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小绣娘的发家路》 第1章 第1章 这是一处郊外野地,方圆十里都没有人家居住。 荒草丛生,只有几棵野树在萧瑟的秋风中摇曳,几只浑身漆黑的乌鸦在天空中盘旋,一片凄凉。 山坡的高处有一处的山神庙,墙角的一侧有些坍塌,断壁残垣,一片破败的景象。 应该是很久之前被人们荒废了。 向里面看去,平时荒无人烟的破庙里这会儿密密麻麻多了不少人。 最里面靠墙的位置,一个个头小小的姑娘紧闭着双眼,小脸蛋通红,应该是高烧了。 陈舒窈好像又再做梦了,梦里又回到了自己家中。 一身青衫的病弱男人躺在一张大床上,明明是夏日炎炎的天气,却盖了一床厚被子,好似十分怕冷一般。双目无神,眼睛深陷,脸颊上的颧骨高高耸立,整个人瘦的脱相,面色蜡黄中透着一丝青灰,隐隐中带着不详。 “婉、婉娘,我快要不行了,咳咳你要照顾好自己和我们的女儿。我的妞妞,可怜的妞妞,呼呼咳咳,以后没了爹爹,你要好生的爱护自己,听、听你娘的话,开开心心健健康康的活着······” 一个五六岁大小的女孩哭的如同一个泪人,满脸的鼻涕和眼泪,把头埋在男人的颈窝里不愿意放开,口口声声唤着爹爹。 这是她的爹爹,到了生命的终结还对她放心不下的爹爹! “妞妞,你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爹娘、爹娘在天上都会保佑你、保佑你!” 那是她娘亲的声音!陈舒窈扭头看去,娘亲原本丰润白净的面庞变得苍白,甚至隐隐还带着一抹吓人的青色,枯瘦的手死死的抓住自己的手,眼神吓人的明亮,带着遗憾、不舍和深深的爱意。 她平时如小大人一般的成熟在这一刻似乎完全不在了,小小的身子颤抖着,眼泪如同山上流淌而下的溪水,源源不断的从眼眶中流出,抓住娘亲还温热的大手哭喊,“娘亲,你不要丢下我!不要丢下我一个人!我害怕,呜呜······” 可那个最爱自己的人大手渐渐无力的垂下,苍白的脸蛋迅速灰白,刚刚还明亮的吓人的眼睛渐渐暗淡,带着留恋和不舍仍旧丢下了自己。 她爹爹没了,娘亲也没了,那一刻的无力绝望与痛苦充斥着她的内心,恨不得一同随娘亲离去。 场景又是一阵变幻,这是一处干净雪白的房间,她似乎变成了一个年轻成熟的女人,头发全被剃光,躺在雪白的床上,身上插着透明的胶管,旁边桌子上摆满了不知名的机器,“滴滴滴”的响着。 旁边两个中年夫妻趴在病床上,死死的拉紧自己的双手,悲痛的看着病床上的自己,乌黑的头发在这短短几月内迅速变白,保养还算得宜的脸上莫名生出了皱纹,眼中的痛苦像是长江里的河水,不断的流淌,慢慢的溢出。 她勉强的笑了笑,无力的劝道,“爸爸妈妈,我走之后,你们不要伤心,不要难过。人嘛,终有一死,我不过是要提前走了。” “你们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要吃饱饭,天气冷的时候记得加衣服,特别是妈妈,常常为了身材,不好好吃饭,爸爸你可要好好监督她。”说着,她看向自己的父亲。 平时冷静理智的男人这一刻似乎再也忍不住,眼泪不可抑制的流了出来。他扭过脸,背过身子,似乎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 “还有你爸爸,你是有糖尿病的人了,降糖药不要老是忘记吃,要不然血糖升高,再有什么并发症出来了怎么办?” 上了年纪,还很优雅爱美的妈妈早就眼泪鼻涕齐流,这一刻什么形象都没有了。她抓着自己的手劲极大,她似乎是在害怕些什么,似乎这样紧紧的抓着,能把女儿缥缈的快要消逝的生命抓在手心,疼痛感从手上蔓延。 陈舒窈想,自己的手估计被妈妈都抓青了吧。但她不想提醒她,自己已经够不孝了,让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何必还要妈妈在这最后一刻自责伤心呢。 她真的不想死。 不是贪恋凡尘,是为了父母。他们一天天的变老,身子骨也不如年轻时候利索,各种老年病都一点点找上门。 她是独生女,父母没了自己,晚年生活怎么想都让她担忧。哪怕到了老年走不动了,可以去住养老院,她还是害怕父母会运气不好,要是有护工偷偷虐待他们怎么办? 自己死了,连替他们撑腰的人都没有。 她也没做过什么坏事啊,出门逛街看到路边走失的小孩子,还会带他找警察叔叔,坐公交车也会为老人让座。 老天爷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 寺庙的一角虽已经坍塌,但是其他地方还能勉强让人遮身避体,虽然深秋的寒风仍旧通过庙宇的缝隙呼啸而过,给庙内的人们带来不少的寒意,总比空旷的野外要好很多。 小小的寺庙里面藏着不少人,一个个面黄肌瘦、衣不蔽体,脏污不堪的脸上带着麻木,眼底的最深处似乎隐约还有一丝信念。 最角落的地方,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躺在一堆枯草上,小脸通红的让人心惊,似乎还在昏睡,突然紧闭着双眼不停的有泪水流出,嘴里胡乱的喃喃说话。 坐在附近的陈张氏一脸愁容,听到小姑娘的动静,赶忙上前,紧紧的抱着在睡梦中胡乱挣扎的小姑娘,脸上带着心疼,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安抚,直到小姑娘再次睡去。 陈耀走了过来,沉声问道,“妞妞怎么样了?可有什么好转?” 陈张氏摸了摸小姑娘的额头,轻声说,“好像有一点退烧了,不过还是有些热,这里缺医少药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好呢。” “这孩子可怜呢,爹妈都没了。我刚刚哄她的时候,妞妞烧的迷迷糊糊,嘴里一会儿喊娘一会儿叫爹爹,一会儿又迷迷糊糊的乱喊些听不懂的话。” 陈张氏看的于心不忍,她跟妞妞过世的娘亲关系格外好,丈夫跟妞妞爹又是同族未过五服的亲戚,她没能生个女儿,心里头就一直把妞妞当成自己女儿看待的。 如今这个她爹娘的心头宝却如此落魄,要是自己的好姐妹婉娘看到了,必定要心疼死的。 毕竟他们夫妻二人快到而立之年,才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点骨血,平日里把孩子收拾的干干净净,新衣服一套又一套,一点都不心疼银子。 陈耀看着昏睡中的妞妞,眉头紧皱,想起了自己已逝的好兄弟,脸色更暗淡了。 “不行!我们不能在这个地方多停留了,休息一会儿,咱们就赶紧走。我估摸着再有一日的路程,就能抵达扬州城,那里有大夫和药,总能把妞妞治好。” 说完,陈耀停顿了一下,又跟自己妻子解释道,“妞妞这样烧了又退,退了又烧,反反复复,很不好,我实在担心陈安大兄的这点骨血会折在这里。” 要知道,他们已经走了大半天的路,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处能休息的地方,也才休息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又要赶路,实在太辛苦了。 陈张氏看着一旁劳累的昏昏欲睡的几个儿子,有些心疼。 但是想要已经去世的闺蜜婉娘,她黄瘦的脸上伤心一闪而过。 男人心疼侄女,她明白,妞妞是她从小看到大的,她又每个闺女,平时也很喜爱,她自然也心疼。 两个人躲在一起,低声商议着,却不知道两人之间的对话早就被一旁昏睡的女孩听了去。 陈舒窈听着堂叔和堂婶的对话,一股暖流从心里涌出,让她整个身子宛如泡在温泉里,暖洋洋的,又像是春日里,沐浴在太阳之下,初春凛冽的寒意也被赶走。 看来娘亲当初真的是慧眼识人,这才把自己托付给堂叔堂婶这样的好心人,而不是家里男丁众多的表姨家。 想到娘亲,她又忍不住伤感,娘亲的音容笑貌好似还在眼前,充沛又毫无保留的母爱滋养着她的心灵。 而现在,她已经成了没爹没妈的孤儿。 这世上再也没有这般爱她、百般为她筹谋而不计回报的人了,独留她一个人孤孤单单。 现在想来,她两世的父母都很好,对自己爱如至宝。 是的,两世。 这一世的她因为高烧反反复复,不知怎的,居然觉醒了前世的记忆。 前世的她跟这辈子一样,都叫陈舒窈,可真够巧的。 上辈子跟这一世不在同一个世界,那是一个现代化都市,人口众多,男女平等,人人都能上学,车水马龙,城市到了夜晚也都是灯火通明,霓虹灯闪烁,一派富足盛世的景象。 如果可以选择,她一定会毫不犹豫选择活在现代,但是前世的自己已经死了,现在的她可能只是喝了掺水的孟婆汤,轮回转世之后,莫名的觉醒了前世的记忆,回到现代社会几乎不可能的。 不过现在还不是她伤心难过的时候,母亲最后的嘱咐仍然声声入耳,她一定会好好照顾自己,就像是堂叔说的,自己是父母在这个世界上遗留的最后的骨血,为了父母的殷殷期盼,她要活着,还要好好的活着。 除了让九泉之下的父母安心,也不要拖了堂叔一家的后腿。 最重要的是让自己的病情赶快痊愈,顺顺利利到达扬州城。 不过她现在可没有现代的时候那么方便,没有随时随地可以买上成药的药店,离城市太远,药馆也是不可能去的。 陈舒窈不禁有些着急,这个年代的生活虽然没有现代生活好,但是她可没有轻生的想法,娘亲为了她,弥留之际仍旧拖着病重的身体给堂叔堂婶磕头托付,她若是没了,她娘亲黄泉路上也不会安心的。 陈张氏跟丈夫商量了一番,又看了看自己的三个儿子,大郎和二郎是双胞胎,应该是不停的赶路太累了,这会儿都已经老老实实的靠在庙里的木柱上休息。三郎年幼,才不到五岁,小脸脏兮兮的,乖巧的趴在枯草上睡着了。 看到这里,她满是愁绪的脸上浮出了一丝笑意,慈和中透着浓浓的母爱。看来刚到庙里,她跟相公不辞辛苦收集的枯草还是很有用的,这不,孩子们还能把它们当成床铺躺在上面歇一歇呢。 这样想着,她不禁瞟了身边结伴过来的一家子。 第2章 第2章 这家人姓李,是他们一起逃难的同村人。其实刚开始他们逃荒的人群更加壮大,只是因为妞妞高烧反复,病情不稳,他们夫妻就想着赶紧到达扬州城,给妞妞找个医馆看看,行程就比较迅速,速度很快,同村的其他人跟不上他们,这才只剩下他们两家子了。 李家当家的李铁跟她男人关系不错,以前在村子里打猎的时候就常常一起,平时对相公比较信服,这才一起走到现在。 李铁这一家人刚到庙里的时候,因为太累了,也懒得跟他们一起收集枯草,所以现在这一家人有的只能坐着,有的受不住劳累干脆躺在地上睡。 这已经是深秋了,空气中的流动的风儿已经带着些许凉意和凛冽,躺在硬邦邦的地面上,滋味可不好受啊。 其实李家已经后悔了,李铁暗叹,为了一时的劳累,反而让现在更加不舒服了,果然这事还得听陈兄弟的。 陈张氏很快就发现小姑娘正睁着眼睛醒来,疲累的双目忍不住露出浓浓的喜意。她疾走了几步,来到陈舒窈身边。 “妞妞你终于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啊?饿了没有?要不要吃点东西?” 陈舒窈撑着身子坐了起来,面上带着乖巧的笑容,“婶娘,我没事,也没有哪里不舒服,就是感觉身子没什么力气。” 陈张氏听了眸色暗淡,知道妞妞还没真的好全,转而又有点振奋,孩子不再昏睡了说明有点好转了,“婶娘给妞妞拿些饼子来吃,好不好?你耀叔已经在火边考的酥酥的,特别香。” 还在发烧的身体味觉似乎还没恢复,陈舒窈一点胃口都没有,整个嘴里都是苦的。但是她更知道,想要身体快点恢复,营养能量都要有,现在他们正在逃荒,什么营养就不要想了,能吃饱就不错了。 想到这里,她乖巧的点了点头。 陈张氏看她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可爱的不得了,忍不住怜爱的揉了揉她的小脑袋,这才转身离开。 吃饱喝足之后的陈舒窈很快就被堂叔背在背上,一行人继续向着扬州城进发。 刚启程的时候,还发生了一点小插曲,跟他们同行的李家大郎不愿意才刚刚休息了没一会儿,就着急慌忙的往扬州出发。 李大郎是李家的长子长孙,虽然是村里长大的,但是素来受长辈疼爱,也是蜜罐子里长大的,自然也受不了急行军一般的赶路。 不说别的,脚也磨出泡了。 “爹,我们这般就像是被狗撵着一般,连个喘气的机会都没有,现在都要累死了,何谈去扬州城讨生活呢!” 李大郎差不多十六七,因为家中偏爱,营养还算充足,有些胖,连带着这么长时间的逃荒也没让他脸上的肉下去多少,只是风吹日晒,粗糙了不少。 他看着陈耀,眼中带着不满,“陈叔,你可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就逼着大家伙都这么赶路啊。” 陈耀粗糙的脸上有点不好看,他这么急着要赶路也是有私心的,为的主要是自己堂兄的女儿能得到城中大夫的救治。但是他们刚开始一起出发可不是他邀请的,主要是李铁这个人从小就服他,做什么事情都喜欢跟他一起,像他看齐。 这次也是这样。 不愿意一起,他们家可以慢慢走啊,李家大小子话里话外仿佛都是他的错,他撺掇他父亲跟着他一起走一样。 陈张氏面上已有了些不悦,谁逼着你一起走不成?!还不是你父亲太过软弱,没个主心骨,怎么怪到她夫君头上了? 正想要说什么的陈张氏却被陈耀拦住,他跟李铁是光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交情很不错,看在他的份上,他也懒得跟这个黄口小儿一般见识。 不过是一个被长辈宠坏的孩子罢了。 最后还是李铁见大儿子说话越来越不中听,斥责了一番才罢休。 路上的行程是枯燥乏味的,如今已经是深秋了,天气一点点变冷,路边的植物树叶仿佛被秋风染透了,慢慢变黄干枯,连空气里都透着凉意。 陈舒窈趴在堂叔满是汗味的脊背上,小小的身子随着他的行走摇摇晃晃,如同坐船一般。她的身子又开始难受了,脑袋沉重的抬不起来,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陈舒窈身子虽然还是个孩童,到底恢复了前世的记忆,内里的灵魂已经成年了,她摸了摸自己的脑门,烫的要命! 好热! 她这辈子的年纪也就五六岁,这么冷的天,没有大夫,还发着高烧,怎么想都很危险。如果她的免疫力跟不上,把她烧成个小傻子怎么办? 记得自己前世的时候,邻居家的一个哥哥就是六岁打疫苗的时候发了高烧,父母忙着闹离婚,对他照顾不够细心,结果烧成个小儿麻痹的。他的父母后来都很后悔,却已经追悔莫及,后半生一直活在愧疚和自责中。 陈舒窈越想越着急,忍不住用手指抠着自己的掌心,胡乱的挠。这是她前世就有的小习惯,只要心里着急,无论面上多么镇定,就忍不住会抠手心。 忽然一抹艳红色映入她的眼帘,陈舒窈愣住了。 她低头看着右手的手心,那里一颗红殷殷的小痣就在她手掌的正中间生长,大小形如芝麻,鲜艳似血一般。 这辈子她生来就长着这么一颗小痣,本来也不值得多注意。 但是她才觉醒了前世的记忆,如果没记错的话,前世的自己手心中同样的位置也长了一颗一模一样的红痣! 这有点不科学啊,前世今生长了一模一样的痣,想想都觉得有问题。 她又转念一想,自己都能有前世今生、轮回转世了,早就不科学了。想起自己其实看的那么多穿越重生的小说,里面的主人公有的也会有一个或多个金手指,那自己的这颗红痣······ 想到这里,陈舒窈的小心脏忍不住“砰砰砰”乱跳,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因为高烧而无神的双目异样的闪着光芒。 芝麻开门? 不对不对。 ······ 陈舒窈对着自己的红痣拿出一万分的耐心进行钻研,手指点了一下,按几下,然后异想天开的学着修仙小说,把红痣按到自己的脑门,还是不对。 最后又磕磕绊绊试着传说中的冥想,努力的许久,才发现一点透明的水珠顺着手里慢慢的出现,最后越积越多,像是有人在她手里洒了一些茶水一般。 这个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灵泉水? 能生死人肉白骨? 包治百病? 陈舒窈觉得自己的脑门越来预热,仿佛自己脑内的脑浆都在沸腾,脑门都在冒热气。她人也愈来愈难受,神志开始渐渐模糊。 她忽然有一种莫名的预感,自己如果这次再昏睡过去,很有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想到这辈子的父母临走前的殷殷嘱托,她不甘心了起来。 难道自己两世都是命不长久吗? 不! 想到她的娘亲为了自己,临死之前都放心不下,拖着病重的身体支撑着最后一口气,只是怕她去之后,还是在幼年的自己没有了依靠。 她奋力的挣扎着,平时灵活的右手此时抬起却又费了好大的力气,也顾不得红痣中的水流没有测试过功效,直接用舌头舔舐上面的水珠。 到了这般境地,已经顾不得许多了,她只能赌上一赌。 如果红痣中的水不是救命的灵药,赌输了就下黄泉地府找爹爹娘亲,他们那么疼她,估计也不舍得那么早就投胎去吧。赌赢了,她就带着爹爹娘亲的期盼,好好的活着,让他们九泉之下也能安心。 红痣中的细弱水流一点点的溢出,宛如甘甜的蜜汁一点点滋润着她快要干枯的身体,又犹如春风化雨一般细细的抚慰她的灵魂。 她好似舒服了一点? 此时陈耀已经发觉到了不对,背上的孩童烫的吓人,像一块烧热的火炉挨蹭着他的背部皮肤。 他停下脚步,慌忙的把背上的孩子抱到怀里,小姑娘的脸蛋通红通红的,嘴唇干裂起皮,此时已经闭上了眼睛,好似睡着了。 陈张氏敏锐的发觉丈夫的不对劲,她怀里抱着最小的三石,这孩子太幼小了,刚刚终于走不动了,哭着喊着要娘亲抱抱。 “怎么了?妞妞是不是又发热了?” 陈耀沉着脸没回答,只是从兜子里把一块擦脸布用水浸湿,贴在小姑娘的额头上,然后拍着孩子的后背,不停的唤她的名字。 “妞妞,妞妞快醒醒,三石过来找你玩了,妞妞妞妞······” 陈张氏看着怎么也喊不醒的女孩,脸上很是惊慌失措,她放下幼子,摸着陈舒窈的手心和后背,惊叫着,声音都有点变调,“相公,妞妞的手心这会儿好凉!孩子发烧只要烧到了很高才会手脚发凉的,妞妞妞妞······” 本来被父母养的胖乎乎的小姑娘因为逃难路上的艰辛变得瘦弱许多,脸上是病态的红,很是可怜,特别是她还生的好,谁见了都要于心不忍。 李铁他们也发现了不对,李家大小子不屑的说,“一个别人家的丫头片子都要当个宝,怎么样?还不是快不行了吧。” 小女儿李红跟差不多年龄的陈舒窈平时爱在一起玩,特别是又在一起逃荒,关系比在村子里还要好几分。她已经六七岁了,这个时候的孩子懂事早,在村子的时候,她已经会给自家的猪鸭割草,为家里的长辈洗衣服了。 听到大哥的话,李红被惊着了,陈舒窈虽然比她小两岁,但是两个人很能玩到一起。听到自己的好朋友很可能会死,她难受极了,眼眶有些泛红。 第3章 第3章 她知道什么是死亡,自己的奶奶去年的时候生病没的,爹爹和叔伯挖了一个大土坑,把奶奶装进了一个棺材里埋了进去。 陈耀一家更是着急,拼了命的往扬州城赶,为此李家大小子又发了一顿脾气。 陈舒窈醒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走到了扬州城外,她被堂叔紧紧的抱在怀里。 她好奇的俯身身子望着外面,好多的人啊,不少粗布衣服的农村汉子挑着担子,或者老人妇女挎着篮子,看样子是要进城卖地里长出来的东西,中间时不时的还有穿着绸缎的商人,带着装载了不少货物的马车也在城门口排队。 这些地方的人们看着比较富裕,连衣服上的补丁也很少。 陈耀很快就发现怀里的孩子醒过来了,他惊喜的摸了摸陈舒窈的额头,发现烧已经退了,脸上的表情也开怀了不少。 “妞妞,你有没有感觉身体哪里不舒服?” 看着额头上都是汗珠的堂叔,陈舒窈心里感动极了,她知道这么远的路程估计都是堂叔把她抱过来的。额头上的大手粗糙却又温暖,让她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耀叔,我没事了,身体可舒服了,你们也不要担心。” 陈张氏喜得在一边直念佛,她这下子终于能给自己的好姐妹有个交代了。 城门巍峨高大,青砖砌墙,看着高度陈舒窈估计得有将近二十米,像是一只巨大的猛兽守护着这座古老有繁华的城市。 很快轮到他们了,几个穿着兵甲的士兵看了他们的路引,收了几文钱,没怎么为难就让他们进城了。 陈耀还没来过扬州城,看着城里人来人往,一片繁忙的景象,他有些茫然。李铁一家子更是不知所措,他们家在这里也没个亲戚可以去投奔。 接下来,该怎么办? 陈耀看着眼巴巴的盯着他的好兄弟李铁,揉了揉皱紧的眉头,陈舒窈紧紧的拽着堂叔的衣服,跟在他身边,不敢乱跑。 她可是知道,古时候的拐子可比现代的拐子更加猖狂,只要被拐跑,没几个还能找回家。现代的时候人民警察比较负责,又有很多现代的科技,电子眼或是dna亲子鉴定,能够帮助不少被拐卖的孩子找回家人。 古时候可没有这些,她可不想一眨眼就被卖到深山老林或是青楼妓院,想想红楼梦里的香菱吧,还是士绅人家的小姐呢,还不是被拐子拐走,好好的大家小姐,又是做丫头,又是做小妾的。 她不但自己紧跟在堂叔身边,还跟大石兄弟几个和小伙伴李红警告了一番,不让他们乱跑。 陈耀没在城门口站多久,很快就拿着几文钱拉住一个茶摊的小二,在一旁嘀咕了一番,面上难得的带了些笑容回来了。 在堂叔的带领下,他们走走停停,终于来到了一个更加繁华的街道入口,那里有着不少的人,穿着粗布衣裳,或坐或站,有的还在一起围着说笑。 陈舒窈观察了一番,才明白,这里应该是古时候的人力市场。 陈耀拉着陈张氏交代了一番,就带着李家的几个人也走了过去。 没一会儿,一个穿着绸缎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旁边的人一拥而上,围了住他。 陈舒窈听着吵吵嚷嚷的声音,明白这个人是一家粮店的掌柜,他是来找人干活的。 中年男人态度轻慢,姿态又高高在上的点了几个人,然后就走了,其中就有陈舒窈的堂叔陈耀和李家的李铁。 陈舒窈心里有点难受,她堂叔已经奔波了不少的时间,在她发烧的时候还背着她,身体肯定很疲累吧。 就这样刚刚到了扬州城,还不急歇上一会儿,又匆匆忙忙的找了个活计挣钱去了。 她摇晃着婶娘的大手,扬起小脸,瘦瘦小小的脸上满是关切,“婶娘,耀叔今天都走了那么多的路,肯定累坏了,怎么不歇上一会儿再找活呢?可别累坏了他。” 听着这发自肺腑的话语,陈张氏心里一片的慰藉,如同幼年时候好不容易吃到了饴糖一般甜蜜。她看了一眼懵懵懂懂的幼子和好奇的看着周围新鲜事物的双胞胎儿子,心里头再一次感叹,还是姑娘们好了,瞧瞧心又细,又会心疼人。 其实,她又何尝不心疼自己相公呢。 只是她男人说的很有道理,过上几日,到达扬州城的难民只会越来越多,能找到了活计也会越来越少。他们占了早到的好处,就要把握住,这般才能在这个繁华的扬州城生存下去。 只能这话就不能跟妞妞说了,孩子太小,多想多思可不太好。 “妞妞不用担心,你之前睡着了不知道,在城门口排队我就让你耀叔抱着你找了个大石头休息了好一会儿了,他这会儿不累呢。” 这话倒是真的,自己的男人自己疼,她相公抱着妞妞赶了好久的路了,在城门是她排着队,让她男人休息休息,直到快轮到她了,才让她相公站起来的。 话虽如此,那点子休息根本就不算什么,身体必然还很劳累。 见妞妞张着嘴,又想说些什么,陈张氏赶紧打断,“你耀叔说了,让婶娘先带你去医馆看看,听听大夫说的,看你身体怎么样了。” 陈舒窈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婶娘这样明显是不想让她再追问下去,耀叔这样明显是为了他们这些人拼命的干活,她只能暗暗记在心里。 “婶娘,妞妞的身体好了,你摸摸看头也不热了,不用去医馆找大夫看了。” 听到婶娘说要找大夫,陈舒窈反射性的想到这需要花银钱的,而且她确实没事了,身体也不热了。 她这样的情况,如果遇到心术好的大夫倒是没什么。如果遇到那些死要钱的,估计就会被坑上一些补药钱,毕竟她高烧反反复复烧了近半月,身体必然有亏空的。 她有灵泉水,虽然还没有摸索出具体的效用,但是对身体肯定很有益处,虽没有生死人肉白骨的能耐,但是她高烧能退烧,就是灵泉水的功劳。 不过它也不是万能灵药,她喝完灵泉水后,也是一点点慢慢退烧的,而不是立刻就好了的。倒像是现代的退烧药布洛芬一样,不过比它要好一点罢了。 这也已经很厉害了,在这个医疗条件很一般的世界,它关键时候是能救人性命的。 陈张氏虽然疼爱她,却不会听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径自带着一群孩子踏进了刚刚打听来的医馆。 医馆上墨笔黑字,写着杏林医馆四个大字,字迹方正严谨,透着一股大气。 医馆面积不大不小,大概三间门脸,刚一进去就有一股浓郁的药香味扑鼻而来。 里面只有一个大夫和一个抓药的小童在,见他们进来,胡子花白的大夫问过了情况,给陈舒窈把过脉后,沉吟了一番,“你家这小姑娘现在是已经不烧了,这病基本上已经好了,只是身体还有点虚弱,需要小心调养一番,才可巩固。你们要不要开上几幅药,给这孩子巩固一番?” 陈舒窈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个大夫医德还不错,没有乱说话。转眼之间就见婶娘想要大夫开药,陈舒窈吓了一跳,匆匆忙忙的就拉着她出了医馆。 陈张氏本来还想斥责她,但是见到陈舒窈可怜的小脸,叹了一口气,知道这个孩子是怕开药花销大。 她心疼的摸了摸陈舒窈瘦的只剩下眼睛的小脸,又想到了妞妞的父母。这孩子的爹娘在世的时候对她疼爱有加,想要什么都会满足,哪里还用得着这般心疼银钱,多思多想呢。 转身又进了医馆,付给大夫几文钱的诊治费用,好生谢过人家,这才出了门。 不开药就不开药吧,她回头给妞妞多买一点好一点的吃食,也能给她补身体。 陈张氏盘算着手里头的银钱,眉头皱的紧紧的,他们的家业早就被洪水冲走了,手里头的这点银钱还是逃出来的时候,匆匆忙忙拿出来的一些细软。 家里那些粮食田地才是大头,这些银钱又在逃荒的路上花费了不少,现在手里的银钱就更有限了,这也是她相公不顾疲累,刚到扬州城就急着找活的原因。 其实她手里头还有一些值钱的物件,比如说那一只金镯子,但是那是妞妞的娘亲遗物。虽说婉娘临终之前说过要把这东西送给他们,当做妞妞的养育费用。 但是相公和她曾私下商量过,这东西他们不能动用的,以后妞妞长大了,这只镯子会给她当成嫁妆,陪嫁到她夫家。 做人不能忘恩,当年要不是妞妞她爹救了相公一命,这会儿,她早就成了一个可怜的寡妇,还不知道怎样的受罪呢。 当年相公进城卖一些山货,却被地痞无赖讹诈,说他们买来的蘑菇是有毒的,毒死家里的老人,之后相公被送进了牢狱。还是后来妞妞她爹知道了这件事,拖着病重的身体,四处找人疏通关系,这才把相公救了出来,免除了牢狱之灾。 他们夫妻二人一直把这件事记在心上,不能忘却。 更何况妞妞可爱惹人怜爱,如今已有六岁多了,养她长大能费多少银钱?那东西虽然金贵,可也是婉娘遗物,合该留给妞妞才对。 只是如此一来,他们手里头的银钱就有点紧张了。租房的银钱虽有,但是日子不是这样过的,他们这几张嘴还得吃喝,还得留下一些办事的银钱,不能为了租房子,两袖清风,遇到孩子生病连个买药的钱都凑不够。 只有相公活计稳定了,有了稳定一点的收入来源,他们才能谈租房的事情。 这几日,她决定了,就先在路边的屋檐下将就一下,她刚才看了,已经有一些难民先进入扬州城了,那里就有不少人。 第4章 第4章 陈舒窈跟着堂叔堂婶在路边的空地里住了几日,经过的路人目光中有同情的,也有轻蔑看不起,但其实说起来也没那么难捱。 家乡发了大水,家园被毁之后,她跟她娘亲一直在路上逃难,后来娘亲病死,她又跟着堂叔堂婶四处奔波。 逃难的路上没有家里舒服,好的时候,能遇到一些破庙或是没人居住的破房子能遮风避雨。但是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在荒郊野外,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过夜。这些艰难和困苦,她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 前世那些洁癖和矫情,早就在生存面前已退再退,不复存在。 其实他们家还算情况好的了,不少人家在逃荒的路上因为饥寒交迫或者生病等情况,死掉了不少人。她娘亲就是这样,本来就因为爹爹过世生着病,又在逃难的路上病情加重,最后无奈的抛下幼女,撒手人寰。 要不是堂叔堂婶细心照料,后来又出现的灵泉水,她可能也会因高烧不退而死,追随父母逝去。 这几日,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周围的事物,知道了他们这处街道再转个弯,就是扬州城很热闹的地方之一,那个街道叫四庄街,卖什么的都有,平时比较繁荣。 他们现在的这一片区域,是扬州城的平民百姓常来常往的地方,那些达官贵人爱去的地方会更加宽广,也更幽静一点。 他们这个世界跟上一世的古代有点像,地理山脉都大致相同,只是这个朝代叫做景朝,一个她前世没有听过的朝代,如今才是第二代皇帝在位,政治还算清明,底层老百姓只要踏实肯干,也能混个衣食无忧。 扬州城自古以来,就是南方的一个地位很高的大城市。四通八达,水路陆路都十分通达的扬州城,繁华程度就是大景朝南方名副其实的第一名,商贸业很发达,来来往往的外地客商在这里川流不息,也有不少周边的村镇农户,农闲时候会用担子或牛车带些自家的山货特产来城内叫卖,都能赚些银钱补贴家用。 而陈舒窈所处的街道,就有十几家同样因为水灾逃难来的人家,都聚集在此。 因为银钱或是疾病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少人家好不容易赶到扬州城已经生活不下去了。他们只能选择卖儿卖女,维持着日常生存的最低需求。 有不少的人牙子时常过来,像是挑拣畜生一般,细细打量之后,再把那些人买走。 “妞妞,那些人好可怜啊,他们会被卖到那里去啊?” 李红看到一个比她年纪稍大一点的清秀小姑娘满脸泪水的被人牙子带走,明亮的眼睛不禁流露出一丝丝的恐惧,她紧紧的拽着比她还要矮小的好友衣袖,声音低弱的问道。 虽然妞妞比她还小,但是平时比李红自己成熟稳重许多,李红就忍不住寻求好友的慰藉。 “不知道,可能会被卖给一些大户人家当丫鬟吧。红红姐,你不要看,这些没什么好看的。”陈舒窈眉头皱的紧紧的,低声跟好友说道。 其实,对这个女孩的去处,她也有些猜测,但是并不是她跟李红说的去大户人家当丫鬟。那个买她的人是一个中年妇女,身上穿着绸缎,头上赤金的簪子晃的人眼晕,脸上描眉画眼,打扮的分外妖娆富贵。给这个女孩的父母银钱,又比其他的人牙子多上许多,一般的青壮年也就是十多两银子上下,这个女孩就卖到二十多两,可谓是高价了。 加上一边路人指指点点和她偷听到的一些只言碎语,她觉得这个女人应该是一些秦楼楚馆出来的。 看着满脸泪痕的女孩,陈舒窈心里很不忍,却没有一点办法。这个世道就是这般残忍,父母掌握着孩子的买卖大权,子女必须讲究孝道,否则就是天理难容了。 更可况,那个女孩未必就不乐意,她可能不想被卖到一个未知的地方,离开父母和未知未来的恐惧都在,但是她的家人现在都到了难处,唯有卖了她才能吃饱穿暖。 这种情况,就算是救她出去,她估计也不会愿意离开。 王婆子带着几个打手,漫不经心的走在街头,耳边是稚嫩的女孩低声的抽泣。她都当做没听到,仍旧目光漫无目的的四处飘。 开玩笑,她可是从青葱少女的时候,就被卖进了青楼楚馆做了这见不得人的行当,从一介低微的□□到如今一家中等青楼的拥有者,见过的女人的痛苦凄惨的遭遇已经多不胜数。 心肠早就被锻炼的铜墙铁壁,也就是靠着她的铁石心肠,她才能拥有如今的产业。 听说丹徒县和一些附近的地方发了水灾,不少人家的家园都被大水冲没了。因为扬州城自古以来富庶,不少难民都朝着扬州跋山涉水寻求一条生路。 所以扬州城最近涌进了不少的难民,这也方便她找些好苗子,生活太平的时候,除了家里出了大事的,很少有父母会卖儿卖女。但是这种大灾大难的时期,过不下去的人家就多了,她也能趁机买回去一些漂亮的小姑娘。 毕竟这青楼楚馆的姑娘们花期就这么几年,她也得时不时寻些漂亮丫头养着。这样楼里的姑娘也不至于会年纪大的干不了,年纪小的还没长成,以至于青黄不接。 忽然,王婆子的眼睛定住了,她仔细的看了看,才发现街角正看着她的两个小姑娘都是不错的苗子。 那一个个头稍矮的小姑娘长得尤为出色,她长了一双狭长的瑞凤眼,眼睛细而不小,细长偏向圆润,,眼尾平滑略微上翘,黑睛内藏不外漏,眼睛似有微光,自带仙气。鼻梁高挺,鼻尖微微翘起,看着俏皮可爱,小巧的嘴巴紧紧的抿着,似乎发现她在看她们,看样子有点紧张。 这让王婆子不禁有点感叹,这姑娘长得可真漂亮,这可是顶尖的美人坯子,如果能够买到手,以后她的倚春楼等她长大了,就会多了一个绝佳的红姐儿呢。 另一个个头高一点,浓眉大眼,虽然嘴巴有点大,不太符合时下的审美,整体看来却也俊俏可人,大眼睛怯生生的看着她们,有点怕人。 这个也不错,王婆子满意的点头,虽不如那个小一点的孩子,却也能跟倚春楼的正红着的几位相差不远了。 王婆子常年跟人打交道,自然也从两个小女孩脏污破旧的衣服上看出,她们也是逃难中的一员。这样的家庭遭了水灾,又千里迢迢来到扬州,估计手里都没几个钱了,她多多劝说几次,再多给些银钱,估计很快就能弄到手了。 想到楼里能多收了几个好苗子,她脸上不禁浮出一抹笑意。 陈张氏正在收拾东西,这几日她男人在粮店那边的干的不错,粮店大掌柜看他有一把力气,又勤勤恳恳,不怕下力气,也很满意,还跟他说住了,以后就在那里长干了。 这一个消息令他们一家子都喜上眉梢,有了固定的收入来源,他们的生活也能跟着改善了。不说其他,就说住的吧,她在这街边住了几日了,日日路上人来人往的,怎么都不方便,连孩子的衣服脏的都没法看了,但因为也没地方洗刷,只能还穿着。 想起相公说这几日就要去牙行看房子,虽然没钱买房子,但是收入稳定之后,租房却势在必行了。 忽然有个穿金戴银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满脸堆笑。 “俩位妹妹啊,你看看这扬州城过几日还会过来更多的灾民,到时候你家男人能找到的活计就会更少了,肚子都填不饱,还不如把闺女舍给我呢。” “孩子跟了我,我必会为她仔细寻摸个大户人家进门做丫头,大户人家可不缺银子,到时候别说饿肚子了,吃香的喝辣的也不少呢!月月有月银,还能接着孝敬家里,可不是好吗!” ······ 李红和陈舒窈听着来人滔滔不绝的劝导,声声句句都是诱导陈张氏跟李红娘卖闺女的。陈舒窈脸色镇定,她知道堂叔和婶娘肯定不会把自己给卖了,这逃荒的路上,自己几次高烧欲死的时候,都是堂叔和婶娘不放弃,细心的照料,她才能活着到达扬州城。 这般的真情怎会把自己卖于他人呢? 李红紧紧的握着陈舒窈的小手,大大的眼睛盯着自己娘亲,水灵灵的眼睛里盛满了恐惧和害怕。她知道这条街上有不少的女孩子甚至男娃娃被家里卖掉了,昨个晚上的时候她偷听到娘亲跟爹爹说话,知道家里也没剩多少银钱了,所以她怕娘亲会为了银钱把自己也卖了。 陈舒窈的小手被好友握的生疼,估计要青了。她理解好友的害怕,不动声色的把手从李红手里拿了出来,安抚的拍了拍她的手心,低声说,“红红,你放心,你是你娘的亲骨肉,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把你卖了的。” 李红这才回过神,发现好友的手被自己握的发青,忍不住心中愧疚,“妞妞,我们都不会被卖掉的,你堂叔和婶娘对你也很好呢。” 第5章 第5章 听了来人的话后,陈张氏不禁好笑,她可从没想着要把妞妞给卖了。且不说妞妞她爹对相公的救命之恩,就说她跟婉娘不是姐妹胜似姐妹的感情,她也会把妞妞好好养大的。 李红的娘亲倒是有点心动,随后又冷静了下来,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不到最后一刻她是舍不得的。更何况,这妇人虽说的金花乱坠花团锦簇,但是也只是一家之言,谁知道内里详情是真是假呢。 两个人都拒绝了。 “我们没有卖孩子的打算,你去别家看看吧。” 王婆子有点惊愕,但是也在意料之中,谁家的孩子谁心疼,诱惑不大不到绝境,可能都打动不了他们。 不过是几家逃荒到扬州的破落户罢了,来日方长,她有的是办法! 王婆子阴着脸,甩着帕子,不高兴的走了。 陈舒窈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只当做一个生活上的小插曲。 实在是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前几日还有几个扬州城的本地妇女过来给家里孩子相看媳妇的呢。这样的人家很可能就是家里没几个钱,出不起聘礼,在本地娶不上媳妇。 他们这些灾民中很是有很多家底早就空了的,又不舍得卖孩子。为了给孩子一条出路,随便收个二三两银子,把她嫁给当地的人家当媳妇,总比被人牙子卖到不知名的地方,生死由人要强的多了。 扬州城里的难民越来越多,给当地的民生带来了很多不好的影响,知府大人下令城门直接关闭了,不让难民再进城。 得知这一消息,李铁对陈耀佩服极了,要不是他跟着陈耀一家子紧赶慢赶来到扬州,估计这会儿只能跟村子里的其他人家一般,被扬州城门锁在外面,生活的更困苦了。 “大哥,别的不说,小弟真是佩服你,要不是我跟着你,这会儿估计连顿饱饭都吃不了了!” 吃过晚饭,李铁跟陈耀二人蹲在街边闲聊,李铁满脸的感激。 陈耀倒是不居功,他摆了摆手,“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哪有这么神机妙算。主要是妞妞高烧的厉害,我是怕我兄长仅剩的这点骨血就这么折了,这才赶着过来的。” “还是你心肠好,这是老天爷保佑呢。”李铁感叹道。 “大哥,我们就这么在这里过下去?这一天天的,连个窝都没有,怎么想都不舒服。” “你说的是正理。其实,我这几日让你嫂子去牙行看房子了,咱们买不起房,总要租上一间吧。只是这些日子,扬州城过来的难民越来越多,租房子也不好租啊,价格贵了很多不说,房子也不好找。” 陈耀有些感叹,这也怪他,当初他们刚来扬州的时候,难民还没这么多,房子也好租。只是当时他想着自己家里没有稳定的收入,租房也是一大笔开销,害怕家里再有个啥事,手里没钱可不好。 这也是老城稳妥的想法,只是没想到这几日租房的人会这么多,他想租的时候却又租不到了。 李铁也沉默了,这也是实情,如今也只能等朝廷派人过来赈灾,他们也能有个好日子过。 扬州城,五里河巷子的王家。 好不容易把孩子哄睡的王张氏,捅了捅已经躺在床上闭上眼昏昏欲睡的男人,“相公,相公,你醒醒,我有点事想跟你商量。” 王梁国有些不耐烦,他白天累了一天了,好不容易快睡着,就像着能歇一歇。不过想到自己老婆火爆的脾气,怒气累计了一半又哑火了。 “有什么事啊?非要这时候说,我都快睡着了。”语气中带着一股子不耐烦。 王张氏没有生气,她男人白天活干了不少,她也不是不讲道理,“你知道咱们巷子的刘家吧,刘大头他媳妇这几日时常去四庄街各边的那几条街转悠呢。” “刘大头媳妇?她去那里干嘛?那边这几日可有点乱呢,难民好多都聚集在那里。”王梁国好奇的问道,既然不能睡了,干脆听听娘子有什么事要跟他商量吧。 刘大头跟他差不多大,都是这个巷子的本地户,从小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因为头天生比被人稍大,大家就起哄的给他起了个刘大头的诨号了。 “你也知道,那里难民多,还猜不到她去那里干什么?”王张氏瞟了男人一眼,见自己相公仍旧不开窍,才无奈的接着说,“她家大小子可到现在都没娶上媳妇呢,你说她去那里干什么?!” 王梁国这才有些明白了,刘大头家里贫困,虽然他勤劳肯干,但是架不住家里男孩八九个,孩子多,他又只是卖力气挣钱的,这能挣几个钱?他家房子也不大,紧紧巴巴的三间大小,住都不够住。更别说以后娶了新妇进门,估计连间单独的屋子都没得住呢。 穷还没房子,刘大头的大儿子跟他一样,都不爱说话,家里没门路送他学门手艺,今年都十八九了,还在给外面码头上卖力气,谁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呢? “所以······刘大头媳妇这是去难民堆里给自己儿子找媳妇了?” 王张氏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男人的头,嗔道,“还不算笨呢!” “去难民那里给自己儿子找媳妇,这个刘大头媳妇还算聪明,这些人平时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只是落了难了。只要是那些想为闺女找条活路的,估计彩礼什么的也不会多要,她还能给自己儿子挑一挑相貌性格好的。只是,这跟我们家有什么关系?” 王梁国也不是笨人,只是刚开始没想到这方面。他还有点疑惑,他娘子不是那种半夜把他叫起了就为了聊一聊邻居的闲话的人,她肯定心里有事想跟他说。 王张氏叹了一口气,“相公,你说说我们两个也跟刘大头他们差不多年岁,人家儿子都要成婚的年纪了,咱们儿子才七八岁,身子还不好,我这几日也在想他的事情呢。” 王梁国沉默了,他也人到中年了,孩子也不少,有四个呢。可是除了老二是个小子,其他的都是闺女。 不是说闺女不好,只是这世道都要有一个儿子的,可以给自己养老送终,还能为自己传宗接代、绵延子嗣,等哪一天自己跟娘子百年之后,还能接着享受儿孙香火供奉。 要说他虽然就只有一个儿子,但也是有儿子的人了,说起来也不该有什么不知足的。只是他这个独苗苗身体不太好,也怪他们,妻子怀他的时候正跟着他这个当家的忙里忙外,生意上和家里都得由她来,家里老人偏心也指望不上。 结果娘子最后因为太劳累,不小心早产生出了老二。 老二生出来就身子不好,他跟娘子日日夜夜小心的养着,他才慢慢的好转了一些,但是每逢天气变化,他还是会病上一病的。杏林医馆的大夫也说了,他这辈子干不了劳累活,必须小心的养着,否则寿命不长久。 为了老二的病,他们夫妻两个银钱也不知道花了有多少,估计四庄街的店面都能买上一处了。 “老二年纪还小,离能成婚还差好几年呢,你想的也太早了。”良久,王梁国终于回话了。 王张氏眉头紧紧的皱着,“我也不愿意这么早就考虑,只是,只是咱们显之身体实在不好,前些日子的那场高烧实在骇人,差点就要了他的命呐。” “他身体不好,以后长大成人估计也说不到什么上好的亲事,我想着就在难民那里给他找个童养媳来,也能给他镇一镇,只当是冲喜了。万一、万一哪一天他不好了,也是个有媳妇的人了,在下面也不是孤孤单单的······” “胡说些什么!”王梁国两天浓黑的眉毛恶狠狠的皱到一起,宛如两条黑色的蚕虫,老实温吞的脸上难得的怒气冲冲。 “我们显之必定能长命百岁,儿孙满堂!张氏,你以后说话小心着些!” 王张氏被吓了一跳,但是也没有生气,她生为男人的枕边人,自然清楚儿子在他心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她这一次说话也欠考虑,有着咒孩子的嫌疑,要不是相公知道她这个亲娘也是一片慈母心肠,早就凑她了。 她心下愧疚,轻拍了几下嘴巴,又“呸呸呸”了几声,小声跟天上的神仙秉明了罪过,不要把她刚开始的话当真,这才接着说了下去。 “显之身体不好,娶回家一个童养媳也能精心照顾他。另一个原因,也是咱们大姑娘也快要出门子了,荷花她这一嫁人,咱们的二姑娘和老幺就没人管了。我又不能天天在家照顾她,还得在生意给你帮忙呢。” “我前几日问过咱妈了,她说还得给弟弟、弟妹看孩子,她没空呢!哼!能够跟老二看孩子,就不能给咱们看,真够偏心的。还不是觉得咱们家贫,当妈的还势利眼呢。” “老人咱家是永远指不上的!我就想着找个童养媳来家里,一来能照顾显之,二来也能顾到下面的孩子,我也能放心跟你一起出门。” 王梁国听了久久没说话,说实在的,他不愿意委屈自己的儿子,但是娘子说的在理。找个童养媳好处多多,而且他也心虚,他家里的老娘向来偏心幼弟。纵然都是她的孙男娣女,她也要分个三六九等,弟弟家的孩子个个是宝,他家的孩子就是城外沟渠里的野草。 他是当儿子,纵然自己母亲偏心幼弟,他也能安慰自己,毕竟老娘把他好生养大了,他不能太计较了。只是他娘偏心幼弟之余,对他的几个孩子也是态度轻慢,冷冷淡淡,作为一个爱子情深的父亲,这就令他无法忍受了。 他生气也不能说,毕竟是亲娘呢。但是娘子说的他也不反驳,毕竟她嫁给他也没享过几日福,只是偶尔她说的过分了,才会呵斥她一二。 他盯着自己娘子,“娘子说的也都在理,那你这几日就多去打听打听,切莫委屈了儿子。咱家就是要找童养媳,可也不是什么破落人家,需要找个模样性情样样都好的。要是能找到不错的,那就领回来,咱家也缺那一张嘴。要是真的不堪入眼,切不可胡乱带回来。” 王张氏听了哑然失笑,“我是亲娘呢,显之又是我唯一的儿子,你不必叮嘱我,我也会找个出色的回来。” 第6章 第6章 陈耀在粮店的活也一日日走上正轨,虽然每日回来肩膀和腰都酸疼的厉害,但是这个工作算是稳定了。 而且牙行那边也传来了好消息,说是有一家还不错的房子要出租,价格也合适,她婶娘陈张氏正欢喜的明天要去看房子呢。 这一天快晚上的时候,陈耀回来之后,脸上神色郁郁,一言不发,这让正准备告诉他牙行的好消息的陈张氏惊了一下。 “相公这是怎么了?可是今日粮店那边的活不顺利?”她小心翼翼的问道。 陈耀一屁股蹲在地上,一声不吭。 跟在他身后的李铁粗黑的脸上满是沮丧之气,他粗声说道,“嫂子,快别说了。今日有一个穿金戴银的中年婆子找了我们掌柜,也不知道在他跟前说了什么。我们下工的时候,掌柜的就告诉我们,明天不用去了。他娘的,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耀见事情被李铁说了,他也不再隐瞒,“我走的时候,掌柜的暗示我了,问我们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这个掌柜的也不是什么好人!咱们这几日在他那里拼了命的干活,没有偷过一会儿懒,他说赶我们走就赶我们走,忒没情面了!”李铁蹲在地上,眉头紧皱,很是愤怒难当。 “再说,咱们才在扬州城里待了没几日,认识的人也没几个,更别说得罪人了,不过是他装模作样的一个说辞罢了!” 陈耀没反驳,显然心里是认同的。 倒是陈张氏心里咯噔了一下,莫名的她就想起几日前不断来他们这里的一个中年婆子,她也是衣着富贵,来他们这里游说想要把妞妞和李铁家的红丫头一起买走,后来见他们态度坚决,已经有几日没过来了,应该是放弃了吧。 陈耀这一会儿心情也恢复了平静,“无事,我们兄弟两个身体强壮,这个活计没了,咱们再找下一个就是,也不必气馁。” 站在一边的陈张氏听了这话,嘴边扬起一抹笑意,看来相公心情好一点了,不过心里嘀咕,看来这房子暂时还是不能租了。 对于以后,不知为何,她这心里还是有股不详的预感。 她回头看着正和李红在一起跳格子的妞妞,蹦蹦跳跳的她玉白的小脸上添上了一抹红粉,宛如一颗粉白欲滴的桃子,看着就想啃上一口,煞是惹人怜爱。因为逃难生了风霜的陈张氏目光柔和,心头不由得浮上一抹慈爱。 生活的艰辛却没有放过他们。 接下来的几日,也证明了陈张氏并不是错觉。 陈耀跟李铁找活之路一直不顺利,有些明明已经说好让他们过去干活了,结果第二日也会突然改口。 家里的男人因为这事,明白了之前粮店老板的话并不是信口乱说,看来真的有人在背后捣鬼。 陈家还好,手里还有些积蓄,虽然银钱也没剩多少了,生活还能够维持一些日子。但是李家就不行了,家中银钱眼看就见底了,锅里也没有余米下锅,李铁着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心急火燎。 王婆子着人打探了消息,知道这些日子,这两家子已经人心浮动,快要到无路可走了。她得意的扶了扶鬓角的碎发,满意极了。她可是这扬州城的本地户,又经营着一家中等规模的青楼妓馆,虽然是个下九流的勾当,但是认识的人脉也不少了。至少,让他们辞退几个无关紧要的工人,还是没问题的。 为了这两家的小丫头,她可是屈尊去他们那里劝说了好几次,居然不识抬举,那就让他们知道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看着铜镜里插着金钗富贵逼人的自己,王婆子满意的点头,看来她也到了出场的时候了。想必受了教训的这两家破落户,也该让她称心如意了吧。 看着趾高气扬的中年妇人,陈耀面色阴沉,他说在扬州就没认识几个人的两家子怎么会得罪人,原来是这个老妖婆在捣鬼! 就因为看重了两家的女孩子,就这般强卖强买! 李红趴在她娘亲的怀里,脸色惨白,吓得瑟瑟发抖。她娘亲心疼她,双眸含泪,不停的轻拍着女儿的后背。 李家大小子在一旁却嚷嚷了起来,“爹爹,还是把小妹卖人了吧,我们一家子都是无依无靠的草民,总不能被小妹拖的一家子饿死!” 他们一家子因为银钱快要见底了,这几日都不敢吃饱肚子,饿的面色黄黄的。李家老大自小就受宠,哪怕是逃荒路上家里人也是紧着他,那里受过这种罪。他向来自私自利,一看原因是出在自己小妹身上,也没顾忌什么血脉亲情,直接叫嚷了起来。 李红心里越发的害怕了,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不停的向外涌出。她娘亲向来心疼她,想必舍不得卖了自己,但娘亲在家里说不上话,当家的爹爹跟爷爷最爱大哥,她不会被爹爹卖了吧? 陈舒窈面色发白,她扯着陈耀幼子三石温热的小手站在一边,有些茫然,又有些害怕。陈三石年纪还小,根本不懂得现在凝重的气氛,开心的用他的小脑袋顶着姐姐的肚子,想要跟陈舒窈一起玩耍。 她自然知道堂叔堂婶对自己很不错了,要不是他们,她很可能就死在逃难的路上了。但是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特别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时候,而现在更是因为未来的生存问题呢。 李家那边最后还是李家老爷子佝偻着腰走了出来,他咳嗽了几声,最近因为天气变化,他们又没有片瓦能遮风避雨,他就生了病。但是李老爷子也知道家里的窘境,强撑着也没去医馆,没办法,人穷命贱呐! 他看着自己幼小的孙女,这是他最小的孙女,一向都是贴心的,他心里自然疼爱。但是到了这个地步,那些疼爱抵不上他们一大家子的生存重要了。 “红丫头,爷爷也这把年纪了,没几日好活了,不怕没活路,但是咱们还有这一大家子呢。你也别怨恨爹娘,要怪的话就怪我这个老头子吧,今日我替你爹娘做主了!” 说着他转身看向王婆子,眼中的愤恨却是遮也未遮,“我这孙女就舍于你了!你要记着,人在做天在看,你总有一天会有自己的报应的!” 王婆子细细描绘的柳叶眉高高挑起,嗤笑了一声,干她们这一行的就不信什么隐私报应,真有神仙的话,她见过的那些恶人可都活的好好的呢。 她扭头示意手下把李家的小丫头带走,两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应了一声,大跨步上前,从李铁娘子手里把李红硬生生的拽了出来。 李红哭的厉害,泪水犹如泉水涌出,把整张脸蛋打湿,“娘!娘!不要卖了我!我不要走,放开我!呜呜呜······” 李红她娘亲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那是她肚子出来的一块肉,逃荒路上那么艰难她也没舍得把她送人,如今却要被逼着卖出去,她又如何不心疼?! 可是,李红是她的骨肉,李红的哥哥弟弟也是她的骨肉,手心手背都是肉,这让她如何是好啊。听着女儿的哭声,她心如刀割,却什么都做不了。 她哭了一会儿,见女儿眼看着要被人带走,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踉跄着起身,拽着王婆子的大腿,不停的叩头。 “咚咚咚”的声音响彻着这条街道,血丝一滴滴的冒出,很快就染红了额头。李红娘亲一边冲着王婆子磕头,一边哀求,“大姐,我求求你了,我闺女还小,你就放了她吧。她还是个孩子,给你赚不了什么钱的,你就行行好,放了她吧,老天爷会保佑你的,求求你,求求你了······” 言语中犹如杜鹃啼血般哀痛,浓浓的母爱仿佛像是鲜艳的血色一般浓郁苍茫,历久弥新,这就是母亲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广播、最无私的爱,无论你是成功或是失败,无论你是高贵或是平庸,无论你曾经犯过多大的错误,你依旧拥有那份真挚的母爱。 李红看着母亲鲜血流淌的脸庞,吓住了,小小的身子挣扎着,不停的唤着“娘亲娘亲”。 不管是经过这里的路人,还是聚集在这里的难民,一个个都忍不住眼眶微微湿润,不忍看这边母女分离的可怜场景。 陈舒窈怔怔的看着眼前的一幕,雪白的贝齿无意识的紧紧咬着唇瓣,满脸的悲戚与怀念。李红到了这般田地,仍有她娘亲为她挣命似的苦苦哀求。 她呢? 她的娘亲早就没了。 爹爹没了,娘亲也没了,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全都没了。 只留下她一个人在这个吃人的世道上挣扎求存。 如果是前世的那个灯火辉煌的世界,哪里还有这种事情发生?那个世界,几乎每个人都能吃饱穿暖,男女平等,还能接受免费的教育。哪里会有光天化日之下,就能强买强卖的?那个世界上,人口是禁止买卖,像王婆子这样的人早就被抓紧牢房了! 可是如今,如今她已经回不到那是世界了! 想起这一世娘亲临走之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她又强打起精神。她的父母虽然没了,但是都很爱自己,他们所祈愿的也只是自己能快乐健康的活着。 人活在这世上,就是挣扎着求生,她既然已经转生到这里,又有着金手指,已经比别人好很多了。不能怨天尤人,她该想一想要如何应对眼前的难题。 毕竟,堂叔堂婶虽然对她很好,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爹亲娘。何况就算是亲爹亲娘,如果孩子多,五个指头也会有长短。眼前的王婆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如果把堂叔堂婶逼到绝地,她可不敢保证自己不会被卖出去。 人性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也经不起考验。 第7章 第7章 李红还是亲爹亲娘呢,她的家里人不就被逼着把她卖了吗。 面对着眼前让人心软的一幕,王婆子依旧铁石心肠,她是专门做皮肉生意的,每逢一些年轻的姑娘初夜将要被卖的时候,总会有人闹死闹活,她早就习惯了。她瞪着手下人,示意他们把人直接带回楼子,然后皱着眉头,满脸嫌弃的挣脱李红娘亲牢牢抱住她的大手,把脸庞转向了陈耀夫妻两个。 “你们呢?考虑的怎么样了?” 陈耀身子紧绷,整个人宛如一张蓄满力气的弓箭,脸上的青筋不停的跳动,脑子仅有的理智在不停的劝阻自己不能动手。 是的,被人欺辱到这样的田地,他仍不能动手。 他只是一个逃难来的难民,无权无势,在这里连个认识的人也没有,不欺负他又欺负谁?! 他仍旧记得以前在家乡的时候,那一次去城里卖山蘑菇山货,被那些地痞无赖讹诈。那一次他年轻气盛没能忍住,打伤了那些恶人,被抓到牢房之后,便被罪加一等,罪名更多了。还是堂兄拖着病重的身子,四处找人,这才把他从牢狱中捞了出来。 想起堂兄,陈耀心中大恸,双目微微湿润,若是堂兄还在,他的宝贝女儿焉能被人如此作践! 堂兄哪怕病弱,也是秀才之身,他生性温和,又有好友在旁,这些人家哪敢打他女儿的主意。当他不知道这个王婆子是做什么的吗?她就是做皮肉生意的老鸨罢了! 看着妻子左右为难的神色,陈耀咬紧了牙关,从嘴里蹦出了几个字,“不卖!滚!” 王婆子登时气的一个倒仰,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仿佛就要爆炸的一个大气球,脖子上的经脉抖抖地立起来,脸涨得通红。 “好好好!我老婆子敬你是个真英雄!我倒要看看你们以后是个什么下场!哼!”说罢,王婆子双目阴狠的瞟过陈家一家子,其中的恶意不言而喻。 空气中一片凝滞,陈张氏脸色苍白,担忧的看着眼前的一幕,害怕接下来会被报复。 对于陈舒窈这个侄女,她平时也很疼爱,但是到了这种时候,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明明也知道着不管舒窈的事,她也没做错什么。 正在这时,一道清爽的女声传来,“你这个王婆子真是好大的排场!还要强买强卖吗?” 陈舒窈闻声望去,一旁正站着两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人,其中那个个子高挑的妇人脸色严肃,眉毛拧到了一起,刚刚正是她在说话。 这两个妇人她还是知道的,这些日子时常来这里转悠。听说都是扬州城的本地户,看衣着也知道家里的日子都很一般,估计家里的儿子娶媳妇比较困难,个子矮一点的那个想要给儿子相个媳妇的,前几日已经给了一户人家几两银子,把媳妇领回家了。今日过来,估计是陪着那个高个子妇人来的。 那个仗义直言的高个子妇人也是要跟孩子相看媳妇的,却不是找那些正当年的妙龄少女,好像是想找一个童养媳,看样子她眼光比较高,相看了好几天也没找到合适的。 听到这样讥讽的言语,王婆子怒气更胜,扭过头来正要反唇相讥,看到来人,眼眸一缩,脸色瞬间变化,盈盈的笑意布满脸蛋,“我道是谁?原来是陈家嫂子,你估计刚刚过来,可真真是误会我了。” “他们都是一群逃难过来的难民,来到这扬州城里已经是兜里一个铜子也无,活不下去了呢。我呢,也是发善心,高价买了她家的姑娘,一来也能给予她家活命的银钱,不说别的,至少也能填饱肚子了;二来这个小姑娘我带回去好吃好喝的伺候,也是救她一命呢。” “至于,这一家子,我原是好心询问是否也把姑娘卖于我,却没想到他这男人恶声恶气,不领我这份真心呢。” 这张嘴可真是灵巧,黑的都能说成白的,气的李老爷子直捶胸口。若不是知道眼前的这个妇人不是什么青天大老爷,只是一个看不下去的好心人,他早就眼泪横流的诉苦了。如今,连卖孩子的契书也签过了,早就木已成舟,罢罢罢。 王张氏沉着脸,“人家既然不愿意卖孩子,你又何必强求?就此作罢吧。” 王婆子不甘心的看了一眼陈舒窈,陈舒窈敏锐的察觉到她的目光,迅速的把脑袋垂下,不敢与她对视。这个小姑娘可是比李家的小丫头更胜几分,顶尖的美人坯子。算了,为了个还没长成的小丫头得罪了王家可不值当,今日也不算没有收获。 “既然嫂子也说了,我就卖嫂子几分颜面。”说罢,斜瞟了几个手下打手,呵斥道,“还在傻站着作甚,还不回去?!” 然后带着几个手下连带着李红扬长而去。 刘大头媳妇赞道,“到底是嫂子呢,你心肠好,连依翠楼的王婆子也给你面子呢。” 王张氏不赞同摇了摇头,“她哪里是给我面子,她是看我出自王氏一族,我相公又有几个相谈得来的几个好友,这才作罢了。” 王张氏很有自知之明,她家里也就是个温饱之家,没什么让人忌惮的。但是她夫家姓王,乃是扬州的一个大族,祖上曾出过几个进士、二三个举人和六七个秀才,现在还有族人在京城做官呢。 她家虽然日子一般,但是知道底细的人不是什么厉害相关的大事也不会得罪了她。再一个,她相公虽然只是个做小生意的普通人,却交游广阔,扬州城的三教九流都有些关系不错的友人,王婆子想必是知道这一情况才会给她面子了。 正当她转身要走的时候,却被一个衣着破烂的小姑娘拦住了去路。 王张氏疑惑的看着眼前的小姑娘,她大概只有五六岁大小,衣裳虽然破旧但是头发被扎的整整齐齐的,小脸白净,五官精致漂亮,整个人粉雕玉琢的宛如美玉造就。怪不得王婆子那个要用手段也想买到呢,可真是个漂亮的小丫头,王张氏暗暗赞道。 陈舒窈鼓足了勇气,“刚来的事还要谢谢婶婶帮忙了,要不是你,我可能就要被强逼着卖给那人了!” 王张氏脸色温和了许多,对于那些知恩图报的人,大家都会更加喜爱一些。 “我也没做什么,只是多嘴了几句罢了。还是你家大人知道心疼你,他不就没吐口吗。” 陈舒窈摇了摇头,“我叔叔自然是心疼我的,但是架不住这人有诸般手段。我们是逃难过来的,在这里也没什么熟识的人家,只能被欺负。” 说着,她扬起粉白的小脸,“婶婶,我见你在这里转悠了好几日了,你是要给家里相看童养媳么?” 王张氏迟疑的点头,这小姑娘还挺聪明的,她过来这里不过几日,就被她弄明白来意了。 见此,陈舒窈心中一喜,“婶婶,你看看我怎么样?我是好人家出身,老家是丹徒县的,已故的父亲是一个秀才,我从小就被家里细心教导,已经会读书识字,针线活也能做,灶上的饭菜也能做几样。” 她这样厚着脸面,就像是一个商人在不停的推销自己的商品,她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还是错,但是这次的事情让她真的害怕。 这次那个王婆子是走了,下一次可没这么幸运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再有一个好心人出来阻止了。她不是一个真正的五六岁小姑娘,她上辈子的时候可是三十出头,在社会上工作了好几年了,要不是恐婚,说不定孩子都有了。 那个信息发达的年代,什么拐卖偷孩子的新闻她都有所耳闻。这次王婆子没能强买,下一次呢,她又能使出什么手段?唆使手下乘人不备的时候偷偷掳走?还是用传说中的迷药? 而且,他们还要在扬州城里生活,现在堂叔已经被弄得不能在这里找活了,没有收入来源,现在还有一些积蓄能够温饱。但是她这几日从婶娘紧缩的眉头里也能看出,家里的银钱估计也所剩不多了,这件事必须解决了! 能给她解决这件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现在她过得战战兢兢的,唯恐自己沦落到烟花之地去。眼前的妇人虽然看起来家境不太好,但是那个王婆子既然能因为她而退却,只要她能到她家里,应该就能受到她家的庇护,自己这个祸头子也没了,没有了利益纠葛,相信那个婆子也懒得跟他们计较了。 而且,他们是扬州城的本地人,估计给堂叔找个很一般的活计也没问题吧? 王张氏心中一动,没看出这个小女孩还有这般的出身,竟然是个秀才女儿,还能识字。看今日这般,她胆识也不错,人看着也机灵,跟自己儿子正般配呢! 只是一样,她有些迟疑,她原想着找个童养媳除了为了自己体弱的儿子,还想着能给她照顾家里的孩子,若是能做些家务就更好了。 这样一来,她原来的目标就想找些年纪大的,例如八九岁的? 只是又想想这个女娃娃的出身,秀才家的姑娘呢,就算她儿子身体好,以她家的普通家境,也娶不到吧? 刘大头媳妇也很心动,她家里的孩子可不是只有一个,儿子那么多,都缺媳妇呢。她碰了碰王张氏的手臂,期期艾艾的说,“嫂子,你要是不想,我家的儿子也不少呢,不然我就······” 王张氏被刘大头媳妇一激,也不再犹豫了,这种好事要不是人家小姑娘落了难,她又哪能遇到。 见眼前的妇人点头了,陈舒窈一颗心登时落了地。 “你带我去找你家大人吧,这件事你还没给你堂叔说吧?”王张氏到底是在市井之中跟着男人做生意的妇人,眼光极其精准。 陈舒窈腼腆的点了点头,“我还没来得及跟他们说。” 既然看中了这个姑娘,王张氏倒是不再多说,只是再次惊叹这个女孩小小年纪就能这般大胆。虽说她这样不太符合这世道对女人的要求,但是市井出生的王张氏并不觉得她哪里不好。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都在挣扎着生存,只要能更好的生活,又不违背礼仪道德那就不是错。 第8章 第8章 陈耀与陈张氏看着侄女领来的妇人,仿佛如置梦境,“什么?做童养媳?不行,我不能答应!” 陈舒窈看着堂叔,眼泪不停的从眼眶中溢出,她沙哑着嗓子,“耀叔,我知道你不舍得,又心疼我。但是眼前的情况就是这般艰难,这几日的事情你们虽没跟我说,但是我都是知道的。因为我,你在粮店的活计砸了,后来又在扬州城里找不到活,咱们家里眼看着就要维持不了温饱。” “婶娘这几日愁的睡都睡不好,成日的掉头发。我都发现了,这几日你跟婶娘都没吃饱肚子,每天买的馒头你们都不敢多吃,饿的狠了,就抱着碗灌凉水,才能混个水饱。” “你们心疼我,我也心疼你们。我、我哪里舍得你们一直就这样过日子,要不是你们,我估计早就因为高烧死在逃荒的路上了。这个婶婶是扬州城的本地人,我到了她家里,他们自然也能庇护你们,也不多求,只要如王婆子那等人不欺负就好。” 陈耀听的心如刀割,侄女的抽泣声一下一下的砸在他身上,他越发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但是他也明白侄女说的都是对的,今日王婆子能走人也是给了身边的妇人面子,明日怎么办?以后怎么办? 陈张氏已经抱着陈舒窈痛哭失声了,她心里有愧,在这几日被王婆子逼迫的生活中,她竟然有时候会觉得妞妞此时去给人家做童养媳才是对的,他们一家子也能松口气,不用再这样没有希望的过日子。 过了片刻,陈张氏擦干眼泪,想要打听一下对方的情况,“嫂子,你家里是住哪里的?给我们两天的时间,我们再考虑一下。” 这话很明显是想打听一下男方的情况,这种事在婚姻要结成之前很正常,很多人家相看之前都会打听打听未来亲家的情况,比如说为人怎么样,家里是否富裕,人是不是比较有出息等等。 这话就是有意向了,王张氏心中一喜。她家自是不怕人去打听的,她跟相公的人缘还不错,家里条件在他们那条巷子中也还可以,虽说不是上等,但也算中等水平了。 她也要回去跟相公商量一下今日的事情,这家人看着也不是卖女求荣的人家,刚才王婆子如此逼迫,他们都没答应把侄女卖出去,看着也靠谱。至于这孩子刚才说的庇护他们家,这倒不是什么难事,她相公朋友多,给她家叔叔寻个活还是简单的。 王梁国是跟儿子王显之前后脚回家的,他在四庄街上做些吃食生意,因为手艺不错生意也挺好的,今日生意不错,挣了差不多一两银子呢。 其实他的收入也不错,毛利润差不多一两银子的日子不多,但是一日几百文铜子还是有的。这已经很不少了,他家如今节衣缩食,主要是因为自己的儿子,他时常生病,是医馆里的常客,买药的银钱如流水般从家中流出。 加上儿子上学堂里的束脩和笔墨纸砚,几个女儿的嫁妆、人情往来、日常生活花费着是不少了。 因为今日挣到了银钱,考虑到家里的几个孩子好些日子没吃到肉了,又去卖肉的老李那里割了一斤的花肉回来,想着给孩子补一补。老李跟他也是老熟人了,跟又常在一起喝酒,就送了他几根剃的精光的肉骨头。 这东西他不嫌弃,在灶上跟着萝卜一起炖,味道也很不错呢。 王张氏看着自己男人跟儿子一起回来,笑着接下儿子手里的书本,“今日倒是巧了,你还跟着你爹爹一起回来了。” 王显之已有七八岁大小,身子瘦削,个子倒是比着同龄人要高上一些,却显得越发的瘦弱了。他长得有些像父亲,细长的眼睛,是个单眼皮,虽然长的普普通通,却很温和。 “今日先生让我多留在学堂一会儿,毕竟前些日子我病了一场,好几日没去学堂了,有些课就没听,先生给我布置了一些功课,从学堂里回来的就要晚上一些。”王显之笑着说道。 “我说呢,那你在学堂里学的吃力吗?万事不要着急,咱们一点一点的学,不要有压力,身体最重要。”王张氏刚问了一句,就想起自己儿子的瘦弱多病的身体骨,话头跟着一转。 ······ 晚饭有两个菜,一道茭白青椒炒肉,一道炒时蔬,难得的是王梁国亲自下厨做的。要知道王梁国虽然是个厨子,又经营着一间小饭馆,但是他在家的大多时候是不做饭的,要不是怕自己娘子手艺不好,糟蹋了这块上好的五花肉,他也不会亲自动手的。 平时在饭馆的时候就已经够累了,他每次回到家里,就只想休息。 几个孩子眼睛亮亮的盯着那盘茭白青椒炒肉,这可是难得的荤腥呢。 见孩子们吃的香甜,王梁国心情舒畅又轻松。 王张氏一边给自己相公夹了一筷子肉丝,嗔道,“看着孩子就能填饱肚子呢?累了一天了,还不快点吃饭啊。” 王梁国嘿嘿一笑,这才拿起饭碗扒拉着吃了起来。 鲜,嫩,香,好吃下饭!不愧是自己的手艺! 王张氏一边吃饭,一边跟自己男人透漏着喜讯,“相公,我今天遇到了一个小姑娘,条件很不错的。” “是什么样的小姑娘?家里是哪的?”王梁国听到媳妇的话,就明白这是给自己儿子找的童养媳有着落了。 “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人也聪明,她的爹爹还是个秀才呢,据说还能读会写。”王张氏得意的说道,她人也不傻,不会就听小姑娘几句话就相信她。事后,她也在那一带打听过的,证明这姑娘没说谎,她才回来跟自己男人说了这个事情。 王梁国心头喜悦刚刚升起,又被疑惑占满,“她父亲是个秀才,哪怕逃荒过来的,也不必送来咱们小户人家做童养媳吧?” 王张氏什么都打听了,耐心的给男人解释,“这小姑娘父母都已经亡故了,现在跟着叔叔婶婶过日子呢。她叔叔婶婶都是好人,带着她逃难来到咱们扬州城······” 听到娘子的解释后,王梁国这才明白,他思忖了片刻之后,对王张氏说,“娘子说的小姑娘听起来还不错,倒也是配得上咱们显之。” 见自己男人也认同了,王张氏不由的欣喜了起来,又忍不住说道,“唉,就是这个小姑娘年纪有些小,比咱们显之还要小上一两岁呢。我原想着找个年纪稍大一些的,家务和孩子都能帮着些。” 王梁国又夹了一筷子青菜,不以为意,“咱们找个媳妇重要是为了照顾咱们显之的,其他的都是次要。更可况这孩子不已经六岁了嘛,给咱们看着穗穗还是没问题的。” 这个年代的人都很早熟,6、7岁的孩子在家中都能帮父母照看孩子了,再大一些的,家务一把抓的也是有的。 王显之已经八岁大小了,也略知晓人事,听到爹爹娘亲要给自己找个媳妇,不由脸色发红。王铃铛笑嘻嘻的看着哥哥,手指在脸上轻点,取笑道,“羞羞羞,哥哥要娶媳妇啦······” 大姐王荷花脸上也浮出一抹笑意,她过了年就要出嫁了,家里也没个能帮忙的人,她这个做女儿的也替爹娘着急,知道要有一个人到家里帮忙,她也放心许多。毕竟小妹妹穗穗才两岁,二妹妹铃铛也不过四岁,都需要人看着。 夜色正浓,王显之裹着被子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脸蛋红红,也不知道自己媳妇长得好不好看?听娘亲的话头,应该很不错吧,还能识字呢。 两日很快就过去了,对王家的一些家室,陈张氏跟陈耀都打听清楚了。 说起来,家里还不错。王家就在四庄街上经营着一家小饭馆,听说王家的当家男人手艺挺好,生意也好,每日应是不少挣钱的。两口子人品也好,这王家还是扬州城的大族,族内还有在京城当官的,虽然他们是市井小民,但是家族强大,也没人会欺负。 美中不足的是,他们家中除了几个女孩,只有一个儿子传宗接代。而这个儿子身体有些不好,时常生病,目前在一所学堂就读。 看着自己叔叔婶婶有些忧愁,陈舒窈不以为意,还劝起了长辈,“你们也不要太忧心了,如果不是儿子身体不好,这样的人家也不会出来找童养媳了。这人既然能去学堂读书,说明身体也没那么差劲,真的病重的话,连屋门都难出来呢。” 在扬州城的日子里,她闲来无事,也测试过手心里的灵泉水。 这灵泉水没有前世小说中的那么神奇,既不能让植物瞬间生根发芽,也不能增强功力,让人力大如牛。但它也是神奇的,她这些日子拿自己做实验,发现身体一点点变得更健康,更不容易生病。 这些风餐露宿的日子,秋季的凉风晚上也是凉飕飕的。后来她偷偷的把水给叔叔婶婶他们喝了,周围不少人都生病了,但是他们一家子整整齐齐的一个都没事。连路边的野草,经过灵泉水的浇灌后,也越发的青翠。 不过她发现,灵泉水也是有时效的,从红痣中流出后,大概一个时辰之后,就不再有作用了。 这已经让她很满足了,这个世界医疗条件很落后,有了灵泉水也能为自己的身体加一道保障。 如今打听到那家的儿子身体不好,有了灵泉水,她也能底气足了一些。 陈张氏听了陈舒窈的话,脸色好转了一些。 第9章 第9章 王显之在学堂里有些神思不属,他娘亲说了今日就会把他的小媳妇带回家里。小小的少年郎就有些坐不住了,看着外面的叶子发黄的树枝有些出神。 还是学堂的先生发现他没认真听讲,转悠到他位置的时候,用戒尺敲了敲桌案,两只眼睛警告性的瞪了他一眼。 王显之赶紧收起抛锚的思绪,神色认真的跟着先生读起书来。先生平时可没有这么和善,还在看在他平时表现良好和身体不太好的面子上,才网开一面。上一次学堂里的王胖子在课堂里偷偷吃东西,可是被先生用戒尺好好修理了一顿,小胖手都被戒尺打肿了。 陈舒窈拿着婶娘给她准备的包袱,跟着王张氏来到了五里河巷子街口。 五里河巷子在扬州城的南边,离四庄街不远,转过几个街道就到了。这条巷子的人家都是一些平民百姓,日子在扬州城里过得不上不下。再往更南边一些的,就是扬州城的穷苦人家了,瞎子算命、卖艺的、唱堂会的等等,几乎都在那里居住。 这个时候,正是上午,日头升的高高的。 王家的大门虚虚掩着,王张氏推开大门的一瞬间,阳光从门梁上倾洒而下,刺的陈舒窈眼睛疼。她知道自己身边没有了可以依靠的人,未来过得怎么样,还是要看她自己了。 院子里坐着一个十六七的少女正拿着绣棚,低着头做女红,眼睛细长,鼻梁挺直,唯独嘴巴有些大,长得很是普通。不过她皮肤白皙,一白遮三丑,又正值青春年少,看着就有几分秀气了。 院子里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带着一个更小的女孩在玩耍。 看见王张氏带着一个女孩子回来了,面色显出一丝了然,“娘,这是?” 王张氏眯着眼睛笑了笑,指着陈舒窈说,“她叫陈舒窈,就是你的弟妹了,你先带着她熟悉一下家里。店里这会儿要备菜呢,等会儿要忙的,我就先过去了。” 见大闺女王荷花点了点头,又转身叮嘱陈舒窈,“你在家里多学着你大姐,熟悉一下家里,多带会儿孩子。” “哎”陈舒窈忙不迭的答应。刚到了一个新环境里,都会有些发憷,特别是如今她才六岁,未来掌握在人家的手里,只能尽力的表现,争取能让王家人满意。 王荷花看着新鲜出炉的弟媳妇,长得怪好看的,精致漂亮的五官,人看着也白净乖巧。心里满意的点头,在她心中,自家弟弟自是千好万好,需得有个人才出众的女孩来般配才好。这姑娘长的好,她心中就满意了一分。 “我是家中老大,叫荷花,你以后就叫我大姐或是荷花姐都行。”说着又把两个正追逐打闹的妹妹叫了过来,一一介绍,“这是二妹妹铃铛,三妹妹穗穗,二妹妹大了,你主要多照顾三妹妹,她太小了,才刚满二岁呢。” 又跟她们介绍陈舒窈,“这是你哥哥的媳妇,叫陈舒窈,你们以后喊她嫂子就好。” 陈舒窈扬起脸,冲她们友善的笑了一笑,秋日的阳光洒在她白净的小脸上,映衬的皮肤白的有些透明,宛如羊脂白玉细细雕成的五官美好而精致。 王铃铛看着眼前的漂亮小姐姐,心里有些不开心。 她虽然才四五岁大小,但是已经知道美丑了。她大哥大姐长的随爹爹,虽没有多好看,但是也不丑。唯有她跟小妹长得随了母亲,小小的眼睛有些三角眼,塌鼻梁,扁平的一张大圆脸,皮肤虽然不黑,但也没有大姐那般白嫩。有时候邻居也会拿她跟姐姐作比较,虽然是开玩笑的,但是说出的话也伤害到她年幼的小心脏了。 如今见新来家里的小姐姐更是漂亮,她就有些心酸了。 王穗穗才刚两岁,被家里养的精细,虽然不够漂亮,但是圆滚滚胖乎乎的,很可爱,陈舒窈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认识过两个小妹妹后,王荷花很有大姐的样子,带着她在家里转了一圈。 陈舒窈对王家从陌生很快的就了解了屋子的大致,王家的宅基地面积很大,看样子得有一亩多地,据说是王荷花去世的太爷爷置办的产业,也是他们家的老宅。分前后院,大门一开就是一个大大的院子,种植了几颗树木,角落里还有一口老井。 王荷花特意给她介绍这处老井,也是她太爷爷找人打的,据说井口很深,水质也很不错,甜丝丝的。扬州城的大多数人家家中都是没有井的,每日都会有送水工拉着大车出来卖水,大部分人家都是吃的买来的水。 所以她家的这口甜水井就很难得了。 院子虽然很大,但是住宅就不多了。青砖瓦房听着很不错,却已经很年老了,有些砖块都有些微的裂痕。正房的地方宽大,中间的屋子充作待客的客厅,东西两边都是卧室,东边是王家夫妻两个带着最小的王穗穗居住,西边现在是王荷花带着王铃铛一起睡。 除了正房,还有两边的厢房,东厢房也是一处青砖砌成的,小小的屋子分成两间,一间是家里的独子王显之的卧室,一间被简单的做成了他的书房,东边紧挨着王显之屋子的是家里的灶房。 西边的厢房是泥砖垒成的,家里的柴火和一些不用的杂物都在里面堆积,最角落的地方被做成了一个厕所。 后院就更大了,什么也没有,空落落的,只有几丛竹子看起来葱葱郁郁,十分的茂盛。 据王荷花介绍,这里以前还养过鸡鸭,但是后来她家里缺人手,没人能帮把手,就都荒废了。 家里也没有别处能住的房子了,王荷花做主让陈舒窈跟她们一起睡,还把铺盖什么的给她抱过来一床。 陈舒窈毕竟不是个正经的六岁小孩,把东西放下后,不用王荷花吩咐,就走到王穗穗身边亦步亦趋的开始看孩子。 王荷花在一旁冷眼看着,发现她小心细致,对两个妹妹看起来也温柔有耐心,贴别是二妹妹铃铛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看起来对她很不待见,她也没有生气,很能包容,心里又满意了一分。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就到了中午。 王荷花收起手里的针线,跟陈舒窈嘱咐了一声,就起身准备紧灶房做饭。王显之中午的时候在学堂里吃饭,王氏夫妇中午饭馆正是繁忙的时候,也不会回来。 随便的吃了一顿扬州炒饭,王穗穗还小,唯恐她饭粒洒落,陈舒窈先喂过她,才自己吃饭,一顿午饭算是对付过去了。 王显之回来的时候,他爹娘都还未到家,毕竟饭馆生意就是这样,平常工作的人都在饭店的时候回家,他们是在饭点的时候越发的忙碌。 他看着小妹身边的陌生面孔,就知道这个女孩子是爹娘为自己找来的媳妇,见她生的皮肤雪白,小脸精致漂亮,除了瘦了点,长的就跟年画里的童女一般。 他虽说才八岁,但是生活在市井之中,也听过不少大人打趣说的荤话,对男女只是也略懂一些,现在见陈舒窈生的超出他预料的漂亮,瘦削的脸蛋一下子就热了起来。 陈舒窈也有些局促,又觉得好尴尬。在她眼中,眼前的男孩子就是一个年纪还小的小屁孩,可名义上,他已经是自己的丈夫了。 她并没有认命,现在到了王家,她也把这里当成了一个避风港。等自己长大了,有了庇护自己的本事,会好好回报王家的恩情。再把王显之的身体调养好,多给王家一些银钱,她也能获得自由之身。 太阳悄悄的从天边隐匿,夜幕也慢慢降临,几颗稀疏的星辰在天边闪烁,王梁国夫妇也终于回家了。 陈舒窈见两人满脸的倦色,很有眼色的给他们打来了净水,然后才退下。 王张氏跟自己男人对视了一下,神色得意,似乎在炫耀自己的好眼光。王梁国看着这丫头人也懂事、勤快,长得也配得上自己儿子,对自己媳妇的眼光也给予肯定。 因为今日有人看孩子,晚饭王荷花就提前做好了,他们夫妻两个只要等着吃饭就好。这让累了一天的夫妻两个越发满意。 吃过晚饭后,陈舒窈主动收拾碗筷,等一切都收拾停当之后,王张氏把她唤到身边。 “舒窈,过来,跟你爹爹磕个头。” 虽然对现代人来说,给人磕头好像挺伤自尊的,但是陈舒窈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整整六年,对于这种风俗她也习惯了。以前爹娘在的时候,每逢过年她都要给父母长辈磕头,然后才有压岁钱发。 她乖顺的过来,跪在地上,先跟王梁国磕了一个头,唤了一声,“爹爹”。 又主动给王张氏磕了下头,喊了一声,“娘”。 这就跟现代婚礼上,给未来的公公婆婆喊爸爸妈妈一样,是一种仪式,证明她已经是他们王家的媳妇了。 王梁国点了点头,“以后多多照顾好显之,他身体有点弱,每逢天气变化就容易生病。除了显之,你也躲在家务上帮衬你娘,看好两个妹妹。你大姐明年就要出嫁了,你需要适应好。” 王张氏也笑着说,“显之在家的时候,你要多关注他,我跟你爹爹生意上比较忙,对家里照顾的有限,你也要像你大姐学习,多做多看。” 陈舒窈站在一旁,恭敬的应“是”。 王显之看着这个比自己还小的女娃娃,站在父母面前,战战兢兢的样子,心里泛起了一抹怜悯。 她是父母为自己选的妻子,但是年纪如此年幼,就需要照顾自己和妹妹了,可真不容易。 那自己以后对她好一些,耳根泛红的王显之如是想到。 第10章 第10章 陈舒窈到了王家之后,深知自己年龄幼小,还需要王家人庇护她跟叔叔一家子,更何况人家从王婆子帮了忙也是不争的事实。她心中也很感激,一直干活都很勤快,日常除了耐心的照看王穗穗之外,也会看着王铃铛,毕竟这年月拐子可都是层出不穷的。 索性王穗穗这丫头年纪虽小,但是很乖巧,也不难看管。 倒是王铃铛,这丫头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不太喜欢她,性格也倔强,特别不听话,为此也让陈舒窈觉得头疼无奈。 当初她被王张氏从堂叔身边带走的时候,王张氏要给堂叔几两银子的,但是陈耀夫妻两个都坚决不要。 他们本就觉得愧对过世的堂兄夫妻,如今更是把他们唯一的骨血送去别人家当童养媳,哪里会收下妞妞的卖身钱呢! 还是陈舒窈见堂叔怎样都不愿意收,就大着胆子提议,想让王家帮堂叔找个活,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可比这几两银钱强多了! 最后王梁国看陈耀长得人高马大,就在码头给他找了个活,见自己叔叔婶娘日子慢慢安定,陈舒窈也放心了许多。 陈舒窈除了带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也会在平时跟着王荷花去灶房打下手。 她这一世父母在的时候,对她疼爱有加,厨艺这些女孩子必要会的东西,因为她年幼,娘亲没舍得早早教她,想着以后等她再大一些再学也不迟,却没想到自己居然早早离世。但是上一辈子的时候,她早早就搬出家里,一个人居住,爱吃也爱研究的陈舒窈手艺自然也不错,但是她上辈子用的是天然气、电磁炉和电饭锅等现代化灶具,更别说还有那么多提味的调味料。 所以跟着王荷花身后,她也学会了许多,譬如说烧火之类。 但是这些杂乱的家务活,只要是王显之在家的时候,她都是先以他为主的。她被王氏夫妻两个明确的教导过,万事以王显之为重,自然很明白儿子在他们心中独一无二的地位。 对于王显之这个名义上的小相公,她刚开始觉得有些尴尬,后来发现他性情温和,为人和善,并没有因为父母的溺爱而骄横跋扈,就把他当成小弟弟一般相处照顾。 因为陈舒窈无微不至的关照,和灵泉水的慢慢滋养,在度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季后,王家人惊喜的发现,自家几朵金花中唯一的独苗苗居然没有生病!就在王氏夫妻心中对陈舒窈越发的满意的同时,她也渐渐的融入到这个新环境里。 度过一个热闹的春节后,王梁国夫妻两个除了精神奋发的经营自己在四庄街的小饭馆外,主要的大事就是自己大姑娘的婚事了。 他们两个这一年来越来越有干劲,主要是看到自己儿子身体越来越好,不像以前那样让他们一家子提心吊胆。 这一日王梁国跟他浑家张氏难得的没有出门开店做生意,今日是王荷花未来的夫家下定聘礼的日子,他们还要来接待未来的亲家。 王张氏一大早就起来,把屋子内外都打扫了一遍。王穗穗跟着姐姐王铃铛一起在院子里玩耍,陈舒窈也腾出手来,端着水盆,把桌子椅子以及能看到的角角落落都擦干净。 王荷花也想着出来搭把手,却被王张氏又推回屋里,“去去去,你瞧瞧你几日放打扮,一会忙起来再把衣服弄脏、头发弄乱可就不值当了。咱们家才多大的地方,好收拾,有我跟舒窈就行了。” 陈舒窈她在王家待了已有半年之久,王荷花在日常的生活中对她温柔和气,在家里照理家事,十分能干,很有做姐姐的样子,她们相处很融洽。见到好事将近的王荷花难得的娇羞,她忍不住偷笑了起来。 “是啊,大姐,这里有我跟娘,你只要把自己收拾的整整齐齐就好,等会儿还要见未来的公婆呢。” 王荷花为了今日的喜事,特地穿了一身崭新的水粉色窄袖长衫,配着一条葱绿色的百褶长裙,看着清新怡人,充满了少女特有的青春活力,普通寡淡的脸蛋看着姿容也秀气了不少。 听到陈舒窈打趣的话,她害羞的跺了跺脚,就躲在屋里去了。 王荷花的这门亲事是她父亲从小就跟她定下的娃娃亲,对方家里是做木匠的,祖上传下来的手艺,据说技艺精湛高超,不少大户人家都要找他做家具呢。 收入也比王家要高出不少,在市井之中,这样的人家已经是很不错的门户了。若不是王梁国会做人,交游甚广,与王荷花未来的公公关系很不错,这等上好的婚事且轮不到王荷花。 王梁国手里拿着许多东西也回来了,他一大早就去了集市采买今日要用到了肉菜之类。由于菜品很多,他又只有两只手能拿东西,看着有些狼狈。 陈舒窈见状不等王梁国呼唤,就起身帮忙把菜拿到灶房。 她大略的看着了一下,鸡鸭鱼肉中的四类样样都有,另外还买了一些肉质肥嫩的大虾和乳鸽。在王家也有一些日子了,陈舒窈很清楚她这个未来的公爹平时过日子也是极节俭的。一个月中,大概也只会动上二三次荤腥,没想到在自己闺女的大事上,他倒是蛮舍得。 转念一想,自己这个未来的公爹能交到许多的朋友,自然不会是一只铁公鸡,该花钱的时候他也不吝啬于付出,这般才能交友广阔。 王铃铛跟着妹妹穗穗今日也穿了一身新衣,这是王张氏特意嘱咐的,为了就是在未来的亲家面前不露怯,也显示一下自家日子过得宽裕,不让女儿未来的公婆小瞧了去。 她带着妹妹看到自己爹爹买来了这么多的肉菜,一下子就围了上去,拉着王梁国的衣摆,叽叽喳喳的说,“爹爹,这些肉肉今日都能吃吗?” “爹爹爹爹,你有没有给我们带什么好吃的回来?有没有饴糖?穗穗想吃······” 看着自己闺女睁大了眼睛,一个个如同嗷嗷待哺的小鸟,期待的望着自己,王梁国哪怕是有些重男轻女,一颗心也渐渐被融化了。他被生活摧残的有些冷硬的脸庞柔和了许多,嘴角挂着一抹笑意,“有有有,都有,看看爹爹给你们带了什么!” 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了几颗雪白的饴糖,给两个女儿一人分了两颗。 王穗穗年纪小,看着手里的饴糖开心的不得了,迫不及待的把一颗糖塞进了嘴里,霎时间甜蜜的滋味让她乐的眯起了眼睛。王铃铛年纪大了一点,心思比较多,她看着爹爹手里还剩下一颗糖,就眼巴巴的看着,想着父亲能把最后的饴糖分给自己。 她这人哪怕年纪小一点,性格也已经养成了,喜欢多吃多拿,比最小的穗穗要霸道不少。 王梁国却没注意女儿渴望的眼光,他招呼着厨房里的陈舒窈,“舒窈,过来,这颗给你吃。” 陈舒窈受宠若惊的接过饴糖,心里也很开心。她毕竟不是人家的闺女,平时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她也不会主动伸手去拿去吃。毕竟这个家看起来也不富裕,她只把自己当成寄居亲戚家的小孩,不跟主人家的孩子争吃争穿,这方面还是很有眼色的。 来到扬州这么久了,她一直没吃过糖果,能分到一颗糖她真的很开心。 “谢谢爸,买了这么多菜回来,您也辛苦了。您先坐着歇一歇,等我把这些菜收拾干净,等会儿您还要掌勺呢。” 王铃铛恨恨的看了陈舒窈一眼,嘴里嘟囔了一句“马屁精”。 陈舒窈只当做没听见,小心的拿出手帕把饴糖包着放到怀里。王铃铛的年纪太小,心理年纪早就成年的陈舒窈只当做小孩子耍脾气,也不与她计较。 陈舒窈拿起在墙上挂着的围裙给自己穿上,这个是她用家中不要的破衣服修修改改做成的。感谢她这辈子的亲娘在世的时候对她针线女红的严厉教学,她年纪虽小,但是这个围裙做法简单,倒是磕磕绊绊的做成了。 她手脚麻利的把各类肉菜摘洗干净,这才来唤王梁国过来烹饪。 对于今日要做什么菜,王梁国这个大厨早就心里有想法的,扬州名菜三套鸭、红烧鸡块、水煮狮子头、蒜香排骨、红烧大虾······ 不过还有一道菜他打算让他大闺女做,就是松鼠桂鱼。 松鼠桂鱼,为苏帮菜中色香味兼具的代表之作。它是一道工夫菜,这道菜有色有香,有味有形,很多人都爱吃。 王荷花也爱吃,因为爱吃她跟着做厨师的父亲特意学了这道菜,做的一直都很不错。 早上王梁国特意买来的桂鱼已经被收拾的干干净净,王荷花手脚麻利的把鱼头斩下,摊开、拍扁。用刀把鱼背部的鱼骨切掉,鱼腹没被切破,王梁国看着女儿做的不错,连连点头。 在尾巴处留约1厘米的脊骨,桂鱼去骨后,皮朝下摊开,用斜刀切成花刀,刀深达肉的五分之四,在尾巴处开一个口,王荷花轻轻一下就将尾巴从刀口中拉出。 王荷花双手灵巧的把各种调味料和少许湿淀粉均匀涂抹在鱼身上,此时陈舒窈已经把炒锅上火,王荷花把豆油倒入,待油七分热,将桂鱼蘸少许淀粉,放油锅中炸数分钟,外皮金黄,鱼肉就熟了。 再将鱼头蘸上淀粉,放入油锅中炸,炸至呈金黄色捞出,将有花刀的一面朝上摆在鱼盘中,装上鱼头。 第11章 第11章 又将松子放在温热的油锅中,待油热后再炸半分钟后捞出,放小碗中备用;炒锅中留少许油,放入少许清汤,加食盐、糖、番茄酱、食醋,烧沸后,用湿淀粉勾芡,加入热油少许推匀,出锅浇在鱼肉上,撒上松子、水果粒。 这道菜就成了。 王梁国站在后面不停的点头,松鼠鳜鱼作为一道功夫菜,想在家里烧需掌握四个注意点:这道菜需要开花刀、腌制、拍粉、油淋、浇汁一气呵成。刚刚大女儿荷花操作就很熟练,可见这灶上的手艺跟着自己没白学。 见女儿这道菜做好了,王梁国就把她赶走了。他特意让女儿把她拿手的松鼠鳜鱼做好,就是为了给自己未来的亲家展示自己女儿的灶上手艺很不错,也能让荷花在她公婆面前露露脸,证明他王家的姑娘可不差,剩下的菜还是他来做才能放心。 陈舒窈在一旁烧火的同时,眼睛也一直看着王梁国手上的动作,正大光明的偷师。 在这个时代,对女子要求必须做到三从四德,一言一行都要谨遵《女诫》的教诲。地位十分低下,仅作为男人的附属品存在,除此之外,女子还要受到诸多约束,从小便会受到严苛的教育,可谓是将三从四德刻到了骨子里。 三从指的的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待字闺中的时候要嫁给什么样的人,什么时候成亲都要听从父亲的;等到待了及笄之年,出了门子,更要万事已夫为天,事事都要遵从;等到哪一日丈夫死去,就要听儿子的。 四德指的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虽然这个年代的女子不能多读书,上学堂,但是她们要学习的东西还是非常多的,例如妇德,指的是一位女子要有好的品德,不能有狭隘、嫉妒的品行,而妇言是指女子要言辞得当,懂得在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妇容是指女子要会梳洗打扮,即便容颜丑陋,也要干净整齐,妇功便是养蚕织布、女红、主持中馈之类。 中馈便是是指家中供膳诸事;指酒食。 这就要求女子灶上的手艺了。 陈舒窈很清楚她已经回不到前世了,轮回转世如此的玄妙,她根本就不能也没本事参悟。那么活在这个世界,就是她的根本要务了。 活着是一回事,活的好又是另一回事了。 她只是一个喝了瑕疵孟婆汤的普通人,有着一点小小的金手指,只能保障身体健康,不是什么改天换地的绝世奇才,只能顺应这世道,摸清这个世界的规则,继而掌握规则,让自己活的更好。 她这个名义上的公公可是跟着扬州名厨学过艺的,哪怕她这个上一世经过物资发达富饶、吃过中西美食的人,也不得不佩服他能在这个没有味精、鸡精和各种五花八门调味品的世界,做出丝毫不逊色与上一世的菜肴。 厨艺学的好不仅自己和家人能吃到好吃的菜肴,赢得别人的好感。它还是一门手艺,她这个公公能在偌大的扬州城养活一家老小,靠的就是这门手艺! 有机会能这个学几手,她哪里还敢怠慢呢! 如今她一个人独自在这个陌生的世间漂泊,很缺乏安全感,总想着多学一点安身立命的本领,这样才能多一点点的安全感。 人活在这世间,什么都能被偷走或失去,唯独知识与技艺学会了就是自己的,这是永恒的财富。这是前世的爸爸教给她的话,她一直记得。 想到爸爸慈爱的大手、谆谆善诱的教导,陈舒窈心情不由的低落了起来。 “烂煮老雄鸭,功效比参芪。这句老话说的就是吃老雄鸭功效比得上吃人参,黄芪,所以这鸭子的营养价值很高。这雄鸭去完骨后,一定要先去除它的骚味,不然这味道就没那么好了······” 王梁国看到自己未来的儿媳妇睁大眼睛看着自己,认真的听自己讲解,心中也很满意。有向学之心,这点很好啊,总比那些烂泥扶不上墙的人强。 舒窈丫头是自己的儿媳妇,就是他们王家自家人了。这段时间他看出这丫头聪明伶俐,在家里干活也不偷懒耍滑,看孩子也细心周到,王梁国心中很满意。所以也不藏着掖着,见她愿意学他也耐心的教导。 自己儿媳妇学的好了,也是他们一家子得宜,毕竟大女儿嫁出去后,他跟娘子还需要在四庄街的铺子忙活,家中的灶房早晚也得是儿媳妇操持。 陈舒窈听到王梁国的讲解,赶紧收敛心神,细心的学了起来。 在这个年代,学门手艺可不像前世那般容易,想要学手艺需要送着礼物给师傅磕头拜师,在师傅收下后,给师傅当着免费的劳动力跟着干活,师傅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手把手教导。只能靠学徒在师傅干活的时候,慢慢的跟着摸索学习,所以他们的学徒期往往特别长,因为学徒们在工作环境中获取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速度很慢,只能通过长时间的实践来积累经验,把技术学到手。 现在她未来的公公手把手的教学,可是很难得的机会,她可不能错过了。 眼看着日头渐渐高升,王张氏有些坐不住了,在院子里转了几圈后,她打了盆水给自己收拾干净,来到灶房有些生气的说道,“相公,你昨日跟二弟说过今日的事情了吗?他是怎么回的?咱娘怎么说?咱荷花怎么说也是她头一个孙辈!看着这时辰人家朱家就要上门了!” 说起来王张氏生气也是有原因的,一般人家女儿下聘的日子都要收拾家里,做好满座的好菜招待未来的亲家,也会请些亲近的亲戚作陪。 王梁国只有一个兄弟,住的不远,离他们这里只隔几条巷子的柳树胡同。本来他娘应该跟着长子过活,但是常言说的好,“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老太太也不例外,她更喜欢自己的小儿子。 等王梁国的老子没了之后,老太太就嚷嚷着让小儿子养老,又把柳树胡同的五间新建的大房子分给小儿子,连带老爷子身前衙门的活计也一并传给了小儿子。 为此王张氏心中一直很难受,房子她不在乎,但是衙门的活计呢,那可是能一代一代的传下去的铁饭碗呢!虽然只是一般的胥吏,但是已经是一份官家正经的活计了,在平民百姓中很受尊重。 他们可是长子啊,一般情况下都是要传给王梁国的。 若是王梁国身上有了这份活计,她家显之何必还要去学堂苦读呢! 她当年怀显之的时候早产导致他身体不好,不能做那些下力气的活计,连他老子做的饭馆他也没那个好身体去接手。他们夫妻两个只能让孩子先去族里的学堂学几个字,不求什么科举功名,只想着认得几个字也好找个账房之类的活计能养活自己。 但是账房这类的活计哪里有衙门的铁饭碗金贵呢,干的不好或是东家不喜欢,说赶人就能赶人的! 每每想到这一处,王张氏心里就憋屈,同样都是老太太的儿子,他们家梁国怎么像是后娘养的! 今日是大女儿的好日子,荷花是她头生的孩子,哪怕是个女孩,她心中也是很疼爱的。按理说老太太也该过来为孙女把把关或是操持一下,他们做叔叔婶婶的要早早过来,帮着一起打下手做菜,或是招待客人。 结果呢? 客人都要上门了,他们还没见个人影呢! 王梁国心里也不愉快,但是那是他老娘兄弟,当着娘子的面他哪怕心里不高兴,也不能说他们的不是,正要安慰娘子几句,虚掩的大门就被推来了,夹杂着几句高扬的女声。 “大哥嫂子,我们过来了!” 王张氏怒气横生的脸也收敛了起来,今日是她女儿的好日子,她这个当娘的可不能因为这些小事搅合了,她很能分的清楚轻重。 她挤出了一抹笑意,走了出去,“哟,娘你们可来了,梁国都快把饭菜做好了,就等着朱家上门了!” 宋氏是王梁国的弟妹,人长得清清秀秀,年轻的时候颇有几分姿色,哪怕人到中年徐老半娘了,也还能看出底子不错。 她人也聪明,自然听出王张氏话音里带着些阴阳怪气,不过她不是很在乎。 自己男人的这个哥哥一家她一直不是很看得起,只不过在四庄街赁了一家铺子做些吃食的生意维持生计的小户人家,家里又有一个病娃娃,多少钱都不够往里填,她唯恐两家处的好了,问她借银钱呢! 她家的银钱也不多,家里孩子也多,可不像大哥家里子嗣稀少,用钱的地方多着哩,哪里能平白无故的借给别人。 听了这话,她也不恼,嬉笑着说,“那可真是好,我来的路上还一直催促咱娘,想着过来给哥哥嫂嫂打下手,谁知道哥哥手脚麻利,已经快做好了,我们就等着吃罢了。” 这是把王张氏的婆婆扯出来了,王张氏更不能说什么了,她心里气闷也只能憋回去了。 不过她自心里发狠,以后的日子长着呢,谁家没有孩子?二弟家孩子可有好几个,到时候定亲了,看她这个大伯母怎么做吧。 第12章 第12章 12 陈舒窈听到王张氏的说话声,心中一凛。王梁国家的其他人都还好应付,比如说宋氏看不上自己这个难民堆出来的童养媳,她教养出来的孩子,除了老大王显杨为人老实忠厚,其他的都不和她玩。 特别是宋氏大女儿王小花,在她面前骄傲的不得了,看她的眼神都是向上瞟着的。 唯有老太太,每一次见她来这里,不是茶水太热,就是眼中没活,反正都是各种数落。 王梁国的老母亲姓钱,如今已到花甲之年,可能因为生活的还算顺心,身体看着很健朗。个头比较矮小,身材枯瘦却有力,黑瘦的脸上颧骨高高耸立,一双三角眼看着脾性有些古拐。 见陈舒窈送上了香茶和瓜子,她瞥了一眼,啜了一口茶水,“既然到了我们王家,就谨守妇德,好好伺候大郎,若是仗着自己有几分颜色就调三斡四,这个家可容不得你!” 陈舒窈刚进王家的时候,就被王梁国夫妇带着见过钱婆子和宋氏一家人。钱婆子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喜欢她,每一次见到她总要阴阳怪气一番,对着她说些训导的话。 但是没这次这般严厉,仗着几分姿色? 她才多大?过了年才刚刚七岁而已。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只能说可爱、精致,哪里能说姿色! 就更别说什么调三斡四了! 不过谁让人家是这个家里的老太太呢,辈分最高,她什么也不能说,只能憋屈的应“是”。 私下里,陈舒窈总觉得这个老太太可是是想在她这里寻找一种优越感,自己这辈子没能使奴唤婢,可巧自己的存在让她过了瘾。 倒是王荷花跟她处的好,见陈舒窈羞的脸蛋低垂,心里不忍帮着说道,“奶奶,你是不知道舒窈如今已经是我家里的做家务的主力了。说来她才不过七岁而已,我这个姐姐翻了年后就忙着绣嫁衣,爹爹娘亲他们也整日就在四庄街忙着生意,两个妹妹多亏舒窈平日里管着,这才没变成脏猴子呢。” 钱婆子这才面色和善了一些,伸出手指虚点着王荷花的脑袋,“你呀,就帮着你弟妹吧。” 宋氏心里不自在的挪了挪身子,别人不知道她还是知道的,婆婆其实就是借着教育大哥家的童养媳,对自己指桑骂槐。不就是给自己娘家爹妈送了一块布做衣服,她这个做女儿的难道不该孝敬父母吗? 王梁铭端起杯子里的茶水,敬了大哥王梁国一杯,“荷花这丫头这亲事可真不错,那可是城北的朱家啊。我可是听说他家里家底丰厚,在扬州城里还有几处铺面呢,加上家里世代相传的好手艺,这可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人家!” 还有一处好处他没提,跟荷花订婚的是朱家的长子,按照现在的传统,到时候分家,朱家的家财七成都要分给他,那可就更不得了。 想到这里,王梁铭心中不禁羡慕,他下意识的瞟了大女儿王小花一眼,她今年要到说亲的年纪了,也不知道到了婚嫁之年的时候能不能也说上这么一门好亲事。 王梁国听着弟弟恭维的话,心里很受用,大女儿的这桩婚事他一直很得意,弟弟的话骚到了他的痒处。 ······ 朱家来的正是朱氏夫妇,他们家住在城北,人称朱木匠、朱娘子。 此时男女不同桌,朱木匠和王梁国兄弟俩一起吃饭,推杯换盏。 女方这边和朱娘子又是一桌了,吃饭的时候宋氏特意嬉笑着说,“这道松鼠鳜鱼可是我家桃花的手艺,朱娘子尝一尝可合口味?” 朱娘子看起来脾气温和,她吃惊的看向桌子上的松鼠鳜鱼,这道菜色泽艳丽,独特的造型,金黄的色泽,看着很不错,她还以为是王家的当家的做的呢。 “这道菜看着很不错,造型做的也好看,我还以为是未来的亲家公做的呢。”说着她很给面子的夹了一块鱼肉。 “唔”,外酥内嫩的鱼肉搭配酸甜美味的酱汁,尝上一口就让人欲罢不能吃起来外脆里嫩、酸甜可口。没想到她这个未来的儿媳妇灶上的手艺深的亲家公真传,做的可真不错! “要我说啊,还是张嫂子会调理孩子,瞧瞧桃花这厨艺真是让人没话说。荷花这多好的姑娘,在家能带孩子收拾家务,女孩家的应该学的也没漏下。这么一个好姑娘可偏巧要让我家得了,瞧瞧我这高兴地······” 朱娘子陈赞的话不带重样,直把王荷花夸的脸都羞的垂下地下去了。 王张氏心里更高兴了,自家跟朱家结亲,说起来自己家是不如朱家富贵有钱的。女儿越是临近婚期,她越是心里担忧,唯恐亲家对荷花不尊重。 但是近日朱娘子的一番话虽然客气居多,但是侧面也说明了她对荷花是满意的,这也让她放心了不少。 不过未来的亲家母夸奖自己女儿,自己可能做一个棒槌,那可就不懂事情了。 王张氏先是谦虚了一番,也开始恭维未来的女婿了。 要说夸奖自己虽然高兴,但是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夸奖自己的孩子会让她更高兴。朱娘子就是这样,对于儿子被王张氏夸奖,她高兴的合不拢嘴,屋内的气氛跟着更热闹了。 等到朱家夫妻离开之后,宋氏看着朱家人送来的聘礼,心里含酸的张口,“嫂子,这朱家还真是富贵,瞧瞧这聘礼可是花了不少的银钱呢。” 确实不算少了,只银钱就送来了一百两银子,除此之外,还有猪脚四只、点心八盘、母鸡两只、母鸭两只、红烛2对、桔饼两盘、冰糖冬爪两份、面线两份。另有棉布4匹、绸缎2匹,金钗一只、金戒指一只和金手镯一副,凑够了三金呢。 这可真是不少了! 宋氏羡慕的眼睛发红,她不由的看向自己的大女儿小花。他们夫妻二人一向不看重女儿,连两个孩子的名字也是随手起的,王小花、王小草。 以后她们两个若是也能有这么多的聘礼就好了,这一刻宋氏与自己相公心灵相通了。 钱婆子更是不停的点头,平时刻薄的老脸也舒展了不少,“老大媳妇,朱家的聘礼可是不少,你可以留下一些银两给显之留着,他身体不好,以后你们老了,干不动了,他手里有些银钱也是好的。” 说起来,这个世道就是这样,男尊女卑。不少的家庭都是重男轻女,更有些人家不把女儿当人看,只是给口吃的,不把人饿死就行。 钱婆子也是更爱孙子一些,虽然她大本分的慈爱都给了小儿子所出的孙子,但是对王显之这个大儿子仅有的独苗苗也是有几分疼爱的,只是不多罢了。 陈舒窈偷偷的看向王荷花,只见她双唇紧咬,脑袋低垂,不发一言。显然心情不会太好,纵然王荷花特爱弟弟,但是聘银如果被拿走,她的嫁妆过少,嫁到朱家之后,朱家人定然会不满意,继而也不会对她这个儿媳妇太好了。 反倒是平时更加疼爱儿子的王张氏不愿意了。 “荷花是我的大女儿,我头生的孩子,我心里也是疼的。家里又不是揭不开锅了,需要荷花的聘礼救命,何苦做这些事情。” “再说,自从舒窈进门以来,显之的身体好了不少,可见是有希望能够养好。我跟孩子他爹多累一些就是,何苦让荷花嫁人之后,不受婆家待见。她虽是女儿,我一样心疼她,她过得好了,我就开心。过得不好,我岂不是也要跟着难受。” 王荷花脑袋猛地抬起,眼眶都红了,显然母亲的慈爱让她很是动容。 回到家里的宋氏想到大哥家的女儿嫁的这般好,心里滋味难言。 她以前的时候也知道荷花的订婚对象是朱家,也听说过朱家日子过得殷实富足,但是她没有亲眼见过啊。 今日一见才知道名不虚传! 从荷花身上,她想到了自己的大儿子显扬,比荷花小小两岁,也到了婚假的年龄了。按理说,显扬也该定下了。可是条件好的看不上她家,家境不好的她又看不上,可真真急死人了。 宋氏坐在床榻边,手指撕扯着帕子,胡思乱想。 她家男人接了公公生前的活计,现在在衙门里是一名皂班的胥吏,平时主要看管牢狱。说起来可是一个好工作,虽是俸银不多,月询只有五百个大钱,但是因为看守牢狱,也时常有些额外的收入,算起来差不多一个月能有将近一两银钱了。 这可不算少了,但是再算一算,一家子的吃喝用度、人情往来全靠这些银钱。这日子就只能过得紧巴巴的,她家中孩子还多,儿子就有三个,还有两个女儿。他们还需要存钱给几个孩子娶媳妇陪嫁妆,这日子就过得艰难了许多。 以后她能给儿子和女儿找个什么样的人家,她左思右想,苦苦寻觅也难以找到比朱家更好的人家了。 王梁铭倒是了解宋氏的心事,他想的开,安慰道,“我跟大哥不一样,我是衙门里的人,每月银钱都是固定的。周围认识的人也都是咱们差不多的人家,到时候就给显扬找个差不多的人家就行。” “大哥跟我不一样,他没个正经的饭碗,只能做些小生意过活,是挣得多些,但是他一日不做,就一日没银钱过活。”说到这里,王梁铭不禁有些得意了起来。说起来大哥的日子哪里有自己过得舒适清闲,自己虽说挣得少了些,但是毕竟是吃公家饭的,活计清闲又收人尊重,还能传给后代呢。 “大哥也因为生意上的迎来送往多认识了不少人,这才能给荷花侄女找到朱家那般人家。但是这也是他这次走了运,你且看他给我显之侄子找个童养媳养在家中,就知道好亲家难寻呢。” 第13章 第13章 老人常说夏日天长,其实说的就是夏季天色黑的晚。陈舒窈十分认同这话,就如同今日都己经酉时了,太阳还高高的挂在天上,为本来就火热的大地添上一抹炽热。 王穗穗这会儿已经有些瞌睡了,她白日一整天都没有睡了,要不就是跟着姐姐王铃铛疯跑,还会跟在陈舒窈屁股后面学着洗衣服,真的是累了一整天了。 陈舒窈看了看天色,害怕穗穗睡觉之后,直接睡到第二日早晨才行。她还没吃饭呢! 她哄着小姑娘喝了一碗浓稠的米粥,这才王穗穗脱鞋上了床。 小姑娘胆子小,又爱黏陈舒窈,她强撑着眼皮,认真的说,“舒窈姐姐,你一会儿不要走,陪着我一起在屋里好不好?” 小姑娘已经五岁了,可能是近几年家里日子过得红火,伙食也跟着好了不少。王穗穗比起她刚到王家见到的样子还要胖了不少,小脸肉嘟嘟的,虽说晒的黑了一些,五官长得也很一般,但是在陈舒窈看来却有着十分的可爱。 王梁国夫妇这几年饭馆生意做得不错,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人也越来越忙,不到天黑就见不到他们夫妻俩的人影。 王穗穗两岁之后都是陈舒窈看着养大的,她虽说上辈子也是个大龄剩女,但是毕竟没有养过孩子,对着王穗穗这个人类的小幼崽是仔细了再仔细,小心了再小心,唯恐这么一个小家伙被她养坏了。 照看的时间多了,对王穗穗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 她爱怜的摸了摸小姑娘的肥脸蛋,温声说,“姐姐不走,姐姐还要陪着乖穗穗呢。穗穗睡觉觉吧,姐姐给穗穗打扇子好不好?” 王穗穗这才放心了,她乖乖的躺在竹席上,享受着蒲扇扇动传来的阵阵凉意,很快就闭上眼睛,可能是因为今天玩的太累了,还打起了小呼噜。 陈舒窈轻轻的挥动着芭蕉扇,又把小姑娘蹬开的铺盖从新给她盖好,又怕热着了她,只是把肚子处细细掖住,小脚丫给她露出来。 她这才走出了卧室,在院子里轻声唤了几声王铃铛,却没有回应。她估摸着这丫头估计是找邻居家的琴琴玩去了,王铃铛和琴琴素来玩的来,就出门寻了去。 刚走出大门,就见到琴琴她娘韩婶子在门口择菜,她问了韩婶子,才知道王铃铛正跟着琴琴院子里翻花绳,一颗心这才落了地。 不怪她紧张,扬州城这般繁华的所在也有藏污纳垢的一面,每过些年都有孩子被拐子拐走的事情出现。王铃铛才七岁,又是个小女娃,正是受那些拐子待见呢。 心里放松了,她也有心情跟韩婶子搭话,“这是野苋菜?韩婶子是从哪里弄来的?看着也恁的鲜嫩呢。” 韩婶子抬起头,手上择菜的动作也没停,“前几日我家乡下的亲戚过来城里,顺便给我捎来了不少,我想着这样的天气,这青菜啊也放不住,干脆洗一洗,晒成干菜冬日里吃。” 这样的青菜夏季自然不缺,但是到了冬季,万物凋零,就吃不到青菜蔬果了。做成干菜,到时候做成干菜包子或是炖肉也很不错。 她不禁赞道,“还是婶子会过日子呢,这东西可没浪费,冬天也能多一个菜,怪不得你们家越过越红火了。韩叔娶了你做娘子,可真是娶着了。” “你这丫头啊,就是嘴甜哩。”韩婶子被她逗着脸上笑意变真切了不少,她抓出一些野苋菜就要送给陈舒窈,陈舒窈推拒了几次。但是韩婶子给的坚决,她就收下了。 不过是几把野苋菜,他们跟韩家是邻居,本来就常来常往,回头家里有什么新鲜东西给韩家送过去就是了。 不过几把青菜,陈舒窈跟韩婶子聊着天,没几下就在门外择好了。她寻思着晚上就添一道凉拌野苋菜,现在天气热,大家都没心思吃饭,这道菜比较爽口,也好下饭呢。 王显之带着笈囊还没进门,就见到自己的小未婚妻跟邻居在聊天。 她白瓷一般的脸庞上带着一抹清浅的笑意,说话温声细语,耳边的一抹碎发轻轻的垂在脸旁,轻轻柔柔,格外的秀美可爱。 似是看到了他,她长而圆润的眼眸里闪出一抹欢喜,快步迎了上来,“显之哥哥回来了,今日在学堂可有辛苦?这几日天气格外的热,学堂里也很热吧?” 说着就要伸手,想要接过他手里的笈囊。 王显之转了一下身子,避开陈舒窈的手,温声说道,“我这些日子身体都很好,也没生什么病,这笈囊里只是装了几本书,我能拿得动。倒是你,手里满满当当的全是青菜,哪里还能拿笈囊呢!” 说着,还不忘跟韩婶子打了声招呼。 陈舒窈看了看手里的青菜,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主要是王显之的身体真的不好,虽然平日里她已经尽力的给他用灵泉水调养身体了,但是他底子太差,只能从极其败坏养到现在的亚健康的状态。 她心里年龄大,看着王显之就像看着一个小弟弟,加上自从到了王家,这个男孩子对她一直温和体贴,两个人关系也很不错。 今年冬季的时候,他跟着学堂里的朋友一起去扬州城外的山上赏雪,在山上的古寺里住了几日,回来的时候就有些咳嗽了。后来还是一连吃了大半个月的汤药,加上她偷偷的用灵泉水给他调养,这才慢慢的痊愈了。 这几年的灵泉水的调养下,王显之的身体底子已经好了不少。可能是当初王张氏生他的时候早产,他天生的免疫力就不如其他人,平时有灵泉水温补倒也看不出来。但是只要几日不用,天气变幻之下,他就比其他人容易生病。 冬日的这场病,就证明了这点。 陈舒窈自此之后,就对王显之像是对待一个瓷娃娃,着实是被他那场病吓着了。 “你先回屋吧,韩婶子今日送了我一把野苋菜,等会儿我把它用热水焯一下,咱们今晚上多添一道凉拌野苋菜。” “一会儿我去灶房里给你打下手,你在家里也辛苦,还要做家务还要照看妹妹。” “不用了,现在天气热,我已经提前把饭菜做好了,就在锅里温着呢。只剩下这把野苋菜,我一会儿就做好了,你去看看穗穗吧。她刚刚瞌睡的不得了,我哄着给她喝了一碗浓稠的米粥,她也睡下了。你看看她,天气热,她就爱踢被子,我怕她再踢了被子着凉呢。” ······ 韩婶子看着小小的两个人宛如一对平常人家的夫妻一般,肩碰着肩,有商有量的进了屋门。心里啧啧有声,这王家的童养媳还真是找对了,瞧瞧两个人感情这般的要好,真似菩萨座下的金童玉女一般! 她是王家的老邻居了,从舒窈丫头进了王家之后,一直都看着。这姑娘别看小小年纪的,却心地善良,很有德行。王梁国夫妇平日就不在家里,两个小的都是她在照看。没人监督,她对小的也很细心周到,家里的活计也是一把拿。 灶上的手艺她也是尝过的,做的可真不错,估摸着私下跟着王梁国也学过的。去年的时候,货郎担着篮子,她还见到这丫头拿了一把络子卖了出去呢。 这可就不了得了,他们这样的妇人家,一般都会缝缝补补,做个衣服什么的。手上再麻利一点的,也能秀个小花小草,但是也仅就如此了。 能把做出来的络子或绣活卖出去的,可就比他们这些人要精致不少。不然人家也不收啊,你做的跟大家都差不多,人家自己都能做,又何必要买你的呢。人家货郎或是绣庄买了这些卖不出去的东西,可就赔本了呢。 这一点也说明,舒窈丫头女红也很不错了。 王梁国夫妇有福呢,听说当年是在难民群里带回来的,连银子也没出,他们王家可真是捡了个大便宜呢,韩婶子感叹了一声。 陈舒窈把野苋菜放在盆里用水先浸泡着,又找个一个杯子倒了一杯冷好的白开水,偷偷加了一些灵泉水。 王显之笈囊没放下,就先去看妹妹了,这才发现穗穗果然把夏被踢了。他宠溺的叹息了一声,把被子给王穗穗轻轻的盖好。这才出了屋子就看到陈舒窈迎面而来,手里还端着一杯凉茶。 他挑了挑眉毛,无声的接过小未婚妻手里的茶水。 王显之已经习惯这丫头整日给他灌茶水了,以前的时候还没反驳几句,就被她振振有词的说着一些歪理,什么茶水生津啊,对身体好啊,之类的话语给堵了回去。 也不知道为什么,茶水经过舒窈的手,就比平常的茶水多了一些好滋味。这也是他不拒绝的原因之一了。 其实这也是灵泉水的一些额外的作用,它能增加食物的口感和滋味。哪怕过了一个时辰,它滋养身体的作用消失了,但是它这个作用还一直都在。 说起来,它还真是一个厨艺上的好用途,最适合做饭馆生意的。 第14章 第14章 但是陈舒窈研究下发现,红痣中的灵泉水产量有限,每日里顶多也就是一瓷碗左右。这点用量也只够这一家子用,特别是王显之这个用灵泉水的大户,必须多用灵泉水滋养身体的,哪里还能腾出来做生意用呢? 不过她已经很满足了,若不是这灵泉水,她这条小命估计早在当年逃难的时候,就因为高烧丧命黄泉了! 人要学会知足,比起那些什么都没有的普通人,她觉醒了前世的记忆,又拥有了这般的保命圣水,已经很开心了。 眼看着太阳快要落山了,最后的余晖染红了西边的云彩,金灿灿的晚霞笼罩着大地,映成一片金黄,为院子里的杏树镶上一层金边,分外迷人。 王显之看着饭桌上已经端上来的饭菜,一道农家小炒肉,一道清炒苦瓜,还有一道白灼虾,一份凉拌野苋菜,还有一份荷叶粥。 这些菜看起来色泽鲜艳,香气扑鼻,让人很有食欲。也是这几年王显之身体不错,王梁国夫妇不用再担忧儿子,把整颗心都扑倒了饭馆里。王家的生意越发的兴旺,铺子也往旁边扩大了一些,还请了两个帮工。 要不然,平日里可舍不得这么吃的。 他不禁夸了陈舒窈几句,又接着担忧的说道,“你白日里那么多的家务,还要看着两个妹妹,平日里也不用做这么多菜,清闲一下也是好的。” 看着这个不过十几岁的大男孩绷一副成熟的样子,担忧的规劝着自己。陈舒窈除了觉得有些好笑,心里也暖暖的。她在王家的时日里,这个稚嫩的大男孩每每都在一旁帮助她,一直对她很好。 她的一颗心也不禁跟着偏移,手里的灵泉岁除了因为报恩分润给王家的各个人,也会特地多多的偏向王显之,其次就是她看着长大的王穗穗。 “我没事,人嘛,多活动才是健康的。你也知道我向来不喜欢跟巷子里的女孩子一起做游戏,只能多做些家务也顺便锻炼身体呢。”陈舒窈笑着说道。 王显之摇头不再说话,他这个小未婚妻向来有她的道理。罢了罢了,她觉得开心就好。 “你先吃着,我去叫一叫铃铛。”说着,陈舒窈就转身离开了。 王梁国夫妇因为做的事吃食生意,回来的向来有些晚,害怕孩子们等他们会饿着肚子,特意嘱咐过不必等着他们。陈舒窈已经把饭菜分出来一份,现在在灶上的余火温着,等他们两个回来的时候吃。 王显之听了皱着眉头,铃铛这丫头每日就知道疯玩,也只比舒窈小了不过两岁,家里也不知道帮忙,吃饭还需要叫她。 不过他私下又一想,铃铛才不过七岁,爱玩也是孩子们的天性,他不能对她太苛责了。不过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家,她这个年纪也该学些东西了。太过纵容也不是好事,想到这里,他舒展了眉头。 晚上王梁国跟娘子就着煤油灯,刚用过晚饭,就见到自己的儿子等在一边,说有事跟他说。 他诧异的扬起眉,自己的儿子他还是知道的,他只会有事的时候才会这般郑重。 “爹爹,我二妹年纪眼看着日渐大了,她该是学些技艺,将来有一技在手,一来也有个安身立命的手艺;二来她以后年纪大了,将来终要嫁人的,有手艺在手,她未来的婆家也能高看她一眼。” 主要是他在学堂的时候,听他的同窗闲聊的时候说起自己的姐妹,又是学织布,又是学绣花的,更有富裕一些的,还会请个女先生到家里教导识字、调香之类的。 他这才起了心思,他以前教过舒窈和妹妹识字,但是铃铛并不喜欢进学,这个就罢了。调香这是富贵人家陶冶情操的物事,他们只是一般的普通人家,学这些很不实际,也没必要。 他们这般的市井之家,生活才是第一要务。王显之只在市井长大的,从他出生便与各种汤药打交道。这一幅幅的汤药花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他见过自己爹娘为了给他买药四处借账,接连半年饭菜之中连些荤腥也不敢放。 他自然而然的知道了银钱的重要性,所以哪怕学了许多的圣贤书,他依旧是一个看中实际的人。 他觉得妹妹最好是学会织布或是刺绣,哪怕是厨艺也很不错,,都能为自己挣些脂粉钱。 王梁国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儿子想的确实很实际,也很为女儿的未来考虑。想到这里,他赞许的冲王显之点了点头。 王铃铛在一旁竖着耳朵听着,她气的脸蛋都涨红了。 “爹爹,我才不要学!我还小呢,你看看隔壁的琴琴都不用学,我也不要学了。”她天生有股子倔强,主意也正,不喜欢别人对她指手画脚。 这会儿正因为王显之的提议,心里升起了埋怨,小眼睛瞪得大大的,生气的看着自己的哥哥。 她年纪小,不懂事,只觉得学习可不是什么快乐的事情。她的哥哥为例,每日不管刮风还是下雨,都勤勤恳恳往族学去。回到家里,还需要温书,背诵,看起来很劳累! 王张氏因为儿子的提议有些欢喜,因为平日为生活奔波忙绿,她没想到这一茬。她毕竟是做母亲的,平时忙绿的时候倒也罢了,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会忧虑。 自然是为了自己所出的孩子忧虑,大女儿荷花已经出嫁,嫁的也很不错。大儿子显之这几年身体看着也好了很多,媳妇也不用发愁,当年一时兴起带回来的舒窈丫头看着文静乖巧,家里活也一把抓,与自己儿子也很般配。 只剩下底下的两个小的让人担忧,不为别的,只说身为一个女儿家,这长相上就是一个缺陷。 大女儿和大儿子长的随了父亲,虽不说多好看,但是也是中等相貌。偏偏下面的两个女儿面貌都更像自己一些,不是说像自己不好,实在是自己长的很一般。若不然,自己娘家当年也是开着一家酒坊,生意也兴旺,怎么会把自己嫁给当年除了这处老房子,连份像样的活计都没有的相公呢! 如今两人能奋斗成现在的样子,还要多亏自己父亲带着相公去扬州名厨那里拜师学艺。 两个小女儿也跟自己长得相像,都是小眼睛塌鼻子大嘴巴,哪怕她是他们的娘亲,也没办法昧着良心说漂亮。 她们女人啊,这辈子都是第一等大事就是婚姻了。嫁的好了,这一辈子就顺顺利利,嫁的不好,下半辈子都要泡在苦水汁子里了。 虽说世人都说娶妻娶贤,但那不过是一种大面上的空话罢了。 谁家的儿郎不想娶个漂亮的老婆,谁家的公婆愿意自己儿子娶个丑老婆回来呢。不说别的,只说亲戚朋友面前,家里的新妇相貌不好,也会被人背地里嗤笑,让一家子都没面子。 儿子今日这话就说的好,女儿是得学上一门技艺了,等到她们成年之后,就是说亲的时候也是一大加分项了。人嘛,都是趋利避害,女儿如果手艺好,自己能挣到银钱,相貌上的缺陷也能填补一二了。 想到这里,王张氏心情舒畅了不少,却又听到二女儿骄横不愿意学,她气不打一处来。顺手拿起扫把就朝着王铃铛身上招呼,“你当你哥是在害你呢!学门手艺,将来自己能挣银钱,腰杆子就硬挺,这难道不好?!还琴琴?人家要干嘛你就干嘛?你这个不听话的妮子,气死我了!” ······ 小孩子的意见不被家里在意采纳,还被父母修理也一顿。 陈舒窈有些同情王铃铛了,小孩子喜欢玩耍是天性,没几个喜欢学习的。但是她家里也都是为了她着想,有了一技之长,就能不靠别人,不堪别人眼色,能够自己养活自己。 前世的时候,多少孩子愿意自己学习呢。跟王铃铛比起来,他们的童年更短暂,有些爱鸡娃的家长在孩子过一岁就会报早教。跟那些孩子比起来,王铃铛的童年已经够快活了。 王梁国的行动力还是很快的,他确定了目标后,很快就敲定了王铃铛要学的手艺。他自身的厨艺也就罢了,毕竟没有几个大厨是女人,更何况在后厨夏季热的人透不过气,没把力气也颠不起炒锅。 老丈人家倒是会酿酒,但是人家只传男不传女,自己婆娘当年都没能学到,更别说铃铛这个隔了辈的外孙女了。但是他认识的一个朋友,他家里的婆娘会织布,据说只要勤恳,一年也能挣到小二十两银子呢!也就是说,只要勤勤恳恳,她自己就能把一家子的嚼用包了。 就学这个了! 第二日,饭馆就关门的早,王梁国跟自己婆娘带着几份彭记的糕点和一匹棉布就出门了。回来的时候,看脸色也是喜气洋洋的,陈舒窈就知道学艺的这事成了! 果然,很快王张氏就把王铃铛叫到身边,“我跟你爹爹已经跟人家说好了,以后每日你跟着你舒窈姐姐一起去咱们家巷子里的春花婶子家学织布。” 陈舒窈吃惊的看着张氏一眼,没想到她也能跟着学织布。说起来,她虽是王家的童养媳,但是除了做家务、看孩子,她的待遇也很不错了。只说灶上的厨艺只要她肯请教,王梁国也会仔仔细细的跟她讲解。家里有什么好东西,她也能分上一些,虽不如王铃铛他们分的多,她很知足了。 第15章 第15章 童养媳是什么存在呢? 大部分都是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女,就把女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于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 这样形同买来的货物,也导致了童养媳的地位很低。常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有些会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 比如说他们一条巷子的刘大头家,刘大头媳妇在难民堆里除了给大儿子娶了一个媳妇。又受到王张氏的启发,随后又买来了一个比陈舒窈大几岁的女孩子,准备给自己的儿子当童养媳。 那个女孩叫杏儿,长得一张娃娃脸,很可爱。 她性子比陈舒窈开朗多了,可能因为五里河巷子中,只有陈舒窈跟她一样都是童养媳,只要空闲的时候,就喜欢过来找她一起玩。 她在刘家的日子可没有陈舒窈过得舒心,吃饭的时候是不能上桌的,只能在厨房吃。如果家里做了荤腥,她也不能动筷子,只能吃素菜。因为房间不够住,她平时也只能在柴房居住,如果哪点做的不好,还会被刘大头媳妇用棍子抽打。 王梁国夫妇真的是个好心人,当年她壮着胆子赌了一赌,是赌对了。 “娘,你放心,我会带着妹妹好好学的。”陈舒窈乖巧的说。 王张氏满意的点了点头,对于这个她亲自选回来的童养媳,她心里还是很信任的。自从这丫头到了他们王家,对自己的显之关心备至,也很能旺夫,显之的身体也跟着好了不少,这些都是她的功劳。 对两个小姑子也很负责,如今穗穗最是黏她,对她这个做娘的都没有那么亲近呢。孩子别看小,也很聪明,知道谁对她好。家里的家务做的井井有条,对她跟相公也很恭敬,这也让她越发得意自己当年的选择了。 别看她跟相公每日不常回家,对着两个女儿大撒手了一般,其实她也又向邻居偷偷询问、自己私下也会细心观察,这个媳妇她可没选错了。 人心正,德行好。 她也不是什么恶婆婆,只要这姑娘不错,她以后又要嫁给自己儿子的,将来还不是他们王家受益。这笔账她还是算的很清楚,王张氏精明的想着。 多学些手艺,受到好处的还是她儿子。 另一则,她心中有些隐秘的担忧,显之现在看着身体不错,但是毕竟比起同龄的孩子要差上一些。她害怕儿子将来身体万一再有个不好,还需要媳妇来顶门立户,维持生计。 自然就更希望陈舒窈多有手艺在手,也是为了给儿子将来有个依靠。 自那日起,陈舒窈做完家务,就会牵着穗穗的小手跟王铃铛一起去春花婶子家学织布了。 春花婶是他们巷子的本地户,家里在巷子的最里面居住,据说她相公跟王梁国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因为距离她家近,陈舒窈他们也轻松不少,不用跑太远学习织布。 她家里有一个和她们年纪差不多的女儿,长的跟春花婶有些相像,都是圆脸盘,月牙眼睛,看着也很好相处。她们到她家的时候,正不安分的坐在那里织布,知道她们是来跟着她娘亲学织布的,温和的冲她们笑了笑。 春花婶对她们两个态度很和善,管教的也不严厉,王铃铛本也不情愿的脸上难得的挂了一抹笑意。她也乐得轻松,偷偷拿出几件小玩具在底下偷偷的玩。 陈舒窈倒是看明白了,春花婶估计是碍于王家的面子收下了两人。但是人家的主要教导对象还是自己的女儿,她们两个估计算是陪读吧。 知道归知道,这也并不是什么值得生气的事情。 这个时代的人跟前世的时候都是不一样的,那个时代的老师恨不得把知识揉烂嚼碎塞到学生的脑子里。这个时代想要学上一门手艺或知识,完全靠自己。她们能有机会学到,已经是王梁国夫妻俩下了力气了。 她是成年人心理,想的明白,看的也开。 在春花婶教导她女儿的时候,她就会站在一边,认真的听讲。俗话说的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所以回到家里还会用王显之的废弃纸张记载起来, 如此一来,大概三个多月她也学会了,唯一一点就是她练的比较少,手也有些生,织布的产量也不高。这也是春花婶家里只有一台织布机的缘故,她平时还要用它来织布养家,她女儿也要练习。这样一来,留给她跟王铃铛练习的时间就不多了。 这也不是什么问题,因为王梁国夫妇花了大价钱从外面买回来了一家织布机,目的就是为了让家里的孩子多多练习,至少也要手熟。 这台织布机主要花了王梁国三十多两银子,这可真不是小数目了,扬州城里的中等人家一年到头也花不了这么多。可见,这对夫妇对于孩子的教育还真是重视。 自那以后,王家的大门外,就能时常的听到织布机“哒哒哒”的声音。 因为舒窈很努力,织布的技艺渐渐纯熟了不少。 终于,这一日陈舒窈织成了一匹完整的布匹,欣喜的笑了起来。 王铃铛自己并不能完整的织成一匹布,还是会时不时的织错。看着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舒窈织布的手艺比她强一些,心里不太好受。她一向喜欢跟舒窈比较,不管是父母的疼爱还是穿着打扮,亦或是相貌首饰。 父母那里自然是更爱她,但是看着对陈舒窈也不错。自己的哥哥更是对他的未婚妻温和体贴,比对自己更好! 想到这里,王铃铛脑子里闪过一抹埋怨,怪不得琴琴说她哥哥有了媳妇就忘了娘。他哥哥还没跟陈舒窈成婚呢,看起来就偏向了未婚妻。 其实她埋怨的很没道理,王显之虽然对陈舒窈也很好,但是对自己的妹妹也很负责友爱。只是王铃铛喜欢贪玩,偏偏生性倔强,不爱听人劝说。但是王显之觉得自己是哥哥,对自己的妹妹说教也不知道委婉,这般以来两个人很容易就呛起来。 相貌上,她是不如陈舒窈长的好看的。王铃铛自卑的摸了摸脸蛋,她心里埋怨母亲怎么把她生的这般不如人,哪怕是跟大姐姐荷花一般也是好的。 但是衣物上,自从父母这几年生意红火之后,她每逢换季也能裁新衣了,但是陈舒窈一直穿的都是荷花姐姐当年留下的旧衣。更别说她耳边还带着的银丁香,这可是爹爹专门在福金记给自己买来的,想到这里,王铃铛得意的挺立着腰板,示威性的瞟了陈舒窈一眼。 陈舒窈有些不明所以,她也没深想,铃铛这丫头跟穗穗不一样,她一直都不太喜欢自己。刚开始的时候,她还会小心翼翼哄她,但是这姑娘生性倔强,认准一件事,很难改变她的想法。 时间长了,她也无所谓了。不亲近就不亲近吧,自己只要尽到看孩子的职责就好,不让她饿着,吃饱穿暖,看护好她,对得起她父母就是了。 如果陈舒窈知道肯定会惊愕的睁大眼睛,她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也是托王氏夫妇善良,自己也在王家小心翼翼,紧守本分的干活,看起来才能过的不错。 王铃铛呢? 她父慈母爱,王家夫妇虽然日常忙绿,但是对她依旧挂心。只需要按照父母的规划,一步一步的跟着学,日后哪怕嫁了人,也有娘家爹娘为她做靠山,势必会过得不错。 没必要比,也没法比较。 她欢喜的拿起自己织好的布,这是一匹三丝罗,很要求织布技巧的。 “罗”为何物?在“绫罗绸缎”中,绫之光洁,罗之轻盈,绸之细腻,缎之厚密,最为人称道。 它因为质地轻软,经纬组织呈椒眼纹,透气透光性能较好,很适合在夏季的时候穿在身上。 织布的成就感充斥着她的身心,陈舒窈脸上不由得浮出一抹欢快的笑意,让她迫不及待的想要与人一起分享她的快乐。 看着陈舒窈欢快的步伐,王铃铛撇了撇嘴,得意什么呢,她也会织布。 “显之哥哥,你快看这是什么?” 王显之这会儿难得的没有坐在窗前看书,他抱着王穗穗,正在逗她一起玩。听到陈舒窈的声音,少年好奇极了。自己的小未婚妻向来很稳重,难得这般开朗高兴。他牵着王穗穗走出门外,笑吟吟的说,“可是有什么高兴的事?” “你快看看这是什么?” 个头娇小的少女手里捧着一匹布料,眼睛笑成了月牙,献媚的凑到了他的身边。阳光毫不吝啬的洒满了小院,也照耀在她脸上,少女本就白皙的小脸在阳光下仿若透明,脸上细小的绒毛也成看到。 王显之看的有些怔住了。 “显之哥哥,你看着我做什么,怎么不说话了?” 直到少女等不及的催促下,他才回过神,脱口而出,“舒窈妹妹,你看起来真好看!” 话刚一说完,就觉得自己的话有些孟浪了,王显之不复一直以来故作的早熟,懊恼极了,觉得自己枉读了那么久的圣贤书,脸上热的吓人。 陈舒窈愣住了,不过在她心里一直都觉得王显之只是一个孩子,她只是轻轻一笑,也没把他的话当回事。 见陈舒窈面色平淡,王显之轻松的同时,心里又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涩意,又被他很快抛之脑后。 看着眼前的布料,他不禁上手摸了摸,迟疑道,“这、这莫不是丝罗?哪里来的?” “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诗歌中说的罗,便是绫罗绸缎中的罗布了。 在“绫罗绸缎”中,绫之光洁,罗之轻盈,绸之细腻,缎之厚密,最为人称道。也都是最上等的布料,普通人家很少能穿上身的。 王显之家里只是扬州城的普通人家,在他更幼小的时候,月月能有个荤腥都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等他身体渐好,王梁国夫妇生意兴旺了,他们也只是生活上吃的更好了一些,这也是王家夫妇想着能给孩子补补身体,少生些疾病,才特意嘱咐陈舒窈的。主要是王显之自幼以来的病弱,把他们吓坏了。 但是在生活起居上,他们依旧过得很简朴,绫罗绸布这些自然也没买过了。 第16章 第16章 但是扬州城中的富裕人家不知凡繁几,只说他们学堂里就有同窗穿的衣料很好的,所以王显之也是见过的。 陈舒窈点了点头,脸上的笑意抑制不住,她实在太想要给人分享自己的成就了。这是她第一次织成成匹的布料,而且没出过一次错,很有成就感。 虽说是为了生计或是为了心中的安全感才去学的织布,其实她心里也是真的喜欢,这就像是前世的时候diy一样,自有乐趣在其中。 “显之哥哥说笑呢,你说能从哪里来的。” 少女故作凶恶的瞥了他一眼,看上去并不蛮横,反而带着几分可爱来。 王显之笑了起来,虽然年纪尚小,可能是年幼时的生病经历让他看上去比同龄人更加成熟。才小小年纪,脸上已有了几分读书人才有的书卷气了。 他轻拍了自己的嘴巴几下,眼中笑意盈盈,故作懊恼的说,“该打该打,我竟是忘记了你跟二妹妹正在学织布呢。这么说,这是你刚刚织成的?” 陈舒窈心情极好的点头,双丫髻上的红色头绳也跟着晃动,让她平添了几分明媚。王显之看着红殷殷的头绳,心里开心了许多。少女头上装饰的红头绳是他前几日买来的,几个妹妹也都有,但是他私下总觉得舒窈妹妹戴起来更好看。 春花婶织的就是罗布,陈舒窈跟王铃铛学的也是罗织机,王梁国买回来的自然就是罗织机了。 这种织布机织出来的布料质地轻柔,又十分透气,很适合春秋乃至夏季穿戴。但是它学起来也就比较复杂艰难了一些,她学了月余,才堪堪手脚娴熟的完整的织成这一匹布料。 王显之轻轻的上手摸了摸,入手轻柔,手感极好,“这个颜色也好看,青碧色,很适合给爹爹娘亲他们上身,你可以给他们先做身衣服。夏季天气炎热,这布料透气,他们忙活生意的时候也能舒服一些。” 陈舒窈脸上的笑意更深了,这个少年郎显然品性很好,看着摸了又摸,应是极喜欢这款布料,但是第一个先到的仍是爹娘。 “嗯,这匹布能做两身衣服了,刚好爹娘他们一人一身。这夏日难熬,你身子弱,下次我再织一匹,就给你和穗穗也做一身。” 王显之心里暖洋洋的,舒窈妹妹就是爱替他操心,“你在家中,日日又要做家务,又要看着两个妹妹,也是辛苦,还是先给你自己做一身吧。这几年难得见你添上衣服,我有不缺衣裳。” 陈舒窈轻轻一笑,没有接话,只是岔开话题。 “明日便是叔叔家的小花姐姐嫁人呢,咱们什么时候过去呢?” 陈舒窈到了王家的第二年,王荷花便嫁了出去。因为性格好,在娘家的时候又是长女,很能抗住事,嫁到朱家后,朱家夫妻对她很满意,小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宋氏看的眼热,自然也想给自己的大女儿王小花找上一个差不多的婆家。在宋氏心中,她家可比大哥王梁国家强的多,自己夫君吃的是官家饭,铁饭碗。只说女儿小花,论长相可比大哥家的荷花漂亮多了。 谁曾想,这找来找去,似是朱家那样的殷实人家似乎都瞎了眼,上门提亲的没一个比得上朱家。 耽搁来耽搁去,王小花差点过了花期,最后王梁铭发了好大的火气,这才匆匆忙忙的给定了一户人家,明日就要嫁人了。 王显之听到小叔一家,也顾不得刚才的话题,只觉得脑仁生疼。 因为王小花的婚事,宋氏来他家里好几次,每一次都是哭诉着,提亲的人家很不好之类。言外之意是想让王梁国夫妇给她女儿说个好人家。 别看王张氏每次嘴上说的硬,其实她心里是最软的。 也忙活了给王小花说了几次人家,却每每被宋氏挑剔的一文不值,最后气的直接丢开手去,不再管了。 为此宋氏每次见到他家的人,都是阴阳怪气,不冷不热的。 王显之心中明白,他这个婶婶是觉得自己爹娘没给小花姐找到好婆家,估计心里还会揣测他家人不尽心、没安好心之类的。 他揉了揉前额,“今日娘回来的时候,我问一问娘亲吧。” 晚间,王张氏听到自己儿子的询问,正在喝茶的动作停顿了下来,她面上带着几分厌烦,不自觉的回头看向自己的丈夫。 之前宋氏的骚操作已经把她惹毛了,她现在特别厌烦这个弟妹。自己费心费力给她女儿介绍,最后一点好都没落,反而成了居心叵测、用心不良! 想到这里,她就气的胃疼。想要找到像荷花那样的婆家,她自己倒是找啊。她宋氏不是看不起她们一家子嘛,日日吹嘘自己男人,最后也没给小花找了什么上好的人家,还不如她以前说的人家呢。 王梁国也不说话,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端着杯子喝茶。 看到相公不说话,王张氏直接做了决定,“我跟你爹早上过去帮忙,你们倒不不必那么着急,收拾利落了再去也不迟。” 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第二日,天色刚刚破晓,王张氏跟着王梁国夫妇二人就急匆匆的走了。 他们毕竟是新娘子的大伯大伯母,还是要早早的过去帮忙。这年头办喜事都是一大家子的事情,有时候关系好的邻居也会过来帮忙,毕竟还要延请亲朋好友过来吃席,买菜、邻里之间借桌子碗筷、招呼客人等等,累人着呢。 陈舒窈跟王显之他们就没那么着急了,慢悠悠的吃了早饭,还给有了爱美之心的王穗穗扎了一个漂亮的花苞头,最后用红色的绒花装饰,让长相平凡的王穗穗看起来也增色不少。 小丫头也知道爱美,捧着铜镜都不舍得放手,左看看右看看。 王显之已经收拾好了,见妹妹这般模样,脸上的笑容都多了一些。 正在这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响起,“不就是双丫髻稍稍的变化了一点,看你没见过世面一般,真丢人!” 听到这话,王显之眉头突突的跳,自己二妹不知道怎么养成的性格,倔强又多事,说难听点就是个事精! 王穗穗不愿意了,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大家都比较宠爱她,性格虽不任性,却也有着自己的小脾气。 “我怎么没见过世面了?!你还比我见多识广了?有些人自己发髻梳的不好,还要嘲笑那些头发梳的好的,真是吃到葡萄还说葡萄酸呢!” “你!你小小年纪就尖牙利嘴的,我可是你姐姐!” “你还知道是我的姐姐了,说话怎么那么难听!” ······ 最后还是王显之发了火,姐妹两个菜偃旗息鼓了。 去柳树胡同的一路上,王铃铛面色一直不好看,眉毛耷拉着,撇着嘴唇,像是别人欠了她一大笔银钱一般。 就这样一路无言,到达了柳树胡同。 王梁铭家大门口早已贴上了喜字,红彤彤的,把整个院子也添上了一抹喜气。 虽说王显之他们是吃过早饭才来的,但是他们早饭一向就早,这会儿新郎官还没过来接新娘呢。 刚进大门,就见到宋氏穿着一身簇新的绸衫正在院子里忙活,满脸的喜气。见到王显之他们几个过来了,嘴角往下耷拉着,面上笑容全无。 “你们怎地来的这般晚?今日正是你小花姐姐的大喜之日,也不知晓早点过来帮忙!” 王显之温和的回道,“我原是这般想早点来的,只是昨晚看书看的着实晚了些,早起的时候就开始咳嗽了,爹娘担心我······” 话还未说完,他还真的咳嗽了起来,“咳咳,舒窈还要照顾我咳咳,剩下的几个小的来了只会添乱,我们便······咳咳······” 实在是王显之身体不好的印象太深,宋氏没有一点疑心,只觉得大喜之日侄子这般模样带着病气有些晦气。 她只能按下心中的不悦,安抚了几句,又让王显之到屋里歇着,连事先想让王显之帮忙写帖子的打算也放弃了。唯恐他真的病倒在自己家,大嫂两口子冲自己找麻烦。 陈舒窈带着两个妹妹一道直接去了西厢房,这是王小花的住处。 说起来,王梁铭家的房子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是建筑面积还是不小的。除了茅房厨房之外,正房四间,东西厢房又各两间,还都是砖瓦房,看起来比他大哥家的房子新多了。 房子宽敞,他们住起来也舒心。 王小花跟妹妹王小草都住在西厢房,两人各住一间,这让陈舒窈颇为羡慕。毕竟王梁国家房子有限,她只能跟王铃铛姐妹住在一个房间,很久没有什么私人空间了。 陈舒窈刚一进门,就见到屋里站着几个姑娘,正叽叽喳喳的开心聊着天。 王小花见到陈舒窈几个过来了,不高兴的问了一句,“怎么来的这般晚?” 可能是自己的大喜之日,她心里高兴,也没等陈舒窈辩解,便接着说,“这是我舅舅家的几个表妹,过来陪我呢。” 第17章 第17章 王小花舅舅家的2个表妹长得都不错,最一般的那个也是清秀之姿了。只是看穿着打扮,很是一般,最小的那个衣服上还有一个补丁。 要知道时人都要脸面,出门做客怎么也得穿上一件差不多的衣服,,这2个姑娘,大的那个衣服虽然完好,却也洗的发白了。 出门做客的衣服都是这般,这也恰恰说明了宋家生活的贫困。 陈舒窈在家中就听王张氏说过宋氏,当年她是靠着一张脸嫁给了王梁铭,其实娘家就在南城门附近,那里多是扬州的贫民居住。 如今看来,是真的了。 陈舒窈看了一眼,低着头跟王穗穗说话。她却不知道,宋家的2个小姑娘也在谈论她呢。 她们宋家的人长的基本都好看,当年的宋氏更是不错,要不然她怎能勾的王梁铭当年非她不娶呢。 但是仍被陈舒窈惊了一下,她长得实在精致漂亮,长而圆润的眼眸似含了一汪春水,波光粼粼,鼻梁高挺,红润的嘴巴,皮肤更是白的发光。 稍大的宋家姑娘登时觉得自己姐妹都被比了下去,以往引以为豪的美貌在她面前也黯然失色,她心里有些失衡了。 她家境不好,唯一值得骄傲的美貌也低了一等,她低头跟自家姐妹小声嘀咕。 “那个就是王家病秧子的童养媳吧?长的也不差嘛。”语气中带着酸意,听起来有些阴阳怪气。 “可不是,姐姐你看,她还穿的衣服都是簇新的呢。一个童养媳穿这么好做什么,我还没有呢。” “谁知道王家伯母怎么想的,自己儿子就是个病秧子,这个童养媳长得一副不安分样子,可别出什么事了!” ······ 两个人半是嫉妒半是酸涩的嘀咕,可能是知道自己说的不能见人,声音很小,陈舒窈自然没有听见。 王小花毕竟是宋氏的头一个女儿,她虽说重男轻女了一些,对她还是有些疼爱的。 为了王小花的婚事,她还特意请来了一个梳头娘。 梳头娘又称梳头娘姨,是专门为人熟透打扮的女人。 这个时候市井人家的女人平时打扮也就算了,随意在脑后挽个发髻,插上发钗,简单又方便。 但是若是想要好好打扮一下,那些繁复的发髻,除非是特别的手巧,很多人一个人是做不成。这种情况,就需要请上梳头娘来家里帮忙了。 就陈舒窈感觉,他们这种职业有点像现代时候的化妆师。 梳头娘不愧是常年干这行的,手脚麻利很快就给王小花盘好了发型,陈舒窈看了看,确实很好看,很精致。 随后,梳头娘用梳子沾了刨花水,抿在王小花的头发上,那些乱糟糟的稀碎毛发一下子安分起来。顷刻,一个光可鉴人的精致发型就梳好了。 王铃铛睁大眼睛,看着佩戴着珠花、银钗,焕然一新的王小花,羡慕极了。 “小花姐姐,你可真漂亮!” 旁边的宋氏的几个侄女也夸奖了起来。 “瞧瞧,小花姐姐随便一打扮就这么美。” “可不是,一会儿姐夫来了,要被姐姐迷晕呢。” “还是姑姑疼小花姐姐,一般人家哪舍得请梳头娘呢。” ······ 陈舒窈也赞了几句,确实好看,发型好看,王小花长得也漂亮,两相叠加美丽了。 王穗穗待了一会儿有些无聊了,她摇了摇陈舒窈的手,小脑袋一摇一晃,眼睛眨着,“舒窈姐姐,我想出去玩,这里可无聊啊。” 小姑娘家贪玩是正常的,但是她们这些陪新娘子的都是为了新娘子壮声势,除非有事,不然跑出去还是不太好。 其实王穗穗年纪小,陪不陪无所谓。但是今日办喜事,人来人往的,她一个小小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玩,陈舒窈不太放心。 她一向疼爱这个小姑娘,不忍心她失落,想了想,跟王小花说了一声,就带着王穗穗找王显之去了。 把穗穗交给她哥哥,陈舒窈刚回到新娘子那里,就听到锣鼓喧天,挤挤嚷嚷的声音一点点的逼近。 王铃铛有些激动,她把头探出窗外,“哎呀,是姐夫过来接小花姐姐啦!” 屋里的小姑娘们都热闹了起来,争先看着外面。 一阵热闹过后,新郎官终于接到了新娘。 这个新任的姐夫看面相岁数不小了,大约年近三十,可能这岁数隔现代不算大,但是跟王小花的才十六的稚嫩年纪比起来,可是大了一轮有余! 陈舒窈听王张氏私下嘀咕过,这个姐夫可是二婚的。前任老婆生病没了,留了一儿一女。 按说这样的家庭,真心为了孩子着想的父母是不会把孩子嫁进去的。 老婆没了再娶是正理,但是家里还有原配留下的孩子,这就麻烦了。世人都知道,这后娘难为,更别说这花季少女进门就有现成的孩子,直接做娘了。 但是宋氏跟王梁铭夫妇两个就愿意把自己女儿嫁到这样的男人,虽说她口口声声,什么岁数大的男人知道疼人。 这都是屁话! 陈舒窈看着已经盖上盖头的瘦弱新娘,不禁回想起王张氏说的,她姓宋的就是看上人家男方有钱,卖女儿呢。 这个姐夫据说是在扬州城里开赌场的,家境十分的殷实。 王家是大族,人口众多,王梁铭家这一日只说酒席就摆了二十多桌,热闹极了。 我是一个可爱的分割线························································· 王穗穗平日里很乖巧,给了她一个用碎布做成的小羊,她就很认真的玩起了过家家。陈舒窈手脚麻利,不过二日功夫,就把衣服做好了。 看着针脚细密的衣服,她不禁有些出神,再没想到她现在竟然也能又快又好的做衣服了。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她不过十岁而已,也很有一些姑娘衣服还做不好的。 其实这也多亏了这一世的娘亲,她从三岁起,娘亲就开始教她摆弄针线。平时生活上对她很宠溺,但是针线上却又一直以来要求严格,多亏了她虽没有恢复前世记忆,但是成年人的心性还在,没有想普通孩童一般哭闹,一直认真跟着学了。 据说,她早早逝去的外祖母是一个很出名的绣娘,绣出来的物件逼真鲜艳,十分好看。一件绣品少说也要卖上百十两银子,只可惜命不长久,早早的就撇下女儿离去。 自那之后,外祖父很快就续娶,自古以来后娘好的就没几个,她娘也没那么幸运遇到好后娘,自然日子过得跟苦水里似的。连带着外祖母留下的嫁妆金银也没能给娘亲留下来,最后还被恶毒的后母嫁给了爹爹。 她爹爹人自然是极好的,也很有才学,对娘亲也很好。 只是让她这个做女儿的来说,也不是什么好的婚配对象,不为别的,只说她爹爹一直就病弱,身子不好。 不过她那个素未谋面的外祖母还是有些智慧的,偷偷的给母亲留下了一本刺绣心得,让娘亲在没有几个嫁妆的前提下,仍能靠着自己的一双手为自己挣来底气。这本书也被娘亲在病危的时候传给了自己,想到这里,她从自己的包袱里拿出了那本书。 轻轻的摸着有些发黄的封皮,陈舒窈眼含泪光。娘亲在洪水即将来临的危险时候,没有去想着先去收拾那些金银细软,而是带着自己扒出箱子底的这本书,才去逃亡。可见这本书不只是她学习刺绣的工具,更多的是对外祖母遗物的念想和怀念。 如今,它更是母亲留给自己的念想。 在王家安定之后,她就拿出这本书,偷偷的看着学习,只是她手中也没有银钱,没办法买来五颜六色的彩线和刺绣的工具。只能在闲暇的时候,拿着家里缝衣服的白线,在一块不用的破布上,来来回回,绣了又拆,拆了又绣。 偶尔王梁国给的几个大钱,让她零花,她不舍得花,都偷偷的攒着。然后从货郎那里买来一些粗制的彩线,看着书学着打络子。 可能是她天生就是学这个的,也可能她外祖母上天保佑,遗传到了祖辈的心灵手巧,她总觉得这些并不是很难。没多久,她打好的络子也被货郎收了,这才一点点的攒下了一些银钱。 只是她平时还要做家务,还要带孩子,打络子的时间也很有限,这么多年,才堪堪攒下了三两银子。 想到这里,她总有些惭愧,前世那些穿越书本里的主角,哪个不是很快就发家,不是香皂肥皂,就是玻璃水泥的。偏偏她恢复记忆也很几年了,才攒下了这么一点家当,真是给广大穿越同胞丢人了。 但是她真的很冤枉了,香皂肥皂洗发水这些,她只会用,不会做。玻璃水泥更是一点都不知道,那些学来的化学知识对她这个早在社会上工作了几年的人来说,早就还给了老师。 更何况,她只是一个小孩子,还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小孩子,谁会听她的? 拿着手里的三两银钱,加上三十几枚铜钱,这已经是她好不容易攒出来的,应该能去一趟绣庄买些丝线吧? 陈舒窈有些忐忑不安。 第18章 第18章 在送王铃铛去了春花婶家后,虽说王铃铛并不乐意被自己送,但是对陈舒窈来说,这是一份责任。王张氏夫妇两个对她有恩,既然把孩子教到自己的手里,她就并不能随意大撒手,外面的世道虽然还算太平,但是人贩子这种害虫,什么年代都是有的。如同前世那般法律健全的世界,还有人会丢孩子呢。 所以,哪怕王铃铛不情愿,她也坚持。 跟春花婶礼貌了打声招呼后,她就牵着王穗穗离开了。自从能完整的织成一匹布后,春花婶就直言她不用去学习了,其他的就需要更多的练习了。 春花婶看着陈舒窈的背影,羡慕的叹了一口气,这丫头手可真巧。陈舒窈可跟王铃铛不一样,还需要忙活家里的一摊子事情,能过来她家里学习的时间也不多,但只是这样她不过月余就能完整的织出一匹罗布了,可想而知她天分多好了。 若是她女儿也能这般手巧,她也不用担心了。 今日是王显之休旬假,所以没去学堂,只是在家里温书。他一向读书勤恳,不需要被人催促着学习。 陈舒窈就央求着他陪她一起去杨柳街看看。杨柳街位于城东,那条街的两边栽满了杨柳,所以叫做杨柳街。 据春花婶说,街上的铺子大部分都经营着胭脂水粉、布匹、针线、绣庄之类的生意,她就想着去逛逛,买一些刺绣用的工具和丝线。 扬州城很大,她平时都是待在家里,就算出门也只是围着家里附近转一转。杨柳街她是没去过的,,也不知道在哪里。还好王显之以前的时候陪着王张氏来过,她这次的计划才没有胎死腹中。 回到家中的时候,王显之已经收拾齐备,看样子就等着她一起的。 看到陈舒窈带着妹妹回来,他慢慢走过来,轻声抱怨,“我都说了,我去送铃铛,你非要拖着穗穗去送她。” 陈舒窈看着王显之轻笑,“我平时都是这么送的,怎地你一休假,我就送不成了?你读书重要,我这次央你陪我一起去杨柳街,就耽误了你学习呢。” 王显之平时的严肃早就不见,柔声说道,“这算什么耽误呢,我日日都读书,也不缺这一时半刻的,跟着你去放松放松也是好的。” 陈舒窈心中一阵暖意,比起刘大头家的杏儿,她已经幸运了很多。想起王显之平日里对她的照顾和帮助,她低着头,“多谢显之哥哥了。” 王穗穗年纪小,很是天真无邪,只知道哥哥姐姐要带她出去玩,兴奋的不停围着两人转圈圈。然后一手牵着王显之,一手牵着陈舒窈,觉得幸福的不得了。 三人之中气氛温馨了许多。 这条街是她第一次来,人来人往的,女眷居多,很热闹。这也很正常,毕竟这里的铺面经营的东西也是女人光顾的比较多。 她紧紧的牵着王穗穗的小手,不敢有一丝的放松,唯恐人太多,把他们冲散了。却发现王显之已经挺着瘦弱的身体,挡在了她跟王穗穗身前。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一个瘦弱的少年,但是她竟然觉得没那么害怕了。 最终她在一处店面停下了,上面三个烫金大字“锦绣坊”,这是一家绣庄。这处店看起来挺大的,大小四间门脸,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以她的经验来说,店面大说明东西全,人多说明质量什么都不错。 进门之后,就有伙计笑着过来招呼,“几位是想买些什么?咱们这里上好的丝线、荷包、手帕统统都有。” 这个伙计看起来年纪不大,陈舒窈估计他不到二十岁,但是显然素质极好,并不因为她跟王显之年纪幼小就忽视了他们,这让陈舒窈瞬间就对这家店有了好感。 思索着早就想好的物件,她微笑着说,“我想看看绣棚、绣花针、绣线、绣花剪子。”她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说,“还有绣花用的底布,都要看看。” 可能底布价格会很贵,但是没人规定不能看一看啊,陈舒窈理直气壮的想。 素色的绸缎,触手丝滑,轻柔又舒适,极适合做绣花的底布。但是陈舒窈却退却了,不为别的,这样的布匹一尺就要五百多个铜子,她哪能负担得起呢! 看着陈舒窈恋恋不舍的样子,王显之摸了摸怀里的三百多个铜子,这是父母平时给他的零用,他攒出来的。知道陈舒窈要来杨柳街,他特意带过来,想着可能会用到。 刚刚他还想着,既然舒窈喜欢这匹布料,就给她买下来。没想到,这款绸缎居然这么贵! 一尺布就要五百多个大钱,对比起来,他怀里的三百多个铜子,真的是不够看,没法比较。想到这里,王显之心下黯然。 他是父母唯一的儿子,自幼就受宠爱,哪怕在学堂里,虽不说是十分的聪明伶俐,但是因为勤奋爱学,先生对他也是喜欢的。 哪怕那些家境比他富裕的同窗,吃穿用度样样都比他强,他也没羡慕嫉妒过。但是这一次,他忽然想起那些随手就能拿出几十两的同窗,心里有些羡慕了。若是他手里也能有那些银钱,今日就能给舒窈妹妹买下那匹她喜欢的绸缎了吧。 比起王显之,陈舒窈就要坚决一些,她扭头离开,不再留恋。她喜欢的东西不少,但是又不是一定要拿到手的。上辈子,她还喜欢那些闪亮亮的珠宝首饰呢,但是也只会在自己的生日或是庆祝的时候,才会豪掷银行卡,给自己挑上那么一件喜欢的带回家。 毕竟,上辈子她也只是知识分子家庭,小康是有的,但是也没有极有钱。至于父母那里,她从没问他们要钱的想法。她大学毕业,已经成人了,哪能再花费父母的积蓄呢。 引路的伙计并没有强烈的推销,可能是知道他们这些小孩子手里的银钱不够吧。 最后陈舒窈买下的一个绣棚,一套刺绣用的针,一套刺绣用的丝线。把自己怀里紧揣的三两多银钱花的没剩几个子,没办法,只说那套彩线属于中上等,价格不便宜,需要将近二两银钱呢。 旁边的一个妇人手里提着一个篮子,拿出了不少做好的络子、荷包和手帕,旁边的伙计一件一件的拿过去,细细查看。 陈舒窈心中一动,她试探着问道,“大哥哥,你们这里还收绣件吗?” 伙计笑吟吟的,估计是看陈舒窈可爱,特意低头跟她说道,“对啊,我们这里什么都收,不只是绣件,绢花、手帕、香囊、络子,什么都收。只一点,做工必须要精致,做工不好的,一律不要。” 陈舒窈心里高兴,她从怀里拿出了几个络子,这是她来之前特意带过来的,就想着能不能找到收这些东西的店家。 瞧,这不就用上了。 “大哥哥,你看看这个,这个做的怎么样?你们收不收?” 陈舒窈期待的看着伙计,心里忐忑不安。她刚刚远远的看了一下那个妇人的绣件,她觉得不说绣品,只说络子的话,她做的比她更好一些。 不能怪她对自己的水平没有认知,主要是她认识的那些妇人,除了春花婶的绣活稍微好一些,其他的都很一般,这让她根本就无从比较。 不管是打络子,还是私下用家里的破布粗线学着刺绣,都是她从外祖母遗留下的书本里学习的,没人指点,一点点的走到现在。 伙计惊奇的看着手里的络子,除了常见的梅花、方胜的样式,还做成蝴蝶、金鱼样式的,栩栩如生,很是传神。 “收的,这些都可以,小妹妹这是你做的吗?” 陈舒窈笑着点了点头。 最后陈舒窈带过来的十几个络子都被卖了出去,普通样式的作价八文,样式新颖的也有十几个大钱了。 陈舒窈在花费了自己的积蓄后,又收入了近二百个大钱,自然很满意。更别说,这个价格可比她以前卖于货郎的要多一些呢。 有了银钱进账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她的女红成品有了新的渠道卖出去了。 这些络子的卖出,更多的是她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新的规划。 以前,她总是模模糊糊,一个人在这个世界胡乱的过活。没有人指点她未来该如何,但是周围那些女孩的命运,听从父母安排,将来嫁与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无从左右自己的未来,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 她跟那些人不一样,她虽也算是这个世界土著,但是觉醒的上一世记忆更占上风。那个世界,她活了快三十年,世界观早就固定。哪怕在这个世界,她学着妥协,让自己一点点融进这个社会,但是在她的内心中,仍有着自己的坚持。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近十年,她一点点的明白,这是一个类似于前世古时候的社会,连很多地名都跟前世一样,比如她生活的城市扬州,就跟前世的扬州差不多。这个国家是新建立的国家,叫做景,在位的皇帝是这个皇朝的第二个皇帝,为人清明宽和,仁慈和善又不乏手段,与民生息,颁布了很多利民的政策。 第19章 第19章 但是又有些不一样的地方。比如说,这个世界有辣椒、西红柿,也有土豆红薯之类的农作物。但是她前世的古时候,这些农作物很多还没有被引进国内。 它就像是前世古时候的平行世界,有很多相同的,又有很多不同的。 但是男尊女卑,偏偏一直存在。 女子不能做官,不能上学堂,对女人禁锢的很多。 但是她前世接受的教育就不是这样。 她那个娇滴滴的,浑身充满文艺范的妈妈时常告诉她,女人必须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收入,不能与社会脱轨。 一个女人必须要有挣钱的能力,才能拥有选择的自由。并且,一个女人靠自己的能力赚钱,是这个世界上最体面的活法。 无论什么时候,经济独立都是女人最大的底气。 女人一定要有安身立命的能力,唯有这样,你才能收获尊重 但是这个世界,她能做的工作很有限,只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于是偷偷的跟着王梁国学做菜,跟着春花婶学纺织,跟着外祖母遗留的书本学刺绣,这些都是她学艺的渠道。 为了也只是有一日,能给自己的未来寻条出路,让自己的未来更有底气,更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虽说饭菜经过王梁国私下的指点,做的已经有模有样,碍于前世的记忆,有时候还能做出让他惊艳的菜品。不说别的,开个小馆子还是不成问题的。如果加上她的灵泉水,做出来的饭菜更会让人欲罢不能了。 但是她深思过后,就否决了这个职业。 首先灵泉水每日有限,也就是大半碗的量,自己跟王家一家子都不够用呢,哪能便宜外人。另一个,她受不住劳累,冬天还好,靠近火边还挺暖和。但是到了夏季,后厨那就是蒸笼,她是受不住的。 再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这个被排在了后面。 织布她现在也学的差不多了,只剩下熟练了。但是家中只有一架织机,平时王铃铛还要用,她自从学会之后,就很少能上手了。 但是刺绣这一行,她才刚刚开始,没有趁手的彩线,也没有合适的手棚,她刺绣的道路一再又波折。 但是学习刺绣,是她娘未出口的遗愿,也是她外祖母的一片爱女之心。她也想跟着祖辈的步伐,一点点的尝试走一走祖辈走过的路。 更可况,织布这份职业终点一眼就看到头了,没什么前景,只要手熟又辛勤,好多人都能干,没什么技术难度。 她不甘心止步于纺纱织布,又怕自己天分不足,无人指点,学习刺绣竹篮打水一场空。 但是今日,在这个生意很不错的锦绣坊,她也把自己做好的络子卖了出去。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她在刺绣一道上,还是有些天赋的。这就好,她不怕失败,只怕走错了路,给自己规划错了未来。毕竟,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能做她的后盾,让她无忧的选择,哪怕走错了路子,也能帮她回头。 如今的她,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童养媳,她容不得自己选错人生,蹉跎了岁月! 王显之是知道陈舒窈手艺的,他夏天用的扇子上坠着的梅花结就是她编的,他这个小未婚妻向来手巧,很能干。 但是没想到,她竟然能够靠这个挣到银钱了! 看到这一幕,对他的冲击还是很大的。舒窈比他还要小两岁呢,他呢? 依旧靠着父母供养,连买份纸笔都要问家里要钱,思及此,他竟有些羞愧了。 陈舒窈之后几日发现王显之好像更加忙碌了,以前他学堂回家,除了温书,还会出来跟她说说话或是逗逗穗穗。 现在却每次回家,都在书房里奋笔疾书,除了如厕,几乎不出门。 陈舒窈有些好奇了,难道是学堂的功课越发的难了? 趁着给王显之送添加了灵泉的热茶的时机,她瞧了瞧他书案上的东西。白净的纸张上,王显之低着头正在奋笔疾书,正写着“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 这、这不是蒙童启蒙是学的三字经吗? 王显之发现陈舒窈正惊讶的看着自己的书案,他脸颊涨的通红,惊慌的站了起来。 “舒窈妹妹,你、你怎么来啦?” 陈舒窈扬了扬手里的水壶,“最近天气有些干,多喝些温水对身体好,这不,给你送水来啦。” “倒是你,怎么写起三字经了?” 王显之有些窘迫,他给自己到了一杯热茶,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字写得还算工整,前几日去书店买书的时候,店里的掌柜问我要不要抄些书本。我思量着,闲暇的时候也有,所以就接了这单活。” 事实自然不是王显之说的那般简单,他是听说有家境比较贫困的学子可以在书店抄书挣些银两,自己也试着在常去的书店问过掌柜,在掌柜的看过自己的字后,索性他字迹还算不错,这才拿到抄书的活计。 不过这件事就不能跟舒窈妹妹说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陈舒窈了然的点了点头,她明白这种心情,就像孩子迫不及待想要长大,想要上班挣钱。上辈子,她在上大学的时候也是这样,利用空暇时间找了个家教,主要是急着长大,想要获得一种成就感。 “挺好的,显之哥哥的字迹真的很好,有书店掌柜的看上也是正常,你也能锻炼自己。”陈舒窈笑眯眯的说。 王显之本来有些紧张,听了这话心情一下子放松了许多,他这才想起手里的茶水,轻轻的喝了一口,又问道,“妹妹不会觉得我做的不好,在学业上分心?” 陈舒窈轻轻一笑,清脆悦耳的声音洒满了小小的书屋,犹如泉水叮咚,“只要显之哥哥把握住时间的分配,那不就可以了嘛,我相信你定能分清主次,是不是?” 少女浓黑的眼睫宛如蝴蝶的双翼,仿佛钻进了他的心里,王显之心里仿佛生出了无限的勇气与决心,“那当然!妹妹且看着吧,学业上我定不会耽搁了。” “还要注意休息,劳逸结合,身体最重要。”陈舒窈补充道。 “妹妹,我记得的。” 两人相视一笑。 第20章 第20章 陈舒窈正坐在菱花窗台,眼睛盯着手里的绣棚,低头绣花。在她灵巧的双手下,五颜六色的丝线、白色的平纹棉布,加上些简单的图案,在手中针线的勾织下,慢慢的就变成了栩栩如生的兰花。 她仔细的端详了下手里的兰花,满意的点了点头,今日绣的看起来比前几日要强上不少。她年纪小,也不与别人作比较,只会看自己有没有进步一些。只要比前些日子强,那就是好的。 “舒窈、舒窈,你在家吗?” 忽然有人在门口唤她,她轻轻的起身,出了屋门。穗穗还在午睡呢,这孩子越大越淘气,她还是好不容易才把她哄睡的,可不能吵醒了这个天魔星。 听着声音像是杏儿在喊她,出门一看,一个少女圆圆的脸盘,杏眼微微眯起,只是皮肤有些黑,却不能掩盖她的美貌,有些黑里俏,手里提着一个篮子,笑吟吟的看着她。 不是杏儿又是哪个。 看到自己的好友,陈舒窈眉眼舒展,嘴边噙上一抹笑意,连忙让她一起去了客厅。那里离她跟穗穗的卧室挨着,穗穗有什么动静,她也能听到。 “好久也没见你出来,我就想着过来找你啦。”杏儿笑眯眯的说。 陈舒窈有些抱歉,她这几日刺绣上有些进展,一直在家中琢磨,“我这几日有事,真不是故意的,你也原谅我一回吧。” “没事没事,我找你也是一样的。”杏儿不介意的说道。 杏儿说起来跟她差不多,都是苦命人。 她也是一个童养媳,还跟她同样住在五里河巷子里。她的夫家就是巷子的刘家,当年刘大头媳妇见王张氏把陈舒窈领回家给儿子做童养媳,想到儿子们婚事困难,就也动了心思,就在难民堆里寻摸到了杏儿,也把她带了回来。 陈舒窈自己的处境说起来还是比杏儿强一些,王梁国与王张氏的品性都很正派,对她最开始的要求仅仅是照顾好儿子显之之余,看护好小女儿。毕竟他们做的饭馆生意忙碌,又舍不得请人帮忙,对家里自顾不暇,只能寄希望在她身上了。 如果最开始仅仅是一个真正的六岁六岁小姑娘,估计并不能很让王家夫妇满意。 但是陈舒窈不同,她的心理年纪早就成年了,虽说没生养过孩子,但是毕竟成熟多了。碍于身形的矮小,她最开始虽不说是尽善尽美,但做起事来也是有模有样的。 面对超出他们期待的陈舒窈,王梁国夫妇自然满意。 主人家满意了,陈舒窈的日子也好过多了。 但是杏儿不同了,刘家子嗣兴旺,他们夫妻两个一共就育有五子三女。如今除了长子已经娶妻,长女次女也嫁了出去,但是家中的人口依旧很多。偏偏他们家房子不多,杏儿这个童养媳又是家中地位最低的,只能住到刘家后来建造的茅草房。 刘家虽说除了杏儿,还是有几个女眷,但是谁让杏儿是地位最低的童养媳呢,家里的洗洗刷刷、做饭淘菜和衣物被单几乎都是杏儿做的。 “童养媳妇熬成人”,这是市井中的一句骂人的话,意思是出生低贱,处境困难,谁都能欺负她。 大部分的童养媳都是处境尴尬,日子如同侵在苦水汁子里一般,每一日都是在熬着过。 说起来陈舒窈是遇到了善心人,不多见到,杏儿这般才是常态。 杏儿的日子这般难过,大部分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估计都会心情郁郁,为人怯懦又胆小。但是杏儿不同,她特别的柔韧又充满活力,宛如一颗向阳花,每日都开开心心的。尽管日子很艰难,她仍旧努力去过好。 这让陈舒窈很触动,两个处境差不多的小姑娘在同一条巷子居住,天长日久了,顺理成章的就成了好友。 “舒窈,这个是你绣的吗?可真漂亮!” 杏儿刚刚坐下,就发现搁置在一旁的笸箩里,一个白底棉布上栩栩如生的兰花,洁白的花瓣,嫩黄色的蕊,青翠欲滴的枝叶伸展着身姿,看起来格外的传神。 她虽是询问,其实心中已经肯定了。王家除了舒窈,谁还能有这份技艺?! 杏儿拿着绣棚看了又看,看起来十分的喜爱,陈舒窈给杏儿倒了一杯茶,轻笑着说道,“看你这般喜欢,就送给你吧。” 杏儿唬了一跳,不好意思的把绣棚放下,连连摆手,“我哪里能要这个!你这都是做出来卖钱的,这可不能要。” 还怕陈舒窈不相信似的,接着解释道,“我是看你这花儿绣的的好看,这才多看了几眼。你知道的,我做不来着绣花的精细活,可叹我这手不够巧。” 杏儿与陈舒窈两人交好,她也不是敝帚自珍之人,自己会的那些女红原想着教她一些,让杏儿将来能有个安身立命的本事。 不想杏儿干起活来,又快又好,却跟这刺绣没缘分,跟着陈舒窈学了许久,仍旧不开窍,把手都要扎肿了,也绣不出一朵花来。 没奈何,陈舒窈教了她几种络子的打法,这她倒是学的比较快,用杏儿的话来说,这和玩挑红绳有些像。 索性学了打络子,只要手艺好,也能挣些家用,只是不如刺绣前途远大罢了。 “你现在络子打的也很不错了,只要精通一门也很不错。”陈舒窈安慰道。 杏儿拿出自己篮子里的绳线,一把打着络子,一边跟陈舒窈说道,“可不是,人嘛,要学会知足,能跟着你学上这一门手艺我都很感激了。我也能私下攒一些银钱来,到时候有个急事,手里也不空。” 她是真心感激陈舒窈的,打络子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就不一般了。有些络子的打法都是绣娘的不传之秘,旁人没人指点,是很难学会的。 陈舒窈却无私的交给了自己,面对这样的诱惑,她没能拒绝,也拒绝不了。 门外的清风缓缓拂过少女的发梢,仿佛也把愁绪都吹散了。 屋里的两个小少女手里的动作没停,时不时低头闲聊,夹杂着几声清脆的笑声,一时间时间仿佛凝滞了,微风送来了花草的清香,岁月静好。 “哐当”大门被粗鲁的打开,王铃铛气鼓鼓的回来了。 她今日上半晌是去春花婶那里学习织布,这会儿回来了。陈舒窈仰头看了看天空的太阳,这才发现已经快到午时了,这也快要该做饭了。 想想她一个现代人,现在居然能看着天色,估摸大概时间了,这就是没有表的年代硬生生的逼出来的生活技能,真是苦逼啊 “饭做好了没有?我都快要饿死了!” 王铃铛进了屋子,见到陈舒窈正坐在椅子上绣花,一缕细碎的头发淘气的躲过头绳的舒服,趴在她的脸上。午时的太阳透过菱花窗子,照耀在她身上,白的脸,黑的发,越发显得她脸色如玉一般温润白净。 看到她白嫩的皮肤,王铃铛不由的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盘,自己长得不如她好看也就罢了,连皮肤也比她相差甚远。 与女子来说,有些黑了。 又想起今日春花婶失望的叹息,“你跟舒窈多学学,她那么忙,还要看穗穗,都已经能织出一匹罗布了。你呢?多用些心吧!” 越想王铃铛越愤怒,她陈舒窈算什么东西! 不过是她阿娘见她可怜,带回家做活的童养媳罢了!居然也想事事爬到自己身上,真是要气死她了。 杏儿这才惊觉,已到了午时,“舒窈,我也要走了,饭菜可不能晚烧了,要不然娘会骂死我的。” 她说的娘就是刘大头媳妇,很快就送走了匆匆离开的杏儿后,她又来到了屋内。 “铃铛,你且在屋里帮我看一会儿穗穗,别让她掉床了,我这就去做饭。”陈舒窈轻声说。 王铃铛听到这话,积攒在心里的怒火一下子爆发了,“你这是做什么?是要命令我吗?你算什么东西,不过是我娘买回来的一个玩意罢了!看穗穗?这不是你的活吗?还想着推给我呢,你做梦吧!” 虽然习惯了王铃铛对她看不顺眼,但是对她偶尔的酸言碎语,陈舒窈一直觉得她还是个孩子,都很包容。但是她从来没有这么侮辱过她,胸口的怒气一点点的上升,陈舒窈脸色不复之前的柔和,一种从未有过的气场笼罩着王铃铛,让她有些害怕了。 心里越害怕,意识到自己居然被陈舒窈吓到,她越倔强的不愿承认,口不择言的尖利的叫嚣,“难道我说的不是吗?你不就是个童养媳,如果不是我娘亲发善心,你早就不知道如今过的什么样的日子了,说不定早就进了窑子呢!” 她心里对陈舒窈有着许多的嫉妒和怒火,在这一刻彻底的宣泄,什么也不顾了。 她可是爹爹娘亲的亲闺女!这个无父无母的野丫头凭什么处处都比她强,不管是父母还是四邻每每提起她,言语中都是赞不绝口的夸赞。 娘亲就不该把她带到他们家里来!应该任由她当年在难民堆里自生自灭,接受自己本来该有的命运。 妒忌是心灵的野草,它在王铃铛心中越长越茂盛,终于成为嫉妒的奴隶,一点点的消磨她本来的纯真。 这一刻,她已经忘记了是谁每日为她做饭洗衣,每每出门一会儿唯恐她丢失,带着年纪幼小的王穗穗挨家挨户的找寻,忘记了是谁夜晚为她盖上踢下来的被子。 陈舒窈自觉是个大人,对她每一次顶撞和出言不逊都轻轻的放过。 但这一次,王铃铛真的伤到了她。 “铃铛,你怎能这般说话,难道不知道这有多伤人吗?!” 被王铃铛粗鲁推开的大门仍旧敞开着,陈舒窈没来的及关上,一道男声突然从门口传来。 第21章 第21章 王铃铛听见这个熟悉的男声,猛的扭头朝门口看去。 王显之面上平时温和的面庞,此时已经没有了一丝柔和与温润,他面无表情的看着王铃铛,眼神中的不赞同和责备似乎已经快要溢出。 那一瞬间,整个空间似乎都凝滞了,王铃铛脸色煞白,连呼吸都似乎变得困难了。 “你每日的饭菜是谁给你做的?衣服是谁给你洗的?平日里,你对你舒窈姐姐态度就是别别扭扭的,我只当你还小,不懂事。” “眼看着一日日渐大,每日里除了去春花婶那里学织布,在家中什么也不干,油壶倒了你懒得扶起。就是这般,你舒窈姐姐也是纵着你,没让你做一点家务。你瞧瞧别人家的小女娘到你这个年纪的,有哪个似你这般清闲?” “你呢?你就是这样回报她的?!” “窑子?这是你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儿家能说出口的?” “可见你竟是白白的长这么大!礼仪道德你没学到一点!” 一字字、一句句宛如一把刀子,狠狠的扎进了王铃铛的心口。她平日里过得一直很自我,王梁国夫妇忙于生意,对她教育有限。陈舒窈偶尔对她的劝导,她向来也不屑一顾,很不耐烦。 也只有她的哥哥会时常教导她,所以平时也最怕王显之。 但是王铃铛毕竟是他的妹妹,每次教导也都轻言细语,温柔又和气的。哪里像是今日这般疾言厉色的。 王铃铛“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她心中不服气,哽咽着嚷嚷,“我不做家务怎么了?娘亲带陈舒窈回来不就是照顾家里吗?我凭什么干这些?” “不就是因为她是你的童养媳吗,还没成婚,你现在就开始护上了!我还是你妹妹呢,人家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你媳妇还没娶到手,就开始把妹妹忘记了!” 看着王铃铛涕泪纵横的脸,本来有些心疼的王显之被这些话给气笑了。 她这是不讲道理了,竟然跟他胡搅蛮缠。 舒窈是他未来的妻不假,但她也是自己的亲妹妹。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从来没说偏向过谁,只是按事实说话。 可能是他们的争吵太大声了,里屋传来了穗穗的哭声。陈舒窈也顾不得这些, “好好好!竟是不讲道理了。你只说舒窈是娘亲带回来的,在她进了王家大门之后,就已经是王家的人了!这些年来,她照顾着这个家和你们两个小的。没有她,我看你跟穗穗只能被寄养在咱们奶奶那里!她与我们王家,自是有功的!” 王铃铛听到寄养在奶奶那里时,抽噎声都停顿了。奶奶一向不喜欢他们兄妹几个,只喜欢叔叔家的孩子,她依稀记得以前娘亲有事的时候,她也被送到奶奶那里过。每次她不听话或是做错事的时候,都会被奶奶拿起鞋子狠狠揍一顿,那疼痛现在她还记忆犹新。 也正是因为奶奶打的太厉害,娘亲后来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把他们送到那里的。 “舒窈要做饭,只是央你看着穗穗,担心她翻身掉了床,你就不愿意了!” “难道穗穗不是你的亲妹妹?还是你舒窈姐姐会仙术、能分身?你小小年纪也会尖牙利嘴的伤人了!” ······ 穗穗已经被陈舒窈安抚住了,她睡的时间已经足够,现在也不瞌睡了。如同一只软乎乎的小猫咪,窝在陈舒窈怀里,撒着娇。 外面的责怪与争吵仿佛已经远去,陈舒窈一边柔声哄着王穗穗,一边强压住心中的愤怒与难过。 她怎会不难受呢,她已经跟王铃铛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好几年了。哪怕王铃铛不管怎么难相处,她都觉得这只是个孩子,跟她平日里也是照顾有加。加上因为感激王张氏对她的收留和当初的帮助,灵泉水也是日日给她喝的。 事实证明,她的想法都是错的。 她既不是王铃铛的爹妈,也不是她的血脉亲人,对她再怎么好,也改变不了她对自己天生的抵触和偏见。 她心中真的很委屈,上辈子她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娇宝贝,哪怕出了校门,进入社会,大部人都是有素质的人,哪怕有什么矛盾,也没那么难听。 这辈子,幼时有父母保护,就算逃难的时候,李家人说的话难听也不过是丫头片子之类看不起的话,她虽有些难受,却也明白因为自己的缘故,导致人家不能休息。 但是王铃铛呢? 她扪心自问,自从来到王家,出于报恩的心理,对他们一直尽心尽力,连宝贵的灵泉水也每日都偷偷的与他们分享。 一片真心就落到这副被人羞辱的下场! 虽然心中明白王铃铛只是一个没有成年的孩子,思想还不成熟。但是这个年代像她这么大的女孩比现代的同龄人早熟许多,很多都很懂事,已经能帮着家里分担家务了。她现在真的不能够在受到这样的侮辱之后,还跟她像从前一样了。 说不上怨恨,毕竟她还小,但是心是真的有些凉了。 既是这样,她也不愿把自己多余的好心放在一个这般反感自己的人身上,她又不是圣母玛利亚。 果然还是搞事业比较香,她真的很反感什么家长里短的琐碎事情。 只有以后自己变得更加强大,那些看不起自己的,对自己有偏见的,歧视自己的,才能一点点的缩回去,自己才能受到应有的尊重。 王梁国夫妇两个都是明事理的人,他们晚上回到家后,从儿子那里听说这样的事情,狠狠的责骂了王铃铛一顿。 陈舒窈自己也不会那般没眼色,做父母再怎么责怪自己的孩子,但是心里头仍是疼爱的。她大度的原谅了王铃铛,果然从王张氏脸上看到了满意的神色。 这件事好像就这样过去了,五里河巷子的王家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只是那丝野望却又扎根在她心中,遇到机会终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韩琴琴坐在自家的门口,一边低头缝补衣服,一边与王铃铛闲聊。 “铃铛,你真的跟舒窈姐吵起来了?我觉得她还挺好的。” “好什么好!你这是被她给蒙蔽了,因为她,我哥哥、爹爹娘亲都在责怪我。”王铃铛说起这事,就一肚子火。哥哥也就罢了,那是他未来的媳妇,爹妈呢?也责怪自己。 也不知道谁是他们亲生的闺女! 韩琴琴对自己的小伙伴有些看不明白了,虽说她跟王铃铛更亲近,毕竟是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但是她家跟王家都是挨着住的邻居,陈舒窈平日的为人她看的很清楚,勤快能干,看起来也很和善。 对王铃铛也不错,她现在的衣服都是舒窈姐洗的,三餐也都是做好之后,再来叫她吃饭。只要王铃铛出门时间久,她还担心她丢失,出门寻找。 想到这一茬,韩琴琴疑惑的问道,“说起来,你也出门这么久了,怎么不见舒窈姐出来找你呢?” 听到好友的疑惑,王铃铛浑身不自在起来。要是以前,陈舒窈早就因为担忧她,出门找过来了。今日她出门也好一会儿了,她怎地还不出来寻她呢? 虽然陈舒窈每次都像是一个黏黏胶一般,她走到哪,没一会儿都会寻找过来,让她觉得没有隐私、不自由而厌烦。但是现在她真的不找她了,她反而不舒服了起来。 王铃铛凑到韩琴琴身边,面色严肃的说,“琴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一定要站在我这边,陈舒窈就不是一个好东西,她就是个狐狸精,不过是个童养媳罢了,若不是我娘烂好心把她带回家,早就不知道流落到什么地方去了。” “你看,我不过跟她生了一场气,她原型就暴露出来,连找都不愿意来找我了,架子大着呢。” 韩琴琴张了张嘴,刚想说什么,但是看到王铃铛坚决的脸,什么也没说。她们毕竟是一起长大的,王铃铛什么都好,就是倔强、认死理,她的话她是不会听进去的。 其实要韩琴琴自己说,这样的大嫂真的很好了。她自己的亲嫂嫂平日里别说给她洗衣服了,自己和小侄子的衣服还想让她帮忙洗呢。 铃铛,她是有些不知足了。 其实陈舒窈是问过韩嫂子,知道王铃铛的去处,这才放心回家的。她对王铃铛再怎么心冷,这还毕竟是个孩子,在前世的时候,这样大小的孩子不懂事的也不少,她不至于连王铃铛去处都不放在心上。 安全第一嘛。 韩琴琴一心一意的做着手里的针线,前几日她爹爹的外衣挂了一道小口子,这衣服可不就不能穿出门了嘛。她娘亲还要做家务,照顾小侄子小侄女,她就把活揽过来了。 她爹是一家绸缎铺的掌柜,日日在外面交际,可不能穿的不能见人了,这口子她需要细心缝合,力求不被人看出来。 王铃铛见好友一心一意的干活,忽略了自己,心里不自在了。她无聊的摩挲着手腕精美的银手链,一边闷气的问道,“这是谁的衣服?怎地让你收拾?” 韩琴琴低头抿了抿耳边的碎发,笑着说,“我爹爹的衣服,我闲来无事就帮忙补补。” “韩婶子呢?她怎么不做?” “我娘亲每日也很辛苦,照顾小侄子,给一家子做饭,还要收拾家务。我日日在家也是闲来无事,能帮一点忙也是好的。”韩琴琴解释道。 “不是还有你嫂子嘛,怎么也轮不到你这个小姑子来干吧。”王铃铛不以为然的说。 “我嫂子也忙,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在外面还有活计呢。” 韩琴琴的嫂子很能干,在外面的街面上弄了一家小小的摊位,卖些蔬菜瓜果贴补家用。 “再说了,自己爹爹的衣服,我这个做女儿的也该缝制的,很不必再央求道嫂嫂身上。” 王铃铛撇了撇嘴,很不以为意。 第22章 第22章 她总是觉得自己的好友太懦弱,连个外嫁过来的嫂子都能骑在她的头上。哪里像她,做饭家务,她都是不做的。 夏季的天气热的要命,窗外的知了拼命的叫唤,似乎也被热气熏得有些受不住了。 王铃铛正觉得韩家待得没意思,又不想回去看见陈舒窈而左右为难。外面忽然热闹了起来,吵吵嚷嚷的声音传到了韩家小院。 韩婶子抱着两岁的小孙子进了屋里,冲女儿喊道,“琴琴,咱们这里来了个货郎,东西还挺齐全的。你要不要出门看看?” 韩琴琴虽然看着沉稳,到底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听到有货郎过来,忙放下手里正在缝补的衣服,惊喜的回道,“娘亲,我这就来啦。” 说着回头笑眯眯的跟王铃铛说,“咱们一起出门看看吧,看看有没有漂亮的小手帕或是小首饰,说不得央求娘亲给我买上几颗糖甜甜嘴也不错。” 王铃铛正是无聊,知道巷子里有货郎过来,心里也很开心。两个小姑娘手牵着手,开心的飞奔出来。 巷子的几棵大柳树下这会儿也难得的热闹起来,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把担子从肩膀放下,带来两个大箱子,里面密密麻麻的都是他挑来的货物。一些人围在旁边挑挑拣拣,还有一些人拿着自己做好的针线女红,估计是想要卖于货郎。 王铃铛眼尖的看到陈舒窈带着妹妹王穗穗也在那里,她的脚步不由的变慢了。 自从跟这个未来的嫂嫂生过气后,虽说陈舒窈后来主动跟她说话,但是她总觉得有她在的地方很不自在。 转念一想,凭什么陈舒窈在她就去不得了?带着这样的想法,她又跟着韩琴琴凑到货郎那里。 陈舒窈本在家里做绣活,王穗穗是听到外面的喧哗,不依了,这才出了门。 挑着担子的货郎是常在五里河巷子做买卖的,大家有些熟识了。 见到陈舒窈,他裂开嘴笑了起来,看着有些憨气,“小娘子过来啦,今日可要卖上女红络子?我这里都收的。” 这个小娘子别看年纪不大,手脚很灵巧,做出来的络子样式新颖漂亮,在别处很受欢迎,卖的也很快。 想到这里,他的笑容更深了。 陈舒窈抿着嘴笑了笑,拿出了十几个小香囊和几方手帕,“我这些日子没打络子,不过香囊手帕倒是做了一些,您看看,收不收?” 这些都是她练习的时候不太满意的作品,那些做的不错的都卖到锦绣坊了,那里的收价可比货郎这里高。当然货郎这里要求比锦绣坊低,只是价格收的也低。 货郎接过东西,一个个细心的查看,手帕上的兰花枝叶清脆,缓缓的舒展,栩栩如生,荷包上的远山绿竹也绣的活灵活现,很是不俗,不由赞叹道,“小娘子心灵手巧,这些女红活计可做的这不错,比得上秀坊的专业绣娘了。这些我都收了!” 扬州地处江南,苏绣也是驰名全国的刺绣。这里不少的绣坊会采买一些年纪小的姑娘,从小教导学习刺绣女红,做专职的绣娘。不过这些绣娘毕竟没有自由之身,绣坊也不是体恤人的好地方,经常催促她们没日没夜的做活,不少人因为日夜赶工,用眼过度,年纪轻轻的就看不见。 但是,这些人从小到大只做一件事,就是女红刺绣,所以一般刺绣的功底都不错。 货郎这几声自然都是夸赞的话,陈舒窈笑了笑没说话,其实心里面还是很开心的,好听话谁不爱听呢,她就是一个俗人也不免除。 很快这些女红换了一百多个大钱,陈舒窈数了一百个大钱放回口袋里,准备回头用线穿成串,剩下零碎的几个钱给王穗穗买来了一些她爱吃的米花糖。 这种米花糖香香甜甜的,其实她没事的时候也喜欢吃几个。 王穗穗手里拿着米花糖,眼睛还盯着装糖是油纸袋,眼睛里满满的渴望。 “舒窈姐姐,穗穗还想要!” 陈舒窈不由的笑了起来,轻轻的捏着下小丫头肥嘟嘟的小脸蛋,“你这丫头太贪心啦!小手都要拿不住啦,糖不能吃太多,小心牙齿被虫虫吃了!” 小丫头被陈舒窈养的肥肥嫩嫩的,看着很喜人,她眨巴着眼睛,不依的摇晃着陈舒窈的手,爱娇的说,“穗穗才不会吃多呢,姐姐,再给我一些吧,我只是再要一点点。” 说着,伸出圆鼓鼓的小手指,可爱的比了比一根小指头,意思是只吃一点点,一下子萌到陈舒窈了。 王铃铛远远的看着陈舒窈从口袋里又抓出了一些米花糖递给自己妹妹,两个人和乐融融的模样看的她心里很不是滋味。曾几何时,陈舒窈也是这把照顾她的。 可是现在呢? 连货郎来了,都没想起叫自己出来凑热闹。 她暗自咬了咬牙,不就是几个米花糖吗,当谁都稀罕呢! 也就是哄一哄穗穗那个小不点罢了。 学堂终于放学了。 王显之慢悠悠的收拾着自己桌案上的书本,心里似乎扔沉浸在刚才夫子讲解的经义上。 后桌的杨子福已经收拾好书本,嬉笑着敲了敲王显之的书桌,挤眉弄眼道,“大才子在想什么呢?放学了还不着急回家哩。” 他生性活泼爱笑,虽生性聪颖却又懒散,用夫子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猢狲,跟王显之的性格截然相反。王显之虽然看着温和,却严谨治学,生性勤勉,出乎众人预料,这生性不同的两个人,确是关系极好的。 王显之被提醒之后,懊恼的拍了拍额头,“瞧我都忘记放学了,待会儿回去晚了,舒窈肯定会担心的。” 毕竟是关系很好的同窗,杨子福还是很清楚好友的家境,跟他不一样。他是自家老爹掏了银钱硬塞进来的,显之是这王家族学中本家人,不过关系跟主枝远上不少,只是王家最普通的族人罢了。 好友的家庭情况他也早就知道,自是明白好友口中说的舒窈是他青梅竹马的童养媳。 “看你这担心样子,不就是晚回去一会儿吗?”杨子福不解的调侃道。 “舒窈不过是太担心我罢了,算了,跟你说什么呢,你不会懂的。”说罢,跟他匆匆道别,就归心似箭的回去了。 只留下杨子福一个人目瞪口呆的目送他离去,良久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好友兼同窗竟是这般重色轻友,抛下自己匆忙的回家了。 这也让他好奇起来,自己好友的童养媳到底是长得多天姿国色呢?让自己这个一心只有圣贤书的同窗这般的惦记。 王张氏看着自己面前的几百文铜子,一时有些回不过神。 半响,才问道,“你说这是你打络子做女红挣的?” 这些钱可不少了,他们家在四庄街的小饭馆一日进账差不多一两银子。但是账不是这么算的,这些钱里面包裹了他们买菜的成本、房租还有人工。虽说人工只有她跟夫君,不用往外请人,但是他们也是每日都很累。 这般减去这些额外的费用,一日的净利润也只有300到500文不等。能挣这么多,在他们四庄街的店家中,可以算得上是中上等的。 其实相公的厨艺是没的说,只是店面太小,人员也不够,这些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了。 陈舒窈点了点头,把挣来的银钱给王张氏这件事,她早就想过了。她不会忘记当初困难的时候王张氏伸出援手,把自己带回家。自己现在等同于寄居在王家,享受着王家的庇护,在她有能力挣钱的时候,就想着回馈对方。 她笑着说,“娘,这是我最近一个月的收入,其实还是余有一些铜板的,我想着平日里给穗穗买些她爱吃的零嘴,或是给家里添上几个好菜。毕竟显之哥哥现在的身子看着没事了,到底跟那些健壮的人比起来还是有些瘦弱,需得补补呢。” 王张氏更惊异了,心里也是满意了不少。自己当年还真是在难民堆里挑了个好姑娘,心地善良,对家里的几个孩子照顾有加,手脚灵巧,学织布很快,没想到打络子刺绣也是做得有模有样。 孩子好,她这个未来的婆母可不是个苛刻的。 她沉思了一下,把面前的铜钱随便推了大概一半给陈舒窈,“这些你拿回去,剩下的这些我保存着。” 看到陈舒窈长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她直接打断,“我知道你是个好的,平日里没有乱花过钱。这些钱你存着,到底是一个姑娘家,平日里还需要买些头花珠串打扮一下,手中没钱可不行。” “以后你挣来的银钱都如此处置,自己留一半,剩下的我给你存着,到时候都是你跟显之的。”说完,王张氏又加了一句。 她是一个心细很正的妇人,虽说这些银钱不算什么,但是随着舒窈一日日的成长,到时候每月的女红刺绣卖来的银钱可就不止这些了。 王张氏一个常日里在做生意的人哪能不知道这些! 只是她一个成年人虽说叹服舒窈的手艺,却不曾想要沾染孩子的收获。收下一半是怕舒窈年纪小手太大的缘故了。 第23章 第23章 大地已经沉睡了,夜晚的凉意渐渐升起,带着丝凉爽的风儿吹拂着门外的杨树,树叶哗啦啦作响。外面的邻居家偶尔传来几声犬吠,冷静的街道里几乎没有别的声响了。 王穗穗白日里跟小伙伴们玩跳房子是,运动量太大,早早的进入了梦乡。 陈舒窈看着穗穗被晒得黑胖的小脸蛋,心中涌出丝丝怜爱,正想亲亲她。王穗穗呓语着,“不要抢我的毽子!”,说罢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陈舒窈想了一下,这才想起估计是自己前几日给她做的新毽子,穗穗可喜欢了,带着它四处找小伙伴炫耀,可能是有点小朋友也想要吧。 她哭笑不得的坐起身子,唯恐她着凉,把薄被又搭在穗穗的小肚子上,小脚就没给她盖了。这孩子体热,如果把小脚给她盖上,一准是要踢被子的。但是如果小脚不盖的话,被子还能安生的盖在她的身上。 想到这里,陈舒窈怔住了。 她一个未婚没有孩子的人,居然已经跟别的成熟妈妈一样,懂了这么多的照顾孩子的本事。 她前世都快三十的人,最是讨厌照顾孩子了。连自己的父母也常常叹息,自己这么大了,还那么的幼稚,以后这样子怎么能结婚生子呢。 如果前世的父母知道她现在的本事,估计能惊的目瞪口呆吧。 王显之刚刚到家,院子里只有陈舒窈一个人低着头,坐在走廊的竹椅上,正拿着一件鹅黄色衣裳缝补。 他环顾了一圈,没发现王铃铛和王穗穗姐妹两。 “舒窈妹妹,怎地只有你一个人?” 陈舒窈正在专心致志的缝补衣服,没留意外界的动静,被王显之吓了一跳,身子猛的抖了一下。 她深呼吸了几口气,方抬起头,稳住心神,抱怨道,“你这人怎么走路像只猫似的,没个声音,差点把我吓死了。” 王显之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白净斯文的脸上满是歉疚。 “妹妹,都怪我,你没吓着吧?” 看着王显之的模样,陈舒窈倒是不好意思了,“没事没事,你刚才问我什么?” 王显之又重复了一遍。 “铃铛出去了,跟韩家的小姑娘一起踢毽子呢。至于穗穗,喏,刚才睡着了。” 陈舒窈笑吟吟的说,双眼弯成月牙,温和又美好。 王显之看着心情也越发的舒服,他四下看了一下,确定周围没有人,这才从怀中拿出一根银白色的东西塞到陈舒窈手里,“舒窈妹妹,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陈舒窈看着手里被强塞的东西,这是一根银钗,通体银白色,上面雕琢着一些祥云暗纹,一头镶嵌着玉白色的白玉兰,看起来精致又淡雅。 她惊讶的抬头,“这、这是送给我的?不便宜吧?你那里来的钱?” 不怪她吃惊,这把银钗她掂量了一下,分量不轻,应该是实心的,还镶嵌着白玉,雕花也精细,价格不会便宜了。 而王显之手里的零花钱她是知道的,二三百文还是有的,多了就拿不出来了,一下子哪能拿出那么多。 “我用我抄书的钱买来的,那,舒窈你喜欢吗?”王显之说完,紧紧的盯着陈舒窈问道。 喜欢吗? 她自然是喜欢的。 前世的男人评价女人,说她们都是属龙的,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陈舒窈也是一样的。 她喜欢各种各样精致的小饰品,看着它们心里就高兴。 但是在这个世界,她生活的小心翼翼,哪怕王张氏夫妇待她很不错,但是这改变不了寄人篱下的事实。 女红挣来的几个钱,她除了花费一些,剩下的都攒了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自然也没买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 陈舒窈重重的点了点头。 王显之见了,这才笑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喜欢,前几日春花婶子来咱们家,你还盯着她的发钗看了好一会儿呢。” “你这几日看起来没什么,但是我看得出来心情一直不太好,因为铃铛吧?送你个礼物,你也能开心开心。铃铛年纪太小,分不清谁对她好,你也不要为此伤心了。” 陈舒窈有些不好意思,自己这样的行为不是很规矩,哪能盯着人家的东西看呢。又有些开心,面前的少年郎真心爱护自己的,居然这么细心的发现她的喜好了。 “我没有伤心,你瞧我每日生活都跟平常一样的。”陈舒窈低声为自己辩护。 王显之坐在她身边,温和的看着她,“还说没伤心呢,别人看不出来,我还能不知道吗?你一向喜欢把事情搁在心中,压抑着自己,这样不好。” 说着,他摸了摸陈舒窈的黑发,“如果实在生她的气,那就给铃铛一个教训,不理她了,总之别为难自己。爹娘那里要是怪的话,我去说。” 陈舒窈眼眶酸涩,她从爹娘没了以后就逼迫着自己长大,平日里有什么委屈都独自咽下,只因为她早就没了依靠。 没想到,没想到显之哥哥今日会这么说。 唔,以后对显之哥哥更好些吧。 毕竟他这么好啊。 自己这辈子生活的年代和世界虽没有上辈子富足便利,但是她这短短十几年的时光中,遇到的好人永远比坏人多。 不说这辈子的爹娘一片深沉的爱女之心,只说灾荒时节护着自己到达扬州的堂叔堂婶、自己险些陷入困境仗义执言的王张氏、一派大姐风范的王荷花、温和体贴的王显之······ 比起同样做童养媳的杏儿,她的处境好太多了。倒不是说刘大头媳妇不好,她只是个普通人罢了,对杏儿虽不打骂,但也谈不上什么尊重。更别说想王梁国一般教授自己厨艺,连带自己女儿学织布,也会把自己送过去一起学习。 她的命也没有想象的不好,她很知足了。 时光荏苒,转眼间又是五年过去了。 窗外的细雨绵密的下着,细细的,柔柔的,带着冬日特有的寒气,凛冽的刺骨。扬州的冬季不同于北方的冬季,北方到了冬日,很少会有雨水,一般情况下都是鹅毛大雪洋洋洒洒。但是扬州的冬季,是时常下雨的。 王显之正在书桌上捧着一本书苦读,看了一会儿,又皱起眉头,在宣纸上写写画画,连屋里进了人都不知道,显然极为的专注。 陈舒窈提着一壶热茶进来的时候,发现屋内碳火已经熄灭,整个屋内没了碳火的供热,凉气一丝丝的冒出,刺骨一般。 她无奈的看了看王显之,这个人只要一看书一定痴迷了去,屋里这般的冷他也能呆得住。 陈舒窈没好气的走到他书桌旁,看到杯中没喝一口的茶水更生气了,她敲了敲书桌,这才把沉浸在书海的王显之唤醒。 “舒窈妹妹,你怎么过来了?”王显之吃了一惊,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外面下着雨,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出来,只知道夜色已经深了。 “这么晚了啊,你怎么还不休息?” “你也知道现在已经很晚了?你怎么也不休息呢?!”陈舒窈语气中带着埋怨。 王显之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眼前的小姑娘似乎生气了,他站起身子,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无措的回道,“你生气啦?我也不是不想休息,只是看书看的忘记了时间。” 王显之现在已经长高了不少,陈舒窈目测差不多快到180吧,在南方人中已经很高了。只是他身量虽高,却又少了点肉,有些瘦削了,眉目温和讨好的看着陈舒窈,就像一只可爱的大狗狗。 他是个书痴,学习上一向刻苦,忘记时间也是常有之事。 陈舒窈跟他一起生活了好几年了,对他的习性很了解,连生气也懒得跟他生气了。 她没有说话,直接把他杯子里凉了的茶水倒掉,又给他续了一杯热呼呼的茶水,塞到他的手里,“快点喝吧,暖暖身子。冬日的晚上最是寒凉,你倒也能禁得住。” 王显之嘿嘿一笑,知道陈舒窈不再生气了,这才接过杯子,热烘烘的杯子抱在手里,也温暖了他的心。 舒窈妹妹这是在担心他呢! 眼瞅着陈舒窈拿起火钳想要给旁边的火盆添上一些木炭,王显之连忙放下手里的杯子,殷勤道,“我来我来,你看着就好,别让木炭把你的衣服弄脏了。” 火钳被王显之从手里抢走,陈舒窈也没有阻止,因为前世的心里年纪,她习惯性把他们都当成需要照顾的孩子,也习惯了照顾者的身份。但是王显之虽说是个读书人,却没有一丝迂腐之气,反倒是时常想照顾她。 不论是街边看到的头花,还是把玩的小手串,他也会拿抄书挣来的银钱给她买过来,他很有暖男的潜质呢。 火盆里的木炭一点点的燃起,屋里渐渐的暖和起来。 陈舒窈把手放在火盆上慢慢的烤着,一边回头看王显之,“这些日子,你看书越发看到很晚,如果我不提醒你,你都不知道去休息休息。” 王显之捧着杯子,轻轻喝了一口,温热的茶水顺着喉管进入了胃里,暖和了他整个身子。听了陈舒窈的话,他面色微微僵硬,嘴唇张了几张,话扔没说出口。 “我知道,你的心事我都知道。你是担心来年科考,对吧?”陈舒窈拿眼看着王显之,黑亮的眼中满是理解。 这种理解让王显之长叹了一口气,终于开口了,“还是你明白我,我确实担心来年年初的科举。” 第24章 第24章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有些喑哑了。 “我今年已经十八了,读书也有十年有余,却未能考出什么名次来。” “百无一用是书生!父母养育我到现在,却未能从我身上看到回报。连刘金仓现在都能给家里赚来银钱了,只有我还是这般没用。” 王显之学习刻苦认真,人也聪明好学,在王家族学中也说得着的优秀。按理说,他早该考科举进学了。 但是也不知道他走了哪门子的霉运,每次想要考试就会有大大小小的事情发生,去年是考试前跟同窗聚会,可能感染了流感,回来就感冒发烧;前年是手腕扭伤;大前年是遇到了扬州难得一见的大冷天,在考场直接病迷糊······ 凡此种种,让他一个火候已足的读书人耽误至今。 看着经学上一些不如他的人都能获得功名,他呢? 至今仍是白身,还要考父母家人养活! 每每思及此,他总觉得很羞愧。 特别、特别是他心慕之人,早就能考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了! 他心里就更难受了,她那么优秀,会不会觉得他太没本事了?会不会嫌弃他? 一双细腻的手握住了王显之的手腕,他抬头望去,那双美丽的眼睛如同最透亮的水晶,温暖的看着自己。 王显之是一个有才学的人,这一点陈舒窈比其他人都清楚,他心里的难受和憋屈,她都能理解。 眼看着一个个一起读书的同窗有了功名,连差不多同龄的刘大头的小儿子刘金仓,虽没上过学,但是在一家酒楼找到了一份活,也能养活家里了。他只能在靠父母养活,拼命苦读,以期自己科举有望。 “你怎么会没用呢,在我和咱们一家子的心中,你已经很厉害了。” “你知道吗?我听娘说过,爹他原本只是想着让你学上几个字,将来能找一份账房之类的活计就好。” 听到这里,王显之面色缓和了许多,他有点惊讶自己父母原本竟是这样的打算,她是怎么知道的? 陈舒窈笑着继续道,“没想到这学堂居然被你上出滋味来了,族学里的姚先生还特别喜欢你,爹娘见了,欣喜的不得了。他们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还有这份本事呢。” 王显之嘲讽的仰着脸,不想让眼前人看出自己内心的难受,“什么本事,到现在也没能给家里一个功名来。” 陈舒窈拉着他的手,严肃的看着他,“功名不能代表一切,何况你也不是因为才学不足才没考上的。我们大家都相信你,你难道不相信自己?觉得自己就是个不学无术、在学堂中滥竽充数的?” “我自然不是”王显之忍不住反驳了起来,刚说出口,就明白自己这是收了陈舒窈的激将法了。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知道陈舒窈担心他,特意过来劝他的。心里热烘烘的,又暖和又开心。 陈舒窈也跟着笑了,温和的说道,“显之哥哥既然相信自己的才学,就不要再这么晚了还去苦读。身体被你这般的糟蹋,你考科举也必须身体健康不是吗?” 王显之点了点头,心中的语气和惶恐这会儿已经远去,他自己调侃道,“你说的都对,再不济,我科举无望,还可以找一个账房之类的活也能养家糊口不是。” 两人不禁相视而笑。 炭盆里的黑炭“啪啪”的燃烧,殷红的火苗“蹭蹭”的向上窜着,整个屋里一片温馨。 第二日,王张氏惊喜的发现自家儿子看起来不再像前几日那般,疯了魔般的读书,心里这才放松了一些。 她这个儿子从生出来就七灾八难的,她跟相公两人从没想着让他光宗耀祖,只希望他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以后两人百年,他能养活自己就好。 她不禁喜的双手合十,虔诚的念佛。 过了年,显之这孩子就要回祖籍考试了,她可得去庙里上上香,求一求佛祖保佑。这孩子前几次考试都那么倒霉,这才只希望佛祖保佑他顺顺利利才好。 听到王张氏说要去栖灵寺祈福,王铃铛就嚷嚷着要跟着一起去。 陈舒窈心里也跃跃欲试,很想一起过去。不为别的,她也在扬州城里待了好几年了,还没出过城呢。 就算前世的自己是一个宅女,她那个时候也会在空暇的时候去外面看一看祖国的大好河山。青山绿水,还有不同的风俗人情,还是很治愈心情的。 看着几个女孩亮晶晶的眼睛,王张氏莞尔一笑,大发慈悲,统统都可以去! 栖灵寺位于扬州城的郊外,寺内面积极大,看起来气势恢宏,很是气派。 来来往往的信徒络绎不绝,寺庙内清幽古朴,青烟缭绕,诵经声不断。寺内前院有一株高丈余的琼花树,听王张氏说在春天的时候,洁白的宛如白色的玉盘,特别的漂亮。 陈舒窈不禁叹息,她来的太早,未能看到如此美景。 毕竟是为了给王显之祈福,她们也没在别的地方多耽搁,很快就进了大雄宝殿。 大雄宝殿坐北朝南,面阔五楹,前后回廊,屋檐三重,漏空花脊,屋脊高处嵌有宝镜,阳有“国泰民安”四字,阴有“风调雨顺”四字。 进入大殿之前,王张氏严肃的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还示意其他人也打理一下自己。 大雄宝殿内法相庄严,经幢肃穆,法器俱全。正中坐于莲花高台之上的释迦牟尼佛。大佛两侧是他的十大弟子中的迦叶和阿难,东首坐着药师佛,西首坐着阿弥陀佛。佛坛背后是“海岛观音”泥塑群像。两边是十八罗汉像。 殿堂佛像全部重新装修,金光焕彩,气势磅礴。 看着满面慈悲的神佛,陈舒窈的身心仿佛受到了某种洗礼,不由自主的虔诚了起来。 前世的时候,唯物主义教育贯穿在她的生命里,她是不信鬼神的。 但是经过了转世重生这样离奇的事情,哪怕没有见过黄泉地府,陈舒窈的三观依旧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她相信这世间自有她不明白的神秘,她没见过,并不代表没有,她不就是其中一例吗。 对于世人供奉的神佛,她满是敬畏,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离奇,沾沾自喜或是得意忘形。 她只是一个普通世人中的一员,哪怕有了一个神奇的金手指,但是作用也很有限,并不能让她脱离世俗,得到飞升。 带着满腔的虔诚,她缓缓的跪在了黄色的蒲团上,双目微闭,默默的向佛祖祈祷,愿他老人家能保佑显之哥哥这次的考试顺顺利利。 旁边的王张氏更是磕头磕的虔诚,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儿女家人。 给佛祖上过香,王张氏也带着她们几个在寺里转了起来,旁边的侧殿挤满了人。 王铃铛见了好奇起来,她扭头问王张氏,“娘亲,那里人怎么那么多啊?” 王张氏来过很多次栖灵寺,对这里很熟悉,她漫不经心的抬头看了一下,笑着说,“那是寺里的僧人在解签,他们栖灵寺的签子可准了,我当年的时候······” 说到这里,王张氏突然停了下来,当年她婚姻不透,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婚嫁对象。她长的不好,脾气耿直,嫁妆还行,但是婚嫁市场不怎么受人欢迎。 当年还未嫁人的时候,她家里看好的少年郎,看不中她,上门求娶的人家,她爹不是嫌弃人穷,就是嫌弃人才不行。 最后生生的把她熬成了老姑娘。 她娘亲当年是白天黑夜的发愁,生怕她嫁不出去,被人耻笑。后来娘亲带着她来到了栖灵寺,想要找僧人算一下命。当年僧人看了她抽的签子,笑称好事在即,当时心灰意冷的她并不相信。 后来,没多久,她就遇到了孩子他爹······ 看到王铃铛抬头看她,眼中的好奇似乎在催着她继续讲下去。王张氏脸色不自然的转了一下,她清了清嗓子,“你们也排着队过去抽个签子,一会儿可以找他们这里的僧人解一下签子。” 铃铛年纪也不小了,婚事也该提上日程了,王张氏思衬着。 她回头看着自己的二女儿,胖乎乎的身材,小眼睛塌鼻子,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她家这几个孩子,不说舒窈,前头两个大的,长相都随他爹,虽然没有格外的出众,收拾一下也算清秀。只说后面的两个小的,长相偏偏都随了自己。 一般人家长相随自己都是开心的,但是她不一样。 王张氏自己长相很一般,甚至称得上丑,她格外不希望孩子长得像自己,相貌真的很影响人的婚嫁! 想着这里,王张氏不由双手合十,心里默念佛祖保佑,自己的女儿千万不能如自己当年那般,姻缘艰难。 过了一会儿,终于能轮到她们了。 王铃铛格外的激动,她身材壮硕,很有气力,轻松的拨开前面的陈舒窈,头发上的头花跟着左右晃动,“我先来!我先来!” 第25章 第25章 王穗穗跟陈舒窈站在一起,看她被王铃铛差点推倒,有些生气了,“二姐,你差点把舒窈姐姐推倒了!” 王铃铛翻了个白眼,“她自己站的不稳,哪里能怪到我身上?都不知道谁是你亲姐姐了,可真是里外部分,不跟你说了,我还要抽签呢!” 王穗穗被自己姐姐无理的话噎住了,她生气的跺跺脚,扭头看向王张氏,“娘亲,你看姐姐。” 她从小就是被陈舒窈带大的,陈舒窈对她平时也很关切,会给她买吃的,买玩具头花,所以跟她很亲近。 王铃铛呢? 心情好的时候逗一逗她,心情不好还会欺负她,更别说还会跟她抢吃的抢玩具。 两相对比,她更亲近陈舒窈也在情理之中了。 王张氏眉头拧紧,很无奈。 她这个二女儿从小就是个倔强脾性,不服管教,没想到在外面也是这样。正打算斥责她几句,却被陈舒窈制止了。 “娘,我没事。这里终究是外面,还是给二妹妹个脸面,不要怪她了。” 倒不是陈舒窈圣母心,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这里人多眼杂,她又没什么事,只是被推了一下,一点小事罢了,可不能坏了一家子出来祈福游玩的心情。 王张氏脸色好了一些,她慈爱的看着陈舒窈,叹息道,“舒窈你也太懂事了,这样可会把那个倔丫头惯坏的。有什么事,你该说她就说她。” 陈舒窈笑了一下,就是因为有着这么好的一家子,她反而懒得跟个小姑娘计较了。王家夫妇对她这么好,她心里一直都很感恩,让让王铃铛又何妨呢。 王铃铛已经跪在蒲团上开始摇签子了,“啪嗒”一声,一根黄色的竹签从竹筒了掉了下来,她兴奋的拿起签子去看。 王张氏也跟在一旁,神色紧张的跟着看。 “辛什么到老初什么······” 她没有读过书,王显之空闲的时候也会抓着她们学上几个字,年纪小的王穗穗很听话,学的认真。但是王铃铛就不行了,她贪玩不爱学习,每每到这个时候,不是肚子疼就是头疼,要不然就有要上茅房。 总之,字认得没几个,还不如小她几岁的妹妹呢。 王张氏催促着说,“把签子拿给师傅,人家师傅比你清楚!” 坐在桌子旁的老僧人乐呵呵的笑着,他面目慈祥,神情温和,身穿一袭宽大的深色袈裟,满是皱纹的大手不时的拨弄着手里的念珠,十分的虔诚。 他接过签子,眉头不经意的皱了一下,问道,“这位檀越可是想要算什么?前程还是婚姻?” 王铃铛胖乎乎的脸上扭捏了一下,难得的看起来有些矜持,她小声的说,“老师傅,我想看一看姻缘。” “辛勤到老初成就,未识姻缘待几年。颇有情人共集绩,由来天意少知。” “这个签子呢,说道路有点坎坷,要遇到情投意合又能和睦相处白头到老的人估计有点难度,只能平常心对待,一切随缘。” 说着老僧人双手合十,道了一句“阿弥陀佛”。 王铃铛一张脸黑红黑红的,愤愤的扭过头,嘴里嘟囔着,“我才不信这个老和尚的鬼话,人家说求签都是不准的。” 王张氏神情有些不好看,她瞪了女儿一样,连忙上前,问道,“老师傅,可能帮小女化解化解吗?” 老和尚劝慰道,“檀越不要着急,世间自有福祸,小施主日后多行善事,遇事多思量,佛祖自会眷顾她的。” 王穗穗随后也跪在蒲团上抽了个签子,中上签,寓意不错。 终于轮到陈舒窈了,她被这里的气氛感染到了,心里有些紧张。 她虔诚的跪在佛像面前,手拿着竹筒高举过头顶,摇晃了一下竹筒,随着“啪嗒”一声,一根竹签飞出了竹筒。 陈舒窈又对着佛像叩拜了几下,这才把签子捡了起来。 看着签子上的字迹,“偕老夫妻到白头,旺财多福永无忧,团圆日后门庭旺,建造高楼富不休。” 她迟疑的想,这个签子应该是还不错吧。 就求一求姻缘吧。 老和尚接过她手里的竹签,看着手里的签文,他轻松的扶着唇边的胡须,褶皱的脸上满是笑意。 “檀越这签子说的好啊,你是多福旺夫之相,日后自会姻缘美满,生活顺顺利利。” 王张氏在一旁听的入神,她心中喜悦,追问道,“师傅,她这般是不是以后嫁了人,对未来的丈夫有帮助?” 老师傅乐呵呵的点头,“从签子上看,这位女檀越很有帮夫运,是她以后丈夫的贵人,对男方帮助良多,她嫁人之后,自会多福多财,福气满堂。” 陈舒窈听了很高兴,却没想那么多,只当做吉祥话来听。 她相信这个世界存在神秘,却不相信这些算命的。不为别的,主要是好多算命的都在忽悠人,大都是骗人的。 王张氏就不一样了,她眸光闪动,似乎若有所思。 她想到自陈舒窈进门以来,显之的身体就一点点的变好,自家的日子也从刚开始将将温饱,到现在富足小康。 看来舒窈这孩子就是师傅说的确实是旺夫啊。想到这里,她对陈舒窈的满意程度又提高了许多。 连看向陈舒窈的眼神,也和善极了。 想到显之几次不顺利的科考,她心里暗暗下了决定。 冬日的天气很冷,手指头露在外面一小会儿,就会冻得指尖生疼。 哪怕如今在王家日子过得安定,陈舒窈心里的安全感依旧不足,这种依托别人的生活,让前世习惯了独立自主的她不肯满足。 她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她想要给自己买处房子,让自己能有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小窝。 扬州这样一个繁华的大城市,房子的价格昂贵是必然的。 这就需要她能提供大把的银钱,所以一些绣娘在这个时候可能停止再做绣活了,但是陈舒窈还依旧勤恳。 这么冷的天,也只有王显之的屋里炭火充足,屋里比较暖和。 她就带着王穗穗一起在王显之的书房中做针线。 王穗穗今年已经十岁有余,针线更是因为跟着陈舒窈耳濡目染,去年就已经开始学着做女红了。 她手不算笨,现在已经能简单的做些手帕了。 王显之坐在椅子上,拿着书本,时而奋笔疾书,时而闭目思考,并没有因为陈舒窈两个在屋内而被打扰。 陈舒窈知道王显之开了春就要考试,很自觉的跟王穗穗偶尔的交流很小声,唯恐打扰到王显之。 没办法,家有考生伤不起啊。 她跟王穗穗坐在炭盆附近,绣了一会儿,手指就有些僵硬了,她搓了一会儿手指,又放在火上考了一会儿,直到手指灵活了,她才又坐在绣架旁,低头专心的绣了起来。 她可能是天生要吃这行饭的,刺绣的手艺学的很快,几年下来已经能接大件的绣活了。 这次她接了锦绣坊的活计,是一副松鹤延年图,据说是一个官家小姐下的订单,要的有些急,不过价格不少,出了二百两银子呢。 她做了一个多月了,完成了一半了。 王穗穗比其他时候乖巧了不少,没有坐一会儿就想出门玩了,估计是外面太冷,她受不住寒气。 这样也好,她才能专心致致的练习女红。 炭盆里的黑炭发出“毕波毕波”的声音,热气随之充盈着屋子。 王显之学的有些累了,他站起身子,活动了一下身子骨,扭头看向陈舒窈。 她正跟王穗穗小声的说些什么,估计是很愉快的话题,脸上笑意满满。 王显之看着她有些出神,舒窈妹妹已经长大了不少,看起来就是一个大姑娘了。她坐在藤椅上,火光映照之下,容色晶莹如玉,如新月生晕,如花树堆雪,美不胜收。 不知想到了什么,他温和的脸上面色通红。 “砰砰”的声音打断了小屋的温馨。 王显之下了一跳,外面这么冷,昨夜还下了雪,这个点谁会上门呢? 陈舒窈已经站起身,跟王显之说道,“显之哥哥,我先出门看看。” 王显之看了眼外面的雪花,摇了摇头,道,“还是我出门吧,你一个姑娘家小心冻着了。” 说罢,便开门出去了。 陈舒窈有些哭笑不得,她虽是姑娘家,但是身子骨很结实,甚少生病,倒是王显之,天生体弱,在灵泉水的温补之下,还会时不时的病上一场。 不过这会儿他都出门了,她也不能再说什么了,到底是王显之体贴她,他的一片心意,还是不要拒绝了。 很快王显之声音有些兴奋的传了过来,“舒窈妹妹,是我先生来了,你烧上一壶茶水来,好给先生去去寒气。” 陈舒窈吃了一惊,王显之入学堂这么多年了,先生还是头一次上门呢。 她快步出了书房,应了一声,只见一个中年男人撑着把油纸伞跟王显之走在一起,后面跟着一个小厮,正往堂屋走去。 陈舒窈也不敢耽搁,她跟王显之关系亲近,自然不愿怠慢他的老师。 第26章 第26章 先是吩咐王穗穗端上一些瓜子点心,就着急慌忙的去烧水了。 一手提着烧好的热水,陈舒窈进了堂屋。这会儿屋里的碳火已经燃起,温度也升了起来。 她见了礼后,就给几人倒上了热茶。 “先生,先喝点热茶暖暖身子。”王显之笑道。 说着又介绍道,“舒窈,这就是我常跟你说的姚先生,我学堂里的老师。先生,这是我未婚妻,舒窈。” 姚先生是一个中年文人,瘦高的身材,穿着一袭黑色的大裘,包裹的很严实,有些圆润的脸上满是笑意。 他看着陈舒窈好像有些恍惚,停顿了一下,笑着说,“多些小娘子招待了,我贸然来访,真是打扰了。” “看先生说的哪里的话,显之哥哥常常跟我说起您呢。您在学堂里对他关爱提点有加,家中说起您只有感激的。”陈舒窈笑吟吟的说。 送上了热茶,她一个未成婚的女眷就不好在这里待着了,带着王穗穗又回到了书房。 王穗穗凑到她身边,嫩呼呼的小脸满是好奇,“舒窈姐姐,哥哥的先生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陈舒窈也很疑惑,她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好了,你这丫头不要好奇了,瞧你这半天,手帕还没做好一个呢。” 王穗穗撅起小嘴,有些不乐意了,“姐姐你没看到,我是在手帕上绣花呢。绣花哪有那么快呢。” “你啊,就会找借口,帕子上不绣花自然不好看,让你练习的,自然是刺绣了。”陈舒窈没好气的往她脸上点了一下。 王穗穗哀嚎的一声,“姐姐不要念叨我啦,这就来,这就来。” 陈舒窈笑了笑,又开始绣那副松鹤延年图了,只是这次她没有那么专心了,唯恐堂屋那里再有什么事。 外面的雪花越下越大,洋洋洒洒从天空飘落,宛如一群穿着蓬蓬裙的小精灵,在天空优雅盘旋,美的如诗如画。 王穗穗低头正在专心的绣着玉簪花,这丫头虽说调皮爱玩,但是还算听话,每次虽不情愿,但是只要做起来就不敷衍。 过了一会儿,陈舒窈听到屋内有动静,匆忙站起身子,出了门才发现那位温和的姚先生似乎要回去了。 她赶忙上前,“先生好不容易来家一次,何必这么早就匆忙离开,在家里吃顿饭再走吧?” 姚先生已打好伞,他面上带着笑意,洒脱的回了挥衣袖,“不用了,这天还在不停的下雪,再多待,恐回去路上难行。” 听了这话,陈舒窈便不能再说什么了。 她跟在王显之身边,把姚先生送到马车边。 姚先生临行前,挥手笑道,“显之你们赶快回去吧,外面太冷,别冻着了。” 王显之施了一礼,笑着道,“不着急。” 姚先生摇了摇头,上了马车,小厮上马车正准备赶车的时候,姚先生忽然掀开车厢的厚实门帘,看着陈舒窈,问道,“小娘子可否告知老夫,你娘家姓氏是什么?” 陈舒窈有些不知所措,姚先生怎么会问自己这个问题,迟疑了一下。 姚先生见此,连忙补充道,“我见小娘子有些面善,有几分故人的影子。” 他看着陈舒窈,满眼的恳切与真诚。 “我娘家姓陈。”陈舒窈连忙回答。 姚先生喃喃的道,“姓陈、陈······” 王显之有些疑惑的看着自己先生,姚先生收敛心神,鼓励的看着自己的爱徒,“显之,你才学俱佳,已到火候,只要你正常发挥,我相信你定能榜上有名。切不可心思自卑,胡乱用功,身体重要。” 王显之有些脸红,应了一声是。 小厮挥舞着手里的鞭子,马匹缓缓移动,直到不见踪影,他们才回了家。 陈舒窈又从新坐在绣架旁,双手如同花蝴蝶一边,左右翩翩飞舞,绣着那副松鹤延年图。 她一边刺绣,一边问王显之,“你先生怎么下着雪来家里了?是有什么事么?” 王显之拿着本书,这会儿也无心去看了,“姚先生担心我,他老人家这是发现我最近情绪有些不对,特意过来劝导我的。” 说起姚先生,他白净的脸上满是感激与惭愧,“都是我这个做学生的不争气,扰的先生担忧了。” 陈舒窈抬头看他,语气中都是安抚,“显之哥哥不必自责,姚先生今日过来看你,说明他对你看中,对你喜爱。你也不要有什么压力,尽力而为既是。” 说到这里,她话音一转,有些疑惑的说,“姚先生今日好生奇怪,特意的问我娘家的姓氏,这难道有什么说法吗?” 王显之被陈舒窈安抚之后,精神又振奋了许多,听了这话也不觉有异,“先生不是说了嘛,他见你有些面善,估计是认错人了,你看他之后也没说什么吗。” 王穗穗跟着插嘴,“就是,舒窈姐姐本就不是扬州本地人,他肯定认错人了!” 冬日的天气寒凉刺骨,屋里哪怕有一个炭盆,也只是比外界微暖了一些,但是仍旧是冷的。陈舒窈手被冻的又有些僵了,她坐在炭盆前,烤着手,橘黄色的火焰一窜一窜的,把少女白净的小手映衬的宛如透明。 “嗯,你们说的有道理。” 她长得跟父亲有些相像,但是据她所知,父亲是丹徒人,怎么可能在这里有人认识他呢。 估计是看错了吧。 此时的王显之并不知道,他先生的一次到访会在他的生活中掀起层层波浪。 这场大雪没多久,新年就到了。 王张氏和王梁国夫妇今年早早的就把铺子关了,采购东西过新年。 这一年,他们的生意不错,家里的生活水准提高了不少,只说肉类,鸡鸭鱼肉样样俱全。另外特意采买了半扇羊肉,只为羊肉温补,想着给家里补一补身体。 王梁国大显身手,把这些东西炸的炸、煮的煮,又炸了好多肉丸子素丸子豆腐干之类的,陈舒窈跟在旁边打下手。 王显之也大显身手,家中的对联都是他一手写就,红底墨字看着也是富贵吉祥。 虽说已经分家了,但是老太太还在,该要过年了,做子女的必定是要孝顺的。 王张氏吩咐几个空闲的孩子给他们奶奶送年礼,其他人还好,但是王铃铛有些不愿意了。 她饭量好,加上陈舒窈这几年厨艺增长,王家生活条件提高,王铃铛的体重也一点点的往上提高,现在看起来就是一个胖乎乎的小胖妞,加上皮肤黑,形象就有些惨不忍睹了。 她正坐在椅子上,拿着一副铜镜照镜子,她新买了一对银耳环,这会儿正臭美着呢。听到她娘的吩咐,不情愿的噘着嘴,不耐烦的说,“奶奶一向不喜欢我,我就不过去了,省的她老人家烦心。再说了,陈舒窈不也不用去嘛。” 王梁国眉头皱的紧紧的,眉心成川字一般,瞪了自己闺女,“你奶奶怎么不喜欢你了?你是她的孙女,她心里自然是疼你的!至于舒窈,她还要在家里给我帮忙,要不然她也是要过去的。” 说完他不耐烦的看着闺女,“别照镜子了!再照镜子你还是那个样子,你瞧瞧你,都胖成什么样了,以后注意些吧。” 他这个闺女也不知道怎么了,越吃越胖,越胖越吃。 王铃铛听到自己爹这么说自己,她一下子急了。气的脸蛋都是红的,眼睛看向自己的母亲,生气的说,“娘亲,你看看我爹,哪有这样说自己女儿的?” 王张氏也有些头疼,她本就发愁自己最小的两个孩子相貌不好看,太随自己了,没想到自己的二女儿还把自己吃的那般的胖。 她发愁的看着王铃铛,忍不住也跟着劝道,“铃铛,你爹说的有些道理,太胖了真的就不好看,你以后就少吃一些吧。” 连自己的母亲都这么说,王铃铛更难受了。 最后,王铃铛终究没有敌得过自己的父母,怏怏不乐的跟着王显之他们一起去了。 宋氏看到王铃铛他们过来了,眼睛立刻亮了好几个度。 “哟,显之你们过来了。” 估计是看到他们手中的礼物,连声音都柔和了好几个调。 “嗯,婶婶,这不是快要过年了嘛,我爹吩咐我们给奶奶送一些过年的东西。” 王显志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但有些平凡的五官充满了书卷气,看起来斯文有礼。 钱老太太听到了动静从屋里走了出来,因为年老有些松弛耷拉的眼睛看着阴测测的。 她抬头看了一眼王显之他们,不冷不热的说了两个字,“来了。” 王铃铛有些生气,他们几个人可是奶奶的孙子孙女,还特意给她送礼物,这态度可真是…… 王显之倒是依旧一副温和的模样,嘴角擒着一丝笑意,“奶奶,这是我爹特意让我给你准备的过年年礼,也是对你的一片孝心。” 到底是自己的孙子,跟孙女的待遇不一样,钱老婆子声音放软了一点,扭头进了她住的屋子,“进来吧。” 今年生意不错,家里越过越红火,王张氏给钱婆子准备的年礼也跟着多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