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细腰美人》 1、第 1 章 夏日午后,热辣辣的太阳晒得人昏昏欲睡,蝉却不知疲倦,在树叶之中不停歇地叫。 在蝉鸣声中,院子里说话声就显得模模糊糊。 更何况,宋桂枝生怕吵醒在东屋睡觉的小闺女,还刻意压低了声音。 “你看清楚了?那个死知青真的回来了?” 坐在她跟前的是隔壁的王婶,两家相邻住了几十年,关系很不错。 听到宋桂枝问话,王婶往对方跟前凑了凑,“可不是咋的,你还信不过我?听说,陈军回来特意来找你们家茉茉的!” 茉茉全名叫林茉,是宋桂枝接连生两个儿子之后得着的小闺女,生得白白嫩.嫩软软乎乎,是宋桂枝的心头肉。 “我呸!放他娘的屁!姓陈的真这么有情有义,回城后就不会连一封信都没有了。” 宋桂枝鄙夷地啐了一口。 她提到的“姓陈的”全名叫陈军,是之前来他们村下乡的知青。 大概一年以前,陈军不知道咋地就打动了林茉,两个人悄悄处起对象。等宋桂枝知道的时候,两人已经分不开了。 宋桂枝心疼闺女,本想着遂了闺女的意,让她嫁给陈军。但正当她打算好要跟娃娃亲周家退亲,陈军却被家里安排回城了。 临走的时候,陈军对林茉依依不舍,但回城之后,他就跟石沉大海似的,电话和信统统没有。 自陈军走后,自家小闺女林茉天天以泪洗面,茶饭不思,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当时可给宋桂枝心疼坏了。 现在好不容易把这一页翻过去、她家茉茉马上就要和娃娃亲对象周向海定亲了,陈军怎么在这个时候回来? 简直阴魂不散! 不行,不能让陈军坏闺女的名声。 宋桂枝腾地站起身来,转身就要往院门口走。 王婶见她气势汹汹的样子,心里一咯噔,站起来拉着老邻居的胳膊,“你干啥?” 宋桂枝:“我去找那个姓陈的,让他别乱造谣。” 什么回来都是为了她家茉茉,不需要! 只要没有陈军祸害,她家茉茉完全可以过得很好。 宋桂枝脾气火爆,王婶生怕她这一去,反而把事情给弄糟了,忙劝道:“你先别忙着去,想想咋说”,一面死命拉宋桂枝。 宋桂枝扒拉王婶的手,整个人往外冲:“你放心,我心里有数。” 看她打不死陈军那个造谣货! 两个老姐妹,一个外往冲,一个死命拉,一时僵持在那里。 “娘,王婶,你们干嘛呢?” 一个娇娇软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宋桂枝和王婶齐齐回过头,就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俏生生地站在东屋房檐底下,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她们。 大概是刚刚睡醒的缘故,姑娘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娇憨,脸颊红红的,大眼睛水蒙蒙。 宋桂枝和王婶的眼神不约而同地放柔和。 尤其是宋桂枝,满心满眼都是爱怜。她也顾不得往外去了,几步走到闺女面前,柔声道:“现在太阳毒,你快回屋里去。“ 林茉的皮肤白皙且吹弹可破,即便有房檐的遮掩,宋桂枝都怕给她晒坏了。 王婶也是一脸赞同,催着让林茉回屋里去。 村里人都知道,林家最小的闺女林茉在家里非常受宠,好吃好喝地供着,父母哥哥对她说话都是柔声细语的。 没见过林茉的人,都觉得林家人这么娇养闺女太过了。可如果你见过林茉,就立刻明白她被娇养是有道理的。 这么个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美的小姑娘,搁谁,谁都得娇着宠着。 就连身为邻居的王婶也不例外。 实际上,自林茉出现,王婶的眼神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过。 林茉听了两人的劝说,身子却没有动,她看向了宋桂枝,问道:“娘,您刚才说什么姓陈的,是说陈军吗?他回来了?” 宋桂枝下意识地想掩饰,“没,你听错了,我们没说什么姓陈的,说别的呢!她王婶,你说是不是?” 宋桂枝转头冲王婶挤眼睛。 几十年的老姐妹,这点子默契还是有的,王婶猛点头:“对对对!我们说别的呢。没提陈军,一句都没提。他也没回来。” 宋桂枝和王婶如此欲盖弥彰,即便老实如原身都不会相信,更何况是从几十年后穿书进来、接受过信息轰炸的林茉呢? 林茉哦一声,垂下眼睫,低低地叹一口气,“本来我想跟陈军说清楚的,既然他没回来,就只好算了。” 林茉的眼睫毛很长,在两点多钟浓烈阳光的照射下,长睫毛在他的现眼睑投下淡淡的阴影。小巧的嘴巴也紧紧地抿成一条线。 宋桂枝心里一软,顿时觉得不该骗自己闺女。再一听闺女说的话,她心里更是燃起一丝希望。 “茉茉,你要和陈军说清楚,是要和他一刀两断的意思吗?” 林茉点点头,“是,娘,我现在想通了。我跟陈军就不是一路人。只是那时他一走了之,我们的事情都没有做个了断,我这心里始终悬着,现在好了,总算有这个机会。” 分手没啥。但林茉接受不了稀里糊涂地分。 再说了,即便是分开,也要她主动提才可以。 陈军有啥呀,除了城里人的身份之外,也就只一张嘴好用了。那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往原身耳朵里灌,把个天真的小姑娘哄得五迷三道的。 林茉可看不上陈军。 听见闺女这么说,宋桂枝先是狐疑,后来看到闺女脸上的神情,她就知道林茉说的是真的了。 宋桂枝拍掌大笑, “行,行,娘陪你去,咱们这就走。” 宋桂枝很是松了一口气。仿佛已经忘记自己刚才说过陈军没回来。 林茉也没点破,只是点点头。 王婶热心,更怕林茉吃亏,就说也要跟着去。 林茉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陈军借住在村长家里,三个人走出林家的门,相跟着往村长家去。 林家住在后街靠中间的位置,而村长家住前街。从后街去前街需要穿过一条小巷,三个人心里有事,行色匆匆,谁都没有注意身后出现的高大男人。 男人走出大门,身后还跟着个小伙子,比他个子矮一些,脸黑黑的。 小伙子名叫栓柱,他往林茉离开的方向看了一会儿,回头捅咕一下高大男人,“向海哥,那林茉,你未来的媳妇!她可是我们村子最好看的姑娘,向海哥你有福了。” 高大男人正是周向海。 他跟栓柱是初中同学,今天过来商量点事儿。 听了栓柱的话,周向海也扭头看过去,只看到一把杨柳细腰,和两条黑亮的麻花辫。 他自小就知道自己有个娃娃亲姑娘,就住在这村。只两个人虽然住在隔壁村,却没有什么来往。 上回周向海见到林茉,还是几年前交公粮的时候碰到的。 他隐约记得林茉是个皮肤白皙、长得很好看的姑娘,身子似乎很弱,听说被家里娇养着的。 别的,就没什么印象了。 上个礼拜,奶奶突然病重,说最大的遗憾就是没看到最心爱的孙子周向海成婚。父母为了满足老人家的意愿,着急忙慌地过来林家提亲。 两家的亲事是早就定好的,周家提了,林家自然是愿意的。三天以后,就是两个人正是定亲的日子。爹娘说了,争取本月内结婚。 关于这一场婚姻,周向海没什么太大的感觉。 反正他心里没有人,自来觉得女人麻烦,娶了就娶了,只当是为了完成奶奶的心愿。 但刚才看到那个窈窕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周向海突然有了一探究竟的想法,于是抬脚跟过去。 “向海哥,你要干啥去?” 栓柱见周向海走的不是回自己村的路,诧异地问了一句。 周向海没回头,说:“我去转转,你先回吧。” 转转? 有啥可转的? 两个村子挨着,景色都一样,天天看月月看,难道还没有看腻? 栓柱猛然想起来两人的约定,伸着脖子喊道:“向海哥,别忘了准时去县城!” 周向海个高腿长,这么会儿工夫已经走出了巷子,听到栓柱的喊声,他也没有回头。只朝身后挥挥手,表示知道了。 * 急匆匆走到陈军借住的村长家门口,宋桂枝抬脚要进去,手臂却被一个软乎乎的小手给拉住了。 回头看到自己闺女的脸,宋桂枝不免有些忐忑,”咋的,茉茉,你反悔了?“ 自己养的闺女自己知道,这孩子就是心软。 这都走到门口了,难道闺女又不想和陈军说清楚了?这可难办了。 宋桂枝这样想着,却见林茉冲自己摇头。 林茉:“不是。娘,我觉得,咱们还是把陈军叫出来,在门口说比较好。” 宋桂枝一愣,很快就明白了自己闺女的意思。 王婶也明白了,“对,对,在门口说挺好,让大家都看看,是咱们茉茉主动分手的。” 不得不说,王婶是个神助攻。 林茉就是这个意思。 倒不是她矫□□多,主要是想给原身出一口气。 书中,原身和周向海定亲前夕被陈军拐带跑了,跟着陈军回了城。 但陈军却没有好好珍惜。 原身没名没分地跟着陈军半年,住在他家里,白天当保姆,晚上当暖床工具。可最后换来的却是陈军给的20块钱,和一句“咱俩不合适,你走吧”。 原身在城里无亲无故,只好住在废弃的房子里,最后冻饿而死。 林茉刚才听宋桂枝和王婶说陈军回来了,立刻想过来跟陈军明明白白地分手。她要让陈军这个渣男知道,他陈军是被抛弃的。 另一边,王婶自告奋勇做先锋军,扯开嗓子喊了一声,“陈军,陈军,你出来!” 这会儿正是庄稼人睡午觉的时候,王婶这么一喊,很快院子里有了动静。 “干啥呢,大中午的不让人睡觉!” 是个女人的声音,王婶一听就知道是谁,她挺不待见这人的,她隔着门喊道:“春秀,你别多事,我们找陈军,让他出来一下子!” 院门打开,出来的却不是陈军,而是一个女人。 女人年纪和宋桂枝和王婶差不多,长了一对三角眼,这人正是村长老婆,名叫孙春秀。 这会儿,她站在那里,三角眼翻了两翻,问:“你们这是干啥?大中午的不让人睡觉?” 宋桂枝也不想和春秀说别的,只说找陈军有事。 春秀哼一声,目光转向了站在旁边的林茉,眼皮就是一跳。 林茉和陈军的事儿,村里人都知道。 现在陈军刚回来,林茉闻着味就来了,缠得够紧的。 2、第 2 章 想到林茉过来是想缠着陈知青,孙春秀就有点不乐意了。 当年陈军刚来村子,因城里人的身份和俊秀的外貌很是引起村里一阵轰动。 很快,孙春秀就帮自己闺女相中了陈军,正要撺掇闺女主动出击,陈军被林茉这个小蹄子勾.引走了。 得知消息时,孙春秀险些把一口牙给咬碎了。 后来陈军回城,再没和林茉联系过,可把孙春秀高兴坏了。 高兴完了,她又后悔错过一个好女婿。 幸亏老天有眼,陈军又回来了。 今天快晌午时,老头子带着陈军回家,说后者要在家里借住几天,孙春秀难耐激动,她觉得自己闺女嫁去城里的机会来了。 她已经托人捎信,让闺女赶紧从县里二姨家回来,和陈军处一处。 若是闺女能嫁给陈军、成为城里人,全家都能跟着沾光。 谁知闺女还没回来,林茉就上门来了。 林茉长得好,这是全村人公认的,即便是亲娘,孙春秀也知道自己闺女在相貌上没法和林茉比。 所以,就不能让陈军跟林茉多接触。 “陈知青不在,出去了。” 说完,孙春秀转身回院子,顺手关门。 这是要把几个人拒之门外了。 宋桂枝就不乐意了,“孙春秀你扯呢吧?我刚来的路上还听人说陈军自进了你家门就没出去过。” “没在就是没在,你们赶紧走!”孙春秀关门的动作更迅速了,一看就是心里有鬼。 眼看着大门就要被关上,宋桂枝和王婶不约而同地上前一步,推住两扇大门。 孙春秀一个人,而宋桂枝和王婶是两个人,她自然不是后者的对手。 即便孙春秀使出吃奶的劲儿,两扇大门却还是关不上。 气得孙春秀吱哇地乱叫,说宋桂枝和王婶要硬闯民宅,要把她们抓起来。 宋桂枝和王婶才不怕,只一个劲儿地推门,想冲进去扯陈军出来,只孙春秀偏不让。一时之间,三个女人僵持在那里。 林茉也没料到会这样,忙上前一步,也跟着推门,一面喊陈军的名字。 孙春秀现在完全把林茉看成了自己闺女的竞争者,狠狠地瞪着林茉,“赶紧走,陈军不在!你这闺女,还要不要脸!” 林茉才不管她,她今儿来就是跟陈军正式分手的,必须要见到人才可以。 就在这时,屋门一响,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出屋,急匆匆地往大门口走过来。 孙春秀忙着堵门,没有回头看。 可宋桂枝和王婶都看到了这人,林茉也看到了。她的目光落在他的眼镜上,再和书中的描写一对比,就知道这人是谁了。 林茉眨眨眼睛,问:“春秀婶子,陈军真的不在?” 孙春秀:“真的不在,没骗你。” 她松了一口气,以为林茉几个人找不到陈军就要离开了。 可孙春秀话音未落,就听见身后有人喊她春秀婶子,她回头一看,顿时愣在那里。 站在她身后的正是陈军。 他冲宋桂枝和王婶点头打招呼,看到两人后面的林茉,眼睛就是一亮。 “茉茉,我还想下午去找你,你就过来了,真是太好了!哎,春秀婶子,麻烦让我出去一下?” 孙春秀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愣了几秒钟,到底是侧开身子。 陈军几步走出大门,来到林茉跟前,一双眼睛在镜片后面闪着光。 林茉站在太阳底下,太过白皙的皮肤因为被晒,而微微发红,让她整个人就跟三月的桃花瓣似的,鲜嫩诱人。 陈军的目光往下移,落在林茉的杨柳细腰上,心头不由得一阵突突地跳。 回城的时候,他是想着要和上水村的一切人和事都做个了断的,其中也包括林茉。可回去之后,父母给他介绍了几个对象,他没有一个看得上的。 陈军这才发现,林茉的美貌是多么难得。 反正他在城里小半年,就没见过一个比得上林茉美的。 只可惜,他和林茉谈了半年对象,对方只肯让他碰碰小手,想再亲近一步那是万万不能。 陈军越想,越是难耐,终于忍不住回来一趟。 而半年未见,林茉似乎比以前更好看了。 她皮肤还是那么白嫩,五官还是那么精致,而且眼神比以前可灵动多了。这让她整个人更增添了无形的吸引力。 陈军心里痒痒,眼珠子转了转,说:“茉茉,咱们到那边去说话好不好?” 说着,他伸手往前面一指。 这里是前街,路的那一边就是一片田地。 陈军指着的是一片玉米地,一眼望过去绿油油的,玉米秸秆比人还高。可以想见,若是有人钻进去,弯着腰做点什么,外面的人是看不到的。 晴天白日的,陈军居然提议两个人去玉米地里说话,这是一点儿都不顾及她的名声了。 就这副德行,还值得原身死心塌地? 林茉突然笑了一下,唇角都是讥诮,“陈军,你我孤男寡女钻玉米地似乎不太合适吧?半年没有没见,没想到你人品低劣到这种地步。” 她笑起来眉眼弯弯,说话的声音娇娇软软,可说出的内容却跟刀子一样,直往人心窝子里戳。 陈军一时没反应过来,脸色发白地看着林茉,好半天才呼出一口气,说:“茉茉,你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 原来那个时时温言软语、小白兔一样的林茉哪里去了? 你管我变成啥样呢! 林茉心里嗤笑一声,转而说道:“别扯别的,我这回来是和你正式分手的。陈军,我们那一段已经过去了。” 虽然和原身没有直接对话过,可林茉确定,这番话就是原身想对陈军说的。如果不是这个渣男,原身也不会悲惨死去。 听到这话,陈军愣了一下,狐疑地盯着林茉,“茉茉,半年没见,你咋就变心了呢?” 我呸! 林茉简直想啐他一口,但她是一个文明礼貌的姑娘,要维持形象。 所以—— 林茉朝陈军靠近一步,低下头估量一下距离,瞅准了,抬脚狠狠地踩下去。 陈军见姑娘靠过来,以为林茉是重新被自己打动了,他不由得心头一喜,“茉茉,我就知道你放不下我……” 话音未落,只觉得脚尖处传来一阵刺痛。 “啊啊啊!” 陈军跟杀猪似的嚎叫起来,林茉的脚还踩在他脚上,问道:“你还乱说吗?” “不,不乱说了不乱说了。” 疼痛让陈军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猛点头保证着。 唉,所以说,人还是要文明礼貌。看看,她现在多礼貌! 林茉非常满意,慢慢地收回脚。 可她不知道,她刚才发狠的模样,比以前更加俏丽鲜活。陈军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一时竟然看痴了。 林茉真的是太美了,温顺时美,生气发狠的时候更美。 色令智昏,陈军脱口而出,“茉茉,这半年我特别想你,这回回来就是为了你。” “呸,姓陈的,你乱说什么,别败坏我闺女的名声,看我不打你!” 陈军的话音刚落,宋桂枝就受不了了,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照着陈军就砸了过去。 “娘,您先别!” 石头没碰到陈军,倒是被小闺女林茉拉住了。宋桂枝转头看着林茉,心里气得不行,“茉茉,这姓陈的不地道,看娘打他,你别拦着。” 宋桂枝声音柔和,像哄孩子一样地哄着林茉。 林茉心里一软。 在现实世界中,父母在她一岁多就离婚了,很快各自组织了新的家庭,几年后更是有了各自的孩子。林茉就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 她被寄养在亲戚家里,今儿在姑姑家,明儿在叔叔家,到哪里都是拖油瓶。从来没有一个人,像宋桂枝这样维护她,为了她,可以不由分说地打人。 林茉不由得也放柔了声音,说:“娘,你先别动手,我来处理。” 宋桂枝明明生气得脸色通红,可听到小闺女娇娇软软的声音,她的心就化了。 “行,娘听茉茉的。” 宋桂枝放下胳膊,石块却还被她攥在手里,随时准备着给陈军来一下子。 陈军希冀地看着林茉。心中颇为自得。 看来,林茉心里还是有他的,否则也不会阻止宋桂枝对他动手。至于刚才林茉踩他的脚,被陈军理解成为一种小情趣。 说起来,以前的林茉好看是好看,就是有点木,没啥风情。没想到,只是半年没见,这姑娘就如此活色生香。 陈军心里痒痒,忍不住伸手去拉林茉。 林茉为了方便说话,跟陈军保持着正常距离,但远远没有超过一臂的界限。她也没提防陈军会突然动手,没反应过来,她的胳膊就被陈军拉住了。 林茉一阵恶心,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狠狠一甩胳膊,甩开了陈军的手。那样子就跟甩狗.屎一样。 陈军再次去拉,林茉往后躲去。 但他似乎执拗起来,非要拉住林茉不可。就在千钧一发之间,旁边突然横过来一条手臂,抓住陈军的手腕,只那么轻轻一扭。 “啊啊啊!放开,快放开!” 陈军感觉自己手腕要断了,忍不住喊叫起来。那狼狈的样子,哪里还有一丁点儿气质可言! 大家吃了一惊,纷纷朝突然出现的人看过去。 宋桂枝看这人眼熟,试探着喊了一声,“向海?” 周向海点点头,说:“婶子,是我。” 上个礼拜家里父母过来,他正好再外地,就没跟着来。但他已经认出林茉,再看宋桂枝和林茉有五六分相像,再联系宋桂枝的热情,周向海就猜出来宋桂枝的身份了。 “哎哎,好孩子!” 宋桂枝松了一口气,连带着旁边的王婶都松了一口气。 刚才陈军突然发难,她们一点儿没反应过来,得亏周向海及时出现。 只这小伙子行动也太快了,刚才还没见他的影儿,眼前一花,就突然出现在她们跟前了。 林茉听到宋桂枝喊出来人名字,不由得愣了一下,转脸朝旁边的人看过去。 他好高啊! 自己不算矮了,却堪堪直到他的肩膀。 从侧面看过去,只觉得他肩背宽阔,站在他身边跟一堵墙似的,无形中给人一种安全感。 林茉看着周向海的时候,后者也在看着她。 他就站在林茉边上,还挨得很近,这么一看,就看到了小姑娘粉扑扑的脸颊和长长的睫毛。 她像是被自己突然出现给惊着了,睁大了眼睛,红润的嘴巴张成一个小小的o型。仔细一看,似乎还能看见嘴巴里粉.嫩的舌头。 周向海心头一跳,不敢再看,便转开了目光。 他捏着陈军的手腕,沉声道:“给林茉道歉。” 陈军不认得周向海,但他只觉这个人不好惹。只是在林茉面前,陈军不想服软,他梗着脖子,嘴硬道:“林茉是我对象,我们之间有点误会,想跟她好好说说,怎么,这你也要管?” 3、第 3 章 林茉从未见过如陈军这般厚颜无耻之人,气得她从鼻子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 她哼一声,皱眉说道:“陈军,我刚才已经跟你说得很清楚了,你我之前再也没有任何关系。实际上,自从半年前你离开上水村,你我之间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什么对象,她才不认。 陈军手还被捏着,也顾不得喊疼了,一双眼睛喷火似的盯着林茉,“茉茉,你不能如此狠心,我大老远地跑这一趟,足以证明我的真心。” 真心,真心个屁! 如果不是怕影响自己的形象,林茉都想开骂了。她现在很想找个破抹布,把陈军的嘴巴堵起来。 只苦于一时没有工具。 不过,有人替她做了。 周向海手里用尽,陈军终于忍不住吱哇乱叫起来,嘴巴被占着,自然也就没工夫说那些话来恶心林茉了。 林茉感激地看了周向海一眼,见后者也正看着她,出于礼貌,林茉朝对方弯了弯眼睛。 笑完了,林茉就迅速的回过头去,自然也就没有看到周向海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惊艳。 林茉转向陈军的时候,神色就没有那么柔和了。 她毫不动容地盯着陈军因疼痛而变形的脸,说:“陈军,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如果你再纠缠,我就找公安,再不给你们单位写信举报,看看领导还管不管你这颗老鼠屎。” “别,林茉你别!啊啊啊!” 陈军家里好不容易才帮他找到工作,若是林茉真的那么做了,他工作不就泡汤了?那可是举家之力、找人托关系还花了钱得来的工作啊! 他阻拦着,只是手腕的骨头像是被捏碎了似的,发出一阵阵持续不断的刺痛,让他说不出完整的一句话。 “道歉。” 周向海声音低沉,却带着某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威慑力。 陈军还想挣扎一下,可周向海再用力,他就一点儿都支撑不住了。 “我道歉,我道歉,你快放,放开我!” 周向海放松了一些,但大手却一直捏着陈军的手腕。黑沉沉的眼睛盯着陈军,那意思很明显。 手腕刺痛得到一些缓解,陈军缓了一口气,也看出来周向海的意思。看来,今天如果他不向林茉道歉,这个人是没法放过他了。 “茉茉,对不起,我今天太冲动了。” 陈军感觉到自己尊严受到了践踏,可是没办法,他打不过周向海,甚至连对方的一只手都打不过。只好安慰自己好汉不吃眼前亏。 陈军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卑微,但周向海却并不满意。 周向海手紧了一下,陈军又是一阵吱哇乱叫。 周向海:“叫林茉同志。” 陈军:“林茉同志,对不起。” 说完了。他看向周向海。“这样可以了吗?你快放开我。” 陈军觉得自己这只手恐怕是要废了。 周向海没有说话,而是转头看向林茉。 见林茉点点头,周向海才放开了手。 在他的手离开的那一刹那,陈军飞快的把自己的手缩回去。用另一只手狠命的揉搓着手腕。 可怎么揉捏都不管用,他觉得自己的骨头似乎要碎了似的,他这只手不会废了吧? 陈军现在什么都顾不得,只想远离这个可怕的男人。 他转身之际,就听周向海说:“以后离林茉远一点,除非……” 剩下的话周向海没有说出来。但无论是陈军还是在场的,其他人都听明白了:如果再有下次,陈军这只手恐怕是没法要了。 陈军浑身打了个哆嗦,逃也似得往院子里跑。 刚一抬头,见瞧见了站在院子里的韩宝贵。 “村,村长,您睡醒午觉了?” 陈军忍不住结巴,期盼着韩宝贵没看到没听到刚才门口的那一幕。 显然,他的期望落空了。 村长韩宝贵哼了一声,说:“陈知青,你不是说你来村里考察的吗?还说有什么新技术,能让地里的收成翻一番,敢情搁我跟前瞎扯呢!” 韩宝贵上午在地里干活累了,想着今天多睡一会儿午觉,却被外面的吵嚷声给吵醒了。 他原本也没多想,以为又是村里人在闹矛盾? 这在村里头实在太常见。 不是东边和西边有不和的,就是西家和东家不和。身为村长,韩宝贵总是被人叫去调停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儿,也实在是太费神。 所以他就躲着没出来,估计闹矛盾的两个人一会儿也就散了。 后来,他越听越不对劲儿,吵嚷声中居然有自己老婆的声音,他这才塔拉着鞋出来。 韩宝贵出来的不算太早,但也不算太晚,该听到的他都听到了,该看到的他也都看到了。 他这才明白,上午他费心接待、中午还让婆娘给炖了五花肉招待的陈军陈知青,并不是给村里送温暖、送技术来的,而是对林家小闺女别有所图啊。 这他忍不了,身为村长,韩宝贵必须要保护自己村里的女娃娃。 啥都被听见了,陈军一阵尴尬,还是得硬着头皮找补。 “村长,我真的是来考察的,单位介绍信您都看过了,至于林茉,那是捎带脚的事儿。” 刚才陈军一开始刻意压低了声音,就怕把韩宝贵吵醒,但是后来他被宋桂枝和王婶拿话一激,也就控制不说话声大了些。 现在陈军可以说是肠子都悔青了。 他解释半天,还掏出来单位的介绍信给韩宝贵看。 韩宝贵却不吃他这一套。“介绍信我已经看过了,但我更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 “陈知青,既然你来我们村没什么正经事儿,那不如就先回去吧。像你这样的骨干估计单位都等着你回去干活呢!我们上水村庙小,容不下你尊大佛!” 韩宝贵说完,转身回了院子,丝毫不顾自己老婆孙春秀又是瞪眼又是冲他扭嘴的。 村长家门外。 “向海,刚才真是谢谢你了!” 宋桂芝越看自己这个女婿是越满意这样的,人高马大一表人才就不说了。劲儿还大,看看刚才,那个趾高气扬的陈知青在周向海手里就跟小鸡子一样,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 闺女嫁给周向海这样的人,以后绝对没有人敢欺负。 “婶子不用客气,都不是外人。” 周向海语气平淡,但脸上的神色却十分恭敬。这让宋桂枝更加满意了。 “向海,这样,你晚上来家吃饭,我让你大伯割点肉,买瓶酒。” 周向海没说话,看向了站在一旁一直没开口的林茉。 林茉顿时感到一阵灼热的视线,她有点承受不住,继而低下头,避开了那一道视线。 宋桂枝:“茉茉,向海问你的意思呢,你倒是说话,让不让人来呀!” 只听声音,林茉都能想象得到宋桂枝脸上的笑意。不知道为什么,林茉觉得脸颊有点发烫,她没抬头,说道:“那个,周向海同志,你愿意来我家吃饭吗?” “好。” 几乎是林茉声音落下的那一刻,周向海就答应了。 宋桂枝是过来人,哪里看不出周向海这是对自家闺女上了心了。她笑起来,露出眼角细细的纹路。 “那行,我这就让你大伯割肉去。” 光割肉不行,得再买点熟食。最近一两年,物资比以前丰富了些,也不知道这会儿能买到些什么。 宋桂枝抬头看看天,估摸了一下时间。 回去的路上,宋桂枝和王婶特意走在前头,林茉原本是想跟两人一起走的,但被两人拦住了。 宋桂枝:“路太窄,三个人走不开。” 王婶猛点头,“对,太挤了。” 太挤了…… 他们走的是村里最宽的大路,大卡车都过得来,三个人并排走就挤了? 林茉的脸热起来,感觉到身后灼热的视线,她不敢回头,更不敢和那人并排走。只好把着宋桂枝的胳膊,说什么都不撒手。 宋桂枝一改往日恨不得把闺女拴在身边的习惯,使劲儿甩开林茉,“真挤不下,你走后面去。” 林茉…… 被亲娘嫌弃可还行? 就在这时,只听身后一道醇厚的声音说:“林茉,能不能请你等一下,我有事儿跟你说。” 林茉有点窘迫,宋桂枝已经先她一步回答,“向海你等一下,茉茉这就过去。” 说着,轻轻地推了闺女一把。 话说到这个份上,林茉就不好拒绝了。她只能站住,眼睁睁地看着宋桂枝和王婶越走越快。 有人跟上来,站到她身边。 “林茉,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咱们去河滩走走?” 他个子高,因此在林茉听来,他说话的声音像是从她的头顶方向发出来的。 声音低沉醇厚,像是教唱歌博主所说的胸腔共鸣。 耳朵有点酥麻,林茉忍下掏耳朵的冲动,点点头,表示同意。 河滩和这条路是相反的方向,需得从前街穿到后街,再往北边走,顺着下一道小坡才到。 林茉顺着小坡往下走,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答应了。分明陈军提出跟她单独相处时,她是那么地厌恶。 怎么周向海一提,自己这么轻易地就答应了? 一定是因为周向海和原身是娃娃亲的关系。 林茉这样给自己找理由。 正好,她也想好好地了解下周向海。 两个人想跟着往坡下走,周向海一直和林茉并排,但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这让林茉很舒服,也觉得周向海这人还挺有分寸的。 两个人都没说话,但林茉能感觉到,有灼热的视线定在她身上,很快移开,过了一会儿再度看回来。 就这么反反复复的,两个人下了小坡,河滩就在眼前了。 正当林茉想着找个什么话题来开始交谈的时候,就听到身边的人先开口了。 “其实,我并不是很在意和你的亲事。” 啊? 林茉有些懵,不明白周向海怎么一上来说这个。 但她不想吃亏,立马接上,“正好,我也不是很在意。” 所以这是要谈崩了吗? 4、第 4 章 听到周向海说他对这门亲事不在意,林茉立即说自己也不在意。 不就一个娃娃亲么,有什么好在意的。 林茉脱口而出的话,让她心里那淡淡的不悦减轻了些。 嗯,反正自己不吃亏。 她说完了,还把脸儿转向另一边,一副不想和周向海对视的样子。 林茉的头发乌黑发亮,在太阳底下闪着柔和的光,竟让人有一种伸手去摸的冲动。 刚才在路上,周向海就一直忍不住看她。 他又生怕自己太热情,吓着了小姑娘,所以才会看一眼就转开目光,过一会儿,再看一眼。 心神都在林茉身上,所以刚才说话才没有多想。 只他说完了便觉得不太对。 听到林茉如此回应、看到她别开头的动作,周向海才反应过来,刚才的话听上去是另外一个意思,和他心中所想背道而驰。 于是,周向海忙不迭解释,“不是,我不是现在不在意,是以前不在意。”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急切,和对付陈军时的淡然冷漠判若两人。 突然的差别让林茉有些好奇,忍不住转回头来看。 这一看,就对上了男人专注的眼眸。 他的瞳仁很黑,眼窝比一般人要深,这让他的眼神看起来深邃。尤其是当他这样专注地看着一个人的时候,眼神就更加幽深了。 且眼神中似乎有着某种热切。 这热切让林茉有点受不住,她低下头去,耳朵却似乎有了自己的想法、支楞着细听。 身边的人却不开口了。 等了一会儿,还是没听到后续,林茉终于忍不住催促:“你继续说呀。” 小姑娘的尾音娇娇的,像白色羽毛在人的心上挠。 周向海心头一跳,目光落在林茉微微发红的耳朵尖上。 “我以前不太在意这门亲事,只是为了完成爷爷奶奶的心愿。” 林茉嗯了一声,表示自己都知道。 这也和书中的剧情吻合。 也正是因为周向海对这么亲事不在意,所以原身跟陈军私奔以后,他没咋受打击。只是原本就对男女之事不甚感兴趣的男人,自那以后就更是对女人没兴趣了,一直到书的结尾,周向海都没结婚,也没有谈恋爱。 “但从此以后就不一样了。” 声音再度响起,明明比刚才要低沉一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林茉却觉得这声音落在她的心坎上,不算太重,但也没有想象中的那般轻。 周向海说完这句话,就停下来,没再开口。 周向海没继续说,林茉居然也没再问。她只觉得自己的心扑通扑通地跳。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林茉看着自己的脚尖,说:“我该回去了,娘会担心。” 周向海:“好。” 还和来时一样,他走在她身侧,维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林茉知道,只要自己转头,就可以看到他的侧脸。 但她却一直没有转头。 路还是一样的路。 但林茉总觉得,因为两个人刚才的那一番话,气氛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有什么东西在两人之间流动,这让林茉觉得有点拘束,也有点尴尬。 为了缓解这种拘束和尴尬,她决定说点什么。 林茉清了清嗓子,说:“我之前和陈军确实有过一段。” 好吧,其实是原身和陈军有过一段,不过显然这个事儿没办法和周向海解释,林茉只能这么说。 周向海:“我知道。” 林茉转头看他,有点诧异,“你知道?” 周向海点点头,说:“毕竟咱们两家离得不远。” 他其实以前也没故意打听,还是听栓柱说过那么一回。当时他没有多在意。 后来,两家人重新提起两个人的婚事,周向海听说林家人同意了,也就更没有必要在意林茉以前的事情了。 毕竟两个人结婚就是搭伙过日子,只要结婚以后心思放在家庭里也就行了。 当然,这是他在今天之前的想法。 至于现在…… 周向海往林茉这边看了一眼,斟酌了一会儿,问道:“你和陈军已经分手了,你对他没别的想法了吧?” “当然没有!” 林茉急忙说道。 她只要是想一想陈军那个渣男,就浑身难受。哪里还有别的想法。 大概是太过厌恶,林茉忍不住皱起眉头,那一脸嫌恶的样子,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周向海一直注意着林茉,当然没有错过她脸上的表情。 他目光闪亮了一下,嘴角轻轻上扬。 “那就好,我放心了。” 说完这个,两个人又是一阵沉默。 就这么着,两个人相跟着走上小坡,抬头一看,林家的烟囱就在眼前了。 林茉这才听到周向海再次开口,“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林茉:“没有啊。” 她真没啥可问的。 关于周向海的事迹,书里写得清清楚楚。林茉知道这个人很有责任感,如果嫁给他,是肯定不会受委屈的。他也会尽最大的努力让家人过得好。 而且,书里还写了,周向海未来是个商业大佬,钱多得花不完。 这一点,林茉十分满意。 她想知道的,书里都交代过来,确实没啥可问的。林茉也就实话实说。 林茉和周向海有身高差距,她此时又面朝前方,所以没看到自己说完这句话之后,身边之人脸上那一闪而过的失落。 周向海深深地看了身边的姑娘一眼,半晌开口,“我家里七口人,我爹娘,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大哥已经娶了媳妇,还生了个儿子。妹妹在上高中。” 这是在介绍家庭情况了,这才相亲 林茉早就知道,但既然对方说了,她也就作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来。 在周向海的说话的时候,她应和着,觉着这样不至于冷场。 她这样的反应,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刚才周向海的失落。 可能人家姑娘家家的,不好意思主动问什么。这不,自己主动说了,她还挺爱听的。 周向海似乎受到了某种鼓励,继续说:“我爹娘妹子,还算好相处,不过也各有各的性格。大哥是个忠厚的,大嫂有自己的小算盘。你以后嫁过去就知道了。” 林茉啊一声,惊讶地看向周向海。 现在两人还没正式定亲,他就家里情况说得这么详细,连每个人都性格都说了,是不是有点不太对? 反正如果第一次见面的男女朋友,一般只会说几口人,家里财产什么的,不会说家人的性格。 周向海似乎看出来林茉的想法,解释道:“林茉,你以后是我媳妇,我觉得这些情况该提前跟你说。不过你放心,即便以后有什么矛盾,我也会站在你这一边的。” 林茉嗯嗯地应着,心里却想:现在话说得好听,倒是如果我跟你娘有矛盾,你可不一定站我这边。 这么想了一会儿,突然觉得不对。 “周向海,你这么说,好像咱俩的事儿已经板上钉钉了。” 周向海站住了。 两个人本来相跟着走的,一个人忽然停下,另一个人自然也要跟着停下。 林茉停住脚步,转头周向海,就见后者皱起眉头,眼眸中都是不赞同。 “怎么了?” 这还没咋的,就要吵架了? 周向海:“你不愿意和我结婚吗?” 林茉…… 好像也不是不愿意,就反正太快了。 她望向周向海那硬挺的眉眼,说出了自己的顾虑,“我觉得太快了。咱们还没怎么相处过呢。” 这一点周向海也承认。 以前,他觉得婚前相处与否并不是很有所谓,反正婚后他会尽当丈夫的责任。但今天见了林茉,见了这个看起来娇娇软软,有一把杨柳细腰,却有着一颗不服输的心的姑娘,他对自己以前的想法产生了怀疑。 倒不是觉得林茉不好,反而是太好了。 也正因如此,他想好好重视她的意见。 想到这里,周向海说:“那,我们再相处看看?” 林茉:“嗯?” 所以暂时先不定亲了吗? 周向海:“反正距离定亲还有三天,咱们可以慢慢了解。” 林茉…… * 周向海把林茉送到家门口,林茉想起他刚说自己一会儿还有事,就打算和这人道别。 “向海同志,多谢你送我回来……” 林茉一边说着,一边转身。谁知刚转身就碰上了什么东西,硬硬的,一堵墙似的。 林茉的鼻子猝不及防地撞上去,顿时觉得一阵酸爽直冲天灵盖。林墨忍不住惊叫一声,往后退一步,捂住自己的鼻子,抬起头来,眼睛里已经是泪水蒙蒙。 她不是矫情,只是鼻子太难受了,眼泪完全是生理性的。 周向海也没有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看见眼前的小姑娘泪水蒙蒙,心里蓦地一软。 “对不住,你没事吧?” 他只是想送林茉进去,没料到后者会突然转身。 “没关系。” 林茉捂着鼻子,说话的声音闷闷的。 她揉了几下鼻子,觉得舒服了些,这才放下手,问:“你不是有事么?” 周向海点点头,“嗯,是有事,但也没有那么急。” 林茉点点头,转身往院子里走。身后的脚步声响起,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 显然,周向海是一起进了院子。 5、第 5 章 一声又一声的切菜声,从林家的灶间传出来,这声音很有规律,一听,便知道切菜的人是干家务的好手。 案板上,已经码好了被切成均匀小段的韭菜,宋桂枝还在继续切。 她一面切,一面朝院子看,心里难免忐忑。 这都快一个钟头了,怎么茉茉还没回来? 别是和周向海谈崩了吧? 宋桂枝知道自己闺女的为人,在结婚之前,肯定不会和男人乱来。但她知道,并不代表别人也知道。 周向海虽然替闺女解了围,也让陈军吃了苦头,但这并不代表周向海对闺女和陈军的事儿没芥蒂。 若是周向海以此质问林茉怎么办? 宋桂芝想到这里,不免回想当时周向海的反应,他叫住林茉的时候,虽然面无表情,但眉头是舒展的。应该没有不高兴。 话说回来,如果周向海因此介意,宋桂枝也不想让自己闺女嫁过去受委屈。不行的话,就跟老头子商量把这亲事退了得了。 即便是对不起周家,可在宋桂枝看来,还是闺女的幸福更重要。 宋桂枝这样想完,那样想,一颗心七上八下的,脑袋时不时地转向院子。好几次差点切着手指。 “娘,我回来啦!” 一声喊从院子的方向传来,宋桂枝转头一看,一眼就看到了自己闺女和她身后走进来的周向海。 宋桂枝放下菜刀,几步奔到闺女跟前,仔细端详一下后者神情,发现了不对。 小闺女的眼睛里雾蒙蒙的,像是刚掉过眼泪。 宋桂枝张了张嘴,有心问一句,但顾及到外人在,便没问。而是笑着和周向海打招呼,“向海你来了,快屋里坐。” 周向海:“婶子,我先不进屋了。我还有点事儿,晚点再过来。” 宋桂枝哎哎地应着,让周向海先去,只别误了晚饭就行。 周向海:“婶子放心,误不了的。” 说完,他看向林茉。后者的眼睛里还是水蒙蒙的,鼻头还是有点发红。 周向海想了一下,微微弯腰,低声在林茉旁边说了句什么。 宋桂枝虽然离得不远,但因为周向海声音压得过低,她只是隐隐约约听到“冷水敷“什么的。 周向海说完,又看了林茉一眼,这才转身走了。 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林茉忍不住回头看。 “茉茉,刚才你两谈崩了?” 宋桂枝说话的时候,眼睛紧紧地盯着林茉的脸,生怕错过后者的某一个细微的表情。 谈崩啊? 林茉想,如果没有后来的解释,只单说两个人都说自己对亲事不在意,确实有可能谈崩了。可后来周向海不是解释过了么! 而且,他说:从今以后在意了。 林茉回想这句话,轻咳了一声,低声说:“没谈崩。” 宋桂枝:“没谈崩?那你们到底说了啥?周向海他是不是介意你跟陈军的事儿了?” 接连三个问题,林茉有点招架不住,想了想,她简短回答道:“就谈挺好的。娘你放心吧。” “哎呀,你这孩子,说话怎么跟挤牛奶似的,一滴一滴往外滴,可急死我了。周向海到底说啥了,你咋像是哭过的样子?” 刚才宋桂枝只是扫了一眼,就看出来林茉刚哭过,现在近距离看,她又发现了不对:小闺女的鼻头红红的,这不就更加证实了她哭过吗! 闺女娇娇软软的,从小到大,宋桂枝都舍不得跟林茉大声说话,责骂什么的更是没有。所以,林茉哭过了,宋桂枝忍不住心疼。 同时也免不了埋怨周向海:看着人挺靠谱的,怎么还欺负一个小姑娘。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林茉不知道就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宋桂枝对周向海的印象已经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眼睛和鼻子。 知道宋桂枝是误会了,忙解释道:“不是,娘,我没哭。就刚才不小心,手碰到鼻子上,酸得掉眼泪了。” “真的?” 宋桂芝狐疑地看着小闺女,觉得这个理由有点扯。 “当然是真的!娘,您还不相信自己亲闺女吗?” 要不然呢,她咋说? 难道说自己鼻子撞到了周向海的胸膛?太难为情了。 宋桂枝又看了林茉一会儿,不再追问。她拉起林茉的手,柔声道:“你好好跟娘说,周向海有没有提到陈军和你的事儿?” “提了。” 宋桂枝又紧张起来,“提了?他咋说?” 林茉眨眨眼睛,一脸俏皮,“提是提了,不过是我先提的。人家压根就不在意,娘,您就放心吧。” 宋桂枝松了一口气,末了免不了夸赞周向海大度。 林茉虽然对这个说法不以为然,但也知道这年代,又是在村子里,大家的思想都偏保守。一般来说,一对青年男女谈对象,就默认以后会结婚了。 如果不结婚,男人还好一些,女性一定会被人暗地里指指点点。 也许原身后来跟着陈军私奔,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 周向海从林家出来,先回到自己家取自行车。等他骑上自行车赶到县城里的时候,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多钟头。 栓柱焦急地冲过来,把住周向海的车把,说:“哥,你咋才来!” 周向海:“有事耽搁了,人呢?” 栓柱:“走了,老等你不来,人家有别的买主。” 周向海皱眉看向不远处的胡同。 土坯墙,胡同口左右两边的不规则石块,从哪方面看,这个胡同都跟县城里大多数胡同没什么不同。 但周向海和栓柱,以及县城里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鼎鼎大名的黑市就在胡同里。 周向海今天本来和栓柱说好,在胡同里卖掉自己刚攒好的收音机——这也就是他下午去找栓柱的原因。 只是计划好的事儿,由于他帮林茉处理陈军给耽误了。 “哥,那你攒了好几个月,好不容易把零件攒齐了,这下子都泡汤了。” 栓柱有些丧气地说。 收音机价值不菲,轻易遇不到个买主。就今天这个人,还是栓柱无意中听人说起,这才告诉了周向海的。 “没事,以后再碰吧。” 周向海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调转车头往来时路上走。 栓柱在后面喊他,“向海哥,你带我回去呗,我自行车借给别人了!” 周向海停住脚步,转身道:“我得买点东西回去,你不着急吧?” 栓柱小跑着追上来,说自己不着急。 一个钟头以后,看着车把上挂着的一堆东西,再看看锲而不舍在副食品商店排队的周向海,栓柱欲哭无泪。 这是买“一点”东西吗? 分明是过年的节奏啊! 又过了半个多钟头,栓柱终于坐在了自行车后座上,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道:“向海哥,你今天怎么买这么多东西?” 周向海:“看你嫂子去。” 啊? 栓柱一时没反应过来,等明白周向海说什么,他好悬没从自行车后座上跳下来。 “哥,我记得你不是不咋在意这门亲吗?” 虽然周向海没有明说,但栓柱这几年经常和周向海在一起,对后者算是比较了解了,自然能将周向海的心思猜个八.九不离十。 不说别的,就周向海从来没主动提起过娃娃亲对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对那个林茉不咋上心。 这才刚过去两不到两个钟头,事情的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海哥,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憋了半天,栓柱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来。 周向海沉默下来。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个有这白嫩面庞,杨柳细腰的小姑娘。想她面对陈军时的冷漠和铿锵,她突然看到自己时那睁得大大的眼睛,还有被自己不小心撞到鼻子时,她眼睛里雾蒙蒙的泪水。 发生了什么呢?说起来似乎只有一件事:他和林茉相处了一阵。 可细细想起来,短短的最多一个钟头的时间里,似乎有发生了许多事。 只是这些细节,他不好跟栓柱讲明。 “哥,你咋不说话?” 听到栓柱的再次催促,周向海才再度开口,“总之,下回见到林茉,你直接叫嫂子就行。” 栓柱哦了一声,心里更加好奇。 只他太了解周向海的性格。 他不愿意说的话,再问也是没用的,就跟那永远撬不开的蚌壳一样。 所以栓柱也就不费这个劲了。 总归,栓柱有了名正言顺的嫂子了。 周向海把买的东西先给家里奶奶送了小部分,然后又带着大部分去了林家。 栓柱虽然很想跟着去看看新晋嫂子林茉,可他知道,今天是周向海第一次正式上门,他就不凑热闹了。 于是,栓柱在林家所在的胡同口下了车,走着回家去了。 周向海拎着一堆东西进门,可给宋桂枝唬了一跳。 “你这孩子,来就来吧,买这么多东西干啥!乱花钱!” 宋桂枝嘴里埋怨着,显然是没把周向海当外人。 周向海:“也不值啥,正好去县城碰到了,就买了。” 说着话,他不由自主地瞥向了屋子的方向,一眼就看到坐在炕上的林茉。 她似乎也正朝这边望过来,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相触,小姑娘立刻低下头去。 周向海若有似无地笑了一下,听到宋桂枝说了句什么,他回答道:“是啊,婶子,我刚才急着走就是去县城的。” 宋桂枝乐呵呵的把周向海往屋里让。 往里走的时候,周向海忍不住又朝窗户的方向瞟了一眼。炕上的人影却不见了。 宋桂枝带着周向海进屋,朝屋里喊,“茉茉,快出来,向海来了。” 林茉轻咳一声,按了按自己有些发烫的脸颊,深吸一口气,这才迎出来。 刚才透过擦得干干净净的窗玻璃,坐在炕上的林茉看到了周向海。他站在院子里,正和宋桂枝说话。 他的目光转过来的时候,即便是隔着玻璃,林茉似乎也能感受到那种灼热。 这个人的眼神实在是…… 咋说呢,他看着自己的时候,林茉觉得自己就像是树林子里被野兽盯住的猎物。 6、第 6 章 林家的屋子和村子里大部分房屋的格局一样,都是外面是灶间,没有炕,穿过一道门是里间,有炕。 周向海进到灶间,把拎着的东西放在水缸旁。水缸挨着通往里屋的门,所以,顺势往里看一眼就很正常了。 里屋和灶间中间隔着一道帘子,用糖纸穿成的那种帘子。好看,但不太隔蚊子,也算聊胜于无吧。这种帘子有个好处,无论从里头看外面,还是从外面看里面,都能看个七七八八。 所以,周向海一眼就看到那张白皙且俏丽无双的脸。 这张脸的主人掀开帘子,在各色糖纸闪动之中,她走出来。 “你来了。” 她迅速地看他一眼,脸颊有些红,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别的什么。 周向海嗯一声,说:“去了一趟县城,所以那会走得有点急。” 这是在解释之前的事情了,其实林茉并没有很在意。 “其实,你要有事直接处理完了再来也行,倒不用这么着急。” 周向海:“都处理完了。” 两个人说着话的时候,林茉也就看着他,目光上挑,看到了周向海额头上的汗水。汗水不少,有的顺着额角流下来,流到下巴处,最后落在衣领上。 林茉转开目光,往旁边让,“请进里屋吧。” 周向海:“好。” 他说着,人却没动。 林茉挑眉看向他。 周向海上前一步,挑开了帘子,人却站在了一旁,那意思很明显:他让林茉先进屋。 林茉也明白了这个意思,心想这个人还挺绅士的。她也没扭捏,先进了屋子。 宋桂枝见两人这样,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说啥,她虽然觉得自己闺女有点那个,但未来女婿愿意小小地宠着林茉,宋桂枝没有不乐意的。 想到这里,宋桂枝笑起来,紧跟着走进里屋。 屋里。 林茉招呼周向海坐,自己转身张罗倒水,暖壶就放在锅台上,她刚拿起暖壶,身后就响起一个低沉醇厚的声音,“小心烫着,我自己来就行。” 倒个水而已,哪里就能烫着了。林茉在现实世界中,没有父母可以依靠,爷爷奶奶都老了,她也舍不得用老人家干着干那的。 所以,从小学四五年级开始,林茉就开始自己做很多事情。到了初中高中,更是几乎所有的事情都一力承担。 大学时候,她是她们宿舍独立性最强的人。 后来毕业上班,她住在租的偏僻房子里,修马桶,换水管,换保险丝,什么没干过!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担心她倒水被烫到。 再好笑之余,林茉心里涌起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她看了周向海一眼。 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周向海已经自然而然地上前一步,接过林茉手里的热水壶。 热水壶外面有藤编的壳子,手把儿也是藤编的,摸起来有些粗糙。所以,当周向海的手无意中碰到林茉的手的时候,后者皮肤那软软的触感,和藤编手把儿的触感形成鲜明的对比。 周向海一愣神的工夫,小姑娘就把手挪开了。 周向海望着小姑娘逃离的背影,想说自己不是故意的。但有些话说了,反而欲盖弥彰,还不如不说。 他张了张嘴,最后只是轻咳一声,什么都没说。 正在这时,宋桂枝进来了。 她掀开帘子,一眼就看到自己闺女靠在炕沿边上,而今天刚第一次上门未来女婿周向海,正拿着暖壶倒水。 这这…… 宋桂枝不忍心当面责备闺女,忙走过去,要接过周向海手里的水壶,嘴里说着,“向海,你坐着去,我来倒。” “婶子没事,我都倒好了。” 宋桂枝一见,果然如此,只好罢手。 她见自己闺女还愣愣地站着,颇有些很铁不成钢地说:“茉茉,把你的零嘴儿拿出来给向海吃呀,这孩子,这么大了,怎么还不懂招呼人呢!” 宋桂枝觉得,是自己把闺女给惯坏了。可若是让她不娇惯娇娇软软的小闺女,她又做不到。 其实,宋桂枝是想多了。 原身不懂招呼人,可林茉是懂的。她独自一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好多事情都是自己摸索出来的。这么说吧,只要她想,她可以特别周到。 今天么,林茉也不是不想招呼周向海,就是——她有点无措。 林茉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她想,可能是周向海存在感太强了,自己需要适应一下。 不过,宋桂枝这么一提醒,林茉也就反应过来,她应一声,转身出了屋子。 周向海的目光落在她窈窕背影消失的方向,突然觉得:吃不吃零嘴的,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 林茉住在东屋,不算太宽敞,但从村里来说,已经是很好的条件了。这得益于林家宠闺女。 她进了门,找到花生瓜子等零嘴儿,装了满满一盘子。 装好了,人却没有立即出去,而是站在原地深吸两口气,这才端着盘子去西屋。 林茉刚走进灶间,就听到宋桂枝爽朗的笑声。 林茉掀帘子进去,宋桂枝含笑望过来,示意林茉把吃食放在炕桌上。 可林茉还没走两步,手里的盘子就被人接下,她抬头接触到周向海的眼神。 周向海看她一眼,转身把盘子放在炕桌上。 这一幕当然又被宋桂枝看在眼里,她轻咳一声,站起身来,对周向海说:“向海,我得去炒菜,让茉茉陪你说话啊!” 说完,也不管林茉是什么反应,宋桂枝飞快地奔出门,把里屋留给了马上要定亲的两个年轻人。 宋桂枝这样明显地给两个人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让林茉有些不自在。此时的情形,与在河滩时又不同。 河滩毕竟是在野外,地势空旷,即便只有两个人,压迫感也没有那么强。 但现在不同。 在只有几个平方的屋子里,两个人几乎是面对面。林茉又感觉到那道灼热的视线,她忍不住低下头去。 这么着静默了半秒钟,或者是更久的时间,林茉终于听到男人开口了。 “我今天去了县城。” 林茉点点头,嗯一声,心想自己知道他去了县城呀。他说过的,走之前和回来后都说过。 周向海:“但我只买了吃的,没买衣服。” 林茉眨眨眼睛,抬起头,没话找话地说:“嗯,夏天了,是该买新衣服了。” 说着话,她不由得看向周向海穿的衣服。他穿了一件深蓝色汗衫,很普通的那种,在村子里你放眼望去,一眼就能看到四五个穿这种汗衫的人。 衣服是一样的衣服,但因为穿它的人不同,便呈现出不同的感觉来。 比如周向海,他穿着这件普通的汗衫,半条手臂露在外面,显出精壮有力的肌肉。前胸后背被衣服包裹住的地方,只是扫一眼,也能猜测到衣服下面的健壮。 林茉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 “对,所以,明天你有空吗?” 林茉沉浸在某种猜想中,冷不防周向海问了这么一句。她有点懵,啊一声,抬起头来,看过来的目光有点茫然。 周向海视线变得更加柔和,“如果你明天有空,我陪你去县城买衣服。” “买,买衣服?给我买啊?” 林茉忽然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是误会了。 周向海点点头,“对。我一个人挑不好,买了怕你不喜欢。” 所以,他今天才只买了吃的。 林茉终于明白周向海的意思,却一时无语。 她看着他,半晌问道:“你不用攒攒钱吗?” 今天买了一堆东西,刚才她隔着门帘子都看得明白,那些东西都把水缸旁边的地都占满了。明儿还要带她去买衣服,接连两天这么花钱,日子不过了吗? 周向海不知道想到什么,轻笑起来,他回头,看了一眼门口的方向,发现并没有人进来,于是身子前倾,微微凑近了林茉,低声道:“你放心,我这些年攒了点本儿。以后你嫁过来,不用担心没饭吃,没衣服穿。” “就连这些零嘴儿,” 周向海的目光落在炕桌的盘子上,里面装着花生瓜子黑枣糖块,他看了一眼,目光又重新回到林茉身上,“这些零嘴儿,以后也断不了的。” “放心。” 末了,周向海又加了这么两个字。 林茉想说,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反正是不是嫁你还不一定的。两人不是说好,先处处看么。 可这些话到了嘴边,抬头对上周向海势在必得的视线,林茉就有点张不开嘴巴。 他望过来,目光专注,过了一会儿,才移开视线,问:“那,我明天早晨七点半来接你,咱们去县城吃早饭。” 啊? 林茉愣怔之间,院子里传来说话声,“老婆子,肉买回来啦!” 林茉站起来,隔着玻璃往外看。 只见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推着自行车进院子,他把自行车放到南墙根底下,拿下车把上的肉,快步往屋子的方向过来。 7、第 7 章 根据这个男人的年龄和对宋桂枝的称呼,林茉猜出来,这个应该就是原身的亲爹-林业旺了。 她忙起身迎出去,掀开帘子,有点别扭地喊了一声“爹”。 林业旺原本还跟老伴儿宋桂枝描述今儿的肉有多难买,余光瞥见有人影从里屋出来,便转头看去。 看到漂漂亮亮的小闺女,再听到这声清脆的喊爹声,他立即笑起来,脸上岁月带来的风霜也消散了些。 “茉茉不是爱吃红烧肉?爹今天多买了些,让你娘给你做。” 林业旺在地里干了多半天活,又马不停蹄地去县城买肉买吃的,身体上已经挺疲累了。 可只要看到自己小闺女,他的整个人都欢喜起来,眉梢眼角透着对林茉的疼爱喜欢。 在他毫不掩饰疼爱的眼神注视之下,林茉心头隐隐的陌生感也消失殆尽,她笑起来,几步走到林业旺跟前,说:“谢谢爹!” 说着,顺手接过林业旺手里的东西。 一见,林茉惊讶道:“买这么多!” 除了一块猪肉之外,还有一包糖,一包鸡蛋糕。 “你别拿,沉得来。” 林业旺避开了小闺女伸过来的手,自己把肉放在了案板上,转身之际倒是把手里的零嘴递给林茉,“拿去吃。” 林茉:“爹,家里还有零嘴儿呢!” 林业旺:“嗯,爹知道,碰上了,就再给你买点。” 他说是这么说,林茉却不怎么信。她知道,这个年代物资缺乏,买什么东西都是需要排队的。这些零嘴儿也是。 林茉也没点破,冲林业旺甜甜一笑,“谢谢爹。” “哎哎,不用谢。这丫头,今天怎么还客气上了。” 林业旺一转眼,这才发现门边站了个人。想到宋桂枝之前在地里说的话,林业旺忙招呼,“是向海吧?你看看,我这一时也没发现你来。” 其实,刚才林茉出来的下一秒,周向海就跟着出来了。 只是他观察到林茉脸上那暖融融的笑,也不忍心破坏父女之间那种融洽的气氛,这才一直没有出声。 现在林业旺和他打招呼,周向海也就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叔。 “好,好孩子!” 只是林叶旺点点头,招呼周向海进屋。 “叔,您先进。” “不用不用,向海,还是你先进。” 两个男人在屋门口推让起来,都给宋桂芝和林茉看愣了。 母女两个彼此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摇头。 男人们的想法和行为,有的时候还真的难以理解。 不过最后两个人倒是进屋去了,林茉帮着宋桂枝做饭,倒是没有注意最后谁先进的屋,谁后进的。 总之,很快便传来了说话的声音,林茉忍不住侧耳细听。 听了一会儿,她心里暗暗的松了一口气:从谈话的语气和内容听来,两个人相处得还不错。 提着气的时候,林茉还没觉得有什么。而当这口气松下来的时候,她就忽然觉得有些不对了。 自己不是打算好,先和周向海相处看看吗?如果相处得不好,或者其中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她是可以反悔这门亲事的。 父母肯定会支持自己。 宋桂枝就不说了,完全把闺女当眼珠子疼。而林业旺刚才那种眼睛里只看得到闺女的表现,结果怎样也就不言而喻了。 所以,林茉一旦都不担心。 也就是说,这门亲事,林茉完全有反悔的余地。 既然如此,她为什么会担心周向海和林业旺相处得怎样?甚至担心林业旺不喜欢周向海呢? “你想吃红烧肉还是炒肉片?想吃炒肉片的话,娘就把瘦肉都剔下来,单独给你炒一盘儿。” 宋桂枝问了两句,等了一会儿,没有听到闺女的回答。 她停下切菜的手,转头看身边正在剥蒜的林茉。 “茉茉,你想啥呢?” 小闺女站在那里,手里剥着蒜,眼神却放空着,显然,心思不知道去了哪里。 林茉正沉浸在对自己心思的剖析中,耳朵里听到声音,但完全没有走脑子。直到宋桂枝又催促了一遍,她才啊一声,回过神来。 “什么都行,娘,我都可以的。” 听了这话,宋桂枝却更加诧异了,她仔细地端详着小闺女的脸,问道:“茉茉,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以前,家里吃什么,都是小闺女点菜。宋桂枝宠闺女,林业旺就不说了,亲爹,比她这个当娘的都有要宠。 大儿子也疼爱妹妹,大儿媳妇心里不知道咋想,反正表面上也挺疼林茉的。 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般都是林茉想吃什么,家里就做什么。 林茉自小就是这么过来的。 今天太奇怪了。 以前,闺女都会指定吃什么,甚至连肉片怎么切,都要指定了。宋桂枝也就听了,乐意听闺女的,宠着闺女。 可今天,她家茉茉居然说吃啥都行? 这让宋桂枝免不了疑惑。 看到宋桂枝的表情,林茉差不多猜出来她的心思。林茉心里咯噔一下子,眼睛却弯起来,放下手里正在剥着的大蒜,两只手挽住了宋桂枝的胳膊。 “娘的手艺好,做什么都好吃,所以我就不挑了。” 这话谁不爱听? 尤其说话的是这么一个漂亮得过分的小姑娘,她偏着脑袋,靠在宋桂枝肩膀上撒娇,宋桂枝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 此时哪里还顾得上追究什么,宋桂枝只是一个劲地点头,“行行,娘知道我闺女懂事,好孩子!” 林茉剥好了蒜,见宋桂枝正在切肉,她看了一会儿,忽而道:“娘,今天我来做饭吧。” 宋桂枝刚才被小闺女的话哄得开心,便说今天的猪肉要做成两种,一种红烧肉,一种炒肉片。 但林茉看了,宋桂枝切的肉,做炒肉片来说,是太厚了些。这样不好入味。 当然,她也并不嫌弃,只是觉得,这个年代的肉买来不易,如果可能的话,还是尽量要做好吃一点。 林茉手艺不错的,从高中开始,她就经常在周末做饭。她吃东西比较挑剔其实。难吃的东西也不是不可以入口,但那是为了填饱肚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林茉还是愿意吃得顺口一些。 但奶奶手艺一般,爷爷更是传统封建的男人,从来不沾锅台的边儿的。 所以,林茉想吃好吃的,就得自己动手。 此时跟提出今天由自己做饭,在林茉看来没什么,但宋桂枝却陡然红了眼睛。 宋桂枝满怀欣慰地看着小闺女,好一会儿,才说:“茉茉真的是长大了,懂事了。” 林茉…… “我家茉茉是很懂事。” 屋里的两个男人也在说着差不多的话题。 提起自己的小闺女,林业旺有一肚子夸奖的话。在他看来,小闺女什么什么都好,虽说平时不咋干活,但那是因为小闺女自小身体弱。而且,家里有他、老伴儿,还有儿子,也不需要林茉做什么。 再听到周向海提出想跟林茉尽快定亲,且言辞恳切地表达了他对林茉的中意,林业旺眉毛都舒展开来。 看看,周向海也说林茉好,对林茉满意得不得了。这不能说是他这个亲爹护短吧? 周向海猛点头,“林茉是特别好。” 说着他还忍不住往灶间的方向看了一眼。 可惜,做饭的灶台和屋门是斜对角,他什么都看不到。 周向海回过头来,就对上了林业旺的笑脸。 林业旺哈哈地笑了两声,扬声喊道:“茉茉,你快进来,跟向海说说话。” 林业旺知道周家的人都人品不错,虽说以前周向海没怎么来过家里,但林业旺因为对周父周母人品的信任,觉得身为他们的儿子,周向海的人品应该也很不错。 只有一样,他担心周向海对自己女儿不太上心,否则,上次周家父母来的时候,周向海也不会面都没有露。 可今天一看周向海的表现,林业旺估计自己大概是想多了。 周向海在和他说话的空隙,还忍不住外看,能是为啥,不就是想着自己闺女? 林业旺很满意。 他喊了一声,林茉却没进来,回道:“爹,我做饭了,一会儿就进去了。有什么话,吃饭的时候再说。” 这话一出,屋里两个男人都不说话了。 林业旺首先皱眉,喊道:“老婆子,你莫让茉茉做嘛!再烫着她。” 周向海一开始是只觉不想累着林茉,现在听林业旺这么说,就知道村里人说的、林茉在家不干活的传闻是真的。 不干活,就不可能熟练,所以林业旺担心的没错。 周向海直接站起来,快步走出里屋,来到灶间。 “林茉,你别烫着!” 这句话的最后一个尾音被周向海吞没在喉咙里,差点给自己噎了一下,担心和阻止的话再也说不出口。 周向海看着灶前熟练地挥动锅铲的姑娘,心想:她怎么和林业旺嘴里的人不一样呢? 林茉炒几下肉片,回头让宋桂枝少放一点柴禾,让肉片被中小火煎着。锅里有蒜瓣,大葱断,姜片,和肉片一起,被火煎着。 越煎越透,独属于每一种食材的香味也渐渐地被激发出来。 混合起来,形成让人食指大动的味道。 正在烧火的宋桂枝闻到香味儿,忍不住吸鼻子,说:“太香了,我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茉茉,啥时有了这样的手艺?” 也不怪宋桂枝诧异,毕竟小闺女以前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别说像现在这样熟练的炒菜了,以前的林茉可是连菜都不会切。 林茉手里的动作不停,又翻炒几下,放锅里放入刚才切好的韭菜段。这才一边继续翻炒,一边回答宋桂枝的话。 “娘,我这不是跟您学的嘛。这么多年,都是您和爹照顾我,今天也让您二老尝尝我的手艺。” “哎哎,娘等着尝尝,我闺女真好!” 宋桂枝笑得见眉不见眼。 周向海默默地看着那个在锅台前挥舞锅铲的姑娘,看了好一会儿,到底是没上前打扰,转身又进了屋子。 “叔,茉茉孝顺,说今天要让您跟婶子尝尝她的手艺。咱还是别打扰她了。” 一进里屋的门,周向海就刻意压低了声音对林业旺这么说。 林业旺听了,很是高兴,但还是怕闺女烫着。只未来女婿在这里,他也不好说啥,只内心想着:好吃不好吃的倒是其次,只要闺女别烫着自己、把饭菜做熟了就行。 不过,等香喷喷的四个菜端上桌的时候,林业旺就知道自己小看闺女了。 “这,这些,都是咱家茉茉做的?” 林业旺惊讶地盯着色香味俱全的四个菜,好半天才找回来自己的声音。 8、第 8 章 农家铺着大花油布的炕上,摆着一张炕桌。 炕桌是找村里木匠做的,被漆成了深红色。显然这木匠的手艺一般,桌子肉眼可见的做工粗糙。 且这桌子用了十几年,很旧了,边边角角都有磨损,其中靠近一边的面儿上,还有一道深深的划痕。 以往,宋桂枝见了这张桌子,就忍不住叹气,想再攒攒钱,到别村找个木匠重新做一张。 然而今天,她不叹气了。 其他人也顾不得看桌子,和宋桂枝一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炕桌上的饭菜吸引。 红烧肉红彤彤,酱汁浓郁;韭菜炒肉片,肉片被切得很薄,都不用夹起来,只是这么放在盘子里,都能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另有一盘小葱炒鸡蛋,在村里人看来,这道菜就没有肉精贵,在村里人的饭桌上出现的频率也更高。 但是,家家能做小葱炒鸡蛋,但像炒成今天这样的,还真是不多见。 小葱碧绿,鸡蛋金黄,就连鸡蛋和小葱的大小和比例都显得那么和谐。 宋桂枝刚才全程负责烧火,没顾得上仔细看闺女炒的菜。现在一看,简直目瞪口呆。 她和自己老伴儿林业旺对视一眼,齐齐回头看着林茉,“茉茉,这手艺你到底跟谁学的?” 在灶间的时候,宋桂枝就问过闺女同样的问题,当时,林茉的回答是跟她学的、也就相当于看会的。 那时候,宋桂枝是信的。 但是现在,她却有点不信了。 自己的手艺自己知道,宋桂枝做饭也就一般,小闺女如果真的是跟她学的,咋会做这么好呢? 说这话的上,老两口显然是已经把周向海当成了自己人,所以一点儿也不隐瞒自己闺女在家不咋干活的事实。 周向海没说话,只是目光紧紧地追着林茉。 林茉心里哀叹一声,顿时有点后悔自己的冒进。她就应该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展露自己的手艺,也给林业旺和宋桂枝一个适应和接受的时间。 可是,当她看到宋桂枝和林业旺脸上因为见到她而露出的笑容,深切地感受到两个人对她的疼爱,林茉就特别想为两个人做点什么。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林茉便眨眨眼睛,俏皮一笑,说:“爹,娘,你家闺女太聪明,不仅一看就会,还特别会举一反三,特别有悟性。所以做饭特别好吃,咋的,爹娘你们还不高兴呀?” “高兴,我们当然高兴。” 宋桂枝和林业旺对视一眼,慌忙如此说道。 林茉:“高兴就行啦,快来,尝尝我的手艺。” 林茉爱吃好吃的,也爱做饭,更爱让自己关心在意的人品尝自己的手艺。所以说起这个,她很是眉飞色舞,颇有些得意忘形。 周向海看着她闪亮的眼睛,和因为撒娇而显出的几分小儿女情态,心里轻轻地动了一下。 周向海的眼神太浓烈了,林茉几乎立刻就感觉到对方在注视自己。可她不敢回头,也不敢和对方对视。 实际上,她从和他坐在同一张桌子之后,就开始有点回避他的视线。 不敢和他对视。 这人的眼神太浓烈了,她只是看一眼,就不敢看第二眼。 林茉转开目光,轻咳一声,拿起筷子给大家发。 本来家里还有三口人,是原身的大哥大嫂和小侄儿。只是今天大嫂家里有事,大哥和小侄儿跟着一起去娘家了。晌午饭也是在大嫂娘家吃,不回来了。 所以,今天午饭就只有四个人。周向海刚才拒绝了林业旺的推让,没有坐主位,而是坐到了炕沿靠里面一点的位置。 正好在林茉的斜对面。 发筷子的时候,林茉先给了爹娘,然后就轮到了周向海。 不知道为什么,刚才还侃侃而谈、和爹娘笑闹的她,突然就局促起来,伸手递过筷子,眼眸却垂下来,仿佛是在看桌子上的菜。 周向海接过筷子,轻声说谢谢,目光在林茉乌黑的发顶转一转,落在她卷翘的睫毛上。 她的睫毛是真的长,小扇子一样的。她的脸颊粉粉的,带着让人百看不厌的红晕。 若是她的眼睛肯抬起来看自己一眼,周向海可以想见那是怎么样的灿烂。 然而,小姑娘却始终不抬头。 她有些羞怯的模样,和刚才在父母面前的撒娇嬉闹判若两人。 周向海不禁在想:什么时候她在自己面前才能露出一样的神态呢?那样娇憨,和放松。 只是一个给筷子,一个接筷子,短短不到十几秒的时间,两个人的心思各自转了几个弯儿。 视线只是相触一秒,随即林茉避开,而周向海又深深地看了林茉一眼,也转开目光。 他顾忌着有别人在,不好多看小姑娘。 林业旺今天很高兴,一来,自从有了闺女,这还是他第一次吃到闺女亲手做的菜,而且还这么好吃。 林业旺没吃过城里国营饭店的菜,但他听人说起过。他想了想,问周向海:“向海,你去过县城国营饭店吧?” 周向海不明白林业旺为什么这么问,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说自己去过。 林业旺:“你吃过县城国营饭店的饭菜,那你说说嘛,咱家茉茉的手艺是不是能赶上饭店大师傅的?” 这话问的! 就连宋桂枝这个无条件疼闺女的人都有点汗颜,更别说林茉了。 林茉知道自己手艺不错,但她也就是跟着美食博主学的,和饭店里正式拜师学艺、勤学苦练的大师傅哪儿能比啊! 她这爹,宠闺女也太没边儿了。 宋桂枝坐在林业旺旁边,不禁在桌子下面悄悄拉了拉自己老头子的胳膊,示意他说话悠着点,还有周向海这个未来女婿在呢。 正在这时,就见周向海点点头,郑重其事地说:“绝对能赶上,比饭店做得都好吃。” “哎!向海有眼光!” 林业旺高兴起来,拿起酒杯跟未来女婿碰了一下子,两个男人一仰脖子,各自喝干了杯中酒。 宋桂枝和林茉隔空对视一眼,都有些无语。 这一天中午,林业旺真的是喝高了。 他满脸通红,眼神迷离,坐着都要钻到炕桌底下去,却要挣扎着下地,要送周向海这个未来女婿。 吓得宋桂枝连忙阻拦,不轻不重地在自己老头子胳膊上拍了一下,说:“你可别丢人现眼了,赶紧得给我上炕躺着去!” 于是,送周向海离开的任务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林茉身上。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林家大门,渐渐地走成了并排。 周向海推着自行车往前走,林茉在另一边走,两个人中间隔着一辆自行车。也正因为有这辆车隔着,林茉觉得似乎没那么局促了。 周向海是个比较沉默的人,就比如现在,他就只是沉默地走着,一点儿都没有要找个话题来说的自觉。 而且,他似乎也并不觉得这样的场景不对劲。 就很——奇怪。 其实林茉不知道,对周向海来说,能和林茉这样走一段路,是他求之不得的一件事。 周向海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好像在他27年的生涯里,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他从未想过,会有一个人,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一个人,能如此牵动他的心绪。 不过,周向海不是那种会想很多的人,他感受到林茉对自己的不同,也正视自己对林茉的感觉,那么无论如何,他都希望能和林茉更进一步。 两个人走到村里唯一的一条水泥路上,周向海再是舍不得,也不得不骑车离开。 他说:“我走了。” 林茉嗯了一声。 她的视线落在前方大概四十五度的角度。 不至于低垂眼眸让人觉得没礼貌,又可以避免和周向海对视。 她等了一会儿,没有听到周向海的说话声,也没有听见他的动作。 林茉诧异起来,不由得抬头看过去,这下子就撞进了一双黑沉沉的眼眸里。 面前的男人轻笑了一下,说:“明天早晨来接你。” 林茉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周向海已经抬腿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了。 他的腿长,身体也健壮,把自行车蹬得飞快。 等林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人一车已经行驶出去老远。从林茉站着的地方看过去,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人影了。 行吧。 林茉其实并不排斥和周向海去县城,她望着那个人影一会儿,转身回家去了。 从林茉所住的上水村,到周向海住的下水村,中间隔着一道挺陡的坡。周向海骑到坡前,突然停住,他伸出长腿支在地上,整个上身扭转,回头去看。 在远处水泥路上,已经看不到林茉的身影了。 周向海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刚才还真担心她会拒绝。 不过幸好,她没有。 不管是真的不想拒绝,还是因为自己跑太快,她没来得及拒绝。反正,周向海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他忍不住嘴角上翘,骑上自行车,顺着坡往下出溜。 坡陡,下坡的时候就更省劲儿。周向海双脚踩在脚镫子上,任凭因速度太快而带起的风吹在自己脸上、身上。 原来夏天的风也可以这么惬意! 林茉回到家里,宋桂枝正在收拾碗碟。 宋桂枝见自己闺女进来,忙问:“把向海送走了?” 林茉嗯一声,算是回答,也过去帮忙。 宋桂枝舍不得闺女做完饭还要收拾碗碟,就让说自己可以做,让林茉去睡午觉。 林茉哪里肯。 “娘,我现在大了,不能只让您伺候。两个人一起干活快呢!” 宋桂枝不让林茉碰碗碟,她就不和宋桂枝争,干脆去灶间洗锅了。 等宋桂枝端着脏碗碟出来,林茉已经往锅里填好水,开始洗了。 “哎,你这孩子,怎么说不听呢!” 宋桂枝虽然嘴里抱怨着,眼睛里却都是笑意。 当娘的哪个不希望孩子懂事呢! 宋桂枝也是一样。 只以前闺女不愿意干活,动一下就不高兴,她这个当娘的也就顺着闺女。现在闺女知道心疼她了,宋桂枝别提多高兴了。 她端来个干净盆,往盆里放上水。林茉洗好第一遍的碗碟什么的,宋桂枝就接过来,用盆里的干净水洗第二遍。 这会儿没有洗洁精,洗油污都用的是热水加上碱面。说实话,挺伤手的。可林茉不洗,宋桂枝就得洗。 这样的话,林茉宁愿她洗。 宋桂枝看闺女干活十分麻利,疑惑又浮现在心头。 总觉得闺女变了许多。 林茉感觉到宋桂枝投过来的目光,差不多能猜出来宋桂枝在想啥,于是便率先开口,说周向海明天要带自己去买衣服。 果然,这话一出,宋桂枝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住了。 “买衣服那敢情好!” 宋桂枝也顾不上洗碗了,在围裙上擦干净手,转身走去大立柜那里。 9、第 9 章 灶间里除了灶台,还有水缸米缸柜子。 其中最显眼的,是一个快顶到房顶的大柜子,被放置在南边的墙壁旁。 村里人叫这种柜子叫“立柜”,因这种柜子很高,却并不很宽,像是站着的样子。 这大立柜原本是深红色的。 但由于年代太过久远,原来的红色渐渐被黑色取代,成为比黑要红一点点的颜色。 宋桂枝去取钥匙打开柜子,在里面摩挲一阵儿,回来的时候,把什么塞到了林茉裤兜里。 “娘,您给我什么呢?” 林茉手里洗碗,也没法去摩挲裤兜里的东西,于是很随意地问道。 宋桂枝:“钱,你带着。明天去县城,也别只让周向海花钱,让人家看轻了。” 论理,周向海和林茉马上就要定亲,男方主动提出带女方去买衣服,自然是男方掏钱。 可宋桂枝觉得,自己闺女还是要备点钱比较好。 “娘,不用了吧?” 林茉知道这年月家家都不富裕,尤其林家没有上班的人,钱上就更加不衬手。 吃喝是够的,但远远没到随意拿钱出来的地步。 她不知道刚才宋桂枝给自己塞了多少,但无论多少,林茉都不忍心要。 宋桂枝嗔怪地看自己闺女一眼,“你这孩子,跟娘还客气啥。你拿着,万一有什么你喜欢,但又不好让向海花钱的,你就自己买。别亏着自己。” 林茉看着宋桂枝,一时眼眶有点发热。 好一会儿,她才笑了一下,低低应一声,“行,娘我知道了。” “哎,这才是娘的好闺女!” 宋桂枝见闺女接了钱,很是心满意足的样子。 林茉看着这样的宋桂枝,不禁想起自己在现实世界的母亲。 爷爷奶奶是纯粹庄稼人,收入来源就是种地,家里的钱十分有限。为了省钱,林茉把吃穿节省到极致。 那一年高三,学校要求要买一套参考书,挺贵的。 林茉不忍心跟爷爷奶奶要钱。 便辗转要到妈妈的电话,给对方打过去。 林茉拘谨着结结巴巴地说明自己的意思,电话那头的人也没说不给,只是让林茉把具体买什么书,多少钱,给列个单子。 这个简单,林茉便说都有什么参考书,分别多少钱。她记忆力很好,也提前仔细看过老师给的书单,因此不用想就能答出来。 电话那头的人却并不满意,说口头的清单不行,必须要书面的。 而林妈和林茉不在一个地方,也就是说,林茉必须得写信过去,具体写明自己要买的书和价格,对方才有可能给钱。 这么一来一去的,怎么着都得两个礼拜。 林茉当时气得眼眶就红了。 她那时在老师办公室打的电话,放下电话之后,班主任就说送她一套参考书。 林茉不想欠别人的钱,可她知道,从妈妈哪里要钱不太可能。 于是感谢了老师,接过钱,还写好了欠条。 高三毕业,她找了个饭店去端盘子,挣钱还给了老师。 想想那时的自己,林茉只觉得一阵酸楚。 再看宋桂枝,经济上可比她原来的妈妈困难多了,当闺女有可能需要的时候,甚至不用闺女开口,宋桂枝就主动给钱。 所以说有的人是好妈妈,有的人却不配当妈妈。 林茉心里又是酸,又是暖,暗自打定主意,以后一定好好孝顺宋桂枝和林业旺老两口。 周家。 周向海浑身轻快地回到家里,发现原有午睡习惯的周家人都聚集在西屋,有的坐在炕上,有点坐在板凳上,显然都是在等他。 就连奶奶也没睡,老人家靠在枕头上,见周向海回来,脸上就有了笑纹。 “向海,你见着林茉那丫头了?怎么样?” 还没等周向海回答,周母又问:“她爹娘对你咋样?中午吃得好不好?” 两家素有交情,但上回去周家,周向海没有跟着去。 今天周向海从县城买东西回来,先给家里送了一部分,大家这才知道,敢情周向海中午要去林家吃饭。 周家人知道周向海的脾气,不熟悉他的人都会觉得他太冷,不近人情。见人也没个笑模样。 周母就担心未来儿媳妇不待见儿子,不免心中忐忑,吃饭的时候都有点心不在焉的。 奶奶就更不用说了。 周向海出生时难产,周母很是受了一番罪。之后身体不太好。为着周母的身体考虑,奶奶和爷爷就主动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 可以说,周向海是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 自己带大的孩子,当然更加亲近。所以,周爷爷周奶奶对周向海很偏爱。 五年以前,周爷爷生病去了,临死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周向海尽快和林茉成亲。只老人家离世太快,而林茉那时候还太小,还远远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所以这婚事才搁下来。 这一回,周奶奶发病了。老人家的身体急速衰弱下去,也说想看到周向海结婚才能闭眼。 于是周林两家的婚约才再一次被提起来。 而且,为了尽快完成老人家的心愿,周家这边行动很迅速,前两天就带了一堆礼品去林家,算是把这事儿给定下来了。 当时,周向海在外地,没回来。但周家人都看出来,周向海对这门亲事并不上心。只他素来孝顺爷爷奶奶,想必是把这事儿当成任务一般。 今天再看,周向海好像有点不太一样。 周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也弱,但脑子却依然很清楚。 只看周向海又是买东西,又是张罗去女方家吃饭,她就知道周向海恐怕心思是转了。 “向海,你亲眼见到了林茉那姑娘,咋样,很不错吧?” 周奶奶还是去年见过一回林茉,当时就只有一个念头:单说外貌,这姑娘也就只能她家向海配得上了。 如今一年没见,估计姑娘是更好看了。 果然,她刚问完,就见周向海坚定地点头,“不错。” 顿了一会儿,周向海似乎还嫌不够似的,又加上一句:“林茉非常不错。” “林叔和婶子也挺好,很热情。” 周向海回想今天中午在林家的情形,补充道。 “那可不得热情!你带那么多东西去,搁谁,谁都得热情。” 说话的是周向海的大嫂刘翠。 周向海回来送东西的时候,她可是看得很清楚:送回来的只是一小部分,其余的都被带去了林家。 那可都是好东西啊,去县城买都要排好久的队呢。 刘翠想一想就心疼。 刘翠话音刚落,其余人的目光就都朝她看过来。 周向海沉默不语,眼神却没什么温度。 周母看过去,说道:“那是老二自己挣的钱,他想给谁买东西,就给谁买东西。老大家的,你也别眼红。” 刘翠:“娘,我就是说说,也没别的意思。” 周母知道自己大儿媳的脾性,一眼瞪过去。 不过,倒是也没再说什么。毕竟刘翠只是她儿媳妇,不是亲闺女,有的话她也不好说得太难听了。 给个提点也就算了。 周母虽然这样想,可其他人可不像她这样轻轻放过。 周向海抬起眼睛,淡淡地看了一眼刘翠。 刘翠顿时觉得浑身不自在,垂下眼睛,不敢说话了。 她一直觉得,自己这个小叔子有点邪性。明明不咋说话,但却对人有一种威慑力。 所以,在这个家里,刘翠其实谁都不咋怕,唯一忌惮的就只有周向海。 刘翠觉得喉咙发干,手伸到炕桌底下,狠狠地掐一把自己丈夫。 周向东轻咳一声,开口道:“二弟,你嫂子嘴巴快,你别跟她一般计较。” 周向海没说什么。 本来大家都有一肚子的话想要问周向海,却被刘翠这么一打岔,再看到周向海脸上的神色,一时之间,大家的话就都问不出来了。 倒是周向海问周父,“爹,娘,定亲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周父愣了一下,看向周母。 周母笑起来,觉得二儿子终于是开窍了,“准备好了,早就准备好了。” 周向海:“娘您取出来,让我看看。” 周母嗔怪道:“你这小子,难道还不相信娘?” 话虽然这么说,到底是拿钥匙打开柜子。 说实话,周家的定亲礼不少了。 一块粉色碎花的确良布,一块红纱巾,还有一瓶雪花膏。 周母:“到时候再拎上两斤鸡蛋,凑足四样礼,咋样,面子给得足足的吧?” 周母说着,看向了身边的儿子。 却看到了周向海面无表情的脸。 周母…… 过了几秒钟,周向海叹口气,“我明天带茉茉去县城再买一点,娘您就别操心了。” 周母…… 所以这是嫌弃定亲礼太少了吗? 这些年家里日子过得好,都要靠老二周向海的本事,周母是个明白人,就想着这回定亲和结婚,都要给周向海好好地办。不说是十里八村头一份儿,最起码也得是拔尖儿那一拨的。 她也打听过了,就刚才她跟儿子提到的四样礼,在村里绝对是不算少,还得是挺多的那一拨。咋到了儿子周向海嘴里,竟然是被嫌弃了呢? “向海,你还想买啥?这些东西不少了。” 娘两个此时在外间,周母刻意压低了声音,劝说儿子。 周向海却说:“娘,我心里有数,您别操心了。” 说完,他便抬腿出了屋子。 不一会儿,院子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周母转身朝外一看,周向海在院子里洗脸了。 周母心里不太舒服,把东西重新放到柜子里,锁好。 等她回到屋里的时候,老大一家已经不在了,估计是去东屋睡午觉了。 周父正扶着周奶奶往下趟。 周母心里有事,进屋里也不说话,一屁.股坐在了炕沿边上。 周父一个大男人,心粗,没发现什么不对。 周奶奶却心细,看了儿媳妇好几眼,觉得后者脸色不太对,问道:“你这是咋的了?” 周母摇头,“没啥,娘,我就是有点累了。” 她隐约觉得,小儿子还没娶媳妇,心就已经偏向了儿媳妇了。以后林茉真的嫁进来,恐怕她这个当娘的都要靠边站了。 只是这话却不好跟婆婆说。 周奶奶不信儿媳妇的说辞。 但既然人家不肯说,她也就不好再问。 10、第 10 章 第二天,林茉睁开眼睛,隔着窗帘子,她看到外面的天色还是灰蒙蒙的。 显然天还没有亮。 嗯,她不是故意这么早醒的,就只是碰巧了。 林茉这么对自己说着,重新闭上了眼睛。 只这一回却怎么都睡不着了。 林茉在炕上来回翻腾,只觉时间难耐。 不知道过了多久,院子里传来咳嗽声和走路的声音,林茉终于躺不住,穿上衣服去了西屋。 灶间,宋桂枝蹲在灶火跟前,正往灶眼里塞柴禾。 听见脚步声,宋桂枝转头见是自己闺女,还小小地惊讶了一下。 “茉茉今天起这么早!” “欸?茉茉你脸怎么红了?” 林茉啊一声,“没有吧?可能是热的?” 宋桂枝也没在意,转头继续烧火。 她让林茉再去睡一会儿,“饭好了娘叫你。别去了县城逛一会就走不动。” 在宋桂枝心里,林茉还是那个走两步就累的小闺女。 宋桂枝不再看自己,林茉忙抚上自己的脸颊-果然有点点烫。 她轻咳一声,说:“娘,我不睡了,睡够了。” 说着,林茉走到锅台边,看看自己有什么能帮忙的。 宋桂枝站起来,把她轻轻扒拉开,“这里没啥活,不就一顿饭,娘自己能做。你去洗脸。” 如果儿媳妇在,一般早饭都是婆媳两个一起做。 但昨天儿子一家都没有回来,估计是被亲家家留宿了。这也是常有的事儿,宋桂枝并没有放在心上。 早饭一般是熬粥,再蒸点昨天剩下的主食什么的,确实也没多少活。 林茉便回东屋,端了自己的洗脸盆来到灶间。 水缸放在灶间,在这里洗脸刷牙更方便一些。 林茉用塑料瓢舀半瓢水倒在洗脸盆里,身后宋桂枝喊她:“别用凉水,来锅里舀温水。” 今天早晨要熬粥,宋桂枝特意多填了点水,就准备给闺女洗脸用的。 林茉洗好脸,刷了牙,又回到东屋去抹雪花膏。 雪花膏不便宜,村里的女人一般都舍不得用。这一瓶还是原身哥哥从县城买回来的,一共买了两瓶,嫂子一瓶,原身一瓶。 抹完雪花膏,又梳了头发,林茉再回到灶间的时候,早饭也熟了。 林茉跟宋桂枝一起,把饭端上桌,帘子一掀,林业旺回来了。 “爹,您这一大早的,去哪里了?” 林茉见林业旺回来,忙给舀了水,让林业旺洗手,一面问道。 林业旺:“去地里干会活。” 林茉恍然,她怎么忘记这一茬了。 这是夏天,等日头上来就热得不行,所以村里人都是天不亮就起来,先去地里劳作一个、两个钟头,再回来吃早饭。 这也太辛苦了。 林茉看着林业旺如树皮一般粗糙的脸,有点心疼。 她心里想着,如果以后能挣钱,就不让爹下地干活了。 只现在她还没想好做什么挣钱,这话也不好提。 因着儿子一家三口没回来,今天吃早饭的人就只有宋桂枝两口子和林茉。 宋桂枝把鸡蛋剥好,递给林茉。 每天早晨,宋桂枝都会拿两颗鸡蛋,或是洗干净带壳蒸熟,或是蒸鸡蛋羹。一颗给林茉,另一颗给小孙子。 今天早晨小孙子不在家,宋桂枝就只蒸了一颗鸡蛋。 林茉接过来放在碗里,用勺子分成三份,不由分说地把其中两份给了林业旺和宋桂枝。 老两口说不爱吃,林茉却不听,只说两个人不吃,她也就不吃了。 “挺金贵的鸡蛋,就只好浪费了。”林茉十分夸张地叹了一口气,拿起鸡蛋作势要扔地上。 “哎,别别别,你这孩子!” 即便知道闺女故意为之,老两口还是紧张得不行。 林茉收回手,看着宋桂枝和林业旺,说:“那你们赶紧吃。” 老两口没办法,只好各自吃了。 一颗鸡蛋分成三份,每一份其实很少。可林业旺和宋桂枝却像是吃了许多山珍海味似的,笑得脸上都是褶子。 正吃着饭,周向海来了。 看到那个高大身影出现在帘子后面,林茉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柜子上的小闹钟:差五分钟七点。 这个人,还挺准时的。 “呀,向海来啦,快坐!” 宋桂枝先看到了周向海,忙起身迎过去,林业旺也看到了,乐呵呵地和周向海打招呼。 周向海叫了一声叔婶, 他一进来,目光立刻就转到了林茉身上,就好像她有磁石似的。林茉的目光和他对上,有点不自在地点点头,笑了一下。 林茉笑起来的时候,双颊有浅浅的酒窝。再加上皮肤白白的,周向海就想到了茉莉花,清晨刚刚绽放,带着露珠的茉莉花。 林业旺笑咪.咪地招呼周向海一起吃饭,又提醒宋桂枝给炒两个鸡蛋去。 宋桂枝答应着,正要转身去灶间,就被周向海开口拦住。 “婶子,叔,我随便吃一口就行。” 说着话,周向海脚步动了。 林茉虽然一直低头吃饭,其实耳朵啊心神啊,一直都注意着某人的方向。 她感觉到脚步声在跟前停下,听到宋桂枝说:“茉茉,你往里坐,给向海让个位置。” 林茉看看对面空着的小板凳,张了张嘴,最终没说什么,往里串了一个座位。 身边身形晃动,那高大健壮的身子坐到她旁边。 林茉扫了一眼,一下子看到了他宽阔的肩膀。 他今天似乎认真打扮过。 昨天只随意穿了一件汗衫,今天却正正经经地穿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衣,深蓝色裤子。 衬衣的下摆扎在裤腰里,即便他坐着,也能看到腰身紧窄。 林茉看了一眼,便垂眸,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面前的小米粥上。 小米粥、鸡蛋、配上咸菜和拌黄瓜。 早饭很不错,需要细细品尝。 只可惜,鸡蛋被她泡在小米粥里,看起来乌七八糟的,没法再分给什么人了。 林业旺和宋桂枝都有些不好意思,说太简陋了。 林茉心想:他要来吃饭也不早说,可不能怪自己家没准备。 周向海自然而然地拿起筷子,接过宋桂枝盛的一碗小米粥,喝了一口,说这粥熬得好。 他见宋桂枝和林业旺这样,忙说:“叔,婶,不用这样,都不是外人。说不定,以后我会经常来吃饭的。” “行行,那你下回来我给你蒸鸡蛋羹。” 宋桂枝把最后几块黄瓜夹给周向海。 林业旺也说让周向海以后尽管来吃饭。 他和周向海攀谈起来。 聊得也不过是普通的家常,周向海却很有耐心,一一作答,时不时说上一两句。 林茉一面吃饭,一面忍不住侧耳细听。 发现两个人最后说到了种地上头,怎么种地能有好收成,说得很是热火朝天。 末了,林业旺哈哈笑起来,夸赞周向海是个种地的好手。 “你要是专心种地,以后就是你村里的大把式!” 林茉听了,嘴角直抽抽。 周向海以后可是商业大佬,哪里会一辈子在村里种地呢! 周向海吃饭很快,林茉碗里还有半碗粥,他却已经放下了筷子,说自己吃好了。 林业旺也放下了筷子,拉着周向海去炕上坐,爷俩顺便继续说话。 林茉也知道周向海是过来接自己去县城的。和周向海相比,她已经有点晚了。 所以,林茉后来用最快的速度吃完早饭,漱了口。 等她拿着牙杯再度走进屋里的时候,周向海原本是背对着门口坐在炕沿边上,此时就像是长了后眼似的,腾地站起来,对林业旺点点头,说:“那叔,我跟林茉就先走了。” 林业旺:“哎,哎,你们去吧!” 周向海这才回过头来,看着林茉。林茉手里还拿着牙杯,忙放到柜子上,转身走到门边。 林茉还是有点不敢看他,看着自己的脚尖说,“走吧。” 周向海应一声,目光在林茉的身上打个转。 她似乎也特意打扮过,这让他忍不住嘴角上翘。 宋桂枝在灶间洗碗,周向海和她打招呼,率先走出去推自行车。 宋桂枝拉住女儿,嘱咐了几句,林茉正要出门,屋里传来林业旺的喊声。 林茉回头看向院子,见周向海已经往院门口走了,她忙跑到里屋,问道:“爹,咋了?” 林业旺问:“你娘给你钱没?” 他刻意压低了声音,但还是被一墙之隔灶间的人听到了,宋桂枝扎着双手冲进来,狠狠瞪自己老头子,“早给了,还用你提醒!” 林业旺嘿嘿地笑两声,说:“给了就好,给了就好。” 林茉这才知道,林业旺喊她回来就是为了这个,她有点好笑,心里却又有点感动。 “爹,那我走啦?” 林业旺:“走吧走吧,去县城多逛逛。” 林茉走出院子,忍不住小跑起来。 她脚下生风,跑出门口,就见周向海站在巷子口。他手扶着车把,身子朝着巷子外的方向,脑袋却转过来,朝这边望。 他的表情原本是平静无波的,但在看到林茉的那一刻,那平静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丝拨动。像是石子被投入湖面,荡起一圈涟漪。 涟漪流泻到唇边,化成了他唇角的微笑。 林茉也忍不住跟着笑,快步走过去。 周向海一直看着她,看着她走到自己的身后。 听到她用娇娇软软的声音说:“咱们走吧。” 她说咱们。 11、第 11 章 林茉说话的声音很轻,尾音似乎已经飘散在微风里。 可不知道为什么,周向海听得很清楚。 她这是第一次说“咱们”。 周向海心头微跳,眸光转向林茉。 几乎是同时,林茉也微微仰头,也朝周向海看过来。 早晨的阳光照耀在她的脸颊上,投下完美的光影。她脸颊上细小的绒毛清晰可辨。 就好像-在等着人触摸。 周向海握着车把的手指动了动,到底是没做什么,转回头推着自行车往巷子外走去。 巷子尽头是一条黄泥土垫成的街,不算太宽,能容一辆骡子车经过还有点富余。 周向海推着自行车走到街中央,停下来,长腿迈过车座,支到另一边的地上。 然后,他不动了,显然是在等着林茉过去。 林茉的目光落在他屈起的长腿上,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扶住车座前方的铁架子上,轻轻一跳,跳到后车座上。 自行车被周向海稳稳地把着,纹丝不动。 林茉听见他说:“坐稳了?” “坐稳了,走吧。”林茉回答。 自行车行驶起来。 起先很慢,似乎在等林茉适应。 这条黄泥土街走到尽头,才是村里唯一的一条水泥路,也是村里唯一一条主干道。 等自行车转弯后,行驶到这条主干道上,车速才渐渐地快起来。 自行车带起一股风,吹在林茉的脸上、身上,并不凉,反而让人觉得很舒服。 林茉忍不住唇角含笑,目光落在道路两旁的不知名野花上,只觉神清气爽。 “再快一点!”林茉大声喊道。 周向海应一声,两条腿微微用力踩动脚蹬子。 他健壮有力,腿又长,几乎是在林茉一闪念之间,自行车就开始加速。 比刚才快了一点,但是还不够。 林茉又喊:“再快一点!” 这姑娘! 周向海轻笑一声,嘱咐林茉坐稳,脚下又加了一把劲。 啊! 林茉忍不住惊叫出声,她没想到自行车居然可以这么快。 庄稼、树、野花形成一片残影,在道路两旁一闪而过。这感觉竟然有点刺激。 “还可以吗?”周向海回头喊了一声。 林茉笑起来,“可以可以,就这个速度!” “好嘞!” 刚听到身后姑娘的惊叫声,周向海还有点担心。现在听到她的话,他也就放下心来。 自行车像离弦的箭往前射去。 经过周家所在的下水村,自行车的速度也没有丝毫减慢。车速太快,引起路边田地里劳作的村民们的注意。 有人喊刘翠,“刚过去的,是不是你家小叔子?后座上好像坐了个姑娘。” 自行车车速太快了,即便大家都本着吃瓜的心思,目光紧随着自行车,也只来得及看见一个背影儿。 那背影窈窕,尤其腰身非常纤细,好像一只手掌就能握住似的。 这姑娘到底是谁? 也不怪村民们诧异。 周家的二小子周向海长得好,不光是本村的姑娘,甚至外村的姑娘,都有闻风而动,上赶着要跟他处对象的。 可周向海一个看不上。 今天,周向海自行车后面居然驮了个姑娘,这就跟西洋景儿似的,吸引了村民们的目光。 听了这人一声喊,这一片地里劳作的人们,都纷纷看向路上。不过,就跟喊那一嗓子的人一样,其余人也没看清周向海自行车后座上的姑娘长相。 好奇之下,大家转向刘翠,“刘翠,那姑娘谁呀?你家小叔子的对象吧?” 和大家的好奇不同,反倒是刘翠这个当嫂子的表现淡然。 她无可无不可地应一声,说:“是隔壁村的,我小叔子的娃娃亲对象。” 村民们这才记起来,周向海是有个娃娃亲对象的。 好像叫林茉。 有亲眷在隔壁村的人,显然是知道内情的,忙着给大伙儿普及,“林茉么,我知道的。那姑娘娇气得很,听说在家里啥活都不干的。” 啥活都不干啊,这才村里可少见。 有人提醒刘翠留个心眼,“别那姑娘嫁进来,自己当大爷,全家可着你一个人儿使唤。” 刘翠哼一声,没说话。 全家使唤她一个人? 想得美! * 片刻工夫,周向海已经骑到了下水村村口,马上就要下坡了。 周向海朝身后大喊:“把好了!” 林茉手指用力,紧紧地握住后车座架子。 同时,她偏头,绕过周向海宽阔的后背,看到前面的坡。这个坡挺陡的,她有点紧张,又有点期待, 下一秒,自行车直直地往坡下冲去。 太爽了! 林茉忍不住双手张开,感受着风从脸上、腋下刮过的滋味。 最开始,周向海还担心林茉会害怕,但很快地,他就听到了身后姑娘的笑声,银铃一般,在耳边叮咚作响。 他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随着自行车行驶到坡底,车速也渐渐归于正常。 林茉回味这一路上风驰电掣的感觉,满足地深吸一口气。她感觉车速还在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在行进,忙道:“先停下来歇一会吧。” 周向海:“不用,我不累。” 他说话的时候,脚下的动作一点儿不受影响,自行车还是骑得飞快。 这个人! 林茉伸手,轻拍下他的肩膀,“停下来,歇会!” 话音未落,自行车的速度立刻慢下来,又匀速行驶一段距离,终于停下来。 林茉跳下车,说:“咱们在路边坐一会吧。” 从林茉的手拍上肩膀的时候,周向海感觉自己整个人的神经好像都集中在肩膀处。 此时还沉浸在其中,听见林茉的话,他顿了一下,半晌才说一声,“好。” 路边有水渠,并不很宽。水渠连着上游的水库。每隔十天半个月,水库都会放水,到时候水会沿着水渠流出来,经过各处田地,有需要浇水的,就在水渠豁口的地方引流出去。而这些豁口平时是用泥土封着的。 这会儿没人浇地,水渠里没有水,干巴巴的。 水渠边沿是水泥铸成,林茉找了一处相对干净的地方,正要坐下去。 斜刺里伸过一条手臂,隔空拦住她。 “等一下。” 周向海说着,从旁边地拔一把草,攥紧了当成扫帚,扫掉水渠边沿上的浮土。末了又吹了吹。 最后才直起身子,对林茉说:“坐吧。” 林茉看着那处比方才干净了许多的边沿,慢慢坐下去。脸颊上却忍不住出现两个浅浅的梨涡。 周向海在她旁边坐下,和她隔着大概一个小臂长的距离。 平心而论,对于定了娃娃亲、且很快就要正式定亲的两个人来说,这个距离属实有点远。 但,林茉觉得很舒服。 她的目光流转,慢慢地移到旁边坐着的周向海身上。 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真的有点累了,他的额头上显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子,在他小麦色的健康肌肤上,闪着光似的。 林茉看了一眼,便转回头,目光落在对面的田地里。 对面种了西瓜。 “再过两个月就能吃了,到时候我带你来。” 耳边陡然响起低沉醇厚的男中音,林茉点点头,“好呀。” 如果搁以前,瓜地里的瓜都是要归生产队。 如今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田地的种植权归家庭所有,只要每年按照比例给队上交公粮就行。 这块瓜地也是如此。 林茉当然吃过西瓜,但在瓜地里直接吃,这还是第一回。她立刻来了兴趣,问道:“那什么时候能熟呀?” “你想吃?” 听着身边人难掩急切的声音,周向海忍不住回头看她,眉梢眼角是少有的戏谑。 林茉:“当然想吃。难道你不想?” 周向海正好开口说话,便听到一阵咕噜咕噜的响声。他有点不自在地闭上了嘴巴。 林茉愣了一瞬,噗嗤一下笑出来,指着周向海问:“你饿了!” 也是,这么大个子,早晨只喝了一碗粥,吃了点咸菜和拌黄瓜,能吃饱才怪。 周向海轻咳一声,没说话。林茉却发现他的耳朵似乎有点红。 这很少见,毕竟,在她和他有限的交往时间里,他一直都是充满了攻击性的,敏锐的,像随时可以冲锋陷阵的战士。 这还是第一回,林茉看到他露出这样尴尬的神情。 林茉生起戏谑之心,故意说道:“你也不提前说要来吃饭,要不然我娘肯定给准备好多吃的。” 周向海:“原来没打算去你家吃的。” 不想去她家吃,却没在自己家吃,这个人…… 突然,林茉想起什么似的,睁大了眼睛,“啊,对不起,我真的给忘记了!” 他昨天说过的,早晨七点过来接她,两个人一起去县城吃饭。 可林茉昨天想七想八的,把这茬给忘记了。 早晨周向海出现在林家,林茉就更是没有机会想别的。 “哎呀,你怎么都不说的。我刚才还让你骑那么快!” 林茉有些懊恼地皱起眉头,脸上都是歉意。 周向海:“没事,我不饿。” 怎么会不饿呢! 林茉也不歇着了,说要赶紧去县城。 县城国营饭店有吃的,先把周向海的肚子填饱再说。 接下来的一段路,坐在后座上的林茉一直沉默。 心里却十分矛盾:一方面,她想快到到县里,好给周向海买点吃的;另一方面,她又不忍心催促饿肚子的周向海快点骑。 林茉几次张嘴,但看着近在眼前的宽阔脊背,她最终什么都没说。 12、第 12 章 到了县城,日头渐渐上来,明晃晃地照在人脸上,眼皮上。 日光有点刺眼,林茉伸胳膊挡在自己的额头上,从这个临时搭好的“凉棚”往道路两边望。 路边大部分都是民居,店铺很少。即便是有,也都是国营的。没什么可选择性。 路上的行人也不多,穿着朴素,多深蓝、灰色、军绿色,偶有穿得略微鲜艳一点的,基本上也都是年轻的姑娘。 充满朝气的年轻姑娘、穿得又鲜艳,总是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 其中,尤以林茉为最。 其实她今日穿的衣服不算顶鲜艳的,一件淡蓝色的的确良衬衣,深蓝色裤子。 但她身材窈窕,尤其腰身极为纤细,走起路来袅袅婷婷。 尤其她转过来,露出嫩白的时候;当她那清凌凌的眼波望过来的时候,谁都只晓得望她,忘记了看别处。 非得林茉走远了,看不清了,别人这才恋恋不舍地把目光收回来。 周向海何其敏锐,当然注意到了别人对林茉的关注。 他的感觉很复杂。 首先是自豪,但隐隐地,又很想把身后的姑娘藏起来,从此只让他一个人看。 林茉仿若未觉,她的目光在两边来回看,终于,她找到了。 “周向海,停一下!” 在嘈杂的人声、自行声、甚至孩子的哭闹声中、妇女们的吵嚷声中,周向海一下就捕捉到了林茉的声音。 他长腿一支,自行车应声停下。 林茉跳下车,回头说“你等我下”,便跑到路边的一家店铺里。 这不是国营饭店吗? 周向海正诧异,过了一会儿,林茉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个油纸包。 她走到他近前,把油纸包递过来,“给!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馅的,就买了两种。一种猪肉大葱,一种牛肉胡萝卜。” 周向海的目光落在油纸包上,里面两个白胖的大包子,正挨挨挤挤地藏在油纸包里。 一股肉香味儿直往他的鼻子里窜。 “你刚才就是给我买包子去了?” 周向海看看包子,又看看林茉,低声问道。 “对呀,你快吃吧。我来推车。” 林茉伸手把住了自行车的车把。 因为这个动作,她靠得有点近。 周向海的目光落在她粉嫩的脸颊上,怎么都看不够似的。 顿了顿,他说:“我自己推车就行。这个自行车太笨重,你推不动。” 她那么细伶伶的一条,腰那么细,身子那么柔,周向海都怕这辆自行车给她压倒了。 林茉:“那你吃着包子,怎么推啊?” 周向海没说话,一手拿着油纸包,低头咬一口,另一只手用力,自行车就往前去了。 林茉…… 好吧她理解不了身体强壮之人的世界。 于是这样,周向海一手拿包子,一手推着自行车走在见面,林茉跟在后面,距离他大约三四步的距离。 周向海走了几步,回头看她,“热不热?” 林茉:“还好。” 周向海抬头看看天,估摸现在差不多应该是八点半多,不到九点的样子。 两个人在路上到底是耽搁了些时间,日头渐盛。 林茉说她不热,但她原本白嫩的皮肤已经被晒得有点发红,周向海心里有点着急。 得抓紧时间进商场,不能让她这么晒着。 周向海三口两口吃完包子,抬腿上了自行车,“来,上车!” 今天的目的地是百货大楼,距离这里还有一段路程。若是周向海一个人,这么一手推自行车,一手拿包子吃,走快些,有个七八分钟也就到了。 林茉细胳膊细腿,走过去估计得一刻钟。 周向海舍不得。 林茉原本还有点担心周向海一只手把不住车把,两个人再摔着。等她跳上了车座,她就知道,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一只手又如何,压根不耽误骑车。自行车稳如老狗,且兼顾速度。 周向海甚至还能分出心神来,问林茉想买什么。 “给我爹买个新草帽,给我娘买个水壶,对了,还有给我侄儿买点吃的!” 原身大哥有个儿子,今年五岁。 原身虽然娇气,但对这个侄儿确实疼爱得紧。 林茉觉得,如果是原身来县城,肯定会给侄儿买点什么东西。她刚穿过来,不想改掉这个习惯,以免引起别人的怀疑。 周向海听到她提起的都是别人,不免有点心疼。 “你自己想要什么?” 周向海心想:大家都传闻林茉养得娇气。一般娇气的人,心里很容易只想到自己。但目前看来,完全不是这样。 林茉很细腻体贴。 他恐怕是捡到宝了。 周向海想到这里,脸上就不由得带了笑。 身后姑娘嘟嘟囔囔的,“衣服,我有啊,雪花膏也有,鸡蛋糕、花生瓜子,也有。这些我都有,不需要再买。” 这些东西周向海还算熟悉,家里的妹妹时常念叨。周向海猜到这些大概是姑娘喜欢的东西。 林茉说的是实话。 宋桂枝和林业旺提供给她的已经很多,即便和几十年后无法相比,但那是限于如今的时代和物质生活水平。从村里来讲,林茉的生活水平已经很可以了。 偶尔吃肉,家里断不了零嘴,有衣服穿,还都是七八成新的。 还要啥! 林茉觉得很满足。 周向海轻笑一声,不再说话。 就这么着,两个人到了商店。 林茉跳下自行车,抬头一看,只见店门顶上挂着一个匾额,上面五个大字“工农兵商店”,写得龙飞凤舞,也不知道是出自何人之手。 她走进去,一打眼是两溜柜台,由水泥铸成。柜台上面放着各色商品,柜台后面的墙壁上也都挂满了商品。 一眼望去,琳琅满目的。到无一例外都是带着时代的烙印。 “走,先去服装柜台。” 男人跟上来,低声说道。低沉醇厚的声音把林茉从走神中拉回来。 林茉下意识地转头,正好看到了男人剃得光洁的下巴和利落清晰的下颌线。 男人察觉到她的视线,低头看过来。 林茉忙转开目光,转回头来看着前方两溜柜台,目光游移,假装自己在找什么。 “不是要去服装柜台么!”她补上这么一句,好像这样就能完美解释自己刚才一刹那的走神。 男人轻笑,随手一指,“就在那里。” 林茉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顿时脸红了。 服装柜台就在右手边,即便是800度的近视眼,站在她这个位置也能一眼看到。 为了某种尴尬,林茉抬脚快步走向柜台。 身后男人亦步亦趋地跟着。 今天不是礼拜天,再说又是上午,县城的人大多数都在上班,村里的人在种地。所以来逛商店的人并不多。 只柜台前站了三四个人。 有的让售货员帮拿衣服,说自己要看看摸摸,有的手里已经有了衣服,在那里挑挑拣拣。还有的,跟林茉一样,没打算好自己要买什么的,双眼茫然地在墙上挂着的衣服上掠过。 林茉也往墙壁上看过去。 她看得很随意,毕竟确实不缺什么。可女孩子么,似乎天生就对衣服什么的没有抵抗力。 看还是想看的。 林茉的目光越过一件一件的黑蓝灰,突然,她的眼睛亮起来:墙壁的正中央,挂着一件鹅黄色的连衣裙。 鹅黄底色,上面印有点点白色碎花。白色小翻领,收腰设计。 售货员大概也知道这件衣服出彩,所以把它挂在墙壁的正中央。 林茉听到身边的人问连衣裙的价格,售货员说:“85块,三尺布票。” 话音未落,就听到一阵吸气声。 售货员:“这裙子正宗海市货,料子是‘的确良’的,布票只要一半。其实划算的。” 样式是真时兴,可85块也太贵了。 林茉的目光恋恋不舍地从连衣裙上转开,落在其他衣服上。 然而,这只是徒劳。 她的眼睛看着别的衣服,脑子里还想着那一件。 周向海也看向墙壁上的连衣裙。 他对色彩和款式什么的没有研究,然而只看这件连衣裙一眼,周向海就完全可以确定,这件衣服穿在林茉身上一定特别好看。 因为有了这件连衣裙,其他的衣服便再也入不了他的眼。 就像某人之于他。 周向海的目光从连衣裙上撤回来,落在旁边姑娘乌黑的发顶上,陡然开口,“售货员同志,麻烦你帮我把这件连衣裙包起来,开个票,我去交钱。” 13、第 13 章 周向海大概是有点挥霍的天赋在身上的。 买了那么贵的连衣裙还不算,他又带着林茉去了卖鞋的柜台。 林茉的目光略微在一双白皮鞋上多停留了几秒钟,再回头,周向海已经拿着票去收银台了。 接下来,他用同样的方法,给林茉买了雪花膏和凉帽。 给林业旺买了顶草帽。 林茉说自己家里的雪花膏还有多半瓶,周向海却只是不听。 买凉帽的时候,他的理由就更充足了。 “外面太晒,不戴帽子会晒黑。” 林茉怕晒黑。 她本来的皮肤也很白,和这具身体一样。防晒对她来说顶顶重要。 比如这样的天气,要是以前的林茉,肯定是要打遮阳伞、涂防晒霜才肯出来的。 为了防晒,这个理由对林茉来说已经够了,所以也就同意买凉帽。 只交钱的时候,她说啥也要自己给。 两个人推让之际,已经又不少人朝这边看过来。 周向海俯身,略微凑近了些,“林茉同志,我来付?” 他绝对是故意的。 林茉只觉耳朵一阵酥麻,心跳得厉害。 闪神之间,周向海已经交了钱。 周向海让售货员给找个袋子装东西。 刚才他对对象大方的样子,引起同为女性的售货员极大的好感。售货员一改对别人的爱答不理,直接给了周向海一个纸盒子。 盒子不小,装连衣裙、皮鞋,雪花膏还有富余。 凉帽么,也就不装里头了,林茉把它直接戴在了头上。 不得不说,人长得好看,怎么着都好看。 不戴帽子的林茉有一种好看,戴了帽子,两头乌油油的麻花辫子放到肩膀前面来,更显得俏皮灵动。 周向海一直看着她。 林茉被看得不好意思,轻咳一声说:“咱们走吧?” 周向海却没动,“给婶和小侄子买东西去。” “今天先不买了吧。” 林茉算是看出来,自己压根就抢不过周向海。再买东西,大概率还是周向海花钱。 今天已经花了他很多钱。 周向海早已看出来林茉的心思,也不多说什么,只是率先往副食品专柜走去。 林茉低喊一声,可周向海就跟没听见似的。明明之前她说句什么,他就立刻有反应的。 这人。 林茉无奈,只好跟上去。 副食品柜台上摆放着各色吃食,林茉心里想着小侄子喜欢吃什么,目光在奶糖、鸡蛋糕、芝麻饼等之间掠过,最后挑了一包江米条,和一包大白兔奶糖。 她拿起东西打算付钱的时候,周向海已经先她一步把钱和副食票递给了售货员。 副食品柜台和其他柜台不同,不用到收银台付钱,直接在这里交给柜台后面的售货员就行。 刚才林茉也是想到了这一点,觉得自己肯定可以抢过周向海,这才跟着过来的。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还是慢了一步。 * “售货员同志,刚才挂在那里的那条连衣裙呢?就鹅黄色的。” 韩玲玲急切地问道。 她进到商店的第一眼,就看中了那条裙子。 只是当时忙着陪陈军挑凉鞋,没顾得上。 买好凉鞋,韩玲玲一刻不敢耽误,来到服装柜台。 过来一看,那条连衣裙居然不见踪影了。 韩玲玲问这话的时候,心里还有一丝侥幸,猜测是售货员把连衣裙收起来了。 可售货员的话打破了她的希冀。 “那条连衣裙啊?刚刚卖了。喏,就那边那个女同志买走了。她对象对她是真舍得呀,85块,眼睛都不带眨一下就买了!” 售货员指了指不远处的副食品柜台。 韩玲玲倏地转过头,顺着售货员的手指看过去。 一眼,就看到了副食品柜台前站着的两个人。 那是一对青年男女。女的身材窈窕,腰肢盈盈一握;男的高大魁梧,脊背笔直。 只是一个背影,就让人忍不住被他们所吸引。 行,人还在就行。 韩玲玲着实喜欢那件裙子,想着不行的话就加点钱,把那裙子买过来。 可脚步刚一抬,就听身边的陈军喊了一声:“林茉。” 韩玲玲心里咯噔一下子,再仔细看那个姑娘,背影果然有点熟悉。 “算了,我不要了。咱们赶紧走吧,还得买肉呢。你不是想吃我娘炖的肉吗?” 韩玲玲心里突突地跳,回身强笑着,拉着陈军想出去。 可陈军却说:“你要不先回去吧,我碰到了熟人。” 说完,他也不管韩玲玲什么反应,快步朝那个窈窕的身影走过去。 韩玲玲气恼地跺脚,也跟了上去。 周向海从林茉手里接过奶糖和江米条,放到刚才售货员给的纸盒子里。 “咱们现在给婶子买水壶去。” 林茉把脑袋摇成个拨浪鼓,脸颊鼓鼓的。 “不去不去。” 她这样很可爱。 周向海忍不住笑,说:“这是最后一件了,买完咱们就走。” 林茉:“那也不去。” 刚才她算了算,已经花了快一百五十块了。 若是几十年后,这钱可能都不够两个人在一线城市吃一顿好的。 可是,在这个年代,一百五十块够村里三口之家一年的嚼用了。 而这些钱都是周向海出的,宋桂枝给的钱还静静地躺在林茉的裤兜里。 林茉着实不落忍。 周向海也不说话,只率先转身,打算去卖百货的柜台去。 故技重施。 林茉打定主意,这回咋也不跟去了。 就在这时,林茉就听身后有人喊她的名字。 “茉茉,真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 单单是听到这个声音,林茉就忍不住一阵反胃。 她转过身,盯着眼前这个戴眼镜的男人,“茉茉不是你叫的,请你自重。” 陈军的笑容僵在脸上,“不是,茉茉,我……” 解释的话卡在喉咙里,陈军看到了林茉身边男人的脸。 “是你?” 周向海没说话。 只目光下移,停留在陈军的右手手腕处,带着三分随意。 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别的,陈军只觉得右手手腕处一阵刺痛,忍不住往后退了两步。 怂样! 林茉噗嗤一声乐出来。 陈军顿觉没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走吧。” 周向海低沉的声音响起。 林茉说好。 “好”字的尾音将落未落,一条胳膊就虚虚地扶在了她的身侧。 距离她有几厘米的距离,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护着她,走出商店。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茉觉得外面的太阳似乎太烈了些。 照得哪哪儿都发烫。 林茉的脸也有些发烫,忍不住垂眸,视线自然而然地落到了身侧的胳膊上。 大约是感受到了她的视线,胳膊在空中停留了一会儿,缓慢地收回去。 胳膊的主人轻咳一声,说:“咱们去吃饭。” “吃饭就不用了吧。咱们回村吃。我娘肯定给咱们留饭了。” 吃饭就意味着花钱,林茉不是舍不得花一顿饭钱,而是经过几轮的“竞争”,她知道自己完全抢不过周向海。 小姑娘一脸认真,很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思。 周向海轻轻叹气。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先带你去个地方。” 林茉问去哪里,周向海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到了就知道了。 于是,林茉更加好奇。 等她再一次从自行车后车座上跳下来,看到周围和别处毫无二致的民居、胡同,不免有些诧异。 “这什么地方?” “这是——” 周向海凑近了林茉的耳朵,压低声音说,“这是黑市。” 一两年以后,经济就会逐步放开。可现在还是计划经济,“黑市”是个禁.忌。属于那种几乎人人都知道它的存在,但人人都忌讳叹起的事物。 所以,周向海这样不是故意的,是因为真的不能被别人听到。 可即便是知道,林茉还是忍不住耳朵一阵发烫。 他是火种吗? 林茉的心突突地跳。 她不知道,另外一个人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周向海不得不转移注意力,强迫自己看向了前面的巷子口。 “就在那个巷子里,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来。” 林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巷子平平无奇。 和旁边的几条巷子并没有什么不同——至少在外面看是这样。 不过,当她进入到巷子里,林茉就发现大大的不同。 这条巷子人有点多。 估摸最多可容两辆自行车并排行驶的巷子里,每隔三四步就有一个人。或站或蹲。 其中大多数都拎着一个竹篮子,上面用白布遮盖。谁也看不清篮子里装了什么。 还有的,就像林茉和周向海这样的,从巷子外走进来。 林茉一进来,立刻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不管是过来寻买主的,还是要买东西的,都把目光投在她身上。 小姑娘太好看了。 浅蓝色上衣,深蓝色裤子,头上还戴了一顶凉帽,两根麻花辫子。俏生生地走进来,和破旧的巷子格格不入。 周向海身子错一下,挡在了林茉身前。 低声道:”跟着我,别离开。“ 此时,周向海有点后悔把林茉带进来了。 黑市里鱼龙混杂,不是她该来的地方。 林茉其实一点不害怕,相反,她还很好奇。 她只在电视上见过黑市,实际生活中可没见过。 不过,听到周向海的提醒,她只好把目光收回来,老老实实地跟在他身后。 “你可别再买什么了!”林茉低声提醒道。 “不买,我今天来卖东西的。” 周向海手臂后弯,虚虚地护在林茉前面。 跟在商店里差不多。 林茉不禁抿嘴笑起来。 14、第 14 章 林茉被周向海护着,从巷子口这一头进去,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周向海的眼神四处搜寻,当他碰到某个人,停住了脚步。低声问了一句:“要不要收音机?” 林茉竖着耳朵听,就听那人说:”不要了。“ 周向海便继续往前走。 又越过几个人,他再度站住,问迎面走来的中年男人,“要不要收音机?” 中年男人看了周向海一眼,“你有?” 周向海嗯一声,说:“有。比市面上便宜。” 中年男人狐疑地端详着周向海,问:“你怎么弄到的?” 周向海:“自己攒的,质量过硬。” 中年人:“你攒的?” 周向海说不是。 “我一个朋友,他托我找买主。” 中年男人哦一声,再度看了周向海一会儿,问:“我暂时不要,不过我有个亲戚可能需要。要不你给我个联系方式?” 周向海:“我几乎天天都来这里,您要是想找我,来这儿就行。” 中年男人应了,仔细端详周向海,似乎想把他的面容记住。 林茉在后面看着,隐隐觉得不妥。 之后,中年男人越过周向海,往前走去。似乎并没有把刚才的事放在心上。 林茉心里忐忑,在身后扯一下周向海的胳膊,说:“我怎么觉得那个人有点奇怪?” “嗯?” 周向海站住,回过头来看着林茉。 林茉自顾自地解释,“他刚才看了你很久,似乎想记住你的脸。” 周向海凝眉,看了林茉好一会儿,目光中渐渐带了欣赏。 他这个对象还真的很聪明。 “现在说话不方便,一会儿出去我告诉你。” 说话的时候,周向海微微低头,向林茉凑近了些。 他又这样。 林茉强迫自己专注于听他说的话,可耳根子还是不争气地红了。 周向海的心也扑通扑通跳,尤其当他看到她白嫩的脖颈的时候,目光像是被烫了一下似的。 这种感觉很陌生,他从来没有过的。 有点不自在,但——又让人欲罢不能。 所以,他才会一次又一次地,利用说话的机会靠近她。这种想法很隐秘,不能宣之于口。 而当他站直身子的时候,还有些恋恋不舍。 为了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周向海转身,继续往前走,同时也继续寻找目标。 终于,他看到了在巷子里来回逡巡的年轻小伙子。 周向海走过去,问:“要不要收音机?” 小伙子眼睛一亮,“你有?” 周向海点点头,“不过是攒的。” 小伙子有些失望,“自己攒的啊……” 看样子是要打退堂鼓了。 “同志,你结婚要用吧?” 突然响起来的清脆女声,迅速吸引了那个小伙子的注意。 他抬头,眼神被晃了一下。 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姑娘,皮肤是少见的白皙。五官是少见的精致。 这样好看的人,似乎不应该出现在这巷子里。 面对这样的美人,小伙子说话有点结巴,“对,对的,是结婚用的。” 方才周向海说话的时候,林茉已经悄悄地把小伙子打量完了。 小伙子精神头很足,满面红光的,一看就是最近有喜事。他手里还拎着个网兜,网兜里有各色糖果,还有一个大红色的洗脸盆。 这个配置,是要结婚没跑了。 此时她胸有成竹,说:“结婚得花不少钱的,能省一毛是一毛。自己攒的收音机不影响使用,还比牌子货便宜不少。划算得很。” 林茉说话条理清晰,尤其她说到省钱,显然十分打动小伙子。 小伙子不免有些意动,问周向海:“真的能听?质量没问题?” “当然没问题!不能听你拿来,我们给你修。” 不等周向海回答,林茉就抢先说道。 周向海含笑看她一眼,回过头来补充道:“对,我们终身保修。你放心用。” 小伙子放了一点点心,但还是拿不定主意。 毕竟这收音机不便宜。 若是买回去不能用,或者用几天没声了,这钱就白花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还不如多花点钱从商店买。 林茉一直观察着他的表情。 见他凝眉做思索状,继续劝道:“商店的收音机货不好等。即便来了货,还得排队,也不一定能买到。到时候你结婚还赶趟吗?” 那当然是不赶趟了。 否则小伙子也不能来黑市碰运气。 结婚对象条件很不错,陪嫁不少。 他家也不能落了下乘。 三转一响必须配齐的。 本来是找了人,托了关系,定好了一台收音机。 可那个人临时调离,不负责电子产品柜台了。 自然,收音机就泡了汤。所谓人走茶凉,不外如是。 小伙子正发愁呢。 后天就是结婚的正日子。到时候三转一响,少一响,那也太没脸了。 “行,我买。多少钱?” 小伙子终于下定了决心。 林茉看向了周向海。 周向海:“商店里卖120块,还需要票。我自己攒的,不跟你多要,给80吧。” 80块,这个价格很公道了。 小伙子很满意,点点头,就要从兜里掏钱。 周向海按住他的手,“我今天没带货来。这样,你下午三点钟还在这里等我,到时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周向海其实原本没想着卖东西,今天他打定主意专心陪着林茉。 只是他看林茉很舍不得花钱、似乎觉得他买了今天的东西,明天就要揭不开锅似的。 周向海就有点不忍心。 所以,才想着到黑市来碰碰运气。 没想到,还真让他给碰着了。 周向海没有带货出来,这个小伙子也理解。 黑市毕竟不是正途,谨慎点没毛病。 两个人约好下午不见不散,周向海便带着林茉继续往前走。 巷子窄,又出于保护林茉的目的,周向海还是继续把她护在身后。 又走了几步,周向海在一个男人跟前停下来。 这男人长得很普通,五短身材。 他应该是认识周向海,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问道:“这几天没见你过来呀?” 周向海含糊的应了一声,问道:“最近有女士手表吗?” 五短身材的男人很诧异,“你怎么想起来买女士的?” 话音未落,便看到了周向海身后的林茉,他露出恍然大悟的笑容,说:“给你对象买的吧?有有有,过几天就到。这样,你后天过来,早点儿来,到时候你先挑。” 周向海还说行。 带着林茉继续往前。 身后男人甩过来一句,“兄弟福气不小呀!” 这姑娘长相身材,县城里也是独一份儿的。 周向海明白他的意思,朝后挥了挥手,并没有回头。 脸上却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林茉也听懂了男人的意思,不禁有些脸红。 只是现在还另有一桩事更重要。 林茉忍住羞涩,扯周向海的胳膊,“不要再花钱了,我不要手表。” 林茉可以肯定,自己不是自作多情。 周向海自己不可能戴女表,他倒是有个妹妹,但还在上高中,可能不适合戴手表这种金贵东西。再说了,如果他想给妹妹买,也不会选在今天,在她的面前。 果然。周向海停住脚步,回头看他说:“你需要一块手表。“ 这个理由,竟然让林茉无法反驳。 林茉确实需要一块手表。 几十年后随处可以看时间,手机上路过的街边的大屏幕是公交车上地铁站上,只要你想,一抬头就能知道现在几点几分。 所以穿书进来以后,林茉非常不习惯不知道时间的感觉,就好像一整天都过得有点迷糊。 需要是需要的,但满足需要就要花钱。 周向海今天挥金如土的姿态,给林茉吓着了。 不能让在这里继续逛了。 林茉一狠心,拉住周向海的胳膊转身往回走。 等周向海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林茉拉着往回走了好几步。 他低头看着拉着自己胳膊的那只白皙小手,一时竟然忘记了挣扎,就这么着,被林茉快速的拉回到巷子口。 出了巷子口,林茉才松开周向海的胳膊,站着微微喘息。 这身体还是有点虚弱,以后得多运动才行。 周向海看着她因为快走而透红的脸颊,心疼地嘱咐,“累了吧?下次别走这么快了。” 林茉哼一声,“不走得快些,说不定你又要花钱。” 原来是为了这个。 周向海轻笑。 “怎么你不想要手表?” 要,还是想要的。 林茉想了想,说:“手表,买也行。但钱算我借你的。” 林茉刚才在黑市转了一圈,发现里面是真的红火。 大家对物质的需求还是有的,只受限于各种票据,无法从正规渠道买到。 林茉隐约有个念头,她也要来黑市卖点什么,赚点小钱。 这样的话,慢慢攒,总能攒出来一块手表。 林茉沉浸在自己的设想中,并没有发现,在她说完这句话以后,周向海就陷入了沉默。 他沉默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若无其事地提议,“时间不早了,咱们先去吃饭。” 林茉说行。 同时,她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周向海没有反驳,说明他接受了自己的提议。 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林茉暗自回想刚才在黑市上看到的情景,仔细考虑自己可以做点什么小生意。 早点开始做生意,也可以早点攒够手表钱。 15、第 15 章 “收音机是你自己攒的吧?” 周向海点点头,眼底漫出点点笑意。他就知道,林茉聪明得很,这点小把戏早就被她看透了。 两个人此时已经坐在了国营饭店里。这是一张靠窗户的桌子,阳光洒进来,其实有点热。 但林茉就喜欢坐在窗户边上,周向海也就由得她。 饭菜还没有上来,林茉趁这个机会把心底的疑问都问了出来。 她问:“那你是学过电工吗?” 或者类似的什么知识,反正就是学了以后能够组装收音机的知识。 “那倒是没有。就偶然捡到一本书,书里有电路图。” 林茉眨眨眼睛,问:“就看着那个电路图,你就装好收音机了?” 周向海:“也没有。” 就说嘛,哪里有人这么聪明的。事先没有一点基础,只看电路图就会装收音机! 不可能的。 这个意料之中的答案,让林茉没有那么挫败了。 然后,她就听见周向海说:“失败了一次。” 林茉…… 她不死心地问:“失败了一次,然后呢?” 周向海:“然后就装好了。” 然后就装好了,就装好了,装好了。 这就是未来大佬的大脑和动手能力吗? 果然,像她这等凡人是无法理解的。 恰在此时,饭菜被端上来。 周向海还是沿用了今日一贯的作风,两个人,他竟然点了三个菜,还有一个汤。 林茉看着明显比十几年后实诚许多的菜量,认命地叹一口气,拿起筷子猛吃。 周向海像是看出来她的想法,说道:“这几个菜我都吃过,做得很不错。所以都点来让你尝尝。” 林茉哦一声,没有抬头,继续猛吃。 如果吃不完,倒是可以打包。只是有个问题:这年代没有打包盒。 这就有点难办了。 胡思乱想之际,林茉碗里多了一块红烧肉。 她抬头,对上了周向海含笑的眼睛,“多吃点。” 林茉其实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不过,既然这是周向海给夹的,林茉也不好再给人夹回去,只好吃了。 吃完这块肉,她又喝了一碗汤。 汤是普通的西红柿鸡蛋汤,味道还不错。 喝完汤,林茉放下了碗筷。 周向海看她,“你这就吃饱了?” 林茉点点头,有点不好意思,“实在吃不下了。” 总共三盘菜,各自都剩下一大半。汤大概还有四分之三的样子。 林茉也想多分担点,但她能力有限,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然后,她就慢慢地瞪大了眼睛。 只见周向海风卷残云一般,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把所有的菜都吃完了,最后把那盆汤端到面前,也不往碗里盛,直接用汤勺舀着喝。 很快地,汤盆见了底。 林茉长大了嘴巴,盯着周向海猛瞧。 半晌,她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没撑着吧?” 周向海用菜盘子里最后一点汤汁蘸着馒头,放在嘴里,嚼两下,咽下去。 这才回答林茉的话,“没有。” 林茉仔细观察他表情,见其中没有任何勉强的意思,也就放下心来。 放下心来之后,她脑中灵光一闪,看着周向海道:“所以,你早晨喝了粥,吃了包子,其实也并没有吃饱,对吗?” 周向海嗯一声。 原来如此。 看来这人本来饭量就大。 “咱们走吧。下午还要再来一趟,送收音机。” 林茉点点头,站起身来。 周向海站桌旁等着她。 这会儿林茉站起来,微微仰头,只看得到他的下巴和宽阔的脊背。 他这样高,比一般人都要高,身体又这样健壮,饭量大也是很合理的。 那么他最开始慢慢悠悠地吃饭,等她放下筷子,才肯发挥出自己真正的实力,就是在等她吃完了。 这么一想,林茉只觉得心里甜丝丝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饭店,周向海踢开自行车支架,不经意见回头看,就看到林茉双颊深深的酒窝。 视线再微微上移,她笑得眉眼弯弯。 这姑娘,笑起来的时候是真好看,也特别感染人。 周向海不知道她笑什么,但忍不住也想跟着笑。 回去的路上,周向海骑得很快。 林茉是很喜欢这种飙车的感觉的,耳边风声呼呼,就连热辣辣的太阳似乎也在快速的飞驰中变得温和了些似的。 她忍不住像来时一样,张开了双手,闭上了眼睛。 突然,头上一轻。 林茉睁开眼,伸手往头上摸,空空如也。她忙回头看,只见新买的凉帽已经落在距离他们几十米远的地方,这个距离还在迅速拉远。 “我的帽子掉啦!” 林茉喊。 自行车没有立即停下,而是渐渐减速,又往前行驶了十几米,这才停下来。 周向海:“你在这里等着,我回去拿。” 林茉跳下车后,他调转车头,飞一般地往来时路上疾驰。 似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周向海已经回转来,自行车停在林茉跟前。 他一条腿支住自行车,手里拿着帽子,朝林茉伸过来。 林茉伸手去接。 他却避开。 林茉不解地看着他。 周向海双手往上一抬,帽子落在林茉的脑袋上。 他的手法那样轻,林茉的心却重重地跳了一下。 只听他道:“你自己整理一下。” 林茉听见自己说好。 周向海转回头,看着前方,嘴角上翘。 身后窸窸窣窣,继而自行车微微动一下,身后娇娇软软的声音响起,“走吧。” 这回,林茉不戴帽子了。 “你快点骑就行!” 周向海回了一下头,见到林茉因为晒而发红的脸颊。他嗯一声,脚下更加使力。 林茉这才知道,去县城的路上,周向海并没有尽全力。 自行车的车速再一次颠覆了她的认知。 从县城回来,先经过周向海所在的下水村。到村口,林茉就说要下来。 “我自己走回去就行,你赶紧取收音机去。” 周向海不答应。 “送完你也来得及。” 他嘱咐林茉不能自己跳下去。 林茉心里焦急,只不知道现在几点。这也让她更加感觉到,自己很需要一块手表。不仅她需要,周向海也是需要的。 没手表太不方便了。 等林茉在家门口和周向海告别,跑回家里一看:两点十分。 周向海回家取收音机再去县城,完全可以来得及在三点以前到达黑市。 宋桂枝正在睡午觉,听见动静来到东屋,见自己闺女一边盯着柜子上的闹钟,一边喘粗气。 忙问怎么了。 林茉气喘吁吁地回答:“没事。娘,我就是跑累了。” 她从门口跳下车,就小跑着回到屋里,可不就是跑累了嘛。 宋桂枝不明所以,免不了唠叨两句,“你说你,着急什么,看给累的。给你晾了蜂蜜水,等我给你拿去。” 说着,宋桂枝便风风火火地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回来,手里拿着个瓷碗。 瓷碗递到林茉手里,“快喝吧,不凉不热刚刚好。” 林茉接过来,冲宋桂枝甜甜一笑,“还是娘最好了。” 很奇怪,林茉撒娇的时候,一点儿都没觉得不自然,就好像她已经这样做无数次了。 宋桂枝对小闺女的撒娇向来没什么抵抗力,见林茉如此,她也就不唠叨了,略显粗糙的手一下一下地轻拍林茉后背。 林茉觉得舒服得不行。 喝了蜂蜜水,嘴巴里也是甜丝丝的。 又喘口气,林茉拉着宋桂枝走到炕沿边,让她看今天买的东西。 其实,刚才宋桂枝就看到炕上堆了好多东西,一看就知道是今天到县城买的。 只林茉在的地方,宋桂枝满心满眼都是小闺女,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现在,宋桂枝被林茉拉过来,不由惊讶道:“怎么买了这么多?” “是哦。” 林茉一面应着,一面打开纸盒子。刚才这东西被周向海放在网兜里,挂在车把上。要不然还真不知道该咋拿了。 打开纸盒子,宋桂枝见了里面的东西,更是惊讶。 “这裙子,的确良的吧?哎,样式也好!” “还有白皮鞋?这可不耐脏。” 耳边听着宋桂枝絮絮叨叨,林茉的身心渐渐放松下来。顿时觉得一阵疲累。 林茉干脆坐到了炕上,指着那一堆东西说:“这些啊,都是周向海买的。” 宋桂枝:“都是他花的钱?” “可不是呀!” 提起这个,林茉就有点气哼哼。想起在商店里,她使出浑身解数都抢不过他,不由一阵气闷。 宋桂枝嗔怪地瞪闺女一眼,“咋的,瞧你还不乐意了?你给人家买东西没?” “还给他买东西呢!” 林茉气恼皱起眉头,“他啥都不让我花钱。” 宋桂枝哈哈笑起来,身后在自己小闺女毛茸茸的脑袋上揉一把,“你这傻孩子。” 男人肯给自己花钱,证明他在乎这个女人。这一点,宋桂枝是过来人,哪里会不知道呢。 但看自己小闺女这样,好像有点不高兴呢。 宋桂枝也顾不上看东西了,忙挨着林茉坐下,“跟娘说说,你咋想的?” 林茉垂下眼眸,“也没咋想,就觉得今天花了他不少钱。” 宋桂枝看着她一会儿,突然问:“你是不是对周向海不满意?” “哪里有!” 林茉想也没想就否认。 周向海人品好,长得帅,个子高,身材好,而且很聪明。以后还会很有钱。 哦不,他现在就挺能挣的,只看个电路图就能攒一台收音机,转手就是80块。 80块啊,在这个年代可以供三口之家一年半的嚼用了。 周向海下午就可以拿到,那么轻轻松松的,80到手了。 这样的人,她怎么会不满意呢? 简直太满意了好嘛! 林茉张了张嘴,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直说。面对宋桂枝探究的眼神,林茉忍不住低下头。 宋桂枝就心里有数了。 “既然如此,你就不好太跟人家见外了。以后都是一家人,算那么清楚伤感情。” 这样吗? 林茉一时迷茫。 16、第 16 章 原本林茉还没觉得有什么,可被宋桂枝这么一说,她猛然想起当时周向海的反应。 自己说要攒钱还他的时候,周向海突然就不说话了。 后来,他也没再提起这件事。 估计是心里不舒服了。 林茉回想当时情景,问宋桂枝:“娘,如果我说要还你养我的钱,你会怎么样?” 宋桂枝狠狠地瞪自己闺女,“打你!给你屁.股打开花!” 林茉笑起来,挽住宋桂枝的胳膊,就势靠在她肩膀上,“娘舍不得。” 宋桂枝哼一声,“怎么舍不得,我肯定舍得!” 虽然这样说着,到底揽住了小闺女的肩膀,轻轻拍了又拍。 林茉只是抿嘴笑。 所以,心里有她的人,对她好是不求回报的。 从小到大,这样对林茉的也就只有爷爷奶奶。亲生父母恨不得跟她撇清关系,叔叔姑姑视她为累赘。 宋桂枝是真心对她,却也是托了原身的福。 那么周向海呢? 他是真心的吗? 一时之间,林茉心思烦乱,连屋里进了人都不知道。直到一个小炮仗撞进她怀里,喊她“小姑姑”,林茉这才回过神来。 低头一看,只见一个小男孩抱住她腿,抬头仰望她。 “小姑姑,你可回来啦,山山很想你!” 小男孩清脆的童音让林茉有些发怔,不禁求助地看向宋桂枝。 她还真的不习惯和除了宋桂枝以外的人如此亲近。 还不等宋桂枝说什么,一个圆脸女人就进来了。 她紧走几步扯住山山的胳膊,说:“别闹,你小姑身子弱,再被你撞坏了。” 这么一说,林茉也就知道女人的身份了。 她笑着喊嫂子,又问对方啥时回来的。 看着小姑子灿烂的笑脸,李红梅一时愣住,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回答道:“早晨在娘家吃了饭回来的,不过那时你不在,听说是去了县城?” 林茉:“是去逛了逛,对了,我买了点吃的。” 吃的是给原身的侄儿买的,也就是眼前这个小家伙。这么想着,林茉也就自然而然地垂眸看去。 山山一听有好吃的,顿时眼睛一亮,乌溜溜的大眼睛笑成一弯月。 “小姑姑真好,最喜欢小姑姑!” 胖乎乎的小胳膊用力,竟然把林茉的腿抱得更紧了些。 林茉扎着双手,一时有些无措。 但小家伙不仅抱着她的腿,还把小脑袋拱来拱去,嘴里喃喃,“小姑姑真好,小姑姑真好!” 这一句话来回地重复。 林茉扎着的双手终于落下,自然而然地落在了山山的肩膀上。小家伙大约是被家人养得很好,肩膀上也有肉,隔着衣服都感到一种肉乎乎的触感,很舒服。 林茉就顺势轻轻捏了捏,说:“小姑姑买了奶糖和江米条,快去吃吧!” “嗯嗯!” 山山抬头冲林茉龇牙一笑,放开她的腿,跑去炕边。 宋桂枝早笑着拿了吃的,左手江米条,右手奶糖,问孙子想吃哪个。 山山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选择了江米条。 他胖乎乎的小手抱着一大包江米条,眉开眼笑地端详半天,抽出一只手来,拿一根江米条。 却没有放在自己嘴里,而是蹬蹬蹬地跑到林茉跟前,“小姑姑先吃!” 林茉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江米条,和那一只肉乎乎的小手,低头,咬住江米条。 咯嘣一声,她咬断一截,嚼几下,“山山给的果然好吃!” 山山眨眨大眼睛,问:“真的吗?” 林茉:“当然是真的!小姑姑以前也吃过江米条,可都没有山山给的好吃呢!” 和小孩子说话,她不自觉地又放柔了语气。 她的嗓音原本就很柔很软,此时刻意再度放柔,更是让人听了无比舒服。 山山信以为真,笑起来。 林茉也忍不住跟着笑。 倒是李红梅多看了林茉几眼。 她越发觉得,小姑子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以前,小姑子也疼山山,但不像现在这样。 李红梅看着林茉眼中透露出的真切笑意,最后自己也忍不住跟着笑。 算了不想了,管她的。小姑子现在真心喜欢山山,她这个当娘的高兴还来不及呢。 当儿子山山喂完了小姑,喂完了奶奶,最后来到李红梅跟前,送上江米条的时候,李红梅就问了。 “山山,刚才你为啥先给小姑姑吃呀?” 山山振振有词,“小姑姑最好看!” 李红梅…… 这话好像还真的无法反驳。 林茉没想到山山会这么说,一时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她也发现了,山山被大家教得很好,就拿刚才吃江米条来说,小孩子家哪里有不爱吃甜食的。可山山就是能克制住自己,先给大人吃。最后自己才吃。 以前林茉以为自己不喜欢孩子。 现在她发现,自己只是不喜欢熊孩子,像山山这样懂礼貌又长得好看的小家伙,她喜欢得很嘞! 大家又说了几句话,看看时间差不多,宋桂枝就说该上工了。 李红梅便牵起山山的手,打算一起去上工。 刚走到门口,山山突然转身,冲过来,抱住林茉。 他抬起一双大眼睛望着林茉,奶声奶气地问:“小姑姑,我想跟着你!” 李红梅忙道:“可别,你这个皮猴子,回头给你小姑姑闹累了。” 山山转头,对李红梅认真地说:“娘,我不是皮猴,我是山山。” 林茉噗嗤一声笑出来,揽住山山,抬头对李红梅说:“嫂子,天儿太热,小孩子跟去怕中暑了,就让山山跟我在家吧。” 天儿热,李红梅也知道啊。 其实她也舍不得把儿子带去地里受煎熬。 她素来知道自己小姑子娇生惯养,高兴的时候逗弄一下孩子还行,让她看孩子,恐怕是不成的。再加上可之前宋桂枝没主动提,林茉也没主动提,李红梅也就不好提。 现在听林茉主动提出要照顾山山,李红梅别提多高兴了。 但想到以前的事儿,李红梅还是推辞,“算了,还是让他跟着我。” “不嘛不嘛,山山要跟着小姑姑。” 小姑姑漂亮得很,身上还香香的,而且山山觉得,小姑姑的笑起来比以前好看多了。 他喜欢小姑姑,要一直和小姑姑在一起。 “嫂子,让他留下吧。我会好好照顾的。” 林茉望着李红梅,颇有些郑重地说。 家里人人都干活,林茉也不好意思偷懒。但让她大热天的去地里干活,一来身体和意识都不熟悉农活咋干,去了,说不好是帮忙还是捣乱;二来,这身体多年不曾下地,再中暑啥的,不划算。 但她也不想直接当米虫,所以就想着在其他方面多承担一些。 比如带孩子,再比如做饭。 把山山留在屋里,李红梅和宋桂枝相继走出院子。 很快,院子里传来说话声,西屋的门吱呀一声打开,说话的人多了男人的声音。 “是小妹回来了?”这是个男人的声音,听着年纪不大。 “是啊!小妹说今天她带山山。” 这是李红梅的声音,语气里有欣喜。 林茉不禁伸长了脖子往外看去,只见一个身材适中的男人正背对着窗户这边,弯腰拿起锄头抗在肩膀上。 林茉抿了抿嘴唇,跑出门去,喊了一声“哥”。 听到声音,林义迅速回头,对林茉一笑。 终日风吹日晒让他的皮肤呈现一种微黑的颜色,倒更显得一口牙白得耀眼。 “小妹,听说你今儿去县城了,咋样?周向海对你还行吗?” 提起这个,林义神色郑重起来。 林茉就觉得,如果自己说一句周向海对她不好,眼前的这人立刻就会扛着锄头找对方干仗去了。 “很好呢,哥你放心。” 林茉眨眨眼睛,眼中一点湿意顺势被她憋回去。 “你呀你,瞎想什么!向海对咱茉茉好着呢!” 收拾好了的宋桂枝走出院子,听到兄妹两个的对话就不乐意了,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 林义:“娘,我就问问而已。” 说完,他继续仔细端详妹妹的神色。 他早就知道自己妹妹有个娃娃亲对象,也曾偷偷去看过好几回。后来长大一些,他懂事了,便几次去隔壁村打听。听说周向海人品不错,就是不爱说话。 林义以前不知道,结婚后,他是过来人,便知道男人除了人品好,还得知道对老婆好,才不算嫁错了人。 今早回来,他听说妹妹跟周向海下县城去了,心里就一直放不下。 如今妹妹回来,他有心仔细问问,却碍于别人都在,且他是当哥哥的,有些话也不好问。 于是,只好说:“那行,哥先下地,晚上回来跟你说。” “嗯。” 林茉笑得眉眼弯弯。 一回头,林茉看到了林业旺头上破旧的草帽,“哎呀,我给忘了,爹等一下!” 说着林茉转身跑回屋子。 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一顶草帽。 她走到林业旺跟前,示意对方低头。 林业旺看看草帽,又看看小闺女,又看看草帽,有些不可置信。 “爹,您低一下,我够不着!” 林茉娇嗔着喊。 在旁边的宋桂枝推了自己老头子一下,“快点儿,闺女让你低头呢!” 这是高兴傻了吧! 林业旺可不是就高兴傻了。 戴着闺女给买的草帽,走出门去还是一脸地笑,脚步都有点不稳了似的。 宋桂枝在后面看着晃晃悠悠,跟喝多了似的老头子,简直不忍直视。 “爹娘哥嫂再见!” 林茉在身后冲他们摆手。 一错眼,她看到了宋桂枝手里拿着的水瓶。 那其实不是真正的水瓶,是个输液瓶子,容量250毫升,村里人都拿这个带水喝。小孩子们上学也拿它当水壶。 但林茉想给宋桂枝买个真正的水壶。 今天本来能买的,后来被陈军的打扰,就没有买成。 少不得过几天还得去一趟县城。 林茉心里有小小的愧疚。 所以傍晚,在家门口,看到有人递过来一个崭新的水壶,林茉很是惊喜。 男人站在满头彩霞里,额头挂着汗水,“你看看,婶子是要这一种水壶吗?” 林茉忙点头说是,一面伸手去接。 水壶其实不算小了,只那人的手掌太大,几乎把整个水壶包裹进去。所以林茉拿水壶的时候,不可避免地碰到了他的手。 粗糙的触感,火热的温度,似乎从指尖一直烫到她的心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