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俘虏圣君的第七年》
1. 火狐皮毯
当深渊的星子在永暗的天穹闪耀时,持续了四个月的战火熄灭了。
瓦铁部落曾经驻扎的这片山地,此刻几乎被夷为平地,处处都是烧过后的残骸。深渊的风像刺骨的尖刀,夹杂着硝烟与尸臭味从北方吹来,令战旗猎猎作响。
当一切安静下来时,悠远的吟声伴随着鼓点和铃铛声响起来,调子古怪而嘹亮,那是魔族的祭司在呐唱着胜利的颂歌。
谁能想到,深渊三大魔族部落之首——瓦铁部落筹谋了多年的叛乱,仅用了四个月就被魔王的铁骑踏平。
这支来自王庭的精锐由南而北,用几乎不可能的速度横跨了连绵的霜角群山,把这个兵力数倍于自己的庞大部落打得落花流水。最后连部落首领瓦铁都被生擒,戴上了象征俘虏的锁链。
昏耀,这位有史以来最年轻也最具传奇色彩的魔王,再一次以其铁腕向整个深渊宣示了他的王位。
魔王的营帐驻扎在瓦铁部落曾经的宫庭上,白色的篷布盖着蛮羊的灰黑皮毛,以便抵御随时可能到来的狂风和雨雪。
一位巫医打扮的老魔族,佝偻着腰,提着一个木箱子,匆匆走进了主帐内。
这本是属于昏耀的营帐,但魔王如今尚未归来,只有两位侍从在昏灯下走动忙碌。
他们见老巫医进来,便停下手里的活计,将悬挂在正中的白幔子卷起,迅速退了出去。
与老巫医擦肩而过时,一位侍从低声对他说:“大人的情况不太好,刚才睡了片刻,突然咳了血。”
“吾王出阵在外,多古,你要仔细服侍。”
说罢,侍从也不等老者的反应,快速退了出去。
主帐内顿时安静得吓人。
老巫医开始流汗,但他不敢擦拭,只是颤颤巍巍地弯下腰。
“巫医多古,参拜大……大人。”
老魔族哆嗦着行礼。他低垂的视线穿过白色的帐幔,先看到了一角垂下来的泛红发光的狐皮长毯。
多古知道,那是深渊里百岁火狐王的皮毛。
两年前,它的头颅被魔王亲手用弯刀砍下,皮毛则被魔族最好的工匠缝成了这奢华的造物。而此刻——
一节苍白赤.裸的脚踝,正静静陷在这红色烈焰般的火狐皮毯间。
魔族没有如此纤瘦的足部,那是个人类。
“吾王不在,不必向我行礼。”
一道温和的嗓音传来,“多古大人夜行辛苦,快进来吧。”
那苍白的足部微微用力,足背上的青筋和骨痕无声地绷直了。
是人类勉力站了起来,将火狐皮毯踩得深陷下去,缓步走出帐幔。
“大人!不可……”
多古一惊,连忙冲上去将那位扶住。
生满灰黑色鳞片的苍老的手,指甲都是锐利粗糙的,只隔着一层白袍软布,扶住了人类柔软的小臂。
这样的对比太具冲击力,对面还没反应,多古自己先哆嗦了一下。
他仍然不敢抬头,只想尽快将这位大人送回帐内深处,让火狐皮托住这具清癯的身体。
但老魔族的手,或者说他的鳞爪,突然被人类用力按住了。
玎珰。伴随着清脆声响,身披白袍的年轻人弯下腰来,自下而上地去瞅老魔族的脸色。
主帐昏黄的灯光,映亮了一张柔美的面容。
眼眸是浅紫色,像紫罗兰花,垂落的长发则是银色的烟。苍白眼角下生了一片暗色的鳞,就像一滴烙在皮肉上的泪滴。
他的颈间扣着一枚银质的禁锁,而胸前戴着一串骨饰。最中央悬着的狰狞兽牙被骨片簇拥,轻轻一动就碰出神秘的清音。
年轻人在忍笑,于是温润的嗓音里含了点软绵的颤音:“巫医大人,为何每次过来,都这么怕我?您曾经可不这样。”
“大、大人!!”
多古吓得魂飞魄散,哧溜往后一窜就跪在了地上,欲哭无泪地喊道:“兰缪尔大人,快不要这样说。若被吾王听见,多古这条老命……”
兰缪尔摇头笑起来。他扶起多古的手臂,引着老巫医进入帐内,与自己一同在火狐皮上盘坐。
他放低嗓音:“我没什么事,左右还是老毛病,巫医大人不必担忧。这次只是想趁吾王不在,再讨一点药。还有……”
他顿了顿,垂下柔软的睫毛:“还想询问……我的时间还有多久。”
兰缪尔伸出另一条小臂,将手腕露给多古。
多古惊惶地抬起眼,他刚把自己的手放上那片肌肤,让魔息在人类体内游走了一圈,就又开始发抖,连连摇头。
“直接说就可以了。”兰缪尔轻声说,他竖起食指比在自己唇前,“不用害怕,这里没有第三者听见的。”
多古吞咽唾沫,硬着头皮开口:“三……三……”
兰缪尔:“年?”
老巫医:“……个月。”
两道声音尴尬地重叠在一起。
“……”
“…………”
令人窒息的沉默蔓延开来。
营帐外传来一些骚动,似乎是战败的俘虏被压过来了。
低吼声与啜泣声夹杂,其间又有一道粗鲁的声音高喊着魔王的名字,要他出来。
帐内,老魔巫已经哆嗦得不成样子,牙齿咯咯地碰撞,手指也抖啊抖。
他抬起浑浊的老眼,借着烛光,重新看清了对面那位人类的模样。
兰缪尔平静地坐在灯下,眉眼笼罩了一层很淡的光晕,像高山上的皎月。而那银灰的长发就像月下流动的溪水,一眼看上去有些苍凉。
……哪怕是深渊内最粗野、最蛮横的魔族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副近乎神性的容貌。
这样的生灵绝不属于深渊,迦索的瘴气和火焰只能孕育残暴的魔。
兰缪尔悠悠叹了口气,“也是,三年太长了。”
他说着竟双掌合十,做了个致歉的礼,很不好意思地笑道:“抱歉,是我说了奇怪的话。”
老巫医移开目光不敢多看。事实上,是的,多古知道眼前的年轻人昔日的身份。
……人族王国的圣君兰缪尔,出身神殿,被神明的恩泽养大的孩子。他属于深渊之外,阳光会照耀的地方。
而那副银色禁锁,就是囚住神子的枷。
多古颤声问:“王那边……”
兰缪尔摇了摇头:“由我来告诉他便可。再等等,等回了王庭之后吧。”
他的神色宁静,无形中有种令人心安的力量。老魔巫如蒙大赦,擦着汗连连点头。
帐外的骚动越来越厉害了。多古甚至听见打斗的声音。
兰缪尔转头看了一眼,缓缓披上外袍站起身:“我这边没事了,请多古大人在后帐领一份酬金再走。”
“大人。”老魔族忍不住开口。
“请大人珍重啊。”
兰缪尔连忙回礼,深深鞠躬:“您也一样,多古大人。这些年的照顾,我感铭于心。”
他说着往外走去,中途随手从架子上抽了一柄青铜弯刀,横在臂弯中。
……
主帐外,十几个强壮的魔族被扒下战甲,戴上锁链,压成双膝跪地的姿势。
这些都是瓦铁部落最强悍的斗士,而跪在最中间的,正是首领瓦铁。他有着浓密的头发与胡须,头顶的盘角与身后的鳞尾都是青灰色,此刻眼眶里爬满血丝,正奋力嘶吼。
“昏耀!!”瓦铁不停地咆哮,他的嗓门如滚滚震雷,“让昏耀出来见我!!”
一个魔族军士踹了他一脚,喊道:“老实点,俘虏!谋逆的贼子,也敢直呼吾王的名字!”
瓦铁却大笑起来:“王?呸,乳臭未干的小子而已!”
“竟敢将血统低贱的劣魔封为将军,还要好吃好喝地供养着一个人奴……”他嘶吼着,“这是屈辱,所有部落的屈辱!!”
“我早知道!叫一个断了盘角的家伙称王,只能令魔族蒙羞,我早知道!!”
忽然,破风声响起。鞭子狠狠抽打在瓦铁脸上,令他半边身子都被打得偏过去,血线则向相反的方向飞溅。
战俘们不安地惊叫起来。
他们纷纷抬眼,看到一位身披战甲的女魔族走来。她有着一头火焰般的红发,盘角细且短,脸上挂着嗜血的笑意。
“噢,说得真好,瓦铁。说得太好了。”
她懒散地捏了捏脖子,又将长鞭一甩——这东西在她手中犹如活蛇般灵巧,却比蛇牙更加锋利,转眼间又在瓦铁脸上留下一道血痕。
“那你可要记住,”她笑道,“现在用鞭子抽打你的,正是断角魔王麾下的劣魔将军,一点也不尊贵的‘狂焰’摩朵大人。”
“而你呢,尊贵的部落首领瓦铁,在她的手底下,就像被猫玩弄的老鼠。”
这句话显然极大地刺激了瓦铁,他就像看到红布的公牛般狂怒着扑了上去,恨不能用牙也要咬下女魔族的一块肉。
但就在此时,一只修长的手掌从旁伸来,不容情地扯紧了瓦铁脖颈上缠绕的锁链。
那东西上附加了电击的符文与精神诅咒,瓦铁只惨叫一声就栽倒在地,浑身剧烈抖动起来。
兰缪尔松开手指,居高临下地望着这位战败的首领。
摩朵撇嘴哼了一声,她将鞭子在自己手腕上绕了两圈,甩着红发走到兰缪尔身边:“大人,这家伙实在无可救药,还是杀了吧。”
兰缪尔沉声道:“首领瓦铁,你应当庆幸吾王尚未归来。”
“现在臣服,我能保住你的部落下几万士兵与族人的性命。但假若你继续冥顽不灵,无辜者的血将会染红瓦铁的土地。”
瓦铁浑身抽搐了半晌,才大汗淋漓地瘫软下来。
他趴在地上,吐出一口混着血的白沫:“……呸。”
“别惺惺作态,人类,卑贱的奴隶……”瓦铁粗重地喘息,“不过七年,你就忘了自己的身份吗?”
“我瓦铁,宁愿死在强大的魔族手里,也不会被你这种人奴侮辱着苟活!……”
兰缪尔不为所动,他的目光落在瓦铁身后更远处,那里还跪着千来人,乌泱泱地被麻绳连成一串。
他说:“哪怕你的族人想活下去?”
瓦铁想也不想地回答:“这些卑微的鲜血、性命和灵魂的忠诚,本就理应归属他们的首领。”
兰缪尔于是冷笑一声。那张美貌到可称圣洁的面上,第一次显出了鲜明的情绪和逼人的寒意。
“伽索深渊已死寂了几百年。”
他往前迈出一步,握住了怀中青铜弯刀的刀柄,“直到吾王降世,为你们打开头顶的封印,将一个个部落连成王国,就如干涸的水洼汇成溪流。”
“如今,我们的族人酒足饭饱,衣暖房固,不再有无谓的自相残杀;而你的族人依旧停留在残酷冰冷的深渊里,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甚至连鲜血、性命和灵魂的忠诚,都被弃之如敝履。”
“瓦铁,如今看来,你不但没有资格取代吾王,连做部落的首领都不配。”
兰缪尔拔刀出鞘,手起刀落。
弯刀的刃尖上冷光划过,咚地一声闷响。
瓦铁凄厉地惨叫起来,他头顶那对原本雄伟壮观的巨大盘角,此刻已被齐齐削断,悚然滚落在地上。
2. 青铜弯刀
断角!
四下鸦雀无声。
斩断盘角,对魔族来说是毕生的耻辱。
“奴隶,你疯了!!一条挂着禁锁的狗,居然敢……居然敢砍下魔族首领的盘角!!”
瓦铁发狂般挣动起来,背后两名军士都快按不住他,“你的刀——你那把刀!”
刀!
他一喊,所有魔族惊恐的目光,都落到了兰缪尔手中握着的那把青铜弯刀上。
盘角之坚硬,如石如铁,兰缪尔手无缚鸡之力,靠他自己的力量,怎么可能砍得断瓦铁的盘角?
“那是魔王的佩刀!”有战俘叫道。
不似那些部落首领,魔王昏耀并不喜欢精银、玄铁、蜜金之类的奢华矿物,也对富含魔力的宝石兴趣缺缺。
他用自己的魔息淬炼兵器,将凡铜俗铁炼化一遍又一遍,直到青铜弯刀也能斩断蜜金铸成的神剑,或是大魔的盘角。
可这刀,怎么会落到人类的手中?
在血统等级森严的深渊,凡魔、劣魔擅自触摸大魔的兵器,只有一个死字。
更何况,兰缪尔只是一介人奴,怎么敢用魔王亲自淬炼的爱刀去斩大魔的角!
可又为什么没有主帐中的看守来制止?
为什么连昏耀麾下的将军也对此视若无睹?
曾属于瓦铁旧部的战俘们抬起脸,惊疑地面面相觑。他们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却不敢相信。
“好哇,好哇,奴隶竟敢碰主人的佩刀!”
唯有陷入癫狂的瓦铁浑然不知,他咧开嘴,露出染血的牙齿,“看着吧,等到魔王回来,他会咬断你的脖子,叫十只野狗操.烂你的尸体……”
兰缪尔沉默,忽然伸手拽过身旁那位红发女魔族,小声问:“为什么是用咬的?我不知道吾王有咬人的癖好。”
“而且为什么是,”他皱眉比划了一下,“十只野狗,操.烂……”
“兰缪尔大人!”摩朵眼角抽搐,打断道,“这种时候,您就不用保持虚心好问了,那只是骂您的脏话!”
兰缪尔摇了摇头:“噢,我还以为这是什么部落习俗。”
他说罢,动作利落地收刀归鞘,白色袖角随之扬起一道弧线。
兰缪尔的目光不再停留于瓦铁身上,转而向后面跪着的俘虏们走去。两位魔族军士护卫着他,摩朵也跟在后面。
“宣誓效忠吾王。”兰缪尔说,“我宽恕你们的性命。”
放眼望去,这些魔族几乎都是劣魔,衣衫褴褛、骨瘦如柴。他们并非部落里的战将,因此也不上锁链,只用麻绳捆住手脚。
一位皮肤像古树皮般褶皱的老魔族,颤颤巍巍地抬起头,声音悲凉:“我的鲜血、性命和灵魂的忠诚,尽归属我的首领。”
兰缪尔不置可否,看向他身后:“你的女儿和孙子亦是如此?”
老魔族惊恐地挪了挪,将一位抱着婴孩的年轻女魔族严实地挡住。
兰缪尔走过去,在女魔族恐慌的神色中,轻轻掀开了她怀中的襁褓。
几个月大的小魔正在那里流着口水安睡。
“他还那么小,”兰缪尔垂眸,轻声说,“但多漂亮啊。十二年后,会是个俊俏的小伙子的。他会在吾王的王庭上骑着角马,或者挥舞驱赶蛮羊的鞭子……可是他现在还那么小。”
老魔族呆愣愣地跪在那里,像是被巫术抽走了灵魂。突然,他仰着脖子,嚎啕大哭起来,身后的年轻女魔也开始哭了。但她是无声的,咬着嘴唇,眼泪啪嗒啪嗒掉在怀中的襁褓上。
兰缪尔静静等着。老魔族流泪嚎哭了片刻,就用发抖的锐爪割开自己的尾巴,他将流出来的血抹在自己的额心上,重重磕头:“吾王昏耀,吾之鲜血、性命和灵魂的归处……”
瓦铁开始咒骂,但很快被更多宣誓效忠的声音淹没了。这些魔族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深渊之主,也知道归顺于王才是唯一的生路。
突然,营帐外响起了惊雷般的马蹄声,众魔族纷纷抬头。一线扬尘快速接近,隐约能看到飘扬的旗帜。
摩朵惊道:“这是角马的蹄声!吾王的军队归来了?”
兰缪尔的神色也微微变了:“……昨天来信说还有三天才能回程,又骗人。”
顷刻之间,那队伍如疾风般冲到营帐之前。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又齐刷刷地止住了。
眼前是几百匹通体暗红的角马,它们浑身覆盖着铁铠,额上的尖角和四蹄都燃烧着火焰。每一匹角马的背上都骑着一名手持长矛的魔族战士。
当先一匹最高大的角马长驱直入,转眼间来到这群俘虏的面前,停在了距离兰缪尔几步远的地方。
铿锵一声,角马身上的铁铠碰撞而响,一双鳞足踩在了大地上。
营帐四周的魔族哗啦啦跪了一地,齐呼:“吾王!”
跪地的俘虏们惊惶地抬起眼睛。
征战归来的魔王同样手擎长矛,并未戴重甲,只草率地扣了一顶狰狞头盔,挡住了面容。
他赤.裸着上身走来,鳞甲熠熠生辉,黑焰般的长发狂野地编成厚辫垂至脊梁,身后则是巨大的蜥状长尾,令人想起已淹没在历史流沙中的龙族。
然而最令人震撼的,却是其头顶——
那是一对断裂的盘角。
左侧的黑鳞巨角弧度优美,颀长且粗壮,如玄蟒般向前盘曲了几乎一圈,而后竖直起来。
在深渊,魔族的盘角象征着血统的尊卑。例如一向为自己的盘角而自傲的首领贞赞,她的盘角长度也不过堪堪一掌。而魔王的盘角,长度几乎是贞赞的两倍。
然而,这又仅限于左角。
因为魔王的右角,竟是断裂的。
只剩下约一个指节的高度。
连劣魔都不会有这样短的盘角。当魔王缓步走来时,那丑陋的断裂面将会明晃晃地暴露在所有族人眼前,象征:他是个被断了角的败者。
……据说,魔王昏耀的右角,是在他还能算作少年的年岁,被人类所断的。
据说,那是一枚蜜金羽箭,镌刻着最神圣的光明符咒,从天的尽头遥遥而来,一箭射断了他的盘角。
更据说,拉开长弓者,则是彼时同样年少的神子,未来的人类圣君——
兰缪尔·布雷特。
……
北风将营帐吹得猎猎作响。魔王昏耀随意扔下手中长矛,走到了兰缪尔面前。
兰缪尔发怔慢了半拍,此时回神才发现所有魔族都在跪地行礼,连忙也微微低头:“吾王。”
“奴隶不知主君归来,有失远迎,”他语调谦卑,“请吾王赐罪。”
不少刚刚才在兰缪尔面前宣誓了效忠的俘虏,此时露出惶然的面色——
这人类真是个奴隶!
区区一个奴隶,卑贱得像一块石头、一把尘土,又怎么能兑现那夸下的海口,在魔王面前保全他们的性命?
一道低沉的嗓音从众人头顶传来:“刀。”
兰缪尔看了一眼自己怀中的青铜弯刀,正要递出,却被昏耀的掌心扣住。
魔王缓缓摘下头盔往地上一扔,露出线条凌厉的面庞。那猩红色的眼眸深处,似乎流动着等待喷薄的岩浆。
“你动了我的刀。”昏耀幽幽眯起眼,“是要杀谁?”
不远处,瓦铁开始一边咳血一边发笑,摇着头道:“昏耀……看看你把自己的人奴养成了什么样子……”
哗啦——
下一刻,兰缪尔胸前的那串兽牙骨饰被攥紧了。他几乎是毫无抵抗之力地被魔王拽了过去,撞上后者还带着血腥气的胸膛。
“没要杀。”兰缪尔低声道,“只是……”
“只是用它砍断了大魔的角?”
昏耀按住了兰缪尔的脖颈,生长着坚硬黑色鳞爪的右手用力收紧,眼神愈发阴暗,“兰缪尔,你又给我惊喜……”
“是谁给你的权力,擅自审问魔族俘虏,决定叛乱部族的命运,甚至砍下首领的盘角,嗯?”
“……”
兰缪尔有点喘不过气,他皱眉忍着。
“说话。”
昏耀搂着他,低头眯眼打量着怀里的人类。
魔王拖长了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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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蜜金匕首
当激烈的纠缠在夜色中结束的时候,兰缪尔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已经连动一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魔族在这种事上一贯粗暴,何况征战胜利结束,战士们还亢奋着,理应享用美酒、烤肉和欢愉,就着夜晚的篝火,用各种形式来发泄旺盛的精力。
不过这些年,魔王不再参与族人间的狂欢,只喜欢躲进帐里,抓着他那位美貌的人类奴隶折腾。
起初有些风言风语,直到那些乱嚼舌根的人被昏耀徒手扯断了尾巴,这个话题才终于消停了。
荒风呼啸,主帐深处只留了一盏灯。
昏耀搂着兰缪尔躺在床上,餍足地亲吻奴隶汗湿的鬓角。
说是床,出征在外,有的不过是软木条编织成的席子,再铺上一层布褥。昏耀侧身躺在上面,叫奴隶靠在自己臂弯里。
兰缪尔眸子涣散,眼尾湿红,张着口浅浅地喘着,胸口便随之一起一伏,似乎还没有从方才的余韵中缓过神来。
刚刚在帐外,昏耀的尾鳞将他的脚腕割破了一点,此时已经被细致地抹上了草药,哪怕伤口其实连流了血都称不上。
“滋味一般。”昏耀将生着尖甲的手指插入那片银雾似的长发间,哑声道,“不过,看在你还算努力的份上。”
这就是答应把帐外那些俘虏交给人类处置的意思了。
魔王眯着眼,等待奴隶露出欣喜的神色,主动贴过来亲吻自己,但怀里的人许久没有动静。
“兰缪尔?”昏耀叫了他一声。
没等到回答,魔王用力抬起兰缪尔的脸,后者依旧一动不动,半阖的眼眸深处怔怔的没有光,竟像是失去了知觉似的。
昏耀的心脏“突”地一跳,一阵恐慌感没来由地抓住了他。
魔王甚至没经过思考,他猛地翻身坐起,将这副软绵的人类身体揽起来,厉声道:“兰缪尔!”
兰缪尔激颤了一下,仿佛突然被唤醒了。他仰起眼眸时笑意也柔软地浮上来,轻喘着应了一声:“……吾王。”
昏耀舒了一口气,索性把奴隶的身体抱进怀里,顺手给他揉了揉心口:“怎么回事?不舒服?”
兰缪尔摇了摇头,银灰长发就在魔王的臂弯里蹭乱了:“没有,只是刚才有点发蒙……”
他没听见刚刚魔王暗示恩赐的句子,勉力撑起身,“我还可以,王想要继续吗?”
昏耀哼了一声,心里很不是滋味:“算了,叫我扫兴。”
“兰缪尔,”他的手指随意地擦过人类的眼角眉梢,还有鼻梁的嘴唇,“你不应该懈怠,明晚我要去找其他魔族合化了。”
合化,在魔族的语言里代表着交融为一体。
昏耀说完,偷眼去看兰缪尔的脸色,后者却摇头一笑。
他想了想,又甩了一下尾巴,加重语气说:“找好几个。”
兰缪尔根本不咬这个饵。他闭眼侧过头,当昏耀的手指又一次漫不经心地擦过脸颊时,虚弱地在魔王的指尖上亲了一下。
他的嗓音因为疲倦显得有些软糯:“……那太棒了,我正好歇歇。”
啪。昏耀的脸色黑下来,尾巴抽了一下床头。
他已经许多年不碰别人了,眼前的奴隶明明最知道。
但兰缪尔已经闭眼不理他了。昏耀咬牙切齿了半晌,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最后还是认命把人类抱起来,往浴桶的方向走去。
直到结束清洗,兰缪尔都没再睁开眼。一个钟后,昏耀抱着他回来,侍从已经将一切打理干净。
昏耀将那张火狐皮毯拽过来,铺在床上,再把兰缪尔放上去。他吹灭了灯,自己坐在床沿上,出神地望着这个人类奴隶。
已经七年了,昏耀忽然想。
他拥有这个人类奴隶,已经整整七年。
兰缪尔动了动,睫毛很缓慢地颤着,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声音。
他怕冷,所以本能地向温暖处把自己埋进去。但或许是实在累极了,他动弹的幅度又很小,更像是贴着一块边沿取暖,看起来有些可怜。
昏耀盯了他片刻,伸出掌爪按住人类纤瘦的后背,把他往火狐皮的深处推了推。
直到大半张白皙的脸庞都淹没在火红的皮毛里,兰缪尔终于不再半眠半醒地乱蹭,安稳下来,睡得深了。
昏耀看得心里骚动,鳞尾也难耐地在地上打着圈。他磨了磨牙,恨不得立刻把这个百般蛊惑他的奴隶拽起来,再做上一次。
但手上的动作却不听话,他轻轻拽起厚重狐皮的另一端,盖在兰缪尔身上,让人类睡在一个火红的卷儿里。
然后昏耀也躺下了。就这样隔着皮毯拥抱着兰缪尔,闭上眼睛。
其实,就像每一个强大的魔族那样,昏耀并不喜欢温柔的旋律,他更喜欢激烈的夜晚,喜欢把兰缪尔折磨得宛如溺死,最后在自己的臂弯里昏厥过去。
就像前几年那样,他的战利品脱力晕过去的时候总是湿漉漉的,无力地滴着温热的水。魔王会贪婪地拧干他,再慢条斯理地享用。
但现在,不再有这样的事了。他的奴隶体弱多病,连今晚这种程度都算有点过界。明天再送点什么东西讨好一下吧,昏耀闭眼想着,送点什么呢……
深渊的风声呜呜地吹。
像笛声,像哭声。
吹到梦里,化作过往的声音。
……
当啷,又是锁链在响。
又是一望无际的旷野,篝火与营帐。
俘虏被拖了进来,魔族的战士粗暴地将其带到王的面前。
冰冷的铁链沉重地压下,将人类的身躯压得佝偻。那跪地的俘虏有着深金色的柔软长发,修长白皙的手足,身上的亚麻长袍血迹斑斑。
“吾王。”有侍从递上马鞭。
“不。”昏耀却冷笑着甩开。他调教奴隶从不用这个,太轻,太小家子气,还不如刀鞘、矛杆,甚至自己的鳞爪。
所以此刻,年轻的魔王伸出自己的手掌钳住了奴隶的脸,不容情地往上一抬。
“现在怎么不祈祷了?”
他看到那张脸,眼底就迸出凶戾且兴奋的光,“莫非,你也知道光明神的恩泽照不进伽索深渊吗——”
“人类圣君,兰缪尔?”
俘虏微微失焦的紫罗兰眼眸,映出了魔王高大的身影。
“我已不是……圣君了。”
兰缪尔身负重伤,十分虚弱,连发声都困难,说半句就要喘上一口气,“魔王昏耀,如你所愿,我现在是……你的战俘和奴隶。”
“那么称呼我为你的王。”昏耀低低道,“吻我的鳞尾,献上你的鲜血、性命和灵魂的忠诚。”
兰缪尔颤抖着,忍痛一点点俯下身去。他背后是给魔族战将俘虏才用的重锁,随着动作铛啷作响。
“……吾王。”他亲吻了昏耀垂在地上的尾。
然而疲惫、重伤与身上的重量,令曾经的圣君再也无法重新直起脊背,只能以一个极尽卑微屈辱的姿势俯在“新主人”面前。
“听说,入深渊之前,你的臣民任你在神殿前跪念了三日三夜的忏罪文。”昏耀盯着他,缓缓道,“告诉我,这是不是真的?”
兰缪尔冷汗淋漓地喘了许久,才勉强出声应答:“……是。”
他佝偻的身形摇摇欲坠,脸色越来越惨白,似乎随时都会脱力晕过去。
有个老者的声音发出讥笑:“圣君入深渊,竟然是为了这样一群忘恩负义的老鼠。”
又有个高傲的女孩嗓音嘲讽道:“谁叫神殿声称光明神的庇护无往不胜,可是圣君却败给了魔王呢?哈,那些人类都说,一定是他不够虔诚,不够洁净!”
兰缪尔垂眼不答。
忽然,他面前阴影一晃。昏耀在他面前蹲下,从腰间拔出一柄小巧的金色匕首,又抬起他的脸,问:“认得吗?”
“……什么?”兰缪尔迟钝地眨着眼,他嗅到了魔王身上的血腥味,但他的视野斑驳不清,阵阵发黑。
他模模糊糊地说:“抱歉,我看不清了……”
“那就猜猜。”昏耀道。
兰缪尔沉默了须臾:“……是那枝箭吗。”
“你很聪明。”
昏耀站了起来:“我以魔息重淬了那枝箭,现在它变成了一把匕首。兰缪尔,这七年,我从不敢有一刻忘记你,和你赐予我的一切。”
兰缪尔已经没有力气给出什么反应了。昏耀抽开手掌,他的头部就安静地垂下来,眼眸渐渐涣散。
“是吗……我也,”可他竟微弱地笑了一下,自嘲似的轻轻说,“从不敢忘记……你。”
他说完,就好像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闭上眼不再有动静了。但俘虏不被允许在审问的过程中昏迷,一个魔族士兵上前,用力攥紧了兰缪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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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精银禁锁
王……吾王……
有人从梦境的外面叫他。
亘古不变的是深渊那哭声般的风,它吹得营帐上的毛毡呼隆隆乱响,带来焚烧过后的气味。
昏耀分不清那是哪一年的风。眼前似乎烧着篝火的火焰,但也不知道是哪一年的火。
他仿佛又看见了兰缪尔。少年神子漠然从天穹的至高处拉开神弓,衣袍在风中翻卷,一如他那头美丽的金发。
后来深金长发被魔息腐蚀成灰白,兰缪尔被他按在大地上,在星光和野草间占有。他像骑自己的坐骑般征服这个奴隶,而奴隶从来不反抗,最多只是无声地落泪。
吾王……
兰缪尔总会这样叫他,然后自称“奴隶”,多么可笑的称呼,就仿佛这个人真的被征服了一样。
七年,他们已经纠缠了两个七年,连深渊都变了模样,除了每晚狂风和乱火依然如旧。
“吾王!”
有人突然按住了他的肩膀,略微靠近锁骨的位置。
昏耀猛地睁开双眼,手臂像铁鞭般横扫出去。黑暗中,那道身影被掀翻在地,隐忍地轻哼了一声。
熟悉的声音令昏耀瞬时清醒了,他出了一身汗,耳鸣尖锐到可怕。
“兰缪尔!?”
兰缪尔侧倒在旁,轻轻抽着气。昏耀动手的时候,他倒是眼疾手快地挡了一下,但抵不过魔族的蛮力,额角还是磕在了地上。
昏耀两步过去,弯腰要抱他,“你不要命了!说过不要在我不清醒的时候碰我……别动,我看一眼,别动。”
“我没事,您做噩梦了吗。”
兰缪尔轻轻反握住魔王的手,“吾王最近动用魔息太频繁了,先喝一点药。”
他借着昏耀的手臂站起来,熟练地从枕畔摸出一个羊皮酒囊,拔开塞子:“梦到什么了?”
“……”
昏耀忽然一阵恍惚。
他的喉结滚动两下,目光阴沉下来。
兰缪尔察觉到了魔王情绪的变化,疑惑地看着他。
昏耀沉默半晌,撒了谎,说:“我梦到你背叛我,兰缪尔。”
兰缪尔怔了一下。
然后无奈地冲他笑了笑。
“……还当什么,原来是又开始了。”
他说:“那就是没事。快喝了药,我陪吾王再睡一觉。”
等等,停下。
我到底在干什么,昏耀心想。
他僵硬地接过羊皮酒囊,灌了四五口,又说:“刚刚磕到头了吗?”
停下,停下,昏耀,你疯了吗?
好好看看眼前的人类吧。是他夺走了你的右角,令你背负永生的屈辱,还有一个个难眠的夜晚。
而你呢,你攻陷他的王城,拽他落下永暗的深渊,毁掉他的法力,玷污他的身体,践踏他的尊严……
这些年发生过什么,你都做了什么,自己不知道吗?
他怎么可能不恨你,怎么可能不想亲手杀了你!说不定刚才的药里就投了毒,你居然毫无防备地喝了……
“没事。”兰缪尔摇头,他慢吞吞地回到自己原先的位置,钻回那漂亮的红狐皮毛里面躺下。
黑暗中,昏耀盯着与自己同床共枕的人类。
兰缪尔说完,真的闭眼继续睡了,仿佛真的察觉不到魔王异样冰冷的视线似的。
但怎么可能察觉不到?
装什么乖顺,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把戏……昏耀暗想着,手掌伸向兰缪尔脆弱的脖颈。
区区七年隐忍算得了什么,这是人族昔日的王!
要有多愚蠢,才会相信这种人也能甘心化作魔族膝下的羔羊!?
昏耀啊昏耀,魔王对自己喃喃,你被深渊的血和火养大,难道不懂其中的道理?兰缪尔不是羔羊,他是密林中窥伺的狡狐,只要有一瞬的松懈,死亡的刀尖就会……
就会……!
昏耀闭上了血红的眼睛,他觉悟般地深吸一口气。
粗糙的手掌托起兰缪尔的后颈,魔王将嗓音放软,哄道:“乖,让我看一眼。”
…………可恶!!
======
昏耀,你死定了。魔王痛苦地暗想,不是今天,也会是明天;不是今年,也会是明年!
主帐里还是点起了暗淡的烛灯。
昏耀把兰缪尔放在自己怀里,用沾了药草的帕子轻轻按揉着刚才撞到的地方。额角一处,臂肘一处。
兰缪尔困倦,把脸朝向背光的一侧,安然自若地继续睡了。徒留尊贵的魔王在灯下愣愣出神。
……但如果是明年的话。
昏耀怔神地想着:明年啊,那还来得及给兰缪尔封后。魔王的王后,魔王和王后……
他突然脸色铁青。
不不不不不,昏耀,你真的完蛋了!你到底想怎么样,难道想让兰缪尔在大典礼上宰了你?
为了区区一个人类,怎会堕落到这个地步!想想你深渊之王的一世英名,被奴隶宰了这种结局真的可以吗?再想想你的王庭,你的族人!如果你的族人落入兰缪尔手里——
……哦,好像也不会过得很差的样子。
昏耀绝望地呻.吟一声,捂住了头。
======
昏耀无法理解,自己怎么就到了这个地步。
他更无法理解,都到了这个地步,兰缪尔为何还不动手做点什么。
第二天早晨,他睁眼时发现奴隶更早便醒了。兰缪尔垂着眼睛,将昨夜取下的银色禁锁往脖颈上戴。
他一贯是做什么都认真,戴禁锁的姿态郑重得活像是在给自己加冕。
昏耀就躺着,从后面静静看着他。
这枚禁锁已经换了好几次。
最开始,它连着镣铐和锁链,沉重的寒铁附加了电击的符文与精神诅咒,那本是对付魔族俘虏用的,只要轻轻一扯,就能让绝大多数的家伙痛得惨叫。
兰缪尔不知道被这东西折磨了多少次。直到有一次差点丢了命,魔王便再没敢让他戴过镣铐和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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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兽革竖琴
哪怕到了白天,迦索深渊的天空依旧是昏暗的。
阳光从来照不进这片土地,深渊的夜晚漆黑而诡谲,白天则像是蒙着一层灰扑扑的障。
除了魔王的“王庭”坐落在较为安稳的环境,其他地表都烧着火,半空中瘴气四溢……魔族在这里苟延残喘,像是阴沟里不能见光的虫群,佝偻着延续生命。
一匹高大的角马在灰暗的天穹下驰骋。
昏耀右手持缰绳,左手扶着兰缪尔的肩膀,让体弱的人类坐在自己的怀里。
不出战的时候,他懒得将蓬乱的黑发编成辫子,只是草草用发绳在脑后一系,此时正在狂风中招展。
“上次摩朵将军巡军回来对奴隶说,”兰缪尔眉眼弯弯地开口,“结界又变薄了许多,时常会有白色和金色的光斑照进来。我告诉她那就是太阳。”
昏耀没搭理他,兰缪尔继续说:“我猜这次过去,之前种的花就会开了。”
昏耀依然不吭声。
其实之前,兰缪尔每次提到那些花,他都忍不住嘲讽。这个天真的人类,居然妄想在深渊这种环境种出人间的花。
但现在阳光真的穿透了结界,虽然只有一丁点光斑,那也是确实的阳光……所以,谁说得准呢?魔王出神地想。
眼前渐渐显露出一片高崖,昏耀口中叱了一声,轻夹马腹,坐骑便驯服地拐上了陡峭的岩路。
“我们的军队正午时刻拔营,”昏耀低头亲了亲兰缪尔的后颈,低沉道,“时间不多,只能陪你一小会。”
“足够了。”兰缪尔说。按魔族的习俗,征战凯旋时,魔王必须要回到为他浴血的勇士身边。
昏耀手腕严酷不假,但他在乎族人,在乎自己的士兵和子民。兰缪尔知道他从来不会在这种场合徇私。
角马停稳后,昏耀先翻身落地,再伸出双臂将兰缪尔抱了下来。
魔族的全身覆盖硬鳞,当然包括足部;角马则有着熊熊燃烧的四蹄。但兰缪尔是一个法力尽废的人类,他的脚掌雪白细嫩,地火一瞬间就能将其烧伤。
这些年,每每需要在深渊的危险地带长途移动时,兰缪尔就跟着昏耀骑角马,落地则由魔王抱着,像是个十足娇贵的金丝雀。
此时亦是如此。
昏耀将兰缪尔竖抱着,走上了结界崖。
这里是伽索深渊最高、最靠近阳光与人间的地方。
两侧的断崖一直向上延伸,而巨大的结界阵隐没在半空中,使得崖下的生灵不能继续向上行走。
到了夜晚,这结界会散发出光芒。远远看去,就像一轮小月亮挂在高崖之顶。魔族因而也将其称之为崖月。
崖月再往上,就是兰缪尔的故乡。那是被称作大陆、世界或是人间的地方,是太阳普照,四季轮转的仙境。
“花!”
突然,兰缪尔欢欣地出声:“呀,吾王您看,真的有花了!”
昏耀不禁愣了一下。兰缪尔从来在他面前温和恭顺,难得听见他这样渴切又情绪外露的声音,一时竟没反应过来。
兰缪尔轻轻一挣,就从魔王臂弯里落了下来,赤足踩在粗糙的山崖上,往前小跑了几步。
“你!”昏耀一时不察,竟被奴隶从手里逃掉,顿时焦头烂额地追在后面喊,“回来,兰缪尔!当心地火!”
可他追了三两步,也猛地愣住了——
那片山崖,曾经与深渊的其他地方没有两样,只是一片荒芜废土。
但此时此刻,居然开了一小片花,星星点点的,大都是白色和黄色,偶尔夹杂几朵浅紫,最少的是粉色。
头顶的结界飘下来几块金色的光斑,它们毛茸茸的花蕊就被照得透亮,在风中怯生生地发抖。
昏耀从没在深渊见过这样柔软的植物,只觉得心脏也被震撼了一下。
再一看,兰缪尔已经跪坐在野花前,全神贯注地打量着这些小小的花朵,小声道:“居然这样多……我还以为就算开了,也不过寥寥几朵。”
他静静看着,面上一点点浮现出欣慰的神情,紫色的眼眸漫上了水雾,竟像是要哭了。
“……不就是几朵野花。”魔王定了定神。他走上前,从后面伸手要把奴隶抱起来:“这么娇,像你一样。等下次地火窜上来,就全烧烂了。”
兰缪尔却抓住昏耀伸来的手,回头露出被笑意抹开的眉眼:“吾王,花开得这样好,说明这里没有火了。”
细碎的阳光正落在他如雪的长发上,照出一片刺目的亮银色。于是昏耀又被晃了一下神。
“……”
魔王沉默片刻,抬起手指在兰缪尔脸上一抹,粗鲁地擦去了一道碍眼的泪痕。
“不许哭。”他说,“不就是几朵野花,不许哭。”
……
最近一段时日,昏耀偶尔会心想,哪怕日后兰缪尔真的大仇得报,隐忍多年一朝把自己宰了,那又怎么样呢。
“说起来,吾王许久没和奴隶在野外合化过了。”
兰缪尔望着那些野花,将手掌缓缓贴在白袍的领口,轻声试探着说:“我今天高兴,您要不要……”
阳光将那张俊美的脸庞照得洁白无暇,人类男子手指一动,白袍无声地落下来盖住脚踝,他就像主动走向祭台的羔羊。
昏耀冷眼看着,没动,心里一阵烦躁。
他想:这个人从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竟然想不出一个确切的节点。
昏耀只知道,最开始的圣君不是这样。曾经的兰缪尔对于这种亲密的交合避如蛇蝎。而他带着近乎残忍的快意,将这个人由内而外地碾磨开来,推下悬崖,按入欲潮的火海里,饶有趣味地欣赏昔日的仇敌在炙烤中痛苦难耐的样子。
他把兰缪尔拽到营帐外的荒野,将碾碎的苦草的汁液涂遍人类的躯体,告诉他:在天、地与族人的见证下合化才是魔族的习俗。
他那时还不清楚对人类,尤其对于兰缪尔这样的神子来说,这意味着怎样的羞辱。因为对于魔族来说,合化就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昏耀不理解,为什么人族要把这档子事视作禁忌。明明渴望却遮遮掩掩,明明需要却羞羞答答。
他只知道,那个无论被怎么对待也安然若素兰缪尔,唯独在这种事上变色,甚至总会哭。所以他喜欢得要命,就像上瘾了一样,把兰缪尔欺负了一次又一次。
那其实早就不是为了报仇或者发泄什么,不是的。
可是当年的魔王不懂,等他开始模糊地懂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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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一年
“七年了,王还要试探奴隶到什么时候呢。”
在回王庭的路上,兰缪尔照例窝在魔王怀里骑着角马,却忽然叹息一声,“您明知道奴隶已经将一切献上。”
昏耀伸出爪子,像逗一只小鸟似的揉了揉人类的银发:“死心吧。别说七年,哪怕再过七十年,我也不可能放下对你的戒心。除非我死了。”
兰缪尔若有所思:“那,如果是奴隶先死了呢?”
昏耀沉下脸:“愚蠢。”
“愚蠢”算是什么回答?
兰缪尔露出几分无奈之色,不太客气地把昏耀揉他头发的鳞爪扒拉下来。
后者也不生气,反而捏了捏人类纤细的指节,用勒令的语气说:“以后不许再说这种话。”
身后无数魔族战士们的视线飘来飘去。显然,他们很想看,却又不是很敢看。
摩朵无聊地甩着她的长鞭,凑过去跟封号‘疾风’的魔将阿萨因咬耳朵:“喂,石头脸,你猜兰缪尔大人哪日会被封为王后?”
阿萨因面无表情地骑着角马:“等到吾王能放下面子开口求婚的时候,驾。”
摩朵:“净说废话,驾。”
凯旋的大军载着战利品,在深渊的焦土上前行。
俘虏们被麻绳捆绑着,步行跟在后面,消瘦的脸上满是不安与忧郁。
“吾王这一次赢得漂亮,”兰缪尔回头看了一眼,任背后涌来的风吹乱银发,“瓦铁部落覆灭,从此王庭以北便没有隐患了。”
“迟早的事。”昏耀说,“他不叛乱,我最迟明年也要杀他。”
“是,您前年确实说过,要在下一个寒冬来临之前平定瓦铁。”兰缪尔笑,“吾王总是说到做到的。”
昏耀没应声。瓦铁虽是天赋卓越的大魔血统,又在北方占据颇大的领土,但有勇无谋,目光短浅,并不算多难啃的骨头。
事实上,这么多年来真正让昏耀放在眼里的敌人,单手就能数得过来。而能够将他逼到烧心焦肺、咬牙切齿、焦头烂额又魂牵梦萦的对手,有且只有一个,正是如今正坐在魔王的怀里的那一位。
趁兰缪尔不注意,昏耀又轻轻地将手掌放在人类的头发上。后者疑惑地抬头“嗯?”了一声。
“……兰缪尔,”魔王凝视前方,顿了顿,嗓音低沉地说,“你知道,我们做了一件大事。”
兰缪尔点了点头,他知道。
深渊从未有过任何一个魔族首领,接纳过数目如此庞大的敌对部落的俘虏,更不会允许战败的族民轻易迁入自己的领地。
但这一次,昏耀带走了瓦铁部落中所有愿意追随他的族人。他们将跟随凯旋的军队南下,跋涉过崎岖的高山与冻河,在魔王的庇护下重建家园。
“如果这些魔族,能够作为王庭的子民安定下来,活过下一个寒冬……”
“到那时,”兰缪尔接过昏耀的话语,轻声说,“吾王就是真正的深渊之主,再也不会有任何一个魔族敢质疑您。”
“真好啊。”他弯起眼睛,“吾王大业已成,曙光初照深渊。我……”
“你怎么?”
“我很高兴。”
——不是。昏耀皱了皱眉,这个人刚刚险些脱口而出的话绝不是现在这个。
他低头去看怀里的人类,兰缪尔正懒散地靠在他肩上,低着头。虽然笑着,眼睑却微微垂下来,眸子有些雾蒙蒙的。
昏耀脑海里不知闪过什么念头,他脱口而出:“是不是累了?”
兰缪尔无声地笑了一下。他垂着睫毛,呼吸浅浅的:“有点困。”
这半年来,昏耀清晰地感知到兰缪尔的身体在变差,他不敢让这人跟着自己骑马了。队伍的后面是拉着辎重的马车。昏耀亲自挑了一辆干净点的,把兰缪尔安顿进去,又留下几位亲卫看顾。
兰缪尔自己倒是不怎么在乎,他靠在车厢里,还有心思探出头,冲四周步行的瓦铁部落的族人们说说话,温声宽慰几句。
昏耀原本已经骑上角马要走了,不得不再转回来,强硬地把他塞回车里去,命令他:“睡觉。”
兰缪尔只好在车厢里找了个角落躺下,他拍了拍魔王的手臂,说:“奴隶只是想起自己刚到深渊的第一年。”
那一瞬间,昏耀的心脏收缩了一下。
他张了张口,仿佛是想要阻止什么,但失败了,只能听兰缪尔把话说完:
“那次也是因为俘虏,王还跟我生过气,是不是?”
兰缪尔怅然舒展眉头:“如今再回忆起来,觉得恍如隔世……”
……
将人类圣君带下深渊的第七年,魔王昏耀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痛苦的事实:他越来越无法忍受兰缪尔提及他们的过往,提及早年间那些血淋淋的记忆。
昏耀并不愿意接纳这样荒唐的现状。为了逃避本心,他已经挣扎了许久,尝试了各种办法,但都无济于事。
如今他被迫承认:没错,事实就是这样荒唐,他后悔了。
他后悔当年对兰缪尔的每一次伤害。
哪怕彼时他们只是仇人。
当昏耀重新策马回到队伍的前端时,他知道接下来的这段路途,自己好受不了了。
因为他也开始想起第一年。
那时兰缪尔刚到深渊,本就是重伤未愈的状态,又被他以蜜金剥夺法力,灌入魔息,再加上咒文的效果,其残忍程度不亚于酷刑。
瘴气肆无忌惮地侵入他的体内,像是火焰在永不间断地烧着他的内脏。兰缪尔差点活生生疼死过去,挨到后面几天,整个人已经意识涣散,像是被烧成一具只剩灰烬的空壳。
而沉重的镣铐就压在他的手足上,伤口反复溃烂,血肉模糊,在单薄的粗衣上晕开一片片暗红的血迹。
不仅如此,他还像牲畜一样被锁在魔王的宫殿后面,只被允许坐或者爬行,且必须以奴隶自称。所有前来拜见魔王的魔族途径这里,都可以肆意羞辱他,抢走他的食水,撕烂他的衣服。
那段时间,没有一个魔族认为这位出身尊贵的人类可以忍受这样的折磨。
他们兴致勃勃,怀着残忍而兴奋的心思,等待人类的王什么时候死去,死去的时候有多么凄惨。
但兰缪尔始终保持着顺从的隐忍。
他从不反抗,从不宣泄,每天都安静地躺在角落里忍痛——大部分时候,因寒冷而不得不用手臂抱着自己。
如果哪天有了力气,他就仰起头,凝望着窗外那片黑暗的穹隆。结界散发出的光就像月亮。虚幻的月亮之上,是他回不去的家乡。
然后,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从生死的罅隙间熬了过来。
并不是好转了,而是适应了。就像顽强的野草在岩缝里扎根那样,就像深渊的每一个魔族那样……
他的身体开始适应在瘴气中呼吸、在黑暗中生存的日子。
魔族们显然对此不满,于是变本加厉地欺辱他。
某个深夜,年轻的魔王久违地来瞧自己的战利品。
兰缪尔衣不蔽体,正蜷缩在角落里昏睡,眉头皱得很紧,唇瓣干裂,渗着血。
昏耀沉默地看了他半晌,目光又落在旁边不知被打碎了多久的食碗和水盆上,大约也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他踢了踢奴隶身上的锁链,让人醒来。
兰缪尔睁开失焦的双眼,恍惚了许久才清醒。
他仰起青白的脸瞧着昏耀,竟吃力地笑了笑,喊他:“吾王。”
昏耀居高临下,覆盖着鳞片的面庞在黑暗中难以分辨神情:“后悔吗?”
“这就是深渊,肮脏的魔族生息的肮脏的地方。兰缪尔,你不该来。”
兰缪尔说:“我已有所觉悟。”
昏耀:“自称。”
兰缪尔:“……所以奴隶不后悔。”
“何况,”他低声咳嗽着,“这本就是吾王与奴隶的交易。魔族不再伤害王城的子民,而奴隶臣服于您,说好了的。”
昏耀眼底露出一丝不屑之色,但他没有说什么,而是从腰间解下一个铜制酒囊,扔到地上:“喝吧,蛮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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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一年
当时昏耀正坐在窗边,闭着眼,用尾巴尖缓慢地地拨弄着兰缪尔的脸。
听到这句话,他便好笑地弯起嘴角,心想这个人天天被狗一样拴在宫殿里,能从哪里听说?
大约又是某些魔族欺负他时,顺口耀武扬威说的话。
昏耀睁开眼,随口说道:“不错。”
“有些蠢货认为魔族不该退兵,必须要将你的国土寸寸焚毁,将所有人类都剁成肉酱,或者晒干了挂在城头上才算完。”
“而我这个断角魔王,竟在形势大好的时候退回深渊,如此懦弱,不配冠以王的称号。”
“兰缪尔,”他用鳞尾摩挲着人类的脖颈,“我为了得到你放弃了多少东西,嗯?你要信守承诺,做一个乖顺的奴隶……”
不料兰缪尔竟深深地望了他一眼,那目光竟有点无奈。
好像在说:这话吾王骗骗别人也就算了,在我面前还装模作样吗?
兰缪尔轻轻咳了一声,嗓音低缓:“魔族虽然强悍,数量却远不到人族的万分之一。你们攻陷了王城,但人类还有另外四十二座大小城池,均受神恩庇佑。”
“何况,大陆上生息的种族不止人类,它们此前与你们没有仇怨,但魔族的习性注定了你们无法在大陆上立足。”
“不趁胜退回深渊,时日一久,魔族只会被围剿至灭族……吾王的判断是明智的。至于我,只是您捎带的战利品罢了。”
不知从那一句开始,昏耀那双赤色的眼底泛起微光。
到底是人族的圣君,魔王心想。大半个深渊的蠢货都无法理解的抉择,在这个人的眼中就像玻璃片一样透明。
只是没想到,兰缪尔素来温软得像个兔子,居然也会将“灭族”这种残酷的词汇付之于口。
“看来你还没学会该用什么语气对你的王和主人说话。”昏耀散漫地哼了一声,其实没有生气。
但紧接着,他听见兰缪尔问:“那些俘虏,都必须要死吗?”
……
那一晚后来的事情,如今的昏耀已经记不清细节了。唯独在印象里清晰的,是窗外的崖月倒映在冰冷的地板上,将蜿蜒的银灰长发照得很亮,比雪还亮。
他记得兰缪尔抬起紫罗兰色的眼眸,平静道:“我听说在深渊,族人会将性命交付于其首领,假若首领战败,大多时候其族人也将同死……”
“但被迫听命的人民是无辜的,他们只是为了活着。”
“杀戮可以缔造一时的王朝,却不能守护它延绵百年。若吾王真心想为魔族在太阳所照之处开辟一块容身之地,就必须改变这些血腥残忍的旧俗,不是吗?”
……
哗啦!
宁静的夜色破碎了。锁链震动的声响粗暴地打断了兰缪尔的话,让他的尾音变成一声隐忍的痛哼。
“兰缪尔,”昏耀猛地笑了。他站起来,五官张扬而凌厉地舒展开,像是被陡然激怒的烈虎,“……兰缪尔!很好,是我小看了你。”
魔王那铁一般的手臂扯着链子将人类提至半空。兰缪尔在他掌中窒息地挣扎,嘶哑地喊了声什么,但下一刻就被狠狠砸在地上,链条哗啦啦作响。
“——你竟然在试图教训魔族?怎么,你要教我念光明神的祈祷文吗?这就是你甘愿来到深渊的目的!?”
那力道像是要把人类的骨头活生生砸碎。只一下,兰缪尔半张脸都被鲜血染红了。
紧接着眼前一黑,一股巨力抽在心口,他狼狈地滚了出去,鲜血立刻从口鼻中呛了出来。
昏耀收回长尾,“兰缪尔,你忘了,你已经不在神殿了。”
“……”
兰缪尔抬起脸,他齿间咬着淋漓滴答的血,不甘而哀伤地瞪着他。
魔王回应是一脚踹了上去。咔擦一声,他直接踢断了人类的肋骨。
“连光明神都照不亮这片伽索深渊——”
魔王厉声笑道:“在这里,你的信仰!你的善念!”
“比烂泥还贱,散发着虚伪恶臭的味道。”
兰缪尔毫无反抗之力,他不停吐着血,却固执地摇头。
越是这样,昏耀越怒。病弱的奴隶哪里禁得住魔族这样毒打,没几下就不动了。
等兰缪尔真的气若游丝,昏耀脑子里那股怒火才慢慢消退下来。
黑暗中,他转身抵着墙,像是试图压抑火山下翻滚的岩浆那般,咬牙闭眼深呼吸几次,才算是把冒头的杀意压了下去。
“明天,兰缪尔。”转身离去前,魔王留下一句,“我会让你看清自己有多么愚蠢。”
第二天,昏耀第一次允许兰缪尔走出……准确来说,是被拖出了自己的寝殿。
魔王亲手将奴隶拴在了王庭的大石殿深处,他自己的王座旁边。
当时的深渊刚起了入冬的迹象,天穹上翻滚着灰白的云雾,风刮起来如同刀子一样,石柱的缝隙甚至会结一层霜。
兰缪尔只有一件粗糙破烂的麻布衣袍,没多久就冻得发抖,他闭着眼不说话。
昏耀拍了拍奴隶的脸颊,弯下腰附在他的耳畔:“睁开眼,看清楚。如果你敢昏过去,立刻会有魔族来给你下咒。”
说完,他坐在了那张石制的镶嵌了虎牙骨的王座上,对两侧手持长矛的魔族侍从吩咐道:“把俘虏带上来。”
很快,一群魔族就被带了上来,手脚上的麻绳无声地宣示着他们的身份。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抱着婴儿的老妪,白发苍苍,面庞消瘦,盘角短且斑驳泛黄。
她一走到王座前就跪下了,一边放声嚎哭,一边喃喃。她说她的老伴死了,小弟死了,儿子和女儿也死了,但女儿的儿子还是不记事的年纪——她向四面举着襁褓里不足月的婴孩,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个孩子有多么乖巧,乞求魔王饶恕她们一家最后的血脉。
“他日后会是个听话的奴隶啊,吾王。”激动的年迈老妪跪爬了几步,拼命将那脏兮兮的布包往前递,“您看看他,您看看他!”
一个青年魔族在她背后举起了长矛,这就是要处决了。一直没什么动静的兰缪尔终于忍不住,沙哑地仰头向王座那边叫了声“吾王”,用恳求的语气。
魔王觉得好笑,抬起手臂说:“慢着,不急着杀她。带她上前来。”
白发苍苍的老魔族颤颤巍巍地站起来了,她身材矮小,走起来一瘸一拐,是个跛子。
侍从松缓了她脚上的麻绳,于是身后几百个俘虏都死死盯着她那虚浮的脚步,仿佛那是他们最后一根稻草。
走到距离王座还有十几步的时候,昏耀喊:“停。”
但突然,老妪抬起了那张瘦削而遍布皱纹的脸。
她的眼底迸发出疯狂而悲怆的光,将一直珍爱地怀揣着的襁褓——那不足月的,像小猫般半死不活地哼哼着的小婴儿——狠狠地向魔王的方向掷了出去!
这惊变来得太快,在场者竟无一人反应过来,除了被当做刺杀目标的魔王自己。
昏耀猛地站起,以迅雷之势抽走了身侧侍从手握的长矛,往前挺刺。当那黑铁铸造的矛尖刺穿婴儿的襁褓,居然发出“铛”的脆响!
下一刻,轰然一声!
小小的布包在众目睽睽之下爆炸了。
粘稠的血肉和骨头向四面八方飞溅,昏耀手中的铁矛直接被掀飞了半截,那变形的矛尖飞出去好远才落在地表,弹了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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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一年
这个夜晚,昏耀去奴隶棚寻找自己从人间带回深渊的战利品。
找到兰缪尔的第一眼,昏耀甚至怀疑了自己的眼睛。
他立刻意识到摩朵所言非虚。
那道明显比魔族瘦弱许多的身影,安静地横在奴隶棚里一个阴湿脏污的角落里。银灰色的长发散乱在地上,在严寒之下凝结了细小的霜。
昔日的圣君形容枯槁,消瘦得脱了形,竟比当初被魔王刺伤了胸口、剥夺了法力之后的那段日子看起来更加糟糕。
不远处,同样被锁链拴着的几个奴隶正龇牙咧嘴,冲气息奄奄的人类吐出一连串不堪入耳的辱骂。这污秽的言语在魔王踏进棚内的时候突兀地停止了,奴隶们纷纷趴了下来。
昏耀推开铁打的栅栏门,走进去。更深的黑暗笼罩了魔王阴沉的面庞,他用漆黑的鳞尾将一动不动的人类翻过来。
后来……直到很多年后,昏耀仍会在一次次噩梦中复现他此刻所看到的一幕。
兰缪尔的脸庞是惨白的,微微睁开的眼眸涣散失神,藏在凌乱的银发下面。他显然已经陷入昏厥,四肢摸上去湿且冰冷,好像体内每一滴血都失去了温度。有两只壳虫正在咬他指尖上的血痂,此时窸窸窣窣地飞速爬走了。
昏耀脑子里有片刻空白,第一个念头竟是:他就这么死了吗?
许久,才看到人类的心口还有微弱的起伏。
“吾……吾王。”
管理奴隶们的奴官战战兢兢地跪下,“我们确实在按照普通奴隶的规矩饲养他,但……或许是人类吃不下深渊的食物……或许因为将要入冬……”
魔族各个憎恨人类不假,但奴隶是主人的所有物。假如王的奴隶在他手上被养死了,这件事可大可小。
正因如此,奴官才会胆战心惊。今晨,他将两串干肉和一壶酒献给摩朵大人,恳求大人帮忙探探魔王的口风。
昏耀盯着地上的兰缪尔,头也不回地问:“吃不下?你们给他喂什么?”
奴官说:“婆娑草的根茎,畸豆,生壳虫……”
“……”
昏耀烦躁地甩了甩头,这些都是被深渊的瘴气严重污染的食物,人类吃下去,危害不亚于慢性毒药。
或者不如说,他更难相信兰缪尔居然真的吃了这些东西将近两个月。
那个自幼在神殿里长大的,干净得仿佛是光明本身的人类,竟能靠有毒的草根和虫尸撑了两个月……
昏耀对奴官挥了挥手:“你下去吧。”
那个魔族便如蒙大赦地后退两步,飞快逃出去了。
昏耀独自站了片刻,用尾巴拍了拍兰缪尔的脸颊。
“兰缪尔。”
“醒醒,兰缪尔。”
兰缪尔的睫毛忽闪着。他醒不过来,挣扎半晌,神色只是更加痛苦。忽然咳了两声,唇角随之溢出血沫,温热的液体滴在昏耀的尾上。
这一刻,昏耀忽然产生了深深的迷茫。
他想,自己究竟是为什么要把兰缪尔带回来呢。
魔王突然看不清自己的内心。兰缪尔,他的仇敌、对手和执念,他的苦难之源,他七年来无数次的午夜梦回……
自己将这个人类带到深渊,以其深爱的王国和子民要挟他,得来他的臣服,图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把他折磨得不成人形,像破烂一样卑贱地死去吗。
那到底是对兰缪尔的羞辱,还是对他自己的羞辱?
深夜的奴隶棚里悄无声息,昏耀在兰缪尔身边屈膝半跪下,伸手扼住了人类的咽喉。
他感受到人类的体温,细细的血管荏弱地在自己掌心下弹跳着。
自己已经胜利了,昏耀想,战败的是兰缪尔。他不应再执念深深,做出试图在深渊圈养人类这种糊涂事。
现在就这样结束,还来得及。勉强可算作一个体面的终局。
可就在这时,兰缪尔的眼睑动了动。
就在昏耀将要发力的那一刻,兰缪尔缓缓睁开了双眼,有微弱的光凝聚在瞳孔里。
他气若游丝:“……吾王。”
昏耀的指尖发僵。
他在寂静的夜里与兰缪尔对视。
“吾王,不要杀我……”
兰缪尔歪过头来,枕着自己的银发。
人类将自己苍白的手指覆盖在昏耀漆黑的鳞爪背上,轻轻地笑,嘴唇梦呓似的动了动。
昏耀弯下腰去。他听见兰缪尔对自己耳语,说的是:我不愿死。
昏耀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黑暗弥漫,将魔族与人类的身影涂抹得宛如雕塑一般。
许久,昏耀沙哑地开口:“兰缪尔,你已没有决定自己命运的能力。”
他说:“你已经快要死了。”
他说:“哪怕我不杀你,你也很快就要死了。”
他这样说着,却迟迟没有收紧五指。
也迟迟没有让尖利的爪刺穿人类的脖颈。
他甚至没有纠正兰缪尔错误的自称,这个人本来应该自称“奴隶”的,看来是又忘了。
无形的时间在一刻一刻地流走,兰缪尔倦然闭上了眼。他们再也没有说话,也再没有更多的动作。
清晨的时候,昏耀离开了。
他独自穿过长长的王庭的石路,踩着深渊的焦土,披着呼啸的狂风走到自己的寝殿门口。
他盯着沾了霜的台阶出神许久,突然又折返回去。
等昏耀再次回来的时候,手里牵着兰缪尔的链子。
兰缪尔走得很艰难,他脸色白得像纸,挪几步路就要扶着什么喘上许久。
后来实在支撑不住了,仍不肯放弃。于是跪着,爬着,直到浑身都被冷汗打湿了,每一口气都像是濒死前的最后一次吐息。
不知多少魔族惊异地止住脚步。互相问了问,才知道是魔王对这个快死掉的人类说,若他有本事从奴隶棚走回宫殿,就让他活。
但惊异不减反增,不仅因为他们从未见过意志如此顽强的人类,也因从未见过魔王能有这么好的耐性——
短短百来步的距离,兰缪尔挣扎了快一个钟,而昏耀也真就在旁边牵着链子看了他一个钟。
在距离台阶还有十几步距离的时候,兰缪尔终于还是脱力栽倒下去,渐渐没动静了。他身后是斑驳的血迹,一直延伸到奴隶棚的方向。
围观的魔族发出肆意的嘲笑。甚至有个家伙捡起石块,想试试能否将其砸醒。
昏耀弯下了身。所有围观者都以为王失去兴趣,决定掐断这个人类的脖子。
但昏耀把兰缪尔抱起来,抗在肩头,面不改色地走进寝殿去,动作流畅得仿佛早就在等着这一刻似的。
一众侍从们纷纷投来惊愕的目光。魔王坦然地往深处走,边走边说:“战利品里有人类的粮食,煮一些给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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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夸张地说,那一次,兰缪尔能挺过来几乎是个奇迹。
换个更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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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魔息黑焰
而七年后,带领着几万瓦铁部落的族人南下的魔王昏耀,坐在角马上望着面前开阔的灰暗天地。
他恍惚心想:自己似乎从未对兰缪尔开口说过一句“对不起”。
最开始,是因为没有道歉这一概念。何况,哪里有君王向战俘、主人向奴隶道歉的道理?
等到后来,他和兰缪尔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也越发被内心的纠葛困扰。
他疑神疑鬼,猜忌奴隶别有用心,并坚信一旦向兰缪尔示弱就等于落入了那人的圈套。因此他至今没有对兰缪尔道过歉,也没有道过谢。
但是……现在很多事都无所谓了,尤其在亲眼看到深渊的花开了之后。
那只是一些很小很娇气的野花,昏耀觉得不能代表什么,但他因此心情很好。怪不得兰缪尔喜欢花,他想。
那么,回到王庭之后,道歉也好,道谢也罢,都可以尝试安排。或许,也不必等回到王庭,今天晚上……
倏然间,昏耀飘远的思绪被迫拽回躯体内:
他听到四周突然涌起一阵不祥的喧嚷声。
——飕!
先逼近的是破空声,昏耀瞳孔骤缩。这一刻身体本能比思维快得太多,他只来得及拧身抬手,一枚铸了咒文的羽箭就停在他的手掌中,被硬生生握住!
“王!”摩朵从后面厉声喊他。
下一刻,前方箭雨迎面而来!
昏耀低吼着甩开掌中箭矢,另一只手将缰绳勒紧,顿时,受惊欲跑的角马仰起前蹄嘶鸣。
崎岖的山地两侧冒出了敌人,仿佛黑色的海浪呼啸着涌来。那些魔族骑着走蜥,手擎长枪和弓箭,面庞涂着红色和黑色的漆,不由分说地举起了兵刃。
所有魔王的士兵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这是一场伏击!
走蜥在山地比角马更灵便,竟有一群敌人专程埋伏在这里,等着凯旋的军队通过。
“迎敌!骑兵稳住角马,不准后退!”阿萨因抽出腰间的宽刀,向前一指。他急促地四顾,“王!”
敌人的惨叫代替魔王回应了他。昏耀眼底戾气横飞,他挑起鞍鞯上的长矛,轮开一个燃烧着火焰的半圆,下一刻角马就冲了出去!
一匹走蜥横冲直撞地扑来,被昏耀一矛捅穿了脑浆,抡起来砸进石壁里。坐在上面的家伙被甩下来滚出老远,跌得满头是血。
下一刻,角马从那魔族的胸口踏过,凄叫与骨裂声并起。
“哪儿来的杂兵,几个草包也敢招摇……”
魔王桀骜地甩落矛尖的血,低沉哼笑:“本事不大,胆子不小。给我杀!”
摩朵兴奋地吆喝一声,从腰间抽出长鞭。王庭的勇士们跟在将军的身后冲杀,他们像渴血的饿狼,从不知道恐惧两字怎么写。
“……”阿萨因的表情一时变得十分复杂,后知后觉地催马向前。
——“疾风”阿萨因,这位灰发蓝眼的将军,与自幼追随昏耀的摩朵不同,是个降将。
在归降魔王之前,他曾是黑托尔部落里最强大的首领护卫。可惜自从跟了昏耀,阿萨因再也没能尽过一次守护主君的职责。
新主君的马比他的更快,矛比他的更锋利,还比他更喜欢战场,杀得上头了还得靠他劝回来……他又能怎么办呢?
“放箭!”
突然,伏击者中响起粗哑的声音:“断角魔王必须死在今日!”
借着起伏的山石掩护,一片拉弦之声响起。
昏耀眼底流露出一丝残忍的玩味:“就凭你们?”
下一刻,漆面的伏击者们开始动摇。昏耀的身周开始升腾出漆黑的火焰,那是魔王的魔息所化——但凡沾上它的,没有不随之燃烧,直至化作飞灰。
“再放箭!放箭!”
但第二波箭雨未能来临,黑色火焰呼啸着撞上岩崖,巨响如雷。半边山体轰隆隆倾塌,弓箭手们被落石砸得脑浆迸裂,断肢乱飞!
摩朵啧舌:“噢,山都塌了。吾王有没有考虑过,待会儿军队要怎么过去?”
阿萨因:“……少说两句吧,摩朵将军。”
不多久,优势开始倾斜。当第一层箭阵被魔王捣毁,就再也没什么能阻挡王庭的士兵,伏击的敌军很快被冲得七零八落。
也就是此时,昏耀从混战中抽身,驱马退至后方。
“这群伏兵不是瓦铁的旧部,”昏耀将足有九十多斤重的铁矛在掌中掂了一下,“阿萨因,你认得吗?”
阿萨因皱起眉头:“不,不认识。听口音不像北方的部落,等擒住背后的主使……”
昏耀:“擒住背后的主使?”
阿萨因看向混战的中央:“以敌军的数量和战力,纵使拥有走蜥这种怪物,在王庭的勇士面前也不成气候。吾王还有什么忧虑吗?”
昏耀:“真如你所说,这群伏兵以卵击石是为了什么,叫我替他们送终吗,嗯?”
阿萨因一惊,凉意窜上心头。
风里隐约传来异样的声音。昏耀忽然回头,隔着重重的山壁,从这里已经看不到军队的尾巴。
“……后面。”
昏耀的眼底阴沉下来,他手上紧扯缰绳,“瓦铁部落的俘虏,那群投降的族人都在后面。”
——该死,兰缪尔也在!
未等阿萨因反应过来,昏耀一甩马鞭,高大的角马扬蹄嘶鸣,转眼间载着魔王向队伍行进的反方向飞驰而去。
=========
兰缪尔是被车厢外突然传来的哭叫声、厮杀声和狂笑声惊醒的。
一阵喧嚷后,昏耀留下的护卫猛地掀开车帘,“兰缪尔大人!!”
“走蜥军伏击了我们的队伍!兰缪尔大人,请快随我们上马!”
——伏击!
兰缪尔猛地清醒了。他没用护卫搀扶,从剧烈摇晃的马车上跳下,屏息抬头——
四足的巨兽伴随着沙尘出现在山壁两侧,猛兽的背上驮着铁打的鞍鞯,鞍鞯上坐着的是手持屠刀的敌人。
狭窄的山地陷入一片混乱。走蜥的体格是角马的两倍,断后的士兵立刻就被冲散了。暴露在屠刀面前的是大批瓦铁部落的族人——那些面黄肌瘦、手无寸铁的凡魔和劣魔。
“报应来了,你们这群孬种!”
那些脸上抹了漆的魔族发出狰狞的大笑:“胆敢背叛鲜血与魂灵的誓约,屈膝于一个断角的魔族……今天,这里的每一个孬种都会遭到碎尸万段的天谴!”
一位干瘦的老魔挤开发抖的族人们,站在了最前面。这是那夜第一个向昏耀宣誓效忠的老父亲。
他颤颤巍巍地亮出自己的鳞爪,怒目圆睁:“我们为旧日的首领流过血、流过汗,践行过誓约的每一个字,是瓦铁不给我们活路!”
瓦铁部落的族人们发出悲亢的吼声,迎来的却是弓手拉弦的声音!
“不要慌!!”
角马飞驰而来,兰缪尔厉声道:“王庭的勇士何在!”
他的声音清朗而高亢,瞬间,被冲乱的士兵们竟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快速聚拢过来。
“瞧,那是谁,魔王的人类奴隶!?”
对面的头目,一个将整张脸都抹了红漆的魔族惊奇地笑起来,“有意思,居然会骑角马!”
他将手臂一挥,“放箭!”
夺命的铁雨从天而降。护卫们从后方追来,拼死用藤甲盾牌护在兰缪尔身前:“大人!请您靠后!”
——嘭嘭嘭嘭嘭!!
霎时间,无数缭绕着魔息的铁箭射在护盾上。魔王的勇士们也咆哮起来,这群深渊孕育出的凶恶生物被激出了血性,竖起狰狞的鳞片,顶着箭雨不要命地往前冲,宁死也要用牙撕咬下一块敌人的皮肉!
兰缪尔的心中却狠狠一沉,暗道不好。
果然,他的身周立刻此起彼伏地响起了惨叫声。
那都来自瓦铁的族人。士兵没有保护俘虏的意识,不停有弱小的魔族在混战中被箭射中,再被惊慌的同胞踩踏,血气飞速在这片山地里弥漫开来!
“兰缪尔大人!”护卫伸手欲牵他的马,“请您后退!我们将护送您到吾王所在之地……”
“不。”兰缪尔咬牙摇头。自己一退,王庭的士兵也会退。而瓦铁部落的族人没有马,就算不死在箭雨下,也会被走蜥活活踩死!
……深渊没有慈悲者的活路,魔族从不接纳敌对部落的子民。俘虏的命运不外乎成为祭祀的牲畜,或是成为戴上咒文链子的奴隶。
因而,之前昏耀才会对他说,我们做了一件大事。
但假如这一批俘虏,在追随新王的路上被屠杀殆尽呢?
这群伏击者的意图……
“抱歉,暂且借用。”
兰缪尔神色微冷,他伸手从护卫背上摘下一张长弓,一踢马腹,“驾!”
角马应声冲了出去,将护卫的惊呼远远甩下,转眼间已到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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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炽阳
片刻后,追随魔王赶到的大军加入战场,组织伏击的漆面者便成了瓮中之鳖。这场伏击迅速地被平定了。
瓦铁部落的族人纷纷感激涕零地冲魔王的士兵跪谢。而那时候,兰缪尔已在车厢中昏睡过去。
他是人类,还是自幼被光明神殿的圣洁法力洗涤过筋骨的人类。体内的魔息,是当年魔王为报一箭之仇强行灌入的,强行催动这份力量,必会承受极大的反噬。
夜幕降临之后,昏耀没有再骑马。
魔王将捉住的十几个活口扔给摩朵审讯,又命令阿萨因代他阵前统御,自己则上了马车,守着虚弱的人类奴隶。
马车咯噔咯噔地摇晃,挂在壁上的小铜灯随之吱呀作响。兰缪尔蜷缩在层叠的棉被间,很难受地皱着眉。
昏耀的脸色阴沉得仿佛要杀人,但手上的动作却小心翼翼——他怕兰缪尔被马车颠簸震得难受,于是把人抱进怀里搂着。
兰缪尔被这动作弄醒了,迷迷糊糊地睁眼。
“……王……”
他的声音有点哑,弱得几乎听不清。
昏耀面无表情。他抬起手,在人类眼角下那枚紫色的鳞片上悬停片刻,拇指的指腹轻轻覆上去揉了一下。
“兰缪尔,”他低沉地说,“你今日过界了。我不信你没有听见那句住手。”
“是不是太久没有惩罚过你,让你连做奴隶的规矩都忘记了,嗯?”
兰缪尔垂着眼帘,没什么力气地靠在昏耀的胸前,“……奴隶知道犯了错,请王赐下惩罚。”
昏耀:“别来这一招。你不怕惩戒,有的是其他家伙替你受罚。”
兰缪尔果然轻蹙了下眉,摇头道:“不要责怪您的勇士。吾王应该知道我的脾气……是我一意孤行,他们拦不住我。”
昏耀扯开薄唇,磨了磨牙:“晚了,拜你所赐,那几个护卫,现在全都少了一条胳膊和一只角。”
兰缪尔蓦地挺起身:“什……!?”
昏耀:“上次你动用魔息的时候,我早说过下不为例。这是冲动的代价。”
本就不算大的车厢死寂下来。兰缪尔面色苍白,直勾勾地盯着昏耀,手指轻轻动了一下。
昏耀知道他想干什么。如果换在另一个场合,兰缪尔必然会沉下脸靠近他,用那双柔软的手扳住他半残的盘角,迫使他低下头——然后凑上去轻轻地闻。
魔族的盘角是最容易染上气味的部位,断裂面尤甚,奴隶常以此分辨他是否真的沾了血。
但今天不行。他白日里刚杀了一场,宰了几百个魔族,哪能分辨出来?
兰缪尔怔了半晌,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他忽然轻轻闷哼一声,用力掐着自己的胸口低下头。
滴答,滴答答。
几滴殷红落在车厢的竹席上。
“兰缪尔!?”
昏耀神色猛地变了。
他飞快膝行了半步,捧起人类的脸,果然看到兰缪尔唇角滴着刺眼的血色。
——又吐血了!?
昏耀顿时脸都铁青了,他只是想吓吓他,叫他知道厉害。怎么……
“骗你的。”
昏耀后悔得心脏拧着疼,连忙将人搂进怀里,连声哄着:“真骗你的。乖,我叫那几个家伙来见你,你自己看。”
兰缪尔出神地看着自己染血的指尖,许久,摇头轻叹道:“不必了。既然吾王说没有,就是没有。”
他的魔王向来有点恶劣性子,这些年被吓唬也不是一两次,兰缪尔本也并未轻信。只是没想到这具躯体不知不觉间衰弱至此,一时心急,就能激得血气上涌。
余命三个月,看来是跑不了了……
兰缪尔为难地心想,自己快死了这件事,究竟找个什么机会向昏耀开口呢?
昏耀当然察觉了兰缪尔的走神,他心里沉了沉,还没来得及继续哄,车厢外却传来角马的嘶鸣和蹄声。
有个刻意压低了的女声说:“求见吾王。”
是摩朵。兰缪尔抬眸看了昏耀一眼,很自然地替双手抱着自己的魔王掀开了车厢的帘子。
外头冷风呼啸,摩朵刚从角马上跳下,一抬头看见掀帘子的是兰缪尔,还是彻底窝在魔王怀里的亲密姿势,也愣了一下:“大人醒来了!”
兰缪尔冲她笑笑,忽然觉得身上的棉被往上提了一下,挡住了寒风。
昏耀不耐烦的声音传来:“别说废话。”
摩朵连忙端正表情,弯腰道:“吾王恕罪,那十几个活口,嘴巴都硬得很。我把他们的十根指头都剁了,用火石烧他们尾巴,紧要的还是半句不吐。”
昏耀头也不抬:“不紧要的呢?”
摩朵犹豫了一下,道:“都是污言秽语,没什么新鲜。”
说到这里,她又一拍自个儿脑袋上的盘角:“哦,对了,倒是有句古怪的话。”
“说。”
“有个家伙声称……断角魔王的死期将至,而深渊即将迎来真正的王。”
昏耀轻轻一嗤:“真正的王?口气不小。怎么,又有哪个小家伙要觉醒魔王血统了?”
他边说着,边用鳞尾蹭蹭兰缪尔垂在一边的手臂,确认了对方不抗拒,就捞起来塞进被子里。
“胆敢自称深渊之王,确实有些狂妄。”兰缪尔淡淡瞧了昏耀一眼,“但魔王血统难得一见,也不一定就是这个意思。”
魔王这个称号与通俗意义上的“王”并不一样,并非地位,而是一种血统。
深渊的魔族以血统区分高低贵贱。最低贱的是劣魔;往上则是数量最多的凡魔;再往上是稀有的大魔,只有他们才能担任部落的“将军”或是“首领”;唯一凌驾于大魔之上的血统便是魔王,有时要好几十年才会诞生一位。
自古以来,每一位魔王现世,都意味着深渊的格局将被洗牌,新的乱世即将到来。
譬如昏耀,他的父亲是凡魔,母亲是大魔。他在十五岁那年觉醒血统,从大魔晋升为传说中的魔王。
据说那一天,整个迦索深渊的火脉都为他而沸腾,黑暗的火焰化作倒悬的流星雨,从大地逆升至天穹。
也正是这幅奇观和震荡的魔息,被远在结界之外的光明神殿长老所观测,才有了后来少年神子那惊天一箭。
昏耀沉吟片刻,大手一挥:“不着急,带回王庭慢慢审。”
摩朵便行了个礼,领命走了。车帘落下,这片空间内恢复安宁。
昏耀忽然眼角一跳。
“啧……你……”
那条厚实的被子底下,兰缪尔的手正在摸他的尾巴。
人类的手指柔软偏凉,轻缓地从尾尖往上一路捋过去,酥麻的感觉就传遍了神经,令那些鳞片都舒服地翘起来。
如果力道再重上一些,这甚至可以成为他们合化的前戏。
昏耀隔着棉被按住那只作妖的手,亲吻了兰缪尔的眼尾:“唔,不生气了?”
“奴隶并没有生气,”兰缪尔无奈道,“那些瓦铁的族人,后来还好吗?”
“不好,都死了。”恶劣的魔王得寸进尺,又开始逗他,“好奇死了。”
“一个人类拥有魔王的魔息,还舍命去护一群隶属于叛乱部落的族人。哼,见证了这样离奇的事情,今晚所有家伙都会死于想破脑袋。”
“………”
兰缪尔哭笑不得,难得放肆地在那根鳞尾上拍了一巴掌。
昏耀心情好,非但不恼,反而摇了摇尾巴。兰缪尔忍不住又拍了一下。
昏耀倏然握住人类的小臂,俯身又亲了他的唇。
兰缪尔则支起身,很轻地在魔王的断角上啄了一啄。
又过了会儿,多古进来送了一次药。兰缪尔喝下药,不久就晕沉起来,把脸埋在魔王怀里闭上了眼。
“睡吧。”昏耀吹熄了车厢壁上挂着的铜灯,缓缓抓起一捧人类的银灰长发。
……是从何时起呢,他的兰缪尔变得像雪一样飘渺。
呼吸轻悄悄的,睡过去便几乎没什么声音,安静得有些吓人。
魔王低垂着目光。
马车还在咯噔咯噔,小铜灯依旧吱呀呀。
黑暗促使回忆躁动,魔王闭上了眼,却迟迟难以入眠。脑中反复映出兰缪尔白天纵马持弓的样子,还有山谷里裹着熊熊火焰的那一箭。
渐渐地,那一箭的颜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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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权骨杖
王庭的正中屹立的粗糙石柱,七年来仿佛没有丝毫变化。当那些狰狞的轮廓刺穿了地平线的时候,兰缪尔在魔王的怀里醒来了。
睡了许久,兰缪尔的身体状况明显比昨日半死不活的样子要好上不少。他简单洗漱,又被魔王喂了一点食物,之后就开始四顾寻找。
“怎么?”昏耀优哉游哉地撑着额侧,好笑地看着自己的人类。
“那枚禁锁被您弄到哪里去了?”
兰缪尔无奈,指了指自己的脖颈:“我毕竟名义上还是您的奴隶,不管那东西有没有用,总之还是戴上比较好。”
昏耀:“唔,丢了。”
兰缪尔:“吾王不要开玩笑,您当我认不出精银吗,那也是能丢的东西?”
昏耀挑眉不语,装作听不懂。兰缪尔又道:“如果少王看到我随王出征才几个月,归来就卸了锁……”
“是我卸的。”昏耀懒洋洋打断道,“她有异议,要么来找我决斗,战胜我成为王庭的新王,使我服从她的命令,要么憋着。”
兰缪尔无话可说。他又问昏耀是否要骑马,并委婉地暗示魔王这样陪自己窝在马车里实在不太好,结果再次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兰缪尔还想再劝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远方传来了苍凉的鼓声和铃声,以及有序的脚步声。这些夹杂在一起,酝酿出风雷般的气魄。
那是留守王庭的大魔们,在少王的带领下迎接魔王的归来。
“好了。”
昏耀拍了拍兰缪尔的肩膀:“回家而已,放松点。”
说罢,他姿态散漫地抬手掀开面前的车帘,大步走了下来——
开阔的石柱大殿外,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十七八岁光景的魔族少女。
她有双罕见的金眼睛,目光锐利得像高空的烈鹰;裸露的身体被泛着棕红光泽的硬鳞包裹,与鳞片同色的棕红长发则编成辫子,头顶修长的盘角无声地昭示着她的尊贵血统。
她手持一根巨大的兽骨权杖,高喊:“吾王归来!”
——这便是少王天珀,未来的王庭之王。魔王昏耀将其视为继承人来培养已经有三年,若她争气,将会是第二个深渊之主。
王庭最年长的大祭司塔达,用苍老的双手从天珀手中接过兽骨权杖,转身将其递向那道迎面走来的身影,同样喊:“吾王归来!”
几十位大魔齐齐跪地,高声喊道:“吾王归来!”
“狂焰”摩朵与“疾风”阿萨因,两位魔王麾下最强的将军分别立于左右。魔王则从正中走来——他身形高大,骨相凌厉,哪怕残损的盘角也不能抵消那一身煞气与威严。
大祭司塔达手中的兽骨权杖被接了过去,昏耀径直向前走去,边走边问:“王庭安好?”
大祭司用老迈的嗓子答道:“一切都好,吾王。”
昏耀:“很好。”
也就在此时,那位金眸少女抬起头,看向马车里的兰缪尔。
当她发现人类的脖颈上不再有禁锁时,先是露出一丝震惊之色,紧接着轻“哼”了一声,毫不掩饰地展示出厌恶的神态。
走在前方的昏耀忽然回头,炽红的眼眸意味深长地望了她一眼,低沉笑了声:“少王,注意规矩。”
无数视线都朝向那金眸少女。天珀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立刻半跪在地:“天珀失礼,请吾王赐罪。”
下一刻,天珀只觉得右脸颊一痛。
众目睽睽之下,一枚棕红色的魔鳞掉在地上,边缘还沾着几滴血。
昏耀缓缓收回尖锐的指爪:“小惩。”
天珀:“……是!”
嘶……
不少魔族彼此交换了个胆战心惊的眼神。
惊的倒不是天珀被剥了一枚鳞片这事本身。对于动不动就打架打得鲜血淋漓、皮开肉绽的魔族来说,掉一片鳞根本不算什么,过个十几天,就又长回来了。
昔日的贞赞部落,曾盛行“剖鳞”之刑,但那也是要从魔族全身上下剥去几百片鳞,并将被剖鳞的魔族绑在石柱上被地火炙烤三日,这才能称得上一句残酷。
真要说重刑,那还得是断角、砍手、挖眼珠子这一套。
只不过,天珀毕竟是少王,她平素讨厌人类是周知的,兰缪尔也处处都让着她。
此次魔王刚刚凯旋,却当众剥她一枚鳞片。这是态度的明示,也是一种警告。
大祭司摸了摸他的长胡子,暗暗感慨:看来,这一次出征,兰缪尔大人立功不小啊。
兰缪尔皱了皱眉,他掀开帘子,勉力从车里下来,缓步走到昏耀身边。
他有意无意地挡在魔王与少王之间,低头轻声道:“吾王,将士们长途奔波,早已疲惫。”
昏耀幽幽地扫了他一眼,却也没再多说什么。这个小插曲很快便揭过了,随后军队被遣散,士兵由将军率领着前往各自的大营。至于随军而来的瓦铁族人,则早在进入王庭之前便得到了暂时安置,不再跟着了。
转眼间,浩浩荡荡的队伍散去,留在魔王身边的只有少王天珀、大祭司塔达,一队魔族亲卫,以及魔王的人类奴隶。
等到那座熟悉的宫殿映入眼帘,昏耀故意落后几步,很自然地走在了兰缪尔身边。
他将掌中的骨杖往兰缪尔怀里一递,又对身旁的亲卫吩咐道:“你们几个,将王权骨杖送回宫殿。”
“……”
兰缪尔无奈摇头,大祭司眯着老眼看天,少王气得暗暗磨牙。
而一众亲卫们,正在为了控制自己的表情保持严肃而竭尽全力。
这件事,怎么形容呢……吾王明明可以直接下令“将兰缪尔大人送回宫殿”,还非要添上尊贵的王权骨杖……
最终自然还是兰缪尔来打圆场,维护魔王大人摇摇欲坠的面子。
他温和地笑一笑,做出恭顺的神态,道:“吾王安心,奴隶会将王权骨杖仔细送回宫殿的。”
昏耀果然满意了。
“今晚我大概不会回来,”他走近兰缪尔两步,低头摸了摸奴隶的脸,“不用等我。”
“是,”兰缪尔心领神会,“那吾王明日回来吗?”
昏耀:“不好说,怎么?”
兰缪尔启唇时犹豫了一下。
昏耀初回王庭,大祭司和少王必然有许多要务汇报;瓦铁部落的族人的后续安顿问题,细节亦需要商讨。再加上按照惯例,魔王战胜归来的当日,王庭要有庆功的典礼……接下来还有的忙。
他不知道自己此时说这个,是不是不太好。
但拖下去又实在没个头。他的身体在这两年按部就班地变差,真正发作起来要数四五个月前。当时赶上瓦铁率部落叛乱,兰缪尔思前想后,还是觉得不能在这个关口让昏耀分心,于是一直压着没说。
现在魔王大胜凯旋,是个机会。若此时再不开口,等到哪次发病被昏耀撞见,倒霉的可就成了那位老巫医多古大人了。
因此,兰缪尔仅仅迟疑了一息,还是坦白道:
“奴隶有一件……并不紧急,但还算重要的事情,想单独对吾王说。”
昏耀挑了挑眉。他看到清晨的薄雾笼罩在宫殿的轮廓上,人类的白袍在风中显得更加宽大。
兰缪尔轻声说:“明日或者后日,都可以。”
魔王凝视着这个人,那个最近在脑子里转了许久的念头,此时又不安分地冒出来。
如果以后,不让兰缪尔做奴隶,而是……
“巧了。”昏耀眯起眼,多少刻意地端着架子,“我也有一件并不紧急,但还算重要的事情要对你说。”
兰缪尔明显愣了一下。
“……是。”他只能这么答。
“你去吧,最晚明晚,我就回来。”
昏耀扬了一下眼神,示意亲卫们可以随兰缪尔走了。
他自己则站在那里,目送兰缪尔清瘦的身影走入寝殿的大门。这个人走路时的仪态永远是端庄的,哪怕脚下是深渊的土地,也仿佛走在栽满繁花与香草的小径。
所以看啊,兰缪尔早就没有个奴隶的样子了。昏耀在心中暗想:王庭的魔族,包括自己那些心比天高的臣属,有一个算一个都称呼他大人;象征王庭之王的那柄骨杖,他拿过不知道多少次,已经连象征性地惶恐一下的环节都没了……世上哪里有这样当奴隶的?
但如果是当王后,一切的不合理都会变得合理起来。
说到底,如果当年他对兰缪尔的定位不是俘虏、奴隶、战利品,而是被迫远嫁异族来和亲的王后,那现在的很多问题就不再成为问题了。
所以。昏耀出神地想,所以……
当初,自己怎么就没有往这个方向琢磨一下呢?
“吾王?”天珀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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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
兰缪尔很美,昏耀当然知道这一点。
也无需避讳什么,合化本就是奴隶的用途中最普遍的一种。当魔王将人族圣君俘虏并带回深渊的消息传来时,许多魔族都兴高采烈地议论过,畅想那位美貌的人王被他们的王征服时的模样。
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这码事早就发生了。应该在兰缪尔来到深渊的第一夜,或许不需要等到夜晚……或许甚至,在兰缪尔来到深渊之前。
他们会说,人王跪在他们的王面前,用尽浑身解数地服侍这位精悍的异族;而魔王正值血气方刚,食髓知味,为了得到兰缪尔,不惜从人类的帝国撤军。此后又将这绝世尤物锁在自己的宫殿里,日夜欢愉……
很多年后,亲征远方部落的昏耀,某日傍晚被他亲爱的奴隶撺掇着从行军的大帐里溜出去“体恤民情”,结果从当地的族人嘴里听到了类似的流言。
堂堂魔王大惊失色,并且大为崩溃。
“你?用尽浑身解数?服侍我??”
昏耀简直眼前发黑,他指着兰缪尔:“说清楚,谁服侍谁!”
“……我还以为吾王会更在意自己荒淫无度的骂名。”
“兰缪尔,”昏耀面上森森冷笑,内心悲愤不已,“我这辈子为了你背的骂名还不够多吗!?事到如今……”
习惯了,早就不在乎了!
事实上,魔王与圣君的第一次合化,发生在第二年年初那个飘雪的冬夜,来源于昏耀的一时兴起。
而兰缪尔的表现——
一言难尽。
这很正常,兰缪尔自幼禁欲,虽说他身为皇室,真要纳一位君后以延续血脉,神殿大概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或许是由于信仰太过虔诚,兰缪尔自少年时起就对情爱之事敬而远之,不仅不纳君后,还早早地将储君的位置安排给了幼弟。
他的态度十分坚决,完全是一副“我欲终身侍奉光明神母”的样子。老圣君与老君后劝了几轮,几个大臣再劝几轮,发现实在劝不动,也就只得随他了。
因而那晚,反应过来昏耀的意图之后,兰缪尔整个人都不对了。
他倒也没摆什么“宁死不从”的架势,甚至还一度试图配合。
但是不行,已经被刻入骨血的观念哪里是那么好颠覆的?
衣袍滑落之后,裸露的身体便开始激烈地抗拒。他闭眼,发抖,出汗,僵硬,喘息急促,在床上紧紧蜷缩成一团。
昏耀斥一句,奴隶便艰难地克制着本能,颤抖着试图将身体敞开。但当魔王稍稍一动,这人又崩溃地蜷缩起来,活像个打不开的蚌壳。
昏耀怒道:“兰缪尔!”
魔王咬牙切齿,一字一顿:“你就这么不愿意?”
黑暗中,兰缪尔不敢睁眼,他脖颈上绽出细细的骨筋,咬着嘴唇流泪,活像是要死了。可他嘴里说的却是,我愿意。
昏耀深吸了口气,起身想走。
兰缪尔扯住他的腰带,咬牙说:“吾王!您说的,我总要有点用处。”
魔王转过头来,那双眼眸在黑暗中泛着猎豹般的侵略性。
他喉结滚动,鳞尾无声地摇动了半圈。
“……这可是你选的。”他低沉说。
终于,魔王再次俯身。鳞爪穿过黑暗,按住了兰缪尔的膝盖——
兰缪尔忽然呜咽一声,崩溃地抬起手臂挡脸,蚌壳又闭上了。
昏耀:“…………。”
圣君陛下,你耍我呢?
昏耀本来没准备来硬的。在魔族的普遍认知里,合化代表着纵情,该是快乐的事。昏耀又是王庭之王,渴望与他合化的漂亮魔族能绕王庭排两圈,他根本不需要也不屑于使用强迫的手段。
说的直白点,强迫一个不配合的家伙合化,魔王还嫌委屈了自己。
但兰缪尔这个样子,弄得他箭在弦上,发也不是,不发也不是。
最后被磨得失去了耐心,昏耀骂了一声,直接将兰缪尔的双手按在床头,就这么勉勉强强完成了合化。
体验……嗯……
也就比“很烂,直接给魔王烂出了心理阴影”,稍微好那么一点点。
那“一点点”的好滋味,还是来源于把仇敌欺负哭了的快感,而不是合化这件事本身。
这也很正常,圣君是个蚌壳,丝毫指望不上。而昏耀也不得不惦记着兰缪尔那大病初愈的身子骨,根本无法尽兴。
勉强做完一次,兰缪尔干脆利索地晕了,昏耀脸色极差,险些破口大骂。
是,他承认兰缪尔很美,比深渊任何一个魔族都美!
但是吃不到嘴还扑腾你一脸油星子的烤鸭,再香又有什么意义?
魔王是个实用主义者。很长一段时间内,直到兰缪尔适应他的节奏之前,昏耀都忍辱负重地觉得,和兰缪尔合化,完全是自己单方面的牺牲和付出。
那问题来了,是什么让魔王宁可如此忍辱负重,也要坚持下去?
——只能说,把仇敌欺负哭的那亿点点快感,确实拥有令魔王食髓知味的诱惑力。
……
第一年的折磨,尤其是在奴隶棚的那将近两个月,让兰缪尔差点把命熬干在那里,底子毁得七七八八。巫医多古看过之后,说他大概很难长寿。
很可惜,魔王并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他并不知道仅仅两三年后,自己就会为了这句话焦头烂额到什么程度;而到了第七年,又要遭受那命中注定的惨烈一击。
彼时的昏耀只是很烦。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感觉自己供了个祖宗。
但……偏偏还是觉得弃之可惜。
而兰缪尔的心态一如既往地豁达。明明合化的时候哭得那么惨,但转天缓过来了,依旧冲魔王温和地笑。
他也依旧对深渊的一切都抱有浓郁的好奇心和学习欲望,遇到什么不懂的,都要问。
转眼间,到了深冬时节。大祭司塔达排出一百枚骨筹祭天,算出了火脉睡得最深、风雪吹得最冷的日子,昏耀便按照旧俗,筹备极寒节的祭祀。
他在每个积雪的清晨踏出宫殿,将兰缪尔的骨钥以魔息封住。而等到夜晚,魔王从外面卷着寒风回来,重新将骨钥握在手中时,总能看到兰缪尔站在窗户旁边,竭力往外远眺。
……像个安静的摆件,昏耀面无表情地暗想。
“吾王。”
兰缪尔回头,面上泛着灵动的光彩:“您不在的时候,奴隶听到了歌声,那是……”
“是祭歌。”
昏耀开口时嗓音有点哑,面色却难得地很平和。他杂乱的发辫积满了霜雪,远看就像是与兰缪尔一样变成了灰白的发色,“明日是极寒节,魔族在这一天祭奠在每个寒冬中死去的同胞和先祖。”
“您要去唱歌?”
“不是我唱,那是祭司的活儿。”
兰缪尔一怔:“您不唱吗?”
废话,首领自然不必亲自颂歌,也不知这家伙又在想什么,大概是遗憾不能缠着自己教他唱魔族的歌。
昏耀懒得细思,他随手从肩上解下大氅——那是用白色的兽皮缝制而成的,肩披的两侧各缀了一串骨片,用粗绳穿着,风吹过就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他用还沾着冰雪的大氅去扫兰缪尔的脸,果然把后者冻得一个激灵。
“毛皮都冻住了,”兰缪尔却蓦地抓住那片衣角,他皱眉,很认真地叮嘱,“您应该多穿一点。”
昏耀不禁惊奇地笑了。
荒唐,他在欺负他的仇人,而仇人居然试图关心他。
他早知道兰缪尔这个人多少有些荒谬,但到了这个程度,无论是真心还是伪装,都已经到了过分的地步。
“祭祀之日,‘受寒者’需不饮不食,不着厚衣。”
昏耀蹲下来,双手捧起兰缪尔的脸,笑道,“你的话是对极寒祭祀的亵渎。兰缪尔,看来你还是学不会做一个奴隶。”
“我今天心情好,不惩罚你。下次再开口胡言乱语,就叫你把烧红的火石吞下去。”
“……对不起,我并不知道这些。”
“既然不知,就学会闭嘴。”
可惜兰缪尔学不会闭嘴。
这日傍晚,侍从把晚餐送来后退下。昏耀头也不抬地招招手,兰缪尔就走过来,跪在他的脚边。
没有办法,人类娇弱的胃克化不了太粗糙的食物,奴官们又都是粗鲁的家伙,伺候不了那么精细。
昏耀索性吩咐后厨,将自己的餐量加了一半,再由他亲自挑出兰缪尔勉强能吃的东西喂给人类。
晚饭吃到一半,兰缪尔忽然说:“吾王可否换一个地方束缚我?我日夜呆在宫殿里,什么都无法知道。”
……这个人只要不乱说话,就是个美貌乖巧的摆件。可是但凡开口,就总有能让他冒火的本事。
昏耀牙根有些痒,他将面前的餐食往旁边一推,露出下面的镂空铜托。
铜托的底部堆着烧成赤红的火石。深渊的冬季太冷了,若无火石来温烫,一顿饭很难热乎地吃完。
“张嘴。”昏耀阴鸷地说道。
兰缪尔蓦地抬脸看他,神色有些惊。
“别说我没有警醒过你。”昏耀拿起刚刚喝汤的勺子,在噼啪作响的火石里搅了搅,舀出一枚,“闭上眼,张嘴。”
“……”
“兰缪尔,你是奴隶,不要忘记你用什么换取了你的国土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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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
昏耀从霜角雪山回来,已经是次日的凌晨。
他许久没有唱着祭歌走过雪山了。极寒日的大山堪称白色地狱,等到昏耀结束了祭礼,重新踏入自己的宫殿时,连漆黑鳞片的缝隙里都是冰碴子,已经冻得快没知觉了。
饶是如此狼狈,当他看到迎上来的兰缪尔露出惊愕的神色,依然得到了意料之中的快乐。
“吾王!”兰缪尔显然是没见过这种阵仗,焦急地想搀扶他,“怎么弄成这样……”
昏耀哑着嗓子,嘲笑他一声“大惊小怪”。
周围的侍从忙忙碌碌,烧热水、烫酒、端上热腾腾的饭菜、在暖炉多加一倍的火石……昏耀却并不急着沐浴或是进食,而是盯着自己的人类奴隶,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很快,魔王等到了自己想要的那一句。
“您今日明明唱了祭歌。”兰缪尔道,“说什么不是您唱,骗我的。”
昏耀:“对,骗你的。”
侍从们:“……”
众人内心崩溃:不是啊,正常来讲首领确实不需要颂歌啊!
王总不会是为了戏弄这个人奴才临时起了颂歌的兴致吧?
兰缪尔又问:“我也可以学着唱吗?”
昏耀:“当然不可以,人类怎么配唱魔族祭祀先祖的歌?”
兰缪尔抿唇垂眸,不再说话了。昏耀故意晾了他一会儿,接过侍从递过来的热酒一口口喝下去。等喝完了,才若无其事地转身,用鳞尾轻轻扫过人类眼尾下的那枚鳞片。
兰缪尔眼眸蓦地亮起来,他下意识抓住昏耀的尾巴:“吾王,我现在并不能算纯粹的人类了,对吗。”
侍从们顿时吓得大气都不敢喘,用眼神疯狂和同僚示意:他!他!这个人类!他他他居然碰了王的——
昏耀却只是挑眉:“嗯哼。”
兰缪尔:“那您可以教我……”
魔王幽幽地叹一口气,这时才穷图匕见般地露出怜悯与讥讽的神色,摸了摸人类的脸颊,说——
“兰缪尔,你怎么就不懂规矩,哪有王亲自教奴隶唱歌的道理?”
侍从们:“…………”
昏耀说完,干脆地抽离自己的鳞尾就走。徒留兰缪尔露出难以言喻的苦笑,半是埋怨半是无奈地盯着他的背影,嘴里说些什么“空腹饮酒不好”之类的话。
……
应该说,在宫殿里伺候的侍从们,是最早意识到“王对这个人奴似乎不太一样”的那批魔族。
首领豢养美貌奴仆的事情并不少见,有些也确实能得到一时的宠爱,但终究只是玩物。像兰缪尔这样,与主人同寝同居,病重的时候有主人亲自喂药,平常连饮食都由主人亲自盯着的……绝无仅有。
如此“盛宠”之下,自然会有眼红者。
在这位人奴成为魔王的合化伴侣之前,昏耀身边还有一位固定的合化伴侣,是贴身服侍魔王的女侍官,名叫硫砂。不固定的则来来去去,兴致来了,便享受一夜的露水情缘。
兰缪尔对此表现出极大的抵触。每次昏耀带人进寝殿,他都要躲到禁锁能容许的最远处,试图逃避那些激烈的动静。
但自从魔王撬过一次蚌壳后,无论是固定还是不固定的伴侣们,都奇异地不再被召进宫殿里了。
硫砂无疑是其中最着急的那个。
某个夜晚,体态曼妙的女侍官妩媚地摇摆着鳞尾走进来,笑声如银铃般清脆。
不等进到深处的寝殿里,她便迫不及待地拥住魔王,当着好几个侍从的面,将身子贴了过去。
兰缪尔立刻抿唇转过身去,恹恹地垂着眼往外走,仿佛见了什么不该见的东西似的。
昏耀却没什么兴致,鳞爪按了一下她的肩膀,敷衍道:“乖。”
硫砂的脸庞僵硬了一下,知道王这是拒绝的意思。
“吾王。”她小声地哼了一声,试探着说,“您身上都有人类贱猪的味道了,不好闻。”
昏耀不动声色地看了兰缪尔一眼:“忍着。”
“王……!”
硫砂恨恨地瞪着人类,嫉妒得牙痒痒。
她的王至今尚未婚配。也是,王的眼光高得很,硫砂心里知道,自己大约是不可能成为王后的。
但就算如此,魔王对她也足够厚待。她每个月的赏赐都是多多的,足够让重病的阿父和年幼的小妹在冬天也能吃上好几顿肉干。
可是自从这个人类出现,王就明显对她失去了兴趣。硫砂不仅嫉妒,更是害怕。
“王,吾王,人类的味道真的不好闻。就叫他滚嘛,好不好?”
硫砂用上了撒娇的语气,她跪了下去,用脸颊贴着昏耀的手臂,嘟囔道:“吾王的宫殿里,怎么可以养着一只下贱的人类呢?”
“叫他滚去奴隶棚吧,等王想使用的时候,再叫过来就是了。”
昏耀笑了笑,说:“滚。”
兰缪尔立刻加快脚步,忽然颈间一痛。
他无奈只得看向昏耀:“吾王,奴隶带着禁锁,骨钥还……”
昏耀:“所以说的不是你。”
魔王缓缓将手臂从硫砂怀里抽了出去,退后一步,望着她。
血色从女魔的脸上一点点褪去。
硫砂腿一软跪倒在地,牙齿咯咯发抖:“吾王!”
昏耀转身向寝殿深处走去,淡淡说:“他是我的奴隶,即是王的所有物,你不该置喙……滚下去吧。”
不远处的侍从们交换眼神,悄悄摇头。
硫砂侍官糊涂啊。人奴再怎么样,那也是王亲手养着的。下不下贱,住在哪里,私下说说就算了,岂可当着王的面前插嘴评判?
“吾王!”硫砂含泪膝行着,极尽卑微地一路跟了过去。爬到近处,她一口咬在自己的右手腕上,顿时鳞片噼啪碎开,血淋淋地露了骨头。
她道:“硫砂知道错了……!”
兰缪尔陡然变色,被栓在昏耀身边好几个月,他依然无法习惯魔族动不动搞得血沫横飞的作风。
他看向昏耀。站在烛光下的魔王连一个表情都没变。
硫砂发狠,低头在腕骨上又咬一口。令人牙酸的骨碎声响起,鲜血如雨点似的往下落。
再抬起头时,侍官的下半张脸已经被血染红了,她哽咽道:“请吾王垂怜……”
兰缪尔实在看不下去,蹙眉跪在昏耀脚边:“吾王,硫砂侍官……”
昏耀看了看他,巨大的鳞尾一卷,将话没说完的人扔上了床。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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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
兰缪尔赤足踩在地上,给床头将欲熄灭的铜灯换了一根灯芯。
合化过后,他刚沐浴过一遍,整个人像是带着淡淡的水雾气。人类吃力地踮起脚,双手半拢着灯芯“呼”地吹了两下,火光就逐渐明亮起来,照开了原本黑沉沉的宫殿。
昏耀坐在床边看着,他琢磨兰缪尔究竟是什么时候学会点灯的,思绪有点飘。
“服侍王的合化伴侣,最重要的就是听话。”他说,“乱说话的,敢对君主指手画脚的家伙,麻烦得很,不能留这种隐患。”
说到这里,昏耀自己先是一愣,立刻若无其事地补了一句:“除了……”
“除了我。”兰缪尔心领神会,“因为找不到我的其他用处。奴隶明白。”
昏耀含糊地哼了一声,侧过脸,用指节撑着额头,继续说硫砂的事情:“她么,她还算聪明,知道今后进不来这里了。主动自残是示弱,她想求我怜惜,看最后的情分赏点什么东西。那她们一家,这个冬天能好过不少。”
“但硫砂也不够聪明。犯了错,只要先咬自己几口,掉上几颗泪珠子,不仅没有惩罚,还能抱着赏赐走出宫殿……世上哪有这种道理?”
外头还有其他侍从,他们看了心里怎么想?
一传十十传百,王庭的魔族该怎么想?
以后所有家伙,犯了大错小错都来这一招,他这个王还做不做了?
昏耀绝不认为自己的处置有何不妥。
不料兰缪尔投来无奈的一眼,说:“您可真是严酷。”
“她不是吾王的爱人吗?只因一句话的越界……”
“爱人?”
“爱……爱魔?”兰缪尔磕绊了一下。
“爱。”
昏耀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忽然歪头问,“兰缪尔,深渊之上的爱,是怎样的?”
“是像阳光那样,像花那样吗?”
“……!”
兰缪尔的呼吸蓦地一颤。
他低着头,修长的十指安静地抓紧了床单。
昏耀却不再看他,只是招手让人类坐在自己怀中,粗糙的手掌从那片白嫩的后颈往下滑落,沿着脊椎一直抚摸下去。
他很快就摸到了鳞片。那是兰缪尔身上新生出的鳞片,粗粝的硬质物覆盖在原本光洁的肌肤上,象征人类正逐渐被魔息侵蚀。
“在深渊,”魔王低沉地说道,“并不是每一个魔族都有资格谈婚论嫁。”
“绝大多数劣魔一生不会婚配,他们拥有多个合化的伴侣,除了满足欲望之外,更重要的是尽可能多地留下子嗣,因为幼魔的夭折太普遍。”
“只有拥有了一定资源和地位的魔族,譬如部落里的长老、首领、将军……当他们想要独享伴侣,或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继承人血脉纯净,那时才会举行婚配的大典礼,与对方结成婚姻关系。”
“至于爱……”
“深渊里的爱,绝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昏耀说着,散漫地四顾一圈。宫殿里挂的大都是骨饰,没什么奢侈的玩意儿。他胡乱在床头翻了两把,才捏出一枚不知什么时候掉在缝隙里的红宝石。
“喏,这样的一颗。”魔王随意将红宝石放进兰缪尔手心,“若在其他部落里献给首领,换来的口粮足可以供硫砂那个半死不活的老父和嗷嗷待哺的妹妹再吃两个月。”
“硫砂或许也算爱我,但如果叫她在一颗珠宝和‘做魔王的合化伴侣,但不再有赏赐’之间选一个,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兰缪尔怔了一下,慢慢地将这枚宝石攥在掌心里。
其实以他的眼光看来,这“宝石”的品质实在粗糙,若在人类的国度,只要有些余钱就能从商人处买到。
但对于魔族而言,已经是可以拿来献给首领的珍宝了。
“硫砂侍官……很爱她的家人。”
“是啊。可假如寒冬来临,粮食不够了,你猜她会怎样?”
兰缪尔沉默了片刻,轻声问:“劫掠?”
昏耀意外地挑眉:“有点意思,可惜还是错了。硫砂是劣魔,体格又弱,她哪有劫掠同族的本事?”
“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她只能杀死她那病重的老父,将仅有的粮食用来养育更年轻的,而不是一家三口抱在一起饿死。”
兰缪尔失语。
“如果粮食仍不够呢……你再猜?”
“妹妹……也将被她杀死吗?”
“错了,硫砂比你想得更坚强。”
昏耀忽然伸手,将兰缪尔的肩膀扯过来,掐着他的下颌扳正那张脸。
在这短短的几息之间,魔王的神态竟然变得十分认真,不再有戏谑残酷之态。他凑近兰缪尔的耳畔,轻轻低语。
“——!?”
兰缪尔短促地抽了口气,瞳孔微微颤抖着。
他像是被烫伤了似的往后躲,但魔王紧紧扣着他,如施加某种酷刑般,硬是一句句将那令人毛骨悚然的话语在人类耳畔说完——
她会含泪分食她的老父。以至亲的血肉,哺育自己和幼妹。
“你们人族并不把这叫做坚强,而是叫做残忍、邪恶、罪孽……对吧?在你们看来,魔族是阴沟里的老鼠,又脏又臭。”
“可老鼠永远也爬不出阴沟,能怎么办呢?又脏又臭,就索性不活了?”
“兰缪尔,这片荒芜的迦索大地,就是你们眼里的阴沟,是我们深恨而深爱的故土母亲、血脉诞生与消亡的地方;每当它迎来寒冬,无数走投无路的魔族正是这样靠着同族的血肉,苟延残喘下来。”
魔王的声音并不阴寒,甚至并不锋利,却仿佛夹着苍茫的风雪,在深夜的床帐内冻结了空气。
“……”
兰缪尔闭着眼,仿佛被什么无形中的重枷压弯了肩膀,颤抖不止。银灰色的长发蜿蜒而落,掩住了人类的神情。
昏耀深深地看他一眼,沉声道:“这才是深渊里的爱,兰缪尔。”
“它不是拥有,而是割舍;不是阳光和鲜花,而是极寒祭礼上受寒者手捧的骨骸。”
……
等到昏耀的指爪将兰缪尔松开时,人类的肩膀上已经留下了五道浅浅的血痕。
有点说多了,昏耀烦躁地心想。简直像是在解释什么,明明魔族从不屑于解释。
他嘴硬地添上一句:“你问了,我就给你讲一点。算是你陪我合化的赏赐。”
故事讲完了,魔王吹灭了灯,回到床上。兰缪尔仍僵在那里,像个雕塑。
昏耀都已经躺下了,不得不再次撑起身来,用鳞尾拍了拍他的背示意他下去,别妨碍自己睡觉。
很意外,他以为兰缪尔会哭的,但是没有。
透过黑暗的夜色,那双低垂的瞳孔中,什么喜怒都没有。
=========
不多久,昏耀就有点后悔这个晚上了。
他的奴隶受的刺激太大,从夜晚的蚌壳变成了白天的雕塑,魔王心想。
自那以后,兰缪尔呆在窗边的时间越来越长。
有时候昏耀早上离开宫殿时他在那里,夜晚回来他还在那里,大多时候是一动不动地望着结界崖上的那团光芒,安静地沉默着。
哪怕昏耀多次暗示“硫砂不是完全不懂规矩的家伙,不该看的她不敢看,那晚她早在开始之前就走了”,以及“你跟在我身边,没有魔族会吃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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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
寒冬过去后,大小各个部落的首领就要赶来王庭觐见魔王。
自古以来,每一次的王庭觐见都会流血。
这是一场暗中较量,不仅发生在王与首领之间,也发生在首领与首领之间。势力深厚的三大部落伺机而动,而那些零散的小部落则需要为自己找好阵营……总之,是个挺令魔头痛的大事。
昏耀一边做准备,一边每晚不厌其烦地在兰缪尔耳边叮嘱,近一个月都不要在窗边乱晃。
“你要认识到自己的过分美丽,”对于这一点,魔王倒是从来不吝啬夸奖,“如果被那些外来的首领瞧见,还不知道会给我惹出什么事。”
兰缪尔立刻小幅度地点头,展示出很乖巧的样子。
昏耀很满意,转天就将几捆细绳和一把骨片扔到他跟前,让他编着玩打发时间。
深渊里没有人间那么多的奇珍异宝,魔族多配骨饰。
色泽鲜艳的石头磨成珠子,再添上兽骨、贝类,甚至是先祖的残骨。将这些用绳结串起来,挂在胸前,或是系在发辫间。
兰缪尔从未亲自动手编过这种东西,他无从下手地捧着那些骨片,问:“吾王可否允许奴隶先去向工匠请教?”
昏耀:“这都不会。”
兰缪尔:“奴隶确实不会。”
结果那天,昏耀呆在宫殿里教他编了一个下午的骨饰。
之后一段时间,魔王总是能看到他的奴隶在认真地做工艺。
兰缪尔会将银灰长发如魔族那样编起来,赤足跪坐在地上,简陋的麻衣也不能掩盖一身光华。
有时不慎被尖锐的骨片划伤了,他皱眉将手指含到嘴里,用舌尖抵着伤口止血。过了会儿,仔细地确认不再流血了,再重新拿起一颗新的珠子。
……可爱,魔王悄悄偷看并心想。
他偷看了大概半个钟,忽然觉得不妥:自己怎么能天天觉得仇人可爱?
兰缪尔摆弄了半天,有一个绳结怎么也系不上。他犹豫了一下,低头用唇艰难地叼起一侧,换成双手来系。
昏耀决定不纠结了。可爱就是可爱,这和长得美一样,是无可辩驳的事。他恨兰缪尔,不妨碍他承认这个人可爱。
兰缪尔学得快,审美又比粗俗的魔族高出不知多少倍,等到各个部落的首领陆续出现在王庭的时候,已经能做出十分美丽的饰品。
他将其中最精美的一串骨饰胸链献给魔王,笑着说:“您可以把骨钥挂在中间了。”
昏耀大为皱眉,心想这奴隶实在狡猾。如果把骨钥做成胸链佩戴,他岂不是天天要把骨钥带出去?那也就等于要天天把兰缪尔带出去……
这家伙,嘴上装得乖巧,其实果然还是想出去!
——魔王似乎没有意识到,兰缪尔从来也没说过,希望他日日贴身戴着这串骨饰。
……
转天,兰缪尔就被昏耀带到了王庭觐见的大典礼上。
当魔王带着他的人类奴隶踏入森严的大石殿时,下方无数首领和护卫们看到兰缪尔,都露出了情不自禁的惊艳之色。
“天啊,昏耀吾王。”
首领贞赞率先赞叹,“您的人类奴隶实在美丽……”
昏耀大笑一声:“那是当然!”
——他内心简直爽得不行,连建立自己的王庭时都没有过如此之大的满足感。要很努力才能保持威严,不至于在首领们面前得意地摇尾巴。
魔族的部落之间习俗差异很大,有的首领将鳞片涂得五彩斑斓,有的首领在尾巴上系着叮当作响的骨铃,还有的盘角上插满鸟类羽毛……但无一例外都是体格健壮、双角雄伟、煞气腾腾的大魔们。
大祭司塔达将鼓声敲响,高喊:“远来的首领,觐见王庭之王!”
首领们就齐声发出低吼,半跪下来,割开额心并将血涂抹在鳞尾上。
“吾王!!”
他们声如震雷,“吾王!!”
在兰缪尔看来,魔族的仪式无一例外,都充满着野性与蛮荒的气息。
年轻的祭司端上烧热的酒,魔王先与诸位首领共饮,随后便进入分食的环节:
侍从依次献上巫骨虎的心脏、死狼的肝脏以及角马的肺脏——据说,它们分别象征勇毅、智慧与不屈——再由魔王亲口选出三至五位部落首领们,赐其与王分食的荣誉。
兰缪尔站在魔王的兽骨王座后,他盯着那些血淋淋的脏器,只觉得浑身发麻。
他忍不住小声问:“……生吃吗?”
昏耀刚抓起一颗滴着血的虎心,闻言回头,眯了眯眼:“尝一口?”
兰缪尔脸色青白,飞快地摇头。
昏耀笑了,他伸手,用染血的拇指随意地在人类的嘴唇上一抹,留下一道摄人心魂的殷红:“真娇贵。”
接下来的十几天,兰缪尔的脑子因接收了太多崭新事物的冲击而变得乱七八糟。
比如,他不懂怎么前一刻还是一对一的摔跤,转眼间两个部落就一拥而上,不死不休地打起来了,旁边还有一群看热闹的魔族在兴奋地叫好;
也不懂为什么魔族会一言不合就在野外合化起来,篝火把两条纠缠的滑腻身影照得亮堂堂的,放肆的叫声传得老远。
这种极度野蛮的残杀与交.媾刺激着兰缪尔的神经。另一个问题也接踵而至:他吃不下连毛带血的生肉,也喝不了魔族的烈酒,但觐见期间居然没有别的饮食。
幸好昏耀还算照顾他,在应付那些首领的间隙,能记得给他弄点熟食、羊奶以及粗饼。
“觉得怎么样,是不是还是呆在宫殿里舒服?”
夜晚,魔族们渐渐散去了。昏耀搂着兰缪尔坐在噼啪燃烧的篝火旁。
“……会适应的。”兰缪尔摇头,他的面上带有疲惫之色,但神情却很平静,“奴隶已经身在深渊了。终有一日,这里也会成为我深恨而深爱的地方。”
昏耀不说话了。
他借着火光深深地凝望人类的侧脸,兰缪尔眼角下的那枚紫色鳞片在火光中闪烁,亮如泪滴。
“记得时刻跟在我身边。”魔王低声道,“别乱跑,别惹事……再忍几天,就结束了。”
……
当时的兰缪尔还不明白,昏耀口中的“惹事”是指什么。
直到四天后,魔族们开始了以夸耀武力为目的的肉搏角斗。
当昏耀走上角斗场,与另一个虎背熊腰的大魔开始打起来的时候,兰缪尔忽然感觉到……有魔族的鳞爪在不怀好意地摸他。
他侧眉回头,看到一个首领满脸邪笑,眼神像渴切的毒蛇。
而不远处的异部落魔族们,也都用一种看热闹的表情嬉笑着指指点点。
“真是只漂亮的人皮猪。”
那些魔族小声说:“吾王太不厚道,当年怎么说也不让我们把人奴带进深渊,自己却养了这么个风情万种的小家伙……”
兰缪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在遭遇什么。首领的爪子从他的脊背一路往下,在腰际狠狠掐了一把,紧接着又要往腿间的地方滑落。
他面色冷了冷,下意识要起身,却被魔族仗着蛮力按了回去。
“你最好别出声,贱猪。”那首领坏笑着说,“要是我们敬爱的断角魔王,被他的奴隶害得一个分心死在角斗场上,那可就有意思了。”
“……”
兰缪尔盯着那位首领腰间别的短刀。
心里想起的,却是昏耀强调的那句“别惹事”。
他沉默地垂下眼眸,心想:怎么算惹事?
如果魔王的奴隶被首领强行抓去合化了,是不好的事吗?
还是说,如果王的奴隶拔刀捅伤了前来觐见的首领,那才是更不好的事?
魔王的部下就在不远处,却对这里的骚动无动于衷。在深渊,奴隶被这样对待,是不是很正常?
他对昏耀承诺了“会适应的”,现在是否也是应该“适应”的范畴?
兰缪尔心里忽然十分茫然。他对深渊,对王庭,对昏耀的了解……还差得太多。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那个大魔并没来得及真将他怎样。
昏耀结束战斗的速度显然超出了他们的预想,看到魔王向这边走来,作恶者和旁边几个嬉笑的魔族飞快作鸟兽散。
只有兰缪尔还僵硬地坐在原地,银发凌乱,眼神迷茫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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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藏宝库
在许多年前,战败在魔王手底下的家伙,基本上是没有活路的。
魔族本就嗜杀。昏耀又少年断角、命途多舛,在遇到兰缪尔之前,完全是一条尸山血路杀上来的。
小至一对一的角斗,大至部落之间开战,按照昏耀的信条,若不在战斗之前臣服,那八成就是你死我活。
死在他手下的倒霉大魔不计其数,都被烧出了骨头,挂在他的私库里面。
只不过后来,魔王日复一日地跟圣君待在一起,多少也被腌入了味儿,杀性逐年递减,偶尔也会放手下败将一条命了。
到了圣君下深渊的第七年,当昏耀自北方征战归来,拿着一对青黑色的盘角懒洋洋地推开自家小库房的门时……他才恍然意识到,自己还真的许久没往这里塞骨头了。
吱呀——
暮色四合时分,雕刻着恶虎、巨蟒与金珠的铁门向两侧打开,魔王走进了他的的私人宝库。
许多部落首领会喜欢在自己的私库里堆满奇珍与宝石,但昏耀对亮晶晶的东西兴趣缺缺。
他这座宝库里,更多的是在决斗中杀死的大魔的盘角,征服部落时带走的战利品,以及从亲手猎杀的巨兽身上剥下来的皮毛、牙齿和头骨。
当年兰缪尔第一次踏入此地的时候,对于王的这个有点诡异的收藏癖露出了十分微妙的表情。
还说:“看来等我死了,吾王一定会把我烧出一副完整的骨架,摆在最显眼的地方。”
“凭什么把你摆在最显眼的地方,嗯?”魔王哼哼。
兰缪尔不接这个话头,他四下瞧瞧,最后指着正中一个颇显空荡荡的高处道:“您看,这里就感觉很不错。”
昏耀又好气又好笑,便说:“也好,那就留给你未来的尸骨。”
可是等到一年后,昏耀征服了西方的罗卢部落,就把首领罗卢的那对大盘角挂了上去。
等兰缪尔再次进来这里,就露出一点失落的神色。显然,他很喜欢这个位置。
这下可好,魔王又找到了一个欺负奴隶的途径。他故意让兰缪尔再挑,每当人类挑中一个心仪的位置,他就会用下一件战利品把那里占上,然后再耍赖似的把兰缪尔逗过去瞧。
就这么重复了多次之后,兰缪尔才终于意识到王只是在拿他开心……这个人类在某些事上,实在很好骗。
咯噔一声轻响。
昏耀随手将瓦铁的盘角挂在了一个角落里。
在北方横行霸道了多年的大首领终于死在他的刀下,魔王却心不在焉。
他在想兰缪尔,还有那句“不太紧急但还算重要的事”。
不知道为何,昏耀最近一想到兰缪尔就会心慌。总觉得人类的身体好像又变差了一点,性子好像又恬淡了一点。有时明明贴的很近,却总像是缥缈的雾气,抓不住也看不清。
可是,明明那些不好的日子都过去了,不是吗?
这七年,无论是仇恨还是伤害,无论是动荡还是战乱,他们都跌跌撞撞地走过来了,都已经走到前途一片光明的地方来了。
可能还是因为愧疚。昏耀心想,前几年他确实做得不太好,也就是兰缪尔这个荒唐的好脾气,竟然都忍下来了。
所以,以后要对奴隶更好一点。
禁锁已经取下,接下来就是考虑封后。
什么赏赐合适呢?别的不说,他身为王庭之王,总不能两手空空地开口求婚。
可惜兰缪尔跟了他太久,王庭大库房里没什么宝贝是人不认识的。昏耀悄悄琢磨了几天,觉得也就只有这里,这座魔王的私人宝库,还有可能给他一丁点惊喜。
昏耀在宝库里兜了一圈,首先挑了一把镶嵌了珍珠和碎金的长弓。
这是当年的首领罗卢准备送给他十岁小女儿的生辰礼,很轻,也很奢华。拿来送给兰缪尔还算合适。
被这次归途的伏击事件一刺激,昏耀终于决心给人类配武器了。
其实这念头早就有之,只不过他总怀疑兰缪尔会在深更半夜给他来一刀。而现在魔王看清了自己——他的理智还在疑神疑鬼,但他的本能却对兰缪尔已经生不出丝毫戒心。
所以给不给武器,结果可能都一样,那还不如给呢。
端详了一会儿,昏耀还是摇摇头,将这把长弓放下,往更深处走去。
宝库的深处,有一块明显空旷的地方。
半人高的珊瑚石台上摆着十几件物品,墙壁上也挂着几件。它们的做工都精致大气,隐隐散发着神圣气息,与其他藏品的粗犷风格截然不同。
一柄修长凛然的光明十字剑,一对可以贴身配在腰间的短匕,一件绘满神圣符咒的暗银色长袍,一套防御法阵加持的软甲,一个小巧的光明神母塑像……
还有一把雪银叶竖琴,三卷炽阳法术卷轴,几本泛黄的历史旧书,以及各种杂七杂八的昏耀认不出的东西。
都是兰缪尔的旧物。
七年前,魔族自人间撤军时,昏耀曾要求圣君将他的私物一起带走,兰缪尔全都听从了。
可惜唯独魔王最心心念念的那把金色神弓,兰缪尔说那是布雷特神殿的神物,并不属于自己,因而未能带下深渊。
珊瑚石台的最中间,还摆着一个铁制的匣子。
魔王伸手,掌心扣在匣子的盖上许久,才下定决心一般将其打开。
那把熟悉的蜜金匕首,正安静地放着光芒,躺在红绸上。
“……”
昏耀轻轻拿起它,有点出神。
他和兰缪尔,横跨了十四年的爱恨与缘分,都在这里了。
=========
魔王从私库里走出来时,已经深夜了。
他最终挑走了那把雪银叶竖琴,至于最初看中的那把奢华长弓,魔王准备自己先淬炼一遍再给他。
最后,不知怀着什么样的鬼心思,昏耀将蜜金匕首也带了出来。
“……吾王?”
忽然,少女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昏耀转身。只见天珀站在那里,脸色铁青:“您手里的是……是什么?”
昏耀挑眉。
当年他亲手剥夺兰缪尔的法力时,尚未被封为少王的天珀曾在旁边看着,她认得这把匕首。
“你的语气,像是在质问我?”魔王走了过去。
“天珀不敢,”天珀单膝跪地,虔诚地亲吻昏耀垂在地上的鳞尾,“吾王,吾之鲜血与灵魂的归处!”
可她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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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梦荒野
同一个夜晚,当鬼夜莺开始在宫殿窗外的枝头叫起来的时候,兰缪尔沐浴更衣完毕,赤足踩着地板上厚铺的毛毯,走向近四个月没能躺过的柔软大床。
“兰缪尔大人!”
硫砂侍官臂弯上兰缪尔搭着换下来的旧衣,快步从后面追上,惊道:“天呐,您的禁锁呢?”
“啊,”兰缪尔回头,露出一点哭笑不得的神色,说,“被吾王取走了。”
硫砂顿时露出了然的表情。
她倒没有很吃惊,自从王开始将骨钥挂在大人胸前,所谓禁锁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本的作用。现在被取下来,也只是个形式上的变动罢了。
六七年的时光过去,这位当年曾短暂地做过魔王合化伴侣的女魔依旧美丽,甚至比当年更加灵动妩媚。
大约是日子变好了,过得也精神。硫砂吩咐侍从将旧衣拿下去浣洗,然后就摇着蜜色的尾巴,笑吟吟地扭着身子冲兰缪尔撒娇:“硫砂好久没有见大人啦……”
“侍官大人,自重,”兰缪尔拍拍硫砂示意她挪开点,神色却很温柔:“若被吾王看见,难道又要跪地上哭?你都几次了?”
硫砂就甜腻腻地笑,说着什么“大人总会救我的”之类的话。
一人一魔穿过垂下的床帐。硫砂扶着兰缪尔让他在床上坐好,自己则跪坐在地上,一边按揉着兰缪尔的双足,一边好奇地向人类问起远征北方的趣事。
兰缪尔便也挑着些印象深刻的片段给她讲讲。他说大军踏过霜角群山,惊得尖鸦腾飞,足足有近万只;说角马自冻河上狂奔而过,魔王从后面用大氅紧紧裹着他,大笑时白雾就呵在他耳畔;还说两军在北方的原野上交战,纵横的魔息太过浓郁,竟激得地火破土而出……
“……战局正混乱,瓦铁的儿子见势不好,率了残部偷偷从后方溜了。吾王眼尖瞧见,带了几百个战士便纵马狂追。等到傍晚,大军撤回来一清点,发现王不见了,据说摩朵将军和阿萨因将军当时吓得脸都白了,赶忙赶来向我汇报……”
说到惊险处,兰缪尔忍俊不禁:“报给我,我又能怎样?还不是一样心惊胆战,面上却要佯装镇定自若,安抚两位将军……其实腿都软了。”
硫砂侍官也被逗得笑个不停,说:“不信,大人也会有惊慌失措的时候吗?”
若是魔王在此,她是万万不敢如此没规矩的,但在兰缪尔大人的面前,怎么闹都会被宠着。
“别的我是不担心的,”兰缪尔轻叹了口气,“只不过王的旧伤……这些年一直在用药调养,还是没什么大的起色,真是要命。”
说到这个,硫砂连忙不笑了。
“硫砂侍官。”兰缪尔道,“吾王要强惯了,而少王年轻,两位将军事务忙碌,多古大人又不能时刻服侍……我实在放心不下。若日后我不在王的身边,还请侍官多替我留意一些。”
硫砂侍官愣了一下,隐约觉得这话有点说不出的古怪。
这两年,兰缪尔大人与王形影不离,感情是越来越好了,怎么会突然想到“不在王的身边”?
但她还没来得及细想,外面就有了响动。
一位魔族护卫踏入宫殿,双手稳稳地托着魔王赏赐重宝时才使用的金盘,跪在床帐外。
“愿您夜安,兰缪尔大人。吾王请您收下。”
金盘上照着一层柔软的白缎,这在深渊已经是最珍稀的布料之一。
但当护卫恭敬地将其揭开,里面透出来的银色雪光,顿时将周围的一切都被衬得黯淡无光。
“天呐……”硫砂捂住嘴,很小声地惊叹了一句。
一把通体莹润如珍珠打磨的雪银叶竖琴,正安静地躺在白绸之中。
“这是……”
兰缪尔吃惊地站了起来。他撩开床帐走出去,伸手拿起那把竖琴,眼底泛起些柔和的光亮。
“吾王嘱咐,他还有些事,今晚就不回来陪大人了。请您收下礼物,早些歇息,吾王明晚必归。”
“劳烦了,吾王尚在大殿吗?”
“回禀大人,吾王正在地牢审讯那群来袭的叛贼。”
兰缪尔抬头看了看天色,心想:这么晚还在审讯,昏耀今夜大概是真的回不来了。
不过,如今的王庭不同往日,魔王在征讨部落的归路遇袭,确实离奇。若能尽早审出背后主使,也是件好事。
兰缪尔四下看了看,随手从床头拿了几枚玉贝当做赏钱塞给了这位护卫,让他回去。后者感激涕零,飞快地跪下亲吻了人类的足尖,以代替亲吻鳞尾的礼仪。
侍从一出去,硫砂的眼神就开始止不住地发亮。
“天呐,天呐,”她说,“兰缪尔大人,您必定是快要被封为王后了,必定是!”
兰缪尔又好气又好笑,下意识如往常那样反驳:“硫砂,不要胡说,我只是个吾王的奴……”
“可是,”硫砂理直气壮地打断,“大人您明明已经不戴禁锁了。”
兰缪尔猛地怔住。
他下意识摸上自己的脖颈,没有说话。
许久,他才定了定神,重复道:“不要胡说。”
=========
兰缪尔当然不认为昏耀会将自己封后。
魔王的婚配牵扯太广,他们两个的过往和种族间的历史,又给这段关系叠加了太多的仇恨。
但这把竖琴的到来,确实令他的心底涌现出些许迷茫。
兰缪尔都快忘记了自己还有件昔年很喜爱的乐器被昏耀收在手里。在深渊的这些年,他的心境似乎被打磨得越来越恬淡,情绪很少有激烈的起伏,也难怪昏耀总会在给他的礼物上犯愁。
他只是奇怪——既然是这样大的惊喜,按照王的脾气,应该摇着尾巴,洋洋得意地亲手赏赐给他才合理。
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兰缪尔想。
或许是因为最后的时间逐渐逼近,他近来常有不安。
硫砂出去了,兰缪尔却没有入睡。
他吹熄了铜灯,摸黑走了两步,独自在窗边的软椅上坐下。
兰缪尔钟意这个位置已经有许多年,他曾透过这扇窗户看过天边的崖月,也曾从这里目送过昏耀在风雪中手捧骨骸的背影。
后来,昏耀专门给他在窗下放了张软椅,那是按照魔族的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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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命骨筹
当大祭司塔达被召唤前往大石殿的时候,魔王昏耀已经在王座前踱步了第不知道多少圈。
连夜的忙碌丝毫不能安抚躁动的心情,他在地牢里呆了大半夜,全程心不在焉,最后被摩朵劝了出去。
都怪天珀的建议过分诱人,昏耀暗想。
若不采纳,他必然要惦记个不停了。
魔王绝不是喜欢自苦的那类家伙,当他意识到自己内心的渴望,就立刻将塔达召至跟前。
他清了清嗓子,状若不经意地说:“带骨筹来了吗?为我占一卦。”
不料如此矜持的一句,立刻令王座下的塔达喜笑颜开:
“啊,是关于兰缪尔大人的事吗?哎呀呀,吾王的王庭终于要有王后了……”
昏耀:!!???
“胡……胡说八道!!”
魔王难得在下属面前狠狠失态,恼羞成怒,“塔达!我看你是想吞火石——”
有那么明显吗,有吗!
不仅是天珀,连塔达都看出来了,所以真有那么明显吗!
显然,魔王的犟嘴并没有什么用。毕竟他和兰缪尔那点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差不多整个王庭都知道了。强行反驳只是自取其辱。
没多久,昏耀便不得不在塔达那慈祥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哼哼唧唧地应下了。
但有一点还是要澄清。
昏耀清了清嗓子:“咳,不是占求婚。”
塔达依旧慈祥地看着他。
昏耀:“……”
可恶,干什么,真的不是啊!
他想占的明明是“如果把法力还给兰缪尔的话,自己会不会被那家伙宰了”——这关乎王庭之王的生死,严肃得很!
塔达摆出一副“我懂得,您不必说”的高深莫测的表情,“哎,具体占什么不重要,吾王自己心意坚定便足够了。”
老祭司的鳞爪在袍子里左摸摸右摸摸,掏出了他爱用的骨筹,又问:“只不过,吾王想怎么个占法呢?”
——塔达的占卜之术,不仅在王庭,放在整个深渊都首屈一指。
他占“岁时”,可算出一年中最寒冷的日子;占“是否”,可逼近迷雾中的真相;占“吉凶”,可判断一件事的能成与否。
至于这一次……
昏耀想了想,道:“那就占个趋福避祸吧。”
塔达“啊”了一声,有些意外地看向王。
趋福避祸,这种名称听起来与占吉凶类似,实际上却截然不同。当祭司向冥冥之中的命运祈求垂怜,骨筹便会引领占卜者窥探未来的一角:或是奔向一场机缘,或是避开一次灾难。
这已经不再停留于“算命”的范畴,更趋近于“改命”的大法术,整个王庭只有老塔达才掌握了这门占卜。
尤为重要的一点是,“趋福避祸”之术,每个魔族一生只能占卜一次。
昏耀尚且年轻力盛,王庭也欣欣向荣,怎么会想到来占这个?
然而魔王面上不辨喜怒,平静地对上老祭司讶然的视线。
老祭司仿佛看透了什么,缓慢地点了点头:“看来吾王心意已决,塔达遵命。”
四下幽静无人,塔达跪坐在王座之下,将百枚骨筹排开。
按惯例,他先从中抽走一枚,是“留一线生机”的意思。剩下的骨筹被摆成一圈,塔达以爪割开自己的额心,喉咙里发出“呜噜噜”“啊噜噜”的高音,脚下神神叨叨地踩着奇怪的节拍,在夜色中手舞足蹈起来。
等到老祭司额心的血流到下颌的时候,他嘴里念着古老的咒语,慎之又慎地将魔息灌注进骨筹之中。
九十九枚乳白色的骨片沾染上神秘的力量,徐徐浮至半空!
它们时快时慢地跃动起来,将王座上的昏耀围在正中。
塔达的声音慢悠悠地传来:
“这里有九十九枚骨筹,当它们的转动停下,请吾王凭心意选出一枚,将您的魔息灌入其中,法术便能连接天机。”
“只是,吾王请务必铭记一句话。骨筹只能窥探命运的一角,前因和后果不得而知。因而,具体是怎么个‘趋福避祸’法,谁都不知道。”
“无论吾王看到了什么……切莫执着。”
“知道了,”昏耀把眼一闭,曲指敲敲王座的扶手,“安心,反正你的占卜时准时不准,我不会放在心上。”
塔达伏身一礼:“既然如此,老朽先退避了。”
随后,老祭司便退出了大石殿。
四下冷清空旷,素来杀伐果断的魔王闭目凝神,低眉合掌,坐在王座之上默念魔族的祭祀古语,居然也有了几分虔诚之态。
他心中时而想着与兰缪尔的这七年,时而又想到茫然的未来。
不知过了多久,骨筹转动的叮叮声停了。
昏耀睁开眼,向面前静静悬浮的骨筹伸手——
他懒得挑选,便直接取了正中那枚,将魔息灌入。
顿时,那枚骨筹光芒大盛,剩余的九十八枚也散发出微光与之呼应,最终连成一片神诡的符咒般的光之线条。
昏耀被当头一照,只觉得眼前白亮一片,活像是要瞎了。
脑海中也奇怪地混沌起来。
像是坠入梦境,又像是误吞了有毒的致幻菌子,一切都扭曲变形,模糊不清。
迷乱间,那些白亮的光芒仿佛变成了飞舞的雪片,身下的王座化作嶙峋的石壁,一片寒冬雪山的景象在眼前展开。
兰缪尔站在山崖的尽头,白袍纷飞。
可那已经完全不是魔王所认识的,沉静温润的人类奴隶了。兰缪尔的身周缭绕着浓郁到恐怖的魔息,一枚枚新生的鳞片爬上脸颊,漆黑的火焰吞没了飞舞的雪片,映得那人如魔神一般。
“兰……!?”
昏耀心中仿佛被重锤敲击,一时间茫茫然不辩天地。他张嘴想喊,却喊不出声。
幻觉越来越扭曲,越来越诡谲……自己似乎在拥抱兰缪尔,又似乎不是。只有大雪纷飞着遮蔽了视线。耳畔先是狂风,还是狂风。
突然,昏耀感觉自己腰间一轻。
一只修长而苍白的手掌抽走了他的青铜佩刀!
霎时间,雪光照亮了出鞘的刀刃。昏耀看不清兰缪尔的表情,只能看到白色衣袖凛然翻动,人类手握弯刀,向他的头顶挥落——
铛!!
熟悉的激痛与十四年前重叠。
他仅存的左角,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清脆悲鸣。
吱……那深深嵌入的刀刃被缓缓抽出,伴随着切骨之痛。
……——!!
昏耀硬生生将险些出口的痛呼压在喉咙里,眼睛几欲滴血,不敢置信地抬头仰视。
而兰缪尔第二次挥刀。
铛!!
好痛……好痛。
铛!!
这声音响了几次?
深渊的魔王从未觉得迦索的冬季竟有这么冷,仿佛要将自己由骨至血全部冻结。
直到“咔嚓——”的长音震荡。
“——啊!!”
昏耀分不清那是自己的左角至于被砍断的断裂声,还是这场幻境终于破碎的声音。回过神时,他已从兽骨王座上跌了下来,跪在地上死死按着自己的左角,大滴的冷汗往下落。
眼前仍是空荡寂静的王庭大石殿,骨筹散落一地。没有风雪,也没有对他挥刀的人。
魔王眼眶泛红,深深地喘息着。
“……兰缪尔。”他喃喃。
“……兰缪尔。”
=========
片刻后,大祭司塔达看到魔王缓步从大石殿走出来。
他连忙迎上去,关切地询问:“吾王,如何?”
昏耀若无其事地往外走,说:“不怎么样,没看见什么。”
“唉呀,那便是无福无祸,风平浪静,也是好事啊。”
“或许只是你的本事不够,骨筹又不准了。”
魔王笑了一声,顿了顿,忽然问:“再占一次呢?”
塔达吓得连连摆手,昏耀也知道祭司的规矩,便也没有再提。就这么走到要分开的岔路口,他突然站住。
“塔达。”
魔王问:“王庭附近,下一次落雪的日子,是什么时候?”
塔达:“哦……王要问今年的极寒日么,对,今年是有冬天。老朽尚未来得及测算,但大概是在两三个月之后吧。”
昏耀“嗯”了一声,目光有点虚飘。
他看了看天色,说:“知道了。”
……
别过塔达祭司之后,昏耀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宫殿去的。
脑子里的情绪像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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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第一年之前
大光耀历898年。
被封印了两百年的魔族自深渊复出。
此时的人类,已经在光明神殿与神母的庇护下安逸了太久,王国几乎要把这个深渊之下的可怖种族遗忘。只有那些白发苍苍、牙齿松动的老者,才会不厌其烦地在孙辈面前讲起恶魔的故事。
“它们的头顶有着巨大的盘角,身上遍布丑陋的鳞片,还有尖利的爪和牙齿...但最可怖的是,这个种族有着一颗天生残忍邪恶的……嘿,听着,听着,小东西。你再哭,晚上就有魔王来把你抓走,吞到肚子里!”
“爷爷骗人!爷爷骗人!妈妈说,魔族早就被关在深渊里面啦,魔王早就死啦!”
“噢,小东西,你不知道魔王会复生吗?”
“那也会有神子大人再次杀掉它的,歌里都这么唱!”
……
风沙裹挟着血的气息,钻过土墙之间的断壁。
“复生”的魔王正百无聊赖地坐在大帐正中,他有着曳地的漆黑长尾,以及一对过分吸引视线的残角——但除此之外,他的面庞年轻,五官深邃。如果不是个生长着鳞片的异族,看到他的所有人都必然会惊叹一句英气。
此时,他正用指甲尖蘸着红墨水,在羊皮地图上画出一道血红的线——从深渊,纵横到王城。
大帐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阵阵哀嚎声,血味也变得更重。
那并不是在交战,而是在处刑。
自从阴冷黑暗的深渊里爬出来,踩上这富饶温暖的土地之后,这群魔族简直像是疯了,一路烧杀劫掠,根本压制不住。
昏耀狠狠处理了一批胡作非为的士兵,小错断角,大错砍头,这才勉强找回一些军纪。
“没办法,”首领贞赞坐在旁边,“我们深渊的勇士,不像人类那样懦弱贪生,可太不怕死的家伙有时候也难管……”
说到这里,这位身材壮硕的中年女魔眼前一亮,说:“啊,说起人类,我的亲卫昨天抓了一个好看的人类献给我。”
“哎呀,我可从没见过这么细皮嫩肉的小家伙。脾气也可爱得很,尤其是冲着我无助地哭喊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将他带回深渊里养了。”
昏耀忽然抬头:“人类也能带回去养?”
他似乎一下子有了兴趣,扔下手里的地图,坐直了问:“怎么养?”
贞赞摇头:“养不久,养不久!不过嘛,能多品尝几个月也不错。”
好啊,原来贞赞也不会养。魔王扫兴地把脸转回去了。
不过也是,在绝大多数魔族眼里,人类再漂亮也是漂亮的贱皮猪,如果带到深渊,大概也就是个被当成畜生养的命运。
看来,如果想要学习怎么把人类养得久,还得自己下功夫,魔王暗想。
在王的授意下,魔族大军选择了最冒险的战略。
这群素来好战的异族,却并未在任何一座城池下久留,直接往人类国土的中央纵深而去。
昏耀将魔族大军带出深渊之前精挑细选了两个月,最后配备的全是最健壮的角马和最娴熟的骑兵。如果全力奔袭,人类军队的坐骑根本追不上。
对于这种高速行军,首领瓦铁率先不满起来。
“吾王。”他喊,“为什么不允许攻打城池?我的勇士们都疲惫了,需要美酒和鲜肉!”
昏耀骑在角马上,回头看向被抛在后面的城池轮廓,冷笑道:“靠近深渊的那几座边城,都隐隐有光明法力的气息……有人提前做过准备。你想送你的勇士们去死吗?”
首领黑托尔大声嚷嚷:“吾王,人类的法力有什么了不起?难道还能比得过我们魔族的魔息?何况就那点法力,最多就是一个防御阵。单靠我黑托尔一个,也能给它锤烂!”
昏耀指了指自己的断角:“有的人类早在七年前就知道来射魔王的角,深渊周围的几座城池会毫不设防?”
“至于美酒和鲜肉,”魔王扬头,眯眼让日光洒在脸上,“最美的酒,最鲜的肉,都在人类的王城。那里的好东西,才配得上我们的勇士。”
……
那天傍晚,魔族大军在一片荒郊安营扎寨。四周没什么人烟,附近只有一座空荡荡的小神殿。
黑托尔指着金灿灿的光明神母像,率先大声嘲笑:“这群愚蠢的人类贱猪,居然把神殿修得富丽堂皇,好过自己住的房子!”
“——现在呢,也没见什么狗屁光明神来拯救这群可怜的信徒啊!”
那座神像很快被打烂了,惨兮兮地只剩半个身子。魔族们将神母金像往外面的荒郊野岭里一丢,自己轮换着坐上神台,嬉笑耍闹起来。
昏耀没掺和这场无聊的闹剧,他看扎营已毕,就骑上角马,点了十几个亲卫亲自出去勘察。
回来的时候火烧云铺满了天际,那座被魔族占领的光明神殿里,有人在颤颤巍巍地唱歌。
由于一些众所周知的过往,魔王对光明神殿总是比寻常魔族惦记得更多些。他寻思是不是哪个神职人类来不及逃走被抓了,顿时有了点兴趣。
昏耀吩咐亲卫先回大帐,自己连坐骑都不下,直接纵马而入。
结果却令他有些扫兴。
里面唱歌的并不是这座神殿的神职。而是贞赞之前提到的人类俘虏:一个长得十分白净秀气的男人,或者说男孩儿,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
他被套上了一身不知从哪里抢来的,光明神殿长老的雪白长袍。两个魔族摁着他,逼他跪在地上。
首领贞赞坐在原本神像所在的位置,一边喝酒,一边挥舞着马鞭,似乎是在逼这男孩唱歌。
小家伙脸颊肿得厉害,身上也被抽出了几道血印子,含着泪水的眼里满是仇恨。他倒也有几分难得的骨气,正大声唱——
“……在那雪山的极北,黑暗的深渊下方,
繁衍着丑陋的魔族,与至邪的魔王;
火焰将其孕育,锻出贪婪的心腔,
残忍、冷酷与狡诈,化作尖齿、硬鳞与利爪,
那本是罪与孽的血脉,恶的同胞;
神母将其封印,在迦索的边界上,
直至恶魔重生,战火烧穿了城墙;
带来死亡的阴影,无尽的悲伤,
子民渴望拯救,哭声令人断肠……”
昏耀就是在这时纵马进来,挺拔的身形被夕阳镀了一层金红光边。
他穿了一身轻铠,落地时铿锵作响。原本又笑又骂的魔族们全都吓得腿软,再不敢胡闹了。
本已半醉的贞赞瞪大眼睛,像是屁股着火似的蹦了起来:“吾……吾王!?”
那人类少年也愕然瞪着昏耀,似乎没有想到传说中的“邪恶化身”是这个样子,脱口而出:“你——你就是……魔王?”
“丑陋的魔族,与至邪的魔王……”
魔王随意卸了甲,把在外面听见的歌词缓缓咀嚼过一遍,幽幽道:“唱得挺动听。”
贞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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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年神歌
昏耀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站了多久。
兰缪尔的曲子早就弹完。他上床,钻进被子里睡着了。
等宫殿里面彻底没有了声音,昏耀就怔怔走进去,站在床边看了兰缪尔一会儿,开始在宫殿里乱走乱转。
他神经质地把窗前的那些小摆件一个个拿起来又放回去,那都是这些年兰缪尔亲手做的。什么螺贝拼成的刺猬啦,骨片和鹿角做的小猫啦,木头打磨出来的魔族小孩像啦,统统用石珠子点上眼睛……像这个人一样可爱。
昏耀的手掌慢慢收紧。他听着螺贝刺猬发出不堪重负的“咔嚓”声,后知后觉地感知到万箭穿过心脏般的疼痛。
怎么敢相信……
原来,这么多年,兰缪尔对他弹的都是那首歌?
昏耀茫然抬起头。想起已经不记得是第几年的结界崖上,兰缪尔曾坐在他的怀里,抱着粗制滥造的竖琴,垂眸含笑,边弹边唱。风吹起那头银灰长发,像传说中的精灵那样美丽。
弹完了,兰缪尔就转过脸,黛色湖水般澄澈的眼睛望向他:吾王听过这首曲子吗?
他当时说:没有。
事实上,他是听过的。只是当年半途闯入,错过了第一段歌谣的内容,但后续的调子一模一样。
偏偏兰缪尔弹这首歌的时候,从来只弹第一段。
就是这么阴差阳错。
他当时又说:很好听,我很喜欢。
可他喜欢的明明只是弹琴的人类。所以是兰缪尔的错,明明在神殿的信仰与魔族之间选择了前者,却还给他弹琴。骗他,引诱他,让他说很喜欢这首歌……这首如此虚伪、如此高高在上地侮辱和咒骂魔族的歌。
那年结界崖上的风,曾将他胸前的骨饰吹得玎珰乱撞,正中就是那枚兽牙骨钥。
魔王饶有兴趣地询问:“这是讲什么的曲子?”
“保密。”
兰缪尔笑了笑,歪头时银发拂在禁锁上,眉毛和眼睛都弯起来一些,温柔得不像话:“以后,等时机到了的时候,或许我会告诉您的。”
“但也可能永远不会,这不是什么快乐的歌,怕您听了生气。”
啪嚓!!
昏耀迟钝地低头,看到掌中那个曾经兰缪尔很喜欢的小刺猬碎成了无数残片,从他指间发出细小的声音落下来,掉了一地。
那边,床上的兰缪尔一下子就被惊醒了。他蓦地掀开被子:“吾王!?”
魔王不远不近地站在黑暗里,像个死去的生物,半天没一句反应。
兰缪尔起得太急,双脚踩地的一瞬间剧烈地头晕了一下。但他也顾不得,踉跄了一步就硬撑着站稳了。
他视线从下往上抬,才看到那个可怜地碎了一地的小刺猬,顿时更惊讶:“吾王?您怎么了?”
昏耀忽然说:“我骗你的。”
他居然笑了出来:“我今晚,其实根本没什么想对你说的话。骗你的。”
多可笑,为什么不笑呢?他今夜在骨筹的预言中看到的,明明是兰缪尔挥刀砍向自己的左角啊。
而他一路上却还沾沾自喜,幻想什么兰缪尔舍不得他呢,兰缪尔说不定会同意封后呢,真好,真好……
幻境里的风雪与刀光席卷而来,一瞬间就穿过了他滴血的心腔。
昏耀好像是从一场大梦里被冷水泼醒了那样,以一种抽离的视角疑惑:怎么能蠢成这样?
兰缪尔不明就里。
七年相处下来,他当然能一眼就察觉出魔王的情绪很不对劲,想了想没有贸然招惹,而是先去点亮了挂在床边的铜灯。
很快,灯光暖融融地照开了一整张床和兰缪尔的身影。银灰长发的年轻人从亮光下赤足走来,忧心地去挽魔王的手臂:“到底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吗?为了那群伏击者,还是……”
昏耀展开左臂:“给我抱一下,就告诉你。”
他说的时候已经强硬地这样做了,兰缪尔被粗鲁地拽着睡袍的领口扯过来,重重撞进魔王的怀里。
人类可能是疼了,很轻地哼了一声。昏耀没理会,用力将兰缪尔抱在怀里,低头将鼻尖埋在那头银灰长发间。
咚,咚,咚咚。
两颗心脏,贴得紧紧的,以不同的韵律跳动着。
兰缪尔察觉到了些不寻常的气氛,忽然问了句:“您右手里拿了什么?”
“礼物。”昏耀说。
“那您现在又是在做什么?”兰缪尔又问。
昏耀垂着眼,缓缓将右手中的蜜金匕首握紧,口中答所非问:“你的那件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是什么?”
“现在这个形势,似乎并不适合说它。”兰缪尔顿了顿,竟冷静地问,“吾王,您拿的是锐器吗?”
……像此前不知道多少次那样,他们在黑暗的深渊夜色中相拥着。
只是这一次,魔王的右臂环过奴隶单薄的脊背,手握的蜜金匕首正闪着毒牙般的寒光。
“这不是挺敏锐的吗?”魔王的腔调不知何时变得阴沉,“平常在你脖子上比划的时候,装不知道给谁看呢?”
于是兰缪尔的神色,在昏耀看不见的地方变得有些茫然,有些哀伤。
“是……是我做错了什么吗?”
“你错?”昏耀恨恨地冷笑一声,“不,是我的错,我就应该早早地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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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残烛余命+第三年
惊!
听到裁判的话,宽敞食堂内顿时鸦雀无声。
良久,大厨指着裁判怒吼道:“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区区叶恒,会胜过我的绝招,是不是你故意庇佑与他?”
“放肆,宁贵你莫非害了疯病?”听到大厨的指着,裁判冷冷的看了一眼道。
被裁判一说,大厨适才想起这里是哪里,如今他身在何处,今日厨房已非他一人主宰,这些人也并非是伙夫弟子,任凭他谩骂。
对此,张罗面无表情,所谓的胜利,本在他计算之中,倘若此次若无系统的帮助,他就敢下一堆鸦片。
反正总而言之,他绝对不会输就是了。
“这家伙...”荣湖看了看张罗,见其丝毫不意外,瞳孔微微一缩小,露出了思索之色。
“这一切都是你计划的么?”宁南笑了笑轻声道:“还真是有意思的家伙,手底下居然有这一手,居然能战胜宁贵。”
对于大厨说裁判故意包庇,宁南完全不会相信,在这个宗门当中,虽然如丛林法则般,冷酷无比,弱肉强食。
但有一点哪怕外界上,任何宗门也难以比较的一点,那便是公正,只要你胜利,对方无论是谁,也唯有承认失败一途,哪怕对方是宗主。
“不过,你为什么要来这厨房,和宁贵相争?”宁南皱了皱眉头,这一点任他如何思考,都想不明白,张罗为何这么做。
在测试之前,不好好修炼,居然故意知法犯法,最终被流放于厨房,成为伙夫,而今更是要和宁贵相争。
虽然事到临头,战胜了宁贵,成为下一任大厨,但这样究竟有什么好处?
宁南摇了摇头,虽然想不明白,但也未曾继续钻牛角尖,身为修炼者,需要执着,勇往直前。
然而却有一点,这需要前方有路,修炼者远远比他人知晓,自己前方是什么,究竟有没有路,所以才能执着。
否则,前方是黄泉路,死路,还要一条路走到黑,这不叫修炼者,这叫傻子,执着的傻子。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宁贵脸色一片铁青,喃喃自语道,随即快步来到裁判面前,拿起了羊肉饭,以及羊头签。
他绝不相信,自己拥有那食谱,历经千辛万苦,居然会被如此轻松的打败。
当羊头签一入口后,宁贵如同五雷轰顶,手中筷子情不自禁的落地,双眼怔怔出神,心神荡漾在体外。
目睹宁贵的样子,其余弟子也好奇不已。
虽然宁贵平日里为人嚣张跋扈,他们倘若出错,动辄打骂,然而却素知其人的厨艺,在宗门内,绝对无人能比。
然而如今这样子,虽然未曾开口认输,但他们怎么看都有种默然的感觉。
“荣湖,你要尝尝么?”张罗扭了扭脖子,笑眯眯的道。
“叶师弟盛情邀请,荣某却之不恭了。”荣湖并为因张罗无礼发怒,如今张罗的实力,的到了他的认可。
其硬实力,不下于他,宗门内更是强者为尊的制度,自无不可。
说罢,荣湖便在众人期待的眼神当中,缓缓拿起羊头签,从竹筒中剥离,能供三名普通人吃的肉卷,掉落在盘子中。
表皮是猪网油,被炸的金黄,色泽诱人,所谓的猪油网便是猪的肠系膜。
看到这形状,荣湖点了点头,虽然好看不等于好吃,但绝对是个添分的项目。
所谓美食,便分为形、色、香、味、触!
将羊肉卷切开几断,内中羊头肉与小葱互相照样,极为好看,一时间香气四溢,扑鼻而来。
在美食当中,以香与味、触,最为重要。
如臭豆腐,虽然驰名中外,但依旧有大部分人抗拒,便是抗拒这气味,美味但却因气味,导致不少人错过。
随即,拿起肉卷放入口中,便感受到脆脆的声响,一咬下香浓可口又软软的羊头肉,带着肉汁猛然从中炸裂。
“嗯?”一时间,面色平淡的荣湖,忍不住发出闷哼,仿佛置身在美食的海洋当中,情不自禁的将那数斤重的羊头签一一吃完。
“看来很好吃的样子,就连荣师兄不顾礼仪,狼吞虎咽....”等待的职位弟子,吃着手中的食物,毫无滋味。
他们敢肯定,那羊头签和羊肉饭,才是真正的大头。
“这里还有少许,便有你们分了吧。”张罗拿着剩余的羊头签,递给众人笑道。
至于剩下的大头,则由他自己食用,毕竟这些不比自己做的,可是女食神所做,若非因为这个挑战,他才舍不得用。
众人闻言,双眼闪闪发光,自荣湖与宁南、苏铭,这些后天高手都不顾形象的食用,他们生怕无自己的分量。
在众人品尝时,一名普通长相的弟子,露出的沉思:“这叶恒,在此之前,可曾有如此手段?”
或许是故意隐秘,或许又是其余原因,但他最认可的,还是那事。
“这羊头签的外皮,酥脆无比,唇齿相依,令人极为
享受。”
“羊头肉被垂的酥软鲜嫩,所蕴含的汤汁,略有点甜,这是鸡汤?”
“里面不单单只是羊肉?还有以鸡汤所酝酿的香菇?”
“羊头肉酥软,羊皮却极富有嚼劲,仿佛能在跳舞。”
听着众人的赞扬,张罗面无表情,实际上他确实无激动、乃至兴奋的情绪。
女食神所做的菜肴,能够让众人惊叹,本就是在预料之内,更何况这也不算由他所做,而是由女食神借他之身,所做。
他有怎会有情绪波澜。
在众人品尝着羊头签时,众人纷纷为之赞叹,然而吃到最后的羊肉饭时,却连话都说不出,唯有一脸沉默,脑海中不断回放以往的事迹。
最美味的美食,并不单单限制与性、色、香、味、触,而是更加重要的东西,名为感情。
人为万物之灵,具有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情,以及眼、耳、鼻、舌、身、意六欲,才是真正的一个完整的人。
而这道羊肉饭的精髓,在与情,在于倔强。
品尝羊肉饭的张罗,双眼徐徐闭上,脑海当中出现了一画面,一道极为震撼的画面。
这画面当中有一道倔强的身影,这道身影不知是男是女,不知是人是妖,不知是鬼是神。
唯一知晓的,便是这道身影绝对是个倔强的人,无论前方是刀山火海,乃至是任何险阻,依旧不动摇内心,一步步走向最高处!
众生百态,不一而足,面对这倔强身影,每个人脑海中的共鸣,也有所不同。
“这就是你么?女食神。”张罗瞳孔微微闪烁,心中轻声问道。
虽然不知这位女食神的过往,但看到这一幕时,心弦也为之所颤动。
人有人心,妖有妖心,剑客有剑心,刀客有刀心,道士有道心,而食神自然拥有厨心。
众人沉醉于这道身影,往事一幕幕浮现。
在荣湖的脑海当中,一道稚嫩的身影浮上心头,那人五官清秀,双眼透露的眼神,茫然不知所措。
如同播放电影,这稚嫩身影随之翻篇,取而代之的则是倔强的身影。
而后则为一道顽强的身影,再到如今充满自信的身影。
苏铭望着心头上这道身影,蓦然回首发觉,自身似乎忘记了很多。
他本为宣城一代少年英杰,天资不凡,自恃孤傲,然而自从加入这霜英宗,心气不断被打击。
其中荣湖、宁南,乃至于艾
崇等人的存在,令他不再是独一无二,然而这还不是最差的,直至那人的出现。
他一出现,便将他从高高在上的云端,打落到低谷,这人便是叶恒,如今的眼前人,这道美味佳肴的制作人。
他一步步的修炼,一步步的等待,希望再有雪耻之日,而今近在眼前。
“叶恒,等着我,一定要将你打败。”瞧着这道倔强的身影,一步步走向最高,苏铭自身也仿佛在蜕变。
那个宣城第一人,再度回归,虽然他不是最强的,但他自认不会落人一等。
“轰!”
与此同时,苏铭浑身上下弥漫着强劲的气势,令四周伙夫弟子,忍不住被其震慑,双腿酥软跪在地上。
“这.....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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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三年(合)
看到这句话说明购买比例不够哦。 “小山?你醒了?”张大山听到动静推门出来,上前来去『摸』他的头, 问:“你怎么晕在路边了?哪里不舒服啊?”
瑞和着急去找李大水, 他不知道勇哥家在哪里,现在天『色』这么黑也不知道几点了。于是赶紧敷衍过张大山:“大哥我没事, 我现在要去找大水,他肯定等我好久了。”
张大山笑了:“别着急,就是大水发现你晕在墙边才送你回来的。”
“那我现在就去找他。”瑞和稍微放心了一些, 不管怎么样和别人约好了就要守时,李大水知道自己晕了也好, 不会空等自己耽误正事。“哥, 你知道勇哥家在哪里吗?”如果张大哥不知道,瑞和就打算去李家看看, 如果李大水家人还没睡的话再请对方帮忙带个路。
“你就别去了, 你嫂子已经去学了。”张大哥说, “刚刚你晕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病,你嫂子就替你去了。我想了想你嫂子去和你去也没差别, 等再过几年你也能做满工分了, 你嫂子也能歇一歇。”
瑞和的心一跳, 下意识摇头。张大山皱眉:“你不愿意?小山, 咱们家谁能进厂都一样,既然你嫂子去了你就别去了。快去睡吧,你刚刚才晕过还是要多休息。”
“不, 我要去。”瑞和继续摇头看着张大山, “我和大水说好了的。”
“小山!”张大山严厉起来, “你大了,不能这么任『性』!”
“反正我要去。”瑞和看了看,“番薯也被嫂子拿走了是不是?那我再去拿一份。”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上,那张糖票已经不在了。
张大山拽住瑞和的手,脸上是难得的严厉:“小山!别任『性』!我们家不能两个人进厂,工分不够,一年到头分的粮食家里是不够吃的!你嫂子是个女人,心细手细,就让她去吧!赶紧睡觉去!”
瑞和想不到原主的记忆里没有的这一茬倒被他遇上了,想来想去竟然是自己“晕倒”在路边引发了这个意外,他有些生气,气自己胆子太小,系统460为了让自己冷静才让自己晕过去。如果自己勇敢一点就好了!
不过事情已经发生只能找方法补救,他对张大山的敬畏已经淡了很多,这种底气来自于他对这个世界不再是一无所知,也来自于张小山的记忆。
他坚持:“我要去,一定要去。”说着跑到厨房里去装红薯。
既然张大哥不愿意,肯定不会再给自己一张糖票,他赶紧装了五十斤红薯,
只希望明勇哥能接受。
张大山真的是大吃一惊,怎么这小山今天晚上『性』子这么轴,怎么说都说不听?以前他不是最听自己的话了?特别是这两个月,更是十分老实。他忙跟上去,左劝右劝就是不能拉住瑞和,一气之下说:“好我不管了!反正你大了翅膀硬了,干脆分家好,我也不管你了!”
分家?
瑞和的耳朵竖起来,他想起原主后来也是和张大哥分家的,张小山三十岁时要结婚了,问张大山要放在他那里的钱,前前后后张小山放家里的钱有两千多,结果张大山只拿出两百块。不承认收过两千三百块钱。
于是两兄弟分家。
他觉得现在分家也好,即使自己进不了厂也可以继续下地赚工分,他自己能养得活自己的。于是瑞和点头:“好,分家!不过我现在没空,等我回来再和大家说分家的事情吧。”他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咱们分粮食和分房子。”
张大山不可置信地看着弟弟扛着红薯跑出家门,只觉得今晚遇到的事情都跟做梦一样。分家?他竟然同意了?张大山的脸『色』黑得像锅底,觉得自己的当家威严遭到了打击,又气又恼又羞。
瑞和飞奔到李大水家,在李大水的大哥帮忙下来到明勇哥家。明勇在他自己的屋子教他们,点着的油灯亮度有限,李大水和张大嫂学得认真,见瑞和过来都有些吃惊。
明勇说:“别说话了赶紧学,我家里人都睡了。”他将袋子颠了颠估『摸』重量,同意收下瑞和这个学生。
张大嫂只好闭嘴,视线忍不住飘到墙角处多出来的一袋子红薯,那袋子鼓囊囊的看着就有五六十斤,心疼得要命,埋怨丈夫怎么放小叔子过来,这多出来的红薯多浪费啊!这个月煮的粥要更稀了!可是她不敢在外人面前撵小叔子回去,这对她的名声不好,听了明勇的话只好悻悻地低头继续绕竹片。
学习扎竹筐的机会来之不易,瑞和盘腿坐着的时候还会不由得想起刚刚顶撞张大山的场景,心中还有些后怕。他深深呼出一口气,忍不住悄悄问:“系统460,你觉得我刚刚那么做对吗?”
系统460沉默了一会儿,想着要多给宿主鼓励,于是回答:“我觉得宿主刚刚很勇敢。”对不对的,这要宿主自己判断。
瑞和却很高兴,『露』出大大的笑容。
十二点的时候明勇看了下手表让他们回去,李大水拉着瑞和出去之后羡慕地说起那只手表:“足足要一百块钱呢!说是二手货,新的要一百五十多,勇哥说他这表准备
结婚的时候做彩礼的,多体面啊。我一定要进厂,以后也赚钱买手表。”
瑞和也看见了,正想说什么却被张大嫂一把拉过去,一转头就对上张大嫂的黑脸:“你这是怎么回事?你哥没跟你说明白?”瑞和挣脱开她的手:“说了,还说要分家,改明儿就分。”
这下子轮到张大嫂傻眼了。
第二天下地的时候李大水还问呢:“怎么无缘无故说要分家?”瑞和就把张大山拿分家来顶他的事情说了:“我想过了,我十六岁也大了,自己能照顾好自己。”
李大水很是为他生气:“你大哥那是什么人啊,说分家好像你就怕了一样。我见到你嫂子的时候都吓一跳,她还跟我说你不来了。分家也好,你做工那么卖力,回头给队长说一说看能不能给你记到九分,不能看你年纪不到就不认你做的活儿嘛。”
瑞和让他小声些:“其实我大哥不是坏人,你别这么说他了。我以前年纪小,后头两年我妈生病,家里都是我哥哥嫂子在撑着。”这是原主的真实想法,他觉得嫂子确实有些刻薄,可这也是生活『逼』的,都能理解。
至于说李大水之前说的,张大嫂给原主他妈吃的粥只有粥水没有米,那倒是真的。可是那时候满家都要靠哥嫂支撑,他才能拿两分三分工分,发的粮食几乎都送给卫生所的医生做诊费,根本帮不上家里多少。嫂子刻薄,大哥沉默,他和他妈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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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淅沥阴雨
“哼!”
被羽箭射中的胡德,不由发出闷哼,手中动作也慢了一拍,这一瞬间的空档被雷震天所察觉,手中震天刀蓄势一挥。
噗呲!
空中传来血肉被利刃切割的声响,随后胡德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声,忽见他右手的手臂被斩断,握着刀的手已滚落在地板上。
感受手臂被斩断,传来的阵阵剧痛,胡德望着得势不饶的雷震天,脚步一转,身形暴退,恰好躲过雷震天的袭击。
其余弓箭手见胡德从战圈中离开,各个松了一口气,手中动作愈发敏捷,方才因为怕射到雷震天,故未曾用尽全力,此刻手中不再留手,那流矢宛如流星,势不可挡。
望着袭来的羽箭,胡德眼眸一凝,左手一震,内气伏流在表面形成一个蓝色屏障,这数道流矢顿时被拦截。
“哼”对于胡德的行动,雷震天冷哼一声,不顾杜辉就在身旁,身形暴疾至胡德身前,手中大刀一砍,暴喝道:“雷凌风斩!”
这一斩犹如平地惊雷,胡德的内气屏障瞬间被这一刀击破,而胡德手中大刀已随着断手,掉落在原地,此刻手中空无一物,唯有聚气凝在手中,一手为刃强行接着这一刀。
看着胡德以手为刃,雷震天瞳孔闪过一抹讥讽,对于金刀杜辉要杀自己,雷震天并不意外,所谓财帛动人心。
然而胡德这从小长大的好友,亲如手足的好友如今要置自己为死地,还让自己唯一的儿子生死未卜,这让雷震天恨透了胡德,自己人的背叛,在任何人眼中,都是不可饶恕的。
不出众人的预料,刀兵与**碰撞,还是刀兵为胜,胡德咬牙闷哼一声,仅剩的左臂已然不存在,两手从手肘处被斩断,平滑无比,白骨在血肉下显得更加惨白。
望着两手空空的胡德,雷震天眼眸一动,手腕一翻转大刀又向胡德而去,那刀锋处闪烁着紫色黑的光芒,让人望而生畏。
面对必死无疑的局面,胡德此刻并没有反抗,直愣愣的看着眼前袭来的刀锋,冷静的问道:“雷震天,我父亲的死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被你害死的?”
听着胡德的话,雷震天手中动静并未停下,但终于开口了,冷声道:“救下了你,悔不当初,只怪我瞎了眼。”
说罢,手中大刀带着风雷之势,狠狠朝胡德而去,听闻雷震天的回答,胡德眼中露出了茫然,对着劈来的刀锋熟视无睹。
在众人眼中,胡德的身躯被这刀锋劈成两半,而胡德身为后天高手,生命力何其顽
强,就算如此也未曾立刻死去。
分尸跌落在地的胡德,口中咳嗽不止,嘴唇被鲜血染满,却依然仰视着雷震天,胡德嘴角露出一抹苦笑,以最后的力量说道:“大哥,我罪该万死不该听信谗言,我死后你千万小心你的小妾,我父亲被你所害,就是她所说。”
话音刚落,胡德头颅一沉,生息不在,身躯也快速变冷,唯有嘴角处的自嘲,若隐若现,诉说了这残躯的主人,死前的心情。
俯视着胡德的尸体,雷震天眼眸似寒冰,听着胡德生前所遗留的话,雷震天也察觉了其中的不对劲,胡德一向与自己亲如手足,为何突然反目,不择手段的要谋害自己。
在雷震天停下的时,远处的金刀杜辉却未曾停下脚步,身子一转,见胡德身死,他知晓大势已去,不可再流,便要逃窜离去。
然而雷震天岂能由他逃走,身子一转,脚掌一踏地板,内气灌入,犹如流星般冲向前去。
而其余弓箭手也不是瞎子,见杜辉要逃跑,手中大弓拉满,如满月一般,手指一松,一道气势不凡的羽箭,便迅速朝杜辉而去。
逃窜的杜辉眉头一皱,手中金刀一动,刀气四溢,顺势而来的乱箭,还未踏足杜辉一米之内,便被刀气所破,羽箭尽断,跌落地板上。
望着逃跑的杜辉,雷震天怒声叫道:“杜辉既然来了,何必要逃,受死吧。”
随后速度又提升几分,手中震天刀发出无数刀气,只为阻挡杜辉,而杜辉也是狠人,知晓若有片刻耽搁,只怕生不由己。
隧那怕刀气肆虐,他也未曾回头,不到片刻,身上的黑衣便衣衫褴褛,仿佛乞丐服一般,裸露的皮肤,也布满了鲜血,伤痕累累。
二人一追一逃,片刻功夫就跑出这镖局,来到了偏僻的道路上,这道路因暴雪,又因人流密集,故地上皆为黄泥污水。
气喘吁吁的杜辉,听闻后方追赶之声,目不转睛的看着前方道路,大声叫道:“雷震天,你当真要赶尽杀绝?你当真以为我怕你?”
后方也竭尽全力追赶的雷震天,闻言,眼眸露出嗤笑神态,怒声道:“你派人前来杀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今日不杀你,我雷震天誓不为人!”
前方的逃跑的杜辉,面色涨红,这是因为累的,听见雷震天的回答,杜辉眼眸中露出狐疑之色,大声叫道:“雷震天,我何时派人前去杀你?你莫不是想血口喷人。”
“哼,昨日派泣血楼的杀手,在倚情楼刺杀与我,你敢说并非你指示的?”喘着粗气
的雷震天,怒声说道。
闻言,杜辉一脸紧张的说道:“我敢发誓,我杜辉与泣血楼毫无瓜葛,我要杀你,你我就此罢手如何?”
然而雷震天哪能相信杜辉,不顾身躯的疲劳,咬牙提升速度,本相差距离不远的二人,瞬间被拉进在三米之内。
望着前方近在咫尺的杜辉,雷震天眼眸闪过喜色,这距离足够了,手中震天刀一动,“狂风斩!”
随着这怒吼,在杜辉身后顿时出现一道五米长的紫色刀气,这刀气带着毁灭气息,仿佛犹如天上的怒风一般,要摧毁一切!
逃亡的杜辉感受身后恐怖力量,狠狠咬了咬牙,立刻转身对着雷震天,手中金刀一摆,口中怒吼道:“黄河入海流!”
一道宛如带着黄河气势的刀气,轰然出现,这刀气带着奔流不息的力量,与那道带着狂风怒吼的刀气相撞。
两道庞大无比的刀气相撞,空中毫无声息,一切归于平静,仿佛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唯有呕血不止的杜辉,在这片平静空间下,发出咳嗽声。
发出那道刀气的雷震天,此刻双脚也有酥爽感觉,仿佛下一刻就要躺在地上一般,然而望着眼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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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妖异鳞片
“那恐怖的气息更沉了,仿佛近在咫尺,应该就是从那里面传来的吧!”庞泰点了点头说道。
“好恐怖的气息!”
要是向渔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依旧不由得瑟瑟发抖。
他修炼的胎息功,虽然在攻击力上,并不能增长直接战斗力,但是胎息功当中,却有一种模仿天人武者的“天人合一”力量,能够如鱼跃于水,水乳交融一般,与周边的环境互相融合。
他此前破除楚风幻术所使用的那一招,与空气激流融合,并非如楚风所想一般,乃是单纯借助惯性,而是通过胎息,与周身的环境共鸣。
那时候,便是对方幻术再强,也不能与天地抗衡。
此刻亦如那时一般,他发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无处不在的纯净力量,尝试以胎息功融入他们,加速恢复伤势。
却没想到他伤势没恢复,倒是被那无形恐怖吓住了。
庞泰虽然没有胎息功,但外家肉力劲基本上已经打破肉身极限,触及冥冥之中的缥缈精神之力,也能够感受到那恐怖。
“如果没有意外,那恐怖所在就是诅咒之地核心地域了吧?矿毒之所以消失,难道是被那个恐怖的存在给吞噬了,亦或者矿毒发生什么聚变?”
庞泰此刻虽已经穷途末路,并心存死志,但是他依旧保持着理智。
大概,这是就是它来源于追求武道,常年游走在生与死之间,锻炼出来的一种本能的思维。
即便已经放弃,大脑却依旧本能的思考自身行为利弊,周围环境的变化,以及如何走出困境。
“踏,踏,踏……”
轻微的响动从洞外传来,那是一阵阵沉重的脚步声。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在远处的回音已经近在咫尺。
秦川摇了摇头,看了眼诅咒之地所化的灾厄之龙,缓缓回过头来,“两个气息,不,还有两个?”
“这群不怕死的家伙,既然来找死,也怪不了我。”
他微微打量,前面两个气息很微弱,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而且还很严肃,正是刚才那声音。
不过他也不是很在意,反正只是一些二流的家伙而已。
就现在他们的状态,就是绑在一起,说他们能够达到二流境界,这实际上都是在抬举他们了。
“那是……”
庞泰忽然停下脚步,下意识的朝着洞窟深处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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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渔精通胎息,吓了一跳,“庞大哥,刚才那个是……”
他也感觉到了,一股力量在注视他们,高高在上。
虽然没有灾厄之龙恐怖,那股力量却有一种极为深远而又悠长,仿佛穿透了物质,玄妙无比的意境。显然他们被非同一般的注意到了。
庞泰沉声道,“向兄弟,你在这个地方等我一下?”
“怎么了,庞大哥?”向渔回过头来,脸上不解道。
庞泰轻轻一叹,“向兄弟,你应该也感受到了吧?”
“没错,怎么了?庞大哥,周雷那家伙就要过来了,你不是说情愿死在这地方,也不愿意死在这种狼心狗肺之辈手中吗?现在他们就要靠近我们了,怎么忽然停下了脚步?”
向渔脸上闪过一抹疑惑不解,他非常认同庞泰这“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态度,怎么眨眼就变了呢?
庞泰轻轻一笑道,“你没有感觉到吗?前面那若有若无的危险?甚至比那无形恐怖更富有杀意。”
“危险?可是现在也一样,庞大哥,难道……”
向渔的话一顿,似乎想到什么,脑袋摇得像波浪鼓一样,对于庞泰的提议,反对心忽然更烈了。
庞泰轻轻一叹,无奈地说道,“向兄弟,我已深受重伤,你带着我只会被我拖累。你在想什么?那股真挚,我都知道,也正是因为如此,你才更该保存有用之身,让我到那里面去。”
“不行不行,还是让我来吧!庞大哥,你没有发现这里有一股力量,在潜移默化的修复我们身体吗?只要给我一定时间,或许我们还有什么转机也不一定。我的力量虽然算不上强大,只要我拖延一阵子的,说不定你就能恢复过来了。”向渔苦笑一声,摆了摆手道。
庞泰摇了摇头,“向兄弟,你不用骗我,不论那力量治疗越来越微弱,也不提那恐怖无比的气息,就刚才惊鸿一瞥,在那股超然无比的力量,你应该深有体会,我们是行不通的。”
“我知道!”
向渔点了点头,脸上却带着一抹乐观,或许说无可奈何,叹息道,“的确有一道注意力从我们身上匆匆一瞥,但它对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当然也没什么好意,为何不让我去试探一下?”
“试探一下,向兄弟,你现在的状态还不如我呢?我好歹还有爆发一战之力的力量,如果遇到问题的话,还有可能脱身的。”庞泰还是拒绝了。
他这话
可不是什么假话,只不过怒目金刚要释放身体的魔性与潜能,一身只能使用那么一次,且使用之后,就会快速燃烧全身潜力而亡。
也因此,在被周雷那无耻之辈追杀时,他也没有想过,以金刚掌来个两败俱伤,让那家伙偷鸡不成倒蚀一把米。
因为他身边还有向渔,那个状态根本坚持不了多久,而且狂暴得控制不住自己,庞大的力量爆发,很可能将他要舍命相助的兄弟也波及到。
向渔摇了摇头道,“庞大哥,你现在已经这幅状态,那金刚经虽然是大禅武学,但总有它的极限。更何况即使逃出来,也恶了那位前辈。”
“你的意思是……”
庞泰是不怕死,只是不想连累了向阳陪他一起死。
向渔摇了摇头道,“庞大哥,我的力量你应该是知道的。如果使用那个的话,我们说不定能够感化那位前辈,即使他不出手帮助我们,也不会对我们怎么样,给我们一口喘息之计。”
他修炼的是胎息功,最擅长的地方就是是气息融合。
这力量不仅能与环境融合,更能气质相合而博得别人好感,就如人对那大自然美好的向往一般。
只不过他向来直来直去,很少使用,只作为底牌。
庞泰摇了摇头,正要劝解,向渔却不等他的回答,以仅存的力量,纵身一跃,蹿进了洞窟尽头。
“轰!”
才刚踏出一步,一股宛如天倾的气势就压在他身上。
向渔几乎失去言语,“这……这究竟是何等的存在?”
“这究竟是何等庞大的力量?”
为避开庞泰的阻拦,向渔就这样一头扎进了洞窟。
一条宛如长河一般,一望无际,朦朦胧胧的漆黑,仿佛将世界吞噬一般,在他眼前以一种静怡的姿态,却无比震撼人心的方式徐徐展开。
不提那弥漫在心灵深处的恐怖,就这仿佛掘出大地之心的深坑,就已经让他心神几乎失却语言。
“直视宏伟,可会被宏伟的魄力碾压至死!”
耳边传来一声似笑非笑的声音,向渔慌忙想起这里还有一位,连忙回过神来,下意识的抬头望去。
巨大的洞窟一角,一个披头散发的身影,目光带着一股卓然,俯视着那漆黑之下的无形恐怖。
“前辈,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知不觉间,向渔已经忘记目的,出现在那身影的跟前,带着一股无比的好奇,小声地问道。
那人似乎已经等他很久,如一个“愿者上钩”的钓者,目光波澜不惊的回过头来,瞧着他笑道,“怎么回事,你此刻不是已经体会到了吗?”
“这……”
那人声音坦然,一点也瞧不出来,对他究竟是恶意的,还是好意的,又或者是其他什么态度?
在那么玄意的目光下,向渔也不敢胡乱说出想法。
他如果恶了这位前辈,那是自己做作死,死了也只能怨自己技不如人,但这位前辈刚才可是对他们惊鸿一瞥,若是连累庞大哥,那可是万死不该。
秦川没有赶尽杀绝,目光看向无底深渊一般的深坑,凝望着摇了摇头道,“有一股力量在下面孕育,如果你们打扰到它,那可就罪该万死了。”
“是,前辈,我……我知道它!”向渔紧张的回答道。
他心中却松了一口气,只要有底线,说明这位前辈也不是什么恶人,这里能够勉强作为他们的容身之地,当然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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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遗愿卷轴
栎邢心满意足地双手环在脑后,从擂台上跳了下来,青霭被气到跳脚但又无可奈何的样子真挺好玩的。
能看得出来,青霭在被他打败后确实有多加练习,下盘稳了很多,至少不会再给栎邢把他绊到地上的机会。
但最后,还是栎邢稍胜一筹,因为上了擂台尽全力就是对对手最大的尊重。
这一点,栎邢和青霭难得的达成了共识。
战后青霭虽然眼角有点红,但是终归是服气了,也承诺言出必行,十年内,不会再来纠缠栎邢。
最后只别别扭扭地问,以后可不可以找栎邢一起喝酒,栎邢也笑着应允了。
青霭朝栎邢夸张的鞠了个躬后,就红着脸和眼下场了。
后来,又有人来挑战栎邢,但都被栎邢婉拒了,他跳下擂台,他该找自己的小徒弟了。
但让魔奇怪的是,他在场下四处找了找都没有看到展凛,倒也不是埋怨展凛不在台下,小孩子好奇心重他理解。
只是展凛醉酒后不可控的因数太多,他多少都有点担心他的小徒弟。
栎邢绕着观众席走了一圈,还是没找到展凛,这时候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栎邢抓了一个路过的小魔,问他有没有见到展凛。
那小魔想了想,说:“早些时候,在洪塞君那里见到过小孩。”
魔放开抖成筛子的小魔,去到了洪塞那里,但也没见到展凛。
只听洪塞和周围的魔将聊天。
有人问:“洪塞君,您真的要下注给那小孩?”
洪塞答:“这魔石本来就是要给那小孩的,他不要,押在他身上也是一样的嘛。”
又有人取笑道:“洪塞君真是大手笔,就不怕家里的小孩和您闹脾气啊。”
“他呀……”洪塞摇摇头,似乎是不想多说。
栎邢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每次比试洪塞都喜欢开赌局,这个他知道,但他不感兴趣,也就没关注。
但洪塞他们话里话外的小孩儿,到底是不是他的小孩儿。
“这你们就不懂了,洪塞君这是斥千金只求美人一笑啊,小孩对上的可是我们的魔王尊上,明眼人都知道结局,但洪塞君依然投给小孩儿,这不就是无声的信任嘛。”洪塞的好友看洪塞不想多说,转移话题道。
洪塞笑:“哎,君上,这你就折煞洪塞了,洪塞只是觉得和小孩儿有缘,小小魔石,难登大雅,而且小孩儿有这勇气,实在让洪塞钦佩。”
洪塞指间轻轻拂过那颗绚丽的魔石,又道:“且不论,那小孩可是栎邢君上的徒弟,虎师无犬徒,输赢也不可说得太满。”
栎邢站在人群最外围,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展凛他在哪?”
洪塞从地上站起来,疑惑道:“栎邢君,小孩儿挑战魔王之事,原来您不知道的吗?”
魔没有回答洪塞,也没有理会周围人的窃窃私语,他直奔擂台下,刚好看到展凛的脸颊被祁堃的竹羽划伤,血珠飘洒,后又被祁堃当胸一击,整个人被打到了擂台中间。
而魔王的攻势还没停,竹片不断从他指尖射向展凛。
栎邢只觉得气血翻涌,他和展凛说过多少次了,让展凛不要逞能、不要逞能,展凛怎么可以不知量力的挑战祁堃呢?
他想跃上擂台,却被突然现身的大长老给拦下了。
“栎邢君,这可是擂台赛,展凛他是主动上擂的,没人逼他,擂台规则不用老夫再教你吧?而且,你不想看看这人类是为什么要接近你吗?你也不想到最后才发现自己识人不清吧,就让老夫来帮你,帮你看清他,哈哈哈~”大长老低沉地笑着,肩膀不断抖动。
“我相信展凛。”栎邢冷声甩下这句话,就不再理会大长老。移步到展凛一侧观察战局。
因为大长老,魔想起了被他忘了很久的事,当初他为什么要让展凛修魔呢,不就是想让展凛在魔王攻擂赛上替他挑战魔王吗?
魔王攻擂赛距现在也没几年了,展凛现在挑战魔王不是应该更和自己的意吗?
他也能借此看到展凛和魔王的差距。
但,看到展凛受伤,栎邢还是觉得心脏的位置有些疼,展凛站起来啊,打回去啊!
台上的展凛单膝跪地,御剑阵防御魔王的竹片攻击,用手背抹掉脸颊的血珠。
他以剑阵为掩护,缓慢向魔王逼近,魔王的竹羽攻击太过霸道,不近身就很难对他造成威胁。
但越靠近魔王,竹羽就越密集强劲,展凛行进速度就越慢,一红一白两个气流冲撞,最后引爆空气,消融不见。
展凛从爆炸产生的烟雾中现身,从侧方大喊着,举起拳头挥向魔王,魔王举右臂格挡,但还是因为力道后退了几步。
魔王甩了甩被展凛击中的右臂,一时半会用不了了,遂放弃了远程攻击,开启近战模式,他身形一晃,整个人虚化隐匿,消失在战场中间。
展凛只能看到身旁不断晃过的红色残影,但却看不清,打不到,加上先前打
斗中头部被击中,血液流进眼睛,鲜血的红和魔王的红混在一起,给展凛的视网膜造成了很大负担。
展凛不自觉的胡乱挥舞着飞剑,来防御魔王不时的袭击。
不过三招,展凛的飞剑就被魔王击落,魔王不断从各个方向攻击展凛,第一击展凛躲过了,第二击展凛抗下了,第三击展凛感觉到侧后方气流的强烈变化,正准备奋力反击,台下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传来。
“前面!”
听到这声音,展凛不禁眼眶一热,师父,是师父啊,师父来了啊。
展凛不再管后方的动静,朝着前方虚无的方向全力进攻,下一秒魔王出现在了展凛的正前方,鲜血从他嘴角溢出,但他没看展凛,只是瞪着台下的栎邢,眼中交杂着说不清是愤怒还是失望的强烈情绪。
栎邢没有对上祁堃的目光,不自在地别过了脸,祁堃的这招是他教的,这招胜就胜在让对手捉摸不透自己的位置,从而奇袭取胜,这招在以往的战斗里无往不利,帮助祁堃解决了不少麻烦。
但同时为了自己的气息完全隐藏,就不能动用哪怕一丝魔气来护体。所以展凛的攻击实打实的落在了没有防备的魔王身上。
祁堃知道栎邢来了,也知道栎邢能看得出来他的真正位置,但只是,他从未想着防着栎邢啊。
从未有过这么强烈的杀人欲望,对面的人类不能留,哪怕失去比试资格,展凛也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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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四年
482、
舒舒这话叫富察氏内心颇为懊恼,可是怎奈她如今是侧福晋,又是晚进门的,对着舒舒这样,却也无话可说。
也是,人家福晋好歹跟皇后是同族,不管从婆家和娘家哪边儿论,人家福晋都该去行个礼的。甚至于,就算是有国孝在,可是人家也可以论娘家的私事儿,总不违制。
况且此时钮祜禄氏弘毅公家又出了一位皇后,那对舒舒的地位就更是一个提升。
而她自己么……虽说沙济富察氏现下不缺王福晋,可是在后宫里却只有一位从未得宠过的晋贵人,如今更已是先帝已崩,这晋贵人自己的未来都不知要如何维持,她就更指望不上了。
况且,福长安的事儿刚过,她沙济富察氏满门也正是灰头土脸的时候儿。
思来想去,她还是借克勤郡王福晋进宫的当儿,寻了克勤郡王福晋来哭诉。
终究克勤郡王福晋是孝贤皇后母家嫡系大宗奎林之女,奎林承袭承恩公爵位,初为一等承恩公,乾隆四十三年的时候儿,乾隆爷觉着凭皇后母家,只是出了个皇后,又没有军功,不应该封一等承恩公那么高,便给降为了三等承恩公。
孝贤皇后母家,成为大清第一位从一等承恩公降为三等承恩公的皇后丹阐。
原袭承恩公的明瑞死在军营,承恩公爵位便由奎林来承袭。因他们家是孝贤皇后母家嫡系大宗的缘故,承恩公府乃为一族之长,沙济富察氏一族,家里有事儿的时候自都来找奎林家商量。
虽说奎林因后来获罪,承恩公的爵位被革除了,承恩公爵位转给了他叔叔那一支去承袭,但是这一支在家族中毕竟还是嫡系,影响还在。
二来,王福晋里虽不乏沙济富察氏家的格格,但是如郑亲王乌尔恭阿福晋等人,年岁都大,八大世袭罔替王家里,还就这位克勤郡王福晋的年纪与她相仿,两人倒能说得起话来。
克勤郡王福晋听了绵宁侧福晋的哭诉,便是冷笑,“你们家那福晋一来是二阿哥嫡福晋,二来又是钮祜禄氏弘毅公家的人,这便不管是你们家二阿哥得计,还是皇后那头儿得计,她总归是两头儿都不落空啊,那她当然得意了。”
绵宁侧福晋叹了口气,将手里揉成一团了的帕子重新摆了摆,“我原本是一心为阿哥爷着想,原本向福晋去拿个主意,可谁料想,倒被她给夹枪带棒地挤对了一回。”
克勤郡王啐了声儿,“她是什么身份,你是什么身份,在如今这后宫里还没有映照么?你想想啊,她的身份就相当于
孝淑皇后去,你呢,就是现在的皇后娘娘那个位置啊……结果那当嫡福晋的,竟没那个福分当皇后,倒叫个侧福晋给捡了个便宜,年纪轻轻就已经在中宫位置上好几年了。”
富察氏不由得轻轻咬了咬牙。
这话儿倒是没错的。这大清的历史上啊,但凡元妻嫡配的,兴许都是皇父指婚的,不是阿哥爷们自己喜欢的,所以最终的寿命都不是很长。终究真正能统领后宫的,都是继后。
叫克勤郡王福晋这话儿说的,绵宁侧福晋的心情倒也好些了,她便一甩帕子,“罢了,懒得说她,叫她爱怎么得意就怎么得意去吧,总归天命在那儿摆着呢,谁能笑到最后还未可知。”
泪也停了,她将帕子重新收好,还是叹了口气,“我心下终究担心的,还是我们阿哥爷的前程……”
终究,后宫女人们的命运,都是跟自家阿哥爷紧紧拴在一起的。阿哥爷将来能当天子,还是只是个王爷,那身份可差得远了。
听见这个,克勤郡王福晋便哼了一声,轻轻耸了耸肩,带着那么点子若有似无的轻蔑。
绵宁侧福晋小心望着克勤郡王福晋,伸手过去握住克勤郡王福晋的手,“您可是听见什么动静了?上回托您的事儿,在宗室里是不是有回响了?”
克勤郡王福晋叹了口气,抬眸望着绵宁侧福晋,“就因为咱们是一家子人,在你面前我不怕说句实话。只是这话只是咱们富察氏的嘴过给富察氏的耳,你可别往外说。甚至在你们家阿哥爷耳朵边儿上,也甭说。”
绵宁侧福晋赶忙点头,“那是自然。”
她心下更是苦涩,什么“阿哥爷的耳朵边儿”啊,她进宫就赶上孝淑皇后的孝期,紧接着又是先帝爷的孝期,她根本连阿哥爷的身边儿都挨不上,更哪儿有机会能凑到阿哥爷的耳朵边儿上去啊?
克勤郡王福晋这才摆了摆衣袖,不慌不忙地说,“其实你也知道,各家王府对二阿哥还是三阿哥,倒没那么计较的……他们如今心下计较的,是那位。”
恒谨郡王的手朝头顶上指了指,绵宁侧福晋的面色便也跟着变了变,却是点头。
虽说不敢谈论,可是心下倒是有些影儿的。
克勤郡王福晋又道,“你没见么,先帝爷才走了不过一百天,那位已经动了宗亲们多少主意了。削减太监,京城里不让开戏园子,这些看似跟宗室们不搭界,可是事实上桩桩件件都是意在节制宗室。”
“各家王府心下都有数儿,那位如今独理朝政了,从前宗室们不
支持他的旧账便得算一算了。如今这节气是开春儿了,可是各家王府的寒冬啊,才刚开始。”
绵宁侧福晋心下激跳,“那还不是因为那位本不是嫡子的缘故?旁边明明放着位嫡子,结果却……”
克勤郡王福晋耸耸肩,“是从这个根儿上起的。毕竟那位生母是什么出身,又是什么血统,各家王府谁能真正从心眼儿里看得上?”
“那就对了!”绵宁侧福晋激动地抓住克勤郡王福晋的手,“如今便又是这个样子啊!只有我们家阿哥爷才是正根儿的嫡子,三阿哥原本是侧室所出,那宗亲们便理应都只支持我们家阿哥爷才对!”
克勤郡王福晋幽幽抬眸,“倒是这个理儿。”
绵宁侧福晋心下这才欢喜起来,“听着您的口气,宗亲那边是有动静的,对么?”
克勤郡王福晋耸了耸肩,“就因为他们对那位不满意,自然连带着对这位主子娘娘也同样不满意。毕竟这位主子娘娘虽说出自名门,却事实上不过是个破落户家的姑娘,凭什么就这么母仪天下了!”
“正所谓‘子凭母贵’,如今那三阿哥虽说也已经变成了皇后之子,可是宗室们既然对这位主子娘娘也不放在眼里,那自然就也连带着不待见那三阿哥就是了。”
“况且那三阿哥现在还小,正是个活猴儿的年岁,哪儿比得上你们家二阿哥成熟稳重去?”
克勤郡王福晋说罢终于露出了笑模样,伸手拍拍绵宁侧福晋,“别人啊,我暂且不敢说,不过我们家王爷,一颗心都是向着你们家二阿哥的,这你尽可放心。”
克勤郡王虽说是郡王家,可那是八大世袭罔替的王爷家啊,这八家在所有宗室里,地位也是最高的。而且八大世袭罔替的王家,自然都是通气儿的,所谓同气连枝,那克勤郡王的意见,便也可代表其他那几家王府的意见。
故此,有了克勤郡王家这话,绵宁侧福晋真是喜不自胜。
克勤郡王福晋眸光转凉,“况且话又说回来,就算不管他们爱新觉罗氏的心思,单凭朝廷对咱们家长四爷的手段,咱们沙济富察氏心底下就不能忘了这笔账!”
克勤郡王说的是福长安。原本沙济富察氏这一门,就一个福长安还是朝中权贵,延续着他们一家几代的荣耀。可是这一回福长安倒了,便也将他们家的荣耀也给灭了。
克勤郡王福晋眸光泠泠,拍了拍绵宁侧福晋的手,“现如今头上那位,咱们暂且都没法子了;可是这位才二十三岁的皇后娘娘么……就容易多了。”
“只要叫这位皇后娘娘树不起威望来,或者叫皇上不再相信宠爱她,那她的三阿哥啊,就自然没希望了。”
绵宁侧福晋的心都跟着狂跳起来,“您快与我说说,宗亲那边难道对这位皇后娘娘,要有动静?”
“在先帝爷大孝之期,竟然突然立了皇后。是为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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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四年
葬花还在!
还给你!
无边大火瞬间吞噬了陆沉,连同他身后的画卷一同被淹没在火海中。
这一幕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林云一口吞下漫天妖火已经足够惊奇,他居然还能吐出来。
他才龙脉二重境,这到底怎么做到的?
瑶光弟子真的这么强吗?
谁都能猜到瑶光弟子肯定不弱,可没能想到会如此逆天,他的对手可是龙脉四重境的黄金妖孽!
还是一个大派的首领,绝非浪得虚名之辈。
陆沉从火海中飞了出来,他披头散发,身上有难闻的焦味传出来,整个脸直接都被烧黑了。
“林云,我让你生不如死!”
陆沉觉得自己的受到了奇耻大辱,他腾空而起,直接朝着林云扑杀了过去。
一场惊天大战,瞬间展开。
唰唰唰!
两人在半空中对轰数十招,火光耀天,异象交织,无边龙元疯狂激荡。
天摇地晃,这片区域好像被轰塌了一般,龙吟怒吼声,声声不绝。
陆沉明明占据着莫大的修为优势,他气血滔天,骨骼如龙,可偏偏半点便宜都占不到。
嗖!
林云忽然一闪,从天上落了下来。
“挡不住了吗?”陆沉面色阴冷,嘴角勾起抹残忍的笑意。
在他看来林云确实很强,可终究只是龙脉二重境,与他强行对轰数十招早已是强弩之末。
他扭头看了眼,半空中那朵地涌金莲,正朝着巨大的佛像的手掌缓缓落去。
陆沉眼中精光爆闪,先收了再说!
可谁知道,林云落地之后,化为大日之光风驰电掣。
万兽门还活着的弟子,被他一个照面就斩杀了,就这么几个呼吸的时间,惨死多人。
“混账!”
陆沉破口大骂,放弃地涌金莲扑杀过去。
可依旧晚了,地面上血流成河,十多名万兽门的弟子纷纷惨死。
“师兄……救命!”
一群人鬼哭狼嚎,朝着陆沉奔去,脸色绝望无比。
“林云,有种与我一战!”
看着万兽门弟子被林云一个个屠杀,陆沉气急败坏,双目血红。
“这……”
看着一个个万兽门弟子惨死,远处众人脸色复杂,惊愕无比。
总觉得有些不太真实?
一人杀一
宗?
这地方虽说不是万兽门的全部人马,可加起来也有数十人之多了,居然被林云如猪狗一般屠戮。
“好惨。”
“这些人之前还摇旗呐喊,让陆沉壮万兽门之威,现在居然全都死了。”
“林云也是真的狠啊,一个都没留!”
“有啥好留的,这帮人刚才可是叫嚣着,要将林云的头颅送给秦天。”
“杀得好,万兽门就每一个好东西,仗着与玄天宗结盟,横行霸道,早就该有人教训他们了。”
一群人对万兽门没有任何好感,言语之间,只觉得颇为快意。
想到之前万兽门的种种嚣张之举,对应了那句,恶人自有恶人磨。
现在知道害怕,晚了!
很快,万兽门的弟子就被屠戮殆尽,只剩下林云和陆沉还在交手。
陆沉彻底疯狂了!
他一半是人一半是妖龙之躯,朝着林云不断出手,手掌犹如龙爪般恐怖。
可怕的龙元席卷出去,远处的山峰轻轻一碰就轰然倒塌。
“妖龙钟!”
不断逼近中,陆沉又是一声怒吼,他的头顶出现在铭刻龙纹的古钟。
嗡!
钟声响起,波纹化为实质,一圈一圈朝着林云镇压过去。
恐怖的钟声,一路横扫,许多避之不及的人当场就被拦腰斩断。
“这是龙族秘宝,林云,你等着我被我练成人干吧!”陆沉眼中凶光毕露,一击震退林云,再度杀来,滔天妖气,直冲云霄。
至尊龙印!
林云双手交叉,十指变幻。
指间七色神光绽放,无上龙威暴涨,天穹间有龙影横空,在至尊神印加持下林云身上的气势疯狂暴涨。
原本极为恐怖的妖龙钟,在这等至尊龙印的威慑下,被冲击的摇摇晃晃起来。
杀!
林云扶摇而起,主动和陆沉厮杀到一起。
两人变幻身位在佛像上腾转挪移,交手之处,龙元爆裂,虚空震颤。
“林云,今日我必取你头颅!”
陆沉爆喝一声,祭出鬼灵级杀招,一百多道火焰山峰汇聚在他身后,凝聚成一尊无比恐怖的圣山。
圣山之上,群龙汇聚。
熊熊火焰,映照八方。
那是相当恐怖的异象,崇山峻岭,重峦叠嶂,宛若龙族圣山从天而落。
密密麻麻的龙吟栖息在圣山之
上,各自发出怒吼,磅礴龙威仿佛要将林云直接吞噬一般。
天地同心!
林云张手一抓,以至尊龙印催动日月神拳,金乌衍天,银凰化地。
方圆千里的天穹都变成金色汪洋,一眼看去恢弘浩荡,神圣有灵。地面则化成了如水银泄地板的湖泊,湖光澄澈,光华如镜,镜中银凰如月。
天地伴随着林云一抓,凝聚在他掌心,朝着对方杀招轰击过去。
在至尊龙印的加持下,林云张扬,浑身金光涌动,两大杀招很快就有了结果。
噗!
陆沉一口鲜血吐出,五脏六腑都裂开了缝隙,他不停的咳血,至尊龙印加持的力量在他体内疯狂肆掠。
咔咔咔!
林云外面一层青衫尽数破碎,紫金龙纹护体,**仅仅受到轻伤。
“龙脉四重境,看来也不过如此,你若是在八大超级宗派,恐怕前三都排不进去吧!”林云轻描淡写,神色平静。
“你放肆!”
陆沉发出咆哮,觉得林云在羞辱他,勃然大怒。
两人站在佛像的头顶,狂风呼啸,余威不止,附近的云层都在疯狂激荡。
“我还没输!”
陆沉不甘心就此败给林云,原本被击飞出去的妖龙钟从天而落,射出一道光芒将其罩住。
那龙钟内部似乎有某种力量正在解封,在光芒灌注下,陆沉的气势疯狂暴涨。
“没完没了。”
林云眼中闪过抹厌恶之色。
唰!
葬花出鞘,林云一剑劈了出去,不待那妖龙钟彻底落下,剑光便一闪而逝。
铿锵!
林云收剑归鞘,出剑之快,很多人甚至还未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方才一瞬,方圆百里内的人,都感受到了一种莫大的恐慌。
像被什么极为可怕的凶兽盯住一样,浑身上下毛骨悚然,头皮发麻,后背发凉,一动都不敢动。
仿佛只要动一下,瞬间就会人头落地。
可这一切发生的太快,快到所有人都没法反应,以至于产生了种种错觉。
“好锋利的剑,不过收回去干嘛?”
陆沉面露笑意,冷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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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