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 1、27岁生日会 清风悠扬,深夏的蝉鸣微弱而清脆。 喧嚣的轰趴馆内,正聚拢了无数男女。鲜花和彩带散落一地,派对中央是被人群簇拥的主角。 今天是丁莓27岁的生日,她特意定制了一套鎏金小礼裙,荷叶边裙摆尽显贵妇气质。除此之外,她还特别邀请了几个她多年的歌迷朋友,以及闺蜜谷茉一家,打算在这里举办一个小型的私人生日会。 歌迷朋友非常捧场,丁莓一出场,便赢来掌声无数:“莓姐,你今天好漂亮哦!” 丁莓提着裙摆,一路笑得合不拢嘴:“等会记得过来陪我切蛋糕,我有大事想告诉你们。” 特意把大家伙叫来,是要宣布什么大事?歌迷们面面相觑,顿时露出了暧昧的笑容。 “好耶!”“一定准时到场!”“终于到了这一刻吗?”“好激动!” 几个人闹作一团,丁莓坏笑几声,又清清嗓子,认真地朝她们敬酒:“也感谢你们多年的支持,即使我这么久不出新歌,也没忘了我。” 一杯酒一饮而尽。 其实,丁莓说的是真心话。三年不发新专辑,一年内没有任何宣传,她都不知道自己这个十八线小歌手是不是真的已经江郎才尽了。 这样的条件下,还能拥有几个真爱歌迷,属实难得。 丁莓是个流行歌手,准确来说,是已经过气的流行歌手。她出道即巅峰,第一张专辑就曾风靡全国,她的乐队也曾在各地进行巡回商演,收到无数歌迷粉丝的狂热追捧。 可,那都是曾经。 现在的她,已经很久没有写出像样的新歌了。 从云端掉到泥里的落差感是很强烈的,好在丁莓心态好,能自我开解。也还好她是个小富婆,八位数的存款足够她不工作也能挥霍一辈子。所以,写不出新歌又如何?承认她的才华只是昙花一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眼下更重要的,是好好享受当下的生日宴。 丁莓安顿好歌迷们,随即又来到了电玩厅。一推开门,便传来谷纪鹿和庄心诺对打射击的枪声。丁莓险些被飞窜的灯光吓了一跳,谷茉笑着把她拉进了包间,“生日快乐啊,大寿星。” 丁莓故作吃醋地抱腰,“哼,看来没我,你们也玩得很开心嘛。” “怎么可能!” 闻言,谷纪鹿连忙放下手里的玩具枪,一把抱住了丁莓的腰,笑嘻嘻道:“莓子阿姨,你给我准备了这么多小泡芙,今天我必须好好报答你。” “哦?”丁莓玩味地捏了一下谷纪鹿的脸蛋,“怎么报答?” 谷纪鹿鬼灵精怪的大眼睛一转,突然一拍手:“要不,我就给你和你的女朋友跳支舞吧!” 话音落下,丁莓反倒有些惊讶。尴尬地看向谷茉:“你们都知道了啊?” “还真以为自己瞒天过海的技术很好呢?我早就发现端倪了。”谷茉伸手轻轻弹了一下丁莓的额头,“就等着你什么时候愿意正式把她介绍给我们。” 丁莓干笑几声。 “你真不厚道,这个对象谈了有快一年了吧?居然一点风声也不露给我们。”谷茉装作赌气的模样,“还是不是朋友了?” 丁莓心虚吹口哨转移话题。 “这不准备介绍了么。别生气了,一会单独请你们吃饭。” “一顿饭那都是轻的了。”谷茉好奇地四处张望,却没在丁莓身后看见半个人影,“所以,她人呢?不提前跟我们打个招呼么?” 丁莓叹了口气。 “正堵车呢。我都打电话催了好几道了。” 庄心诺一挑眉,“怎么听着这么不靠谱呢?” 谷茉也笑着附和,“迟到这么久,那一会肯定要自罚三杯。规矩你懂的,莓子。” 虽然嘴上抱怨着,可两人心里还是为丁莓感到高兴。能有个人陪伴丁莓、照顾丁莓,也是谷茉一直以来的愿望。 丁莓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也只是笑着打趣过去。 游乐的环节很快结束,侍应生推着小餐车走上了厅堂,将三层的定制蛋糕摆上了桌。谷纪鹿立马闹着要插蜡烛,一群人说说笑笑。 可丁莓却在角落里不禁皱紧了眉头,这都快下午三点了,怎么戴宵月今天迟到了这么久? 不会在路上出了什么事吧? 丁莓有些担心,忍不住又跑去茶水间,想给戴宵月打个电话问问。 第一通电话,没打通。 继续拨,依旧无人接听。 丁莓眉头一皱,隐约感觉有几分不对劲。她抬起头,看见镜子里妆发精致的自己——忽地又想起谷茉的那个问题: 这个对象谈了有快一年了吧?居然一点风声也不露给我们。 其实,不是丁莓不想说。 只是,她也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谷茉不知道的是,一年前,丁莓还不是现在这副模样。她常年混迹夜店,是圈子里小有名气的一号人物。明面上是平平无奇的十八线过气歌手,背地里却是出了名的玩咖。风流成性,把家当酒店使,最高记录是连续一个月每天都带不同的女孩回家。 可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她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她几乎每夜都会带不同的女孩回家,但她不是性丨瘾狂魔,她带女孩们回家,并不为别的。 就像风湿病一样,一到暴雨的夜晚,她必定彻夜失眠,必定坐卧难安、惊慌心悸,严重时,还有可能惊厥昏迷过去。明明童年还能大着胆子一个人睡,可现在遇上暴雨夜,却连打开小夜灯的勇气都没有。 这种神奇的疾病已经困扰了丁莓十年,并且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其间,她也曾经尝试去看过医生,可医生只说这属于一种精神障碍,给她开了一点于事无补的安眠类药物。 后来,丁莓意外地发现,人的体温比再多的安眠药都管用。 只要躺在另一具温暖的身躯旁边,被一双轻柔的手臂环绕着,她便终于能够酣然入睡,一夜无梦。 于是,丁莓便过上了每夜给自己物色“□□对象”的日子。她默默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原则:绝不带同一个女孩回家两次。 在每一个清晨满足地醒来后,丁莓总会给身侧的女孩们一些“封口费”,几个奢侈品手提包,或是一封红包、一条转账——以此希望女孩们能够为昨夜发生的事、为她怪异的“小毛病”而保守秘密。 丁莓始终认为这是自己的隐私。她不想被无关紧要的人八卦自己的私生活,也不需要任何人多余的关心。 其实,不用丁莓刻意强调,女孩们也不会主动“告密”的。毕竟——甜言蜜语把美人哄回家,结果最后只是隔着棉被纯聊天了一宿,实在是匪夷所思。 尤其,她们的“一夜情”对象还是众口相传里风流成性的大玩咖——说出去,也没几个人会相信的吧? 可丁莓的想法确实很简单。 她只是很依赖人的体温而已。 丁莓就是这样认识了戴宵月。 在朋友面前,是母胎单身、情窦未开的纯情小白兔;在同事面前,是佛系咸鱼、不食人间烟火的草包富二代;在陌生人面前,又化身为风流大魔王,水性杨花、四处留情——这样多重人格的精分生活持续了数年。直到某一个雨夜,她揽着新物色的“□□对象”,正打算回家好好睡一个安稳觉。可就在这时,一个陌生的人影闯进了她的视线。 那是一具瘦高的身影,被偌大的雨幕冲刷得有些模糊。那人拎着一把老旧的雨伞,正费力地追赶着流浪猫。最后,一阵大风刮过,破败的雨伞被吹飞,人和猫都淋了个满怀。 丁莓有些于心不忍,便撑着伞来到那人跟前。她至今仍记得第一次见到戴宵月时的场景,雨水顺着她的发丝和衣服的沟壑流淌下来,衬得脸颊素净如出水芙蓉。戴宵月的双肩在雨中瑟瑟发抖,衣衫浇湿个透,看上去就像落寞的落水狗,颇为可怜。 赤白的脖颈、散落的发丝……一瞬间,丁莓看得心跳也漏了一拍。 戴宵月打破了她给自己定下的原则。 起初,本是同情心作祟。戴宵月一脸羞赧地说自己来自异乡,被打工的同事骗走了所有的积蓄,交不起房租,被迫流落街头。 后来,丁莓发现,戴宵月和她是如此的不同。她就像一张纯净的白纸,懂分寸,知廉耻,单纯得可爱。她很纯情,连接个吻都慌张得不知道把手往哪儿放;她也很真诚,没有一丝虚假,没有任何自以为是的伪装。面对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她能捧出最真诚而炽热的心。 丁莓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浪荡了这么多年,丁莓忽地觉得,与其找个不确定的陌生人作伴,倒不如择一个舒心的留在身边。 于是,两人约好,她为戴宵月提供住处、戴宵月为她提供一个人形抱枕——嗯,不错,很公平,很合理。 这样看来,好像还有几分浪子回头、金盆洗手的感觉。 回忆起往事,丁莓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怀念的笑容。原来,不知不觉间,她们都已经交往了一年的时间。 这一年里,她们共同经历了许多,也建立了深厚的信任与无间的亲密。随着感情的逐渐升温,丁莓终于觉得,是时候了。 是时候——把她最爱的人,正式地介绍给她的朋友与亲人。 丁莓莞尔一笑,正要打出第三个电话,问问戴宵月到了哪里。忽然,她身后的门被人冷不丁地敲响了。 “谁?” “丁小姐,有人给你留了一封信。” 丁莓一愣,信?宵月?她面露期待的笑容,还以为是戴宵月刻意为自己准备的惊喜,红着脸开了门。 那是一封牛皮纸的信笺,潦草的字迹写着四个字:“丁莓亲收”。丁莓满心欢喜地拆开,却从里面掉出了一张老旧的照片。 照片的边角有些泛黄,处处透着时代的痕迹。 丁莓弯腰捡起了那张照片。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花团锦簇的农家小院,花朵的中央站着一高一矮的两个人。丁莓一眼便认出了其中一个,正是她的爱人戴宵月。 照片上的戴宵月不过17、8岁的年纪,神采飞扬,满心的喜悦溢于言表。而她身旁的女人则温文尔雅地轻靠着她的肩,唇角柔和,身上穿着一件淡蓝色的旗袍。 丁莓的脸色蓦然发白,她的手一颤,照片险些掉在了地上。 因为,那个陌生的女人,有着和丁莓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2、翻脸 这是什么?恶作剧吗? 丁莓忍着不适,察看了照片右下角的日期,刻着一串数字:20xx年/5月/10日 那个时间比丁莓认识戴宵月还要早上五年,丁莓也从来没穿过蓝色的旗袍,照片上这个人,绝不可能是丁莓。 可是,真的太像了。 若不是亲眼看见,丁莓恐怕真的难以置信,这世界上竟然还存在着另一个“自己”。 这个女人是真人吗?会是谁恶意p图吗?但这照片看上去有些时日了,若是p图,原图又是什么样的? 望着陈旧的双人合照,一股诡异的违和感在心口漾开。丁莓终于再也忍耐不了,跑去洗手池旁干呕了一阵。 等她整理完,缓过神来冲出了茶水间,她本想找寻刚才给自己递信的人,可是走廊上哪儿还有半个影子。 “宵月……” 丁莓喃喃着,终于记起来给戴宵月打个电话。这一次,她终于打通了。 “宵月,你在哪里?” 可戴宵月的语气却比她还要生硬:“别再打来了。” 丁莓一愣,“什么?” “我很忙。”戴宵月冷声道,“你自己过生日吧。” 丁莓愣在了原地。她听出了戴宵月语气中的不耐烦,可她却不知道怎么了。她明明提前了一个星期跟戴宵月约好了。这是她的生日,是她将戴宵月介绍给亲朋好友的特别日子——最重要的主角怎么能缺席? 丁莓下意识想挽留:“你在忙什么?实在不行的话,我可以推迟的,宵月,我……” “先挂了。” 见戴宵月毫不在意,丁莓心中一酸。但她还是猛地叫了停,“等等!宵月,刚才我收到了一张照片。” 照片。 听到这个词,戴宵月的眼睛微微睁大,“你说什么?” “一张你的合照,”丁莓始终找不到形容词描述照片上的另一个自己,最后只好含糊地说,“照片上面还有另一个女人,长得很像我。” 她本以为戴宵月也会惊讶,毕竟这样恶劣又低级的恶作剧可不常见。可没想到,戴宵月脸色一沉,语气几乎绷不住了:“怎么会在你那里?” 丁莓没想到,戴宵月居然也知道这件事。 “是一个陌生人给我的。”丁莓心有余悸地感叹,“那照片会是谁的?我看着感觉好恶心,说不出的诡异。” 或许,那只是一张普通的换脸图,可最为吊诡之处,在于丁莓不知道这张照片出自谁的手笔,又为什么要在今天这个时间点送到她的手里。 更怪异的是,这张照片太自然了。 自然到不像是合成的。 可丁莓心里比谁都清楚,那上面的女人不是自己。 这种强烈的矛盾感,让丁莓感到毛骨悚然,顿时生出了一种很不好的直觉。 而戴宵月也当机立断道:“你等等,我马上过来。” “好,你快来吧。” 挂了电话,丁莓总算松了一口气。她安慰自己,或许戴宵月也早就发现了这是某个人的恶趣味,正要过来向自己解释一番。 可没想到,她最后没等到戴宵月的安慰,反倒迎来劈头盖脸的一顿奚落。 戴宵月动作很快,不出十分钟便赶到了会场——更显得丁莓替她圆的堵车像是借口。远远地看见戴宵月,丁莓本来兴奋地朝她挥手。可没想到,戴宵月却表情阴冷地走到她跟前,开口第一句话便是质问。 “我找了它一上午,怎么会在你这里?!” 戴宵月来得很急,缭乱的狼尾发丝随风而动,遮盖了她怒不可遏的双眸。她身形修长,比丁莓还要高上半个头,这一番对峙,压迫感十足。 丁莓从未见戴宵月这样生气过,她第一次被吓到,一时忘记了反应:“我也不知道啊。” “把照片还给我。” “可是……” 戴宵月急迫地打断:“还给我!” 丁莓一颤,下意识地将照片递了过去。可在松手的瞬间,她心里的委屈又像泄洪般倾数爆发出来。今天,一张凭空出现的破照片,毁掉了她的生日会——可她没等来爱人的劝慰,反倒得到了一阵严厉的指责。 明明,她什么也没做错。 “你到底为什么这么生气?”丁莓忍着酸楚反问,“告诉我一个理由行不行?” 拿回了照片,戴宵月的神情终于柔和了几分。她眸底的怒意逐渐平息,平静地抬起头来。 “你刚才说,这张照片恶心吧。” 丁莓十分不解,“那又怎么了?” 戴宵月微眯起眼,眸光晦暗。她缓缓地吐出三个字,却像巨石砸在丁莓的胸口。 “丁莓,你不配。” 说完,戴宵月便回过头,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厅堂。 她好像忘了今天是丁莓的生日,忘了外面有那样多的人等着她露面,忘了她作为丁莓的伴侣,不应该让丁莓伤心。 丁莓傻站在原地,第一次感到戴宵月是如此的陌生。 这是一年以来,她们初次吵架。 以往每次遇上问题,戴宵月总是主动低头的那一个。所以,即使有矛盾,她们也没法真的吵起来。戴宵月总是特别照顾她的感受,她十分擅长察言观色,丁莓只一个眼神、一个微表情,戴宵月便能心领神会,并给出丁莓她想要的安抚。丁莓有时都会想,再这样下去,自己会不会被戴宵月惯成骄纵任性的臭脾气小姐。 可是到了今天,一切好像都变了。 戴宵月不仅对她的不安视而不见,反而冷着脸,说她不配。 不配?她不配什么?不配指点一张照片吗? 丁莓忽然感觉一阵头晕目眩。 她仍记得,她第一次被戴宵月吸引,便是因为她的矜持与纯情。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那时,丁莓在工作上受了挫。这个圈子是很现实的,人人都是势利眼。在丁莓最火的那几年,无数人挤破了头就为了跟她吃顿饭,所有人同她说话都是毕恭毕敬的。可她现在坐久了冷板凳,渐渐地陷入被雪藏的困境。还记得她姓甚名谁的人寥寥无几,更多的却是落井下石和冷嘲热讽。 而戴宵月,就像是辛酸中的一股暖流。 那天回到家,丁莓的心情很糟糕。可当她疲惫地将车钥匙放在玄关口,突然闻到一股食物的诱人清香。 而当事人下一秒就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跟前,“你回来了。” 丁莓慢动作般抬起头,只见戴宵月依旧系着围裙,脸上是若有若无的微笑,周身还萦绕着一股饭菜的香气,几乎瞬间就唤起了丁莓最原始的口欲。 “我做了晚餐,等你回家。” 一句话,丁莓的心砰地跳了一下。 丁莓什么也没说,只是接过筷子来到了餐桌旁,和戴宵月一起享用了一顿美味的餐点。戴宵月的手艺很好,完全不输于丁莓高金聘请的五星级大厨。 直到吃饱喝足,满足了口腹之欲,心满意足地擦了擦嘴——丁莓这才发现,席间,戴宵月一直都没有说话。 只是偶尔会静静地看着她。几秒后,又红着脸移开目光。 青涩腼腆的姿态,让人不禁失笑。 丁莓知道,戴宵月此时一定好奇她是因为什么事而心情低落,于是,丁莓选择做那个破冰的人:“你想问什么,说吧。” 可令她惊讶的是,戴宵月却咬着嘴唇,没有丝毫犹豫,摇了摇头。 “我不会问你不想回答的问题。” 丁莓意识到戴宵月是个聪明人。她更有分寸,和她相处,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修饰,她能直接读懂丁莓的心思。 就像只刚被捡回家的流浪猫,害怕被丢弃,而活得小心翼翼。 解了馋后,丁莓的心情由阴转晴。她决定开车带戴宵月出门约会。系上安全带,开启导航。其间,戴宵月始终坐在副驾驶一动也不动,老实得像只被逮的兔子。丁莓见她如此紧张,不免有些失笑,“我带你去商场逛逛吧。” “嗯,好。” “路程不远,透不过气的话可以开窗。” 戴宵月深吸一口气,缓缓降下窗:“好,谢谢。” 丁莓用眼角的余光看她,“和我在一起很紧张吗?” 仿佛是察觉到丁莓打量的目光,戴宵月的脸变得更红了:“不紧张。” 丁莓的表情忽然严肃起来:“骗人。” 戴宵月不说话了。 “我最讨厌别人骗我。”丁莓停顿片刻,缓和了语气,偏过头,倾身凑近她,直到两人的呼吸近在咫尺,“怎么,我的脸长得很吓人吗?我从前天就注意到了,为什么你总是不敢正眼看我?” 两人距离的倏然拉近,戴宵月终于被迫和丁莓认真对视,连彼此瞳孔的倒影都能看得清楚。 渐渐地,戴宵月看入了迷。目不转睛,神魂颠倒。那如痴如醉的神情,让先挑事的丁莓反倒萌生怯意,嗫嚅地松开了压着戴宵月的手。 “……不,你很漂亮,非常漂亮。”半晌,戴宵月才恋恋不舍地开口,“姐姐,你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 丁莓一愣,或许是因为她见过太多矫揉造作的搭讪,戴宵月那憨实傻气的脸,配上如此直白真诚的称赞,反倒让人觉得有几分新鲜。 一声朴素的“姐姐”,竟似撩又欲,令丁莓都觉羞赧。 明明那时候的戴宵月,还满眼都是丁莓。 丁莓感到一阵现实的割裂,她无法将回忆的甜蜜与刚才那句冷漠的“丁莓,你不配”对上号。 开玩笑的吧。 丁莓艰难地牵起嘴角,可这个笑比哭还难看。 偏偏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谷茉着急的脚步声:“莓子,大家都在等你呢,你怎么了?” 听到朋友关心的问候,丁莓终于一个没忍住,红了眼睛。 3、替身的真相 “我没事。” 在转过身之前,丁莓迅速抹干泪痕,她最不想的就是被谷茉看见自己现在这幅样子,让朋友无故的担心。 “你怎么出来了?” 谷茉见丁莓转过脸来,表情却透着几分不自然。丁莓不是个完美的演员,谷茉太了解她了,一眼就看出了不对。 可谷茉知道丁莓的自尊心很高,所以,她选择不去戳破。 “我在找你呢。”谷茉若无其事地拍了拍丁莓的肩,“大家还在等寿星切蛋糕。” 丁莓一时哑然失语,无声地垂着头。谷茉像是看出了她的低落,安慰道,“我陪你一块去。莓子,没事儿的。” 丁莓眼眶一酸,点了点头。 回到礼堂,庄心诺砰地放了一节礼花,眼看着彩带飘落在丁莓肩上,笑着打趣:“你跑哪儿去了?你家那……”话说到半截,被谷茉猛地一个肘击打断。 庄心诺一脸懵,谷茉使一个眼神,她便缄口不言了。 而歌迷们却还在状况之外,见主角到场,就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起哄起来:“莓姐,到底是什么大事儿啊,这么神秘?” “就是,赶快揭晓呗!” “我们都等不及啦。” 可丁莓却仿若如鲠在喉,这种时候,还要她怎样心平气和地介绍戴宵月? 谷茉瞥了一眼丁莓,看气氛逐渐陷入尴尬,便主动打破沉默道:“大事就是——我马上就有新戏啦!” 歌迷们四眼相对,现场顿时响起一阵扫兴的唏嘘。 谷茉撇撇嘴:“怎么了,我有新戏接,你们不开心啊?” “开心是开心,”歌迷干笑几声,“只是,我们都还以为是莓姐要出新歌了呢。” “就是,如果莓姐真出了新歌,我们比过年都开心!” 见歌迷们热情高涨,谷茉开玩笑地打断道,“就算真的有新歌了,在更大的舞台上初演岂不是更好?” 话音落下,歌迷们面面相觑。诚然,今天的宴席只是个小型聚会,受邀的宾客都只有十几人。若真的要官宣新歌,肯定是在更大的舞台才合适。 加上,她们也都清楚丁莓的情况——丁莓确实已经有许久都没有新的工作机会,更别说上舞台了。 “行了,知道你们想听新歌,但是今天是生日会,可不是工作会。好好吃你们的蛋糕去。” 谷茉用幽默话圆了场,歌迷嬉笑着如鸟兽散去。丁莓着实松了口气,朝谷茉投以一个感谢的眼神。 “行了,别想太多。”谷茉则是温柔地摸了摸丁莓的头,表示别放心上,“先切蛋糕吧。” 吹蜡烛,切蛋糕,一起合唱生日歌。派对的最后,丁莓身在曹营,心早已在汉。她知道戴宵月现在一定在家里,她早就没了心思办什么派对,只想第一时间跑回去,和戴宵月好好谈谈今天的事。 经过了这么久,戴宵月冷静下来了吗?还是依旧在生她的气?一想到今天戴宵月冷脸的表情,丁莓就忍不住地心情晦涩。但她还是把情绪都压了下去,陪着朋友直到整场宴会结束。 最后,宾客离去,只剩下丁莓一人坐在沙发上,心急如焚地盯着手机。 没有未接电,短信,什么也没有。 戴宵月好像没有主动向她解释的意思。 丁莓开车回了家,一路上心事重重,差点漏看了红绿灯。交警鸣笛声响起的那刹那,她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她突然感到一阵委屈,在她的原计划里,今天本该是个浪漫的日子。她将戴宵月正式介绍给她的圈子,她们可以正大光明地享受亲朋好友的祝福,最后再一起切蛋糕、破格放纵地摄入糖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仓促结束派对,在人潮拥挤的大马路狼狈地被交警拦下。 戴宵月,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在敲开家门之前,丁莓做好了万全的准备,面对一场腥风血雨。她准备了无数的说辞来面对戴宵月,哪怕两人大吵一架,她也不想平白无故地咽下这种委屈。 可最终,她准备的话一句也没用上。 因为,丁莓推开家门,只看见戴宵月系着围裙,安静地坐在一个蛋糕旁边。 片刻的缄默过后,丁莓皱着眉开口:“戴宵月。” “嗯,你回来了?” 闻声,戴宵月轻轻地回过头来。她抬起眼,淡静的眸光恍如海洋般深不见底。那一瞬间,丁莓竟有些恍惚,仿佛刚才在派对上的争吵只是一场梦,而戴宵月还是那个戴宵月,温柔、纯情的戴宵月。 “抱歉没去你的生日会,我给你准备了小蛋糕。”戴宵月捧起桌上的草莓慕斯,面带微笑地走到丁莓跟前,“姐姐,祝你生日快乐。” 差一点就真的信了她的装傻充愣。丁莓简直被气笑了,“戴宵月,你是失忆了吗?” 戴宵月的脸色微微一变,但很快,眸底重新恢复了深邃与平静。 “来切蛋糕吧。” 她重新来到桌边,拿起了塑料刀叉。丁莓不想再陪她演戏,两三个箭步冲过去,却惊讶地看见那桌上竟摆满了甜食。 草莓塔、麻薯肉松面包、吐司煎蛋和好几种千层蛋糕。 看着看着,丁莓的眼眶突然酸涩起来。 “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甜食。” “戴宵月,我三年前就戒了糖,是因为你嗜甜如命,我才重新陪你吃一点——你明明知道的。” “如果,你真的想讨我欢心,向我道歉,你就不会准备这么多甜品。” 话音落下,戴宵月却始终闭口不言。她的眸光闪动,神色却看不出起伏——仿佛进一步验证了丁莓的猜想。 丁莓想不明白为什么。 “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丁莓无力地拉拽着戴宵月的手,只能希望通过加大音量来得到对方的关注,“毁了我的生日,你一点也不愧疚吗?那张照片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根本不打算向我解释吗?!” 可她如此歇斯底里,最终也换不回戴宵月一分一毫的同情、后悔、或是歉疚。 戴宵月眸底的光逐渐熄灭,好似耐心一点一点被磨尽。最终,她冷淡地收回了手指,微蹙眉心,眼底尽是扫兴。 “过不去了是吧?” 她猛地收回了手,丁莓被甩得怔住,“什么?” 戴宵月的表情厌嫌,仿佛无理取闹的那个人是丁莓:“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就想知道,那张照片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是你看到的那样。” 戴宵月倒是坦诚。她没有对丁莓隐瞒,相反,她直视着丁莓的双眼,仿佛事不关己一般,沉着地说,“照片不是假的。” “那照片上那个人……”丁莓惊恐地瞪大眼睛,连声音也开始颤抖,“是谁?” “是谁……” 戴宵月冷冷地笑了起来,她放下餐具,沿着桌边一步一步地走近,“邻居?已故的朋友?启蒙老师?十年前的初恋?” “对我而言,水芷有很多种身份。” 戴宵月的话无异于弯刀在丁莓的心脏上来回划割。 邻居。朋友。启蒙老师。初恋。 丁莓只感觉脑袋嗡的一声,耳鸣声震耳欲聋。她像被卷进了旋涡之中,连呼吸都是那样的无力。 直到今天,她才终于知道,戴宵月有一个爱了十年的初恋。 那个初恋有着和她几近一模一样的脸。 “那我呢?”丁莓拼命忍着眼泪,“她是你的初恋,那我又算什么?” 戴宵月沉默了,似乎也在思索问题的答案。 最终,她微启朱唇,一字一顿道,“你长得很像她。” 丁莓瞠目结舌,戴宵月则继续打量着她,“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完美的——” 仿品。 两个字还未脱口,戴宵月的目光陡然落在了丁莓的嘴角之上,她微眯起眼,话锋一转。 “当然,除了个别小瑕疵。” 戴宵月残酷的话语,冷漠而一丝不苟的神情——让丁莓不得不去接受这个事实。 于她的爱人而言,她只是一个完美的替身。 丁莓隐约回想起了戴宵月从前对她说过的话。 “不,你很漂亮,非常漂亮。姐姐,你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 “丁莓,你不配。” …… 原来,这些话是这样的意思。 从前那些破碎的细节像是瞬间连成了线,原来一切都早已有迹可循。或许那夜的相逢不是偶然,经过了戴宵月的精心设计,那根本就是一个包裹着糖衣的臭弹。 戴宵月从头到尾都在利用她。 丁莓倏然想起,她们才刚开始交往不久时,戴宵月曾送过她一副口罩。 那时还是盛夏,某一天的傍晚,戴宵月来接丁莓下班。回家路上,她突然拉住丁莓的手:“姐姐,我有礼物想送给你。” 丁莓正好奇着,是什么东西这么神秘。只见戴宵月从斜挎包里摸索一番,最后竟然掏出一个毛茸茸的口罩。 拆开包装,丁莓发现这口罩表面还粘着一个小兔子的图案。丁莓当时觉得很好笑,“你送我这个做什么?” “我那天看到,你吹了风脸容易变红。”戴宵月用手比了比丁莓下颌到耳鬓的那一侧,“马上入秋了,天气会越来越冷。戴上这个,就不会受凉了。” “哦?是吗?”丁莓意味深长地笑笑,“你观察得真细,我自己都没发现呢。” 其实,那个时候她就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大夏天戴毛绒口罩——戴宵月找了一个多么烂的借口。但那时她们方陷热恋,每天只会嫌腻歪在一起的时间太少。加上那是丁莓第一次收到戴宵月的礼物,她自然不想浪费戴宵月的心意。 丁莓还记得自己戴上口罩后的样子,口罩的布料完美贴合脸颊,将鼻梁以下的部位盖住——看上去,就和照片里的女人一模一样了。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瑕疵”啊。 丁莓记得很清楚,当时戴宵月看得陶醉不已,还情不自禁地夸赞她:“姐姐,真可爱。” 当时有多脸红耳热,现在就有多恶心反胃。 丁莓终于忍不住了,冲到厨房抱着洗手台一阵狂呕,吐到昏天黑地,吐到胃酸都翻涌上来。 一片混沌之中,她依稀听见,身后,戴宵月的脚步声在徐徐靠近。 “我一直都没告诉过你,其实,我也不爱吃甜食。” “但是,水芷喜欢。” “所以,我觉得,你也应该喜欢。” 戴宵月的声音宛若恶魔的低语,令丁莓不寒而栗。她恐惧地抬起眼,面前的戴宵月依旧如往常一样,狼尾碎发随动作而飘扬,腰身颀长,脸颊素净如出水芙蓉。 可此时此刻,丁莓却感觉,眼前的人是如此陌生。 她好像从来都没有真的了解过这个每天躺在自己身边入睡、她生活中最亲密无间的人。 “戴宵月,这就是你送我的生日礼物吗?” 戴宵月欲言又止,丁莓几乎把牙齿咬碎了吞进肚子里,她听见自己哭着大喊,“你给我滚出去,我永远都不想再看见你!” 4、好心办坏事 眼看着丁莓此时已经情绪失控,僵持片刻后,戴宵月沉默地站起了身。 丁莓惊恐地瞪大双眼,戴宵月就这样当着她的面堂而皇之地离开了公寓,动作行云流水,甚至没有一丝的拖泥带水。 好像那个做错的人是丁莓一样。 门关上的那一刻,丁莓仿佛被抽干力气的提线木偶,颓唐地坐在了地板上。 可即使戴宵月如丁莓愿真的走了,丁莓却还是不能对此释怀。她面对着自己的房子,不知从何时起,这家里处处都是两人一起生活过的痕迹。戴宵月下厨房更多,厨具都是按照她的习惯来摆设;卫生间的橱柜总是备着一个吹风机,因为丁莓喜欢在戴宵月洗完澡后帮她吹头发,感觉像在撸一只毛茸茸的小狮子;丁莓书房的桌上总是晾着一杯温水,每次她熬夜写歌时,戴宵月就会时不时地来帮她续杯…… 可现在,昨日的甜蜜一夜之间不复存在——只留下虚假的记忆,不断折磨嘲讽着丁莓。 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两个长相如出一辙的人。 丁莓真的想亲自找到那个女孩,好好感叹一番命运的奇妙。 如果——那个人不是她女朋友的初恋的话。 丁莓曾以为,戴宵月是真的爱她。 但原来,戴宵月只是在透过她的皮囊凝视另一个灵魂。她的那些爱,又有几分真,几分假。 她的餐点不是为了她而准备,她的温水不是为了她而留。就连丁莓帮她吹头发时,她脑海中盘旋的,是与丁莓此刻的相伴相依,还是庆幸能在初恋去世后、依旧享受与之的片刻温存? 任何人得知伴侣只把自己当做替身之后,都不可能无动于衷。丁莓觉得自己好像个傻瓜,到头来,那个真正手捧炽热真心的人只有她自己。 她彻底被戴宵月骗了。 丁莓不想独自面对空荡的房子,她红着眼睛站起身,想要逃离这个压抑的环境。偏偏这时,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谷茉。 谷茉的声音故作无事,丁莓却听得出来,她话里隐藏的担忧:“莓子,你吃饭了没?” 丁莓终于忍不住,咬着嘴唇无声地落下泪来。 手机另一端的谷茉,见丁莓半天没有回音,仔细一听,听筒那端传来隐约的哭声,着实吓了她一跳。 其实,在给丁莓打这通电话之前,谷茉也做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心理准备。她隐约猜到丁莓是不是和戴宵月吵架了,这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按理说,她不该干涉才是。 可是,她又忍不住内心的担忧。 她已经很久没有见丁莓这样伤心过了。 和谷茉外放的个性不同,丁莓更擅长隐忍。她的情绪大多被内敛起来,只有很亲近的人才能感知到。自从高中出了那档子事后,谷茉就再也没见丁莓和谁走得亲近过,虽然她平时总是表现得没心没肺。 本以为丁莓会一直这样孤寡下去,可没想到,在谷纪鹿的升学宴上,谷茉意外地发现丁莓身边多了一个身影。 谷茉对戴宵月有着一面之缘,她记得那是个身形颀长的女人,穿着连体工装服,略长的鬓发束在脑后,留下狼尾一般的碎发散肩,气质很是英飒。 再后来,果不其然,她从丁莓的口中也得证了自己的猜想。 能被丁莓认真介绍给自己的交往对象——一定是经过了她的仔细筛选,能让她再度鼓起勇气、敞开心扉、付诸真心,并且得到了与之对等的回报、极具个人魅力的女人。 谷茉也一直在为丁莓祈祷,希望她能够遇上良人。 可就在今天,丁莓27岁生日的节骨眼儿,这个女人却放了她的鸽子。谷茉去茶水间找丁莓的时候,亲眼见证她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从那时起,谷茉悬着的心就一直没有放下。 终于忍到了回家后,庄心诺见谷茉从派对结束就一直气鼓鼓得快憋坏了,就在旁边撺掇她:“那就去问问吧。” “如果丁莓真受了委屈,至少她还有你撑腰。” 谷茉被这一句话打动,毫不犹豫给丁莓拨去了电话。 现在看来,她的决定是正确的。 谷茉本想开口问些什么,但转念一想,现在不是很好的时机。于是,她便心照不宣地提议:“莓子,来我家吧。” 丁莓一怔,谷茉就又说,“我给你煮了小馄饨,你最爱吃的那种。我们也好久没过‘姐妹之夜’了。” “姐妹之夜”——来自于两人的高中时代。当时她们住的是寄宿学校,俩人的宿舍楼一个在东边,一个在西边。为了方便姐妹夜话,她们便约好每周末的夜晚一人轮流跑到另一人的宿舍去过夜。床帐一拉,小夜灯一开,两人能裹着被子悄悄聊一整晚。一边吃零食,一边分享漫画,好不欢乐。 想起了美好的回忆,丁莓终于破涕为笑。她点了点头,“嗯。” 谷茉开车把丁莓接回了自己家。一开门,谷纪鹿便好奇地围了过来。 “莓子阿姨,你怎么来了?” 还好丁莓早有准备,“给你送小泡芙来了。” 谷纪鹿欣喜地接过打包袋,“莓子阿姨,这么好!” 庄心诺这时也给丁莓端出了一碗小馄饨,谷茉就对丁莓道:“你吃点热乎的吧,我先去洗漱,顺便给你拿套睡衣。” 丁莓应了声好。 从餐桌的角度,恰好可以看见浴室的一角。丁莓的余光瞥见谷茉进了浴室,带上门,而庄心诺也后脚跟了进去。 庄心诺的腿伤恢复得很好,下地走路已经不成问题。她在谷茉刷牙的间隙,伸手搂住她的腰,不舍地蹭了蹭:“老婆,今晚你真的要和丁莓睡一屋么?” “嗯呢。” 庄心诺委屈极了:“那我怎么办?” “凉拌。”谷茉一愣,含着泡沫说,“哎,对了,要不然你就陪小鹿睡呗。你不是总抱怨她不黏你么?” 庄心诺失望地哀嚎了一声,“不是吧,你认真的么?小鹿睡相那么差,你就不怕她一脚把我又踢回残废。” 谷茉被逗得捧腹大笑,浴室里传来阵阵嬉闹声。 这些本很寻常的情人戏话,不偏不倚地传进了丁莓的耳朵里,却悄然变了味。她止不住地开始胡思乱想,起初想到她和戴宵月也曾在水汽氤氲的浴室里亲热腻歪,后来又想到,戴宵月会不会也和她的水芷这般亲密过。 原来,自始至终,全身心投入、傻傻感动的都只有丁莓一人。而戴宵月就像是暗中操控棋盘的黑手,她看破了一切,却仍高姿态地陪着丁莓演一出好戏。 最后被戳破了,她甚至连装都不愿意装一下。 在丁莓被爱情的甜蜜冲昏头脑的时候,戴宵月恐怕只觉得好笑吧。 一想到这一点,丁莓的脑海里就只剩下了恶心。 “莓子阿姨,你没胃口了吗?” 谷纪鹿天真的声音打断了丁莓的思绪,丁莓回过神来,鼻腔竟有些酸涩。 就在这时,谷茉也洗漱整理完,推门走了出来。她将一套睡衣放在沙发上,看向丁莓:“这两天我正好没什么通告,我们也好久没聚了。要不,咱俩明天逛街去?” 还没等丁莓吭声,谷纪鹿突然哀嚎地抢答:“啊——妈咪,你不是说明天陪我去买书吗?” 谷茉一阵尬笑,“什么时候都可以买书啊,可是莓子阿姨好不容易才有空。” “可是你也很难得才休假啊!”谷纪鹿憋着嘴撒娇,“妈咪,你一个月前就答应我了,你怎么能骗人……” 闻言,丁莓的眼神暗了暗。谷茉细心地察觉到她的情绪变化,忙朝庄心诺使个眼色。庄心诺就会意地把谷纪鹿强行抱回了卧室,“行了,天天就知道玩,睡觉去。” 见两人回到卧室关好门,谷茉才舒了口气,看向丁莓:“明天我让心诺陪她买书,咱们逛咱们的。” 丁莓整理好情绪,表现出一副平常的模样。 “嗯啊,行。” 即使,她心里很清楚——她的到来,对于谷茉一家来说,其实是一种打扰。 在这个三口之家的房子里,只有她是多余的。 难以避免,朋友成家之后,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亲密无间。这个道理,其实丁莓都理解的。 但今夜,姐妹俩不约而同,谁也没提起不愉快的事。她们并肩躺在床上,开着小夜灯聊起从前的趣事。谷茉努力地想逗丁莓开心,为了不让她白白担心,丁莓也十分配合地哈哈大笑。 第二天一早,谷茉特地报名当丁莓的专属司机:“说吧,想去哪儿玩?” 丁莓微微一笑,“我突然想起来,我今天还有工作没做呢。我还是先回去吧。” 谷茉的表情有些落寞,似乎还想争取一下:“那我送你?” “不用了,我打个车就行,一会小鹿该起床了,你陪她买书去吧。” 丁莓的表情坚定,谷茉知道她已经拿定了主意要走,就谁也拦不住了。她望着丁莓,顿时有种帮不上忙的无力感,最后只能深深地叹了口气。 “行吧,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告别谷茉一家后,丁莓独自站在人潮汹涌的路口发着呆。她不知道去哪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世界那么大,可万家灯火中,却好像唯独没有她的容身之所。 丁莓掏出手机,翻开通讯指尖定在“沈佳”的名字之上——那是她的妈妈。犹豫了半天,可她却按不下去。 就在郁结之时,“沈佳”录,二字忽然亮了起来。 沈佳主动给丁莓打来了电话。 墨菲定律真是一种玄学。丁莓又惊又喜又怕,最后皱着眉接通:“妈?” “小莓,若溪跟你说了没有?” 沈佳的声音依旧如记忆里那般清冷。丁若溪是丁莓的妹妹,丁莓有些不解,“说什么?” “我们要准备回国了。” 5、沈佳与丁若溪 “她上周才参加完毕业舞会,今后打算回国发展。到时候,我和爸爸都会一起回来。”沈佳平铺直叙地说,“现在绵安的天气怎么样?若溪在国外呆惯了,可能一时还不适应国内的生活。我已经交代了这边的私厨皮特李和我们一起回国,麻烦你到时候多做些准备。” 沈佳当了半辈子的律师,在外舌战群儒,对内也是雷厉风行。她从不说废话,工作日程紧凑到连喝一杯咖啡的时间都没有。因此,丁莓鲜少去打扰她。两人或许三两月才能打上一通电话,每次也是简单问候几句便草草结束。 但即使事业强人如沈佳,她也始终没有忘记对女儿的关爱。一家人风风火火地回国,还不忘带上妹妹最心仪的私家厨子。 挂了电话以后,丁莓心底突然涌起一股五味杂陈的情绪。 在旁人眼中,丁莓的家庭条件大概足以让所有人都艳羡。妈妈是远近闻名的金牌律师,爸爸是上市公司的千亿总裁。还有一个小她六岁、从小就是天才头脑、未来会子承父业,成年后去英国留学的天之骄子妹妹。 可是,丁莓生在这样的家里,偏偏就变得脾性古怪。 临出国前,沈佳给丁莓准备了一栋五层楼的千万大别墅,可丁莓不爱住,执意跑到市中心租个小公寓窝着。在很多年前,沈佳也有意将丁莓往家产继承人的路上培养,可丁莓却说自己不爱商界的勾心斗角,只愿有一窝小天地安安静静地写歌就足矣。 不知不觉,这样的日子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 既然是沈佳的要求,丁莓便一丝不苟地把她交代的事都办妥了。 接风宴定在了自家酒店的礼堂里,按照最高标准订了餐点,还不忘特意邀请丁若溪指定的大厨皮特李。 三天后,飞机抵达的当晚,沈佳在数个助理的簇拥下来到了酒店。她一身贵妇黑袍,得体的妆容掩盖住了几分旅途的疲态。丁莓上前体贴地为沈佳接过了包:“爸和若溪呢?” “你爸爸还在办事,晚点回来。若溪在后面的车里。”沈佳在侍从的带领下入了座,打量了一圈四周的环境,微微一点头,“今天布置得不错,辛苦了。” 能得到沈佳的一句肯定,丁莓总算是松了口气。 服务员为两人准备好茶水便退出了房间,等到厅堂只剩下母女二人,沈佳的眉目难能地多了几分慈和:“小莓,你好像瘦了点。” 丁莓笑了笑。 沈佳又说,“皮特李的厨艺很好,不亚于这里的大厨。等回家我让他给你做太妃布丁,这是他的拿手好菜。” 太妃布丁是丁莓童年时的最爱,丁莓笑着点头,“嗯,谢谢妈。” 沈佳不知道她口味的改变,丁莓不怪她。 话音落下,母女两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之中,每个人都各怀心事。 沈佳望着丁莓,几番欲言又止——似乎是想找些问候的话语来关心一下自己这个阔别许久的女儿。而丁莓也几次差点就把她谈了场恋爱、却又迅速失恋了这件事说了出口。 可最终,谁也没有开口说话,两人之间就像横隔了一堵无形的墙。 罢了。 在丁莓的生命中,沈佳已经缺席太久。她们母女从来都不是可以分享烦心事的关系。试图从沈佳那里寻求安慰,只会显得突兀,还徒增彼此的不理解罢了。 丁莓切完了手中的牛排,却始终没什么胃口。最后,她故作轻松地起身:“妈,你慢慢吃,我先失陪一下。” 终于摆脱了席间的压抑气氛,丁莓独自绕去了洗手间,正烦恼该用哪个借口提前开溜,走到半路,眼前却突然出现了另一双鎏金高跟鞋。 是丁若溪。 丁莓的心咯噔跳了一下。 丁若溪裹着一件红格吊带裙,布料单薄,突显窈窕的身材。她一手撩动大波浪卷发,眸色幽深不见底,与略显幼态的鹅蛋脸颇不相符。 丁莓突然想,真奇怪啊。明明在小时候,她才是性格更外向的那个。那时候,丁若溪还是个和她说话都会脸红的胆小鬼。可现在,两人却越发地颠倒,丁若溪越长大,越张扬,仿佛浸泡在爱里长大的骄纵公主,气场全开;而她却变成了缩头乌龟,只会借口尿遁逃避现实。 可是,命运有时候就是这样的不公平。 丁若溪的个头比丁莓还要高上六公分,撞见丁莓,她勾唇一笑,一开口,嗓音依旧甜美。 “这么多年不见,”丁若溪暗中堵住了丁莓的去路,“姐,你好像还是老样子。” 丁莓苦涩地笑了一下。 “回去吧,妈还在等你呢。” 看见丁莓没有与自己攀谈的意愿,丁若溪索性伸手拦住了她,开门见山道,“我听说,你谈了个女朋友?” 丁莓的脚步顿了顿,半晌,挪开丁若溪的手,转身想离开。 可丁若溪却置若罔闻似的,笑着在她身后打趣道,“没想到你还故技重施,想为新专辑做准备是吧——这次又是把谁当做素材了?” 丁莓没吭声,她第一次觉得,丁若溪银铃般的笑声是如此的刺耳。 “我还以为你已经学到教训了呢。” 见丁莓终于停下了脚步,丁若溪朝她走近几寸,几乎是贴着丁莓耳语道,“姐,你不会还想再经历一遍《经年》吧?” 话音落下,丁莓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经年》是丁莓发行的首张个人专辑,也是她一炮而红的出道作。 但自从人气一落千丈,丁莓已经有许久不再唱起《经年》里的歌曲了。 就在气氛急转直下之时,沈佳的声音刺破了空气,“若溪,小莓,你们怎么还不过来?” 丁若溪一愣,扭头看见沈佳,脸上顿时换了另一副小鸟依人的表情,仿佛一个向妈咪撒娇的小女孩,娇嗔道,“哎,这就来啦。” 丁若溪小跑过去,亲昵地搂住沈佳的胳膊。而沈佳也回之一笑,这幅母慈女孝的温馨画面,再一次刺痛了丁莓的瞳孔。 “姐,你不走么?” 丁莓半天才缓过神来。 她垂下头,尴尬地笑了笑,“刚才公司打电话来,我要临时过去一趟。抱歉了,只有你们先吃了。” “现在么?这么急?”沈佳闻言不禁皱眉,“那我叫司机送你过去。” 丁莓笑着挥了挥手,“不用了,我自己开了车过来。妈,你们进去吧。” 推辞完,丁莓便独自转身面向了走廊的另一端,没有回头。身后的丁若溪却紧紧盯着丁莓的背影,直到她远去。 沈佳望着窗外的阴云感叹:“好像要下雨了。” 丁若溪始终没吭声。 看着丁莓的背影彻底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她的胸口漾起一阵挥之不去的感觉,终于开口道:“妈,我去送送姐。” 沈佳沉默片刻,轻轻地叹了口气。 “去吧,别回来太晚。” 等到沈佳也离开,丁若溪掏出手机,拨去了一个电话。 “你已经把照片给她看过了么?” “是的,小姐,我亲眼看见她拆了信封。” “她没问是谁给的么?” “没有,她直接收下了。” 闻言,丁若溪微微一笑,眼神逐渐加深。 随即,她招招手,叫来了一辆出租车。 师傅问她去哪儿,丁若溪指着前方丁莓的车牌号,“跟上去。” 6、酒吧 丁莓几乎是落荒而逃一般离开了酒店。 夜间的柏油路散发着沥青混凝土的恶臭,丁莓感觉胃里一阵翻滚倒腾,直到轿车自动开启雨刷,将瀑布般的雨帘划破。 下雨了。 暴雨如同瓢泼,引来丁莓阵阵心悸。她着急忙慌地踩下油门,顾不上耳鸣目眩,险些直接闯了红灯。 一路上,很多的事在她脑海中盘旋,挥之不去。 她拼命想要忘掉的现实,她费尽心思去逃避的事实,丁若溪却轻而易举地撕开伪装,逼她直面自己的软弱。 丁莓忽地想起,在许多年前,她也曾幻想过拥有一个妹妹。她想象着自己握住婴儿襁褓里那只稚嫩的小手,她想,自己一定会努力学当一个好姐姐。 可让丁莓没想到的是,她的这个愿望在后来竟真的成了真。但可惜,她没有猜中全部。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沈佳忽然牵着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回到了家。 沈佳说,小莓,这是你的亲妹妹。 沈佳说,这十年来爸爸妈妈一直在外工作,所以你们始终没有见上面。现在我把她带回家了,你们一定要和谐相处。 沈佳说,小莓,她叫丁若溪。 看着眼前完全陌生的女孩,丁莓却无法接受她。丁莓第一次生气到失控,失手砸碎了父亲最爱的花瓶,甚至对丁若溪唤自己“姐姐”而感到恐惧。 丁莓出生时,恰逢丁家的低谷期。 那时,怀着身孕的沈佳出了车祸,虽然幸运生还,可祸不单行,丁父的生意又遇上了空前危机,全家人就像被笼罩在了阴云之下。 就在这时,丁莓出生了。 丁莓的出现,曾带给沈佳很大的慰藉。就连她自己也亲口说过,丁莓就像是上天赐予她们的礼物。没有丁莓,她或许连走下病床的勇气都没有。丁莓支撑着夫妻俩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一家人也曾其乐融融,尽享天伦之乐。 丁莓就像是一颗幸运星,给丁家带来了生活的希望。 再后来,丁父的产业终于迎来转机,沈佳也重新踏入职场,夫妻俩整日为了生计而忙碌奔波,时常夜不着家。丁父的公司越开越大,最后做起了越洋生意。而沈佳也长年累月出差在外,母女间一年才能见上一面。 那时候,丁莓不过上小学的年纪。她被留守在家,整日与保姆作伴。但她懂事、明事理,她知道克制自己的思念,不在父母工作的时候去打扰。 就这样,一家人的日子越过越好。 丁若溪被带回家的那一年,丁莓十二岁,刚上初二。 后来丁莓得知,丁若溪是父母离家一年后,某次出差,夫妻俩被隔离在同一个酒店,沈佳意外怀孕而生下的女儿。照顾幼儿并不是一件易事,夫妻俩一商量,索性决定将妹妹留在了身边养大。 就这样,丁若溪来得恰逢其时。虽然居无定所,却享受了父母完整的爱。她从小便在夫妻俩的身边长大,从来不知思念是何滋味。在丁莓只能抱着玩偶想念妈妈入睡的深夜,丁若溪却理所当然地拥有爸爸读绘本、妈妈教认字。甚至在沈佳与当事人开商业会议时,小丁若溪就坐在隔壁的茶水间吃甜品……这是丁莓想都不敢想的待遇。 大概,亲手带大的孩子会更像父母一些。 姐妹俩的差别很大。丁莓从小就很普通,成绩一般般,长相也一般般。爱好不多,只喜欢自己闷头写一点东西——就连沈佳夫妻也很不能理解的东西;而丁若溪则不同,她更有经商头脑,更聪明,也更漂亮。所以,她从小就有很多朋友,也更受家里人的器重。 丁莓也很清楚,父母并不是不爱她。她当初说想要当歌手,家里人没有觉得是异想天开,反而给了她很多经济上的支持。或许,她们只是更中意妹妹一些,一碗水注定无法端平。就好比,丁若溪已经成年了,可沈佳仍然溺爱地远去英国陪读。 尽管,丁莓念书时父母很忙,忙到沈佳甚至记不住她的班级号。即使每次好不容易考出了好成绩,她也只有将喜悦与保姆分享。渐渐地,她学习的热情也就没那么高了。 一家人,丁莓本不该计较太多的。 只是,只是…… 她只是很想要一个地方,一个只属于她自己的地方。在那里,她可以享受独一无二的偏爱,有人懂她疼她,她不用再去担心,自己得到的爱什么时候会被收回。 她太怕冷了。 她再也受不了孤单的滋味。 车轮缓缓停下。丁莓茫然地抬起眼,她思绪放空,一路上竟不知不觉来到了一家酒吧门前。 那是她从前最爱来的地方。 一推开门,靡靡之音回荡在上空,喧闹的卡座与舞池里的彩灯,酒池肉林的景象,一切仿佛还是她离开前的样子。 丁莓如往常一般来到吧台前,点了一杯最熟悉的加冰威士忌。 “哟,这不是我们的小魔王吗?”调酒师认出了她,不由得兴奋地笑了起来,“真是稀客了。” 丁莓只笑笑没说话。 “怎么,看你样子,有心事么?”见状,调酒师便笑着招来身后的美女们,“嘿,今晚特别出售小魔王丁莓的安慰券一张,先到者得!” 美女们闻声一涌而来,她们个个都是混迹夜店的常客,对丁莓是久负盛名,都想着来一睹芳容。丁莓许久没应付这样的场景,一时有些生疏。可在认出其中一个熟人后,丁莓的脊背终于放松了几分。 “这不是小草莓吗?怎么今天刮的哪股风,竟然把你吹来啦?” 丁莓笑了笑,女人便熟稔地走上前来,将手搭在丁莓的肩上,动作亲热。 “我们有多久没见了,一年?”女人像是撒娇似的,“上一次见面你送我的香水,现在都已经出了新款呢。” 丁莓听出了女人的暗示,随口一提:“你要是喜欢,再送你一瓶就是了。” 那香水是个高奢品牌,一小瓶都得小万块了——见丁莓还是如往常一样多金又大方,女人顿时激动不已,抬手叫来酒保,“来,这杯我请了。” 等酒端上桌,女人也没忘记关心:“所以,你怎么今天过来了,总不会是特意找我来了吧?” 丁莓莞尔一笑,眼底失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没处可待,随便逛逛。” 女人顿时会意,试探一般调侃道:“我可是听说,小草莓今年竟然处了个腰细腿长的大美女对象呢。没想到,海王也有上岸的一天呐?” 丁莓不置可否,女人就更来劲了,恶趣味地学茶言茶语,“今天你来这里,你女朋友知道了不会生气吧?” 闻言,丁莓皱起眉头,突然起了一股逆反心理。生气?她戴宵月凭什么生气? 丁莓忍不住放下酒杯,顺势搂上了女人的腰肢。 “我会在乎?下雨了,今晚要不要跟我回家?” 女人知道丁莓喜欢在雨夜随机挑选幸运儿带走的规矩,只是,“我以为,你从来不会带同一个女孩回家两次呢。” “我想带就带,谁能管我?”丁莓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迫切地催促,“走吧。” 女人见自己的激将法果真奏效了,不由得一阵暗自得意。她还记得上次走运被丁莓捡回家,结果两人就是纯盖被子睡了一宿,闹得她还怀疑半天,是不是自己的魅力下降了。但今晚看丁莓兴致昂扬,不知道能不能成功拿下一个本垒打,顺势逆袭上位。 女人跃跃欲试,可她不知道的是,此刻的丁莓,早已是心乱如麻。 其实,一搂上女人的腰,丁莓霎时间就后悔了。闻着女人身上廉价而刺鼻的香水味,丁莓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排斥。 她忽然对自己有些绝望。她原本是一只疯野的鸟儿,后来被戴宵月亲手折断了羽翼——她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归宿,最后却得知,她只是落入了一座名为爱的牢笼,是戴宵月精心为她布置的陷阱。 到头来,她还是一个人。 孤零零的一个人。 可是,她凭什么要这样过活?她凭什么要被抛下、被当作替身?她大可以回到从前莺歌燕舞的生活,在阴冷的雨夜寻觅不同的女孩作伴,过得潇洒自由,永远不会被廉价的心动牵绊。 所以,算了吧,随便谁也好——只要能排解心中的寂寞就可以了。在没有遇见戴宵月之前,她不也是这样过来的吗?只要是人的体温就好了吧,只要有人陪着,她就不会失眠。 本来是这样想的。 可是,一走到酒吧门口,正要推开玻璃门,身旁的女人却陡然停住了脚步。丁莓皱眉抬起头,却正对上了戴宵月的双眸。 “别叫她小草莓,”戴宵月的话冲着女人而说,可她的眼神却紧紧盯着丁莓,“真恶心。” 话音落下,丁莓的心倏地被刺痛了一下。 原来,被人说恶心是这种感觉。 丁莓自认为已经想通,可在亲自看见戴宵月的第一眼,翻涌的情绪还是犹如断掉的弦。 她终于忍不住翻脸了:“戴宵月,你以为自己是谁?” 7、暴雨的夜 两人都不知道的是,丁若溪独自在角落里目睹了一切。 从酒店出来后,丁若溪眼看着丁莓的车开远,她脚踩油门,很快就跟了上去。 丁若溪跟了丁莓一路,最后停在了某家夜店门前。下了车,丁若溪的眉头越发紧皱。她没想到丁莓不仅没有改变,反倒越发自暴自弃,竟然又回到了起点。 再后来,丁若溪亲眼看着陌生的女人缠上了丁莓,和她亲昵地肢体接触——目睹完全过程,丁若溪皱着的眉头始终都没有松下来过。 一直到丁莓也主动伸手,回应了女人的亲热。两人一前一后地往外走去,像是约好了一同过夜。丁若溪终于坐不住了,妒火中烧地站起身,正要开口打断两人。 可下一秒,一个更令她惊愕的人便出现了。 戴宵月。 丁若溪停下动作,怒目而视着戴宵月与丁莓的来回拉扯——她的手指慢慢紧攥成拳。 ---- “你以为,自己是谁?”丁莓压抑着愤怒,“可以掌控我的感情,还有我的人生?” 戴宵月微眯起眼,眸底也涌动着暗藏的怒意,但她抿着唇,却一言不发。 再剧烈的斥责都得不到回应,丁莓感觉自己好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她和戴宵月说不通的。 于是,她也不打算和戴宵月再废话,牵起身旁女人的手,“让开。” 可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瞬间,戴宵月冷不丁地抓住丁莓的肩,手掌失控地用力,攥得丁莓疼得嘶了一声。 “我记得和你的约定,今晚雨下得很大,可你没在家。我猜,你会在这里。”戴宵月的语气似乎还带着不满,“可我没想到,你找了别人陪你。” “我找谁,和你又有什么关系?”丁莓怒不可遏,猛地挣开她,“戴宵月,你放手!” 戴宵月却越抓越紧,甚至顺势将丁莓揽在了怀里:“我是你女朋友——你不能去找别人。” 她居然理所当然地摆出一副抓奸的模样,来反过来斥责丁莓的不忠诚。 太好笑了,太荒谬了。 “你再也不会是了。” 丁莓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推开身上人——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落在了戴宵月的侧脸上。 “戴宵月,我们分手吧。” 话一出口,四座愕然。 就连身旁的女人也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没想到有朝一日居然见到丁莓女朋友的本尊——女人一时有些忌惮,也不敢再挽着丁莓的手臂不放,反而灰溜溜地后退了几步。 而丁莓也像是卸下发条的人偶,瞬间脱力。 说出这句话,比想象中还要困难。 可讽刺的是,如今,戴宵月比外面的那些女人还要加倍令丁莓感到反胃。 戴宵月被打得一懵,缓缓转过头来,半边脸已经开始发红。 丁莓深吸一口气,感觉如鲠在喉,仿若一块巨石压在胸口,每一次喘息都像垂死挣扎。 一年的感情——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重新将信任托付出去,可换来的只是又一次的伤害。 她已经很累了。 丁莓听见自己的声音都在发颤,可她努力保持理智,咬着牙继续说了下去。 “明天,你就从我家搬出去。从此以后,我们永远不要再见面。” 丁莓悲伤地移开目光,她不想去看戴宵月的表情。一想到这样的分手场景,戴宵月已经经历过不知道多少次。她将丁莓骗得团团转,而她竟然真的相信,戴宵月对她是初恋。 只恐怕,戴宵月从一开始接近她,便是这个目的。 越想到后面,丁莓越是心酸。 可戴宵月却仿佛无法理解,她像一个置身事外的局外人,站在丁莓对岸的岛屿之上,隔岸观火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 轻飘飘的一句反问,让丁莓怒极反笑。 “只要你想,我们随时可以回到从前的日子。”戴宵月却穷追不舍地拦截丁莓的去路,她的眼眸就像一汪波涛汹涌的海浪,而丁莓只是一支摇摇欲坠的孤帆,“丁莓,一张照片不会真正影响什么。” 丁莓所有的心理建设悉数坍塌,到了这种时候,戴宵月还是不懂她。 但戴宵月越发激动起来,冷不丁地紧攥住丁莓的手,“我知道,你也很寂寞吧?所以,今天看到下雨,我就如约回来陪你了——就让我们这样各取所需,不好吗?” “各取所需?”丁莓终于忍不住打断她,“戴宵月,你听听自己说的是人话吗!” 她发现,戴宵月不仅没有意识到她欺骗别人感情是一种错误,反倒觉得丁莓为她做替身是理所当然的。是如何自私到极点的人,才会认为所有人为她让路都是天经地义。 “戴宵月,你不想和我分手,你想和我‘各取所需’——到底是因为你对我内疚,”丁莓索性立在戴宵月跟前,咬牙切齿地一字一顿地反问道,“还是因为——你觉得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好的‘替代品’了?” 话音落下,戴宵月一时哑然失语,脸色如猪肝难看。 问题的答案已经昭然若揭。 丁莓终于忍耐不下去了,再和戴宵月待在同一处的空气里,她迟早会因为缺氧而窒息。于是,丁莓背过身,将夜店的喧嚣连同戴宵月错愕的表情一同抛之脑后,她踩着泥泞和水洼,冒雨跌跌撞撞地上了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边打转方向盘,丁莓一边失心疯似的狂笑了起来。有那么一瞬间,她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戴宵月真的知错了,好像戴宵月真的曾爱过她。丁莓,你真是犯傻啊,真是太傻了。 尽管,戴宵月的确说对了一点。 她一直都很寂寞。 可是,她宁愿寂寞到死——也不愿意接受这种施舍来的爱,这种冒牌顶替的爱——她不要! 丁莓猛踩油门,突然,车身一个震动,陡然熄火了。 简直是祸不单行,没开几步路,车就因为抛锚而被迫停摆在路边。丁莓愤愤地踩了一脚轮胎,只能打车了。可这是个荒僻的郊区,尤其在暴雨的深夜,愿意接单的司机简直寥寥。 丁莓感到崩溃,可又别无他法。她只好顶着雨艰难地步行了几百米,找到附近的公交站。她淋了一路,冰冷的雨水浸透衣料,连内衣都湿得彻底,紧贴着肌肤,传来刺骨的寒意。丁莓勾起嘴角自嘲地笑,还好这是个夏夜,再不济也顶多是一场重感冒,不至于冻死在荒郊野外,也没人发现。 终于打到了车,等一路颠簸地回到家,已是凌晨的十二点。 轰。 蓦然间,电闪雷鸣。丁莓瞬间吓得捂住耳朵,蜷进被子里瑟瑟发抖。来不及泡个热水澡,她像是触电般一动也不敢动。眼前好似掠过无数道强光,痛苦的记忆止不住地上涌。 过去了这么多年,她的雨夜失眠症已经变得越来越严重。丁莓无法集中注意力,神经却始终紧绷着,就连雨点敲打在玻璃窗上的响声都能让她惊惧一整夜。 温暖的床垫将丁莓的衣衫捂干,可很快,又被冷汗沾湿。 丁莓已经许久没有在雨夜独处过了。时隔多年,那些梦魇依旧像摆脱不了的心魔。好似被一双无形的手掌扼住咽喉,她拼死凌空挣扎,可那双手却越掐越紧。 丁莓再也无法忍耐,她颤着手一阵摸索,终于在床沿找到了手机。摁亮屏幕,手机的电量格已经变成了红色。 丁莓的大脑一片空白,她条件反射般打开通讯录,可指尖停在谷茉的名字之上,却久久地按不下去。 最后,只有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了床单上。 随着一声震动,手机因为没电而熄屏关机,彻底宣告了丁莓的无望。丁莓白着脸栽倒在了床上,再也没有了力气。 连她都忍不住唾弃这样的自己。 窗外雷声轰鸣,丁莓颓丧地闭上了双眼。 这一次,没有人会来救她了。 ---- 夜雨逐渐变小了。 戴宵月站在滴水的屋檐下,只感觉头疼欲裂。不断渗下的雨滴声令她心烦意乱。 她亲眼看着丁莓扔下一句分手,便毫不犹豫地驱车离开。而她却站在原地,久久缓不过神来。 戴宵月本可以大步追上去,她还留有丁莓家里的钥匙,她知道丁莓此时一定孤枕难眠、痛苦不堪。 可她没有。 “戴宵月,你今天不想和我分手,到底是因为你对我内疚,还是因为你觉得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好的‘替代品’了?” 这个问题,问得戴宵月无法回答。 她本来不想把事情弄得如此难看,可丁莓却铁了心非要撕下她们之间的最后一块遮羞布。 忽然,戴宵月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她以为是丁莓打来的,可对面却是一个陌生的人声:“你是戴宵月?” 戴宵月皱起眉,“你是谁?” “我是丁若溪。” 听见这个名字,戴宵月有片刻的出神,但很快又回想起来,那是丁莓的妹妹。 戴宵月对丁若溪了解的不多,只隐约推测出她和丁莓的关系并不算亲近。而且丁若溪常年在国外留学,戴宵月从来不曾见过她一面。她又怎么会知道戴宵月的联系方式? “什么事?” “我想约你见个面。半个小时后,初夏咖啡馆。” 或许丁若溪习惯了扮演颐指气使的大小姐,戴宵月听着她不容置疑的口吻,不禁皱起了眉头。 8、婚礼请柬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 咖啡馆里人不多,远离大门的窗边座位上,丁若溪挑起一边的眉毛,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的女人。 “被圈养的小宠物,没经过主人的允许,可以随便出门吗?” 丁若溪对戴宵月一番肆意嘲弄,暗讽她是丁莓豢养的金丝雀。面对如此强烈的敌意,戴宵月没有恼怒,也没有回应。相反,从进门到入座,她的目光始终无声地落在丁若溪的脸上,□□、不加掩饰地,一寸一寸打量着她,从眉目,到口鼻——似乎想要将她从里到外翻看个遍似的。 被如此直白地盯着看,丁若溪感到一阵不适应,不由得呵斥她停下:“你看什么呢?” 良久,戴宵月淡淡地移开了目光,微动的嘴角似乎藏了几分失望。 “你找我,有什么事?” 丁若溪心下只感觉戴宵月这个人有些古怪,但也没再废话,直接从包里掏出一张支票,签上数字,甩在了桌子上。 “你很缺钱,对吧?”丁若溪冷笑道,“这是你的分手费。只要你不再纠缠我姐,这笔钱就全是你的。” 她开出了一个绝对自信的价格,她有把握,像戴宵月这样的人肯定会心动。 可没想到,戴宵月望着桌上那张支票,忽地笑了一下。 又是这样。丁若溪蹙起眉心,不满地质问,“你到底在笑什么?” 戴宵月再度抬起眼,睫毛的阴影落在下眼睑,也遮住了她晦暗的眼神。 下一秒,她不动声色,将支票退回到了丁若溪的面前。 丁若溪见她不为所动,心中惊讶万分:“干什么?” “我可以给你一张一样的支票,”戴宵月一字一顿道,“只要,你以后别再来多管闲事。” 话音落下,丁若溪惊诧地僵在了原地。根据她的调查,戴宵月分明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被丁莓一时同情才捡回了家。她这样的人,怎么能动辄便开出五十万的支票来? 没想到戴宵月对丁莓如此执着,丁若溪忽地感到几分棘手。可更令她意外的是,戴宵月猛然起身,当着她的面,扔下了一句话。 “你们明明是亲姐妹,却长得一点也不相像。” 闻言,丁若溪脸色发白,“你说什么?” 戴宵月失望至极地背过了身,冷漠得连头也没有回。 “真是浪费我的时间。” 说完,她便直接大步离开了咖啡馆。只留下丁若溪一人,还错愕地停在原地。 “戴——” 等丁若溪反应过来想追出去,已经晚了,空荡的街头不见半个人影。 “你们明明是亲姐妹,却长得一点也不相像”——丁若溪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戴宵月不缺钱,也和丁若溪没有过节,所以,她会来赴约的理由只有一个。 她想来亲眼看看——丁若溪会不会比丁莓更像水芷。 丁若溪慢半拍地反应了过来,不由得汗毛倒立,干笑几声:“戴宵月,你可真是个疯子。” 丁若溪意味深长地望着街口,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是朋友给她发的消息。丁若溪只晃了一眼,便瞥见“林嘉”两个字。 她一愣,等定睛看完后,情不自禁地勾起了嘴角,心生一计。 丁若溪索性给朋友回拨了过去,“嘿,你那里认识很多模特是不是?” “要不然,再帮我一个忙吧。” ---- 丁莓几乎一宿没睡。 到了后半夜,暴雨逐渐转小,可窗外依旧是电闪雷鸣。在吃了三颗安眠药无果后,丁莓最终放弃睡眠,起床收拾东西。 她不想再让戴宵月踏进她的房子,所以,她打算自己将戴宵月的行李收拾好,放在楼下让她自取。 重新整理东西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因为丁莓意识到,戴宵月的每一样物品上都留有了两人相处的痕迹。比如这件外套上有淡淡的水渍,那是她们第一次在家里自制咖啡时,丁莓不小心沾在戴宵月衣袖上的;又比如丁莓抽屉里躺着一只小小的草莓钱包,那是情人节时,戴宵月亲手为她织的……每收拾一件东西放进包裹,那些死去的回忆就要重新席卷而来,再一次嘲弄丁莓的愚蠢。 就这样一直到了天亮。 戴宵月的东西不多,几乎没留下什么私人物品,一个小行李箱就足以装完。原来,其实她随时都做好了抽身的准备,只是从前的丁莓沉浸在热恋的喜悦之中,从未去深思那些经不起推敲的细节。 最后,将那个该死的兔子口罩扔进箱子里,拉上拉链,将行李箱丢去家门口,关上门,给戴宵月发送最后一条短信,发送成功,把她拖进黑名单。 一气呵成。 丁莓感到疲惫不堪,索性直接倒在地毯上。她感觉眼睛干涩涩的,她已经哭不出来了。 仿佛一辈子的眼泪都已经在这几天流干了。 丁莓从地上坐了起来,揉揉酸胀的双眼。 接下来,还要换钥匙。 她要彻底把戴宵月在她的生命里留下的痕迹清空。 丁莓翻出手机,刚联系好开锁师傅,“沈佳”两个字突然亮了起来。 丁莓接通电话,沈佳温和的声音响起:“小莓,醒了吗?” “醒了。妈,什么事?” “我快到你家了,”沈佳突兀地说,“上次吃饭太仓促,今天特意过来看看你。” 沈佳这一来访,打得丁莓措手不及。挂了电话以后,她连忙又整理了一番家具。其实她家里并不乱,这只是她从小养成的习惯。以前沈佳工作忙,总是一年半载才回家一趟。每次她来看望丁莓,丁莓总要精心收拾一番,才显得隆重。 半个小时后,丁莓准时给沈佳开了门。 “妹妹呢?”沈佳进来后,丁莓下意识四下张望。 “在后面。”沈佳一眼瞥见了丁莓放在门口的行李箱,“你门口堆着的是什么?” 丁莓不知如何解释,只好顺口说道,“垃圾而已。”为了增加可行度,她还跑去厨房把垃圾清空了,环保袋一并放在门口,“我正打算一块丢了。” 沈佳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她换上丁莓准备的拖鞋,进到家门,认真地打量了一圈,不禁感叹,“这房子还是小了点。” 丁莓不想让沈佳担心,就接口:“不过,我住着挺舒服的。” 沈佳的表情有些复杂,最终点了点头,又把身后的几个礼盒递了过去。 “这是我给你带的东西,你慢慢吃。” 丁莓大概看了一眼,有沈佳之前答应她的太妃布丁,和一些其他的甜品。丁莓不禁失笑,但还是没有辜负妈妈的心意,将礼物收好。 “谢谢。妈,你们吃了早餐没有?” “吃过了,一会我正打算带若溪逛逛,她太久没回来,就当是熟悉环境了。”沈佳犹豫几分,又补充了句,“你今天有空吗?” 她本想问丁莓要不要一起,可就在这时,电梯门口传来了丁若溪抱怨的嗓音:“妈!你太慢了啦——到底什么时候走?” 丁若溪的声音打断了母女俩的对话,半晌,沈佳最终还是合上了双唇,而丁莓也懂事地没有追问。 最后,临走前,沈佳忽然转过身来,深深地望了丁莓一眼。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的话,可以和我商量。” 丁莓知道沈佳的意思,她是想通过经济补偿,来弥补自己这么多年来缺失的陪伴。丁莓笑了笑,她知道无论自己说什么,沈佳都会不遗余力地支持她。可是,丁莓最终只是摇了摇头:“妈,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沈佳笑了一下。 “你长大了,我尊重你。凡事照顾好自己。” 丁莓应道好,沈佳便微微颌首,走向了电梯。 两道脚步声交错,沈佳的叮嘱声隐约传来:“若溪,别胡闹,外面冷,你快把外套穿上。” 丁莓就站在门口,目送着妹妹和妈妈的背影逐渐远去。她忽然感到有些心酸。从小到大,她好像从来没有听沈佳这样叮咛过自己。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只记得沈佳干练精明、女强人的一面。好像只有在丁若溪面前,她才是那个爱叨唠、心软的慈祥母亲。 一种孤独感滋生开来,为了摆脱掉落差的负面情绪,丁莓只好换了鞋,想下楼丢个垃圾,转移注意力。 她拖起戴宵月的行李箱和一袋垃圾杂物,正想扔在楼下的垃圾桶里,突然间,从什么地方掉出来了一个信封。 丁莓一怔,那是一封淡粉的立体贺卡。她从没见过这张贺卡,好奇地弯腰拾起,折开一看。 扉页上写着四个字:“婚礼请柬” 丁莓思索了几秒,没想到最近有哪个朋友邀请过她参加婚礼。会是谁错拿了么?丁莓翻开第二页,署名一栏赫然写成两个大字。 新娘:林嘉。 时间就定在这周六。 丁莓的脸色赫然泛了白,她像是触电般松开手,贺卡如同落叶打旋着坠在地上。 林嘉就要结婚了。 丁莓的大脑一片空白,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又嘈杂地震动了起来,是谷茉发来的简讯。 “莓子,你快出来,发生大事了!” 9、派对失败 作者有话要说:
到本章为止已经大修完啦,一次性全部替换了。旧版主要是节奏慢了点,主要人物设定还是没变的,之后恢复正常更新,辛苦大家久等,啾咪~ 顺便,祝大家情人节快乐哟(^u^)ノ~ 谷茉来得风驰电掣,来不及解释,直接拽着丁莓就要走。 “等等,我们去哪儿?” 谷茉一脸神秘:“别废话,你跟着我来就对了。” 谷茉不肯透露一分一毫的线索——丁莓的心不禁扑通狂跳起来。联系上那张无意发现的婚礼请柬,以她对林嘉的了解,林嘉是不可能主动给她发囍卡的。那么,那封请柬,难道是谷茉留给她的? 谷茉现在要带她去哪儿?难道是…… 丁莓不敢深想下去。 她闭上眼,紧张得心都快跳出了嗓子尖儿。既好奇,又害怕;既想见,又不想见。如此矛盾的心情,最后全都写在脸上了。 谷茉停下车,哈哈大笑地调侃她:“怎么,我车技很炫吗?瞧你小脸儿吓得,都白成什么样了。” 丁莓此时已经没有兴趣开玩笑了,只能呆呆地眨了眨眼。 最后,谷茉带着丁莓来到了一栋人潮来往的大厦前。电梯停下,这一层是偌大的会议礼堂。 在正式开门前,谷茉还特意卖了个关子,扭过头来,朝丁莓眨了一下眼:“准备好了吗?” 丁莓忐忑不安,下意识点了点头。 门推开的瞬间,喜庆的彩带漫天飞舞,掌声和欢呼随即而至。 “恭喜才华歌手丁莓出道五周年!” 丁莓愣住了。 眼前的场景,没有她想象中穿着婚纱的幸福新娘、没有红毯和手捧花、也没有浪漫的主持台或是热闹的观众席。 只有喧喧嚷嚷举着“贺祝莓姐出道五周年快乐!”横幅的歌迷,和一个临时搭建的精美舞台。 丁莓终于反应了过来,原来是她会错了意——瞬间,又感动得无以言表。 “这是……” “这个,其实是你粉丝的主意啦。”谷茉笑着解释道,“上次生日会,我们都没玩尽兴。这次,她们就精心给你准备了这个派对。” 歌迷们一哄而上,热闹地把丁莓围在了中央,七嘴八舌地哄笑。 “就是啊,莓姐,我们都迫不及待了!” 丁莓惊喜得合不拢嘴,谷茉在旁边小声地呢喃,“你的歌迷很爱你呢。她们说,很久都没有听你在舞台上唱歌了,所以,她们就偷偷租了这个场地供你过瘾,希望你能永远开开心心地唱歌,也鼓励你早日振作。” 丁莓感到眼眶有些湿润。她接过麦克风,又挑起眉毛,看向谷茉:“这是她们的主意,还是你的?” 被发现了。谷茉吐了吐舌头,“她们出主意,我负责协助。” 底下的歌迷们陆续入座,已经有人开始起哄。 “莓姐,这些都是最贵的设备了,你快赶紧试试效果吧,绝对炸裂!” “是啊,快唱几首试试吧,我们应援棒都准备好啦!” 丁莓盛情难却,只好戴上耳返,等工作人员调试好设备:“你们想听什么?” 台下说什么的都有。其中,一个女孩子怯生生地点歌道:“今天是我的生日,莓姐,我想听《暴雨》,可以吗?” 她的口吻带着试探,却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话一出口,全场都陷入了短暂的僵持之中。但很快,就有人忍不住开始附和,“对啊,我也觉得《暴雨》很好听。” “《经年》里的歌,就《暴雨》最经典了。” “莓姐,给我们唱一首《暴雨》吧!” “上一次听《暴雨》,感觉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真怀念啊。” 一旦开了个口,粉丝的热情便像卸闸般堵不住了。见状,谷茉登时紧张地看向丁莓,果不其然,后者的脸色僵硬,紧攥着话筒,一言未发。 谷茉一时心焦,因为她知道,《暴雨》对于丁莓来说,意味着什么。 已经有多久没有唱过《暴雨》了?丁莓已经记不清了。 这明明是她的歌迷们最期待的代表作之一。 可偏偏,丁莓就像中了邪似的,唯恐对其避之不及。就连甲方爸爸重金聘请她来商演一曲,都要被她以百般理由推脱掉。 许多粉丝不理解,甚至有所怨言,为什么这么好听的歌不好好加以利用。难道歌手本人还会嫌弃自己亲手创作出来的歌曲不成? 而真相只有丁莓自己清楚。 或许,是因为三年前的那件事吧。 三年前,丁莓曾出过一次演出事故。 那是丁莓首次作为特邀嘉宾参与卫视台的跨年晚会,演出的曲目正是她的经典之作《暴雨》。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花了大量人力物力为她精心打点。这是丁莓跨升一线咖位的入场券,也是她作为艺人火出圈的节骨眼——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当时,千人的观众席座无虚位,热情的粉丝将灯牌高举了整夜。 可是,丁莓却唱不出来了。 她茫然地攥着麦克风,台下是乌压压的人头,每一个都看不清脸。 即使电视台紧急救场,为她摆出了提词器。可她却只能呆愣愣地站在原地,双腿仿佛灌了铅,喉咙干涩得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她忘了该如何开口,忘了词和调,忘了她苦心经营的一切。她的事业与名誉从此毁于一旦。 丁莓经历了可怕的一夜,媒体的指责——“公然拒绝演唱”“高调耍大牌”“愚弄粉丝,毫无艺德”“被电视台抵制拉进黑名单”,铺天盖地的负面舆论,成了压倒丁莓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是丁莓公开露面的最后一次商演。也是从那一天开始,她再也写不出歌了。 她的经纪人被开除,她没有了工作邀约,从此陷入雪藏的困境。一朝之间,从天堂坠入地狱。 而今,再度开口唱起《暴雨》——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 丁莓本能地想要推脱,可这一次,一想到歌迷们为她潜心筹备了这样的惊喜、满脸热忱地等待许久,只为她能纵情高歌一曲——拒绝的话就怎样也说不出口了。 于是,丁莓决定为了支持她的歌迷再努力勇敢一次。 “好,就唱《暴雨》吧。” 话音落下,连谷茉都有些惊讶,歌迷们更是欢呼雀跃,仿佛过大年一般兴奋。 聚光灯打开,全场的焦点都集中在了丁莓的身上。 握住麦克风,丁莓深吸一口气,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头,那里是无数张期待的脸。 本以为,这么多年不唱,她会忘记了词和调。可在音乐前奏响起的瞬间,丁莓还是条件反射地哼唱出声——《暴雨》的词曲就像变成了刻在丁莓dna里的本能反应。 她太熟悉这首歌了。 熟悉到,想忘都忘不掉。 因为,这首歌唱的是她自己。 …… “咦,莓姐怎么了?” “都已经错过第一句了,她怎么还不开口啊?” “伴奏也没问题啊。难道是她耳返坏了么?” “你们看,莓姐低着头,她在干嘛呢?” “呃,莓姐,好像哭了……?” 漆黑的观众席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压力就像堵不上的泉眼,瞬间冲垮了丁莓的心防。 丁莓终于顶不住重压,扔下话筒,朝门外飞跑而去。台下的谷茉看得很是揪心,几乎下一秒就抬脚跟了上去:“莓子!” 她做不到。 她还是唱不出来。 “莓子……” 等谷茉赶到,丁莓独自藏在露台的花坛之后,掩面泣不成声。 见到朋友如此失控的模样,谷茉不禁有些懊悔。是她不知深浅,又触及了丁莓的伤心事。谷茉多想开口安慰,可她心里又很清楚,此刻说什么都是无用的。 《经年》已经变成了丁莓的一个心结。 三年前的那场演出,丁莓在舞台上骤然失声,背后其实另有原因。 那天,沈佳夫妻和丁若溪破天荒地买了现场门票,亲自来看丁莓的表演。丁莓本来十分期待这个千载难逢能在家人面前演出的机会,可就在上场前的十分钟,妹妹丁若溪突然找到了她。 她对丁莓说了一句话。 “姐姐,你不觉得,这首歌写的是你和林嘉么?” 一瞬间,丁莓无语凝噎,脑子变得一片空白。 因为,丁若溪说的是真的。 或许,丁莓只是个平庸的创作者,她没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只能凭并不精巧的技艺去加工她所见闻的世界。因此,大概就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把潜意识里无法消化的痛苦都唱进了歌里。 等意识到这一点后,她就再也唱不出来了。 后来,丁莓才慢半拍地发现,原来,《暴雨》是她写给林嘉的一首歌。她的潜意识利用这首歌作为发泄品,她把无法开口的痛楚与埋怨都藏进了歌里——只有这样,她才能安心埋葬自己并不光彩的初恋,并假笑着告诉自己,她已经释怀。 可丁若溪的话,就像当头一棒,瞬间撕碎了她所有的伪装。 “对不起,我不该勉强你的。” 看谷茉十分愧疚的模样,丁莓却摇了摇头。 “不,不是你们的错。” 谷茉正在心中措着辞,丁莓却倏地打断了她,“茉茉,我和戴宵月分手了。” 谷茉来不及惊讶,丁莓又说:“林嘉也和她的男朋友结婚了。” ---- 第二天一早,戴宵月就收到了丁莓发的短信。她拿出手机,想给回拨一通电话。 可丁莓的手机号怎样都打不通,戴宵月这才啼笑皆非地发现,她被丁莓拉黑了。 丁莓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让她去公寓楼下拿行李。等戴宵月到的时候,行李箱还静静地躺在垃圾桶的旁边。或许是因为那箱子太过崭新,连保洁员都不敢轻易收走。 戴宵月从一堆废弃杂物之中抽出了自己的行李箱,打开一看,东西大多都在。 包括她给丁莓送过的礼物,还有丁莓送她的。 全部都在这里了。 小小的一个行李箱,似乎无声地讲述着她们从开始到结束的全过程。 戴宵月沉默地将箱子合上,她并不打算将这些带走。对她来说,这些身外之物没有任何意义。 戴宵月收回眼,正想转身离开,突然发现脚踩中了一张薄薄的纸片。 弯腰捡起,是一张婚礼请柬。 那上面的名字,戴宵月依稀有几分耳熟。 林嘉,好像是丁莓高中的数学老师。 10、《暴雨》1 《暴雨》,是写给丁莓17岁的一首歌。 纠缠丁莓多年的雨夜失眠症,端倪也来源于此。 十年前,丁莓念高中。在她的中学时代,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是她终于可以入学寄宿学校,不用再强颜欢笑地应付家里任性的小妹妹若溪。 第二件,是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的数学老师,林嘉。 当时,高考还是文理科制度。丁莓擅长写作,却一时脑热报考了理科。入学的第一天,她就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丁莓没有学理天赋,每天听化理课像在读天书。她的学习成绩一度处于吊车尾水平,无论老师怎样挽救都于事无补。后来,老师渐渐放弃了她,就连她也渐渐放弃了自己。 慢慢地,丁莓变得就像班级的透明人。她找不到可以聊天的朋友,每天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回宿舍,一个人躺在床上戴着耳机发呆。寄宿制的学校好像一座监狱,丁莓唯一的乐趣就是在上课的时候躲在书本堆里偷偷地写歌词。 可后来,数学老师请孕假休课,班上转来了一个年轻的代课老师。 那一天,风和日丽。林嘉穿着一件时髦的印花长裙,一进教室门,就引来了不少男同学惊艳的口哨声。 “同学们好,我是你们未来一年的代课老师,你们可以叫我林嘉。” 她微笑着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字迹娟秀好看。 那时的丁莓,还不会想到,三天后,她随手在数学笔记本上写的歌词,会被眼前这个女人给抓了个正着。 笔记本被摊开,大片大片的涂鸦和字迹,甚至都掩盖了笔记本身。脸皮薄的丁莓羞耻得几乎要抬不起头来,根本不敢去看林嘉的眼睛。 她听见林嘉问:“这是你原创的吗?” “……是的。” 本以为会得到一阵奚落,结果,林嘉不仅没有生气,反倒是赏识地摸了摸她的头,满眼的宠溺:“不错,写得很好,你很有天赋啊。” 丁莓诧异地抬起头来,眨眨眼。 林嘉是第一个会认真看她的创作、并发自真心交口称赞的人。 从那之后,丁莓便时常把自己的作品拿给林嘉看,她发现林嘉不仅会逐字逐句地读完,还会给出十分中肯有用的点评。丁莓每次都听得热泪盈眶,仿佛找到了自己的同类和归宿。林嘉是她念高中这么久以来,第一个懂她、并支持她的人。 “你很有灵气。”林嘉说,“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成大事的。” 这对于丁莓来说,简直就是莫大的鼓励。 现在回想起来,丁莓对林嘉产生好感,或许来源于她的恋姐情怀,或许也是因为林嘉独独对她的偏爱。 师生俩的关系越来越好,渐渐地,丁莓开始得到了林嘉对她的“特殊待遇”。对待其他调皮捣蛋的孩子,林嘉会板着脸教训。可如果是丁莓闯祸,林嘉却会耐心地为她收拾残局;别的同学上课睡觉会被林嘉无情地扔粉笔头,只有丁莓可以在她的课上走神,望着窗外发呆、或是缩在墙角写歌词都可以。 在家里,丁莓是被独自留守、懂事而不会哭闹的姐姐;在学校,丁莓是不受重视、徘徊在集体边缘的透明人。只有在林嘉面前,丁莓才感觉她能够真实地活着,才能感觉到自己是被人在意着的。 就是这些该死的小细节,一点一点地打动了丁莓的心。 而真正察觉到自己对林嘉有了异样的情愫,是在某一天的体育课上。全班人跑操场累得气喘吁吁,而林嘉正好路过,就笑着问丁莓要不要喝水。 丁莓忙不迭点头,林嘉便自然地将自己喝了一口的矿泉水递了过去,自己扭头去买了瓶新的水拧开。 丁莓呆愣愣地小口抿着瓶嘴,胡思乱想着这不就是间接接吻吗?偏偏这时,又跑过来了一个女生,朝林嘉撒着娇,一边抢走了她手上的那瓶水:“老师,我也要喝!” 丁莓又惊又怕,生怕女生也对嘴喝,差点就急得亲手阻拦。 而林嘉就像是看出了她的慌张,笑着把水拿了回来,摸摸女生的头:“这瓶我喝过了,我重新给你买一瓶。下次记得自己带水啊。” 于是,林嘉就绕到自动贩卖机旁,拿了一瓶新的水递了过去。 丁莓松了口气。 但她又很快意识到,原来,这就是占有欲啊。 那一瞬间,丁莓望着手心里的水瓶,塑料的外壳仿佛还残留着林嘉的体温,温热、柔软。 丁莓没舍得扔掉那个喝完的水瓶。一直到体育课结束,回到教室的路上,又再一次遇到林嘉。 林嘉看见她像宝贝似的紧紧攥着瓶身,忽然暧昧地笑笑,调侃道:“那只是一个空水瓶而已。只要你想,随时都可以来找我要。” 丁莓不知道怎样回答,只有脸颊因为紧张而变得通红。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丁莓突然觉得,或许,林嘉对她是不一样的。 哪怕只有一点点的不一样。 两人的关系开始像失灵的刹车极速狂飙,是因为那一个下雨的午后。 那时候,丁莓还没有患上雨夜失眠症。 那天学校放中秋小长假,校门口堵满了前来接送学生下课的家长和公交车。丁莓站在教学楼的屋檐下,一直没有挪动脚步。因为沈佳今天早上给她打了电话,说丁若溪哭着闹着一定要来接她放学。 可丁若溪却迟到了。如今丁莓早已下课四十分钟,整个教学楼都快走空了,却还是迟迟不见丁若溪的身影。要不是因为等她,这个时间点,丁莓早就到家了。但是如今刚上中学的丁若溪是全家人关注的中心,丁莓若是推脱,反而会被扣上不近人情的帽子。 于是,丁莓只好硬着头皮继续等待下去。 直到天空下起了微微细雨,很快又变成瓢泼大雨。在迟到了一个小时之后,丁若溪总算哼着小调敲响了丁莓教室的大门。 “怎么这么晚才来?”丁莓叹了口气,拿起书包准备回家,“路上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事。”丁若溪若无其事地指了指窗外,“姐,外面下雨了,你有伞吗?” “有,我带了。” “那你把伞给我。” 丁莓以为她是想让自己帮忙撑伞,正要打开伞柄,丁若溪突然一把夺过雨伞,“谢了,那我就先走了,我还要找同学玩。” “可是……”我只有一把伞啊。 接着,不等丁莓说完,丁若溪就先一步撑伞跑出了楼,一会就看不见人影了。 丁莓简直一脸莫名其妙。丁若溪今天来不是为了接她放学吗?怎么突然又把她一个人丢下去找同学玩了,还把她唯一一把伞给抢走了? 不过,丁若溪任性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丁莓一开始还会委屈地向沈佳告状,可最后也只是得到和稀泥的答复,让她不要和妹妹多计较,姐妹之间多些包容。 说得多了,就不想说了。 最后,丁莓将帽子戴上,准备冒雨步行去离学校五百米远的一个公交站等车。 此时已经是傍晚的七点。夜色渐暗,雨水不止,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 雨水穿过帽衫渗入发丝,丁莓忍不住地打了个寒颤。可比起淋雨的不适,更让她感到害怕的,是她逐渐注意到,身后正有人尾随着她。 是一个男人。 丁莓疑心是不是自己多虑了,可男人却很快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 “小妹妹,一个人散步啊?”忽地一双手拍在了丁莓的肩上,“我有雨伞,要不要我送你回家啊?” 那一瞬间,丁莓的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她那时还未成年,懵懵懂懂,她并不知道男人的搭讪意味着什么,她只是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 “不,不用了,谢谢。”丁莓感觉自己说话都在发颤,只能在心里暗自祈祷男人不要纠缠不休,“我还要等公交,先走了。” 可男人却快步跟了上来,丝毫没有放过她的意思。 反而还阴恻恻地笑着,满口油腻地朝丁莓靠近:“你看你,衣服都打湿完了,要露出小背心喽。” 丁莓脸色煞白,害怕得连脚都开始发软。男人那上下打量的猥琐目光,仿佛恨不能将她的身体看穿。丁莓感到反胃的恶心,仿佛无数条蛆虫在身上蠕动。 恶心。 好恶心。 比冒着雨慌乱之中一脚踩在臭水沟里还要恶心。 “小妹妹,你慢点儿走呀……” 被男人抓住肩膀的瞬间,丁莓一个踉跄,几乎红了眼睛。她脑海中掠过了很多件事,她开始讨厌任性骄纵的丁若溪。她讨厌妹妹执意抢走她的伞,把她一个人留下,才让她落得这样危险的境地;她也讨厌自私的爸爸和妈妈,不经过她的同意怀了妹妹,还对她们姐妹俩有目共睹地偏心;她还讨厌不公平的老天爷,让她生不逢时,在错误的时间,做了错误的选择,得到了错误的结果,最后活得这样憋屈。 可也是下一秒,她突然听见了林嘉的声音,“住手,你干什么呢!” 丁莓宛若抓住救命稻草地回头,只见林嘉神色慌张地朝她小跑而来——那一瞬间,她好像一个天使,让丁莓舍不得转开眼睛。 身旁的男人动作有所收敛。等林嘉走近几分,男人终于惊恐地落荒而逃。 “小莓,你没事吧?”林嘉步履匆匆地来到了丁莓的身边,抬头看见刚才的男人已经跑远,“他有没有对你怎么样?你还好吗?” 下一秒,积攒已久的委屈终于悉数爆发,丁莓在林嘉怀里泣不成声,“林老师……” “别怕,别怕,我来了,我在这儿呢。”林嘉皱着眉,一边心疼地抚摸着丁莓的肩颈,“别哭了,你哭得我心都快碎了。” 她见丁莓的裙摆被臭水打湿,便主动脱下外套来,缠在丁莓的腰上,安抚道:“小莓,我送你回家。” 雨终于小了些。 丁莓坐在林嘉的电动车后座,她的雨衣很小,雨丝仍然可以透过缝隙带来阵阵阴冷。 可林嘉的外套却是暖的。 丁莓忍不住向林嘉靠近了几分,小心翼翼地用手扯住她的衣摆,仿佛想要汲取一丝温暖。如愿之后,她便小心地将脸藏进了雨衣之中。 眼睛红红的,心跳却如雷点一般狂跳。 幸好林嘉来了。 幸好,她还有林嘉。 丁莓小声地问:“林老师,你怎么这么晚还不回家?” “今天轮到我值日,我得最后一个锁门。” “……嗯。” “好吧……我承认,”透过电动车的后视镜,丁莓看见林嘉的脸颊逐渐变得绯红,“我是特意想找你。” 11、《暴雨》2 丁莓听得心跳都漏了一拍。 “为什么要找我?” “这么大的雨,”她听见林嘉说,“我怕你没带伞。” 原来,林嘉在担心她。 丁莓的眼泪突然扑簌地落了下来。 丁莓自觉,自己只是万千普通女孩中的一个。她只有普通的成绩,普通的长相,不善言辞、笨拙得有些木讷的性格。如此普普通通的她……却独独得到了林嘉的关注。 丁莓忽然想,也许,是老天爷听到了她的抱怨,才让林嘉在此刻出现。 二十分钟的路程很快就到了终点。林嘉将电动车停在小区门口,又扶着丁莓踩在地上。丁莓红着脸,正要向林嘉道别。林嘉忽然小声地问:“你喜欢女孩吗?” 丁莓吓得小鹿乱撞,却不是取向被撞破后的尴尬,而是心事被看穿的羞赧。她心乱如麻,却隐约感到,两人之间,已经有什么东西在悄然变质。 最后,丁莓忍住躁动的心,羞怯地点了点头,“……嗯。” 想知道答案,却又害怕知道答案。丁莓鼓足勇气,颤抖着声问,“那老师……你呢?” 林嘉的双眸一直深深望着丁莓,一字一句地回答:“嗯,我也是。” 丁莓心跳如鼓。来不及反应,下一秒,她便感觉自己的额头多了几分湿润。她的心都快要跳到了嗓子尖儿——难以置信,林嘉竟主动吻了她。 幸福来得如此突然,就好像一场梦。 出生在一碗水没端平的家庭,丁莓无时无刻都在幻想着有天能出现一个人,将她视为无可替代的珍宝。她不敢奢求做什么众星捧月的掌上明珠,只要这千万人中,独有一人愿意将她视为唯一,对她展示理所当然的偏爱——那样,丁莓就已经心满意足。 丁莓以为,林嘉会是那个人。 那时的她还无比相信,林嘉会是她做的所有错误决定里,唯一正确的一个。 少女的心事是情窦初开。就这样,丁莓变得越来越依赖林嘉。尽管谁都没有主动开口挑明,可暧昧的种子一旦生根便会发芽。经历了被骚扰的噩梦,丁莓开始对雨夜独处产生了恐惧。所以,一到下雨天,丁莓总是要以各种借口跑去林嘉的教师宿舍。林嘉也很耐心,每次都会安抚她,拍着她的后背,哄她睡觉。 也是因此,慢慢地,丁莓也就对这番阴影逐渐释怀了。 《暴雨》里有一句歌词。 “让那个吻永远留在仲夏之夜。” 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中,丁莓的脸上久违地浮现了几分怀念的笑。但很快,又被一团淡淡的阴云笼罩。 其实,丁莓又何尝不心知肚明。 未成年少女和高中老师。 这样的搭配,怎么想怎么奇怪。 因此,她们的恋情并没有持续太久。 有时候,遇上学校的放假日,丁莓不想回家,就会撒娇似的缠着林嘉,“让我去你家玩好不好?” 可每一次,林嘉总是会以各种理由推脱。要么就是家里来亲戚了不方便,要么就是最近在忙装修住不了人。丁莓有时候也会委屈,林嘉就笑着摸摸她的头,“我的教工宿舍就很好呀。” 但这根本不是家或宿舍的问题。丁莓后来才发觉,原来全是她在予取予求,林嘉好像从没主动对她有过分享欲。 对林嘉的一切,她一无所知。 同样是一个雨夜。这天,丁莓上完了自习课,抱上一沓课本,正打算以问题为借口,去林嘉的宿舍和她享受一会独处的时间。可在走廊上,却听见了三两个学生的议论声:“你们知道吗?今天好像有一个男的来看林老师!” “男的?谁啊?” “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见。据说还给小林老师带了好多好吃的呢!” 丁莓愣了愣,她从没听林嘉说过她有什么要好的男性朋友。难道会是亲戚吗? 晚自习结束,教学楼逐渐熄了灯。学生陆续地回到宿舍,校园的林荫道上,就只有丁莓一个人在慢吞吞地游逛。 她是故意放慢动作的,虽然学生进出教师宿舍并不是一件很稀奇的事,但因为她目的不纯,自然会有些心虚。 所以,等丁莓慢慢磨蹭到了教师宿舍楼下时,周围已经很安静了,鲜少有人经过。 丁莓舒了口气,像往常一样爬上了三楼。 她有一把宿舍的钥匙,是林嘉亲自给她的,别人都没有。林嘉说,方便她想过来的时候,随时都可以过来。为此,丁莓心里还暖洋洋的。 可是今天,那把钥匙却打不开林嘉的门了。 丁莓又试了几次,发现大概是门内被上锁了。丁莓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不免有些担心,跑到窗户口试探地喊了声:“林老师?” 没有人回应。 丁莓的心扑通狂跳起来,不安的感觉愈演愈烈。她四下张望,最后放下雨伞,用书本垫在脚底,费力地抓住窗户的防护栏,用指头一点一点地推开窗沿——终于,窗户被她推出了一条小缝,房间里的音乐声也因此而流淌了出来。 林嘉很少会公放音乐,尤其是这种类似海浪的白噪音——因为她知道,这种声音会加重丁莓心头的焦虑。到底怎么了?丁莓心急如焚,忍不住地往门缝里张望,刚要大喊一句:“林——” 可是,后半句话猛地卡在了咽喉的深处,就像一滴水落入静谧的大海,瞬间被吞噬殆尽。 在丁莓的眼前,是一副令人震惊的画面。 她看见,林嘉被一个陌生的男人半抱着,桌上是剩了一半的保温桶。从她的视角看去,林嘉的右手颤抖着搭在男人的肩上,看不清她是想抱紧或是推开。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 浪漫的音乐,夏夜的凉雨,温热的饭食,一个吻和一个拥抱。 丁莓一个趔趄,直接从书本上摔了下来。巨大的声响终于引来了屋内人的注意,林嘉惊愕地发现了被开了一个小口的窗户,她几乎瞬间反应过来。 “小莓?” 顾不上疼痛,丁莓犹如落入狼窟的肉兔,连滚带爬地拔腿就跑。 这一次,林嘉没有追出来。 这一次,林嘉没有救她。 直到一头扎进了雨幕,丁莓才发现,她忘记了带伞。 又是雨,讨厌的雨。 在上一个雨夜,林嘉也曾这样温柔地吻过她。可也是同样的雨夜,林嘉却去了另一个人的怀里。 丁莓犹如失去方向的孤舟,被狂风毫无头绪地乱撞。雨水顺着衣服的缝隙在皮肤上晕开,和眼泪混杂在一起,变得咸湿无比。 丁莓本想跑回宿舍,可途径树林时,却突然脚底打滑,猛地从高坡上掉了下去! “啊——!!” 呼救声来不及出口,丁莓本能地抱住头,可石头的磕碰硌得她生疼,突然,她被卷进一股激烈的水流里,几乎窒息。 她掉进了校园角落的池塘里。 池塘的水并不深,可是丁莓不会游泳。 湖水冰冷刺骨,丁莓感到四肢就像被水草缠住,连站也站不起来,只能竭尽全力地扑打水花。 每一次求救的呼喊都是一次新的呛水,暴雨让她睁不开眼睛,只有肺部传来火辣辣的疼,就快要无法呼吸。 望着黑云密布的天,丁莓突然想,如果她今天就这样死在了这里,会有人真正的为她悲伤吗? 她没有要好的朋友,而爸爸妈妈还有妹妹陪着。曾经她以为最偏爱她的林嘉,如今也不再只属于她。 丁莓又被丢下了。 丁莓又回到了一个人。 上帝为什么要给她余光,却又残忍地收回。丁莓很疲惫了,她感到身体越来越沉重,或许,真的要死了吧…… “同学?同学!” 岸上倏然响起一道呐喊,紧接着,一朵剧烈的水花在丁莓附近炸开。丁莓感到自己的腰部被人猛地撑起,她艰难地睁开眼,看见一个脸色发白、焦急不已的女孩:“同学,你醒醒!” 那是她第一次遇见谷茉,谷茉救了她一命。 也是因此,她收获了人生之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挚友。 丁莓险些溺死的事,并没有在校园之中引起很大的轰动。 这个意外事故的存在感,就像她本人一样微不足道。因为最后并没有大碍,所以丁莓没有选择报告老师,而是第二天照常地上课、放学。没有任何同学发现她的不对,也没有任何人前来过问。 只有林嘉,在某一个大课间的空隙,专程找到了丁莓,愧疚地向她解释。 “那天失态了,让你看到那些,很抱歉。” 丁莓垂着头,强装镇定地问:“他是谁?” 林嘉想看丁莓的眼,可丁莓却避开了她的目光。林嘉轻叹一口气,似乎也有些沮丧。 “……是家里给我介绍的相亲对象。” 丁莓在暗处紧握着拳,听见自己的声音都在发颤:“可是,你们在接、接……” 接吻一个词——她怎样都说不出口。 而林嘉也很歉疚似的:“对不起,当时我正在吃饭,我也没想到他会突然……” 丁莓知道,被男人性骚扰的滋味并不好受。所以,她并不忍心责怪林嘉。 可是,林嘉却好像并没有打算放过她。她非要拉着丁莓一番解释,也不知道是希望获取丁莓的谅解,还是仅仅为了平息自己内心的负罪感。 “小莓,我很喜欢你。可是你也知道,我今年已经27岁了。我家里人都很着急,我一直没有对象。我总不可能把你介绍给她们,你是我的学生。我们这样……是不道德的。” 丁莓拼命忍着眼泪,可是,既然你知道这是不道德的,那么为什么一开始又要来招惹我? “对不起,小莓。”林嘉红着眼睛低下头,“你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大概,我也是被一时的心动感蒙蔽了。和你相处的日子很开心,真的。” 既然她如此特别,既然和她在一起那么开心,那就不要离开啊。 她会长大,她不会永远都念高中,等她也27岁,她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结婚了不是吗? 可是,丁莓说不出口。 她没办法劝自己自私地把林嘉留下。 她知道,每个人对于爱情的接纳度都是不一样的,不是谁都有像她一样抵抗世俗的勇气。林嘉选择了一条更普适的坦途,和年龄相仿的相亲对象交往,从此不会再背上和学生乱搞的罪名,每天过提心吊胆的日子。 而丁莓选择了成全她。 只要,她曾天马行空地发光,而她也曾真心实意地欣赏,两颗寂寞的心有过短暂而热烈的共鸣——这样就足够了。 就这样,丁莓亲眼看着林嘉对着全班人公布了自己的喜讯;看着那个陌生的男人每周都来接林嘉约会;看着两个人在车窗内亲热温存……可她却连上前问一句“我们结束了吗?”的勇气都没有。 尽管,她其实早就知道答案。 视线从挡风玻璃外收回,丁莓捂住眼睛,只有泪水顺着指缝流下。 她忽然想点一根烟。人在心烦意乱、犹豫不决的时候,总是想做点别的什么,来转移注意力。 最终,她婉拒了谷茉送她回家的提议,独自回到了车里。支架上的手机导航显示,她距离目的地只有七十公里。 那么,就去看看吧。 其实,你自己也很好奇不是吗? 不需要邀请函,甚至不需要进场。丁莓只用坐在车里,远远地看上一眼新娘,知道她现在过得很好,就足够了。 对,这样就足够了。 12、结婚典礼 路上并不堵车,丁莓顺利地开了两个小时,很快便抵达了目的地。 林嘉的婚礼定在了本地的一家中档酒店,来了许多熟悉或陌生的宾客。酒店门口摆放着新人的婚纱照,婚礼场地堆满气球,酒宴买的是中等价位的套餐。中规中矩,挑不出错,也没什么亮眼的地方——就像她平凡而幸福的人生一样。 婚礼还没开始,丁莓戴着帽子与墨镜,站在门口凝望着那张迎宾婚纱照入了迷。照片上的林嘉仿佛还是十年前的样子,明媚的笑容、洁白的长裙。 丁莓看得眼眶酸涩,忍不住喃喃道,林老师,你说你27岁了,着急官宣成家。可是,你又为什么一直等到37岁才真正地领证结婚。 这时,忽然路过一个穿着伴娘服的女人,拉着旁边的人问:“小嘉在哪里?” “应该在那边的化妆间,新郎好像和她在一块呢。” 眼看着伴娘提起裙子走远,丁莓忽然生出一股悸动,或许,她能远远地看上一眼就走,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犹豫再三,丁莓还是鼓起勇气,抬脚跟了上去。 走廊尽头的化妆间,两扇门虚掩着,隐约可以听见里面人的谈话。丁莓恍惚之间好像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雨夜,她也是像今天这样,踮起脚小心翼翼地透过窗户偷窥林嘉和她的男友。 丁莓心头忽地涌过一阵酸涩。 算了吧,也不是非看不可。 丁莓收回了目光,正打算往回走去。可突然,一句遏斥传进了她耳朵里。 “是谁在那里?!” 丁莓吓了一跳,此时往外跑已经来不及了,她无法想象自己被抓个正着以后,场面会是多么的尴尬。于是,她只好匆忙地躲在了柱子后面,暗暗祈祷不要被发现。 男人走出了化妆间,四顾无人,摸着头咕哝:“奇怪,刚才分明看见一个影子。” 门内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听得丁莓一阵心颤:“是看错了吧?” “可能吧。”男人咧嘴一笑,“说起来,那影子好像还挺眼熟的。” 林嘉坐在化妆台前整理着自己的发饰,望着镜面里那个优雅的女人,微微一笑。扭头调侃新郎:“你看到谁了?不会是你初恋吧。” “哪儿能啊,分明是你老相好。”男人神秘地眨眨眼,“就那个女学生,你忘了?” 话音落下,林嘉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这种时候,你提她做什么。” “怎么,敢做不敢当?”男人反倒开始调侃她,“不对啊,你不是那种人啊。等等,你不会真的对那小妮动心了吧?” 林嘉黑着脸,只是紧紧地攥着梳子,一声不吭。 男人见状,一时也有些哭笑不得,忍不住提醒她:“你不会还在怨我吧?那天我突然过去学校找你,也是岳母安排的啊,我哪儿能推了。再说,我之后也都让你去找她和好,是你自己说不想继续了。谁叫你在她面前弄一个什么纯情女老师的人设。当时我们都说好了的,咱俩异地十二年,结婚前可以各玩各的,就是别把人往家里带,这么多年了,不都遵从得挺好的么?” 随着男人的话音落下,林嘉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反正她年纪小,玩玩就算了。你还不会真的对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动了心思吧?那我可真要笑话你了。” 气氛陷入一时的僵持。 “怎么可能?”半晌后,林嘉轻蔑地勾起嘴角,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下,“只是,之后再没遇到过她那么听话的。” 哗啦—— 走廊传来花瓶被碰倒的破碎声,林嘉紧绷着神经,提起裙摆来到门口。 “是谁?!” 从阴影之中,缓缓地走出来一个人。 林嘉的表情瞬间僵住:“丁莓?” 丁莓咬着嘴唇,脸上是两道风干的泪痕。她低垂着眼睫,紧攥的手指却将皮肤也划破。 “你怎么来了?” 林嘉的声音带着不可思议。丁莓慢慢抬起头,看见林嘉身着一席梦幻婚纱,裙摆拖落在地,缀着蕾丝与细闪,好似纯白的天使。 十年前,丁莓曾无数次在夜里幻想这个场景。那时候,她就心想,她的林老师日后如果成为了新娘,那一定会美艳到她移不开双眼。 假如,丁莓没有听见刚才两人的那一番对话,或许,她还能假装什么也没发生,以普通学生的身份,恭祝她的老师新婚快乐。 可现在,丁莓只感觉一阵刺骨的寒冷。 就像浑身被冻僵,泡进了福尔马林里。丁莓感到从头到脚趾的寒意,这种陌生感,令她心跳紊乱、胆战心惊。 在两个人的目光之中,丁莓颤声开口道。 “所以,根本不是什么相亲对象,对吗?” “从头到尾,都在骗我,对吗?” 林嘉被问得怔住,良久,面如土色地看向身旁的男人。 “所以,我才是那个第三者。”丁莓一步一步走到林嘉跟前,带着哭腔质问她,“——是我介入了你们,对吗?” “小莓,我……” 小莓——听着林嘉若无其事地呼唤她,如此陌生又熟悉好似什么也没发生,瞬间勾起了丁莓遥远的记忆,可也让她彻底陷入疯狂。 再也忍耐不下去,丁莓径直走上前,猛地扇了林嘉一个耳光。动作幅度之大,甚至扯坏了她的头纱。 “你别再这么叫我!” “啊!” 林嘉惊叫着扶墙,脸上的妆也被刮花。男人大发雷霆地推搡开丁莓,“你敢打我老婆?!” 丁莓应声倒地,男人如铁的拳头顿时似雨点落下。丁莓闪躲不及,疼得拧成麻花。她艰难地看向林嘉,后者只是白着脸,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 就像是在默允这一场癫狂的暴力。 在今天之前,丁莓还在骗自己,她相信,她们是短暂地相爱过的。就算结局不免落入俗套,另一个女主角为了躲避世人眼光而选择了另一个门当户对的结婚对象。可至少,她拥有一段无与伦比的回忆,她也曾得到过某个人独一无二的偏爱。 这样,至少丁莓还可以好受一些。 可是,她发现她错了。 她得到的偏爱,从一开始便建立在欺骗之上。那根本就是一个成年人在利用自己天然的优势,将另一个未成年孩子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悲剧。那并不是爱情,那只是欲望,是代异地爱人排解寂寞的替身,是拿来打发空闲时间的消遣。 她从来就没有得到过真正的爱。 或许,她真的是所谓吸渣体质。会被她所吸引的人,个个都是疯子。一个林嘉,又来一个戴宵月。 可是,林嘉给她的也好,戴宵月给她的也好,都只不过是空洞的海市蜃楼、镜花水月。丁莓只扮演一颗棋子,周旋于这些人之间,代替某人充当她们情感的慰藉。 但,丁莓不是一件工具,一样物品。 她是人,有自己的感情,她也需要爱——真正属于她的爱。 疼,好疼啊。好像五脏六腑都在燃烧一样。男人的体力克制是压倒性的,丁莓根本招架不住他的拳脚相加。还没两下,丁莓就俯趴在地,疼得直不起腰来。 “滚蛋,臭娘们!” 男人对丁莓大肆撂下粗鄙之语,可下一秒,他的后腰突然被飞出的板凳砸了个正中。男人吃痛地跪倒在地,丁莓也瞠目结舌地朝抛物线望去——那板凳居然出自一个她意想不到的人之手。 戴宵月。 板凳落在地上散成木架,血迹逐渐染红了男人的发丝。男人抹了一把脸,见到血,顿时怒火中烧,“妈的!” 见男人失控地朝自己冲来,戴宵月也没吭声,沉默地捡起地上的花瓶碎片,径直朝男人走去——丁莓看破了她如此危险的行径,登时吓得惊叫起来。 “戴宵月,你给我住手!” 13、戴宵月 和丁莓分开的这几天,戴宵月睡得很不安稳。 她会频繁地做一个梦,梦中不断变换着场景,直到眼前出现一个白色的幻影。等她走近,发现是一个熟悉的身影。 水芷穿着她们第一次相遇时的那件淡蓝色旗袍,依旧笑容温婉,嗓音柔美。 “小月。” 戴宵月艰难地牵起嘴角,笑容里透着几分疲惫:“阿芷。” 她已经很久没有梦见水芷了。如今再次在梦里相见——戴宵月知道,这并不是个好兆头。 梦境如幻灯片循环播放着两人的回忆,水芷就像是永不褪色的胶卷,永远静静地流淌在戴宵月的记忆之中。 “小月,你的名字很好听呢。” “小月,来尝尝我煮的元宵吧。” “小月,不用担心我,我明天就可以出院了。” …… 戴宵月来到水芷跟前,伸出手,轻抚着水芷的脸颊。柳叶的眉,淡红的薄唇——是她在梦中无数次描摹的画像。 失去水芷的第二年起,戴宵月开始会时不时地产生幻觉。 她听到有人在对她说话,就像在脑海中分裂出了两个人格。一个是水芷,一个则是她自己。 起初,戴宵月想用这样的方式,将水芷留住。 直到有一天,她心不在焉地游逛在街头,险些撞上电线杆而狼狈地摔了一跤。突然,旁边的一个路人好心地扶起她:“哎!你还好吗?” 那道温柔中带着沙哑的声音,几乎瞬间唤醒了戴宵月的应激反应。 “阿芷姐?” 戴宵月红着眼抬起头——却对上了另一张陌生的脸。她的双眸陷入了灰色的失望,可几秒后,忽然亮起了希望的余光。 “我没事,谢谢。” 戴宵月凑近的瞬间,路过的女人有些脸红耳热——这是她第一次被如此貌美的人接近,不禁有些忸怩。 看着眼前娇羞的女人,一举一动是如此的鲜活生动。戴宵月第一次产生了一个念头——一个狩猎的念头。 真实的体温,永远好过在脑中反复临摹一万遍。 就这样,戴宵月开始了她近乎病态的“集邮”生活。 先是声音,然后是容貌。任何和水芷有关的碎片,她都要收集起来。当两者越为相似,她便越会沉溺在这场疯狂的角色扮演之中。就像一个导演,严格对待自己的作品,指挥着演员一同“入戏”——就这样,戴宵月沉浸在幻想的模拟游戏里,几乎狂热、无法自拔。 而她最为痛恨的,就让她“出戏”的一切。 和丁莓相遇之前,戴宵月分手了十几个前任,最近的是一个相恋半年的女人。她是除了丁莓之外,最像水芷的替代品——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可临到分手时,女人却全然换了一副面孔。她被单方面分手而伤心欲绝,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越是纠缠不休,反而越会离戴宵月脑海中的那个影子越来越远——直到生出一种强烈的割裂感,让戴宵月彻底无法将她视为代餐。 戴宵月的冷暴力几乎将女人摧毁,而她因此做出的每一件事,都在不断地加深戴宵月的厌恶。 这是个无解的恶性循环。 最后,戴宵月觉得自己只是在浪费时间。 她腻了。 于是,没有丝毫留恋,也没有只言片语的解释,戴宵月直接离开了女人所在的城市,永不再见。 半年的感情,最后换来了坚决的绝情。戴宵月并不觉得愧疚,因为她从没有真的爱过那个女人。 找错了人,那就继续找。 戴宵月始终相信,总有一天,也绝对会有一天——她会如愿找到那个“完美替身”。 如今,她终于得偿所愿,她拥有了丁莓。 为了接近丁莓,戴宵月的确费了一番功夫。她自认不漏任何破绽,花了一年的时间,获得了丁莓的信赖。她持之以恒地在每个雨夜充当丁莓的守护神,直到让自己的存在变成了丁莓的一种习惯。 只可惜,美梦总是结束得仓促。 水芷生前留下的唯一一张照片不知何时被人偷走,梦醒时分,丁莓痛苦喊着“好恶心!”的表情,总会像利刃一般刺进戴宵月的心脏里。 一遍又一遍,提醒着她,这些都是假的。 丁莓并不是水芷。 戴宵月失控了。她装了一年,终于装不下去了。怒火像黑洞将她吞噬,她看着自己劈手夺过丁莓手里的照片,咬牙切齿地说:“丁莓,你不配。” 魔鬼的冲动过后,理智逐渐回笼。等冷静下来后,她试图收拾残局,修复这段破碎的关系。于是,像往常一般给丁莓做了一大桌好吃的,耐心地等她回家——戴宵月想让一切恢复秩序,重回原始的轨道。 可打碎的镜片,再也拼凑不出一张完整的镜子。 被丁莓赶出家门后,戴宵月茫然地走在街头。一张又一张陌生的脸颊从她身侧略过,可是她却不愿意多看一眼。 丁莓是迄今为止,她遇到过最好的一个。 无论是她从前见过的那些人,甚至是丁莓自己的姐妹丁若溪。 再也没有比丁莓更合适的了。 再也没有了。 又是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夜。戴宵月站在寒冷的屋檐下,忽然想起,丁莓很怕雨。不知为何,她像患上了恐惧症一般,一到雨夜,便会惊厥到无法正常入睡。 她想,或许,这是老天爷的旨意。 老天爷将水芷从她身边带走,五年后,又还给她了一个丁莓。 丁莓那样爱她,或许,她们可以各取所需。 戴宵月第一次产生了这样的念头,并且付诸行动,告诉了丁莓。 可是,丁莓永远也不可能接受这样的提议。其实,戴宵月早该意识到,丁莓是一个内敛的人,她有着很高的自尊,从来不愿意将伤痛示人。 在知道自己得来的爱其实属于另一个人时,她怎会甘心装作什么也没发生。 如今,再一次梦见水芷,戴宵月知道,这意味着——她的精神状态日益堪忧。 只有当诉求在现实世界之中无法得到满足时,她才会频繁地用梦来制造重逢。 也就是说,戴宵月又一次出戏了。 她迫切想要让一切重回正轨,迫切想要找到重新入戏的方法。 梦醒时分,戴宵月收到了丁莓的短信,让她去公寓楼下取行李。 那一刻,戴宵月便暗下决心——她一定要让丁莓回到自己身边。 无论用什么样的方式,无论丁莓接不接受。 所以,在捡到请柬卡片的那一刻,戴宵月毫不犹豫便踏上了路程。 因为,她知道,丁莓一定会去。 婚礼现场,工作人员在为庆典而筹划热场、宾客也逐渐入座。仅一墙之隔,私人化妆间内却已是剑拔弩张——就像一场割裂的讽刺电影。 戴宵月听到一些不寻常的动静,皱起眉靠近几步,小心试探地推开半掩的门。 眼前的场景,令她目瞪口张。 男人的怒骂,嘈杂的殴打声……戴宵月头痛欲裂,感觉眼前的画面开始褪色、幻化。 戴宵月仿佛回到了那一个静谧的夜,她手里握着水芷掉落的项链,小心翼翼地推开那扇厚重的木门。 屋内不断传来辱骂和殴打声,门内是她终生难忘的景象。 她看见,她捧在心尖上的意中人,此时却被另一个男人粗暴地压在身下,拳打脚踢。那本该像太阳花一样灿烂的裙摆,却被撕成破败不堪的碎片,只有殷红的血迹顺着大腿的根部流下。 “……阿芷?” 戴宵月的咽喉动了动,眼眶干涩无比。 “戴宵月,你给我住手!” 丁莓痛苦的长啸打断了戴宵月的思绪,她感觉眼前晃了几晃,等再度缓过神来——戴宵月低头看向自己,她的手上不知何时也早已沾满鲜血。 再抬起头,眼前的男人痛哭倒地,西装被血迹沾染。旁边就是身着婚纱、一脸惊恐的女人。再一侧过头,丁莓惊惧地掏出手机,一边伸手拦下了她:“戴宵月,你撑住,我马上叫救护车!” 幻觉逐渐消散,戴宵月吃力地张口,“阿……” 可声音才挤出半截便戛然而止,她这才发现,原来内脏早就痛得像皱成一团,她几乎发不出声音。 丁莓叫了救护车,医生说最快也要十五分钟。她挂了电话,把戴宵月扶着站了起来,想送她去门口等。 其实丁莓受伤并不严重,只是肚子、脸部分别挨了几拳,有些发红肿胀。可戴宵月就更严重了,她直接冲动地用工具和男人互殴,两个人都打得头破血流,或许还有更严重的内伤。 看着戴宵月鼻青脸肿的模样,丁莓忍不住责问:“你冲过来干什么?这又不关你的事。” 可无论她怎样,戴宵月却始终闷着头,半晌,才偏起了脑袋,气若游丝地看向丁莓。 “你还疼吗?” 声音有气无力,眼神却好似从前的温柔。 明明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谁的伤更严重。丁莓鼻子一酸,下意识地仰起头来。 “你给我闭嘴。” “站住,你们要去哪儿?”偏偏就在两人走到门口之时,林嘉愤恨地叫住她们,用手指着丁莓的鼻子,“你们把人打了,把我的婚礼毁了,还想一走了之?!” 丁莓回过头,却正好对上了戴宵月的目光。那一霎那,她好像萌生出一种感觉——好似戴宵月真的懂她想做什么。 那个眼神,就好像在对丁莓说:去吧,我支持你。 丁莓收回了目光,神情也变得平静。 “好,那我不走了,我来对此负责。” 在林嘉惊异的目光之中,丁莓大步推开门,步履沉稳地走向了台前。主持人正在放歌,一边热着场:“请大家稍等片刻,我们的婚礼庆典将于十分钟后正式开始……” 丁莓突然出现,一把抢过话筒。主持人都愣了一下,似乎没反应过来,还以为这是临时安排的惊喜节目。 “既然还剩十分钟,不如就由我来开个场吧。” 14、音乐的救赎 久违地登上舞台——尽管只是个小型婚礼的简陋看台。可面对台下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丁莓却恍惚梦回从前在巡回演唱会上发光发热的日子。那时候的她,年轻张狂,满腹经纶、才华横溢,浑身散发着自信飞扬的气息。 握住麦克风的一瞬间,丁莓感到镇定自若,什么不安的念头都突然消失了,好似被注入了一股无名的力量。 是音乐。 音乐是她自信的来源。也只有音乐,能让她感受到真实。 “各位来宾,相信大家今天欢聚一堂,都是为了来参加林老师的婚礼。我作为她的学生之一,也想亲口为她献唱一曲,以表祝福。” 话音落下,主持人被蒙在鼓里地带头鼓起了掌,台下陆续响起一片期待的掌声。丁莓朝后台的工作人员伸出手,“吉他给我。” “学生?谁啊?” “看起来有点眼熟。” “是要现场演唱吗?” “有点意思啊。” “她是不是被打了?她胳膊上好像青了一大块啊。” 眼看着丁莓抱起吉他坐在高脚凳上,宾客们好奇地议论纷纷。 “丁、莓!”走廊外,林嘉咬牙切齿,她想冲上台去将丁莓拽下来,戴宵月却扯住了她的头花,将她硬生生拉回了身边。 “你不去看看你的新郎伤势如何?” 戴宵月提醒了林嘉,林嘉看了一眼地上半昏迷的男人,意识到自己进退维谷的困境,只有绝望地呐喊,“来人啊,快来人!” 可还不等林嘉叫来救援,丁莓已然在全场的屏息中开了口。 吉他的音调高扬激昂,配合丁莓无与伦比的嗓音,两者相得益彰,奏出了最美妙的音符。 丁莓是个情感饱满的诗人,这一次,她没有再遮遮掩掩、也不想再刻意避其锋芒。她彻底放开了心胸,落落大方地施展自己的魅力。道貌岸然的双面女人、背德的师生恋、不伦的婚外情、背叛与溺水的雨夜……丁莓将无法诉说的痛苦编成了一个又一个生动鲜活的乐符,再融进了即兴创作的曲调里——并坦然自若地展示给了每一个路过的人看。那并不意味着她放下了自尊,相反,她释怀了。 她选择与过去的伤痛和解。 她的确曾迷茫彷徨、曾痛彻心扉,甚至从此惊惧雨水,只因她曾溺死于那个被爱人背叛的雨夜。她整宿地失眠,痛苦地想要抓住一丝能够证明她错误的痕迹——唯有这样,她才能说服自己接受这份缺憾爱情的不完美。 或许是因为她年纪太小?或许是因为她不够懂事?或许是因为她给不了林嘉需要的体贴与关怀? 林嘉的疏远将她推进了那个寒冷的雨夜,而这些问题则像是一道又一道的锁链,将她永远困在了里面。 可现在,丁莓终于想通了。 她被伤害,并不是因为她不够好,而是因为林嘉是个烂人——仅此而已。 于是,丁莓顶着青紫红肿的身体,勇敢地站在了舞台之上。 即使为千夫所指,即使遭众人误解,即使被嘲笑、被指不堪,可那又如何?错的人不是她,该感到羞愧耻辱的人也不是她! 弹完最后一个弦音,全场轰然。 有人认出了台上的丁莓,有人受到歌曲感染而赞赏不已,有人为歌词的信息量之大而惊叹连连。 终于,有人反应了过来:“等等,她唱的那个故事的主角,不会就是今天的新娘林嘉吧?” “你们看,她要走了!” “我想起来我为什么总觉得她眼熟了,她不就是那个歌手吗?那个——丁莓!” 等众人回过神来,丁莓已然丢下吉他,转身离去。她一步也没有回头,背影英飒,如秋风卷落叶,不留一丝痕迹。 等丁莓的身影彻底消失在了走廊尽头,观众席中的一个年轻观众忍不住掏出手机,兴高采烈地发起了微博,还配上了刚才录的全过程视频:“刚才居然在朋友婚礼上偶遇丁莓,她即兴弹唱了一首新歌,现场简直赞爆了!” 一条空降热搜正在悄然酝酿。 ---- 救护车将戴宵月送去了市医院。 夜间进的急诊,临时做了各种检查,最后得出报告,断了一根肋骨,手臂轻微骨折,所幸大多是些皮肉伤,没有伤到内脏。 最后,医生在病历单上签了字,“先办个住院吧。” 丁莓将戴宵月安顿好,扭头打开了朋友圈。今夜的朋友圈炸开了锅,朋友们个个都像瓜地里的猹。 丁莓和林嘉的共同好友太多,想忽略她的消息都难。据说,林嘉的下场更惨,婚礼被大闹一通,家丑外扬,双方家长都丢尽了颜面,在亲朋好友面前抬不起头来。而她的新郎伤势严峻,好像被打破了一个胆囊,已经拖去手术室了。他清醒的第一时间就想报警,最后却被林嘉拦了下来,大骂了他一通,说还嫌不够丢人吗。 丁莓隔岸观火地看完了全过程,最终长舒了一口气,不知怎么,感到浑身通透了许多。 而谷茉的消息也很灵通,第一时间就给她打了慰问电话。 “天啊,莓子,你怎么一个人偷偷跑去婚礼了!你跟我说一声,我陪你一起去啊!看视频里你手怎么了?为什么青了一块?他们怎么了你吗?” 谷茉没有抱怨她当众丢人,也没有不理解她大闹婚礼的恶劣行径,而是第一时间关心她的伤,自责没有陪她一起。 有这样的朋友,丁莓已经很满足了。 丁莓莞尔一笑,正要回应她,猛地反应过来:“等等,你说什么视频?” 自己沉浸式演唱和第三人称旁观是两种感觉——望着视频里模糊的自己,激情澎湃地弹唱着对人渣的控诉状,丁莓突然感到一阵后知后觉的难为情。 可没想到,这条微博的热度竟然还挺高。 底下有不少活人在热议:“这不是丁莓吗?我还以为她早就退圈了。” “她这是把渣女前任写进歌里,婚礼现场搞破坏来了?好狗血啊,不过也好刺激,哈哈哈哈。” “虽然她这行为挺坏心眼的,但如果那歌里写的都是真的,这林嘉也够没师德的,我支持这样报复。” “突然感觉她好像爽文女主,敢爱敢恨、桀骜不驯。这样有个性真性情的艺人不多见啊。” “有一说一,这首歌如果是即兴弹唱的,那她水平确实不错,有一点子当年出爆款的水准了。” 而她的粉丝们更是彻夜疯狂,恨不能在热搜上开联欢会。 “有没有大神能搞一个音质高点的纯音频出来?光这一个座机拍的视频,根本听不够啊。” “果然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莓姐沉寂这么久,一朝井喷啊!” “这么多年不发新歌,一来就直接上硬菜啊!这首歌我又能听半年了,作曲、歌词,简直可以封神的地步——难以想象这居然是她临时创作出来的?” …… 等所有事都处理好了,手机也耗尽电量关了机。丁莓本想驱车回绵安,可站在医院楼下,灯火阑珊之时,她半靠着车窗,双手插兜望着戴宵月所住的那一层楼,从她的病房里透出一盏微弱的灯。 丁莓犹豫片刻,一咬牙,还是关上了车门,扬长而去。 …… 半个小时后,她又带了一碗小馄饨回到了住院部门口。 啊,可恶,她还是昧不了自己的良心。 虽然戴宵月也骗过她,虽然戴宵月也同样可恶。 可是,今天,毕竟是戴宵月救了她。 若不是戴宵月出现,她今天被关在那个狭窄的化妆间里,指不定被两个疯子揍成什么样。戴宵月替她受了这个伤,还帮她出了一口恶气。 于情于理,丁莓都无法在这种时候将戴宵月独自抛下。 算了,就当是还人情,等戴宵月出院了,她们就从此两清,相忘于江湖。 丁莓暗下决心,一边提着小馄饨上了楼。等电梯到达,推开病房门,丁莓却发现,戴宵月身上还缠着绷带,却已经开始换衣服了。 眼看着她行云流水地将黑色背心穿上,丁莓有些惊讶:“你要去哪儿?” 15、玛瑙项链 听见丁莓的声音,戴宵月一愣,动作随即也放缓了。 她没有回答丁莓,而是扬起眉:“你手上那是什么?” 丁莓一怔,突然涌起一股做贼心虚的感觉。不对,她明明是做好人好事,她有什么可心虚的? 接着,丁莓理直气壮地把小馄饨放在了床头柜上,手指一点,趾高气昂道:“给你的。” 这一回,惊讶的轮到戴宵月了。 “我以为你已经走了。” “是打算走。”丁莓顿了顿,“但是你办了一个礼拜的住院吧。再怎么说,我也不至于把你一个人晾在这儿。” 话音落下,戴宵月的眼睛一点一点地亮了起来,犹如星夜之中的萤火虫。 丁莓偏偏就见不得她这样,于是坏心眼地补充了句:“所以,我给你请了个护工。” 戴宵月眼睛里的光一下就噗呲地熄灭了。 丁莓在心里暗爽,面上仍波澜不惊:“你还不打算给我解释,你穿衣服是去哪里?” 戴宵月停顿片刻,宛若失去方向的车,将头缓缓地垂了下来。 “我想去找你。” 丁莓冷哼一声,只觉得她亡羊补牢:“如果我想见你,你不用找我。如果我不想见你,你找我也是徒劳。” 戴宵月不置与否,丁莓也不想再跟她干耗,潇洒地转身离开:“你好好休息吧,我明天再过来。” 随即,就把戴宵月扔在了身后,独自回了酒店。 当然,丁莓也的确给戴宵月请了个护工。当晚,她把酒店的浴缸蓄满牛奶水,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又睡了这个月以来最安心的一觉。 第二天,丁莓在酒店吃完了早餐,不疾不徐地开车来到医院,护工已经帮戴宵月买好了医院的营养餐,丁莓含着一根香橙味的棒棒糖,看着她喝完一碗清淡的白粥,看样子胃口挺好。 “看起来你情况还不错,我过几天再来看你吧。” 丁莓把啃光的糖杆丢进了垃圾桶,随即起身拉开了门。 干脆就当是旅游散心了。丁莓思索着一会去逛哪个商场,再给谷茉带点什么特产回去好,一边推开了病房的门。 戴宵月一见丁莓作势要走,连忙从床上坐了起来,“等等。” 丁莓下意识一回头,戴宵月突然转过身,从枕头下摸索了半天,最后掏出了一个墨色的羊绒毛礼盒。 “姐姐,这个。” 丁莓愣了愣。 礼盒打开,那是一条玛瑙色的项链,被人工打磨得很好,发出璀璨的光。 “这条项链,是我的珍宝。”戴宵月手捧着项链,珍重地为丁莓系上,“姐姐,我想送给你。” 丁莓心一悸。 戴宵月正要穿扣,丁莓却猛地抓住她的手:“这算什么,收买我吗?戴宵月,你不会以为我会感动吧?” 戴宵月停顿了数秒,最终只吃吃地答:“只是感觉,它很适合你。” 丁莓闻言一笑,眼眶却浮起了酸涩。她伸出手,看着那条项链,“可我从来都不戴项链。你送给我做什么?” 这条项链的颜色很漂亮,形状像是一道圆润的弧。丁莓一眼便识出,这条项链的价值。 按照她对戴宵月的了解,这样贵重的项链,已经超出了她的消费能力。 在从前,戴宵月不是没有送过丁莓礼物,但大多是一些物美价廉的小玩意儿,或是一些体现用心的手工制品。只有一次,戴宵月送了丁莓一只某奢侈品牌子的手提包,不过,丁莓一眼便识出了那是个高仿的a货。丁莓知道,戴宵月在外欠了债,常年囊中羞涩。所以,她选择不去开口戳破戴宵月的自尊心。 而今天,戴宵月却一咬牙,给她买了一条这样精致的项链。 丁莓太了解戴宵月了。 也正因为她熟知戴宵月的那点心思,才会很快反应过来,戴宵月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与丁莓和解,让此事就此翻篇。 丁莓垂下头,眼神晦暗。 戴宵月骗了她一年,又救了她一次——也好,就当是两相抵消,从此,她们就两清了。 离开医院后,丁莓径直来到了一家珠宝店。她知道,这条项链应该花了戴宵月不少的积蓄,她并不是爱占小便宜的人,也不想亏欠戴宵月半分。 丁莓路过一个又一个展示台,脑海中模拟着戴宵月戴上这些珠宝的样子,怎么想都怎么奇怪。或许是因为她认识戴宵月这么久以来,戴宵月大多都是素颜示人,偶尔妆点些深色眼影和红唇,都会觉得气质截然不同。 况且,丁莓也不是热爱收集首饰的人。她崇尚极简主义,对这些累赘的珠宝一向不感兴趣。 这样的前提条件下,戴宵月怎么会想到送她项链的? 丁莓正有些好奇,旁边眼尖的店员突然瞥见了她背包里的首饰盒,惊叹道,“呀,小姐你好眼光,这不是我们店里的《marryme》系列经典款吗?” 丁莓一怔,随即从包里掏出戴宵月送她的那条项链,“你说这个?” 店员接过仔细一端详,更加确信了:“没错。不过,这是很多年前的款式了,现在市面上基本很难买到。” 丁莓心里咯噔一下,顿时有了一种强烈的不安感。 “而且,《marryme》系列是我们推出的特别定制产品,一个身份id终生只能购买一次。”偏偏,店员还不懂得察言观色,一个劲地夸赞道,“小姐,送你这条项链的人,她一定很爱你。” 丁莓却感觉耳畔嗡的一声,突然间什么也听不清了。 一个人终生只能购买一次。 原来,这是戴宵月给水芷买的定情信物啊。 “这条项链,是我的珍宝。”戴宵月当时的话语还萦绕在耳畔,“姐姐,我想送给你。” 丁莓突然感到一阵无端的寒意,从脚趾生到发缝。她瞬间冷了脸,转身就大步流星离开了金店,摔门,扬长而去——只留下一脸无辜的导购站在原地,不知道是自己的哪句话踩了这个顾客的雷区。 丁莓将所有喧嚣都踩在脚底,一边心神不定地往前扎去,一边不知觉地红了眼睛。 是啊,她怎么没有早点想到呢?这样一来,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真是太傻了,丁莓啊丁莓,你简直没救了。 你怎么能真的相信这是戴宵月给你送的礼物? 戴宵月,她根本没改。 她还是把你当成了水芷。 丁莓早该意识到的。 平时,戴宵月如此缩衣节食,就连约会也只会带丁莓吃路边的小店。原来,她对水芷却是如此慷慨大方啊,动辄便送出一条上万的珠宝。 丁莓突然想起了很多往事,这些早已陈旧泛黄的记忆,如今再次回想起来,就更令人心酸不已。 那时,丁莓认识戴宵月不久,第一次带她去爬山。 日落时分,夕阳西下,落日如火般明亮,将溪流映照得通红。空气清新,令人心旷神怡。 开阔的视野更能欣赏景色。丁莓眼看着夕阳落幕,繁星点缀起了夜色。浩瀚星辰,皎洁月光,蝉鸣绵绵,清风习习。这一大片纯洁不染的星空,是城市的高楼大厦里难能一见的美景。 “我从小在乡下长大,对这样的景色,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戴宵月说,“只是,我也想带你来看看。” 亲眼看看,我从小看到大的美景。 戴宵月的话,让丁莓很难不动容。尽管刚来时,丁莓脑海里冒出的还只有恼人的蚊虫和拖拉机刺耳的噪音。她那时忍着不适踩在泥土里,暗自心疼被弄脏的昂贵高跟鞋。可此时此刻,她却开始试图理解戴宵月的田园情结了,甚至情不自禁地感叹,“真美啊。” 就在这时,戴宵月弯腰从车里搬来了一盆绿植,是她亲手种的淡红色郁金香。 丁莓正饶有趣味地赏着花,戴宵月忽然开口:“我的老家在很传统的农耕村落,村民们最擅长的就是种植。” “所以,”丁莓顿了顿,“你就把你种的花送给我?” 戴宵月认真地点了点头。 “在我的老家,”她说,“人们会将自己亲手种植的花草送给重要的人。因为对他们来说,植株象征着生命力,是代表灵魂的信仰。” 重要的人。 丁莓没有说话,再抬起眼时,却恰好对上了戴宵月的双眸。 那一次,戴宵月难得地没有羞怯,而是专注地回望着丁莓。她的眸色温柔似皎白月光,静谧如一潭春水,让人不自觉地沉溺进去。 丁莓的嘴唇抿了一抿。 “那你为什么要送给我?” “因为颜色。” 戴宵月却莞尔一笑,笑容纯洁得一丝不染,伸手指向郁金香的花朵,“很像你的眼睛。” 她的笑容如此天真,仿佛那个想歪的人是丁莓自己。 “傻不傻,”丁莓故作自然地别过脸,“那只是美瞳而已。” 戴宵月反倒没心没肺,憨憨地笑着:“嗯,很漂亮。” 丁莓就在那时察觉到,戴宵月和她是如此的不同。她没有一丝虚假,没有任何自以为是的伪装。她就像金黄茁壮的稻穗,像午后洒在田埂上斑斓的阳光。 那大概是丁莓第一次对戴宵月心动。 可是,她完全被骗了。 原来,她才是那个真正傻到家的蠢蛋——什么待人真诚,什么毫不虚假?都是狗屁,都是扯淡! 从开始到结束,戴宵月都只不过是在利用丁莓!她透过丁莓的皮囊,凝视着的却是另一具灵魂——她的誓言是对水芷,她的慷慨是对水芷,她的一往情深全部都是因为水芷。 戴宵月说:她叫良宵美景的宵,皓月当空的月。 当时,丁莓默默地将这句话记在了心里,时间一久,就变成了一道浅浅的伤疤,风一吹,只留下一道淡色的血痕。 想忘的时候,却忘不掉了。 现在,丁莓只想逃离,逃得越远越好。 她不想再抱着残缺的回忆,整日靠幻想度日。清醒一点吧,戴宵月不会再爱她了。 或者说,戴宵月从头至尾就没有爱过她。 就连她得到的道歉礼物,都只不过是水芷不要了,才退而施舍给她。 戴宵月今天送她项链——究竟是想安慰丁莓被伤害的心,还是弥补她自己来不及对水芷补偿的愧疚? 亏她前一秒还觉得亏欠、亏她还真的留下来,陪戴宵月住院。 现在,丁莓连一秒钟都不想多呆下去。 16、带我回家 戴宵月在医院左等右等,丁莓始终没有露面。 她一整天就呆坐在窗前,望着楼底来往的人群,目光焦灼地搜寻着某个熟悉的身影。从天亮到天黑,滴水未进,都快坐成了一座石雕。 最后,就连护工都看不下去了,拿着保温桶走过来:“小姐,多少吃一口吧,医生说你现在需要补充营养。” 戴宵月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固执地望着窗外,只道:“丁莓呢?” 护工知道她是问自己的雇主怎么还没回来,一时也面露难色,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丁小姐她……” 戴宵月见状,心里已经了然几分。可她偏偏执拗,按下保温桶,坚持继续盯着窗外。 “那我先不吃了,等她。” 护工顿时有些着急。见戴宵月身形消瘦,单薄的背影好似随时都要倒下似的。她一时也怕出什么问题,忙脱口而出:“那你今天都不用等了!” 话音落下,护工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言。 果不其然,闻言,戴宵月脸色微微一变,“你什么意思?” 既然木已成舟,护工索性破罐破摔道,“我意思就是,丁莓小姐已经回去了,您还是先把粥喝了吧,别连累了身体呀!” 戴宵月神色僵住,血色一点一点在脸上消失。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护工看着戴宵月勃然震怒,一时也有些心虚,“这不是丁小姐不让我说嘛,这,我也没办法啊……” 戴宵月无心责怪护工,如梦初醒般攥住外套,朝门外大步冲去。 只留下护工一人在后面干喊:“哎,小姐,你要去哪儿啊,都这么晚了!可千万注意安全啊!” ---- 夜色落幕,出城的高速公路上,只有稀少的车辆在穿行。 丁莓开到一半,太阳穴酸胀得不行,只好下来服务区买了根烤肠。夜间开车很辛苦,她这会儿已经有些困倦了,懒洋洋地靠在车门上,打开了手机的收信箱。 热搜爆了以后,她的工作邮箱已经被各路人马发来的消息塞得爆满,为首的第一条就是公司的唐姐发来的邮件。 “小丁,我看了你的视频,歌不错,有考虑收录进新专里么?” 丁莓读完,不禁失笑。 她动了动手指,却不知道如何回复才好。 唐棠——盛乐公司的第一金牌制作人,掌握着公司最优质的渠道和资源。在丁莓最落魄的雪藏时期,曾眼巴巴地指望着和她合作出一次专辑来咸鱼翻身。于是,想方设法地巴结唐棠,大到送礼打点,小到跑腿买咖啡,向来是有求必应,不敢有丝毫怠慢,只为唐棠能多看自己一眼,多给自己一次机会。 如今,唐棠居然主动找上了她。 放在以前,这简直是一件值得丁莓开香槟庆祝的喜事。 丁莓应该高兴才对。 可是,一想到自己是靠什么方式、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才能得到这些——丁莓顿时又高兴不起来了。 她曾以苦痛谱写出了石破天惊的出道作,可如今,她又该用什么来准备新专辑呢?难道,让她去写戴宵月吗? 丁莓突然想起了妹妹曾对她说过的话:“没想到你还故技重施,想为新专辑做准备是吧——这次又是把谁当做素材了?” 丁莓愣了愣,最终,没有回复,只是悻悻地关掉了手机。半晌后,又苦笑了起来。 饶过她吧。 她还想保留最后一丝尊严。 夜风吹得有些冷了。丁莓忍住心酸的感觉,将垃圾扔进垃圾桶,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一辆出租车经过身边。她脑袋正麻木着,没太在意,只回了车里,一踩油门想开出服务站,满心想着回到家里去。 可偏偏就是斜眼看向后视镜的数秒间隙,等丁莓再抬起眼,突然间就发现挡风玻璃前站了一个模糊的人影。 丁莓猛地刹车,大声鸣笛:“谁?不要命了?!” 等视线重新对上焦——丁莓赫然发现眼前不要命的女人正是戴宵月。 戴宵月居然追了出来。 简直就像狗皮膏药一样难缠。 丁莓神色凝重,猛打方向盘:“滚开!” 可戴宵月却不依不饶,跛着腿也要追过来,甚至踉跄地伸出手,想去扶丁莓的车前盖。 “你要走,怎么不跟我打声招呼?” 戴宵月就在离车不到一米远的位置,她只穿一件单薄的格子衬衫,瘦弱的肩背在寒风中更显得摇摇欲坠,就连嘴唇都失去了血色,多了几分骇人的苍白感,好像随时都要倒下似的。 丁莓见她这幅模样,却咬牙切齿:“我为什么要跟你打招呼?” 戴宵月被反问得一时哑然,再定睛一看,丁莓的脖子上没戴着她今天早上送她的项链。戴宵月神色顿时晦暗了几分,语气也软了下来:“你能别再生我气了吗?” 她本意是想示弱和好,可丁莓却不吃她这套,反倒怒极而笑。戴宵月太会倒打一耙,好像那个不讲道理的人是她。 索性,丁莓也不想跟她讲道理了,直接按下喇叭:“你不值得我生气。让开,不然我就直接从你身上碾过去。” 戴宵月下意识松了手,下一秒丁莓就踩动油门。一见车要走,戴宵月又硬着头皮拦了上去,双手张开挡在车身前,像个英勇就义的烈士一样。 丁莓却比她更犟,见戴宵月以肉躯来威胁自己,她更是瞬间起了逆反心,一咬牙,直接开了过去! 电光火石间,戴宵月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她的旧伤还没好利索,就又火速添了一道新伤。即使丁莓在最后时分紧急调转方向,可戴宵月的小腿仍险些真的被车碾到,两个掌心更是碰破了皮。 这场两人针锋相对的摩擦,最终以两败俱伤落幕。 真是疯了!丁莓脑袋发热地甩开车门,走下车,指着戴宵月的鼻子破口大骂:“特么傻*,你真想让我变成杀人犯是不是?!” 戴宵月半倒在地上,衬衫沾满了灰沉,蓬头垢面的,连眼尾也红了一圈。 “只要你能尽兴,把我千刀万剐了也行。” 可她说这话时,眼神却仍然是倔强的。 丁莓瑟瑟地收回了手指,却说不出话了。 她的眼角突然有些酸涩。 不是可怜戴宵月,是可怜自己。 就在那一刹那,她心底突然萌生了一股压抑的、干涩的、痛苦的情绪,只有一点点,却足以令她堕入深渊——她居然有些羡慕起了那个叫做水芷的女孩。 水芷该有多么的幸运,才能被一个人这样奋不顾身地深爱着。 这样不惜肆意伤害另一个人的心、践踏另一个无辜人的感情,也要留住那一丝最后的残影——只为留住那一丝最后的残影。 丁莓从来没有被这样爱过。 对于家人也好,对于林嘉也好,她似乎总是那个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存在。尽管身边从不缺声色犬马的玩伴,可丁莓却始终都感觉孤独——深刻入骨的孤独。这万家灯火,没有一盏是为她而留。 她其实没有家。 “姐姐,如果你要走,能不能,最后送我回家。” 一抬眼,正对上戴宵月泫然的双眸。她咬着下嘴唇,似乎是隐忍着泪水。如此模样,让丁莓恍惚间梦回她第一次见戴宵月时的场景。 那时候,戴宵月也是像这样,用最可怜的面孔,最残忍地骗了她。 如今,要她带戴宵月回家?丁莓冷笑一声,摇摇头。 “戴宵月,你能不能要点脸,那已经不是你的家了。” “我知道。” 戴宵月却并不意外一般,沉默许久,最后抬起了头,“我是指,我自己的家。” 丁莓指尖一颤,戴宵月又趁机挣扎着从地上支起。丁莓以为她要缠上来,一狠心,用尽最后一丝理智,控制着自己扭过头回到了车上。 可就在她发动车子时,从后视镜里看见戴宵月跌跌撞撞地朝她靠近,一边低微地乞求着:“姐姐,求你了。” 车开得越快,戴宵月的身影就变得越小。 丁莓的心突然抽痛了一下。 她知道,戴宵月身上没带多余的钱,在这样冷清的高速公路上,她跛着脚,受了伤,别无去处。 可让丁莓更无言以对的是,她没想到,戴宵月,居然愿意为了水芷,让自己变得这么狼狈。 最终,丁莓痛苦地闭上眼。 ---- 晨光熹微之际,车缓缓停在了村口。车门打开,眼前是一条崎岖的乡间小道。 丁莓如约带着戴宵月回到了她从前的住处。 戴宵月下了车,一瘸一拐地往前挪动。尽管已经向丁莓道别,但她还是不忘三步一回头,吃吃地望着丁莓,眼神颇为恋恋不舍。 “姐姐,进去坐坐吧。” 丁莓攥着方向盘,不置可否。 戴宵月见她没有明确抗拒,更是回头几步,抓住车窗,似乎想留住丁莓一般。 “能再多陪我一会么?” 眼前的村落,是丁莓从未来过的地方。 从前只听戴宵月偶然间提过,知道她从小在乡村长大,后来没念书跑到隔壁县城,又一路辗转去了大都市。 丁莓知道,这里是戴宵月从前和水芷居住的房子。 17、侥幸 沿着林荫小道步行五百米,一栋老房子映入眼帘。红砖绿瓦,看上去十分有年代感。自带的院子里还养着花花草草,有些枝叶茂密,有些则已经荒废枯萎。 戴宵月一眼便对上了她苦心经营的小花园,见到花草凋零,顿时心疼地拨开竹篱笆,揉了揉残败的花瓣,又捧起一抔土。 “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回来了。”戴宵月脸上的表情还很遗憾,“我的花都枯死了。” 丁莓收回了目光,不想去看戴宵月如何感时伤怀,于是便背对着她,一脸的不耐烦。 “我要走了。” “姐姐,”戴宵月连忙踉跄地上前,哀求一般轻轻握住她的手腕,“我带你进屋坐坐吧。” 可她又怎么会懂,丁莓此刻有多么归心似箭,恨不能下一秒就从这里消失。丁莓一直闭着眼睛,是因为不想去面对这房子的一切,她强忍着不让脑海中出现戴宵月和水芷在一起生活,两人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的画面——亲眼目睹这一切比杀了她还让人难受。 “到此为止吧,戴宵月。” 见丁莓执意要走,戴宵月也有些慌张了。她跌跌撞撞地跟上丁莓离去的背影,远远地大喊:“等等,你能再满足我最后一个心愿吗?” 丁莓迟疑的脚步停顿了半秒,戴宵月就立马接道:“姐姐,我想再听你唱一遍那首歌——你在婚礼上唱的那首。” 那首歌并不是唱给戴宵月的,丁莓有些不解,她为什么会在这时候提起这个。 “去年,我听你唱过一次。”而戴宵月这时也苦笑着解释道,“虽然词不一样,但是曲调很熟悉。” 闻言,丁莓倒是意外地愣住了。 没想到,戴宵月还记得。 自从高中结束、和林嘉正式分手后,每一年的毕业季,丁莓像是产生了应激反应一般,总是会不由自主地跑去酒吧独自买醉。望着那些刚结束高考、结伴来到夜店贪玩的年轻女孩儿们,心中难掩心酸与失落。 不过,在去年的同一时间,她没去酒吧过夜。因为戴宵月煮了一桌的好菜,软磨硬泡将她留在了家里。 她喝得有点多了,醉醺醺地躺在沙发上,看着戴宵月系着围裙安静地收拾残局。她叫一声,戴宵月便温柔地回过头来,冲她莞尔一笑,应道,“嗯?” 那一刻,丁莓忽然感觉,她好像再也不是一个人了。 尽管,在现在看来,那时的念头只是昙花一现的错觉。 但在当时的一瞬间,丁莓却是真切的感动。 也是在酒精的催化下,她有感而发哼唱了一段未成形的曲子,配着两句歌词,向林嘉捎去了问候。 林老师,你现在还好吗。 林老师,我也终于有家了。 那晚,丁莓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睡熟了,难得的安稳觉,一夜无梦。第二天,等醒过来,她发现自己早已把谱子忘得七七八八。这么多年了,丁莓也只哼唱过那么一次。 在林嘉的婚礼上,丁莓绝望地望着这个无数次曾出现在自己梦境中的女人,穿上婚纱、冷眼旁观她被别人□□——灵光乍然一现,尘封的记忆再度苏醒,这首曲子顿时流入了丁莓脑海之中,愤怒的灵感犹如井喷之泉。 她决定用同一首曲子来唱出林嘉的背叛。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原来,知情的人不只是她一个。 戴宵月也还记得。 丁莓的眼眶有些湿润。 可是,戴宵月,你现在跟我说这些,又是何用意呢?难道你想提醒我,你很了解我,而我离不开你吗? 丁莓紧攥住拳,猛地驻足。她回过头,透过敞开的门看向了戴宵月的家里。这屋内的装潢泛着陈旧老土的气息,可看得出来,房子被前主人爱护得很好。挂壁的小清新纸画、针织的素净桌布、整洁干净的毛绒地毯……大概,水芷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即使条件简陋,她依旧将小屋布置得井井有条。 丁莓的心有些刺痛。 “当时,你为什么要跟他打架?又为什么要帮我?”丁莓盯着戴宵月的双眼一字一句地问,“是因为水芷吗?” 戴宵月没说话,可她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丁莓自嘲地苦笑起来,心中懊恼自己又何必多此一举,简直自取其辱。 丁莓望着戴宵月的双眸,其实她没有变。她仍是像她们第一次相遇时那样,那双波动的眸炽热而滚烫,深深望着丁莓,目不转睛,仿佛在透过她的躯体在直视她的灵魂。 “她是一个怎样的人?” 三秒后,丁莓突然有些后悔把话问出了口。 其实连丁莓自己都有些惊讶,她竟然会开始好奇关于水芷的事。她又想听到戴宵月怎样的答案呢?更进一步,就算得到了所谓的答案之后,她又想去做些什么呢? 太可怕了。 她都有些不像自己了。 丁莓痛苦地移开眼。 话音落地,戴宵月也有些诧异,似乎是没想到丁莓会主动这么问。但她正要回答之际,丁莓突然打断道:“算了……你不要告诉我。” 戴宵月便不再开口了,眼神一点一点地恢复了沉寂。 丁莓心酸地想,或许,她必须承认,她其实很羡慕水芷。 羡慕水芷即使死了,也仍有活着的人愿意永远爱着她。尽管这份爱偏执、自私、不顾一切。 可那,也恰恰是丁莓所需要的。 这份情感逐渐地扭曲了,丁莓突然失控地伸出手,颤抖着推掉了院子里的盆栽。 那花盆掉在地上,霎时间碎成了好几瓣。连同枯败的植根一起,散落了满地——就像戴宵月枯萎的爱一样。 丁莓知道,那些都是戴宵月亲手为水芷种的花束。水芷生前一定很爱赏花吧,不然戴宵月怎么会种了一堆又一堆、看见花朵枯萎,还真情实感地觉得伤心。 丁莓也知道,她毁掉了戴宵月送给水芷的心意,戴宵月一定该记恨她了。 花朵落地,丁莓感觉手指都在发颤,可她仍固执地站在原地,倔犟得像只小兽。 可是,她偏就想任性一回。 而戴宵月一眼便识破了丁莓的心思。 戴宵月沉默了数秒,最终,在一片死寂之中,无声地抬脚走到了丁莓面前,停住。 丁莓本来已经做好承受她怒火的心理准备,没想到,相反,戴宵月没有责怪她,反而柔和地牵起了丁莓的手。 丁莓一愣,戴宵月又温声关心道:“姐姐,你才受了伤,不要再碰到手。” 丁莓的肩背颤了颤,不可思议地望着一地碎土:“你说什么?” “我说,”戴宵月耐心地重复了一遍,“姐姐,你才受了伤,不要碰到手了。” 丁莓怔了片刻,突然笑出了声。 戴宵月果真很了解她。 就连她的软肋在哪儿,也能摸得一清二楚。 等回过神来,意识到了自己的窃喜,丁莓自己都忍不住为被刚才的所作所为吓了一跳——可是,等等,不该是这样的。丁莓失措地为自己辩解,或许,她只是有些心里不平衡,只是有些不甘心。 所有理由都不过是借口,其实——她应该承认的。 她的确因为戴宵月这一点点的偏袒而感到暗自庆幸。 丁莓第一次为自己而感到可耻。 她明明知道,戴宵月不配。她明明知道,自己不应该。可她偏偏就是贪恋戴宵月对她的那一点点好。 在戴宵月柔声哄她的一瞬间,丁莓脑海中蓦然闪过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或许,这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爱情。既然人死不能复生,那是不是也意味着,她还是那个唯一? 对戴宵月来说,她还是唯一,只能是唯一,是最完美,是不可替代。 她为戴宵月提供一个精神寄托,而戴宵月则将对水芷的补偿心理投射到她的身上——这是不是也算一种公平? 只要戴宵月还对她好。 只要戴宵月只对她好。 丁莓倏地笑了,或许是因为这则笑话太过荒诞,也或许是因为她同样看不起这样软弱的自己。 戴宵月曾说,只要她想,她们随时可以回到从前的日子。 怎么可能真的回去呢? 尽管往事可以不提,表情可以伪装,可丁莓心里分明很清楚,在她27岁生日的那天,在看到戴宵月合照的一霎那——一切就早已如同脱缰的野马,毫无退路地越出了正常的轨道。 她们已经不可能再回到过去。 丁莓望着戴宵月的双眼,从未感到身旁之人是如此的遥远而陌生。她已经记不清自己从前爱戴宵月时的模样了,正如戴宵月也始终只是将她看作别人的替身。 “戴宵月,再见,以后别再联系我了。” 转过身的瞬间,丁莓将戴宵月远远地留在了身后,眼泪就像断掉的珠子落下。 ---- 丁若溪猛地将手机扔进了垃圾篓,望着屏幕被大力摔出两道碎痕,她眼睛里都快龇出了火花,怒目切齿道:“这谁买的热搜?疯了吗?!” 周围的几个玩伴女孩见状,谁也不敢招惹发怒中的魔女,顿时纷纷起身,“那溪姐,我们就先回去了。” 丁若溪头也不回,“快滚!” 热搜爆出的当天,她第一时间看到了这则新闻。 丁若溪的脸色都青了。 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当初,她故意把结婚请柬丢在丁莓家里,让她看到林嘉的婚讯——可不是为了让她去婚礼现场大闹一通上热搜的。 丁若溪承认,她给丁莓发请柬的举动是冲动了些。可那也是因为她看见丁莓和戴宵月走得那样近,嫉妒得就快发疯。丁若溪本来是想用这种方式来警告丁莓,让她知趣一些,不要重蹈覆辙、自轻自贱。 可没想到,最后弄巧成拙。丁莓不仅没有因此而退却,反倒大肆跑去林嘉的婚礼,被揍了一顿不说,还弄了首大爆的歌出来,一时间搞得全网热议纷纷。 丁若溪感到自己的理智一点一点快被丁莓逼上了绝路。 尤其,在爆出的视频里,她清晰地看见,在丁莓演唱的舞台角落里,一个熟悉的身影若隐若现。那绝对就是戴宵月,她不会认错的——化成灰也不会。 戴宵月居然还对丁莓纠缠不休。 想起数年前,意外撞破丁莓与林嘉的地下恋情时——丁若溪度日如年、百般折磨的煎熬日子,那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这样的痛苦,她绝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丁若溪怨愤地攥起拳。 “姐,我决不允许你再爱上别人。” 18、新专辑筹备 清晨的阳光穿过窗帘洒在木质地板上,丁莓裹着睡衣趴在床上,睁着一只眼睛,叹气连连。 上了药后,身上的红肿已经消退了许多,但骨头仍是酸痛的。丁莓正皱着眉揉肩缓解疼痛,手机忽地收到一条短信,是唐棠发来的。 “今天来公司一趟,有事跟你商量。” 不容置疑的口吻——丁莓知道,一定是很重要的事,才会让唐姐这样笃定。 丁莓看了眼时钟,早晨八点。昨晚她连夜赶回了家,一整晚都没有睡好过。一闭上眼,脑海前全都是戴宵月。她身旁还站着一个女人,和自己有着一模一样的脸。丁莓知道那不是自己,那是水芷。 丁莓已经很疲惫了。 但丁莓知道,她不能在这时候停下。好不容易有了新的工作机会,就算硬着头皮也要上。就像她的朋友谷茉一样——墙缝里生出根,也能开出枝繁叶盛。 她只会写歌,也只能写歌。尽管她嘴上一直说着不在乎,可那都只不过是强行掩饰失落的小把戏而已。等真的出现了一丝希望的微光,丁莓跑得比谁都快。 等整理好心情,丁莓换上衣服,正想出发,可公寓的门率先一步被人从外敲响。 “唐姐,你怎么还亲自来接……” 丁莓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她看见眼前站着的人不是唐棠,而正是自己的妹妹,丁若溪。 丁若溪一进门便登堂入室,仿佛自己才是这房子的主人:“那个女人呢?” 丁莓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戴宵月。” 丁莓第一反应是惊愕,不明白戴宵月的名字怎么会从丁若溪口中吐出。接着,想起了不愿提及的人,她的脸色也逐渐冷了下来。 “她不在这儿,也永远不会来了。” 丁若溪见状,顿时知道两人又闹得不欢而散。她的脸色终于缓和了几分,也随即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平静地看着丁莓。 “姐,你退出娱乐圈吧。” 她的姿势像是在和丁莓商量,可语气却是咄咄逼人。 “你想做点别的什么,我都支持你。”像是加大筹码一般,丁若溪诱惑道,“要不你去画画吧,我给你开条画廊。或者你去搞摄影,我给你配个专业的团队。再不然,你可以来我的公司。我给你开个副总的闲职,每年都给你最高额的分红。” 丁莓看着眼前才成年不久的小鬼头,竟然一本正经地学着小说里的霸道女总说话,突然有些啼笑皆非。 “为什么?” 丁若溪见丁莓完全没和她在同一个频道上,登时有些气恼,直言不讳道, “你还没意识到么?一切都是因你写歌而起吧。林嘉如此,那个女的也是这样。” 话音落下,丁莓的表情明显不大好看了。 其实,丁若溪说的话不无道理。 当初若不是被林嘉发现了她的歌词本,导致两人惺惺相惜,或许就不会生出后来的那么多端倪。而戴宵月大概也是看到了网上关于她的新闻和照片,才会犹如饿狼扑食般闻声而来。 见丁莓神色不定,丁若溪更怒从中来。她甚至愈发用语言刺激道,“丁莓,你别告诉我你舍不得。你还想沾上多少烂桃花?还是说你很缺钱吗?写那几首破歌,也没见你挣几个钱吧!或是说,你就这么喜欢在外面抛头露面、出风头?!” 越说,丁若溪就越是震怒。戴宵月的存在让她产生了一股从所未有的危机感——这是林嘉所不曾带给过她的。 丁若溪偏执地想,索性买个笼子,将丁莓锁在暗无天日的地窖,整日只有自己才能去探望——大概只有这样,她疯狂的控制欲才能得到略微一丝的满足。 丁莓当然不知道丁若溪的念头,若知道了,肯定会感到毛骨悚然。而现在,丁莓只是因为丁若溪无端贬低自己的爱好,而感到愤怒不已。 “也是,像你这种被众星捧月的掌上明珠,又怎么会理解我的感受。” 写歌是丁莓从小以来坚持的习惯。以前父母工作忙,她性格内向,又没有同龄的朋友。为了抒发丰富的情感和表达欲,她便只好把少女的心绪都写进了歌里,只有在创作时,她才能感到内心世界是宁静的,她才能忘记,自己现实中其实是孤身一人。 这样的习惯,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写歌是丁莓二十年来,坚持过最久、也是唯一能让她有所价值感的事。 而丁莓也说中了,丁若溪确实无法理解丁莓的心思。她见丁莓如此固执,还以为她是舍不得戴宵月才不愿意离开。 “你就这样喜欢她?”丁若溪攥着拳,声音难以抑制地发颤,“你是不是还打算再写首新歌,来歌颂你那廉价的爱情?” 丁莓皱起眉头,她想不明白,这和戴宵月有什么关系。但她也很讨厌自己的生活被别人指手画脚的感觉。她和丁若溪素来合不来,话不投机半句多。干脆不再多废话,“你简直不可理喻,让开。” 丁若溪挡住门缝,“你去哪儿?” 丁莓横眼相对,“跟你有什么关系?” 两人针锋相对,一时间剑拔弩张。就在气氛僵持之时,公寓的门突然从外面被人推开,一个热情的声音打断了她们:“莓子,早上好啊——” 话音落下,姐妹俩都不约而同地朝门口看去。 只见谷茉一脸无辜地提着一袋水果,看一眼丁莓,又看一眼丁若溪,尴尬地笑了笑:“呃,你们都在啊?” 丁若溪一怔,很快便反应了过来。她不想在人前失态,便暗自控制住情绪,松开束缚住丁莓的手,恢复笑脸。 “谷茉姐,”丁若溪笑得温婉尔雅,好似什么也没发生,“我听说姐受伤了,就过来看看。” 谷茉瞧了一眼丁莓,后者移开目光,一脸的别扭。她顿时会意:“喔。这么巧?我也是。” 丁莓对丁若溪的变脸速度之快感到钦佩,但这么多年来,其实她也早习惯了,丁若溪就是这样的人。当然谷茉也不傻,她一进门就看出了姐妹俩气氛的不对劲,知道这俩人肯定又是在吵架。不过,这些年来周旋在两人之间,谷茉也早已培养出了圆场的默契:“对了,莓子,我拿了东西给你,你跟我一块回车上取吧。” 丁莓点头,“行。” 于是,谷茉拉上丁莓就匆匆离开了公寓。只剩下丁若溪一人留在原地,望着空旷的天花板冷冷地笑。 丁莓走了,但她晨间用过的东西还没来得及整理。丁若溪在浴室门前停下脚步,镜子前随意地放着一把木梳,梳子上还缠绕着几根丁莓的碎发,末端带着卷儿。 丁若溪微眯起眼,伸出手,缓慢地扯下了那两根头发,放在眼前打量。 丁莓的头发,尾部总是带点儿微微的翘,因此,她每天出门前都需要刻意打理一番。而丁若溪和她的家里人都没有卷发基因。 很奇怪不是吗? 丁若溪莞尔一笑,将头发装进一次性密封袋里,随即掏出手机,拨去了一个电话。 “喂,你今天再帮我送个东西,一定要保证亲自到手,酬劳双倍。” “没错,还是给丁莓。” ---- 关上车门,打开空调,系上安全带。 丁莓总算长舒了一口气。 拿东西只是个借口,终于逃离了刚才那个压抑的环境,丁莓感到心口的大石头像落地了似的。 谷茉见她这副夸张的模样,一时有些忍俊不禁:“行吧,想去哪儿?” 丁莓只扔下一句,“回公司。” 谷茉踩了油门,开车的途中,她几次透过后视镜小心翼翼地打量丁莓,忍不住好奇道:“什么情况啊,你们?” 丁莓正闭目养神,脸色憔悴了不少:“……一言难尽。” 丁莓不想多说,那谷茉也不会多问。之后的路程,谷茉没再开口,而是将丁莓平安送到了公司楼下,打开车门目送她下车。犹豫半分,还是忍不住叫住她:“等你忙完,晚上过来吃个饭吧,小鹿都想你了。” 丁莓知道谷茉是在担心自己,笑了笑,“行,知道了。” 看着丁莓离去的背影,谷茉感觉她这些日子好像又消瘦了不少。说不心疼都是假的,也不知道那天婚礼上到底都发生了什么。 谷茉今天提着水果来看丁莓,本来就是想探探她的口风。可一路上丁莓都在睡觉,水果一口都没吃。谷茉看着心疼,遇上这样的情况,也不好真的开口了。 只好就兀自纠结。 车子不自觉就开回了丁莓家楼下,但谷茉没有上去的理由。只好独自心乱如麻,不知道去哪儿才好。 突然手机震了震,谷茉收到短信,庄心诺催促她回家一起吃午餐。谷茉叹了口气,正想倒车,可车窗突然被人敲了敲。 车外的人居然是戴宵月。 丁莓还没来得及把戴宵月正式介绍给谷茉,可偏偏,谷茉一眼就认出了她。 或许,是因为很早之前两人有过短暂的一面之缘;也或许,是因为谷茉的直觉。她太了解丁莓了,了解到可以隐约推测出她喜欢的类型。 又或许,是因为戴宵月此时灰头土脸、步履蹒跚的狼狈样,简直和丁莓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你是谷茉小姐么?” 谷茉挑起眉:“你认识我?” “她经常向我提起你。”两人之间关于丁莓的默契使得戴宵月无需多言,“她家里没人,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谷茉看着眼前这个若无其事的女人,突然心生不爽。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告诉你莓子的地址,好让你再去找她,然后又一次伤她的心么? 虽然还不清楚丁莓和眼前这人分手的原因,但谷茉隐约感觉出,此人绝非善类。 出人意料的是,戴宵月没有反驳,反倒是像猜中了谷茉的心思似的,坦诚地告诉她:“婚礼的那天,等我赶过去的时候,她已经和新郎打起来了。” 谷茉惊愕极了,“打起来了?” “准确地说,是她在挨打。”戴宵月咬了咬唇,“我看不下去,就帮她一起。” 谷茉上下打量着戴宵月,后者跛着腿,鼻青脸肿,不太像是说谎的样子。 “我只是想见她一面。”最后,戴宵月垂下手,颤声问,“可以吗?” 她低着头,眼尾泛起了红。那一副受了委屈的模样,看上去简直颇为可怜。 见惯了家中庄心诺肆意软饭硬吃的恶行,再看主动示弱的戴宵月,谷茉竟然一时有些神思恍惚。 ----- 电梯门打开,丁莓一踏进公司楼,立马就被唐棠的助理拉去了会议室。 丁莓还一脸懵,唐棠已经递给她一杯温水润喉,“我找了几位老师,他们听过你的新歌以后,都表示很有兴趣。只是那个现场杂音太多,需要更清晰一点的音质才好判断。” 能被唐棠称作“老师”的人物,绝对个个都是圈内有头有脸的名人。丁莓不由得有些紧张,“然后?” “今天他们都来了,现在正在棚里等你。”唐棠顿了顿,“这样吧,你先过去录一版干音,等demo出来,我们现场决定新专辑的事。” 丁莓感觉耳畔轰的一声,好像炸开了一朵幸福的烟花。 好运竟来得如此突然。她发愁了快半年的新专辑,如今居然因缘际会地有了苗头。 临走前,唐棠特意拍了拍丁莓的肩:“好好发挥。” 丁莓热泪盈眶,感激地点头:“哎!” 19、亲子鉴定 放下耳机,丁莓长吁了一口气。 她紧张地看向录音棚的玻璃挡板,后面坐着几个男男女女,低头议论着她的歌曲。唐棠伸手递给她一杯水:“喝口水休息一下。” 丁莓心里咯噔一下,但又对上唐棠温和的目光,瞬间安心了不少。 看唐棠的反应,这局应该稳了。 丁莓抿了口水,又迫不及待地问:“唐姐,副歌部分可以接着唱了吗?” “你前面唱得还不错,但老师说还需要修整一下,稍候把调整方案给你。”唐棠挥了挥手,“你先去坐着休息吧。” “哎,好!” 尽管一首歌还没有演唱完,但丁莓已经对自己很有信心。几位制作老师正在热烈商讨歌曲的事宜,看起来是真心看好她的新歌。 唐棠忽然又问:“你想给这首歌取个什么名字?” 丁莓顿了顿,良久后笑道:“《新生》。” 玻璃门突然被人敲了敲,唐棠道:“请进。”是个穿制服的前台小姐,抬眼扫了一圈屋内:“丁老师在吗?有你的同城快递。” 丁莓应声上前,“什么东西?” “还不知道呢,快递小哥让我拿给你签收。” 丁莓推门走了出去,两人一同来到旁边的休息室,前台小姐递给她一支笔,丁莓签好字,小姐就把文件袋留给了她,自己转身离去。 这个文件袋上面只贴了快递单,没有任何标签。丁莓心下觉得奇怪,她最近也没签什么合同,会是谁寄的? 丁莓脑海中瞬间掠过一个人影,她神色一变。 拆开包装,里面安静地躺着一份密封的报告单。 丁莓的瞳孔一颤,仿佛被烫到一般缩回了手。 那是一份关于她的亲子鉴定报告单。 ---- “溪姐,你要的人我给你带来了。” 侍从弯腰打开车门,丁若溪踩着高跟鞋走了出来。她不疾不徐地在女人跟前驻足,命令道:“把眼镜摘了。” 女人小声地“嗯”了一声,随即顺从地将墨镜摘了下来。 当她的脸蛋重见阳光的瞬间,就连早已做好心理准备的丁若溪,都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气。 旁边的男人成就感满满地介绍道:“溪姐,这是最完美的了。无论是脸型、身材,都是一比一还原,无可挑剔。包括性格,我们也对她做了专门培训。这方面,你要相信我,我是专业的。” 丁若溪微眯起眼,打量起了眼前这个“仿品”。从头发丝儿到脚趾头,对比照片,的确找不出毛病来。 “说句话来听听。” 女人顿了顿,腼腆地低垂下头:“你好。” “怎么样?这个低眉顺眼的感觉,是不是很符合人设?”男人得意地炫耀,“幸亏我找人一打听,问出来那个原主以前在安康医院住过院,又找出同病房的病友一打听,这才把她的形象推测出了个七七八八。和她相处过的人,都说她是个温顺的女子,就连护士给她换药,都要强撑着从床上坐起来连说三声感谢呢。只可惜身体不好,弱不禁风的。” 丁若溪认真听完,满意地勾了勾嘴角。她给身旁保镖使了个眼色,那人便从钱夹里递了一张银行卡给男人。 男人把钱收下,还嬉皮笑脸地仰起头:“溪姐,对我们的模特还满意吗?她才新来,保证底子干净,经得起查,我一眼就把她相中给你带过来了。对了,忘了介绍,她叫……” “她叫什么不重要。”丁若溪倏地打断道,“记住了,从现在开始,你的名字是江芷。” 男人哈哈大笑,推了一把女人:“好一个江芷。还有什么吩咐?你还不快去。” 女人红着脸凑近几分,丁若溪便将一张折叠纸片塞进了女人的口袋里,像小恶魔一般低语道:“这是那女人的地址,明白该怎么做了吧?” 女人顺从地点了点头:“明白了。” ---- 唐棠飞步来到休息间,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脸上尽是不耐烦的神色。 “大家都在等你,怎么给你打了那么多电话都不作声?”她皱着眉来到丁莓跟前,“我还以为你被关在房间里面了。” 丁莓始终没有说话,背对着门坐在角落里,她双目失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唐棠又连着唤了她好几声,丁莓才恍惚地回了神,唇色发白:“唐姐。” “不管你想干什么,今天这首歌,你必须给我好好唱完。”唐棠气愤地将她从座椅上拉起,“你以为那些老师都很好请吗?我让你休息一下,你就把他们干晾在棚里等你半个小时,算是怎么回事?你能不能有点守约观念?” 见唐棠已是明显的有了怒意。丁莓一时也有些手足失措,“唐姐,我……” “行了,你别浪费时间了,快回去录歌。”唐棠将一本纸稿扔进她怀里,“这是修改方案,你自己先对一遍。” 纸张在眼前飞过,最后砸在了丁莓的手掌心里。丁莓感到一阵吃痛,明明那些纸稿并没有多少分量。 她一边被推搡着往前走去,一边机械而麻木地翻阅着方案,那一串又一串字符在此刻变得如此陌生,就好像一条条的蚂蚁腿在拧动。 唐棠打开了门,推着丁莓进了录音室,对她比了个口型:“唱吧。” 丁莓感到大脑一片空白。她抬起头,面前的玻璃墙后,是一双又一双等待的眼睛。 唐棠心急如焚地皱着眉,而几位老师则是抱着腰扶正耳机,有的期待,有的疑惑,有的屏息以待。 他们都在等着丁莓开口。 陡然间,丁莓感到一阵触电般的震颤。那一瞬,她忽然想起了很多幕熟悉的场景。她想起了那次突然失声的跨年演唱会,想起了歌迷为她准备的惊喜舞台……黑压压的人头,就像一块块的巨石堵住她的胸口,令她窒息。 丁莓张开口,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她忘了歌词,忘了曲子,她忘了关于自己的一切。 她唱不出来了。 她又一次辜负了别人的信任。 丁莓摘下耳机,将发红的双眼挡在手掌之后。她的肩膀难以抑制地发颤,从喉咙深处传出痛苦的呜咽。 一门之隔,唐棠见状,惊讶顿时转化成了担忧,敲了敲玻璃:“丁莓?” 见无人回应,唐棠便直接走进录音室内,弯腰拍了拍丁莓的肩,温声问她:“丁莓,你怎么了?你还好吗?” 丁莓摇了摇头,将脸埋得更低了些。 “对……不起……”破碎的音节从齿缝里挤出,“唐姐,对不起……” 对不起,又搞砸了。 对不起,我的人生好像永远都是一团糟。 丁莓从来都没有这样绝望过。 其实,她都知道的。 她从来都不是丁家亲生的女儿——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 这么多年过去,她假装什么也不知道,维持着表面和平的假象,半梦半醒地活到了现在。 可是,就在今天,丁若溪却不愿再给她机会,亲手戳破了这个童话般美好的谎言——让丁莓就像阴沟里被驱逐的老鼠,面对阳光无处遁形。 原来,大家早就知道了啊。 尽管,他们从来都不说。 丁莓以为故作无事,便可以保住她的高自尊,将一切都掩盖过去。殊不知,她得到的所有都只不过是别人施舍的怜悯。到头来,自作聪明的只有她一人。 原来,她才是那个自以为是的小丑。 丁莓将头低埋下去,无声的死寂犹如绝望的悲鸣。 ---- “奇怪啊,我明明把莓子送到公司来了,怎么到处没找着她人。” 谷茉正有些纳闷,恰巧撞见前台小姐倒完茶水回来。就顺势拦住她,“小姐你好,请问你知道丁莓哪儿去了么?” “应该是在录音棚吧。”前台小姐愣了下,“需要我去帮您叫她么?” 谷茉看了一眼戴宵月,笑着摇了摇头,“那应该是录歌去了。不用了,我们就在这坐着等她一会吧,别打扰她工作。” “噢,好的。” 告别前台小姐,谷茉坐在旁边的休息室里等待丁莓工作结束。她侧过头,发现戴宵月就站在身旁,眼神晦暗,始终一副心神不定的模样。 谷茉挑起眉问:“怎么,你找她有急事?” 戴宵月摇了摇头。不知怎么,她总感觉内心惴惴不安。 “谷小姐,你知道洗手间在哪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