在了眼前,沈若也不得不想想该如何找补回来。 “他家先前送那锦缎手帕时候,咱们店里还是有不少人来的,后来锦缎手帕没有提前告知,突然就不送了,客人们跑空之后还去闹了一次。直到那时候咱们家生意都还是好的,哪怕那免费的彩虹发绳送完了,每日约莫至少也有十来位客人。”阿富说着说着又看了沈若一眼,才道:“结果后来,那‘金珠’打广告说要开始送书包了!而且还是沈小哥儿你当初做出来的那种抽绳的,就跟蓝棹少爷身上背着的一模一样!” “除了这‘书包’,还有香囊。先前你给蓝棹少爷画的那兔子的,他们竟然做了个差不多的出来,就因为这事儿蓝棹少爷气了个半死。”阿富越说越气,语气也很冲,但是还有二狗在他不好太凶,这样会吓到小孩子。这会儿就开始狂喝水,将滔天的怒火给压下去。 但是……压个屁!人家金珠都要把客人都抢走了,而且用的还是这种手段,真是想到就来气! “……”沈若没想到“金珠珠宝行”竟然会将自家的书包手艺学走,但是也不是非常震惊,毕竟书包这个在储水街上都已经风靡已久,想买的人多了去了,能有免费送的那自然有许多人都是想去领的。 “而且最可气的是,人家说他们做的那书包是和最开始在镇上卖的是一样的!那意思不就是说……那些书包都是沈小哥儿教他们的,或者是卖给他们的么!” 顾允看向沈若,握住了他的手。 那书包是沈若最先做出来的,知道这件事的人不算多。但有心人想要去找,肯定也是能找着的。况且蓝帆当初来过沈家村,和沈若是朋友的事儿也有不少人知道。“阑珊”搞活动当天他们俩也都在这边帮忙。 那“金珠”果然没安好心,要是胡乱掰扯继续说什么书包是原先集市上卖的摊主教的,那就不好了。 这不就是故意想让沈若和蓝帆产生龃龉,从而反目成仇么。 “我们都知道沈小哥儿你肯定不会这么干,绝对是他们故意放出来的‘噱头’!”阿富现在可以熟练运用以前沈若教过的词语,感觉越说越觉得言简意赅,直白得很。一下子就把自己要说的话给表达出来了。 可不就是“噱头”吗,那储水街上卖的仿品没一个敢去说是和原来集市上卖的一样的,但“金珠”就是脸皮厚敢那么说。因着这个“和集市上卖的是一样的”大家就对这书包更加热衷了。 沈若哭笑不得,回握住顾允的手,问阿富:“那你们这儿有没有他们送的‘书包’?有的话拿来我瞧瞧。” 镇上两家珠宝行打擂台已久,先前他们这儿送“彩虹”头绳的时候就有不少浑水摸鱼的人过来领,但因着脸生也分辨不出谁是真的客人,谁是对面派来的,所以金珠那边肯定也有拿到这边的赠品回去一探究竟的。 这会儿听沈若问,阿富立刻点头。 果然有,他们自然也去领了一个回来。 他吩咐一个伙计去拿,对着沈若诉苦道:“你们真是有所不知,这段日子生意特别差也是因为那‘金珠’送这书包是有门槛的,要在他家店里待够五个时辰,连续五日才能领着一个呢!” 那伙计将“书包”拿来了,闻言也忍不住道:“是小的去领的,那五日可真是累坏我了,他家不仅要你一直在里头待着,还要把他家历史全都说一遍,非要人听。要是问起来答错了还要把人请走。” “可真是受苦受难去了。”伙计一个大高个一想起先前遭遇的那种事儿脸上的表情就有些想呕吐。 一连五天每日都跟上课似的,还不准人离开太久,还要一直聚精会神地听着那金珠珠宝行的历史,甚至还要随堂抽查。这可比大学凑学分的课堂还要难熬啊!! 沈若简直深有同感。 “行了行了啊,谁不知道你一回来公子奖励你一个大荷包啊?还搁这儿诉苦呢,快点下去打扫去!”阿富赶人道。 “是,我这就下去。”那伙计应了就往外去。 沈若接过那金珠送的书包,掂量了一下,很轻薄,摸着布料是麻布,但颜色是染过的,染成了深蓝色。 表面瞧着确实和自家最开始做的抽绳水桶包差不多,想来很有可能是得到了一个他家以前卖的,已经拆开研究过了。 二狗两只手搭在他小叔膝盖上也凑上去看,他自己背着的就是这样的书包,只是因为他人小所以他娘特意给做了小一号的。二狗背着正正好。 顾允那里也有书包,虽然不是沈若亲手做的,但却是他设计的绣花,都是独一无二的。顾允摆在床头,没舍得用。 但是看这金珠送的书包,瞧着是金玉其外,但里头却是败絮其中。 沈若此刻已经将那书包给整个翻了出来,里头针脚乱七八糟,还有不少线头,瞧着就没有好好做,这麻布的密度本就大,要是装重物用久了肯定会开线。 “小叔,这个绳子好奇怪呀。”二狗小手伸过来抽了下那抽绳,书包口子纹丝不动。 沈若看着顿时哭笑不得,还真是就学了形状。 他家做的抽绳水桶包是两根绳子一抽能够将袋口合拢的,但金珠送的这个不行。只能将两根绳子自己用力系好,勉强能模仿个八成像吧。 “抽绳水桶包”最核心的“抽绳”并没有被学走,就这样的东西当做赠品倒是还行吧,毕竟麻布和人工成本加起来也许得有个二文,三文? 看来在送锦缎手帕那不短的一段时间里,金珠可能确实有些伤到了。 沈若将那“仿制书包”随手放桌上,不禁发出一声感叹:“就这?” 正好他家的“珍宝居”不日就要开摊了,沈若心想:是该让那些没见过正版抽绳书包的镇上人好好见识见识了! 150 第 150 章 二狗的礼物 虽然“金珠珠宝行”送的书包质量极差, 但是因为这东西免费,而且只需要在他们店里熬五天就能白得一个,所以还是有许多人趋之若鹜的。 这也不是不能理解, 大家都喜欢占便宜, 能白得的东西自然不想花银钱。 但是只要得到了用上几天就会发现,他们送的这玩意儿还真是差劲。 所以沈若觉得完全不足为虑。 根本造不成太大的威胁,这会儿是因为书包在镇上火, 所以大家都跑去“金珠”薅羊毛了,等之后他们拿到手发现他们送的这玩意儿根本不好用,那之后也不会再有那么多人过去弄了。 这“书包”做的甚至没有麻袋结实,沈若没使上一半力气就扯开了线,要在那里待上五天就为了这么个破玩意儿, 要是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去找个短工做做, 一日里最少也能得个五文钱! 所有人哪怕是爱占便宜的, 都还是会追求性价比的, 所以彩虹发绳和锦缎手帕自然吸引人,每日来领都靠抢似的。而那“金珠”仿制的书包,沈若估计最多也就再火上个十来天,等第一批拿到手的用破了之后大家就该醒悟了。 他们送的这东西吧,还真就只能摆着看, 根本不好用! “不用着急上火, 没有客人只是暂时的。等月中的活动开始, 先前来过的那批人肯定还会来。”沈若笃定道。 等到那时候“金珠”的书包也该有不少人拿到了,发觉不好用他们自然不会去继续薅羊毛,谁能在一个地方待整整五天啊,人要是一直闷着精神都要出问题。更何况,“金珠”还必须要所有在场的人都听他们的历史, 还要记下来,甚至还要随堂考试? 这真是太离谱了,打广告也不能这么来吧? 总之对沈若来说,这是很反感的一种宣传方式。俗称——洗脑。 类似于当初那种“脑白金”的广告,一遍又一遍的播放,用魔性的旋律,让你脑子里时不时地就能想起来,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 “金珠”现在做的事可不就是类似这种广告么?不过还比不上这广告呢!人家广告好歹还有段魔性的歌,q版老爷爷老奶奶在跳舞,好歹看第一遍还觉得有趣吧。“金珠”那可就是纯纯的“和尚念经”,无趣得很。 人家就是想来薅个羊毛,还得接受这样的“荼毒”,能坚持下来也实在是厉害了。沈若自问,他是绝对坚持不下来的。 让他比较在意的问题,还是那“金珠”想要做垄断生意的事儿。他并不觉得“金珠珠宝行”能有这个财力能做成这件事。 但是阿富说得特别严重,好像“阑珊”很快就要被挤压地开不下去了似的。 阿富喝干了一杯水。茶水有宁心静气的作用,这会儿他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沈小哥儿,你们在这儿坐着,我下去瞧瞧公子回来了没。” “好。”沈若应了声。 二狗听到了大耳朵动了下,大声道:“好的,阿富叔叔。” 阿富说了几句话就推开门出去,沈若指节轻点着茶碗,看着里面绿色的茶叶漂浮翻滚着,有些出神。 顾允道:“蓝帆以前同我说过,他进原料的地方就在隔壁柳溪镇,距离并不远。合作的师傅都是家中有些亲戚关系的,不至于被‘金珠’笼络。他这‘阑珊’在镇上屹立这些年,与其他地方的合作应当不会如此不牢靠,想来应是阿富夸张了。” 沈若听着顾允说的话,手指顿了下:“我想也是,不过要是‘金珠’那边真的花了大价钱非要搞‘阑珊’,那做出这种事儿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两家都是卖玉器首饰的店,眼看着“阑珊”要越过他家去,他家哪里还能坐得住呢? 那肯定是冒出一点儿苗头就要给他掐灭了去。要是掐不灭,就直接连根挖出来呗。 但明明可以良性竞争的事儿,偏要斗个你死我活,这也挺难办的。以前在镇上那是良性竞争,这会儿已经变成恶性了。 而且这“金珠”做的事儿全都是照搬“阑珊”,甚至还要拿镇上最流行的东西来做“噱头”。又想要生意,又想要名声。 沈若往后推想,感觉“金珠”做这事儿,无异于自掘坟墓。但是又不能直接让他家倒闭,想来确实憋屈。蓝帆估计也为这事儿发愁,对方学人精似的,搁谁谁不膈应啊! 就在此时厢房门被敲响,阿富的声音传来:“公子回来了,马上就上来!” 二狗反应最大,立刻抱起了小书包,站起身来。 片刻后,厢房门被打开,蓝帆的身影显露出来。二狗抱着小书包就跟离弦的箭一般冲了过去,小短腿几乎能跑出残影来。 蓝帆还没站定呢,就被一个小萝卜头扑了,腰上被他的脑袋撞了下。 脸上的表情顿时如同冰雪初融一般,他蹲下.身去揉了下二狗的额头,说道:“撞疼没有?” 二狗快速摇摇头,伸出小手贴在蓝帆光滑的额头上,急道:“蓝叔叔!阿富叔叔说你额头烧焦了,有没有事啊?” “噗。”沈若刚喝了一口茶,好险没喷出来。 顾允古井无波的表情也绷不住,嘴角抽动。 “我额头没事啊,阿富又编排我什么了?”蓝帆手里还捏着一柄扇子,这会儿扭头看向身后站着的阿富。眼神锐利。 阿富浑身一抖,感觉一口大锅瞬间从天而降,顿时喊冤道:“我没说啊!我怎么会编排公子您啊!”他欲哭无泪的看向二狗:二狗啊,你阿富叔叔我哪里说我家公子额头烧焦了啊,这可不兴乱说啊! 沈若回想了一下,说道:“二狗年纪小,理解错了。当时阿富说得是‘你忙得焦头烂额’呢。” 蓝帆看了沈若和顾允一眼,顿时也喷笑出声,一把将二狗单手抱起来,站起身。 “‘焦头烂额’可不能直接理解成字面意思。”蓝帆仔细和二狗解释,二狗这才懂了。 小脸都有些窘迫了,这会儿小声说道:“难怪蓝叔叔你的额头还这么滑。” “哈哈哈。”蓝帆顿时笑地合不拢嘴,“你摸摸你自个儿的。” 二狗摸摸额头,哎哟了一声,也跟着哈哈笑:“也这么滑呢!” 这俩人就傻呵呵的笑,沈若摇了摇头,有时候缘分还真奇妙,有些人哪怕身份不同,年纪相差的也大,但就是能很合拍。 “对了对了,蓝叔叔,二狗有礼物要送给你!”二狗差点儿都要忘了自己带来的东西,这会儿将小书包塞到身前,让蓝帆瞧。 蓝帆简直受宠若惊,竟然被一个小孩子送礼物了?! 他抱着二狗也在桌边坐了,三个大人就瞧着二狗小手在书包里掏呀掏。 先是拿出来一块石头,奶白色的,也不知道是二狗从哪儿捡来的。 “这是小白,我从小溪边上捡到哒,是我最喜欢的石头了!” 蓝帆很给面子地对着石头大夸特夸,阿富在一边听着都有些汗颜了。仓库里那些稍微次一点的翡翠,公子都不愿再看一眼。但这二狗随手捡来的石头,却看着非常喜欢。 二狗脸红红的,他蓝叔叔喜欢自己送的礼物,顿时更高兴,继续掏。 沈若也很好奇二狗都打算给蓝帆送些啥。 随后几人就见二狗又拿出来草编的蚂蚱,瞧着都有些泛黄了,是先前沈若买回家的那些其中的一只;还有一个荷包,上面还绣着摇尾巴的小狗;最后他还摸出来一大包地瓜干。 沈若先前忙起来家里的地瓜干晒着也顾不上翻,听说都是二狗帮着翻的,知道蓝帆喜欢吃,竟然用自个儿的小书包给装了不少过来。 “蓝叔叔,这些都是给你哒!”二狗拍拍瘪下去的书包,背在身后,对蓝帆甜甜地道。 蓝帆的心都快化完了。 “谢谢二狗,蓝叔叔很喜欢。”蓝帆从小到大收到的礼物很多,比这贵重,但此刻他却觉得,收到了这辈子最好的礼物。 二十五岁的大男人了,此刻竟然还有些鼻酸。 这些已经是小小的二狗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了,那草编蚂蚱沈若总是能瞧见他拿着玩,但很爱惜,不肯让玩具掉在地上的。还有那绣着小狗的荷包,自然也是他的宝贝。 二狗嘿嘿一笑,摸了摸后脑。竟然还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蓝叔叔喜欢就好。” 蓝帆揉了把二狗的头发,真是恨不得把这孩子抢回家自个儿养了!沈若他阿兄和阿嫂有这么个孩子也太幸福了吧! 他想着就没忍住说了出来。 沈若无情道:“你可以自个儿生一个。” 顾允也点头附议。 蓝帆一颗心被扎了个对穿,要生孩子,他连个喜欢的人都还没影儿呢!这会儿愤然看向顾允,明明瞧着都是注定孤独一生的命,人家咋就这么好运,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呢! 顾允面色不变跟他对视,嘴角微勾。 有点暗爽。 沈若不知道这俩汉子对视上是在传送什么脑电波,此刻他将话题扭转到先前阿富说得事情上面。 他当初答应过蓝帆,要让“阑珊”的生意比过“金珠”,结果现在门可罗雀,到这儿这么长时间了竟然还没来一位客人,这显然和他答应的不符合。 蓝帆一想起这个就皱了眉头,听沈若重复阿富说的话,立刻摇了下头:“有一部分那个原因,但更多的是因为出产翡翠原料的地方出现了问题,挖多了山体空了塌方,都埋住了。一时半会儿的也运不出来。” “我没有囤许多原料的习惯,所以一时间拿不出客人要定的料子。”蓝帆简直要愁死了。 阿富在一边补充道:“公子挑原石都是精挑细选的,有点瑕疵就不要,挑的慢自然也囤不住太多。大多是买来就直接做出成品给卖了。” 沈若明白了,根本就不是原料商和“金珠”达成合作不给“阑珊”供货,而是因为塌方,“阑珊”一时间供应不上,但“金珠”又恰好在这个时间里面疯狂囤积。 蓝帆注重质量,精挑细选,买的慢。 金珠那边不看质量,只看数量,疯狂买买买。 这一下就打了“阑珊”一个措手不及,而且对方大肆购买几乎要把塌方前挖出来的那些买空,肯定也是打着要垄断翡翠,近段时间不让“阑珊”继续做这门生意的心思。 沈若问道:“所以你最近都在原料商那边挑翡翠?” “是。”蓝帆哪怕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没乱买,“今日前定下的那批,原料我都买上了。之后再有翡翠单子,打算先不接。” 沈若点点头,只是一样翡翠而已,少一样并不会让珠宝行开不下去。 “我阿嫂快把香囊都做好了,到时我给你送镇上来。”沈若说道。 蓝帆道:“不必,这段时间‘阑珊’也没生意,我跟你们去沈家村,歇两天。这连轴转着可心累。” “好诶!”二狗兴奋喊道,“和我们的牛车一起回去好不好?” 蓝帆回想起以前去沈家村玩时候的心境,顿时点头:“好好好!” “还要吃烤地瓜,”二狗道,“我小叔烤的地瓜最香甜啦!” “吃吃吃!”蓝帆继续点头。 “我们再一起去山上摘梨子好不好?”二狗笑嘻嘻问道,“就跟之前一样,我和蓝叔叔,还有小叔。” 顾允轻咳两声。 二狗“唔”了声,“还有顾叔叔也一起!” “好。”顾允道。 三双眼睛这会儿就一齐看向了沈若。 沈若睁大眼睛疑惑:“……” 等下,你们这么草率吗? 他记得虎头山的梨子早早地就已经被摘光了啊! 151 第 151 章 回村+香囊完成 蓝帆这一回去沈家村, 和上一次的心境完全不同。此刻天都黑透了,还能遇上举着火把照明的村民,他们一个个瞧见沈若顾允回来, 脸上都带着热情的笑。 还看见蓝帆了,虽然对他不是很了解, 但有人还记得他先前来过一次,也都跟他打招呼。蓝帆也随波逐流, 学着沈若顾允那样, 阿叔阿婶得叫。村民发觉这镇上的公子哥儿还真平易近人, 对他也心生好感了。 牛车这一路行来再没有像上次那样散播谣言乱说闲话的人,反而所有人都友好极了。而且好久没来,蓝帆发现这沈家村里头现在是哪里瞧着都热闹。 “崔阿叔, 你们提着火把上山去要小心些, 别把山给点着了。”沈若提醒道。 “知道了, 若哥儿你们才回啊。” 叫沈催的汉子是村里头砍树木最快的人,夜里竟也领着村里人一同上山去。秋夜很凉,火把能照明和取暖,但是秋季也干燥,那些树叶都枯黄掉落了, 一点火星子就能飞快地着起来, 更别提这夜里还刮风。要真是着了山火,那估计虎头山上的树木都得烧焦了去。 沈若“嗯”了声,表示是刚回来,随后对他们要上山的人道:“你们随身带上厚布巾和一竹筒水, 要是不小心点着了枯叶好歹能快速灭火。这虎头山上的树木要是真着了,可就补救不回来了。” 沈催用力点头:“我们知道轻重,会很小心的。”虎头山上的树木那可都他们赚钱的东西, 要是点着了那跟把银票烧了有什么区别! 听到若哥儿说的法子,立刻有人转身回家去拿东西去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带上东西比较保险。而且若哥儿说的一点儿没错,东西要带上,拿着火把也要小心,总之可不能出了什么差错。 牛车继续往家的方向行去,待看不见影子了,村民们才继续往虎头山上去。 有人感慨道:“还是现在这日子有奔头啊。” “可不是么,要是搁以前,哪里还有这样能赚钱的活计。”有村民笑着道。他们在泥地里刨食的,每年收成要是好那还能有点余钱,但收成一旦不好了那可就要饿死了,都靠老天爷赏饭吃。但是现在他们哪怕不去做田地里的活儿,那也能靠别的活计养活自己! 这多好啊!可不就是日子有奔头了么! 他们说说笑笑着,浑身像是有使不完的劲儿,只要一想到快要发工钱了,那脸上的笑意是一点儿都抑制不住。 牛车上,二狗年纪小缺觉,这会儿窝在蓝帆怀里已经睡熟了。 蓝帆有些讶异,他忙活自家生意的事儿简直错过了太多,路过晒谷场瞧见那棚子搭的工厂,眼睛都睁大了。这么晚了竟然还有人在里头做工呢! 烛火的光从那篷布里头透出来,瞧着人影都有十来个。 “若哥儿,你们村这是在做什么?”蓝帆好奇问道。 沈若道:“村里开了个木头工厂,做些生意。” “先前那些举着火把上山去的是去砍树?”蓝帆立刻就将看到的这些事物给联系到了一起。 “对,木头工厂算是咱们村里第一个能让村里人挣到钱的地儿,”沈若笑了下,继续道:“像这样的地方,以后在沈家村里会越来越多的。” 开工厂能赚钱是大家伙儿有目共睹的,只要有一个成功案例,那未来各式各样的工厂都会像雨后春笋一般冒出头来。村里人处在一个地方太久,眼界还没有拓宽,但是沈若想要让他们潜移默化的学到更多,没准能发现几个脑筋灵活的能人,加以培养之后肯定能帮上发展沈家村的忙。 蓝帆点点头,对沈若更佩服了一层。 不是哪里都能盖工厂的,盖了工厂也不是每一家都能有生意的。瞧沈家村里这木头工厂虽然是用篷布搭起来的简易地方,但里头产出的东西确实不错,而且生意……看到里头干得热火朝天的,那必然是特别好了,才会在里头赶工吧。 而且沈若说的那“若斗”他虽然还没亲眼瞧见过,但在镇上也听见过有人提起了。自然也知晓了这“若斗”是沈若发明出来的,这名声都传到镇上去了。 蓝帆现在就跟直接啃了一口柠檬一样酸得很,一双眼就看着顾允的后脑,几乎要看出一个洞。 顾允似有所觉,偏过头去看向他,眼神中有些疑惑。 他没说话,但那眼神明摆着就是再问“怎么了?” 蓝帆看了顾允一眼,又看了沈若一眼,说道:“怎么你顾子诺就有这么好的运气,真是上天不公啊!” 他说着就抬头看了眼星子闪烁的天际,真的酸。 人家怎么就能得这么一个商业鬼才当夫郎,还有了个孩子,想一想就知道那小日子过得可舒爽了。夜里凉了还有人暖,而他呢?只能抱着个冷冰冰的玉石入睡,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沈若闻言挑了下眉,看过去道:“有句话叫‘越努力越幸运’,蓝老板你可以努力努力。” 蓝帆一下子就泄了劲儿,他倒是想,但好歹得有个方向啊! 他作自暴自弃状,随口问道:“若哥儿,你有没那种跟你一样会经商的,还会晒地瓜干、做得一手好菜、长得也不赖的亲朋好友?” 沈若失笑,蓝帆竟然想找人谈恋爱了?当初他可是非常热衷于给别人牵线的。这会儿沈若还真就顺着想了想。 “我朋友不算多,以前认识的那些姑娘小哥儿都嫁人了,还有新认识的呢年纪都……跟你不大匹配,一时间门还真想不出什么人。”沈若坦诚道。 什么叫“年纪不大匹配”!蓝帆顿时感觉膝盖一疼,这是在说他老呢! “子诺,你都不管管他,这话说的可真伤人。‘恶语伤人六月寒’呐!”蓝帆抱着二狗作瑟瑟发抖状,可见是真的有被伤到了。 顾允道:“若哥儿也没说错,巧姐儿心姐儿年纪跟你差得太多,不过你要是想,倒是能让若哥儿找婶子说说,能去相看一眼。” 蓝帆眼睛一亮,问道:“都是姑娘?就没有小哥儿也跟若哥儿似的?”他说完立刻找补道:“不是长得像若哥儿,我的意思是,性格……不对,头脑还有厨艺。” “你若是想,或许做梦会比较快。”顾允看他一眼,淡淡道。 蓝帆:“……” 沈若憋笑,只要是个男人听到别人要照着自个儿媳妇找对象肯定心里头都会不舒服的。蓝帆这还真是精准踩雷。 沈若忍不住开口道:“你蓝大公子还会缺姑娘和小哥儿喜欢?我看啊,是你眼光太高,都挑不中罢了。” 要不然人家一个公子哥儿怎么可能二十五了还不成婚,哪怕是他自个儿不想,那他家里头肯定要急死了。这可是在万分看重传宗接代的古代啊。 “可不是么。”蓝帆无奈摊手。 他连挑玉石原料都要挑很久,做出来的珠宝玉器成品只要有一点儿瑕疵就要返工的,对于另一半虽然还没有概念,但最起码要让他看着觉得就好。而且……在和沈若接触过后,他发现无论是小哥儿还是姑娘,不全是只会管理后宅,唯唯诺诺的。所以他的要求自然也就提高了。 长成沈若那样的估计不多,但是脑子聪明转得快,未来能帮上自己忙的应该还是有的吧! 蓝帆就想找这样的。 “总能遇到的。”沈若笑说道。 就像他和顾允一样,步调一致,很合拍。而且也足够聪明。两人也是互为初恋,在此期间门顾允会学着浪漫,沈若也会学着依赖,在一起不短的时间门里,磨合地愈发契合了。 或许就像蓝帆说得那样,老天确实眷顾有情人。沈若抬眼瞄了瞄顾允古井无波的正经脸,悄么声伸过手去,将自己的手放在了顾允大手手心里。 “我们快到家了。”沈若随口说道。距离家也就十几米的距离,能瞧见屋里透出的烛火微光。 “我们”和“家”这两个词暖洋洋地落入耳廓,震动地人心肠软和。 蓝帆自然还是跟顾允回家去住,将东西卸下,沈若从蓝帆手里接过了二狗。 “牛车你驾走。”沈若对顾允道。 “嗯。”顾允还不大想走,但蓝帆还坐在牛车上,他是自己的同窗好友,又是来沈家村做客的,自然不好晾着他。 沈若知道他心里有点闷,因着先前蓝帆的话,也因着还有个东西没能给他。 “你凑过来,我有话跟你说。”沈若眼珠子转了下,说道。 顾允微微低下头,感觉到耳廓被温热的唇瓣快速地碰了下,他听到沈若软软的话滑入耳蜗:“早点回去吧,明日来找我。唔……我会想你的。” 沈若直白地表达着自己的对他的依赖,顾允嘴角上扬:“好,我走了。” 随后抬手不着痕迹地抚过沈若的嘴角,这才转身准备驾车离开。 蓝帆在车上搓手,这夜里风吹来还真是有点凉啊。 沈若在外头等着牛车离去才抱着二狗去瞧阿兄屋子的门。 “听着声儿了。你们回来得太晚了,爹娘都睡下了。”柳杉过来开了门,原本是要等着沈若他们回来,但是时辰太晚以为他们在镇上住下了,家里人就都回屋准备睡觉。没想到这么晚竟然还回来了。 柳杉一边轻声说着话一边抱过睡着了的二狗,先抱去床上,让二狗能睡得舒服些。 沈丰是一沾枕头就能睡着的,沈若探头瞧进去,发觉他阿兄这会儿睡得正香。 “若哥儿,我已经将那些香囊都绣好了。”柳杉走过来,对沈若笑着说道。 152 第 152 章 准备秋游+小云吞喊爹…… “辛苦阿嫂了。”沈若真心实意道。他阿嫂几乎每日空闲的时间都扑在了绣这香囊上, 好歹是赶制出来了。 柳杉摇了摇头:“绣东西这事儿我爱干,况且若哥儿你画的图样好看得紧,那十二个小动物都活灵活现的,绣的时候也不觉着累。”她边说边笑, 眼里有光。 “那也别累坏了, 距离交货还有两日呢。”沈若主要是担心柳杉的眼睛, 古时候可没有近视手术更没有眼镜, 要是眼睛看坏了那对生活上自然也是有影响的。所以哪怕柳杉夜里还要绣不肯休息, 沈若也嘱咐了阿兄盯着阿嫂, 不能老是盯着, 时不时休息一下眼睛,还有那烛火是必须给点着,要是屋里太昏暗了就别绣了。 柳杉夜里有时候会继续绣,赶赶工。但有时候又觉得用了太多烛火, 费了不少钱,于是就干脆夜里不绣, 等第二日早早地起来绣。总之沈家的人都闲不住, 手里有活就想加班加点地给干完。 沈若有时候会想,现代的老板肯定最喜欢这样的员工了, 就跟个自转陀螺似的,都不需要老板施压,自个儿都忙起来团团转。 但是适当的休息是必然的,总不能一直干。 沈若对柳杉道:“阿嫂,村里头可还有绣工极好的婶子么?” 柳杉想了想,说道:“兰香婶子绣工就很好,先前她来咱们家的时候我瞧见过,她还给小云吞绣了不少小东西呢。” “我在想, 以后‘念宝’牌子要做大自然不能让阿嫂你一人忙活,想再找些靠谱的人来。”沈若抿了抿唇,其实他也有想过能不能去找顾允他娘,但是人家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能开始享福的年纪了,还要请人来忙活,沈若总觉得有点儿不近人情。 毕竟碍于面子,沈若想如果自己去问她,顾允他娘肯定会立刻答应下来的。 柳杉是当儿媳的,哪里瞧不出沈若的纠结。若哥儿好了之后向来是想到什么就去做了,很少有这么纠结的时候,这会儿柳杉直接道:“若哥儿,等明儿兰香婶子过来,我替你问问她。没准她自个儿愿意来做呢?” 对于爱绣花的人来说绣新鲜的花样就足够让她开心了,而且绣出来之后还能赚些银钱,柳杉想兰香婶子应当是不会拒绝的。 “那成,这事儿就麻烦阿嫂了。”沈若自个儿不好问,让阿嫂问就不用担心顾允他娘会碍于面子答应了。 “嗐,都是一家人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柳杉就不爱听这话,嗔怪地看了沈若一眼道:“跟我还这般客气啊?” 沈若摇摇头,立刻道:“哪儿能啊,才不跟阿嫂客气。明日咱们早些起,之后做些吃食出来。我打算带全家出去秋游,同行的还有蓝帆。” 柳杉没开门出来倒是没瞧见蓝帆也来了,此刻诧异道:“蓝老板来了?那明日正好给他瞧瞧我绣好的这些香囊。” “嗯呢,他打算在村里玩两天,之后就回去了,那些香囊和茶叶梗毛球耳坠正好让蓝帆带回去。”沈若说到蓝帆两个字,就听见二狗在睡梦中小声嘟囔了声“蓝叔叔”,顿时失笑:“阿嫂,你说二狗怎么就这么惦记着他蓝叔叔呢?” 柳杉也无奈地笑,就因这事儿沈丰还吃了老大的醋。二狗先前因着要去镇上,那可是给蓝帆精心准备了礼物的,沈丰那个酸啊,当了儿子四年多的爹,都还没收到过儿子送的礼物呢! 倒是被蓝帆给抢了先了。 “先前我还听着蓝老板想认二狗作干儿子,这哪儿行。人家是大老板,咱家二狗……”柳杉还一直记得那事儿,这会儿说着就看看二狗的睡脸,止了话头。 “咱们家二狗怎么了?二狗多好一孩子啊。阿嫂,你是二狗的娘亲,难不成你觉得二狗还比不上别人了?”沈若挑眉问道。 “不是,二狗很好。”柳杉对自个儿的孩子自然是宠爱的,没有爹娘不喜欢自个儿的孩子,肯定觉得自家的孩子是最好的。 “那不就得了,以后可别再说这话了,”沈若看了二狗一眼,对柳杉露出十分正经的表情,“别看二狗小,其实他懂得可多了,还知道察言观色。你们要对他有信心,你们就是他的底气。阿嫂,你总不想二狗以后长大唯唯诺诺吧?说好听点是文气,说难听点就是不大气、怯懦。” “蓝帆想认二狗当干儿子,那是和二狗投缘,怎么就不行了呢?”沈若觉得要不是蓝帆这会儿还没成婚,不然还真会直接将二狗认作干儿子了,二狗又不是不配,沈若觉得他家二狗特别聪明特别乖,还懂事,要是真认了蓝帆作干爹,那未来肯定是会对他更好的,还会给他养老送终。 因为他们沈家的孩子就是孝顺!况且有这样的爹娘管着,自然不会长歪去。 “行行行。”柳杉忍不住笑出声,她知道若哥儿的意思,不能贬低自家和孩子,那样只会让二狗以后学着抬不起头,“像现在这样就挺好,二狗很喜欢他蓝叔叔,那就让他多跟蓝老板一起,还能多学学,涨涨胆气。” 柳杉以前会觉得自家孩子虽然平时都懂事,但偶尔还是会很皮,还会弄一身泥巴回来。和蓝帆年纪又相差的大,蓝老板贵人事忙,哪里还有时间带孩子似的陪二狗,所以柳杉就想着少让二狗去打扰蓝帆。 但是沈若这一番话点醒了她,或许两个人投缘与年龄并没有什么关系。缘分就是如此奇妙。 沈若轻点了下头,嘴角上扬:“那我回屋了,阿嫂你早点儿休息。” “好,你也是。小云吞娘看着呢,你没回娘就在你屋里陪小云吞睡了。”柳杉道。 “知道了。”沈若颔首,见柳杉关了门,才往厨屋去。 出去了一天一身的灰,这会儿去浴房里头把自己拾掇干净。 钻进厨屋里头,才发现灶台上还温着水,大铁锅里头一大锅,明显是特意给他烧好的。哪怕沈若不回来,家里人也会烧好水等着他,就为了有那百分之一的可能性他会回来,让他回来后能好好地洗一个热水澡。 沈若心里暖乎乎的。 洗去一身的疲惫,沈若换好了干净衣裳才往自己屋里进。这个点已经相当于现代十一点钟了,李善桃和小云吞睡得很熟,沈若借着微弱的烛火瞧了她们一眼。 他们奶孙俩睡在一处,呼吸平缓,李善桃睡得安稳眉心没有皱起,侧身睡着,一手还护着小云吞。 而小云吞睡着了就把两只小手举过了头顶,作举杠铃状,小拳头捏的紧紧地。小嘴巴微微张开呼吸着,瞧着可爱极了。 沈若控制住自个儿想去捏儿子小脸的冲动,这会儿在边上还未拆掉的木板床上轻轻躺好了,倾身过去吹熄了烛火。 他在黑暗中看着李善桃的背影和被挡住的小云吞,张了张嘴,无声道:“晚安。” ================= 翌日,李善桃醒来的时候就发现木板床上多了个人影,原来是若哥儿回来了! 她夜里睡得熟,完全没听着动静。这会儿脸上不由带了笑,悄么声地往外去,让若哥儿再睡会儿。 沈若听见开门的动静立刻就醒了,嗓音还带着刚醒时候的一点哑:“娘,昨夜里我回来太晚了,就没喊你。” “晓得,你去床上和小云吞再睡会儿。娘去做早食。”李善桃笑着道。 “不了,今儿我打算带你们一同出去玩,大家都好好歇一天。早食我和阿嫂来做,就做些好带走的。”沈若道。 李善桃眨了下眼:“要出去的话娘现在就去把家里的事儿都做了。” “不用,我昨儿夜里已经都搞完了。蛋也拾了,鸡圈清了,厨屋里头也拾掇了一遍。”沈若原本是没想到要带着家里人出去游玩的,主要是蓝帆提起要来沈家村玩,那自然不可能让客人只闷在家里玩。既然是要待客出去逛的,都已经决定要出去了,那为何不把家里人也都带上呢? 那围墙已经差不多建好了,就差完全晾干,家里已经没什么要紧事儿了。以后布艺小厂子要开始弄,还要开始摆摊,小鸡要破壳,还要播种冬小麦。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之后家里又要忙起来。 所以现在不出去秋游,那还更待何时啊? “诶唷,你累一天了回来咋还干那么多事儿啊。”李善桃顿时就心疼了,她家若哥儿还真是闲不住。 “没事的娘,你这会儿去瞧瞧那抱窝的母鸡,还有那蛋我都堆在橱柜右侧了,我分不清哪个是能孵的,娘去挑拣挑拣。剩下的蛋今儿做东西用。”沈若笑着道。 “成。”李善桃笑着应了。 沈若也一个鲤鱼打挺起了身,小云吞和大人差不多时间醒过来,大眼睛瞧见阿爹了,立刻就“啊呜呜”地喊起来,小嫩嗓可甜了。 “阿爹的乖宝,今日带你出去玩儿好不好?”沈若凑过去作势恶狠狠地亲了口小崽子的脸蛋,那嘴巴都变形了。 小云吞以为阿爹跟他玩儿,“哈哈”地张嘴笑,沈若亲一下他笑一下。大眼睛还亮亮的,扑闪扑闪。 沈若心都化了,抱着小云吞不撒手,跟他鼻子碰着鼻子。喊着他名儿凑近了又抬头,又凑近,就一下下逗崽玩儿。停了一下,小云吞小胳膊小腿儿用力,晃动两下还催促呢。 “啊……爹,哒哒哒。”小云吞大眼睛弯起来笑,小嘴巴还一噘一噘的。 小云吞又叫爹了!沈若顿时高兴极了,“再叫一声?” 小云吞小嘴巴一开一合,大眼睛和沈若对上:“啊……爹。” 沈若感觉自己的一颗红心被可爱击中了。 “哎,我是阿爹。”沈若捏着小崽子的手手,跟他握手。 小云吞又笑,含糊不清地喊道:“爹呀。” 沈若立刻拿了包被给小云吞裹好了,打算带崽崽出门去献宝。先进了厨屋,正好李善桃在挑拣鸡蛋,还有柳杉在熬粥,沈丰坐在灶台后头烧火。 她们瞧见沈若抱着小云吞进来了,差不多同时说道。 李善桃:“诶唷,若哥儿你咋把孩子抱进来了,这里烟大!” 柳杉:“是啊,小云吞可是饿了?羊奶马上好。” 沈丰在后头眨了下眼,道:“这小崽子起得可真早,给我抱抱。”发觉亲娘和媳妇儿的话和自个儿不一样,他立刻改口道:“若哥儿,你快把小云吞抱出去吧,可热了里头。” 沈若怀着献宝的心思来的,哪里肯立刻走,“我就抱着他在这儿待一小会儿!” 小云吞先前喊“爹”的时候只有他和顾允听着了,家里其他人都还没听见过呢! 沈若对着小云吞道:“乖崽,来,再喊我一声‘爹’。你舅舅、舅母、阿奶可还没听过呢。” 李善桃有些吃惊,“他会喊你了?” “这么早。”柳杉也同样吃惊,二狗会喊人的时候也挺早,但也没小云吞这么夸张啊。 沈若点点头,鼓励地眼神看向小云吞:“喊‘阿爹’。” 小云吞“啊”了好几声,发觉周围突然出现了不少大脑袋,都看着自己,他张开嘴哈哈笑起来。 “……刚刚还叫了呢。”对上他们三人不相信的目光,沈若心底无奈极了,怎么小云吞现在不给阿爹面子了呢? “你不是听错了?”李善桃怀疑道。毕竟小崽子声带没完全长好的时候,总会说些乱七八糟的单音,可能就是若哥儿一时间听岔了。 沈若更无奈,“没有,先前也叫我过,两次。还喊过顾允‘阿父’呢!” 三人闻言还是满脸的不信任。小云吞再天才,怎么可能才一个多月就会喊人啊,绝对是若哥儿听岔了。 “小云吞给阿爹一点面子吧,啊。来,喊我。”沈若循循善诱。 小云吞张着小嘴吐口水泡泡,随后发出了一个音:“……喔。” “嘿,还应了你一声。”沈丰哈哈大笑,说道。 沈若无奈了,看来小云吞这会儿不太想喊自个儿,献宝失败。 “下次等他喊我了我叫你们来听。我真没听岔呢,不信等顾允来了问他。”沈若道。 “好好好,咱家小云吞就是聪明,这点大都会喊阿爹了。”李善桃哄着沈若也哄着小云吞,过去逗逗孩子:“咱们家的小云吞是小神童哦。” 小云吞也不知是不是听懂了,边笑着边用小手合拢啪啪拍了两下掌。 “…爹……爹呀。”他看着沈若脱口而出,随之出来的还有口水泡泡。 真是个小漏勺。 沈若听见了顿时心满意足地“哎”了声,亲亲给面子的小云吞,拿软布给他擦下巴。 抬头看向他娘他们,瞧见他们都还愣着都没反应过来,那表情太可乐了。 “现在相信了?”沈若笑问道。 153 第 153 章 酱香饼+秋游+交换爱…… “还真会喊爹了!咱们家小云吞可真厉害!”李善桃惊讶地差点儿将手里的蛋给砸了, 转身去往橱柜里头一放就去逗小崽崽,想让他再喊一声。 柳杉和沈丰也都惊讶极了,刚才小云吞那小嫩嗓喊得虽然含着点儿口水音, 但也能清晰地听到一声“爹”。还真是会喊人了! 沈若嘚瑟地不行, 这会儿他娘挑拣蛋也差不多了,就把孩子给李善桃抱着,沈若自个儿卷起袖子要来做些吃食。 李善桃笑地合不拢嘴,抱着小云吞轻轻晃动作摇篮状:“可不得了咯, 这么聪明的小哥儿以后长大了要嫁人可不得门槛都被人踏破去。” 沈若接手了柳杉的位置, 闻言哭笑不得道:“娘, 云吞还小。我可舍不得他嫁人, 要是长大了必须给他招个赘婿回来。”沈若心里头是这样想的, 但是未来如何也说不准, 若是云吞大了之后想嫁人, 他考量那人人品过后觉得可以, 对云吞好, 那沈若自然也不会不肯答应婚事。最好嘛,就是招赘, 这样还能一家人都住在一起。 沈若只要一想到以后自家的孩子要嫁出去, 心里头就不是很舒服。要是嫁的远, 那他是真的不舍得。 “哈哈哈招赘也成啊,等以后二狗大了娶媳妇儿,小云吞招赘, 那咱们家的人可就更多了。”李善桃逗着小云吞,小云吞就跟着嘿嘿笑,特别开心的样子。 可能每个做父母的都不喜欢自己的孩子长大后远嫁吧,在现代还能坐飞机、坐高铁, 哪怕很远的地方也能一天内到了,但是在古代可不成。哪怕是嫁去隔壁镇那要见一面都要好几个时辰,更偏一些起码得一两天。交通实在是不方便啊! 沈若笑着摇了摇头,以后的事儿哪儿能说得准呢。 小崽子有李善桃照顾着,沈若就能空出手来做吃食。 柳杉帮着打下手,沈丰烧火。 沈若知道沈大山没现身那肯定是一大清早起来之后就去割青草去了,家里头的牛和羊都是他爹在照顾着。说到牛儿,毕竟是沈汉三的牛,不好一直借用着。 沈若思考了一会儿,也许能托关系给自家买一头牛回来。但是要养牛这件事不算容易,沈若也不太清楚具体流程,只能之后再问了。 “若哥儿,你打算做些啥?”柳杉见他开始用鸡蛋活面糊,有些好奇地问道。她和沈若学了好几手了,但是这还是第一次瞧见他做新东西。本以为他是要摊鸡蛋饼的,但是那面糊挑的根本就不是做鸡蛋饼的样子,故而有此一问。 沈若手里不停,回答道:“做千层饼还有酱香饼。” “哦,这还是第一次听着。”柳杉只吃过一次若哥儿先前从镇上买回来的千层酥,那是糕点,倒是第一次听见“千层饼”。还有那“酱香饼”也是第一次听见,但是这两样名字都直白,她大概能想象得出来是什么样的东西了。 “阿嫂,橱柜里头的辣椒酱还有蒜帮忙拿下出来。”沈若道。 柳杉点点头,立刻帮忙把蒜扒了,拍扁切成丁。辣椒酱也端了出来,这还是先前周婶送来的。 所有的食材准备就绪,锅里油热,沈若便将面糊倒了进去。他不是第一次做,但在现代有专门烙饼的傻瓜电器,在这儿只有大铁锅,所以做出来的成品沈若心里头也不是非常有底。 他要做吃食,都讲究个“色香味俱全”,要是做得丑了那还有点不乐意。 沈丰的火候掌握地很不错,大铁锅底部的温度非常均匀,沈若倒面糊的手也稳。 很快便烙好了第一张饼子,和先前做的鸡蛋饼完全不同,鸡蛋饼的软的,但这饼子做出来比鸡蛋饼厚些,最上面一层还冒着焦黄的油泡,外皮瞧着就酥脆,但里面是软的有韧劲的。 “娘,家里白芝麻还有吗?拿些来。”沈若这边空不出身来,喊道。 “有!先前那些镇上来的姑娘小哥儿带来了不少呢,还没吃完。”李善桃说完抱着小云吞便进大屋去拿。 那些特意来感谢沈若的姑娘小哥儿送了不少东西来,太贵重的沈若自然不肯收,所以送的都是些家用的东西,像芝麻、白糖还有红糖,确实送了不少。这些是藏在那堆物件底下的,等沈家人发现有不少白糖的时候,她们早就已经到镇上了。 这会儿家里的芝麻、白糖一类的都有富余,自个儿都没必要买了。能吃到年尾去。 李善桃一手抱着小云吞,一手提着纸包又进了厨屋。家里大人都在这儿,还是不把他放在屋里了。 等她来了之后,就发现若哥儿已经一连烙了六张饼子,这会儿正叠在案板上,还冒着热气。 “芝麻放这儿了。”李善桃将纸包放在案板一角,道。 “好,阿娘你抱着小云吞站外头去吧,待会儿呛人。” “阿嫂,你去摘些小葱。阿兄,火再大些,我熬酱料。”沈若有条不紊道。 她们都应了。 周婶做辣椒酱的手艺极好,那味儿就已经很香了,沈若又给加工了下,再加了点儿先前做卤味的香料进去,还撒了一小把白糖。熬煮到微微粘稠过后,沈若拿筷子蘸了一点儿尝了下,感觉可以了,这才让沈丰把大柴给抽出来,只留下点小柴火在里面烧,这样可以保温。 沈若先前去周婶家里帮忙刷桐油时候用的猪鬃毛刷子带回来了,他们那儿改用了旧毛笔,这刷子留着也没用。现在倒是在他手里派上用场了。 正好可以拿来刷酱料,虽然刷桐油拉胯,但这猪鬃毛的刷子用来刷酱料是嘎嘎顺手! 沈若拿了粗陶碗装了半碗辣椒酱,来到案板前头。 往热乎着冒气儿的饼子面儿上刷酱料,那辣椒酱是他加工过的,一刷上去,辣酱碰上热烫的饼子,爆发出惊人的香气。麻辣鲜香的味道直冲天灵盖,还夹杂着油香的粮食饼子的味道,那香味没谁了! 沈丰顿时咽了下口水:“真香啊!这饼子直接抹辣酱就好吃了,结果若哥儿你还加了那么多好东西,这味儿闻着可更足了!”他一双牛眼睛瞪大,鼻孔张开。 “能吃了不?”他就是个重口的,一大早吃油饼辣酱也没事,这会儿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沈若失笑道:“还没好呢。” 他又往刷过秘制辣酱的饼面上撒白芝麻。柳杉这会儿摘了小葱进来了,闻见味道也是没忍住咽了下口水。 酱香饼的香味就是会攻击人的那种鲜辣香味,让人闻着就口舌生津的。沈若深有同感,以前他小学门口就有一家,每每开摊的时候外面都围着许多人,只因为那香酱饼的味道实在是太霸道了! “若哥儿,小葱我都洗好了。”柳杉走过去快速切好。 沈若又将小葱碎也都撒上去,他手很稳,撒的很均匀。 泛着油亮的焦黄色面饼,撒上白芝麻和小葱碎,瞧着好看极了。酱香饼的香味霸道地很,李善桃也没忍住抱着小崽子就往厨屋里进。 若哥儿熬酱料的时候就感觉香,但还没这么香呢!结果现在…… 看小云吞都哈喇子直流的样儿,大家忍不住都笑了出来。 “你还小,不能吃呢。”沈若对小云吞道。 也不知小崽崽是不是真听懂了,这会儿竟然噘起小嘴要哭不哭的模样做出来。 “好了别说了,我把他抱回去喂羊奶,免得见我们吃他吃不着,那可真要哭了。”李善桃被崽子逗乐,这孩子馋得慌,先前抱着在桌前吃宴席时候也想着吃大人吃的东西呢。 “成。”沈若摸了下已经熄火的炉子上的陶罐,里头羊奶已经到了合适的温度,正好能给崽崽喂了。 沈丰这会儿已经忍不住拿起了饼子吃,他吃饭的速度快,这会儿三两下就吃进去一张饼。香得都开始翻白眼了。 “若哥儿,你这手艺真绝了!”沈丰连连竖起大拇指,还想再吃。但这回给媳妇儿先弄了一张,刷了薄薄的酱料。 柳杉接过后吃得也香甜,“确实味道好,这手艺都能出摊了。” 沈若瞬间就上头了,越被夸越来劲,这会儿又继续烙饼子,那千层饼不抹酱料,就撒上芝麻的,面饼里头加了盐本身就是咸味的。 沈丰拿了千层饼也抹酱料,他口味重这么吃倒是还成。就是得喝下不少水。 柳杉劝道:“你伤还没好全别吃那么多重的味儿。” “没事儿,先前刘大夫在咱们家的时候帮我瞧过了,我只要不跑跳,正常行走没问题了。”沈丰嘿嘿一笑,又吃下去一张饼。 沈若本就打算早食就直接在家里解决了,之后带家里人出去秋游的,那自然也要带些吃食去。这饼子好拿放凉了也好吃,是最佳的选择。除此之外,沈若还做了红糖核桃小馒头、羊奶小馒头,这种小馒头大人一口一个,当做小甜品了。 还给一人煎了一个荷包蛋,刷了酱。 瞧着吃食准备的都差不多,沈若又拿了干净竹筒,一人一个装满了凉白开。 这就全都备齐了。 沈若忙乎完也吃了香酱饼,味道和校门口卖的自然有差别,但沈若觉得他自个儿做得更香!是好面粉、好油好酱料做出来的,就是纯正的香! “蓝叔叔!顾叔叔你们来啦!”二狗清脆的童声在厨屋外头响起,沈若立刻探出头去看。 顾允和蓝帆正并肩走来呢。 看这孩子像是刚睡醒的样子,头发都还乱着,蓝帆一把抱起二狗,“早啊二狗,你小叔又做啥好吃的了,这么香。” 二狗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二狗被香味叫醒啦!” 顾允快步走到厨屋来,一来视线便落在了沈若身上。 “来吃饼,保准你们都没尝过。”沈若拉着顾允的手就往里进,亲自给他刷了酱料,一边耐心询问要多些少些。 蓝帆抱着二狗在一边瞧着,忍不住轻轻咂舌。压下心底的羡慕,瞧见顾允已经拿着刷好酱的饼子开吃了,他立刻道:“若哥儿,我要多些酱!” 沈若闻言起身把刷子塞进他手里,笑道:“大少爷,您就自个儿来吧。” 顾允嘴角微微上扬,心情好了不少。 蓝帆捏着猪鬃毛刷子,嘴角颤抖了两下。为什么感觉到冰冷冷的狗粮在脸上胡乱的拍?我不是你的好友了吗?沈若! 二狗在他怀里挣了下,抓住小刷子,说道:“蓝叔叔,二狗来给你刷饼饼好不好呀?” “好,谢谢二狗!”蓝帆冰冷冷的心瞬间被暖热了,还是二狗好啊! 二狗嘿嘿一笑,下去给蓝帆刷饼子。 只见他小手一用力,用刷子蒯起一勺,啪叽甩在了饼子上,有模有样地开始学着沈若方才的样子转着圈的刷。他人小,只能绕着案板走圈,那一本正经地模样特别惹人怜爱。 二狗刷完一层,吸溜了一下口水对沈若道:“小叔,好香好香啊。” 沈若顿时笑了:“嗯,不过二狗你少吃点辣,吃不辣的千层饼好不好?” 二狗摇摇头,特别正经地道:“我不怕辣哒!” 蓝帆接过二狗刷好的爱心饼饼,掰了一半给他,两人就对着一起吃。蓝帆蹲在厨屋里头啃饼子,这是他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只要来了沈家村他好像就卸下了身上所有的包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大家都很友好也不会觉得他怪异。 “好吃!”蓝帆对沈若道,“还真是第一次吃到,又是你新捣鼓出来的东西啊。” 他好像又抓到了商机,但是根本就不可能把沈若抓去当厨子。 沈若笑着“嗯”了声。 结果蓝帆抬眼看着他们的时候发现这会儿小情侣这会儿正挨在一块儿亲密地吃同一块饼子呢!蓝帆狠狠闭了闭眼,心里打定主意,他今年一定要找到个合心意的姑娘或者小哥儿,明年就成亲! 以后就轮到他们在沈若顾允跟前秀了。 沈若完全不知道蓝帆心里的小九九,这会儿脸有点红,其实他光顾着做吃食也没吃上几口,早就饿了。顾允看得出来。外加这里也没外人,两人就坐在了一处,分吃一块饼子。 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一起吃的饼子就觉得更香一些。 沈大山回来之后一走进来正好就瞧见顾允递过自己吃过的饼子让若哥儿咬的画面,顾允的手瞬时一僵,他是知道沈大山先前对自己的意见挺大的,这会儿当着他的面…… “今儿早食吃饼啊?”沈大山假装没瞧见,随口问了句。嘴里念叨着“若哥儿做的饼子就是香”,就目不斜视地拿饼子吃去了。 顾允有些惊讶地眨了下眼睛,沈若看在眼里,忍不住想笑。 向来山崩于前都能面不改色的顾允,竟然还会害怕未来的老丈人? 等家里人早食都吃好了,沈若便套上牛车道:“瞧瞧你们还要带些啥,都准备好了咱们就出发!” 蓝帆抱着二狗立即响应,最先上了牛车。 沈丰和柳杉在后头,他们拎着油纸包好的吃食。因着沈若定好的地方要走一段路,沈丰的拐杖也还是先带上了。瞧着二狗跟蓝帆关系好成那样,沈丰还有些吃味。 “这小子,怎么不跟我这个亲爹亲热呢。光跑人家怀里去了。”沈丰说酸话。 柳杉喷笑:“夜里孩子不是跟你亲得很?睡着睡着就滚你怀里去了,他还要抱着阿爹一条手臂睡呢。” 沈丰想想也是,出去玩是开心的事儿,孩子高兴就得了。 李善桃去顾允家里把柳兰香也喊了过来,先前顾允怎么喊自家娘亲一起去,她都说太麻烦若哥儿一家不肯去的,这会儿若哥儿娘去请就肯来了。 沈大山挎着个篮子出来,里头也放了不少东西,竹筒子、还有一壶小酒,还配了点先前李善桃抽空炸好的花生米。脸上带着点儿笑模样。 柳兰香和李善桃抱着小云吞坐在最中央,那里最安全,小云吞是第一次坐上牛车,看什么都新鲜。边上还都是熟悉的人,哈哈直笑。 柳兰香背着个包袱,里头装的是小云吞的涎搭子、换洗衣服、尿布、还有个竹筒子里头是羊奶,总之能想到小云吞能用上吃上的都带上了。 这下人都齐了,沈若检查了一遍家里的门窗,全都锁好之后,才上了牛车。 牛车很大,毕竟是沈汉三以前拉人的牛车,这下一家人刚好能坐下,那车上位置还有富余呢。 最前头驾车的位置是沈若和顾允的,一车人浩浩荡荡地走,村里碰见他们了自然好奇他们干什么去,沈若便笑着回答带家里人出去秋游,绕着虎头山玩一圈。 可把村里人都羡慕坏了,大家都忙着搞钱呢,结果沈若带着家人出去玩了好爽啊!这一有了对比,大家就开始有样学样,反正也赚到了点银钱了不是?带家里人出去溜达一圈,休息个一天半天的也不打紧吧? 大不了休息完了之后再做更多补回来啊! 于是沈家村很快掀起了秋游热潮。 沈若之前好说歹说让大家不用太拼命,要劳逸结合好好休息,那时候大家不听。但是现在他带着家人出游,别人瞧见了,就阴错阳差的促成了沈若先前嘱咐的话。 沈若后来知道这件事之后,给村长支了个招,有机会可以带着咱们村里人一同出去游玩、采风的,不仅有益身心,还能长长见识呢! 村长点点头,觉得沈若说得特别对。见过世面的人就是不一样啊,要是村里人都能见世面,那他们村子可就能发展地更加好了呀! ==================== 这次秋游也不能算筹划了很久,就是沈若一拍脑袋想出来的事儿,然后立刻就和顾允商量着怎么搞比较好。秋天好看的景色不多,但枫叶林绝对算一个。 所以第一站便是虎头山西面的那片枫叶林。 沈家村在虎头山北面,大家砍树都在北比较多,这边的枫叶林他们不会跑那么老远过来砍,就还保留着原貌。 枫叶似火般飘洒下来,抬头看是碧蓝如洗的天际,低头是热烈的叶,视觉冲击感格外的强烈。沈若现在就难受手边没有水彩,他很想把家人坐在枫叶树底下野餐的画面给画下来。 突然手里一凉,沈若诧异地低头看去,那是一支簇新的毛笔,很润,已经蘸过水了。 “你……”沈若看向顾允,还有些不明觉厉。 随后他看着顾允从自个儿送他的书包里头,掏出了一个白色瓷盘,还有好几个小碗。 那些小碗里头颜色不一,有青、红、黄等等各种颜色,沈若眼睛越睁越大,就瞧着顾允跟小叮当似的一样一样往外拿,全都是他可心的东西。 “停停停!”沈若立刻叫停,这也太多了,不知道是花了多少银钱置办的。 古时候的色彩不多,大多都是从中植物和矿石上面提取出来的。沈若虽然对古代颜料了解不深,但也瞧得出来那小碗里面的颜料是岩彩。 岩彩顾名思义便是用有颜色的珍贵矿石磨成粉末后制成的颜料,是一种古老质朴的材质。用的天然矿物石和金银等等,价值不菲。 顾允不明所以地看向他,动作顿住。 “若哥儿,我知你想画。”顾允静谧如深潭般的眼神看着他,继续道:“以往你用木炭作画时,我就想着,不般配。你合该用着好的颜料作画,才不算辱没你这一手画技。” 沈若自己舍不得买的,顾允给买;他喜欢画画,以前自个儿用一个内存只有十六g只要两千块钱的ipad搭配一只七百多的原装一代笔也能产出,不是买不起更贵的,只是因为舍不得。觉得还能用,就舍不得换。 那木炭也是一样,他不是不想换更好的画具和颜料,只是舍不得。 钱要花在刀刃上,那么多的事情排在自己前头,沈若不自觉地就会委屈自己。 但是现在,有一个人把他放在最前头,是第一位。从不让沈若受到一点点委屈。 所以顾允买了,还买了最昂贵的岩彩颜料送给他。 沈若鼻子一酸,突然就看不清顾允的脸了。 “……别哭。”顾允以为沈若收到礼物会开心到蹦起来,但没想到竟然会把人惹哭,顿时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立刻伸手过去抹他的眼泪。 沈若顾不上家人会不会发现他们这里的异样,他拉着顾允的袖子就往树后去。 两人躲在树后头,沈若疯了似的亲他,后被反客为主,舌根都跟着脚尖一同发麻。 沈若发誓,自打懂事开始,他从来没有哭得这么惨过。 顾允一开始不懂若哥儿为什么会哭,但是现在明白过来了。他在宣泄自己的委屈,虽然这委屈是他自己施加给自己的。 一想到这顾允的心尖也开始疼,松了力气将人搂在怀里。若哥儿哪怕是哭,也哭得很小声,就跟受伤的小兽呜咽似的。 “若宝儿,你对所有人都好,就对你自己差。以后可不许再这样了。”顾允一语道破,直接将遮羞布给沈若扯开了,让他赤.裸.裸的内心无处遁形。 沈若用力咬了下唇,重重地“嗯”了声。可能是从小没有爹妈的缘故,他很早熟,但野蛮生长的孩子自然性子会很独,不习惯依靠别人。他恰好学习能力强,靠着电视剧、和周围邻居也好村里认识的人也好,学会了如何有效地社交。 几乎了解过后很少有人会讨厌他的,沈若知道自己的魅力在哪里。 但这些之中许多都是靠委屈自己才能做到的。 “我太丢人了。”沈若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吸了吸鼻子,把眼泪都往顾允身上蹭。 顾允身前被他脸蛋蹭的痒痒,抬手揉了下他的发髻:“不丢人。在我面前哭,没关系。” 沈若现在回想起来就臊得慌,刚刚突然就绷不住了。 “好嘛,我以后会改变的。”沈若靠在顾允怀里,感觉心里不易察觉的一片黑云被驱散了,此刻一派轻松肆意。 他抬起红彤彤的眼睛看了顾允一眼,有些不好意思地从怀里抽出了一张帕子。 胡乱团成一团塞进顾允手心里,就跑了。 “送给你的,不许嫌弃我!”沈若的话语散在了风里。 顾允停留在原地打开了手里的那张帕子,水蓝色的。 上面绣着两丛依偎在一处的翠竹,中心是被遮挡住风雨的小笋。针脚细密,但繁乱,瞧得出来若哥儿已经十分的努力在绣了。 顾允在图样上不易察觉的地方看见了他们的名字。 内心涌上了狂喜,他却面色不变,珍而重之地将手帕叠好塞进了怀里。 154 第 154 章 写生+“喜欢”+枫林…… 沈若在当初收到顾允费了不少力气给他做的蒙学书时, 就想着要给他回一份礼物。 但是很多东西顾允并不缺,沈若思来想去便想到了他似乎很喜欢自己的帕子,先前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叫他还都不情愿的, 沈若便在空闲时间和柳杉学习绣花。 耐心他有,就是捏起绣花针就不知道该怎么使劲儿,一双画画稳如老狗的手, 绣花时候抖地不行。练针法都练了好几块布头。 李善桃先前在荷塘村产妇家里,因为不在家所以不知道这事儿。要是被他娘知道了可要好一通说,毕竟沈若的绣活儿差劲的几乎人人都知道了。沈若想着要是提前说出去了那就不是惊喜了,让阿嫂都不要往外说这事儿。 而且沈若还想着自个儿绣好了之后送给顾允,让他看着绣出来的成品后大吃一惊的。 原本他还信心满满觉得自个儿绣的好歹能看了,想着今日送出去的。但是没想到让顾允抢先一步。 顾允送的礼物送到了自个儿心坎里, 又贵重。而自己要送的东西,就……一言难尽。 沈若先前都有些不好意思送了, 但是已经答应了顾允不会再继续委屈自己,所以他还是送了出去, 并要求顾允不能嫌弃。 他抿着唇跑回了原来的位置, 装着岩彩的书包正放在板车上, 牛儿在一边吃草, 板车稳稳当当的。 那些小碗里头是分量适中的岩彩颜料,看起来得有小指指节一半厚度, 是干干的状态。每个小碗都是白瓷, 能更好的凸显出颜色的纯净,在碗沿处还用色彩勾勒了一圈,侧边瞧着也能分辨出碗中颜色。 这里的色彩比沈若想象中多些,一共有七种,分别是花青、赭石、藤黄、朱膘、胭脂、石青、石绿。要画枫叶林, 自然还需要调色。 岩彩他从未用过,那些颜料中还有点颗粒,画出来应该有纹理的感觉。想来应该和水彩的画法差不多。 沈若瞧见家人们远远地朝他招手,他笑着挥了挥手里的纸张和笔,示意自己要画画。 他们这才不喊他过去,就端坐着在一张大布上谈天说话。 沈若打算开始画,但是没有画板这就稍微麻烦了一点儿。 此时顾允恰好走过来,沈若想了想指了指对方的背,顾允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地就在沈若身前背对着站好了,微微蹲下.身,给他当一个人形画架。 沈若对顾允道:“你站着就好啦,扎马步多累呀。” 顾允摇了摇头,清凌凌的嗓音道:“不累。” 沈若摸了下他的肩,无声笑着摇摇头,说道:“我很快就能画好。” 他主要是要对着枫林中家人一同野餐的画面来起个形,起完之后就有了大致的轮廓。画面已经印在了脑海中,所以上色就可以不用看着,能直接趴在板车上完成。 顾允书包里带来的纸不是熟宣也不是木浆纸,而是厚一些的棉浆纸,这纸用来画岩彩再好不过了。而且因着克数重厚实不容易洇墨,在上面画不会沾湿顾允的衣裳。 沈若三两下就起好了形,定好了位。枫树、家人、野餐全部入画。 “好啦,我趴板车上面继续画。”沈若抱着纸张说道。 顾允听见后转目看他一眼,往反方向侧了侧身。走近了沈若身边:“要用哪个颜色?我帮你。” 岩彩在碗里是干涸的状态,跟墨条一样需要用水磨一磨才能用毛笔蘸了用。 “好。”沈若缓声应了。 两人合作,沈若绘画的效率高了不少,三两下便上好了枫林的颜色。 顾允在一边看着,眼角眉梢都是不甚明显的笑意。 沈若又提笔,将家人也都给上了色。 他画的比较写意,五官都用非常简略的笔画给略过了,但能凭借着身形和衣着分辨谁是谁。 “我画完了。”沈若笑着抬眼看向顾允,示意他看自己的成品。 但顾允的双眼只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难不成脸上又沾上什么东西了? 沈若抬手用手背抹了把脸,顾允这会儿却伸出手来,在他眼皮上轻揉了下。 沈若顿时就不住地眨巴眼睛。 顾允道:“画画时,你的眼睛在发亮。” 沈若闻言便笑起来,将手里的毛笔蘸上调出来的墨色,抬起手递给他。 “你来帮我提字。” 顾允接过,在板车前站定了。提笔便写了那句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携沈家顾家人一同出游,于虎头山枫林。 最后落下沈若的名,以及这张画完成的日期。 “把你的名字也加上。”沈若提醒道。 两人的名字并在一处。 顾允字如其人,很有文人之风骨。沈若从善如流地拿他夸自个儿的话去夸他,说他写字时候眼睛很亮。 顾允却道:“那是因为写了你的名。” 沈若:“……”谁来把这个撩人精抓走啊!真是受不了了! 顾允说完便见到沈若侧身半边背对着自己,脸颈通红。 他目光微顿,手往下牵住了沈若垂下的手。 “陪我走走,可好?” 沈若脑子里火车呜呜开过,恨不得头上冒烟儿,但还是舍不得拒绝,但还要装作很随意的样子道:“好,走呗。” 这画就用一个装了岩彩的小碗给压住,免得被风吹跑。 和他们打了声招呼,沈若就跟着顾允走走去了。枫叶被风吹着哗啦啦地响,走在堆叠的叶子上有些软。 沈若脑海中各种少儿不宜的画面呼啸而过,但顾允好像真的只是想和他一起走走的样子,沈若这才安下心。 随口扯起一个话题:“帕子,喜欢吗?” 顾允还没搭话,沈若往前走了两步转身跟他正对着,背着身走。 眼看着身后就要撞上一棵树,顾允立刻捞住了他的腰。 沈若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自个儿脚下悬空了,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顾允抱在了身前。 他小小地惊呼了一声,惯性使然用双腿圈住了顾允的腰。 “你干嘛……”贴得太紧了,隔着衣料的烫热温度传来,顿时烧着了那一片肌肤。 沈若本能地想弹下去,这姿势抱着太像抱小孩了。 顾允制止住他的动作,一手托住他的屁股,另一手将他后脑压过来,仰头堵住沈若的唇。 沈若被迫俯身亲他,两手按在顾允肩头,手背已经抵住了自己的肩膀,由唇瓣过电般浑身都开始打颤。 他眼睛都湿了,这回不是委屈的。 顾允亲的不猛烈甚至说得上克制,但奈何战线拖得太长,沈若有些喘不上气了,慢慢地便将推拒状的双手,缓缓改为搂住顾允的脖颈。 任他予取予求。 “喜欢。” 也不知是在说帕子,还是他。或者说,都喜欢。 ==================== 板车边。 “若哥儿还有这一手呢,瞧着画得可真好啊。”柳兰香捏着画纸一角,惊讶道。虽然她不懂画,但她家诺诺也会画些画都还在家里头挂着呢,但无非都是黑的、绿的,这还是她第一次瞧见有画是这么热烈的颜色呢! “这画的活灵活现的,咱们都在里面呢。”李善桃笑着夸道,这会儿看着画面上自个儿抱着小云吞的样子,忍不住就伸手去摩挲了下,结果沾了一手的粉。 “诶,娘你别沾手。瞧你手指上都沾上了。”沈丰阻止不及,说道。 “这么艳不会有毒吧?兰香,你抱着小云吞吧。”李善桃让柳兰香来抱着崽儿。 蓝帆见多识广,一眼便认出来了:“这是岩彩,无毒的。”这些颜料价值不菲,那两人竟然就放在板车上不管,还真是心大啊。 二狗看着那张画上自个儿窝在蓝叔叔怀里的样子,还有些不好意思了。 但是小叔还是要夸的,他脆生生地童声道:“我小叔画得好好看呀!好漂亮,好红、好蓝呀!” 蓝帆笑抽了,说道:“你要说枫叶好红,天好蓝。” 二狗从善如流地重复一遍。 柳杉和沈丰对视一眼,忍不住失笑。 蓝帆懂得多,每每二狗要是说错了什么,或是有什么问题,都能被他几句话解决。 很多时候儿子问问题,柳杉和沈丰回答不出来的时候就会有些羞窘,但是有蓝帆在,二狗句句问都有回答。 难怪二狗喜欢他蓝叔叔了。沈丰自愧不如。 沈大山看着画上的自个儿正在喝小酒,脸上还被若哥儿画了两团红晕,瞧着就跟姑娘家上的胭脂似的,顿时就有些皱眉。 “若哥儿这是不是画错了?”他缓缓说道。 “没有啊,都画的像着呢!”李善桃拍了下他的肩膀,说道。 “是啊,哪里画错了?”沈丰也好奇。 蓝帆抱着二狗看过去,两人瞧瞧沈大山又瞧瞧那张画,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对。 沈大山挠了挠后脑,指着画中的自个儿说道:“你们瞧,我一个大男人咋还抹胭脂呢?定是若哥儿手一抖画错了。你们再瞧,女人脸上都没抹红呢,光给我抹了。” 众人顿时笑得乐不可支,小云吞不知道大人们在笑什么,但此刻也跟着一起笑。 还举起小手手鼓起掌来,他可是笑得最捧场的一个。 沈大山被笑得有些懵,瞧见顾允牵着他家若哥儿回来了,他正待开口呢,结果就听到沈若也带着笑说。 “爹,你喝酒上脸呀!” 沈大山闻言摸了把自己的脸,“哟,还真烫。不过你爹我长这么黑,你还给我抹那么红……” “那你就是画里头的亮点了,让人第一眼就能瞧见呢。”沈若画画总会有几个“亮点”,用色彩来表达,抓人眼球。 沈大山一听这话,顿时不纠结了。 若哥儿这话不就表明了跟他沈大山最亲么?都把他当做亮点来画了呢! 155 第 155 章 童子+归家+甜掉牙 悠闲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很快日头便偏了西边,一行人坐会板车上,该归家了。 板车上篮子里的吃食已经吃了个精光,竹筒里也没水剩下, 这么些零碎东西便都整齐堆在箩筐中。 沈丰砸吧下嘴, 笑着感慨道:“若哥儿做的那什么酱饼可真好吃。”沈若做了不少饼子还有小馒头带出来的, 大部分都进了沈丰的牛肚子, 这会儿还有点馋得慌。 “酱香饼。”沈若接口道, “阿兄要是喜欢吃,今儿夜饭继续吃它。” 沈丰喜欢吃一样东西就能一直吃一直吃, 恨不得全部塞进肚里才舒服, 直到吃到腻了才会消停呢。 这饼子是热吃冷吃都好吃的,外表香脆内里软韧还摸了鲜辣微甜的酱,特别适口。 “成啊。”沈丰哈哈大笑,先前伤了腿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 今儿又吃了合口味的吃的, 还喝了点儿小酒,跟家里人一同出游玩耍,心情别提多畅快了。 柳杉也不说什么劝他少吃的话儿,瞧他受伤以来还是头一回这么高兴, 她心里头也愉快。 蓝帆靠在板车边坐,怀里是已然玩累了睡着的二狗, 他缓缓道:“若哥儿有这些手艺, 哪怕不做那些东西, 光卖吃食都能大赚,然后在镇上起家呢。” 他心中这般想着,就直接说了出来。 沈若闻言微微一笑, 卖吃的确实能赚,而且还是不显山不漏水地赚,但那要他和家人一同身体力行,如果忙不过来还要培养学徒,要是学徒是个好的那确实能分担不少劳动力,可若是学徒被别人蛊惑,把学去的手艺教给别人,或者干脆他另起炉灶,那沈若就得怄死。 永远也不要完全的相信除了心中认定的家人、爱人、朋友以外的人。 唯一解决办法便是自家人自个儿做,完全规避风险。 但那太累了,要开吃食摊子那必然是长年累月的,哪怕未来开成酒楼、连锁店,那也是得需要一刻不停地做。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顾虑便是吃食是吃进嘴里的东西,要是有人吃了之后因为他自个儿染病结果赖到吃食头上,那这商路也就到了头。总之就是有各种的不可控制的意外。 沈若习惯做一步看三步,也不喜欢考验人心。他会的东西不少,自然能找出最合适的一样出来靠它赚钱。 所以他的那些手艺,惠及家人、爱人、朋友,那也就足够了。 不过这些不需要说出来,沈若笑着打趣道:“那我要是去做吃食了,还不得忙得团团转?你们以后要想吃着我做的东西,那都得排着队来,我可是很有原则的,不给特权也不开小灶哦。” 再说了,他要是去做吃食,崽崽谁带啊? 总不好一直丢给李善桃和柳兰香来带吧,他可是小云吞的亲爹! “那还是不要了。”蓝帆立马改口。他长这么大吃过的美食数不胜数,但沈若做的无论什么都合他胃口,哪怕是难吃的野菜都能被他煮的好吃了。还有他烤得地瓜和晒的地瓜干,都好吃极了。 周围一圈人都笑起来。 李善桃看着若哥儿知道他是放不下小云吞。先前牵头搞木头工厂,但他并不用每日去,用若哥儿的话来说就是他是拿技术和设计入股的,不用干活,就能吃分红。 这样赚钱才是省力又快,空出的时间就能陪着孩子。 顾允牵着缰绳的手一紧,目不斜视,但嘴角却微微勾起。 能吃到若哥儿手艺的人自然不多,他能占其中一个。重点也不在那些吃食有多特别多好吃,重点是这是若哥儿做的,顾允吃着便心里头开心。 在遇见这个沈若以前,顾允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但现在每日里最快乐的时候便是瞧见他,与他在一处的时候。 沈大山喝多了酒有些困倦,看二狗睡得那么香,也跟着脑袋一点一点的犯困。李善桃便让他的大脑袋靠在自己肩头上,两人老夫老妻的自然也不多避讳什么。 柳兰香抱着小云吞,轻轻摇晃,余光看着李善桃和沈大山依偎着的模样,心中升起羡慕,还有些不易察觉地失落。 小崽崽大眼睛忽闪两下,藕节似的手臂颤巍巍举起来,小手很快便摸上了柳兰香的嘴角。 柳兰香感觉下巴一暖,垂眸和小云吞的大眼睛对视上。 “啊……啊呜。”小云吞手手按着柳兰香的嘴角往上推,还冲她张大嘴笑。 葡萄似的大眼睛弯成了月牙,嘴巴张大后露出粉嫩的牙床,小脸蛋粉扑扑的。一边喊着听不懂的话,一边继续推推推。 柳兰香的一颗心顿时就被击中了,这孩子是不是察觉到自己嘴角下撇不太高兴了,这是在逗自己开心呢! 顿时一颗心都化成了水。 “诶唷,阿奶的乖崽崽,和你一起笑好不好?”柳兰香眉目舒展开,扯开嘴角笑了。 小云吞像是听懂了似的,收回了手手,两只小手拍拍,鼓掌似的。 李善桃看了个稀奇,对柳兰香说道:“你今早来得晚,小云吞都会喊阿爹了呢,咱们都听着了。” 小云吞听到“阿爹”两个字,立刻就张开嘴打算开始表演一波。 蓝帆也诧异地看过去,这孩子才这点大竟然已经会喊爹了?! “啊……啊叠。”这次喊得不是很准,但也能让人听出来了! 沈若立刻扭头看过去应了声,给自家崽儿竖个大拇指。 “若哥儿,你家崽是神童啊。”蓝帆简直目瞪口呆。先前孩子满月宴的时候沈若和顾允有提前邀请过他来,但是因为他一直忙店里的事抽不开身,只好让阿富跑一趟过来送了份礼。 他今日才是第一次瞧见沈若和顾允的崽儿。 那时候是李善桃抱着的,小孩子裹在襁褓里露出的脸蛋白嫩嫩的就跟刚剥壳的鸡蛋似的,那双眼睛和沈若像极了,嘴巴像顾允些,但是笑起来的模样简直跟沈若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还很爱笑。 蓝帆抱着二狗的时候还忍不住瞧了小云吞好几眼。不愧是顾子诺和若哥儿的孩子,完全继承了两人相貌上的优点,这么小点儿还没长开就瞧着跟小仙童似的了,未来长成肯定比若哥儿还漂亮呢! 然后蓝帆这会儿还惊奇地发现,这孩子不仅仅继承了两人的相貌,竟然连智慧都能继承吗?!这也太聪明了吧! 沈若摇摇头,说“不是”。他不觉得自家崽有什么特别的,也不希望其他人觉得小云吞特别。“伤仲永”和“慧极必伤”的故事还言犹在耳,沈若只希望小云吞能够平安长大,安心顺遂便好了。 “我能抱抱他么?”蓝帆心里头痒痒的,其实他想抱许久了,但是小云吞显然是所有人心中的宠儿,他一个外人总不好跟小云吞的阿奶/阿爷/舅舅舅妈抢吧? 柳兰香抱着小云吞看向了沈若。 “啊,可以是可以……”沈若还没说完,蓝帆便把崽崽抱进了另一边怀里。柳兰香怕他抱不稳小云吞还用手拖着襁褓,柳杉便将自家二狗抱回自己身边睡。 蓝帆抱着小云吞疑惑地“嗯?”了一声。 沈若收了声,和顾允对视一眼,心中倒数三个数。 三、二、一。 “我去!什么情况,小云吞尿了!” 蓝帆差点儿没跳起来。不过抱着孩子不能有大动作,虽然他说话声音大,但这会儿手臂抱着孩子还是轻轻的。 沈若顿时喷笑出声,说道:“谁让你急慌慌地,我刚要说还没说出口你就抱着了。” 顾允见牛走得直,扭头看了蓝帆一眼,道:“童子尿,是干净的。” 蓝帆:“……”重点不是干净不干净好吗?! “擦擦吧。”李善桃给他递了块帕子,也没忍住笑。 干了坏事的小云吞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陌生的男人,此刻小手手还抓地紧紧地。 “给我们吧。小云吞来,阿奶们给小云吞换尿布咯。”李善桃要把小云吞抱回来,柳兰香立刻拿出带来的东西,正好能用上了。 蓝帆才刚抱了一会儿,就失去了继续抱着孩子的权力,这会儿怀中空空,湿了一大片的衣襟还嗖嗖地往里灌风。他顿时无奈极了。 等小云吞大了,他绝对要拿今日这件事来笑话他! 牛车吱吱呀呀地回到了沈家村,行过晒谷场,远远地就能瞧见沈若家土黄色的围墙,围墙最顶上还有削尖了头的竹片,一扇两开的大门在中间,瞧不见里面的样子。 沈若看着围墙有些满意也有些不满意,以他的审美来看自然还需要用石膏刷白了,再留上花窗的。不过现在这样也是简约实用派,瞧着也还行。以预算来看自然还是满意了。 刘麻子的工程队做好围墙的那日他便将尾款都给结清了,再过段时间便要去看看青砖,之后画设计图就可以开始造屋子了! 到了家后大家还沉浸在愉悦的心情中,沈若画的那张画便被沈大山用米粒给粘在了大屋里头,坐四方桌上吃饭时一眼就能瞧见的地方。 此时天也快黑透了。 柳杉进屋去拿出了做好的二十四个香囊,还有家里人合力做好的茶叶梗耳坠放在篮子里头一同拿了出来, “蓝老板,你瞧瞧,已经都做好了。”她只有在谈及自己擅长的东西时候,眼睛才会发亮。 沈丰在一边看着自家媳妇,心里涌起了一股自豪的情绪。 蓝帆挨个看过去,每个祥瑞香囊上头的动物都憨态可掬,还有各种小巧思,瞧着精致可爱极了,让人完全能够忽视掉这只是个棉布做的小玩意儿。上面小动物的动作也都十分灵动,配色也舒服耐看。 蓝帆拿在手里把玩,不住地点头。 “杉嫂子这绣工极好,做得很不错。辛苦了。”蓝帆将这些东西都装好,“我明儿一早回镇上,早晨阿富会驾马车去子诺家中接我,到时我直接带去。” “嗯嗯。”柳杉被蓝帆夸奖了,脸上带着笑。做这些东西能赚不少钱,上次那些手帕最后拿来的工钱可远不止蓝老板定好的那些,听若哥儿说是按分成来算了。 不过这些多归多,但是那些赠品却是自家免费做了送给蓝老板的。这个若哥儿也说了,自然是要互惠互利的,蓝帆给他们让利,他们自然也要回报。这样才能合作地久远。 柳杉一开始似懂非懂,但现在却是明了了。 这些东西的价值并不能简单的衡量,不能只看眼下还要看未来的。 蓝帆当即给柳杉先结了一笔工钱,这是做这些东西的手工费,每样东西都是不同的,这回儿给的便是先前跟沈若讲价后的工钱。再之后自家的东西卖出后,还会有一笔后续的分成,会直接给到柳杉和若哥儿。 先前说好了一个香囊出八十文,这里有二十四个那便是一两九贯二十文钱。 “谢谢蓝老板!”柳杉笑着接过,她做这些东西费了很大的劲儿。在村里女子要赚钱可不容易,但是因着若哥儿的图样,柳杉才能给蓝老板绣东西,给他绣东西的价格高许多,这些银钱到了手她必须要给若哥儿分一分的。 这些钱拿到手了柳杉会觉得自个儿特别有成就感。 她和沈丰已经决定好了要供二狗念书,自然不可能让若哥儿一个人出钱的,现在她能赚到钱,就能给二狗交学费了! 她接过荷包的手都有些发颤,完全是给激动的。 “不用谢,你应得的。”蓝帆摇着头说道。 柳杉笑逐颜开,和大家打过招呼后便进了屋里和沈丰数数他们小家的银钱去了。 “那我们这便走吧,东西我带走。”蓝帆看天色已经很晚了,小云吞都睡了,确实不该继续打扰,“你们哪日来镇上摆摊了记得提前告诉我一声。要是村上忙,之后我店里活动你们不用来帮了,我能搞得定。” 蓝帆自知沈若和顾允帮了自家不少忙,先前沈若想出来的那些好点子,每一个都是绝妙好用的,虽说这段日子被金珠那不讲武德的老头搞得自家没生意,但是蓝帆相信,等那风头过了自家生意必定会迎来高.潮。 “好。”沈若一口应下。蓝帆开店开了五年自然经验足,沈若一点儿也不担心。现在他们的摊子很快就要开摆了,沈若还需要操心这个,自然没法将重心放去“阑珊”上。 柳兰香还在屋里逗小云吞,怎么瞧都不够。 顾允和蓝帆便再逗留了一会儿。沈若将顾允送给自己的岩彩都妥帖收好了,摆得整整齐齐。 蓝帆瞧见了,胳膊肘杵了杵顾允:“诶,子诺,你可真是深藏不露啊。这么贵的岩彩你说买就买了,这都得值上四五匹锦缎了吧?” 顾允目不斜视,往左迈一步远离他胳膊,清凌凌的嗓音说道:“他值得。” 蓝帆点点头:“那确实,若哥儿画画很灵,瞧着有意境、做吃食又十分有一手、还懂经商……啧啧啧,顾子诺,你可真是捡到宝了!” “嗯。”顾允嘴角微微上扬,直接应了。他可不就是捡到宝了么? “说我什么呢?”沈若收拾好了东西,走上前来随口问道。 蓝帆夸人自然没啥好隐瞒的,正要说是夸他呢,便听到顾允抢先一步喊道:“若宝儿,我要走了。” 蓝帆这还是第一次听见顾允竟然用如此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声调喊这三个字,顿时脸上的表情都有些错乱了:嘶……这简直,甜到掉牙了。 这还没完,他余光瞧见沈若听完这话眼睛便弯成了月牙,完全不顾及边上还有个他,走过去便踮起脚双手搂住了顾允的脖颈。 还往顾允脸颊上轻吻了一下。 “好,回去后早些休息,明日记得来找我。” “嗯,我会的。” …… 蓝帆顿时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心中默默流泪,那是挤压柠檬的酸涩汁水:或许……我不该在这里,我应该在牛车底。 156 第 156 章(捉虫) 认干亲 “阑珊”的活动没两日便要开始了, 蓝帆自然不能在沈家村继续逗留,第二日一早便被阿富接回了镇上。 马车来的时候是空的,回程途中除了蓝帆外, 其他的地方也被塞得满满当当。有晒好的地瓜干、那些香囊和耳坠、还有各种时令蔬菜五花八门, 甚至还送了一篮子鸡蛋, 还有两只鸭一只鸡。 鸡鸭都用茅草捆好了翅膀和双脚, 不至于乱扑腾, 但它们在马车里头咕咕嘎嘎地叫也让蓝帆很是哭笑不得。 犹记得上一次还是沈家人热情极了送了一大堆土货,这回也是, 但还多了顾允家的一大堆。蓝帆不由再次感叹,农家人可真是大方热情啊! 镇上什么东西都要靠花钱买才能得的, 他们农家人弄得东西自给自足的那可都是好货, 蓝帆推拒不成, 还是收下了。只想着未来也要回报他们, 更何况沈若和顾允是他的好友,未来肯定还是有许多机会的。 蓝帆有时候都在想,还是在村里住的舒服, 毕竟在镇上可是有太多的烦恼了。 他心想:等以后自个儿老了干不动了,就跑沈家村来养老!还得建个大院子到时候就挨着沈若他们家住。 阿富最会察言观色,外头有车夫驾着马车, 他这会儿就在里头伺候。看自家公子摇着扇子脸上带笑的模样,随口道:“好久没见公子如此高兴了。” 蓝帆扇子一收, 说道:“来沈家村玩一趟确实是个正确的决定。” 阿富先前也来过,但是这回因着阑珊珠宝行必须得他看着,所以没能来,心里头可惦记了。 蓝帆心情好,将在沈家村的事儿随便挑拣了几句说给阿富听, 顿时给阿富馋得羡慕得不行。 他凑上前一点,腆着脸问道:“公子,下次能不能带上小的一起?” 蓝帆失笑:“你可是我钦点的掌柜。” 阿富猛点头,期待地看着自家公子。 “想得美,不赚够你娶媳妇的钱还想着要玩乐?”蓝帆抬手就是一个爆栗,笑问道。 阿富的脸皱地跟个苦瓜似的,“小的还小,娶什么媳妇啊……公子你都二十有五了,你不还……” “嘿,胆子大了,敢挤兑起我来了?”蓝帆佯怒,作势捏着扇子要揍人。 “不敢不敢,公子是因为还没有遇着真命天女呢,改明儿去月老庙里头拜拜,没准就遇上了呢!”阿富立刻道。 蓝帆单手开扇,思索片刻。 阿富说的有道理,好像自个儿确实不能再继续一心扑在经商上了,不然那未来媳妇儿总不能从铜钱缝里蹦出来吧? 这边厢在忙着思考如何遇见正缘,那边厢已经将“纳征”和“请期”的日子都给定好了。 沈若一家和顾允娘儿俩又聚在一起吃了顿饭,找道士请了适合行那“六礼”中第四、第五礼的日子,可以开始筹备起来了。 这些东西没有哪两家是像他们这样有商有量的,但也是因为那场意外,两人的孩子都有了,那自然所有的东西都是补办,自然能商量着来。 这样所有人心里头都有谱。 日子定的也不远,正好是冬小麦播种结束后的那段时间门里头,总之大家都能闲下一会儿。 这一日周兰带着那些做好了的成品纽扣过来了,她和周浪做活快又勤快,做的又细致,不仅全都好好地做出来了,而且其中还没有一个次品。 想来肯定是废了不少劲的。 周婶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前些日子日头少桐油晒不干,就耽搁了一段时间门。结果到今儿个才全好了,所以这会儿才给你拿来。可别误了你的事儿吧。” “不会,我们那摊子本就是随意什么时候去摆都成的。”沈若摆了摆手,其实真没什么事儿,不在乎晚一点早一点的,那小工厂他都还没有完全弄好呢。 沈若手指拨弄着那些成品纽扣,又看了看。 虽然他嘴上没说,但周兰从他表情中就能看出他十分满意。 她一颗悬着的心瞬时间门便放下了。 周兰见他们家中人多,便想着放下东西就先走,但却被沈若喊住了。 “周婶,你留下跟我们吃顿饭吧?再把浪哥也叫来。”沈若连忙道。 “这哪儿成,浪哥这会儿都已经烧上灶了吧。”周兰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沈若道:“那赶快回去喊他熄了,一起上咱家吃。” 周兰听他改口说了“咱家”,没忍住瞥了他一眼,嘴角的笑容咧地大大的。 先前她心中极想,才靠着那么一丝冲动说出了要当若哥儿干娘的话,她真的很想有个若哥儿这样的孩子。若哥儿当时也答应了,但这事儿必须得若哥儿的爹娘同意才成的。 她以前和李善桃和沈大山也只能算是点头之交,甚至在若哥儿最难的那段日子里还跟着村里其他妇人说了不少嘴。后来她越想就越觉得自个儿哪里能跟若哥儿提出这么过分的要求,人家不拒绝自个儿可能就是因为碍于面子吧。 所以她也就没有旧事重提,更不敢随便上门来。现在沈若家门口可是围了一圈的黄泥墙的,外头路过也瞧不见里面,她每每路过想去敲门都有些胆怯。 这回是因着那纽扣做好了,她便想着必须得上门来送一趟,这才来了。 这下听到沈若像是将她划入了家人的范畴,顿时喜笑颜开,眼角渗出泪水。 “那好,我这就回去叫他。”周兰提着裙摆快速跑了。 沈若看着她的背影,忍不住嘴角上扬。周婶这个人他很了解了,是个正直的人,还会劝诫别人,一言一行都很好懂,沈若也能感受到她对自己的关心关爱。 外加她的儿子是自个儿的救命恩人,所以沈若也一直再回报他们一家。 不短的一段时间门接触下来,沈若也觉得周婶好,有时候她的关心并不会让沈若觉得不舒服,太过界,反而觉得很温暖。确实有母亲的感觉。 所以在周兰一提出那个请求的时候,沈若的第一反应根本就不是拒绝,而是觉得有些受宠若惊。他未来要成婚,干娘也得备上一份嫁妆的,那可不是小数目,但周婶却愿意为了他花。 四方桌不够坐,正好沈若先前让木工厂给自家打了一个大圆盘,这会儿直接盖在四方桌上,再有多少人加多少把凳子,只要圆盘够大,多少人都能坐得下。 但是大小自然也有讲究,必须得手能伸长够得到对面的菜。所以沈若定做的这个大圆盘大约满打满算能坐下十五个人。 周婶一开始还有些放不开,但在沈若活跃气氛下,也跟着吃了不少。 “若哥儿的手艺还是这么好。”她笑着夸道。 “那还不是因为你送来的辣椒酱香呀?我好多菜里头都放了呢。”沈若接口道。 “哈哈你们要是喜欢,我今年再多做些!” “那敢情好,周婶我最爱吃你做的辣酱了。”沈丰大笑着道,和周浪对视一眼。他俩是好兄弟,口味也都差不多,好兄弟的娘做的辣酱几乎是沈丰从小吃到大的东西了。 顾允坐在沈若身边,两人你给我夹菜我给你夹菜,家里人都已经习以为常。 只有周浪一直愣愣地看着,周婶察觉到了立刻伸手拧了下周浪的胳膊,让他回神。 周浪立刻转移了目光,“娘,你拧我作甚?” 周兰瞪他一眼,好像再说他还好意思问。难不成自家儿子还放不下若哥儿么? 周浪大口吃饭,小声对周兰说:“娘,我已经放下了。” “那你还盯着人家瞧?”周兰见周围人都没注意,小声跟自家儿子咬耳朵。 周浪更小声道:“那不是因为羡慕么?” “真放下了?” “嗯。”周浪早就死了心,已然将沈若当做了弟弟,此刻完全就是瞧弟弟幸福的样子心里头也高兴。 周兰这才放下心来。 酒足饭饱,沈若便冲李善桃使眼色,李善桃会意,对周兰道:“周兰,若哥儿先前同我说了,说你想认他当干哥儿?” 周兰有些愣住,看向她和沈大山发觉他们脸上都没有意外的表情,想来是都已经做好了决定。 她此刻突然就开始紧张起来。 “对、对。”周兰很想,但又觉得自己不配,内心极度拉扯。 “我想认若哥儿当干哥儿,成么?” 李善桃自认和周兰的感情不算太好,但周兰以往在村子里也没有跟自己有过口角,后来若哥儿好了就总帮若哥儿的忙,还有她儿子救了若哥儿。所以李善桃见若哥儿想要答应,自然也就从善如流,决定同意了。 而沈大山却还有疑问,“老周头不是出去跑商还没回来么,你们不问问他?” “不用,他都听我的。”周兰说道。 老周头便是周兰的夫君,周浪的爹,但是他并不姓周,姓沈。是入赘到周家的赘婿,所以周浪跟着母亲姓。 沈大山点了点头。 李善桃说道:“平日里那些认干亲的,都是因着两家大人感情好,到了咱们家,却是你和我家若哥儿感情好了。” 周兰听她语气才知有戏,顿时有些激动起来说道:“以后我和善桃姐你自然也是感情好的,以往……以往是我瞎了眼。我以前还说过若哥儿的不是……” 她忏悔起来。 沈若打断道:“周婶儿,这是我最后一次这般喊你。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就让它过去吧,不必再提了。” “诶,好。”周兰红着眼看向沈若,有些苦恼以前的事儿,但又对若哥儿说的话心中升起安慰。 沈若知道李善桃和沈大山不会不答应,此刻便弯起眼睛笑着走到周兰身前。 周兰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倒好的一杯茶水,此刻便瞧见他躬身将茶碗递到自己面前。 “干娘,喝茶。” 157 第 157 章(捉虫) 小作坊提上日…… 沈若的声音干净又温暖, 恰到好处地暖热了周兰的一颗心。 她看着若哥儿伸手接过了茶水,一饮而尽。 “哎,若哥儿。”周兰笑着应了。 在大宇认干亲大多都是在孩童时期完成的仪式, 但沈若已然大了再像孩子那样做不大合适, 所以才选择了作揖敬茶,所以也不算怪异。 周浪也站起身, 他娘成了若哥儿的干娘, 那自个儿就是沈若的干哥哥了, 也是需要受礼的。 “干阿兄。”沈若也不矫情,直接就改了口。 周浪看着他的脸还有些怔愣,但立刻就应了声。 未来沈若就是他周浪的弟弟了,是兄弟。他也能彻彻底底地断了念想,毕竟……他怎么会对自己的亲人产生非分之想呢? 此刻他脸上的笑也憨厚真诚了许多,看向顾允的视线也没有什么攻击性,微微弯曲的脊背也完全挺直了。 “你既然成了若哥儿的干阿兄, 那我这个亲哥跟你岂不是更亲了?”沈丰哈哈大笑道。 他俩从小就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兄弟,虽然爹娘之间关系一般,但他们俩上山捉鸟下河摸鱼那可都是在一块儿的。 “那是当然, 我比你大两月,那你也得喊我一声阿兄。”周浪平时嘴笨得很,但此刻却能跟着说出打趣的话来,他也跟着笑。 只不过脑海中回想起童年时的事儿,用力压下心中那一丝隐晦的遗憾。 ——他再也不可能将那家家酒当真, 这世上也再不会有“二山头大王”的山寨夫人了。 “好嘛,那你可就是咱们家的大哥了。”沈丰也完全接纳了他们。认干亲是件大事可不是你一个人想认就行了的,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那若哥儿的干娘那也就成了沈丰的干娘, 周浪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两家中的大哥。 这件事若哥儿自然跟家里人都商量过了,大家也没有太多的顾虑,毕竟周兰这个人没有什么坏心眼,又和若哥儿处得来,再加上周浪是沈丰打小就玩在一块儿的好友,所以大家也就一致同意了这件事。 未来周兰老了,沈丰沈若肯定也是要跟对待自己爹娘一般对周兰尽孝的。 “兰姐,往后咱们两家多走动。”李善桃也主动对她表露善意。周兰比自己大两岁,她也就直接喊了姐。 周兰快速点头,这会儿就拉着沈若的手不撒手了,“我原本还怕你们觉得我想攀附你们家,就是眼见着你们家要起来了,我临门一脚过来认个干亲……” 她说着便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认为自家这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干娘,咱们已经是一家人了,”沈若嘴角微微弯起,续道:“可别生分,这叫什么攀附呀?我爹是做了地主了还是员外了?” 一听这话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是了,周兰想的太多,都是农家哪里就有攀附这一说了? 沈大山也开口道:“以往丰哥和浪哥感情好,咱们两家大人虽然没有什么接触,但是孩子们的感情在的。你和若哥儿也要好,总是有事来帮一把的。我倒觉得,这是上天给的缘分呢。” 沈若有些微诧异地看向自己的爹,天啊,他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了! 那还是他以前那个老实巴交不会说话,沉默寡言的爹吗? “是啊,爹说的不错。”沈丰也搭了句腔。 李善桃在一边露出满意地笑,自家汉子可是越来越会说话了。 二狗在柳杉的鼓励下,也跟着凑到周兰身边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干奶奶”。 周兰慈爱地摸摸二狗的脑袋,内心感动地不要不要的,没想到沈家人全都接纳了他们,完全不觉得他们配不上,反而还说是天赐的缘分!她顿时激动地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沈若安抚性地拍拍她的手背,跟她说了些关心的话,周围人瞧着他们俩感情好,嘴角也跟着上扬。 柳兰香在一边瞧着,心里头是又暖又麻,暖的是若哥儿又多了位干娘疼他,麻的是自个儿都还没喝上儿媳敬的茶呢!此刻她恨不得立刻就到“亲迎”那日,让若哥儿成为顾家名正言顺的儿媳。 她的视线就转到了顾允身上,顾允与她对视上,似乎感受到了自家亲娘的迫切心情。 但其实,他才是最着急的那一个。 “今日这有些突然,我备好的东西都还没拿来呢。”周兰还没被喜悦冲昏头脑,这会儿忙使唤周浪回家去取来,“浪哥你快去,去把先前做好的那副碗筷拿过来!” 周浪立刻起身离去。 认了干哥儿,干亲必然要给他备上新的碗筷,寓意着他未来也要吃自家的饭了。 那副碗筷是用好木料做的,上面还雕刻了花,显然是周浪的手笔。瞧着精致好看极了,那木碗的边上也是一圈一圈的花纹,不难看出是用了心思弄的。 沈若双手接过碗筷,差点儿习惯性地要将谢谢说出口,但止住了。 收下后沈若便直接用这副碗筷吃饭,顺带着夸了好几声,直把他这个新晋的阿兄给夸得面红耳赤。 “哪有你说的那样好。”周浪简直有些招架不住。 沈若一本正经道:“有的,干阿兄这手艺可比镇上那可房梁的木匠还好哩。” 他还真没说假话,镇上那个刻横梁的木匠的手艺沈若见过,就是先前给蓝帆的“阑珊珠宝行”搞装修那会儿就是请了那师傅弄的,但是雕刻手艺着实一般,后来还是拖了别人找了隔壁镇上一个老木匠过来雕刻的。 这时代许多工种都没有细分,所以木匠会做的活计也很杂,只要是有关于木头的那木匠都得会,不然就不是一个成功的木匠。 沈家村里唯一的木匠沈木他也会雕刻,但是沈若观察过,就按雕刻的手艺来看,显然还是当初学过如何雕刻喜鹊的周浪更胜一筹。 周浪憨笑着抬手摸了摸后脑,有些不好意思了。 “对了,先前和你们商量的事儿,过两日便开始做成不?”沈若指的是纽扣按件计费的事儿,还有请周浪去小摊上帮衬,毕竟要做那定制的名字挂件呢。 还有先前和周兰说过的小作坊,自然也要提上日程了。 “成啊。”周兰这会儿脸上的笑根本掉不下去,沈若说啥都说成。 沈若笑着摇了摇头,对她这样的高兴心里头也暖暖的。 “那行,先前还说了咱们的‘家庭扫盲班’等我娘回来就能开始了,”沈若环视一周,笑着道:“择日不如撞日,今儿正好大家都在,那就现在开始吧?” 沈若说着便看向了顾允,冲他眨了下眼睛。 先前是顾允自告奋勇说要来教课,沈若原本想着这太“大材小用”了,但是顾允“大材小用”的地方确实也不少了,也不多这么一件。 沈若内心默默捂脸,还有点儿不好意思。毕竟要给家人扫盲,他已然学了不少字自然也能做到了,让顾允来那确实是“杀鸡焉用牛刀”。 不过沈若知道顾允其实是很乐意的。 顾允对他颔首,于是便起身,带着一屋子人往外走。 沈若先前就准备好了许多个沙盘,先前放家里的时候就充当做端菜的托盘了,此刻李善桃和柳杉瞧见他进厨屋拿出来的东西之后才知晓,这竟然是用来学字的东西么!她们可用来端菜使了不短的时间了。 “学字伊始先不用纸笔,将字形在沙盘中写出熟悉后,再往纸上写,效果会好。”顾允解释道。 “哦哦哦。”大人们都应声,一个个搬了长凳子在外头坐着,端坐着乖巧极了,听顾允教学听得可仔细了。 沈若又搬来一块大木板,还拿来一根炭笔递给顾允,他人就站在木板后头充当一个人形架子。 着实是有些简陋,但目前来看还够用。 “我来当你的助教。”沈若俏皮地冲他眨眼,说道。 顾允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但因太白话能明白若哥儿的意思,他“嗯”了声。 随后便要开始教学,二狗跟着沈若一起先前就学了不少,此刻看见周围的爷奶、爹娘、干奶奶等人哪里写错了,就非常热情地过去教人家改正,心里头还有些小得意呢。 活脱脱像个班里的小老师。 沈若和顾允对视一眼,忍不住笑。 沈若对二狗道:“以后二狗就是咱们家庭扫盲班里的班长了。” 二狗挺起小胸膛,用力点头:“好!二狗当那个、那个。” “班长。”沈若重复道,“班长是一个班里最厉害的人呢,职责就是管理学生,以后爷奶、爹娘要是哪里写错了,班长要帮他们哦。” “好,二狗当班长!”二狗眼睛都亮了,兴奋地不行。 周围的大人听了都忍不住笑,沈丰挑眉故意道:“若哥儿,咋的让二狗当班长啊,他那么小,让我当。” 瞧二狗小脸都皱起来了,沈丰忍不住哈哈大笑,被柳杉掐了下胳膊也不管。 “二狗,阿爹也想当班长玩玩。”沈丰逗他。 李善桃笑地乐不可支,也跟着道:“阿奶也想当班长。” 沈若对二狗道:“呀,二狗小朋友,有好多人要跟你竞争班长呢。” 二狗看向自家阿爹还有阿奶,嘟起嘴有点生气地跺跺脚,但过了一瞬便站定了。 大家都以为二狗会喊着说他要当,结果就听到二狗的童声清脆说:“那我阿奶当老班长,阿爹当大班长,我当小班长!” “小叔,顾叔叔,好不好呀?”二狗笑嘻嘻地看向沈若和顾允,问道。 沈若喷笑:“……好。” 不得了,还是你小子会端水啊。 大人们闻言全都乐了,纷纷问他们呢? 谁知二狗挨个叫过去,什么“小花班长”“小草班长”一通乱取,把大人们给逗得乐不可支。 周兰眼睛里都是笑出来的眼泪,对李善桃说道:“你家这大孙子可真是太鬼灵精了。” “是啊,他打小就聪明。”李善桃也忍不住笑,把二狗抱在怀里。自从小云吞出世后都没怎么抱过自家大孙子,这会儿才发现二狗长高了不少,也重了不少。 家里有了小的就容易疏忽大的,但还好沈丰和柳杉给二狗的爱是完整的,他们只有这一个孩子,自然是倾注了所有的爱。 沈若和顾允检查大家写出来的文字,第一堂课有了二狗这个小班长来帮忙,确实成果不错。 顾允教归教,但不会跟二狗似的童言童语,告诉大家这个笔画像“毛毛虫再爬”,那个像“大梨子”。总之靠着二狗的想象力,大伙儿学的都很不错。顾允最先开始教的这些字自然不是很难,等大家再多熟悉几遍应该就会写了。 沈若在心中暗暗拍板,家庭扫盲班第一课圆满完成! 158 第 158 章 提成+菜地+小辫子 天黑透之后, 周兰便打算带着周浪归家。 今儿又是认了干亲,又学了不少字,周兰脸上的笑意就没掉下来过。先前若哥儿就提过了, 让她学字是为了她以后能看得懂账簿,以后能帮着管布艺小作坊呢。 所以她才不继续纠结, 那时候就一口答应了下来的。 “若哥儿, 你说的事儿我记得了, 明儿一早就去和村里那些个婶子们说。”周兰这会儿还拉着沈若的手不放, 对他说道。 布艺小作坊要开始筹备, 自然需要人力与物力。在扫盲班结束之后, 沈若便跟周兰说了许多以后需要注意的地方。而她作为未来的布艺作坊管事的,自然工钱也是少不了的。 周兰本还说着不要工钱,都是一家人,她就是来帮若哥儿忙的。 沈若自然不会真就让干娘来白忙活,于是跟周兰说了不少未来也许会发生的事儿, 让她知道这根本不算是个轻松的活计,而且生意要是好了一旦忙起来可能要在村子里到处跑的。 要是周兰再说不肯要, 那他可要加工钱了。 周兰这才说好, 亲昵地拍拍若哥儿的手, 她哪儿能不知道他是在扒拉他们呢?若哥儿说的事情好像很多很繁杂,但是在周兰听来甚至还没有自家每日拾掇鸡零狗碎的事情多呢! 沈若说道:“好,那干娘早些休息,明日可还有的忙活。” “嗯, 那我们走了。”周兰这才依依不舍地带着周浪走了。 沈若也跟着往外走一副要将他们送回家的模样。 周兰连忙道:“你回吧, 不用送了。” “那好吧,干娘、干阿兄,外头黑路上慢些走。”沈若冲他们挥挥手。 虽说想见就能见着的, 但周兰却觉着已然和以前不一样了,现在若哥儿可是自己的干哥儿了,话语间贴心得很,比以前更甚了。让周兰在这里呆着都有些乐不思蜀。 说哥儿和姑娘是爹娘的小棉袄的,还真是不假。 在农家夜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家家户户睡得都早。沈若回来了李善桃便搬回了大屋,小云吞现在大点儿了夜里就不需要两个大人照顾着了,沈若自个儿一个人也能行。 沈丰和柳杉还惦记着二狗生辰过了之后去镇上学堂念书的事儿。他们的小家成了之后也没有分家,家中的花用都是公中出钱,添置油盐和布,沈丰会在家中帮忙农事,往年只要是卖出粮食那这些银钱便是全交给李善桃管着的。 李善桃是个好婆婆、好阿奶,虽说家中困难至极,也会将那些铜钱给沈丰一部分,其他的便留在公中作为一家人一同的花用。而在以前那么困难的时候,一家人也能一个月一人吃上至少一个鸡蛋,若哥儿和二狗是最受宠的,能多得一个。其他的鸡蛋便都是攒起来卖钱的。 村里头就有专门收鸡蛋的人家。 而除了那些农事上的赚的银钱之外,还有沈丰自个儿抽了空的时候到镇上或是地主家里打短工时候挣得铜钱,这些钱若是在别人家中自然也是要上交的,但是李善桃和沈大山没要,便让他们自个儿攒住了。 只说他们的小家里也得有些家底才行。 柳杉将给若哥儿分的那一半银钱已经装好,剩下的便是自己的绣活工钱了。满打满算,他们的小家这么多年以来也就攒了二两银子出头。 以前家中实在揭不开锅的时候,他们小家的银钱自然也充公过,他们也是心甘情愿的。这些银钱是后攒的,增长一直十分缓慢,不过自从若哥儿好了之后,柳杉帮着做绣品,才突然猛增不少。 但是要交上镇上学院那二十两的束脩,还差许多。 还有先前沈丰脚伤了,看伤吃药的银钱都是公中出的,这点便让柳杉十分过意不去。 公中一共有多少银钱李善桃也从不避着家里人,柳杉知道家中其实有不少银子,但是那些银子不是自己赚来的,她心中便有些不安心。 那些银子里头大头便是先前若哥儿帮着官府找到被拐孩子的奖赏,还有其他做生意赚到的银钱,原本是还有蓝老板的定金,但据若哥儿所说,已经抵扣完了的,他得到的提成确实不少,所以先前自个儿将香囊和耳坠交给蓝老板之时,蓝老板就将工钱直接给了自己。 柳杉捏着两个荷包找到沈若的时候,沈若正抱着小云吞跟他玩儿呢。 “阿嫂,你来得正好,我瞧小云吞口水一直流,是不是要长牙了呀?二狗是啥时候长第一颗牙的?”沈若看着小云吞粉嫩的牙床,忍不住好奇问道。 柳杉压下想说的话,回忆了一会儿道:“三个月大的时候冒了牙尖,七月大的时候才长出来第一颗牙呢。” “要到三个月大呀。”沈若碎碎念着将崽崽放回了被褥上,给他裹好小襁褓免得冻着了,随后才看向柳杉。 他阿嫂一般没事不会进他屋,所以肯定是有事找他才过来。沈若没问,让她过来身边坐下,此刻就等着柳杉开口。 柳杉将其中一个荷包递给他,“若哥儿,这是我和你阿兄攒的银钱,暂时还不够束脩的银钱,先给你,之后咱们赚了银钱再补。” “还有这些,是你设计图样的工钱。” 先前沈若说要供二狗读书的时候便想着自个儿出钱就成,反正他赚钱就是为了给家人用的。但是沈丰不答应,二狗是他的亲儿子,自然是要他们掏钱才对,但柳杉清楚沈若的性子,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可以让若哥儿先出了,之后他们再还上也成啊,若是拒绝了倒还不美了。总之那时候还因这事儿说了许久。 柳杉只要一想到当初二狗渴望又害怕给家里添负担的眼神,心中就跟被刺扎了一样。 沈若闻言没接,笑说道:“本想着今日太晚了,明日再跟阿嫂说的。先前锦鲤手帕和猫爪手帕做完之后的工钱蓝帆是算给你了,但是提成还没算呢。今儿一早已经让阿富塞给我了。” 今日事儿多,沈若就忙忘了,还没来得及跟自家阿嫂分呢。这提成一半是沈若争取一半便是因为蓝帆厚道了,毕竟那些客人买玉石摆件就是冲着这绣品来的。 柳杉有些吃惊地张大嘴,她原以为能够有那么高的工钱就已经很好了,却没想到竟然还有后续的银钱! 沈若将一个湛蓝色的荷包拿出来,里头是整整的十两银子。 “阿嫂,这份是你的。” 柳杉愣愣地接过,抓在手里的时候就非常有分量,一打开荷包更是不得了。 “咋、咋地这么多银钱啊?”她惊讶地乡音都不自觉地冒了出来。 “玉石摆件本就卖的贵。”沈若解释道。 柳杉捧着荷包看来看去,心中激动难平,她还是头一回赚到这么多银钱!这里头自然还有李善桃的银钱,那猫爪手帕也有她的手笔。 “等那些祥瑞香囊配着玉石摆件卖出去之后,阿嫂你还是可以拿到提成的。”沈若笑着说道,“所以二狗上学堂的束脩不用太担心了。” 此一时彼一时,当初家中挑起这个话题的时候,所有人都想送二狗去念书,但又担心家里捉襟见肘的。现在好了,家里还算有些余钱,能周转得开,这样就最好不过了。 那些祥瑞香囊数量可比当初的帕子多了不少啊!足足有两套,一共二十四个呢! “嗯嗯!”柳杉开怀笑,此刻捧着荷包就想去给婆婆分,但一想到现在这么晚了估摸着他们肯定都睡了,只能按捺着心中的激动,等待明日一早的到来。 翌日,天蒙蒙亮,沈家屋后的公鸡雄赳赳气昂昂地鸣啼,铅灰色的天色覆压下来,笼着轻飘飘的烟雾细雨。 沈若感觉到脸颊上有些痒痒的触感,伸手拨弄了下,便听见呼吸音很重地一声“啊呜……碟。” 沈若立刻就睁开了眼,眼前是放大了的白嫩脸蛋,小云吞正一下下用他的小嘴亲阿爹呢。 他大概是觉得好玩,还抿了抿嘴嘬了下,小手手搭在沈若肩头这会儿就跟奶猫踩奶似的张开了。 沈若这才感觉到自己半边脸上全是小崽崽的口水,而这半边脸还恰好是昨夜顾允要走的时候,他亲的那半边。 怎么大的小的都喜欢亲他颧骨长了红痣的这半边脸啊。 沈若一想到顾允眼角眉梢都蓄上笑意,伸手过去轻柔地给崽崽擦下巴,随后在他柔嫩的脸颊上也亲了一记。 “小漏勺云吞,早上好呀!” 小云吞张开嘴笑,手脚特别有劲儿地摆动起来,跟沈若打招呼:“叠叠…啊呜~” 崽崽特别爱笑,就跟个温暖的小太阳似的,沈若的心情也跟着变得很好。他应了一声,伸过手去拨弄了下崽崽头顶仅剩的胎发。 瞧着有些长了,应该已经能绑辫子了。 沈若扯了根床顶上挂着的红绳,那是先前满月宴时候挂上去的,打算自个儿动手给崽崽扎个小辫子。 李善桃和柳杉正在厨屋里头做早食,婆媳俩脸上都带着笑,眼里还有些火热的光。能靠自个儿的手艺赚到这么多银钱,那成就感可足了。 现在就是瞧什么东西都顺眼,哪怕公鸡太皮踩碎了颗蛋李善桃也不打,抓着公鸡的翅膀后好声好气跟它讲起了道理。 沈大山已经在规整屋后头的那片菜地了,围墙造好之后确实留下了不少黄泥,正好能铺厚厚一层,造个菜地出来。 沈丰跟着帮忙,他现在脚伤已经好的差不多,只要不跑不跳不提重物,其他的事儿都能帮上些。 两人合力很快便将小菜地给弄好了。 这片小菜地只有十垄,不过只是种些家中吃的也够了,甚至还能有富余。先前沈若从镇上买回来的那些菜籽沈大山全都分门别类的弄好了,哪一日来播种也全都定下了,这是他擅长的活计。 正好今儿有点濛濛细雨,沈大山当机立断种下了好成活的白菜和萝卜,还省去了浇水的工夫。每每到了下雨的日子,沈大山心里头就高兴,只要不是暴雨,那都是老天爷给农家人的赏赐,让农家人能少担一日水呢! 今日早食熬了稠粥,配柳杉腌好的小菜,除此之外还有酱香饼。 沈丰现在最爱吃这一口,家里人也没人不喜欢的,所以柳杉就跟着若哥儿学了一手。 “诶?若哥儿今儿怎么还没起?”李善桃有些疑惑,以往都是她起来没多久若哥儿也就起了,结果今儿竟然都开始吃早食了还没起。 “我去喊他?”柳杉说着就要起身。 “别别,若哥儿连轴转累了,夜里照顾小云吞,就让他多睡会儿吧。”李善桃也就是觉得奇怪才随口一问,倒也不是要叫沈若赶快起来吃饭。可能小云吞昨晚上闹腾了吧,她心想。 沈大山和沈丰闻言也点点头。 她话音刚落便看见沈若抱着小云吞走到了大屋门口。 “若哥儿,快来吃早食。”李善桃道。 沈若点点头抱着崽儿就进来了,在条凳上坐了,他们这才瞧见小云吞整个人缩在襁褓里头,甚至还被沈若盖了个当初做的贝雷帽。只留出小鼻子小嘴呼吸,都瞧不见眼睛了。 “这是咋啦?”李善桃奇怪问道,大家的视线也都跟着看过来。 沈若空出一只手挠了下腮边,笑着说道:“没咋,就是我瞧外头有点雨,拿来给小云吞挡雨的。” “那都到屋里了,给取下吧?”李善桃说着就上手去把帽子给掀开。 小云吞重见天日,大眼睛笑弯成了月牙,此刻使劲儿挥着自己的小胳膊。 “噗……” “哈哈哈哈哈!” 看到小云吞的模样,沈丰一口粥差点儿喷出来,沈大山也忍不住笑。 李善桃一边“哎哟,这咋搞得”一边忍笑忍得很辛苦。 小云吞听到笑声,大眼睛无辜地眨了眨,还歪了歪小脑袋。 结果他们的笑声更大了。 “若哥儿,你这手法……有些潦草了。”柳杉尽量委婉地说道。 沈若讪笑两声,视线从崽崽的下巴,到粉嫩的小嘴,挺起来的小鼻梁,随后划过葡萄般的大眼睛,光洁的额头,最后停留在崽崽的头顶。 已然长长的胎发被竖起,挣脱了地心引力的束缚,用红绳在底部绕了一圈又一圈,但头发调皮,不肯全都在圈住的绳子里头,那些掉出来的胎发随着小云吞歪头的动作还颤了颤。 最顶上是蓬乱的一小团,沈若甚至还给系了一个蝴蝶结。 沈若看着哈哈大笑的家人们心想:或许……你们见过长草丑娃娃吗? 159 第 159 章 “命辫”+菜籽被吃+…… 最终还是柳杉心灵手巧, 费劲巴拉地将沈若差点儿给打成死结的红绳给解开,随后将小云吞的头发捋顺,将红绳加进去一起编, 最后给扎成了个小麻花辫。 这辫子大概就只有沈若小半个手掌那么长。顶在小云吞光溜圆滚的头顶上格外俏皮可爱。 这边的风俗习惯便是这样,这满月宴上留下的胎发要留下,编起来的这条辫子就是“命辫”。寓意便是将孩子拴住, 不让病魔将孩子抢走了,期望孩子能平安长成。 “咱们家小云吞唷, 瞧着真是可爱!”李善桃见了小崽崽的新发型, 忍不住对着他一顿夸。 小云吞也不知听没听懂, 笑地可欢实了, 手脚并用地使劲儿想要让李善桃抱抱呢。 “我来抱着吧,早食都好了若哥儿你先吃着,我来喂他。”李善桃简直高兴坏了,忙不迭要把小云吞抱自己怀里, 这想要让她抱的小动作瞧着也太可人疼了。 “好。”沈若算是发现了,小云吞好像跟他性子很像。这点大估计是听不懂大人的话的,但是他肯定能从大人语气中感觉到是夸赞的。 这不顿时就来劲儿了? 瞧自家崽笑得阳光灿烂那样儿, 沈若仿佛看到了缩小版的自己。 吃过早食,沈大山和沈丰招呼家里人瞧瞧规整好了的菜地。 菜地一共四畦, 分了十垄, 就在简易搭好的鸡鸭窝旁边, 边边上留了走道。 “我和丰哥已经将萝卜和白菜种下了。”沈大山指着其中两垄说道。 为什么没全都种下, 沈大山也是第一次尝试由自己做一片菜地出来, 在这岩面上头铺黄泥做出来的,都不是现成的土地。于是他便打算先种少一点试试看肥力。 土地孕育生命,只要菜籽不是死的, 沾上土就能成活。但话虽然这样说但也不能种下了就不管了,也是要精心侍弄的,不能热着不能冷着。所以这菜苗苗啊都是又糙又精贵的。 李善桃瞧了眼夸道:“规整的不错啊,瞧着有模有样的,到时候再用竹竿做架子,让黄瓜,丝瓜秧爬爬藤。” 沈若先去去镇上买了不少菜籽回来,有萝卜、白菜、蒜苗、黄瓜、丝瓜、辣椒,他还都买了两包。那卖菜籽的小贩王大牛可是说了,要是不收成可以找他退钱。 沈丰口味重,喜欢辣,这会儿他道:“我觉着得多种两垄辣椒,等收成以后拿些去给干娘。总吃她家做的辣酱咱们也得回报点不是?” “是是是。”李善桃笑着应声。 他们家这俩孩子也都不是矫情人,改口之后喊的顺口极了。得亏周兰这会儿不在,要不然又不知道得感动成什么样。 沈若看那菜地也觉得好,但是再看一眼边上的鸡鸭,他道:“鸡鸭归窝前都在外头乱跑,恐怕会啄菜叶。得离菜畦远两尺围一圈栅栏。” 菜长成叶片会往外扩,为了不让鸡鸭啄食,就得把栅栏提前往外扩了扎。然后留出一个供人拉开的门,可以进出菜地。 “这个好办,我跟丰哥今日就把栅栏搞起来!”沈大山说完就立刻去大屋门后拎起砍刀就要上山砍竹子去。 “还落雨呢,不如明儿再去?”李善桃抱着小云吞说道。这菜籽刚种下去也不会立刻长成的,倒也不用这么着急吧? “爹娘!你们快来!”沈若的声音从后屋传来,沈大山和李善桃立刻冲了过去。 只见后头简直是鸡飞鸭跳。 家里那些鸡都是乡村走地鸡,鸭是旱鸭,平日里都是在屋后头散养的,倒也不会乱跑。不过被鬼精鬼精的,瞧见他们来了摇摇摆摆的在窝前头徘徊,老实极了。而经常喂它们的李善桃一走,那几只大公鸡便冲向了菜地。 仿佛像是回了快乐老家。 尖嘴扒拉扒拉泥块,将沈大山播下去的菜籽都给挑出来吃了! 沈若、沈丰、柳杉三人立刻上千驱赶,但是那几只公鸡和旱鸭皮得很,尾巴一甩一甩根本不怕。他们冲上去赶鸡鸭往边上跑两步又冲回来。 既然赶不走,那便准备抓鸡! “喔喔喔!”公鸡大声叫唤着乱跑。 沈若一个猛扑死死按住了一只鸡,结果黄油手被它给钻了空子。 沈丰和柳杉也抓不着,那些鸭子倒是跑到边上去不再吃菜籽,但这几只公鸡是真的皮。 于是三人打算分工合作想把鸡鸭抓起来关进窝里去。 结果那几只公鸡被三人夹击,竟然直接扑闪翅膀飞了起来! 而沈大山和李善桃过来瞧见的就是这一幕。 沈若以前也不是没见识过飞鸡,不过他家这几只鸡还真是难搞,也太敏捷了一点。所以只能求助抓家禽经验多些,手法老道的李善桃和沈大山了。 “爹娘,快点来抓它们!菜籽都要被吃光了!”见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啥,沈若立刻言简意赅喊道,成功挑起了沈大山的怒火。 他那菜籽都种土里了竟然被鸡鸭扒拉出来吃了?! 他把手里的砍刀一扔,撸起袖子就冲过去抓鸡。 李善桃还抱着崽儿,只能在一边指挥。 四人合力,终于将那几只公鸡给抓住了,丢进鸡窝里堵上门,暂时不让它们再出来了。 主要是沈大山出力,沈若他们只能跟着打配合。 抓鸡是门技术活,沈若忍不住夸道:“还是爹厉害。” “可不是么,爹一来那公鸡飞都不敢飞了。”沈丰也跟着搭腔。 两人一唱一和地把沈大山逗乐了,原本因着那公鸡将自个儿种下去的菜籽吃了的气恼消散不见,这会儿脸上都是笑:“那你俩以后可多学着点,丰哥倒是有抓鸡的样子,若哥儿你刚就是追在鸡屁股后头跑!” 沈若:“……”我亲爱的爹,你倒也不用踩一捧一。 他绝对没瞧见自个儿朝鸡猛扑的时候! 小云吞瞧见热闹咿咿呀呀喊起来,小胳膊小腿一晃一晃的,葡萄般的大眼睛就盯着自家阿爹瞧。 李善桃原本还说栅栏的事儿不着急,但瞧现在这情形…… “这栅栏还真得赶快扎好,抱窝的母鸡还在里头呢,要是闹到不愿意抱窝了可就不好了。要不我跟你一同上山去砍吧。”她冲着沈大山说道。 沈大山一听这话,立刻就拒绝了:“不用,我一个人都能扎完这一片的栅栏,又不大。” 沈丰立刻接口道:“我跟爹一同去。” 以前沈丰没长大的时候帮不上太多农事,李善桃也是会顶上的,但也就是那时候累到了导致身体不好,再加上心思郁结,容易生闷气。所以后来疼媳妇的沈大山就除了农忙时候偶尔来不及了喊自家媳妇下地搭把手,其他时候都不会叫李善桃做重活的。 包括儿媳妇柳杉也是一样,从她嫁进来之后也没喊她下过地。家中的田地也不多,沈大山带着沈丰能干完,家里的女人和小哥儿还有孩子都是被宠爱着的。男人在外干活,女人小哥儿在家里也不是就坐着享福,毕竟家里鸡零狗碎的活计也有不少。 沈大山和沈丰偶尔不忙的时候也会帮着干。 总之沈家人都是疼媳妇和孩子的。 他们一起去山上砍竹子,李善桃倒是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但还是习惯性操心,叮嘱道:“那你们带上蓑衣斗笠,早些回来,上山下山的路上慢些走。” “知道了娘。”沈丰笑着应了,跟柳杉说了几句小话便打算拿上蓑衣斗笠和砍刀往外走。 为了防止那些公鸡吵着抱窝的母鸡,沈大山让沈若去灶台后头扯了几根生火用的稻草来,将公鸡的两只爪给困在了一起,之后就将它们丢在了羊圈里头。 三只鸡扑扇着翅膀,扬起了不少草屑和尘土。公羊趴在母羊和两只小羊崽边上睡觉,这会儿被吵着了,站起来过去用角顶了它们几下,那几只公鸡这才消停下来。 沈大山便也带上东西往外走,竹林就在虎头山半山腰处,到也不算远。等砍些之后放板车上运回来,应当还能赶上家里的晌午饭。 牛儿带出去不安全,他们不可能将牛儿放眼前看着,所以只是把套牛车的板车带出去了,需要人力来推动。 沈若也跟出去瞧了眼,那板车是牛拉的,自然没有把手。现在镇上已经出现了独轮车,但是那车总是会歪来歪去,东西容易倒了。 沈若思索片刻,想到了一个办法,在双手扶住的把手底下各加两根木条,这样要是手力气不支的时候还能放下来,车就不至于倒了。 独轮车村里也有人家在用,自家以前也有个破破烂烂的,是买的村里别人家的二手,能用来运东西。 不过自从借用了沈汉三的牛车之后,家里的独轮车就很久没有拿出来用了。 沈若心想,在自家买到牛之前,沈汉三伤好了之后把牛车带走之后,自家要运东西那自然需要车,最简便快速的方法就是将独轮车做些改造。这样未来能够使得方便。 想到就去干,那独轮车就堆在沈丰的屋里,因为家里屋子实在是又小又少,所以东西都是哪个屋子有空位,就往哪儿塞。 不过东西虽然多,但每个屋子都收拾的井井有条的。 柳杉听若哥儿说要独轮车,就带他进屋。里头二狗还在睡着,听见动静了醒过来,睡眼朦胧地伸手:“娘。” 柳杉快步过去拉住了他的小手,把他从床上扯起来。 “二狗自己穿。”他拒绝了娘亲穿衣裳,自己眯着眼睛开始穿衣服。 沈若看了他一眼,忍不住笑,这孩子显然这会儿还没睡饱。 沈丰三口的屋子也就比沈若的屋子大一倍,塞了一张大床,一个木头打的柜子,还有柳杉嫁妆里头的三个红木箱子,最边上塞着那辆独轮车,其他的便没有什么了。 沈若瞧见那独轮车上头摆了几块木板,还有木炭,立刻快步走过去瞧。 上头有字,字迹稚嫩,不难看出是谁的手笔。 “呀!小叔怎么在这里?”二狗醒神之后突然发现沈若竟然在屋子里呢,顿时从床上跳起来往沈若飞扑过去。 那独轮车就摆在床脚,沈若笑着接住二狗,摸了下他的头发,柔声问道:“二狗每日都练习写字么?” 二狗点点头,小大人般说道:“是呀,二狗想和顾叔叔一样,会写好多好多字,还要写得很好看。” 柳杉听了是又欣慰又心疼,对沈若道:“只要小云吞屋里有娘看着,他啊,每日不是出去找欣哥儿,就是窝在屋里头写字。我先前绣花,他就蹲这儿写,安安静静的。” 沈若眼前顿时出现了画面,笑着夸道:“咱们家二狗真有毅力,你顾叔叔他先前也跟我夸了你呢。” 二狗眼睛亮亮的,高兴地不得了。 “行了,你快去洗漱然后到厨屋吃早食,阿奶和小云吞在那儿呢。”柳杉道。 “好!”二狗在自家小叔怀里扭了扭身体,这才跳下床穿好鞋子往外跑。 “你慢着点儿!”柳杉喊完,无奈道:“这孩子,总是急慌慌地。” “这叫有活力。”沈若笑着道,“阿嫂,既然家里围墙都已经建好了,那这车就搬外头去吧,屋里这边便能空出来了。” 柳杉还有些发愣,不过搬出去也挺好,他们屋子被这独轮车占了一大片,人走不过去,那边窗子都不好开。 “这会儿就搬么?”她问。 “嗯,我打算一会儿就带去木工厂找沈木改造改造,”沈若想了想,看着那片地方说道:“还有,二狗往后要念书自然要用书桌的,我打算给他打个书桌摆这儿,正好对着窗户,光线好。” 160 第 160 章 坐前头+木工厂+甜甜…… 顾允正往沈若家方向走去, 远远的便瞧见一道熟悉的人影推着个独轮车朝自己走来。 他问道:“若哥儿,做什么去?” 沈若自然也瞧见他了。濛濛细雨几乎将顾允整个人笼住,他穿着一袭青色书生长袍,宽大袖摆随着风摆动, 身后是浓雾烟雨的宣纸, 跟一副水墨画一般。 “把独轮车带去木工厂找沈木改造一下,顺便问问先前拿去的那些设计稿制作成品的进度。”沈若在他面前没有包袱, 毕竟顾允知道他不是本土的古人, 所以很多现代词汇他可以不过脑子直接在顾允面前脱口, 顾允也能听得懂他在说什么。 这也算是一种默契。 顾允颔首, 快步走到沈若身侧,伸过手去抓住了独轮车的一边把手:“我来推,你坐前头。” 沈若瞧着他忍不住眉眼一弯。他小时候也见过有人坐在独轮车上的,因为两边放东西的地方确实可以坐人, 但是一般都是两边都坐了人, 或是一边坐人一边有东西堆着,这样才能保持平衡。如果就单边坐人车子就会不稳当,那推着独轮车的人, 两只手都要更加使劲, 这才不至于让独轮车侧翻。 “我力气大着呢, 再说车上也没东西呀又不重, 可以继续推。”沈若知道顾允只是想让自个儿轻松些,但是说真的, 这几十斤的独轮车推起来还真不算费劲, 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地面太凹凸不平,轮子又是木质的没有橡胶缓冲,导致手臂都快被震动麻了。 “我来。”顾允看了他一眼, 在这件事上显得很霸道。 沈若:“好吧,那你来。” “坐上来。” 沈若乖巧地在独轮车一边坐下了,扭过头看顾允,就见他将宽大的袖摆卷起,骨节分明的大手抓住独轮车两边的车把,轻而易举地将带着自个儿的独轮车给推动了,车上有了重量之后就会比空车稳当一点。 顾允的手臂经常是被袖摆挡住的,沈若这才发现他的手臂肌肉线条很好看,根本不是像他穿上衣裳那样瞧着清瘦,明显是有锻炼过的肌肉的。 以前近距离接触的时候,沈若就感受到了,顾允甚至还有腹肌! “你平日里都会锻炼吗?”沈若好奇问道。在刻板印象里,书生都是宅男,窝在家中读书也不用下地干活,一个个都文弱。但是顾允不这样,从他先前恢复身体的能力来看,确实不是个弱鸡。 当然会觉得顾允弱的还是沈大山,先前就在家里说了,但后来瞧见顾允来帮着劈柴,那柴火劈了一堆都不带喘气的,还弄得又快又好,沈大山才就此改观了。 顾允“嗯”了声,“明日早晨跑着去溪边,温书完了再跑回去。”看沈若额角还有先前推车时候出的汗,便道:“擦擦汗,今日风大还落雨,莫着凉了。” “你好有毅力啊。”沈若夸道,随后抬手用干净的袖口随手擦了下汗,继续目不转睛地盯着顾允的手臂看。 顾允嘴角微微上扬一瞬。 沈若在那用视线看着顾允的手臂,顾允也在默默地打量着沈若。 不知是不是先前说开了不要委屈自个儿的缘故,沈若脸上的笑容也更多了些,眼睛里盛满了愉悦,最重要的一点是,原本若哥儿每日都穿的粗布麻衣,不是土黄便是灰黑,一副仗着人长得好看穿啥都行的样儿,然而今日却换了一身,难得穿了一套颜色亮一些的棉布衣衫。 同样是青色的,穿在顾允身上便是书生意气,但穿在沈若身上却让顾允不由得想到《白蛇传》中的小青。 腰间门系带打紧了,更衬得他脊背纤薄,一杆腰窄地几乎能双手握住。 顾允理智中觉得自己总是沉湎于美色有些太过,但时不时还是忍不住想起他,甚至于还不自觉地写了几首酸诗,但这些就不必让沈若知晓了。他现在是每日一早起来做完每日的任务之后便想着往沈若家跑。 他从没想过自个儿遇着心爱的人之后会变成这样,但他心里无疑是开心的,每每一想到未来能和若哥儿成亲,就美得冒泡。 沈若见顾允的表情还是没什么变化,但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他现在是愉快的,不自觉地坐着晃了晃小腿。和他在一块儿,哪怕两个人都不说话,气氛也不会尴尬,沈若很享受与顾允在一起的时光。 很快就到了晒谷场上,沈若跳下车去找沈木出来。 沈木一听是沈若要找自己帮忙,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计跑出来了。 “要改它?”他跟沈若和顾允打了声招呼,便蹲下.身去瞧那独轮车。 “嗯,打算在这儿加两根木条,可以放下歇脚又不至于侧翻。”独轮车没有东西借力,只能一路推着,要是手突然麻了没力气就容易翻倒,所以加上这么个东西就能有效避免。 沈木想了想,顿时眼睛一亮,“若哥儿你可真聪明!这个简单,我立刻就能搞好。不过你这车着实破旧了些,好多地方都松动了,不如你放这儿我给你修完了装好再叫人给你送回去?” 只要是关于木头的事儿沈木的话就变多了。 沈若一笑道:“成啊,除此之外还有件事要麻烦你。我想打一张木头书桌,外加一把椅子,用好木料做。” “行,包在我身上。”沈木拍拍胸膛说道。 顾允立刻便猜到这套桌椅是给侄子打的,他道:“桌面要大些,高度可以先不用太高,未来等二狗长大长高了再往桌腿上加木条。椅子也同理。” “好主意!”沈若顺着顾允说的想了想,桌面确实要大,毕竟笔墨纸砚都格外占地方,而书桌的高度随着二狗来,这样他写字的时候也能站能坐,都不会费力。他想起那些书法家写毛笔字的时候大多都是站着写的,果然还是顾允这样从小学到大的人知道最适合二狗这个年纪的书桌该是怎么样最合适啊! 顾允对上沈若晶亮的眼,心里自然是十分受用。 “成,不过这样做的话,以后那桌腿岂不是颜色不均了?”沈木挠了挠头。 这里人都讲究一体成型的,后面拼接上的自然会有区别,用的不是同一根木头都会有些影响。只有些不太讲究的人家才不介意给家里添置大件的时候,做成这样。 沈若想了想那桌腿其实也瞧不太着,要是未来真的丑,大不了上层木漆。总归是有办法的。 “没事,就按顾允说的这样做吧。麻烦你了,之后把工钱和料钱结给你。”沈若道。 沈木立刻摆手:“不用不用,做这点事儿不费劲儿,哪儿能收你钱。” 他别的事都愣愣地,但也不是不知道分寸,这木工厂都是因为沈若的好点子才能建起来,要不是他自己哪里能在这里发光发热啊!更逞论这么短的一段时间门里头,都快能赚到他以前大半年做木活的工钱了! “这你必须收,木工厂的活都要记账入册的,活儿能乱但账不能乱。哪怕是村长来找你做活儿,也是要入账的。”沈若对此非常坚定,今日要是自己开了个口子,那以后只要是跟沈木沾点关系的,或者是木工厂里头的家属过来要做东西,难不成沈木都不收钱了么?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自然是要从一开始就杜绝的。 沈木听得一愣一愣的,在他的想法中,自然是人情高于得利,但是若哥儿说的又十分有道理。甚至将未来可能会发生的不利于木工厂发展的情况都一一告知了。 顾允看在眼里,听在耳里,眼中带着欣赏的目光投向他。 沈若还在侃侃而谈,将利弊分析地透彻。 沈木道:“我知道了。” 他心中对沈若简直是佩服地五体投地,感觉听他说完茅塞顿开,甚至又学到了许多。 沈若点了下头,有些人说不明白的他自然也不耐烦解释,但是沈木不同,他虽然瞧着呆愣,但是脑筋不是木的,实际上也是个聪明人,要不然也不会在沈若设计“若斗”时候也给出了意见。 沈若刚想问他先前那播种冬小麦的筒子还有婴儿车、婴儿床有没有做好的时候,沈木就直接开了口,说已经都做好了,但瞧着还需要改进,本就想去找他了。但是因为有一批“若斗”要交货,所以就被绊住了手脚。 “走,我们一起进去瞧瞧。”沈若自然而然地牵住了顾允的手,拉着他一同跟着沈木往里进。 员工瞧见他们了,纷纷扯下口罩跟他们打招呼,一个个的脸上嘴巴都咧的大大的,高兴极了。 被这种氛围感染,沈若和顾允的心情也极好。跟他们也都一一打过招呼,这才进入到最里头的那个办公室。 办公室已然被扩大了一些,但里头堆了不少做好的成品,还是显得有些挤窄。 沈若一眼便瞧见了放在边上的那张婴儿床,目测大小瞧着是合适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把自己设计的东西都做上去。 沈若伸手就要去拉,手却被顾允一把握住。 “别徒手。”顾允清凌凌的嗓音传入耳廓。 “是啊,还没来得及打磨,这上头还有不少毛刺哩。”沈木立刻上前,自己去摆弄那婴儿床给沈若看。 沈若偏头看了顾允一眼,小声道:“我手又没那么娇,不至于碰一下就伤了。” 顾允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揭穿道:“先前那个用手揉搓止血草结果把手心搞得血流不止的人是谁?” 沈若:“……”艹,我竟无法反驳。 161 第 161 章 检查半成品+沈若的记…… “那么久远的事儿你都还记得啊……”沈若曲起指节抠了下侧脸。 顾允一提起他也就想起了那次捏着草渣大晚上的跑进他家的事儿。那还是他头一回进顾允家呢, 也没来得及仔细瞧,就顾着赶快问顾允怎么救牛儿了。 顾允“嗯”了声,目光落在他白皙的手上, 轻声道:“我不想瞧见你受伤。” 所以提前制止, 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顾允也不想。 沈若觉得他有点儿大惊小怪了, 自己又不是什么柔弱易碎的玻璃, 用得着这样? 但是话到嘴边说出口的却是:“好, 我以后会小心,三思而后行。” 顾允这才满意,嘴角略微上扬。 幸而沈木瞧见东西就对周围人的动作话语不是非常敏锐关注,这会儿正在十分认真的摆弄着婴儿床。 “若哥儿,你瞧, 按照你设计图上做的, 可以床能拉开变长, 下面加了木轮, 能推。”沈木一边演示一边道:“高度跟你给我的尺寸是一致的,四边的围栏都是可以放下来的,这边做了卡扣固定。” 沈若这回没有直接上手, 而是把手缩进了袖子里, 隔着一层布料再上手。 “卡扣有些松, 多用几次容易脱落。”沈若检查了一下, 眉心微微皱起, “要不, 你试试看能不能做成那种内嵌式,卡扣扣过来的时候能直接嵌入,这样不容易掉。” 当然要是还不放心可以用绳子穿过围栏绑一绑, 这样更稳固。 沈木点点头,记下了。 “有些晃,不够稳固。”沈若用些力推了推,说道。 沈木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想了想道:“做跟‘若斗’一样的装置,让它稳固些。你觉得可行吗?” “可以试试。”要是做了那个装置,底下还能放东西,想来确实不错。 “那再瞧瞧这个。”沈木推出婴儿车给沈若瞧。 那车长得类似与现代的婴儿车,但在这个条件下做出来的自然不能比,可以用把手推动,孩子能坐在里头。前头开了两个洞放腿的。 “这个瞧着没有什么问题。”沈若仔细瞧了,还上手推了推。顾允也上前来尝试了一下。 这种婴儿车自然不是木质的做好了就能用的,还要用布包上棉花里里外外都包上一圈,这样孩子坐在里头才不会难受,而且棉花还能起到一定的减震效果。 沈木脸上带着笑,听沈若这话顿时就跟得到了老师表扬的孩子一样,没有问题就是对他的手艺最好的褒奖。 “那个筒子还没完全做好,尺寸一直确定不下来,我还在和村长讨论呢。不过现在半成品可以拿出来给你们瞧。”沈木说着便要去拿,这东西显然是最重要的,也是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所以放得位置也有讲究。除了村长、沈木和几个靠谱的族老以外,就只有沈若和顾允能提前瞧。 因着要装到爬犁上头,所以筒子外还缠上了布条,目的是为了之后能直接绑到爬犁上面。 沈木拿来的不止有筒子,还有分好了大小的冬小麦种子。可想而知这分类可不容易,最起码也要用大中小三种筛子筛一遍。 “出麦粒的孔隙的尺寸应当能定下吧?”沈若问道。 “这个定下了,主要是整个筒子的尺寸定不下来了,还有里头那螺旋,刻出来的每一个都不太一样。”沈木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他着实还没有找到更简便的办法。 “螺旋可以用标记做出差不多的。”顾允在一边听着,说完后拿了桌面上一个螺旋配件,和两根木条。 “将它夹在两根木条之间,从哪里开始雕刻,便在木条上画上一条线做上记号。两边木条都要这么做。” 顾允拿炭笔画上,随后拿开那螺旋,又拿了一根粗一些的木条,放在两根木条中间,随后按照先前画好的记号,对上去画上。 再将画好记号的粗木条递给沈木。 沈木一直想不到有什么好办法,看着顾允的动作也是将信将疑,毕竟螺旋可不是横平竖直的,哪里能那么简单弄成一样的呢? 结果那做了记号的粗木条到了手中,他顺着记号手指往下画,脑海中出现了螺旋的样子,似乎……还真是可以! “可行!”沈木顿时激动起来,困扰他数日的难题就这样迎刃而解了! 沈若冲顾允竖了个拇指,感觉他空间思维能力很厉害啊,先前拿螺旋增加摩擦也是顾允想出来的。 “那螺旋的尺寸能定下,整个筒子的尺寸也能定下来了啊!”沈木笑着说完就打算往外跑,“我去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村长!” “那我们就先回了。”沈若拉着顾允先一步走出办公室,毕竟这里算是沈木的私人空间,他人要是不在,他们自然也不好在里面多待。 “好好好,若哥儿你那独轮车和木桌好了我叫人给你送去,就不用你们再跑一趟了。”沈木摸了摸脑门,说完便锁上门,立刻往外飞奔而去。 沈木的学徒正抱着个“若斗”过来想让沈木瞧的,结果刚走来就看见自家师傅冲出去了,有些愣住。 “什么问题?”沈若随口问道。 那学徒立刻滚豆子似的跟沈若说了。 沈若仔细听完发现也就是小问题,是那木箱子底部卡扣有些松的问题,只要拿新的木条重做个更合适的就成。但是这学徒想到了个更好的办法,那就是像门闩一样,直接在内部也做上一个卡扣。 沈若直接反问:“外头不能直接打开,还需要里面伸手进去操作,是不是多此一举?” 学徒:“是哦……” “有自己的想法是好事,或许下一次你想到后可以直接做一个成品出来实验一番。”沈若说道,毕竟设想再多都不如实践一次,年轻人有想法是件好事,是需要鼓励的。 “你的手艺练得不错,有你师傅一半的功力了。”沈若笑着道。 那学徒顿时站直了身体,拼命压抑着想要跳起来的激动,说道:“谢谢沈老板夸奖!” 沈若挑眉,问道:“为什么叫我沈老板?” 顾允也好奇地看过去,木工厂名义上是村里的,村长也说了所有村民才是木工厂的老板,怎么这会儿喊沈若作老板了呢? “大家私下里都这么叫……而且沈老板你先前关心咱们,还教咱们家里人做口罩,这些日子里大家咳嗽的都少了,也不会感觉不舒服。”学徒有些不好意思了,抬眼对上沈若的视线,说道:“还有,没有沈老板您做的‘若斗’就没有木工厂,所以叫一声沈老板,也是应该的吧?” 这都是私下里叫的,结果他一时嘴快,外加年纪不大,就全给抖落了出来。他觉得是好事啊,沈老板应该不至于生气吧。 不在办公室里,外头工人多,自然也都听见了。 沈若摇摇头非常有原则地道:“以后不必喊我沈老板,叫名字就可以了。” 木工厂他只能算是个股东,虽然是他牵头建的,但名义上却是整个沈家村的产业。他不能代表所有村民,所以这么喊着实不合适。 虽然是大家心甘情愿喊的,但是沈若却觉得自己受之有愧,毕竟为木工厂做出的贡献也有限,他也没有那么多的经历当真正的老板。像他这样有责任感的人,听不得这个,他不当老板,但有什么点子都会分享出来,身份只是作为沈家村村民中的一份子,这样会让他觉得轻松一些。 他没多做解释,但是有的人却能懂,就比如边上的族老。 族老摸了摸花白的胡须,笑着点了点头。 等沈若和顾允出了棚,大家便都聊开了。 “为什么不能喊老板啊?” “他那么厉害跟咱们不是一个层次的,感觉不喊老板喊名字不太合适……”毕竟他和自家的关系不近,甚至有些人家以前还说过沈若的坏话,更不好意思喊人家“若哥儿”了,那都是亲近的人才会喊的,或者就是那种厚脸皮的人家敢这么喊。 族老道:“你们还不懂若哥儿的意思?他是想告诉咱们,他不是高人一等的,也是咱们沈家村里头的一份子,和大家都一样。” “不需要你们来拔高他的地位,他就在那个位置,不想越过所有人去。”族老摸着胡须,问,“你们明白了么?” “……”木工厂中陷入一阵沉默。 那学徒第一个道:“族老,我懂了!他也是跟咱们一样的人嘛。” “而且村长以前都说了,沈家村木工厂的老板是全体村民呢,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是老板。不能只喊沈若他一个!” “对,他就是这个意思。”族老看向学徒的眼神中带着满意。 周围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沈若是这个意思啊! 不过想想也是,要么就喊所有人都是老板,要么就是喊谁都叫名字,这才公平嘛。 沈若完全不知道自己说的话竟然被过度解读了,但是他的目的也达到了。 一个人能做的事情有限,精力也有限,他能顾着木工厂,但不能当木工厂的真正老板。不过像村长说的,全体村民就是木工厂的老板,这个实际上类似于“名誉老板”一样的感觉。 “糟了!”沈若顿时停下了脚步,睁大眼睛看向顾允。 “怎么了?”顾允问道。 沈若有些哭笑不得地道:“我昨儿个跟干娘约好了,上午要弄布艺小作坊的事儿,结果我忙着送独轮车,又在这儿耽搁了会儿,就被我给忘了!” 顾允瞧见沈若脸上露出这么复杂的表情,伸手揉了下他的发髻,安抚道:“人之常情,我想她会理解的。” 162 第 162 章 布艺小作坊 等沈若回到家的时候气都还没喘匀, 就听见围墙里头传来的人声,看来干娘已经将所有人都给找来了。 这会儿是他一个人回来的,因为顾允还有事儿要忙, 说是要往镇上去。沈若没多问,只关切地问了句怎么去。 家里板车被沈大山和沈丰拖去虎头山那边装竹子了,牛儿倒是还在, 就是需要另找个板车套上。 结果顾允说隔壁村有人上镇上, 他搭车过去。 两人就此分别, 沈若算是知道了他今早过来找自己也就是想和自个儿见一面。 他那么聪明哪儿能知道顾允有些事情还瞒着自个儿。 那些银两的来历,想来应该就是顾允要去镇上做的事儿得到的吧。 不过顾允这人正直, 沈若相信他得到的银钱自然不是不合法的, 他这人瞧着就不是会做那种犯法事情的人,至于为什么不和自己说, 可能是因为有人不让?或是有些别的顾虑。 顾允既然愿意把银钱大部分都拿给自己,那就意味着他在合适的时候会将这件事和盘托出的, 也想叫自己知道,他顾允有能力养好自己和崽崽。 这么一想, 沈若觉得更没必要追问了。 所以一直到现在,对于顾允的事业沈若一句话都没有问过。但他脑海中也不是没有猜测的, 这些也就不用对着顾允说出来求个应证了。 他快步往前走了两步抬手推开虚掩着的木门,就瞧见里头好不热闹, 屋前头满满登登的都是人。 村里熟悉的不熟悉的婶子有不少都来了,还有心姐儿巧姐儿、沈水也在。 她们这会儿在屋前头摆着的条凳上坐着晒太阳,雨过天晴后的阳光射下来暖洋洋的,大家就边坐着唠嗑边等着沈若回来。 这会儿大家一看见沈若了,立刻停下唠嗑,有热情的婶子立刻站起身喊他。 “若哥儿回来啦?快来快来, 咱们刚巧说到你呢!” 心姐儿巧姐儿也起身,快步走过来站在了沈若身边。心姐儿脾气急些,一言一语里满是激动:“若哥儿,我听周婶说你要开厂子啦!我们都能来做活吗?” 巧姐儿有心想问,但心姐儿一张嘴嘚吧嘚吧不停,她俏脸憋得通红。 周围的婶子们也都看过来,眼含期待,自然也都是想问这个的。 沈若被这么多双眼睛注视着,他嘴角蓄着柔和的笑意,肯定道:“嗯,开个布艺小作坊。” 小作坊和厂子可不好比,厂子是工人都来这里上班做活儿的,他家可没那么大的地儿。不过小作坊也有小作坊的好处,他要做的是分拨下去的手工活,只要规定个上交的期限那也就成了。名义上是小作坊,但其实也没有个正经的屋子拿来做,所以这名字也取的是让沈若有一丁点儿的心虚的。 而且镇上小摊买卖商品的吞吐量肯定不高,现在自然不会去造厂子,那十分的不划算,弄个小作坊也就暂时够了。沈若对自家的“珍宝居”还是非常有信心的,那正牌书包就是自家小摊的“王炸产品”,除此之外,沈若还要想想其他的东西,只要能用布做出来的小玩意儿,都能拉出来卖。 大家一听这话顿时激动起来,先前村里木工厂开工的时候,好些人家里的丈夫都去做活儿了,这会儿都还有去虎头山上砍树的呢,可那份事业都是选的男人去做工,而村里的女人和小哥儿倒是只能帮忙种种小树苗。 她们自然也是想赚钱的,但是苦于没有门路,镇上或是地主家里要招人,女人小哥儿除了能找到浆洗衣服这类的活计,其他的自然都不会招力气小的女人和小哥儿。也有些零散的绣活能接,但那都是看缘分,只能赚几个铜板。 但是若哥儿说要在村里做小作坊,那可就大不一样了。先前来帮过沈若做东西的婶子们都知道那些东西的好处,恰好这也是她们擅长的活计,要是能靠它赚钱,那也不比木工厂里头的员工差啊! 周兰先前在里头跟李善桃说话呢,此刻从大屋里头走出来,看见沈若了立刻笑着迎上去:“你可回来了。” 周兰简直像是瞧见了大救星,握着沈若的手在他耳边小声道:“你是不知道大家伙儿见你不在一直问我个不停,那我哪儿答得上来啊,只好往屋里躲了。” 说完瞧瞧沈若的表情,无奈道:“若哥儿你可别笑话我,我也是头一回跟这么多人一块儿说话。” “怎么会。”沈若大概能感受到,毕竟一堆人热情地跟你问这问那,自个儿先前也体验过了,确实让人有些招架不住,他憋着笑,也轻声对周兰道:“干娘,这事儿你以后还得多习惯习惯。” 周兰顿时站直了身体,端了几秒钟管事的姿态。若哥儿说得不错,她可是小作坊的管事,这是必须要习惯的,可不能露了怯。 沈若站在所有人中间,扬声道:“先前来帮我做过东西的人是知道的,我要开的这作坊要做的便是各种各样的布艺小玩意儿。需要有人缝纫、绣花样等等,活比较零碎,是按件算工钱,每样东西的工钱也不同,依照难易程度和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来算,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东西上交的。每月结一次工钱。” 听到按件算工钱,大家都有些吃惊。家里男人们出去做活,那些老爷可都是能少一日就一日,恨不得让他一个人一日干两日的活,就为了能少给些银钱。 但是沈若不同,他竟然按件数算钱!那岂不是做的越多,就能赚得越多了?而且这可比上山砍树轻松得多啊!! 大家顿时都被他的话给震到了,一时间都没人说话。 沈若已然将最重要的东西告知所有人,这会儿便擎等着大家发问。 “若哥儿,我、我手艺不大好的,也能来么?”有婶子被周兰喊来心里头直打鼓,因着跟周兰关系还不错,感觉这会儿就像是个走后门过来的。毕竟她先前也没来帮过沈若的忙。 有个年纪大些的哥儿也问了声:“我手艺也一般,只能把两块布缝上,再多的就没有了。我也能来么?” 主要是针线活这个还真不是每个女子和小哥儿都能做得好的。 沈若对此深有同感。 沈若对这些早有预期,不然也不会和周兰说只要是靠谱些的人都找来了。 他对着这两人道:“有不需要针线的活计。” 那婶子和那个阿叔顿时喜笑颜开,没想到竟有这种好事! “举个例子,每一样商品都会分成好几个部分,分给不同的人做,最后由一个人组合起来,那每个经手的人的工钱也是不同的。”沈若补充道。这是在时间紧迫的前提下才需要全部分开做,在时间不紧的时候可以只分为两部分。 “一般情况下,分为三部分,一是裁剪布样,二是绣花样,三是缝纫。有的不需要绣花样的,那就是两部分。还有的类似七彩发绳那样的,直接可以做的,那就是一个人完成。” 大家都听的很仔细,周兰在一边也在心中默默记下。 “这些活计你们都可以拿回家去做,不需要一直呆在我家。你们家里要是有事儿也能去干,这活计就空闲的时候做做就成。”沈若知道村里人家里都是鸡零狗碎一堆事儿,那自然不能要求她们一整天都做活儿,能带回家去做,在上交日子前交上货就成。 而且沈若这么说了,想赚钱的自然会努力做。 “这么好!还能带回家做啊!我男人他在木工厂里头连块木头带回家割都是不成的,白日里都在工厂里头做活儿都见不着人呢。”有个婶子激动道,这样又自由又方便,还能用空闲时候赚钱,想想都要乐出声来了! “能带回家确实不错,我家里还有个老的要照顾呢。”有人笑着说道,这样又能照顾老人又能做活儿赚钱,可真是太好了。 “总之,只要你们做活细致些,弄好点儿就成,”沈若想了想后继续说道:“不过,作坊里头这些活会换来换去,也不一定每个人都能分配到活计,如果活少就默认让手艺好的人来。前提是你们自个儿要过来接活才会分配。要是接了活但临时有情况做不了,那就赶快来说一声,我们就能找别的人做。” 大家听完后就点点头,想着沈若说的话。 “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沈若笑着问道。 大家伙儿这时候还沉浸在喜悦中,但也有几个脑子转得快的,问道:“要是咱们做错了怎么办?” “做错了的就没有工钱了,得拆了重做才有,这个会有专人来检查。”沈若道:“而且发材料的时候会附带一个样品,我娘也会手把手教一遍,瞧见你们做成功了第一个再把材料和样品带走,等日子到了要将成品和样品以及剩下的碎布都拿过来。” 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作坊的,哪怕是碎布,都是不允许留在做活儿人家里的,样品自然也不能。当然这些也不会卡的非常死,那就很不近人情。所以要定下一个损耗,交回来的不能少于拿出去材料的重量的百分之多少。 沈若道:“尽量不要做错,宁愿慢些仔细些,这样好歹不用返工费劲。” 刘三娘也在里头,这会儿高兴地不得了:“若哥儿,让我来检查呗?检查也有工钱不?” “可以,工钱那自然是有的。”沈若瞧见她自告奋勇,忍不住失笑。 还记得当初刘三娘憋着一股劲儿非要找出其他人带来换肉蛋的布料的毛病,那检查起来的标准和要求可高了,而且一连检查下来都瞧不出累,一直是斗志满满的。 沈若心想:确实找她来做这个活计合适极了! 周围也有几个婶子是当初拿家里的布料跟沈若换过肉蛋的,这会儿瞧见刘三娘跃跃欲试的样子,立刻就回忆起当初被她支配的恐惧。 刘三娘当时那双眼睛一瞪,手眼并用检查地那叫一个仔细,布料上头一个小破洞都是不能有的。 “好嘞!”刘三娘听沈若应了,要把这个活计交给她顿时脸都要笑烂了,立刻开玩笑似的对着周围人说道:“你们以后做活儿可都仔细着点,我刘三娘的一双利眼可不是吃素的!” “刘三娘你啊可就放下一百二十个心吧!咱们哪里会糊弄若哥儿!” 真是笑话,若哥儿愿意扒拉她们,她们是傻还是蠢了难道还不好好干? 自然是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把东西做好咯! 163 第 163 章 管事是若哥儿的干娘 绣活好的自然赚地会多些;缝东西针脚整齐细密的, 要是缝的东西大,地方多,那工钱也不会少;如果不需要缝东西和绣花, 就剪布样或是做发绳一类的,那一件的工钱会少些,但是数量多做得快,所以积攒起来也会很可观。 沈若拿书包、刺绣发带和发绳来做例子,大家都明白了。之后便挑选自己喜欢的,擅长的来做就成。 像绣花样和缝东西还是有些门槛的, 但是能绣能缝的也能做发绳,总之自由度还是很高的。如果活少就默认从想要接活的人当中挑选手艺最好的那个人来做。 这些规矩从一开始就应该和所有人都说清楚, 免得有人会觉得不公平。至于自己的绣活是好还是不好,大家都是心里有数的,更何况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先前来帮忙过的, 水平也都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婶子们都听明白了,若哥儿想出来的那些玩意儿一个个的都有趣有用, 自个儿以后能帮着做学些手艺不说, 还能赚到银钱呢。谁说女人和小哥儿成不了事?有若哥儿在, 大家都能跟着一起干事业呢!想到这儿大伙儿的一颗心都是火热热的。 自从木工厂和被县太爷嘉奖的事儿之后, 村里人对沈若都有点儿盲目地相信。哪怕沈若的小摊都还没开始摆, 她们也觉得肯定行。 沈若自然也不会让她们失望,要想让“珍宝居”一炮而红,那法子不是早早地就想好了么。 见大家没什么想问的了,沈若拉住了周兰对所有人道:“各位婶子, 我家布艺小作坊的管事就是我干娘,以后你们若是有什么不清楚的事儿都可以问她。” 大家顿时被这个重磅消息给砸晕了头,周兰啥时候悄么声儿地就成了沈若的干娘了!竟然也没声张, 她们这才知道呢! 认干亲这事儿本就是自家人知道了就好了的,但是若哥儿是谁啊,村里的名人,还是县太爷嘉奖过的人,还脑子聪明会赚钱,是个顶厉害的小哥儿!这样的人竟然会在这时候认一个干亲? 周兰家和沈大山家的关系也没好到这地步吧!!! 许多婶子顿时就酸了,这么好的孩子谁不想抢走当自家的哥儿啊,这么出息的哥儿在沈若之前从没见过!没想到竟然让周兰这个脸皮厚的抢了先,早知道就该和沈大山和李善桃多处处关系! 她们想说话,但若哥儿还在边上,只能对着周兰挤眼睛。一腔话语堵在喉咙口想说。 周兰对上她们又吃惊又羡慕的视线,嘴角的笑意都压不住,她回握沈若的手,冲所有人说道:“咱们也都熟得很,以后有什么搞不懂的都可以问我。不过要是做东西的手艺不过关,或是粗制滥造敷衍的,会有惩罚,以后便不让她继续做了。不过我相信今儿我找来的你们不会这么干,我周兰也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 虽然还很生涩,但也能感觉到这就是在“打一棒子,给个甜枣”,沈若心中感慨,找干娘来帮忙管事是个正确的选择。 “之后有活儿了我会来喊,”周兰握着沈若的手,心就安定,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话也不紧张,“还有,你们家里有剪子的,锋利些剪布快的,可以提前过来帮着剪布样。也是有工钱的。” 小摊开摆那天沈若就打算把布带一些回来,将布样剪出来之后再发到做活儿的婶子手里,绣花、缝纫、组合,这就能一气呵成了。效率也会变高。 “剪布样是第一步,等剪完了才能做别的。”沈若补充道。 有些人家没有剪布料的大剪子,用小剪子不但容易歪还剪得慢,所以还是统一剪出来布样之后再分发下去制作比较好。 能有工钱拿那自然没有人会犹豫,哪怕没有工钱也就剪剪布料的事儿大家也都乐意来帮忙,要不然以前若哥儿家给的红糖水、番薯粥岂不是白喝了。她们可不是白眼狼,自然也想要回报些。 这会儿只要家里有锋利的剪子的都想来。站出来的足足有十二个,心姐儿巧姐儿也在内。 周兰默默记下这些人,“等布料到了,我去喊你们。剪布样是不能带回家去做的。” “好呀,人多聚在一起还热闹呢!”心姐儿笑着说道。她最喜欢凑热闹,自己一个人还不乐意干,非要凑到巧姐儿一起的。 布艺小作坊的人力不缺,所以沈若便道:“暂时小作坊就院子里这些人,再有人想来得等以后了。”村里的婶子、阿叔、姑娘、小哥儿的自然不止现在在他家的二十二人,但是就目前来看要做小摊上卖的商品那应该是绰绰有余了。 等以后生意做大了,再招新人。 大家也都能理解,虽然很遗憾不能带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一起来赚钱,但是活儿是有定数的,多来一个人那就是自个儿少一份钱,这跟从自己口袋里掏出去也没什么分别。 “好,若哥儿你扒拉大伙儿,让咱们都跟着你赚钱,咱们一定念着你的好。”有婶子表态道:“以后要是再让我听见谁敢嚼舌根的,我马梅花第一个扇她!” “若哥儿这样好的人,竟然还有人嚼舌根,真是不识好歹啊。” 话题一下子就偏了,婶子们同仇敌忾说着一个人,沈若没仔细听,说实话他并不觉得自己应该被所有人喜欢,又不是银钱。再说了,她们口中那个谁,沈若连脸都记不住,所以更加不用在意了。 “好了,你们都别说了。平白的惹若哥儿闹心。”周兰眉心微微蹙起,说道。 大家立刻就熄了声,有些歉意的目光看向沈若。 沈若嘴角微弯,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我不在意的。多谢各位帮我说话。” 他的目光从所有的视线中划过,说道:“辛苦大家,往后我家的布艺小作坊,就请大家多多关照了。” 在这儿的人除了两个姑娘一个小哥儿,其他人年纪都比沈若要大,但他们不会搬出长辈的架子来,听沈若这么说,觉得他实在是太客气了。 “不辛苦,咱们做这些事儿都不费劲儿。而且若哥儿你还给咱们发工钱,说真的……还怪不好意思的。”有婶子摸了摸头上的发髻说道。这些活计自己在家里也经常做,都是随手的事儿,还能靠这个赚钱确实是意外之喜。 “是啊是啊。”一堆人应和道。 沈若忍不住笑,村里人大多朴实,虽然有些人有小缺点但心眼儿都不坏的。 沈若道:“不用不好意思。做一份工拿一份钱,本就该是这样的。”这里的人被压榨久了,认为劳动力不值钱,但是在二十一世纪劳动力很值钱,一个普通装修工人一天都能有三四百往上的工资。这是技术工种。 现代也有做手工活的,大多是做假花,串珠子,耳饰这类难度低的,自然工资不算太高,但难度高的,类似苏绣、双面绣,那自然绣一副工钱得要几千上万去。 而他要大家帮忙做的小玩意儿难度居中,而且有些步骤还是比较费时间的,所以工钱不低。 沈若家都要准备做午食了,刚问一句要不要留下来吃饭,大家哪里还愿意再占沈若的便宜立马就说要走了,竟然没人愿意留下来吃个饭。沈若简直哭笑不得,看向周兰,心想干娘总会留下来吧? 结果周兰也道:“瞧这时辰差不多了,正好出太阳,我得去溪边洗衣服去。” 除了沈若家里,其他人家是没有吃午食的习惯的,这会儿也没饿。 沈若也不强留。 她们出了沈若家院子的门之后,就纷纷不约而同地围住了周兰。 有人问道,语气中满是不可置信:“周兰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竟然成了若哥儿的干娘?” 周兰笑眯眯的,不说话。 心姐儿和巧姐儿也好奇死了,在沈家村里都是大人关系好了,才会在孩子小的时候认对方当干爹干娘的,怎么到了若哥儿和周兰这里就不一样了呢! “是啊,要不是若哥儿叫,咱们都还不知道呢。这算得上是咱们沈家村的一桩大事了吧?” 周兰心里头直乐,“什么怎么做到的,就是因为若哥儿跟我关系好啊。” “噫,那我还说我和若哥儿关系更好呢!”刘三娘第一个不服气,先前若哥儿可多给她一个鸡蛋,说她检查布的时候细心,帮了忙呢! “你得了吧,是谁第一个糊弄的若哥儿?”边上有婶子拆台。 刘三娘脸一红,梗着脖子道:“那都是以前了,再说以前周兰不也说过若哥儿不好的话么?” “你又是哪里听来的?”边上有人好奇问道。 周兰在若哥儿生完孩子的那天就已经道过歉了,也得到了原谅,后来和若哥儿相处下来才知道听别人说不如自己看。越相处越觉得沈若这孩子好,再加上自家浪哥以前喜欢他,周兰也存在一点点私心,她也很喜欢沈若,既然不能当自家的儿媳,能当干哥儿也很好! 所以她就厚着脸皮问出口了。 周兰对所有人说道:“我在很久之前确实跟着别人附和了几句她们说若哥儿不好的话,但我从来没有起头说过,也没有说过小云吞一句不好。” “这倒是真的,我能作证。”那个以为自己被开后门的婶子说道。 “而且我也道过歉,是若哥儿不计前嫌。他是个心肠好的孩子,你们也都知道的,哪怕是在他家穷困的时候,咱们过来帮忙也得到了不少好处不是么?现在他既然喊我一声干娘,我自然要保护好他。”周兰知道村里头还有几个人眼红沈若,在背地里说坏话,沈若不在意不去计较,但她却是听不得的。就像先前那婶子说的,要是让她听见了,必定要扇那故意说人坏话的坏坯子! 别人对自己的好有时候记得不太清楚,但对自己不好的地方一定是记得牢牢地,周兰不知道她们还记得几分沈若先前对她们的好,无论记不记得她都要点出来说。 沈若不在意别人的回报,就想着别人对自己一分好,他就要还两分。但是周兰想要帮他在意,至少能筛出一些不懂感恩的人,这样以后周兰就会告诉若哥儿,叫他少对那人好。而那些懂得感恩知道将心比心的未来在微漠处还能出手相助的人,自然还能继续对她好。 “我想起来……你家浪哥先前还救了若哥儿和他崽一命呢。”刘三娘拍着脑门说道:“我知道我为啥当不上若哥儿的干娘了。” 周围人都好奇地看过去,就见刘三娘愤愤地叹口气:“因为我没儿子啊!” 周兰竟然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想岔了,肯定不是因为这个。若哥儿早就感谢过周浪了啊,你们忘了?那么大一只公鸡呢!” “那这么说肯定就不是因为救命之恩啊,要真是救命之恩,那还不得以身相许?说真的……要不是沈子莺那事儿,若哥儿也不会……”那人自知失言,咳嗽两声问道:“你家周浪还没成亲呢吧。” 周兰“嗯”了声:“我家浪哥都二十五了,你们要是有认识好人家的姑娘、小哥儿,都给介绍介绍呗?” “成啊,你家浪哥是个可靠的。”虽然年纪稍微大了点,但大点的男人会疼媳妇儿啊,也不是一点儿都不吃香。 “我准备洗衣裳去了,到时候若哥儿这边好了我上门找哈。”周兰说道。 跟大家打过招呼,周兰便先走了。 “所以还真是因为若哥儿和周兰感情好,才认的干娘啊。” 大家顿时羡慕坏了,盯着周兰离开的背影,仿佛能从她脊背上看出朵花来。 164 第 164 章 纽扣书包组装完成+崽…… 给书包缝上纽扣的活计自家人就能做, 在家里李善桃和柳杉只用了半天就全部上好了。她们还用线在纽扣的洞里头缠了好几圈,这样不容易掉落。 “若哥儿,这些纽扣都上好了。”柳杉让沈若过来瞧, 一共十个书包,每个都要上四个,她们一起拢共上了四十个纽扣,而且全都是用书包布料同色的线来穿的。 “辛苦娘和阿嫂了。”沈若拿起一个看了看,自家人的手艺他都不用仔细瞧就知道是好的,阿娘阿嫂心细, 就连纽扣的方向都有好好调整过之后再缝上去的。 “若哥儿你想的这些东西,娘瞧着都好。这书包比那抽绳的还好看呢。”李善桃拿着一个笑着夸道, 先前缝纽扣的时候就摆弄了好久。 “同样多的布料,比那个能装。”柳杉看出了些门道。 “是,等明儿吧这些书包并其他的东西拉去镇上摆摊卖, 希望能卖得好吧。”沈若以为自己会很淡定,毕竟先前已经有过在集市上的经验了, 但是这会儿还真有点儿小紧张。 毕竟小作坊都安排好了, 要是明日没有跟自己的预想中一样该如何? 他自信但不自负, 当初集市上突然卖爆也不是他能料到的。在一开始他甚至还只拉了一半去, 生怕卖不完, 结果突然一下子卖空了,只好后来又赶着牛车回家一趟来取走另一半。 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在发生得好,毕竟一来一回太费时间。 这一次沈若打算把所有的都带镇上去卖,就算卖不完还有许氏布庄里的仓库能放一放。 还有搞那个定制姓名木珠子手串的活动, 沈若已经完全想好了。 当然,这个自然也不是免费的,沈若已经想好了该怎么把自家的小摊给宣传到位了。 沈若看了眼先前做好的东西, 全部清点了一番,估计了一下应当是能撑得住两日的货量。 而村里婶子做活儿速度快,明日就直接将布料运回来,后日裁剪布样、缝制,大后日应该又能供应上一批。这样循环往复,完成小摊子的货物吞吐。 储水街的人流量就那么多,沈若问过古桐,所以大概心中有了一个数目。 当然“珍宝居”目前还小,若是能卖得好,以后还能再加大。这些暂且不提,先着眼于现下。 “若哥儿,你想的这些东西没有一样不好的,娘觉得明日肯定能成的。”李善桃笃定说道,她家若哥儿做什么事儿她都支持,每次若哥儿都会给自己惊喜呢! 沈若忍不住笑出声,心道:这fg可不能乱立啊。 但嘴里却道:“嗯,有娘这句话,明日‘珍宝居’肯定生意兴隆!” 她们第一次听见沈若说那小摊的名字,先前沈若还有些不好意思,这名字被顾允取的实在是有点不太低调。但是这会儿在家里,明日也就要更多人瞧见了,沈若也就随口说了出来。 锻炼一下脸皮。将这些明日要卖的东西都叫作“珍宝”了。 两人自然说名字好听,一听就知道里头的东西好。她们也觉得确实好。 “你这孩子。”李善桃的眼神中带着慈爱和宠溺,伸出手指点点沈若的额头。 过了一会儿李善桃突然想起了什么,脸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先前还没说你,什么事儿都喜欢冲在前头,镇上的人孩子丢了找到官府去,官府里的都是高壮汉子还带着刀的,人家都还没上,你先去了。要是被歹人抓了怎么办?” 她这段时间看若哥儿忙里忙外地心疼极了,所以没说。因着那县太爷奖励的二十两银,只要她一出门就听到有人夸沈若,她心里头是一边高兴一边后怕。今儿出门也有这一遭,这会儿没忍住便说了。 沈若呆滞,他娘怎么现在开始说这事儿了?简直是杀了个回马枪。 “娘,我都这么大了,要是他们带着刀出来,我肯定会跑的啊。况且顾允在,他不会看着别人伤我的。”沈若厚着脸皮说道,反正他们是在歹人面前全身而退了,所以根本没有“要是”嘛。 李善桃皱眉道:“那也不能再冒险,我知道的晚,本以为那次在荷塘村你要拿剪子给产妇开刀已经是你胆子大了,没想到在那之前你胆子也不小。” 沈若讪笑两声,这不都是有苦衷的么。但是他哪怕有了崽儿,他娘也把他当小孩一般,将心比心一下,要是小云吞敢做这么危险的事儿,他自个儿估计也是要教训的。 柳杉在一边张大了嘴,她是不知道要开刀的那件事,只知道请她婆母去接生的那家媳妇难产了,好不容易才生下个大胖小子的事儿。不过回忆起来那天是刘大夫跟着一同回来的,慢慢地就闭上了嘴,原来这事儿还真有迹可循。 她看着沈若也没忍住替他捏一把汗。 确实是胆子大。 “娘,我惜命着呢。”他故技重施,往李善桃肩膀上蹭,“再说上次不是已经答应娘了么,以后不会再随意冒险了,会多考虑妥当的。” “嗯。”李善桃也不是真生气,她就是想到有些后怕,她根本无法承受若哥儿出意外这个假如,“那你今日夜饭必须吃三碗,再加个蛋。” “好嘛,都听娘的。”毕竟之前说定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沈若只好苦兮兮地应了,可他胃口就是普通成年人的胃口,要吃下三碗还真是不容易。 现在就比之前想念顾允还要想念,只期望他快快回来,吃夜饭时候好帮自己分担分担。 顾允在天黑前回来了,没回自个儿家先来找了沈若。 “小叔!顾叔叔来啦!”二狗正在外头用树枝在泥地上练字,远远瞧见顾允的身影立刻就蹦了起来,往沈若屋里跑。 沈若正在喂小云吞喝羊奶,听见二狗清亮的童声喊着有些惊讶,今日两人都已经见过面了,还以为顾允不会来了呢,没想到他还是过来了。 没让他等多久,屋门便被敲响随后打了开来。 “你回来啦。”沈若还没给崽喂完羊奶,这会儿扭头扬眉瞧他,脸上不由带上了笑。 “回来了。”顾允缓步走上前,径自坐在了沈若身侧,手自然而然地按在了他的后背上。 两人一同看着小云吞。 小云吞正喝着奶呢,结果沈若扭头去看人,握着调羹的手就往前动了动,他喝不着了还伸出小舌头去追。两瓣嘴唇一张一张的,结果半滴奶都没喝着。 “呀,对不起宝贝。”沈若只顾着看顾允了,现在看到小云吞的模样才发现自个儿刚才竟然没喂进去。 小云吞现在还不会记仇呢,这会儿瞧见阿爹和阿父,就冲着他俩笑,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我来喂吧。”顾允见沈若脸上略带疲惫,说道。 沈若以为他想感受奶爸喂奶的乐趣,将手里的碗和调羹都给他,“好呀,那你稍微慢一点。小云吞这几天总是爱边喝奶边说话,我怕他呛到。” “好。”顾允和沈若交换了位置。 面前的阿爹突然变成了面无表情的阿父,小云吞扭了扭小身子还想往沈若那边蹭。 顾允道:“别动,喝奶了。” 小云吞睁大了眼睛,看着顾允,当真不乱动了。 沈若看着有点小惊讶,随后便看着顾允舀起小半勺羊奶喂过去。 很好,全被小云吞吐了出来。果然没有那么乖,沈若失笑。 他解围道:“他最近还总爱往外吐口水,都是用舌头顶出来的,估计是不饿了,那不喂了吧?” “小云吞,不能浪费吃食。”顾允清凌凌的嗓音中带着点严肃,也不管小崽子能不能听懂,又舀起一勺去喂。 这回小云吞喝下去了,眨巴着大眼睛,藕节似的手臂不住地往沈若方向伸。 “继续喝,喝完才让你爹爹抱。”顾允用手肘挡住了沈若要去抱孩子的手。 小云吞只好刚喝完一勺,又接着一勺,很快便将小碗里头的羊奶都喝下去了。 “竟然没吐,还是你有办法啊。”沈若喂奶都是哄着他喝的,一口一个乖宝,喝了就夸小云吞好棒,小崽好厉害。结果还没顾允效率高。 “你太惯着他了。”顾允将碗放到一边,抬手便将沈若拉进怀里,“我知道小云吞是你最重要的家人,你愿意给他耐心,慢慢喂。但是孩子还不懂事,这时候吐奶,以后就该不好好吃饭了。” “你说的有道理。”沈若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但他狠不下心,因为这是他的宝贝。 都说慈母严父,沈若觉得自个儿应该会在大事上严格,杜绝孩子性格和人品长歪,但是在生活上面会很宠。但顾允,瞧着他对小云吞的样子,也是个严厉的,但是沈若知道他心里头软得很。 “等他一岁多,就让他自己吃饭。”顾允道。 沈若:“这么早么?”他也没养过孩子,不知道是不是像顾允说的这样,一岁多的时候孩子已经会自己吃饭了?他怎么记得自己小时候三四岁的时候还被外婆追着喂饭…… “对,一岁多就能自己吃饭了。”顾允笃定道。 沈若:“哦…好。” “两岁分房睡,三岁自己穿衣洗漱洗澡。”顾允看着小云吞,跟他视线对上。 小云吞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手舞足蹈地在那乐。 “不对不对,他两三岁的时候能做到这些吗?”沈若越听越迷糊了,二狗四岁快五岁了也才刚开始自己穿衣洗漱不久,但洗澡还是他娘帮着洗的呀。 “能。”顾允对小云吞说:“阿父相信你可以。” 小云吞:“啊呜…父。” “他喊你了。”沈若笑着抱起崽崽,两手托在他腋下抱到顾允面前。 “刚刚说的听见了吗?”顾允嘴角也带了点笑意,问小云吞道。 小云吞歪了歪小脑袋,头顶用红绳扎起来的小麻花辫晃了晃,瞧着圆嘟嘟可爱极了。 “顾允,你说这些他哪里听得懂。”沈若简直要被他笑死了,把崽崽塞到他怀里,“别人家的阿父都享受小小哥儿跟小棉袄似的贴着自己呢,毕竟小哥儿长大之后可就要避讳了。结果怎么到了你这儿就不一样了呢?竟然还想着小云吞早早独立啊。” 沈若可舍不得,他费劲受了疼生下来的崽,就要好好宠着。 只要把握好度就成,宠爱但不溺爱,沈若还是懂得的。 “‘独立’和‘关爱’这两者不妨碍。”顾允一手抱着小云吞,另一手拉住沈若的手牵了一会儿,随后往自己衣襟带。 “做什么?”沈若惊讶,手指微微蜷缩了下。脑海中立刻敲响警钟这是干啥啊!小云吞还在呢! “有东西给你。”顾允这下才反应过来这动作有多让人想歪,他的脸也不自觉地微微发红。 沈若伸手进去没敢乱摸,抓住了东西一角立刻拿了出来。 165 第 165 章 崽崽第一次吃到甜味+…… 那是一本册子, 上头写了字排版和先前收到的那本蒙学书一模一样,不难看出这又是顾允的手笔。 “先前那一本上面那些简单的字句你已然都学会了,该看这个了。”顾允说道。 沈若学习速度快, 先前的那本蒙学书被他翻来翻去好久,书角都快卷边了,里头的字也全都记背了下来,其实那些学会了日常中也够用了。再加上其他的事儿一搅和,沈若也没太多空闲时间学,但顾允却不知何时竟然早早就开始准备了进阶版! “费了不少劲吧, 我仔细瞧瞧。”沈若脸上绽开笑容,立刻打开了书册。 里头是简单的《三字经》《道德经》这类四书五经中最耳熟能详的部分, 边上还有顾允用红色做的标注,上面的图画没有第一本蒙学书上面多,但是画的都是小人, 画风比较写意,是用几条墨线随意勾勒出来的。 但沈若越翻越觉得不太对劲, 这些小人怎么额头上和脸颊上都有痣! 顾允的视线追随着沈若翻页的手指, 瞧见他葱白似的指节在纸面上摩挲。 ——那是个穿着书生长袍的小人正握着一卷书册看着另一个小人, 边上还有一个连鼻子眼睛嘴巴都没画全的小人轮廓, 边上写着“三人行, 必有我师焉。” “这是你,这是我?”沈若抬眼看他,忍不住笑出来,没想到顾允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将他俩画进了书里。 “嗯。”顾允见沈若笑了,心中便有些愉悦的感觉。 “那这个是谁?”沈若指节点点边上那个小人轮廓,问道。 顾允没想过还要画谁, 所以这才留了空,这会儿沈若既然问了,他便瞎编道:“小云吞。” 被抱在怀里的小云吞听见阿父说了他的名字,立刻响应了一声:“啊呜?” 沈若笑地乐不可支,上面还有不少小画,留着之后再慢慢看。 当着顾允的面儿,沈若将之珍而重之地塞在了枕头底下,和先前那本蒙学书放在了一起。 “我很喜欢,不过以后不用那么费劲啦,我又不用考科举,学这些也就够用了。”沈若把头靠在顾允肩上,笑着说道。这两本里头就已经涵盖了日常会用到的高频词汇和语句,那些四书五经的,沈若会背,只要把字都学会了,自然也就能写出来了。 他自然而然的拉过顾允的右手,摸索着触碰到了他指节上的茧子。那是常年写毛笔字留下来的,有些粗糙,但揉按起来又是软的。 顾允被他捏住手指,有些心猿意马。没有一个汉子能在自己心爱的小哥儿面前当一个柳下惠,他自然也不例外。 “做这书册并不费劲。”顾允说道。 他说完又从怀中拿出一个纸包,沈若刚才在崽崽面前害臊,只拿了其中一样,手就跟被烫着一样收了回去。 沈若顺着顾允的动作瞧过去,眼睛一弯:“做这个才费劲?” 一拿出来还没打开纸包,沈若就已经闻见了果味的清香,绝对是顾允做的超甜的果脯没跑了! 顾允偏头看他,目光沉静:“也不费劲。” 沈若挑了下眉看着他道:“好嘛,你顾大秀才一出手,做什么都不费劲。”说完他便拿走了纸包,打开之后就捏了一个放进嘴里。 好甜! 顿时眼睛都眯起来。 “这是最后一批果子,还想吃的话就得等明年了。”顾允说道,看沈若露出享受的模样,没忍住伸手过去捏了下他鼓鼓的腮帮。 “好吧。”沈若顿时就有些舍不得吃了,毕竟吃完了就要再等一年。 顾允做什么都说不费劲,沈若自然不信,这会儿他抿着嘴笑,完全是被顾允和果脯甜的。 他提议道:“这果脯这么甜,那果子肯定也很甜吧?不如明年我们一起做吧?做多多的。” 也不知道顾允说的那果子在哪儿,搞得神神秘秘的。 “……嗯。”顾允应了声,但没继续往下说。 这就是答应了?沈若抿嘴笑起来,主动凑到顾允身边贴贴:“你老实告诉我,做这个流程多不多,是不是很费劲啊?” “明年我们一起做,你就知道了。” 顾允给沈若做的,自然不觉得费劲。 沈若望进他眼里,不由自主地就明白过来,将心比心一下。他为自己做那么多,跟自己为他绣帕子其实没什么区别,自个儿觉得帕子不值一提,但顾允会觉得自己费了很大的劲儿。而他也是一样。 沈若心里慢慢地溢出来一丝甜味,比嘴里的果脯还要甜。 顾允与他肩靠着肩,小云吞被顾允抱在怀里,此刻闻着果脯的香气口水直流,混着口水音的爹和父地一通喊,特别着急似的。 他还小自然不能吃果脯,但是舔舔尝一口味道应当是不妨事的。 沈若便拿了一颗出来,黄澄澄泛着光泽的果脯就递到崽崽嘴边,小云吞顿时抬头要去嘬。沈若抓着果脯一头另一头塞到崽崽嘴里让他用牙床咬,小云吞吃得津津有味,瞧着可有趣了。 “他口味跟你也像。”顾允说道。 沈若看着小云吞自个儿刚把果脯从他嘴里拿出来就恨不得凑过来继续吃的猴急样,没忍住失笑,摇摇头道:“他是还没吃过什么别的味儿,先前一直喝羊奶估计也腻了。现在吃到新鲜的口味,才会这样……” 说着说着,沈若就突然熄了声儿。 “顾允,我好像做错了件事……”他看了眼小云吞又看向顾允,满脸无奈。 “嗯?”顾允被他的脑回路打得措手不及,发出疑问的音节。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沈若看着一脸小馋猫样儿的小云吞,说道:“吃了这么好吃的果脯,恐怕他之后都不乐意喝羊奶了。” 至少沈若喝不来那玩意儿,先前和小崽崽抢过一次,只喝了一口就不想再尝试第二口了。羊奶哪怕煮沸了放凉也有盖不掉的膻味,况且给孩子喝的自然不能加调料。也就没怎么吃过好吃东西的小崽崽能喝得下去。 事实也确实如此,之后几天李善桃给小云吞喂奶的时候,经常怎么都喂不进去,除非小云吞饿得没边了才愿意喝。简直不能为小崽子操心的更加焦头烂额。 而沈若心虚地不得了,提出让崽崽偶尔喝点米糊糊换换口味。 这才稍微好点了。小云吞一开始也喝过米糊糊,那时候是没办法,现在竟然也是没办法。尝过除了羊奶以外的味儿之后,小云吞就什么都很想尝试一番。 以至于未来小云吞长大,别人要是问起他最爱吃什么,他会说,最爱吃的是阿父做的果脯!还要和阿爹抢着吃,那样最好吃啦! ===================== 临近傍晚时候沈若家后屋的篱笆就扎好了,沈大山和沈丰午时拉回来一大车,将将够用。 沈若过去瞧,发现阿爹和阿兄的手艺是真的不错。当初他家里没人有空闲时候做这些,许多人家都有篱笆围栏的,但是自家没有,不是阿爹阿兄不会做,是因为家里太穷,人就不能休息下来。 哪怕是农闲,他们也是要去地主家做活儿的,阿兄还会跑去镇上打短工,做那帮人扛沙袋一类的活计。根本就没有时间去虎头山上砍竹子拉回来做篱笆。 但现在家里头条件好些了,农闲时候终于真的能空闲下来不做其他的活计,专注家里的事儿。这才能将这篱笆扎起来,甚至还做了菜地。 沈大山看着大功告成的地方,忍不住笑得满面红光。看见沈若过来了立刻招呼道:“若哥儿,你进来瞧。” 沈若拉开篱笆门走进去,菜地里头的黄泥还有些湿漉漉的,因着今日上午落了雨之后出了太阳还没被晒干。 “阿爹阿兄你们做活儿真是又快又好。”沈若从不吝啬自己的夸赞。 这片菜地规整起来也能种下不少菜,等以后一茬又一茬的青菜萝卜从土里长出来,家里的伙食又能变着花样的改善了。 沈大山和沈丰打算将地重新翻了一遍,再将菜籽种下去。沈若提议道:“正好今儿下过雨,不如多捉些蚯蚓回来放菜地里头。” 那种红色的蚯蚓可以帮助疏松泥土的,但是菜地里也不能放太多,要控制好数量。多了会啃食植物根系,这么大一片菜地约莫捉个二十条左右回来就差不多了。 捉蚯蚓这个事儿就是村里人小时候玩的,沈丰闻言顿时笑着说好,“这是个好主意,还能玩儿,二狗肯定高兴!我去喊他一起出去捉蚯蚓。” 沈大山也准备跟着一同去,他都二三十年没捉过蚯蚓了,这会儿倒是跟小孩子似的有点跃跃欲试。 也许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沈若感觉爹娘饱经风霜的脸上皱纹都淡了点,心态都变得更年轻了些。虽然他们成亲早生孩子也早,这会儿年纪并不大,但是至少看起来人没有以前那么干瘦皮肤蜡黄,那么沧桑了。 “二狗!出去捉蚯蚓了!”沈丰大声喊道。 柳杉的声音自屋内传来:“二狗出去找欣哥儿了,沈丰你去沈欣家喊他吧。” “这孩子,一时半刻静悄悄的就是不在家,只要不在家就是找欣哥儿去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被沈欣家招了赘呢。”沈丰毫不客气地吐槽自己的崽。 柳杉顿时哭笑不得喊道:“说什么呢!俩孩子还小,你别乱说。” “得,我不说,这就去找他去。”沈丰笑着摇摇头。小汉子和小哥儿玩得好的少,一般都玩不到一起去的,也就自家二狗非要巴着人家。 他脚已经好的差不多,不用再拄拐杖,这会儿便提着二狗用的小锄头和小背篓准备出去找人。站在围墙边上等沈大山。 沈大山也要跟着一同去的,拿好了东西问沈若:“若哥儿,走吧。” 沈若顿时一脸尴尬,抬手指节蹭了蹭脸颊:“爹,我就不去了。” 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疼和长得丑的昆虫还有会蠕动的软体动物。 沈丰顿时爆发出一阵笑,说道:“爹,咱们去吧。你忘了咱家若哥儿从小就怕虫子,小时候瞧见菜叶上的青虫都能跳起来,让他一起去捉蚯蚓还真是难为他。” 沈大山回想起来了,顿时也跟着笑。 沈若:“……”笑屁啊。 “确实,那青虫还没一个指甲盖大呢,若哥儿就被吓哭了。那么小一点儿我一眼瞧过去连虫子影儿都没瞧见啊。”沈大山也回忆起来了,越想越可乐。 沈若顿时恼羞成怒,推着他俩的背让他们往外走:“快些去吧,待会儿天可就黑了。” “行了啊,若哥儿怕虫怎么了?”李善桃听着了,立刻走过来帮着解围。 沈若立刻站在他娘身后猛点头。对啊,怕虫怎么啦! “那青虫上头可还有花纹呢,盘成了一个圈,还被菜叶子遮住了,那你自然瞧不见了。”李善桃继续道。 沈若脑海中顿时回想起来那虫子的模样,顿时头皮发麻。 李善桃一时间收不住话头:“还有,我觉着若哥儿更怕的还是飞蛾,那大扑棱蛾子飞过来翅膀呼呼的,落在人耳边拍打着,那才叫吓人呢。” “确实,若哥儿胆子有时候大有时候小。”沈大山说道。 “可不是么。”李善桃看了沈若一眼,伸出三根手指晃了晃。意思是:答应好了的今晚干三碗饭,可别忘了。“也不知道连虫子都怕的人,先前怎么敢冒那么大的险。” 完了又要被数落了。 沈若:“……” 娘你说得真好,要不……下次还是别说了。 166 第 166 章 “珍宝居”开摆!+好…… 翌日, 天还黑着,顾允便来到了沈若家,随后跟来的还有周浪。 沈家每间屋子里都有烛火的微光, 牛车已经套好正停在围墙外头。 顾允进门去找沈若,周浪摸了摸鼻子,率先跳上了牛车,驾车的位置他熟,先前有几次驾着牛车去镇上请大夫的都是他,这会儿就坐在牛车上头等人出来。 他带来不少提前磨好的木头珠子和象棋棋子样式的, 先前若哥儿说了摆摊时候要他帮忙雕刻东西,他就趁着空闲的时间将这些东西都提前给准备好了。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 打磨这个东西速度比雕刻纽扣快多了, 从答应沈若的那天开始,他每日都能弄出来三四十个,累积起来已经有两百多个快三百个了。想来肯定是够了的。 沈家全员出动, 沈大山和沈丰帮忙搬东西到牛车上,周浪瞧见了立刻跳下牛车跟进去搭把手。这些要卖的东西堆起来确实壮观, 用箩筐装起来, 瞧着却是整整齐齐的。 “浪哥, 这架子你帮忙搬下。”沈丰手里腾不出地儿了, 就叫他帮忙。虽然已经是名义上的干阿兄, 但沈丰和周浪都习惯了以前的称呼。 “好嘞。”那架子是竹子搭的,倒是不重,想来应该是可以用来摆放货物的。 李善桃和柳杉正在厨屋里头烙饼,做些好带走的干粮让他们三个在镇上吃, 家里做的自然要比外头卖的干净,用料还好。李善桃先前还说若哥儿是鸡蛋杀手,只要到了他手里的蛋没一个能留下的, 这会儿却给他们要吃的饼子里各打了两个鸡蛋,还嫌不够多呢! 沈若在准备要带的东西,纸和笔需要记账的,自然要带。还有要交给许老板的买布的银钱也得都带上。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他都放在了斜挎包里头背着。 东西都准备好了,要走了却还有点儿舍不得。沈若此刻正跟自家崽崽亲热呢,小云吞敏锐地感觉到阿爹又要走,一直含混地喊他,沈若的一颗心都要化了。 等小摊和布艺小作坊完全稳定下来之后,沈若就会清闲很多,之后就有更多的时间能陪着小云吞。 顾允敲门进了屋便瞧见沈若正抱着崽儿,小云吞仰着小脖子凑过去亲阿爹,糊了沈若一脸的口水。嘴里还喊着:“阿……爹,呜呜。” “你来了呀。”沈若看到顾允说道,“小云吞知道我要走,就更黏人了。” “给我抱抱。”顾允伸手过去。 沈若将崽崽递到顾允手里,只见顾允抱着他转过身,不让他瞧见沈若,哄着崽崽睡觉。 小云吞一下子发现看不见阿爹了就要哭,但顾允有办法,立刻那自己的手指吸引他的注意力。崽崽小胳膊一伸一伸,就要去抓。 沈若立刻就懂了顾允的意思,探头去悄悄看了小云吞一眼,在崽崽视野盲区飞快地逃离现场。 在外头等了没一会儿,顾允便开门出来了。 “别担心,小云吞边上我用薄被卷了挡边。”顾允的手按在沈若脊背,带着他往外走,边走边道。 “好。”沈若抿了抿唇,“要是他再长大点,我们就能带他一起去了。” 顾允“嗯”了声,知道沈若心里对孩子有点儿愧疚,他说道:“到时候拿婴儿车推他去。” 沈若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感觉特别温馨。嘴角带上了笑。 “嗯!我们快走吧。” 外头牛车上的东西已经都装好了,周浪已经坐在了前面驾车的位置,两人打过招呼,顾允便先上了牛车找了空位坐下,随后朝沈若伸出手。 沈若也不矫情,直接将手放了上去,很快便上了车。 李善桃带着一个大油纸包过来,放到牛车上,柳杉拿过来六个竹筒,里头全都是干净且烧开了的熟水。 “路上黑,让牛儿慢着些走。”李善桃有些不放心,说道。 “知道了娘,我们这就去了。”沈若应声,他娘先前因着沈丰受伤之后就有点心理阴影,生怕牛车驾地太快了翻下去。 一家人看着他们三人坐在牛车上缓缓前行,等瞧不见影子了才进屋去。 他们去得早,到了镇上天才蒙蒙亮,储水街上已经有不少摊子摆了起来,不过镇上人气得都稍晚些,所以来逛街的人还寥寥无几,除了几个卖早点的摊子上已经围了零星几个人之外,其他的摊子上都还在收拾带来的货品。 牛车吱吱呀呀往里走,他们的货物都放在箩筐里头,有的堆不下了才用一张大布给包成了包袱,搭在箩筐上头,用布条跟板车车身绑紧了,这样不至于掉落。 像书包这样比较大的,叠在上头几乎堆出了“小山包”。再加上那牛车上坐了三个人,并这么多货物,其他人瞧见了不难猜出他们也是过来摆摊做生意的,但是这样的组合确实格外引人注目。 别人家带东西过来卖那都是自个儿拿,数量也不多,这还不一定能卖得出去呢。结果他们竟然拉了一整车! “诶,你瞧见没有,竟然有人拉这么一大车货物过来卖?这段日子天气凉愿意出来买东西的人都少了,我估计他们是卖不了多少。”时间还早也没啥生意,周围的小贩要么低着头眯觉,要么就是在和边上人扯闲天,正好能醒醒神。 如果是给周围商品运送货物的牛车或者马车一般都会有标志,但他们的牛车上并没有,所以周围人断定他们肯定是过来卖东西的。 “那得看是什么东西吧?我瞧那些卖早点吃食的还不错,要是我家也有这手艺,那还不得赚得盆满钵满?”边上有人应他的话,“不过瞧那牛车上头堆得,也不大像是做吃食的。而且那几人面生得很,没准儿是头一次来摆摊吧。” “头一次?瞧他们过去的方向是……我去,许氏布庄!”那人顿时瞪大了双眼,讶然道:“那许氏布庄前头不是好久没人摆了么,还真不怕被许老板砸摊子啊?” “他们那摊棚子上头绑了布条,还挂了牌匾的,虽不知写得啥,但瞧着好看。最近有不少客人问了他家是要准备卖啥的。”边上有人说道,“但绑布条,我想估计又是个卖布的吧。许老板瞧见了可得气死咯。” 周围人跟着笑起来,显然都是当初瞧见过许老板砸别人摊子的目击者。 “你们说今儿个许老板会不会大发雷霆,冲出来砸人家的摊儿?”有人幸灾乐祸地笑问道。 “保不准,反正也没啥生意,走,咱们也跟去瞧瞧。”有人干脆把自家摊位的贵重东西一收,往肩膀上一提,就往许氏布庄的位置走去。 牛车停在了许氏布庄门前,三人下了车,还不着急将货物摆出来,这会儿拿了口罩、笤帚、簸箕、抹布就开始收拾摊子。 边上摆摊的人瞧见了都有些傻眼。心想这不是白费劲儿么,来这儿是卖东西的,怎么开始打扫起来了呢? 周围也不乏有带棚子的小摊,棚子状态都差不多,一眼过去就是年久失修的样儿,甚至还有会漏雨的。格外脏些的就是那些卖吃食的摊子,因着要开火,所以棚子上都是烟熏火燎的痕迹。 沈若是个爱干净的人,要是没拾掇干净就浑身不舒服,更何况距离上次打扫已经过了几天,肯定又落了不少灰。自家的商品摆出来,干干净净的,沈若可不愿意它们沾染上灰尘。 顾允帮着打扫地一丝不苟,沈若知道他其实本质上还是个有洁癖的,但经常对自己和小云吞免疫,这并不代表不存在。这时候瞧见他跟棚子顶上角落里的蛛网较上劲儿,沈若忍不住就想笑。 蛛网粘性强,笤帚一扫过去就挤进了最角落里头,只能靠一下又一下的蹭才能彻底清理干净。 周浪将牛车上的竹子架搬下来用木头支好,若哥儿教过一遍如何弄后他就会搞了,听他说后头支木头这样稳定性高,不容易散架。他深以为然,将竹架子支好了便能将东西摆上去。 周围人渐渐多起来,沈若抬眼一看,发现并不是镇上人出来逛街了,大多都是在街上摆摊的小贩,好些都背着他们摊位上的东西过来走动,看过来的视线带着许多疑惑和不理解。 顾允对这些视线视若无睹,但发现有不少汉子的目光定在了若哥儿身上,他神色一肃,立刻拎着笤帚走过来不着痕迹地将人挡住。 不是想把若哥儿藏起来,而是这些人的视线让他觉得不太舒服。况且一直盯着小哥儿看是极其无礼的举动,但这些人并没有收敛。 沈若完全没注意到这边的暗流汹涌,“打扫完了吧?咱们赶快把东西都摆出来吧。” 顾允和周浪都应了声。几人合力,快速地将牛车上的东西卸下来,每样商品都拿出十个摆好,其他的便都是库存,继续放在牛车上头。 书包最占地方,而且还有两种款式,沈若便两个款式各拿了五个。再加上其他的百家被、绣花发带、千层底、各种布艺的挂件还有斜挎包等等。 将东西差不多都摆出来之后棚子里头的那张专放货物的桌子便快满了。周围人瞧见之后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那些都是啥! 好像还瞧见了书包!不过储水街上卖书包的人确实不少,此刻离得远也不知道他家的书包大体是什么样。 但是这段日子卖书包的人多,买的也不少,但因着都是仿品大家买一个也就不会再买了,而想买的人一般都已经买着了,所以近段时间卖书包已然不大好卖。所以周围人瞧见之后也不觉得如何。 “瞧着那书包都有一二十个吧,估计得砸手里咯。”边上有个也在卖书包的小贩忍不住说起了风凉话。先前就这摊子搞得花里胡哨,还没开摊子就因着外头的装饰得了客人的好奇,结果没想到竟然跟他卖的东西一样,这可就是竞争对手了啊! “现在买书包的人少,那‘金珠’都有免费的能送,谁还来买啊。他们恐怕还不知道吧。”有人笑着摇起了头,街上流行都是一阵一阵的,先前被疯抢的书包,现在已然没啥人买了。 周围人明显地不看好,有人便打算回自己摊子了,结果就在这时候,许氏布庄大门一开,能瞧见里头许老板正往出走的胖乎身影。 那脚步生风的样儿,瞧着就是气狠了。 周围的商贩顿时精神一振,还有那些个要走的人也立马就冲了回来。 “哈哈你们说这摊子许老板能留它多久?”边上人已然见惯不怪,嗤笑道。 众人脸上的表情也都是精彩纷呈,有人幸灾乐祸、有人不忍。 这下……恐怕有好戏看了。 167 第 167 章 定制挂件小摊+顾允又…… 许老板在店铺里头早早地听着小厮来禀告说沈若和顾秀才他们过来摆摊了, 他立刻就加快了吃早食的速度,迅速地打开布庄门往外走。 毕竟他们俩今日过来可不仅仅是摆摊的,还要把先前约定好的布匹银子结给他嘞! 平日里这个点街道上都还没什么客人出来买东西, 还得再过一个时辰左右才有人陆陆续续过来。 但许亦方今儿走出来的时候就发现周围倒是已经围上了不少人了。 他没管太多,径自带着掌柜走到“珍宝居”摊位前头。 周围围观的人心都提了起来,瞧见那许亦方高壮的身影直接将那瞧着柔弱十分的小哥儿挡住了,纷纷为沈若捏一把冷汗。 要来了,要来了是吗? “呀,你们可算是来了!”许亦方中气十足的嗓音中带着喜悦。 周围人:“……???” “说好过两日来的, 结果这么多日过去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不摆了呢。”许亦方笑着调侃道, 表现出的熟稔让周围围观的人都懵逼了。 许亦方竟是和这摊子的主人是认识的!? 沈若闻言笑笑,没多说,只解释道:“家中出了些小事, 这不是昨日刚处理完了,今儿个就过来摆摊了么。” “原来如此。” 许亦方随口寒暄:“今儿你们家那小的没来啊?” “是啊, 今儿要忙活可顾不上孩子。”沈若回。 一狗今日没跟来, 因着大人摆摊顾不上他, 哪怕他撒娇耍萌也还是没成功。只好留在家里和小云吞玩儿了。 两人这一来一回的叙话落在周围人眼里便是旧相识了, 毕竟许亦方瞧着一点儿都不像要砸人家摊子的样子。 他们顿时对来摆摊的这三人产生了好奇心, 也没见许老板这段日子和谁走得近啊? “顾书郎,你们这书包……”他看到了顾允身后背着的书包,顿时心中痒痒。 “我们随你进去,”沈若知道他想要切入正题了, 但是在外头不是个好说话的地儿,而且还有银钱要给他,财不露白, 所以自然更加不能在外面。 他看了眼天色,这时候客人少还有大半个时辰空闲的时候呢,正好能将先前的契约履行了。 “那好那好,你们跟我来吧。”许亦方就收起了寒暄,先前约定好了的,来摆摊的当日将布匹的银钱给他。此刻就笑着心想人家可是大主顾,没有让他们主动来找的例子,况且顾允又是案首秀才,所以许亦方便直接出来找了。 倒是一点都不摆架子。 “干阿兄,外头先交给你了,我们弄完会速速出来。”沈若跟顾允一起往里头,一边扭头对周浪说道。 “好。”周浪虽然没见过太大的世面,但人高马大的站在外头非常能唬人。 于是周围围观的人就瞧见那摊子里头的一汉子一小哥儿跟着许老板一同,和颜悦色地往布庄里头走去。顿时发出一声惊呼。 而那些个卖书包的远远瞧见沈若他们摊上的书包,这会儿就忍不住想过去瞅瞅了。要是人家有后台,那自家的书包还能卖吗?! 许老板以后该不会为了帮朋友,给他们的摊子也砸了吧?! 大家不知原因,只知道许老板凶得很,以往在他门前摆摊的都撑不过五天。再加上许亦方从没跟周围人解释过他为什么那么做,大家伙儿就只能听着被砸了摊子的受害者一边哭一边诉苦。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不乐意去租布庄门前的小摊了,生怕自个儿也被许老板给砸了摊子。 不过大家都没想到的是,那些被砸摊子的人只哭诉,说自个儿惨,说许老板粗暴,但从没有人敢去官府中报案的,哪怕有人提议他去都不去。这点还是非常怪异的,只不过大家都被受害者的哭诉给洗脑了,想不了太深去。 这会儿客人都还没来,周浪拿了几块大张的布将东西先盖上了,防止落灰,也是防止边上那些摊贩探究的视线。毕竟若哥儿说了,他设计的书包都被人学走仿制了呢!他听到之后那叫一个气。 此刻他在边上摆弄那个竹制的架子。在上头摆好了不少木头珠子,还有他带来的一套老旧刻刀,上面充满了岁月的痕迹。 昨儿夜里他好好地打磨过了,除此之外,边上还有顾允之后要用上的笔墨纸砚,他们之后就要在这竹架子后头给人定制东西呢! 沈若和顾允走到布庄里头,进了许家熟悉的堂屋,在边上的太师椅上坐下了,立马有小厮过来给他们上茶。 沈若进来的时候特地从牛车上拿了一个抽绳书包和一个纽扣书包,这是先前答应过许亦方要给他的。而作为交换,人家将一个空仓库交给他们使用了。 “这两个便是我们‘珍宝居’上要卖的书包了,暂时就只有这两个款式。”沈若将手里的书包递给掌柜,由掌柜拿过去给坐在主位上的许亦方瞧。 许亦方先前在外头就看上了顾允身后背着的书包,这会儿忙不迭接过来仔细打量摆弄,摸摸下巴道:“瞧着针脚细密,棉布用的也是细棉布,不扎,还牢固些。” 他当了那么多年的老板自然见多识广,沈若没说用法,他自个儿就摸索出来了,那抽绳和纽扣他是瞧了又瞧。 “好看,实用,镇上卖的那些仿品根本比不上这一丝一毫啊!”许老板夸赞道,这设计还是头一次瞧见,还有那纽扣上头刻了文字,上了桐油,瞧着精致又好看。 针脚密实的跟家里人做衣裳一样,没有因为是要卖给别人而偷工减料的。 许老板随口问道:“沈小哥儿,你们打算卖多少价格?” 这个沈若自然早早地便想好了,先前在集市上卖的是一贯钱一个,抽绳书包没那么费劲依旧是这个价儿,但是纽扣书包需要雕刻上桐油,麻烦的不是一星半点儿,所以价格要贵上一半。 也就是一贯半。 镇上人家富裕些,贵半贯对他们来说也就是小事情,更何况那纽扣书包更能装,还更厚实呢! 许亦方点点头,将这俩书包让掌柜的去挂上墙,随后还想跟他们买上两个。正好家里有个读书人,能用上。 “成。”沈若一口应下。 从顾允袖摆中将一个荷包拿出来,沈若对许亦方说道:“这里便是买你家布料的银钱,你们数数对不对。” 随后递给了掌柜的。 许亦方摆了摆手,脸上的笑容真心实意了不少:“我信你们,就不用数了。”一个懂经商的小哥儿和一个案首秀才,自然不会拿名声来搏,那该给自己的银钱自然是不会少的。 两边都是爽快人,沈若嘴角微勾,“许老板,等我们今日外头完了事,再来你布庄拉些布匹回去。” “成,你找掌柜的就是了。”钥匙早就给了沈若,到时候让掌柜带她去取就行。 “还有,今儿外头很有可能会十分吵闹,还望见谅啊。”沈若笑着补充道。 毕竟他们要搞活动,只要搞活动就没有不吵闹的。 许亦方连连摆手,笑着说道:“没事儿,热闹些也好!”他多精啊,要是小摊在前头热闹,人多,那他的许氏布庄自然也会被带动起来。 不过这沈小哥儿还真是自信啊,这会儿客人们都还没都出来,便已然想着之后会吵吵闹闹了?他还不知道沈若要搞活动的事儿,这会儿只以为他说的吵闹是三人一同吆喝着让周围路过的客人瞧一瞧看一看呢! 结果没成想,之后发生的事儿真是让他这几十年里头一回开了眼了! 沈若见事情交代的差不多,便想走了。外头周浪一个人在那,沈若还有点不放心,顾允也跟许亦方告辞,两人一同走出了布庄。 谁知外头小竹架子边上已然围了零星几个人,正瞧着周浪在那刻东西哩! 他干阿兄这是阴错阳差地靠自个儿的吸引了一批客人! 周浪雕刻的沉浸其中,沈若与顾允走到近前才发现,他连忙道:“我在外头没事做,就想着刻几个以后要用上的纽扣来着。” 沈若自然是对着他一顿夸奖,把周浪都给逗乐了。 顾允在一边瞧着顿时心里有一点不爽,他上前去在竹架子里头另一边坐下,提笔便要写字。 沈若和他相处久了,十分了解他,这会儿明明瞧着他脸上古井无波的样儿,其实实际上是吃了点醋,甚至还想比过周浪。 这让沈若想起以前喂养的两只流浪猫争宠地模样。 沈若哪里会让顾允不舒服,走到他身边软声说道:“顾允,你给我写个我的名字呗?” 他就站在顾允身边,素手轻轻地扯了下他衣角,冲他挤眉弄眼两下,成功把人给逗得嘴角上扬。沈若也跟着笑,虽然顾允经常会吃醋,但其实他还是很好哄的。沈若在意他,所以只要意识到了都乐此不疲地贴过去。 能感觉到他对自己十分的在意,沈若心里头甜滋滋的。 等顾允写好了名字之后再交给周浪雕刻,最后打磨好了串上绳结,一条挂件便做好了。 周围的客人瞧着一愣一愣的,这年头有门手艺的人都是关起门来偷摸着干,谁能想到他们会在大庭广众底下,又是写字、又是雕刻的。 先前还不知道他们是要做什么,但现在瞧见那漂亮小哥儿腰间坠着的刻了字的挂件,顿时一个个都心动了起来。 有一个人问,其他人便也都忍不住了。 “这东西怎么卖啊?我也想给我家孩子做一个!” “我早食都忘了吃,就在这儿看了。那小哥儿,你这腰间挂着的这东西可真好看啊。” 沈若扬眉一笑,说道:“咱们这摊儿今日第一日开摆,在这儿做活动呢。我腰上挂着的这叫挂件,上头刻着的是我的姓名。当然你们若是要定制,自然也能刻些别的字样。” “除此之外,还能定制手串,坠木珠的发带等等。那上头都是能刻字或是刻些小图样的。” 沈若说完周围人聚集地越发多了,他站在那儿就跟个人形广告牌似的,大家的视线或多或少都会从他腰间的挂件上划过,随后又落在他脸上。 挂件好看,人也美,要是自个儿也能搞一个做装饰,想来肯定也是好看的!而且还能在上头刻吉祥话呢,大多数人字有些瞧不懂,但不妨碍欣赏顾允写的字,虽然他们不认识那字叫什么,但就是瞧着好看! “小哥儿,你可别吊着咱们了。你说的这挂件多少价儿,我想给我妻儿都做一个!”边上有不差钱的公子哥儿说道。 沈若莞尔一笑,摇了摇头道:“这可不是拿来卖的。” 168 第 168 章 生意火爆+回头客 “啧, 你这小哥儿怕不是在开玩笑呢吧?既是开摊,怎的不卖?”还没等那公子哥儿开口,边上便有人诧异地嚷嚷出来。 顾允眉心微蹙, 一双漆黑双目看向那个出声之人。有些人哪怕说话不好听语气也还算平淡,可这人说话的语气就跟呛声似的,好像若哥儿说不卖这件事是什么天理难容的事情一样。 他搁下狼毫毛笔起身快步过去与沈若并肩。 “是啊,怎么还不卖了?”周围人纷纷皱起眉头询问。 沈若给顾允递了一个安心的眼神,缓声说道:“各位,稍安勿躁。” 周围人的视线追随着沈若, 就见他走进棚子中,将桌面上盖着的那块遮灰尘的布给一把子掀开了, 露出里面的商品来。 他站在摊内笑着朗声道:“今日‘珍宝居’开摊酬宾,凡是购买了咱们摊位上东西所付银钱超过半两银的,便能免费获得定制挂件或手串。” 周围人顿时哗然。那挂件瞧着样子新奇, 又是能按照自己的要求定制的,瞧那字和雕工皆是不俗, 大家心里头都痒痒的。 半两银也就是五贯钱, 对镇上人来说不算一笔大钱, 但也不算一笔洒洒水似的小钱, 这会儿都将视线对准了沈若的小摊。 要是买些刚需用品回去倒是不错, 还能白得一个定制挂件,可要是摊子上卖的都是无用的东西,那回去了恐怕得被家里人念叨死。 而现在他们听沈若这话第一反应便是这摊上卖的东西肯定都是些无用的小东西,要不然怎么要用这定制的好东西吸引其他人来买呢? “定制挂件或手串限制在四字以内。定制名额也有限, 一人仅限一次,先到先得。”沈若将规则言简意赅地道出。 那不差钱的公子哥儿立刻第一个走上前来,瞧沈若摊上卖的东西。他就是抱着随便挑点东西凑个半两银的心思, 打算随手买了然后就能拥有刻字的挂件了。 结果等他定睛一看,顿时傻了眼。 “这些东西……”他见多识广惯了,但也还是第一次瞧见那么多新奇好看的小设计小玩意儿,琳琅满目地堆在一处,顿时有些应接不暇。甚至还看到了镇上红极一时的书包! 因着摊子刚开始摆,沈若现在热情正浓,挨个给他介绍道:“你现在看的这些是绣花发带,边上的是布艺挂件,有千纸鹤、玫瑰花和蝴蝶结。边上的就是咱们‘珍宝居’的镇摊之宝——书包。咱们摊子上暂时有两种款式,一是抽绳、二是纽扣。” “你可以拿起来瞧瞧。”沈若贴心道。街上卖书包的摊位太多了,经过这么长时间仿品有的做的外表也很能唬人,但是拿起来一看就知道是好还是坏,所以光靠看还真没什么实感,得让客人拿起来亲自触摸、掂量,感受感受。 “这个好……这个也好。”公子哥儿挑拣地不亦乐乎,双手很快就要抓满了。 他完全忘了自己原本只是想随便凑个半两的,等他把自己想要的全挑好了,全部递给沈若让他算钱。 “我这还是头一回在小摊上买这么多东西。”那公子哥儿笑着感叹道。 沈若笑笑不说话和顾允两人分工合作,将他要买的东西的银钱算好了。 “一共半两并三十文,谢谢惠顾。”沈若笑着道。 公子哥儿顿时傻眼了,脱口而出道:“这么便宜?!”他可是挑了两个书包、一大堆绣花发带、几双千层底还有一大把布艺的挂件的!那么多东西竟然也才刚过半两多? 沈若将价格和他一一说了,周围人也听得一愣一愣的,好像这摊子的东西是真的挺划算的。而且瞧着那公子哥儿挑了那么多,边上人也都跃跃欲试起来。 “喏,给你。”公子哥儿立刻结了银钱。 沈若道:“我将你买的这些小件都装进书包里,这样方便你拿。” “多谢。”公子哥儿拿起两个书包递给边上等着的小厮,随后就快步冲到竹架子前头。 “能否帮我刻一个‘平安喜乐’?” “嗯。”顾允提笔写字,随后让他确认可行与否,通过后将写好字的宣纸递给周浪,由周浪开始刻字。 那公子哥儿也不走了,就站在周浪旁边瞧着他刻。一双眼睛就定在周浪手上了,甚至连他吹木屑的时候,那公子哥儿都忍不住跟他一起鼓起腮帮子吹气。 第一单卖出去之后,“珍宝居”顿时就被客人给围住了。只有亲眼看了之后才知道这摊子里头的东西和他们心里头想的完全不一样,不是什么鸡肋无用的小玩意儿,反而都是好东西! “小哥儿,这个给我拿一条,我要那个带星星的发带。” “我要买那个更能装的书包!” “这个千层底摸着真不错,小哥儿给我装五双!” 沈若简直忙得团团转,幸好刻意为了凑单到半两银子弄挂件的人不算多,顾允还能脱身过来帮衬一把,要不然沈若感觉自己腰都快断了。 又多了几个凑够了半两银子要定制挂件的,顾允只好先过去帮他们写字。 沈若自己一个人也能招呼地过来,虽然人多杂乱,但他介绍、收钱、递东西一气呵成,只是客人太多一刻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呀,你这小哥儿竟然来储水街上摆摊了!”有个带着小姑娘的妇人见这边热闹,带着孩子便走了过来,瞧见沈若之后顿时笑开了。 沈若显然对她们祖孙二人还有印象,以前在集市上摆摊的时候就是她们头一个来买的。没想到又碰见了。 “是啊,比之先前又多了些新东西的,今儿还有活动。”沈若对她们极其有耐心,毕竟是老顾客了。 “先前集市上你就来了一日,之后我还想多买点都找不着你人了!这下好了,有个固定的摊儿,以后能常来买咯。”那老妇人笑着道,边上的小姑娘早早地就被摊子上那些漂亮的发带发绳吸引了视线。 周围人一听顿时都有些好奇,原以为他们这摊子是头一次摆,没想到还去集市上摆过?再结合这书包的做工,比起镇上其他摊位售卖的都要好,难道说…… 老妇人想了好长时间,这会儿也财大气粗一把:“来两个书包,还有我孙女喜欢的发带都拿上。” 小姑娘喜笑颜开,被阿奶抱在怀里挑选着。 有脑子转得快的人立刻就联想到了先前的传言,都说镇上流行的这书包是集市上有人头一个做出来卖的,再结合刚才这老妇人说的话,顿时就有人猜出了真相。 有人心直口快直接问沈若道:“小哥儿,你家小摊可是头一个卖书包的?” “是。”沈若笑着点点头。 这个点街道上行人越来越多了,集市上买过沈若摆摊卖的东西的人也不少,都对这个长相漂亮还带着一个四五岁小孩子一同摆摊的摊主有些印象,更别提他摊子上卖的那些东西一个个的辨识度也很高。 于是在看见街上有不少人背着书包,还提着熟悉的挂件一类的,好些人顿时激动起来,立刻拉住人询问,随后都往沈若摊子的方向过来了。 一连来了不少回头客,沈若也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他摆摊子也就集市上那一回,没想到竟然就被这么多人给记住了。 “真好真好,先前还遗憾再也买不着你家摊子卖的小东西了,可让我后悔许久。早知道就该在集市上多买些!”有人夸张地说道:“这回我多买点,正好定制个挂件回去哄我孩儿。” 这次沈若还做了“梅兰竹菊”的挂件,不仅可以挂在抽绳水桶包的抽绳上,还能挂在纽扣书包的纽扣上。这个就适合跟书包搭着卖,卖的也很不错,是读书人偏爱的花中四君子。 这挂件就不是用布直接折叠的了,而是用布料裁剪出形状,在里面塞入芦花,最底下坠上流苏,这便成了。 上次赶集时便有读书人问能不能做,沈若当时是答应过的,若是下次摆摊会带来,于是他就做出来了带过来了。而幸运的是,那几个读书郎今日恰好也出来逛街,正好瞧见了这边的热闹。一打听说是最开始卖书包的摊子头一天在这儿摆,顿时也不逛了直接冲着沈若的摊位而去。 他们没想到随口的一问一答竟就被记在了心上,顿时心中涌起浓烈地愉快,加之沈若设计的“梅兰竹菊”挂件也好看,他们直接买了大全套。 这一下又入账了三两半,他们正好一人还能定制一个挂件,这还真是意外之喜。 在储水街上摆摊和在集市上还不同,集市上的人都是一波一波的来,有时候人多有时候人少,而在街上摆摊人不会一下子多起来,但却是源源不断地来。 沈若简直连喝口水的空隙都没有了。 而顾允和周浪那边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沈若的摊子在整条街上灰扑扑的棚子里头简直是鹤立鸡群,瞧着又好看又干净,再加上这么多人都围在摊子前头热闹极了,对爱凑热闹的人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里头的东西也不贵,最贵的东西也就是纽扣书包,其他东西都便宜得很,瞧着是又好看又精致。那男款的纽扣书包上头还刻了“金榜题名”“年年有余”这样的字样可供挑选,甚至还有女子和小哥儿的款式,上面雕刻着的都好看极了,好些人都打算买了书包回去装东西。 外头的生意好,自然而然地带动了许氏布庄的生意,掌柜的瞧着账簿上头多了好几笔,就在那乐。布庄里头近段时间可是除了一些老客的订单外,散客几乎都没有了,这可都是外头那摊子给他们带来的啊。 许亦方在布庄里头亲自检查染料,都能听见外头的热闹。这储水街上的摊子百十个,能弄出这么大阵仗的,还真只有沈若这独一份儿。 掌柜的拿着账簿笑着过来报喜,许亦方颔首,随后问了他外头的情况。 “他家摊子已经被里三层外三层的给包围了,想来该是忙得团团转。”掌柜的说道。 “咱们布庄里头能匀出多少人来,让他们去帮忙。”许亦方从商多年,做这种顺水人情的事儿信手拈来,他说完后叮嘱道:“只帮着递东西便成,银钱切莫过手。” “是。”掌柜的应下了,立刻喊了四个空闲着的伙计出去帮忙。 有了许老板派过来的人帮忙,沈若终于能稍微歇一歇喝口水。这是头一天再加上有活动,所以客人会异常地多,等该买的都买的差不多了,之后客流量就会趋于稳定了。 这许老板确实是个人精,这么一来沈若就欠了他人情了。 169 第 169 章 情侣挂件+若哥儿来写…… “书包四个、百家被两张、绣花发带五条……客官, 这里所有的东西加起来一共一两半贯十文钱,谢谢惠顾。” 沈若想过今日头一回在储水街上开摊生意应该会不错,但没想到今日这么不错!都已经到了正午, 他们摊子前头围着的人也没有少去的迹象。 幸好沈若准备的商品库存够多,还不至于被一抢而空。“珍宝居”当中卖的东西讲究的就是一个实用且好看,做低端的刚需下沉蓝海市场的,价格都贵不到哪里去。 好些客人本就是凑热闹过来瞧这边卖的啥,一听有些东西的价格自个儿也能买得起,也乐意买几个好用好看的小玩意儿回去。 而那些凑够了半两银的客人还有定制的挂件送, 一个个的心里头就觉得自个儿赚了。要是去买这么个新奇玩意儿,最起码也得一贯钱吧?在这儿买了一堆实用的精致好看的东西之后, 还能免费得一个挂件,越想越觉得满足。 而这恰好也是沈若的目的,就是要让所有人都觉得物超所值。这定制挂件的活动自然也不是每天都有的, 就头一天给自家摊位预热用的,事实证明举办这次的活动吸引客人十分的成功。 只要将名气给打出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镇上人嘴里的谈资十有八.九就是他们的“珍宝居”了。 因着人多, 为了防止有人浑水摸鱼, 沈若还会给每一位顾客写上他们花费了多少银钱的字条, 这就相当于现代在超市购物时拿到的小票, 凭借着这半两银或是超过半两银子的小票,到边上去交给顾允就能开始定制挂件了。 那字条大小也正合适雕刻的大小,顾允会将客人需要刻的字样写在小票的背面,在角落处画上三个圆圈最底下连接一条竖线代表客人要做的是挂件, 用一个稍大的圆圈上坠着两个小圈代表手串。 周浪一瞧就懂了,他也不识字,就照着顾允写出来的字雕刻。熟能生巧, 他的速度倒是越来越快了。 那手串和挂件的组装就由顾允来帮忙,他以前从没弄过,但是昨儿沈若教了一遍也就会弄了。 沈若还注意到有未婚夫妻一人买了半两银子的东西之后,定制了刻有名字的手串交换着带。沈若都看呆了,他都没想到的,结果这群古人都已经无师自通了,这不就是妥妥的情侣手串吗! 沈若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缺少了一点浪漫因子的。 古代人大部分都含蓄,相爱之人走在一块儿也不好意思牵手,但是手串不同,戴在手腕上藏在袖子里随着动作时隐时现,上头刻着对方的名字就好像把人圈在自己身边了,打上烙印了,这样就能暗戳戳地秀恩爱。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对未婚夫妻定制完之后帮着宣传了,之后又来了好几对,都是指明了要定制手串的,等周浪做好之后拿到手里,还要互相给对方戴上,那眼神中都快能拉丝了。 镇上人还是要去吃午食的,正午过半之后人流稍微少了下来,沈若终于能喘口气不用一直算钱、收钱。谢过许老板派来帮忙的人之后,让他们赶快回去吃午食,他们便都先走了,说之后再过来帮忙。 这些人当活计是做惯了的,帮忙递东西找东西手脚很麻利,是得用的人。 “好,辛苦你们了,替我谢谢你们许老板。”沈若这边还要照顾几个生意,对他们说道。 他们自然应了,见沈若一个人暂时忙得过来才走。 终于这个时间段里的最后一个客人买完东西心满意足地走了,沈若才呼出一口气。转头看向顾允他们那边。 周浪速度提高之后也不会让客人等太久,现在竹架子边上就围了两个人。 “这里做完就可以休息一下,将带来的干粮吃了。”沈若转身去将牛车上放着的竹筒和油纸包都卸下来,拿到摊位上。 “嗯,若哥儿你们先吃吧。”周浪还在仔细地雕刻,闻言头也不抬道。 得趁着现在人少赶快垫巴两口。 “午后你来写,我来招呼客人。”顾允说道。 “啊?”沈若刚往嘴里塞进一口饼子,闻言顿时愣住了。让他来写字,是认真的吗? “要学字,光看不练是不成的。”顾允知道沈若的记忆力很好,他一上午的字写下来发现大家的名字以及吉祥话都不是什么生僻的字,这些沈若已然是融会贯通。再加上他有绘画功底,提笔的手很稳,写出来的字自然不会丑到哪里去。 沈若抿了下唇,偏头看他,想要从他眼神中看出开玩笑的意思。然后他就发现,顾允真的没有在开玩笑! 顾允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沈若:“……那我试试?” 顾允“嗯”了声,瞧见有客人朝“珍宝居”走来,放下手里的油纸包便走进棚子中招待。 摊位上招呼客人,收银钱自然是最累的活计,嘴里要不停地说、手也一刻不停、要是东西摆的远还要不停弯腰,要在棚子里走来走去。顾允瞧见若哥儿先前不着痕迹地拿手锤他自个儿的腰,想来肯定是累到了。 沈若一边吃着一边瞧顾允招呼,还真挺像模像样的。他发现表情严肃也有好处,客人就不会捏着个东西问东问西,想要啥立刻拿了结账后就走了,倒是快速。 周浪终于把手头两个手串都做好了,沈若接手帮客人串好,挨个递过去。客人们走后,周浪没忍住拧了拧脖子,笑道:“打一坐下就没停过,生意这么好。” “是啊,我也没想到。要是早知道会这么好,应该喊我家里人也来帮忙的。”沈若也跟着笑,只要生意好,那村里的布艺作坊就能运转起来,那未来的收益也是极其丰厚的。现在他还没算一上午挣了多少,但是看那即将要放满铜钱的钱匣子,也不会少。 “咦?怎么我还多做了一个?”周浪突然发现在那堆木珠子里头还混进去了刻好的两个,看着是要做挂件的,但是周围也没人来拿。 摊上暂时没客人来,顾允走过来后正好听见周浪的疑问,他道:“是我的。” 周浪不识字,也认不得上面写的什么,沈若闻言仔细一瞧,上面刻的还真是“顾允”二字。 顾允手指翻飞快速做好了挂件,随后递给了沈若。 “若哥儿,把你腰间的给我,可好?” 沈若怔了怔,从腰间解下那个刻着自己姓名的挂件,那是用来做演示样品的,递给顾允之后整张脸都有点红。 顾允骨节分明的大手接过挂件后快速地在自己腰带上系了,之后俯身过去给沈若系上刻有自己名字的挂件。 在一边看着的周浪:“……” 他垂眼默默吃饭吃饭,不能再看了,不然真的很想把顾秀才给骂一顿。真是过分啊,他可没有花半两银子买东西,怎得还忽悠自己刻了他的名字呢!还在自个儿面前和若哥儿互换,这霸道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了! 沈若没想到顾允表情上一本正经的样子,内心里竟然住着一个“小女生”,他好像特别喜欢情侣款,包括先前的那套银色翠竹小笋的情侣衣裳,还要有情侣同款的手帕,现在甚至连挂件也要成双成对了。 但并不讨人厌,相反的,沈若觉得这种明目张胆秀恩爱的感觉特别好,让瞧见他的人都知道,他已经有主了。毕竟顾允那相貌,今日里过来挑绣花发带的好些姑娘瞧见他都有些挪不动步。 沈若虽然缺少点浪漫细胞,但不代表他不会吃醋。 现在这样带着刻有对方名字的挂件也挺好的,沈若心想。 午后便是沈若来写,顾允来招呼客人,沈若的字虽然没有顾允那般有文人风骨,但好歹横平竖直,也有笔锋,瞧着也好看。 周浪又是大吃一惊,他认识沈若的时间很长了,从不知道他竟然会写字,虽然自己不认得字,但是刻了那么多,也稍微对字的样子有了些了解。 “若哥儿,你啥时候学会的写字啊?”他耐不住好奇,问道。 沈若想了想说道:“一个月前。” “一个月就能写成这样?!”周浪顿时惊叫出声,憨厚的一张脸上满是惊讶。 沈若被他的表情逗笑了,有点小骄傲道:“是呀,毕竟我的夫子可是咱们村的顾大秀才。” 周浪抬眼去看正招呼着客人的顾允,心想:顾允从小就跟村里头的泥腿子不同,九岁就考上了童生的,是村里最出息的二郎了。这么一来,若哥儿在他的教导下,一个月能写不少字,好像也挺正常的? 因着“珍宝居”的爆火,摆在周围的小摊也跟着沾了点光,但是沾光的也有限。特别是那些卖仿制书包的小摊,一日摆下去那书包竟然一个都卖不出去了,哪怕价格比“珍宝居”的正版便宜一半,那也没人来买。 储水街上人流散去,天也快黑了。沈若立刻准备收摊,将所有剩下的库存清点完毕之后,暂时都堆放在了许氏布庄的仓库里头。 因着生意好,布艺小作坊必须从今晚开始运转。仓库里头剩下的那些库存,约莫能撑得住一天半,明日没有定制挂件的活动了,所以过来买的客人应该会比今日少一些。 清点完库存之后,沈若便锁好了仓库。原本来镇上时候载的满满的牛车,回去时也是满满的,不同的是,来时车上全是制作好的商品,回去时是今日摆摊赚得的铜钱以及堆叠起来的布匹。 170 第 170 章 数钱啦!+祥瑞香囊的…… 秋夜静谧, 沈家村大部分人家都已陷入了睡梦中,就连村口的大黄狗都已然趴在树底休憩,只有沈大山家烛火未熄。 “外头天都黑透好几个时辰了, 他们咋还没回来啊。”李善桃的脸上带着担忧与焦急,不住地问。 “娘,从镇上回来得一个半时辰呢,我估摸着快到了吧。”沈丰宽慰道,以往他娘不会太过担心孩子晚归,症结还是出在自个儿身上。 那次深夜发生意外李善桃嘴上虽不说他的不是, 但心里头还是蒙上了阴影。 “况且还有顾允和周浪陪着,我想肯定不会出啥事儿的。”沈丰道。 “诶哟, 呸呸呸!那个词都不许提!”李善桃最怕念叨了之后好的不灵坏的灵。 沈丰只好闭了嘴,期待若哥儿他们赶快到家。 沈大山握住李善桃一只手,安抚性地拍几下:“别担心, 可能路上有事耽搁了呢?” “可是以往这个时辰若哥儿早到家了……”李善桃皱着眉说道。 没有爹娘不担心晚归的孩子,得见着了面儿才肯放心呢。 柳杉给小云吞喂了羊奶才从屋里出来, 视线划过围墙的门, 远远地就瞧见远处出现了像是牛车的影子。 “爹娘, 沈丰, 若哥儿他们回来了!”柳杉知道婆母很担心若哥儿, 瞧见影子仔细辨别之后她才喊道。 李善桃听着了这才放下了心,立刻站起身往外走。 等牛车刚一停稳,顾允便最先下了车,转身朝沈若伸出一只手。 “慢着点。” 沈若也不矫情, 把手按在顾允手心里,借力跳下车。 “爹娘,阿兄阿嫂, 我们回来了。”沈若笑着打了声招呼,见家里人都等着,心里暖乎乎的。恐怕又让他娘担心了。 见李善桃走来,沈若立刻解释道:“原本收了摊就打算回来的,结果蓝帆喊我们一同吃夜饭,还有些生意上的事儿要谈,这才回来晚了。” 他们回来的牛车堆得比去时更满。 对上沈丰疑惑的视线,沈若道:“车上这些都是布。” “成,我来卸。”沈丰知道若哥儿搞的那个布艺作坊,想来这些应当就是要拿来做商品的材料了。 沈大山也过去搭把手,顾允和周浪自然也没闲着,四个大男人合力很快便将布匹都给卸了下来,暂时堆放在了大屋里头。 等把牛儿关进羊圈,让它吃上青草,外头才彻底消停下来。 周浪打算走了,沈若拿了一个荷包递给他。 “今日辛苦你了,这里是你先前做的纽扣还有今日你帮我做工的工钱。”沈若笑着将荷包递过去。 “不用不用!”周浪连连摆手,一张憨厚的脸都涨红了:“咱们不都是一家人了么?” “是啊,”沈若强势地把荷包塞进他手里,“这是先前说好了的,总不能让你白做工,毕竟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呢。” 周浪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我也没帮上什么忙,这些都是小事……” “在你眼里是小事,可要是今日没你帮忙,小摊生意也没法这么好。毕竟有好些奔着定制挂件来的。”沈若说的也没错,如果不是有这么个活动,可能大家买个几十文也就走了,但有这个门槛的活动,今日光是在小摊消费了半两银子的都有不少人! 而且未来干娘来帮自己管理布艺小作坊自然也是有工钱拿的。 自己的劳动所得,拿了银钱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呢?这个观念一定得改! “嗯,我还挺喜欢刻东西的。”周浪笑着道。他从小到大很少有自己的爱好,但这段日子里经常雕刻,好像从中得到了许多快乐。拿起刻刀后心也会跟着安静下来。 “干阿兄雕刻手艺是真不错。”沈若朝他竖起大拇指,几年前打下的一点基础,到现在能刻成这样,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自学成才了。 周浪被沈若夸了,脸上的笑意是怎么都止不住。 将他的错误观念掰正后,周浪收下了他的工钱,和沈家人打过招呼之后就要走了。 “干阿兄,明儿你喊我干娘早早过来一趟。早食也莫做了,你们一同过来我家吃。”沈若道。 “成!”周浪应完了才走。 家里人坐在四方桌前,围着顾允问今日镇上的事儿。? 其实见到那车上没有商品,还有那沉重的匣子,心里头就知晓肯定差不到哪里去。但是当亲耳听到他说小摊摆的特别顺利,大家心里念着“果然”脸上都不由自主地扬起笑。 沈若把手按在钱匣子上头。 “这里都是今日摆摊赚的,快,咱们来数数!”沈若眼睛亮亮的。 其实他心中有估算一个大概数值,但是今日具体赚了多少还不清楚,他用力将钱匣子放倒。 大家立刻拿胳膊挡住四方桌的边,生怕铜板掉出去。夜里铜板掉地上了可不好找。 哗啦啦—— 两个钱匣子几乎都是满的,全部倒出来之后在四方桌上堆成了两座小山。 除了零散的铜板以外,还有不少碎银子,都是半两一两的。 摊上售卖的价格还是延续先前在集市上的。大、中、小三种挂件分别是十文、八文、六文;头绳两文,发带十文;防晒面罩十文一个,千层底十文一对。 摊上最贵的就是纽扣书包,一贯半一个,其次就是抽绳水桶书包和斜挎包以及百家被,都是一贯钱。 那够到能免费定制挂件的门槛是半两银子也就是五贯钱。 现在家里人齐上阵,一边清点着铜板,一边拿麻绳将它们一贯一贯串好。 那些十文八文的小东西虽然不显,但数量多,赚的铜板也非常可观。而且那些东西的成本也是最低的。 先前赶集那次跟这次正儿八经摆摊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等将桌上所有的铜板都串好,桌上都被铺满没有一丝空隙,还往上铺了第二层第三层。 沈若跟顾允一人一半开始清点,将数字一相加让沈若都吓了一跳。 “这里一共十九两半并三贯七十八文钱!”沈若说完后眼睛都弯成了月牙,这可真是开门红啊! “好多钱!”李善桃扎铜板的时候就已经头晕目眩了,实在太多太多,没想到这里竟然有十九两半多! 家里人被震地说不出话来,这些布做的玩意儿竟然这么好卖!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要知道农家人一年能攒下三两都算不错了,若哥儿这摊子才头一天就赚了快二十两! 沈大山和李善桃简直心潮澎湃,自家若哥儿也太出息了吧! 沈丰更是连连竖起大拇指,柳杉更是震惊到合不拢嘴。 沈若摆了摆手,笑说道:“这是今日的总收入流水,还要减去成本和人工费的。” 现在卖的那些商品是先前村里婶子们无偿帮忙做的,就出了点糖水一类的,相当于没有人工费。成本那就是买这些布材料的银钱。 买做好这两天售卖商品的布料拢共买了五次,头一次是在集市上买的,花了两贯十文钱,后来沈若只要见着划算质量好的布料都会买一些,成本总共就花了六两左右。 因着是普通棉布,价格不算太高。 给周浪做纽扣的工钱是按十个五文钱来算的,先前跟他定了一百六十个纽扣,也就是八十文,再加上今天他来帮忙,拢共给结了一贯钱。 所以今日的净收益就是十三两半并二贯七十八文钱! 不过这些银钱得全部充入布艺小作坊和“珍宝居”的运转资金中。 摊子是半年起租的,一月两百文,半年便是一两二贯钱,还有他先前提前购入了五十匹布,花费了三十二两,其实整体还是负的。不过沈若粗略估计,在过段日子他们的收支就能平衡了! 沈若说的那些家里人还需要再咀嚼消化一番,顾允是都听懂了,他眼神中是毫无掩饰的欣赏。 以后要给来做工的人开工钱,还要买材料,之后拉成品去摊子上售卖。其实压力还是蛮大的,谁也不知道之后生意会不会趋向饱和。 所以沈若在高兴过后,又开始想未来的事儿。要定好明日裁剪的布样,纽扣还得让周浪继续做,还要定好时间让婶子们做好了成品交回来,他好拉去镇上卖。 还有牛车,毕竟不是自己家的,沈若也不能一直霸占着。要买牛,那价格可不便宜,还要看自家能不能够到要求的。 更别提他还打算造青砖瓦房了。 所以十几两银子乍一听挺多,其实要花起来也很快。 见家人还沉浸在喜悦中,沈若拿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递给柳杉:“阿嫂,这是那二十四个祥瑞香囊的提成。” “……”柳杉接到手里顿时嘴里都能塞下鸡蛋,这掂量起来起码得有个十几两。她看向沈丰,激动道:“丰哥,二狗的束脩攒够了!” “太好了!”沈丰哈哈大笑,看着柳杉的眼神中满是柔情。 蓝帆今日得知他们“珍宝居”开摊了,特意让人等他们收摊才来邀请他们一起吃饭。顺便把提成给他。 “金珠”果然因为那质量奇差的书包口碑暴跌。你东西差也就差了,还让别人好几天在你店里听什么发展史,浪费别人时间,结果东西到手还这么烂,有这时间还不如去打短工那都能赚上十几文了! 大家深感被骗。 阿富模仿那些骂“金珠”送劣质东西的人简直活灵活现的:“这书包质量差的一撕就破,拿来当一团抹布都嫌它不吸水!” 没有人是好糊弄的,“金珠”这回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再加上有“阑珊”这边出了十二种祥瑞香囊,还是两对,还有那么好看新奇的茶叶梗耳坠做对比,大家就都不乐意往“金珠”去了。 这回还有人一掷千金,非要集齐这十二种祥瑞香囊,这一单直接就让“阑珊”多了两个月的利润! 镇上人见有人为了“念宝”的祥瑞香囊豪掷千金,对“念宝”这个牌子的东西也更加推崇了。 沈若就知道肯定会有收集癖想要集齐,是一套的东西要么就一个都不要,但只要有一个,那就无论如何都要把它集齐了才舒服。 而“阑珊”每月两次的活动自然还要继续。 沈若已经想好了,正值秋季,可以做绣上枫叶元素的扇套、剑套、香囊、荷包。枫叶的形态和排版各有不同,沈若还打算在上面画上可爱的小动物,比如小兔子和抱着坚果啃的小松鼠。 除此之外还有要免费赠送的小东西,要呼应枫叶元素。沈若想要用橙色和红色绳子来编手绳,用最简单的盈缺结编法,然后在最中间位置编上一个如意结,这就成了。 简单又好看,村里会编绳的婶子也不少,到时分配出去做然后给她们结工钱。 171 第 171 章 攒的银子+今晚别走 家里的银钱除了沈丰小家的是自己存着, 其他的都是交给李善桃藏起来。李善桃倒是想把若哥儿的那份分出来让他自己拿着,但沈若不答应。李善桃也就没有强硬的非要他自个儿存,反正都是若哥儿赚的, 他自个儿能随手拿去用。 沈若这么做自然有目的,家里人穷久了手里没有银钱拿着就没有真实感,还会一直打心眼里觉得自家穷得很,好些东西就都舍不得买。但是有能看着摸着的钱在自个儿手里,知道自家不是穷得没有子儿,那心里头就会有底气。 家里人都出了大屋, 独留沈大山、李善桃和沈若在屋内。 李善桃当着沈若的面儿把一部分的银钱分出来放进了床板中间掏空的位置,再把另一部分用木匣子装了藏进地里, 上面盖上陈旧木板和一个装着腌菜的坛子。 李善桃拍拍手上的灰,说道:“家里银钱多起来我和你爹不放心,昨儿才刚挖的一个洞, 就藏这里了。” “好,还是娘有办法。”沈若仔细瞧, 那位置摆动的幅度小, 一点儿异样都没有的, 小偷进来了都要逛三圈还不一定能找到。 沈大山在一边瞧着, 脸上的笑容止不住:“这些银子搁家里你娘那颗心就不安定, 得藏得严实了才舒服呢。这下好了,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可不是么,这些银钱啊,娘都给你攒的好好的。”李善桃拉着沈若的手, 跟他对账。 家里的银子有先前县太爷奖励的、顾允给他的、卖卤汁配方给陈作舟得的、还有“念宝”与“阑珊”合作拿到的提成,沈家村木工厂的第一期分红,和赶集时候赚的一笔小钱, 再加上今日“珍宝居”开摊赚的,减去那些平时的花销、造围墙的一大笔钱和“珍宝居”的租金以及买布花的银钱,拢共还剩下六十八两六贯七十七文钱。 李善桃和沈大山今年没有卖粮都留作自家的口粮了,所以今年公中的银钱还是只有半两三十文,这些银钱里头还有李善桃做那猫爪手帕得的,和帮忙做那些布艺商品沈若硬要给的。 总之把银钱给了李善桃,他娘全都给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我打算用这些银钱来建青砖瓦房,今年开始建估摸着明年夏能建成。”沈若对这笔银钱有所规划,家里三间泥瓦房年久失修,要是下暴雨都不一定能撑住,已然算作危房一类。新房子是肯定要建造的,而且还要造一个大房子! 沈大山对青砖瓦房没有太大概念,只知道造价不便宜,但是先前就听若哥儿提起过要造屋子,这样周边的人就不会惦记着他家有几十两银子了。毕竟当初县太爷的奖赏送来大张旗鼓的,十里八乡的到现在都还在谈论着呢。谁还不知道他家里头有奖来的二十两银子啊。 “好啊,造屋子好,等以后二狗和云吞大了,也得有自己的屋。”李善桃展望了一下未来,等两个孩子长大该是什么样的一番光景。 几人就着屋子说了几句话,沈若还有别的事儿要交代:“娘,明日还得麻烦你跟我干娘一起看顾一下作坊。要裁剪布样,还要让婶子把裁片拿回去缝,还有绣花发带这些。明儿一早我交代完就要去摊子上,家里就得你们来了。” 他对自家娘和干娘的能力还是很放心的。大多该交代的沈若现在说,明儿一早再和周兰说一遍,有两个人一起这样就不容易弄错。 “跟娘还客气啊?”李善桃调侃他,笑着拍沈若的肩,“你就说吧,娘的脑筋可灵活,记得住。” “我知道娘聪明,靠谱儿。”沈若立刻拍马屁,笑着将明日的安排一一说了,李善桃挨个记下。她也算是有经验,毕竟也帮着操持过当初布料换肉蛋那么多人的场面了。 沈大山在一边听着,感觉若哥儿是大不一样了,一句句话可有条理,总之都不是自个儿说得出来的东西。 “行,娘都记下了。”李善桃点点头,将沈若说的都给重复了一遍。 “一点儿没错!”沈若给她竖个大拇指,这记忆力也确实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他娘是真的很厉害了。 沈大山嘴里也跟着碎碎念呢,但他只能记得住几条。 “呀,都这么晚了,你快去睡吧,明儿还得早起呢。”李善桃赶人道。孩子都累了一天了,回到家里又是数钱又是想一堆事儿的,李善桃都替他累。 沈大山也跟着帮腔:“还不快去,小云吞也就夜里能和你这个阿爹待一块儿。” 沈若顿时脑海中出现小云吞成留守儿童的画面,一时间愧疚难当。 “等我这波忙完了就能多陪陪他了。”沈若想过了,这小摊以后要交给自家阿兄看着,自己就能闲下来多陪陪孩子,还能干点别的。 “好,你自个儿也别太累了。”沈大山以前可说不出这种类似于关心的话,父爱总是沉默的。自从断亲之后,沈大山就改变了许多,每日都要和自家媳妇学,跟她多对话,自然而然地也就知道该如何跟孩子们相处了。 沈若的心暖暖的,说了句“知道啦”。 “爹娘,你们也早些休息吧。”沈若说完才转身出了门,关紧了。 出了门才发现顾允还在,沈若走过去,问道:“你在等我吗?都这么晚了还没回去,不怕你娘担心啊?” 沈若言语中充斥着关心,顾允嘴角略略提起,说道:“以前也有夜不归宿的时候,她困了会去睡。” “那你还能再晚一点走?”沈若抿唇问道。 他跟沈若对视一瞬,瞧见对方盛着点小希翼的眼神。 “嗯。” 沈若嘴角笑意绽开,上前拉住顾允的手就往屋里进:“走走走,让崽崽睡前见见阿父阿爹。” 沈若屋里点着三根烛火,很亮堂。 顾允进来过许多次了,但在深夜里却还是头一回。他胸腔里无可抑制地溢出一丝丝痒,看着烛火辉映中的小哥儿和孩子,美好的像是一幅岩彩画。 小云吞见到自家阿爹就兴奋,手舞足蹈的。沈若抱着他,往他白嫩嫩的脸蛋上亲了好几下,直把小云吞给逗得一直笑。 “让阿父抱抱。”沈若笑意未收,把崽崽放进顾允怀里。 都说睡前是最能培养宝宝和家长感情的时候了,以前小云吞只有阿爹,现在和阿父培养感情自然也不能落下。 顾允抱着软乎乎的小云吞,学着沈若的模样在孩子另一边脸颊上亲了一口。 沈若见他抱孩子是越来越有样子了,还记得顾允第一次抱崽崽的时候浑身僵硬着的把小云吞都硌地不舒服,现在小云吞都能在顾允怀里睡着。 小崽崽的脸颊又弹又软特别好亲,沈若唇角一勾又把脸凑过去要亲。 结果半道被崽崽阿父截了胡,脖颈被一只大手按住,挣脱不得。 “唔……”沈若小幅度地挣扎了下,崽崽可还睁着葡萄似的大眼睛看着呢!! 结果唇上却被惩罚性的咬了一口。 等停下来,沈若才发现顾允的另一只手正虚按在崽崽眼皮子上头呢! 沈若眨了下眼,顾允可真行啊。 “对了,这是给你的工钱。”沈若突然想起了这件事,立刻从怀中掏出了一个荷包递给顾允。周浪有工钱,那顾允自然也要有的。 顾允的眼神幽深,问道:“你确定要现在给我吗?” 沈若疑惑外头,反问:“现在不行么?” 顾允看着他微肿红润的唇瓣,屏了一瞬呼吸。在这种情况下谈钱,这不是煞风景是什么?况且,他们早晚都是一家人,竟然还要给自己开工钱? “这些你收着就成。”顾允没接,看着沈若道:“先前说过了,我的银钱都给你管着,所以不用给我。” 沈若眯起眼睛笑,他知道顾允不会收,但是给还是要给的,毕竟不能让顾允心里不舒服,毕竟周浪都有工钱拿啊。一次两次可能顾允不觉得如何,但是时间久了心里肯定会有点不舒服的吧?再说了,他不收归不收,仪式感还是要在的嘛。 “你不打算数数里头有多少?”沈若故意逗他。 顾允看他笑成这样,哪里还不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抱着人就往他唇上轻轻地啃了一口。 沈若抬手捂嘴:“你属狗的啊?”今天都啃他两次了,也不知道肿得厉不厉害,明天他可还是要出去摆摊的啊!要是让别人瞧见自己嘴唇肿的,那像什么样。 “不太肿,我有控制好力度。”顾允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说道。 沈若:“……”那我还得谢谢你? “明日我不能同你一起去摆摊,要是忙不过来找蓝帆帮忙吧。”顾允说着,抬手去捋床铺上的被子,见小云吞眯着眼睛就要睡,立刻把声音放轻了。 “不用,我打算叫我阿兄一同去,明儿不做定制挂件了,人肯定会少一些,忙得过来的。”沈若也将声音放轻了,说道。 “好,你快睡吧。等你睡着了,我再走。”顾允吹熄了两段烛火,只留下一根床铺边的,他静静地坐在床沿处看已然睡着了的小云吞和若哥儿。 沈若的下巴尖掩藏在被里,一双凤眼忽闪忽闪的,那颗不太起眼的圆润唇珠抿了抿。现在都已经快到午夜了,外头一点星子都没有,寂静漆黑得让人发慌。 “这么晚了……要不,你今晚就别走了,”他说完这半句脸就红透了,轻咳了声道:“和小云吞一起睡。” 172 第 172 章 和顾允说早安+手工活…… 顾允如古井般的眼神波动了下, 自然而然地抬手给他掖好被角,“好。” 沈若屋里有可以搭上简易床铺的木板和长凳,也有现成的被褥, 顾允起身将板凳床给搭好,跟沈若的床榻只隔着两尺的距离。 沈若眨了眨眼,他刚才说得很清楚了吧?顾允竟然不上来一起睡么? 他的床榻虽然小,但是崽崽和他都不胖,不太占位置的,顾允上来之后应该就是刚刚好能睡得下。结果顾允二话不说就去搭那木板床了。 顾允将烛火吹熄了, 上了那张嘎吱作响的简易木板床。 两人虽早已有了夫妻之实,甚至连孩子都这么大了, 但并未拜过天地,还是未婚夫夫。顾允守礼,本不该在沈若屋里住下的, 但他心中不想与未来夫郎和孩子分开,这样无疑是最合适的。 “睡吧。”顾允道。 沈若轻轻“嗯”了声, 虽然一片漆黑完全看不见顾允的身影, 但是知道他在, 沈若心里就有些安定。 “晚安, 顾允。” “……晚安。”顾允停顿了一小会儿才应, 这应当是若哥儿睡前的习惯,他在心中默默记下。 沈若的安神药已经不用喝了,他原以为自己会不太习惯睡不着的,结果没一会儿就闭上眼睛坠入了梦乡。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 顾允已经不在屋里了,床板和长凳都摆放在了原来的位置上,好像从未在昨夜搭成过一张床。 沈若抬手揉了下眼睛, 碎碎念道:“还想跟你说‘早安’的,没想到走那么早,天都还黑着呢。” 刚念完,沈若拿火折子点起了烛火,看自家崽还睡得香甜,没忍住凑过去往他额头上方虚亲了下,将小云吞头顶的小辫子拨弄正了,沈若就打算穿衣起来。 今儿还有一堆事儿要忙呢。 沈若抬手去拿叠好了的衣衫,这才发现上面竟然摆放着一张墨迹微微干透的字条——“早安”。 “早安。”沈若声音里透出笑意,将纸条叠好了收进怀里贴身放好,像是收获了一整日的好心情。 穿戴齐整后,将另一张薄被子卷好围在崽崽周身防止掉落,沈若才轻手轻脚地出了屋子。 去厨屋拿了自己的木杯和鬃毛牙刷沾上牙粉将牙仔仔细细地刷干净,古时候可没有牙医镶不了假牙也做不了烤瓷牙,所以一定得好好保护自己这一口牙。 又从大陶瓮里头舀水,净了面。 “若哥儿,你咋起这么早。”李善桃从大屋里头出来,她还想着今早有事要做,早点起来做早食的,没想到沈若比她更早。 “睡醒了就起了。”沈若笑着回答,他昨夜睡得特别好,睡眠质量极佳,醒过来之后也不感觉困,一整个生龙活虎的感觉,“娘,你也起这么早啊。” “是啊,娘都早起习惯了。得,咱先把小云吞要喝的羊奶给热了。”李善桃说着就要往羊圈去,还没走两步她道:“若哥儿,这两天小云吞可不乐意喝羊奶,你今儿去镇上顺道儿买点牛乳回来。我听村里婶子说镇上大户人家都是给崽儿喂牛乳,能长得壮实呢。也给咱家小云吞换换口味。” 沈若一听自家崽不乐意喝羊奶,顿时脸上有些讪讪的。这还不就是因为先前让他舔了几口果脯的味儿,小崽子这就挑食上了。 听他娘说起牛乳,沈若觉得可行,牛奶比起羊奶来说少了那膻味,味道会比羊奶好喝一点,也能做些美食。 “成,我到时打听一下哪儿有卖的。”沈若应下,牛在大宇可是最珍贵的牲畜,卖牛乳的肯定有,就是难寻。正巧他也打算给自家买头牛,可以趁此机会多了解了解流程和要求。 早食沈若做了些鸡蛋饼,全都切成条再加上白菜丝儿和小咸菜做了炒饼,加了一大勺荤油的,香得很。 口味重的就蒯两勺辣酱,那这炒饼丝儿就成了鲜香辣爽的口味。 沈丰连干两大碗还嫌不够。 “若哥儿每次做新鲜吃食,都好吃得紧。”沈丰摸着肚皮笑,这日子可别提多爽了。要是在以往哪能让家里人都这么吃啊。 周兰和周浪也来了,那炒饼的香气霸道得很,沈若给他们一人盛了一大碗。 “嗯,若哥儿这手艺都能去开店了,好吃!”周兰尝了一口就夸道。 周浪更是吃得头也不抬,他跟沈丰不愧是玩到一起的兄弟,吃饭也像。 沈若笑着道:“这叫炒饼,做法很简单的。主要是干娘你熬的辣椒酱香,搭配在一起才好吃呢。” 周兰被他逗得乐不可支,和李善桃说若哥儿的嘴就跟抹了蜜似的。 李善桃也跟着笑,柳杉盛一碗递给沈大山,给自己也盛了一碗。 在乡下没有那食不言的讲究,厨屋里头满是欢声笑语。 炒饼丝是北方那边的传统美食,做法特别简单,在南方却不多见。 其实沈若对各个地方的美食都有所涉猎,他的爱好就是做美食,看见别人吃自己做的食物露出享受的表情,他心里可有成就感了。 小时候他就爱看着外婆做饭,初中时候就帮着炒菜了。后来长大之后身边同学都喜欢点外卖,沈若很少点,因为很多外卖都不太卫生,他又是个瞎讲究的吃货,哪怕再忙也要抽出时间来自己做饭菜,这样又卫生又好吃。 于是就练就了这么一手厨艺。 能让家人吃得顺口、舒心,沈若就打心眼里满足。 等吃过早食,柳杉帮着喂小云吞,沈若就将昨夜跟李善桃交代过的事儿和周兰又说了一遍。 “干娘,那布样让婶子们在这儿裁剪完了、清点之后再带回去做。这些都是要登记的,十张裁剪好的布样为一组,画‘正’字。那些婶子的名字我在这儿写上,怕你记不清的我就画个标记,干娘认认,这样就不会搞错。”沈若边说边将顶上画了“正”字的纸铺在桌面上,让周兰来看,随后跟她演示了一遍。 周兰连连点头,看的听的格外仔细。 “花婶子我就画了朵桃花代替,心姐儿我画颗心。”沈若知道一次家庭扫盲班的作用微乎其微,所以暂时将她们所有人的名字写上之后,在后面都用一个简单的图形来代替了,这样也方便周兰记忆。等按照图案记熟了之后,顺带着也能将前面的字的样子给记住。 “今日要做二十只抽绳书包和二十只纽扣书包,还有三十根绣花发带以及五十个布艺挂件。期限在三日内,今日做完的麻烦她们明日拿过来。”小作坊刚开始运作,先来一次小试牛刀,沈若想看看婶子们一日能做出多少来,之后再看看小摊每日的营收,再定时间线长的和数量多的单子分出去做。 “除此之外,还要找几个会编绳的婶子,做这个手绳。一共做一百个,让先前说不太会缝东西的人来做吧。”沈若拿出自己编好的手绳递给周兰,继续道:“这个十日内交货就成。” 之前来帮忙做过东西的婶子都知道做法所以不需要样品,但是这手绳是沈若才想出来的新东西,所以得拿个样品出去让她们照着做。 “成,我记下了。”周兰道,她手里拿着那张纸,仔细地看。 “裁剪布样,十张为一组,一组两厘钱;编绳一条五厘钱;做布艺挂件的,一个成品一文钱;缝制书包的一个三文;绣花发带也是三文。”沈若定价都是按照难易程度来的,缝东西不算难度高,就是费时间,请人挑黄泥一日工钱就五文,所以三文钱缝一个书包已经算是多了。发带虽然卖的便宜,但是绣花这门手艺有门槛,而且更费时间,所以也是三文钱。而裁剪布样和编绳这种简单,有手就会的工钱就会少一些,但是数量多的话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钱。 就比如裁剪布样,那书包每个部分的布样都需要裁剪下来,林林总总能上好几千,一剪刀下去能同时剪好几层布料的,所以两厘钱也挺合理。 除了给婶子们的手工费,沈若的小摊还要出摊位费和做那些商品的材料费,这些成本加起来也是好几文钱了,所以这样的手工费是沈若经过深思熟虑过后决定好的价格,不会低也不会太高。 周兰闻言微微皱眉,心直口快道:“若哥儿,会不会太高了点?那书包瞧着难,其实就是直着一直缝就成的,还有那发带,你拢共就卖十文钱一条,工钱还给三文啊。我感觉一文都够够的了。” 镇上员外偶尔也会有请村里人绣给下人用的手帕的活,那十张帕子才有一文钱的工钱呢!! 沈若将自己的想法跟她说了,随后还补充道:“现在大家还不知道我在镇上摊子上卖的价儿,要是知道了我一个书包能卖上一贯钱,结果她们帮我缝一下只有一文钱,她们可咋想?” 三文钱虽然只比一文钱多两文,但是三文钱是个坎儿啊,镇上打短工的一日都只有那么六七文钱,半日三文,但帮自己缝书包小半个时辰就能缝好一个,就有三文钱了啊! 这可是在家里坐着缝东西就能赚的,勤快点儿一日缝上个十来个,那可就是半贯钱了! 目前来看挑选过的这些婶子里头都是心眼好的,但沈若也不能不多想一点。 这样以后她们要是知道了镇上卖的成品价格,心里头也不会不舒服,毕竟在镇上卖还要交摊位费的,做这些商品还要布料,而她们只要领了活去做,还是做自己擅长的缝东西绣花就能赚到钱,又不用成本的,只要脑子没问题,想想看就知道在布艺小作坊里有份活计就是件很好的事儿了。 而且在这个劳动力格外贬值的年代,沈若开出的工钱任凭谁知道了都会说一声这老板大气公道的。沈若自然也有帮衬村里的好人的心思,毕竟她们之前也来帮过自己,而且他的小作坊里头招的都是女人和小哥儿,他们能赚到不少钱,那无形之中也就提高了姑娘、小哥儿在家中乃至社会上的地位。 这才是沈若的最终目的…… “因为给得工钱不低,所以要求会很严格。检查要是有一点儿次就要退回的。”沈若笑着说道,毕竟将检查这活儿交给了刘三娘,也就相当于自家小摊上的商品的品控可以完全放心了。毕竟刘三娘的眼睛利得很,一个小破洞都无法逃脱她的“法眼”。 周兰只好点头,若哥儿说啥都很有道理。她想过了,自己也必须得严格起来,至少在做活时候不能跟村里人嬉皮笑脸的,得拿出点威严来。若哥儿交给她活儿那是相信她呢,必须得给他干得漂漂亮亮的! 173 第 173 章 生意爆好(二合一)营…… 布艺小作坊的事儿就交给周兰和李善桃管着, 沈若很放心。 见她们紧张极了,一直在口述自己先前跟她们说过的事儿,你一句我一句的在那儿对, 沈若瞧见了过去宽慰了几句。 “没事的,娘、干娘,你们就放宽心去做就成。要是出了什么问题,等夜里我归家让我来解决。”沈若一手揽着一个,安慰道。 事情刚开始做肯定是会出现纰漏和些微错处的,这些都没关系, 刚开始也没必要把自己弄得紧张兮兮的,放松一点去完成反而能做得更好。她俩现在瞧着有些过于紧张了, 生怕弄错。 周兰应了,但还是无法控制地紧绷,李善桃稍微好些。 “若哥儿, 咱们也是头一回当管事,我是想帮上忙的。”周兰紧了紧五指, 她想的可好了, 必须得把事情给若哥儿干得漂漂亮亮的, 可不能来帮倒忙。 “你们要是实在紧张, 不如对着模拟练习一番?”沈若笑着出主意。 眼见着再过一会儿村里婶子都要来了, 原本还算淡定的两人,现在是一个赛一个的紧张。生怕自己待会儿就头脑一片空白了说不出话来。 沈若能理解,哪怕是在同个班级中大家一起说话都挺好的,但是一旦让一个人上讲台上说话, 哪怕坐在下面的都是朝夕相处的同学,那也会浑身颤抖紧张起来。 他干娘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毕竟有许多话得当着所有人的面先说好了, 之后才能开始分配的。 “成,我俩试试。”周兰深呼吸了下,说道。 小作坊有自家亲娘和干娘两人管,还能互相帮衬着,肯定出不了什么错。沈若也不再多说什么,免得让她们更紧张了,去厨屋里头泡了点红糖水让她们喝,甜味可以有效地缓解紧张情绪,瞧着确实起了点效果。 他阿嫂现在也有了新的活计,沈若已然将阑珊下个月做活动要随玉石摆件附赠的“念宝”绣品画出了稿图,之后就需要柳杉来刺绣和制作了。 “对了若哥儿,”柳杉手里捏着绣绷,看着他道:“先前我帮你问了顾允他娘愿不愿意来帮着绣绣品的事儿,她说行。” 这回要做的东西是枫叶元素的扇套、枕巾、枫叶异形荷包、枫叶香囊、布面团扇还有枫叶大抱枕,所有的款式都要做四个,一共二十四样东西。 柳杉一人来做其实也能在半个月的期限内做完,但是那得每日都弄才成,沈若也怕自家阿嫂太费劲把眼睛给熬坏了。但是刺绣手艺能称得上好的,也就只有柳杉和柳兰香。 沈若画的枫叶都是有渐变的,有的上面还有搭配的小动物,枫树还有飘落的形态各异的枫叶,像扇套、香囊和荷包上面的枫叶刺绣是稍微小些的,但也画的十分精致,像团扇、枕巾和大抱枕上面的刺绣就比较大,比较精美复杂了,这些都非常考验绣娘的手艺。 绣线的配色沈若也给配好了,稍微能让柳杉做的方便一点。 做这些东西虽然繁杂,但是能获得的银钱也很可观,所以柳杉特别乐意做。找顾允娘来帮着一起做,那到时候有了分成自然也是要分给她的。 沈若之前不好意思问顾允的娘,毕竟让未来婆婆干活这件事,总觉得有些不太礼貌。柳杉主动提出帮忙问问,现在有了答复了,但沈若又不知道自家阿嫂心里是怎么想的。 说真的这件事是在阿嫂拿到第一笔提成前沈若提出来的,但是现在有了这么高的提成,还有工钱,不知道阿嫂是想自己做,还是愿意分出一部分让她自己稍微轻松点? 沈若直接道:“阿嫂,我是想让你轻松些……” “我知道的,若哥儿。”柳杉心思细,哪里不知道若哥儿的想法呢,她笑着道:“你是怕我累着,才想着找人跟我一起做,能互相帮衬。你阿嫂我不是个眼皮子浅的,银钱够花就成,也不需要全都攥在我手里。” 而且这生意是若哥儿带给她的,是门长久营生,以后有的是钱赚,倒也不必排斥别人一起赚。况且那人还是若哥儿未来的婆母。 她是当儿媳妇的自然也知道自己如果能厉害让婆母高兴,那家里自然更加和睦。若哥儿这么能干,想来顾允他娘肯定会非常满意他的。 “是这么个理,阿嫂大气。”沈若笑着拍马屁,人都喜欢听好听话。他阿嫂是个明事理的,和这样的人对话就不累。 “你啊,”柳杉忍不住笑出声,看了沈若一眼,“先前你和顾秀才带回来的布,我和娘闲的时候已经裁剪好了,就等着缝。你要往上弄什么花样?” 沈若差点儿都快忘了这件事了,先前顾允给他买了好几匹布料来着,家里人人都有份的。原本他想请别人做,不想娘和阿嫂太劳累,结果李善桃不答应。 只说家里有人会做的,交给别人做肯定没自家人做的好,所以就揽了活。 竟然都已经裁剪好了么! “我想想,”沈若要弄那肯定得给一家人都搞上,弄个一系列的,这样他们走出去别人瞧那衣裳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一家人,“到时候我画好了给大家瞧。” “成,反正是过年新衣,倒也不着急。”柳杉道。 “若哥儿,该走了!” 沈丰在围墙外头喊了一声,他已经套好了牛车,准备跟着一起走,他今日是要跟若哥儿一同上镇上去熟悉如何摆摊的。 “阿嫂,阿兄喊我了,我得先走了。” “快去吧,今儿记得早点回来。”柳杉道。 “晓得啦。”沈若摆摆手快步往外跑去,可不能再继续在家耽搁了,不然还没到了镇上天就该大亮了。 李善桃和周兰则合力将四方桌给抬到了屋前,这样正好能让那几个带着剪刀来的婶子在桌边将布样给裁剪了。之后再整理好后分发下去让其他人做。 小作坊的事儿有她们管着,沈若便上了牛车,跟沈丰一同往镇上去了。 “珍宝居”这个名字一日之间在镇上被传的很广,几乎家家户户都知晓了。一来那书包在镇上火了好长时间,除了那头一批在集市上买着书包的人之外,其他人有闲钱想买的也都买了仿品,足以见得大家对“书包”的热衷。 蓝帆因着新的活动成功扳回一成,此刻心情极好,又难得有了空闲,就带上阿富和已然被学习折磨许久的蓝棹一同上茶楼品茗去了。 茶楼当中,还有不少人在谈论昨日的事。 大堂当中,有人站在桌前口若悬河:“那‘珍宝居’不愧是镇上头一个卖书包的摊子,你们是没瞧见昨儿个的盛况啊!里里外外围着的都是人,储水街上就这摊子上人最多了!” “是啊,我也瞧见了,除了最开始那抽绳的款式,还多了个木头扣子的款呢,瞧着上头还雕了字,好看极了。”有人说起那书包眼睛都亮了。 “呀,方兄你来了,”那人瞧见外头走进一个人,穿着书生长袍的,他正巧就背着书包,“你这书包可是昨儿在‘珍宝居’买的?” 刚进来那书生顿时就被围拢了,他哪里受到过如此多的关注,顿时胸膛一挺,特别大方地将背上背着的书包拿下来给大家瞧:“是啊,昨儿买了两个。之前大集上就差一点儿,结果没买着的,可是念了好久,这才在昨日终于买着了。” 他是个注重品质的,那些仿品做的不好,他再喜欢再想要也没买,原以为再也凑不着卖书包的摊了,结果昨日给碰上了,一听说原本卖书包的摊主开始摆摊了,他立刻就跑过去买了一个。 周围人有人去凑了昨日的热闹,也有人没去的。那书包有人很喜欢,就有人不以为然。 “不就是个布做的包么?给我块布让我家娘们儿做也能做出来。”有人抱着双臂说道。 原本以为会有人应和两声的,结果周围人都光顾着摸那书包去了。 “呀,这扣子上桐油吧,好滑。”有人摸了一把,赞叹道:“这上头刻的还是‘金榜题名’,瞧着字也好看。里头沉甸甸的,方兄你装了不少东西啊?” “是啊,这包特别能装,比书框和篮子都方便,还轻。里头装了重的东西背着肩膀也不硌疼的,特别好。”那姓方的书生一说起这书包的好处就停不下来,“听那小哥儿说这叫‘纽扣书包’,这四枚扣子都是由案首秀才写的字,请专人刻的呢!” 而且还是“金榜题名”四个字,多好的寓意,再加上案首秀才写的,自然是沾到文气了呀! “真好看啊,竟然还是案首秀才写的字刻的?你咋知道这回事?”边上有人好奇极了,他可不知道还有这种事儿。早知道就该去买的! 方书郎顿时笑了:“我瞧见了啊,书院里头就出过一个案首秀才,是谁不用我多说了吧?” “我去!你说昨日那个在竹架子后头写人名字的就是丙申年的案首秀才顾允?!”有人顿时奋力拍大腿,后悔死了,“昨儿我去了,倒是瞧见他很有文人的样子,只不过在摊子上的,怎么能是案首秀才呢!哎哟,真是的,要是早知道就好了!” 真是错过拍大腿,今儿可就没有满半两送定制挂件的活动了啊! “还真就是,我听说啊,这摊主就是顾秀才的夫郎。这书包就是他夫郎想出来的好东西呢!”方书郎一脸崇拜,顾允就是书院里头的传奇人物,他的夫郎瞧着漂亮极了,还聪明呢!这哪能不让人羡慕嫉妒。 “我瞧着也就一般,哪有你说的那么好。”那人见一直没人搭自己茬,非要继续说:“案首秀才还到摊子上帮写字?一点文人风骨都没有,浑身都是铜臭味,啧。” “那又如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再说这是他夫郎的产业,作为夫君帮衬一下怎么了?”方书郎皱着眉头怼道。 “我瞧这书包也就一般,哪有你们说的那么好。还要一贯钱,怎么不去抢?”那人完全不搭茬,又说回书包本身。 “你管这叫一般?人家做出了镇上本没有的东西那就是卖上几两都不为过。结果人家就卖一贯钱,让大家都能买着。”方书郎差点被他气得背过气去。 “是啊,这价格划算,你瞧这布料,那可都是细棉布。在看用量,缝线都是极好的,一点儿都不糊弄!”有人帮着说话。 “你这人倒是奇怪,怎么一直挑刺儿!” “哦,这不是‘金珠珠宝行’掌柜的儿子金子奇么?难怪要挑刺了,谁让你们店里送的那书包破烂烂,送不起倒不如不送,在这儿挑人家正品书包的错处来了,也不瞧瞧你们自家做的那东西。”有人认出了他,顿时出言嘲讽道。 最近镇上的谈资除了“珍宝居”就是“金珠珠宝行”了,先前阵仗弄得那么大,让大家伙儿都过去免费领书包的,还故意说那是头一个在镇上卖书包的做的,真是信了他的邪。 其实原本也不至于骂“金珠”,毕竟能免费拿东西,就不该挑三拣四的。结果“金珠”奇葩事情太多,浪费大家时间,拿到手的还是破烂玩意儿,那自然就有人气不过要去闹了。 “我们家做的东西怎么了?我瞧着就比这个好!”金子奇一边喊着一边往外走,自己给自己台阶下,“白送的东西还挑拣,咱家的书包可不用一贯钱!” 周围一片嘘声。 金子奇气得脸红脖子粗,他飞快地跑了。 “咱们也去那‘珍宝居’瞧瞧吧,这书包我瞧着是真好,也想买个。” “走走,一起去。好久没有逛过储水街了。” “一个小摊竟然敢叫‘珍宝居’,走,咱们也去瞧瞧到底都有些啥珍宝。” …… 茶楼里要去的人还真不少,蓝帆在二楼雅间靠大堂窗边坐着,手里摇扇:“嚯,一下子大堂空了一半。” 蓝棹显然也有些坐不住了,屁股上像是长了刺儿:“堂兄,我闷得慌,也想去瞧瞧若哥儿他们的摊。竟然叫‘珍宝居’肯定有不少好东西!” 他还随身带着先前沈若给他画的兔子图样绣制的香囊,上面的大白兔憨态可掬的,府上绣娘绣完之后还夸了好几句,这么好看的图样真是头一回见呢。 “坐好,现在过去的人多若哥儿他们没空招呼你,你要去就临近正午时候过去。顺便打包些吃食带过去。”蓝帆说道。 要么怎么说蓝大老板会做人呢,蓝棹一听确实是这样,他要是过去了凭借他们的交情自然还要沈若他们费劲巴拉地招呼的,所以还是晚点再去好了。 “听底下人说还出了一种‘纽扣书包’,我也想买个。”蓝棹现在还随身背着先前买的抽绳书包呢,就是两个字——好用! 他经常乱买东西被家里人骂的,但是这回买了这书包,蓝员外都说好,就没人说他买的不好的。他还想多买几只带回京城去呢,到时候可得跟国子监那群人显摆显摆! “我坐不住,堂兄,我出去溜达溜达。”蓝棹在府里憋久了,完全不想呆在屋子里,哪怕茶楼里头能听书解闷,他以前最热衷的事儿,现在也提不起兴致来。 “好,让小松跟着你。”蓝帆饮下一口茶,干脆的放了人。 蓝棹立刻就跑没影儿了。 “公子,我也想……”阿富好奇死了,昨儿傍晚公子和沈小哥儿他们一同吃夜饭的时候他在一边听了不少,但是没见着东西心里有些痒痒。 “你想什么想。”蓝帆举起扇柄就作势要敲他,作为“阑珊珠宝行”的掌柜,今儿就是特意给他放个小假才带他出来的。 阿富知道公子舍不得打自个儿,嬉皮笑脸道:“沈小哥儿他们那摊子,公子您也没瞧过啊,不打算去瞧瞧?” “沈小哥儿可真厉害,这才摆了一天,镇上就全是‘珍宝居’的传闻了。”阿富是真的崇拜,以前自家公子开“阑珊珠宝行”的时候,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生意的! “不然怎么说人家是商业鬼才呢。”蓝帆羡慕不来。 他摇着扇子,嘴角勾起笑。沈若真是个怪胎,幸好一开始他找上自己的时候,自己就把握住了合作的机会,让沈若跟“阑珊”建立了合作。 得益最多的自然是“阑珊”不用多说了,而且沈若这人对朋友是真的好,蓝帆心里头可欢喜。他在有了灵感的时候还提供了不少珠宝首饰的设计图给“阑珊”,他设计出来的款式哪怕没有东西赠送都能很快卖出去,都成了店里热销的款式。 就比如那芙蓉花簪和同心佩。设计的都让人眼前一亮,明明画起来的设计稿图案并不复杂,但做出来成品之后瞧着就是精致灵动许多。 而沈若的“珍宝居”的一炮而红,让蓝帆看到了未来更多的可能性,一个小摊就能做成这样,那未来沈若要开的“念宝”该是如何的一番光景啊! 有些人真是天生就是做商人的材料,蓝帆心中热血澎湃,他以前刚开始创立“阑珊”的时候也是这样热血沸腾的,现在瞧见沈若的小摊能搞成这样,也忍不住跟着一起激动。 只是他面上并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能让所有人都赞不绝口,这点我的‘阑珊’也做不到。”蓝帆喟叹道,毕竟他家还有个“金珠”在一边竞争,但是沈若做出来的这些东西都是新奇的,例如书包;或是格外奇特好看的东西,例如那些绣花,都是头一次出现在镇上的。 所以根本没有人可以与之竞争,除非这世上还有另一个“沈若”。他也能想出这种各样其他的想法,还有画出漂亮好看精致的图样,或许还能有一拼之力呢。 这样的人物和自己是朋友而不是竞争对手,真是太好了! 蓝帆笑眯眯地喝下茶水,让伙计来买单,起身让阿富帮着整理好长衫,摇着扇子朝外走。 “走,咱们过去远远地瞧一眼。要是他忙不过来,你去帮衬。”蓝帆道。 阿富求之不得,脸上笑容咧开:“好嘞!” 蓝帆可还记得顾允过来找的时候说的话,他作为顾子诺唯一交心的好友,好友的要求自然还是要帮的,更逞论沈若也是他蓝帆的好友,要是忙不过来,别说阿富,他自个儿也能乔装一番上手去帮忙。 只不过因为“念宝”牌子是沈若的这件事不能叫别人知晓,所以他们要□□都最好避着别人。现在有些人被蓝棹转移的视线,但蓝棹过段日子就要回京城了,所以转移的也有限。 总有一天有人会察觉到“念宝”这牌子并不是蓝棹做的。 昨夜一同吃了饭,他们商量过了,现在有了“珍宝居”,能慢慢将视线转移到“珍宝居”上面,那些免费赠送的东西就能用“珍宝居”的名义来给“阑珊珠宝行”供货,这样他们也就能自然而然地接触了。 而“念宝”给“阑珊”提供的赠品,那都是特供的,除了他有之外,其他的地方都不会有。而在制作的时候也都是避着人的,所以应当短时间内不会被其他人发现。 哪怕发现端倪也能用“珍宝居”来转移视线。 蓝帆简直要被沈若的机智折服,不得不说他对顾允的嫉妒又多了一分。 ================= 沈丰虽然人高壮,在棚子里头显得有点挤,但身体灵活极了。再加上他脑筋转得快,记忆力也不错,胆子大,沈若教过之后他就能完全记住,一开始跟客人说话还磕巴,过手四五次之后就好了。 顺畅地不行。 昨天摆摊用来做定制挂件的竹架子沈若也没收掉,今日正好拿它来挂各种各样的发带和头饰,还有挂件,按照色系分好了,全都系上,迎风摆着瞧着漂亮极了。 吸引了不少姑娘、小哥儿过来买。其中还有先前沈子莺案件中沈若帮助过的人,见着他了都是又惊又喜,随后疯狂买买买,被沈若劝了好几声才没有全都买走。 这野性消费要不得啊,那么多发带买回去每日换着带都要一年多,哪里会需要那么多啊! 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别的摊位都是想让人家多买,怎么到了他这里就成了:少买点,给别人留点,不要刻意买那么多没必要! 那人只好作罢,但也挑了十几条发带和挂件走,因为瞧着都好看极了,挂在家里做装饰也漂漂亮亮的。 沈丰在棚子里,沈若就在竹架子后头,两人都忙得不可开交。 沈若嘴角带笑,抬手抹了把额上的汗珠,心想:这生意,是真好啊! 174 第 174 章 牛乳+小日常 待摊上人少些的时候, 沈若才发现一道熟悉的身影已然路过不少次了。 “蓝棹?”他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是我!”蓝棹一点儿少爷的架子都没有,带着小厮就笑着跑了回来,往沈若的竹架子边上一站。 “你们怎么过来了, 你堂兄呢?”沈若以为蓝帆也在附近,起身左右看看没见着人。 “若哥儿,你见着我不高兴么?怎么一见我就问我堂兄啊。”蓝棹故作委屈道,“他还在茶楼里头呢,我坐不住就先过来了。” “高兴啊,你是想来买点啥?”沈若还对先前他在集市上买自家摊位上的东西时候的样子记忆犹新。 “嗯, 想多买几个书包来着。听说你家出了新品。”蓝棹背着手走过去棚子前头瞧,看了一会儿就选定了, 让沈丰给他拿。 “对了,小松你快点把打包来的东西给若哥儿。”蓝棹听蓝帆的话,特意去镇上酒楼里打包些吃食过来的。 沈若接过小松递过来的食盒, 沉甸甸的。 “多谢你,这些吃食花了多少银钱, 从你要买的东西里抵吧。”沈若笑着道。 “不用, 我乐意在你这‘珍宝居’消费。”蓝棹根本不缺银钱, 他二话不说结了钱将纽扣书包往身上一背, 其他的就交给小松提着。 他看沈若在的竹架子上头好看的挂件, 取下一个笑说道:“你要是过意不去,就送我一个这个吧。” “好,你可以多拿几个。”沈若正好也饿了,现在没什么客人, 招呼自家阿兄过来一起吃饭。 蓝棹瞧着好看的又挑了两个,夸道:“若哥儿你们这摊子整得好,我和堂兄在茶楼里头听见大家都在夸呢。” “难怪今日上午还有这么多客人来。”沈若原本以为今天生意会没有昨天好的, 结果这一上午也没停过,现在算是知道了原因。 原来是因为有人在茶楼里头给他们宣传了呀!这可不是水军,都是纯纯的自来水! 沈若特意带了长凳子来的,蓝棹也有凳子坐,这会儿就坐在棚子和竹架子后头相接的地方,摆弄书包上的纽扣,一张小嘴说话就不带停的。 沈若和沈丰吃饭,食盒里头打包了白切鸡和一些肉菜,只有一叠素三鲜,还有四个馒头。 放在竹架子上头正好当餐桌了。 除了这些蓝棹送来的吃食之外,沈若还带了家里做的鸡蛋饼和炒饼丝,刚从牛车上拿下来打开,香味就迸发出来了。 蓝棹鼻尖耸了耸,他在京城吃过不少美食,但从没闻见过这么香的食物! “若哥儿,你们带的这是啥?闻着好香。”蓝棹直接问出了口。 “鸡蛋饼和炒饼丝,里头加了辣酱的,你要尝尝吗?”沈若对蓝棹还是挺有好感的,这个人虽然是京城的富家公子,但是没有架子,也跟普通清高的读书人不一样。再加上年纪小,沈若觉得他还挺天真烂漫的。 “要!给我来点这个饼。”蓝棹也不跟他客气,堂兄的朋友就是他蓝棹的朋友嘛! 沈若摊开鸡蛋饼,油纸包起来放着叠在一处最里头的还有点温温热,摊开一张之后夹了几筷子拌过辣酱的炒饼丝铺在鸡蛋饼里头,再像卷煎饼果子一样卷起来,递给蓝棹。 蓝棹哪里闻过有这么霸道的香味的食物,黄澄澄的一个卷饼拿到手里之后也没顾及自己的形象,立刻就咬了一口。 入口是边缘焦香酥脆的蛋饼皮,温温热,里头是软韧的,里面加了辣酱炒饼丝口感极其丰富,鲜辣有嚼劲,还有白菜的鲜甜,浓郁的鸡蛋香味夹杂着油香,直接冲进了鼻腔。嘴里塞得满满当当,每咀嚼一下对于味蕾都是极致的享受! 沈若看他露出享受的表情,就知道这个原汤化原食的炒饼丝鸡蛋灌饼成功俘获了蓝棹的芳心。 碳水加碳水的组合确实容易让人感觉到满足。 “这也太好吃了!”蓝棹简直要爽到掉眼泪,在蓝府的时候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京城酒楼里头也有鲜辣的口味,但是吃着就是不得劲啊。 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饼了! 沈若嘴角带笑,说道:“还有很多,想吃自己拿。” 沈丰在一边看着也忍不住笑了:“若哥儿做的东西味道都好。” 他也是这么吃的,嘴角都冒了油花。他甚至还拿白面馒头夹饼丝吃,味道也不差。 小松在一边口水泛滥,可他是下人是不能跟主人一同吃饭的,他咽了咽口水。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张卷好的蛋饼,黄澄澄的还冒着香气。 顺着看过去能瞧见一只纤细素手正将东西递过来,小松受宠若惊。 “不、不用。沈公子,小的不饿。”小松知道沈若和自家公子是好友,他是蓝府的下人,被指派给蓝棹少爷的,但实际上还是蓝帆少爷的人。 “给你你就接着。”蓝棹发话了。 小松这才接过,跟沈若道了好几声谢。 “不客气。”沈若知道古代人的阶级划分很严格,但是他做不出自个儿在这边吃,边上有人饿着。 要是个不认识的也就算了,但小松先前他去蓝府的时候还给自己领过路呢,也算是面熟的人。 小松吃得很慢,一口一口的很是珍惜。心里想着:沈若对待下人可真好。 蓝棹虽然经常没心没肺的,但也会看人,沈若这样的人性格又好、又聪明能干的,谁都想跟他做朋友。 他们这边吃一半,又有不少客人来了,沈丰三两口吃下手里的东西,“若哥儿,我去招呼,你继续吃。” 沈若胃口不大吃个七分饱就成,这会儿就要去帮忙。 远远地就瞧见蓝帆带着阿富过来了,阿富还在边上蹦跶着冲他招手。 沈若也抬手挥了挥当做回应。 蓝帆摇着扇子走上前来,阿富立刻就跟自家公子分开了,和沈若打了声招呼就进了棚子。做生意他有经验,跟着沈丰学了一会儿立刻就上手了。 而蓝帆则扮演了一个过来买东西的客人,眼睛微眯:“不用费心招呼我,我就随便看看。” 棚子上“珍宝居”三个大字笔走龙蛇,一看便知是顾允的手笔。 沈若知道他是特意带着阿富过来帮忙的,心中感念他的贴心,之前顾允说要是忙不过来可以去找蓝帆,但沈若只要不累死那就不是忙不过来,自个儿能做的事儿就不太想动用人情。 结果他自个儿过来了,怎么能不说一句“体贴”? 小松也从善如流地开始帮忙,接手了沈若的竹架子。 这样沈若就空下来了,他正好还有事儿要做,蓝帆在竹架子前头看挂件,沈若问道:“蓝帆,你知道哪里能买着牛乳么?” 牛乳这种东西富贵人家的老爷还有新生儿都会喝的,问他大概率会知道。要是他不知道沈若就打算去卖糕点的地方问问,有些糕点是用牛乳混进去做的,那肯定也能问着。 蓝帆站直了,将扇子收起,想了想道:“我家幺弟一直喝的牛乳,府上应该有豢养奶牛,你要的话来蓝府取就成,或者我派人给你送摊子上来。” 沈若没想到这么简单就解决了,“那好,不过不能白要你家的奶。” 蓝帆立刻跟他想到了一处去,他摇着扇子露出商人的笑:“那你得了空多给我画几张珠宝设计稿如何?” 沈若:“成交。” 牛乳的价格在镇上一竹筒都要二十文,牛乳做的糕点价格也很贵,而且蓝帆还说能派人帮忙送来,那可真是方便多了,之后想要牛乳直接说一声就好。 有了牛乳不仅小云吞能改善伙食,还能用牛乳做些小点心,还可以做奶茶! 总之沈若都已经盘算好之后做点什么了。 作为好友,那设计稿是本来就打算画的,沈若应的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反正“阑珊”生意越好,自家的“念宝”牌子名声也会越响嘛! 蓝棹抱着纽扣书包,把头埋了进去。 他是知道自家堂兄靠着沈若给画的设计稿做出来的珠宝赚了不少银钱的,结果这就用点府上天天都能供应的牛乳就换了沈若的设计稿? 真是太不要脸了! “牛乳我叫下人之后给你送过来。”蓝帆身后还跟着小厮,立刻就吩咐了下去。 “好。”沈若就喜欢这种办事速度。 “蓝临川,你在干什么?”蓝帆看着他整个脑袋都进了书包里头,皱眉问道。 “没什么。”蓝棹从书包里钻出来,心想这是他堂兄,再不要脸也是他堂兄。 “你该回去念书了,不然父亲就该派人来喊。”蓝帆摇着扇子提醒道。 蓝棹顿时苦了脸:“叔父真严格,一天天的关着我,我再怎么考也考不上状元啊!还有个顾子诺在我前头呢!” “说什么呢。”蓝帆瞪他一眼。 沈若随口问道:“春闱可是明年三月?” “是啊,我家里还非要我考状元。”蓝棹摇了摇头,家族众人对自己寄予厚望,还非要他在明年中状元才行,一定要比过世家中的另一个人。那人可是蓝家的死对头,总之蓝棹压力非常大。 沈若抿了抿唇,若有所思。 175 第 175 章 他的目标一直都没有变…… 春闱是要去其他地方考的, 过了之后就是举人了,之后便是去京城参加殿试,由当今圣上考校最终钦点前三甲。只要是考中了举人的, 往金銮殿上一站,就能当个官。 前三甲大多都是留在京城,而排位靠后的那都是外放的官。有种说法是外放官员不能回家乡,只能去别的偏远地方。 如果顾允去考,沈若相信他肯定能考进前三甲的,那就得留在京城了啊…… 自己并不是个感情用事的人, 也不是恋爱脑,他也有自己要追求的事业。 不管储水镇的摊子和沈家村的木工厂和布艺作坊的事儿, 沈若当甩手掌柜是做不到的。 如果顾允要去京城当官,沈若觉得自己应该是不会跟去的。 可是要和顾允分开的话,沈若只要一想就觉得浑身不得劲。京城实在是太远了, 蓝棹先前说过,坐马车走平坦的官道都要整整七日才能到, 这么远的距离, 要是分别了, 想见一面都难。 蓝帆看他皱着眉, 问道:“怎么了?” “顾允先前和你们说过他的目标么?” “那倒没有。”蓝棹在蓝帆回答之前接话道, “你也知道,他就是个天才,九岁考上的童生,后来又是案首秀才, 有天赋的人就真不把自己的天赋当一回事,他从没说过自己有什么目标。” “不过寒窗苦读十来年,我想顾子诺肯定也是想功成名就的吧?”蓝棹说道。只要是个人就想当官, 考上状元,那可是祖坟冒青烟的喜事! 蓝帆看了沈若一眼,意有所指道:“他哪怕不靠走科举这条路,也是个天才。” 见沈若面上不明所以,蓝帆心中讶然,顾允竟然还将那件事瞒着沈若吗?! 既然顾允没和沈若说,那他自然也不可能透露,立刻将话题扭转回来,说道:“确实没听子诺说过有什么目标。” “好吧,他也没有和我说过。” 沈若心中打定主意,决定亲自问问顾允的想法。 顾允从没有和自己说过他的目标是什么,如果他想要入京当官,自己肯定是支持的。 但是他也不可能因为顾允放弃自己的事业。 他的目标一直都没有变。 顾允今日又去忙他自己的事情了,也不知道夜间会不会过来找自己,沈若暂且先不想这件事。 他还有件事要问蓝帆。 “蓝帆,我打算买头牛,你知道该如何做么?”沈若对这方面不太清楚,只知道得去专门的地方买,还需要一些材料才可以。好像对养牛的人家也是有门槛的,在沈家村里以前就三头牛,一头是村长家的、一头沈宏家的、还有一头就是沈汉三的。 蓝棹心直口快道:“你这不是有一头了么?” 蓝帆道:“这头不是若哥儿家的。”他先前也帮过沈汉三和沈丰的忙,知道这牛是沈汉三借给沈若的。 “要养牛首先得去县衙登记造册,要交上二十两的押金。要是牛伤了会在这二十两当中扣。要是牛死了,或是有人要杀害并不是自然老死的牛,会受到严重惩罚,主人看管不力也会扣银钱。”蓝帆跟沈若说的十分仔细,他家里也有牛,那都是请了专人看顾的,要是出了问题那就是下人的事情。 “农家人买牛还更复杂些,要查祖上三代,不能有作奸犯科的,还要看你家中的境况,能不能养得了。泥瓦房自然是不行的。”不是蓝帆打击人,而是大宇朝牛格外珍贵,要是把牛卖给穷人家,牛官也怕穷人家养不好牛,到时候牛出了什么状况,他也得跟着吃瓜落的。 村长家和沈宏家都是有青砖瓦房的,不过沈汉三家却是没有。 沈汉三能买着牛还复杂些,他因为家中亲属都不在了,只他自己一人。于是挂靠进了村长家,村长听他说想买牛之后可以做一门营生,送乡亲往来镇上。 这事儿自然是好,所以村长也就答应了。而且农忙时候就他家的牛被借出去给村里人用,着实也容易将牛儿累坏,但多了一只就不一样了。 所以沈汉三才能买着牛,但是蓝帆又说了一户人家最多买两头牛。 所以沈若想买的话,去挂靠村长家也是不成的了。 沈宏家的青砖瓦房在他们搬走之后就卖给了别人,听说是外乡人来买的,目前只是关着落灰也没住人。 “好吧,”沈若没想到要买牛还真不仅仅是有钱和祖上清白就行,还得有青砖瓦房!得彰显了财力才行,“那明年再说吧。我家打算最近就开始造新屋,约莫明年夏季就能建好了。” 等沈汉三好了,把牛儿还给他之后,就只能用自家的独轮车先将就将就了。但好歹也算是有了一个交通工具,被沈若改造之后也没有之前那么费力,就也还行吧。 蓝帆笑着点点头:“挺好挺好,还是青砖瓦房住得舒心。” 古时候的青砖瓦房那都是冬暖夏凉的,虽然耗费的人力财力物力特别多,但是沈若觉得很值得。 毕竟这套青砖瓦房建好之后可是要一家人住一起一辈子的,等未来孩子大了,又有了孙子曾孙子,也会在这个屋子里出生、长大…… 既然暂时买不了牛,沈若也就不再继续惦记着这件事。 蓝棹背起书包决定先走了,他这段时间都在蓝府中备考,难得能出来,毕竟蓝家就指着他中状元了。 沈若有些同情他,娃是个聪明的娃,就是被逼得太狠了,明显快要有点厌学倾向了。但是这个别人说没有用,只能他自个儿排遣。 蓝帆因为走了商人这条路就与考功名这件事无缘了,但是在学院中的时候他的成绩比起蓝棹还好些。总之人各有志,蓝帆并不会后悔自己的决定。 “珍宝居”上有阿富、小松帮衬自家阿兄,沈若倒是闲了下来。 他现在有了一点灵感,枫叶形状的玉石发簪和耳坠想来也很妙,正好还能和自己设计的“念宝”枫叶系列的赠品凑在一起。 当然枫叶元素的灵感也是来源于先前一起去秋游的那片枫林。 顾允送他的岩彩,沈若舍不得用,只有在特别手痒想画画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用一点。那可都是稀有的矿石磨出来的,感觉每蘸一笔都是钱。 但是为了凸显出珠宝设计的光泽感,沈若还是会用岩彩来上色。 他正巧带了,此刻便跟着蓝帆去了“阑珊珠宝行”,将自己画好的枫叶系列赠品给蓝帆看。 现在传单已经有了专人来负责画,沈若只需要审阅一下就行。 上面写了“念宝牌”枫叶系列赠品,全都一一标注了,画了各种赠品的剪影,让大家能有期待感。然后那免费赠送的手绳是可以画在上面的,是由盈缺结为主体和如意结在中心的编法,瞧着好看。 “真不知道你这脑子是怎么长得,怎么能想出这么多好看的图样,还有点子。”蓝帆摇扇赞叹道。 沈若就爱听人夸,特别是合作伙伴的夸赞:“嗯哼,羡慕不来吧?” 他皮一下很开心。说实话这些东西也都很常见,只不过他想法天马行空,可以为这些常见的东西增加一丝奇特,就比如那可以捏的荷包,还有祥瑞香囊上面小动物的角、脚、尾巴,都是能捏能玩的,增添一丝趣味性。 除此之外就是他的画工,现代人脑子里装的图案和古人自然是不同的,沈若画画是有功底的,想到什么图样都能画出来。这也算是一项技能了,毕竟要靠它吃饭的。 他的画就是很灵,好像灵感不会枯竭似的,能够一直不停地产出。这是他目前在蓝帆眼中的看法,因为沈若给他的感觉就是想要什么他都能创造出来。 普通人想到枫叶,那就是一片枫叶,再多点的就是一棵枫树。 结果沈若能画出那么多枫叶元素的图样来,还每一个都灵动飘逸,美轮美奂的。 蓝帆一看那图样就知道在布面上绣出来一定好看,哪怕找个别的画师来都挑不出一点错处的,那些线条流畅到哪里都恰到好处,挪一厘米都过分。 “顾允的娘也来帮着绣‘念宝’的枫叶系列可以么?我阿嫂一个人有些忙不过来。”沈若道。虽说“念宝”的事情自己可以全权决定,但是沈若还是打算问问蓝帆这个合作伙伴的意见。 “可以,兰香婶子绣工也跟你阿嫂一样好么?”蓝帆先前在顾允家借住过两回,顾允的娘是个温婉的妇人,瞧着确实像是很会绣花的样子。 沈若笑着点点头,肯定道:“和我阿嫂的绣工不相上下,先前我和顾允穿的那身银灰色衣裳上头的翠竹就是他娘绣的。” 蓝帆回想了一下,还有些印象。因为沈若不经常穿那个颜色的衣裳,大部分时间都是穿的朴素,那回可真是让人一眼惊艳了。 “那确实是可以。”蓝帆点点头。 沈若给蓝帆又画了两个珠宝的设计,蓝帆如获至宝,“好看,不过这枫叶的颜色用何种宝石合适?” “橙色的石头少,若是用红色的鸡血石又太艳了。”蓝帆摸着下巴思索道。 “有一种橙色的花岗岩可以试试?不过那个不算宝石吧。”沈若脑海中浮现出的只有枫叶红石材,那还是村里装修时候用的。 “你说的可是橙花石?”蓝帆没听过什么花岗岩,他去库房找出一块石头递给沈若看。 沈若有些诧异,这橙色和灰色混杂在一起光滑有光泽的瞧着是花岗岩,但又不太像。没有花岗岩那么粗糙,反而瞧着格外细腻拿在手里很明显就是宝石。 “用这个做感觉还不错,灰色多的这边做枫叶梗。”沈若抬手点点,提议道。 “可以想象的出来等做出来来后该有多好看了。” 蓝帆心里涌上一股热流。 这若哥儿怎么就不能跟自己合伙呢! 他有设计珠宝的天赋,自己又恰好是开珠宝行的,要是他们俩能一起合伙,“阑珊”肯定早就把“金珠”给干趴下了。 再加上沈若的经商天赋,蓝帆真是羡慕不来。 不过他的“念宝”现在和“阑珊”也算是绑定在了一处,现在就是另一种形式上的合伙,蓝帆这么一想心中又好过了许多。 他很少佩服什么人,在学识上有顾子诺,在经商上有沈若,他唯二佩服的俩人还凑一块儿了! “哦对了,顾允今日应该会过来,”顾允先前就和他说好了的,蓝帆道:“反正你摊上沈丰、阿富、小松在,要不就在这儿等等?” 沈若本想问顾允来找他有什么事,但没问出口。 他告诉自己说:顾允也有自己的社交圈,想来找谁都是他的自由,自己不该管那么多。 但是心里莫名有一点堵,酸溜溜的不得劲。 176 第 176 章 心里堵着的郁闷烟消云…… 没让他等太久, 约莫过了一刻钟的时间,顾允便来了。 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二楼雅间里,在地面上被分割成一个个的格子。他推开门的时候, 沈若正靠在桌前提笔画稿,抬手将镇纸挪到纸面边缘,抬眸朝雅间推开的那扇门看了过来。 雅间内昧明参半,也许是阳光偏爱美人,将他笼在柔雾光线中,整个人如同温玉般白得晃眼。 “若哥儿。”顾允脸上表情未变, 但喊他的语气中却带着一丝惊喜。他手里还捏着一张纸页,瞧见沈若后立刻叠起放进了怀中, 随后抬步上前在沈若身侧站定了。 “你怎么来了?” 沈若假装没看到他先前的动作,抬手摸了下鼻尖,声音不自觉地有点闷:“跟蓝帆有些生意上的事情要谈, 就过来了。” 沈若搁下笔,设计稿画的差不多, 只需要再多细化一番, 这个不着急。 顾允顺手捋捋衣摆, 拉直边缘因走动产生的褶皱, 仔细看沈若的画。 “叶若丹火, 枝丛疏错,很妙。” 沈若:“主要是你买的颜料好。”文化人夸奖人起来还真是不一样。 顾允看着他,嘴角上扬。 “诶,顾子诺, 我这么大个人站在这儿你不跟我说两句?”蓝帆在一边摇着扇子,说道。他都快要习惯了,每每顾允只要和沈若在一块儿的时候自己就完全成了个瞧不见的人似的。 顾允:“两句。” 蓝帆:“……”还真就说“两句”啊! 沈若没忍住喷笑, 这完全就跟“你为什么不吱声”然后“吱”一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得,我去库房找合适的玉石,就不打扰你俩了。”蓝帆也不再自讨没趣,佯装哀怨地看了顾允一眼,再看看沈若用眼神控诉一下顾允,这才摇着扇子走了。 沈若忍不住笑着摇头。好朋友之间开些玩笑也正常,其他的人沈若不知道,但顾允和蓝帆的关系他却是清楚的。 “给你的。”顾允往桌上放了一个纸包,道。 沈若已经把蒙学书两册都看完了,纸包上写着“果脯”二字,他认得。 “总花那钱做什么?下次我们可以自己做啊。”沈若打开纸包就闻见清新的果香,捏一颗进嘴里。心中默念道:没有他先前做的好吃。 “正好路过,瞧见有,就想买给你。”顾允道。 沈若感到窝心,但还是说:“下次不要啦,我只喜欢吃你做的那种。镇上卖的没有你做的好吃。” “好,”顾允自然应下,拉住了沈若一只手,“你刚才可有不高兴?” 没想到他这么敏锐地感觉到了,沈若也不扭捏直接点了头:“有一点点。但是这是我的问题。” 他以前没有谈过恋爱,但也知道伴侣之间一定要给对方留够私人空间,要是什么都管的死死地,什么事情都要事无巨细地报备,那也太窒息了。首先沈若自己都做不到。 顾允掌心温热,包裹着沈若的手,温度源源不断地传过来。 “今早我走得早,是因为不想被你家人瞧见我的失礼。”顾允解释道,他以为沈若在不高兴这个,“你还没有嫁我,我们本不该住在一个屋子,这传出去对你名声不好。” 沈若摇摇头,道:“我不是在不高兴这个。我知道你替我在意着我的名声,不过我们孩子都有了,村里人也都默认我是你夫郎,其实有时候也不用那么上纲上线……” 再说了,他以前名声再差的时候也经历过了,现在哪怕再有人说也有人帮着怼回去。 顾允听他承认是自己夫郎,顿时心中猛跳,他从善如流道:“好。” 那件事在沈若在心里惦记了很久,他抿了抿唇,问出口道:“顾允,你明年三月要去参加春闱的吧?以你的才学肯定能上殿试,之后是要留在京城当官么?” “你那么聪明,考秀才都是头名,真的好厉害。我想你要是去考,肯定能考中状元的!”古代的科举可比现代的高考还要难上许多,确实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沈若觉得顾允得去考,不然真的对不起他每日都坚持温书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啊! 但是沈若私心里是不想和顾允分开的,但是顾允要是真的在京城当官了,沈若想过了,未来赚够钱一定要铺路,这样车子行走的会快一些,虽然分隔两地,想要见面的时候也能早几天见到,而不是七八天。 沈若想着想着思绪便飞走了。 “若哥儿,我打算参加春闱,但不去殿试。”顾允终于知道了症结在哪,他立刻道。 “为什么?”沈若不解皱眉,“你那么用功努力读书,为什么不去殿试?那可是能光宗耀祖的诶!” 就像蓝棹说的,要是能中状元那可是祖坟冒青烟的喜事! “我爹是个孤儿,姓顾是因为捡到他的人姓顾。”顾允看他。 顾允的意思是,他也不算是顾家的人?所以哪怕考中也没法光宗耀祖吗? “可是……你都打算参加春闱了,为什么不去殿试?你肯定可以中举的呀!”沈若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拧起眉。 顾允捏捏他的指节,转目对上他的视线。 “我读书并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只不过是因为我会读书,且擅长这个罢了。” 顾允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这个,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未来会一路考去殿试,之后当官。但他自己并没有别的想法。 “我和你最大的不同点便是你一直有目标,而我从前并没有。” 顾允面色如常,人总是会被自己没有的事物所吸引,他从前不说是觉得没有必要,但是现在他有了目标,便能将这件事毫无芥蒂地说出口。 “考头名不是你的目标么?”沈若一脸诧异,从前听蓝帆和蓝棹说的,顾允念书时候是又有天赋又认真努力,勤学苦练的那类人,活脱脱的卷王,结果现在他说自己以前并没有目标!? 要不是知道顾允对着自己从来不说谎,沈若都要以为他是不是在搞一种高级凡尔赛了! “不是,夫子说我可以去考了,我便去了。” “然后你就随随便便考了个案首回来!”沈若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嗯。”顾允好像还嫌给得惊讶不够,继续道:“当初考童生也是。” 沈若:“……”这让吾等凡人情何以堪!沈若不由想起自己考公.务员的时候,那叫一个焦头烂额,他再用心那也是用了两年才上成功上岸,而且还只能考上偏远小地方的。 “我曾经想过我会按部就班地继续往上考,”顾允一脸正经道:“但那并不是我想要的,当一个京官并不能让我家的条件变好,让我娘过得舒心,反而会处处受制。” 沈若觉得有道理,要是真当了官,那就是每日都得上班去,而且一开始肯定不是能直接为民办事的。一旦当了官对衣食住行全部都有了限制,就比如几品官员坐什么样的轿子,住房是几进几出,全都是有规定的。 “可是你这样考到一半就不继续了,有点可惜。”沈若轻咬了下唇,他这行为就跟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一样,在模拟中回回都是第一名,结果模拟到最后一年,说高考不去了。 “我志不在此,更不想当官,考举人是为了未来办事能有所依仗。”顾允看着沈若的眼睛说道:“你先前说过想要让沈家村富起来,未来沈家村中要有医馆、学院、商铺……我想与你一起。” 他清凌凌的嗓音近在耳畔,说话间热气扑到脸上,他身上独有的好闻墨香让沈若头皮一阵阵发麻。 “你、你会不会太草率了?”沈若眨了眨眼睛,“说不考就不考了?” “嗯。”顾允点头,“不去殿试,不当官。” “那你说你有了目标,是什么?”沈若心中涌上狂喜,但又十分复杂,觉得自己实在是卑劣。当官是好事,要是考上状元那更是天大的好事,但是顾允说他不想去,自己心里竟然抑制不住地开心。 顾允神态自若,说道:“我的目标就是继续研究我擅长的算学,编纂书册。未来我还要亲自教导小云吞。” “还有,”他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两声,“娶沈若为妻。” 沈若耳尖不受控制地颤了下,缓缓浮现出红晕,一颗心怦怦直跳。 他从怀中掏出那张折好的纸页,缓缓展开给沈若瞧。 沈若脸色更红,他那时候是直接拿着进来的,沈若猜想他肯定是要拿给蓝帆看,但是一见到自己就收起来了,他还以为顾允有什么秘密不想被自己知道的,但又能让蓝帆知道,所以自己心里才不得劲呢。 结果那上面写着的,全都是给他的聘礼! “我没经验,我娘也一知半解的,所以才会拿来找蓝帆问。他家正好最近有亲戚成婚。”顾允解释道。 沈若抿了抿被自己舔湿的嘴唇,一时间心里又甜又涩。 “不是故意瞒着你不让你知晓,只是这准备聘礼的事,合该我家筹备。” 顾允单手搂住他窄腰,将他拉到身前抱着:“还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和你说。” “你说。”沈若心中有所预感,顾允要说的事情一定很重要。 “我有个名字叫‘一诺’,借着镇上书院出过两册书,先前拿回来的银钱便是这么来的。”顾允已然询问过老先生能否将这件事告知自己的夫郎,得到了允许后,他便再无隐瞒。 “不过,这件事暂时不能透露给其他人。”顾允道。 “好,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沈若立刻保证道。 “你也太厉害了!”他很快就想到了之前顾允送给自己的那本关于《九章算术》的书册,没想到顾允竟然这么牛,在古代能出书的那可都是大牛,而且必须得非常有名气才成。 顾允对上沈若的星星眼,显然十分受用。 沈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 “还记得我先前说的《九九乘法表》么,我觉得你可以顺着这个继续研究研究。” 顾允不由自主地也笑了下,道:“好。” 沈若道:“其实我之前想着你要是去京城做官,我们可就要分开好久,见面都不方便了。” “嗯,相比于去京城,我更想留在沈家村。”人都是恋家的,不过未来有机会带着夫郎和孩子去京城游玩倒是不错。 沈若忍不住笑,心里堵着的郁闷烟消云散。 阴影遮过来,沈若条件反射般地闭上眼睛,顺势仰起头,一副讨亲的样子。 结果只感觉到额前的碎发被他耐心地拨开。 沈若悄悄掀起一只眼皮瞅他,在他视线过来的时候立刻闭上了。 满室柔光中,沈若感觉到他灼热的呼吸喷洒过来,嘴唇被他快速地轻吻了下,就退开去。 “……不够。”沈若抿了抿唇,决定主动出击。 他抬起双臂,交叠着攀上顾允的肩背,踮起脚尖在他唇边回了一个绵长湿热的吻。 177 第 177 章 他爱自己爱的纯粹(本…… “那件事也不是故意要瞒你, 只是因为我曾允诺老先生不将此事说出去,”顾允低低地喟叹一声,大丈夫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答应了的事情必然要做到,所以他从未和沈若解释过为什么自己能拿出完全不像一个普通农家人能拿出的银钱来。 不过他也知道若哥儿那么聪明肯定会想到一些,他原本以为若哥儿会直接问,但是这么长的时间相处下来若哥儿从来不问,这倒是让顾允心里不好受了。他从未喜欢过别人, 也没有和爱人相处的经验,但也打心底里知道, 两人相爱是不能存在欺瞒的,因为这件事时常让顾允感受到一丝丝痛苦。 现在终于和盘托出了。 他低头贴在沈若的颈窝,清凌凌的嗓音中带着点小心翼翼:“现在我再没有什么瞒着你的……刚才你主动吻我, 算不算是你不怪我了?” 沈若抿抿湿润的唇瓣,笑着摇摇头:“我没有怪过你啊。而且在我们那讲究给伴侣留些私人空间的, 只要是个人都有秘密啊。虽然有时候我心里会有些疑问, 但是你没有主动跟我说起的话, 我不会问的。” 顾允不是第一回听沈若说起他们那里, 那是个神奇的国度, 有许多大宇没有的东西,他能从若哥儿偶尔透露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一个大概。 “来到大宇,你可有后悔过?”顾允看着他,问道。 后悔? 沈若疑惑地偏头看他。 “你们那和平、发达、所有人都有学习的机会, 大多数人都识字,哪怕是姑娘小哥儿都能有自己的事业。”顾允语气中带着点向往和一丝复杂的情绪,“比起这里, 肯定是好的吧。你会后悔来到这里么?” “不会,虽然我来的时候开局就很迷惑,但是有那么多爱我的人,还有我割舍不下的小云吞,就觉得一切都好。” 顾允知道小云吞是若哥儿的宝贝,从一开始他就知道小云吞在若哥儿心里的分量,他从未有过要和自己的孩子争夺若哥儿心中第一的位置。因为顾允清楚的知道,那根本没有可比性。 若是让若哥儿来选其中之一,顾允打心底里觉得若哥儿会选择小云吞。但小云吞是他和若哥儿的孩子,只要想到这一点,顾允就觉得很满足。 沈若不知道顾允想到哪里去了,此刻一本正经道,“这里也很好呀,在我们那是没有小哥儿的,只有男人和女人。而且在我的国家男的和男的还不能结婚,也就是不能成亲的。”不过未来也许有一日同性恋婚姻法能够通过,有许多人都在为之努力呢。 顾允嘴唇微张,揽着沈若的手臂收紧了点:“那你以前喜欢的是姑娘?” 沈若直视他,现在才后知后觉,顾允说那么多其实是因为他有些没有安全感。难道是自己疏忽了么? 沈若握紧顾允的手,牵着按在自己的靠近心脏的胸前。 顾允感受到温热,他面色不变,但耳廓却漫上了红云。 咚,咚咚。 沈若的心跳很重,一下一下地能让顾允清晰地感觉到。手心下是温热的触感和鼓点似的心跳。 “我以前没有喜欢过别人,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它才会跳的那么快。”沈若从来没跟他说过黏糊的情话,以往都是顾允在说,这回他一字一顿道:“姑娘、男人、小哥儿,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分别。” 顾允耳根发热,性别没什么区别那就说明——他爱自己爱的纯粹。 “从一开始节奏就是乱的,因为小云吞的缘故,我觉得你向我表白并不是出自于真心而是因为想要对我们负责,毕竟你真的是我见过三观最正的人了。”后来顾允解释过,沈若虽然神经粗但也能感觉到顾允对自己的爱,那种感觉很奇妙,是让人感受到了之后心里头就跟打翻了蜜罐一样甜,是嘴角不自觉地就会上扬的那种。 沈若也承认自己一开始确实跟所有人一样都是肤浅的人,最初看见顾允的时候就觉得这人周身的文人气质就跟宁采臣似的,站在其他人当中,就像是一杆翠竹,不容忽视。后来和他相处下来很合拍,他甚至还救过自己,两人也算是有“过命”的交情了。 最开始沈若对他还有些偏见,以为他是男主肯定和沈子莺一样三观不正,而且原主和他之间有太多沈若不想回想的社死场景了。对他的印象是从他护着自己不被刘春花打的时候开始转变的吧,再后来他还替自己挡下了重达几十斤的柴火,那时候沈若觉得顾允真的是个傻憨憨。 明明讨厌自己,竟然还会舍身救自己。这不是傻还能是啥?! 不过沈若后来回过味来才知晓,估计是从那时候顾允就已经将自己和原主区别开了。 再后来,自己是怎么陷进去的呢? 沈若自己也没有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能回忆到,但是顾允这个人都是很正,就像他的名字“允执其中”,让人挑不出毛病来,周身都是文人的气质,这种别人根本学不来,而且格外地吸引人,更何况越相处沈若就越能发现顾允的优点,以至于后来只要看见顾允心情就不由自主地变好。 他还总爱牵着自己的手,明明不算特别亲密的举动,但总能让沈若感觉到温暖,他算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爱不爱在细节中就能体现。沈若现在也养成了只要两人在一块儿就想要牵手的习惯。 沈若说得速度轻缓,他是个不太会表达自己情绪的人,但是顾允经常能照顾到自己的情绪,就像之前他发现自己总是在委屈自个儿,明明自己没觉得如何,但顾允却替他叫屈。 和他在一起,沈若能感觉到自己是被珍爱着的。而他对顾允的爱也在慢慢地增加,好像每一日都会比前一日更爱他。 顾允还是头一回听沈若说起两人的感情,他提到的事情不算多,但桩桩件件都是两人一同发生的事,有着共同的回忆,但现在回想却和之前的想法截然不同。 他的手还按在若哥儿胸前,听着他的话,感受着心跳,顾允感觉到自己的心脏似乎也在跟着同震。 “我来到这里不是我本意,我本该是要死的,但是老天垂怜我让我来了这里,有了小云吞还有你,还有家人,我舍不得死。”沈若道,“其实我比你想象中要爱你。顾允,我没有你那么有文采,会说情话,但是我也想叫你高兴,让你明明白白地知晓我最爱的人是你!” 沈若说出这种表白的话语,整张脸都红透了,他想让顾允也有被爱的底气:“你、你听明白了吗?” 顾允明白自己的担心其实非常没有必要,也知道若哥儿答应和自己在一起肯定是因为爱,毕竟先前他还没有想清楚的时候已然拒绝过自己了。可是爱情确实能让人变得患得患失,他从来没有那么害怕过若哥儿会离开,哪怕知晓他放不下小云吞这也不能让顾允觉得安心。 此刻听着沈若的一句句爱,就像是牵着风筝的鱼线将自己轻柔的缠绕住,不仅仅是因为小云吞,更是因为沈若爱着自己,顾允周身都萦绕着狂喜,他没有回答沈若的话,只低下头去在他颧骨上亲了一下。 沈若笑出声,气息落在脸颊上酥酥痒痒的:“以后我多跟你讲讲我在那边从小到大的事儿,反正我也回不去啦,你可不要再担心这个了。” “嗯。”顾允应了声。他很想知道小小的若哥儿是什么样的。这样关于两人的回忆就又多了一分,哪怕在那些年岁中并没有自己的参与,但是好歹能知道。 顾允的呼吸变得粗重,两人的姿势也从站着变成了坐着,沈若面对面地坐他腿上。他胳膊环在顾允脖颈上,仰起头去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 “我爱你。”沈若的语气深情又缱绻,之前是顾允说得多,现在换他来。 顾允笑了,那张经常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笑意,一时间让沈若有些看呆了,他灼热的气息拂在自己脖颈间,痒痒的,热浪几乎透过肌肤钻入了血管,涌向不太妙的地方。 沈若清楚地听见吞咽的声音,他呼吸也跟着微微变重。 感觉到被抵住,沈若抱住顾允的后背,迎上去与他胸膛相贴羞道:“这里是‘阑珊’。” 地方不对,只能叫顾允忍忍了。 其实沈若也有些情动,但还是害臊占了上风。 感觉到顾允的手贴在自己的衣领处,沈若顿时懵了,脑子里顿时小火车呜呜开过,头顶都要冒烟。 这样不好吧!!!这可是在蓝帆店铺的雅间里啊! 顾允看着怀中人脖颈通红,目光顿住,手未停,将他先前蹭在自己怀中散乱的衣襟给拢起了。 沈若面色紧张极了,睫毛疯狂抖动。不自觉地收紧了大腿内侧的肌肉,这动作自然将顾允的双腿给夹住了。 顾允被他的反应弄得想笑,帮他理好了衣襟没再乱动:“若哥儿,你以为我要在这里对你做什么?” 听他这话,要不是能感觉到抵得直白烫热,沈若还真要以为他不想对自己做点什么了! 沈若当机立断从他腿上下来,站好了:“那你自己冷静冷静,我去外面等你。” “不用,”顾允见他要走立刻伸手捞住了他的腰,“我今日很高兴,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想写下来,未来反复看。” 沈若:“……”沈若回想自己说了好多情话,加起来要比以前顾允和自己说的都要多了!这种东西说出来的时候感觉还好,但不能回想,一回想沈若就觉得牙酸。 他竟然能说出那么腻歪的话来! “你想听,我就说给你听。写下来就算了吧?”沈若讨价还价道。 顾允挑眉。 沈若说完也意识到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大坑,冲他卖乖地笑了下,“你、你写也行,但是不许让我现在再说一遍,这太奇怪了。” 顾允道:“你说过人老了会得一种叫做‘阿兹海默症’的病,会忘记许多珍贵的回忆。我想把我们的经历全部写下来,未来哪怕我患了病,看了这些也能回忆起来。” 沈若一听心里酸软极了,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顾允竟然都能记得,这是村里有个老人神志不清了有人说她疯了傻了,但只有沈若知道那是得了老年痴呆,连她自己的家人都已经认不清了。 “……那我跟你一起写。”沈若也怕遗忘。 要写,那就要把我们的相遇、相知、相许都写下来,还有小云吞和家人,写成书后保存起来。这样等他们未来老了再翻看,所有的回忆都不会褪色。 178 第 178 章 收摊+带动周边+遇上…… 将画好的设计稿留在雅间内, 两人便打算往“珍宝居”去了。毕竟是自家的摊子,哪好一直让阿富和小松在那忙活着。 就这一下午的工夫,“阑珊”里头就来了不少客人, 阿富不在都让其他的伙计招呼着了。蓝帆在库房里挑料子,听伙计来说沈若和顾允他们要走,立刻出来送。 “若哥儿画的设计稿我找的那师傅瞧了也说好。”蓝帆手里还捏着沈若先前画好的那张稿子,有些爱不释手。 这张是顾允来之前画完的,他没瞧见,此刻顺着蓝帆的动作看过去, 不住地点头。 若哥儿画出来的东西,无论是设计稿还是图样, 瞧着都精致灵动,哪怕还没做出成品来,但也能让人一瞧就能立刻就能想象出未来做出成品后该有多好看。 “阑珊”合作的那老师傅可是名人, 镇上以前许多时新流行的款式都是出自于他的手笔。竟然被这么厉害的手艺人夸了,沈若是真的打心眼里高兴。 沈若笑着道:“以后再给你画, 这会儿我们就打算走了, 要不然赶不及天黑前回去。” “珍宝居”的生意固然重要, 但是按时回家也很必要, 要是回去晚了家里人可是会担心的。而且小云吞又是一天见不着阿爹, 也不知道哭了没有。 蓝帆本想留他俩一同吃夜饭的,听沈若说要赶回家也就不强留:“好,那你们路上小心。听说最近夜里不太平,县衙那边出了好几起劫道的案子, 你们早些回去别摸黑也好。” 古时候黑天半夜的时候最容易出事,沈若应下了之后便和蓝帆告别,同顾允一起往储水街走去。 “明儿过来摆摊感觉还得带上些家伙什才安全。”沈若回想着从储水镇回沈家村的路, 有一大段都是荒山野岭中的一条偏僻小路,现在想来确实不太安全。 之前没撞上劫道的也是运气好,外加他们人多,也不露富,看起来最值钱的就是牛了。不过这年头劫匪可不敢抢牛,因为大宇对牛的管制严格,要是被抢走那判刑时候就会更重。 这两日他们早晨从沈家村过来,夜里回去,都是装着不少东西。回去自然也要将钱匣子给带上。 听蓝帆说最近发生了好几起抢劫的事儿,沈若不得不多想一点,提防提防。 顾允听后点头:“谨慎些总没错。若哥儿,明日我跟着沈丰来镇上看摊子,你就别来了。” “现在摊子生意还没稳定,我肯定要来的。”沈若知道顾允是不想让他遭遇到险境,但是劫道的能不能遇上还两说,就是几率问题,“况且我力气可大,要是真遇上劫道的,我就拿石块丢他们!” 顾允看他举起拳头挥舞两下,忍不住被他逗笑了:“要是人拿着刀棍,你的石块可没有什么用。” 沈若才不怂,看了顾允一眼道:“那不是还有你们么?要是真遇上了,咱们仨直接把劫匪给绑了送去官府,也算是为民除害。” 顾允颔首:“嗯。”总之他会好好保护若哥儿,不会让他受伤。 沈若只见过一次顾允动手,那就是在沈大毛和沈二毛要把小云吞偷走的时候!但是具体他是怎么揍人的沈若没瞧见。 沈若用力攥了攥拳头:我力气大,身材纤细敏捷好躲避,但是顾允的身手如何就不知道了。也许,还不如自己呢? 沈若心中默默想着,要是真遇上劫道的,他一定要站在顾允身前好好保护他! “珍宝居”摊位上生意还是很好,沈丰、阿富和小松都忙出了一头的汗,瞧见沈若和顾允一同过来了,纷纷跟他们打招呼。 “给,喝些水。”沈若怕不够喝特意带了四个干净竹筒,里头水是从家里装的,递给阿富和小松。他阿兄有自己的竹筒,这会儿也正喝着。 “谢谢沈小哥儿。”阿富一口气喝了大半筒,不知道为什么竹筒里头装的水喝起来味道还有些不同,有滋有味儿的,“怎么你家的水都比我以往喝的好喝些。” 阿富忍不住感叹。 竹筒一直摆在阴凉地,喝进嘴里还有些冰凉,很好地带走了繁忙时产生的热气儿。 “因为不是白水,里头加了把竹芯一同煮沸的,还掺了点盐。用竹筒装了还会带些竹子特有的清香。你要是喜欢,明儿我给你带些竹芯来。”竹芯能去火,淡盐水能补水,是最适合让农家人带去地里劳作的时候喝的,现在他们出了汗喝些水也能补充体力。 阿富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成啊,多谢沈小哥儿!” “不用谢我,今儿你们来帮我的忙,合该我谢你们才对。”沈若从油纸包里分出两份果脯递给阿富和小松,“累了一天了,你们赶快回去休息吧。” 他们过来帮衬完全是蓝帆授意的,因着是朋友帮忙沈若不好给他们开工钱,就拿了点果脯给他们吃。 果脯可不便宜,在镇上最便宜的也要二十文一斤,小松起先不敢接,他不像阿富那样跟沈若是熟悉的,一脸的受宠若惊。 阿富笑着接过了,道了声谢。 见小松还愣着,立刻伸手拍了他背一下,小松这才愣愣地接过果脯。 “谢谢沈公子!”沈若是自家公子的好友,他自然也要跟着喊公子的,哪怕人家并不是汉子。 “那我们就先走了,我家公子说了以后你们要是忙不过来直接叫人来‘阑珊’喊一声就成,我们那儿伙计招的多了,好多人都闲着呢。”阿富笑着说道。 沈若笑着摇摇头,哪里是伙计招的多,蓝帆就是想着要让人过来帮衬呢。这个朋友还挺让人窝心的。 沈若看了顾允一眼,从他眼中也解读到了一样的思绪。 阿富和小松便走了,小松将一纸包果脯塞进怀里,念道:“沈公子人可真好啊。” 阿富闻言便笑开了:“可不是么,他对待公子也好。就有种,一视同仁的感觉吧。一点儿都不会瞧不起人的,哪怕我是个下人,以前还在他家住过呢。他家里人也好,招待我都特别尽心,难怪能养出这样好的小哥儿。” 他自己以前可傲气了,因着公子的看重能在“阑珊”当个掌柜就不把其他人看在眼里,更加瞧不上乡下人。但是沈小哥儿当时就给自己上了一课,永远都不要瞧不起农民。 阿富边回想着边和小松说,小松按着怀中的东西,不住地点头。心想若是以后还有机会,一定要再来帮沈若的忙! 他们做久了下人不知道这种感觉该如何描述,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他们就能明白,沈若只不过是学会了尊重所有人。 沈若开始收拾竹架子上剩下的挂件和发带说道:“阿兄,咱们差不多就收摊吧。今日早些回去。” “好。”棚子里摆着的东西多,库存里头的已然卖出去不少,现在摊上剩下的已经是最后一批。沈丰和顾允一起收拾棚子里的商品。 等都收拾好了,将商品都放进许氏布庄的仓库里,沈若三人又搬了几匹布料出来往牛车上放。将布匹摆好之后,沈若留了个心眼,将做麻袋的麻布包裹了一层,这样从外面看过去就像是拉了一车的麻布一样。 毕竟麻布不值钱。 这两天许氏布庄的生意因着“珍宝居”在门前,也被带动了,有些回温。沈若他们进进出出搬东西的时候,还有伙计主动过来帮忙搬,这肯定是经过许老板授意的。 沈若自然承他的情,决定之后再跟他买一批布。 要是“珍宝居”的生意一直这么好下去,那先前买的这五十匹布料估计用不了一个月就能被消耗掉。 做书包是最费布料的,一匹布能做出五个书包,剩下的碎布大的能做发带,小一点的就裁剪开做百家被,再小一点的还能用来糊千层底,只不过还没有完全计算过能做出多少东西,总之一点儿布料都不会被浪费就是了。 等牛车都装好,沈丰将竹架子搬进了棚子里,拉上周围的油布遮挡,再用麻绳将棚子四周捆紧了。 这是沈若想出来的法子,毕竟在街道上灰大,用油布遮一遮,第二日来摆摊的时候打扫会方便些。 他们摊子在储水街上让人一眼瞧着就是干净整洁的,大家也都乐意来这里消费,小摊的门脸自然也是沈若在意的,他可不想别人提起“珍宝居”是一种脏乱差的印象。哪怕周围的摊子都是脏兮兮破烂烂的,沈若也不想“同流合污”。 现在因为他们摊子搞得好,带动的周围的摊贩也开始注意棚子卫生了,要是不干净客人过来了还要提一嘴呢。 大家也都发现把摊子搞得干净清爽,每日生意都更好做了一点,原本有些摊主对“珍宝居”的意见还挺大,特别是那些做仿制书包的摊,这两日是一个书包也卖不出去了。 但是因为离“珍宝居”近,客流比以往要大,生意还意外地更好了,哪怕不卖书包,卖自家别的东西,那生意都比以往更好! 这样大家也都不再多说什么,毕竟给他们带来了好处,又没有把自家的客源都抢走。只不过羡慕嫉妒的人也多,瞧着“珍宝居”摊前来来回回那么多客人,想来肯定是赚了不少的! 这哪能不让人眼红呢? 但是许老板摆明了是要护着“珍宝居”的,他们瞧着关系很好的样子,所以也没有人敢来搞事。毕竟许老板和承包这条街的大户有关系,连带着“珍宝居”那可都成了“关系户”了。谁傻不愣登地敢去作怪啊,那不是不想在这儿赚钱了么? 这些事儿沈若都不清楚,他做事有自己的步调。 布艺小作坊已经开始运作,今日应该就有一些商品产出了,回去之后还要清点一番,要是能用明日就可以直接拉到镇上来。 迎着火红夕阳,牛车吱吱呀呀载着三人往沈家村方向行去。等牛车走到荒郊野岭的时候,沈若耳朵微动,敏锐地察觉到一丝不对劲。 他紧了紧被顾允握住的手,小声道:“灌木丛里好像有人。” 顾允也发现了,他捏住箩筐上摆着的扁担一头,就等人冲出来。 沈若没想到蓝帆今日刚提到那伙劫道的,竟然就能被自己遇上,这可比中刮刮乐彩票还牛逼! “阿兄,你驾快一点。”沈若拍了下沈丰的肩膀喊道。 牛车走得速度陡然变快,边上劫道的人发觉自己暴露,立刻大手一挥带着一群人从灌木中冲了出来,亮白色的刀刃晃眼在夕阳下像是染了血。 劫道的人声音粗犷,亮着刀挥舞着吼道:“给我停下!将车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要不然你们小命难保!” 179 第 179 章 解决劫匪+归家 脸上一道刀疤的彪形大汉带领七八个带棍棒的小弟站在牛车前头, 那刀疤脸手里握刀,沈丰不敢让牛冒险,立刻拉紧了缰绳。 他一双牛眼睛瞪得老大, 吼道:“滚开!什么东西,敢来劫我们!” 后头那群人立刻操起棍棒就围住了牛车,沈丰故作凶狠的表情自然不能把人吓退,况且他们就是奔着劫道来的。 在牛车上不方便发挥自己的身手,七八个人围上来,沈若当机立断跳下车, 顾允此时也拿起了扁担,立刻旋身将沈若挡在了身后。 “钱财还是命, 总得留下一个。”那带刀的人冷哼一声,招呼所有弟兄上前去抢。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将财物给了也不见得能被放过, 要是真舞刀弄棍的肯定会受伤,因为沈若他们这边没有刀, 只有根扁担, 这可怎么打?只能靠智取! 沈若早有准备在腰间捆了麻绳, 用衣摆挡着了, 沈丰下车之后也护在了自家弟弟身前。 “咱们是沈家村人, 这牛车都是借的,哪里还有钱财。”沈若故作害怕地躲在顾允身后,实则眼睛转着勘探地形,在这里要把这群劫道的给捆了还真不太容易。 沈家村可是出了名儿的穷村, 他们听在耳里不当回事,好几次劫道遇上人为了说自己没钱,那都是说自个儿是沈家村的, 他们可不信! 车上的布匹都用麻布给包住了,他们掀开最外层遮灰的布就能瞧见,一车的麻布换不了多少钱,劫匪顿时失去了兴趣。但他们可不信沈若的说辞,哪怕是没有银钱,也要扒下人一层皮来! “将衣裳都脱了,我就不信摸不出银钱来!”那带刀的人大步上前来恐吓,像是他们不照做就要把他们砍了似的。 瞧沈若长得好看,那群人还露出不怀好意的笑。 今日要脱身确实不容易,沈若刚要出手,就见顾允提着扁担就冲上前去,那些人都是带着棍棒的,他这一下突如其来,竟然还被他撂倒三四个! 沈丰见人猛扑过来,立刻拿起箩筐锤人。 混战一触即发,沈若早有准备,拿麻绳往地上一拉,瞬间绊倒四五个。那带着刀的彪形壮汉发现之后立刻砍断麻绳,“兄弟们,把那小哥儿拿下!摸不出银钱来就把他卖去倚翠楼!” “是!” 七八个人都往沈若的方向扑过来,顾允立刻抵挡,只见他一根扁担挥舞的虎虎生风的,但是对方人多势众,他身上也挨了几下。沈丰那边也是一样,只有沈若被他们保护的很好。 沈丰听到之后怒道:“顾允,你护着他,我去跟他拼了!”倚翠楼是镇上的小倌馆里头都是汉子和小哥儿,这人竟然敢说出侮辱自家弟弟的话,沈丰都快气炸了。 顾允也不遑多让,用扁担捅了不少人。 沈若手边也没有趁手的武器,此刻见周围那些人顾允和沈丰还算能应付,一矮身直接从包围圈中冲了出来。顾允和沈丰费心保护自己,更容易受伤,他仗着自己身体灵活快速冲到了那带刀男子面前。 直接给了他一拳。 那男子没想到这小哥儿能这么勇,先前还害怕极了的样子躲在两个汉子身后的,结果竟然冲过来直接给了自己一拳,他瞬间眼冒金星!因为这拳头来的太过迅猛,那带刀的男人立刻就被揍懵了一瞬。 沈若知道维持不了多久,扮猪吃老虎的招数只能用一次。所以他用上了全力,五指握拳尺骨突起处都被反作用力震地发麻。 “啊!”那彪形大汉立刻闭着一只眼,眼眶乌青,立刻抬刀劈砍过来,“该死的!弟兄们给我杀了他!” 沈若立刻躲避,仗着他眼睛被揍了瞧不清,往后躲了几下立刻冲上前去站到了他身后。 “该死的是你!”沈若的大力气现在就显现出优势来了,趁着其他人还没折返回来的时候,沈若直接用力往他屁股上狠狠踹了一脚,那人转身回来,沈若直接踹他下三路。 都是男人他最知道揍哪里能让他痛不欲生! “啊!我要杀了你!”那彪形大汉用刀劈砍着沈若,但沈若就像鱼一般滑溜,根本碰不到,反而在他看不清的时候被人一脚绊倒。 沈若心跳的特别快,那白晃晃的刀挥砍来的时候他自然也是害怕的,但是幸好小时候打架打多了,现在身体还有点肌肉记忆,此刻那大汉摔倒了,沈若立刻从他手里抢过了刀,脚上用力将人狠狠地按在地上摩擦。 “都住手!要不然你们的头儿就该死了!”沈若提着刀就按在那大汉的脖颈处,他用力地呼吸几下,喊道。 周围的小喽啰们一听这话,立刻提着棍棒就围了过来。但此时顾允和沈丰早已占了上风,哪里肯让这群人转而去攻击沈若。用力把人一揍,七八个人又倒了一大片。 他们在这里作威作福了几天哪里见过这阵仗,老大一拿出刀来路过的人都吓得两股战战,必须得留下钱财来,他们藏得好那县衙里要来抓都找不着他们,但没想到今日竟然在阴沟里翻了船。他们可从未遇见过这么能打的。 特别是那小哥儿,竟然将他们老大给制服了! 那彪形大汉被一个小哥儿给压制住,顿时像是被激地不行,强忍着身上的疼痛也要挣扎,反手就抓住了沈若的一只脚。 沈若差点儿就站立不稳要倒,身后立刻贴上一具身躯,顾允拿扁担补刀,直接将那彪形大汉给敲晕了过去。 周围那些小喽啰一个个被揍得无法站立,还有人头上还顶着沈丰锤下去的箩筐,碰一下还晃三晃,估计是砸晕了。 “把他们捆起来吧。”沈若深吸了一口气,取下腰间剩下的麻绳。 这群劫匪一共九人,身手都一般,想来劫道的人就是他们几个也没有别人了。这么多人不好往县衙带,沈若见周围有树就打算把他们挨个绑到树上去。反正蓝帆说了,县衙在查这群劫匪,正好就把他们捆这里,到时候县衙的人肯定会过来。 “顾允,你来写诉状,还要写明他们的身份。”沈若刚说完就发现顾允已经拿出了笔墨,两人心有灵犀。 他和阿兄合作,一人拖一人绑,沈若以前很喜欢刷短视频,那里面什么都有,他也跟着学了一手打那种越挣扎越紧的绳结。 周围的树排列齐整,隔着四五米绑一个人,不能让他们太舒服,得吊着,那些小喽啰还哎唷哎唷地直叫唤,沈若拿了麻布给塞住了他们的嘴。 这群人抢劫了不少人了,让他们在这儿喂虫子都是便宜了他们。就看县衙什么时候派人过来查看。 等把这伙人绑好,顾允的诉状也写好了,就拿石块压在了那彪形大汉身侧的地上,不至于叫风吹走,还能让人一眼瞧见。 而那把长刀,自然不能留在这里,免得出现什么意外被人捡走砍了人。那麻绳很粗,沈若看边上也没有尖锐的石头,想必他们是挣脱不了的。用树皮磨断也不可能,这树干光滑极了。 沈丰狠狠地呸了一声,还记得那大汉先前喊的话,说要他们把衣裳脱了,还有若哥儿……这会儿他直接上手去把这伙人的衣裳给扒了,叫他们脱光了在这里受受风。 “顾允,别叫若哥儿脏了眼睛。”沈丰提醒道。 沈若便感觉到自己被拉进了温热的怀里,后脑被一只手强势地按得严严实实。 那几个小喽啰现在是知道怕了,一边涕泗横流一边唔唔唔地喊叫,但是因为塞了麻布根本说不出话来。 沈若拍拍手上的灰尘,他背过身不去看这群光溜溜的人,像这些不走正道的人,就该受到些制裁。沈丰还从他们怀里鞋里找到了不少钱财,想必都是抢了别人得的,那大汉怀里竟然有三十多两! “阿兄,将这些放回去吧,等县衙的人来了自然会物归原主。” “嗯,这群人真是不要脸,做这种勾当!”沈丰脸上也挨了下,此刻说话有些含糊。 “走吧,咱们赶快回家去,让阿嫂给你上药。”沈若见他一说话就疼,还有些担心他刚好全没多久的脚,说道。 沈丰点点头,又对着那群人狠狠地瞪了一眼,这才上了牛车。 顾允也挨了好几下,但他还是那副喜怒不形于色的表情,瞧着就跟没受过伤一样。沈若扶住顾允,让他上车。 “不用扶,我没事。”顾允的自尊心作祟。 沈若:“对对对,你没事。来,慢点上去。”语气就跟哄孩子似的。 顾允:“……” 沈若让他们坐在后头,用棉布当做靠背,主动揽过了驾车的活计。牛儿受到了些惊吓,沈若摸摸它,才让它往回走。 回到家之后,李善桃一眼便看见了沈丰脸上的伤:“你们怎么搞成这样?快点回屋上药。” “是不是在镇上被人欺负了?”沈大山气得直接从门后操起了锄头。 周兰也在,此刻拉住沈若一只手道:“若哥儿你可有受伤?怎么瞧着丰哥脸上那么严重。” “我没受伤,我们是在路上遇上劫匪了,不过已经被我们解决了。”沈若长话短说,“他们都受了伤,先上药吧。” “劫匪?!” 沈大山还瞧见了牛车上他们带回来的那把刀,顿时眼皮子直跳。 但是现在显然是给他们上药最为要紧,李善桃和柳杉一双眼睛都红透了。周兰上前安慰李善桃,她家里也有伤药,立刻就要回去拿。 沈若安抚住家里人,见阿嫂已经将阿兄扶进屋里去,他也扶着顾允往屋里去。 顾允本还想在未来岳父岳母面前强撑着,但沈若哪里会让,强势地搀着他走。 柳兰香正好过来帮忙绣花,此刻也在沈家,瞧见顾允被沈若扶着,立刻过去搀了一把,脸上泫然欲泣:“怎么搞成这样了?” “娘,我就受了点皮肉伤。”顾允让他娘也别太过担心。 家里人立刻忙活了起来,该熬药熬药,捣药的捣药,一狗也乖乖地在厨屋里头帮着烧火。 沈若扶着顾允进屋,见他额上都是疼出的冷汗,心里简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说真的,双拳难敌四手,要不是他和阿兄护着自己,自己肯定也会挨上几下。 小云吞葡萄般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瞧见沈若回来立刻伸出小手手要抱抱。但沈若此刻却顾不上抱他。 “躺到床上去。”沈若在以前顾允为他受伤的时候就备上了不少伤药,他从木箱子里拿出一个小瓶子看向顾允道:“把衣裳都脱了。” 180 第 180 章 给顾允上药+崽崽喊阿…… 烛火下沈若清楚的看见顾允的脸红起来, 到这时候沈若心里也没有什么旖旎的心思,全都被顾允受伤这件事给抓住了心神。 “快脱呀,赶快上药早点好。”沈若着急死了, 见他还磨蹭恨不得自己上手去扒。 顾允沉默了一瞬,这才动作起来。 骨节分明的手指拉扯开腰带,随后是衣襟,除去外面的长衫,露出里衣。那只修长白皙的手顿了顿。 沈若催促道:“继续啊。” 两人在浴房的时候也没有裸诚相见,在明亮的烛火摇晃下, 沈若看着他动作,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 没忍住轻咳了一声。 “又不是没见过……”沈若以前在刘大夫的医馆里头就瞧见过顾允的背了,那时候肿的老高,沈若看了都心惊肉跳。 顾允无法, 只得除去了身上的衣料,趴在床上。他顺便将崽崽也翻过身去, 让他也趴着。 沈若坐在床沿上, 往手心里倒了些药。他看着顾允身体的曲线, 肌肉匀称, 充满了爆发力, 就是上面交错着红色肿起的痕迹,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 沈若用力地咬了下唇,将沾满黏腻药汁的手贴了上去。 他一边上药,一边呼气:“吹一吹没那么疼。” 沈若发现顾允虽然瞧着是个文弱书生, 但是身上却有不少肌肉,两条修长笔直的腿并在一处,肌肉瞧着匀称充满力量, 还挺好看的。 他那么能打沈若也是头一回瞧见,只用一根扁担就能对付四五个人呢!药汁从指尖滑落下去,沈若给他抹匀了,轻轻呼口气:“今日瞧着都有些肿,恐怕明日乌青会出来。” 顾允“嗯”了声,说道:“我皮厚,不觉得疼。你手上还好么?” 沈若拿拳头揍那大汉的时候就被震麻了,拳头凸起的地方也跟着乌青,毕竟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但是他顾不上自己的手,顾允却替他在意着,这点小伤都被注意到了。 “我还好,你身上那么多道伤,得好好养养。”沈若自觉自己这具身体皮肤薄,哪怕是用些力掐一下都能红一片,所以手上也就是瞧着骇人了一点,但他身体恢复能力强,估摸着明天就能完全消退了。 “待会儿我帮你上药。”顾允闷闷地应了声。 他感觉到若哥儿温暖柔软的手在背上动作,那美好的触感带走了一部分疼痛,带来了酥麻的感觉。他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被自己的爱人摸了自然会起反应的。 结果此刻沈若还叫他翻过身去,瞧瞧前面有没有受伤。 顾允:“……” “前面没有被打到,而且后背沾了药汁……我就趴着吧。”顾允趴在那里不动,说道。 “给我看看你的伤。”他偏过头看向沈若。 “就是瞧着严重,这个位置都是骨头,我是真的一点儿都不痛。”沈若将药瓶递过去,闭了闭眼想让自己有些发热的身体冷却下来。 顾允不信,沾了药汁给沈若的手上了药。沈若的手很软,那一拳却用上了全力,顾允给他上完药后还用手给他的关节按摩。 沈若觉得很舒服,但是这动作实在是太暧昧了。 “今日你就在这里睡吧,我、我去看看阿兄怎么样了。”沈若脸红着,抬手拿被子给顾允盖好,又拿了个软枕让他枕着,说道。 “好。”顾允埋头进枕头里,又跟以前伤了背时候一样得趴着睡了。 被褥是若哥儿用的,上面还沾染了他身上带的冷香,混杂着小云吞的婴儿香,格外好闻。 小云吞努力翻身,终于成功,小手手就挨在顾允肩头。 “啊呜呜……”他小手挥了挥,轻轻拍在顾允肩头,就跟小猫爪挠痒痒似的。 “你阿爹他待会儿回来。”顾允轻声说道。 小云吞吐了个口水泡泡,大眼睛弯弯的,张嘴含糊地喊着:“父……阿、阿父。” 顾允心中讶然,之前也教小云吞喊过,但那时候是教崽崽重复自己说过的,但这和他自己主动喊截然不同。 他主动喊人这就说明——他已经能认得人了!知道自己是他的“阿父”! “哎,小云吞。”顾允心中暖流淌过,没忍住跟若哥儿一样凑到崽崽脸颊旁,亲了他一口。 沈若出了屋门后就直接拿着伤药往沈丰屋子去,抬手敲门。 “阿嫂,阿兄如何了?伤药够不够用,我这里还有。” 柳杉立刻过来打开了门:“够,就是挨了些棍棒都是皮肉伤,瞧着骇人了些。” 柳杉脸上勉强保持着冷静,沈若却瞧见她通红的眼角:“我这个药好,是刘大夫专门配的,阿嫂你给阿兄涂涂。” “好,”柳杉一听这药效果好接了过去,“顾允他伤得重吗?药可够?” “应该跟阿兄差不多,他们都是为了护我才受了伤,不然不至于……”沈若还没说完就被里面的声音打断了。 “咱们一个是你阿兄一个是你未来夫君,要是还护不住你那咱也不要活了,结果最后还是你把那劫匪头头给拿下的,咱们啊真是,真是丢大人了。”沈丰对此耿耿于怀,他和顾允两个大男人竟然还打不过那群人,只能堪堪打个平手,甚至还挨了几下棍棒。 他现在又一想到那人竟然还敢出言侮辱沈若,恨不得揍他们个百八十下才解气! “说的什么话,要不是你们抵挡那些劫匪一直护着我,恐怕我这会儿也该躺在床榻上了。”沈若无奈地摇摇头,这叫什么“丢人”。沈若虽然自觉力能扛鼎,但要是自己一个人对上那九个,纵使他力气再大那也是吃不来兜着走的,该说幸好有沈丰和顾允在身边才对。 “阿爹身上好多伤,一狗最讨厌坏人了。”一狗从厨屋出来一眼就瞧见了屋门口站着的沈若和柳杉,迈着小短腿就跑了过来,眼圈都红了。 “你阿爹和顾叔叔都是大英雄,他们虽然受了伤但把坏人都给制服了呢!”沈若摸摸一狗的头,说道。 一狗点点头,清亮的童声道:“嗯嗯,小叔也是大英雄!” “好了,你进去陪陪阿爹跟他说说话,待会儿就可以喝药了。”柳杉看着乖巧懂事的一狗,柔声道。 “好。”一狗应声就往屋里进。 索性家里药草也备了不少,还有先前沈丰受伤喝的伤药,能补气血的,正好能煎来喝。沈若放心不下阿兄的伤,也跟着进去了,屋里都是药油的味道,此刻沈丰正窝在被子里,阿嫂肯定已经给他上好药了。 皮肉伤三四天就能好,但是肌肉疼痛在所难免,沈若决定明日“珍宝居”就不开摊了。 沈丰听沈若这么说立刻道:“怎么就不摆了?今日生意这么好,明日肯定也不差的。” “就在家好好养伤吧。”沈若道。 “不用,你阿兄我哪回上山下河的不受点伤,这根本不算啥。”他还想爬起来给沈若表演一下,被一狗的小手按住肩头躺好了。 小小人儿露出一脸不赞成的表情。 “而且那劫匪都已经被咱们制服了之后行夜路也安全。”沈丰还想再挣扎一下。 沈若摇摇头道:“钱是挣不完的,而且挣钱没有家人重要,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养伤。” 摊子的名气有了,不愁没有生意,哪怕之后生意惨淡下来,沈若也有点子能让摊子恢复生机。 所以一日两日不去摆摊,说实话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见沈丰还想继续说,沈若道:“我正好在家里能捋捋布艺作坊的事儿,今儿还用竹筒装回来不少牛乳,明日我在家还能给你们做些小食,正好补补身子。” “沈木那边的活计估计也要做好了。”沈若一盘算,在家里能做的事儿也多。 沈丰:“可是……” 沈若继续道:“摊子生意好,但是商品供给还没有稳定,要是哪日有人想买却拿不出东西来那多不好?还是得先在家看看布艺作坊能每日产出多少才行啊。” 其实库存里东西还能卖上一天,之前让周浪帮忙做的纽扣还有不少,这么说不过是为了让沈丰能安心在家休养两天。反正这供应链的事儿,现在自家阿兄还不懂。 沈丰:“好吧,那先等商品做得多了,咱们再拉去镇上摆摊卖。” 沈若点点头,幸好那群劫匪也就只有一把刀,那大汉瞧着也不是个练家子,就是拿着刀唬人的,要不然光凭他们三个还真不太好脱身。但是这些就不用和家里人说了,只要说那些劫匪太菜,他们三对九都能不落下风,将那群人都给捆在了树上就成。 虽然受了伤,但是虽伤犹荣啊!他们可是做了件为民除害的好事! 一狗看着自家爹爹的眼睛晶晶亮的,让沈丰也不免觉得自己还真是厉害了,沈若看他们父子互动,嘴角不自觉露出笑。他今日回来还没有和自家崽崽亲热呢! 柳杉端着药碗进了屋:“若哥儿,阿娘和兰香婶子已经把药煎好了,你去端么?” “嗯。”沈若自然要去端,一出门就瞧见柳兰香端着药碗要进屋,“我来吧,莫担心,顾允受的是皮肉伤,三两日就能好了。” 他柔声安慰道。 柳兰香也不跟他争,将药碗递给他:“我跟你一同进去瞧瞧,看伤成啥样了。” 沈若自然答应。 一进屋便瞧见顾允趴睡着,眼皮合着,竟然睡去了。而他身旁的小云吞也睡得香甜,那绑着辫子的小脑袋正凑在顾允的肩窝里头呢。 “药还烫得晾凉一点,现在就让他们安静睡会儿吧。”沈若端着药碗又走了出来,柳兰香瞧见这一幕心里头也忍不住暖热。 沈若看着顾允和崽崽一同睡着的模样,心里也暖呼呼的。 他对柳兰香道:“兰香婶子,今日要不就让顾允睡这儿吧。” 181 第 181 章 小日常+报备布艺作坊…… 柳兰香自然说好, 总归自家诺诺和若哥儿都有了崽了,也定了亲的,住一个屋也没人敢说什么闲话。 她还有些不放心, 问了沈若好几句之前发生的情况,沈若自然都往好了说,那些劫匪确实都被他们解决了,不过是将那时候的凶险程度说的弱了点,好让柳兰香稍稍放心。 “好吧,那辛苦若哥儿你照看着诺诺, 我便先归家去了。”柳兰香拉过沈若的手,拍了拍。 “好, 婶子你提着火把走,当心点。”要不是家里能住人的地儿实在是小,没有空屋子, 不然就能让顾允的娘留宿了。不过都是同村的,大晚上走在村里也没有什么危险, 就也还好。 柳兰香点点头, 一垂眼就从门内透过的烛火光亮里瞧见了他手上的伤。 沈若立刻将手抽了回来, 犹记得那回小云吞差点儿被抱走的时候顾允的娘走开那一会儿就是为了给自己煎药, 沈若那时候就知道兰香婶子对自己好, 还有那传家的玉镯都给了他,生怕他受委屈。 没等柳兰香说话,沈若就笑着道:“我这是揍人才弄成这样的,也不疼。而且顾允帮我上过药了, 先前他一直护着我呢,我身上除了这儿一点伤都没有。” “那就好,他护着你是应该的。”柳兰香虽然心疼自己儿子, 但是她更心疼若哥儿,自个儿也是生过孩子的,知道生产的凶险,让若哥儿一人承担了那么久,虽然他们有苦衷但柳兰香还是觉得亏欠。 沈若却摇了摇头:“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他护着我是因为他爱我,而我也想护着他。” 所以他也勇敢地冲上去将那带刀的大汉制服了。 柳兰香还是头一回听到若哥儿说这种话,眼睛顿时就酸涩了。原先她瞧得清楚,前些年的事儿不提,自从若哥儿生了小云吞之后就变好了,她也能看得出来一开始是自家诺诺爱他爱得多,当娘的就是操心的比较多,哪怕是已经定了亲,她也会想若哥儿答应是不是因为小云吞。现在听他这么说柳兰香就彻底放下了一颗心,原来若哥儿对自家诺诺的爱,也没比他少。 “嗯,那婶子就先走了。”柳兰香又往屋里看了一眼。 “好,明日我打算做些新鲜吃食,婶子一定要过来尝尝。”沈若邀请道。 柳兰香点了头。 自从小云吞差点儿被抱走那事之后,她就时常感觉到自责,但是若哥儿总是安慰她,告诉她没错。现在她也能释怀了,若哥儿他总是有种治愈人心的力量。 说完话她便走了。 “若哥儿,我拿了些草药过来,你瞧瞧能用上不?”周兰几乎是跑着过来的,路上瞧见柳兰香了还打过招呼,这会儿她顾不上形象将草药递给沈若。 其实草药家里都有,但还是很感念干娘的这一份心意,沈若接了过来:“干娘帮了大忙,正好家里草药不多了。” “嗐,都是一家人。”周兰听沈若这话,忍不住嘴角就咧开了,但是一想到还有两个伤员呢,立刻收了表情问道:“他们怎么样了?” “还好没有伤到骨头,都是皮肉伤。”沈若拉着周兰往厨屋去,顺带着将门带上,让顾允和小云吞能睡个好觉。 周兰这才彻底放下心来,进了厨屋,李善桃和沈大山也在。 “这药方是刘大哥给的,一副药下去很快能好。”李善桃见沈若又将药碗端了回来,说道。刘大夫先前跟她学了一手给生产后的妇人按摩的手法,就跟她兄妹相称了。未来小云吞要是对悬壶济世感兴趣,还得送去给他当徒弟。 “嗯,就是这会儿他睡得香,等稍微凉一点我再送去。”沈若一回想起他和小云吞睡在一处的模样,嘴角就不自觉地微微上扬。感觉周身都暖洋洋的。 “什么倒霉事竟然都叫你们遇上了,要不哪日闲着咱们都去隔壁村上那土地庙拜拜?”沈大山回想起自家丰哥之前伤了脚腕,现在又伤了皮肉;还有顾允不也是?先是被柴火砸伤了背,这会儿又伤了背;若哥儿也是苦的不得了,还出了好几起案子。近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有顺有不顺,但伤确实没少受。 “不过万幸都还是小伤了。”沈大山叹道。 “我觉得好,听荷塘村人说,拜那土地庙还挺灵的。”李善桃道。 周兰也跟着接了一句:“不过能在那种时候脱身,确实是走了大运了,也不算全算作倒霉事。你瞧,人都还好好的,还做了好事呢!” 沈若摸了摸鼻子,听他们说话不发言。 “也是,那到时候再看。”李善桃轻轻叹口气,她看向沈若道:“都是万幸。” “嗯,爹娘、干娘,你们别太担心,蓝帆先前就跟我说了最近不太平,所以我早有准备,”沈若从怀中摸出一包东西,里头是红色的粉末,闻着还有辣椒的味道呛人得很,“要是他们是有真功夫的,我们也能脱身。” 毕竟辣椒面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所以能不用上就不用,要不然被辣到流眼泪的不止那群劫匪,还有他们仨。 “那就好,下次再去都随身带着。”李善桃稍微呼出口气,又叫沈大山赶快去做些叉鱼的竹叉,这个尖锐,要是再遇上匪徒战斗力能强点。 沈若不觉得他们这样是多此一举,有武器傍身总是能安心一点的。这样家里人也会放心些,这次事情一出,恐怕自家娘又要每日傍晚担心他们了。 等武器做好了,周兰和李善桃才开始和沈若说今日布艺小作坊的事儿。 周兰先是给他汇报今日一共分发下去多少,谁谁谁做的是什么步骤,还有哪日交货的事,她那张纸是随身带着的,这会儿就挨个和沈若报备:“……她们都已经拿回家去做了,我和刘三娘一同检查过她们在这做的头一个,想来仔细些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李善桃在旁边补充道:“今儿来的人多,你先前带回来的那些布匹我全叫她们裁剪了,布样剪得时候刘三娘过来看着,她盯得仔细。布样倒是没有剪坏的,就是沈探家的出了点事,别人一剪子剪五张,她非要剪十张,结果歪了。不过修一修倒是还能用。” 周兰道:“沈探家的性子急,我已经说过她了,要是下次再这样就不叫她来裁剪了。” “她们一开始还嬉嬉笑笑的,我也讲过她们了。就是不知道她们会不会背后说些啥。但是娘不管,若哥儿给她们开工钱,一个两个的都说要好好做的,结果都谈天八卦,这要是一下不注意,裁剪错了怎么办?”李善桃说起这个就来气。 沈若颔首:“娘、干娘你们做得对,那些婶子们做的慢点没事儿,主要是质量要上去,把每个步骤都做仔细了。”大家都是熟人聚在一起就容易说小话,再加上都是村里人,平时也都会聚在一起聊闲天的,再加上他们这布艺作坊管事的也都是熟人,她们就没有一种在上班的感觉,还是跟在村里一样呢。 这些都能理解,但是聊天归聊天,活儿还是得好好干的,要是干得不好以后也就不要她来干了。 沈若自知开的工钱还算厚道,要是有人不想干,也有的是人替代。总之这些婶子心是不坏的,就是没有给人打工的自觉罢了。 “先前和你们说过要是有人做错了是要记录下来的,若是错了十个之后就不要她来做了。这件事你们告诉她们了么?”沈若也想了一套办法,毕竟他要做布艺小作坊给人开工资,那自然要有一定的奖惩制度才能服人,他对自家的商品要求不可谓不高,虽然都是些平价的东西,但那针脚最起码也要细密平整才行的。 “告诉了,大家都应下了。”周兰道,“她们一个个在这里做的瞧着还是仔细的,就是不知道带回去做之后等她们交上成品来是什么样。要不……若哥儿我去她们家里瞧瞧,盯一盯?” 若哥儿带回来的那些布料可都是好布,上等的细棉布,村里能用上这种布料的村民几乎没有,要是弄破了做坏了周兰都会跟着心疼的,就好比一块布原本能做出书包的,结果剪坏了只能拿来糊千层底,那可真是太浪费了!她可不想这种事情发生! 去她们家里瞧这件事不大好,沈若既然叫她们来做活自然这点信任还是有的。刚开始做敷衍他的可能性很小,不过也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看看有没有人有想要偷懒的苗头,得适时给她掐灭了。 “干娘,不用那么麻烦。明日你叫她们带上已经做好的过来一趟,正好摊子上需要商品,我亲自瞧瞧她们有没有好好做。”都是村里人离得也不远,喊一声过来一趟还是很快的,沈若交给她们来做是因为信任,希望没有人会辜负自己的信任吧。 毕竟一开始大家答应的都好好的,沈若要做的就是给所有人紧紧皮,让她们清楚的知道:虽然他们只是个在村里的小作坊,甚至都是认识的人,但是要的东西必须是认真仔细做出来的。那样才对得起沈若给出的价值。并且,要是有人不认真做是会被辞退的,以后想靠这个赚钱都不行。 毕竟沈若给开的这个按件酸的工钱要是有人勤快做得又快又好,一日的工钱能比在沈家村木工厂做活儿还要高。 “成,那我明日去喊。”周兰一听沈若这么说,就放下了半颗心,若哥儿总是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