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掌柜联手第一战神跨界定江山》 主播携重金潜逃 “唉,明天又要去商场站台,想想都觉得累”,宋菀抱怨道。 “知足吧,你现在的出场费比很多明星都多,圈子里谁不羡慕你的带货和吸金能力?” 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宋菀的合伙人兼闺蜜袁澄。袁澄和宋菀是大学同学,读大学的时候,宋菀主修历史,她从小就喜欢历史,各种历史著作她都如数家珍,比如《二十四史》《资治通鉴》《上下五千年》等史学巨著,她都看过很多遍。在诸多朝代里,她最喜欢清史。尽管满洲人统治中原的时候,因为服饰发型不够美观和文化素养不够深厚,一直广受后人诟病,尽管晚清时期,八旗子弟成了提笼架鸟四体不勤的代名词,但是,宋菀依然对清史情有独钟。她尤其喜欢研读满洲人入关前后的相关记载,觉得颇有恢弘之势。 大学四年,宋菀可以说是学校图书馆的常客。除去一段不够成熟无疾而终的恋情,她几乎把时间都用在看史书追清宫剧上了。毕业的时候,找工作的诸多不顺给了宋菀巨大的打击,她突然发现,任凭自己对历史再有研究,她的就业面依然是不甚狭窄。除了做一名历史老师之外,她不知道还有什么工作是和她的专业相关的。然而,宋菀太清楚自己的性子了,让她去当老师,和一群对史学一无所知的小孩子对牛弹琴,每天朝九晚五,这种生活绝不是她想要的。犹豫之际,闺蜜袁澄撺掇她说:“咱俩的破专业,就业面都够窄的。要不咱们另辟蹊径吧”。袁澄主修文学,的确也不太容易找工作。于是,两人一拍即合。 可是,“另辟蹊径”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不去找工作的话,还能干什么呢?自己创业吧,两个人一没经验,二没本钱。虽然家境都不错,但也仅限于小康水准。让两人的父母投资他们创业,显然不太现实。 正当两人一筹莫展的时候,转机来了。有一天,两人百无聊赖地躺在出租屋里刷手机,突然发现“网红”这个词现在真是火遍全网。很多网红在网络平台上开直播卖东西,阵仗居然比明星还大,有些主播甚至直播的时候有几万网友捧场。袁澄突然提议:“小菀,要不咱们也去开直播带货吧,感觉特别赚钱,而且也很有意思”。宋菀则不以为然:“人家是有很多粉丝的,所以直播带货才有人买,咱俩这妥妥的素人二人组,谁搭理咱们啊?” “我可不那么觉得。这些网红一开始也没有这么多粉丝,也是慢慢积累的人气。而且我发现,她们其实各方面都很一般。你看,她们的长相,明显是超强的化妆技术加上滤镜的产物,而且感觉表达能力一般,只是肢体动作比较夸张而已。咱俩就不一样了,素面朝天也能跟他们抗衡,而且青春靓丽。最重要的是,表达能力一流啊,搞不好带货水平也一流呢!”袁澄越说越激动,手里的勺子都快把面前的半个西瓜戳烂了。 宋菀慢条斯理地吃着西瓜,听着袁澄的分析,心里倒也觉得颇有几分道理。的确,两个姑娘长相没的说。读大学的时候,两个人都追求者甚多。两人都是学校辩论队种子选手,加上颜值颇高,在学校里极具人气。不过,两个姑娘都属于后知后觉型的,对于感情的事不怎么感冒,两个人形影不离,一起吃喝玩乐,一起泡图书馆。宋菀主要看史学方面的专业书,野史也看。袁澄则不然。她对那些文学名著已经烂熟于心了,用她的话说“我已经读过万卷书了”,所以,她去图书馆主要是陪闺蜜宋菀,顺便看看杂志。除了长相之外,两个姑娘的谈吐气质也是有目共睹的。于是,百无聊赖没有目标的宋菀,同意了袁澄的提议。 可是,两个姑娘虽然颜值高,口才好,通身书卷气,但是毕竟没有做过直播,还是缺乏经验。于是,他们最开始没有急于求成,而是先想办法积攒人气,提升粉丝数量。首先,他们以两个人的名义注册了一个账号,账号名字叫“菀澄有话说”。每天,两个人自编自导一个小段子,在对面架上手机,录成视频,更新到平台账号上。有时候,两个人出去玩。或者在外面吃饭,也会录一段视频,配上文字解说,比如解说郊外美丽的风景,解说两人尝到的新菜式。每次都声情并茂,让人大饱眼福。两人的粉丝数量开始上涨。起初,粉丝的构成大多来自双方的父母,亲戚邻居,朋友同学。渐渐的,两人发现,关注他们的陌生人越来越多。两人经常可以在评论区发现很多赞美的语言,内容无非是夸她们视频做得好,夸她们长得漂亮,气质与众不同之类的。于是,大受鼓舞的两人,决定拓宽一下视频的类型。她们决定加一些生活元素进去,毕竟网友们都喜欢接地气的东西。于是,两个姑娘开始拍摄一下日常居家的视频,比如做饭的视频,读书的视频,看电影的视频等等。结果好评如潮,粉丝数量蹭蹭蹭往上涨。尤其是发布两人在家里读书的视频,网友们一致觉得,当今社会人心浮躁,年轻人更是时时刻刻都与手机电脑为伍,或是追剧或是游戏。哪里还有人看书。于是,大家认定两个姑娘堪称网络上的一股清流。所以,视频被越来越多的网友关注,点赞,转发。渐渐的,她们的粉丝越来越多。半年以后,两个人粉丝达到了十五万之多。 火候差不多了,很多商家开始通过特定渠道联系她们,希望可以帮忙带货。两人也觉得时机成熟了,可以检验一下自己的人气到底能变现多少了。 于是,他们接了注册账号以来的第一个广告。结果,出乎意料地成功,两个人也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越战越勇,乘胜追击的两人,果断开始直播带货。其实,两人一开始还是有点放不开的。毕竟都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一个是文学系的才女,一个是历史系的翘楚,身上的书生气和书卷气都太浓了。而直播是商业性跟上的工作,需要主播特别放的开,说到底是以销售为目的的。所以,一开始两个人还是有点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去卖力推销产品。可是,看着网友们的一条条私信和评论,满满的都是鼓励和认可,两人又豁然开朗。既然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自己的特长来赚钱,还能得到社会认可,何乐而不为呢?那些大明星大多也都是科班出身,不也是利用自身的影响力来推销商品吗?我们有什么放不下的呢?于是,两人彻底想开了,既然万要做,就要努力做好,日益精进才是。 所以,每一次直播开始之前,两人都会提前做好准备,充分熟悉产品,了解受众需求,提前准备台词,甚至会彩排很多次,确保直播万无一失。果然,她们的直播场场爆满,人气直逼超级网红,可以说是后起之秀,异军突起。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她们就成了全平台带货能力前五的主播,广告接到手软。后来,业务越来越多,两人开始忙不过来了,干脆效仿很多明星大V那样,成立了一个自己的小型工作室。两人把所有收入统计出来,合计了一下,决定用这些钱在S市买两套房子,一人一套。虽说是一人一套,但是两人习惯了住在一起,而且她们也希望工作和生活可以分开。所以,房子装修好以后,两人决定其中一套暂时用来作为工作室,另一套则是两人日常居住的地方。 这天,两人刚开完一场长达两个小时的直播,照例是人气爆棚。下播之后,宋菀口干舌燥,手中的柠檬茶还没有喝完,助理就过啦告诉宋菀,明天有一个商场的金店的开业活动请宋菀过去站台,顺便宣传一下他们的产品。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句牢骚。 “没办法啊,咱们现在是名流了,有社会责任的,哈哈”。袁澄说完以后,一脸坏笑地看着宋菀。 “真难为你这丫头脸皮厚,咱俩什么时候成名流了?”抱怨归抱怨,宋菀知道,眼下是她们的事业上升期,活动安排当然是越多越好,否则就算人气再高,也会很容易被后来居上的主播们取代的。于是,她叹了一口气,把手中的柠檬茶喝完,伸了伸懒腰,对袁澄说:“我就开个玩笑,明天我会去的,而且要精神抖擞,争取帮他们创造佳绩,一炮而红,也为咱们工作室的业绩添砖加瓦!” “这就对了嘛”,袁澄笑着说,“人家都不请我,指名道姓就要请你,说明你是不可取代的,你比我人气高多了”。袁澄所言非虚,虽然两人每次直播都是一起出境,但网友们久而久之,开始把这两个优秀的姑娘放到一起对比。次数多了,大家都觉得,宋菀更胜一筹。袁澄是北方姑娘,美在大气。宋菀则来自江南水乡,姑苏故里,身上自带江南女子的气质,让人过目不忘。所以,时间长了,宋菀的人气比袁澄又高了一截。渐渐的,品牌方和商家开始指明要宋菀出席活动,而不是要求两个人必须一起了。 晚上,宋菀照例熟悉了一遍明天的活动流程,泡了个澡就上床睡觉了。睡前,床头那本《清史-入关之初》,再一次被她“临幸”。睡前翻书是她的习惯,尤其这本书,是她的最爱。把最喜欢的片段温习了一遍,宋菀心满意足地合上书,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晨醒来,宋菀照镜子的时候,被镜子里吓了一跳。自己昨天晚上睡得还不错呀,梦里还跟喜欢的清朝王爷约了个会呢,怎么早晨起来这副鬼样子,眼圈发黑,好像被人打了一拳一样?正难过呢,袁澄进来了,看到宋菀的熊猫眼,“噗嗤”笑出了声。 “别笑了,这个样子怎么参加活动啊”,宋菀嗔怪道。 “没事没事,化个妆就遮住了”,袁澄说。 收拾完毕,两人出门,到达了盛世商场。今天的任务是在商场一楼为一家刚刚开业的黄金饰品店站台。店长和商场负责人见到宋菀,急忙迎了上来,对宋菀嘘寒问暖,再三叮嘱:“宋大主播,你可是业界翘楚,今天店里第一天开业,一定要多多为我们卖力宣传哦,必有重谢”。宋菀也不谦虚,对负责人说“放心吧,保证不虚此行,把计价器和包装袋准备好吧”,店长一听眼睛都亮了,让工作人员把机器准备好,马上开始。 商场人并不是很多,宋菀坐在金店柜台,面对着机器,正要开始,大家看到金店有活动,都围拢了过来,见时机成熟,店长急忙把需要展示的饰品罗列出来,放到托盘里,摆到宋菀手边。宋菀先是向大家展示店里的招牌手镯,然后展示各种新款的戒指,最后是项链。随着直播渐入佳境,宋菀的脖子上不知不觉戴了好几条项链,手腕上各戴了几个金手镯,每一个手指上都戴了不同款式的戒指,一派金光闪闪,与此同时她的手里还拿着很多不同的项链,正在热情地做着介绍。大家被美貌主播戴首饰的赏心悦目所吸引,纷纷下单,商场里的人也越来越多。 “啊”,正当宋菀对这次直播站台活动非常满意觉得马上可以收工的时候,商场的灯突然熄灭了,人群中大家大喊大叫,乱作一团。宋菀起身刚想问问什么情况,突然发现黑暗之中有一丝光亮,似乎有人用手电筒,把漆黑的四周找出了一个亮亮的山洞。此时,耳边的呼喊声渐渐消失了,宋菀狐疑地缓步向着亮光走去,一步,两步,三步,越来越近。突然,亮光消失了。 美艳神秘的掌柜上线 突然,亮光消失了。宋菀随即觉得眼前一黑,大脑一片空白,人事不省。 再次睁开眼,宋菀发现自己坐在一张椅子上,面前是一个木制的大柜台,看起来像是水曲柳做的,红木贴面,古色古香。再看看自己坐的这把椅子,也是木质的,上面有漂亮的花纹,可是看不出来是什么。再看看周围,房间里布置了许多大柜子,每个柜子都有许多小柜子,小柜子上面上了锁。这看起来,是一家店铺,但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呢?自己之前明明是在商场为金店带货啊,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宋菀正在疑惑,门外进来一个姑娘,直奔柜台走开。姑娘看见宋菀,表情像见了鬼差不多,大喊到“掌柜的,您怎么去进了一次货就变成这样了,发生什么了?” “掌,掌,掌柜?”宋菀被眼前这位姑娘的一声“掌柜”弄蒙了。她确实是在金店带货,金店停电了,她看到一束亮光,朝着亮光走过去,她突然人事不省。再醒过来,自己就成掌柜了?而且,这里也不是金店啊。 等等,难道,自己穿越了?想到这儿,宋菀大吃一惊,可随即又马上冷静下来,不可能啊,她是读过书的,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她背的滚瓜烂熟,穿越是不可能的呀。而且,就算要穿越,人家别人都是穿越到古代,在一张精美的木床上醒来,面色红润娇喘微微,不是公主就是王妃。可她呢?在椅子上醒来,这算什么嘛?想了想,宋菀不死心地问道:“请问,你为什么叫我掌柜?还有,姑娘,你是哪位啊?” “啊?掌柜的,您在说什么呀?我不管您叫掌柜的,那成什么规矩啊,您平时不是总说我没大没小的吗?我当然要恭敬点咯。还有,您居然问我是哪位?您不会要辞退我吧,啊啊啊,不要啊,掌柜的,我虽然上没老下没小,但是衣裳脂粉都要钱买呀,您不能断了我的生活来源啊,不要啊” “停停停”,宋菀被她这一番话又弄得头痛了,“你刚才说,我是掌柜的,你是我的员工,是这个意思吧?” “员,员工?额,掌柜的,我是您的伙计” “哦,对对,伙计,就是这个意思。那你叫什么呀?” 伙计一听,脸都绿了,“掌柜的,您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了?我是青萍啊。” “哦,青萍。那我叫什么呀?” 伙计一听,吓得都快哭了,“您把自己的名字也忘了?您是我的掌柜的,宋菀菀啊!” “嘿,这倒是正常了,我确实是宋菀。等等,宋菀,菀?我叫宋菀菀了?我的天哪,什么情况?”想到这儿,宋菀压了压惊,强忍着心中的疑惑,勉强冷静下来,问面前的伙计:“所以说,我叫宋菀菀,是这家店的掌柜。你叫青萍,是我的员工,哦不,伙计。是这个意思吧?” 青萍的脸色终于不绿了,她开心地点头如捣蒜“对呀对呀,您终于正常了。” “那咱们这家店是干什么的?我又为什么是在这里?” 得,青萍一听,脸又绿了,“掌柜的,咱们这是一家当铺,您是掌柜的。您前段时间去南方办事了。说好了今天回来的。不过,我刚才就想问了,您这手上脖子上都是什么呀?”青萍的眼睛在宋菀的手上,一直没挪开。 宋菀听了,也低下头看,不看则已,一看顿时慌了,只见她的手上戴着好几个金手镯,脖子上好多条项链,十指各戴了一只明晃晃的金戒指,不仅如此,手里还握着好多条金项链。难怪呢,刚才醒了就觉得手特别酸痛,脖子也是,原来是这个缘故。不过,这些东西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呢? “哎呀!”,宋菀大叫一声,突然想起来,这不就是直播的时候她身上的首饰吗?现在还在她身上,难道真的是穿越了吗?这时候,她才认真打量起青萍来。这丫头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皮肤白皙,长相清秀,可眉目之间也透着些精明干练。满头青丝略显凌乱,但并不难看。身上穿着青色的上衣,衣襟上绣了一朵不知名的小花。下身穿着青色的罗裙,不愧是人如其名。脚底是一双白色的绣鞋,鞋面微微脏了点。 像是注意到宋菀的眼神,青萍也开始打量宋菀,迟疑了一下,青萍问道:“掌柜的,您去进货,怎么回来成这样了?还有,您手上这明晃晃的,金闪闪的都是什么呀?看着像首饰,但是又不太像。” 宋菀这才意识到,自己还穿着之前的衣服,拿着之前的首饰,难怪青萍觉得奇怪。宋菀不打算用自己穿越了这件事来震碎青萍这小丫头的三观,于是清清嗓子,故作镇定地说:“哦,南方现在很流行这种装扮,以后我也给你带。至于我手里拿的,都是南方新款的首饰,所以带回来了一些。”说完,宋菀心虚地看了看青萍,见这丫头虽然将信将疑,但应该也暂时信了。果然,青萍半信半疑,但还是赶紧把宋菀搀扶起来,嘴上说着“掌柜的,您虽然是掌柜的,但也就比我大一两岁,芳龄十八。您再能干,也是姑娘,身娇体弱的,以后不要那么拼命了。这次去进货,我都可担心了,现在南方这么乱,真怕您路上有什么意外。偏偏您非让我留下来看店,不让我跟着服侍您,真是要急死人了。还好,您今天回来了。不过就是这身装扮奇特了点,不过,好在人没事就行。” 这小丫头喋喋不休,但是语气中难掩关怀与心疼。宋菀心里觉得暖暖的,看来是个忠心耿耿的伙伴。不过,她刚才提到南方很乱,这是什么意思啊?想到这儿,宋菀没敢直接问现在是什么朝代,怕再惹来青萍脸色发绿,那就真成了“青”萍了。于是,宋菀旁敲侧击地问道:“现在南方确实很乱,唉,你说为什么要这么乱啊,太平盛世多好啊。” “可不是嘛”,果然,青萍上钩了,只听她接着说道:“辫子军入关以后,走哪杀哪,听说扬州都被屠城了,很多难民现在都在往咱们北方跑,真怕有一天都跑到咱们北京城里来啊,到时候咱的生意肯定也会受影响的。” “哦”,宋菀若有所思地敷衍了一声。辫子君,入关,扬州。。等等!这是,这是。。这是宋菀再熟悉不过地几个词了,她可是历史系才女啊,而且主要研究的就是清史,再加上她本人酷爱看清史史书和电视剧,所以这几个词一出,她马上就意识到,不用猜了,这是清朝!大清刚入关的时候! 想到这儿,宋菀突然觉得很开心,至少她的穿越,也是自带光环出场的,她对这部分内容门儿清啊,而且,听青萍说这是京城,宋菀本身就是北京人,所以,她觉得这样至少不会水土不服。两百多年前的北京和现在的气候应该不会有太大差异。所以,宋菀心里有了盘算,也就不那么慌了,由青萍扶着回楼上自己的房间休息。 到了房间里,青萍退出去,轻轻把门关好,宋菀坐在床上,开始打量自己的房间。这房间虽不算是美轮美奂雕梁画栋,但也称得上是芝兰之室,布置得典雅漂亮,可见主人品味不俗。屋子里陈设简单,一张鸡翅木雕花的绣床,一个衣柜,一张梳妆台,一张茶几,两把圈椅。外间是会客室兼书房,里面有一张书桌,桌子上有文房四宝,桌子旁边放着一些卷轴,想来是名人字画之类的。桌子旁边的书架上整齐地摆着许多书籍。与普通的商人的书房不同的是,宋菀的桌子上居然没有账本。这一点宋菀还是比较疑惑的,她心里想着应该是这位掌柜的比较懒,不太称职,又或者账本放在其他隐秘的地方了。她只盼着这人别偷税漏税,合法经营就好,她可不想在古代犯法。提起账本,宋菀如梦方醒,赶快从梳妆台上找到一个精美的首饰盒,打开以后,发现里面珠宝不算太多,但都璀璨夺目,看起来价值不菲,而且不像是寻常首饰。宋菀除了没出息地惊叹“好东西真多”“这个宋菀菀真是身价不菲”之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她把自己身上的首饰如释重负般卸下,一股脑儿放在了首饰盒里。殊不知,这些黄金首饰有一天将会为她成为超级富婆添砖加瓦。 “看起来还不错”,宋菀想着,虽然穿越,但是好歹条件还行。就是不知道着个宋菀菀人怎么样,不过,至少看这个房间,品味还可以,想到这儿,宋菀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这身衣服和眼前的景象太不搭了,于是她快步走向衣柜,准备找身符合身份的衣服换上。打开衣柜的一瞬间,宋菀眼睛亮了。这个名字与自己仅一字之差的主儿还真是不差钱。衣柜里满满的都是漂亮的衣裙,颜色并不是特别鲜艳,但种类很多,居然还有一套黑色的衣服,宋菀没兴趣,放在了一边,只觉得其他衣服的款式都很漂亮。衣服的质地轻薄,色泽素雅,握在手中触骨温软,显然主人很有生活品质。想到这儿,宋菀更好奇自己的“宿主”到底是个怎样的人设了。 方才经历了青萍的一通盘问,宋菀头晕晕的,觉得有些疲软,于是准备挑一件贴身的衣服换上休息,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在一众罗裙中游走,最后,她选择了一件淡粉色的雪缎长裙,好奇怪,这衣服像是为宋菀量身定做的一样,十分合身。宋菀忍不住走向梳妆台,站到铜镜之前,细细打量起镜中的自己。 巨大的铜镜中,宋菀款款而立,一袭粉雾长裙裹身,外披白色薄纱,领口处露出线条优美的玉颈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裙摆如雪月华光流转般倾泻于地,裙端隐隐拖地,逶迤动人。头上一握青丝,不加装饰,却温婉动人。宋菀简直要看呆了。 突然,门外响起轻轻的敲门声,“掌柜的,怎么屋里还有声音啊?赶紧休息吧”,青萍的声音娓娓传来。 宋菀没有说话,吐了吐舌头,蹑手蹑脚地向床边走去。正欲躺下,突然觉得头被轻轻硌了一下,枕头下面似乎有什么硬物。宋菀将枕头轻轻抬起,赫然发现,枕头底下竟是一柄光华夺目的宝剑! 惊鸿一瞥初邂逅 枕下的这柄宝剑,让宋菀大吃一惊。一个古代的闺房女子,一个当铺的掌柜,虽然肯定也非等闲寻常女子,但是怎么可能在卧室里放置兵器呢?而且,看这宝剑寒光四射,钢口锋利,定然吹毛立断,削铁如泥。而剑的手柄上雕刻着的图案,细细端详,发现竟然是一条龙!即便不是历史系才女,宋菀也能根据常识判断,这把剑绝非寻常宝剑,普通宝剑哪里敢雕刻龙纹?这可是古代皇家御用图案啊! 可是,当铺掌柜宋菀菀不过就是一介民女,哪里会来这种胆量?莫非这剑是偷的?不不,莫非是有人典当,宋菀菀觉得价值不菲,故此放在闺房之中收藏?不对不对。宋菀想了半天,觉得都不太合理。这也让她对宋菀菀更好奇了,看来,这个女子不简单啊。 思来想去也理不清头绪,宋菀把剑小心放好,很快就沉沉睡去。这一觉睡得时间很长,也很香甜,一下子睡到了晚上掌灯时分。青萍轻轻推门进来,为宋菀点上灯。灯光下,宋菀刚刚睡醒,那娇嫩的粉面,慵懒的姿态,看起来分外娇憨可爱,清丽动人,连青萍都看得怔了一下。 察觉到青萍的不自然,宋菀很不好意思地问“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吗,还是头发太乱了?” “不,您太漂亮了。我刚才都陶醉了”,青萍忙说。 “噗嗤”,宋菀一下子红着脸笑了,这小丫头还挺可爱的。 “菀菀姐,我私下可以这样叫您吧,您允许过的。” “当然”,宋菀说道,“怎么了?” “该吃晚饭了,您睡了一天,肯定也饿了,饭都准备好了,芸姨亲手做的,都是您爱吃的。” “好的,正好我也饿了。等等,芸姨是哪位?” “菀菀姐,您是睡糊涂了吗?芸姨是家里的厨娘啊!” “哦哦,对对,哈哈,我跟你玩笑呢”,宋菀赶紧岔过话题,随青萍一起来到后院吃饭。路上宋菀还一直盘算着饭菜会不会难吃,因为古代寻常人家没有太多食材,而且也不像现在的厨房里瓶瓶罐罐佐料齐全。结果来到餐桌前一看,一桌饭菜居然看起来很有食欲,宋菀向来注重生活品质,平时也没少打卡各种好吃的,有时候自己也研究着做点创新菜。今天这桌菜,从食材和风格来看,居然包含了不同的菜系,而且摆盘很精致,荤素搭配,不似寻常人家的粗浅菜肴。要不是身在古代,宋菀简直要掏出手机拍照了。 宋菀腹诽道“想不到,一家当铺的后厨,竟然能做出这样精巧的食物。看来这个芸姨绝非寻常厨娘。这个菀菀更是不寻常,衣食住行样样不俗,不过倒是很对我的胃口”。宋菀想罢,一边吃,一边和青萍聊天。 “那个,青萍啊,你觉得我怎么样?”宋菀试探性地问道。 青萍一愣,随即说道:“菀菀姐,您很好啊,平时将当铺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街面上其他的掌柜,身为男子,也很服气您呢。而且,咱们菀菀姐,虽然是俗人眼中的商贾,可是却饱读诗书,才华横溢。而且长得还这么温婉美貌,简直是让人欢喜得不得了呢!” 青萍说着说着放下了筷子,笑着盯着宋菀。 宋菀听得脸都红了,看来这菀菀不仅是个小富婆,还是个才女啊,不错不错。可是,既然是文弱才女,床上怎会有那样不寻常的兵器呢? 想到这儿,宋菀又问道:“那你觉得用‘能文能武’来形容我合适吗?” 青萍捂住了嘴,“吃吃”地笑起来,笑声如银铃般清爽。宋菀不解地问她为什么笑,青萍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说道:“菀菀姐,能文,你是当之无愧的。这个能武嘛,跟你就毫无关联了。就你这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什么娇花照水弱柳扶风,说的应该就是您了。” 宋菀听毕,心里算是彻底清楚了,这个宋菀菀,绝对大有文章。 晚上,宋菀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白天睡得有点久,而且,宋菀隐隐觉得这家店铺的掌柜肯定有什么秘密。可是,她今天了解的情况有限,很多事情不好总问青萍。“算啦,以后慢慢就知道了,既来之则安之吧”,想到这儿,宋菀心情平复了很多,正当她闭目养神,酝酿睡意的时候,突然发现,门外似乎有个人影一闪而过。宋菀起身到门口,迟了一下,还是把门打开了,向外张望,见那黑影已经远去了,什么也看不清,但是可以清楚,刚才确实有人在卧房门口?那么,会是谁呢? 宋菀把门小心关好。回到床上重新躺下,却再也睡不着了。 第二天早晨,宋菀早早地梳洗完毕,换上衣服,来到铺子里。既然拿了掌柜的人设,那就先开工吧。 青萍见宋菀来了,问了早安,便开始招呼客人。宋菀坐在柜台里,饶有兴味地看着进来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是来典当东西的,有的典当首饰,有的典当字画,还有典当衣服的。这些场面,宋菀以前在电视剧里看到过,心想今天居然看到活的了,挺有意思。 宋菀正津津有味地熟悉店里的业务,突然,门外街上一阵大乱,人们纷纷向一个房向跑去,边跑边喊“进城啦!他们回来啦!班师了!回来啦!”紧接着听到马匹发出密集的“嗒嗒”“嗒嗒”声,还有很多整齐匆忙的脚步声,夹杂着一阵马褂銮铃的声音,还有人高声呵道:“闪开!闪开!” 宋菀也循声跑出去看,只见大队人马浩浩荡荡迎面向街头走来。听百姓们的议论,这是皇上派出去的八旗劲旅打了胜仗班师回朝了。只见整支队伍统一身着白色的铠甲,下身清一色红色的骑马蹲裆滚裤,士兵们周身利落,个个面带得意,英姿勃发。最前方骑马按辔徐行的,是三名将领,一个在前两个在后。 为首的是一位年轻的将军,看年纪不过二十挂零,身穿白色金鳞铠甲,外披白色英雄大氅,脚蹬一双黑色战靴,腰间斜挎一口佩刀,胯下骑着深棕色的战马。头上高高戴起雪白的尖头金盔,金盔顶端以白色的流苏装饰,威风凛凛。再看此人的脸,虽不免因南征北战而略染风霜,但难掩英气,俊朗瘦削的脸上眉分八彩,目若朗星,锋利的下颌线好似雕工一般凌峻,两只眼睛深邃阴沉,面带威严,显得少年老成,神圣不可侵犯。虽然年纪不大,但眼角眉梢带着千层的杀气,身前身后有着百步的威风。即使坐在马上,也不难看出此人身高八尺有余,身材修长瘦削,长身玉立,卓尔不凡。真可谓是鲜衣怒马,鹤立鸡群。 宋菀看罢多时,心中觉得这位将军看起来甚是熟悉,可自己又怎么可能见过他呢?她怔住了,一时竟在原地无法动弹。眼看着队伍越来越近,霎时间将军已经骑着马来到了宋菀面前,整支队伍也随之停了下来。将军居高临下地看着挡在路中间的宋菀,面无表情,不发一语,眼底似有一泓黑不见底的深潭,深沉得令人胆寒。可宋菀还是一动不动,甚至更仔细地打量起了眼前的人。与此同时,将军也开始略带好奇地打量起宋菀。当两人的目光骤然相对时,宋菀心中忽然一悸,险些晕倒。就在这时,缓过神来的青萍赶紧冲过来将宋菀搀扶住,缓缓地将她从路中央扶走。将军顿了一下,随即命令军队继续前行。 眼看着队伍渐行渐远,看着将军的背影,宋菀呓语着“这是谁呢?” 旁边的人有听见了的,立马用高了八度的声音喊道“他你都不知道啊?这可是当今皇上的弟弟,朝堂上的王爷,大红人,辫子军入关的大功臣,好像排行第十五,叫,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叫,叫爱新觉罗.多铎!” 什么?多铎?这竟然是多铎?宋菀惊呆了。她酷爱清史,尤其是满清刚入关的时候,八旗劲旅一路杀伐征讨,最终问鼎中原的那段峥嵘岁月,让她无比神往。而在这段故事中,她最喜欢的就是战功赫赫,英勇有为的少年英雄多铎。没想到,自己今天居然真的见到了他! 宋菀的大脑飞速运转,只听刚才那人又说花话了“这就愣神儿了?他虽然厉害,可是他那个亲哥哥,叫多尔衮的,不是更厉害嘛!你不会也不知道吧?” 哦,对对,还有多尔衮呢!宋菀生怕旁人再看出端倪,赶紧说道:“当然听说过啦,刚才一时头晕,没反应过来。” 马蹄声消失了,人群也随之散开,青萍扶着宋菀,回到了铺子里。青萍嗔怪道:“小姐,您吓死我了,那么大的阵仗,您居然都不躲开,还好那个将军没有生气。” 宋菀没有回应,心里突然升腾起一种异样的感觉。之前研读清史,也看过很多野史,当然清宫剧也看过不少。那么多形象丰满的人物里,她最喜欢多铎。 多铎一生战功彪炳,声名显赫,且极富个性。他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十五子,著名的摄政王多尔衮的胞弟,清初八大铁帽子王之一。少年时期就跟随兄长皇太极和多尔衮东征西讨,22岁就被封为豫亲王,后被乾隆皇帝盛赞为“开国诸王战功之罪”,可以说是名满八旗。他参加了松锦大战,并随多尔衮一路入关,击溃李自成军。后为巩固大清统治,又挥师南下扬州,消灭史可法率领的部队,可以说,多铎为大清入住中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适才在街上,听人说好像这次多铎就是率军去攻打松山,锦州祖大寿的部队,大获全胜,班师回朝的。看来,这时候的多铎,应该是27岁左右。回想起刚才的对视,宋菀脸一红,心里盘算着,穿越过来居然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偶像,而且偶像颜值这么高,真是不虚此行啊。然而,此时的宋菀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交集,远不会只一面之缘。 下午店里的生意一般,宋菀在柜台上查看账目。在其位谋其职嘛,既然穿越成了掌柜,那就好好经营,对得住这个身份。就在这时,一阵爽朗的笑声从门外飘了进来,紧接着听到有人说“菀菀,你终于回来了。” 青梅竹马 宋菀吓了一跳,随即立刻反应过来,来者是在和她说话。她抬起头,打量起眼前的人来。这个人长得也很帅啊!修长的身材,斯斯文文的,看起来像是位读书人,身着一袭青色长衫,腰间挂着玲珑玉佩,左手拿着一把扇子,右手拎着一个精美的小食盒。站在柜台前,笑意盈盈地看着宋菀。 宋菀忙站起身,眼前这位看起来温润如玉人畜无害的公子是谁啊?她不清楚,但是听这话音,大概是认识宋菀菀的。宋菀不想露馅儿,毕竟她还要潜伏在这里伺机而动接近偶像多铎呢!于是,她遵循古代女子的行为举止,站起身来,大大方方地向来人行了一个万福礼。当她行完礼,抬起头来对着来人露出得体的微笑时,对方的表情,却变得有点不自然了。 “菀菀,你这是。。。” 宋菀看出了这人的表情变化,但她实在不知道对方是谁,于是继续说道:“见过公子,菀菀有礼了。但不知公子今日过来见我,所为何事?” 这人迟疑了一下,正欲开口解释,青萍过来了,见到这位男子,青萍立即笑着跟他打招呼:“叶公子,您来啦。菀菀姐昨天刚回来。” “对呀,正是因为知道菀菀该回来了,故此今天来看看她,给她带了她爱吃的点心。”来人依旧笑眯眯地说道。 宋菀听的云里雾里,对来人笑了一下,忙把青萍拉到里间,偷偷问道:“青萍,这人是谁啊?” 青萍听了,眼睛瞪得溜圆,好半天才说出话来,“菀菀姐,你连叶公子都忘了吗?这是户部侍郎叶光政家的公子叶鸿非啊,她跟您自小一同长大,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呢!您出门的前一天,她不是还来和您吃过饭吗?您怎么不记得了呢?不过,这次您回来以后,真的好奇怪呀。” 这下,轮到宋菀眼睛瞪得溜圆了。叶鸿非?青梅竹马?天哪,完全措手不及,这要怎么演下去啊! 宋菀缓缓走出去,见到叶鸿非,很不自然地笑了笑,“叶公子。” “菀菀,你怎么了?以前不都是叫鸿非哥哥吗?怎么今日突然变得如此生疏了?” 鸿非,哥哥?宋菀头皮一阵发麻,这么嗲的称呼,这个菀菀以前是怎么喊出来的呀?不过,事到如今,既然已经拿到了这个剧本,那就好好演下去吧。想到这儿,宋菀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声音听起来自然一点,随即轻轻叫了一声“鸿非哥哥”。 面带绯红的娇俏少女,朱唇轻启,声音甜美。叶鸿非不禁怔住了,目光在宋菀脸上驻足,一时间竟无法挪开。注意到叶鸿非的目光,宋菀不禁红着脸低下了头。叶鸿非这才舍得将目光挪开,随即不着痕迹地转移了尴尬,宠溺地笑着说:“这才对嘛。来,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说着打开了那个小食盒,几碟精美的小糕点映入眼帘。宋菀仔细一看,差点笑出声来,这不就是稻香村的枣泥酥和沙琪玛吗?她当然认识,但是没敢说出来,回头冲叶鸿非笑笑,“太好了,谢谢鸿非哥哥。” “跟我还客气?这是你最喜欢的点心,枣泥酥和沙琪玛,我一大早亲自去店里取的,快尝尝吧。”叶鸿非说道。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宋菀说完,拿起一块尝了一口,虽然古代糕点的味道和现在略有不同,倒也是满口留香。宋菀吃罢觉得甜腻,饮了一杯茶,用帕子拭了嘴角,两人开始闲聊起来。原来叶鸿非此番过来是为邀请宋菀去家里做客,说他的母亲想她了。宋菀推脱了一番,见对方实在诚意昭昭,推脱不过,只好答应择日过去拜访。 送走了叶鸿非,天色已见晚了。这一天的经历,也让宋菀的心久久无法平静。上午见到了清史上大名鼎鼎的豫亲王多铎,下午又是青梅竹马的叶鸿非。晚上,宋菀躺在床上,想要回想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想来想去没有头绪,心里终于下定了决心:既然自己酷爱历史,也拿到了宋菀菀的身份牌。那么,从此以后,她就好好地做宋菀菀,过她的日子,体验她的人生,她准备从心底里接受,自己就是宋菀菀这个事实。 想到这儿,菀菀甚至开始有点兴奋了,这两天经历的事情太多,心中的疑团也太多,比如昨天晚上的黑影,就让她陷入了沉思。而与此同时,另一个人也同样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睿亲王府内。 “哥,此次你我兄弟二人顺利拿下了松山和锦州,可谓是大获全胜,现在你在军中的威望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好几个都统亲信都暗中联络过我,他们愿意支持你登上皇帝的宝座,唯你马首是瞻。哥,你还在犹豫什么?”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豫亲王多铎。而他口中的“哥”,正是努尔哈赤的十四子,为大清入关立下汗马功劳的睿亲王多尔衮。 多尔衮闻听,立即伸出手在多铎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制止了这番危险的言论,随即说道:“我知道,你是处处为我考虑,可你把问题想的太简单了。四哥现在是名正言顺的皇帝,我再有战功,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若我有称帝之心,那便是意图谋反,不仅对不起四哥的信任,也对不起父汗的在天之灵。到时候惹得兄弟阋墙,八旗将士军心动乱,那我多尔衮,岂不是成了大清的罪人?不妥不妥。” 多铎不听则已,听闻此言更是拍案而起,“哥,这怎么是对不起父汗对不起大清呢?原本父汗最中意的就是你,他有意将汗位传与你,结果被皇太极捷足先登,还用卑鄙龌龊的手段逼额娘殉葬,这些你都忘了吗?” 多尔衮心中一动,被多铎说中了痛处。他无奈地瘫坐在椅子上,将右臂支撑在桌子上,无奈地用手指按着额头。半晌,多尔衮抬起头来,目光重新变得坚定,“不管怎样,我们尽力辅佐四哥,为大清的江山奠基就好,刚才那些话以后就别再说了。再说了,四哥派他的长子豪格和我们一起出征,既有历练豪格之意,怕是也有监视我们之心,所以,还是小心为妙。” 多铎听了,虽然还是不服气,但干着急也没用,只好乖乖闭了嘴。两个人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父母相继离世后,年少的多铎和多尔衮相依为命,感情甚笃,他从小崇拜哥哥,对哥哥言听计从。多铎出身尊贵,生母阿巴亥贵为大妃,他是名正言顺的嫡子,又是努尔哈赤的幼子,因此从出生起就备受宠爱。这些年在哥哥的带领下,他率领亲信部队正白旗南征北战,屡建军功,22岁的时候就被封为亲王,封号为“豫”,这是极高的荣誉。多尔衮也对这个弟弟钟爱有加,处处呵护,悉心教导,因此多铎虽然年轻,但已是军功赫赫,位高权重。不过,虽然多铎有很多优点,但是也有缺点,比如他是典型的“哥控”,除了多尔衮,谁都不服。再比如,他心思单纯,胸无城府。想到这儿,多尔衮话锋一转,笑着问道:“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府里吗?我们出征好几个月,弟妹肯定盼得眼都红了。” 多铎脸一红,“哥,我不着急回去,在你这儿多和你聊聊天。回去没意思。” 多尔衮故作生气,把脸一沉,“你都多大了,还这么任性?20多岁的人了,总在我这里算是怎么回事?不能因为兄弟,冷落了你的福晋。” 多铎听了,无奈地摇摇头,“哥,你知道的,我对这位福晋,实在不是真心喜欢。还不是四哥和四嫂硬要塞给我的。谁知道他们有什么打算!我才懒得配合他们。” 多尔衮听了一皱眉,赶忙压低了声音对多铎说:“这话以后别再说了。四哥四嫂当然有自己的打算,但也是为了你好。弟妹博尔济吉特氏,出身名门,与你十分匹配。况且满蒙联姻是旧俗,亲上加亲,再好不过了。好了,不要再耍小孩子脾气了,快回去吧。” 多铎不好再推脱,告别了兄长,返回了自己的府邸。福晋博尔济吉特氏早已等候多时了,见王爷回来了,赶忙躬身行礼,“爷,您回来了。妾身给王爷请安。” “不必多礼。天色已晚,快回去歇息吧。”多铎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福晋脸上有些挂不住,还是满面笑容地劝道:“王爷一路辛苦了,妾身服侍您更衣吧。” “不必了。你快去歇息吧,我再看一会儿兵书。” 福晋不再自讨没趣,只得悻悻地告退了。 多铎回到房间,并没有立刻睡着。多年的戎马生涯,使他时刻精神紧绷,难以彻底放松。此刻在自己的家里,夜深人静,他躺在床上,满脑子想的,都是今天上午的情景。站在街中央与他对视的那位汉人女子,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出水芙蓉一般,清秀俏丽,温婉可人,不知是哪户人家的小姐。长相,装扮,气质,皆与满蒙女子不同。不知许配了人家没有。转念又一想,应该没有,看样子仍是闺中少女。 多铎在马背上的时间比在任何地方都要长,一直以来他不近女色,一心随哥哥征战沙场,对男女之事向来不以为意。今晚不知怎的,竟一直想着白天匆匆一瞥的那位少女。一向神经大条的他,第一次失眠了。 同赴宴会,再度相遇 三月初六,户部侍郎叶光政府上热闹非凡。朱红大门悬红挂彩,门口两只石狮子都熠熠闪光。叶光政和其子叶鸿非站在门口迎接宾客,整个上午门庭若市,登门的人络绎不绝。叶光政满面陪笑,对所有的宾客一一躬身施礼。今天是叶光政的五十大寿,来的都是官场同僚,达官贵人,甚至还有皇亲国戚,万万不可怠慢。这一上午,叶光政嘴都笑歪了,所收的礼物库房里都堆不下了。他的夫人赵氏在内宅迎接前来赴宴的女眷,儿子则负责招呼年龄相仿的少爷公子。 一片混乱之中,突然两辆马车在叶府门口停了下来。这两辆马车与其他客人所乘车驾截然不同,四匹通体黝黑的千里良驹在前,车身由金丝楠木打造,不加多余装饰却难掩奢华。车身颜色是亲王专属的墨蓝色。马车外悬挂御赐金铃,乃皇家御用之物。叶光政不看则已,一看就知道车里的人身份定是极为尊贵,于是赶紧带着儿子叶鸿非迎了出来,站在车前双手作揖,躬身施礼。马车两侧的随从高声喊道“十四爷到~十五爷到~”。 这时,马车的帘子被撩开,只见两名雍容华贵,气定神闲的男子探出了身子,正是睿亲王多尔衮和豫亲王多铎。叶光政擦了擦头上的汗,赶紧下跪,“参见睿亲王,豫亲王。给两位王爷请安了。微臣户部侍郎叶光政,不知两位王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王爷恕罪。” 多尔衮一笑,轻描淡写地说道:“快起身吧,今日是你的寿宴,我兄弟二人奉皇上之命特来祝贺,不必拘礼,我们客随主便就是了。” 叶光政赶紧说:“多谢皇上,多谢王爷。王爷里面请!”随即点头哈腰地陪着两人进了大门。其他的宾客看到是两位王爷驾到,也都赶忙躬身施礼。多尔衮向来没有架子,礼贤下士,与很多官员私交甚好,安抚众人不必拘礼,大家同来赴宴,随意就好。可多铎就不一样了。他向来眼高于顶,不喜欢和他看不上的人打交道。叶光政只是个二品官,又是汉人出身,多铎向来是看不上的,平日里几乎没有往来。今天他本不想来,奈何四哥皇太极有令,八旗子弟入主中原为时尚短,大清根基不稳,需要德才兼备的汉人老臣为大清效力,亦可安抚民心,缓解入关之初大肆杀戮而导致的民怨沸腾。因此,多铎只得从命了。既是普通宴会,自然就不需要穿朝服了,当然也不能穿军服。与往日一袭戎装不同,多铎今天身穿一件月白缎的长袍,外罩银灰色织锦马褂,腰系黄带子,玉带下垂一枚双螭龙纹玉佩,头戴三眼花翎,神色雍容,气度不凡。多铎在外人面前,向来不苟言笑,清冷疏离,因而显得不怒自威,少年老成。再加上生就一张俊美绝伦的面庞,当真是天潢贵胄,卓尔不群。今天来的客人里有不少汉人,他懒得应对,于是避开人群,小声对多尔衮嘀咕了两句,便直奔后花园走去。 多铎有些心烦地往花园里走,想要躲清净。花园里今天格外冷清,因为宾客们基本上都在前厅准备落座了。别说,汉人的审美还是强于满人的,这花园建造的格外雅致。多铎虽是能征惯战的武将,对于文墨不甚精通,却也对这一派美景啧啧称赞,他想,这南蛮子确实会摆弄风雅之物。突然,他发现还有一个女子,正在园子里的桃树下徘徊。女子踮起脚尖,先是轻轻地嗅了嗅,正欲折一支桃花把玩欣赏,突然站立不稳,险些仰面摔倒。多铎见状,下意识地一个健步冲了过去,伸出右手,快速地扶住了她。多铎低头一看,怀中女子青丝如瀑,肌肤胜雪。双目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光华流转,纯净动人。容色莹润如玉,粉面微红,似新月生晕,如花树堆雪,让人心弦大动。朱唇轻点,一对梨窝若隐若现。一身玫瑰紫千瓣菊纹上衣,月白色百褶如意罗裙,纤腰束素。头上斜簪一朵新摘的白芙蓉,秀雅绝俗。看起来很眼熟,正是自己前几天班师回朝路上拦街的宋菀! 宋菀受叶鸿非之邀来到叶府做客,叶夫人很喜欢她,拉着她说了好一会儿话。宋菀疲于应付,还好前厅客人多,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主母帮忙张罗,叶夫人去招呼其他女眷了,宋菀才得以抽身,来花园里透透气。这园子雅致精巧,芳草鲜美,尤其是桃花盛放,引人驻足。宋菀嗅了嗅,觉得清甜芬芳,心旷神怡。她忍不住踮着脚尖,想要折下一支回去插瓶,结果身子没站稳,仰面向后摔去。她以为自己肯定会狼狈摔倒,吓得闭上了眼睛。结果,出乎意料的是,她并没有倒在冰冷的地上,她感到腰间传来一股暖意,一只温暖修长的手环住了她。感受到来自头顶上方的注视,她红着脸抬起头,目光刚好与救自己的人对上,电光火石之间,两个人都认出了彼此! 宋菀第一次近距离地观看眼前的男子。面似冠玉,目若朗星,鼻梁高耸,五官立体,整张脸犹如雕刻而成,英气不凡。两道眉毛轻轻上挑,一双丹凤眼似能摄人心魄,目光透着凌厉之色。一袭月白雪缎长袍,腰间佩戴双螭龙纹玉佩,长身玉立,贵气十足。宋菀只觉得自己面红耳赤,第一反应想要起身逃走。多铎似钉在原地般纹丝未动,揽着宋菀盈盈一握的纤腰,感受到手指尖的温热直达心底,一时间竟然舍不得松开。他向来不近女色,可对于眼前的女子,他心里清楚,自己动心了。 男女授受不亲,况且现在这个姿势未免也太暧昧了。宋菀轻轻咳了一声,多铎也感觉到自己的失态,轻轻将她扶起,缓缓松开了手。经过刚才的接触,两人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低头不语。多铎正欲打破眼前的沉默,突然听到一声“菀菀,你在这儿啊,我找你好久了!” 两人同时抬头看去,原来是叶鸿非寻了过来。见多铎也在,叶鸿非愣了一下,随即赶忙施礼:“参见豫亲王,鸿非刚才失礼了。” “无妨,不必拘礼。”多铎说道。 “谢豫亲王。王爷,这位姑娘是在下的一位朋友。今日家父寿辰,特将她一并请了来。不知怎会和王爷在一起。如若刚才她冲撞了王爷,还请王爷恕罪。” 朋友?多铎听罢,看了看叶鸿非。他神色紧张,虽然在和自己说话,但眼神一直担心地看着宋菀。多铎虽然武将出身,但自小在宫里长大,察言观色的本事自不必说,况且他本人也心思缜密,否则也不会在战场上屡建奇功,22岁就封了亲王。看叶鸿非的神情,多铎心中明白,看来这叶鸿非对宋菀,绝非朋友这般简单。想到这儿,他竟突然对叶光政的这个儿子生出了些许敌意,但面上却不动声色地说道:“本王与这位姑娘,只是一同在园中闲逛时偶遇罢了,她并未冲撞我。”说着看向宋菀。 宋菀赶忙施礼,“民女多谢王爷施救之恩。适才不知您的身份,失礼了。” 多铎摆了摆手,微微一笑,“无妨。” “那我们就先告退了,王爷您请便吧。”听到两人的对话,叶鸿非神色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拉着宋菀离开了园子。 望着宋菀离去的背影,多铎轻轻转动手上的扳指,嘴边勾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轻声喃喃道:“菀菀。她叫菀菀。” 雨中相遇,二人世界 京城的三月,拂堤杨柳,草长莺飞,宋菀和青萍一同去踏青。古代闺秀不能肆意出门,不过三月份是踏青的好时节,很多女眷会在家人仆妇的陪同下出来游玩。 路上,宋菀和青萍闲聊,问出了心中的一个疑问。古代重农抑商,商人地位低下,而女子经商,就更加被人看不起了。宋菀菀一介商人,怎么会和户部侍郎家的公子青梅竹马呢?这于常理不合啊。 据青萍所说,原来,十几年前,宋菀菀的父母在一次外出时,碰到一伙劫匪正在抢劫过路的官员。那官员正是叶光政。当时社会动荡,匪寇横行,抢劫之事常有发生。宋菀菀的父亲路见不平出手相救,结果寡不敌众,夫妻二人均被残忍杀害。匪寇担心官兵赶来,抢走东西就撤退了,叶光政得以活命。因此,叶光政夫妇对宋家父母是感激加愧疚,所以收养了年幼的宋菀菀,让她与自家儿子叶鸿非一同读书习字。后来,宋菀菀长大了,觉得尚未出阁的女子独自住在叶府不太方便,于是搬到了自家当铺,一面经营,一面生活。 原来是这样。宋菀解开了心中谜团,两人来到了京郊的一处草地上。草地上三五成群聚集了不少人,有寻常百姓家的女子,也有官家小姐,身后有一帮仆妇家丁前呼后拥着。熙熙攘攘,很是热闹。两人在草地上闲谈了一会儿,宋菀开始觉得有些无趣,加上日头不断升高,让人觉得微微燥热起来。这时,青萍提议去草地西边的树林里逛逛,宋菀欣然同意了。 西边那片林子,树木青葱高耸,听起来隐约有流水的声音,说不定还有小动物呢。两人起身来到树林,凉风习习,心旷神怡。青萍见到小溪,对宋菀说:“菀菀姐,小溪里有鱼呢。我去捡些树枝过来,一会儿我们烤鱼吃吧。” “好啊”,宋菀叮嘱她,“你去吧,小心点。” 青萍走后,宋菀在林子里转悠,时维仲春,芳草绽芽,空气中满是生机勃勃的味道。宋菀一会儿逗逗小松鼠,一会儿追追小野兔,不亦乐乎。可眼看正午了,青萍还没有回来。宋菀隐隐有些担心。又等了一会儿,青萍还不回来,宋菀决定去找找。她一边走一边喊,可偌大的林子里,只有自己的回音。她担心青萍会出事,不由得加快了脚步。许是走的太急,一个没注意被地上的石块绊倒了,扭伤了脚。她吃痛地坐在地上,一时又累又痛,索性休息一会儿。就在此时,宋菀听到林子的另一端传来疾驰的马蹄声。这声音越来越近,似乎整片树林都跟着震颤起来,树叶也簌簌作响。宋菀抬头一看,一匹漆黑的烈马正向她飞奔而来。宋菀吓了一跳,想要起身躲避,可脚下生疼,加上害怕,一时竟无法动弹。那马来势汹汹,转眼到了近前。宋菀把眼一闭,大脑一片空白。 可出乎意料的是,那马蹄声似乎绕过了她,渐行渐远了。她缓缓地睁开眼睛,眼前是一匹深棕色的骏马,马上坐着一个手扬马鞭的人,正是多铎! 他抬腿从马上跳了下来,急忙俯下身子轻轻扶起惊呆了的宋菀,宋菀眉头微皱,多铎这才发现她脚受伤了。多铎轻轻脱下了宋菀的鞋子,褪下了她的罗袜,为她查看伤势。见她的脚踝红肿,来不及细问,他一把将宋菀抱上马背,自己也飞身上马,担心她受不了颠簸,多铎按住马辔头,在林子里徐徐前行。两人一前一后,挨得如此之近,多铎向下看去,宋菀的青丝和雪白的脖颈,让他莫名地心动。他问宋菀为什么会一个人出现在这里,脚又是怎么受伤的。宋菀一一作了解释。 多铎听后,眉头微蹙道:“好险。这里离两白旗在西郊的马场很近。”适才我们驯服一匹新得的烈马。那马儿突然发了性跑了出来。若不是我及时赶到,那马定会伤了你。” 宋菀顺势说道:“是的,真的心有余悸。多谢王爷救命之恩。” 多铎看她神色慌张,惊魂甫定,还忙不迭地感谢,将嘴角轻轻一扬,眼睛顿时弯成了浅浅的月牙。他用邪魅的语气说道:“说起来本王已经救过你两次了,你准备怎么报答我?” 宋菀心说,我能怎么报答你啊,你又不缺钱不缺物的。想到这儿,她故作为难道:“您怎么施恩望报啊,那您想让我怎么报答呢?” “人的生命至珍至贵,你必须用贵重的东西报答我才好。”多铎坏笑着说道。 “那,您想要什么呢?” “我要你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您不是知道吗?” “我要听你亲口告诉我。” “我叫宋菀菀。” “宋菀菀,好的,我记下了。我叫什么,你知道吧?” 宋菀“噗嗤”一声笑了,心说你叫什么我当然知道,可我哪儿敢直呼其名啊,只得说道:“知道,您是豫亲王,十五爷。”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打破了尴尬的气氛。宋菀的头发被林中的风吹得四处飞舞,不安分地贴到了多铎的胸口和脸上。他觉得有点痒,心里却是欢喜的。两人在林子中悠哉地走着,突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看起来要下雨了。果然,雨点很快落下来了,多铎本想在雨下大之前策马飞奔走出林子,可看看坐在前面的宋菀,他有些犹豫了。宋菀一个弱女子,又受了伤,如果在马上颠簸,加上淋雨,恐怕身体受不住。 突然,他想起林子附近有个山洞适合避雨,以前出来打猎的时候见到过。于是,他加紧了速度,将宋菀带到了山洞里避雨。这时他才发现宋菀已经浑身湿透了,脸色苍白,瑟瑟发抖。他赶紧脱下外面的大氅,披在宋菀的身上。然后自己准备生火,可万万没想到,闹出了大笑话。从山洞里找到的柴都是湿的,好不容易点着了,呛得人直流泪,但总算是暖和点了。 多铎见宋菀仍在发抖,赶忙让她把湿衣服脱下来,烤一烤再穿。否则会冻坏的。宋菀的脸“腾”地红了,她怎么可能在仅有几面之缘的男子面前脱衣服呢。 多铎看出了她的顾虑,对她说:“我转过身去。一会儿你把我的衣服披上就好。”说着把身子转了过去。 湿衣服穿在身上确实太冷了。宋菀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干脆自己也转过身去,准备脱掉外衣。多铎以为她换完衣服了,轻轻回过头来,这一眼,像是在他平静的心湖里投下一枚石子,从此有了化不开的情愫。湿衣服衬得少女的身子曼妙动人,也让他有种莫名的心疼。他喉结猛地抽动了几下,然后迅速地把头转了回来。 宋菀将外衣脱下来放在一边烤,身上披着多铎的外套。见多铎身上的衣服也是湿的,她担心地问:“王爷,您的外衣给了我,自己受凉怎么办?” 多铎一笑,“不必担心我。多少枪林箭雨我都过来了,淋点雨算得了什么,仔细你自己的身子就好。” 这时,宋菀稍稍暖和了一些。她突然发现,刚才生火的时候,把多铎的脸熏黑了。宋菀强忍着笑,不由得调侃道:“满蒙第一的巴图鲁,居然不会生火,哈哈。” 多铎听了,不怒反笑,“军中有人生火,我只管带兵作战,哪里做过这些琐事?若不是为了你,哪里需要费这等周折?”说罢,他似邀功般抬起头看着宋菀。 宋菀惊讶地发现,这个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居然也有孩子气的一面。宋菀赶忙赔笑道:“好啦,我说错话了。”说着,从腰间拿帕子,主动为多铎擦净脸上的灰。这个举动,让平日里性如烈火的多铎,一下子安静地像个孩子,一动不动地由着她擦拭。看着眼前的宋菀,他恍惚中想起自己死去的额娘,也曾是这般温柔地为他擦脸。 宋菀见他失神地盯着自己,赶忙停下了动作,准备把帕子收回来,却被多铎一把拉住了手。 多铎握着宋菀如雪的皓腕,突然目光一紧,眼睛死死盯住她手腕上方的一道疤,心里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模一样的图案,却一时想不起来了。宋菀羞得不行,再次试图把手收回来。多铎也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轻轻将她的手放开,并迅速转移了话题。 “对了,你和那个姓叶的怎么认识的?” “姓叶的?”宋菀知道这是指叶鸿非。“我和鸿非哥哥自幼一同长大,所以相互熟识。” 多铎将头微微垂了下去,不再说话。“鸿非哥哥”这四个字让他心里很不舒服。其实,那天在参加完叶光政的寿宴后,他已经派人仔细调查过叶鸿非和宋菀,可今天,他还是故意问了宋菀。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介意叶鸿非的存在,明明和这个人没有任何过节。 雨渐渐地停了,衣服也烤得差不多了。多铎一把将宋菀抱起,用不容置喙的语气说道:“别动,你的脚还伤着呢。我送你回去。” 回到店里,宋菀见到了等在门口的青萍。她没好气地问道:“你去哪儿了?捡个柴怎么这么久都没回来?” 青萍慌忙解释道,“菀菀姐,林子里的柴好多都是湿的,所以我找的慢了些。后来天空乌云密布,好像要下雨。我回去找你,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我就先回来了。你没事吧?” “我没事。”青萍搀扶宋菀回到了房间,服侍宋菀换了衣服,躺到床上休息。这时,门开了,一个面容和善的妇人,端着一碗姜汤走了进来。青萍起身跟这个人打招呼:“云姨,您来啦。” 云姨?这是宋菀第一次见到她。 云姨爆出身世之谜 云姨端着一碗姜汤走了进来,见到宋菀,她满眼心疼地说道:“小姐,喝碗姜汤暖暖身子吧,下次可不能再淋雨了,感染了风寒可怎么好。” 宋菀是第一次见到云姨。虽然她也来了一段时间了,但是没有见过云姨,她总是把饭菜准备好,但并不出来和宋菀她们一起吃,平日里也从不露面。宋菀出于好奇,将云姨仔细打量了一番:这是一位年纪四十岁左右的女子,看起来慈眉善目,可眉宇之间似乎有着深深的忧愁,给人一种思虑过度的感觉。宋菀轻轻起身,礼貌地喊了一声“云姨”。云姨赶紧探身过去扶住宋菀,嘴里还说着“您怎么能给我行礼呢”,一边把姜汤递了过去。 喝完姜汤,青萍把碗端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云姨和宋菀。云姨往门口看了看,又看看床上的宋菀,小声说道:“小姐,您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您是金枝玉叶,可不能大意了。再说,就算您不爱惜自己,也不能忘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啊!” 金枝玉叶?责任?宋菀懵了,这是什么意思?她没有多说话,而是静静听着云姨往下说。 “小姐,听青萍说,您今天和当今皇上的弟弟豫亲王多铎在一起?”云姨突然严肃地问道。 “对呀,我在野外差点遭到野马的袭击,受了伤又淋了雨,还好他救了我,把我送了回来。”宋菀说着,想到了山洞里多铎满面尘灰的呆萌样子,不禁莞尔一笑。 云姨看得清楚,宋菀的表情,分明是对多铎印象不错。云姨很不自然地说道:“小姐,他救了您,自然是好的。但您千万不能因此对他产生任何好感。他可是豫亲王多铎,爱新觉罗的后代,是八旗鞑虏们入侵中原的第一号刽子手。他是我们的仇人啊!” 仇人?!宋菀身子一抖,瞬间感觉浑身发冷,大脑飞速运转:爱新觉罗的后代,仇人,鞑虏。。难道,难道宋菀菀是明朝的后裔? 云姨见宋菀菀发怔的样子,赶紧又补充道:“您贵为我大明的公主,无论如何也不能和这种有家仇国恨的人相互牵扯。您的姑姑已经在暗中联络军中旧部了,我们反清复明指日可待。在此之前,千万不能被爱新觉罗家的人发现啊。” 云姨还在喋喋不休地叮嘱着,宋菀却彻底明白了。闹了半天,宋菀菀是明朝王室的公主。清军入关以后,她母亲担心她会被杀害,很早就托乳母偷偷把她带出来了。平民生活虽然不比宫里,但起码可以保住一条命。而云姨,就是宋菀菀的乳母。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宋菀菀作为掌柜,屋里却没有账本,原来当铺只是一个隐藏身份的幌子罢了。 这个身份牌,让宋菀彻底慌了神。她不仅穿越到了清初,而且真实身份是明朝公主,要命的是,她发现自己对爱新觉罗.多铎的印象很好!这样始料未及的复杂情况,让她一时间难以接受。突然,她想起了藏在枕头底下的匕首。她赶忙拿出来,问云姨这匕首是什么来历。 云姨笑了,“这不是你离宫的时候,你父王赠予你的吗?这匕首是陛下最钟爱的东西,赠予公主,是希望你以后可以保护好自己,并勿忘家仇国恨。” 宋菀明白了,难怪匕首上刻有团龙纹,原来是皇室宝物。可是,青萍今天刚说过,她的父母是当铺掌柜,为救叶光政而死的,那她父母救叶光政的事,看来也是为掩人耳目编出来的。可是,青萍为什么会这样说呢?还有,叶光政为什么要配合她们演这出戏呢?另外,自己来的第一天晚上,门口的那道黑影是怎么回事? 宋菀把自己的疑问一一问了云姨。 原来,青萍竟然是云姨的女儿,叶光政也是明朝老臣。当年云姨带着自己的女儿和宋菀菀逃出宫里,为掩人耳目,在京城盘下了这间当铺。名义上,宋菀菀是掌柜,云姨是厨娘,青萍是伙计兼侍女。实质上,三人一直与明朝旧臣暗中往来,伺机反清复明。最近的松锦会战中,多尔衮和多铎率领的八旗将士大获全胜,反清复明的希望更是渺茫。所以,云姨她们也在加紧联系旧臣,增加机会。 “那,门口的那道黑影?”宋菀说出了最后一个疑问。 “公主,那道黑影,应该是你的姑姑长平公主。那天晚上,她听说你回来了,想来看看你。但不知为什么,在你门口站了一会儿,就匆匆走了。” 云姨又叮嘱了几句就出去了。宋菀喝了姜汤,还是消化不了刚才那些惊人的信息。她穿好衣服,准备去街上溜达溜达。刚走到门口,迎面碰上了一个人,这人面色青黑,却也身材高大,气宇轩昂。身穿一身蓝色长袍,搭配深蓝色马甲,身形笔直,面带严肃地问:“请问您是宋菀菀姑娘吗?” 宋菀赶忙答道“对呀,请问您是?” 这个人没有说话,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瓷瓶,递给宋菀,随即说道:“奴才名叫费耀色,是镶白旗豫亲王十五爷麾下的贴身侍卫。这是王爷让我带给姑娘的,专治跌打损伤的药油,由我们镶白旗的军医配置,功效奇特。王爷叮嘱我带话给姑娘,请您按时用药,好好养伤。” 宋菀先是吃了一惊,没想到多铎居然还计挂她的脚伤。她躬身谢过,接了这瓶药,“麻烦军爷给王爷回话,我一定好好用药,多谢王爷。有机会一定当面致谢。” 费耀色微微一笑,说王爷要出征一段时间。等王爷回来,有时间自然会来探望。 出征了?宋菀不由得怔了怔。多铎出征,必然是趁着刚拿下了锦州,乘胜追击收拾明朝的残余势力去了。以宋菀的立场,她应该盼着他折戟沉沙才对。可是,不知为何,宋菀心里非但没有诅咒或者怨恨,反而还有些担心多铎,怕他受伤,更怕他兵败。 费耀色发现宋菀愣神了,清了清嗓子,问道“姑娘还有什么吩咐吗?” 宋菀忙不迭地答道“没有了没有了,多谢军爷。” 送走了费耀色,宋菀端详着手里的瓷瓶,再想起云姨刚刚说的话,心里柔肠百结,不知如何是好。她刚要回房间里用药,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菀菀,你没事吧?” 宋菀知道,是叶鸿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