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日月照我隋唐路》 第1章 引子 这是一处不知名的地方。 所谓不知名,因为在任何一幅舆图上找不着,也在谷歌百度高德上搜不到。 无名,所以不知;不知,所以无往。 周围皆山,林莽纵横,树藤交错,高低起伏。间有茂盛草簇之间,溪流乱奔,或轰隆飞溅,或低鸣浅唱。 且听松涛,如歌如诉,不绝于耳。不知是吟哦这高山白云,还是叹息这如斯岁月! 一切,安详而且静美。而这些,对于生死与斯的农人猎户山人来说,很显寻常。 天色,终于渐渐黯淡下去了。从黑魆魆的草缝石罅间弥漫而出的湿气,慢慢弥漫升腾。那股子深山才有的腥腐之味也终于突破白日光芒的压制,在深蓝夜空中的星宿瞩目中,占据了四野。 点点幽暗灯光处,是一个堪堪七八户的小村。看着小村,背靠一座缓缓高升的大山,左右是犹如两只胳臂回抱双手平叠,一座座小屋就散居其间。 一条不大不小的小溪就在村子边低洼平坦处,七扭八扭的聚成水潭然后又悠悠然向山外而去。 孤鹤栖鸣,夜风潇潇。 仔细听,似乎更有穿透力更强的呜咽之声,是的,那是箫。 老农咕哝唾骂一声,翻身搂紧了怀中的老婆闭上了眼睛。结实的胸脯,修长的大腿,以及热烘烘的炕头,比什么都重要。 顺着村后头那条忽明忽暗蜿蜒盘旋的山道,一直向峰顶赶去,便会到达一个开阔平坦处。此处三面绝崖,一块貌似突兀长出来的山石平卧于朝东的崖边。有好事者用凿子把上面凿平做之为几,又在周遭置上几块平整木墩为凳。一切虽然粗糙但却不失天然古朴趣味。 此时,一弯钩月,悄然爬上夜空。 只见几上横放着一把有些年月的古琴,下铺红色长缎,两头余下数尺,在山崖边上吹来的山风中轻轻飘动。古琴旁边,放着山村中常见的一个酒葫芦,但旁边却是一只散射幽幽绿光的杯子,看不出什么材质,平底两耳。杯中的酒水,倒映着钩月,闪烁着几莫飘忽不定的光芒。 琴未响,酒未动。 它们的主人,盘腿坐在南首的一个墩子上,面对空谷夜色,闭着眼睛似乎睡去。看不出年纪,普通的衣服,仿佛要把自己融化在这样的环境中。 野风还是伴送着涛声,但那管在群林之间飘荡的萧音仍然倔强的不绝如缕。时而哀怨,时而高昂,时而如恋人般窃窃私语。 第2章 就是那一刀 阿布非常喜欢夜行。 布娃不怕黑,就像夜里灯,磕不坏,碰不坏,山上数星星。言犹在耳,那是小时候阿妈常常搂着自己在耳边的念叨。阿妈,你在天上看着我吗? 夜,是一种奇特的自然状态。平静,却又神秘莫测,特别是那蓝幽幽的夜空,美丽的让人心疼。 对于阿布来说,暗夜之中最主要是便于展开身手,或像一只懒惰的变色龙,或像一只捕食的花斑豹。 是的,教官说过,“要么把自己溶解进这个世界,要么像子弹一样钻进目标的心脏”,“等待,或者出击,就是执行者唯一的两种生存状态”。 “是啊,自己这类人往往会花几十个小时在准备,结果往往就在那么几秒,甚至更短。” 阿布,已经习惯于一个人过着。学会控制情绪是必修课,但绝对不是对世界的没有多彩的感知。在希腊伊皮鲁斯交流的时候,浓眉告诉自己绝对的冷血战士是不存在的,冷血只是通过专门的训练让感知神经变得越来越迟钝。职业要求自己必须敏感而决断,这不就是变相的感情丰富吗? 所以,当有时候那股熟悉的忧伤和孤独爬上心头的时候,他自己也不会刻意压制。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感觉自己过的还是一个正常人类的生活。 这十多年,自己总是在各种角色中活着,有时候是探险家,有时候是企业家,有时候是翻译,有时候是厨师,还有时候是神学学者,更离奇的是屠夫…… 阿布本次前出的主要任务就是抵近观察,尽可能近。 就像那次躺在大胡子帐篷里褡裢和羊皮堆之中,就瞅着他睡觉、祈祷、和妻妾们说话和爱抚。 阿布的战绩非常出色,这类抵近观察百分百都是全身而退。这个战绩不是说他干掉了多少人,而是带回来许多绝密的情报。因为真正绝密的情报不会存在在任何存储介质上,要么是眼神、要么是手势、要么就是无声唇语。 云彩遮挡月亮的时候,那云彩感觉特别黑厚。特别是忽明忽暗之间就感觉是一块块拼接的粗布。 唉,怎么又想起阿妈的那件打满补丁的大褂,好像那也是姥姥的姥姥传给她的,后来就成了自己为数不多的压箱底的宝贝。 月亮,还是跳出来了。又圆又大,今天是十七。毒辣的月光,照得漫山遍野的物事在雪的衬托下分外耀眼。寒气,冷月光,这个世界满布肃杀。 阿布距离面前的人的确很近。 他是早上伪装潜伏在这个地方的。 好巧不巧,目标竟然把临时宿营地布置在这个三角岩窝的下面。 一颗直径3米多的红松就搭着三角岩冲天而去,树根裸露形成了好多空隙,有的如果不是巧合根本就发现不了。 按理说这地方是藏身的天然场所,目标不可能不注意。 但是,阿布选的地方太诡异了。他从角缝之间艰难爬进去的时候,竟然钻进了好大的中空树洞。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潜伏守株待兔,因为鬼马给自己的情报就是说目标大概率会在周围2公里范围出没。而这地方以自己的水平以己度人,感觉对方也会选择这个地方做为临时营地。 处理好痕迹,也为了便于观察,他用自己emander(指挥官)在1米5高度上小心做了一个观察孔,准确说是一道缝,就是在朝外薄壁竖着小心割了一刀,基本上没有破坏树皮,但观察就够了。彡彡訁凊 尽管观察的时候需要弓着身子不舒服,但阿布还是很满意。因为只有那个地方上下都感觉很薄因此很容易匕首穿刺,况且这个点观察外边视野开阔。更主要的是,这地方保暖又通气,只是气味难受了些,可这些对自己根本算不了什么。 战术灯用一把狗腿挂着斜插在树干上。 面前的人用雪地装备将自己裹得非常严实,只留出眼睛。 就着灯光,目标一页一页翻看着一沓已经发黄的纸张,然后挑出几张又对着灯光看了又看。 一会儿,目标从背囊中拿出一支眼镜又摘掉左手手套,伸出中指指头按在了左边镜腿侧面。接着带上启动的眼镜然后对准手上的纸片扫视起来。 阿布感觉自己有点口干,这不是口渴,而是肾上腺素快速分泌的结果。 这些东西怎么能在这儿?这个人又是谁? 阿布感觉这是天大的笑话,怎么可能?! 然而,直接告诉他,目之所及进入视线的这些资料,绝对是真实的,一看就知道密级绝对非常之高。 这些东西,足以改变格局、动天彻底啊! 目标,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于是,警觉地摘下眼镜用闪着寒光的眼睛仔细的向四周扫去,同时右手按上了斜插在树上的狗腿刀把。肌肉明显抽紧,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豹猫。 时间,有点凝固。 阿布也在心中快速的权衡和决断。 突然,目标似乎发现到什么,突然将左手的眼镜扔上头顶。 “啪嘭!” 眼镜瞬间炸的粉身碎骨! 阿布感觉眼前一闪,刺目的白光从细窄的观察孔中透射而入。 容不得一丝迟疑,阿布把抵在身前的指挥官顺着木壁压着身体的力量穿刺而出。 “呃-”一声闷哼。 目标疼的猛地一甩头,兜帽立马翻开,然后瞬间回过头来凶狠的凝视。 乌黑的头发一瞬间飞旋起来,一张让阿布刻骨铭心的脸像子弹一样射进眼睛。 惊诧,不甘,迷茫,凶横,坚毅,美丽! 这,是一张和自己一样有着黄皮肤、黑眼睛的年轻人的脸。 不过,是女人。 那女人,扭着头容不得摆脱已经刺进自己腰间的刀头,几乎是下意识的将狗腿的刀把狠命摁了进去。 就在感觉狗腿冰凉的刀身进入自己身体的瞬间,阿布毫不犹豫的按下了腰带上的按钮。 仅仅一刀,就是那一刀。 轰…… 宇宙深处,一颗流星划过穹庐,拽着长长的弧光,奔涌而来…… 第3章 归去来兮陀太峪 这是一支奇怪的队伍,但这要穿过历史的迷雾和站在异时空的空间来看,才可以这么认为所谓的奇怪。 但这种队伍和情形,放在隋唐时期的徒泰山南麓地区,可就司空见惯了。 因为,这是一支靺鞨族贵族送葬的队伍,与中原地区形式迥异的送葬队伍。 却见,好大的马队前后蔓延穿梭山林中的大道。 骑马武士背弓携刀,更有彪悍之士顶盔具甲手握少见的陌刀。 那袒胸赤膊、逡巡四顾、虎夹熊裙之态,可谓杀气十足。 整支人马甚为安静肃穆,除了车骑踢踏粼粼之声,盖无喧哗。 队伍之间是八辆牛车。 仔细看去,那边塞常见籧篨为室的毡车所拱卫的,却是两架中原制式的豪华牛车。 这般牛车双辕两轮,拱形鞍状车盖,长方车厢前置栅栏,厢后上下。 车篷皆素,四角各垂璎珞和珍珠。车身各处更是镶嵌金银花饰,在早晨的阳光中反射着一股特别的光芒。 拉车的是两头纯白色牛犊,牛身披锦,前额垂挂一枚金制树叶。 两车门窗皆闭,用素色绢布遮得严实。 牛车缓缓之间,车内不时传出悲戚呜咽之声。 后车之内,一妇人紧紧抱着一个十多岁孩子的身体,将头深深埋在孩子的胸前,痛苦地抽噎着发出绝望而嘶哑的哭声。素色锦缎长衣和被玉簪高高挽起的发髻,掩映着其不凡的气势和风华。 妇人的旁边,是一个十多岁的俊美少女。俯着身子正用双臂小心的拢着那少年的双脚,像看视珍宝一样凝视着这具显然没有了呼吸的身体。泪水止不住的从眼窝里奔涌而出,顺着少女白皙的脸庞淌落在怀中的鞋袜之上。 “阿布契郎……我的孩儿啊,你让娘怎么活啊……你醒醒啊,阿布契吉……” 妇人不停地无摸着孩子那张仿佛熟睡的脸,断断续续撕绝望地呼唤着怀中的儿子。 阿布契郎,粟末人传说中是来自神山的鹰。这,本是上天给自己的一个远居苦寒之地的补偿。 可是,现在,这个天赐之物,就这样活生生在眼前慢慢失去了生机,变成了一具尸体。 “嘟、嘟、嘟!” “嘟、嘟、嘟!” “嘟、嘟、嘟!” …… 连续的小心有致的敲击声,终于还是将小姑娘从痛楚中惊醒过来。 她小心翼翼地放下孩子的双脚,又用双手仔细抚平了孩子衣角鞋袜的褶皱,抬起袖口擦干净自己满脸的泪水,顺带着把乱了的头发往后捋了捋。 然后,她才拾身跪坐而起,抿起的嘴唇露出一股坚毅之色。 “胡图鲁,快到了吗?“小姑娘抵近帘布问道。 “娥渡丽,陀太峪就要到了。大屋作和夫子已经到台子那边等候夫人。” 胡图鲁应声答道,音量显然是想要让夫人也听到。 “阿玛格,阿玛格……“ 娥渡丽轻声呼唤着还在哭啼着的女人,见没有反应,于是拉了拉女人的衣襟。 好久,那个叫阿玛格的女人渐渐止住了哭声,车厢里传来淅淅索索的衣服摩挲的响动。 马队终于来到了一处四面环山的平台谷底,陀太峪。 陀太峪,其名不可考,然而在靺鞨先民的口述史中,早就存在。 传说,那地原本是徒泰山的祖根之地,本没有峪这一说。后不知哪个年月的地龙翻滚,便出现了这四面环山仅留一峡出入的平台地方,方圆三里。 但,从那时起,族中所有首领家人皆葬于此。 陀太,或许是脱胎投俗之意吧,谁知道呢。 靺鞨族,是一个没有文字传承的民族,所有的历史传承都依托于专司节日祭祀、婚丧嫁娶、占卜凶吉的唱诗人塞满吉。 塞满吉,只有这一职业的统一称谓,其生死有踪,却无名无子。 当上一任塞满吉死去,新的塞满吉便会神奇产生。 或是呱呱坠地的婴儿,或是荒奔野行的莽汉,又或者是少年,又或者是少女。但是,绝少是成家立业之辈或人生疲敝的老者。 塞满吉,看似有来有去,其实是无根无底。为什么是这个人不是那个人?谁都说不清。 陀太峪的山谷中央,是一块天然长方大青石,突兀的就像平坦的谷底中央长出来一般。 此石,叫天台,也就是停尸台,所有的族中贵人死了,都会先放在天台之上。 这,也是一葬所在。 此时,那包裹奢华的少年身体,已经被勇士们抬着,放到了平谷中央的天台之上。 正当壮年的的首领大屋作,和自己的汉人妻子阿玛格,死死抓着那早已无息的孩子双手,泪水横溢,又忍不住嚎啕大哭。 长辈在晚辈丧礼上大哭,这儿可一点都不失体面,也是风俗,也是人伦。 其实,如果是长辈死了,靺鞨人不仅不会悲戚而且会兜着圈子歌舞而送。但若年轻人死了,那就截然相反、绝对不同。 人生艰苦,年轻一代始终是弱小民族的最大希望。更何况终究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绝对是痛彻心扉的事情,哪个长辈亲人不是长号不已? 风俗如此,倒也暗含边地民族生存哲学和伦理人情。 阿玛格本名王蔻,是五姓七望中太原王氏掌堂之三女。 机缘之下,大屋作少年西游,与蔻一见倾心。 王氏掌堂,一方面暗下受隋帝为江山社稷安稳所托,又处于家族经济发展的仔细考量,因而最终还是答应了大屋作之父-上一任首领尼古机的提亲。 于是,王蔻便这样出边,成为了粟末靺鞨这一支的现任首领夫人。 阿玛格,是粟末首领夫人的敬称,意为五谷之母。 因为粟末靺鞨族,是典型的终身一夫一妻制,所以王氏蔻尽管身为外族之人,但其地位无比贵重,且颇受族人尊崇。 大屋作和王蔻,少年慕艾又终成眷属,恩爱异常,双方十六岁便喜得一子。 按照族规,取名阿布契郎,靺鞨语泰徒山之鹰的意思。 这孩子生得玲珑剔透,自幼聪敏异常,颇有过目不忘之能。又因为身在战事频繁的边地环境之中,所以自幼骑射勇力非凡。 但是,人生总有不如意处。 孩子的命运,还是被那唱诗人塞满吉,在孩子四岁生日之时的占卜中不幸言中。 “太直的松柏容易被风吹弯,太美丽的雀鸟总先被猎人追赶。鹰啊,箭矢就是深山的召唤……” 其实,翻译成人话就是这死孩子“过慧易夭,夭必箭矢”。 当事之时,做为战斗不息、危险丛生的边地之民,夫妇二人对此却不置可否。 只是,特意加强了孩子的贴身看顾。就在那时候,同龄的胡图鲁和娥渡丽被特意选中,安排在阿布契郎身旁近身侍卫。胡图鲁为外,娥渡丽为内。 六月成日,阿布契郎随着其父带领族中战士两千骑,又一次大败句栗(高句丽)王族大兴军三千,并连取扶余故地两城而还。 载誉归来,举族欢庆。 然,喜极生悲。 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一枚小小的不起眼的箭头,引发了阿布契郎连续高烧。 大屋作花费重金遍请边地名医前来救治,王蔻也动用家族力量想尽一切办法挽救,可都是不济于事。 最后,可怜眼珠子般的儿子,就不成了。 等到消息最终传出,族里登时如天塌地陷一般,惶惶不可终日。 毕竟,阿布契郎,早就被粟末族人以首领接班人来看待了。 更何况,大屋作和阿玛格王蔻子嗣不旺,年近三十但膝下还只有这么一个孩子。 这,就显得更加不同了。粟末这一支,至少目前为止,还没有过异姓担任头人的先例。 大屋作和阿格玛,一时间犹如老了十多岁。 然而,大屋作做为粟末的壮年首领,再难过还得带领族人坚持和战斗下去。 可阿格玛,却一下子被打击得失了魂魄,立马熄了那份大门大业的心思,开始另外一种反复自责、不断回想的蹉跎之中去了。 靺鞨族,有丧期无数的规矩。 可看着那睡着了般的心尖子似的死孩子,再看看自己如花似玉但现在憔悴不堪、整日抱子痛啼的爱妻,大屋作咬牙强令族人尽快安排了葬仪。 说也奇怪,这孩子却是死而不僵。 明明八月的天气,明显有些凉了。可这玩意的身子,竟然堪不甚冰凉且又软软不收身子。 要不是塞满吉和一同来自太原的家学夫子,一再查看确认此子早已没了气息,已经守了数十日的王蔻和小侍女娥渡丽是死活不肯答应松手的。 有时候,生命就是看着这么脆弱得就像儿戏,瞬乎之间便是阴阳相隔。 选择松手,到了那一刻才会真正体会到不易。 石台之上,大屋作强忍着心中万般不舍,狠下心来将早已瘫软的妻子拖走。 粗壮的胡图鲁试图去扶娥渡丽离开,却见她猛地甩开胡图鲁的双手,陡然跪下朝着阿布契郎的尸体就是一阵嘣嘣猛磕。她泪水四溢地绝望呼喊: “阿郎,别扔下我!我不会走的啊,阿布契郎……” 石台之上,终究只留下了三个人,和一具没有生息的少年身体。唱诗人塞满吉,太原夫子司徒友明,小侍女娥渡丽,尸体阿布契郎。 辫子和妆容是娥渡丽整理的,衣衫包裹是司徒友明整理的。 塞满吉将阿布契郎摆成仰面朝天、膝部弯曲、头部朝南之状,口中念念不休。然后,从自己怀里掏出一只剔透的碧绿玉环,塞进阿布契郎的胸口。接着,将一顶虎尾豹尾饰帽,盖在那张年轻的宛如生人的脸上。 当他伸出枯瘦的双手,隔着包裹孩子身体的衣帽,从头往下慢慢抚摸,除毒仪便开始了。只听他口中悠悠吟唱: “徒泰山啊, 山里的鹰啊, 请喝上一口滋润五谷的雨水! 野猪神啊, 你野地里的种子, 他要落地了, 请不要放手跟着你的人! 不在众人怀抱里享福的人, 不在马背上追逐麋鹿的的人,x 你啊, 你就追逐风吧, 你就追逐风吧 ……” 阿布契郎的战马,被解下装具马鞍缰绳,放养在山谷中了。 长朔和短弓也放在了他的身边。 躺在身周的,还有阿爸的一只土伦杯,阿妈的一缕头发,娥渡丽的手帕,司徒的一只双耳平底酒杯,胡图鲁的匕首……… 二次葬的时候,这些东西都将和阿布契郎风化的骸骨一起埋葬。 而放养许久的大黑马,也会与他一起,长眠在这片黑色的土地下面。 台子远处的七个松枝堆,被点燃了。 散漫的烟雾,裹挟着送葬人的哭声。 所有的武士,骑上骏马,低垂战刀,在大首领大屋作的大白马的引领下,缓缓绕着火堆行了三圈。然后,带着无限的惆怅和不舍,向谷口逶迤远去。 靺鞨族的葬俗,是自然葬,放在苍天之下的任由自然之力化解的天葬。是的,就只是那样裹好放在石台上,任凭风雨,颇有古意。像藏地之俗,同样是天葬,还需要喇嘛解刀碎化,撒上酥油侍飨神鹫。 “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 陀太峪安静下来了,四处弥漫着蓝色的散发着松脂燃烧香味的烟气。 阿格玛王蔻、小侍女娥渡丽、夫子司徒友明、少年猛士胡图鲁,还有百多个武士和三十多个工匠还在。 他们,将在这里筑屋,为阿布契郎二次葬的地方造一座房子。 靺鞨族,一次天葬肉体归天,二次土葬骸骨入地。一次葬置于平台,衣衫布帛裹身。二次葬埋于大地,其上作屋,不令雨湿。 这也算,一种亲人们对已经逝去的人,最后的守护吧。 天边,隐隐有雷声。 宇宙深处,一颗流星划过穹庐,拽着长长的弧光,奔涌而来…… 第4章 天神之威 所有过往,皆有来处。 在浩瀚的穹宇之中,九成的主小行星,奔波在火星和木星之间,其数在50万以上,这是它们的主营地。 这些小行星,都是大行星形成后之后剩下的边角之物。而当某一颗小行星受到其他天体的引力干扰或撞击,它就有可能脱离大本营,甚至很有可能飞向地球。 地球,这颗人类赖以生存的蓝色星球,在从诞生到今的历史长河中,几乎每个月都会有三十丈开外的小行星掠过。 这些小行星,它们都有各自的轨迹。进入大气层的角度也不同,其命运和威力也不相同。 有的在空中剧烈燃烧并在强大压力之下爆炸解体,有的义无反顾的以雷霆之力撞向陆地或海洋,有的以很小的角度“打水漂”一样掠过大气层逃逸而去…… 进入大气层的小行星,有的身影悄悄,有的却威势赫赫。 当威势赫赫的小行星进入大气层后,没有烧完的主体怦然解体形成空爆,而空爆产生的过热气体不断扩散,最终形成一个巨大的超音速冲击波。 巨大的冲击波,胁迫着小行星碎屑。一部分在空气中以闪电般的辐射状扩散,迅速形成音爆和磁闪。一部分义无反顾的一头扎进陆地和海洋,形成爆燃、地震或海啸…… 6500万年前,一颗小行星撞击尤坦卡半岛,恐龙灭绝。 1908年6月,一颗小行星在通古斯爆炸,方圆2150平方公里内的8千万棵树焚毁倒下。 2013年2月,一颗小行星在车里雅宾斯克陨落,约1500人受伤,3000座建筑物受损,有20万平方米玻璃破碎。 2018年12月,一颗小行星在白令海上空爆炸,之前没有任何警告,一些军事和民用仪器立即闪爆,世界各地通讯信号不稳。三个月之后,才被监测到异常因而被关注。 2019年7月,花神星族2019ok小行星,掠过近地点7.3万公里。专家预计若被地球俘获该星,其落地爆炸,将相当于广岛原子弹威力的30倍。 2019年9月,两颗较大尺寸的小行星相继从500多万公里外的轨道上掠过。 …… 即使是科技昌达的2018年,即使人们对小行星的观测已经无比先进,但还不能覆盖到全球的所有角落。天体进入大气层充满随机,全面跟踪小行星根本不具可能性。人类的技术并不完美,一些亮度昏暗、轨道怪异、无法言状的小行星,成为漏网之鱼总是一种可能。 2008年,nasa耗资数亿美元资助泛星计划(全景巡天望远镜和快速响应系统),将pan-starrs望远镜部署在夏威夷,可覆盖北半球的天空。 2009年,nasa继续发射了wise广域红外巡天探测卫星,在500多公里高度的太阳同步轨道,通过红外波段探测昏暗的小行星。 2021年,最先进的观测系统小行星撞击持续报警系统(简称atlas)将完成。 与此同时,各个国家军用或民用的探空系统时刻对准神秘莫测的太空…… 这,是一颗小行星,富含黄铁矿、铁镍合金、陨硫铁及镍纹石的小行星。甚至在穿越整个宇宙的过程中,遭遇了暗物质,或者还有飘忽不定的极小黑洞…… 黎明,徒泰山的人们还在熟睡,包括陀太峪的守护者们。 突然,莫名的狂风平地而起、陡然大作。那风中,夹杂着奇诡而巨大的噪声。 风,又突然遽停。瞬间的宁静,显得神秘而令人恐惧。 渐渐地,远山和森林深处,一种从来未闻的尖锐之声由远及近,又倏忽之间以闪电般的速度穿墙夺屋、摄人心魂的呼啸而过。所有的人们,刹那间被这种声音惊醒。 人们似乎被吓傻了,呆呆地张大了嘴巴、瞪圆了眼睛。 第5章 人生如同初见 热,热得不寻常,热的逼人。不像八九月的徒泰山,更不像四季不显的陀太峪。 大片残破的树叶散乱地躺在松软的平地上。 山脚不时横斜着倒下的大大小小的树,有的粗如孩子的臂膀,有的需要几人环抱。 那连根拔起的,突兀的挺着张开的树根触目惊醒的刺向天空。 而从中折断的,连着扯开的白花花的树皮,一头搭在山石上露出可怕的茬口…… 那,是一种怎样的力量啊! 他,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在黄橙橙的光线和土雾中行走。 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地方。 他,很疑惑,自己明明按响了n5-,那只需要十几克就够了啊。 那一刻,他能清楚地看见自己,在不断地升腾中变小变碎。然后,看着那片他战斗过的莽林,在他正下方变得越来越远。 他,甚至看见了巍峨的高山,还有蜿蜒的长城,还有飞翔的客机,还有风驰的高铁,还有…… 远处,隐约的山峰,飘飘渺渺,灰呼呼一片。 不远处是大呼小叫的声音,呵斥、呼喊、哭闹…… 渐渐走进那些人声响起的地方。 入眼是各种垮掉的帐篷、凌乱的炊具、倾倒的马车、以及乱跑出没的马匹和牛羊。那两座唯一没有垮掉的孤零零的房屋,也是东倒西歪。 它们周围是一大堆一大堆杂乱的木料、石头和砖瓦…… 一匹马突然拦住了去路,瞪着眼睛看了他老半天。然后似乎很疑惑的慢慢试探着凑上来,用鼻子抵在他的左胸上面闻了闻。 他记得那地方,就是那个女人把狗腿插入自己身体的地方。 然后,那马嗅上了他的脸,然后自顾自的低下头,用舌头舔起了自己的右手,左手。终于,这匹大黑马发出低沉的“灰灰”声,满是委屈和留恋…… 他,认为这匹马认识自己,似乎自己也应该认识这匹大黑马。可,自己真的有点记不起来啊。 他,有点头疼,抽出手,下意识的拍了拍马的脖子,又捋了捋长长的鬃毛。那鬃毛,有些脏,有些凌乱,满是泥土…… 他,绕过这些废墟,循着声音穿过砖石缺口走了进去。 大黑马,回过头来,一步一步的跟在后头,一点都没离开的意思。 五只高大的廋狗,不知从哪里奔来,见到有人就使劲摇尾巴,凄凄惶惶。见到大黑马,却是精神一整,炸起的毛立时落下,猩红的目光也变得柔和起来,像有了主心骨似的,跳跃着追了上来。 于是,这支队伍逐渐壮大。 有了更多的马,有了五只狗,有了八条牛,有了一百多只羊,有了一个规模不大种类混杂的鹿群,有了一只带仔的黑熊,甚至有了一只血迹斑斑一瘸一拐的老虎…… 已经过去一天了,所有没有死去的人都渐渐从昏睡中醒了过来。 坚强的人,忙着照顾伤者,安慰那些有些崩溃的匠人。而大多数人已经变得木讷不堪,沉默寡言,或坐着或站着,眼神里全是空洞,身上脸上全是土和灰。 满天充满的黄蒙蒙的浮尘,让他们止住了向这个不大的营地四周探寻的欲望。 呼吸,似乎都差点成为了奢望。 死寂,山林似乎死了,山泉似乎死了,雀鸟似乎死了,风似乎也死了。 活着的,似乎只有营地里的或者从营地里出去的生命。 这次灾难,整个营地有十个人失去了生命,两个人疯了,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受了伤。 “我要走了,我要,跟着,我的他,走了……”阿格玛在娥渡丽的怀中喃喃的说,额头上鲜血在不断从扎着的布缘渗出。 “不会的,阿格玛……你会好起来的……阿郎会伤心的,他,一定要,……让我要照顾好阿格玛……”娥渡丽拭着那快要流下去的血水,含着泪水的呜咽着安慰着闭着眼睛的阿格玛。 阿格玛伤很重。 天怒稍息,她立马像发疯一样,推开身上死死护着自己的娥渡丽,想要冲出仍在剧烈晃动着的牛皮帐篷。她要去看看儿子,那个躺在天台上的儿子。即使,他已经死了,死了好久了。 可是,第二次巨震来了。比第一次更猛,还带着飓风。一根撑木带着牛帐的重力,打在她的头上。 “阿格玛,阿格玛,吃点糖……会好起来的……”小姑娘伸出手,手上是一块带着体温的饴糖。虽然有好多蜂蜜,但蜂蜜还是不如这饴糖,温婉柔和。 糖很甜,甜得她眼泪又流下来了。 “糖,很甜,很甜……”,她想起了一段儿子和他的对话,嘴角露出一丝笑意,那时他才五岁。 “阿妈,我长大了,我要娶你做我媳妇。” “为什么呀?” “阿妈,娶了你就有糖吃。” “你现在不是就有糖吃了吗?” “可是,家里只有你才有糖啊。舅舅家,也是只送给阿妈。” “好的,我嫁给你。” 她就想,我这傻孩子什么时候娶上个媳妇?娶个傻媳妇?生个傻孙子?! 她真想抱着儿子说:“儿啊,如果你能再叫我一声阿妈,我愿养你一辈子。” 帐围子外边似乎突然有了很大的响动,叮叮当当的,然后是像潮水漫过一样的奔跑声、拖动声,又立即是扑通扑通的倒地声。 然后,没有然后。 一下子,似乎一切都停顿了,只有嘶哑的似乎掐着喉咙的“呃呃”声。 “又要来了吗,娥渡丽……还是来猛兽了……我的阿郎啊,不知道他怎样了……”阿格玛疑惑而惊忧的睁开那双不再明亮的眼睛。 娥渡丽回头看着围帐口的帘子,胡图鲁就在那里的啊,可一直听不到他的声响。 他,从入口走进,慢吞吞地。 他,突然想笑,但又笑不出来,也就闭了嘴。他尝试着咽了口口水,感觉脑海里不断涌入好多曾经没有过的东西。 这些,不应该是他的呀。 可眼前的人,好多似乎都应该是熟悉的人。尽管,他们一个个蓬头垢面、狼狈不堪,甚至还穿着奇奇怪怪、破破烂烂的衣服鞋子…… 所有的人,惊呆了。 所有的人,将眼睛瞪的溜圆。手里的东西掉了,嘴里的东西掉了,肩上的东西掉了…… 所有的人,扑通通的跪下来,犹如膝盖里没有了力气。 所有的人,不约而同的跪着、爬着,向那缺口挪去,仿佛那里有块巨大的磁铁。 司徒友明,死命的挤了挤眼睛,然后劲力的睁大了眼睛,嘴巴不文雅的张开,却又说不出一个文字。穷尽脑海中的浩繁卷帙,具是无有所载啊。 胡图鲁,原本是抱着刀站在帐围子口的,始终保持着部族大武士的最后威严,骄傲、悲伤却一丝不苟。可现在,他只是稍微傻了一瞬间,然后就扔掉手中的长刀,没有形象的连滚带爬的扑向那个缺口。 “呃……呃……呃” 谁都吃惊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哪怕任何一个完整的词。 还是熟悉的那张脸,眉目分明,果敢坚毅。 还是熟悉的那身形,修长挺拔,矫健阳刚。 只是,这个熟悉的身影身披裹尸布,脚蹬死人鞋,还有脸上只有唐人才有给死人的妆彩。 只是,这个熟悉的身影都死了好久了,好久了。好久都没有呼吸,好久都没动弹,好久都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好久…… 只是,这个熟悉的身影背后,是一支庞大的牲口队伍,一支奇奇怪怪的不出声音的跟随其后的队伍。 马,是大黑马和营地战马。牛,是白牛黑牛。狗,是营地猎犬。然后是羊群、鹿群……尾随其后的黑熊母子,斑斓老虎,是什么鬼? 但,但,但是这个熟悉的身影,比什么都具有说服力啊。 假扮者?不说有没有这么像、有没有这个胆、有没有这气度、有没有这么帅……彡彡訁凊 第6章 生命犹可追 人生而有三大幸事:失而复得,久别重逢,虚惊一场。 此时此刻,对于重伤的王蔻就是如此。 黄橙橙的光线里,阿布跪在这个已经被悲伤和伤病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女人面前。不,应该是叫阿妈的女人。 这个女人,已经被巨大的惊喜冲击得她又迷糊过去了,但她仍然死死地抓着这个,失而复得、突然就出现在眼前的儿子。那双,死死抓着儿子裹尸布的手,青筋暴露,指骨惨白。 阿布,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一股熟悉的亲情和莫名的刺痛急速的袭上了心头。彡彡訁凊 他,不由想起了那个乡下的偶尔翻出祖传大褂穿着的女人,那个抱着他唱月儿弯弯的女人。 立刻得手术。既然他又“活”了,就要好好珍惜,绝对绝对不能放弃。 他一抹右腿外侧,却摸了个空。那里,没有扯扣,更没有急救包,没有抗生素,没有注射器,没有手术刀,没有止血绷带,没有盐酸肾上腺激素…… 阿布学习过野战急救的科目,这也是作为一名外勤人员特别是独立作战人员的必修课。 怎么办?只能来土的了。 “火堆!缝衣针!丝线!烧滚的水!小刀!各种伤药!粗布!剪刀……” 阿布头也不回的说到。他知道,围在他身后的众人此刻都目不转睛的瞅着他。不管明不明白,他都不想解释。 立刻,司徒、娥渡丽和胡图鲁忙活起来,显得有些手忙脚乱。可,很快,就变得井井有条起来。 大乱的时候,最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即使指令是错的,也很少有人会质疑。 更何况,这个人是,死了又活着的,阿布契郎。是积威,是恐惧,或者是那股不容置疑的气势,说不清楚。 阿布数了数阿妈的脉搏,然后轻轻翻开眼皮看了看,又试着吹了口气观察瞳孔反应。接着,将耳朵贴在阿妈的胸口,听了一会。这才,小心的打开缠在阿妈额头上的丝帛。 这是一块折叠起来的上好丝帛,然而显然不是一块最佳的裹伤布。 还好,是撕裂伤。 重击显然没有形成伤口额骨破裂,这得益于额头是头骨比较硬的地方。但是,虽然撑杆打击在额头上滑过去了,但是重力挤压之下,撕开了一块头皮。 头皮外翻,有的血已经凝块变得有些发黑。因为没有采取有效止血手段,所以一直有血在皮层撕开处不断流出,失血有点多了。 伤口周围明显肿起来了。不幸中的万幸,伤口竟然没有化脓的迹象,还是显得很新鲜。况且,伤口上也没有什么奇诡的东西,比如马粪、泥灰、树皮之类。 阿布不知道的是,这个时代靺鞨族乃至整个中原地区,治疗创口伤的的疗法就是如此粗放。 大小伤口,用布帛统统裹起来就算救治。高级点的,再用晒干的马粪、或者草木灰、或者是烧红火钳、或者是烫油等等敷灼处理,不一而足。 阿布深吸一口气,先不着急处理伤口,只是又找块干净轻薄透气的粗纱固定伤口,阻止流血过多。 他回头看了看身后大家准备的东西。 显然,尽管东西是在仓促之间搜寻的,但还是凑齐了自己要的东西。可惜还是少了药棉、消炎药物之类当用的东西。 水烧滚,和器物蒸煮,显然还需要一些时间。 阿布让娥渡丽拿块长布将阿妈的双腿、手臂和身子一起裹紧。没有止痛药、没有麻醉药、没有消炎药,什么也没有,只能硬抗啊! 阿布又仔细地看着面前的女人。 苍白憔悴的脸上,带着一丝异常的红光。 忽然,她的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这是一口痰滞留在喉咙里发出的声响。他知道,她如果不能躲过痰塞,就意味着生命进入到了最后的时刻。 阿布顾不上其他,立马用手捏着阿妈的鼻子,一手一捏下颚打开她的嘴巴,然后快速的附上自己嘴巴,使劲一吸。 痰,吸出来了。女人的气息变得顺畅起来,脸色也慢慢少了那种猩红。可是,还是没醒,气息仍然沉重。 “及时吸出病人喉咙里的痰,否则会窒息死亡。” 阿布接过娥渡丽递过来的手巾,似乎没有看见她通红的脸和震惊的表情,只是平静的将嘴里的痰吐在里面。 胡图鲁和司徒此刻都呆呆的看着,表情奇怪。 “娥渡丽,把这些东西全部用布包起来,我是说我吩咐找的东西,然后放在锅里开水里煮一会儿,不要让阿妈翻身乱动,保持躺着。找几件没人穿过的长衣服,开水煮了晾着,等会儿处理伤口穿。等我回来!” “胡图鲁,带上武器,找几个身手好的人,跟我出去找药材!” “夫子,不要让人靠近围帐,最好周围隔开一圈,特别是不要让牲畜靠近!其他人,除了警戒人员,其他人都派出去打探、砍柴!” 说完,阿布拾起身来,走出围子。 他说这些话,也不管大家理解不理解,就尽管吩咐下去了。他,没办法解释,也没时间解释。 胡图鲁立马杀气腾腾的招呼几个精干青年,带好武器,紧紧跟随在阿布身后。 营地,经过一段时间的慌乱,已经变得有秩序多了。毕竟,是行猎和战斗多年的部族精英。 看见阿布出来,族人们都充满畏惧和敬意的抚胸致意。 阿布横空出世,自带风雷,让大家感觉此子不明觉厉。而他的突然复活,又带着大批牲畜,让他们又感受到了上天的好意,活力和希望又在渐渐充满身体。 阿布来不及仔细和大家打招呼,只是点点头,便跑出营地,沿着山脚线一边走一边仔细查探起来。 时间很赶啊,必须在很短时间赶回来,不管能不能找到自己想找的东西。 阿布不清楚这是什么地理位置,但看着目力范围类的的植物和山形,便约莫判断出这是在北方某地,但具体什么方位,他也拿不准。 突然,他看见前面一步的地方有一株扁扁地趴在地上的草。车前草哇,好东西啊! 他指了指车前草,头也不回的道: “多拔一些,洗干净带着。” 胡图鲁尽管不明白为什么要挖这种奇怪的草,但还是毫不迟疑地指挥几个人寻找着挖了起来,然后装在随身的皮囊里让一人拿到小溪边清洗。 看着阿布走远了,胡图鲁忙让一个武士在那里继续忙活,自己带着其他武士跑步追了上去。 “多采一些这种白絮!” 阿布也不说这是什么,看着面前的一片像苇草一样头上张着白絮的草丛。只见他捋下一把花絮,放在鼻子边闻了闻。唉,许多植物还是不能用啊。有三七或者两面针这些药草就好了。 忽然,阿布被左侧山腰上一片白花花的东西吸引了视线。 “什么东西?那里!”阿布指着那白花花的地方,问。 胡图鲁和两个武士立马冲进树林,一边劈砍,一边朝那地方赶去。 “阿郎,是白色的石头,不对,好白的面石!” 面石是靺鞨族对这种徒泰山特有的石头的称呼。传说这种石头,可以在饿了的时候充饥。但吃多了会死人,涨肚,拉不出来屎,活活憋死。 “白石?面石?不会是高岭土吧?”阿布心中不由得一阵惊喜。 他立马想到了高岭土绷带,那可是野战和特战的必备之物啊。可,高岭土这玩意儿可不是遍地都有。最著名的,不就是景德镇的高岭村嘛。 他连忙沿着刚才胡图鲁他们劈砍开的路线,快速冲到那块白花花的石堆旁。 这石堆,显然是天怒的产物。 剧烈的震动,让这片山岩整块崩塌,然后露出了藏在山表岩石下面的白石。这片白石体积和面积都不小,散碎在林地里,白的有些晃眼。 阿布走进崩塌的岩脚,拿起几块最白的石头,仔细看了看。 因为工作的需要,他去过美国佐治亚州、新西兰的奥克兰地区和巴西jari地区的高岭土矿区,自己还曾经装模作样的发表了一些报告。 他知道,有些天然的高岭土矿纯度非常高,甚至有些可以直接做为工业和医用,当然这样高品质的高岭土矿少之又少。 他又抓起一把白色的细末,搓了搓,闻了闻。然后就被胡图鲁近乎蛮横的拖出了岩根。 阿布哈哈大笑,一拳打在胡图鲁的胸脯上。 “有救了,阿妈有救了!” 能不能活命尚不能肯定,但能够有效止血和抑制细菌的东西找到了,高岭土止血绷带啊。 胡图鲁不以为意,憨厚的咧嘴笑了笑。其他几个人,也跟着露出了微微的笑容。 眼前,的确是百分之百的高岭土。以肉眼可辨的白度和手指头触摸的细度,可以断定这是纯度非常高的高岭土矿。 “找最白最亮最细的,带上!” 于是,胡图鲁和几个武士立马撅起屁股忙乎起来,用所有能装的东西,将白色的土装起来。 当阿布小跑着返回的时候,他看见了他带来的那群动物。 大黑马,显然像首领一样带着这群动物在营地旁边的草地上吃草休息。大熊母子,瘸腿的老虎,竟然也在远远地山脚爬着。 大黑马老远看见主人,昂起头长嘶一声,就踢踏踢踏的跑过来亲热。 阿布抱了抱马头,然后拍了怕大黑马的脖子。 大黑马“哼哼”着不情愿的走了,他知道主人有事忙。 当看到鹿群当中头上长着角、身上背着小花的梅花鹿时,阿布长叹老天待自己不薄。 “胡图鲁,看见那几只梅花鹿没有……对,就是你说的乎其什么卡……,我要他的角,找不太大的,杀一只就够了。” 阿布吩咐完,赶紧走进早已布置好的双层围帐。 第7章 手术 手术的地方,虽然是露天的,但显然已经收拾的非常干净。 不可能找到无菌环境,这样已经很好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地方虽然有飞虫,但没看见哪怕一只苍蝇。 阿布让司徒拿来烧酒,让大家换上晾的半干的长衣,然后依次用烧酒将自己、司徒和娥渡丽的身上、手上喷湿。然后让将高岭土细粉用凉开水匀开,教娥渡丽将煮过的粗布用剪刀剪成一指宽的长条备用,又剪了三条一掌宽的布带分别蒙在三人的嘴、鼻子和下巴上扎了起来。 尽管两人莫名其妙,但还是遵照阿布的指挥配合起来。 很快,当车前草揉碎后放在白粗布里拧出汁液,又团好灰白地白茅花絮缠在一支支竹筷上。又用小刀将几支竹筷从中间劈开并削尖一头,在每对中间各又夹上一小块竹片,再把一头合着缠紧,于是一个个竹片镊子做好了。 把竹镊子扔进滚水中,他又忙着做高岭土绷带。 “有蜂蜜吗?”阿布突然想起什么问。 “有的啊,这儿就有,给-”娥渡丽一旁忙递过来一瓦罐东西。 一股清香扑进阿布的鼻子,乳白的上好椴树蜜啊。 “加一勺在里面白土浆液里,然后再加点热水搅拌!另外,蜂蜜以后可以涂抹在来不及处理的伤口上保护和止血…” 司徒听见,马上依言照做。然后又依照阿布契郎的要求,用白茅絮签,蘸着搅拌好的高岭土浆液,刷在粗白布上,最后放在旁边阴干…… 阿布又用烧酒冲洗了一遍手,然后开始动手清理阿妈的伤口。 “压住腿和胳臂!你可以骑在腿上然后双手按住胳臂!” 娥渡丽顺从的照做。 阿布,先用剪刀小心的剪掉撕裂头皮和伤口周围的头发,然后又仔细的用小刀慢慢的剃光头发茬子。这才用竹镊子夹起一团白茅花絮,蘸着车前草汁一点点润湿那些有些变干的血块。然后,换一团干净的,顺着一个方向小心的粘拭肉皮和下面组织上的血污…… 阿格玛猛然被一阵刺痛惊醒,可她无法动弹。 一双眼睛恐惧而惊诧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阿妈,你要忍一忍,一会儿就好……相信我,正在给你处理伤口……” 阿布一边继续手里的活,一边迎着阿格玛的眼睛说。 阿格玛强忍着巨大的疼痛,微微眯眯眼睛。生命关头,儿子在前,什么都豁得出去了。 第8章 司徒的筝 陀太峪,又成为了一个绝域。 查探的人一波波回来带来了消息。 一座座山头,一段段倾倒下来,把整个峡谷的出路埋盖得没了身影。 隔断的河流,断断续续又从石头缝隙里跑出的水,渐渐汇聚成一个个小湖泊—堰塞湖,整个周围环境变得危险而新奇。 陀太峪,也有一片小湖在原来峡口的地方形成,蔚然成势。 半个山头崩塌下来,恰好堵在那里形成一堵石坝。 低洼之地,如果遭遇大水,这就是绝地。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阿布已经很小心了。可是,水,火,也是危险啊! 防火!防水!防疫!防冬!找出路! 阿布忙着和司徒几人商议一番,便四下里布置下去。 胡图鲁在一旁小心的烤着香喷喷的鹿肉,都有点金黄色了。但是,他心里总是不明白,阿郎一边吃一边嘀咕这么好的烤肉,什么没有调料、只有咸味、带着腥味…… 司徒友明看着阿布边吃烤肉边嫌弃的样子,笑了笑没说话。 以前,阿布契郎不是这样子的。 以前的他,豪爽奔放、衣食随意、甚至有些粗鲁。不像现在,仔细、挑剔、冷静…… 说不上什么不对,但总感觉自从他在天威过后,像神明一样突然以活人的样子,出现在众人面前之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是很不一样。 为什么呢?他不知道。只要阿布不说,他永远也不会问,猜测的话烂在肚子里得了。多年的史书熏陶和世间见识,让他明白,这个世界远比看到的复杂和神秘。 从阿布契郎长久不收尸身、面色如新开始,他就觉得不一样。 并且,真相真的重要吗?根本不重要。脱窍,开窍,神游……这些在道家、释家、杂家的记载中并不鲜见。 司徒更喜欢现在的阿布契郎,尽管他也很喜欢过去的阿布契郎,因为他感觉自己脑海深处的某种东西正在发芽、膨胀。 那,是君子之梦,是士人之梦,是图书人之梦。 司徒搬出自己的一个用白绫包裹的仔细的长匣。 一架,很有岁月感的筝。 阿布,正端着那只司徒送给自己尸身的玉杯小酌。见司徒拿出古物,便道: “古筝美酒墨玉杯,晓风残月读春秋。夫子,我们聊聊。” 司徒点点头,轻轻地弹拨。 “施弦高急,筝筝然也。筝横为乐,立地成兵。按吟滑颤煞扣泛,托劈抹挑勾剔打。” 司徒喃喃而言,似乎是说给自己听。 在时断时续而不知名的古曲中,阿布和司徒友明进行了长谈。 阿布没有解释自己为什么活过来出现在众人面前,司徒友明也没有问只言片语。 阿布只是问,司徒友明只是答。 在不断地问答中,阿布大致了解了目前这个所处时空的情况。 司徒友明是谁? 司徒这个姓是汉族复姓之一,是以官职命名的复姓。《帝王世纪》里说:“舜为尧司徒,支孙氏焉。” 司徒友明这一支,源于子姓,出自殷商末期大夫墨狄,属于以先祖官职称谓为氏。墨狄,即历史上十分著名的申徒狄,因其官为殷商末期的司徒,故而又称司徒翟。后裔子孙中,多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称司徒氏,友明夫子这一族长居孤竹国之地。 一听还是墨家的后代,阿布不由一阵惊奇,“尧舜禹汤,孔墨老庄”啊。 钜子,高隐,超前,技术流……更重要的是那个门派宗旨: “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选择天下赞阅贤良圣智辩慧之人,立以为三公。” 翻译成人话,就是“国家元首都不应该是世袭的,应当从全天下选择最有能耐的人来担任”。 这在皇天后土的封建时代,多么“诛心之论,大逆不道”。太过超前就很危险,所以墨家的隐、能和诛,就成了其在每个时代的符号。 司徒友明,显然也受到追杀和迫害,至少这位夫子有内伤。阿布瞅着司徒花白的头发、白里透青的脸色、单薄干瘪的身体、以及有些微咳的气息,心里暗暗嘀咕。 司徒停了停手,接着又聊起自己和太原王氏的渊源,所以还提到五姓七望的情况。 五姓七望,又作五姓七族,是当今中原地区最有身份和地位的世家大族。其中有五支最为尊贵,即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 太原王氏,源自姬姓,分为太原郡祁县王氏与太原郡晋阳县王氏两支。从魏晋到大隋,都非常显赫。开基于两汉之间,兴盛与魏晋南北朝,在北魏位列天下一流望族。从这时开始,太原王氏已不能以家族称,而成为一著名郡望。 阿格玛王蔻,是祁县乌丸王氏长房王奕之女(化名,小说需要)。王奕乃梁朝侍中、北齐乐陵郡守,也是南朝梁朝太尉、永宁郡公王僧汴的长子。望族之女,按道理计是不可能下嫁的,更何况是边塞蛮夷。可在大争之世、烽烟四起的年代,什么都有可能。 开皇十三年,大哥王桂被文帝召入秘书省,职太常治礼郎。同年,王蔻嫁东北边地粟末靺鞨首领之子大屋作。 也同样是这一年,阿布契郎诞生,司徒友明远窜。 司徒友明,做为墨家嫡子,虽然不是钜子,但他做为墨家子弟,该有的都有,比如能力、抱负、搭便车什么的。 可惜,在每个朝代,造反都是一个很技术的活计。 如果自己不是自带神光如刘秀,而是像搭便车并顺利到达目的地的萧何,那可需要一凡逆天的运气和超长的的眼光。 显然,司徒友明以往的运气和眼光,都不行。 因为造反,司徒家和太原乌丸王氏成为了世交。因为,他们都有着同样的生存哲学,“不王而王”。 当然,这在哪家都是长房长子才能掌握的高度机密。 其实,纵观史书,哪朝哪代的世家大族不是弹钢琴的高手?仅仅翻翻被历代帝王尊之为至圣先师的孔家,也就能明白一二。 这是什么时候? 现在是大业三年,隋帝杨广在位。 就在三年前,也就是大业元年,舅舅王桂受叔祖(王蔻叔叔)王楏参与汉王杨亮造反牵连,丢职远遁,生死不知。 十年前,文帝杨坚发动三十万大军,水陆两路远征高句丽。汉王杨亮、上柱国王世机为行军元帅,周罗吼为水军总管,两军齐发。 汉王杨亮率陆军出临渝关,时逢雨季,道路泥泞,粮草不济,又遇疫病。 总管周罗吼率水军自东莱出海,直趋平壤,遇上大风,船多沉没。 九月下旬,水陆两路被迫撤回,大军九成死亡。 高句丽婴阳王高大元上表称“辽东粪土臣元”,文帝罢兵。 这次战争,其实也和粟末部有莫大关系。因为,文帝杨坚派大军就是来为粟末部撑腰的。 粟末部,此时是大隋的内附臣民,柳城是大屋作及其部众的内附定居点。 这样,高句丽带领一个个强迫收服的部落小弟们,包括曾经的粟末部的叛离者们,大约有一万多部队袭击营州。 营州什么地方?大隋这么着急?难道真的仅仅是为小小的部落粟末部?当然不是,不仅仅是。 营州总管府,治所位于和龙城,拥有一郡建德,下辖一县柳城。对,就是阿布他家的领地。 但是,营州还有其他的意义。 营州,是大隋控制东北高句丽、突厥、契丹、室韦、靺鞨、奚、霫(xi)等各少数民族的关键节点,所谓“地接六蕃”,其政治、经济、文化及军事地位非常非常重要。 营州,历朝历代,都是做为辽西走廊唯一陆路通道。 营州,历朝历代,是从中原通往东北、高新百半岛的必经之路。 营州,历朝历代,是中原陆上丝绸之路的末端。 营州,历朝历代,是中亚、西亚等国商人从北路草原一路东行与东北亚进行交易的市场。 高句丽,这不是给大隋的肺管子里戳棒子吗?! 于是,就有了高大元上表称“辽东粪土臣元”和文帝不胜不败的罢兵。 两人说到“辽东粪土臣元”的上表,不由哈哈大笑。 是啊,粪土臣,真是真是会给自己起名字。 “这个自污好啊,你以后就叫这个名字!” 阿布想到他日有幸见到高大元的情景,不由一阵神往。 司徒的筝,也变得格外轻快明朗。 第9章 缘来如此 两个人聊着聊着,感觉有些饿了。 于是让胡图鲁找些吃喝,胡乱吃了一点。 稍微休息了一会,就又接着聊了起来。 这里是什么地方? 大隋版图中极东北之地,这里是徒泰山南麓粟末水两岸地区。陀太峪,是徒泰山余脉南北走向的一道群山深谷,处于粟末这一支地盘的腹地,世为粟末靺鞨族的贵人葬地,也是其发迹的初始地方。 大家都是谁? 靺鞨族,自古生息繁衍在此,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民族。 周秦时称肃慎,世居徒泰山的白山黑水之间。古以渔猎为业,也因为所居地区环境不同,也有农耕和游牧为主的部族。 靺鞨族,现有七个部落,俗称靺鞨七部,分别为粟末靺鞨(与高句丽相接)、伯咄部(在粟末部之北)、安车骨部(在伯咄东北)、拂涅部(在伯咄东)、号室部(在拂涅东)、黑水部(在安车骨西北)、白山部(在粟末东南)。 黑水部,在整个族群的最北面,实力最强。主要以游牧和少量的渔猎为主,虽然部族地盘和人口较大,但发展较慢,共分为十六个小部落。 粟末支部,居靺鞨大部落的最南方,实力较黑水弱。自强大的夫余衰弱以后,本部从原来的栖息地逐渐向东南迁徙,入居粟末水流域,因而因水为名,号为粟末。 粟末部内部又有十二个小部落,阿布所在的这个部落叫爵迹(厥稽jue’qi/ji,厥角稽首,叩头到底,古代最恭敬的礼节。好像还有撅起什么的意思,不喜,小说中改掉)部,大屋作(突地稽,涂底漆,也丑,不喜,换掉)既是爵迹首领,也是诸部渠长,有石来部、库图示部、月启蒙部、越育部、卜虎来部、珀西部、补补锅里部,饭吧部,吴素谷部,特扶高部(后附高句丽,称之为粟末靺鞨附高丽者)等部。 粟末部最强盛时有五千余户人,人口两万,战兵三千五百人。开皇十八年,因尼古机去世而刚刚继承部族首领之位的大屋作,从扶余城西北率领八部向大隋内附,居于营州龙山县。 因为农耕发达,再加上部落贵族世代与中原交好,粟末部因而经济较为发达。在文帝时期,部落首领常派人到洛阳学习,带回许多汉文书籍。同时,把人参、貂皮、马、铜等输入内地,颇受王朝重视和欢迎。 谁是大家的敌人? 四周皆敌。但,最大的是高句丽。 此时的高句丽,高句丽婴阳王高大元在位,与隋的关系已经进入表面的平静、实质的战争状态。因为隋军的不战而大败,与隋过从甚密的粟末靺鞨,又加上争夺地盘的矛盾,从而成为高句丽的肉中刺、眼中钉,冲突时生,打击必至。 靠得最近,地盘较大,实力强,站错队,不听招呼,战争不绝! 总体上,粟末靺鞨与高句丽的常年战争中,慢慢处于下风。毕竟高句丽统一日久,再是不济但如以一国之力斗松散联盟的部落大军,还是处于优势的。 当下,十几个粟末小部落在大屋作的号令之下准备召开部落大会,共同商议下一步的应对之策。 恰恰在这个档口,阿布契郎在与高句丽作战中受伤,然后不治。也因为葬仪刻不容缓,这个大会就这样被拖延下来。 高大元,是平原王高阳成之子,先被立为太子,后平原王死后继承王位。高大元的主要业绩就是处理和隋的关系。继位后即接受文帝册封,拜上开府仪同三司、辽东郡公,后应高大元请求,升其为王。 六年前,高大元率万余骑袭击营州总管府驻军,又与大屋作率领的粟末靺鞨武装大战。消息传到大隋,文帝大怒,发30万大军征讨,并下诏罢黜高大元的爵位。 像上文所说,由于后勤及瘟疫,隋军退,高大元恐,请罪自称“辽东粪土臣元”。粪土臣元,啧啧,真会给自己起名字。 还躺赢!! 还自污!! 隋文帝这才顺势罢兵,恢复大元爵位,并继续同意让“粪土臣”元遣使朝贡,恢复了双边关系。 与此同时,见粟末部内附大隋,并且力挺大隋,继续不听“粪土臣”元的私下招呼。 更主要的是,对“粪土臣”元来说,这个九世死敌,其地盘和武装在大隋照应下变得越战越勇,前不久竟然仅以一千余骑连破两座“粪土臣”元的城池。 虽然是两座小城,可“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啊!!! 真是新仇加旧狠,“粪土臣”元准备随时给粟末支来个狠的。 至于其他的敌人,这个世道,谁说的清?还是那句话,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敌人。 大多数的关系,除了像高句丽和粟末靺鞨这样的死敌,其他国与国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族群与部落之间、部落与国家之间,大多处于亦敌亦友的关系状态。 这些,就是诸如白水部、黑水部、室韦、契丹、奚国、东突厥,以及隔着高句丽的百济和新罗,隔着海的倭国。 与大隋呢?也是利益关系! 双方还都没到生死交融的那种状态。 内附,是基于高句丽咄咄逼人的进攻、加上一直处于战争和流离之中实力下滑的权宜之计。 撑腰,是为了给东北各族各国立个羁縻标杆、加上保护东北亚的政经文局势稳定的通盘考虑。 …… 两个人聊到这儿,不觉相视苦笑。 都不容易啊,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个样子的。 阿布低下头沉吟片刻,端起酒杯细细啜饮,就像前世喝茶一样,似乎在慢慢品味其中的滋味。 司徒捋起了一缕被夜风吹散的头发,拉起来又缠在自己的发髻上,又用指头蘸了蘸水抿了抿。 “都这么晚了啊!”司徒友明看着黑魆魆叹道,感觉有些意犹未尽。 启明星,已经在东方的天际闪烁。 一天一夜的长谈,阿布还是感觉有些疲倦。 营地里,静悄悄的,黑魆魆的。 四周,有八堆忽明忽暗的篝火,那是明哨警戒的武士呆着的地方。 这儿,是距离阿妈牛帐不远的地方,是他们两人长谈的地方,篝火正旺。 拱在火上的铁壶里,呼噜噜的响着,热气从壶嘴里不断冒出。 而离火较远的酒壶,此刻正端在胡图鲁的手中,眼巴巴的想给阿布契郎的杯子倒酒…… “司徒先生,饮胜!” 阿布双手举杯,跪坐挺身,悠悠一拜。 第10章 灰影 八月末的陀太峪,其实还在一年中最美的月份。 要是没有这场天灾,会不会更美? 当阿布、司徒和胡图鲁一行二十多人,登上营地后边的山峰峰顶时,立刻被周围的美景所陶醉。 此处人迹罕至,但却是一处绝佳的观景休息的地方。 峰顶平阔两丈有余。更奇的是那朝东的山崖边上,凸出来一块山石,六尺大小,形状如几。 阿布,踱步走到那三面绝崖的尽头处,极目远眺。 却见万木丛生,山峦起伏,无边无涯。 因为太阳还没出来,满目深翠之余,有点暗亚亚一片。 阿布,觉得心中似乎有无限的感慨。 天色越来越亮。 东边的山峦深处,金黄色的光线渐渐刺破云霞。 终于,一颗朝阳,倏地从群霞和山峦之间跳了出来,轮廓分明,金光四射。真是气概亘古,万物黯淡。 阿布,不由得闭上双眼,伸开双臂,面朝朝阳,临崖而立。 暖浑浑的阳光,透过衣衫,透过皮肤,慢慢的渗入身体。 阿布突然感觉百骸具透,神魂飞扬,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和感悟轰轰然袭上心头。 他不由自主的发出一阵穿林越海的长啸,长久压抑在心中的情绪和黑暗喷薄而出,久久不息。 那长啸,仿佛无穷无尽,连绵不绝,长久的让人有点喘不过起来。平台上的所有的人屏住呼吸,像被这气势压迫了一般。 阿布,能明明白白的感觉到自己的异样。 此刻,他感觉自己已在群山万壑之上,犹如一只悬浮在高空的苍鹰,俯瞰大地。 太阳,仍然照射在他的身上,流动在他的血脉里,荡涤心魂…… 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目力如此锐利。 营地里,娥渡丽正在洗着自己的衣衫。他能看见她长长的睫毛、微微抿着的嘴唇,甚至能看见她脚边一只跑着的蚂蚁…… 上顶上,所有的人朝着阳光,似乎都大大的张着嘴。阿布几乎都能看见司徒眼角的鱼尾纹、胡图鲁瞪圆的眼睛中黑黑的瞳孔…… 咦,崖边的这个人,似乎有点眼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