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雄》 第1章追亡 秋风呼啸,百草折腰。 云中草原西南边缘处,此时已然进入秋深时节,一场冷雨过后,许多地方都带了霜花。 马蹄声促,一骑南来。 骑士不断用力夹紧马腹,催促战马疾驰。 他看上去很狼狈,披散的头发在秋风中飞舞,身上则裹着肮脏破旧的皮袍子,无论是战马,还是骑士,浑身上下都是烟熏火燎的痕迹,一些地方还染着斑斑血迹。 狼狈至此,骑士手中,依旧死死握着一把尤带血渍的硕大弯刀,不过,却被他当做了马鞭,不停的拍击着马股。 战马狂奔不止,奈何本就老弱,疾驰多时,马嘴处已然冒出了白沫,显然随时可能力竭倒地。 而在骑士的身后远方,隐隐有烟柱升腾。 十几个纵马疾驰的身影,紧紧缀在他身后里许处,挥舞着刀弓,狂呼乱叫。 追逐与逃亡,自古以来便在这片土地上不断上演,从来没有停止过,而此时这一幕,也只不过是草原仇杀中的一个缩影而已,不值得奇怪。 突厥人雄踞漠北,控弦百万,不能阻止这样的纷争,大隋盛强,诸国归服,东西突厥共尊隋帝杨广为圣可汗,也同样不能杜绝此类仇杀。 这是一片充满了杀伐之气的土地,如今也可以说是大隋与突厥漫长的边境线上的缓冲地带之一。 一追一逃,转眼便是十数里过去。 老马汗出如浆,嘴边白沫中已经带出了血迹,奔驰当中,一个趔趄,顿时翻滚于地,骨头折断发出的清脆响声,分外的刺耳。 马上的骑士顿时被甩了出去,但他在空中时,便已团身如球,落地时在地上连滚了十几圈,矫健的一跃而起。 秋风吹开他的头发,露出一张尤带稚嫩的面庞,可以看的出来,这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 平凡而又粗糙的面容,却拥有着一双精光闪闪的眸子,好像画龙点睛般,让他看上去不再那么平凡。 加上他虽未长成,却已经健壮无比的身形,透出几分雄壮和难言的彪悍之气。 不过,虽然他打扮穿着,和草原上的胡人并无多少异处,连面容也被草原的寒风吹拂的黝黑粗糙,但和草原部族有着明显差异的面容,还是能看得出来,他无疑是个汉人。 此时他虽然狼狈,但仓促间,抬起头望向南方那绵延的山岭,还是让他眸中流露出了希望的光彩,咧开嘴,露出一排白森森的牙齿。 这一刻,他不像是一个急急逃命的亡命之徒,更像是一只被追急了的野兽,当他回转头看向远处的追兵的时候,凶狠狰狞之色在他脸上一闪而过。 但他并没有迟疑,只是略微晃了晃脑袋,便冲回去,捡起地上的弯刀,头也不会的开始向山岭方向逃去。 追兵转瞬即至,但像兔子一样逃窜的敌人却已经去到山脚下,随即便逃上了山岭的北坡。 南方的山岭间,汉家长城如长蛇般若隐若现。 这些追逐而来的骑士,秃着前额,戴着翻毛皮帽,身上穿着肮脏的皮袄,无疑,他们并非突厥部族,很可能只是游荡到了这里的突厥附属部落中的一员,甚至于,他们可能属于臣服于大隋的草原部落。 这样的部族,在云中草原上并不少,他们在这里放牧,在两个大国之间来回摇摆,很难界定他们的归属。 无论是突厥还是大隋,也都无意在短时间内,确定这片土地的归属,漫长的大国博弈当中,这样混乱而又身份模糊的缓冲地带,必不可少。 也许他们是契丹人,也许他们是鲜卑部族,也可能他们是汉人和匈奴人的后裔,在这样一个时期,没多少人关心这个,甚至于他们自己可能都说不清自己血脉的来源。 而此时,不论是追逐敌人而来的胡人,还是逃命的汉人,都不会顾虑这个。 仇恨已经建立起来,只能用鲜血来洗刷,你死我活的争斗,在这片土地上已经延续了太长的时间,而且还要一直延续下去。 追兵们咆哮着,追到山脚下,纷纷勒住马缰,滚鞍下马,拿起弓箭,不停的射出箭矢,想要将敌人射死在山坡上。 这个时候,他们丝毫也不顾忌箭矢的难得,因为逃走的敌人,杀死了他们的首领,作为首领的卫士,他们已经失去了回去的资格,要么流浪于草原之上,要么便杀死仇敌之后,追随首领而去。 回到部落中的结果只能有一个,那就是被残酷的处死,不会有第二个可能。 在首领被杀的那一刻起,他们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悲惨的结局其实已经注定,他们之所以追到这里,一来是仇恨使然,二来,则是为恐惧所驱使。 气急败坏,兼且绝望的他们,已经不会顾忌,远方的长城,本来是他们这些部族的禁地的事实,势要杀死这个狡猾而又卑鄙的小崽子,为首领报仇。 但敌人逃命的本事,实非他们所能预料。 不但之前,顺利的逃过了他们的围堵,而且,在这个时候,于越来越是陡峭的山坡上,逃亡的少年不停的来回奔跑,丝毫不顾及于体力,从不直线攀爬,给敌人以瞄准的机会。 箭矢在他身边不停飞过,一支箭矢甚至擦过他的肩头,将他那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皮袄撕裂了一个长长的口子,也没让他眨一下眼睛。 终于,林木渐盛,山石也提供了更多掩蔽之处。 少年靠在一颗大树后面,急促的喘息了半晌,这才探头看了看下面气急败坏的追兵。 老子还是逃出来了,这些狗东西,想要老子的命,还差的远呢。 稍稍歇了口气,少年没有急着往山中逃走,而是露出半边身子,精准的一刀劈飞一支奔向胸口的箭矢,同时向山下的敌人竖起了中指,哈哈大笑。。。。。。 笑声不绝,让这狼狈的逃命少年,竟是显出了几分雄豪之气。 山下的敌人虽然不懂什么国际通用手势,却也知道,敌人正在取笑他们的无能。 咒骂之声立即响彻山脚,随即,十几个人一阵争吵后,看着少年渐渐隐没于山林的身影,不由大急,一个大汉,拔出弯刀,一刀将一个嚷的最欢的家伙砍倒在地,大声怒吼着,留下了两个人看守马匹,带着其余人,追上了山坡。 (阿草开新书,隋末故事,篇章会非常宏大,但阿草很担心,自己掌握不了节奏,而且查资料会耗费大量的时间,所以只能写着看,有什么漏洞,大家也别太在意,毕竟不是正史,年头和人物岁数对不上的地方,大家也别太挑剔。) 第2章林暗 他叫李破,小名雪奴。 这都是寨子里面的几个老军给他起的名字,姓氏也随的是军头儿李承顺的,名字寓以破而后立,否极泰来之意。 至于之前他姓什么叫什么,没人去追究,连他自己,也都不太在乎。 他的来历非常之奇特,只有他自己清楚,不过这已经成为他隐藏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恐怕这一生都不会主动向旁人说起了。 寨子里有三个老军,大业元年的一个冬天,出外射猎的时候,将他“捡”回了寨子。 五个春秋过去,当初十几个人驻守的军寨,已然只剩下了四个人,三个老军加上一个来历不明,还得了失魂之症的少年。 五年来,少年渐渐长大,在三个老军教导之下,已经彻底融入了这种有今天没明天的边塞生活。 军寨属于云中守捉府辖下,军籍上,任凭军头再努力,也没给少年弄个正经的出身。 实际上,经过大业二年,并州总管,汉王杨谅谋逆事,所谓的云中守捉府,编制如何,将军为谁,连几个老军都说不太清楚了。 他们被征发至此,是为了哨探敌情存在的,敌人当然是北方的突厥汗国,其实呢,在少年看来,这处军寨就是长城的前哨,一旦突厥人大举来犯,毛用不管,大家洗干净脖子等死就成了。 嗯,到是可以点起烽火,让长城守军有个防备,可能这就是它唯一存在的价值了。 不过如今,突厥启民可汗对大隋执礼甚恭,听说还想为天可汗洒扫庭院来着,所以,两国边界早已停战多年。 这处军寨也差不多处于了废弃当中了。 其他人陆续南归,在没有军令到来之前,这些人弃寨而去的行为,差不多等同于逃卒。 不过呢,也说不好他们下场如何,说到底,这处寨子还在不在隋军编制之内,谁也说不清楚。 就像军头李承顺每次去到南边守军那里,都找不清门路,要不来粮食不说,连个愿意和他多说两句的人都没有。 没有上官,谁也不愿多管,任你自生自灭,就是这个军寨的情形了。 而且,不是三个老军念旧不想走,而是他们三人乃结义兄弟,几十年的交情,誓同生死。 老二病卧在床几年了,不良于行,其他两个人也就死了南下回乡的心思,陪着老二在这军寨之中呆了下来。 这一呆,就真的应了他们的誓言。 说起来,这几年军寨算得上是与世无争,也没人愿意来这里找他们的麻烦。 但大业三年,御驾北巡。 数十万大军跋涉北上,声威赫赫,最终驻于榆林,突厥启民可汗率草原各部显贵拜于阶下,有若奴仆,恭顺无比。 这样的声势,古往今来的帝王,没一个人比得上的。 但志得意满的皇帝陛下不会去理会,这样一次行程,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其实不管大隋如何,只说启民可汗,就奉上了无数牛羊,为天可汗接风,以供大军进食。 而这些牛羊自哪里来? 可以说,长城沿线的突厥附属部族,都被搜刮的不轻,这几年许多部族便都饿起了肚子。 他们自然不敢跟突厥各部呲牙,也不敢像那些强横的草原先辈一样,大举南下,跟大隋讨要食物。 所以,红着眼睛的他们,开始了相互吞并,争夺一切值得争夺的东西。 而李破所在的军寨,也就遭了池鱼之殃。 实际上,李破不知道的是,大业五年,也就是去年的时候,突厥启民可汗已然病逝,突厥各部奔丧,草原部族也陷入了短暂的混乱之中。 之后,突厥人立启民可汗长子阿史那什钵芯为大汗,汗号始毕。 当年隋帝杨广北巡时,注意到了启民可汗身边的高丽国使者,却从不曾注意到,在启民可汗身后,那一道满是阴霾的阴冷目光。 而这位向来觉得父汗对隋人太过软弱,深以为耻的大汗登上突厥汗国权力的顶峰,也意味着,南北两个大国的关系,迅速降到了冰点。 云中草原的混乱,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新的突厥王庭放纵所致。 李破自然不知道这些,他已经很熟悉军寨周遭的部族,但他还是说不清,攻击军寨的这些王八蛋是从何而来,又属于哪个部落。 三个老军不离不弃,逃命的机会在他们眼中不值一提,也让李破头一次真正意识到,男儿义气这个东西,并非虚无缥缈。 李破也没想逃走,他们的命本就是捡来的,几个老军可以舍生取义,他也不会一走了之。 几个老军几年来待他如子侄,他便报之以生死,没什么大不了。 还是军头李承顺一脚将他踢出了寨门,将寨子里最精壮的一匹老马给了他,连打带骂的让他逃命。 不过就算如此,李破也没走远,隐身于侧,伺机重入寨中,斩杀数人,这才夺路而逃。 他心肠本就硬朗,也早已见惯了生生死死,见三个老军已是悉数战死,也就没了任何牵挂,专心为自家性命奔忙了。 如今一旦进了山林,便如鱼入水,彻底完成了从猎物到猎人的转换。 林木渐渐茂盛,十几个追进山林的草原汉子也散了开来,搜寻着敌人的踪迹。 但他们这会儿可不知道,在林子中,这个一路逃亡的隋军小卒,将变得如何可怕。。。。。。 一个掉在后面的追兵深一脚浅一脚跋涉于林木之间,嘴里不停嘟囔着什么。 经过一棵老树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的防备。 树后猛的伸出一只手掌,一把便捂住了他的下颌,力气异乎寻常的大,他甚至能听见自己下巴的骨头发出咯吱一声脆响。 还不等他惊慌的挣扎,树后藏着的人影,已经到了他的身后,两只手重重一错,他的脖子便完成了平日里绝对不可能完成的动作,从前向后一百八十度旋转。 于是,他看到了身后少年颇为错愕的面容,但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看到的东西了。。。。。。。 少年轻轻将尸体放下,就像是偷袭得手的猛兽一样,悄无声息而又心满意足的将猎物拖入树后。 此时,李破才懊恼的甩了甩手,本事不用,果然也就生疏了。 杀人能杀的自己也被唬了一跳,这可是许多年不曾发生过的事情了呢,力道掌控不佳,而且,竟然还有些紧张,嗯。。。。。。那绝对不是紧张,应该是兴奋,对就是他娘的兴奋。 谨慎的探头看了看,又静静听了一会儿动静,李破重新坐下,开始翻捡尸体。 最终,让他颇为懊恼的是,只有一把油腻的匕首还算看的入眼,之外除了几块腥臭的肉干也就没什么了。 至于这些狗崽子的弯刀,弓箭,都被他厌弃的抛在了一边儿,粗糙笨重,毛用也没有。。。。。。。。。 一群穷鬼,在草原上耍耍威风也就算了,还敢追爷爷进林子,真不知死字怎么写。 第3章杀戮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悄无声息的消逝于山林之间。 当剩余的人们开始警觉的时候,已经无力阻止最终命运的到来。 神出鬼没的魔鬼,不停的用鲜血制造着恐惧。 不知道敌人在哪儿,往常犀利的弓箭,弯刀,都变得全无用处,而他们还失去了逃走的可能。 因为没有战马,进入林子也太深了些。 最终聚在一起的四个人,不停的呼喊着同伴的名字,咒骂着卑鄙的敌手,但幽静的丛林中,再没有任何的回应。 这意味着什么,其实他们都很清楚,但还是在努力寻找同伴,哪怕是一具残破的尸体,也许都会给他们增添一些安慰和信心。 但。。。。。没有尸体,没有凄厉的惨叫,和熟悉的厮杀声,好像所有人,都突然便没了踪影。 勇悍粗野的战士,在这样诡异的对决中,迅速失去了勇气,很快便淹没于恐惧和绝望之中。 他们聚集在一起,再不敢分散开来,陌生的山林,好像传说中的吞噬血肉的魔鬼,正向他们张开血淋淋的嘴巴。 生存的本能,让他们迅速做出的明智的决定,向山下的方向逃去,在这样一个时候,勇士的尊严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 急促的脚步声,沉重的喘息声,伴随着远方若有若无的狼嚎,为这场山林追逐增添了几许恐怖的味道。 突的,草丛中有人影暴起,不等奔逃的人做出反应,人影交错,其中一个人捂着喉咙,一头翻倒在地。 前面几个人闻声回头,跌跌撞撞的赶回来,看到的只是脖子被割裂,手脚无意识的抽动已处于弥留之际的同伴。 为首的大汉怒吼一声,凶戾的眼睛在周围逡巡不已,却已找不到任何敌人的踪迹。 其中一个脸色苍白的家伙,如同被恶魔扼住了喉咙,理智终于崩溃开来,突然狂乱的喊叫起来,调头就跑。 于是,下一个祭品出现了,当其余两个同伴追上他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无声的杀戮,无情而又冷血的猎手,让这片山林被死亡的阴影所笼罩。 林中渐渐昏黑下来,已是孤身一人的异族大汉终于连滚带爬的来到山林边缘处,甚至于,他已经看到了山脚下那团篝火。 他的脸上鲜血淋漓,那是敌人一瞬间的突袭在他脸上留下的痕迹,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在那一瞬间,他与死神擦肩而过,生存下来,不是因为他有多勇猛,又是多么的机敏,只是因为他幸运的绊倒在了地上而已。 这也让他知道,敌人并非不可战胜,也不是什么来去无踪的幽灵,但在这片山林里,他却没有任何战胜对方的可能。 劫后余生的异族大汉,就像之前逃亡的少年看到远方的山林一样,那团篝火在他眼中代表的意义一般无二。 大汉张开干涩的嘴巴,想要召唤同伴上来接应。 但声音在他喉咙中猛的噎住,他骤然扭头看向身后,敌人的影子倒影在他眸子中,喉头一凉,大汉的眼睛一下睁大到极限,强壮有力的胳膊抬起来,抓住对方的肩膀,但却再不像往常一般,有那样的力气将面前的敌人撕碎。 带着无尽不甘,大汉慢慢软倒于地。 李破扔掉已经被血污染满的匕首,精疲力竭的坐倒在地上。 厮杀,逃亡,搏命,这一天非常之精彩,也差不多耗干了他所有的力气,但最终胜出的,依旧是他,在这混乱之地,强韧的意志,必不可少,而他,如今好像一无所有,但最不缺的,其实就是这样的意志。 这真是一个人不如草的年头啊,李破望向澄净的星空,平息着胸中还在沸腾的杀气。 如今的他,双手再次染满血腥,眸光在黑暗中如同鬼火般在燃烧,就像从地狱挣扎而出的亡人,凶残而又可怖。 当他望向山脚的篝火,眼睛眯了起来,冥冥之中,好像死神又向他露出了赞赏的微笑。 而李破,也终于得到了奖赏,他在大汉腰间,找到了一把锋利异常的短刃,这种很大程度上可以象征着一个人在部落中地位的东西,也正是北地胡汉两族战士的最爱。 不过,李破还是嘟囔了一句,穷鬼。 因为一直到现在,他也没从这些家伙身上找到任何黄白之物,那才应该是他南下之路上必不可少的东西。 夜幕降临,篝火旁的两个家伙,虽然等的焦急异常,但却并不能阻止他们将带来的奶酒不停的倒进嘴里。 醉醺醺的他们,却不知道,危险已经随着夜幕一起降临到了身边。 短暂的杀戮,一如林中发生过的那样,战马不安的嘶鸣声中,篝火旁边飘散出了淡淡的血腥味儿。 李破有些拖着疲倦的身子,牵着一匹战马,离开了篝火的范围。 他并没有走远,在山脚下找了一处背风的地方,作为这一晚的栖息之地。 夜晚的风很是寒凉,但李破睡的很安稳。 第二天清晨,精神重又饱满的他,骑上战马,回去了寨子。 强盗们已经离去,失去首领,又没有多少收获,还失去了很多年轻战士的他们,这个冬天所面临的处境,要比李破艰难的多。 在烟熏火燎的寨子中搜寻了一圈,李破终于松了一口气。 那些混蛋还没堕落到吃人的地步,留下了三个老军的尸体,这在草原上,属于比较文明的做法,表现出了他们对战死之人的尊敬。 但也仅止于此了,这本就是一片被文明抛弃的地方。 两个大国之间或明或暗的博弈,让这里成为了野人横行之地,从不允许过多的温情存在。 对这里,李破没多少留恋,他已经厌倦了草原上的风雪和艰难的生活,唯一让他感到不错的地方如今也已经不存在了。 几个老军不再能拍着他的肩膀,赞许他骑术和箭术上的长进,也不再能时常唠叨一些当年的精彩故事。 李破在寨子不远处挖了一个土坑,将三个老军葬在了这里,顺便也掩埋了五年来的点点滴滴。 他要离开这里了,去到南边的大隋,去见证那里的精彩世界。 虽然,他知道,南边如今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离着群雄逐鹿的战乱时节应该不远了。。。。。。。。 第4章流民 没有坟头,也没有墓碑,更没有哀乐声声以及亲人的痛哭流涕。 只有一个泥猴般的健壮少年添上了最后一把土,又弄了些枯草掩盖于其上。 最后,少年抱了抱拳,“几位叔伯慢行,不定哪天,咱就下来陪你们了,也好结个伴儿,你们说是不是?” 说完,少年仰头看了看天,寻思了半晌,觉得再没什么可说的,也没什么可做的,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转身大步离去,翻身跳上战马。 一夹马腹,战马长嘶之中,一人一马,向南方奔驰而去。 。。。。。。。。。。。。。。。。。。。 黑漆漆的山林当中,篝火的光亮若隐若现。 李破惬意的坐在篝火旁边,聚精会神的盯着火上烤在滋滋作响的兔肉,不时咽着口水。 偷越过长城之后,他也没离开山林,一路向南行来。 到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到了哪里,现在又属于何处地界。 说实话,他在山林之中,过的还算不错。 对于他来说,这里食物充足,又没有整日里想着杀来杀去,称王称霸的人们,属于难得的一块净土。 若非冬天渐渐降临,他手上又没有什么趁手的家伙什,不然的话,在这里定居下来,做个不问何年何月的山中野人也是不错。 但事实上,他确实该尽快走出山林了。 不然等到大雪封山,即便是他,在山中也没好果子吃。 晚间的山林中,不时响起夜枭难听的啼叫,狼嚎声也总是伴随左右。 狼群,北方山野间当仁不让的王者,李破很少点起篝火,就是因为不想吸引这些山林中最为难缠的猎手的注意。 今天,也是胃肠实在有些受不住了,他这才引燃了一堆篝火,弄些热食来吃。 不过这顿饭,他今天好像吃不上了。 周围林中的异响,让李破慢慢站起身子,顺便也抽出了腰间的短刃。 悉悉索索的声音当中,一些黑影宛若鬼魅般的浮现出来。 他们慢慢靠近篝火的边缘,逡巡不前。 影子在火光照耀之下,有些扭曲,透着几分恐怖的味道。 但李破却松了一口气。 他们是人,一些拿着棍棒或者其他稀奇古怪的东西作为武器的人。 这是北方山林中的特产,流民。。。。。。。。。 李破一路上已经见过不少,隋末战乱的脚步声,在这些流民现身以后,便在李破脑海之中越来越是清晰了。 越过长城不久,其实他就已经知道了这些躲藏于山林中的流民的来历,他们大多来自马邑,雁门左近,为了逃避民役而躲入山中的大隋百姓。 说不好他们是胡人还是汉人,从血脉上,几百年的战乱,让如今的北方人已是很难说得清楚,他们的祖先到底属于哪个民族。 这些,从他们的长相以及生活细节上,就能看的出来,已是胡汉交杂,很难分清彼此了。。。。。。。 但千万不要被这些流民可怜的境遇所迷惑,流民一旦入山,躲避劳役,便也就成了罪犯。 他们在山中干的勾当,可是没有半点可怜可言。 他们和草原上那些部族看上去差不多,成年男人往往粗野而又彪悍,为了争夺食物,他们什么都干的出来。 吃人这种事情,在流民当中,很是常见。 连人都敢吃,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呢? 所以,对于人少力弱的山林旅人来说,林中猛兽其实并不可怕,真正可怕是遇到这些流民。 因为流民往往缺少在山中活下去的技能,他们大多时候,都处于饥饿状态。 这让他们显得狂乱而又肆无忌惮,最终,也只能沦为没有任何道德底线可言的野兽,不论男女老幼,皆是如此。 这是隋末战乱的序曲,而李破,已经清晰的从这些流民身上,闻到了不详的味道。 对这些饿疯了的家伙,李破向来是能避则避,像今天这样,被食物吸引了注意力,没有事先走开的情况,到也没什么好畏惧的。 而他的字典里面,也从来缺少诸如怜悯,同情这样的词汇存在。 “小兄弟,容俺们烤烤火可成?” 一个黑影干巴巴的笑了两声,声音比起林中夜枭来,也好听不到哪去,而他们紧紧握着的棍棒,以及在黑暗中闪烁着无穷恶意的目光,都预示着,这样的请求只不过说明,他们勉强还留着些理智罢了。 而当他们确定,这里只有李破一个人的时候,他们会干些什么,那就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周围还有黑影在冒出来,大多是些妇孺,她们衣不蔽体,黑瘦的好像一阵风来了,都能将她们吹走。 但她们饥饿而又贪婪的目光,却令人不寒而栗。 李破没有任何的废话,直接像豹子一样冲了出去。 只一刀,便将方才说话那人斩翻在地,顺手割开了他的喉咙。 两个人发出惊慌的喊叫,却猛的冲上来,棍棒夹着风声击打下来。 李破侧身抢上,一刀插入一人的胸口,闷哼一声,单手将惨叫连连的这人举起,扔了出去,将另外一人撞翻在地。 紧走两步,一脚踏在挣扎欲起的那人胸口上,咯吱一声,骨骼清脆的断裂声,在林中清晰响起。 黑暗中,李破一刀准确的插入对方的脖子,结束了他的痛苦。 瞬间连杀三人,黑暗中,李破提刀在手,闻着隐隐传出的血腥味,皱了皱眉头。 女人和孩童的哭声,让这里瞬间便嘈杂了起来。 但死亡的震慑作用,却显得强劲无比,其他几个成年男人,却再不敢上前,但被寒冷和饥饿折磨了很长时间的他们,却怎么也不舍得离去。 李破给了他们最后的一击。 他陆续抓起三具尸体,扔到他们的面前,大吼了一声,“滚。” 流民很快散去,重新隐入黑暗的山林当中,他们带走了三具尸体,很可能不会有什么葬礼,新鲜的肉食,会让他们苟延残喘一段时间。 之后,可能会是孩子,女人,这种情形,会一直持续到他们死去或者逐渐适应山林生活为止。 那就不是李破需要关心的事情了,一路上,他已经见证了不少人间惨事,只要不走出这片山林,还会见到很多。 实际上,他如今也是这弱肉强食的山林中的一员,只不过,他还能勉强把握住自己的命运罢了。 (今天多更几章,明天要去参加起点作者沙龙,要断更大概一个星期,请书友们见谅。)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com阅读。 第5章偶遇 没有什么比腹中饥饿难耐,却眼瞅着美食不能入口更痛苦的事情了,如今李破就是这么想的。 他这人其实没多少喜好,但嘴馋这个毛病一直没改掉。 他的人生哲学,其实很早就固定了。 妻妾成群,华屋美宅等等,都是几个老军最想往的东西。 但李破不一样,用军头李承顺的话来说,就是这小子肯定是饿死鬼投胎,什么都可以没有,但在吃食上,却绝不敷衍。 从李破到了军寨,几个老军便也有了口福,除了在几个老军监督之下,打熬身体,练习骑射,刀箭功夫之外,其余时间,这个半大孩子多数在变着花样的折腾食材。 你能想象,一个半大小子,一本正经的说,民以食为天,其他的都可以不计较,但入口的东西,却不能有半点马虎,要对得住自个儿的情景吗? 于是,三个老军就都猜测,这小子之前定出生在大富之家,不然的话,普通百姓,能够果腹便不错了,怎么还能弄出这许多花样? 李破不管这些,依然顾我,紧着自己的嘴巴忙活。 而现在,林中的血腥味也许很快便会吸引一些猛兽过来,他却还恋栈不去,只不过是因为火上的烤肉还没到火候而已。 在这一点上,之前很多人都曾经说过,这是李破最为致命的缺点。 但李破却偏执的认为,自家的爱好和旁人也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有些人喜欢乐器,有些人喜欢钱财,有些人喜欢运动,而自己不过是喜欢美食罢了,没什么大不了。 就像现在,他为了这一餐,准备了两天,就算为此付出些代价,又有什么呢? 但最终,他还是没吃上,他心里的懊恼,怕是没多少人能够真正体会。 流民走了,却还没消停,好像老天爷专门想跟他李破作对一般,让这一晚的事故接二连三的出现。 一个人。。。。。。在黑暗中出现,大步踏入火光范围之内。 李破盯着烤肉,无奈的站起身,重又握住刀柄,甚至在心里凶狠的想着,一定要将这些扰人清静的混蛋大卸八块。 但当他站直身子,向来人望去的时候,瞳孔逐渐便收缩了起来。 他也奇了怪了,在这山林中游荡了多日,也没见到几个人影,如今却是好像这山林中的牛鬼蛇神,一股脑的跑到了他的面前。 火光的照耀下,这个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露出了形貌。 这是个年轻人,而且。。。。。。。还是个女人,确切的说,这是个少女。 好像踏青游玩般漫步行来,在这幽暗的山林之中,瞬间便给人一种诡异难言的感觉。 李破紧紧盯着对方,越来越是不安,看着她径自来到篝火旁边,大大方方的坐下,拿起烤的金黄的烤肉,秀气的鼻头抽动了下,露出个心满意足的笑容,旁若无人的开始享用在一刻之前,还属于别人的食物。 不客气的客人,视主人如无物。 但作为主人的李破,却紧握着刀柄,慢慢退后,一直到后背靠近了一棵老树,才停了下来。 他非常确定,树后有人,也非常确定,周围围上来的人,应该不比方才的流民少。 不断传来的细微声音,都告诉他,这些人矫健轻盈,无论如何,都非是流落山间的流民可比。 这是一群真正不请自来的恶客。 而少女的装束,也让他只想调头就走。 少女裹着厚厚的皮裘,蹬着一双翘头皮靴,头上戴着翻毛圆顶帽,两边垂下两条毛茸茸的狼尾。 虽然,她的身上到处都是穿越山林留下的痕迹,但他的装束告诉李破,这就是传说中的突厥人,而且,应该是突厥贵族。 至于为什么一个突厥贵女会出现在这山林草莽之地,李破不会多想,因为想也没用。 而周围的,很可能是她的护卫侍从,一群真正的武士。 李破打量着周围的黑暗,那里也许已经有很多人,将手中的弓箭对准了他,他飞快的计算着逃生的路线和几率。 他觉得,这次真的可能要为口腹之欲,付出鲜血乃至于生命的代价了。 少女此时将烤肉放在唇边,试探着咬了一口,看上去斯文而又挑剔,然后。。。。。。。便是眉开眼笑,张口大嚼。 林中幽静死寂,连虫鸣之声都不再能够听闻,只有那从不间断的狼嚎,还在回响。 篝火旁边,一个明眸如月的少女,吃的满嘴流油,不一会儿,便将一只肥大的兔子,塞入了肚囊。 少女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餍足的打了个饱嗝。 这才随意的朝李破招了招手,就像在呼唤身边的仆人。 李破自然不会过去,只是用自己认为最可亲的声音,笑道:“吃饱了吧?吃饱了就走吧。。。。。。。。。” 瞬间,树后的呼吸声变得粗重而又急促,这是发起攻击的先兆,李破立马绷紧了身子。 篝火旁的少女诧异的眨了眨眼睛,随即就笑了起来,不得不说,她的笑容非常美丽,但在这样一个时候,李破实在缺乏欣赏的心情。 “汉话说的到还不错,做的东西也好吃,只是这待客之道嘛。。。。。” 少女的汉话说的也很不错,而她的声音也一如其人,美妙的很,只是说着说着,脸上笑容渐没,一种异样的威严随即便流露了出来,声音中也带出了阴森冰冷之意。 “为何我来,便能吃上一餐饱饭,别人来,便丢了性命。。。。。。。。答的好了,便饶你一命,不然,哼。。。。。。。” 李破沉默半晌,在少女露出讥讽的笑容的时候,才道:“狼行千里吃肉,若非姑娘带了许多人来,这肉你恐怕也是吃不上的。。。。。。” 林中重又恢复了安静,少女的表情,和篝火一般,明暗不定。 “隋人?” 李破微微颔首,“汉人。” 少女懒懒的挥了挥手,林中簌簌作响,很多人影幽灵般浮现出来,渐渐聚拢于篝火旁边,树后也冒出一个人来,和李破侧身而过,对李破仿若未见。 李破缓缓松开握刀的手掌,心里嘀咕,他娘的,看来真是躲过了一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心里杂七杂八的想着,动作一点不慢,如灵猫般悄无声息的隐入黑暗当中。 对于李破而言,这无疑算是一场没头没尾,且颇为诡异的林中偶遇,不过李破不知道的是,关陇门阀的大门,已是悄然间向他敞开了一条缝隙。 第6章暴动 李破安静的伏在草丛中,窥探着不远处的景象。 这是一处山谷,山谷中一堆堆篝火散发着温暖的光芒,也顺便将食物的香味儿,送出老远。 李破分外的肯定,自己已经来到了山林的边缘,离着山外的世界不远了。 自从与那些突厥人遭遇之后,李破就再没吃过一口热食,喝过一口热水。 山林中的天气一日比一日寒冷,天上也渐渐彤云密布,一场大雪眼瞅着就要降下,也逼迫着李破加快走出山林的步伐。 方向很好选择,向西,很可能到达黄河沿岸,向东,则是大隋的北方边塞马邑或者是雁门两郡。 李破选择向东,因为距离上很可能更近一些。 现在,山谷中的一切,都预示着,他也许很快就能走出这片山林之地了。 因为山谷中点起篝火的人们,穿着更加整洁一些,显然他们刚入山不久。 他们的人很多,山林生活还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当然,无疑这也是一群流民。 和进入深山的那些流民没什么不同,从隐隐传来的话语声中,很快便让李破明白,他们同样是在躲避繁重的劳役,而不得不选择躲入山中。 李破默默的学习着他们的腔调,为走出山林做着准备。 本来,他还打算混入其中,详细探问一下外间的情形,这些流民还不算很危险,因为他们进山不久,还留有着道德,伦理上的约束。 但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火光摇曳之下,压抑的气氛,让李破敏锐的察觉出了危险的味道。 数十口人,很可能来自同一个地方,但无论穿着,还是举止,甚至是吃的东西,都将他们俨然分作了两个大的群体。 一些人在中间,篝火点的更大,好像还有奴仆在奔走,他们的晚餐也更加精细,甚至还有酒香传来。 外面的一些人,则穿着破衣烂衫,默默的啃着干粮,女人和孩子的啼哭声,伴随着男人粗鲁的打骂声,不绝于耳。 咫尺之近,俨然两个世界。 这种极端的不公平,便是危险的来源。 几个北方汉子,聚拢在李破不远处,围着一堆篝火不时嘀咕几句,偶尔他们会扭头望向不远处的那些人,眼中闪烁出的全是羡慕以及痛恨的光芒。 李破相信,用不了多久,也许就在下一刻,他就会见证一场暴乱的发生。 这在流民当中,并不少见。 流民也有贫富之差,也有美丑之别,许多惨剧也就此上演。 李破不知道什么天下大势,也无心追究百姓逃入山中的根源所在,他只是简单的由结果逆推过程。 说起来,他入山时间并不长,但在山林中遇到这许多流民,只能意味着三个老军口中强盛的大隋,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了。 这些流民,最终很可能成为啸聚山林的匪患,所以山外的世界,也并不美好。 不过,他就像任何一个旁观者一样,冷眼见证着这一切,并不打算也没那个能力去改变什么。 深夜,李破蜷缩成一团,对抗着山间的寒冷。 他打算在这里停留上几天,他需要一个向导,他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细心的在这些流民当中,挑选一个幸运儿。。。。。。。。 他的目光,没在外围的那些穷苦之辈身上停留,他盯着的是中间的那一群人。 因为他们生活好像富足一些,见闻也一定会广博的多。 他需要知道,外面对户籍查的严不严,会不会一出去,就被抓住充当民夫,外面乱的是不是真的活不下去了,人们又都聚居在什么地方,等等等等。 不过,显然有人已经等不及了。 李破突然惊醒,山谷中篝火还留有余烬,有人已是鼓噪而起。 离他不远的那几个汉子,都在狂呼乱叫着什么。 从声音中可以听的出来,他们心中都藏着一团火焰,只等着发泄出来,将别人或者是自己烧成灰烬。 李破无奈的支起身子,慢慢活动着手脚,考虑着是不是应该离开这个乱糟糟的地方。 一如他的预料,在艰难的环境中,人们不会想到同心协力,渡过难关,而是先要争夺尽可能多的资源。 这就是人心,人越多的地方,越是如此。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从这些即将暴乱的流民中,很快就诞生出了首领。 一个大汉,敞开着前襟,露出健壮的胸膛,高声疾呼,他的身边,有人不时应和,很快便取得了多数人的拥护。 草莽英雄,应时而生,每逢乱世,皆是如此,不需赘述。 李破不知道,山中其他地方,是不是也在上演着同样的戏码,只是他眼前所见的一切,正是一个匪群诞生的全过程,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农民起义。 不用多少时候,这个过程就进行到了下一个阶段。 杀戮如期而至,暴动的牺牲者,正是另外一群人。 喊杀声彻底让这处幽静的峡谷陷入了混乱,妇孺无助的哭叫躲避,成年的男人们,拿起能拿起来的一切,进行着搏斗。 李破很快就闻到了浓重的血腥气。 他一动不动的注视着这一切,有人从他身旁跑过,也不再会注意到伏于草丛中的他。 暴乱在天明的时候迎来了尾声,毫无疑问,人数更多的一方取得了胜利。 这样一来,也就到了他们享受战利品的时候了。 这也是李破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对所谓的农民起义非常之厌恶的根源所在。 一群扭曲的人,带着扭曲的表情,做着扭曲的事情。 之前他们是为了生存,或者是为了所遭受的不公,而进行了一场杀戮,这在李破看来,无可厚非。 但之后,他们所做的一切,与这些就全无干系了。 他们变得贪婪而狂暴,因为有了暂时的首领,所以还算收敛,但。。。。。。分配财物,女人这样的项目,却是必不可少。 他们肆意而毫无理性的挥霍着一切,丝毫不管冬天即将到来,他们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来保证自己的生存。 当那个显眼的壮硕汉子抓着两个哭叫的女人,连打带骂的进了林子,他的帮手也心满意足的即将享受战利品的时候。 李破厌恶的皱了皱眉头,悄然离去。 **掳掠,一群疯狂的野兽,也许他们最终会冷静下来,但李破却没兴趣再在这里浪费时间。 他选择继续向东南方向行进,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身后多了一条尾巴出来。 第7章天赋 有些人,生来就有常人不具备的能力,通常来讲,这就是天赋,而很多喜欢夸大其词的人,称呼他们为天才。 这一天,李破在吕梁山余脉的山林之中,见到一个好像天生就拥有着野兽般本能的人。 李破靠在一棵树后,静静的看着不远处,若隐若现的身影。 那是一个孩子,从山谷离开,这个孩子就一直若即若离的跟在他的身后。 一天一夜过去,这个小小的尾巴,依然健在。 这个时候,李破便明白,身后的尾巴,在追踪上,定然有着相当的造诣。 于是,他选择转身。。。。。。。 不过,让他吃惊的是,跟踪而来的,只是个还未长成的孩子。 当然,这样看上去应该在十岁出头的孩子,不论男女,在当世已然到了可以谈及婚嫁的年龄。 而在这个上面的认识,李破还不如何深刻,在他眼中,跌跌撞撞行走在丛林之中,已经被山间的寒冷和艰难的道路,折磨的筋疲力尽的小小身影,就是个孩子。 跟了一段儿,李破便也清楚,他没有任何丛林生存的经验,但却拥有着足以让他艳羡的天赋,对危险的敏锐预知,也可以说是直觉。 这也保证了他,能在危险到来之前,总能平安无事的躲开那些急于寻找食物,以备过冬的野兽。 而且,很快,这个在李破眼中,已然如同妖孽的孩子又给了他一个惊喜。 随着他的足迹,这孩子竟然转了一圈人,然后开始疑惑的打量曾经走过的地方。。。。。。 在确定了,这孩子不可能和他一样,是经过专门的训练,才做到了这些在平常人看来,非常之神奇的事情之后,当晚,李破点起了篝火。 并不出乎他的意料,孩子很快找了过来。 食物的香味和火光的温暖,对于一个担惊受怕,饱受饥饿寒冷折磨的孩子来说,是无法阻挡的诱惑。 当他连滚带爬的钻出草丛,来到篝火旁边的时候,终于意识到,这里还有主人的存在。 他自然没有之前突厥少女那样的威势,逡巡良久,才小心翼翼的看了看李破,尽量蜷缩着身子,坐在篝火旁边。 火光摇曳,一片沉默,只有林间的虫鸣以及渐起的北风伴随着他们。 两个人,一样的肮脏如同乞丐,一样的疲惫困倦,年纪也都不大,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也同样都是山林的宠儿,他们在这山林篝火旁边,汲取着温暖,盯着火上的食物,喉咙不时吞咽着口水。 火光照在他们的脸上,身上,让他们感到温暖之余,好像在他们中间,产生了隐隐的牵连,甚至可以说是默契。 李破好像根本不知道,身边多了一个人,不时翻烤着食物,他的手边好像也总能变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被他洒在烤肉之上。 这一回,食物极其丰盛。 他在不远处的溪流中,弄回了几条肥鱼,这还不算,他就像一个好客的主人,想要尽善尽美的款待自己的客人。 所以,他逮了一只兔子,挖了两个鼠窝,这些东西,都在他神奇的拨弄下,发出了诱人的香气。 他终于判断出,火候差不多了,只是在他眼里,美中不足的是,篝火这东西,到底不比灶台,很难制作出真正的美味。 从架子上,顺手拿下一串,往旁边一递。 旁边的不速之客早已等的急了,不过还是忍住焦急,跪在地上,磕了个响头,才接过食物,不管不顾的大嚼起来,虽是被烫的呲牙咧嘴,却在一瞬间的功夫,就将肉串啃的干干净净。 不多时,一大一小就已将食物消灭一空。 李破满足的打了个饱嗝,这些天来,终于吃上了一顿安生饭,最让他安心的是,晚间的狼嚎声,终于也听不见了,这只能说明,他已经走出了狼群狩猎的猎场。 扭过头瞧了瞧,李破不由一笑。 旁边那位肚皮朝天,不知什么时候已是进入了梦乡。 他们什么话都没说,却又好像说了很多。 这孩子无疑有着一些教养,但也看不出什么大富大贵的痕迹,最让李破满意的地方在于,话不多。 李破自己就不是个多话的人,所以,他从来也不喜多话之人。 李破熄灭了篝火,又在余烬上面铺上了一层土,揪起孩子,扔在上面。 这孩子吃了不少苦头,一顿饱餐过后,差不多相当于昏死了过去,这么折腾,也不过让他嘟囔了几声,一点醒转的迹象也没有。 信任这个东西很难用言语说的明白,偏偏在这山林当中,两个陌生人,就此建立了初步的信任。 连李破自己,都没有太过突兀的感觉。 李破靠着一棵树坐下,将短刀横在膝上,慢慢的,呼吸变得悠长,进入了似睡非睡的状态。 这是一种特殊的技能,靠着这样的本事,一个人能在冰天雪地之中,不靠任何外物,保证自己的体温,坚持一段很长的时间。 类似于冬眠,却又非常之警觉。 。。。。。。。。。。。。。。。。。。。。。。。。。。 “翻过这道山梁,就能看见村子了。” 一大一小行走在山间小道上,既然有了道路,也就算进入了人烟之地,李破觉得,自己运气不错,总归在大雪来临之前,走出了山林。 跟在他身边的孩子姓庆,春天出生,所以叫庆春。 他出生在虎头山下的一个村落,之前山上那些流民,就是这个村落的所有住户。 村子不算小,本有着二十余户人家,近百人丁。 但到了大业六年,却只剩下了五十余口。 这样的村子大举迁移,不但是因为官府为政太苛,民役促急的缘故,而且,还因为村中两家富户,得罪了税官儿。 这可不是得罪人那么简单,地方宗族势力的代表,就是这些税官儿们。 他们想要以劳役为胁,从村人手中,取得虎头山山林的一应地契。 村人自然不能答应。 尤其是,大业六年年末,竟然还要加税,据说,明年的劳役和田税等都要翻倍。 村民们自然不知道,这是因为大隋即将征伐辽东高丽的缘故,从大业六年起,不但是他们这些草民百姓,就算是大江南北,黄河两岸的大族门阀,也要被加征赋税。 像马邑这样的边塞之地,还算轻的,像河北,山东等地,赋税劳役之重,已然超过了地方承受能力。 这是强盛的大隋的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从隋文帝末年,到大业初年,所有积累起来的矛盾,也即将彻底爆发出来。。。。。。。 第8章风雪 庆春的父亲,修驰道的时候一去不回,母亲改嫁,叔叔家养了他半年,也是无以为继。 说起来,庆春的叔父和婶娘也算仁至义尽了。 因为在大隋的均田令下,父亲亡故,母亲改嫁的情形,已经算是家无丁口,家中所有之田产,便会自动没入官府,进行再一次的分配。 庆春若想承之,就得等上两年成丁之后,向官府报备才行。 当然,到时发回之田产,肯定也不会是原来的了。 而大业年间,随着户籍制度的渐渐崩坏,依赖于地方官吏清廉与否的均田制的弊端,也渐渐显现了出来。 拿庆春所在的村落为例,人口骤减之下,官府却不能及时削籍,只能是亲戚继承,但人丁却又不足,税赋不减之下,随着田产增多,后果只能是压力越来越大,不堪重负之下,很多农户就此破产,富户趁机勾结官府,进行侵占。 于是,很多人家就此沦为奴户,甚或是流民。 而庆春的叔父一家,也不得不将庆春卖于村中富户为奴,可以说,这孩子自小就没少吃了苦。 而到了大业六年秋,村人抗税,失手杀了税官儿,举村迁移入山。 村中富户不仁,终是在入山不久,遭了报应。 庆春侥幸逃了出来,正巧看到李破离去,走投无路之下,便也跟了上来。 李破问他,他也是穷苦人家出身,和村民定有干系,为何不跟那些村民在一起? 庆春答,领头的那些不是好人,都死了才好。。。。。。。 虽说他语焉不详,理由也很牵强,但李破还是听懂了。 这乱糟糟的年头,出头露脸的所谓草莽豪杰,可都不是什么好人。 而一个孩子宁肯随着一个不知名姓来历的陌生人穿越丛林,却不愿留在村人中间,这中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心酸苦楚,李破到也能体会一二。 李破没有再细问什么,山外的情形并不算好,但也并不如他想象的那么坏。 大家吃饱饭挺不容易,但也谈不上是乱世。 这对于他来说,可以说是好坏参半。 好处是,出去之后,好像不用跟人兵戈相见,找个营生做做,让自己吃饱穿暖应该不会太难。 坏处是,他还得绞尽脑汁,弄个身份出来。 而且,现在身边还多了个人,按照这孩子自己的话说,就是身在奴籍。 奴隶,无论是在北方草原,还是在南方的大隋,如今都是一个很常见的名词。 区别之处,可能只在于在北方草原上的奴隶,与牛羊无异,而在大隋,却已有了一定的生存权利和有限度的自由。 不过,此时此刻,李破无心去理会什么文明和野蛮的分野,他只知道,带着一个别人家的奴仆,现在还成了流民的家伙,会给之后的旅程增加很多的麻烦。 但他最终还是决定带着这个孩子走出山林,至于理由嘛,在李破这里其实只有一句话,他看着这个孩子还算顺眼而已。 一大一小爬上山梁,李破向下望去,一个不小的村落隐隐出现在视线之内。 临山而建,草木依稀,不远处,一条溪流蜿蜒而过。 一个不错的地方。。。。。。。 “老师,那就是俺们。。。。。村子。。。。。。。” 跟了李破不久,称呼上已经换成了这个让李破觉得很是别扭的名词,曾几何时,他李破也为人师表了? 而庆春则对自己能想到这个称呼很是满意,这也是他能想到的除了爹娘之外,最能表达他心意的称呼了。 此时看着下面隐隐约约的村落,庆春疑惑的挠了挠头,肯定句到了最后也成了疑问句。 虽说离着还远,但还是能看的清楚,村子一片残破,很像是刚遭了天火的样子。 毫无疑问,这就是村民杀死税官招致的结果了,没什么好奇怪的地方。 只是李破不知道,既然毁了村子,为何没有进山追缴逃人? 按照庆春的说法,顺着村外那条溪流一直走,就会去到马邑城,也就是马邑郡的郡城。 紧挨着马邑郡的便是雁门郡,以前都属于代州治下,但大业年间,朝廷废州治,地方皆以郡县分之 也就是说,从三级行政机构,变成了郡县两级。 对此,李破有着一定的了解,毕竟,几个老军都有着隋军军籍,他们都是文帝末年从军,对文帝末年到大业年间的变革,虽说一知半解,但大事上却也能晓得一二。 但这样的粗放的了解,并不足以让李破之后的行程更加顺利。 静静的看着山下的村落良久,李破才道:“出去之后,你我兄弟相称,谁要问起,就说咱们是到这边儿来寻亲的。” “嗯。”庆春闷声应了,接着便紧了紧抱在怀里的短刀,“老师何时教俺用刀?” 李破瞅着山下的村子,心不在焉的道:“用刀?你想做什么?” “学好了本事。。。。。再有人打俺,俺就杀了他。” “你才多大,就满嘴打打杀杀的?” “俺不小了。。。。。等有了本事,就去打猎,可以养活老师。” “嗯,这说的还算像话,但你不是说,林子里的猎物不能随便打吗?” “有本事的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俺打了,也没人敢说。” 。。。。。。。。。。。。。。。 一大一小夹杂不清的说着话,当熟悉起来,李破就知道了,这孩子不是不多话,而是没有话题罢了。 而北地民风之彪悍也从他的一言一行中,逐渐表现了出来。 这也让他多少有点后悔,在山林中捡了这么个孩子出来,让自家耳根不得清净。 所谓望山跑死马,一路来到山脚,天色也渐渐昏暗了下来。 两人摸黑进了村子,村子确实遭了一把大火,到处都是残垣断壁,烟熏火燎的味道还很重。 李破清楚的很,这不是什么久留之地。 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人过来瞧瞧。 本来李破想着到这村中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得用的东西,然后便离开此处另寻落脚之地。 但世事难料,两人到底在这废弃的村中呆了下来。 因为冬天第一场大雪,终于到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庆春年小体弱,在丛林中折腾了几日,担惊受怕,加上来回奔波,到了这一日晚间,就发起了高烧。 北风呼啸,大雪纷飞,北地的冬天终于露出了狰狞的面目。 雪下了多半天,气温骤降。 第9章幸福 清晨,李破缓缓睁开眼睛。 身上暖洋洋的,让他有点懒的动弹。 但渐渐开始入侵的寒意,还是让他很快清醒了过来,利落的爬起身。 看了看躺在他身边,裹的和个粽子一样,却依旧在瑟瑟发抖的庆春,不由苦笑。 发烧,在他看来不是什么大毛病。 但在这样一个年头,却真的能轻松要了一条人命。 不过他也没太多的办法,只能计着两条来,保暖,饱腹。 幸亏这两天的他也没闲着,又进山了两次,弄了些野物回来,本来是准备路上吃的,但现在嘛,却只能来解这个燃眉之急了。 炉火还没有熄灭,外面北风呼啸,天寒地冻,这个临时搭建的小窝,却还保留着人类能够生存的温度。 李破顺手又添了些柴禾,让炉火旺盛一些。 这是一间塌了半边的屋子,应该是哪家的厨房,选在这里落脚,不是因为它有多完整,只是因为这里有着厨灶。 抓起一个豁了口的陶罐儿,晃了晃,还有大半罐的水。 大雪天的好处只有一样,取水方便了不少。 将陶罐驾在炉火之上,顺手将昨天切好的肉块扔进去,加上些作料,煲出一罐差强人意的肉汤还是轻而易举的。 准备好了早饭,李破裹紧了身上破烂的皮袍子,轻轻推开破烂的门扉,一低头,便钻了出去。 迎接他的则是扑面而来的雪渣子和呼啸的北风。 李破打了个寒战,站直身子,许久,才吐出一口白气。 满眼都是刺目的白,太阳挂在天上,却感受不到一点的温度。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北方的严寒,主宰了天地间的一切。 李破没再去村子中的废墟中转悠,村民走的时候就算很仓促,留下了一些东西,但后面的人到了这里,将这里打扫的却分外干净。 除了留下一地的残垣断瓦,什么都没剩下。 不过,对于李破而言,想在这里生存下去,到也不算什么。 李破径直去了河边,一夜之间,河上的冰层已经冻的很厚实,李破走上河面,使劲的跺了几脚,并没有听见什么奇怪的声音,望着不算宽阔,却也绝对谈不上狭窄的河道,满意的咧嘴笑了笑。 这才回到河边儿,搬起早已准备好的石头,来到河心处,举起颇为沉重的石头,一下一下的砸起了冰层。 不一会儿,他便在河面上,凿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窟窿。 接下来便是等待,李破也没闲着,回到河岸上,伸拳踢脚,直到筋骨舒展,薄汗微出,才重新走上冰面。 这个时候,凿开的冰窟窿附近,已经躺了几条冻硬了的河鱼。 李破咂了砸嘴吧,显然对这个时节,河中纯天然,无污染,而又丰富的淡水资源很是满意。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咱这是不是也能入画了?李破一边自得其乐的想着,一边利落的收起渔获,又将石块搬回岸边,这才顶着寒风,回到了村落当中。 实际上,靠着这条河,以李破求生的本事,也就不愁饮水和食物了,唯一缺的,就是食盐了,如果不是寒冬,也可以用一些富含盐分的植物或者虫子来代替,但现在却不成,万物萧条之间,这个上面,李破也无法可想。 只能时常的嚼一些从北边带回来的腌制的肉干儿,不过这显然不是长远之计。 而对食物的挑剔,也让李破渐渐感到难以忍受了。 回到落脚的地方,李破抖落一身冰雪,炉火未熄,温度不低,又瞧了瞧庆春,这孩子缩成一团,还在昏昏沉沉的睡梦之中。 李破知道,若是过上一两日,高热还不曾退去,那么,鬼门关内,怕是又要添上一缕幽魂了。 往火中添了点柴,罐中的肉汤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往陶罐里看了看,李破遗憾的想,这汤到底煲的有点老了。 将陶罐放于一边晾着,随即将几条东鱼扔在火炉旁边,不多时便化了开来。 李破手持短刀,麻利的剖腹去鳞,将几条鱼穿成两串,放于炉火之上,不时的撒上些味料,这才是他的餐食。 等陶罐中的肉汤温了,李破这才扶起庆春,把陶罐中的肉汤一点点的喂给他。 别看病的已是七晕八素,但这孩子的食量可一点都不小,半梦半醒间,一罐肉汤就都进了他的肚囊。 直到肉汤尽了,李破才将孩子放下。 之前那般忙活,也没觉出什么,这会儿李破却是出了一身的大汗,心中直骂,这伺候人的活计,真不是人干的。 这又当爹又当妈的日子,怎么就落在他李破头上了呢? 坐到炉火旁边,李破恶狠狠的咬着烤鱼,一边哀叹着世事奇妙,一边则在琢磨着之后的行程。 这才是初冬时节,道路艰难了些,却还能忍受,若等上一些时日,别说远行了,可能去到河边,都要费上一番功夫。 好在,天气越冷,这里应该越是清净才对。。。。。。。 “不要扔下小春,小春什么活儿都能干。。。。。。” 。。。。。。。。。。。。 睡梦中的孩子在不停嘟囔着什么,身子也开始翻来覆去。 李破抓了抓脑袋,还是挪动身子,坐到了孩子身边,孩子神奇的蜷在他的腿边儿,好像找到了依靠般,重又安稳了下来。 一种莫名的幸福感觉,在李破心间荡漾开来,低头看了看和自己一般,肮脏有如乞儿的孩子,李破脸上的线条瞬间变得柔和了许多。 “若能活下来。。。。。。希望咱们两个能善始善终才好。。。。。。” 无疑,这孩子的生命力是非常之强韧的。 到了这一日晚间,高烧退去,庆春整个清醒了过来,如果再过上一天,还能保持这样的体温,这条命也就算捡回来了。 (呵呵,出去玩的很开心,又去了呼和浩特一趟,书友们等的不耐烦了吧?所以,阿草把年会推了,以保证更新,对了,书评区需要管理员,老书友可以申请一下,阿草也打算建个交流群,但没那个时间太过关注,所以也想麻烦谁建一下,有意的,可以在书评区联系阿草,要求是不是太多了?呵呵。) 第10章行人 寒风稍止,蓝天之上,太阳挂的老高,这是冬日里一个不错的天气。 荒废的村落当中,一大一小钻出破屋,稍稍整理一番,便在茫茫白雪中,启程南去了。 走了老远,庆春还不时回头瞧着村落。 紧紧跟着满头前行的李破,好半晌,庆春才讷讷道:“大。。。。。。大哥,咱们什么时候。。。。。能再回来看看?” 所谓故土难离,虽只小小少年,对故乡的眷恋之情却已是溢于言表。 “舍不得了?” “嗯。。。。。。有点。。。。。” “这里有你家祖坟?” “没有,俺家还没埋下什么人。” “有宗祠在?” “村里就俺一家姓庆,不成宗。。。。” “那有什么舍不得的?” 孩子紧紧抱着怀中短刀,努力的跟在哥哥身后,脑子有点懵,有点捋不清祖坟,宗祠跟舍得舍不得到底是个什么关系了。 实际上,他不知道的是,口里全是疑问句的这位,也只是照本宣科而已,对于祖坟,宗祠之类的东西,心里也没什么准确的概念。 只不过在塞外寨子中呆了几年,耳闻目染之下,积攒下了那么一点符合这个时代的价值观罢了。 而前路茫茫,别说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庆春,就算是李破,其实也没多少对未来的规划,打着的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的算盘。 村落的影子渐渐隐没,孩子对故土的留恋很快就淹没在艰难的行程以及寒冷的天气当中,再也无法顾及了。 一大一小两个人影,在四野茫茫的大地上,沿着河岸蹒跚行进。 这一走,就是三日,别说村落,便是一个人影,都没碰到过。 直到第四天午时左右,前方才隐约瞧见一个黑乎乎的影子。 马邑城,终于到了。 此时,北风肆虐,天气比之前又冷了几分。 李破抹了一把脸上的霜花,因为一直行走的缘故,身上还好些,有点热乎气,但手脚嘛,却早已冻的没了感觉。 这一路走的,让他无比怀念塞外那处残破的营寨,那里的冬天虽然更冷,但总归还有个温暖的小窝。 但自从南下进入大隋疆界,却是成了居无定所的流浪汉了,这样的反差,让他对传说中富强的大隋的期待值,又降低了不少。 伏在他背上的庆春,欢呼了一声。 但声音在寒风吹袭当中,比猫叫的声音大不了多少,自从第三天开始,任凭这孩子再是倔强,也只能呆在李破的背上了。 真是个幸运的家伙。 可不是嘛,这孩子若是留在山里,之后一定是九死一生,跟着他出了山,又大病了一场,幸运的逃过了病魔。 如今一路行来,若是行程多上哪怕一天半天,这孩子也扛不住,但幸运的是到达了终点。 这不是幸运,什么才是幸运呢? 望着远方的城池,李破觉得,这孩子自从跟了自己,果然是好运连连,沾光不少。 庆春挣扎着要下来,李破哆哆嗦嗦的反手紧了紧胳膊,示意他老实些,这才加快的步伐,向城池方向行去。 渐渐行的近了。 城墙,城门,护城壕沟,垛口,箭楼等等,瞧的越来越是清晰。 很快,李破就有了一个大致的认知,在这样一座战争堡垒中生活,会比在外面村落中求生求存容易的多,也安全的多。 于是,他对自己不顾风寒,执意南下马邑的决定,感觉非常之英明。 他已经开始想象,在这样一座城池当中,弄上一个落脚的屋子,再煲上一锅牛肉。。。。。顿时,口舌生津,连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不过,意y虽然美好,却还要他付出很多的努力。 比如说,该如何进城。。。。。。。。。 进城的危险可不小,没有户籍,没有通关文牒,别说煲上一锅牛肉了,被别人把你煲了汤也不是不可能的。 不过,只要不是想着要落草为寇,能光明正大的活着,进不进城,干系其实就不算太大了。 来到城池近处,李破停下了脚步,被疲倦,寒冷折磨的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彩的眸子,渐渐变得锐利了起来。 城门不小,四敞大开。 黑洞洞的城门甬道,在北方涌过的时候,发出呜呜的怪响。 从外面,甚至能看到城中的大街。 李破又仰着头看了看,城头飘扬着一杆大旗,上面一个斗大的隋字,标示着这座城池的归属。 但让李破踌躇不前的是,至今也没看到一个鬼影子。 没有想象中守城的兵卒,除了北风呼啸的声音之外,更无一点的人声,一片的死寂,让这座城池怎么瞅都有着一种诡异的感觉。 他娘的,这是给老子摆的空城计怎的? 和想象中反差有点大,让李破浑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都泛起了警觉。 不过,很快,李破就松了一口气,眼前的,并非一座鬼城。 因为几个人结伴,迤逦从城门洞中行了出来。 他们裹着厚厚的羊皮袄,肮脏破烂处,只比李破两个好上少许,头脸都遮盖的严严实实,腰间都挎着刀,挂着弓箭,肩背上,也都套着麻绳,在李破看来,这种装束不民不军的,有点怪异。 丝毫也没有想象中身为中原帝国子民的特征,反而很像草原上那些部民。 几个人默默都不远处走过,有人瞥了李破两人一眼,也没多在意,更无人过来打问。 看着这些人的背影,李破颇为狐疑。 “大哥,他们都是樵夫。。。。。。。” 樵夫?那斧头砍柴为生的樵夫?带着刀挂着弓箭的樵夫?这是一个很破坏世界观的说法好伐? 在庆春断断续续的解释当中,李破很快就明白了,所谓樵夫,可能还有着其他的身份。 比如说府兵军户,比如说猎户,闲暇时,还可能充当一下“刀客”,劫个道什么的,彪悍的民风,不需要太多解释。 这本就是个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俱在腰的年头。 第11章神探 “记住,你是咱兄弟,姓李,叫李春,咱们是来干什么的?” “俺晓得。。。。。。大哥,咱们是来寻亲的。” “寻的是哪个?” “俺阿伯。。。。。。叫。。。。。。李承顺。” “阿伯做的什么营生?” “阿草在守寨子,是寨子里的伍长。” “咱们祖籍在哪?” “关西扶风。。。。。。和门县。” “记性还不错,之后不管谁来问,都这么说,世上再没庆春这个人了,晓得吗?” “嗯。” “还有,进去碰到了人,不要说话,你口音不对。” “大哥。。。。。。。要不,咱们还是不要进去了。。。。。。” 李破自然不会让一个孩子的畏难情绪所左右,大力拍了拍庆春的屁股,让他老实些,随即一步步的走进了城门甬道。 甬道很长,说明城墙很厚,当然,这也是因为登上城墙的梯道一般都在甬道内侧,这自然也加大了甬道的长度。 甬道里很冷,常年不见天日,自然而然便有阴森之气,还有着一股怪味儿,任何关城都不会例外。 李破第一次见识这些东西,颇为好奇,只是呼啸而过的北风驱使他,不断的加快了入城的脚步。 很快,重见天日,不等李破四处打量,面前已经拦了两人。 李破也没意外,就说嘛,这么一座大城,又应该是北方重要的军事要塞,怎么可能任人进出,没有一点防备? 用余光扫扫,城墙内侧,建着几个门房,人应该就是从那里出来的才对。 面前的两位,自然不会是什么樵夫了,而是正经的守卫城门的大隋官兵。 略略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两位身形有点臃肿,不是因为胖,而是因为穿的很多。 当面是一个黑大个,抱着肩膀缩着脑袋,满脸的不耐烦,甚至有点愤怒,也好理解,任谁这大冷天的守在这里,还要时不时的冒头出来挨冻,谁都会不乐意。 问话的是旁边这位,留着山羊胡,年岁可也不小了,抱着个本子,被北风吹的哗啦啦作响,人也在风中摇摇欲坠,缩成个鹌鹑样,挨在黑大个旁边,活像一头狗熊拎了只猴子出来。。。。。。 看上去有些滑稽,但这位的问话在李破听来却一点都不滑稽。 “从哪儿来的?入城做什么?有路引文书没有?” 一边问着话,一边上下打量着李破,很快,语调就产生了变化。 李破用屁股想都知道,不会是所有入城之人都要经过这么一番打问。 生面孔,破衣烂衫,他们的身份估计在这人心里,已然有了认定。 李破立马躬着身子,已经被冻的僵硬个脸上,也努力泛起憨厚的笑容。 “小人兄弟两个是来马邑寻亲的,请您老行个方便,放小人到衙门处打问打问。。。。。。。” 还没等他说完,黑大个一把按住了同伴的肩膀,那位山羊胡立即矮了一下,龇牙咧嘴的,还不敢抱怨。 估计心里也在抱怨,跟这个粗坯为伍,真真是倒了大霉。 实际上,他的职责和黑大个完全不同,除了验看行人来历外,还有着收税的职责,属于郡丞府辖下小吏。 而黑大个,身上则带着军职,他才是正经的守城兵卒。 不过这大冷天的守在此处,黑大个明显厮混的也不怎么样,和山羊胡一样,都属落魄之人,都靠着这城门,勉强捞上几个铜钱过活罢了。 这还是在大业年间,若是换做文帝在位时,他们连捞几个铜子儿的胆量都不会有。 黑大个按了按腰刀,皱着眉头就问,“关西人?” 李破暗喜,老李果然没吹牛,只要在外间一露关西口音,就算没人搭理,也不会有人敢于冒犯。 据说,这是东魏宇文泰主政年间传下来的宝贵财富,至于为什么,几个老军都道,关西豪杰辈出,现在天下间的大人物们,当以关西群雄为首。 自然而然的,旁人便要多敬关西人几分。 之前李破没见过多少外人,草原上那些家伙,也不会管你是不是关西人。 如今到了隋地,终于有了验证这些话真实与否的机会了。 而所谓关西,指的是其实差不多就是先秦故地。 八百里秦川,直到如今,依旧是天下威权所在,正经的政治文化中心,如今天下间没有有什么地方,能和那里相提并论。 “小人李破,祖籍关西扶风,阿伯离乡从军,家书断绝了很久,只是说在代州镇守边塞,小人兄弟两个便寻了过来,不知两位能不能。。。。。。。” 本来渐显倨傲的山羊胡立马缩了缩脑袋。 扶风啊,虽然远在万里之外,但扶风正经可是个出豪杰的地方,而且,李氏在关西可是大姓。。。。。。。 比如现如今的郡太爷,就是关西人,也是姓李的。 再加上,天下人都知道,关西诸阀联络有亲,谁知道这两个形如乞丐的小家伙儿,能不能跟太爷攀上亲? 想到这里,这位立马打起了退堂鼓,转着眼珠琢磨,是不是跟这两位套套近乎,即便不行,也能行个方便,留点日后相见的颜面。。。。。。 但黑大个可不管这些,嘿嘿一笑,“北边儿来的吧?” “莫要骗俺,洗干净了,你这两颊之上,定是红的,拔光了衣物,大腿内里,也定有茧子,你这手上,常年握刀的痕迹,也逃不过某家的眼睛。” “也杀人见过血吧?杀的什么人?你背上这娃子到是看不出什么,不定就是你路上捡来的。。。。。。” 这黑大个别看人高马大,却生就了一双利眼,几句话就把李破两人的来历猜了个七七八八。 李破万万没想到,初一入城,竟然碰上了个“神探”。。。。。。。 (北雄的qq群已经建了,有意的,请加527423586,再有,因为口音之类的无法考证,所以就不刻意去模仿什么秦腔和晋腔之类了,大家知道就成,呵呵。 最后,阿草求下收藏和推荐,老书友如果可能的话,帮忙宣传一下,阿草感激不尽。) 第12章浮屠 虽被人道破行藏,李破却并不惊慌。 因为他本就知道,自己身上破绽颇多。 他在塞外呆了五载,无论言行举止,还是穿着,定于隋地的人们有着不一样的地方,一路行来,他也没那个时间去细细整理,遇到精细之人,逃不过人家的眼睛。 只是没想到,一个守城门的小卒,就有着这样的观察力罢了。 他顺手放下了庆春,不对,现在应该叫李春了,这孩子脚一落地,便依在李破身边,哆嗦着身子,仰着脑袋看着黑大个,没多少畏惧,却有着羡慕。。。。。。 这让李破安心不少,这孩子在对危险的预知上,比他还要敏锐几分,如此模样,只能说明,这黑大汉子看着凶了些,其实没多少恶意。 于是继续做戏,做迷茫状的挠了挠脑袋。 “您说的,俺听不懂。。。。。。咱们扶风人,骑马带刀是常事,不然定要受人欺辱。。。。。这是俺阿弟李春,不是路上捡来的。。。。。” 黑大个瘪了瘪嘴巴,显然对这样的回答不甚满意。 但也只是如此罢了,随后,哼哼了两声,便又缩起了肩膀,扭头朝门房处吼了一嗓子。 “三娃子,赶紧给老子滚出来。” 片刻之后,门房里钻出一人,嘟嘟囔囔的显然很不情愿,挨到近前,给黑大个儿翻了个白眼。 这位身量只比黑大个矮上少许,但只要眼睛没瞎,就能看得出来,这人年纪估计不及弱冠,比李春也大不了多少,还是个孩子。 说话的腔调有些怪,一听就知道,不是晋地人氏。 “俺姓罗,排行第三,叫俺三郎,跟你这黑厮说了多少次了,莫要叫俺三娃子。” 黑大个怪笑一声,去拍他的肩膀,却被他一把拍开。 黑大个也不生气,指了指李破两个,“流民待查,阿弟受个累,带他们去那边安置,给他们说说规矩,别要他们一来,就掉了脑袋才好。” 说完,一把拉着山羊胡,调头就走了。 这虎头蛇尾的,让李破也颇为疑惑。。。。。。。。 这位姓罗的三娃子低头耷拉脑的,有点没精神,嘟囔了一句,“赶紧随俺来,等在这里吃风啊?” 不过转眼间,这位打量着李春,就来了点兴趣。 “长的这般瘦小,可别冻死了,又要让俺受苦,挖坑填埋。” 说罢,颇为得意的昂起脑袋,显然是对自家的身板甚为自得。 于是,之后很长一段日子,这个憨头憨脑,不算聪明,却绝对也谈不上笨,只能说太过爽直的大家伙,在李春嘴里都是傻三儿,傻三儿的叫着。 不提他们,那边的两位也在叨咕。 “尉迟啊。。。。。真要是北边来的,可要报上郡府才对。。。。。。” “切,报什么报,突厥崽子还用派探子过来?要真说探子,这城里一半儿的人,都是人家的耳目。” “瞧你说的。。。。。。唉,到也不算错,不过要真是从扶风过来的人,按照流民安置,可就有些不妥了,你没看错吧?” “看错了也就看错了,扶风怎么了,关西又怎么了,他娘的,老子到这儿来,本想弄个一官半职,没想到却要做看门狗,明年天气稍暖,俺就回善阳老家,老子打铁为生,都要比在这里厮混强的多。” “对了,老魏你也算识文断字,又会算个账册什么的,不如跟俺回去。。。。。。” “莫要说笑,老夫也别有去处了,家中来信,舍弟于武阳郡为官,让老夫过去参赞一二,若非这场大雪,老夫早就已经启程了。” “呵呵,就说嘛,这马邑从上到下,都半死不活的,岂是英雄久居之所?但。。。。。老哥哥,河北那边可也不是你这样的人该去的地方,俺劝你一句,还是去晋阳谋个事做吧。” “尉迟。。。。。。。你见事极明,又有一身勇力,不如随老夫东去。。。。。。” “算了,到哪里都差不离,俺这打铁的出身,到哪里都是这个命,不如归乡图个安生。” 说着话,两个人进了门房,将冬天的寒风和窃窃私语声,都关在了门外。 再说李破两人,被罗三领着,沿着城墙往西走,行了不远。 不用罗三说什么,李破心里已经是破口大骂。 眼前的一切都告诉李破,流民不管是在城外,还是城内,都没有任何权利可言,即使是生存的权力,也被剥夺了个干净。 沿着城墙,一溜的草窝棚,在寒风的吹袭中,发出哗哗的声响。 茅草在天空盘旋飞舞,一些草屋摇摇欲坠,俨然便是一副茅屋为秋(冬)风所破歌的现实版本。 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茅屋都建在城墙之下,城墙阻挡了北风。 于是,北风在远处打着转,再倒灌回来,让这里不至于那么寒冷罢了。 四处漏风的窝棚间,有衣衫褴褛的人影在晃动,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一股怪味儿,那是便溺夹杂着各种食物气息的味道。 李春只嗅了嗅,眼泪就流下来了,纯粹是被熏的。 李破胃里也有点反酸,不过,他和李春的区别在于,再凄惨的景象,他也见识过,再不堪的境遇,他也经历过,这点场面,还吓不到他。 罗三捂着鼻子,明显不愿走的太近,只是一指前方。 “去哪儿随便找个地方住着吧,太爷有令,冬日里,流民都要在此处安置,看见那边民居没有?近民居三十步,杀。” “那边就是人市,熬不住了,可以去那边卖个好价钱。” “若是没死又没卖,能活到明春,那就是造化了,郡衙会发下文书,给你们重新上籍。。。。。。。” 李破打量着这个不大不小,却如人间浮屠一般的地方,心道,一入此间,真是人不如狗,这他娘的,就是大隋的地界? (求收藏,求推荐,阿草已经建了qq群,有意的加一下吧,再次声明,需要一个老书友来当版主,可以申请一下。) 第13章未来 “三郎啊。。。。。。” 虽然嘴角被冻裂的口子一直很疼,虽然身上很冷,虽然很想骂娘,但李破还是堆起了笑脸,想跟对方套套近乎。 不想,这个强壮的令人发指的孩子很有点阶级意识,一瞪眼睛,“三郎也是你个狗东西能叫的?” 而且,这位明显是动手被动脑快的一个人,一翻脸,拳头已经扬了起来,照着李破脸上就擂了过来。 实际上,在马邑呆的久了,李破便也明白,这里知书达理的人少,大部分人都是一个德性,属于野性难驯的类型。 所谓的民风彪悍,从这个上面凸显的极为明白。 这孩子翻脸比翻书还快,可惜,李破也非常人能比,反应之迅捷,根本不过脑子。 罗三的拳头还没挨上李破的脸,自家脸上先就一痛,随之一股大力涌来,脑袋一晕,便退了两三步。 晃了晃脑袋,罗三才明白,自己竟然挨揍了。 李破也愣了愣,收回拳头看了看,这才觉着无论是时间,地点,人物,动起手来都十分的不合适。 不过不容他多想,对面那半大小子已然暴怒。 这个朴实憨厚,看上去没多少脑筋的壮硕小子,一旦恼火起来,一根青筋便浮现在脑门之上,眼睛瞪的溜圆,隐隐泛着血红色,好像一瞬间,换了个人一般。 狰狞狂暴之处,宛若魔鬼凶兽。 怒吼一声,照着李破就扑了上来。 李破只有余暇道了一声,“有话好好说。。。。。。” 之后便只能一摆手,将吓呆了的李春推了个跟头,照着对方来势。。。。。。。。 抓胳膊,扭身,弯腰,提臀,用力。。。。。。。 一套动作做下来,行云流水,熟练的好像喝水吃饭一样。 然后。。。。。。。咚的一声大响。 将人已经是在空中抡了一圈,重重甩在地上。 这一下,手下的真的很重。 即便是罗三这样的体魄,也被摔的吭哧一声,翻起了白眼儿。 顺便证明了,千年之后的徒手搏击技巧,并非浪得虚名。 呀,李破甩了甩手,这纯属下意识的反应,只能说罗三太过倒霉,像李破这样的人,面对越是凶狠的人物,下手也就越重,完全是本能的反应,根本不由李破自己做主。 看着在地上倒气儿的罗三,李破眨巴了一下眼睛,抽动了一下嘴角,随即便是心中大乐,但脸上还是装出诚惶诚恐的模样,蹲下身子。 一边将人往起扶,一边叨咕,“我就说嘛,有话好好说,你说你冲的这么凶,看看,摔倒了吧?” 罗三咬牙切齿,自他那粗暴的父亲亡故之后,再没什么人能让他吃这般皮肉之苦了。 吭吭唧唧的爬起来,一把揪住李破的领子,就想跟对方继续厮打。 不想,喉头一疼,所有的气息,都憋在了喉咙里,顿时疼的低头弯腰。 于是,脖子上又多了一圈铁箍,勒的他脸红脖子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 标准的一个“断头台”。(格斗技术中的一种) 接二连三的打击,让他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遇到了。。。。。。。奇人,就像当初来到他们村子,教他习武的道士一样。 “好了。。。。。好了。。。。。。有话。。。。。。有话。。。。。。好好说,莫要打了。。。。。。” 铁箍一松,罗三一屁股坐倒在地上,之前他最厌恶的寒风,如今进了嘴巴之后,也变得极为可爱了起来。 捂着喉咙一阵猛咳。 李破则拉过眉开眼笑的李春,一下将其背在背上,心想,这地方看样子是不能呆了。 他现在能想到的就是,一脚踢晕了这个不知所谓的家伙,然后立即出城,好过留在这里,让人来个瓮中捉鳖。 “这位。。。。。这位哥哥怎么称呼?拳脚。。。。。。拳脚耍的真好。。。。。” 神奇的转折。。。。。。。。 李破很快知道,这个熊孩子叫罗士信,山东人氏,很耳熟的名字,之前没见过面,名字却如此耳熟,对于李破而言,只能意味着一件事,这熊孩子日后必定是隋末群雄中的一员。。。。。。。。 匮乏的历史知识,是李破的致命伤,这个不需赘述。 李破也从没在乎过,就像现在,就算和罗三不打不相识,他还得住草窝棚,毛用没有。 只不过是能住在靠南边缘处的位置,虽然冷了些,但气味儿上要好上许多。 据罗三说,之前这间草屋的主人,前两日刚被他亲手埋了。 听了这个,李破实在是无言以对。。。。。。。 虽说是初相识,罗三却一点都不见外,告诉李破,别去人市那边转悠,过上几日,等他轮值结束,他就去寻郡府中的一位哥哥,看能不能给李破在郡府中弄个事做做。 这也证明了,罗三这人确实没多少心眼儿,看着顺眼的人,帮起来那叫个不遗余力,但却考虑的并不周全。 跟李破呆了一阵儿,连自家和哥哥们贩私盐,在山东受了官府通缉,不得已才逃出来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这让李破非常之惭愧。 看人家这心交的,他却还藏藏掩掩,实在谈不上豪杰行径。 罗三调头走了,说过几日发下饷钱,再来寻李破喝酒吃肉。 这就是李破进了马邑城,相交的第一个人。 李破也没多想,看着四处漏风的草屋,不由哀叹,未来真的是一片黑暗啊。 罗三说的什么进郡丞府,他是一点都没当真,这孩子要有那样的本事,也不会现在还在守城门了。 如今,比较现实的问题是,怎么熬过这个该死的冬天。 板着指头数了数,先要弄些取暖之物,然后就要修一修这间草屋,不然的话早晚要冻死在这里。 吃饭的事儿,到不着急,不说身上还有些肉干,据罗三说,每日两次,这里都会有施粥的过来,吃不饱,也绝对饿不死。 熬到明年开春,就能上了马邑户籍,不过是最低的一种,俗称贱民,没有田地分下来,正经营生也不用想做了,这是府兵的备选,民役的补充,比奴户只高上那么一丁点。 换句话说,送死的角色,连大隋公民都沾不上边儿,所以在李破看来,这个户籍上不上都没多大的分别。 第14章好汉 这处流民聚居的营地,设立不久。 因为从大业五年开始,流民渐多,治所在雁门的代州总管府随即下令,对流民善加安置。 从总管府传下的谕令的措辞中可以看的出来,还是很有些人情味的。 为防祸乱,病疫等事,责令马邑郡善加安置流民,可视情形开郡仓放粮,以拯百姓于冻殍云云。 于是,马邑城四城在大业六年这个冬天,就都设置了流民营地,各辖下郡地,也都按此办理。 不过,再有人情味的官面文章也是官面文章,无论古今还是将来,这样的文章做起来,都逃不过敷衍了事的结局。 像如今,端坐于郡丞府高堂之上的李靖李郡君,就不会将代州总管府的谕令当一回事来做。 自汉王杨谅谋逆事之后上任的马邑郡丞大人十分的明白,如今的流民多起于雁门,因为大业四年,雁门流民作乱,匪患渐多。 延及马邑,这才有了这道上令。 为的嘛,可不是流民的微贱之躯,而是要马邑跟着雁门那边一起分摊一下罪责而已。 所谓的代州总管府,现在说的算的可不是什么代州总管大人,而是雁门太守。 就像马邑这里,名义上,应该还有马邑郡太守一职,位在郡丞之上,但因为马邑有他李靖,所以太守一职空悬至今。 如此一来,马邑郡治下的流民营地的状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个冬天,对于马邑百姓来说,和往年的冬天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对于流民营地中的人们而言,却觉得这个冬天是那么的难熬。 李破和李春两个就有着这样的感觉。 天气越来越是严寒,第二场冬雪如期而至,让身强体健的李破都有些受不住了,就更别提大病初愈,又走了那么远路程的李春了。 雪后,李春便只能躲在草棚中的角落里发抖,连出去走走都不敢了。 为了自己两人的性命,李破却不能老是躲在茅草棚中。 他先是守在城门旁边,将两个进城贩卖柴禾的樵夫揍的鼻青脸肿,抢了人家一半木柴。 因为有罗三在,两个挨了揍的樵夫没敢做什么,哼哼唧唧的背着剩下一半的木柴,进了城,下次进城的时候,两个人便不敢再单独来了,而是有了五六个同伴。 说起来,大冷天的还要进城贩卖柴禾的人家,也都是些苦命之人。 但李破哪儿顾得上这些,自家性命堪忧,抢劫都是轻的,若非这里是马邑城,杀人夺财的心思他都有了。 于是,两三日间,他便抢了六七个个樵夫,弄了一大堆柴禾之外,还给自己和李春各弄了两件衣物。 不过,还没等他的恶名传开,便有不长眼的家伙凑了上来。 说起来,这也就是严冬时节,不然的话,这些事做下来,流民营地中的人们也不会一无所觉,一些人很快便会知道,这个新来的家伙不能轻易招惹。 但话说回来了,冬天里,流民营地中的人,都恨不能躲进地底下,竟是没一个人知道新来的小子已经开始在城门口处当起了街匪路霸。 连城门口的小卒都被这位给带坏了,当起了帮凶不说,上去亲自动手那也是早晚的事情了。 但李破还是知道,这种事不能常做。 入城贩卖柴禾的家伙,尤其是北城这里,都是马邑北城左近的村民。 挨上一顿胖揍,丢点柴禾什么的,对于民风彪悍至此的北地人们而言,不算大事儿。 但你若是接二连三的寻衅,吃亏一多,没准哪天,就会有人带刀过来,跟你拼命了。 所以,几天下来,柴禾堆了半边草屋,李破就停了手,琢磨着接下来该干些什么,才能让自己两人过的更好些。 这一天,他没一大早就去城门口候着,加上这几天也冻的不轻,手上脚上都裂开了不少口子,所以,这天他一直呆在垒起来的火灶旁边,睡的天昏地暗。 李春则一直窝在他身边,眼眶红红的。 这孩子现在已经有点明白,自己拖累了大哥,看着大哥一天比一天憔悴,便也一直处于自怨自艾当中。 到了午时,见李破还未醒转,李春便捡起瓦罐,出了茅屋,去南边的粥蓬打粥。 不过,没等他走多远,便碰上了两位拦路的“好汉”。。。。。。。。 一高一矮,一个跛了一条腿的矮壮汉子,一个脸上有疤的瘦高个。 两人都穿着看不出颜色的破皮袄,脸上黑黝黝的,也不知多长时间没洗脸了,和其他流民并无二致。 只是跛子腰间别着一把带鞘短刀。 这两位看见李春,眼睛顿时一亮,都没点犹豫,上来就拦住了李春的去路。 就像饿狼看见了羊羔般,都没说什么话,只绕着圈的打量李春。 他们眼中透露着无穷的恶意的目光,让李春浑身发麻。 若是没有李破的嘱咐,李春还能逞强一下,但李破嘱咐在先,李春犹豫了一下,调头便跑。 两个家伙也没追,只是恶形恶状的笑了起来。 看着奔跑的小家伙,两个人都很满意,营地中已经有很多日子没见到这么欢实的小家伙了。 而在他们看来,能跑的这么快,四肢健全,又在十岁左右的娃子,那就是跑着的一堆铜子。。。。。。。。 “走,去那边儿瞧瞧,又有新来的了。” 瘦高个一马当先,跟着李春的足迹往南走。 他们不怕人跑了,这营地就是牢笼,只要进来了,再跑又能跑到哪儿去? 跛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跟在瘦高个身后笑道:“这个年岁的娃子,娘亲不定也在,呵呵,这次你可不能跟俺抢了啊。。。。。。” 丰收在即,瘦高个心情很不错,“抢什么抢,咱们兄弟,谁先谁后,还不都是一样?你还能独吞怎的?” 两人笑的猥琐,跛子却有点担心,“别是个病怏怏的婆娘才好。” “被想那么多了,一会儿去趟人市,跟张大郎说说,看能卖个什么价钱,这样的娃子,少了两贯,想都不用想。” “要不。。。。。咱们等等胖婶,她那边给的一直都要高些。。。。。。。” 贩卖流民,这两位还真是好汉来的。。。。。。 (求收藏,求推荐。) 第15章凶狠 晚间,黑乎乎,并散发着难闻气味儿的茅草屋中。 一高一矮两位好汉歪在自己铺的草垫子上,一边嚼着从一个流民那里抢来的面饼,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话。 “张大郎怎么说?” “那厮说了,一大一小,给四贯钱,多了的话,他一个子都不出。。。。。。。” “黑心肠的东西,哪天非剁下他的狗头下酒。” “唉,要我说啊,四贯也不少了,等再攒一些,明春出了这里,也够咱们在城里逍遥一些时日了。” “鬼才知道明年是个什么样子,听胖婶说,城里的粮价是一天一变,不定等咱们出去,辛辛苦苦一个冬天的积蓄,还不够在胖婶的楼子里睡一晚的呢。” 说实话,两个人都有点失望。。。。。。。。。 虽说一大一小两个娃子能多赚一些,但远不如有个小娘子搂着叫人舒坦。 “想要将人弄去人市,要多费些手脚了,那个大点的娃子,瞅人冷飕飕的,强来可能不成啊。” “切,多大点的娃子,还能翻了天去?” “嗯,那就等明日里去一趟,要是能将人劝到人市,也不用费那许多功夫了,若是不成,咱们就明晚动手,将人绑了背过去。” “不等胖婶了?她那楼子里缺小厮。。。。。。” “等什么等,这大冷天儿的,鬼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过来。” 商量已定,两个人荤腥不忌的说笑了起来,黑暗中,尽都是两个人猥琐至极的笑声。 而这两位,都属于上无片瓦遮头,下无立足之地的江湖亡命,他们的话题,除了早年间的威风事,其他也就逃不脱女人了。 他们如果入了城,也就能在市井之间和混混儿厮混,属于大隋社会架构下面,极为低贱的一群人。 而他们两个的年岁也决定了,给人当刀客,护个镖,杀个人之类的活计,已经都轮不到他们的头上了。 用朝不保夕来形容他们的境遇,一点也不为过。 但就是这样两个人,在流民营地中却可以决定旁人的生死。 只是这一天,他们两个人的好运也算是到头了。 两个人正百无聊赖的说笑着,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忘记冬夜里恼人的寒冷。 就在这样一个时候,从不曾响过的破木门响起了敲门声。 两个人止住话头,愣了愣神。 敲门声不绝,两个人在黑暗中,对视了一眼。 “谁呀。。。。。” 片刻之后,瘦高个才不情不愿的起来,一边问着,一边缩着肩膀去开门。 虽说他们对于流民营地中的其他人而言,是万万不能招惹的恶人,但对他们二人来说,流民营地中,什么都不太顺眼如意,只是这里却是最为安全的所在,不会有人敢于对他们二人不利。 所以明明有些古怪,但两个人都没多少警觉,只是有点奇怪,什么人会来敲他们的门。 没人回答,敲门声停了下,却又响起。 瘦高个有些愤怒的打开门,准备看看是什么人这么大的胆子。 门前确实有人在,黑乎乎的人影,映在瘦高个的眸子中,黑暗中,一双眸子闪闪发光,见到瘦高个开门,他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笑了笑。 瘦高个在那双眸子中察觉到了危险,本能扬了扬头,张嘴欲呼。 但对方闪电般一拳,击打在他喉咙上,凸起的指节,和瘦高个的喉结亲密接触了一下,隐隐传出一声脆响,将瘦高个的一声惊叫完全憋在了喉咙里。 瘦高个的眼睛猛的睁大到极限,脸上扭曲着,捂住喉咙,咯咯作响,脸色迅转紫红,接着便是苍白如死。 当他想要后退或者栽倒在地的时候,一只满是裂口的手,揪住了他的衣领,没让他倒地,推着他进了草屋,顺手关上了门。 来的自然是李破。 李破探头瞧了瞧,屋子里黑乎乎的,但还是能借助从屋顶孔洞中漏下来的月光,看清另外一个人的身形。 只这一会儿工夫,瘦高个身子已经逐渐软了下来,眼珠儿完全翻成了白色,嘴角滴下的是混合着血液的涎液。 他那一下,已经击碎了瘦高个的喉结,彻底夺走了他的生机。 因为发生的太快,从不曾经历过这样的凶险的跛子,根本没反应过来。 他更想不到,只因为他们两个远远张望了对方几眼,就让对方当晚便寻了过来,下了这样的毒手。 即便他们的人生中充满了这样那样的纷争和罪恶,但如此凶狠的人物,他们从不曾遇到过。 跛子半靠着屋柱,茫然的看着瘦高个退进来,还不时发出些奇怪的响动,然后。。。。。。 他便惊恐了起来,山野怪闻中的那些故事,一个个浮现在他眼前。 “鬼。。。。。。。鬼上身?” 不过,李破并没有留给他过多的想象空间和时间。 李破一松手,瘦高个终于软倒在了地上,死鱼一样的眼睛,全都是眼白,仰着头对着屋顶落下来的月光,配合着他嘴角流出来的浊物,看上去诡异而又可怖。 李破像山间的羚羊一般,轻巧的越过瘦高个的尸体,两步一垫,飞越而起。 处于恐惧中的跛子根本没能站起身来,只是本能抓起手边儿的短刀,拔刀。 但刀刃才拔出一半儿,李破一膝盖已经撞在他胸口上。 吭哧一声,跛子胸口剧痛,立马张大了嘴巴,却发不出一点的声音。 他身后的柱子,支撑着他没有倒下,却也让他失去了挣扎的机会。 柱子咔嚓一声断了,李破狠狠下挫,同时随手将倒下的柱子击出老远。 断掉的木茬在大力挤压下,一下扎入跛子的腰间。 呃呃叫着的跛子,被痛的立即一挺身。 李破死死压住他的胸口,让他动弹不得。 凶光毕露的双眸,毫不掩饰的对垂死的跛子对视着,眼瞅着对方的眼睛,渐渐失去神彩,这才慢慢站起身来。 动静有点大了,旁边的几间茅屋都有着声响传来,显然发觉了这里的异常。 (今天两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16章埋尸 李破并不惊慌。 流民营地其实就是个封闭的世界,外人不愿进来,里面的人也别想出去。 这里没什么路见不平的好汉,也不会有操闲心,看热闹的闲人。 于是,他很快的打量了一下塌了半边的草屋,随即走过去,将瘦高个的尸体拖过来,摞在跛子的身上。 拿起跛子的胳膊,圈住瘦高个的脖子。 简单的内讧而至于同归于尽的凶案现场,也就布置的差不多了。 当然,这经不起断案老手的推敲,但谁会为两个流民的生死劳师动众呢? 草草布置了一下,李破这才弯腰捡起跛子的短刀,抽出来看了看。 很奇特的一种刀具。 很短,从刀把到刀尖,估摸也就三尺左右,比隋军制式兵刃短了足有尺许。 做工和粗糙,但比从草原上带回来的那把短刃要好上许多,这说明大隋的铸造工艺,实在非是草原部族可以比拟。 这才正常,不管中原帝国处于怎样一个时期,在工艺方面,对北边都有着压倒性的优势的。 这是一把私铸的短刀,因为李破在寨子里看过也使用过几个老军的武器,他们的刀具上,都刻有铸匠的名字以及官府的火印。 而这种私铸的刀具,做工上肯定比不上隋军制式兵刃。 但两个流民身上就带着利刃,也只能说明,大隋私铸兵器已经泛滥到了一定的程度。 李破不会去想那么多,他只是把玩了一下这把短刀。 短刀从刀把向前延展开来,让短刃的中间部分看上去很宽,而到了刀锋部,又突然细窄了下来,斜锋如剑。 于是,这把短刀也就具备了劈砍也刺击两种功能。 归刀入鞘,顺手插入自己腰间。 他又在草棚里找了一会儿,两个贼厮既然做的是那等营生,自然不会没钱。 虽然黑洞洞的,但李破还是很快找到了两个家伙的私藏。 在两个人的铺位之下,土很松软。。。。。。。 李破没再多呆,这个时候挖洞肯定不成,只能等事情过去,再悄悄的来寻宝了。 李破不慌不忙的溜回了自家草屋,静待天明。 李春还没睡,见李破裹着寒风回来。 没等李破进来,立马跳起身冲了过来,一下抱住李破的腰。 “大哥,你可回来了。。。。。” 李破揉了揉他的脑袋,“说什么呢,进去,睡觉。” 一夜无话,李破大早晨起来,直等到喝了马邑城特有的稀粥,还没什么动静,不由有些埋怨,这马邑城中的官僚气息怎的如此重法,死了两个人,竟然到了这个时候也没点动静出来。 这与他的想象有着很大的偏差。 实际上,直到午后,罗三才进了流民营地。 这孩子也是命苦,挖坑埋人的活计,好像都让他给包了。 根本没什么衙役过来勘察现场,只罗三一个在那倒了半边的破草屋转了一圈,就给这次凶杀下了定义。 两个家伙大半夜的互殴而死。 不过,让李破气闷的是,作为朋友,罗三要求李破跟他一起去挖坑埋人。 这还不算,罗三还得意洋洋的从那间破草屋中挖出了两罐子铜钱,有了这笔意外之财,罗三絮叨着说过两日请李破喝酒。 让李破恨不能敲破这小子的脑袋。 不过,这也是李破自入了马邑城以来,第一次走出马邑城门。 而且,这次他还看到了守卫城门的其他几个兵卒。 歪瓜裂枣的不用一一细述,这是一伍五个人,缺员一人,两个在城头瞭望,就呆在城头上的箭楼里,两个在城下看城门。 加上山羊胡,一共五个人整。 山羊胡姓魏,伍长姓尉迟。 这个伍长的名字在李破听来,那可是如雷贯耳。 尉迟恭,字敬德,应该是鲜卑后裔,当然,也有可能是随了鲜卑姓的汉人,谁知道呢? 日后位列公侯的尉迟敬德,现在只是个苦哈哈的城门小卒而已,被罗士信黑厮黑厮的叫着,一点脾气也没有。 李破也没大惊小怪,马邑郡丞现在还是李靖呢,尉迟恭又算神马? 一朝风云际会,这些人都会乘势而起,但现在嘛,也不过都是些蝇营狗苟之辈。 李破也没那个心思去攀龙附会,冬天的寒风,差不多已经湮灭了他一切的热情,他现在只盼望着,春天能到的早些。 到底是死了两个人,尉迟伍长将他那可怜巴巴的几个手下叫到一处,叮嘱了一圈,人死了也就完了,何况死的还是个流民,别要出去乱说什么。 至于李破,尉迟伍长自动忽略。 别看人家只是个伍长,但你个流民在人家眼里,估计连条狗都不如。 但李破还是从尉迟伍长郑重其事的叮嘱当中,听出了一些蹊跷。 后来问了罗三,才知道,自从郡太爷上任,马邑便有了一条死规矩,那就是城里病死,饿死,冻死等等。 反正说吧,各种死法都成,就是不能有杀人的凶案。 一旦有人死于刀兵,必定严查到底。 所以几年下来,敢在城中动刀伤人的,已经快绝迹了,再是凶恶的刀客,也只敢抽刀子吓唬几句,敢于当街杀人,草菅人命的,那是一个也无。 这次死的两个,其实就属于凶案范畴。 但还是那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何况死的还是两个流民,也就无须上报了。 而且又没被太爷手下的巡官捉到,将人埋了也就完了,只要自己人不出去乱说什么,也就不会有何后患。 李破听了挺高兴,虽说杀人的就是他,但他可不希望以后居住的地方,是个乱糟糟的世界。 埋人的地方就在城北一处树林子里。 这就是马邑城的乱葬岗,流民们埋在这里,家无丁口,无所依仗的人也埋在这里,甚至于一些贫苦人家,死了也不会有正经的葬处,拿什么东西一裹,扔在这里了事。 所以这地方阴森森的,漫无人迹,好像有一股死气笼罩,让人很不舒服。 李破和罗三两个只挖了个浅坑,将两具尸首给草草掩埋了事。 杀人埋尸,这也算是毁尸灭迹了吧? 李破心里不由自主感到几分好笑,又看了看罗三,心道,看样子日后这样的朋友还真不能少。 第17章折腾 接下来的日子其实就好过多了。 天气虽然一天冷似一天,但只要有吃的,有柴取暖,渡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并不算难。 流民大营南侧的小茅草屋,也被李春打扫的很是干净。 这个时候,营地中的流民们也知道了,这里住着两兄弟,不但带刀,而且和城门守卒相识,很是了不得。 于是,南侧的草屋这里成了一个营地中比较特殊的地方,没人敢过于靠近。 李春再去打粥的时候,也总是能排在第一个。 偶尔,施粥的小吏还会给个笑脸儿,顺便加上两勺,塞给他一个面饼什么的。 可见,阶级这个东西,无处不在,即便是最黑暗的地方,也会分出个三六九等,这就是人性。 李破此时也就有了空闲,正式开始教李春练刀。 于是,草屋之外的空地上,不时可以看到,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不停的抽刀劈砍,呼喝连声。 不过所谓穷文富武,练武之人,自然需要强壮的体魄。 而流民营地中那点可怜的吃食,并不足以让李破两个任意挥霍。 所以,不但是李春,即便是李破,也觉得气力渐弱,过上几天,就再不敢于寒风呼啸中冒头了。 等到罗三当值结束,换了一茬人来守城门,李破不得不又开始琢磨生计问题。 先是让罗三领着,跟新来的守卒套了套近乎。 当然,再套近乎,也不可能像是跟罗三相交一般,称兄道弟,只是在人家面前混了个脸熟。 让新来的伍长知道,流民营地中有这么一位人物,关西人氏,很有些勇力而已。 其他的也无从谈起。 人家根本不会跟你这样的流民相交,连客气都谈不上。 不过这样也足够了,李破保证了他的活动范围。 从城门口,到人市,李破完全可以通行无忌。 李破试探着出了一次城门,又绕回来,城门守卒们也只是睁一只眼闭只眼,恍如未见了。。。。。。。 这让李破很是高兴。 于是,这一日天气大晴,寒风略止。 李破带着李春,走出了草屋,径直来到北边城墙跟上。 像恶霸一样,挨排的踢门。 将一家一家的流民都叫了出来,目的只有一个,将自家周遭收拾干净,严禁在周遭便溺。 用了三天的时间,李破不但问清并记住了大部分流民的名字,而且给营地中的流民定下了规矩。 不准随地便溺,拉尿都要到官府临时挖下的厕地去。 当然,这可不是李破闲来无事,想要在这里称王称霸,在这样一个临时设立的鬼地方,就算你一呼百应,也没个鸟用。 因为李破恶名渐彰的缘故,这些流民被狠狠折腾了一番。 估计在这些流民眼中,李破如今比瘦高个,跛子两个在时,还要可恶几分。 李破可不管这些,他这么做自然有他自己的道理。 并非只为了让流民营地变得整洁一些,呆的舒服一些。 他是为了看看流民营地中都住着些什么人,若是再藏着一两个瘦高个,跛子之类的人物,就算不立即除去,也能多加些防范不是。 而且,等到折腾了一通,他便找到了两个七八岁的娃子,四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还有两个瘦的脱了形的女人。 这其实就相当于一次人口普查。 数了数,营地中有一百二十四人,快要咽气的有七八个,其余都还能勉勉强强苦熬着。 拜瘦高个和跛子所赐,营地中的人们,从十岁到三十的年龄段上,是一片空白。 换句话说,老的老小的小。 而且营地中每天都在死人,如果照这么下去,李破怀疑,到了明年春暖花开的时候,营地中还能剩几个人下来? 据几个城门守卒说,这还算好的呢。 南城那边也有流民营地,但却是在城外,那里的人更多,足有数百人之众,那里的人死的更多更快。。。。。。 这是人命贱若草籽的真实写照,李破听到这些,也有些心里发凉,他可不想成为城北乱葬岗中的一员。 所以,他需要更努力一些。 城北的流民大多都是马邑郡破产的农户,家中没了成年的男人,不想饿死在家里,只能拖家带口的出来乞讨,不想却被扣在了流民营地之中。 也就是说,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手中都有着户籍。 但只要离开了村落辖地,按照隋律,他们也就成了地道的流民。 。。。。。。。。。。。。。。。 深冬季节,万物萧条。 一支小小的队伍稀稀拉拉的出了马邑北城城门。 跋涉里许,终于来到绕城而过的马邑河边。 小小的队伍中,李破领头,其他的男人大大小小,还有着两个拖鼻涕的娃子。 再往远走的话,可能有人便会冻死。 但好在,马邑河离着马邑城不远。 其实,所谓的马邑河只是当地人的称呼,由马邑城而得名。 其实它是桑水的支流,再往北行,或许还会看到苍河的尾巴。 不过不管是李破,还是其余人等,谁也没那个心情去追根溯源。 他们都属于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一群人。 李破能领他们出城,可着实费了不少力气。 他不但要像城门守卒保证,稍晚的时候,这些人要一个不落的带回去,还要让城门守卒,将这些人的家小一个个登录在册,留了一家家的人质在城里,才能带着这些人出城而来。 于是,这一天的河面之上,便砸开了大大小小的窟窿。 这是为了生存奔忙,即便再苦再累,这些流民也是兴高采烈。 砸冰取鱼,并非是李破独创。 聪明的劳动人民,早就知道,冬天的河鱼最是好抓。 但别说他们不能出城,就算是出了城,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在马邑城下凿冰抓鱼。 因为按照大隋的律法,渔猎耕种都有着严格的划分。 平常人等,上山打猎,下河捉鱼,没人看见也就罢了,一旦有人告发,结果会很不美妙。。。。。。。。。 但李破领着人就这么做了,因为他想把这个冬天过好。 他不但要为生计考虑,也要为明春上籍之事,做些准备。。。。。。 第18章人情 傍晚,李破领着人进了城门。 他们一个个冻的都脸青唇白的,两个娃子都被人背在了背上。 但每个人手里,都用麻绳穿起的五六条肥鱼,连两个娃子都不例外,死也不会松手。 那是活命的希望,一家大小几天的吃食。 有了这些食物,天气再冷,也能撑上一撑。 而这个时候,带领他们出来的李破,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和之前已然有天壤之别。 李破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实际上,在绝境中给人以希望,他们的心情哪里是救命恩人几个字能够形容的了的? 这个时候,最简直接而又简单的表现便是,没人会走在李破前面,李破的名字,在他们口中,也从李大,李大郎变成了李公。 活命的人,必有佛心,将来也必位列公侯,这个时期的人们,从上到下,皆都笃信佛陀,宿命论,在达官贵人以及百姓中间,很有市场,所以这个不太恰当的称呼,就落在了李破的头上。 若是让现在郡太爷听到,肯定要气歪了鼻子的。 不过,李破自己没多少觉悟。 只是缩着肩背,尽量减少着身体的受风面积,但身子还是在颤抖不休。 显然,这位李公也被冻的不轻。 刚过了城门甬道,一直缩在城门根儿上等候的李春立马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 看着冻的像个鹌鹑一样凑到身边的李春,李破没好气的踢了他一脚。 顺手将手里的渔获塞到他手里,“太闲是吧,不想活了是吧?赶紧滚回去,这大冷的天儿,若再病上一场,老子把你扔乱葬岗去。” 李春却是眉开眼笑,拍了拍屁股,拎着鱼就道:“大哥,一起回去,小春给你烧鱼吃。。。。。。。。” 李破道:“你先回,我这还有事呢。” 一边说着,一边摆了摆手,让李春带着人先回流民营地。 而他自己则拎着两条肥鱼转身去了门房。 做任何事都是有代价的,李破不会认为,如果没有任何表示的话,对自己这种优待会一直持续下去,这种人情需要时常的维护,才能长久一些。 流民们有人懂这一点吗?有的。。。。。。 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落在最后,哆嗦着手拉住李破,默默的将自己拎着的鱼解下来一条,塞到李破手里,这才躬了躬身子,调头走了。 微不足道的谢意,却代表着人心最温暖,最真诚的一面。 李破抽动了下嘴角,瞬间觉得手中的渔获重了许多。 随即,他的心情也变得很是不错,懂得感恩,又能付诸于行动,他到没多少感动,只是觉得,自己忙碌这一场,有着出人意料的收获。 敲了敲门房的木门,轻车熟路的推门进去。 屋里炉火烧的很旺,让整个屋子都是温暖如春。 看着屋里喝的面红耳赤的两个家伙,李破的心情立即变得糟糕了起来。 这两位斜了他一眼,连地方都没动。 李破却立马堆起了笑脸,扬了扬手里的渔获,“多谢两位给口饭吃,这点东西,不成敬意,正好给您二位佐酒。” 看了看新鲜的肥鱼,屋里的两个这才有了点笑模样。 屋里的两个人都很年轻。 一个伍长,一个税官,都是二十岁左右年纪,比李破大不了多少。 税官操着关西腔,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官话,那架势一摆出来,之前的山羊胡可是望尘莫及,不定就是出自郡府,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家世呢。 另外一位伍长到没什么好说的,和尉迟一般,从骨子里透着股彪悍狂野,显然别看年轻,也是军中老卒来的。 在如今的北地,这样的人最多,不需细述。 屋里就他们两个,其他人都被撵去了箭楼。 屋内唯一的桌子上,摆着一坛浊酒,瞧那税官喝一口就皱下眉头的样子,显然很难入口。 但这位姓刘的伍长,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一杯接一杯的跟对方碰着杯,几乎是逼着对方将一杯杯浊酒灌进了肚子里。 两个人都没说话,但李破也没闲着。 遇到的这个时代的人多了,李破其实早就开始明白,这里的等级之说几乎无处不在,没什么好抱怨的,只能入乡随俗罢了。 李破耐着腹中饥饿,麻利的将鱼放在炉火旁,等鱼化了,去鳞挖腹。 又熟门熟路的在门房找出炊具,先是用油煎了一下,等香味刚刚出来,便放入陶罐,弄些水进去,等水开了,将鱼放入其中。 有葱姜之类的调味,炖鱼的香气很快便在屋中弥漫开来。 刘伍长抽动了下鼻子,即便他不想跟个流民多话,但还是忍不住嘿嘿笑道:“不错,这手艺要是到咱们这儿来,兄弟们可就有口福了。” 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 随即他便问,“我说你这娃子,以前是做什么的?” 他确实也很好奇,这个操着关西口音的小子,又与罗三相识,怎么就被关进了流民营地? 李破露出八颗牙齿,一边儿盯着火候,顺便烤着火,一边回道:“小人以前什么都做过,就是不曾做过强盗,您这话可是白问了。” 一句话,逗在张伍长哈哈大笑,税官也是莞尔。 半晌过后,火候已到,李破将陶罐中的炖鱼分到盘子里,又浇上浓稠的汤汁,给两个人端到桌子上。 张伍长早已食指大动,只是让了让税官,便下了筷子。 一尝之下,不由大赞,“嗯,这手艺。。。。。。可不比春香楼里王厨子做的差了,好,好。” 税官也夹了一筷子,眯着眼睛不时的颔首,显然也分外满意。 李破就笑,“小人别的本事没有,但做起吃食来,还堪称道,您二位以后若有所需,唤小人一声便是,若是无事,小人这便告退了。” 一边说着罗圈话,眼睛却一直盯着陶罐中的鱼汤咽口水。 这样明显的心理暗示,又让伍长笑了出声,大咧咧的摆手,“拿去吧,拿去吧,怎么说也辛苦了一天不是?”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19章贩鱼 (阿草更的不快,请大家见谅,现在是一天两更,等以后再看情况更改。) 李破拎着陶罐,出了门房。 他也很满意,鱼汤最是滋补,而味道也绝对不错,可比那三条鱼好的多了。 当然,还有意外之喜,怀里多了几个铜钱。 那是税官给的,算是几条鱼的报酬,他推据一番,见那税官执意如此,也就收下了。 当然,他现在还不明白大业白钱跟开皇五铢钱的区别。。。。。。 而这个时候,屋里面年轻的税官正品着炖鱼,皱着眉头想,这酒跟菜真的很不配,一边却还要听着刘伍长的唠叨。 “吃他几条鱼,是瞧得起他,还用给什么钱?” 税官眯着眼睛不答话,他不会跟这粗汉解释,这是身为贵族,应该有的气量。 他更不会说,他不想跟尉迟,罗三那群人交恶。 也不会告诉姓刘的,刚才那个卑微的年轻人,不但关西口音极为纯正,而且,谈吐也多有不俗,说不定还真就是关西李氏哪家的旁支子弟。 他和尉迟等人都不一样,他见过太多的大族门阀的落魄子弟,说不定什么时候,而既然有着家世,再是落魄,也要比旁边这粗汉强上百倍,一旦有了机会,这些家伙就能一跃而起。。。。。。。 要知道,当今皇帝的祖父李虎,少年时流落在外的时候,可也是凄惨无比。 当然,由一个小小的流民,联想到皇帝的祖父,确实有点不着边际,但这年头的事情,谁说的上呢? 只是心中转着圈的他不会想到,他眼中的粗汉,也在暗自嘲笑于他。 谁不知道你就是害怕尉迟,罗三,程大郎那些家伙寻你麻烦了? 瞧你那个鬼样子,老子还就不告诉你,大手大脚的,在这马邑可活不长久。 生于底层的人,自有他们的生存智慧。 比如说,刘伍长就不会太将李破当回事儿,能照顾一下也就照顾了,不能照顾的,说什么也没用,给个流民送钱?省省吧。 说不定这事传到尉迟几个耳朵里,还要怪旁人多事呢。 这样的智慧,也许年轻的税官一辈子也领会不到,即便是领会到了,也不会是在他这样一个年纪了。 就像李破,回到草屋中,把玩着铜钱,最后还是决定,要将钱送给刘伍长,他现在的身份,留着钱也没用,花出去啊。 就像瘦高个和跛子两个家伙,弄了钱反而丢了性命,反不如刘伍长送的那罐鱼汤来的实惠一些。 这一晚,一大一小就着鱼汤,嚼着烤鱼,都觉着生活从来没有如此幸福过。 第二天,天公不作美,狂风大作,城门是出不去了。 于是,李破又去了那几家。 这一次,李破走在流民营地中,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能够带来食物的人,在流民营地中就是万家生佛一样的存在。 若不是这里的人们没有那个条件,这会说不定已经有人家将李破的长生牌位都给摆上去了呢。 一个瘦小的女人,哆嗦着身子走过,也许她是要去如厕。 这是李破定下的规矩,之前被人恨的咬牙切齿,现在却是即便冻死在茅厕里,也要按照李公的规矩来了。 看到李破路过,女人二话不说,跪在地上就连磕了好几个响头。 李破灰溜溜的去了各家,这样的热情,让他感觉很不适应。 从各家出来后,李破手里已经多了一串冻鱼。 虽然李破没说什么,但这些人都很痛快。 在他们想来,这就和官府收取税赋一样。 既然人家带你找了条活路,要是分文不取,才叫怪了。 不过,李破可不是想从这些流民身上弄点油水什么的,他的价值观,和大多数人完全不一样。 他觉得,既然拥有了尖牙利齿,没有那个必要的话,就不要去欺负些草食性动物了,因为那显不出本事。 他又顶着寒风,蹲守在了城门根儿上。 说来也巧,几个北方汉子背着柴禾陆续过了城门甬道,领头的两个立马开始四处打量。 瞅见李破,两人立即乐了,吆喝一声,带着人就围了上来。 李破抬头一瞧,也笑了。 这两位是熟人儿,前几天刚被他揍过,脸上的青肿还没消干净呢。 一个眼眶还青着的汉子朝李破晃了晃拳头,另外一个有点愤怒,更多的却是羞惭。。。。。。。。。 算不上寻仇,在他们朴素的认知当中,被人揍了,自然要揍回来,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只是放在民风悍勇的马邑,他们找同族同来的行为可称不上光彩。 而李破也没想再跟他们打架,没有罗三那实心眼儿的孩子在旁边,跟这些马邑的猎户们打架,是十分不明智的选择。 没等一群北方汉子说话,李破率先指了指面前的冻鱼,笑道:“三条鱼,一担柴,价钱应该颇为公道,几位哥哥也累了吧,这大冷天的,何如卖给小子,也好省些力气不是?” 几个汉子面面相觑,都听两个同族说,马邑城门口出了个恶人,抢了他们的柴禾不说,还把他们打了。 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个半大不小的娃子,于是,瞅着两个同族的眼神儿就都不太对了。 至于鱼不鱼的,他们都不太在意。 卖柴禾入城,是马邑官府的死规矩,其他季节射猎,冬天就要送柴禾入城。 多赚几个铜钱,对他们家境而言,不无小补,最重要的还是官府有这样的规矩,让他们不能不来。 当然,若柴禾只能卖给官府,李破也不会蹲守在这里。 他已经问清楚了,冬天只要有柴入城,官府不会管你卖给哪家,更没说不准卖给流民。 “俺要跟你再打一次。” 有话好好说的结果就是,两个吃了亏的北方汉子不好意思了,粗口笨舌的他们,在同族似笑非笑的目光之下,提出了个很蹩脚的条件。 看李破有点犹豫,其中一个哐的一声,把一担柴扔在李破面前,“打赢了,都是你的。” 。。。。。。。。。。。 李破终于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地方了。 (求收藏,求推荐。) 第20章希望 于是,在马邑北城城门口,就围上了一圈精壮汉子,叫好声不绝于耳。 打架对于如今这些北方汉子来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因为这本就是华夏历史上,民风最为强悍尚武的一个时期,更何况,这里还是边塞地区,对于这里的成年男人而言,从出生,到长大,若是没挨过父亲的拳脚,没跟人动过手,那根本就不是男人。 所以,被惊动了的刘伍长,只在门房口探头瞧了瞧,就又缩回了脑袋。 顺便,一把拉住想要出去瞧个热闹的税官。 他确实是好意,不管外面那些家伙是在欺负姓李的娃子,还是在跟他逗乐,这个时候,税官这样的人,最好不要露面。 说不定那些愣头青恼起来,管你什么税官不税官的,照样能揍的你哭爹叫娘,然后来个一哄而散,让你找都不知哪里去找。 不过,用不了多少时候,声音渐弱。 不一会儿,木门响了几声,完好无损的李破推门溜了进来。 还是一样的满脸堆笑,给门房这里撂下些柴禾,出门时,才装作才发现的样子,拽了一把刘伍长,将陶罐故意摇了摇,塞在他怀里。 道了一声,“您多费心,明日里小人还想带人出城一趟。” 刘伍长本来有些奇怪,这位怎么就没被那些粗汉揍了,接着又有点不高兴,跟俺拉拉扯扯的,太没规矩。 不过一听陶罐里那响动,立即心知肚明,不由眯着眼睛笑了,还破例拍了拍李破的肩膀。 “这事就不用说了。。。。。。。嗯,过两日这儿也就换人了,俺跟他们提提。。。。。。” “那可太多谢您了。” 这就是人情,有来有往。 对于刘伍长可能只是顺嘴的事,在李破这里却是关乎生死。 也没回营地叫人,李破连背带拉,带回去了四担柴禾。 累他的浑身冒虚汗,没办法,肉食吃的太少,又缺少盐分,这些天也冻的不轻,此时跟人打了两场,再干重活,立马就显出了气虚体弱。 这还得说他底子好,不然早就折腾的病了。 不过他的心情很不错。 今天不但活动了筋骨,还得了些好处,可谓大吉大利。 最终,几条鱼还都给了那些汉子。 又打输了的两个汉子虽说讪讪的,但其他人却都新高彩烈。 大冬天的,没什么娱乐,纯把这个当乐了,估计回去之后,两个聚众而来的家伙日子会很不好过。 但之后恐怕再也不会好意思到城门口找李破的麻烦了。 回到草屋,李破一屁股坐到炉火旁边,就再不愿动地方了。 于是便吩咐李春,去叫人到这里来领柴。 这次弄回来的柴禾颇多,每个草屋弄点,也够他们过上两天暖和日子了。 李春颇不情愿,李破照着他脑袋扇了他两巴掌。 他没跟李春解释,要是营地里的人死光了,活下来的人的下场不定也好不到哪儿去。 而且,打听到其他几个流民营地的情形之后,他很怀疑,马邑官府,就是想让他们这些流民冻死在这个冬天里。 如此狠毒的用心,平常人自然不会有,但若放在官员身上,李破是一点也不会奇怪。 当然,这只是他的猜测,做不得准儿。 但事实却已经摆在那里,这样的破草屋,一天两顿稀粥,还圈起来不让动弹。 北地的冬天,会让一切不认真对待它的生灵付出应有的代价,放在流民身上,就是一条条的人命。 要是老实呆着,不抢不夺,谁也熬不下去。 看看现在的情形,冬天还很长,也还没到最冷的时候,大家就都只剩下半口气儿了,这不是故意要人命又是什么呢? 所以,李破也就简单的认为,活下来的人自然越多越好。 即便他猜错了,好处也显而易见,如果他和李春谁又病倒了,也有人照顾不是? 再说,人越多,力量也就越大,争口饭吃也就越容易。 这些道理,跟李春说不明白,也不用细说。 就算退一万步,李春也绝对不会明白,眼瞅着人命一个个的消逝,带给活着的人是什么?绝望会死死抓住你的心,一辈子让你难以忘怀。 于是,这一晚的流民营地中,燃起了点点的火光,烟气很大,味道不提也罢,但就在这烟熏火燎之中,整个营地却透出一种幸福的感觉。 那一点点的火光,象征着希望,活着的希望。 这个时候,李破在这小小的流民营地中做到一呼百应了。 而此时,李破已经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第二天,不管天有多冷,风有多大,李破还是带着人出了城。 十天一个轮换,李破记得很清楚。 守城门的,不会都如先前尉迟和刘伍长那么好说话,他和流民都需要积攒一些食物。 过了三日,城门口如期换了一拨人。 伍长姓木,一听就是个胡姓,这样古怪的姓氏,一般都是从胡人姓氏中音译而来,也是开皇年间,北地各部曲恢复汉姓的成果。 这位伍长个子很矮,说话声却很大,据说好酒也好色。 也许是刘伍长没失言,也许是罗三又打了招呼,反正,这位比刘伍长还要好说话一些。 年轻的税官也留了下来,看来他在城门口还没呆够。 之后听人提起,李破才知道,自己还是挺幸运的,因为有这位税官在,郡府巡城的官吏一次也没出现在北城门这里。 不过,一天晚上,姓木的伍长喝多了,跟年轻的税官干了一架。 让人诧异的是,税官可不含糊,把粗壮的木伍长狠狠收拾了一顿,接下来一直到轮值结束,木伍长都没再出过门房。 这给李破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不过他还是愿意跟那些军汉们打交道,像税官这样说话只说三分的人,总让他感觉有点不舒服。 不过当时间缓缓进入大业六年十月,李破带人出城打鱼的日子也终于结束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北雄的成绩略显惨淡,阿草的心也是七上八下,收藏不过千余,点击也不过万,很像要仆的样子,阿草的希望在哪里呢?) 第21章慈悲 这一天午时刚过,李破照常来到门房这里。 正赶上一个守卒从门房出来。 李破笑着将两条冻鱼递给他。 小卒一笑,八九天下来,屡屡看着这位带着流民来来往往,奔忙不休,也算是熟识了,而越是身份低的人,越是好打交道。 所以这些军中小卒,也就不像刘伍长等人那么顾忌李破流民的身份,他掂了掂冻鱼,还跟李破开了句玩笑,“咱们可是听闻,你做出来的吃食极为美味,什么时候给做一顿来尝尝?” 李破拱了拱手,“您就别拿小人来说笑了,看看俺这个样子,谁又愿意让俺上手呢?” “对了,屋里这是又喝上了?” “这大冷天儿的,不喝上几杯,怎么过得去?” “上次。。。。。。。” 小卒咧嘴就笑,“放心吧,伍长那身肉是铁打的,就算再挨上几顿老拳,也受得住。” 说完,小卒是眉开眼笑,显然很乐意看到伍长鼻青脸肿的样子的。 李破赔笑,告罪一声,就想回去。 但隐隐有马蹄声传来,小卒立即挺直了身子看过去,而李破也机灵,赶紧退了几步,藏到了门房的暗影之中。 不大工夫,就见一行骑士从城内纵马而来。 人马如龙,十余骑呼啸而过,到了城门口,速度稍缓,但也没停,直接出了北城门,扬长而去。 虽然过的很快,但李破看的很清楚。 这些骑士背刀挎箭,人人身着皮裘,纵马如飞,十分的富贵加上二十分的张扬,让这一行骑士看着气势十足。 门房口,年轻的税官已经出现在了那里。 “什么人?” 小卒立即躬身答道:“小人看清了,是李功曹。。。。。。应是带人行猎去了。” 税官皱了皱眉头,一丝厌恶从眸中闪过,随后摆了摆手,赶走了小卒。 正待回屋,看到欲要离去的李破,微一沉吟,便将李破叫住道:“不要再出城了。” 简单的一句话,于是乎,李破带人打鱼的日子便结束了。 没什么解释,李破只能猜测,跟出城的那群骑士有关,也许是怕这些人看到流民出城,也许是其他什么原因,不过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流民刚缓过来点的好日子到头儿了。 李破没多少沮丧,更无怨愤。 因为他和其他流民一样,都能正视自己的卑微。 只是他和其他流民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在绝境中,总是拼尽全力,去求得生存,从不会坐而待毙。 李破老实了两天,等到这一班轮值结束,他又去门房那里打望了一下。 换了一茬人,都不认得,也再搭不上什么话了,显然,木伍长走的时候,根本没提他。 尤其恼人的是,年轻的税官又留了下来。 李破调头回去了营地,想在城门口继续讨生活,看样子是不成了,可惜了他的那些好点子。 若是一直持续下去,说不定到了明春,城门口除了官府的人,就他说了算了呢。 李破老实了两天,他也确实需要休息一下了。 就算没有镜子,李破也知道,自己现在已经瘦的不成样子了,不过比起营地中其他人等,他却还算是其中最健康强壮的那个。 这两天也没什么人来打扰他,他便一直处于半睡半醒之中,积攒着体力。 不过,别看没出城几次,但效果却已经显现了出来。 营地中这几天只死了四个人,都是病入膏肓的老人。。。。。 平静的两天,流民们很安静,只是李破两天没露面,终于有人忍不住过来打问。 不是问出城打鱼的事情,而是怕李破病了。 在这个时节,病了差不多就等同于半只脚迈入了鬼门关。 实际上,已经有人商量好了,如果李公真的病了,那他们就趁夜偷入城中,找些药草,甚或是绑个大夫过来,总归要是李公活下去才成。 来的人都被李春挡了回去,费了些唇舌,才让他们相信,李公只是太累了,需要休息一段日子。 两天过后,李破终于缓过了一点精神,而这一天的粥做的很浓,因为施粥的换成了两个和尚。 据李春说,两个和尚是城里寺庙里过来的高僧,很是慈善。 但李破不为所动,只施个粥可看不出什么来。 信仰这东西,李破说不清好坏,但就流民或者是自身而言,信仰却没多大的用处,既不能让他们不惧冬寒,也不能让他们不受饥饿困扰,毛用也不管。 虽然如此想着,但这天傍晚,李破还是带着李春一起去领粥了。 见他来到,在寒风中颤抖的流民,都自动让了开来,让他们排在了打头的位置。 施粥的小吏缩着肩膀,看李破过来,还是微微点头,笑了笑。 有声望的人,总能得到更多的尊重,即便是一群流民给予的声望,也是如此。 当然,小吏和李破已经算是熟识了。 “开粥了。” 很快,有人扯着脖子喊了起来。 虽然已经听过很多次了,但李破脑海中还是出现了臆想中皇帝上朝的样子。 随即,两个热气腾腾的大锅被掀了开来。 李破和其他流民一样,捧着个破碗,被施舍了一大勺粥汤。 李破瞧了瞧,粥确实很浓,他也看到了两个和尚。 两个和尚看上去很和善,不但亲手施粥,还不时双掌合什,为流民祈福。 李破没走,蹲在锅边,一边喝粥,一边取暖,顺便打量施粥的和尚。 和尚不好看,但长的很圆润,越看,李破越觉着,这细皮嫩肉的和尚,若是宰杀了,不定比唐僧肉还要好吃一些。 等流民散去,和尚擦着汗停了下来。 冷不丁的,李破就问了一句,“大和尚,有人病了,可能给瞧一瞧?” 和尚有点愣神,这是他今天听到的最为特殊的一个请求。 别的流民,或者安安静静的领粥,或者会请求佛祖的保佑,都不会有过分的要求。 但现在却有了例外。 和尚显然有了为难,但却没生气,慈悲的看着李破,双掌合什道:“生老病死,本为常请,何须强求?舍却臭皮囊,只要心中有佛,轮回之中,自有所得。。。。。。。” 李破呲牙笑了笑,站起身来,也是双掌合什,“我佛慈悲。” 第22章朋友 两个和尚来了又走了,连流民营地也没进,只是让这几天的粥稠了些而已。 变相的证明了,流民营地,是连佛祖的光芒都不愿照耀的黑暗所在,恐怕这里的人死了,也去不了什么西天极乐世界,多数要在地狱里打滚,为自己的贫穷而赎罪。 安静了几日的李破,终于将目光盯上了近在咫尺的人市。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摆在李破面前的选择并不多。 而所谓人市,和菜市,马市,肉市什么的差不多。 只是这里的货物,是活生生的人。 李破对人市的了解并不多,但也足够了。 冬天里,马邑北城的人市很萧条,不过,和其他市易所在相反,越是这样的时候,人市里货物的价格越是低廉。 在那里,可以明目张胆的出售奴隶,而奴隶贸易在马邑也是合法的,开皇年间释放农奴的上谕,并不能彻底改变大隋的社会架构。 各种各样的奴隶,依旧是大隋各个门阀大族必不可少的补充。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马邑作为边塞大城,都是晋地奴隶的主要交易场所。 奴隶的来源大多也都是战俘。 但现在由于大隋和突厥休战多年,奴隶的主体已然发生了变化,失地的农民,马邑城中的贫苦人家等等,都会在人市中出现。 当然,奴隶贸易只是马邑人市其中的一个职能。 这里还是马邑主要的人力市场,男男女女都可以在这里登录上自家姓名,专长,以供人牙挑选,受雇去从事各种活计。 在李破看来,人市和流民营地很相似,都属于马邑城中最为阴暗的角落。 流民营地在不停的死人,人市中,其实也在不停的死人。 区别之处在于,流民营地中死的是流民,那边儿死的却是奴隶。 不过不管是流民还是奴隶,死后都会扔去乱葬岗,不会有别的去处。 流民营地离人市很近,流民虽然不准入城,却被准许自有出入人市,这种暗示也就不用多说了。 而人市也必定是三教九流汇聚的地方。 李破没有轻易进入其中,他只是在人市附近转了转,就有不怀好意的目光盯了过来,没有直接过来打问,估摸着是瞅见了他腰间的短刀。 不过这也让李破对人市有了初步的印象。 和他猜想的差不多,这里肯定有着不少人贩子,手下也必定养着不少闲汉,或者高级一些,豢养一些刀客什么的。 可以认定,这就是一种初级的黑社会群体,扎根底层,却又能和官府勾连在一起,不然的话,这样的生意也做不下去才对。 和之前不同,李破如今也没太多的打算。 显然,想要在人市中找个活路,可不像之前贩鱼那么简单了。 不懂里面的行情,就冒然行事的话,得不到什么好处不说,不定还有性命之忧。 当然,若是有其他的办法,李破也绝对不会来人市这里碰运气。。。。。。。 转了两天,流民营地中火光渐绝,死亡的阴影,再次笼罩在流民营地上空。 一场小雪过后,死了一个娃子,一个女人。 到这个时候,其实流民营地中已经看不见老人和太小的孩子了。 一如李破所想,看见两具尸体运出营地,连李破自己都感觉天气又冷了几分,就不用说其他人了。 世上有很多人,对死亡都会看淡一些,李破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世上从来不存在视死如归的人物。 当身边的人陆续死去,对依然活着的人的冲击是无与伦比的。 就像爆发病疫的地区,后来患病的人死的一般都会比之前的人快上很多,也就是这个道理了,他们的精神实际上已经渐趋崩溃,自然而然死的也就快些。 而这一天,南边的流民营地一日里,便死了十数人,也证明了这一点。 李破摸了摸自己凹陷的脸颊,他知道,如果这么下去,自己也会撑不住的。 所以,他顶着风寒在流民营地边上蹲守了两天,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等的人。 两个背柴的汉子,蹒跚的走进城门。 习惯性的往城门根上瞧了瞧,两个人好像同时松了口气,连脚步都轻快了不少。 不过他们没高兴多大一会儿,旁边就有可恨的声音传来,“两位哥哥又来了,可让小弟好等。” 两个人无奈的停下脚步,努力做出愤怒状,其中一个好像牛一样喷吐着白气,“李大郎,俺们不和你打架了,莫要拦路,俺们还要进城。” 看着就知道,两个人近些时日的日子很不好过,连进城贩柴都有了心理阴影了。 李破却只当不见,往两个人身前凑着,笑的好像开了花一样。 “小弟在这里等了几日。。。。。。” “俺们的柴不能给你。” “小弟想请两位哥哥帮个小忙。” “俺们的柴不能给你。” 说不清楚,李破立马变了脸,晃了晃拳头,凶道:“跟我走一趟,不然的话,把你们两兄弟拖进营地去,扒光衣服扔出城。” 两个汉子是亲兄弟,子承父业,在山林中讨生活。 他们和很多北地汉子一样,都长的很强壮,也很粗糙,带有着明显的胡人血统。 他们脑子不太好用,却都可以说是好的战士。 大隋的强大,也正源于这些普通而又强悍的北地健勇。 两兄弟姓史,马邑大姓之一。 也是当年大将军史万岁领兵拒突厥于马邑的时候,留下来的姓氏。 两兄弟一个叫史大,一个叫史二。 此时两兄弟都很愤怒,却也存着畏惧。 接连被打了两次,两个人都知道,他们不是李破的对手。 而李破说的过于恶毒,让人发寒之余,史大有点恼羞成怒,不由按住了腰间的刀柄。 史二冷静一些,一下拉住哥哥,“帮什么忙?俺们兄弟的柴不能给你,再丢了柴,俺们回去没脸见人。” 见好就收,李破又堆起了笑容,“我不要你们的柴,两位哥哥只需跟小弟走一趟人市,顺便把柴卖了也就是了。” “嗯,你们那领头的可说了,咱们以后要常来常往,那也就是朋友了,抢朋友的东西,咱可不干那等事。” 第23章卖柴 (感谢书友小李之年的打赏,多谢多谢。) 不用什么伶牙俐齿,李破就将两个北地汉子诓在了身边。 一边往人市走,李破一边和两兄弟说这话,“两位哥哥可是府兵?” “那是自然,俺哥哥操练时,还是伍长呢。” “两位哥哥好本事。。。。。。” “本事不大,不然也不会被你打了。”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那是一点没错。 两兄弟这会虽还心有戚戚,但说着说着,怨气也就不那么大了。 而李破对大隋军制的了解,并不比两兄弟少,对山林生活更是熟悉,一段路走下来,两兄弟便感觉好像遇到知音一般,这恶人说什么他们听着都是那么顺耳。 穿过流民营地的时候,看着茅草屋中蓬头垢面,被冻的没多少活气的男女老少,史大心软了。 没走出营地呢,他便将肩上的柴禾一下撂在地上。 瓮声瓮气的道:“这些柴俺不要了。” 史二一看,也开始解肩头的绳子。 李破立马拽住史二,“两位哥哥心肠是好,但这些柴救不了命,一担就够了,不用都留在这儿,再说,要是又没了柴,两位哥哥回去脸上也不好看。” 走出营地,两兄弟的脸色渐渐难看了起来,心肠太软的结果是,他们这会儿得琢磨回去之后该怎么跟同族们说话了。 李破也没说个谢字,本来嘛,柴又不是给他的,用不着自己来谢。 到是觉着,真没看出来,看上去脾气暴躁,颇为凶横的两兄弟竟然心眼儿不错,比那两个装腔作势的和尚可好的多了。 “不用担心,咱们把柴卖出个好价钱也就是了。” “俺们可不为是那两个铜钱着急。” “知道知道,回去之后不好说嘛。” “史大说了,不让俺们在城里生事。” 这个史大自然不是指的两兄弟中的史大,这个大字,是村人的敬称,是他们这群猎户的头领。 “没说生事啊,但在这人市,咱们要不凶一些,怎么跟人好好说话?” “那到没错,人市上确实没什么好人。” 一边说着,三个人已经进了人市的篱笆墙。 人市也有门房,虽然三人的组合看上去有点怪,但门房中也没人出来过问。 人市很脏很乱,简直就是流民营地的翻版。 李破头一次进来,四处不停的打量。 这一次,身边跟着两个猎户,就是不一样,进来了人市,那等满怀恶意的目光也不会落在他身上了。 先领着两兄弟在人市中绕了一圈。 北城这里的人市并不大,一些乱七八糟的房子院子矗立在一圈篱笆墙中。 行人很少,也没什么人打扫积雪,污水便溺随处可见,散发着难闻的味道。 没看到什么奴隶,闲汉到是见了一些,,穿着破皮袄,来去匆匆,有的腰间还挎着刀。 冬天的人市,给李破的直观印象就是萧条冷落,人迹稀少。 但李破已经认定,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隐藏着无数的罪恶。 而他,却不是来惩罚什么罪人的,而是要在这罪恶隐藏之地,寻个营生出来。 走马观花肯定不成。 跟人套话,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李破却不想拖的太久。 很快,他便领着两兄弟回到了流民营地一侧。 两兄弟话渐渐少了,他们对人市并不陌生,但他们从来不属于这个地方,在这里呆久了,浑身都觉着难受。 他们很想赶紧离开这里。 事与愿违,李破停住脚步,略略一打量,就领着他们来到一间大屋的门前。 这间大屋后面连着院子,看上去是人市中很气派的一间屋子了。 这只能说明,屋子的主人过的很不错,生意也不算小。 不过,李破来到门前,听着门里面吆五喝六的声音,照着厚厚的屋门,哐哐哐就是几脚。 大门抗议的**着,落下不少尘土,随即被寒风吹的无影无踪。 李破退到两兄弟身边,两兄弟目瞪口呆之余,都绷紧了身子。 他们觉着,今天可能又要挨揍了,这里不是其他什么地方,是人市,就算拉着所有同族过来,挑衅的结果也必定是被人打的满地乱滚。 这要不是太爷有令在先,李大郎这几脚下去,他们的性命估计就得交代在这里。 顾不上埋怨这个活祖宗,两兄弟只顾自己心惊肉跳了。 屋子安静了一下,突然传来一阵叫骂声,大门打开的很快,两个横眉竖眼的汉子站在了门口。 随着大门打开,酒肉的香气以及门内的热气一同涌了出来,让饱受折磨的李破不由自主咽了咽急剧分泌的唾液。 他先不看两个门神相似的恶汉,先就顺着缝隙往屋里瞧了瞧。 挺大的前堂上摆着一张宽大的方桌,酒肉狼藉,七八条生猛汉子已经喝的面红耳赤,不过此时却都在往门口猛瞧。 出门来的两个门神看上去很凶,但李破比他们还凶,不待他们说话,李破便吼了一声,“卖柴,三十文一担,就卖给你家了。” 史大两兄弟缩了缩肩膀,很想叫声娘,看来今天这顿拳脚是省不下了。 不过随之,两兄弟就挺起了胸膛,眼睛也瞪了起来。 事情无法善了的时候,往往更能激起他们的凶性,这也是边塞上成年男子的特点之一。 两个门神立马乐了。 眼前的三位看上去很怪,说话的娃子口气不小,但和街边的乞儿差不多,要是他一个,定会被他们拖进去一顿好打,说不定还要给悄悄卖了了事。 但这娃子身后跟着两条大汉,一看就是知道,是城外进城贩柴的猎户。 两个人一边失笑,却也一边琢磨,难道这娃子还是人市里的一个中人?没见过啊? 马邑这地方恶人不少,人市也有很多或明或暗的规矩,但从来没听人说过,有上门强着要卖柴的。 两个门神都觉着有些莫名其妙,“滚远些,到别家卖柴去,也不瞧瞧,这是你们撒欢的地方吗?” (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第24章杀人 屋里有人发了话,“给他们钱,打发走,告诉几个兔崽子,再来这里讨便宜,须让他们知道爷爷们的厉害。” 意料中事,即便是屋子里的汉子们也都没觉着奇怪。 因为门外站着两个猎户。 在马邑城最底层厮混的闲汉都知道,这些城外的猎户最好轻易不要招惹。 猎户中间,恶人层出不穷,与城里的好汉就好像是家里豢养的猛犬和野生的狼崽子一般的区别。 最为让人忌惮的是,这些猎户最是抱团,一旦吃了亏,就会成帮成伙的进城来寻人麻烦。 加上身上还有军籍,就算闹到郡府太爷面前,只要没出人命,一般来说,都是旁人吃亏多些。 只有像李破这种逼急了的人,才会专门去寻猎户们的麻烦,其他人等,即便不会给这些村汉们好脸色,也不会去故意生事。 三十文铜钱,扎成几串被扔出来,哐当一声,大门合上。 史大看了史二一眼,有那么几分心虚的嘟囔了一句,“还算识得好歹,不然的话,哼哼。。。。。” 说话间,李破已经捡起几串铜钱,塞在他怀里。 两兄弟顿时眉开眼笑,还跟李破推据了一番,才收下铜钱,保证过几日进城,再给李破带点柴禾和吃的过来。 李破这次再不逗留,领着他们便出了人市,将两兄弟送走。 李破耐心的等了两日,也不再去人市那边探头探脑。 这一天晚上,他强赖在粥蓬里喝了三碗粥,回去草屋,又吃了两条烤鱼,嚼了四块肉干。 草屋里的食物储备急剧减少。 但李春一点都不心疼,看着大哥越是越是平静的目光,他竟然不由自主的有些害怕。 到了这一晚月上中天的时候。 李破用破布缠住已经破烂的不成样子的靴子,找出跛子那把短刀,掖在腰间。 看了看好像已经睡了的李春,悄然出了草屋。 这个时候,李春一下睁开了眼睛。 头一次大哥深夜出去,就杀了两个人,这一次又会怎样呢? 当然,在他心里,这些都是次要的,他担心的是,大哥会受伤,或者。。。。。。 他不敢想下去,坐起身来,给灶中添了些柴,准备一直等大哥回来。 他现在只恨自己年纪太小,帮不上大哥什么。 苦难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总是早熟的厉害,当他们渐渐长大,也必定会与众不同。 夜晚之中,行走在黑暗中的李破,已经与百日里那个人完全不同。 任凭寒风吹在脸上,身上,也不再有任何的遮挡,身体虽然冰冷,却也不再颤抖。 整个人看上去轻盈而又矫健。 悄悄穿过流民营地,一丁点的响动,都会让他好像觅食的野兽般,机警的躲开。 来到人市前,找一处不会留下痕迹的地方,快速助跑,在不高的篱笆墙上蹬了两下,手轻轻一按墙头,已经翻过了篱笆墙。 人市里很安静,但这里和流民营地到底不同,依旧有些地方亮着灯火,传来粗野的笑声叫声。 一墙之隔,俨然两个世界。 当然,李破没那个感慨的心情,那座大屋离着不远,他很快就摸到了大屋这里。 所谓月高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这一晚,月光澄明,寒风呼啸,真的是个杀人放火的好天气。 当然,李破并没有再上去狠狠踹门。 他绕到了大屋的后面,爬进大屋后面的院落。 奴隶贩子的院子,在月光下看着有几分骇人。 吊架,铁钩,皮鞭等等,让李破有走进了虐待狂的密室一样的感觉。 后面几间屋子中,有**声隐隐传出,却并不能干扰李破的行动,那不是他的目标所在。 不用找,他便看到了大屋的后门,也看到了门窗。 不过巧了,正在李破仔细瞧着这些门啊窗啊什么的,是不是没有关死的时候。 后门吱呀一声,打了开来,一个人影晃了出来。 不管他是去如厕,还是其他什么,对于李破或者这人而言,其实都没有任何分别了。 躲在暗影中的李破,轻轻的抽出短刀,将刀鞘放在地上。 悄无声息的来到人影身后,一把捂住他的嘴巴,同时用刀子在他脖子上割过。 片刻之后,才将尸体拖入黑暗之中,只留下一大片的血迹。 随即,他来到后门,轻轻的推开门,一闪身,便进去了。 屋里很暖和,李破静静的站在门边,适应着屋里的黑暗。 这里的味道很不好闻,一股淡淡的霉烂的味道,总是漂浮在空气中,而且,汗味,脚臭,食物,以及酒味掺杂在一起,好闻才是怪了。 大屋里有十几个房间,粗重的呼噜声是屋里的主旋律。 接下来很简单,他就是来杀人的,没有旁的任何的目的。 一间一间屋子搜过过去,多数房间连门都没关死,就算关死了,他也能轻易的撬开门插。 他好像辛勤的蚂蚁一样,不断重复着一样的动作。 进到房间内,将短刀插入熟睡的人的脖子,按住他们,让他们不要发出太大的响动,然后将尸体留在床上,继续下一间。 倦鸟归巢,到了晚间,这间大屋中住着的人,比李破预想中要多不少。 有一位干脆就睡在了屋中的大桌子上。 血腥味儿渐浓,李破也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一个目标。 这条大汉已经微微有些发福,年纪也不算小了。 躺在床上,睡的很香。 李破不知道他们的价值观到底是个什么模样,但瞧大汉这个样子,能睡的如此香甜幸福的人,显然对自己的罪恶生涯没有一丁点的负担。 当然,李破也不是什么正义使者。 也没太多的想法,只是来到床边,闪电般一刀,插进大汉的脖子,大汉和其他人也并无不同,猛的睁开了眼睛,嘴里很快让出了血沫子,眼睛也因为充血渐渐红了起来。 依旧强壮的身体不由自主的扭动抽搐着,却被李破死死压住。。。。。。。。 当大屋中一片死寂,李破轻轻吐出一口长气。 (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第25章凶案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去到屋里的后厨,洗干净手上的血迹。 虽然极力小心,但身上还留有不少痕迹,这个李破也无法可想。 后厨里酒肉齐备,不能不说,对李破极具吸引力,但李破却动也未动。 随后,回到大汉住的屋子里,开始小心翻找。 最重要的地契文书,李破没找见,到是有不少画了押的东西,李破也无暇细瞧。 实际上,李破连字都认不全,地契什么的从前更是没有见过,只能连猜带蒙的寻找。 最终,李破觉着,这汉子在城中应该另有居所,重要的文书都在那里才对,才放弃了这种无意义的搜寻。 悄悄出了大屋,这次李破走的是前门儿。 现在嘛,最重要的就是不要留下太多的足迹了。 这个年头,官差办案,恐怕没有太多的手段,指纹什么的就不用想了,凶手的足迹,才是最重要的第一线索。 当然,这些也是猜测,至于会不会有经过训练的犬只参与办案,李破也不知道。 所以,他裹紧衣服,尽量走在足迹杂乱的地方,还不能让任何人瞧见,这番辛苦,也就不用说了。 翻过篱笆墙,李破也没径直回去流民营地。 而是绕着篱笆墙南行,悄悄进入了马邑的居民区。 走出挺远,翻墙进入一家看上去很富裕的人家,横穿其府邸,从另外一头翻出来,李破觉得差不多了,这才调头回去流民营地。 这和杀瘦高个与跛子完全不同,这次一定是大案,再小心谨慎,李破觉着也不为过。 如果还是遇上了追踪的神人,能够在几个时辰之后,行人渐多的时候,还能追踪到流民营地来,李破也就认了。 到了那个时候,除了拼力出城,也就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回到草屋,李破已经快被冻僵了。 此时,天还黑着,但离亮天也没多少时候了。 草屋中比白天还要暖和几分,因为炉火一直未灭,李春一直等到现在。 这样一个时节,还能有人等待你归来,对李破而言,其实是件挺不错的事情。 李破揉了揉李春的脑袋,也没说什么,两个人的默契已经形成不是一天两天了。 李破缩在炉灶旁边,汲取着温暖。 李春则将屋里所有能找到的御寒之物,都披在了李破身上。 和前些天那个晚上一样,一大一小坐在火旁,静待天明,其实也都在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案子发的很快。 等到李破知道的时候,其实离发现凶案的时间过了不少时候了。 这次却一如李破所料,十七条人命的凶案,几乎立即惊动了整个马邑。 到了中午施粥的时候,一队队的军卒,官吏,捕快各色人等,纷纷从南边涌入人市。 李破若无其事的领着李春领了粥,回去了草屋,他知道,第一时间,这些人若没寻来流民营地,那么破案的几率也就渺茫的很了。 很多痕迹,都会在之后,被阳光和行人破坏掉。 他不知道的是,这也是自从马邑郡丞李靖上任以来,除了李靖亲自带兵巡查四城,围了马邑李守的府邸,并未经有司,便砍下了李守等十二人的脑袋之后,使马邑上下震惊的血案。。。。。。。。 死的人大部分都是些闲汉泼皮,这样的人在马邑早晚都是个横尸街头的命,死上一两个,还真没多少人太在意。 但是一下死了这么多,其中还包括一个商人张虎,两个牙人,一个人市的看守小吏,其中还有几个是正经的府兵。 到了这一天的正午时分,已经传来了太爷震怒的消息。 然后就是。。。。。。。进入人市的人身份越来越高,人也越聚越多。 身在马邑的四个捕头,也都陆续赶到。 四个人转了一圈,最终聚在一处,脸色都很难看。 能在马邑这个地方,升任捕头的人,也就不用多说什么了。 他们一定比旁人更凶,更狠,眼光锐利,也更为狡诈,不然的话,他们到不了这个位置上。 四个捕头,年纪最小也在三十左右,他们平安时,是马邑捕头,等到大兵一起,他们一个个都会成为马邑大军斥候中的什长,或者是旅率。 他们弓马娴熟,身上也都背负着不小的名声。 不过此时此刻,他们交换着阴沉的眼神儿,脸色都不太好看。 “人从后边进的屋子,在这里先杀了个起夜的,然后。。。。。。。。” “不用废话了,谁能现在追到人,俺给他磕头。” “应该是军中之人做下的,还是老卒,应该。。。。。。” “应该去查军籍?省省吧,城里的老军,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查到什么时候?” “脚印太模糊了,定包了什么东西,要是昨天晚上过来,还能找一找,但现在。。。。。。。不成了。” 说着说着,其他三个人都瞧向了岁数最大的那位。 其中一个轻声问道:“李大,您说该怎么办?” 这是位已经四十出头的老家伙,头发有些花白,沉吟半晌,他抿了抿嘴唇道:“犯案的人找不着了,这下手的人。。。。。。” 说到这儿,顿住话头,瞅着其他几个人道:“这张大郎你们也应该都听说过,仇家肯定不少,这就是个雇凶杀人的案子,咱们其实不用费什么功夫,等上面拿定了主意,咱们照办就是。” “最多,咱们挨上几下板子了事,不定之后,手里还能多些进项。” 说的有点没头没尾,但其他几个人却都听懂了。 这样的大案,敷衍了事肯定不成。 上面也会限期破案,抓不到行凶之人,他们这些捕头捕快的,自然免不了挨板子。 但张大郎这样的人贩子,想他死的人是一抓一大把。 如此大案,上面逼的越紧,下面其实越好办事,到时候,肯定是管你有罪没罪,只要跟张大郎有冤仇的,都可以抓来问一问。 到时,谁下的手,还不是他们这些捕快说了算? 第26章大好 其他三人都暗暗点头,有一位还有些担忧,“李大,凶手若找不出到,恐怕不能结案啊。。。。。。” 不用李大回答,其中一位瘪了瘪嘴,道了一句,“咱们马邑别的不多,凶徒绝对不会少了。。。。。。。” 于是,几个捕头如释重负,分头散了。 这不能怪什么官场黑暗,案子还没开始查,就已经想到了怎么善后。 四个捕头,曾经捉拿的人犯,连他们自己估计都数不清有多少。 都是积年老吏,眼睛毒着呢。 他们只在凶案现场转了一圈,其实心里就都有了底。 杀人者,冷静而又张狂。 从后门进入,杀人之后,却从前门大摇大摆的离开,这样的表现,只能说明,杀人者定是个杀人如麻的老手,不会有第二种解释。 而连杀这许多人,死者死状皆都一般无二,连挣扎的痕迹都差不多少,却没有让一个人惊起拼命。 将这一屋子的人杀光之后,还施施然的在后厨清洗了一下。 几个捕头看了,心里都是隐隐发寒。 唯一称得上线索的,其实是凶徒杀人之后,曾在张大郎屋里翻检了一番,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然后,几个人都是背了一遍又一遍的英雄谱,却没有任何人能对得上。 于是,他们心里也就多少有谱了,如果凶手再不犯案,那么这桩血案注定就会是一桩无头案。 既然是无头案,那么怎么善后大家就得商量一下了。 李大定的就是雇凶杀人,至于这个故事怎么原,凶徒留下的其他痕迹,会不会在之后被找到,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 随后,一如他们所料,问了一圈,昨晚也没人看见过什么。 至此,有人已经开始提议,将城里那些有名有姓,干阴私行当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杀手,都寻出来,问一问。 这实在是个馊主意,不但几个捕头皱眉不语,其他人也是不搭茬。 大案刚发,难道你小子还想翻出些旧案来不成? 不过,有一点是明摆着的。 只要开始想别的主意,也就说明,大家都认为,在这间屋子中,不会找到什么痕迹了。 换句后来的话说,那就是要放弃最为重要的第一现场,开始将目光转到别处了。 到了这里,都和几个捕头想的差不多。 甚至于,他们已经开始想象,之后要严查近日入城的刀客,看能不能立上一功,这个事情他们商量的时候谁都没提,却不能表明,他们没有其他的主意。 不过,接下来的事情,也就完全脱出了捕头们的预料。 第二天,一队队的军兵接管了人市。 将人市翻了个底朝天,抓走了不少人。 郡太爷喷吐的怒火,燎的所有人都是退避三舍。 没有什么限期办案,也没有彻查到底的文书下来。 郡太爷用一把快刀,将所有会出现的影响,一刀斩断。 之后,郡府很快就传出了消息,张大郎这个人贩子,成了突厥细作,死不足惜,有义士斩之,已报于郡府云云。 这听上去有点像开玩笑,但义士这东西,在大隋是很多的。 官府时不时便会拿来用一用,民间百姓也非常喜欢,所以各地义士层出不穷,于是便也有了游侠儿这个称呼。 其实,这就是些自持勇力,居无定所的流浪武士,一个很受社会鼓励,却又影响安定,颇具时代色彩的群体。 不管怎么说,发生在大业六年冬天,马邑北城人市的血案,很快结了案。 马邑人们的注意力也迅速转到了所谓义士身上,民风尚武的地方,自然崇拜这样敢作敢为的好汉。 至于什么突厥细作,省省吧,不说马邑包括雁门,晋阳等地,临近突厥,受突厥影响甚深,北地豪强,哪个又与突厥没点干连? 就说大隋上下,更远的北周,西魏,东魏,不时与突厥兵戎相见,但更多的时候,却是不得不屈服于突厥威势,讨好于强盛的突厥汗国。 而当年柔然人强大的时候,南方各个诸侯,更是为娶柔然公主,而争的头破血流。 所以,突厥细作一说,才真正像个玩笑。。。。。。。。 而做了好事,没留下姓名的义士,李破,提着的心也渐渐放了下来。 安静了几天,便又在寒风中钻了出来。 没办法,这位义士也熬不住了,食物,柴禾渐绝,再过上几天,怕就要进入挨饿受冻的日子了。 他的消息来源不多,只能是在粥蓬这里道听途说。 他不知道,十七条人命的大案发生在这个时节,让马邑郡丞李靖多难受,也不知道,大隋皇帝杨广在这个冬天里,终于在朝堂之上,通过了征伐辽东的决议。 代州总管府随即往马邑发下文书,令马邑准备粮草,明春即调往河北。 而这只是开始,尽人皆知,皇帝喜欢做大文章。 一旦亲征高丽,马邑这样的地方,可就不是调粮那么简单了。 马邑郡丞李靖李太爷,现在自然是焦头烂额。 而李破不知道这些,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去管,他现在只想挣扎着,从流民营地中逃出来。 所谓的国家大事,与他李破没一个铜子的关系。 现在,他不用人陪了,他可以大摇大摆的走在人市上,没什么人再来打他的主意。 这都是拜命案所赐,也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人市上还有人来往,但实际上商家却已经换了一茬。 很多屋宅,都贴着郡丞府的封条。 之前人市上有头有脸的汉子,大多都在马邑大狱里蹲着呢,什么时候放出来,就要看太爷的心情了。 显然,如今太爷的心情很不好。。。。。。。 在人市上转了一圈,再也看不到横着走路的闲汉,也看不见手握短刃,斜眼瞅人的所谓刀客,所有人走路都是贴着墙根儿的。 这里战战兢兢的气氛,让李破很高兴。 人市这样的地方,若无大事发生,凭他一个两眼一抹黑的流民,是无法立足的。 现在这个样子,对于本乡本土的商家来说,简直就是灭顶之灾,但对于李破而言,却是形势大好。 不过,现在他还需要做一件事。 第27章求情 城门口的门房里,年轻的税官再次见到了李破。 税官觉得,很长日子没见这个比较奇特的小子了。 而李破也觉得几天不见,税官变化不小,因为门房被税官占了,以前还有个伍长在,现在就税官一个人,后来才知道,税官干脆将新来的伍长也赶去了箭楼。 现在的城门口,就税官说了算。 李破见到税官的时候,税官正在门房里悠然自得的自斟自饮。 酒肯定换了,菜也不再那么简陋。 总的来说,变化真的不小。 不过,税官对李破的态度,依旧没变,冷冷淡淡的。 李破自己也还是那个样子,堆着笑脸,微躬着身躯,尽显恭敬状,心里却在腹诽,这门房又不是什么洞天福地,让人留恋不去,这个家伙怎么就不愿意走了呢? “又有什么事了?” 税官一边饮着酒,一边淡淡的问,一句话,却说的李破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在心里琢磨下了措辞,才小心的道:“人市出了命案,您应该听说了吧?” 税官眉头立即皱了皱,十七条人命的血案,发生的地方,离城门口又这么近,他怎么会没有听说。 不光听说了,他还知道,案子结的很快不假,但波及到的人和事,却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之外。 他甚至知道,郡府上下主官,都被郡太爷骂了个狗血喷头。 若此案发生的早上一些,很可能会演变成一场波及整个马邑的大搜捕,会有许多人因此倒霉,绝不会像如今这般,快刀斩乱麻的将大案压了下来。 不过,这案子不小,还发生在城北人市,却跟他这个城门税官关系不大。 而且,让他隐隐有些高兴的是,那位白冠了个李姓的功曹,现在还在外间游乐,回来之后,一定会目瞪口呆,焦头烂额之下,足够他消受一段日子的了。 这些事,他自然不会跟在流民解释。 “此事于你何干?难道你知道凶手为谁不成?” 李破心道,我不但知道凶手是谁,而且惹的急了,还能宰了你个狗东西。 嘴上却陪笑道:“小人哪里会知道那些好汉的去处?小人。。。。。来见您,是想跟您讨个情,想在人市寻在安身所在的。。。。。。” “您也知道,小人流落到此,性命堪忧,小人现在只想于马邑城中,找一处能遮风挡雨的地方,带着弟弟活下来。” “人市那边空出了许多的房子,如此闲置,小人看着有些心疼。。。。。。嘿嘿,但小人不敢强占。。。。。。” 没什么太大的交情,就来求人,尴尬之处在所难免。 至于给人的好处嘛,李破觉着不说为妙,就看着税官的做派,他也给不出让人心动的好处。 实际上,来找税官说话,李破也想了很久了。 进人市寻个营生,现在不算太难,难处在于,能找个落脚的地方,那流民营地的茅草屋,实在不是人呆的地方。 不过,要想在人市上占一间屋子,想来想去,还就得找这位,就算是尉迟,刘伍长什么的愿意帮忙,也不好用。 税官不由自主的乐了,看了李破一眼,到也没想太多,只是觉着这人瞧着挺机灵的,现在怎么就这么不知天高地厚呢? 这事在他看来,还真就不算什么大事儿,让郡府的人解个封条,住进几个人去,轻而易举也就办了。 但话说回来了,你来求我,求的着吗?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 快逼到绝路上的人,自然烧香的就都成佛祖了。 这他才算是想对了,李破来这里,也就抱着有枣没枣先打两杆子的主意,不管他答不答应,先试试再说。 税官只是稍露轻蔑之意,李破就知道,这人怕是指望不上了。。。。。。。 不过,税官抿了口酒,却是点了点头道:“此易事尔,你也给我做件事。” 李破眨巴了下眼睛,却没多少犹豫,躬身道:“您救小人兄弟性命,为您赴汤蹈火,小人也在所不辞。” 税官轻轻皱了下眉,礼节上的细节,让他有点不舒服,别说流民,就算郡府中官儿小点,受了他的好处,也当磕头道谢,眼前这小子,却好像从来没见他弯下过膝盖。。。。。。 而且,这说的话。。。。。。让他再次对李破的出身感到些狐疑。 不过,最终他还是摆了摆手,懒懒的道:“去吧,选好了地方,到我这里说一声,哼,也不让你赴汤蹈火,过两天,我会派人去寻你。” 之后,再无旁话,李破也就心满意足的出了门房。 至于给人家做什么事,李破也不太在乎,到了马邑,已经有十九条人命背在了身上,还有什么事比杀人夺命更难的呢? 只要自家性命无忧,管他呢。 这天晚上,李破再次走进门房,很快就高兴的出来了。 第二天午时过后,他又去了门房一趟。 于是,第三天一大早,李破带着李春,又叫上两个流民,大摇大摆的进了人市。 四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家伙,走在人市的街面上,很是引人注目。 如果放在往常,定有人上去恶声恶气的打问,很可能会连拉带踹的将人弄到自家店面里售卖。 这样的人进了人市,不就是明摆着的人羊吗? 但现在,风波刚过,却没人敢这么做了,街边有三两闲汉,也都眼睁睁的看着几个家伙走过,不愿上去强拉生意了。 于是,这几位在人市上平安无事的转了一圈,最后停在了那间发生过凶案的大屋前面。 令人震惊的是,当头那个半大娃子,上去一把就撕掉了官府的封条,像进自己家一样,推开沉重的大门,带人就走了进去。 (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最近,阿草看了风雨哈佛路,接着又看了心灵捕手,蒙娜丽莎的微笑,看完几部影片,觉着不管人们怎么评价东西方的教育制度,只说影片本身,里面虽然有着艺术加工的成份在,但却已经足以打动人心了。 回想一下自己的学生生涯,却是苍白的令自己惭愧,直到大学毕业,其实也没形成任何值得说一说的思想,甚至连思想这两个词,都无法提及,直到三十多岁的现在,人生观世界观才略微成型,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第28章凶宅 大屋现在是名副其实的凶宅。 十七个人死在一处,冤魂缠绕,不是凶宅胜似凶宅。 不过对于李破来说,屋中的味道,却比当晚强了不知多少。 屋中自然狼藉一片,而当日他也有意弄的血腥一些,所以,大片大片干涸了的血迹,依旧留存在屋中各处。 不过屋中的气息很清爽,只飘着淡淡的霉味,这才应该是一间屋子正常的味道。 两个三十多岁的流民,瑟瑟缩缩的进了屋子,这是他们的正常姿态,能够充分显示他们卑微的身份。 当然,现在还夹杂了些恐惧,也许,没有李破领着,他们宁愿回去住自己的草屋,也不会在这里多呆哪怕一刻。 李春也没好多少,佛教盛行的地方,鬼怪之说,早已深入人心,没有这些,佛陀们也就无法展现自己的光明。 这孩子紧紧抓着李破的袖口,恨不能将他破烂的衣袖整个拽下来。 “大哥。。。。。。大哥怎么选了这间屋子,若是有人来索命。。。。。。” 自从得知大哥选了这间屋子之后,所有的欣喜都没了踪影,这话也不知在李破耳边嘟囔了多少遍了。 啪叽,李春脑袋上挨了一下。 “鬼有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人。。。。。。咱们住进来,是鬼他也得给腾地方。” 实际上,李破要这间大屋,除了这间屋子地方够大,后面还有院子之外,也存着想看看税官到底有多大本事的意思。 没想到,昨晚人家就给了准话,这只能说明,别看人家现在在看城门,但人家和尉迟,罗三,刘伍长那些苦哈哈可都不一样。 权力这个东西的大小,从来看的是能办多大的事情。 这里刚刚发生了血案,结案也没几天,人家就能让人住进来,这就是本事,根子不知有多硬朗呢。 不过,李破也没想太多,现在的他,也没办法想太多,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罢了。 “收拾收拾,把熬不住的人都接过来,那边也不能空了,谁过来谁留下,你们自己商量,反正有了这处地方,大家就都能活下来了。。。。。。” 一听这话,其他两个汉子眼眶立马红了。 也没什么废话,干活吧。 于是,在马邑人市中的人们眼中,这处死气沉沉,俨然凶地的大屋,又开始热闹了起来。 本来,很多人还存着看热闹的心思,估算着多少时候,会有人过来,将这些胆大包天的乞儿拖出来,一顿毒打,然后带走治罪。 不想,一直到了晚上,也没人去管。 有的问了问两位巡市,也有的去问了问人市的签书,得到的答案都是一般,大屋换主人了,换的是谁,又有怎样的来历,自己去问。 实际上,这几位管理人市的小吏,也奇怪着呢,什么人这么大的本事,如此血案,刚刚结案,就能占人家财。 当然,这事也算不得稀奇。 张大郎定的罪名可不小,家中资财,全部充公。 从官府手中,接管罪民家产的事情,再平常不过,说不定,过些时候,张大郎那些人的家眷,也会出现在人市上。 当然,这回他们自家也就成了商货了。 继续令人惊奇的是,旁边流民营地的流民,开始稀稀拉拉的进了人市,直接来到大屋这里,孩子哭,大人叫的,将大屋这里,弄成了人市一景。 开始还有人猜测着,或者是城里哪位善人,盘下了大屋,悯流民之苦,让他们暂住于此,顺便也消消宅子里的凶煞之气。 甚至于再阴暗些的,则想着过不了多少时候,这些流民也就成了这个商家的人羊了。 不过,不管旁人怎么想,这间屋子和后面的院子却都被流民占据了。 大屋收拾了一遍,十几个房间,都有了住户,加上后面的几件房子,足够将流民营地的人们都安置下来。 只是营地中那些茅草屋中,还都住着人罢了。 这个时候,流民们却是不再管什么凶宅不凶宅的了,天气越来越是寒冷,能在这样一个时候,有个地方安居,将烈烈寒风挡在外面,对于他们来说,就算是地狱,也能闯一闯了。。。。。。。。 等人们稍一安稳,李破又赶着他们开始烧起了热水,因为屋子里的味道又开始浑浊了起来。 虽说李破身上一直臭烘烘的,也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味道,但如今情形不一样了,在李破想来,应该稍微追求一下生活的质量了。 洗澡,洗衣服,不管多破烂,都要弄的干净些。 这一天,流民们几乎没干别的,污水倒了一盆又一盆,好在这年头没说喝水也要钱,不然的话,只这一天的用水量,就能让李破去坐牢。 中午的时候,继续去领粥。 到了如今,吃的该怎么解决,也就成为了李破面临的最大一个难题了。 还得求人,没办法,一穷二白,难啊。 这天午时,李破领着李春,要了一碗粥,在施粥的几个小吏眼中,像往常一样,靠坐在粥锅不远处,一边烤火,一边喝粥,喝完了,可以再领一碗。 这样的特殊待遇,他已经享受了有一段日子了。 只是今天,喝完了粥的李破凑到了一个小吏边儿上,笑着道:“张二哥辛苦。” 这个张二,就是这里的一个小头目,是粮仓的一个库官儿。 他不但负责看管北城一处仓房,流民营地建起来之后,还要在这里施粥,然后将账目报上去,而且,他还担负着协助官兵,看管流民营地的职责。 只不过,北城这里的流民少,也最是消停,他是一次也没进过流民营地。 这是托了李破的福,所以,从罗三找到他,他有些不情愿的开始关照李破,一直到现在,李破一些出格的行为,他都能睁只眼闭一只眼了。 实际上,李破这个小小的流民,在税官眼中很是独特,在这位施粥小吏眼里,也是如此。。。。。。。。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29章吃食 “大郎在此徘徊,可是有事?” 张二笑着问了句,和善的很。 大郎这样的称呼,也是非常的正式了,显然,他要比城门口那些人好说话的多。 李破跟张二也算认识有些日子了,并不奇怪。 这人显然读过书,又是和尚们口中的善信,所以不像去寻税官那样,没有半点把握。 所以,和税官说话,他是满脸陪笑,装低做小。 而和张二说话,他则是满脸苦相,看上去颇为无奈可怜。 “哥哥,这天气越来越冷,日子难熬啊,您看这领粥的人越来越少,说不定什么时候,俺们这些人啊,就都被冻死了。” 张二一边指挥着其他人收拾,脸上也出现了些许不忍之色。 不过他可不傻,叹了口气道:“你们度日不易,俺也晓得,但。。。。。。俺本事不大,也就能多加你几碗粥,其他的,却无措处了。” 李破连连摇手,故意将一双冻的惨不忍睹的手掌在张二面前乱晃。 一边道着,“二哥的恩情,俺一辈子也报答不完,怎敢再叫二哥难做。” 说到这里,却是凑的越发近了,压低了声音道:“二哥还不晓得,小人在人市谋了一处地方,可避风雪,现在就缺些吃食。。。。。。” “人市?” 张二脸上毫不掩饰的出现了错愕和厌恶的神色,看了看李破,有些狐疑。 李破自然知道这位颇有善心的小吏在想什么,立即解释道:“二哥想哪里去了,小人若做了那等恶事,岂会在二哥面前言说?” “前些时,人事里死了些人,屋子闲下来不少,小人去求了。。。。。。这才有了一处安身所在,今早,营地中的老小也移过去不少。。。。。。” “但这么多张嘴,就算没冻死,过些日子,也要饿死了,二哥应该知道,这点粥,实在顶不过胃肠。。。。。。俗话说的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素知二哥心慈,小人便来打问一下,听说城里人食牛羊,脏物多有丢弃,小人等微贱之躯,旁人不食肝肠,这些东西自然也就不值一钱,正合俺们活命之用,二哥您看。。。。。。” 张二听了这些,心里先就松了口气。 脏物,说的其实就是下水。 这些东西,时人是不吃的,大多直接就弃了,有些喂给猫犬,更多的则是扔出城外,便宜了林中的豺狼野兽。 所以说,这东西是真就不值一钱,弄来施舍给流民,也就不算什么大事了。 但张二这人良心上真是不错,还多问了一句,“此事易尔,但大郎啊,为何人们不食牛羊脏器,你可清楚?” 李破眨巴着眼睛,做无知状,其实心里已经撇嘴,那还不是做不出好味道,而且,比之肉食,这些东西看着肮脏的多,没人愿意入口? 不说后来如何如何,只说在草原上,他就没少吃了,几个老军还不是吃的赞不绝口?屁事没有? 张二自然不知李破在想什么,只是解释着,“那等脏物入口,多数要得暗疾,大郎可还愿意以此为食?” 所谓的暗疾,自然不是指的那些不能宣之于口的病症,而是不知不觉间得了病,你还不知道的意思。 李破道:“二哥尽管放心,俺们这些人性命低贱,如今只想熬过这个冬天再说,哪还顾得上其他?” 李破离开了粥蓬,毫无疑问,他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张二也想着尽快回去,答应了别人的事情,他都会认真去办。 这是几乎马邑男人们的共性,不管他读没读过书,又是什么身份。 当然,促使他答应李破的请求的,可并非只有他慈善的心性,而非前些时日,北城流民营地有了乱象。 据说,杀了不少人,才平定下来。 北城这里的流民少,但张二也加了小心。 李破在流民中很有威望,所以和其人说话,他也加了小心。 不然的话,这人一旦觉着,活命的机会不多,给你来个振臂一呼,或闯了出城,或就地为乱,他们这些人,不定就都要给人陪葬了。 不过,他也不会就这么听信了李破的一面之词。 于是,这天傍晚,他去寻了一家相熟的屠户,要了大半车的脏器,叫上自家三弟,赶着马车来到人市。 一番打问下来,这才算放了心。 心情好了不少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还弄了些调味送给了李破。 抱着的,其实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心思,却是又让李破少费了一番心思。 其实就算他不送,李破也想好了,让流民上门讨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算是看出来了,马邑这个地方,恶人不少,但民风却还比较淳朴,没那么多的尔虞我诈。 这一晚千恩万谢的送走了张二兄弟,大屋这里也彻底消停了下来。 没办法,点不起灯啊。 虽然还有很多事要做,李破也不得不躲在屋里的大木桶中,先将自己清洗干净。 这是南下之后,李破第一次洗澡,那滋味儿,也就只有李破自己明白了。 换了三次水,给他送水的两位,累的舌头都吐出来了,都心里嘀咕,没想到李公竟然如此好洁。 衣物什么的,也不用李破自己动手清洗了,自然有人接手过去。 月上中天,还泡在水里的李破昏昏欲睡。 不过,乱七八糟的念头,不由自主的都涌了上来。 有的住的地方,有了食物来源,可能还会赚点钱,手下还有人使唤,呀,这小日子过的立马就不一样了啊。。。。。。。 贫儿乍富,让李破傻笑了两声。 不过,离他想象中的安稳日子还有很大的距离。 第一个就是户籍,想到这个,李破就什么心情都没了。 据他的了解,大隋的户籍三六九等的,实在让人难以恭维,最可恶的是,削籍不难,想要上籍对他来说却是真不容易。 到了现在,他也没点头绪,等过了这个冬天,官府给流民上籍,还是省省吧,不定这边上了籍,之后立马就要被弄去做民夫了。 乱七八糟的想着,李破开始打盹,然后。。。。。。。惊悚的事情就来了。 第30章变身 门声一响,有人进来了。 李破没在意,仰着头靠在桶边儿上,似睡非睡的。 “大哥,给你搓搓?” “不用。。。。。” 李破懒懒的答了一声,心里不太满意,这小子整晚不见人影,这会儿却来献殷勤,水都凉了。 他这澡洗的,快赶上蛇蜕皮了,泥垢一层层的揭下来,可没少费了力气,和跟个势均力敌的对手打了一架差不多,浑身上下都轻飘飘的,没点力气,而现在,他就像个红透了的虾子一样。 “大哥,你要来那么多脏东西干什么?也不好闻。。。。。。” “那可是好东西。” 李破微微睁开眼睛,不情不愿的直起身子,拿起放在桶沿上的布巾,准备擦擦身子,睡个安稳觉了。 大屋里器具很全,日用之物几乎都不缺。 这当然得益于案子太大,现场过于血腥,没人愿意到这间屋子里搜刮的原因。 于是,就都便宜了李破这一伙流民。 这一站起来,就感觉不一样了,虽说气虚体弱的,腿有些发飘,但身上却轻松的厉害,不由伸了个惬意的懒腰。 “俺给你擦。” 李破嗯了一声,他确实有点不想动弹了,只想好好的睡一觉。 先使劲擦了擦头发,然后顺手将布巾递给站在桶边的人影。 已经算是深夜了,也没灯光,大屋里很暗,但屋子采光还不错,因为这间屋子,本就是大屋中最好也最宽敞的一个房间。 月光顺着窗棂爬进来,让屋子里平添几分朦胧的色彩。 李破随意的瞅了瞅,接着。。。。。。。就是一哆嗦,差点把布巾给扔了。 毛孔一张,背后立马出了一层细细的冷汗,凉飕飕的。 能让李破这样的人,产生如此反应的事情,可不多见。 李破的睡意早已不翼而飞,不由自主的揉了揉眼睛,想仔细瞧瞧。 桶边的人却是顺手接过布巾,绕到他身后,开始卖力的给他擦起了背部。 李破扭头去看,别人却不乐意了,“大哥,你别动,屋子里凉,擦不干可不行。” 李破松了口气,声音没错,不是什么鬼怪,没想到,这小子长的。。。。。竟是这般俊俏? 刚才惊鸿一瞥,还是看到了一张白净的脸,细眉细眼的,虽说瘦的厉害,但还是能看得出来,稚嫩中带着几分秀美,半湿的头发贴在脸上,更是平添了几许的楚楚可怜,于是,唬了他一跳不说,还以为是自己杀的人太多,有鬼怪出来作祟呢。 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回想一下,从山间遇到这孩子,一直到现在,还真没看见这孩子洗干净了是个什么模样。。。。。。。 有些事其实就怕琢磨,两个人兄弟相称,一直呆在一处,也有些日子了,李破从来没怀疑过什么。 但现在,再一回想,疑惑就多了。 刚在山间相遇的时候,这孩子蓬头垢面不假,但身上没什么,只脸上过于脏了些,好像蒙了一层灰土一般。 当时没在意,还道山间风大,土大的缘故,这会儿却是有点明白了过来,不定就是在脸上故意弄了些灰土。 尼玛。。。。。。。 李破立即在心里来了声国骂。 这会儿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回身一把揪住李春的领子,开始仔细瞧了起来。 李春惊慌失措,不过对上那双鹰似隼的眼睛的时候,立马老实了下来,但开口说话却带了哭腔。 “就说不住进来吧,你瞧你瞧,大哥,你醒醒,别被鬼迷了,俺是李春啊。。。。。。” 我。。。。。。。。。。 李破被气的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不过,再多给他几只眼睛,他也瞧不出什么来。 这样的半大孩子,又瘦的厉害,不扒光了衣服,你还真就看不出公母。 李破这个纠结啊,就不用提了,到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因为自尊心实在受不了。 这要是捡回来的是个女娃儿,相依为命到现在,却还没发现,他不如自己把一双眼珠子抠出来算了,留着也没用不是? 他很像伸手到李春裆里摸上一摸,但还是止住了这样的冲动。 挤出点笑容,揉了揉李春的脑袋,“行了,别叫了,看你洗干净的小模样,还以为什么鬼怪变的呢。” 李春惊魂未定,不过还是摸了摸自己脸蛋,呲开一溜的小白牙笑了起来,看来多少还是有点得意自己的小模样的。 见李破转过了头,又开始给李破擦背,但趁着李破转身,还是吐了吐舌头,眼珠儿转着,透出几分狡黠出来。 显然,有了落脚之处,不但李破觉着安稳多了,便是李春,不自禁的也放松了下来。 但是,李破这回可不那么好糊弄了。 李春只高兴了一下下,就听李破道:“春儿啊,跟大哥说实话,你在村子里那家大户人家做的不是小厮,应该是丫鬟吧?” “别骗我啊,男人和女人的活法不一样,早晚能分出来。。。。。到时候,你说大哥该有多伤心?” 李破也不是好东西,既然看不出来,立马就开始动之以情了,再不成,估计扒了裤子也要来个验明正身。 太伤自尊了。。。。。。。 身后没声了,李破也不回身,也不说话,只这一会儿的犹豫,他就已经认定了,自己捡回来的确实是个女娃儿。 心里也开始有点乱了,这他娘的,连个男女都分不清楚,还不如蠢死算了。 不过。。。。。。转念一想,这到底不是一件生死攸关的事情。 想起那些一起度过的艰难日子,山中篝火旁边,大雪中,村落里的废墟,雪中一路跋涉前行,流民营地中的那间草屋,一幕幕的画面,从李破脑海总划过。 李破嘴角微微撇了撇,他从不会承认自己心软,却只心想,嗯,女娃也不错,小棉袄嘛。 但身后这位抽抽搭搭的哭开了,一边哭还一边嘟囔,“大哥。。。。。。真不是小春有心骗你,你别不要小春,他们都说女娃生了没用,不然娘也不会抛下小春一个。。。。。呜呜呜。。。。。。。” 李破的嘴已经咧开了,嘴里的味道全是苦的,要说从捡了这孩子回来,就没见她哭过,这会听声音,哭的那叫一个伤心。 难道说,从男娃变成女娃之后,性子也来了个大变样? 李破听不下去了,回身就是一巴掌拍在李春脑袋上,“没出息,赶紧给我滚出去,一会叫你再进来。” 第31章规矩 这一晚,李破睡的很不踏实。 屋子里就算没有生火,也比草屋强上许多,房间里,更是被褥齐全,他也疲乏至极,所以,这本来应该是很美好的一个夜晚。 但没了那一层泥垢护身,耳边也没有寒风呼啸,他竟是翻来覆去的有些睡不着了。 当然,他不会承认,之前颇有点惊悚的一幕,是他心烦意乱的根源所在。 李春就睡在他对面的一张小床上,开始时还抽搭了几声,到是没敢跟他说话,不过现在小呼噜却已经打了起来,听听就知道,睡的格外的香。 这也让李破很不满意,熊孩子,心到不小。。。。。。。 朦朦胧胧间,不知什么时候就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天色已经天亮。 晃了晃脑袋,没觉着神清气爽,到也没有腰酸背痛腿抽筋,他身体底子着实不错,这些年来不断打磨,到也没白费了功夫。 只是几年下来,苦日子过惯了,现在竟然有点不适应了。 你就是个吃苦受累的命儿,李破嘀咕了一句,神智渐清,不由自主的朝对面的床上看过去,上面已经没人了,到了叠了几件干净衣物在上面,一看就知道,是以前那些人留下来的。。。。。。。。。 李破打着哈欠,三下五除二,穿了上身。 自然有些不合身,不过御寒是足够了,还有一双看上去不错的靴子。 穿上之后,李破无奈的发现,他娘的,靴子竟然大了很多,不跟脚儿。 这死孩子,最好能会点针线活儿,不然的话,以后往死了打屁股。 推开门往外走,一抬头,李破吓了一跳。 在屋里没听到什么动静,还以为人都在自己屋里呆着,没想到,黑压压一片人,都聚在大屋中间。 他一出来,简直就是万众瞩目啊。 然后呼啦啦一下,拜倒了一地,乱七八糟的声音,顿时全部涌入了耳朵。 孩子开始放了声,大人开始说话,乱糟糟的一个早晨也就开始了。 “趁着今天人齐,我给大伙儿先定个规矩吧。” 李破也没客气,这些人老的老小的小,还有男有女,有的是一家子,有的则是孤零零一个,在流民营地里,人们没那个精力去折腾,但现在住到了一个屋檐下,乱糟糟的下去可不成。 于是,声音立即又神奇的没了。 “第一,不要李公,恩公的乱叫了,传出去让人笑话不说,还可能惹官非,以后就叫我大郎,或者李大,李大郎都行,咱们这些人命苦,没那么多的讲究啊。” “第二,日子肯定是越过越好,但我这人最听不得家长里短的事情,低头干活,抬头看路,少说多做,才是做人的道理,我李破眼里不揉沙子,谁要是觉着这日子过的太安闲,非要生事,不如回草屋里冻着去。” “第三,这人市是个什么地方,大伙儿肯定清楚,管好了孩子老婆,别让人牵了去,到时候谁都没辙。” “当然了,咱们不惹事,但也绝对不能怕事,谁要是故意上来招惹咱们,为了这一屋子人的安宁,就算动刀子杀人,咱们也要弄出个太平来。” “反正,吃糠咽菜,忍饥挨冻的日子我李大郎是过够了,谁要是害怕,现在就可以回去,那边就是苦了些,却绝对平安,嘿嘿。。。。。” “而且,来到这里,别跟那些闲汉勾搭,咱们这些人,流落至此,险些丧了性命,不定就是上辈子没干什么好事,这辈子再损阴德,下辈子说不准就成畜生了。” “第四,要看个长远了,明年要上籍,天知道给咱们弄个什么户籍,所以,以后赚了银钱,咱们得存下来,我这里有个打算,现在不是提的时候。” “要是有人觉着自己辛苦一场,却剩不下什么,不满意了,现在就提出来,也算个好聚好散,如果现在不说,那到了用钱的时候,我可不听你废话。” “再有,别邋里邋遢的,一屋子人住着,说不定什么时候屋子里就有了病气,咱还想多活些日子,娶妻生子呢。” “好了,就说这么多,都记清楚了吧?” 记不清楚也不行,从草屋里搬过来,住了一晚之后,谁也就没想着回去了。 现在李破说话,在这些人里估计比皇帝老子当面都管用。 见人都在点头,看着有点眼晕,就是没个人吱声,李破不满意了,一拍桌子,大声问道:“都听清楚了吗?” 听着战战兢兢的回答,李破有点丧气,多好的规矩啊,怎么就没人知道赞上几句来听听呢? “昨天求人拉来的那些东西都看到了吧,今天要都洗干净,洗的要仔细,入口的东西,绝对不能马虎。。。。。。。” 说到这儿,李破却是瞟见自己的手,冻的都是口子,结疤的没结疤的,几乎已经看不见原来的皮肤颜色了,心中不由一动。 才想起来,把这茬给忘了。 这样的手,去洗下水,纯属找死,洗完了,一双手也不用要了。 然后,就是排排坐,都伸出一双手来给李破检查。 一看之下,李破也有点心酸,竟然只有一个瘦小的女人,手上还完好,还是因为生孩子没多久。。。。。。 娃已经被冻死了,丈夫也没了,上面剩下个公公,下面剩下个半大丫头,基本上等于是家破人亡。 丫头挺懂事,将母亲照顾的不错。 然后。。。。。。。就是李春,李春被他照顾的也不错,在流民营地里,虽说多数时候都处于饥饿状态,但没怎么挨冻。 所以,这活计,只能是她们两个的了。 一大一小干的都挺卖力,大的不用说,被生活已经折磨的没了一点脾气,就指望着姑娘能嫁个好人家了。 至于李春,正是需要表现的时候,做给大哥看呢。 李破则指挥着其他人,帮忙提水换水,又在后面院子里,用院子里的石头,弄个简陋的火灶。。。。。。。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32章羊杂 赚钱,必须得赚钱。 这是李破在千辛万苦的弄到落脚之地后,最直接也最迫切的一个想法。 在流民营地,有钱你也花不出去,但到了人市这边,没钱你是寸步难行。 羊杂碎,和羊杂汤,放在后来,那是地道的美味。 而且,制作工艺也极为简单,也没什么秘方可言。 这也是李破唯一能想到的,既不用花费银钱,又能满足这么多张嘴巴的吃食了。 因为现如今,除了饿极了的人,一般没人去会去动脏器的心思。 但要赚钱,靠这个恐怕不成。 但赚钱的事情,已经摆在了面前。 看着架在火上的怪模怪样的“大锅”,李破无奈的想着。 这东西还是从屋子厨房里弄出来的,已经锈迹斑斑,弄干净出来很是费了一番功夫。 其实,这怎么看也不能叫锅,应该是鼎,但没有足,流民中有人认得,李破才知道,这东西差不多应该叫镬。 铜制,锅身厚厚的,表面很粗糙,也很费柴禾。 李破毫不犹豫的将屋子里那张大桌子拆了,不行的话,人市里还有片小树林,几颗老树,带人去砍了,估计现在也没人敢言声。 几个男人陪着李破围了一圈,眼睛都盯在大锅上,他们也不知道,里面的东西煮出来,到底能不能吃,味道怎么样。 换了两锅的水,折腾的李破都是满头大汗,才算进入羊杂碎的正式制作过程。 羊杂碎已经切碎了,飘在水里,花花绿绿的,蒸煮的味道极其难闻,围在锅旁边的几个男人,脸色都不太好看,那是被熏的。 当然,作为流民的他们,再难闻的味道也已经闻过了,不至于有太多的不良反应。 李破开始往里面不停的添加佐料。 这其实也就是李破觉着不得不赚钱的原因所在了,牛羊的下水不要钱不假,但佐料它必须要钱啊。 这一次,托了李二的福,没费那番精神,但以后肯定就不成了。 烟气也很大,熏的李破直流眼泪。 最终,觉着差不多了,李破一屁股坐倒在地,顺手又习惯性的扇了李春一巴掌。 “看清楚了啊,这一锅下来,没什么秘诀,就是一样,葱姜蒜要放足了,汤一定要浓,若是再有些辣味儿,其实更好,但咱们没有,只能靠这些东西凑合,所以味道要重,才能掩住其中的膻气。” 李春摆弄着红肿不堪的双手,不停在李破眼前晃悠,头却连连点着。 其他男人听了半截,都自动的远离这两兄弟,因为怎么听,都好像是家学,李大郎行事磊落,但他们却不能忘恩负义,偷学人家的本事。 “主料呢,以羊的肠,肝,肺为主,牛不成,太粗,非要弄的话,费料太多。” “这东西做出来,和肉食差不多,顶饿,但一定要弄的干净,不然的话,味道太差不说,还容易让人生病。” “如果配上面饼,会更美味。。。。。。” 从男娃变成女娃,这教学方向一下也变了,不过说着说着,李破也是口舌生津,不停的咽着唾沫。 “大哥。。。。。。咱们今天没去领粥。” “能自己吃饱穿暖,干嘛去求人施舍?记住了啊,伸手要的东西,吃着不香不说,还要不到什么好东西。” 李破脸上渐渐肃然,让李春好生害怕,缩了缩肩膀,不住的点头,心里却在嘀咕,其实小春就是想说肚子饿了嘛,干嘛这么吓人? 李破哼哼两声,略微有了那么点满足感,孩子的价值观要从小抓起啊。。。。。。 这顿饭,从早忙到晚,一屋子人都是饥肠辘辘,不过却没人再敢提去领粥的事情。 天色近晚,李破终于觉着差不多了。 说起来,还是家伙什不太趁手,不然的话,绝对费不了这许多时候。 而做一顿美味的杂碎,也需要熬制,直到汤汁彻底入味才行。 其中最重要的是,老汤,第一次费手脚,后来也就不会如此了,把汤留下来,越熬越浓,就可以作为汤底来使用了。 一起锅,味道还是不太好闻。 但没办法,肉食这东西,靠的就是佐料。。。。。 于是,大屋里聚了一屋子的人,有席地而坐的,有站着的,有蹲着的,满屋子唏哩呼噜的声音,像进了猪圈一样。 碗不够用,什么器具就都用上了。 杂碎这东西,谈不上什么卖相,没吃过的人,闻着那股味道,其实食欲也不会太大。 但对于饿到现在的流民来说,却一点不适也没有,各个吃的香甜。 李破也不例外,只是在吃第二碗的时候,终于觉察出,这滋味,远远谈不上什么美味,入口嚼起来,口感到是不错,不由又有点怀念起草原上的那个寨子了。 敲门声响了有一阵儿,屋子里的人才听见。 开门一瞧,把开门的女人吓了一跳,外面站着五六个汉子,各个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打头的一位,头发花白,岁数不小,但脸上的神情,却好像家里死了人一般。 往屋里探了探头,这位先就一捂鼻子,味道实在够冲,再瞧见一屋子的人,脸上肌肉又抽动了一下。 女人缩回了屋子,男人立马放下碗筷,围了上来。 不管老小,这一瞬间,都充满了捍卫自己领地的决心和悲壮。 但事情和他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李破上来一打问,才知道,这人是人市里的巡市,其实和坊间里长里正什么的差不多。 今天这间大屋里,人进人出,倒出了不少血水脏物,后来大屋后院又是黑烟滚滚,加上是这样的一间凶宅,到了午间,人市里的商户已经是毛骨悚然。 于是,便有人去城里寻了这位过来。 这位其实也是百般不愿,大冷天的不说,那间大屋,他也是不愿靠近,再说了,大屋现在的主人,什么来历都打听不清,他就更不愿招惹了。 不过,他也倒霉,不如另外一位巡市横强,只能跟着人走这一遭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33章惊吓 “你就是此间。。。。。。。主人?” 姓白的巡视谨慎的打量着李破,有点狐疑。 李破扮相可不太好,披散着头发,外袍很大,拖着地,一走路,脚下还趿拉趿拉的有响动,靴子太大嘛。 而就其本身来说,年纪也太小,就算洗干净了,黝黑的脸上也透着粗犷,完全就是一副马邑最底层的百姓的标准长相。 人市的人,眼睛都毒,一瞧李破这个样子,就知道不是什么大人物,吃苦受累准少不了他。 所以,其实他并不认为,上来跟他说话的这个半大娃子,就是这间大屋新的主人。 屋里的,就是一群流民,他也分外的肯定。 不过怎么说呢,今年岁末发生在人市上的事情太多了。 先就是紧挨着人市,建了一座流民营地。 挨着人市建起来的流民营地,那简直就是挨着犬舍建鸡圈一般。 他不知道郡太爷是怎么想的,但人市上,卖身的流民渐多,却是不争的事实。 偷蒙拐骗的事情,也就多了,却不太好管,让他们两个巡市都很为难,索性,流民营地那边不吱声,人市这边也就默许了。 接下来的事情,对于常年身在人市的他而言,其实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以前住在这间大屋里的张大郎,结交了不少人,在人市势力不小,做流民买卖,也就数他最多。 这不,报应也就来了,一屋子,十七条人命,稀里糊涂的就都去见了阎王,最后,连屋子都被流民给占了,这不是报应又是什么? 想到发生不久的命案,白巡市心里就一哆嗦,刚升起的那么点其他心思,也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更让他意外的是,对面穿的不伦不类的半大小子,只是随意的拱了拱手,“小人就是此间主人,不过。。。。。呵呵,只是暂居,您是。。。。。。” 一听是人市的正管,李破脸上的笑容就更多了几分,立马将人往进让着。 白巡市犹豫了一下,没动地方,“就站在这里说话吧。。。。。。” “这怎么好。。。。。大冷天儿的,屋子里暖和,您快请进。” 热情的架势,却隐含着一些不容拒绝的强硬,连拉带让的便将万般不情愿的白巡市弄进了屋子。 后面的汉子们想要跟进来,李破侧着身子一挡,笑问,“您们又是?” 他们自然不是什么人,只是白巡市拉来壮胆的闲汉罢了,多数都在人市谋生,也想知道知道这间大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白巡市想的多,好说话,但这些闲汉们可不管那么多,不管谁家想在人市立足,都是要探探的。 当先的一个汉子瞪起眼珠子,恶声恶气的道:“爷爷叫什么,也是你能问的?” 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去推李破。 李破吃的肚圆,很是懒的动弹,顺手一拨对方的手掌,反手握拳一挥,看上去轻飘飘的,劲道却不大不小。 那汉子只觉得下巴上咯吱一声,整个脑袋却立马轰然作响。 众所周知,人的下颌前部,极其脆弱,被击打在这个地方,不需要多大的力量,就能致人昏厥,所以后来的拳击手们,上台对战的时候,都会刻意的保护下颌部分。 这种人体力学知识,闲汉们怎么会懂? 这位立马就是头昏眼花,强壮的身体,也是摇摇欲坠。 李破一把将他扶住,“你看看,你看看,就说这屋子有点邪吧,有些东西,最喜欢你们这些阳气不太旺,却又不小的人了。” 一边吓唬着人,一边将人往里搀。 后面的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本来传言汹汹,进这间屋子就有些忐忑,此时却被李破唬的一愣一愣的。 后面一个,一把抱住了那汉子的腰,往外拖着,一边嚷嚷道:“俺们不进去了,俺们不进去了。” 一群汉子,鼠窜而去,很不符合马邑的民风。 李破哐当一声,关上大门,撇了撇嘴,迷信,要不得啊。 大门一关,又是一个清净世界。 李破紧了紧袍子,袍子太大,刚才钻进不少风去,让他有点冷。 白巡市却也打了个哆嗦,关门的声音吓的,李破说的话他也听见了,也顿时心生寒意,再看周围人等,大大小小的一双双眼睛盯着他,好像在琢磨着怎么下嘴,他是只想调头就跑。。。。。。 李破没给他这个机会,挥了挥手,“吃饱了都回屋儿,李二,去端一碗宝汤过来,给老哥去去寒气。” 对于人市上的小吏,李破就没以前对着尉迟啊,刘伍长啊,张二啊那么客气了。 因为他觉着,要在这里立足,震慑住一众宵小,就必须让这些人忘记他流民的身份,别人指望不上,只能靠自己了。 几乎是一眨眼间,屋子里就不剩什么人了,其他人都迅速的钻回了自己的房间。 屋堂中间的大桌子,已经被拆了,所幸,还留下几把椅子。 将心虚气弱的白巡市让到椅子上坐下,李春很快就端来了一碗所谓的宝汤,热气腾腾的一碗羊杂碎。 经过刚才一番折腾,主人也就像主人了,客人他也必须是客人啊。 作为一位好客的主人,自然要热情一些,李破劝着,“放心,咱们不做人肉买卖,正经用家里秘方做出来的吃食,最是滋补不过。” “这是头锅,新鲜是新鲜,但少了很多滋味儿,等有了老汤做汤底,那就不一样了,您来尝尝,依老哥这岁数,定然见多识广,也给俺们评一评。” 一句一个老哥叫着,说的又是再平常不过的话,听着就跟个厨子似的,白巡市这心也渐渐安定了下来。 这间屋子里的阴森之气,在他感觉当中,也逐渐消散了许多。 惊吓过后,又在外面冻了许多时候,他竟然真的有点饿了。 看着端在手里的一碗吃食,嗅了嗅鼻子,再瞧瞧里面红红白白的东西,他还真认不出来,是什么东西做的。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34章味道 “这是何物所制?” 白巡市的注意力,被李破完全的转移了开来,只是他还不敢入口,虽说北地经过了三百多年的纷乱,到了如今,人相而食的事情,也能偶有听闻。 但吃两脚羊的事情,离人们还是渐去渐远,所以,他也没那个勇气,将这东西一股脑的塞进嘴里。 李破笑道:“小人是关西扶风人,阿祖的时候,败落了下来,到了阿爷这一辈,已是衣食无着,连战马,衣甲都是借人家的了。” “阿爷兄弟四人,两位叔父早夭,还有一位阿伯从军,来了马邑边塞,只是至今还没寻着。” “阿爷自己在家,无以度日,只能给人帮厨为生,家中老小饿的厉害,阿爷无奈之下,做了这宝汤,让家人不致饿死。” “不过,后来才觉着,这宝汤颇有妙处,不但能让人饱食一餐,而且可让人身强体健,耳聪目明之效。” “您别看小人这么瘦弱,也只是因为一路跋涉,来寻阿伯,吃了不少苦头的缘故,小人在乡里时,三五条汉子也非是小人对手呢。” 胡编乱造的起劲儿,李破变得眉飞色舞了起来。 “您一听,也应该就知道了,小人家的这宝汤,不是什么贵重东西,都是人弃我取的玩意,其中主料就是羊肝,羊肺,羊肚,普通人家,都不会吃这些,就更别说大户人家了。” “但小人可没骗您,羊肝最是明目,其他几样,也最是补身,味道也还不错,您亲自尝一尝,就知道了。” 白巡市越听越安心,而且有点肃然起敬,关西腔也再次帮了李破的忙,再看碗里的东西,原来是羊的脏器所制,虽然觉着有点恶心,但也有点心动,想尝个新鲜了。 李破编造出来的身世,挺完美,潜台词更多。 咱现在是落魄了,但祖上可也风光过呢,再加上,咱自己也不是没本事。 显然,白巡市听懂了,脸上终于出现了点笑模样。 用筷子绊了了一下,抬头看了看屋子,道:“这里刚生了命案,俺也只是来瞧瞧,别再生出许多事来。” 李破乐了,话风这么软,好事啊。 “老哥您放心吧,咱们这些人住进来,不会给您添麻烦的,咱们也不做什么买卖,只是在这里容身而已。。。。。。。。” 正说着话,敲门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还真是流民门前是非多,李破无奈的想着,上去打开门。 一看外面的人,李破立马笑了起来,将张二往里让。 张二过来是意料中的事情,领粥的人骤减,他要是不过来问一下,才叫见了鬼呢。 马邑城不大,张二和白巡市虽没什么交情,但却是认识的。 见了面,拱手为礼,都有点惊讶。 张二到没什么,只是看白巡市端着个碗的样子,有几分怪异罢了,顺手拉了把椅子坐下,很是随意。 但白巡市看他这般相熟的样子,却是有点吃惊了。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想这半大娃子,若非有点底气,也不敢来人市占了这一间凶宅。 其实,看宾客而知主人,从此也可以看的出来,李破打拼了几个月,终于让自己的生活有那么点走上正轨的样子了。 于是,又是一碗宝汤端在了张二手里。 张二就不像白巡市那么谨慎了,那些牛羊脏器本来就是他送来的,这会看着手里的一碗所谓的宝汤。 心里既有些做了一场功德的得意,又有些难受,这东西真能入口下肚?他有点后悔过来这一趟了。 和白巡市对视了两眼,两人不约而同的拿起筷子,憋着一口气尝了尝。 呀,也不是那么难吃嘛。 这是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感觉。 和李破想象中有些偏差,他们的忍受力,远远高过预期。 实际上,李破还是自己想多了。 这年头,别说普普通通的百姓人家,便是马邑城中这些小吏,每天能弄上点荤腥尝尝的,也是屈指可数。 一般来说,他们的吃食都以面食为主,腌菜为辅,每天大鱼大肉的场景,在长安一些富贵人家中可能会出现,但在这马邑城中,连郡丞大人,也不会那般奢靡的。 于是,李破吃惊的看到,两个家伙颇为慢条斯理的,将一碗羊杂碎吃的干干净净,白巡市这个吃货还有点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这就是荤菜在这个年代的魅力。 吃完了,张二才摸了摸胡子,有点不好意思之外,也有那么点担心。 “大郎,这。。。。。。这东西吃了,真没事?” 那边白巡市一听,也竖起了耳朵,吃货是吃货,但绝对不傻。 李破嘴角抽动一下,心想,看你侨情的,连吃带喝,还要砸主人的招牌。 “二哥放心,这些肝肠之物,不但能入口,还益处多多,只要将其清洗的干净,那就没事,咱们这一天,就干这个了,白巡市过来,也是因为咱们往外间倒了许多血水,才来查看的。” 张二放心不少,白巡市点头就笑,在见到张二之后,他这笑容可就挂在脸上了。 “这宝汤。。。。。。。。味道不错。。。。。。。竟与羊汤有几分相类,看来以后,这人市上的吃食,又要多上一味儿了。” 张二也颇为感慨,只是他和白巡市想的完全不一样。 “不早了,俺也该回去了,呵呵,没想到。。。。。。。大郎此举,可是活了不少性命,好事好事。” 送张二出去的时候,李破也没好意思再开口,张二这人心善,多从这人身上占便宜,李破也不愿意。 若是之前,不好开口,李破也得开口,但现在不一样了,屋里还有一位呢。 所以,之后的事情自然也就落在白巡市这厮身上了。 什么事情也是明摆着的,既然两个小吏都觉着这宝汤不错,那就一定是不错了。 其他人的口味不做准,但当官的在这上面说话,却还是有谱儿的,这是古今通用的一个道理,不用怀疑。 (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第35章尉迟 (历史名人不好写啊,和大家印象中的总归要有些差距,当然,写阿草写的是小说,不是给什么人树碑立传,所以,怎么塑造这些历史名人,阿草很是费了一番脑筋,也是很有意思的一项工作,只是fans勿喷啊。) 第二天傍晚,两辆马车停在了大屋后院门前,卸下了不少血水淋漓的脏器,小半车的调味之物。 随车而来的,还有两男一女,都是粗手大脚,一看就是干活的好手。 李破很是满意,白巡市这人不但是个吃货,而且还很贪财。 这样的人打起交道来,要提防一些,也不用谈什么信任不信任的,不过,却比税官等人要好说话的多。 白巡市没露面,带人过来的是他的一个侄儿。 走的时候,给李破留下几句话。 让李破找人牙雇个账房,现在到是不急,但半月之后,他便会偶尔过来看看账目。 也就是说,不管李破怎么想,怎么做,人家这边是将这个当做个买卖来做了,而且,还应李破所求,给添了几个干粗活的人手。 实际上,对李破而言,赚钱也是当务之急,此事算得上是一拍即合。 这一晚,李破也终于安然进入了梦乡,因为小日子,终于算是有点模样了,之后只需按部就班,在马邑讨口饭吃,应该不难。 颇有点没出息的意思,但刚刚从最底层冒出点头来的李破,你想让他有点大志向,也不容易。 不过,还没等他缓口气过来,将自家小日子再弄的红火一些,事情就找上了门儿。 等早上起来,带着李春,指挥着人,将下水放进垒起来的水池里,心里则在琢磨着,之后怎么着和白巡市商量的这个小店,到底该怎么弄起来。 再有,柴禾必不可少,是不是该去城门头蹲守一下,和那史家兄弟商量商量,赊个账什么的。 但事情就是不禁想,刚想到城门口,城门口那位就派人寻上门来了。 黑大的个子,目光如隼,来的竟然是尉迟,让李破小小的吃了一惊。 见到尉迟的时候,这黑大汉子正打量着大屋,见李破出来,还是那副不咸不淡的臭德行,“跟俺走,有人让俺来寻你。” 不用问了,能让尉迟特意来找他的人,只能是城门口那个税官。 李破没那么多的好奇心,不想知道这位日后位列公侯的人,现在有着怎样的落魄,又是什么理由,去给一个年轻小子跑腿,来寻的还是个流民。 他只知道,欠的账该还了,应该是有点凶险的,不然的话,瞧税官那样子,手底下也不会没人支使。 “您稍等。” “快着点,好像挺急的啊。” 看上去苦大仇深的尉迟伍长,其实也不算个难说话的人。 李破也没再客气什么,回去屋子里,叮嘱了李春两句,又换上了原来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这才跟尉迟径直奔了城门口。 两人沉默着走出了人市,尉迟才斜眼瞅了李破一眼,撇了撇嘴道:“几天不见,你这娃子到是赚了一间大屋。。。。。。小心吃多了咽不下去啊。” 李破则抱了抱拳,露出些自得状,“要不是您和罗三兄弟,小人也活不到今天,日后但有所得,必当重谢。” “谢不谢的没什么,只要不记恨就成了。” 李破仔细琢磨了一下这话里面的意思,竟然从中觉察出几分示好的味道。 要知道,他进马邑的时候,城门那里只要放一放手,他也就能入城了,但最终被扣在了流民营地,说起来,就是因为尉迟的一句话。 所以,这话听来就有意思了。 好像生怕他没听明白,尉迟又道:“俺也不管你是从哪里过来的,是不是真来马邑寻亲,日后都需安分些,见了也好说话。” 这话不光李破听着别扭,尉迟恭自己其实也不舒坦的很。 一个小小的流民,真没看在他眼里,但能从流民营地中爬出来,又跑去人市占了一处地方,还勾搭上了城门口那位。 他这打铁匠出身的小伍长,也不得不掂量掂量了,因为此时的他,已经没有回乡另谋生路的想法了。 只要还在马邑厮混,那么,像他这种小人物,必然要和三教九流打交道,所以,他就算万般不愿,也不得不承认,一个有本事的关西人,还是不要得罪为好。 说到底,还是关西人,起家快,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也是在马邑小有名声的人物,解释了这么多,旁边这小子却还不吭声,不由有些恼怒,扭头看过来的眼神也不由自主的凶了起来。 所以说,性格决定命运。 他心思比较细腻,看事情也比较清楚,但因年龄的关系,还是失之于意气,这也正是他在军中不得志的主要原因了。 凶恶的人李破见的多了,想要吓住他,那是妄想。 现在李破只觉着,眼前这人有点意思了,有血有肉的人,也确实比丰功伟绩一大堆的纸面人物看着具体的多。 李破咧开嘴,露出八颗牙齿,“哥哥说哪里话,小人最是安分不过了。。。。。。嗯,跟哥哥打听个事儿,罗三干嘛去了,可有些日子没见了。” 一口气憋住,尉迟的脸瞬间黑了下来,却又不想发作,这口气确实憋的他有点难受。 他只觉得此人惫懒,不值得结交。 所以只是闷声道:“南边出了点事儿,三娃儿在那边呆着呢。” 简单回了一句,之后不管李破说什么,他都不再吭声了。 李破也觉得无趣,调戏历史名人的机会以后也许会很多,但这是头一次嘛,你怎么就能这么不配合呢? 再说,你之前还调戏过老子一回呢,还把老子送进了流民营地,你说不记恨就不记恨了?你以后那些功名也要不要了? 老子一发狠,他娘的都给你弄没了。 第二次交谈,依旧让两个人都不太满意。。。。。。。。 很快,穿过流民营地,尉迟闷头走了,李破则独自来到门房前,敲了敲门,然后便见到了税官那张只想让人揍一拳的脸。 (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第36章碰瓷 寒风之中,李破缩在流民营地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后面,又被冻了个脸青唇白。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领下了一个碰瓷儿的任务。。。。。。。。 这个时候,他的形象也又差不多变回了以前的模样。 因为他在地上打了许多的滚儿,又用雪水和泥土,将脸弄的肮脏无比。 不过缩成一团的他,也在不停诅咒着无良的税官,苦中作乐的想着,原来碰瓷这活计这么古老,隋人就开始运用了。。。。。。。 等了也不知多少时候,李破觉着身上都有点发木了,才听见急促的马蹄声作响。 他探头瞧了瞧,透过城门甬道,隐约的能看见一些纵马而来的身影。 碰瓷这活很是需要点技术,但李破还是自信满满,凭他的身手,能够达到税官的要求。 只是碰瓷的对象,让他有点担心。 不知什么人,让税官打算有这么下作的手段来对付,估计也不太好惹。 他现在琢磨的是,来人大怒之下,会不会动刀。 这个真不好说,在流民营地住了这么久,他怎么会不知道,流民的性命那就不叫性命,地位只要稍微高一些,斩杀上两个流民,估计也不比和良家妇人调笑几句的罪过大上多少。。。。。。。。 马蹄声越来越清晰,李破眯着眼睛瞅着。 看着越来越近的人影,越瞅越眼熟,尼玛,这不是前些日子从这里经过的那些人吗? 这些人夹风带雪,收获却也不错,一些剥下来的皮子,都驼在马背上,马侧还挂着些鸟雀,看着着实让人眼馋。 他们和去的时候差不多,直接进了城门甬道,速度不减的飞驰而过。 李破安心不少,看这样子就知道,马术还都不错,要是碰到些马术不过关的愣货,别真把他撞出个好歹来。 李破准备的很充分,在他不远处,一条大狗真趴在那里,呜呜的叫唤,估计和他一样,都被冻的快受不了了。 这是一个城门小卒的宠物,被他暂借了过来,据说很温顺,不怎么咬人。 但再温顺的狗,也有着野性。 算着距离,李破觉着差不多了,将手里已经被纂的硬邦邦的雪团,朝狗扔了过去,正砸在狗脸上。 那狗哀鸣了一声,接着便大叫了起来,不轻不重的一下,没让大狗有任何的恐惧,却激起了他的凶性。 马邑的狗其实和马邑的人都一样,野性难除。 大狗狂吠几声,李破调头就跑,大狗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 一人一狗从路旁突然窜出来,横越路面。 十几个骑士,纵马而过。 当头的一个眼睁睁看着一人一狗突然出现在面前。 根本不用他拉缰绳,坐骑已经受了惊,嘶鸣声中,骤然止住,四蹄打滑,在路面划出了几道印子,人立而起。 好在,骑士确实有着本事,瞬间抱紧马颈,才没被甩出去,屁股去撅起老高,又重重坐回到马背上。 咚的一声,疼的骑士呲牙咧嘴。 而当战马人立而起的时候,这位终于被掀下了马鞍子。 后面的一群人,也是一阵纷乱,呼哨连声,同时,也显出了他们精湛的马术,再没有一个人栽下马来,等战马停下的时候,却已经将路面围了一圈。 这俨然便是强悍的骑兵技巧,便是李破见到的那些草原部族,相比之下,也要逊色三分。。。。。。。 同样在地上翻滚而起的李破,见到这一幕,以他对军事的敏感,心中略寒。 之后的剧本也改了,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便撒腿跑向了流民营地方向。 而那条发了狂的狗,已然被一支利箭射中,横尸街头了。 熟悉的弓弦震动声,让李破跑的越发快了。 身后传来一阵哄笑声,显然是那些家伙正在取消同伴的狼狈。 而恼羞成怒的骑士,就像方才那条狗一般,被疼痛刺激的凶性大发,不顾同伴的取笑,窜上战马,朝李破便追了上来。 跑的再快,也快不过人家的四条腿。 李破心里暗暗叫苦,回头瞄着,瞬间却安心不少,因为那汉子面容虽然扭曲狰狞,但却并没有将腰间的长刀抽出来。 于是,李破一边跑一边抱紧了脑袋。 和他料想的差不多,追到他身后,这位便挥舞起了马鞭子,用力的抽下。 李破不知道自己挨了多少鞭子,反正身上是火辣辣的疼,一股不甘的愤怒,正在心中积聚,他自己也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一把夺过对方的鞭子,然后宰了这凶横的家伙。 而此时,他已经蜷缩成一团,在地上打着滚儿,那骑士也已跳下战马,不停在他身上抽打。 他的同伴们,也已赶了过来,粗豪的谑笑声,不停的传入李破的耳朵。 这种景象,李破见过无数次,上等人对下等人的羞辱,从来没变过样子,只是过程或有偏差罢了,只有死亡来临的时候,这些人才会发觉,他们跟其他人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死亡面前,才是真正的人人平等。 让这种人体验死亡的滋味,在李破看来,其实是很有趣的一件事。 只是税官的声音,阻止了心中不断泛起的杀机。 “住手。。。。。。” 当鞭子不再落下,李破一骨碌爬起来,调头就跑了。 这里没他什么事情了,他既不会在这里杀人,也没兴趣表现自己的英雄气概,他只是像一只受伤的野兽般,需要找个安静的地方舔一舔自己的伤口。 没人在意他,他只是个下贱的流民,比方才那条被射死在路上的狗,也金贵不了多少。 寒风将话语送进他的耳朵。 原来税官要管那个领头的年轻骑士叫四哥,年轻骑士却唤税官为三弟。 还是一家人来的。。。。。。。 李破渐渐跑远,回头看了一眼,摸了摸脸上的鞭痕,龇牙咧嘴的调头进了流民营地。 他娘的,这顿鞭子白挨了。 他没兴趣知道,税官和那些人到底是什么关系,连记仇的心思都很淡。 因为他知道,世道不管怎么变,其实都差不离。 就像正在跟人笑着说话的税官,从来不会在意一个小小的流民到底想的什么,而他这里受了委屈,也就只能自己扛着。 大人物的勾心斗角,离他挺遥远的,他这样的小人物,除了血溅五步之外,对那些人,没有太多的办法。 既然如此,又值得记恨什么呢? 也许有一天,这些家伙都得在他脚底下求告哀嚎,但绝对不会是现在。。。。。。。。 第37章小店 “大哥,伤口还疼不疼?” 夜阑人静,李春躺在床上,小声问着。 李破哼哼了两声,今天狼狈而回,一屋子的人嘘寒问暖,就算刚开始时有些暖心,到了最后,也有点烦了。 “没事,赶紧睡你的。” “大哥,你是不是又要去杀人了?” 黑暗中,李破皱了皱眉,这话怎么听怎么别扭,不由训斥道:“杀人是闹着玩儿的?你嫌咱们命大是吧?” 黑暗中,李春委屈的抿了抿嘴唇,嘟囔道:“大哥要是再夜里出去,带着小春好不好,一个人等着,害怕。” “睡你的吧,你大哥又不是神仙,能把得罪他的人都宰了,有些人杀了也就杀了,有些人你想杀也杀不得,好了,再过两天,跟我一起练刀,这世道啊,是真不太平。” 李春在床上狠狠点了下脑袋,满心的雀跃,心想,练好了刀,谁要是敢得罪大哥,自己就悄悄去把人宰了,不让大哥烦心,这世上,除了大哥,又有谁是杀不得的呢? 实际上,当李破满身伤痕的回来,这孩子心里的愤怒,又有谁能体会的到呢? 。。。。。。。。。。。。。。。。。。。。。 日子终于平静了下来,税官派人送来了两贯钱,做的还算厚道。 但李破收了钱,却再不会去城门口跟税官打什么交道,跟那样的人走的太近,好处不见得有多少,却实在危险。 不过这两贯钱却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人市上多了一家小店,大屋门口也立起了食幡。 李破带着人,在后院挖了一道很科学的阴沟,和人市上的水沟相连,也就不再大冷天的,拼命往外倒污水了。 过了几日,史家兄弟寻了过来,吃惊的发现,当日他们强卖柴禾的那家商户,竟然归了李破,两兄弟不由赞叹连连。 两兄弟的到来,也让李破喜上眉梢。 柴禾的事情,就落在两兄弟头上了,也顺便解决了这里的人手问题。 过了不几日,几个满身山野气息的大汉进了城,直接来到人市,不但背来了不少的柴禾,而且,几个人留下不走了。 说起来,也挺无奈的,一屋子的人,不算少,但人手就是不够,没办法,一群的老弱妇孺,快赶上善堂了。 要是别家,早被一张张嘴给吃垮了,食肆不是这么办的。 但李破寻的营生实在刁钻,却是能将他们喂的饱饱的,还能照顾到流民营地中呆着的那些人,弄的北城粥蓬所在,人迹皆无,看上去很是凄凉。 这几条大汉,就是小店的打手了,不用做活,只管看店,按照李破想来,人市这地方,实非善地,没有人镇着,早晚会有人来此生事,不会管你认识什么人,又他娘的是不是凶宅。。。。。。 就像他,早前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民,就敢带人来此卖柴,还卖成了,其实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而税官给的那两贯钱,也让李破少费了不少手脚。 大屋的正堂,也就成了小店的主体,看上去其实和客栈差不多。 弄来些桌椅一摆,大屋也就成了小店。 开店需要的一应文契,也都省了,这不是白巡市有本事,还是托了税官的福。 大屋平白占下来,想做什么其实也就做了,不用有太多的顾虑,连税都不用交。 李破准备的挺充分,生意这东西,其实他不太懂,但没办法,见的听的太多啊,说起生意经来,这年头还真没几个能说的过他。 三个半大娃子,一男两女在被李破教导了一番之后,成了小店的跑堂迎客。 开业的时候也没折腾,悄然间便立起了食幡。 生意嘛,开始的时候马马虎虎,做出来的东西,大部分都进了店家自己的嘴巴。 不过,不久,当两位巡市,几个人市的看门小吏,开始频频光顾小店,和那年轻的店主越来越熟的时候,小店的名声在人市也就传了出去。 客人终于多了一些,但也没多多少,毕竟李破从没掩饰,这小店食物的主料是什么,让许多人望而却步。 不过,小店的收入,还是一天天渐涨,多了一些回头的客人。 时间渐渐来到大业六年十一月末尾。 马邑这里,也进入了一年当中最为寒冷的时节。 此时,宝汤,终于算是进入了马邑北边人市各家商户的菜谱上面。 因为这个时节,吃的东西非常单一,宝汤,却为各家食谱增色不少。 很多人,已经开始渐渐习惯了,早晨起来,去打上一碗热气腾腾的宝汤,配着店家新出的面饼,吃个香甜的早饭。 当然,小店的生意越来越好,不但是因为羊杂汤这东西非常适合北方人的口味,或者是口碑已经传了出去。 还因为,这一年的冬天,米面的价格在逐渐上扬。 在这样一个时代,冬天里,作为百姓主食的米面价格上扬,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因为官府一般都会在冬天里刻意平抑粮价,以免百姓生怨,而且,秋收过后,不管城里城外,百姓面临都将是一个漫长的等待期,等待下一次秋收来临。 如果冬天粮价上扬,那么春天又如何?夏天呢? 其实,这也正是北方各地抵抗灾荒的能力远远弱于南方的原因所在。。。。。。 但大业六年秋天里,马邑并无灾害,也无战事,粮价却在冬天里就开始上涨,对马邑黎庶的影响,将是非常深远而且巨大的。 当然,李破不会想太多,他只欣喜的看到,小店的生意,越来越好了,略微有点苦恼的是,新推出的面饼卖出去,有点不划算了。 所以,之后还想弄点汤饼的心思也没了。 实际上,也正是羊杂的价格低廉,又能让人饱食一顿的缘故,才会如此的吸引客人。 此时,米面价格上涨之后,人市里生活在最底层的汉子们,首先就感受到了压力。 文帝时开始的大仓储粮制度,曾让文帝杨坚自豪的说,可供天下人十年之用,也就是说,大家什么都不干,也能吃上十年。 可见文帝末年,大仓如何的丰盈。 但到了大业年间,只六年功夫,官府竟然已是无力平抑粮价。 当然,这不但是因为这六年间,皇帝折腾的不轻,让国库渐渐空虚的原因,还在于,谁也不敢轻易开仓了。 第38章李靖 岁末,年节气氛渐浓。 人市越加萧条了,人们大多都回去准备过年了。 不过各家的生意在这个时候,却都有一个小小的起色。 主要是人牙手里的活儿多了,富贵人家在过年的时候,都需要增加帮佣的人手,因为粮价的关系,雇人的价格也涨了许多。 有人牙还找到李破这里,想要让李破去别人家帮厨。 自然被李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流民的身份未除,进城本就不行,再加上,厨子这一行,身在贱役,明年年初恐怕就要上籍,他可不想给自己找不自在。 不过,他跟白巡市,张二等人来往,还是落在了旁人眼中。 一些生意清淡的人牙,也就陆续寻了过来,想要在他的名下,挂个字号。 这在人市上是十分常见的事情,很多人牙,和那些往来于富贵人家府上的牙人比不了,没有那样的人脉不说,本事也不成。 所以,大多都挂在人市商户名下,虽然商户必然要抽佣,但赚取的银钱,却要比那些孤魂野鬼多上不少。 不过李破也咬死了没松口,人市上的买卖,他不想沾,到不是他心慈到了这个地步,而是他自觉,确实没那个本事和人脉,跟这些人市里的座商们抢生意。 在这样一个时节,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 终于,在大雪纷飞中,迎来了大业六年的除夕佳节。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流民们这个佳节自然过的是五味杂陈。 都是离乡背井之人,聚在一处,看上去热闹,但过不多时,想着那些逝去的亲人,以及远离的乡土,大人开始啪嗒啪嗒掉眼泪,孩子们却不管那么多,吃饱了,便撒了欢的闹了起来。 李破没那么多的感伤,将羊杂剁碎了,包了一顿饺子,不但让众人哀思稍解,也吃的自己心怀大畅。 李春也是眉开眼笑,觉得自从懂事起,数这个除夕过的最好,其实只要大哥高兴,她也就会兴高采烈。 这一晚,李破躺在床上,一边听着李春说话,一边在想着,手里的钱,差不多够用了。 就算现在不够,等到明年开春,也还有些时日,到时候也总该够了。 所以,年后,他就准备雇人动工。 先建房子,让大家都有个住的地方。 在哪里起屋,他也想好了,就在人市那边儿的小树林里,此事也不需找别人,只需要跟白巡市说一声便了。 到时候上籍,大家也都是在马邑兴业的人了,难道还能一律没入贱籍? 他心里也没底,只能是加上去一分分的筹码而已。 本来嘛,此事还可去找税官打一下商量,但经过碰瓷的事情之后,李破是没这个心思了。 只占了一座屋子,差点给人真的卖了命,若是换了上籍这样的事情,不定就得给人去杀人放火了。 他可没兴趣去给人家做这样的狗腿子,或者是死士什么的。 只是,他想的再多,也顶不上别人轻飘飘的一句话。 。。。。。。。。。。。。。。。。。。。。。 新年过去没几天,郡府在热闹了一天两天之后,迅速冷清了下来。 郡尊李靖,马邑郡的实际上的主人,正躲在书房里,揽书静读。 他读的是兵书,没办法,自小跟舅父谈兵论武落下的毛病。 这些年下来,书没少读了,但兵书还是他最喜欢钻研的东西,而且,来到马邑这几年,最惬意的时光,都是在这间小小的书房中度过的。 李靖长的颇为英俊,长眉细目,头发胡须都梳理的一丝不乱,只是静静安坐于位,便有雍容之气显露于外。 而这位年届不惑的郡尊大人,身形也并不显得瘦弱,反而看上去很强壮,身形颇为高大,坐在那里,也挺腰如松,再雍容华贵的表象,好似也无法掩盖,他身上隐隐的彪悍气息。 如此的气质,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拥有的,那是长安大阀子弟的专利,从一出生,他们好像就已经将威严以及尚武的气息刻进了骨子里,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别人,他们的与众不同。。。。。。 这样的人,必然是时代的产物,天下太平的盛世时节,或是文运昌隆的朝代,都这样的人大批出现。 而在大业年间,或是往前数上几百年,身具如此气质的人物,却是层出不穷。 所以,他并不显得过于独特,更何况,他已经开始渐渐迈入暮年了。 他眼角眉梢时中的阴郁,浓的几乎散不开,让他这人看上去有些严肃的过了头。 脚步声响,在书房门外停住,有人低语,接着老仆的声音传来,“郡尊,刘别驾来访,已延至正厅相候。” 李靖慢慢放下书册,不经意的皱了皱眉头,显然有些不高兴。 又抬头看了看天色,正值晌午,于是,心情更是大坏,又要留客了。。。。。。。 不过,刘别驾来府中,会和他说什么事情,李靖心里已经猜到了,无非是今年调粮往河北的事情。 皇帝欲取高丽,在李靖看来,是件好事。 但和之前的许多事情一样,弄来弄去,最终都变了样子。 先帝在时,尚节俭,当今至尊,其实也是生活上也颇为简单,但和他的父亲完全不一样的是,皇帝太过喜欢出行了。 天下劳役一年重似一年,皇帝还喜欢带着许多人乱跑,不说西巡张掖,北巡榆林,就说这些年,皇帝在长安,洛阳,江都之间,来回巡行,别说是京中的臣子们了,就算是马邑这里的他,也深觉不妥。 如今征伐高丽,看样子又要兴师动众一番了。 而天下粮仓,以位于河南的兴洛仓为首,那里到底存有多少粮食,他清楚的很,足够百万大军靡费。 但却还要从马邑这等边塞重地调粮,李靖想想都牙疼的厉害,他离京日久,消息不通,真的是有点不明白,京中的那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就算皇帝。。。。。就没人劝一劝?从马邑雁门调粮,是不是还要调人?就不怕突厥人趁此时机,大举南下? 第39章上籍 穷尽天下之力,以供一人所驱。 自魏晋以来,很多皇帝,诸侯皆是如此,而那位至尊,正是其中之佼佼者。 李靖在心中毫无敬意的想着皇帝登基后之种种,已然给那位万乘之尊下了评语。 从此也可以看的出来,他是典型的门阀子弟,对皇帝并无多少忠心可言,他们敬畏皇帝的权柄,却并不会将皇帝真的当做什么天之骄子。 李靖懒懒的站起来,唤人进了书房,穿上外袍,披上披肩,这才从书房中信步而出。 当李靖来到正厅时,刘别驾正在饮茶,旁边相陪的,是一个年轻人。 如果李破在这里,一定会吃惊的认出,这个年轻人,正是一直呆在城门口,让他吃了不少苦头的税官。 见李靖到来,都整了整衣冠,给李靖见礼。 李靖回礼,走了几步,大袖一笼,坐于榻上。 刘别驾颇为羡慕的瞅着,每次见到李太爷,他都会有一种关西世阀,名不虚传的感觉。 他有很多事要与李郡尊商量,一定也不是一时半晌的功夫,所以也就不急了。 李靖也心知肚明,瞅了一眼自己的妻侄,微带歉意的看了看刘别驾,才正色道:“你去北城巡查,可有所得?” 年轻的税官姓陈,要唤李靖一声姑父,如今任职于马邑户曹,官儿不大,权责却不小。 因北城建起了流民营地,李靖命其巡于城北,以防流民生事。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来马邑时间不长,又是年纪轻轻,所以也有着几分关照的意思在里面。 毕竟,城北最为安宁,接下来,还有流民上籍之事等着,这么下来,年轻人会很快在马邑站稳脚跟。 如此也能看的出来,李靖对这个妻侄着实不错。 见李靖问起,年轻人赶紧起身,肃手而立,不过还是颇为为难的看了一眼刘别驾,见姑父没有什么表示,这才道:“回禀郡尊,暂居于北城的流民。。。。。。。已不需郡府赈济,依下官看,可以立即上籍,以安流民之心。” 李靖微微颔首,“此事吾已知之,失所之民得以安居,功莫大焉,你做的甚好,便依了你,回去户曹,可除北城流民旧籍,上马邑正籍便是。” 刘别驾眨巴着眼睛看着这两位演戏,到是起了些仿效之心,家中丁口也不少,大人娃子都没大没小的,气的人恨不能宰上几个,看看人家这里,长幼有序的模样,实在比不了啊。。。。。。。 当然,说的这事一点都不新鲜,属于题中应有之义。 因为四城流民,北城流民最少,来历也最为单纯,都是马邑郡本地人,网开一面也就是了,不能和雁门流民等同对待。 而且,马邑居户本来就少,如此还可增加些丁口,让大家的政绩好看些,何乐而不为呢? 那边李靖夸了两句,却是话锋一转,训斥道:“你做事尚有分寸,但失之于傲慢急躁,自负太过,往往得不偿失,回去自省三日,再来与吾说话。” 年轻人亦喜亦惧的灰溜溜走了。 李靖这才跟刘别驾歉意的笑笑,“年轻人不知世事多艰,行止不稳,让刘兄见笑了。” 刘别驾脸上瞬间笑的起了褶皱,道:“郡尊大才,眼界自非常人可及,有郡尊这等长辈指点,陈从事将来必定受益匪浅。” “刘兄过奖了。。。。。。刘兄今日登门,靖不胜乐之,略备薄酒,咱们不如便饮便谈?” 刘别驾拱手道:“但随郡尊之意。” 。。。。。。。。。。。。。。 大年初六,郡府户曹上值。 这一天,户曹小吏便寻了上门,旁人不找,专找李破说话。 李破一听小吏来意,不由喜上眉梢。 将小吏请入屋内,生意也不做了,让人立即准备纸笔,又让李春带着几个人去将流民营地中住着的流民都叫过来。 两个小吏吃着热气腾腾的宝汤,嚼着酥软的面饼,还能吃上几个怪模怪样,味道很是不错,据说叫饺子的东西,一时间,对李破好感大增。 心里也都道着,果然和陈从事吩咐的差不多,找见了这人,也不用大动干戈,只需他们两个,就能把事情办了。 李破也只是打问了两句,便也知道,此事又是城门口那税官出力,原来那家伙还是个什么从事,也不知是多大的官儿。 流民一个个自然也是兴奋难言。 上的是马邑正籍,这样的户籍,可是大有好处。 不但会有宅地发下,之后也可在马邑城内任意行走谋生了,如果有意,尽可到郡府,加入府兵,那样一来,又会多出不少好处。 这在他们看来,是福及子孙的天大事情,而且,还是从流民转变而来,就更增添了几分戏剧性,几乎是一步天堂一步地狱的区别。 对李破,他们只能是感恩戴德。。。。。。。。 当然,坏处也不是没有,正籍人家,必然在民役之列,而家中老的老小的小,不堪劳役之苦的人家,在大业年间,几乎没有任何活路。 官府一般都会以免役为名,征取一定的税赋,一年两年下来,就足以使这样的贫民人家家破人亡。 从流民,到正籍,再从正籍到流民,在之后的几年中,会在各地反复上演。。。。。。。。 所以说,此时争取到马邑正籍,看上去不错,其实在长远看来,也不过如此罢了,没多大的分别。 录完各人名姓,两个小吏怀揣着些铜钱,施施然的走了,留下一屋子的人,惊喜交加。。。。。。。。。。 再等两天,大家就都是马邑郡丞的居民了,这一天,大屋里一片欢腾,李破也在暗自琢磨着,该有一处自家的房子了。 之前问了问两个小吏,流民必然会是分散安置,这样也好,领着一大帮人找活路,真是把他累的不轻。 之后看各人的缘法吧,他也不想造反,就算造反,看看这一屋子人的模样,聚起来也没用啊。 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但大业七年初,对于李破来说,却是好事连连。 隔了不几日,罗三终于又露面了。 第40章卖底 罗三心思就是少,寻到大屋这里,屋宅没看在眼里,反而是连吃了三大碗宝汤,加上六个面饼,拍着鼓起的肚皮,对宝汤是赞不绝口。 “哥哥,李二呢?” 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罗三来李破这里,一般都会跟李春说上几句,当然,两个孩子都以斗嘴为主。 “她忙着呢。” 罗三撇撇嘴,嘟囔着,“那般瘦小,又没多大气力,能干什么活儿?” 李破现在像个地主老爷似的,坐在椅子上,漫不经心的看着店里人来人往的客人和小打,现在他气色已经差不多缓了过来。 面色红润,腮旁也有了肉,和之前的凄惨模样已经是天差地远了,连罗三来了,都打量他好长时间,听他口音,才算确定,这就是以前的流民李大。 此时,李破问道,“你这些时日做什么去了?几个月都不见人影。” 罗三哀嚎一声,开始倒起了苦水,不过可能被人叮嘱过,所以声音压的很低,“哥哥可不知道,南城那边出大事儿了。” “也不怪他们,吃的太少,天气又冷,死的人是一个接一个,要是换了俺,俺也要趁着有力气,拼出个活路来。。。。。。。” “这不,有人把施粥的几个给活活打死了,又说要进城抢粮仓,军营里的兄弟,都被派去了南城。。。。。。。杀了不少。。。。。然后俺们就守在那里了。” 说到这里,这单纯孩子竟也有了些黯然,“一个冬天啊,那边死的没剩几个了,后来俺也看不下去了,跟着黑厮去了东城,他娘的,其实也差不多,那边儿也在死人,埋人埋的俺都要吐了。。。。。。” “还是哥哥这边好,死的人少,不如一直呆在北边了,尉迟那厮也是,总要乱走,连带着俺也要吃苦头。” 说着说着,就开始夹杂不清。 李破听明白了,南城流民作乱,这小子是随人镇压去了,听到最后,心里却道,不管南城还是北城,流民都是流民,性命一钱不值。。。。。。 罗三摇头晃脑,感慨了半天,情绪低落没一会儿,就又兴奋了起来。 “哥哥可是上籍了?” “嗯,上了,马邑正籍。” 罗三高兴的一拍巴掌,“天大的好事啊,却需喝酒贺上一贺。” 李破痛快的道:“好,哪天找一家酒好的,哥哥请你喝个痛快。” 罗三更痛快,丝毫也没记起自己要请酒好几次了,“嗯,叫上程家哥哥一起,哦,对了。。。。。。。。” 说到这里,一拍脑袋,好型才想起了正事。 眉飞色舞的跟李破道着,“差点忘了,还有好事要跟哥哥说呢,程家哥哥说了,能给你在郡府找个事做,只是不知哥哥所长,说过上几日要来这里跟哥哥你见见。” 说着说着,表情就变得贼兮兮的,眼珠儿也转了起来。 李破一看就知道,这孩子保准是提前偷着过来打个招呼,对于朋友,这孩子真是掏心掏肺的。 李破不由笑笑,“总听你说程家哥哥,程家哥哥的,就是不知道叫什么,又是如何的英雄气概。” 李破说的话,总是让罗三听着特别顺耳,不然的话,这孩子也不算傻,这么短的时日,怎么会跟李破如此交心? 只见他一拍桌子,笑道:“程家哥哥叫程咬金,在俺们山东,那是一等一的豪杰,后来改了名,叫程知节了,没办法,大家跟着他弄了些盐来买卖,失了风,有几位哥哥被捕快捉去了。” “程家哥哥这才改了名字。。。。。。。要俺说啊,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改什么名字嘛,俺们在山东呆不下去了,这才来了西边儿。” “到了马邑,就剩了咱们两个,那会儿啊,和哥哥你差不多,没吃没喝的,但俺们可比哥哥兄弟两个强,俺们进了城,从城西一路打到城东。。。。。。” “哈哈,于是便有人看上了俺们兄弟,程家哥哥去了郡府,本来俺也要去的,但他跟俺说,俺嘴不严,去的又是官家的地方,怕俺惹了麻烦,这才让俺从了军。” “要俺说,到了哪儿,还不是得靠拳头硬?要不是俺确实打不过尉迟那黑厮,现在俺就是伍长了,比程家哥哥也差不到哪儿去。” 好家伙,李破一句话,这位唏哩呼噜,把底子都给掀了,活生生两个官府通缉的人犯。 又是一个鼎鼎大名的家伙,不过李破心里只骂了一句,他娘的,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这两个愣头青横冲直撞的,竟然还受了人赏识。 自家这里,进了马邑城,也没想着作奸犯科,多好的人啊,竟然被弄进了流民营地,差点没死在里面,你说这到哪儿去说理去? 罗三说的高兴,声音也渐渐高了起来,这孩子的嘴巴,确实没把门的东西。 李破既然没想着去告官,将这两个家伙弄进大牢里去,便也不会看着不管,伸手狠狠拍了下罗三的脑袋,打的他脑袋一晃悠。 “说什么呢,被人听了去,还要命不要了?” 罗三摸了摸脑袋,傻笑了起来,“这不就跟哥哥你说说嘛,不然等程大来了,要是打起来,岂不伤了兄弟和气?” “以后说话小心些。” 李破无奈的叮嘱了一句,但他觉着,没什么毛用,那位程家哥哥也许都不知叮嘱这位多少次了,但你看看这会儿,人家说的这叫个大气啊。。。。。 “程家哥哥长的什么模样,说来听听。” “比俺高上许多。”罗三卖人,从来很彻底,站起身来就比量了一下,“长了很多胡子,哎,不用说了,哥哥一见人,准能认出来。” “到郡府做事,做什么?” “这个俺不知道,他没说啊,不过程大在郡府里,领着十几个护宅丁勇,很威风,哥哥去了,定也不差。”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嗯,对了,大业六年,程知节应该在家乡,不是蹲监牢,就是拉起了一帮人,还在贩卖私盐,美其名曰,保护乡里,其实就是个恶霸头儿,阿草为了情节需要,安排在了马邑,较真的书友,不要喷俺。) 第41章大汉 用个被通缉的罪犯,做护院家丁? 李破怎么想都有点玄幻,因为这和他南下时的小心翼翼相比,差的太远。 不过他到也清楚,别看他在草原上呆了几年,几个老军跟他也说了许多大隋地界的趣闻轶事,他的口音也学的很纯正。 但说实话,他觉着自己要想融入周围的人群,还需要一段时间,因为听说是听说,到了一处陌生的地方,光听说不行,一些风土人情,还得去自己体会。 就像罗三和他那位程家哥哥,就知道进了马邑城,只要挥拳头,就能打出一条出路,这也许并不是横冲直撞,而是一种独特的生存法则。 这和他固有的观念,形成了冲突,但并不表示,人家做的就莽撞,自己做的就正确。 结果也是这般,人家顺利的进了郡府,当了府兵,自己则在流民营地中挣扎了几个月,才算勉强站住了脚。 当然,类似于哲学命题的东西,李破一般不会想太多,太深,因为他觉着那是自寻烦恼,有些事,你觉着对,就去做,觉着做错了,下次就改,这才是他的行事准则。 所以,他很快想到了接下来的生活。 本来,他还想着,遣散了身边这些人之后,他会弄一栋房子,不需要太大,但后面或者前面要有个院子,而人市的这家小店,也要留着,等等等等。 现在,突然间,选择多了一个,去郡府。 其实,很容易就能做出选择,不是吗? 年节过后,天气开始逐渐转暖,当然,马邑这地方,想要让冰雪融化下来,还需要等上一两个月。 小店的生意是越来越好,白巡市听说李破上了正籍,也是力邀李破留在人市,这样的店面,一年赚的,也许不会比人市各家商户少了。 食肆能够在开始时,就做到这样一个地步,非常的不容易。 如果再等上几天,也许李破更多的选择会摆在李破面前,要不怎么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呢,李破就是这般了。 张二来的时候,也隐约提了提,若是没事可做,可以去他那粮仓,当个看守什么的。 给李破最大的感慨,其实只有一个,有了户籍,就是他娘的不一样,那种无所不在的歧视,好像一夜之间,就没了踪影。 这一天,李破正在后院指挥着人,将水池拆了。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怕时间长了,污染水源,因为水池不远处,就是一个水井,当日也是没办法,才这么弄,为了是取水方便,又能联通外面的水沟。 现在嘛,白巡市又在大屋后院的后面,给弄了一块地方,所以水池就能挪一挪了。 后面的几间屋子,在之后也不会再住人了,都改为仓房,白巡市准备悄悄在那里弄些米面存上,以备灾年之用。 实际上,张二也在借着小店的名义,倒腾一些陈粮出来,和白巡市可谓是一拍即合。 显然,米面价格的上涨,已经开始让这些小吏们感受到压力了。 李破理所当然的在其中占了一份,经过流民营地的洗礼,只要是能吃的东西,在他心目中的地位,那是直线上升。 “李大,有人来找你。” 一个半大娃子跑到李破跟前,表功似的嚷嚷着。 李破正跟人干的起劲儿,全当是锻炼身体了,一身的土,虽然天气还冷,脑袋上却是热气腾腾的。 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问了一句,“谁啊?” “不晓得,一个大胡子,长的可高壮了。” 李破一听,心里就有了谱,就着水,洗了洗脸,又让人帮着掸了掸袍子,这才不紧不慢的去到了前面。 好一条大汉。 这是程知节给李破的第一印象,确实长的威猛,不说那一脸的络腮胡子,就说那身板,尉迟那黑大个也要逊色三分。 这人好像将所有的彪悍和横蛮都露在了外面,毫不掩饰的张扬着自己强大的气场,好像在告诉所有人,俺不好惹,又好像在告诉所有,来啊,跟俺来打一架啊。 程知节看着有点老相,但其实此时的他,也才二十出头年纪。 见到李破,没等李破说什么,这位微微眯了眯眼睛,站起身来,就是一连串的大笑,声音分外的洪亮,也不管旁人诧异的目光,一把把住李破的胳膊,“贤弟让俺好找,来来来,随哥哥喝酒去。。。。。。。。。” 这样的热情,李破表示有点接受不能,做迷糊状道:“这位哥哥是。。。。。。。” 程知节笑声顿止,很不高兴的一撇嘴,黑乎乎颤动着的胡茬都好像在表示着蔑视。 “贤弟恁不爽快,俺就不信,小三没来给你通风报信。” 李破眨巴了一下眼睛,随即就笑,“哥哥让小弟可是好等。” 又是一阵震动耳膜的笑声,“没法子,小三没心没肺的,我叮嘱了他好几遍。。。。。。也不知道他忘没忘,这不,昨日里才跑去俺那,跟俺说贤弟在北城人市这弄了间铺子。” “所以啊,俺也就放心了,别俺过来寻上一圈,让贤弟以为是仇家寻了上门,跟俺拳脚相向,那多不好,你说是不是?” 李破连连点着头,心说,你还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特招人。 嘴上却是乐呵呵的道着,“哥哥这样的好汉,站在小弟面前,若是事先不知,也确实让小弟有些手痒。” 和罗三一般,程知节听了这几句,却是觉着句句入耳,魔性的笑声就没停过。 这会一边拉着李破往外走,一边道:“贤弟真是性情中人啊,俺就愿意跟贤弟这样的人结交。” “前几个月,听小三说在流民里面认了个哥哥,俺还不以为然来着,苦哈哈的流民里能有什么好汉子了?今日一见,才知道见识还是太少。” 李破道:“哥哥再这样夸下去,小弟可要不好意思了呢。” 如雷般的笑声,再次响起在大屋门外。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42章奸狡 不大个地方,散发着浓郁的酒气。 这就是程知节请李破喝酒的酒肆了。 走了不少时候,大冷天的,出了些微汗,又被风一吹,李破觉着滋味不大好受。 程知节还在解释,城里好酒的人不少,但酒肆却不多,而且大多是些果酿,喝着很不痛快,这家酿的酒还成,所以多走些路也值。 两人大步进了酒肆,里面没什么人,看着有些冷清。 刚坐下,店家就迎了出来。 不等人家说话,只见程大胡子将腰刀摘下来,啪的一声拍在桌上,瞪着眼睛就道:“给俺上两盘熟牛肉,弄坛酒来。” 店家估计是这才看清来的是这位“熟客”,立马一低头,有气无力的嚷了一声,“两盘熟牛肉,一坛老酒,两位稍等,马上就来。” 程知节大胡子抖着,估计是有些得意,嘴上还跟李破道着,“俺交的朋友多,钱存不下几个,要不一定请贤弟去有小娘的地方,喝个痛快。” 李破呲牙笑笑,心想,就你这个样子,还想去青楼吃霸王餐?你就再能打,也得被人削成猪头扔出来。 “哥哥还是把刀收回去吧,三弟跟俺说了,哥哥是个仗义疏财的汉子,身上时常拮据,小弟不好交游,到是不短银钱,这顿酒,让小弟来请哥哥。” “哥哥也别见外,等哪天,小弟给哥哥弄一桌好菜。。。。。。好叫哥哥知道,小弟别的本事也许平常,但做菜的手艺。。。。。。啧啧,哥哥到时候尝尝就知道了。” 程知节习惯性的眯了眯眼睛,接着又是大笑连连,一边将腰刀挂回去,一边道:“贤弟心肠还真是不错,也比俺本事,那会儿俺初来马邑,只能靠着拳头找口饭吃,贤弟过来也就几个月,却已有了自己的店铺。。。。。。好,那哥哥也就不跟贤弟客气了。” 到了这会儿,李破对程知节的印象,彻彻底底的转了个大弯儿。 他不喜欢这个人,因为这位名人,外表看着粗豪,实则有些奸诈,想想自己知道的一知半解的东西,李破到是觉着,这人还真就名不虚传。 要不是这样的心性,恐怕日后也不会位列公侯,长盛不衰。 这样的人,李破其实也见过不少,谈不上什么好恶,但若是有人用豪爽来刻意隐藏心里的诸多心思,就实在让李破升不起什么好感了。 所以,在他看来,这程知节反而不如尉迟来的实在。 当然,李破不会承认,那些都是借口,只因为他自己本就是个善于隐藏真正情绪的人,所以,定然也不会喜欢同类的人物。 一坛浊酒,两盘熟牛肉,两人边喝边谈,各怀心思,却都不会流露在外。 这酒喝着,对李破而言,已经没太大的意思了。 又干了一碗,程知节抹了把胡须,终于说到了正题,“听小三说,贤弟拳脚精湛,不如哪天到郡府来寻俺,让俺也见识一番?” 李破拱了拱手,笑道:“花拳绣腿,不值一提,定然看不在哥哥眼中。。。。。。。三弟也跟俺提了,俺本来也想随哥哥讨个功名。。。。。。” “但怎么跟哥哥说呢。。。。。。小弟有个妹子,算是小弟在这世上的唯一血脉至亲,小弟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妹子该怎么过活?” “所以啊,小弟只能多谢哥哥美意,不敢进郡府的门儿了。” 这下,程知节是真的诧异了,不假思索的道:“贤弟,大好男儿,怎能为妇人女子所累?哎?不是兄弟嘛?怎么成妹子了?” 李破心里话,我也知道没几天嘛,嘴上却叹了一口长气,“千里寻亲,路途不便,只能兄弟相称啊,不说这个,来,蒙哥哥不弃,如此看重,俺敬哥哥一碗。” 一碗下肚,程知节还在劝着,“贤弟这般人物,郡府也是少见,怎能如此婆婆妈妈,而且,贤弟是关西人,若是进了郡府,比咱们这些外来人,要好过的多。。。。。。” 到底是年轻,说着说着,一些心思不自觉也就流露了出来。 看火候差不多了,李破才勉强道:“哥哥若真有心帮小弟一把,小弟。。。。。到有个不情之请,唉,算了,说出来,岂不让哥哥为难?” 这样的装腔作态,程知节显然不是对手,几乎是不由自主的问,“快说快说,能帮的,哥哥定然尽力就是。” 李破这才苦着脸道:“俺家世代从军,有好下场的没几个,到了阿爷这一辈,兄弟四人,现如今只剩一个阿伯,还找不见踪影,俺呢,带着妹子,却要背井离乡,哥哥你说,这习武从军,有什么用?” “所以,俺想过几天安生日子,不想再跟阿爷他们一般,打打杀杀的,糊里糊涂丢了性命,所以啊,俺思来想去,只想到一样本事,郡府可能用得着,嗯,俺会养马。。。。。。” “驯马的本事也还不错,哥哥你看。。。。。郡府缺这样的人不?” 程知节呲牙咧嘴,连那惯常用来遮掩情绪的大笑都给忘了,表情渐转诡异。 心里数了数,眼前这半大小子,会的东西可着实不少。 做菜,已经弄了个店铺,看样子生意还不错,手艺肯定是没说的了之外,商人精打细算的本事,估计也不小。 拳脚刀枪没见过,但如果说家里世代从军的话,定也差不太多,再说,小三那蛮牛,轻易可不服人,能对这人赞不绝口,那还用说吗? 如今又说会养马驯马,郡府缺不缺这样的人?那还用问吗? 在马邑这地方,会骑马的人不稀奇,但会养马驯马的人,却都金贵着呢。 “贤弟可别糊弄俺啊,别家里养上一匹两匹战马,时常溜溜,就说自己会驯养战马了,要是哥哥因为这个荐了你进郡府,最后要是。。。。。。。那罪名可不轻,咱们可都受不住。” 李破特笃定的抱了抱拳,道:“哥哥放心,小弟还能骗你不成?俺家中曾有一老仆,当年就在阿祖麾下当马倌,手把手教了俺几年呢。” 程大胡子终于哈哈大笑,一拍桌子,“这样就好,这样就好。” 虽说笑的大声,好似高兴无比,实际上,心里却是微微带了些妒意,他娘的,关西人家底就是厚实,哪像咱们,只能在刀口上找饭吃。 第43章搬家 两人一直喝到傍晚,李破酒量不太好,但那是喝高度粮酿,而现在这样的浊酒,那真叫个千杯不醉了。 酒喝了两坛,牛肉吃了四盘,价值八十多文,着实不便宜,普通百姓,肯定受不了这坑人的价格。 没让李破心疼,但生存的压力还是扑面而来。 痛快的会了钱,程知节对李破印象到是不错,这年头,能看淡钱财的,就是好汉,所以说啊,所谓的草莽豪杰,其实大多都是酒肉之交,真正能肝胆相照的没几个。 到了店门口,还得表演一番依依惜别的戏码,一个拍胸脯保证,过两日定有好消息给贤弟传过来,一个则感激连连,保证日后必不让哥哥失望有这么个朋友云云。 然后两人这才分道扬镳。 程知节酒足饭饱,哼着小曲,迈着特欠揍的步子走了。 李破紧了紧袍子,也调头回去了人市。 这是他第一次正大光明的进入马邑坊区,颇为新奇。 左瞧右瞅,炊烟渺渺间,夹杂着大人孩子的声音,让他感觉这里的生活很安逸。 当然,这种错觉,并不能迷惑他,只是让他感觉很舒服。 阡陌相连,鸡犬相闻,邻里相知的慢节奏生活,正是后来人们理想中的太平日子,李破也不会例外。 只要上面的人别穷折腾,看着一群孩童嬉笑着跑过的李破颇觉,这样的小日子过起来,一定有滋有味。 太太平平的多好,有些家伙却非要你来我往的折腾。 李破暗自嘟囔着,脚步也放轻了不少,好像不愿踏碎这片宁谧一般。 殊不知,日后他在这里,其实折腾的也挺欢。 乱世将临,又有谁能独善其身呢? 当然,他这点小侨情,也就不用提了,要知道,自他进了马邑,手上已经有了十九条人命。 要是让那些冤魂听见这个,定要痛哭流涕,这杀人放火的班头,竟然只想过太平日子?鬼你也骗不了啊。 回到人市,李破不急不躁,继续经营他的小店铺,钱不怕多啊。 不过,两日之后,郡府户曹来人,开始给上了籍的流民分配屋宅了。 别说,大隋虽已风雨飘摇,但给公民的待遇,其实还不错。 流民们上了正籍,不但有宅地,而且,尽可能的会让他们都有屋子住。 马邑城不大,但居民其实也不多。 到了大业七年,马邑大概有三四千户左右。 和那些动辄上十万户的大城,自然没法相比,但也不是没有好处,边塞有常驻军伍,所以城里的流动人口,却也不少。 只要有了安居之所,便也不会太过发愁生计。 不管怎么说,分下来的宅地,上面大多都建有房屋,这样闲置的屋宅的来源,很是复杂,有的是家中没了丁口,有的阖家去了旁处,最多的,其实还是军人调拨,闲下来的屋子,其余种种,也不需要一一赘述了。 就算宅地上没建房屋,户曹就会将宅地弄的大一些,以做补偿。 挺人性化,也挺有效率的办事流程。 而流民们也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候了。 亦喜亦忧的流民,陆续搬出了大屋,开始奔向了新的生活。 李破则将这些日子赚的钱,算了算,自己留下一些,其余都分了下去,需要建屋子的,多给些,不需要的,则少给些,全是他说了算,也没人质疑什么。 送走一拨一拨的人,李破感觉就一个字,烦。 都要来他这里谢上一番,也都要哭上一场,竟然还有人想将儿女留在他身边,做个小厮丫鬟之类的,让李破烦不胜烦。 几个镇店的猎户也来告辞,他们不能在城中久居,开春了,他们也要回去了。 这几位也是恋恋不舍,在这里,他们饱受尊敬不说,吃的也都胖了一圈,连吃带拿,却没做什么事,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大屋渐渐冷清了下来,除了李破自己雇的一个账房外,其余都渐渐换成了生面孔。 白巡市每次见到李破,都乐呵呵的,他知道,李大郎要走了,也把宝汤的方子,留给了他的侄儿,他这里,顶算没出什么力,就得了个赚钱的买卖。 当然,李破必然会在这家小店里占上一份,不过,因为没有其他人需要养着了,也就不会再占大头,让出了一部分,交给了两位巡市。 这让白巡市觉着,这娃子实在仁义,做事也有分寸,虽然另外一位巡市也分了一部分,让他有点肉痛,但这么做其实挺好,另外那位挺不好惹,只他一个人占着红火的买卖,那位眼红起来,不定生出多少麻烦呢。 于是,白巡市拍着胸脯跟李破说,不管李破去哪儿,人市这里都是李破的家,以后有什么事,也尽管来找他云云。 李破只想敲破他的脑袋,人市这种戾气横生的地方,也就你当是家了。 没让李破等几天,消息来的挺快。 罗三这天找了过来,照例大吃一顿,等他走后,李破告诉李春,收拾东西,该搬家了。 当然,不会是立即去郡府,而是搬进马邑城里。 郡府户曹给这兄妹两人分下的地方很不错,离着郡府不远,挺大一间屋宅,连带着还有不小的院子。 李破领着李春去看过,很是满意,据说以前住着个军中小校,升转去了晋阳,宅子不是他的私产,等人走了,自然也就被马邑官府收回。 显然,这也是郡府户曹那边存心照顾,不然的话,刚上籍的流民,绝对不会发下这样的屋宅。 也就是说,发到李破手里,也就是他的私产了,这肯定是刻意关照才会发生的事情。 一应房契,也已经到了李破的手里,从此时开始,李破便正式成为光荣的大隋公民了。。。。。。。。。。 而且,他外面还有产业,差不多算是顺利的进入了富家翁的行列。 两人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只一人拎了个包袱,跟白巡市的侄儿说了一声,一大一小便施施然的离开了马邑人市,搬进城里去住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44章新居 两进的宅子,分了前院后院。 围墙是砖石结构,很结实,房子和马邑大部分房宅差不多,建的粗犷而又高大,不新不旧的,看样子还能支撑很多年。 房间对于李破,李春两个人来说,太多了些,自然也就不需挤在一个房间里过活了。 只是房子太大,两个人住进来反而显得空荡荡的。。。。。。。而前边主人留下的痕迹也已经不多了,没有多少摆设器具,需要两人自己添置。 当然,最让李破满意的还是厨房,宅子大了,就这点好处,可以有一间正经的伙房了,而这间宅子的前主人设了两个灶房,一个大灶,一个小灶。 显然,大灶是给仆人们用的,主人用的则是小灶无疑。 伙房里的炊具早已齐备,都是这些天他和李春弄过来的,虽然也都半新不旧,一点没有乔迁新居的样子,但胜在个便宜而又齐全。 而李破还想着找个铁匠,弄个铁锅出来,总吃蒸煮出来的东西,虽然也堪称美味,但炒菜其实更方便快捷也有更多的花样。 实际上,一大一小对新居都有着自己的规划。 李春准备在院子里种上一些粮食蔬菜,当然,种上些花草点缀一下,也许会更好,但两个刚从赤贫中逃出来的家伙,都没那个闲心雅致,只管着吃穿住行忙活。 李春还准备养些鸡鸭,产蛋来吃。 这个想法,李破大表赞同,鸡鸭不但能产蛋,还能吃肉啊,他可不管时人乱七八糟的规矩,鸡鸭做的好了,绝对是肉食当中的顶级美味。 当然,时人厌弃的猪肉,也在李破食谱之上,还排的老高。 不过,李破已经吃了这许多年的牛羊,实在不知道,自己闻见猪肉的味道,会不会吐出来,那会儿他听人说,不吃猪肉的**,闻见猪肉的味道,是腥的,就像汉民很容易就能闻出旁人身上或者食物里的膻味是一个道理。 两个家伙住进新居,头一件事,却都是琢磨吃的,不得不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当然,除了吃的喝的,李破还琢磨着,要通个暖道。 被冻了半个冬天,他算是尝够了寒冷的滋味,取暖的事情,在他心里,也是一件大事。 暖道,辅以火炕,再加上火炉,再冷的冬天,也都不怕冻着了。 这个工程相当不小,还待他努力。 两人的房间挨着,自然都是采光极好的正房,被褥什么的也都是采买而来,身上的衣物也都是新的,可以说,和生活一样,两个家伙也都焕然一新了。 走在马邑城里,谁也不会看得出来,这两位之前还是流民来的。 住这样的大房子,佣仆其实不可或缺。 这里是马邑城中,正经的富裕人家居住区域,周围大多都是郡府吏员的屋宅,官儿都不大,却都有着各自的排场。 想要邻里和睦,不讲究一些,你就融入不到周围的环境当中去。 不过两个人都没管这个,他们刚刚脱离的惨兮兮的生活,根本讲究不起来,暂时也没想着跟周围的人有过多的接触。 流民里面,确实有孤独无依的男女,只要李破开口,为奴为仆,也都乐意。 但李破一个也没带来,因为他想的更多。 想要有更美好的生活,就需要将流民这一段,彻底斩断。 就算斩不干净,也要尽量远离,这是他绝情冷漠的地方,也同样也透着几分明智和远见。。。。。。。。 别人知不知道他的过去,是别人的事,但自己明白其中的道理,却不去做,那就是自己的愚蠢了。 住进了新居,没高兴多少时候,两个人都感到有些空落落的了,这是对前途和未来的迷茫造成的效果。 傍晚时,李破将李春叫到跟前,问,“跟我进郡府做事,还是留在家里?” 这孩子可谓是天赋异禀,小小年纪,就吃尽了苦头,跟在他身边,不出数载,他完全能造就出一个出色的战士,甚至于将来,很可能会青出于蓝。 但可惜。。。。。。男孩变成了女孩,让李破颇为纠结,于是,在这一天,干脆将选择题交到了李春自己手里。 跟他去郡府,自然也就意味着,她会学到旁的妇人女子学不到的东西,将来的生活,也一定和旁的女子不同,得失很难说的清楚,不然的话,李破也不会甩了这个包袱给李春。 而如果留在家中,那就简单多了,男主外,女主内,将来找个婆家嫁了也就是了。 李春的答案,实际上在李破的预料之中,这孩子毫不犹豫的一扬脑袋,“自然跟着大哥一起,留在家里做什么?房子又跑不了,明日里,小春就去人市,让他们弄几条狗来,给咱们看家护院。” 她想的还挺周全。 李破揉了揉她的脑袋,笑道:“将来可别后悔。。。。。。。嗯,郡府不比人市,恶犬也许没有,恶人可很多,之前咱们开店之初,我跟其他人说的什么,你还记得吗?” 李春像小猫一样,在李破手掌上蹭了蹭,很舒服的眯起眼睛,然后只略微想了想,就道:“记得。。。。。低头吃饭,抬头看路,多做少说,大哥不愿听那些家长里短。。。。。。。。” “嗯,记得就好,到了郡府里,就要守人家的规矩。。。。。。干活勤快,又少说话的人,总会讨人喜欢一些的。” 李春有点担心,她自小被卖于大户,有心理阴影在呢,“大哥,咱们去了那儿,会不会有人无缘无故打咱们?” 李破抿了抿嘴唇,这死孩子,不想好的总想坏的,挨了打也是你方的。 心里不满意,嘴上不由恐吓道:“初来乍到,有人欺负咱们,也不是不可能,要不。。。。。。你留在家里吧?” “不成不成。”李春的脑袋顿时摇成了拨浪鼓。 “那有人打咱们怎么办?” “大哥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郡府里都是大人物,打也就打了,咱们也只能忍着,你还去不去?” “去。” “呵呵,老话说的好,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点苦头要都吃不了,咱们趁早出城进山,还能落个逍遥,你说是不是?” “大哥说的真好。。。。。。但。。。。。。。。咱们可吃了不少苦了呢。” 李破,“。。。。。。。。。” 第45章入府 郡府占地很大。 郡府衙堂在正中,往两边排开的,是各个属衙。 这无疑是马邑城中最为威严的地方,也同样是马邑最热闹的所在。 实际上,马邑郡府也兼具了很多职能,几乎总览马邑郡军政两事,也就是说,这里其实就是节度使衙门的缩小版本。 而郡府的最高长官,李靖,也有着诸多的称呼,郡尊,府君,郡君,战时还可以有,军侯,军主,将军等称呼。 也就是李靖没有袭爵,不然称呼会更多。 所以,总的说来,马邑郡府,大才是理所应当,小了反而会有些奇怪。 李破和李春两个土包子从走上郡府前面的大道开始,就都有些不自在了,因为大道真的很宽,连李破这等见多识广的人,也吃了一惊,后来的那些车道,估计百分之九十在这条大道面前,都要相形见绌。 两人溜边儿走着,身旁水沟里的陈腐气息,都不能影响他们的好奇心,这瞅瞅,那瞧瞧,满眼都是新鲜。 郡府驾曹很好找,只是郡府衙门重地,平民百姓进去不太容易。 费了好一番嘴皮子,李破才带着李春来到驾曹所在。 即便李破和李春的方向感都很强,但还是在里出外进的郡府衙门所在,差点转晕了,这真不是无权无势的百姓能来的地方。 官僚气息太重了,重的一看李破两个的打扮,就没人愿意跟他们多说两句的地步。 李破也在心里埋怨,程大和罗三办事太不靠谱,就不知道送佛送到西的道理,来给他们领领路 寻到驾曹,李破已经满头是汗,李春也是满眼惊惧,她自懂事起,就没见过这么多的官儿。 不过,到了驾曹,反而简单了。 跟门房费了点口舌,一听是被人荐举入郡府养马的人来了,门房立马变得稍微热情了起来,还给他们指明了应到哪处,找谁,需要做些什么。 认真的听完之后,李破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不是需要多文件证件的年头,不然的话,来回这么跑上几趟,娘的,减肥吗 两人进了一间旧屋,找到一个房间。 值守的不再是小吏了,坐堂的是正经的郡府官员,一个三十多岁,操着纯正的本地口音的小官僚。 驾曹里面很忙碌,来来往往的人流不断。 从各个房间里传出来的咆哮声,让李破知道,新年过去没多一会儿,人们的脾气都很急躁,要小心一些。 等了半晌,才轮到他们。 流程到了这里,也就快了起来,没有那么多的推诿塞责,非要叫你多跑几趟,显示权威之余,也能讨点好处。 也许是这时候的低级官员们还没开窍,也许是来这里办事的都不是平民百姓,所以,该办的事情,差不多都能挺顺利的办下来。 验明正身之外,对来历问的也很详细,叨咕了半天,听着李破纯正的关系口音,小官脸上终于露出了点笑模样。 挥手让小吏送过来一个册子,翻开一页,让李破签上大名。 李破拿着笔,瞅着册子,字不多,但有一多半都不认得,有点傻眼加露怯。 小官笑眯眯的瞧着,李破只能硬着头皮,用第一次使用的毛笔,秀了一把书法,好在,这名字肯定不会写错,因为李承祖还算认得几个大字,教过他。 看着那别别扭扭,恨不能躺下来的字迹,小官笑笑,不以为意。 随后,直接给了李破一个小小的铜牌,应该和身份证差不多,有了这个,李破也就可以在郡府大多数地方,通行无阻了。 然后告诉李破,过上几日,再来驾曹,领上一些凭证,应该和房契什么的差不多,也就是说,和官府签了合同,摇身一变,也就成了官家的人了。 李破晕头涨脑的走了出来,身份至此,变成了马邑郡府驾曹内曹辖下的一个小小的马夫。 什么内曹外曹的,李破现在也不知道根据什么划分的,实际上,所谓内曹,就是郡尊李靖的私曹。 一应费用,大部分由官府承担,但李靖自己,也需要承担上一部分。 到了战时,官府会全部征用,一应官佐,都不得私藏不报,而在平时,其实除了服务于郡府内府之外,办的大多数也都是公事。 不用问,一看就知道,这是府兵的变种。。。。。。。。 不得不说,经过几百年的战乱,在如何有效的运用战争资源上面,大隋确实有着独到之处。 李破没想那么多,他现在是一脑门的官司。 出了郡衙,还要进内府,也就是李靖的私人领地,就建在郡衙后面,和郡衙有高墙相隔,但也有不少门户。 一般来说,一郡的最高长官,都是这样的配置。 但实际上,太守郡丞都会在守地,自寻私宅,美其名曰,为省官府所耗,事实上,是嫌这里不够清净。 李靖这样的门阀子弟,自然也不会例外,但李靖大多数时候,都住在郡府后面的宅邸中,显然,这是一个权力欲很强的家伙。 而实际上,这也表示着,除非李靖升任马邑太守,不然的话,谁也别想到马邑为官,因为他李靖现在大大方方的占着太守的房子,谁来了,让他李靖腾地方,都会是他李靖的死敌。。。。。。。 不过,李破只觉得,又要走很多路了。 确实要走很多路,因为内府,比外面的府衙,还要大上许多。 别看人家李靖上任,没带多少亲眷,但属从却绝对不少,大部分都是李靖的私卫,招收亡命这种时髦的事情,各处都在干,李靖也没落人后,要不然程知节也进不来。 李破牵着李春,到了一处侧门,敲了敲门,给打开门的门房验了验腰牌,然后就又是一阵好等。 门房去而复返,领着李破穿门过户,一路上不停的打量李春。 警惕性还挺高,但他只能笑着解释,“俺家二弟,来帮着俺干活。” 门房笑笑,懒懒的道了一句,“以后闲杂人等,就不要带进来了,要是让人知晓,你这活计可做不长久。” 第46章相马 门房的警告,也许是好意,关西人就是要占各种各样的便宜。 但李破全当耳边风,之后也不打算走这个侧门了。 走过两片小树林,绕过一处校场,才算到了地方。 眼前是一排排的房子,随着走近,空气中的腥臊味也渐渐浓了起来,不用想也知道,这就是郡府的马厩了。 这里给李破的印象,挺冷清的,没见几个人影。 远远的,就见两个人围着一匹马,这摸摸,那瞧瞧的,怎么看都有点猥琐。 不过李破瞧着就知道,这是在相马,寨子里的三叔,就是侍弄马匹的好手,教导李破数载,加上李破从前也不是没骑过马,懂些驯养马匹的知识,如此一来,还别说,李破这个马夫还真就算是货真价实。 相马,没那么深奥,一个是看,一个是摸,和这年头的大夫诊病差不多,传承和自家经验各占一半,没有其他的捷径可循。 待看清这两个人,门房的脚步明显顿了顿,然后有点不情不愿的带着李破和李春凑了过去。 李破和李春这会也看清楚了,两个围着马转悠的,一个年纪挺大,头发花白,虽然脸上有了深刻的沟壑,但还是看的出来,这位长的可不丑,年轻的时候,不定英俊成什么样子呢。。。。。。。 年轻的,也就十几岁,看上去和李破岁数差不多,围着马在转悠的,就是他。 也不知他说了些什么,冷不丁的,老头扬起巴掌,啪的就给了他一耳光,隔着老远,李破都好像感受到了老头的怒火。 老头中气十足,“小崽子,教了两年,就是块儿石头都该开花了,他娘的,你再说一遍,几岁口?俺没听清楚,说啊说啊。。。。。。” 说着说着,好像越来越是恼怒,顺手又给了年轻人一个耳光。 这次劲儿更大,抽的少年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这一下,老头更是暴跳如雷,上去就是两脚,“娘的,又哭。。。。。咱们姓元的,从来流血不流泪,怎么就出了你这么个孬种,不如重投一次胎,生成个娘儿算了。。。。。。” 纯正的关西腔,咆哮起来,确实有点吓人。 门房脸皮抽动,估计在暗叹倒霉,李春也抓紧了李破的袖口。 门房踌躇了一下,还是瞬间堆起笑脸,硬着头皮上去,拱了拱手,“元老,元老,您消消气,有新人补缺,李院公让俺给您送过来了。” 顺手拉过李破,像小贩一样给老头介绍,“他叫李破,关西来的,俺可是把人给您送到了啊。” 老头气哼哼的抬头瞪了门房一眼,摆了摆手,像挥苍蝇一样将门房赶走了。 接着老头翻着眼睛看了李破两眼,又踢了一脚地上的少年,骂着,“废物,都是废物,赶紧起来,不怕丢人啊?” 少年抹着眼泪,抽搭着爬了起来,这小子应该是挨打挨习惯了,脸上还有泪痕,就转着眼珠瞧上了李破,李春两个,满眼的好奇还夹杂些怜悯在里面。 老头耷拉着嘴角,和旁人欠了他多少钱一般,顺手一指旁边那被声音搅扰的颇为躁动的战马,“相相,最好说点什么出来,不然这口饭可别想吃,多大点的崽子,就想吃这口行饭?胎毛长全乎了吗?” 这位气性着实不小,说着说着,眼里又冒出了凶光。 李破暗道了一声,倒霉,碰上个倔老头,以后日子不会太安生了。 但他也不怯场,周围瞧了瞧,到远处垛上,抓了把苜蓿回来,这东西是马匹的最爱,已经扎碎晾干,如今几乎是冬天里饲养马匹必不可少的马料。 老头看着他来回一趟,哼哼了两声,却没做声了。 于是李破得瑟开了,一边走一边跟李春道:“接近马的时候,不要从侧后,要从前面,最好弄出点动静来,让它知道你来了。” “因为马这眼珠子不太好使,一般看不清人,耳朵却灵,你一说话,它就知道,有人过来了,你看,它在瞅咱们,其实它看不太清楚,只是听见了咱们说话的声音。” “这个时候,不要害怕啊,性子野的马,这会儿早跑了,它没动,也没打响鼻,说明驯养过了,咱们是生人,所以先喂它点东西吃,老话说的好,欲要取之,必先予之,就是这么个道理。” 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伸向马嘴。 那马闻到了香味,立马凑过来,闻了闻,张嘴就啃食了起来。 “你看,它吃了咱的东西,也就嘴短,这个时候,咱就可以摸摸它了。” 李春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过立马捂住嘴巴,瞄了瞄旁边的老头。 老头却已经瞪圆了眼睛,他养马数十年,这点常识自然不会引起他的惊奇,只是眼前这半大小子竟然还带了个小学徒过来,在他面前上演一场严师教徒,让他觉着有点虚幻。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很想问一句,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李破还在继续,“马这东西聪明,鼻子也灵,所以摸马先摸马鼻,让他闻闻你的气味儿,它耳朵也灵,在它耳边说说话,让它记住你的声音。” 说完,凑到马耳朵旁边,一边轻抚着马脖子,一边低声呢喃了几句。 “你看,这会儿它就温顺多了,也愿意跟你亲近了,看这样子,现在骑上去跑几步都成。。。。。。。” “来,咱们先看看他的牙口。” 掰开马嘴瞧了瞧,李破微微皱了皱眉头,“好的养马人,只看牙,就能知道它多大了,这要靠长年累月的积累,不急着学,嗯,你大哥本事也不太到家,所以啊,只能看出这马差不多应该三岁左右了。” “骒马,看它的骨架,马身长短,非常适合骑乘,跑的估计也很快,这身量,可不矮,再看这毛色,定然是河西马无疑,但。。。。。。作为战马,就只能说是凑合了。” “太瘦了,养的不好,你看嘴角都磨秃了,马带的痕迹也很重,之前骑马的,肯定不是个好骑手,你看这马蹄子,都有点劈了,这马对声音,也太过敏感,上了战阵,骑着它的人,就是在找死。。。。。。。” 第47章咆哮 “毛都没长全的小崽子,就敢在这里胡言乱语,今天老子非把你这舌头割下来,让你知道知道爷爷的厉害。。。。。。” 不知什么时候,不远处马厩前沿转出两个汉子,正好见李破在相马,凑近了仔细一听,却都是大怒。 李破本来没在意,也想在老头面前显显本事,让之后的日子好过些,不想却是触怒于人。。。。。。。 扭头一瞧,尼玛,真是冤家路窄,前些日子挨了那顿鞭子,可是记忆犹新,刚进郡府,就碰上了。 显然,对方没认出来当日惊了他的马的小小流民,但张牙舞爪的做派,和当日并无多少分别。 李破退后两步,挨向老头,看着像是害怕,心里却道着,娘的,欺负人欺负上瘾了是吧,再敢胡乱动手,老子过后非宰了你不可。 本来想着,老头不定能挡挡,但老头的凶猛还是出乎了李破的预料。 那汉子撸胳膊,挽袖子,估计是拿鞭子说话说惯了,手里拎着条鞭子就想过来抽李破一顿的模样,他的同伴拉都拉不住。 不想,还没等旁人怎么着,老头已经跳过去就给了他一耳光,啪的一声,清脆无比,接着拎住他的领着,接二连三的往脸上扇。 那汉子挨了一下,有点懵,随即脸上肌肉扭曲,挥拳便打。 但老头连推带搡,不但避开了他的拳头,接连到来的耳光,扇的汉子不断后退。 旁边他那个同伴,扎手扎脚,急得不行,但竟然不敢上前将两人分开。 “阿爷,打的好,揍他揍他。” 旁边刚才还眼泪汪汪的少年,这会儿却是兴高采烈,跳着脚的叫唤,不怕事大的给老头助威,原来,老头和这少年人,竟然还是父子来的。 这个李破可是真没瞧出来。 那汉子怒吼连连,到最后嗓子已经岔了音。 片刻之后,眼冒金星,终于倒地,老头儿好像还不解恨,在他身上连跺带踹,直把人打的满地乱滚,才喘着气住了手。 李破和李春面面相觑,谁都没说话,俨然成了两个看热闹的无辜观众。 不过李破还是看出来了,这老头拳脚上,是有一定造诣的,而根底上,却是大隋军中正经的摔角肉搏技巧,黏住你,不倒地,你就别想脱身。 老头住了手,和汉子同来的同伴,才急忙跑上去,将汉子往起搀扶,会过头来,见老头气哼哼的看着,脸上竟然瞬间堆起了笑容。 不过还没等他说话,那被揍的鼻血长流,满目青紫的家伙,张嘴就骂,“你个老匹夫。。。。。。。” 他那同伴顿时被唬了一跳,赶紧捂住他的嘴巴,心中也是叫苦不迭,这位真难伺候,一句话没交代到点上,就闹出祸事来了。 在这马邑,再横再凶的人也多的是,就他这个样子,看上去就是个短命鬼。 但一个老匹夫,还是将老头的余火给点旺了,本来只是恼怒此人在自己的地方耍威风,教训一下也就行了。 但这会儿,却真是恼了,四下寻摸了一下,一边狠狠念叨着,“好好,关西出硬汉,今天竟想在老子这儿逞英雄,你等着,你等着。。。。。。。” 一边回身捡起那汉子掉落在地上的鞭子,照着两人就没头没脑的抽了下去。 那少年听了一句老匹夫,也立起了眉毛,嗖的一声跑了,不大会儿,又跑了回来,腰间却是已经多了一把长刀。 一按绷簧,顺手抽出了刀子,上前一拉老头,“阿爷你省省力,看俺宰了这小子给您消气。” 我去,这是要闹出人命的架势,李破有点目瞪口呆,对这不像父子的父子俩立马有了全新的认识。 “元老饶命,元老饶命,都是俺们的错,这是李功曹的妻兄啊,刚来没几天,没见过您,也不懂事儿,请您老担待,请您老担待。” 老头又抽了两鞭子,才停住手,扭头看少年在旁边呲牙咧嘴,拿着把刀比划,又是气不打一处来。 一脚将这小子踢到一边儿,“没用的东西,家传的本事不好好学,就知道摆弄刀子,老子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小畜生。。。。。。。” 明显,这老头是数刺猬的,见谁扎谁。 说完,一甩手,将鞭子摔在地上的两个人身上,继续咆哮,“回去跟李四,别他娘的再往老子这牵马,就他那废物,再好的马,也被他糟蹋了。。。。。。。李药王怎么生了这么一个儿子,真他娘的一代不如一代。” “赶紧滚,难道还想老子请你们喝马尿不成?” 两个大汉相互搀扶着,鼠窜而去,之后两人一个埋怨对方没告诉自己,府中还住着这么个老怪物,一个则心里大骂,之前跟你说了多少,你也得能听进耳朵里啊,这会儿到来埋怨旁人,还要脸不要? 老头咆哮四方,威风八面。 这会儿却喘着粗气,在几个人目光注视之下,来回溜了两圈。 等气喘匀乎了,才横了李破一眼,“第一天来,来的晚不说,还带了个女娃娃,没出息,哼哼。。。。。。。。” 又开始挑刺了。 李破算是见识了这老家伙的威风,虽不害怕,说话却也加着些小心了,“这是俺兄弟,您。。。。。。。” 老头立马撇嘴,调头就走,“老子相马相了一辈子,到老了难道连公母都分不清了?闻着女人的味道就骚,带在身边,也不怕犯忌讳。。。。。。” “小畜生,还愣着干嘛,给他们安排住处,让他们干活,活多着呢,看不见啊,瞎了吗都?” 直到老头走远,少年才凑了过来,在两人注视下,大模大样的一挺胸,“你们刚来,都得听俺的。。。。。。。。” 对付那浑身冒火的老头,得慢慢熬,对付这愣头青,李破办法就多了,立马笑着道:“阿弟怎么称呼?”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北雄写到这,十万字了,大家感觉怎么样?追将血的书友是不是有点不适应? 这个阿草也跟一些书友说了,阿草有意追求一些变化,毕竟,要是每本书的主角都一样,情节雷同的地方太多,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再有,铁血流的文章,越来越不受欢迎,阿草也要加以适应,但北雄的成绩,好像明显不如将血,让阿草心里很没底啊。) 第48章私厩 少年一愣,随即就恼火的道:“谁是你阿弟了?你。。。。。。” 李破笑眯眯的再次打断他道:“别急啊,俺跟你说说道理,你看你阿爷打了一圈,动俺一根手指头没?” 少年被说的有点懵,却下意识的揉了揉脸上的红肿,又摸了摸屁股,再看看李破李春两个,竟然觉着这人说的有点道理。 不过又觉着这太没道理了。 李破再接再励,“那是因为什么?看出来没有。。。。。。。看阿弟人不错,俺就再多说两句,那不是因为你阿爷看俺顺眼,那是因为俺有本事,你说。。。。。。如果在一起呆长了,是俺在他面前说话好用还是你?” “阿爷才不会听你的呢。。。。。。”少年极力反驳,却不知话题已被替换。 “好多人都听大哥的,加上你阿爷也没什么大不了。”李春在旁边嘟囔。 “哼,男人说话,不男不女的少插嘴。” “呸,你再说一遍试试。” “俺就说了,你能怎么着?” 这些熊孩子,还真欠揍。 李破照着两人脑袋,一人给了一下,“走走走,赶紧干活,嗯?听说还有住的地方,但咱们在外面有房子啊。。。。。。。。难道以后还要住在这里?” 李春自然住嘴,紧跟大哥脚步。 少年也早被打皮了,挨了一下,晃了晃脑袋,有点恼怒,踌躇了一下,但还是跟了上来,一边走还一边嚷着,“俺可不是好欺负的,你以后少跟俺动拳脚,不然俺的拳头可不认人。” 李破不耐烦的又给了他一下,声音还挺清脆,“你烦不烦,赶紧带路,一会儿你阿爷又急了。” 少年愈加恼怒,拳头都攥了起来,但一听阿爷两个字,气势却一泻千里,显然,阿爷之淫威,在他心目中,已是根深蒂固。 “就住这里吧,那是俺和阿爷住的,如今这儿就咱们四个,没别人了,有什么事,吆喝一声就成。” 李破看了看这间房子,心里撇嘴,比外面自家的宅子差远了,可惜了新居,刚住了一晚。。。。。。。 “阿弟怎么称呼?” “俺叫元朗,李郡尊是俺姨丈。。。。。”少年挺胸斜眼,改变策略了,开始叙起了家谱。 知道老头可能来头不小,不然也不会见人就骂,一点顾忌也没有,不过李破确实小吃了一惊,你个养马的,竟然还是李靖亲戚?从马身上论的吗? 看着李破的样子,少年的头扬的更高了,那意思好像在说,想当俺哥哥,你也配? 不过没等他得意多大一会儿,老头不知什么时候,好像突然冒出来一样,站在了不远处,怒吼一声,“没出息的东西,自己没本事,拿家主吓唬人,你个小畜生,把脸都丢到人家脚下了,看俺今天不打死你个废物东西。” 元朗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绿,调头就跑,显然知道,这次算是真的将阿爷惹恼了。 一老一小,追着赶着跑远。 李春终于忍不住,笑弯了腰。 李破也是笑容不止,习惯性的揉了揉李春的脑袋,“走,进屋,看来咱们暂时回不去了。。。。。。” 马无夜草不肥,这里就四个人,估计有的是活等着呢,李破已经能够想象的到,在这倔老头的监督下,没黑没白的苦日子了。 到了晚间,鼻青脸肿的元朗,一瘸一拐的送来了晚饭。 特气愤的告诉李破,以后每天后厨送来茶饭,要李破去打交道了,还有,让李破最好离他远点,刚来,就害他挨了许多棍棒,肯定是他的克星转世云云。 有这小子逗乐,李破和李春两个吃了一顿特欢乐的晚餐。 当然,对于李破来说,郡府的餐食着实不怎样,粟米饭配腌菜,加上一碗汤,一盆炖骨头。 听着挺丰盛,但粟米没煮好,半生不熟的,腌菜闻着也有一股臭烘烘的味道,汤凉了不说,还不舍得放盐,太淡了。 炖骨头上竟然还带着血丝,即便吃惯了羊肉,却也能闻出一股浓重的膻味。 李破很想跑去所谓的后厨问问,你给老李的表姐夫就吃这东西?是不是不想活了? 不过李破很快就知道,那爷俩的牙口胃口一个好似一个,吃的特香。 这一晚挺安静,那老头别看恶形恶状,像足了一个地主恶霸,但人嘛,应该还算不错,没有立马将李破当成老黄牛来用。 第二天一大早,元朗无奈的再次出现在李破面前,说带着李破去转一圈,看那不情不愿的样子就知道,是受了阿爷的吩咐。 李春这个小尾巴,让元朗很嫌弃,显然,这小子跟女孩打交道的次数是少之又少。 转了一圈下来,李破大概也知道了这里的情形。 马厩看着不小,但只养了八匹马在里面。 都是上好的战马,这里的马匹,不供府中杂事所用,只有那些正经职司的人,才能从这里牵走马匹,跑的一般也都是晋阳之类的远程。 实际上,这才是郡府正经的私厩,是属于郡尊李靖的个人财产。 四个人,八匹马,想想活儿应该不多。 但事实上,一天下来,四个人谁也闲不住。 喂马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清理马厩的同时,还要仔细验看马粪,谁要是吃的不合适了,还要吃上几天小灶,一直到粪便正常为止。 给马匹清洗身体,顺便检查战马的皮毛,皮肤,如果有了什么毛病,和人一样,得找大夫,当然,大多数时候,马匹大夫其实就是马夫了,也就是说,他们都得兼职兽医。 而战马,和后来只以速度取胜的赛马可不一样,必须讲究一个膘肥体壮,但却绝对不能让它成了胖子,这很考验马夫的耐心和眼光。 而且,战马不能一直养在厩中不动,每天都要遛马,这个时候,就是考验马夫的骑术以及对马性的了解的时候了。 实际上在这里,马就是主人,人才是奴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49章辛苦 这一天,李破和李春终于正式加入了光荣的马夫队伍。 第一天干活,李破带着李春干的很卖力,毕竟是新人,手脚不勤快,你还真当自己是回事了? 李破并不知道,户曹的小吏找了他一天,才去回禀陈从事,两兄弟跑没了踪影,不知去哪儿了。 当然,这也难不住人家,命人去问了问罗三,就晓得那个家伙摇身一变,已经溜进了郡府,吃上官饭了。 驾曹辖下,又在郡府私厩,即便是个普普通通的马夫,没有什么正式的品级,但却是马邑城中,小吏中的一员了。 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儿,给马邑太爷这样的土皇帝照看马匹的人,也属于马邑小吏中比较高级的存在了。 从事大人有点惋惜,他到马邑时间不长,正缺信得过的人。 李破这样以流民身份入城,又机灵大胆,来历也禁得住查验的家伙,正是亲信的首选,没错,身在户曹的他,很方便就能查阅马邑各部军籍。 李承顺的大名赫然在列,只是在塞外驻守军寨,而因为云中守捉府早已名存实亡,各寨守卒多有亡逸,再要细查下去,怕就得派人出长城或者去到扶风了。 为了一个小小的李破,显然不值得他花那样的功夫和人力。 实际上,查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他也不会认为,突厥人会派一个这样的少年,来刺探马邑军情。 还是那句话,在马邑郡和突厥人有关联的人,太多太多,就算突厥人派个刺客过来,也不会是李破这样的,那和开玩笑没什么区别。 挺合适的一个心腹,按照他常年受到的教导,收服这样的人,也不算困难。 恩威并施而已。 可惜,那小子运气太差,竟然自己跑进郡府养马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年轻的从事想了想,随即便将之抛诸脑后,凭他的身份,可用的人很多,不需在一个小人物身上再费什么精神。 像尉迟,精明强干,又有军职在身,才是值得他下功夫的首选。 李破并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不错的机会,当然,就算知道了,也会撇撇嘴,当是自己的幸运。 因为第一次给那王八蛋做事,就挨了一顿鞭子,有了这种很不愉快的经历,李破便没什么兴趣往那个根本不在乎他死活的家伙身边凑了。 不过,他现在也挺怀疑,当马夫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因为头一天干活,终于被老头逮住了机会,将他一顿臭骂。 但也不算冤枉。 要知道,懂养马和会养马是两回事,这是理论和实践的差距。 牧养和厩养同样如此,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养马方式。 换句话说,别看李破装的很牛,其实本事没那么大,上了手,行家一看,揪住他小辫子不用太简单。 在老头的怒吼声中,李破一边心里嘀咕着,这是典型的更年期综合症,还是最严重的那种,狂躁型,一边手脚则越发麻利。 吃人家的饭,归人家管,李破很明白这里面的道理。 就像之前挨了一顿鞭子,虽不情愿,但也没记恨这个,记恨那个。 说他心胸大吧,也不至于,但也绝对和心胸狭窄沾不上边儿,总的来说,他是一个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位置的人。 既不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 一天下来,李破被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耳朵也嗡嗡直响,李春也垂头丧气的跟在他身后,两人灰头土脸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里。 显然,这样的日子不如他们在人市上过的逍遥自在。 只一天,就能让李破这样的人感觉,进郡府做事也许是个错误的决定,可见老头的威力着实非同小可。 吃过了晚饭,也不能闲着。 为明天备料,然后最后一次巡查厩房,一圈下来,月亮也升起了老高。 再次回到房间,让李春自己睡下,李破和衣而卧。 因为还有两次夜料要喂。 别抱怨,这一切的流程,都是大隋饲养战马的精髓所在,前人的无数积累,都蕴含在里面了。 只一天,就让李破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养马之人,要学的还多着呢。 草原上的环境,以及粗放式的牧养方式,和大隋这种精致的饲养方式比较,低劣之处,显而易见。 当初,在草原上,三叔就常常叨咕,突厥人养不出真正的战马。 李破还觉着有些言过其实。 今天经过了实地操作,见识了几种在草原上也许根本见不到的马料,一遍流程下来,和以往所学印证一下,也就明白了。 草原人,根本别想像这样来养马,他们根本养不起。 之所以草原人以战马而称雄,那不是因为他们豢养战马有多厉害,而是因为马匹的来源更充足,他们的战马,也大多数不是养出来的,而是部落仇杀中打出来的。 这才真叫实践出真知,不进大隋的马厩,李破也许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脑海中的那些养马知识,有哪些不足之处,又有什么独到的地方。 两次夜料,一次在子时,一次在三更左右。 子时的这一次,是元朗的任务,李破轮到三更的那次。 到了这个时候,养马之人的辛苦,也就显而易见了。 这显然是一个需要专业技能,劳动强度也很高,社会地位却很不相称的职业。 让李破颇为欣慰的是,虽然没有闹钟,但郡府里有巡夜的更人,如此起来几天,对于他来说,生物钟也就设的差不多了。 三更一到,李破立马就醒了,麻利的穿好了衣服,推门出来,月光朦胧,春寒料峭,不由自主的伸展了一下身体,脑子和身体,都迅速的清醒了过来。 不远处,房门一声轻响,老头的身影出现在月光之下,往李破这边巴望了一下,嘴角一抿,看上有点不太满意,好像在说,你怎么能不等老子去敲门撵人,就自己起来了呢? 李破瞅了那边一眼,心想,娘的,周扒皮瞅见你也得甘拜下风。 瞅着李破的身影隐没在一排排的马厩之间,老头一言不发的调头回屋了。 第50章本事 忙忙碌碌间,日子过的分外的快。 十几天,一晃就没了,时间也进入了大业七年二月。 天气依旧很冷,还飘了场雪花。 李破的生活,却突然清闲了下来,因为厩里就剩下两匹马了。 李功曹的人受了打骂,很快就让人将马牵走了,隐隐表示了些不满,却也技止于此,应该是很清楚老头的不好惹。 而李破也从元朗嘴里,知道所谓的李功曹,是人家李靖的侄儿,李靖长兄李端的幼子。 李端早年袭永康公,因附史万岁而恶于尚书左朴射杨素,史万岁为文帝杨坚所杀后,很快,李端便因战事不利故,而削职为民,甚至于连累了三弟李靖。 自此,少年成名,春风得意,名望渐起的李靖,遭遇到第一次沉重的打击,对他来说,几乎之后二十年的碌碌无为,皆都兆因于此。 之后他也再未得踏入长安一步,多年过去,才勉强升任郡丞之职。 李破自然不会知道其中的恩怨牵连,但从元朗谈起李功曹父子的语气中,还是能察觉的出来,恐怕李靖两兄弟关系并不是那么融洽。 当然,这些事跟李破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很快就被他扔去了九霄云外。 他只是从这些叙说中,很清楚的体会到,大隋裙带关系的强大,换个更正式的说法就是,荐举制度对大隋根深蒂固的影响。 可不是嘛,城门口的税官,是人家李靖的妻侄,诸曹之首的功曹,是李靖的侄儿,连个马夫头儿,都是人家李靖的表姐夫。 这还只是他碰到的,没碰到的不定有多少呢。 而这也只不过是管中窥豹罢了,如果他一直是现在这样卑微的身份,也许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大隋真正的门阀世族的底蕴到底是如何的深厚。 可以说大业七年的春天,李破过的很悠闲。 远离了饥饿和寒冷,每天都吃的很饱。】 而且,跟元朗也混的熟了,只是老头还那么难伺候,动不动就要吼上几句,好像不如此,嗓子就不舒服,念头就不通达一样。 马厩里的马也陆续被人骑走了,不是去了雁门,就是去了晋阳,这显然有点不同寻常,但对于专职马夫李破来说,他能敏锐的感觉到,战争脚步的临近,但好像跟他也没多大的关系。 高丽(应该是高句丽,和后来的高丽王朝没什么关系,但为了大家都熟悉,所以就这么称呼了)这个名词,渐渐的开始挂在了人们的嘴边上。 李破也没兴趣多听,更没兴趣去为大隋打生打死,顺便给自己建功立业什么的,因为打仗这种事,李破太熟悉了,死的都是炮灰,就像他这种,去了绝对是炮灰中的火山灰,到了两军阵前,死上几遍都不稀奇。 因为马厩里的战马少了,马夫的工作差不多也陷于停滞。 经过开始的繁忙,李破反而在马夫的位置上干的很带劲儿了。 一边教着李春养马,一边还能在老头那里学到不少东西。 老头的绝活儿其实就在调制配料上面,能让马吃的香,又不坏了肠胃,瘦不下来,也不长什么肥膘,这就是老头的本事。 听上去挺简单,真要做起来,却没几个人能做得到,而调制配料,也确实是马夫们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让李破颇为不爽的是,老头儿不但脾气不好,也有着这个时代的人特有的陋习,将本事藏的严实,当做了家中秘传,一点没有开放交流的度量,防别人和防贼一样。 但所谓家贼难防啊,和元朗混熟了,时不时打问几句,再研究一下成料的配比和种类,一多月下来,李破自己也就能配出上好的精料了,至于粗料,那还用费心吗? 什么秘传,在李破看来,那就是狗屁,这年头,很多事都是熟能生巧所致,大多也架不住使劲琢磨。 所以,对于老头那点私心,李破很是不屑。 尤其是,李破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在驯养战马方面,他的本事在驯上。 只几天,他就能轻松的获得这些战马的信任,再过上几天,每匹马见了他,就都很亲热了。 甚至于,郡太爷那两匹坐骑,不管放多远,只要他一声呼哨,两匹颇为神骏的战马就颠颠的跑回来了。 这样的本事不说绝技吧,也差不多了,因为想让战马养成这种习惯,可不太容易,往往需要常年累月的相处,才能得到战马的回应。 当然,李破是有天赋加成的人,做到这一点真的不算太难。 在草原上,他都玩的腻了。。。。。。。 不过还是让李春双眼冒出了小星星,元朗羡慕的眼睛发蓝,即便是老头第一次见到,也愣神了许久。 李破和老头自然不一样,本事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没必要那么看重,只有让别人学会了,却怎么也达不到你那种高度,那才叫真本事。 你藏着掖着的,反而落了下乘。 所以,对李春和元朗,他是一视同仁,从马的习性开始,再到各种小窍门,讲的条理分明,清清楚楚。 讲清楚了,其实也就没什么神奇可言了。 之所以能创造出神奇的效果,只在于他对马的听觉,视觉,味觉,以及触摸什么地方,马会舒服等等上面,太过了解而已。 就像一个人,你掌握了他爱吃什么,爱听什么,爱看什么,爱玩什么,那么你想得到他的好感,真的是轻而易举。 效果挺好,李春和元朗两个玩的不亦乐乎,差点将郡太爷两匹好马给弄的精神错乱了,才在老头的咆哮声中罢手。 李破的待遇也立马有了提升,老头看他的眼神依旧很凶,但再未骂过他一句,就更别说动手动脚了。 元朗终于心甘情愿的叫起了哥哥,于是,李破光荣的成为了马厩里的第二马夫,位在一人之下,两人之上了。 而李破的本事可不止这一点,不用多少日子,他就争取到了和元老头平起平坐的待遇,顺便给自己弄了个小官儿当当。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51章马术 这天李破带着李春,元朗遛马。 马厩后面就有专门的遛马场地,很是不小。 遛马也是有讲究的,为了追求最好的效果,先是让马自己散散步子,但不能让它停下来,一般来说,弄跟长长的绳子,让它一圈圈的慢跑就行。 等热了身,骑上去,再跑上几圈,快慢都由马夫掌握,训好了的战马,还要有跨越障碍等项目。 可以说,要想得到一匹合格的战马,需要做的真的是太多太多。 李靖的坐骑自然不用费那么多的功夫了,都可谓是久经操练。 别看两匹马都很温驯,跑起来不紧不慢的,分外的平稳,但两匹马无疑是战马中的佼佼者,遇到虎豹豺狼,都敢斗上一斗的大家伙。 这样的战马,和猛兽的区别其实只在于不吃肉而已。 李破几个人的任务就是让它们把筋骨活动开,熟悉奔跑的节奏。 这就好像后来的运动员一样,每天都要训练,一天不练,就生疏一天。 马蹄声渐渐急促了起来,并传来李春和元朗两个的大呼小叫声。 显然,这是两个家伙一天中最为快乐的时节,能骑上骏马,飞奔来去,自然畅快无比。。。。。。。 李破抱着李春,策马疾驰,手里拿着个粗糙的棍子,跟跑在旁边的元朗不停相互击打,发出金铁之声,口中更是呼啸连连。 这不是为了好玩儿,上好的战马,最独特之处就在于此,必须让他熟悉这些噪音,并在疾驰中保持镇定,也就是说,这只是它们的日常功课。 只不过李春和元朗将之当做了不错的游戏罢了。 不知是第几次跨上这匹神骏的河西健马的马背了,但李破还是觉得,骑着分外的舒服。 坐在前面的李春,也不停的像他们一样,发出或短或长的呼啸声,也许过不了多久,她也就能自己驾驭战马了。 孩子的学习能力总是很快,尤其是榜样的作用也很重要。 跟在李破身边,她干起活来很卖力,现在已经能独立清理一间厩房,和战马平安相处,喂马,给战马洗刷身体,有板有眼的,有点马夫的模样了。 只是年龄太小,还干不了什么重活儿。 感觉到坐下战马微微潮热,行有余力,却呼吸渐重,李破和元朗不约而同的放慢了马速,他们都清楚,遛马遛到这种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眼角黄影一闪,让李破一勒马缰。 一条黄狗出现在不远处,发出呼噜噜的警告声,看着挺凶。 “李院公家的黄狗,怎么跑这儿来了?” 狗不认识元朗,元朗却见过这狗。 李破看见黄狗,眼睛顿时一亮,顺手一拎李春的脖领子,一用力,就将她拎了起来,放在马下。 随即一夹马腹,顺手抽出了腰间长刀。 如今他身上带的腰刀,已经不是进人市行凶的那把短刀了,而是隋军制式兵刃,环首刀。 这刀差不多和剑一样平直,但单面开锋,厚脊,窄身,因柄带铁环而得名。 这种长刀,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也正是它,全面的取代了剑在军队中的地位,刀轻而劲急,刃强而锋锐,利于劈斩而不妨直刺,这些就是它最大的优点。 这把刀是驾曹派人送过来的,因为作为郡府私厩的马夫,李破已经算是身在军籍,而且,属于郡尊李靖亲军部从之列。 这么说吧,一旦有了战事,李破差不多就是给李靖牵马的角色。 这把刀算不得什么好刀,但却被李春磨的异常锋利,擦的也是雪亮,看上去卖相着实不错。 没等元朗两个回过神来,李破已经纵马向前。 那条黄狗看上去很得主人喜爱,皮光肉滑,比城门口那条整整大了一圈,很有点威猛的架势。 不怕人,也不叫唤,只能说明这只狗真的很凶。 李破几乎是滴着口水纵马冲了过去,黄狗显然意识到了危险,挺聪明,调头就跑。 李破熟练的轻轻扯着马缰,控制着战马冲刺的方向,身子倾斜挂在马的一侧,举刀,刀光一闪,黄狗哀鸣翻滚于地,收刀腰腹用力,重新在马背上坐直,收缰,调转马头。 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掩饰的显示出了高超的马战技巧。 元朗看的是目眩神迷,和旁边拍手叫好,又蹦又跳的李春不一样,他非常明白,方才那几个看似简单却精准非常的动作,在疾奔的马上做出来,有着怎样的难度。 他知道李破的马术很不错,但没想到,会到这样的程度,他几乎从小就与战马为伍,但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能很好的拖蹬疾斩,因为那样的动作,稍一不慎,就会将战马带偏或带倒。 那需要战马的配合,以及非常精确的力道。 愣神儿了半天,直到李破跳下战马,乐呵呵的将已经被他切断脖颈,咽了气的黄狗拎起来,他才憋出一句话,“那是李院公家的黄狗。” 李破斜了斜眼睛,这小子肯定不知道炖狗肉的诸多妙处。 随即便收拢笑容,大义凛然道:“饲马重地,有犬只出现,一旦惊了马,咱们去找谁说理?” 说罢,一招手,唤过李春,吩咐着,“赶紧,擦干血迹,若有人来问,就说从没见过什么李院公家的黄狗。” “哈哈,今晚咱们可有口福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将马赶开,嘟囔了两句,“你看它,闻见血腥味还来劲了,你个吃草的,走开走开,凑什么热闹嘛。” 这一高兴,说话都开始不着调了起来。 他牵着马径自回去了马厩,留下元朗和李春两个,贼头贼脑的将痕迹消除了个干净。 到了晌午时,真还就有人寻了过来,不过老头名声在外,却没人敢来马厩打问。 这天下午,李破支使着元朗和李春去干活,自己则躲在屋内,扒皮拆骨,忙了半个多时辰,才将锅支起来。 过不多时,老头气咻咻的找了过来,不过再就没离屋儿,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一老三小就都聚拢在了屋里,闻着渐渐浓郁的香味,咽起了口水。 第52章狗肉 (好吧,高句丽就高句丽,听着有点别扭,古代汉人喜欢用两个字来命名王朝,比如说,大秦,大汉,南晋北晋,北魏,东魏,西魏,北汉,北周,匈奴,柔然,突厥等等,都是如此,如果变成一个字或者三个字的话,会很别扭,影响大家的阅读体验。 这不是阿草瞎说的,喜欢读历史的,一般都会有这种感觉,比如写到攻伐辽东的时候,一口一个高句丽王,那和听到高丽王的感觉会分外不同。 阿草考虑的也主要是这个,翻了翻资料,看了看度娘,有资料上说,在隋唐时高句丽的称谓已经逐渐变为高丽,度娘上也是隋炀帝三征高丽的说法居多,阿草也就没较这个真。 但既然有人很计较这个,阿草会在之后改为高句丽,但请勿给阿草上纲上线,阿草特烦这个,见了会立即删帖,请见谅。) “您看,咱们这儿是不是该弄个伙房了?” “男子汉大丈夫,操弄厨事,也不嫌丢人?” “话不能这么说,能自己吃上饭的才叫好汉,您看咱们三个,俺和三郎都十五。。。。。。小春才十二,都还是长身子的时候,现在吃的好了,将来就有受用不尽的好处,咱们养马,也不能把自己丢下,您说是不是?” “弄个伙房,俺来掌厨,您放心,一年下来,肯定让三郎的个子比您还高。” “厨房的伙食怎么的?养不了人?” “他们那不是在养人,是在养牲口,也就您吃的香。” 老头眼睛一瞪,好像毛都炸了起来,“小崽子,干活不成,就知道吃,把人家李大郎的狗都给炖了,你怎么不说把马腿也给卸下几条来?” 李破一耷拉脑袋,得,跟这老头没法说人话。 那边两个小的可不管他们说什么,坐在炉火旁边就不动地方了。 元朗小声嘀咕,“你说,能好吃的了吗,味道到是挺香的。”说着说着,就又要伸手去掀盖子。 和前几次一样,啪的一声,被李春打开。 “不要吃你别吃啊。。。。。。叫你别动,急什么?大哥说了,炖肉都得焖着,这样省火不说,还能入味儿,没到火候的时候,你一掀盖子,味道先就跑了三分,吃起来就不那么香了,知道不知道?” “李大本事还真不少,瞅这手艺,俺以后可是有口福了,嘎嘎。” “那是,我大哥会的东西可多了,你才知道?大哥最得意的就是下厨的本事,他说会做饭做菜不算什么,做出来的东西吃着香,又合多数人的口味,那才算真本事。” “干嘛呢你,又往里面加柴。” “俺不是想烧的旺些吗,也能快点。。。。。” “一边去,尽添乱,先要大火,将肉炖烂,这叫武炖,然后要小火,熬汤,这叫文煮,要让汤料都渗到肉里面去,要是一直大火炖下去,那就成肉糜了。。。。。” 和李破呆了一个冬天,李春别的本事到也稀松,但煮饭的事说来却是头头是道,有点登堂入室的样子了。 元朗不服气,“狗肉俺也吃过,哪那么费事,莫要欺俺。” 李春哼了一声,蔑视道:“狗肉土腥,要用重料佐之,肉滑而嫩。。。。。。嗯。。。。。不能煮的太久太猛,跟你说你也不懂,粗汉。” 元朗撇撇嘴,不愿跟个小丫头斗嘴,脑子里却又开始想象哪天能找个没人的地方,揍这丫头片子一顿的场景,和往常一样,立马心情大好。 李破走了过来,将两个人赶开,抽动着鼻子闻了闻味道,又掀开盖子用汤勺搅了搅,凑到嘴边尝了尝味道,火候差不多了。 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炖狗肉摆了上桌,粟米饭,腌菜,至于今天的烧羊肉,却没人愿意去动了。 然后,李破三个人眼巴巴的看着老头慢条斯理的从盆里夹了一筷子,扔进了嘴里,连骨带肉,嚼了嚼一下吞入肚中。 虽然被烫的呲牙咧嘴,但眉毛舒展,眼角微弯,这就是老头的笑容了,不过人家长的确实好,不管是骂人还是发怒,或者是这种很难称之为笑容的笑容,看上去都应该很搏妇人的眼球。 不过三个小的可不管这些,见老头又伸出了筷子,齐齐开动。 老头又吞了一块狗肉,嘴上不说,心里却已经在咒骂,那群后厨的废物,连个马夫都不如,做出来的东西和这一比,真叫个天上地下,吃的老子连长安的饭菜是个什么滋味,都忘的差不多了。 筷子不停,左手却一拍桌子,吓了其他人一跳。 “小畜生,就知道吃,还不快去将老子那坛老酒拿来?” 元朗委屈的跑了,这孩子比较倒霉,生下来就摊上这么一位阿爷,十几年也不知过的是怎么一种水深火热的日子。 听元朗说,他还有两个哥哥,都在长安住着,估计是被虐待的不轻,所以才离老头远远的吧? 老头胃口确实是好,吃的又快又猛,和他的年岁很不相称。 李破和李春自然不落人后,比起老头来,两个人的吃相也没多好。 老头吃了几块狗肉,谁也没看,自顾自的嘟囔了一句,“嗯,弄个伙房,也不算什么大事儿,明日里俺去跟人说说。。。。。。” 李破憋着笑,连连点头,嘴里一边吃着一边道着,“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这可是好东西,您多吃点,春天里吃这个,也最是适宜不过,对了,郡府里应该养了不少狗吧?” 一句话,差点让老头呛着。 习惯性的瞪起眼珠子,斥道:“李大郎的狗咱们吃了也就吃了,谁让他没看住,跑到马厩来了呢,你这是还想去偷人家的狗不成?” “没有没有,能入口的那么多,俺照狗使什么劲啊,您看,您也算是府中的。。。。。。老人了,弄些食材来应该是举手之劳嘛,要不然咱这伙房建于不建,也就没多大分别了。” 老头哼哼了两声,不说话,算是默许了。 第53章顺心 炖的香喷喷,吃着也是味道十足的狗肉,彻底征服了老头的胃口。 等元朗拿来了酒,老头自顾自让元朗倒了一碗,酒香浓郁,他喝的酒自然就非外间浊酒可比了,只闻味道就知道,是正经的粮酿,要比别的酒烈上一些,也陈了不少时候了。 其实,这年头的好酒,当以果酿为首,时人也更愿意喝甜香的果酿。 不过粮酿也不少见,这是赳赳武夫们的最爱,因为酒性越烈,越能催人肝胆,习武之人,喜欢的就是一个烈性。 所以说,粮酿在关西权贵中间,很受欢迎,但要是往河洛,江淮,江南等地走的话,上好的果酿才是身份的象征。 要不怎么说呢,当世许多存身数百年的大阀名门,都在暗自鄙薄于关西诸阀的粗鄙,从酒这个细节上,其实就看得出关西诸阀的特色。 老头饮了一口,哈出一口酒气,又紧着吃了几块狗肉,舒服的好像毛孔都张了开来,再次证明,这年头大部分人,都对肉食没有多少抵抗力,青菜豆腐做的再好,恐怕也入不了他们的法眼。 老头又端起碗了喝了一口,然后眨巴眨巴眼睛,看三个小的一边吃着,一边看着他,于是不满的哼哼两声。 恋恋不舍的瞅了瞅酒坛子,才嘟囔了一声,“真他娘的是吃人嘴短,都倒上一碗尝尝吧。。。。。。” 元朗咧着嘴,一下跳了起来,显然等这句话等半天了。 先给李破斟了一碗,然后就是自己,最后才是李春。 轮到李春的时候,不用老头开口,这小子就撇着嘴道:“小丫头,喝点就成了。” 只给李春倒了小半碗,李春颇为不满,但对老头儿颇为惧怕,见老头罕见的满意的瞅着自家儿子,不住点头,李春也只能忍了。 李破尝了尝,没什么滋味,有点微甜,就算烈也烈不到哪儿去。 不过有酒有肉,吃的四个人都是酣畅淋漓,一大盆狗肉,消灭了个干净,四个人都吃的肚子溜圆,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元朗还在埋怨,“狗看着挺大,怎么就这么点肉呢?” 老头酒量明显不行,喝了两碗,就已微醺,这顿饭吃的够好,老头心情颇为舒畅,决定明日一大早,就去后厨告诉那些糊弄人的家伙,将锅碗瓢盆都给这边准备好了。 嗯,还能去找内宅的婆娘,带人过来垒个好灶。 而且,这狗肉吃着实在是香,娘的,郡府里的狗确实太多了些啊。。。。。。。 心里琢磨着,溜达溜达的带着儿子回屋安歇去了。 李破和李春两个,收拾完东西,都往床上一歪,挺着隆起的肚子,觉得人生至此,颇为圆满。 一夜无话,第二天,马厩这里一下变得热闹了起来。 后厨的人弄来许多炊具,内宅也来了人,老头影响力果然不低。 和大隋的很多事一样,追求的就是一个速度,一天下来,一个伙房就弄的像模像样了,内宅里粗手大脚的仆妇,走的时候,都要上来揉揉李破的脑袋,拍拍他的肩膀,才嘻嘻哈哈的跑了,谁让他和这些妇人说的话最多,聊的也最欢呢。 李破惭愧的低下头,做出深刻的自我检讨,怎么就忘了,无论什么时候,女人都一样啊。 当晚,四个人吃着后厨送来的饭食,都有点难以下咽,连老头那么强悍的胃口,也少啃了好几根骨头,第二天就去新建的伙房那里转了好几圈,显然是嫌弃伙房灶上的湿泥干的慢了。。。。。。 李破领着元朗,李春照常侍弄战马,但三个人都有点没精打采的。 李破自己也没想到,一顿狗肉,就起到这种效果,也只能说,人呢,不怕折腾,就怕过的好啊。 两天,等的四个老小都有点烦躁。 两天之后,马厩的伙房终于开了火。 李破掌勺,元朗,李春帮厨,老头也不时来转转。。。。。。。 这一晚,一大锅的炖牛肉,配着汤汁浇成的粟米饭,吃的四个人差点都走不动了。 李破也吃的回味无穷,毕竟,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头一次吃上自己做的炖牛肉,而且佐料不缺,可着劲的用,做出来的吃食,味道上自然和以前大不相同。 老头难得也赞了两句,说李破做的炖牛肉,不比长安里那些大阀家中的厨子差。 当然,他还是对李破的不务正业表达了鄙视,纯属是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碗来骂娘的一类。 李破不跟他计较,第二天早起,又就着牛肉汤汁,做了一顿热气腾腾的面条,当然,这年头面条被北人称之为冷淘,或者还有其他称呼,但最像的就是冷淘这种面食了。 但显然和李破做的也不一样,就着腌菜,再浇上些醋汁,再次吃的几个人满头大汗,酣畅淋漓。 也彻底完成了对老头父子两个的胃口的调整。 自此,李破从马夫完成了马夫兼厨事的转变。。。。。。。 到了二月末尾,马邑这里的天气开始渐渐转暖,眼瞅着一场春雨将至。 这一天,有人来到马厩,牵走了最后两匹战马,因为马邑郡丞李靖,要亲自巡视马邑仓房粮储了。 同时,这也象征着,大隋的战争机器,开始缓慢的转动了起来。 空荡荡的马厩,让四个马夫都彻底闲了下来。 李破跟老头商量了一下,想给李春也弄上一个正正经经的身份。 这事对于李破来说,根本无从着手,但对于老头,却只能说是举手之劳了,即便是女孩儿,也是张张嘴的事儿。 老头儿挺痛快,出了一趟内府,小半天的功夫,就拿着一把腰刀和一块铜牌就回来了,都扔给了李春,事情办妥了。 不过老头嘴还是没闲着,说什么女人要什么身份?将来嫁个好夫家,什么就都有了云云。 鉴于老头的良好表现,李破晚上直接包了一顿羊肉馅饺子作为报答,吃的老头心满意足。 甚至开始琢磨着,是不是哪天把妹夫也叫来,尝尝李破的手艺。 李破这里的日子过的是越来越顺心,而三月初的一天,他却是再次见到了一位熟人,让他很是吃了一惊。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54章锻炼 其实,吃饱喝足晒太阳的日子结束的很快。 因为没过几天,四个人几乎不约而同的发现,竟然长胖了。 老头直接就恼了,将睡懒觉的三个小的都撵了起来,让他们晒了一天的草场,一直到李破和元朗累的差点吐血才算作罢。 这天,虽然依旧是李破当厨,但在老头严令之下,几个人三顿饭都只吃了个半饱,让李破都感觉痛苦不已。 但对于自己体重增长,李破也有点悚然,暗自警惕,这可不成,这要是太平时节,只要有本事,吃饱睡死都不用管。 但这可是大隋朝的马邑啊,你胖的走不动路,说不定哪天就得被人当猪给宰了,那得有多冤? 于是,第二天,也不用老头督促,直接大清早起来,拉着李春和元朗两个,开始绕着马厩后面的马场开始了晨跑。 开始时,元朗还颇不乐意,觉着李破对自家阿爷讨好太过,连累自己受苦。 但跑着跑着竟然发现,不管自己怎么努力,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头,脚步也只能是越来越重,前面两个人也是越跑越远。 他哪里知道,这两位好日子其实没过几天,穿山越岭,挨饿受冻的吃了不少苦,却是将体魄打熬的越发坚韧了。 他这里就算是每天干活,练武,跟这两位也好像是家养的和野生的之间的区别一般。 于是,虽然认为这种不管不顾的疯跑有点呆傻,但连个小女孩儿都跑不过,让元朗分外的接受不了。 所以,这一天早晨,热血少年累的像狗一样,却还是挫伤了他那幼小的自尊心,发誓之后一定要练的比兔子还要跑得快。 李破跑的满头大汗,有点酸痛麻木的身体却好像在告诉他,每一个细胞都在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种畅快的感觉,实在难以用笔墨来形容。 同时李破也知道,自己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如果继续打磨下去,会比在草原上的时候还要强壮,毕竟,这是个年轻的过分的身体,还有很大的成长潜力。 又拉着疲惫若死的元朗和李春慢慢跑了两圈,才算停了下来。 之后也没闲着,指挥着两个人,将一垛垛的干草搬进一间空闲已久的马厩,将老旧的围栏拆下来,弄出好大一个空场。 然后铺上厚厚的一层干草,权当垫子了。 到了此时,三个人已经饿的前心贴了后背,估计减肥效果会非常不错。 吃过了简单的早饭,在老头嫌弃早饭太过糊弄,有点幽怨不忿的目光下,李破带着李春,元朗去到整理出来的马厩里。 空荡荡的马厩中,只有李破的声音在回荡。 “今天咱们就说说徒手肉搏。。。。。。” 李春很兴奋,因为她觉着,这还是大哥头一次正式的开堂授徒,自然要竖起耳朵,听清大哥说的每一个字,并牢牢记在心里,这可是将来李家家传的本事,唯一有点美中不足的是,旁边有个臭小子在偷师。 元朗也很兴奋,只是和李春不一样,他自小便有人教导,一听徒手肉搏,小眉头一扬,心想,不就是军中角力之术吗? 于是,便颇有不服,很觉得,李破这么煞有介事的,有点不自量力,不定打起架来,还真不如他元朗。 不过,见证过李破许多神奇之处,连哥哥都叫的心甘情愿了,敬畏之心渐生之下,却是不敢轻易打断李破的话头。 只是跃跃欲试的准备在之后演练中,给李破个惊喜。 李破感觉也很不错,当哥哥当习惯了,凡事也就都有了当仁不让的意思,要是初来乍到,他还可能先让元朗演练一下,看看深浅,但现在嘛,却是理所当然的当起了老师。 “练兵刃之前,都要先打熬身体,强健体魄,使用各种兵刃的时候,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所以武人都要先练拳脚,再学其他。” 说到这里,终于进入了正题,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掌,“那咱们就先说说拳脚,有人说过,一拳不如一掌,一掌不如一指,知道什么意思吗?” “这是说,在威力上,拳头是不如手掌的,手掌则不如手指,听着好像有点不对,但这说的却是拳脚的精髓所在。” “咱们呢,练一辈子,恐怕也不可能到那种,用一根指头就戳死人的地步了,所以也就不提什么指头不指头的。” “咱们先说拳头,我告诉你,有些人拳头打人很重,重到和铁锤打人一样,但就是这样的拳头,也很少能将人一击致命,因为拳头再重,取的也是震荡之力,力道分散于拳面,所以很难在生死相搏的一瞬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说,在两人攸关生死的赤手对决当中,只知道用拳头去锤人。。。。。。对我来说,我会非常喜欢遇到这样的对手。” 不知不觉间,元朗支起了耳朵,越听越是认真,因为那一口一个生死相搏,一口一个生死攸关。 能轻描淡写的用出这样的词句的人,只能意味着,他很可能经历过这样的场面。 隋人武风极盛,非是笑谈,所以诞生出来的技击之术,也是花样繁多,有的并不一定就比后来差了什么,甚至凶戾之处,犹有过之。 但是,就算是门阀子弟,能够亲耳听到旁人叙说在生死之间领悟出来的技巧的机会,也并不是太多。 因为那样的技巧,必然是杀人之技,传承之间不会太过随便。 所以,大隋流传最广的,其实还是军中实战之术,实用,却失之于粗糙,练上十年八年也不如到战阵上走一圈,而那与真正的两人对搏也有着很大的差别。 而李破的说法,很是新鲜,听着有点没头没尾,却让人感觉很有道理。 所以,只听了开头,元朗小觑之心便消去了不少,听的认真了起来。 李破还在继续,“所以,后人鉴于不足,终于发觉,手掌其实比拳头要致命的多,因为掌缘如刀,用对了力道,一掌切下去,足以让人骨断筋折,甚至击打在柔弱之处,可以做到一击致命。” 第55章三娘 李破在来回走动着,面容渐渐变得也严肃了起来,教授杀人的本事,也本就是件极为严肃的事情。 之所以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一来是闲的太过无聊,需要找些事情来做,顺便让身体强健起来。 二来呢,既然将李春带入了郡府,这种防身之术,一定是要教给她的,现在衣食不缺,正是时候。 至于元朗,纯粹是附带而已。 “听说就有人将手掌练的和刀子差不多,劈斩在人身上,如中刀斧,其威力实非拳头所能及。” “但话说回来了,手掌练到那种程度,你想想,那还能叫手吗?也只能当匕首来用了,其他活计,稍微细致一些,他也就做不得了,尤其致命的是,握起刀来,也笨拙的多。” “你说,咱们既然有了钢刀,何必费时费力,将手弄成那副鬼样子呢?所以,只能说是得不偿失。” “而聪明之人,自也不会干那种傻事。。。。。。。” “嗯,后来呢,出了位大宗师。。。。。。记得,这是个女人,应该是在秦时吧,始皇帝禁天下之兵,偏又酷虐非常,天下苦之。” “这位大宗师,自小天资聪颖,但时运不济,少时颠沛流离,受尽苦楚,逃入山中,为奇人所救,那奇人怜其孤苦,又爱其聪慧,便将一生所学,都倾囊而授,此女艺成之后,行走天下,三尺青锋之下,竟是无人可挡,很是杀了一些恶人。” “但区区一人之力,阻不了天下大势,世道越来越乱,百姓流离,饿殍遍野,女子心灰意冷之下,回去山中隐居,再不愿问及世事了。” 李破这故事编的是越来越起劲,几乎将正题都忘了,却听的两个小的,两眼放光,像听晚间故事一样,越听越是入神。 三个人谁也没发觉,马厩的门口已经静静的站了两个人。 李破还在继续编造。 “但这女子悲天悯人,孤寂之下,又想及身世,自觉天下女子受苦远甚于男子,老天太过不公,于是殚精竭虑,耗尽心血,在晚年终于创出一门武学,专为女子所设,拳脚上,几乎全是近身短打,招招料敌机先,式式致人死命。。。。。。。” “不过,功成之日,女子心肠作祟,觉得自己所创太过阴毒,所以,便将一些招式尽数抹去,才传于弟子三人,期待她们日后广收门徒,为天下女子争一个安宁。” “可惜,她虽有这气魄,却无那样的心肠,更无识人之明,三个弟子得授绝艺,却都陆续成了旁人豢养的刺客,一片苦心,至此,也就皆都付之东流了。。。。。。” “不过说起来,学武之人,能心怀天下的不多,只为救人的更少,何况还是个女子,又能自开一派之先河,所以,这一声大宗师,应是当之无愧。” 说到这里,李破停住话头,看看两个已经被自己完全忽悠住了的孩子,心里不免得意,自己编故事的功力,还是不错的嘛。 只是可惜,两个家伙都是木头脑袋,听了这么精彩的故事,竟然不知道叫好,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不过,没等他继续往下编造,叫好的人来了。 “说的好,世间竟还有这样的奇女子?姓甚名谁?先秦人物?怎么就一点没听说过呢?嗯,定是弟子不肖,故意隐瞒了。。。。。。” 还自带脑补功能。 “你是她什么人?知道的这么清楚?难道你学了她的技艺?不是说给女子量身打造的吗?” 呃。。。。。。 一连串的问句,声音还不小,李破一惊之下,差点呛了气。 李破愤怒的扭头看过去,一个人陪在老头身边,迈步走了过来,老头一边走,一边好像不认识一样打量着李破,又不时不满意的瞪上身边的人两眼,显然,老头听了故事,也觉着不错,怪旁人擅自打断呢。 老头的脸,李破已经看腻了,但他身边那人,李破瞧了两眼,却越看越眼熟。 这人不但年轻,而且还是个母的,裹着一身脏的已经不成样子的皮袍子,带着满身的疲倦和烟尘之色。 但就算狼狈至此,也难以遮掩住她美丽的面容和那天生就好像高人一等的雍容气度,也许就算一个满身华服的人站在她的面前,也要自惭形秽,而那一双闪闪放光的眸子,和高挑的个头,更为她添了几分英武。 但这些都不能干扰到李破,这样独特的女人,他想不记得都不成。 当日,他在山野间跋涉,此女还曾带着些人,挺不讲理的抢了他一顿烤肉。。。。。只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晚穿着一如传说中突厥贵人的少女,竟然会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了马邑郡府。 着实有点太过玄幻。 少女显然没认出当日在山野间悍然拔刀杀人的野小子。 来到李破身前,微一仰头,傲慢之处,一如当夜。 不过还没等她开口,元朗已经嚷嚷道:“哎呀,三姐,你这是到哪去玩了,好长日子没见你了,嗯?怎么弄成了这个样子?” 不用少女作答,老头已经熟练的一抬脚,将自家讨人厌的儿子踹到一边儿。 然后指着李破道:“他是郡府新来的马倌,叫李破,这孩子还算机灵懂事,也还勤快,在阿伯这里做的不错。” “愣着干什么,还不见过三娘?” 听了三娘这个词,李破身上有点麻,但还是想到,这应该就是李家三娘了,他听元朗说过,李靖上任,只带了这么一个女儿在身边,不过管老头叫阿伯,他娘的,这是怎么论的? 再说了,你一个世家贵女,跑到林子里扮什么倩女幽魂啊? 乱七八糟的想着,不过他最终剩下的便只有庆幸了,这位眼神不太好,认不出他来了,不然的话,可能这郡府也就呆不成了,瞧她当日那鬼样子,恐怕还有杀身之祸。 李破一想到竟然有性命之忧,立马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顺势抱拳躬身,“小子见过三娘。”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56章胡编 “阿伯可很少夸人。。。。。。我来问你,刚才所说,到底是你吹嘘还是真有其事” 李破心道,他娘的怪咱多嘴,没事编什么故事现在这情形,就算是假的,它也必须是真的啊。 “当然是真的,俺还有话没有说完,您就到了。。。。。。。” “那你到是接着说啊。。。。。” 少女有着关西人特有的直接和大气,吐字清晰,还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味道,一看也能知道,这位肯定不喜针针线线,爱好的是舞刀弄棒。 李破眨巴着眼睛,心说,你这会眼睛瞪的再大,还想像林子里一样吓唬老子,也是不成了。 不过看了老头一眼,老头没什么表示,不由心中大骂,原以为是条护着地盘的狼,原来却是条看门狗。 但故事还得继续编下去。 “据说。。。。。。那女子名叫咏春,所创拳法,也就叫了咏春拳,至于传承。。。。。。到如今,招式多有散失,肯定已经面目全非了。” “但其中有一种发力之术,却完整的流传了下来,后人称其为咏春寸劲,这也是她所创拳术中最为刚猛的发力技巧,有人在近身相搏时,往往一拳击出,能将人打出十余步之外,中者非死即伤。。。。。。。” “嗯,俺刚才要说的就是这个,有了这样的发力之术,也就不用再把手掌练的和鸡爪一样了。” 少女微微扬眉,有些不信。 不过蠕动了下嘴唇,却再未追问,她也有着自己的骄傲,如果这人说的是假的,问也就不如不问,如果说的真有其事。。。。。。 那么,必然是人家的家传本事,强求也没意思。 长安城里,各家府中,都养有奇人异士,一些游侠儿也是身怀绝技,算不得稀奇。 大家子弟,以弓马立功业的很多,却多数不屑去学这种匹夫一怒,血流五步的草莽技艺。。。。。 只是,先秦啊。。。。。。这传承可是够久远的。 少女轻轻吐出一口气,微微颔首,笑道:“如此人物,到是可以入游侠列传了呢,可惜,竟不能亲眼一见。。。。。。” 颇为遗憾的摇了摇头,扭头对老头道:“来您这,却是听了一番奇闻,真是颇为精彩啊。。。。。。。阿伯,我也累了,先回去歇一歇,改日来再给您老问好。” “去吧去吧,你阿爷也真是的,一个女孩儿家,竟是派去了。。。。。。他到是狠心,还好无事,要是有个。。。。。。俺看他这辈子也不用回长安了。” 少女转身就走,一边却是朗声笑道,“阿伯,我就不愿听您说这个,咱们关西女子,向来不让男儿,您看,先秦时就有女子可成一代宗师,我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老头哼哼两声,罕见的没再接茬。 等两人离开,元朗和李春又都凑了过来,眨巴着眼睛,渴望中又带点怀疑的看着李破。 于是,李破一人给了他们一巴掌,怒道:“都以为是假的是吧,来,拿块板子来,让你们见识一下真假。” 木板很好找,刚开下来的围栏,都是薄厚不一的板材。 娘的,这两熊孩子,找的板子够厚的,看着粗糙的木板,再瞧瞧自己的拳头,李破有点头疼。 这一下打下去,木板有事没事先不提,自己这拳头可要受点苦了。 不过到也不惧,别的不敢说太懂,但咏春的套路,对战,尤其是寸劲,他都不在话下,熟着呢,这些年在草原上,也是勤练不缀,并没有放下,只是拳头不如当年那么硬了而已。。。。。。。 让两人将木板固定住,李破便拉开了架势。 他可不是什么咏春宗师,想要打穿这样的厚木板,需要蓄力存劲才成,也许,等他过上几年,长成之后,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因为他可以感受的到,自己身体里蓬勃而又旺盛的生命力。 一掌的距离,力从足起,扭腰摆胯,两肩齐动,吐气开声,随即便是一拳打在木板上。 寸劲,可以说是力量和速度的综合体现,是超出人力极限的一种发力方式。 只要你发力方式得当,一般都能得到一个相对满意的效果,但想要追求杀伤力,却是需要常年的刻苦训练才行。 李破这一下,就是所有的一切的完美表现,只是力量还是不够大,速度也不够快,远不能达到最终那种惊人的效果。 一声闷响,木屑纷飞,木板当即碎裂折断,也让元朗和李春当即长大了嘴巴。 他们根本无法想象,那么近的距离,出拳之后,会出现这种结果。 就算是一条壮汉,用足力气,挥拳击打,估计也打不出这样的一拳才对。 李破直起身子,背着手,道貌岸然的笑笑,摆出来的全是宗师气度。 实际上,背后正在使劲的揉拳头,他娘的,太疼了这也。 而效果嘛,其实也是差强人意,要是那些寸劲练到深处的人来,随便一拳,不会将木板打裂,而是会在木板上掏出一个洞来。 “哥哥果然了得,就这一下,别说打在人身上,就是打在牛身上,也能一下打死它。” “大哥厉害,就知道大哥从不乱说。” 两个人顿时谄词如涌,他们可不会想那么多,一想到这种厉害的技法也能学上一学,激动之处,也就可想而知了。 李破挥了挥手,让他们住嘴,这两个家伙,根本不是吹捧人的材料,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听着感受实在不怎么样。 然后,李破伸出右拳,在两个人眼前晃了晃,拳头骨节处,已经渗出了鲜血。 于是,在两个家伙心目中,神奇至极的东西,立马下降了一格。 李春更是低声惊叫一声,赶紧凑过来查看,嘴里也开始埋怨,“大哥,那么用力干嘛,都出血了。。。。。” 这话听着别扭,李破啪的扇了她脑袋一下,瞪起眼睛,“看见没拳头不硬,你力气越足,自己伤的越重。。。。。所以啊,要练寸劲,先就要把拳头练硬了才行。” “而这又回到了老路上,只是稍微比前人聪明了一些而已。”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这一段写的有点艰涩,写咏春,好像不如写形意和炮锤,但阿草看了一代宗师,伟哥演的太神,所以就写咏春了,哈哈。 ; 第57章对练 “后来的一些聪明之辈,一边打熬身体,一边就想,既然自身不能练的如钢似铁,比不上刀枪弓箭,那么就不如在对手身上下功夫了。” “于是,一种真正的徒手杀人之术也就出现了,他们不为救人,更不想其他什么,他们创出来的技艺,只为伤人肢体,取人性命,咱们可以将这种技艺,当做是刺杀之术。” “所以,教你们之前,我要说一句,对练的时候,一定小心,真到用的时候,也要想清楚,是不是在做生死之搏,不然的话,你们只会闯出祸端,不如不学。” 李春在连连点头,元朗却终于严肃了起来。 他和李春可不一样,别看也不大,却是真正见过世面的人。 这年头,想学本事,不外乎几种途径。 一是聘,二是请,三是拜,最后一种,纯是靠交谊,强取豪夺,那得另算。 依次,也一种比一种正式,传承的礼节也会越来越隆重。 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也就是这样演变而来的。 元朗习文练武,也拜过几个师傅了,礼节上很熟悉。 所以,稍一犹豫,便直接跪在地上,双手摊开,俯首其上,叩首数次,这才抬头道:“哥哥,您以后说什么,小弟都听着。” 还是有点不正规,让李破浑身酥的麻了一下,不过想到日后,可能见到大人物,自己恐怕也要来这么一出,便也觉得,这年头的礼节虽说草蛋了些,看上去到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猥琐。 随即便也笑道:“怎么?没见到真东西呢,就先行了大礼,这要是被骗了,你还不得跟我翻脸?” 人家元朗可不傻,站起来就嘿嘿一笑道:“不需别的,哥哥只要将那什么寸劲教了俺,俺再给哥哥叩首百次也成。” 李春在旁边撇了撇嘴,“跟在哥哥身边,你到是变得越来越聪明了。” 元朗搓了搓手,只作未闻,眼巴巴看着李破,“咱们是不是。。。。。。。都说了一个早上了,哥哥看。。。。。。” 李破自无不可,教学的标准流程也是如此。 先要讲讲历史,把学生的兴趣提起来,再讲讲规矩,吓唬一下,然后。。。。。自然是动手,把那些不听话的刺头修理一下。 如此这般,才会渐渐进入正式的学习阶段。 其实,人性这东西是共通的,不论古今,人们在教授学问的时候,不论文武,都差不多遵循着这样的轨迹。 于是,李破迈步来到铺的厚厚的干草上面,跺跺脚,感觉了一下。 还成,就是有点滑。 向元朗招了招手。 元朗已是迫不及待,他知道,这会终于可以动手了。 他是一点也不稀奇,这是老师和弟子之间的头一次试探,老师要知道弟子的深浅,弟子其实也想知道老师的厉害。 如果这会弟子没有表现出什么天赋,老师会有些失望,之后教起来也就没什么劲头,敷衍了事了。 如果弟子把老师打趴下,嘿嘿,那可就热闹了。 这也就是当今的读书人和练武之人的区别了,武夫们在拜师之时,头一件事,想的不是尊师重教,而是想着能把老师掀翻在地,揍上一顿。 和后来的熊孩子们的表现差不多,不过,与他们在艰难的渡过叛逆期不一样,这个时候却是男儿血性的一种外在表现。 两人对面站定,微一抱拳,然后才拉开架势,弄的还挺正式。 李春则在旁边紧张的围观。 先动手的,自然是元朗,没有挥拳踢脚,而是上前一步,伸开双臂,就去搭李破的双肩。 这架势李破很熟悉,正是隋军当中摔角之术常用的套路,如虎扑食,却存着后劲。 说起来,这多数是军中之人游戏时用的东西,凶猛有余,技巧不足,多数是身大力不亏者为胜,只有两者在力气和速度上旗鼓相当的时候,才能略微体现出技巧的作用。 所以,摔角这东西,远不如军人们的刀术那么凶悍。 但你要是以为,摔角不会伤人,或者致人死命,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摔角时,摔伤身体很常见,折断别人的背脊,腰椎,颈骨,是摔角时最为重要的杀伤手段。 李破微微退后一步。 元朗跟进,速度快了一倍不止,一伸手,便已经抓住了李破的领子。 随后肯定就是侧身拌摔,将人扔出去,所以,多数时候,都会是两个人胳膊纠缠角力,努力不让对方有抓住自己身体内侧的机会。 不过,还没等元朗高兴,李破又退一步,与此同时,双手抓住元朗的手腕,往下一压一转。 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动作,让元朗身子一下就失去了平衡,手腕更是剧痛。 咝,疼的元朗抽了口凉气。 这个时候,便已经完全进入了李破的节奏,直接将元朗的手掰成了鸡爪状。 但这并不算完,选择却多了起来。 李破随即顺着元朗的冲势半转身体,往下一抡。 用不了多少力气,元朗几乎是身不由己的,像耍杂技一般,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吭的一声,结结实实摔在地上。 即便下面有草垫底,元朗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摔的闷哼了一声。 而其手臂,还在李破掌握之中。 这个时候,按照后来的套路,会接着扭转对方手臂,进行下一步的打击,而经这么一折腾,估计一条胳膊也就废了。 这是后来柔道中的技巧,后来的军人对练的时候,很常见的一种攻击手段。 但这是演练,李破随即放开了元朗的胳膊,将他一把揪了起来。 然后开始讲解,“看见没有,这只是借力用力的一种技巧,稍稍手重一些,就能致人伤残,而这也只是最轻巧的手段了。” “还来不来?” “再来。” 元朗揉了揉腰,看了看地上的枯草,估计是在嫌这草铺的太薄了些,而且他还有点不太明白,刚才那么大的一个动作,自己是怎么稀里糊涂的做出来的。 李春已经在旁边眉开眼笑的拍起了巴掌,看那样子,只差叫上几声,揍他,狠狠的揍他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58章对练(二) 第二次相对,元朗已是不敢轻动。 刚才那一下,摔的重到是其次,手腕子被折的真的很疼啊。 其实,他很像喊上一句,耍赖,因为小时候和哥哥们打架,他力气不成,所以最常用的就是掰人手指,急了的话,还会咬人胳膊。 掰手腕和掰手指在他看来都差不多,属于无赖伎俩,算不得光明正大。 不过,他也没太好的办法,隋人在刀弓上的研究,远远胜于拳脚,没办法,这年头带刀的人极多,自然而然,大家的功夫就都下在了刀枪上。 只有天下承平,官府自觉不自觉的开始禁武的年代,人们才会将注意力转移到拳脚上。 所以,元朗再次上前动手,也还是选择了近身扭打。 这一次,他手臂伸展的不敢那么开放了,存下的力道也就更足,几乎是合身扑上上来。 李破这次也变了花样,在一步左右的距离上,只是轻轻一按元朗的左臂,顺势一转,两个碎步,便来到元朗的身后。 与此同时,胳膊一圈,便勒住了元朗的脖颈,双膝微微一曲,撞在元朗的膝弯上。 这种勒技,只要被扣死,除非被勒住的人气力恢弘,或手里有匕首向后攒刺,不然的话,几乎无解。 元朗当即就跪了,这样被人压在身后,死死勒住脖子,李破只是稍稍用力,便勒的他呼吸困难,脸色迅速涨红了起来,手舞足蹈,挣扎片刻,更是翻起了白眼儿。 李破随即放开,再次给李春现场教学。 “看见没有,脖子这地方,最是脆弱不过,跟人厮打时不要怕,只要找准机会,像这样勒住别人的脖子,轻则可令人窒息,重则随时可断人颈项。” 倒霉的元朗捂着脖子咳了半天,才缓过气来。 这个时候,他已经算是明白了,人家可没半点吹嘘,武艺这东西,试过了也就知道了。 这等凶险,却又简单至极的近身扭打技艺,甚至可以让一个普通汉子,在极短的时日内,便能成为一个杀人夺命的活阎王。 “还来不来?” 此时元朗已经彻底的服了,但八百里秦川上走出来的男儿,从来输人不输阵。 “再来。” 这一次,元朗发了狠,刚一站定,就闷吼了一声,直接不管不顾的冲了上去,一把圈住了李破的腰。 但再野蛮凶狠的人,李破也见过。 发狠可赢不了他。 李破只是站着不动,身子随即向前倾斜,让对方无法发力将他抱起来,顺手就又圈住了送过来的脑袋,完美的“断头台”就此形成。 元朗就像钻进了窄洞一般,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将脑袋从中抽出来,看上去有些可笑,但其中痛苦之处,只有元朗自己明白。 一如方才,呼吸渐渐困难了起来。 李破放开胳膊,退后一步,又道:“看看,蛮力在面对真正的杀人之术时,最是无用,记住,对敌之时,千万不要慌,越是冷静的人,才越有活命的机会。” “还来不来?” “再来。” 李破也乐了,多好的沙袋啊。 “那好,这次让你见识一下咏春寸劲。” 这一次,和之前的区别就很大了。 之前都是一招制敌,充满了后来军队实战格斗的风格,而咏春拳,要好看的多,却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彻底制服对手。 啪的一声,元朗胸口挨了一下,打的元朗胸口剧痛,退后一步,竟然晃了晃脑袋,感觉到了头晕。 咏春走的永远是直线,也永远是面对面接触敌人,永远不迈大步,胳膊永远收着,所以这让它的动作招式看上去有些小巧,甚至带了些扭捏,但实际上,它配合着独特的呼吸以及节奏和发力技巧,却是成为后来拳法中极为刚猛的一种拳术。 这次,元朗就根本没有近身的机会了,挥拳,直接被架开,同时身上必中一拳,踢腿,腿还没抬起来,已经挨了一脚,身上又被打了两拳。 噼里啪啦作响,元朗完全替代了咏春木桩或者沙袋的效果,被打的晕头转向。 元朗觉着,自己从生下来那天开始,就从没有哪一天挨过如此多的拳头,而且,打过来的拳头,还有越来越重的架势。 响动也从啪啪的脆响变成了嘭嘭的闷响。 元朗越来越是心寒,终于就地一滚,连连摇手,“不打了不打了,歇歇,歇歇。” 李破此时却是浑身通透,他也从来没用咏春这么打过人,这么好的靶子,真难得,可惜,还是脆弱了一些,不如木桩那样从来不喊疼,也不休息。 此时,躲在马厩门口,探头探脑已经有些时候的老头,也是呲牙咧嘴。 有点心疼儿子,自己打骂可以,别人打了却是心疼的不行,之外,就全剩下了震惊。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笑口常开,做的一手好菜,看上去很是顺眼的半大小子,竟然真的身怀绝艺。 这小子徒手伤人性命,可以称得上是易如反掌。。。。。。。。。。 在老头看来,有这样的本事,天下已是尽可去得,不说其他地方,就是去了长安,也定会让名门子弟趋之若鹜。 但如今,却只在这马邑郡府当中,成了个小小的养马之人。 老头暗自叹息一声,想及这半大小子的身世来历,也只能说上一句,造化弄人了。 不过想想也是释然,也只有这样的身手,也才能带着个妹子千里跋涉,从扶风到得马邑,不然的话,路上也许早就喂了豺狼虎豹了。 而感慨过后,老头心情迅速转好,本来将儿子弄来马邑,是想着让他跟着自己养马,不想,因缘巧合之下,却在这里碰到了好的老师。 家族秘传啊,以后他元家恐怕要多上一门本事了呢,这可是地道的意外之喜,老头乐呵呵的背起手,悄悄走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平缓的开局,看书评区评价还不错,但北雄的成绩却有点不如人意,阿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第59章呼朋 晚间,四个人凑在一起,吃了顿晚饭。 李破在狼吞虎咽,吃的又快又香。 李春和元朗经过一天的操练下来,胳膊腿都轻飘飘的,连吃饭都有点用不上力气了。 晚饭过后,李破又叫他们两个活动了下身体,拉伸筋骨之外,也放着第二天一觉起来,动弹不得。 直到月上栏杆,元朗才拖着步子,回到了屋子里,一头栽倒在床上,再也不愿动弹了。 老头却已经等了小半天,看他这半死不活的样子,分外来气,当然,也有点心疼。 不过还是揪着元朗打问,“学到什么没有,李大郎教授的怎么样?” 元朗哼哼两声,“不晓得。。。。。。” “嗯?”老头有点炸毛,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半大小子藏私,不过到底挨过师傅的打,也教过人,知道自己有点心急,一天的功夫,确实短了些。 再想问的时候,那边呼噜已经打了起来,老头也没辙,只能生着闷气,给儿子脱了靴子衣服,盖好被子。 自己回到床上,一边运着气,想哪天找机会揍这不长进的小畜生一顿解气,一边琢磨着,为了这小畜生,看来过上两日,应该再找两个人过来了。 干活和习武,可不能搅合在一处,在关西人眼中,孰轻孰重,那也是一目了然。 之后的日子,渐渐变得单调了起来。 马厩里多了一匹马,那是郡太爷家三娘子李碧的坐骑。 老头也很是雷厉风行,只过了一天,马厩里就又多出来两个马夫。 两个新来的马夫都是过了三十的年纪,养马的本事只能说差强人意,干起活来到是勤快麻利,在老头指挥下,很快接手了马厩里的大部分工作。 三个小的彻底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脱离了出来,只顾着在李破带领下,打熬身体,练习那些后来军人们的智慧结晶。 不过不管老头怎么说教,李破还是每天雷打不动的进厨房忙活,用李破自己的话说,就是吃的不好,练的时间长了,是要损伤身体的。 效果也确实不错,三个少年人的身体,是一日日的强壮了起来。 郡太爷李靖巡视仓房,那是以月为单位的工作。 所以不几日,马厩中那匹战马又被牵走了,三娘子李碧出行,去找父亲了。 身为马夫的李破,也头一次见识到了人家出行的威风。 十余骑环绕左右,一个个都是弓马娴熟的军中汉子,彪悍之气外露,却又训练有素,都是真正的军中劲卒。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个和自己岁数差不多的少女,身上还带着军职,是位女将军来的。 这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生的好就是占便宜。 李碧走了,马厩里又回来两匹战马,是从雁门回转来的。 如今这和李破也就没多大关系了。 这一天,李破没再像往常一般,带着两个小的操练,而是将李春留下,让元朗领着,去寻程知节了。 站稳了脚跟,也就能谢谢朋友了,虽说不太喜欢那个山东来的逃犯,但吃水不忘挖井人嘛,不然的话,路总会越走越窄,这点为人处事的道理,李破还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节在郡府里也算是有名声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东边的校场上,从一堆大汉中间,将正活动筋骨,嗷嗷直叫的程知节揪了出来。 一串的大笑,亲热的和亲兄弟相仿,一成不变,好像这条山东大汉,从没有任何心事,也从不担心什么似的。。。。。。。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埋怨,说李破进了郡府,就没了声息,不将他当哥哥云云。 不过一听李破要请他喝酒,半真半假的埋怨声,也就戛然而止,连着道了几句好兄弟,看样子这位真是个好饮之人。 但李破知道,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从没挪开过。 根本不用问,他是认得元朗的。 元老头声名在外,作为元老头的儿子,在郡府转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献媚呢。 实际上,他能安安静静的在马厩那边过上这许多时日,也是拜元老头所赐,不然的话,以程知节这种好交游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门去了。 相互引见一番,李破认识的人的名单里,多了七八个歪瓜裂枣。 程知节也可以把着元朗的胳膊称兄道弟了。 让李破比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里看着愣头愣脑的,出来之后,却不会见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种大门户人家出来的人特有的傲气。 李破索性大手一挥,一头羊也是赶着,一群羊也是放着,腰包比较充足之下,豪气的宣布,都走着,吃肉喝酒去。 这一句,比千言万语都强,李破立即便暂时得到了和程知节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个人,簇拥着李破和元朗浩浩荡荡涌出了郡府,行人侧目之下,让李破也正经威风了一次。 这样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汉子同行在一处,在马邑城内,差不多也就没多少人敢于招惹了。。。。。。。。 之后又去城南军营,找到罗三,生拉硬拽的将尉迟以及几个手下都弄了出来,这一下,队伍顿时扩大到了十几个人。 李破掂量了一下腰包,尼玛,这一次请下来,两个多月的马夫估计是白干了。 李破摸了摸老头给的那块小银锭,心中稍定。 银子这东西,很少见,如今主要流通的货币还是铜钱,金银两物,几乎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 能用金银者,必有来历,几乎是人们的共识。 如果一个穿着,或者举止都不怎么样的人,却掏出一块银子来,必会有人报官捉拿。 这样一来,也就表示,金银并非正式的流通货币,但商家却不敢不收,当然,收了到也不愁去处。 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老头挺体贴,要是带着铜钱,天啊,这许多人的吃喝,李破估计得背上个大包裹,才能付的了账。 没有纸币的年代,有钱也很痛苦呢。 当然,这年头赊账的比比皆是,不过商家也不傻,只有那些熟客,才能赊账,李破显然不在其列。 而带着一群人出去,赊账却要靠旁人的脸面,这顿饭估计也就白请了,会让人看轻不少。 第60章消息 人已经齐了,接下来就是找地方喝酒了。 有元朗跟着,看上去不错,这会儿却又有些麻烦了。 郡府出来的汉子们,都若有若无的敬着,俨然将其当大家少爷了,也就不好去寻一家破破烂烂的食肆。 都打着客随主便的招牌往李破这里推。 奶奶的,李破才在城里溜过几圈,能找到什么地方了? 还是李破说,小弟囊中羞涩,还请诸位哥哥手下留情云云。 大大方方一说,到比藏着掖着更让这些生猛汉子听着顺耳。 最后还是尉迟,带着众人去了南城一家相熟的食肆。 到了地方,十几个人一拥而入,直接把小店给包了。 店家有点心惊胆战,但有尉迟在其中,让他们放心不少,招呼的殷勤备至。 李破和尉迟,程知节,元朗,罗三几个凑了一桌,其他人都散着做了。 等级这东西,几乎无处不在,也不用多说什么。 酒肉陆续摆上来,李破端起大碗,当仁不让的站起来,大声道:“今天跟诸位结识,着实高兴,我李大郎先干为敬。” 说完,咕嘟咕嘟,一碗酒下肚,看着着实豪爽。 众人纷纷喝彩,举碗相应,一时间,店内都是牛饮之声。 尉迟一边喝着,一边暗自打量着李破。 心里也在嘀咕,都说关西人起家快,他娘的这次是亲眼见到了,才几个月的功夫,从流民到郡府。 当日那个到处献殷勤的娃子,现在竟然能跟他平起平坐了,而且,呼朋唤友间,一点生涩的意思都没有。 李破不管那么多,也不管旁人怎么想,他知道,和这些粗豪汉子相交,小心翼翼的可不成。 所以,一碗酒下肚,接着又倒了一碗,先谢程知节保举他入郡府。 程知节顿觉脸上有光,实际上,他心里也在嘀咕,马厩那个老家伙不好惹,在郡府中是人尽皆知。 当初听说李破去了那处马厩,他心里还有点觉着对不住,这是将事情办的差了。 结果是两个多月过去,他差不多忘了的时候,这位又钻了出来,还带着元朗,看元朗那样子就知道,这小子竟然在马厩那里厮混的不错,许是和那老头攀上亲戚了? 所以他和尉迟一样,心里都有着惊讶。 大笑着一大碗喝下去,见元朗殷勤的给李破倒酒,顿觉三观受到了冲击,这世界他都有点瞧不懂了。 接着,李破又敬尉迟,谢他在城门口相帮。 尉迟多少有点尴尬,喝酒也就分外的痛快,他和程知节完全是两种人,对不住就是对不住,不会给自己找什么理由,所以之后跟李破喝的最多的就是他。 罗三就好对付了,这娃子有酒喝,有肉吃就行,根本不会想太多,管你是流民还是进了郡府,在他眼中都差不多。 元朗嘛,直接省略,现在李破在马厩那边的地位,已经差不多和老头一样了,元朗彻底沦为小字辈人物。 一圈酒敬下来,店中噪音大起。 军汉们吆五喝六,娘爹乱飞,吵闹的声音,差不多能将房顶掀下来了。 又喝了几轮,这一桌几个人脸就都红了起来。 没办法,一个个过来敬酒,不喝还不成,和他娘的谁家结了亲似的,酒的度数再低,它也是酒,不一会儿功夫,李破觉着喝进嘴里的酒汤都带着苦味儿了。 不过北方汉子就是这般,喝的越多,越好说话,酒至半酣,连尉迟的话也多了起来。 “听说要打高句丽了,你们两个在郡府,听说什么没有?” 程知节哈了一口酒气,“早就听说了,正在往那边调粮呢,没看郡太爷巡查仓房去了吗?俺还听说啊,这次挺多人要倒霉了,太爷一圈走下来,不定就有人要人头落地。” 尉迟点了点头,“这没什么,既然要打,粮草自然就是重中之重,容不得别人乱来了。” 程知节嘿嘿一笑,“乱来不乱来俺老程不知道,但俺听说,城里的大户人家可都在屯粮呢,哼,那边打起来,受苦的。。。。。。可就不止马邑一处了。” 说着,转头看李破,“你在元老身边,就没听说些什么?什么时候开打?从咱马邑调人不?” 李破双眼迷离,好像已经喝醉了,只是呵呵傻笑道:“打不打和俺干系也不大,怎么?两位哥哥想要去河北?” 程知节哈哈大笑,“去河北就去河北,老子们早晚要用刀枪取个功名,还能顺便回山东老家看看老娘,可惜,就怕这次赶不上啊。” 尉迟将酒碗一顿,道了一声,“贤弟好豪气,不过,就算呆在马邑,也不一定就是坏事。。。。。。” “大郎,你说是不是?” 李破转着眼珠想了半天,才明白人家说的是什么,心中不由暗骂,你娘的,这是还惦记着老子的来历呢? 沉吟一下,却是附和道:“尉迟哥哥是说,突厥许要趁机南下?” 冷不丁,正在罗三较劲的元朗插了进来,大咧咧的道了一句,“突厥人来不了了,启民死了,新大汗正忙着呢,听说还上请,要续娶义成公主为妻,皇帝已经诏准。。。。。。” 不等他说完,李破挥手就扇了他脑袋一下,斥道:“莫要乱说。” 元朗左右瞅瞅,委屈的低头喝酒。 李破耍了威风,转头就笑,“两位哥哥别听他胡吹,他能知道什么皇帝公主的事情?也请两位哥哥别要传出去,来来来,喝酒喝酒。” 其实这几句也就足够了。 程知节哈哈大笑,端起碗就跟李破碰了一碗。 尉迟有点失望,随即笑眯眯的也加入战团,好像刚才没人听到那些话一般。 而这些消息,差不多都发生在大业六年年末。 登上汗位的始毕可汗,按照突厥习俗,立父亲启民可汗之妻大隋义成公主为可敦,换句话说,也就是娶了父亲的老婆。 因隋帝欲征伐高句丽之故,隋帝杨广痛快的予以诏准。 让突厥王庭,顺利的完成了权力的初步整合。 随即,始毕可汗在大业六年的冬天,以及之后的几年间,陆续讨伐不臣,并逐渐开始挤压西突厥诸部的生存空间,将突厥汗国的触角,再次伸向了西域。 第61章房宅 兴尽而散。 尉迟利落的告辞,带着罗三几个回军营了。 程知节本想和李破一同回转郡府,但李破想到自家房子那瞅两眼,其实主要是想回去拿点钱出来。 一顿饭吃下来,足足用了五贯钱,马邑这物价,已经让李破感到难以消受了。 不过没办法,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通货膨胀,而是因为货物短缺造成的物价虚高。 还有在白巡市那里,应该也攒下了一些钱,也得找时间去要回来。 现在李破甚至有点庆幸,从流民营地回来,就去了郡府,不然的话,两个人吃穿住行,就都得靠人市那家小店了,现在还能凑合,但过些日子,谁他娘的知道马邑的粮价会涨到什么样一个程度? 而现在就不用太过担心了,饿着谁,也饿不着官啊。 等郡府里的人也饿上了肚皮,大隋朝估计也就完蛋了。。。。。。 程知节一听李破还要到别处转转,便将手下人等赶走,跟着李破和元朗一道,权当溜达上一圈了。 这个时候,李破的朋友圈子也算初步成型了。 里面有白巡市,张二这样的小吏,军营中有尉迟这样的低级军官,郡府里面有程知节一众护院家丁,还有老头,元朗这样的门阀亲眷。 圈子也不算太小了,只是层次还是太低而已。 三个人都喝的有点多,喷吐着满嘴的酒气,去到了李破的那间宅子。 房子内外已经落上了不少灰尘,李破有点心疼。。。。。。。。。。。 为了有这样一个落脚之处,他可没少费了心血,到手了,却只住了一晚。 内内外外转了一圈,程知节和元朗两个都有些不耐。 程知节是个信奉四海为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家伙,一身的匪性,对李破这拖拖拉拉,恋恋不舍的样子,很是看不过眼。。。。。。 至于元朗,大门户见的多了,这么一间宅子,实在放不进他的眼里,甚至还比不上郡府里的马厩宽敞呢。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开始催促,让本想着收拾收拾的李破,也没了那个心思。 出院子的时候,碰到了人。 也不认识,看穿着打扮,应该是附近人家的奴仆。 见李破三人出来,惊奇的看了两眼,却是不管不顾,上来就笑着打问,可是这家的主人。 也是天色渐黑的缘故,等这人凑近了,看到三个人的模样,又瞅见他们腰间都挎着刀,顿时就觉着,自己实在不该过来。 尤其是程知节,一脸的大胡子,白天看着就挺吓人,何况这会天已经黑了。 “怎么?可是有事?”李破问了一句。 那人悄悄往后缩了缩,才硬着头皮道:“即是此间主人。。。。。。俺就是想告知一声,近日有两家要买您家的宅院,奈何遍寻您不着,两家却遇到了一起,在您家门前,还互殴了一场呢。。。。。。。。。” 李破皱了皱眉头,吐出一口气,弄的鼻子里全是酒味,觉得很是不适。 “是哪两家?” “。。。。。。。。。。。” 不走也不说,李破和底层的小人物打交道最多,立马就从怀里摸出几个铜钱塞了过去。 那人眉眼随即便生动了起来,“一家姓马,据说是郡府李功曹的亲戚,另外一家,呵呵,是兵曹王参军的亲眷。。。。。。您这可要小心些了。” 冷不丁,领子已被人一把揪住,如雷般的咆哮响起在耳边。 “小心个屁,什么王参军,李功曹。。。。。。” 李破,元朗两个几乎是架着,将程知节弄到了街面上。 这也正是李破不太愿意跟这些草莽豪杰打交道的原因了,他们匪性太重,一言不合就是大打出手。 而且,欺负起人来,很有一套。 太平时节,他们最多也就只能为患乡里,而到了乱世,有的也就成了乱世豪杰。 和他们交往,很考验人的神经承受能力和耐心。 就算吃顿饭,你也得防着他们惹出一大堆麻烦来,太讨厌了。 像李破这样,喜欢打蛇打七寸的人,对于这种粗糙的风格自然多有不喜,没一点艺术性嘛。 静如处子,动若脱兔,才是真正的军人应该有的模样。 李破也看的出来,无论尉迟,还是程知节,心里都好像燃着一把火,而征伐辽东的消息,让这团火熊熊燃烧了起来。 这是天下大乱,豪杰用命的先兆。 但在这滔滔大势之下,与这些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他李破日后又会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回去郡府的路上,好像感受到了李破心中的不快,程知节和元朗的话渐渐都少了。 分开的时候,程知节才拍了拍李破的肩膀,道了一句,“贤弟日后有何难处,跟哥哥言语一声,哥哥别无旁话,自会前来,好了,别想那么多,改日咱们再喝他娘的个痛快。” 回去马厩的路上,元朗忍不住也问,“哥哥可是担心。。。。。。。” 对他李破就没那么客气了,顺手一巴掌过去,“别操那闲心了,你还是担心自个喝了这许多,又满嘴胡言乱语的,回去之后要是被你阿爷知道了,定要打的你几天起不来床。” 。。。。。。。。。。。。。。。。。。。 有些事不禁念叨,第二天,就有人寻了上门。 兵曹的人,添堵的是,这人身边还带了两个曾在流民营地住过的流民。 买卖房产,不是什么大事,而且,马邑这里,房子真的不太值钱,不管粮价怎么涨,房价都是半死不活。 不过,汉家的理念还是深入人心,只有那些实在没办法了的,才会将房子卖了给人。 这人带来两个流民,不用问了,往好了想,可能是怕麻烦,认错了人,或是让那两个做个引见之类的。 而往坏了想,估摸着是听说了李破在流民营地中所作所为,以为这人心软,也就动了歪心思,隐带了威胁之意。 谁知道呢。。。。。。。。。。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娘啊,外面太冷了,屋子里却热的一塌糊涂,这冰火两重天,太酸爽了。) 第62章放火 来的人姓刘,叫刘武周。 又是一个耳熟的名字,可惜,李破不学无术,实在想不起来此人之生平。 他是个山东人。 人挺年轻,却很是老成,说话吐字清晰,不紧不慢的,却还带着那么几分大气,很容易便会让人对他产生信任和好感。 当然,马邑这地方出来进去的人,都差不多,就算表现的再是平和,也难掩刻在骨子里的凶狠。 让两个流民做传声筒,将李破约了出来。 做的有些差,李破看着两个一身素净,点头哈腰,却怎么也不说是谁要邀他出去的两个老人,心中警惕之余,心情也是大坏。 但这种事情他见的太多,也没必要太过计较。 人这东西,千变万化的,有时候你根本猜不出,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过不是出去郡府,离着马厩也不太远,到也没必要太担心。 所以,很快他就见到了刘武周。 刘武周这人的大气之处在于,一见面,就将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 说是王军曹的一个表弟,看上了李破的房子,王军曹出身晋阳王氏,表弟从军,到来马邑,却无房宅居住云云。 又是个有主意的家伙,没说几句,李破就感觉到了。 不过和遇到程知节,尉迟一样,李破也没怎么当回事,你再牛,也是多少年之后的事情了,现在眼前这人,也不过是帮着别人跑腿的角色。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刘武周这人,在马邑可是有着不小名声的,仗义疏财什么的就不用说了,那是草莽豪杰必备的技能。 刘武周交游广阔,往来之人,要比程知节多的多,也杂的多,别看他官不大,却是个在马邑三教九流当中,很有地位的家伙。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这人出身庶族寒门,也就是说,人家家里不大不小,是个富户,不缺资财,言谈举止中,草莽气息也要少的多。 但李破的注意力没放在他身上,也根本没犹豫,干脆的道:“五贯钱,宅子就是你们的了。” 刘武周愣了愣,不是因为太贵,而是价钱开的很是便宜,又是如此的干脆。。。。。。难道是被晋阳王氏的名字吓住了?不像啊。 他哪里知道,眼前这位其实已经有点恼了,昨天晚上就已经在心里发狠,什么他娘的王参军,李功曹,现在老子奈何不得你们,将来但有一日,让老子骑到了你们的头顶上,你们要是还能有个住的地方,吃的上饭,咱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说起来,他这人很少记恨于人。 来到这里之后,也可以说行事颇为随意,打着的也是到了哪家的山头,就唱哪家的歌的主意。 但现在,刚从流民营地出来,日子没安稳几天,竟又有人来谋他的房子。 日了鬼了,真当老子是泥捏的,谁都想欺负欺负是吧?尤其那见鬼的李功曹,好像追着撵着跟在了他的身后,李破甚至都有点怀疑,这人是不是跟他犯冲了。 而他可也不会认为,这是什么正经的房产转手。 瞧这架势,就满是以势压人的味道,又是什么晋阳王氏,又是什么王军曹,听着就知道,你不卖也不成。 当然,这里面怕是还是面子之类的东西在里面,兵曹和功曹,不定有多少龌龊呢。 他对那些所谓的大人物的心理,还是知道的挺清楚的。 这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谁知道呢,他距离马邑官场不远,但也绝对不近,胡乱去打听,也没什么好处。 但他这池鱼一旦恼起来,可就不那么好相与了。 他也没想着去找老头,一间宅子而已,不用那么麻烦,既然当初空手就能弄上两间大屋,现在友人渐多,钱财也攒了些,弄间房子来住,实在不算什么大事。 所以,他直接就要把房子卖了,但谁沾了手,怕也消受不起。 刘武周可是一点都不知道,他现在打着交道的人和之前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太一样。 虽然有点意外,但还是笑眯眯的点了点头,“五贯钱,不多,过上一半天就能送上,不过还得劳烦小兄弟走上一趟,房契。。。。。。” 这人笑起来很有特点,眼睛眯缝着,让本来看上去严肃而有威严的一张脸,一下就柔和了起来,和变脸一样。 李破摇摇头,“不用了,房契就在房子左厢床底下,自己去取就是,过手的时候,给俺画个押,呵呵,王参军的亲眷,应该不怕俺这样的小人物反悔吧?” 刘武周这人确实好交朋友,见李破这么痛快,让他省去了不少的麻烦,又知道此人是程知节荐入郡府的。 想了想,遂一抱拳,笑意多了起来,称呼立马也改了,“大郎爽快,今日之事,奉命而来,多有得罪,改日若有为难,大郎可到兵曹寻武周,武周必定尽力成全。” 李破也抱拳,笑眯眯的道了一句,“客气客气。” 目送刘武周带着两个人离开,李破抿了抿嘴唇,眼中闪过一丝凶光,冷笑一声,转身回了马厩。 和没事人一样,该打熬身体的时候,打熬身体,该做饭的时候做饭,该教学的时候教学,日子过的极其规律而又平静。 直待过了两日,五贯钱到手,又画了押,房子算是彻底不属于他李破的了。 这一晚,等所有人都睡下了。 李破安静的等待了足有一个多时辰,才悄悄离开了马厩。 趁着夜色,如狸猫般翻过郡府的高墙,郡府的守备,在他看来,漏的和筛子差不多。 当然,要是想去取李靖的人头,估摸着不太可能。 但要说进出郡府外围,对他来说却是轻而易举。 很快就摸出了郡府,轻车熟路的来到那处屋宅所在。 宅子已经换了主人,估摸着正在打扫阶段,没什么人。 如今已经入春,春风徐徐,算不得放火的好天气。 但马邑这里远远还未进入雨季,天干物燥的,点把火,烧的也快。 娘的,咱家住不得,那谁也就别要了,一把火烧了干净。 李破悄然离去,身后火头渐旺,等他进了郡府,回到马厩的时候,那处火头,已经变得分外的明亮。 自从他进了马邑城,这杀人放火的事儿,今天算是做的全乎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63章悲剧 大业七年三月初,马邑郡丞李靖还在巡视各地仓房粮储,让马邑户曹上下,都是战战兢兢。 其他诸曹其实也不好过。 因为自李靖主政马邑以来,颇为懒散,除了将马邑军营中三千马步军卒死死握在手中之外,并未动什么大的手脚。 但如今却不成了,皇帝要征伐辽东,和往常一样,闹的是天下皆知。 马邑离河北本来就近,若不整饬一番,将来便有的后账要找了。 李靖倒霉了近二十年,深知利害,不说旁人,就说在京中的自家兄长,眼睛就一直盯着他这个弟弟呢。 当然,李靖的私心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说起来,这些年李靖也是有苦难言。 当初他也算是依附在杨素门下为官,但兄长李端,却是大将军史万岁的心腹。 杨素与高颎争权垂十数载,殃及的可不是一个两个。 当年高颎门生故吏,遍布朝野内外,实实在在压了杨素一头。 不过,最终胜出的,却是杨素。 李靖看的很清楚,在当年朝中重臣当中,高颎无疑在才干,名望上,都无人能及。 那样一位开皇名臣被搬倒,不是因为政敌杨素有多厉害,而是因其人功高不赏,受了皇帝的忌惮罢了。 在当年一连串,夹杂着皇位之争的此起彼伏,惊心动魄的争斗中,李靖这一支,就像狂风暴雨中的小舟一般,轻轻松松就被掀翻了。 史万岁死了,李端被削职为民。 杨素一系胜了一筹,李靖一点好处没得,却是黯然出京,这显然就是人家的反击了。 上位者岿然不动,下面的小鱼小虾,却是受难者众。 在当年那场风波中,李靖就是小鱼小虾中的一员。 之后辗转来去,不得晋升之外,还回不了京师,看上去是受了兄长的连累,其实,这就是他党附杨素一系的代价了。 屡屡从中阻挠升迁他回京之路的,估计连吏部尚书牛弘都分不清到底是些什么人了,而那时,也不会有人为了一个小小的李靖,而大动干戈。 不过,世事变幻,非人所能料及。 太子杨勇被废,高颎被贬,一代名臣,终于走到了宦海的尽头,但可以说,他是比较幸运的,在文帝末年,多少当年开国的贤臣良将纷纷破家灭门,高颎却还能安然退下来,实在是不容易。 而杨素也得到了文帝杨坚以及独孤皇后的信任,势力大增。 到了这会,要说李靖回京任职,也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但可笑的是,此时死死挡住李靖回京之路的人不是旁人,却换成了他的兄长李端。 身在京师好做官,这句话可不是白说的。 人家李端窝在京师长安,转换门厅,拜在了京师大阀宇文氏门下,渐受重用,连当年被削夺的永康公爵位,也弄了回来。 同胞血脉,在功名利禄面前,一文不值。 更何况,李氏这一支,虽然在京中排不上号,但也确实是长安门阀中的一员。 这样的大家族,其实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用奇怪。 而作为家主的李端,最忌惮的就是这个弟弟,一直以来,能与他争一争家主之位的,也只有这个弟弟了。 若非当年这个弟弟年幼,说不定永康县公的爵位,也落不到他的头上。 所以,他决不会放这个兄弟回京。 于是乎,李靖算是被这个兄长给坑苦了。 官升了不假,却来到了马邑这样的边塞之地,人们还都说,李靖是沾了兄长的光,才会有此升迁,让李靖是有苦难言。 因为这个时候,杨素和当年的高颎差不多,受了皇帝的猜忌,听说有病都不敢治了,直接病死在了任上。 说起来也是可笑,在杨素死后,过了不到一年,名臣高颎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一对儿老冤家,几乎是结伴上了路,同时也意味着,文帝末年的风起云涌,彻底的结束了。 雄心勃勃的新皇坐在皇位上,左顾右盼,踌躇满志,也终于安心了下来,因为再也没人有那个胆量,有那个威望,来跟他说三道四,以为掣肘了。 到了这个时候,李靖痛苦的发现,朝中还记得他,并时刻惦记着他的人,恐怕就剩下一个李端了。 悲催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在他最需要助力的时候,舅父韩擒虎死了。 在他崭露头角,想要有所作为的时候,却转眼间获罪,被贬出京。 在新皇登基,他刚看到点希望的时候,杨素又死了。 官终于升了,却来到马邑这鬼地方。 想要立军功吧,突厥人不来,想要升任太守吧,却被人死死按住。 而且,马邑这地方,是当年他兄长李端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很是有些旧部在呢,李靖想在这里有所作为,也得问问他们答应不答应。 可以说,李靖的前半生,充满了各种悲剧,根本是身不由己,就掉进了一个个坑里,想钻出来是越来越难了。 这样一个人,你想让他在马邑兢兢业业的为国守边?那又怎么可能? 不过,在大业七年,让渐渐失去希望的李靖好似看到了一线光亮。 当然,他也知道,就算他削尖了脑袋,也不可能随军去征伐辽东。 但马邑这个地方,离河北太近了,而他也有九成的把握,皇帝一定会御驾亲征。 虽然在他看来,这是极其愚蠢的行为,皇帝的好大喜功,已经渐渐开始让人难以理解,皇帝的性格以及所作所为,也已经可以从晋末群雄身上找到影子了。 但对于他自己而言,这却是近二十年来,他离皇帝最近的一次了。 所以,他很想让皇帝知道,马邑还有个曾被大将军韩擒虎赞赏说通晓兵事的李靖。 于是,这次李靖巡查仓房,便也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 到了三月间,巡查不到一半,马邑这边已经向雁门代州总管府报决二十六人,实际上,根本没等雁门回复,这边人头已是纷纷落地。 这是一次很明显的清洗。 掉脑袋的多为本地官吏,其中一半,都是军中将领。 李靖已经下了狠心,要将兄长李端留在马邑的旧部借此清除干净,以利之后行事。 而这个时候,马邑城中不大的一把火,却是给差不多杀红了眼的李靖带来了又一个借口。。。。。。。。。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64章后果 火烧的不是很大,只是将一间宅院烧为了平地。 这样的火情,在马邑并不少见。 但传到李靖耳朵里的时候,味道却很不一样了。 有心腹传书于李靖,密告兵曹参军王源与功曹参军李宗方纵容家人争产,李宗方妻兄卢俊达争产不成纵火事。 李靖当时就笑了。 这属于正瞌睡就有人马上送来了枕头,不笑不成啊。 王源出身晋阳王氏,这是一个传承分外久远的姓氏,天下间能追根溯源超过它的屈指可数。 当然,晋阳王氏显耀于世的可不只是传承,它如今也是晋地一等一的大阀名门。 黄帝之嗣,王家有姓,说的就是当今的晋阳王氏一族。 他们和山东琅琊王氏一脉相承,都是传承了上千年的族群。 不管世间有多少风雨,晋阳王姓传承不绝,好像他们才是晋地真正的主人,其余人等,皆为过客一般。 这样的坐地虎,根深蒂固,枝叶繁茂,别说李靖只是马邑郡丞,就算李靖成了晋阳王,也拿他们没什么办法,晋地人们心目中的晋阳王,只能是晋阳王氏,其他任何人都取代不了。 衣冠之家,千年族类,晋阳王氏当之无愧。 幸运的是,马邑兵曹王源,不过是晋阳王氏的旁支子弟,附在家族身上的又一只蠹虫而已,好相与的很。 占据马邑兵曹之位,却对边塞兵事一知半解,无所事事间,却好与人谈文论画,与马邑这地方的民风可谓是格格不入。 可见,晋阳王氏和许多传承久远的世间名门一样,满身的暮气,还在幻想着林下诸贤的风采,追慕不已呢。 看看这些年就知道,北地王旗变幻,真正出身这些底蕴深厚的名门大阀的又有几个? 当关西诸阀傲视天下群雄的时候,这些衣冠之族,也只能俯首称臣,只敢在背后偷偷的说上几句,胡虏之属,不与相谋的酸话了。 是的,在这个天下用武的年头,这些汉家的名门望族,便纷纷黯然失色了起来,还在九品中正制中打着转悠,却不知天下豪杰,尽都蠢蠢欲动了。 当然,霉运当头已经十几年的李靖,不会轻易去碰这样的庞然大物。 但他的侄儿,李端幼子李宗方就另当别论了。 李宗方是正经的关西世阀子弟的模样。 有勇力,喜弓马,好游猎,不好女色,却喜杯中之物。 才干嘛,谈不上,在李靖看来,这个侄儿若放出去,任其自生自灭的话,也就是一县守捉的本事,换句话说,也就是捕快头子。 如今二十多了,坐在马邑功曹的位置上,还挺得意。 正事没做过几件,呼朋唤友出城游玩的总有他一个,估计逍遥到现在,连父亲让他盯着叔叔的事怕是早也忘了。 这把火烧的正是时候,对于这个侄儿,李靖下手可是不会有一点的手软。 根本未回马邑城,快马密信来回了一次,便又有人告发马邑功曹李宗方,私录功薄,安插亲信,聚众游乐,尸位素餐,置公事于不顾等事。 这回,李靖也就不客气了,直接将事情捅到了代州总管府。 为官多年,他的政治手腕绝对是不缺的,随即便荐兵曹参军王源,出任马邑功曹参军之职。 转头,李靖便派人给王源送信,信中重斥其纵容家人,与人争产,以及上任以来,兵曹日趋惰懒之事。 直到末尾,才多了些勉慰之词,然后再言,荐其为功曹参军之事。 这一番连敲带打,又送了果子的,直接把王源给弄蒙了。 不过功曹参军的位置,对于王源而言,诱惑却绝对不小,自诩文人的他,在兵曹这地方呆的很难受不说,功曹又是诸曹之首,要真能当上的话,就算是升官了。 又惊又喜之下,找人过来商量了一番,先就写信去了代州总管府,然后麻利的将表弟叫来,一顿训斥,让表弟老实的去军营呆着,无事不得踏入马邑城半步。 于是,雁门的回函到的分外的快。 李宗方和李靖当年差不多,还没纳过闷来,马邑功曹的职位已经莫名其妙的丢了。 当初李宗方来马邑为官的时候,李靖的兄长李端还曾给弟弟写过一封长信,信中殷殷切切,满纸说的都是兄弟之情,隐约露出来的意思,还想让李靖亲自教导一下李宗方。 当时李靖那个郁闷,就别提了。 两兄弟多年不见,难道这个哥哥还当他是当年那个,顾念兄弟情谊,不断写信让兄长离史万岁远一些的无知小儿吗? 别说收侄儿为弟子了,就算是每次看到这个侄儿,他心里都腻歪的不行。 也许对于身在京师的李端来说,这些年的日子很平稳,对弟弟也没赶尽杀绝,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 但对于李靖而言,近二十年的岁月啊,多少雄心壮志,都在不断消磨,京师的繁花盛景,又多少次出现在他的梦中? 若是身在京师,给他二十年光阴,他现在可能已经能巴望一下上柱国的位置了,李氏一门,也将因他而壮大。 二十年啊,二十年,在李靖眼中,嫡亲兄长不但断绝了他在仕途上的晋升之路,也断绝了李氏崛起之机,实为家门之不幸,李端无疑便是李氏一门仰人鼻息,苟延残喘至今的罪魁祸首。 如今,也轮到他给李端写一封信了。 多年苦楚,这一刻齐齐涌上心头,不过李靖到底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了,如今的他,已经到了不惑之年,绝对不会意气用事的一个年纪。 所以这封长信,和当年兄长的来信多有相似之处。 道完兄弟之情,又说自己对侄儿管教不严,以致罢官,让侄儿饱受边塞风寒,却无所得,所以无颜以对兄长,唯有将侄儿送回京师,让兄长亲自教导云云。 到了此时,马邑的风波差不多也就结束了。 当年史万岁,李端等人留在马邑的痕迹,被李靖陆陆续续清理了个干净,转头,还和晋阳王氏走近了几分,也不怕来自京师的明刀暗箭了。 李破放的一把火,却是让李靖心怀大畅,这是李破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65章李碧 马邑官场的动荡,对于放了一把火,就又潜回马厩,老实呆着的李破来说,没什么意义,只能算是稍微出了口气而已。 到手了五贯钱,丢了房宅,说起来,这买卖还亏了不少。 五贯钱,还不够请人吃顿烤羊肉的呢。 干了坏事,李破总会消停一段日子,比较像连环杀手的作风。 三月中,李春个头和李破一样,窜了一截出来,因为吃的饱,穿的暖,又勤练不缀,已经很有些气力了。 如今不但可以独自骑上战马,跑个几圈,而且,也开始练刀了。 到了这个阶段,李破教的东西和拳脚比起来,就不会那么惊艳了。 说到用刀,元朗这种自小就摸刀把子的家伙,比李破可要强上不少。 李破也没不好意思,不但自己虚心请教,还让李春管元朗叫起了哥哥,让元朗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教起来自然也就不遗余力。 一场场的春雨过去,天气终于渐渐热了起来。 三娘子李碧再次回到郡府,不过这个时候,她已经晋升为马邑兵曹参军。 其实,由此也能看的出来,李靖处境之窘迫了,信得过的人,又有才干的人太少,只能将女儿推了出来。 当然,这年头女子为官的虽然不多,但也绝对不少。 能影响天下大势的女子,更是层出不穷,比如说,当年和亲突厥,如今身在漠北的大隋义成公主,就是当仁不让的女中豪杰。 有那么一段时间,突厥国事,不经公主之手,便无决议,由此可见,公主在突厥王庭中的地位了。 而在大隋军中,女子身影也屡见不鲜,关西世阀女儿,多习弓马,性情刚烈,与兄弟争雄者比比皆是。 像李靖家的三娘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此女在大业四年,曾率五百骑入云中,追逐百里,破北逃之马邑叛将悉迷失于大河之畔,斩悉迷失首级而还。 以此军功,晋殄寇将军。 大业六年秋末,又奉父命,率人乔装北上,暗刺突厥动静,及春乃还。 来回跋涉数千里,一路跨越瀚漠,栉风沐雪,此中之艰辛,实不足为外人道也。 可以说,这是个真正的女中巾帼,李靖治马邑最为有力的臂膀之一。 如今升任马邑兵曹参军,除了李靖身边无人可用,遂极力推举之外,自身军功,才干,勇力,也是不可或缺。 李靖教导弟子的本事就不用说了,以后很多事都能证明,李靖坐席之下,是正经的名将摇篮。 如今在女儿身上,也不过是牛刀小试而已。 不过,这些事跟李破还是没多少干系。 只不过三娘子回来之后,来了马厩几次,除了跟老头嘘寒问暖之外,对李破教授的拳脚技艺很感兴趣。 不过,李破一个小小的马夫,想跟李碧有所交集,也不太容易。 人家找的是元朗,对战一番,不出所料的挨了些拳脚,还差点扭伤了胳膊。 虽然没看见两人对练的实况,但李破也知道,元朗这家伙肯定没轻没重,让这位三娘子吃了不少苦头。 但元朗也没得意多久,就遭到了很严厉的报复。 女人心眼不大,去找了老头,不知说了什么,老头恼怒之下,随即暴打了元朗一顿,过后,少女却还陪在鼻青脸肿的元朗左右,亲切照看,像个姐姐般,一边给元朗上着伤药,一边轻声细语的不停安慰,让元朗这傻小子感激涕零。 李破看在眼中,顿觉心寒,暗道,这年头的女人,可是比后来的时尚女性们要可怕多了。 少女之后便很少过来了,也许是公务繁忙,也许就如她自己说的那般,对这些拳脚技艺失去了兴趣。 按照她留给元朗的话来说,就是此乃末技,常人用之,或可防身,亦可为祸,军人却不可习之。 因军卒秉性暴躁者多,一旦身怀此等技艺,怒而交手相搏,必会失手伤人。 而军前却敌,拳脚再利,也利不过刀斧,无用也。 浸淫其中,虚耗时日,多数便成了贵人宴上之乐。。。。。。此确为女子防身之技,男儿不宜习之。。。。。。。。。 不知是气愤自己被打,还是有感而发。 反正,评语可不高,而且言之有物,说的貌似很有些道理。 之后元朗就来找李破,嘟囔了半天,李破知道,这小子在自家阿爷膝下,被压制的一点脾气都没有,所以养成了耳根子软的毛病。 三娘子李碧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又非同一般,一句话基本顶的上李破十句百句,让这小子有些动摇了。 这种苗头,必须打压下去,马厩这边的好日子,都在这小子身上呢,要是不学了,他在马厩争取到的地位可就岌岌可危了。 “你当练习拳脚,真的只为了伤人性命?错了。。。。。。这人啊,就像刀一样,要不停的打磨,才能保其锋锐,而这拳脚练的就是体魄,磨的就是心志。” “先练拳,再练刀,自能收事半功倍之效,懂不懂?不懂?那我告诉你,咱们练的这些东西,再深了学,就是个节奏,懂什么叫节奏吗?” “就像舞乐一样,要有拍子,你要踩在点上,那才叫赏心悦目,踩不到,也就惨不忍睹,所以,对战之时,无论用的拳脚还是刀枪,都要有拍子,现在咱们练的就是这个,生死一发之间,要比旁人多上几分冷静,拍子踩的准上几分,比旁人灵活上几分,呼吸比旁人悠长上几分,你也就赢了。” 有理没理的一通糊弄,终于让元朗一拍巴掌,喜笑颜开的道:“就说嘛,这么厉害的东西怎么会没用,哥哥是没瞧见,俺把三姐打的那叫个。。。。。。” 得,这位真是个记吃不记打的货,跟他还讲什么道理啊? 日子重又归于平静,不几日,程知节寻了过来,满脸怒容的告诉李破,李破的房子被烧没了。 还说听闻是功曹参军李宗方指使人放的火,争产的两家还又殴斗了几场。 显然,这都是些旧闻了,到也不是程知节故意隐瞒什么的,而是他消息来源有限,郡府中又很闭塞,听到风声的时候,早已时过境迁了。 第66章杂闻 李破也没跟程知节细加解释,只说房子已经卖给了那王军曹家,烧不烧的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程知节这才转怒为喜,很是赞了几句,说这房子卖的好,不然可就亏了本钱了。 李破也承情,不管他个人好恶如何,能为你着想的人,其实都可以交上一交,大事另说,那是见真功夫的时候,但小事上却能时不时互通下有无。 相约改日再去喝酒耍乐,程知节这才乐呵呵的走了。 过了些时日,程大胡子又找了过来,拉着李破去喝酒,这次是人家老程自己掏钱,因为发饷了。 这位是只要兜里也有钱,不糟蹋光了就不算完的人,轻财重义,重义还没太看出来,但轻财这一项那是铁铁占了个足实。 喝酒的时候,程知节乐呵呵的告诉李破,功曹参军李宗方丢官了,估计很快,马邑这里就没这么一号人物了。 至于他那个放火的大舅哥,已经解送雁门。 跟着李宗方的人,也都倒了霉,私录功薄之罪,可不轻啊,李宗方出身关西世阀,又是郡太爷的亲侄儿,也就是个丢官罢职,其他人就不会那么轻松了。 现在十几个人,都押在郡府大牢里面,等待郡太爷回来处置。 李破一听,心中大乐,当日城门口那顿鞭子挨的冤枉,如今这些混账东西,可算是遭了报应了。 交了些朋友就是不一样,杂七杂八的事情能听到不少。。。。。。。。。 老头肯定知道的更多,只是老头可以说是郡府的半个主人,他曾经是上柱国大将军韩擒虎的近卫骁果,后来,随在李靖身边,行护卫之责。 与李靖亦兄亦仆,后娶李靖妻姐陈氏,但李靖儿女,皆呼之为阿伯,可见其尊。 即是主人,便也不会对郡府中事说三道四。 但程知节就不一样了,喝的半熏,便也零零碎碎的说了起来。 比如说,郡府里面外地人不少,河北山东来的居多,但都不成气候,掌权的还是关西人和晋地的本地人。 外府的李院公丢了一条黄狗,弄的大家鸡飞狗跳,河北来的说是山东的把狗偷去宰杀了,山东的说狗肉早进了河北人的肚囊。 扯来扯去,晋人也加入了进来,嚷嚷的挺凶,其实谁也没打算动手,或给李院公发作的机会,大家谁也不怕谁,往死了掐也没意思。 到最后,这边还在嚷嚷呢,李院公和另外一位张院公却斗了起来,其他人反倒成了看热闹的了。 又说郡太爷不好酒色,但喜欢看兵书,谁要是能得到一两本太爷没读过的兵书战策献上去,必定会有重赏。 可惜,大家伙中间,目不识丁者多,就算有兵书摆在面前,怕也认不得,这条路显然行不通。 到是有那么几个家伙自持聪明,去弄了几本回来,给识字的一瞧,兵书到是不假,但却是传世最广的那几样,白花了不少钱,还不如请大家喝酒吃肉呢。 又说起马邑的各色人物,逸闻,让李破也听的兴趣盎然。 这里面就有兵曹的刘武周。 按照程知节的说法,那小子别看整日里笑眯眯的,其实阴毒着呢,马邑城里暗地里的阴私勾当,都不缺那小子一份儿。 而且,交结的人物,说是豪杰,到不如说是亡命,若非郡太爷有令,郡城之内,不得刀枪相搏,一旦有命案发生,定彻查到底,不然的话,刘武周那人,手上不定已经沾了多少人命了呢。 李破一听就明白了,这明显是个混入官府的黑社会头子。 后来知道了刘武周的来历,李破到也颇为佩服程知节的眼光。 可不是嘛,刘武周也是山东人,在家乡和兄长闹翻了,被兄长赶了出来,说他交结匪人,早晚祸及家族亲眷,刘武周这才带着妹子来了马邑。 当然,程知节也说了,城内这些人,多不入流,城外的军营当中,才是真正的藏龙卧虎之地。 这话有失偏颇,但也说明,大隋军功之重,已是深入人心,有志功业者,多慕军中之荣,程知节也不例外。 一顿酒喝完,到是让李破涨了不少知识。 回去马厩,又受了老头一阵唠叨,现在老头已经不再跟他发火了,但胃口也被李破给养刁了,一顿不吃李破做的饭菜,就浑身不舒服。 所以唠叨来唠叨去的,还是在埋怨李破开始不务正业了,那意思差不多就是在说,搁着真神你不使劲的拜,却去参野狐禅,跟些闲杂人等来往,太丢他老人家的脸面。 老头唠叨完了,元朗又悄悄寻了过来,告诉李破,下次喝酒去,一定要带着他,不然的话,他就去告诉阿爷。。。。。。。。 到了晚间,躺在床上,却又要听李春的抱怨了,埋怨他现在屡屡出门,都不带着她了。 李破也是无语,咱不就是出去喝了点酒吗,至于吗一个个的,好像没了他,就都过不下去了? 想到这里,心里却是不免又有了些得意,被人需要的感觉,总归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三娘子又出现在了马厩。 这次是正事,她要率人去巡视马场,需要马夫跟随。 驾曹在兵曹辖下,但由兵曹参军亲自巡查地方马场,其实只能意味着,战争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老头年纪不小了,李碧自然不会想着让老头去受苦,她只是想让元朗跟着。 这是好事,不说其他,跟随兵曹参军出去,来回不需要多少时日,对元朗来说,却既是一种资历,又是一种磨练。 李碧打的什么主意,老头也清楚,当了兵曹参军,走的就是关西子弟走熟了的老路了,出则为将,入则为官,最顶头就是出将入相了。 这个时候,也就需要一些心腹在身边支使了。 老头思量了一番,虽有些舍不得,但还是觉着,儿子也确实到了该出仕的年龄了,不能总养在膝下,那和将雏鹰关进竹笼没什么分别。。。。。。。。。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67章试探 老头将李破和元朗叫到了面前。 “三娘要去巡视马场,你们两个跟着一起去吧。。。。。” 这话是当着李碧的面说的,自然就有种不容拒绝的味道。 元朗跟着是理所当然,李破属于添头。 这就是李破努力了几个月的结果了,有些机会看似突然出现在你眼前,实际上,机遇这东西只会眷顾那些有准备,肯于付出努力的人。 而那些只等着天上掉馅饼的家伙们,就算机会摆在他们面前,又如何能抓得住呢? 李碧也答应的很痛快,这不是什么大事。 老头表示很欣慰,紧着叮嘱李破两个,“记得,路上都要听三娘的,莫要丢了俺的脸,不然的话,之后就都待在马厩这儿,哪儿也别想去了。” 之后又对李碧道:“他们两个年轻识浅,若犯了错,只管教训就是。” “阿伯,他们跟我出了郡府,就算身有军职了,当以军律为准,和我可没太大的干系,您说是吧?” 老头翻了翻白眼,他呆在李靖身边多年,这话里的味道是怎么听怎么熟悉。 遂烦躁的挥了挥手,“去吧去吧,哪来的那么多的大道理?” 李碧笑嘻嘻的带着李破两个出了屋子。 李破斜眼瞄了瞄,心道,此女岁数也不大,糊弄人可是一把好手,跟在这人身边左右,可得多长些心眼,不然的话,不定哪天就糊弄着你去拼命了。 不过,这人笑起来还是挺美的,眼儿弯着,嘴儿翘着,怎么瞧都有点萌,可惜,心肠着实让人不敢领教啊。 少女也立即就印证了李破的想法。 刚出屋子,脸上的笑容就没了,手也背了起来,头也扬了起来,“三郎,赶紧去收拾行装,咱们午后启程,要跟你阿爷好好作别,莫要让他老人家担心。” 元朗溜溜的走了。 李破转着眼珠儿,正琢磨着,是不是跟这只母老虎求上几句,将李春也带上得了,到不是不放心将李春一个留在马厩这里,而是李春既然又学拳,又练刀的,将来也就算差不多定下来了。 现在正好是个机会,带着她出去见识一下。 不过,要是人家不同意,也就算了。 顺便,还能给眼前这位做个小小的心理评估。 一个小要求,选择直接拒绝的人,显然偏于直爽,有着担当,在李破想来,这位应该偏于这类,到不是说她直爽,而是身居高位,担当之心过剩而已,而且,很可能连准话都不带说的,直接把你晾在这里,这也最为附和大人物们的心理。 而大多数的普通人,面对别人比较冒然的请求的时候,都会有所迟疑,拒绝起来也就委婉的多,这个基本不用考虑。 如果痛痛快快的应下了,这人也就偏于冷酷,因为李春这位是见过的,还是个孩子呢,所以便会显示出她的心肠要比旁人硬的多。 至于变态。。。。。。尼玛,变态会做出什么反应,谁他娘的能猜得到? 不过,还没等他开口。 见元朗已经走远,女人目光便瞄了过来,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李破,眉头轻蹙,冷冷的道:“我好想在哪里见过你?” 李破心里立马一跳,不过很笃定,装傻道:“三娘确实见过小子,前几日。。。。。。。” 少女哼了一声,声音又冷了几分,目光更像小刀般,在李破身上嗖嗖的割来割去。 突然便道:“狼行千里吃肉,下一句是什么?” 这可诈不住李破这样的人,只要让他有了点防备,以他的心理素质,变态也无法跟他相比啊。 他没有任何异样的抬起头,迷茫的看着少女,半晌,才讷讷道:“俺不晓得。” 少女终于露出了些狐疑之色,李破松了一口气,暗自撇嘴,太嫩了,这点伎俩,也想唬住老子?做梦去吧。 少女收敛的目光,淡淡的道:“你有个阿伯叫李承顺对吧?” “是,小子就是来寻阿伯的。” “李承顺,开皇十八年出塞,戍守云中边寨,属云中守捉府辖下,不过大业二年,逢汉王杨谅为乱,起兵晋阳。。。。。。云中守捉府附从,大业三年,废云中守捉府,一应边寨士卒,多死乱事。。。。。。。” “你若是北去云中,遍寻不获,后又转道马邑,也说的过去,为何要有意隐瞒呢?” 威逼不成该诱导了,这在李破眼里,实在不算个事,打死他也不会承认什么的,关于来历这东西,你一旦言之凿凿的说了,就不能改口。 改口的后果只能是越弄越糟,不会有另外的结果。 只是他有点疑惑,这位的傲慢,好像已经是渗进了她的骨头里,这几乎是一种毫不做作,浑然天成的倨傲。 李破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这一点,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年头的大人物们是个什么模样,但从这位身上,便能看出点端倪。 他们和后来的人完全不一样,他们天生尊贵,自小养成的气质,是后来人学也学不来的。 这是一种很独特的东西,只属于古代贵族的东西,后来人穿的和他们再像,内在的东西也完全也完全无法表达出来。 就像后来人扮皇帝一样,都是沐猴而冠,因为你根本了解不了,一个一怒之下,便会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皇帝该是什么样一个心态。 像李碧这样一个贵族女子,就是如此,她对小人物,不会加以任何辞色,平民百姓,在她眼中,皆若蝼蚁一般。 但现在,却向他一个小小的马夫说了这么多的话,让李破很是意外,也满心的疑惑和警惕。 他将疑惑深深的藏了起来,只是瞪大眼睛,有些惊恐的道:“阿。。。。。阿伯死了?” 李碧端详着李破,轻轻点头,见李破变得失魂落魄,却没多少悲伤,半晌,才好像失去了兴趣,随意的摆了摆手。 那意思再明白不过,赶紧滚蛋。。。。。。。。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68章出行 这女人好生奸诈,估计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看着李破有些眼熟了,却还不动声色,过后查了查,直到今天,才突然发难。 就这心理状态,直接就被李破归类到了变态一栏中去了。 不过他还是赖着没走,不知死活的问,“俺想带着妹子一起,您看成不?” 半天,才听少女淡淡道了一句,“一路上不会那么安宁,带着也就带着了,只是到时莫要后悔。” 答应的挺痛快,却又夹杂些别的什么,并不符合李破的预期。 李破暗自咬牙,这他娘的必须是个变态啊。。。。。。。 李破颇有点郁闷的回去收拾行装,李春听说能和他一起出去转上一圈,却是兴高采烈,跟李破一再保证,跟紧大哥脚步,定不让大哥担心云云。 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一个人一个包袱,放的除了干粮,就是一身换洗的衣物,然后就是腰刀,弓箭等物。 收拾停当,李破先瞅了瞅自己身上,到是颇为满意,半年过去,没白耗费了光阴,厮混的也算不错了。 这次出行走的很急,草草吃了午饭,就要启程了。 临行之前,老头颇为幽怨,一下子,马厩就剩下他自己和两个笨头笨脑的马夫了,所以即便这老头已经看惯了经惯了离别,还是露出许多不舍出来。 奈何,年轻人们从不把离别当一回事,他们天然就对见识更大更广的天地充满了向往。 马蹄得得,出了郡府,和另外一伍五个人汇合,这五个人,看着都很年轻,却满身的彪悍之气外加一种生人勿进的气息。 李破根本不用看,闻闻就知道,标准的隋军精锐,杀过人,见过血,瞪起眼睛来就往外飙杀气。 他们还都处在精锐的初级阶段,只有那些每天乐呵呵的,翻脸的时候却能毫不犹豫的一刀剁出去的家伙,才是最危险的。 所以,这五个人,他没怎么注意,到了除了郡府,就被告知,他现在是个官儿了,让他觉着有点奇妙,原来当官这么容易啊。 马邑驾曹行参军,最低级的武官,从九品。 但却已经算是一脚踏入了大隋官员体系当中,和张二,白巡市那样的小吏,也就分别了开来。 现在,那两个胡子一大把的家伙,见到他之后,就要点头哈腰了。 甚至于,程知节,尉迟这两位,也被他抛在了身后。 而大隋的官员体系虽也分文武,但分的远不如后来清楚,文官带兵出征的,比比皆是,武官治理地方,你也别稀奇。 而且,天下郡县的官职设置,也都好像随时在为战争做着准备。 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在这样一个官职体系当中,很难站稳脚跟,大隋最为核心的权力,也都掌握在那些上柱国以及上大将军的手里,他们都是标准的武人。 可以说,文帝杨坚建立隋朝以来,一直到大业年间,这父子二人虽然做出了诸多改革,但大隋官员体系当中,还是到处充斥了西魏宇文泰年间的影子。 所以,后来人总会将隋朝定义为关陇军事集团的天下。 李破现在,就算是身在这样一个体系当中了,这其实得益于老头的保举,也和他关西人的身份有着联系。 有些人一辈子也别想弄个官来当当,但在李破这里,却是显得顺理成章,轻而易举,要不怎么说,关西人起家快呢? 关西人,就是这么占便宜。 出马邑北城门的时候,李破四处瞧了瞧,颇有些感慨。 这里不再有尉迟,也看不见年轻而又高深莫测的税官了,也不再能看到一个小小的流民,进来出去的忙活。 几个月功夫,却恍若隔世一般。 一个守城门的伍长,带着两个小卒,看着一行人过来,啪的一下行下军礼,一行人却匆匆而过,一如当日那十余位走马如龙的家伙,只是当日只能远观,后来还被人鞭打了一顿的小流民,却已经脱胎换骨了。 出了北城门,一行人直向西北。 李破心跳了跳,回头去看李春,果然,这死孩子满脸的兴奋期待,估计是在想着,要顺道回去那片村落看看。 还好,顺水走了不远,一行人折而向北。 马邑郡向来都以人烟稀少著称,一路上,真就没碰到几个人影,没办法,这里一直以来,都是南方农耕民族和北方游牧民族来回较量的主战场之一,人们又不傻,哪里会愿意呆在这种该死的地方。 而且,马邑流民渐多,也是不争的事实。 荒凉,一片的荒凉,正是春耕播种的时节,这种荒凉只能意味着,马邑粮产不会太高。 他们走的马邑郡两条主要驿道中的一条,向北出长城,直达定襄,另外一条在东边,去往云内,也就是后来的大同。 点掐的很准,天色将晚时,正好到达一间驿站。 递上行文,驿长立即指挥着驿夫们忙了起来,做饭的做饭,喂马的喂马。 驿站不小,毕竟靠近马邑郡城,估计来往的人还是很多的,如果之前李破南归的时候见到这间驿站,一定会以为这是哪家大户人家的宅院呢。 变相的也证明了,大隋的信息传递事业,还是很发达的。 当然,马邑这地方也可能是特例,军情传递,输运马匹,军人来往调拨,马邑都是大头,驿站建的小了,也是不成。 不过,此时是春末,正值马邑驿站比较清闲的时节,当然,这只是相比较而言,驿夫是大隋最底层的杂吏之一,用苦不堪言用来形容他们的处境那是一点都不为过。 除了驿长,驿夫们都没有饷钱,他们属于民役的一种,都是无偿劳动。 不说那么多,一行九人,进了驿站,受到了极为殷勤热情的接待。 驿夫们跑前跑后,端茶倒水,卑微的好像流民似的。 只有少女先进了房间,洗漱了一番,其他人都没那么麻烦,只是肚子饿了。 很快,吃食就送了上来,驿夫还搬来了两坛酒。 都是免费的,官员出巡必有的福利之一。 第69章殴斗 吃饭的时候,李破和李春两个缩在角落里,占了一桌,那五个军中士卒占了一桌,李碧和元朗占了一桌。 泾渭分明之中,也划出了等级。 李破吃了两口,喝了一口羊汤,便彻底的对这些吃食绝望了,还不如啃自己带来的大饼呢。 添堵的是,李春刚给他盛了了一碗汤,那边胡子拉碴的驿长凑了过来,跟李春道:“李军曹请您过去相陪。” 李破只能跟李春说上一句,多吃饭,少说话,不情不愿的李春就被拉走了,一桌就剩下李破一个,形单影只,看着分外凄凉。 但李破的生存本事,绝对是老鼠级的。 他毫不犹豫的站起身,往五个军中兵卒坐的那桌凑了过去。 不是他脸皮厚,也不是他耐不住孤独,因为他知道,路途还长,要是这会儿不做点什么,之后不定多难受呢。 那女人阴险狡诈,心眼也不大,偏又特目中无人。。。。。。。。嗯,咱先不跟她计较。 一桌的人都看了过来,威胁,排斥,不屑等等情绪,都能让人轻松的感觉到。 军队,是个非常有包容性的群体,什么人进去,都被被其同化吸收。 但军队也同样是个有很强排斥性的群体,他们排斥一切和他们不同的团体和个人。 李破最熟悉的其实就是军人,再说,他还在塞外寨子中,呆过五年。 在他眼中,到了哪里或者不管什么时候,军人都一个德性,硬朗倔强是主流,打架斗殴是娱乐,欺负新人是嗜好,服从上级是规矩,保家卫国是口号,,拼命流血是职业,加官进爵是目标,建功立业是理想。 而一个军人你可以将他看做是个普通人,虽有差异,但一般不会太大,但要一群军人凑在一起,那就完全是两码事了。 小人物碰到他们,最好离他们远点,面对面说再多的好话也不嫌过,就像李破当初在城门口面对尉迟和刘伍长等人一样。 但想要融入他们,就不能那么客气了,你越把笑脸往上凑,他们越喜欢打你的脸。 而且,现在李破不大不小是个官了,也用不着跟他们太过客气。 唯一有点忌惮的,只是眼前这些家伙能跟着一起出来,定是那位信得过的人,出身嘛,应该不会太高,嗯,应该是吧,瞅他们这德性,就知道。。。。。。 桌子很大,就算加上他,也会非常宽松。 但他却是蛮横的推了推离自己最近,长的也最是敦实的家伙,“带眼睛没?不知给俺让让?” 不出所料,点火就着,对方大怒,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足足比李破高了一头的个子,壮了一圈的身形,配上那张丑陋的大脸,非常有压迫感。 “你是在跟老子说话?” 说完,还环视一圈,立马有人捧场,笑了起来。 李破心中暗叹,就这德性,一看就是个憨货,古往今来,军人的形象,都被这样的家伙毁了。 “敢跟俺称老子。。。。。。” 李破“大怒”,照着他的肚子就来了一拳,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他表现的比这位更像个愣头青。 架势早摆好了,劲头分外的足,那位毫无防备就挨了一下重的。 这一下,看上去就像李破恼怒之下,随手打了一拳,但却打出了砰的一声闷响。 那位刚笑了两声,挨了这一下,笑容猛的就僵在了脸上,眼睛瞪的老大,捂住肚子就弯下了腰,呃呃连声,把刚吃下的东西都一股脑的吐了出来。 胃部这地方,受到这样的重击,也只是呕吐了出来,也只能说,这家伙确实非常的强壮了。 李破退后一步,皱着眉头,满脸的骄横,“纸糊的吧?就这还敢自称老子?” 要不怎么说,军人只要凑在一起,轻易就不要招惹呢。 他们往往同气连声,具备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意识。 桌椅一阵响动,一桌人全站了起来。 离的最近的一个,连多余的话都不说,跳起来挥拳便打。 格挡,同时手掌上扬,一掌推在对方脸上,熟练的好像两个人都有默契一般。 不过只这一下,那位就闷声惨叫,捂住鼻子,涕泪长流。 绕过他,李破两步间,来到另外一人身前,这位还打算来揪他的领子。 就如当初对付元朗一样,李破双手一按,立马掰住对方手腕,不同的是,侧身走了一步,掰的对方直接一个仰身,李破左掌横着切下,准确的切在对方脖子上。 吭的一声,这位立马横着拍在了地上,捂着脖子就在地上翻了几个滚,身子也蜷缩在了一处。 毫不停留,绕着桌子迅速来到另外一位身前。 这位明显是被惊到了,本能般的拿起了放在桌边的腰刀,这也让他失去了第一时间的反抗能力,李破轻松的给他脸上来了一拳,直接打的他脑袋后仰,眼前金星乱冒,鼻血长流。。。。。。。 最后一位,比较凶悍,抱起酒坛子,照着李破的脑袋就贯了下来。 李破志在立威,并不避让,猛的冲近他身前,双手在对方腕子上架了架,再一抹,坛子已经换到了他的手里,胳膊沉了沉,酒坛子有些重。 借着向下的力道,顺势一个转身,将酒坛抡起来就砸在对方的脑袋上。 啪的一声,酒坛裂开,酒水四溢,这位抱着脑袋晃了晃,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兔起鹘落,眨眼间,一地狼藉。 五个军中汉子围着桌子倒了一圈,正忙着的驿长和几个驿夫都是目瞪口呆,怎么也想不清楚,这些家伙会在这里来个窝里反,而且反的这么干脆,还反的这么激烈。 元朗和李春两个早就跳起来连呼带喊的给李破助威了,只是有点遗憾的是,结束的太快,竟然没给他们两个动手的机会。 少女很有大将风度,坐着根本没动。 不过这会也是嘴角抽搐,面带寒霜,本来,她也算见惯了军士们互殴的鼻青脸肿的场景,只是在她面前,大打出手的却还是头一次,觉着颇为新鲜,也有些佩服那小子的胆量。 但现在嘛却是有点后悔,应该早些喝令他们住手了。 她实在是没想到,此人竟是凶猛到如此地步,自己曾经嗤之以鼻的拳脚技艺,用出来的时候,竟是如此的狂暴。 第70章融洽 不用等旁人说话,李破对着少女方向,微微躬身,拳头在胸口锤了两下。 随即转身,“军曹说了,你们几个以后都听俺的,哪个是伍长?” 假传军令,还传的这么光明正大,李破也是独一份了。 但李碧并没说话,若无其事的低头吃菜,喝汤,算是默许了。 这种事情,真要是在军中,肯定不会发生,但现在嘛,却不用太过计较,她有自己的打算。 若真当场发作,这一趟出来,很可能会空手而回,就这么几个人,还心不齐整,能做成什么事了? 李破试探了一下,却是大获成功。 不过,他也知道,这一架打下来,后患颇多,但没办法,谁让军人就认拳头和刀子呢,就这些底层军卒而言,你越是粗鲁蛮横,越是容易在他们中间找到位置。 站起来的四个人,捂着鼻子的,捂着咽喉的,捂着肚子的,都是怒目而视,但谁也没打算再动手,这就是好现象。 不过也没人接话,李破四下瞅了瞅,顿时明白了,地上还躺着一个呢。 这位伤的最重,头破血流是一定的了,不过只是皮外伤,脑震荡什么的,还要看驿站中的酒坛是不是很结实了。 “都愣着干嘛,把人扶起来啊,看看,都出血了,我就说嘛,以后都给俺记清楚了,打架就打架,别拎什么家伙,不然伤的更重,俺还得给你们出钱诊治。” 四个人互相瞅瞅,又向李碧那边瞄了瞄,顿时有些丧气,两个人默不作声的过来,七手八脚的将晕过去这位弄了起来。 很快,这位就清醒了过来。 “坐下,坐下,赶紧吃饭。” 李破很有主人翁意识的呼喝着,并顺手拍了一下那还晕乎乎的家伙,“你就是伍长?怎么称呼?” 李破利落的身手,风卷残云般的气势,迅速的在这几位军中汉子心里,刻上了尊重两个字眼儿。 军人本就信奉强者为尊的道理,更何况,又是最重军功的隋军兵士。 即便心中有所恼恨,但李军曹只要不发话,也就没什么意外会发生了。 伍长捂着散发着酒气的脑袋,憋了半天的气,见那位死死盯着他,眼中的凶光好像能溢出来一般。 心里一跳,略微低头,闷声闷气的道:“俺叫李武,家中排行老五,叫俺李五就成。” 李破当即就乐了,“你这伍长做的还真是名副其实。” 旁边几个顿时笑了一串,打架在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只是在李军曹面前,被个半大娃子打的落花流水,让他们有点难以接受。 不过李破气势太盛,转眼间就压住了他们继续反抗的念头,其实,这在军中,也就算得到了军人们的初步认同了。 这会一句话,更是让几个人觉得,这位下手虽然阴毒,也太过凶狠了些,但说话还算有趣,李伍长这名字,也确实取的好笑。 军人不难打交道,就在这里了,只要把住他们的脉搏,分分钟就能搞定。 李五也讪讪的哼哼了两声。 等人都坐下,李破又问,“姓李?和军曹怎么称呼?” 这个时候,他已经彻底明白了大隋裙带关系的普遍性,一听此人姓李,立即便问了出来。。。。。。。 果然,这位回答道:“俺阿爷在太爷身边护卫。。。。。。。” 旁边有嘴快的,气氛稍缓,就紧着道:“伍长还有两位哥哥在马邑军中任职,若是听说伍长被人打破了头,定会寻过来跟参军讨教讨教。” 李破撇嘴,晃了晃自己的拳头不屑道:“就凭俺这拳头,还是算了吧啊。” 几个人都顿时呼呼哧哧的笑了起来,笑点着实有点低。 至此,李破不但加入了进来,还彻底确立了自己的地位,男儿相交,就是这么奇妙。 当然,这也正是这个年头军中汉子们直爽豪放的心性在作祟,要是换做后来,你打人一顿,还想跟人把酒论交?做梦去吧,我非叫警察把你弄进去不可,过后还要找律师告的你肉疼。。。。。。。。 李破一拍桌子,招来驿夫倒酒,举起酒碗,“以后就都是自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看见那边那个小的没有,那是俺家二郎,以后多照应着点,俺这里就先谢过了啊。” 几个人又笑,心里彻底舒坦了下来,纷纷应了,抱着大碗开喝。 不一时,一桌人笑笑说说,虽然不敢喝太多,也不敢高声,扰了军曹,但这氛围嘛,就只能说是融洽了。 这个说那个不禁打,肚子挨了一下就吐的稀里哗啦,那个说这个鼻血都滴在了酒碗里,实在有些恶心,说笑间,好像又了李破的加入,这气氛完全变成了另外一番模样。 一顿饭吃的差不多了,桌上的人李破也认了个全乎。 三个姓李的,两个姓陈的,都和李氏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这哪是近卫啊,简直就是亲戚大联合嘛。 再次印证了大隋朝裙带关系无所不在的真理。 李五弄了条布巾,将血擦干净了,凑到李破身边打问他的来历。 李破只说,咱是关西扶风人,和郡太爷可没什么关系,那表情简直就在说,咱可不是靠着李家出来混的,至于靠山是谁,你就猜去吧,半真半假的让李五很是产生了些敬畏之心。 和这边的热闹相比,那边就安静的多了。 元朗和李春眼巴巴的瞅着这边,显然心早就飞了。 少女吃饭也吃的越来越是没滋味,吃食太差,烈酒的味道更是难闻。 阿爷常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瞧瞧,这些该死的混账东西,吃的一个个身高马大的,用的时候却把她的脸都丢到地底下去了。 一个小小的马夫,打的他们找不到北不说,转身还去跟人家称兄道弟去了。 平日里说的男儿气魄都到哪儿去了?就这个样子,是不是别人把他们打趴下,过后就能把她给卖了? 越想越是气恼,啪的一扔筷子,转身去房间休息去了,身后一群人,呼啦啦都站起来,目送她离开。 但形单影只的她,看上去却有那么几分凄凉了。 第71章夜宿 晚上,李春就问李破,“大哥,他们挨了打,为何还那般欢喜?” 李破呵呵就笑,“都皮痒了呗。” 李春一听,立即摩拳擦掌,“那我明日里也去打他们一顿?嗯,就怕打不过他们五个。” “先叫元三去试试不就成了?” “他?他还不如小春呢。” 这孩子心眼太过实在,以后是要吃亏的,李破对自己的教育方式有点犯愁。 “对了,三娘子说,小春的关西话说的不像。” “像不像的又能怎的?好了,睡吧,以后少往她跟前凑,再有,路上小心点,这趟出来好像有点不对劲,不如把你留在城里了。” “走这么远了,小春可回不去了啊。” 李破嗤之以鼻,这样的驿道,直通通的,得多废的人才能走错了? 嘴上却道:“行了行了,睡觉睡觉,明天还得赶路呢,唉,这吃的什么鬼东西,看来改日还得咱们自己主厨。” 。。。。。。。。。。。。。。。。。。。。。。。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九个人便离开了驿站。 第二日晌午过后,便看到了苍水。 到了这里,山峦渐渐远去,地势也渐渐平坦了起来,碧绿的草地逐步代替了杂草,成为视野中主要的植被。 一行人走的并不快,和游山玩水差不多。 气氛很压抑,主要是李碧总摆着一副臭脸,很快就让其他人感觉到了她那不美好的心情,于是,整队人都有点无精打采了起来,小心翼翼的,生怕触怒了她。 这次驿站出现的有点早,太阳还老高呢,就在苍水岸边发现了它。 和后来的车站差不多,这时候的驿站也都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看过一次,第二次也就不稀奇了。 区别在于,这家驿站的马匹比上一家要多,而且还建了猪栏,显然比上一家那些人聪明的多。 猪这个时候有很多称呼,什么黑面郎,豕,刚鬣之类的称呼,一股脑都用在了猪身上。 这年头,人们不太愿意吃猪肉,但在贫民百姓中间,猪肉却也市场广泛。 显然,这里的驿夫们,便养了些来吃肉。 驿站四周,还开垦了些田地,看来,这家驿站里的驿夫们是打算自力更生了。 不过,这也得说他们胆子不小,若真有人跟他们较真的话,一个个都吃不了好果子。 一行人没在这家驿站多做停留,只是在这里饮了马,又带上了两根羊腿就继续前行了。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李军曹说要走,便没人敢说留而已。 李五恋恋不舍的看着驿站远去,还偷偷跟李破嘀咕,“看来今晚要睡草地了。” 于是,李破也有些不舍了,毕竟,谁也不愿意露宿在野外,李破也不例外。 本来,马场离着已经不算远了,要是之前紧着赶路的话,这会儿已经在马场休息了,现在嘛,却还要在外面住一晚。 不过,随即李破就高兴了起来,因为不用再吃驿站里的东西了,两根羊腿,好好弄弄,到也能补补受了亏待的肚囊了。 可惜,驿站中那几只肥猪欢蹦乱跳的,看着可着实馋人,却被人弃之如敝,这年头的人实在不可理喻啊。 这天晚上,一行人就在苍水河边扎下了临时营地。 看着李五几个,麻利的支起一顶小帐篷,显然是给李碧准备的,李破看的直撇嘴,就这等级差,他都有心造反了。。。。。。。。 那边几个忙着献殷勤,李碧纯属甩手掌柜,立在河边装雕塑。 李破只好支使元朗和李春两个去砍柴,自己则挖坑,准备灶膛。 还好,他出来之前,也有着风餐露宿的准备。 挖好了坑,从马上卸下两条羊腿,又从自己马兜里掏出些削好的木签子来,坐在地上开始往下片羊腿肉,抹上盐巴,然后用签子穿好。 等那边的帐篷立起来,这边的火已经点上了。 几个大头兵终于请示过了李碧,过来帮着添柴,搭架子。 李五一边干活,一边嘀咕着,要是天色早些,还能出去射些野物回来,打打牙祭,当然,还好奇的看着李破在忙来忙去,觉着挺新鲜之外,对这顿野餐也有了那么点盼头,只是信心还不够足。 那边元朗翻着白眼,估计是对这些家伙彻底的失望了,干活还不如他卖力呢。 天色昏黑,篝火很快旺了起来。 李破踢了这个踹那个,紧着让他们不要讲篝火弄的太旺,忙碌的是一塌糊涂。 好半晌,才将火焰控制住,把肉签子搭在火上。 羊肉很快就发出滋滋的响声,瞧着李破不住的将佐料往上倒着,旁边的家伙们闻着肉香,都咽起了唾沫。 当然,肉好了,还得先将水边那尊雕塑请回来,人家是要吃第一串的。 从那晚林中相遇李破就知道,这位绝对也是个吃货。 说不定,今天没在驿站住宿,就是因为驿站的东西太过难吃的原因。 果不其然,像那晚一样,先小口的咬了一口,然后。。。。。。。嘴唇翕动了几下,眨眼间,一串羊肉就都进了嘴巴。 这个时候,眼睛也眯了起来,眉头上的褶皱也都散了,显然很是满意。 不过还只是惜字如金的赞了那么一句,“好,做的不错。” 狗腿子李五瞬间眉开眼笑,好像夸的是他一样,紧着又奉上两串。 其他人只能眼巴巴的瞧着,李破也饿的前心贴后背了,咽了口唾沫,心里直叨咕,奶奶的,你这逗猴呢? 少女适时的摆了摆手,架子上的烤羊肉,瞬间就被几个人抢了个精光。 李破可不慢,离着又近,抢了一把,回头递给李春几串,兄妹两个立时狼吞虎咽了起来。 两条羊腿,根本不够这些大小吃货们糟蹋的,不一会儿,就消灭了个干净,其他人都是意犹未尽,只吃了个半饱的感觉。 也许,唯一吃饱了的就是李碧了。 随即,李五从马鞍子上卸下了酒囊,一人一大口的轮着开喝。 其实从这些细节上可以看的出来,北地很多人的生活习惯,和草原上的部族,分别实在不大。。。。。。。。。。 第72章夜宿(二) (正为过年攒搞中,但说实话,年前的事情也挺多,不过大家放心,过年的时候,断更不至于,但可能会是一天一更了,看看吧,要是能攒出三十章来,就不怕了。)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春夜潇潇,不知什么时候,篝火旁响起低沉的歌声。 这是独属于秦人的战歌,关西男儿用独特的腔调唱出来,古老中,仿佛带了无尽的豪情壮志。 这首歌,一代代相传下来,一代代的秦川男儿唱着这样的战歌走向战阵,又唱着这样的战歌,凯旋而归,也同样唱着这样的战歌,为战死之同袍招魂。 所以,歌声中的韵味,已无法用准确的言语来描述,这代表着秦川男儿的不屈和倔强,代表着秦川男儿的壮猛和刚强,也代表着秦川男儿的孤独和悲伤。 不知何时,元朗和李春也加入其中,用他们稍显稚嫩的嗓音,努力的激发着自己滚烫的热血。 李破静静的听着,这首战歌,在军寨中不知听了多少遍了,他曾努力的在这熟悉而又陌生的歌声中找寻着归属感,也曾大声跟几个老军一同呼喊。 但可惜,塞外的风寒,只会让人感觉到孤独和寥落,让这雄浑之曲听上去像不甘的哀鸣,怎么听怎么难受。 但现在不一样了,这首歌他听上去终于有了那么几分味道。 篝火明灭之间,对面的少女抢过酒囊,大口的喝着酒,酒水顺着她的嘴角流下,弄得前襟淋漓不堪,但她一无所觉般,将干瘪的酒囊扔在地上,擦了擦嘴角,高歌不休。 此时此刻,这个来自关西世阀的贵族女子,终于抛开了那些无谓的伪装,露出了自己豪放的一面。 当歌声渐歇,少女重又打起了拍子。 纵声高歌。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鬣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抱玉枹兮击鸣鼓。 天时坠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篝火旁边,一个明眸少女击节而歌,带出来的竟全都是雄豪之气,连那清脆的声音,都如金铁交鸣般刚硬。 歌声刚罢,叫好声四起,即便是李破,听的有点稀里糊涂,一知半解,但还是狠狠拍起了巴掌。 估计吧,其他人和他也差不了多少,都算不得少女的知音。 不过一个女人到这个份上,你想不佩服也不成了,让人心折而又佩服的女子,你一生估计也见不到一个,真正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儿,李破相信,即便是这个世道,也不会多见,后来嘛,只会越来越少。。。。。。。 这属于濒危动物,需要大力保护才成。 少女把手大力一挥,目光如今变得已如霜刃般凛冽,“这次出来,我要杀一个人,此人势力颇大,我若带大兵前去,怕惊走了他,当初悉迷度追的咱们可是好苦,所以这一次,只带了你们出来,你等可有胆量随我走上这一遭?” 男人们早被她刺激的热血飙升了,几乎是话音未落,一个个的就像立军令状一般把自己给卖了。 李春也直瞅李破,估计是很想和那些家伙一样,喊上两嗓子才痛快,而且,更为可怕的是,同为女子,那种认同感是完全不一样的。 可以说,少女唱了几句,摆了几个姿势,就让李春这样的小姑娘完完全全的拜倒在地了,偶像这东西,真的不可理喻。 李破几乎是本能的开始挪动步子,想躲入篝火旁边的暗影中去。 这群疯狂的家伙,也不听听,明显是敢死队一样的任务嘛,太不珍惜生命了,就觉着这次出来有点不对劲,自己的感觉还是那么的准。 然后就想,这会拽上李春就跑,会是个什么后果呢? 当然,最终他也无奈的发现,他没有多少选择的权力。 这里九个人,有八个已经被忽悠的晕头转向了,逃走和将事情做完的选择题,很好解答。。。。。。。。 少女的目光终于转了过来,看着李破,慢慢的,目光中已经涌上了杀气。 李破转了转眼珠,毫不犹豫的加入到热血奔涌的笨蛋当中去了,没给这疯女人杀人祭旗的机会。 再次围坐于篝火旁边,气氛已经俨然不同,刚才还慷慨激昂的人们,这会坐在那里,都如雕塑一般,让篝火旁边好像多了一群鬼怪般,充满了阴森之气。 少女打破了平静,沉声道:“这人你们应该都听说过,他叫史千年。。。。。。。” 即便李破心里各种不舒服,这会猛的听到这么个名字,也差点乐出来。 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何况还姓史,好名字,不过应该挺难杀的才对,人家可要活千年之久呢。 其他人明显没那个心情,李五听了,当即便道了一句,“云内马场的史千年?” 少女微微点了点头,“此人来历,就不用多说了,他和突厥,东山贼都有着勾连,甚至于雁门郡。。。。。。贩马的生意,他也做了有些年了,如今北征辽东在即,郡尊允我除此恶患。。。。。。。” “咱们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你们谁能说说?” 半晌,没人吭声,元朗抓耳挠腮了半天,才嘟囔道:“咱们应该先派人到那边儿瞧瞧动静吧?史千年啊,俺听说过,他的人可不少。。。。。。” 少女失望的摇了摇头,这些军中汉子,都是动手比动心思快的人,让他们想主意,真是难为他们了。 她其实和她的父亲面临的窘境差不多,身边没有太得用的人。 三郎到是比他们聪慧一些,但也就是一些。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74章死斗 这些家伙,谈不上训练有素,但绝对可以用亡命之徒来形容。 一旦受袭,先做的不是躲避,而是几乎同时把刀抽了出来。 本能的反应不太一样,两个在营地中搜寻的汉子,只一逡巡,就往河岸边冲了过来。 两个骑马的,一个翻身便下了马,显然是不想骑在马上当靶子。 但他是第二个死的,一只脚刚离开马蹬,一支疾射而至的利箭,瞬间穿透了他的脖子,他挥舞了下手臂,栽了下马。 陈二慢了一步,但箭术明显比李破要精准一些。 另外一个骑士却是在第一时间伏低了身子,爬在马背上,急促的踹击了一下马腹,战马嘶鸣,朝李破的方向,急冲了过来。 李破并不慌张,快速的搭上箭矢,一箭射出,这一次取马不取人,一箭钉在马脖子上,鲜血飞溅中,深没而入。 战马狂嘶,突如其来的伤痛,让它想要做出本能的反应。 但骑士明显骑术娴熟,硬生生控制住了它。 还是那句话,离的太近了,接着战马方才的速度,根本不容李破再发第三箭。 这个时候,值得凭借的不是旁的什么,而是冷静,慌乱的人,只会死在这里。 李破毫不犹豫的弃弓,抽刀。 马在斜坡顶端,有个明显的停滞,却被那骑士一夹马腹,受伤的战马一下便跃了起来。 这一下,李破敢保证,落地的时候,马的两支前腿是别想保住了。 这是个值得称赞的对手,无论反应,还是心肠,若没有在生死中打过几个滚,是不可能拥有的。 当然,在这种生死一瞬的交锋中,李破不会有任何的杂念。 他在斜坡上,颇为笨拙的闪了两步,刚好让开战马的冲击。 而一柄长刀,迎头斩了下来。 李破瞳孔收缩,想都没想,立即顺势倒地,与此同时,手中长刀往上撩了过去。 刀光一闪间,李破的肩头痛了痛,还伴随着温热的液体洒下。 那不是他的血,只一瞬间的交错,李破肩头挨了一刀,而敌手嘛,鲜血如喷泉般从他肩膀上喷洒出来,一条胳膊飞在半空。 人的惨叫声和战马的哀鸣声几乎同时响起,一人一马纠缠着,翻滚着,直接栽进了苍水河。 在地上打了个滚,李破一跃而起,仿佛根本不曾察觉,肩头上正往外渗着鲜血,急急往陈二那边冲了过去。 陈二这边的情形一点也不乐观。 一个汉子已经被斩翻在地上,他的肩头插着一根箭矢,脖子却已经耷拉在一边,脖子上的伤口,像嘴巴一样张开着,暗红色的鲜血不断涌出,将草地染红了一大片。 陈二也不好过,胸前一道老长的裂口,正在往外流着血,却还在和另外一人大呼酣斗,长刀碰击,金铁交鸣声中,陈二腰间又多了一道伤口。 他疯狂的嘶吼着,殷红的眼睛中全都是兽性,一个好的武士,在这个时候,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了,伤痛越多,他们越是疯狂。 再这么下去,最好的结果,其实就是同归于尽。 和他对决的人,明显不是军中之士,他的刀很短,李破见过这样的刀,这是马邑刀客最常使用的一种武器。 而这个粗壮汉子,明显就是晋地最为独特的本地产物,关东刀客。 此时,陈二嘶哑的怒吼了一声,举刀当头劈下,他的对手却往前迈了一步,横刀就抹向他的脖子。 军中之人和刀客的区别在这个时候便显露了出来。 陈二闪也不闪,长刀用力下斩,全是与敌偕亡的决绝。 而他的对手,瞬间有了一丝的慌乱,本应该先一步抹上陈二脖子的刀,竟然迟缓了那么一刹那。 生死立判,结局就是两败俱伤,陈二死,对方重伤。 就在这样千钧一发之际,猛冲过来的李破,一脚踹在陈二腰间,将陈二踢飞出去,脖子上多了条刀痕,却避免了脖颈被斩断的下场。 踢飞陈二的同时,李破已是竖起刀子,一刀捅入那人腰肋之间。 那人惨叫一声,还待挣扎。 李破的双手已经离开了刀柄,抓住了他握刀的手,一弯腰,将他抡在半空,生生拍在地上。 噗通一声大响,紧接着就是骨骼折断的清脆响动,李破顺手已经折断了他的胳膊。 然后抬脚便踩住了对方的脖子,咔嚓一声,踩断了他的脖子。 李破这才直起身子,喘了几口粗气,再瞅了瞅四周,上去将陈二扶起来,查看了下伤口。 还好,就腰间这一刀砍的有点深,但扒开看看,都是肥膘,没伤到内脏。 拍了拍被他粗暴的动作弄的已经满头冷汗,眼神恍惚,却咬紧牙关,怎么也不愿叫出来的陈二,李破乐呵呵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没事,过两天就又是一条活蹦乱跳的汉子。” 丑汉哆嗦着嘴角,满脸的苍白,但还是呲开了大白牙,乐了,“他娘的刀客,险些没要了俺的性命。” 李破撇了撇嘴,心说,就你这样的,老天爷给你几条命,都不够你糟蹋的。 直到这个时候,另外两个才骑着马急急赶了回来。 没容他们嘘寒问暖,或者大惊小怪什么的,立即指挥着他们收拢战马,然后自己到河边,将一个断了胳膊的家伙从河边拖回来。 这人已经死透了,失血过多就不说了,以那样的速度,和战马翻滚在一起,能留口气下来,都是老天爷给面子,现在死了才是最正常不过。 陈二凑过来一瞧,啊了一声,“史二郎。” 史千年的二儿子,三十多了,据说很有些勇名,如今却是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之后的事情简单,在小丘那边,挖坑埋人,死了的那匹战马,直接也用马拖到这边埋了。 累的李破是满头大汗,这毁尸灭迹的家伙什,也太糙了。。。。。。。 (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这算不算一个小高潮呢,阿草现在也弄不太明白了,有些书友喜欢看平淡一点的种田章节,有些书友喜欢热血搏杀,有些则喜欢权谋算计,众口难调啊。)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com阅读。 第73章埋伏 李破无奈的左右瞅瞅,就你们这样的,还想去杀人,不如说是去送死。 他算是听明白了,这个史千年势力不小,若真要正大光明的杀了此人,是要带大兵过去的,当然,军队的规模,可能不会太大,但也总不会是现在这么几个人才对。 现在明显是属于刺杀范畴,还真就是敢死队的性质。 他很怀疑女人是怎么想的,既然知道此事如此凶险,竟然还去找老头将元朗带上? 这是有仇还是怎的? 而自己却稀里糊涂的上了贼船,太冤了一些。 所以,为了自家性命着想,他不得不开口道:“咱们后面应该跟着人呢吧?找个机会先除掉?” 昨天吐的稀里哗啦的丑汉,猛的一拍巴掌,点起了大脑袋,别看人家长的丑,却有一颗敏感的心,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就是他了。 少女抿了抿嘴唇,扬了扬眉头,瞅了过去,心中却在想,这人论起才干来,确实要比其他人胜出一筹,不然的话,也不会从个无依无靠的流民,转眼间便进了郡府养马,还能让阿伯赞不绝口。 来历虽有不明,但想来应相差不多。 汉人的长相,地道的关西腔调,再加上那一手犀利的拳脚,已然和北方部族划开了一道天然的沟壑。 所以,在她心目中,已属可用之人。 只是这人很有些城府,让她不太喜欢,因为根本不知道,这人说的每一句话,有几分真几分假。 不过门阀出身的她,非常的清楚,用人是不能凭自己喜欢的。 所以,不用赵石再说什么,少女已经抚掌而笑,道:“说的不错,史千年乃当年史大将军旧部,在马邑声名颇著,经营日久之下,并非一无倚仗。。。。。。如今多数已有警觉,那咱们后面定是跟了有人。” 说着,眼珠转着,不容置疑的道:“既然李参军想到了,那此事就交给你了,我带人先行,去苍河马场,你与李五,再带上两个人留在后面,见机行事。” 说完,挥了挥手,“好了,都休歇去吧,明日里分头行事。” 这可以说是李破头一次接触到真正的隋军将领,虽然是个女子,但表现出来的威权气势,都能让李破清晰的窥见到隋军将领的风格。 没什么废话可说,这显然就是军令了。 夜幕之下,篝火还在燃烧,篝火旁边却已寂静无声,不一会儿,就传来了呼噜声。 李春缩在李破身边,有点睡不着,她的抗议,在第一时间就被李破给镇压了,估计元朗那边也差不多。 李破眯着眼睛,呼吸很快变得悠长了起来。 没什么可担心的,跟在后面的人不会太多,四个人只要得力的话,这件事做起来会很轻松,而且,这也是他的老本行。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李破精神饱满的一跃而起。 仰头看了看天空,天色有些阴沉,苍水上也泛起了淡淡的薄雾,远方山峦若隐若现,脚下的湿润青草,散发着天然的芳香。 景色着实不错。 一行人安静的吃了些干粮,喝了些煮沸的热水,李碧呼啸一声,带着五个人走了。 留下的四个人凑在一堆,这会不是谦让的时候,不等其他三个人开口,李破当然不让的道:“俺想过了,既然跟在咱们身后,肯定不会太远,不管他们怎么走,也得先到这里来查看一番。” “五郎,你带一个去那边的小丘,马在这边藏不住,把马也牵过去,要是来的人小心谨慎的话,可能就会先到你那边,嘿嘿,那只好就麻烦你五郎了。” “我呢,和陈二留在这里,要是人家大摇大摆的过来了,动手的就是我和陈二,五郎你们两个有马,防着他们逃走就是了。” “赶紧着,别耽误工夫,今晚俺还想睡在马场呢。” 李五本来还想说几句,不过这会却觉得,说什么都是废话了,不禁有些佩服,人家确实比自己想的周全。 看着李破轻描淡写,满不在乎的样子,李五最后一点担心也没了。 打架和杀人到底不一样,他就怕这位拳脚凶狠,临到杀人的时候却怂了,这样的人他见过的可不少,大多数都是新兵。 所以,李破这会说的越是简单,越是随意,在他这种经过战阵的人看来,越是放心。 于是,他狠狠锤了锤胸口,一句话也没说的带着另外一个走了。 李破身边只剩下一个叫陈二的丑汉。 两个人直接躲在了河岸边上,这里有点灌木,还有点坡度,将就着道是能藏住人。 两人把弓握在了手里,将箭矢抽出来,一根根插在地上,然后的就是等待了。 没有什么侦查,就是一个守株待兔,没办法,条件太粗糙了。 如果后面来的是一群杀手,旨在追踪李碧行迹,想要将其杀死在道途之上。 一场遭遇战过后,逃上几个,或者这边死伤两个都不奇怪。 时间静静的流淌,丑汉耐性不好,不时要探头出去看看,被李破踹了两脚,才算老实下来。 其实等待的时间没多长,兔子就来了。 马蹄阵阵,来的人还不少。 五个人,七匹马,警惕性很低,直接就来到近处,有人呼喝一声,一行人下了驿道,来到昨晚宿营的地方。 李破偷偷冒头瞧了瞧,只有两个人下马,围着营地转了转,这找找那看看,经验好像挺丰富的样子。 李破朝丑汉挥了挥手,也不管他看懂没,刷的一下站起身来,弓箭瞬间张圆。 弓弦震动,利箭急射而出。 距离太近了,在这样的距离上,面对弓矢和面对枪械其实没多大分别,箭矢从一人胸口穿入,直没至羽,此人愣了愣,不可置信的看了看胸口,才大声惨叫。 愚蠢的反应,让战马受了惊吓,当即就把他掀了下马。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年节的气息越来越弄了,也快到阿草回家的时候了,每到这个时候,都让人坐立不安,很烦躁,写的文质量也有所下降,请大家见谅。) 第75章断道 如果说之前打的那一架初步奠定了他的地位的话,那么,在那几位见识过他杀人如割草的麻利劲之后,他就彻底的可以说一不二了。 杀人没用多少工夫,挖坑埋尸却用了足有一个多时辰。 李破一屁股坐在地上,本来想着休息一下,就该撤了。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他眨巴了一下眼睛,快速的趴在了地上听了听,马蹄声。 这本事,还是在草原上练出来的,可惜,没人说的那么神奇,也就是能听听动静,分辨不出多少人。 站起身来的时候,李破无奈的吩咐道:“陈二郎,你骑匹马回去,告诉军曹一声,咱们干完活儿了,他娘的,这后面还有人跟着呢,咱们再等等,最迟明天,就会赶去马场汇合。” 陈二骑着马走了,这次剩下了三个人。 分派了一下,这回李五领着另外一位到河边去了,而他则呆在了山丘背后。 这次人少,就两位,却带了三匹马,李破趴在草丛里望了望,他也不太清楚,来的这两个人是干什么的。 不过到了这会,那就是一个有杀错,没放过了,谁在这会赶路,就算你倒霉。 刚才杀的那五个人里面,可还有个兵曹小吏呢。 来的两个人马速并不快,来到近处,却是勒住马缰绳,四处扫了扫,直接下了驿道,往小丘这边催马跑了过来。 尼玛。。。。。。。。。 李破心里咒骂了一句,不是吧,今天咱怎么就这么招人稀罕呢? 不过,他可不管来人是想过来解手,还是其他什么,你好好的大道不走,却往这儿跑,一看就不是好路数。 这次,李破并没有将对方放的太近。 足有二三十步远的时候,李破猛的起身,张弓瞄准,一箭射出,当即便有一人应声落马。 这回,终于碰到软柿子了。 另外一人大惊之下,竟然勒住了马缰绳,调头想跑。 那简直就是个活靶子。 李破也没客气,也根本没有留活口的打算,接着又是一箭,将那人射下马来。 然后抛下弓箭,急急跑过去,先给两个人各自补了一刀,这才追着拉住三匹战马。 将战马安抚住了,先就搜了搜两个人的身上。 从其中一个人的腰间摸出了一块铜牌,李破瞅了瞅,他娘的,又是兵曹的人。 李破咧了咧嘴,顺手塞到自己的怀里。 心道,老兄啊,你要是跟着咱们来的,那正是该死,一点也不冤枉,但你要是身有公干。。。。。。那可只能说你太倒霉了。 不一会儿,李五两个跑了过来。 这两个家伙也是懊恼无比,遇着两拨人,他们竟然连刀子都没拔出过一次,纯粹两个苦力。 继续挖坑,埋人。 不过等干完活,李五开始嘟囔了,“李大,咱们不能总等在这里吧?这来来往往的人,要是都被咱们杀了,好像。。。。。。。” 看来这位也觉着不太对劲儿了,他们守的可是驿道,谁知道这条道上一天能过去多少人?这么着杀下去,可不就成了乱杀无辜了吗? 李破累的差不多快吐舌头了,坐在那里一边倒气,一边摆手,“行了行了,省省你的力气吧啊,你看这两拨人,都骑着马来的,还有富余,一看就知道不怀好意,俺今天还就守这儿了,看能杀多少。” “呀,这买卖不错啊,你说要是再来上几批人,咱们几个是不是也能当贩马的了?” “你看啊,这些马看都不错,不是单纯的骑乘所用,这都是战马,对了,军曹不会一股脑都充了公吧?” 李五一下也被引开了注意力,瞅瞅已经成群的战马,也是喜上眉梢,瞬间便被李破说服了,安心留在这儿跟着李破做起了断道的买卖。 别说,今天这驿道上来往的人还真不少。 三个人躲在道旁,走路的放过去,骑马的一概留下,到了晚间,三个人已经弄了近二十匹战马。 小丘后面也成了正经的乱葬岗。 至于里面有没有无辜,三个心狠手辣的家伙是谁也不会在意,还都充满了收获的喜悦。 到了晚上,三个人在小丘后面架起一堆篝火,躺在地上就谁也不愿动弹了。 一天下来,三个人都累成了狗样。 草草吃了点东西,那两个倒头便睡。 李破身体虽说疲惫的很,但还有着不少余力,这些时日的锻炼,明显有着不错的效果。 而且,他从来不会在这样的荒郊野外毫无防备的睡过去。 白天杀了那许多人,到了晚间,若是让人在睡梦中摸了脑袋去,那可真就成笑话了。 不过,这一夜很安静。 老天爷没给李破再施展夜战本事的机会,到了第二天一大早,李破叫醒了两人,吃了些东西,便不再停留,赶着马群,往马场方向而去。 大隋的马场有不少。 大致分为四部分。 西边的凉州马场,北边的榆林马场,东边的马邑雁门马场,再往东,就是河北马场。 都在边塞之处,没办法,战马这东西是要吃草的。 长安也有马场,天子六厩,专供皇宫贵人用马,但那马场的规模,以及马匹的数量,可就不成了。 据说养在天山脚下的水草极为丰美,也是出名马的地界,但西突厥,以及突厥汗国,都不会放任隋人在那里安心养马。 而从这里也能看的出来,大隋并不缺战马。 缺少的是能担负起二百多斤重量,还能奔驰如飞的好马,谁让隋军最为重要的骑兵力量总是人马具装的重骑兵呢? 像李破三个人虏获的战马,大多矮小,一看就知道,是北方草原马种,耐力是有,也吃得住雨雪风寒,但在隋人眼中,却不上档次。 他们并不知道,六七百年之后,有一个诞生于马背上的帝国,他们的勇士,就是骑着这样矮小的草原马,纵横天下,无有敌手。 苍河马场分作了两部分,分别在苍河两岸,放养了数百匹战马,规模其实不算大,也绝对说不上小,是马邑这里三大马场之一。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76章马场 (ncil,老朋友了,多谢投票。)大隋的马政已经颇为完善,马场的规模,也在逐年的扩大,到大业年间,凉州,榆林两处马场彻底成型,西域畅通,马种也得到了保证。 这也正是大隋强盛的基础之一,有了这些战马,突厥人便不敢轻易南下,有了这些战马,四处渐渐兴起的义军,大隋的骑兵驰援四方,旦夕可至,义军也就动摇不了大隋的根本。 大隋疆界的扩大,其实也和它完善的马政有着直接的关系。 苍河马场有着充足的牧草,只是和凉州马场以及榆林马场差不多,因长期面临着突厥的威胁,无法持续有效的扩大规模。 文帝末年以及大业初年的时候,云中也有着大隋的牧场。 可惜,汉王杨谅作乱之后,虽被杨素迅速扑灭,但牵连甚众之下,大幅度的消弱了马邑雁门守军力量。 云中守捉府废弃,云中牧场重又被一些草原部族占据。 晋地牧场的萎缩,最重要的原因其实也在于,突厥汗国臣服多年,大隋的目光开始转向西域,加上内部争斗,以及大业初年一系列的大规模徭役造成的民生凋敝,起义等事,使大隋最为重要的北方边塞之一,马邑雁门两郡,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波及。 马政其实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已。 三个人,赶着一群马,来到苍河马场。 春末时节,水草正丰,放眼望去,一片碧绿,苍河像长蛇般蜿蜒其间,也为这片土地注入了无限的生机,恍然间,李破好像又回到了塞外草原之上。。。。。。。。。 远方,有数骑疾驰而来,这是马场的卫士,同样也是马场的牧夫。 一行人汇合,直奔马场宿地。 一路上,马场的人都用奇怪的目光在瞧着李破三个人。 他们奉命来接人,等了半天零一个晚上,才算将人等来,不想,这些人却还赶了二十多匹战马,这和得到的吩咐可相差了不少。 当然,不管有什么人打问,三个人都不会说,他们在路上当了一天的杀人越货的强人。 除了这些战马,他们马兜里,都还装着不少的铜钱呢。 到了马场,感觉又不一样。 因为李破现在是驾曹行参军,官不算大,但却是奉令巡查牧场。 不用李破自己再争取什么,他受到的尊重是前所未有的。 视野中出现了一排排的马厩,以及围栏,牛羊的叫声,以及马匹的嘶鸣,让这里充满了生机。 大隋马场的特色,官办的养殖业也掺杂于其中。 而这里的牧夫们,也和驿站里那些苦哈哈不一样,他们大多都是府兵,有的有着军职,有的则是官吏。 陪着李破的马场小吏,一张黑红的脸上,就每断过笑容。 此时指着前方笑道:“李参军,一路上辛苦,到了这儿就算是到家了,有什么事,尽管吩咐,这里啊,唯一缺的就是婆娘,其他的都不缺。” 李破就笑,“这里到是不缺汉子,你说李军曹在这里住的可好?” 那位还没纳过闷来,笑了两声,才觉出不对劲,笑容立马僵在了脸上。 李破哈哈大笑,顿觉神清气爽,念头通达。 那位连连道着,参军说笑了,参军说笑了,实际上,心里却颇为佩服李破的胆量,也对李破的来历感到好奇。 敢这么当着旁人的面,取笑李军曹是个女人的,可不多见。 很快,李破就见到了李碧。 一大堆篝火烧的正旺,一头黄羊架在上面,靠的滋滋作响。 几个汉子赤着强壮的上身,不停的转动把手,调整着黄羊的位置。 烤全羊啊,李破顿时咽了口口水,也不知这些家伙手艺怎么样,别浪费了食材才好。 少女照例,正坐在不远处一个木墩上,支着牙等着食物送到嘴边。 元朗和李春分立左右,和俩观音童子似的傻乎乎的站着。 瞅见李破,两个家伙顿时精神一振,颠颠的迎了过来。 李春好像几年没见似的,搂着李破的腰,眼圈就红了,元朗站在旁边,就知道咧嘴笑。 三个断道的强人好像英雄似的被人簇拥着来到李碧面前,躬身锤了锤胸口。 李碧眼睛不离熊熊燃烧的篝火,随意的摆了摆手,架子弄的十足,才淡淡的道:“做的不错,好好休息两天,还未靖功,不要懈怠了。” 得,一句话打发了。 这御下的手段有点低级,你不说赏个拥抱什么的,也总该给个笑脸吧?或者,升个官,加个薪饷什么的,也行啊。 李破一边腹诽着,一边蔫蔫的带着李春这个尾巴,去到篝火旁边,一屁股坐了下来,闻着弄弄的肉香,心情终于渐渐舒畅了起来。 李春跑开了一会,再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个包裹,放下包裹,调头又弄来一盆水,紧着让李破脱下上衣,开始给他细细的清洗伤口。 李破肩头的伤口并不深,就是挺长,也不用想着烈酒消毒什么的了,受了伤差不多只能靠自家的抵抗力。 不过一些伤药,效果还是不错的。 给李破包扎好了,李春才放心的呆在李破身边,嘟囔着,大哥这次出去,又没带小春。 李破觉着,这孩子已经开始有点用处了,只是女性意识也开始慢慢觉醒,碎碎念的时候,很是讨人嫌。 等的李破肚子都开始叫唤的时候,黄羊终于烤好了。 马场的人给郡府来人端茶倒水,又送上烤肉,忙的团团转。 马场的头头脑脑齐齐到场,都簇拥在李碧身边,和后来接待领导,其实没什么两样。 官场这东西,千年如是,好像从来没变过。 当然了,李破现在勉强也算个官场中人了,在享受特权的时候,他才没那个闲心,去琢磨这些迎来送往的事情。 烤肉塞进嘴里,嗯,味道嘛,马马虎虎,只能说胜在一个新鲜。 元朗,李五几个凑在李破身边,吃的满嘴流油。 只可怜了陈二,他伤的有点重,黄羊肉是不用想了,还不能喝酒,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众人大快朵颐,自己则在旁边就着腌菜,吃着粟米饭,还有一盆煮成糊糊一样的鬼东西,看着实在可怜。 第77章顾虑 (又遇到书友问,主角不识字的问题,阿草简单回答,繁体字,但书友锲而不舍,繁体字我也认识啊,主角怎么会不认识? 阿草也挺无奈的,隋朝时的繁体字,不会太难认,阿草临过魏碑,大部分的常用字还是认得的,当然,没练过毛笔字,对字体又不感兴趣的人阿草就不知道了。 不过有一点啊,各人的笔记是不一样的啊,就像现在,都是简体字,有人写出来,你真未必能认出他写的是什么,所以,阿草考虑到了繁体字,以及各人笔迹不同,隋朝纸张又很粗劣等等。 综合以上原因,主角又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应该认不出几个大字来。) 巡视马场,听上去简单,其实要做的一点也不少。 不但要查看进出账册,还要和实物对照,就这两样,就够查上两三天的。 还有马匹数量,毛色,马种等等,与马场文录上记录的符不符合,然后,就是李破和元朗的任务了,给马匹做一下粗略的检疫,主要呢,是看看马场的官吏们用没用心。 如果一匹匹战马都是骨瘦如柴,外加没精打采,那马场的这些人就要倒霉了。 这是个比较繁重,而且琐碎的过程。 好在,李碧志不在此,走马观花般在马场转了几圈,就带人过了苍河,去到河对岸的马场,继续敷衍了事。 两天后,一行人便出了苍河马场的范围。 这一次,直接向东,奔云内而来。 一行人不再在驿站住宿,全都变成了野营。 随着时间过去,李碧的眉头越皱越深,甚至有点焦虑的意思了。 李破算是看出来了,这位三娘子根本没有一个周祥的计划,大概是想凭着巡视马场的名义,直入云内马场,来个摔杯为号,擒贼先擒王。。。。。。。。。 这一天一行人停下来休息,李破在溪水旁洗了把脸,看着溪水里的倒影,直觉得自己满脸的黑气,很是不详。 李破咬了咬牙,这一天晚上,终于主动找上了李碧。 李破自己心情很糟糕,看得出来,这位李军曹心情也不顺畅,所以,也不用说什么废话了。 “给俺一个人,四匹马,俺去将史千年的人头给您带回来。” 少女本来有些不耐烦,这会儿却是猛的惊了惊,又迅速的掩饰住,习惯性的扬起下巴,瞪起了眼睛。 “胡闹,即便是荆轲刺秦,还要献图在先呢,你有什么?” 一听这话,李破心里的火是一窜一窜的,还真就让他猜着了,这位根本没个打算,都到这儿了,还打算走一步算一步呢。 李破随即按住了性子,看了看不远处围着篝火而坐的众人,伸手相邀,见少女不动地方,自己先挪着步子,往远处走去。 半晌,少女才跟了上去。 黑暗中,两个人终于开始鬼鬼祟祟的交头接耳。 “您有打算没有?这么过去,和送死没什么分别,别拿太爷压人,太爷巡查了一路,有不少人头落地,俺可听说了,姓史的可不少,云内马场若无防备,才叫见了鬼呢。” 黑暗中,看不到少女的样子,只能听到声音,嗯,感觉比之前舒服多了,贵族趾高气扬的样子最讨人嫌了。 黑暗中,少女沉默了半晌,才道:“史千年儿女成群,人老怕死,此去应无多少凶险。” 同样的,处于黑暗中的少女,看不见对方的人影,也变得好说话了起来。 “您带着俺们几个,想直接面见史千年?” “哼,兵贵其速,临敌所不意,你懂得什么,只要到了那里,老贼慌乱之下,定不敢轻动,又见咱们人少,自会跟我相见,到时杀了他,那里便是群龙无首。。。。。。” 李破不知道,这等计谋,充满了这个时代个人英雄主义的风格之外,数遍史册,成功的例子还真不少。 这并非是莽撞,而是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东西,看似冒险,却有着一定的道理。 不过,李破却只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危险。 这么过去的话,不论史千年死活,他们都是小命堪忧。 实际上,每个领兵之人,都会有自己的风格,但在这年头,领兵之人的一个共通之处,其实很明显,那就是慈不掌兵。 为了达到目的,很多将领不会顾忌士卒的死伤,就像当今皇帝不会在意平民百姓的死活,只在意他自己的皇位和功业一样。 当有一天,李破自己领兵,其实也不会有多少例外,但现在嘛,作为可以付出的代价中的一个,感受可就完全不同了。 而能跟少女这么开诚布公的谈一谈,机会非常的难得。 李破转着眼珠想了想,仔细琢磨了一下少女所谓的计划,深觉将自己的命运,交给对手或者眼前这位,都非常的不靠谱。 “您就是这么想的?没有其他。。。。。。。” 不等他说完,黑暗中炙热的怒气扑面而来,“住口,难道我还要跟你解释什么不成?你好大的胆子。。。。。。” 实际上,李碧也确实有着难以跟人诉说的苦衷。 史千年这样的人,在马邑郡可不多见,勾连内外,自成一体,手里握着云内马场,麾下有数百敢死之士,又有云内守军作为依靠。 甚至于,若给他些时日,他还能引来突厥骑兵以及东山贼众。 而且,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雁门郡太守府,每年都能从云内马场得到一些战马,为此,大兵进剿,变得越发的难了。 而且,时值征伐辽东在即,马邑若是大乱,定会罪及她父亲李靖。 但偏偏,云内马场还是马邑最大的一处马场,又临要冲之地,尤其是,想要往河北输送战马,东山贼也要尽快剿除,与东山贼交往甚密,往来私贩战马的史千年,更是非除不可。 就在这样一个情形之下,升任兵曹参军的李碧,要做的第一件事,也就是这个了,在父亲巡视到云内之前,杀了史千年,却还不能闹的天下皆知。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78章“相劝” 不过,身处的位置不同,眼界也就不一样,李破不会去管那么多,就算少女被鬼上了身,真跟他详细的解释,他也不会在意这些,他在意的是按照李碧的计划,此去怕是要有去无回,连逃跑都要过五关斩六将才成了。 这让他想起了从军寨中逃出来的时候,被人追的那叫个九死一生。 区别之处只在于,那次他愿意承担那样的风险,生死无怨,这次嘛,他却绝对不会为一个趾高气扬,根本不在乎他的死活的贵族女子去赴汤蹈火。。。。。。。。。 但事实上,他却不得不在经历凶险,和更为凶险两者之间做出选择。 黑暗中,李破本来颇为温和的目光慢慢的变得冰冷下来,就像藏在黑暗中的毒蛇般,散发着危险的光芒。 也许,这才是他真正的面目,谁知道呢,像他这样的人早已将凶狠和和善完美的融合在了自己身上,分不清彼此了。 当他需要的时候,他总是能自然而然的露出需要的面目给旁人。 良久,他才开口道:“既然军曹有这个胆量去杀史千年,那么。。。。。。。不如跟俺走上一趟,急趋百里,斩下史千年的人头,这样岂非更利落一些?” 少女的脸在暗影中青了青,很久没有人跟她这样无礼的说话了。 不过,随即她便笑了出来,饱含着轻蔑的嘲讽道:“你凭借的又是什么呢?你有勇冠三军之力?还是忠心可嘉,直可让人托付生死?” “算了,莫要以为立下点微功,便可在我面前胡言乱语。。。。。。念在你。。。。。。” 黑暗中传来轻笑声,“赴死之人,就这点胆量吗?是不是等侥幸杀了姓史的,我等还要护着你杀出去?到时候,咱们死的一个不剩,你却能趁机逃得性命呢?” 这些话,就像针一样刺痛了李碧的心,她的手,瞬间握上了刀柄。 但随即,差点气歪了她的鼻子,声音忽然小了起来,显然这胆大包天的小子竟是偷偷的开始挪动脚步。 声音隐去,周围一片黑暗。 李碧胆量从来就不小,她静静立在黑暗之中,手紧紧握住刀柄,侧耳倾听着动静。 此时,她已动了真火,不管对方再说什么,她都要先劈这小子两刀,至于死不死,就看对方的造化了。 杀个人以泄心中之怒,对于出身关西世阀的她来说,再是平常不过。 远处篝火旁边的人,还在相互谈笑,丝毫不知道,这边已是剑拔弩张,要闹出人命了。 不大工夫,李碧耳朵微微一颤,猛的就要扭身拔刀。 但已经晚了,一只粗糙的手掌,先就死死握住了她的右腕,而她的脖子上,也多了一道铁箍。 李破仿佛鬼魅般出现,紧紧贴在了她的身后,一边渐渐使力收拢着手臂,一边轻声笑道:“大家伙儿都是一条性命,你道你真的比咱们命硬?还是你天生高贵,老天爷都要看你的脸色不成?” 李碧呼吸渐渐变得困难,她想要怒吼,但声音憋在喉咙里,就是出不来,她使劲儿的挣扎,却挣扎的自己脖子咯咯作响,好像随时都要断开一样。 左右终于放开刀鞘,去摸腰间的匕首,但一摸之下,匕首竟然早已不翼而飞。 徒劳的挣扎,让她迅速的失去氧气,胸腔和脑袋好像要炸开一般的难受,脸色也迅速转为青紫。 眼前一阵阵的发黑,恐惧和绝望终于抓住了她。。。。。。。。。。 勒住她脖子上的手臂突然松了开来,新鲜的空气,一股脑的涌入她的喉咙,让她不由自主的弯下腰,不停的咳嗦起来,但却还是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 稍微舒服了些,无尽的恨意和怒火瞬间占据了她的胸膛,从来没有人,是的,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她,也从来没有人能让她如此的痛恨。 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她的身体和自尊,都受到了无比严重的伤害。 都说,生死之间,有大恐惧,她从不曾想到,有人会在短短的时间内,让她完完全全的体会到这一点。 黑暗中,她的脸是扭曲的,愤怒,屈辱,恐惧等等负面的情绪纠缠在一起,让她暴怒的只想将那人碎尸万段。。。。。。。。。。 不知不觉,身体从麻木中恢复了过来,她一下直起腰,就要去抽腰间的腰刀,但却一把抽空。 她只想大喊大叫,将所有的怒火都宣泄出来,却死死咬住自己的嘴唇,不愿在旁人乃至于黑暗中那该死一万次的狗东西面前,表现出一丁点的软弱。 声音再一次出现的时候,已经绷紧身体,仿若拉开的弓弦一般的她,还是没能反应过来。 同样的姿势,同样的效果,和之前如出一辙。 但这一次,声音中不再有调笑和轻蔑的意味,而是郑重了许多,“你看,俺的本事如何?不用什么机谋,俺能在这里悄悄的杀了你,也能趁夜杀了那个史千年。” “俺陪你走一趟,去云内马场,或者云内县城,摘了那人的人头。。。。。。总比咱们一起过去,把肉送到人家嘴边,只看人家下不下嘴来的好些,你说是不是?” 黑暗中的声音,充满了劝诱的味道。 “不能再耽搁了,让他们大张旗鼓的缓行,咱们悄悄的过去,杀了人就走,干净利落,至于姓史的死了之后,会怎么样,想来军曹早有定计,您看,两个人过去,和十个人过去,都差不多。。。。。。。” 称呼也微妙的变了回来。 少女的身体,渐渐的柔软,直到彻底放松,感受着这些变化。 李破掂量着,这女人找后账,或者随时翻脸的可能性,至于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算了吧啊,这样一个女人,你想把她当女人来看,得彻底扒光了检查一遍才成。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79章同行 (求点三江票,马上第一了。)“好,今晚咱们就走。” 安静下来的少女,重又变得不可捉摸,仿佛方才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过,留下一句话,便直接走了。 李破静静的立在黑暗之中,他觉着,自己好像从一个危险中刚刚脱离开一些,就又将自己置身到了另外的危险境地中一样。 恶性循环,这么下去,早晚有一天,得把自己的小命玩掉。 李破苦恼的跺了跺脚,重又回到了他惯常的思维当中,人死鸟朝上,不死万万年,管他去求。 虽说女人心海底针,不好测度,尤其是贵族女子,和平常女子是迥然不同的两种生物。 不过,李破还是颇为佩服李碧那身浑然天成的气势和雷厉风行的风格的。 篝火在视野中渐渐远去,四匹马,两个人,在月光照耀之下,策马疾驰。 天色微明时,两人已进入云内县地界。 云内属县治,北魏拓跋氏曾据此称帝,都城便在云内的恒安镇,也就是后来的大同。 恒安的名字历来多有变更,不必一一细述。 此时的恒安镇,改云内县治所,也不过几十年的光景。 既然称镇,和后来所谓的县镇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这年头,只要听到镇这个词,指的多数都是军镇,设有镇将把守,尤其是边塞之军镇,更为重要,有常设兵卒,很多时候,还有自专之权,受地方辖制不假,但独立性很强。 若有战事,他们都还受京师兵府直辖。 他们一般不会番上去宿卫京师,有自己的土地,却也差不多都是农奴耕种,以供军需。 可以说,驻守边镇的他们,是大隋职业军人当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当然,他们人数一般不会太多,像恒安镇,戍守军卒,一般都维持在五百到一千之间。 而为了震慑他们,让他们不敢三心二意,作为马邑郡郡城的马邑城,有三千兵甲,以防边镇守将作乱。 云内马场,作为恒安镇军的有力支撑,他们之间联系之紧密,也就可想而知了。 作为云内马场的管理者,史千年和恒安镇镇将韩景是忘年之交,据说常以叔侄相称。 不过,所谓的交情,其实都是笑谈,一镇镇将,若无所求,断不会跟个地头蛇称兄道弟,还弄出叔侄这样的传闻来。 所以,现在风声正紧之时,史千年不会呆在恒安镇内,而是会守在马场。 防着什么就不用说了,自然是怕韩景翻脸,把他卖给郡太爷。 这个时候,也许在史千年看来,镇将韩景是最靠不住的一个。 等到天明,两人迅速离开大路,躲了起来。 跟着李碧,就有这样的好处,不用李破再费什么力气,抓人来问,有些事直接就有了颇为准确的判断。 啃着干粮,喝着冷水,李碧到没什么不适。 也没对李破横眉怒目的,只是眼底的阴沉,却逃不过李破的眼睛。 他是真把这女人给得罪的够呛,少女的每一个眼神,都好像在告诉他,你有再大的本事,也难逃咱的五指山。 等此事事了,再算总账。 李破也在想着,是不是等进了云内马场,就把这女人卖了,这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太难受了些。 少女却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在讲了些云内马场的情形之后,淡淡来了一句,“此事过后,我不想再看见你。。。。。。但你也不用担心,我李碧虽为女子,却从不杀有功之人。” “功成之后,郡府就不要呆了,我会荐你来云内代史千年掌管牧场,在这里好好的养马,不要让我抓住错处才好。” 李破转着眼珠儿心想,好大的气魄,就是不知说的能不能兑现了。 “俺知道,您刚升任军曹不久,正是用人之际。。。。。之前得罪了您,也是为大家性命着想。。。。。。您能不记恨,俺就心安了,还说什么管理马场,俺可没那个本事,嗯,在郡府里养马,挺好的,清净。” “您放心,回去之后,俺可也不敢见您了,出来这么一次,就要拼命上几遭,俺还没娶亲呢,总得给李家留点血脉下来吧?” 李碧胸膛明显起伏了几下,闷不声的躺倒在草地上,估计是又被气的不轻。 李破还不放过她,又追着问,“您应是来过云内马场吧?知道史千年住哪吧?要是不知道,还得捉人来打问,一晚上可就有点不够了。” “知道。” “那就好,那就好,您身手怎么样?俺可先说好啊,咱们是悄悄的进去,不能弄出什么响动,您这胆量是不错,要是身手不成,可要早点说,别到时候,人没杀成,把自己性命丢了。” 少女可不知道,李破在努力消解着她的心理防线,随着情绪的渐渐烦躁,注意力便很难集中,若能发泄一下怨气的话,那她心里那股恨意,也会慢慢的消磨下来。 这属于心理学范畴,就算讲给她听,估计也和听天书差不多。 “怎么?你还想跟我动手?” 少女终于一下坐起身来,怒目而视。 李破连连摆手,“大白天的,可打不过您,俺就是给您提个醒,对了,懂哑语吗?” 李碧开始喘粗气,在李破看来,快气炸肚皮的这位,要比平日里趾高气扬,气场强大的李军曹要鲜活的多了,也更赏心悦目一些。 “不懂?那俺来教您,就是各种手势,有用的很,不用说话,挥挥手咱们就能知道对方要干什么。” “嗯,对了,夜里好像没用,行了,就当俺没说成不?” 两人到没有就此开撕,先来个窝里反。 少女重又倒回了草地上,蒙住了脑袋和耳朵,不再搭理对方了,不一会,竟然睡了过去,让李破分外佩服对方心理素质的强大,以及她的没心没肺。 接下来有点难熬,虽说赶了一晚上的路,李破却没多少困倦的意思,为性命打拼的时候,他从来都是精神十足。 当然,他也必须养精蓄锐,所以,过不了多少时候,他的呼吸便渐渐悠长了起来,强迫自己进入了警醒异常的睡眠当中。 第80章潜入 (加更一章吧,求三江票。)李破猛然惊醒,见少女按着刀柄站在他身边,顿时一惊,一下就坐了起来。 少女也被他唬了一跳,本来只想过来踢他一脚,将人叫醒,没想到,刚挨着边儿,这位就和诈尸一样弹了起来。 种种迹象都表明,这就是个可怕的刺客。 让她对此行的把握又多了几分之外,也充满了种种的顾虑。 当然,此人桀骜不驯,甚至敢于以下犯上,对她动手,这样的人。。。。。。。能用则用,不能用,自当尽早除去才好。 只是如今,正是用人之际。。。。。。这才是她能够忍住恼恨,没将此人一刀杀了的主要原因。 身边的人不但不够用,真正有用的人还很少,少女暗自叹了一口气。 她的度量和城府远不如她的父亲,若是李靖在此,一定会告诉她,笼络人心的手段多的是,怕手下人太有本事的人,定难成大事。 李破瞄了瞄少女的脸色,心里也在嘀咕,莫非想趁人家睡着了,给老子来上一刀? 少女板着脸,道了一声,“天色不早了。”转身就想去牵马。 李破道:“包上马蹄子吧,常年养马的人,定精地听之术,不得不防。” 还挺精细,李碧觉着,这是至今为止,她在这人嘴里听到的最有道理的一句话了。 黄昏中,两人四马,进入到了云内县境内,实际上,云内县如今大半都属于云内马场的范围,只有少量的耕地。 县内百姓,过的其实也是半农半牧的生活,汉人极少,大多都是内附的胡人后裔。 当然,这年头,民族就不用太较真了,尤其像云内这样的地方,祖上有着匈奴人,鲜卑人,契丹人,突厥人,柔然人等部族血脉者,比比皆是。 就像大业三年的时候,数万突厥人附属部族内附,虽然大部分都转道去了榆林,但云内还剩下不少呢。 两个人不走大路,专捡荒凉的小道行进,到了天色完全黑下来,已经深入到了云内马场西边境内。 这个时候,两个人的速度慢了下来,月光之下,四野茫茫,不见人迹,远方隐约能看到山峦起伏的影子。 李碧并不是识途老马,她到是没说谎,她来过云内马场几次。 最近一次,还是今年年初,从塞外归来,正是取道云内驿道回的马邑。 当时,因为行踪隐秘,并没有惊动云内的军将官吏,不然的话,她还能见到史千年和韩景等人。 只是没想到,不过一个多月,就又重新来到了这里。 不走驿道,路就得自己找了。 辨别着方向,速度自然也无从谈起。 李破终于忍不住,勒住马缰,心里直咒骂这个女人吹牛,什么样的行动,若是碰到这样的猪队友,也只能碰运气了。 看了看天上月亮的位置,李破无奈道:“找个地方歇着,等明晚再说,不然找到地方也天亮了,对了,应该离着不远了吧?” 李碧的脸色瞧不清楚,但想来也不好看。 心高气傲的人,不太喜欢别人的奉承,但也绝对也不愿意听到奚落之言。 冷冷的哼了一声。 李破怕她犯倔,紧着糊弄,“此事急不得,咱们得慢慢来,小心一些不是坏事,您说是吧?” 若论带兵打仗,李碧自然是行家里手,十个李破也不定是她的对手。 但这种潜伏刺杀的行径,她还是头一次经历,远不如李破经验丰富。 这就是两人本质的不同了。 所以,她能想到的办法,是轻身赴会,在酒酣耳热之际,暴起杀人,这里面,满是领兵之人的胆量和决断以及料敌机先的痕迹。 而李破,却是带着她悄然而来,准备一击而中,飘然远扬,充满了诡秘和阴暗的风格。 不能说两人谁优谁劣,这是经历以及环境造成的必然结果。 之所以听了李破的,并非李破的言辞有多诱人,多有道理。 而是她要告诉别人,也告诉自己,她不是个罔顾部下生死的人,而她,也有着赴死的决心和意志。 从这里可以看的出来,李破的一些话,可以说是完完全全的敲在了她的软肋上。 两人最终,还是找了一处稀疏的树林,勉强算是隐藏了起来。 李破很想出去,悄悄逮个人回来问问,但瞧了瞧李碧,心想还是算了,这女人他是真信不过,而且,李碧也未必会信得过他,放任他离开。 等待的时间,是最为难熬的,树林中,黑漆漆的,只能听见战马在踏着蹄子,不时啃着青草,偶尔还会打个响鼻。 静谧中,李碧突然问道:“如今这里就咱们两人,你不但敢对我无礼,而且。。。。。。好像从未将我放在眼中,这些都可以不计较,但你跟我说句实话,去岁秋末,你应该刚从北边回来吧?” “莫要欺瞒于我,我李碧自信还不会认错了人,你入马邑时,也正是冬初,身边多了个妹妹,说话却有着晋地口音。。。。。” 李破扬了扬眉头,真是没事找事,这会儿还有寻根究底的心思,脑袋也不知被驴踢了几次了。 沉吟了一下,干脆的道:“不错,俺去草原找过俺阿伯了,而且还在那儿呆了两年,哼,想要上个军籍,都没人管,塞外的寨子也废弃的差不多了。。。。。。” “本来想一起南下来着,但阿伯和他的两个结义兄弟情同手足,二叔不良于行,没法走远道,也就耽搁了下来。” “不想,突然间云中就乱起来了,咱们那寨子也没跑了,被人攻了进来,阿伯和两个叔叔都死了,俺一个人逃了回来。” “本来吧,俺还想着,大隋边地就算不如关西,也应是不错才对,不想,和塞外也没什么分别,一样的鬼天气,活的也一样的苦,其实还不如塞外过的自在呢。” “在林子里遇到您,还以为是碰到突厥人了呢,吓了俺一跳,以为是突厥人南下了,后来一想,又觉着不对,突厥人怎么会在意山中流民的死活?” “这下您总该满意了吧?” 第81章谎言(求三江票) 说了一句谎话,就要用十句百句谎言去弥补。 看看,这半真半假的话又来了,只是听上去,比之前编造的谎言又真实了几分。 顺便,开诚布公的姿态也摆了出来。 应该庆幸的是,这里是马邑,而非榆林或者西边什么地方,不然的话,到扶风打听打听,露馅的可能几乎是百分百。 当然,像李破现在这样的身份,地道的小人物,也不会有人去费那样的力气。 对他来历起疑的现在也不是一个两个了,尉迟看的最准,因为那是李破到来马邑遇到的第一个人,身上一些明显的破绽根本没办法掩饰。 但尉迟事不关己,来了个高高挂起,现在也算是朋友了,更不会去究根问底。 后来的税官,也就是户曹的陈从事,也就是查了查郡府的案卷,漫不经心的就将李破放了过去。 再后来的元老头,其实心里对李破的来历未必没有疑惑。 只是跟李破相处日久,也就不打算问了,这年头,户籍之制渐渐崩坏,不明来历的人在边地也越来越多,渐渐的大家也就司空见惯了。 至今,追的最紧的就是李碧了。 这位关西世阀贵女,自信的有点过了头,对自己的判断和眼光,那叫一个偏执。 要是李破还在马厩里当他的小马夫也就算了,偏偏倒霉的跟在了她的身边,给了人家较真的机会。 干脆的,李破又编起了瞎话。 为的其实也不是将之前的漏洞补上,只是想让女人消消气,不管怎么说,他估计自己还要在马邑待下去,也就颇有些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无奈在里面。 这几天,都围绕着这个女人在兜圈子,几乎用尽了手段,真的是让他有些烦不胜烦了。 少女哼哼了几声,也不知是在得意自己的眼光还是那么精准,还是像往常一样,不太满意李破的态度。 半晌,她才淡淡道,“当时,在林中。。。。。你叫我姑娘,这是你们扶风土话?” 这个李破是真不记得了,不过,一听之下,还是大惭。 这年头,不兴叫姑娘的,后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真真害人不浅,呼人姑娘的到也有,但发音完全不对,是对姑姑的昵称,绝对没人喊未嫁的女子为姑娘,那就是个笑话。 现在能明白这一点,其实还是拜李碧所赐。 这是李破至今遇到的不多的女人之一,却是其中唯一一个必须认真称呼的女子。 李碧出现之后,李破觉着三娘子这个称呼有点新鲜,跟元朗讨教了一下,才算明白,这年头对女子的称呼很多,但姑娘这个词却极少出现在隋人的字典当中。 幸运的是,李破还没叫过旁人小姐,不然的话,又是麻烦。 竟然和后来人差不多,小姐这词在隋人口中也会出现,但却是地道的蔑称,称呼的群体,也和后来差不多,都是一些从事特殊职业的女子的专用语。 李破继续糊弄,“以为您是突厥过来的,应是听不懂呢,随口叫了一声而已,气势太足,叫声姑娘,应该和姑奶奶差不多的意思。” “姑奶奶?”黑暗中,李碧的声音有些尖细。 李破恨不能抽自己个嘴巴,最近说话有些多,嘴上也开始没把门的了,一听就知道,女人那身刺又炸起来了。 李破不说话了。 啪的一声,肩膀突然挨了一脚,本能的一抄手,将对方脚脖子拎住了。 “放手。” 李破刚一松手,啪的又挨了一下。 李破噌的站起身来,运了半天气,最终往远处挪了过去,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你个母老虎,一看就知道嫁不出去了。 后半夜有点冷,这里也已深入云内马场,李破睡的并不踏实。 到了天明,将李碧叫起来,两个人草草吃了点东西,轮流在林子边上守着。 也许昨晚说的那些,到底是起了些作用,也许是两人单独相处了不少时候,逐渐适应了李破偶尔就要刺激人的无礼。 也许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女人的怒火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 更可能是,这女人性子虽然不好,但心胸还算开阔。 不管是什么原因吧,以往那种颐指气使,让人不敢轻犯的气度,变得愈发的淡了。 不过,李破已经顾不上关心这些。 一个白天,不时便有马蹄声响起,来来回回的过去好几拨人,让躲在林子里的两个人,都紧张了起来。 显然,云内马场有着很大的变动。 不过这也是意料中事,史千年这个地头蛇,总不会坐以待毙就是了。 估计是在聚拢手下,一看情形不对,是来个鱼死网破,还是北逃出塞,就要看史千年自己的判断了。 这个时候,如果真按照李碧谋划,大摇大摆的带人过来,还真不好说结果如何。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人家既然有了防备,就算史千年身死,也能将几个人追出个狗样了,能留下几个人,那就要看马场的人有多凶悍了。 这一天,在李破的感觉当中,分外的漫长。 李碧也差不多,一天过去,到了黄昏的时候,这位眼睛里已经带上了血丝,精神头远不如昨日里那么足了。 天刚擦黑,两人就动了身。 经过白天的观察,这一次李碧表现的明显强出不少,到了月光照耀大地,漫天星辰闪闪的时候,视线当中,终于出现了成片的灯火光芒。 悄悄来到近处,两人翻身下马,李破打望了一下,也是暗自咂舌。 不愧是马邑数一数二的大马场,苍河马场还真就比不了,你看看人家这里的人,住的房子鳞次栉比的,俨然就是一个很大的村落。 两个人躲在暗处,李破低声打着预防针,“姓史的要不在这里,咱们可就白来一趟了啊,您确定,姓史的如今就住在这里?” 女人终于学会不以势压人,开始反唇相讥了,“怎么,怕了吗?哼,就算姓史的不在,那就一定是在恒安了,我领你再去恒安寻找便是。” 李破,“。。。。。。。。。” 第82章城堡(求三江票) 直到明月当空,灯火才渐渐熄灭下去。 黑暗中,李破道:“您在这看马,还是跟俺一起进去?” 李碧根本懒得搭理他,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决心,站起身来就走。 李破是真想再说一句,要不您去吧,俺在这里守着,省的有人把马给咱们牵走了。 但他到底不是婆娘或是无赖儿,嘴还没那么碎。 不过一边往前摸,一边跟李碧说着,“您慢点啊,进去之后,看到了人也别动手,让俺来,闹出动静来,别说杀姓史的了,咱们可就性命堪忧了。” 一边说着话,一边将腰间的腰刀解了下来,递给李碧,“拿着,这刀不趁手,还得是这个。” 说完,又从怀里拿出把匕首来。 李碧很是烦躁,接过腰刀,这回让她动手也困难了,拿着两把刀,双刀可不是这么用的。。。。。。。。 不过借着月光瞧见李破抽出来的那把匕首,顿时新仇旧恨齐齐涌上心头,那显然是那一晚李破从她腰间摸去的那把,其实也不是用来防身的,而是用来切食物的。 李碧是真想抽刀先砍这个混账十七八刀再说。 很快,两人就摸到了房宅的边上。 好在,马厩所在,不会养什么犬只,不然的话,两个人想要悄无声息的靠近,还真就不成。 一栋栋屋子,黑洞洞的,没碰到什么人。 今天运气还算不错,李破暗自嘀咕,希望能一直顺利下去。 有些事就不禁想,刚在心里念叨完,附近门声一响,李破轻捷的一把拽住李碧的胳膊,将她拉到屋子的暗影之中。 等了一会,脚步声渐渐远去,出来的人不知去什么地方了。 两人已经没有半点说话的兴趣,继续前行。 直到地势有了坡度,这明显是个小丘来的,此时李碧拍了拍李破的胳膊,指了指小丘上面一栋还亮着灯火的屋宅。 李破拍了拍李碧的手,以做回应。 手嗖的一下抽了回去,后背一疼,当即挨了一拳。 李破撇嘴,手不大,骨节有点突出,皮肤嘛,只能说马马虎虎,切,老子占便宜也不占你这样的啊。 小插曲,无关大局。 到了近处,借着月光仔细打量了一下。 别说,这姓史的还挺大气,自己住的地方,和个堡垒差不多,全是用石头筑起来的,看这样子,却是让李破想到了欧洲中世纪的城堡。 只不过此处这个,比较低矮,也带着浓重的中原民族的色彩,四四方方,斗角飞檐,挺有气势,也挺有特色的建筑。 摸到外墙下面,两个人呆在这里,静静的听了听。 上面传来隐隐的脚步声,很快就来到两人的头顶,竟然还有墙道,这个窝做的,真没话说,土皇帝就是土皇帝。 等脚步声远去,李破摸了摸墙面,又抬头看了看墙的高度。 真要是正经的城堡,累死他也不可能徒手攀援进去。 但这个小型城堡的外墙,却另当别论。 预备好的绳子,对他有点多余了,但看了看李碧,他也只能无奈的将绳子的一头绑在自己腰间,和多了条尾巴似的。 再次腹诽,按说,这年头不会点轻功好像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怎么这女人傻乎乎的什么都不会呢? 十几步的助跑,在墙上连续蹬了四下,这个时候,已经到了极限,身子就要往下坠了,正好一伸手,拉住墙头的边缘,一个借力,团身就上了墙头,灵巧的和一只猴子没什么区别。。。。。。。 李碧在墙下眨巴着眼睛,有点犯傻,虽说小小吃了一惊,不想这小子还有这么一手打家劫舍必备的技艺,但让她有点愣神的不是这个。 因为她刚想说,这里门户不少,转一下,应该能进去才对。 墙上吊着跟绳子,李碧到也没客气,拽着绳子就上了墙头。 李破将绳子解开,拽了上来,然后换了个方向,将绳子吊在另一边暗影处,两人溜下墙头,鬼鬼祟祟的进了里面。 其实,这个时候,不用李碧再指引什么了,里面的屋子并不多。 而且,正中一间大屋中,灯火通明,吆五喝六的声音,在墙根底下听的真真的。 。。。。。。。。。。。。。。。 史千年已经喝的有些醉了,看着底下心腹,和两个儿子还在一碗碗的往嘴里倒着酒水,不由有些感慨,确实是老了啊。 他原名钵固,内附北周的契丹人后裔。 上柱国大将军史万岁领兵边塞,他们这些部下就都改了姓氏。 不过没过多久,皇帝下诏,令众军将复姓,很多人便重又找回了祖宗姓氏。 但他没有,他觉得,姓史很不错,威风凛凛,战无不胜的史大将军,就是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将军形象。 后来,史万岁回朝被仗死在金殿之上,他们这些旧部也都纷纷受了牵连,有的逃去了突厥,而多数都在之后的战事当中,战死在了塞外。 没了史大将军领兵,吃败仗是早晚的事情,在他心里,皇帝无疑做了一件大大的蠢事。 他当年做的最为英明的举动就是,没等上面动手,他便交卸了军职,找了找同袍,留在云内给朝廷养马了。 这一晃,就是十几二十年过去了,当年,那些一同征战的故友,死的死,伤的伤,到也有显达的,但他自觉,应该没人能比他过的更舒服了。 儿孙满堂,衣食饱暖,友朋更是遍布马邑内外。 有一天,心血来潮,他还将名字从史固改成了史千年,大将军是史万岁,咱嘛,没大将军那个本事,就史千年吧。 当时,他还得意了很久。 不过,现在好像不太安稳了,一直挺好说话的郡太爷,突然翻了脸,一路带着滴血的刀子杀了过来。 死的都是他熟识的那些人,而史千年这个名字,更是让他醒目的和明灯似的。 他不太明白,为什么郡太爷会突然翻脸,但经历的凶险太多了,让他知道了,握着刀子的人,才能大声说话的道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83章刺杀(求三江票) 他不会去管李靖为什么突然发疯,要杀尽他们这些老人,他只知道,若他去到李靖面前,那李三绝对不会有半点手软。 这些天来,他一边派人北去,为北逃突厥做好准备。 一边盯着李靖的行程,还有马邑军营的动静。 最后,便是召集人马,屯于云内牧场,以备不时之需。 当然,他也没忘了恒安的韩景和东山贼众,很是备了两份儿厚礼,让人送了过去。 他准备的很周全,一旦事有不谐,鱼死网破的心思都有了。 只是,今天他有些心神不宁,心腹们都带人回来了,二儿子去跟着那李家三娘,却一直没再传回过消息。 而今天,却突然有人禀报,说李家三娘一行人已经到了云内边境之处。 这个消息让他有些不安,二郎向来行事稳重,勇力更为诸子之冠,难道在路上生了什么变故? 再有,李家那个三娘子虽然年轻,名声却是不小。。。。。。。 巡视马场? 胆子到是不小,还敢来云内,到要见一见,看她有何话说,实在不成,说不得,就要将她扣下来,让李三投鼠忌器。 和很多北方好汉一样,越是心烦的时候,越要饮上几碗,酒酣耳热之后,什么烦心事就都没了。 不过,明显效果不佳,事情太大,攸关生死,让他怎么也忘不了,也静不下来。 喝的越多,想的越多,脑袋也越是昏昏沉沉。 听着一屋子的人行令吆喝,史千年只觉得头痛欲裂。 遂摇晃着站起身来,摆手让两个儿子陪着其他人继续喝,自己则迈着步子,背着手,想会后面休息了。 正走着,门廊上迎面走来个身影,低着头,缩着身子,见他过来,赶紧让到一边儿。 史千年也没在意,只是走了两步,觉着哪里有些不对,忠心的老仆,没有等在这里,搀扶于他,但他的思维,也就停止在这一刻了。 那人影像鬼魂一般,绕了绕,就贴在了他的后背,伸手搬住他的脑袋,只一错,咔嚓一声轻响,史千年的脖子已经软了下来。 久经战阵,更是盘踞云内十数载,名声振于马邑的史千年,就这么死了,估计他自己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会死的如此轻易,如此的悄无声息。 看了看头发花白,已经被自己拗断了脖子的老头儿,李破有点犹豫,应该是史千年吧?刚才在暗处,李碧到是给他指了指,可惜离的太远,他没怎么看清楚。 抄到后面来躲着,打着的主意就是来一个杀一个,总能找到正主。 没想到的是,头一个就是个老头,运气真这么好? 看看老头的身量,也不算矮,李破咬咬牙,将尸体抱了起来,拖进一间屋子,屋子里已经躺了两位了,都是仆人,或者可以说是护卫,都掖着刀子呢。 当然,还是那句老话,有杀错没放过,照了面,这个时候没道理可讲,来个女人孩子,也是照杀不误。 像李破这样的人,心狠手辣占了个十足十,要不然,他也不可能活到今天。 再等等?李破有点后悔让李碧在外面把风了。 索性又等了一会,没人过来。 李破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辰光了,这么等下去,可不是办法,那些家伙喝起酒来,谁知道能喝到什么时候? 李破一咬牙,从一具尸体上抽出刀子来,比量了一下,一刀下去,将老头的脑袋切了下来。 又从尸体上撕下衣服,将人头包住。 尼玛,这杀人割头的事终于是做了,当初听几个老军绘声绘色的讲起在战阵上割脑袋领功的经历,还觉着有点野蛮原始。 只是没想到的是,在草原上呆了五年,那么粗糙荒蛮的地方,都没机会割人的脑袋,回到了大隋没多久,反而破了例,你说这世上的事情找谁说理去? 提着脑袋,瞧瞧转了出去。 李碧正在探头探脑的张望,李破凑过去。 两个人就地蹲在一处,鬼鬼祟祟的打开包裹,李碧面不改色的揪着头颅的头发凑到眼前瞧了瞧,顿时喜上眉梢。 这一幕,让李破记了好久,每每想起,都觉着这场景特诡异,和聊斋故事活生生出现在眼前似的。 大功告成,李破立马想溜。 但李碧贪心不足,指了指屋子,一只手狠狠下切,那意思再明显不过,让李破将一屋子的人都杀了。 李破确定,这姑奶奶比他还狠,也有点贪心不足。 这样的人,一般来说,死的都很快。 不过,最终李破还是屈服了,不是因为李碧瞪起来的眼睛有多大,也不是气势有多凶狠,而是这女人一见他摇头,就开始轻轻敲起了刀鞘,黑暗中闪闪发光的眸子中更满是威胁之意。。。。。。。。 见了鬼了,李破心里咒骂了一声,很想将女人扔在这里,但最终,还是调头,就进了那片屋宅。 李碧在他身后,颇为得意的笑了笑。 她算是发现了,这人有时吧,胆子真是不小,但这人非常怕死却是一定的了,抓到对方的软肋,果然马上就胜了一局。 她不知道,那并非是怕死,而是常年行走在生死边缘,养成的自律,和林中的野兽很相像,过分的警觉和自律,表现出来的表象,就是怕死了。 这次,没让李破等多少时间,一个汉子晃晃悠悠的跑到后面来如厕,再能喝的人,也不能不上茅厕,这让李破很是欣喜。 陆续有人到后面来,都遭了李破毒手,渐渐的,厅堂中还剩下的三位,觉着越来越冷清,却没任何的警觉,只是说笑着,那几位上个茅厕,不定就睡在那里了。 于是,两人结伴,嘻嘻哈哈的到后面来找,其实,是怕这些人喝多了,在后面闹出事情来。 史家的家眷,可都在后面住着呢。 两个人也没费李破多少手脚,醉汉最好对付了。 那间屋子彻底成了藏尸间,摆了一地的尸体,把李破忙的像辛勤的蚂蚁一样。 堂里剩下一位等着,李破从后面终于溜了出来,低着头,凑到那人身边,好像要告知些什么。 就在这位睁着醉眼,歪着头,支着耳朵倾听的时候,李破顺手拗断了他的脖子。 第84章骑战(求三江票) (阿草到家了,以后更新,都是存稿。) 等两个人溜出来,骑上战马。 李碧看着面不改色,做什么事依旧有条不紊的李破,彻底有些毛骨悚然了。 这一次过来,可谓是大功告成,结果也好的令人难以想象。 不但杀了史千年,而且,好像将云内牧场官吏中有份量的人,都一股脑的给除掉了。 悄无声息,一点动静都没有。 一屋子,十几个壮猛汉子,就这么糊里糊涂的丢了性命。 这和沙场搏杀完全是两码事,透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诡秘和血腥。 李碧再次确定,这是个真正的刺客,和荆轲,庆忌等完全不同的刺客,她也再次想到,这样一个人会老实的呆在郡守府吗? 一旦有人得罪了他,会不会就此丢了性命? 不过,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很快就被她丢在了脑后。 因为渐渐远离的那处云内马场的心脏终于跳动了起来,低沉的号角声,隐隐传来,显然,杀了那么多的人,想不被人发现都不成。 “走,咱们向南。” 李破没怎么犹豫,便纵马跟上了她,一边催马疾驰,一边问道:“那他们呢?” 李碧道:“我已经令他们不得进云内一步,到了界碑处,立即回返马邑了。” 李破在马上呲了呲牙,他娘的,这会儿才告诉老子,显然是有心见势不对,立马抛下老子跑路来着。 两个人谁都不太担心,后面的人会追上来。 这样的黑夜,就算再擅长追踪的人,也得抓瞎。 也就是说,他们有半个晚上的时间,用来逃走。 等到天明,群龙无首之下,就更别想追的上他们了。 更何况,两人四马,就算一路跑回马邑城,都不用停的。 不过,两个人还是在路上遇到了几拨云内马场的人,大多都事先被李破听到,躲了过去。 不过,到底在将要出去云内马场范围的时候,遇到了阻击。 这七八个人,也不是成心在这里等他们,更非追兵,他们可能是守在这里,观看南边动静的人,也许是从南边打听消息回来。 谁知道呢,也只能说两人太过倒霉,也没走什么大路,竟是给这些家伙撞了个正着。 而且,人家正在午休,一帮人吃喝的正欢。 两个人看见这群人的时候,对方也自然而然的瞧见了他们。 两个人都是聪明人,也没犹豫,纵马而过。 坏事不是坏在两个人行色有多匆忙,也不是两人四马看着有多扎眼,坏就坏在李碧身上。 那群汉子当中,有两个好色的,看见了李碧的形貌,顿时就心猿意马了。 跟旁边的人一说,也不是自家马场的人,两个人力主,追上去瞧瞧,看看那小娘子什么来路,若是。。。。。。嘿嘿。 一群汉子聚在一起,还喝了不少的酒,顿时群情激奋,跳上战马就追了下来。 这才是倒霉催的,要是让李破知道,坏事的原因在这里,当即就能把李碧踹下马去,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在越平坦的地方,追逃之间,靠的都是五分马力,五分运气,再有就是谁人多了。 有人肯定要说,谁跑的快,谁就赢了,和人多有什么关系。 事实告诉人们,在草原上被大军追击,一般你都跑不了,为什么?就是因为人家人多。 两翼包抄过来,你看人家走的是斜线,应该追不上你,但跑着跑着,你就会发现,有人竟然慢慢出现在了你前面。 为什么?那不是因为对方太快,而是因为马和人一样,跑的永远都不可能是一条直线,就像沙漠里兜圈子的人一样,不知不觉间,你的方向其实已经斜了。 对方明显很有经验,鬼哭狼嚎的在后面叫喊着,让两人停下,慢慢的,却已经散了开来。 李破和李碧都觉得出了麻烦,顺手从马背上摘下了弓箭。 这就是要见真章了。 李破其实很想问一句,接应咱们的人到底在哪儿,因为李碧告诉他,南边有人接应他们。 但李破觉着有点不靠谱,这么大的地方,接应他们?开玩笑呢吧? 你以为你有手机和全球定位啊? 追逐之间,弓矢终于成为了空中飞行的主要物体。 因为在两个人被射下战马之后,后面的人终于意识到,他们碰到敌人了。 至于敌人的来历,去他娘的吧,等将人射下来再说不迟。 这样的马战,在如今南北各处,很是常见。 当然,你想亲眼目睹一回,也不太容易,毕竟,弓箭不是钢刀,那是官府管控的制式兵器。 但这并不能阻止,民间弓箭渐渐泛滥开来,当然,做工就不说了,但家中藏有弓箭者,还是很多的。 尤其是府兵这个群体,让官府对兵器的管制,都流于形式,没办法,府兵自筹兵器战马,正是府兵制的精髓所在。 不过,像今天这种,骑着战马你来我往的互射,还是非常稀罕的。 骑射这种本事,最有名的肯定要数后来的蒙古人了,他们将骑射运用到了战术当中,创造了很多奇迹。 但骑射并非是蒙古人所创,自古以来,无论胡汉,他们的军人中间,很多人都极为擅长这个。 这个时候的突厥和大隋的军人们,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后面战马哀鸣,中箭倒地,这边李碧的坐骑,也是一声长嘶,马屁股上中了一箭。 没等战马蹦跳,李碧已经一按马脖子,双腿一紧,将战马控制住,接着,双脚抽离马蹬,在马背上极为炫目的来了个回旋,倒坐在马背上。 快速的张弓三次,一连三箭,后面顿时有两人栽落下马。 就这一手,李破觉着自己是望尘莫及,没那么软的腰啊。 李碧再一翻身,已经跃上了旁边的战马,顺手抽刀,斩断两马相连的绳子。 就在这个时候,李碧闷哼了一声,一下趴倒在马背上,一支长长的箭矢,正插在她肩膀内侧。 看看,枪打出头鸟,再让你耍杂技。。。。。。。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85章伤重(求三江票) 这个时候,李破没怎么细想,就算想,也不可能将李碧扔在这里。 两个人出来,一个人回去,回去的是李碧那好说,谁也不会关心,李破的死活,估计也就是李春能掉上些眼泪,其他人?别指望了。 但活着回去的是李破,那就太糟糕了,没死也得被人斩上一刀,将他脑袋摘下来再说。 当然,如果这一箭,正中女人后心,那就太省事了,李破也就不打算回去了,天高海阔,往什么地方一钻,等世道乱些再出来,只要别在李靖面前晃悠,谁又能管得了他呢。 但那些都是假设,这一下还不至于要了李碧的命,看人家,马上直起身子,连连很踹马腹,战马反而破快了许多。 稍稍落在后面的李破一看,立即抽刀,斩断连着另外一匹战马的绳索,渐渐勒住马缰,然后猛的一带。 为此,胳膊上和腰间,都被激射而至的箭矢划出了两道长长的伤口,这还是他不停晃动身体的结果。 战马狂嘶之下,人立而起,后蹄蹬动,前蹄落地时,已经换了个方向。 就这一瞬间,一支箭矢擦着李破的脸庞抹了过去。 李破眼睛都没眨一下,口中呼啸一声,狠狠夹了两下马腹,战马嘶鸣,一下便窜了出去,朝着追兵方向疾驰迎上。 与此同时,李破张弓引箭,一箭射出,正中一人胸口,将其射下战马。 接着,弃弓,顺手拔出长刀,身体在马上晃动了一下,躲开一支射来的利箭。 挥舞着长刀,在头顶上画着圈,向最后一名追兵迎了上去。 说起来很慢,其实这只是一瞬间的功夫,两边将马速都已经催了起来。 眨眼间,两马交错,最后一人其实已经陷入慌乱之中,连续的追逐,让他心胆已去八分。 见敌人迎面而来,再弃弓拔刀,迟缓的和慢动作似的。 没等他长刀整个出鞘,两马交错之间,刀光一闪,鲜血迸射而出,借着马速,不用多大的力气,李破便一刀将那人连肩膀带背斩裂开来。 又疾驰出去一段距离,追上已经失去了战马,在地上挣扎起来,转头就跑的家伙,一刀将其斩倒在地。 这时李破才真正轻松下来,调转马头,去追李碧了。 没追多远,将见李碧伏倒在路边,显然是气力不支,被掀了下马。 到了近前,李破勒住马缰,翻身下马,翻过女人的身体瞧了瞧,还好,有气儿,只是昏过去了。 不过伤口肯定糟糕了,被马掀下来,已经造成了二次伤害,血流了很快,已经染红了她半边身子。 李破查看了一下伤口,立即从身上撕下一块布条,紧紧扎住她的肩膀。 但中箭的位置太恼人了,这么做并不能有效的让伤口止血。 李破四处瞅瞅,抱着李碧上了战马,这里肯定不能停留,说不定追兵什么时候就能赶到这里。 不过,到底是已经出了云内地界,李破也放心不少。 走了不多时,便找见一片树林。 李破翻身下马,牵着马走进林中。 然后就是一阵忙活,将李碧放下来,以最快的速度升起一堆篝火。 然后将李碧半抱在自己怀里,将她肩头的衣服弄开,露出被鲜血染的通红的肩膀,和半个隆起的胸脯,当然,李破没有半点美人在怀的绮念,只觉得,能不能把这女人从鬼门关拉回来,真要看老天爷给不给这个面子了。 还好,穿透伤,不然的话,也得将箭头捅出去,难免要造成更深的伤害。 李破第一次给人治疗箭伤,但也没什么手忙脚乱的。 那匕首先将箭头砍掉,然后给李碧嘴里塞了个小树枝,想的还挺周全。 这个时候,李碧已是面如金纸,一条命差不多已经丢了半条了。 李破做完这一切,抓住箭尾,咬牙用力,猛的一抽,将箭杆拔了出来。 昏迷中的李碧猛的张开了双眼,咯吱一声,嘴里的小树枝顿时被她给咬断了。 醒过来的李碧,老实的很,其实也没什么力气挣扎了。 斗大的汗珠儿,都她脸上哗哗往下淌,看来是疼的够呛。 李破有点幸灾乐祸,心想,更疼的还在后面呢。。。。。。。。 清洗伤口,李破将匕首在火上烤啊烤,一直到暗红色,才又来到李碧身边。 强忍着笑,道:“忍着点啊,必须把血止住,俺这办法最快了。” 一边说着,一边将软塌塌的李碧扶正身子,身前身后狠狠的给烙了两下,嘶哑的惨叫声,听上去很渗人。 撒上伤药,包扎一下,至此,一切完活,李碧还挺坚强,硬是没昏过去,这让李破有点意外,也有点小佩服。 女人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睡过去之前,还吩咐着李破,“去到前面,应该有家驿站,那里有咱们的人在等着,让他们去速速找个大夫。。。。。。。” 估计被这么一番折腾,李碧也知道,落在这人手里,不太靠谱了,想让人去寻个真正的大夫过来。 不过,别说她现在伤着,连说话都费力,就算她完好如初,想要支使动李破,也不是那么容易。 李破没动地方,这荒郊野外的,留个伤号在这里,自己出去到是找到人了,回来只剩下被狼崽子啃的没了样子的一具尸体,他找谁说理去啊? 李破干脆就没动地方,累了一夜,又折腾了小半天,困到不困,就是饿的实在受不了。 翻出大饼来,先填了填肚囊,喝了点酒,缓了缓精神,李破在篝火旁边先小眯了一觉。 等到这一天晚上,不出所料的,女人发起了高烧。 这位发烧吧,和李春不一样,嘟嘟囔囔的不住说着什么,还翻来覆去的不老实。 李破也不去管她,只给她头上弄了条冷巾,又喂她喝了几次水,也就听之任之了。 这种伤后的高烧,挺过来,也就活了,挺不过来,那还用说吗? 在李破心里,李碧已经死了八成,这年头的伤药,太不靠谱,李碧伤的又重,很大可能挺不过去了,他已经在琢磨,要是这女人死了,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呢。 第86章命硬(求三江票) 这一夜,李破没睡好,觉得他的命运,竟然寄托在了一个瞧他很不顺眼,而他也不太感冒的女人身上,实在是够奇妙。 不管之前有多少想头,其实都无稽的很。 他并不想做个流浪天涯的浪子,像个傻子似的一处处去刷副本。 他对落脚的地方,是非常看重的。 像在草原,他能忍受住草原的寒风,和那荒凉的环境,一呆就是五年。 来到马邑,也费劲巴拉的弄了两处房子,为的是什么?他自己清楚,为的就是出去转悠,还能想着有那么个地方,能容他清净一些。 他不想和许多人一样,被人像狗一样杀死在什么地方,胡乱埋了了事。 如果有一天,他真的要死了,他也希望自己是躺在舒服的床上,安详的闭上眼睛。 当然,也许是因为他杀的人太多了,命运并不打算眷顾于他了。 胡思乱想中,李破进入了梦乡。 他的梦乡,永远都是特别的,半点安详的意思都没有,总有人在追他,总有人死在他手里,他却从来不会从梦中惊醒,因为就算在梦中,他也是那么冷静而又无恐无惧,太无趣了。。。。。。。。 鸟雀的鸣叫声,提醒他清晨的到来,湿乎乎的舌头,在他脸上舔来舔去。 李破睁开眼睛,拨开那张长长的马脸,扭头看了过去。 女人的命很硬,竟然没死,烧也不知什么时候退了,睡的正香。 李破欣喜的确认,这女人和他差不多,是个连阎王爷都不愿看到的人物,命硬的很。 实际上,他很羡慕这女人的身体素质,不是什么人都能在缺医少药,又这么折腾一遭之后,还能活下来的。 顽强的家伙,生命力旺盛的和小强似的。 到了这个时候,命其实也就捡回来了,伤口感染这种噩梦,也就不会再降临下来,死神飘然远去,不曾留下半点痕迹。 把水烧开,喂李碧喝了些热水,又将大饼弄碎,泡了泡,给李碧吃了。 李破自己随后饱餐一顿,琢磨着是不是该上路了。 当然,他也很担心,这女人刚活过来,别颠死在路上,那可就太冤了。 李碧这个时候,也彻底的清醒了过来。 看了看七扭八歪包扎了一圈圈的伤处,终于有点羞涩的感觉了。 不过,回想到昨晚那撕心裂肺的疼痛,后背都好像又寒了寒。 用火烫的刀子,封住伤口的事情,她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资料查不到,好像到了近代,才有了这种方法,是人们对细菌感染有了一定认识之后才有的事情,嗯,就当隋人不知道吧。) 而且还是两下。 李碧身子颤了颤,觉得,这辈子也没经历过那样刻骨铭心的疼痛。 她到还有点良心,没觉着李破是故意报复,因为在李破身上,有着太多的神奇之处,用火烙之法来治伤,说不定也是秘传的一种。 不过,随后,她就担心了起来,身上肯定要留下两个很难看的疤痕了。 想到这个,她的眼圈红了起来,却怎么也流不下眼泪,因为在关西世阀当中想要占据一席之地,就不会给流泪的弱者以任何的机会。 很早,她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在她立志从军之后,就再也没有哭过了。 哭泣这种技能,许久不用,也是会忘记的,现在的她,就是这么个情况,明明很伤心,却没眼泪涌出来。 强韧这两个字,好像已经刻在了她的骨头上。 “你没走?”李碧开始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去哪儿?”李破立即做大义凛然状道,“俺怎么会丢下军曹不顾?” 这话不但酸的李破自己有些倒牙,聪明的世阀贵女,也稍稍转过脸去,不想听了,心中还道着,这小子定是怕回去杀头,才不敢轻易远离。 一猜一个准,相处了这些日子,李破的一些性格,在她眼中已是无所遁形。 不过,有了此番经历,两个人也算是生死与共了。 李破虽说不会真想跟这女人死在一块,但总归是老老实实的承担起照顾人的角色。 至于李碧,之前的一些念头,也尽都消散了。 严格意义上来讲,两个人都是军人,不管他们背景如何,他们都隐隐恪守着军人的规则,经历过生死之战后,他们在对方心目中,都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当他们再次站在一处的时候,信任这个东西,也就产生了。 李碧的身体非常虚弱,继续赶路是不可能了。 李碧也没再提起,让李破出去找人回来。 于是,李破将篝火的痕迹整理了一番,扶着李碧上马,往林子深处走去。 又是一天过去,躲在这处树林中的两人,活的还不错。 当然,有李破在,活的不错才是正常,这厮杀人是熟手,厨师好像才是他的本行。 不知不觉间,夜幕降临。 给李碧又换了一次药,这次人家防的极严,再没看到鼓起的半边胸脯,只有血糊糊的伤口了。 到了第二天的清晨,两个人不得不往林子外面挪了,因为水快没了。 不过,还没到林子边儿,李破就不动了,敏捷的一弯腰,顿时丑陋的趴在了地上。 马蹄声,很大,从南边过来的,李破拿不准是不是接应他们的人到了,还是马场的人从前面兜了回来。 谨慎起见,直接把李碧又弄回了林子深处,自己则到林子边上探头探脑。 担心是多余的,李靖自神武,亲自带兵过来了。 只这几日功夫,李靖已招马邑守军一千,汇合神武军兵六百,直趋云内。 他也是真的有些急了,女儿已经没了消息几天,昨日里,女儿带的人终于快马传来消息。 李靖这才知道女儿竟是只带了一个人,去了云内。 他不是个心肠柔软,顾惜子女的人,李碧去云内,本就是他下的命令。 行险一搏,成了,他这个马邑郡丞,便能令行全境,不再敢于有人掣肘。 不成,这个女儿当也能从云内杀出来。。。。。。。 之后,他便会带兵趁乱围云内,逼着韩景一起剿贼,那样一来,动静自然不小。 动静一大,自然也就祸福难料,只是征伐辽东在即,暂时却不虞被调离马邑。。。。。。。。。。 但女儿只带了一个人就敢去云内?真觉得自己是关云长了不成?还想来个单刀赴会不成?李靖当时就觉得,自己恐怕要经历一下丧女之痛了。 第87章升官(求三江票) 李靖用兵,其实就在一个快字上面。 他往往能凭自己独特的眼光,找到敌人的弱点,甚或是制造出弱点来,然后毫不拖泥带水的进行猛烈的打击,让你措手不及。 所以,在得到消息之后,这位并不算是第一次领兵的马邑郡丞,立即带兵向马邑而来。 于是,在这一天,李破第一次见到了李靖。 顶盔掼甲的李靖,看上去很威风,但给李破的第一印象却是,这是个不苟言笑的中年人。 眉眼间,和李碧有点像,说明确实是亲生。 嗯,换句话说,这位长的很英俊,起码比他李破要强出不少。 年纪不小了,却头发乌黑,红光满面的,看上去很精神。 当然,人家只是在马上简简单单一坐,就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在里面,和李碧接触的时间不短了,李破其实知道,这就是贵族气质。 就像他自己,就算当了皇帝,也别想在身上弄出这种味道来。 那是一种从生下来就开始培养,颇为目中无人,又颇为节制。。。。。。嗯,甚至无法用言语准确表达的一种特质。 李破是学不来,李碧呢,还年轻,表现出来便显得有点霸道。 本来,李破应该是见不到李靖的,有人从林子里将李碧寻出来,簇拥着她就走。 军兵林立的,也弄的头一次见到这种阵仗的李破很不舒服,颇觉还是跟在李碧身边安全一些,就像借机开溜。 不想,人家看李碧那奄奄一息的样子,吃惊之下,直接把他弄到李靖这里来了。 不过,大军行进之中,李靖并没有多少时间跟他磨牙。 女儿重伤,这位却是完好,没当即砍了他的脑袋,就算挺对得住他了,不用奢求太多。 李靖也没工夫跟个小人物磨牙,几句话之间,就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云内马场的史千年死了,马场已经乱了起来。 根本没再问其他什么,李靖几乎毫不犹豫的在第一时间下令,急速前行,进围马邑,凡途中所遇,敢于逃走,反抗者,杀。 这才是真正的隋军将领,顺便也给李破上了第一堂标准的隋军军事课,慈不掌兵。 至于几个老军在军寨中给他说的那些东西,和亲眼所见,亲耳听闻的东西比起来,只能算是学前班教育。 李破稀里糊涂的成了李靖近卫中的一员,当然,郡府马夫出身的他,也确实算得上是郡尊近卫。 都是骑兵,隋军前行当中,耳畔尽是隆隆有若闷雷般的马蹄声。 一千多人的骑军队伍,已经不算小了,进入云内境内的时候,更是排列开来。 从远方望过去,就能看见一条黑线,像墙一样迅速向前推移。 大隋精锐骑兵的模样,第一次完完全全展现在李破面前。 但这也只是轻骑兵,人马具装的重骑,李破只是听闻,还没见过。 实际上,在后面紧跟着的驼马中,,很多背上背着的,就是重骑的甲胄。 大队骑兵踏过的地方,几乎不会再有生灵存在,一队队的斥候,往返来去,成为大军前驱。 传令声在队伍中此起彼伏。 刀枪铠甲的碰撞声,铿锵有力。 李破身处其间,感觉自己就好像狂风中的一叶小舟般,身不由己,让他有些心惊,却又有些振奋。 他不时打量着周围的军卒,觉得自己跟他们有点格格不入。 当然,隋军将士身上带着的兵器的五花八门,也让他开了眼界。 刀具当然是人人配备,但有的马侧挂着是,是短柄的大斧子,有的则是粗粗的狼牙棒,前排的骑兵,往往还有长兵器随身。 至于是不是闻名遐迩的槊,李破就不太清楚了。 实际上,那是长矛,可以用于投掷,也可用于冲锋破阵。 槊这个东西,造价昂贵,是隋军将领的专利,官稍微小点,你都用不起。 李破和在好奇宝宝一样在队伍里四处乱瞧,很是显眼儿,连李破自己,也觉得和这些骑兵比起来,他这一身,颇为寒酸,不够威风。 而他对大军行进,杀了多少人,到了云内马场,是围剿余孽,还是追逐逃敌,他都不太感兴趣。 也确实,对于大业七年初,发生在马邑东北的军事行动,更像是一次规模一般的军事游行。 云内马场的史千年,在之前就已经被人割下了脑袋,和一众心腹的尸体,一起堆在一间摆放杂物的屋子里。 马场已经彻底乱的不成样子了。 史千年的几个孙儿,大都带着家眷,跑去了恒安,过后却被恒安镇将韩景当做礼物,送给了李靖。 也证明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官场上的交情,真不靠谱。 只有史千年的一个长孙聪明些,带了些人手,扔下家眷迅速逃离。 但也没逃多远,他就被手下人绑了,送了回来。 也证明了,落魄的时候,千万别相信手下人还有什么忠心。 到了大业七年四月,马邑终于归于平静。 报上雁门的说法,也由着李靖来润色了。 最终,官方的说法是,马邑马场有人作乱,杀史千年等马邑官吏,却被郡丞李靖察知,迅速带兵扑灭云云。 同时也证明了,千万别信官方说法,八成都是糊弄人的假话。 不过李靖算是顺心得意了,多年来的郁闷之气,终于稍稍发泄了出来,他其实挺想亲眼看看,自家长兄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会是个什么脸色。 可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女儿李碧受了重伤,不过还好,性命无忧。 而李破也稍稍受了牵连,怂恿李碧出去的就是他,这个瞒不住,过后李碧伤的要死要活,这位却只擦破点油皮,估计神仙来了,都会看不过眼,何况是身为人父的李靖了。 但话说回来了,不怕惹人嫌,就怕没人帮你说话。 李破人品再次爆发,李碧力荐其为云内马场马令,转眼间,李破官升一级,替代了史千年,成了云内马场的主事之人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88章马令(求三江票) 四月间,马邑堪堪进入夏季,几场豪雨下来,位于马邑东北的云内牧场,夏风徐徐,碧草摇摇,满目生机。 在牧场靠北侧,一座石头垒成的城堡立在一个小丘之上,周围一片片的屋宅马厩,好像众星捧月般环绕着它。 “叛乱”过去时间不长,但对马场的人来说,又好像过去了一个很长的时间了,很多人都已经开始遗忘,当初无论这座城堡,还是马场,都是姓史的。 实际上,不是遗忘,而是善于忘记。 因为如今,不论是这座独特的院落,还是整个马场,都已经换了主人。 新主人姓李,名破,一个半大娃子,还没取字。 但当他成为云内牧场马令的时候,却没人敢有任何异议,因为那会儿杀气腾腾的马邑骑兵,还没走远。 太爷李靖的命令,也会得到忠实的执行。 当骑军退去,伤亡惨重的云内牧场的人们,也就平静的接受了这个现实,并努力的开始忘记之前发生的一切,包括史千年这个名字了。 让大家安心的是,新的牧场主人,并没有再折腾,而是在马场里转起了圈子,找了几个牧马的老人,填充了之前空缺下来的马场官职。 这一举措,明显安抚住了马场浮动的人心。 新马令好像很好说话,之前牧马的还是牧马,之前管厩的还呆在马厩,之前的账册,也没细查追究,多数事情都是一切照旧。 这也促使大家很快的忘记了史家的一切,开始迎接新的生活。 不过,到底死了很多人,马场的人手也出现了短缺。 于是,在之后补充进了一些新人,大多都是从别的牧场调过来的,新马令也招来了不少背刀挎箭的汉子,一看就知道,是军中的人物,迅速填补了护卫马场的职责。 接着,新马令走了一趟恒安,据说,那位翻脸如同翻书一样的恒安镇将,韩将军笑容满面的将新马令送出了府门。。。。。。。。。。 一切的一切都表明,风波过去了,大家可以稍微安心的度日了。 虽说马场的人,大部分都能骑善射,秉性彪悍凶野,其中有个别胡人,更是以战死为荣耀。 但说实话,谁也不想跟大军进行硬碰硬的对抗,那无异于自寻死路。 总的来说,李马令不太爱管事,身边的血脉至亲,也只有一个妹妹,还年纪不大,和以前的史家完全不一样。 以前吧,云内马场,差不多就是史家人的私产,史千年和他的儿孙们在马场里说一不二。 但现在,李马令治下的牧场,终于有点公产的样子了,不过这也在情理之间,李马令据说是郡太爷的心腹,还曾当过太爷的近卫,和史千年自然不会等同。 云内马场方圆上百里,牧有千多匹战马,其他牛羊不可胜数。 所以云内马场大致分为了三个部分,牧夫各有聚居区域,想要管理好这样一大片地方,劳心费力之处,其实和治有一县也差不多了。 人口少了些,但马匹牛羊,却都可以称之为它的丁口。 不过,李马令自从住进那座城堡,除了开始时,将人都招来,说了两句,不要胡思乱想,踏实干活之类的话,就很少出现在人们面前了。 不过也能猜得出来,太爷家的三娘子正在这里养伤,李马令要是敢置其于不顾,忙起了马场的事情,才叫见了鬼呢。 随后,有些传闻就有点吓人了,据说李马令跟着这位李军曹日行千里,一路从苍河赶到云内,不知不觉间摘了史千年的脑袋,然后从容而去。 这等传闻大家自然不会宣之于口,但私底下嘀咕嘀咕也在所难免。 风闻这东西虽多数查无实据,但只要大家感兴趣,那就会越传越走样,从传闻出现,用不了多少时候,李马令和那位三娘子在传闻中就和妖魔鬼怪差不多了。 李马令越是不常露面,神秘之处也越是引人遐思,到了最后,吃人肉喝人血的帽子都一股脑扣了上去。 这事有些莫名其妙,却在神鬼大行其道的民间,很有市场。。。。。。。。。。。 这个时候的李破,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马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更在迅速向聊斋人物靠拢过去。 他还老实的呆在城堡里,颇为惬意的享受着胜利的果实。 对于马场的经营问题,他兴趣不大。 不过乱世降临,还是督促着他办了些正事。 比如说李五几个垂头丧气的被赶到马场,成为马场护卫人员之后,他就让这几位寻了些亲朋好友,来马场供职。 待遇嘛,好说,崽卖爷田不心疼,史千年留下的家底,大部分都被太爷一股脑的搜罗走了,却还是大度了留下了一些。 这就是李破的资本了,只要来咱们这,立即上马场军籍,薪饷翻翻儿,兵器马匹什么的也不用自筹了,咱们这里包了。 食宿更不用说,你带一大家子人来,那是有点过,但你要是只带孩子老婆,好啊,咱们马场正缺人气儿呢。 别说,李五几个别看都傻乎乎的,但人气还都不低,很快,陆续就有人赶来了马场,不出半月,就凑了几十号人。 但都是人家的人,李破也不太安心,于是乎,让人去了一趟马邑,找到史大史二两个憨货,又弄来了一群马邑猎户。 人家愿不愿来?那必须愿意啊。 府兵这东西,看上去挺好,但对于这些比较贫苦的猎户而言,却也有着不小的负担,劳役的阴影,也一直徘徊不去。 而今,马场的军籍一旦登录,那就很不一样了,不但有钱拿,吃饭住宿,都不用自己张罗,也不用再进山行猎,多好的事情。 等到史大史二一群猎户拖家带口的过来,没出四月,李破已经迅速凑起了百十多人。 这年头就是这般,有地盘,有粮草,顿时就能让人趋之若鹜。 此时,李破就比较安心了,马场的驿夫再想做些什么,挥手可平啊。 而饭要一点点吃,事儿要一点点做嘛。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89章习字(求三江票) 本来,李破还想将程知节,尉迟,罗三等人给弄过来,后来一想,把这几位英雄猛将什么的一股脑弄来当马倌,太过恶趣味了一些,还是算了。 当然,这都是说笑,主要是还是因为,程知节,尉迟两个都心雄气大,就算他请了,人家也未必会过来跟他一起养马。 再说,那两位他还真都不太喜欢。 这个时候,身处云内马场,便不像在马邑城中那样能够准确体会到征伐辽东带来的一些影响了。 马场几乎就是个自给自足的小世界,人都是官府养着,吃穿住行也不再受困于金钱。 正经的逍遥之处。 自此,李破也觉得,时来运转,生活竟然一步迈入了小康境界,不容易,不容易啊。 他现在的生活,渐转规律。 官职一下升为正九品,和云内县令还差着些,权力却是占了云内县令的老大一块便宜。 手下一大群人可供支使,只要不闹马疫,李靖还是马邑郡丞,他这个官儿做的会非常安稳。 空闲时间也就随之多了起来,主要是马场的一应公务,他也不太上心。 这段时日,躲在城堡中,没像马场人们猜测的那样,紧着给李碧献媚。 一来,重又开始打熬身体,二来,他开始认字读书了。 没有知识的人是可悲的,不识字的文盲是可怜的,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而这一切,都从文字开始。 这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最基本的手段。 李破没忘了,自己在这年头差不多就是个半文盲,字不认得几个,书没读过几本,他脑子里很多的东西,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脱节的厉害。 所以,他打算开始读书识字,做个有思想,也有用处的大隋公民。 老师,不用四处去找,元朗。 这小子虽也有点不学无术,但给李破做个启蒙老师,还是很够格的。 最主要是,李破现在要求也不高,不要求可以通读诸史,精通子集,现阶段,他只想把大隋文字认全乎了。 于是,感到马场,作为李破副手的他,充任了启蒙老师的角色。 年轻人都好为人师,元朗很欢喜的接受了这个任命。 学生,李破,李春。 这兄妹两个,如果说李破还只能说是半文盲的话,李春就完全是个睁眼瞎了。 不说古时怎么样,只说九品中正制行于世间之后,文字书籍好像已经成为了门阀庶族们的专利,普通人已经越来越难以接触到了。 这种人为划分出来的鸿沟,在北地几乎是无法逾越的,在南方,等级虽然更为森严,但文风盛达之地,到底和北面不太一样,百姓知礼者,还算不少。 直到文帝时,创立科举之制,这种情形略有松动,再到当今皇帝登基,科举制度总算缓慢的开始推进。 但想要改变数百年之遗风,照当今皇帝杨广的性格,旁骛太多,又喜短期之功,更喜创新,像科举制度这样推行艰难的项目,多数是半途而废才对。 如果李破,李春只是成为马邑的百姓,开个小店什么的,他们想要读书识字,可不太容易,就算学了,也没什么用处。 现在就不同了,正九品官职,已然进入九品中正制序列,之后就算不做官,创个庶族出来,也是有可能的。 当然,如今九品中正制已然被文帝废止,只是影响仍旧在延续而已,不需赘述太多。 监堂,李碧。 她因为伤势很重,不宜随军,被父亲留在了马场,延请了两位名医诊治。 这种贯穿伤,说实话,想要好全乎了,起码得要小半年。 不过这人待不住,半个月下来,身体好转,就开始来回溜达,找李破的麻烦那是必备项目。 诺大个马场,往来支用,人事任免,如此种种,想要找茬不要太轻松。 接着又令李破找来账目,让李破查账。 只小半天,李破就头晕脑胀了,不因为别的,这年头的账目其实挺简单,就算不熟悉,看上个一两个时辰,也就能理清脉络了。 难为李破的是,账目上的字迹比较潦草,有的真是它认识你,你不认识它,连猜带蒙的屡有中的,但赞赏是没有了,李碧十分鄙夷的告诉李破,还是先认字吧啊。 这才是李破带着李春读书习字的真正起因。 此时,阳光明媚,光线从窗棂照进来,点点尘灰,在阳光中自由的游走。 屋内静谧而又祥和。 兄妹两个盘膝坐在踏上,各自伏在一张小几上,痛苦的写着大字。 李破聚精会神的画出几个鬼画符,每每握住刀柄,都是坚定如磐石的手,竟然在不停的颤抖。 练字如练武,非是一朝一夕之功。 李春小脸上都是汗,两颊上也弄了许多墨迹上去,看着有些滑稽,纸上描出来的大字,每个笔画都和波浪线一样在起伏,很有特点。 李春端详了半天,揉了揉酸酸的腕子,痛苦的直想撞头,当初小的时候,怎么就会羡慕人家读书识字呢? 转着眼珠望向大哥,心说,时候也不早,该开饭了吧? 这孩子被李破养的,已经往吃货的深渊滑去,而且是一去不回头了。 冷不防,啪的一声,李春啊的叫起来,捂住脑袋,连头也不回,幽怨的重又伏在案上,继续练字大业,只是心灵上已经饱受摧残,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李碧保持上身不动,像个僵尸般踱着步子,在兄妹两人的案间徘徊,手里晃动着个板子,权当戒尺了,时不时给兄妹两人来上一下,就当不错的休闲了。 元朗狗腿的跟在她身后,模仿着她的一举一动,脑海中却在幻想着,这位什么时候能回马邑,那这间静室之中,可就数他最大了。 小小的一方天地,颇有生趣,严师高徒俱全,看上去竟很是和谐。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90章日常(求三江票) 李破分的很清楚。 练字嘛,可能要几年,识字吗,差不多几个月就够了,只是有点头疼这年头读书人的笔迹,很多人都不知道好好写字有多重要。 当然,秀笔法的人,现在李破还接触不到,底下的小官小吏,能写出来就不错了,你指望他们写的有多工整,又有多好看,那真是瞧得起他们了。 嗯,李碧的字写的应该不错,可惜,不屑于展露,对了,也不是,人家还受着伤呢。 李破也不屑着呢,给咱一直硬笔,咱也能写出花来给你瞧瞧。 练字的时间是李破自己规定的,不长,每天早晚,一个时辰,他才不给那两货太多得意的时间呢。 练完字,就是试着读书,书本完全是手抄本,也不对,是李碧口述,元朗照录下来的,上面满是元朗那蛛爬般的丑陋大字。。。。。。。。。。 内容听有意思,竟是一部佛经。 显然,这就是李碧当年的启蒙读物了,经意非常简单,皆是导人向善之语,一看就是给孩子看的东西。 可见,此时佛教对中原文化的影响,已是极为深刻,据说,文帝杨坚幼时,就是被个尼姑养大的。 其实,挺矛盾个事情,当世也是中原武力,极为强大的朝代,居住在长江以北的,无论胡汉,皆都尚武成风。 这样的一个世道,却是让佛教占据了主流,听上去挺玄妙不是吗? 当然,你也可以这么看,佛教大兴的时间段,从来都是人们生活最为困苦的年头,差不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乱世时节。 越是活的不好,人们才愿意想一想来世啊,或者西天极乐世界啊之类的东西。 这些就不用多说了,佛经是现下贵族们主要的休闲读物,据说可以平心静气,开阔心胸等等。 但李破对这东西是一点兴趣也没有,可以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 所以,读佛经的时候他很痛苦,因为上面的每一个字好像都在告诉他,这东西实在不可信。 而且,佛经读出来的时候,是要唱读的,美其名曰,佛唱。 平心静气李破是一点没感觉到,只觉得昏昏欲睡,能让他比较稍微开心一点的是,李碧读佛经的时候,看上去傻乎乎的。 读完佛经,读书习字的任务暂时告一段落。 屋里的四个人煞有介事的站起来,相互稽首为礼,充满了古韵。 接着,不论是元朗李春,还是李碧,脸上就都带出了点笑容,因为快到饭点了。 尝过李破的手艺,连李碧也不得不承认,就算回去长安,也不定能在府中找出这样的厨子来了。 李破忙活了起来,李碧这个时候,要出去晒晒太阳,来回溜达上几圈,显然,少女精力旺盛,而且还好动的很。 李破则带着李春,元朗准备饭食。。。。。。。。。。。 后厨内外,很快就热闹了起来,到了饭点,李五等人,雷打不动的都会准点出现。 作为李破的近卫,却要李破动手给他们做饭,这待遇,估计数遍大隋,也不带找到一家的。 不过,人多好办事,在厨房里的李破,现在也不怎么亲自动手了,指挥完这个,指挥那个,做的不对,顿时拳打脚踢,喝骂连连。 俨然一个威风的厨师长形象,而且还很粗暴,谁让他官大呢。 今天中午做的是炖牛腩,时间有点长,李碧的身影,已经出现在后厨附近两次了,显然,人家等的有点不耐烦了。 直到过了正午,热气腾腾的两大盆炖肉才弄好,香气四溢,摆在了城堡的大堂之上,然后一圈人围坐,大快朵颐。 后面则给李碧设了个小桌,由元朗,李春陪着。 前面李破就不管那么多了,他还想制个圆桌什么的,是不是以后,也能弄出个圆桌骑士出来? 不过看着吃的狼吞虎咽,表情狰狞的家伙,李破觉着,还是算了。 吃完午饭,一众人等,一哄而散,大多数都去跑马遛弯了,这天高云淡,四野茫茫的地方,娱乐活动也就那点。 不管是马场的护卫兵士,还是马场的牧夫,凑到一起,除了赛马,就是角力,跟他们在一堆,你能闻到的,只能是浓浓的雄性荷尔蒙的味道。 李破也有事干,他在这个时间,会先带着李春和元朗,骑上战马,出去跑上几圈。 然后回到城堡中,接着打熬身体,练习拳脚刀枪。 等力气耗的差不多了,休息上一个时辰,然后练习弓箭。 李碧照旧,会出现在他们周围,继续她的找茬大业,这真是闲极难忍的典范了。 到了晚间,吃过晚饭,又是一个时辰的读书练字时间,接着,李破会准点将李春和元朗赶去睡觉。 自己,则躲进屋里,开始熟悉公务。 不过没几天,他就被李碧命令,这个事情要挪到晚饭之前来做。 李破根本没搭理她。 但随后的一晚,就上演了一幕倩女幽魂的戏码,第二天,元朗以少有的严肃跟李破说,要有闲话传出去,太爷那里会不好交代。 尼玛,这又不是梁祝?至于吗? 随后的一天,李破以对练为借口,很是揍了元朗一顿。 不过,到了天色渐晚的时候,还是乖乖的进屋去翻起了文录,李碧和个鬼般,适时出现,这不对,那不对,马令该这么做,马令该那么做的摧残起了李破的耳朵。 两个守在这里的大夫随之找了过来,因为到了李碧吃药换药的时间了,终于这个烦人的婆娘弄走了。 不过李破没高兴太久,从马邑来了两个女兵,兼职丫鬟,竟然还都懂些医术,跟在了李碧身边。 李破觉着,官二代真他娘的不是人。 这一下,李碧彻底活泛了起来,活动范围也有了极大的扩展,据说,饭也吃的香了,睡也睡的好了,伤口愈合的速度竟然也在加快。 这样的疗伤手段,让李破倍感惊讶,女人啊,果然是心情决定一切。。。。。。。。。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91章马场(求三江票) 五月初,李破终于再次将马场各处管事的人都召集了起来。 因为他对马场的运行,大致已经熟悉了。 他没那个心思大刀阔斧的整治马场,没那个必要,也没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大隋的马政和是完善,李破甚至觉得,自己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也就别提什么改进了,那纯属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 不过,管理马场的权力在他的手里攥着,这个可不能丢。 权力这东西,你若不敢兴趣,那就立马丢开,别沾手,如果权力已经到手了,你却不当一回事,那么,你也早晚会被权力所伤。 对于将马场打造成独立王国的事情,李破没那个兴趣,也没那个能力。 人家姓史的,在这做了十几二十年,才做到让郡丞忌惮的地步,最后下场好闹的凄惨无比,身死族灭。 他李破又不是神仙,身周左右,又都是郡府的人,他再折腾也闹不出多少花样来。 而这里,既不可能养出汗血宝马,也不可能让草长的比树还高,他更没兴趣搞什么轮牧,来保护马场环境。 所以,他能做的,挺简单,就是保护自己的权力,顺便,让马场继续运行下去,不需要做的多出色,只需要平平稳稳就成了。 在这一点上,他已经想了很多天了,觉得应该就是这个样子了。 因为史千年一去,云内马场的地位,其实是在直线下行的。 接下来剿除东山贼众之类的事情,根本不需要马场来参与,那是恒安镇以及马邑郡守军的职责。 郡丞李靖的目光,也不会再多停留于云内马场这个地方。 不然的话,就算有李碧力荐,也不会由李破出任马令才是,最多给他个副职也就顶了天了。 李碧在这里养伤,注定是个过客。 元朗呆在这里,估计是在熬资历。 他李破嘛,天知道会在马场呆多久,等辽东战事一结束,天下人恐怕都要大吃一惊了。 这个事情他记得还算清楚,人家三征辽东呢,第一次肯定打不下来,好像还吃了很大的亏来着。 到了那个时候,马邑怕是也要面临变动了。 突厥人是不是会南下?李靖这个郡丞还能当多久? 想到这些,李破脑子就有点不够用了,按照往常的习惯,长远的事先不去管,先要做的,不是别的,就是保证在马场这地盘,谁的声音也不能比他李破大了。 大堂之上,十几个马场的大小官吏坐成两排。 李破左右瞧瞧,心里不自禁的就有点自得,确实有点威风的样子了啊,发号施令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李破拍了拍桌子,让大堂上的窃窃私语声静下来,也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元朗和李春,适时的从后面摇摇晃晃转出来,不是他们腿脚不利落,而是怀里都抱着老大一摞文案。 腾的一声,撩在李破面前的矮几上。 一瞅这架势,下面的人脸色都有点变了,这是终于要找后账了?再想起近日里关于这位马令的传闻,各人的心也瞬间都拎了起来。 马场的文案都有什么呢,度支的账册肯定在里面,再有各人名录,加上马匹的详细记录以及出入等等等等。 如此种种,马场的文案也就不比县衙里的少。 李破开始训话了,“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有些话呢,就先说在头里,省得日后麻烦。” “我李大眼里不揉沙子,我已经看了近两年马场的文案,远的不提啊,只近两年,马场的战马,大概少了近三百匹,怎么算出来的?大家都是养马之人,简单的说一下你们也就清楚了。” “五年之前,马场有马九百六十四匹,两年之前,马场有马九百八十二匹,这个数儿其实已经有些不对了。” “如果没人从中改动的话,也就是说,马场的马其实是不增反减了,没有灾病,没有大的马匹数量进出,牧场也没有缩小,也没有战事,你们说,新生出来的马驹都去哪儿了?” “好了,不说那么远的事情,只说近两年吧,马场的草储是越来越多,马场的人手也已翻翻,但进出的银钱却对不上了,还维持在两年前的样子,毫无疑问,有人做了私账。” “再有,马匹的数量,这里记的是一千零四十二匹,我找人仔细数了,马场现有战马,至少一千一百八十匹,就这么养马,你们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这还是一年前,苍河马场运过来五十匹战马配种之后,得到的结果。” 说到这里,李破板着脸环视左右,见人们都是战战兢兢,没人打算跟他硬顶,才伸手从矮几底下抽出几本册子来,啪的一声扔在桌上。 “说起来,也不关你们的事,这就是史家的私账,里面记的很清楚了,战马买卖做的红红火火,突厥,山匪,尽多勾连,此人真是死有余辜。” 李破一拍桌子,做怒火中烧状,实际上,史千年家的烂账已经算不清楚了,这些年来,他往恒安镇,以及雁门输送的战马,也是不少,把持着云内马场,这人可谓是生财有道。 到了这会,李破终于拿了一颗定心丸出来。 “我李大呢,不是不明情理的人,这些烂账,已经报上郡府,也都为大家开脱了,郡府公文也到了,太爷宽宏大量,既往不咎。” “但我身为马场马令,却不能就此轻易了事,但马场经此一乱,我也不想再折腾了,所以呢,有些人的账,我给他记在心里,以后都给我老实些,马场就这么大,眼睛多的是,想要瞒过我可不太容易。” “以后,各处账房,每半月派人到这儿来,和这里的账房核对入册,每两月,各处账房轮换,就算是一只鸡子孵了蛋,你也得给我记清楚了。” “再有,各处牧守,厩监,都不用自己做了,我会派人过去。” “生人一旦出现在马场,不管是哪儿来的,都报上来。。。。。。。” 第92章与闻(求三江票) (最后决胜负的时候了,投点三江票吧,兄弟们。) 最后,说的李破都有点口渴了。 到了这个时候,他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领导讲话,没个捧场的,还要稀里哗啦讲一堆,那明显是中老年干部的自娱自乐。 说了有半个时辰,李破想了想,再没什么可说的了,好了,结案陈词。 “有赏有罚,罚呢,我这儿不打人板子,那是县太爷干的活,小错,给管事的人说一声也就完了,犯了大错,押来我这儿,我敲断他的腿儿,扔马邑街上要饭去,要是这错还不能轻饶,对不住啊,我摘了你吃饭的家伙,你也不用埋怨。” “赏呢,念及大家辛苦,每年年关,我这里会给你们分官职,权责备一份饷,一年只要平平安安,这份也就拿到手了,别问从哪儿来的,我也不会告诉你。” “再比如说啊,顺利生下个马驹来,赏一贯钱,如此种种,咱们过后定的细些再说。” 说到这里,歪头想想,然后大手一挥,“都留下,吃个饭再走,有酒有肉,吃好喝好,回去跟手下人说说,都安生点,别弄的老子这马令刚坐上,就被掀下来,你们说是不是?” 大堂上终于活泛了起来,这些老老少少的粗豪汉子,相互瞅瞅,没一个人折在这里,更没谁被板子打的哭爹叫娘,竟是齐齐感到颇为幸运。 还以为一顿后账找下来,总会有几个倒霉的被扭送郡府呢。 期待值太低,也就特容易满足。 这时候一听有酒有肉,正好压压惊,跟马令套套近乎,当然了,马令说的也要牢牢记住,这个道理大家还是懂的,那叫什么来着。。。。。。对了,先礼后兵。 再要犯错被叫到这里来,马令下狠手的时候,都不带有人帮你说话的了。 再有,这赏赐。。。。。。。听上去很不错啊,史老贼在的时候,自家人吃饱喝足,可从来没想着他们这些人。 嗯嗯,这也算是个不错的盼头了,只希望马令说话算话才好。 一个个轰然叫好间,诸人渐渐都是喜上眉梢。 大堂后面的门廊上,李碧闲闲的坐在一张椅子上,端着个茶碗,不时抿着香茗。 眉头一会儿皱起,一会儿飞扬,让她一张脸看上去挺生动的。 如果被李破看到,一定会觉着,这怎么看都有点像垂帘听政的戏码,他娘的,你就不能消停一会儿? 李碧在这儿已经听了半天了,临到结尾,她觉得李大郎太过手软了些,有了那些账册,揪几个出来那是轻而易举,就拿几个账房来说吧,当即砍了脑袋也不冤枉他们。 再有,收拢人心,是能拿银钱来买的吗? 不过,她的烦心事儿,其实并不全在这里。 心烦,听什么就都不顺耳,更是觉得,推举这小子来当云内马场的马令,实在错的离谱。 这么下去,这人非得把云内马场弄的乌烟瘴气,像个贼窝子了。 旁边站着的两个女兵,却不时捂嘴偷笑。 都觉着,这位李马令说话颇为有趣。 当然,这个有趣是基于,十几岁的年纪,就当上了云内马场这样的大马场的马令基础之上的。 如果换做郡府的小马夫,就算你说的天花乱坠,也只会让她们觉着油嘴滑舌,不似好人才对。 饭菜早已准备好了,这边一完事,那边流水般的就送了上来。 一群人开始推杯换盏,大吃大喝。 酒过三巡,李破见大堂上越发热闹,有些家伙已经撸胳膊挽袖口,开始行起了酒令。 虽然觉着乱糟糟的,很没规矩,但冷冷清清的日子他早就过烦了,现在是越热闹越合他心意,有活人气儿嘛。 不过,他也知道,不能和这些家伙没大没小的,不然以后这些人就难管了,要矜持一些,说到底,他不是占山为王的山大王,而是云内马场的马令。 所以,跟这些汉子喝了一轮,立马带着李春退了场,去后堂了,只留下李五几个,算是尽尽地主之谊。 到了后面的小厅,就听里面传出李碧的声音,“怎么,陪我用饭还委屈你了?” 一听,这位大小姐就又脑袋上冒火呢。 听这个意思,也知道,倒霉的是狗腿子元朗。 李春在他身后吃吃的笑,手里还把玩着一把匕首,那是别人送给她的,作为马令的妹妹,这点福利不算什么,她在马场过的日子才真叫幸福呢。 现在李破听见李碧的声音就头疼,调头就走。 但人家已经听到了脚步声,一个女兵迅速钻了出来,喊住李破,“李马令,军曹请您进去说话。” 李破无奈,只要带着李春进了小厅,心说,不在自己屋里吃饭,怎么跑外面来了,也不怕丢了贵族的脸面? 不过,他正好也没吃饱,将就着在这里吃上点吧。 本来,已经准备好听上一番唠叨,全当耳旁吹风了。 但李碧见他进来,当即摆了摆手,道:“都出去。。。。。。。” 元朗如蒙大赦,带着两个女兵,顺手拉上李春跑了。 看着李碧的脸色,李破知道,这是有事了,不由心里暗叹,这才清净几天啊? 再说了,你个兵曹军曹,又是什么殄寇将军,找的上我吗?你的心腹呢?你的老爹呢? 心情急转直下,不客气的一屁股坐下,拿起元朗的碗筷,也不嫌弃,直往嘴里塞东西。 李碧没管他,怪模怪样的,见的已经不少了,不差这一次,她的忍耐力,其实也在直线提升。 李碧没兜什么圈子,像是自言自语的道着,“至尊二月间已至涿郡,诏伐辽东,起兵时,随军之壮士,定不可胜数,我想随军征战,扬家声于阵前,你觉得。。。。。如何?” 李破当时就噎了一下,这事你来问我? 见李破愣愣的看着自己,李碧的目光不由渐渐变得凶了起来,有点恼羞成怒了。 其实也不能怪她,本来想着,等史千年之事过后,跟父亲好好商量一下,但现在嘛,受了伤,却被困在这里了。 此事又堵她心里许久,让她拿不定主意之余,颇有不吐不快之感。 而现在,能说上几句话的,也就李破了,若是在郡府,就算李破想听,也是听不到,如此大事,九品小官也想与闻?做梦去吧。 第93章恼火 官小其实也有官小的好处,说上几句国家大事,不明白也就算了,明白了又能怎的?你还敢四处乱说不成? 当然,这里面也不无点倚为心腹的意思,毕竟,两人之前也算是同生共死了一把。 瞬间,好像两人不约而同的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李碧眯起了眼睛,不再做声。 李破呢,慢慢的放下筷子,眼珠儿转悠着,开了口,“俺觉着吧。。。。。。。您去不去的都无所谓。” “嗯?”李碧皱了皱眉头,她确实想听到一些忠告,但她好像也没指望李破能说出些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李破呢,那就不用说了,又开始进入了胡编乱造模式。 “您看啊,您的官职也。。。。。。也不能算大吧?至尊到了涿郡,现在涿郡里呆着多少大人物,就不用说了,您去了,呵呵,显不来您什么。” “这还只是今年,粮草什么的应该都没准备齐整呢,五月里还没开打,那么战事最少也是明年的事情了。” “到了那会儿,和您一样心思的人得有多少?” “换了是俺,就算去了,也要想尽办法,留在后面,打赢了,有功,打败了,无过,还不用到前面送死,多好?” 正说的高兴,也打算让这婆娘赶紧消了去河北的心思,他估摸着,如果这位去了河北,他也有那么点危险,谁让最近这位尽在他眼前晃悠了呢。 被这种想要富贵险中求的人记住了,那可真是太讨厌了。 不过说到这儿,冷不防,黑影一闪,脸侧都感觉到了风声。 他那爪子有多快,连他自己都不太清楚,本能的一伸手,准确的捉住了对方的腕子,随即怒道:“你干嘛?” 李碧呲牙咧嘴,显然是触动了伤口,但火苗也是一窜一窜的,比李破还激动。 “你个贪生怕死的鼠辈,你就一辈子躲在洞里吧。。。。。。。” 李破咧了咧嘴,努力压下火气,心说,这女人真是不可理喻,哼,躲在洞里怎么了?老鼠活的最长了,比你这上赶着去送死的傻货强多了。 心里腹诽不止,嘴上却劝着,“这不是您要俺说的嘛,俺们这些小卒,建功立业是不用想了,也只能想想怎么保住性命。” “您也不用跟俺一般见识,俺只求您一件事,到时候您要去河北的话,千万别带上俺成吗?” 他还是不太了解女人的心思,这话一出口,差点没把李碧气疯了。 如果这里是军营,李碧八成要喊人进来,将这小子拖出去砍了。 不过这里到底不是军营,没那么重的杀气,少女只能用目光当做刀子,嗖嗖的在想象中给李破来个凌迟之刑。 李破皮糙肉厚,表示根本不在意,只是小心翼翼的将她的胳膊放下,眨巴着眼睛不说话了。 李碧费了老大的劲儿,才把火压住,她算是提前过了一把更年期的瘾,颇有点三娘教子的意思,恨铁不成钢啊。 不得不说,李破本事不小,总能准确的找到她的痛点,刺激的向以沉稳干练著称的李家三娘火冒三丈。 李碧抿了抿嘴唇,咬牙道:“无耻,若人同此心,那还了得?亏得你这样的人少,不然的话。。。。。。。。” 李破又拿起了筷子,趁机吃了块肉,边嚼边嘟囔道:“您也不用说这些大道理,俺不过也就是觉着,去辽东那地方打仗太过凶险而已。” “那里,和塞外草原应该也没多大分别吧?您见过谁领着数十万大军去和突厥硬碰了?” “俺见识也不多,但俺觉着吧,那么多的达官贵人,世家子弟凑在一处,立功的机会太少,被人赶着去拼命的机会却很大,您吧。。。。。嗯另说着,但您也得为咱们这些小卒想想吧?” “打仗咱们去,功劳别人领。。。。。。。。嗯,总归一句话,人太多了,死的肯定都是俺这样的,露脸的,肯定不会是俺,俺当然不愿意了。” “您也别不愿意听,俺再劝您两句啊,皇帝御驾亲征,照俺说,看的其实就不是高句丽如何如何了,看的是咱们自己,那么多大人物凑在一起,勾心斗角的,又要争着在皇帝面前献媚邀宠,还不如个将军领着合适呢。” 其他都是废话,只有最后一句才实在。 呀,越听越恼火的李碧愣了愣,这混账还有点见识嘛。 其实,不管她怎么恼怒,也都清楚,自己的心事已经被人家说中了个七七八八了。 是的,人太多了,这不是平常意义上的征战,而是御驾亲征。 大军环绕不说,肯定也是重臣云集。 别说李破这样的小卒,就是她李碧,想要凑上去露个面,都是难如登天。 大隋从来不少能征惯战的将领,她若去了,泯然于众人是最可能的结果,一个不留神,可能还会遭了旁人算计。 大功肯定轮不上她,小功也得看运气。 父亲的意思其实很明白,就是往辽东输送马匹粮草,这是马邑的天然优势,做的好了,论功行赏的时候,必定不会少了他李靖。 只是她这个做女儿的,还有点不甘心罢了。 这事,其实跟谁商量都没用,只要去了,就得看她运气好不好了。 李碧至此,可谓心情大坏,气的也不轻,伤口更是隐隐作痛,不愿再搭理李破,站起身来,不言声就走了。 李破也不去管她,在他看来,跟着她出来走一趟,就杀了好几十口,也差点丢了性命,再跟你去辽东?跟着你去也还算了,但在那么一位脑子抽风的皇帝带领下打仗,实在是太危险了。 风卷残云般,将桌上的饭菜消灭干净。 李破抹了抹嘴巴,琢磨着,程知节那些路上见了石头都想踢两脚的家伙去了也就去了,你说你一个世阀贵女,乱掺和个什么劲儿啊? 应该趁这会女人没法动弹,时不时的去打击一下她的积极性,让她不要胡思乱想才好。 是不是找机会,装作不小心,把她的伤弄的重一些呢?带着伤,你还能乱跑? 这厮能想到的主意,总是透着些阴损。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94章操练 (再多说两句,主角不太清楚历史,应该是合理的,昨天看了一个书友的评论,说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知道隋末历史,主角就是个文盲什么的,阿草也无语了。 不说那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啊,阿草只想问一下,你真确定自己知道隋末历史?就算是历史学家他也不敢这么说啊,你知道隋末有多少人口吗?大概三四千万,其中有多少人当了官,叫什么?有多少门阀,又都姓什么? 不说这些,就说李靖这样的历史名人的来历,你不查度娘,不查其他资料,你能一下说出来? 阿草估计,很多人是看网络历史小说的主角,一说就就是几几年,发生了些什么事,如数家珍似的情节看惯了吧?有一个不太清楚历史的穿回来就不太适应了,阿草得说,本书的主角还就是历史盲,阿草也不打算改这个设定。) 经过此次很不愉快的聊天,李碧再没给过李破好脸色。 不过,李破这个新马令还是很快进入了角色,他要做的其实很简单,就是每天抽出一点时间来,在各式文案上别别扭扭的签上自己的名字,再盖上官印就成了。 当官其实挺简单的,当个好官不太容易,但当个普普通通的庸官,李破表示他很在行。 李碧不愿搭理这小子,但还是太闲,太闷,索性,将马场的卫士们都召集了起来,将这些和李破差不多,吃饱喝足却不干正事的家伙操练的哭爹叫娘。 李破看着也高兴,如果不是李碧刺太硬,他很想赞上几句。 对嘛,就应该这样,要不是他对这年头的战术还不太了解,早把这些家伙弄起来,操练个天昏地暗了。 他娘的,知不知道,不定什么时候,天下各处就都会出现一些拿着刀子讨饭的家伙,不想死的,就得勤快点。 这个已经列入李破的计划之内,只是还需要几位谙熟战阵的人过来,这是个难题。 他这官还是太小了,没吸引力啊。 像程知节,尉迟那样的人,现在还都幼着呢,你就算请来也都是些白吃饭的货,不顶用。。。。。。。 不过辽东一战过后,其实火候就差不多了,那么一场打仗打下来,总会有些人流亡到晋地,到时候不费力就能找上几个了。 更好的办法,其实就是通过李碧,在马邑军营中寻上两位有些本事的老将,这样的人经验丰富,说不定还和突厥人动过刀子。 而且,将要军事生涯也剩不下几天了,正好接到马场这边来养老。 不过李碧现在正在气头上,而且,这女人老是想着建功立业什么的,很顽固,跟她说话太费劲了,不如等一等再说。 现在,李碧自己跳了出来,那是再好不过。 而且,李破还三五不时的过来瞅瞅,打算学习学习,在见识过马邑骑军的军容之后,李破甚为羡慕。 若是当初追他的是这些马邑军人,很可能他就交代到草原上了,要是有这个样子的三五千人在手,他也不怕什么突厥人南下。 你人再多,咱打不过就守,守不了咱就跑,有这样一群人跟着,生存几率大大的有啊。 不过,高兴没几天,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李碧估计是看他溜达来溜达去的,恨的咬牙,终于将他这个马令,也纳入了自己的训练范围之内。 还不是头儿,只是给了他个伍长糊弄了一下。 大隋的军制,伍长是最低级的武官,五人为一伍,十伍为一队,设一队正,两队为一旅,设一旅帅,差不多就是之前的百夫长了,三旅到五旅为一团,设一校尉。 也就是说,到了团这个级别上,校尉已经到顶了,有的直接就是将军了,像李碧的殄寇将军,就可以充任领兵校尉,麾下有三百到五百兵。 再往上,两营到四营,就可成军,领兵的必然是将军,除了一地最高军事长官外,出征的时候,多数要从京师的各大将军府调任。 李破的军事生涯,是在云内马场开始的,这个时候,他只是个可怜的小伍长,还是以云内马场马令的身份兼任之。 听上去很滑稽,但此时的李破,一点都没滑稽的感觉。 一天下来,骑马骑的腰酸背痛不说,还被李碧骂了个狗血喷头。 李碧的口头禅就是,你已经死了,你带的五个人,也都死了。。。。。。。。 娘的,一天下来,李破都不知道自己死了几个来回了。 李五和陈二几个挤眉弄眼,嘲笑李破现在他们是不太敢了,李破已经用二十多条人命告诉了他们,俺很不好惹。 不过,能够看到升官飞快的家伙吃瘪,这些家伙还是非常喜闻乐见的。 史大史二这些猎户,也是灰头土脸,他们骑马还成,但真的是拿不出手,一旦当骑兵来用,他们出的洋相比李破只多不少,只是李破这个冤大头给他们分担了太多的火力罢了。 不过,李破是带着天赋光环出生的人,读书认字都比别人快不说,这当兵的本事,也非是他人能及。 只不过用了几天的功夫,李碧再想找他的麻烦,就不那么容易了。 李碧一发狠,将两个女兵当成了监军,个人手持大棒,就等着李破犯错,然后李碧一声令下,上来就是几棒子。 如此一来,李破进步更快了,两天过后,自任队正,将陈二挤了下去,带着五十人,在城堡之前,来回驰骋,像模像样的过起了将军的瘾。 到了这会儿,李碧也不得不承认,这人好像天生就是当兵的材料,如果再给他些日子,游弋于大军之前的斥候,估计他也能胜任有余了。 此时,骑兵作战的各个阶段,李破大致已经了然于心,和自己在塞外几个老军口中所说,相互印证,更是颇有心得。 不过他也清楚,大军交战的时候,是不是还能像现在这么轻松,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但所有的军事技能,都是从训练开始的,这个不会错了。 他现在缺少什么,他自己也很清楚,那就是对骑兵作战的各个细节和流程还不太明白。 这个需要他在隋军的军营中呆上些日子,才能准确的把握到。 第95章六月 五月很快过去了,时间进入大业七年六月,这个时候的马邑郡,已经渐渐进入秋季。 这是一年当中,马场最为繁忙的季节。 战马在这个季节需要配种,还要为冬天储备干草。 而秋天,也正是战马长膘的时候,放牧必须勤快。 而马邑郡各处军营中,也开始要求马场送去战马,今年不同往年,战马需求旺盛之极,这是在为战争做准备,因为谁也不知道,马邑守军,会不会被调往河北。 来来去去的人越来越多,恒安镇镇将韩景,亲自来了云内马场一趟。 他的呈文,其实已经送去了郡府。 但因为史千年的缘故,他很怕郡太爷李靖克扣恒安镇军军粮以及战马,郡太爷在除去史千年之后,也狠狠的扼住了恒安镇的脖子。 云内县的县令也不再敢私下与恒安镇眉来眼去,通过交易,往恒安镇输送钱粮。 也就是说,恒安镇千余守军的命脉,已经被抓住了。 韩景来到马场,非常的客气。 而李破表现的更客气,顺便将李碧抬了出来,并悄悄告诉韩景,俺不主事啊,你看,大神儿在这儿呢。 韩景和李碧说了些什么,李破根本没去听。 送韩景走的时候,韩景拍了拍李破的肩膀,笑道:“世侄有事,可来恒安镇寻俺,只要俺能办到的,定不叫世侄失望。” 连世侄都叫上了,李破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开始论的辈分,而他更不晓得,韩景和李碧谈的到底怎么样。 满意吧,那也不用对他这个小官如此客气了,不满意吧,看那样子也不像,这些人的心眼儿啊,真让人猜不透。 实际上,很快李破就明白,两个人谈的是什么了。 因为没几天,就传来了恒安镇出兵剿匪的消息,剿除的是什么地方的匪患,那也不用说了。 东山贼嘛。 所谓的东山贼,其实是指恒安镇东北群山当中的贼寇。 说起来,这些贼寇的来历也很杂,有大隋的流民,有北方流窜过来的部民,也有马邑和雁门的逃卒,通缉的罪犯等等,胡人汉人的也都占全了。 这些贼伙吧,出路不多,抢劫吧,周围没多少村落,种地吧,山中粮产那就不用提了。 所以,这些贼伙的做的买卖也就好猜多了。 他们除了贩卖私盐,还贩卖战马,兵器之类的东西,近些年来,有些贼伙还做起了奴隶买卖。 他们可不管你是大隋还是突厥,只要跟他们联系上,他们就能跟你做买卖,不分对象,也不分种族,凭的就是公平交易。 说到这儿,大家肯定也就明白了,这是些不服管的商人。 他们和恒安镇做买卖,也和云内马场做买卖,还和雁门那边做买卖,贩卖私盐的和他们有交情,奴隶贩子们也他们也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 甚至于,当他们势力比较强大的时候,他们还会去草原上转悠,攻破一些部落,抢上一些地盘什么的。 边塞之地的混乱,给了他们生存的空间,让他们在最艰难的时候,也能在夹缝中生存下来。 而在大业七年六月间,东山贼众的好日子终于到头了。 致力于整顿马邑全境的马邑郡丞李靖,不愿再让这些家伙逍遥下去,终于逼着恒安镇韩景出兵剿匪。 这一仗,对于精锐的恒安镇守军来说,不算什么,稍微麻烦一点的是,进山剿匪,最为可怕的骑兵这个兵种也就没了用处。 不过,恒安镇还是很快传来了捷报,斩首数百级,其中有名号的匪首,都没跑了,全被韩景割下了脑袋,送去了郡府。 官军剿匪,在大隋就是这么简单。 只要官军想剿,没有什么匪巢是攻破不了的。 当然,在山里剿匪,必定会有漏网之鱼,有的跑去了雁门那边,有的则向北越过了长城,那就不是韩景的带兵能力问题了,而是值不值得追。 六月末,恒安镇军回师。 随后来到云内马场就不是韩景这个镇将了,而是他手下的心腹将领,来到马场,拜会了李碧,便在云内马场牵走了一百匹战马。 临走,又跟李破转告,将军说了,让您有暇去恒安寻他喝酒。 连秋末都没等到,说明恒安镇也在备战了。 到了这会,李碧的伤势看上去已经没有大碍,当然想要恢复到和以前一样,还需要些时日,但骑马什么的,也已行若常人。 要说,也该到送瘟神的时候了。 但李碧一点走的迹象都没有,李破试探的问了问,人家根本不带搭理他的,连白眼儿都懒得翻了。 但让李破觉着分外不对劲的是,李碧对马场护卫的操练,越来越严苛了起来,陆续有陌生面孔,来到马场,很快,马场的护卫已经增加到了三百人左右,这个数字,还在不停的增长当中。 得,这女人要去河北了。 李破觉着,自己的好日子好像也要到头了。 不自禁的,对李春的要求也是越来越严,练的李春连苦都不敢叫了。 到了六月末尾,整整一团人马,已经堂而皇之的驻扎在了云内马场中。 程知节来了,这人脑袋好像就是尖的,只要他想去,哪儿都能钻进去。 罗三来了,和程知节一样,都当上了伍长。 但尉迟却不见踪影,罗三告诉李破,尉迟已经是队正了,在马邑军营当中,算得上一个真正的人物了。 但人家没打算出来,有了靠山就是不一样。 听着酸溜溜的,显然,程知节和罗三这种草根,很不理解尉迟的选择。 到了这个时候,李碧想要做什么,已经是不言自明。 操练,操练,还是操练,接着马场的便利,五百人,一水的骑兵,整日里在马场里来回奔驰。 隋军的骑兵战术,变着花样的演练。 几乎是毫无意外的,作为云内马场马令的李破,被李碧编入了军中,充任参军,兼职旅帅,也就是说,李破成为了第一顺位继承人。 当李碧不在军中的时候,他就是领头的。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找了资料,隋朝军制很混乱,改来改去的,不管了,差不多按照唐朝军制来吧,可能会有些错误的地方,大家可以指出来,阿草在酌情进行修改。) 第96章军官 李破这个参军加旅帅当的让后来的很多人都挺不服气,李破面临的问题很具普遍性,年纪太小,无法服众。 但很快,不服气的人就都被镇压了。 没办法,这不但是云内马场的地盘,而且,李破不是孤家寡人一个。 就算没有李碧撑腰壮胆,旁人也奈何他不得。 一群马邑猎户,加上李五几个相帮,程知节和罗三也坚定的站到了李破身后,这还不算,马场的一些牧夫,也编入了进来,自然都以马令马首是瞻。 有那么几个愣头青试了试,随即就明白了,别看人家小,那是真不含糊,简直就是个根本无法撼动的地头蛇。 将军的近卫,马场的牧夫,卫士,加上郡府的护卫家丁,很显然,虽然将军未曾明言,但这个姓李的,跟郡府定有这样那样的干系。 于是乎,全都偃旗息鼓,不再去想那个令人比较眼红的职位了。 每天,都有人互殴,每天都有人和战马受伤,退出军列,立马就有其他人补入,完全的五百人编制,从不曾变过。 半个月过去,每天同吃同住,拼命演练,很快,李破便清晰的感觉到,这五百人再站到一起的时候,便有些不一样了。 所谓的肃杀之气,不言自生。 甚至于,他们的每一个眼神,都能让人感觉到他们的战斗**,野性正在他们身上苏醒,他们渴望得到鲜血的洗礼,用敌人的头颅来装点自己的功勋。 当然,他们不是无缘无故就变成这个样子的,辛勤的演练,以及那渐渐回响在耳畔,听的越来越真切的战争的脚步声,都促使他们绷紧了精神。 连李破都感觉到,半个多月下来,自己好像脱胎换骨般有些不同了。 这就是群体的力量,野蛮的战争机器,会自动调整它的部件,让他们归于一致。 趁着空闲,李破终于拿起了隋军军律开始诵读。 变着花样砍人脑袋,是隋军军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的严格程度,甚至在一些方面上超越了后来的军队。 而且,是完全的军官负责制,看完之后,李破觉着,自己的脑袋很不保险,参军就算了,他还兼职旅帅。 尼玛,在这样的军队中搞兼职,简直就是将砍脑袋的风险增加了一倍。 到了这个时候,李破想脱身都脱身不了了,看李碧那架势,是非要拖着他这个贪生怕死之徒走一遭了。 为了自家性命着想,李破也不得不用心了。 他麾下两队正,二十个伍长,他都给编了号,他也没什么忌讳的东西,直接告诉手下人等,按着编号往上替。 队正死了,有队副,队副也没了,直接是伍长往上顶,一伍的伍长死了,下面四个人,一个个往上来。 剩下三个人,伍便没了,全并入另一伍。 李破一摆活,其他人都听傻了,他娘的,一屋子大活人站在这儿呢,你就说咱们都成死人了? 太晦气了,这要是在战前,李破这些话一说出来,估计也就不用提什么士气不士气的了。 程知节没争过李五和陈二,队正旁落,正生闷气。 估摸着是觉着李破太不够朋友,一听之下,就开始嘟囔,“您这么一说,俺后背可有点发凉,这出去还回得来不了?” 李破瞄了他一眼,觉着这位来自己麾下,纯是个**烦。 这人功利心太重了些,为了弄个小官,拉帮结派我就不说你了,现在还来说风凉话,他娘的,你知不知道老子现在是你顶头上司了? 其实程知节当不上队正,那才叫个理所当然,别说他个通缉罪犯,地道的草根,争不过李五,陈二这样根正苗红的家伙。 就算争过了,李破也得把他弄下去。 这人属于蹬鼻子上脸,缺整治那一类的,你要真这会把他当朋友,他过活就敢不把旁人放在眼里,给你捅出一大堆篓子来让你收拾。 来了才多少日子,已经干了好几架了,还得意洋洋的,好像多长脸似的,其实全靠李破给他擦屁股呢。 换句话说,这位少管教,身上草莽气太重,领个农民军,当个土匪正合适,到了真正的军营里,是各种不适宜。 当然,日后人家也是官高爵显,领兵出征也是家常便饭,但那也是以后多少年的事情了,不知碰了多少次头破血流才长了记性呢。 李破当即一瞪眼,瞄了过去,“你说什么呢,程大郎?” 李破翻脸的功夫,可不比旁人差了,看他这样子,旁人也想不到,就在几个月前,他对程知节还是一口一个哥哥的叫着。 程知节本能的一瞪眼,不过随即就瞄到各人看来的目光,都很是不怀好意,眼珠儿一转,缩了缩脑袋,连胡子都耷拉了下去。 嘟囔道:“俺也没说什么不是?” 李破也不再搭理他,声音严厉了起来,“他娘的,知道咱们要去哪儿吗?辽东,谁他娘的去过那鬼地方?” 自然没有人去过。 “别以为到了那儿,功劳弯腰就有,砍上几刀,就能弄个官儿回来当当,趁早给老子死了这条心。” “告诉你们一句实话,这次出去,老子想的就是怎么把大家伙全须全尾的带回来,没想什么功劳苦劳的东西,现在有人要是不愿跟着老子,赶紧说,等到上了路,后悔可就晚了。。。。。。” “程大郎,你也别不服气,说的就是你这样的,到时候敢不听老子的军令,给老子惹麻烦,老子先砍了你的脑袋,省的你把大家伙带累的全葬在辽东。” “老子也不怕告诉你们,老子不想去,早知道要去辽东打生打死,老子这个官还不当了呢。” “老子已经跟你们说过多少遍了,要听军令,要听军令,什么是军令?到时候老子的话就是军令。” “这时节,老子跟你们不是朋友,更不是兄弟,只能是旅帅,别想仗着以前的交情,跟老子称兄道弟,欺压同袍,那行不通。。。。。。。” 李破的咆哮声,回荡在大堂之中。 第97章训话 李破这股火气憋了已经有段时间了,借机发作,让自己心情好点之外,还能压一压手下人的气焰。 说起来,这些人跟他都算有着关系。 他自己现在也不太清楚什么时候,就弄起了这么多的人手。 只能归功于,官升了,自然就有人依附过来。 当然心腹什么的都谈不上,就他这点资历,也就是阴差阳错的跟在了李碧身边,这才稍微成就了点声势而已。 这个上面,他到也心知肚明。 但就如他自己所说,要知道有这么次辽东之行,这个马令说什么他也不会当的,还要尽可能的离着那位远点。 用赶鸭子上架来形容他现在的处境,那是一点也不为过。 不过,在这乱世降临之际,像他这样的小人物,身不由己也是正常。 将来那许多所谓的豪杰,其实大多也都是被逼的,要是天下太平,拿起刀枪讨饭吃的人,必定不会那么多。 发了一通火,搞的这些队正伍长都是莫名其妙,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 军队中军官的权威,不算战时,其实就是在这么一通通吼叫声中,以及拳打脚踢中建立起来的。 粗暴是军中的传统作风,温文尔雅的儒将,这年头还真不时兴。 程知节被屡次点名批评,这位程大胡子脸上很是挂不住,几次都想站起来拂袖而去,或是跟李破厮打上一番,但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 把脑袋一耷拉,装怂了,但在心里面,已经将李破这个名字,在朋友名单中狠狠抹了去。 因为在他心目中,朋友就应该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打架一起上,挨刀子一起挺着的人,才叫英雄,才够朋友。 实际上,这才叫个酒肉之交,他这一辈子,能托付生死的人,真还就没交上几个。 他这心里不舒服的厉害,其他人其实也好不到哪儿去。 归根到底,大家想的都是,咱们没去过辽东,难道你就去过了?说的这么吓人,好像大家都是去送死一样,有那么玄乎吗? 不过,李破发了一顿邪火,心中便舒畅了起来。 见这些家伙一个个都像霜打了的茄子一样,也有点后悔了,但此去辽东,到底会遇到什么,他心里着实没底。 三征辽东啊,这才是第一次,好像还败的挺惨。 就他这点人,放在征高句丽的大军当中,指不定就像沙漠中的沙粒一样渺小,来阵风就把你吹没影了。 这会儿先把丑话说在前头,省的到时候他们头脑一发热,把小命直接送了要强的多。 李破转了转眼珠,心中也在念叨,唉,想过过太平日子真他娘的难,带着你们这些连自己有多幸运,才摊上咱这个长官都不知道的蠢货,也是老子倒霉。 不过,他还是放缓了声音,道:“别嫌我唠叨,我要的其实就是一个,军纪,一百多人,我照顾不到,只能拿军纪说事。” “你们也别不愿意听,你们回去想想,别说是我,就算是李军曹,到了那边,也是芝麻大的小官,那边不定多少将军,都等着立功受赏呢,咱们只要往别人旁边一站,个子都矮到地上去了。” “人家抬抬脚,不费劲就能踩死咱们,不踩死,也得把咱们踢出去送死,窝囊气有的受呢,这才从哪到哪?” “到时候你是跟人家拼命,还是乖乖去送死?” “这大军中的生存之道,我也给大家摆一摆,咱们只能凝成一团,最好别找麻烦,得罪人,说不定你碰到个小卒,人家父祖就是上柱国,大将军什么的,咱们可吃罪不起。” “要是你把人家得罪了,我告诉你,到时我会亲自绑了你,说不定还会在人家面前砍下你的脑袋,因为老子不是一个人,可以拉着你当个逃卒,老子领着一百多人呢,因为你一个,连累了大伙?做梦去吧。” “想攀高枝,往人家眼前凑的,我这里立即除名,并祝你前程似锦,别想拉着大伙儿,给人当牛做马。” “咱们多数是要押运战马,送到涿郡,并在涿郡听候调遣,我呢,会尽量让大家伙留在涿郡,就当个马夫了,不愿意的可以现在说出来,我把你调到另外几旅。” “但话说回来啊,也只能是尽力为之,军曹要是想上军前立功,我也拦不住,只能跟着过去。” “那大伙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别以为我胆小,你可以去问问,我杀的人也不少了,面对面拼刀子,你们在我面前,都是挨宰的货。” “但去辽东隋军征战,前面是高句丽的大军,后面可能还有刀子捅过来,你们想想吧,到时候活下来的机会有几成?” “所以啊,都听我的,别一副天老大你老二的模样,到了那地方,死人估计是你最常见到的东西,连老天爷估计都得睁只眼闭只眼才能好受些,别说你个小卒子了。” “别把自己弄成死人中的一个,埋骨异乡,就是最好的结果。” 说到这里,李破终于笑了起来,大气的挥了挥手道:“功劳嘛,肯定有,其事只要咱们活下来,没功劳都有苦劳,皇帝啊,就在那边看着呢,一高兴,大家伍长升队正,队正升旅帅,也只是一句话的事儿。” “好了,话就不多说了,咱们回到正题来,我要是不小心,有个三长两短,你们也不用给老子嚎丧,估计那会儿你们也没那个闲情雅致,李五立即接任旅帅,五郎要是也没了,好吧,陈二还在,依次类推,要是最后一个伍长也当上旅帅了,乖乖,那就是说,一百多人,差不多都去见阎王了,那还说个屁啊。” 能把死字挂在嘴边,说的这么豪气的,这些家伙估计都没见过。 再加上,李破唠唠叨叨说的那些话,并非没有作用,虽然给大家弄的有了点心理阴影,但却也都觉着,未尝没有道理,旅帅这是在为大家着想啊。 最后,李破说的又很是有趣,一屋子的人,不由都吭吭哧哧的笑了起来。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98章告发 “都别藏私,行军打仗该知道些什么,都拿出来说说,我不成,这个官得来的也是稀里糊涂,更没进过军营,李五,陈二你们几个在军中呆的时日长,跟他们都讲讲。” 到此,一屋子人终于开始叽叽喳喳了起来。 李破坐在那里,侧耳听着,还真别说,有点长见识的感觉。 行军打仗需要注意的细节太多了,和后来的军队也是完全两种不同的模式。 后来的军人领先? 算了吧,全自动化行军,电波漫天的飞,军人嘴里嚼着巧克力,吃着各种营养丰富的罐头,尼玛,这也领先太多了是吧? 别看李破张牙舞爪的,论起行军打仗来,现在的他,就是个雏儿。 如果时间足够,他很想在这里弄个军事学堂,先把手下人等加上自己都回回炉再说。 紧张的日子过的飞快,眨眼间,一个月就没了。 秋风渐起,草木也显出了枯黄。 马场彻底忙碌了起来,进进出出的人,越来越多。 李破这个马令,也不得不从操练中脱离了出来,主持马场公务。 不过他也没忘了,给马场的牧夫发下一些赏钱,顺便告诉他们,他这个马令从不食言而肥。 这差不多算是李破自掏腰包了,史千年留下的财富,一部分归公,一部分进去了马场的私账当中,也差不多就是李破自家的账本。 这是马令天然拥有的权力,谁也无法剥夺,史千年不过是做的太过了而已,这些钱财,都被李破拿来挥霍了。 腌肉腌菜,都可以从马场购得,一部分算是军需,归马邑郡官府承担,而李破又从私账中拿出些银钱,补给马场,从马场弄了一些多余的食物储存了起来。 作为他们这一百多人的额外供给,其他人嘛,去他娘的,爱谁管谁管去吧。 他还在百忙之中,派了史大史二这些猎户,去射取了很多野物回来,全都晒成肉干,弄进入了他的准备好了的小仓房当中。 这种丧心病狂的储粮行为,终于被人告发去了李碧那里。 现在李碧不太愿意搭理他,李破也不愿意再往李碧身前凑了,两个人都心知肚明,对方心里不舒坦着呢。 只是表现出来,人家李碧那叫大将风度,不管你怎么想,人家的军令你都得听着。 李破这里只能说是赌气,不管你怎么折腾,都还得在人家麾下供职。 这天元朗跑了过来,跟李破说军曹有请。 这小子现在是李碧的贴身近卫,整日混在女人堆里,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满脸的抑郁,看李破的眼神,都分外幽怨,就差大吼一声,拉兄弟一把了。 李破懒得搭理他,这家伙狗腿子当的很称职,不定你跟说一句,他转头就去告诉那婆娘了。 “找俺干嘛?没看俺忙着呢吗?” 元朗嘴上就是没把门的,立马就道:“哥哥,你弄那么多吃的干嘛?有人把你给告了,说你私屯军粮呢。” 李破撇撇嘴,“谁告的?” 元朗那叫个痛快,“张旅帅告的你,但据说是刘武周出的馊主意。” 马场到底是李破的地盘,这些天下来,各人都是个什么德行他也差不多都知道了,兵曹的刘武周也过来了,还弄了个队正,明显比程知节那厮强上不少。 不过程知节看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刘武周这人就是个搅屎棍,阴着呢。 这不,想给李破来一下,目的嘛,李破也明白,李破这一旅人马,跟李碧关系最近,踏上行程之后,无疑便会是李碧的随扈。 大家都眼红着呢。 而李破这些人吧,别看不太好惹,但短板也很清楚,大部分不是正规的马邑守军,七拼八凑的痕迹很重。 有空子可钻,争个宠什么的就太正常了。 当然,以前的流民,郡府中的小马夫,几个月下来,成了云内马场的马令,这不但有点传奇色彩,而且超引人妒忌。 尤其是以前跟李破打过交道的人,更是如此。 像程知节,就老找不准位置,各种的不舒服。 刘武周估计也有些眼红,出这种馊主意,对于跟马邑城中三教九流厮混在一起的刘武周而言,太容易了。 不过,那边告了,这边马上就能知道消息,可就有点难为刘武周等人的想象力了。 如果知道了,肯定要委屈的跟李碧喊上几句,您这个将军当的也太不称职了,没你这样的啊,连个御下的基本常识都没有。 李破可不是善茬,听了这个,在心里转了一圈,暗自发狠,他娘的,住在马场,吃着我的喝着我的,还敢到胡乱歪嘴,有你们的,这账咱们过后慢慢算啊。 哼哼了两声,也没再说什么,将正看着的账册一扔,跟着元朗就走了。 一边走,元朗一边苦着脸唠叨,“哥哥,军曹说要留俺在马场,不带俺去了,你是不是跟她说说,把俺要到你那去,俺好说,只要当个伍长就成。” 李破心情本来不好,一听这个,当即就被逗笑了。 这可太奇怪了,有些人不想去,却不得不去,有些人吧,要死要活的想去走一圈,却不能成行。 不过,还算那女人良心未泯,没把自家人往死里坑,只是眼前这小子有点不知好歹。 于是,直接一巴掌,脱口就训,“这么大个马场,你要是也走了,打算扔给谁?咱们回来还有落脚的地方吗?” “我告诉你啊,小春也要留下,你给我照看好她,我要是没回来,那就是你亲妹子,记住没有?” 男人这种生物,不怕肩上担子重,只怕无事一身轻,那样的话,男人永远不会成熟起来。 元朗本来还想争上几句,但一听这话,那种被托付重任的感觉,立马涌上心头,堵的他没话说了。 再次张嘴的时候,说的完全就是两码事了,“哥哥,你可别这么说了,听的人心里不好受,外面也传开了,你在跟手底下的人说话的时候,几乎是每句都带着死字,你这可真是。。。。。。” 李破不以为然的道:“死字不怕说,就怕真的死了,你还小,不懂这些道理。。。。。。看好家,和小春一起,老实的等我回来就是了。” 第99章来信 李碧明显瘦了,以前略微圆润的下巴也尖了起来,皮肤也黑了不少,只是一双眼睛,却分外的明亮,说明精气神都在往巅峰状态走着。 她的伤已经痊愈的七七八八,纵马飞驰不在话下了。 看见李破进来,都不用他自个左顾右盼的想把礼节省去,李碧直接摆了摆手,就道了一声,“坐吧。” 李破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到椅子上,使劲的往李碧身上瞄。 本来李碧还心平气和,见他这幅样子,顿时就又有点冒火。 看李碧把眼睛又瞪了起来,李破终于找到了熟悉的感觉,心里踏实了些,他的道理在于,这女人越是沉默安静,之后越不好说话。 这人生气的时候,不但赏心悦目,而且,直接就变笨了许多,糊弄起来容易的多。 当然,他不会承认,也许是之前他说的太多,让李碧起了逆反心理,这才急急准备去辽东的行程了。 李碧努力压了压火,才道:“过两天,有人会把铠甲兵刃送过来,你派人去查点一下,恒安镇也会派五百人随行,粮草等皆为自备。。。。。。但韩景的人,你最好少要跟他们来往。。。。。。。” 李破听的有点诧异,还以为是兴师问罪呢,没想到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他也不知道,韩景怎么得罪了这位,当然,很可能是些政治上的考量,其实就算李碧不说,韩景那边他也会敬而远之。 那家伙跟史千年做了多年的买卖,翻起脸来可真够快的,谁见了都得心寒,何况是他了。 见李碧住口不言,他才干巴巴应了一声,“是。” 李碧狠狠盯了他一眼,现在她是怎么看这小子都有点不顺眼了。 “过几天,咱们就启程了,你没什么要跟我说的?” 跟你有什么说的?李破心里嘀咕,愕然的看了李碧一眼,随即摇头,“没有。” 李碧胸膛起伏了几下,“你说的那些很有道理嘛,郡尊来信也是这个意思,让咱们押送战马到河北之后,最好呆在涿郡。。。。。。” 听了这话,李破心中不由一喜,“那是。。。。。” 刚想幸灾乐祸,刺激女人几句,不过瞥眼看到李碧的脸色,不由改了口,“郡尊英明神武,胸中自有丘壑,哪是俺能比得上的?” 李碧长长吐出一口气,好像要将和这小子见面之后,升起的郁闷恼怒等情绪,都吐个干净。 她就算再不愿意承认,也必须正视父亲的意思,而李破这样一个小官说的话和父亲的意思竟然不谋而合,其中也都隐隐透着一种忧虑和不详的预感。 这让李碧有点无法接受,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的人,地位家世相差又如此的悬殊,怎么会。。。。。。。 但父亲的心思,从来不会明说,就算是亲生女儿,也要不时加以揣摩才行。 至于李破,这人在那天跟她摆活了半天之后,之后就再别想听到他一句实话了。 她已经感觉到了,这人和之前她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没有任何的敬畏之心,她很怀疑,就算当着父亲的面,这人也敢胡说八道。 实际上,和李破的猜想不同的是,涿郡之行,到了五月间,其实就已不能更改。 按照李靖的意思,本来是想派一个心腹去涿郡走一趟,看看有没有机会在陛下或者朝中重臣面前,说上两句话。 但到了五月间,天下沸腾,不说河南河北这样的地方,就算是长江两岸,也已声势滔滔。 关西的大族门阀就更不用说了,这完全不是几年前征伐吐谷浑的时候可以比拟的,李靖听到的消息,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想太多太多。 这样一个时候,马邑若是太过随意,他这个郡丞也不用当了。 所以,李碧便成了首选,马邑郡丞李靖的嫡女带兵赴河北军前听令,才能够得上忠诚两个字。 李破在这一点上,错的离谱,不是李碧非要去辽东立功,而是形势到此,没了别的选择。 至于李破本身,就他这倒霉样,想不随军都不成了。 李碧这时瞄了李破一眼,看他那个样子,心气就多有不顺。 不由嗤笑了一声道:“你也不用得意,就像你说的,我现在官微职小,到了那里,说话也不顶什么用,,不定谁轻轻一句话,咱们就被编入大军了,你说呢?” 这次轮到李破有点郁闷了,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不用想就知道,到了河北,大家伙就都身不由己了,行止自己说了不算,得听别人的了。 两个人默坐良久,不约而同对视了一眼,也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些无奈和恼火,顿时两人心情都是大好。 再次是不约而同的,他们的脸上都泛起了笑意,元朗正好端着茶盘进来,看这两位含情脉脉的样子,顿时一哆嗦,差点把茶盘扔出去。 此时,两人也觉出了不妥,李碧眨巴了下眼睛,若无其事的扭开了头。 李破脸皮虽还厚实,却多少有点尴尬,不由恶狠狠的瞪了元朗一眼。 元朗心里直跳,颇有撞破奸情的感觉,心里直念叨,俺的哥哥啊,跟你说了不是,李家的女儿,是你能碰的吗? 你可真不愧是俺哥哥,这胆子,是真没说的。 给两个人倒上茶水,他就想开溜,但想了想,又住了脚,直接站去了李碧身后,心想,不管怎么说,都是俺哥哥不是,不能让他一错再错,哎呀,刚才这两位那笑的,真让人想想就肉麻。 李碧是个大气的人,慢慢抿了口茶水,水不够烫,三郎做事就是不稳当,以后要好好管教一下才行。 清咳了一声,才道:“我问你,你弄那么多肉干干嘛?” 这话题,立即扯的八竿子远,李破却顺嘴就接了茬。 “您是说。。。。。。。啊,那个啊,俺饿过肚子,不太好受,这不,要出远门了,就多备些,再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鸡鸭鱼的都有,牛羊现在这情形,咱也备不起,俺让人又去打了些野物,给您也备上些。” 得,连元朗都在李碧身后直撇嘴,这话谁信啊? 第100章启程 实名举报,会遭到各种打击报复,显然,这年头的人还不太清楚这一点。 尤其是这年头的军队里面,打小报告是常态,对面骂娘揭短更是司空见惯,当着主将动手的同样大有人在。 大隋军中派系林立,衍生出不少奇葩行径。 像贺若弼和韩擒虎两个,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两人在平陈一战中争功,闹的不可开交,你说我的不是,我揭你的短处,罗圈架打的那叫个精彩。 韩擒虎死的早,贺若弼活的长,韩擒虎已殁,后来有人让贺若弼评价当世将领,贺若弼还把韩擒虎拎出来一阵埋汰。 这不是贺若弼为人下作,而是隋军就有这么个传统,也可以说是舍我其谁的一种霸气,我就看你不顺眼,说你几句又怎么了? 当然,这也是胡风渐盛的一种明证,他们不像之前的那些古人们那么含蓄,有些事做起来,非常的直接,甚至是粗暴。 不过,告李破的刁状,他们根本不知道会面临什么。 首先,伙食变差了,非常的差,用一个兵士的话说,这他娘的还不如牲畜吃的好呢。 再有,战马的更换,饲养,都受到了影响,秋天里,正是战马长膘的时候,有些人的马竟然瘦了。 还有,铠甲武器到了,却还要李破来分配,于是,又有了差距。 你在人家的地盘上,还是跟上官闹别扭,李破自己都怀疑,这些家伙的脑袋是怎么长的? 据说刘武周还在马邑厮混的不错?就这水平,还黑社会头子呢,这么长时间都没被人干掉,他可真够幸运的。 服软吗?不会,隋军的传统是还要打一架。 在马场跟李破这些人干架,太吃亏了,人多势众的马场牧夫们表示,其他几旅人加进来,也能打个势均力敌。 闹哄哄的七月初,让渐渐寒冷的天气好像都热乎了起来。 李碧不出意料的站出来,将两个旅帅训斥了一顿,阻止了这场好像兵变一样的内讧,到这里,事情也就算完了。 然后在一天晚上,出去如厕的刘武周被人按在了茅厕里,一顿胖揍,黑暗中,程大胡子恶狠狠的告诉他。 再敢多嘴,就把他塞茅坑里淹死他。 显然,刘武周想象了一下,很是惊惧,也终于意识到,悍匪和黑社会的巨大差距。 顺便,李破也用他那特有的阴狠和比较娴熟的官场手腕,告诉所有人,这人不但是李军曹的亲信,而且,还很记仇。 一旦得罪了他,打击报复起来,那是相当的不遗余力。 造成的结果就是,其他几个旅帅,都不怎么待见李破了,但见了面,却都乐呵呵的和见了亲兄弟似的。 因为这位李参军的权力很大,粮草什么的都在他掌管之内,得罪不起啊。 郡府送来了两百具铠甲,人马皆全,也就是说,几乎一半的骑兵,都会是重骑。 在披着沉重的铠甲操练了一段日子过后,李破毫不犹豫的向李碧建议,只带五十具,其余都送回郡府。 李破直言不讳的跟李碧说,铠甲太多,只会让他们很显眼,增加被派出去作战的可能,也耗费马力,长途跋涉,太过累赘。 李碧有点犹豫,但有了父亲的来信,已经渐渐没了沙场争雄的念头的她,觉着李破说的有点道理。 其实,李破还有没说出来的话呢,轻骑兵跑的总要快一些,不是吗? 不过,说实话,那些锃明瓦亮的坚固铠甲,让李破也很是眼晕,这样的铠甲,穿在人马身上,几乎就是一座座的人肉堡垒。 没经过战事的他,不太清楚,除了斧头,锤子之类的重武器之外,还有什么能对这样的重骑兵造成有效的杀伤。 不过,等他在辽东转一圈回来,就明白了,穿上这样的甲胄去冲锋,人就已经死了一半了。 兵器这东西,总要看人怎么来用,用的不好,穿什么都没白扯。 七月中,渐临秋末,正是骑兵用武之时。 马邑押送战马往河北的队伍终于启程了,和他们同行的是恒安镇的五百步骑。 一千军卒,押送八百匹战马,浩浩荡荡,离开了云内县,往东行去。 送行的人着实不少,因为云内牧场的牧夫也在随军之列,他们的家人都在牧场中生活,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见到了。 元朗和李春就在送行的队伍前面,李春已经哭过好多鼻子了,也没能让大哥带着她去河北,伤心的脸都瘦了。 元朗也是郁郁,觉着大好的立功机会,就这么离他越来越远了。 马场一下冷清了下来,让人们很不适应。 但马场的战马也少了不少,马场的事做起来更加轻松了。 所以,对于马场的人来说,这个冬天不好不坏,只是那些随军的牧夫的家眷,都在不停的惦念着家人罢了。 他们不太清楚的是,这一去,就是年余。 辽东那片肥沃,却也狰狞的土地,正在向他们的亲人逐步拉开面纱。。。。。。。。。。 (第一卷完。) (这一章有点少,但第一卷行路难到这里就算完结了,接下来就是辽东战事,阿草正在家里过年,这是攒稿,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到此,应该差不多快上架了,望家能支持阿草,谢谢。) 第101章灵丘 秋风过处,乱草纷飞。 北国的秋天,来的早,入冬的也快,七月间,好像已经有了初冬的迹象。 马蹄得得,一行人马,像长蛇般,行走在大道上,队伍中间,旗帜飘扬,队伍中,是一个个背刀挎箭的健壮军士。 队伍很臃肿,因为人只是队伍的一部分,数百匹光着脊背的战马,在队伍的四周行进,然后,外围则是一队队的骑兵。 队伍不疾不徐的前进,将这条颇为宽敞的道路,占的死死的,但有来往行人,皆都远远退避。 骑马行在队伍前端的李破抬手拨开落在额前的落叶,眯着眼睛不大精神。 两天时间,走出马邑郡,绕过恒山北麓,连风景都没好好看看,就一头扎进了雁门治下。 这个时候,李破也就知道了,他储存食粮的打算是多不靠谱了,别说后面的驮马上,带够了差不多让这些人吃一个多月的粮食,腌菜,肉干等物。 就说沿路上,但遇驿站,县治,都可以讨要一些补给,以供军需。 也就是说,一路上根本饿不着,除了他腌制的肉干味道要好一些之外,之前做的,现在看来,挺傻气的。 这会儿,他就想起李五等人劝他的话来了,但心里还是埋怨,一群废物,就不知道说清楚一些?让老子白费了许多工夫。 行军是件颇为枯燥无聊的事情,这个时节,更让他想起去年时,从草原归来的情景。 也是这样的天气,虽然很是吃了些苦头,但路上走的却颇为多姿多彩。 一年过去,俨然已是两个天地,现在的他,不但是云内马场的马令,而且还身带军职,手下有一百多号人可供驱使了。 想想这一年来的种种,他自己也觉得,恍如隔世一般。 走到了这里,其实已经进入了雁门郡辖下灵丘县境内,画了条斜线,过去灵丘,便是太行八径之一的飞狐径了,经飞狐口,进入河北地界。 据说南边近些年,晋阳直通涿州还修了驰道,要是走那条路,会非常的快。 可惜,从云内马场去晋阳,再经晋阳去涿州,那得开多大的玩笑啊? 正思绪连篇之际,一骑飞驰而来,到了不远处,马上的骑士锤了锤胸口,喊声震耳欲聋,“禀报参军,前面十里处,灵丘县令赵云请见李将军,并送上粮草若干。” 好名字,赵云啊,李破精神一振。 不过一个县令迎候于道左,好像有点不对劲儿啊。 招手把斥候叫过来,就问,“这赵云带着多少人啊?” 斥候尽量弯腰,“好像只有十几个人。” 李破嗯了一声,摆了摆手,“既然要见李军曹,你禀报我作甚?去,告诉李军曹去。” 就知道。。。。。斥候暗自咬牙,一路上,这样的戏码演过很多次了。 李军曹在前面,就让人去找李参军,李参军在前面,就让人去寻李军曹说话。 他娘的,你们两个玩的到好,但你们到底谁管事啊? 斥候无奈而又委屈的跑了,李破则在想,不会要出什么幺蛾子吧? 片刻之后,李碧赶了上来,跟着的。。。。。。嗯,还有个小白脸。 这小白脸姓韩,一听这姓氏,估计大家也就明白了,这是恒安镇将韩景的小儿子。 小白脸是李破给人家的称呼,其实这位长的一点也算不上白,都是健康的古铜色,高大而又英俊,颌下留着短须,很有些威严的样子。 这样的官二代,得天独厚,讨女人喜欢那是必然的。 这人笑起来很爽朗,说话也坦诚,其实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跟李破在一起的时候,毫不讳言的跟李破说,自己已经讨了八个婆娘,最喜欢的,就是喝酒逛青楼。 要是哪天李破去恒安,他一定陪着李破逛遍整个恒安镇的青楼妓馆,享尽温柔滋味。 但你要说这人好酒色,是个酒囊饭袋,那又错了。 这人还能骑善射,在恒安镇那样的地方,也很有勇名,更是深得韩景宠爱。 这么说吧,这个小白脸,明显是大众情人一类的家伙,对李破有着全方面压制效果,这样的人,他是个雄的就忍不了啊。 等到见了李碧,小白脸立马忘了李破这个新交的朋友,直接就贴了上去。 之后李碧走到哪儿,这位就跟到哪儿,那么浓重的荷尔蒙味道,李破不用鼻子都能闻出来。 李破见两人上来,立即将位置让给了这对连体婴儿,跑队伍中间养神去了。 后背有点发凉,肯定是李碧这女人在瞪他,瞪也没用,招蜂引蝶,你这哪是去打仗?简直就是情侣踏青郊游嘛。 十余里,转瞬即至。 队伍缓缓的停了下来,过了许久,李碧怒气冲冲的回来了。 招呼也不打一声,便下令全军继续行进。 小白脸也青着个脸陪在旁边,李破在不远处瞅了瞅,没敢打搅他们。 直到晚上,李破才从小白脸口中得知,灵丘县令想要他们留下两百匹战马。 李破有些惊愕,这些战马可是要押送到河北涿州的,皇帝就在那里呆着呢,说是皇供也差不多。 这灵丘县令多大的胆子,敢截留战马? 小白脸苦笑,跟李破也没法解释的太清楚。 人家不但是要拿甲胄换战马,而且,人家身后站着的是雁门郡郡丞杨长仁。 打的主意也很明确,雁门战马不多,此次征伐辽东,雁门郡也是要出兵的,而且也要往军前运送战马,毕竟,雁门马场也养着不少战马呢。 本来吧,这事也不用犯愁。 云内马场的史千年,和雁门这边向来有着交易,跟史千年打声招呼也就是了。 偏偏就在几个月前,史千年死了,马邑郡丞李靖发了疯一般,将马邑权柄彻底拢入自己掌中。 这就让雁门郡有些作难了。 无论是太守王确,还是郡丞杨长仁,跟李靖可都不太对付。 这无关私仇,而是代州总管府就在雁门,雁门太守王确认为雁门,马邑两郡都在他的治下,发号施令,应是畅行两郡才是。 但人家李靖不同意,你个雁门太守,又不是代州总管,手伸的也太长了些吧? 第102章变生 两郡由管辖之权而生出的诸般间隙,可谓是由来已久。 等到需要相互帮忙的时候,也就不好张嘴了。 因为借着地利,雁门郡的上上下下可没少难为了马邑郡,反过头来,你还想跟马邑借些战马,你真当自己是孙悟空呢。 所以,只能探听消息,在半路上等着。 这么做还真不算过错,便是真传到皇帝耳朵里,皇帝最多也只当趣闻,一笑而过罢了。 这些缘由,就算小白脸嘴巴再大,也不会跟李破说明,含含糊糊的糊弄了过去。 小白脸其实也没觉着雁门这边太过不对,只不过是李碧生气,他便也跟着恼火儿,这绝对是个情圣来的。 李破听过之后,也立马给抛到了脑后,都是些狗屁倒槽的事,不听也罢。 但让李破等人没想到的是,此时灵丘县内,雁门郡丞杨长仁高踞于县衙堂上,听着毕恭毕敬的灵丘县令的禀报,脸上都能阴沉出水来。 他这个郡丞做的可不如李靖,不但是关西世阀出身,而且在马邑大权独揽,说什么是什么,和雁门太守王确也能分庭抗礼,不假辞色。 而他呢,上面不但有太守王确,而且,还有一位郡尉,管着雁门守军。 他就是个太守府的属官,说句不好听的,太守王确咳嗦一声,他都得汪汪上几声才能过关。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郡尉想要升转,欲亲自领兵去河北随军征战,只可惜,战马不足,有些为难。 太守王确呢,有意将郡尉之职,交给杨长仁,但条件就是,给我弄二百匹战马来。 杨长仁这次可是真上心了,亲自赶到灵丘,让灵丘县令出面,想要截留下马邑的战马,给郡尉壮行,顺便,也为自己的升迁之路扫清障碍。 但带队的李家丫头,竟然没理会这茬。 杨长仁满脸阴沉的会到了县衙后堂,屏退左右,出神的想了半天,最终,恨恨的吐出一口长气,招手让人叫来心腹。 “去吧,让他们把战马都截下来,记得,此事断不可走漏半点风声,不然的话,人头难保。” 心腹大喜,锤了锤胸膛,“您放心,此事只俺一人晓得,绝不会告诉第二个人了。” 杨长仁还有些不放心,默然半晌,才道:“告诉他们,此事即成,只要去北边换回来二百匹战马,其余就都留给他们了,日后若有人想要从军,尽可来雁门,我雁门缺的就是这等壮士。” 心腹诺诺连声,转身离去,杨长仁静立良久,想到别无错漏,这才轻轻吐出一口长气,心道,我也是迫不得已,才会出此下策。 李靖小儿,这次怕是要有丧女之痛了。 想到这里,心情渐转欢畅,同为郡丞,处境却是天差地别,他早已对李靖深怀嫉恨了。 这要是让李靖知道他这番心思,一定破口大骂,老子倒霉了半辈子,你竟然还嫉妒了?真是不当人子。 实际上,这也正是门阀子弟跟庶族寒门的区别所在。 门阀子弟的倒霉事,落在旁人眼中,却是能嫉妒的眼睛发蓝,可见,这年头啊,做的再好,也不如生的好。 李破等人,自然还不知道危机将近,也不怎么急着赶路,毕竟过了飞狐口,涿州也差不多就在眼前了。 在冬天下第一场雪之前,赶到涿州,时间上,那是绰绰有余。 巍巍太行,绵延千里。 兵法家都很喜欢这里,因为太行绝险,却有八径通之,太行八径,遂名闻天下。 这些通道,每一处,都留有数不尽的传说,几乎每一个传说,都与军事有关。 这样的地方,兵法家自然喜欢,因为只有这样的地方,才会诞生出无数经典的战例,让后人津津乐道。 但作为参战士卒,却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地方。 绝险之地,必定生死相争,这太行八径,从古至今,不知埋葬了多少军士的生命,成就的却是将军们的荣耀。 作为小卒,谁脑子抽了,才喜欢来这样的地方转圈。 飞狐道,现在又称灵丘道,属于灵丘治下,至于之前的许多沿革,不必细述。 再庞大的队伍,在如同巨龙一般的太行山面前,都会显得渺小,何况只是千把人。 队伍在飞狐道口,停了下来,扎下营地,准备修整一天,再过飞狐道。 那是上百里的行程,得走上好几天。 队伍里面的三个主官,终于聚到一起,齐齐仰头,看看连绵不绝的峰峦,再低头,看看狭窄的飞狐道口,那两位呼吸都有点急促,显然,头一次来这里,被震撼到了。 而身为领兵将领,对这样的地形,毛骨悚然的感觉也是在所难免。 至于李破,瞧瞧这,瞅瞅那,发现,没多大变化嘛。 除了少了公路,这里好像千年如是,从不曾在意过人间变幻。 当然,李破来这里的时候,也只是走马观花,没人平白无故的会在狭道口晃悠,都直奔景点去了。 “好一处飞狐道,果然乃绝险之地,不想,今日却能亲眼一见,幸甚幸甚。” 小白脸在拽文,眼睛不看飞狐道,看的是李碧,显然在打歪心眼。 李碧调头就走,给两个男人扔下一句话,“这地界,穷山恶水的,过去也得脱层皮,幸甚个什么?” 李破抿着嘴,憋住笑,朝小白脸点点头,嘟囔一句,“嗯,得叫人去探探路,这地方,出毛贼啊。” 小白脸很受伤,忧伤的看着峡口,估计是很想吟诗一首,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情,但憋了半天,屁也没憋出一个,默然回转,又去跟着李碧转悠了。 李破可不是随口说说,回到队伍中,还真就将斥候都找来,命他们进飞狐道哨探一番。 也不是因为旁的,主要是这家伙演义小说看多了,总觉着峭壁林立的,走在中间很不安全,一旦旁边有人往下扔石头,怎么办?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一天码了七章,阿草表示,过年现在真是苦差事,攒稿攒的阿草都快断气了,求支持啊。) 第103章风箱 飞狐道上,秋风在狭窄的山道上呼啸而过,发出呜呜的响动。 两边峭壁高峻,刀削斧刻,人鸟难逾。 猿啼凄切,鸟鸣空幽。 涞水在旁边静静流淌而过。 到了这里,人们只感觉到,便是水流之声中,也会带上几股阴森之气,让人不寒而栗。 也不怪李破多余,演义体小说,最喜欢在这种地方两边弄些埋伏,点把火啊,扔点石头啊什么的了。 但实际上,进了飞狐道,你就知道,那不太可能。 两边群山莽莽,绵延不绝,想要登上峭壁,得绕多大的圈子,就算上去了,又得有多少的耐心,才能等到敌人,也许石头没扔出去,自己先滚下来了。 飞狐道,是自然演绎,加上人工开凿出来的一条山间狭道。 不很宽,也不能说窄,容大军通行也没什么问题,一千多人走着,却也不很宽敞。 飞狐道算不上年久失修,但也荒草满地,寂寞了许多时候了。 诸国争雄的时候,这里偶尔还能打上几仗。 但现在嘛,已经几十年没发生过战事了。 主要是大隋一统天下,河北,晋地皆为隋土,马邑雁门和河北北部诸地又没多少往来,飞狐道也就失去了很大一部分意义。 最重要的一点是,突厥人不会经此,向河北发起进攻了。 因为高句丽占据了辽东,突厥部族南下,要是选择飞狐口,那真需要点勇气,后路可就完全掌握在别人家手里了。 而高句丽嘛,去到飞狐口攻击河北,他们可要费一番气力,根本挨不上边儿啊,而自文帝年间打了一仗,惨败之余,高句丽也被吓的不轻,再未敢南窥。 而到了大业年间,随着大隋疆界的不断扩展,飞狐道已然整个被大隋郡县包裹,再无受敌之忧了。 没有战事,不通往来,就算大业初年,皇帝喜欢做各种工程,也没想起来修修飞狐道。 当然,飞狐道上还留有着不少历史的斑驳痕迹,只是这会,没几个人愿意去追古朔今,没那个闲情雅致啊。 走了两天,李破就有点抑郁了。 这地方对于他来说,就是神经紧张的代名词。 路也不好走,近两千匹战马,拉着的,骑着的,赶着的,把队伍拉成面条不说,还不时出点这样那样的状况,很快,队伍就变得断断续续的了。 他这个参军,任务繁重了起来,从队伍前面跑到队伍后面,又从队伍后面跑到前面。 这来回折腾的啊,李破觉着,这一路,上百里的距离,到他这里,得走几百里。 你还别说旁人都在看热闹,一天下来,那些旅帅都是满头大汗,颇为憔悴,显然不是累的,而是烦心烦的。 连小白脸都不能跟着李碧了,最终,三个人商量了一下。 小白脸打头在前面,开路,李碧留在队伍中间,掌管战马,李破殿后,管着驮马群。 队伍在山道上挪了四天,终于来到了飞狐道最为险要的地方。 黑石岭,三山交汇之处,后来人都称这里为四十里黑风洞。 有洞这个词,也就不用多说了,路肯定是窄的不行,宽的地方一二十步,窄的地方只容一人一马过去。 这是飞狐道最为狭窄之处,也最为险要,而这也正是名闻遐迩的飞狐口了,过了这里,便是河北平原,向北,则很快就能看到茫茫草原。 不过,无论是草原还是平原,现如今都在大隋治下。 向导走到了这里,建议修整一天,然后一鼓作气,通过黑石岭。 众人从善如流,就在山道上扎营,乱哄哄的休息了一天。 这天一早,用罢早饭,队伍在连绵不绝的吆喝声中,缓缓进入狭窄的山道,继续前行。 这一次,队伍拉的更长了。 几乎直到太阳当头,李破才带着殿后的队伍,进入到狭道当中。 不过没走多大一会,队伍竟然停了。 李破也是无奈,只好耐心等着。 不过,李碧的近卫气喘吁吁的挤了回来,告诉李破,前面有人拦路。。。。。。。 李破有点吃惊,真的是吃惊,随口就问,不是说黑石碍有守军吗? 黑石碍还是汉时所建,到了大隋这,虽然没有战事,但据向导说,也有隋军士卒把守,不过不用说,状况肯定不太好。 这和当初李破呆过的寨子一样,废的差不多了。 李破能想到的只能是这里的隋军穷的揭不开锅了,趁火打劫一下过往的队伍,以求生存。 但马上就被告知,那不是隋军士卒,而是一群太行山匪。 李破挠了挠脑袋,太行自古出悍匪,这个不用提了,但照如今的时节,敢在飞狐道上占据要隘,拦住去往河北的隋军,这尼玛山匪胆子也太大了吧? 想到这里,心中一动。 挥手道了一句,我知道了,把人打发走了。 回身,叫过李五,便吩咐道:“带上几个人,去后面瞧瞧,别废话,赶紧的,有何变故,快快来报。” 李破燥了起来,这样的破地方,两头一堵,就是老鼠进了风箱了,那还得了? 事实上,李破敏锐的军事触觉,确实救了这一千多人的性命。 根本没等李五传回消息,李破立即指挥手下军士,“调头调头,下马,驮马也别管了,都给我退出去,退出去。” 没到狭道口呢,喊杀声已经隐约传了过来。 李破一咬牙,果然他娘的出事了。 这个时候,也不用想太多了,噌的一声,拔出腰刀,当先就跑了起来,边跑边怒吼着下令,“跟我来,都跟我来。” 此时,根本不用他再喊什么,彪悍的隋军从来都有着不问敌人有多少,只问敌人在哪里的传统。 听到喊杀声,长刀出鞘的声音立马响做了一片。 但建制什么的就不用提了,最基本的隋军战斗单位,差不多还能保证,但其他的,什么阵型啊,距离啊之类的就没法管了。 猝然遇敌之下,李破手下的隋军兵卒,表现出了他们的优点,同样也暴露出了他们作为新兵的太多的缺点。 第104章凶猛 当李破拔刀向后跑的时候,几乎本能的,附近的军士都抽出刀子,一窝蜂的跟着向后跑了起来。 队伍拉的太长,这边已经乱了起来,前面的却还没怎么反应过来。 跑了不远,迎头就碰上了李五派回来的人,都不用他出声,直接被裹挟在队伍里,冲了回去。 嗖的一声,一支箭矢掠过李破的头顶,后面毫不意外的响起一声惨叫,也不知哪个倒霉鬼被射中了,道路太窄了些,又没穿铠甲,弓箭在这样的环境,就是步卒的噩梦。 不远处的狭道口,李五领着四个人,竟是已经冲进了人堆里。 李破眼睛只一扫,心里已经泛起了凉气。 狭道口乱糟糟的都是人,也不知什么时候,从哪里冒出来的。 而两颗粗大的树干,撩在不远处,一些削尖了的木桩,横七竖八的扔在一边儿。 隐约还可以看见一些驮马,驮着很大的石块。 这些东西要是一股脑都堵在狭道口上,李破根本不敢想象,得付出多少人的性命,才能从这里冲出去。 大意,太大意了。 但也怪不得他们中间任何人,不是因为他们太轻忽,而是这里本就是隋境,一千多人的隋军,受到大规模攻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再加上,他们也不是为作战而来,而是押送战马去河北,警惕性自然不会太高。 幸运的是,队伍中大部分都是骑兵,只有二百步卒,加上押送的战马,驮马,所以进入黑风洞之后,队伍拉的分外的长。 于是,前面被堵住了,后面则刚进入黑风洞不久,还能及时作出反应。 不幸的是,也正因为如此拖拉,才能让对方从容布置,将他们堵在黑风洞中。 幸与不幸,其实不用赘述,打起仗来,看的从来都是结果。 而此时此刻,李破和跟在他身边的手下,都不会想太多。 李五悍勇,为他们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没让贼人彻底堵死狭道口。 道口并不宽敞,也绝对算不上有多窄。 没有拒马,大木,以及乱石拦路,道口处就不算很凶险。 李破拿出了跑百米的速度,一马当先,冲在前面。 让他瞳孔收缩的是,几个穿着破烂的皮袍子,满身山林气息的山匪蹲在狭道口,端着个匣子一样的东西。。。。。。。 尼玛,弩箭。 在这样生死一瞬的时刻,军人的胆量和勇气,在李破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诠释。 根本躲也不躲,直直冲了上去。 这个时候,哪怕最轻微的闪避动作,也会让他的身体失去平衡,只要倒下,就会被后面的人踩在脚底下,不但拦住了自己人的路,而且,很可能再也站不起来了。 李破双眼瞪的老大,脸上的肌肉变得狰狞异常。 弩弓的弓弦震动声响起,弩箭飘忽即至。 三支弩箭,一支在李破脖子边儿上擦了过去,一支擦过了他的大腿,撕破了李破的裤子,在李破腿上留下一道擦伤。 一支竟是从李破的腋下穿了过去,毫厘之差,让李破和死神擦肩而过。 准头不足,李破在这一刻却是浑身都绽起了鸡皮疙瘩。 山匪已经围住了李五几个,更多的人涌了上来,很多人手上都拿着弓箭,看着从狭道冲出来的隋军士卒,山匪们手忙脚乱的开始拉开弓箭,声嘶力竭的吼声,在山谷中回荡。 这是决定生死的竞速比赛,李破用自己的胆量和常年打磨出来的身体素质,以及无与伦比的幸运,为自己赢得了生机。 箭矢嗖嗖的从他身边掠过,也许是因为慌乱,也许是因为山匪的弓不太好,竟是没有一支招呼到李破身上。 李破后背的寒毛都竖了起来,怒吼一声,猛的加速,一头撞进了人群当中。 这可以说,是李破来到这个世界以来,第一次和人正面交锋,混乱的却和一锅粥相仿。 这样的交战,是李破最不愿意见到或遇到的,因为意外太多,没有人能在这样的混乱中彻底掌握自己的命运。 当然,也许那些在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般的那些家伙们能办到,但李破自认,他这样的,还是算了吧。 不过,想象总和事实有着极大的差距。 当李破撞翻了一堆人,从地上一跃而起的时候,他浑身的每个细胞都好像活跃了起来。 手中的刀子顺势一抹,便切断了一个人的喉咙。 大腿一抬,踢的一个人翻滚而出,长刀猛然斩下,便劈在一个好像吓的傻了一样的家伙的脸上,直接将他的脑袋刨了开来。 顺势挥刀横着斩出,豁开了这人的脑袋,就势将另外一人挡在身前的木弓斩裂,猛的上前一步,避开旁边扎向他脖子的短刀,手中的刀子直接捅入了一人的腰腹之间,对方长声惨叫,捂住了伤口。 连搅动一下都来不及,李破立即抽刀,一脚将对方踢了出去,顺便把对方的手指头割下了不知多少。 只这片刻之间,李破已是连杀数人,自己身上脸上,都已变得血迹斑斑。 参军如此凶猛刚强,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手下隋军士卒的士气,让他们的兽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释放。 将为军之胆,在这年头的军队里,就如真理一般存在着。 山贼想要用弓箭,和弩匣封住狭道口的最后机会,也就此失去了。 而当十几个隋军士卒咆哮着冲出狭道,长刀并举,一连串的惨叫声几乎同时响了起来,山贼纷纷倒地。 越来越多的隋军士卒涌了出来,仓促的遭遇战,很快便演变成了单方面的屠杀。 现如今,还没有什么匪人,能和成规模的隋军对抗,虽然,过后的几年,这样的情形会发生一些改变。 但不可否认的是,乱世当中,乱军的中坚力量,向来都是那些曾经受过军事训练,并陆续加入叛乱的官兵。 山贼先是纷纷退却,想要聚集起来反抗一下,却根本没有那样的机会。 随即,便演变成了溃逃和追杀。 一二百人的山贼,被杀的落荒而逃。 这个时候,李破逐渐退后,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红着眼珠子吼着。 “守住道口,守住道口。” 随后他的喊声,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他身边,在李破连提带踹下,终于在狭道口列开了军阵。 他的谨慎,再次被证明是正确的。。。。。。。李破的第一战,虽然打的稀里糊涂,但却毫无疑问的证明了他的军事天分以及他那无人可及的幸运。 第105章狭路 新兵上阵,总是以鲜血来锤炼自己的意志,也会用自己的鲜血,来证明自己的愚蠢。 程知节和罗三追的最欢,他们跑回来的也最快。 和他们一起追出去的,不断倒在后方射来的箭矢之下。 山匪的大部到了,黑压压的,将颇为狭窄的飞狐道堵的水泄不通。 李破也顾不上教训他们,直着脖子咆哮着,让他们归入军阵之中。 “传令,后面的人别出来了,让他们披甲,把战马拉出来,快。” “所有人列阵,不许动,不许动。。。。。。。” “盾牌竖起来,都给我竖起来。” “弓箭呢,弓箭呢,弓箭手听我命令,听我命令。” 隋军士卒在李破不断的传令声中,渐渐安静了下来。 对面的山匪却是有点傻眼了,他们并不比隋军行动快上多少,只不过是一个无心,一个有意,才让他们暂时占据了一定的上风。 但峡口处的失利,让他们吃惊之余,也失去了最好的机会。 当他们见到隋军渐渐在峡口摆开阵列的时候,山匪的特性便也暴露无遗了。 他们缓缓停住了脚步,却还是被后面的人推的向前多走了十余步,才终于站稳了脚。 然后就是一阵混乱无比的争吵,声音嘈杂的让紧张的李破都想捂住耳朵。 于是,在短暂的厮杀过后,黑风洞西口外,便形成了一场颇为诡异的对峙。 时间不长,让李破感到诧异的是,有些山匪竟然乱哄哄的调头就走。 其他的本就犹疑不前,等到有人退后,既然已经有人给他们做出了决定,其他人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加入其中。 没有殿后,前后推搡,还有人竟然开始拔刀相向。 隋军上下,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几乎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这是山匪的特性,也同样是隋军威名所致。 在大业七年,隋军已经在漫长的战争中,用无数敌人的鲜血,证明了自己的强大。 官军一旦列阵,必然大胜,这在以流民为主的北地匪帮中,已是大家的共识。 当然,这个时候,李破可不去管山贼们怎么想。。。。。。。。 他只知道,狭路相逢,勇者胜。 本来,他还想着,只要守住峡口,后面的隋军必然会源源不断的补入进来,山匪人再多,道路也就这么宽,堵也堵死了。 虽然必定要付出一定的伤亡,因为他看到了具装的重骑兵竟然出现在了山贼当中,这是他紧张的根源。 弩弓,重骑铠甲,这些只会装备在隋军身上的东西,竟然齐齐出现在了太行山贼的手中,真的是有点不可思议。 这些东西,都能给仓促迎战的他们,造成极大的麻烦。 稍微让人放心一些的是,山贼的弩弓不多,准头也奇差无比,显然之前未经过严格的训练,重骑嘛,也就看见了三个,要是十几个的话,排成两排冲过来,李破只能带人调头就跑,退入狭道里去,没别的办法可想。 但现在,眼瞅着这些还占据着一定优势的山贼竟然乱了起来。 虽然有点玄幻,有点像小说里的诱敌之计,但只过了片刻,李破就感到,这他娘的,简直就是老天爷补偿给他们的礼物啊。 李破从来不是一个犹犹豫豫,瞻前顾后的家伙,当他表现出犹豫的时候,那一定是心里早有鬼主意了。 这个时候,李破奇速无比的做出了决断。 他坚定的举起手中被鲜血染的通红的环首刀,高声呼喊,“杀上去,杀上去,不要乱,不要乱,保持队形,跟我来。。。。。。。。。。。。” 坚定的进攻,向来需要坚定的领导者。 李破用他的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一排十几个人,在李破带动之下,左手握盾,右手持刀,先是慢慢跑动,最后冲刺起来,于此同时,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声,向前奔跑而去。 五十几个隋军兵士,也就排成四五行,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发起了进攻。 李破紧紧盯着前面不远处的几个重甲骑兵,手里有了盾牌这种隋军常备格挡装备,对于弩弓的畏惧自然而然便少了许多,虽然,这盾牌薄了一些,也不知能不能在近距离上挡住弩弓的攒射,但总是心安一些不是吗? 所以,现在最为忌惮的就是重骑兵。 别跑,别跑,呀,你还真跑啊,李破心里碎碎念叨着。 三个重甲骑兵,后面还有一些轻骑,他们确实移动了。 但方向却很不一样。 一个重骑挥舞着大斧,嚎叫了一声,催马前冲。 另外两个,却没那样的胆气,竟然愚蠢的打算调转马头向后,这样的大家伙,一旦调头,造成的混乱也就可想而知了。 几乎是一瞬间,就将轻骑挤的七扭八歪。 在重骑启动冲锋的一瞬间,李破已经大吼了起来,“弓箭手,弓箭手,射他下来,射他下来。” 这样的距离,其实已经不足以让重骑兵真正跑动起来了。 重骑兵向以迟缓而著称,但它的威力,却还是恐怖无比,尤其是对上轻步兵的时候。 叮叮当当,箭矢射在人家盔甲上,和挠痒痒一样,跑动中的李破看的有点头皮发麻。 二十步,十步,接近的越来越快,李破睁大了不满血丝的眼睛,痛快无比的急促呼吸着空气,并在心里计算着距离。 骑士挥舞着大斧,眼中全是杀戮的**。 但就在这时候,他眼前猛的一黑,左眼随即剧痛,天旋地转间,整个世界都好像要离他远去了。 一支疾飞而至的箭矢,射入了他的左眼,随即透入他的脑海,一箭便将他射下了战马。 重骑兵的死亡,往往都很轰轰烈烈。 人马皆翻,轰然作响间,扬起漫天的尘土。 李破来不及庆幸,便一头扎进了尘土当中,又率先从尘土中杀出。 十几步,一掠而过,怪叫着,猛的跳起来,一刀将一个慌乱的轻骑兵剁下战马。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106章结束 一排排的隋军士卒冲入山贼当中,挥刀便砍。 瞬间,喊杀声,惨叫声响彻山峦。 不断有人溅血倒地,很快,狭窄的飞狐道上,就成了尸体横陈的血肉屠场,便是这瑟瑟的秋风,也无法将渐浓的血腥味吹散开来。 这一场峡口争夺战,至此,进入了**,顺便也奏响了尾声。 一方士气正盛,锐无可挡,一方心虚胆怯,退却连连。 结果还用说吗? 短暂的僵持,不过是因为道路太窄,让山匪们猬集成了一团,而不是他们多有勇气。 当隋军不断推进,将山匪一排排戮倒在地的时候,山匪中逃走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就演变成了溃逃。 有些山匪,临死反扑,到也表现出了些凶狠的蛮勇之气以及矫健的身手,但个人的悍勇,根本抵消不了实力以及战术上的巨大差距。 顺便也再次证明了,当直面隋军的时候,没有哪支乱匪,能正面击败严阵以待的隋军的事实,即便,这些隋军也只操练了几个月,大多数都是新兵。 只小半个时辰,道上激烈的喊杀声便骤然消弱了下来,因为隋军这个时候只能看见山匪逃走的背影了。 李破喘息着,开始收拢队伍,清点伤亡,顺便下令,给那些在山道上痛苦哀嚎的家伙个痛快。 士卒们忠实的执行了李破的命令,一连串的厮杀,终于让李破树立起了最具典型意义的军中威权。 战阵厮杀,总是能带来这样那样的荣耀。 所以,自古以来,无论中外,对于在战争中获取功勋的渴望,扎根在每个男人心中,几乎无法去除。 而在战场上诞生出来的英明将领,会得到平时人们无法企及的权力和威望。 披着沉重的铠甲的具装重骑,终于姗姗来迟,从狭窄的黑风洞中挪了出来。 李破直想骂娘,就这速度,要是山贼一股脑的冲过来,老子们差不多都已经作古了,这他娘的重骑兵,看着挺好,但到了关键时候,毛用没有。。。。。。 李破现在的脾气很大,因为身上臭烘烘的味道,是如此的浓烈,而短促激烈的搏杀,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停手的时候,竟然感到有些脱力。 他知道,这是因为第一次经历这种野蛮原始的对搏,所以精神过于紧张了些,肾上腺素疯狂分泌,于是也就造成了脱力的现象。 当一切结束的时候,竟然和新兵一样,有了些劫后余生的感觉。 这让他非常恼火。 但他不知道,满身鲜红,又黑着脸的他,到底有多令人畏惧。 他走过的地方,所有人都不自觉的挪动脚步,选择离他远点,连程大胡子都不由自主的缩起了脑袋,平时这样那样的小心思,顺便也都烟消云散了。 钦佩和敬畏的情绪,不知不觉的产生,再难消除。 “愣着干什么,把马拉出来,谁让你们穿成这个鬼样子的?都把甲给老子脱下来,追,要是让一个王八蛋跑出飞狐道,老子宰了你们。” 只要动手,便要斩尽杀绝,不留后患,这向来是李破的座右铭。 倒霉的张旅帅,当时就成了靶子,被李破骂了个狗血喷头,最终,被李破像撵兔子一样,撵的来回折腾了半个时辰,才带着自己的一百人,轻骑追了出去。 这一去就是两天,接连击溃山匪两次,差不多一直追到飞狐道西口,才收兵而回。 对猛恶而又阴毒的李参军的命令,他们执行的很彻底,就算如此,张旅帅也不很愿意回去面对那张黑脸呢。 刘武周又要出主意,但最终,想起了茅厕里的一顿胖揍,以及那恶毒无比的威胁,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暗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云云。 打扫战场是厮杀过后必备的节目,往往战胜者会心满意足的体会胜利喜悦的同时,收获很多惊喜。 当然,打扫战场,清点伤亡,也都不是什么好活。 杀的时候兴起,不会想太多,但当看到满地血腥,肢体狼藉的场面,这后遗症也就来了。 还好,北地的民风再次起到了作用,这些新兵适应的很快,搬运尸体进行掩埋的时候,脸色虽差,却并未有人当场呕吐出来。 估计就算胆汁到了喉咙口,这个时候也要硬着头皮咽下去了。 你要是敢吐出来,就能笑翻一地的人,之后也不用要什么脸面了,北地汉子,最看重脸上这张皮了,充英雄,当好汉,是他们无时无刻不紧记于心的教条。 到了这个时候,李破才想起来,派人去打问一声,前面怎么样了。 没办法,头次领兵厮杀,还颇有凶险,错漏之处在所难免。 但李破已经打定了主意,前面的队伍不出黑风洞,他就呆在黑风洞这一边了,谁来命令也别想让他挪地方。 出来一趟,还没见到河北的影子呢,就已经经历了一番生死,这让李破对辽东之行,更是嗤之以鼻。 你说说,后面的匪患闹的这么大,连官军都敢上来明抢了,还盯着辽东呢。 真应该把皇帝老儿弄进飞狐道瞧瞧,逼着他攻打一次黑石碍,估计他那被驴踢了的脑袋才能开个窍。 直到夜幕降临,这边升起了篝火,前面才传回来消息。 攻城战正在进行中。。。。。。。 到了此时,李破一边烤着篝火,一边嚼着肉干,又有点担心,这可是秋末了,再耽搁上一段时间,到了冬天可怎么办? 但他绝对不允许自己再次犯傻,到前面去显本事,只老实的呆在黑风洞西口,不再动弹了,美其名曰,为大家守住后路。 还好,前面的两位还要点脸皮,没下令让他过去,试试成色,看看后面是不是有他报上去的那么凶险。 不过,不论是山匪,还是李破,都低估了隋军的攻击力。 当晚,李碧亲自带人,爬上了黑石碍,一举杀散贼众,将黑石碍夺了下来。 当李破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不由自主的再次感慨,这女人真够疯狂的。 你说你一个出身很不错的女人,怎么就这么喜欢硬碰硬呢? 第107章夜谈 (终于活着回来了,沈阳大雪,飞机延误,阿草乘坐的班机延误了七个多小时,十四号凌晨才到家,存稿已经没了,没顾得上休息,阿草立即码了一章出来,看在阿草这么辛苦的份儿上,还请大家多多支持啊。) 这一晚,李破没怎么睡,他坐在篝火旁,不停的擦拭着已经饮过鲜血的长刀。 环首刀,隋军最为可怕的武器之一。 这种明显由剑演变而来的**,坚固轻捷,不论步战还是骑战,都极为适用。 实际上,每个出征的隋军将士,都会带着几样武器,矛,刀,弓箭,盾牌,长短皆被,攻防具佳,装备可谓极其完全。 但环首刀,才是百兵之雄,这个认识,在隋军当中,已然是根深蒂固。 白天的诸多惊险,对于此时的李破来说,已经是过去时了。 紧绷着的精神,也完全的放松了下来。 但李破还是觉着,自己的身心都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摧残,需要好好静一静。 旁边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很是恼人,秋风也在跟他作对,在黑洞洞的黑风口不停的进出,吹着尖利的口哨。 好像在不停的告诉李破,冬天已经不远了,你这秋后的蚂蚱,也蹦跶不了几天了。 弄的李破心烦意乱,根本静不下来。 更为恼人的是,这把已经用的极为顺手的环首刀,刀刃上出现了一些豁口,让他有点心疼。 就在他越来越是不爽快的时候,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带着一条很粗的尾巴凑了过来。 “参军。。。。。。。俺手下四个兄弟,死了两个,伤了一个。。。。。。。” 尼玛,你还好意思说。 瞅着那把在秋风中瑟瑟抖动的大胡子,李破真想给他拔光了再说。 程大胡子和罗三这两个活土匪,白日里蹦跶的到是很欢实,现在可就都蔫了。 两个伍长,凑起来十个人,倒下了七八个,两个家伙都快成光杆司令了,手下还剩下个全乎的,不是因为那家伙跑的快,而是因为人家跑的太慢,没跟上这两个活祖宗而已。 白天清点伤亡,就数这两位最让人闹心。 跟着他们两个的算是倒了血霉了,都让他们给带沟里去了,最可耻的是,底下的人死的死,伤的伤,两个领头的却是毫发无损。 你说,这样的人,谁还敢跟在他们身后? 根本不用李破说什么,其他人就已经给这两位带上了瘟神的帽子,敬而远之了。 这可不是打仗一窝蜂,撤退乱糟糟的农民军,这是正经的官军序列,最厌弃的也就是这样的人了。 两个平日里鼻孔朝天的伍长,一下子就被孤立了起来,那滋味肯定是不好受。 现在偷偷摸摸的来跟咱说话,你们这是来找安慰来了? 李破不自觉的翻起了白眼,心说,隋末的英雄好汉那么多,就没见过你俩这么矬的,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 都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就你俩这个样子,得死多少人,才能把你们两个活祖宗供出来? 本就心情不佳,再加上这么两位。。。。。。。。 李破恼怒之下,顺手一把揪住了程知节的大胡子,拽的这位唉吆一声,顿时又矮了半截。 好在这位已经在李破淫威之下生活很久了,粗壮的手臂挥舞了几下,愣是没敢向李破动手。 这会儿李破才想起来,程大胡子那妖魔般的笑声已经很久没听到了。 想到这个,李破到了欣慰了不少,心里不由自主的有了点得意,这样的杀才,老子还是能镇得住的嘛。 要是现在顺手宰了这货,再去把尉迟给炖了,你说将来那什么玄武门之变,会不会变个模样呢? 当然,这纯属李破穷极无聊间的yy罢了,将来的那些大事,现在看上去可是跟他毛的关系都没有。 恶狠狠的揪掉了不知多少根粗硬的胡须,回手又扇了罗三脑袋一巴掌,李破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这才恶声恶气的吼着两个蔫茄子,“不听军令,不顾同袍生死。。。。。。” “俺。。。。。。俺杀的兴起,没听到您说什么,参军,你大人大量,饶咱们一回,下次。。。。。。下次俺就不敢了。” 罗三这憨货到底不算傻,“哥哥,俺们可还宰了好几个呢。” 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巴掌就数,将个不识数的文盲演的是活灵活现。 李破气结,他到没有将两个家伙正以军法的意思。 原因呢,很简单,白天里乱糟糟的,犯错的可不止程知节,罗三两个,而且,两个家伙缺点虽多,但着实很是生猛,但拎出来,李五和陈二几个,还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两个家伙底子生的实在是好,到也不怪他们日后有着那样的威名。 现在,李破信得过的人,确实也少。 所以,白日里没拿两个家伙做耗,其实也就不想跟他们较真了。 而经此一战,权威已然在握,更不需再拿人立威了。 于是,李破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行了行了,要不是看在以往的情份,白日里你们又着实出了死力,今天老子早把你们两个混账东西剁碎了扔河里喂鱼了。” “打仗是闹着玩?死了的那几个,都是你们两个带出来的人,平日里称兄道弟,现在都去见了阎王,你说你们亏不亏心?” 致命一击,两个家伙都不说话了,开始呼噜噜的喘粗气。 李破则继续他的心理攻势,“好了,这些话说了也白说,打仗就是要死人,但白白往里填人命的事,以后少做,晚上才睡得着,白天才吃的香。” “你们也别怪我不念旧情,这才走到哪儿?咱们这些人去到辽东,又能回来几个?所以啊,我李大郎顾不上什么旧情不旧情的,我想的,是尽力把这些兄弟都全须全尾的带回去。。。。。。。。” “不多说了,先跟在我身边吧,等哪天你们两个明白了,打仗和贩私盐不是一码事的时候,我再给你们找些人带带。” 于是,第二天,李破身边就多了几个门神,终于算是有点领兵之人的样子了。 第108章道途 飞狐口,一支队伍好像蚂蚁般从崇山峻岭中排着队钻了出来,渐渐汇合在飞狐口外。 这个过程分外的漫长,直到三天后,整个队伍才算是全部进入上谷郡地界。 也直到此时,领头的三个人才聚到一处见了面。 一瞅见小白脸和李碧,李破就乐了。 小白脸还是那么精神,盔明甲亮,威风凛凛。 但李碧就有点。。。。。。。 双手都缠着白布,脸上还有不少擦伤,看着就好像是被人在擂台上揍了一顿的拳击手似的。 三个人凑到一处,你瞅瞅我,我瞅瞅你,可谓是各有一番滋味。 小白脸明显有点尴尬,见了李破,没等李破施礼,就先朝李破抱了抱拳,大声笑道:“幸亏有贤弟断后,不然的话。。。。。。嗯,关西豪杰,果然名不虚传。” 李破暗自撇嘴,这话说给谁听的这是?看那乱飘的眼神儿就知道,这小白脸还惦记着别人家的闺女呢。 瞄了一眼李碧,李破憋着笑,锤了锤胸口,“还好,没给军曹丢脸。” 这时候,小白脸说一百句,都不如李破这一句来的动听。 没办法,奉承人这活吧,还得看你做过什么,光说不练,在这年头可不吃香。 李碧明知道这小子说话多半言不由衷,但这话实在太过顺耳了些,不由自主的,嘴角就翘了翘,眼睛就眯了眯,这几天心里憋着的燥怒也顿时消解了不少。 “辛苦你了,功劳自己记上一笔,回去马邑,再做升赏。” 李破态度十分端正,微微躬身,狠狠锤了两下胸膛,“多谢军曹。” 李碧满意的点头,头一次觉着,这小子看着顺眼了许多。 之后也没再多说什么,只聚在一起,议起了行程。 其实,三个人都明白,这事可不算完。 灵丘道上遇袭,突兀而又诡异,还颇为凶险,之前呢,又有灵丘县县令欲要换马一事,这前因后果,其实也就很清楚了。 有罪判定,可是这年头的惯例,所以此事过后还有的找后账呢。 至于击破太行盗匪,斩杀多少云云,无论是小白脸,还是李碧,都没太放在心上。 官军剿匪,理所当然,功劳一般都不会太大。 就像恒安镇出兵剿除东山贼,换来的其实只是郡太爷轻飘飘的一句话,军功之类的,勉强论了论,没人太当一回事。 这年头的盗匪,在隋军面前,实在不堪一击。 军人们的目光,从来没放在盗匪身上过。 当然,这种情形会在之后很短的时间内改变过来,但现在,在隋军将士眼中,都算不得正经的军功。 这次灵丘道遇袭,伤亡三十多人,可谓是损伤轻微,将领们就更不在意了。 至于凶险不凶险的,除了李破觉着再来几次,估计自己肯定就要再次去投胎了,很有点懊恼之外,其他两个都没怎么在意。 这年头边地的将军士卒们,真就没几个怕死之辈,强悍之处,后来人根本无法想象。 像李碧,轻描淡写的说了两句,就没下文了,就是这种心态的最为具体的表现。 上谷郡劳军的人已经到了。 一嘴的河北腔,和后来的河南人说话有点像,马邑来的几位,包括李破,听着都有点困难。 不过也没耽搁太长的时间,行程已经耽搁不少,也就不能在上谷多做停留,第二天,立即启程,沿太行东麓向东北方向行进。 这个时候,沿路的景象,就完全的不一样了。 大业七年的河北北部,已经渐渐成为一个庞大的兵营。 去往涿郡行宫的道途之上,人流如同蚂蚁一般,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尽头。 骑着战马,带着刀弓的府兵,衣衫褴褛,肩扛手担的民夫,充塞于道路之上,如百川汇海般,向涿郡涌了过去。 等到一行队伍进入涿郡地界,连李破的脸色都不由自主的凝重了起来。 民夫,到处都是民夫。 因为天气渐寒,路边上,已经可以看到一些尸首,虽然很快就会被人掩埋,但这样的景象,还是超出了李破的想象。 这无疑是一场宏伟的战争的前序,男儿功业,在前方不停的搔首弄姿。 但没经历过这样的战争的人,是很难想象其中的一些细节的。 乱世浮屠的画面,好像一下子便摆在了李破的眼前。 饿殍遍野,赤地千里的说法,好像有点夸张,但在这样一个时节,还在大起民役,就算李破对这年头的社会架构一知半解,却也有着人不寒而栗的感觉。 看着一队队的民夫,在官吏的驱赶之下,麻木的埋头前行,队伍中屡屡有人摇摇欲坠,李破头一次感到,这样的残酷统治,换了是他李破,也要反上一反的。 其实,他所见到的,还只是一隅之地。 实际上,大业七年的后几个月,从长江两岸,一直到黄河之北,沿途动用民力物力,已是无法计数。 而辽东一战还未开始,大隋的根基,其实已经在这种对民力的极力压榨之下,开始出现了动摇的迹象。 一片片的军营,开始出现在视线之内。 涿郡的田地,在皇帝驾临涿郡之前,就已经开始荒芜。 没人去种田,即便种上,也没人再去收割庄稼。 而到了大业七年秋,大军渐渐汇集于涿郡,涿郡所有之田土,几乎就都变成了一座座的兵营。 各色的旗帜,在兵营上空飘荡。 即便是李碧和小白脸,也认不清楚,这些旗帜到底来自哪里,属于哪个将军。 一千多人的队伍,在进入涿郡地界的那一刻起,就好像变成了汪洋中的一支小舟,看上去分外的不起眼了。 再往前走,关卡也骤然多了起来。 此时,涿郡给李破的感觉分外的不好,拥堵,到处都在拥堵。 人命在这里也开始变得廉价无比,路旁随处可见木桩上绑着一些鞭痕处处的人,那是受刑的军士以及犯错的民夫。 更恶心的是,一些矮桩上插着一些血淋淋的人头,在秋风中瞪着空洞而又可怕的眼睛,盯着过路的每个人,在诉说着不甘。 李破嘴里开始有点发苦,他已经不太确定,这到底是大隋的河北,还是到了罗马人平灭奴隶起义的现场了。 第109章亲戚 说起来,大业七年冬初的河北,给李破的感觉是非常混乱的。 但说实话,可能是拜多年来皇帝四处巡游的福,此时渐渐大军云集的河北,其实是有着不错的秩序的。 涿郡林立的关卡,都有骠骑驻守。 身为皇家近卫,小处上不屑于伸手,大处上,也不含糊。 而大将军们的旗帜所到之处,也足以震慑各处赶来的骄兵悍将,让人不敢轻易放肆。 所以说,大业七年的河北北部,算得上是一种带着秩序的纷乱。 而马邑押送来的战马,也正是朝廷最为重要的战略物资之一,刚进入河北地界,便有骠骑随行,也就省去了许多的麻烦。 对于李破而言,到了这个时候,其实就很轻松了。 既然身不由己,也只能选择随波逐流。 没有话语权的小人物,就这点好,不用太过费心。 和朝廷官吏打交道的事情,都是小白脸和李碧两个,李破这个参军,只盯着押送的战马就成了。 不过话说回来了,虽说位卑职轻,没他说话的余地,但他的作用却还是挺重要的,因为他还是马邑云内马场的马令。 懂驯养战马的关西人,到哪里都很吃香。 如果这次带队的是李破,其实留在涿郡,当个后勤上的小官,是很简单的事情。 可惜,带队来的是李碧。 长安世阀李氏的女儿,无形中,得到的尊重就多了几分,却也让很简单的事情变得艰难复杂了起来。 因为这个时候,河北北部,说话算数的已经不再是河北人了,而是关西来的文武官员。 数十年来,关西大阀不但将根系牢牢的扎在了关西土地之上,他们的枝叶,也顺势蔓延向整个天下。 江南世族,要向他们送上供奉,河南大族,献上谄媚的话语的同时,也在不断想要融入到关西世阀当中。 晋地的王氏,也在关西大阀威严的目光中,低下高傲的头颅,与他们开始联姻自保。 河北,山东绵延数百年,乃至千年的大族豪门,在他们的兵锋之下,支离破碎,如今也只剩下了苟延残喘的份儿。 即便是突厥的权贵们,如今也以能娶到关西大阀的女儿为荣耀之事。 可以说,在大业年间,不管皇帝有多忌惮关西门阀,又用出了多少手段,但都不能否认,大隋杨氏,正是关西世阀中的一员。 而关西世阀的权威,在大业年间,也渐渐不可阻挡的走上了巅峰。 所以,当皇帝来到涿郡,准备征伐辽东之时,涿郡便已处于关西大阀威严笼罩之下。 关西子弟,蜂拥而来,准备在即将到来的战争中,夺取属于自己的荣耀和功勋。 这和李破料想的,虽有出入,但大体上,却相差不多。 狼多肉少的情形,已经开始逐渐上演。 相互倾轧的戏码,更是屡见不鲜。 绵延数百年的复杂的门阀体系,在这一刻,终于向着李破,羞答答的揭开了一层面纱,虽然还是朦朦胧胧,看的不太清楚,但很快,李破就已经感受到了其中的威力。 还没等安顿下来,交接文书也没点影子呢。 小白脸的一个堂兄就寻了过来,官儿不大,骠骑府的小校,差不多就是看门的角色。 但人家却是正经的皇家近卫。 当然,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这样如同质子般的存在,在大隋京师长安中,数不胜数。 外间将领,凡身居要职者,都会在长安国子,或是各个将军府,留下自己的血脉嫡亲。 这不但是一种表现忠诚与否的传统做法,而且,能让自己的家族,更快的融入到关陇门阀体系当中。 想当年,文帝杨坚,可也不就是先入的国子吗? 他的同窗,后来显达者,有很多,虽说多数下场不太好,但到底是西魏宇文泰给大家弄出来的一条终南捷径不是? 于是,当晚,小白脸便颇为无奈的找到李碧,说自己要告辞离开了。 李碧痛快无比的甩掉了这个恼人的尾巴,李破觉得,小白脸带人走后,李碧脸上的笑容都多了一些出来。 可见,小白脸没给这位留下什么好印象,完全是自作多情了。 当然,不痛快也不成,人家直接归入了骠骑府直辖,你不答应都不成,而且,上面再有人照应的话,境遇可要比他们这些人好的多了。 这根本不以小白脸,或者是李碧的意志为转移。 到了涿郡,两个小字辈瞬间便沦落成了无足轻重的角色,和李破地位也差不了多少了。。。。。。 让李破没想到的是,自己也不是无人问津。 来了个兵部小吏,想给李破个职位做做,不用说了,人家是想让李破带人去帮着掌管战马驯养等事的。 李破自然很乐意跟着走一遭,糟糕之处在于,这位空手而来,连个调令都懒得弄上一份,而且,虽说是个京师的小吏,但官职也太小了点,还不如李破自己呢。 毫不意外的,根本没用李破说什么,李碧那里顺手就给打发了。 李破自己还是后来才知道,有这么一位曾找过他,当时心中就是大骂,他娘的,有这么不靠谱的办事之人,辽东能打下来,才叫见了鬼呢。 当然,这只能是个小插曲,大头其实还在李碧这边。 和李碧比起来,小白脸还真就不够瞧。 虽说李靖倒霉了挺多年了,但到底是关西世阀出身,认识的大人物,根本不是恒安镇的土包子们能比得了的。 刚在涿郡郡城西南安顿下来两天,交接的事情就麻利的办完了。 这还不算,李碧带着人出去转了一圈,之后来专程拜访的人,就明显一日多过一日了。 当然,也不用指望来的是什么大人物,都是一些年轻人,连七八糟的关系,听的李破是云山雾绕。 他算是真正的见识了一回,关西人攀亲戚的场面。 七大姑八大姨,你要想扯清楚了,就能把关西世阀的家谱都背上一遍。 虽说对这样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李破心里凛然生畏,觉着远在天边的长安城中,怎么听都像住的是一家子人。 但作为李碧最为得用的心腹,还是沾了一些光,算是初次认识了一些长安权贵,当然,这些年轻人,还要活着从辽东回来才能算数。 第110章营地 八月初,小雪纷纷而落。 这是入冬后的第一场雪,不大,也并未浇灭涿郡这个大兵营中将士们的热情。 当然,往来的民夫,是透心的凉,死的人也是一日多过一日,但到了这个时候,大隋的战争机器,已经全速转动了起来。 倒于路途的尸体,是这座机器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此时,李破的心情,随着雪花落下,也整个低落了下来。 现在想调头回马邑,是不太可能了。 其实这是他设想中,最为理想的一种情形,将战马押送到河北,然后就回转马邑。 但事实告诉他,理想总与现实有着难以逾越的差距,如今的涿郡,对于到达这里的军人而言,已经好像巨兽张开的嘴巴一样,有进无出了。 其实不光是军人,大部分的民夫,也都被滞留在了这里,为明年将要开始的战事做着各种准备工作。 皇帝到了涿郡,就没挪窝,现在的涿郡,当真是大将满地走,重臣多如狗。 开始的时候,李破还想出去见见世面,看看哪些大将军,上柱国什么的,有多威风。 不过用不了多少时候,他那本就少的可怜的好奇心,就完全没有了。 联营百里,旗帜纷纷,不住有各种各样的脑袋掉下来,被挂到各种各样的旗杆上,恐吓作用十分明显。 虽说那地方居高临下,风景独佳,但李破断然不想成为其中的一员。 这一天,李破领着程知节几个出了营门,一边在心里埋怨着,李碧那个傻婆娘,又不知跑哪儿去了,这个甩手掌柜当的那叫一个心安理得,一边小心翼翼的左瞅右瞅。 前两日带人出去,他可是记忆犹新。 一个将军带人纵马而来,将几个躲闪不及的民夫撞的哭爹叫娘,然后还将管事的小吏,打的皮开肉绽,满地乱滚,来人骄横的是一塌糊涂。 相比之下,当初马邑那个李功曹带着的人,可就像小娘子一样温柔了。 后来一问才知道,人家是宇文氏门下,来头吓人的很。 至此,李破便真切的体会到了凶险,于是下令,无事不得走出营门一步,将五百多马邑来的粗糙军汉,都圈在了营地里。 今天一大早,李碧就带人又受邀而去,接着下起了小雪,李破心情不佳,几个旅帅都躲的远远的,不愿给参军当出气筒。 过了这些时日,几个旅帅终于算是摸到点李参军的脾性了。 平日里挺好说话的一个人,但小事大事分的很清楚,小事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数也都算了,大事上,眼里却从来不揉沙子。 要说这还算是优点的话,缺点也很明显。 这位好迁怒于人,心情不好的时候,逮着谁都能骂上两句,你还别跟他讲道理,人家军律背的熟着呢,总能给你扣上顶帽子,让你摘不下来。 而且挺记仇的,到不至于喊打喊杀,也不去李将军那里说别人的长长短短,但用出来的手段,却能让你难受万分。 比如张旅帅,现在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之前来回在灵丘道上溜了两圈,差点没累趴下。 到了涿郡,五百多人的营地,都是张旅帅领着一群手下给建起来的。 几个月下来,张旅帅已经整个瘦了一圈,若非马邑人性子都较为刚强,估计早就去参军面前,痛哭流涕的忏悔自己的错处去了。 不过不知怎么的,虽说有这么一位一直坐镇营中,让人很难消受,但奇怪的是,大家伙还挺心安的。 这种比较诡异的权威,来自于何处,其实大家伙都清楚。 人家别看年轻了些,但能打能杀,做事也挺有章法,并不仗着李将军的信任,肆意欺压同袍,身边呢,又聚着一群生猛汉子。 如此种种,这些东西所带来的,其实就是威望二字而已。 别人都躲了,李破表示很郁闷,也不能上赶着去寻人麻烦,于是吃饱喝足,便带了程知节几个,出营地溜溜弯。 他也不走远,就在营门口这里来回转悠,美其名曰,巡查军营。 马邑守军的军营,就驻扎在涿郡行宫猎场的边缘。 这其实是个不错的位置,有山有水不说,据说皇帝杨广也三五不时的带人过来行猎。 显然,这是李家的人脉起了作用,尽力寻了个最可能瞅见皇帝车驾的地方。 不过,好像他们来的太晚,皇帝可能也怕冷了些,反正李破是从未曾看见有大队人马从这里经过。 到了几次三番,被猎场的官吏警告,入到皇家猎场中偷猎的后果,也渐渐在李破脑海中清晰了起来。 去山林中弄点野味的念头,一下子就没了。 他娘的,抢皇帝的盘中餐,你想要个什么样的死法吧,人家都能很快的满足你。 唯一勉强值得安慰的是,他们是军人,现在马邑郡还能吃饱饭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军人,官员们,只占了百分之一。 剩下的人,都是起的比鸡早,干的比牛多,睡的比狗晚的民夫。 据说皇帝还要趁机修缮一下涿郡行宫。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李破也是无语了,不过皇帝的理由很强大,是在给明年的庆功宴做准备。 乖乖,李破心肠再是硬朗,身上也直冒凉气,有种老天爷真不长眼,让这样一个人当了皇帝的感觉。 前途暗淡啊,李破望着天空飘落的雪花,痛苦的想着。 不过很快,嘈杂的声音就赶走了他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 不远处,几个人对骂了起来,然后人数迅速的多了起来,爹娘乱飞间,两群人很快便进入了下一阶段,从对骂演变成了互殴。 李破看了两眼,无聊的晃了晃脑袋。 虽说军汉们打群架,很有点看头,前进后退中,都有着章法,和街头无赖儿打架完全不同。 但这样的戏码一多,也就引不起他的兴趣了。 因为隔三差五,那些分别来自河南,河北两地的军汉,总要干上一场,不过这些家伙虽然打的热火朝天,但作为旁观者的李破,已经是烦不胜烦了。 第111章无聊 (感谢铁18剑,书痴的弟弟的打赏。) 不用问了,这里驻扎的并不只是马邑隋军。 两边还有两个军营,都比马邑的大。 左边的,是河南人,右边的,是河北人。 都是府兵编制,有点混乱。 河南人不服河北人,河北人不服河南人,经常在军营附近上演全武行。 隋军的军律虽说颇为严苛,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但在这样一个大军云集的所在,军汉们将打架作为消遣,只要不动刀枪,最多最多,也就是挨上几鞭子,甚至于,各家主将还有所纵容。 就像打的正欢,想把人脑子打出狗脑子的一群家伙,就明显得了主将的默许。 不过也不能说是无缘无故,或是有私仇什么的。 只因为三个军营坐落的地方有点特殊。 正围着一个小村落,村落建的挺高,扎根在一个小丘上,两家人不约而同的,将中军挪进了村落当中。 居高临下的,眼界开阔,住的地方也比军营中强的多,两家主将自然不会放过。 于是乎,矛盾也就来了。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两边儿也就掐了起来。 打架的时候,不但排兵布阵,还有斥候哨探左右,正规的不得了,时不时的就给马邑来的人们演上一场大戏。 开始的时候挺新鲜,弄的几个旅帅都想带人掺和一脚,让这些家伙见识一下晋地英雄的勇猛刚强。 可惜,李碧志不在此,对于那村落的主权,不屑一顾。 而参军李破,也不想跟人玩过家家,对营中军卒,严加约束。 于是,看戏的也就真成了看戏的了。 说起来,这也是一项挺不错的娱乐不是吗? 但两边你来我往,就那点伎俩,畏手畏脚,颇显猥琐,两家的主将也没露面,打个满脸桃花开什么的,就有点让人审美疲劳了。 李破在营门口往那边张望了几眼,就迅速失去了兴趣。 人是打不死的,不几天就都能满血复活,人数也不会再增加,弄出一场兵变来看看,真没劲。 李破都能想象,结果肯定又是河北人再次得意洋洋的离开,留下河南人在哪儿叫骂,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村子还是那个村子,军营还是那个军营。 也只能变相的证明一下,这年头越往北,民风越是强悍的道理,其他的毛用没有。 不过,经这一闹,李破心情到是好了不少。 回头跟程知节几个开起了玩笑,“占个村子,还用这么费劲?要是咱们上去,先就悄悄进村子宰上几个河南来的,然后等两边起了真火,打的稀里哗啦的时候,再带兵平乱,将两边一勺烩了,那多痛快?” 跟着他的几个人,先就一愣,然后程知节就抖着大胡子,吭吭哧哧的笑了起来,显然,这事要真做出来,很合他的胃口。 其他几个人迅速跟上,只罗三这憨货挠挠脑袋,认真的问了一句,“哥哥,这事你得交给俺,俺已经好长时日没动手了。” 其他人一听,笑的声音又大了几分。 一时间,营门口都是猥琐至极的笑声,丝毫不管那边正打的热火朝天,正到了决胜负的关键时刻。 不多一会儿,打架的就都散了。 无趣的是,河北人果然又胜一场,昂着脑袋走了,河南人操着土话,一顿叫骂,然后还颇为不忿的朝马邑营地这边张望了半晌,也都回去了。 谁也不敢来这边招惹是非,因为这是马邑守军的营地。 这些府兵们还拎的清楚,马邑那可是常备军旅,战时多数要归军府直辖。 马邑每次到京师番上轮守,人数都不会太多,但却都是粗野强悍的一塌糊涂,因为那是正经的边地。 那里的人们,常年都在跟突厥人打交道,十分的不好惹。 李破眨巴着眼睛,和程知节几个一般无二,都有点失望。 没错,他是不想胡乱生事,但在这里呆的实在无聊,已经开始想多找些乐子出来了。 刚才说的也并非只是玩笑,趁夜进村子宰几个人,在他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再者说了,两边的这些王八蛋,把村子的田地都弄成了军营不算,还要糟蹋村子里的婆娘。 他李破暂时化身正义使者,宰上几个色坯,念头肯定颇为通达。 但最终,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还是消散无踪了。 多余的正义感,在大军云集的涿郡,没有任何存在的基础和必要。 因为这样的事,肯定在涿郡各处不停上演着。 李破都能想象,等大军离开,涿郡人口减半,都是轻的,以他现在的所见所闻,涿郡百姓的这个冬天,应该非常的难熬。 成年男子,不是入了府军,就是成了民夫,剩下的,都是些老弱妇孺。 别看皇帝连连下诏,不准官军欺压百姓。 但那都是扯淡,听上去也有几分滑稽,渐渐成型的大军,本能的开始不断的吸取百姓的生机,这样的事实,在此时此刻,谁也改变不了,老天爷来了也没卵用。 最终导致的结果,其实就是不停的死人,要想活下去,真心不容易。 实际上,出路只有一条。 那就是女人,家中只要有年轻的女人,就有活路。。。。。。 行商?省省吧,这里全都是军管,没有任何商人敢于在涿郡的地面上行走,乞讨?军粮都是有数的,就算将军们心软,又有谁敢给你? 这就是大业七年的涿郡。 没有一点人情味存在,杀伐之气充盈四野,死亡的阴影,却在百姓头上徘徊不去。 所有的正义,都要给战争让步,所有的怜悯,都被冷漠所代替,所有的不公和不幸,都被金戈铁马的男儿功业所掩盖。 这个时候,去扮演什么正义使者,你真认为,你做的事有多正义? 李破不会想那么多,他现在,正是涿郡大军中的一员,所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是在抽自己的脸。 而且,他也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当他带着人,走进营门的时候,他心里想的,其实只有雪也下了,冬天也到了,这里可不比马邑暖和多少,又没有棉衣可穿,别把手下的人都冻坏了。 猎场那么多的树。。。。。可惜了。。。。。。。 明显是在流民营地留下的后遗症,见到大树,就想砍倒烧柴。 第112章倒霉 雪后的涿郡,和马邑差不多,天高地远,空气清新,但。。。。。。一点都不好玩,因为这象征着,万物萧条的冬天,终于开始撒欢了。 接下来的日子,河南人和河北人终于都被北风吹回了自己的营帐,不再出来戏耍了。 李碧出门走亲戚看朋友的日子也结束了,老实的呆在营地里,当起了鹌鹑。 因有李碧坐镇,李破轻松了不少。 不过,等待的日子,终归有些枯燥和无聊。 再加上,终于得到了确切的命令,马邑来的这五百守军,归于了左骁卫将军府麾下,最高军事长官,是左骁卫大将军荆元恒。 到了这会儿,不用李碧解释,其实李破也能想象的到,就这五百来人,根本就没有掌握自己去向的可能。 留在涿郡的人有吗,肯定有,但李碧还是没有争取到。 别看这些日子折腾的挺欢,不过,在那些大人物的眼中,马邑这点人马,只能用无足轻重来形容。 于是,最坏的一种情形出现了,来年,要隋军进击辽东了。 这种明知道结果,还要一头扎进去的感觉真是太糟糕了,糟糕到李破都没心情再说什么的地步。 甚至于,连左骁卫将军府是个什么东西,都懒得问上一句。。。。。。。。。 李碧心情明显也不太好,因为她感受的东西要比李破多的多。 他们李家这一脉,在马邑说起来,肯定很威风,关西门阀啊,那得是多大的家族? 但说实话,他们这一家,在长安门阀中,根本排不上号。 而且,李靖离开京师长安有些年头了,家族也正处于衰落之中,所以,在这样一个决定命运的时刻,她肯本无法按照父亲的意思,把自己留在涿郡。 找不到说得上话的人啊。 这种身不由己的感觉,对于李碧来说,同样糟糕至极。 于是乎,两人只能默默相对,颇为“冷静”的接受了命运的安排。 随后,河南人开拔了,不知移去了什么地方,应该是归入了征伐辽东的大军序列当中。 不久,河北人也走了。 但营地没空下来,又来了很多人。 这一回,连绵的营寨,就看不到尽头了,连皇家猎场,都被占了很大一部分。 左骁卫将军府的战旗,高高飘扬于各色旗帜之上。 这显然是要成军的节奏。 到了这会儿,山南海北的腔调,就都能听得见了,过不了几天,李破就觉着,就算有人嘴里冒出几句英文来,自己也不会有多奇怪才对。 李碧又出去了一次,回来的时候脸色极其难看。 李破一瞅,心里就一凉,他娘的,这是倒霉无底线的节奏啊,很符合墨菲定律的设定嘛。 因为这回李碧可不是去看什么朋友,打听消息,而是去参加的中军军议。 这显然是一次左骁卫府的军事扩大会议,志在协调诸军,分配职位,理清值守。 看李碧的脸色就知道,马邑隋军的前景很不乐观。 李碧这次没跟李破交代什么,不过随后,便下令拔营,往东边移动了过去。 一直来到营寨最外围,才进入一个已经建好了的营地当中,安顿了下来。 李破这个时候,再不知道李碧接下了什么狗屁任务,那他也不用活了。 大军前锋啊,真够威风的。 再看看周围的旗帜,和人们说话的腔调,尼玛,都是山东人,炮灰中的炮灰。 在涿郡呆了也有一段时间了,哪儿来的人地位高,哪儿来的人地位低,那叫个一目了然。 山东,河北来的人最多,但也最不招人待见,谁让他们都是北齐余孽呢。 所以也就可以想见了,即将开始的战争一旦打起来,死的最多的,肯定也是这两个地方的人。。。。。。 山东人,河北人能打吗?那必须是能打的。 当年北齐在时,天下诸侯,能和关西军事集团相抗衡的,只有山东河北军事集团。 他们后面有底蕴深厚的大阀支撑,前面则有无数骄兵悍将用命,比起关陇军事集团来,毫不逊色,甚至犹胜一筹。 虽说时至今日,山东河北世系门阀,早已支离破碎,但这两个地方,依旧是民风彪悍,豪杰辈出。 李破认识不到那么多,那么远,他只知道,和山东人混在一起,前景十分的不美妙。 但他也懒得再去跟李碧嚼舌头了,这婆娘办事太不靠谱,最后弄了这么个送死的位置回来,还有什么可说的? 于是,为自家的性命着想,他开始打起了小算盘。 是不是该出去转一圈,兵部那里确认驯养战马,要不要去那边碰碰运气呢? 再有,左骁卫这边,关西人也很多嘛,套套交情,不定就能弄个卫士什么的当当。 要是还不成,跟李碧那婆娘呛声几句,挨上几鞭子看看效果?不定就能离这倒霉婆娘远点呢。 不过,就在他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作响的时候,他也终于明白了,李碧如此倒霉的原因所在。 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马邑隋军的营地。 当日的马邑兵曹参军李定方,带着一群扈从,耀武扬威的来了。 简直就是当初马邑城门的翻版,一群人,人马如龙,卷着烟尘,就进了军营重地,直奔李碧所在的军帐。 李破听说这个消息,赶过去想看看怎么个情形的时候,只看见当日的李军曹陈着一张黑脸,在大帐之外重重的冷哼了一声,带着人便走了。 李家家门里的内讧,李破能感受到一些,但没人能跟他详说什么,元朗那小子到是能露上几句,但那会儿,李破根本没心思听。 这个时节嘛,李破看着一群人离去的背影,虽然不太清楚前因后果,但也隐约明白了,李碧倒霉的根源所在,肯定跟离开的那位脱不开干系嘛。 (二十多万字了,阿草稍微安心了些,好评很多,收藏也在稳步增多,阿草在这里多谢大家的支持,能回报大家的,只能是稳定更新,给大家说一个精彩的隋末故事。) 第113章暴怒 李破探头探脑的进了大帐。 此时的李碧,正如困兽般在帐中走来走去,燃烧的怒火,像是要将周围的空气也点燃开来。 李破饶有兴致的瞧着,没错,他就是来看热闹的。 他现在比较喜欢看这女人生气的小模样,这属于他见到李碧之后,产生的比较特别的小嗜好,但这女人恼怒到这个程度,他却还是头一次见到。 他不知道的是,刚刚离开的前马邑功曹参军李定方,是来给李碧做媒的。 左骁卫大将军荆元恒的外甥,宫门尉元勇,见过李碧之后念念不忘,刚刚入职左骁卫府仪官的李定方,正缺见面之礼,于是就毫不犹豫的想把堂妹给卖了。 恶心之处不在这里,而在于那元勇已经年过而立,家中又有悍妻把门,要是真结了这门亲事,李碧除了做妾,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这不但是将堂妹给卖了,而且是把长安李氏这一脉的脸面,都丢在了里面。 不说李靖如何,便是李靖的兄长李端要是知道了儿子的所作所为,估计也要吐血三升,后悔生出这么一个不知羞耻为何物的儿子出来。 当然,李定方这么做,私仇的意味也很浓,灰溜溜的离开了马邑,对叔父李靖,他已是恨之入骨。 会做出这等事来,其实也不算奇怪。 其实李靖识人,眼光的确很准,这个侄儿的才干气量,都说到了点上,也就是一县守捉的本事。 像这次,办出来的事情,就透着一股蠢劲儿。 来找李碧的时候,还很笃定,认为事情能成个**不离十。 一来呢,人家元氏在京师,门第可要比李氏高出不少,二来呢,李氏跟元氏,也不算远,有着些干连在呢。 三来,李碧已经在左骁卫府辖下,搓扁揉圆,都是人家一句话的事情,为了自身安危着想,估计婚事也就有了八成成算。 他打的小算盘也挺好的,在这里先逼着李碧点了头,定下名份,随后,再让元氏跟李氏求亲,到时候,父亲那边肯定乐见其成,至于叔父李靖,哼哼,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呢? 实际上,只要仔细想想,这里面的漏洞多的根本数不过来,多数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也就是这小子脑筋不太好使,从来都是想到哪就做到哪儿,人家元勇那边稍一示意,他这里就兴高采烈的凑了过去,根本没想太多。 这算是比较纯粹的李氏内讧。 在大军云集,战事将启的涿郡,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也挺稀罕的。 人家兄弟相争,倪墙于内,一般争的是名份,争的是职位。 这两兄妹到好,哥哥要把妹子卖了,以求富贵。 要是在长安城里,此事到也不算什么,这样的事儿多了去了,但发生在大军阵前,更何况手段还这般的下作,要是让外人知道了,估计也只能呵呵以对了。。。。。。。 只不过那位想的挺美,不料堂妹不识抬举,直接给他卷了回去,还差点没动了刀子,只能灰溜溜的跑了。 心里还发着狠,过后要让李碧知道厉害,此事容不得她不低头云云。 而李碧的光火儿,也就可想而知了,“滚出去。” 一声尖叫,李破这不怕死的立马成了迁怒的对象。 嗖的一声,一个笔筒已经扔了过来。 李破心里咒骂了一句,轻松躲开,但乱七八糟的东西,随后便蜂拥而来,这女人疯了,捡起什么就砸。 尼玛,凳子你也扔,他娘的,等等,桌子啊。。。。。。。 李碧的骁勇,李破从来没亲眼看见过。 不想,头一件见,竟然是这么个情形。 挺大挺重一张桌子,被李碧直接掀了起来,搂头就砸了过来。 那劲道,那气势,那表情,怎么瞧都不像个女子,活脱脱一个活阎王。 啪的一声,桌子四分五裂。 李破擦了一把冷汗,还好还好,咱也不是吃素的,躲的就是快啊。 刚躲开砸过来的桌子,李碧已经扑了上来,挥拳便打。 一不留神,只来得及歪了歪脑袋,脸上顿时被拳头蹭了一下,火辣辣的疼。 这一下,李破火气也上来了。 正好领子一紧,被李碧拽住。 李破想都不想,双手抬起,立即就是一压,然后抓腕子。。。。。。 嗯?没抓到。 百试百灵的招数,竟然头一次失效。 不但没抓住对方的腕子,还被对方趁机推了一下,让他身形一顿。 抽回手的少女,退后一步,左掌护胸,双腿微弯,吐气开声,一拳照着李破的胸口就锤了过来。 李破几乎是本能的一圈胳膊,再次抓向对方的手腕,顺势想要近身。 但碰到对方手腕的时候,嗯?李破立马觉出了不对,力量太大了,根本抓不住。 尼玛,寸劲儿。。。。。。。。 咚的一声闷响,胸口挨了一下重的,打的李破当即退后了两步,差点岔了气儿。 这会儿他要是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就不是李破了。 他娘的,元朗那王八蛋欺师灭祖。。。。。。。。 但此时根本不容他多想,人影一晃,这女人发起疯来,真的是不好惹,看上去是要杀人的节奏。 而这个时候,连连轻敌,吃了闷亏的李破也是火冒三丈。 当然,他这人发火和旁人完全不同,越是心中恼怒,头脑越是清明冷静。 啪的挡开一拳,顺势靠入对方怀中,拽住对方一支胳膊,当即就是一个背摔。 不想,人到是抡起来了,却没能把对方整个拍在地上。 那女人反过来死死扣住了李破的胳膊,一摔之下,正好摔在李破裆下。 两条长腿,顺势夹住了李破的脑袋,趁着李破身体前倾,只一用力,李破只暗叫了一声不好,整个人也是天旋地转,不由自主来了个空翻,砰的一声摔在地上。 正是李破教给元朗,李春两个化解背摔的技巧之一,这亏吃的,真是没话说。 两个人几乎同时从地上一跃而起,呲牙咧嘴的对峙了不到一秒,就都闷吼了一声,又凑到一处,噼里啪啦的干了起来。 第114章互殴 被李碧的怒火烧出账外的两个女兵,在寒风中缩着肩膀,听着账内的动静,面面相觑。 一个还想挑起账帘瞧瞧,另外一个当即挡住她的手,拉着她悄悄挪动步子,向远处溜了。 那位还有点不解,焦急的看着身后的帐篷。 另外一位已经低声教训上了,“傻啊你,进去想吃将军的拳脚不成?” 那位顿时恍然,感激的连连点头。。。。。。 直过了半晌,倒霉的李参军才从账内钻了出来。 袍子也烂了,帽子也没了,头发也散了,嘴角也破了,眼圈也青了。 看上去。。。。。。嗯,幸好是个男人,不然的话,那想象空间可就多去了。 李破也知道现在自己的样子肯定狼狈万分,只稍稍瞄了瞄周遭,见只两个守在不远处的女兵瞪大了眼珠子瞧着他,其余没什么人,不由松了口气。 暗骂了一声晦气,低下头,大步流星就溜了。 当然,临走的时候没忘吩咐一句,“将军正在火头上,少要打扰。” 这才加快步子,跑了。 这一次,他吃的亏很是不小,大意轻敌还在其次,那女人也不知暗地里练了多长时间了,再加上身体素质着实出类拔萃。 后来的军中格斗技巧也都是速成技法,又非生死相搏。。。。。。 嗯,总之一句话,李破这亏吃的是一点也不冤枉。 回到自己帐中的李破,郁闷之下,又拔了程知节几根胡须,扇了罗三好几巴掌,才算稍稍消了点火气。 不过火气没了之后,又不免有些得意,他这幅模样是惨了些,哼哼,那疯女人可也没讨了好去。 当然,这也就是他逐渐熟悉了李碧的脾性,不然的话,搁在马邑郡府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应该早就溜没了影子,断不会老实的等在这里,让人找后账。 他不知道的是,账外两个女兵见了他灰溜溜逃走的背影,都快乐成花儿了。 那形象,直接让他权威大损,两个女兵把他的吩咐都当了耳边风。 不过等她们小心翼翼的拨开账帘,进了帐篷,就笑不出来了。 账内一片狼藉。 这还不算,自家将军直挺挺躺在地上,鼻青脸肿不说,衣服撕开了几个口子,靴子也没了一只,最重要的是,人也昏过去了,嗯,好在是没死。 两个女兵差点吓没了魂儿,好在还知道轻重,跑过去一探,将军只是昏过去了,并没丢了性命,也就没敢声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李碧给弄醒过来。 再把李碧扶着站起来,这会儿,两个女兵都在想,将军暴怒之下,估计要带人去削了李参军的狗头了。 不过这等事,也属于是闻所未闻了。 参军把主将打了个半死,然后在她们两个眼皮子底下溜了。 想到这里,两个女兵心里不约而同的升起了几许寒意,李参军掉了脑袋,她们这样的卫士,护卫不利之下,下场也是可想而知。 想到凄惨处,两个女兵对视一眼,都是双股战战,恐惧了起来。 站起来的李碧,先是揉了揉肚子,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吓的两个女兵当时就一哆嗦,险些把李碧重新扔在地上。 呕了几口,李碧直起腰,接着就啊的一声,揉起了小腰儿。 然后肩膀处又疼了起来,这个时候,李碧觉着,身上的每一处关节,都好像在跟她作对,拼命的将疼痛,酸涩的感觉,传递给她知道。 李碧晃了晃脑袋,脑袋竟然也是晕乎乎的。 勉强推开两个卫士的搀扶,一屁股坐倒在地上,不停的倒气儿。 和两个女兵想的差距很大。 只见李碧不停晃着脑袋,左瞅右瞅,片刻之后,牵动了下红肿的嘴角,竟然笑了,然后,竟是越笑声音越大。 疯了,肯定是疯魔了。 两个女兵被吓的脸色发白,连连后退。 笑声渐歇,李碧晃了晃肩膀,蹬了蹬长腿,呲牙咧嘴的站了起来。 背起手,仰起头,熟悉的气势,立马又回到了她的身上。 打了一架,输的很惨,身上也没一处舒服,但心情却好了起来,强悍的人生,不用太多解释。 李破对她的心理评估,还真就**不离十。 “此事不得外传,我骑马不慎跌了一跤,嗯,摔的不轻,知道了吗?” 两个女兵自然诺诺连声。 被人打成这样,打人的竟然没事?事情诡异的走向,让她们根本无从测度,这两位到底耍的是什么把戏。 李碧头脑越来越是清明,按照元朗说的,来回溜着步子。 半晌,又吩咐道:“去,告诉李参军,让他带人弄点野物回来,把看家本事也给我拿出来,这两天,我要款待客人。”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传令,对了,李参军。。。。。。。要敢推三阻四,就跟他说,他的账,我这里可都给他记着呢。” 说到这里,李碧转了转眼珠,眼角疼的直跳,“再让他弄点好酒,弄不来的话,哼哼。。。。。。。。” 这一架打的有些莫名其妙,结束的也比较诡异。 所幸,知道的人没几个,面子上还算过得去。 不然的话,就算李碧不打算追究,也是不成的。 有点小担心的李破,完全的放下心来,这点任务嘛,他表示毫无压力。 而且,他觉着,这一架终于把那女人打开了窍,晓得了不能任人欺压的道理,开始拼命想办法了。 他可不认为,李碧这个时候,还有闲心招待什么亲朋好友。 那么,于此事上出力,他也是心甘情愿。 实际上,他已经想的很明白了,不光是他,马邑来的这些人,和李碧都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想要独善其身,得费多大的功夫和气力? 最重要的是,运气还不能少了半分。 这就是小人物们的悲哀所在,不是每个人在路边蹲着摆个特牛的姿势,再说上几句,就能碰上皇帝啊,将军啊之类的大人物赏识的。 李破自认,运气还算不错,但也没好到那种程度。 出去碰运气,那是最后的手段,现在嘛,还是老实一点为好,看那女人疯狂的劲头,说不定还真能扭转乾坤呢。 那么,对于他而言,做好小人物该做的事情,就是最好的选择。 第115章偷猎 大军环绕之所在,自然是鸟兽绝迹,能动的,差不多都进了军汉们的肚囊了。 不过,这里不是靠着涿郡行宫猎场嘛,那里的野物,可谓极其丰盛。 李破只带了五个人,悄悄离开马邑营地,径向西行。 大军正在成军当中,各式各样的军令,在军中传来传去,很是混乱。 借着这个机会,几个人传营过寨,也没敢靠近中军,兜了个大圈子,傍晚时分,便悄悄进入了皇家猎场。 五个人当中,自然少不了程知节和罗三,两个家伙身大力不亏,是标准的苦力人选。 其他几个人,史大是马邑猎户,做好本职工作就成。 另外两个,一个姓陈,在家排行第三,陈三郎是也,个子不高,长相有点小白脸的趋势,他不是李靖的姻亲,是马邑的坐地户,家境却也很是不错,用的一手好弓。 当日在灵丘道上,正在这小子一箭钉在重骑的眼珠子上,给李破省去了很多凶险。 另外一个,姓黄,叫黄友,敦敦实实的一个马邑汉子。 这是个马邑老军,从军七八年了,凶横的很,当初在马邑军中,一伍人,都叫他黑面郎,惹的他凶性大发,一伍人被他放倒了两对儿。 和程知节一样,是打手中的极品。 这几个歪瓜裂枣,现在都在李破手下,遇上更凶更狠的李破,都已经被调教的颇为乖巧。。。。。。。 趁夜进了猎场,也没在猎场中撒欢转悠。 李破带着他们,先就去了猎场的聚居区。 那是老大一片地方,不光住着猎场的官吏守卫,而且,也可以说是皇家行在,换句话说,就是猎场里,皇家设下的驿站。 进猎场行猎的人们,大多会在这里歇息,并补充各种物资。 这是个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的地方,弄的和个小县城似的。 当然,这也就是涿郡的皇家猎场,要是和长安,洛阳,江都,甚或是晋阳这样的地方的猎场相比,这里只能说是简陋的一塌糊涂了。 来到左近的时候,李破吩咐几个人在背风处等着,自己则偷偷进了猎场行在。 这等偷偷摸摸的事情,李破是驾轻就熟。 不说早年的事情,就说他在马邑郡城中,就没少做了。 小人物求生存的本事,在他身上表现的是淋漓尽致。 在猎场外围呆了有些日子了,跟猎场里面的人也算能说得上话,这次来偷猎,先来打个招呼,顺便探探风声。 这样的事情并不稀罕,有风险吗,肯定有,但也没多大。 猎场中的小吏,和守卫兵卒都是河北本地人,皇帝驾临涿郡,主事的官员和将领是换了几个,但除非皇帝来此出猎,那时自有骁果,骠骑随行,猎场中人,多数沾不上边。 除此之外,猎场其实还是河北人为主的一个地方。 偷猎的事情,也是屡禁不绝,更何况,现在还是大军云集的时节,骄兵悍将,偷偷进猎场打打牙祭,你真还没多少办法。 家世好的,光明正大的就进了猎场,家世差点的,就像李碧,偷偷进来,猎上点野味就跑,河北人就算看见了,也不敢过于追究。 李破做事,向来不会横冲直撞。 所以,进了猎场,先就来到这里,按照之前来猎场探头探脑时记住的路径,熟门熟路的找到个还算相熟的管事小吏。 没等睡的稀里糊涂的小吏发那起床气,立马塞过去几锭银子。 小吏的不快和戒备,在闪闪发光的银子面前,立马不见了踪影。 现在银子可是硬通货,如今的涿郡,铜钱已经掉的没底了,银子也就成了最为坚挺的货币。 李破摸黑出来的时候,很是满意。 从小吏嘴里知道,猎场的居住区已经空了一半,人都去哪儿了? 那都不用问,都跟在了各式各样的权贵身边,在猎场中转悠呢,正好是初冬时节,猎物肥美。 射猎也就成了到来涿郡的权贵们的一项不错的娱乐活动。 当然,身负重责的大臣将军们不会如此悠闲,但架不住来的人太多,和皇家能扯上关系的皇亲国戚,就是一大堆。 而能进猎场行猎,还能让猎场众人随行的,各个来历不凡。 所以,小吏告诉李破,最好往北走,不然一旦冲撞了贵人,可就糟糕至极了。 已经有不少人为此吃了鞭子,甚或是掉了脑袋呢。 这就是礼多人不怪的价值所在了,要是闷着头,不管不顾的一脑袋扎进去,还真就挺危险的。 按照小吏的指点,李破又去了另外一处。 从居住区出来,身边就多了一位向导。 这位正业是猎场中的守卫小卒,副业嘛,专门给有门路的人带路,偷偷在猎场行猎,换句话说,就是个干私活干的挺起劲的老油子。 有了这番打点,行程就比较顺利了。 有人引路,天明的时候,李破带着几个人就来到了北边的一处山林。 也没太费事,这里的猎物非常的多,养的也都膘肥体壮,更没有豺狼虎豹作祟,只一个白天,就已经可以满载而归了。 任务完成了一半,另外一半也没费什么精神。 趁夜回到聚居区,虽然来回一趟,非常之辛苦,但对于李破和他带来的几个人来说,都不算事儿。 直接在这里放下一只肥壮的麋鹿,再加上一锭银子,小吏就眉开眼笑的搬出了两坛美酒,还低声跟李破嘀咕,这可是正经的幽州粮酿,专供达官贵人喝的,皇帝来此的时候,也赞不绝口呢。。。。。。。。 李破呲牙就笑,和小吏嘀咕了两句,于是,两个人就都叽叽咕咕的笑开了。 小吏一高兴,还特意送给了李破一块猎场卫士专用的腰牌,能保他一路畅通无阻。 至此,是皆大欢喜。 回去的路上,程知节对李破交朋友的本事那叫个佩服,连着声的恭维。 他这样的人,可不就喜欢一个呼朋唤友嘛。 李破暗自撇嘴,没银子开路,狗屁的朋友,娘的,这次好像欠了那女人好多的钱,这一架打的,太亏本了。 当然,若非现在涿郡被糟蹋的差不多了,铜钱和废铁没什么区别,不然的话,想进猎场偷猎皇家猎物,就算李靖亲至,也得被人捉住砍了脑袋再说。 第116章大阀 窦诞,前幽州总管窦抗三子。 别看人家名字取的挺逗乐,但长安窦氏却是关西顶级门阀中的一员无疑。 人家叔祖母,是北周武帝的姐姐,人家的祖母,是文帝杨坚的姐姐,人家的表姑,嫁的是唐国公李渊。 不管是之前,还是后来,都是标准的皇亲国戚。 由此可见,窦氏一门,是怎样一个富贵尊荣了。 虽说,窦诞这一脉,现在正走背字,父亲窦抗当年受汉王杨谅谋反事牵连获罪,被免职为民。 但对于这样一个关西世阀来说,都不算事儿,谁又能猜得准,什么时候人家就又被重新启用了呢? 而且,这样的联姻本事,在关西世阀当中,也属于拔尖的那一类了,除了大阀独孤一门,谁也比不了。 独孤氏很多年前便走起了下坡路,那是因为阴盛阳衰的缘故,独孤家的三个女儿,占尽了独孤氏的气运。 窦氏则不同,家中子弟世代为官,又都颇有才干,借着联姻之便,是越走越稳,几代人下来,已经牢牢奠定了一个长安大阀的根基。 后来便有人评价,隋唐之际,富贵绵长,子孙繁盛,荣耀无加之门,未有过扶风窦氏者。。。。。。 这样一个门户,出来一条狗,估计都满身的富贵之气,何况是窦氏嫡子了。 窦诞也确实很好的继承了家族血脉,长的不说玉树临风吧,却也差不了多少了,身上若有若无带着些文气,却又兼具着关西子弟的诸多特征。 身体强壮,内藏彪猛,男子气息很重,同时也有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势,其实那就是贵气,浑然天成的颐指气使的气息。 见了这样一个人,即便李破在心里又念叨了几句小白脸,却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家伙,要是放到后来,肯定是诸多女子眼中的唐僧肉无疑。 韩家那小白脸跟人家比起来,嗯,还是别比了,这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根本不用李碧介绍,李破一见这位,就知道,人家不含糊,家里肯定牛着呢。 当然,以他如今的身份,也没人会给他特意介绍什么。 不过,窦诞这样的人,李碧肯定是请不来,和李碧相熟的,是窦诞身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很年轻,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年纪,长的长眉细眼,笑起来很温和,但却有一种深沉的东西,在他身上徘徊不去。 这种东西,李破很熟悉,那是在军中历练出来的杀伐气息,由此转变而来的城府和决断,加上家世估计也很是显赫,于是也就形成了这种颇为奇异的气势。 虽说都以窦诞为主,但显然,这个年轻人在身份上,并不让于窦诞,足以分庭抗礼。 另外一个少女,年岁比李碧要小上一些,长的和年轻人有几分相像,显然是一对兄妹。 他们都穿着厚厚的皮袍子,腰中挂着钢刀,外面罩着披风,穿的可谓颇为朴素。 三个人都带着扈从,人不多,看上去很是随意的样子。 其实,过去很久一段时日,李破才知道,这一天李碧请到营中的几个人,到底有着怎样显赫的家世。 而在这样一个对于李破而言,可以称之为历史性的时刻,他竟然只能扮演一个火头军的角色。 每每回想起来,李破都觉着,这像是一个充满了黑色幽默的故事。 窦诞就不说了,再怎么逗,大阀子弟见的多了,也就那么回事了。 但那一男一女,可不一样。 和唐国公李渊的长子以及次女比起来,窦诞又算得了什么呢? 当然,现在唐国公李渊也不甚得意,家世上,跟窦氏也差了一筹,但人家那发展潜力,简直就是宇宙毁灭级别的,窦氏哪里比得了? 李碧和这几个人看似天南海北,扯不上多少干系。 但关西门阀的关系网,可不是说笑的。 李碧和李建成幼时便已相识,后来李渊转任楼烦郡太守,正和马邑相邻。 虽说李渊和李靖两人没什么往来,但小字辈不一样,来来去去几次,关系也就近了许多。 李建成这次是押送粮草到涿郡,顺便代远在长安的父亲,给表舅,或者说是姑父,也就是皇帝杨广请安问好。 这关系挺乱,也就不多做解释了。 而李氏跟窦氏,也是姻亲。 李碧若非出自长安门阀世族,不然的话,也不可能知道这些错综复杂的姻亲关系。 这次呢,李碧也是听闻李建成到了涿郡,这才托李建成,邀约窦诞。 李建成答应的分外痛快,这种顺手人情,他根本不介意送的多一些。 而且,他父亲李渊也正在谋取河东的职位,一旦成了,便也需要李靖这样的人的支持。 于是,这一天,李建成便邀窦诞一起,到猎场射猎,顺便,就把窦诞拉来了马邑营地。 招待这几位,自然需要好酒好菜。 不但要好,而且还要独特一些,给这些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家伙,留个好印象,之后还要说话不是。 在这个上面,李碧还是很相信李破的。 这厮拳脚虽颇为犀利,但比起吃喝上的道行来,好像还差着许多。 也就是这厮运气不好,要是能去到长安,不管进到哪家府邸,也能混个名厨当当才对。 这一天,李破是拿出了浑身的本事。 将一只麋鹿的后腿肉烤熟之后,削的其薄如纸,又浇上特制的酱料,吃起来,绵软香甜,回味无穷。 然后又烤了几只兔子,将几只小野鸡,按照后来叫花鸡的做法侍弄了一番。 这还不算,从马邑带过来的特制腌菜,也上了席面。 当然,这些都是配角,主菜是一只烤全羊,用料是一只黄羊羔子。 还炖了一锅牛肉,再来个盐煮河虾。 吃的帐中的两男两女,连连称好。 直到三个世家子酒足饭饱,告辞离去的时候,李建成才淡淡的问了一句,“没想到,这里也能享用到如此佳肴,小妹口福不浅啊。” 这意思也就很是明显了,李碧抿着嘴一笑,道:“大兄谬赞了,唐公府上,怎缺佳厨?呵呵,不与大兄说笑,此人祖籍扶风,和三兄还是乡梓,此人略谙厨事不假,但却非是此中人物。。。。。” “其人骁勇善战,若非两位兄长和妹妹前来,此等人,小妹怎会让其参于下厨,劳于贱事?” 第117章大阀(二) 离开马邑营地,去猎场的路上,李家二娘便哼了一声,气道:“李家姐姐恁也小气。。。。。” 这次相会,本是宾主尽欢,但结尾时,确实有点不愉快了。 但李建成听了这话,却是眉头微皱,有些不满的瞟了妹妹一眼,顿时便让二妹止了声。 他这人确实不会轻易向别人开口讨要什么,不过所谓食色性也,口腹之欲乃人之大欲的一种。 在涿郡的马邑军营当中,能吃到那等可口的美味,让一路劳顿的他,忍不住问了一嘴,其实也没存什么必得之心。 李碧干脆的拒绝了,又解释的很清楚,也就完了。 而他,也是李渊诸多儿子当中,最像李渊的一个,在一些小事上,绝对称得上秉性宽和,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事情上多做计较。 反而,他很是欣赏李碧的爽快和直言不讳。 妹妹的一句话,反而让他很是不快,颇觉,若非三妹秀宁年纪还小,不然的带她来此,涨涨见识,以三妹的心性,那才真的是相得益彰。 当然,这个妹妹讨好于他,却总不得他心意,无非也就是两人同父异母,算不上有多亲近罢了。 窦诞在那边却是无声一笑,恣意的笑容,在阳光下闪烁着男神的光环。 再加上那温柔如水的目光,都不用说话,立马就让小姑娘的注意力整个转移了开来。 这样的窦氏秘技,谁也学不来。 本是个郎情妾意的关头,李建成却在那边大煞风景,向窦诞抱了抱拳,笑道:“阿爷曾言,李靖,家有虎女。。。。。。。今日稍有碍难,求到三哥这里,还请三哥多多费心。” 李靖,家有虎女,李渊说过这话吗?还真说过,只不过那会儿是在楼烦太守府中,对着自己的长子和次子,用略带得意的表情说出来的。 那不但是在变相的夸奖自家的两个儿子,还有讥讽李靖后继无人的意味在里面。 这其实也是李渊少年时,在太学中看到小自己几岁的李靖,神采飞扬的模样时,种下的前因。 不是李渊气量有多窄,那许多年前的旧事还牢牢记在心里。 那是因为,李渊七岁时就继承了唐国公的爵位,对于尚在稚龄的李渊来说,根本就不是幸运,七岁就肩负起振兴家族的重任,也让他的童年和少年阶段,充满了灰暗的色调。 在这个阶段,李渊最看不得的,其实就是李靖这样少年得意的家伙。 因为这样的心理,还跟李靖等人闹过意气,仗着唐国公的身份,也曾蛮横的撕过李靖的书本,将几个小自己许多的世家子,揍的哭爹叫娘。 当然,李渊记得,李靖也记得很清楚,在太学的时候,有个凶神恶煞的家伙,无缘无故欺负过他。 所以,两人虽然五百年前肯定是一家,那会儿守地又颇为临近,却没什么往来,就是因为两个人都还记得儿时的纷争,不肯向对方低头罢了。 而这话到了李建成嘴里,意味就完全不一样了。 窦诞微微一笑,这实在算不上多大的事情,在他而言,举手之劳而已。 “小事而已,阿弟不必如此记挂。” 稍稍应了一句,再一沉吟,却是道:“阿弟过几日,就要回转洛阳了吧?” 李建成闻弦歌而知雅意,于是就笑,“三哥可是要与我同行?” 窦诞微微点头,心里也只有苦笑的份儿,别看他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其实烦心事也不少。 皇帝对窦氏向来提防有加,他为官有些年头了,却还沉于下僚,根子上,还在于他的叔祖母那里。 其实呢,也和李氏这门姻亲脱不开干系。 要知道,李建成的母亲,也就是窦诞的表姑,少时可是养在北周皇宫之中,由北周皇后,和北周武帝耳提面命过。 文帝代周,听说表姑在府中大哭,恨不能生为男儿,为舅家死节。 这等风闻,虽有谣言的意味,但改朝换代之下,稍一不慎,可就有灭门之祸的。 也就是窦诞的叔祖窦毅,官居北周上柱国,根基深厚,连文帝也要忌惮三分,初登帝位之下,根基不稳,也就不愿节外生枝。 所以,一个女子的哭号,并没有给窦氏带来太多的灾祸。 不过这些年下来,即便窦氏再次迎娶了一位长公主,也还是不能更进一步,反而稍有风吹草动,总是能让窦氏如履薄冰。 这不是子弟不够努力,败坏了祖上威名,而是时也命也,根本无从反抗。 谁能想到,当年不声不响的杨大郎,能当上皇帝呢? 而李渊,和他的父亲窦抗,都是一般,多年未回长安了。 如今齐聚京师,却一个被削职为民,一个授了没有实权的散官,可谓是倒霉至极。 窦氏家族中,这几年闹的也挺厉害,想甩开李氏这门姻亲的声音,屡屡不绝。 但窦氏嫡支,谁又不知道,那位表姑母,可是位厉害人物。 当年年幼时,就曾劝过北周武帝善待和亲的突厥公主阿史那氏,安抚突厥,弥平兵祸,用武帝的话说,就是功在社稷。 这样一个奇女子,这些年不声不响,在府中相夫教子,不但李渊敬之,许为良配,她的几个儿女,也已渐渐成人。 各个头角峥嵘,出类拔萃,但她的这些儿女,对大隋有几分忠心,可就耐人寻味了。 他父亲窦抗就曾经说过,你表姑所出的几个儿女,皆有贵相,将来必非池中之物,你们几个要善加结交,不可怠慢云云。 实际上,若非三女李秀宁还小,两家又都受着猜忌,窦抗其实很想让窦诞娶李秀宁为妻,将两家牢牢拴在一起的。 但见过表姑母几次之后,窦诞却知道,父亲那完全是一厢情愿,表姑母根本看不上他这个老大年纪,却还一无建树的后生小子。 又怎会以嫡女相许? 而且,那位表姑就算嘴上不说,但对当年叔父一家,迎娶大隋长公主之事,却是耿耿于怀,越发不愿见到娘家的人物了。 这样的曲折故事,外人都是一知半解,只有窦诞这样的家族嫡子,才能感同身受。 看着沉稳练达,威严内蕴的表弟,窦诞颇为羡慕,甚至有些嫉妒的眯了眯眼睛。 窦氏和李氏的子孙,虽有着血脉牵连,但在气质上,却已经完全不同了。 第118章等待 (这两章有点闷,但有几处伏笔需要下功夫,所以写的细了些,而且,阿草觉得需要稍稍展现一下大门阀的底蕴,厚重感会足一些,不愿看的书友,见谅一下吧。 将血的老读者就算了,能坚持看完将血,又追到北雄的,对这一点应该有一定的免疫力了,阿草就不多说什么了。。。。。。呵呵,纯属玩笑。) 李建成的敏锐,其实让窦诞心里有些不舒服。 他觉得,李大郎看人,总是想将人看穿看透,所以,和李大郎相交,并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 这一刻,他甚至有了些被冒犯的感觉,因为他心底深处,本就有着那么一丝怯懦和犹疑。 他很想随军征伐辽东。 因为身在兵部的他知道,此战必将青史留名。 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无他,大隋的贤臣良将,齐聚涿郡,荣耀必也归于人杰,他随波逐流还好,但要立下点功勋,升赏未必能如他心意,而且,在父亲闲居京师之际,还有着诸多隐患。 当然,跟着当今这位至尊征战,也不是什么好事。 按照以往的惯例来看,苦劳你得受着,功劳嘛,得看离至尊的远近以及他的心情而定。 最为重要的一点则是,窦氏和李氏这样的关系世阀,早早就已经被摒除于此战之外了。 没有像他父亲,或是唐国公李渊这样的人坐镇主持,窦诞觉着,有很大的可能,会成为战后阵亡名录中的一个。 窦氏在朝中的敌人,可不止一个呢。 种种原因,决定了他的去留。 就像是面对一座荆棘林,明明知道,只要披荆斩棘,穿越过去,就有另外一番天地,一切都会随之改变。 但因为很可能会死在荆棘林中,于是,他失去了勇气,选择了退却。 或许不久之后,他会为这个明智的选择而自得,但现在,在做出决定的那一刻,关西世族子弟的武勇和胆魄,好像也随之离他而去了,让他的心里充满了羞愧。 而李建成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好像直接刺进了他的心底,在他的伤口上又狠狠的扎了一下,让他分外的反感。 不过门阀子弟的涵养,可不是说笑的。 心底想的什么,外人很难看的出来。 窦诞脸上自然而然的泛起笑容,自嘲道:“相比李家三娘,我等还能去留如意,也不知幸也不幸。” 李建成哈哈大笑,顺手锤了窦诞一拳,“三哥啊,莫要说那丧气话,咱们兄弟又非庸碌之人,天下这么大,不只辽东一处,敌手这么多,不只高句丽一国,还愁没有你我兄弟扬眉吐气的那一天?” 看着大笑的李建成,窦诞心里五味杂陈,却又不得不赞了一句,“阿弟好气魄。” 不知不觉间,话语权好像已经换了,同为世阀子弟,却是高下立判。 旁边的小姑娘却不管那么多,听窦诞之后要随他们一起回洛阳,不由欢喜,见两个男人心情都不错。 抚掌笑道:“三哥,小妹正缺一件狐裘,到了猎场,三哥可要尽力些,不然的话,回去洛阳的路上,小妹可不管三哥呢。” 虽说作为李建成的三哥,这位世家子感觉压力山大,但对于李家这个小妹,他却很是喜欢。 听到那清清爽爽的笑声,许多的烦心事,不自觉就没了踪影。 一提马缰,便笑道:“三哥可不用你个小丫头来照顾,想要狐裘,那就跟三哥比比,看咱们谁先能去到猎场,便以狐裘做注好了。” 李二娘欢呼一声,纵马向前。 李建成和窦诞对视一笑,紧随其后。 一行人渐去渐远。。。。。。。。。。 对于李建成,窦诞这样的大阀子弟而言,李碧那点事情,实在不值一提,至于马邑军营当中,那个做菜好不错的厨子,更是微不足道。 大业七年初冬的这一天,天下还算平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远方广阔的辽东土地上。 之后数载,很多大名鼎鼎的人物,同李破一样,都还名声不显。 但多年之后,回首看去,不论是窦诞,还是李建成,都对这一天记忆犹新,并充满了懊悔和无奈。 因为他们错过了一个人,一个在大业七年卑微如蝼蚁,但在之后数十年间,却能够影响天下大势,甚或是他们自身命运的人。 不过,此时此刻,两个尊贵的世家子,却是一无所觉。 而李破,忙了半天,饥肠辘辘,也没多少远大的理想,只想坐下来歇歇,最重要的是,要填饱自己的肚囊。 而且,眼瞅着那几个傻吃愣喝的家伙,告辞离开,李破心里也是一阵轻松。 应该会有点作用吧? 毕竟看着都还人模狗样的,不像是白吃白拿,还要找茬的白眼狼才对。 本来呢,还想凑到李碧身边,打问打问,求个心安。 但李碧折腾了一天,跟李破打的那一架,后遗症也不小,筋酸骨软不说,费尽心思之下,神思更是倦怠的可以。 根本没理李破这茬,直接回帐中休息去了。 李破也只能怏怏而回,连食欲都被影响了,只吃了一大盘肉,外加不知多少河虾。 到是程大胡子几个帮火的家伙,吃着人家的残羹冷炙,却还吃的满嘴流油,眉开眼笑,。。。。。。。。 李破非常之鄙视,一群吃货,没心没肺的,跟他们真是没有一点共同语言啊。 错过了第一时间,之后想在李碧嘴里再套出什么东西来,就更难了。 李破只能闷头等着,但不多时,他就想开了,人死鸟朝上,管他去球,没心没肺的人最快活了。 于是,也不再拽程知节的大胡子,也不再扇罗三的脑袋。 而是将手下人等召集齐了,没事就拉到营中的空地上,操练开来。 想要在辽东那鬼地方活命,除了看老天爷赏不赏脸,或是能猫在大军之后外,那就要看手下的军汉们好不好用了。 在这一点上,李破也渐渐明白过味儿来了,与其蝇营狗苟,总想着另辟蹊径,根本不如实打实的刀枪来的靠谱些。 第119章调令 八月中,大雪飘飞而下。 涿郡在北风呼啸中,终于进入了严冬季节。 如果是往年,雪漫千山,人迹几稀。 但大业七年的这个冬天,道途之上,却绝对不会再消停下来了。 初冬,大军渐渐成型,显露出来的身形,是那么的庞大而又臃肿,连绵的营寨,蔽日的旌旗,几乎将整个涿郡都遮盖了一个严实。 这俨然便是一支,自古以来,绝无仅有的大军。 后果便是,它的胃口也大的出奇,粮草军械也就不断在往涿郡聚集过来,以供大军之用。 这个冬天,到底有多少民夫冻死在前往河北的路上,大隋官府后来没有统计过。 史书之上,也只寥寥几笔,便也轻轻带过。 那许多生命,悄然消失在北地的漫天风雪之中,关注于此的人,竟然少的可怜。 而身处于大军之中的李破,却能清晰的感受到这个冬天是怎样的寒冷。 别说那些民夫,就算是军人们,也很不好受。 煤饼儿是最为紧缺的东西,但那差不多已经成了达官贵人和将军们的专利,小人物们就不用太过惦记了。 于是,河北的山林遭到了非常严重的破坏,大群的兵士,被派出去砍伐树木,一片片的山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为了秃子。 但柴禾还是供不应求。。。。。。。 一担柴禾的价格,已经朝着一贯,两贯,三贯绝尘而去。 进入九月十月的时候,冻伤,就已经成了涿郡大军非战斗减员最为主要的原因。 而这些因冻伤而陆续退出大军序列的隋军兵士,其实是非常之幸运的,他们除了要再经历一番颇为艰难的旅程,回到家乡之外,就不用再担心其他了。 剩下的人,却还要去辽东,那更为苦寒的地方,领略一番那里的冬天到底是个什么景象。 而这些回去家乡的人们,也正是他们,一下点燃了隋末战乱的星星之火。 涿郡的一切,以及沿途所见所闻,让流言像瘟疫一般从涿郡传开,一直蔓延去更远的地方。 不过,李破此时已经顾不上想那些,更没有半点旁观者清的意思,因为他处在暴风的风眼之中。 大雪刚落下不久,马邑守军便接到了兵部调令。 不得不说,窦家的人办事,比李碧靠谱多了。 人家已经启程回去洛阳了,但兵部调令还是如约而至,掉马邑军卒,归左候卫府调遣,最高军事长官,兵部尚书,左候卫大将军段文振。 左骁卫府这边,屁都没敢放一个,在见到调令之后,立马放人离开。 到是李碧的那位堂兄,飞快的赶了过来,给马邑上下,“送了送行”。 但也只此而已了,即便是他父亲李药王来了,也不可能在调令已至的时候,去改变什么了。 兵部尚书,左候卫大将军段文振那样一尊大神,朝中除了寥寥数人之外,谁又敢对他指手画脚呢? 李碧根本没跟堂兄废话,亲戚已经变成了仇人,那感觉,估计比对外敌还要痛恨三分。 要是在辽东最为混乱的时候碰见,说不定两人只能是个刀枪相见的结果了。 李破不管李家这些糟烂事,他只是稍稍松了口气。 心里也是决定,之后一定要离左骁卫府的人远点,如果真躲不开,可要握紧了刀把子,不能给他们半点的可趁之机。 至于左候卫府又是个什么模样,李破心里也没底。 一行人跟着兵部来人,穿过一座座营寨,经过一座座帐篷,往东北方向行去。 这一走就是一天半,中途在一处营寨中,勉强凑合了一晚,连个朋友都没来得及交呢,就又上路了。 直到第二天下午,远远的,涿郡郡城的城墙已经隐隐在望,一行人才停了下来,进入到另一个空着的营地当中,安顿了下来。 大雪此时已经停了,但气温却也更低,一群人都被冻的够呛。 兵部来的人,穿的虽厚,却也是冻的脸青唇白,鼻涕流了老长。 终于到地方了,这位也是松了一口气。 不过还是硬挤出笑脸,跟李碧抱了抱拳,道:“李将军,暂在此安置一二,过后还会有军令下来,各处点签军伍,以将军之才,马邑军旅之精,想来,在左候卫府定有用武之地。” “俺还要回去复命,若将军无事的话,俺这就告辞了。” 兵部来人走的很利落,连留下暖暖身子,吃点热乎东西的时间都没有,可见,这个时候的兵部,已经处在焦头烂额之中了。 好在,这次李碧没给李破吐槽的机会。 一路上,已经打问的很清楚了。 如今左候卫府的职责,就是护卫在皇帝的身边,左候卫府大将军段文振,更是得时刻跟在皇帝身边,进行参赞。 所以左候卫府想离的远些,都不成。 他们和鹰扬府也就是之前的骠骑府差不多,都成了皇帝征战辽东的近卫军团。 这一下,可就安全多了,再也看不到什么河北人和山东人的影子,周遭多是关西来的大汉,再要往涿郡靠近些,还能听到些江南口音,那是两淮精兵们驻扎的地方。 至于大名鼎鼎的江南水军,这次也来了,据说跟着大将军来护儿,正在东莱造战船呢。 更为明显的是,到了这地方,待遇立马就不一样了。 营地中的柴禾,堆的满满的,竟然还有些煤饼,和在左骁卫府辖下,那叫个天上地下。 要知道,柴禾什么的,左骁卫府早就不供应了,若非李破被冻怕了,早早弄了些柴禾储备起来,不然的话,说不定前几日,就只能一群人挤做一处,来取暖了呢。 当然,这很不公平,但之前还在抱怨不公,如今却发觉占了个大便宜的马邑隋军上下,都表示,老子就喜欢这种不公平。 安顿下来以后,李破跟李碧又凑到一处,这次,两人脸上,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显然,以前有点热血上头的李家三娘,也已经清醒的认识到,隋军征战辽东对于她本身,甚或是马邑隋军上下而言,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第120章滑头 “军曹,这地界虽说不错,但好比虎狼环伺的山林,凶险也多。。。。。。要不,下个军令,别让人出营门了。” 就知道没好话,本来还有些得意,想听几句奉承之言的李碧,看着蹲在那里,恨不能一头扎进火盆里的李破,暗自咬了咬牙。 忍不住,上去踢了这厮的屁股一脚。 李破哼哼两声,满不在乎的揉了揉屁股,挪着鸭步,换到了火盆对面。 他现在心情正好,懒的跟这疯女人一般见识。 他只是撇撇嘴,皱皱眉,瞄着李碧,像是在说,说正经事呢,别动手动脚的。 此时李碧的好心情,立马只剩下了一半儿。 “胆小如鼠,亏了你还是个男人。” 李破听了,歪着脑袋,特蔑视,“军曹不懂,男儿胆小,那是因为他肩膀上担着东西呢。。。。。。您下不下令,不下令的话,俺就得跟他们一个个的说,那可太麻烦了。” “假传军令?你还要不要脑袋了?” “俺这脑袋本来就不太安稳了,您要再是出营几趟,俺看啊,这脑袋很快就能掉下来了。” 李碧转着眼珠儿,跟这人说话,是越来越气人了,这人在她面前,也越来越是。。。。。嗯,往好里说叫不见外,往坏里说那就叫个放肆。 这是瞅准了她心软,不会为了些小事真砍了他那颗脑袋。 不过也确实,之前种种,都奠定了他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 马邑来了那么多人,其中还有不少是她的亲戚,跟随她也好几年了,但时至今日,她最信任的人,却换成了个来历莫名其妙的关西小子。 这世上的事,真的是很难说清楚啊。 不过,在李破面前,李碧已经很擅长压制自己的火气了,总不能再干一架,之前那一架打的,差点让她颜面无存不说,还让这小子愈发得寸进尺了起来。 若是再打一架,这将军差不多也该换人了吧? 不过,她还是忍不住,跟李破又斗了几句嘴。 还把扶风窦氏搬了出来,想让李破知道,他错过了怎样的机会。 李破听了,确实心脏漏跳了一拍。 尼玛,这涿郡现在遍地都是陷阱啊,要是在这里呆上个一年半载的,说不定能找出一堆老乡来呢。 不过,再瞧李碧的样子,李破顿时就安心了。 咱这个身份找的实在是好啊,扶风窦氏怎么了,他还能去查查家乡是不是有咱这样一个小人物? 两个人完全在两条线路上,李破表示完全没有压力。 至于攀附权贵,得了吧,眼前这个还伺候不好呢,再换一个?那得死几个来回才能走到他今天这一步上? 两个人斗嘴是习惯使然,大事上却都不会含糊。 最终,李破的提议,还是获得了李碧的支持。 李破还提议再去猎场一次,弄些野味回来备着,冬天里,反正也不会坏,要是再来个什么姓窦的,也能好好招待一下。 说不定吃的一高兴,就把他们弄到涿郡行宫里去了呢。 这种非常不知死活的馊主意,遭到了李碧坚决的反对。 之后两个人说起的,就是军阵之事了,毕竟要随军去辽东了,一旦遇敌,人家可不管你是多大的门阀出来的,也不会管你受哪个卫府所辖,到时候,看的就是自家实打实的本事了。 说到这个,李破就完全沦为了听众,人家李碧家学渊博,又从军多年,李破呢,只能说是半路出家,无论是理论还是实战,都照人家差的远着呢。 别说后来人有多牛,事实告诉李破,拿着刀子跟人拼命,跟后来的战争完全就是两码事儿。 你要是不沉下心来学上一学,总卖弄些小聪明,早晚有吃大亏的时候。 这就好像诗文,李破也记得些经典名句呢,但从来没从他嘴里冒出来过,因为那只能争一时之长短,过后露馅的机会,简直就是百分百,太危险了。 一个说,一个听,不懂的就问上几句,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李碧的虚荣心。 等将李破打发走了,李碧在帐中转了几圈,才感到些奇怪,跟这小子说话,竟然头一次觉得心情颇为舒畅? 于是乎,李破的另外一个短处,也落在了人家的手里。 不过,李碧不知道的是,出了帐篷的李破,回头瞅瞅,也在暗自撇嘴。 这下高兴了吧?咱就不告诉你,去猎场打猎,是咱故意说的,也不告诉你,军阵之事,虽然咱不算精通,但你说的那些,很多都是废话,咱老早就明白了。 露巧不如藏拙,懂不懂? 再有,隋军征战一事,他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想法。 现在大军毕集,军卒看上去士气还算高昂,先就不说了。 等到大家逃命的时候,那才是见真章的时节。 所以,李破心情也很不错。 如果说李碧是好为人师,给她带来了不少欢乐的话,那么,李破这里就纯粹是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形成的愉悦感了。 勉强算是马邑隋军的第一次内部军议,就这么结束了。 不管他们心情如何,都不约而同的开始一丝不苟的执行了起来。 马邑隋军,自己画地为笼,将自己关了起来,营门口空荡荡的,等闲无人出入。 若非就算天气最冷的时候,营中也能发出诸多扰人的杂音,不定还以为是一座空营呢。 而营中的五百隋军将士,这个冬天可没闲着。 不停的操练,两位主官要求还很不一致。 身为主将的李碧,要求的是阵型严整,军令统一,以及各部的配合,变阵等等。 而作为参军的李破,他的要求简单的多,就是一项,体力,体力,还是体力,不操练的你晚上摊在床上起不来,就不算完。 为此,李破和李碧两个又争了两次,因为如此大量的体能训练,让马邑隋军终于出现了伤病。 但最终的结果则是,李碧被李破连说带劝的,出营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带了两个不错的随军大夫回来。 显然,颇为正统的李碧,又被李破糊弄住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121章故技 强壮的体魄,从来是适应艰苦环境的不二法宝。 这就是李破说服李碧的理由,只有强健的体魄,才能在这种长途跋涉的远征中,立于不败之地。 当然,李破不会告诉李碧,逃跑的时候,更需要悠长的体力,让那些只想着功勋荣耀的家伙见鬼去吧。 到时候,任何不认真对待这次征战的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不过,高强度的体能训练,从来都需要充足的营养作为支撑。 过不了多少日子,当时间进入大业七年九月的时候,就轮到李破头疼了。 因为伙食是越来越差了啊。 牛羊肉,还能见到一星半点,但那是隔三差五的事情了,肉食开始从军人们的菜谱中渐渐消失。 吃的最多的,只能是粟米饭配腌菜。 这是大军越聚越多的直接后果,但也不用奇怪,这本就是出征的隋军军卒们,最常享用的伙食。 而这也正是中原王朝强大的所在,粟米饭,能供应人数更多的军队。 北方的草原部族就不成,所以,他们的军队,从来不会超出一定的数量,人口由此也受到了限制。 不过,现在李破就不能满意了。 粟米饭?再是膘肥体壮的汉子,总吃这个也得瘦下来,减肥效果非常的不错。 尤其是当大量运动之后,还特容易饿,这要是粟米饭管够也还成,但各部军旅的粮食是定量的。 每次都是按月暗各部人数送过来,提前吃光了? 军队的主官,就要受军法制裁,到也不会让军汉们都饿着,但饥一顿饱一顿是一定的了。 若经这么一折腾,军中的主官,威信很可能也就荡然无存了。 所以,粮草之事,从来都是军中的重中之重,容不得半点轻忽。 而军中叛乱,多数也是由此而生。 但总不能让士卒们塞了一肚子的粟米饭,还要大冷天的弄个汗流浃背,那样的话,不用几天,营中的军卒们就能倒下一半儿,那个时候,离兵变也就不远了。 当然,当粟米饭成为主食之后,没两天,都不用再去糊弄李碧,自己带着几个人出去转了两圈,就找到了宰杀牛羊的地方。 这地方守卫的挺严,想从这里弄点荤腥,你得问鹰扬府的卫士们答不答应。 这是如今涿郡临时设下的一个挺大的屠宰场。这地方很好找,也一定会有这样的地方,而且不止一处,这一点,李破很笃定,因为,不是什么人,都能咽得下去粟米饭的,皇帝不成,贵人们也不成。而他也确实很容易的就找到了。 而这里竟然还是皇家屠宰场,出来的肉食,首先供应的是临朔宫所用,之后便是各个朝中重臣,将军府等,再有,就是一些军中将领。 一些家世显赫的门阀子弟,也会时不时的来打秋风,当然,这就要看他们和鹰扬府的关系了。 肉食,现在在涿郡,绝对是价比黄金的好东西。 别说李破,就算李碧来了,一次两次弄回去点边角料,也还成,次数多了,也要受人白眼儿,因为狼多肉少,根本没有你的份儿嘛。 不过所求不同,难度那也就不一样了。 羊杂碎这种东西,到了哪儿,都不受待见。 所以,屠宰的地方养了不少的犬只,甚至还有些猛兽,各个膘肥体壮,吃杂碎吃的那叫个欢实,等到养肥了,就又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这个屠宰场办的,很像那么回事,可见啊,各行各业的人才,到了哪里都不缺。 找到地方,也就好说多了,李破故技重施,先是跟几个鹰扬府的兵卒套了套交情。 他那口纯粹的关西口音,再次成为了他的利器。 涿郡现在大人物太多,鹰扬府的兵卒别看眼睛都快长到脑袋上去了,但也不会轻易去得罪人。 李破勤快的来了几次,就跟两个大头兵说得上话了。 再送上一罐幽州粮酿,两个军兵就又给他引见了两个小吏。 到了这个时候,李破就直接掏出了银子,从这里换出了一大堆的下水,用马车拉着,回了营地。 这是细水长流的买卖,所以留下陈三郎在这里,帮着人家守门,之外粗活重活什么的,就都包了。 这下子嘴巴还算甜,就是有点唠叨,正好物尽其用,还能让营地里少一张嘴吃饭,顺便留住这边的人情,别等过几天,这边人换了,又得重来一把。 轻轻松松,解决了吃饭问题。 这在李破而言,不算什么大事。 从马邑流民营地中费尽心机的走出来,估计不光是他,即便是李春,到了哪儿,吃上饱饭也不成问题了。 热气腾腾的羊杂碎出了锅,虽然让整个营地的味道都不太美妙了,但却在几天的时间内,迅速征服了这些粗糙汉子们的胃口。 李碧侨情了两天,端着世家子弟的架子,不愿意下嘴。 但终是忍不住,偷着尝了尝。 味道不怎么样那是一定的了,但肚子里油水渐少的她,还是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食物儿,将矜持扔到了九霄云外。 每次吃饭,都要满满一大碗,粟米饭于是也就被她弃之如敝履,只有就着杂碎汤,才能吃得下去了。 大业七年冬天的几个月,涿郡其他各部军旅都过的苦兮兮的,只有马邑来的隋军将士们,满脸红光,耳聪目明,身子也越来越是强壮了起来。 省下来的粟米,被李碧大方的周济给了旁边的几个军营。 锦上添花,永远不如雪中送炭容易让人感激。 等时间进入十月份的时候,马邑隋军在左候卫府的名声,就非常之正面了。 几个得了好处的将军,都纷纷前来道谢。 实际上,之前很有一段时间,周围几个军营都被熏的想尽量离马邑人远点呢。 现在嘛,吃人嘴短,却只能奉上一张张的笑脸了。 当然,说话的时候,还要开玩笑似的提上一提,也有着探秘的心思在里面,都被李碧模棱两可的糊弄了过去。 吃那些脏物,虽说吃的时候挺香的,而且随着日子越来越久,味道也越来越好,但还是让她有些羞于启齿的感觉。 再者,这也可以说是马邑隋军独一份,说是军事秘密,也无不可,怎能轻易授人? 这话要是左候卫大将军段文振亲自问起,还能好好说一说,其他人嘛,既没那个地位,也没那个交情啊。 而对于李破来说,羊杂,真可谓是居功至伟。 第122章起义 (上首页强推了,北雄也即将上架,阿草也不说什么废话了,只想请喜欢北雄的读者,多多支持正版,进行订阅,这也就是对阿草最大的肯定了。) 军营里的日子过的千篇一律,没什么趣味可言。 而大业七年十一月,对于李破来说,也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 但突然,左候卫府传下军令,令各部谨守营盘,若无军令,不得擅自游逛。 这条军令下的很突然,让李碧也都紧张了起来。 不过很快消息就传了过来,西突厥处罗可汗奔隋,已经进入河北地界。 不论李碧,还是李破,其实都很想看看突厥人的可汗长个什么模样的,但他们并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 后来也都知道了,这处罗可汗明显是被大隋耍的团团转的丧家之犬罢了。 自突厥分裂成东西两部,西突厥这一部,实力大损之下,遭突厥王庭压迫,一直仰大隋鼻息而存。 到处罗可汗登上汗位,东边的同族内部纷争日益加剧,压力大减,西突厥在西域这才算是站稳了脚跟。 于是,处罗可汗也就屡屡有了自立之心。 不过,自从兵不血刃的将突厥分为了两部,大隋的智谋之士,好像突然间发现了一条比较明确的制胡之策。 细节之处,也就不用多说了。 不久,西突厥便发生了内乱,射匮可汗在大隋帮助之下,一举击败了处罗可汗,成为了西突厥的主人。 之后的手段,大隋已经玩的很熟练了。 处罗可汗如今的处境,和当年入隋的启民可汗差不多,按照剧本往下演就成了,根本不用费太多的心思。 于是,之前不久差不多等同于大隋叛臣的处罗可汗,狼狈而来的时候,受到了非常热情的接待。 这个时候,处罗可汗其实也就成了大隋的筹码,如果射匮可汗又要跟大隋呲牙咧嘴,那么养在大隋几年的处罗可汗,就会回到西突厥,将射匮可汗赶走,或者让他们两个再变换下位置就行了。 挺好玩的一个游戏,也挺无赖的,但西突厥人只能眼睁睁瞅着,在大隋君臣的五指山中转悠,谁让大隋看上去是那样的坚不可摧呢。 处罗可汗大冬天的便来了涿郡,立即受到了大隋君臣很正式,也很官方化的接待。 临朔宫中,酒宴齐备,歌舞声声,皇帝杨广亲赐酒食,慰勉有加。 处罗可汗也是“感激涕零”。 最终,这位前可汗才被告知,可以留在大隋了。 他带来的部众,都被安置在楼烦郡。 其实,处罗可汗的军队,已经被彻底击溃了,剩下的残兵败将,再经过长途跋涉,来到隋地。 其实只剩下了处罗可汗的一些亲族,人数并不多,也就两三千人的样子。 除去女人和孩子,能战的勇士也就几百人罢了。 已经被大隋玩残了,剩余价值,也只有他这个西突厥可汗的头衔而已。 大隋表示要继续玩下去,处罗可汗也没辙,只能含着眼泪继续陪玩,根本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 于是,处罗可汗带着寥寥可数的几百卫士,留在了涿郡,准备跟随大军北征辽东。 这就是宣之以威了,隋帝想将大隋最强盛的一面,摆在处罗可汗面前,让其像启民可汗那般,彻底臣服于大隋的威严之下。 实际上,处罗可汗也已经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驻扎于涿郡的,铺天盖地的军营和旗帜,已经让他有了这样的心思和心理准备。 并想在辽东一战当中,做一点努力,让隋帝杨广看到自己的忠心。 可惜,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次的旅程,可并不那么美妙。 当然,这无疑是一件喜事,开始有点动荡的西域,又稳固了下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滋味,让皇帝熏然欲醉。 他也将这当做了上天对大隋的眷顾,以为老天爷都在为他杨广壮行。 其实他应该反过来想想,处罗可汗这样倒霉的已经输掉全部家底的家伙,留在他身边,会不会将霉运传染给他呢? 但隋帝杨广表示,他是个有信仰的人,是天之骄子,理应受到上天的钟爱。 于是,在大雪纷飞之间,临朔宫多了很多的道士和和尚,开坛做法,为大隋皇帝以及北征将士祈福。 同时,这也差不多是一次,欲动刀兵之前,祭告上天的祭天之礼。 很盛大的一个仪式,连李碧都得带着满营兵卒,去寒风中冻了多半天。 这也顺便满足了李破的好奇心,远远的观望了整个过程。 就像后来人看阅兵一样,李破感觉,收获良多,对大隋的强盛,也有了一个颇为直观的印象。 就是吧,皇帝老子离的太远,看不清楚到底长的什么样子。 朝臣将军们穿的衣服很好看,却不知道谁是谁。 再有,大军出征,宰些牛羊作为祭礼,老天爷怎么会满意呢? 嗯,要是将那西突厥的什么可汗推出来,砍下脑袋。。。。。。那么一颗尊贵的脑袋掉下来,效果肯定比牛羊好的多才对。 李破又猜对了,老天爷明显不太满意这些祭礼。 于是,就在大军云集于河北涿郡,枕戈待旦,西突厥处罗可汗也来凑热闹的时候,近在咫尺的山东先就乱了起来。 山东人齐郡人王簿,自称知世郎,率先举起了反隋义旗。 这位山东好汉,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其实没多大的志向,他作的无向辽东浪死歌,听着挺顺口,其实满篇都也透着胸无大志的思想。 自称知世郎吧,没去做和尚,却在泰山脚下,聚众做起了逍遥山大王。 不过,山东人确实也活不下去了。 劳役,税赋,都已经远远超出了山东百姓的承受能力。 据传,山东百姓之家,每两口人,必有一人就役,田地大半荒芜,却还要向官府缴纳之余往年,十倍乃至数十倍的税赋。 催逼压榨之酷烈,若非亲至此间,实在是难以想象。 山东人先反,也确是情理之间的事情,也就是大军驻扎在了河北涿郡,不然的话,所处境地比山东人也好不到哪儿去的河北人,也不会落在山东人后面。 随着一首无向辽东浪死歌的流传,整个山东就好像碰到了火星的油锅一般,轰的一下就着了。 第123章义军 山东的大地主刘霸道反了,没办法,刘霸道家也快活不下去了。 不是因为家里粮食没了,这人家中也算是累世官宦,生活很优越,世道再坏,也不愁温饱,但到了大业七年秋冬,山东的一切都变了样子。 粮产绝收什么的对刘霸道一家都算小事,但乡邻亲朋,都到他家来讨饭了,成年男子,多数是一去不回,逃人四起。 加上刘霸道也不是省油的灯,平日里就喜欢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 到了这个冬天,这些酒肉朋友们就都找了过来,这些家伙,都在逃人之列,一下也就都成了江湖亡命。 刘霸道要是不反,眼瞅着那些饿的眼睛通红的乡邻,就能把他家的人都给撕碎了吞下去。 平日里的朋友,目光也都冷森森的盯着他呢。 于是,刘霸道一咬牙,反他娘的,先逃过这一劫再说。 随后,刘霸道散尽家财,于平原起事。 而他的人脉可就不是王簿能比的上了,这也是大业七年冬末,声势闹的最大的一股义军。 山东清河漳南人孙安祖反了,这是个地道的草根,山东的草根们,在大业七年冬天,几乎没有什么活路可言。 孙安祖的家被大水给冲没影了,妻子饿死在家中,官府还要逼着他去服劳役。 于是这人悲怒之下,暴起刺杀县令,趁乱逃了,去了他好友窦建德的家中躲藏。 孙安祖不算什么,但窦建德可不是一般人,这人是个真正的草莽豪杰。 窦建德在乡中甚有威名,秋天时,身为府兵随军去河北,手底下管着二百多人,本想讨个功名,后来人说他见到了沿路饿殍遍野的情景,遂半路返回了家中。 实际上,这人到了河北,倒霉的成了隋军第一批非战斗减员中的一个,灰溜溜的被遣回了山东老家。 不过回到家乡一瞅,家乡俨然已成浮屠地狱。 孙安祖一来,他毫不犹豫的帮助孙安祖在高鸡泊落草为寇,随后不久,窦建德也加入了进去。 这只义军开始时挺不起眼,但后来,却成为隋末反王中,实力最为雄厚的一路,有了跟其他反王争雄天下的资格。 河北信都人高士达也反了,很快就和高鸡泊的孙安祖聚在了一起。 山东清河人张金称反了,这个家伙是个疯子,后来山东人口骤减,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最值得一提的是,河南人也来凑热闹,东郡韦城狱吏翟让反了,建起了著名的瓦岗军。 他造反,和活不下去的山东人,河北人不一样,他开始时属于畏罪潜逃,然后顺理成章的做起了山大王,只不过适逢天下乱起罢了。 作为狱吏,这人跟黑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勾连,与后来大名鼎鼎的宋江挺相像的。 于是,黑社会头子单雄信首先来投,两个人以前就有勾结,呼啸乡邻,欺压乡邻的事情没少干了。 用后来人的说法,翟让就是单雄信的保护伞,翟让一逃,单雄信在家乡也呆不下去了,于是干脆召集亡命,投奔了翟让。 因为选的地方不错,没堵住河南到河北的粮道,聚起来的人也不多,这伙很具典型意义的草寇活的比山东人强多了。 这两个人都属于是地头蛇,带人下山抢劫的时候,选择的对象也很明确。 就是那些没什么根基,家中又颇为富裕的人家。 所以,在大军云集于河北,即将北上征伐高句丽的时候,也没人有那个功夫来剿灭这一小股苍蝇。 这给了他们极大的鼓励,做起买卖来也越发的顺遂。 两个人都比较心狠手辣,但遇反抗,就要灭人满门,凶名在当地是越来越响。 没想到,有人害怕了。 害怕的人是后来大名鼎鼎的人物,叫徐世勣。 他家就住在瓦岗山附近,这人自小聪明绝顶,听多了瓦岗山匪患的消息,一琢磨之下,不由大惊。 他家可正附和瓦岗贼下手的先决条件,家里很多的钱,又是外来户,没多少根基。 于是,惊悚之下,屈身从贼,上了瓦岗入了伙儿。 这人先就别有用心的劝翟让,说周围都是你的乡邻,怎好一个劲儿的祸害他们?再说,这周遭的富户也不多,抢不到多少资财,不如去抢宋,郑两地的御河,也就是运河,那里商旅往来极多,肯定收获丰厚。 翟让和单雄信没多想,被聪明人糊弄了的傻子多了,不缺他们两个,听了徐世勣的话,都是大喜。 于是乎,瓦岗军从初时的小打小闹,开始一个劲儿去找死了。 很快,就让讨捕大使,隋末名将中的一个,张须陀张大使找上了门儿。 不过,那已经是大业八年的事情了,先不说他。 此时,山东差不多已经遍地火苗,但各路义军,虽呈燎原之势,却还都只能说是方兴未艾。 因为他们缺少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几乎没有官军加入他们,他们中间,更多的是饿的受不了了的流民。 所以不管人数多多,其实他们的力量此时都很羸弱,他们需要一个时机,才能真正壮大起来。 而大隋的皇帝杨广,就给了他们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此时此刻,身在涿郡的大军上下,从皇帝杨广,到各卫府将军,也都不曾把这些陆续传来的祸乱,放在心上。 都在想着,等大军凯旋之后,这些贼匪,还不是将在大军兵锋之下,一扫而空? 所以,除了令各地就地剿匪之外,再无诏令传下了。 其实,这个时候春天就要到了,大军开拔的日子也越来越近。 这是真正的百万大军,当这个庞然大物成型的时候,即便是皇帝杨广有心想收回征伐辽东的诏令,其实也不可能了。 套用一句俗话,历史的车轮沿着既定的轨迹,滚滚向前。 作为外来人的李破,扑棱棱的闪动了几下翅膀,并没有掀起什么风暴,大隋这座战车,连晃动一下的样子都没有。 而李破,却是把自己垫在了车轮子下面,是粉身碎骨,还是脱逃而出,就都要看他自己的本事了。 (写了一些反贼的来历,其中多有杜撰,大家不要认真,这一章只是阿草的消遣之做,没灌水的意思,不愿意看的,请大家多多包涵。) 第124章阴影 大业八年二月,涿郡的百万大军,终于誓师出征。 还是那句话,隋帝杨广有资格得意,因为这是一支自古以来,绝无仅有的大军,从没有哪个帝王,组成过这样一支庞大的军伍过。 实际上,不管是之前,还是之后,这都是世界冷兵器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一次远征。 这显示出了中原王朝的强盛,同样也表明了,隋帝杨广的决心和魄力。 当然,这在之后很多史册上,这种几乎是肆无忌惮,不管不顾的决心和魄力,都被狂妄和自大之类的名词所取代。 在这样一支大军当中,任何人,不论你是名将,还是贤臣,都会显得分外渺小。 因为这个时代,硬件条件的缺失,也就没有人,能够完全掌控住如此庞大的一支军伍。 但隋帝杨广,完全不同意这一点。 大军分为了二十四军,领兵的将军都是威名赫赫的沙场宿将。 这完全是仿照当年汉时武帝北巡的军队建制,所有熟悉历史的人都会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隋帝杨广在赤裸裸的告诉世人,他超越了武帝。 就像几年前,他开凿了大运河,修了驰道,又重新建造了一座洛阳城,这一系列的工程,不但是要让人知道,他比他的父亲杨坚更有本事,前秦始皇帝,也会在他的光芒下黯然失色。。。。。。 是的,这是个有着非常远大的抱负的君王,他登基为帝的那一刻起,就立下了超越所有古之明君的志向。 他是要做千古一帝的人,在他自己的想象中,他早已把自己神化了。 他掌控着广阔的疆土,他主宰着亿万生民的生死,茫茫众生之间,又有谁能和他相提并论?也只剩下那些已经作古了的贤明君主了。 所以,他做的一切,就都有了解释。 如果给他一把神斧,估计他都能再来一次开天辟地。 左十二军,右十二军,近有百万众,都涿郡拔营而起,漫山遍野,向榆关而去。 前锋已过榆关,尾巴却还留在涿郡境内。 前不知头,后不见尾,绵延数百里,从天空望下去,河北北部,直接多出了一条粗长的黑线。 前锋所部出了榆关之后,又有数万突厥仆从军加入到大军之中。 行军途中,臣服于大隋的一些契丹人部落以及一些靺鞨部落派兵加入进来。 这些塞外野人的来历很杂,血统也早已无法追朔清楚。 突厥的仆从军是历年来,归附于大秦的突厥附属部落,他们在大隋和突厥之间挣扎求存,却得不到认同。 当大隋的征兵令传到塞外的时候,他们没有任何的选择,甚至于,很多人还很乐意,为强大的大隋效力,以求在之后,能受到大隋更多的庇护和奖赏。 至于契丹人和靺鞨人,这是些典型的东北野人部族,差不多也就是后来契丹辽国和女真金国的祖先了。 当然,这个时候,虽然隋人和突厥人,给了他们一个称呼,但其实,他们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族群。 他们分散的存在于北方草原的东部地区和辽东西部的一些地方。 他们中间的大部分部族,受到突厥的辖制,剩下的一部分,被大隋和高句丽所分享。 因为他们生活的地域,以及生活习惯,风俗等等,被暂且归为了两个整体。 其实,这也正是一个个族群起源的开始。 当他们逐渐开始认同契丹,靺鞨这样的称呼的时候,他们也就有了融合的条件。 而到了这个时候,即便是大隋兵部中,记忆力最好的人,也无法准确的知道,大军到底有多少人马了。 更何况,现在大隋的兵部早已乱作了一团。 因为大隋兵部尚书,左候卫府领兵大将军段文振死了。 这是一位真正的能臣良将,后来名声不显,只因为他活的还不够长,若他能再多活十年,也许天下间就不会有什么盛唐了,因为有他在,辽东之战的结果,很可能大不一样。 但还是那句老话,历史没有如果。 为辽东之战殚精竭虑,耗尽了最后一点精力的他,死在了远征辽东的路上。 这位老将,曾随北周武帝攻灭北齐,又曾随晋王杨广,平灭南陈,不论是三王之乱,还是汉王杨谅起兵谋反等诸次战事当中,都有着他的身影。 而他还曾领兵大败突厥,攻灭吐谷浑,平定过南蛮叛乱。 可以说,他参与了,自北周武帝,一直到大业年间所有的赫赫有名的战役。 如此军功,以及一系列的战绩,再加上不输于任何门阀的家世,让他成为了大业初年,最受杨广信重的重臣之一,几乎便是大隋诸将之首。 此次征伐高句丽的前期谋划,几乎都是他一手操办。 如此庞大的军伍,能在涿郡老老实实的熬过一个冬天,并顺利的出征塞外辽东,其人居功至伟。 而付出的代价便是他自己的生命了。 到了大业八年二月,油尽灯枯的他,终于逝于行军路途之上。 临死之前,依旧念念不忘杨广的知遇之恩。 留下遗笔,劝皇帝率军火速进军,不要稍有停留,在辽东秋天雨季到来之前,结束这场战事,更言,高句丽君臣,蛇鼠两端,若欲归降,必为缓兵之计,不得轻信,只要能攻克平壤城,辽东自平云云。 但隋帝杨广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除了为痛失肱股而垂泪不已外,将这位老臣留下的话,都当做了耳旁风。 这样一位大业良臣逝于军中,消息是无法掩盖的,也为此次远征,先就蒙上了一层阴影。 好在,此时中军还未出塞。 皇帝杨广无奈之下,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诏左候卫府辖下,全军戴孝,为兵部尚书,左候卫大将军段文振送行,并晋段文振为尚书右仆射,光禄大夫等等。 于是乎,李破也打起了白幡,系上了白带,扎扎实实做了一回孝子贤孙。 令人沮丧的是,除了左候卫府亲兵,送段文振灵柩归乡之外,折腾了两天,其他人等,还得跟着大军继续前行。 第125章进军 这一次,历史的车轮终于产生了些偏差。 隋帝杨广并没有就地升任左候卫府辖下的几个大将,接任左候卫府大将军的职位,而是调留在涿郡的民部尚书,左武卫大将军樊子盖,领左候卫大将军之职。 又派人八百里加急,启用闲居京师的窦抗,为涿郡留守。 后来,虽说窦抗一路急赶,跑到涿郡时,差点都断了气,但心里还是比较得意的,因为当初,他就是在幽州总管,差不多相当于现在涿郡太守的位置上,被薛世雄一封奏疏,赶了下去。 男儿大丈夫,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这是个非常痛快的事情。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之后不久,他就要面对铺天盖地的农民起义了。 而身在左候卫府辖下的李破,在樊子盖的大将军仪仗追上来,并确定这位就是自己这一部领头的大将军之后。 却是觉着,左候卫府的前途,颇为的黑暗。 因为这位老将军的年岁,好像应该。。。。。。不比之前的大将军段文振小了。 这一路走下去,要是这人也给累病了,或者是死在半路上,嗯,左候卫府估计在旁人眼里肯定是霉运当头,倒霉到家了。 当然,这个时候还有闲心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的,在马邑隋军中也就是他一个了。 漫漫大军,旌旗蔽日,蹄声隆隆,不算战马,就算步卒们脚步踏在地上的声音,也能使地面微微颤动。 这样的景象,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看到的。 几乎所有人,在大军拔营的那一刻,就已经被惊到了,等到进入大军序列,一路走来,除了刚上路时的振奋以及惊奇之外。 很快,新鲜劲就过去了,然后就是作为大军中的一员,那种分外渺,根本无法掌控自身的感觉,快速并直接的抓住了人们的心,并在人们的心头徘徊不去。 而随着旅途的延伸,长途跋涉的枯燥,以及拥堵的道路,嘈杂的声音,都让人们的情绪陷入到烦躁之中。 路上听到的叫骂声,越来越多,打架这种场景,也是屡见不鲜,军官的怒吼,也越来越是难听,粗暴。 还没到榆关,路边上就已经能看到一些木杆子了,上面飘荡着的,往往都是一颗或者几颗呲牙咧嘴的人头,丑陋而又血腥。 对于这个,李破已经不会再有任何的好奇心产生了。 大隋战时的军法,本就比较严苛,砍脑袋那是最常有的一种处罚。 而身处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当中,李破也渐渐开始理解,领兵的将领们,就算不是铁石心肠,也会变得分外的无情。 因为他根本没工夫跟你废话,平时打鞭子的事儿,到了这会儿,随口一个斩字,就可能从哪位将领嘴里冒出来,然后就是一条小命没了。 你还别抱怨,只能说自己倒霉透顶。 这本就是大军开拔之前,和大军行军途中的区别所在。 等到了接战之时,军法还要严厉的多的多。 好在,马邑隋军都是骑兵,里面还有五十个重甲骑兵,天然就要比步卒高上一等。 这种行军途中,杀人立威似的军法,若无必要,绝对不会落在他们身上,除非你上赶着找死,那就是另外一说了。 当然,有着经验的李碧,没少跟李破费了口舌,开拔之前,更是分的很清楚,自己带三百人在前,李破带二百人押后,而且,绝对不允许这五百人分开。 一旦接战,这五百人就是同生共死的一个整体。 至于左候卫府派下来的那个领兵将军,在李碧眼里,就是个摆设。 私下里毫不顾忌的跟李破表明,马邑来的军伍,不需要旁人来指手画脚,有用的听听,没用的只当耳边风。 听了这话,李破心里也就有底了,而对于大军中的派系到底有多复杂,李破也算有了个初步的认识。 各地来的军旅,要都是李碧这个模样。 嘿嘿,那可就热闹了,到时候,什么见死不救,什么不停将令,什么内讧,等等等等戏码,肯定是层出不穷。 事实上,不久,他就见到了一次很宏伟的隋军内斗。。。。。。。。 因为长着四条腿,在开拔不久,马邑隋军就成了左候卫府诸部前驱中的一员。 其实吧,没什么必要。 别看隋军分的挺细致的,什么左十二军,右十二军,各部还有着各部的任务。 但实际上,在进入高句丽疆土之前,大家走的都是同一条道路。 而这样一支臃肿庞大的军队,除了最前面和最后面的两部之外,其他的,都在大军当中,什么前驱后卫的,都是摆设。 尤其是左候卫府,跟鹰扬府一左一右,正走在大军中间。 远远的,还能看见皇帝的仪仗。 很气派,非常的气派。 就算众军林立,李破在远处,还是能看见皇帝的车盖,大的超出人的想象。 由此可知,下面的车辇到底有多巨大了。 不过遗憾的是,只能远远瞧着,你要真想挨上边去,仔细看看,你就得有吕布那样的武力,以及刘关张那样的运气了。 但不管怎么说,马邑隋军所处的位置,还是很安全的。 这样的大军,能让人冲到皇帝左近的机会,无疑非常的小,不然的话,大家也不用活了,这位特喜欢军事游行的皇帝,早也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当然,在李破看来,在进入高句丽之前,这本就是一次盛大的军事游行。 从涿郡,到榆关,差不多用了三天多的时间,不算快,但也不算慢了。 等到挤出拥堵的好像蚂蚁窝一样的榆关,将长城抛在身后,沿着海岸线,一路向东北行进。 大片的草原,以及漫漫山峦,终于开始成为最常见到的景物。 这无疑是一片,未曾经过怎么开发的荒蛮之地。 但和李破想象中有很大不同的是,一路上,都有着隋人设下的驿站,和一处处的军寨,表明着,这里是完全属于大隋的疆土。 不过大军滚滚向前,这些驿站,军寨之类,也完全无法提供给大军什么有用的帮助。 他们就像汪洋大海中的礁石一样渺小可怜,大军一过,就将他们冲刷的越发破败寒酸了。。。。。。。 第126章辽水 燕郡,这是大军中军,也就是隋地杨广最后驻扎停留的一座大隋城池,而隋军的前锋,已经抵达了怀远镇。 那里已经有大量的粮草和军械,等待着隋军取用了。 等到大军过了怀远镇,就是滔滔辽水挡在前面,这也就是如今高句丽和大隋的国境线了。 而到了大军渡过辽水,怀远镇其实就是大军的粮草补给重镇。 大军在大业八年三月中,陆续赶到辽水之畔。 滔滔辽水,奔腾而过。 大河两岸,黑压压的军阵排列开来,一眼望不到尽头。 高句丽早已有备,设重兵于辽水东岸,并且,早在一月间,就开始凿穿辽水冰层。 只是让高句丽大军没有想到的是,隋军来的这么晚。 到了三月,冰层早已大片片的融化开来,隋军主力才大摇大摆的来到辽水西岸。 怎么说呢,隋军信心满满,从上到下,都并不太将高句丽人放在眼中,在隋军很多将领看来,高句丽此时只不过是做着无谓的挣扎。 大军向前,所有的抵抗,都将是徒劳的,大军兵锋所指,会将前面的一切,都碾成齑粉。 只是,大河对岸的高句丽人,信心也不差,士气也挺高昂的。 他们并不惧怕和隋人一战,甚至于很多高句丽将领,根本不认为隋人能突破得了辽水,进入到高句丽境内。 你说他们自大也好,狂妄也罢。 反正,僻处辽东一隅的高句丽,自崛起以来,也算战无不胜,征服了辽东诸多部族,这才有了今天的高句丽一国。 他们的民风,自然是彪悍的,多民族聚居,也让他们中间的纷争,从来没有休止过。 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家人的窝里斗。 可以说,他们和隋人,突厥这两个强大的帝国,接触并不算很多。 换句话说,这是个地道的土霸王。 著名的辽东粪土臣的典故,还没过去多久,但高句丽人,差不多已经神奇的忘记了当年的狼狈,恢复了满满的自信心。 所以,隋军大军百万众,铺天盖地的来到辽水东岸,并没有让高句丽人感到有多可怕。 他们有条不紊的布置着自己的防御体系,几个主要的军中将领议事的时候,更是志气昂扬,准备给渡河隋军,当头一击。 而他们也确实做到了。 。。。。。。。。。。。。。。。。。 隋军大军中军,终于来到了辽水东岸。 当皇帝御驾来临的那一刻,不管是将军们有意为之,还是军人们自发自愿。 反正,在皇帝车辇出现的时候,山呼海啸般的吾皇万岁声,响彻云霄,千军一呼,春风为之止,辽水为之颤。 如闷雷般的呼啸声,绵延开来,一直传到远方。 数十里之内,隋军将士举起刀枪,纵声高呼,若不亲临此间,绝对无法想象,这是怎样一种声势。 在这一刻,位于辽水东岸的高句丽大军,才心底里升起了寒意,好像这个时候,他们才明白过来,面对的是强盛的大隋帝国。 但这个时候,硬碰硬的战略,已经无法更改,高句丽大军,只能死守东岸,阻止隋军渡河。 而隋军,在过去的一年当中,缓慢的组成了百万大军,也耽误了最重要的一个战机,无法在高句丽无备的情形之下,抢渡辽水,让这条大河天堑,变成摆设。 隋帝杨广,也算是经过了很多战事。 虽然,他的那些“辉煌”的战绩,其实和他本人没太大的关系,更多的时候,他是作为旁观者,见证了隋军一场场的胜利。 但他到底不是一个养在深宫,不知军事的皇帝。 所以,他并没有让前锋大军,在高句丽大军云集东岸的时候,抢渡辽水,徒增伤亡。 而是选择了细致的准备一切,徐徐进军的策略。 在大战之初,这无疑是比较英明的决定。 皇帝的车辇,停在了大军后方一处高地上,大隋的日月星辰旗,迎风招展。 李破所在的左候卫马邑隋军,有幸也找到了一个居高临下的地方,将浩浩荡荡的辽水以及密密麻麻的大军,全部收入眼底。 这是一个非常壮观的景象,人的一生中,能见到这样一个场景的机会,可谓是绝无仅有。 李破这个时候,再没有胡乱吐糟的心情。 之前响彻天地的呼啸声,无疑震撼了他,如今人头耸动,兵戈闪烁着耀眼的寒光,几乎替代了天空的太阳,让人睁不开眼睛。 无数旗帜,在半空烈烈飞舞,每一杆旗帜,都代表着一个强悍的隋军将领和无数的隋军将士。 这完全是一个军人的世界,再也容不下其他任何的东西。 凛冽的气息,升腾而起,天地间一片肃杀。 这样一个时刻,李破的脸色终于变得阴沉了下来,手不由自主的握上了腰刀。 风云未动心已动,男儿到此意气酣。 一个真正的军人,如果在这样一个场景面前,还能无动于衷,那他也就不配称之为军人。 战争,无疑是丑陋而又残酷的,李破对此体会良深,并努力的将自己置身事外,不愿经历太多无谓的凶险。 但这一刻,浓烈的战争气息,铺天盖地迎面而来,瞬间便已感染了他。 作为一个七尺男儿,作为一个军人,他胸膛中滚烫的热血,终于沸腾了起来,好像有一头野兽,在他胸中不停的怒吼咆哮,想要冲破理智的牢笼,释放出那其中蕴含无尽的血腥气。。。。。。。 这一刻,他再无法掩饰自己的凶狠和野蛮。 因为这里已经是最野蛮的地界,他也身处最凶狠的一个整体中间。 辽水之畔,渐渐安静了下来。 但大战即将来临的气息,越发的明显。 隋军开始设立营寨,他们并不打算在辽水西畔呆上太多的时间,所以,营寨设的很是粗糙。 李碧命人,就地扎营。 她对李破这个心腹,可是越来越关心了。 也许是感受到了李破的不同,扎营的时候,特意凑到李破这边儿,挑衅般的问了句,“怎么?临阵之前,是不是怕了?” 不过,她是白费功夫,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的李破,习惯的撇了撇嘴,“省省吧,这时候轮不到咱们逞英雄,俺怕什么?过河的时候掉河里淹死吗?切。。。。。。。” 第127章失利 数日之后,李破在高处,见证了隋军北征第一战。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成规模的大型战役,也同样好像是上天给他人生中,上的非常重要的一课。 这一战当中的经验和教训,让他在之后的日子里,受益无穷。 在这一战落幕之后,他明白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 勇猛的将领,彪悍的士卒,甚或是严明的军律,完备的武装,得当的战略战术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取得战争胜利的先决条件,但。。。。。。决不能将背后,毫无保留的交给门阀子弟。。。。。。。 这就是他在辽水之战中,总结出来的最为重要的一条,甚至可以说,独属于他的战争哲理。 大业八年三月,隋帝杨广率军抵达辽水西岸。 随即,命工部尚书宇文恺造浮桥三座,以渡辽水。 这位工部尚书宇文恺的家世就不用说了,姓宇文的,自然是出于关西大阀宇文氏,而且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支。 因为他的父亲是西魏十二大将军之一的宇文贵,他的兄长,并不比他的父亲稍差,乃上柱国大将军宇文忻。 所以,其家之显赫,也就不用多说了。 而宇文恺并非以武功见长,他的主业,是在各式各样的工程上。 他是开皇年间,最为重要的工匠头目。 从北周末年,一直到大业年间,各式工程,都跟他脱不了干系,他建设过新长安,也就是当年的大兴城,修过长城,驰道,大运河的开凿,新建的洛阳城,都是他督造完工。 这无疑是有隋一朝的大工程师,什么鲁班之类的工匠,在他面前,都是小儿科。 但在大业八年,搭建辽水浮桥上,他却栽了个大跟头。 没办法,跟了杨广这么个皇帝,是他的幸运,能让他尽展其才,总是无虞人力缺失之患,这在工程师而言,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 但不幸之处同样在于,跟了这么一位比较随性的皇帝。 皇帝一句话,他这位工部尚书,就不知要掉多少头发,又要经历多少个不眠之夜。 而在大军环绕,众目睽睽之下,伐木取材,勘探地理,水势,命令并不熟悉工程建造的军士,在敌人就在对岸虎视眈眈的情形之下,迅速搭建浮桥。 于是,并不太熟悉战争的宇文恺,终于掉坑里了。 浮桥搭建的很快,这与人力庞大有着直接的关系。 当然,这同样和宇文恺知识的渊博,有着莫大的干连。 大业年间,一系列的工程,也让隋帝杨广身边,并不缺少工程大家,在大家齐心合力之下,浮桥开始搭建的很顺利。 但别忘了,这正处于战争当中,如果对岸没有高句丽大军的话,浮桥也许很快就能让大军顺利的通过辽水。 不过,那是空想而已,后来人都说,宇文恺计算失误,以至于浮桥短缺,这才导致了辽水首战失利。 实际上,在高句丽人严防死守之下,隋军仓促建成的浮桥,根本不可能接近东岸十数步之内。 高句丽人箭如雨下,一边修建浮桥,一边准备渡河而击的隋军将士,进退唯艰,拥堵在浮桥之上,完全成了靶子。 不时有人被挤落水中,身穿铠甲的他们,立即便被淹没在滔滔辽水之中,而桥上,一旦有了缺口,成排的人便会在箭雨中倒下。 沉重的建筑材料,根本不可能运抵到前面。 落入辽水的隋军将士越来越多,浮桥之上,更是尸骸累集,鲜血流淌在浮桥之上,又落入水中,却不能给辽水染上一点颜色,随即便被辽水冲刷的无影无踪。 这不是隋人在辽水上第一次流血,但这却是大业年间,隋人第一次和高句丽人开战。 隋军将士,用滚烫的鲜血,和无数的生命,为他们的骄傲和轻敌,做出了最好的诠释。 这个时候,不利的战事,却早就了另外一个人的声名。 他叫麦铁杖,江南悍匪出身,勇力绝伦,如今官至上开府,右屯卫大将军,隋帝杨广的心腹将领之一。 他无疑是冷兵器时代,最具典型意义的猛将。 当他领兵在桥上进退不能之时,其实远不如后来人说的那么煽情,慷慨激烈的有如一个烈士。 他只是做了一个统兵将领,应该做到的事情。 眼瞅着河岸还有数十步,浮桥拥挤,已无法退后,浮桥上的隋军兵卒,正在承受着惨痛的伤亡。 麦铁杖不由纵声狂呼,大叫着,跳入辽水之中,冒着箭雨,泅渡东岸。 这个时候,隋军将士的勇悍,也表现的淋漓尽致。 随着大将军麦铁杖跳入辽水,右屯卫府麾下士卒毫不犹豫的跟随而上,像下饺子般,纷纷纵身跳入水中。 他们中一大部分人,都没能踏上东岸。 不是死在箭矢之下,便是淹死在了辽水之中。 但无疑,这是辽水之战中,最为壮烈的一刻,同样也造就了之后最为丑陋的一幕。 麦铁杖很幸运,辽水并没有把他冲走,当然,这也和他的勇武脱不开干系,沉重的盔甲,在他穿来,好像轻若无物一般,也给他提供了足够的防御,箭矢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伤害。 他踏上东岸,带着陆续爬上来的士卒,一头扎进东岸高句丽人的军阵当中。 离着太远,身在西岸远处的李破只能听到隐隐约约的喊杀声,他看的最为清楚的,就是对岸不住升腾而起的箭雨,和浮桥上不断倒下的隋军士卒。 当麦铁杖带着麾下数十兵卒,踏上东岸的时候,李破却在想着,完了,今天这一战,应该是结束了。 这个时候,惨烈的战争,已经不能给他太多的触动了,他只是有点悚然的愣愣的瞅着那密密麻麻,不停落在浮桥之上的箭雨。 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现在身处浮桥之上,那么很可能,不会有什么奇迹发生,他的选择,和登上东岸的那些人不会有什么不同,他会一头扎进辽水之中,先避开该死的箭雨再说。 结尾处,和李破料想的差不多,上岸的那些隋军士卒,很快就淹没在严整的高句丽军阵当中。 第128章转折 不过,还是有些差别的,三条浮桥之上,身处后半段的隋军,并未承受什么伤亡,他们的建制还很完整。 但他们并未去救援同袍,而是在军官的率领下,很有秩序的退了下来,好像早就安排好了一样。 随后,对岸的高句丽人欢呼了起来.首战结束了。 右屯卫大将军麦铁杖,武贲郎将钱士雄,孟金叉等都出现在阵亡名录之上,一场战事下来,右屯卫府,大将军麦铁杖的亲信,被连根拔起。 门阀子弟,颇为雀跃,他们本就鄙夷于麦铁杖等人出身低贱,羞于与其同列,于是,麦铁杖死了。 三军一片寂静,默默的承受住了首战失利的事实。 几乎没有什么为阵亡将士复仇的昂扬慷慨,对于这里的每一个旁观了渡河之战的隋军士卒来说,其实第一个想到的是,自己有多幸运,才没被派去抢渡滩头。 这就是属于百万大军的战争,他们不是出自同一个群体,他们来自天南海北的许多地方,所谓的同袍之情,倒不如说是兔死狐悲罢了。 最为愤怒的,也许只有痛失爱将的皇帝杨广了。 但在这件事上,他的错误在于,过高的估计了隋军的战力,而且,他也不应该派麦铁杖率军强渡辽水。 各卫府将军,甚或是右屯卫府麾下当中,有多少人想麦铁杖死,他又不是不知道。 从魏晋以来,天下,从来都是门阀的天下,打破这个规则的人,都会付出沉痛的代价,麦铁杖不过是个比较鲜明的例子罢了。 麦铁杖的身后之名,要比段文振强的多。 因为文人们,本就比较喜欢这样勇猛的家伙,所以,他的出身和经历,很快就被渲染的充满了传奇色彩。 但实际上,无论战功,还是官位,甚或是对于大隋的重要性上,都远远不如段文振。 只能说,他在恰当的时候,出现在了恰当的位置,让他一战成名。 当然,这对于麦铁杖而言,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他战死在了此战当中,而他这样一个性情粗疏的江南悍匪,估计也不会在意什么身后之名。 不过有意思的是,这人的五代孙,嗯,应该是外孙,是玄宗年间,大名鼎鼎的人物,可要比他出名多了。 他的名字叫高力士,太监界数一数二的大人物。 当然,如果知道自己家中会出现这么个子孙后代,麦铁杖也许会毫不犹豫的掐死自己三个儿子中的一个才对。 麦铁杖的名字,很快就传播到大军当中,而且,他的形象充满了正能量。 第二天,隋军便在高丽人手中,赎回了麦铁杖等人的尸体,并在全军瞩目下,运回了洛阳,诸般奖赏,也一股脑的颁发了下来。 等到皇帝杨广稍稍安慰了下自己受伤的心灵,便开始发泄起了怒火。 如果说,段文振的死,让隋军征伐辽东之战,失去了最好的,也是最关键的一个部件的话。 那么,麦铁杖的死,终于让皇帝杨广,失去了理智。 这两个人,同为皇帝杨广之心腹,他们的死,对隋帝杨广来说,打击是非常巨大的,让皇帝迅速的失去了对臣子们的信任。 随后,他拼尽一切的努力,想要将大军的军权握在自己手中,完全忘记了,当年率军南征时,给自己定下的那些规矩,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不轻易干涉将领们的决断。 于是,隋帝杨广开始了他的战争游戏模式,并很快成为了这场战事中,当仁不让的主角。 不过,在辽水西岸,所有人,还都没意识到,皇帝已经快被气疯了,很多家伙,还在沾沾自喜,做的事情滴水不漏,让皇帝根本抓不到什么把柄。 也确实如他们所料,他们做的很好,皇帝杨广再是恼怒,也不能擅杀军中上将。 于是,工部尚书宇文恺,先就倒了霉。 他受到了皇帝非常严厉的斥责,此时,因为身处军中,皇帝并未罢其官位,但想来,等到大军凯旋,回到洛阳之后,他很可能就此丢掉工部尚书之职。 宇文恺也有些岁数了,操劳至今,加上连气带吓,回去之后,很快就病倒了。 所以,他并未随军渡过辽水,而是回去了燕郡养病,在燕郡一病不起,逝于大业八年十月,和兵部尚书段文振,一道走上了黄泉路。 随后,隋帝杨广令少府监何稠,接替宇文恺,续建浮桥。 并严令各军,裹足不前者,斩。 这一次,没人再去刺激皇帝了。 站在高处的李破,也就再次有幸目睹了隋军第二次渡河之战。 有了之前的诸多教训,无论是登上浮桥的前锋所部,还是造桥的何稠,都很完美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渡过辽水的隋军将士,立即便和高句丽人在滩头处,展开激战。 隋军的强悍,到此,也终于显露无疑。 先是小股隋军,猬集成一团一团,戮力向前,根本不管身前的高句丽人到底有多多,他们都是征战多年的隋军老卒。 当他们被派到这个任务的时候,都已经明白,生还的机会不大了。 但这正是隋军可怕的地方,一旦生机渺茫,这些身经百战的隋军老卒,选择的不是退缩,而是拼命,因为他们知道,只有向前,才能获得一线生机。 退后的结果就是,不是死于践踏之下,就是被被人砍下头颅,挂在旗杆上示众。 所以,这一刻,他们爆发出来的能量,是非常可怕的。 当第一个隋军士卒,猛的一头扎入高句丽人军阵当中的时候,几乎是直接猛的跃起,任由自己的身躯被长枪刺穿,却拼死挥舞着长刀,在最后一刻,一刀斩下一个高句丽人的头颅。 向前,向前,不住向前,一个个隋军将士,用自己的生命,打开了缺口,让后续跟上的同袍,迅速插入到高句丽人的军阵当中,随即便在高句丽人军阵当中,掀起了一阵阵的腥风血雨。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唉,今天起点后台改版,预存的章节没了,阿草才发现,不过到底没过24号呢,呵呵。) 第129章再战(一) 喊杀声一下便大了起来,人丛之中,刀光闪烁,鲜血迸流。 彪悍狂野的隋军士卒,在军官带领之下,戮力向前。 他们一大部分,都战死在了滩头之上,并没有什么人,能冲到指定的高句丽人将旗之下。 但这种令人胆寒的决死冲击,却动摇了高句丽人严整的阵型,让高句丽人根本无法封堵住浮桥上迅速通过的隋军。 这一战,是两**士勇气以及战争技艺的正面较量。 无疑,隋军将士更胜一筹。 这一次,李破料想的差距可就大了。 从晌午过后,隋军登上东岸,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 隋军便在东岸站住了脚跟。 三座浮桥,三个阵地,飘扬的隋军旗帜,竖起来便再没有倒下。 离的很远的李破,却彷如亲临其境般,体会到了其中的残酷与惨烈。 拼死一战,绝不回头。 隋军将士的意志和他们在野战中表现出来的疯狂劲头,让李破吃惊不小,这就是隋军的战斗力吗? 马邑隋军向称精锐,但如果是他带领这手下的军兵,渡河抢滩,会是如何? 这注定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不过,李破也隐约觉得,这一次战争当中,他并不缺乏证明这个问题的机会。 此战,也表明了,隋军并不缺乏优秀的将领,敢战的士卒。 右屯卫府大军迅速通过了浮桥,连成一片,箭雨一下就密集了起来,那是隋军的弓箭手,终于通过的浮桥,摆开了阵型。 高句丽人的军阵,在不住的凹陷,很多地方,还出现了空白,在那里,箭矢如蒿草般扎在地上,一片片的尸体,和横流的鲜血,成为空白处最为醒目标注。 两军接触的地方,一排排的隋军士卒,挥舞着刀枪,迈着坚定的步子,不住前进,阵列之中,不时有人倒下,却绝不会出现空当,立即便有人补上前去。 到了这个时候,高句丽人所有的抵抗,都已变得苍白无力。 居高临下的他们,反而处于极端的劣势,一排排的高句丽兵卒,像割麦子一般,被隋军砍倒在地。 而在高句丽军阵当中,还有着不少小股的幸存隋军前锋,在努力的杀向高句丽人将旗所在。 随着后续的大队隋军通过浮桥,阵列越来越是密集,越来越是严整,攻击力也越来越是强悍。 高句丽人的军阵,开始动摇。 当日渐西斜的时候,高句丽人终于开始承受不住越来越是惨重的伤亡,选择了徐徐向后退兵。 天色已晚,隋军也不逼迫,随着军令传下,渐渐与高句丽人拉开了距离。 辽水之战渡河之战,结束了。 东岸滩头之上,一片狼藉,横七竖八的尸体,成堆的倒卧在一处,鲜血,然后了大片大片的湿地,渗透入泥土当中,流入河水,将靠近岸边的河水,染成淡红,很久不曾消退。 这一晚,辽水之上,灯火通明,隋军一直在连夜增兵东岸。 皇帝的车辇,一直未动,左候卫府辖下隋军将士,也一直处于旁观状态。 实际上,百万大军,想要通过辽水,需要的日子可不是一天两天,在之后的数日间,工部人等,也一直在加紧修建更多的浮桥。 不得不说,高句丽人的勇气是值得称赞的。 在半天的战事当中,他们没能阻挡隋军登岸,却并没有让他们意识到,和隋军野战是多么愚蠢的主意。 他们也许是被中原汉人地界传过来的许多经典战例给迷惑了,也许是将领们怕回去,受到高句丽王的惩罚,也许是他们的自尊心作祟,或者是他们的信心足够充裕。 反正,在失去滩头最为有利的战术环境之后,他们并没有趁隋军增兵之际,退兵回辽东城,而是继续在东岸列阵,等待天明时跟隋军再战。 显然,他们打算趁隋军渡河的人数并不多的时候,一举将隋军赶下辽水,再创造一次辉煌的胜利,杀上一两个隋军大将。 而且,他们的花样还不少。 当然,便有高句丽人的勇士,率军偷袭隋军东岸营地。 这简直就是开玩笑,在两军刚刚战罢的这个晚上,就算再疲惫的军伍,也不会在大敌当前,近在咫尺的时候,放松警惕。 于是,所谓的勇士们,一脑袋都扎进了鬼门关,被隋军站瓜切菜般送了上路。 第二日天明,李破起了个大早。 先习惯性的望了望高处那醒目的伞盖,然后便溜达了一圈,便驻足眺望起了远方黑沉沉的军阵。 现在,这种旁观者的身份,已经不能带给他什么轻松惬意的情绪了。 身处于百万大军之中,眼见的都是金戈铁马,入耳的都是号角争鸣,不知不觉间,他便有了融入了战争氛围的迹象。 心底里的骚动,时不时便能撩拨起他的情绪,让他在这两天颇为的烦躁。 马邑隋军上下,其实都差不多,若非人数太少了些,又都知道,自己等人身不由己,不然的话,很可能现在请战的声音,早就成为主流了。 所以,人们睡的都不太好,不久,营地当中便嘈杂了起来。 让李破颇为不爽快的是,辽水上升起了一层薄薄的雾霭,将对岸的景象,弄的模模糊糊的,好像海市蜃楼一般,看不太清了。 不多时,李碧凑了过来。 这两天,战争所带来的压迫感,让他们之间有点诡异的关系,迅速变得正常了起来。 斗嘴的时候是越来越少了,有问有答,颇为融洽。 像是李破这个无知的家伙,问起麦铁杖是谁,便会在李碧嘴里,得到最为详尽的答案。 这会儿呢,不用李破问什么,李碧就告诉他,昨晚,两位大将军的将旗,已经过了浮桥,去到东岸了。 也就是说,东岸的隋军兵力,在迅速的接近十万人。 因为那里已经有了四位大将军坐镇。 看样子,还要再战一场。 两人望着东岸,渐渐沉默下来。 不过他们想的,肯定是两码事。 李破想的是,要是能到近处看看,就更好了。 李碧想的则是,可惜,带来的人太少,不然的话,此时去到东岸,定能赚些军功回来,这可是北征第一功啊。 第130章再战(二) 低沉的号角声,从东岸传来,这象征着战事的开始。 数十万人的战事,马蹄声,喊杀声,传到西岸中军这里的时候,依旧是那么清晰。 不过,没到正午,前方就已经传来了捷报。 隋军用不到十万人,便无可置疑的在野战当中,击溃了二十余万的高句丽大军。 高句丽人为他们的固执和无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隋军杀伤无算,缴获粮草辎重亦无算。 不过,别看高句丽人不堪一击,但幸运之神,一直没有离开过他们。 实际上,他们的幸运之神,姓杨,名广,在人间的身份,就是大隋朝的皇帝至尊。 当捷报传来,这位皇帝陛下颁下了辽东之战,第一个莫名其妙的命令。 严令东岸各军,打扫战场,善待战俘,不得追击逃敌,以防有诈云云。 于是,隋军错过了扩大战果的机会。 这对于隋军来说,并不算致命,但产生的后果,几乎是连锁式的。 因为不能扩大战果,让大部分的高句丽溃军,都能逃入到辽东城内,这在之后,给围城的隋军,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让他们根本无法一鼓作气,攻下辽东坚城。 这个时候,前方的几个大将军,却是忠实的执行了皇帝的诏令。 因为他们都知道,皇帝正在气头上,谁也不愿意将皇帝的怒火,引到自己身上来,而且,旁边还有着几位同僚在,让他们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 谁知道,错处被这些同僚抓住,会做出怎样一篇文章来呢? 到此,一如当初李破所料,百万大军,人多势众,上面的人,勾心斗角也就渐渐多了起来,处处束手束脚,屡屡失去战机简直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而此时,更为可怕的是,隋帝杨广开始渐渐适应他的主角身份了。 第一次开始认真的指挥起了这百万大军,并很快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于是,第二道诏令也就不很奇怪了。 皇帝各军归建,无故脱离建制者,斩。 很快,第三道诏令又传到各卫府将军手中。 皇帝将二十四军,前后左后分的清清楚楚,并严令各卫府,约束麾下士卒,保持阵型,不得轻动。 皇帝显然要将堂堂之师,进入高句丽境内,一路碾压过去,好好过过举世名将的瘾头。 这在之后,造成了很多混乱,延迟了大军过河的时间。 而百万大军的先头部队,只能站在东岸,被后续大军挤着向前不住迁移,却不能放开手脚,先去围了辽东城。 大军渡河,跟高句丽人浪战于野,并击溃高句丽人,只用了两天多的时间。 但之后,等大军整个渡过辽水,却磕磕绊绊,用了十余天。 这样的进军过程,实在看的人牙疼无比。 进言的人不是没有,但这个时候,皇帝已经听不进任何人的话了,每一句想要劝他急速进兵,或者分兵四掠的话,听在皇帝耳朵里,都充满了阴谋的味道。 皇帝近臣被喝骂,卫府的大将军被赶到军前。 之后就没人敢说什么了,他们也都在想着,大军折损甚微,就算慢一些,也不算什么,到时辽东城一下,大军也就有了立足之处,到时候,分兵也就理所当然了,不然的话,至尊难道还想亲自率兵打到平壤城去? 于是乎,辽水东岸,渐渐被隋军修成的营寨所遮盖,一如当初涿郡的情景再现。 杨广的车辇渡过辽水的时候,还特意新修了一座宽大无比的浮桥,不然的话,还真就过不去。 更让人无奈的是,那座宽如驰道的浮桥,竟然不准大军通行,一如洛阳城中的御道一般。 只有那些,被皇帝钦许的人,才能踏足于浮桥之上。 这样的不公,到也没激起兵变之类的事情,只是瞅着旁边那宽敞无比的浮桥,李破在渡过辽水的时候,恶狠狠的吐了口吐沫。 不满的人,并不止他一个,只是这种怨愤,远未到爆发的边缘罢了。 君视臣如草籽,臣必视君若寇仇。 虽说,李破,乃至于百万大军当中的大部分人,都够不上臣子一说,但道理却就是这么个道理。 不过,对于身上带着明显的,晋末以来诸多君王的特征的杨广来说,这样的道理就算明白,也必然是不屑一顾的。 在他十几年的君王生涯中,充满了宁叫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思维方式,从未曾改变过。 在四月的绵绵春雨中,百万隋军,终于拔营而起,进围辽东城。 然后..。。皇帝的诏令又到了。 凡有军事,必奏闻御前,各军将领,不得擅专。 什么叫凡有军事?这条分外模糊的诏令,让诸军将领,困惑了很长的时间。 于是,素来知道皇帝心意的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做出了表率,无论大事小情,皆要禀报于皇帝得知。 皇帝大喜,觉着,还是宇文述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去往辽东城的路上,对宇文述大加赞赏。 这个时候,各军将领一瞧,立马知道皇帝到底是什么心思了。 虽说,暗地里,都是腹诽皇帝多此一举,也不怕把自己给累死云云,但却不约而同的,将行军诸事,乃至于前方探报,不管大小,都报了上去。 皇帝见了,未曾心烦意乱,却是大喜过望,觉得越加好玩了起来。 当然,他这也是头一次真正的施展自己的“军事才华”,弄的很郑重,连堵路这样的小事,都开始派人关注了起来。 于是,事无巨细,全都收归皇帝手中,这个时候,大家都发觉,有点玩脱了。 但却已经没谁敢去跟兴致勃勃的皇帝说了,只能陪着皇帝玩下去。 这一下,皇帝杨广,相当于亲自,将各军将领的手脚,都给捆了起来,军令的延迟,渐渐缓慢的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还好,辽东城离的很近,没有在军中开始产生不可逆转的混乱之前,大军就已经来到了辽东城下。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131章课程 几条莫名其妙的诏令来到马邑隋军这里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卫府军令。 李破心中的产生的纠结,在这一刻也就烟消云散了。 毫无疑问,皇帝在不停的剥夺军人们的自专之权。 辽东之战的走向,在李破而言,已经不用想太多了。 这么折腾下去,战败就是早晚的事情了。 如今隋军最大的敌人不是什么高句丽人,也不是矗立在眼前的辽东坚城,更不是隋军将领们相互扯后腿之类的内部纷争,而是辽东的天气。 辽东最漫长的一个季节就是冬季,到了七月中,辽东就已经开始进入冬季了,冬天会一直持续到来年二三月间。 辽东几乎有多半年的时间,都处于冰雪覆盖之下。 隋帝杨广显然开始忘记这一点了,或者,他还有着非常强大的自信,在冬天到来之前,扫平高句丽。 他的信心来源是多方面的,一个是麾下的百万大军,一个则是从莱州出发的,由大将军来护儿统领的水军。 但身处大军之中的李破,却不管皇帝在想什么,他只知道,这百万大军明显的正在渐渐向深渊滑落。 他的这种感觉,也随着战事的进程,越来越是清晰。 ......... 高句丽人真不是吹的,他们将辽东城建的很好。 当然,这也是因为辽东城,本就是高句丽北方最为重要的军事重镇的缘故。 高句丽王和隋帝杨广其实挺像的,很喜欢造城。 高句丽几乎没有村镇,他们用一个个城堡,代替了中原传过来的村镇模式。 人们一个个都生活在石头堡垒之中,白天时出去放牧耕种,晚上的时候,便回到堡垒中居住。 这样的好处是很多的,便于管理收税之外,还能防御一些靺鞨人部落的攻击。 而辽东城就不用说了,这是历代高句丽王建设的重点。 时至今日,即便是平壤城,和辽东城一比,也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显然,这不单单是为了大隋这个强大的邻居准备的,它的作用,还为了防备另外一个强邻,突厥汗国。 守卫辽东城的高句丽将领,心理素质更是过关的很。 之前的野战失利,好像根本没影响到人家。 当百万大军围住辽东城的时候,还敢派兵出来作战,这就不得不让人佩服他的勇气了。 当然,兵法上也算是.。。嗯,正确的吧。 守城作战,往往都要出城与敌军相持,一来,提振守城军卒的士气,二来,也能让敌军有所忌惮,不敢全力攻城等等。 但死抱着兵法不放的人,往往会遭到无情的打击。 百万大军就在城下,你还敢出城野战..嗯,小地方的人,没见过大世面,暂且先原谅他了。 对于隋军来说,可口的开胃菜,他们表示很喜欢。 于是,在围城第三天,隋军稍微运用了一下战术,便将出城作战的三万高丽人,包了饺子。 那一天,指挥作战的是左屯卫大将军吐万绪。 也许是知道皇帝又要出幺蛾子,所以,他根本没给皇帝这个机会。 指挥大军,围住高句丽人之后,若在平时,也许会暂缓攻击,等待一下,看看能不能诱使城内守军来救什么的。 但这一次,他却没费那个功夫,而是直接颁下了不留降俘的军令。 于是,三万高丽人,在隋军围攻之下,只短短不到一个时辰,便都成了无头之鬼,顺便成为了隋军将士手中的军功。 果然,皇帝诏令姗姗来迟,传诏的只见到了一地的尸体和泊泊流淌的鲜血。 参战的隋军将士算是痛快了,大将军吐万绪也比较满意。 但后果就是,高句丽人被吓破了胆子,紧闭城门,再不敢出来跟隋军硬碰硬。 而另外一个后果,是让皇帝终于整个陷入了某种偏执当中,和将军们较起了劲儿。 这个时候,众将屡求分兵而不得,只能老老实实呆在了辽东城下。 于是,战争中,最为残酷血腥的攻城战,终于开始了。 李破,有幸再次跟随在皇帝车盖不远处,见证了辽东的攻城之战。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第一次北征,造就了之后的李破。 因为这一次随军征战,是李破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一次人生经历,其中诸般所得,足以让李破受益终生。 之后许多年间,他依旧能从此战当中,汲取出养分。 比如说,现在他已经熟悉了隋军的建制,诸般军械,以及隋军的作战方式。 他学会了山东话,河南腔也难不住他,他已经可以很顺畅的跟河南,河北,山东,关西等地的人交谈,并取得他们的好感了。 而他也总算清晰的明白了,门阀世家这个简单的词语中所蕴含的力量。 皇权,在这些门阀子弟的眼中,既可敬可畏,有的时候,却又不值一提。 这还不算,他一次次亲眼见证了数万,十数万人级别的战阵厮杀。 虽然都是走马观花,他还不能体会到其中的真髓所在,但这就是真正的大场面。 见过了这样的场面之后,几百,数千人的较量,在他眼中,已如儿戏一般。 隋末烽火,在之后几年为何烧的那么旺?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像李破这样见过大场面的人多了起来,他们陆续加入叛军,将自己在辽地学到的一切,发挥了出来,于是,他们开始帮助反王们,屡屡击败官军,让世道也是越来越乱。 可以说,辽东之战,造就出了很多身经百战,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恶鬼,李破,不过是其中一个比较好学的家伙罢了。 因为好学,所以,他能走的比别人更远.. 辽东战场,是一个大大的熔炉,能够活着回去的人,都变了一番模样,大隋皇帝杨广也不会有什么例外。 而现在,惨烈的攻城之战,就是李破新的课程。 而且,这一课上了很长一段时间。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132章攻城 攻城之战,对于隋军来说,无疑是非常痛苦的。 百万大军,能够去到城下,攀援儿上,直接攻城的军队,永远都是一小部分,大军一多半,都处于闲置状态。 而且,城内的高句丽守军,人数并不少。 加之,高句丽人准备的也非常之充分。 坚壁清野什么的就不用说了,高句丽大江(鸭绿江)北岸的百姓,差不多都迁入了坚城之内。 作为辽东作为重要的一处军事重镇,辽东城内有着高句丽最为能战的将领,最为精锐的士卒,最为充足的粮草。 虽说屡遭败绩,辽东城守军受到了重创,但守卫辽东坚城,在兵力上而言,依旧是绰绰有余。 他们在战术上,还有武器装备上,比之隋军,都相差甚远。 但在勇猛和彪悍,并不比隋军稍差。 若非中原帝国,来到了武风最盛之时,不然的话,此时的高句丽,完全可以和之后的女真人,契丹人相比较一下。 这样一来,辽东城的攻防之战,惨烈处也就不用多说了。 兵如蚁聚,城上城下,喊杀声震耳欲聋。 箭矢在天空飞舞如蝗,刀枪在日光下闪烁。 密密麻麻的隋军将士,冒着箭雨,填平壕沟,支起云梯,随即攀援而上。 迎接他们的是不停落下的箭矢,石块,滚油。 战场上再是嘈杂,也难以掩盖受伤的人们的惨叫声,和痛苦的呼号声。 再是纷繁的颜色,也无法遮盖那不停流淌的刺目的鲜红。 三天,不停往复单调的三天。 隋军,和高句丽守军,合力将辽东城的城上城下,完全变成了血肉磨坊一样的地方。 城墙变得斑驳起来,城上尸骸累集,鲜血顺着城垛往下流淌,和城墙上染着的隋军将士的鲜血合在一处。 让高大的辽东城城墙看上去恐怖而又慑人。 城下的泥土变得松软而又泥泞,上面染着一层淡淡的暗红色。 奇形怪状的尸体,围着辽东城形成一圈好像围栏一样的东西,浮屠地狱,也不过就是如此了。 每天傍晚,城内城外都会升起熊熊的火焰,那是隋军和高句丽守军在焚烧尸体。 于是,很快空气中就开始变得浑浊了起来。 一种很影响人的食欲的焦臭味,每天都会飘荡在空气中,并徘徊不去。 而自开战以来,隋军也承受了最为惨重的伤亡。 每天的攻城战,都会有几千隋军将士葬身在辽东城下。 也许,这个听上去,对于百万大军来说,损伤还很轻微。 不过,要知道,这才是攻城之战的开头,远远没有结束的时候。 李破在见识了头三天的攻城之战后,背后也有点发凉了,这样原始而又血腥的攻城战,若非亲眼见到,几乎是无法想象的。 再勇猛的战士,在这样的攻防战中,也不会有太多施展勇力的机会,能不能活下来,还要看他的运气。 虽然,李破觉着自己的运气一直以来,还算不错。 但他也绝对不想,参加这样的战事,将自己的命运交给老天爷去决定。 不过,李破又看了几天,才慢慢明白过来。 头三天的战事,不过是隋军的试探罢了,攻城战,尤其是攻打辽东城这样的坚城,需要的不是勇气,而是耐心,以及一颗有异于常人的冷酷心肠。 人命,在英明的统兵将领眼中,从来只是一个个的数字,当一个大军将领,变得心慈手软的时候,他也就不配率领大军征战于沙场了。 那会将他自己,以及麾下的兵卒,全部置身于危险之中,因为大军征战,从来容不下太多的仁慈和怜悯,那是软弱的象征,你的敌人,很快就会发觉这一点,并加以利用。 不用心存侥幸,李破之前就明白这个道理,只是这一次,给他的印象更为深刻罢了。 隋军将领们,再次向皇帝进言,想要分兵。 因为几天的试探下来,辽东城的防御,让他们感到了棘手。 虽说,各种攻城器械,渐渐完备,再战的时候,情形就会分外不同。 但百万大军,屯于坚城之下,太浪费了。 就算不能派兵直入高句丽腹地,去攻打高句丽的都城,但辽东之地,并非之后一个辽东城,还有几处高句丽大城在呢。 而且,几天的战事下来,大将军们也都看了出来。 高句丽屯重兵于辽东城,那么,其他地方,会不会兵力空虚? 但他们的提议,被皇帝再次否决,隋帝杨广,要的是完全的碾压,而不是投机取巧的胜利。 于是,接下来的两天,攻城之战,猛然便激烈了起来。 之前的不过是开胃菜,就算是一道漫布血腥的开胃菜,那也是开胃菜。 到了这会儿,才算是真正的攻城。 高大堪比辽东城墙的耧车,终于出现在了战场上,撞击城门撞城车,也变得更加粗大,坚实。 登城的隋军士卒,也从河北人和山东人变成了真正的隋军劲旅。 两天下来,已经是登城数次。 虽然皆都被赶了下来,但也象征着,破城只在早晚之间了。 而这两天的战事,要比之前残酷的多的多,死战不退的隋军将士,比比皆是,显示出了隋军那强大到令人战栗的攻击力。 高句丽人的伤亡,一下便大了起来,压力也一下猛增数倍,因为隋军已经找到了辽东城的薄弱之处。 登城七次,有五次都在北城。 这个时候,隋军将领的选择就多了起来,无论强攻北城城墙,还是以此为诱饵,吸引高句丽守军的注意力,攻取另外一处城墙,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因为隋军大军,最不缺的就是人了。 不过,两天下来,隋军将领们虽然还有着很好的耐心,但一个个军中上将的脸上,都分外阴沉。 因为这两日,伤亡在辽东城下的,都是隋军的精华所在。 若是野战,这两天的伤亡人马,足以在正面,和一个强大的突厥部落,相互厮杀,而不落任何下风了。 但这样的努力,却并未得到皇帝的赞赏和安慰,却被皇帝斥责为了无能。 第133章游戏 皇帝杨广的耐心从来都很差,这个满朝文武差不多都清楚。 杨广生平,做的最有耐心的一件事,就是跟他的兄长杨勇争夺太子之位了。 而这种耐心,也全都是基于对他父亲文帝杨坚的畏惧,以及对于高颎等老臣的忌惮上面。 不过,自他登上皇位之后,这些障碍就统统都不存在了。 所以,他耐心不足的缺点,也就整个暴露了出来。 辽东城下,只过了两天,他就对不停报上来的伤亡,阵前那难闻的气味儿,还有那嘈杂的声音,不停流淌的鲜血,失去了兴趣。 于是,他叫来了未来工部尚书最佳候选人之一,少府监何稠,令其就地建造城池。 这样的皇帝,也算是开了先河,当然,隋帝杨广,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创新,所以,也不用太过奇怪什么。 他给出的理由也很强大。 他说他仰望辽东城太久了,怎能让些腌臜竖子,站在那么高的地方,他这个天之骄子,却只能仰头观望呢? 于是乎,最奇怪的工程,也可以说,纵观史册,从来不曾出现过的工程就此开始了。 倒霉的鹰扬府,以及左候卫府军士,无所事事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终于有活干了。 就此在辽东城下不远处,建造被皇帝亲自命名为四方城的城池。 劳工很多,除了隋军兵士之外,还有很多的民夫。 前面杀声阵阵,后面紧锣密鼓的却在造城,这样的景象,真的是诡异到了极点。 非常直接明了的后果就是,隋军的士气,第一次受到了明显的重挫。 接下来的几天,隋军再未能攻上辽东城一次,就是明证。 失败的阴影,开始在隋军将领们心头萦绕不去。 但任性的皇帝,根本不管这些,他现在正兴致高昂的眼瞅着,一座城池真在迅速成型。 唯一让他有点遗憾的是,时日太短,四方城明显不能跟辽东城相比,高度上嘛,却还勉强凑合。 不得不说,有隋一朝,是工程师们的天堂。 隋朝大业年间,各种工艺技术,突飞猛进,是不争的事实。 这少不了皇帝杨广的功劳,各种各样的工程,锻炼出来的是,一群一群的建筑大师。 四方城,在十余日之后,就完工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而皇帝杨广迫不及待的就住了进去。 因为他已经忍受辽东恼人的雨水很长时间了。 而此时,已经来到了四月末尾,辽东已经开始进入夏季了。 李破领着五百多马邑隋军,无奈而又无语的扎营在了四方城的城外。 幸运的是,他们没有成为建造四方城的劳工苦力,因为他们是骑兵,属于中军最重要的一支军事力量中的一部。 虽然,他们至今为止,也没怎么动弹,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具有高人一等的身份。 不过,李碧已经不见了踪影。 因为她和李破,轮流当了一阵儿的工头儿,四方城的建造上面,有着他们两个的一点功劳呢。 之后不久,李碧便被招走了,据说是给皇帝把门儿了。 李破用屁股想都能想象的出来,皇帝这估计是饱暖思****了,李家三娘这一去,说不定大隋后宫中就又能多出一个妃子呢。 李碧够不够格?那简直是废话。 李碧出身很不错,容貌上也没什么可挑剔的,只要别整日里挥拳踢脚的折腾,做个妃嫔,那是绰绰有余啊。 这要是李碧显贵了,说不定马邑这些人,还真能沾沾光,不用为未来那么担心了。 李破无良的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现在已经无心再观瞧前边的战事了,将军们有了不妙的感觉,他这个知道结果的人,那就更不用说了。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四方城一旦落成,将军们其实便都松了一口气。 在四方城落成的第一天,各卫府的大将军们,便不约而同的将最勇猛的将领,最精锐的士卒派了出去,这一天正午,一口气攻上了辽东城北城城墙。 城破在即,辽东城北城城门在万军瞩目中,缓缓打开。 当捷报传来的时候,李破还以为,自己的小小翅膀,扇出了大风,弄的历史都变样了呢。 不过,显然他想多了。 皇帝杨广作为主角,肯定不能让个卑微的小人物抢了风头。 皇帝的反应,必然是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 因为皇帝在听了捷报之后,头一个反应,竟然不是令大军挥军入城。 而是问,可有降人? 那必须有啊,高句丽人反扑之下,却并不能将占据城墙,并得到源源不断的支持的隋军将士,赶下城墙。 当城门打开那一刻,北城高句丽守将,已经是完全绝望,很多筋疲力尽,且已胆落的高句丽守军,已经放下了武器,准备投降了。 于是,幸运之神杨广,再次眷顾了他们。 当隋军派出招降使者,向高句丽守军宣传大隋皇帝的仁慈的时候。 高句丽守军的主要将领们,终于及时反应了过来,硬拼不行,咱们可以智取啊。 于是,辽东之战最为滑稽的一幕,终于开始了。 不管隋帝杨广,存着怎样的心思,反正,他想将仁慈的光芒,照耀到高句丽人的头上。 高句丽人也很配合的献上了自己的诚意,愿意归为大隋子民,只是,想让宽容仁慈的大隋皇帝给他们一个体面归降的机会。 于是,皇帝龙颜大悦,令各部大军,回归建制,等待辽东城军民举城出降。 你来我往,各卫府将军们差不多都懵了,想要进言,却发现四方城的城门,不是那么好进的,皇帝的近侍用皇帝诏谕,就能将他们打发走。 于是乎,这一天傍晚,攻上北城的隋军将士,晕晕乎乎的下了城墙,从辽东城北城门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然后,在他们身后,大门重重关闭。 如此奇妙的战争,是所有人做梦都不会想象的到的,比空城计还要奇妙的多。 静静的两天过后,辽东城矗立如故,高句丽人大模大样的反悔了,诏令再次下来,继续攻城。 这样的真实游戏,别说大隋的将军们,就算是见过听过太多故事的李破,也感到世界观被完全的颠覆了。 第134章生变 也是觉着,皇帝这次该消停一些了,应该想拿高句丽人的鲜血,来洗刷被骗的耻辱才对。 于是,将领们声嘶力竭的吼叫着,率领麾下士卒,鼓起余勇,趁高句丽人劫后余生,士气低落之际,在两日后,再次一举攻上城墙。 这次,诏令到的更快,令诸军遇有降俘,不得擅杀,要好生相待。 当时,攻上城墙的隋军将士就坐蜡了。 随后,他们连城门都没打开,束手束脚之下,就被诈降的高句丽人赶下了城墙。 没有第三次了,皇帝的诏令再次传来。 言曰,高句丽人一旦有降顺之意,各部军旅,及时退后,不得攻城,以待守军开城投顺云云。 没法打了,皇帝的反复无常,视战事如儿戏,视猛士若草籽的做法,让军人们的士气一落千丈。 再没有人愿意在阵前,拼死效力,也再没有人愿意上去白白送死。 也就是隋军诸卫府将军,各个都是身经百战,威名赫赫,不然的话,此时辽东城下,应该还能上演一番,大规模兵变的戏码才对。 此战,隋帝杨广用自己变幻莫测的“均是才华”,亲手动摇了大隋皇位之下,最为牢固坚硬的两根支柱。 关西军事集团的贵族们,以及大隋彪悍的军人们。 当这些人,不愿再为皇帝效力,产生怨愤的时候,大隋的统治根基,也紧跟着便摇摇欲坠了起来。 这个时候,没人能够测度,皇帝杨广到底想的是什么。 其实,军人们,也不再关心皇帝想什么了,他们想的是,怎么才能不让自己,葬身在辽东城下,成为皇帝送给高句丽人的礼物。 辽东城下的战事,一下便进入了相峙的阶段。 无数隋军将士,将鲜活的生命,和滚烫的热血,抛洒在了辽东城下,辽东城却奇迹般的在百万大军的围攻之下,转危为安了。 这样的奇迹,在之前没有发生过,在之后,也将不再发生了。 时间进入五月,身在四方城中的皇帝杨广,他好像终于意识到,再这么下去,与他的预想,相差甚远。 而且,因为大军顿兵于坚城之下,丝毫没有从辽东大地上,获取过哪怕一丁点的补给。 后方的粮草转运,也越来越是艰难了。 身在大军后方的皇帝宠臣,大将军宇文述,也派人送来了奏疏,叫起了苦。 此时,皇帝好像突然变得清醒了一些,游戏热情开始逐渐消退。 大业八年五月末,辽东城依旧矗立如故。 隋帝杨广急躁的,责骂了攻城将领。 随即,便下诏,将大军一分为二,终于做起了分兵的打算。 以一直未经战事的各部军伍,组成九军,共三十余万众,以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领兵,右翊卫大将军于仲文为辅,率军东进,兵锋直指平壤。 战略上是正确的,但这个时间段,却选择的太糟糕了。 辽东的天气,夏天雨多,冬天雪多,而且,道路也十分难走,在这阴雨连绵的五月,长途行军,对于大军的后勤的考验,那就不用说了。 这一天,李破也有欲哭无泪的感觉了。 在他想象中,已经被皇帝xxoo了的李碧,风风火火的赶了回来,随即便令马邑隋军,整理行装,带齐粮草,准备拔营。 这一下李破脑海之中不相干的念头都没了,跟在李碧身边,问了几句。 李碧也燥着呢,这次马邑隋军算是整个掉坑里了。 皇帝的形象在她心里面,也是稀碎稀碎的。 给皇帝守门,也就算了,能让皇帝知道,马邑还有父亲那样的英雄就更好了。 但为何却有皇帝近侍来问她,年方几何,家世如何,闺名为谁,甚至要要讨取她的生辰八字。 也算生在大门户中的李碧,随即就明白了过来,皇帝竟然在这样一个时节,生出了纳她入宫之意。 若在平日也就算了,她也不是不知世事的懵懂女子,虽然入宫侍驾这样的词儿离她挺远的,双亲也从未有过将她送入宫中的想法。 但事情一旦落在头上,她也只能认命,抛下铠甲刀枪,去到宫中,成为后宫女子中的一个。 但这里是哪里,这里是辽东,战阵之上,万千将士,正在浴血杀敌,前面每天都在死人,皇帝却还优哉游哉,心存旁骛? 明白过味儿来的李碧,差点没一刀将那鬼头鬼脑的太监,捅个透心凉。 不过,理智尚存,强压着怒火,跟那太监厉声道了一句,李碧虽为女子之身,然现居殄寇将军之职,领五百兵来军前效力,如今大敌当前,李碧不敢擅离职守,更不敢污了至尊圣明...。。 太监瞠目而去,之后再未有人来跟李碧说话。 这就有如一个充满了黑色幽默般的故事,虽是小插曲,但后果嘛,不论对于皇帝杨广,还是对于李碧而言,都极其严重。 不久,隋帝杨广决定分兵,马邑隋军也在征调之列。 这就是李碧需要面对的后果了,说实话,隋帝杨广虽然此时已经显出了昏聩狂悖之相,但他还不算是个嗜杀的君王,不然的话,李碧绝对走不出四方城。 而且,此番征调,也并非是受到了皇帝怒火的波及,而是皇帝将身边的骑军,大部分都交给了宇文述。 不过,若是李碧答应了,那马邑隋军的命运,肯定就是另外一番模样了。 而隋帝杨广此番举动,也直接导致了,之后马邑郡丞李靖的离心离德,后果之严重,是隋帝杨广,如今完全无法想象的。 这样一段非常不愉快,还充满了惊险的经历,李碧自然不会向李破叙说。 而且,如今分外敏感的她,从李破脸上,敏锐的察觉到了异样,心中不由大恼。 只是此去路途遥遥,生死未卜,身边能同患难的,又能有所倚仗的,好像就剩下了一个李破。 所以,她对李破的忍耐力,那是大大的不同以往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下周二上架,没推荐位,收藏和将血上架的时候好像也差不多,不过最近几本新书上架,成绩都比较惨淡,也不知北雄怎么样,阿草忐忑中。) 第135章水军 “至尊欲分兵攻平壤城,我等已归右翊卫府辖下,随军东进,打起精神来,这次可非是儿戏了..” “啊?”李破听了这个,立马乌云压顶,满头的黑线,平壤啊,从辽东城去平壤?坐飞机吗? 心惊之余,脱口便道:“我说..军曹,您又把谁给得罪了?” 李碧脸上肌肉抽动了一下,但鲜见的没发火儿,而是非常有耐心的解释,“骑军各部,大多归于右翊卫府麾下,不只咱们马邑来的人。” 好吧,震惊过后,李破也无心再追根问底,莫名其妙的命令,这些日子已经听的多了,他也有点麻木了。 而且,这和在涿郡的时候也大不一样,那会儿离开拔还远,有办法可想。 现在嘛,瞅这个样子,除了当逃兵之外,也就只剩下了一条路,那就是随军走上一趟了。 逃兵就不用想了,大军环绕,人生地不熟,至今为止,李破也没听说有一个逃兵出现,这肯定不是大家忠心耿耿,愿意在这里陪着见鬼的皇帝耍子。 而是这一路回去..。。谁他娘的能回得去啊? 李破再没废话,闷头走了。 一边紧着让手下人等,准备东西,一边冥思苦想。 但想的脑仁儿都疼了,也没从脑海中找出来,隋军分兵的历史知识,但不详的预感,却越来越是清晰了起来。 既然他不知道宇文述,于仲文,两部三十万大军的征程如何如何。 那么,他就更不会知道,因为分兵太晚,隋军到底错过了什么。 实际上,就在隋军分兵东进的当口,平壤道行军总管,大将军来护儿,已经率领水路兵马,从海路,入大同江进入高句丽境内。 这一路水军,多为淮扬劲卒,而两位掌兵之人,平壤道行军总管来护儿,水军副总管周法尚,都是隋帝杨广信重之人,也同为大隋名将。 两人随即,选浅滩登陆高句丽腹地,直驱平壤。 这两位的配合,一开始就爆发出了惊人的能量。 在离平壤城大约二三十里处,他们和高句丽王高元亲率的大军相遇了。 此时,高句丽一方,可以说是重兵云集,马步军旅,排有数十里,差不多二十多万众,并且是严阵以待。 而来护儿所率的大隋海军陆战队,也只数万人马,人数相差悬殊,而且,来护儿的水军,骑兵极少。 此战的细节之处就不用多说了。 大将军来护儿是当仁不让的主角,其他人都是小配。 先是来护儿派儿子来整,部将费青奴,阵斩率重骑冲阵的高句丽王弟高建,悬其首,以振军心。 随即,在一天的鏖战当中,大破高句丽大军,杀的高句丽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高句丽王,狼狈逃回平壤。 按时间来算,按照当初兵部尚书段文振的计划,一入高句丽,围辽东城之后,立即分兵,隋军完全可以在这个时候,会师于平壤城下,而此时的平壤城,也就算是唾手可得了。 但是,隋帝杨广和高句丽王高元,这一对的倒霉蛋,都可以说是在第一次辽东战事当中,弄的灰头土脸,一个比着一个的犯错误。 大胜之后的隋军,士气高昂。 来护儿不听周法尚之议,令周法尚率兵守卫战船,自己则挑四万精锐,追着高句丽败军,直驱平壤。 这个时候,后来人用结果推论过程,有的说来护儿大胜之后,起了骄敌之心,这才有了后来的败绩,使辽东之战完全变了样子。 也有人说,高句丽人使用诱敌之计,诱使来护儿入平壤城城,一举击溃了来护儿。 不过他们不约而同的,都在推崇周法尚在这一战的表现。 实际上,像来护儿这样的大军统帅,每一个决定,都是按照战事进程做出来,闲坐于室内,去评论这样的一个军中上将,说出来的,都是无稽之谈。 而高句丽人在大败之后,更不可能还有那个闲心,想将敌人引入王城,再一举溃之,你不闭城而守,而是要将王城拱手让人,那得有多大的一颗心脏,或是有着怎样的权势?才能做到这一点? 事实上,来护儿判断的完全正确。 他率军一举攻入了平壤外城。 胜券在握之下,来护儿此时,也确实低估了高句丽人的韧性和反抗的决心,而且,他还高估了自己的威望。 入城之后的隋军将士,一下就疯狂了起来。 这并不奇怪,他们在军营当中,忍受了一年多的枯燥生活,又在海上漂了几个月,一旦进入这样一座颇为繁华的敌国城市,会发生什么,就不用说了。 来护儿几乎是突然间,便失去了对军队的控制。 这是他仓促入城,带来的最直接的后果,隋军各部将领,纵兵大掠。 这要是十几二十万的军队,也就罢了,完全能将平壤城变作白地鬼蜮,但此时的隋军,只有四万人,散入城中,虽对平壤城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破坏,平壤城的人口,也在此战当中,锐减了不少。 但当面对高句丽人的决死反扑的时候,隋军毫不意外的,很快就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之中,被彻底击溃了。 能够逃回大同江岸边的,只有数千众,其余多数陷在了平壤城中。 周法尚也并非未卜先知,斥候的作用,让他很快便知道了来护儿大败的消息,并在江畔设阵,严阵以待。 来护儿和周法尚汇合之后,高句丽人见隋军有备,也不再敢靠上来。 而新败之下,水军兵力明显不足,来护儿和周法尚一商量,上了船,漂在大同江上,等待大军主力到来。 一战结束,可谓是两败俱伤。 不过,以来护儿一路偏师,便大败二十万高句丽大军,更是攻入了平壤城内,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场冷兵器时代,极为经典的战例了。 而且,此战,可谓是重创了高句丽国力,此时,若是隋军能痛下决心撤兵,等待来年再入高句丽的话,高句丽有多少还手之力,还真就难说了。 第136章东进 “快快,绳子呢,拉他出来,别管马了。” 李破满脸都是雨水,嗓子也黯哑了许多,指挥着兵士,七手八脚的将陷入沼泽的程知节拉了出来。 也看不清程知节脸上颜色了,这明显就是一个泥猴,泥水顺着他的大胡子,流淌下来。 这个生猛的大汉,甩了甩脑袋,逞英雄似的锤了锤胸膛,但习惯性的大笑声,却早就没了踪影。 回头看着沉入沼泽的战马,这个活土匪眼中也难免流露出黯然之色。 李破已经没工夫管这些了,抬腿踢了一脚程知节,“睁眼瞎吗?看着路点。” 转身就走,程知节吐了几口泥水,心有余悸的跟在了他身后。 此时,他们早已离开了辽东城。 大军分为两部,一部由大将军宇文述率领,直奔鸭绿江而去。 另外一部,由大将军于仲文统帅,往西南乌骨城方向行军,这处高句丽城池,是必然先要拔除的,因为大军过江之后,乌骨城正位于大军侧后。 当然,乌骨城打下来,也能为大军添上一个粮草转运的地方,如果后面的人还能将粮草运上来的话。 不过,等大军出发了几天之后,隋军从上到下,就都知道,后面的粮草,是不用指望了。 路太难走了。 大片的原始森林,里面豺狼横行,虫蛇遍地,进去之后,就别想再转出来了。 而平原之上,遍布沼泽,雨水一下,更是危机四伏。 像李破这样有着一定的心理准备的人,都有些措手不及,没想到辽东在这年头,竟是这么一副狰狞面目,就更不要说其他人了。 是的,此时的辽东,万物冰封的冬天很可怕,夏天也不是闹着玩的,几乎可以和南方的一些凶险去处相提并论,并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只是少了烟瘴之气罢了。 实际上,高句丽人生活在这里,也只是居住于各个城堡或大城之中,从没有想去好好修修道路什么的,因为他们的国力,根本不允许这么做。 这也是中原王朝屡屡占据此处,却无法形成有效的统治的主要原因。 骑兵全都成了步卒,马邑这一部,跟随大军往乌骨城而来,一路之上,摸爬滚打,几天下来,就都有些力疲了。 这还是因为经过了一个冬天的体能训练的结果,其他各部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这一路兵马,比另外一部强的地方在于,能驮东西的马匹很多,后来大将军于仲文干脆下令,将战马也当成了驮马来用,因为士卒身上带的东西太多了。 为了不适军卒抛弃粮草,大将军于仲文,下达了最为明智的一条军令。 大业八年六月,于仲文率军拔乌骨城。 这一战没什么好说的,大军过处,所有高句丽人的城堡,城池,都被大军无情的碾的粉碎。 这次,没有仁慈的皇帝在来找别扭,军人们忠实的执行了军令。 所有的粮食,都被当做了军粮,碰到的所有的高句丽人,再没有成为战俘的机会。 两部大军,尽情的扫荡了沿途直至鸭绿江北岸的高句丽聚居地。 乌骨城更是一战而下,隋军离开的时候,在乌骨城放了一把大火,将已经变得死气沉沉的乌骨城烧做了白地。 这把火,就是李破带人放的,战争的残酷,以及艰难的路途,早已让他心硬如铁。 他还带人进入乌骨城,抢到了一些粮食和肉干。 李碧跟他抱怨,马匹已经不堪重负了。 李破振振有词,后面的粮草运不上来,等过了大江,你就知道食物到底有多珍贵了,就算把马都累死了,食物也不能丢了。 实际上,这一路走过来,李破对这支大军的命运,已经不抱多少希望了。 穷山恶水之间,后勤断绝,到了平壤城,这支大军中还有多少人,能直起腰板,拿起武器,去跟人拼杀? 这明显是一趟死亡之旅,为今之计,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准备,等到逃命的时候,却还是得看大家伙儿的运气了。 数十万大军的崩溃,李破无法想象的出来。 所以,他还留着点侥幸,这么多的人,吓也把高句丽人吓死了,再加上,大军主帅又不是一群傻子,总不能带着这么多人去送死吧? 到了六月中,两军终于会师于鸭绿江北岸。 这个时候,宇文述的这一部,就凄惨的多了,粮食差不多已经消耗殆尽。 这不是因为带的粮食不够多,而是有很多士卒,将粮食给扔了。 疲惫的隋军将士,还都保持着建制,但士气上,就不用提了。 这个时候,大军停了下来,因为高丽国相,乙支文德来降。 这个人吧,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后来半岛人将他吹的很玄乎,但说实话,这个人不但跟后来的半岛人没什么血缘关系,而且,这人跟中原的良臣大将们相比,只能用猥琐来形容。 李破亲眼看到,这人弯着腰,带着卑微的笑,进入了隋军的中军大营。 随后的事情,李破也没弄太明白。 这人跑了,据说渡江而去的时候,还给大将军于仲文留了一封书信什么的。 弄的好像诸葛过江一样。 实际上,这位高句丽国相,在此战中起的作用,着实不算大。 隋军缺粮,士卒疲惫,却还是渡过了大江,往大同江方向进发。 这一路上,战事开始密集了起来。 但已经受到重创的高句丽人,不堪一击。 不管是诱敌深入也好,是隋军将士太过勇猛也罢,反正,三十余万大军,长驱直入,兵锋直指平壤。 但这一路进兵的过程,却让身处其中的李破,越来越是心寒。 高句丽人坚壁清野,大军缺粮的迹象,也越来越是严重,缺粮到什么地步呢,到了最后,大军将领已经严令各军一天只吃一顿饭的地步。 而这一顿饭,连半饱都算不上,有的干脆已经是饿着肚皮在行军了。 倒毙在路旁的人越来越多,都是饿死的,逃卒也渐渐开始出现了,大军崩溃的迹象,越来越是明显。 第137章萨水 (明天北雄就要上架了,阿草在这里事先求一下月票和首订,不管怎么说,阿草都是支持正版阅读的,但如果有书友不方便,也请给阿草来个首订,阿草在这里先谢谢大家的支持了。) “军曹,咱们别过河了,想个法子留在这边儿。” 一日间,前锋所部,七战七捷,大将军宇文述带兵直接过了萨水。 大将军于仲文也不得不率兵跟上,萨水河道要窄一些,水也浅,大军竟然能够直接渡河而过。 这个时候,将军们,不管是为了功业,还是为了回去之后不被皇帝降罪,或者是真为大军着想,其实都没有多少分别了。 平壤城已是近在咫尺,虽然大家都清楚,隋军上下,也已是强弩之末,但只要攻下平壤城,一切就都不是问题了。 这是三十万大军最后的赌博。 是的,在渡过鸭绿江那一刻,这支三十多万人组成的大军,就已经没有什么退路了。 但,显然,李破不这么想。 他不是统兵大将,不用想那么多。 他只知道,大军已经处于崩溃边缘,平壤城中,也许会有很多粮草,但这样疲惫,饥饿的大军,能攻得进平壤坚城吗? 百万大军在辽东城下顿足了近两个多月,这次会有不同?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马邑隋军的粮食,还够他们吃上一些日子的呢。 这是李破最为佩服自己的一点,一路上费尽了心思,把粮食都弄过了鸭绿江,虽然,不得不分出一些,上供给统兵的将军。 但自从过江之后,他就严令手下人等,能吃粟米就吃粟米,肉干都留下来背在身上,藏的那叫一个严实。 有了这些肉干,马邑隋军,还能挺上一段日子。 所以,在李破看来,对于马邑隋军而言,晚退不如早退,不能再跟着大军走了。 李碧没多少诧异,瞪着一双满是血丝的眼睛,低声问道:“前面就是平壤城了,若能一战而定..。” 李破不耐烦的打断,“省省吧,大军将败,您又不是不知道,现在该为咱们自己着想了,回去的路那么远,少走一段是一段啊。” 李碧沉吟了一下,也只是沉吟了一下下,就一咬牙,道:“好,就听你一次,但你要知道,大军一旦真的攻下平壤城,咱们可就是怯战之罪了,等同逃卒,到时掉了脑袋,可别怪我。” 李破小小的佩服了一下这女人的决断,之后又顺便鄙视了这女人的犹豫。 听上去挺矛盾,其实不然,显然,李碧早有了逃命的心思,只不过就等着别人在她耳朵旁边吹风罢了。 “去,让李五带人,把剩余的战马,都送到中军去。” 一听这话,李破不干了,四条腿总比两条腿跑的快,没了战马,那怎么成? 不过不等他反驳,李碧就锤了他肩膀一下,恨铁不成钢的道:“我比你明白,跑在大军最前面,还有战马骑乘,跑回去也是个死,不如送个人情。” 李破摸了摸脖子,摸下了满手的灰,“嗯,您说的有道理,要不,把铠甲也都送过去吧,剩下的矛啊,盾啊什么的,都扔河里,身上只带一把刀就成。” 李碧赞赏的点了点头,“若有人问起,就说咱们饿的走不动了,我也病了,在河岸歇一歇,再随大军前行。” 两个贼头贼脑的家伙,你一句我一句,配合的很是默契,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发觉,这还是他们头一次意见出奇的一致。 也都有点欣赏,对方那为了逃命,不惜一切的决心和意志。 “咱们先走,还是等一等再说。” “自然要等一等,要是大军能攻下平壤城,自然是好,若是不能,班师之际,也应该不会乱的太快吧?” 李破撇了撇嘴,没再说什么。 实际上,两个人心里都充满了悲观的情绪,不过跑路的时机,却要把握的精准一些,回去之后才不会获罪啊。 而李碧想的更清楚一些,当然,这无关聪慧与否,而是门阀出身的她,天然就对政治有着非常敏锐的触觉。 大军一旦战败,逃回去的人,面对的是什么,她比李破要清楚的多。 有的人,必然是有功无过,有的人,掉脑袋也是理所当然。 所以,大军一败,为了逃命,大家可以跑的快些,但怎么个快法,能在保全性命之余,有充足的理由脱罪,甚至得到赞赏,那就比较考验大家的运气和胆量了。 把铠甲,战马送去了中军,确实得到了中军将领的赞赏,当然,大将军于仲文是别想见到了,军中也忙碌的很。 只是一位姓于的中军官儿,口头给马邑隋军下了军令,让他们驻守在河边,权当为大军断后。 这就是开玩笑了,马邑这点人,还想为大军断后? 不过河边可不只留下了马邑隋军一部,杂七杂八,在这里停留下了两三千人,理由不一而足,但这个时节,也没人有那个闲心,去关心旁人了,大多都是往地上一坐,就开始倒气了。 李破陪着李碧,站在萨水北岸,眼瞅着大军漫山遍野,往南去了。 隋军的素质,真不是盖的,就算这等时节,军心也没溃散,看上去依旧有着一战之力。 李破正眺望着南边,耳边不经意飘来黄友的唠叨。 这人真是嘴碎,就算身上没了气力,嘴巴也绝对停不住,现在不管是李碧的卫士,还是李破手下的几个歪瓜裂枣,都不愿轻易跟这人搭茬了。 “昨天晚上,才下的雨吧?这水也太浅了些..。。瞅这河挺宽的呀,要搁在俺们那儿..。” 断断续续的话,传入李破的耳朵,让他颇为厌烦,真想把这家伙扔河里淹死算了。 不过半晌过后,李碧转身说了句什么,李破敷衍的应着,低头看了看萨水的水面,确实挺浅的,都能看得见河底的泥沙和石头了,一些大鱼在河里游来游去。 不远处,一些家伙正在河里摸鱼,欣喜的欢呼声,不绝于耳。 李破又望了望东边儿,灵光一闪间,不由激灵灵打了个冷战。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第138章暗哨 (别嫌烦,北雄明天正式上架,阿草求一下月票和首订。) 李破一把拉住正要离开的李碧,“你说,要是高句丽人在上游蓄水会如何?” 李碧愣了愣,看了看水面,再望向李破的时候,眼中流露出的是深深的恐惧。 李碧完全继承了隋军将领们特有的决断力,稍一思索,便道:“走,传令下去,咱们去上游看看。” 李破这个时候,使劲儿的在鼓动着小翅膀,“咱们这点人不够吧?” 李碧明显的撇了撇嘴,“去问问那些人,愿意跟着咱们的,都带上,不愿意去的,让他们离河岸远些,还捞鱼……找死不成?” 李破这个下手打的,那叫个利落。 南腔北调的一吆喝,也没说干什么去,只说打点野味,祭祭肚囊,就招来了三百多人。 相比呆在河岸上的人数,招来的人有点少。 但这个时候,可埋怨不了别人,此时这里的隋军将士,差不多都属于那种真走不动了的。 能有三百多人相随,那也是看在有野味可吃的面子上。 而且,此时留在后面的隋军,建制已经颇为混乱,三百多人,其中竟然只有一个旅帅。 这三百多人,以河北人为主,夹杂着一些山东人,其他地方的人,是一个也无。 一群的炮灰,能幸运的剩在后面,和马邑隋军这种送礼的明显不同,肯定是将军们已经无心理会这些杂鱼了。 旅帅姓陈,叫陈圆,人长的是一点也不圆,高大魁梧的和程知节都差不多了。 说话瓮声瓮气的,明显是饿的狠了,跟在李破身边,一个劲儿的追问,打了野味怎么分,之外就是恳求李破,有没有多余的东西吃,兄弟们已经饿的快走不动路了。 李破瞅了瞅这家伙手里提着的大斧子,就这气力,你要是吃饱喝足了,还不得反了天去? 五百多人,一下变成了**百人。 李碧比李破表现的大气多了,立马命人,匀出了点肉干,给这群炮灰垫了垫肚子。 这个时节,一块肉干,几乎就相当于一条人命,三百多个军汉,饿的已是两眼泛滥,狼吞虎咽中,各个感激涕零。 看见这里有吃的,河岸上其他隋军,是蠢蠢欲动。 但此时,别说加了三百多人进来,就算是原来的五百人,也是河岸边上,最大的一个团伙儿了,而且各个行有余力。 成建制的边塞军旅,迅速震慑住了人们的觊觎之心。 反而是李破,不久之后,凶相毕露,领着人把河岸的隋军洗劫了一番。 他要的不是粮食,要的是铠甲和刀枪弓箭。 将最为强壮的五十个人,从头到脚武装了一番,马邑隋军带着新加入的河北人和山东人,迅速沿河而上。 李破这样天然的侦察兵,终于做起了本职工作,带着几个马邑猎户,成为了这支军旅的斥候。 到了晚间,也不知走了多远,反正连人影都没看见一个。 这个时候,后来加入的这些家伙,都已经明白过来了,这哪儿是去打猎啊,明显是要接敌的架势。 但这对于他们而言,也不算什么,只要有吃的,跟着你走到天涯海角,他们也乐意着呢。 至于抢兵夺权,自己做主。 省省吧,这还不是大军溃败,难以收拾的时候,建制还在,就要听令行事,再加上,领着他们的,是两个关西人,手下五百多条汉子,也都是马邑边军。 这些家伙,心思多点的,最多最多也只是在心里念叨两句,这些关西人和晋人真是奸诈,到了这个时节,竟然还藏了这么多的食物。 虽说所有人都很累,但有饭可吃的滋味,那叫个舒坦。 可以说,此时这八百余隋军将士,凝聚力比之大军,高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食物将他们紧紧团结在了一起,食物让他们榨出了体力,食物让他们士气渐高…… 第二日,继续前行。 这个时候,李碧的心情,渐渐放松了一些,也许是想错了,心里已经琢磨着,再走一天,若找不到地方,便返回大军过河之处继续安静等待了。 不过,到了下午,行在前方十数里处的李破,终于发现了目标。 侦察兵不是乱叫的,他头一个发觉,在一处离河岸不远的山头上,不但有人影晃动,而且,还有建筑隐隐露出一角。 这就是经验了,什么地方能藏人,什么地方视线开阔,李破只要扫上几眼,心里就**不离十了。 别看史大几个熟悉山林,但在侦查敌情上面,都还是雏儿呢。 至于,有没有瞭望之人,那就更不用说了,如果高句丽人真在拦河筑坝,那就一定会有斥候。 二话不说,李破先就派了史二,回去传信,让大家戒备,自己则带着史二几个摸了上去。 很简单个建筑,像木屋一样建在树上,很隐蔽,上面竟然还设了烽火台。 一共五个人,轮番上去瞭望。 这就是一伍人了,高句丽人的军制挺奇特的,骑兵吧,建制上和突厥人比较像,步兵上,则和大隋有点像,完全没有自己的创造力。 杀人这事,李破从来都很耐心,一直等了多半个时辰,弄清了对方的人数,才将留在后面的史二两个找了过来。 让他们盯紧了木屋上的两个人,但有动静,立马都射下来。 之后,就完全都是在看他的表演了。 悄无声息间,摸断了两个人的脖子,掰断了一个人的颈骨,等到木屋上的人嘟嘟囔囔的爬下来,史二两个人一人一箭,毫无压力的射穿了他们的脖子。 声音弄的有点大,让李破十分的不满意,太糙了,没有一点艺术感。 没留下什么活口,留下来,也听不懂他们叽里呱啦的鸟语。 在李碧带兵到来之前,李破竟然在河对岸,又找到一处暗哨。 他这运气,简直爆棚。 像这种视野交叉,几乎没什么死角的暗哨,谁先发现谁,还真不一定。 只能说,李破的霉运,正在渐渐消散当中,好运气正在像他招手呢。 第139章主意(保底第一更,求月票) (先要感谢老友ncil给的开门红,多谢多谢。 呵呵,上架了,那就不用说了,求月票,嗯,再求一下首订吧,首订这东西,在阿草看来,没太大的价值,一本书成绩好不好,其实还要看均定,不过现在大家都在求,阿草也就求一下。) 这是个宁静的夜晚,天空中明月高悬,繁星点点,水流潺潺,虫鸣阵阵,半岛上的秋天,和辽东又不太一样。 远处高句丽人的营地,已经变成了一个黑洞洞的轮廓。 河面上的水坝,简陋而又粗糙,不用太指望高句丽人的技术有多高,仓促之间,他们建成的拦河水坝,储水量并不高,而且,质量堪忧,很有些溃坝的危险。 不过,高句丽人选择的时机,到很是不错,确实给三十万隋军造成了致命的威胁。 这要是大军返回,渡河的时候,大水从上游奔流而下,对隋军造成的伤害,可就非常难说了。 这个战略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值得称赞的,也只在于时机。 但战事就是这样,时机对了,一战而胜的战例,不要太多。 这并不是隋军太过大意,也只能说是,隋军早早便已经失去了天时地利人和,让高句丽人来个水淹七军,也在常理之中,顺便还能造就一位后来半岛人鼓吹的“高丽战神”什么的…… 不过,作为蝴蝶的李破,很有可能打破这个幻想出来的神话。翅膀一扇,将高丽战神之类的东西。给扇没了。 但李破自己,此时还茫然无知。因为除了三征高丽典故的名字之外,三十万大军,进攻平壤城这样的事情,在他脑海中,完全找不到影子。 此时,隐迹在一处林间的隋军,已经处在了战备之中,虽然静悄悄的,但空气中。已经满是临战之前的压抑味道。 一颗老树之下,十几个人在黑暗中围成一圈,好像是鬼魂在开会。 李破疲惫的坐在地上,一边咀嚼着肉干,一边低声说着话,“几千人的营地,没细数,大多都是民夫,有一些军士。不会少于一千人,堤坝应该建了没几天,应该是大军渡河而过之后的事情了。” “营地中有马,大多都是驮马。骑兵嘛,不会不太多,一二百人吧。要是能等上两天,还能查的更细致些……” 这明显是这支混杂而成的隋军进行的第一次军事会议。由领兵将军李碧主持。 李碧随即接过了话头,“我就不说废话了。情形你们应该都明白,吾等来此,当击而破之,不过,该怎么打,我想听听你们怎么说。” 半晌,黑暗中有人道:“不如趁夜摸过去……” 随即就遭到了别人的反驳,“不成,几千人呢,夜战你是没见过,乱起来,吃亏的不定就是咱们。” “要不,派人去禀报将军们?” 不用旁人说话,李碧先就给否了,“功劳不功劳的先且不提,一来一回的时日也不提,只说一旦让大军知道了后路堪忧,回军变成了溃败,到时不管咱们是生是死,都是罪责难逃……” 众人默然,这些不管在辽东战事当中,经没经过战阵的锤炼,都没有新兵一说了。 他们见到的鲜血,见到的形形色色的尸体,见到的大场面,常人是不会想象的出来的。 这其实才是辽东一战当中,遗留下来的最为宝贵的财富,可惜,过后没多少人重视。 默然,代表着认同,大军是怎么样一个情形,谁都清楚,知道这位女将军并非虚言恐吓。 此次北征,发生的奇怪的事情太多了,也让这些军人们,对军中将领们的勾心斗角,都有了一定的认知。 “那就只能白天里,攻进去了,其他的都不怕,但骑兵……”有人道着。 一个疲惫沙哑的声音突然加入进来,是李破,“其实不用那么麻烦……咱们绕去上游,砍上些木头,顺流漂下来,就高句丽人弄的那堤坝,肯定是一冲就破,毁了堤坝,大水一过,什么人就都也没了……” 这主意够新颖,也很不错。 不过细细一琢磨,有人就低声嘟囔了一句,“那大军……是不是也被拦在河那边了?” 一听就知道是个没见过水坝放水的旱鸭子。 李破开始放大招,声音中充满了邪恶的诱惑,“那是高句丽人不小心放的水,和咱们无干……再说了,现在已经差不多是秋天了,这几天有点雨,也不大。” “就这条河啊,大水过后,也深不到哪儿去,渡河应该没事儿,顺便,还能让前面的大军知道,这里发水了,要是大军根本不顾及后路,那咱们也没办法,咱们可不知道发水的事情,咱们出来打猎来了。” “别想着保住堤坝,给高句丽人来个惊喜啊,咱们才多点人,建筑堤坝,谁会啊?保不住,大军回来,正好堤坝溃了,到时候,那些高句丽人得乐疯了。” 几个旅帅听了,都像鹌鹑一样,缩着肩膀,笑了起来。 无疑,他们比较喜欢这个馊主意,马邑隋军的几个旅帅,不管李破平日里对他们有着怎样的欺压,他们也曾暗地里骂过这小子狐假虎威什么的。 但从涿郡,一直到辽东,再到这条河畔,李破却是用无数的细节故事,渐渐成为了他们心目中,最为敬重的人之一。 嗯,虽说年纪小了,馊主意多了些……但无疑,李破已经获得了这些军人们的信任。 至于陈圆陈旅帅,没多少发言权,只能目瞪口呆的听着这些颇为不对劲儿的馊主意,从人家嘴里冒出来。 “好,就这么定了,既然不用接战,明日里卸下铠甲,咱们去上游,不过,你们要记清楚,事情是大家做下的,回去之后,碰到人该怎么说,就不用我教你们了吧?好了,明天还要赶路,都回去吧。” 众人纷纷摸黑离去,李碧叫住了李破。 等这里只剩下两个人,李碧道:“我本想打上一仗,高句丽人那里,肯定有粮食,能得上一些……不过,你的主意更好,到不用损伤士卒了。” “但,你这般喜欢剑走偏锋,来日为将,定有不妥,还望你能好自思量。” 这就是人家的肺腑之言了,要不是将李破看做了真正的心腹之人,这话肯定不会出口。 但李破一点也不领情,闷声就顶了一句,“等俺能活着回去再说吧。” 李碧习惯性的咬了咬牙,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林间的空气,才算努力将怒火压下去。 不过李破和她相处日久,也是熟的不能再熟了。 基本不用看,就知道这女人脸上的神色,此时肯定挺精彩。 暗暗偷笑,接着就又和往常一样,递过个枣子来,“军曹也不用担心,几千人呢,咱们在上游到对岸去,堤坝一破,咱们就杀下来,肯定能捡到不少漏网之鱼,嘿嘿。” 李碧哼哼了两声,闷声道:“希望能如你所言吧……这一次,咱们救大军于危难,你就没想想,会是多大的功劳?你可知道,如此暗中行事,之后不但无功,且还有过呢。” “军曹这是在考我,大军一败,谁能有功?若说咱们中间有个大将军,也许还能争一争,咱们嘛,就不用想了。” “功劳越著,罪名也越大……军曹与其担心这个,不如想想,咱们怎么回去吧,行程千里,来的时候不容易,走的时候,更难,是和大军汇合,一起走,还是咱们单独走,您现在可就要拿定主意了。” 李碧在黑暗中撇了撇嘴,心说,大军胜败,还不一定呢。 不过,这个问题不用李破说,她已经想的够多了,却还赌气反问道:“那你说呢?” 李破眯着眼睛,说着说着,困意已经上来了。 心里却还在嘟囔,在云内马场养的膘肥体壮的,不比那些战马差,娘的,一路折腾下来,虽然性命还在,身体却是越来越差了,咱可还在长身体的时候呢。 但嘴上却一点也不慢,“您能拿主意的事儿都交给俺,要不,咱们换换位置?” 李碧听了,再也忍不住,立马踹了李破一脚,李破皮糙肉厚,根本不在意,索性躺倒在地上,还翻了个身,准备睡觉了。 李碧靠着大树坐下,恼怒渐消,随即就是失笑,而在这一怒一笑之间,对茫茫未卜的前途的担忧,却是消减了不少。 “自然是咱们自己走了,大军一旦班师,粮草断绝之下,定难持久,大军一溃,就是难以收拾,咱们自己走,要少上许多麻烦,也能快上一些,你是不是这么想的?” “哼,你肯定是这么想的。” 半晌,却没人回答,细细的鼾声,却已响起,人家已经入了梦乡了。 李碧这次到是没恼,仰头看了看斑斓的树影,以及澄净的天空,心中渐渐安定了下来。 心道,大军征战,还能有这样的闲暇功夫,实在难得。 也不知之后,还会不会生出这样的闲情雅致了。 渐渐的,李碧疲惫的闭上了双眼,而这,竟然是她随军来辽东之后,睡的最为安稳的一觉。 一觉醒来,已是天光放亮,迷糊了一下下,才下意识的往旁边看去,但那里已经没了人影,不知为什么,李碧心里跳了跳。 (上架会有个小爆发,加更多少章,看成绩而定,三更,四更,还是五更,就要看大家给不给力了。 再次求月票,求首订。)(未完待续。) 第140章溃堤(第二更,求月票) (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加更一章,看看效果,效果好的话,继续爆发,大家加油。) **百人,翻过了一道山梁,又走出去七八里,就停了下来。 熟悉地理的高句丽人,找的地方真不错。 他们围河蓄水的地方,算是在一个山谷当中,那里可以说是一个天然的蓄水池。 而山谷外面不远的地方,就是一个河道转弯处,水流在这里,被一下减缓了许多。 所以,在转弯这边,队伍就得停下来了。 但这里离高句丽人的营地不算远,只是隔着个山头,游荡在上游的高句丽人肯定有,到不是高句丽人有多警惕。 而是拦河造坝,是要勘察上游水情的,一旦上游阴雨,下面这里,就会做出相应的准备,这些都是基本常识,不用多说。 不过隋军也顾不上那许多了。 稍微商量了一下,李碧带二百人留在原地,剩下的人都散了出去,一队五十人,上山头的上山头,去河边的去河边,很快便将整个河道转弯处控制了起来。 然后,陈圆,程知节,罗三,陈二等身高膀大的家伙,便都成了劳力,砍翻树木,削去枝叶,天色擦黑的时候,便弄出了六七根圆滚滚的长木。 这个时候,收拢人马,渡过河道,当天色整个黑下来,**百人再不用顾忌什么,都聚在河边。 好像个仪式般,等到月上中天。陆续将圆木都放下了水。 看着圆木漂着,很快就消失在黑夜当中。一群人摸黑,就赶紧上了山。 一路上磕磕绊绊。也不知有没有人迷路掉队,反正,都挺忐忑的,就算是出这个主意的李破,也不知道,这么弄能不能把高句丽人的水坝冲破。 说到底,这里可是没有一个人有这方面的经验。 要是木头都搁浅了,要是高句丽人的水坝结实一些,要是水流不够湍急……那只能和高句丽人真刀真枪的打一仗了。 尤其是在打草惊蛇之后。虽说胜算还是有的,隋军从上到下,从不会怀疑自己的战斗力,但伤亡嘛,那可就不好说了。 实际上,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高句丽人建起来的水坝,还算中规中矩。 水坝的材料,都是石块。木头为主,他们在山谷中间,先是设下了一道坝墙,让水流进一步减缓。然后,在山谷出口处,才是真正的水坝。 不过这样的临时性建筑。保质保量是不可能了,而按照高句丽人的工匠技艺。也不可能将水坝造的牢固非常。 也许上游一场中雨落下来,这处水坝也就溃了。 他们的运气不错。至今为止,上游处也只是下了场小雨,让河流水位涨高了一些,并未造成多大的险情。 当然,这也与萨水本就不是大河有着直接的关系。 不幸的是,隋军已经潜到了上游,他们却还一无所知。 黑沉沉的夜色当中,漂在水中的圆木,顺流而下,没遇到什么障碍,不过距离到底有点短,水流也不算有多疾。 所以,速度并不算快。 不过,那也要比在黑暗中爬山的隋军将士要快的多。 隋军刚走出去也就一二里路的时候,圆木已经到了高句丽人设下的第一道水坝。 沉闷的撞击声,在山谷中回荡了一下,但这并不算多大的声音,也没惊动什么人,守在这里的高句丽人,忙活了一天,各个睡的深沉。 不过,第二声闷响响起,水坝发出了一阵呻吟,这响动就有点大了。 有那睡的比较轻的人,迷迷糊糊的醒转了过来,望向黑乎乎的河面。 没等他们看的清楚,第三声闷响响起。 简陋的水坝,禁不住摧残,终于痛苦的咳嗦了起来,连锁反应般,露出河面不高,有着许多缺口,让水流通过的像是一个个粗大的桩子一样,打进水中的水坝,顿时就塌了几处。 高句丽人的惊呼尖叫声,顿时响彻山谷,但还是压不住水坝接连倒塌入水的轰隆声。 山谷中的水位,虽然有着落差,但已经非常的高了。 上游这里的水坝,其实承受的压力并不算大,下游的水坝才是关键。 所有的水位落差,以及储水造成的压力,大部分都集中在下游的水坝上面。 不管是为了迷惑敌人,还是减轻水坝承受的水力,所以,下游处的水坝,会随时放水,这样一来,相当于,他们在一边加固水坝,一边在储水。 这样的工程,要是换了建筑大师宇文恺来做,只要给他充足的人手,几根木头,还真不一定能建功。 但这年头,跨国工程肯定是没有了,嗯,也不能说没有,四方城还立在辽东城那里呢。 不管怎么说,当上游堤坝塌下来,结果就是灾难性的了。 这就不是几根木头的事情了,上游塌下来的木石,顺水而下,进入了这个小水库,很多漂去了岸边,但更多的则是冲向了谷口的主坝。 溃堤的声音,轰然作响,在山谷中不停激荡,好像闷雷般鸣响不绝,隔着一个山头,隋军上下也是听的清清楚楚。 立时,压抑的欢呼声,在队伍中响了起来。 走在队伍前面的李破,也是狠狠松了口气,多好的主意啊,竟然被人说成是剑走偏锋,切,非要打生打死才是正道不成? 有用的主意,就是好主意。 一边走着,一边自得,没留下,脚下一绊,顿时摔了个跟头,还好,黑乎乎的,谁也看不见,一骨碌爬了起来,心情却是没受多少影响,还是那么的好。 不过心里还是埋怨了一下,高句丽人修修道路多好,不知道,要致富先修路吗?他娘的,去修什么水坝啊…… 此时,山脚之下,灾难却已经发生了。 这是人为的天灾,比起真正的自然灾害来,声势要小的多。 当然,驻扎在岸边的高句丽人,绝对不会这么想。 水坝这东西,只要产生了一处缺口,或是裂缝什么的,一般来说,形成的结果往往就是整个堤坝的连锁坍塌。 高句丽人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个技艺,却修补损伤,保持大坝的完整。 而当溃堤发生的时候,大多数人都已惊醒,但已经做不出多少反应了。 实际上,这里驻扎着八千多人,只有一千人的高句丽守军,兼职监工,其余都是高句丽的民夫。 在使用民力的艺术上,高句丽王和隋帝杨广,有着天壤之别,要真说的话,他只占了一个狠字罢了。 当然,高句丽民夫的生存状态,不用过多的描述。 这一晚,营地中所有人的命运,不再是看他们出身有多高贵,拿没拿着刀子,而是看运气。 堤坝一溃,惊醒的高句丽人,可谓是蜂拥而逃。 大水冲破堤坝,从山谷中肆虐而出,这显然是大水锋头最盛的时候,当然,它的破坏力,还远不如它肆虐而下,速度越来越快的时候。 不过,狭窄的河道,此时已经容纳不下它那粗壮的身躯,高句丽人营地,当时便受到了波及。 当浪头打响高句丽人营地的时候,浪峰竟是高大数丈。 无论是人,还是营帐,在大浪翻滚之下,一触即溃,马匹像玩具般抛向空中,掉落下来,和其他东西一样,消失在水中,无影无踪了。 奔逃的人群,在后面巨兽的追袭下,一批批的被吞下去。 这一刻的景象,壮观而又残酷,能亲眼目睹的人,大多都化为了鱼鳖。 只有少数人,逃上了山,另外一些足够幸运的人,他们处于营地外围,多数都是守卫这里的高句丽官兵。 大水冲到这里,有些后继乏力了,大水更愿意去的地方,永远是下游。 所以说,高句丽人的营地,只是因为离河岸太近,受到了波及而已。 没到天明,这里的大水其实就退了。 整个营地,一片狼藉,人马的尸体,随处可见,更多的,则是被大水卷着,冲向了下游。 幸存的高句丽人,终于惊魂未定的陆续回到了营地,开始在幸存的,身份比较高的人的带领下,搜索幸存者,翻捡辎重。 实际上,这里的每个人,在劫后余生之余,都只剩下了惶恐。 军令未到,大坝却先溃了,这可是要斩头的。 而他们还不曾想到,真正的危险会来自于隋军的攻击。 不过,经这么一折腾,后来所谓的高句丽战神的金身,却是被搅合了一半。 后来人史载,大都是说,高句丽人本来在萨水上游拦河筑坝,欲水淹隋军,不想,大坝先溃,反倒损兵数千。 不过,脑洞大开的后来人,就说隋军有了察觉,先破坝放水云云,随后争论不休,但却没什么考证依据,载不到正史之中。 不过,终于也有人,在翻阅隋时案卷的时候,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但那都是后来人的事情了,此时此刻,作为始作俑者的李破,已是登上了山头,身边的人,也是越聚越多。 大家开始坐下休息,检查刀枪,准备作战了。 (本来阿草想安排打上一仗,后来一想,后患太多,需要查缺补漏,所以,阿草偷了个懒,用计谋代替了,有点想当然的地方,大家就别喷了,阿草继续努力中……)(未完待续。) 第141章溃退(求月票) (五十月票加更一章,之后看情况,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有盟主没,盟主必须加更啊,呵呵。) 一天一夜没怎么休息,吃的也不算饱,这支军队的战斗力实在堪忧。 但这个时候,他们的士气却很高昂,因为这场战事已经不算是真正的战事了,他们要做的,可能就是走下山去,打扫战场而已。 被冲的七零八落的高句丽人营地,还能有什么像样的抵抗不成? 若这样还打不过,那只能说明,大军走到高句丽王城附近,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了。 吃了些东西,喝了些水,林子中又陆续钻出些人来,这些家伙属于晚上走路,自己把自己给弄丢了的路盲。 天色一亮起来,他们终于找准了方向,赶到指定的地点来汇合了。 不过,减员是必须的。 山林中有着虎豹豺狼,肯定不会容你在晚上的山林中,还大摇大摆的单独行走,丢在山林中的几个人,估摸着也走不出来了。 这只能说是太过倒霉,没其他的解释。 比他们还倒霉的人,是山谷看着山谷第一道堤坝的高句丽人,在回去营地的路上,失魂落魄的他们,却是一头扎进了隋军的临时营地。 被提前察觉的隋军,斩瓜切菜般,杀死在山林当中。 这就是马邑隋军,在辽东之战中的第一战。 听上去有点可笑,但也没什么值得奇怪的地方,百万大军。来回一趟,没动过刀枪的人可是大有人在。 比如说。皇帝身边的鹰扬府卫士,骠骑。就相当于来辽东游行了一圈,屁事没干,光吃饭了。 漏网之鱼两三只,却让隋军等不得了。 于是,李碧一声令下,隋军开始下山。 到了山脚处,隋军已经摆成了一队队的阵列。 此时,林外营地中的高句丽人,终于开始从迷茫中镇定了下来。聚成一堆堆的,哭泣者有之,哀嚎者有之,呆坐不语的更多。 几个幸存的主事之人,聚在一起交头接耳,这个时候,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抑制不住的恐惧。 他们在担心受到责罚,不过随后,让他们更为恐惧的事情发生了。 一队队隋军。从山林中冒了出来。 他们衣衫破碎,身上肮脏形如乞丐,但他们手里都握着利刃,排着队列。瞪着满是血丝的眼睛,像一群来自蛮荒的野兽般从山林中走出。 稍一整理队形,他们便奔跑了起来。 没有号角声。没有战鼓声,也没有军卒冲锋时。狂野的吼叫声。 这是一支沉默的军队,因为他们的体力差不多已经消耗殆尽。没有人再愿意狂呼乱叫,浪费气力。 他们只是迈着步子,跟着大家一起奔跑,并随时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杀戮。 没用什么战术,也没悄悄的接近营地,打一场歼灭战什么的。 因为这个时候,没那么多的讲究了。 被饥饿,疲惫折磨了很久的他们,只想着快点结束这场战斗,然后能好好休息一下,当然,最好最好,还是能夺取到足够的食物,让大家能饱饱的吃上一顿。 高句丽人终于注意到了他们,尖叫声四起,有的人调头就跑,有的人却被吓的呆若木鸡,幸存下来的高句丽兵卒,慌张的拿起武器,但多数人却还不知道敌人在哪里。 隋军从残破的营地中扫过,和他们料想的差不多,抵抗微乎其微,他们只需要,举起刀,狠狠斩下,就一个个高句丽人砍倒在地就行了。 当他们横穿营地,他们的身后,就再没有一个能站着的高句丽人了。 李破喘着粗气挺了下来,回头看了看,比较满意自己的速度,大多数人都被他甩在了后面。 现在的他,对冲锋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不会冲在最前面,但也绝对不会落后太多,这是属于老兵的经验。 新兵绝对不会体会到这几步的距离,到底有多大的差别。 他抖了抖腿,一脚的泥浆,现在的他,看上去比之当初在流民营地时,也好不到哪儿去了。 隋军的军服,早就被他穿成了布条,不过,其他人的形象,也好不到哪儿去。 李碧这女人的体力非常不错,很快就追了上来。 女人不管有多美,大多数跑起来的姿势都不会太好看,但有一些人除外,她们可以像男人一样跑的迅疾而又矫健,李碧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李破只略微欣赏了一下,就迅速失去了兴趣,因为李碧这个时候的形象,可比当初在山林中初见的时候,差的太远了。 你把她单独挑出来,十个人有九个人,都得认错了公母。 隋军陆续聚集了起来,李破耳边,顿时充满了拉风箱似的喘息声。 看着这些家伙,一个个好像要跑断了气的样子,李破的肚皮不争气的叫了起来,不怪这些家伙中看不中用,太饿了。 没去管四散奔逃的高句丽人,都不用发什么军令,大家不约而同的涌回了营地,四处找了起来。 吃的,还是吃的,这次连马邑隋军,都不管不顾了起来。 因为这两天的消耗,实在太多了,能吃上一段时间的肉干,迅速的都进入了各人的肚囊。 不管是因为增加了三百多人,还是因为战前要保持充足的体力,反正,这一队人马,也已是处于断粮状态了。 其实不用怎么翻找,李破只是瞅见营地中没被大水冲走的驮马,心里就有底了。 马肉虽然不太好吃,据说吃了也不太健康,但别说马肉了,饿极了,人肉都能啃上两口的。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嘛,说的多好? 更何况,大水一过,岸边地上,到处都是鱼虾,高句丽人没顾得上这个,对于隋军来说就是最好的礼物。 当然,只要沿着水源走,其实隋军就饿不着。 丰富的淡水资源,足够军人们取用。 可惜的是,这只是臆想罢了,萨水这地方,肯定不能久留。 营地中,陆续响起了隋军士卒的欢呼声,他们找到了食物,肉干,鱼干,面饼都有,甚至还有很多腌菜。 这在意料之中,**千人的大营,就算被大水冲了一遍,也一定会剩下一些辎重才对。 对于高句丽人的刀枪弓箭,隋军将士都是不屑一顾。 聚集起来的食物,先是让众人大吃了一顿,然后剩余的,都放在驮马的背上,隋军这才心满意足的撤离了营地。 趁着天色还亮,他们又渡过萨水,没有顺着河岸走,他们直接钻进了山林。 山路难行,何况还有驮马,这一路就更慢了。 不过吃饱喝足之后,又扔掉了身上所有的累赘,军中上下,走的都很安心。 不过,等他们登上一座山头,山脚下,长蛇一般的人群,顿时让他们惊住了。 而在远方,萨水两岸,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头,那是隋军主力在渡河。 隋军班师了。 李破带着人,赶了回来,跟李碧说的头一句话就是,“大军溃了,以后就是咱们自己做主了。” 实际上,这里的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大军还没有溃散,应该叫且战且走,或者叫撤军。 但李破说的,也绝对不算错,眼前的大军,已经是极为混乱,争相渡河的时候,有的地方,已经开始上演了自相残杀的戏码。 形容枯槁的隋军士卒,筋疲力尽的渡过被冲刷一新的萨水,有很多人,直接被淹死在了不算深的水里。 而渡过萨水的隋军将士,也都好不到哪儿去,随着人流的前进,不时有人倒下。 隋军的各色旗帜,消失了大半儿,沿途之上,到处都是隋军将士丢弃的铠甲刀枪,这已经是一支,离溃败只差一线的大军了。 他们和另外那个时空中的大军相比,区别只在于,他们躲过了被高句丽人半渡而击的命运,只是,他们逃不脱溃败的宿命。 站在高处的李破等人并不知道,击溃这支大军的,又是高句丽人的诈降消息。 可笑的是,纵观辽东一战,满篇都是高句丽人的反复无常,更可笑的是,隋军竟然屡屡相信了高句丽人。 这样的事情,史册上也是绝无仅有。 但你不能说这些都是巧合,或者说隋军上下,都是糊涂人。 因为,之前,那是隋帝杨广的独角戏,而之后,却是三十万大军的群演,已经来到极限的大军,在平壤城二十多里处,听到了高句丽人降顺的消息,一下子,弦儿就断了。 实际上,不管高句丽人是不是诈降,想让大军再走二十多里,去到坚城之下攻城,也是不可能了。 于是,在接到高句丽人传来的降书之后,掌军的两位大将军,顺势下达了撤军的命令。 其实,他们根本没给高句丽人反复的机会。 可以说,三十万大军,自己击溃了自己。 而当撤军的命令传下,隋军便也走上了充满死亡和绝望的地狱之旅。 这一天,担任大军殿后的左屯卫将军辛世雄,战死在了萨水南岸。 不过,没有经过大水的波及,辛世雄一部,却也重创追逐而来的高句丽大军。 这个时候,隋军已是走入绝境不假,但高句丽人其实也是痛苦难当。(未完待续。) 第142章逃人(第四更,求月票) (均定过五百加更,继续求月票,订阅,打赏。) 萨水南岸十余里处,尸积如山,血腥遍地。 九军之一的左屯卫将军辛世雄部,从辛世雄以下,三万余众,全军覆没于此。 高句丽正在打扫战场,大胜的喜悦,在高句丽人中间渲染传递,无疑,对于高句丽人来说,这是一次至为辉煌而又关键的胜利。 自隋军入侵以来,惶惶不可终日的他们,第一次品尝到了胜利的甘美滋味。 不过,浓重的血腥味,以及造型各式各样的尸体,很快就让很多高句丽人感到了不适,呕吐成了宣泄不适的最佳途径。 老兵们,皱着眉头无奈的看着新兵们的丑态,没办法,和隋军的第一战,输的太惨,最勇猛的武士,都死在了隋军的弓弩之下。 更可耻的是,隋人还攻入了王城…… 现在组成的这支十余万的大军,其中差不多有一半,都是王城中的成年男子组成的临时军伍。 虽然,他们追着隋军的脚步,来到这里,并一战而胜。 但战死的人,几乎和隋军等同。 隋人已经累的不行了,他们很多人,还未举起刀枪,就已经栽倒在地,还未拉开弓箭,就已经气绝身亡。 但他们依旧是些可怕的魔鬼,吞噬了大量的生命。 此时,高句丽人的大军不得不停驻在这里,因为军中的将领们发生了争吵和分歧。 因为伤亡太大了,国相乙支文德受到了王室将领的质疑。 没有乙支文德说的大水。没有唾手可得的胜利,各部在隋军临死反扑之下。齐齐受到了重创。 瘦小猥琐的国相大人,声嘶力竭的辩解着。 高句丽人长期以来。形成的比较奇特的政治氛围,让场面充满了硝烟味儿。 一些高氏王族子弟,对这位手握重权的国相,嫉恨甚深,不少人已经开始叫出了误国奸贼这样的词汇。 最终,乙支文德举起了屠刀,连杀十数人,终于让将领们清醒了过来,随着乙支文德。率军继续追敌。 不过后遗症是非常明显的,辽东之战过后不久,乙支文德去位,随后便被人杀死在了府中。 不过,这个时候,身为大军统帅的乙支文德,还没有想过他未来悲惨的命运。 当他率领大军,再次追上隋军的尾巴的时候,看到的是漫山遍野的隋人溃兵。 三十万隋军。终于崩溃了。 这对于追上来的高句丽人而言,无疑是一场盛宴。 而对于隋军来说,逃亡的路途,死亡始终与他们相依相伴。 这是一条由隋军的尸骨。铺成的逃亡之路。 九军之一的右翊卫将军,薛世雄部,建制还算完整。再次为大军断后,被围于白石山。 粮水断绝。士卒死伤无算。 最终,右翊卫将军薛世雄。亲自带领仅存的五十重骑冲阵,残余步军,拼死向前,终于溃围而出,狼狈北窜。 由此可见,高句丽人其实也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的境地。 之后,从鸭绿江南岸一直到萨水北岸的崇山峻岭当中,散落的隋军将士,和高句丽人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对抗。 一直到这一年的冬末,战事才整个平息下来。 ……………………………… 高句丽七月的山林,草木渐渐枯黄,秋风萧瑟间,带来了浓浓的寒意。 一个衣衫破碎,浑身是血的人,独自蹒跚的行走在林木之间。 他急促的喘息着,终于停了下来,靠着一颗大树,摇摇欲坠。 而他的手中,握着一把红色的环首刀,从刀柄,到刃尖,都是血,暗红的底面,鲜红的表皮,让这把刀看上去妖异而又慑人。 追魂一般的脚步声,在他身后不远处响起,他支起身子,麻木的又开始迈动脚步,甚至懒得回头观望一下。 追兵的身影,在他身后,已经是若隐若现。 终于,三个身穿兽皮,强壮彪悍的家伙,从林中猛的冲出来,伴随而来的,还有锐啸的箭矢。 逃命的人,显然已经筋疲力尽,晃着身子,滚倒在地上,正好避开箭矢的攒射。 一个敌人趁机突然加速,冲到他的身边,但手中的长刀刚刚举起,地上的人已经微微支起身子,只是顺势将手中的刀子抬了抬,一刀便刺入了追兵的腹部。 一声痛苦的惨叫声响起,敌人翻滚而出,他顺势拔出钢刀,顺便带出一串的血珠子。 其他两个敌人已经冲到面前,出刀凶狠而又有力。 此时,他已经站起了身子,踉跄的横挪了两步,避开一人的狂斩,妖异的长刀微微举了举,两刀相碰,沉重的力道,顿时压过了力竭的他,但还是被他勉力卸了开去。 然后他的身体神奇的转了一圈,长刀顺势斩下,一刀下去,鲜血喷溅,敌人捂着脖子,打着圈栽了出去。 弓弦再响,血红色的刀子,微微舞动了一下,便精准的挑开了直奔自己胸口的箭矢,另外两支,却是与他擦身而过。 身边的敌人,怒吼一声,举刀直劈而下,他努力举起越来越是沉重的刀子,挺刀直刺。 和之前一样,看上去随意而又惫懒,却精准的吓人,在长刀斩入他额骨之前,一刀便刺入了敌人的咽喉,还有余力挥手打了一下敌人的手腕,将敌人临死前的一刀,避让开来。 瞬间,连杀三人,彷如在表演杀人的技艺,根本未曾浪费一丝一毫的体力,攻击简洁而又致命。 看他握在手中的刀子就知道,这一路上,也不知杀了多少追兵了。 他剧烈的喘息着,一下弯下腰杆,正好避过到来的箭矢,然后勉力紧挪了两步,隐入树后,从另外一边转出来,继续走上独属于他的逃亡之路。 但他太累了,也太饿了,顽强坚韧到极点的生命力,正在流失而去。 不出一里,就又被人追上,这一次,追上来的有五六个人,他们的箭矢,已经射光了,但他们却没像之前的那些同伴们一样,草率的冲上去。 因为这个可怕的家伙,已经用无数的鲜血告诉他们,死亡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最好不要轻举妄动。 也许是绝望了,这个可怕的人没再前行,而是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和他的刀子一样,满是猩红,有如魔鬼的脸上,露出一排的白牙,竟是笑了。 笑的人毛骨悚然,沙哑的声音,头一次响起,“你们这些狗崽子,追了老子一路,老子的命就在这儿,有胆就来取啊。” 不用说了,听口音就是知道,这是个山东人,正经的隋人。 当然,此时高句丽的山林中,这样逃亡与追杀的戏码,都是在隋人和高句丽人中间展开,不会有第二种可能。 高句丽人愤怒的喝骂着,却没人愿意头一个冲上去。 不过,只这一会儿功夫,其他人便都追了上来。 足足十余人,终于在这里,将这个可怕的逃敌团团围住。而他们本来有着五十多人,都是高句丽山中的猎户,作为大军的斥候存在的勇士。 这一路上,除了被甩下的,就剩下这点人了,其余都被此人接连击杀,如果知道是这样一个结果,他们很可能不会尾随此人,一直追到这里。 好在,这人看上去应该是隋人将领,他的脑袋,会值很多钱,或者是官位。 山东汉子,慢慢将刀子横在胸前,准备决死一搏,而敌人也终于有人按捺不住,准备发起攻击的时候。 有人大声呼叫了起来,满是惊慌的声音,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高句丽人扭头四顾,却是惊骇欲绝的发现,周遭的林木间,走出了一个个的身影。 他们就像鬼魅般浮现了出来,为了防备逃敌再次脱逃,几个身在外围的同伴,竟然没有发出一点警戒的声响。 李破挥了挥手,不用多说什么,这里已是白石山北麓,离鸭绿江已经不算远了。 而这个时候,高句丽人的身影,已经开始频频在山林中出现,已经遭遇了不只一次。 当然,在山林中,遇到李破这一队建制齐全,又无饥饿困扰的隋军,那就只能说他们没被高句丽的神灵照顾好了,所以大多数都变成了这队隋军的刀下之鬼。 而一路上,碰到的隋军散兵,也多了起来。 走到此处,他们的队伍,已经扩张到了一千五百人左右,粮食的压力,又增加了许多。 但有李破和史大等猎户在,省着点吃,到也不成问题,而且,他们还洗劫了两处高句丽人的山中村落,粮食问题此时已经困扰不到他们了。 其实,如今像他们一样的隋军零散队伍,还有不少,只是,他们缺少辨明路途的本事,大多迷失在高句丽的莽莽山林中间,到了冬天,多数都冻死在了山里。 剩余一些,直接在高句丽山中做起了山大王,中原大军续来之时,这里多出了很多会说汉话的家伙,其实就是他们的后裔了。 十几个高句丽人,迅速被砍倒在地,这支以马邑守军为主的隋军的救援名单上,又多了一个人的名字。 严闾人,山东吴沟人,一位张姓将军的近卫侍从,征辽东之后,隶属于左翊卫府麾下,参与了白石山之战。 溃围而出后,各自为战,他和许多人一路奔逃,其余人等,尽皆战死,只他一个,逃的最远,因杀戮太众,战斗力惊人,却是被人当做了隋军重要将领,追逐不休。 炮灰属性十足,倒霉蛋光环缠身,不过却是李破在辽东之战中,获得的最好的宝物之一。(未完待续。) 第143章鳄鱼(第五更,求月票) (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第二章比第一章订阅高,这是什么鬼?) 一千多人的隋军,藏在一处山坳中,李破带人探路回返,顺便猎回了一大堆的野味儿。 找到李碧,李碧看着黄友身上背着的人,眉头皱了皱。 这人身上的血太多了,隔着老远,就散发出一股腥臭的味道。 见多了奇形怪状的死人,李碧头一个想法就是,这人怕是只剩下一口气儿了,还背回来干嘛? 可见,经过此战的人,心态已非常人所能料及了。 同情心这东西,已经被他们丢的一干二净。 李破一屁股坐到李碧身边,“赶紧的,把人放下瞧瞧,有伤治伤,这人可是宝贝啊,都小心着点。” 程知节几个人也不顾忌什么,上去七手八脚的将人就给扒光了,李碧嘴角抽动,却还是忍住了没说什么。 前前后后一看,嗯,竟然出了点擦伤之外,一个大点的伤口都没有,这太不科学了。 当即,几个人又找来了水,像洗刷牛羊般,一阵的擦洗。 直接把昏迷的人给弄醒了过来,一睁眼,一圈的胡子拉碴的汉子围着,当时就是一惊,伸手就摸向了腰间,当然是摸了个空。 身上凉飕飕的,这才发觉,竟然被剥光了。 这一下,估摸着这家伙自出生以来,就没这么慌过,顿时一连串传闻中的诡异故事,便占据了他的脑袋。 惊恐之下。脑袋一歪,又昏过去了。这次纯属被吓的。 一圈人却是啧啧称奇,程知节更是抖着打了绺的大胡子。不停的嘟囔,豪杰啊好汉啊什么的。 “去去去,赶紧把衣服给他穿上,别冻着了,你们几个,等他醒了,弄点东西给他吃,问问他,叫什么姓什么。从哪儿退下来的。” 等赶走了众人,李破也是摇了摇头,这人还真有点神了,莫非有主角模板不成? 他可是亲眼见了这人的表演,那种简单有效的杀人方式,和他完全是两种风格。 如果他们两个正面对决,死的肯定是他李破,如果游战的话,嗯……五五开吧。自己莫非在这穷山恶水的地方,捡了一个大侠回来? 还好还好,这些年过来,没碰到这么妖的家伙。不然猝然相遇的话,真不好说这条小命还在不在了。 要是有这么一个人跟在身边,简直就顶算多条命啊。 李破终于有点捡到宝的感觉了。至于程知节,罗三两个家伙。在他眼中却只比废物强点,完全没有历史名人的既视感。 李碧看了半晌的裸奔。不过,从军这么久,男人身体的奇妙之处,在她而言,也没什么稀奇的了,只是觉着有点污了眼睛。 不由狠狠瞪了李破一眼。 李五这厮没眼色,还狗腿的给李破送上水囊,顿时受了迁怒。 “没事干了?在这里转悠什么?” 李五呲牙笑笑,蔫溜溜的走了。 李破一听话茬,就知道这女人不定哪根弦儿又搭错了,立即来个以攻代守。 “军曹,前面有个村子,咱们今晚歇在哪儿……但咱们走的太慢了,大军一多半人都走在前面了,咱们是不是应该走快点了?不然后面的高句丽人追上来,怕是有点麻烦。” 现如今,能像他们一样,快慢由心且成建制的隋军军旅可着实不多。 李碧显然被李破带坏了,稍稍转了转眼珠儿,就明白了过来,这人又在胡说八道。 如今哪还有什么大军,将军们骑着战马,能跑的都跑没影了,像她这样,还能领着军卒,艰难跋涉的,那都是好官无疑。 但这样的将领,战死的几率是非常之大的。 不过,走到现在,也不用再有太多的担心了,她就不信,这小子没察觉出这一点来。 想到这里,立即鄙视了李破一下,于是,嘴上便也开始胡说八道,“嗯,确实慢了些,但慢也有慢的好处,咱们这有一千五百四十七人,对了,四十八,你刚又救回来一个。” “呆在这养养精神,就又是一支虎狼之师,我想着把,不如调头,让追上来的高句丽人知晓下厉害,这样一来,斩下些人头带回去,也好说话。” 听着不对劲儿啊,这才吃饱了几天?又热血上头了,李破一下就坐了起来。 看了看李碧的神色,不过看也白看,看到的只能是黑乎乎一张小脸儿。 没细想,李破张嘴就劝上了,“军曹,您可不能这样啊,就说走到这儿,高句丽人的追兵肯定也累的像狗一样了,肯定不是咱们的对手,但人家人多啊,十几二十万人的军阵,您要是带着咱们冲上去,那和送死有什么两样?” “一旦被人黏上了,那可怎么办?虎狼之师?现在都被追成丧家之犬了,您可不能糊涂……” 还唠叨呢,那边已经是一声轻笑,并遭到了很严重的讥讽,“切,你胆小怕死,只说便了,何必多言?” “行了,传令下去,启程吧,今晚歇上一晚,明日紧着赶路,确实有点慢了,你说,大江离着还有多远?不会走岔了吧?” 李破张了张嘴,呲了呲牙,原来是遭了戏耍,喂,跟你说正事呢,你怎么能这样? 不过他这脸皮够厚,没当一回事,心里反而一下轻松了下来,除死无大事啊。 站起来,拍拍屁股,留下个鄙视的眼神,然后就是一阵吆喝,将人都赶了起来,继续上路。 ………………………… 村子不大,建在个山谷里面。 像这种山间的村落,高句丽有很多,没办法,山太多了。 所以,高句丽人差不多可以分为几种,一个是贵族,一个是平民,也就是高句丽正经的公民,一个则是山民,这些人以游猎山林为生,很遭平地人的鄙薄,但这些人,骁勇好斗,却是高句丽最重要的兵源,地位其实并不低,很多高句丽军官,将领,都出身山民之列。 剩下的一个,就是奴隶,这种人,以犯人以及南边的新罗百济人为主。 不过,经过这次战事之后,高句丽的社会架构,被破坏的非常严重。 平地人受到了重创,山民们却成了隋军溃败之后,隋军将士最为主要的一个敌人。 他们人数不多,却在四处袭击隋军将士,等到此战结束,高句丽的山民,陆续凭借军功,成为了高句丽贵族中的一员,山民的地位,也水涨船高了起来。 不过,对于正在逃亡的隋军将士而言,高句丽人不管怎么变化,都是高句丽人。 在山谷的一侧,九个旅帅聚在了一起,当然,另外三个旅帅,以前的职位肯定不是带着一百人的旅帅,不过加入进来以后,就都成了百人长。 不服气的两个什么将军,在行军的路上,都不慎掉落山崖,喂了虎狼,于是所有人便都老实了起来。 九个人围成一圈,由李破作为监督。 齐齐叫了声,锤子剪子布,然后伸出一圈的脏手来,很具后现代风格,也很有点黑色幽默的意思。 不过,屠村这种事情,大家也都不太愿意做,虽然杀也就杀了,没什么大不了,但心理障碍肯定是有,像李破这样面似温和,实则冷酷凶残的家伙,可没几个。 于是,这种简单的猜拳方式,就被李参军“发明”了出来,很公平个游戏。 不过,张旅帅肯定不这么认为,一圈人都是拳头,就他一个剪子。 他幽怨的看了看左右人等,至于吗,不就是得罪了下李参军,你们就合着伙的来冤俺,也不就把刘武周那小子给丢了吗? 那都多会的事情了……他娘的,刘二郎害俺不浅,这都是第三个村子了好吧? 加上眼前这个,共经过六个村落,他包圆了一半儿,也不怨他心生委屈。 等张旅帅把人都集合好了,李破才出来做好人,才当着众位旅帅的面,跟他吩咐着,“这次不用弄的那么惨,都是些老弱妇孺,圈起来完事儿,反抗的都杀了,大江已经不远了,咱们在这里住一晚,从明天开始,加紧赶路,用不了几天,就能到江边儿。” 众人眼睛亮了亮,现在的他们,做梦都想看到那条大江,过了江,差不多也就意味着,他们逃出去了。 张旅帅更是感激的连连点头,这人啊,被欺压的久了,心态也就变了,看他现在的样子就知道,完全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 不过,还是有个比较猥琐的家伙,抽着肩膀问了一句,“参军,这次女人能不能……” 尼玛,就知道少不了这样的货色。 李破露出八颗牙齿来笑了笑,但说话的腔调,却冷飕飕的让人毛骨悚然,“没看出来,你还有这气力,你说呢?” 这位当时就被唬的后退了两步,因为现在全军上下没谁不明白,领兵的李将军挺不错的,只是这位参军,却凶毒的很。 在这人命如草的地界,让李将军不高兴,最多最多,各走各路罢了,让李参军不高兴,那就纯属拿自己的小命当玩笑了。 这位当即一躬身,锤了锤胸膛,“末将都听李参军的。” 显然,这还是位将军来的。 李破重重哼了一声,瞅着众人厉声道:“我再说一遍,杀人可以,女人不能碰,谁碰了,我扔他到山里喂狼……”(未完待续。) 第144章奇人(第六更,求月票) (再加一更,给大家助威,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辽东之战快要结尾了,书友们普遍觉得气闷,但只要是隋末历史,其实都绕不过辽东战事,请大家见谅一下哈。) 爬上一座山头,李破眼前顿觉一亮。 大江如玉带般横在远方,对岸处,丛林莽莽,山峦起伏,过了大江,也便可以说是进入辽东境内了。 虽然,如今辽东和这边一样,都属于高句丽国境,但感觉就是不一样。 说到底,不管之前,还是之后,辽东,都是中原帝国固有领土,如今不过是为高句丽窃居而已。 当然,对面的土地,风雨变幻之间,比这边还要狞恶几分,但过了大江,剩下的可能就是赶路了。 李破身边,迅速响起了压抑的欢呼声。 这些衣衫褴褛的隋军将士,劫后余生之下,心情之激越,完全可以理解。 连李破自己,都不禁想吼上两嗓子呢,就不用说其他人了。 高句丽人的追击,在这两天的行程中,已经完全消失了,显然,高句丽人经此一战,也是满身伤痕,终于开始想着,怎么回去舔舔伤口了。 这还是拜李破等人所赐,因萨水堤坝被破,未能淹到隋军,所以,隋军的抵抗,要猛烈的多的多。 而白石山一战,高句丽人虽然差不多全歼了薛世雄部,但继围歼辛世雄部之后,再次受到了重创。 所以,高句丽人的追击。差不多到白石山也就停了下来,之后。他们就像打扫战场一样,跟在隋军溃兵之后。慢慢向前了。 不过欢呼过后,人们很快就沉默了下来。 远方不只有大江,而且,还有着无数的黑点,正在缓慢的向大江方向前进,那是溃退的隋军将士。 即便离着还很远,看的有些模糊,但不断停住不动的黑点,意味着什么。他们都清楚。 …………………… 所谓望山跑死马,一千多人走出山林,又走了两天,才算来到大江之畔。 这个时候,人们已经不愿意开口说话了。 太惨了,只这一段路程,沿路之上,隋军将士之尸骨随处可见。 还在艰难行进的人,都瘦的只剩了皮包骨头。有的走着走着,便一头栽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而能逃到这里的,大部分都属于大军前锋所部。后面的大军中军后卫,能赶上来的,极其稀少。 一千多人。像被追赶一般,快速通过了这一段路程。 他们不愿见到如此惨象。也顾不上扶危济难,因为他们本就是逃亡之人。任何的怜悯和同情,都会将自己以及其他人至于危险之地。 因为前面,还有一段分外遥远而又艰难的路程在等着他们呢。 这个时候,人类自私的天性,俨然占据了上风。 实际上,这些溃兵,即便渡过大江,也不可能活着回去大隋了,他们很快就会被辽东的风雪所吞噬。 辽东如今已经开始进入冬天,到了大雪一下,辽东就是另外一番狰狞模样了。 大江上的浮桥还在,只是守卫浮桥的卫文升部,已经没了踪影。 都说三十余万大军一路溃退,过江时只剩下了几千人,只卫文升部一军独全。 这话听上去有点矛盾,要卫文升部乃九军之一,有三万多人呢。 但这话其实说的很明白了,渡江的大军,只几千人活着回到了辽东城下,卫文升部本就没有进入高句丽腹地,所以未有损伤。 卫文升所占的便宜,只在于卫文升的年纪够大,七十多岁了,威望够高,宇文述,于仲文等在他面前都属于小字辈儿。 所以,才能留在大军之后,为大军守护浮桥。 一千多人通过浮桥,没有一个人再愿意回头看上一眼。 因为南边的天色,都透着殷红,无数的隋军将士,葬身在了那不算广阔的山林草莽之中,无数的冤魂,在那里盘旋萦绕。 白骨如山,血流成河。 三十万大军,十不存一。 宇文述,于仲文两位大将军,跑的到快,后来人说,这两位带兵一天一夜退了四百多里。 都是扯淡,那是两位大将军带着骑兵跑出来的好成绩,饿着肚皮的隋军将士若是那么能跑,何如回身跟高句丽一战呢? 实际上,这两位几乎是完全扔下了大军,带着卫士和亲信,直接跑回了大江北岸。 若非卫文升断然拒绝了两人烧毁浮桥,以却追兵的提议,这个时候,李破等人就只能等到天气冷下来,大江上冻的时候,再过江了。 两个败军之将,之所以有此提议,自然是怕担那主将先逃,置大军于不顾的罪名,不如来个毁尸灭迹,将大军整个都葬在大江南岸算了。 ………………………… 过了大江,又走出十余里,天色渐暗,一千多人,宿于野外。 夜色渐浓,营地中终于传来隐隐的哭声,哭声宣泄的,不仅仅是对死难同袍的悼念,对家乡的牵挂,还有许多劫后余生的庆幸在里面。 黑暗中,坐在地上的李破皱了皱眉头。 哭声头一次响起,这代表着什么他很清楚,代表着人们已经松懈了下来。 但前面,还有路要走,真以为这一路上,就能平平安安吗? 一千多人带着的食物,够吃到辽东城下吗? 就算回到辽东城下,还能见到隋军主力吗? 冬天眼瞅着就要到了,这里的冬天是闹着玩的吗? 李破心烦的闭上了眼睛。 但还是有人不想让他清净,一个家伙晃了过来,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在他身边,伤心的唠叨着,“你不该救俺啊,就那十几个狗崽子,俺动动刀子,就全宰了,你看,俺现在却欠了你恩情,太麻烦了。” “师傅说的好,欠人情义,最难报偿,若是欠了别人一条命,乖乖,便要以死相报。” “这规矩太坏了,你说说,你有什么仇家没有,俺去替你宰了,官儿最好大点,不然份量不重……” 李破翻了个身,想堵住耳朵,前几天就知道了,自己捡回来的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个冤家。 一有了精神,李破这耳边就再没清净过了。 之前杀人如草,笑对生死的豪杰形象,迅速就崩塌了下来,他和黄友可大不一样,黄友最多最多,就是嘴碎一些,让你时常忍不住,将揍他一顿。 但这位,是真像个老太太那么唠叨,如今程知节已经不愿靠近这位老乡了,打你打不过,听着他说话,又特烦人,只能躲着走了。 李破的威风,在这位面前,也失去了作用。 不过,这位忧郁而又唠叨的山东刀客,嗯暂且叫他刀客吧,因为据他自己说,使剑更好一些,可惜,军中带剑的,都是些文绉绉的家伙,显然他不成,所以就把军刀当剑来用了。 所以,应该称呼他一声剑客。 大隋游侠儿中,最具传奇色彩的一个群体。 这人开始说,家里没什么人了,不过太过唠叨的人,嘴一般都不严,很快李破就从他说话中知道,也不是家里没人,亲族还是有不少的,只是没人愿意搭理他了。 这人自小不事产业,以技击为戏,据说家乡方圆百里之内,没一个人是他的对手,名声还挺响亮的。 说到这儿,也就大概能明白了,这人好勇斗狠,为家族所厌,再进一步,沦为黑社会打手,那是早晚的事情。 如果他现在还在山东,说不定就干脆入了匪伙了。 不过,大业七年的时候,因名声为郡尉所知,于是,招他到身边,当了侍从护卫。 随军来到辽东这等不归老天爷管的地方,这家伙是一发而不可收拾,至今死在他刀下的人,他自己也都数不清楚有多少了。 他只会杀人,不会别的什么,一个有着天赋,却又专注的人,是非常可怕的。 所以,总的来说,这是个非常招人烦,却又非常非常危险的家伙。 “要不,你看看我们将军,挺不错的吧,给她当个护卫吧,就算是报恩了如何?”李破无奈的闷声道。 这人干脆的摇了摇头,哼哼了两声道:“一个女人……嗯,俺就没欠她的,欠的是你的。” 好吧,救人一命,会救到让李破都想重新穿越回去,让这个家伙死在自己面前算了,这也算是一桩奇事了。 不过灵光一闪间,李破坐了起来,语气也不再敷衍,“要说报恩吧……嗯,我有个妹子……” 这位一听,脑袋摇的更快了,不等李破说完,就急急道:“别想把你妹子嫁给俺,俺仇家不少,不想有家室之累,换一个,换一个,这个俺肯定不答应。” 李破一脑门的黑线,你他娘的自我感觉也太好了,就你这样有今天没明天的,谁给你做老婆最后都得跪了。 挥手就想给这人一巴掌,但还是和以前一样,这人手掌一抬,也不见有多快,就准确的抓住了李破的腕子。 这人随即就缩了手,讪讪道着,“你可别气恼,俺这不是为你妹子着想吗?” 李破毫不犹豫的顺势在他脑袋上扇了一下,顺便打断了他的话头,“我妹子才十二,你到是想娶呢……这样,跟我回去马邑郡,教我妹子用刀之术,咱们就算两清了,如何?”(未完待续。) 第145章遇敌(保底第二更,求月票) (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先说好,阿草存稿到这儿也就用光了,明天要想让阿草继续爆发,那就看大家是什么力度了。) 八月初,辽东大地上北风渐烈,气温猛然间便降了下来。 李破领着十几个人,艰难的跋涉前行。 好在,在高句丽腹地的山林间,他们可不只抢了很多的食物,他们还弄了很多的衣物,现在穿上,虽然臃肿了些,但还能够起到御寒的作用。 他们勉强算是这支隋军的斥候,但没有战马,在这样一个环境当中,斥候的作用,其实已经被降到了最低。 一边走着,李破一边在想,十月之前,一定要回到辽东城下,不然的话,十月一过,没有棉衣御寒,辽东这鬼天气谁也顶不住。 李破觉着有点冤,大业七年回到隋地,冬天里被冻了个半死,万万没想到的是,大业八年就能跨越千山万水,跑到辽东来挨冻。 这种倒霉属性,还真不好比喻。 不过,到也不用太过担心,都说东北有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貂儿咱们打不着,但乌拉草可是遍地都是。 这东西可是御寒佳物,垫在鞋里,脚就没事儿,夹在衣服里,身上也能保暖。 正乱七八糟的想着,他耳朵突然动了动。 “都停下,都停下。” 随即李破便吼了一嗓子,十几个人立即停下,慢慢靠拢了过来。 现在。在这些马邑猎户,军中士卒中间。李破俨然就是神仙一样的人物了。 要不是大家一路逃亡,没心情编故事。不然的话,李破一定已经是顺风耳千里眼一样的人物了。 造神这种事情,如今的人们最喜欢干了,有的人甚至不用死后享受香火,活着的时候,就有了牌位。 随即李破就趴倒在了地上,明白的人,都知道这是在伏地听音,不算太稀奇。北边突厥人会这个的可不少。 大隋嘛,这样的人才,都在边地,因为只有常年与战马相伴,纵横来去,才能练出这样的本事来。 马蹄声清晰的传入李破的耳朵,人不多,但来的很快,经过这一路的打磨。不但身体越发强韧,他的感官好像也确实灵敏了许多。 骑兵?隋军?还是高句丽人? 直起身子,李破有点犹豫了,是散开还是聚拢? 他还真就没有什么步兵对抗骑兵的经验。而且,现在还没有盾牌和长矛,要是敌人。该怎么应付? “散开,散开。准备弓箭,骑马的。不多,从西北过来的,准备迎敌,准备迎敌。” 犹豫只是一刹那的事情,随即他就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一旦遇到危险,他从来不会想太多。 往后跑跟大队人马汇合肯定是不成了,他们驱前了十数里,与其说是斥候,其实不如说是探路的。 如今辽东的一些沼泽,已经覆上冰层,但你一脚下去,很可能掉到泥水里去,三十万大军,并没有踩出一条安全的道路来,还得靠自己。 不过,没想到的是,在这里能遇到骑马奔驰的人。 当然,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地方,现在他们就是处于敌境之内,遇到什么样的袭击,都有可能。 一个,两个,三个,三个黑点,在远方出现,等到相互都能看见的时候,对方的战马明显的缓了缓,然后,三骑奔驰的方向,一下就变了一些。 三个骑士,肯定不能说多,但骑兵和步卒没办法相比,上百个骑兵,击破几千几万步卒,都不稀奇。 李破死死盯着几个黑点,手中已经拿下了弓箭,半支着身子,将箭矢搭上弓弦。 一边嘴里还吼着,“陈三,带两个人去左边儿,史大,守住右边,严三郎,老程,罗三,人要是冲过来,你们三个给我顶上去。” “不要动,不要动。” 持续的吼叫声,让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但有这样的吼叫声响起在耳边,却让他们感到分外安心。 “敌人,敌人。” 终于看清了,三个骑士,秃着前额,脑后结着辫子,身上裹着肮脏的破皮袄,都长着浓重的胡须,手里已经拿了长的有些吓人的弓箭。 这几个好像从蛮荒走出来的野人,看清楚一群人散落在这里,不由欢呼了一声。 嗯,应该是欢呼吧,因为骑着战马的他们,都露出了一排的大白牙,他们呼啸连连,从队伍旁边疾驰而过。 既然这么不友好,那还客气什么? “射他们下来,射他们下来。” 几个野人明显是根据自己所持有的弓箭做出的距离判断,离着队伍过于近了,他们还没有见识过大隋的弓箭的射程会有多远,与他们手中粗糙原始的弓箭又有着怎样的区别。 弓弦震动,左右两人几乎同时被射落马下,马邑猎户们的弓箭之精准,可并不下于草原部族中的勇士。 最后一人,怪叫着,拨打着射来的箭矢,还欲远逃,战马却哀鸣一声,一个趔趄,翻滚在地的同时,将他摔落在了地上。 不过他没怎么受伤,在地上翻滚了几圈,便一跃而起,调头就跑。 “严三郎,捉他回来。” “去两个人,追马,追不回来,你们直接去给将军报信,咱们遇到靺鞨人了,请将军带人赶紧赶上来,后面可能还有一些呢。” 靺鞨人,是大隋,突厥,以及高句丽人对游牧于辽东北方和西北方向的野人部落的统称。 他们的统辖关系很混乱,不用细说。 李破第一次听到靺鞨人这个稀奇古怪的名字,还是在辽东城下。 臣服于大隋威严之下的契丹人,和靺鞨人部落,派了一些人参战。 皇帝明显对这些人欣赏有加,并没有将他们当做炮灰来使用,甚至屡屡厚赐带兵而来的贵族们。 这并不稀奇,皇帝对外来之人的好奇,从他登位的那一天,就开始了。 西域诸国,甚至是后来被他攻伐的吐谷浑,都曾受到他的恩赏,尤其是西域诸国国王,在皇帝杨广西巡张掖时,前来拜见,受到了皇帝的热情款待,据说声势极其盛大。 当然,这只是一种好奇,加之远人来朝所带来的荣耀,所产生的附加效果而已。 而靺鞨人,并不是只出现在隋军的阵列当中,他们的很多“亲戚”,都出现在了辽东城头上,那是为高句丽人效力的靺鞨人。 而更多的靺鞨部落,在突厥人统治之下,显然,和契丹人差不多,这也是个七零八落的族群。 当然,也有很多不服管的,高句丽人就深受其苦,每年秋天,这些茹毛饮血的部族,就会南下,到高句丽人这里来掳掠一番。 显然,这个时候,李破已经明白,自己等人碰上什么样的麻烦了。 除了北方的靺鞨诸部之外,应该没人穿的这么古怪,秃发,结辫,嗯,这到不是什么有用的特征。 契丹人也差不多就是这么个发型,草原的部族,也有许多有这样古怪的嗜好。 前一阵,他对能够参加隋军远征的契丹人和靺鞨人也挺好奇的,还和李碧打问过一番,补充了一下自己知识的不足之处。 如果不是这些家伙后来就见不到人影了,他还想上去跟人家说上两句,学上一两句契丹话啊什么的呢。 因为他很明白,语言是沟通的桥梁,不知什么时候,就能救你一命。 像现在,要是他能喊上几句靺鞨土语,说不定,还能被请到对方的帐篷里,有酒有肉的吃上一顿,并在那里渡过这个冬天呢。 但现在嘛,就不用说那么多废话了,只能是个刀枪相见的结果。 因为一旦让骑兵拉开距离,那就很麻烦了。 严闾人很听话的追了出去,在军中呆的久了,虽说这人还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但军人的痕迹,已经刻在了他的身上。 至于追的上追不上,那根本不用担心,从白石山能一路跑出来,那都是后来长跑冠军级别的人物,如果不是饿的实在走不动了。 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自己只要走起来,前面便没人能拦得住他。 这话自然是自吹自擂,但他确实比旁人更有资格吹嘘。 等分派了几个人出去,李破毫不犹豫的一指不远处的一个山丘,“走,咱们去那边儿。” 当然,他也没忘带人跑过去,将一死一伤的两个家伙都变成死人,然后背着尸体,来个毁尸灭迹。 “都给我藏好了,不管出什么事儿,都别出声,躲过去最好,躲不过去,咱们也没什么可怕的……” 那是,已经颇为习惯李破作风的这些人,都是大点其头,当然,他们也都清楚的很,十几个人碰到大群的骑兵,会是什么下场。 不大工夫,严闾人便回来了,背上背着一个人,还是跑的飞快,吃饱喝足的这位,确实妖的很。 不过,捕获敌人的本事,还得连连,你看看,把人家的腿捅的血糊淋拉的,把人弄晕的时候,也很不利落,你看看这一脸的血,你真确定不是想把人弄死,而是捉回来? 不过,李破自己也没好到哪儿去,既没给人人工呼吸,也没掐人中什么的,只是噼里啪啦的一顿耳光,将人直接扇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家伙,确实比较像野兽,挣扎的很激烈,叽里咕噜的往外冒外语。 这让李破存着的一点念想,都搞没了,于是,他马上就教导了一下这个家伙,懂一门通用语言是多么的重要。 直接一刀抹断了这人的脖子。(未完待续。) 第146章野人(一更求月票) (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起早更一章,昨天成绩不错,谢谢大家的支持。) 众人惊了惊,不过随即就将尸体抬到了一边儿,只严闾人颇为幽怨的看了李破两眼,他离的最近,被溅了些血在身上。 虽说之前他杀的血葫芦死的,但并不证明,他是个喜欢这种黏糊糊,沾在身上就掉不下去的东西的变态,相反,他还是很爱干净的人。 谁也没把这当回事,经过辽东一战,这里的人,个顶个的都是活阎王,除了严闾人,其他人杀的人到不算多,但成群成群奇形怪状的死人却是看的有些麻木了。 十几个人,躲在山丘后面,探头探脑的往外张望着。 没过多少时候,李破贴着地听了听,挥手让大家噤声。 马蹄声,人很多。 远方出现了一些黑点,纵马如飞间,很快就来到了近前。 和之前几个家伙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凶野彪悍,老远就能察觉出他们身上那种原始粗犷的气息。 他们没有什么队形,分散着纵马而过,李破眯着眼睛瞅着,大略一数,不到百人,有的人马上还驮着一些大大小小的猎物。 显然,这是一个靺鞨部落出猎的猎队,当然,他们除了猎取野味之外,还可能要猎一猎人,高句丽人就是他们的目标。 不过李破不知道的是,确实是些靺鞨部部众,而这些靺鞨诸部野人。会深入到这么远的地方,却还要说是拜隋军所赐。 一个是在这一年的秋冬之际。高句丽人因为要和隋人作战,所以收缩了防御范围。才让他们长驱直入,出现在了离大江不远的腹心之地。 二来呢,因为隋军一路扫荡,高句丽人的聚居地,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这些野人找不到合适的猎物,这才越走越远。 三来呢,这些家伙属于黑山部族,靺鞨诸部中比较强大的一部。 他们不怕突厥人。更不怕高丽人。 对于这些还处于蒙昧状态的原始部落来说,凶猛的野兽和人,并没有什么区别,除了自己部落当中的人,其他任何生灵,都是他们的猎物。 而秋冬之际,也正是他们最为活跃的时候。 望着数十骑绝尘而去,李破微微松了口气,之后又有点担心。派出去的两个人,也不知能不能活着回去。 嗯,就算追不上马,他们也应该聪明点。先躲起来,不然的话,恐怕性命堪忧啊。 至于后面的大队人马。那就不用太过操心了。 一千多人的隋军,可不是百十骑兵能破得了的。 骑射?算了吧。你真当这是蒙古军碰上了宋军呢? 隋军的野蛮和彪悍,可非是这些白山黑水间的野人能够比得了的。如果不是皇帝和将军们接连脑子抽风,这一趟下来,百万大军得把高句丽人灭的渣都不剩多少才对。 不过,还没等李破这口气松下来,过去的靺鞨人吼叫着调转了马头,又转了回来。 得,鼻子还挺灵,能当狗来用了。 不过也没办法,仓促之间,留下了太多的痕迹,换了是他,也能发现的了。 而且,越是这样处于原始生活状态的人们,越能保持住野兽般的本能,追踪的本事便是其中之一。 果然,数十骑来到方才遭遇战发生的地方,立时便纷纷勒住战马,有人翻身下马,趴在地上一阵扒拉。 然后望了望四周,立马指向小丘方向嚷嚷了起来。 李破随即缩回头,沉声吩咐着,“都别动,准备弓箭,听我命令。” 数十人,纵马就向小丘围了过来,粗野的吼叫声,此起彼伏。 小丘不算太高,但也不是光秃秃,原始状态的辽东,和后来完全的两个模样。 小丘上草木比较茂盛,还坑坑洼洼的,防守的觉着很难受,进攻的只会更别扭。 还好,他们没有愚蠢到骑着马来爬坡,不然的话,一个个可就都成活靶子了。 一个粗壮高大的家伙,明显是首领。 就像隋人的富户,总喜欢穿颜色比较鲜艳的衣服一样,他穿的也比别人花哨的多。 身上都是兽皮制成的衣物,外面还套了件披风,嗯,勉强算是披风吧,就是将大大小小的皮子缝起来的东西,而他的头上,还比别人多了一顶帽子。 他大声吼叫着,让人都下了马,指了指小丘。 立即,便有几个人脱队而出,向小丘顶上爬了上来。 李破探头看了看,行,还知道派点人上来看看,没一窝蜂的跑过来,很有些头脑嘛。 不过,显然受到过文明熏陶的人,更加的狡诈。 “其他人都别动,严三郎,左边上来的归你,右边的归我了。” 严闾人很兴奋的抽出刀子,站起来就走了。 尼玛,李破暗自咒骂了一声,自己只能伏低身子,像狗一样爬去右边儿。 不出他所料,下面一阵嚎叫,显然发现了大大方方露头出来的家伙,顿时便有弓箭飞了上来。 可以说,平常的弓箭,对于严三郎这个神奇的家伙,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了。 只是弯腰侧身,就都闪了过去。 这明显是天赋光环加身,其他人要是想学一学,那肯定就是上赶着找死的行为了。 几个野人大呼小叫,在下面同伴的鼓励或者是嘲笑下,放弃了徒劳无功的弓箭,抽出同样粗糙的弯刀,打算上来肉搏了。 李破终于在右边冒头,连连张弓,顿时,弓弦震动声,箭矢入肉的声音,一连串的惨叫声几乎同时响起。 上来五个人,被他射死一对半,一个家伙肩头中箭,直接滚下了斜坡。 剩下一个,叽哩哇啦的叫喊着,勇猛的冲了上来。 得,老严还没开张呢,放他一马吧。 严三郎比较愤怒,这明显是欺负人嘛,本想显显自家手段,却全让那个狡猾的小子给毁了。 还好,还好,还剩下一个活蹦乱跳的。 看着呲牙咧嘴,手脚并用爬上来的野人,严三郎慢慢却是觉着兴味索然。 把刀往地上一支,等人爬到他面前,刚要举起弯刀,严闾人举刀便刺。 旁观的人也许看不出多少奥妙,只有他的敌人,才会明白这一刺之下,躲无可躲避无可避的那种可怕的感觉。 一刀封喉,简单的就像敌人将咽喉送到了他的刀尖上一样。 李破咋了咋嘴巴,有些艳羡,背后却又有些发凉,这样的人要是多出一些来,旁人也就都不用活了。 李春啊李春,大哥可是给你捡了个好老师回来,成不成才就看你自己的了,当然,这样的手艺过后也得讨教讨教。 若是有了如此身手,估计这天下,也就尽可去得了。 严闾人还在摆姿势,甩了甩刀锋,收刀入鞘,一派骚包的宗师风范。 李破这边就粗野的多了,朝小丘下面怒吼了一声,狠狠锤击了两下胸膛。 终于,小丘下面的靺鞨人被刺激的发了狂,一窝蜂的冲了上来。 估计高句丽能称雄辽东,这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也贡献了不少的力量。 首领高声吼叫着,李破等人自然听不懂他说什么。 实际上,他在阻止手下的行动,因为痕迹表明,敌人很多,肯定不是只有两个人。 但野人就是这样,当他们愤怒起来的时候,连首领的话,都不听了,谁来了也熄灭不了他们复仇的怒火。 李破对付这些野蛮人,还是很有心得的。 “张弓,张弓。” “射,射。” 这群白痴…… 十几个人张弓而射,只射倒了五六个,而且将人放的太近了些,这只能说是指挥经验不足,外加地形所限,所造成的失误了。 失误的结果就是,箭矢往来中,双方都有人惨叫倒地。 而靺鞨人粗苯的箭矢,在如此近的距离中,也发挥出了可怕的威力,粗长的箭矢,射中人体,立即就是洞穿而过,留下老大一个伤口。 这边有三个,当即就是两死一伤,伤的一个,在这缺医少药的辽东,几乎就等于是死亡。 不过,李破等人还是占据了地利的优势,弓箭也比对方精良的多,稍一僵持,暴露在斜坡上的靺鞨人就开始吃亏了。 不断有人被山丘之上的人射中,翻滚下山坡,并将后面的人砸的东倒西歪。 恶性循环之下,伤亡马上就剧增了起来。 没有经过军事训练的他们,在勇敢和怯懦中犹疑不决,然后,很多家伙迅速失去了勇气,调头往坡下跑去。 但有的,却还在往坡上猛冲。 乱糟糟的遭遇战,短促而又颇为激烈。 二三十具尸体,永远的留在了斜坡之上,其余的靺鞨人,在首领的嚎叫声中,退下了斜坡。 惨痛的伤亡,让首领暴跳如雷。 也终于让其他靺鞨人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好像碰到比较难对付的那些肉人了。 是的,他们称呼高丽人为肉人,饿的时候,完全可以放心下肚的生物。 肉人也被他们简单的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好对付的,一种不好对付,就像他们分辨山林中的野兽一样。 于是,首领的威信重新就又回来了,按照这个比较聪明的家伙的命令,野人们开始分兵了…… 他比隋帝杨广,可高明了不止一筹。(未完待续。) 第147章戏耍 (二更,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 李破这一队,说是十几个人,其实也就十二个。 多出来的是他这个领头的和严闾人,其余正好两伍。 如今伤了两个,死了一对儿,还有八人,算数题李破还是在行的,对面少了四分之一强,自己这边直接少了三分之一。 太吃亏了,当然,算数不能这么用,比如说隋军的百万大军,少了三十多万人,还能剩下七十多万人呢,高句丽少上十万人,那可就算是痛入骨髓了。 就像现在,靺鞨人几十人,四面环攻,一下就让李破感觉到了凶险。 一到这样的时候,李破的脑子转的可就比平时快的多了。 盯着斜坡下的野人散开,看着他们分成三队,分的还挺均匀,都是二十多个一队,挺公平的,这个首领还算不错,没占手下的便宜。 其他两队人骑上马,跑去了小丘的侧方和后面,首领带着一队人留在了前面。 看清楚了,李破回身,便厉声道:“有没有胆子,跟我冲下去,宰光了这群狗崽子?” 众人自然没有二话,就算没有经历辽东之战,隋人的胆气,也是天下间数一数二的,更何况,他们如今还经过了辽东之战的洗礼。 李破随即哈哈大笑,“又不是要大伙儿去赴死,不用这么着紧,受伤的都在这里等一等,咱们只要冲过去,抢了他们的战马,他们就都是咱们的盘中餐了。” 这显然不是什么兵法,而是作战经验带来的效果。 等待不了多久,靺鞨人在三面互相喊着话。比较同步的爬到了斜坡的中间。 根本不管其他方向,就是在正面,又是一阵对射,这一次,因为距离合适,一阵对射的结果就是。正面又射翻了七八个。 这边也又有一人中箭倒地。 隋军在辽东,流淌的鲜血已经够多了,但显然,还要继续流淌下去。 不过,像程知节,罗三这样的名人,显然有光环加身,连皮都没被蹭破一点,黄友就没这么幸运。一支箭矢擦过了他的脑袋,弄掉了他老大块头皮。 眼瞅着靺鞨人冲的越来越近,李破没再犹豫什么,抛了弓箭,抽出腰刀,大吼了一声,“跟我来。” 率先迎着射过来的箭矢,领着剩下的六个人便冲了下去。 实际上。这个时候,越来越大的伤亡。已经让野人胆寒不已。 不用把他们估计的过高,他们确实像野兽一样生活在这蛮荒之地,也有着文明种族,往往不能具备的野性和悍勇。 但处于原始状态的他们,同样不具备文明种族训练出来的军人,那种特有的勇气和荣耀感。 大隋和突厥为何如此强大。就因为他们有着很多很多,勇猛善战,而又追求荣耀的军人。 野蛮也许能战胜文明,但绝对不会是现在。 李破选的时机也非常不错,很多野人正抛下弓箭。抽出弯刀,准备猛冲一段距离,进入肉搏状态。 当然,有弯刀的是少数人,多数野人手里拿出来的,是粗大的木棒,上面刻意的弄出了些茬子,权当狼牙棒来用了。 居高临下,七个人一阵风般从上面冲了下来,和胆气已去了一多半,却还张牙舞爪的靺鞨人撞在了一起。 李破身子一矮,速度丝毫没减的从一人身边冲过,身后的人捂着腰间,痛苦的嘶嚎了起来,一瞬间,李破已经一刀在他肚皮上豁开了老长一个口子。 程知节根本没用刀,就蛮横的将一个家伙撞飞了出去。 罗三则仗着蛮力,一刀下去,直接斩落了靺鞨人的弯刀,顺势从肩膀到腰间,将一个人整个劈了开来。 几乎是一个照面,隋人便将自己最为凶狠的一面,展露的淋漓尽致了。 但要说起杀人的本事,严闾人是活祖宗级别的,就看他扭着别扭的步子,但一点不比别人慢的冲了下来,所过之处,靺鞨人不是被他斩开了喉咙,便是被他一下刺入了身体的某个地方。 不过还是李破冲的最快,所以,他也就对上了靺鞨人的首领。 这是个高大粗壮,却有着聪明的头脑的家伙。 但此时,李破已经收不住脚了,眼见着对方举起那把非常厚实宽大的弯刀,斜着劈向自己。 估计这一下要是砍上了,他不会比罗三的对手强上多少,一刀两半都有可能。 李破猛的脚下用力,又加速了一下,在其弯刀斩下之前,像严闾人那样,挺起环首刀,撞入了敌人的怀里。 两个领头的,直接摔成了一堆,翻滚着,从小丘滚了下去。 这速度就更快了,直接滚到了小丘下面,李破头晕脑胀的爬起来,身上这个疼啊,脑袋也破了,脸上也火辣辣的,胳膊腿都在抗议着他过于粗暴的行为。 晃晃悠悠的走了两步,脚下不对,才发觉走反了,这是往上坡去的。 画着圈,再往回走,却被一下绊了个跟头,低头一看,才发觉,和自己一起摔下来的家伙,已经挂掉了。 直接被环首刀穿了个透心凉。 李破呲开牙,呵呵了几声,也不知是在笑还是在哭,一直晃着脑袋,过去努力把刀子拔出来。 歪歪斜斜的走向靺鞨人拴在下面的马群,心里还在念叨,这群白痴,聪明也聪明不到哪儿去,就不知留个看马的?要不然,老子这条小命哪里还能在了?活该死在老子手里。 越走越稳当,在头上摸了摸,一把的血,李破直想破口大骂,这罪受的,回去得吃什么才能补回来? 眼睛一扫,找到一匹看上去大一些,健壮一些的马,直接翻身上了马背。 这下算是踏实了,虽然坐下的战马有点不老实,但李破只夹紧马腹,狠狠一带缰绳,就让它乖乖转了两圈。 这个时候,这个不称职的家伙,才抬头望向上面,不用说了,六个人回来了三对儿,在肉搏当中,隋军完胜。 李破一边用刀子比划着,一边大声吼了起来,“三个人赶着这群,三个人去那边,抢马,快快快。” 声音还在,他已经骑马窜出了老大一段距离出去。 绕到小丘西边儿,果然如他所料,有的靺鞨人还在往上爬,有的却是横着爬了过去,准备支援正面去了。 那还有什么客气的,李破只过纵马过去,翻身下马,接连斩开拴马的生活,然后呼噜噜的发生怪声,将马群赶了起来。 马邑的专业马夫,终于有了用武之地,等上面的人怒吼着,反身冲下来,他早已赶着马群跑去了南边儿。 百多匹战马,奔跑在辽东的土地上,却是差点把李破累成狗。 别看这些人都是从马邑马场出来的,也都算能骑善射,但这里却是没一个会放牧的,李破只能绕着圈的跑,才算保证了马群的完整。 后面的靺鞨人,估计是被气的七窍生烟,迈着罗圈腿就追了上来。 不过走不了多远,李碧带着人已经赶了上来。 看见马群,还以为是敌人,若非马上多数都没人,不定一次齐射,就能落在李破几个人脑袋上。 倒霉的靺鞨人,迎头扎进了鬼门关。 有了战马的马邑隋军,立马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了,虽说这些战马,还需要养上一段日子,才能和新主人配合默契。 但此时,由两条腿变成四条腿的他们,纵马飞驰,愣是看不出多少生涩的感觉。 直接上去,将惊骇欲绝,转身逃走的靺鞨人一一砍倒在地。 这属于突如其来的遭遇战,和当初在灵丘道上那场厮杀差不多,持续的时间都不长,规模也不大。 但还是显示出了李破优秀的战场直觉,虽然临阵指挥上还有待提高,不过到了此时,马邑隋军,乃至于后来加入的隋军将士,对他的领兵才干,都不会有任何的质疑了。 若说之前,灵丘道上一战,还有着些运气的成分在里面的话。 那么这一次,他戏耍的辽东野人团团转的本事,还真就不是什么人都能拥有的。 不过,他欠缺的地方也很明显。 他没跟突厥人,或者是吐谷浑诸部,甚或是南蛮等比较强大的部族见过阵仗,那么他在军中的资历,就会一直欠缺下去。 要知道,从晋末以来,反开府仪同三司者,除了那些家世非常显赫的人物之外,其余皆是在和以上几个部族的战争中起的家。 以外,例如剿匪,平叛诸般战事,军功相比之下,都要逊色许多。 当然,这说的就有点远了,如今的李破,别说开府了,想要晋升入品将军,都得下上一番死力气呢,就更别说其他什么了。 一千多人在山丘下停了下来,有步卒,有骑兵,看上去军威颇壮,如果不是大家模样都凄惨狼狈了些的话,会更威风一些。 不出意料的,留在山丘上的两个伤兵,已经死了一个,另外一个也只剩下一口气儿了。 不到晚上,另外一个也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儿。 其中有两个姓史,都是史大史二的同族,但在这样一个情形之下,却没人会把尸体带回家乡,更不会点火焚烧,只能就地掩埋了事。 这就是战争,残酷而又冷漠。(未完待续。) 第148章心腹 (三更,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 这是辽东之战开始之后,马邑隋军最为“惨重”的一次伤亡了。 加上在高句丽腹地,“走丢”的两个,有两个人上了阵亡名单,大家的心情非常的“低落”,于是决定,就地扎营,吃顿饱饭再说。 李破脑袋上撞了一下,到是没有撞成脑震荡,但血是流了不少。 李碧很是关心心腹的死活,要亲自动手给李破包扎一下,却被李破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军中主事的就他们两个,太扎眼了,凑到一起商量一下别的事还成,这样可不行,这些军汉们,给点颜色就能开染房,稍一不慎,两个人中的一个就得被人看成笑话。 但好人做不得,那女人一怒之下,又给了他一脚。 这到是无所谓,只有恼羞成怒的人才会动拳脚,咱不生气。 不过,他还有事跟李碧商量呢。 让手最灵巧的陈三把头上的伤口弄了一下,也别提什么包扎了,就大家伙儿身上穿的这些零零碎碎,要是给他包上,不定就能要了他的命呢。 不大会儿功夫,李破就又凑到了李碧身边。 李碧显是余怒未消,到也不怪她小气,她这人傲慢惯了,献殷勤被人拒绝的次数屈指可数,肯定是气的不轻。 李破不管这些,坐下直接便道:“军曹,天气冷了,您可得多穿点衣服。” 一句话,听的李碧身上直接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厮莫不是被撞的傻了? 随即又想。不对啊,方才还挺气人的呢。这是要赔礼怎么的? 不过,李碧还是感觉到脸上有点发烫,幸亏天色暗,当然,还有脸上一层泥垢护着,谁也看不出来。 只是李碧身上哪哪儿都有些不对劲儿了。 于是便悄悄挪着身子,想离抽风的这厮远点。 李破变戏法般,从身后拽出件物什来,往前递着。“从那个靺鞨人首领身上剥下来的,挺好的东西,穿着也暖和,送您了啊。” 李碧可是一点也不傻,事出反常必有妖啊,尤其是这人,无事献殷勤,肯定非奸即盗。 于是,不客气的一把将东西拽了过来。 她可比李破识货多了。只是顺手摸了摸,就知道这东西虽然做工不值一提,但却是正经的好皮毛,毛皮厚实而又光滑。这表明耐磨而且保暖。 “说吧,又什么事儿?” 不过眼珠儿一转,就转了话风。“嗯,让我猜猜。你不会是想出去做强盗吧?” 呀,李破惊讶的扬了扬脑袋。这女人什么时候变这么聪明了? 不过对方话里的贬低之意让他很是不满意,立马嘟囔着反驳,“瞧您说的,什么叫做强盗啊,我也就是想着,这不是有马了吗,我不如带人四处转转,给大家伙儿弄点衣物和吃的回来。” “还有啊,这些靺鞨人瞅着可不像高丽人的爪牙,可能是北边的野人跑高丽人这里来掳掠来了,那您说,就只这一队?” “我呢,带人出去转转,要是碰上小股的,那可就太好了,马匹,衣服什么的就都有了,等咱们五百人,都骑上了战马,现如今这辽东地面上,又有谁是咱们的对手?” 他现在,已经悄悄将俺这个称呼彻底的换成了我,这在他看来,是地位的提升,而且,俺字说着,确实有点别扭。 不过,这点小改动,也就他自己比较在意,实际上,当世的许多大人物,也会时不时自称为俺的。 而听了他的话,李碧抽动了一下嘴角,这人又比她想多了一步。 她呢,只想派人出去,抢高丽人,这位可好,连靺鞨人都想一块给炖了。 显然,人家还觉着抢靺鞨人更划算一些。 李碧觉着有点丧气,她从军以来,自认为还算果敢坚毅,思虑明晰,将来,就算不能光耀李氏门楣,却也能做个巾帼豪杰。 但自从遇到这扶风小子之后,却是越来越觉得,这人啊,还真就不能比,领兵作战,也是要看天赋的,而且世间豪杰多有,可不独李破一个呢…… 自省了半天,同时却又颇为欣慰,这人现在事事争先,可要比之前强的多了,也不枉了她的一番器重。 “你正伤着呢,就别出去瞎转了,派出去二十人,让他们四下打探,等有了探报,再做道理,你看如何?” 李破自然没有异议,心里也暗自得意,送礼这活果然古今通用,瞧瞧瞧瞧,现在多好说话? “还是您想的周到,就这么办吧。” 不过,两人互相泼冷水那是必备节目,不等他得意多大一会儿,那边就又幽幽道,“若是靺鞨人大举南下,咱们的斥候落的人家眼里,追过来,你的小命,可就有点不保准了呢。” 啊呸呸,李破听了,得意之情立去,什么叫我的小命,到了那个时候,难道你的小命就能在了? 不过他出的主意,只要事关生死,就都不会是一拍脑门想出来的东西,都也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理由张嘴就来,“那就只有拼命了,但这和咱们派不派人出去,没多大干系,若是靺鞨人大举而来,您觉着,丢了这么一队人,他们会无所察觉?” “到时候还不是一般,要跟他们杀个你死我活?” “天气越来越冷了,您那会儿扮成突厥人,去北边了吧?那就应该知道,挨冻有多难受,咱们的衣物不够,肯定要弄些回来,这一路上的高句丽人,早被大军碾平了,要不然就远遁他处,找起来可不容易。” “我觉着,靺鞨人到是应该就在附近。” “不过,一旦是大队人马,咱们也只能选个地方跟他们拼了,所以,我觉着,咱们之后应该靠着山根走,您看呢?” 李碧仔细听着,思索了半天,道:“要是这么走的话,那水源可就不好找了。” 李破立马就嘿嘿笑了,顺手指了指天空,“用不了几天了,到时咱们还能缺水?” 有些事挺简单,可惜你就是一时想不到,李碧随即恍然,自尊心却是又受到了损害,和往常一样,哼哼了两声,才不情不愿的答应下来。 “好,就按你说的做吧。” 话题告一段落,不过不一会儿,李破就思维跳跃的问了一句,“军曹,您看我这伤也受了,人也没少宰了,我这要是回去,是不是就能升官了?” 半晌,没人搭腔,李破也哼哼了两声,有点不满。 李碧憋了半天,终于轻笑了出来,要官的人她见过不少,但就是没见过这么要的,和讨价还价的商贾一般,透着十足的小家子气。 越想越是可笑,一笑就停不住,声音还越来越大。 李破瞅了瞅四周,有点心虚,不过,随机就被恼怒所替代,老子话还没说完呢好伐,老子是想说,官咱不要了,只当个云内马场的马令就挺不错的,你笑个屁啊笑。 被笑的脸上挂不住,反而多少被激起点好胜心来,咱要是真想当官,那肯定不比别人差了,随口怒道:“军曹是觉着,李破当不了官?还是觉着咱军功不够?” 李碧终于捂着肚子停了下来,抹了抹笑出来的眼泪,道着,“当然不是……你吧……你想要当个什么官儿?” 一下就把李破给噎住了,摸了摸受伤的脑袋,露了怯,“总要当个将军什么的吧?好过被人支使来支使去的,受累还不讨好。” 就这时候,还不忘刺激人呢。 李碧反讥道:“你就这点出息?当个将军?将军可多了,看你这样子,就知道想弄个最末等的。” 不等李破说话,她便继续道:“本来想着等出了辽东,再跟你说这事,既然现在你有心为官,那咱们就好好说说。” “如今吧,将军之职,多已收归卫府,所以,就算军功报上去,身在外间的人,也难有将军职衔颁下来了。” “但是呢,照我看来,辽东之战惨败如此,之后至尊除了要追究败军刑责之外,必要大赏全军,以安军心。” “咱们这样的人,位置太低,肯定不在治罪之列,那么就是有功了,厚赏之下,在辽东无所事事者,不定也有赏赐,何况我等随大军攻伐平壤城,惨败之后,还能全军而返的人了。” “所以啊,不用着急,只要咱们能活着回去马邑,功劳自然少不了你我的一份,若非……就是给我授开府,也不稀奇。” “但现在却不成了……马邑上下,可能也要受些牵连,但郡尊所辖之内,有任免之便,肯定也亏待不了你,你可明白我的意思?” 李破直接撇嘴,你说了这么多,我要再是不明白,不成傻子了? 不就是说,你得罪人了,咱们的功劳都没了,但你爹还在,只要咱们在马邑老实的呆着,就不愁吃穿嘛。 起的调子老高,自后却直接砸地里了,跟你说话太费劲了。 这人太不诚实,那会从什么见鬼了的四方城回来,还说没得罪人呢……哼哼,骗人到是一把好手。 到此,人家一番心腹之言,都算喂了狗了,这厮是一点没听进去。(未完待续。) 第149章歇脚(求月票) (多谢书友,黎胜的打赏,继续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 靺鞨人确实是有,但大举南下之说真是抬举他们了。 靺鞨诸部成为一个整体,是十分遥远的事情。 现在的靺鞨人,比契丹人还要松散的多,很大程度上,他们中间许多部落,就是被别人送了个靺鞨人的称呼,实际上自己都没意识到,他们原来是靺鞨人中的一员。 而屡屡到辽东掳掠围猎的靺鞨部族,更是其中很典型的一部分,他们隶属于各个部落,不时的为了猎场和放牧的草原相互厮杀吞并,仇恨来的比外人还要深上许多。 不过,靺鞨人到也不是没有大举南下辽东过,当然,那也是十几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那会儿高句丽王觉着国势正昌,被突厥人鼓动的脑袋一发热,发兵攻打大隋。 这也是高句丽人最后一次主动进攻中原帝国。 结果就不用说了,直接在野战中,被隋军打的落花流水。 文帝杨坚震怒,派兵欲伐高句丽。 不过因为种种原因,高句丽幸运的逃过了一劫,然后便也有了辽东粪土臣的典故。 实际上,当时不论是大隋,还是高句丽,都处于蒸蒸日上之时。 不说大隋,只说高句丽,对契丹和靺鞨人的征伐,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不过等高句丽人入侵大隋营州惨败,辽东的形势也就迎来了一个转折点。 契丹人和靺鞨人的反抗也猛然激烈了起来,在高句丽人长期的压迫下,那一次,他们找准了时机,对高句丽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攻击。 虽然。被高句丽人所击败,但很多契丹和靺鞨部落,也都脱离了高句丽人的掌握。 至此,高句丽的边患,就再没停止过。 契丹人受到大隋和突厥的双重压制,还要老实一些。但靺鞨人的一些部落,就成了高句丽人最主要的一个敌人。 他们几乎每年,都会从高句丽西北和北方的草原以及崇山峻岭中冒出来,对高句丽的边地进行烧杀掳掠,严重的消弱了高句丽的国力。 不过,和当年那一次到底是不一样了,他们现在只是出来觅食的狼群,而非狼灾。 七八天的时间,找到了两支靺鞨人的队伍。收获嘛,勉勉强强,最大的好处就是,因为马匹渐多,隋军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了。 在第九天,隋军骑兵们进行了第一次成规模的战斗。 歼灭了一支上百人的靺鞨人骑队,虽然逃走了一些,但隋军却虏获了上百匹战马。 马邑隋军。也有了不小的伤亡。 在这种追逐来去的战斗中,伤亡几乎不可避免。 十几个隋军将士。又躺倒在了辽东的土地上,却也为这支隋军,带来了生还的希望。 战马,食物,衣服,越来越是充足。 而辽东的第一场冬雪。在终于到来了。 北风卷着雪花,肆虐于辽东的山林草莽之间,将一切的一切,都染成银白。 顺便,也将辽东大地最为凶恶的一面。展露了出来。 一场不算大的雪,却让气温骤降。 于是,按照李参军所说,所有人都哆哆嗦嗦的在靴子衣服里塞满了一种被李参军称之为乌拉草的东西,在辽东冰冷的天气中,挣扎着继续走上他们的旅程。 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这个时候,隋军的远征,终于结束了。 隋帝杨广不甘心的下达了班师的命令。 大军上下,气势全消,三十余万大军,葬送在了这次远征当中,辽东城下,更是堆满了隋军将士的尸骨。 百万大军,气盛而来,却徒劳无功而返。 这个时候,隋帝杨广也就到了需要付出代价的时候,很显然,代价就是,将士离心,谁也不愿跟着这样一位皇帝,去白白送命了。 无数人的血肉,无数隋军将士和大隋民夫的冤魂,在辽东上空嘶吼。 大隋的统治根基,在这样一次远征中,随之剧烈动摇了起来。 大厦将倾的呻吟声,在这一刻开始响起。 山东打乱,河北糜烂,而这,也只是个开头罢了。 也许是隋帝杨广也感觉到玩脱了,撤军途中,便先行一步,带着臣子们匆匆回去了东都洛阳。 不过,付出的惨重的代价,在如何面对如许惨败上面,隋帝杨广还是和别人不同。 他留下了大将军吐万绪,经营怀远镇。 实际上,这个时候,第二次北征,已经被这位皇帝提得了日程之上。 是的,不管是出于帝王的自尊心,还是有着其他的考量,他都决定,用再一次的战争,来弭平失败所带来的影响。 他的耐心之差,由此可见一般。 当然,不需过多的评论这位帝王的行事,因为常人是难以理解此时此刻,作为一国之君的杨广,到底有着怎样的心态的。 也许,只有他身边的近臣明白,只是绝对不会有人将之宣之于口,所以后来人引经据典再多,也都只能说是猜测罢了。 而此时此刻,一群幸存者,正跋涉在辽东的风雪之中。 这个时候,已经进入了大业八年九月初。 他们离辽东城已经越来越近了。 能走到这里,他们做出了怎样的努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第一场雪落下之后,李碧却是严令二百骑兵,扩大了搜索范围,由此带来的意外损伤,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就冷漠的接受了下来。 在这一刻,她表现出来的果断和冷酷,可以说,是一个领兵将领最为宝贵的品质。 这个决定,也确实让他们的形成,变得更加顺利了。 因为他们在为严寒,付出了十几条人命之后,终于找到了一处高句丽人的聚居点。 那是一个几百人聚居的城堡。 高句丽人的城堡,修的非常结实,就这一千多人,在没有攻城器械,又是在这样一个天气里,强攻肯定是不成了。 这个时候,就又用得上李破了。 此时,李碧很是觉得,带上李破来辽东,是她这辈子最为明智的一个决定,虽然那会儿有着赌气的原因,但结果,却带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不然的话,也许这许多人,也都留在大江南岸的土地上,变成一堆堆尸骨了呢。 为了性命着想,这种苦活累活,李破也是当仁不让。 他只带了严闾人和陈圆,程知节三个人,都是这一千多人里最为凶恶的家伙,趁夜潜到了城堡边儿上。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了。 直到第二日清晨,差点把几个人冻僵了的时候,城堡的大门终于打开了。 虽然只是一道缝隙,但毫无防备的高句丽人,却是放进了几个恶鬼。 也不怪他们缺乏警惕,因为大雪满山,冰封四野的时候,是一年当中,辽东最为平静安宁的时节。 不再有厮杀,不再有兵患,除了城堡里的人每天出去渔猎,增加食物储备之外,就不会再有什么人出现了。 当然,如果往年的话,也许还有人经过,他们这些聚居之地,本来也还充当着大隋驿站一类的职能。 但现在嘛,隋人刚刚退去,辽东一片萧条,就更不会有人出现了。 不过,明显他们想错了,还没等里面的人出来,从门缝里,一下就挤进一个人来。 满脸胡茬,浑身腥臭,抡起手中的大斧子,横着一撩,就豁开了几个人的身体,献血一下就飚了出来。 然后,在他身后,陆续挤进几个人来,个顶个的凶神恶煞,守卒加上成年男子,一百多个。 但这是清晨,冬天辽东的清晨,短暂的厮杀,并不足以整个城堡的人聚集起来。 这是比较致命的一段时间,用不了几个呼吸,七八个准备出城的高丽人,就横七竖八的躺倒了一地,漏了一个,这人跑的比较快,一边歇斯底里的尖叫着,一边向城堡内跑去。 不过没跑多远,就被李破一箭射倒在地。 “快,你们两个,把门推开,在这里守着,你们死了,也不能让人关上大门,知道吗?” “老严,跟我来,杀进去。” 两人一左一右,直接冲进了聚居区。 在李破看来,一起守门,是最愚蠢的决定,等敌人聚集起来,那么他们几个就会成为弓箭的靶子,也许不等外面的人冲进来,几个人就都作古了。 所以,冲进聚居区,看似危险,却能最大程度造成混乱。 等到隋军骑兵裹着风雪冲进大门的时候,严闾人已经从聚居区里杀了个来回,随后李破也钻了出来。 这个时候,城堡里望楼上的高句丽人,喊破了嗓子,也没能让里面的人冲出来,被惊动的高句丽人,衣衫不整的出门观望的时候,不少都被李破和严三郎直接砍倒在地。 剩下的人,都去追两个杀人凶手了。 随后的事情,也就简单了,冲进城堡的骑兵,迅速瓦解了高句丽人抵抗,随之到来的步卒,快速的涌进了城堡之中。 占据了城堡的隋军,终于可以喘口气儿了,而更多的好处,还在等待着他们。 (快速更新,还是让质量降低了很多,唉,阿草也没办法,写的不满意,但为了更新速度,还是不能有太多的修改,琢磨剧情的时间也短了,大家要是看出哪里不足,告诉阿草一声,阿草在之后的写作中会努力避免。)(未完待续。) 第150章契丹(求月票) 一路风雪,这一部隋军,再没扔下过一个人。 他们几乎是用高句丽人的命,促成了这一个,在冬天里几乎横穿辽东大地的壮举。 在捉到的,会说点汉话的高句丽人的带领下,一个个的高句丽定居之处,被他们甩在了身后。 他们的心肠,被辽东的天气,冻的硬如钢铁,为了不泄露行踪,被前面的定居点事先察觉,当他们离开的时候,所有的定居点,都变得死气沉沉。 所以,他们走的路也注定不会是直线了,曲曲折折,当他们来到辽水岸边的时候,辽东城其实已经在他们的南边很远的地方了。 这次也不用再搭建什么浮桥,踩着厚厚的冰层,他们便渡过了辽水。 实际上,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进入了属于契丹诸部的草原。 队伍一路不停,向西而去。 而怀远镇,燕郡,却都在东南方向。 因为李碧和李破已经商量好,不去怀远镇了。 因为应该有人活着回去了,这个不用怀疑,除了卫文升部,骑着战马的将领们,只要狠狠心,就能得到卫文升部的接应。 像那些领兵的大将军,不管他们自己愿不愿意,到了紧急关头,他们身边的卫士们也会先把他们送离险地。 他们一旦回去,会说些什么呢,这个可真没准儿,还是不要去自寻烦恼了,别要一进怀远镇,莫名其妙被捉起来砍了脑袋才好。 再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则是进了怀远镇。很可能就被留下了。 这一点李碧,李破都很清楚。以己度人,不管现在怀远缺不缺人,领兵的将军,都不会放轻易放他们离开。 除非有另外的军令到达怀远,不然的话,他们也就会被留在怀远,成为守军中的一员了。 另外,就算他们最终离开,经怀远。燕郡,到渝关,再进入河北,圈子绕的太大,那明显是大军行进才会选择的道路。 他们人少,完全可以少走多一半的路程,因为他们的目的地,是马邑。 当然,这也是两个家伙都有点做贼心虚。 李碧想的是。得罪了皇帝,一入怀远,身不由己之下,不定又会发生什么。 李破想的则是第二次北征在即。去怀远完全是在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 两人这次算是有志一同,决定向东进入契丹诸部,奚部的草原。去飞狐口。 这一路,可也不近。而且还是寒冬季节。 如果换了旁人,进入怀远镇。那就是唯一的选择,在那里能够获得粮草,找到休息的地方,一路上也都是隋地等等等等。 但这两位,磕都没打一个,就决定了率军西进,宁肯在风雪中跋涉,去和契丹人,奚部人打交道,也不愿直接回隋地了。 其实,这也正是隋帝杨广率军第一次北征高句丽所造成的后果,最为直接的证明。 他们没跟手下人等商量,这个时候,为了能一路回去马邑,不会节外生枝,他们也不会在此时放任何人离开。 实际上,也没人愿意离开队伍。 这支队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跋涉千里,一路走出辽东,患难与共之下,早已渐渐结成一个非常牢固的整体,此时,就算放河北人和山东人南归,他们也是不愿意的。 因为他们没有看见怀远镇的影子,眼前只有无尽的冰雪,他们根本不敢离开大队人马,独自前行。 他们会下意识的,将自己的命运交给那两位,带着自己等人走出辽东的人的手中。 山峦隐隐,但开阔的草原,渐渐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当中,当然,夏天里满目翠绿的青草是不会看到了,一切的一切,都埋在了厚厚的雪层下面。 不用怎么费劲儿,李破就带人找到了一个不大的契丹人部落。 在草原上生活了五年,他对草原人的习性已经把握的非常清楚了,这也正是他敢建议西来草原的底气所在。 这支隋军,受到了部落中契丹人的热情款待。 这些比较靠南的契丹人部落,都是大隋的附属部落,受到大隋的庇护,如果是东北方向的那些契丹人同族,可就不一定了。 不过,一千多人的队伍,明显超出了这个部落的接待能力。 而且,契丹人做出来的食物,及其难吃,将牛羊肉都给浪费了,八分熟,五分熟的牛羊肉,吃的人直犯恶心,酒就更不用提了。 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让隋军有个温暖的帐篷,呆上一晚而已。 而帐篷里,都塞满了人,要不是隋军上下都太累了,估计谁也不愿意进入这样的地方睡上一觉才对。 于是,在这里歇了一晚,留下五匹战马,在一个会说汉话的契丹牧民带领之下,他们往这个部落的主部而去。 这一走,就是两天,李破觉得,一辈子也不想看到雪了的时候,一个不小的部落终于出现在了他们视线之内。 据向导说,这个部落的主人,是契丹八部之一,日连部首的后裔,身份很是尊贵,今年还曾派兵,去跟随大隋皇帝打架,现在去了的人都也回来了。 李破可不知道契丹八部不八部的,听的有如天书,很快,他就跟契丹人向导,学起了契丹话,而且乐此不疲。 李碧比李破强的多了,她鄙夷的告诉李破,这些契丹人和他们遇到的靺鞨人没什么区别。 所谓的契丹八部,也在百年前,就被北齐打没了,契丹八部的后裔?哼,契丹各部首领都这么说,和汉人的诸侯一样,都是想表明自己的血脉如何高贵而已。 而且,几年前,据说契丹人还曾组成联军,趁着先帝驾崩的时候,攻打营州,受到了边关将士的痛击。 这些附属于大隋的部族,大多由此而来。 你学他们说话,不但无用,一旦被人知晓,还会遭人鄙薄,对你可没任何好处。 李破一听,别的都当了耳边风,只有那句几年前,才跟隋人见过阵仗的话,却是让他一下警惕了起来。 虽说草原部族,侍奉强者,一直是他们的生存之道,没什么稀奇。 但草原人的俗语还说,既然流了血,那么一定就会有仇恨生成呢,草原上的家伙们,交朋友快,翻脸可是更快。 他娘的,不会刚离虎穴,就又进了狼窝吧? 随即,李破就找来了旅帅,吩咐他们警醒些,吃的喝的不要同时下嘴,人要一直聚在一起,睡觉的时候,也要睁开一只眼睛云云,很是在隋军当中制造了点紧张气氛。 这个拥有着数千人口(加上附属部落在内)的部落贵族们,显然是想交朋友的那种,在得到消息之后,他们很快就出了聚居所在,骑着马迎接了到来的隋军将士。 隋军的到来,也为这个七八百人的部落,注入了无穷的活力。 外来人比部落中的人要多,而且全是成年汉子,其实也让这个部落的主人们,感到了些恐惧。 看着这些比他们还要肮脏,粗糙,却各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危险气息的隋人军卒,最勇敢的契丹勇士,也选择先送上美酒和食物,而非上去引起口角或争斗。 部落首领叫土厉古,他和他的儿子们以及亲戚们,款待了所有的隋军将领。 语言不通,没法好好交流,只能不停的喝酒。 虽然,这里人比之前的部落多,但酒却没什么长进,不过,人家受到了大隋皇帝的赏赐,有幽州和燕郡美酒在呢。 首领肉疼的拿出了两坛,算是给足了面子,并自豪的在客人面前吹嘘着这酒有多珍贵,大隋皇帝有多慷慨。 酒是不错,但从李碧往下,所有的隋军旅帅们,都觉着喝着不对味儿。 契丹人受到了皇帝的赏赐,施施然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而他们呢,却还在挣扎于生死之间,皇帝估计连想都不会想到他们一下。 因为他们渡过辽水,就没看见一个人,等在那里,迎接他们的回归,也许,他们现在都上了阵亡名录了吧? 但三十多万人啊,他们真能在三十多万人中间,找到一个位置? 在这一刻,喝下去的美酒就变得毫无滋味可言了。 不过,李破也是白担心了,没什么危险,契丹人显然忘记了几年之前,流下的鲜血,他们很快适应了在大隋庇护下的生活,并觉得很满意。 他们现在可以去南边,跟隋人交易,这是他们北边的同族,不可能享有的优势,也让他们的部落,渐渐富足了起来。 契丹贵族们问起了这支隋军的经历,问他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虽然翻译过来,有点词不达意,但李碧还是郑重的回答了一遍,嗯,虽然其中有些夸大的地方,但还算属实…… 于是,契丹贵族们开始愤怒的谴责高丽人,顺便,对这些死里逃生,一路杀回来的隋人,献上了最真诚的慰问和尊敬之意。 于是,这支隋军也有了契丹名字,乌尔海,从鲜血和尸骸中走出来的武士。 由此,乌尔海人的传说,在契丹人中间,竟然流传了很久。 直到唐末,还有人自称为乌尔海人的后裔,在为大唐征战不休。 不过,他们身上,也许真还流着隋人的血液,因为按照契丹人的风俗,是有妻客一说的。(未完待续。) 第151章聚散(求月票) (三更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月票榜要掉第七了,这是非要阿草爆更的节奏啊。) 在契丹人盛情邀请下,隋军在部落中呆了六天。 不能再多了,对于隋军和契丹人,都是如此。 契丹人的贵族,直言不讳的告诉李碧,他们很想留客人一直呆到春天,但部落中的食物,不允许他们这么做,如果客人往西北走,去到强大的阿克兰部,应该会得到更加令人满意的款待。 而李碧也没想在这里多呆,因为手下们,正在和契丹人的女人勾勾搭搭,再这么下去,很可能有人会很乐意留在契丹人这里,等待春天的到来。 尤其让她愤怒的是两件事,一件事是,有女人晚上的时候,竟然钻进了李破那小子的帐篷,要不是她去跟李破商量事情。 说不定,那小子就和人成其好事了呢。 这种愤怒,毫无来由,却又如此的强烈,出身大族的她,不可能不明白,这是源自于女人的嫉妒心。 正因为明白这一点,于是也就更让她感到难堪和恼恨。 没享受到艳福,却被李碧迎头浇了一盆凉水的李破,道德底线瞬间被拔高了许多,非常严肃的声明。 自己不是好色之徒,对契丹人黑乎乎的女人也不敢兴趣,才算稍稍熄灭了李碧的怒火。 当然,这家伙向来口是心非,被他挂在嘴上的原因,永远都是表象。他心里想的是,这一路走下来。苦头吃的可着实不小。 以他现在的年龄,还是身体状况。都不允许他放纵,他要加紧的储存体力,去抵抗前面路程中的严寒和劳苦。 一旦他病倒了,他并不认为自己会比之前那些家伙强上什么,说不定,一条小命也就没了。 所以,饱暖思****这事,还是不要做为好,实际上。他的自制力,要比李碧以为的要强的多的多。 如果说这件事,让李碧颇为恼火的话,那么,另外一件事,就是让她暴怒了。 契丹人的首领土厉古,想要娶她为妻。 这也不稀奇,契丹人喜欢强壮的女人,如果她的身份再高贵一些的话。就更好了。 而李碧明显符合这样的特征,强悍之处,更是远超契丹人的期许之外。 当契丹首领表露出自己的意思的时候,得到的回答可想而知。 契丹首领觉得受到了侮辱。态度一下冷淡了下来,其实,他想不到的是。强忍着怒火回去的李碧,给李破下的军令是。马上带人,给我屠了这个部落。 李破强忍着笑。费了老大的劲儿,才安抚住了这个又要发疯的女人。 这里不是高句丽,也没有必要跟契丹人一般见识,一路杀过去,又要多添多少人命?完全没有任何的必要。 于是,隋军在第六天,便离开了这个部落,走进了草原的寒风当中。 ……………………………………………… 大业八年十一月,在河北西北方向,冰雪覆盖的崇山峻岭中,一支队伍迤逦走了出来。 他们行进的非常缓慢,队伍也拉的老长,人马都喷吐着白气,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前行。 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见到他们,如果没看到他们手上的武器的话,一定会以为他们是草原部族来人,不会有任何人能认出他们隋军的身份。 因为他们身上都裹着厚厚的皮袍子,用布巾,或者是皮子,将面孔蒙的严严实实,完全就是一副塞外胡人的模样。 “前面就是飞狐口,俺只能带你们走到这里了。” 壮实的奚部向导,操着颇为怪异的汉话,指着前方说着。 李破望着不远处黑风口那熟悉的地貌,眼睛眯了眯,算是笑了,终于走到这里了,一年多的时间,真真彷如隔世一般。 对向导抱了抱拳,“多谢多谢。” 随即掏了掏身上,却是掏出一把匕首来,不过掂量了一下,又揣回了怀里,这东西是李碧那女人的,不i定什么时候问起来,就又有麻烦了。 于是有点心疼的解下腰刀,往前一递,道:“咱们是朋友,废话不用多说,这把刀就算是报答了,将来你带着这把刀,到马邑来找我李破,不管什么事,我都会为朋友做到的。” 向导欢喜的接过这不错的礼物,还抽出来看了看,随后狠狠捶了捶胸膛,“朋友不管走到哪里,都不算远,俺一定会来看你的。” 奚部向导领着两个族人走了,队伍也在黑风口外停了下来。 几个旅帅,很快就被召集到了一起。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到了这里,往东去,就是上古,往西过灵丘道,便是雁门治下,都是大隋地界,几位是想跟咱们回马邑,还是自有去处?” 马邑隋军的几个旅帅就不用说了,这话完全是说给其他几个人听的。 没怎么琢磨,河北人陈圆就捶了捶胸膛道:“俺跟将军走。” 其他两个,也是将军,这一路上都在干旅帅的事儿,两人只是稍稍对视了一眼,立即齐齐捶着胸膛道:“若将军不弃,我等愿随将军左右,为将军效力。” 是的,没人愿意回去了。 家中若有妻儿老小,就更不能回去了,他们没有李碧那样的眼光,只知道,此战大败而回,侥幸生还,很是不易。 若是回去各自郡县,让人知道他们还活着,后果极难预料。 在辽东没死成,回去却被人砍了脑袋,那得多冤啊。 李碧满意的点了点头,道,“好,一路之上,咱们同甘共苦,回去马邑,定不叫你们失望就是。” “传令下去,就地宿营,明天咱们进飞狐口,回家去。” 一千五百多人,找了个背风之处,安顿了下来。 让李破没想到的是,几个旅帅没走,自己的身边的人却要走了。 当晚,程知节带着罗三和十几个山东人来到李破面前,有点不好开口,却不得不开口的样子,跟李破说着,“参军,俺们想回家去看看,过后再回马邑,您看成吗?” 回个屁的马邑,李破当即就明白了过来。 这人也许是真想家了,也许呢,是从军之后的经历,让他很不满意,或者呢,一直跟在他的身边,与当初他的雄心壮志相差太远,接受不了。 反正吧,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位都想离开了。 看了看程大胡子,再瞅瞅那十几个人,这就是他最不喜欢程知节的地方了,总要拉帮结派,说好听的,那叫好交朋友,也说明这人有着独属于他的人格魅力。 但说不好听的,那就叫结党营私,要不然找那么多人在身边干嘛? 李破暗自撇了撇嘴,这大冷天儿的,竟然还真也有人跟着瞎折腾。 成,好聚好散嘛,到也不算什么,他和程知节,从来不是朋友。 不过看向罗士信,李破心里有点惋惜,忍不住问了问,“三儿,你这是也想回去了?” 罗士信点着大脑袋,有点不舍,但还是道着,“俺也想回去瞅瞅俺哥哥和妹子了,等过些时候,再回来寻哥哥相聚。” 李破微微点头,心里却在摇头,回去山东,就算你想回来,估计也难了。 顺手拍了拍罗三的肩膀,李破扭头对程知节道:“好吧,人各有志,不必相强,既然你们想回去,那就走吧,不过这大雪连天的,你们这么走纯属找死,去拿点粮食带着,再跟你们……人人一匹马……” “军令文书什么的,你们就不用想了,将军那里也没有,怎么回去山东,只能你们自己掂量着来,咱们生死一场,好聚好散,我这里就只能祝各位一路顺风了。” 程知节又惊又喜,感激的抱了抱拳,又捶了捶胸膛,“参军的恩情,老程都记在心里,将来一定重重报答。” 李破想的是一点也没错,他吧,确实有点想家了,但也确实不喜欢留在李破身边,马邑来的这些人,加上李碧,李破,就每一个让他服气的人。 至于他服气怎样的人,他这会儿估计自己也糊涂着呢,等他再年长些,经的事情多了,他自己也就明白了,他程知节也不过是趋炎附势之徒。 他自己领头不成的话,那么跟着的人,官一定要高,势力一定要大,那才是他程知节的靠山。 所谓义气,忠诚之类的东西,从来都没真正放在他心上过。 一群人骑马走了,不过因为李破的慷慨大度,让三个山东人留了下来,之后他们会非常庆幸,这会的明智。 因为程知节带着人回去家乡,直接聚众自保,做起了山大王的买卖,没过多久,山东义军被张须陀杀的尸横遍野,凶名著于山东,程知节直接被吓跑了,一路辗转投了瓦岗军。 罗士信好一点,回山东一瞧,千里浮屠,盗匪横行,直接投到山东讨捕大使张须陀麾下效力,成了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 两个私盐贩子,再次相遇的时候,却是只能刀枪相见了。 名人一个没留住,刘武周在之前辽东城下,也没了踪影,李破这个穿越者穿的真是太失败了。(未完待续。) 第152章归来(四更求月票) (四更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 “你不该放他们走的,他们一走,你又是送吃的又是送战马,别人见了也会心动,咱们一路带他们千里归来,难道是就是为了回来之后各奔东西?” 李碧又在给李破上课,说的也不无道理。 这一千多人,虽非百战之士,但就算普普通通的农家小子,走这一趟下来,也能被辽东的风霜雨雪磨练出锋芒来,何况这些人都是正经的军人了。 可以说,这是他们从辽东带回来的最大一笔财富。 按照李碧的意思,管你什么地方来的,都要带回马邑去,一个也都不能少了,养上一些时候,马邑就能多出一支劲旅来。 当然,要是征伐高句丽之前,李碧还得掂量掂量,马邑军中一旦多出这许多兵卒来,会不会让人参劾,私设部曲什么的。 但现在就不用担心这个了,三十多万大军覆没于辽东,朝堂上下,各大卫府,定然都是焦头烂额。 不过山东河北这样的地方,就说河南,关西等处,随之也都要补齐兵员之缺损,趁机扩军者,也定然是比比皆是,马邑这里又是边塞之地,也就更是理所当然了。 这波行情,朝廷阻不住,说不定啊,经此一战,文帝时颁下的诸多军制,就此崩坏也说不定呢。 总之,李破放走了这十几个人,接下来又陆续离开了一些,让李碧很是心疼。 可见。之前跟旅帅们说的那些,都是场面话。但有谁想率部离去,她随后必然要劝上一劝。若还不成,那她也不介意,杀上几个领头的,强把人都留下来。 这就是典型的门阀子弟的想法,也是天下动乱至今的根源之一。 不过李破的回答也很干脆,“咱们出来一年多了,众人归乡心切,没什么奇怪的……” 李碧在旁边斜眼瞪着,显然不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就差直说,你这厮又来胡说八道了。 李破撇了撇嘴,换了个说法,“好吧,我想啊,山东河北可能要乱起来了,咱们走的时候,就听了不少传闻,到了这会儿。估计只会更乱。” “这消息早晚要传来马邑,到时候就算成军,也要军心动摇,这些山东人。河北人,可都有父母兄弟呢,与其那时麻烦。不如这会就痛快的放人离开,让他们回去看一看。” “有些人就不用指望了。但有些人,必然会回来马邑。除了能让咱们听听这,嘿嘿,这天下大势之外,也能让其他人心安,您说是不是?” 这个回答,更为模糊,但在李碧听来,却真实了许多,也勉强算是可以接受的理由。 实际上,她不知道的是,要是可能的话,李破想将那些想回家的山东人,河北人都送走,能走出辽东的人,各个都是草头王。 马邑那里,只要突厥人不来,其实是个挺安静的地方。 有了这些家伙,说不定天下大乱的时候,就会给马邑带来祸患,不如都放走,让他们在山东河北使劲的折腾去。 这完全不同于军中将领的思维,李碧是理解不了的,原因也很简单,别看在辽东走了一圈,李破也没多少,领兵四处征战的自觉。 天下间几人称雄,几人称霸,在他看来,与他都没太大的干系,马邑这里,有李靖在,应该能保证一方净土才对。 当然,用不了多少时候,他这种不思进取的心思就都没了。 李碧现在对李破有点言听计从的样子了,一路走来,她恼怒的时候,只有李破能劝得住她,她担忧的时候,李破几句话,就能让她忧虑全消,不过,当她欢喜的时候,也只有李破,能几句话,就让她将好心情抛去九霄云外。 这样的节奏,最终的结果,肯定也就只剩下男男女女那点事儿了。 李碧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李破呢,也不是一无所觉,只是两人之间,有着一道宽宽的鸿沟,想要越过去,可不是闹着玩的。 所以,以两人的心性,谁也不会去点破,那完全是自寻烦恼。 军人刚硬的心肠,干脆果断的行事,在他们身上体现的很清晰。 于是,过后有人要走,李碧也没拦着 有的人留下了,有的人走了,李碧对军人的心思把握的很清楚,有人带头,也就有人跟随而上,最终一千四百多人的队伍,剩下了一千出头儿。 一千人,踏着积雪,顶着死硬的西北风,艰难的走过了黑风洞。 这回,再没什么盗匪会出现在黑风洞两边儿了,马没剩下多少,很多人重新变成了步卒,但经过一番去留的抉择,他们团结的却是更加紧密牢固。 走出黑风洞,走过灵丘道,他们终于进入了雁门治下。 没在雁门郡有所停留,直接穿过灵丘县,沿着恒山北麓,进入马邑郡,走不多远,就是云内马场了。 到了这里,李破也有点归心似箭的意思了。 没有火车,飞机的,就是不方便,出去打了一仗,就是一年多光景,这节奏也太慢了,以后出门可得想清楚了,不然的话,回来的时候可能头发都白了也说不定。 报信的人回去没半天,云内方向,马蹄阵阵,人影攒动,让一千多人都虚惊了一场。 云内马场这里迎出来二十多人,还赶了老大一群战马,这速度,这场面,让李破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领头的就不用问了,不是元朗和李春又能是谁呢。 两个家伙都长高了不少,尤其是元朗,一年不见,不但留出了短须,身子也比李破等人离开的时候,整整大了一圈。 吃的好,睡的香,这身板长的,看上去很是不像元老头亲生的了。 李春的身高也窜了一截出来,看到打头的李破,连哭带叫的,就冲了上来。 李破本来幸福感挺强的,没想到这疯丫头直接从马上就扑下来了。 尼玛,瘦的已经轻飘飘的李破,顿时被撞了个跟头,身上这个疼啊。 这样强烈的感情表达方式,虽说以大隋比较开放的民风而言,不算什么,但还是看的周围的人,有点直了眼。 尤其是河北山东来的,都不约而同的以为,这肯定就是李参军的媳妇子了,啧啧,看这亲热劲儿,李参军这小身板能受得了吗? 李破呲牙咧嘴的从地上爬起来,身上直接还挂了个袋熊。 伸手就想给这丫头一下,但还是没忍心,摸了摸李春的脑袋,脸上冻的梆硬的肌肉,好像也松弛了下来,乐呵呵的,颇有点为人长兄外加慈父的感觉了。 元朗也过来相见,这一番惊喜就不用说了。 要知道,北征损兵折将的消息,早已传到了马邑,随后,李碧,李破等人的名字,差不多也就该写到阵亡名录上面了。 三十多万大军,全军覆没于高句丽腹地,可以说是天下震动,举国皆哀。 隋帝杨广在东都洛阳设祭,亲自为战死将士招魂,就这,他还没消停呢,在东都洛阳又建了个什么观,封了几个道官儿,让和尚们十分的不满意。 消息传到云内马场,也不过是一个月前的事情,当时,马场里的人们,从上到下就就都蒙了。 要知道,随军而去的可有着好几百都是马场这里的人,几乎是家家户户,哀声四起。 若非李春认定了,大哥一定能活着回来,硬是不让元朗率人设祭,也不让各家打什么白幡,穿什么孝服,不然的话,这些人的牌位现在肯定都被放到供桌上了。 元朗见过李碧之后,过来就想给李破个大大的拥抱。 却被李春一把推开,鼻涕眼泪一大把的告起了刁状,“就是他……就是他,说你们回不来了……还要……” 这一说就没停下来,一直到回去马场,李破的耳根子就没清净下来。 连李碧听的都直翻白眼,最终选择跟元朗说话去了。 马场一下热闹了起来,一千多人,不算少,但马场的房子就是多啊,全安顿下来,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回到了自己的地方,李破算是彻底放松了下来,他的身体,也确实有点熬不住了。 不光是他,一千多人,其实都是咬着牙赶路,一到了地方,立马躺倒了一多半儿,剩下的,都是爱干净的人,比如说严闾人,就非得先洗一洗,才一头栽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李破的待遇,自然不是严闾人能比的了的,不过他还不如严三郎呢,躺在木桶里,洗着洗着,就睡过去了。 这次他的梦里就比较蒙太奇了,茫茫的白色之外,什么都没有,然后刺目的猩红,从中间开始渲染,一直流淌流淌,直到占据整个梦境,惊悚的很。 李破一下就醒了过来,水还热着呢,但李春已经站在木桶旁边,不知站了多久了。 李破立即皱起了眉头,熟悉的感觉也来了,赶着人,“出去出去,跟你说什么来着,我洗澡的时候,你滚远点。” 李春金豆子又下来了,不过嘴角却挂着笑,还敢小声嘟囔了,“切,又不是没见过。” 呀,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这熊孩子,一年不见,这是进入叛逆期了这是?(未完待续。) 第153章拜师(求月票) (感谢书友白天么么哒的打赏,继续求月票,求订阅,求打赏,现在才想起来,新书月票榜前两名要算到主榜上面,所以啊,阿草应该是新书榜第四的位置,悲催的位置,大力求月票啊。) 这一天,一群人睡的是昏天黑地,直接让元朗办的接风宴无疾而终。 随后的几天,所有人都过起了睡了吃,吃了睡的幸福生活,只有大夫们忙的团团转。 冻伤太多了,几乎每个人,都有地方不对劲。 李破也很悲催,什么都没吃上呢,一晚过后,直接躺倒在了床上,生病了,喝了十多天的药汁才算缓过来。 瘦,还是瘦,一千多人,站齐了,就像插了一地的竿子,连陈圆那样的河北大汉,都瘦成了皮包骨头。 李碧本想着直接回马邑城,去见父亲。 但李破病倒了,她也就没走,来看了几次,于是也悲剧了,用大夫的话说,就是被过了病气,随之也过上了喝药汤的苦日子。 不过十多天后,马邑郡丞李靖赶到了云内马场,除了看望自己的女儿,抚慰兵卒之外,也带来了很多的消息。 大业八年十月,隋帝杨广终于算起了账本。 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削职为民,右翊卫大将军于仲文,被直接下了牢狱。 明显宇文阀胜了不止一筹,隔年,宇文述便被重新启用,而于仲文也被放出了牢狱,不过于仲文年岁不小了。经这么一折腾,直接病倒了。随后在大业九年病故于东都洛阳。 不过他比许多北征将士可就强的多了,最起码的地点。算是落叶归根了。 而大将军于仲文的故去,对于隋帝杨广而言,其实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因为于仲文在文帝年间被重用,后来便跟在杨广身边,为太子右卫率,一直到大业年间,来到右翊卫大将军这样的位置上。 是隋帝杨广正经的心腹之臣,功勋卓著,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在朝堂之上,都素有名望。 他的死,让杨广又失去了一支得力臂膀。 而另外一位大将军宇文述,也是帝王心腹,但相比于仲文,无论军功,还是治政,都要差上一筹。 这是明显是门阀在对抗皇权上的又一次胜利。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隋帝杨广这些年一直在着力约束大阀。将消弱他们的权势,当做一件大事来做。 但在关键时刻,却为能再次起兵北征,而对关西大阀做出了极大的让步。 至此。第一次北征高句丽的战争算是彻底的结束了,但大业初年,陆续走上高位的那些人。却渐渐凋零。 段文振,于仲文。麦铁杖,辛世雄。宇文恺,一个个曾经显赫无比的名字,都在这一战当中黯淡了下来。 而他们所效忠的帝王,却还在为能挽回君王的颜面,而做着努力,这对于大隋而言,无疑是一种悲哀。 如果这些人都还活着,天下完全就会是另一个样子,可惜,大业八年的这一次战争,隋帝杨广几乎是亲手斩断了自己皇位之下,最有力的那些支撑。 一如李碧所料,随后,便是大肆犒赏了。 但大隋的国库,却不再允许皇帝胡乱挥霍。 从大业六年开始,大隋文帝年间充盈的国库,就被继承者,糟蹋的差不多了。 到了大业八年,这个时候大隋的国库都快能饿死老鼠了。 于是,皇帝只能赏官,很多人就此升迁,官爵军职的迅速泛滥,让大隋朝廷也是措手不及,乱成了一团。 而此时此刻,山东却已是遍地烽火,河北,河南,两淮,甚至是向来平静的江南,也陆续有了不稳之相。 还是那句话,大业八年死的人太多了,光北征军卒,就死了三十多万,征发的民夫,更是死伤狼藉,无法计数。 确切一点的说,这一次北征高句丽,前前后后,差不多有一百万人消失了。 一百万人在这样一个年头是怎样一个概念?意味着什么,也就不用多说了,即便是后来,先进的武器渐渐普及,在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之前,也没有哪场地域性战争会以百万为单位。 大隋再次创造了一个冷兵器时代的奇迹,说起来,隋帝杨广脑袋上的光环其实应该更多一些才对。 这个时候,因齐郡通守张须陀击破泰山贼王薄,剿匪有功而晋山东讨捕大使,开始走上了他的名将之路,剿匪之旅,他的前面,有着无尽的匪患在等着他。 讽刺的是,他陆续聚拢于麾下的来自山东河北的英雄豪杰,在之后几年间纵横山东,河北,河南,让人闻风丧胆,最终却成了隋末动乱中最顽固,闹的也最凶的那一批人。 这个冬天,确实和李破想的差不多,天下汹汹,马邑边塞,却如世外桃源一般的安静祥和。 而在这个冬天里,李破终于算是面对面,真正看清了这位大名鼎鼎的李靖,李药王。 很严肃的一个中年人,老了一号的老白脸,看着就知道不太好惹,其实这些杂七杂八的概括起来就是,形容俊伟,不怒自威。 其实,李靖已经算是和颜悦色了,李碧在父亲面前没少说了李破的好话,李靖对李破自然是勉慰有加。 当然,要是搁在十年前,肯定不是这个待遇,因为李靖最看不上不学无术的家伙了,连大字都认不全的人,估计他连瞅都懒得瞅一眼。 要知道,李靖也算是著书立说之人呢。 但岁月蹉跎,对于人才的理解,和十年前相比,却是更加透彻豁达了几分,这和他的经历,是脱不了干系的。 重头戏在最后,李靖送给了李破几本兵书,还有他亲手写的心得,当然,这都是李靖带过来要送给自己女儿的东西。 女儿险死还生,在他心目中的分量也越发的重要了起来。 现在却是送到了李破这个关西小子手里,这意味着什么,李破很清楚,因为李碧已经私下里提点的足够清晰了。 李破当即拜倒在地,口称老师,李靖抚须而笑,算是勉强认下了这个学生。 李破这个便宜可占大了,作为李靖的学生,他算是一脚踏入了关西世阀的门槛,以后说起来,就能跟旁人说,我是谁谁谁的学生。 虽说听上去还有点单薄,但只要入了这个门槛,便也差不多算是关西世阀中的一员了,有了属于自己的来历和家世。 别以为这是多轻而易举的事情,随便拜个门阀子弟为师,就能得到这样的待遇。 实际上,只有像李靖这样,在门户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又有著述在先,换句话说,有着不错的名声的人,门下的弟子,才能给予门下弟子这样的好处。 不过,李靖现在也还没意识到,他占的便宜是一点也不小。 从李破开始,李靖才算是真正走上了名将摇篮的道路,李破不是他收下的第一个弟子,却是他收下的第一个将来成了气候的弟子。 李破在他弟子当中,是出身最低的一个,却可以说是他真正的衣钵传人。 后来人,对于马场师徒相会的桥段,给予了很多的艺术夸张。 实际上,此时此刻,李靖对收下这么一个弟子,也是颇为勉强,拜师礼更是草草了事,一点也不正规,李破呢,对突然有了这么个老师,也有点无所适从。 这是一位真正意义上,关西门阀家长式的人物,和尉迟,程知节等人完全是两个概念。 有了这么一位老师,李破并没有欢天喜地,也没多少自得之意。 他只觉得,跟着李靖,以后应该能吃香的喝辣的吧?这位不会像用驴子一样的用他这个学生吧? 完全没有身为穿越者的自觉,拜了大神,还是满身的小家子气。 要是让李靖知道,眼前这个很是恭敬,也算机灵透彻的关西小子,拜师的时候,就这么一副心思,估计能当即就被气死过去。 过后,李破表示,和李靖说话特累,让如今满身草根气息的他,有点接受不能。 当然,这也并不奇怪,这是往更高的层次攀爬,必须经历的过程,好在,他现在还年轻。 李靖没呆两天,就走了。 只是给李破这个入学新生留了一句话,好好读书认字…… 嗯,没了,就这么一句,显然,李靖觉得,这小子将来有辱他李氏门风的可能比较大一些,不过他女儿看上的人,也有些才干,又无依无靠,如今还成了他的学生。 那么将来入赘李氏的话,到是也还不错。 是的,他不打算将他这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子在长安养废了,他的希望也就转到了这个女儿的身上。 这样一来,女婿是出身高贵,还是出身贫贱,就没那么大的区别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天下已经到了变幻最剧烈的时候,有些人从天上会一头扎下来,肝脑涂地,有些人,却会乘风而起,青云直上。 他的这点打算,过后看来,是完全不合时宜的。 当然,李破这厮如今也没想到,拜了个便宜师父,却让别人的小算盘直接打到了他的头上。 小病了一场之后,他又活蹦乱跳了起来,开始鼓捣着,找食吃了……(未完待续。) 第154章调任(大力求月票) (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啊。) 李破是一点没看出来,他那个老师不但是带着怒火来的,从云内马场离开的时候,同样是带着无穷的怒火走的。 让李靖感到愤怒的原因有两个。 从东都来的诏令,在十一月间,到了马邑。 调粮调兵,调粮其实就不用说了,因为地处边塞,马邑的粮仓不算丰实,但也不算少了。 调配出一些粮草来,也不算什么。 而且,洛口等大仓,粮草多不胜数,马邑出粮,也出不了多少,象征意义要大上一些,不过就算如此,马邑的粮价,今年却还要继续保持增涨的势头了。 调兵令却让李靖感到有些难以接受,两千兵马,马邑军兵,就算加上府兵,总共才有几个两千? 尤其是,皇帝率军大败而回,葬送了那么多的人在辽东,却还要调兵,继续攻伐高句丽的战事。 连李靖这样的人,都开始感到愈发难以理解了。 尤其让人恼恨的是,雁门郡太守王确横插了一杠子,以雁门郡匪患正多为由,让马邑增派五百兵,去河北军前效命。 这样的馊主意,也亏王确能想的出来,没了马邑在前面,你雁门郡就能好了? 突厥人见马邑空虚,会不会趁机南下? 一旦突厥人南下,你雁门郡守王确有多大的本事,能应对蜂拥而来的突厥精骑? 李靖完全不打算给雁门太守王确这个面子,反正,两个人的间隙已深,不在乎多加上一桩故事。 这个时候,李靖终于算是听到了一个好消息,本以为战死在了辽东的女儿。竟是率兵安然无恙的回来了。 在这件事上,他自责甚深,不该派了女儿去到涿郡军前效力……痛失爱女之下,他已经准备给长安去信,告诉妻子这一噩耗了。 他都能想象的到,舔犊情深的妻子。说不定会跑来马邑,跟他当面撕扯上一番。 但女儿竟是回来了,这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于是,他带着诸事烦忧,还算兴冲冲的赶来了云内马场。 可惜,李碧没给他带来什么好消息。 一千劫后余生的隋军劲卒,很好,女儿历练的越发沉稳多智,很好。向他举荐了个关西小子当学生,显然这人就是当初跟她一起,来马场杀了史千年那个,也还算不错吧。 女儿的心事,在他眼中自然是无所遁形,明显是看上那人了。 想想,女儿年纪已是老大,蹉跎至今。不过是因为随在了他的身边,若是在长安。说不定现在都有孩儿了呢。 也不是没人提亲,但他辗转来去,难免就耽搁了下来。 而且,也没什么合适的人选。 现在女儿自己相中了人,他见了一见,也还算凑合。要真如女儿所说,这人在辽东一战中,能带着人千里奔回隋地,那么这人的才干也就不用考量太多了。 就怕是女儿有意夸大,言过其词之下。其实难符…… 这些心思之前都说过,也不用太多的赘述,李靖感到尤其愤怒的是,女儿从涿郡,讲起到辽东城下一战,再到隋军渡江,千里奔袭平壤城。 这一连串的故事,几乎就没一件让人听着顺心的了。 李定方那个小畜生,想将女儿卖了,这账将来有的算呢,对大哥的失望,这些年来已经转变为了痛恨,此时也不过是加了一桩恩怨而已。 说到那个见鬼的四方城,李靖差点拔掉自己的胡子,想的是,杨二莫不是疯了? 这还不算,还有辽东城下的闹剧,万千将士的血肉,最终都变成了玩笑,听了这些,李靖心里拔凉拔凉的,想着,这样的君王,还值得人侍奉吗? 最终点起他的怒火的是,皇帝不但让女儿去给他把门,还要在那样一个时候,纳他李靖的女儿入宫。 李靖当时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就像被人直接扇了一巴掌相仿。 他李靖就算不是什么英雄豪杰,也是长安门阀中有着名字的人,皇帝怎么能,怎么敢这么欺辱于人? 将他李氏一门,又当做了什么? 他完全可以想象,如果女儿进了四方城,那么他们李氏一族,过后必定会是满长安的笑柄。 在战阵之上,私通皇帝至尊,自古以降,有这样的君王吗?有这样的臣子吗? 李靖听的是一后背的冷汗,接着就被他的怒火全部给蒸发了。 正应了那句话,君视臣如草籽,臣视君若寇仇。 之后李碧说的那些,在高句丽腹地之种种,李靖其实都没太听的进去。 多年的城府,让他在云内马场的时候,能够做到不动声色。 等到回到马邑,一口气压在心里,让他咬牙切齿,算是恨上了皇帝杨广。 他这样的人,一旦生出恨意来,那就不是小事情了。 正瞌睡呢,别人就又给怒火中烧的李靖送来了一个不错的枕头。 恒安镇将韩景,想领兵去涿郡效力,显然,他那个跟着去了东都的儿子,有了好消息。 韩景这人,也不愿意总是苦守一隅,有了更大的追求了。 李靖欣然应允,并给韩景补齐了两千五百之数,粮草马匹,应有尽有,让韩景大喜之下,还亲自到马邑来拜见了一次李靖。 宾主尽欢,一月间,李靖随即礼送韩景带兵出境。 随后便命李碧,率军进驻恒安镇,又趁机招府兵两千,根本没有一人留在马邑城,而是迅速的补入了恒安镇内。 恒安镇兵马,头一次远远超过了镇军应有兵员数目。 悄然间,整个马邑的守备已经倾斜的不像样子了,僻处马邑东北的恒安镇,依靠着云内马场,地形险要,粮草充足,军械齐备,但外间众人,尚不知就里。 这是李靖阴蓄私曲的先兆,可惜这个时候没人来管,皇帝又欲北征,不知牵挂了多少人的心呢。 随后李靖写了一封非常重要的密信,送去给了黄门侍郎裴矩。 这一封书信,引起的变故,要在大业十年才能显现出来,先也不提。 这个时候,愤怒的李靖,老辣凶狠之处,才更像关西门阀子弟,只是少有人知罢了。 …………………………………… 李破在云内马场没过几天好日子,就又有了事做。 先是接到被认命为郡丞府司马的官文,一下跳了几级,差不多已经快爬到李碧的脑袋上去了。 但没等他高兴,或是苦恼,随后又变了,十二月间,恒安镇镇将韩景,率兵走了,马场这里,他还得留下。 因为恒安镇军一走,带走了很多的战马,还得从其他马场调拨,补充云内马场缺额。 他这个司马,还得当一阵子的马倌儿,实际上,他也不太愿意去郡丞府任职。 司马是个什么东西,他到是知道一些,但郡丞府再好,也不如在云内马场呆着顺心,这到底是自家的地盘啊,经营好了,他就是第二个史千年。 突厥人来了也不怕,骑上马咱们就跑了,突厥人还能占住这里不走怎的? 多好的地方,不用负守土之责,又进退自如,吃的也比郡丞府强的多,嗯,这好像才是他不愿离开的最主要的原因才对。 不过,还没等他这个司马走马上上任,调令又到了。 这次更让李破摸不着头脑,恒安镇军参军又是个什么东东? 这会儿李碧已经回去了马邑,连个商量的人都没了,也别提元朗那小子。 那家伙现在根本就是不务正业,一天的跟在严闾人后面转悠,就想学学人家杀人如割草一般的本事。 严闾人收了个女弟子,本来挺不情愿。 不过,李春和他一样,都是有着天赋光环的人,严闾人勉为其难的教了两天,李春的天赋,终于让他眼睛亮了起来。 后来用他自己的话说,李春天生就应该是个剑客。 李破嗤之以鼻,她还是天生的流民呢,你个大头兵,外加炮灰,不要感觉这么良好成不成? 而对于天天用刀子的元朗,严闾人是一只眼睛也没看上。 在他看来,用刀用习惯了的人,怎么教也都是废物,总是劈来砍去的,像个砍柴的樵夫,一点也不美观,而且习惯很难更改。 不管怎么说,李破终于算是给李春找了个好点的老师。 李春自己却有点不太满意,别的到没什么,就是这老师太唠叨了些,让她这个弟子都有点受不了了。 总之,兄妹两个,现在都属于有老师的人了,腰板又硬实了几分。 只等到,李碧率了两千人马,来到云内马场,跟李破谈了一次,李破才算明白过来,尼玛,这恒安镇军参军,是长史,司马的结合体。 感情什么事儿都得管上一管,这下他就有点不满意了,你说,我还在你手下厮混也就算了,但什么事都让咱做了,要你这个恒安镇将有什么用? 不过,李破也算是亲自品尝了裙带关系的美妙滋味,这刚刚拜了老师,官儿升的那叫一个快。 因为随后,他也有了散官,骁骑尉,八尉之一,正七品。 有实职,又有散官加身,俨然便是马邑官场中的新贵了。(未完待续。) 第155章初来(大力求月票啊) (求月票,求月票) 恒安镇,设在白登山脚下,紧邻云内县城。 白登山很有名,据说汉高祖刘邦曾经在这里,被匈奴人围了七天七夜。 听到这个故事,李破头一个想法就是,这些皇帝没事乱跑什么?完全没有瞻仰古战场,思慕先贤的雅趣,特俗。 当然,这也不能怨他,这次辽东之行罪遭大了,皇帝在他心里,早就成了不停殴打的对象,很难让他产生什么敬畏之心。 大冷天的,李碧还拉着他登上了白登山的峰顶,也就是当初刘邦被围的地方(白登山很大,峰顶也不止一处,这里说的,就是指白登山之围发生的地方,历史上众说纷纭,咱们也不去管了,只当隋时的人们,知道确切地点了。)游览了一圈。 两人关系到此,也就到了都心知肚明的状态了。 李碧得了父亲默许,心事也就放下了一大半,剩下的,她只是有点担心,母亲和兄长会介于门户之见,从中作梗而已。 当然,李破这里也不差,早就明白了,人家就差说上一声,我要嫁你了,你要再没自觉,那和傻子有什么区别?李破不是傻子,相反,这厮脑袋灵着呢,给他些机会,说不定他能把佞臣两个字诠释的很完美呢。 虽说,对于自己“年纪轻轻”,就交代到李碧手里,很是不甘心,到也没到拼命反抗封建制度的地步。 只是吧,他还是觉着,老是在李碧手下打下手。对将来的夫妻关系会很是不利,在他看来。李碧非常有母老虎的潜质。 三妻四妾他还没想过,但有个母老虎天天压在头顶上。这可不成,而且靠着妻家起家,虽说也不是不能接受,但总不能一辈子如此,那他李破也不用抬头见人了。 为了后半辈子的幸福着想,看来他是要努力升官儿了。 别说,这厮想的还挺长远。 不过李破也不是没有点得意,李碧年纪比他稍长,但容貌身段。都很符合李破的审美观,尤其是生气的时候,瞧着特舒心。 说起来,两个人走到今天一步,也挺奇妙的,那会儿在林子里遇见的时候,两个人形同陌路,擦肩而过。 现如今,两人已经是几经生死。不急不缓的走到了这一步上。 波澜壮阔肯定是不缺了,还有着生死相依的情分,但却谈不上有多轰轰烈烈,你死我活。 他们的邂逅。充满了幽暗诡秘的色调,他们在一起所经历的,也满是杀伐和血腥。没有青梅竹马,花前月下。更没有什么海誓山盟。 但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好像唯是如此。才是他们两个,很有点命中注定的意味。 当然,心知肚明只是心知肚明,还差着老多的程序呢,这碗天鹅肉想要端上桌,品尝一下,那得费多大的劲儿,李破心里没底的很。 就像现在,他们登上白登山,不是为了赏那红日初升,更非看那满山雪景。 李碧在四处指点,给李破讲古,这待遇,明显是升了一个层次,当然了,有了她父亲李靖打底,李碧姿态也就变化了许多。 估计是努力想给未来的夫婿留点好印象。 不过那完全是白费力气,一年多的相处,她的形象早已在李破心里固定了,不是那么好转变的。 李破这会儿听的是心不在焉,觉着大冷天登山,纯属有毛病。 于是,这厮不知死活的问了一句,“听说,这附近有个娘子村?” 毫无意外的,李碧大恼,直接抬腿给了李破一脚,“看你的娘子村去吧。” 再没心情跟这厮废话,气哼哼的就下山了。 到了山脚下,李破还真就带人绕着白登山转了起来,这会儿他也不怕冷了,欢实着呢。 李碧七窍生烟,很是怀疑,自己的选择到底对不对。 不过,她还是追上了李破,陪着李破转悠了起来,她还真有点怕,这人找到那什么娘子村,据说,娘子村的小娘子可是非常美貌的呢。 关系变了味儿,女人就是吃亏啊。 不过转着转着,李碧就明白了过来,李破哪是在找什么娘子村,他在勘察地形,恒安镇也算是军事要冲,并非没有突厥人从这里攻打过。 不过,突厥人南下,首当其冲的,肯定不是此地,因为突厥毕竟不是东北部族,不会选择走云内,直面云内坚城。 不过因为云内城修的不错,曾经还是北魏拓跋氏的都城,突厥人南下,也不会放任不管。 总的来说,就是云内现在还没有后来那样重要,他扼守的地方,更接近于河北之门户,现在河北有什么? 大隋的都城在长安,云内城也就失去了一多半的作用,直到中原帝国的都城迁入河北,大同的战略地位才直线上升,到了关乎国运生死的地步。 事实上,很多诸侯,占据河北之后,必定要图谋云中以固疆界。 所以,总的说来,恒安镇所在,自古以来,也算历经战事,但绝对不如后来那么频繁。 不过,现在李破想的只是,这就是将来的大同治下?有点破啊。 周围都是莽莽山林,这个不用说了,云内县城和紧挨着他的恒安镇,本就是在一块不大不小的盆地当中。 西南是马邑,东南是雁门治下的灵丘,恒安镇夹在了两郡的尾巴尖上。 不过就算云内城曾经作过北魏的都城,现在城里还留着北魏时期的宫室,城墙也还算坚固。 但怎么说呢,和后来的大同那叫个没法比。 转了一圈,李破也没看出什么东西来,实际上,他是想找一处藏身所在。 要是将来有一天,大兵漫野而来,寡不敌众之下,咱好跑啊。 李碧看明白了,也就变得相当的有耐心,不过要是让她知道,这厮心里想的是什么,一定觉得所托非人,趁着还没生米做成熟饭的功夫,一刀把这厮斩了先。 娘子村是没见着,那么出名的地方,早被刘邦,匈奴王什么的弄没了才对。 一群人冻的哆哆嗦嗦的回了恒安镇,于是,李碧决定,以后再不干这么蠢的事情了,两个人谁也不是那样的人。 就算繁华盛景摆在他们面前,李破吟不出诗句,李碧也做不出画来,何苦来哉? 于是,两个人回去之后,都不约而同的埋头干起了本职工作。 不过,虽说恒安镇换了一茬人,应该是百废待兴,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样子,但十二月间,天寒地冻,两个人也闹不出什么花样来。 而大多数将来的恒安镇军兵,现在都还留在云内马场。 所以,两个人其实没多少事做,只是将自己在恒安镇的府邸都选好了。 其实是李碧选的,谁让人家现在官儿大呢。 李碧住的地方好选,就是之前恒安镇将韩景的府邸,也可以说是恒安镇的中军所在,前面是衙堂,后面是宅邸。 李破比较悲催,李碧直接将他安排在了自己宅邸后面的一个宅院当中,表明了要看住这个不靠谱的家伙。 李破大加抗议,这他娘的,后宫啊这是?你放屁还让我闻个味儿怎的? 不过抗议无效,李碧这次没那么野蛮,也没用军令压人,而是该了温声软语的相劝,李破惊悚之余,第一次被李碧给糊弄住了,不知怎么就点了头。 大业八年的年关就要到了,两人没在恒安镇多呆,只是让人收拾了一下之后要住的地方,又巡查了一遍恒安镇军营的营房。 在恒安镇中溜了几圈,让恒安镇上下的人们,知道这里的主人已经换了。 之后,两人一同进了云内县城,已经拜见过李碧的云内县令,在云内城中摆宴相请,恭贺李碧上任。 实际上,李碧这个恒安镇将的来历很可疑,未经代州总管府确认,恒安镇将的名字,还是韩景呢。 不过,从云内县令,到作陪的云内官吏,就算知道,也都不会去计较,在云内这偏远之地,有兵有粮的人,就是云内的主人,韩景已经是过去时了,现在姓李的,才是这里说话最大声的人。 李碧和李破见了一圈的人,两个人都没怎么往心里去。 因为他们都明白,突厥人真要来了,这些人大部分都靠不住,云内这地方,和突厥人往来颇为频密。 这里的官吏,十有**,都与突厥有着交往,恒安镇将韩景,其实也是如此。 不过,突厥人来了,是开城投顺,还是据城而守,那是要看情况的,后面的人要是靠不住,也就别指望这些人为国守边了。 而云内城中住着的人,来历也极为杂乱。 有内附的胡人,有纵横草原,每逢冬季就到这里来猫冬的马匪,也有形形色色的商贾,他们大多都与晋地门阀脱不开干系,晋地的特产,关东刀客也必不可少,他们会在这里接下各种各样的任务。 当然,这里也不缺少另外一个古老的职业,青楼妓寨是云内城中最为普遍的建筑物,它们既充当了酒楼,茶肆,酒肆等地方的职能,又可以当做客栈,驿馆。 如此种种,让云内古城显示出一种病态的活力和繁荣。 如今,李破初来乍到,还不算熟悉,不过呆不了多久,他就对云内城中的现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未完待续。) 第156章年关(大力求月票) (四更,求月票。) 从云内城中出来,两人脸上都红扑扑的,满嘴喷吐着酒气,十几个随扈军兵,也是东倒西歪。 北地豪杰,喝起酒来,不论文武,那都是不要命的。 李碧和李破还算好的,只是和县令县尉多喝了几杯。 也没人敢强灌他们的酒。 不过说起来,酒宴上的菜肴,到是很合李破的胃口,他这人嘴刁,能让他感觉合胃口,那就说明做的菜很是不错了。 “嗯,也不知是哪家厨子做的东西,很不错啊,改天问一下,要到咱们恒安镇,那就好了。” “就知道吃,那县令和县尉长了满身的心眼,以后你可得多提防些。” “瞧你说的,不就是个厨子吗,用不着这样吧?” 见李碧开始咬牙切齿,李破嘿嘿一笑,顺手解下披风,给李碧披上,后面传来一阵吭吭哧哧的窃笑声。 李破回身怒瞪,后面顿时鸦雀无声。 李参军的淫威,那在军中已经是有了名的,经过这些日子,两人行迹也渐渐落在旁人眼里了,又传郡丞收了李参军为弟子。 于是乎,李破的名声更著,众军颇觉,能将李将军这样的女人降服并娶回家,李参军的本事着实不小。 只是不知道,等李将军进了门,是东风压倒西风呢,还是多出一位有惧内之癖的李参军出来。 不过想想,应该还是以后者居多,毕竟李参军虽是比较凶猛。但他只有当郡丞的丈人,却没有当郡丞的爹啊。 这些狗屁倒槽的闲言碎语。有着流传渐广的趋势。 但李破不以为然,他认为。这都是嫉妒,他李破也不是吃素长大的,还能一辈子被李靖压在下面?会吗? 而且,他现在又发现个比较有趣的事情,只要对李碧稍微好点,李碧那表情,是相当的精彩。 他也不是什么毛手毛脚的初哥了,没那么多的纠结和侨情,既然觉着这事能成。又有些不一样的乐趣在,那他就很愿意享受一下,而非让自己钻牛角尖里去出不来。 果然不出所料,李碧扭动了一下身子,白了他一眼,脸更红了些,却挂着笑,那小模样,恨不能让人当即上去啃两口。 将个将军。变成小娘子,乐趣无穷啊。 不过他习惯性的,嘴里又开始不着调了,“你也说了。这里有兵有粮就是草头王,那还怕什么,咱们刀子多。别说要他个厨子,让他婆娘过来给咱们做饭。他也得听着。” 李碧满心的甜甜蜜蜜,都让他一句话给赶跑了。 自小到大。就没一个人能像李破这样,让她的心情在阴转晴晴转阴当中,来回转悠。 这体验,真是酸爽的可以。 之前吧,还能拿官位来压一压,这会儿,那是真叫白搭了。 李碧暗自咬牙,她自己也不知道,真要嫁给了这小子,自己会不会什么时候被他气死。 “你本事不小,还想夺人妻妾怎的?” 李破晃了晃脑袋,“就这么一说嘛,你还当真了?我这也是想先试试,看看这些家伙骨头硬不硬,硬的,咱们就敲碎了他,不硬的,等过后再收拾,总得让他们乖乖听话才好。” “不然,将来突厥人真来了,有人从背后捅咱们一刀那多冤枉啊。” 李碧深呼吸,特熟悉的感觉,就好像中了一记传说中的回马枪一样,而且,之前中了不止一次了。 不过她还是想挣扎一下,“别胡来啊,郡尊委你我以重任,不可轻忽视之,咱们初来,当以军务为先。” 事实证明,她的挣扎现在已经是越来越微弱了。 直接就挨了李破一棒子,“云内这地方,太近边塞,韩景父子在此经营多年,定留了不少亲信下来,咱们若是按部就班,不定就让人觉着咱们可欺,那样一来,怕是麻烦接连不断,反而不如趁现在还算安静,快刀斩乱麻,大力整饬上一番来的省事一些。” 李碧不说话了,当她认为这人说正经事的时候,往往人家在开玩笑,当她以为这人在说笑的时候,人家却在说正事呢。 这是李破对抗强权最直接的表现,果然弄的李碧很是晕乎。 几乎是稀里糊涂的,就将进驻恒安镇第一个要做的大事给定下来了。 ………………………… 大业八年年关,马邑郡的云内马场很是热闹,一下多了两三千人出来,想不热闹也不成。 不过再是热闹,也不过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然后醉醺醺的军汉们凑在一处,你摔我个跟头,我揍你一拳罢了。 李碧将这支新自成军的隋军军官都召集到了一处,款待了一番。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能被李靖派来接管恒安镇的隋军,都已被他掌控多年,杂七杂八的人几乎一个都没有,比从辽东带回来的一千人马,要单纯的多的多。 李碧之后要做的,其实很简单,就是在这支隋军上面,刻下自己的烙印。 李破没管那么多,人多了,自然权力也就大了,是好事儿,也没必要想那么多,军人的事情,需要军人的手段来解决。 更何况,他手中还有一千从辽东带回来的人马,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会明白他的分量,不需要用过多的言语来表述自己的与众不同。 就像当初随军去河北,到头来,几个不听话的旅帅,都被他治的服服帖帖,而在恒安镇,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这些隋军军官,都是些粗人,当然了,李破也细不到哪儿去。 凑到一处,军官们往往要多敬李破几杯,镇军参军这个职位吧,有点虚,想要有所作为,还要看跟镇将的关系如何。 关系不好,那就是靠边站的命,实权呢,或归镇将,或归手下将领,不一而足。 但关系好的话,就大有不同了,会直接变成军中的第二号人物,位于诸将之上。 显然,李破的情况就属于后者,不同的是,他跟镇将的关系太好了,都快好到一家里去了。 第一次跟众人正式相见,大家伙的心思差不多,除了要给李参军留个深刻的印象之外,那就是多喝两杯增加感情了。 李破酒量还算不错,但架不住人多啊。 这个说,参军啊,咱们在辽东跟您走了一路,您看,这得多喝点吧? 另一个直接就说,您看俺这么大岁数了,还在您收下领兵,这碗您得干了,不然俺这心里不好受啊。 得,都是在军中厮混久了的人物,那理由找的都花样翻新了,算是让李破长了一回见识,人还没认全呢,李破就喝的舌头都大了。 不过,心思还算清明,谁是点到为止,谁有意灌他,他是记得清清楚楚,这账过后有点算呢。 不然的话,都当他这个参军年纪小,好欺负是吧?你看咱从辽东带回来的,多老实,就是他娘的老实的有点过头,不知道过来帮着挡一挡,不是想看老子笑话吧? 酒醉心明,这些新来的只是听了些李参军的传闻,明显不晓得李参军的诸般手段,以及那你让我一时不痛快,我就让你一年半载不舒服的心肠。 李破这边喝的是颠三倒四,却不知道自家妹子这个年过的有点悲剧。 李春是跟严闾人几个人一起吃的年夜饭。 这会儿,严闾人就是众人的首领了,不是因为这人多有领袖气质,人格魅力什么的也无从谈起,只因为这厮杀的人最多,其他几人都心存畏惧的关系。 别看严闾人唠叨,但人家那也是分人的。 黄友和陈三闷头喝酒,时不时交谈两句,从不去主动招惹严三郎。 只元朗不停的跟严闾人碰杯,严闾人有一搭没一搭的抿一口,唠叨的话全冲着李春去了。 “你呀,别老是想着大哥怎么怎么,专心练剑,过不了几年,你就能站在你大哥身边,其他人……加一块都不是你的对手了……” 他这也算是因材施教,看出李春着紧这个哥哥,总是拿这话来激励于人。 不过这话李春已经听的腻了,哼哼了两声,只是一心听着前堂的动静,很想到前面去看看,别让大哥喝多了。 严闾人还在继续,“俺师傅,也就是你师爷,是从南边过来的,刀出北地,剑出江南,那是一点也没差,哪天得了功夫,师傅带你去江南走一遭,见识见识那里用剑的好汉。” 元朗在旁边就问,“您去过江南?” 严三郎明显被问的有些尴尬,接着就冷哼了一声,“哼,早晚要去的……” 于是,一桌人都憋了笑。 李春也回过神来,笑着就问,“师傅,你用剑就够厉害了,师爷岂非成了神仙?” 徒弟接话,严三郎“老怀大慰”,“你师爷不如俺厉害。” 啊?这个回答有点出乎意料。 严三郎得意非常,抿了口酒道:“你师爷说了,这叫青出于蓝而青于蓝,别灰心,你师爷你教出你师傅这样的弟子来,你师傅也能把你教出来。” “俺跟你大哥回来,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一件事了……” “师傅,大哥说了,您是他捡回来的,而且捡的时候,根本没想好有什么用。” 李春这孩子,彻底被李破给带坏了。(未完待续。) 第157章整军(大力求月票) (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昨天很给力,大家再接再厉啊。) 年关一过,时间进入大业九年,大家都大了一岁。 别人都没事,李破这里有点麻烦。 他今年到底多大,自己也不太清楚,杜撰的年龄是十七岁,还是青葱少年。 十七岁在大隋不算成年,因为大隋规定,男子二十成年,女子也要十八岁。 当然了,这是当年文帝时定下来的,为的是颁行均田制,岁数定的太小,发下的土地就多,怕农民口数不够,无力缴纳粮税而已。 所以,这也造就了各地的移风易俗,男女成年的年龄参差不齐,除了官府,没谁按照这个来,你说我孩儿都有了,竟然还没成年? 李破现在要还是马邑城里的马倌,也没人管他,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也是有老师的人了。 李靖好像才想起这茬来,当然,这是女儿提醒,不然的话,他现在满脑门的官司,才不会去关心李破多大了呢。 于是,捎了一封书信到马场,给李破取了个表字。 按照关西人的规矩,李破这就算是成年了,自此李破也就有了另外一个名字,李定安。 从取的这个表字上其实就能明明白白的看出李靖的用心,李家这一辈,都有个定字,这显然是要李破入赘的先兆。 可惜,李破他自己不明白啊,觉着这名字取的有点俗,但还能凑合着用。 至于李靖信上说的什么。破字锋芒太过,当定而安之。藏而励之云云,他是全当没看见。都略过去了。 李碧还想给李破办个成年礼,可惜的是,父亲不能过来,马场也没什么长辈在,这个成年礼也就办不成了。 总不能李碧主持吧,那成什么了? 李破成年,悲剧之处不一而足,简单的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后来,李破看的书渐渐多了。也明白了过来,成年之礼很重要,男人过了这个时候,你就可以随便的娶妻纳妾了,在大门户里,你若不是长子,也能拿到一点家产,可以出去自己创业了。 回想起自己成年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样子。李破一咬牙,重新办了一次成年礼,当然,这里面肯定少不了跟老丈人赌气的意思。你那会儿糊弄傻小子呢。 这一年的正月,并不平静,大军渐渐又在向涿郡聚集。而山东人差不多已经把人脑子打出狗脑子来了。 翟让的瓦岗军,也渐渐有了些气候。 值得一提的是。灵武牧奴白瑜娑反了,听这个名字应该就能明白。这是个羌人后裔,党项羌还没后来那么嚣张,不过在西边也有不小的势力了。 这是典型的边地奴隶起义,主要的原因也在于,突厥王庭渐渐强盛,触角延伸向西域所引起的必然的反应。 不过这个时机选的挺好,隋帝杨广已经很长时间没回长安了,西突厥又经了内乱。 这个牧奴白瑜娑起义的时候,不过数十人,很快就壮大到了几千人,西边的各部西胡,纷纷加入了进来。 后来人挺好笑的,给白瑜娑起义定的格调非常高,什么有力的支援了中原各支义军,为推翻隋朝的腐朽统治做出了极大贡献,巴拉巴拉。 但实际上,白瑜娑麾下,大部分都是西胡,他们北连突厥,进掠州府,无恶不作,所过之处,烟尘滚滚,赤地千里。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了,通往西域的丝绸古道,再次狼烟滚滚,沦为了战场,中原和西域的交通,突然便断绝了下来。 隋帝杨广,用了四五年的时间,平定吐谷浑,西巡张掖,慑服西域诸国,分化西突厥,等等等等的努力,在这一刻尽都付之流水。 大业九年的白瑜娑起义,不出数月,军队很快就达到了数万人,顺便也揭开了关西战乱的序幕。 关西乃大隋根本所在,但对于开始的白瑜娑,以及之后的各路义军,讨伐力度一直不是很大,这里面的意味是很耐人寻味的。 当然,大业九年正月,隋帝杨广没忘了晓谕天下,他又要带兵出征高句丽了。 消息传到马邑,没引起太大的波澜,只是这一年开头,马邑的百姓,感觉压力又大了很多,粮价居高不下,很是让人难受。 当然,还没到承受的底线,毕竟,马邑的农民都还有着收成,不需要去买什么高价粮,日子还算过的下去。 说实话,到了大业九年,还算安静的地方,也就剩下马邑等寥寥几处了。 就在这快要开春,天下渐渐又要骚动一番,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的时候,李碧和李破终于率兵,进驻了恒安镇。 元朗,也正式升任云内马场马令,可以说,马邑从现在开始,差不多就姓李了。 想在马邑做什么,都要问问马邑郡丞李靖答不答应。 李破现在也很忙碌,几千人的吃喝拉撒,都要他费心,好在,辽东那一圈没白走,对于军中之事,他是越来越熟了。 他的短板,还在文字功夫上,虽说练了一段时间,但拿起毛笔来,写出来的东西,还是不成,这需要常年累月的练习,急不来。 当然,恒安镇诸曹,文书,都不缺,还用不着他出丑露乖。 他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清点辎重,粮草储备,往来账目等等,算是个准后勤,其他的,有李碧去做,毕竟,人家才是恒安镇镇将嘛。 等到事情做的差不多了,也来到了二月间。 看上去,除了恒安镇的军兵将领换了一茬,到也没太多的变化。 但恒安镇的营房,需要扩建了,马邑以及云内城的工匠,在二月里陆续赶到恒安镇,用大隋建造速度,不到一个月间,就将恒安镇的营房扩建了一倍。 当然,征伐民夫这种事情,李靖没去干,恒安镇官兵,也就都成了苦力,李破这个参军,也就成了监工。 要不怎么说辽东之战,让李破受益匪浅呢。 在辽东城下,建造四方城的时候,李破可也做过工头呢,从用料,到工期,再到人力分配,靡费几何,李破也算是小半个行家了。 经过十几天的督造,李破大致心里就有了数,别人再想骗他,可就不太容易了。 于是,李破也就真正开始了一手皮鞭,一手木棒的监工生涯,几个在年关酒宴上灌过他酒水的旅帅外加一个将军,终于晓得了李参军的手段。 被李参军操练的是苦不堪言,你还别不乐意,和以前一样,让你难受,也让你知道,我很不满意,但你还就挑不出毛病来。 工匠们表示,也很不舒服。 恒安镇的李参军做事,那叫个认真,而且越来越不好糊弄。 偷工减料,想要蒙混过关的,先是李参军跟管着工匠的小吏说笑般告诫了两句,开始的时候,谁也没当回事儿。 不过当他再次巡查的时候,却突然就翻了脸,两个小吏被他命人按在地上,就是一顿板子。 想着尽早完事,回家搂着婆娘过日子的几个,也倒了霉。 李破用鞭子和棍棒,让这些人很快明白了一个道理,这里是恒安镇,掉个脑袋不算什么的凶戾之地。 要想全须全尾的离开,可要费上一番心思呢。 整日里嘴角挂着笑,翻起脸来比翻书还快的李参军,开始看着就让人有点冒凉气了。 总的来说,不到一个月的工程,让李破渐渐熟悉了恒安镇上下的官兵,借此,也就自己的形象,深深扎入到了手下人等的心里。 之后,很多人众说纷纭,有的说李参军做事认真,不好糊弄的,有的也说,李参军脾气不太好,心胸也窄了些的,也有人说,李参军还算照顾大家伙儿。 毁誉参半,说坏话的,肯定是吃了亏了,说好话的也别当回事儿,那是因为恒安镇的伙食很不错,都是李破掌管着呢。 李破还真就去了云内县城一次,也真就把几个厨子给领到了恒安镇,谁都不会明白,这应该就是个地道的吃货来的。 李破在这边忙活,李碧也没闲着,在那边开始操练人马了。 练兵这活,人家是得了李靖的真传的,李破还真就比不过,他那些经验,小打小闹,还能用得上,但要是放在成规模的军队上,就有点不够看了。 等到把工匠都送走了,大军安定下来,李破想了想,一边陪着李碧折腾,一边也在琢磨,应该让消息更灵通一些了。 现在这支三千多人的军伍,好像什么都不缺,一旦出兵,也能武装到牙齿,在见过辽东诸多隋军精锐的模样之后,李破觉得,恒安镇军,已经可以与任何一支隋军相提并论而不逊色了。 勇猛的将领,彪悍的士卒,整齐的装备,高昂的士气,良好的后勤补给,放在哪里,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让李破感到唯一欠缺的,就是耳目,在恒安镇,这支隋军的假想敌不言而喻,一定是突厥,他们需要知道突厥人的动向,而不是等突厥人都到了长城边儿上了,才做出反应。(未完待续。) 第158章熟人(大力求月票) (求月票,求月票,大力求月票,今天要想昨天那样,阿草还是四更啊。) 大业九年三月。 山东风起云涌,豪杰遍地。 山东济阴人孟海公,山东齐郡人孟让,山东北海人郭方预,山东平原人郝晓德,山东厌次人格谦,山东渤海人孙宣雅,纷纷聚众起事。 这些人和之前那些人就有些不一样了。 他们中间多了很多参加过辽东战事的家伙,这些人比之前的前辈们也更有野心,更有组织,也就更不好对付了。 这个时候,隋军大军已是聚集于河北涿郡,若是不去北上征伐高句丽,而是转向山东的话,应该能很快扑灭山东战火,相比数十万隋军,这些人都是菜。 但四月间,隋帝杨广还是置山东烽火于不顾,带着大军北上了。 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情了,随后,在隋军大军于辽东城下散遍热血的时候,战火终于从山东蔓延开来,一发而不可收拾。 晋地在这个春天,也开始显出了些纷乱之像。 本地流民渐多不说,从河北,山东,甚至是河南涌过来的流民,也是络绎不绝。 这个时候,官府只要不开仓放粮,那么其实就只能导致一个结果,流民作乱,晋地山林中,匪患渐多,就算如今举起义旗光明正大起事的还没一个,但这么下去,谁都知道,肯定有那胆儿大的会跳出来的。 马邑其实也差不多,但马邑有李靖。 这是别的地方不能比的,因为这里就李靖一个人说的算。 这次,李靖的做法跟之前就很不一样了。 从河北山东过来的流民,李靖都给予了妥善的安置。重新上籍,分发田地,开仓放粮。 可以说,他将违禁的事情差不多都做了一遍。 要是搁在大业六年,也就是两年多之前,任拿出一件来。都能让李靖吃不了兜着走。 但现在嘛,却无人问津了,就连和李靖素有间隙的雁门郡,也无闻不问,好像根本没看见一般,因为雁门匪患不是一般的多,已是自顾不暇,哪里还会去管别人家的事情? 甚至于,晋阳令刘文静。还来信跟雁门太守王确,和马邑郡丞李靖商量,想让两处匀出点兵马,去保卫晋阳宫。 因为就在前些时,晋阳宫人作乱,让晋阳令刘文静和晋阳宫监裴寂这两个在后来鼎鼎大名的家伙,都是焦头烂额。 若非现在隋帝杨广正在信誓旦旦,想要一雪前耻。顾不上他们这些添乱的混账东西,不然的话。只这一件事,两个人脑袋怕就不保了。 他们这也是病急乱投医,雁门,楼烦,马邑三郡,谁也没理那茬。 就在这三月春雨绵绵。天下骚然的时节,李破却终于清闲了下来,三千多恒安镇军安顿完毕,除了按照李靖授意,加紧操练兵马之外。所有衣食住行,就都不用李破太费心了。 虽说,李碧总想把李破拴在恒安镇,不想让他出去乱转。 因为不论是恒安镇,还是云内城中,最多的就是青楼妓馆,男人出去闲晃,除了喝酒找女人之外,能有什么去处? 李破知道她那点小心眼儿,不过他能忍到三月,已经是很给面子了,之前商量好了的事儿还没做呢,这会儿后悔怎么成? 这一天,趁着李碧忙于军务,他叫上严闾人几个人,打算到云内县城转转。 不想,出了恒安镇没多远,就碰上了一行人马。 领头的和李破是熟人,当初守城门的陈税官和尉迟是也。 见了这两位,李破心里立马吐槽,没看出来,当年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现在还真就成双成对了。 实际上,他心里也清楚,尉迟是靠上了陈税官,看来是不用再去守城门了。 而且这个家伙很聪明,你看连他李破都被拉去辽东转了一圈,程知节和罗三两个,更是上赶着过来找罪受。 人家尉迟却是安安稳稳的呆在了马邑,看上去还春风得意的,这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呢。 至于陈税官,别看架子拿的挺足,成日价的故作高深,但这种小白脸儿,在乱世来临之际,生命力绝对不如他们这些人强。 本想跟尉迟多说两句,这人现在到是可以真正的交一交了,性格上,这人比程知节靠谱多了。 不过,陈税官没给他这个机会,直接让尉迟领人进了恒安镇。 嗯,现在李破也早就知道,这位原来是李家的亲戚,去城门当税官,也不过是去体验了一下生活而已。 如今呢,此人已经接替李碧,成为马邑兵曹参军,升官一点不比旁人慢。 只是陈税官这里自从看见李破,就是浑身的不自在。 在他而言,马邑郡的人都算上,李破是他最不想见到的一个了。 只一年多光景,这个当初困顿于流民营地中的小小流民,已经爬的比他还要高出一点来了。 这样的升迁速度,着实让人眼红,他都有点后悔,应该也去辽东走一圈才对。 最让他不舒服的是,姑父不但收了这人当弟子,而且,据说还要将表妹许配给此人? 这就真的让他在马邑城坐不住了,此次前来,是借着公务之便,来这里瞧瞧的。 其中意味其实也就不用多说了。 李陈两家联姻至今,陈氏虽说没从李氏这里得到太多助力,但李氏毕竟是关西世阀,陈氏向来以能与李氏联姻为傲。 这样一来,到了他这一代,家道颇有中落之相,那么,若能娶到李家的女儿,让陈氏和李氏结合的更为牢固一些,也就成了陈氏努力的焦点。 李氏三娘李碧,年龄很合适,相貌犹佳,又得李靖宠爱,好像是天然为陈氏准备的人选一样。 若非如此,就算姑父李靖在马邑为官,陈氏嫡子也不是没有选择,非要来这种边塞之地苦熬,远不如留在长安更好一些。 当然,这个和居于长安的李靖的妻子陈氏也脱不开干系,若没有她点头示意,陈税官也很难成行。 没想到的是,来到马邑,没见到表妹几面也就罢了,能得姑父言传身教,也算不亏,只需耐心等待,表妹难道还能不许人家了? 而且,只要姑父姑母都点了头,那么此事也就算成了。 只是让他更没想到的是,半路杀出个野小子,竟然轻而易举截了胡,要早知道有这么一出,估计在城门口的时候,他就把这小子捏死了。 不过世上没后悔药可吃,这人已经成了点气候,对付起来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而李破这里还不知道,媳妇还没娶到手呢,竟然莫名其妙的多了个情敌出来,要是知道了,肯定要说上两句,你知不知道,你这叫****啊?生出儿子来会没屁眼的…… 当然,时移世易,这次相见,陈税官还想拿出对待流民的架子,可就不成了。 陈税官先就抱了抱拳,“多时不见,贤弟可还安好?” 世家子的脸皮不是白给的,厚实着呢。 李破表示他也不差,瞬间就是笑容满面,敲了敲胸膛道:“陈军曹别来无恙啊,小弟也是一年多没回马邑了,不然早就去寻军曹喝酒了,您可别见怪,军曹这是……” 不过李破最厚道的地方在于,他是真没怎么记恨此人。 李破的处世之道很简单,弄清楚自己的身份,做该做的事情。 所以,他也就不会因为别人的轻视,产生什么怨恨之心,你个武林高手去做扫地僧,还不允许旁人把你看做清洁工?世上就没那个道理。 要知道,世上比你身份高的人多了,不把你看在眼里的人更多,要是都心存怀恨,那这辈子也不用干别的了,只有看着别人眼红的份儿了。 所以呢,虽然那段日子有点不堪回首,最后还在城门口挨了一顿鞭子,也都和此人脱不开干系,但此人办事还算利落,有来有往,谁也别说谁吃亏。 现在他得意了,人家也不次,犯不上自寻烦恼。 这是李破厚道之处,能分得清恩怨,但也别高看了他,要是他现在坐到李靖的位子上,说不定哪天记起来,就得找机会让陈税官知道知道挨鞭子的滋味。 陈税官立马松了口气,眼前这厮出身贫贱,要是还记着前事,心存怨恨,当面闹起来的话,那可就太难看了。 “我这也是公务缠身,送一批弓弩到你们恒安镇……” 李破一听,眼珠儿转了转,“这些小事,还用劳您大驾?” 一句话,正戳到陈税官的心窝上,当时他就有点不自然了。 李破还没意识到,情敌就在眼前,也就这么一说,之后立即更是盛情相邀道:“小弟正要去云内城走走,相请不如偶遇,走,小弟请军曹喝酒去。” 看陈税官明显不愿意,他便上去拽着人家的马缰绳,硬拉着马转了身,“您别担心,弓弩丢不了,您若不去,可就不给小弟颜面了,要知道,小弟现在正管着账目往来呢,您说得罪了小弟,那您得在这儿多费多少工夫?” 说的陈税官暗自咬牙,心里当即骂了一句,小人得志。 不过不管如何,他这里是走不了了,只能带着两个从人,跟着李破一起走了。(未完待续。) 第159章人命(大力求月票) (求月票,求月票) 一行不过七个人,进了云内县城。 开春之后,云内县城可就不是原来的样子了,当然,谈不上多繁华,只能说在马邑郡独树一帜,连马邑都很难和它相比。 这无疑是个非常混乱的地方,在大街上行走的,最多的就是满身羊膻味的牧民。 他们是云内辖下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以内附的胡人居多,当然,现在已经是二代三代的人在这里居留了,他们依旧在云内盆地过着放牧的生活。 这里也就成了云中肉食最为直接的一个来源。 云内县城有着先天的优势,所以这里的肉价,要比百里之外的马邑郡丞要低上一些。 现在是春天,牧民们相互之间,会做一些买卖羊羔,牛犊之类的交易,云内县城是首选,只有人多的地方,才会卖的上价钱。 而裹着破袍子,腰间带着刀的汉子,也是随处可见。 和马邑城的闲汉不一样,他们大多都是走镖的,想要出塞,或是想要从云内城经过,去南边或者东边的商队,都会在云内县城找到可以雇佣的镖师或者是零散的刀客。 这里其实很能体现大隋对外贸易的繁盛。 这里的货物,最稀罕的就是战马,市面上是有价无市,没办法,无论是突厥还是大隋,都不会允许自由的战马交易。 这里最多的货物就是奴隶,而且,传承比较久远。一直繁盛到现在,可以说。奴隶贸易才是云内县城一直存在并保持繁荣的主因。 甚至于,突厥王庭的贵族们。也会时不时的派人来云内,购买一些奴隶呢。 毫不讳言的说,如今的云内县城,是一处混乱之地,标准的罪恶之城。 人命在这里贱如草籽,却又贵如黄金。 入城还没多远,就遇到两伙人当街干了起来,满大街的人,或熟视无睹。或群起围观,轰然叫好,弄的和过节似的。 拳脚没动几下,刀子就都亮出来了,白刃相向的结果是,当即就躺下了四五个,人群一哄而散,很快打架的扶着自己人也都撤了。 看的陈税官有点眼晕,不由念叨了一句。“如此乱法,云内县衙……” 李破就笑,“这可是片英雄地,县衙是管不过来的。走,咱们往前找找,我记得应该有一家看上去不错的酒楼来着。” 陈税官不愿示弱。“县衙管不得,那不正好由你们恒安镇来管?” 李破同意的点着头。“您说的没错,这里之前可不就是恒安镇所辖。韩景在的时候,这里可还为恒安镇供应粮草军需呢,就是恒安镇的士卒,也多有招募此间中人,但您瞅瞅,云内县城就是现在这副模样了。” 这话陈税官就没法接了,韩景如何,云内县城如何,他还真不太清楚,他身在马邑城,从户曹到兵曹,心思都放在经营自己一亩三分上面了,还没怎么出来转过。 所以不好对于这些妄加置评,不过他也听出来了,身边这位,对云内县城这里颇有兴趣。 想了想,便试探道:“哦?看来贤弟是欲继韩景之后了?” 李破立马摇头,心说,跟你说话真费劲,韩景和史千年两个,勾结东山匪,估计和突厥人也有着往来,韩景这里,在云中自筹粮饷,战马,私募壮士,多清楚的路子。 就是想要一个拥兵自重罢了,如今情形能一样吗? 恒安镇将是郡丞的女儿,三千人马,各个都是马邑精锐,要和韩景一样,那成什么了?太没创造力了。 “这里南来北往的人不少,以后军曹要是想要什么稀罕东西,尽管捎信过来,呵呵,当初韩景可还力邀小弟来云内逍遥呢,可惜,那会儿不敢来啊。” 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陈税官不以为意的微微一笑,其实吧,和这人交谈,挺不错的,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也不虚言以对,可要比马邑城里的许多人强多了。 最重要的是,闭口不谈前事,省去了很多的尴尬,回想一下,这人还是流民的时候,就很少给人添麻烦。 若非他自己心里扎着一根刺,到是可以倾心结纳一番。 “听说这里还有北魏宫室,贤弟没去游览一番?” “去瞅了瞅,残垣断壁的毁的差不多了,草都长了老高,怎么,军曹想去看看?到也不费事,过后等天色暗暗,小弟陪你进去一趟,到底是宫室,让人瞧见了不太好说话。” 陈税官赶紧摇头推辞,你胆子大,我还不愿跟你冒险呢。 说话间,李破一指前面,“就是这家了,八面楼,名字别看挺怪,我可听说了,这里的牛羊肉烧的很是不错,最要紧的,这里还能听歌看舞,酒也很不错。” 李破老马识途般介绍着,实际上他也没来过,但他手底下不是有几个厨子呢嘛,县城里的好去处,打听的那叫个仔细齐全。 几个人都是骑着马来的,看着就不一般,不然的话,入城之后,可能就会有些麻烦找上来,这里的人分外欺生,没有本地人领着,外来人可得小心点。 迎客的小厮一瞅,很快就跑了过来。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人家不是迎你进门的,而是拒客的。 “几位客官,几位客官,今日荣家商主在此宴客,,若无请柬,客官只能多多包涵,另寻别家去了。” 李破眯了眯眼,一下跳了下马,笑道:“荣家商主?没听过啊,我只知道有个荣大郎,起家的挺快,现在家资巨万,豪富一方,就是他了吧?” 店家一瞧这架势,再看看人家的从人,再一听这口气,就明白了,这人没请柬,但也不怎么好惹。 不过还没等他再说什么,酒楼门口四五个赤膊大汉就追着两个人出来,到了门前空地上,将两个抱头鼠窜的家伙围住,噼里啪啦就是一顿痛打。 这可真热闹,李破笑着跟陈税官道:“这宴客的主人可真叫个凶,不是设的鸿门宴吧?” 他说话声音挺大,那边的几个汉子打的痛快,耳朵却还是听见了,当即有两个就看了过来。 领头的一声吆喝,让其他人住了手,往两个蜷缩于地的家伙身上狠狠吐了口唾沫,又咒骂了两句,带着人就往这边过来了。 李破也听明白了,那两位被打的凄惨的家伙竟然还真就是贺客,只不过说错了话,贺客直接变成了落水狗。 过来的这些人吧,穿的其实挺不错,但袖子你为什么给截了呢,还非要敞开了怀,露出胸毛来,胡子拉碴的,也不知修理一下。 这些人还没来到近前,李破指了指地上躺着不动的两个,就跟陈税官商量,“军曹您说,当街行凶杀人,按大隋律该怎么处置?” 陈税官现在算是明白了,这哪儿是来吃饭的,这是专门是来找麻烦的,什么行凶杀人,那两个只不过昏过去了。 还不如方才见到的那些人伤的重呢。 李破也没想他说出什么来,当即便道:“当街行凶杀人者,按律捉拿定罪,敢于顽抗者,杀,严三郎。” 严闾人愣了愣,然后就彻底兴奋了,他原非嗜杀之人,但在辽东杀的人太多,算是留下后遗症了,他噌的一下抽出了刀子,就迎了上去。 那几个看着挺凶的汉子还没反应过来呢,这人拎着刀子已经下了狠手。 噗的一声,领头的汉子瞪大了眼睛,长刃已经在他喉头一穿而过,一进一出,鲜血一下喷出老远。 挺大一条汉子,在云内县城也有着凶名,竟就这么死了。 怒吼声,刀子出鞘声,在下一刻响起,但几息之间,却又都纷纷戛然而止。 严闾人还是那么利落,几乎每一刀都不会落空,五刀过后,便留下一地横七竖八的尸体,以及遍地的血腥,之前活蹦乱跳的生猛汉子,就都被他变成了尸首。 陈税官和他的两个从人,都被唬了一大跳,看着严闾人的眼神和见了鬼似的。 这样的家伙确实属于珍惜动物,平常人一辈子也许都见不到一个。 尖叫声四起,再彪悍的地界,也是有着自己的承受能力的。 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并不稀罕,但这样光天化日之下,刀刀要人性命的凶人,在云内城里是一个也无。 李破笑容也收敛了起来,眼神更是冷的像辽东的雪。 “老黄,去验一验那两句尸首,别弄错了,要不然咱们可也犯了王法了呢。” 黄友呲了呲牙,心领神会,过去扒拉了一下满脸是血的那两个,伸手在两人喉头上狠劲一捏,两个处于昏迷的家伙当即就挺了。 这是完全的草菅人命模式,陈税官终于有点受不了了,虽说心里有点发凉,还是沉声道:“贤弟这么做……” 李破摆摆手道:“想吃顿酒也这么不痛快,呵呵,英雄地啊,那就得让他们瞧瞧真正的豪杰之士了。” “军曹放心,这些贼子,死的可一点也不冤,等回去查查,肯定各个皆有案子在身……这顿霸王餐,咱们可是吃定了。”(未完待续。) 第160章肥羊(求月票) (求月票,求月票。) 吃霸王餐,吃的这么硬实,用几条人命垫底,估计也是绝无仅有,霸王餐吃出了新花样来了。 很快,像捅了马蜂窝一般,酒楼里涌出了一帮人。 穿着各异,长的也奇形怪状的,看上去那是没一个善茬。 不过李破也不奇怪,早就打听好了,姓荣的祖宗不知是谁,但以前做的什么营生还是有所传闻的。 这位是马匪出身,不知怎么来了云内城,聚集了很多人在身边,成了云内城里坐地分肥的大商贾之一。 往来的商队,只要给足了好处,都能从他这里雇佣大量的人手,别的不敢保证,但只要是晋阳以北,都能通行无阻。 最为神通广大的是,你要是带人想去草原行商,也能在他这里寻找到帮助,无论是向导,还是镖师,他这里都很齐全。 一听这个,李破其实也就明白了七八分,没到韩景门上的烧香,那根本不可能。 至于这厮交好的是突厥人,还是和南边门阀有着牵扯,或者干脆就是韩景的门下走狗,那就难说了。 其实呢,也不用想太多,这样的人早晚会出现在恒安镇,拜见新的恒安镇将。 只不过李破没给人家机会,直接寻了上门而已。 所谓的宴客,其实就是一群黑社会头子,外加通缉犯的聚餐,开春了,也该把买卖做起来了嘛,只是今年不太一样。恒安镇换了一茬人。 这个得商量一下,之外呢。天下越来越乱,对于他们来说。那是危险和机遇并存,也得坐下来好好谈谈。 嗯,有点像后来的企业年会,回顾去年的辉煌,展望今年的前景,激励人心,让人们团结的更加牢固。 而在此时,李破这个恶客,准时上门。也不是这位马匪头子恶贯满盈,怪只能怪你悄没声的发财也就是了吧,非要开什么英雄会,弄的远近皆知,简直就是找死。 你真当云内城是你家的呢? 一群人刚出来,就看见满地的尸首,一惊一乍过后,喝骂声顿时四起,呼啦啦就冒出很多汉子来。起码得有上百人,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共同点是都有兵刃在身。杀气外露。 这和当初李破带着史大史二到人市破有相似之处,看着挺危险,招惹的也都是气势汹汹的好汉。但实际上,不用担心什么。 聪明人多的是。他们又不是靺鞨部那些辽东野人,眼神儿好的多着呢。 不说旁的。就算几个人穿的都是便服,腰间带的环首刀总不是假的,而且,陈税官一身的雍容,满身的贵气,遮你也遮不住啊。 当然了,也是这位过来见表妹,自然精心打扮了一番,不然的话,也没那么显眼儿,人靠衣装马靠鞍嘛。 乱七八糟,不堪入耳的喝骂声终于被人止住。 李破就又笑着对陈税官道:“按照大隋律,当街聚众者,该怎么处置?” 陈税官心里立马咯噔了一下,如今他后悔的肠子都快青了,心说,这人原来挺谦卑一个人,没想到,从了军,当了官之后,却是这般模样,满身的戾气,别说当初了,就算之前他也没看出来啊。 李破说话声还是不小,听的对面领头的几个人满脸的狐疑。 此时店家早就没了影儿,围观的人到是不少,但也没人敢靠过来了。 一个是荣大郎在云内名声不小,一个则是城中就算屡屡出现命案,也不会是这般光景。 不管是强龙还是地头蛇,碰上一碰的时候,多数是各出亡命,来场赌斗,再不成,两帮人也会选个清净的地方,多数要约在城外,拼上一场,生死无怨。 到底还是大隋治下,非是法外之地,旁边的恒安镇军,也不是光吃饭不干活的。 终于有人说话了,“这位朋友口下留德,大隋律俺虽不太懂,但杀人者偿命,俺还是清楚的,若朋友没什么话说,咱们也只能将诸位捉起来,送交官府了。” 李破撇了撇嘴,这说话的人长的真丑,矮冬瓜似的,还满脸的横肉,一看就非善类,还大隋律呢,真当老子来这里是跟你讲道理的? “咱可交不到你们这样的朋友……军曹,您看怎么办?” 陈税官黑着一张脸,使劲的瞪眼睛,使劲的想给李破施加压力。 李破好像恍然大悟,一摆手就道:“陷军曹于险地,那怎么成?陈三,招人过来。” 低沉的号角声,随即便在云内大街上响起,下一刻,便有号角声相应。 这是要打仗吗?突厥人杀过来了? 很多人不明所以,酒楼之前的人们,终于纷纷面色大变,恒安镇军这样的字眼儿,在他们心中一闪而过。 与此同时,县衙的人也到了,领头的是云内县的县尉,来到人群外围,正听到号角声接连响起,顿时一干人都是呆若木鸡。 县尉机灵一点,跳着脚往里面瞅了瞅,顿时一个机灵,恒安镇的李参军,这人在之前的酒宴上可还喝过酒呢。 他娘的,这是要招恒安镇军入城啊,县尉脸色变幻,跺了跺脚,恨恨一挥手,“走走走,回去回去。” 带着一干县衙的人,掉头就跑了。 在这位县尉看来,荣大郎这次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下来,明显恒安镇的人要拿此人立威,这样的事,他可管不了。 这也不稀奇,一朝天子一朝臣嘛,若说云内县衙勉强算是云内城的天子,那么恒安镇就是太上皇了,云内马场,那就是太后,一个有兵,一个有马,县衙这里谁也招惹不起。 只是,县尉还是暗自摇头,太着急了,还是年轻啊,云内城里的人,真是有兵有马,就能在这里称王称霸的吗? 要真是那样的话,韩将军这些年干嘛还要听马邑郡丞府的?因为他只能在云内城这里啃上一口,占不了云内城。 荣大郎这就那么好惹吗?太着急的话,只能崩了自己的牙齿,到时候可就连口汤都喝不上了,这事得好好跟县尊商量一下了,要是做的好了,说不定…… 他这里惊吓过后,却越想越美,留下人在这里观望情势,自己直接带人去找县尊说话了。 恒安镇军确实入城了,不过人不多,只有二百人,领头的是李五和陈圆。 这两个人现在都升官了,一个人带五百兵,标准的营尉实职。 再加上尉迟的五十人,整一个二百五。 尉迟呢,这人确实精细,瞅着这二百多人跟在了后面,有些不对劲,立马就带人跟了上来。 说起来,李破这事做的有点悬,要是人家真存了鱼死网破之心,没等自己人入城呢,也许这边就刀枪齐下,拼上命了。 但李破很笃定,商贾商贾,已经不是马匪了,在云内城中做反,那真需要点胆量,薛刚,杨七郎那样的愣头青,他就做不了商贾。 再有,号角响起的时候,他便大声吼了一嗓子,“马邑兵曹参军陈军曹,恒安镇军李参军在此,谁若妄动,小心株连九族。” 一下就镇住了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这里是马邑郡,旁边就是恒安镇军,再是亡命徒,他也得想想,值不值得冒险。 荣大郎终于出来了,这位是秃瓢,除了和尚,李破还是头一次看到剃光头的家伙,挺瘦的一个中年人,满面红光的,看样子是没少喝了。 这人也许是耐心不错,也许是觉得城中就没人能奈何得了他,听到号角声传入酒楼,才带着人迈着不急不缓的步子行了出来。 不过,不管他有着怎样的威风,长的是丑是美,在李破眼中,都是一盘菜,不值得太过关注。 云内城中,以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人出现了。 什么一方大豪,什么英雄好汉,在这乱世当中,一不小心就都成了别人的刀下之鬼了,只是有些人还没意识到罢了。 那边已经开口说话,“原来是恒安镇的李参军,久仰久仰,下面的都是粗人,得罪之处,还望您大人大量不要计较,过后俺荣大郎一定亲自登门赔罪……” 这个时候,李破哪里还会跟他废话,这只不过是将当日的马邑人市,换成了云内城罢了。 虎狼之地,也当有虎狼之地的规则,荣大郎在此经营多年,左右逢源之下,好像已经忘记了这边塞之地最为基本的东西,刀剑加身,还不知危险来源于何处。 这是标准的宰肥羊,自古以来,乃至千年之后,都不会有什么不同。 二百多隋军赶到的时候,百多汉子,已经散了大半儿,李破随意的一挥手,道了一句,“把这里围起来,全部拿下,敢于逃跑,顽抗者,杀。” 军令一下,隋军迅速散开,围了上去。 这一下,可就热闹了,大多人迅速抽出了钢刀,聚拢在几个领头的身边。 这种不明智的举动,直接导致了惨剧发生,他们大多数人显然都没有从军的经历,军令这东西一旦下达到军队里,那和捕快拿人就完全是两码事儿了。 “慢着慢着,俺和马邑王功曹有一面之缘……给雁门王太守效力过,你们怎么敢……” 太原王氏,名声遍及晋地,果然不愧为太原王。(未完待续。) 第161章震慑(求月票) (求月票,求月票,又第七了,难道让阿草天天四更?顶不住啊。) 八面楼,是云内城中比较有名的一家酒楼,这不但是因为酒楼的主人,是前恒安镇将韩景的亲家。 当然了,这个亲家只是这么一说,因为他家的女儿嫁给了韩景幼子,不过是人家的妾室,亲家一说也就无从谈起了。 有着这么一层关系,八面楼在城东站的很稳。 而且,人家家资也不少,请了晋地名厨到楼子里坐镇,时不时,还要在云内人市上买上几个长相靓丽,能歌善舞的女子,供养在楼里,为客人助兴。 但这里绝对不是青楼,韩景还要脸呢,就算是儿子小妾的家人,也不能做皮肉买卖,不然传出去的话,他这个恒安镇将的脸也就没处放了。 不过,在大业九年三月的这一天,八面楼算是遭了秧。 二百隋军军士,在八面楼门前,大开杀戒。 杀的那个痛快啊,据后来人说,就和杀鸡仔差不多,刀子成排的斩下去,噗噗噗的声音,听着和剁肉似的,那血流的,也和喷泉差不多了。 名声著于云中的荣青荣大郎,那可是在云中云外纵横多年,南来北往的好汉都要敬上几分的大英雄,大豪杰。 不过那一天,却被恒安镇的官兵围在了八面楼门前,剁成了肉泥。 荣大郎的心腹,也被一网打尽,八面楼门前。血流成河,三十多位北地好汉的鲜血。染红了八面楼的门楣。 这还不算,随后入城的恒安镇将李碧。直接命人封了四城城门,又派人去了云内县衙,召集捕快,全城大索。 搜拿下来,差不多捉起来二百多人,之后的几天恒安镇骑兵四出,凡和荣大郎有着往来的地方,都被扫了一遍,又捉了一百多人进恒安镇。 八面楼的主人。也在其中,过了挺多天,才被放出来。 能囫囵个出来的,都还算不错,其他人都成了苦役,之后修葺云内城墙,在云中山间挖煤的,就都有他们一份儿了。 八面楼的主人没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卷起细软跑了。而是又将八面楼开了起来,晓得的人,这会都翘起了大拇指,赞上一声好汉子。 后来人们才知道。不是这家伙胆子大,而是恒安镇那边根本不让走,走了就是畏罪潜逃。还是回去继续开你的酒楼吧,那买卖不错。 恒安镇的霸道。由此也就深入人心了。 荣大郎被连根拔起,连性命都丢了。而且那死法,真的是让人看的心惊胆寒。 云内城上下大恐,很有一段时间,往来传信的人在驿道上络绎不绝。 但实际上,所谓的靠山们,在人强马壮的恒安镇面前,都没什么准信传过来,其实谁也不愿意费那般力气,去管千里之外的事情。 云内城一下变得冷清了很多,恒安镇的将领们,施施然的围着云内城转了几圈,然后云内城开始筑城了。 凶名渐显的恒安镇李参军,再次成了监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呆在八面楼里,差不多将那当自己家了,顺便让八面楼的生意更加的惨淡了些。 只不过外人不会知道,李参军只不过是非常喜欢这里的饭菜而已。 那一天,被稍微利用了一下的陈税官闷闷不乐而去,因为表妹大为光火之下,没工夫搭理他这个表哥。 唯一让他有点安慰的是,表妹将那关西小子狠狠骂了一顿。 嗯,确实该骂,有这么做事的吗?要是天下官兵都和他一样,那天下岂非就又要大乱了? 擅自调兵,草菅人命,还……利用同僚,这么下去恒安镇是要出大事的,这样的人,怎么能骂一顿了事呢,若搁了他领兵,就地处斩都是轻的,表妹也太心软了。 不能做到军令严明,怎能带好恒安镇兵马? 于是,这位回去就向李靖告了一小状,然后请调恒安镇军。 然后……然后就没信了。 实际上,他这一切的努力,只会让他在姑父心目的位置变得更为尴尬。 陈氏一族的衰落,在李靖看来,不是没有原因的,就像这个外侄,小小年纪,城府是有那么一点,却顾虑重重如老人一般了,又能成得什么大事? 娶到他李靖的女儿,就能让陈氏重振家声?糊涂啊。 关西人家,联姻只不过是一种手段,最终靠的还是男儿志气,纵马提刀,直面艰难,若没那个勇气,就算娶了独孤家的女儿,又能怎么样? ……………………………… 而用最为粗暴的手段,在云内城打开了局面的李破,不管那么多,趁热打铁啊,什么门阀大族,什么草原悍匪,什么云中牧民,什么突厥贵戚,在近在咫尺的钢刀面前,都要靠边站。 陈税官不知道的是,这厮早已经被李碧骂习惯了,根本没当回事。 在全城大索的时候,他带着一群人,找了几个荣大郎的余党做向导,挨家挨户的拜访起了城中有名有姓的人家。 这种恶客,自然不太受欢迎。 李破也没心思跟这些人废话,上门找到主人,就只说两句,“以后城中大小事情,都是我们恒安镇做主,别给我添麻烦,不然我让你一辈子麻烦。” 在各家离开的时候,他还点名要人家的长子跟随在身边,然后带着去下一家,等他转一圈下来,身边就跟了不少的老老少少。 这都是坐地户,其实最好收拾的就是他们。 一圈转下来,明白的也就真明白了,恒安镇染指云内城,已成定局,再要耍弄手段,怕就要像那荣大郎一般,家破人亡了。 不明白的也就不明白了,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的,准备仰仗靠山,压一压恒安镇的威风的,那就都在大业九年间,陆续消失在了云内城中。 而对付流窜的,就有点麻烦,而且,还有商队。 不几日,李破就又去跟李碧商量。 李碧还是余怒未消,不怎么搭理他。 李破就又逗她,“昨天有人送来请柬,邀我去云内城,听说有家弄来个西域女奴,风情迥异于我大隋,艳名高张……” “你再说一遍,我没怎么听清楚。” 李碧一听,毛都炸了,瞪着眼睛就问。 李破还就喜欢瞧她这样子,做为难状道:“你不是说吗?云内城中士绅商贾,来历不明者多,应好生安抚,我这也在为难,人家请柬都送来了……盛情难却啊。” 李碧喘了几口粗气,压了压火,不过相处时间也不算短了,对李破的伎俩也就颇为熟悉,脑子一清,顿时大气的挥了挥手。 “去吧,去吧,我也管不了你个大男人,连调兵这样的大事都不跟我说一声,我还能怎的?去吧,去看那什么西域女奴吧。” 李破顿时撇嘴,这事都说了百八十遍了,怎么还说? “好了好了,说正事,什么西域女奴,城里那些人要有那本事,早去长安了,还在云中这地方呆着?” 李碧直接上来就是一脚,“让你骗我,你骗我你就舒心是吧?” 瞧说话就能明白,在恒安镇呆了这些日子,两人关系又算是亲近了一步,快到熟不拘礼的状态了。 搁在后来,差不多可以往一张床上挤挤了,但现在这年头不成,李破只能痛快痛快嘴,连人家小手也没拉过几次呢。 李破敏捷的闪避,“跟你说啊,别老跟我动手动脚的,我要是还手你可打不过我。” “你还手试试。” 噼里啪啦,屋里就真动了手,这两人在一块,从来没有闲着的时候。 半晌,李碧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有点不甘心,但总不能动刀子吧?李破加了小心,她就占不到什么便宜,胳膊腿一旦被绞住了,那就成了纯粹的拼力气,女人在这个上面天生弱势。 不过未经人事的少女,和男人肢体交缠,刺激可不小。 其实,这也是李碧喜欢跟李破时不时比试一番拳脚的原因所在,情之一事,总甩不脱欲之一字嘛。 这就是少女隐秘的小心思了,说多了,反而近之于龌龊了。 重又坐定,两人心情都还不错,这种互相格斗,已经成为了两人之间的小游戏,不较真,也永不服输。 “城里的那些人怕了咱们恒安镇,老实不少,但还不够,边地行商,只要换不来突厥人的战马,就是资……你认为呢。” “你又要做什么?”李碧有点头疼,这人吧,很多时候你看着他挺贪生怕死,又不愿意多事的一副没出息的样子,但是有些时候吧,又胆子大的让人咂舌。 而且总有自己的道理,喜怒无常心思莫测这样的字眼,都被李碧一股脑的扣在了李破脑袋上。 果然,这人又有开始说那些不太对劲的道理了。 “我这几天看了看老师的笔记,说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上面,老师就说……” 李破想了想,“嗯,原话记不住了,大意就是说,若不知道敌人虚实,便也不让敌人知道自己底细,大家都是聋子瞎子,战机也就有了,我觉得非常有道理。” 李碧听了,真想给他脑袋来一下,你老师就是我父亲,我还不知道父亲的笔记上写的什么?哪有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这人又来糊弄人了。(未完待续。) 第162章商队(三更求月票) (求月票,求月票) 李破的声音沉静了下来,好像要在声音中加入力量。 “云内城不需要这么繁华,这里也不需要什么商贾,他们的买卖做的是什么,我们都清楚,有人在向突厥不断献媚,有的从中谋取私利,咱们不说那些大道理,只说咱们恒安镇。” “就现在看来,恒安镇从中得不到任何的好处,韩景……这样的边将,蝇营狗苟,不过为的是一己富贵,早把祖上的勇烈丢光了。” “突厥人一来,他能守的话,到也能守两天,但以他和突厥人往来之频密,投靠突厥是早晚的事情。” “所以啊,他走了对马邑来说是好事,咱们肯定和他不一样了。” “珍珠财货,你我都看不上眼,那么何必容这些宵小在眼前晃悠?什么名门望族,我看他们多数也已自顾不暇,我们如今顾忌太多,突厥人一旦来了,咱们恒安镇怎么顶得住,还不得靠着云内城来守上一守?” “如今不下决心整饬一番,将云内城握在手里,将来后悔可就完了。” “所以我说老师说的有道理呢,有这些商人在,突厥人一来,就知道咱们底细,反而是咱们,和瞎子差不多,那怎么成,不如下狠心,让消息彻底断绝下来。” 李碧这回是听进去了,也很确定,这说的确实是正事。 听完了,她轻轻摇头,“第一,大业二年,皇帝下诏,减免商税。优待各地商旅,商人自此而兴,往来道路无有阻滞,咱们若隔绝商旅,怕是不成。” “第二,大业六年冬末。我北去草原,始毕可汗新登汗位,并无任何南下之意,隔年,还送贡物入京,求娶义成公主,颇为恭顺,一如启民可汗在时,你怎么如此确定。突厥必然南下?” “要知道,突厥与我大隋休战已有十余年了。” “第三,云内城毕竟曾为一国都城,怎可轻易进驻?” 李破听完呵呵就笑,“这些问题都简单,皇帝马上就要带兵北上了,虽说离着咱们挺近的,但他顾不上这里了。” “听说山东闹的很凶。嗯,不说这些。只说皇帝再次出兵啊,我觉着吧,皇帝御驾亲征,愈挫愈勇,说起来皇帝在辽东的谋略,咱们都见识过了。有点像玩笑,所以,这次出征结果怎么样,还真就说不准。” “胜了吧,最多最多。也就是拿下辽东城,有什么用呢?再次远征平壤?那今年大军就回不来了。” “这要是输了……”李破晃着脑袋就笑,“输了的话,谁还能来管咱们马邑郡的事情,哀声四起之下,皇帝也就自顾不暇了。” “所以不管输赢,大隋都是输了……” “那么,第二个问题也就好回答了,大隋一输,突厥人趁势南下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其实你这想的就不对,咱们这里对着的就是突厥,不管突厥人来不来,咱们都要为此做准备,要不然设这恒安镇有什么用?” “要不这样,你先去跟郡尊商量商量,嗯,你让我调五百骑,两个月,我就让这里商旅绝迹,你看怎么样?” 李碧当即被唬了一跳,心说,你还当真了,你糊弄人,不许咱也糊弄糊弄你,调给你五百骑当强盗,你也真想的出来。 “行了行了,不与你说笑,郡尊已经来信,许咱们便宜行事,既然你看商队不顺眼,多简单的事情,设卡,收取重税以供军资,皇帝调兵调粮,又给天下加税,咱们手点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李破喘了两口粗气,这女人吃亏吃的多了,竟然学会调戏人了,亏我费了那么多的口水,多好的分析啊,可惜了可惜了。 这两位斗了斗心眼儿,半斤八两,阴损主意到是一个接着一个的蹦了出来。 不过,那番话到也不是一点作用也没有,李碧狐疑着就问,“你说皇帝还能无功而返?” 李破呵呵一笑得意了,又开始摆活,“皇帝这次出兵,就像赌气,他领兵啊,实在不成,我就有点奇怪,竟然还有那么多人愿意跟着他去送死。” “嗯,说的也是,不过我跟你说啊,这些话咱们说说也就算了,出去可不能乱说。” “这还用你提醒?” 两个人说起皇帝杨广来,已经完全没有一点敬意存在了,也不奇怪,辽东转了一圈,差点没死在冰天雪地里,还能对皇帝忠心耿耿,那才叫见了鬼呢。 ……………………………… 时间悄悄进入四月,春暖花开,聚集于河北涿郡的数十万大军,终于再次启程,经渝关北上辽东。 这一战,开始的时候就不用多说了,可以和第一次比一比。 兵员减半是一定的了,再次组成百万大军,那纯属是做梦。 二来,启程也晚了,没办法,粮草运转比去年更艰难了。 策略到是差不多,来护儿率水军直驱平壤,皇帝杨广率兵出渝关。 这一次很明显,隋帝杨广吸取了去年征战辽东的诸多教训,也再没有玩游戏的心情了。 隋军很快抢渡辽水,进围辽东城。 到了辽东城下,皇帝杨广立即分兵。 要不怎么说他没有领兵之能呢,百万大军的时候,他死活不分兵。 这会儿兵力殊少,他却分兵了,于是,这注定了又是一次颇为拙劣的表演,战略目标几乎一个也没达成。 ……………………………… 四月间的马邑郡,春风荡漾,平地里野草青青,山峦之上也装点了许多的绿色,田间地头,农人已经开始为一年的生计奔忙。 而进入云内县境内,也就能看见成片成片的牛羊了。 通往云内县城的驿道上,一支商队迤逦而来。 这样的景象,在云内县很常见,满脸精明的商贾,彪悍的骑士镖师,有的时候,还能有幸见到靓丽的小娘子在商队里欢笑歌唱。 这是一条神奇而又古老的商道,从大城晋阳过来的商队,已经在这条道路上走了几百年,去往匈奴,柔然,突厥这样的塞外帝国。 有人会问,塞外有什么,商人会告诉你,塞外有金银,有战马,有牛羊,有皮毛,有奴隶,有鹅卵大的珍珠,有西域国王的黄金王冠等等等等。 如此种种,只要你仔细寻觅,不怕草原的风寒雨雪,和无处不在的杀机,那么总能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这是一条寄托了无数晋地商人希望的道路,自古以来,也从没有今日这般畅通过。 晋地商人只要不想去到遥远的西域,那么,就会选择更近的草原。 这支行在路途之上的商队走的不急不缓,透着一种懒散和从容的味道。 虽说从皇帝征天下之兵征伐高句丽开始,晋地便匪患渐多,商队被劫的事情屡屡发生,但那要也要看是哪家的商队。 这支商队,插着王氏商旗,也就不会有那胆大包天之辈,敢动商队一根汗毛,在晋地,动了太原王氏的东西,定是众矢之的,以后别想有活路了。 商队中摇晃的车厢中,王庆昏昏欲睡。 和大多数一身儒雅的王氏子弟不一样,他有着年轻而强壮的身体,风吹日晒的粗糙面容,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相的多。 没办法,身为家中次子的他,上不能继承家业,下还要四处奔波,照顾弟弟妹妹,次子,这真是个尴尬的称呼。 实际上,他身上的王氏血脉已经很淡了,但只要还姓王,就是大阀王氏的一员,可以说,如今晋地姓王的,十有**,皆出太原王氏一门。 因为大家认这个。 马车剧烈的晃动了一下,王庆的脑袋撞在厢壁上,发出咚的一声响,一下就把王庆的睡意撞没了。 他揉了揉脑袋,没去责怪车夫的粗心大意,而是揭开帘子,往外面望了望,想着是不是骑上马透透气。 但随即,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已经进入云内县境内了。 云内的荣大郎死了,事情有些突兀,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恒安镇的韩景走了,恒安镇军都换了人。 史千年死了,而荣大郎那样的人,死在人家手上,也是早晚的事情。 只是不知道,现在恒安镇那些人,胃口到底有多大,王氏这杆商旗,压不压得住那些骄兵悍将。 不过,不管那边胃口多大,商队也要走上一趟,因为出塞和突厥人打交道,是宗族那边传下的族规一样的命令,没办法,想要在北地立足,生存下去,就不能老是盯着长安洛阳这样的地方。 突厥汗国的强盛,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说不定那一日,便和匈奴,鲜卑一样,占了中原呢。 现在冒一些风险,交好突厥权贵,总好过日后刀剑加身的时候,再去献媚于人,那时可就晚了。 所以,王氏的商队行于商途之上,为的不是区区财货,为的是家族大计尔。 这些念头一旦升起,让王庆有些不太舒服,王氏这样的名门望族,在晋地乃至于天下,都有着名声,但却要面北而摇尾乞怜,让他这样的旁支子弟,都感到颇为羞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