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荞贺远苏玥玥》 第一章 贺远 “老爹,给我,给我,那个野鸡留给我。” 叶荞躲在大树后,手上拉着简易自制弓箭,聚精会神地盯着四丈远处竹林下的一只正啄食的野鸡。 她对准野鸡,小弓箭嗖的一声,射了出去。 只听扑通一声,就有野鸡被射中。 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扑腾几下就死了。 “哈哈,我射中了。”叶荞得意又傲娇地双手叉腰,朝不远处的叶老爹挑眉。 不远处,枯黄的草丛里,传出一声轻不可闻的吞咽声,忽而,瑟瑟哆哆地伸出一只瘦弱枯黄的小手,眼疾手快,倏地一下就抓住面前的一只野鸡翅膀。 “抓住你了。” 叶荞猛地扑过去,直接抓住他的手臂,另一只手不忘把自己的野鸡扒拉回来。 男童闷哼一声,顺着她的力道,被拉了出来。 看清面前瘦弱得最多五六岁的男童,叶荞眨着漂亮的眼睛,一下就把他认了出来:“原来是你啊,秀才娘子的儿子。” “秀才娘子的儿子?那个贺远?” 叶老爹大步走过来,肩上扛着一只小野猪,身长八尺,长相粗旷,越发衬托得旁边的叶荞乖巧可爱。 只不过认识叶荞父子的村民都知道,叶老爹就是个一拳能打死野猪的杀猪匠,至于叶荞嘛……长得是俊俏,可惜遗传了叶老爹的大力。 妥妥的村中傲娇女霸王,哪怕她现在才八岁。 “这咋这么瘦,我记得你也就比我家荞荞小两岁,咋跟个四五岁的崽子一样,还没我闺女高。”叶老爹打量着贺远道。 “爹,肯定是因为他家太穷,没有肉吃,才长不高。”叶荞盯着比自己矮一个头的贺远看了一会儿,同情又得意。 果然吃肉好,看她长得比男娃都高。 叶荞叉着腰,眼睛笑得亮亮的。 “我,我不是故意的。”贺远双眼疲倦得盛满红血丝,舔了舔干得起皮的嘴唇,有些歉疚,身上的衣服四处都是补疤,身形柔弱,可看骨相,也长得不错。 难怪被自家闺女看上,叶老爹在心里啧啧两声,毕竟自家闺女只喜欢亲近长得好看的人。 “没关系。”叶老爹大方地挥了挥手。 贺远爬起来,就朝叶老爹磕头:“叶叔,求你借我一只野鸡,我娘快不行了,我想救她……大夫说我娘操劳过度,吃得太差,身体要好好养着。” “都怪我没本事……” 贺远眼泪哗啦啦地流,明明才六岁的崽子,愣是看出早熟的影子。 叶老爹叹息一声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伸手把贺远拉了起来。 “不是不借你,而是……”叶老爹话没说完。 就被叶荞打断了,她扯着自家老爹的衣摆:“老爹,我刚刚有打到一只野鸡,还有一只小兔子呢,就借给他吧。” “一只野鸡,也把一个人的身体养不回来,何况看贺寡妇的身体,需要去看病。”叶老爹粗声粗气地解释,听起来就不像是什么好话,可确实是实话。 贺远果然因为这话,脸色当即一白,煞白的脸色跟个鬼一样。 “老爹,你吓唬人做什么,我不管,我看他顺眼,就要把野鸡借给他。”叶荞也不知道自己为啥看他哭起来的样子不太乐意。 贺远长相清隽,加上四岁就启蒙,跟他爹一样,是个文弱书生。 叶荞不喜欢男娃哭,上前牵起贺远的手,另一只手提着野鸡,拉着他就要跑。 “行行行,小祖宗,答应你还不成吗?”叶老爹生怕她摔了,忙示弱:“我们一起去看看总行了吧?” “那行吧。”叶荞达到目的也不犟了。 跟贺远并排着下山,进了村,往贺家走。 “你之前为什么不跟我一起玩啊,我力气大,你跟在我后面进山,鸟蛋肯定能分到,你看我在村里那么多小弟,就是因为姐姐我厉害。”叶荞说着还比划了两下。 贺远看着灵动活泼的叶荞,眼里闪过羡慕,在叶荞看过来时,微微垂眼眸:“我要在家读书。” “读书?”叶荞挠头,回头问叶老爹:“爹,为啥我不读书?” 叶老爹心想:那还不是因为你是个学渣,看见书就想睡觉。 这话他自然不会说出来,免得闺女生气了,还要自己哄,虽然气呼呼、瞪圆眼睛的闺女挺可爱的。 “咳咳,你这不是要跟你爹我学杀猪么,怎么又要学读书了?” “哦,也是,我都忙不过来。”叶荞很快就接受了这个解释,把读书抛之脑后了。 叶荞是个好奇心很重的宝宝,见贺远情绪低落的样子。 她忍不住戳了戳贺远的胳膊:“诶……” “什么?”贺远转头看她,一双黑亮的眼睛里清明又纯粹,只是,脸上带着愁苦,像是生活在他身上压上了超乎他承受的重量,时光一遍遍消磨他眼中的灵气。 “你娘……会好的。”叶荞别扭地哄人。 本来她想问贺婶子到底是什么病,可看见贺远忧伤的表情就问不出来了。 这可不符合她大大咧咧的性子啊,叶荞抓着头发,在心里暗想。 贺远看着她关心的笑容,心里微暖,慢慢放轻松了一些。 之后一路上无言。 所幸很快就到了贺家。 贺家房子是当初贺远的爷爷考上秀才后回来修的,红砖绿瓦在村里到现在都是头一份。 只不过年代久远,加上贺远父亲为了靠举人,耗尽家财,后来还读书读得身体废了,后期日日咳血,最终在去年年初去世。 等卖了家里最后两亩地,把贺远父亲厚葬了,贺母身体又垮了。 这不,才不过一年。 小时候还长得清隽出色的贺远,瘦成现在的竹竿样。 “娘……我回来了。”贺远推开院门,礼貌地让叶荞父女进门, 他手上提着野鸡,高兴地往左厢房跑。 推开门看见床上嘴边是血,昏迷过去的母亲,他脸色瞬间煞白,整个人扑过去:“娘,娘……你醒醒。” “怎么了?怎么了?”叶荞后一步跑进来,站在房门口就看见晕倒的贺母,连忙朝门口喊:“老爹,贺伯母晕倒了,快点救人。” 第二章 看大夫 叶老爹大步走了过来,见情况危急,忙道:“你们等着,爹去赶家里的骡车送人去镇上看大夫。” 一刻钟后。 叶老爹赶着骡车,跟叶母一起,把贺母搬上骡车,两个孩子跟着爬上去,快速往镇上去。 到镇上时,也不过才两刻钟后。 等到了医馆。 叶母跟着一起去守着,看情况。 贺远白着脸被拦在偏房外面。 “娘……”贺远眼眶发红。 “我去帮你看。”叶荞拍着胸脯,抓住他的手重重捏了一下,让他放心。 贺远被她大力道捏得手很痛,他没有挣脱,感激地道谢:“谢谢你,小荞姐姐。” “既然你都喊我姐姐了,我肯定保护你。” 叶荞找准机会,趁着大夫和叶老爹不注意,掀开布帘子,钻了进去。 叶母正看帮贺母遮着身上,老大夫在拿着银针,往贺母身上扎针,需要扎针的穴位多,才男女设防。 叶母转头就看见闺女混了进来,还胆大地盯着大夫施针。 “齐大夫,我婶子没事吧?”叶荞想了想皱眉道:“不行,齐大夫,你必须说没事,不然我小弟会伤心的。” 门口偷偷把头抵在布帘上的贺远眼眶一红,感动地擦了擦眼泪,自从爹去世,娘生病后,族里人都嫌弃他是灾星,才克亲爹亲娘,没人关心他会不会伤心。 “你个丫头,还是这么霸道。”齐大夫无奈至极。 叶老爹是镇上出名的杀猪匠,镇上邻里都认识,齐大夫对叶荞的性子也了解,对她说话时自带熟稔,看似嫌弃实则无奈,毕竟是看着长大的。 “别耽误我施针就没事。” “真的啊。”叶荞高兴坏了,拔腿就往外跑。 把在布帘后没有预料到她会出来的贺远差点撞倒。 好在等在门口的叶老爹反应快,一手提着一个娃,把人提拉起来。 “丫头,你干啥呢,这么毛手毛脚的。” 叶荞超老爹吐了吐舌头,也不管自己被老爹提溜着,高兴地去抓贺远的手,眼睛弯弯的:“远弟,我是出来告诉你好消息的,刚刚齐大夫说了,会治好你娘的病的。” 其实贺远在布帘外已经听到了。 看着叶荞灿烂的笑脸,他心里暖暖的,红着眼眶点头:“多谢小荞姐姐,我知道了,我……很高兴。” “我就说你会高兴。”叶荞得意地扬起下巴。 她见贺远眼巴巴地盯着屋子里。 不敢离开一步,满眼期待担忧的样子,挠了挠头,虽然不能理解这种心情,但她觉得可以让自己小弟开心点。 叶荞扯了扯自家老爹的衣袖,朝他招手让人弯腰侧过耳朵来。 叶老爹十分配合弯腰附耳。 “老爹,我们去买点好吃的回来,娘一会儿肯定也饿了,还有我远弟跟贺婶子,吃点好的,对身体好。” “你哪里来的银子?”叶老爹打趣道,本意也没想让闺女出钱。 叶荞灵动的眼睛眨了眨,颇为得意:“爹,嘿嘿……我把你的野鸡和野兔带上的,你要分我一成铜板,不然下次你打酒喝,我不帮你在娘面前打掩护了。” 叶老爹忙捂着她的嘴抱着就往外走,离开前随意跟贺远说了一声。 贺远看着两父女打闹,眼底闪过一抹羡慕,很快又低落地垂下头,虽然他从没有感受过这样的父爱,可他……必须长大,照顾好娘,这是他作为儿子应该做的事。 这头。 叶老爹走到医馆门口才把小祖宗放下来。 “小祖宗,你可别坑你爹啊,你爹我就这点爱好,要是没有,这一个月日子可就难过了。”叶老爹一巴掌拍在她脑袋上。 叶荞揉着脑袋轻哼:“你按照我们说好的分我铜板就行。” “行行行。” “那我去卖,比爹你卖的价格高。”叶荞连忙趁机道。 “行,不过这个月只能卖今日一次。”叶老爹想到自家闺女那精准的直觉就害怕,在别人看来是好事,可以知道谁买的可能性最大,还能趁机卖上高价。 但是,叶老爹可没小孩子想得那么简单,若是被人发现闺女的异样,那些大户人家为了规避风险,肯定会想方设法把闺女控制住。 所以平时叶老爹极少让闺女表现出这个直觉天赋。 “知道了知道了。” 叶荞十分珍惜一个月一次的机会。 去了集市上,灵动又活泼地叫唤着,没有全部卖高价,只在路过的行人中,挑选了一个老爷,把兔子卖了高价。 “不错,这只兔子漂亮,我正在给孙子找白白的兔子,拿回去肯定高兴。”老爷高兴地让身边的小厮抱着白兔,给了碎银,就离开了。 叶老爹拿着价值至少一两银子的碎银咬了一口,“我滴个乖乖,镇上这些员外郎可真是有闲钱,竟然买只野兔,长得漂亮就给这么高的价格,一只兔子最多就卖几十文。” “老爹,你说错了,人家买的不是兔子,是对孙子的爱。”叶荞歪道理一大堆,也不理会痴汉的老爹,连忙把剩下的野鸡挑选出来卖给那些一看就是很吝啬的客人。 要问她为什么知道对方吝啬。 因为直觉!ζΘν荳看書 叶荞叉腰。 “大叔,可以了,三十五文的野鸡,都砍到二十文了,你再不要,我们不就卖了。” “大娘,你别挑了,再挑野鸡毛都拔光了,轻不了几两,肚子里野鸡血都被你挤完了。” “这位小哥哥,算了……你买下这只灰兔子,我送你一只小鸟行了吧?”等终于把最后几个斤斤计较的客人应付完。 叶荞焉了。 “老爹,快走,我们去买肉包子。”叶荞期待地擦了擦嘴巴,看见吃食,眼睛就亮亮的。 叶老爹两人收获四周小贩对他们同情的表情,深藏功与名,确定银子被藏在里衣里面,绝对被小偷摸不了,这才背起背篓,带着叶荞去包子摊买肉包子。 “要十个肉包,六个素包,还要五碗豆浆。” 包子铺摊贩高兴地咧开嘴角笑:“好嘞,承惠十八文。” “等等,不要豆浆,只要包子。”叶老爹连忙出声阻止,一边摸钱递给摊贩,一边低声跟叶荞商量:“我的好闺女,一文钱一碗的豆浆划不来,一会儿老爹去给你买豆子,五文钱可以买一斤半豆子了,回去给你煮豆花!” 第三章 分包子 “要加糖的豆花!”叶荞眼底闪过狡黠的光,连忙抱着老爹的胳膊争取好处。 叶老爹苦着脸,想到糖高昂的三十几文一斤的价格,总觉得自己亏了。 “行行行。” 等两父女拿着包子走了,包子铺摊贩才无奈地跟旁边的媳妇儿吐槽:“叶屠夫又被小荞那孩子坑了,买我们的豆浆可比他买糖便宜多了。” “噗呲。”他媳妇儿忍不住跟着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叶屠夫就一个闺女,那孩子从小就机灵,可不就哄得叶屠夫一个糙汉子变成绕指柔,再说了,叶屠夫本来就宠自家孩子,我们买的肉还靠人家拿新鲜的,吐槽别被他听见了,要是被叶屠夫知道相公你说他闺女,肯定为难你,到时候你就等着一大早就去等买肉等到天亮吧。” “我什么都没说。”包子铺摊贩连忙捂住嘴,小心翼翼地看向四周,确定叶屠夫是真的走远了才放心。 这模样又惹得他媳妇儿和旁边买包子的客人哄然大笑。 其实不叶老爹在镇上也是名人。 毕竟镇不大,来来往往时间长了,大家都认识。 当然,叶老爹不是靠精湛的杀猪手艺出名,也不是因为卖肉实诚出名,而是因为妻奴宠闺女出名。 一提到叶老爹,镇上的居民第一反应,哦,就是那个耙耳朵屠夫啊。 - 医馆。 叶荞手上捧着包子,快速地跑进去,一眼就看到还等在门外的贺远。 “远弟,来,姐姐给你分包子。”叶荞往他手里塞了两个肉包,一个菜包。 叶老爹跟在后面,把自家媳妇儿的和贺娘子的也都分了出来,站在一旁,两口就吃了一个包子。 “快吃快吃。”叶荞捧着滚烫的肉包,一口咬下去,幸福得眯起眼睛:“呜,太好吃了,这里面的肉很新鲜哦,是我老爹早上给包子铺的刘大叔送的肉,我跟你说,别的包子铺都没刘大叔包子铺的包子新鲜,有些没卖完,第二日还接着卖。” “不过我爹说他们日子也不好过,都是小本生意,让我别说出去,免得被人套了麻袋挨揍。” “你看我的身手,像是怕挨揍的吗?”叶荞不服气地哼唧两声,傲娇得不行,满脸都写着不高兴了。 贺远紧张地抓住她的手腕,“不行,小荞姐姐,受伤很疼,你不要受伤,我们不理,不管,反……反正就最多不新鲜点,你不是买就好了。” “可是我要当侠女的。”叶荞本意并不是要去举报什么的,老爹说得也没错,人家不新鲜也最多就放一日,夏季更是只能少做,她最多不去买,倒不至于多管闲事。 她就是生气! 老爹竟然说她打不过。 贺远听她说出真实生气理由,有些哭笑不得,但还是好声好气地哄着:“小荞姐姐最棒,以后会更厉害的,当然,现在也很厉害,在我心里你最厉害。” 也最善良。 贺远在心里默默补了一句。 “还是你有眼光,以后你就是我的长期小弟了。”叶荞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 贺远听到‘长期’两个字,心里一个咯噔。 “除了长期,还有什么?”他小声问。 “还有日抛,考核期,月抛,年抛。”叶荞掰了掰手指头,见他只顾着说话不吃肉包子,偏偏又瘦弱得不行,直接把包子给他塞进嘴里:“没办法,我小弟太多了,也要挑选,跟我不是一方的,我不要。” “那我……”贺远有些着急,抓着她的手被她温热的肌肤烫到,正准备说什么。 布帘被掀开。 齐大夫在里面叫他:“贺娘子的家属来了吗?人醒了,快进来吧。” 他喉咙里的话全部吞了回去,失落地垂下头,心里苦笑,他还有娘要照顾,没办法当小荞姐姐的小弟……也许他是日抛的。 “来了。”贺远紧紧地捏着包子,一步步迈进去,看见醒过来,靠坐在床边的娘,他收敛所有情绪,走过去,轻声问:“娘,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舒服点?” ”娘没事。”贺娘子虚弱地努力朝他挤出浅笑。 贺娘子先朝叶母道谢:“叶嫂子,这次麻烦你跟叶大哥了,多少……咳咳银子,我回去后,就叫小远给你们家送去。” 叶母看得出贺娘子自尊心重,是要跟自家划清界限,钱货两讫,不想别人人情,以前贺娘子跟贺秀才都是这个性格。 叶母虽然不喜,也不管闲事,脸上依旧带着笑:“好说好说,贺娘子你先养身体,其实医馆里的铜板我们还没给呢,你就醒来了,最多就是顺路把你送来镇上,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就让小远有空教我家闺女读书,识点字以后也好嫁人。” 贺娘子点头:“嗯,你说得不错,女子识字才能掌家,你的想法比村里人好。” 叶母:“……”疼闺女的叶母欲言又止,她实在不能赞同这话。 贺娘子已经自顾自威严地跟贺远嘱咐:“以后每日至少教会叶荞五个字,能做到吗?” “能。”贺远捏着手上的包子,声音比平时跟叶荞说话大得多,也坚定得多,只因他知道娘看不得自己没精神气的样子。 “不错。”贺娘子满意地点了点头。 低头就看见他手上的包子。 贺娘子眉头微微一皱,问:“包子哪里来的?” “贺妹子,是我家小荞给阿远买的,今天小远在山上帮了小荞,你也知道,那孩子就是义气,是用的自己的铜板,小远不收,她还要生气。”叶老爹粗声粗气地道。 同时一巴掌把叶荞拉过来,在暗中跟她眨了眨眼睛。 叶荞看了一下变得安静的贺远,又见贺婶子目光如炬地看着自己,她感觉皮都忍不住一紧,嘴皮一秃噜:“贺婶子,互帮互助不是应该的么,难道书里写了不能?” 她还一副认真思索的模样。 摇头道:“要是不能,那我就不读书了,读书又不是读成孤家寡人,不能有朋友了。” 贺娘子一噎,看她灵活调皮的样子,心里噎得慌,可也没脸否决这话,毕竟叶家夫妻刚帮过自己。 第四章 豆花 “可以的。”贺娘子看向贺远:“小远你吃吧,只要记得今天的恩情,有机会就报答。” “知道了,娘。”贺远点头。 整个人都比之前沉默。 贺娘子并没有察觉到哪里不对。 之后就是开药,吃午饭,然后贺娘子就坚持要回村,并表示回去后就把医馆里刚刚叶老爹垫付的银子还给他们。 叶老爹跟叶母对视一样,也没有多说什么。 人家债主要主动还银子,他们还能拦着不成。 再说了,看贺娘子的样子,似乎家里还有余银? 回去的路上,贺娘子躺着,叶荞跟贺远坐在骡车末尾,腿放在外面,摇摇晃晃的。 两人凑在一起说话,声音很小,长辈们都没听见,也就任之。 到了村里。 先把贺娘子和贺远送回去。 叶老爹才赶着骡车,带着妻女回家。 “爹,磨豆腐,我要吃甜豆花。”叶荞回到家就赶紧道,比叶老爹还积极。 叶母看见活波灵动,跑得飞快的闺女,有些汗颜:“这孩子,都八岁了,就不能矜持点么,以后怎么嫁得出去。” “嫁不出去就留在家里招婿。”叶老爹乐呵呵的。 对闺女宠得不行。 等贺远拿着银子过来还钱时,就看见叶家院子里,围着一大堆的孩子,年龄都不超过十岁,有闺女有小子,连村里平时最霸道的何大虎都乖乖地听叶荞的话。 排排坐着,手上都端着豆花。 一个个的孩子都围着叶荞,笑得特别开心,贺远从每个同龄人的眼里,看到了对叶荞的喜爱。 甚至是比他大的何大虎,才九岁长得人高马大的,平时在外多凶的一个人,这会儿在叶荞面前却脸红听话。 “贺远?你来这里做什么?”何大虎一嗓子把心情低落的贺远吼醒。 贺远抬头,看见了何大虎眼里的排斥和嫌弃。 “你别进来,不知道自己八字不好,克人么,你别来影响到小荞了。”何大虎伸起双手,阻拦他进来。 贺远到嘴边的话,因为‘克人’两个字,苦笑着吞了回去。 “我是来还药钱的。”贺远把银子拿出来,何大虎眼睛一亮,浑身一震,伸手就想去拿:“我滴个乖乖,是银子啊。” “给我看看。” “不行。”贺远坚持,并且收回了手。 “你不给我我就打你,反正你也是个扫把星,谁跟你走近了,就要倒霉。” 贺远因为‘扫把星’三个字,脸色瞬间煞白,他紧咬着牙齿,冷静地看着何大虎:“你既然怕我跑克人,还来得罪我,不怕我克你吗?” “你不准克我。”何大虎被吓坏了。 “那你就别来招惹我。”贺远声音极低,但一双黑眸却很摄人,何大虎被他这样吓得有些心慌,下意识往后退。 “何大虎,你站在门口自言自语做什么。”叶荞的声音响起。 贺远还没做好准备,她已经推开何大虎看见了他。 “诶,远弟,你来了啊?”叶荞看见他,眼睛当即一亮,很是高兴,伸手去拉他。 贺远到嘴拒绝进门的话,都没说出来,人就被叶荞拉进去了。 “小荞,你不要跟他来往,我娘说贺远克人,是扫把星,所以他爹才一直中不了举人,把爹克死了,现在又克他娘,你跟他来往,肯定会倒霉的。”何大虎失声尖叫,像是叶荞做了什么不好的事。 贺远下意识想抽回手。 他不想拖累叶荞,哪怕,只是一种可能。 叶荞松开贺远,直接走到何大虎面前,对着他屁股就踹了一脚。 “你再胡说,信不信我今日就把你揍一顿。”叶荞双手叉腰,指着何大虎破口大骂:“你才扫把星,你爷爷前两年还去世了,你咋不说是你克死的?” “这,这不一样,我爷爷很老了。”何大虎被叶荞打得不敢反抗,屁股痛也只能弱弱地辩驳。 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小荞怎么能因为贺远打骂自己。 “那你说,其他村里,就没有老秀才,一直没考上举人的吗?” “县里还有一个老秀才,全家都死了,就剩他一个,是不是他也克家里人?” “我不管,你回去给你娘说,以后不准说贺远是扫把星,不然我就不跟你玩了。”叶荞怒哼一声,随性而为,还捏起拳头恐吓他:“到时候,我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我娘说听贺家大伯母说的,又不是我娘说的。”何大虎还知道狡辩一下,抱头就跑,一边跑一边道:“小荞,我这就回家跟我娘说,你不能不跟我玩啊。” 说着人就跑远了。 叶荞回过头,看见贺远一双黑亮的眼睛看着她,十分精神。 “你干嘛?”叶荞凑过去。 看到近在咫尺的可爱的脸,贺远呼吸一滞,原来,这就是有人护着他的幸福吗? 他的心跳很快……很高兴…… “我……我来还药钱。”贺远声音结结巴巴的,鼓起勇气看她,一双深邃明亮的黑眸,倒映着她的影子。 “娘……”叶荞拉着他往屋子里跑,一边说:“走,我带你去找我娘,还完药钱,我请你吃豆花啊,是我自家做的。” 屋子里叶母正在跟叶老爹一起压豆腐,各种菜豆腐,都弄了些,明天还可以顺便去肉摊上卖。 见贺远过来,叶母也没推辞,收下银子后,含笑地问:“阿远啊,你家娘亲的病需要好好养着,家里要是银钱不够使,就过来找你叶叔,他平时去惯了山里,虽然不认识那些药草,但可以送你去山里找,我看今日你在药馆里似乎认识那些药材,记性也好,不愧是聪明会读书,你叶叔跟小荞姐姐就很笨,不识字,认识的药材也不多。” 叶荞在旁边听到,不服气地托腮:“娘,我认识人参的!而且你真愿意让我去找,我肯定找得到。” “你个丫头,还没说你乱跑就喘上了。”叶母伸手去收拾她。 叶荞拉着贺远拔腿就跑,后面还能听到亲娘的声音,等跑远了,叶荞才松了一口气,拉着贺远进了厨房。 第五章小心思 “快吃。”叶荞看了一眼他瘦弱的身躯,还很大方地在他的豆花碗里,放了点糖,“其他人可没有。” “其他人都没有吗?”贺远因为这句话眼睛一亮,忍不住小声地重复。 叶荞没他那么细腻的心思,催促道:“快吃快吃,可好吃了。” 见贺远犹豫着,叶荞直接就用勺子往他嘴里塞了一口。 贺远被满嘴豆香和甜香弄得一怔,紧跟着下意识咀嚼了几下。 “好吃吗?”叶荞得意地眨眼睛,一双眼睛灵动极了:“我就说甜豆花最好吃,老爹偏不认从,我就不跟他一起吃了,哼。”说着,叶荞还有些傲娇地皱了皱小鼻子轻哼,一副本姑娘不高兴了,快来哄哄我的表情。 “嗯,甜豆花最好吃。”贺远不着痕迹地把最大的一块粘着糖的豆花喂给她,下意识带着诱哄:“不信你试试看。” 叶荞一口吃完豆花,甜滋滋的味道让她眼睛都弯了起来,只不过,很快她就反应了过来,好看的眉头一皱:“哎呀,我们怎么吃一碗豆花了,娘说我七岁以后不能跟别人吃同一碗东西。” 贺远捧着碗的手有些抖,长长的睫毛微垂,遮住真实情绪,整个人看起来失落极了,小声道歉:“小荞姐姐,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讨厌跟我用同一碗吃食,我只是……想把最好的给你。” “哎呀,我没说讨厌你啊。”叶荞挠了挠头,觉得他这样子太小可怜了,心不知不觉就软了,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凑到他面前小声道:“诶,远弟,你别担心,以后我们悄悄来,不让娘看见不就行了?” “这样……会不会不好?”贺远抬眸,露出一双水洗了的眸子,眼角还能看见湿润的水汽。 叶荞以为自己把他欺负哭了,有些不好意思了,本来还很心虚,见他这样当即拍了拍胸脯:“放心,我是老大诶,照顾你是应该的。” “那什么,你继续吃?” “嗯。”贺远浅浅地笑了起来,一边听叶荞说话,一边时不时给她喂一口。 他现在没有什么复杂的想法,只知道叶荞是对他最好的人,他也喜欢看她笑,私心地希望能一直跟她一起玩,所以要偷偷对她好,这样她就不会离开自己了。 吃完豆花,贺远就回去了。 回去前。 叶荞拉着他叮嘱:“记得明日下午来找我,我们一起山上啊,我早上要跟爹一起去镇上,下午才有空,到时候我带你去抓鸟蛋,找药材,有了药材,你娘的病就能好了,以后我们再一起养兔子,你家就不怕没有肉吃了。” 贺远眼里带笑,也忍不住跟着她说的,对未来的幸福生活充满了期待。 回家时,脚步也更加轻快。 翌日一早。 叶荞还在睡梦中,就听见院子里的杀猪声,翻过身又睡过去了,等叶母过来给她把衣服穿好,人送到骡车上,又往怀里塞了一个肉饼和水囊,叶母才坐上骡车护着装着肉和豆腐的篓子,叶老爹赶着骡车,往镇上而去。 叶荞打了个呵欠,下意识把肉饼往嘴里送,吃了一半才想起来一件要紧的事,“娘,我们是不是今日去县里,就要等过两三日才回来啊?” “对啊,昨日不是已经休息了么,卖三四日肉,休息一日,镇上的客人都习惯了,我跟你爹没事是不会耽搁卖猪肉的,这做生意啊,不能说停就停,那叫没信誉,多来几次,人家客人就不乐意来了……”叶母耐心十足地解释。 当然,这也是因为叶老爹和叶母在县里卖了七八年肉了,早就存够银子买了一个小院子,这也方便平时卖肉,有时候他们才会回村看一次老人和大伯一家。 叶老爹只有一个兄长,两个妹子都嫁出去了,因而在分家后,二老跟着叶大伯照顾,两兄弟感情好,对长辈也孝顺,就时不时回来,不然肯定一直住在镇上,隔个几日跑回来也麻烦。 当然,对叶老爹和叶荞来说,村里的山可比镇上那些打发无聊的玩意儿有意思多了,也乐意经常往村里跑。 叶荞觉得嘴里的肉饼都不香了,扯了扯身上的褂子,难得心虚地朝叶母讨好一笑:“娘,我忘记这事了,以为下午要回村,所以都跟贺远约好了,要带他去山上采药的。” “你不用想了,肯定去不成。”叶母笑了。 叶荞生气地哼了一声:“才不会,我跟他约定好了的,贺远说他是读书人,不会说话不算数的。” “贺远是从小就听话乖顺没错,但是他娘在家需要照顾,不会让他去山上的。”叶母直接戳破她的幻想。 “你忘了以前贺秀才跟贺远都极少出门,更别说去山上了?那是因为以前后山有大猫,好些猎户都死在大猫嘴里,你爹也只带你在外围逛逛,贺娘子那么在乎丈夫儿子的前程,是绝对不会允许他去危险的山上的。” 叶母这话,叶荞听明白了,意识到是贺娘子不让贺远出门。 “可是,娘,既然你都知道贺娘子不愿意让贺远上山了,干嘛还说一起去山上采药啊,你骗人。” 叶母看着闺女单纯耿直的性子,有些愁,这孩子咋跟她爹一样脑子一根筋,这么纯粹呢。 “傻不傻,我们说我们的,人家去不去就是人家的事了,再说了,有一条路,也要比让那孩子急起来做危险的事,真逼不得已,也有你老爹护着去后山也就没那么危险了,好好的一个孩子,可不要因为家里的事给逼得走错了路。” 叶母吃的盐都比叶荞吃的米多,有丰富的人生阅历,自然考虑得多,毕竟以前也不是没有村里的孩子走错路成为混混,亦或者为了银子打后山猎物主意,结果受伤成残废的。 这种事,村里的大人都能想到,就是孩子还小,想不到这些。 叶荞一听娘是为了贺远好,就不辩驳了,还乖巧地点头,吃完肉饼,就窝进叶母怀里继续睡觉去了,毕竟这会儿天还没亮,叶老爹和叶母卖猪肉都是需要赶早的,等太阳升起,就热了,那时候猪肉放久了也不新鲜。 第七章 回村 “什么?真的要这么做?”村长大惊失色。 贺娘子声音虚弱却坚定:“没错,麻烦村长帮忙……多谢。” “那……行吧。” 村长离开前,看着贺远,叹了一口气,最终抬脚离去。 贺远走到主屋门口,站在门边看着贺娘子,半响才问出声来:“娘……我读书,那么重要吗?” “你不想读书?”贺娘子脸色一沉,看向他的眼里是不赞同以及藏在眼底深处的失望。 贺远被她真实想法刺得心脏发疼,垂头挡住情绪,许久才道:“想读,只不过,娘你的身体……”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贺娘子打断。 贺娘子面色缓和下来,语重心长又带着点悲凉:“阿远,你要明白,你爹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金榜题名,光耀门楣,娘不是想逼你,而是不能让你爹失望,他临走前,都叮嘱娘一定要好好教导你。” “无论你读书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花费多少银子,娘都会给你安排好,你只需安心读书即可。” 贺远自知说服不了亲娘,只能答应。 他默默地转身出了屋子,往书房走,刚走到门口,脚下就差点踩到一只白乎乎的小兔子。 贺远蹲下身,把小兔子抱了起来,看着它红彤彤的双眼,深呼吸一口气,“兔兔……你主人一直都这么好吗?” - 镇上。 叶老爹跟叶母接连几日都增加了卖豆腐。 因着价格优廉,口感鲜嫩,卖得很是不错,镇上熟知的邻里都愿意去买,等两人忙完,已经是四五日之后了。 叶荞已经带着镇上的小弟,在破庙里耍棍子耍了好几日了。 时间一长,她兴致就不高了,练武也要用不是么。 这一晚,天快黑了,叶荞才回家,跑过长长的胡同巷子,到了一个普通的一进小院,啪啪地敲门。 叶老爹一听这敲门声就知道是闺女回来了。 他打开门的同时,递了一个糖葫芦给她,抢先出声:“闺女,这些日子忽略你了,来,爹的赔礼,你收下了就是原谅爹了,对吧?” 叶老爹朝她挤眉弄眼,明明是一个糙汉子,整个五官纠在一起,很是搞怪。 叶荞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那就原谅你吧。”叶荞傲娇地收下糖葫芦,其实没跟她老爹说,这几日在外面跑,挺好玩的,又收了两个小弟呢。 “老爹,我们什么时候回村啊,我想去打猎了。”叶荞有些手痒,迫不及待地问。 叶老爹带着她往厨房里走,去帮叶母做晚饭。 叶母看见叶荞拿着的糖葫芦,瞪了叶老爹一眼,这才要求闺女:“小荞,马上吃晚饭了,有你喜欢的面疙瘩汤,糖葫芦等到明日再吃。” 叶荞就知道会这样,焉哒哒的上前抱住叶母的腰撒娇:“娘,今日我不吃,明天能回村吗?” 如果叶母没看见她狡黠偷笑的样子,可能会相信她真的不开心,实际上不过是这丫头故意示弱朝她玩的把戏呢。 叶母伸手揉了揉她脑袋:“回。” “嘿嘿,谢谢娘,我爱死你了。”叶荞扑进她怀里,撒了一会儿娇,又高兴地跑出去在院子里跳来跳去。 叶老爹乐得在旁边看乐呵。 叶荞睡觉前,把糖葫芦放进油纸布里装了起来,让叶母冰在水井里,怕天气太热,上面的糖渣化了。 翌日一早。 叶老爹跟叶母天没亮就起床买猪,杀猪,卖肉,准备卖完猪肉,再回村。 因着这一日是赶集。 他们卖得也很快。 等卖完回来,看见叶荞正哼唧哼唧地往骡车上搬行李,好几个包袱,看见两人回来,她大手一挥,像大哥大一样:“爹,娘,你们快去洗澡,我水都烧好了。” “咯,行李也不需要你们收拾,我都搬骡车上了。” 叶母把她拉过来,擦干净额头上的汗水:“你这丫头,做事风风火火的,吃早饭了吗?粥和馒头在锅里温着呢。” “吃了吃了,娘,你别管我了,快去洗漱。”叶荞哼唧哼唧地干活儿,像只勤奋的小蜜蜂。 被闺女嫌弃上了,叶母忍不住哼了一声,点了点她的额头,看见叶荞无辜地揉着额头,这才满意地转身进了浴房。 倒是叶老爹看见这样的叶荞,欢快得不行,“让你去招惹你娘,被收拾了吧?” “哼。”叶荞轻哼一声,傲娇的模样跟叶母一脉相承,可以说两人脾性很像了,再加上跟自己有点相似的长相,又揉杂了媳妇儿的样子,叶老爹每次看闺女,总能高兴,因为闺女的存在,在他心里就是完美的他跟也叶母感情的结晶。 “老爹,你还笑话我,再不去洗澡,身上的猪肉味道,会被娘嫌弃的。”叶荞狡黠一笑,戳叶老爹在意的点。 果然,叶老爹面皮一僵,转身快速就走了,像是背后有狗在追他。 叶荞目的达到,看见老爹出丑,捂着肚子大笑,叶老爹走远的身影还能看见一个趔趄,让叶荞笑得更欢了。 两人没收拾多久。 换好一身干净的棉布做的比较朴素衣裳,就由叶老爹赶骡车,叶母带着叶荞坐在后面,往村里赶。 回去时,还在镇上的糕点铺子买了三份绿豆糕,一份枣泥糕。 枣泥糕是叶爷爷和叶奶奶现在的牙口适合吃的比较软绵的糕点,每次回去,叶母跟叶老爹都会带一点,绿豆糕比较便宜,是给家里的孩子买的,叶老爹名下虽然只有叶荞一个闺女,但大哥也就是叶荞的大伯家却有不少孩子。 叶荞的大堂兄出生早,如今都已经二十岁,膝下已经有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正是比叶荞小不了几岁的侄儿侄女。 骡车一路回到村里。 叶老爹看见村里有了一些陌生人。 把骡车的速度放慢,喊住旁边的何家老二。 “何二哥,这村里是出什么事了吗?怎么这么多外人出现在村里?”叶老爹问。 何大春朝村子中间的位置努了努嘴:“你们有好几日没回来了吧,难怪不知道,听说贺娘子要卖了青砖瓦房,这些人就是来看房子的。” 第八章 保护他 “什么?”叶母有些吃惊,可紧跟着想到贺娘子的病情,又觉得能理解了,随口道:“卖了也好,总比让贺家另外两房一直觊觎着宅子,哪有整日防贼的,卖了这宅子,凑钱治病,银子总能赚回来。” “叶弟妹,你说得倒是,你是不知道,自从贺娘子放出这消息,村长帮忙找人,那另外两房,直接闹了起来哩。” “贺家大房就说要养贺远,贺家三房也追着这么说。” “不对啊,这卖房子跟养贺远,关系不大,现在贺娘子不是可以治病么?怎么变成托孤了?”叶老爹越听越觉得不对味。 尤其是这消息都传出来了,全村都知道的样子,不像是什么小事。 何大春挠头:“其实事情最开始就是从贺家大房和三房传出来的,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了。” “莫不是两家又打什么坏主意吧?”如果真是托孤,答应照顾贺远,继承宅子倒也能理解,但若是贺娘子本来可以医治,这不能卖宅子,岂不是被逼着去死? 叶母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心里却不觉得贺家大房跟三房会是什么好心眼的人,估计不是什么好事。 叶荞一直仰着脑袋在听,听了半天也没怎么听明白,她想不到叶母那么深远,正扯着叶老爹的袖子准备追问。 突然。 远处有好几个村民以及村长往贺家跑,带头的还有一个小子。 “快,贺家大房和贺家三房去找贺娘子和贺远的麻烦了……” 叶荞瞬间从骡车上滑下去,扯着嗓子对叶老爹和叶母说:“爹,娘,我去看看远弟……” 她说着话时,人已经跑远了,叶老爹跟叶母阻止不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跑远。 “这孩子。”叶老爹跟何大春道别,一甩鞭子,骡子快速跑了起来:“走,我们也去贺家看看。” 叶荞跑得很快,到贺家门外时,已经气喘吁吁了,刚弯腰双手撑在腿上喘息,一抬头就看见贺家的院子里,几个大人围在门口争执,而房间外面旁边,贺远被四五个孩子围着,时不时推搡他,那张平时干净的小脸上已经有了几道血痕,像是被几个孩子手上拿着的树枝划的。 叶荞看见这一幕,气坏了。 竟然有人敢欺负她的小弟! 还给不给荞姐面子了! 叶荞站起来,拔腿就跑过去。 后面,跟着家人一起来看八卦的村里的孩子,里面好些都是平时跟她玩得好的,甚至何大虎也赶来了。 看见叶荞的身影,振臂一挥,就带着小弟们追了上去。 “喂,你们做什么。”叶荞跑到贺远面前,伸手把抬手欲打过来的贺大林的手腕抓住,一脸凶狠,甩开他的手,比划道:“在我荞姐面前还敢打我的人,贺大林,你是不想要小命了?” 贺大林脸上正带着嚣张的笑,已经九岁的他,早就习惯了欺压别人,这会儿看见叶荞,下意识一个哆嗦。 不止是他。 另外的贺家几个小孩,都下意识退后了两步。 “哼,要不要脸,欺负我小弟,他可比你们小好几岁!”叶荞怒哼一声,嫌弃几人仗势欺人,还欺负弱小。 贺大林看了一眼旁边的家长,不知不觉鼓起了勇气,扯着嗓子骂回去:“叶荞,你干什么多管闲事,贺远什么时候是你小弟了?” “我们平时可没跟你闹矛盾,你要为了贺远,跟我们打架吗?虽然你是力气大,但我们可有五个人!” 贺大林这么一说,就更有气势了。 像是觉得自己人数多,就能真的把叶荞揍一顿。 他心里对叶荞早就不满了。 被一个女娃追着打,他自负的脾性早就记恨在心。 站在叶荞身后的贺远看着得意洋洋的贺大林,因为他说的话,下意识紧紧拽住叶荞的衣摆,心里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紧张。 叶荞……也会选择放弃自己吗? “哼,少说废话,要打就来。”叶荞最看不惯以少欺多,二话不说,冲出去就跟贺大林五人打了起来。 “啊,叶荞,你真打我们啊,娘,快救我。”贺大林被踹了一脚,头发也被扯着,刚刚说话还气势汹汹,一打起来就露了原形,一边抓住自己的头发一边告状。 贺远在叶荞冲出去时,心跳慢了半拍。 他没想到叶荞毫不犹豫就站在他这边,还为了他打架。 不行,不能让小荞受伤。 贺远也跟着冲了上去,一边护着叶荞,一边时不时对贺家几个他厌烦的堂兄弟使点暗招。 七个人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 现场混乱一片。 如果有人仔细看,可以发现,比较惨的,还是贺家那五个人。 何大虎带着小弟们跑进来,就看见贺二林捡起地上的石头就朝叶荞砸去。 何大虎怒吼一声:“娘的,贺二林你小子竟然下狠手,用石头砸小荞,大家快跟我上!” “啊啊啊啊……” 一群六七岁的孩子就直接冲过去,两个扑一个。 贺二林直接被身宽体胖的何大虎压了个正着,差点没闭过气去。 另外几个贺家的孩子,则被吓得哇哇大哭,只是眼里却是怨恨得很。 嘭的一声,贺二林扔过去的石头,从叶荞的脸颊边擦过,若非她被贺远及时拉过去,只怕石头就砸在脑门上来。 叶荞因为刺疼,摸了摸脸,看到手指上的血迹。 小脸上的笑容都没有了,也不管抱着自己腰的贺远,扑过去就对着贺二林拳打脚踢。 “小子,你竟然没有武德,对我扔石头,要不是看在你们是孩子的份上,我直接用弓箭把你们射穿!” “揍死你个臭小子。” “呜哇,我不敢了,不敢了……”贺二林被何大虎以及另外一个男孩一边抓住胳膊,痛哭流涕。 贺远抱着叶荞的腰,把她往后拉,一边喘气地安慰:“小荞,别气,为了他不值得,你不应该为了我,做这些。” 本来只是他一个人的事,如今却牵扯到了小荞,贺远有些后悔。 他余光看见屋子里的贺大伯母终于听见声响出来了,连忙弯腰,捡起一个石头,在手心一个用力,就划伤,鲜血涓涓冒出来。 第九章 打了小的 用满手的血,在叶荞受伤的脸颊边一抹,叶荞就立马变成了个血脸,看起来还是足够唬人的。 “啊!二林。” “你们这些没教养的小崽子,快放开我儿子。” 贺大伯母凶狠地走过来,抬起蒲扇般的大手,就要扇下来。 “大虎,快跑。”叶荞快速吩咐。 何大虎几个孩子也机灵,一听叶荞的话,松开贺家几个孩子,拔腿就往外跑。 一边跑还一边叫嚷:“杀人啦,杀孩子啦,刘春菊欺负小孩,把我们打出血啦!” 其他孩子也一窝蜂地朝院子外面去找自家家长。 他们倒没怎么受伤,毕竟过去的时候,叶荞已经跟贺大林几个孩子打了一会儿了,且那时候贺大林几个堂兄弟式弱。 等何大虎一群孩子过来,那就更是压倒性胜利,只是到底打了架,衣服和头发都有些乱。 贺大伯母也就是刘春菊看见何大虎几人跑了,气得指着孩子们破口大骂。 贺大林扑过去抱住刘春菊等腿:“娘,快帮我,贺远找叶荞来打我们。” “叶荞?”刘春菊转头看见正跟贺远相互看着伤口的叶荞,像是找到了出气口,大步走过去就要拧她耳朵。 “你个臭丫头,谁准你管我们家闲事的,哼,要我说,不过是个赔钱货,竟然被叶老二那么宝贝,也不怕以后连个儿子摔盆的都没有,怕是要成绝户!”刘春菊张口就骂。 叶母刚走进来,听到这话,气得脸色铁青,“刘春菊,老娘家什么情况,管你屁事,再胡咧咧,别怪我撕烂你的嘴。” 叶老爹也走进院子,怒哼一声:“刘春菊,我叶老二平时是不打女人,可要是你嘴巴没个把门,敢胡说八道,别怪我抽死你。” 叶老爹身材高大,再走进来就跟座小山似的,再加上气势汹汹的模样,刘春菊就像是被掐住了脖子一样,憋红了脸,还不敢再说难听的话。 “我说什么了?明明是你家叶荞欺负人,看看我家孩子被打成啥样了?”刘春菊转移话题,把贺大林和贺二林拉出来。 叶荞气呼呼地道:“胡说,分明是贺大林他们欺负贺远,真是臭不要脸,哪里有亲戚这么欺负人的。” “等等。”叶老爹的气势在看见叶荞脸上的血迹,脸色更难看了,大步走过去就把人抱了起来,放在臂弯上,黑着脸问:“是谁打你的?” “闺女,看让我看看你的脸。”叶母见叶荞半张脸都糊了血,有些红肿的样子,也火了,哪家闺女不是看重颜色,毁了容可就是毁了人一声。 “咋了?”叶荞不明所以,一张漂亮灵动的眼镜里此刻都是迷茫。 贺远趁机走出来,对叶老爹和叶母说:“叶叔,叶婶子,是贺二林捡石头扔小荞,要不是我们躲得快,就直接打脑门上,而不是脸上了。” “都是我的错。”他忍不住低气压地补充了一句。 叶老爹跟叶母同时转头,眼带怒火地看向刘春菊。 “这你怎么说!” 被两个都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两夫妻盯着,刘春菊也没了刚刚的嚣张劲儿,不过是欺软怕硬的主,只强撑着道:“那肯定是你们看错了。” “我家二林才不会打人。” “大家都知道,你家叶荞在村里就不是什么善茬。” 叶母上前直接把刘春菊推出院子,见村里人赶过来了,指着她破口大骂,战斗力一点都不低:“我呸,用石头往人脑门上砸,这种心狠手辣的事,要说不是你们长辈教的,我还真不信,教不好孩子就不要生,我家小荞什么时候欺负过弱小了,哪像你刘春菊,脸皮比城墙还厚,贺二林欺负村里的孩子次数还少?” “今天要不是我家小荞运气好,是不是也要被砸一个血窟窿?” “你们教不好,那就别放孩子出门,不然我就指着你们当家长的骂,我看你还要不要脸。” 刘春菊不是什么好性子的人。 被叶母这么骂,当即就要骂回去。 叶老爹不着痕迹地站在叶母身后,淡淡地道:“以后贺家大房和贺家三房家的地,如果有野兽下山,我不会再管。” 因着靠山。 村子里每每到了秋季,就会有野兽下山弄坏粮食,甚至是伤人,就现在,村里靠山的四周都围着栅栏,阻拦驱赶野兽。 村民平时不敢去山上,真到了野兽下山的时候,也是叶老爹是主力。 叶老爹这么一说。 刘春菊骂人的话瞬间卡在了脖子里,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 而现在才姗姗来迟,分明想纵容妻子闹事的贺大伯,脸色也变了变。 他看向叶老爹的目光里带着隐晦的嫉妒的光,走过来时,收敛了起来,义正言辞地道:“叶二弟,你怎么能因为孩子的打闹,就轻易说出这话,我们可都是一个村的,难不成我们村里所有人都要依靠你过活,看你脸色生活不成?” “我说的是你,而不是村里所有人,别偷换概念。”叶老爹直接戳破他话里的陷阱,双手环胸,丝毫不给贺大伯面子:“怎么?你们大人就在旁边,就眼睁睁看着我闺女被伤到脸,毁了我闺女的脸,就是毁了我闺女的一生,都这么大的仇恨了,我还要以德报怨,帮你守田地?你看我叶老二是这种傻子么?” “我跟你说,贺从军,欺负我闺女就是要我的命,别说守山不管你们家,就是平时,要是再敢看见你儿子打砸我闺女,别怪我直接找上你,子不教父之过,小孩子我不好意思下手,揍你却不会手软。” 叶老爹一拳打中贺从军的腹部,疼得他弯腰曲背,脸色惨白铁青,没想到他说动手就动手。 最过分的是,外面这些村民竟然就看着。 “好了好了。”村长见事情停歇下来了,才晃悠悠地走出来。 叶老爹见村长之前没阻止,现在才出来,就知道也是对贺大伯不满。 其实也能理解。 毕竟贺大林几个孩子,可不是只欺负贺远。 平时在村里也欺负其他孩子,只是到底没发生什么大事,家长们才没有开口,可事实上,真喜欢贺家大房的没多少。 第十章 来了老的 “贺老大,这里是贺老二家,你们没事,就先回去吧,有事没事,光跑别人家来,也不怕被说闲话。”村长敷衍着把贺从军夫妻赶走。 “至于孩子打架的伤情,你们几家人自己商量赔偿的事。” 叶老爹可不会吃亏,跟着点头,看向贺从军眯了眯眼,准备一会儿就跟着去贺家大房,欺负了自己闺女,不赔偿点,他就不姓叶。 叶母也着急给叶荞看脸。 抱起她就准备走。 叶荞挣扎着从她怀里下来,拉着贺远过来:“娘,我没事,还有远弟呢,你看他,手上都是血,肯定受伤了。” “这些人真是太不要脸了。”叶母气得不行,其实她刚刚眼尖,趁着叶老爹发火把贺从军训成孙子时,就把叶荞好好检查了一下。 也确认了她脸上只有一道小伤口,就是那血来得有些狐疑。 不然她也不会能忍,肯定是先上去把刘春菊收拾了。 等现在看见贺远满手心的血,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是贺远这小子在保护自家闺女呢。 事实上,贺大林几个孩子也鼻青脸肿的,要不是因为叶荞脸上的血更唬人,村里人也不会轻易站在叶家这边。 叶母想清楚后,直接把贺远拉了出来。 “村长,你看看小远这孩子,被欺负成什么样子了。” 贺远身上有一些细小的伤口,再加上满手的鲜血,再加上他瘦弱的身形,过来看热闹的村民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之前就听说贺家其他孩子欺负贺远,没想到一次就算了,这次还围堵,太过分了。” “贺从军,这就是你说的小打小闹?” “打的不是自己,当然能轻易这么说。” “要我说,就是贺从军从根子上坏了,连孩子都不教好,难怪平时我孩子出门都不喜欢跟贺大林他们玩。” “还不是贺从军和刘春菊霸道,不然哪里能教出霸道的孩子来。” 村里人也是有眼睛的,大多朴素,相处起来都比较和谐,像贺家今日这事,都不算小了。 难怪震动全村。 贺从军跟刘春菊在村民们都指指点点中,带着自家孩子,灰溜溜地回去了。 叶老爹见叶母准备带两个孩子去看伤,就道:“媳妇儿,我去找贺从军,怎么都要赔点鸡蛋啥的,不出点血,就以为我们好欺负了。” “去吧。”叶母没有阻止。 “小荞,阿远,你们先在屋子里坐会儿,娘去找赤脚大夫拿药。”叶母叮嘱一声才离开。 叶荞就带着贺远去了他的房间。 走进去就看见屋子里整整齐齐摆放着四个书架,书架上满满的都是书,靠近窗边的位置,放着书桌,书桌上,还摆放着一副画。 叶荞走进去一眼就看见画上的内容,有些惊喜:“诶,远弟,这是你画的?好像画的是我。” 贺远心头一跳,眼底闪过懊恼,他竟然忘记把画收起来了,还被小荞看见了。 小荞不会生气他擅自画她吧? 贺远面上绷紧,一副老成的模样,“嗯,我……我画的。” 他话落,忍不住抠住手指。 “画得真好。”叶荞欣赏不来,但是就是觉得好看,如果非要说个所以然,大概就是画像上明明是个背影,只有侧脸,可只要认识叶荞的人,估计都能一眼看出来这人就是她。 叶荞用朴素的语言形容:“跟我真像。” “小荞,你不生气吗?”贺远觉得自己就像是濒死的鱼,紧张得呼吸放轻。 “生气什么?”叶荞大大咧咧的,完全想不到他那么多,一脸无辜疑惑,突然想到什么,她啊了一声,然后把腿就往外跑。 贺远被她这突如其来离开搞得懵了一下,下意识站起来就要去追,走了两步,他就停了下来。 小荞生气了吧。 他在心里暗想,脑袋低垂,情绪低落。 “哈哈,终于找到了。”叶荞满脸笑容地从院子外又跑进来,像风一样,跑到贺远面前,递了一个糖葫芦给他:“咯,这可是我特意留下来给你的,没想到你家就出事了,我只顾着跑过来帮你了,都忘记把糖葫芦拿下来了,幸好我爹还没把骡车赶走。” “你不是生我的气离开么?”贺远希冀地抬起头,紧紧地看着她。 叶荞伸手摸他脑袋,一边推着他往屋子走:“你说什么胡话啊,我生什么气?你是不是哪里受伤了?也没高热啊。” 叶荞多次触碰他的额头。 贺远小脸微红,却没有抗拒,就任由她触碰,被拉着在床边坐下,也不反抗。 “我以后还可以画你吗?”贺远趁机问。 叶荞抓了抓头发,“可以啊,你画得那么好,我都不知道我还挺好看的。” 说着就吃吃笑了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是偷腥的猫咪。 贺远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叶母过来时,就看见俩孩子一边笑一边分食糖葫芦,哪里有之前打架昏了头的样子。 “过来,给你们擦药。”叶母正准备先给贺远上药,因为他的伤看起来严重些。 贺远摇头拒绝:“婶子,你先给小荞看,我没事。” 如果他说话时没有下意识把手放在身后,叶母就信了。 不过看孩子懂事,也没有再勉强,先把叶荞脸上的血迹洗干净,上好药,确定她身上没有其他伤,才去给贺远看。 贺远身上有不少小伤口,还有一些乌紫的痕迹,看样子就知道暗地里被欺负的。 最严重的,还是他手心的伤口,整个掌心都是血迹,好几道伤口,血肉外翻。 叶母给他洗干净,又上药,愣是花费了两刻钟,才把所有伤口处理好。 “疼不疼?”叶荞心疼地吹了吹他的掌心。 贺远朝她浅浅一笑:“不疼。” “那你真厉害,我看着都嫌疼。”叶荞朝他比了比大拇指,只不过,她想不通地揉了揉脑袋,一手拍在贺远肩上:“我说远弟,贺大林他们是不是经常欺负你?你咋不跟你娘说?” 在叶荞看来,告状并不丢脸。 这不,贺大林再嚣张,也会被她揍怕叫长辈,贺大林的娘再不讲理,对孩子总是好的,如果不是她爹娘也来了,她肯定拉着贺远就跑,不跟大人直接对上,那会很吃亏的。 第十一章 天才 叶荞才不会硬撑着,毕竟受伤了疼的是自己,面子是什么,能吃吗? 贺远面色僵了一下。 想到生病的,刚刚还被大伯母他们气得不轻的娘,贺远挣扎一下,准备下床。 叶荞却以为他自己说错话,他生气了,连忙把人拉回来:“远弟,我错了,不应该跟你提长辈,你父亲在的时候,也没人敢欺负你,虽然你父亲不在了,但还有我,以后我保护你,当你家人。” 贺远因为她的话,呼吸有一瞬的急促,觉得自己越来越贪心了,明明这时候应该把叶荞的话当作玩笑,可他却忍不住想当真。 “我……我可以吗?” “当然啊。”叶荞拍了拍胸脯,把贺远哄好,还向叶母邀功:“娘,你看,我给你找了个儿子回来。” “你这丫头。”叶母哭笑不得,本来到嘴的让叶荞不要胡说的话,在看见贺远眼中的希冀后,到底吞了下去,没必要这会儿去伤害一个孩子。 贺远见叶母没有反对自己跟叶荞来往,心里涌出巨大的欣喜,胸膛胀鼓鼓的,恨不得时时刻刻都看见她。 不过他还是深呼吸一下,克制住自己的冲动。 “小荞,婶子,你们坐会儿,我先去看看我娘。” 叶荞追上他:“我们一起。” 叶母没有阻止,因为叶老爹正好回来了,手上还提着一篮子鸡蛋,一看就知道是贺家大房的人赔的。 这边。 叶荞跟贺远走到贺娘子所在的厢房外,就看见屋子房门半开着,里面坐着村长,以及还有另外一个穿着绸缎衣裳的中年男人。 “贺娘子,我们老爷只出这个价格,你如果满意的话,现在就可以给现银,如果不满意,那我们以后再谈,只不过,我们老爷买你家房子,也是为了方便管理乡下的田地,有个屋子停歇,实在没法子,还不如自己建个庄子,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希望贺娘子好好考虑。” 村长听见钱管家这么说,愁眉苦脸地抽着旱烟,钱家给的价格,低于市场价一成,如果再等等,遇见想卖的,也许能卖出更好一些的价格。 只不过,没有什么原因,只怕很少有镇上的人会买村里的宅子,除非是同村的为了换宅子,才买。 所以,简单一句话说,贺家的宅子不好卖。 可是钱家给的价格又低了点…… “我卖。”贺娘子比村长果断多了,直接把地契从枕头下取出来。 刚刚之前,贺家大房和贺家二房过来,在贺娘子面前吵了那么久,就是想先找到房契,殊不知东西竟然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 要是两家人知道,恐怕会气得仰倒,毕竟这次闹得不小,导致村里人对他们都有了看法。 即使贺从军并不看村里人眼色行事。 “贺娘子你做了聪明的决定。”钱管家接过房契,当着村长的面,进行转让,弄好文书后,他把腰间的钱袋拿下来,递给贺娘子。 “贺娘子,你拿去,银子收好,我们就钱货两讫了。” “既然你身体不好,就三日内搬完就行,钱府三日后再来验收,那就不打扰了。”钱管家说完,也不多留,对村长拱了拱手后,就离开了。 门外,叶荞跟贺远都看完了这一幕。 叶荞有些费解:“远弟,你家这房子卖了,以后你们住哪里?” “小荞,你能叫我小远吗?”贺远听到她称呼多一个弟字,眉头微皱,有些不喜欢,本能排斥。 比小弟两个字还排斥。 叶荞本就是阳光活泼的性子,没多想就答应了:“行吧,阿远。” “我也不知道。”贺远很满意她对自己单独的称呼。 两人正说话间,屋子里,贺娘子已经做了决定,花了一吊钱,让村长帮忙请村里人,装行李,把她们母子送到不远处的贺家的老宅子。 贺家的老宅子已经很破旧了。 屋顶都漏洞。 村长就去喊人了。 叶老爹也是其一,叶母干脆也留下来帮忙。 贺家最多行李,反而是那些书,贺娘子明显很看重所有书籍,让村里人帮忙装箱,连成色不错的衣裳都放在外面,也要把书整整齐齐放进书箱里。 除此之外,行李并不多,村里人一起帮忙,两趟也就搬完了。 贺娘子这才腾出功夫,去看儿子。 这一看,让她立刻注意到跟贺远一起,帮着往骡车上搬行李,干活儿还很开心的叶荞。 而她的儿子贺远,此刻脸上的笑容,她已经许久没有见过了。 贺娘子神情有些怔忪。 “小远。”贺娘子轻轻喊了一声。 贺远听见了,跟叶荞说了一声,就规规矩矩地走到娘面前。 “娘。” “离开这砖瓦房,生娘的气吗?”贺娘子眼神复杂地伸手摸了摸他脑袋。 贺远摇头,不卑不亢地道:“不生气,保不住,就不要,娘,只要你好好的,以后我肯定给你再把青砖瓦房给你挣回来。” “你有这个志气就行。”贺娘子看着优秀的儿子,心里有些自豪,原本的想法,慢慢坚定了下来。 “只不过,你还是要读书才能出人头地。”贺娘子语气认真:“小远,娘要你答应娘,以后不管怎么样,都要读下去。” “娘,我有认真看书,最近已经会背《论语》了。”贺远眉头微皱,觉得娘的态度有些奇怪。 现在的孩子,一般四岁启蒙,能背《三字经》《百家姓》等启蒙书,已经是很有读书天赋了,至于属于四书五经里面的《论语》一般都是在八九岁的学生,在准备考童生才开始学,一般也要学个四五年,才会下场试一试,而整个县城,最年轻的秀才,也有十五岁。 以贺远这超前的学习能力,说一句天才不为过。 贺娘子满意地点头,目光越过他,看向不远处被叶母拉着在额头上擦汗的叶荞,问:“小远,你喜欢跟叶荞来往?” “娘,小荞是个好人。”贺远看着她,双眸里全是认真。 贺娘子恩了一声,也没接话,就让他自己去玩。 等贺远一走,她才走向叶母和叶老爹。 第十二章 小兔宝 叶母再过来的时候,脸色有些奇怪。 叶荞正跟贺远说:“走,我们先去你的新家看看,有没有什么缺的,我让大虎他们帮忙去找。” “不缺什么,不麻烦大虎了。”贺远想到一直黏着叶荞的何大虎,眉眼微垂,他努力想让自己在小荞心里更有重量,自然不会再找对小荞有觊觎之心的何大虎。 “行吧,那我们现在过去?” 叶荞说着,朝叶母看去:“娘,我带阿远先去他们的新居看看,我等晚上再回来啊。” “知道了,去吧。”叶母没有跟孩子说什么。 只是等叶老爹过来,回家的时候,才想起刚才的事,轻声问:“老叶,你说,贺娘子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看她话里话外好像在问我们还生不生。” “我们还生不生,跟她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了?”叶老爹看似粗心,大事上却一直能力在线,挑了一下浓眉,粗声粗气地说:“你就没看见,贺娘子的身体像是恢复了吗?” “喝了药也好不了那么快吧?”叶母不确定地反驳。 叶老爹轻轻摇头:“说起来你不愿意相信,我怀疑贺娘子像托孤。” “可是,托孤,找上我们……?”叶母不觉得贺娘子能看上自家,觑了叶老爹一眼:“就你这杀猪匠的名声,跟人家读书人配?” “再说了,村里有的是族老,对贺远那小子也很看好,真到了那一步,交给族老也总比交给你这个糙汉子的好。”叶母嘴上虽然这么说。 心里却一个咯噔。 她知道,自家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没有儿子。 真把孩子托孤给他们,怎么也不会阻止孩子读书,也不会太偏心,因为他们也希望以后有兄弟姐妹给小荞撑腰。 因为伤了身体,不能再生育,她这辈子就只有小荞一个孩子,若非如此,也不会多年无所出。 哪怕消息没传出去,可随着小荞年纪大了,村里总有闲言闲语。 尤其是她现在算半个镇上人,日子过得比较好,可不就更惹有些妇人眼热了,恨不得拿这事戳她心窝子。 她跟自家男人倒是坦然接受了。 反正自家小荞这么乖,小棉袄也不漏风,她乐意只养着一个,大不了以后招婿。 这么一想,叶母放松地笑了,总归事情不是贺娘子一个人决定的,他们也许猜错了也不一定。 - 叶荞看着面前的破屋子,又回头看了一眼乖巧的贺远,半响才张嘴说出一句话来:”那什么,衣服破了,我们可以补,房子破了也可以嘛!” “走,我们去拿工具,以前我也跟我爹上过房顶。” 叶荞说干就干,哼唧哼唧地跑回去拿了一个楼梯过来,回来时身后跟着一群小弟。 何大虎被她喊着留在下面扶楼梯:“大虎,你可扶稳。” 叶荞一边说一边爬上去,率先踩到了瓦片上。 她往旁边走了两步,就看见了漏洞的位置,站稳后,回过头朝下面的贺远招手:“阿远,快给我递茅草……我一定把破洞给你补上,我可厉害了……” “小荞,你下来,会摔的。”贺远心惊胆战的在下面喊她,心里暗暗呼喊叶叔快过来。 贺远从来没有这么提心吊胆过,脸上不再乖巧,换成了生气:“小荞,你不下来,我就生气了。” “小荞才不会这么没用。”何大虎不满地睨了他一眼,还把他挤到一边:“小荞可厉害了,连山上的猎物都能打,上个房子算什么。” “你闭嘴。”贺远稚嫩的嗓音里带着怒火。 眼见叶荞玩得开心,完全忘记了危险。 贺远也懒得跟何大虎敌对,脸上立马换上忧伤的表情,道:”小荞,你若是摔跤了,以后叶叔肯定不让我跟你玩了,看来你不想看见我,那我就走吧。” 说着,他慢慢抬脚离开,浑身落寞。 叶荞脸上因觉得自己做了大事而高兴的笑容,见到他背影,心里有些心虚的同时,还有些难受。 眼见贺远越走越远,她顾不上其他,连忙示弱喊道:“我下来,我这就下来还不成么。” 她说着,一溜烟地跑了下来。 贺远早在她说出第一句话时,脚步就停下来了。 他心里又喜又怒,提心吊胆的,紧紧地看着她安全下地,才松了一口气。薆荳看書 “阿远,我错了,你别生气了。”叶荞快步跑过来,小心翼翼地拉起他的手,却意外地被挥开了。 叶荞愣在原地。 她向来是个小太阳,还没有谁跟她一起玩,主动拒绝过她的人。 这个新体验让叶荞没立即反应过来,同时,心里也有些心虚,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些害怕,难不成,以后贺远都不跟她玩了? 难得遇见一个事事都合拍的朋友,她不想失去。 “阿远……”叶荞声音小了,焉哒哒的,跟在他身边,下意识想伸手去抓他手腕,可想到刚刚被拒绝,忍不住嘟了嘟嘴,正挣扎着要不要去牵他时。 贺远反手抓住她的手腕,他眼神特别认真,明明是个孩子,却跟小大人一样:“我可以原谅你,但以后都不准再做危险的事。” “为了你也不行吗?”叶荞不明白。 怎么会有人帮他他还不高兴? 贺远抓住她的手紧了紧,小小的胸腔暖呼呼的,这种话,让他呼吸一滞,可很快,他没有被这句话诱惑,坚持道:“为我也不行,你的安危是最重要的。” “好吧。”叶荞勉为其难答应了。 贺远一见她这表情就是没放在心上,虎着脸道:“来,小荞,跟我重复一下,刚刚我说的话是什么?” “阿远,你好烦啊。”叶荞气呼呼地往前走。 她本来就是不受约束的性子,唯一就是被亲娘管着,但她机灵,总能躲过,突然又来了个管着她的人,叶荞不习惯的同时,又很懊恼,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跟管着自己的贺远玩啊。 “阿远,你明明是弟弟,应该听我的。”叶荞双手叉腰,停下来,转身气势汹汹地瞪着贺远,气鼓鼓的,像是只小兔宝。 第十三章 贺娘子的怪异 贺远眼底笑意一闪而过,再看过去时,还是老成的模样:“可是,我们是朋友,我只是想关心你。” “是吗?”叶荞没明白这个逻辑哪里有问题。 “我也关心你,我都没管你。”叶荞终于找到机会反驳,得意洋洋地朝他扬了扬下巴。 贺远逻辑思维能力都被她胜过一筹,自然不会被她逼得没话说,反而话里话外都是坑,至少坑叶荞没问题。 “你要是不管我,会因为知道我家来坏人,就跑来吗?”贺远温和地问。 这事,是他从叶母嘴里说出来的。 叶荞哑然,义正言辞地道:“你是我小弟,有人欺负你,我肯定帮你啊。” 何大虎跑过来就听到这话,神情有些幽怨:“小荞,你就只顾着贺远,我也是你小弟啊,你干嘛就只关心贺远,还听他的话!” 最后一句话,何大虎表示怨气很大。 小荞这么霸气的人,怎么能听贺远的。 “大虎,你别乱说。”叶荞觉得有些没面子,对戳破事实的何大虎有些羞恼,瞪了瞪他。 何大虎有些委屈,一个壮壮的汉子,愣是表现出女子的委屈来。 “小荞,我都是为了你好。” “我知道,但你不能管我。”叶荞大手一挥,不耐烦地道。 何大虎哼了一声,却没有再反驳。 他可不想被小荞讨厌。 “小荞,跟我进去吗?我给你念书讲故事。”贺远遮住眼底的情绪,不着痕迹地走到何大虎跟叶荞中间,带着她进了贺家老宅。 “好啊。”叶荞果然感兴趣,抬脚就跟着他进去。 何大虎见此,连忙跟上去。 贺远把她带进了自己屋子。 也许是村里人都喜欢读书人,把他的书架和书本都保护得好好的。 见贺远把屋子打扫完把书摆放到书架上,叶荞乖乖过去帮忙,一点也不皮实。 倒是何大虎,总觉得没劲儿,小荞怎么这么乖,没有荞姐的霸气,但到底是小荞本人,虽然有些不习惯,可他也还是忠诚的小弟。 只能对改变小荞变成这样的贺远处以敌视的目光。 贺远注意到了,没理会,还故意把他打发到另外一个书架,往上面放书。 一直玩到下午。 中午饭是叶娘子请了村里的妇人帮忙煮了午饭,请之前帮忙的村长、叶老爹等人吃饭。 何大虎的爹娘没帮忙。 他一到午饭前就被何老娘叫走了。 贺远高兴地跟叶荞坐在一起吃了午饭,下午在他房间里,听了故事,见天色不早了,才遗憾地走出来。 “阿远,我先回去了。”叶荞知道自己再不回家,爹娘就要来找自己了,到时候自己肯定逃不了一顿揍,走到门口她顿了一下,拍了拍脑袋想起一件事,有些心虚地道:“对了,阿远,上次我答应你去上山找药草,明日去吗?” “不然我过两日就要跟爹娘回镇上。” 贺远想到上次去找她时没找到人,心瞬间提了起来,猛地意识到,以前没跟叶荞一起,不仅仅是因为爹娘每日交代的功课比较多,还有就是叶荞平时极少在村里。 一般一个月就四五日。 想到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会看不见叶荞,他捏紧了手,可也只能忍,他知道自己没有任性的资格。 “好。”贺远点头,不仅仅是他也想去找药草,还因为他珍惜跟她待在一起的日子。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早我就来找你。”叶荞挥了挥手,把腿就往家跑。 贺远下意识想去送她,刚跑到家门口,就被贺娘子叫住了。 “小远。” “咳咳咳……” 贺远顿住脚步,转身朝她走去,面色担忧:“娘,你怎么出来了?快进去歇着,家里有事我干就好了。” “对了,堂屋那边的屋顶,明天请村长他们过来帮忙修葺。”贺远人聪明,见上午是村长几人帮忙,解决了家里卖房子和搬家的事,便知道只要给酬劳,就能让村长帮忙。 贺娘子转身往屋子里走:“这些俗事,不用你管。” “进来,先背书。” “……好。”贺远安静地坐进去,把书本递给娘,就开始背《论语》。 他语速不快,但吐字清晰。 等背完,贺娘子满意地点了点头,一不小心扯到一口气,闷闷地咳嗽好几声。 “娘……”贺远见她面如白纸,唇上却沾染上血迹,慌张地站起来,快步走到她面前,好看的眉头皱起来:“娘……我明日去山上给你找药草。” “是跟叶叔一起。”贺远怕她拒绝,连忙解释道。 贺娘子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看来你跟叶家人相处得很好。” 贺远觉得娘的反应有些奇怪,不着痕迹地道:“他们是好人。” 跟之前一样的回答。 贺娘子这次却没有再反驳什么。 甚至还答应了他去山上的事。 “小心一些,早些回来。” 贺远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娘是真的答应了。 “……好。”他看了娘一眼,心里思索着什么,半响后才小心翼翼地问:“娘,你真的愿意治病了吗?” “嗯。”贺娘子点头,一点都不心虚,淡淡地看着他:“你怀疑我骗你?” 贺远心知肚明自己的怀疑并不是毫无根据,可他更了解,要强的娘,是不会轻易听他的话的。 这让贺远有些无力。 “……没有。”贺远望了望她:“娘,我去给你熬药。” 走出房间,贺远有些迷茫,跌跌撞撞地走进厨房,蹲在药罐子面前,往里面添加柴火。 明明在外人看来是被贺娘子贺秀才当成少爷一样养着的贺远,却对各种俗物十分擅长,可见两人对他的了解并不多。 叶荞回到家,叶母已经把洗澡水烧好了。 收了干净的衣服,带叶荞进浴房里洗澡。 叶荞坐在木凳上,叶母往她身上擦着比较低等的香胰子。 “娘,明日我答应了阿远,带他去山上找药草。”叶荞趁机抱着叶母的胳膊撒娇,生怕她拒绝,还故意卖萌,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 叶母点了点她的脸:“今日玩了一整日,还没玩够啊?” 第十四章 人参 叶荞吐了吐舌头:“娘,人家没有玩,有跟着阿远认字。” “你认字?”叶母是一个字都不信,不过,想到贺远那孩子,她心里更多的是叹息,虽然很多时候不赞同贺娘子的做法,但跟贺远这个孩子没有关系。 “娘,你就答应我呗,我绝对不在山上乱跑。”叶荞就差举着手指头发誓了。 叶母想到贺娘子的态度,也想试探一下,犹豫了一下点头道:“既然之前已经答应了,自然不能失约。” “谢谢娘。”叶荞亲了叶母一口。 叶母失笑,只是眼中没有她那么轻松,不过这种杂事,自然不会跟孩子提。 叶荞明日能上山,还跟贺远约好了,洗完澡吃了晚饭,就睡了。 等翌日一早。 叶荞醒来就穿上了她平时往山上跑才穿的短打长裤,背上还背着叶老爹给他做的小弓箭。 叶老爹把自己的弓箭拿上,背上背篓,往背篓里放了点干粮在山上吃,以及两个水囊。 “媳妇儿,我们先走了,你在家放心。”叶老爹出门前叮嘱。 叶母翻了个白眼:“别去后山,实在不行,就问问小荞走哪个方向。” 虽然不喜欢叶荞用这种能分辨危机的能力,可只有叶老爹在,她也只能安全为重。 “好,放心吧,除非必要,不让小荞用。”叶老爹点头,伸手拍了拍叶荞的脑袋:“小荞,听见娘说的了吗?” “知道了,娘。”叶荞连忙保证。 叶母对两人的分寸还是放心的。 叶老爹带着叶荞,直接去了贺家老宅找贺远。 刚走到。 就看见贺远背着背篓,手上捧着书,坐在屋门口。 “阿远。”叶荞远远地就跟贺远打招呼。 贺远抬起头,看见她,眼睛一亮,精神一震,脸上也扬起笑容:“小荞。” 叶老爹大步走近,看见他还捧着《大学》在看,半响没认出是什么字,把文盲表现得淋漓至尽。 “这是啥书?算了算了,你还是直接说,学了这书,能考啥?”叶老爹粗声粗气地问,只不过看他的眼神,就知道对读书人还是尊敬的。 贺远声音温和:“叶叔,读了这本书可以考童生。” “我滴个乖乖,你已经能考童生了?这……是天才中的天才吧?”叶老爹差点没把贺远翻来覆去地看。 贺远腼腆一笑:“要读完才能去考,我没有读完。” “那也很不错了。”叶老爹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脑袋,好像在想聪明人的脑袋怎么长出来的。 贺远看了他一眼,没有抵触被摸脑袋。 毕竟能生出小荞的叶叔肯定也是好人。 三人边说话,边往山上走。 一进入后山,就听见了鸟雀的叫声。 像是进入了资源丰富的原始森林,事实上,邕乡村旁边的后山,确实又高又深,普通人根本不敢进去,导致里面猎物很多。 叶荞随手拿下背后的弓箭,兴致勃勃地寻找野鸡的身影。 她有意想在贺远面前表现。 “阿远,你等我给你射中一只野鸡。” 她说着,凭直觉,走向一个方向,果然,很快就发现了野鸡的身影,她躲在树后,拉起弓箭,只听嗖的一声,箭飞射出去。 只不过这一箭射偏了,从野鸡的翅膀擦过,惊起一地鸡毛。 叶荞有些懊恼。 回头看向贺远。 贺远含笑道:“小荞已经很厉害了,射偏一次而已,下次一定没问题。” “你说得对。”叶荞不好意思地舔了舔嘴皮,没有泄气,转身继续去找下一只野鸡,这次,不知道是不是有贺远的鼓励,叶荞没有再失手,一箭射中一只野鸡,她飞快地跑过去,捡起后跑回来,大方地塞到他手上:“咯,阿远,送你了。” “我打不到野鸡,那我回去煮汤给你喝。”贺远小声说,有照顾叶荞的心思。 叶荞也不觉得哪里不对,点头:“好啊,好啊。” “你们俩在说什么呢,先找药草,猎物回来再打,不然没地方装,血腥味会引来野兽。”叶老爹见两人感情这般好也有些稀罕,毕竟自家闺女就不是个耐心长情的人,她朋友多,真正一直留在她身边的还真没几个,可见这孩子也挑剔。 但一旦被闺女认定了,就会当成自己人护着,就像现在的贺远。 “爹,我带路。”叶荞连忙积极地干正事。 贺远见叶老爹也没拒绝,心里虽然好奇,但没有多嘴问。 一路上,都很安全,没有遇见任何危险。 叶荞手上拿着一个棍子,在草丛四处探来探去,避免蛇蚁虫兽。 “找到了。”叶荞看着前面大树下的人参,拉着贺远高兴地走过去,蹲下身,迫不及待邀功般地问他:“阿远,你看看这个是齐大夫说的人参吗?” 贺远看见人参就惊呆了。 人参很贵,尤其是上了年头的,上百两银子都打不住。 而现在他面前就摆放着一根还没挖出来的。 “很大可能性是。”贺远把背篓里的小刀拿出来,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挖人参,生怕挖坏了一根须,就会损失好几两银子。 叶老爹大步走了过来,听说是人参,就知道闺女用上了她的神通。 只不过,这次本来就是进来找人参的。 其他的药材,再怎么也比不过人参值钱,光卖了人参就够贺远买药给贺娘子治病的了。 叶老爹自然知道山里有人参,还遇见过几次,都没有挖出来,是知道人参年份低,没啥效果,自然不会做竭泽而渔的事。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叶家已经有一支超百年的人参存着,完全够家里用了,再多些,就是怀璧其罪了,不如养在深山里。 也不可能有谁突然就把山里的人参都挖了。 何况叶荞还经常会种药材,比如丢药材种子到山上,亦或者种人参,至于活没活下来,就不知道了。 叶老爹乐呵地道:“这是人参吗?不是假的?小远你不知道,小荞其他药材都不认识,就认识人参,即使如此,上次还把家里的萝卜认成人参。” “你可要仔细看看,别这次又是假的。”叶老爹说着毫不犹豫就笑了起来。 第十五章 你娘不行了 叶荞有些羞恼,不高兴地跺脚,还有些不好意思地偷瞄旁边的贺远:“爹,都说了之前是意外,我就是睡久了,眼睛模糊,正做梦吃人参呢,才会误把胡萝卜认成人参。” 贺远看着脸红羞赧的叶荞,眨了眨眼睛,只觉得这样的小荞特别可爱,把胡萝卜认成人参什么的……如果是小荞做的,好像也不是很丢脸的事。 “叶叔,这次这个是人参,说明小荞真的认识。”贺远站出来,护着叶荞,扬起头,一脸认真。 叶老爹在心里啧了一声。 “反正先捡回去,真是人参,你就拿回去给你娘用,我记得齐大夫给你娘开的药方里面,确实是有人参的。” “不行。”贺远下意识就出声拒绝,对叶老爹说:“我没有出力,人参也是小荞找到的,自然不能归我。” “我会沿路回去找一些药草,如果能找到娘需要的就更好了,不行的话,也可以卖了药草去买。” 叶老爹见他完全没有贪婪的心思,都是三岁看到老,这么小就心思纯正,有自己的底线,在这么大的利益面前,竟然眼睛都不眨一下,不为面前的利益所诱惑动心,就算是他都不得不高看贺远。 毕竟,要不是他心知自家已经有,第一次遇见人参,也不能免俗想要。 “你不想要吗?”叶荞扒拉住他的手,不高兴地道:“我以为你会高兴,一路上就专门找人参的。” 贺远慢慢笑了起来,心里暖洋洋的:“小荞,我很高兴。” “那你让我高兴一下呗,你接受了我就高兴了。”叶荞手指上抓着叶子把玩,看着他劝说道。 叶老爹哪里不知道闺女的性子,看样子这没多久,就把贺远放在心上了啊,不然也不会这么尽心尽力地帮助了。 “是啊,小远,说实话,如果没有你帮忙把人参挖出来,你叶叔我可没办法一点都不损失,所以你还是有功劳,给你分三分之一,如何?”叶老爹也不勉强,说了个合适的数字。 贺远见两人一大一小都含笑地看着自己。 到底没有拒绝他们的好意。 心里也把这个人情记在了心里。 “那……谢谢叶叔。”贺远刚说完,就看见叶荞嘟嘴轻哼,一脸我不高兴了的样子,忍不住跟着笑了,轻哄道:“当然还有小荞。” “这还差不多。”叶荞挥了挥手:“走吧,我们继续走,去找药草。” 贺远把人参仔细装起来,放进背篓里,含笑地跟在她身后,一路上,还真遇见很多药草,只不过叶荞不认识。 “小荞,你坐在这歇会儿,我来挖药草。”贺远拿着小刀,蹲在地上,仔细挖着。 叶荞则坐在石头上,手上拿着肉饼吃,走了这么一路,她早就饿了。 叶老爹站在旁边当护卫,确保不会有大型猎物例如野猪等出现,还没发现。 叶荞吃完肉饼,拍了拍手后,把背篓里的另外一份肉饼递给贺远。 “阿远,快吃。” 叶荞不等他反应,直接把饼子塞进他手里,她自己则拿过小刀,学着刚刚贺远收拾药草一样,收了不少的药草。 “小荞,我来干,你的手干这些活儿会粗的。”贺远不舍得吃肉饼,也意外叶荞这自然不过想帮他的举动。 叶荞拍开他的手,看了一眼他想把肉饼收起来的动作,意味不明地哼了两声。 贺远动作微僵。 叶荞手上挖药草的动作不断:“我又不是大小姐,手粗了也没关系。” “你快吃,不然你什么时候才能比我高。” 贺远脸上的表情一僵。 二话不说,默默地拿起肉饼快速吃了起来。 等他吃完,干活儿更卖力了。 叶老爹走过来,看见的就是自家闺女挖的药草只有贺远的十分之一,偏偏贺远还特别乐意。 他无奈地摇了摇脑袋。 也没多管。 一直到下午,天快黑了。 叶老爹才出声阻止他们继续挖下去。 “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从后山出来,还没走进村子里,远远的就看见一个村民急匆匆地跑过来。 看见贺远,一拍大腿语气着急:“小远,快,你娘不行了。” 啪嗒一声,贺远手上拿着的一筐蘑菇掉在地上,要不是药材背篓背在身上,指不定也跟着落地。 他宛如行尸走肉一般,飞快往家跑。 叶荞忙捡起地上的蘑菇,也追了上去。 叶老爹皱眉:“怎么回事,昨日看贺娘子还挺好的。” “叶老二,你不去吗?我看见你家媳妇儿也在贺家老宅。”村民转身跟着往村里走,见叶老爹搭话,疑惑地问。 叶老爹心里一个咯噔,紧抿起唇,没有再说什么,快步往贺家老宅走。 贺远跑回家,一身狼狈,头发被汗水濡湿,跌跌撞撞地跑进主屋。 “娘……”他出声,才意识到嗓音发哑,眸子有些红。 床上,贺娘子脸色惨白,猛然咳嗽,鲜血从嘴角溢出。 贺远扑到床边,声音哽咽,手忙脚乱地在背篓里找:“我,我有人参,找到了……娘,你不会有事的。” 贺娘子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伸手抓住他的手,“小远。” “娘去了之后,你跟着叶婶子,她会收养你……”贺娘子说一句话就艰难喘息一声,挣扎着要坐起来,伸手从枕头旁摸过来一个木盒,推给贺远:“这是娘给你准备的,以后读书的银子。” 贺远悲鸣一声,红着眼摇头:“不行,娘,家里银子够,救你……我去找大夫……” 他转身就要往外跑,却被贺娘子死死抓住,“不用去了,你娘我的病治不好……” “贺妹子,你的身体是不好,但好好养着,还是有希望的。”叶母忍不住跟着劝,“我能理解你想把钱都留着给小远读书,可你也应该问小远愿不愿意。” “再说了,贺家还有人,我收养小远,说不过去。”叶母是不久前被叫过来的,她实在不知道,贺娘子竟然等她一进屋子就跪下来,请求她收养贺远。 她愿意拿出五十两当抚养费。 第十六章 不要愧疚 在这个三四两银子就足够村里一家十几口生活一年的时代,五十两银子是巨款了,但叶母并没有因为银子动容,反而眉头皱得更紧。 “是啊,娘,我求你了,我会好好读书的,不会花费太多,你治病吧?”贺远声音发颤。 抬头看见娘平静的眸子,他心却沉到了低谷。 “没用了。”贺娘子轻声道,特别的平静:“我喝了药,现在就算有银子,也活不了。” “娘!”贺远咬着牙齿,口腔里满是鲜血,他却一点疼痛都感受不到。 叶母也吓了一跳。 “贺娘子,你做什么这么决绝。”她竟然不知道贺娘子有自裁的倾向! 想必在她来之前,就喝了药。 “我的病,我知道,一直养着是可以,但除开花费的巨额银钱,就算有银子,我们孤儿寡母也保不住,更何况,就算养着,也最多活几年。”贺娘子也许虽然看重贺远的前程,可对他的感情也是实打实的。 “小远,娘不想拖累你,你是个好孩子,答应我,以后好好读书的时候,对自己也好一些。”贺娘子话落,表情突然痛苦起来。 一口鲜血喷出来,放在贺远脸上的手,赫然跌落。 贺远神情恍惚了一阵,看着闭上眼的娘,眼泪滚落,他颤抖着手抓住娘的,在床边无声地哭泣。 “贺娘子!”叶母快速走过去,看见贺娘子嘴角黑血流出,心里已经有了不详的预感。 她慢慢伸手,放在贺娘子鼻翼下。 叶母手指一抖,意识到,贺娘子真的去了。 看着哭得不能自已的贺远,叶母同情地把手放在他肩上,拍了拍:“小远,节哀。” “娘,阿远,婶子她……”叶荞气喘吁吁地跑进来。 鼻尖闻到血腥味,眼神有些迷茫。 她平时再大胆,也不太明白什么是死亡。 慢慢走到贺远身边,看见他安静的哭泣,叶荞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样的贺远,浑身悲伤,她鼻尖也有些泛酸。 “阿远,你别哭。”她那出手帕,仔细给他擦眼泪和鼻涕。 贺远抬起眼眸,长长的睫毛被泪水濡湿,眼中全是悲痛,无助、迷茫、不解,复杂的情绪最终化为痛苦,“小荞,我没有亲人了。” “你还有我。”叶荞随手擦掉眼泪,声音哽咽,安慰他:“我当你的家人。” 贺远没说话,只安静极了地看着床上逝去的娘,他有些迷茫:“为什么……娘要丢下我一个人?” “小远,你娘也是为了你好。”叶母这会儿哪里不明白,贺娘子自裁,就是为了把银子留给贺远读书,当然,也有她的病治不好的缘故。 乡下人,真遇上治不好的病,活活拖死也常见。 她之前以为贺娘子的病能治,才不理解她的做法。 现在却能明白了。 “我情愿她好好活着,读书我可以晚一些。”贺远心里痛苦至极,他再早熟,也不能轻易承受娘是因为自己的前程而自裁的事实。 “不是你的错。”叶荞轻轻摇头:“这是贺婶子的选择,为什么要加在阿远身上,娘,明明是贺婶子错了。” 叶母微怔,头一次听到这个说法。 “做决定的是贺婶子,而且阿远一直想用家里的银子给她治病,不管她为了什么,我们要做的,不是自责,而是尊重她,也放过自己。” “所以,阿远,你现在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贺婶子留给你的银子,好好读书,等以后高中,再来亲自跟贺婶子说,达成所愿,你也实现了承诺,因为除了这些,你并不亏欠贺婶子什么。”叶荞掷地有声地道。 叶母跟贺远都惊呆了。 因为她的话。 “小荞……”叶母心里很震撼。 这种话,绝非普通人能说出来,但却很积极向上。 “你怎么会想到这个的?”叶母不觉得自己教了孩子这样的大道理。 叶荞一脸理所当然,点了点脑袋:“想出来的呀,反正我觉得就应该这样想,如果一直自责的话,岂不是贺婶子临死前的叮嘱就完不成了?” “再说了,贺婶子肯定是希望阿远高兴的,娘,你说是不是。” 贺远身上的气息没有那么悲观了,他确实受到了叶荞这话的震动,原来,换个思维想问题,会看见不一样的世界。 “是的。”叶母点头:“我也是当母亲的,会不想拖累孩子,希望他一直开心快乐,可以在心里惦记,但不要因为我的离去而伤心,因为看见孩子开心,我就满足了。” “小远,哭出声来吧,婶子知道你伤心。” 叶母眼睛也有些湿润。 贺远扑进她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你们干什么?快让我们进去。” “就是,我们可是贺家人,叶老二,你一个外人站在这里,是想做什么?” 院门处。 叶老爹宛如一座小山,站在院门口,阻挡着贺大伯等人,并不允许他们进来。 “叶二叔,赤脚大夫来了。”何大山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身边跟着的,正是村里的赤脚大夫。 大夫累得气喘吁吁的,但心知人命要紧,被叶老爹放进去后,就快速往主屋来。 “罗大夫。”叶母让叶荞照顾好贺远,这才带着罗大夫,去看贺娘子的情况。 罗大夫摸了脉,很快摇头,轻声道:“入土为安吧。” “唉……”叶母需要去通知村长,她已经听到门外贺老大和贺老三两家人的吵闹声,俨然想占便宜,她低声叮嘱叶荞和贺远。 “小远,你娘给你的银匣子收好,不要被你大伯和三叔抢去了,婶子去找村长过来,请人处理你娘的后事。” 叶母走了。 叶荞看着贺远手上的匣子,忙小声道:“走,我们先去藏起来。” “……好。”贺远在床边对娘磕了三个头,才转身从后门离开。 等村长一来,才知道贺娘子去世的事,看着前面闹腾的贺家大房和贺家二房就头疼。 “村长,这是我们贺家的事,就不用您管了吧,我侄儿贺远这么小,弟妹的后事肯定没办法处理好,我作为大伯的,应该站出来,以后小远就跟着我们生活,不然这么小一个孩子,怎么活得下去。”贺老大义正言辞地道。 第十七章 不安好心 贺三叔急了,“大哥,我家孩子少,也愿意养贺远侄儿,你也要给我们三房一个机会,哪能看着侄儿以后没人照顾。” “老三啊,我是大哥,照顾下面的是应该的,你的心里我心领了,至于照顾小远,还是交给我们大房吧,就算爹娘在也理应交给大房照顾。”贺大伯皮笑肉不笑地把话踢了回去。 贺远看着两家人‘争抢’着养自己的画面,嘴角露出讽刺的笑容。 不知道的,还以为两家真的是为了他。 实际上,不过是为了得到卖房子的银子。 “都闭嘴。”村长大吼一声,贺大伯跟贺三叔都有些不甘心地噤声了。 村长轻咳一声:“先给贺娘子办后事,你们有什么事,等办完事之后再说。” “小远,过来。”村长声音放柔和下来,朝贺远招手,眼中满满的怜悯。 贺远顶着一张眼眶红肿的脸,走过去,被村长带着,穿上孝衣。 办后事并不是那么容易。 叶荞征询了爹娘同意后,跟着一起,穿上孝义陪着他。 村长以及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先去找人订日子,又选好坟地,贺娘子被贺远亲手穿好寿衣,放进木棺里。 叶荞跟贺远一起跪在灵堂前守灵。 “贺婶子,以后我会照顾好阿远的,你放心吧。”叶荞的声音清脆软乎,却像是透过灵魂,烙印在贺远心里。 贺远沉寂的心都因为她的话而波动。 他恍惚地抬起头,看着灵堂上的牌位,轻声道:“娘,我会完成你的遗愿。” 他磕头下去,心里更加坚定接下来要做的事。 贺远刚磕完头,身后院子里就响起争执声。 有村长愤怒的大吼:“贺大伯,你不管管刘春菊,在死者灵堂上大吵大闹,像什么样子。” 贺远没有听到他大伯的声音。 嘴角勾起讽刺的笑容。 果然,不出两秒钟,他大伯母刘春菊从外面冲进来,没注意他一个回头,两人对视上,刘春菊脸上狰狞嫌恶的表情还没收起来,看了个正着。 刘春菊表情一僵,但想到什么,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大步走到贺远面前,就要拉他。 “大伯母,有什么事,出去说,别脏了我娘的灵堂。”贺远的声音稚嫩,说出来的话,却掷地有声,让刘春菊的脸瞬间涨成猪肝色,眼底的凶光一闪而逝。 “是该出来好好说说。”刘春菊轻哼一声:“也是你这孩子不懂事。” 贺远没理会她,拉着叶荞,走出灵堂。 院子里。 人不少,不仅有贺家另外两房人,还有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以及过来看热闹的村民。 叶老爹跟叶大伯站在一起,跟贺家两房人对峙一般,各站一遍,嘴角挂着讽刺的笑容,而贺三叔和贺大伯都怒瞪着他,一看就是闹得不愉快。 “我出来了,有事直接说。”贺远除了眼眶有些红以外,表现得很平静。 只是落在村民眼里,就切切实实是个小可怜。 贺大伯满口仁义:“村长,既然你也在这里,那我作为大伯的就直说了,如今我二弟和二弟媳都离去了,这小远还小,需要人照顾,所以我跟老三家商议了一下,决定每家养三年,三年一换。” “村长,你觉得如何?”贺大伯看似在询问村长的意见,实际上在暗暗警告贺远:“小远啊,你也知道,你娘想让你读书,你一个人,别说读书了,就连生存都是问题,我们是你的长辈,你不跟着我们,跟着谁?” “难不成跟着叶老二?”贺大伯意味深长地道:“他到底是外人,难不成,你想让他背上贪图我们贺家钱财的名声,接受你?你可别像你娘那样子脑子糊涂,要我说……人死了也好,总好过……” 砰—— 贺远像疯了一样,朝贺大伯扑过去,咬住他的脖子,鲜血直流,就是不松口。 其他人吓了一跳。 “诶,我说,贺老大,你太过分了,说的什么话。” “就是,人家贺娘子才去,你就说这种话,亏不亏心。” “要我说,贺娘子就是被两家逼死的,不然为什么会把家里的宅子卖了,当初贺秀才可说了,这是留给儿子的。” “啊!快松开,你这个赔钱货,小贱种。”刘春菊见自家男人被咬得痛苦嘶吼,连忙扑过去想打贺远。 叶母眼疾手快,把人拉住,联合其他几个村里的妇人,总算把她拦住了。 贺三叔跟他媳妇儿在旁边看笑话。 假模假样地劝:“我说大哥啊,你这个人就是嘴太毒了,难怪我小侄儿恨不得你去死。” “小远啊,你主动跟你大伯说,以后跟着三叔我,我保证带你吃香喝辣的。”贺三叔趁机想撬墙角。 刘春菊气得要死:“老三,你不要脸,就你个泼皮货,还能带着这贱种吃香喝辣,我看你不让他住牛棚都算好的,你安的什么心,真以为我不知道?” 贺三叔表情瞬间难看起来,羞恼地挥手:“大嫂,你最讨厌这小子,我不需要什么理由,全村都知道,你还好意思说我?” 贺三婶也暗恨刘春菊搅事,不经意地道:“我说大嫂,昨晚你还来找过二嫂,是不是因为你说了什么,才让二嫂想不开啊。” 见村里众人惊疑不定地看过来。 贺三婶一副心虚的样子,假模假样地解释:“啊,我刚刚说漏嘴……其实我什么都没说,大家别放在心上。” 如果她不解释这么一句。 村里人还不觉得有什么。 她画蛇添足地来一句,反而衬托得心虚,众人忍不住发散性思维,想贺娘子为什么突然就想不开。 所有人都目光下意识落在刘春菊脸上,指指点点的,俨然在背后小声议论。 刘春菊满是怒火地朝贺三婶大吼:“你个贱人,我让你胡咧咧……” 就在这时。 贺远松开了贺大伯。 此刻他脖子上鲜血淋漓,一见就被咬得不轻。 “你一个大人嘴太毒了,还是别在这胡说八道了,我带你去看大夫上药。”也不管奄奄一息的贺大伯挣扎,叶老爹直接拖着他就往外走。 第十八章 利用两家人 村里人现在对贺大伯并不关心,也没人阻拦。 贺远在心里跟叶老爹道了一声谢。 这才抬头,清明的眸子看着贺三婶:“三婶,三叔,我只答应你们两家其中一家抚养,如果你们要逼我,我一头撞在柱子上,跟着我娘一起去了倒也罢了,但你们想要的银子,可就没人能知道踪影了。” “你小子把银子藏起来了?”贺三叔嘴快,着急之下嘴一秃噜,心里话脱口而出。 四周倒吸一口凉气,还有村长怒哼声。 贺三婶拧住他腰间的软肉,瞪了一眼:“你胡说什么,明明是担心小远年纪小,弄丢了银子,可不是想贪图什么。” 贺三婶显然还是要脸的。 但可惜,他们的目的,村里人都心知肚明。 贺三叔忙跟着点头:“是啊是啊,我也就是这个意思,那什么,小远啊,你就跟着三叔,三叔不会亏待你的。” 他像哄孩子一样,还舍得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糖块,以为贺远是那不懂事的孩子,可以随便忽悠。 贺三婶也努力挤出一抹笑,让自己看起来比较和善:“是啊,小远,三婶家可比你大伯家好多了,你大伯母这个人,最是脾气大不过,之前他家的孩子还欺负你,你去了,岂不是只有被欺负的份?” “吴桂花,你算什么好人,还说老娘,信不信老娘撕了你的嘴……”刘春菊气得胸部起伏不定,也许懒得去哄贺远,直接道:“我家男人是老大,按照伦理,就该老大负责,别说那些有的没的,除非不要祖宗的规矩了。” 虽然刘春菊这话太强势,可也确实在理,如今的大越朝就是这么个孝道,长子继承了家里百分之八十的家产,也负责赡养老人,接纳幼子侄。 因而村里大多数人看向贺远的目光中都带着同情。 同情以后贺远跟着贺老大一家生活,只怕会被刘春菊这个大伯母欺负得很惨。 贺三婶一哑,心里有些不甘心。 贺远见贺三婶要退缩,怎么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自然会暂时让她如愿:“三婶,你刚刚说的,我娘的死,是不是被大伯母逼死的?如果是,就算是有孝道在前头,我也可以不用去大伯家,相信村长伯伯会给我做主。” “三婶,我什么都不要,只想你还我娘一个公道,我可以听你的。”贺远一副小孩子气很了的口吻。 他在赌,赌贺三婶的贪婪。 旁边叶荞听到他这么说,着急地扯她的衣袖。 贺远转头,看见她瞪着贺家两房人的怒火,以及对自己的维护,心里有些感动,反手握住她的手,轻轻朝她摇头,在其耳边小声道:“小荞,别生气,我能解决。” “哼,你要是不拦着我,我就直接把他们揍一顿。”叶荞咬牙切齿地道。 贺远却因为她的维护而没那么难过了。 这边,贺三婶明显因为贺远的话动心了。 跟贺三叔对视一眼后,两人当场就指着刘春菊大骂起来。 “哎哟喂,这是谁,还要不要脸,小远啊,你娘死得惨咯,大房要强占你们的屋子,结果刘春菊跟你大伯早就把你们家当成他们大儿子成亲的新房了,哪里甘愿,这不,日日去逼迫你娘,喊你娘把房契拿出来,之前他们去你家那么多次,不就是想偷偷找到房契么?” “你娘还算聪明,没让两人得逞。”贺三婶说着,装模作样地摇了摇脑袋:“结果你娘直接来了个狠的,把房子卖了。” “两人可就急了,这不,你娘银子刚到手,你大伯母就跑去想抢走银子,你娘死活不给,你大伯母就说要去找娘家兄弟过来,也不看见你娘那病弱的身体,能扛得住多少人围堵。” “要不是我跟你三叔急匆匆赶到,你娘还能有银子?早就被抢走了。”贺三婶说得抑扬顿挫,让四周的村民听了都忍不住冒火。 对当事人贺娘子和贺远就更同情了。 “你放屁!”刘春菊急了:“吴桂花,你别污蔑人,信不信我撕烂你的嘴,你打的什么主意,以为别人不知道么,你跟老三烂货两个,还不是贪图银子,要我说,这二房的房子本来就是二弟的,凭什么全留给贺远一个贱种。” “别以为我不知道,吴桂花你还想让二弟妹嫁给你娘家的孤寡表兄,你什么恶毒的心思,还好意思在这里污蔑我。”刘春菊看见她因为自己的话脸色大变,得意地叉腰:“你说的那些有什么证据,我只是去责骂二弟妹不尊重二弟,把房子卖了。” “但你跟你娘家孤寡表兄牵线的事,可是有证人的,你以为找个王媒婆子,我就撬不开她的嘴了?王媒婆子一喝点马尿,就算是自家的事都能吐出来,还别说你让她办的事了。” 刘春菊越说越得意。 贺三婶着实没想到自己私下的动作被贺大伯母知道,她又惊又怒,看见四周村民不可思议震惊的眼神,她心知跟大房没法子善了,只能拿出杀手锏。 “大嫂,你说什么呢,我是有这个想法,但二嫂不是不答应么,我总不能逼着二嫂嫁人吧。”贺三婶很快恢复镇定,假仁假义地解释了一下。 还不待她松口气。 刘春菊已经对她不满已久,竟然挣脱了村里妇人的辖制,跑过去对着她就是啪啪几巴掌,力道是十足十的,瞬间贺三婶的脸颊就肿了起来。 “你敢打我……”贺三婶半响没回过神来,捂着红肿滚烫的脸,瞪着刘春菊,“大嫂,你不要给脸不要脸。” “你个贱人,还想跟我斗?”刘春菊出了气,心里畅快的同时,也恨不得把她踩到尘埃:“你就继续跟着老三不要脸混吃混喝,我倒要看看你们两夫妻能混出什么人样子,到时候别连蔽体的衣服都没有,我贺家可没有你们这么不要脸的一门亲戚。” “你……”贺三婶早就知道刘春菊心狠,没想到对方心里竟然早就打着看自己笑话,恨不得自己一家流离失所过苦日子。 第十九章 报官 贺三婶被大房压了这么多年,想到如果真让贺远把银子带到大房,到时候就真的是大房吃肉,他们三房连一片肉汤都喝不到,一想到这个可能,她就怎么都不愿意接受,就凭刘春菊这个贱人,凭什么比自己过得好。 “大嫂,是你逼我都。”贺三婶摸着脸,神情幽幽。 “村长,二嫂的药,就是刘春菊这个贱人给的,她本来想当晚投毒,再悄悄拿走银子,伪装成失窃,没想到被二嫂识破,她恼羞成怒离开,还放下狠话,会让二嫂不得好死,我有证据证明药是她让娘家弟弟去买的,至于二嫂的死,指不定是她下毒害死的。”贺三婶的话,宛如一道惊雷,敲在众人的脑子里。 “天呐,毒药竟然是刘春菊买的!” “刘春菊你心肠也太狠毒了,害死人可是要赔命的。” “难怪我说怎么贺娘子好好的,不像是突然就病逝的人,怎么想不开就死了。”有跟贺娘子还算熟的村民议论道。 “这根本就是害人。” “村长,现在怎么办?”叶大伯手上拿着旱烟,敲了敲烟袋,对贺家的事看不过眼。 村长也没想到会闹出人命来。 这可是大事。 让几个婆子按着刘春菊,对着她大吼:“刘春菊,你老实交代,贺娘子是不是你害的。” “你们有什么证据?”刘春菊慌了一下就镇定了下来:“吴桂花嫉妒我,故意胡说八道的,她还不是为了老二家的银子。” “大嫂,做人这么心狠,就不怕心虚被发现吗?”贺三婶想坐实她的罪名。 刘春菊心虚地移动眼珠子,拼命挣扎反驳:“你没证据就不要乱说。” 贺远捏紧拳头。 在原地气得眼睛都红了。 这时。 叶母站出来道:“村长,这种买毒药的事,不能轻拿轻放,不然以后谁家有个矛盾就投毒,还得了。” “对,就是,太吓人了。” “我们还要去村里公共水井打水呢,一包毒药下去,岂不是全部村民都糟了?” “派人去带刘春菊娘家弟弟过来,询问清楚,也免得冤枉了人,可若是真是她做的,还希望您老秉公处理,给我们大家,以及贺娘子一个交代。”叶母这会儿心里又惊又怒。 本来以为贺娘子的死是她自裁,现在看来,俨然是被逼死的。 只是她太高傲了,不说。 一个族老跟着站出来:“这件事确实需要调查清楚,就让我家老三老四跟着村长你家大小子,二小子去找人。” “成。”村长也后怕。 这件事肯定是要调查清楚的。 “刘春菊该怎么办?”有妇人问。 “先关起来。”村长皱眉抽着旱烟,随口道。 见她嘴上还在大骂挣扎,有些烦了,低声警告道:“你要是无辜的,我们一会儿就放了你,也别吵吵。” 刘春菊就被关了起来。 与此同时,贺三叔跟贺三婶也分别关在一个屋子里。 贺三婶是证人,也不能让她跟贺三叔串供。 两人没料到会闹这么大。 可抬头见村里人都皱着眉头,俨然对这件事很上心,不会轻拿轻放,颤颤巍巍的没有反抗,跟着进了屋子。 贺三婶虽然心虚,但想到这件事跟她没关系,才松了一口气。 等三个人一被关起来,院子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贺远转身,进了贺娘子的屋子。 屋子里东西不多,都是娘的。 他红着眼,安静地在旁边收拾。 叶荞担心地问:“阿远,你别伤心,等会儿一定能把罪魁祸首抓起来,给婶子报仇。” “小荞,我想报官。”贺远咬着牙齿道。 “啊?报官?要去县里吧?而且报官好像要打板子才能见县令大人。”叶荞虽然在镇上熟悉,可对官府还是有敬畏之心。 “你身子这么弱,打了板子肯定受不了,不要报官。”叶荞紧紧地抓着他的手,有些着急,下意识啃咬手指:“不然我们想其他法子?” “给了银子,就不用打板子。”贺远俨然心里早有想法。 “我们有银子吗?”叶荞一听高兴了,下意识问。 贺远恩了一声,点头:“有,我有银子,必须给我娘报仇。”他说完这话,眼眸微垂,再看向不远处枕头下的几封信,其实里面是娘留下的遗言,他知道娘想让自己跟着叶叔生活,只因为他们心善,不会贪他的银子,还会让他读书。 可事情却并不像娘想的那么简单。 两房人盯这比银子这么长,绝对不会轻易放弃。 所以,他必须想法子,让两房人付出代价,以后不敢再欺负他,当然,他也要除族才行,不然以后真考上了,就不能再对两房人出手,还必须保护他们。 这就是所谓的孝道。 贺远在心里冷笑,逼死娘,还想占便宜,处处吸他血的家人? 不要也罢。 叶荞可不知道他小小年纪心里想了这么多。 见他忧伤又强撑的样子,跟着点头:“行,不管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谢谢你,小荞。” 贺远见她支持自己,心里越发坚定起来。 贺远拿着信,私下去找了村长,不知道他怎么说的,最终村长又去跟村里几个族老商议了一番后,气得脸红脖子粗,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报官。 出了人命,他又坚持要计较,自然是可以报官的。 叶荞没有过去,而是留在叶母身边,看着贺远跟村长几个长辈商议。 “娘,你说阿远报官好吗?”叶荞靠在她身上,问。 叶母戳了她脸一下:“哟,你不是挺关心贺远的吗,报官对他来说肯定是好事,看样子贺娘子被刘春菊害死是证据确凿,不然村长也不会答应,毕竟是一个丑闻,闹大了村子名声不好听。” 叶荞高兴得眼睛都亮了:“意思是阿远不会吃亏受伤?那真是太好了,贺家两房人太讨人厌了,跟镇上的地痞流氓有得一拼了。” 叶荞得到准确的消息,高兴了。 果然。 没过多久。 村长家的儿子几人就把刘春菊娘家弟弟刘大抓了起来。 村长没有叫太多人,直接带着几个年轻人,把贺大伯、刘春菊、贺三叔、贺三婶等人绑起来,堵住嘴,往县里送。 第二十章 吞金衙门 骡车不够,村长家又出了一辆。 叶老爹也出了一辆,就带着贺远、以及非要跟过去的叶荞还有村长和族里一个长辈。 叶大伯拍了拍叶老爹的肩:“路上慢点,安全要紧,实在不行,就晚上歇在县城里,别走夜路。” “大哥,知道了,你快回去吧,我媳妇儿给我们准备了干粮的。” 叶母没有跟着去,家里还需要留人。 何况就叶老爹的体格,也没人敢欺负。 只不过在叶大伯眼里,比自己小了十来岁的弟弟,永远都是个孩子。 “嗯,出发吧。”叶大伯吸了一口旱烟,站在原地,目送着骡车走远,才转身回家。 从邕乡村到镇上不远,骡车就两刻钟,但到县里就有很长一段距离,走了足足一个时辰才到。 他们出发到时辰不早了。 到的已经下午,村长带着贺远去击鼓鸣冤。 衙门里的衙役很快跑了出来。 正要训斥,村长连忙把早就准备好的铜板拿了出来,递给对方。 叶荞蹲在旁边看。 发现村长给了一次铜板,两个衙役并没有态度变好,紧跟着村长伯伯又给了一次,这次明显比之前多,都装满了一个钱袋,肯定有一吊钱了,就见原本凶神恶煞的衙役,变得温和起来,询问村长伯伯有什么事。 紧跟着。 其中一个衙役接过村长伯伯给的一个碎银,她瞅了一下,至少有三两,就见接过银子的衙役进去了衙门。 叶荞皱眉。 心想:难怪阿远说报官需要给银子,三两啊,她每日的零花钱才三个铜板呢,得存多久才有三两,报官太贵了! 好在。 很快,衙门就打开,县令决定立案,很快就有衙役带着贺远和村长进去,连贺大伯、刘春菊、贺三叔、贺三婶以及刘大五个人,都被关押进了牢里。 “爹。”叶荞见贺大伯他们被关,心里高兴,暗骂一声活该。 同时快步走到叶老爹面前,扯着他的衣袖问:“阿远什么时候出来啊?” “不知道,我们要按照县令大人的要求来,也不是我们决定能升堂就升堂的。”叶老爹倒没瞒着她,实话实说。 叶荞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来衙门办事真的好麻烦。 只不过这想法她可不会直接说出来,只能安心等着。 大约等了半个时辰。 只有村长一个人出来,却不见贺远的影子。 叶荞急了,快速跑上去,问:“村长伯伯,阿远呢?” “小远报官,也需要留在县衙里,等过两日,县令大人把证据收足了,才开堂审问,直到等判决下来,他才能离开。” “是这个规矩吗?”叶老爹挑起眉,觉得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毕竟贺远是受害者,又不是被告。 果然,就看见村长眉头轻拧,他没有在外多问,而是转移话题,“村长,我们现在去哪里?这两日只怕都需要等着。” “去县里租个小院子吧,住客栈太贵了,我们这么多人,一天光住宿费就要花几十个大钱,哪里拖得住,我记得以前县里北街那边,就有不少房子,找熟人租个四五日的,这审判下来时间也快不起来。” “爹,我们在心里哪里有熟人。”村长家的大郎也是个糙汉子,来到县里就有些束手束脚的,尤其是看县城里路过的人穿的衣裳最差都是棉布,不像是他们,脚下鞋子还有泥,身上是洗得发白的麻布衣裳。 “这……”村长也有些尴尬了。 “我有认识的熟人。”叶老爹出声,带着几人往北街走:“以前在镇上认识的,经常来买猪肉的货郎,后来家境好了,就搬到了县里来,我先去问看看。” 叶老爹这话一出,就连村长都松了一口气。 “那就麻烦叶老二你了。” 叶老爹让叶荞留下跟着村长几人一起,他去找了熟人,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叶老爹回来了,身边多了一个青年男子。 “这不是小荞么?怎么没精神的样子?”青年笑着跟叶荞打招呼。 叶荞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懒懒地喊:“郭叔,你就别笑话我了,我担心我弟弟。” “弟弟?”郭清上下打量了叶老爹几眼,挤眉弄眼地问:“叶二哥,看来小荞想要弟弟了,你跟嫂子不乐意生,领养一个也不错,到时候指不定还能当成童养夫呢。” 叶老爹对家人说是自己不行,才生不出来,实际上是叶母生叶荞伤了身子,再也不可能有孩子,虽然如此,他心里也是满足的,只不过,提到小荞的亲事,他倒是有些动心,看来以后是要找个上门女婿。 “村长,各位兄弟,跟我来吧,虽然这边的屋子破了点,但好在价钱便宜,打水也方便……”郭清在前面带路,他一看就是熟门熟路的,很快就到了一个破旧的巷子,两边的房屋院墙低矮,没什么隐秘性,叶老爹站着都能直接看完每家每户院子里的情况,可见这里确实是县城的平民窟。 叶老爹低声跟村长解释了一句。 村长点头道:“没关系,我们本来就是为了省钱,有个地方住就行了,要真去住客栈,我心里才肉疼呢,有那闲钱,还不如去买肉吃。” “嗯,一天给五文就行,不管人数。”叶老爹也觉得没有比这更便宜的价格了。 到了地方,院子里表破,也没人收拾的样子。 只不过村长和村里出来的年轻汉子们都很勤快,自己拿起扫帚来打扫,只有两个屋子,一个厨房,分开住倒也够了。 在他们收拾的时候,郭清去找了房子的主人过来,经过介绍,原来房子的主人是个老秀才,而附近几个破院子都是他的。 只不过老秀才腿脚不便,家里也没人了,就只有一个才六岁的孙子,所以院子才没人打扫。 “你们住几日给几日的银钱,除了不能破坏房屋和里面的家具外,老夫不会管。” 老秀才接过铜板,就走了,真是一句废话都没有。 老秀才一走。 叶荞就在旁边听到有人说。 “这考上秀才也不成啊,穷酸秀才,说的就是这样了。” 第二十一章 贺远节省的想法 “是啊,读书人要花费的银钱太多,考了一关又一关,你说上了秀才,家里还供不供考举人?可若是落榜多几次,家里也遭不住。” “所以啊,没有能力别揽瓷器活,到时候害人害己。” 叶荞摸着下巴,深思,如果阿远要考科举的话,就需要花很多银子,为了不让阿远像刚刚那个老秀才一样,她是不是得想法子赚银子? 唔,她现在好像可以通过卖猎物、卖山货、卖药材赚银子……回去再跟爹娘商量。 这会儿的叶荞根本没有想过,贺远读书跟她有什么直接联系,只是觉得阿远那么聪明,不读书可惜了。 不知道是不是几个议论的人声音太大了,被路过的一名穿着青衫的青年听见了。 青年哼了一声:“君子不在背后议论是非,再说了,王秀才的学识,岂是你等大字不识一个的粗人能懂的,王秀才只是对自己要求严格,才不去教书育人,不然我清水县早就有更多读书人了。” 几个说闲话的邻居被骂得脸颊涨红,还不待青年继续说下去,一个二个就灰溜溜地转身回了屋子,关上门。 “哼。”青年傲气地哼了一声,准备抬脚离开。 而村长几人面面相觑,在心里感叹,幸好他们没有说什么,不然岂不是也要被指着鼻子骂,那可就丢了老脸了。 叶荞见青年要走,眼睛一亮,连忙跑上去:“这位公子,请稍等。” “小姑娘,你叫我?”青年停下来,低头看向她,一眼撞进叶荞灵动的眼睛里,只觉得格外的好看,忍不住添了一分喜爱。 “没错,公子,我想打听一下王秀才的事,想给我家小弟找个夫子读书,我小弟很聪明的,现在已经会《论语》了。”叶荞炫耀地把贺远夸了十几遍,夸得激动到脸都红了。 青年摸了摸鼻尖,没想到遇见了个弟控。 “如果你想找王秀才教你弟弟的话,我实话跟你说,只怕很难,因为王秀才不收学生,我之前也是凑巧帮了他一个忙,才指点了两句,不过王秀才的学问确实不错,要真有他教,对你弟弟来说,是天大的喜事。”青年轻咳一声,打断她还想继续夸贺远的话,好心提醒。 叶荞听进去了,又请教了几句,才跟青年道谢。 叶荞走回院子,村长几人刚把院子收拾完,叶老爹提着水桶,打了几桶水回来倒进院子里的水缸里,足够用两日的了。 简单吃了准备的干粮当作午饭,叶老爹把带着的被单铺在左厢房里,准备把叶荞哄睡着了,再去找村长说话。 叶荞躺在床上,用叶老爹的外套当被子,特别乖:“爹,我睡着了,你去忙你的吧。” 叶老爹挑眉,正要说什么见叶荞真闭上眼睛乖乖睡了,他又等了一会儿,才出门。 殊不知,他刚走出门,去了隔壁屋子,跟村长他们谈事情,叶荞就悄悄从床上下来,躲在门外偷听。 其实叶荞也不想这么做,但谁让爹总是把她当孩子看待,何况还事关贺远这个小弟,她实在担心,想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衙门大牢可不是人待的地方。 贺远多留一刻,她就跟着提心吊胆。 “老二来了?坐下说话。”村长抽了一口旱烟,等叶老爹坐下后,才轻叹了一声,捶了捶桌面:“贺远那孩子真是太胡来了,我们进去都没看见县令,全是县令身边的师爷招待的,对方话里话外就是暗示我们多交点银子,不然案子可不会那么快审下来,结果也未必是我们想要的。” “小远竟然一咬牙就把身上的银子都给了,案子是不成问题了,可他自己却没有银子保护好自己,所以那师爷随便找了个理由,把人留下来,还不是不满他没有交人头银。” “现在县衙里面收银子的明目越来越多了。”村长之所以不想报官,就是猜到会是这样,清水县县令平时倒没有大贪官的表象,但一旦进了衙门,对方肯定会扒一层皮下来,乡下的斗升小民,家里有个几两存银都算不错的,就几两,人家县衙还看不上。 所以报官,普通人根本承受不住。 “小远那孩子说得也有到底,以后他要走仕途,考科举,若是一直被贺家两房人拖累,迟早要完,指不定还会闹出什么大事来,不如就借由贺娘子被害的事,把两房人解决了,以后才没有麻烦。” “至于银子,村里人都知道贺娘子卖房子手上捏着一笔银子,要是不用出去,只怕会遭贼,不如干脆花银子解决麻烦。” “不过小远那孩子的意思是,他不想出银子,只是在衙门里待上几日,就要给十几二十两,划不来,他情愿忍过去,让我们莫担心。”村长说得感慨万分。 “要是以后我们村有人能考上秀才,举人,县衙也不敢这么欺压我们,这就是权势的好处。” 叶老爹闻言皱了一下眉头。 “我在镇上倒是有熟识的地主老爷,但县里没人脉,要么就只能忍了,毕竟都走到这一步了,要是放弃,之前花的银子也白费了。” “能有勇气釜底抽薪,解决贺家两房,小远这孩子也是有魄力。” 其他人也跟着点头:“是啊。” “要不是贺家两房逼迫,贺娘子也不会死这么早,留下一个六岁的娃,哎,造孽哦。” “两家就是村里的毒瘤,必须去除,不然,以后村里的风气只会越来越差。”村长更在意村子,毕竟是他一辈子生活的地方,见不得被人这么破坏。 “我一会儿去给小远送点吃食和水,给点铜板,让牢房里的人待遇好点。”叶老爹站起来道。 村长点头:“好。” “银子够吗?不够我们这里凑。” “够了,小远那孩子出门前,留了点银子在我这边。”叶老爹解释了一下。 果然,下午,叶老爹就出门去了。 叶荞想跟过去,但叶老爹不想她看见太过现实冷酷的一面,把她保护得很好,好说歹说,终于让叶荞打消了去衙门牢房见贺远的想法。 第二十二章 升堂 “爹,你把这个糖葫芦给阿远,说我在外面等他,他一定要安全地回来。”叶荞偷听过叶老爹和村长他们谈话后,心里就有些不得劲。 “乖。”叶老爹揉了揉她脑袋,因着事情比较多,也没注意到他情绪不对,把她交给村长照顾,就走了。 村长他们也要忙着去打听消息。 就没人注意到,叶荞提这个小木桶,在水井和王秀才家往返。 王秀才家的书房里。 清脆的朗朗读书声时不时响起。 王清时不时朝外面看一眼,果然又看到那个勤奋的身影。 小姑娘长得好看,只不过有些凶,让人忽视了她的长相,尤其是才八岁,竟然都能提动一桶水,跟书上讲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完全不同。 最主要的是,小姑娘提水也很高兴,想到她说的为了给小弟求学让祖父收下这个学生而努力,就忍不住有些羡慕。 王清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王秀才见他分心,哼了一声。 王清立马端正坐好,读起书来更认真了一些。 王秀才这才满意地点头。 天色快黑了,叶荞怕耽搁久了没回去爹要担心,走到书房门口,给王秀才说了一声,就准备回去。 王秀才面色严厉,无情地道:“你就算是帮我干活儿,我也不会答应收你弟弟当学生。” “为什么呢?”叶荞单纯地反问。 王秀才这些年已经没遇见过这么直白地问自己理由的人了,噎了一下,恼羞成怒地道:“老夫一个秀才,教什么学生!” 这话要是被县里学堂的夫子听见了,可就得罪人了。 事实上,王秀才靠一张嘴,确实得罪了很多夫子,而他自己也确实看不起秀才的功名,一辈子都想继续往上考,可惜总是缺失点运气,耐不住他本身的才学确实不错,在一些寒门学子中名声不错。 严师出高徒,这句话可不是说说的,古有匡衡凿壁借光,悬梁刺股等等,可以见得古代读书人的毅力,只是遇见王秀才这样脾性不好的夫子,能坚持下来的寒门学子还不在少数,自然而然就有他学问不错的事透露出来。 “可是,秀才当夫子不是常态吗?而且,如果秀才老爷教出了更厉害的学生,那岂不是表示他本人学问很高?也会高兴吧?”叶荞说着,忍不住笑了:“我家阿远可会读书了,王秀才爷爷你不教他可真是可惜了哟,到时候我家阿远拜了别人为师,本来属于你的荣誉,就这么推出去了,那想想岂不是很呕人。” “你个丫头,是来故意嘲笑老夫的吧。”王秀才脸都黑沉了下去。 叶荞觉得自己无辜极了:“真没有,我就是想象了一下未来。” “哼,你说你弟弟聪明,他就真的能考中?懒得跟你一个孩子计较。”王秀才疲懒地挥了挥手。 叶荞哼了一声:“我家阿远很厉害的,你可以看不起我,不能否认他会读书!” “我走了!”叶荞气呼呼地,大步离开了王家。 王秀才一时有些无言:“……”后市后觉意识到自己被小姑娘给嫌弃了。 只不过,他摸了摸胡须,确实有些好奇那个她口中弟弟的天赋了。 王清见爷爷没有生气,还有些意外。 不过,他聪明地没有在这时候多说什么,免得爷爷把火气发在自己身上,他提笔开始练字,其实他心里明白,爷爷是对自己要求高,又加上在县城被其他夫子故意传出差名声,憋着一口气,就只能继续下去。 他也想找个同龄人一起读书。 叶荞回到家的时候,叶老爹刚回来。 晚上简单吃了点。 叶老爹带着她睡的较小的东厢房,身上搭了件破衣裳就睡着了。 接连几日。 叶老爹出去打听情况,找关系。 叶荞跟他说了每日去帮王秀才打水,叶老爹一开始不放心,跟着她几次,见叶荞干得有模有样的,就叮嘱她别乱跑,就答应了。 时间很快过去。 最终叶老爹还是靠之前打的一头鹿,跟齐家酒楼的少爷搭上关系,齐家少爷亲自去找县令一趟,第二日就升了堂。 算起来,一共在县里等了三四日。 县令办案很快,几个板子下去,就把刘春菊打怕了,什么话都吐露了出来。 “大人饶命,老妇人只是想逼她给银子,没想害人,都是意外……”刘春菊还想挣扎,看向跪在旁边的贺远眼中都是恨意。 贺远淡漠地看了她一眼后,磕头道:“请大人做主。” “罪名确凿,主犯刘春菊流放西北二十年,从犯刘大、贺从军,坐牢一年,贺从年、吴桂花夫妇判十大板,以后不得骚扰受害者。” 判决一下来。 刘春菊直接晕了过去,流放二十年……这比让她去死都还要折磨,可被打过板子后,已经没有力气再扑过去撕咬贺远。 “贺远,你够狠,我是你大伯母,你不得好死!” “无论是我家的房子还是物件,都跟大伯母你没关系,在算计我家银子,害死我娘的时候,大伯母怎么没有想过自己会不得好死?难不成我跟你有亲戚关系,就必须给你当牛做马?你看,朝廷都没有这个规矩,你自己犯了法,就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你还能回来,希望你以后好好做人。” “啊……我要杀了你……”刘春菊已经疯了。 嘶吼着朝他扑过去,她本性贪婪,连带着贺大伯的胆子也大了起来,之前贺秀才还在的时候,不敢表露出来,后来只剩贺娘子跟贺远两个孤儿寡母,自然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可谓自作孽不可活,她的下场也是一个贪字引起的。 贺远丝毫不同情她。 衙役把刘春菊拉走,地上鲜血拖出一道血痕,他的咒骂声,远远离去。 贺三叔跟贺三婶被拉过去打板子。 没一会儿就听见惨叫声。 贺远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差点没站稳。 叶荞早就在公堂外面等着,飞快跑了过去,把他扶住:“阿远,你哪里不舒服,我带你去看大夫。” “小荞……?”贺远这几日在牢房里过得并不好,本来就瘦弱,这下看起来更像是风吹一下就要倒。 第二十三章 考核 贺远眼眶发红,一字一句地道:“小荞,我给娘报仇了。” “是,你做得很好。”叶荞把他哄着。 叶老爹快步走上来,“走,回家了。” 被两人带着,贺远出门看见了村长等人,村长只留下了自己的儿子,其他的年轻人都让回去了,毕竟留在县里也帮不上什么忙。 看见贺远完好地出来,村长欣慰地摸了摸胡须:“出来了就好,等回去,跨跨火盆,身上的衣服用艾草叶熏一熏,去去霉运。” “谢谢村长爷爷,谢谢叶二叔……”贺远毕恭毕敬地朝两人行礼,看着他那瘦弱的小脸蛋,几个长辈心里都有些唏嘘。 “好了,不然我们就先回去了?正好时辰还早,今日能赶回去。” “村长爷爷,等一下,我想带阿远去见一下王秀才爷爷,他答应给阿远一次机会,若是对方满意,愿意收阿远当学生。”叶荞连忙出声,说得有些急,额头上都是汗水。 贺远看见了,下意识抬手想给她擦拭干净,但漆黑的衣袖让他的动作僵住,愣了一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叶老爹拿起手帕给叶荞擦拭。 贺远心想:自己刚从牢房里出来,不能让小荞也沾上霉运。 他才放弃照顾叶荞的想法,只是心里到底有些遗憾和闷闷不乐。 “什么?小荞你成功了?”村长大惊:“我还以为小荞你就闹着玩呢。” 村长摸着胡须哈哈大笑。 叶荞不服气地哼了两声:“村长爷爷,你也太小瞧我了,我都努力去做了,怎么会不成功。” 村长含笑不语,也不打击她一个孩子,没说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努力了未必会成功,只不过见孩子这么积极向上,肯定要夸奖几句嘛。 村长当即点头,哄孩子的口吻:“是是是,我们小荞很不错。” 叶荞高兴了,牵起贺远的手,走在前面,鼓励道:“阿远,你加油啊,我相信王秀才爷爷看看你之后,肯定会想收你为学生的。” 原本贺远对王秀才并不感兴趣,他手上还剩下一点银子,但准备只暂时先自学,等到十岁,再去镇上进学堂,这几年,他要多赚点银子,才够以后读书。 但看着叶荞脸上的笑容,以及她这么努力为自己找来的夫子,心里涌出一股被人关心的暖意,怎么也不想看见她失望的眼神。 等到了王秀才家外面,叶荞先敲了敲门,又说明来意。 王秀才早就在院子里等着了,这会儿听见敲门声,打开院门,一眼就看到跟在她身边瘦弱的贺远。 “哼,还有胆量,竟然真的来了。”王秀才故意道。 叶荞听出他话里的挑衅,不仅不生气还双手叉腰,得意地扬起下巴:“王秀才爷爷,你等着吧,让我家阿远闪瞎你的眼。” “来就来,谁怕谁。” 王清在后面,看着自家祖父幼稚的表现,有些无奈,同时,也忍不住悄悄去打量贺远。 贺远注意到他的视线,直接对上。 王清怔了一下,他注意到贺远审视自己的意味。 本来贺远因着从小的生活环境,比较早熟,并不是一味读死书,而王清虽然也是家里亲人极少,跟祖父相依为命,不过比起贺远这样亲眼见证父母死亡的,他到底要单纯一些。 “既然来了,那我就考教考教你。”王秀才一副想要叶荞吃瘪的样子,对贺远也没什么好脸色。 贺远完全没有受到他态度的影响。 他知道,现在唯一会不看任何利益对他好的,只有叶荞。 所以,他不想让小荞失望。 王秀才暗中观察他,见他小小年纪就这么镇定,心态稳定,还算满意,摸了摸胡须,把人单独叫去了书房里。 院子里。 叶荞又像之前一样,把院子打扫了,还去挑水。 王清连忙上前阻止她:“叶姑娘,你不用做这些,我祖父既然已经答应了,肯定就会根据你弟弟的情况,决定以后教不教他,你不用担心。” “我不担心啊。”叶荞一手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大大咧咧的。 王清仔细一看,还真没从她脸上看见担忧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 “你为什么不担心?”王清好奇地问。 叶荞一手杵着扫帚,眼睛带着笑意:“因为我家阿远不会让我失望的,他读书真的很厉害,你一会儿就知道了,看着吧,王秀才爷爷肯定会震惊他的读书天赋,然后恨不得立马把阿远收为学生,然后到时候,你也有个同窗跟你一起玩,光读书脑子读木了怎么办,还是要适时放松,我跟你说,我们村的山上猎物可多了,连黑熊都有,不过那太危险了,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去桃花林看桃花,或者去我大伯家的池塘挖莲藕,看荷花。” 王清被她的话说得,也多了几分兴致。 “原来你家这么厉害啊,竟然有池塘……有机会我会去看的。” “咳咳……其实就是个小荷塘。”叶荞一惯觉得家里厉害,对外都是想怎么夸就怎么夸,她觉得家里人就是很厉害,不管是大伯一家,还是她爹娘。薆荳看書 只不过,见王清这么认真,她还是有些心虚,连忙提醒。 王清反而因为她的真诚,对她话里的荷塘更感兴趣了。 “好,应该也不错。” “你真会说话。”叶荞拍了拍他的肩,就跟汉子相处一样:“跟你爷爷一点也不一样。” “其实祖父只是……咳咳……”王清余光看见黑着脸走近的王秀才,猛咳了几声。 见叶荞没察觉,下意识想去扯她的衣袖提醒。 就在这时,旁边多了一只瘦弱的手伸过来。 贺远把她往旁边拉远了一些。 假装看不见王清的怔忪,一脸柔弱地看着叶荞,吸引她的注意力:“小荞,你们在说什么?” “诶,阿远你出来了?”叶荞没有觉得哪里不对,毕竟她跟贺远已经很熟悉了,尤其是发生了这么多事后,她转头看向王秀才。 才发现他黑着脸,像是谁欠着他银子一样。 “王秀才爷爷,你这么看着我干嘛?难道阿远没有通过考核?不会吧?你是不是考了超过他学的内容?” 贺远因为她习惯性护着自己,嘴角微微勾起。 第二十四章 回村 “哼,我有这么不讲理吗?”王秀才不服气地哼了几声,不过,在看向贺远时,眼里却是没有了之前的怀疑,他摸了摸胡须道:“你个小姑娘虽然说话比较嚣张,不过倒是有底气,贺远这个学生,我收了。” “真的?”叶荞惊喜万分。 抓着贺远的手用力,十分紧张又高兴,得到王秀才的首肯,当即高兴地在原地跳了起来,恨不得抱着他转个圈。 王秀才见她这反应,在心里偷偷地高兴,嘴角上扬。 心想:看吧,还是他名声不错,所以叶荞这小姑娘还算有眼光,就原谅她之前的无礼了。 “嗯。”贺远见她围着自己高兴的样子,也忍不住欣喜起来。 叶老爹等闺女欢呼完,才迫不及待地问王秀才:“王先生,您收小远为学生,那以后小远需要来县里读书吗?” 这个话题让兴奋的叶荞都安静了下来,紧张地盯着王秀才跟贺远,她在心里算了一笔账,若是以后贺远都来县里读书,那么两人见面的机会就少了,心里一时有些失落,有种失去好朋友的那种不习惯。 “不用,老夫准备带阿清回镇上,到时候,阿远来西镇上听我教学就行。”王秀才显然早有这个想法。 王清眼底有些惊讶,见祖父俨然已经做了决定,旁人不能在更改,心里也挺高兴的,可见祖父是想开了。 “这样一来,就挺方便的了,我家在镇上也有房子,王先生若是来镇上,第一时间告诉我,我还能帮忙招待招待。”叶老爹很是热情,给王秀才留下了家里的地址,到时候方便送信。 等跟王秀才告了别,一家人才坐上骡车往回走。 坐上骡车,叶荞跟贺远坐在一起,村长跟叶老爹说着话。 说到村里的情况,村长低声叮嘱:“等回去后,差不多明日,就能下葬了,小远你还能送你娘最后一程,只不过,办事的时候,肯定要请同宗族贺家的一些亲戚,少不得要来很多人,你这次状告你大伯母的事,虽然能敲打他们,但你年纪还小,关于你以后跟着谁的问题,只怕还有得扯皮。” “如今你大伯家,三叔家倒是失去资格不用考虑,但只要不出五服,对你都有收养的资格。” 村长是担心贺远年纪太小,不懂这些,才会提点几句。 贺远眼底闪过沉思,点头道:“谢谢村长,我知道了。” “嗯,心里有个数就好,不过你到底年纪小,所以我肯定会在旁边看着,不会让外村人欺负你去。” 贺家除了比较亲近的贺家大房和三房,其他贺家宗族的人,都不在邕乡村,自然,就算外村人了。 贺远其实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叶荞在旁边听完,眉头紧皱,小声问:“爹,是说会有大人来欺负阿远么?” “阿远是我小弟,我不准别人欺负他,不然我的面子往哪里搁。” 叶老爹有些汗颜,想到自家闺女的性子,这话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他胡乱地点头,“你别胡来就行,事情未必有你想的那么严重。” “喔。”叶荞撇了撇嘴,心里在想,到时候得抱老爹大腿,让老爹出马,不然她一个孩子,份量不够。 “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叶荞抓住贺远的手,拍了拍胸脯道。 贺远有些感动地看着她,觉得认识叶荞是自己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他心里反倒不想让贺家的亲戚欺负了叶荞。 “好。”ζΘν荳看書 两人牵着手,坐在骡车边,摇晃着腿,心情还不错地回家。 除了路有些颠簸,屁股都坐痛了外,叶荞这一路就没什么苦恼了。 直到一个多时辰后,骡车终于进了村子。 村子里的人,看见赶骡车的叶老爹以及村长,再看见坐在后面,跟叶荞坐一起的贺远,就知道事情结束了,好些人主动出声询问情况。 “村长,小远,事情咋样了?” “郭三嫂子,嗯,事情结束了,刘春菊害人不浅,县令大人明察秋毫,判她流放二十年。” “流放!二十年!” 这个数据让村里的人都有些惊讶。 更多的,还是意外真的是刘春菊害死了贺娘子。 村长站出来,高声道:“大家以后可千万不要学刘春菊,害人不浅,迫害人家寡妇,还用上毒药了,人家贺娘子又不是没有儿子,这贺家的银子,也该给贺远,可不是其他族人能插手的,这就是贪心不足蛇吞象,做出这等害了人命的事,难怪县令大人判刑。” “现在贺家的银子,全扔衙门里去了,害得小远一个六岁的孩子,以后都不知道怎么生活,这是亲戚?我看是仇人差不多。” “以后村里谁有这么狠心,去算计人家产的,别怪我当村长的心狠。”村长故意这么说,话里话外让村里人把贺远身上已经没有银子的消息传播出去,也让他不会被坏人盯上,至于后面的话,就是为了用这件事,敲打警醒村里的,减少类似的事情发生。 “也是,刘春菊一向心狠,老是让她儿子去欺负贺远。” “别说了,还是银子的锅,你看贺秀才活着的时候,谁敢欺负。” “可不是么,还是别盯别人的东西,不是自己的,拿回去也不嫌弃亏心。” …… 村里大多数村民还是朴素的,之前本来就对刘春菊等人的做法不赞同。 这会儿刘春菊下场这么惨。 又是衙门断案。 没有人不服的。 村民下意识就离三房和大房的人远了,不想跟其来往。 大房家还有孩子和妇人,一出门就被指指点点,渐渐的连门都不敢出了,刘春菊年纪大,跟贺大伯贺从军生了五个孩子。 不提两个年纪还小的贺大林、贺二林,上头两个已经成亲了的儿子和一个出嫁的闺女,以及两个儿媳,一个孙子,贺从军跟去县里打听情况的贺大郎还没回来,屋里剩下的孩子就因为被村里孩子骂而大哭,两个儿媳也各自有了心思,开始闹了起来。 至于贺三叔家,两夫妻生的一儿一女年纪还小,在出事后,被送回了娘家,以至于有村民去贺三叔屋外吐口水,倒很安静,没闹出什么大事来。 第二十五章 名声尽失 只不过,等晚上,贺三叔和贺三婶两人躺在骡车上,租了牛车被拉回来,看见家门外的臭鸡蛋、烂菜叶子、甚至还有狗屎,两人本来就惨白的脸,直接就黑了下来。 贺三婶一拍大腿,结果扯到身上的伤口,痛得龇牙咧嘴的,忍不住骂了起来:“都怪那小畜生,竟然真的有胆子告我们,这十个板子的仇,我记住了!” “哎哟喂,我的屁股。”贺三叔本来就不是什么强势的人,在家向来听媳妇儿的,闻言也跟着低声咒骂:“我就说那赔钱货不是什么好人,你非要去惹他,现在好了,银子没得到,还被打了板子,关了牢房,早知道当初就应该把他推进河里去,早些死了,也别害我们这么惨。” 牛车的老汉听见两人的话,当场就翻脸,直接把两人扔了下去,虎着脸道:“你们自己害人,被送去衙门打了板子,竟然还没有反省自己的错误,还想害人,呸,真是人渣。” “快滚,脏了我的牛车,给车费,必须双倍,不然我就进你家去找。”牛车的老汉嫉恶如仇地朝两人吐了口水。 三人这边争执,引起了村民的注意。 “这不是贺老三吗?也被打了板子?” “呸,活该。” “贺老三,真是笑死个人了,你竟然听你媳妇儿的去害贺家人,我看你是脑子装裤子里去了。” “哈哈哈,可不是么,难怪屁股都被打烂了。” “这种黑心肝的,就该被打板子。” “贺远那孩子可怜哦。” “就是,那么小就被这么多极品亲戚欺负,难怪豁出去了。” “你们闭嘴,我们贺家的事,管你们屁事。”贺老三羞恼地骂了回去。 “我呸,这都送官了,可就不是贺家的事,而是我们村里的事!”王家老婆子吐了一口口水,怒骂道。 旁边关系好的妇人也跟吐口水:“就是,你们这种心肝都烂了的,就不应该留在我们邕乡村里。” “你要是还要脸,就快滚。” “滚出我们村咯。” 孩子们也跟着唱起来。 贺三叔跟贺三婶慌了,两人的地和房子都在村里,要是离开,不说其他村子会不会接受,就说房子就亏了,如何愿意做这种亏本买卖,何况他们本来就是利己主义,自私自利惯了。 两人灰溜溜地进了屋,暗恨地给了银钱给牛车老汉,大门一关,不管村民怎么骂,也不敢出来,只能在家里生气地扔东西泄气。 只是无能狂怒罢了。 晚上。 贺远亲自去了叶家一趟。 叶荞跟叶老爹和叶母刚从大房吃完晚饭回来,叶母这几日都没有去镇上卖猪肉,而是在家把屋旁边的菜地整理出来。 叶母跟叶老爹道:“我之前找老吴那边说了,等你回来就去买猪,你看看什么时候有空?是明日还是后日?” “既然回来了,就明日去吧。”叶老爹是勤快的人,这次出门挺久的了,再不卖,镇上生意指不定就被别人抢了,到时候他想再把老顾客吸引回来,还得费些功夫。 “那就只有你一个人去了,我明日还要去贺家帮忙。” 村里就是这样,哪家有丧事,就会邻里帮忙,之前叶家跟贺家不熟,但因着叶荞的缘故,之前跟贺家来往,何况现在家里就贺远一个孩子,总要帮着点。 其实,叶母心里还惦记一件事。 就是之前贺娘子叫她过去,说的,希望她能收养贺远的事。 这段时间忙,叶老爹又没在家,叶母总不能八字还没一撇就跟外人说,这件事不定下来,传出去也不好听。 正想着。 两人就看见站在家门口的瘦小身影。 “阿远?”叶荞惊喜地喊了一声,抬脚就跑过去,走近看还真是贺远,高兴地问:“你吃了晚饭了吗?怎么现在过来?是找我的?” “吃了。”贺远声音温和,看着她脸上的笑容,也忍不住跟着腼腆地浅笑了一下。 “我来看看你,也想跟叶婶婶、叶叔说话。” “爹,娘,阿远找你呢。”叶荞也不生气,还主动喊二老过来。 叶老爹大步走过来,看了一眼四周,天色已晚,看闲话的人已经少了,家家户户都炊烟袅袅正在吃晚饭,时不时有一声狗叫声。 贺远这会儿过来,俨然就是不想引人注意。 “走吧,进去说话。”叶老爹看出他是有事,过去打开远门,让叶荞带他先进去。 叶母先去厨房烧了点了一把柴火,烧开水,晚上洗脚,高声喊了叶荞过去。 “娘,咋了?”叶荞走进厨房,端起灶上的凉开水喝了起来。 “你帮娘看下火,别把锅烧穿了。”叶母找理由支开她。 叶荞没想这么多,哦了一声,乖巧地走过去坐下,“知道了,你去吧,别让阿远等久了。” “你这丫头。”叶母拍了拍她脑袋,在叶荞整理头发之前,快步走出去了。 叶荞只能气呼呼地朝她背影吐了吐舌头:“娘也太过分了,我头发都弄乱了。” 叶母径直往堂屋里走来,屋子里,贺远扑通一声朝两人跪下。 叶母吓了一跳,反手关上房门的同时,快步走过去把人拉起来。 “小远啊,你这是做什么?” “叶婶子,都是我的错。”贺远坚持不起来,脸上还全是愧疚的神色。 叶老爹跟叶母听到这话,有些狐疑。 “小远啊,有什么事,起来说就行,不用这么见外。”叶母声音温和,一边朝叶老爹使眼色,让他把人拉起来。 叶老爹没有动作,并不是他想受孩子的一跪,而是贺远显然是有备而来,这一跪他心甘情愿,他若是不受了,估计这孩子心里会一直惦记着。 他心里已经有了猜想。 “你是说你娘的事,对吧?” “嗯,叶叔,我娘是知道你们是好人,才想把我推给你们,她虽然自私了一些,但本意是为了我,所以我理应承担起来。” “你们放心,明日等贺家的族老过来,我会说娘给他们递信,上面写的把我让你们寄养的事,是假的,不会让贺家族老有机会逼迫你们。” 第二十六章 贺家七叔公 “你们不应该被牵扯进来。” 叶母听到这消息,就知道来了,见叶老爹一脸疑惑的样子,她叹息一声,轻声解释道:“事情是这样的,那天贺娘子不是把我叫过去了么?她跪下来求我,让我收养小远,估计那时候她也知道自己活不长,怕自己走了孩子没人照顾,会被族里的人吃得连骨头都不剩,最要紧的是,她还希望小远能继续读书。” “所以就给了我一封亲笔信,上面写着她自愿把小远托付给我们,然后让小远长大后再给银钱报恩。”叶母说得很仔细:“不过这只是书面上写的,就是为了避免贺家的族人,因为银子找我们麻烦,实际上她已经给了我五十两。” 叶母话落,转身到旁边的木箱里,打开后摸出一个钱袋,从里面拿出五个十两的银子。 “当时事情太混乱,贺家大房和三房又闯进来了,我匆忙之下只能先把银子收起来,免得被那些黑心肝的抢了。” “本来我以为贺娘子的谋划就是如此,没想到她会给五服里其他的族人送信,先斩后奏定下这件事,都过了这么几日了,估计外村那些贺家亲戚族老已经知道贺娘子把小远托付给我们的事。” “这几日我一直注意村里的情况,外村的贺家族老亲戚,头两天还来打听过,听说小远把贺家大房和三房告上了衙门,才灰溜溜地走了,倒是没有找上我。” 贺远越听越愧疚:“叶婶婶,对不起,是我娘强求,给你们带来麻烦了。” “快起来,这点事也值得你跪下,叶叔告诉你,男子汉要顶天立地,人穷志不穷,可不能弯了膝盖。”叶老爹怕他多想,用力把人提了起来,言语间都是鼓励。 贺远心里感激,他明白,叶叔对自己好才这么说,但凡心黑的,只怕看着他跪在地上,恨不得踩两脚,哪里会心疼。 他正因为感激叶老爹,才会心甘情愿如此。 等贺远站起来后,叶老爹摸了摸下巴道:“其实这件事很好解决。” “媳妇儿,你想不想多个儿子?” 不等两人说什么,叶老爹率先笑了起来,三言两语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叶母有些迟疑,而贺远只微微一怔,而后就点头答应了。 “叶叔,我都听你的。” 翌日一早。 贺家老宅就热闹了起来。 从四处赶来的贺家族人,一窝蜂的进了贺家老宅的院子。 而灵堂上,贺远找来了村长,以及村里熟识的叔叔伯伯帮忙抬棺,下葬。 贺远头戴白布巾,在几声高喝下,汉子们把棺木抬了起来,一步步往贺家的坟地而去,贺远捧着牌位走在最前面,还有一些贺家亲戚男眷走后面,紧跟着就是棺木,再后面就是女客。 队伍很长,不知道的,还以为贺家的亲戚都很有心。 可实际上,在这队伍里的人,心里有什么心思,也能猜得出来。 直到棺木下葬,再被泥土掩盖起,立起墓碑,这件事就算了了。 事情很多,贺远腾不开身,中午的酒席,是村长媳妇儿带着相熟的婆子一起弄的,五大碗。 除了一份炖鸡,莲藕炖排骨,剩下的就是一盘青菜,一盘凉拌木耳,一盘炒白萝卜丝。 因着有肉,有的是人愿意过来帮忙,光村子里就坐了五桌,更别说贺家的亲戚也单独坐了四五桌。 “快看看,不知道的还以为贺家缺一口吃的,拖家带口的,一点忙也不帮还好意思坐下就吃。”刘家嫂子跟叶母坐在一起,忍不住小声对隔壁桌上的贺家亲戚啐了一句。 “好了,大刘媳妇儿,他们的来意,我们心知肚明,一会儿可别让外人欺负了我们村的人,多吃点,一会儿好帮忙,小远那孩子实在,不收我们的礼,还把家里最后的银子都拿出来大办酒席,就为了让他娘风风光光的走。”王家婆子叹息道。 “这孩子这么做,就是觉得银子留着也要被抢,真是……” “唉……你们想想看,刘春菊为了银子,直接害了贺娘子,就这事,我看贺家其他人,还有什么脸,逼迫人家孩子。” 大刘媳妇儿故意高声的说话。 专门让旁边吃席面的贺家旁支听见。 果然。 那些人脸色就黑了下来。 他们虽然想要银子,可也要脸。 叶荞吃完饭,悄悄跑去厨房,找村长大娘。 “婶婶,还有饭菜吗?我去给阿远送。”叶荞直接开口问。 村长媳妇儿一听,抬手提起锅盖,把里面早就留下来的一碗肉菜偏多的饭碗,递给她:“去吧,别烫着手了,饭菜早就留着呢。” “谢谢婶婶,那我去了。” 叶荞转身就出了屋子,往山坡上而去。 坟地那边,几乎村里的人都葬在那边,平时极少人过去,哪怕是这会儿,除了贺远,也没人在了。 叶荞跑过来的时候,贺远正在烧纸银元。 听见声音,转过头去,叶荞就看见了他红彤彤的眼睛,都肿了起来。 “别伤心。”叶荞慢慢走过去,在他旁边半蹲下,拿出手帕动作生疏但轻柔地擦拭,像是怕擦拭疼了他。 “咯,快吃饭吧,我帮你烧。”叶荞动作利落,贺远没有反应过来,怀里的纸钱就变成了饭碗。 贺远鼻子泛酸,嗯了一声,端起碗,埋头开始吃。 等烧完纸钱,贺远饭也吃完了,他在坟前磕了几个头,才起身跟叶荞一起,往家里走。 贺远一回来。 就像是把热闹的院子按了暂停键。 原本凑了两堆说话,邕乡村村里人,跟贺家的亲戚,两两对立,都看见了贺远。 还是村长媳妇儿打破了僵局,笑着主动出声。 “小远,过来婶子这边。”村长媳妇儿跟他说话,声音故意放得轻柔,“你娘的事办完了,现在啊,该解决你以后跟着谁的问题了,你放心,有婶子在,别人肯定欺负不着你。” 她最后一句明显是故意说给贺家亲戚听的。 贺家一群人中间,站在最前面的,赫然是一位被大家喊做七叔公的,是贺远爷爷的七弟,整因为这位七叔公出生晚,所以现在还健在,不过贺远家平时跟这位长辈来往不多,可能就几年一次。 第二十七章 主动入赘 七叔公闻言,哼了一声:“我们是贺家人,贺远也是贺家人,什么是别人。”老头子倚老卖老。 村长媳妇儿可不怕。 “所以,七叔公是什么想法,可以直说。”村长媳妇儿故意道:“这里可是邕乡村,七叔公可以仔细考虑,不要做错了事,这不,你没看见贺家大房和贺家三房的人,那就是因为他们贪图不属于自己的银子,来逼迫孤儿寡母,这不,坐牢的坐牢,流放的流放,就算是那有贼心没贼胆的,也是打板子。” 七叔公的脸色有些不好看,“说起来这件事,小远你也做得太绝了,别人家都是如此,该跟着亲戚,大房我就不说了,三房又没做什么,你竟然还把人告了,到现在人都下不来床,要是你懂事些,现在就你三叔抚养你,到底是亲三叔,哪里还会亏待你。”薆荳看書 “现在闹成这样,却是谁家都不敢抚养你了,谁知道你是不是哪天心里不舒服了,就又闹起来?”七叔公故意贬低贺远,最后一敲烟杆,用施舍的口吻:“但我到底是贺家最年长的长辈,也不能看着你这孩子小小年纪没法活下去,这样,你现在就收拾好家里的行李,带上银钱,跟我回去,以后就跟着我这个老头子过日子。” “没有银子。”贺远木着脸道。 “告官,卖棺木,办酒席,之前卖房子的银子已经花光了,甚至还不够,七叔公可以借一些银子给我么?我娘说了,就算以后吃不起饭,也必须读书,我没有纸墨笔砚了,还差银子买。”贺远直白地道。 七叔公脸色一下子就不好看了:“你说什么?收养你还必须让你读书?” “对,七叔公,我读书真的很厉害,你放心,我不会吃太多,等你把我供出来了,以后就能回报您。” 七叔公要是真答应了就有鬼了,现在贺远才六岁,等他考上秀才,怎么也要十七八岁,更别说后面继续考举人,考进士,等考出来,都是二十几岁了,光考秀才就需要几十两,越往后面银子花费越多,一个普通乡下家庭,一辈子都未必有几百两的存银。 “放屁!”七叔公直接态度就变了。 本来还怀疑贺远手上有银子,结果不仅没有银子,还想花他的钱,这要带回去,就是个拖油瓶,还是巨型的那种。 旁边,七叔公的子孙辈连忙扯住他的衣袖,把人往后面拉。 “爹,你就是太好心了,本来收养贺远已经算不错的了,我们自家人还没钱送孩子去读书呢。”七叔公的长子站了出来,大义凌然地道。 这话倒是得来了贺家的亲戚一致赞同点头。 纷纷后退,表示家里没有这条件。 殊不知,这一幕落在邕乡村村民的眼睛里,都有些鄙夷,之前还装模作样,一谈到利益就纷纷色变,可不就表明一开始心里打着坏主意呢。 “那现在该怎么办?”叶老爹这时候意外地站了出来。 让原本害怕贺远籁上的七叔公长子一下心里有了主意,在七叔公身旁耳语了两句后,等亲爹点了头,就虚张声势地开口:“这不是叶屠户么?”“说起来,有件事,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贺弟妹临死前,曾让人送信给我爹,说找了一户人家,让对方收养贺远,应该说的就是你吧?”七叔公长子嘴上这么说,动作更是快,快速从七叔公衣袖里抹出贺娘子当初的信,也不经叶老爹的手,就往村长面前放。 “村长,你可要仔细看看,这事可不是我们冤枉他。” 故意说这话,像是生怕叶老爹不承认一样。 叶老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把贺远像拖油瓶一样嫌弃,本来以为需要自己主动站出来,好进行接下来的事,没想到贺家人自己跳了出来。 村长也诧异极了。 这件事,贺娘子除了跟叶母说过,也就只给七叔公送了信,村里还真不知道这件事。 村长仔细把书上的内容看完,发现上面的内容果然如同七叔公长子说的那样,他因着不知道叶老爹的想法,下意识转头朝他看去:“这?建业,你可知道这件事?” “知道。”叶老爹出于所有人意外的,站出来承认了。 这下好了,不仅贺家开心了,村里人也很惊讶,毕竟叶老爹日子是比普通村民过得好些,可也供不起读书人吧,下意识的,所有人都觉得是他心善。 “我跟我媳妇儿仔细考虑过,如果是贺家收养小远的话,都当没有这件事,但是现在,贺家族里都不想收养这孩子,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成为孤儿,正好我家小荞一个孩子比较孤单,多养一个,以后也能照顾她。”叶老爹把早就准备好的说辞拿出来说。 “可是……这读书的费用。”村长叹息了一声,正准备再劝劝,比如想法子,让贺远吃百家饭。 但贺远已经得到叶老爹的暗示,直接跪了下来:“村长伯伯,我必须完成我娘的遗愿,所以家里的书不能卖,在今日,我贺远发誓,入赘叶家,以后叶叔叶婶就是我的爹娘,若有不孝天打雷劈。” “什么?” “入赘?” “童养夫啊这是。” “你这是做什么?”叶老爹要不是怕被贺家七叔公一行人发现他实际在帮贺远的端倪,就直接高声打断他了,这跟他昨晚跟贺远商量的不一样。 他跟叶母虽然是准备给闺女招婿,首先是不会这么早,闺女还小呢,其次是贺远刚逢家变,这不是让他占对方一个孩子便宜么。 叶荞小声问旁边的叶母:“娘,什么是童养夫啊?” “咳咳,就是以后小远成为我们家的人。”叶母怕她被带坏,随便敷衍了两句,就转移了话题。叶荞若有所思,其实心里高兴坏了。 她很喜欢阿远,希望能一辈子跟他当朋友,如果是一家人的话,那肯定就不会分开了,可惜现在没有人在旁边,她都不能分享此刻的喜悦。 这边,村长其实也意识到贺远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是去贺家,恐怕他的书保不住,会被贺 家人想方设法卖掉,那么多书呢,也老值钱了,一本书至少可以卖一两吊钱,在乡下人眼力,一吊钱都够过一个月了。 第二十八章 我们是一家人了 自然不是小数目。 他叹了一口气,觉得到这时候,事情的结果,就该叶老爹来做决定了。 “建业啊,你是什么想法?愿意还是不愿意?你不用顾着贺娘子的遗言,总不能强迫你。”村长还是很公正的,故意说这话,就是想把理由递给叶老爹,不管他做什么选择,村里人总说不出一个错来。 叶荞连忙拉了拉叶老爹的衣袖。 叶老爹神情幽怨。 看着自家闺女这颗大白菜,总觉得要被拱走,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偏偏小白菜还特别积极主动。 “爹,快答应,我以后就可以让阿远天天给我念故事了。”叶荞很想抱着亲爹的大腿撒娇,但四周人太多,她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只能一个劲儿地眨眼睛,希望老爹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叶老爹挑眉:“念故事?” “啊不,是认字,嘿嘿。”叶荞有些心虚,尤其是被亲爹盯着,朝他吐了吐舌头。 叶老爹无奈地摇了摇头,对自己的闺女,他心里还是了解的,哪里是说的假的,肯定之前说的去学习认字,就是跟着听故事呢,难怪她有耐心。 不过,贺远会读书,倒确实是个好孩子。 叶老爹一脸为难地叹息了一口气,再次看向贺家人:“贺七叔公,您老也不阻止家里的年轻人入赘?” “这入了赘之后,贺远可就是我叶家的人了,以后就算真的出人头地,当了大官,也跟你们贺家没有关系了,要是你们真同意,今日就写下这个契书,你们盖上自己的指印,就把事情定下来了。” 贺七叔公嘴巴蠕动,想说什么,话还没说出来,被旁边的儿子扯住,其对他摇头,其他贺家族人更是往后退去。 这会儿的贺远在贺家人看来就是拖油瓶,谁敢带回去啊,就算那打着抢银子,想卖书的,也怕贺远不管不顾就把他们告了,毕竟贺家大房和三房的结局还在前面摆着呢,虽然贺家族人都贪婪,但到底都是普通乡下人,见识没那么多,也就都退缩了。 “我们没有意见。”七叔公的儿子主动站出来,表明态度,甚至还有些不耐烦,主动道:“那现在就写,我们还有事,要早些回去。” 这是见没有好处,都没耐心多待了。 村民们当即笑了出来,对他指指点点。 七叔公儿子的脸色立马黑了下来,虽然知道这些村民是在说自己,他也厚着脸皮只当没听见。 两边人的态度都很明确了。 以村长为首,把入赘的契书写了下来,表明以后贺远就跟贺家没有关系了。 七叔公甚至是这次来的贺家男丁都在上面签了名字,盖了手指印,一式三份,村里留一份,七叔公贺家远房亲戚这边留一份,叶老爹留了一份。 “好了,今日辛苦大家了。” 村长站出来,带着村民,把贺家的族人送走。 既然贺远入赘叶家,叶老爹跟叶母就是他的长辈,收拾院子里碗筷的事,叶母站了出来,带着村长媳妇儿、叶大伯母等几个相熟的妇人,收拾完。 叶母从家里拿了些红糖,给每家分了几两,花了几十文,给帮忙的妇人道谢,把人送走后,院子里就只剩下了叶大伯、叶大伯母以及叶荞一家。 叶大伯母见自家男人扯着二弟要说话,见天色不早了,道:“老头子,先帮忙把小远的书都抬到二弟家,有什么话,回去说。” “大哥,晚上叫上爹娘孩子们来我家吃饭。”叶母也当即出声。 “哪里需要去你家吃饭,煮这么多饭菜,你家那小锅也煮不下,淘神得很。”叶大伯母说着笑,大手一挥:“你们一家四口来我家吃饭,正好小荞许久没有吃过我做的饭菜了。” “大伯娘,我可喜欢你煮的肥肠面了。”叶荞说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叶大伯母乐呵呵:“还是我家小荞有眼光,晚上给你煮,老头子,你喊二元那小子去隔壁吴大哥家买点肥肠回来。” “大嫂,哪里需要去买,我家里就有不少卤肥肠,让二元去拿。”叶老爹知道叶荞喜欢吃肥肠,平时卖猪肉就会留下,日积月累也就多了,吃不完就卤好烘干,挂在土灶上,能保存半年以上。 “好好好,那我就不客气了,今天可有口福了,沾沾小荞的福气。”叶大伯母笑着揉了揉叶荞的脑袋,就定下了这事。 叶老爹朝贺远招手:“小远,这些书你看怎么装好,我们抬回去就行,还有你其他要带的行李,都收拾出来,以后估计就不回来了。” 贺家的老宅已经很破了,放在村里也卖不出去,不值钱,这也是没有被贺家人盯上的原因。 贺远嗯了一声,快步跑进去,动作麻利,收拾书和行李,一看就是干惯活儿的。 叶大伯母看在眼里,偷偷跟叶母说:“这孩子养得挺好的,又懂事还勤快,贺家那些人太没有眼光了。” “你啊,也算是白捡一个儿子。”叶大伯母知道叶母不喜欢被人说绝后,自然话往好里说。 叶母见贺远忙来忙去地干活儿,自己闺女去帮忙,他也担心对方累着,是越看越满意,笑着道:“可不是。” 叶家自家人多,很快就把贺远的行李搬去了叶老爹家。 加上是用骡车拉,书箱,衣物等,放满了整整一骡车,叶老爹在前面拉,其他人跟在旁边。 叶荞跟贺远走在最后面,她脸上的笑容自从叶老爹答应收留叶荞后,就没下来过。 “阿远,以后你是我弟弟啦。”叶荞还不明白童养夫的概念,很相信老爹说的解释,就是一家人的意思,这么算起来,不就是弟弟么。 贺远却是知道入赘的意思,不过他也更偏向亲人的解释,对做夫妻,心里没有太明确的概念,哪怕他很早熟,也不至于小小年纪就懂情爱之事,毕竟以前贺娘子夫妻给他开蒙早,读的书也都是一些圣贤书,杂书是不让他碰的。 “嗯。”贺远克制着笑容,心里却很欢喜,“我们是一家人了。” 第二十九章 肥肠焖面 “明日我爹要去镇上,到时候我们一起,镇上还有一个屋子,刚好可以收拾出来给你住,我之前跟镇上的几个乞丐小弟约好了,我们要一起去镇子旁边的山上找野果,找到后就能去镇上卖了。” 这会儿正是盛夏,山上很多种果子都熟了,正是吃果子的年纪,不过山上鸟雀太多,果子一成熟就被鸟雀吃了,因而真正能找到的并不多。 不过对几个孩子而言,能有点收获,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了。 “好,我会早些完成功课,跟你一起去。”贺远不放心她一个人,虽然他知道自己可能还打不过小荞,但总怕其他人欺负她,自然要去盯着。 晚上。 叶荞带着贺远,跟大伯家的两个侄儿侄女,以及十一岁的堂姐叶晴几人一起坐在院子里拿着蒲扇,抓蚊子,吃家里自己种的枣子。 厨房里。 叶大伯母在锅里炒肥肠,等入味了,倒了水进去,才把面焖上去,盖上锅盖,找了个凳子在土灶旁边坐下,手上剥着蒜瓣,跟正在烧火的叶母说话。 “二弟妹,之前不方便,我也不好直接问,以后你就真的把贺远那孩子当作童养夫?” 叶母往土灶里添了跟柴火,往外面看了看,见无人接近,这才压低声音道:“这啊,都是为了方便,嫂子你也知道,贺家那些人不是善茬,要是不来这么一出,以后也麻烦,老盯着我们家占便宜,岂不是麻烦?” “那倒是。”叶大伯母体谅地点头,好奇的追问:“你的意思是,就是个借口?那你家小荞再长几岁,真的需要找入赘的,岂不是容易被误会?” “如果你想好了,就提前跟贺远那孩子说清楚,就贺娘子的性子,肯定不乐意儿子入赘。” “我跟相公本来就是说收养那孩子的,没想到他突然来这么一出,估计也是听村里说我家以后要给小荞招婿,怕占我们便宜才这么说,晚上我就回去跟他说清楚,对外说的招婿,当然,实际我们自己心里清楚,就是收养,那孩子以后想离去就离去,别留成仇,以后也能多一个人帮我们照顾小荞。”叶母跟叶大伯母关系好,说的可都是真心话。 不带一丝一毫虚假的。 叶大伯母一听,倒也没说什么了,只说会帮忙留意一些家里男丁多的人家。 “那倒也是,不过那孩子我看性子不错,人也勤快,好好养,也是半个儿子,就是这读书……到底还是太费银钱了。”叶大伯母有些愁:“虽然你们在镇上卖猪肉能赚些银子,但供个读书人怕是还不成,何况当初你们为了去镇上买房子,村里的地就只剩两亩了,还是要买些地好,以后不敢卖猪肉的活儿了,也能回来,没有田地,吃的粮食可要全靠买。” 叶大伯母也是真心实意地劝,村里人都是这么想的,靠地吃饭,最看重的可不就是地么。 “正在存银钱呢,等存够了就买,估摸着等秋末就够了,到时候地里的粮食也收了,卖地的才多。”叶母笑了笑道,心里其实也有买地的打算。 自己没空种,也可以佃给别人,每年收的租子也够自家吃的。 “那成,我帮你留意,看看到时候村里谁想卖地,我就联系你。”叶大伯母这才放下心来。 这话一说完,她才想起来自己没有追问贺远读书费用的事。 转头就看见叶母从怀里拿出了五十两银子来。 “这……?弟妹你干啥?”五十两银子不算少了,村里能有五十两银子存银的,只有极少数,叶家大房就没有这个存银。 “这是当初贺娘子找到我,说的抚养小远的银子,但我跟相公哪能要这个钱,就想着给小远读书,生活用,小远自己也留了点银子,考个秀才应该是够了,至于之后,再说,也不着急。”叶母确实没有想那么多,毕竟她的能力,也没办法突然赚个几十上百两的银子,可不就只能慢慢来么。 “原来如此,那还好,这么说来,还是你跟二弟占了名声上的便宜,也算是贺娘子有分寸,不然谁家也没法子白养一个读书人。”这不是叶大伯母冷漠无情,而是无可奈何,乡下人就是这样,哪里供得起读书人,毕竟卖个人也就才几两十几两的。 “大嫂你放心就是,跟家里二老透透口风,让两人别跟着着急上火。”叶母低声叮嘱道。 叶大伯母跟着点头,“放心吧,我知道,你这事啊,妥了,除了跟二老说,不会透露出去的。” 两人这边说好话。 肥肠面也好了。 一家子就在院子里端着碗吃,吹着风凉快。 叶荞还往面条里拌了点油辣子,转头问贺远要不要。 “你吃,我不要。”贺远吃不得辣,摇头拒绝。 旁边叶晴听到两人的对话,见叶荞稀罕贺远的样子,故意出声打趣:“哟,小霸王小荞竟然会贴心人了啊,我也想要油辣子呢,你咋只问小远弟弟,不问我。” 叶荞见堂姐故意笑话自己,脸有些红,“晴姐姐,你笑话我,来,多给你点油辣子,堵你嘴。” “哈哈哈……” 其他人也跟着笑作一团。 好在饭菜的香味,吸引了众人。 叶荞没再被追着打趣,总算松了一口气,悄悄对贺远低哼了一声,跟他吐槽了两句,就沉浸地吃起肥肠面条了。 叶荞吃完碗里的肥肠,还有些意犹未尽。 贺远余光注意到,把筷子翻转过来,用没吃过的那边,给叶荞把自己碗里故意留下的肥肠全部夹给她,一边解释:“我不喜欢吃肥肠,小荞你多吃点。” “原来你不喜欢吃肥肠啊。”叶荞见他这么说就信了,道了谢后,低声道:“明日去镇上,我请你吃肉。” “好。”贺远不想推拒她的好意,笑着点头答应,同时,想到自己身上还有些银子,等去了镇上,总能给小荞买她喜欢的吃食,才放心下来。 两人默契地吃完。 晚上消了食,因着叶老爹明日一大早就要杀猪去卖,要早些回去休息好,跟叶大伯一家告了别,四人回了隔壁的屋子。 第三十章 叫爹 叶母一到家,就叫上叶老爹去给帮忙给贺远统被子,换上下午晒得满满阳光味的床单等。 贺远问了叶荞厨房的位置,勤快地去烧洗澡水洗脚水。 等叶母和叶老爹出来,贺远水都烧好了。 “你这孩子,不用你做这些。”叶母觉得他太勤快了,就是讨人喜欢,心里有些感慨他是个好孩子。 “婶婶,应该的,你们要洗澡吗?我看水缸那边水不太够了。”因为天太黑,贺远没有出门去挑水,村里的水井离叶家还有点距离,他到底太小了,摔一跤,就不好了,晚上夜路不好走。 天外面是漆黑的,他也舍不得用油灯。 “我去挑两桶水回来。”叶老爹一看,还真是,撸起袖子就去柴房里拿扁担和水桶。 叶荞听到声音跑出来:“娘,我给爹提灯。” “那成。”叶母本来想说不用去打水了,但想到今日办了丧事,要洗掉身上的晦气,也就没有拒绝,但又怕丈夫摸黑摔到了就不好了,小荞以往也会帮叶老爹提灯,她就任由着去了。 “婶婶,我也去。”贺远忙站出来,主动找活儿干。 叶荞走过去,站在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一副好哥们的样子,仰头跟叶母撒娇:“娘,你就让阿远跟我一起去吧,我们会好好走路的。” “算了,你们想去就去吧。”叶母无奈,也没有打击两个孩子的孝心,至于想一起出门玩,路上说话,这点小心思,谁家小的时候没有。 “你们慢些走,不着急,正好我先洗漱完,再给小荞、小远你们洗澡。”叶母耐心叮嘱道。 叶荞几人应了声后,就出门了。 贺远提着胡麻油灯,跟叶荞并排着走,后面叶老爹跟着在后面走,在路上一个人都没遇见,这会儿家家户户都基本上在家纳凉不会出门,只有狗叫声。 “爹,我们什么时候养只狗。”叶荞听到狗叫声,总有些心痒,趁机道:“我听说何大叔家的狼狗要下崽子了,今年我们养一只吧?到时候还能带上山当猎犬,实在不行,还能在镇上守家呢。” “要当猎犬可要从小训练才行,不是买一只狗回来就成。” 叶老爹叶不打击她的自信心,只把具体情况说了。 几人脚程很快,就到了水井边,叶老爹把水桶扔进去,提上来,再倒了两三次,两个水桶里就满了,再把水井旁放着的小水桶放进一旁的大木桶里,水井跟水桶都用破旧的蓑衣盖上,免得泥巴掉进去了。 “没关系,我可以经常带小狗去山上跑,就算不能当猎犬,也可以看家,而且万一以后谁敢欺负我们,我就放狗咬他,早上阿远要是养了只狗,那些亲戚也不敢欺负他。” 叶老爹没想到叶荞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起了养狗的心思。 他心里有些心疼闺女,怕她被吓着了,又想了想,虽然闺女的力气是比一般孩子大些,但也比不过大人,她平时在外跑,要是真的遇见坏人,只怕也容易受伤,养只狗保护着也不错。 “那成,等明日我去老何家,让他给我们留一只,等下次回来,我们再来拿。”反正只是养一只狗,也费不了多少粮食,肉类他可以去山上打些野鸡野兔喂,吃了也不心疼。 “谢谢爹。”叶荞高兴坏了,跟贺远一拍巴掌,庆祝养狗成功。 等回到家,洗了澡,叶荞没一会儿就睡着了,贺远看着房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 翌日一早,天还没亮,就响起叶母跟叶老爹杀猪的声音。 贺远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穿上衣服,出门果然见两人在后院杀猪,就跑过去帮忙,杀猪也费力气,像刮毛,整理内脏这些,烧热水。 叶母腾出手来,把接好的猪血,分了一半给叶大伯家。 “这么早?你该喊我和你大哥来帮忙的。”叶大伯母揉着眼睛,衣服都是拢好的,一看就是还没起床。 叶母笑着把猪血推给她:“用不着,我们杀惯了猪的,处理起来快,天不早了,我们也要出门了,你再回去睡会儿。” “起来了就不睡了,煮猪食了。” 叶母也没多留,转身回去,见叶老爹跟贺远一起把猪肉放进了木桶里,一起抬到了板车上,因着放了猪肉的,人就坐不下了。 叶母杀猪的时候,简单熬了点粥,叫了叶荞起来,就着咸菜吃了早饭。 “小远,你的衣物带不走,等下午你叶叔回来帮你带到镇上去,以后你要读书,怕是主要在镇上生活。”叶母见叶荞还在打呵欠,无奈地摇头,注意力落在贺远背着的小包袱上,包袱不大,只有一套夏衫跟几本书,和笔墨纸砚。 “叫什么叶叔,叫爹。”叶老爹朗声道。 贺远怔住,心里感触有些大。 见他傻呆呆地看着自己,叶老爹好笑地拍了拍他的肩:“咋滴,不想认我这个大老粗当爹?” “没,没有。”贺远着急了起来,像是生怕他误会一样,连忙喊了一声爹。 见叶母看过来,又跟着喊了娘。 叶老爹爽快大笑:“不错,喊叔叔多见外,喊爹才是,这才是一家人嘛。” “走了。” 卖猪肉就要卖得早,去镇上还要一段路。 叶老爹在前面赶骡车,叶母在旁边护着,除了猪肉,还有之前接的半盆血,一些蔬菜,以及烘干了都山货,像蘑菇,叶老爹打回来的野鸡野兔等,也放在骡车上,其他的就放不下了。 贺远自己背着自己的包袱,也不嫌累,反而觉得心里格外的温暖,他之前是担心的,小荞虽然把自己当作家人,但叶叔和叶婶子未必。 何况入赘这件事,是他求来的。 在他看来,娘对他的遗言只有考科举,光宗耀祖,他会努力去读书,但他能不能为自己努力一把,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比如,拥有其他亲人。 贺远迈腿走着,忍不住朝旁边的叶荞看了过去,见她脸上的笑容,心里也轻松了起来。 走到半路,就碰到一些起早去镇上卖菜的农人。 也没打招呼,但是能看出来,每个人都在努力生活。 第三十一章 话本子 等到镇上的时候,天才刚刚破晓。 叶老爹牵着骡车,一路往菜市口而去,在入口的地方,就是他和叶母平时卖猪肉的地方。 走过去,叶老爹从石台下拿出抹布和扫把。 他扫地,叶母则打了一盆水过来,把上面抹干净。 叶荞跟贺远跟着一起帮忙。 等一通打扫完,几人都有些冒汗,叶荞鼻尖上更是沾上了灰土,整个人成了小花脸。 “哈哈哈,媳妇儿,看我们闺女变成小花猫了。”叶老爹笑得合不拢嘴。 叶母直起腰,也有些好笑,尤其是叶荞意识到自己出丑了,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阿远,快,快帮我擦掉。”叶荞连忙喊贺远帮忙。 贺远已经有习惯在身上带着手帕了,摸出来,就细心给她擦拭:“没有了,别怕。” “嗯嗯。”叶荞摸了摸鼻尖,发现确实干净了,这才松了一口气,同时转身朝亲爹娘哼了一声,“爹娘,你们太过分了,竟然笑话我。” “哈哈,好了,被跟你爹计较,他逗你玩呢。”叶母无奈得很,哄了一会儿,总算把人哄好了。 叶老爹已经把猪肉放在高台上,都不需要吆喝,就有认识的熟客,过来买猪肉,叶老爹卖的猪肉从不缺斤少两,有时还会便宜点,因而客人来得很快,叶老爹很快忙了起来,他负责切肉,叶母帮忙装起来,收银钱。 两人忙起来,相互帮忙,忙中有序。 叶荞跟贺远帮不到什么忙,叶母就喊两人先回去。 “走吧,估计最多一个时辰,爹娘他们就把肉卖完了,我们先回去,正好阿远你的屋子需要收拾出来。” 叶荞带着贺远回到镇上的院子。 院子附近的有不少的邻居打开门,开始一天新的生活,遇见相熟的,叶荞都会主动打招呼。 “王婶子,去买菜啊?” “刘叔。” “贺婶子。” “莫奶奶,晒太阳啦?” “哟,小荞,你身边跟的是谁啊?”被称呼为莫奶奶的是叶家的邻居,生了两个儿子两个闺女,闺女都嫁出去了,家里两个儿子也没有分家,最大的孙子的七八岁了,平时几个孩子会跟叶荞玩。 “这是我小弟,叫贺远,可会读书了。”叶荞介绍贺远,脸上全是与有荣焉,自豪得不行。 贺远腼腆地朝莫奶奶一笑,他现在身体还没养起来,有些瘦弱,只不过皮肤白,就有种弱不经风的味道,还真像个文弱书生。 “哟,原来是读书人啊,厉害了。”莫奶奶惊讶极了,对贺远的态度就更好了,这个年代读书人很难考,就说镇上,就只有两个秀才,整个县城,估计都不超过一个巴掌的数量。 其一是读书人花费的银两很多,其二就是很难考的缘故了,不然贺远的亲爹也不会考了几十年,都还只是个秀才。 而考上了的秀才,都会往高处走,去求学,若是举人,更不会留在乡下,早就去府城那些大地方过好日子了,要是考上进士,那就更不得了了,直接就能当官了。 “好好好,读书好啊。” 不到两个时辰,叶家多了个读书郎的消息就传出去了,镇上也不是什么大地方,像这种家里有孩子读书,添了丁的事,是怎么都瞒不住的。 叶荞可不在意这些。 她带着贺远进了院子,看见家里因为好几日没有人住,院子里都是枣树上掉落的落叶,还有尘土。 “阿远,你过来,看,这是你的屋子。”叶荞打开东厢房的屋子,里面原本是叶母拿来当库房用的,里面还堆放着米面粮食之类的物件。 “其实这个屋子挺好的,这里还有个大窗户呢,到时候在窗户前面给你摆放个书桌,阿远你就能在这里看书啦。” “你旁边这个屋子就是柴房,也不怕有人打搅你。” 贺远心里已经很满意了,这么好的屋子,比他在贺家老宅的都好。 “小荞,你的房间呢?” “在那边呢。”叶荞指着对面的两个厢房介绍:“看见了吗?你正对面那个是爹娘住的,旁边那个就是我住的啦,我住的屋子旁边还有个小屋子,那就是我们的淋浴房,平时洗澡就在里面,淋浴房后面的围墙外有水沟,所以在里面洗完澡就可以直接把水流出去了。” 其实叶家的院子并不大,正对着远门的正面就是招待客人和吃饭用的堂屋,堂屋右边有一个小厨房,只有一进的小院子,也没地方可以种地,就算是这样的小院子,在镇上都算是不错的了,更甚者,是连左右厢房都没有。 给贺远介绍完,见他已经清楚了家里的构建,叶荞大手一挥:“好吧,现在开始给阿远你收拾屋子啦。” 贺远已经把身上的包袱放进了堂屋桌子上,从水井里打了两桶水。 要说叶家在镇上这个院子有什么优点,那就是有一口水井,用水就很方便,不用去大水井那边跟人挤。 “我来就好,小荞你不是想听故事吗?一坐着,我一边收拾一边给你讲。”贺远对叶荞向来都是温温柔柔的,开口就开始讲一个书生进山打猎,遇见成精的狐狸。 “狐狸精?”叶荞下意识道:“这里也有狐狸精的故事么?狐狸精好看么?” “书生跟狐狸精,不会是什么小倩跟宁采臣吧?” “嗯?”贺远擦桌子的表情都变了,转身回头看端了凳子坐在门口屋檐下的叶荞,心都提了起来,不动声色地问:“小荞,你什么时候听过男欢女爱的故事了?” 其实贺远想讲的,是书生收养一只狐狸,狐狸是男狐狸,成为伙伴的故事,这是当初爹难得一次心情好,给他讲的故事,让他明白什么叫互帮互助。 他虽然没看过男欢女爱的话本子,可也知道小倩一听就是女生,在他看来,他跟小荞这个年纪,确实不能看那些话本子。 倒不是贺远老成守旧,而是他怕小荞被骗了,毕竟从出生起,长辈就告诉他,那些话本子不是什么好东西,甚至有县里的姑娘,因为看了话本子,跟人私奔,结果最后找到时人已经死了,香消玉殒,给家里人带来了悲痛,当事人也死了。 第三十二章 对子 以至于,话本子在贺远幼小的心灵里,是会影响人生的坏东西。 “啊?”叶荞一脸迷茫,摇头道:“我没看过啊。” “是吗?”贺远见她真迷茫,倒不怀疑她话的真假,只要小荞说了,他就相信。 倒是叶荞抓了抓头发,有些迷糊了:“我咋会说出自己都不知道的人名呢?也太奇怪了吧?” “想不起起来就算了,别想了。”贺远见她懊恼的样子,忙轻哄道。 叶荞甚至觉得自己随口说的名字跟狐狸和书生的故事没关系,不过再怎么仔细想,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 最终挠了挠头,无奈地耸肩:“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阿远你别误会。” 贺远有些哭笑不得,见她自己把自己为难住了,伸手揉了揉她脑袋,“好了,没关系,我继续跟你讲这个故事,你安心拿着蒲扇给自己扇风,别热着了就行。” 叶荞想帮忙,结果贺远根本不让她干,说着故事就把她注意力转移了。 加上之前叶母提过一些怎么收拾屋子,贺远除了不知道把从库房里收拾出来的粮食等物放在何处,便干脆放堂屋里等两人回来再说。 其他东西,都整整齐齐摆放进了柴房了。 柴房还被他打扫了一遍。 叶荞听完故事,就起身帮忙把地上的垃圾收拾完,又一起去扔掉。 刚走出门没多远,就遇见了一对兄妹。 “小荞老大?”兄妹高兴地停下来,喊她。 叶荞也有些意外,扯了扯贺远的衣袖,把他拉了过去。 贺远看见两兄妹穿的补疤衣裳,以及手上杵着木棍跟破碗,一下就猜出他们的身份是乞丐。 “刘大,刘小妹,你们怎么在这里?”叶荞碰见自己的小弟,也很高兴。 刘大看了贺远一眼,也没多嘴问什么,只浅笑着解释:“今日福来酒楼那边在准备百鱼宴给镇上的钱老爷的孙子办百日宴,所以会有不要的鱼头送给路过的人,我跟妹妹得知消息,就赶过去,能得点鱼头回去熬汤也好。” “真的啊?” “等等,我们一起去。”叶荞感兴趣极了,虽然自家老爹可以打挺多猎物的,但这捉鱼叶老爹跟叶荞就不擅长了。 只不过鱼味腥,再少油少盐的话,就不太好吃,不过白得的东西,在叶荞看来就是好东西,毕竟是天降馅饼呢。 “你们稍等我一下,我去跟我娘他们说一声。”叶荞怕走远了,爹娘着急找,跟两兄妹说了一声,就跟贺远一起往菜市场跑。 在路上,叶荞想起来还没跟贺远介绍两人,这才道:“阿远,刚刚那两兄妹是我的的小弟,他们是孤儿,流落到镇上,被镇上破庙里的乞丐王爷爷收留,也成了乞丐,不过他们很努力生活,没有自怨自艾,也很勤快,我相信他们迟早能囤够钱,买上一亩地,成为良民的。” “哦,这是他们的目标,只不过他们的兄弟姐妹太多了,平时需要吃饭花钱的地方也多,所以就挺难的,不过两人很节省,我上次跟你说了,要去镇上鹿山坡那边去摘果子,就是跟他们一起。” 贺远没想到叶荞真的跟乞丐都能玩这么好,可见其心善,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并不嫌弃,点了点头道:“好。” 两人说话间,已经到了菜市口。 叶老爹跟叶母已经快把肉卖完了。 叶荞像个小炮仗一样冲过去,“娘,我要跟刘小妹他们一起去福来酒楼那边讨要鱼头,听说钱老爷要给小孙子办百日宴,可热闹了。” “去吧,小心些,要点鱼头回来,中午给你们炖汤。”叶母都习惯了时不时镇上的老爷会给点福利的事。 何况也不是谁都有运气能讨到,毕竟酒楼自己就有帮工小二的,他们内部都能分去不少。 “我想吃酸菜豆腐鱼。”叶荞说着忍不住舔了舔口水。 “成,没问题。”叶母乐呵呵地笑:“一会儿娘回去,就买点豆腐,酸菜自家阉了的,够你吃的了。” “谢谢娘。” 叶荞这就跟贺远一起,手牵手去找刘大兄妹,联合起来了,再往福来酒楼走。 福来酒楼挨着河边,十分热闹,有三层楼高,不过因着是福来酒楼做好饭食,送去钱府,钱府包了场的,因而福来酒楼今日没什么客人,只有零散的几个。 但是侧门处,人却不少,有的是家里条件不好的镇上百姓过来说吉祥话。 “祝贺钱老爷喜得孙子,以后幸福美满,有子孙孝敬哩。” “祝贺钱老爷子孙满堂,以后享福。” “说祝贺词,赠鱼头一只哩。”福来酒楼的小二,朝着人群里高升道。 “我我我我,祝贺钱老爷幸福美满……” “停,这个祝贺词有了,必须新的才能得鱼头。” 叶荞听明白这增鱼头的要求,在刘大两兄妹愁眉苦脸的时候,大喜,连忙把贺远拉到身边,问:“阿远,你知道什么祝贺词吗?快说,我们就能领鱼头了了。” 贺远头一次体会这种领鱼头的活动,也觉得新奇,再看那鱼头是刚宰杀下来的,新鲜得很,心里也有些想得到。 脑经一转,当即有了好的祝贺词。 “祝贺钱老爷,添丁添福添喜庆,继灿继望继满盈。” “好好好!好他个添丁添福!”就连酒楼的掌柜,都因为贺远这对子,觉得耳目一新,喜气洋洋,当即让小儿切了两个鱼头递给贺远。 “小哥是读书人吧,来,成双成对,两只鱼头赠送给小哥。” 贺远温和一笑:“谢谢。” “哇,阿远,你太棒了吧。”叶荞抱着他激动地在原地大跳。 贺远手上拿着两颗鱼头,觉得格外的满足,尤其是看着叶荞脸上的笑容。 “小荞,我还记得一次对子,你要不要去领奖励?”贺远凑在她耳边小声说。 叶荞摸着下巴,眼睛亮亮的:“这不是作弊吗?” “那……”就在贺远迟疑还要不要继续时,就看见叶荞笑得像只偷腥的猫,得意地嘿嘿直笑:“嘿嘿嘿,真是太爽了,我最喜欢作弊了。” 第三十三章 鱼头 贺远无奈后就是释然了,反正只要小荞高兴就好,至于作弊什么的,就是讨个吉利。 贺远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两句。 叶荞踮起脚,举起手高声道:“掌柜叔,还有我呢,转瞬新婴迎百日,展眉老幼庆天伦。” “哟,没想到小荞也有这本事,厉害了,你爹知道恐怕得送我猪肉祝贺。”掌柜的显然认识叶荞,打趣道。 叶荞脸有些红,是羞的,吐了吐舌头道:“掌柜叔,以后我可是要识文断字的,你就再也没法子取笑我了。” “哟,真的啊?你乐意去读书认字啦?”掌柜有些好奇,不说叶老爹跟叶荞父女都不属于不爱读书那类,就说镇上就算是稍微有点闲钱的人家,也不怎么舍得花钱去读书。 “不是不是。”叶荞摆了摆手,一点都没有被打趣的生气,还乐呵呵的把旁边的贺远推出来:“是我家阿远是读书郎,我就跟着他学几个字就可以啦,不然我才懒得去学堂呢,夫子管教严格,打手板心很痛的。” 叶荞是真不喜欢管教严格的学堂,她也不是不识字,相反,教过她的都会,正因为会得太快,又加上觉得那些什么三字经、论语太枯燥了,就不爱看,表现出来自然就是不喜欢读书。 可真让她看什么明目,她也是识得大半字的,只不过这事连也老爹都没察觉,就叶母心细,隐约猜到闺女认识的字不少,不过因着是闺女,又不进学科举,也就没有细究。 “原来如此啊,小哥的学识是不错,那就提前恭喜小荞。”掌柜的乐呵呵地道,也乐意跟叶家交好,反正谁家没个旁亲的,若是以后贺远真考上了秀才举人,就凭平时跟叶家来往的关系,以后也能沾点光。叶荞也得到了两个鱼头。 刘大两兄妹羡慕坏了。 不过两人也不是不劳而获的性子,绞尽脑汁说了两句吉祥话,一人得了一只鱼头,也乐得两兄妹喜不自禁。 “这下好了,晚上回去能给弟妹们加餐,喝点鱼汤也好。” “你们记得放点姜片去腥。” 叶荞好心叮嘱了两句,她是个嘴巴比较挑的,平时叶家做吃食比较讲究,不像寻常人家那样敷衍。 毕竟人活着就满足一张嘴。 叶荞跟贺远拿了鱼头回家,在路上跟刘大两兄妹分开,约定好下午出去,两人回到家时,叶老爹跟叶母推着板车回来了。 叶老爹正按照叶母吩咐,把贺远收拾出来的粮食等放进厨房里,同时还有一些零散的物件,就让叶老爹下午打个木柜装着。 叶荞跟贺远一起把四个鱼头送进厨房。 叶母看见了,有些高兴,接过鱼头,拿菜刀把鱼头上的鱼鳞刮去,切开鱼头中间,冲洗干净里面的血水等,再用花椒、生姜、少许盐腌制起来。 “四个鱼头呢,足够中午好好吃一顿的了,大家有口福了。”叶母本来以为最多就得一只鱼头,没想到这么多,对两个孩子高看了一眼。 叶荞比贺远这个当事人还高兴,兴奋地跟叶母说了这鱼头的来源。 “读书人就是好。”叶母趁机低声叮嘱贺远:“小远啊,你以后只管安心读书,别想那么多,知道吗?” “谢谢娘,我明白。”贺远心知叶母是怕他心里压力过大,想得多,就难以承受。 他心里感动于叶母的关心和真心接待,心里的感激自不提,心里却是已经把叶家三口人放在了重要的位置上。 “娘,我和爹想吃剁椒鱼头,阿远喜欢吃清蒸鱼头。”叶荞有些时挺大大咧咧的,在吃食面前,有什么需求就提,也没注意到叶母跟贺远两人之间的互动。 叶母无奈,“好好好,知道了,吃太多辣椒不好,容易上火,给你少弄点辣椒行吧?” “行吧,不过不能太少。”叶荞退而求其次,答应是答应了,也顺势提出要求。 叶母没让两人帮忙。 “小荞,你带小远去收拾他的书。” “你自己有空也学学女红。” 一听亲娘提到女红,叶荞就头疼,正准备装傻充愣,就被叶母撵了出去,往她怀里丢了针线篓子,和一件她破掉的衣裳,让她吃饭前补好。 叶荞头疼地端着针线篓子,知道娘这么做,是不给她拒绝的机会了。 苦兮兮地端着针线篓子,跟着贺远一起进了他的房间。 贺远刚把书籍等放到书架上摆放好,就听到她嘶的一声,果然,转过头去,就看见叶荞针锥到了手指,她正含着手指,愁眉苦脸地看着衣裳和针线。 贺远快步走过去,把针线篓子拿了过去,连带着要缝补的衣裳一起,勾起叶荞的手指,确定只有一个红点,没有继续流血,才松了一口气。 “我来缝就好了。”贺远动作熟稔,穿针引线,一开始缝得磕磕绊绊的,慢慢的就好了,虽然针脚没有那么细密,不过也比叶荞缝的好。 “阿远,有你这个小弟太好了,我都不用担心女红不会了。”叶荞无意识间对贺远颇有些依赖,眼睛亮亮地看着他问:“你还有什么不会的啊?” 贺远耳根暗红,年龄到底不大,还达不到喜怒不形于色,他小心翼翼地问:“小荞,你不嫌弃我连女人的活计都会吗?” “你这是全才啊,非常厉害的,我为什么要嫌弃?”叶荞拍了拍他的肩,笑眯眯地道:“放心吧,我们是一家人,自家人不用那么拘束,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那什么,我会帮你瞒着的,嘿嘿,阿远你也别告诉我娘我没做女红。”叶荞双手合十,撒娇地道。 贺远心中定了下来,点头道:“嗯,我不会说的,以后你有做不来的,我帮你。” “阿远你真是太好啦。”叶荞高兴得不行,还抱着他的脸亲了一口。 贺远这下连脸颊都红了。 等叶荞出门跑远了,才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脸颊上湿润的地方,好像还能感受到软乎乎的触感,小荞是第一个亲他的人,贺远没办法忘记这个吻。 第三十四章 鹿山坡 中午,叶母做了三种不同类型的鱼头做法,叶老爹和叶荞喜欢的剁椒鱼头,贺远喜欢的清蒸鱼头,叶母喜欢的鱼头炖豆腐。 就连鱼汤都煮了一大锅。 吃饭的时候,叶荞跟叶老爹直接剁椒泡饭,再一人分了半个鱼头,吃得满头大汗。 叶荞吃到一半,看见贺远都没夹清蒸鱼头,直接找叶母要了公筷,往他碗里夹了一块鱼头。 贺远微愣。 叶荞拍了拍他脑袋:“傻愣着干嘛呢,快吃,可好吃了,娘的厨艺很不错。” 叶母也感受到贺远的拘束,她假装没有看出来,笑呵呵地用勺子给贺远碗里盛了一勺子的豆腐和鱼汤。 “快吃吧,不然一会儿就没了,小荞可会吃鱼了。” “谢谢娘。”贺远一口咬上软乎乎炖烂的鱼头,只觉得软到了心里,眨了眨酸涩的眼睛,没有让眼泪留下来,他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不应该沉浸在过去。 吃完午饭。 叶荞跟叶老爹、叶母说了自己要跟刘大两兄妹一起去镇外的鹿山坡的事。ζΘν荳看書 “天黑之前必须回来,听见没?”镇外的鹿山坡并不高,外山上也没有什么大型猎物,安全性很高,不然叶母第一个不答应。 倒是叶老爹想到镇外鹿山坡上长的野果子,提醒道:“看见紫色的桑葚,可以摘回来酿酒,其他太酸涩的,就不用了。” “知道了。” 叶荞随意挥了挥手,先去柴房里把她往日上山要背的小背篓拿出来,转身就见贺远跟在她身后,也背了个背篓。 背篓里面还放了一把镰刀。 跟二老告别后,叶荞两人先去了镇外的破庙,在破庙里找到了刘大两兄妹。 贺远第一次来,才知道破庙里的乞丐不少,而去年龄都还不大,像刘大有十三岁了,刘二妹也有十岁,其他的孩子,也不过五六岁,一个个穿得都是破洞补疤的衣裳,不过挺干净的,可见平时有勤快的洗衣物。 “走吧。”叶荞大手一挥,像大姐大一样,在前面带路。 这次要去山上,所以只有年龄比较大的刘大和刘二妹一起去。 加上贺远就四个人。 四人出了镇,走了约么十公里的距离,就远远的看见一个山坡,山坡旁边是密林,密林中间隐隐有一个庄子,庄子是镇上大户人家周家的庄子,平时周家避暑的地方。 因而山坡旁是修了一段小石阶的,只不过不远,叶荞他们这次要去的地方,在山坡里面,还是要走小路,石阶是没办法走过去的。 “天气有些热,大家伙注意些脚下,别猜到蛇了。”叶荞手上拿着一个棍棒,在草笼里打来打去的,要真有蛇,估计在这动静下也会被吓怕,不过也以防万一嘛。 贺远走在叶荞身后,落后一步,后面跟着刘二妹,刘大则断后。 本来贺远想走最前面开路的,但叶荞怎么都不同意,她才是那个去惯了深山里的人,让贺远开路,估计都能走偏,她带路还恰当些。 再说了,叶荞今日的目标就是多找些野果子,就需要直觉带路了,其他人未必能找到野果子。 果然,走了不过几里,就看见了紫色的桑葚。 “没想到今日运气这么好,开门红啊,大家分散开来摘。”叶荞给贺远挑选了一个比较矮的桑葚树,她自己则摘旁边高的。 贺远察觉到自己身高的差距,心里有些不得劲,但也没法子,谁叫他年龄比小荞小,男娃又长得慢呢。 叶荞可不知道他心里的郁闷,这会儿正因为满树的桑葚而高兴,她用树叶包起来。 有刘大两兄妹帮忙,摘得很快,摘了差不多两刻钟,算是把树上的摘完了,大大小小综合起来,大约有个五六斤的样子,按照桑葚酿酒可以出个六七成的量,可以酿出两三斤桑葚酒了。 “小荞,这里有野葡萄。”刘二妹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叶荞赶过去,果然看见半绿半紫的葡萄,就吊着,因着是野葡萄藤,直接就缠着附近的小树长着,也不高,几个孩子踮起脚就能摘下来。 “别把上面的白霜给弄掉了。”叶荞提醒。 刘二妹拍了拍胸脯:“放心吧,我知道哩,去年就帮小荞你摘过的,你只管放心。” 刘大也同样如此应声,干活儿也很细致。 叶荞想到自家老爹也会用葡萄酿制果酒,一壶也就是五斤的份量,大约可以卖出三十文的高价,就更有兴致了。 她喊刘大兄妹帮忙摘果子,每日会给二十文的工钱,在镇上扛包的工钱也不过二十五文的市价下,刘大兄妹很感激她给这个价格。 毕竟平时他们也来过鹿山坡,但没有小荞的运气,找不到这么多野果子。 就算是去年来过,今年再找过来,有时候也会遇见早就被鸟雀吃完了的结果。 拼死拼活弄回去五六斤,还是酸涩的果子,他们又不会酿酒,还不如一个馒头对他们有用,自然就更乐意帮工了。 之后一路找过去,除了野葡萄,野桑葚,还有一些红泡子,其他野果子,叶荞都没有放过,她突然想起来,这些野果子味道虽然不够甜,但可以晒干,果干的味道也还不错,可以留下来当零嘴,实在不行,奢侈点买点糖,炒一炒,也就酸酸甜甜的滋味,卖也是能卖出去的。 因着叶荞刻意用了能力,一个多时辰,差不多把鹿山坡有野果的地方逛遍了,一共摘了上百斤的果子,还是四人分着背,才背动的。 “小荞,我们摘点澡球回去。”刘二妹看见这么多澡球,实在走不动路了。 澡球比不上皂角值钱,去污能力也一般,不过胜在是山上四处都长的野果子,摘回去晒干后捏破就能用,一样可以达到祛污的能力,寻常百姓家里必备的物件。 俗话说积少成多,薄利多销嘛,这也是一个赚钱的法子。 “好啊,摘吧,下次再来也麻烦。” 叶荞本性也是勤奋的性子,当即撸起袖子,把衣服扯开就往里面一边摘一边放。 第三十五章 野鹿啊 贺远怕她衣服里爬上虫蚁,咬了也难受,忙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就当成一个不兜子装澡球。 叶荞见他坚持,嘟囔道:“好吧好吧,我听你的,你收着,到时候我给你分一半的钱。” “……行。”本来贺远想说不要,他在路上也找了不少的蘑菇和木耳,都能拿回去晾晒干,到时候再拿去镇上卖,也能有个进项。 话还没说出来,思及在前面,也就没有张嘴说什么,免得说漏嘴了。 “等等……你们听见声音了吗?”叶荞突然耳朵动了动,支起耳朵来,像是在听什么。 贺远没听到声音,摇头:“没有,怎么了?” “不对,有东西靠近。” 叶荞反手就去吧啦腰间别着的小弓箭。 刘大兄妹也因为叶荞的举动,停了下来,向四周张望。 “你们先找个大树,藏上去。”叶荞为了以防万一,小声道。 两兄妹点了点头,当即爬了上去,地上的背篓,野果等都放着。 等两兄妹爬上树了,叶荞看向身后的贺远,好奇地问:“阿远,你不会爬树么?” 这已经是叶荞跟刘大兄妹养成的习惯了,如此一来,若是遇见什么大型猎物,也不怕受伤。 贺远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叶荞大力给推了上去。 “小荞!” 眼见着叶荞并不准备待在树上,而是转身准备离开,超不知名的方向摸过去,贺远心都提了起来,忙压低嗓子喊她。 叶荞摆了摆手道:“放心,我两三下就能爬上树,就过去看看是什么,你可别下来啊。” 叶荞话还没说完呢,贺远已经不管不顾的下来了,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直接死死抓着她的手腕,“你不去躲着,我也不去,要真出事,也是我挡在你前面。” “走吧,你不是想去看么?” 贺远很快又恢复了沉静,还主动走在前面,一双眸子冷冷静静地,让人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倒是叶荞,反手被他抓着往前走,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贺远生气了。 偏偏他只变了一下脸色,也不发火,更不责备,就是用行动表明他的态度,反而让叶荞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她是能保证自己不出事,可是,也不能自私的拉着贺远一起啊,万一他真出什么事了,她怎么对得起他。 “好了好了,我不去了。”叶荞连忙出声告饶,算是明白阿远小小年纪,可却有种跟叶母一样能管束她的性子。 叶荞到底是不想连累贺远的,至于心里那点因为被人关心的窃喜,在看见贺远绷着的脸,也是不敢说出来的,她怕自己说出来,肯定会被收拾。 “走吧,我们上树去。”叶荞勾着他的手指。 小心翼翼地征询他的意见。 贺远见她退让,没有在以身涉险,这才面色缓和,跟着一起上了旁边一颗还算粗壮的树。 两人刚上去。 就听到树后不远处的草笼里响起动静。 贺远屏住呼吸。 叶荞则伸出小脑袋,好奇地朝发出动静的地方看去。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呢,这鹿山坡,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主要是以前这边有不少的野鹿,只不过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听说了传闻过来打猎,一度导致这边的野鹿消失殆尽。 也许是找不到野鹿了,这边经年累月也没有人过来了,慢慢的,恢复了些生机,时不时也会有点野兔,野鸡等小型猎物。 就在叶荞掰着手指头,心里猜测,这次是野鸡还是野兔,亦或者撑死就是个小野猪时。 草笼里的猎物总算走过来,露出了身型。 野鹿! 看见野鹿的那一瞬,叶荞眼睛都在冒光,整个人一个激灵,激动坏了。 这可是野鹿啊。 要知道,野鹿可是很滋补的。 叶荞着急地扯了扯贺远的衣摆,拼命朝他眨眼睛,一边示意自己的弓箭。 她要去猎到这只野鹿! “不行。”贺远虽然也有些诧异,不过还是很坚持地朝叶荞摇了摇头。 叶荞有些心痛地抓了抓头发,看着树下野鹿盘旋着,找着食物就缓缓离开,觉得心里都在滴血了。 “惨,太惨了。”叶荞总算明白什么叫白花花的银子,从眼前离开的那种痛苦了。 她看着贺远,只觉得心痛难耐。 贺远见野鹿只能看见影子了,才出声,解释道:“那只野鹿是公鹿,比你还高大,小荞你的弓箭太小了,射过去只会激怒对方,以你的性格,都出手了,肯定会不管不顾追过去,到时候受伤的肯定是你。” 贺远说得太绝对了。 叶荞本来义正严辞的理由,都因为他的猜测而说不出话来。 因为她确实准备拼着受点伤,也要猎到野鹿。 那可是她的战绩,以后能拿出去炫耀的,等回家了,就能让老爹再教她更多的打猎的技巧了,小心思被戳破,叶荞有些尴尬地转移视线,就是不敢跟贺远的对上。 贺远意味深长地道:“小荞啊,你要是受伤了,只怕娘就更不让爹带你出门了。” “到时候,你怕是连回村的机会都没有了。” “你能忍受一直不拿弓箭吗?” 叶荞一想到这个可能,整个人都焉了,老实摇头道:“不能……” “这样吧,我们摘完澡球,我陪你去打野鸡,或者抓野兔,怎么样?”贺远见天色不算特别晚,提出这个条件想补偿她。 毕竟,贺远也不想看见叶荞失望的样子。 “好!”叶荞虽然有些遗憾,但很快就收拾好自己的情绪,不停在心里说服自己,打不了野鹿,她还可以打野鸡野兔嘛。 后者虽然卖不上价格,但自己吃也是很不错的一道荤腥。 就在叶荞自己说服自己的时候。 远远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走过来。 她睁大眼睛看过去。 一眼就认出来人,激动得直接从树上滑了下来,飞快跑过去。 “爹啊!” “闺女!”叶老爹乐呵呵的,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叶荞这个小炮弹给砸中了。 “干啥呢闺女。” 叶荞嘴都急得像是抽风了,连忙指着野鹿离开的方向:“爹,快快快去追,那边野鹿刚离开。” 第三十六章 收获颇丰 “野鹿?”叶老爹来了精神,把叶荞交给贺远,这才拿着他那平时打猎的大弓,往野鹿离开的位置追去。 “希望爹能打到野鹿。”叶荞嘘了一口气。 朝贺远哼哼道:“你说好的,我们去打野鸡野兔的。” “那澡球不摘了?” “回来再摘。”叶荞坚持要去,贺远到底想弥补她,就答应了,背篓里装的野葡萄、野桑葚等物就留在原地,让刘大两兄妹看着,也不会丢。 刘大点头拍着胸脯保证:“小荞你去吧,我跟妹妹会看好行李的,你一会儿记得早些回来,天色太晚,会很危险。” “我知晓了。”叶荞许久没打猎了,手痒,挥了挥手就走了,对刘大的话并没有放在心上。 倒是贺远,对刘大对小荞亲切的态度,觉得有些奇怪,只不过他还没有想通就被叶荞拉着走远了。 没有走多远,叶荞又有意寻找,很快就找到了野鸡的动静,野鸡个头不大,灰扑扑的,飞得并不高,但很灵活,尤其是树林子里,稍微有点动静就能惊动它们。 叶荞躲在远处,把弓箭拿在手上,轻轻松松就拉开了弓,嗖的一声射了出去。 也是她从小就跟着叶老爹学习射箭,箭术很是不错,眨眼间箭羽就飞了出去,射中一只野鸡,吓得四处其他鸟雀飞散开,再也不敢靠近。 叶荞喜滋滋地跑过去,把野鸡提起来,拔了上面的箭,随手递给贺远拿着,她自己则继续摸寻野鸡的身影。 一趟下来,一共打了六只野鸡才作罢。 “我的箭术准头是不错了,就是野鸡都死了,卖不上高价了。”叶荞有些遗憾,心里琢磨着,以后还是要每日在家练习射箭才是,等什么时候能保证打野兔不破坏皮毛,那就不错了。 不过打野兔,自然不能用有箭头的弓箭,用去了箭头的弓箭,力气够大准头好,就能一击打晕,到时候剥了皮毛做围脖,手套等,完整的一张兔皮至少能卖到三十五文一张,都够买两斤猪肉了。 但若是废掉的兔皮,最多就卖几文钱,价格差距极大,毕竟面积太小,也最多做点小物件,那都是添头。 “时辰不早了,小荞,走,先回去了,指不定爹也回来了。” 贺远猜测没有错。 等两人走回之前的地方,看见叶老爹手上提着一头鹿,正等着呢。 “爹,你真的打到了啊。”叶荞连忙跑过去,看见鹿,高兴坏了,还上手摸了摸,野鹿的呼吸还在,可见还活着呢,就腿上伤了。 叶老爹也没想到今日运气这么好,这头鹿可顶得上家里一年的收入了。 “走,回家。”叶老爹先背了一个背篓,帮两人分担点重量,再拿着野鹿,那是一点都影响走路,气势汹汹的,体格好得很。 叶荞也不跟亲爹见外,在路上跟贺远换着背另外一个背篓。 刘大两兄妹也背着收获满满的野果子和澡球。 澡球是他们单独的收获。 回到镇上,天还没黑呢。 刘大两兄妹帮忙把摘好的野果子送到叶家,收了叶荞给的四十个铜板,也不多留,转身就走了,毕竟都在镇上,总不能天天在叶家吃饭。 他们虽然是乞丐,也是要脸的。 何况四十个铜板,足够他们一家生活七八日了,还有澡球没卖呢。 相互欢喜。 叶荞给的铜板都是她平时自己赚的,叶母跟叶老爹看见了也没说什么,叶荞已经八岁了,基本上在乡下这个年纪的姑娘就开始晓事,二老再疼爱闺女,也不会做阻拦她成长的事。 “娘,我们打到野鹿了,是我发现的,幸好爹来得及时,不然今日肯定错过这么好的东西。”叶荞进了厨房,才没再克制喜色,笑得合不拢嘴。 叶母早在看见叶老爹扛着的野鹿回来,心就扑通扑通直跳了,心里也高兴啊。 “太好了,这么一头野鹿,还活着,送去县里能卖上三四十两银子,都够买上两三亩好地了。” 邕乡村的地理位置偏南,所以这边地比较贵,一亩下等地卖价就要八两银子,这边就属于地少人多的缘故。 不然以叶家的储蓄,也不至于一直没买地。 “不成,这头鹿,我准备明日给县里的齐家送去,上次县衙的事还要麻烦对方帮忙疏通县太爷的关系,不然小远可就遭罪了。”叶老爹大不走进来,也听到了这话,开口解释了一下,免得让两母女白高兴一场。 贺远紧随其后,听到这话,心里有些自责:“娘,小荞,都是我不好,欠了这么多,你们收留我,我已经很感激了,我这里有银子,你们拿去给齐家送礼。” 叶母还能不知道贺远手上有多少啊,当初宅子就卖了一百多两,除开那五十两养育费用,后来去县里,少说花了几十两,最后能剩下二三十两都算不错的了。 虽然后来叶母坚持把五十两还给了贺远,可对读书人来说,这点银子真心不够,光去府城赶考,路上就至少要准备几十两,还别说十月入学交束脩,一学期就要十两银子以及六礼,平时的笔墨纸砚等,更是大头。 这些算下来,贺远身上那七八十两银子,最多就够读书花费三四年的,因为束脩是半年十两,不是一年十两。 “哪里需要你给银钱,你都是我家的人了,就该听娘的话。”叶母不想他一个孩子小小年纪就愁银子的事,当然这也是因为贺远乖巧性子好,叶母看得出来他是个好孩子才会这么真心对待,但凡贺远自私一点,叶母都不可能这么掏心掏肺的对他。 所以说人的来往就是相互的,你对对方怎么样,对方就对你怎么样。 “娘,不成,我不能让爹把这么大一笔银子花在我身上,我现在已经在练字了,之前家里留给我的纸墨笔砚足够一年用的了,我再练一练,就能去抄书赚银钱,实在不行,还能上山采药,一年努力点,也够读书的花费了。” 贺远坚持要给银子,并且是二老不收就跪地不起。 他实在没有颜面接受这么大的好处,再说了,他也不希望自己把叶家父母对他的好当成理所当然。 叶荞见贺远跪下来,拉他一会儿却见贺远轻轻朝她摇头。 “小荞,我不能接受这么多银子,不然心里不好受。”贺远努力朝她安慰一笑,轻声解释。 “可是,你是一家人啊,你不接受家里的好意,岂不是把自己当外人?再说了,你以后读书当大官了,那我跟爹娘又没在你身上花银子,岂不是都不好意思进你府上了?”叶荞有些迷茫,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就是觉得这样见外的贺远让她心里有些不舒坦,有一种跟对方是两家人的感觉。 “而且你也出了力的,如果一开始你不拦着我,我肯定就把野鹿惊走,指不定还会受伤,那我又该怎么报答你呢?”叶荞真诚地看着他。 贺远听到这话哑然。 他读书,上面说要知恩图报。 可却没有有亲人间真诚不图回报。 “再说了。”叶荞有些不高兴,双手环胸:“你不是我的童养夫吗?就是我的小相公,都嫁给我了,还分什么你我。” 叶荞这话一出。 不仅贺远脸红了。 就连叶老爹跟叶母都惊讶了。 “闺女,谁跟你说什么小相公的话的?”叶母皱眉,心里有些担心,她可是一开始只是为了帮贺远摆脱贺家的亲戚,才说的这么一个名义,实际上,她可不会强行说亲,毕竟贺家就贺远一个崽子,可不能在人家年纪小的时候哄骗,等人长大了,懂伦理了,心里埋冤生出嫌隙了可就影响感情了。 “小远啊,你别听小荞胡说,我跟你爹,是把你当养子呢,养子养子,也是儿子嘛。”叶母连忙解释。 这件事必须说清楚,免得贺远以后从外人嘴里听说,被挑拨离间。 第三十七章 果酒 贺远之前偷偷去看过书,了解过什么叫入赘,什么是童养夫,知道童养夫就是像他爹娘一样,表明以后他跟小荞是要成亲的,是最亲密的关系。 他心里很满意。 但是,也注意到书上写,要相互同意,也就是他不能一厢情愿。 见叶母这么说,贺远迟疑了一下,到底是因为不太懂而没有再追问什么,反正只要能当他们的家人就好。 “等等,你们越说越偏题了。”叶老爹有些哭笑不得地揉了揉贺远的脑袋:“你小子这么有孝心,对爹娘来说就够了,只不过你还小,真不需要跟爹娘太见外,你现在心里不安,那就等爹娘以后老了,走不动路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小远再照顾回来,不就行了吗?” 贺远耳根暗红,有些羞赧,他意识到自己之前的坚持确实太幼稚了。 “哈哈,小远不用害羞,再说了,你爹我也是顺便能攀上齐家的关系,以后指不定还能需要用到对方的时候,交情就是处出来的,等你们长大就知道了。” “好了,别想那么多,去了山上一趟热得不行吧?先去洗漱,一会儿就吃饭了,晚上有小荞你喜欢吃的红烧肉。” “啊啊啊……娘,我爱死你啦。”一听到有肉,叶荞比谁都激动,拉着贺远就先去洗手。 两人前后排队洗澡换衣服。 等贺远出来,叶母看见他身上的衣服都有补疤了,不太合身,一边端着饭菜进堂屋,一边补充道:“小远,一会儿来娘屋子里,给你量一量尺寸,是该做秋天的衣裳了,过不了多久该凉下来了,小荞也过来,娘也给你做。” 叶母一视同仁,对孩子并不偏颇。 “谢谢娘。”贺远没有再拒绝他们的好意,吃饭的时候,嘴角都微微上扬,只不过他把几人的好放在了心上。 这边,叶荞坐下后,等二老发话了,才夹肉吃。 贺远见她吃得急,忙用公筷,给叶荞夹青菜。 “阿远,你自己吃。”叶荞看见青菜,脸都苦兮兮的,不是她挑剔,而是今晚吃的野菜尖尖,好苦呀。 也不知道为什么青菜会是苦的。 贺远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她不喜欢吃,悄悄凑过去问:“不喜欢吗?” “苦的,不好吃。” 贺远闻言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口,面不改色的吃完,也不再勉强,甚至偷偷把叶母夹给叶荞的青菜,悄无声息地帮她吃完。 不过,贺远又给她夹了点莴笋片,算是补上了点蔬菜。 晚上。 叶母给两个孩子量完尺寸,就点起了一盏油灯,坐在堂屋外面,叶老爹趁着这点灯光,把野鹿腿上的伤口再处理了一下,免得伤口恶化死了。 处理完野鹿,就轮到了几只野鸡。 都是叶荞打的,天色太晚了,也卖不出去,只能自己吃。 叶老爹提着开水,往杀害的野鸡木桶里倒水。 叶荞跟贺远一人手上拿了个钳子,等叶老爹简单烫了毛,又用火苗烧了一些,他们两才接手,把那些不好处理的毛给夹了出来。 “爹,一会儿还得把野果处理了,不然烂了就白辛苦我摘了。”叶荞坐在小板凳上,一边夹毛一边絮絮叨叨地道。 “天色晚了,我来处理就行,你跟小远还是孩子呢,要早睡,不然长不高。”叶老爹故意吓唬她。 同时,也确实准备把果子处理了,先泡上果酒。 每年果酒他弄得都不多,但能卖一笔钱,只是具体能弄多少,全看能从山上摘下多少野果子,说摘野果子的多少也没有个定数,谁叫山上鸟雀多,他们人手不够,不可能时时守着。 再加上并不是所有果子都能弄果酒。 “行吧。”一听说长不高,叶荞就不敢反驳了,长不高以后她怎么拿弓箭玩,再说了,她要力气大了,以后才能赚更多银子回来,这点账她还是会算的。 贺远就更没资格拒绝了,谁叫他比叶荞都还要小两岁呢。 等把野鸡处理完,挖了内脏出来,几只鸡肉都放进水井里冻着,能吃的鸡杂用油纸布包着,同样放进水井里,也能避免坏了。 叶荞跟贺远就被叶母拉着回各自的房间睡觉去了。 叶母也没继续做针线,毕竟晚上看着也不方便,跟着叶老爹一起,打水清洗果子,把桑葚跟野葡萄分开,其他野果同样如此。 桑葚跟野葡萄是最适合酿酒的,这是叶老爹这么多年摸索出来的经验,而且他酿制的果酒,在镇上是独一份,别人都不会,大家都是用粮食酿酒,就是镇上酒馆里卖的大多都是高粱酒,正因为是粮食酿造,所以价格不低。 “希望今年的果酒能澄澈点,不然怕卖不出高价。”叶老爹心态倒是还不错:“你看,闺女勤快着呢,光今日下午,就弄了上百斤的果子回来,至少可以出五六十斤的果酒了,一斤卖个十五文,也能赚个八九百文了。” “你不是说县里也很少果酒卖吗?今年的果酒还是拿去县里卖吧,卖个十六七文一斤也好,闺女那么辛苦。”叶母可不就是心疼闺女么。 家里平时她跟老头子都要卖猪肉,真正去山上打猎的时候不多,家里的荤腥主要都是靠卖猪肉剩下的边角料,或者叶荞时不时打的野鸡野兔来弥补。 别人家的闺女,这个年纪也才学针线活儿,在家就帮忙洗点衣裳,村里的也就最多再加个挖野菜。 他们都来镇上住了,还让闺女这么辛苦,叶母心里就不舒坦。 没错,叶母也是个疼闺女的,她平时管得多,可却打心底希望叶荞能闲散一些,过上松快的日子。 “好好好,今年就试着拿去县城卖。”叶老爹连忙点头答应,生怕反应慢了会被媳妇追着问他为什么不疼闺女。 “既然要去县里卖,那我们今年尽量多准备点果酒。”叶母也是个说干就干的性子:“这样吧,明日我让人带个口信回去,看看大侄儿他们有没有空,去山里帮忙摘一些野果回来。” 第三十八章 果饯 “那岂不是我要跟着一起去?”叶老爹倒是不介意进山,主要是镇上每天要卖猪肉呢,家里人手不够,也挺忙的。 “你一大早帮忙杀个猪肉就行,我一个人去卖猪肉就行。”叶母显然心里早就想好了,做了这个决定,就不准叶老爹反驳。 “可是你会很……”辛苦两个字叶老爹还没说出来就被叶母打断了,叶母瞪了他一眼,大手一拍:“就这么说定了,你忘了吗?今年冬天想买田地,就我们手上那三十几两银子,可买不了几亩薄田,冬日里买了,等明年开春,就能种上粮食,我们也能不用再花费银子买口粮。” 虽然叶母平时是在叶大伯家买的粮食,可也要给市价不是,一年到头光是粮食,花个二三两再正常不过,也就叶家有个猪肉摊,算是小生意,还能承担起这花费,要是没个营生的,估计连粮食都承担不起,镇上的生活可不像村里人想的那么好。 “行。” 二老晚上做了决定。 早上凌晨,叶荞醒来时,连猪叫声都没听到,叶母就去菜市场了,而叶老爹则扛着野鹿,赶去县里。 叶母留了口信和六个铜板在饭桌上。 叶荞醒来时,贺远已经昨晚晨读,又打了一套拳,听见声音,忙走到屋外,轻声问:“小荞,醒了?” “唔。”叶荞打了个呵欠,走了出来,揉了揉眼睛道:“阿远,你这么早啊,天才刚亮。” “不早,娘煮了点稀粥,用咸菜拌了点野菜,起来洗漱完就可以吃了。” 贺远说着时,人已经走进厨房里,打了温水给叶荞洗脸。 叶荞被他伺候着,都快养成习惯了。 “阿远,以后你不用帮我打水,这些事我自己做就好啦。”叶荞把洗脸帕搭在脸上,轻声道。 “我想照顾你,小荞,我们不是家人么,不该这么见外。”贺远不动声色地把问题抛到叶荞身上,在她露出为难神色的时候,就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再温柔不过:“你说是不是?还是说小荞不把我当最亲近的家人?” 叶荞连忙摇头:“你肯定是我亲近的家人。” “那行吧,我不说了。”叶荞觉得哪里不对,也没来得及多想,用青盐漱口后就被贺远拉着去吃早饭了。 “啊,又是这个野菜,还不如鱼腥草呢。”叶荞看见桌上的凉拌菜就苦着脸。 贺远把叶母留的六个铜板递给她:“那要去买油条或者包子回来吗?” “不用,我可以忍受。”叶荞说着嘿嘿直笑,一边给贺远递了三个:“快收起来,这可是我们的私房钱,娘每次给了早饭钱,就不会收回去的。” “而且我包子油条都吃腻了,今日不吃了,一会儿吃点野果,对了,吃完饭我要赶紧把野果弄到簸箕里,趁着太阳大,晒个几日就能成干果了。” “好,我帮你。” 贺远别看个子不高,年纪不大,可却十分勤快,做事比叶荞还麻利,跟贺远比起来,叶荞觉得自己怎么不知不觉快成为小废物了? 叶荞一脸懵逼的看着贺远收拾。 她自己则被各种理由拒绝接触活儿,只因贺远一句:“这些粗活哪里用得着小荞你,你比我聪明,还不如多想想怎么让野果更甜,到时候也能卖上高价。” 然后叶荞就真开始绞尽脑汁想了。 等意识到自己偷懒什么都没干成时,贺远都已经快把野果洗完并晾晒上了。 她没看见,贺远眼底闪过的轻快的笑容。 “啊,我想到了!” 叶荞突然灵光一闪,高兴地跑到贺远面前,激动坏了:“那边橘子比较酸涩,不过可以用热水浸泡过后,就会变得甜一些。” “另外几种野果都比较小,不管是煮甜汤还是其他法子都不太适合,不过可以做成蜜饯,在上面弄糖末和盐末一起,味道就会更好。” “放盐?”贺远头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有用吗?小荞你怎么知道这个说法的?” 本来最后一句话贺远只是随意问了一句,并没深究。 但偏偏叶荞却因为贺远的话顿住了,脸上的反应很奇怪,贺远都察觉到了。 “我不知道。”叶荞抓着头发摇头:“突然就从脑子里冒出来了,好像自己就知道了。” “会不会哪里不舒服?”贺远担心坏了,上前两步,伸手摸了摸她额头。 叶荞老实摇头:“没有呢,我感觉挺舒服的。” “话说,我不会是天上的仙人吧?神仙直接让我脑袋里多了这些知识。”叶荞自己说着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贺远却笑不出来,古人迷信,作为土生土长的他也同样如此。 想到叶荞上次也是突然就冒出个没听说过的人名。 不管是什么原因,贺远都不希望在外人眼里,小荞太奇特,因为奇特就代表有价值,外人就会觊觎! 想到自家就是因为爹死后,家里财产被亲戚觊觎才会家破人亡,他眼底就暗了暗。 说到底,家亡母亡又见官,让贺远心性成熟了不少。 “小荞,以后这种话千万不要说出去,知道吗?”贺远紧张地抓着叶荞的衣袖说。 叶荞看见他眼底的关心,忍不住勾起唇角,点头道:“放心吧,我才不说出去呢,你是家人所以才告诉你的。” “嗯,那就好。”贺远舒了一口气。 这件事算是成了两人的小秘密。 叶荞对之前处理果子的法子很感兴趣。 “不知道橘子会不会真的泡过热水后会更甜。” “我们一起试看看,泡热水就是给水果加温吧,那我们蒸一下,同一个橘子切成四块,两块放锅里蒸一下,剩下两块不用处理,对比一下就知道结果了。”叶荞低声说着,贺远就已经帮忙把活儿干完了。 借着蒸橘子的时机,叶荞去把自己房间里之前买的糖霜,厨房里就有盐,只不过,当叶荞拿了一个果子,沾了点盐,吃了两口,脸都被这诡异的味道给弄得狰狞了起来。 “怎么了怎么了?”贺远见她这表情就知道坏了,连忙倒开水给她喝。 第三十九章 曲水河 叶荞直接往嘴里灌了两大口,缓过来才吐了吐舌头:“妈呀,这一口盐咸死我了,不过比较细的盐沾着果子,野果确实没有那么酸涩了,还有点甜。” “真的吗?”贺远也有些稀奇,忙跟着试了一下,他刚开始皱了一下眉,后面就还好,跟着喝了两口水。 “盐放到果子上,确实更甜了,就是……”贺远也一下就发现了问题所在:“这个盐太粗了,涂抹上去也会容易不均匀,毕竟数量多了,更难涂抹,所以才会一口咸,一口咸甜,还有点酸涩,味道分布不均。” “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叶荞脑子里自动冒出解决方法,她已经习惯了随着年纪的增长,莫名其妙的记忆越来越多了,并且都是些好知识,她当然不客气地笑纳了。 “一个,提纯盐巴,第二个嘛,就是直接把盐巴泡成盐水,再放糖进去,野果子放进去浸泡,浸泡过后再在土灶上烘干。” “什么?提纯盐巴?”贺远一听到这个说法,连忙伸手捂住她的嘴,神情既紧张又无奈:“小荞,你别胡说,被外人听到了,告个官,我们就完了。” “唔,我知道,盐巴是朝廷管控,但是我们自己吃自己弄就没关系,反正又不卖出去。”叶荞吐了吐舌头,知道贺远是关心自己,不过他的提醒也确实是好意。 “也不成。”贺远摇头道,他想得比较细致,尤其是现在每日他除了看四书五经,还会把早逝的亲爹留下来的杂书翻出来看,看得越多,见识也就增长了不少:“万一有人来我们家做客,发现我们吃的细盐,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只怕就算没有证据,被县衙抓住了,也要脱一层皮,保住命都算好的,即使如此,估计也要被坑走很多银子。” 说到这里,贺远对整个朝廷的官僚制度很不满,衙门不再是帮百姓申冤的地方,而成了人人畏惧之所,以后岂不是各个地方都能各自为政,律法崩坏了? 只不过他哪怕生气,对朝廷失望,也不是他这个年纪能解决的,想一想也就释然了,至少在出人头地之前,不要招惹上衙门。 贺远这么想,就这么说出来了。 叶荞听他这么提点,也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太过幼稚,毕竟生活痕迹是藏不住的,她可不想为了点小利,就让家人出事。 “那行吧,我不提纯精盐了,就用第二种方法,实在不行,我们就用石臼,把粗盐打磨得更细,再做干果蜜饯。”叶荞不是执着的人,很快就想到了其他的路可以走。 贺远浅笑地揉了揉她脑袋。 心里想的却是,不管官场多黑暗,他都要走进去,只有自己有权有势了,才能让小荞做想做的事。 哪怕就这几件小事,他心里也明白,小荞是个宝藏,脑子聪明着呢,不把她的才能发挥出来,才是对人才的埋没。 叶荞说干就干。 跟贺远一起,两人两种法子都试了试,发现前者消耗的盐更少,当然,效果也没那么好,后者消耗的盐多了,不过显而易见的,效果也好些。 “干脆就分成两种好了,第一种我们就用差一点小一点的果子,后者我们用好的果子,价格上做出区别,前面的蜜饯卖二十五文一份,后者卖五文钱一份,一份差不多二两的样子。” 贺远快速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后,轻点头:“不错,如此一来,前者一份可以赚十文,后者一份可以赚两文,积少成多,十斤野果子可以弄出三斤左右,我们现在的野果子只有二十六斤,好的十斤,差一点的十六斤,好的野果子算下来十斤可以赚150文,差一点的野果子可以赚48文。” “不错诶,这么算下来,光二十六斤野果子,就可以赚198文,都够镇上店铺一个伙计的月钱了,在镇子上河边帮过往船只抗包的粗活,一日也才二十五文的工钱,我们就忙几个时辰,就可以赚他们八九日赚的了,最关键的人,干粗活累人,还未必每次都能找到活儿干,我们镇上的河道还是太小了,来往的商船不多。”叶荞感叹了一声就有些喜不自禁,没办法啊,谁叫她一次性就能赚这么多铜板呢,她都高兴坏了。 贺远也为她高兴,并且自动承担起干活儿的主力,加上他做事细致,学习能力也很强,配合起来,总能很快达到叶荞的要求。 偏偏叶荞是个粗心的性子,虽然她会做蜜饯,法子也是脑子里突然冒出来的,但她做完就没耐心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上面,多少有些分心。 贺远也不提醒,反正只要小荞开心就好,至于这些杂事,他来干就好了。 因而等叶母卖完猪肉回来,发现家里的厨房都摆满了,土灶上都是簸箕,上面正是烘制着的蜜饯。 “你们动作这么快啊。”叶母擦了擦汗,走了进来。 叶荞拿起两种蜜饯,给她喂了一嘴。 “哟,这咸甜咸甜的,竟然都不酸涩了,好吃。”叶母给予了肯定,问过两人之后才知道法子是叶荞想出来的,她在心里感叹一声闺女的聪明,叮嘱她不要说出去,就大手一挥,宣布道:“既然有了这么好的赚钱法子,我们就不要放弃,我昨晚已经跟你们爹商量过了,今日下午你们一起回村去,叫上你大伯母他们帮忙,尽可能多摘点野果,野葡萄跟野桑葚就用来酿酒,其他小的浆果就做蜜饯,像酸涩的橘子,这开水泡过后确实甜多了,虽然大户人家可能看不上,但小门小户还是舍得买点果子吃的,再说了,这橘子皮晒干还能炖鸡汤呢。”叶母显然是生活非常细致的妇女,把家里的物品利用得很精,确保不浪费。 “娘,啊啊啊,太好了。”叶荞正觉得野果子太少了呢,鹿山坡上的野果基本上没有了,毕竟那边本来范围就不大。 但是邕乡村的后山就不一样了。 这里的后山指的是真正的后山,村里也是有不少小山坡的,还有河呢,叫曲水河,因弯道多、曲水婉转而得名,还有一点,曲水河是从邕乡村后山流出来的。 第四十章 开始慢慢发家 谁也不知道源头,毕竟普通人,哪怕是附近几个村子里的猎户都不敢进深山,后山很大,延绵几千里,光是外围,就能打到野猪这样的伤害性大的猎物,更别说内围了,至今没人进过内围,只因里面的凶兽太多,就连叶老爹都没进去过,因为叶荞直觉里面很危险,叶老爹的本事还达不到进去的程度。 之前嘴上说的内围,其实也就是外围中的内围,外围分为外外围,外中围,外内围,之后才是真正的内围。 虽然后山被邕乡村的村民就叫‘后山’,其实‘后山’有个官名叫昆山。 “好了好了,娘去做午饭,这果子还需要再烘烤着吧?铁锅不方便用,那我们中午就吃简单点,做个皮蛋瘦肉粥,凉拌个鱼腥草。”叶母麻利地收拾起午饭来。 贺远去帮忙。 叶荞则想到能回村进后山,就跑去柴房里找破布跟木板,她要弄个简易的箭靶,以及练武的木桩子出来。 “小远没吃过这皮蛋瘦肉粥吧?”叶母脸上带着和蔼可亲的笑容,又微微有着想炫耀的心情。 “嗯,之前没听说过。”贺远点头,不过见叶母这么说,心里有点猜想。 果然就听见叶母道:“这法子还是小荞五六岁的时候闹着要吃好喝的粥说出来的,滋味儿确实不错。” “一会儿你可要好好试看看。” “好。” 吃饭之前,叶荞练拳炼得满身是汗,叶母早就帮着在院子里晒了一盆水,加上天气热,温水就够她洗澡的了。 洗完澡叶荞就忙跑进了堂屋里,看着桌上温度降下来的皮蛋瘦肉粥,拿着勺子,毫不客气开始吃了起来。 “呜呜,真好吃。”叶荞也喜欢凉拌鱼腥草,鱼腥草里面还加了叶母自己弄的辣子油,凉拌起来可好吃了。 “阿远,你也吃。”叶荞给他和叶母都夹了一筷子。 贺远吃了后,也有些惊讶这吃食的味道意外的不错,凉拌鱼腥草也好吃,因为里面的辣子油味道很是不错,贺远吃到这手艺,就知道叶母的厨艺确实不错,甚至比一些小摊贩上的味道还好些。 “娘,你有没有过把这油辣子熬出来卖?”不知道是不是受叶荞喜欢赚钱的影响,贺远平时也开始琢磨这些事了。 以前爹娘从不让他管这些庶务,觉得耽误他念书,那时候贺远反抗无效,就只能不管这些。 如今他却发现自己丝毫不排斥这些。 “这辣子油能卖出去吗?”叶母有些迟疑:“这辣子油是用菜籽油加辣椒和一些香料熬制出来的,我们自己吃都显得有些奢侈,村里人肯定不舍得买,也就镇上这点客人,即使如此,他们也不舍得多买,估计卖不出多少份量,还容易引人觊觎。” 贺远想了想道:“不如这样,上次的福来酒楼张掌柜不是给我们送了四条鱼吗?不管怎么说也是照顾我们,我们就送几盘菜过去当感谢,如果对方没反应,就说明我们这辣子油不会受人觊觎,如果有反应,我们到时候看是卖出去,还是如何,总归也有点收入。” “娘,我会努力读书的,以后迟早能护住你们。”贺远越说越觉得自己读书很有必要,有了官身,哪里还怕保不住这些赚钱的小生意。 “好好好,反正我之前也没想过用辣子油赚钱,要是真能赚点,也好。”叶母很实在,在她看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还是懂的,低调永远都没错,没有本事,东西再好也保不住。 辣子油的味道虽然不错,但也不至于真的引起人来争抢,最多就是稍微有点价值,可以用来做点小生意。 叶母说做就做,吃了午饭就快速收拾了不少的凉拌野菜,还有炖的一盅野鸡。 野鸡是叶荞打的,叶母留了两只,剩下四只都用盐腌制后弄成风干肉,等冬日里下雪封山了,可就打不到猎物了,到时候这些肉可都是冬日里的存粮。 叶老爹是过了午时才回来的。 “哈哈哈。”叶老爹一走进院子,就放声大笑起来。 叶母正在里屋里给两个孩子做衣裳,顺便盯着厨房里的炖鸡。 听见叶老爹的笑声吓了一跳,连忙把他叫了进去,训斥了他两声:“两个孩子在午休呢,你别那么大声。” 叶老爹连忙告饶:“娘子我错了,实在是太高兴了,没忍住。” “诶,闺女醒了?醒了就快过来。” 叶荞是听到叶老爹的笑声醒来的,她心里惦记着早日回村去山上摘野果子,这才这么积极。 贺远早早就起来了,正在屋子里看书,不过担心叶母念叨他不休息,就没开窗,叶母还真不知道他这么勤快。 “爹,你遇见什么大喜事了,这么高兴。”叶荞纳闷地看着笑得合不拢嘴的老爹,嘟了嘟嘴,催促他快点说。 叶老爹等贺远也走进来,全家整齐了。 这才乐呵呵地开口:“齐家大少爷是个仁义的人啊,那野鹿送过去,加上是活的,对方很满意,中午请我吃了一顿酒楼,还给了二十两银子!” 叶老爹说着,从衣兜里摸出来一个钱袋,从里面倒出来四个银子,都是价值五两的。 叶母拿起一个就咬了一下,脸上的喜色挡都挡不住:“我滴个乖乖,这还真是银子啊,都是我们一两年卖猪肉能赚的银子了。 叶老爹跟叶母卖猪肉,一头猪差不多能赚两三百文,不过并不是每日都能卖完,一个月下来,平均两三日卖一头猪,也就是说一月下来能赚二两银子,一年收入有二十四两,当然,这是理想状态下,光是肉摊子,也是要给费用的,一个月就要交五百文,真正的净利润大概是二十两,每年买粮食要四五两,再算上其他费用,能省下个十两银子,已经算很不错的收入了,至少村里的人肯定比不上。 卖肉也是个营生啊,有营生就能赚到银子。 ”是啊,够我们再买两亩地了,还跟齐家攀上了交情,我下次可以拿家里的果酒去县里直接卖给齐家。” “齐家可信吗?”叶母听到后面的话,下意识提起心来问,她情愿银子少点,也不想跟不仁义的人打交道。 第四十一章 进山 叶荞在脑子里想了一下,比叶老爹回答还快。 “娘,可信,我们现在酿造的果酒不多,而且直接告诉我,可以跟他们来往,有好处,不过具体怎么来往,就看爹娘你们的了。”叶荞提醒道。 叶老爹跟叶母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不过心里确实把叶荞的话记着了。 叶老爹只带上了一壶水,就赶骡车,带上叶荞和贺远回村里。 “媳妇儿,明日一早我早早赶回来,你别太累。”叶老爹身体素质好,也有点大男子主义,理应自己养家,因而情愿自己辛苦点,也不想把杀猪卖肉的活儿全给叶母干。 因而商议过后,决定需要收猪的时候,就每日一早送去镇上,等杀了猪后再回村。 叶母没有拒绝,因为她知道这件事上拒绝无用。 “走了。”叶老爹一甩鞭子,先往城外破庙而去。 等到了破庙外面,叶荞朝里面喊:“刘大哥,刘二姐,快出来咯,我们一起回村干活儿了。” “来了来了。” 刘大跟刘二是叶荞中午就去通知了的,比起镇上其他玩伴,刘大刘二妹因为是孤儿乞丐,但干活儿却特别认真努力,毕竟旁人也不会请他们干活儿,自然不会放弃叶荞递过来的机会。 心里感激不提。 两人一人背着一个中型背篓,爬上骡车,一边叫人。 “叶叔,麻烦你了。”刘大连忙道。 刘二妹也有些紧张,乖乖地喊人。 叶老爹笑着道:“别怕啊,我们这次就是去摘野果子的,坐稳了。” “谢谢叶叔。”两兄妹松了一口气,一开始以为是叶荞请的,既然叶叔都没意见,他们就不担心这么活儿丢了。 很快。 花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回了村里。 骡车一路进村。 何家大爷抽着旱烟,在地里干活儿,听见骡车声,提起头见是叶老爹,视线下意识先往骡车后面看去,果然看见了贺远,只见贺远气色不错,老头子点了点头,心知贺远这孩子日子过得不错,这才多久啊,脸上也不再枯黄无血色了。 村里其他相熟的妇人也看见了。 纷纷跟叶荞、叶老爹等人打招呼。 等人走远了,才聚众说起贺远的事。 “看来贺远过得还不错。” “那是,叶老二是个实诚人,贺远都是他家的上门女婿了,肯定不亏待。” “哈哈哈,你这么说,那也是,从小养到大的上门女婿,也不怕贺远那孩子对小荞不好。” “说什么呢,叶老二本意只是觉得贺远可怜,收养他,至于是不是女婿,还不一定呢。”跟叶家关系的好的何家媳妇儿连忙解释了一句。 其他人一听也没放在心上。 何汪氏见此,也就没继续说什么闲话了,反正以后的事还早,两个孩子轮到成亲,只怕得十年后。 叶荞可不知道她这么小就被议论了亲事。 不过就算听见了,也不会放在心上,反正她对阿远挺满意的,阿远那么好,当然这个年纪的她,也没想过什么情情爱爱,只知道跟人相处起来好不好。 这会儿叶老爹已经把骡车停在了叶家大伯门口。 叶老爹先敲门,来开门的是年迈的叶奶奶。 “奶奶,我们回来啦。”叶荞活泼地喊人,还拉着贺远一起。 贺远乖巧地喊了一声,到嘴的叶奶奶,转了个弯,变成了奶奶两个字。 叶奶奶和蔼地笑:“回来啦?快进来,这么热,要不要喝点凉开水?” 叶奶奶把众人迎了进来,温柔地招待。 叶荞不客气,自己喝了一杯,还给贺远递了,而刘大兄妹叶奶奶早就招待好了,并没有介意两人乞丐的身份,说到底,孤儿也可怜。 “娘,我这趟回来是想找大哥大嫂帮忙去山上摘野果子酿酒的,只怕会去不短时间,不知道大哥大嫂最近忙不忙。”叶老爹直接问。 “之前已经收完了玉米,最近就开始收花生、黄豆那些,地里的水稻还没熟,还要再等一个月,正好今年花生跟黄豆都不多,几日就收完了,可以腾出点时间来帮你忙。” “小翠。”叶奶奶说着,朝左厢房屋子里喊了一声,里面叶大伯母的孙女跑出来,叶奶奶说:“去把你爹娘他们喊回来,说你二叔回来了。” 叶翠应了一声,拔腿就往外面跑。 没一会儿。 不仅叶大伯回来了,叶爷爷也被叫了回来。 叶爷爷今年四十五岁,平时在家坚持干农活儿,身体还算不错。 “老二,今日回来要歇息几天?”叶爷爷扛着锄头从屋外进来,问道。 叶老爹把自己回来的想法说了,正好叶大伯也跟在后面,就不用挨个挨个解释。 “那果酒还不错,卖得出去,那就多弄点,比收拾地里赚钱。”叶爷爷也还是有见识的,不然当时也不会在叶老爹坚持卖地要去镇上卖猪肉时,最终没有反对,答应了。 “爹,那屋里这几日就麻烦你了。”叶老爹把从镇上买的米酒提回来,没买高粱酒,怕家里人喝多了醉人。 还有一只野鸡,是叶母想着反正最近家里都没人,干脆拿回村里孝敬老人,她自己在家炒个鸡杂吃也很不错。 “买这这做什么。”叶爷爷嘴上嫌弃,只是上扬的嘴角看得出来他很高兴。 “应该的,我平时不在家,总要买点东西孝顺。”叶老爹说话好听。 最后背着一背篓猪草,跟叶萧和叶晴一起回来的叶大伯母忍不住笑道:“爹那是高兴,二弟,你准备好久去山上,这一趟怕是不好回来。” “要不今下午准备好就去?”他也是个急性子,不想耽搁了。 “没问题。” 叶大伯母和叶大伯显然也是勤快人。 “家里要是农活儿不忙,就让叶萧也跟去,我们多个人手,估计能收得多些,我之前去县里,谈了一笔生意,可以以后做出来的果酒都卖给对方,就按照十五文一斤的收。”叶老爹给几人吃下定心丸。 叶大伯母果然高兴坏了,虽然这果酒卖出去不是自家赚钱,可是二弟这不是一直有机会就拉拔他们么,这已经很仁义了。 第四十二章 收获颇丰 “看来县里是要卖得贵些,不然哪里能直接用镇上的市场价收,还不说限量。” “是啊,齐家开了酒楼,家大业大,我们小百姓只能仰望,估计也猜出我们份量不会太多。”叶老爹倒是看得开,赚钱嘛,一步步来,总能赚大钱的。 “那就好,我这就去收拾。”叶大伯母这下比叶老爹还积极了。 催促着叶萧和叶大伯赶紧换衣裳。 叶晴和回来的大儿媳小张氏一起,帮忙把上山需要准备的水壶,火折子,小铁锅,一些蔬菜,米面,还有夜间需要穿的稍微厚一点的秋衣,还有防虫蚁蛇兽等雄黄之物。 陶罐、背篓等也不可缺,镰刀、锄头什么的,都是需要用到的。 一趟收拾下来,就装了不少。 叶老爹也已经把骡车卸了下来,就剩个板车,东西都放在了板车上。 “爹,娘,那我们先出发了,你们放心就是。”叶老爹跟二老保证了一声后,才带着一行人出发去了后山。 他是拉着板车的,时不时跟叶大伯换一下。 叶荞依旧带着她的小弓箭,走进后山后,悄悄跟叶老爹指了一个方向。 “我们走这边,以前也是走这边比较多,所以路上很平坦。”叶老爹解释了两句。 果然,没走多久,就看见了野葡萄。 “看来我们运气不错,这些葡萄还剩下不少呢,都有大多数成熟了。”叶大伯母直接停了下来,叫上叶萧,过去摘葡萄。 叶荞也没偷懒。 一行八个人,没花一刻钟就把葡萄藤上的野葡萄摘下来了,大约有个四十斤的样子。 摘完后就继续往前走。 叶老爹带路,果然接下来又遇见了橘子。 青橘还没怎么黄,不过熟了一半的橘子都被摘了下来,再留估计就被鸟雀吃了,剩下的完全没熟的就留着。 叶荞诶了一声,看见树下的蘑菇,高兴得直笑。 一边像落进米缸的老鼠一样,路过但凡能吃的蘑菇都摘了下来。 “这后山物产也太丰富了。” 一路忙到天快黑的时候,到了一个土墙造出来的茅草屋,叶老爹带着大家走过去,他解释了一下:“茅草屋是以前我弄出来的,如果天色晚了可以歇息,白天后山就很危险了,晚上更危险。” “大哥你们先歇息一会儿,我去打两只猎物回来。” “那我先熬点粥。”叶大伯母说干就干。 天气太热,也吃不下窝窝头等,还不如喝点粥。 叶荞则把茅草屋里的簸箕拿了出来,把下午捡的各种各样的蘑菇摊在上面,免得坏掉了,去去水汽,反正干蘑菇泡发后也可以继续炖煮。 一样可以卖出去。 贺远拿着水壶过来,递给叶荞。 叶荞接过去,喝了几口。 贺远已经接过她的活儿,开始晾晒起来。 “这些蘑菇里面,有药用价值比较大的茶树菇,如果多拣点,可以去镇上卖给药店。”贺远上次就跟着叶荞他们来过后山,认识了不少能食用的蘑菇,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的药材也认识。” “茶树菇比较少,我尽量多找点。” “平菇可以煮汤,看,这些鸡纵菌不少吧?鸡纵菌这次找到的最多。”叶荞得意地邀功道。 贺远心里确实诧异。 要知道这些蘑菇都是叶荞找到的,足足有二三十斤呢。 “很不错。” 被夸奖了,叶荞心情很好,大方地拿了一些鸡纵菌,用叶大伯打回来的河水,清洗干净,递进厨房给叶大伯母。 “大伯母,我们往粥里放点菌菇和青菜吧?再加点猪肉,会更好吃。”叶荞递过去道。 叶大伯母有些心疼:“这些蘑菇可以拿去镇上卖呢。” “我们要养好身体才能有机会多赚钱嘛。”叶荞抱着她胳膊撒娇:“而且我们这一趟才开始呢,回不去的话,晒干的蘑菇就要冬日里卖,夏日卖不上价格,大家都吃新鲜蘑菇。” “也是。”叶大伯母见她都舍得,也就不拒绝了,把洗干净的鸡纵菌切成小颗粒,放进陶罐里一起跟米熬煮。 米是糙米,黑黄黑黄的,不过在村里也是很不错的。 叶老爹回来时,手上提着四只野鸡,两只野兔,一个个都还挺肥,不小呢。 叶荞听见声音,跑出来,看见这些猎物,瞬间有了吃法:“爹,我们晚上吃烤肉嘛。” “正好下午不是摘了不少的青桔么,可以涂抹在上面,应该味道不错。” “是不是哦。”叶老爹没这么吃过。 不过想到以往自家闺女时不时冒出一些吃法,也就没拒绝。 “大哥,我们一起把这野鸡野兔处理了,杀了的鸡毛这些埋在地上,鸡血我们可以炒了吃,只要没有浓厚的血腥味,就不会吸引猛禽。” 天色已经在黑了。 叶大伯点了一盏煤油灯,跟叶老爹一起,在茅草屋里最大的堂屋里去收拾野鸡野兔,屋子里关着门,就能挡住一些血腥味。 叶萧也跟着进去帮忙,他今年十六岁了,正是青壮年的年纪,干活儿也麻利。 “走,我们先弄点烤肉的调料出来,一会儿再去帮忙夹毛。”叶荞说完这话,贺远跟刘大两兄妹就跟着她。 叶荞吩咐刘二妹洗葱,刘大用石臼把花椒研磨成粉。 贺远则帮忙把辣椒研磨成粉。 叶荞自己拿了个碗,弄了些盐,酱油,还有自家熬制的肉酱等,混合在一起,再把她带来的一个布包里的猪毛小刷子拿出来,专门用来吃烤肉的。 弄完佐料。 屋子里叶老爹三人已经把野鸡和野兔处理了。 野鸡的鸡杂那些,被叶大伯母拿进简易厨房里,准备炒个鸡杂吃,里面还有鸡血,四只野鸡的鸡杂也够炒一盘子里。 野兔的内脏就没要了。 叶荞直呼可惜:“爹,等这趟回去,你就去把狼狗给我带回来,下次野兔内脏就可以给狼狗吃了,它能长得壮壮的,以后我们进山也更安全些。” “成。”叶老爹答应了,不过就是只狼狗,家里能打到猎物,也不怕养不活。 要是放在普通村民家里,还要嫌弃狗吃得多,就看个家,没啥用划不来,放在叶荞家就没有这个担忧了。 第四十三章 燕窝 天色一黑,野鸡和野兔都处理好了,叶老爹两三下就串起来,放在火堆上烤。 叶大伯母也把炒好的鸡杂,以及熬好的香菇青菜粥端了出来。 “快尝尝看,香菇粥味道很鲜。”叶大伯母先给几个孩子一人盛了一碗。 刘大跟刘二妹连忙感激道谢。 看着手上份量满满的香菇粥,眼睛有些发热,同时,也想更努力些,把日子过好,到时候才好报答叶家。 不管是小荞还是叶家长辈,对他们都有再造之恩。 “好吃吗?”叶荞用勺子从碗边的粥吃起来,就不会烫,连续吃了好几口,只觉得味道格外的鲜美。 “好吃。”贺远点头,喝粥的同时,不忘把面前的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翻面烤,时不时在上面刷点叶荞弄的调料,香味瞬间就滋滋地冒了出来,诱人的肉香,让叶大伯几个长辈都有些受不住。 “真香啊,这下是我们占二弟和小荞便宜了。”叶大伯不会烤肉,叶大伯母就安排他看火,她则守着另外几只野鸡野兔,谁叫叶萧也不懂做菜,叶大伯母还嫌弃他们笨手笨脚。 “这算什么,都是一家人,辛苦大家了,一会儿好好吃一顿,用这个刀子割开烤肉就行。”叶老爹给叶大伯母分了一把小刀。 叶荞自己身上的挎包里就放着这些小工具。 几个大人在旁边说话。 叶荞这边的野鸡也熟了,她动作熟稔,用小刀从上面把肉切下来。 “小荞,我来。”贺远看了一会儿,就学会了,让叶荞把小刀给他,他眼神温柔,叶荞摸了摸鼻尖,已经习惯了听他的话,也就随手把小刀递过去了。 她自己则用筷子夹了一块烤鸡肉,吃了一口,只觉得香酥焦脆的肉香瞬间在嘴里爆开,烤肉的味道特别的香,酥脆得她咀嚼了好一会儿,才吞咽下。 有好吃的就要分享,叶荞自然知道贺远对她的好,投桃报李,望他嘴里塞了一块烤鸡肉。 “好吃吗?” 叶荞一边咀嚼,期待地问贺远。 贺远只觉得满齿留香,已经许久没有吃这么好了,看着叶荞的目光更加柔和了:“好吃。” “我想到我们的青桔还没动过呢,不知道滴上去好不好吃。”叶荞说着就拿了几个果子过来,洗干净后,从中间切开,把汁水挤到上面,还在火上烤的野鸡肉瞬间又子啦一声。 “好香啊。”这边的味道连叶大伯母都闻到了。 叶萧更是直接凑了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小荞,你们都肉可以给我尝一口吗?” “可以,不过只能一口。”叶荞自可没忘记,自己跟贺远的胃口也不小,反正大伯母烤的也好吃,她也不担心叶萧这个堂哥吃不到肉。 “行行行。” 叶荞就切了一块给他。 叶萧一吃,回味无穷,忍不住再三品尝了一会儿,凑了脑袋过来:“小荞,你们这加了什么啊,有点酸酸的,但味道很不错。” “就是这个青桔,你自己涂抹上去试试看。” 叶荞可不想自己被打扰了,连忙把法子错了。 叶萧就到一边去实验去了,连带着叶大伯母也跟着学,叶老爹跟叶大伯都吃了这新鲜的滋味。 叶荞自己一口,贺远一直在烤肉,时不时有叶荞的投喂,不知不觉也吃了不少。 倒是刘大跟刘二妹不好意思去碰青桔。 虽然只是普通的野果子,可他们是帮忙干活的,哪里能分叶家的果子,两人都很守规矩,就怕被叶家厌弃。 两人都很规矩。 只是刘大在看见叶荞对贺远那么好,不仅给他喂烤肉,还很乖巧的样子,眼底闪过一道失落。 “大哥、大哥……” “嗯?”刘大回过神来,发现是刘二妹在摇晃他胳膊。 “这是小荞给我们的果子,让我们涂抹到上面去,你试试看,很好吃。”刘二妹眼睛亮亮的,根本不知道已经十三岁,知情事的刘大经历了一次失恋。 虽然只是单方面失恋。 可也是失恋啊。 “谢谢小荞。”刘大觉得自己这会儿都不需要酸果子,因为心里够酸的了! 他悲伤望天。 叶荞可不知道这细节。 倒是贺远忍不住朝刘大看了一眼。 “晚上我们就随便睡在木板上,这茅草屋里没有床,我平时来山里都直接睡木板上的。”叶老爹跟几人解释了一下。 因着男女有别,叶大伯母睡中间,旁边是叶大伯,另外一边睡着叶荞跟刘二妹。 叶大伯那边就睡着叶老爹刘大和贺远。 贺远睡前打了水端给叶老爹和叶荞。 叶老爹摸了摸他脑袋:“知道你小子勤快,不过你爹我现在还没到需要你帮我端洗脚水的时候,不过你照顾小荞,我很满意。” 叶老爹可不傻,虽然他因为道义上不好意思真让贺远当自己的女婿,可是,趁机培养两人的感情还是可以的。 从小长大的,总比半途认识的好。 “我会照顾好小荞的。”贺远点头,也就没有再勉强给叶老爹端水盆了。 不过叶荞那边,他依然像往常一样照顾。 翌日一早。 天还没亮,叶老爹就悄悄下山了。 经过商议,他是跟叶大伯母一起下山的,负责把野果子背回去。ζΘν荳看書 就昨日一下午,就有一百多斤的果子了。 叶老爹叮嘱叶大伯在他回来之前不要出门,让几个孩子可以好好休息。 叶荞一醒来,伸了个懒腰,从屋子里出来。 看见叶萧跟贺远、刘大、刘二妹几人,正在茅草屋旁边的树下。 “二堂哥,阿远,你们在干嘛?”叶荞好奇地走出来问。 “小荞起来了?快过来。”贺远含笑地朝她招手。 叶萧也得意地朝她笑:“猜猜看我们找到了什么?” “鸟窝?”叶荞离得近,就看见树顶上果然有个鸟窝。 叶萧摇了摇头:“鸟窝都是次要的,而且这不是普通的鸟,是燕子窝。” “燕子窝?”叶荞嘴里念叨着时,人已经到了树下,突然想到什么一拍脑袋,也惊喜坏了:“啊,难不成这已经形成燕窝了?” “对!”叶萧看着头顶的燕窝就跟看这个宝库似的。 第四十五章 淘米水洗头 不过好在二老都做得很熟稔了,还有小张氏跟大侄儿叶南帮忙,倒也忙得过来。 等一行人回到村里,已经是半个月之后了。 叶荞却高兴坏了,这一趟在山上,人多,全心全力去摘各种野果,收获不少,野葡萄、野桑葚、小青桔,甚至是青柠都有,还有成熟了有点酸的橘子等,其他浆果更数不胜数,连蓝莓都有。 “回来了啊,快去洗洗,在山上指不定都长虱子了,天气热山上又多蚊虫,不好受。”叶奶奶提着一小桶的水,往厨房里走,不忘招待刚回来的叶荞、叶大伯等人。 提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 “我跟大孙媳妇儿给你们在院子里晒了不少的热水,老大,二孙子,你们男娃子先去洗,小荞,你带着小远先过来洗头。” “奶奶,知道了,你别嫌弃我,我这次可帮忙摘了不少的果子,想到那些果子身上都不痒了。”叶萧嘿嘿地笑。 叶奶奶笑骂着拍了他后背一巴掌。 “快去洗,别耽搁时间,一会儿你妹妹她们还要洗呢。” “知道了知道了,我这就去。”叶萧端起一盆水就往沐浴间而去。 叶家有单独的沐浴间跟茅厕,如此一来,就不用像村里其他人家一样,在猪圈里上厕所洗澡了,会更干净卫生,上厕所也不臭。 想当初光为了弄这么一个卫生间洗浴间,就单独用木头搭建了个小屋子,下面挖了下水道跟污水池。 当然,这法子叶荞提出来的。 “要方便是吧,进去就行,别怕踩脏了,上完用水冲了就好。”叶爷爷这会儿也在家,刘大带着刘二妹找上唯一不太忙的他,小声询问一句。 没想到竟然会被带到单独的茅厕。 看见里面干干净净的,不仅不臭,还有股淡淡的艾草味,甚至都没有蚊虫! 刘二妹走进去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弄脏了,只觉得叶家连茅厕都弄得这么好,再也不用担心上厕所被蚊虫咬,还臭了。 “谢谢叶爷爷。”刘大跟刘二妹轮流上完厕所,都被叶家的茅厕征服了,只觉得上厕所都成一件很享受的事了。 “叶爷爷,你们茅厕竟然都没有蚊虫,好干净,好厉害。”刘二妹忍不住羡慕地感叹一声,她跟哥哥以及其他孤儿姐妹住在破庙里,有容身之所,但平时上厕所,就需要去不远处搭建的一个公共草棚茅厕,还没走近就能闻到臭味,更别说四处的蚊虫了。 刘大倒是之前在茅厕里研究了一会儿,发现里面的修得也很出色,连便池都用上了陶瓷,一看就不便宜,他刚冒出来的,想建议叶家可以去镇上给人修类似这样干净的卫生间,代替恭桶的想法就打消了,不说用上陶瓷普通百姓肯定舍不得,就说下面的管道,池子,在镇上只怕就需要大工程,不是一家可以单独弄。 “没办法,小荞那孩子最讨厌蚊虫了,所以五六岁懂事的时候,就叫着他爹去找镇上的齐大夫问了驱蚊的药草,平时我们也会在山上去采摘,自己拿回来磨碎弄成熏香,就可以驱蚊,看见没,那茅厕旁边的墙上挂着的就是驱蚊香包。” “为了不臭,时不时也会点艾草,别说这里,就连后院养猪的猪圈,都经常烧艾草,牲畜养得干净都不生病。”叶爷爷手上拿着旱烟袋,谁都看得出他与有荣焉的语气。 “好厉害。”刘二妹由衷感叹。 “这不算什么,你们以后可以自己去山上摘驱蚊药草,夏季的蚊虫可毒了。”叶爷爷大方地给刘大一包驱蚊香包。 两人受宠若惊坏了,推拒了半响,叶爷爷坚持,最后感激地收下了。 这边。 叶荞跟着叶奶奶进了厨房。 小张氏正在煮洗头水,看见叶荞像个小花猫,一直挠头,浅笑道:“小荞来啦,之前煮的淘米水在这里呢,刚好够你们今日用,今日再煮一些,正好最近家里有不少橘子皮,之前也还有榨油剩下的茶枯。” 小张氏说着,从案板下端出一个陶罐,上面用破布封着,一打开,就闻到一种酸味。 见叶荞用往常一样露出嫌弃的表情。 叶奶奶敲了敲她的脑袋:“你呀,还嫌弃,这发酵出来的淘米水洗头发可好了,你看,头发乌黑发亮,漂亮着呢。” “再说了,这不是你去镇上听别人说这么洗头么,为了一头秀发,忍忍啊。” 叶奶奶说着,端着陶罐里倒出来的淘米水,拉着叶荞到院子里洗头。 小张氏见叶荞生无可恋的样子,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不过,她一点也不嫌弃淘米水洗头,因为效果真的好,她以前的头发枯黄易断,闺女的也不好,现在已经是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了,在村里谁不羡慕。 只不过别家不好意思问这洗头的法子,也有人懒得这么搞。 叶荞躺在木板上,叶奶奶一手给她涂抹淘米水,瞬间头发就有股浓郁的酸味。 看见贺远过来,叶荞着急地出声:“停,停,你别过来!” “小荞?”贺远有些疑惑,不过还是听话的停了下来,免得她着急挣扎之下,淘米水弄眼睛里。 叶荞伸手做推拒的动作:“那什么,一会儿你再过来让奶奶给你洗头,我先洗,等我洗完了你再过来。” 她着重强调最后一句。 贺远小脸上带着若有所思。 倒是叶奶奶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小荞还害羞了,不就是暴淘米水酸味比较重么,以前家里人都这么洗的,也没见你害羞,还是我们小远有魅力,都能让小霸王知道什么叫害羞了。” “奶奶。”叶荞羞赧,耳根发红,狡辩道:“我是老大,哪里能让小弟闻到我头发发酸。” “行行行,你说啥奶奶都听着呢,不说了不说了,免得你脸都红了。”叶奶奶明显是打趣她。 叶荞有些懊恼。 不过见贺远乖乖听话转身离开没有靠近,还是悄悄舒了一口气。 她这老大的面子一定要摆好,不能破! 头发发酸什么的,肯定不是她。 第四十六章 卖货 陷入自己思绪里的叶荞没看见贺远离开时,眼底一闪而过的无奈和笑意。 这一趟大家在山上忙了半个月,很是辛苦,回来洗漱就花了一个多时辰,小张氏跟回家歇息的叶母两人,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饭。 叶老爹打回来的野鸡,做了野鸡炖夏笋,这会儿的夏笋已经有些老了,能找到里面最嫩的来吃,也是一道难得的美味。 野兔做的干锅野兔,里面搭配了黄瓜等素菜,又放了干辣椒跟花椒的,舍得用油,炒出来特别的香。 一盘蒜炒苕尖,一碟辣椒炒肉,一盘炒豌豆。 因为人多,两人做的份量不少。 “吃饭了,别忙了。”叶母端着香喷喷的菜上来,要知道,这一顿光是炒的兔肉就做了六只,份量绝对足足的。 一家人甚至是刘大两兄妹都被拉着坐上长木桌,全家挤着坐,等叶爷爷说开饭,叶萧头一个飞快地挑肉。 叶荞也不落后,忙夹了自己最喜欢吃的鸡翅,她一块,不忘往贺远的碗里放了一块。 “小荞怎么不吃鸡腿?”叶奶奶不舍得小孙女,就要夹一块给她。 叶荞连忙把碗捂住,嘴里还吃着肉,飞快摇头:“奶奶,我不吃鸡腿,全是肉,太多了,不好吃,你吃,多吃点,补充营养,这次有六只鸡腿呢,还有十二只兔腿,大伯大伯母爹娘你们吃,还有小侄儿小侄女,我就吃这些小块的肉就很好了,可惜野鸡倒地不比家鸡肥,肉不多。” “娘,你自己快吃,被管小荞,她机灵着呢,哪里会亏待自己,连小远都被他照顾到了。”叶母哭笑不得地开口。 总算转移了注意力,没人再顶着她了。 叶荞松了一口气。 一边吃一边跟旁边的贺远说话:“阿远,我跟你说,干锅兔里面的素菜也可好吃了,有黄瓜跟藕块,还有玉米,可惜黄瓜有点老了,难得摘到嫩黄瓜,你试试看。” 贺远点头的同时,默默把她喜欢的菜夹在前面的盘子里,就不需要站起来了。 一顿饭吃完,每个人都吃得肚子溜圆。 “二叔,你回来真是太好了,每次一回来就能吃到肉,都跟我们家过年差不多了。”叶萧对叶老爹佩服得不行。 就这半个月还在山上缠着叶老爹做陷阱跟打猎。 只不过他短期学起来没什么准头,实打实的表明并不是谁都能去当猎户,吃这碗饭。 叶大伯母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你还好意思说,存钱为了给你取媳妇儿,就知道贪吃,好好干活才是,别总找你二叔偷嘴。” “哈哈,这没什么,我们还是收拾带回来的野果吧,别浪费了。” 叶大伯母跟小张氏收拾碗筷进厨房去洗了。 叶老爹带着家里其他人,从洗野葡萄等野果子开始,再到酿酒,为此还提前定了不少的陶罐,大小有五斤的,也有十斤装的。 酿酒并不难,弄完就需要放进酒窖里发酵。 叶老爹专门收拾了一个大屋子用来放酒。 叶爷爷等人都去了叶家二房的院子里帮忙,野果子背回来也是放在这边的。 叶荞趁着家里的长辈在酿酒。 她则给刘大两兄妹结算了这半个月的工钱。 算下来一共六百文。 叶荞身上还是有存款的,她直接给两兄妹付了,又送了只她自己的打的野鸡。 等人走了,回到屋子里数铜板。 她的钱匣子不大,里面就放着两吊铜板,以及一个一两大小的碎银子。 剩下还有五十六个铜板。 存款一下少了不少。 不过想到接下来她可以去卖蜜饯,还有燕窝。 其实燕窝大多是在山上,之前在树上遇见,也是因为不远处有一个悬崖峭壁。 不过峭壁上的东西不好取,又有乌鸦、蛇等动物盘踞,叶荞感受到威胁,果断不过去。 因而手上还是只有那么一份燕窝。 不过一份燕窝也够卖些银钱了。 叶荞把钱匣子放进红木箱里。 这才转身出来,跟贺远一起,弄蜜饯。 浆果不少,这一趟足足弄了八百斤,不过,这也是整个夏天的收获了,之后最多还剩下一些残果,要知道后山能去的地方的野果几乎被摘完了。 八百斤浆果,有三百斤好果子,五百斤差一点的,花了叶荞三天时间,才全部弄完,最后得到九十斤高级蜜饯,一百五十斤普通蜜饯。 中途让叶母帮忙带蔗糖和盐,就花了一两银子又六百文,一般来说,一两银子可以换一千两百个铜板,而一吊钱也就是一贯钱是一千个铜板。 叶荞光成本,就花出去一千八百个铜板,看着钱袋里剩下的一个一两碎银子,以及两百五十六个铜板。 叶荞想了想,从里面取出来了五十六个铜板带在身上的钱袋里,准备明日去镇上时用。 一大早。 天刚亮叶荞就醒了。 贺远已经煮好早饭了,简单的青菜粥,加上蒸茄子,淋上调好的酱汁。 吃了早饭,一家就准备出发了。 叶老爹帮着把撞着蜜饯的背篓放到骡车上,之前摘的足足有五六百个晒好的澡球,十只野鸡,十五只野兔,都是活着的,还有一筐橘子和一筐青柠。 橘子也有一百斤,青柠少点,不过也有八十斤。 这么多东西放上去,骡车就坐不了人了,太重。 叶荞把水壶放到骡车上,跟在旁边往镇上走。 贺远背着书箱。 这半个月叶母回来了两趟,已经把他留在家里的书,都全部搬到镇上去了,如此一来,他平时就只需要带着自己要看的书,就不多了。 只不过昨晚叶母就回去了,早上要卖猪肉。 走了半个时辰,到了镇上。 镇上已经热闹起来了。 两人运气不错,刚好今日是赶集日,镇子附近的村民,有空闲都会来赶集。 一到镇上,叶老爹就赶着骡车,直接到了市场。 他帮忙把蜜饯,橘子,装着兔子的篓子,以及放着澡球的篮子放下后,叮嘱道:“小荞,你跟小远在这里卖,我回去找你娘拉猪肉过来。” “知道了爹,你去吧。” 叶老爹倒也放心,不说闺女力气不小,镇上跟他们有交情的不少,何况是在猪肉摊旁边,倒也不怕被欺负。 叶老爹一走。 叶荞连忙把要卖的货物摊开。 第四十七章 韩五爷 “卖果饯咯,又甜又好吃的果饯。” 叶荞扯开嗓子喊。 倒是引来了路过的孩子注意。 “你这果饯好吃吗?”一个男童拉着妇女走过来,妇女目光落在蜜饯上面,本来不在意,可看见上面白色的糖粉,跟着蹲了下来,“能尝尝不?” “可以。”叶荞笑着递给她一颗,非常机灵的只递了普通的果饯。 “娘,我要吃,我要吃。”男童一看,伸手就想去抢。 贺远警惕地在旁边站起来,预防男童打到叶荞。 “好好好,买。”妇人被缠得不行,连忙要了一份,递给叶荞五个铜板,换回来一小包果饯。 远处有其他路过的客人,看见有人去买了,忙追问妇女:“老妹子,好吃吗?会不会很酸?” “不酸,甜甜的,挺好吃的。”妇人性格比较淳朴,也没夸大,随口说了一句,她儿子缠着现在就要吃,妇人也没空回答其他人的问题,给儿子喂了后,男童瞬间高兴了,吃完了还不忘得意地朝旁边的其他孩子扮鬼脸。 其他本来就被果饯勾得不行的孩童瞬间受不了了,抱着自家家长大腿就哭闹起来。 “娘,我要吃,快给我买啊。” “爹,我也要,我想要那个大的。” “爹,我也要大的,大的明显更甜。” 叶荞见此机会,笑着高声吆喝道:“卖果饯咯,真实的果子,甜得不行咯,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哪里能别的孩子有,自己的孩子没有的。” “钱没带够的,买中等的果饯,五文钱一份咯,财大气粗的,买特等的果饯,二十五文一份,送人有面子,给自己孩子吃就是心疼自家娃娃,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真材实料,买回去不亏,上面还有糖哩。” “这孩子真会说话,咳咳,我带的银钱不多,那就买个五文的试试看。”有喜欢在外面撑面子的男人牵着一儿一女过来。 对着身边的儿子道:“还不快接着。” 叶荞看见男童高兴地拿着,女童只能在旁边羡慕地看着,在心里摇了摇头,这种重男轻女的现象再正常不过,别人的家事,随便插手要不得。 还是先过好自己的日子再说。 “爹,好好吃啊。” “好甜。” 接二连三有人买了回去,二十五文一份的特等果饯卖得比较慢,五文的就快了。 “给我也来一份五文的。” “诶,我要二十五文啊。” “好咧。” 叶荞是现装现包的,贺远在旁边帮忙收钱,都是铜板,也不需要找钱。 “大娘,你们要买澡球么,一文钱两个澡球,买十文钱的我还多送两个,你看,颗颗饱满,绝对好用。”叶荞卖果饯的时候,不忘推销澡球的生意。 “你这澡球确实不错,给我来五文钱的,两个送不了,多送一个总成了吧?” “没问题,来,十一个澡球,收好。”叶荞也不是那小气的人,反正自家留足了够整个冬日和明年春季用的,这些都可以卖出去。 “给我也来二十个澡球。”有中年妇女挎着篮子,经过时,要了些,见澡球确实不错,数好铜板,递给贺远。 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少。 叶荞这边摊子上的生意,因为她故意吆喝,还真不错,就连二十五文一份的果饯都迎来了一个大客户。 “你这果饯给我尝尝。”一个中年男人穿着不错的下等绸缎走过来,身后跟着两个帮忙提篮子的人。 叶荞看见男人,眼睛一亮,嘴上的话说得特别漂亮:“大叔,你一看就是做大生意的,我家的果饯不仅酸酸甜甜的开胃,还对身体好,都是真材实料的果子,新鲜采摘弄的,不仅如此,还容易保存,保存个一两个月不坏完全没问题。” “我看别人过来买果饯,都是为了甜,你跟我介绍酸甜口的,不怕接下来生意做不下去?”中年男人韩五爷诧异地挑眉,觉得叶荞不仅长得灵动,说话也机灵,忍不住逗一逗。 叶荞是一点都不担心,还摇头晃脑的,狡黠一笑:“大叔,你一看就是做大生意的,跟我们普通百姓的追求肯定不一样,你什么糕点没吃过,糖对你来说,可不是稀罕物,所以啊,好吃的你才看得上。” “大叔,你先试看看,这份是我专门挑选出来的,做了少量的酸甜口的,就是为你们这种大老爷准备的。”叶荞一点都不怯场,表现出自己有分顾客准备不同类型果饯的心思。 “小姑娘还挺聪明的,那行,我试试看。”韩五爷拿了几颗特级果饯尝了尝。 叶荞期待地看着他。 没发现,在旁边叶老爹跟叶母已经过来卖肉了。 不仅如此,站在肉摊子旁边,还有一个长得跟叶母比较像的年轻妇女,正提着心看着这一幕,她身边还牵着一儿一女。 “姐,小荞那孩子也太大胆了吧?那位客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穿的可是绸缎。” “放心吧,小荞有分寸。”叶母知道叶荞的性子,不会乱来,同时,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不会约束孩子长大,学本事,自然只要她不闹出乱子来,就没事。 苏好见姐姐这个当娘的都不着急,只能在心里叹一口气,不好插手,就在旁边等着。 叶荞见韩五爷吃完了,站起来,挺直胸膛,“大叔,怎么样,我叶荞可从来不骗人,东西好吃吧?” “小姑娘是有些本事。”韩五爷就喜欢她爽快的性子,大手一挥:“给我来二十斤。” “好咧。” 叶荞笑眯眯的,不过还是按照份量给他装成小袋小袋的,一边解释道:“大叔,诚惠你看得起我家的果饯呀,下次要是需要,只管派人来找我,我家就是旁边卖猪的,你来镇上一问就知道啦,保证味道一直都不会变。” “成,不过你可以不用包这么小,我一天都能吃好几包。”韩五爷大气地说,嫌弃她一份一小包太少了。 两人不过初见,竟一老一小说话也熟稔,不知道的还以为关系多好呢。 第四十八章 小姨苏好 叶荞摇头,解释道:“大叔,你每日别吃太多了,最多吃两三包,免得牙疼,至于包成小包,你方便取,其他没打开的,就不容易坏。” “你这孩子实诚,我买得值。”韩五爷笑了笑问:“多少钱?” “一份二两,卖二十五文一份,二十斤就是两千五百文。”叶荞直接心算出结果:“一共二两零一百文。” 韩五爷注意到细节,见她想都没想就说出了答案,忍不住挑眉询问:“小姑娘算术这么快?” “快吗?” “老爷,我们停靠的时间不长。”眼见韩五爷要继续跟叶荞说下去,身后跟着的护院连忙出声提醒。 “行了行了,不就是遇见个有意思的小辈,想多说几句么。”韩五爷心情被破坏了,不过对叶荞还挺有耐心的:“小姑娘,你叫叶荞是吧?我是韩五爷,以后有缘再见。” “好啊。”叶荞高兴得牙齿都看不见了。 韩五爷无奈地摇了摇头后,提着装好的果饯,带着两个护院,转身走了。 倒是贺远有些警惕:“小荞,你很喜欢韩五爷吗?” “当然了啊,那可是我们的潜在大客户诶,他要是每年都来买一次,我可就能再赚一笔银子来,二两银子诶,我能赚一半!” “原来你是小财迷,看重的是银子啊。”贺远哭笑不得,心里也放下心来,看来小荞看重的是银子,而不是韩五爷这个人。 “财迷挺好的呀,看见银子我高兴。”叶荞露齿笑,眼睛都笑弯弯的,别提多高兴了。 贺远见了忍不住跟着一起浅笑起来。 “给我来两份果饯。” 也许是看见有大老爷都愿意来叶荞手上买,还一买就那么多,路过的行人都觉得她卖的果饯质量很不错,普通村民都舍得花五个铜板给家里的孩子买一份。 一上午卖下来。 澡球卖了一百八十颗,普通果饯卖了六十斤,还剩下三十斤,高级蜜饯卖了三十斤,还剩下一百二十斤。 而野鸡跟野兔,因着是活的,基本上都卖出去了。 野鸡十文钱一斤,十只野鸡,共卖了二百八十六文,兔子十二文一斤,十五只一共卖了九百文,都是四五斤一只的野兔子,也不小。 比起野鸡来说,兔子肉更多,买的人也不少。 就连镇上的普通百姓都舍得买一只回去吃。 至于蒸过的橘子,卖了六十五斤出去,还剩下三十五斤,就是青柠几乎没人买,全剩下了,没办法,青柠一看就酸,谁买这东西回去啊。 “小荞,卖得怎么样?”苏好跟叶母一起过来。 叶荞正在擦汗喝水,毕竟忙了一上午,口水都快说干了,转头看见苏好,有些惊喜:“小姨?你什么时候来的?表弟表妹来了吗?我许久没见过他们了。” “早就来了,都回你家煮好饭,过来叫你们回去吃饭了。”苏好见叶荞小小年纪忙了这么久,也不叫苦,勤快得让人喜欢。 “啊,你怎么不叫我啊。”叶荞不好意思地挠头:“我都不知道你来了。” “没事,见到你就很高兴了,快走吧,小姨帮你拿剩下的货物回去。” “好啊好啊。” 叶荞早就饿了,也不准备再待着了,毕竟现在中午也没什么客人了,好多摊子都收摊了。 叶母过来帮忙把背篓搬到板车上,四人收拾好就回去了。 一回到院子,叶荞就看见正坐在堂屋里,等着他们回来吃饭的叶老爹跟赵家两兄妹。 “回来了啊?快去洗手,可以准备吃饭了,中午可有好吃的。”叶老爹站在门口道。 叶荞一听,更积极了,拉着贺远去水井旁洗完手,就跑进了堂屋里。 “竟然有蒜苗炒五花肉!”叶荞看见这道菜,眼睛都亮了,软糯的五花肉炒了后也不油,吃起来可下饭了。 苏好端着饭从后面跟着进来,有些不好意思:“是啊,都是你爹娘大方,还专门留肉招待我们,这……这实在是太客气了,我们都是平常来往的亲戚,哪里需要这么客套,随便炒点老黄瓜就好了。” “小姨,你难得来一趟,以前叫你来我们家你都不来,这次娘炒肉也是应该你的,你看看表弟表妹多瘦,好好吃一顿,养好些,以后身强力壮,什么钱赚不来。”叶荞说着,拿起公筷,给赵家兄妹夹了好几块肉。 赵家兄妹看见碗里的肉,小心翼翼地吞了吞口水,抬起一张瘦弱枯黄的小脸,渴望地朝苏好看去,小声的喊:“娘。” “小荞,你这,小姨我都没给你带什么吃食,这多不好意思得。”苏好说着眼睛又些湿润,忙侧开头,怕被孩子看了笑话。 她这异样,却让叶母看在了眼里。 叶母跟叶老爹对视一眼,没有当着孩子们的面问什么。 准备等吃完了,私下问问。 “你以前给小荞送了鞋子,她穿着可舒服了,比我这个亲娘弄的好,你啊,就放宽心,小荞就喜欢照顾弟妹。” “小真小暖,快吃,多吃点。” 叶母也帮着夹菜。 叶荞并不傻,看见两个表弟表妹吃得比较快,就像是许久没有吃过饱饭一样,而小姨也比半年前见过那一次看起来显得憔悴,肯定是有事。 她没有说出来。 先安心把饭吃完。 果然,吃完饭,叶母就开口:“小荞,你带你表弟表妹去你屋子里玩。” “知道了,娘。”叶荞心知自己留下来的可能性不大,干脆就拉着贺远一起,把表弟表妹带到贺远的屋子里。 “阿远,你帮我照顾好他们呗。”叶荞在门口拉住贺远的衣袖,小声道。 “你想做什么?”贺远没有拒绝,不过对叶荞的行踪很在意。 叶荞也没瞒着,反正就一个屋子,肯定会被发现,她压低声音道:“我想去听看看小姨有什么事。” 一见叶荞是因为八卦,贺远无奈地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不过还是心软的答应了,“行,我会看好两人,你去吧。” “阿远你真好。”叶荞真心实意地朝他笑。 贺远摸了摸她脑袋,嘴角微微上扬,没有多留她。 第四十九章 赵春恒 叶荞也不多磨蹭,转身就去了堂屋里,而这会儿,苏好正在跟叶母、叶老爹说事,三个大人见她进来了,也没说什么。 实在是苏好说的事,太令人气愤了。 “赵春恒本来就想娶他的表妹,之前娶了我,明面上没说什么,倒是他娘时不时指桑骂槐,我以为老太太只是想掌控家里的财产分配权,性子不好,加上我一开始只生了个闺女,隔了两年才生的小真,我也没计较,姐你也知道,生不出儿子日子过得艰难的也不止我一个。” “后来我看赵春恒没有再提过他的表妹,一心想读书,考科举出头,我自然不会去打扰他,只是没想到,他才得到童生的名头,就把他表妹从镇上带了回来,要跟我做平妻,那吴家表妹原来嫁人后嫁去了镇上,后来裁缝丈夫死了,身边还带着一个七岁大的儿子。” “简直太不要脸了!”叶母气得跳脚,脸颊涨红,含着怒气。 叶老爹见她气得不行,连忙安抚:“媳妇儿,你先别急,听姨妹说完,这件事,我肯定支持姨妹,只是具体需要做到什么程度,还需要姨妹自己做决定,我们才好插手。” 叶老爹头脑还算清楚。 在他看来,赵春恒已经考上了童生,还没有秀才功名,不算事有功名在身,他叶家再加上苏家人多势众,抓住赵春恒出轨的把柄,未必不能占上风。 但,如果一旦闹起来,就要确定好需要得到什么结果,总不能胡乱去闹。 “这还有什么好决定的,就赵春恒那厮都敢跟他表妹藕断丝连了,指不定平时还花了银钱在那对母子身上。” “小妹,你可别心软,如果你还想跟赵春恒过日子,那就必须让两人以后不能有来往,不然这事断不了,现在赵春恒都想娶她进门,连人都带进门,赵家村里的人都知道了,就说明他心意已定,不然哪里敢这么坏了那吴家表妹的名声。” “所以,在我看来,不如和离。”叶母来了个转折,说出了个这个年代大多不愿意做的选择。 叶老爹吓得连忙讨好地朝叶母笑,心想:没想到媳妇儿是个这么硬气还头脑清晰地,幸好自己是好男人,要遇上赵春恒那样的,保准媳妇儿都要跑。 叶母懒得理会叶老爹,他打个屁她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可这会儿在说妹妹的问题,叶母瞪了他一眼,示意他别找事。 “和离?”苏好有些迷茫,心里又气又酸,她心里还有些期待:“可是,赵春恒以前没有听说跟吴家表妹有来往,这次他说是因为担心对方在镇上孤儿寡母的被欺负,所以才想带回来。” “呵,你信吗?”叶母讽刺一笑:“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最多就是娶个小妾,反正他有童生的名额,可以娶小妾,却偏偏要平妻,你把两个孩子置于何地?” “我就是想保护两个孩子,他们是无辜的,从小就跟着我吃苦,没过过好日子,要是和离了,只怕赵春恒就直接要娶吴家表妹,到时候两个孩子在后妈手上吃饭,我还哪里插手得了他们的事。” 叶母顿了顿,听出她自己都没多想的细节,问:“所以,你不愿意和离只是因为舍不得两个孩子?” “姐,我确实舍不得两个孩子,如果和离,赵家肯定不会把孩子给我的。” “那现在只有两条路给你选,要么想法子让你带着孩子和离回家,要么,就让赵春恒以后再也不能跟吴家表妹在一起,你选哪个?”叶母也果断,直接给了两条路给苏好选择。 苏好哭得眼睛都红肿了,忍不住喃喃:“我只是想过个普通的生活,为什么就那么难,赵春恒,真可恶!” 苏好越想越气,心里越难受,倒地是生活了这么多年,也是有感情的,没想到到头来竟然走到了现在这个结局。 “别怕,和离了,姐给你找个好男人,继续过日子,也不是所有的重组家庭感情不好。”叶母有些心疼她,忍不住跟着叹了一口气。 当初妹妹跟她一前一后成亲,她那时候年轻,也没现在的阅历,哪里知道赵春恒家的一些过往。 不过,事情既然发生了,就只能往前走。 “你跟爹娘大哥他们说了这事没?”叶母问。 苏好用手帕擦眼泪,声音哽咽地摇头:“还没有,我实在是没法子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正好想来镇上打听一下吴家表妹的情况,顺便见见你。” “你找我也是应该的,自己一个人也未必能思虑周全。”叶母拍了拍她的肩,越看妹妹难受,她心里就越对赵家没有好感。 “你不是说吴家那个女人已经被赵春恒接进门了吗?那赵婆子什么想法?怎么会允许你来镇上的?”叶母狞起眉头问。 苏好擦了擦眼泪,什么都不瞒着她,小声道:“婆婆以前就对这个侄女很照顾,只是吴家当初要的彩礼多,婆婆不同意,然后吴家就把吴家表妹嫁给了镇上的裁缝,事后才跟我说的亲,说起来,要不是因为昨晚上吴家表妹自己提出来,我都不知道还有这内情,我被满了七八年啊。” 苏好说着,眼泪就又要下来了,心里憋闷,伤心欲绝。 “当初我以为是因为婆婆跟吴家关系不好,这门亲事才毁了的,赵春恒也说,他跟吴家表妹说亲,也只是两家长辈口头上提起,他并没有什么想法,刚嫁过去的时候,婆婆每次说我比不过吴家表妹勤快,没对方会生儿子,我也只以为是婆婆刁难我,哪里想到……哪里想到我倒成了阻难两人在一起的坏人了,分明赵春恒心里是有吴家表妹的,他还以为我看不出来。”苏好越说越心酸,她虽然只是普通农妇,可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蠢货。 就凭赵春恒对吴家表妹的儿子都比对自己两个儿子好,她就知道对方是爱屋及乌,若是没有感情,怎么会连那小子都真诚对待。“妈的,真不要脸!”叶母气得一巴掌拍在桌面上。 第五十章 数钱 苏好抱着叶母又哭了一场。 叶老爹眉头也皱了起来,越听,他心里越觉得赵春恒不是良配,这要是等吴家表妹进门了,这姨妹跟两个侄儿侄女的生活只怕不好过,会处处处于争抢的情况下。 “本来我以为吴家表妹带过来的儿子也是过寄人篱下,结果竟然比小真和小暖日子都过得好,哼,我看这赵家也是昏了头了。”叶老爹同样是男人,哪里不知道赵春恒这是偏心了。 估计也是觉得小真、小暖是他的孩子,能养大就行,哪里需要那么精细。 “这样,我先去打听一下吴家表妹在镇上的情况,明日再回村里去找大哥他们,再一起去赵家讨说法。”叶母当机立断做了决定,拍了拍苏好的肩:“你只管安心留在姐这里,一会儿你带着两个孩子去睡小荞的屋,小荞跟我睡就行,也就一晚上,忙过来就够了。” “姐,这也太麻烦你们了……我实在是不想给你们添麻烦,等解决完这事,我再给你做牛做马。”苏好因为夫家的事,心里郁闷难受,遇到叶母这样真心对她好的,自然就感动坏了,心里又是伤心又是高兴。 叶母心里也心疼她:“说什么胡话,都是一家人,哪里还能看着你不管。” “姐夫,姐,那我就打扰你们了,我现在不用午睡,姐,我去帮你洗衣服。”苏好说着就往外走,去水井旁,坐在小板凳上洗了起来。 “这哪里成,哪里能上姨妹洗衣服……”叶老爹有些不好意思。 叶母拦住他:“算了,我妹妹就这性子,担心欠人情,要不让她做,她心里肯定一直惦记着,觉得亏欠。” “……那,那成吧。”叶老爹听她这么说,就找不出理由反驳了。 倒是叶荞忍不住站了出来:“娘,你是要打听那个吴家坏女人的情况吗?交给我去办,刘大他们,还有镇上那些小弟,他们是孩子,了解的情况多。”、 “你一个孩子,别管那么多。”叶母下意识就拒绝。 “正因为我是孩子,别人才不会在意,大人才会把吴家表妹的事告诉我们啊。”叶荞也想帮小姨,小姨虽然平时来家里的次数不多,也就一年一两次,可每次过来,都会给她带鞋子或者是山货。 对她挺好的,还会买糕点给她吃,这些好,叶荞都是记在心里的。 她叶荞的亲人,怎么能任由被外人欺负! “娘,你也可以去问街头那边的王婆婆,我这边你就当闹着玩呗。” “你别乱来,事情也别说出去了,免得我们还没想好怎么解决,就传出去,到时候舆论就不是由我们掌控的了。”叶母可是知道舆论的杀伤力。 必须一开始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才能一击必中,让赵家翻不了身。 “知道了娘,你就放心吧,我办事不会那么不小心。”叶荞拍了拍胸脯。 见亲爹娘没有拒绝,就把这件事放在了心上。 因着她的屋子要给小姨一家住。 叶荞先去贺远的屋子里看了一眼,“呀,真表弟睡着了?” “我这就叫小姨过来抱他过去睡觉。” 叶荞刚过来就跑了。 贺远手上还捧着一本书,闻言没有阻止,他意识到小荞要做什么。 果然,没一会儿叶荞带着苏好一起过来,苏好就把睡着了的赵真抱到叶荞的屋子里去了,又叫上了赵暖一起过去。 见屋子里只剩下贺远一人。 叶荞这才走了进来,把窗户和门都关上。 “有事要说?”贺远从凳子上站起来。 “嗯,先数钱,我都不知道今天赚了多少。”叶荞费力把书桌下的背篓扯了出来,背篓里面放着一个木箱。 她抱着木箱放到床上,一打开,里面全是铜板,还有之前韩五爷给的二两银子。 “快来数,快来数。”看到这么多铜板,叶荞乐得合不拢嘴,连因为得知小姨的事情而产生的愤怒都消散了,没办法,她知道,银钱可以解决大多数的事,有钱,她就能解决赵家的事。 “好。”贺远宠溺一笑。 叶荞和贺远都拿着麻绳,往里面串铜板,一百个一串,到时候花也好拿,不用再数。 很快两人就把铜板串完了。 叶荞数了数自己那边,笑得合不拢嘴:“我这里有一千三百五十文。” “我这里有一千八百八十五文。” “这边还有两份是卖野鸡和野兔的,野鸡的二百八十六文,野兔的九百文。” “野鸡和野兔是爹抓的,钱我一会儿给他,但剩下的都是我们这次赚的!”叶荞简直高兴坏了,把两人的铜板总和起来:“那光我们就有三千二百三十五文。” “还不算这边的二两银子呢,铜板换成银子,也能换二两银子有八百三十五文。” “来,我们一人一半。”叶荞问:“阿远,你是想要银子还是想要铜板?” “不是你这么算的,我最多只拿两成,你需要先去掉之前花费的成本,不是还有一千八百文么,扣掉这些,还剩下三两银子又两百三十五个铜板。” “你只需要给我一两银子就行。”贺远用的是算盘,把具体的钱分好。 叶荞却是心算,注意力没在分银子上,而是说:“阿远,你算术怎么样?我觉得你算得比我慢,要不要学我的算术方法?” “就是背一个加减乘除的公式,就很好心算了。” 贺远这次没有拒绝,他要多学一些,以后才有用,因为考举人也会有术算这一门,他对所有知识的汲取都很主动,恨不得把所有有用的都学到脑袋里去。 叶荞就口述,把公式告诉他,不过数字都换成了中文大写。 贺远看了后,心里有些震惊。 看起来是很简单,可等记下了后,才发现确实是大道至简有些道理的,难怪小荞能心酸这么快。 他迫不及待地又认真记了几遍。 叶荞拿了一两半的银子给他。 贺远碰到银子回过神来,一看数额就不对,直接推了回去。 “不用这么多,你给我一两银子都是我占便宜了,再说了,你还告诉了我这么有用的术算公式,不给我钱都是应该的。” 第五十一章 打听何家消息 “那不成,弄果饯八成都是你弄的,还有蒸过的果子,你必须拿着,不然以后我都不好意思找你帮忙了,之前说好了要平分的。”叶荞强行要给他。 贺远没有收,声音有些低落,抬眸看了她一眼,就垂下眼眸:“小荞,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所以把事情算得这么清楚,我是真心想帮你的,看见你开心,我就很高兴,并不想要报酬。” 叶荞看见他这样失落,心里就有些不得劲,不喜欢他不开心,虽然她脑子里突然冒出一种装可怜的想法,可很快就被她打破了。 虽然她最近老是想起一些奇怪的知识,可也没有多想,就习惯了比常人懂得多,觉得是老天爷给的,就像她的直觉准一样。 “我很喜欢你啊,真的。”叶荞着急得抓住他的手,急得耳朵都红了:“真的,我只是觉得,你忙了这么多,怎么能不拿银钱呢。” “你要是不拿,岂不是很吃亏。” “给你做事,我不觉得吃亏,我是心甘情愿的。”贺远没忍住,伸手摸了摸她脑袋,明明他才是弟弟,可愣是表现得比叶荞成熟。 要不是身高还有差距,只怕外人看来,都不觉得贺远年纪小。 “我……那,那行吧,你收一两。”叶荞也不等他拒绝,连忙把一两银子塞到他怀里,为了避免他还回来,连忙往后躲。 生怕他靠近的样子,让贺远哭笑不得。 “你还笑。”叶荞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假意教训道:“你傻不傻啊,干了活儿就要拿到酬劳,要是以后被我知道你在被人那吃亏,我恨不得打上门去。” 叶荞说着,一想到有那种可能就肉疼得不行。 贺远见她丰富的小表情,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尤其是她真诚的关心,比什么都值得。 “放心,我只让你占便宜。”贺远连忙保证。 叶荞不放心地道:“真的?” “嗯。” 叶荞这才满意的点头:“这还差不多。” “对了,有件事,我需要出去忙。”叶荞一拍脑袋,这才说起小姨苏好以及赵家的事,她先数了零散的一百三十五文出来。 “我马上就出门,去找刘大刘二妹他们。” “我跟你一起去。”贺远跟着起身。 叶荞连忙伸手阻止他:“平时这个时候你都在看书,晚上你又嫌点油灯浪费,你就安心在家看书,我去去就回,镇上我可熟悉了。” “没关系,正好我想去书铺看看。”贺远解释道。 他手上拿着的正是叶荞分给他的银子,这一两银子,足够他去买些纸张回来抄书了,他现在的字抄不了四书五经这样的书,但话本子还是可以的,不需要什么质量,抄得多得得多,还能练字。 当然,在读书人眼里,只怕是不务正业,不过他并不在意。 爹娘留下的银钱他不准备用来生活,都拿来读书,那是完成爹娘的遗愿,但他也不能白吃,需要赚些银子,给叶老爹和叶母,二位长辈平时对他十分好,从不在吃食上亏待他。 贺远自然记在心里。 “那行,我们一起出门,先去把铜板给爹。” “我还需要分出三成给爹娘。”叶荞倒并不在意上交这一份,反正就算上交了,她自己手上也还剩下不少呢,再说了,她还有那么多果饯没卖完,卖出去后可又是一笔收入。 叶荞说着,从这次收获的四两八百文里拿出来了一千六百八十文。 “爹,娘,这是给你们的三成。”叶荞先把一千六百一十文递给叶母,紧跟着就是野鸡野兔的铜板:“爹,这是卖野鸡的,二百八十六文,野兔是九百文。” 贺远紧跟其后,递了四百文过去。 “这么多?”叶母都诧异了,叶老爹也觉得自己闺女人不可貌相。 “真没想到啊,我们家小荞这么能干,东西不是没卖完么,赚了这么多?” 叶荞得意地笑:“当然了,才卖三分之一呢,还能再赚七八两银子,不过一年就这么一次,比不上打一只鹿值钱。” “你个丫头,这是谦虚吗?是得意吧。”叶老爹无奈地点了点她脑袋,也没有多说什么,叶荞赚的银子,分了家用后,剩下的自然是他的。 倒是叶母一算,就知道贺远多给了四十文,数出来还给贺远,“家里只收三成家用,已经很多了,小远不用多给,你看小荞,就机灵,该多少就是多少,按照规矩来,至于剩下的你想怎么花,看你自己的。” 叶母真是这么想的,她本来收三成家用,就是担心孩子手上银钱太多了,以后养成不好的习惯就不好了,何况家用就是家用,都是用到平时吃穿用度上的,家里都这么个规矩,实行久了,还挺好用的,光这三成的银钱,就足够家用的了。 “好。”贺远点头答应,决定一会儿去买点红糖回来,给家里人送礼品,毕竟这是他第一次赚银子。 至于之前亲娘还没出事时,挖到的人参,则早就被贺远还给叶老爹了。 “娘,那我们先出门了。”叶荞见时辰不早了,准备赶紧去把事情办了。 二老点头,没有阻止。 因着光两个孩子给的家用银子就有二两,叶母也舍得,准备晚上做红烧排骨,奖励两个孩子,顺便给两个侄儿侄女补补。 排骨肉时他们自己留下来的,比去买要便宜。 叶荞跟贺远这会儿已经出门了。 两人没有去破庙。 因为走到正街上,就看见了正提着篮子走街串巷的刘二妹。 “刘二妹。”叶荞赶紧喊了她一声。 “小荞。”刘二妹也很高兴,最近因为帮叶家干活儿,她跟大哥的工钱,买了五十斤的糙米,五十斤黑面,刚好花了六百文。 足够他们破庙里的兄弟姐妹吃一个月了。 加上其他姐妹还会在城外找野菜,日子倒也过得下去,这都是有叶荞的帮忙,因而两人对他特别感激。 “你在卖澡球?”叶荞看了一眼她篮子里的东西,可不就是澡球么。 “嗯,之前跟你们摘了不少回去,这几日大哥就带着我们几个小的,去卖,慢慢卖也能赚点。” 第五十二章 何家的家事 刘二妹很积极,毕竟赚钱都不积极,那岂不是成大老爷了。 “不错不错。”叶荞点头后,说明来意:“我想找你们帮忙打听个消息。” 叶荞就把吴家表妹的信息说了,还有吴家表妹当初嫁过去的裁缝。 “好,我这就去帮你打听,今晚告诉你结果。” “行,那就麻烦你们了。”叶荞摸出四十个铜板递给她:“你到时候给帮忙的孩子分,只要是关于这家人的消息,越仔细越好。” “不用铜板,我们就打听个消息。”刘二妹哪里好意思接,心里直抽气,这也太多了吧。 不过叶荞坚持递给她,还解释了一下:“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你们不收铜板,下次我就不好意思找你们帮忙,就只能去找别人了。” “我愿意,我愿意。”刘二妹一听也不敢再推拒了,生怕惹叶荞生气,心里坚定的想,要赶紧把这件事办好,帮小荞的忙。 事情交给刘二妹,叶荞差不多放心了。 不过她没有只交给他们,毕竟乞丐不一定能了解到更深入的。 叶荞带着贺远,又去找了镇上几个铺子家的孩子。 “小荞,你怎么来了?”杂货铺的二儿子王小川看见叶荞进来,高兴地迎出来:“是要一起玩蹴鞠吗?不过最近太热了,我只能下午玩一个时辰。” “不是,我给你送礼,自己做的。”叶荞把准备好的两份果饯递给他。 王小川受宠若惊,打开一看是果饯,嘴馋得舔了舔唇:“真给我啊。” “当然,不过我想找你打听一件事。”叶荞过来找王小川就是因为杂货铺对面的一个巷子里,就是那个吴家表妹嫁的何裁缝的家就在那柳树巷子里。 要是何家发生了什么事,指不定王家能听到点什么风声。 “你问。”王小川迫不及待地打开果饯吃了起来,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知道的一定言无不尽。 叶荞也不客气,直接问:“我听说何裁缝家的何寡妇再嫁了,你知道吗?” “你说的何裁缝是不是何爷爷啊?就是柳树巷子里第三户那家,以往还接订单,帮忙做一些长衫,价钱比成衣铺子便宜。” “对,没错。”叶荞期待地看着他,见王小川这口气,看来是真认识啊。 “你说的何寡妇我知道,就是何爷爷八年前娶的二婚那个媳妇儿,当初因为何爷爷娶了个年轻媳妇儿,我爹娘都还在说呢,说他有福气。” “不过何爷爷实在是运气不好,两年前冬日里受了风寒,一直没好,缠绵病榻,拖了半年,人就没了,他刚去世,何家就分家了,只不过是何爷爷的大儿子以及另外一个出嫁的闺女,和一个没出嫁的小闺女一起搬出去了,何寡妇自己带着七岁大的何强继续住在何家的房屋里。” “也不知道当初怎么闹的,何大哥气得不行,最后带着何三妹去了隔壁镇上,再也没回来,反倒是何寡妇跟何强得到了何爷爷的大部分的银子和房屋,因为何寡妇说要给何爷爷守节,其他人都觉得以后是何强给何爷爷烧纸,何况是何家的事,何大哥自己都没意见,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你说何寡妇要重新嫁人?”王小川一脸懵:“我没听说这个消息啊。” “你帮我问下你娘。”叶荞没想到吴家表妹竟然是嫁给了个二婚的人,而且看来何裁缝的年纪也不小,至少要比吴家表妹大一轮。 这么一个亲事,对姑娘来说,绝对算不上好,甚至有些残忍,按照吴家表妹现在的年纪算起来其实也才二十几岁,可以说很年轻了,但她既然作为一个节妇,却跟赵春恒一个已婚男人搅合在一起,人品上就不怎么样。 不过事态还不清楚,叶荞也没有立即下定论。 “好。”王小川答应了。 叶荞跟他说定了这件事,转身就出了王家杂货铺。 “现在要去哪里?”贺远看得出来,叶荞不准备立即离开,消息还没打听到,她应该会继续做点什么。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叶荞朝贺远招了招手,“我来拿篮子,阿远你跟着我。” 她说着,就往柳树巷子走去,她准备借用卖果饯的机会,向四周的邻居打听一下何家的情况。 “卖果饯咯,买三份送一份咯。”叶荞沿着巷子喊。 这会儿镇上的巷子其实两边对门都是一些小院子,院墙不高,里面住得也杂,不过大多都是住了几十年的本地人。 叶荞一嗓子吼出来说要送,立即就有喜欢占便宜的妇人从院子里出来。 “小姑娘,你这果饯甜吗?真的买三份送一份?” “当然,您可以尝尝,味道甜着呢,都是实打实用的好糖,多买多送,今日送完即止。”叶荞来了个时限。 反正她本来就是借此机会打听消息,自然不能一直搞优惠。 “只有今日?”对门一个妇人伸出头来,嗓门不小的追问。 “婶子,是的,只有今日,错过就没有了,你可以试试看。”叶荞机灵地跑过去,递给她两颗,笑得那叫个甜。 她发现这个婶子就是她的帮手,没听见她一嗓子下来,瞬间就引起旁边其他的村民的注意,纷纷打开门好奇地出来看么。 “叫我花婶子就行。”花婶子大大咧咧地笑着,尝了尝果饯,咸甜咸甜的味道,吃起来味道怪有意思的,最关键的是,真的甜啊,一点都不算。 “给我来三份。”花婶子当场就要买。 叶荞麻利地给她装。 旁边贺远帮着收铜板,就扔进他身边的挎包里。 挎包是叶荞让叶母做的,就跨在侧面,装什么东西都很方便。 “花婶子,真这么好吃么?”旁边有其他住户跟着问。 其实这边住着的人,家庭条件还行,都是有自己的营生,抑或者村里有地的,不是镇上最穷的那波,所以五文钱一包的果饯还是买得起的,主要是,这个价格比糕点铺便宜。 不管是给孩子吃,还是留着待客,都是很不错的东西,很长面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很贵呢。 第五十三章 花婶子 叶荞故意这么引导。 不管是需要的还是不需要的,都想买点备上。 反正不是说能保存许久么。 何况买三送一,这就是白送一份,一份五文钱,赚翻了好吧。 大家都有占便宜的心理,这很正常,何况味道也不差,买了的都觉得好,很快就吸引了附近的住户过来挑选。 住在镇上的住户,大多数都是女人没有活儿的,男人负责赚钱,这会儿又不是忙碌的时候,都有空闲看热闹。 见人这么多,叶荞也不放过这么好的机会,直接出声打听情况:“各位婶婶,你们认识何寡妇吗?” “就是这户人家。”叶荞就指着何家的老宅说,何家的房子不大,也就是个小院子,加上厨房厢房等也就五个。 看样子条件也一般。 花婶子有些疑惑地看着她:“小姑娘你问这做什么?” “是啊,以前没看见你来这边,还能认识何家人?”旁边有妇人也随口问。 叶荞找的理由特别充分:“当然认识,我家表叔就经常来何家,说是给我找的表婶子,虽然我表叔年纪不小了,但看起来年轻啊,家里又是读书的,这么多年银钱全花在读书上了,也没能娶上个媳妇儿,这不,听说何寡妇家有个适龄的姑娘,平时村里有什么好的山货,就会送过来,等那姑娘年龄一合适,就可以成亲啦,到时候我表叔就再也不用当孤家寡人了。” “等等,你确定你表叔找的……未婚妻是何家人?”花婶子听到她这话,眼睛闪了闪。 她活了这么多年,还是有些眼力的,脑子一转,就意识到叶荞的话说的要是真的话,这何家跟叶荞所谓的表叔之间,绝对有什么猫腻八卦。 她倒是理智,想偷偷打听消息。 可耐不住旁边有跟何寡妇关系不好的妇人,当即取笑起来:“小姑娘,你家表叔莫不是被骗了,这何家哪里还有什么小姑娘,你怕是不知道,何家就只有何寡妇跟她才七岁大的儿子何强生活。” “何家姑娘早在两年前就跟何家大郎去了隔壁的镇上,就没回来过。” “哎哟,这么说来,莫不是何寡妇偷人吧?”妇人笑得合不拢嘴,一看跟何寡妇关系就不好。 叶荞本来是撒个谎,用来诈一诈附近的居民,毕竟她也不知道赵春恒来没来过何寡妇家。 没想到还能意外的遇见何寡妇的仇人。 这可不就是意外收获么。 “婶子,你是不是认错了?我表叔不是那样的人。”叶荞表情有些怪异,还有些着急,手上比划着赵春恒平时的穿着:“我表叔今年考上了童生,是读书人,平时喜欢穿青色长衫,留着胡须,身长七尺……” “你这么说,我还真有印象。”其中一个妇人回想半晌:“就前段时间,我还真看见这么个读书人,进我们巷子,只不过那时候已经天黑了,晚上我家儿子尿裤子,才大晚上洗了尿布片,越过围墙看见那人去了何家旁边的巷子。” 柳树巷子这边的房子并不是所有的都共用一个墙,也有间隔有狭窄巷子的,挤进去,分为侧门何后门。 “张胡氏,你不会骗人吧?何寡妇可是节妇,哪里能随意坏人家名声。”有人品比较好的老婆子出声训斥。 张胡氏性子也不是多要强的,一听就不想掺合进去了,诺诺地道:“我就是说我看见的,没说那人是去找何寡妇的啊。” 倒是贺远注意到,人群里有几个妇人,因为张胡氏的话,表情有些怪异,他悄悄扯了扯叶荞的衣袖,在她耳边小声说了。 叶荞抬起头去看那几个妇人,把长相记下来。 等果饯卖完,其他人就相继回家了。 叶荞盯着那几个妇人,确定他们家的位置,刚收回视线,旁边突然响起花婶子的声音。 “小姑娘,你这次过来不是来卖果饯的吧。”花婶子语气肯定,看着两人目光和善,只不过,眼神锐利,可见也不能小巧这些生活了几十年的妇人。 叶荞假装惊讶:“婶子,你咋知道的?” “因为你太注意张胡氏说的话来。”花婶子哼了一声:“你要打听消息,直接问就是了,只要是能说的,我们这些邻里邻居的,就不会拒绝,至于不能说的,你打听出来也只能是表面,谁家内里的消息别人家会知道啊,就算知道,也早就传出去了。” 叶荞一拍脑袋,觉得花婶子这话也有理。 因为她意识到自己可能受到了脑子里慢慢想起来的一些记忆的影响,记忆里的世界好像人情来往并不密切,所以想打听消息,其实并不难,因为大多数都藏不住。 “婶子,实在是不好意思,我跟你说实话吧。”叶荞一脸为难,咬咬牙道:“其实我说的男人并不是我的表叔,是我的姨夫,他都有妻儿了,还在外面养小的,这不,何寡妇人都跑到我姨夫家去了,所以才想过来打听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这么不要脸?”花婶子本来还不喜叶荞这种打听消息的举动,可赵春恒一对比,叶荞就算不上什么了。 抛妻弃子在哪个年代都是不能被接受,是要被人指着鼻子骂的。 “真的,我这次真没骗人,不信我发誓……”叶荞一点都不心虚,连发誓都说出来了。 这年头大家迷信,谁敢诅咒自己啊。 花婶子没有怀疑后,皱了皱眉,把她知道的事情说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何寡妇跟人有首尾,那男人出现的次数不多,有一次被我撞见了,何寡妇就哭着跟我解释,说是她娘家表哥,对方怕她孤儿寡母的被欺负,所以时不时送点山货过来,我没信,逼问下她才说,那娘家表哥本来是要娶她的,结果她被娘家人卖给了何裁缝,因为何裁缝给的彩礼多,她一个女人,还能跟娘家折腾不成。” “她说自己想给何裁缝守节至少要守两三年,迟早是要带着儿子嫁给娘家表哥的,那男人也表明自己会娶何寡妇。” 第五十四章 罗婶子 “我想着她一个妇人日子不好过,也就没有再插手,后来看何寡妇跟那娘家表哥来往的次数并不多,一年就四五次的样子,平时也没有见其他男人去何家,想着总不能因此就坏了何寡妇的姻缘。” “呸,才不是呢,赵春恒跟我小姨成亲八年,儿子七岁,姑娘五岁,而且我小姨一直在家操持,照顾家中的父母,他就拿着家里的银钱读书,什么都没帮忙,平时也几乎就住在镇上,连自己都孩子都不顾,却顾上了别的女人生的孩子?这是什么冤大头不成。”叶荞把赵春恒骂了一遍。 贺远在旁边帮腔:“何寡妇是知道赵家情况的。” 花婶子脸色也难看了起来,这意思就是说,这两年她不仅被何寡妇骗了帮着打掩护,还害了赵春恒的妻儿。 如果何寡妇真是无辜的,明知道赵春恒有家室,有妻儿,还私下跟赵春恒来往,这是想做什么?想挤开人家的原配,自己嫁过去当正房不成? “小荞?”叶母的声音从巷子外传来。 叶荞伸头去看,见到娘来了,诧异坏了:“娘,你咋过来了?” “我过来是找你罗婶子说事的……”叶母大步走过来,身边还跟着一个干瘦的妇人,对叶荞笑了笑,又给她递了几颗花生。 叶荞手下后道了谢,想起正事,连忙凑到叶母耳边把情况说了。薆荳看書 叶母一听,脸上的怒气就带上了,拍了拍她脑袋:“行了,这事我来,你跟阿远早些回去。” 叶荞见自己被嫌弃是小孩子,只吐了吐舌头,也没生气,把花婶子介绍给叶母。 叶母跟花婶子认识了。 加上有个罗婶子也是住在这里面的,花婶子这下是不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了,把叶母和罗婶子叫进去,慢慢说这事。 叶荞又把邻居里几家可能知道消息的事跟叶母说了。 叶母记在了心上,不过没让她一个孩子掺合进来,让贺远带她回去。 叶荞无奈地往外走,耸了耸肩道:“娘真是的,我是小孩又怎样,就不能做些有用的事啦?” “能。”贺远揉了揉她的脑袋安抚道:“不过,我们还小,总不能抢娘的活儿干,再说了,你不是找刘大他们去打听赵春恒在镇上的情况了么?何寡妇这边,就交给娘吧。” 叶荞倒也不执着于要管闲事,反正只要消息打听清楚了,娘肯定不会放过赵家人,她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她跟贺远一起,先去了书铺。 贺远进去跟书铺掌柜商量抄书的事。 在路上遇见挑着扁担,在卖板栗的,叶荞跑上去买了两斤,也才花八文钱。 这时候板栗是山上野生的,捡回来就能卖,没成本,自然卖不上高价。 之前在后山叶荞他们也遇见不少,只是腾不出手带回来。 “晚上吃板栗炖鸡吧,可香了。”叶荞想到就差点流口水。 贺远对吃什么都没什么意见,反正小荞虽然没下厨,不知道厨艺如何,不过她脑子里那些奇思妙想做出来,味道就很不错。 两人回到家时,没看见叶老爹,只有苏好带着两个孩子在穿针引线。 看见叶荞两人回来,苏好情绪内敛,没表现出太过悲伤的情绪,只是眼睛还是有些红肿,她朝叶荞招手:“小荞,快过来,正准备给你做双鞋子,过来看看大小如何?” “还有小远是吧?也快一起过来。” 叶荞习惯了小姨每年给自己做一双鞋子,但是,想到小姨家现在的情况也不好,哪里有心思给自己做鞋子,别锥到手了。 她也没有做得太明显。 等苏好帮着把她和贺远的尺码量好后,叶荞扬起手上的板栗,撒娇道:“小姨,晚上我想吃板栗炖鸡,你帮我煮好不好?我娘都不让我碰灶,说我做事粗心大意,做饭能烧了厨房。” 说起这事叶荞还有些郁闷。 她不就是嫌弃火太小,菜一直不熟嘛,就烧大火,然后想着油多菜才好吃,就很正常的操作啊,结果谁知道菜倒进锅里,锅直接着火了! 着火了就泼水灭嘛! 结果火越来越大,差点直接烧到屋顶的茅草造成大火灾。 那次还是她五岁的时候,叶荞稀里糊涂的就被剥夺了进厨房做饭的资格,这会儿她也就最多能在小炉子上熬个粥。 直到现在,她再一想,才知道锅着火要盖锅盖灭火,而不是倒水,只可惜,她那时候记忆还没觉醒,根本不知道,这不,就做了蠢事。 “板栗炖鸡?我不太会。”苏好有些歉意。 叶荞看出她不好意思,脸上的笑容一点都没淡下来,并不戳破她不自在:“小姨,这吃食我娘也不会做,就是我自己想的,我说,你做就好了。” “好,好,你说。”苏好连连点头,就怕自己哪里做错了,就听叶荞的指点,从剥板栗到杀鸡,再到炖鸡,在厨房干得热火朝天的。 这边。 贺远没有去厨房凑热闹。 他很是镇定,不管有什么事,先趁着白日,先去读书,而后又抄了一本话本子。 抄写话本子对字体要求不高,甚至有时候抄错了,都能要,不过贺远对自己要求高,字体不差,就是他现在身体没长成,力道不足,写出来的字没什么风骨,不过端端正正的,抄写话本子完全够了。 除此之外,他抄出来的话本子也没有错字。 一本书字数不少,有一万多个字,抄完一本,能得六十文。 这个价格,不算差了。 当然,想赚大钱,肯定不行。 天要黑的时候,厨房里已经传出了鸡汤浓浓的香味。 等叶母跟叶老爹回来时,红烧排骨也做好了。 “爹,娘,你们快去洗手吃晚饭了,这么晚,大家都饿了。”叶荞说完。 就听到几声肚子叫声。 赵真跟赵暖都有些不好意思。 肚子咕唧叫正是从他们肚子里传出来的。 叶母失笑:“好好好,这就来,大家快坐下吃。” 贺远照例跟叶荞坐在下面的位置。 叶荞给他盛了一碗汤,自己则汤泡饭,看见碗里多的一块红烧排骨,她吃吃的笑了两声,就闷声啃排骨,吃得可香了。 第五十五章 渣男 等吃饱喝足,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吃完饭,苏好坚持要去洗完,还叫上了女儿赵暖,两母女不仅洗干净了碗筷,连把厨房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叶母没有阻止两人干活儿,她知道,自己妹妹不喜欢欠人情,让她多干点活儿,心里才好受些。 晚些时候,叶母这才找到苏好,在屋子里,小声跟她说明情况,叶荞早早的就挤进去,端了个小凳子,坐在屋子里旁听。 “小妹,这次我算是打听清楚了,赵春恒前两年,在何裁缝去世后,就跟吴家表妹再次联系上了,过年过节的,会上门拜访,听花姐姐说,平时赵春恒跟吴家表妹来往,也是送了不少东西的,吃穿用度,甚至连银子都有,外人都以为等吴家表妹守完节,就要再嫁,你说说看,他都这么做了,满了两年,心里还能有你吗?” 苏好心里早就有些不安了,听到这消息,脸色惨白,要哭不哭的,尤其是想到这两年,赵春恒回家要银子的次数明显多了,她之前都以为是因为要考试,需要花费的地方多,所以哪怕咬着牙,家里没有存粮了,孩子们也穿着补疤衣裳,她都咬着牙,从嘴里抠下存粮,寸银子给赵春恒读书用。 那时候她觉得,只要等自家男人读出来了,以后考上秀才,就能免除田税,光这个好处,就足够一家人咬着牙供他读书了。 结果,现在告诉她,自己和孩子们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银子,竟然拿去养别的女人和孩子了,她差点没呕吐血。 “姐,你说的真的?没骗我?”苏好咬着牙,抓着叶母,眼里还有一点奢望,奢望自己嫁的男人没有那么过分。 叶母如何看不明白她在想什么,却没有给她这个希望,实在是赵春恒太过分了,她都看不过眼。 “这事是吴家表妹的邻居跟我说的,她之前发现了,帮忙打掩护,其他邻居最多看见赵春恒出现过,却不知道两人具体做了什么,但花姐姐知道得很清楚,因为二人还请她单独去何家院子里吃过饭。” “姐,我要跟他和离!”苏好再也没有奢望,彻底死心。 事情定下来了,叶母跟叶老爹就准备明日回去先通知苏家的长辈,再找上门去。 叶荞听完,悄悄从屋子里出来。 没一会儿就见苏好收拾好情绪,把赵真和赵暖两兄妹带回房间休息去了。 叶荞跟爹娘一起睡,她把明早上要穿的衣裳收拾好,放在床尾,睡上床后被叶母推到最里面靠墙的位置睡着,叶母睡外面。 叶老爹则弄了两条长板凳,并排在一起,在上面放着木板,再铺上席子,就是个简易的床了。 叶荞这个年纪已经男女有别了,叶老爹自然不会挤上床去睡。 一夜好眠。 早上天还没亮。 叶老爹跟叶母出门卖猪肉,苏好则带着家里两个孩子,帮忙煮了早饭,早饭很简单,熬的红薯糙米粥,凉拌一盘野菜。 这个季节,野菜有些老了,叶家吃野菜的次数不多,主要吃车苋菜、鱼腥草等下火的野菜,不过叶荞起床换好衣裳去厨房里一看,就知道早上吃的野菜跟红薯都是小姨苏好拿过来的,那野菜不算很嫩,不过被收拾得很干净,一看就是用了心的,红薯在村里也是当冬日存粮的好东西,不容易坏,也能填饱肚子。 “小荞,醒了?快来,小姨给你把水打好了,洗完脸就来吃早饭,早上的红薯很香甜,你表弟表妹平日里可喜欢吃了。”苏好脸上带着浅笑,做事勤快,已经把早饭端去桌上了,赵真两个孩子也都穿着整齐,虽然身上的衣服已经有补疤不过很干净,一看就知道苏好是个会过日子的女人。 叶荞一边用青盐刷牙,一边朝四周张望:“阿远呢?” “阿远在门口,刚刚好像有人敲门,说是找你们的。”苏好想了想道。 叶荞眼睛一亮,立刻就想到了昨日叮嘱的刘大等人,她飞快洗漱完,跟小姨说了一声,就往外跑,拉开院门果然在旁边看见站在墙角说话的几人。 这次不仅刘大兄妹来了,连他们的年纪小之只有五六岁的弟妹都来了。 贺远听见声音回过头来,见她出来了,就朝她招了招手:“小荞,过来。” 叶荞快步走过去,压低声音,着急地问:“刘大哥,你们是不是打听到消息了?” “嗯,我们问到点有点用消息,怕你等得着急,立刻就过来了。”刘大对叶荞的态度可好了,让旁边的贺远不由自主多看了几眼。 只不过两人已经开始小声说起来了。 “我打听过书院那边的消息,平时确实看见有女人去赵学子在镇上租住的屋子里,因为附近住的基本上都是读书人,怎么都有人看见,不过大家都以为那女人就是赵学子的妻子,也没人说什么。” “平时经常去吗?”叶荞忙追问,心里有些生气,也为小姨不值。 “对,基本上两三日就去一次,而且,赵学子身上的穿的衣服、鞋子都是那个女人做的,两人平时吃穿用度挺好的,我家小妹还经常看见赵学子出门买包子油条当早饭,时不时也看见那个女人提着肉去他家。”刘大把他知道的消息都说了。 叶荞摸了摸下巴:“我之前找你打听何裁缝大儿子的消息,你打听到了吗?” “在隔壁镇有点远,我今日去成吗?”刘大乐意帮她跑腿,想了想,算了个合适的时辰。 “没问题,这些铜板你拿着,要是打听到何家的消息,如果可以的话,帮忙打听一下何家大儿子当初为什么连祖产都不要都要离开。” “没问题。”刘大拍了拍胸脯,保证自己一定把事情办好。 等刘大离开,叶荞送走刘二妹等人,让他们有机会就继续盯着何家跟赵春恒在镇上住的地方。 叶荞跟贺远则回家吃早饭。 早饭并不怎么好,不过到底是小姨的心意,哪怕吃得比平时差,叶荞也没嫌弃,连红薯都吃干净了。 第五十六章 下河村 等叶母和叶老爹回来,叶荞悄悄过去,跟两人把刘大他们打听到的消息说了。 “娘,这消息肯定没问题,刘大你应该知道他不说谎。”叶荞拉着叶母的衣袖说。 叶母心想,连乞丐都能打听出来的消息,只怕还有更多人知道,也就不怕赵春恒跟吴家表妹不承认,这种事闹出去了,赵春恒读书人的脸色也不好看。 她点头表示知道了。 收拾完,一群人坐上骡车,就往苏家在的下河村里赶去。 骡车上,叶老爹准备了一只腌野鸡,一斤肉,一斤红糖,一包绿豆糕,还有叶荞贡献了一斤果饯,这些东西都不是重点,最主要的还是一批粗布。 光这么一批粗布就要花几百文。 从镇上到下河村的距离有些远,比到邕乡村还远,赶骡车,都走了接近两个时辰。 在路上叶荞热得不行,叶母把几个孩子都抱上骡车上,骡车没装篷子,有些晒人,幸好戴了帽子,不至于脑袋晒得发疼。 经过一路颠簸,到下河村,差不多已经午时了。 骡车还没到苏家门口,远远的从田坎上跑过来一群孩子,打头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孩,“大姑?是你回来了吗?” “山娃?你爹娘呢?还有爷奶,在家没?”叶老爹把赶骡车的速度降了下来。 叶母在旁边走着,问家里的情况,一边往他手上递了一块麦芽糖。 山娃大名叫苏山,是苏家长子苏岭的小儿子,今年八岁,跟叶荞同龄,平时上山下水,精神头十足。 苏山看见糖,快速接过就扔进嘴里,抿了一口,只觉得甜到心口去了,特别积极地拍了拍胸脯要去帮忙跑腿:“大姑,你们先回家,我这就去喊爷爷他们回来,他们在地里弄稻草堆。” 叶荞往四周看,果然是刚割了的水稻,田里都是干的,就只留下一点点稻草根,是整整齐齐被切割的,四处有一些稻草堆,村民找棵树把新鲜的稻草垒在上面,天长日久就干了,到时候不管是喂牛还是当引火柴都能用,需要就去扯就行,很是方便。 当然,现在已经七月末了,连稻谷都晒干了。 “好,快去吧。”叶母也觉得这件事耽搁不得。 等苏山跑去地里喊人,他们则往苏家而去。 苏家的宅子离村口不远。 说是宅子其实也不过是土墙房。 骡车刚停到家门口,就有人打开院门,开院门的是苏大舅的长女,今年已经十五岁的苏茜。 “大姑?二姑?大姑父。” 苏茜性格腼腆,依次喊人,平时几家都有来往,年纪小的孩子也都认识。 叶荞带着贺远一起喊人:“大表姐。” 赵真跟赵暖也在后面跟着喊人。 “快进来,家里有些乱,你们别介意。”苏茜说着,连来了个陌生人贺远都没注意,就赶紧去厨房提茶壶,抓了一把山上摘的铁皮叶扔进去,就是乡下来往时常喝的茶。 只不过这个茶有个特点,那就是清肠胃,可这个年代,村里谁能吃多少油水,所以普通的茶叶也就是多个味儿,实际上村民并不喜欢。 话说回来。 叶家一行人赶着骡车进了院子。 苏姥爷苏姥姥以及苏大舅苏二舅回来的时候,正好碰见叶母提着准备的那些礼,往苏家堂屋的桌子上放。 “大妞,回来就回来,带什么东西,我滴个乖乖,这还是肉。”苏奶奶喊着叶母的小名,腿脚硬朗,走得挺快,提着猪肉,就要让叶母拿回去:“你上次送回来的肉我们还没吃完呢,哪里能光让你往家里拿吃食,我跟你爹有你两个哥哥,如今地里的收成不错,日子好过了。” “是啊,大妹,家里有我跟二弟照顾爹娘,你别担心。” “娘,大妹岂止拿了肉,还拿了糖,你看。”苏二舅母眼尖,看见一包红糖,吓了一跳。 红糖可是好东西,就这么一斤,都要三十几文。 够买五六斤糙米了。 “怎么还有一匹布。”刚回来的准备喝口水的苏大舅母看见桌上的东西吓了一跳,觉得这礼物有些贵重了,下意识看向苏姥姥苏姥爷。 苏家的两兄弟虽然分家了,但还是住在一起,没办法,谁家村里修房子也不是一件易事,少说要奋斗大半辈子才凑够修房子的银钱,苏家条件一般,平时就挤着住在一起,尤其是孩子,四五个挤着住一个屋再常见不过。 “姥姥,这些东西都是我爹娘孝敬你们的,难不成你还拦着儿孙孝敬啊,这明明是令人开心的事。”叶荞嘴甜,加上是独生子女,很得苏家二老的宠爱,哪怕她只是个闺女。 “哟,这不是我家小荞么,长高了,一会儿姥姥给你煮鸡蛋吃。”苏姥姥怜惜地摸了摸她的脸蛋,也不敢用重了力道,生怕磨到她白嫩的皮肤。 “爹,娘,我跟老叶难得回来一次,给你们的东西你拿着就是了,今日我们回来是有要紧事的,小妹,过来。”叶母明显有话说,拉着苏好进了堂屋,一边喊:“爹,娘,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你们都进来。” “这是出了什么事吗?”苏大舅一看事情不对,忙跟着进去。 苏姥姥跟苏姥爷也有些急。 尤其是大家都看见苏好眼睛微微红肿,一看就是事情出在她身上。 “小妹,那就我来说。”叶母担心她说不清楚,干干脆脆地道。 苏好恩了一声,没阻止,看见父母的关心,险些又落下泪来。 叶母快速把赵春恒出轨,想再娶个平妻回来的事说了。 “赵春恒那厮欺人太甚!”苏大舅第一个受不住,叫嚷起来。 苏二舅反而要稳重些,拉住大哥,问叶母:“大妹,是不是话还没说完。” “还是二哥你聪明,小妹昨日来找我,我昨天下午就去镇上问了,一问才知道,那赵春恒在镇上,早就跟吴家表妹有了首尾,自从吴家表妹嫁的何裁缝去世后,两人在外面就以夫妻的关系来往了,在何家附近倒还遮遮掩掩,找了附近的邻居掩盖,那邻居都说了,赵春恒亲口说的,等吴家表妹守完节,赵春恒就娶她,人家邻居都不知道赵春恒已经成亲了,还心疼吴家表妹早早守寡,所以支持两人的事,完全没想到是无媒苟且。” 第五十七章 找上赵家 “这就算了,赵春恒在镇上租住的地方,两人更是来往密切,外人都直接以为吴家表妹才是赵春恒的妻子,关键两人竟然都没反驳,来往都两年了,赵春恒这是把小妹当作什么欺负了?”叶母一点也没夸张,把自己打听来的,以及小荞找刘大等人帮忙询问来的消息,跟娘家人一一说了。 苏姥姥当场被气得手脚发抖,怒声道:“赵家欺人太甚!” “走,找上门去,还吃什么饭。”苏大舅跟苏大舅母直接站了出来。 “小妹,你是什么想法?”倒是苏二舅比较稳重,做了跟叶母昨日一样的询问,在苏好回答之前,示意地看了一眼门外,意思很明显:“你要考虑清楚,两个孩子又是怎么看的,总需要问他们的意见。” “是啊,两个孩子若是什么都不知道,我们作为外家的,总不能把孩子抢过来,但若是孩子们不想留在赵家,我们才师出有名。”苏二舅母也跟着提醒。 古代看重宗族,就是怕嫁出去的姑娘被欺负了,所以这次苏好出事,不管怎么说,两个舅母的态度都一样,肯定要占她这边的,更别说本来就是赵家太过分。 苏好擦了擦红肿的眼眶,“我昨晚上跟孩子们问过意见了,他们乐意跟着我。” “爹,娘,对不起,我想和离,赵春恒现在是娶平妻,可有赵婆子站在吴家表妹那边,再加上两人早就暗通款曲,要忍了这一次,哪里还有我跟孩子们的活路。”苏好性子也坚韧,尤其是发现两人暗中早有来往,再加上长姐的劝说,她相信自己哪怕带着孩子也能活下来,最多就是勤快点,并不是什么难事。 “行。” “那就早些出发,现在时辰也不早了。”苏姥爷做了决定,其他人收拾一番,就由叶老爹赶着骡车,带着孩子们坐在上面,在前面带路,直接往赵家的榆林村而去。 苏家人人多势众,刚走到榆林村外,就被在地里干活儿的村民发现了。 “这不是赵家媳妇儿吗?”有人认出苏好,直起腰来,打招呼。 苏好在村里的名声还不错,是个勤快的媳妇儿,这一点,就算赵婆子想遮掩也做不到,谁叫平时干活儿一直有苏好的身影,村里人又不傻,谁家媳妇儿勤快,谁家媳妇儿懒还是分辨得清楚的。 “林婶子。”苏好轻声打招呼。 “我听你婆婆说,你带两个孩子回娘家了?”被称作林婶子的妇人在村里喜欢八卦,一见苏好红肿的眼睛,跟旁边气势汹汹的苏家人,脑子里瞬间脑补了不少的事,好奇地打听:“这是你娘家人?” “嗯,有事,等有空了,再跟您说。”苏好自然不会把把柄交给赵家去抓,哪怕是来算账的,她也没有主动说出来。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不管是不是村子里的老人迷信,反正事情从苏家穿出来,那就是他们没理。 叶母在路上就教了苏好,让她进村后怎么应对。 因而从进村到赵家门口,遇见不少榆林村的村民,都知道苏好回赵家,是被娘家人亲自送回来的,因为苏家人实在太多,虽然和善,但一般没事哪里会劳驾娘家人,所以村里人十分默契地猜测。 “肯定是赵家跟苏家闺女发生了什么事。” “你们打听到是什么事了吗?” “不知道,没听说,不过估计很快就知道了。” “哎呀,我知道啊。”一个年轻妇人插嘴,见其他人看过来,她得意地扬起下巴:“你们不知道吧,前天,赵童生回来了,还带回来了一个妇人,一个儿子。” “那妇人是谁啊?”村里人见是赵家隔壁的汪家媳妇儿说的这事,心里信了大半。 “这还能有什么,肯定是赵童生在外面养的小呗,孩子都那么大了,啧啧,难怪苏好坐不住,跑回去找娘家帮忙。” “天呐,这……村里谁能娶小啊,哪里有那条件,这赵春恒考上童生就娶小,也太过分了。”有妇人吐槽了两句。 “闭嘴,那是读书人,以后指不定是秀才,能是我们能说的吗?”有年老的责备道。 原本还说赵春恒闲话的村民瞬间就住了嘴,心里看不上赵春恒做的事,可也确实不敢得罪人,原因很简单,读书人的地位在大越朝很高。 “娘,我过去敲门。”苏大舅第一个站不住,他身材高大,满脸胡须,加上带着怒气,就有些气势汹汹的吓人,大步走到赵家门口,砰砰几声,砸得赵家的门看起来都要破了的样子。 “哪个瘟觞敲门,要是把我家大门敲破了,就给老婆子赔!”院子里传出赵婆子骂骂咧咧的声音。 赵婆子从里面拉开院门,就迎上苏大舅凶神恶煞的脸,也许是因为心虚,吓了一跳,下意识抚着胸口,“苏……苏家老大?” “呵呵,赵婶子不请我进去坐坐么?”苏大舅皮笑肉不笑地越过她朝赵家院子里一看,这一看就气得要死,竟然看见了左厢房屋外,堆放着一些破旧的衣物,被子,就放在隔壁的柴房门口,一看就是随意丢过去的,显得特别破烂。 “小妹,你过来看。”苏大舅把苏好叫过去。 苏好看清那些行李,气得眼眶发红:“那些是我的衣物,还有两个孩子的,只不过有一些好布没有了。” 她也不怕赵婆子,直接挤进去,检查完,盯着紧闭的厢房门,还有哪里不明白的,这是自己不在家,赵家人竟然直接把赵楚恒的房间疼给吴家表妹住了。 后面听到这消息的苏姥姥和苏姥爷也挤了进去。 赵婆子被赵家这么多人,吓得一个哆嗦,哎哟地叫着,想坐地上拦住他们,可惜叶老爹力气大,直接把她拉了进去,大门又是开着的,苏家的人自然是如入无人之境。 苏家大舅母跟苏家二舅母进去后,就接替了叶老爹的活儿,站在赵婆子身边辖制她,毕竟叶老爹是男子,跟妇人、老妇人动手,不太方便。 第五十八章 吴荷花 “你们做什么,苏家是流氓啊,快来人啊,欺负人了。”赵婆子一拍大腿就要闹,结果见苏家人并不理会她,又有叶老爹跟苏大舅和苏二舅三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她被吓得一个哆嗦,不过是欺软怕硬。 她心里憋闷,眼睛一转,目光落在苏好身上,习惯性就把怒火发到她身上:“好你个苏好,竟然带娘家人欺负上夫家门来,真是没教养,看我不收拾你。” 她说着就走上去伸手要拧苏好的胳膊。 苏好习惯性一躲。 叶母走上去,把赵婆子拦住:“我说赵婶子,你这话就不对了,我们苏家向来是讲道理的,我妹妹平时怎么照顾你们的,你赵家心里有数,别以为嘴上不承认,就不存在这事,你是老人,我不跟你吵,叫赵春恒出来。” “你们凭什么见我儿子,他是童生!是你们这些愚民能见的吗?”赵婆子一提到儿子,瞬间有了底气,讽刺道。 叶母冷笑了两声:“呵呵,不过是童生罢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秀才老爷呢。” “老叶,去,把人拉出来,出了这么大的事,当男人的还躲在屋子里,真让人看不起。”叶母说话可不客气,不然这些年也不能一个女人卖猪肉还不受刁难。 赵婆子见叶老爹真的去厢房那边找赵春恒的麻烦,她急得失声尖叫,结果却被苏家两个舅母懒了下来。 赵婆子只能指着苏好的脑袋骂:“贱婆娘,还不快去拦住他,那是你相公,你不护着却向着外人,我赵家娶了你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什么破烂玩意儿,你要是还想在我赵家过日子,就赶紧过去,不然我就让阿恒休了你这个贱妇。” 啪—— 苏姥姥气得双手发颤,一巴掌打在赵婆子脸上。 “你个恶毒的老婆子,当着我当娘的面还威胁辱骂我的孩子,真当我苏家的人死的?” “老大,还不快去把赵春恒拉出来,自己在外面跟人苟且,还任由亲娘欺负媳妇儿,算什么童生,我老婆子活了这么多年,什么都不怕,大不了现在就去衙门告他,看他这种无德之人,还能不能继续当童生!” 这话显然威胁力大了。 厢房总算有反应了,赵春恒沉着脸从里面走出来。 他走出来后,还小心翼翼地关上了房门,只不过一开一关的空档,苏家人就看见了屋子里有一个妇人和一个孩子,可见,吴家表妹跟何强就在里面,外面闹这么大,两人不可能不知道,只是不想出来。 “苏好,你太让我失望了。”赵春恒走出来,眼神冰冷地看着她:“之前我以为你一直在村里把娘照顾得很好,结果呢,你对娘就是这么不孝,我娘被打了,你竟然无动于衷,你这种不孝的人,就算是放在别人家,也犯了七出。” “但我看在你为我生儿育女的面子上,不会休妻,但你必须让出正妻的位置,放心,你到底是我两个孩子的亲娘,我肯定会让你留在赵家继续过日子。” 赵春恒说得理直气壮,甚至从他的眼神就看得出来,说的是真心话。 叶母被气笑了。 之前跟赵春恒也就一年相处一次,加上对方的妹婿,她其实真正相处的机会没有,只以为这人是个傲气的,比较执着的人。 她当时还夸奖对方,说读书人有志气,很不错。 结果,现在特么的直接打脸了。 就没想到赵春恒竟然是这么自以为是,冷心冷肺的人。 “所以,我小妹嫁给你,为你操持家务,照顾孩子老母,得到的就是留在赵家有一口饭吃,连正妻的位置都不配有?”叶母直接质问。 赵春恒很不喜欢她质问的语气,眉头皱了起来:“不然呢,她一个乡下女子,嫁给我一个读书人,本来就是高攀了,现在又犯了七出,不敬老人,我不休妻已经很给你们面子了。” “那要怎么才叫孝顺赵奶奶呢?像下人一样吗?”叶荞童言童语地反问,她眼睛灵动地转着:“不知道何寡妇对赵奶奶孝不孝敬?有没有早起敬茶,帮忙洗衣物,煮饭?” “当然有。”赵春恒理直气壮地点头。 叶母却听出了叶荞的言外之意。 心里称赞姑娘聪明。 也不跟已经偏心的赵春恒和赵婆子争论:“何寡妇也该出来让我们看看了吧?毕竟躲着,也没办法遮掩你们在何裁缝孝期就在一起的事实,这种事传出去,不知道你们两人还有没有名声。”叶母讽刺一笑。 屋子里,本来打算一直躲着,并不准备插手这件事的吴荷花坐不住了,反正她只需要哄好表哥,答应娶她就行,至于苏好,根本没被她看在眼里。 吴荷花走了出来,她穿着一身不错的白色绿色棉衣,加上长相柔弱,整个人显得特别的柔弱。 “见过苏家几位长辈。”吴荷花声音温婉,如果只看表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好性子。 “不知道苏大姐找我有什么事吗?”吴荷花很能稳得住,她走到赵春恒身边,尽显依赖,让有大男子主义的赵春恒很受用,加上她保养得好,跟长期在家操持皮肤不怎么好的苏好比起来,很有优势。 不过,但凡有眼睛的人仔细看,就能发现吴荷花长相其实很普通,全靠打扮,看似脸色雪白,实际是上了妆容的,而苏好虽然这些年一直操持家务,皮肤不太好,加上晒成黄皮,可她五官长得好看。 遗传的就是苏家人的好长相。 “吴家表妹,我就想问一句,你跟赵春恒是什么时候来往的,你可知道他是娶了妻的?”叶母并不受到她营造出来的气质影响,笑眯眯地问。 如果不是她旁边站着气势汹汹地苏家两个舅兄,以及叶老爹盯着她,在气势上蔑视她,还真以为叶母在退让。 吴荷花自然感受到了苏家人的态度,她眼神微暗,心里不满。 嘴上却并不承认跟赵春恒私通的事:“苏家大姐,你这是要逼我,毁我清誉,我跟表哥一直都是亲戚来往,跟你说的什么苟且完全没关系,如今我刚出孝期,只是想找个男人依靠,请谅解我带着一个孩子不容易,表哥只是怜惜我,我刚刚不出来,也只是避免表哥跟表嫂因为我的存在,吵架,还望你们谅解我的好意。” 第五十九章 休妻 这会儿赵家门外已经有过来看热闹的了。 虽然关着院门,但村子里的围墙都不高,有那胆子大的,直接趴在围墙上看,就算是赵婆子 都阻止不了村里人看热闹。 “等下,吴家表妹,我发现你说话很有些意思,什么叫亲戚来往,只想找个男人依靠,那我问你一句,你的意思是,你跟赵春恒之前来往,就是亲戚来往,在你出孝期后来往,才是男女来往了?”叶母说话的口吻也变得温和,和和气气的,完全收敛之前的咄咄逼人。 苏姥姥被叶母提醒,听吴荷花说话,就觉得哪里不对,不过好在她的思维并没有被带偏,心里已经有数了。 吴荷花一脸我是无辜的样子,可怜地躲在赵春恒身后:“苏家大姐,其实我现在跟表兄也是干干净净的,他带我回来,是拜访姨母的。” “既然你们两是干干净净的,为啥在镇上来往,不说清楚?”苏姥姥掀起眼皮,淡淡的反驳:“你真以为孝期间跟赵春恒来往,没人看见,你也不用否认,我们大可去镇上找大家证明,这种事,有了首尾,哪里能把尾巴扫干净,可能你认识花婆子,她可是你们之间的见证人呢。” 吴荷花听到花婶子的名字,脸色终于有了些变化。 苏家二舅母跟着道:“是啊,不仅花婶子是证人,你前夫何家宅子附近的居民,可都看见,赵春恒大晚上天黑了去你家,这就是所谓的照顾?白天不去,非要晚上?不是心虚是什么?” “就是,大家来评评理,这两个奸夫淫妇,在镇上都私下来往两年了,吴荷花还在守节,就跟自己的表兄暗中来往,你们要是还要脸,就承认,现在都想挤我苏家姑娘下位,给你腾正妻的位置,还冠冕堂皇,不承认你们两人早就私下苟且的事,真想什么好处都占了?”苏大舅母直接呸了一声,也不忍了,指着两人破口大骂,什么不好听,就专门说什么。 这会儿。 屋外已经聚集过来很多村民了,围墙上趴着的年轻小子,更是惊叹一声的同时,吹了一声口哨。 “赵童生是要享齐人之福啊。” “羡慕,哈哈哈。” “臭小子,快下来。” 吴荷花眼底藏着厌恶跟恨意,却没有出声,不想破坏自己的名声,轻轻扯了扯赵春恒的衣袖,示意他挡在前面。 赵春恒丝毫没有被吴荷花利用的自觉,反而看见她可怜依赖的眼神,心里男子气概爆棚,生气苏好带着苏家人咄咄逼人,太令他失望了。 “苏好,你就是这么容忍娘家人骂我的吗?你之前对待我娘不孝,现在又让人骂你相公,你这样的媳妇儿,谁敢要。” 苏姥爷唇瓣微颤,气得不行,朝站在门口的苏二舅道:“老二,去把大门打开,让大家进来评评理。” “好叻,爹。”苏二舅眼疾手快,走过去就把院门打开了,还邀请村里人进来,甚至从裤兜里摸出一颗糖,让一个孩子帮忙跑腿,去把榆林村的村长请过来。 赵婆子跟赵春恒都没反应过来。 等意识到苏家人想闹大,连丑闻宣扬出去被大家都听见都不在意时,再想去关门也来不及了。 赵婆子气得苍老的面皮一抖,一拍大腿就往地上坐,一副苏家人欺负了她的样子:“老天爷哦,看看这娶的什么媳妇儿回来,竟然带着娘家人逼迫婆家,我一个老婆子辛辛苦苦带着孩子书终于读出来了,是造了什么孽,遇见这样自私自利的儿媳妇儿,我儿子是读书人,配你一个村姑,你还不感恩,还想坐在老娘头上拉屎,一个不满就回娘家找人闹事,这哪里是儿媳妇儿,怕不是仇人闹事精,我赵家要不起这样精贵的儿媳妇儿,你们苏家把人带回去,春恒,写休书!” 看热闹的村民一阵哗然。 “写休书?”苏姥姥笑了,只不过是怒极反笑:“你们赵家以什么名义休了我闺女?今日不说清楚,我苏家就不走了,看看你们赵家所谓读书人的面子还要不要!” “娘,你坐。”叶老爹两三步就从赵家的堂屋里端了个长凳子到院子里,给二老坐,他反应太平静,而且这种时候还记得孝敬,让二老心里好受了些,其他看热闹的村民,也羡慕二老有这么个孝敬的女婿。 “自然是不孝。”赵婆子下意识就说了出来。 苏姥姥笑了:“大家伙儿都在,我就想问问,我家闺女,平时对赵婆子不孝吗?” “那什么,赵婆子,苏家大娘,干什么闹到休妻了,有什么事,不如私下好好谈谈。”有妇人好心地劝道。 “赵家想以莫须有的罪名,让我闺女当妾,你们也是当长辈的,能忍?”苏姥姥反问。 “什么?不会吧?” “赵家人莫不是疯了,平时苏好在村里多勤快啊,性格也好,赵春恒一年到头大多数时候不在家,可都是她照顾老小的,这还不孝?” “这算什么不孝的,明明就是赵婆子那个黑心的,故意找理由想休掉出身不高的儿媳妇儿,娶个高贵的。”人群里,一个胖乎乎的妇人嗤笑一声,她可不害怕赵家赵春恒童生的名声,跟赵婆子不和,当即跳了出来,直接把赵婆子傒落了一遍。 “多谢大家体谅,赵家这是想把我闺女当孤女欺负,明明是赵春恒一个读书人,私下跟吴荷花这个还没出节期的表妹苟且在一起,想把人连着别人生的儿子带回来娶了,要我闺女给他们腾位置呢,就他们两人都做出这般不要脸的事,想想倒打一耙,说我闺女不好,我闺女可没有出轨!也没有在守节的时候跟男人混迹在一起!”苏姥姥恨不得把赵楚恒和吴荷花踩在脚下。 说的话一点都不客气。ζΘν荳看書 “哈哈哈,难怪赵婆子说什么侄女来家里做客,原来是为了给两人遮掩啊,我说赵婆子,你还自诩儿子是读书人,结果连节妇都招惹,脸都不要了,要我说,就该灌猪笼,这是哪里来的奸夫淫妇!”胖乎乎妇人笑得声音都劈叉了。 第六十章 “虽然这次刘三婶说话不好听,但也是事实啊,竟然是出轨!”有小妇人对着吴荷花和赵春恒指指点点。 “赵家这次就太过分了,苏好这些年可是一直替赵家操持的,结果什么都没干,就要被下堂,也是可怜。” “刘婆子!信不信我把你嘴撕了,是苏好不孝敬我这个当婆婆的,我儿子可怜侄女,才娶她,什么苟且!你们没有证据不要乱说,毁读书人名节是要下大牢的!”赵婆子疯了一样的反击回去。 这句下大牢,很有威慑力,原本还议论纷纷的村里人,当即安静了下来。 不敢再明面上说什么不好听的话。 赵婆子见大家怕了,得意地扬起下巴,因为儿子是读书人的自得又冒出来了。 她高高在上地看了苏好一眼,冷笑道:“春恒,还不快写休书。” 赵春恒一甩衣袖,安抚好吴荷花,真的转身朝屋内走进去,要写休书。 苏大舅母得到叶母的暗示,一拍大腿:“哎哟喂,大家伙儿快来看看,这赵家真是太搞笑了,做了丑事,以为威胁我们就不存在了吗?不说我苏家早就去镇上把两人都宅子给找了一遍,手上捏到了私下连私人衣物都放在对方屋子里的证据都有。” “就说这赵大学子的屋子,竟然媳妇回娘家一日,媳妇儿的衣物就被扔了出来,屋子里换上了吴家表妹的,昨晚上都睡在一起了,特么告诉我们他们没什么?” “大嫂,你这话说的,人家自诩读书人,厚着脸皮就是不承认,我们也没法,不过啊,有句话说得好,法不责众,全村大家都知道的事,就算说了,赵童生就算去告官,也不能拿我们怎么办。”苏二舅母用手扇了扇鼻子:“而且我怀疑,赵春恒根本不敢去衙门,读书人的名声不要了?就这种跟节妇厮混,还想把妻子下堂给淫妇腾位置的读书人,朝廷可是会撤销功名,以后别说考试了,连读书都不允许!” “苏家媳妇儿,你说的真的?我们说了赵家的闲话,县令也管不着?”刘三婶第一个积极主动地问苏二舅母。薆荳看書 苏二舅母属于沉稳聪慧那类型,闻言浅笑:“当然,不然我苏家也不敢有底气来跟赵家读书人闹不是?再说了,我后面说的剥夺功名的事,可是真的,赵村长,赵春恒,赵婆子,你们说,是吧?” 原来,不知何时,榆林村的村长赵常林从人群外进来了,他脸色不好看,对苏家也并不带善意,正准备先下手为强,结果就被苏二舅母抢先了。 这就罢了,偏偏她最后那句话,加上剥夺功名几个字,让赵常林心头一跳,心知,想利用地理优势,用本村人对付外村人的法子对付苏家是不可能的了。 “剥夺我儿子的功名?你做梦,你以为你这个贱人是谁,有本事去报官啊,看你们这些愚民死还是我赵家起来,也不看看,读书人是你们能欺负的?”赵婆子不懂律法,听见苏二舅母的话,指着她就破口大骂,别说害怕了,甚至还洋洋得意起来。 苏二舅母嗤笑一声,看向赵常林:“赵村长,你见多识广,也是这么想的?” “闭嘴。”赵常林看着这会儿还嚣张,只想拖后腿的赵婆子,咬牙切齿地训斥了一句。 赵婆子被训斥了,脸颊涨得通红。 但赵常林是赵家同族的亲戚,正因为如此,赵常林才会站在赵家这边,不管是赵春恒读书人的身份给村里带来的好处,还是以后他继续科举,能给赵家整个宗族带来的好处,都让赵常林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就得罪赵春恒。 在赵常林看来,苏好不过就是个普通女人,连给赵春恒提鞋都不配,要是她没有娘家人,亦或者娘家人不强势,他随便就能解决,不过是一个女人罢了,轻易就能拿捏。 “苏大哥,你们过来,也是想解决事情的,而不是让外人看了笑话吧?”赵常林脸上还能带笑,可见心思深沉,能稳得住:“不如我们进去屋子里,慢慢说?” “可以,正好过来这么久,连一口水都没喝,不过幸好没喝,不然我一个离得远的老头子也不知道赵家是这么恶心的玩意儿。”苏姥爷皮笑肉不笑地怼了一句回去。 也不管赵常林和赵春恒突然变难看的脸色。 赵婆子已经骂了起来:“看个屁,都给老娘滚,一些穷人玩意儿,生儿子没屁……” “娘!”赵春恒眼见老娘几句话把村里大多数人都得罪了,又被村民厌恶的看着,心里压力也大,不痛快地喊了一声:“别说了。” “不说了不说了,春恒你别生气。”赵婆子连忙哄着,可谓是把儿子当个宝。 大门一关。 苏家人跟赵常林都往堂屋里走。 赵婆子看见苏好带着的赵暖,走过去就想狞她的耳朵:“一个姑娘家家的,还不快过来干活儿,懒货生的懒货,我看你以后能嫁不嫁得出去,真是个贱丫头,还不快过来帮老娘烧火!” 啪的一声。 赵婆子手刚伸过去,就被苏好一巴掌打掉。 苏好连忙把闺女拉过去。 虽然赵暖已经七岁了,但很瘦弱,看起来跟五岁差不多,更没法子跟叶荞比了。 叶荞一看就是养的好,身强力壮的,肤色都白净。 “好你个贱人,连老娘都敢打,看我不打死你这个穿破鞋!”赵婆子脱了拖鞋就朝她打去,看动作就知道不是第一次干了。 “当着我的面就敢欺负我外孙女,打我闺女,当我是死的啊。”苏姥姥看见这一幕气坏了,伸手就朝赵婆子脸上挠去。 赵婆子被挠得脸上瞬间多了几条红痕,痛得她理智全无,反手去推苏姥姥:“死老婆子,看我不打死你。” “娘!” 眼见苏姥姥的头发就要被扯住。 叶母反应极快,皱起眉头,一巴掌打在赵婆子脸上,见她还不放弃,更疯了似的朝苏姥姥吐口水,踹脚,之前被她抓着的赵暖更是手腕被抓住红印子,一个趔趄差点被拉倒,要不是因为赵暖被苏好抱着,早就滚地上去了。 第六十一章 提出条件 “别怪我不给你老婆子面子。”叶母也火了,干脆一脚踹过去,赵婆子惨叫一声,跌坐在地上,只听卡擦一声,尾椎骨受到撞击,痛得她脸色瞬间煞白,同时老树皮一样的脸皱了起来,恶狠狠地瞪着苏好:“贱人,好啊,你敢打我,春恒,快休了她!” 苏好又气又怒,可有娘家人帮忙出头,她是傻了才会示弱。 “小暖,小真,走,我们进去。”苏好护着两个孩子,根本不理会满嘴污秽,不停骂人的赵婆子。 “娘!”赵春恒气的不行,看着苏好的眼神就像看仇人一样。 赵常林更是没想到苏家人会直接动手打人,还想争论什么,苏二舅站出来,漫不经心地道:“不是要解决后续么?要是不谈,那我们就直接去县里举报了。” 一句话,像是掐住他们的脖子。 赵春恒怒哼一声,不舍得功名受影响,心里不满苏家人,可到底没有站出来给赵婆子撑腰。 “娘,你先别急,我会写休书的,你回屋子歇会儿。” “好好好。“赵婆子对赵春恒可以说是百分百的宠爱和信任,只不过对苏好和两个孩子却没有好脸色。 苏姥姥和苏姥爷走在前面,苏家其他人紧跟着进了堂屋。 叶荞跟贺远落在最后面。 赵婆子这一脚被踹得腹部和屁股隐隐作痛,想爬起来,余光看见叶荞站在旁边看热闹,当即呸了一声,恶声恶气地道:“小赔钱货,看看看,再看把你眼睛挖了。” “阿远,老婆婆好可怜啊,不是要娶新媳妇儿了吗?结果那个婶婶就在旁边看着,也不扶她诶,哦,我看出来了,是嫌弃,老婆婆身上有鸡屎,好臭啊。”叶荞故意啧啧两声。 赵婆子脸色瞬间一绿,也发现自己新穿的好衣裳上的鸡屎,她又是心疼衣服,可也因为叶荞的话,倏地转头看向旁边的吴荷花。 吴荷花心里确实鄙夷赵婆子浑身脏污的样子。 说起来也是赵婆子懒,苏好走了两日,院子就没打扫过,可不就乱糟糟的,四处都是鸡屎。 “扶我起来。”赵婆子朝吴荷花喊。 吴荷花眼底闪过一抹鄙夷,根本就没过去扶她,柔柔弱弱的轻咳了一声:“姨母,你别听外人挑拨离间,您弄脏了一件衣裳算啥,我会再给您做的,正好我带回来了一匹好布,暗红色的呢,最衬您。” “没错,我现在可是童生的娘,可以穿红!还是你懂事,哪像苏好那个婆娘,几年都不见给老娘孝敬一身衣裳。”赵婆子被她的话忽悠着忘记从始至终,吴荷花都没有扶她的事实,自己爬了起来,精神头十足,还得意洋洋地朝叶荞两个孩子扬起下巴。 叶荞:“……” 贺远垂眸,牵着叶荞往屋子里走。 叶荞走了两步都没想明白,“阿远,那个赵婆婆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吴荷花是哄她的吧?一点实际意义的事都没做啊,她就满意了?” “恶人自有恶人磨。”贺远想了想,用这么一句话解释,其实对赵婆子选择吴荷花,真正的‘好’日子还在后面,只不过现在以她的脑子肯定想不明白。 屋子里。 苏姥爷直接把要求提出来了。 “跟我家闺女和离,两个孩子跟着她,反正赵春恒你年纪也不大,才二十几,可以继续生,如果两个孩子留下来,不说我们现在不同意,以后也会经常找你家麻烦,如果你们不想过安稳的日子,老头子我可以满足你。”苏姥爷把手上拿着的烟杆在桌面上敲了敲。 他之前都在讲理,但现在却意外的强势,选择的手段也很普通,可真做起来,赵家想过清净日子,可就难了。 “我不答应。”赵常林眉头皱起来:“两个孩子是我赵家的人,凭什么跟着你们苏家走。” 苏姥爷笑得很平和,说的话却很犀利:“赵村长,你应该不是为了宗族着想,只是觉得孩子被我苏家人带走了,外人就会说赵春恒闲话,不管怎么解释,也止不住闲话,这才是你的目的吧。” 赵常林瞳孔微缩,脸色微变,显然是被说准了。 他嘴上却不愿意承认:“苏老哥,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是真的觉得两个孩子留下来好,你家闺女那么年轻,以后肯定还要嫁人的,难不成还能带两个孩子出嫁不成?就算你答应,男方也不会答应啊。” 赵常林一副苦口婆心的劝说。 旁边赵春恒脸色黑沉,心情很不好,毕竟妻子还没休,就被外人说要再嫁,他觉得很丢人,面颊涨红,强忍着怒气,对想反抗的苏好更没有了好感,看着她的眼神冰冷。 苏好并不看他,安静地站在苏姥姥苏姥爷身后。 表态道:“这一点就不需要村长你担心了,我们家会自己解决,如果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您大可放心。” 赵常林被她反驳,心里不满,面上就带了出来,阴阳怪气地道:“苏老哥,你看看这闺女,自己和离出去的人,还以为能正常过日子?以后还不是要连累你们老人,总不能让两个兄长拖着她孤儿寡母的吧?这对你两个儿子可不公平。” “说那么多屁话,我苏家的事跟你们何干,一句话,答应现在就写和离书,赶紧把断亲书也写了,按上手指印,我们还要去衙门立契,要是不答应,那就别怪我们豁出去也要拉赵春恒下水,我倒要看看,多闹几次,你还能不能回学堂读书,还有你那童生的名头,名声不好,你能戴得稳,我就跟你姓。”苏大舅就不是什么和善的性子,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劣质的木桌抖了一地的木屑。 “你……”赵常林哪想到苏家这么不给面子。 竟让苏大舅一个小辈,指着他鼻子威胁。 赵春恒不甘心,他虽然想娶吴荷花,可一开始,是不准备跟苏好和离的,有她在乡下照顾老娘,是最好的。 结果现在对方竟然闹着要和离,还要带孩子走。 第六十二章 和离断亲书 赵春恒本以为她应该害怕和离,事实却打了他一巴掌,让他现在都不愿意面对事实,不甘心地对苏好说:“苏好,你也是这么想的?你跟我和离了,再嫁最多嫁给哪些鳏夫,你以为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也总比留在你家让我恶心的好。”苏好抬起头,双眼红肿,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我还没跟你和离,淫妇就登堂入室,住进了我的屋子,呵,这就是你所谓的好日子?那你自己慢慢过吧,我倒想看看,你们两个奸夫淫妇能过多久!” “爹,我不想看见他了,麻烦你帮我要和离书。”苏好跪下给苏姥爷磕了一个头。 “快起来,爹会给你做主的。”苏姥爷声音坚定。 如果他当爹的连孩子都护不住,还当什么父亲! 最终。 当叶母拿出两人在镇上来往的证据,足以毁了两人,赵春恒被气的够呛,可还是只能强忍着,写下和离书和断亲书。 赵常林也把苏家人记恨上了。 “这下两家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以后苏家有什么事,可就跟我大侄儿没什么关系了,希望以后你们不要在我大侄儿考出功名后,再来沾亲带故。”赵常林阴阳怪气地道。 显然心里对赵春恒考上秀才,很自信。 他跟赵春恒都不可能放弃科举,所以选择和离书和断亲书,是必然的结果。 苏姥爷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都按了指印后,一点都不生气,反倒心里松了一口气,他就怕赵家不答应,要真来闹,可会耽搁活儿的。 再说了,闹久了,也对闺女的名声有碍。 “自然,我们苏家这点脸还是要的,以后就当陌生人罢,二位说呢?”苏姥爷笑眯眯地道。 赵常林没能看见他不舍,心里自然失望。 闻言皮笑肉不笑地道:“自然。” 至于赵春恒,突然想到什么,道:“你们去镇上宅子里拿到的衣物还给我们。”他也是想开了,觉得苏家不帮着他,就是没有眼光,他就更要好好考试,以后有了功名,苏家迟早后悔。 不过,他可不想一直被人捏着把柄。 也不想顶着个不好听的名声。 “哦,你说那些东西啊,没有,我们可不是会私闯民宅。” 赵春恒这下明白过来,从头到尾苏家就是故意诈他! “你……” “既然谈好了,那我们就收拾东西走。”苏姥爷懒得再跟他说话,不管怎么样,现在都是最好的结局。 说实话,他真不屑跟赵家攀扯谁对谁错。 “爹,我这就去收拾行李。”苏好擦了擦眼睛,连忙往外走。 “小妹,我们去帮你。”苏大舅母故意说得很大声。 苏二舅母跟叶母跟着一起去帮忙。 这边。 叶荞见目的达到了,摸了摸下巴,道:“阿远,我们去跟榆林村的村民聊聊?” 见她眼底闪着狡黠的光芒,贺远只想满足她的愿望,点头答应了,两人一起正大光明地走出去,就看见外面果然有不愿意离开的村民。 见两个孩子走出来。 村民看着两人像看肉骨头一样。 不一会儿人就围了上去,觉得孩子不懂事,问什么就说什么,没一会儿就把话套了出来。 叶‘被套话、傻孩子’荞一脸的单纯。 赵家院子里。 苏好带着叶母几人,快速把被吴荷花扔出来的衣物收拾好,发现就没有几个好的。 “我有个红木箱子,是爹当初给我打的。”苏好看着面前破旧、还有补疤的衣裳,心里悲凉,也对离开赵家没有什么伤心的了。 也许离开赵家,她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既然在屋子里,那我们就去找。”苏大舅母撸起袖子,跟叶母和苏二舅母对视一眼,见她们点头就,就打头阵,走在前面,直接伸脚就踹木门。 吴荷花跟儿子何强在屋子里,被外面暴力的对待,吓得脸色有些发白。 “真是些粗糙的村妇!”吴荷花眼底带着厌恶,看着颤巍巍,坚持不住多久的木门,觉得苏家人就跟流氓一样,简直不可理喻。 何强从小就被宠着,性格跟吴荷花一样,也是个心里算计多,手无缚鸡之力的模样,尤其是他还是个读书人,五岁就启蒙,吴荷花对他可谓是大力培养。 “别怕,娘去开门。”吴荷花到底是怕木门被踹烂,晚上没有好地方睡的,要知道整个赵家本来就不大,其他屋子都很脏,她可不愿意进去住。 “哟,在里面做什么呢,现在才开门。”苏大舅母走进来,看见吴荷花那张柔弱的脸,她嗤了一声,实在喜欢不上来。 懒得跟她说话。 “小妹,你的东西,找找看。” “好。”苏好走进来,什么话都没说,默默地开始找属于她的东西,当看见红木箱里装着赵春恒和另外陌生的女子穿的衣物,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真以为把赵春恒的衣物放在里面,就能把红木箱子据为己有了吗? 苏好这次没有手软,直接把里面的衣物全部扔了出来,可不管会不会掉在地上。 “苏姐姐,你怎么能乱扔表哥的衣裳,难怪表哥不喜欢你,你也应该学得温柔点。”吴荷花心里气急,还不往上眼药。 叶母眼皮都懒得抬一下:“这不是跟你学的吗?没经过主人同意就扔人家的衣物,你也知道这行为不好?” “苏大姐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吴荷花一噎,拧着手帕的手指更加用力,忍着怒火。 叶母怼了回去:“咋地,软刀子就不是刀了?你以为说话温柔你就是个好人了?” 吴荷花拳头捏紧。 何强看不过去亲娘被欺负,眼睛闪了闪,余光看见门外走过来的赵春恒。 “苏婶婶,我们什么都没说,你欺负我们,是因为看不起赵叔叔吗?赵叔叔只是心善而已,如果你实在对我们不满,我给你打,只希望你们别逼赵叔叔了。”何强柔弱书生的气质特别明显。 叶母笑了:“我就没见过主动讨打的,那就如你所愿。” 啪。 叶母直接一巴掌打在吴荷花脸上。 何强脸色有一瞬的狰狞。 吴荷花完全没反应过来。 门外响起赵春恒暴怒的声音:“住手!” 第63.1章 磕坏牙 “哼,这可是你便宜儿子自己要求的,怎么?有本事堵住你儿子的嘴,招人厌烦,我看他年纪小,估计也是当娘的教的,也就不跟他计较,就让吴荷花代过,这一巴掌,如果你能理直气壮地打回来,那我还能高看你一眼。”叶母揉了揉手,呸了一声,因为实在是厌烦装可怜的吴荷花母子,她实在没忍住,往旁边走了两步,离他们远些。 只是她的神态太明显,是个人都看得出来。 吴荷花跟何强气得呕血。 “你们苏家欺人太甚!”赵春恒抬手想打回去,主要是想借此泄愤。 眼见着就能打到苏家人了,他眼里痛快淋漓,嘴角上扬,得意坏了。 啪的一声。 他整个人僵在原地。 叶老爹就在院子里守着呢,看见他想打自己媳妇儿,当即冲了过去,一个巴掌就把赵春恒给打得在原地转了两圈,然后倒在地上,一不小心撞到石头上,把牙齿给磕坏了,瞬间满嘴鲜血淋漓。 “表哥!”吴荷花见他受伤,大惊失色,跑过去捧着他的脸,眼泪汪汪,控诉地看着叶老爹。 赵春恒呸了一声,嘴里吐出一颗牙齿来。 他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似乎没想到叶老爹真敢打他。 “你……我的牙……” “叶建业,你太过分了,春恒是读书人,你怎么能打掉他的牙,是真觉得我们赵家好欺负,我们已经退让这么多了,你们就是觉得我们好欺负是吧?”赵常林一边说着一边跟赵婆子使眼色。 赵婆子之前摔那一跤不轻,这会儿尾椎骨还隐隐作痛,必须时不时手放在腰后撑着,才能直起腰来。 不过看见心肝肉儿子被欺负了,瞬间像只有了精神的斗鸡,逮着人就开始疯狂地啄人。 “打死人了,欺负我赵家没人,你们要想走就从我尸体上过去,我呸,你个外人竟然帮苏家人,我看你脑壳是有包。” “贱人,不准拿,那是我赵家的物件,布匹也是我赵家的。”赵婆子才骂完叶老爹,就发现苏好几人,拿着上好的布,装在木箱里要拿走,激动地扑过去,想抢回来。 不过叶母可不会让她拦着。 让两个嫂嫂帮忙把人拦着,她跟苏好迅速地把赵家经手苏好赚来的东西都往木箱里装。 “这些东西都是你这些年在赵家辛苦劳累赚来的,你不拿岂不是便宜赵家人。” “再说了,你还带着孩子呢,身上没有银钱,这些物件也能值些银钱。”叶母全心全意为她考虑,说得比较细致。 苏好被她提醒,原本不好意思的情绪瞬间消散了,是啊,她还要养两个孩子,身上没有银钱,日子根本过不下去,再说了,她总不能一直靠娘家,今日娘家人帮她出头已经够好的了,她也没脸一直拖累他们,所以好东西不能丢。 “这副纸墨笔砚是小真的,赵……赵春恒当初说是给小真启蒙用的。”苏好无意间从一个小箱子里,找到熟悉的纸墨笔砚,眼眶有些发热。 何强着急了,下意识脱口而出:“那是赵叔叔给我的生辰礼。” “你也好意思要别人给亲生儿子准备的。”叶母直接把他怼了一遍,见苏好心里有数,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这才转身,双手环胸,看着站在门口,因为缺了一颗牙,话都不想说嫌丢人的赵春恒,嗤笑道:“赵春恒,你是不是脑子有病,自己亲生的孩子不疼爱,跑去疼爱别人家的,难不成你以为别人的儿子能给你摔盆养老?” 赵春恒胸膛起伏不定,想回一句关你屁事,刚张口就觉得牙齿漏风,面色又沉了几分,最终从嘴里挤出一句:“穷鬼,收拾了赶紧走。”两家人最终闹得两看相厌。 收拾完行李。 叶老爹跟苏大舅、苏二舅一起,把苏好一家三口的行李给放到骡车上,打开门,再也挡不住里面的混乱。 苏姥爷高声道:“小真、小暖,跪下来给你们爹和奶奶磕头,等走出这个门,以后你们就再也没有关系了,以后你们不需要赵家养。” 赵真跟赵暖都红着眼睛,但很听话,走到赵春恒和赵婆子面前,结结实实的把这个头磕了。 这个头不磕,外人只会觉得两个孩子不孝。 可若是磕了,不管怎么说,两个孩子可就真的跟赵家没关系了。 再加上苏姥爷故意说的最后一句话。 让榆林村的村民不得不发散性思维,觉得是不是赵家不想花银钱养两个孩子,所以才被苏家人带走。 “赵婆子,你可真心狠,连亲孙女孙子都不认。”刘三婶哪里想到赵家竟然真的像叶荞一个小姑娘说的那样,真的嫌弃两个孩子,差点没笑死,一拍大腿,故意戳人痛处,啧啧了两声:“我之前本以为是假的,赵春恒再怎么也是读书人,怎么会把赵家的银钱,花到何家的儿子身上,这下我算是信了,何家母女穿的可是上等的花棉衣,赵家两个孩子却全是补疤衣裳,看来这世上还真有喜欢别人的儿子超过自家孩子的。” “我呸,两个狼心狗肺的,我赵家养他们这么多年,说走就走了,这种没良心的孙子我要来做什么?早知道当初就应该把他们都扔到粪坑里淹死。”赵婆子郁气难消,刚被苏家欺负,又被同村取笑,本来就不是个能忍的性子,当即指着赵真和赵暖骂了起来,刻薄的样子表现得淋漓至尽。 这话一出,原本还觉得苏家把孩子带走,是不是有什么内幕的村民,表情都有些一言难尽,都认定赵家确实苛待两个孩子。 眼见村民眼中带着责备,赵常林额头青筋直跳,快被赵婆子给蠢死了。 “闭嘴。”他低吼一声。 赵婆子就像被掐住脖子的鸡,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绿。 虽然住声了,但看向苏好三母女的眼神却又刻薄又恶毒。 “春恒,既然事了,我就先回去了。”赵常林实在不想被赵婆子拖累了名声,要知道他在村里可是老好人,也就在外人面前暴露真面目。 第63.2章 坏他名声 赵常林一走,整个赵家外面看热闹的更加管束不住了。 叶老爹一行人也准备离开,骡车上带着行李,往村外走。 还有看热闹的村民,惹不起苏家人,就追着苏好和两个孩子问。 “苏好,是不是真的啊,赵春恒在镇上早就跟吴家表妹有来往,连赵春恒的衣裳都是吴家表妹洗的?” “吴家表妹是不是长得跟天仙一样,才能把赵童生的魂吸过去,连亲生儿女都不管?” “要我说,这赵春恒就不是男人,竟然真的逼走妻儿。” “嘿,肯定是两人狼狈为奸呗,话说,吴家表妹不是在她前一任相公守节么?这才多久啊,不怕把她男人气死从坟墓里爬出来?” “哈哈……”这话引得几个青年汉子挤眉弄眼,“人是爬不出来了,倒是没想到刚死,媳妇儿就能爬走……” 眼见这些人越说越污秽。 叶母伸手捂住叶荞的耳朵。 贺远也厌烦地看了一眼说话荤素不忌的男人。 倒是叶荞,疑惑地眨了眨眼睛,根本没听懂。 “呸,你们别说闲话,要我说,本来就该浸猪笼的,结果何家都没管,我们还是别管这些闲事了。”有年老的妇人道。 别看她们嘴上说不管闲事,事实上,赵家的事,算是在村子里传开了,加上叶荞和贺远的故意宣传,第一印象就是赵春恒先跟吴荷花苟且,然后赵春恒停妻另娶,赵婆子和赵春恒苛待亲生儿女,儿女断亲。 等赵家人听到这个传闻时,已经是许久以后了。 想再解释,作用也不大。 没办法,赵婆子性格不好,跟村里人合不来,加上说的就是她家里的闲话,自然没人主动跟她说。 至于赵春恒跟吴荷花。 吴荷花自诩身份高贵,只想早日回到镇上去住,看不上村里人,自然没人跟她来往,也就没有知道这八卦的渠道。 而赵春恒,掉了一颗门牙后,就不出门见人了,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嫌丢人,何况他不把牙齿补好,就是仪容不端庄,那是连考场都进不去的,他一心烦恼补牙的事,又怎么在乎村里的风言风语,等许久后听到意识到自己的名声毁了,还不愿意相信呢。ζΘν荳看書 后事暂且不提。 这会儿,叶母听到村民的话,想到何家。 等走出村子后,她走到苏姥姥身边,低声道:“娘,你看,这吴荷花再嫁,属于何家的房屋,总不能让她再拿着吧?我看倒是可以通知何家大郎,告诉他这个消息。” 至于何家大郎听见这消息会不会回来找吴荷花麻烦,那就不是她们能管得着的了。 “好。”苏姥姥并没有心软,赵家如今已经跟苏家成了死敌,估计一辈子都不可能和好,若是能给赵家找点麻烦,拖拖他们后腿,苏姥姥很乐意。 毕竟她养大一个孩子不容易,结果嫁人七八年了,还要被夫家欺负,她心里实在忍不下这口气。 “不过,村里的八卦……是小荞做的吧?”苏姥姥想到刚刚村民说的那些,细节都跟他们知道的对上了,要不是有人说,榆林村的村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详细。 叶母也猜了出来,闻言假意哼了一声:“娘,你放心,我会收拾小荞的,这孩子就知道乱来。” 苏姥姥张了张嘴,到底没说什么,她还没老糊涂,哪里看不出来叶母在敷衍自己。 不过,小荞虽然大胆了些,不过名声确实于他们有利。 都得了好处,还去说孩子,她也不好意思。 “嗯,一会儿回娘家?至少要给你们煮顿饭吃,这都下午了,中午大家都没吃,想必都饿了。” 苏姥姥话一落,叶母肚子咕唧一叫,她羞赧地笑了笑,摸了摸鼻尖:“正好我想吃娘你做的醋溜白菜了。” 苏姥姥一听,哪里会有不下厨的,再说了,闺女今日还带回来那么多好东西,她肯定要好好招待。 叶荞和贺远在路上被叶母叫着训斥了两句,两人偷偷宣扬赵家坏名声的事,就算过去了。 等见娘走开了,叶荞才松了一口气,吐了吐舌头:“娘也太夸张了,我耳朵都听木了。” “娘也是为了我们好,要是赵家在榆林村名声稍微好些,估计我们说的话不仅不会被人相信,还会被抓起来打。”贺远声音柔和温吞,洗洗地解释了一下。 叶荞觉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经过亲娘絮絮叨叨地教训后,就算贺远这会儿声音再温柔,可也是念叨啊,她实在欣赏不来,疯狂摇头,“不听了,不听了,阿远你饶了我吧。” “唉……”贺远叹了一口气,到底没有再勉强,只无奈的伸手揉了揉她脑袋。 一路上,没有再遇见什么事,平安无事地回到了下河村。 下河村这会儿刚农忙完,勤快的人家已经在收豆子了,倒也没多少功夫说闲话,因着上午叶母一家跟苏好就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 还带了礼,村里人也没多想,以为是两个闺女回娘家看望爹娘呢。 苏姥姥不想把苏好和离的事传出去,说到底,和离后对妇人都更苛刻一些,传出去了名声也不好听,苏好本人听到了,心理压力也大,二老才故意瞒着。 其实也多亏两个孩子都被苏好带着。 这时候能带着孩子和离的女人,可以说一巴掌都数得过来,稀罕得很,自然就没人会往苏好和离了都方向猜。 “建业、小荞、小远、小真、小暖,你们快坐,姥姥给你们倒糖水。” “老头子,你去陪建业说说话。” 苏姥姥有条不紊地安排:“老二媳妇儿,你来厨房帮我烧火,老大,你去把家里那只公鸡杀了,晚上我们吃顿好的。” “娘,哪里需要杀鸡,我们不是带了两只野鸡么,吃那个就行了,公鸡还可以再养养,不能下蛋,还可以孵小鸡,难得养那么大。”叶母劝阻,她说的也是实话,乡下人养鸡养猪,可是大财产,还没长大呢就吃了,太可惜。 “那哪能,你们带了那么多好东西来,就说那匹布,就值不少钱,你们难得来一回,还能不拿好点的东西招待你们?一只鸡而已……” 第63.3章 红糖花生 “娘,好了好了,我跟相公都知道你的好意,但这鸡真不用杀,你要是实在想,那就多拿点鸡蛋,煮那个炸蛋酸菜汤,小荞那丫头最喜欢吃了。”叶母把苏姥姥推进去,夺过来的公鸡放回鸡笼里,好说歹说才劝好。 这边。 叶荞带着贺远三人,坐在堂屋里,手上还拿着绿豆糕。 没错,糕点是苏姥爷拿的叶母带回来的,给四个孩子分了,十分大方,也是因为家里平时住在村里,没有糕点存货,也就只有些煮花生,当作零嘴吃。 苏姥爷也喊大孙子苏年装在盘子里,招待叶老爹跟叶荞四个孩子。 “大表哥,二表哥、三表哥、四表哥和英表姐呢?”叶荞平时跟外家的几个表哥、表姐关系好,主要是几人年纪都比她大,从小也宠她,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她留着。 这不,苏年端过来的花生里面,就有她最喜欢吃的红糖煮的花生,味道特别好。 红糖贵,乡下人哪里舍得用来煮花生,一看就是专门给叶荞准备的。 “他们还在地里,最后一点稻草上完就回来,尝尝看,是你喜欢的味道吗?”苏年把红糖花生端给她,又倒了茶水放到他们坐的小桌子上。 叶荞十分自在,招呼赵暖和赵真吃,同时飞快剥了几颗花生,先给贺远喂了一颗,又给苏年喂,紧跟着是赵真和赵暖。 她自己也囫囵吃了一颗:“好吃得很,一看就是大舅母做的。” 苏年看着她的眼中宠爱不断,这些年他们偏宠叶荞也是有缘由的,这么乖,大方又心善的姑娘,谁能不喜欢。 别看她性子大大咧咧的,实际上心思挺细腻。 “嗯,就是娘做的,你要是喜欢,一会儿带回去,家里还剩下两斤,专门给你做的。” 叶荞本来要拒绝,不过不知道想到什么,她突然眼睛一转,心里冒出了一个主意:“成,大表哥,那我就不客气了,不过我准备做一件事,要是有好消息了,你告诉你。” 苏年只当她说着玩,并没有放在心上。 “大表哥,你快尝看看这个果饯,这可是我做的,好不好吃。”叶荞开始推荐自己做的果饯。 苏年吃了几颗,一开始本来打算哄她,结果,味道出乎意料的惊艳。 “挺好吃的,有些酸酸甜甜,也有光是甜口的。”苏年品评到,一边不知不觉的就吃了小一份,等低头一看,叶荞手里一大捧果饯都空了,他表情寸寸皲裂,一巴掌打自己的嘴:“小荞表妹,大表哥错了,这东西在哪里买的,我明日去镇上给你买回来。” “哎呀,大表哥,这就是我做的呀。”叶荞一听就知道他没注意自己说的话,倒也不生气,只笑眯眯地道:“怎么样?很不错吧?”薆荳看書 “小荞这么厉害了?”苏年惊讶过后,就是愧疚:“不过我不小心吃了这么多,还是应该给你补偿,想吃红豆糕吗……” 苏年话还没说完就被叶荞打断了。 “大表哥,你吃得快可是大好事。”叶荞高兴地道。 “啊?”这果饯都吃完了,怎么还能算好事? “大表哥,你想想看,你都一不小心吃完了,如果是有钱人家的老爷,亦或者少爷小姐,是不是也会无意间吃了不少?” “是啊。”苏年点头,若有所思。 叶荞一拍巴掌,开怀地站起来:“是嘛,所以你们吃得快,我就能卖出去更多,这不是好事么。” “你已经卖过了?多少钱一份?”苏年好奇地问。 “卖过了,昨日卖的,我昨日就卖出去了九十斤,像这种比较小的,就卖五文钱一份,像这种比较好的,就卖二十五文一份。”叶荞把价格解释了。 苏年表情僵住,“我竟然不知不觉就吃了二十五文钱……造孽,太造孽了。” “哈哈哈。”逗弄了他,叶荞忍不住哈哈大笑,尤其是见他心疼得无法自拔的样子,乐得不行。 苏年欲言又止,到底太心疼,实在笑不出来。 好在叶荞也心疼人,笑闹完,也告诉了他一个好消息安抚:“大表哥,所以啊,你想不想赚钱,要是想的话,可以去山上摘野生的浆果,你摘了,就送到镇上给我,不管好坏,我给你五文钱一斤的价格收。” “真的?”苏年先大喜,紧跟着皱眉:“不行,我哪里能占你便宜,果子不甜的不值钱,你这上面放了糖的才好吃,要是用这么贵的价格收,哪里还赚得到钱。” 叶荞在心里直呼大表哥聪明,如果是只有普通果饯,那她肯定就一斤果子赚一文钱,但关键还有高级的果饯啊,那个赚得多。 “大表哥,你这么算不对,只要卖出去,我都是赚的。”叶荞给他算了一笔账:“就算我多卖一百斤,也有几百文钱了,现在没有人手没有果子,我就算知道怎么做果饯,也赚不到这笔钱,你说是不是?” “对,没错。”苏姥爷跟叶老爹不知何时在旁边听见了,苏姥爷高声应了一句,看向叶老爹:“建业啊,阿年能跟小荞做这生意吗?会不会太麻烦你们。” “爹,你说这话就见外了,要是直接让我给银子,那肯定是麻烦,但现在是我们一起合作赚银子,可是互利互惠的好事,再说了,这事小荞负责,你们听她的就行,我这么当爹的绝对支持,你们别嫌我说话太直白不好听。”叶老爹乐呵呵地道。 叶老爹越这么说,苏姥爷跟苏年才越容易接受。 这不,苏年见爷爷都点头了,连忙答应叶荞:“小荞,那大表哥我就麻烦你了,你要多少野浆果我都给你摘来。” “没问题,你有多少送多少过来。”叶荞自然是多多益善,反正她已经想到了果饯该卖给谁了,等明日就可以去试试看。 “放心,我肯定给你送好果子来。” “别啊,差一点的也要,虽然卖得便宜,可也有受众的,普通百姓就舍得买,太贵的普通百姓买不起。”叶荞知道他是好意,可一听这话,连忙提醒了一番。 苏年摸了摸鼻尖,有些尴尬,意识到自己差点好心办了坏事,连忙讨饶。 第63.4章 辣椒油的赚头 一顿下午饭吃下来,因着是夏季,时辰不早了,天还没黑。 苏家的屋子睡不到这么多人,叶老爹明日要卖猪肉,就提出告别。 苏姥姥不舍地拉着她的手。 后面回来的苏山等表哥表姐,更是往她怀里塞红糖做的煮花生。 “姥姥,姥爷、舅舅,舅母、表哥、堂姐,我们走啦。”叶荞依次喊人,贺远也没漏下,骡子吃饱喝足了,打了个喷鼻,慢慢离开了苏家,往镇上而去。 晚上到家后,叶荞洗完澡,睡在床上,一觉好眠。 天刚亮,叶荞就从床上爬起来,想了想,换了一套朱柿色的短打,裤子是普通的明茶褐色长裤,脚下穿着一双编织的草鞋,跑出房门,先朝隔壁的房间看去,透过窗户,能看见贺远在里面读书写字。 叶荞正准备悄声去洗漱,拿个包子就出门的,不想打扰阿远读书。 刚走两步,就被贺远喊住了。 “小荞,起来了?”贺远放下毛笔,从里面用竹竿把窗户撑起来,他明明身形稚嫩,叶荞看起来比他大多了,又是小霸王的性子,愣是在他面前没有气势。 叶荞转身走到窗户前,垫脚朝他桌面写的东西看去,“嗯,你吃早饭了吗?一会儿我要去找福来酒楼的张掌柜。” “我陪你去。”贺远立即从凳子上下来,一边有条不紊地安排:“饭菜都放在锅里热着的,有你喜欢吃的鸡蛋羹,还有酸菜肉片汤,蒸了几个玉米窝窝头,看你喜欢吃哪种口味的。” 叶荞跟在他后面揉眼睛,下意识想说:“你在家读书,不用跟我……” 贺远继续道:“水给你晒好了,可以洗脸漱口,青盐和柳树条都在这……” 叶荞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推过去洗漱了,直到柳树条放进嘴里,咂巴了两下,她才反应过来,小声嘟囔道:“真粘人,就是要跟着我一起,唉,算了,就让你跟吧。” 贺远正从厨房端早饭出来,听到这话,脚步只微微一顿,眼底羞赧一闪而过,不过很快就目光坚定起来。 叶荞洗漱完,吃了早饭,贺远也把院子打扫干净,让她等了一会儿,他就把碗筷洗完,连厨房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拿上钥匙,一起出门。 贺远从叶荞手上接过篮子,里面放着果饯,还有红糖花生,以及五斤橘子,还有一盏燕窝。 只不过燕窝还没处理,她也没拿太多。 叶荞在前面带路,很快两人就到了福来酒楼,福来酒楼这会儿早上都客人不多,主要是做中午和晚食生意。 叶荞进去时,张掌柜正在柜台后打算盘。 “张叔,你有空不?我来找你做生意。”叶荞声音不大不小,刚好够张掌柜听见,加上她义薄云天大气的模样,引得张掌柜有些好笑。 “你跟我做生意?不是你娘?”张掌柜前段时间才跟叶母合作了辣椒油,说起来做一些凉拌菜,味道确实不错,他酒楼里一个月能用两大罐子,算是很不错的消耗了。 他铺子主要是靠招牌的养生炖菜出名,其实比较清淡,但像酸萝卜等咸菜,是价格比较低的配菜,不过这配菜跟凉拌菜一样,都是开胃用的,不然光喝口味清淡的汤,也吃不下去,所以叶母送过来的辣椒油放好帮了他一个小忙,往酸萝卜里一放,多的是客人喜欢。 还有客人问辣椒油卖不卖,不过张掌柜肯定不卖,毕竟这玩意儿相对于他卖一盅养生汤几两银子相比,价格就太低了,还不如送一些,给客人卖一个好。 事实上,他也确实靠送辣椒油,笼络住了一些客人的心,最近来吃的老顾客都多了。 “是我,不过你可以先看看,就是很麻烦你,所以不管成不成,我都有谢礼送给您。”叶荞说话很好听。 张掌柜对叶家还是挺有好感的。 就说叶母卖的辣椒油,一大壶只卖一两银子,光是成本,估摸着都要七八百文,一壶也就赚个三四百文,算得上良心。 他自然乐意跟叶家合作。 “行,那走吧。”张掌柜收了账本和算盘,带着叶荞去了二楼他平时谈事情的包间里,还让小二上了一壶甜茶。 甜茶要比其他名茶便宜,但对孩子来说,还不如甜茶受欢迎。 叶荞给贺远倒了一杯,她自己没喝。 也不跟张掌柜见外,直接从篮子里把果饯和红糖花生拿了出来,递给张掌柜吃。 “张叔,今天真是麻烦你了,你尝尝看,这是我做的,我今天过来,其实想跟你打听一下县里的情况。” “县里是不是有说书的地方?”叶荞有些八卦,眼底的好奇藏不住。 张掌柜确实没客气,一边吃着果饯,剥着花生,一边道:“是,县城比我们镇上要热闹得多,说评书一般都是客栈里请的,只不过我们这边人流量太少,听评书的少,难得有一回,说起听评书,马上就是中秋节了,镇上的钱老爷应该会请人来唱戏,到时候你可以去凑热闹听,挺有意思的。” 叶荞眼睛一亮。 唱戏需要吃什么? 肯定就是花生,甜点,果饯等物品了。 不过,她的目标不在这么一场,需要长期合作,只能遗憾放弃。 “这样啊。”叶荞摸着下巴,突然坏笑一下,“张叔,东西好吃吗?” “啥东西?”张掌柜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着她的视线往自己手上看去,看见自己竟然把一小盘的红糖花生和果饯都吃完了,见叶荞偷笑,有些无奈,倒没有肉痛,毕竟对他来说,这点小吃,完全不算什么花费。 “不好意思,说着话不知不觉就吃完了。” “没关系,张叔,所以你看,这两样东西可以卖吗?”叶荞直接问。 张掌柜恍然大悟,“原来你是来卖这两个小吃的啊,不过你这个丫头,越来越机灵了,不说我还没看出来呢。” “当然,好东西要享受过后,才能评价嘛,所以张叔,你有没有想法,买一些在酒楼里卖,你酒楼里我打听过,一些老爷过来请客,也会聊事情,总不能一直吃菜,就可以待客解解馋。”叶荞主动推销。 第63.5章 谈下大订单 张掌柜已经把味道尝完了,一时间没吃,嘴巴还有些痒,说起来,这东西味道确实还行,但也没那么惊艳,偏偏嘴巴痒的时候,就想吃点东西。 “我可以买一些,不过我需要知道能存放多久。” “这个果饯可以存放三个月,平时用油纸布结合布包密封好就没问题,花生就跟其他一样保存就行。” “这个果饯放的都是糖,还是新鲜果子,所以价格比较贵,一百二十文一斤,这个花生用的也是红糖,而且用糖量更不少,所以价格也不便宜,我按照一斤八十文给你,价格不能再低了,我都是看在张叔你跟我关系好,才一开始就主动降价了。”叶荞一口气把他要问的内容都回答了,脸上带着自信,并不觉得张掌柜会不买。 原因很简单,商人逐利,有利润赚,他肯定就会答应。 “你这两样东西都是果饯类,就说我们镇上的糕点铺子里的王师傅,吃了后估计就能做出来,到时候就需要竞争,价格肯定还能下来一些。” “不会,首先,果饯需要新鲜的果子,而现在过了农历七月,差不多就没有什么新鲜果子了,他们想做,也没有材料啊。” “第二个,红糖花生,这个需要掌控极好的火候和手艺,不是谁都能做好的,口味正才是王道,我相信就算有了竞争,可要看有没有实力能竞争成功,大老爷们吃的是个好,而不是便宜。” 张掌柜一听她说的理由,心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孩子机灵着呢。 早就考虑到这些问题了。 他一个大掌柜,还有什么好计较的。 “成,那就按照这个价格,我先分别定个五十斤。” “没问题。”叶荞朝旁边的贺远示意。 等张掌柜拿着写好的契书过来,贺远就站过去,仔细看完,最后点了点头:“小荞,张叔写的契数对我们很友好,可以签你的名字。” “这不是会读书的小公子吗?”张掌柜看见贺远,笑得更合不拢嘴了,心里对读书人就是要高看一眼,对给叶家行便利的事,也不觉得亏了。 要是以后贺远能考上举人、进士,现在跟他交好,可就是稳赚不赔的。 “见过张掌柜。”贺远年纪小,但行的学子礼表现得有些萌萌哒,旁边叶荞看得吃吃直笑。 张掌柜可不敢受这礼,连忙把他的手抬起来。 一刻钟后。 叶荞跟贺远走出酒楼。 叶荞摸着衣兜里放着的二两银子定金,走路都忍不住蹦蹦跳跳的。 贺远无奈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小心点,别崴到脚了。” “嘿嘿,不会的,我走路很稳,不过时间不早了,快走,我们先去书铺。” “去书铺做什么?”贺远深知自己对做生意并不擅长,不过,跟着小荞,倒也开了眼界,积累了不少经验,不过比起小荞来,他的思维就没有那么活跃了,幸好自己会读书,贺远想到自己还有擅长的事,不由松了一口气。 “一般大户人家的小姐,肯定不好意思出门来买话本子,都是派小厮、丫鬟来的。”叶荞提点了一句。 贺远就明白了:“所以,我们搭不上那些少爷小姐,可以通过他们的下人搭上关系,把果饯卖出去,而看书的时候,最适合吃果饯消遣。” “没错!”叶荞点头。 两人说话期间,就走到了书铺。 也许是运气好,刚走过去,就听见有个穿着不错的姑娘,买了几本话本子出来,还在跟掌柜的抱怨:“话本子好久都没有新的了,现在这些都没什么意思,我家小姐都看腻了。” “春娟姑娘啊,这些可都是从县城那边传来的,镇上哪里有会写话本子的,连读书人都稀罕,放心,一旦有好本子,老朽一定给您留着。” “行吧,唉。”春娟失望地走出来。 贺远听到两人的对话,眼睛闪了闪,心里冒出来个想法。 话本子内容不够好? “姐姐,你好啊,我从酒楼新买了一种果饯,特别适合看话本子时吃,能消遣放松心情,我也不要钱,送您两包,帮忙品鉴一下。”叶荞已经搭上了丫鬟春娟。 春娟看见叶荞,觉得她有些眼熟。 “我好像认识你。”她说话时,不忘尝了尝果饯。 “我是叶荞,不知道姐姐是哪家的姐姐?” “啊,我想起来了,是你啊,镇上的女霸王叶荞。”春娟一拍巴掌,大笑了起来:“当初就是你帮我家小姐,赶走地痞流氓的,还记得我家小姐不?” 叶荞自然记得,她记性好。 只是没想到春娟也能记起她。 “记得,李地主家的李小姐。”叶荞点头。 “你在做生意,卖果饯?”春娟咀嚼了一会儿,有些诧异:“还挺好吃的。” “你都喜欢,我一会儿卖给其他人,肯定能卖出去,毕竟春娟姐姐你可吃过不少好东西。”叶荞拍马屁拍得特别顺溜。 春娟一听她是卖果饯的,大手一挥,“既然是小荞你的生意,就算小姐不喜欢,我也要照顾你生意,上次小姐就说找你报恩,你还不收礼物,小姐正愧疚呢。” “只是举手之劳而已,算不得什么,再说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侠女风范。”叶荞一副高人风范,手上提着篮子,还摆了个耍剑的姿势。 乐得春娟手掌拍得啪啪直响。 “对对对,我家小姐最近就可爱看侠女闯荡江湖了,又帅又酷,还能在路途上看见许多风景。” 贺远深思:侠女闯荡江湖? 也许他能写一本出来,反正他手下这会儿抄的话本子,就是类似内容的,他可以学习话本子的写法。 至于其他地方的风景,他可以看爹留下来的那一堆地理志,就是不同地区的人文风俗记载。 “春娟姐,你要多少?” “给我五斤就行了,好吃我再来找你买。” 叶荞递了五斤好果饯过去,赚了六百二十五文。 顺便给春娟送来两斤红糖花生。 春娟满意地离去。 叶荞摸着同伴,觉得胸膛都能挺直了,大手一挥道:“走,我们去医馆,问收不收燕窝。” 第六十四章 肥肠炖芋头 “燕窝?”药铺齐大夫一看叶荞递过来的东西,当场就收了。 “还有没有,我都收。” 叶荞在他热情眼神注视下,笑容更大了。 “齐大夫,嘿嘿,当然有啊。” 齐大夫用扇子拍了拍她脑袋,“别调皮,你就说有多少,我都要了。” “好吧,我尊老爱幼,你喜欢,那我就全卖给你,不卖去县城啦。”叶荞一脸‘你快夸夸我’的样子。 齐大夫哪里不知道她这臭屁的性子。 他摸了摸胡须,轻咳一声道:“行了,下次要是采药,我带你,行了吧?” “不是带我,是带我和阿远,我对采药不感兴趣,阿远会就行了。”叶荞把身后的贺远拉过来,让齐大夫认认脸。 贺远手指微微蜷缩,到底悄悄握住她的手,柔软的触感,以及看着小荞为了他据理力争的样子,他觉得胸膛胀鼓鼓的。 “小子,以后每个月的十五和初一,你记得来找我,我会去山上采药,到时候你采到什么,都是你的,我会教你如何炮制药材,不让药草失了药性。”齐大夫很良心,其实,让叶荞提出要求,是他故意为之。 当初他去昆山采药,遇见野猪,受伤差点没命,就是叶荞父女俩救的,有这救命之恩在,两家私下时常有来往,收叶家卖的药材,也是给的市场价,从不压低价格,这还是叶老爹坚持不要他多给。 如今叶荞总算有事找他帮忙了,齐大夫心里舒了一口气,自然乐意帮忙。 “多谢齐大夫。”贺远忙拱手道谢。 他不知道齐大夫跟叶家的渊源,只知道自己能跟着齐大夫学习认草药,炮制草药,甚至以后还能靠卖药材存钱,都来自于小荞的帮助。 “行了,没事,你好好学就行,我知道你小子聪明,你不用感谢我,感谢这丫头就行。”齐大夫摆了摆手,看向叶荞叮嘱:“小荞,你回去把剩下的燕窝都拿过来,我给你一两银子一两的价格,下次看见燕窝别涉险,悬崖峭壁的,要是出个事,再多的银子都没用。” 叶荞吐了吐舌头,被教训了也不生气,倒是点醒了她。 “知道了齐大夫,燕窝多稀奇啊,估计最近几年都遇不见了,我也不会拿命去赚银子的,毕竟我有那么多赚银子的法子。”叶荞说到最后还有些得意。 “这是我做的果饯,您老就留着尝尝吧。”叶荞给了齐大夫几包果饯,大方得很,也不给他拒绝的机会,拉着贺远就走了。 两人走出药铺。 无意间撞了一下从门口走进来的一对母女。 “不好意思。”叶荞摔了个屁股蹲儿,浑不在意地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关心地问刚稳住身形的母女俩:“你们没事吧?” “没有,没什么事。” “小姑娘不用是我们自己没走稳。” 母女俩朝叶荞笑了笑。 看见她的长相,年长的妇人多看了她一眼。 叶荞没察觉,弯腰捡起篮子,挥了挥手:“那我先走了?” “嗯,正好我们也要去看大夫,就不打扰了。”妇人含笑地点了点头。 直到叶荞跟贺远走远了,妇人才收回视线。 “娘,你认识她?”旁边的年轻姑娘问。 妇人也就是上河村的周胡氏,收回视线喃喃道:“要是我没认错的话,应该是叶家老二的独生闺女叶荞。” “啊?叶家?邕乡村那个叶家吗?”周采脸上浮现暗红色,有些羞赧。 “嗯,就是跟你说亲考虑的其中一家,就跟叶老二是堂兄弟的关系,也算是五服内的亲戚了。”周胡氏点名了。 周采娇羞地跺脚:“娘,我们还是进去给你看病吧,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个不好。” “你这丫头……”周胡氏无奈地笑了笑。 走进药铺后,却有意无意跟齐大夫打听起叶荞过来药铺做什么。 齐大夫挑眸看了她一眼,“老夫人老问别人做什么?还看不看病了?” 周胡氏有些尴尬,到底没有继续问下去,反正叶家的经济情况,她可以继续再打听打听,只是正好遇见了叶荞,在门外隐约听到她跟齐大夫说话,提到什么银子。 她敏锐的想打听消息。 “小荞,你喜欢吃什么菜?”叶荞跟贺远已经到了菜市场。 找叶老爹留下了肥肠。 肥肠不值钱,但做出来味道特别好吃。 叶荞觉得自己占便宜了。 这不,确定好了肉,两孩子还在挑选菜。 “要不要吃拍黄瓜?” “家里有娘做的辣椒油,可以。”贺远点头。 叶荞拍了拍他的肩,笑着道:“还是阿远你了解我的口味。” “芋头吃吗?可以肥肠炖芋头。”贺远看着她笑,也忍不住跟着笑,绞尽脑汁地想什么菜小荞会喜欢吃。 叶荞吸溜了一下口水:“天呐,阿远你太会吃了吧,对,就这两个,肯定入味下饭!走,买芋头去。” 两人直奔卖芋头的摊贩前,小手一挥,叶荞就买了接近八斤的小芋头。 叶荞觉得小芋头嫩些。 贺远抢先把铜板给了。 芋头价格偏贵,三文钱一斤,八斤也就二十四文,差不多能买一斤肉,对普通人家来说,可能是奢侈。 但现在,叶荞谈下的几个生意,赚了不少银子,已经能奢侈地吃偏贵的食物了。 “我好像在后山看见有野生的芋头。”贺远见叶荞喜欢吃这个东西,心里就打起了主意。 他现在是没什么银子,但有双手,总能换来。 “阿远你可不准去。”叶荞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 贺远两个手都提着东西,头巾被弄乱了,眼神有些无奈,可也没有责备她。 叶荞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她伸手把贺远的头发整理好。 这才解释道:“后山什么好东西都有,但危险啊,何况这芋头也不贵,我们现在已经买得起来,赚钱就是用来花的嘛,赚钱了还不能享受,不如不花。” 叶荞不方便说上次进后山安全是因为她带路。 要是贺远真的单独去了。 保准遇见一些野兽。 这不是她夸张,就算上次她去了后山,也在那条路上看见不少动物粪便,可见绝对不是没野兽在,而是不知因为什么原因,都避开了。 第六十五章 普通生活 “好,我知道了,不会去冒险的。”贺远见她担心,出声保证。 叶荞这才放心。 对贺远的性子,她已经了解了,既然他说了,那肯定就能做到。 “走吧,回家,我们再去送货。” 贺远嗯了一声,像个小跟班一样,跟在叶荞身后。 经过猪肉摊的时候,叶荞找叶母拿了肥肠。 又跟叶母说了一下,张掌柜那边要五十斤红糖花生的事,让她转告给舅舅他们,早日送过来,就能拿剩下的银钱。 她不忘把定金二两银子都给了叶母,让她转给舅家。 叶荞知道,舅家的日子饱腹可以,但要说有多少存银,那又不太可能。 农家的生活就是大多都靠卖粮赚银钱。 运气好,还可以等秋收后来镇上找点短工干。 存个几年,有个几两银子,就要用来娶媳妇儿。 娶了媳妇儿就得考虑房子的事,三世同堂,原本的屋子就不够住。 而修房子又是大笔。 又要举全家之力存个几年,估摸着才能修一两个屋子。 舅家也是这样循环的生活。 所以,叶荞把二两定金都给对方,也是确保他们能有钱去买红糖。 大生意不能做,小生意,赚些小钱还是不影响什么的,日子还能好过些。 这也是叶荞的想法。 一开始她就不准备当大商户,因为没有靠山,生意做太大,就会变成商户,到时候社会地位低。 有钱也许多东西不能用,比如商户不能戴玉穿红。 当然,如果家里有有功名的读书人,就不是商户了。 叶荞忍不住看了旁边迈着小短腿,全程没有叫一声苦的贺远。 贺远感受到她的视线,疑惑地抬眸看她:“小荞,怎么了?” “叫姐姐。”叶荞哼唧道。 贺远抿了抿唇,好看的眸子看了她一眼,不吭声。 “啧,不听话。”叶荞哼了一声。 “干嘛突然这么说?”贺远聪明地转移话题,双颊鼓鼓的,也不知道是因为气还是不乐意。 叶荞笑眯眯地拿出手绢给他擦汗,直擦得贺远脸颊通红。 “呀,你发热了?难道中暑了?”叶荞被他这模样吓了一跳。 贺远提着芋头的手抖了抖:“……”他吐出几口气,努力让自己的脸不那么红。 “没有,别担心,你刚刚想说什么?” “哦,没事,我就是想,阿远你是我弟弟诶,你读书这么厉害,以后肯定能有功名,到时候我就能随便赚大钱了,我脑子里好多赚钱的法子的。”叶荞看着前方,眼睛亮亮的,有些渴望,让她看起来异样的耀眼。 “阿远,你以后会照顾我吗?” 贺远满眼认真:“会。” “我会照顾你的。”贺远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坚定。 叶荞见他脸崩得紧紧的,因为长相出众,特别的乖,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哎呀,阿远,你长胖了。” 贺远僵了一下:“真的吗?” 他没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发现好像确实如此,他的裤子好像有些紧了,只不过……为什么裤子没有短? 难道他没长高? 一想到这个可能,贺远表情木了。 “长胖了才好看,你以前太瘦了,就跟个小鸡仔似的。”叶荞有些得意:“这可都是我的功劳,我把你养胖的。” “那以后我养胖你。”贺远见她开心,心里话脱口而出。 叶荞总觉得养胖自己不是什么好话。 但是她这个年纪,又想不明白。 只是灵魂深处觉得,长胖了不好。 但见贺远真诚的眼神,以及他手上提着的食材,叶荞屈服了。 长不长胖什么的。 能比得过美食吗? 比不过! “好啊好啊。”叶荞舔了舔嘴皮,催促道:“快走吧,我们赶紧回家。” 两人速度快了些。 路上,一些认识叶荞的孩子喊她。 叶荞都没理会。 只说等她忙完了再一起玩。 回到家后。 叶荞先把五十斤的高级果饯准备好,再把燕窝拿了出来。 肥肠被贺远泡在了木盆里,等回来再收拾。 贺远见她提着的果饯不少,忙跑过去帮忙,一人分了一半,即使如此,二十五斤对他来说,还是有些重了。 “阿远,不用你帮忙,我来就行,我力气大。”叶荞直接全部放进一个小背篓里,直接就背起来了。 当然,还是有些重的。 对她来说,四十斤就差不多了,五十斤明显超重。 贺远看出来了。 默默从里面拿出了十斤,坚持要背着。 叶荞戳了戳他的胳膊:“你刚刚回来就提了那么久芋头,很累了吧?” “不累。”贺远看了她一眼。 “你累了。” “我不累。” “你……” “走吧,去找张掌柜拿银子。”贺远使出必杀技。 叶荞注意力瞬间就背转移了,脚步轻快地往外跑:“快走快走。” “唉……”贺远老成地叹了一口气。 两人很快就到了福来酒楼,这会儿酒楼已经有不少客人了。 不过张掌柜早就跟账房提过这件事。 等叶荞把契书拿出来,账房带着她去了单独的屋子里,检查了一下果饯后,结清了余钱。 “这里一共是三两银子,之前给了二两定金,没错对吧?”账房把三个价值一两的银裸子递给她。 叶荞看了一眼,就收了起来:“多谢王叔,红糖花生需要再等几日,到时候还要麻烦您。” “这是我该做的活儿,不需要道谢。” “好吧。”叶荞吐了吐舌头。 还挺喜欢王账房耿直的性子的。 “王叔,这个送你的,不值钱,多谢你的照顾。”叶荞放下两包普通果饯就拉着贺远跑了。 王账房吹胡子瞪眼,想把东西还回去。 追出来时,两个孩子早就跑远了。 张掌柜正招待完客人回来,听说这是,好笑地拍了拍他的肩。 “老王啊,人家小姑娘送的,你要实在不好意思,就让你家媳妇儿有空去叶老二那买肉就成。” 他说着一边把包好的果饯打开,看见里面次一等的果饯,啧了一声。 “你看,人家小姑娘聪明着呢,知道你不好意思收,都没送好的,就送的差一点的,你安心收着就是,挺好吃的,拿回去给侄儿侄女尝尝鲜。” 第六十六章 提点 王账房最后还是收下了,嘴上不说,心里却觉得欠了叶荞这个小姑娘一个人情,想着等她再来结账,肯定不会拖延。 叶荞不知道王账房以后会对她多有便利。 不过,她送两份果饯给对方,本来就是想交好对方的意思。 “齐大夫,我们东西送来了。” 叶荞跟贺远离开酒楼后,直奔医馆。 医馆里,人来人往的,不过齐大夫有几个药童,还有另外一位坐馆大夫,齐大夫倒是不忙。 “给我看看。”齐大夫要检查一下。 叶荞踮起脚,把篮子放到柜台上。 齐大夫仔细检查一遍,发现质量都不错,也保存得很好。 这样的,直接卖出去,也容易保存。 “进来,我给你拿银子。”齐大夫朝她招手。 叶荞疑惑今日的齐大夫怎么多此一举,要进屋子,以为是因为银子太多,不想她露财,所以才故意把她叫进去才给银子。 跟贺远说了一声,叶荞就进去等着了。 倒是贺远。 在叶荞和齐大夫离开后。 就听到旁边有动静,是竹帘被掀开,从旁边的看诊大堂里走出来一对母女。 贺远记性好,一下就把她们认了出来。 正是之前他跟小荞,不小心撞到的两母女。 “小郎君,你怎么又来了?”周胡氏自来熟地跟贺远打招呼。 贺远看着她没说话。 被贺远晾着,周胡氏脸色有一瞬的僵硬,也不知道想到什么,竟主动介绍起来:“小郎君,你认识叶荞吧?我是上河村周家的婶婶,正在跟叶家说亲呢。” “对啊,所以我娘才主动跟你们打招呼。”周采努力让自己表现得和善。 只不过,她目光里习惯性带着的打量。 在见他穿着不错,衣服没有补疤,穿的棉布衣裳而不是麻布,笑容就更和善了。 当然,这是周采自以为的和善。 贺远挑眉:“哦。” 周胡氏等了半响,就等来这么一句,心里微哽。 “你这孩子。”她半是埋冤地教训了两句,最后久等不见叶荞出来,只能离去。 “以后可都是一家人了,下次见面就别这么见外了。” 贺远目送两母女离开。 心想,应该没有让这两人看见小荞赚银子的事吧? 他不傻,卖燕窝,至少能赚十几两银子,因为他们收获了一斤多重的燕窝。 别说十几两了。 就说一两银子,在农家也是足够让人艳羡的数额。 “齐大夫,你咋不让我出去啊?”叶荞的声音从后面的帘子里传出来。 贺远转身,走过去。 就看见她胸膛胀鼓鼓的,里面肯定放着的就是银子了。 齐大夫看见贺远,朝柜台外看了一眼,问:“那对母女走了?” “嗯。”贺远点头。 齐大夫放心了,伸手瞧了瞧叶荞的额头:“你这丫头,聪明是聪明,就是大大咧咧的,被人盯上了都没发觉。” 其实也不怪叶荞。 两母女的行事很隐秘,何况都没见过面,哪里知道她们就盯上她了。 齐大夫跟双眼疑惑的叶荞解释了一下,周家母女打听她的事,再联合贺远把刚刚两母女主动提出的细节说了。 叶荞恍然大悟:“原来是三堂哥说亲的对象?要真心打听,直接问就行了,干嘛还偷偷摸摸的观察我一个孩子在做什么,不真诚,我不喜欢她们。” “阿远,下次你看见她们了,记得提醒我。”叶荞之前根本就没注意周家母女。 所以不太能认人。 “好。”贺远点头。 “好了,快回去吧。”齐大夫催促道。 要不是因为医馆离叶家的屋子不远,他都不放心小丫头带着那么多银子回去。 “齐大夫拜拜。” 叶荞摇了摇手,拿着篮子,跟贺远一起回去了。 一回到家。 叶荞就直奔她的房间,还不忘叫上贺远。 她把钱袋子抽了出来,哗啦啦的铜板和银子摆在桌子上,眼睛笑得只剩下一条缝隙,足以见她有多开心了。 贺远被她的情绪感染到,也忍不住跟着抿唇笑了起来。 “这是卖燕窝的银子,有十三两两百钱。” “这三两银子是卖果饯的。” “这边还有六百零一个铜板,是卖给李家小姐的果饯赚的,之前买芋头花了二十四个铜板扣除了。” “不过燕窝是我们一起找到的,所以要分给萧堂哥三两银子,还有阿远你的,三两银子。” 贺远看了银子一眼,没有要,推了回去。 “我没有帮什么忙,只是先发现了燕窝,如果没有你跟萧堂哥,我就算发现了,也摘不回来。” “那不成,你还是废了力气的,要是没有你,萧堂哥肯定掉山下去了,你就收下吧,我们一起赚的,肯定要分,不然我以后就不找你一起去后山了。”叶荞不太高兴,使出杀手锏。 贺远一听,呼吸一滞,见叶荞不是作伪的,心里慌乱了一下,点头答应收下。 叶荞这才高兴地继续分银子。 “还有果饯……”叶荞说。 贺远看了一眼手上的三两银子。 眼见叶荞还要给他分银子。 连忙道:“这样吧,以后大表哥他们把果子送来了,我帮忙弄,你给我分一成就行。” “那好吧。”叶荞想了想,只要阿远愿意收银子就行。 毕竟读书需要很多银子。 就阿远的性子,肯定不好意思花爹娘太多。 不如她帮着一起努力多赚些银子,不就能解决这事了么? 再说了,叶荞可不想阿远以后因为没有银子不能读书。 读书这么好的机会,不能放弃。 贺远心里也在想努力赚银子,只不过这一次两人没有默契。 贺远还想多赚银子,不仅仅为了读书,还想养叶荞。 贺远拿走银子后,没有多留,转身回了自己的屋子,拿出纸墨笔砚。 开始抄书。 这一次他抄完书后,没有立即去读四书五经,而是尝试着,开始写话本子。 为了节省纸张和笔墨,他弄了炭笔,在便宜的草麻纸上试写。 叶荞数了一下自己的存银。 光今日就赚了十两八百文,其中还有先借给舅家的二两银子,算起来就有十二两八百文。 把交给爹娘的三成三两又九百六十文钱,也还剩下八两一千零四十文。 第六十七章 冬日前继续赚银子 加上之前她的存银约莫有五两银子,加起来已经有十四两了。 叶荞收好银子。 出去看了一眼盆里的肥肠,臭味很浓郁。 她打了一盆清水,端到堂屋屋檐下,这边比较凉快,不会被晒。 又跑了一趟,把装着肥肠的木盆,也端了过去。 洗非常用面粉或者玉米粉搓洗一刻钟就可以清洗干净。 叶荞觉得面粉太奢侈,玉米粉倒是不错。 等叶荞刚把肥肠洗干净,几乎闻不到臭味的时候,叶母跟叶老爹牵着骡车回来了。 “哟,这都洗干净啦。”叶母打趣道。 叶荞哼唧两声,跑过去抱着她的胳膊:“娘,我饿了,想吃肥肠炖芋头。” “老叶,看你闺女,连菜谱都点好了,是不是个好吃嘴。”叶母提着没卖完的猪肚子,往厨房走,一边笑话叶荞。 叶老爹去后院栓骡子,听到这话笑嘻嘻地道:“小荞她娘,其实我也想吃,还是闺女会吃。” “你就宠着吧。” 叶荞被打趣了也不生气,反正娘说再多,也要给她做,她只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头。 只不过中途好奇地朝贺远的屋子里看了一眼。 见他还在努力写字,觉得每日吃好点,很有必要。 中午的肥肠炖芋头做得很圆满。 为了好吃一些,叶母还舍得放油。 叶荞吃完饭,才想起来银子,把三两多给了叶母。 “小荞真能干,这才几日啊,就赚了五两多银子了,如今我们手上的银子可以买五亩地了。”叶母是真的高兴。 叶父乐呵呵地道:“我的闺女当然厉害了。” “爹,娘,虽然我喊了大表哥帮忙摘野果子,但都要入秋了,肯定很快就没有了,最多就赚最后一次,我手上好的果饯都卖完了,所以我们买地银子还不够,趁着到十月还剩下一个多月,我们去采药卖吧?” “正好我跟齐大夫说好了,我们多采一些普通的药材,数量一多,也能卖上不少的价格,齐大夫的药铺收不了那么多,他可以帮其他的药铺收,齐大夫的药铺在整个大越可是有不少呢。” 叶荞也是考虑到,村民几乎十月卖地,那时候地里的粮食都收了,也是办亲事的高峰期。 所以,如果错过今年的十月。 恐怕要等明年十月,才能买到大量的地了。 叶母也不想等这么久。 她现在买了,可以种上冬麦,还可以找妹子来帮忙,毕竟妹妹在娘家待太久,也确实不是个事。 不如她这边买地有活儿干,可以帮扶一把。 当然,更重要的是,听说明年的地价要涨,这消息是叶老爹跟县衙的衙役嘴里听说的,没有传出来,不知道真假。 不管是真是假,都要预防到。 不然这地涨上去,想降下来可就难了。 “老叶,你说呢?” “可以,顺便我还可以多打点猎物,就算遇见野猪,也能赚一笔。”叶老爹知道媳妇儿着急,想了想,就决定不克制。 后山赚钱的法子多,就是需要拼命去打。 “这样吧,反正现在秋收完,就最近半个月,百姓才舍得买猪肉吃,生意比较好,那我们就干完这半个月,我就去后山,你留在家里,晒一晒冬天的厚衣服厚被子,我等九月末就下山。”叶老爹道。 其实要快速赚到上百两银子,还真的只有去后山。 稀罕的野物值钱。 稀罕的药材也值钱。 其他的生意,就算是开店,也不可能突然回本,需要资本积累,只有卖野物和药材,那就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行吧。”叶母想了想,到底还是咬牙答应了。 叶荞高兴坏了,以前爹娘都比较克制,不愿意去后山,哪怕她可以找到安全的路,现在终于说痛了二老,她当然高兴了。 “娘,我也去。” “还有我。”贺远忙跟着道。 “不行,阿远你还小,就别去了。”叶母是真的担心贺远出事,自家人就算出事,也不会对不起谁,可贺远不一样。 “我会紧紧跟着爹和小荞,不会乱跑,而且我会炮制药材。”贺远没有因为被拒绝而生气,而是绞尽脑汁的把自己的优势表达出来。 叶母被他老成的性子萌得不行。 “老叶,你看呢?”叶母迟疑地询问叶老爹的意见。 叶荞其实挺想贺远一起跟着去的,因为他们去山上后,伙食要好些,天天吃肉不成问题,虽然只是野鸡野兔,可也是荤腥啊。 这就很符合她投喂贺远的心态。 叶老爹见闺女跟自己挤眉弄眼。 最终还是答应了。 “等九月下山,差不多也就到开学的时候了,到时候阿远就要去学堂读书,想四处跑,就没那么方便,这次就当满足他的愿望。”叶老爹找了个合适的理由。 叶母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贺远反倒因为叶老爹的话,心里有些难受。 不过很快他就收拾好自己的情绪,没有表露出来。 下午。 叶荞跟贺远准备提着橘子去码头上卖。 那边最近有干活儿的人,人流量多,加上每日能拿工钱,水果其实也听稀罕的,但凡赚了钱的汉子,都舍得买几个回去,给家里人解解馋。 何况叶荞还列举了多吃橘子能治病。 “身体虚弱,牙龈出血,身上莫名多了一些乌青,多吃橘子就能治,不用吃药,橘子还甜啰。”叶荞如此叫卖。 原本对买橘子并不感兴趣的汉子。 听到这话都下意识退了回来。 “小姑娘,你说的是真的?”汉子问。 叶荞自信地挺直脊背:“当然,认识镇上的齐大夫不?他老人家说的,人不是只吃肉就可以了,水果里面也有营养对身体好,你们看那些偏食的,是不是就特别容易生病。” “这年头饭都吃不饱,哪里来的偏食的机会哦。”有汉子忍不住大笑。 叶荞一点都不生气,还煞有其事的举了例子:“我们普通百姓没有,但大户人家,富贵人家的少爷小姐有这类情况啊。” “再说了,几个橘子而已,又不贵,你们要是不相信,今年可以试试看,舍不得铜板的,可以去山上找些野橘子来吃,就是酸些,效果是一样的。”叶荞大方地科普。 第六十八章 说服 “小姑娘,你说这话,那我们为啥还要买你的橘子,岂不是生意都做不下去了。”有汉子听到她这朴实的话,反而心有好感,故意打趣道。 叶荞一点都不担心,一本正经的道:“首先,我的橘子甜,能养身体,又好吃,是享受,吃酸橘子是痛苦啊,再说了,我这橘子也不多,就几十斤,要是大叔你们都要买,我还没那么多呢。” “这话说得有道理,给我来两斤。” 叶荞大方让他们试吃,这可是新鲜事,自然很快得到了来往路人的好感。 不过两刻钟的时间,就把六十斤橘子卖完了,赚了一百多文。 两人卖完回到家时。 正好遇见苏大舅跟苏大表哥一起从村子里上来拜访。 “大哥,你们来就来,送这么多菜做什么?”叶母看着两人推着的板车上放着的当季时蔬,都是新鲜采摘的,一看就是很有心意。 说话间连忙把两人招呼进门。 “这些菜不值钱,自家种的,你看这四季豆再不吃就老了,小荞不是喜欢吃豇豆炒肉吗?正好种了一季晚的,还可以再吃点新鲜的。”苏大舅不觉得自己这些菜值钱,村里谁家没有。 也就是大妹在镇上住,吃的蔬菜都需要买,在他看来,就很费钱,因而经常会带着儿子送些来。 “大舅,大表哥,我爱死你们啦,晚上你们留下来,我娘给你们做肉沫豇豆,还有非常炖芋头,可香了。”叶荞热情地招待两人。 不仅给他们倒糖水,还把之前买的绿豆糕拿出来,放在桌上。 苏大舅跟苏大表哥哪里能看着她一个孩子跑来跑去招呼自己的,连忙让她坐。 端起糖水喝了一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觉得格外的享受。 等歇了一会儿,苏大舅才说起正事。 “大妹,你喊同村传回来的信上写的消息是真的吗?真的要红糖花生,五十斤,还八十文一斤?”苏大舅说话粗声粗气的,说到这个价格还止不住的激动。 没办法啊,他们就是普通百姓,村里没有赚钱的来源。 这次一口气就能赚二两银子,对他们来说,都够家里壮劳力,农闲后扛包三四个月的收入了。 扛包是力气活儿,长此以往,伤害的是身体,干久了未必能恢复过来。 但红糖花生,连妇人都能干,只需要炒好煮好晾晒。 “当然,大舅,我不是让娘把银子都给你们了吗?后面剩下的尾款,等你们把花生送过去就能结了。” “我们就是有些不敢相信会有这种好事,才跑一趟确认。”苏年深呼吸一口气解释道。 “这不算什么,本来就是你们手艺好才能赚钱。” 苏大舅跟苏年两父子确定了这个生意,就想立即赶回去。 也不留下来吃饭了。 跟叶家人告别后,两父子先去镇上铺子里买了红糖,就匆忙赶了回去。 晚上叶家吃的肉沫豆角臊子面,里面还加了中午剩下的一点肥肠芋头汤汁,味道特别的浓郁,还是用大骨头汤煮的面条。 在叶家,是不缺大骨头吃的。 自从叶荞跟叶老爹吃了大骨头,身体一个越长越高,另一个越来越强壮,叶母每次卖肉,都会留下几根大骨回家炖着吃。 叶荞正捧着一个大骨吸得正香。 “老爹,你有没有空去县里一趟。”叶荞讨好地问。 叶老爹两口就吸完了面条,吃得满嘴流油,他面前的是一个超大的碗,吃得多,力气也大。 “去县城干什么?” “去做生意啊。”叶荞把自己的想法说了:“爹,你看,我们在镇上卖不了太多的果饯跟红糖花生,可以去县里推销。” “多买几十斤,我们就能多赚几两银子。” “积少成多,也不少了。” 几两银子对真正的富贵人家根本看不上,但对叶家来说,却是很好的收入。 “你不是认识齐少爷吗?我们可以跟他的酒楼推销,还有县城的堵坊、烟柳场所,以及县里的干果铺。” 叶荞最近脑子里越来越多了一些记忆。 让她意识到,自己好像……想起了上一世的事。 不过,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记忆而改变,不过根据上一世的经历,来把这一世过好,倒是没问题的。 “什么?烟柳场所,你咋知道这么多的?”叶老爹急了,多方观察闺女几眼,生怕她什么时候行差就错,成了坏姑娘。 叶母可是一直关注过叶荞去做了什么。 正因为叶荞虽然性格外向,但其实挺懂事的,才放心她在外面玩。 “你什么时候去过?”叶母凶起来,就很有威慑力。 叶荞说:“娘,我没有去过啊,就只是听说过,我只是为了赚钱,我肯定不去,让爹去。” “你个臭丫头,还敢喊你爹去!”叶母抄起棍棒要收拾她。 不过也是雷声大雨点小。 贺远却当了真,站起来挡在叶荞面前,脸颊憋得通红:“娘,不然我去。” 叶老爹:“……” 叶母:“……” 叶荞:“……” 三人同时看了看贺远的小身板。 叶母打不下去了。 “咳,我开玩笑的,没有要打小荞。”叶母放下棍子,看了叶老爹一眼。 叶老爹忙收敛笑意,轻咳两声道:“那什么,我们不要跟小孩子开玩笑了,媳妇儿,你别误会闺女,她就没跟我们说过谎。” 叶荞见娘看过来,连忙露出乖巧的样子。 “娘,嗯嗯,爹说得没错,我就是举例,而且我知道那不是好地方,我一个姑娘肯定不去。”叶荞连忙保证。 反正她对那些勾栏瓦舍也不感兴趣,只是想赚钱而已。 “行吧,继续说回谈生意这里。”叶母也意识到自己误会她了,道了歉,说起正事来。 “小荞,你说的这几个地方,售卖果饯跟红糖花生,应该会有人喜欢,但有个问题,也很容易模仿,你的果饯倒是因为没有原材料,不会有太多人抢生意,不过很快就会慢慢传出去,明年估计就不好卖了。” “没关系,我们先赚今年一年的。” 叶荞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就算只是今年,我们也能赚十几两银子,很不错了,至于明年,我发现后山的野果子成熟得早些,现在我们收获的都是第二季的果实了,所以,我们还是可以抢先,每年都能借此赚一笔。” 第六十九章 日常 “至于红糖花生,那些铺子想模仿肯定需要时间,我相信,一家卖出去五十斤,就算他们模仿了,四五家一起,也够卖出去两百多斤,也能赚十几两银子,对大舅他们来说,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了,能赚就不要放过机会,而且等我们把红糖花生卖给张掌柜,以后出现这个吃食,模仿的就会有,我们还不如自己先去县城抢占先机。” “如果大舅他们有胆子的话,还可以去其他县城,甚至是府城,抢占先机能赚一笔是一笔。” “如果这样做的话,大舅他们就要拖延给张掌柜红糖花生,免得他们还没弄出来,就已经被镇上的铺子模仿出来了。”贺远指出里面的关键点。 叶母明白了,有些担忧:“那岂不是要先垫很多钱买红糖?” “做生意就是有风险,但想卖一波出去,肯定没问题,我们可以问下大舅他们的意见。”叶荞觉得积累财富是个快乐的过程。 她自己倒是不害怕风险大,不过该提醒的还是要提醒。 “行,我明日就给他们传信。”叶母也是个果断的。 “不说这些事了,快收拾了去睡觉了,天色不早了。”叶母打了一个哈欠。 两人明日一早还要继续卖猪肉呢。 等两人收拾完,回了屋子歇着。 叶荞跟贺远倒是落在了后面。 两人正在各自的脚盆里泡脚。 “阿远,明早我要睡懒觉,你不用叫我起床。”叶荞打着哈欠,脚趾在水盆里玩着水,不忘压低声音提醒他。 贺远哦了一声,不赞成的道:“那我给你把早饭留着,要吃煮鸡蛋还是鸡蛋羹?” 叶荞看着他给自己下厨,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道:“我自己起来再煮吧。” 每日早上,爹娘要忙着去卖猪肉,走得会很早,早饭他们晚上和好面,起床就蒸些窝窝头,因而早饭都是贺远端了小板凳去厨房煮的。 最开始还是贺远每日极早的起床帮二老收拾猪。 叶母担心他睡得不好,影响长身体,自然就不让他起那么早。 贺远见这里帮不上忙,就坚持要负责早饭。 叶母跟叶老爹看在眼里。 发现他总是会偷偷起床,拦不住。 干脆就让他负责闺女小荞的早饭。 至于二老的,就不用交给一个孩子了。 就这么慢慢的形成习惯了。 “没关系,我喜欢给你煮,你不喜欢吃我给你煮的吗?”贺远一脸担忧,还有些忧伤:“是不是因为我做的饭菜不好吃?我会努力的。” 他缩了缩身体,把手指藏在衣袖里。 一看见这个动作。 叶荞就想起他为了给自己做饭,被锅烫伤的手指。 她瞬间心虚得不行,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看看这张嘴,就只会说让阿远伤心的话。 “阿远我错啦,我没有那个意思,你做的很好吃。”叶荞义正言辞地说。 贺远期待地抬眸:“真的吗?” “当然。” 贺远腼腆一笑:“那就好,我以后每日都要帮你做早饭。” “好!” 叶荞见把人哄好了,总算松了一口气,却没发现贺远眼底快速闪过的满足。 他示弱,也不过是因为知道小荞吃这一套。 “走走走,睡觉啦。” 叶荞乘着月色,把洗脚水倒掉,打了个哈欠,跟贺远道了晚安后,就分别回了房间睡觉。 一夜好眠。ζΘν荳看書 早上天刚亮,贺远就起床了。 等送走叶老爹和叶母,他先锻炼了一会儿,又试着把叶荞送给他用的小弓箭,在院子里练了一会儿,准头从一开始从靶子擦边而过,慢慢的,总算十次中了五次。 他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天赋不太高,好看的眉头皱了一下,清秀的脸蛋上都是认真思索的模样,最终,弯腰捡起木箭,继续练习。 勤能补拙。 贺远练习完,不想浪费进水,只打了一盆水,端进洗浴间里,把身上的汗水擦干净。 收拾完,才过去吃早饭。 只不过。 他刚吃了早饭。 看见刘大过来了,不仅仅是刘大,还有王氏杂货铺的王小川。 “你就是贺远?”王小川站在院门口,朝院子里伸头进去看,见他一直挡着,院门也只半开着,有些不高兴,瞪了他一眼:“你拦着我干嘛?” 说着故意挺直胸膛,得瑟的表示自己比他高。 贺远面不改色地越过他,问刘大:“你们过来有什么事吗?” “是王小川来找小荞的,我、我是过来想找小荞帮忙的。”刘大说着,就有些脸红羞愧,但似乎另有隐情,他只能顶着滚烫的脸皮留了下来。 “小荞在睡觉,还没起来,有什么事,你们可以跟我说。”贺远说。 “凭啥。”王小川不乐意地双手叉腰,故意睨了他一眼:“你不就是叶叔收养的儿子么,我告诉你,就算如此,你也比不过小荞,哼!” 刘大见两人要吵起来,有些着急:“你们别吵架,不好……” “我没觉得自己能比得过小荞。”贺远淡定地看着他,哪怕因为年龄的缘故,根本就没他高,可从小身上就有种气质,只不过因为年纪小,看不怎么出来。 王小川没想到他这么识相,噎了一下:“算你有自知之明。” “小荞不在,我就在院子里等好了。”王小川说着就要进去。 “不行。”贺远伸手拦住他,眉头皱起来:“男女授受不亲,你不能进去。” “你……”王小川不乐意了:“咋地,我以前也跟小荞也没在意这么多,反正以后大不了我娶她不就行了。” 贺远脸色彻底难看了下来。 二话不说,直接把王小川推了出去,再把刘大策反,叫过去帮他忙。 王小川回过神来人已经被关在了门外。 这种新奇的体验让他不敢置信。 抬手敲门。 “快开门,贺远你这个臭小子,再不开门我一会儿给小荞告状!” “你要吵醒了小荞,自己负责。”贺远含着怒气的声音从门缝里传出来。 王小川哑然,不敢再大声呼喊了,嘟囔了几声,紧跟着小声叫开门,结果半响都没反应,哪里能不知道,是贺远故意不搭理他,气得忍不住踹了两脚地上的石头。 第七十章 名声 “哎呦。” 隔壁的王婆婆带着小孙子在门口晒太阳,被石头砸中,气得提起扫帚去追王小川。 “你是王家那二小子吧?给我站住,乱踹什么石头,打着我老婆子的乖孙,看我不收拾你。” 王小川被追得四处逃窜。 “够了啊王婆婆,你再追,我就打回去了。” “你个臭小子,竟然还有这心思,等叶荞出门,我让她收拾你。” 作为女霸王,叶荞的名声在镇上大多数人家耳中早有耳闻。 王小川对叶荞的名字又喜又怕,最终咬了咬牙,跑了。 叶荞起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不过这一觉,睡得她精神饱满。 起床后,走出房门,正准备去洗漱,正好撞见正在院子里晾晒老旧被子的两人。 等下。 两人? 叶荞瞌睡都醒了大半,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是刘大跟贺远两人。 “刘大?你怎么来了?” 听见声音,贺远把需要晾晒的棉袄搭好,这才走过来说,“你先洗漱,吃早饭的时候慢慢听我给你说。” “行吧。” 不出一刻钟,叶荞洗漱完,端着鸡蛋羹吃着。 贺远跟刘大一人坐一边。 贺远说:“本来是刘大和王小川一起来的,他们主要想告诉你,看见何家离开的何大郎回来了,回来没多久,就去了赵家所在的榆林村。” “王小川听他爹娘说,何寡妇要再嫁,就不能把何家的宅子拿走,听说何大郎回来就是为了这件事,还找了何家住在镇上的几乎族人,那些族人就是已经快出五服了,不过当初何裁缝去世前,找这些人做了公证,说是何家宅子留给何强傍身的,如今何寡妇要嫁人,还把儿子带过去,就不能再拥有这个宅子。” “只不过,书面上没有写,何大郎想把宅子要回去,估计很难,因为何强没有改姓,只能说跟着母亲生活,不能算是离开何家。” “原来是那个不喜欢的女人家事情闹起来了啊。”叶荞听了八卦,觉得很有意思,忍不住多问了几句。 最终好奇地道:“难不成何家大郎就这么闹一场什么都没得到,就完了?” “我只知道榆林村里,赵家的名声已经没有了,至于何家大郎,他不像是会轻易放过的样子。”刘大一向混迹市井,知道的消息也不少。 “唔,可以可以,我们可以多打听打听,反正也跟我们没关系了,两家闹起来,赵家才没功夫来找我小姨的麻烦。”叶荞对赵家和何寡妇都没什么好感。 因而听到这话,自然希望何大郎能给力点,不过,不管怎么样,估计赵家的名声应该好不到哪里去了。 只是,叶荞这会儿不知道,赵家竟然不久的将来,会那么惨。 “还有呢,你过来就是跟我说这个事吗?吃饭没,来一起吃啊。”叶荞往他手上递了两个窝窝头。 窝窝头是玉米面做的,口感还不错。 刘大连忙摆手:“不,不用了,我吃了早饭来的。” “你吃不下就拿回去给你妹妹她们吃呗。”叶荞坚持把窝窝头给他,刘大感动得眼眶发红,想了想,还是把自己的想法说了。 “你想在镇上帮人修茅厕?”叶荞听明白他的意思,有些诧异:“就是修我家这种?” “嗯嗯,我想试试看,但这法子是小荞你们的,我,我想跟你商量,你们教我法子,到时候我只收工钱就好了,剩下的给你们。” “不用啊,这是你自己花费力气赚的钱,不用跟我们分,再说了,也是好事,以后不用担心街道上脏乱,你要是哪里不明白,我可以告诉你。”叶荞大方地把里面的一些相关原理说了。 刘大帮了她不少忙,对方愿意勤奋赚钱,她自然乐意告诉他。 何况,再过一两个月冬天来了,他们没有棉衣、棉被,日子肯定不好过,难怪豁出去了,想干这活儿。 其实工匠地位也不低,但说日子多好过,也是不尽然的,也要看本事。 “谢谢你,小荞,以后我会报答你的。”刘大用叶荞教的木炭笔,写了不少的细节,这才感激的离开。 叶荞现在只是随意地给了刘大一个赚钱的路子。 没想到整个冬日,他都忙着给镇上、县里有钱的富户修独立的这种茅厕,真的走了出来。 后事暂且不提。 上午等刘大走了。 叶荞被贺远拉着进屋子去练字。 写了两篇大字,以及背了三字经,才脱离读书的苦憋。 贺远见她跑得比兔子还快,无奈地摇了摇头。 他继续念书。 叶荞见时辰还早,干脆先练了一会儿射箭,然后再训练力气,提了好几桶水到厨房的水缸里,忙完看到角落里的青柠,想到烤肉。 瞬间烧烤的各种食材在脑子里冒了出来。 她觉得养兔子不错,不管是烤兔肉还是卤的,都挺好吃的。 下午。 苏大表哥苏年背着一背篓,大概有一百二十斤的野果来镇上,送到叶家。 叶荞给贺年端了一杯茶水,让他歇着。 自己跑过去检查野果的质量。 发现意外的不错,笑得乐不可支。 苏年见她笑了,也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送来的果子还不错。 “小荞,你看,怎么样?” “不错不错,完全可以弄了就能卖。”叶荞看着浆果,就像是看着白花花的银子。 “大表哥,你们家后山这些浆果还有多少啊?我都要了。” “应该还能摘个七八百斤。”苏年想了想道。 “有这么多吗?”叶荞有些惊讶。 要知道,她跟叶老爹几人上次从后山也不过才摘了这么多。 见她发现了,苏年就不瞒着了:“不仅仅是我们村的后山,还有我外祖父家的后山,只要有野果的,我爹他们都会去找,反正现在家里没什么活儿了,正好腾出手,就想着多弄点,我还担心你觉得多了呢。” “不会不会,再多我都能要。” “大表哥,你看我说的卖红糖花生的事,你可以回去跟姥姥,大舅母他们商量一下,有结果了,就上来告诉我就成,我爹下午去县里了一趟,估摸着晚上回来。” 叶荞说的是之前跟叶母他们商议的那些。 第七十一章 酸笋 苏年在赚钱上面,也有想法,没办法,谁叫他需要养家,家里屋子不够住,总之,需要银钱的地方太多了,不得不绞尽脑汁多想。 加上苏家的男丁多,家里的地却不多,所以平时干完活儿,其实空闲的时间不少,脑子里可不就时不时琢磨怎么赚银子么。 听叶荞这么一说,他就明白为什么说去每家赚一笔银子比较容易了。 苏年心里有些激动,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叶荞脑袋:“小荞,你太聪明了,等表哥赚了银子,给你买好吃的。” 叶荞觉得自己有必要声辩一下:“其实我不好吃。” “哦,我知道,你只是喜欢吃好吃的而已。”苏年忍不住打趣。 叶荞哪里看不出来他跟叶母都在笑话自己,气呼呼地哼了几声。 “阿远,你说是不是?我才不好吃呢,我……我就不是那种只喜欢吃的人。”叶荞多少有些底气不足。 贺远还没回答呢,叶母就伸手指头点了点她额头,笑骂道:“你要是平时吃饭不挑剔,非要做菜都多油,还要放很多药材调料,我就信了你的鬼。” “娘,小荞会吃,别人都做不到,她很厉害。”贺远开口就护着叶荞。 叶荞得意地双手叉腰。 “阿远,你别捧着小荞,她得意过头,就要飘了,到时候你就等着她折腾你吧。”叶母好心提醒他。 贺远却不觉得叶荞折腾人,而且就算小荞喜欢吃,他也乐意学着给她做。 “阿远,我晚上想吃豆角焖面,但是我又觉得不够辣,想吃酸笋拌在里面。”叶荞说着就忍不住吞口水。 脑子里各种美食飘过。 贺远点头:“酸笋的话,我去问看看邻居谁家里有弄,我们家只有嫩姜,你喜欢吗?” “喜欢。”叶荞把怎么吃说得头头是道:“要时再来点酸辣椒,酸萝卜,酸笋,嫩姜切成细丝,和肉丝一起炒成臊子,往面里一加,贼下饭。” 苏年准备回去了,跟叶母道别。 叶母送他往外走。 也不喊两个孩子。 话里带着嫌弃:“你看小荞那孩子,要不是阿远性子好,以后长大嫁人了,再好的婆家,也不会顺着她来。” “小荞聪明懂事,以后她肯定会找个好夫家,大姨你不用担心。”苏年倒是想得开:“那我就先走了,应该会隔一日,或者每日来送浆果。” “好,如果买红糖的银子不够……”叶母说要借钱的话还没说出来,就被苏年拒绝了。 苏年很真诚地道谢:“大姨,你的好意我跟爹娘爷奶都心领了,这个生意本来就是你们提拔我们家,已经够仁义的了,我要是还敢向你借银子,回家肯定被我爹打死,再说了,现在我们全家一起赚这笔钱,大家凑一凑,本钱肯定是够了的,哪里能再靠你们,岂不是成废物了?” “大姨,那我就先走了。” “行,我送你出巷子。”叶母心里欣慰。 她之所以乐意帮夫家、娘家的亲戚,不就是因为他们心里有数,都积极进取,还知恩图报么,不然她就是有再多银子,比亲戚日子过得再好一些,也不会这么尽心尽力的主动帮助。 显然苏年没让她失望。 等走到巷子口,叶母快速摸出五个铜板,买了两个肉包子,一个菜包子,送给苏年一路回去吃。 路途遥远,他走过来又走回去,光在路上估计就要走四个时辰,只怕就只吃了早上那顿饭,能不饿才怪了。 苏年说:“谢谢大姨,那我先回去了。” “去吧,路上小心。” “好。” 苏年走路的脚步都轻快了些,走到半路,实在饿得不行,才拿出包子吃了两个,又喝了几口水,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继续赶路。 等回到村里,天都擦黑了,这还是夏日的缘故。 再等一个月,估计这时候就麻黑了。 “我回来了。”苏年推开院门进去。 苏家其他人都在家里,大多忙着把今日白天在身上采摘的浆果清洗晾晒干净,再把好坏的挑选出来。 这个活儿都是晚上来干的,白日里除了地里还有一些活儿,其他空闲的人手,都要去山上摘浆果,毕竟多摘一点,就能多赚一点。 “阿年回来了?快过来歇口气,老大媳妇儿,给孩子倒水。”苏姥爷连忙出声。 苏大舅母应了一声,快速从厨房用陶瓷碗,装了一碗凉白开过来。 苏年喝了一口水,歇了一口气,才说:“小荞和大姨都说,浆果越多越好,还有红糖花生的事……” 他见家里人都在,干脆就一起说了。 “爷,奶,爹娘,二叔二婶,你们看,决定要不要大干一场。” “小荞跟你大姨觉得如何呢?”苏姥姥对叶母还是挺看重的,觉得她日子能过得比家里几个孩子都好,肯定是会做事。 老一辈的经验就是,自己不懂,就跟着别人干,当然,凡事尽力而为。 “我看她们的意思是建议我们做。”苏年咬了咬牙说:“我也是这么想的。” “既然大妹都说没问题,那我们就干,她从来不说没把握的事。”苏大舅比较爽快:“不过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大不了就像阿年说的那样,往四处跑,只要是稀罕的东西,总能卖出去,而且马上就是中秋节了,到时候乐意买这种比较贵的吃食的客人并不少。” 苏家人商议好了。 决定赌一把。 第二天苏年再次给叶荞送浆果的事,就把他们的决定说了。 叶荞今日起来得早。 早上不仅练了武,还跟贺远一起,把昨日送来的一百多斤浆果全部都弄成了果饯,不仅如此,一大早上,她还去市场上卖普通果饯。 然后得知了镇上的钱家老爷、李家等几家老爷,要在中秋的时候,联合起来,请戏班子来镇上唱戏三日,听说已经在城东那边,开始搭建戏台子了,想进去看戏,前排需要买位置,最后面是留给普通百姓的,只不过需要自带凳子,离得远,估计也看不怎么清楚。 但是! 这对没什么娱乐活动的镇上和村里的百姓来说,却是个热闹至极的活动,就算是去听个声儿,也激动得不行。 第七十二章 伙食好 “我决定了,普通果饯都不卖,留到中秋节看戏那天,一起去推销,到时候肯定好卖。”叶荞一回来,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 叶母跟叶老爹是不管她做生意的事的。 贺远知道她在这方面做得不错,自然也不会阻止。 这件事就这么默契地决定了。 叶老爹说:“县里卖红糖花生和果饯应该都没问题,我拿果饯去试了,齐家愿意收,说等我们弄好了就直接给他送去就行,至于红糖花生,我没有拿出来,怕他们尝一下就自己做了,到时候我们肯定连一波的钱都赚不了。” “对了,老叶,你去县里,探望了王秀才,可知道他两父子什么时候来镇上?”叶母关心地问。 贺远听到事关夫子,也抬起头,关注消息。 叶老爹喝了一口酸梅酒,说:“王秀才卖了三间屋子里,估摸着入冬前能来,正好,我这段时间在镇上寻摸一下,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屋子,推荐给他们父子。” “那就好,王秀才虽然说了要收我们阿远,但到底还没有拜师,规矩不可废,你多照顾点,等以后王秀才来了,也能对我们阿远好些。”叶母护犊子的说。 贺远说:“娘,你不用担心,夫子虽然性格看起来不好相处,但在教书上,却有自己的原则,他不会欺负我,我会好好读书的。” “好孩子。” 接下来,叶荞的生活就很规律。 几乎每日苏年都会送野果来,差不多第五日的时候,他就带了家里做的红糖花生,让叶荞尝一下味道有没有哪里不合适。 不仅如此,他还带了些嫩嫩的秋笋。 秋笋一般老得快,想找到嫩的,得花不少功夫。 足以看得出苏家人的心意。 叶母话里话外嫌弃叶荞嘴馋,当晚却依旧把嫩笋子收拾了,弄成酸笋,放在坛子里,估计一两个月就能吃了。 很快,就到了中秋节前一天。 叶荞手上拿着本子,用炭笔,记下数据,普通的果饯有二百四十斤,高级果饯少些,只有一百一十斤,光这些,就花了九百斤接近一千斤的新鲜果子。 苏年说,他们已经把附近几个村子里后山上的野果摘完了,差不多就是这些了,再远些的村子可能还有,但不值当去跑一趟,毕竟太远,就算有骡车,弄回来估计也坏了。 九百多斤的果子,叶荞断断续续一直到今日,给苏年结算了四千七百多文。 然后就是苏大舅母他们弄出来的红糖花生。 成品大概有五百斤。 在下午天黑之前,全部都送到了镇上来,过来帮忙跑腿的,只有苏年跟苏二舅。 两人比较擅长做生意。 “明日爹娘他们才一起来镇上,小荞不是说要去看戏场那边散卖普通果饯么,肯定需要人手,他们能帮就帮些。”苏年解释说。 叶荞坐在堂屋里,给两人倒了糖水。 叶母跟叶老爹都在。 叶荞说:“这样吧,娘,明日你留在家,带着大舅他们去卖果饯,我跟爹,二舅,年表哥,阿远一起去县里,把那一百斤的高级果饯送给齐少爷,然后就是按照计划,分别去几个地方卖红糖花生。” “如果时间够的话,我们在县城里卖完,再去隔壁县城和镇上,坐骡车,或者坐船,都可以。” 叶母问:“二哥,阿年,你们觉得呢?” “没问题,我之前跟村里来的货郎打听过,其他县城跟我们这边差不多,不过,过去坐骡车没问题,回来还是坐船更方便更近,那到时候骡车就需要想要放在哪里。”苏二舅稳重些,比较在意这些细节。 叶老爹出声说:“没关系,我们这次去,不是赶自己的骡车,我已经跟镇上吴家商队的人说好了,我们可以跟着坐他们的骡车,去县里。” 既然定下来了。 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叶母晚上给几人煮了简单的拌凉粉,就催他们早些去休息。 苏二舅也没有推辞。 明日还有得忙。 叶母有空,就在厨房里,和面,准备蒸些包子,让他们明早出门带在身上当干粮。 只是出门一日,做包子倒也合适,不担心坏。 要是需要走得久,就必须做饼才行。 叶母做的包子,是用的玉米面和白面混合的,颜色看起来一般,不过味道不错。 一大早。 叶老爹跟早早就起床的苏二舅、苏年、贺远一起,把果饯和红糖花生用麻布袋子装好,放到背篓里。 叶老爹背两百六十斤,苏二舅背一百五十斤,苏年背一百五十斤,叶荞也能背五十斤,贺远个头小,叶老爹坚持只让他看着行李,也有一二十斤了。 剩下的几十斤,就让叶母帮忙送到吴家商队去。 “吃饱没?”叶母早上没有熬粥,怕他们坐车上不方便,要长途跋涉,所以只有包子,咸菜,以及炒了的几个菜,还有肉。 丰富得让苏二舅跟苏年有些不好意思,都不去夹肉菜,没办法,苏家的日子虽然不算贫穷,但也没有奢侈到隔几日就吃肉的程度,更别说现在这包子里也有肉,还是用的细面。 苏二舅说:“大妹,你下次可别用这么好的粮食招待我们,你们在镇上吃什么都靠买,得花不少银子,我们随便吃点糙面窝窝头就行,还扛饿。” “二哥,你误会了,你也知道我跟老叶杀猪的,所以吃猪肉比你们便宜还方便。” “那也可以把肉拿去卖啊,最近肯定好卖。”这个道理苏二舅是明白的。 叶母哭笑不得:“真的没有,我们平时也这么吃。” 苏二舅跟苏年都惊呆了。 虽然早知道叶家日子过得比村里的好,也没想到能每日都吃肉呀。 叶老爹解释道:“有些时候我去一趟山上,就能打些野鸡野兔回来,卖也不值几个钱,不如留着自己家里吃。” “要是吃腻了,就卖了去买猪肉,反正也不算是自己出银子,左手倒右手,顺便的事。”叶老爹这个理由很真实。 叶家能经常吃到荤腥就是这个原因,不然就算是杀猪匠,也不舍得每天都吃了肉不卖,毕竟他们家还要存银子去买地呢,那个是大头,不然,光把赚来的银子拿来买肉吃,顿顿吃都没问题。 第七十三章 到县里 只不过,叶家显然不需要买肉吃,没办法,谁叫叶老爹会打猎呢。 就这半个月,他回去了一趟,打的野鸡和野兔,在家里留了些,让叶大伯他们把兔子养了起来,至于没什么肉的野鸡,熬汤给苏爷爷苏奶奶二老喝,还有家里的孩子,叶家大房也因此经常沾荤腥。 “二哥,阿年,你们别嫌弃我话多,等赚到银子,你们也别光顾着修房子,那些确实是大头,但也要留点银子,平时多吃点油水,你们要是不舍得买大肥肉,就买点瘦肉也行,实在不行,买点猪肝、猪大肠、猪大骨这些猪下水回去,也能补充些油水,不然你们光干活,身体怎么扛得住,等老了,各种病痛,难受得紧,赚了银子,就对自己好点。”叶老爹劝道。 苏二舅有些羞愧,对比起叶老爹,他确实这些年让家人跟着吃苦了。 他之前的想法也不太对,自己是能吃苦,可也不能因为这样,就过于节省。 “是啊,二哥,这人的身体要靠养,过度的消耗,之后再好的东西都养不回来,与其老了花费银钱看病吃药,不如平时家里舍得一点,反正都是自己人吃,节省下来的那些口粮,算起来也不多,我说句不好听的,有时候节省下来的,未必能改善生活,以前家里是没有收入来源,这次赚了些,手头宽松不少。”叶母也跟着道。 苏二舅知道他们是好意,何况看见叶家的生活状态,他确实羡慕,就光说油水上面,不像自家,炒菜似乎真的,很难看到油水。 “我明白,明白。”苏二舅汗颜地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 “好了好了,快出发了,别耽搁了。”叶母催促几人,确认行李收拾好了。 几个人赶到周家商队的时候,已经有骡车队伍在了,叶老爹过去跟商队的负责人说了一声后,就有骡奴把他们租好的骡车拉过来。 叶老爹跟对方道了谢,接过绳子,拉骡车到最末尾的位置。 苏二舅跟苏年一人背着一背篓把麻布装的花生往上面放,垒了六袋子,背篓只带了一个,因为车上放不下。 “行,那我们就先走了,媳妇儿你在家好好的,张掌柜那边的红糖花生,就要麻烦你送过去了,还有……” “我知道,你们路上也注意安全,早些回来,累了就多歇息,不用太赶着。”叶母说。 车队没有等多久,就开始出发了。 因着骡车上的东西比较多。 叶荞跟贺远也都没有坐上去,就跟着骡车往前走。 这其实是一个特别锻炼体力的活儿。 叶荞手上还拿着一个小木剑,时不时比划一下。 贺远则拿着一个小本子,拿着炭笔,记录一些路上所见所闻。 一上午,走了十公里。 走了这么久,中途,贺远跟叶荞不得不交换着上骡车,歇了一会儿,再下来,交替着休息,两个孩子热得脸都红了,倒是大人们情况还好,毕竟在体力上,孩子比不过。 差不多到中午的时候。 总算到县里了。 这时候大家都饿了。 在门口排队进去,需要叫入城费,叶老爹早就把铜板准备好了。 苏二舅忙拿他自己的跟苏年的。 叶老爹推了回去:“这点算什么,一起给了就是,别推辞了,等入了城,我们就要把行李搬下来,还有的是活儿要干,到时候可不就要辛苦二哥你们。” 苏二舅反驳:“这算什么辛苦,本来就只是我们的事。” 苏年倒没有再拒绝叶老爹的好意,只是把这些恩情记在了心里。 最终,苏二舅也没争过叶老爹。 叶荞看在眼里,小声跟贺远说:“你看,我老爹的身体好,走这么久都不见累的,二舅身体就要差些,不过,二舅干惯了活儿,就算是再累,能赚钱,他们也乐意。” 贺远点头,对这点并不反驳,因为是事实,不过他注意的倒不是两个长辈的身体素质差距,而是他自己的。 他发现,不过几个月,就比以前走几步路就喘要好多了,而且脑袋也不会来不来就犯晕了。 说话间,就轮到他们进城。 叶荞四处张望,发现因为是端午节,所以特别热闹,宽阔的街道上,都是来来往往的路人,穿着比平时鲜艳。 清水县的面积比镇上大了一倍,进城门就是一些商贩铺子,到处都是肉香。 叶老爹对县里很熟悉。 去跟商队管事说了一声后,就单独牵着骡车离开,往齐家酒楼而去。 叶老爹说:“我们先把东西放到齐家酒楼旁边放下,我去还了骡车,再送果饯和花生去酒楼里,二哥,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会儿。”ζΘν荳看書 “好,你放心去,我守着。”苏二舅点头答应。 等把几个麻布袋子放下来,叶老爹就牵着骡车走了。 叶荞随便蹲在旁边,观察过往的行人,发现县里的百姓条件确实要比镇上的好,就比如衣着和首饰,以及每个行人带着孩子的,几乎孩子手上都拿着吃食,不管价格,可至少有。 叶荞看得心里有些激动。 “小荞。”贺远本来在做记录,当作话本子里的背景,抬头就看见叶荞眼睛发亮的样子,他轻声喊了一下。 “啊?”叶荞应了一声,却没有收回视线,并且还快速把旁边的背篓拿了过来。 背篓里除了放着的是他们的口粮和水壶。 还有五十斤普通果饯。 那是她拿来试水的。 “你在看什么?”贺远靠近她,小声问。 “我想卖果饯。”叶荞指着来往的人群说:“你看,县里百姓条件本来就好些,我们五文钱一份,对他们来说,并不贵,还能讨个喜气。” 叶荞越说心里越激动,没办法,她就是热衷赚钱,尤其热衷把自己努力弄出来的成品卖钱,不然怎么对得起她的努力。 正好。 叶老爹也回来了,速度很快,显然不想在县里耽搁太久。 “爹,你们去卖花生,还有齐家送去的高级果饯,我和阿远一起去卖普通果蜜。”叶荞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忙道。 第七十四章 很顺利 苏年一听,就觉得小荞真胆大,姨夫肯定不会放心,他主动出声说:“大姨夫,我陪小荞和阿远去,就是这些花生,比较重……” 叶老爹看了叶荞一眼。 叶荞连忙讨好地朝他笑。 叶老爹想了想道:“行,你们去卖吧,我找齐家借一个板车就行。” 叶荞三人就带着五十斤普通果饯出发了。 叶荞刚刚一路走过来,就看见县城南街靠近南城门出口那边,是一连串的小摊,因为城南门外有一个寺庙,平时香火一般,但每年过节的时候,就不缺香客,这不,做生意的都有些头脑,早早的就在那边自动摆摊,连摊位费都不用交,农家也有人带着自家的鸡鸭等物在卖的。 因为但凡舍得过来上香的,那肯定是有钱人家,就算没有这些顾客,还有来来往往凑热闹的普通百姓啊。 叶荞三人过来的时候,只能看见道路两边,一长串看不到尾巴的摊子。 想凑到前面去卖,几乎不可能。 苏年背着背篓,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小荞,这里人也太多了吧?我们估计去不了前面,寺庙下面的位置,早就被抢了。” “不,我们要过去,这边卖不了多少。”叶荞坚持过去,并在前面带路。 贺远选择相信她,说:“大表哥,我们跟上。” 见两个孩子都走了,苏年再疑惑,也没机会多问。 叶荞过来时,刚好遇见一个卖猎物的摊贩离开,叶荞当即占有了对方的位置。 “大叔,谢谢你把位置让给我们兄妹。”叶荞超老猎户笑,并且送了两包果饯。 老猎户性子好,含笑地说了两句话,就离开了。 占了位置,叶荞忙招手让苏年把背篓放下来。 贺远弯腰从里面拿出一张油纸布,提出麻袋,把背篓反转过来,就能当个小摊子了,干净的油纸布铺在上面,再摆上包装好的果饯。 按照之前一样,叶荞打开一包,一边叫喝,一边让来往的路人品尝。 不管是不是想占便宜的,还是真的被甜食吸引的,在这个过节的日子,果饯的价格其实只是小贵,大家都舍得买。 “娘,我要吃这个果饯,甜甜的,好好吃。” “爹,我也要。” 很快,摊子四周就围过来一群带着孩子的客人。 叶荞热情地招待,生意好得不行。 苏年心情震惊:“我们运气也太好了吧,刚好过来就有空位,而去这么快就有客人来了。” 贺远却不觉得这是运气好,在他看来,小荞是个很有魅力的人,所以,东西卖得快,一点也不奇怪,她一般不做无用功。 “大表哥,你帮忙招待客人,我收钱。”贺远说。 苏年看两人淡定的反应,也意识到自己一个十七岁的成年男子,竟然还不如两个孩子心态淡定,有些羞赧。 不过很快,他就没功夫想这些了。 因为接下来客人就没断过。 原因很简单。 买了的客人,当场就会边走边吃,一份并不多,但因为是甜的,价格小贵,可也吸引人了,好些孩子,还没走出百米远,就吃完了一份,叫嚷着要继续吃。 多的大人舍不得,但再买一包,还是没问题的。 当然,第二包,就不会容忍自家孩子随便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了,那太奢侈了。 有了这些回头客。 新客都没有怀疑她们卖的果饯味道不甜的,所以但凡想买甜食的,都会忍不住买一点。 不过。 大多客人都不舍得买太多。 基本上是一份两份。 即使如此,买的客人多。 不过两刻钟,就卖出去了一半。 眼见着客人没那么多,一个人看着就行。 叶荞肚子饿得不行,也不亏待自己,从旁边行李里拿出冷了的肉包子,给贺远、苏年一人一个。 “快吃,吃完一会儿客人又来了。”叶荞大口吃了起来。 虽然凉了,但里面的肉味一点也不腻,还很香,时不时喝一口水,她飞快解决了两个包子。 贺远也没客气。 他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苏年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很快客人就来了,他也顾不上了。 又过了两刻钟。 叶荞把最后五份卖了出去。 这时,远处跑过来一个小厮,气喘吁吁地问:“还有没有果饯了?给我来二十份。” 叶荞摊手:“没有了。” 苏年正在歇气,拿起水壶慢慢喝水,生意火热,他已经不担心东西卖不出去了,只觉得跟着小荞一起做生意,那叫个痛快。 都有心情看八卦了。 “啊?什么?没有了?”小厮脸都垮下来了,满脸焦急,带着商量的口吻:“小姑娘,我家少爷和小姐很喜欢你们卖的果饯,你家在何处?可还有存货?我愿意再翻一倍,买四十份,可以卖给我吗?” “没有存货了。”叶荞这可不是假话,普通果饯是多些,可看她刚刚卖的情况,就知道在镇上也不愁卖。 小厮满脸失望,喃喃道:“这可如何是好,附近也没有卖类似的啊。” “我们没有果饯了,但是有另外一种吃食,不知道小哥愿不愿意试试?”叶荞把红糖花生拿了出来。 背篓里只有一斤左右。 不过花生嘛,看起来就是比果饯多。 “你可以先试试。”见小厮发现是花生,有些迟疑,叶荞大方地递给他两颗。 小厮也就不客气尝了尝,眼睛当即一亮:“小姑娘,你有多少?” “暂时只有一斤,可以先卖给你回去交差,如果你还想买的话,就过来找我,我带你去找我爹,我爹那边有存货,不过现在时辰不早了,我只能等你一刻钟。” 苏年听到她还规定时间,眉头一跳。 小厮给了八十文钱,提着一斤红糖花生走了。 “小荞,我们真的只等一刻钟吗?多等等,指不定他真的会回来再买。”苏年觉得卖东西赚钱上瘾了,情愿辛苦点,也不想错过机会。 叶荞坚决摇头,她才不干呢,对方来不来也不影响她卖花生啊,只是顺便拓展一下生意,没必要在这里死等。 苏年听到她的理由。 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毕竟,家里已经足够麻烦叶老爹叶母跟叶荞一家人了。 第七十五章 发了发了 最终,苏年选择听叶荞的,他不想惹小表妹生气,何况,他自己极少做生意,心里其实也没底。 等了大约一柱香的时间。 小厮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了。 叶荞当即露出甜蜜蜜的笑容。 苏年心里惊奇,紧跟着嘴角上扬,克制不住地高兴起来。 “小姑娘,你家有多少刚刚卖的红糖花生?”小厮追问。 叶荞说:“有一百斤,保存好,可以吃一个月,小哥哥你要卖多少?你买十斤,我送你一斤,不贵,就八十五文一斤。” 贺远听见叶荞增加了价格,脑子里瞬间算了一笔账,发现最后算下来,还是比不送少赚几十个铜板,但小荞这么做,似乎有原因。 “真的?”小厮听见能送一斤,连前面需要买十斤的前提都没注意,等想起来,又有些肉疼,咬了咬牙道:“行,我要买二十斤。” “麻烦小哥跟我来。”叶荞朝苏年使了个眼色。 苏年这次反应快,快速收拾了东西,放进背篓里,三人就带着小厮去找叶老爹。 叶荞直奔正街上的唱戏的春风楼而去。 刚走近,就在春风楼侧门旁边看见了苏二舅,苏二舅正守着两三包花生,坐在墙角等叶老爹出来呢,听见叶荞的喊声,忙抬头四处张望,看见三人过来,脸上瞬间涌出笑容。 “小荞,你们卖完了?快过来歇会儿。”他下意识在腰间掏出一个手帕想给叶荞擦汗,拿出来才发现有些脏了,一时有些无奈。 “二舅,我跟你说,这位客人是来买红糖花生的,要二十斤,快给他称,顺便再送两斤。”叶荞注意到他的神情,偷笑了一下。 苏二舅一听有生意,快速称重,给小厮交货。 叶荞收了价值一千七百文的碎银子。 “小哥,若是喜欢,认准我们苏记的红糖花生啊,质量绝对有保证,红糖是实打实的,不会让你们吃亏的。”叶荞自信地觉得大舅母做的红糖花生,肯定有回头客。 在小厮离开前,给他递了最后一包高级果饯。 小厮并没放在心上,不过,拿人手软,倒也承情,并根据叶荞指的包装袋上的印章,留下了印象。 “二舅,银子你拿着。”叶荞把碎银子递给他。 苏二舅忙收了起来,免得惹人眼,脸上笑呵呵的,关心地问:“小荞,你们的东西都卖完了?这么快啊,我们这边也挺顺利的,齐少爷那边就要了两百斤走,还有果饯,对方似乎还想买。” 叶荞随便找了个地方蹲下,摇头道:“想买也不成了,今年果子都没有了。” 她没说,以齐少爷的身家,果饯能卖钱,肯定会私下自己做,毕竟尝过这么久了,味道差不多也摸熟了,最大的区别大概就在盐、糖的用量以及火候上面,毕竟这说来容易,做起来却并不简单,不然为什么说古代手艺人好生活,不就是因为各家都会捏着方子,那是生存的资本,也是一种不健康的经济发展状态。 所以,叶荞觉得,自己用的是千年后的知识,来做的果饯,赚些小钱还是没问题的,不错,现在叶荞就把脑子里时不时冒出来的上辈子的记忆,当成资源库。 在她看来,自己从小就出生在邕乡村,是大越朝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老百姓,但是,脑子里那些前世记忆,也够她大开眼界的了,每次看得她津津有味。 就跟看记忆里说的看电视一样。 可有意思了。 “二舅,你吃午饭没?”叶荞问。 苏二舅嘴角的笑容就没下来过,被她这么一问,才意识到自己还真没吃,这都快过了午时了。 他拍了拍肚皮说:“害,还真别说,我今天还真没感觉到饿。” “二叔,你这就是高兴到连饭都忘记吃了,快填填肚子。”叶荞把包子塞到他手上,吸了一口四周的饭菜香气,幽幽道:“一会儿卖完了,我们去吃馄饨吧。” “诶,不用,这包子就很好吃了,二舅不用,你们孩子吃就行。”苏二舅话说到一半,拐了个弯,絮絮叨叨的,脱离不了节省的性子。 叶荞在心里做了决定了,准备一会儿先斩后奏。 “小荞,你们回来了?”叶老爹跟着一个楼里的护院一起出来的,护院长得人高马大的,也没说废话,接过叶老爹称好的一包一百斤的花生,付清银子,转身就回了花楼里。 侧门也紧跟着关闭上了。 叶荞站起来,好奇地朝院子里张望了两下,结果什么都看不见,就收回了视线。 “我们卖完了就回来了,爹,不是说一个铺子五十斤么?” “哈哈。”叶老爹开心地笑,见几人看过来,这才俯身过去,压低声音道:“是我们想差了,这些地方就是有钱人家老爷专门消遣的地方,五十斤哪里够啊,估计一百斤一日就能卖完,毕竟是新鲜吃食。” “我觉得我们还能再继续卖,其他人想模仿出来,也需要时间,我们可以抓紧这个空档赚银子。”叶老爹拍着苏二舅的肩说。 苏二舅心情舒畅,反正就是再镇定的性子,也因为这么多收入,走路都有些飘了。 “好好好。”苏二舅都不带思考的就点头。 没办法,谁叫他们尝到了甜头呢。 “爹,这里就剩下两百斤了,你继续去卖,阿远要去书铺,我们一会儿在城门口集合。”叶荞把站在后面不好意思开口的贺远推出来。 叶老爹可没有感受到贺远不想给他添麻烦的心态。 他粗神经地根本不会在意这些细节。 正因为如此,跟叶老爹相处久了,都会觉得他是一个大气的人,不会跟他有小事上的冲突,其实相处起来挺舒服的。 至少苏二舅就是这样。 “去吧,别到处跑,早些去等着我,知道吗?”叶老爹对叶荞这个闺女还是很放心的。 放心得让苏二舅觉得他是个马大哈。 苏年忙站出来:“我陪小荞和小远去。” 几人约定好了,就分别出发,各自去做各自的事。 苏年走路时,故意放慢了一半的速度,就差不多跟叶荞、贺远两个孩子齐平了,他好奇地问:“小远,你去书铺干什么?买书吗?不知道书铺有没有那种,不认识太多字,但又能学习算术的书。”苏年的要求特别实在。 第七十六章 贺远的话本子 没办法,谁叫他就跟着二叔认过几个字,连学堂都没上过,担心自己买了也看不懂,书那么贵。 叶荞突然转头,看向苏年,眼睛亮亮的,特别得意地说:“大表哥,嘿嘿,算术这么简单,你求我啊,我可以教你。” “诶?”苏年只诧异了一下,就接受了,因为就刚刚卖果饯,他就意识到这一点了,被小侄女打击得无以复加,但他打死不会说自己连叶荞都算不过来,还好几次差点算错钱的事出来丢人。 “求求你了,小荞。”苏年能屈能伸,其实心里挺好奇她能怎么教。 叶荞瞬间有种当老师的幸福感,挺直胸膛,拍着胸脯说:“放心,等我回去,就给你整理出来,根本不需要认字,不过大表哥你愿意的话,还是多认点字,等你娶媳妇儿,生儿子了,还需要教侄儿侄女读书,不然他们从出生就成了文盲,也太惨了吧。” 苏年哭笑不得:“小姑娘,你才多大年纪啊,就考虑到你未来侄儿侄女身上去了,不过你放心,这个冬天,我肯定努力多学几个字。” 苏年自己都想认字,更别说孩子了,他心里慢慢的,生出一股志气来,也许就像小荞说的,万事皆有可能,他未必会一辈子只看得到村子那么小一个地界。 叶荞可不知道,她无意的举动,推了苏年一把,从此整个人生都改变了。 “所以,年表哥,你跟着阿远去选些纸吧,普通的三字经那些,阿远可以帮你抄,就不用买。” 贺远点头:“是啊,大表哥,你不用跟我客气。” “那……谢谢你们了。”苏年到底没拒绝,他实在太想认字了。 贺远走在前面,虽然年纪不大,但书铺老板挺有眼力的,反倒从三个人里,一眼就看出贺远才是那个读书人。 贺远先帮苏年推荐了普通的纸,他自己倒没买,家里还有,犹豫了一下,又买了两只毛笔跟一个普通的砚台。 砚台就贵了,一个最普通的,都要四百文,当然,便宜没好货,写出来的字迹容易糊,也消耗大。 叶荞见他挑选的砚台,心里疑惑,悄悄问他:“阿远,你买这个砚台做什么?家里你好像还有。” 没错,贺娘子当初是真的对儿子考科举有执念,情愿自己不吃,也舍得把银子花在纸墨笔砚上,以至于贺远家里这些东西,可以用到明年去了。 贺远看了旁边正好奇地看着书,听其他人说书上内容的苏年,小声道:“我是给大表哥买的,太贵重了,他肯定不会要。” “那倒是,舅舅表哥他们就是不喜欢占我们家便宜。”叶荞点头,这一点,也是两家来往一直这么密切的原因。 人情嘛,是慢慢处出来的。 “诶,不对啊,那也应该我买吧,正好我这次赚了不少银子。”叶荞嘚瑟地笑,想到赚了的银子就开心,不说散卖的普通果饯卖了一两多点银子。 就光送去齐家的高级果饯,那才是大头,足足十二两银子,扣除成本,也赚了八两银子,现在她的小金库已经有二十几两了,叶荞觉得自己已经不是曾经那么穷哈哈的叶小荞了。 现在她是叶富荞。 叶荞得意地拍了拍胸脯。 贺远说:“我们不是一起的么?我送跟你送,没有什么区别,难不成,小荞你把我当外人?”薆荳看書 说这就一脸伤心的模样。 叶荞被他吃得死死的,连忙道:“行行行,你买,你买。” 说完就见贺远高兴地笑了。 叶荞轻哼一声,忍不住嘟囔:“我这不是担心你没银子了么,都不懂我的好意。” “我知道。”贺远被她关心,嘴角扬起笑容,一边朝她招手,等叶荞附耳过来,才小声说了句他最近准备的营生。 “话本子?”叶荞有些惊喜,没想到阿远还有这本事,连忙催促他:“快,阿远,你去找掌柜问,看看可不可以。” “好。”贺远有些忐忑,不过看见叶荞的笑容,不安的心就平稳下来了。 是啊,反正他写话本子赚银子就是为了让小荞开心,不管成不成,现在小荞确实因此开心了,那就值得了。 贺远看开后,主动跟书铺掌柜提起想投稿话本子时,就特别淡定,哪怕书铺掌柜一脸怀疑的眼神看着他。 “小哥,跟我来。”书铺掌柜考虑了一下,还是把他叫了进去。 贺远把他准备好的前面三千字给书铺掌柜看。 书铺掌柜既然决定看看,就认真看了起来,只见他刚看一会儿,就大呼了一声精彩,特别捧场。 “这叶生竟断了多年的悬案,引得知县大人引为知己……本想许以女儿,叶生竟坚定不移,并不为外物所困,继续在江湖行走,竟结识了一管家子弟,而这时,官家子弟遇见一难事……竟是其城外二十里远处庄子上,一到夜晚就出现绿油油的鬼火,叶生不仅不怕,还想跟随一起夜探……”书铺掌柜看得意犹未尽,快速翻下一篇,就发现空了! “怎么没了……结果呢?这鬼火出没,可是因为有冤情?”书铺掌柜连忙追问。 贺远说:“剩下的稿子在家里,还没写完,不知道掌柜的觉得这个话本子,可以在您这里卖吗?” 书铺掌柜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竟然沉迷进贺远写的书里面了,尤其是看着他的个头,表情有些纠结,深呼吸一口气问:“小哥,这话本子真是你写的?” “学生是读书人,不做抄袭别人著作毁自己名誉的事。”贺远声音铿锵有力,不高兴掌柜质疑他的人品,眉头都皱了起来,好一副小大人都模样。 掌柜见此,放下心来,下一秒,就激动地抓住贺远的手:“小哥,你这话本子写得非常好啊,你可要继续写啊,放心,你写好就送到老朽铺子里卖,老朽一定印他个五百本!” “你想怎么合作?” 贺远意识到掌柜是真心要收自己写的话本子。 克制住心里的激动和喜悦,表面上绷着一张脸,那叫个面瘫属性。 因为这表现,还把掌柜唬住了,成了他的头号粉丝。 第七十七章 生意谈成 只不过这年头没有粉丝的说法,不过掌柜确实很喜欢这本书,是真正的书粉。 等贺远老成地提出要分红,他都只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没办法啊,贺远分两成,他分八成,妥妥的自己占了便宜,扣除成本,也能赚六成,如此一来,他既能看喜欢的书,同时宣扬出去,又能躺着赚钱,书铺掌柜特别的满意。 “呐,契书一人一份,小哥以后可要努力多写点啊。”书铺掌柜催更道。 贺远心想,自己就指着这个赚钱,自然会勤快,只不过不会表现出来,轻轻点头:“我会尽力,只不过掌柜的请谅解,我现在年纪小,耐力有限。” 掌柜心都提起来了。 其实也有些忧愁,要不是因为他不觉得贺远会冒着坏了读书人的名声做抄袭的事,他都快怀疑他并不是背后的作者。 不过,既然选择相信了,掌柜也就不莫名怀疑了,反正真有问题,也跟他没啥关系,只要贺远能保证一直送稿子过来就行。 “小哥可有什么难事?”掌柜追问。 贺远摇头:“这倒不是,而是我年纪小,住在镇上,平时要读书,不方便来县里,不知道掌柜在镇上有没有分店?” “没有。”掌柜听到这点,也觉得有难度,不过,很快他就想到了法子,“我家侄儿,就是专门走街串巷做生意的,我安排他每个月月初和月末去你家拿稿子,不过,每次小哥你需要交的稿子必须足量,半个月要有一万字。” “没问题。”贺远自然不会拒绝,他已经算占便宜了,毕竟卖得多,他分的银钱才多,如今又不用往县里跑,就不用麻烦叶老爹帮忙送稿子了。 他很确信,若是家里人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不会同意他这么小,单独来县里送稿子。 之后,又被掌柜带着,去见了他的侄儿,两人交换了信物,相互认识后,这件事才算结束。 等贺远从书铺后院出来,就看见叶荞跟苏年正站在门口,两人正在背东西,他走近后就听见,在背的内容正是之前小荞教过自己的快速数算法则,还有什么叫阿拉伯数字的东西,跟大楚的一二三四类似,只不过换了一种写法,让整个算术过程看起来更加简化。 贺远早就背过了,知道这种法子,会让算数变得相对简易,对普通百姓来说,更加容易学会,如果大表哥能学会,也是他的运势好。 贺远走过去才出声:“小荞,大表哥,我东西买好了。” “买好了啊?”苏年下意识接了一句,伸手帮他把买的砚台等物,放到他面前的背篓里,再背起来,跟两人一起往外走。 叶荞悄悄问他情况。 贺远超她点头。 叶荞瞬间高兴地笑了。 苏年正在被加减法口诀表,并没注意到两人的小动作。 贺远不想把这件事宣扬出去,跟掌柜也说好了,毕竟他是读书人,写话本子并不是什么值得夸奖的事,很多学子以此谋生,都是取的笔名,这也是相互之间的默契。 叶荞是最先知道贺远写话本子的事,还帮他提供了一些意见,比如留下悬念什么的,因此并不会在外主动提及这件事。 连带着贺远去商议,都是他亲自去做的。 “我们先去跟爹他们汇合。” 叶荞三人往城门口走。 这边依旧很热闹,来来往往的人,都带着过节时的笑颜。 走到城门口,没有看见叶老爹和苏二舅,叶荞叫上苏年,朝旁边的馄饨摊子而去。 “来三碗大份的馄饨,再上点辣椒油。”叶荞快速占了一个空桌,张嘴就点了三碗。 苏年都阻止不及。 反应过来,就忙从荷包里掏铜板。 这半个月,光是给叶荞摘野果,他们家就赚了四两多银子,只不过,因为做的六百多斤红糖花生,花费的红糖就花了十几两银子,几乎把家里的存银跟摘野果赚来的都花光了,甚至,还外借了五两银子。 可谓是投入巨大,让苏家人都心焦得不行。 所以,苏年出门,身上只带了他娘从娘家借的一百个铜板,这还是考虑到他可能要转向好几个县城,才咬牙让他带上的。 “一份大碗馄饨八文钱,诚惠二十四文。” 苏年听得肉疼,快速把铜板给了,就怕自己后悔。 叶荞说:“大表哥,我自己来付钱就行啦,我说的来吃,当然是我请客。” “没关系,大表哥是兄长,照顾你还差不多,再说平时机会不多,在你家也吃了那么多肉,哪里能光占便宜的,你要是不吃,是不是看不起大表哥?再说了,这次你可帮了我们家不少忙,大多数花生都卖出去了呢。” 提到卖出去了的花生,苏年心情当场就好了,没办法啊,光算卖出去的四百斤,就有二十六两多银子了,完全回本了,还赚了十两。 这笔钱能赚到手上,全是小荞的缘故,所以苏年对她很感激。 这么一想,他瞬间不心疼花的铜板了,他小表妹这么好,就应该吃到她喜欢的食物。 叶荞看了他几眼,见他真心实意的,也跟着开心起来。 等馄饨被端上来。 薄薄的皮儿,里面馅儿是肉和面粉、青菜的混合物,虽然没有吃肉馄饨的爽感,但因为汤很好喝,她浇了点辣椒油进去,辣椒的香味也溢出来了,一口馄饨一口热汤,吃得叶荞异常开怀。 贺远见她吃得开心,在开动前,往她碗里,分了一半过去。 “阿远,你不喜欢吃馄饨吗?”叶荞吃得正开心呢,见他这么做,下意识问。 贺远轻轻摇头,解释道:“我喜欢,只是我现在胃口太小,吃不下,一会儿吃撑了,会不舒服,反正我们还剩下几个包子,要是路上饿了,再吃就行。” “那行吧。”叶荞就没有拒绝了,在家的时候,贺远吃得就不多,属于胃口小的那种,叶母说可能是因为贺远小的时候吃得少,就把胃给养小了,短时间肯定没法子吃得多,只能慢慢习惯,慢慢养。 第七十八章 蒜香花生 听完叶荞的解释,苏年有些羡慕,笑着道:“这多好,吃得少,好养活。” “哪里像我家的那些弟弟妹妹,连我自己,也是大胃口呢,一顿能吃下好多,家里就愁养不起我们呢。”苏年拍了拍肚子,没有说家里的田地不够,但人多,导致他们经常是没有吃饱过的。 贺远听到好养活三个字,眼睛微弯,他就希望自己好养活,这样不用给叶娘亲和叶老爹带来压力。 因为他实在不想离开叶家,他想一辈子都是叶家的人。 “不一样,我平时没什么活儿,大表哥你们是要下地干活儿,比较累,所以才胃口大。” “那倒也是。”苏年笑了。 三人一顿馄饨吃得都很满足。 叶荞都吃撑了,最后还站起来,在原地走了好几圈。 等叶老爹跟苏二舅面带笑容过来时,叶荞连忙跑了出去,把两人带了回来,同时,叫了两碗大份馄饨,只不过这次她抢先快速把铜板给了,没给苏年抢着付钱的机会。 “爹,怎么样?” 叶荞跟贺远挤在一方,另外两方给叶老爹和苏二舅单独坐。 苏二舅抢先回答,克制着激动的手,小声说:“全卖光了!” “这么厉害?”叶荞都惊讶了。 贺远跟着笑,事情成功了,可见小荞的想法没问题。 苏年更是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六百斤啊,能卖四十两! 加上镇上给张掌柜的五十斤,一共能赚四十三两多,扣除成本,也能赚二十七八两。 这可是净赚! 叶荞看见苏二舅跟苏年表哥脸上带着傻笑,有些恍恍惚惚的样子,就知道这好消息让他们心里肯定很激动。 短时间平复不下来。 叶荞也忍不住嘚瑟地笑,拉了拉叶老爹的衣袖,压低声音:“爹,你是不是忘了,我们还有隔壁县城没有去过呢。” “听说戏曲表演,并不是只有我们镇上的钱老爷会请,还有其他人,只要有热闹,我们卖红糖花生肯定好卖。” “回去让大舅母再多弄一些出来,好了就往隔壁的县城送,能多卖一次也好,府城离我们这里太远了,倒之后隔壁的县城值得跑一趟,你说呢?” 叶荞期待地看着叶老爹。 叶老爹一口一个馄饨,飞快吃完一碗,还把汤都喝光了,还不够。 叶荞快速又给他点了一碗。 叶老爹满意地拍了拍她脑袋:“你说得有些道理,交通不便利,两个县城基本上是分开的,就算是清水县的商人反应过来,估计也还需要些时间,不影响我们去隔壁的林竹县卖红糖花生。” “嘿嘿,爹,既然你觉得这生意可行,那我们再做一点生意呗。”叶荞趁机讨好道。 “你又有什么好主意?”叶老爹觉得自家闺女就是个鬼机灵,尤其是在做生意这方面上,脑子转得快,他向来不会约束闺女做自己喜欢的事,乐得她高兴。 叶荞说:“爹,既然有红糖花生,你说,是不是还有蒜香花生。” “蒜香花生?好吃吗?”叶老爹有些好奇。 他被叶荞影响得,连带着在吃食上也很在意了。 叶荞飞快点头:“好吃得很。” 贺远在旁边听着,想了想,还是提醒了一下:“小荞,有个问题,蒜香花生吃了后,会不会……口有异味?一般富贵人家的小姐夫人肯定很介意,老爷少爷如果是招待客人的话,也不合适。” “这倒是。”叶老爹点头的同时,并不失望,还夸赞了贺远:“小远真聪明。” “爹你不嫌弃我说话不好听吗?”贺远也觉得自己这话有些打击人,说完就后悔了,怕两人不高兴。 叶老爹摸了摸他的脑袋,眼中带着欣慰的笑:“怎么会?有你在旁边提醒,我们才不会走错路而不自知,挺好的,你是我们的警醒石。” 贺远胸膛起伏不定,情绪有些激动,是因为被叶老爹肯定。 叶荞在旁边偷偷地笑:“阿远,我也不生气,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 “我跟爹一样觉得你很棒哦。”贺远看着两人,认真又感激地道。 “谢谢爹,还有小荞。” 三人笑成一团。 “既然有这方面的烦恼,那简单了,我们就让蒜香花生走平民路线,送到赌场、茶馆,那些普通的行商跟赌徒肯定不会介意,至于介意的,那就吃红糖花生好了。”叶荞想得开,毕竟靠一个花生就赚大钱,在这个朝代不太现实。 赚钱嘛,一步步走,一口吃不成一个大胖子。 “这样其实对我们有利。”叶荞摸着下巴说。 贺远跟叶老爹都疑惑地看着她。 叶荞给两人解惑:“因为蒜香花生需要一些香料和药材,平时很少有人把药材当成调料来用,像富贵人家的药膳,那都是药材本身是重点,总之就是,我们都蒜香花生的方子,短时间能,应该没有人能辨认出来。” “因为用上了药材和香料,价钱比较贵,我们也没法子大规模的做蒜香花生,毕竟成本太贵,不过可以持续性地卖,倒也不失为一个好买卖。”叶荞摸着下巴沉吟。 “岂止啊,要是一个月稳定能赚几两银子,一年下来也有几十两了,这是连镇上的好多小铺子都比不上的。”叶老爹觉得闺女现在是眼光高了,不得不用现实真实情况提醒她。 叶荞听见这话反而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不更好么,相当于我们家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是啊。”叶老爹感慨,“这样一来,过个几年,家里日子就好过咯。” 叶荞心想,哪里需要过个几年,最多一两年,就能达到目标。 今年的目标,买地! 叶荞目标很明确。 “吃完了吗?吃完了我们就去王秀才家。”叶老爹站起来,把地上的麻布袋子都装在一个袋子里收拾好,放进苏年背的背篓,再把背篓背起来。 “去夫子家?”贺远诧异地出声。 叶老爹一边往外走,在前面带路,一边解释道:“我之前联系过王秀才,知道他们最近要回镇上,所以刚刚顺便去拜访了一下,王秀才听说我们在,就干脆一起回去。” 第七十九章 王秀才回镇 “他们行李多吗?我跟二叔都能背。” 苏年主动问。 “不知道,先过去看看,如果多,少不得还要麻烦你们。” “不麻烦,大姑父你别跟我们客气。” “哈哈,那我可就真不客气了。” 五人一起往王秀才家走。 巷子不宽,不过,等叶荞他们走过来时,看见有几辆骡车停在巷子里,王清正搬着一箱书,从低矮的院子里走出来,把书箱往外面的骡车上放。 叶荞先跑过去,贺远紧跟其后。 “王清,你们都快收拾好了啊?我正说要过来帮你们呢,看,我爹他们都来了,有的是人手。” “谢谢你。”王清看见叶荞跟贺远也很高兴,朝屋子里看了一眼,自家那自我要求严格,还喜欢在外面装严肃的爷爷还没出来。 “阿远,我爷爷应该在书房里。”王清提点道。 贺远超他道谢后,朝叶荞点了点头,抬脚进去跟王秀才见礼。 虽然还没有行拜师礼,但贺远已经是王秀才的学生了,所以他过来第一时间就是来见礼。 “夫子。”贺远站在门口,对在书房里转悠的王秀才行学子礼,轻轻喊了一声。 王秀才转头,轻咳一声:“听说你们来县里卖花生?这大过节的,不在家,跑来卖花生,没前途。” 贺远并不反驳,“出门一趟,家人一起,也算是过节,正好,夫子今日一起回镇上,说明今日益出门。” “不是。”王秀才哼了两声:“你们不来,我肯定过两日才出发。” 贺远嘴笨了。 主要是他就不是喜欢拍马屁的性格。 想了想,恭恭敬敬地道:“夫子,可还有什么需要搬的?学生来帮忙。” “你当然要帮忙,去,把厨房里的大铁锅搬到外面的骡车上。”王秀才故意道。 贺远没什么迟疑的,应了一声是后,抬脚往厨房走去。 王秀才见他真走过去了,低声骂了一句:“臭小子,自己几斤几斤都不清楚,还真愚孝地跑去搬大铁锅,就不怕伤着了?” “真是欠你小子的了。” 王秀才嘟囔了两声,不太痛快地高声喊:“清小子。” “爷爷。”门外,王清快速走进来,身后还跟着叶荞。 王秀才还没来得及说话。 叶荞惊呼一声,就朝厨房跑去,“阿远,你一个人搬锅也太重了,我帮你。” 王清看见,也吓了一跳,根本不知道这事是他爷爷吩咐的,只以为贺远主动的,也忙跑过去帮忙。 三个孩子拿一个大铁锅也有些重,但耐不住叶荞力气大,一个顶俩。 王清忍不住叹息出声:“小荞的力气……真大。” 他吞了吞口水。 着实印象深刻。 贺远则注意叶荞的神情,见她并不勉强,才放心。 听见王清惊叹的声音,他解释道:“小荞天生力气比旁人大一些,你见多了就习惯了。” “嗯,我以前也听说过有人天生力气大,只是第一次遇见,有些惊艳,阿远别见怪。”王清温和地解释。 王清不愧是王秀才从小教育出来的,身上自带着读书人的气质。 比现在还是个孩子的贺远更明显。 谁叫两人相差四岁,年龄越小差距越明显。 贺远一本正经地道:“师兄的反应实属正常。” “你们说话真文绉绉的。”叶荞听见两人说话,大大咧咧地翻了个白眼。 王清也不生气,还轻笑出声:“读书人就是这样,我很欣赏小荞妹妹的爽快,还有阿远师弟的聪慧。” “看在你说话好听的份上,等回去,我请你吃阿远做的果饯。”叶荞掰了掰手指头,勉强大方一下。 贺远也跟着道:“我请师兄吃包子。” “哪里来的包子?”王清好奇。 “唔,早上娘做的,现在就是冷了。”贺远一本正经的解释,还从衣兜里把包子摸了出来。 看着面前的包子,王清哭笑不得,清润的表象都维持不住了。 他伸手接了过去:“谢谢阿远。” 贺远见他收了,撇了撇嘴,转头见叶荞笑得开心,他心里那段不舒服才散去。 王秀才踱步出来,咳嗽两声。 笑得正欢的叶荞连忙合拢嘴,乖巧地站在原地。 王秀才打量三个孩子一眼,直到把他们看得极度心虚,才挑了挑眉:“做亏心事了?这么怕老夫我。” “没有!”叶荞叫得最大声,不等王秀才反应过来,就快速叫上贺远和王清两人,往外跑了出去。 等跑出院子。 叶荞才停下来,得意地道:“你们怕王夫子,我可不怕,我又不用在他下面学习读书,下次你们背夫子逮着了,叫我就行,夫子反正追不上,到时候你们回去,就把错误推到我头上,如此一来,你们就不会被罚了。” 贺远跟王清对视一眼。 心里都明白,夫子(爷爷)可能当时不会说什么,但事后觉得给他们加倍安排学习任务,只不过,这话就不用给关心他们的叶荞说了。 叶荞可不知道自己想得太简单了。 她想早些回去,还可以吃月饼。 就快速帮忙搬行李。 贺远跟王清也没有偷懒,光三个孩子,就帮忙把一个骡车的东西装满了。 大约半个时辰后。 王秀才站在院子门口,把锁落下,叹息了一口气后,毅然转身坐上领头的放着全是书箱的骡车,不再回头。 叶荞看得出王秀才的不舍。 叶老爹跟苏二舅安排了一下,他带着三个孩子赶中间的骡车,苏二舅带着苏年赶后面那辆,而王秀才请了一个骡车行的人,正好赶前面第一辆带路。 一路顺利的出了城,三辆骡车往镇上而去,颠簸的路,让贺远没坐一会儿,屁股就受不了了。 叶荞把提前准备好的布拿了出来,再把从叶老爹背篓里拿出来的麻袋折叠好,再用布包上,就做成了一个简易的垫子。 “来,阿远,你坐。”叶荞把简易垫子给他。 贺远眼里惊色很明显,有些受宠若惊。 “怎么了?不喜欢吗?”叶荞见他没反应,还摸了摸他脑袋,温暖的触感让贺远立马回过神来,他伸手捏着坐垫道:“小荞,你坐,我不颠。” 第八十章 看大戏 “你骗人,我小时候坐骡车的时候,就经常坐得身体都快散架了,现在是坐习惯了,才觉得没啥事,你就坐吧。” 贺远最终还是接受了她的好意,只不过,坐在简易软垫上,明明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他也觉得不舒服减低了很多。 王清看着两人来往亲密,笑着道:“小荞,不是一般都是男子照顾姑娘么?怎么你跟阿远是反过来的?” “我是姐姐,照顾弟弟不是应该的吗?”叶荞完全不觉得哪里不对,反问道。 王清怔愣了一下,下意识看向贺远,他要是记得没错的话,爷爷说的,阿远是小荞的童养夫吧? 虽然他不觉得当人童养夫有什么问题,可小荞的反应,似乎……真的只把阿远当成弟弟。 再看贺远的年纪,王清没有多嘴说什么。 自己在心里找了理由,心想,也是,阿远读书虽然厉害,可年纪是真的小啊,不像他,都十岁了。 他以后还是不要开这方面的玩笑。 贺远眼睛眨了一下,也没有反驳,反而因为小荞的话而高兴,因为小荞这么说,就是真心把他当成家人。 等十年后,贺远再回头想到今日,就只剩下后悔了。 悔得肠子都青了的事,暂且不提。 三个孩子说了一路。 王清还特别的真诚,在路上把贺远送给他的包子吃了。 吃完夸赞道:“冷了都这么好吃,要是刚蒸出来,口感更佳吧?比县里包子铺卖的都还好吃,叶婶子的手艺很好,怎么没想过开铺子呢。” 叶荞摆了摆手:“能做的生意太多,没空开包子铺,再说了,开包子铺不赚钱,还累。” 在叶荞看来,镇上的人流量有限,何况大家都是相互认识的,不说去抢生意不太好,就说一天就赚几十文,真的没必要这么去得罪人。 以后他们家还要长时间在镇上生活的呢,人际关系有时候挺有用的,就比如这次她卖果饯,镇上好些熟人长辈,就乐意照顾她生意,这还不是看在往日的人情往来上。 王清听清楚她的解释,若有所思。 “以前我家亲戚几乎没有,只顾着读书,倒是在人情往来上,确实没有太过在意。”王清自我反省:“看来,这方面,我需要多加注意了。” “你跟阿远在学堂里正常来往就行,交好的学子,指不定以后还会成为你们的同僚。”叶荞看得很远。 王清受宠若惊:“我都不确信自己能考中。” “哦,我相信的是阿远。”叶荞吐了吐舌头,说。 王清失笑,但并未生气。 一路上,就这么安然无恙地回到了镇上。 咚咚哒哒的生意。 刚进了镇子,就听见了,叶荞叫住旁边跑过的一个人:“王小川!” “小荞?”王小川听见喊声,忙又跑了回来,看见她催促道:“你怎么才回来啊,大戏都演了好几场了,快跟我走,一起过去看,现在我们过去,指不定都挤不过去。” “那么热闹吗?”叶荞瞬间感兴趣了,连忙叫住前面赶车的叶老爹:“爹,我要去看戏!” “过来。”叶老爹停下骡车,把她叫过来后,背着人,叶荞把银子给他,只带了十几个铜板在身上。 贺远伸头看见了,忙道:“爹,我这里也有很多铜板,是小荞在县里卖的果饯赚的,你一起拿着,别被摸了。” “好。”叶老爹本来就是这个意思,收完钱,也给贺远拿了十几个铜板,说:“你们去玩吧,晚上早些回来,今晚上肯定吃得好。” “好。”贺远本来就准备跟叶荞一起去玩。 叶荞跟贺远都下了骡车。 贺远走了两步,停下来问旁边骡车上还坐着的王清:“师兄,你要不要一起去?可以劳逸结合,今日过节。” 后一句话,让王清心动了,他到底年纪也不大,只是担心爷爷不会同意,心里止不住的蠢蠢欲动,尤其是见贺远跟叶荞都在催促,他藏在身体里的童心也冒了出来,心想,自己去玩一次,应该也没关系吧? 大不了他可以晚上回家再补课业。 只是,等走到王秀才面前,看着爷爷满头白发,他就后悔了。 他应该懂事点,不让爷爷操心才是。 “阿清啊?啥事?”王秀才瓮声瓮气地问,无论何时说话都显得严肃。 王清轻轻摇头:“啊,爷爷,没事,就是看前面拥挤,正好过来询问一下,离我们新家还有多远。” 王秀才余光已经看见了等在一旁挤眉弄眼的叶荞和贺远,以及叽叽喳喳地跟叶荞说唱大戏多么热闹的王小川。 王小川的声音太大。 他不想听见都不行。 “真的,超级有意思,你们肯定没听过,听说有一出是榜下捉婿,可有意思了,前几年可都没有,今年听说就是钱老爷发了,日子越好过,才专门请的人唱戏,明年就没有了!”王小川强调最后一点。 王秀才见孙儿听话乖巧的样子,心里满意的同时,还有些酸涩。 看看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年纪,哪里需要这么老成,是他的错,不该给孩子太大的压力。 “贺远那小子不是在等你?去吧,一会儿晚上你跟着一起去叶家,正好贺远行拜师礼。”王秀才觉得自己找了个好理由。 殊不知。 王清高兴地跟着叶荞他们往看戏的台子那边走,叶荞一语中的的说:“阿清,我发现你爷爷就跟我娘一样,嘴硬心软,就是有点爱面子,以后你多哄着他点,保证他次次退让。” “啊?是这样吗?”王清身在局内,自然是很难看清楚的,叶荞这个说法,让他觉得新鲜的同时,还有些质疑她的说法,因为在他的认知里,爷爷不仅对自己要求严格,对他也要求严格,甚至达到了有些病态的程度。 为了不惹爷爷生气,他其实不太敢反驳对方。 叶荞见他不信,摆了摆手道:“我看人很准的,不信你问阿远。” 贺远自然站在叶荞这边,见王清看过来,他轻轻点头道:“嗯,我也觉得是这样。” 第八十一章 上楼 “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放心了。”王清高兴了,见贺远不解,他轻声解释道:“你恐怕不知道,大夫说过,我爷爷就是心病,如果他能不看管我那么严,对他自己肯定也会松快一些,对他身体好。” “我知道了。”贺远点头,记在了心上。 叶荞跟着王小川走了几米远,见两人没有跟上,险些就被人群挤开了,连忙回过头去找人,看见二人,喊道:“阿远,王清哥,你们快点啊。” “来了。”贺远忙追了上去,之后一直不离她三步远。 叶荞直奔唱戏台而去。 远远的,就看到咿咿呀呀的唱戏声传出来,叶荞忙垫脚张望,只不过太远了,只能看见装扮得很复杂的唱戏台,戏台正对面是新搭建的看台,上面坐着富贵人家的老爷夫人小姐等,旁边才是过来看热闹的百姓,即使如此,靠近戏台的位置,也几乎全满,一眼看过去,黑压压一片的人,热闹得不行,叶荞还看见刘二妹他们在里面走来走去,给人卖花生和果饯。 她们穿的衣服虽然有补疤,但很干净,因而也没有受到嫌弃。 叶荞没有过去打扰她们。 “这里看不见。”叶荞挤进人群里,发现还是看不见,没办法,单反坐凳子上能看见的位置,全部都被人占了,单反站在外面的,都是些大人,他们几个孩子,身高上就是缺陷。 王小川得意地道:“走,跟我来,我爹他在看台那边楼上定到了一个位置,保准你们看得见。” “真的?你爹真有钱。”叶荞惊叹了一声。 “嘿嘿,是我娘拿了私房钱,我爹才抢到位置,不过有些偏,就在角落里,你们一会儿别嫌弃啊。”王小川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生怕被好友嫌弃。 “不会,你是我兄弟,愿意带我上去,已经很好了,我不嫌弃。”叶荞大气地拍了拍胸脯,跟王小川一副好哥们的样子。 王小川嘴角僵了一下,有些无奈:“小荞,你竟然还不觉得自己是姑娘。” “闭嘴,带路。”叶荞一巴掌拍在他肩上。 王小川疼得龇牙咧嘴的,这下是什么想法都没有了,被女霸王欺负得连忙点头:“走走走,我带路。” 王清在后面看得分明,有些好笑,同时也意识到了叶荞的个人魅力。 “师弟,我们一起过去看看。”王清说。 贺远点头,走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往旁边叫住刘二妹,买了点花生、果饯、糕点,手上提着这才跟上去。 王清跟在他身侧通行,好奇地问:“师弟,你买这些东西是?” “送礼,我们去打扰王家,送礼道谢。”贺远解释说。 王清听完,不由感慨:“师弟跟小荞不愧是一家人,小荞人缘好,多友人,师弟注重细节,能更圆满。” “应该的。”贺远抿唇笑。 由王小川带路,几人很快就沿着楼梯上了看台。 看台原本是由一个二层的楼改造的,正对着戏台的位置,就是窗户,两边有两角走廊,而王小川家定的位置,就是靠近最右边角落里大概只有十几平的小包间。 从小包间再走到外面的走廊,也能从高处看见下面的戏台,算是从侧面看下去,也算很明显了。 包间里,王老爷一边吃喝着,一边看戏。 “爹,我们去外面走廊上玩,你自己慢慢看。”王小川说了,也不打扰自家老头子,带着叶荞他们跟王老爷打了声招呼,就到走廊上去了,再反手关上门,就算说话,也不影响王老爷看戏了。 “哇,这里看得很清楚了。”叶荞特别满意,靠在木栏上往戏台上看,看得津津有味。 王小川手脚并用,给她比划之前的戏的内容,说得嘴巴都干了。 贺远跟王清倒没有两人那么激动,都安静地站在旁边,看戏的同时,还能以此为由,说些学问上的事。 叶荞听王小川说完细节,本来想跟贺远分享,结果转头就听见两人在旁边议论学问,说戏曲的发源,以及曾经有先生为戏曲题词等等。 深奥得她听了诗歌就脑壳痛,觉得自己实在是欣赏不来,见贺远说得开心,她也跟着勾起嘴角,跟王小川分享了贺远买的果饯。 她自己则吃糕点,对花生不感兴趣,因为是很普通的花生,不是红糖花生。 “你干嘛把果饯都给了我啊,这个好吃,你多吃点。”王小川还知道照顾姑娘了,要是王夫人知道肯定觉得自家小子长大了,总算没那么皮了。 叶荞一听,乐了:“这就是我家的果饯啊,我平时天天吃,都吃腻了。” “什么?这么好吃的果饯你竟然吃腻了?”王小川心情复杂,又是羡慕又是责备,这么好吃的果饯怎么可能吃腻,绝对不可能! 叶荞看见他这激烈地控诉自己的反应,满头问号,重点是这个吗? “等等,这是你做的?”王小川注意点终于正常了,嗓子都劈叉了:“荞姐,这真是你做的?” “对啊,怎么,你觉得不可思议?”叶荞不高兴了,双手环胸,傲娇地哼了哼。 王小川一脸挣扎,似乎在思考要不要冒着被大姐大打死的下场,说实话。 叶荞却已经从他纠结的表情看出来了。 “你竟然不相信这是我做的。”叶荞转身就朝贺远叫屈:“阿远,你看王小川,他竟然不相信我能做好吃的!” 王小川憋得脸都红了,实在是叶荞大姐大的形象深入人心,若说打架,她肯定第一名,可是做菜…… 王小川疯狂摇头,原谅他实在想不出来啊! 贺远见叶荞嘴翘得都能挂油瓶了,出声道:“确实是小荞做的,小荞很厉害。” “贺远,你一个读书人,竟然跟着荞姐一起骗我。”王小川还是不愿意相信。 叶荞气坏了,直接铁砂掌伺候,打得他嗷嗷直叫,连忙四处躲闪。 贺远看见这一幕却没有阻止,还暗中配合帮忙拦住王小川。 王清看见这场闹剧,忍不住跟着轻轻一笑。 叶荞见王小川嗷嗷直叫得样子,心里总算舒坦了,也不跟他计较,准备继续看戏。 第八十二章 李绾绾 就听到身后有敲门声。 叶荞走过去把门拉开。 出乎意料的,站在门里的,竟然是春娟,而王老爷全程没理会几个孩子,听戏听入迷了。 “春娟姐姐,你怎么来了?”叶荞诧异地问。 春娟笑着说:“小荞,是我家姑娘,在旁边的房间里看见你们在,就让奴婢过来请你们过去看戏。” “我们有四个人,人比较多。”叶荞只惊讶了一下就接受了,主动把情况说清楚,“他们还是三个男的。” 叶荞自己年纪小,男女设防没有那么严重。 但李家小姐却是富贵人家的小姐,肯定在意这方面的事。 “没关系,我家小姐身边也跟着弟弟和小厮丫鬟。”春娟解释说。 像是很希望她能过去。 叶荞见此就不拒绝了。 四人跟着春娟,往旁边走,很快就走到了最中间两个房间的左边那间外面,春娟敲了一下门,就有人打开。 “小荞,快进来。”李绾绾高兴地朝她招手。 叶荞走进去,看见屋内没有大人,两个主子也就只有李绾绾跟她的弟弟李尧。 “李小姐。”叶荞站在她面前,打招呼,没有多此一举地行礼,毕竟她不会。 李绾绾反而高兴她自在,没有那些繁文缛节,主动伸手拉她在旁边的凳子上坐下,同时让弟弟招待贺远他们。 李家的少爷小姐教养都不错,李尧也只有八岁,虽然跟贺远几人不熟悉,不过他尊重姐姐,就四个男娃围坐在一起,说读书的事。 没错,王小川也在镇上的学堂读书,只不过是属于混子那种。 “小荞,你家的果饯还有吗?”李绾绾小声问她。 叶荞恍然大悟,以为她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找自己的,说:“家里还有一些存货,不过不多了,大概就十来斤吧,李小姐你要多少?我让二丫给你送来。” “我想都要。”李绾绾有些不好意思地朝她笑了笑,出声解释,“我家小姨带着表哥来家里了,我娘正招待着呢,正巧小姨喜欢吃果饯,府上没有了,我想着,就找你买一些。” “原来如此啊,简单,我这就喊人送过来。”叶荞说着,就让春娟去把刘二妹叫了上来,跟她说了这事。 不是叶荞不自己下去,实在是李绾绾拉着她说话,她没空下去。 “那个,小荞,你平时都在玩什么?”李绾绾喜欢叶荞的自由自在,哪怕她寻常住在深闺,也能从伺候的丫鬟嘴里,听到叶荞的消息。 正因为羡慕,加上叶荞是她的救命恩人,李绾绾才对她好奇。 “我平时能玩的事情可多了,比如练习射箭,去山上打猎,在市场上卖果饯,或者去抓鱼,然后听阿远给我念故事,事情可多了。”叶荞自己回想一下,都觉得很有意思,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李绾绾不太明白她为什么想起这些事会这么高兴。 “我平时也会看一些话本子,要不然就是做针线活儿。” 叶荞一拍脑袋,笑眯眯地道:“我今日在县里看见了一本写得特别好的话本子,你要看吗?” “可以分享给我吗?”李绾绾受宠若惊。 她的性格属于比较内敛那种。 平时也没什么好友。 因为镇上家境相似同龄又合拍的实在太少,其他的就是因为身份原因,有宴席时才来往。 “可以啊。” 叶荞本意是为了多一个人夸奖贺远。 身上就刚好带了一份稿子,只不过只有前面三千字,跟贺远给书铺老板给的稿子是一样的。 叶荞把稿件递给他。 李绾绾好奇地看了起来。 叶荞没什么事,就看戏,也看得津津有味。 正看着呢,手腕就被抓住了,转过头就看见李绾绾兴奋的样子。 李绾绾迫不及待地夸赞:“也太好看了吧?” “嘿嘿,好看吧。”叶荞乐了,她也觉得好看,“后面还有呢,不过我是在县里买的,下次我买到后续就给你送来。” “真没啦?”李绾绾被吊得胃口都上来了,结果没有后续,顿时长吁短叹。 引得叶荞在旁边哈哈大笑。 “小荞,你在笑什么?”王小川正因为贺远三人满嘴的四书五经而头疼呢,听见她的笑声,像是抓住救命稻草,连忙转移话题。 叶荞嘚瑟地说:“我说,我看的这本话本子,非常好看,你要看吗?” “要要要。”看话本子可比看书好多了! 王小川激动地把话本子夺了过去。 贺远一眼就看见话本子的名字,面庞一僵,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心惊胆战地保持默契。 “这男主也太厉害吧!”王小川一巴掌打在自己腿上。 李尧被他的反应吸引,也连忙过去看。 王清不明所以,正迟疑要不要也跟风看一看的时候,就被贺远拉住了。 “师弟?”王清疑惑地看他。 贺远轻咳一声,说得义正严辞:“那什么,读书要紧,看话本子不好。” “好。”王清一想也是,要是被爷爷知道自己看话本子,肯定会生气。 因为有王清陪着,贺远不看,也就不尴尬了。 只有叶荞知道他不好意思了,在旁边偷笑。 看完戏,顺便把果饯给李李绾绾,时间不早了,叶荞提出告别。 李绾绾他们也要回去了,毕竟天黑人多就不安全了,而唱大戏要唱三日,所以再过半个时辰就要停了。 叶荞回到家的时候。 院子里很热闹。 苏姥姥苏姥爷都在。 看见叶荞回来了,连忙朝她招手:“小荞回来啦?快过来坐,吃点花生果子。” “这梨子不错,是村里的人种的,尝看看甜不甜。”苏姥姥往她手里塞梨子,对她有几分偏爱。 叶荞说:“谢谢姥姥。” “你跟我们几个老婆子老头子肯定没啥话题,去跟你表姐她们玩吧。” 叶荞也就不客气了。 反正长辈们说的话题她也不感兴趣。 这次苏家人都来了,王秀才也在。 男娃比较多,贺远跟着大表哥他们一起帮忙收拾晚上的饭菜,叶母跟苏大舅母、苏二舅母、小姨苏好在厨房负责掌厨。 叶荞就去找表姐苏英和赵暖一起说话。 第八十三章 柿漆 她手上拿着小刀,走进堂屋,见两个姐姐在说针线活儿的事,她一屁股坐在旁边,给梨子削皮,再给她们一人分了一块。 苏英大方说谢谢。 赵暖性子比较内向,加上家里的事,越发不爱说话,有些沉闷,不过叶荞知道她本性挺能干的一个姑娘,也不介意。 “小荞,你喜欢吃柿子不?村里谢叔家的柿子树十月就能红了,你要是喜欢,我就提前去找谢叔定,每年村里好多孩子都想去讨着吃。” 叶荞突然灵光一闪,说:“表姐,现在还是青柿子对吧?数量多么?” “是啊,还青着呢,不过要开始红了。”苏英还以为她是想吃青柿子,说:“青柿子吃不得,还没熟,涩嘴得很,就算是红了,也难得能挑选到好的,好些还没成熟就被鸟雀给啄地上掉了。” “不是用来吃的。”叶荞没有仔细说自己来做什么的,毕竟她还没做出来呢。 “我想买青柿子,不知道有多少,表姐你回去帮我问一下成吗?”叶荞把这事拜托给她。 苏央一听这么一件小事,还有哪里不答应的,当即拍胸脯保证明日就给她送消息来。 晚上中秋团圆节。 叶家,苏家以及王秀才两爷俩,聚在一起,吃得很是丰盛。 晚上月亮大。 不点灯都能看见路。 苏家一家谢绝了叶老爹的挽留,一家子十几口人,热热闹闹的回村,路上还遇见同样来镇上看热闹晚归的村民,见是附近村子的,还结伙一起回去,也能更安全些不是么。 翌日一早。 叶荞早早的就起床了,还练了一套拳法,当然,练习箭的准头也是没忘的。 叶母做好了早饭。 喊两个孩子吃饭。 因着是节日,家里最近也赚了不少钱,叶老爹早上就没去卖猪肉。 “来了。”叶荞把头发随便一扎,跑去打水洗完手,才赶紧坐到饭桌旁,等贺远和叶老爹都到了,这才开动,她早上锻炼了一通,早就饿了,喝着精细的小米粥,都觉得舒坦。 可不是舒坦么,比寻常人家吃的糙米好多了。 不卡嗓子,还养身体。 叶母一边给两孩子夹菜,说:“小远啊,正巧王夫子也过来了,娘已经把六礼准备好了,一会儿让你爹带你去王家行拜师礼,以后王夫子就是你的老师了。” “知道了,娘。”贺远点头,这件事他早就做好心理准备了。 “顺便再带两只野鸡、两只野兔过去,还有家里的腊肉也拿一条,我看王家爷俩本性都不错,以后也要长期来往的,这些吃食也不费钱,都是往日你爹打的。”叶母是真不心疼。 自家男人虽然一个月就去山上几回,可回回都有收获,比起其他村的猎户,能干多了,不过这也是因为有自家闺女的能力,才占便宜。 “好。”贺远没有拒绝。 叶母也不会给他拒绝的机会。 吃完早饭,叶老爹就提着礼,带着贺远出门了。 叶荞没有跟过去,反正她对读书不感兴趣,猜到阿远今日去拜师,指不定就会被留下来考教,她就更不去了。 “娘,想买青柿子回来。”叶荞端着碗,跟在叶母身后,帮忙收拾。 叶母听了就不明白了,眉头一皱:“你买那玩意儿干嘛?青柿子又不能吃,难不成要做柿子卖?那也要等柿子熟了才行。” 现如今叶母是非常肯定自家闺女的习惯,提到些新鲜玩意儿还买得多,那肯定是为了卖。 “不是用来吃的,是用来做柿漆。”叶荞这玩意的做法,也是从前世的记忆里找出来的。 她觉得柿漆很有意思,不仅可以用来给原木家具上色,还能染布呢。 叶荞把柿漆的作用说了。 叶母淡定不下来了,十足十的惊讶:“你的意思是说用青柿子来做染料?” “只能是一种颜色,就是偏棕红色,比不上铺子里卖的那些染色的布花样多。”叶荞想着染料可不好弄,还不如做点擦脸的油简单。 “那你买吧,反正青柿子也不贵,就算啥都没弄出来,也不会亏多少。”叶母对闺女还是比较宠的,主要还是看她喜欢。 叶荞高兴坏了,跑回了屋子里,把铜板拿出来准备好,等表姐那边传来消息,就去买。 不到中午,叶老爹就回来了。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小远留在王夫子那边听课,估摸着晚上才回来。” “我就猜到会这样,王夫子就是这么客气。”叶母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高兴的,能因为送的一点猎物,对方就真心教导贺远,那也就值了,要知道现如今读书人可不容易出,这点东西算什么啊。 贺远进学的事顺利,叶母心里也算是放下一块大石头。 “对了,回来的时候,遇见王老爷了。”叶老爹喝了一口凉开水,一边说。 “王小川的爹?”叶荞好奇地接了一句。 “对,王老爷说,想跟我们做果饯的生意,他那杂货铺啥都能买,我们那果饯这次挺火的,不管是富贵人家还是普通百姓,都舍得买来吃。” 叶荞听了一点都不觉得意外,这东西好就不愁卖,何况他们还靠节日宣扬了出去。 有名声又有品质,自然不愁卖。 王老爷现在才找上门来,都算是迟了的,毕竟最赚的肯定还是过节日这一波,等到了冬日,没有活干,没有收成,乐意买糖的百姓就少了。 “我们不是还剩下一百五十斤普通果饯么,就顺便卖给他一百三十斤吧,也懒得再跑去散卖,再给刘大他们留二十斤就行,这两日估计能卖完,等节日过后,卖得就没那么快了,他们也不方便保存。” 她算了一下这次卖果饯赚的,差不多又赚了十四两左右,存款已经有三十几两银子,她荷包特别都厚了一层。 “行,下午天黑前我过去给对方商易,对了,我还给他推荐了红糖花生跟蒜蓉花生。” “下午我们有空,试看看蒜蓉花生。”叶老爹顺便跟叶母说。 叶母自然不会拒绝赚钱的机会。 第八十四章 回村 “成,没问题,反正东西家里都有。” 一家人吃了午饭就开始忙着做蒜蓉花生。 也幸好今年叶大伯家种了蒜的,自家用不了那么多也可以卖。 叶荞把弄蒜蓉花生的法子说了,上手的是叶母,没办法,她厨艺不佳,只记得配方。 忙到下午。 苏大舅竟然上门了,还背了一背篓,一百多斤的青柿子。 “大舅,你们咋这么快,我还说找个时间,喊我爹去你们村子里收呢。”叶荞惊喜坏了。 苏大舅憨厚地笑:“我听英子说了你要青柿子,村子里也不多,就干脆全要了,给你送过来,也免得再跑一趟。” 叶荞狗腿地给他端开水,让苏大舅歇着。 她快速跑回屋子里,把准备好的铜钱盒子抱出来,要给苏大舅钱。 苏大舅坚决不要:“就这么点柿子,我送给小荞你个当外甥女的,还要收钱,说出去我还好意思嘛,你可别让外人有嘲笑大舅的机会。” 叶荞就知道会这样。 也不推拒,干脆道:“大舅,这次你的送给我了,可我还想要青柿子,你继续给我收呗,接下来的我要得多,呐,你先拿三千文过去,在其他村收花生的时候,能收多少给我收多少。” “收这么多青柿子干啥?”苏大舅唬了一跳,如果是家里的傻孩子,他肯定当场就一巴掌呼过去,没得这么败家的。 但叶荞他第一反应就是,小外甥女肯定又想做啥稀罕的东西了。 心里这么想就问了出来。 叶荞也没瞒着,“我准备弄点柿漆,到时候打家具,往上面一刷,可好看了,就算是自家用,也是需要不少的,家里表姐堂姐不少呢,总得准备嫁妆,表哥表弟也得嫁娶不是,新家具都用得着。” “就算多了,我也可以用来做柿醋,反正是不会浪费的。” 苏大舅一听是有正用途,连忙表示这就回去帮忙收,一般种柿子树的少,基本上都是谁家院子里随手栽了棵柿子树,等到天亮的初冬,就红了,可以吃了,也算是甜个嘴,难得有大规模种植果子的农人,种得多的,估摸着都是些大户人家,专门包山,在庄子附近种,类似茶园那种,不过也少,大多都还是种地,毕竟种地的收成比较稳定,果子成本高,还得种好几年,一个照顾不好,糟了虫害,当年的果林收成就能减少,不仅如此,普通的果子长出来的,基本上都不怎么甜,卖不出去就没有收成,自然种果树的少。 不过,在整个抚州以及相邻的南剑州两个州府,特别适合种甘蔗跟枇杷,所以清水县的糖不是特别贵,至少比别处要便宜。 而枇杷,也是寻常最常见的果子。 其他果子就稍逊,数量极少了。 不过想要找到一些,还是可以的,就是需要花时间去找寻。 “行,正好我要去村外买花生,顺便帮你打听。”苏大舅比叶荞还积极主动。 回去就开始找熟悉的村民,打听青柿子的消息。 翌日一早。 贺远需要每日去找夫子读书,叶老爹跟叶荞要回村子,他这次就回不成,只能拿出银钱,买了些爷奶喜欢吃的糕点,还有表哥表弟表姐们的一起,让叶荞带了回去。 叶荞坐在骡车上,朝二人挥手。 “娘,阿远,你们就别送了,再送都出镇了,我们半个月后就回来。” 没错,这次叶荞跟叶老爹准备进山打猎。 这算是今年最后一次进山了,等到了冬日,大雪封山,山上的猎物都开始冬眠了,他们再进去就会很危险。 离开前。 叶荞跟叶母说了怎么弄柿漆,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柿子捣烂把水挤出来,在常温下发酵到没有气泡,偏泥土棕时,最后再找个密封的罐子装起来,在阴凉的地方静置半年以上,就可以用了。 这东西就费点力气,不是多难的事,倒是柿醋要复杂些,反正镇上有米醋卖,就干脆全弄成柿漆,柿醋就少弄点,够自家人吃就行。 回到村里,还遇见在大榕树下说说八卦的村民。 看见两父女,好些人出声打招呼。 叶老爹一一回应了过去,就有一个老头走过来,扯着嗓子问他:“叶老二,上回你说要得狗崽子,早就断奶长大了,还要不?” “要,何叔你先等我回个家,停了骡车,掉头就过去你家拿。”叶老爹忙应道。 老头子说:“那好得很,正好我家还有肥猪要卖,你要不?” 叶老爹没有给明确的回答,“先等我去看看再说。” “那成。”何老头就背着锄头回去了。 这时候地里活少,不过也有那勤快的,会收拾地里,种些萝卜白菜的。 叶荞一听有狗崽子,就想亲自去看。 骡车径直往叶大伯家而去,倒没有立即进自己屋。 “娘,二叔他们回来了!” 小侄女叶翠看见骡车,远远的就牵着弟弟叶浩往外跑,去喊在地里干活的叶大伯母他们。 门里。 叶奶奶也听到了声音,高兴地忙放下手上装着豆子的筛子,快速去开院门。 开门正巧看见叶荞从骡车上往下跳,连连说慢点慢点。 “奶,我回来了,你们昨日咋不去镇上看场戏,可热闹了。”叶荞手上提着些糕点,一窝蜂的全递给了老太太。 叶奶奶笑得合不拢嘴。 叶晴一向留在家里做家务活,极少下地,这会儿也放下针线活,忙出来帮忙搬东西。 “小荞,场戏那么好看吗?爹说明日我们一家再去,反正有三日呢,我就说你肯定不是今日就是明日要回来,正好等着你们回来一起过个节,再出门。”叶晴手脚麻利地帮忙。 不见叶母和贺远的身影,还有些奇怪。 “我娘要留在镇上给阿远煮饭,顺便做生意,阿远夫子来镇上了,要上学,短时间回不来。”叶荞指着糕点说:“不过他可没有忘记你们,这不,糕点都是阿远买的。” “这么能干啊。”叶奶奶又高兴又欣慰,说着时还有些不放心:“阿远读书多费银子啊,咋还花钱给我们买这么多东西。” ζΘν荳看書 第八十五章 三件事 “放心吧奶奶,这些都是我们自己赚的,没用读书的银子。”叶荞心想,阿远还会写话本子,虽说第一次分成还没分到手上,可肯定不少,指不定赚得比老太太还多,真不用担心他没银子花。 叶晴也有些诧异,手上还拿着一朵绢花呢,本来她还以为是小荞买的,拿着就往头上试了一下。 这一听是贺远买的,她就有种占人便宜的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 “对啊,阿远留着自己读书买纸墨笔砚,听说那东西贵着呢,我们在村里用不着这些。” “堂姐,你不喜欢啊?”叶荞说。 “喜欢,怎么不喜欢,就是觉得……”叶晴话还没说完就被叶荞打断了,朝她笑着眨眼睛:“那不就成了,你喜欢就别推拒了,阿远也是你堂弟不是。” “二叔……”叶晴知道叶荞本性大方,尤其是对她认同了的自己人,但她也不能光占便宜吧,还是得问家人意见。 叶老爹笑呵呵地点头:“孩子们的心意,小晴你收着就是,这不算啥,你平时还给小荞做衣裳鞋子呢。” 叶晴不好意思的笑,其实她针线活儿还成,不过手上没劲儿,力气小,大多做些好看的手帕和里衣,像鞋子需要纳千层底那就费力了,她都没做过几双。 “你们在说什么呢?二弟,你这又是拿了多少东西回来?家里都有,别浪费。”叶大伯背着一背篓的猪草回来,听见几人说话,就说叶老爹带东西太多,又说家里的菜还剩下最后一茬,让他回去多带点,像什么南瓜、冬瓜、红薯这些容易保存的,都让他多带点。 叶老爹忙说:“就是点自家做的辣椒油跟月饼这些,过节嘛,是该吃点好的。” “大哥,你正好回来了,我有事要跟你说。” “说啥?”叶大伯把背篓放下,招呼两人进堂屋去喝水。 叶荞就等着去抱狗崽子呢,也没拒绝。 “大哥,我这半个月要进山,所以有三件事需要跟你们商议。” “其一就是,家里之前试着卖了一下花生,生意还不错,这次准备弄个新品,蒜蓉花生,家里的花生要是要卖的话,就卖给我就成。” “蒜蓉花生,那是啥?好吃吗?” “好吃,不过还没弄出来,等过两日你有空去镇上,找我媳妇儿拿点试吃就知道了,到时候不够,估计还要找村里买,都是一个村的,这点好处还是要给,以后也好来往。” 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干的,像什么出息了的,收购原材料,主要选的还是自家村子里的人购买,当然也有去找外村的,觉得好压价格,只不过这种少,毕竟是一个村的,让村民欠些人情,以后不管出了啥事,也不好意思不帮忙。 这就是人情来往。 “成啊,这是好事,只要你们不亏银子就行。”叶大伯当即答应了,说:“家里今年收的花生不多,就一百来斤,到时候我给弟妹都送去。” “二弟你说还有事儿,是啥事儿?”叶大伯直接问。 叶老爹说:“这不是今年准备买地吗?还差些银钱,就准备进山一趟,估摸着这次也需要半个月,所以镇上的猪肉就没空卖了,你看大郎愿不愿意去顶上?有他二婶在,他估摸着很快就能学会。” “就这事啊,帮点忙而已,怎么不成了。”叶大伯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你上次还带着二郎去山里发了财,要我说,哪里需要给他分那么多银子,三两呢,都够寻常人家一年的收入了。” “那算啥,是孩子自己赚来的,跟我可没啥关系。”叶老爹让叶大伯不要见外,而去事情跟他还真没关系,就是小荞带着的。 他大方坦然,叶大伯跟他关系也亲密,心里感激自不提。 等长子叶南从地里回来,就把让他去镇上杀猪,卖猪肉的事说了。 叶南听了也是没有拒绝,他自己也乐意学门技术。 叶老爹说:“这杀猪的事,暂时估计要交给大郎了,你有什么不懂的,问你二婶就行,多学着,以后也多一点出路。” “谢谢二叔,我会好好学的。”叶南的激动自不提。 “大哥,还有第三件事呢,我要去山里,你看看,要不要让二郎一起去?” 二郎也是就叶萧,一般乡下孩子都有个小名,不过小名是贱名不好听的,就大郎二郎这样叫,反正自家人也分辨得出来谁是谁。 叶大伯一听就知道是弟弟拉拔自己家。 他还没来急的开口,叶萧不知何时从外面跑进来,高声道:“二叔,你是我亲叔,我要去,我可乐意去了。” “滚滚滚,有你这么厚脸皮的吗?”叶大伯逮着自己儿子就训斥了一顿。 叶萧被打得嗷嗷直叫,嘴上还是带着笑,一点也不怕他老爹,没办法,比起在村里下地干活儿太无趣,他情愿跟着进山,山里可有意思了。 叶老爹笑着阻止叶大伯打人,“大哥,我这是人手不够,所以找二郎帮忙呢,你放心,二郎跟着我,安全没问题,每日得给他工钱,至于他自己找到的猎物,那肯定是他的,我们可算是相互占人便宜,不然我也不放心带着小荞上山。” “那你还不如叫我去帮忙,我力气大,比这小子能干的活多多了。”叶大伯反驳。 见他是要做正事,自然要支持。 “爹,你就可怜可怜我吧,我可想去山上了,等我回来,冬日里你叫我干啥我就干啥。”叶萧嚎叫一声,装得那叫个可怜兮兮。 叶老爹只是笑。 叶大伯也只是随口这么说说,毕竟谁跟亲儿子抢活儿干啊,再说了,他也走不了,家里还有菜地要种青菜萝卜呢,这些都是活儿。 “都这么大了,还只知道闹腾,你柏堂哥今年都成亲了。” 说起这事,叶老爹想到什么,好奇地问:“是大伯家的叶柏那小子吧?今年十七了?跟谁相看的?” “听说是上河村的周家。”叶大伯也不是八卦的人。 加上平时跟几个堂兄弟家,也就是平时过年过节来往,倒不是很亲近。 第八十六章 叶柏 他们嘴里说的叶柏其实就是叶爷爷的大哥的孙子。 叶爷爷原本有三兄弟,两个嫁出去的姐妹。 嫁出去的姐妹都是远嫁,几年也难得回来一趟。 而叶爷爷排行老三,是家里最小的,他大哥却是早年就去世了,家里就留个性格比较爱计较的老婆子,跟叶爷爷关系一般,以至于虽然在村里,实际上来往也不多,毕竟他大哥家,也是一大家子,光这一家的侄儿就有三个,更别提那些嫁出去的女儿。 至于叶二堂爷家,也就是叶爷爷的二哥,子嗣不丰,只生了个闺女,本意是想招个上门女婿,可家里银钱不够还是什么原因,最终还是嫁了出去。 如今就剩下二老。 也是孤孤单单的,平日里倒是跟叶家来往,但大多时候都是自己在一边生活,两家的交情倒是比大房那边要深一些。 “这个我知道。”叶老爹一听这个姓,就想到了小荞之前在医馆里遇见的事,用开玩笑的口吻说:“说起来也是有缘,小荞还见过周家母女呢,当时正巧小荞在医馆卖燕窝,这不,周家母女还找齐大夫打听小荞的消息。” “竟有这么一回事?”叶大伯眉头下意识皱起:“我还不知道,柏哥儿说亲的事,都是她娘负责的,听说是定下来了,才跟我们这些亲戚说。” “既然是亲戚,那我还是去提醒一下。” 叶老爹见自家大哥这话,就知道他是好心,但还是忍不住提点了一句说:“大哥,人家都已经说亲说好了,肯定没啥大瑕疵,你可别傻兮兮地上去就说不好听的话,不然以大伯母的性子,保准把你骂出来。” 叶大伯脸色僵了一下,最后吐出一句话:“行吧,我就去随便关心一下,不会多管闲事的。” “嗯,那就好。”叶老爹拍了拍他的肩。 晚上叶荞跟叶老爹被留下来吃晚饭。 叶荞下午去把狗崽子带了回来。 就带着小奶狗在院子里玩,她手上拿着豆干,沾了点肉酱,小奶狗就追着她,在屁股后面跑,笑声在整个院子里都听得见。 叶奶奶端着筛子剥老豆角,里面的豆子用来蒸米饭,味道好吃得很。 “荞啊,别玩了,一会儿该吃晚饭了。”叶奶奶笑着喊。 叶荞忙应了一声,先把奶狗抱回去,送到狗窝里。 等她再回到叶大伯家。 叶大伯母站在门口,往外面张望:“咋回事,这都这么晚了,怎么还不见你大伯回来。” “娘,我已经喊过爹了,人在大爷家。”叶萧正在砍柴,砍好的材放到柴房里堆好,有些好是湿的,用不了,得晾晒个一两月才行,不过这都是为了冬日里准备的,现在不干也没什么。 叶大伯母嘟囔一声:“这都到饭点了,还不回来,是想留在别人家里吃饭不成,也不怕被嫌弃。” “算了,老二,你再去喊你爹,就说家里饭都煮好了。”叶大伯母说。 叶萧老老实实地去了。 没一会儿叶萧一个人回来的。 “娘,大奶奶他们留爹在那边吃晚饭,还说叫二叔一起去,我可不敢帮二叔应,就跑回来了。”叶萧说。 叶大伯母皱眉,直觉没啥好事。 但旁边又站着扛着锄头回来的叶爷爷,她实在不好开口说公爹的兄弟不好的事,最终嘟囔了一声:“家里饭都煮好了,二弟就别去了,等大伯母他们家办喜事,二弟再去。” “爹,走,进屋子吃饭了,二弟还给你带了梅子酒,你试看看。” 叶爷爷就喜欢喝点小酒。 闻言乐呵呵地往里面走,也没追问叶大伯留在大房那边的事。 叶大伯母松了一口气。 招呼着大家吃晚饭。 晚饭吃得早,准备得也很丰盛。 红烧兔子,炖了鸡汤,鸡蛋紫菜汤,凉拌木耳,还有那腌制过的酸笋炒鸡杂,下饭得很,配上大铁锅煮的豆角米饭。 吃到最后大家都满嘴流油,肚子溜圆,难得偷个闲,躺在院子里摆放着的椅子上歇息。 叶荞跑去找叶大伯母要了点剩饭,回去喂狗崽子。 “这些骨头要么?狗崽子应该喜欢吃吧?”大嫂小张氏见她进厨房,忙小声问。 叶荞想了想,“拿着吧,就是狗崽子太小了,我怕卡喉咙,才长几个乳牙呢。” “那也太不好喂了,肉骨头呢,以前家里都不舍得吃。”小张氏家条件也一般,听到喂狗这么挑剔,心里还是有些震惊的。 叶荞说:“这不一样,狗崽子是狼狗,以后是要跟着我上山去打猎的,不说大型猎物,厉害的话,咬只野鸡野兔还是可以的,都不需要家里出银钱喂养,这要是从小只喂饭,没有油水,身体就没那么壮实,也就不能当猎犬了。” 小张氏听了也觉得是这个理。 帮着她把狗崽子的晚饭装好。 叶荞刚提着饭回去喂狗崽子。 叶大伯就皱着眉头回来了。 叶大伯母正把家里的花生拿出来,给叶老爹检查,看看质量过不过关,要拿去卖,肯定得是那长得好的,像那些细小的,就只能留着自家吃,这点规矩叶大伯母还是知道的。 这不,先让叶老爹选了,注意了标准,之后找村里买花生她心里也有数,不怕买到不合适的。 “你咋回来了连声音都不出个?”叶大伯母回过头就看见叶大伯进了院子,吓了一跳的同时,见他神色不对,忙把人拉到一边去问。 “咋回事?大房那边,又想干啥了?” “也没啥。”叶大伯干巴巴的说。 “要真没啥,你会是这表情?”叶大伯母直接翻了个白眼:“快说。” “就是……大伯母说柏哥儿十月二十八就要成亲,到时候想找二弟赊点猪肉,说等收了礼回来就把银子给了,并不是不给。” “你答应了?”叶大伯母失声尖叫,问。 “没,没呢,我就说回来跟二弟商量,这我哪里敢随意做主啊。”叶大伯连忙摆手,皱眉道:“就是他们说,又不是不给银子,要是不帮,只怕亲戚间不好看,而且也不知道为啥,原本大伯母嫌弃二弟是个屠夫,如今却又话里话外都在夸他说能干。” 第八十七章 试探 “这事,你别管,先去跟二弟说。”叶大伯母知道自家男人老实,这事就不适合掺合进去。 晚上吃完饭,叶老爹被哥嫂单独拉到一边说这事,他听完笑了:“这有什么好纠结的,大嫂,麻烦你去跟大伯母透个口风,就说,本意想给柏哥儿送点布匹当新婚贺礼,见大伯母这么不见外,那就等以后再送,跟大伯母一个理儿,她应该能理解。” 叶大伯母听完他这话,好险没笑出来,紧跟着就好奇追问:“二弟,你真准备给柏哥儿送布匹?这太贵重了吧?” “是啊,我们家本来打算就送礼金,你大嫂到时候肯定要被叫过去帮忙,差不多就能平了,往年大郎成亲的时候,差不多也都是这样。”叶大伯老实地说。 叶大伯母对自家男人的老实本性也是无奈了。 不过好在只在二弟面前直言。 要说到别人耳朵里,保准当日就传得整个村子都知道了。 这些私事,她就不乐意传出去当谈资。 叶老爹手上擦着弓箭,以及打猎的器具,解释说:“柏哥儿的性格跟他娘不一样,但也难免受到影响,所以我本意是顺势试探一下,若是对方人品不错,性格也独立,以后找上门来,至少可以挑选一个头脑清楚的来往,总比天天被大伯母那边骂我们不跟亲戚来往,不要良心的好。” “当然,我是不介意这些流言蜚语的,但到底是一个家族的,又没有出五服,闹得太难看,到底会影响名声,毕竟以后我家远哥儿还要读书,这些名声得注意,不如拿点小恩小惠,选个能制住他们的人,倒也能减少很多麻烦。” 叶大伯母就是不舍得那布匹,但也知道,这确实是一个好法子。 “倒也是,大伯母嘴上就爱乱说,能制住她的,也唯有自家人,找个要脸皮的小辈才是出路,只要二弟你不觉得布匹昂贵就行。” “先麻烦大嫂帮忙传话,也未必会送出去,毕竟万一柏哥儿也脑子不清楚呢?”叶老爹笑着说完,也就不继续这个话题了。 谁家没有个糟心的亲戚。 叶老爹倒是更希望能用一匹布就解决这点事。 毕竟冬日里,很快他们就要回村了。 买的地,不种就是浪费,至于镇上的肉摊子,先看看再说,没有其他固定的营生,这摊子也不能丢了。 多少能有点进项不是。 这些事叶老爹心里自己都没个定数,自然不会说出来。 倒是叶荞,在家里等了一会儿,见老爹回来了,也不跟家里的狗子玩了,连忙跳了起来,把心里一直的想法说了出来。 “爹,我们找木匠打点蜂箱,正好等这次下山回来,就把蜂箱放到后山深山里面去,也不怕别人进山去给我们拿走了,你说呢。” “你想养蜂?”叶老爹以前还真没起过这想法,毕竟养蜂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嗯,后山那么多蜜蜂,不用来养蜂可惜了,蜂蜜不说用来卖,还可以用来做香皂,到时候卖给大户人家,肯定有人买。”叶荞不愁卖不出去。 只要品质好,就总能卖得出去。 “你想弄就弄。” 叶荞也就是跟自家老爹说一声,同意了也就耽搁时间,拿了一吊钱,去隔壁找了叶大伯,让他帮忙先去找熟悉的木匠定蜂箱,等她从山上下来,再付尾款。 叶大伯被她找到还有些意外,追问:“你爹同意没。” “同意了的,大伯你就放心吧,我做事哪里会私下偷偷干,这又不是小事,藏都藏不住。”叶荞无奈地解释。 叶大伯讪笑,也意识到自己是误会了。 “行,放心吧,这件事大伯保证给你办得好好的。” 翌日一早,叶荞三人就上山了。 这次推了家里的板车去山上,骡子就托付给叶大伯来喂养。 叶荞背着小背篓,里面装着弓箭跟水壶,还有她换洗的衣物,盐巴,调料,用竹筒装着的酱油、醋。 她甚至还把青柠带上了,来山上打猎,猎物是不缺的,烤肉肯定会吃,她自然不会亏待自己。 板车上,堆放着好几个背篓,其中一个里面放着狗崽子。 带进山里去见了血,以后才能更凶猛。 这次叶老爹带了不少的兽夹,准备在山上弄些陷阱,指不定能有些收获。 “这次我们沿着河边往上走,山崖边就别去了,免得掉下去出事危险,尤其是遇见那猎物,跑起来极容易踩空。” 三人没一会儿就走到了河边,河并不宽,但越往上,河水越清凉,有时还能从里面看见鱼儿。 等走了两个时辰,已经靠近深山了。 路上河边还时常遇见些脚印和粪便,一看就是山里的猎物跑去喝水。 “深山跟外面就是不一样,外面最多看见野鸡跟野兔,这深山,竟然连鹿、野猪的脚印也经常有看见。”叶萧兴奋得不行:“这岂不是说我们很容易就能打到猎物?” “深山猎物是多,可也危险,一旦没有防备,就容易惹来一群野猪,我们就两个人,少不得也要受伤甚至殒命,所以二郎,你可别乱跑,紧紧跟着我,一会儿我带你去下套,挖陷阱,那样收获也不错,在深山里追着猎物跑才是大忌,不说会不会遇见猎物群,亦或者其他的大型猎物,就说是认路,跑远了就容易迷路,深山四处都是类似的树,可不像山下容易辨认,一旦进入了晚上,就更危险了。” 叶萧听了这话,也不敢太得瑟,人也谨慎了些,不光顾着看见猎物乐了,有了些危机意识。 叶荞对自家老爹唠叨的话已经深入骨髓了,所以不耐烦听,这会儿正在确定安全地界呢。 很快,她眼睛一亮,指着前面破旧的土墙说:“爹,我们就在这里搭个帐篷吧。” 没错,这次他们上山,不准备走以前的老路,所以往年修的屋子就不能住了,可流落荒野也是很不安全的,干脆做了个帐篷出来。 帐篷的帆布很扎实,还是叶荞按照后世的记忆跟叶老爹商议后决断出来的,之前叶老爹在镇上,除了每日上午卖肉,其他时候就搞这玩意儿去了。 第八十八章 深山竹荪 事实上,还真挺方便的。 叶老爹往四周看了看,发现地势平坦,旁边就是河沟,河沟有点宽,要是真有猎物追过来,他们实在不行,也能弄个竹排躲到水上,正巧旁边就有竹林。 “你们先休息,我四处检查看看。” “好。”叶荞也走累了,毕竟连续走了两个时辰。 随便找了个石头,坐在上面,拿出水壶喝水。 叶萧迫不及待地跟着叶老爹一起去检查,这些准备功夫也是需要见识的,多跟着学学,总是没坏处。 叶荞歇了一会儿,就把背篓里的狗崽子放了出来,她自己则拿着锄头,跑去竹林里挖冬笋。 这时候的冬笋才开始长,不过山里要凉一些,所以长得早。 叶荞过去的时候,运气不错,刚好看见几个笋子,顺着那牙的方向,就能确定长势,如此一来,一锄头挖下去,也不怕会挖断。 叶荞力气不小,挖笋子并不费力。 想到能做酸笋吃,就更积极了。 叶老爹跟叶萧在四周检查了一圈,走了两刻钟才回来。 “我已经在四周撒上了雄黄粉,还有驱蚊的艾草也点起来,这深山唯一的不好就是蚊虫多,一旦被叮咬,身上就得起一个疙瘩。” “二叔,你看我这样成不?”叶萧基本上成了他的小徒弟。 做事前也知道问一下,从不自作主张。 这样的性子比较稳妥,叶老爹好歹才放心了些。 “可以,就如此,不必担心浪费了雄黄,不弄多点,就有蛇虫靠过来,晚上都睡不安生,要是遇见毒蛇,这么远被咬到就更危险了。” “好的,二叔。” “爹,这边挺多笋子的,我挖了晚上泡坛子里面,阉了。”叶荞听见两人的声音,转过头去跟他们说话。 叶老爹走了过来,看了一眼四周的竹林,不少冒尖的笋子,光这些都能收获不少了,“不错不错,这下笋子够你吃的了。” “汪汪。”狗崽子朝竹林百米远出的野鸡叫了起来。 叶荞忙把狗崽子喊了回来:“别去追,快回来。” “这野鸡胆子还挺大的,竟然不跑。”叶老爹乐了:“也就是这深山老林里,猎物没见过人,才这般没有防备心。” “这不是正好,我先给狗崽子打一只野鸡吃好了。”叶荞把背后的弓箭拿了出来,对准远处扑腾的野鸡,她用的锐利的箭,射过去,射中了野鸡的翅膀,野鸡不停扑腾,又跑不远,叶老爹快步走过去捡了回来,至于其他的野鸡,早就因为这动静,惊呼这四散开去。 “爹,这里不错吧?”叶荞先给野鸡放了血,用泥土把野鸡血掩盖住,就把野鸡扔给了狗崽子,让它先咬着,一会儿烧了水再去毛。 “嗯,不错,四周没有大型猎物出现,相应比较安全,不过我跟你堂哥一会儿去挖陷阱,肯定得走得远些,回来的时候估计就晚了,你跟我们一起去,还是留在这里?” “我留在这。”叶荞可不舍得这些笋子,反正有的是时间去打猎。 “成,那我们先把帐篷搭起来。” “那我去烧水。” 叶荞把家里拿上来的陶罐拿出来,还有铁锅也吊上。 去河边搬了石头,垒了个简易的灶台。 用带上的火折子,点燃了捡来的木柴,锅里烧起热水。 叶萧跟叶老爹快速把帐篷搭了起来,担心风吹起来不稳,又去搬了几个石头过来,把帐篷压住。 一顿收拾下来,叶荞这边不仅热水烧开了,连带的饼子也热好了。 “爹,萧哥,你们过来吃吧,吃完再出发。”叶荞拿了碗出来,给两人把水袋里的水换了。 两人也没客气,坐过来在旁边,拿起饼子开始吃,叶荞自己吃得也快,吃完两个就饱了,又喝了点热水,这才把狗崽子嘴里的野鸡拿了过去,扔到木盆里,用热水烫野鸡毛。 “汪汪。”狗崽子还是个小崽子,根本就咬不动,偏偏看着野鸡,又兴奋激动得很。 叶荞把鸡毛扔到一边,逗它玩,一边跟正在收拾铁具的叶老爹说话:“爹,你一路过去,记得帮我看看哪里蜜蜂比较多,还有蜂源。” “知道,放心吧,你也多注意安全,晚上天黑之前我们肯定回来,明日一早再早些出门。” “好。” 等两人一走。 叶荞快速把野鸡收拾了,煮好,扔给狗崽子吃,也不需要放盐。 她继续去挖笋子,那些比较嫩的笋子她都没有动,挖了也没什么,免得浪费,倒是可以再继续看看旁边的竹林里面,指不定有不少的蘑菇。 叶荞往身上熏了些艾草,又挂上两个驱蚊香包。 背上又背了个小背篓,这才往竹林里走。 她一边走不往在树上拴上布绳子,也不怕被一不小心走远了,找不到路。 “哟,运气真不错,竟然是竹荪菌。”叶荞弯腰把头顶长得黑黑的菌菇摘了起来,剥掉上面的黑色外壳,就变成白白的菌菇,头上的伞会慢慢绽放开,也有成熟的竹荪白色网状的伞早就绽放开了。 这竹荪可使菌中皇后,草八珍之一,营养价值很高,味道很鲜美,叶荞就说自己怎么直觉这竹林里有好东西,原来并不是笋子,而是这竹荪菌啊。 她依次捡过去,没一会儿就捡了一背篓。 眼见还有。 叶荞也没放过,先背着背篓里的回去,把这些竹荪晾晒起来,又背着空背篓回去。 “汪汪。”狗崽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一只野鸡吃了一半,跟着叶荞身后狂甩尾巴。 “那就走吧,免得你吃多了精力过剩。”叶荞好笑地带着狗崽子进了竹林。ζΘν荳看書 这片竹林明显很大,走远了地势也不平坦,不过好在她直觉并不危险。 想想这些竹荪能存活得好好的,可见也没有大型猎物,至于像野兔一样的小东西,对她就没什么威胁里。 接连捡了一个时辰。 叶荞才把大片竹林的竹荪捡完。 回到河边,只见满地的竹荪,因着晾晒的竹筛不够,她只得在地上铺上油纸布,暂时先晾晒起来。 第八十九章 石板烤鱼 这会儿回来,总算腾出手,才在背篓里摸出麻绳,牵起绳子,在空旷的地方,弄上好些绳索,这才用小刀削出竹签,把两朵竹荪尾部穿起来,如此放在绳子上晾晒起来。 反正吃竹荪时,要去掉根部,也不怕毁坏了不好看。 等把竹荪都晾晒起来,叶荞看天色也不早了,自然要好好奖励自己一番。 挑选了一些新鲜竹荪出来,去掉伞朵和尾部,食用中间的杆,就不会有洗衣粉的味道,反而很鲜。 没有肉,叶荞把竹荪泡好后,就拿着弓箭,跑去打野鸡。 竹林附近一般都有野鸡。 叶荞顺着咕咕叫的声音,就能轻易找到野鸡了,看见前面有好几个灰扑扑的影子,叶荞乐了,拉起弓箭,对准其中一只。 嗖的一声,磨得很尖锐的箭头,瞬间就插进了野鸡背上,惨叫声惹得旁边的野鸡都噗噗噗地在竹林里乱串。 其中有一只晕头转向的,跑得离她还近一些。 叶荞哪里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连忙再次搭起弓箭,就射了出去,这一次偏了,没中,她也不气馁,忙又射了一箭出去。 这次是中了,叶荞不着急去捡猎物,跑着去追剩下飞了的野鸡,剩下两只弓箭,全都射中了,一下收获了四只。 手上没弓箭了,叶荞就收了要继续追野鸡的心思,心满意足地提着四只野鸡走回去,再把野鸡身上插着的弓箭取了出来,十分精细地把腰间的布,把上面的血渍擦干净。 叶荞提着四只野鸡回到河边。 狗崽子围着她团团转。 叶荞往锅里倒了水,先烧着,然后提着野鸡去河边处理。 像什么鸡毛啊,鸡血之类的都用土盖着,内脏也比较腥,为了节省调料,也就不要了,反正四只野鸡足够他们吃的了。 叶荞挑了一只野鸡用来熬竹荪野鸡汤,另外三只都烤了,木棍铁具烤架等都没有,干脆直接找了个棍子,串着烤。 叶荞觉得热,直接把鞋袜都脱了,跑到河边去网鱼。 “鱼儿鱼儿别跑,乖乖让我来捉你。”叶荞嘴上嘟囔着。 手上拿着鱼叉。 一番操作下来,还真叉住了几条鱼。 “诶,可以吃烤鱼了,石板烤鱼!”叶荞高兴地举着鱼上了岸,发现裤子湿了,干脆换了一条,湿裤子随便揉搓了两下,就晾晒在了枝桠上,这会儿太阳下山了,估计也晒不干,不过明日只要出太阳,就没啥事了。 叶荞快速把鱼鳞刮了,内脏全部扔掉,腥味太重,狗崽子吃了也不好,自然全部埋起来,估计等时间一长,这地里绝对营养丰富。 她热情十足,在河边找了一块比较大的鹅卵石板,搬不起来就靠滚的,一路弄到火堆旁,又搭建了一个小的火坑,把洗干净的鹅暖石往上面一放。 这种鹅暖石灶台和锅搭建好了,叶荞找了干竹子过来烧,可好点燃了,没一会儿就呼啦啦地燃了起来,她忙在鹅暖石上刷了点油,然后把收拾好的鱼放上去。 滋啦滋啦的声音,伴随着鱼香味飘远。 叶老爹跟叶萧饥饿嶙峋地走回来,身上和脸上都有些脏污,远远的就闻到了香味,被勾得唾沫直流,脚步都忍不住快了些。 “小荞会厨艺啊?这么香。”叶萧可惊讶坏了。 要是他没记错的话,二叔家唯一的堂妹,能上山打野鸡,能干得像男娃,却没听说过厨艺很好。 “小荞哪会啊,估计是带的调料香。”叶老爹嘴上谦虚。 叶萧跑得更快了。 因为他二叔家的调料,那叫个有滋有味! “嘿,你小子。”叶老爹失笑,紧跟着也连忙追了上去。 这边,叶荞正准备尝一下烤鱼熟了没,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响起,紧跟着就是叶萧跑过来,蹲在旁边,眼睛就跟那灯笼一样,瞬间亮了起来,盯着烤鱼,直流口水。 “小荞啊,你咋这么厉害呢,还会厨艺,连鱼都能抓到,太能干了。”叶萧拍马屁道。 叶荞不仅不害羞,还很得意:“来,再说点好听的,让我高兴高兴。” “嘿嘿,我家小荞是全村最棒的,不仅最好看,还最有本事,谁娶到你那就是福气连连,当然,最主要的是,我叶家能有这么出色的一个小辈,简直是祖宗十八代的保佑。”叶萧嘴巴利索得很,为了吃,脸都不要了。 叶老爹走过来,满头黑线。 舍不得打闺女,就一巴掌招呼上了叶萧:“脸皮这么厚,我看祖宗都要被你们两个小辈气得从土地跳起来。” “爹,这不是好事么,表示祖宗复活啦。”叶荞贫嘴。 叶老爹虎着脸:“别胡说八道,不就是条烤鱼么,有这么夸张吗?” 叶萧才不怕二叔呢,反正他就看起来凶,实际上最为护短,他就嘴巴上说两句,还不至于惹怒对方。 “小荞妹妹,好小荞,快给我一条烤鱼尝尝。”叶萧追着叶荞说。 叶荞被他缠得不行,忙送了一条烤鱼给他。 叶萧也不在意被嫌弃了,拿出随身带着的筷子,从包裹里抽出盘子,把一条烤鱼夹过去,也不怕烫,就快速吃了起来。 “呼~呼!好吃,太好吃了,好入味啊。” “我有提前腌制一下。”叶荞也馋了,给老爹剩了一条后,快速地吃起自己那份。 “有这么好吃么?”叶老爹挑眉:“倒是用这个石板来做菜,还挺方便的,就不用带那么多陶罐了,陶罐容易破,破了又要去买,可又是一笔钱呢。” 他说着,一边往嘴里喂鱼肉,吃了一口后,叶老爹沉默了,动作表达了他的心情。 叶萧恋恋不舍地吃完一条鱼,还舔了舔嘴皮,转头正想向二叔分点,就看见只剩下一个鱼骨架子,惊得跳了起来:“二叔,你不是说不好吃吗?吃得也太快了吧!” 他明明先吃,竟然还没二叔吃得快。 叶老爹被小辈看着,尴尬地咳了一声。 叶荞在旁边偷笑,她就知道,自家老爹也是个吃货。 “还挺好吃的,那啥,这个石头上还剩这么多油和调料呢,不吃浪费了,正巧今日出门带了一斤五花肉,还有两个囊,那就做烤五花再用囊包着吃吧。”叶老爹跑去板车那边,把用布包装着,泡在河里的肉提了起来。 ζΘν荳看書 第九十章 毛皮 山上的河水凉,都是从更远处高山上的雪山化的水流出来,肉放在里面,才不怕坏。 虽然现在已经立秋,天气渐凉了,可有太阳时,也热。 “爹,我来且肉块。”叶荞一听五花肉,连忙跑去帮忙。 叶萧忙说:“小荞,我能干啥?” “你帮忙给烤鸡翻面,还有鸡汤罐子那边,你搅拌一下,别粘锅,要是没水了,再添一点。”叶荞可不会跟他客气,快速吩咐了。 叶萧看见都是吃的,被诱惑得不行。 叶荞喜欢吃五花肉,何况还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粮食黑猪的五花肉,那香得,口感又香又软糯,不用青菜也不会觉得腻。 一斤肉不多,一人几口就分完了。 好在还有烤鸡。 吃烤鸡除了必备的调料,当然还有酸酸的青柠汁,放上去,味道十分甜美。 烤鸡搭配着竹荪野鸡汤。 不管是叶老爹还是叶萧,都吃得肚子溜圆。 “也太好吃了。”叶萧靠在帐篷上,忍不住打了一个饱嗝:“太幸福了,最近家里条件虽然好了,可也最多半个月吃一次肉,娘都不舍得放油,小荞,你让我跟你混吧,以后你喊我往左,我绝不往右。” “闺女,别理你堂哥,你要干啥就干啥,不需要有压力。”叶老爹还在埋头喝汤,说话并不客气。 叶萧也不生气,摸了摸鼻尖,只表态需要帮忙,自己肯定不会推辞。 叶荞对叶萧还挺有好感的,说:“萧哥,你不是要跟着我爹学打猎么?咋的还找活儿找到我这里来了?” 叶荞是真好奇。 她吃完饭也不用收拾,一手撸着狗崽子,一边靠着大石头消食。 叶萧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这不是因为我年纪到这里了,估计明年也得相看了,我就想多干点,存点聘礼,才娶得到媳妇儿。” “还有就是冬日上山难打猎,我就想着能有活儿干也好。” “我是不是太贪心了?”叶萧挠头。 要是换个人,他也不好意思说出口,怕别人心里嫌弃,嘴上却不说,背后还说闲话。 只有对二叔一家,知道说实话才不是得罪人。 “这算什么贪心,谁不想多赚点银子好过日子啊,只有那懒汉,才啥都不想干。”叶荞就喜欢说话直接的,别搞那些弯弯绕绕的。 “放心,等我家地买上了,肯定有的是需要帮忙的。” “哦,这样啊,成,那要是有需要,你只管找我。”叶萧忙挂了个名。 “好。” “爹,你们这次出去,找到放蜂的地方了没?”叶荞问。 其实冬天都没什么花草,自然也就没有多少蜜,不过蜂箱可以先放着,深山里跟外面不一样,也有地势好的地方,背面临山,也就不那么冷,还碧绿着呢,不全是些枯黄的颜色。 就算冬日没收获,等翻年开春,可不就有收获了么,也就付出几个蜂箱,不算什么投入。 “找到了几个,运气不错,还找到了两个蜂巢,不过太晚了,明日换上一身衣裳再过去摘,免得被锥了,影响接下来的正事。” 这一次,叶老爹准备至少要打两头大型猎物下山才罢手。 “那就干脆等要下山了再去摘好了,还能多一些。”叶荞干脆的说。 “行啊。”叶老爹也不急,反正东西都在那,随时都可以摘。 晚上吃得饱,睡得也香,一晚上过去。 第二日开始。 叶老爹三人就开始在山里四处跑。 前面几日主要是放兽夹,后面几日发现了野鹿的踪迹,三人就追着而去。 结果头一日野鹿没追着,倒打了几只山羊。 为了保证猎物不死,叶老爹跟叶荞用的都是没有箭头的箭,力道加上准头下,能把猎物打晕。 叶萧刚学用弓箭。 十次最多打中四次。 虽然比不上两人,可也算比手无缚鸡之力的村民好多了。 “哈哈,我终于打中一只野兔了。”叶萧跑过去把野兔抓起来,这会儿野兔已经死了,他用的都是有尖的箭头,自然射出去后,基本上兔子都活不下来。 “不错。”叶老爹夸奖了他一句。 新手能够上手这么快,已经算是不错了。 “先把山羊牵回去,先喂养着,等下山了再带下山去卖,着活口的,价格可要贵不少。” 三人一人牵了两只,就把山羊牵回了河边。 把山羊套到竹子上,叶老爹见天还没有黑,背上背篓:“我去四周找点草回来喂养。” 叶荞则去把晾晒干的竹荪给收进麻布袋子里,套好,收进帐篷里,干燥不要润湿了。 叶萧坐在火堆旁杀兔子剥皮。 叶荞见没啥事,就跑去旁边钓鱼。 这些日子她一有空就在河边钓鱼,鱼再傻,也变得机灵了,叉鱼就困难了,好在她带了线,砍了根小青竹,就能当钓鱼竿使用。 叶荞在土里挖了些蚯蚓,没一会儿就钓了几条。 “晚上炖汤喝。”叶荞提着鱼桶回来。 叶萧已经把兔子收拾出来了,还把皮都剥了下来,就是还没收拾出来。 听见这话,站起来就跑去杀鱼。 等把鱼炖到锅里,他这才继续去弄兔子皮。 “萧哥,你这是要把兔子毛拿来给未来媳妇儿做个围脖?”叶荞在毛皮这方面了解还不少,毕竟家里什么不多,就是毛皮多。 冬天她穿的衣服上,就不缺毛皮。 狐狸皮难寻,可兔皮却很容易得到。 见叶萧珍惜的样子,叶荞忍不住打趣。 叶萧脸一下就红了,轻咳一声道:“这可是我第一次打到的兔子,不留下毛皮纪念可惜了,就是腹部有个洞,做不了什么大件,就算事围脖,也最多做给孩子用。” “可以做手套,或者往衣袖边围一圈兔毛,也暖和。”叶荞看着雪白的鱼汤,用勺子搅了一下,避免粘锅,一边建议道。 “也是哦。”叶萧拍了拍脑袋:“那我得多打几只才行,不然毛皮不够分,家里这么多人呢,至少人手一份吧?” 叶萧想到这,瞬间就精神了,没办法人有目标了,就坐不住,像屁股下有针一样。 第九十一章 蒲公英 “那岂不是天天都要吃兔肉?”叶荞虽然喜欢吃肉,可也不乐意每天都吃同一种啊,会腻的好吧。 这段时间吃多了猎物的肉,她就情愿吃点野菜,下下火,清清肠胃。 “那就不吃,把肉烘干,腌制起来,冬天再吃。”叶萧很快有了主意,怎么都是不乐意把肉浪费了的,毛皮和肉都是好东西。 “其实家里也可以养兔子。”叶荞说。 “养兔子?”叶萧挠头:“小荞你之前不是说过么,奶奶跟娘倒是试着养了几只,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养死了,有些还爱打洞,一眨眼就不见了,你们在镇上忙,后来忙着秋收,就忘了这事。” “兔子死了是不是因为你们喂的有露水的草?”叶荞问。 叶萧想了想,说:“是啊,草都是小翠和小浩早早的就去找的新鲜的草回来,结果吃了没多久,兔子就开始拉肚子。” “那就对了。”叶荞放心了,不怕养不活就怕不知道为什么养不活:“这兔子只能吃干草,不能有水的草。” “至于打洞,我们就要专门给它们弄窝,就算打洞也跑不出去,等习惯了,它们就不会跑了。” “啊,这样啊。”叶萧听到有解决方法,高兴坏了:“这下好了,回去指不定还真能把兔子养活,小翠跟小浩可喜欢兔子了,而且如果运气好的话,抓到白兔子回去养,不仅白色的兔毛更好卖,富贵人家还喜欢养兔子,觉得可爱。” “那我们更要多打点兔子回去了。”叶萧恨不得现在就立马跑去捉兔子。 只可惜,天黑了,他只能激动了半响,然后作罢。 倒是叶老爹,在天彻底黑下来前,背了一背篓的草回来,倒给山羊吃,山羊之前一直都在叫,这会儿也许是叫累了,见有草吃,大多都围着吃草去了,也总算清净了一下耳朵。 晚上蚊虫多,叶荞拿了艾草,点了四处熏了熏,还往山羊圈里也弄了些。 “诶,这不是蒲公英么?”叶荞眼睛尖,看到山羊草里面有蒲公英,瞬间来了精神,站起来喊:“爹,你快过来。” “干啥?”叶老爹正在盛饭呢。 “你蒲公英哪里来的?”叶荞问。 “在那边山上摘的。”叶老爹还以为有啥大事呢,结果就这啊:“你问这个干什么?” “蒲公英可以做身体乳啊。”叶荞激动了,她之前想要蜂蜜,就是为了做香皂,冬天皮肤干裂,不说老百姓了,富贵人家的姑娘少爷也舍不得脸皴了。 这要是做出来,保准好卖,而且还都是些奢侈品,其实珍珠也可以做,但珍珠贵啊,哪怕从清水县坐船十几日就能靠近海边,可并不代表海边就有珍珠。 毕竟现在都打捞技术一般。 如此一来,倒是蜂蜜和蒲公英更好寻。 “身体乳?这是啥?那什么霜不是只用来搽脸吗?还有人擦胳膊腿的?那也太奢侈了吧?”叶老爹糙汉发言,说话特别耿直。 叶荞说:“爹,你这就叫没见识了,那些大户人家别说有专门用来擦身体的霜,就说吃饭,人家都不屑吃猪肉、鸡鸭这些普通的,人家就吃鹿、羊肉,一顿就吃个几十两银子,我这乳做出来,最多就卖几两银子顶天了,至少可以用一个月吧,你说奢侈吗?” “大户人家有底蕴才敢这么花哦。”叶老爹感叹一声,倒是默认了她的说法。 “所以啊,我们要去赚大户人家的银子,把我们自己也变成大户人家。”叶荞特别有志气。 叶萧也跟着捧场,“是啊二叔,小荞这么聪明,我们家日子是越来越好过了,不管做不做得到,先想一想乐一乐嘛。” “别做梦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去摘蒲公英,既然小荞你要做那珍贵的东西,肯定需要不少原材料,要是山上的摘完了,要买,就只能去药铺,药铺里的价格就比自己摘贵多了,毕竟是药材,还是烘制过的。”叶老爹是个勤奋的,觉得自己能干活儿找到蒲公英,自然就不去买了。 叶荞说:“好啊好啊,那我们啥时候摘?这蒲公英可不好保存,一摇晃就掉光了。” “明日你们留在家里摘,正好我继续去追踪一下那头鹿的踪迹。”打到一头鹿就是二三十两银子,越接近腊月,这鹿越好卖,毕竟这时候大户人家都开始给来往亲密的人家送礼,要是能送一头鹿,不就很讨好人了么,关系就这么搭上了。 叶老爹平时打猎的时候多,自然知道市场价。 “行。” 追野鹿需要经验,叶荞没有不自量力的跟去,免得给老爹拖后腿。 倒是叶萧,虽然有些遗憾,可也懂事,当场答应下来,正好他还能就在附近找找看有没有野兔,打容易死,他就抓嘛。 翌日一早天刚亮,叶老爹就拿着工具出发了。 叶荞在天彻底亮起来之前,才起床,早饭是简单的面疙瘩汤,比较简单。 “小荞,走,我们去摘蒲公英。”叶萧一个人就把两个背篓背上了,还在背篓里面垫上了布,免得蒲公英落在背篓缝隙里弄不出来。 “来了。”叶荞擦了嘴,灭了火堆,就带着狗崽子追了上去。 果然不假,翻过两个小山坡,就看见遍山的花草,蒲公英还不少,他们过来的方向有一些草被割掉,一看就是叶老爹昨日留下的。 “拿棍子,还有往鞋子上沾些雄黄粉,免得草里有蛇。”叶荞喊住叶萧,先做好准备再开始。 叶萧跟着她一起收拾好,这才分了一个背篓给她,两人一起干活儿,一片山的蒲公英一上午就收完了。 “这里花不少,不远处肯定有蜂窝,我们去看看。”叶荞见时辰还早,擦了擦汗,顺便道。 “行,正巧我今日的野兔还没抓呢。”叶萧也不想回去,反正肚子也不是很饿,两人往山林里走,果然没走多远,就看见树上有两个蜂窝,还不小呢。 “不错不错,这么大,估计有不少蜂蜜,先做个记号。”叶荞在书上刻上痕迹,至于不用布,实在是破布也没带太多,就不浪费了。 第九十二章 独狼 “嘿,这是兔子洞吧?”叶萧对蜂蜜不感兴趣,就跟兔子耗上了,看见洞,连忙先堵上,然后往四周去找另外的洞,等三个洞都堵上,这才找了点枝桠,点燃往其中一个洞口里扔进去,他自己则跑去其中一个洞口,守株待兔。 噗噗噗好几声。 几个白色的,灰色的兔子从里面跑了出来,喜得叶萧的笑声得惊跑了鸟雀。 他弯腰把几只兔子捡了起来,随手扯些草绳,把兔子腿绑了起来。 “哟,这只兔子怀了小兔子的。”叶萧摸了几下,就发现了:“这下好了,回去喂养不了多久,就能生产了。” “萧哥,那你有福了,在山上照顾好兔子,学会接生,回去养兔子你要出大力气。”叶荞在旁边笑他。 叶萧摸了摸脑袋:“我这么大一个糙汉子,天天养兔子不好吧?也太娘了。” “放屁,你这叫温柔!”叶荞一巴掌呼到他肩上,在叶萧怀疑的眼神中,坚定地点头:“没错,萧哥,你想看看,姑娘是不是都喜欢温柔贴心的相公,你看着吧,回村后,肯定很多姑娘心仪你。”ζΘν荳看書 叶萧总觉得自己被忽悠了,不过抱着兔子,下意识动作温柔了起来,说起来,他虽然一直闹着要打猎,可实际上,并不是粗旷的长相,反倒平时做事很细致。 把叶萧忽悠到了,叶荞连忙教他养兔子的细节,她可不想自己回村后被老娘押着过去教大伯母她们养兔子。 倒不是不乐意教,是她觉得养兔子这种细致的事太没意思了,还是找个人帮忙顶上去的好。 叶荞在背后偷笑。 “小荞,你笑啥?”叶萧安抚好兔子,正在摘蒲公英,一个回头,狐疑地看着她。 叶荞一脸无辜:“我没笑啊,萧哥,你是不是幻听了?” “真的?”叶萧总觉得哪里不对。 “真的。”叶荞就差拍胸脯保证了,忽悠着转移话题,轻咳了一声正色道:“萧哥,快,我们赶紧收蒲公英,不然一会儿风一吹,我们就什么东西都没了。” “来了来了。” 两人真赶着把沿路遇见的蒲公英收集了起来。 回来路上遇见的比较零散,不过叶荞也没有放过。 接下来几日,她都在山里收集蒲公英,叶萧跟叶老爹去打猎一日,回来后又歇一日。 光在山上走,就差点走坏了一双鞋。 这日,叶荞在两人去打猎后。 就在家里把收集好的蒲公英烘制起来,还有最近叶老爹送回来的,死了的小猎物就全部弄成风干肉,没死的野鸡野兔,她还要割草去喂它们。 这也不是个轻松活儿。 叶荞都准备一上午不出远门了。 结果,她刚把山羊野鸡兔子喂了,就听见叶老爹跟叶萧的说话声了。 叶荞稀罕极了,转身往外走,看见两人并排着回来了。 “爹,萧哥?你们今日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叶荞快步走出去,头顶轰隆一声,竟然要下秋雨了,不过打雷也影响不了叶荞目光落在叶老爹跟叶萧抓着的大猎物上。 “哈哈,今日运气好,没有逮着鹿,倒是逮着了野猪,两只呢,一大一小。”叶老爹跟叶萧用树藤网着两只野猪,一脚一个泥印,快速走过来。 叶荞跑过去帮忙,看了一眼天色,说:“爹,估计今日要下雨,这野猪只伤到腿,还没死?那我们啥时候回去?” 主要是大大小小的猎物积攒得也不少了。 不拿回去卖了,就浪费。 叶老爹也看了一眼天色,摇头道:“不用,这雨也下不大,估计就打些雨飘子,正好我们趁着这下雨的季节,先把这草篷子搭起来,给这些猎物挡挡雨。” “这雨一下,到时候路上的痕迹更明显,指不定就能找到野鹿的痕迹了。” “行。” 三人就忙碌起来,砍了旁边一些老竹子,搭建篷子很快,再割了些草,差不多就够了。 果然,下雨也没下什么名堂。 叶荞就在帐篷里煮了一锅汤,几人刚喝完,就发现头顶上的乌云散去,往远处跑了,雨也跟着停,像这种下雨下着就跑了的,在秋天尤为常见。 “下午你们就别出门了,这雨水虽然不多,但山路不好走,我去找找看野鹿,你们在家捡些山珍回来就行。” “知道了。”叶萧见雨小了,就跑去打野草喂兔子了,积极得不行,如今光野兔就有二十几只,这还是指活着的野兔。 叶荞身上随时带着弓箭的。 本来她准备去看看竹林里有没有蘑菇。 结果还没走远,就发现不远处有动静。 叶荞忙往竹林旁躲,等了一会儿,才看见是一匹狼咬着一只野鸡,离开了。 她没有出手对付狼,是个猎户都知道狼是最记仇也是群居生活的猎物,一旦没办法全部对付,出事的就会是自己。 她心都提了起来,等独狼离开,她快速跑过去,把地上的血腥味都掩盖,然后又烧了些艾草等,掩盖四处的味道。 狼鼻子灵,谁知道附近还有没有。 要是把狼引到住处,他们可以上竹排上躲避,可那些活着的猎物可就遭殃了。 一旦遭殃,叶荞肯定心疼死,冒着心跳加速的风险,也不管不顾的,遮掩住气味。 “小荞!” 叶荞刚退回去,就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叶老爹给提遛着拉回到了河边。 “你在那边干什么?”叶老爹的脸色有些难看。 叶荞很少见老爹生气,一下被他给问着了,不过她很快反应过来,抱着他的胳膊认错:“爹,我错了,不该因为好奇,过去看了一眼。” “你那是好奇吗?分明是为了这些猎物,小荞,老爹跟你说过没有,进山打猎,性命才是最要紧的,猎物是次要的,多少年轻小伙子为了贪图猎物,把自己送到了野兽嘴里,你竟然还不长记性!” 叶老爹这下是真的生气了。 叶荞心知越辩驳越会惹对方生气,焉哒哒地低着头:“爹,我错了,没有下次了。” “哼,自己去那边反思。” 第九十三章 惹生气了 叶老爹没说她什么,但显然是要让她这次留下记性,是轻易不肯原谅她了。 叶荞只能过去帐篷前坐着,处理毛皮,做饭。 叶老爹拿着弓箭以及铁刀,连叶萧都没叫,大步转身离开,去检查附近挖的猎坑,当初为了安全,他才弄的陷阱,要真有大型猎物跑过来,也能躲一躲。 他必须把四周再检查一遍,确保没有狼群过来,不然他不能保证两个孩子能安全。 叶老爹一走。 叶萧才敢出声。 他拍了拍胸脯道:“小荞,这下你惨了,我都好久没见二叔发火了。” 叶荞朝他哼了一声,在老爹面前示弱装怂就算了,其他人她可不会示弱:“萧哥,你还说我,我可是救了你,这遇见独狼也是我们运气好,不弄点东西自救,万一引来了群狼怎么办。” “我觉得这次二叔说得没错,你太冒险了,我们其实可以现在就离开。”叶萧不赞同地说:“小荞,性命要紧。” “我这不是直觉没有什么大事么。” “事情没发生前,自然是没有什么大事,一旦发生了,可就没法子挽回了。”叶萧叹了一口气道。 “你不是不知道,村里的猎户,就是这么没有的,二叔能因为打猎日子过得好,那也是因为他警惕。” 叶荞:“……” 她本来想说自己直觉准,但余光看见叶老爹的身影,瞬间脸上换成听话的表情,还吸了吸鼻子:“我知道萧哥,再也没有下次了,钱财随时都能赚到,受伤了出事,我爹和娘都会很伤心的。” “岂止二叔二婶伤心啊,我们家,还有爷奶,肯定不能接受你出事,所以小荞你可要好好的,我们家不求大富大贵,只想全家平平安安的。” “嗯。”叶荞这次点头更真诚了些。 远处竹林里,叶老爹自然是听见了,不过没有走回来,继续巡逻去了。 叶荞松了一口气,老爹没有继续开口责备她,就算是没那么生气了。 一整日,叶荞都没有再出去,就连找草料都是叶萧去干的,她就负责在河边做些杂事,杂事做完了,就干脆在河边钓鱼,腌鱼也是不错的荤食,冬天在农家也可以增添点油水。 也许是因为他们弄的那些味道浓的草的作用,接连两日,叶老爹终于确认没有狼群靠近。 这一晃眼,在山上就过了大半个月了。 叶老爹一大早起来说:“今日我最后一次出门,小荞,叶萧,你们都跟我一起出门,免得遇见了大型猎物,顺便今天去把蜂蜜都弄回来,脸帽和袖套都准备好,背篓我背着。” “估摸着有十几个蜂巢。” “二叔,没问题,我来帮忙。”叶萧觉得叶荞是闺女,被蜇了可就毁了容貌,要被村里人笑话的,这种事自然不会让叶荞去做。 因为有之前做的记号,三人很快就找到了蜂窝,还没靠近,就看到成群的蜜蜂。 “蜂蜜有些杂,要是同一种花,就能好了,像桂花蜜、枣花蜜、玫瑰花蜜,贫血和脾胃湿热的人就适合吃枣花蜜、桂花蜜。” “也不错了,这些蜂蜜可都是一点付出都没有的。”叶老爹倒是满足了,提醒在上面弄蜂蜜的叶萧:“别全弄完了,剩一些。” “好。”叶萧身上围着不少蜜蜂,不过因为衣服穿得严实,倒没有受伤。 十几个蜂窝弄完,收获了三十来斤的蜂蜜,不过,也是因为蜂窝太小,等以后换成蜂箱,那数量就多了。 叶荞也挺满意的,毕竟都是免费的啊。 “爹,你之前追的野鹿,还能追到踪影不?”叶荞好奇地问,一般来说,叶老爹追踪猎物的本事是不小的,野鹿要跑,他找了七八天,肯定能有大致的猜测方向。 叶老爹迟疑了一下,摇头:“不见了。” “啊?”叶荞意外了。 叶萧在旁边帮着解释:“我们上次看见野鹿,就是往更深处跑去了,我们要是追过去,就很危险,二叔就放弃了。” “难怪。”叶荞不敢再继续追问了,她爹肯定是不甘心的,但果断选择放弃,是为了安全着想,她若是再继续说下去,保准会让老爹联想起她这次在山上遇见野狼大胆的事。 叶荞选择保命要紧。 不过,她还是直觉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走,反正好几个方向都可以回家。 路上顺便还捡了些蒲公英和澡球。 “爹,这里有鸡纵菌。”叶荞没想到自己直觉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走出来竟然遇见的是蘑菇,不过也很不错了。 “这边也有。”叶萧也跑到旁边的地上去找。 叶老爹把背篓放下来,保护好里面的蜂蜜。 他跟着去四周找。 不知道过了多久,叶荞找到了十斤鸡纵菌,自己吃肯定够了,甚至还吃不完,不过晒干也可以,当冬天的存货。 “小荞,你过来。”突然,叶老爹出声喊她。 叶荞把树边最后的鸡纵菌捡进背篓里,这才拍了拍手起身走过去:“咋啦?老爹。” “你看看这个是啥?是蘑菇吗?”叶老爹看着树旁边地上长着的红棕色的,像蘑菇又不像蘑菇的东西。 叶荞看过去,紧跟着瞪大眼睛:“老爹!你发了啊,这是灵芝啊!” “灵芝?”叶老爹又惊又喜,“我就说这东西不像是普通蘑菇,说是那些毒蘑菇也不像,偏生它也不软啊。” “妈呀,真的是灵芝啊。”叶萧听见自家二叔的笑声,连忙跑了过去,恨不得多看几眼:“不成,我也跟着认认,不然以后遇见都不认识,那岂不是亏大了。” 叶荞也不打击他,心想,外围可没有机会长出灵芝。 内围普通百姓也不敢进来啊。 “光这么一个灵芝,也划算了。”叶老爹见好就收:“我们明日就下山,趁着天色还早,我一会儿下山,去把大哥大嫂叫上来帮忙带猎物下山。” “好。” 带着灵芝,回到河边,叶老爹中午饭都没吃,就下山了。 叶荞跟叶萧午饭吃的蘑菇鸟蛋疙瘩汤,晚饭早早的就杀了一只野鸡和野兔,野鸡做酸笋野鸡汤,野兔就做烤兔肉。 第九十四章 养兔子 天还没黑。 叶老爹就带着叶大伯和叶大伯母上山来了,三人走得很快,路上没有一点耽搁,刚到就天黑了,三个人随便找了个石头坐下,不停喘气。 “这可真够远的,要不是二弟你带路,我跟你大嫂肯定都不敢走到这深山来,还真别说,这深山空气就是好,就是太远了,一路爬上来,热得很。”叶大伯说着,就要脱衣服。 叶大伯母训斥道:“热也别脱衣服,这山上冷得很,一热一冷最容易受风寒,你可别觉得自己身体好,你看二弟身体比你好都知道注意身体,你可别逞强。” “对啊,大伯,你带换洗的衣服没,换一件内衫,别被汗湿的衣服弄得不舒服,还容易风寒,我这里有凉开水,要不要喝点?”叶荞告诉两人凉开水在哪里,想了想,又拿了点盐,泡了点盐水给他们喝。 “没带,不碍事,就是赶得急了点,这路有点远,不算啥,往年每次收粮食的时候,可比这还累。”叶大伯母说着,拿了根毛巾,在两人后背垫上,也能防些汗水。 叶荞也就不强求了,只把盐水递给三人。 三个大人没有拒绝,都慢慢喝完。 “哟,这么香啊,小荞烤肉的本事越来越好了。”叶大伯母夸赞道。 叶荞抿唇笑:“这算啥,说起来,大伯母,这次我们弄了不少活着的兔子,你看看要不要养起来?” “养兔子?”这事叶老爹还没跟他们提。 叶荞说:“是啊,兔子其实挺好养的,还容易繁殖,只要注意不让兔子生病,养殖出来专门卖兔肉,都能赚不少。” “不说我之前养过,养不活,就说这兔肉,除了镇上的大酒楼,时不时买点野兔肉当山珍吃,其他铺子都用不着,只怕卖不出去这么多,不卖就要一直吃草料,冬日里新鲜草料可不多。”叶大伯母把心里的担忧说了,问叶荞:“小荞,你这么说,是不是有解决法子啦?” “放心,真要养,大伯母肯定好好养,家里人多,你爷奶年纪也大了,正好找这个理由,让爷爷不要下地干活儿,养兔子清闲。” “不过要是没法子解决也没啥,大伯母说话直接,你别有压力就行。” “大伯母,我找你说这事,就是觉得有利可图,我们肯定自家人一起养,先试看看,至于你说的养殖兔子,我都教给萧哥了。” “现在最要紧的,是售卖问题,确实往镇上售卖肯定消耗不了多少,所以,我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我们自己去卖,具体怎么操作,等我回了镇上再通知大伯母,你只管养,我肯定要找你买。” “说啥买不买的。”叶大伯母说:“家里的兔子我们养着,赚的钱要分一半给你们。” “二弟,你可别拒绝,不然我跟你大哥心里难安。” 叶大伯也跟着点头:“是啊,二弟,要真开始养兔子,家里的收入肯定不少,可不能占你们这么多便宜。” 叶老爹还想再说什么。 叶荞就说:“爹,既然大伯和大伯母坚持如此,那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不过不用对半分,三七分就行,大伯母你这次可别拒绝,到时候为了草料够,少不得还要占用你们的菜地,种些牧草,这些可都是成本。” “反正以后都是一家人,亏不着。”叶荞如此道。 叶老爹就明白她的意思了。 叶大伯母跟叶大伯商量了一下,就点头答应了。 倒是叶大伯好奇地问:“兔子吃草料,不能直接去山上找吗?自己种草?地以后不就毁了?” “大伯,那不是普通的草,是牧草,专门养兔子,养羊用的,燕麦草、黑麦草、提木西草这几种牧草最合适养兔子,牧草我们这还没有,我得去找看看那些行商,买点牧草种子回来,牧草好生长,要是大伯你们不舍得用好地,那就开一亩荒地出来,那牧草吃了一茬又会继续长,可比去野外割草方便。” 叶荞越说越高兴:“爹,我也想买几亩地,用来养牛羊。” “别胡闹,这么多牲畜,一生病就不得了,就算不生病,平日里也要吃不少粮食,你养得多,怎么养得起。” “而且养牲畜也不值钱。” “谁说不值钱,我们自己开个饭馆,就值钱了。”叶荞心想,冬天就是和吃火锅串串,甚至还有干锅,兔子肉就适合做干锅。 不管是哪种吃食,普通人都抗拒不了,生意肯定好。 “那好,就说你养的牲畜很值钱,可朝廷规定,良田都必须用来种植粮食,每年都要按照数额收税的。”叶老爹知道她不是个会轻易放弃的性子,耐心十足地解释:“你想养这些牲畜,就得自己开荒,然后再养,而且荒地也要交税。” “这算啥,荒地不是开垦了就是自己的,不用买吗?至于交税,我可以用其他良田的收成去抵,实在不行,还可以上山打猎,卖了银子交税,总归是不会亏本的,就是回本比较慢。” 叶荞觉得在村里搞养殖,只要有耐心,不怕没收获,而且她也知道一些关于预防牲畜生病的法子,不担心有什么瘟病。 “你这么小,哪里够力气去喂养这么多牲畜。”叶老爹就不明白她咋这么喜欢种地养牲畜:“小荞啊,在镇上每天玩闹不好耍么,干啥自讨苦吃来干活儿。” 叶大伯母也有些不能理解,准确说是想不明白:“小荞,就是啊,你爹说的对,你看就算是你萧哥,现在这么大了,都还想耍呢,你家条件可比大伯母家好多了,就算不干活儿,也不缺你吃穿,时不时还能花钱买些头花,要不是你大伯母没本事,肯定送你晴堂姐去镇上过好日子。” “我就喜欢自己赚钱,爹娘那么辛苦,我随便花,哪里好意思,但我自己赚的就不一样了,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叶荞抓了抓头发。 叶萧也忙出声:“娘,你咋能嫌弃我,再说了,我也挺勤快的啊,平时干活也没躲懒吧?” 第九十五章 捡到一只狼 “那你说你不想过好日子?”叶大伯母挑眉。 叶萧哂笑:“这,娘你不是说废话么,谁不想过好日子啊。” “小荞就不想。” 不错,在三个长辈看了,就是叶荞太勤奋,有好日子也不乐意过,就又欣慰又心疼。 叶荞挠头,实在是不解,看完前世的记忆,她多少受到了点影响,觉得女子自主起来挺好的:“大伯母,你们不喜欢子女上进吗?” “女子那么上进干什么?无才便是德,不过,一些生存的本事还是要学点,比如刺绣啊,做饭之类的,以后找个好人家嫁了,就是最好的幸事了。”叶大伯母说,一看就是真实想法。 叶荞把煮好的汤底给他们。 一人喝一口驱寒,天色一黑,就开始有些冷了。 叶荞听完这话,心里并不赞同,好在爹娘对她没有这么要求,不然她每天都能被这些观念给逼得头疼。 “爹,我能养牛养羊么?”叶荞期待地问。 叶老爹见她还缠着这事,也不知道该开心还是该难受了。 “你咋就这么执意想养牲畜呢?真的会很累。” “就是喜欢。”叶荞嘟了嘟嘴。 “行行行,你想养你养,不过家里能给你的支持不多。”叶老爹故意这么说。 旁边叶大伯母听到这话心叹二弟对小荞就是纵容,养牲畜光买小牛犊,种羊,就需要很多银子,普通人家哪里拿得出来。 她心里惊叹的同时,忍不住想更勤快起来,总能过好日子,让二儿子叶萧也早日娶上媳妇儿,毕竟他年纪也不小了。 叶萧正啃着烤兔,再上面又是各种调料,孜然的,还有青柠汁,味道好吃得不行,毕竟重油重盐的,在村子里可是奢侈得要死。 被自家老娘看过来,叶萧下意识抖了抖。 “娘,干啥?” “就知道吃。”叶大伯母翻了个白眼,颇为嫌弃。 没办法,比起自信又能赚银子,日子好过能干的叶荞,自己儿子就不够看了。 叶萧有些委屈:“我不仅知道吃,还知道干活儿呢,你咋不在干活的时候夸奖我?” “你咋不在吃的时候少吃点?”叶大伯母怼了回去:“就知道干活儿时偷懒。” 叶萧叶不生气,反正他被亲娘骂了不知道多少次了,知道他娘就是嘴上嫌弃,也不是真的说他,这就叫家人之间的相处。 再真实不过,毕竟她娘对外人是连笑话都懒得说。 “知道了知道了,娘,我不偷懒,老实干活。” 这边,叶荞征询了叶老爹的同意后,就开始盘算自己的钱了。 她现在存银只有三十两左右,只能开荒地,荒地不需要花钱买,只需要每年交税,请人开荒的话,开荒一亩地,大概花一两半银子左右。 她养牛和羊,暂时需要四到五亩地,也就是七两多八两银子,其中买小牛犊一只价格在十到十二两的价格,至于成年的大肥牛,一只价格高达二十五到三十两的样子,翻了三倍,这也是如今大越朝的牛不多的缘故。 羊的价格,就没有牛那么贵了。 一只小羊一般在八百到一两半银子,卖三十五一斤,而小羊重量一般在十几斤到二十几斤左右。 成年的公羊能长到一百八到两百三四十斤的样子,母羊能长到一百二十斤到一百五十斤的样子。 到时候卖出去肯定亏不了,就是成长期有点长,加上大多数的百姓都不懂得怎么防治牲畜疫病,一旦生病,就会亏得倾家荡产,才会不乐意种。 叶荞想着自己手上的银子,估计最多买两只小牛,三只小羊。 而这次抓到的山羊都是公山羊,只有一头是怀孕的母羊,倒是可以把怀孕的母羊留下来,如此一来加上肚子里的两个羊崽崽,就有六只羊。 两只牛,六只羊也太少了点,一亩地的牧草就够了。 也就是说,她准备的五亩地要全部利用起来,需要至少十只牛,三十只羊。 看来需要弄身体乳跟香皂赚钱来买牲畜了。 叶荞想清楚后,准备一步一步来。 晚上,叶荞跟叶大伯母挤在帐篷里歇息,叶大伯和叶萧,叶老爹则打了地铺,简单睡了一晚上,等下山后再回去补眠。 早上天刚亮,叶老爹就带着叶萧和叶大伯出门去把山里放的猎具收了回来,顺便看看陷阱里有没有收获,也是运气好,竟然碰到了只跌到陷阱里死了的狼。 “狼皮正好剥了等冬日拿去县里卖。”叶老爹高兴地说。 叶大伯问:“这只有一只狼,应该不会追着我们去村里吧?” 老人都说,抱了幼狼,老狼就要追过去,这老狼死了,应该没啥关系。 “不会,这狼都是成年狼了,这后山的资源就是多,看这狼的皮毛长得多好。”叶老爹对这狼皮也是喜欢的,不过自家人用起来不合适,狼皮、狐狸皮卖给大户人家更值钱,他们用兔毛做得冬衣其实也挺舒坦的。 太阳升起来时。 叶荞跟叶大伯母把野兔装进了笼子里,山羊就牵着走,野鸡也放笼子里,笼子全部放到板车上。 还有找到的晾晒干的蘑菇,蒲公英,蜂蜜等杂物,也放到板车上。 一些鱼干、猎物肉干,弄好的皮毛,就装进背篓里。 叶老爹三人回来时,叶荞跟叶大伯母已经把东西收拾得差不多了。 “是狼啊,今天运气还挺不错的。”叶大伯母伸脖子过去看完,感叹了一声。 “是挺不错的,我们早些下上,这狼才死,还有两只野猪,一起赶到镇上去卖了。”叶老爹背篓里背着各种铁具,重量还不轻,再随手拿着收好的帐篷。 叶大伯则帮忙把小铁锅,陶瓷罐,以及叶荞腌制的那些酸笋罐子,都装进背篓里,一路背下山。 叶萧主动站出来,去把板车绳子搭在肩上。 叶荞跟叶大伯母在旁边扶着板车,帮他节省点力气。 就这么一路,歇歇停停,累得不行,走了一整天,在天黑之前才下山。 “快,那边是你爹他们把?”叶奶奶担忧的声音响起。 叶荞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朝前面看去。 第九十六章 下山 叶奶奶带着叶爷爷,以及小张氏,甚至还有叶晴和两个孩子都过来了。 “爹,娘,你们怎么来了?”叶大伯担心地说:“天都快黑了,你们过来多危险。” “危险个啥,我们又没有上山,快,给我们点东西,这次收获可真不小。”叶爷爷跟叶奶奶上前,帮他们背背篓。 叶晴和小张氏过来一人抱了一坛罐子,也能轻松些。 两个孩子则抱着兔子。 “我就说你们怎么这么晚了都还没下来,原来是东西这么多,累坏了吧。”叶奶奶心疼地看着几人狼狈的样子。 就连叶荞都不复之前的轻松,热得全身都是汗,衣服都汗湿了。 叶老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差不多这一趟下来,冬日就不上山了,多打点也好,就是辛苦大哥大嫂了。” “说这些见外的话干啥。” “小荞啊,这趟累了,就在家里好好歇几天,就不去镇上了,奶奶在家里给你炖鸡汤喝。”叶奶奶怜惜地说。 叶荞想了想答应了,反正卖猎物的事情可以交给老爹,她就在家做香皂和身体乳好了。 “好啊,奶奶,那我就要留下来蹭饭啦。” “蹭饭算什么,没问题。”叶奶奶高兴她留在家里呢。 一家人说着话,带着收获满满的猎物,回家的脚步都轻快了。 如今进入十月中旬。 天气已经很凉快下来了。 天黑得早。 叶家一行人回家,路上只遇见了零星的几个还在农田里干活儿,勤快的村民,看见他们带着的猎物,就说赶着的山羊,和野猪,就足够吸引人目光了。 “老叶,你家这次收获不小啊。”有跟叶爷爷年纪差不多的老爷子羡慕地说。 叶爷爷谦虚地道:“唉,也是这次运气好,打猎就看运气,一旦出事,可就是大事,我倒希望家里的孩子别再冒险去山上了。” “你们家日子过得也不错啊。” 说着闲话。 很快就到了家。 “走,去老大家,锅里烧着热水的,知道你们回来肯定想洗澡。”叶奶奶积极主动地说:“老二,你跟小荞就别回你家那边了,冷锅冷灶的。” “行,娘,我先回去把猎物关进圈里,拿了衣服就过来。” “这几只野鸡野兔就处理了吃了吧,还有干肉,你们看看怎么吃。”叶老爹往叶奶奶怀里塞了肉过去,就不管怎么处理了。 “成,你们辛苦了这么久,是该吃好点。” 叶奶奶笑呵呵的,也没有拒绝。 叶荞回到院子里,先把她弄的一些腌菜坛子给抱到厨房木板下放着,还有她弄的蜂蜜,蒲公英、竹荪菌那些。 全部都弄到了库房里面放好。 忙了这么一通,才进自己的屋子,把衣物找出来,连鞋袜都换了一双。 她把澡球拿了几颗,走出房门,见叶老爹还在整理骡棚那边,以及家里的鸡笼许久没用过了,也需要重新弄一下。 “爹,我先过去洗澡了。” “就在自家洗,我去给你提水过来。”叶老爹大步走出来,随便打了点水把水桶和他的手洗干净,这才扁担,挑着两个木桶要去隔壁。 “你大伯母他们也累得一身是汗,都早些收拾完舒服些。” “哦,好。”叶荞在这些小细节上并不在意,怎么舒坦怎么来,说简单点就是她有些粗神经。 叶老爹没一会儿就提了两桶水回来。 叶荞好奇:“爹,咋打这么多热水?” “你不是要洗头么,那边炉子里就烧着水呢,我再抱点柴火过去。”叶老爹对闺女是真的好。 自己再热再累,也要让叶荞先洗漱。 “噢,爹,那我先去洗漱了。” “嗯。”叶老爹把两桶水提到厕所里,还有一大盆凉水,这才出去,送了柴火到叶大伯家后,又回来去后院给野鸡、野猪、山羊喂食。 二十几只野兔全送到叶大伯那边去了,以后就刚好可以养起来。 叶荞收拾完,换上干净的薄棉袄衣裳,鞋子也换了一双棉鞋,头发太长,洗完想弄干就不容易了。 叶荞把衣服扔到衣服筐子里,里面放着好几套里衣。 在山上洗澡不方便,就只能打水擦一下身体,外套倒是随便揉搓一下就洗干净了,里衣换了就不方便晾晒,叶荞就干脆全部换了,拿回来再洗。 “别在这擦头发,去你大伯家,弄点火在旁边烤烤,不然得冷凉。”叶老爹收拾完后远出来,看见她头发都没擦干,还在滴水,连忙催促,就怕孩子给弄得受了风寒。 “噢,知道了。”叶荞抬脚就去了隔壁。 叶荞刚走过来,就被收拾了出来的叶大伯母看见,张嘴就叫叶晴:“小晴,快过来,给你小荞妹妹擦头发。” “来了。”叶晴从厨房里出来,单独带着叶荞去她房间里,帮她绞头发。 叶荞觉得长头发就是难得打理,容易脏还要经常洗,可惜大越朝没有吹风机。 叶荞脑子里想的都是些天马行空的事。 叶晴给她绞头发,一边问:“小荞,这次山上好玩吧?” “还行吧,我都没怎么去打猎。”叶荞颇为遗憾:“下次我自己出门,也不用进深山,应该就挺好玩的。” “不过这次我收获了不少东西,有好多蜂蜜!”叶荞积极地跟她推荐:“晴姐,等我弄出身体乳和香皂,到时候你来帮我试用。” “行啊。”叶晴下意识点头答应,答应完了才意识到自己并不明白香皂和身体乳是什么,就问了。 “香皂就跟香胰子差不多,就是香味、颜色、手感和效果不一样,普通的香胰子只有清洁功能,没有保湿、美白的功能。”叶荞说得有理有据的。 叶晴越听眼睛越亮:“不是吧,小荞,香胰子还能做出美白的作用?” 她忍不住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心情有些激动起来,说到底她也只是乡下普通姑娘,就算平时因为爹娘养得好,没有下地干活儿,但平时洗衣服,在家做饭,以及做针线活儿,这些内务,她还是需要学会的。 再加上乡下姑娘平时没有保养的说法,别说胰子了,就连胭脂水粉,都是少有舍得买的。 第九十七章 卖猎物赚不少 叶晴的化妆盒里,最漂亮的头花,还是叶荞送的呢。 听到能美白,她实在克制不住的想心动。 没办法,她确实算不上白。 “当然,不过需要长期用才有效果,到时候肯定卖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夫人。”叶荞对自己做的香皂和身体乳很自信,虽然不是用的最珍贵的原料,可她做出来的,在镇上县里,肯定是最好的,性价比最高,不担心卖不出去。 化妆品从古至今都是最好赚钱的行业。 叶晴一听价格,洗了一口冷气,瞬间就没想法了。 一个香皂就要一千文,一瓶身体乳要一两千文,这价格,她实在不敢想。 “这,能卖出去吗?”叶晴不由担心起来。 “放心吧,等你看了成品,你就知道了。” “哦,好。”叶晴也不由自主地期待起来。 第二天一早。 叶老爹就带着猎物进县里去卖了。 叶荞留在家里。 花了一天时间,收集原材料。 叶老爹当晚回来的。 回来后,就跟叶荞带来了好消息,一起回来的还有叶母跟贺远。 “阿远,你怎么回来了?”叶荞有些意外。 贺远从骡车上下来,走进院子里,跟着叶荞一起往堂屋里走,这次叶老爹带了叶荞所需的杧果脂以及葡萄籽。 还有可以用来制冰的硝石。 以及竹芋粉。 像精油那些,她都可以自己提取。 整个过程比较累的恐怕就是打发油脂,就像打奶油那样,没有电,只能纯人工用手了。 贺远看了她一眼,神情有些幽怨,小声道:“小荞,你怎么不回镇上?” “我在家准备做一种好东西,到时候拿去卖钱,我想买牲畜回来养,还要找人开荒,就没空去镇上。”叶荞解释道。 贺远一听,整个眉头都皱了起来:“你的意思是,不仅这几日不回去,短时间内都回不去吗?” “是啊。”叶荞不明所以地挠头,也察觉到他不高兴了,但实在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高兴。 “怎么了吗?” “没事,就是许久没见你了,有些想你而已。”贺远直言道。 叶荞听了高兴地笑了:“哎呀,这个啊,那你就多回来呗,放心,就算我在村里,也会想你的。” “不成的,我已经去学堂交了束脩,明日一早就要去学堂上课了。”这才是贺远坚持今日回来的原因。 “真的啊,那真是太好了,你就适合在学堂读书,才能体现你的才能。”叶荞特别支持他读书,毕竟读书人可都会让人高看一眼,“你就安心在学堂读书,我有空就去看你。” 贺远被她这么一叮嘱,也不好意思因为不舍就不去上学了。 毕竟他读书的机会难得。 贺远点头道:“放心吧,我会好好读书的。” “那就好,我相信你。”叶荞伸手拍了拍他的肩,然后说:“快跟我进来,我给你看好东西。” “这是我在山上摘的竹荪菌,晒干了的,你可以拿去学堂里炖汤喝,还有酸笋,你喜欢吃吗?抱一坛子回去,在学堂里,你也可以添一道菜,开胃。” “你丫头胡说什么呢,小远年纪这么小,他就住家里,都跟学堂里的夫子说了,而且王夫子也去书院里应聘了当夫子,以后能继续教小远。”叶母正把骡车上买的一些东西搬下来,听到叶荞说话,拍了拍她脑袋,出声解释了一下。 叶荞吐了吐舌头,听了这话更高兴了。 “那不是正好吗?我也不担心阿远在学堂里被人欺负,饭吃不好,一样可以把东西拿回来炖菜吃嘛。”叶荞笑咪咪地跟他说:“你尽管吃,竹荪菌够我们吃一整个冬日的了,你多吃些养身体,身体好才有精力读书嘛。” “谢谢。”贺远感动于她的关心。 “这有啥。”叶荞并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太好之类的,对自己人她本来就是护短的。 “小荞,你要买的东西都在这了,过来看看够不够。”叶老爹在堂屋里喊她。 叶荞连忙应道:“我来了。” 她快速进了堂屋,把所需的东西都找到了。 “这葡萄籽你拿来干嘛?”叶老爹稀罕地问。 叶荞神秘地说:“弄葡萄籽油的,可是好东西。” “真看不出来,不过这东西不多,谁家没事会把葡萄籽留下来啊。” “爹,你忘了你的葡萄酒么,过滤出来的葡萄籽就可以给我用,而且你过滤出来的葡萄渣滓还可以用来继续酿酒,酿造出来的还是比较烈的烈酒,别浪费了。”叶荞说。 叶老爹对酿酒很感兴趣,一听,仔细问了怎么弄,就很有兴致:“成,等明日我从山上回来,找个机会过滤葡萄酒,时间上完全够了,就是想着发酵久一点越醇厚。” “好啊。” ”对了爹,你之前说的好事是啥事,你这次卖猎物卖到好价钱了?”叶荞一边把自己需要用到的东西单独收起来,一边好奇地问。 “嗯,山羊、野鸡、野猪还有狼肉都卖了,狼皮本来打算过段时间送去县里卖,才卖得上价格,没想到遇到钱家收购毛皮,这不,卖了十两银子的高价。” 那确实不低了,叶荞也很高兴。 “钱家就是买阿远家祖宅那个钱老爷家吗?”叶荞好奇地问。 “没错,就是他们家,他们是几个月前刚来镇上的,很多东西还没有准备,所以今年才需要用到毛皮。” “其他的猎物,总和起来也赚了十五两,最主要的是那个灵芝,齐大夫收了,给了三十两银子。” “恭喜爹赚了大钱。”叶荞乐呵呵地道。 叶老爹也不在意她的打趣。 “我还没说呢,家里弄的蒜蓉花生挺好卖的,你二舅和你大表哥在我们进山的时候,就去了隔壁县城,也卖了几百斤红糖花生,今年他们家的日子总算要好过了。”叶老爹对岳父家也挺有好感的。 两家来往亲密,平时有什么需要帮忙,都会相互来往。 叶老爹就乐意拉他们一把。 “那不错诶,县里有来顾客来买红糖花生吗?”叶荞突然想到这个事,问。 “没有。”这是叶母回答的。 她过来拿面粉,准备晚上做肉饼给他们当晚饭。 第九十八章 进展 “一个都没有?镇上也没有?”叶荞狐疑:“是不是有人来了,不知道我们家做这个啊?” “镇上早就有铺子卖红糖花生了,倒是蒜蓉花生没有研究出来,王家都过来找我们定了一些蒜蓉花生。” “张掌柜也来了的。” “看来还是名声不够远啊。”叶荞摸了摸下巴,“这样吧爹,我们可以找那些走街串巷的小贩,给他们推荐我们的红糖花生、蒜蓉花生,名声打出去了,慢慢也能有点收入。” 叶荞一点也不嫌弃这些小收入,事实上,积少成多,总是好事。 “只不过时间一长,红糖花生、蒜蓉花生的价格肯定要下来,你们跟大舅他们要做好心理准备。”叶荞提前打防御针。 叶老爹哂笑:“你这丫头以为我跟你舅家是傻啊,不管价格,只要能赚,他们就乐意卖,放心吧,这事我跟你舅家他们心里都有数。” “知道啦。”叶荞也觉得自己是多事了,长辈们又不傻,自然会有相关经验。 叶荞也不跟叶老爹胡侃。 知道家里的存银有接近百两银子,可以买上十亩地,也就放心了。 “娘,我的那个柿漆弄好了吗?”叶荞跑进厨房,问叶母。 叶母正在揉面,闻言点头让她放心:“弄好了,你舅舅那边,给你找了两百多斤的柿子,弄了差不多五罐出来,不是说要存放久一些么,等你啥时候去镇上,自己去看。” “我放心,弄了就行,反正现在也用不着。”叶荞就把这件事放到脑后了。 叶荞转身出了厨房,看见贺远在他自己的房间里,整理书籍。 “阿远。”叶荞快速跑进去,还把门关上,小声问:“你帮我把我的银子带回来了吗?” “带来了。”贺远点头,转身从他带回来的书箱里,摸出一个钱匣子,可不正是叶荞那个么。 叶荞高兴坏了,问:“你咋知道把我钱匣子拿来?” “爹说的,你也想买田地,还要开荒,我就主动提出来,去你屋子里拿钱匣子。”贺远说到这时,还顿了一下。 叶荞哼唧了两声:“你没让爹娘进去我屋子吧?” “没有。”贺远呼吸紧了一下,看着她。 叶荞放心了,凑到他耳边小声道:“以后你可要盯着我娘,别让她进我屋子,要是被她知道我屋子里放着一些杂书,她肯定给我扔啦。” “还有我的衣服叠得不好,娘看见了肯定又要唠叨我,其实我东西就是看着乱,可是都是根据我自己的心意放的,娘要是进去收拾了,好多东西我都找不到放在哪里了。”叶荞心虚地揉着头发,歪理一套一套的。 贺远抿了抿唇,紧张地问:“那你不怕我跟娘说吗?” “你不是跟我一伙的吗?”叶荞震惊得眼睛都瞪圆了,似乎十分意外他会说出这话,下意识叉腰,气呼呼地表示自己不开心。 贺远抿唇一笑:“嗯,我跟你是一伙的,不跟娘说。” “不过,杂书是什么书?” “啊,就是一些鬼怪啊之类的。”叶荞随口道。 贺远闻言放心了。 小荞没有看什么乱七八糟的书就行。 “对了,阿远,县城那边话本子的分红,你拿到了吗?”叶荞想起来这件事,关心地问。 贺远轻咳了一声,矜持地点头,说:“分红还不错。” “真的啊?多少多少?”叶荞猛地朝他扑过去,期待得不行,两人距离一下就变近了。 贺远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摸出钱袋子,递给她。 “一个月分一次,这个月分了三两银子。” “哇,这么多!”叶荞惊讶了,掰起手指头算了算:“你分两成,那就说赚了十五两,一本话本子就一百五十文到两百文,扣除成本,怎么也得卖一百本。” “欸,这么算起来,还不错哦,毕竟县里读书认字的不多,顾客也不多,却能卖出去这么多,可见还是写得好。”叶荞越说越喜滋滋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写的那话本子呢。 贺远见她没嫌弃自己,心里松了一口气。 “嗯,还不错,掌柜的说,已经拓印了一些,送去其他县城和府城,如果卖得好的话,会分红更多。” 叶荞拍着他的肩,笑容满面:“恭喜你啊,阿远。” “谢谢。”贺远眼底带着笑意。 “不过,小荞,我想等过段时间,再跟爹娘说这事。”贺远跟她商量道。 “为啥?” “我怕爹娘担心写话本子影响我读书,时间一长,我的成绩稳定,才能证明写话本子并不影响我读书,如此一来,他们也不必担心了。” “可以啊。”叶荞拍着胸脯说:“放心吧,我会帮你保守秘密的。” “那本该给娘的钱,先放在你这里行吗?” “没问题。”叶荞帮忙把生活费收起来,一两银子呢。 “这是给你买的红豆糕、板栗糕。”贺远说完正事,这才把早就准备好的礼物送给她。 叶荞看见糕点,忍不住拿了一块尝了尝,甜点的味道还不错,毕竟是老字号卖的,“很好吃,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 “都给你吃。”贺远把所有糕点都推给她,自己却是不吃的。 叶荞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一边吃糕点,喝茶,一边看他整理书籍。 “明日要把这些书都拿去镇上吗?”叶荞随便问问。 “嗯,这些书我有些看了,有些还没看,正好读书,夫子会讲释译,以前看不懂的,慢慢就能看懂了。”贺远小声解释说。 叶荞有些羡慕他能通过书本,看到很多有意思的东西,不过很快她就把羡慕的情绪抛之脑后了,因为她也有时不时冒出来的一些杂七杂八另外一个世界的记忆啊,就跟看杂书没什么差别了。 只不过,这么一想,她总算意识到,以后贺远不能经常想回家就回家了。 而她却要留在家里,开荒。 她后知后觉有些不舍起来。 “阿远,以后你什么时候要放一次假呢?”叶荞情绪低落地问。 贺远抬头看她,见她不开心,下意识伸手揉了揉她脑袋。 第九十九章 取蜂箱 叶荞拍开他的手,嘟囔道:“别摸脑袋,会长不高的。” 提到身高。 贺远表情微微一僵。 “我以后也会长高的。” “你当然会长高啊,谁叫你比我小,我当然比你长得快。”叶荞得瑟起来,连离别的情绪都被冲散了不少。 其实她不是一个太过留恋的人。 准确说,让她一个人,也能独立地活下去。 虽然叶老爹二老对她十分宠爱,叶荞也没有形成依赖性人格。 “等下次你看见我,我肯定能长高。”贺远悄悄计较这一点。 叶荞忍不住大笑:“哈哈哈,阿远,我肯定一直比你高,因为我比你能吃!” 贺远表情有些纠结。 直到吃饭。 他强行比往日多吃了半个肉饼,撑得连话都不想说,只能悄悄跑去后院里散步,顺便背书。 “爹,走,我们去找罗大叔拿蜂箱回来。“叶荞中午也没准备睡午觉,对蜂箱期待已久,还不忘把早就准备好的铜板装在钱袋子里递给叶老爹。 叶老爹接过揣进衣兜里。 贺远听说两人要出门,也跟了一起去,顺便消食。 叶荞还不忘把小奶狗带上,要经常出门,胆子才大,顺便让它熟悉一下村子。 罗木匠家住在村尾,最里面距离比较远,叶家住在接近村口的位置,相当于一南一北。 去罗家就要经过村子里大部分人家。 “叶屠夫,你们这是去哪里啊?”有村民问。 叶老爹说:“去找罗木匠。” “哟,听说你大伯家的叶柏那小子要成亲了?这可是今年村里头一份呢,听说胡家的二小子十一月也要成亲了,热闹得很。” “是啊。”叶老爹点头。 至于胡家,他还不知道,不过都是一个村的,等办酒席的时候,肯定要去吃,这是惯例。 “我前段时间也看见你堂哥去找罗木匠造家具,听说还打了个特别好的衣柜,梳妆桌,估摸着就是给女方的聘礼,打得可好了。” 叶老爹摸了摸下巴,心里对大房那边是真的知道的消息不多,毕竟他才回村,昨晚吃了饭,都没空跟大哥他们聊天。 “娶媳妇儿嘛,改的,下次见到我那堂哥,少不得要说声恭喜。” 叶老爹随便说了几句。 村里的村民大多不是喜欢说闲话的。 闲聊完就继续干活儿了。 十月中旬,地里已经没有什么活儿干了。 也就是对方勤快,才在地里给萝卜地扯草,如此一来,来年也能收成好些。 叶老爹三人都没把叶柏成亲的事记在心上。 叶荞看来,就是吃喜酒而已。 三人很快就到了罗木匠家。 敲开罗木匠家的院子。 就听到锯木头的声音。 罗木匠的媳妇儿罗王氏过来拉开院门,看见三人,老实地笑道:“是叶屠夫啊,你们快进来,老罗就在屋里,有什么事,你们跟他说。”罗王氏把人带进去,就没有多管,回了内室去了。 叶老爹上前,跟罗木匠递了点晒干的烟叶,“罗叔,我来拿蜂箱。” “是你啊。”罗木匠没有拒绝他送的烟叶,对他们这些老烟枪来说,送其他的还不如送烟叶,不贵重又实在:“那边屋子里,你自己去拿,十个,你先看好,要是有问题,我现在就给你修,没问题再拿走。” “好咧。”叶老爹直接去拿蜂箱去了。 叶荞跟贺远则在旁边旁观罗木匠划木头。 “罗爷爷,你能不能再帮我做个书柜。”叶荞起了心思。 罗木匠的木工活儿一看就很老道,毕竟他都有二十几年的工龄了,如今罗家他的长子也跟着学了两年木匠活儿,不然蜂箱也不会这么快就做完了。 毕竟这个时代讲究慢工出细活。 “哪样的书柜?”罗木匠抽了一口旱烟问。 叶荞手比划了一下,“就是那种一整面的架子,不过是嵌在屋子里面的,不是你这边做好,拿回去那种。” “你的意思就是,需要用到胶和钉子固定住。”罗木匠一下就听明白了,倒是朝她身后的贺远看了一下,村里的人都知道贺远进了叶家,成了童养夫,虽然叶家后来对外说当成儿子养,也磨灭不了这个事实。 本来就觉得贺远去了叶家,肯定比在贺家那些无良亲戚手里日子过得好,只是罗木匠没想到,他日子会过得这么好。 才两三个月。 不仅身子长高了,脸上胳膊有点肉了,而且叶荞这个闺女,还主动给他买书架。 她提醒道:“如此一来,书架的价格就会贵至少一倍,胶水价格贵,铁钉还需要去铁匠铺打。” “没问题。”叶荞张嘴就答应了:“不过罗爷爷,我需要送去镇上的家,到时候肯定要麻烦你跑一趟。” “跑就跑,也没什么,你这个买的客人都不在意价格,我干活的人,哪里有什么嫌累的。”罗木匠朴实无华。 叶荞放心了。 只不过,她话刚说完,就被贺远拉到旁边,小声问她。 “小荞,你屋子里的书架很新,要是不要的话,娘应该不会答应,不过你如果实在想换,我就想法子帮你拿回村里来,正好村里的书架有些破旧,不过倒是可以老旧和新的一起并排放在屋子里,村里的屋子比较大,不怕放不下。” 见贺远一本正经,仔细跟她分析安排书架去处,叶荞这才意识到他误会了,连忙出声打断他的话。 “阿远,书架不是给我的,是给你的。” “给……给我的?”贺远哪怕心里再幻想过这个可能,但等成真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薆荳看書 何况自己平时都没照顾到小荞。 他在心里皱了一下眉头,却没有拒绝叶荞的好意。 他会拒绝才有鬼,小荞能一辈子对他这么好就最好了。 他也会把自己所有东西都给她。 “我不用这么好的。”贺远嘴上说。 叶荞却不给他拒绝的机会:“我说要就要,以后你肯定会有更多的书,不弄个大书架,都放不下,再说了,你放不完,我也可以去放,嘿嘿,娘肯定不会去检查你的书架,如此一来我的书就很安全了。” 贺远听到这个说法,反而很高兴。 “好!” “这才乖嘛。”叶荞拍了拍他肩。 殊不知贺远心里已经在想,该给叶荞买什么书的事来了。 第一百章 做肥皂 跟罗木匠说好了,叶荞先给了三百文当定金,等做好后,再给尾款。 叶老爹这边也把蜂箱检查完了,全部合格,他把钱袋拿出来,给罗木匠付了,然后带着叶荞和贺远回家。 蜂箱不小,叶老爹推了板车的,装上去,干脆就直接从后山上去了,反正需要的东西都带了。 “老爹,路上小心。” “嗯,晚上回不来的话,我肯定明天才回来。”毕竟这一路路程也不短。 只不过。 三人刚走出去,就看见一个熟悉的人。 “建业叔。”叶柏快步走过来,看见叶老爹,神色有些不自然地打招呼。 叶老爹脸上带笑,看着他跟看寻常小辈差不多,甚至还饶有兴致地问:“阿柏啊,听说你去镇上找活儿干了,这是要成亲了,提前回来了?我就说你再不回来,时间可就来不及了。” “是的,建业叔,之前就想来见你,只不过等我来找你们,三叔就说你们上山去了,短时间回不来,之前我娘说的话,你别介意。”叶柏说这话的时候,脸都是红的,十足的尴尬。薆荳看書 可见他年轻,到底没法子做到像年纪大的人那样面不改色。 叶老爹看他那不自在的劲,也没有戳破,毕竟年轻人面皮薄嘛,再正常不过。 “没事,这也是喜事,我相信你,大家怎么来往,老一辈的,总不能管一辈子,还是看自己。”叶老爹拍了拍他的肩,说:“你们是年轻人,活该自己学会应对才是,只有自己支撑起来,以后一个家才撑得住,以后你成亲了,也要有自己的小家了,所以小伙子,要努力啊。” “建业叔,我明白的。”叶柏勉强一笑。 低头见他推着板车,连忙说上前帮忙。 叶老爹摆手说:“不用不用,我这马上就去山里,你是来找罗木匠拿家具的?” “嗯,我就顺便过来看看。”叶柏好奇地问:“叔,你这是做的蜂箱吧?去山里放蜂?” “也是你小荞妹妹喜欢弄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她说山上那么多蜜蜂,自己弄蜂巢太累,就我们去搭几个,运气好,也能收点蜂蜜,不管是自己吃,还是拿去卖,都是不错的。” “确实挺好的,我在镇上干活儿,听隔壁村有人说,江云那边就有专门的放蜂人,听说每年春、秋季节能收获不少的蜂蜜呢,蜂蜜好,不管是那些糕点铺子,还是大户人家,都乐意收,不愁卖,小荞妹妹这个想法好。”叶柏夸赞道。 叶荞笑眯眯地接受了:“那可不,蜂蜜诶,很甜,好东西。” “这次柏哥你成亲,我送你个好东西,保证你媳妇儿肯定喜欢你。”叶荞一副把他当兄弟的派头。 叶柏哭笑不得,总算没有那么不自在了。 “好啊,那我可等着,提前多谢小荞了。” “不用谢不用谢,都是叶家人嘛,自家人别这么见外。” 叶老爹这边也着急赶紧离开,没有多耽搁。 叶柏也不好意思多留他。 说完话就离开了。 只说先找叶老爹定了半头猪,他把定金都给了,说等到时候再过来继续付钱。 叶柏一离开。 叶老爹也跟着上山去了。 叶荞摸了摸下巴,跟着贺远回家。 一回到家,叶荞就把遇见叶柏的事说了,叶母听了,也没放在心上,反正早就知道大房那边跟自家不亲密,明面上过得去就行,她倒是着急去找村长,询问买地的事。 比起买地,开荒显然是最容易的。 翌日一早,叶荞把贺远和叶母送走。 没错,叶母也要去镇上,是去卖蒜蓉花生的,她听了叶荞的意见,准备去联系那些货郎,反正以现在蒜蓉花生的名头,想卖出去并不难。 “阿远,你好好读书,我村里忙完了就回镇上去找你。” “好,你也别太累,你还小呢。”贺远揉了揉她的脑袋。 分明把她当妹妹宠。 叶荞把自己的头发扒拉整齐,也不多说什么了,直接把人送走。 等骡车走远了,叶荞转身就进了隔壁的大伯家。 “大伯母,我来找你帮忙了。”叶荞走进去就朝猪圈那边位置喊。 果然。 叶大伯母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没过一会儿就走了出来,说:“你是说开荒的事吧?” “对啊大伯母,我还要麻烦大伯帮忙跑一趟,去找村长登记量丈,衙门那边也要禀报登记,不过我爹今日下午肯定就回来了,他明日会带村长去县里,坐骡车方便。” “找人开荒是小事,你大伯母这就去给你找,正好冬日,村里大多数人都没活儿干,清闲得很,小荞啊,你这时机选得好,若是再晚点,这天气一冷,可就不好化冻了。” 叶荞一听,就更不能再推了,大手一挥,说:“大伯母,那就多请点,我们按照干活儿多少给钱,开荒一平方丈就给二十个铜板,愿意来的都可以,包一顿午饭和晚饭。” “啥?给这么高的价钱?”叶大伯母声音都尖了。 她着急地劝道:“闺女诶,你是不是算错账了,村里请人干活儿的话就不请吃饭,请吃饭就是不给钱的,你这又给工钱又包饭的,太浪费了。” “大伯母,你别着急,我给你算一笔账,一亩地就是六十平方丈,也就是说,开荒一亩地,我这边需要给一千二百文,这跟每天开三十文工钱,干个一个多月,其实付出的银钱是一样的,甚至我还能节省时间,早些开荒出来,我就能开始养牛羊了。” “至于饭钱,家里有各种蔬菜,村里买也便宜,猪肉就去找南哥买点猪肉和猪下水,那油水绝对够了,以大家想赚钱的劲儿,那还不是会干很快,到时候最多半个月就干完了,干完了可就不用包饭了,而且这么一来,大家也不会偷懒,毕竟偷懒就没有钱拿。” 叶荞都把账算得这么清楚了,叶母想说拒绝的话,似乎也不太好。 倒是旁边叶爷爷听着,大手一挥道:“如此一来也好,给村民干活的机会,他们就欠我们人情,以后往来,也方便,这乡下啊,靠的就是人情。” 叶荞倒是觉得,能回馈村民,从村里开始发展经济,也是个好选择,毕竟除了之前的贺家,其实村里大多数人家都还不错。 当然了,嘴碎的人也有。 “爷爷,我想找老实肯干的。”叶荞说。 “放心吧,这事你爷爷我们有数,保证给你办好。” “还有你那做饭,你娘要去镇上卖蒜香花生,你看啥时候回来?” “大伯母,你要是不忙的话,我就请你或者大嫂帮忙做饭,一天给三十文,买菜那些钱另算,我娘要留在镇上给阿远煮饭,也不知道啥时候才回来,还不如请你们更方便。”叶荞说。 叶大伯母一听摆了摆手:“哪里需要给钱。” “就是,都是一家人,不需要。”叶爷爷也不乐意收钱,并且表示他也要去帮忙开荒。 “那不成,爷爷,大伯母,你们忘记了吗,你们开始养兔子,活儿多着呢。” “那有你大伯和奶奶他们干,家里的人多着呢。” 最终叶荞也没说服两人收钱。 还直接把她喊回去做自己的事。 叶大伯母跟叶爷爷就把这件事办好了。 村里人也很好请。 叶爷爷出面,去请相熟人家的小辈,还有他这个年纪的老人,也有还在干活儿,很快就请了十个人。 这些都是家里条件比较差的。 一群人听说这事后,高兴坏了,当天就跟着叶爷爷去了丈量地的地方。 叶大伯母也找到了村长。 先把叶荞要开荒的地登记起来。 只不过在听说荒地落在叶荞名字下头,村长还大吃一惊。 不过想到叶老二只有叶荞这么一个闺女,也就不觉得奇怪了,毕竟人家要招上门女婿。 其他村民就更不在意这一点了。 当天丈量完地。 下午叶老爹回来就跟村长一起,去村子里看地。 只不过村子里的地,大多都是一块块分开的。 “叶老二你看,有没有看中的?其实近些年,少有愿意卖地的,零卖的比较多,我都一直帮你看着呢,哪晓得这几个月都没有什么消息。”村长抽了抽旱烟说。 叶老爹笑着道:“多谢村长帮忙盯着,我本意是想买囤在一起的地,干活儿也方便,这要是没有的话,我想着再等等。” “那行吧,如果你要买,就来找我,实在不行,零散着买也行,还有田地靠近河边,你也方便浇灌,那边还是上等地。”村长觉得没必要这么挑。 叶老爹也头痛啊,主要是他买地,到时候要请人干活儿,买在一起比较方便。 好在最近都没有村民要买地,他也可以缓缓。 跟村长道谢,又约好明日一起去县里,先把叶荞的地给登记上。 叶老爹回来的时候。 叶荞刚把样品肥皂做出来,正在做身体乳。 肥皂放在木盒里,需要凝固两天,之后再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静置个半个月,差不多碱值就下来了,那之后就可以用。 叶荞准备多弄一些,免得需要一直等。 第一百零一章 开荒 “爹,你回来得正好,帮我搅拌一下这个。”叶荞甩了甩因为搅拌而酸涩的手腕,连忙找外援。 叶老爹看着这白色凝固的膏体,被她打搅得乱七八糟的,接过手来,就开始像打发奶油一样,快速搅拌起来。 在叶老爹手下,这些膏体就很轻松了。 叶荞满意地点头说:“不错不错,爹,你这速度和力道都刚好。” “你还小,自然不成。”叶老爹一边搅拌一边说:“我把山上的蜂箱放了,蜂巢还没取,就放在旁边,方便那些蜜蜂熟悉气味,自己找过去,等过个七八日,再上山去取蜂巢。” “现在后山山坳坳里还有些花,估摸着冬天能收一波蜂蜜,不过也不多,等开春就多了。”叶老爹把山上的情况说了。 毕竟蜂蜜也可以卖钱,他挺放在心上的。 “知道了,爹。”叶荞说:“对了,我已经喊大伯母和爷爷,在村里请人帮忙开荒。” 叶荞把具体给的价钱,以及叶爷爷请了哪些人的事,都说了。 “可以,你爷爷心里有数,请的这些人品都不错,肯定早早干完,不偷懒,我明日一早带县令去县里登记。” “好。” 晚上两父女随便做了简单的晚饭,酸笋肉沫面条,吃完就睡。 翌日一早。 门外天刚亮,就有说话声。 叶荞快速穿好衣裳,准备出去接待这些赶来干活儿的。 结果等她穿好衣裳,走出门来,就看见叶老爹正在跟村民商议:“麻烦叔伯婶婶你们带上自己家的锄头镰刀,我们家不够,放心,每日会给两文钱磨损费用,就当是借你们的。” “叶老二客气了,我们来干活儿的,带锄头这些,不算啥,还是你大方。” 好些村民都笑了。 毕竟谁不乐意遇见个大方的雇主。 要知道去帮地主干活儿,干完了还要被找理由扣钱呢。 现在干活儿做工的机会就这么难找。 “这算不上什么大方,毕竟你们的锄头这些铁具修起来也贵,我们相互体谅,我们出钱,你们干活儿,又是一个村的,哪里能占大家便宜。”叶老爹跟他们交谈完。 有人问。 “叶老二,昨日你爹来找我们,没有说怎么结算,是干完活儿结算吗?”有年轻人问。 这一点,其实村里都默认是干完活儿再接。 点那个年轻人问出来,旁边的老者就不乐意了,训斥道:“张家小子,你这不是说废话,不说村里干活儿干完才结钱,就是那地主家,也少不得拖延。” “是啊,叶老二我们一个村的,人家在镇上都有宅子,还怕给不起工钱不成。” 来自村民的恭维,当然,这话也是他们的心里话,毕竟叶老爹一直在镇上卖猪肉,那肯定赚了银子的,不然咋买得起宅子跟地。 当然,也是因为是一个村的,跑不了,他们才更积极过来干活儿。 “爹,我们日结。”叶荞觉得自己总算找到说话的机会了。 她一出来,村民倒是跟她说话,只不过都当孩子关心,见到她都要问一句吃饭没,吃了啥等等。 关于正事,那是没人会问她。 没办法,叶荞太小了。 叶荞摸了摸鼻尖也不介意。 不过轮到正事了,她不得不开口跟叶老爹说。 虽然她声音很小,但还是被旁边的村民听见了。 原本准备扛起锄头就去干活儿的村民,立马就停了下来,下意识朝叶老爹看去。 叶老爹想到银子是闺女给的,自然做事就尊重她,反正又不妨碍什么。 一般只有大事上,叶老爹才会多管闺女。 “我看大家冬日里都没什么来钱的地方,却要四处走亲戚,那就日结,让大家也能手头上有些零钱,方便招待亲戚。” “叶老二,你说真的?” “当然,每天都能结工钱,不过不好听的话说在前头,如果开垦的荒地没有达到标准,我可不会收的,标准就跟村里大家要求的一样。”叶老爹不喜欢麻烦,干脆提前说清楚。 有老汉说:“叶老二你放心,我们干了一辈子的活儿,哪里还不清楚这些,保证干得好,要是干得不好,我们还不好意思拿工钱呢。” “那就麻烦各位叔伯婶婶了。” “不说废话了,我们下地去了。” 扛着锄头的村民,迫不及待地就往地里走,有那心思活跃的,问叶老爹允不允许家里的小辈去帮忙。 叶老爹都不拒绝:“反正就按开垦的亩数给银钱,多少人都无所谓。” 这么一说,但凡家里孩子多的,都被叫去帮忙扯草,重活儿干不了,轻松的除草还是能干的,毕竟除草也累啊。 当天。 叶家请的几户人家,就热火朝天地在叶荞的五亩地上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惹得好些村民看八卦。 叶老爹则早早的,就带村长去了县里,登记荒地的事。 他也选了四亩荒地,想着顺便就买了。 叶荞则拿着做好的身体乳,往隔壁叶大伯家,去找叶晴。 “晴表姐,你们在哪?”叶荞敲门问。 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叶晴来开门,看见她,乐呵呵地把人往后远拉。 叶荞一过来,就看见满地的笼子,里面养着的,可不就是从山上带回来的野兔么,笼子四周是栅栏,地上铺着许多干草。 叶萧跟叶奶奶在里面,依次挨个地喂兔子吃东西。 “小荞,你来了啊,快看,这些兔子都养活了,而且那只母兔子马上就要生产了,奶奶照顾着呢。”叶萧激动坏了。 “萧哥,那母兔要单独喂养到一边,还有小兔子,怎么注意喂养,细节上你知道吧?” “知道知道,你说的都都记得呢。” “嘿,看来你还挺适合养兔子的,等养大了就出栏,收集兔毛,我们自己做衣裳去卖,兔肉到时候也要弄一个小摊子。” 这事叶荞之前就提过。 所以叶家大房才会放心养。ζΘν荳看書 至于牧草种子,叶母在镇上找人打听去了。 如今兔子吃的草,都是从野外去找的野草,除了有点费事意外,并没有什么成本,对叶萧他们来说,总比闲着的好。 第一百零二章 身体乳 叶萧被打趣,也不生气,笑了笑,继续喂养兔子去了。 他按照叶荞的提醒,来兔子笼这边时,身上穿了干净的罩衣,手上戴着手套,,只不过是布手套,还专门用白色的棉布做的,可把叶大伯母心疼得。 没办法,布贵啊。 不过好在,就算光卖这些兔子,肯定钱也能赚回来,即使如此,心也提着的,就怕喂死了亏完了。 叶荞见两人喂兔子没什么难度,也就不插手了,朝旁边的叶晴招手说:“晴姐,走,我带了好东西过来,我们去屋子里试用。” 叶晴一听好东西,眼睛当即一亮:“那个可以美白的吗?” “美白的暂时做不出来,没有材料,不过保湿的可以。”叶荞也不是个好高骛远的人,她觉得自己这个蒲公英身体乳很实用。 “保湿的意思是不让身体皮肤很干吗?”叶晴虽然是乡下女郎,可也是爱美的,也有时人通常会有的烦恼,比如一到冬天,身上就会起干皮,有白色的皮屑,这是很常见的,再加上冬日太冷,穷人家舍不得柴火,大多数时候都最多擦一下身体,根本没有那么奢侈能洗澡。 当然,即使经常洗澡,可身上也有皮屑。 叶晴就有这个困扰许久了。 “对,你涂抹在身上,就不会发干,你可以先在手腕上试试看。”叶荞把用陶瓷小罐子装着的身体乳拿了出来,“我给你擦吗?” “没关系,我自己来就好了。”叶晴有些害羞。 叶荞也不强求,就跟她讲了怎么用。 叶晴试探地挖出身体乳擦在胳膊上,水润嫩嫩的,还不油,不像冬天皮肤皴了,她娘都是用猪油往脸上抹,也能养好,就是油味太重了,可面前的身体乳完全不一样。 “还有股淡淡的清香。”叶晴有些惊诧,惊喜坏了:“很好用啊,小荞你快看,我胳膊一点都不干了,擦了后皮屑都消失了。” “那当然,这是基础功能,还要看看保持度能有多久。”叶荞并不冲动去卖,要先确定好这个东西的各种数据,才好宣传不是。 “已经很不错了,镇上铺子里都没有擦身上的,只有有钱人家的小姐,用擦脸的脂膏擦身上。”叶晴喜不自禁,看着小陶瓷罐,目光特别火热。 没办法,化妆品可是姑娘们抗拒不了的东西。 “晴姐,你把身上全部擦了,算计一下时间。” “好。” 没一会儿叶荞就进来了,见叶晴重新穿好衣裳,捧着装着身体乳的小瓷罐爱不释手。 “晴姐,这个送给你了,就当感谢你配合我。”叶荞大方地说。 叶晴先是高兴,紧跟着就意识到不便宜,连忙拒绝,“不用不用,我是喜欢,可也太贵了,小荞你还是拿去卖吧,等以后我有钱了,再去买,我也在做针线活儿,卖手帕,也有点私房钱。” 只不过她学女工学了五年,卖手帕等小绣品卖了三年,也才寸了一两二钱银子,这还是平时舍不得花,一直存着才有的,可这身体乳,估摸着一小罐就能卖一两银子以上,她哪里用得起啊。 可正因为贵,她更不好意思收下了,平时的头花就算了,这个她肯定不能收。 “晴姐,你先听我说。”见她虽然喜欢,可还是有原则地拒绝,叶荞反而更喜欢她了,可见她本身是个大气的姑娘,被大伯母教得很好:“我需要你帮我做实验,就是现在你皮肤什么状态,用了一个月后,皮肤又是什么状态,这就刚好是一个月的量,你皮肤好了,我才好宣传去卖。” “不对啊小荞,你自己也可以试验。” “对啊,我也要用,不仅如此,我娘,还有大伯母,还有嫂子,也都要用。”叶荞觉得人数多才有说服力,反正她这个成本也不是很高。 就算是蒲公英不够,也可以去药铺买,而药铺里的蒲公英并不贵,因为虽然是被用来入药,但只是普通常见的药,平时村里人都会自发地找回来,再卖去药铺。 叶晴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这……小荞,这也太浪费了……”叶晴吓得瞠目结舌,下意识摆手。 叶荞耐心地坐在旁边,端起茶杯喝了以后,轻咳一声道:“晴姐,你先听我说,这是为了宣传,我就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不用,我就拿着身体乳去跟富贵人家的小姐宣扬,说我这个东西好,你觉得对方会相信吗?如果只有一个人看起来用了之后,皮肤看起来光滑水润,也是能宣扬,爱美的姑娘也乐意买,但一旦价格高了,吸引力就被价格给吓没了,但如果是我们好些人,还是乡下人,皮肤变好了,你们觉得,她们能忍住吗?只怕恨不得把银子给我,就为了买下来。” 叶晴一想到她形容的那个画面,不由自主地也跟着激动起来,如果是她的话,要是真听到这么宣扬,肯定忍不住! 想想她娘一个乡下皮肤粗糙黝黑的妇人,突然皮肤变得光滑水润,这要是把东西用在她身上,得更好吧? 肯定也想花身上的银子去买,甚至买完后,还觉得幸好自己银子后,才能抢到。 “小荞……你也太厉害了。”叶晴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了,用一句话形容就是很激动,很佩服! 叶荞摸了摸鼻尖,想起自己前世的记忆里面,还小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种广告,恨不得立马就冲上去买,可惜……那时候没钱,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心情之复杂,她哪怕这辈子看了,也记忆深刻,表示必须馋馋别人,让她们跟自己感受同样的快乐! “晴姐,你就留着用吧,我这里准备了几罐,你给嫂子和大伯母,你记得帮我记一下数据,用多久过后,会再次觉得干,还有,每天都记得用,别省,到时候没效果,才是浪费了。”叶荞不得不这么劝。 没办法啊,谁叫她知道这几个亲戚都是节省的性子。 “好,我会好好用的。”叶晴保证道,“我也会把你要的什么……数、数据都记好。” “辛苦了,晴姐,等卖出去了,我给你发工钱。” “不用不用,这个身体乳就够多的了。” 第一百零三章 做工具 叶荞见此也没有再劝。 她从大伯家离开,回到家,继续做身体乳,还有香皂。 她一次性准备了不少,主要是香皂。 香皂加入各种花朵的色素,就能有不同的颜色,如果是需要味道持久的话,比较简单的做法就是加入香精油。 所以叶荞不仅需要很多花,还需要花功夫提取花的精油。 只不过,这个季节,只有梅花,其他的花都没开呢,所以她只能选择梅花味道,至于其他味道,就应时节再说,反正她现在最开始只需要卖基础款,以后再创新嘛,不然一开始各种各样的好东西都弄了出来,她还做什么生意。 所以,第一款身体乳,就是普通的蒲公英身体乳,没有加其他香味,也没有加色素,看看售卖情况再说,反正身体乳很好做,不需要像香皂那样,需要等半个月才能用。 所以她大部分都是制作香皂。 香皂她也可以搞一些花样。 不过可以存放,所以,她先弄了基础款的蜂蜜香皂,奶白色的,也很好看。 准备弄个大概两百块。 蜂蜜还剩下很多,因为做香皂蜂蜜用量是比较少的,其他油用量比较多。 不过好在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植物提取油,就是羊奶需要去找人买,而产奶期的羊,村民都不乐意卖,他们都知卖羊崽子。 叶荞只能找叶大伯帮忙去多买点羊奶回来。 只不过,做香皂太费劲了,叶荞一天过去,也就只弄了三十块,还把手都给搅软了。 “爹啊。” 叶老爹下午回来的。 回来后把地契送给叶荞后,就去地里守着开荒,顺便算钱。 因着有叶大伯母帮着招待午饭和晚饭,叶荞就可以在自己屋子里忙活,几件事能双管齐下。 “咋了?”叶老爹看她吃饭手抖得筷子都握不住,实在没忍住,笑了出来。 “爹,你太过分了,我都这么惨了,你还笑!”叶荞欲哭无泪。 旁边叶大伯母本来都准备离开了。 她带着主动过来帮忙收拾得叶晴和小张氏一起把碗筷收拾了,再帮着把叶荞跟叶老爹的晚饭单独留下来,基本上没啥事,才准备回去吃饭,因为下活儿的时间早,吃晚饭比她们家要早。 叶大伯母听到这话,干脆就留下来:“老大媳妇儿,你跟小晴一起回去吃饭吧,我给小荞喂完饭再回来。” 叶大伯母说着就拿了汤匙,给她喂。 叶荞羞红了脸:“大伯母,不用啦,其实我可以自己吃。” “快吃,你都忙了一整天了,哪里能不饿的,就这么点饭,你吃饭我就回去,也不耽搁事儿。” “谢谢大伯母。”叶荞嘿嘿地笑,手搅拌了一整日,实在抬不起来,干脆躺平享受了。 叶老爹在对面无奈地摇了摇脑袋:“你这个丫头啊,你那个搅拌是挺费力的。” “做什么?那么费力?”叶大伯母问:“是你早上给我们拿的那个叫什么身体乳的?” 说到身体乳,别说叶晴这个小姑娘了,就连叶大伯母也喜欢得不行。 “不是,就是香皂,香胰子。” “呀,香胰子啊,那也很珍贵呢。”叶大伯母对香胰子就只是听过,还没用呢:“家里我们就用澡球,也挺好用的,香胰子可用不起。” “其实香胰子很便宜,等我这边做好了,大伯母你再拿回去试试看。” “又要做那个什么实验吗?” “当然。”叶荞撒谎不眨眼,香皂根本不需要做实验,当时体验一下手感就行了,再说有香胰子在前,她做出来的香皂,也就是比香胰子好些,自然会有人买。 “那好,有事就喊我。”叶大伯母估计是被叶晴说服了,哪怕觉得浪费,也咬牙用了。 叶荞在旁边偷笑。 “你不是搅拌什么很累吗?我平时也挺有空的,我来帮你。”叶大伯母主动提出来。 叶荞摆手道:“大伯母,先不急,我看看可不可以弄一个跟石磨一样,用骡子拉着搅拌的,要是一直人来,累不说,还有可能搅拌不充分,到时候还凝固不了。” “我就是找爹弄这么一个东西出来。” 叶老爹见她时不时都在揉手腕,就知道累得不轻,点头道:“好,你把怎么弄的告诉我,我去给你找铁匠打。” “好。” 吃过饭,叶大伯母才回去。 她还跟叶老爹说了,叶荞让她们试用身体乳的事。 话里话外都是感谢。 叶老爹对叶荞做这些并不介意。 可也知道,闺女做事很讨人喜欢就是了。 “过来,我用药油给你揉一揉。”叶老爹说。 叶荞一听,哪里会拒绝,连忙伸手过去,叶老爹找了药油过来,她的手小,叶老爹大手覆上去,轻轻一用力,叶荞就被那股酸爽的劲儿弄得龇牙咧嘴的。 “爹,轻点,太疼了。” “既然知道累,就别弄那么多,你这手腕用力过度,只怕好养个两三日才会好,酸软也难受。”叶老爹对她翻了个白眼,不仅没有放轻,反而把力道用得更加重,就为了有用。 叶荞被这么按摩一趟,整个人直接废了。 不过好在揉过一次后,没有那么酸软了。 叶荞快速洗漱完,就跑进自己屋子里,点上柴油灯,从书架上拿出笔和纸,笔是炭笔,让她用毛笔画画,简直太难了,还不如炭笔。 她把一个类似的齿轮原理的工具画了出来,齿轮的地方,肯定要用铁,还要经常用油保养,不然就容易生锈。 至于搅拌的器具,就直接做成打蛋器那样。 只不过用铁做,不太好,叶荞总担心铁生锈,会影响她做的产品的质量,毕竟是可是往皮肤上用的,还是换成竹子或者木头做,就是需要打磨得非常光滑,千万不能出先细小的竹签落入里面,到时候洗手或者洗澡把手扎着了,就成事故了。 所以,这一套器具看似简单,可每个细节都要注意。 叶荞一干起正事,就没有时间概念。 等全部画完,再把注意事项写下来。 已经过去半个多时辰了。 叶荞放下炭笔,舒了一口气,感觉到手有些酸,还困,吹了灯,上床就睡着了。 一夜好眠,她睁开眼就是第二天了。 叶老爹正敲门,喊她吃早饭。 “爹,还有个事,我想跟你商量。”叶荞打着哈欠洗完脸,用青盐漱口,然后坐到堂屋里饭桌前喝稀粥。 第一百零四章 卖人参修冰窖 2 “什么事?”叶老爹把青椒炒肉推到她面前。 这段时间叶老爹都没有去卖猪肉,叶大哥叶南身高马大的,也干得挺好的,听说都不需要叶母帮忙守着了,虽然切肉的准头没有叶老爹干了十来年的水准,可也问题不大,耐心十足,又有一把子力气,加上身强力壮可以唬人,倒是没人敢去惹,倒也顺利。 “我想打个冰窖。”叶荞知道现在打冰窖正合适,再晚点,地里就冻硬了,挖不了土。 “冰窖?”叶老爹猛地抬起头来,觉得闺女这是在说胡话,“闺女啊,你是不是忘记了,一个冰窖,至少得花二三十两银子,我们没钱。” 叶老爹非常实在地说。 “而且,你不是可以用硝石治冰吗?”叶老爹疑惑。 叶荞耸肩道:“是可以用硝石制冰,但没有冰窖,我们就没有由头夏季去卖冰,爹你看,今年的夏天就那么热,明年肯定也差不多,如果几文钱一个冰棍,你觉得大家会不会买?” “其实冰棍这个利润是很高的。” “冰棍?”叶老爹不知道这是什么。 叶荞就耐心解释道:“你就想象成一个冰块有甜味的那种。” “我肯定给你买。”叶老爹没怎么犹豫地说。 “对啊,爹你看,价钱不贵,大家手里有钱,都愿意拿出来买点,你说呢?” “主要是成本不贵,制冰的话,主要还是用硝石,就算冰棍卖不出去,我们还可以卖冰块给富贵人家不是。”叶荞其实自己觉得一两文买个冰棍不贵,毕竟有甜味,说起来也是因为地方好,邕乡村所在的州府,甘蔗比较好种,叶荞想着,要么自己种甘蔗制糖,要么就去找私人买甘蔗,自己制糖,如此一来,耗费的就是买甘蔗的成本。 制糖工艺比较复杂,不过好在她知道怎么做,所以只需要请人干活儿就行。 “可是我们拿不出来本钱。”叶老爹并不建议把买地的钱,拿去修冰窖。” “爹,不用买地的钱,你们存的银子多买点地,我还有很多东西想种呢。”叶荞想把自家打造成一个小农庄,里面什么产物都有,只要想法子把这些产物弄成产品卖出去,光种地就亏不了。 只不过这是一个大工程,需要慢慢来。 比如叶荞还想买山呢,养牛和养羊还是需要放的,开的荒地只是为了种牧草,提供牛羊吃的口粮。 “那你哪里来的银子?我记得你光开荒就要花六七两银子,你不是还要买小牛犊,羊崽子吗?我可是找人去问了消息,还有你大舅那边,也去找人问了,估计过不了两日,就能把牛崽子给你送来了,你可别到时候后悔。”叶老爹虽然知道闺女不是那种坑人的性子,但还是要提前提醒一下。 他是宠闺女,可也不会乐意把她教坏。 “爹,这个啊。”叶荞把身体乳拿出来,“我准备卖身体乳。” “你不是说要等一个月后再卖吗?” “是啊,一个月后,时机才成熟,卖东西就是要饥饿营销,但是没法子啊,这再晚一点,地上都冻硬了,就没法子弄冰窖了。”叶荞也头疼。 “简单啊,你爹我投资一点,先把冰窖修好,买地的话,反正现在也没有整的,只能买散地,我本来就准备等一等。” “爹,你不怕我把银子浪费了啊?”叶荞有些不好意思。 叶老爹说:“没有银子,大不了我就去山上打那头野鹿,指不定能抓着。” 山上两个字。 叶荞灵光一闪。 “爹,我们是不是忘了一个东西?”叶荞眼睛亮了起来,有些激动。 “什么?”叶老爹本来都不打算让叶荞为难,反正家里的银子好些都是她赚来的,当然,他手上存银花掉三十两,也还能剩下七十两,也足够买十亩地的了。 “人参啊。”叶荞一拍脑袋,自己竟然把这个东西忘记了:“我们家不是已经有两支人参了吗?之前阿远没有要那个人参,我们可以去卖了。” “那个人参是五十年人参,应该能卖到三十两。”叶老爹点头。 自家存的,就是百年人参,百年人参都比较珍贵,可是救命的良药,存一个倒也够了。 “那就卖人参。”叶老爹拍了巴掌说。 因着修冰窖的事搞定了,叶荞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当天一早,叶老爹就出发,往镇上去了,叶荞也带了一小罐身体乳,跟着去了。 到了镇上,叶老爹先去了猪肉摊看看。 叶荞则直接去李府找李小姐。 叶荞在李家后门敲门。 “叶姑娘?”看门的门房看见她,有些意外,叶荞把早就准备好的铜板递给他,大概十来文,虽然不多,可门房一个月也就几百的月银,接过铜板,对她露出友善的笑。 “小哥,我想找春娟姑娘,不知道能不能帮忙通传一下?” “可以的,叶姑娘稍等。” 过了一会儿,过来的却不止春娟,还有李绾绾。 “李小姐,你怎么亲自来了?”叶荞惊讶。 李绾绾不高兴地说:“小荞,你这么客气干嘛,都说了叫我绾绾就好了。” “那好吧,我就不跟你见外了。”叶荞乐呵呵地道。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走,我们进去说。” “不用了,我就是给你送个好东西的,你要是喜欢就用,对皮肤好,不会那么干,会很舒服。”叶荞没有宣传太多,反正只要用过,她就知道好处。 “什么东西啊?胭脂?珍珠粉?” “你可以先试看看。”叶荞把瓷罐拿出来,大方地递给她。 李绾绾有些好奇,姑娘对化妆品、护肤品可都没什么抵抗之力,她快速打开,就闻到了一股清香,白色的膏体,很是好看。 “可以直接涂抹吗?”李绾绾平时也有不少的脂膏,但都是比较硬的,并没有这么软。 “一般洗完澡后涂抹,你也可以在手腕上随便试试,如果觉得用手不方便的话,可以用棉花沾着涂抹,就是有些浪费,棉花里吸收的那些会浪费掉。” 第一百零五章 专属瓷罐 说到这,叶荞就想起记忆里的化妆棉了。 她看前世的记忆,就像看书,多看看,懂得也就多了,只是见识不是大越朝的,还是有些遗憾。 李绾绾其实没那么计较,早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试一试是什么感觉了。 她直接用食指弄了一点身体乳出来,涂抹到手腕上,用指腹细细地研磨,就感觉原本有些干燥的肌肤,变得水润光滑起来。 她忍不住凑近闻了一下,还有股清香,香味是纯粹的植物香。 李绾绾瞬间把盖子盖上,宝贝般地把瓷罐拿到手上,不乐意再放开,正因为用过普通的比较厚重的脂膏,而且擦身上也不方便,至于那些比较贵的,用来泡澡的珍珠粉等,她的身家也用不起,而且珍珠粉是府城里才有卖的,数量有限,还昂贵。 对比起来,叶荞送过来的身体乳,意外的让她有些惊喜。 “小荞,我很喜欢这个叫什么来着?”李绾绾喜不自禁地问。 “叫亮肤乳。”叶荞随便想了个名字。 李绾绾嘴里咀嚼着这三个字:“是涂抹后肌肤会更亮吗?” “准确说是光洁明亮,皮肤不会粗糙,可以解决皮肤干燥的问题,摸起来也会更光滑。”叶荞把效果大致说清楚了。 “你可以先试试看,我觉得挺有用的,你看我的手腕,就是用过的效果。” “诶,真的很光滑诶。”李绾绾没跟她客气,伸手摸了摸她的皮肤。 其实叶荞平时爱往外面跑,要不是她天生冷白皮,估计早就晒得很黑了,即使如此,皮肤颜色也没有时常保养的李绾绾好。 不过仔细一摸,就会发现软软滑滑的,一点也不粗糙,只有她手上,因为干活儿的缘故,有些糙。 其他地方却意外的光滑。 李绾绾这下把瓷罐捏得更紧了:“小荞,多少银子,我卖了,你还有多的吗?我还想买着囤起来,这点都不够用。” “这是送给你的,我手上暂时也没有了,毕竟好东西都比较少嘛,你先用,这是一个月的量,要是有效果再说。” “这么贵重……少说要上一两银子吧?”李绾绾下意识说。 叶荞说:“你之前帮了我不少忙呢,果饯和花生在中秋节后能卖得好,都是绾绾你帮忙宣扬,镇上的老爷少爷们都买了,我家长辈有些收入,可不都是你的功劳,这是谢礼。” “其实我没有做什么,就是跟我娘推荐了一下你家的红糖花生和果饯,我娘就拿出来招待客人,这才把名声传出去。” “那也是你的功劳。”叶荞忙着去定制装身体乳的瓷器,也就不准备多留:“绾绾,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你要是想找我,可以让春娟姐姐送信给我,我最近都在乡下种地呢。” “种地?” “嗯,我还要养牛,等明年开春,你出门郊游,可以来我们村逛逛。”叶荞随口邀请。薆荳看書 实际上她并不觉得一个富家小姐会去看乡下人种地。 李家也是有土地庄子的。 果然。 李绾绾虽然有些惊讶,也并不感兴趣,但并没有露出什么鄙夷的神情,而是尊重她的喜好。 叶荞离开李家后。 本来想去一躺王家的,走过去才想起来,王小川在学堂里读书,她找不到人,就准备转身回家。 还没走两步,就看见有人从王家杂货铺对面的柳树巷子走出来,最关键的是,那对夫妻还是从当初何家的院子走出来的。 叶荞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听过渣男赵春恒和吴荷花的事了。 上次听说,还是何家大郎从隔壁县城回来,去村子里赵家闹了一场的消息。 后来她就进山去了。 忙了一个月,还真不知道何家的情况。 她走过去,随便问了在旁边摆摊的一个卖咸菜的阿婆。 “阿婆,这何家换主人了?”叶荞猜测问。 老妇人也是个八卦的,说:“你说的是以前的何裁缝吧?那屋子被何家老大卖啦。” “阿婆,这房子不是何家小儿子的吗?” “以前倒是,后来何寡妇要嫁人,自然不能把孩子带走,何老大回来闹了一场,何寡妇坚持要带何强离开,何家族人插手,房子就回到了何家老大手上,何老大后来没过多久,卖了房子就走了,别说了,听说何寡妇名声不好听,跟人私奔呢,你个女娃可不要跟着学。” 叶荞:“……”她为什么要跟着别人学私奔。 不过,看来吴荷花的名声确实不好听。 “那何寡妇带着她儿子就走了?你知道她去了哪里了吗?” “听说去了县里,新嫁那男人听说是个读书人,名声都这样了还读书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脸。” 叶荞想到两人的名声坏了。 也就放心了。 两个渣渣过得不好,才是对小姨公平。 只不过,也不知道赵婆子跟着去县里没有,不过估计很大可能是没有,原因也很简单,县里的生活成本更高。 不说赵春恒只是秀才,还要读书,就是一笔大花费。 而且就算吴荷花有钱,以她装柔弱的性子,就不可能被别人占便宜,最多把银钱花到儿子何强身上。 所以,赵婆子若是也跟着去了县里。 他们吃啥喝啥。 啧啧。 真是活该。 叶荞呸了一声。 心情畅快。 她转身就大步离开,回到家,叶母在家。 “快进来。”叶母等她走进了堂屋,才给她倒了茶水,问:“听你爹说,你要卖人参修冰窖?” “是啊。”叶荞点头。 叶母没说什么,只问:“有把握吗?” “有。”这点信心她还是有的,银子肯定能赚回来。 “娘,这是我给你留的。”叶荞把陶瓷罐装着的身体乳给她。 叶母听她说了怎么用后,就留了下来。 毕竟她年纪大了也是女人,也讨厌身上起的干皮,冬天可是很不舒坦的。 “娘,我要去找陶窖帮忙烧一些瓷罐,专门用来装身体乳的,你看看,这些都是我画的罐子样式,你看看怎么样?” 叶母看了她画的样式。 沉默了。 “我说,闺女,人家画画都要用其他颜料,你就用黑炭笔,我真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 第一百零六章 王清画画 叶荞有些脸红,“娘,这就是画的瓷罐啊,专门装亮肤乳的,到时候再在瓶底盖上印泥,印上标记,买了我们亮肤乳的客人,就会知道这东西是我们铺子专卖的。” “铺子?”叶母不懂后世所谓的品牌的说法。 叶荞就专门换了个铺子的说法,挠了挠头道:“就是你看镇上卖的胭脂水粉,卖得最好的,就是多彩阁,每次去买,人家上面就会有印记,我们做出来的亮肤乳也是如此,我想着,我们铺子可以不用开,但名声要先传出去,反正只要质量好,就算没铺子,也不怕小姐姑娘们不买单,实在不行,我们就说是从海外来的,反正我们这边离福州那边,坐船,大概需要七日左右,这个时间在动辄一两月行程远行,已经很近了。 这也是因为水路便利的缘故。 叶母说:“那可不能拿出来太多,太多了,别人只会察觉出端倪,被人知道我们哄人就不好了,也是麻烦事一件。” “没关系的娘,你想看看,我们卖出去的亮肤乳的顾客都是身价不菲的,少说也是地主家,镇上的乡绅,还有县里的富贵人家,甚至我们还可以送去府城卖,享受到的客人比较多,如果有谁针对我们,就意味着以后没有卖的了,就算有人要强卖,那些顾客家,谁能甘心被别人抢了?指不定还要反过来保护我们。” 叶荞知道,古代做生意赚钱,肯定需要一个靠山。 一般比较忌讳一事二主。 所以在挑选投靠对象的时候。 十分重要。 就像她不敢突然拿出特别高级的法子,例如造纸,这可是会触及大多数权贵的利益,到时候自己一家农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所以,她的目标也简单。 能多赚一点就赚一点。 “如果实在有人想抢占方子,我们就跟齐家合作,不过,借着卖亮肤乳,跟大户人家打好关系,也是必要的,因为不管在哪里都讲究人脉,我们多认识些人也好。” “那倒是,以后小远要读书,我们家条件好些,他读书也就不用担心没银子花了。” “娘,你这么费心费力让阿远读书,不怕他长大之后让你失望吗?”叶荞打趣地问。 叶母拍了拍她脑袋,啐了一口:“胡说什么呢,你娘我吃的盐比你走的路都多,论看人还是会的,再说了,交好读书人,也不算坏事。” “以前家里没条件,自然不好弄这些,条件好了,自然会为你们小辈多考虑些,不过现在说这些事还早,你既然心里已经想好了后续的事,我也就不废话多问了,你画的这个画,我看你还是去找读书人帮你,有些学子画技也不错。” “娘,那先找阿远吧,他在学堂里,找学子比较方便,价钱跟市场价一样,不会亏待对方。” “行,你把你想要的样式写下来,等晚上小远回来,我再把东西给他看。” “好。” 叶荞吃了中午饭就跟卖了人参,得到了三十五两收入的叶老爹一起回村了。 下午回到村子里,就看见她选的靠近后山的位置的荒地上,好些村民在埋头苦干,身边跟着一些年岁不大的孩童,手上捡着些石头,荒草等物。 “小荞,你这是从镇上回来了啊。”何大虎特别积极地朝她跑过来。 “你看我厉害吧,她们都只能捡草,我都是帮着我爹背石头。”何大虎朝她炫耀道。 没错,何家也跟叶家关系不错,被叶爷爷请过来干活。 何大虎是跟过来帮忙的。 “你力气大干得多,挺好的啊。”叶荞夸赞了他一句,说:“我还有事,下次找你玩。” “好吧,听说你家在养蜂蜜?真厉害。” 叶荞一点也不意外消息会被传出去。 毕竟他们找罗木匠做蜂箱是被人看着的。 村里太无聊,有一个八卦,就能传得人尽皆知。 叶荞倒不怕传出去,反正他们叶家,在村里也不是毫无根基,不怕被人欺负,再说了,邕乡村的村民,其实也还不错,像贺家大房和三房那样烂在根子里的人,极少。 “也不算,就是随便弄弄,你要是干完活儿了,晚上过来,我请你喝蜂蜜水。” “真的啊,那谢谢啊,不用谢,你喊那些干活儿的姑娘小子一起来。” “那不成,吃晚饭去你家,也太不好意思了。”何大虎直接拒绝,小子脸还有些红,瓮声瓮气地道:“我爹说了,不能占主家便宜,你们日结工钱已经很道义了。” “哪里能厚着脸皮在别人家吃饭。” 叶荞想着村里长辈肯定都这么叮嘱了。 不然不会每次吃饭,干活儿的都只长辈来,小孩子都回家。 想了想也就没有勉强他。 “那这样吧,你干完活儿,提前来找我,我把泡好的蜂蜜水给你,你自己拿走,给大家分,要公平分,知道吗?” 叶荞还是挺信任何大虎的。 不是什么坏人。 还喜欢当老大。 只不过,她举起拳头,把这人揍了一顿后,就变她小弟了,果然还是收小弟好啊。 这不,何大虎特别主动答应,表示一定办好。 叶荞跟他说完话就回家了。 她也看过干活的村民,荒地只有五亩,估计半个月就能完成。 她也不担心这事。 因着做的专门搅拌的机器还没拿回来。 叶荞就不再做身体乳和香皂了。 反正估计就等两三日就够了。 晚上。 贺远从学堂里回来,习惯性地放下书箱,然后转身进厨房,准备做晚饭,他知道叶母是因为担心他一个人吃不好饭,才会借着找北方的游商买牧草种子的事,留下来。 其实这种事,留个信就行,对方会主动找上门来。 至于红糖花生和蒜香花生,已经有不少的货郎拿了几斤的货,不多,但名声慢慢传出去了,总之,不需要叶母留在镇上太久。 因为村里在开荒,其实挺需要人手的。 毕竟要请村民吃饭。 他就想着,每日坚持去做饭,时间长了,娘总能知道自己能照顾好自己。 第一百零七章 进展顺利 只不过不出意外,他走进厨房就看见叶母已经做好红薯饭,正在做汤,汤是排骨竹荪汤,味道又营养又鲜美。 排骨是叶母让叶南留的。 叶南最近天天卖猪肉,基本上算是接了这活儿了,自从叶老爹回来后,就把屠夫的活儿给他干了。 现在就每个月收个几百文的孝敬钱。 哪怕是亲侄儿,两人也有师徒名义在,叶老爹不乐意收,但叶大伯和叶南都坚持。 这事就算定下来了。 只不过。 叶南还是很感激。 所以每日,总会留下些骨头或者是猪下水,又或者是肉,提回来,给叶母和贺远加餐。 “娘,今日怎么煮饭煮这么早?”贺远说。 “不早了,你读书这么久肯定都饿了,回来刚好吃饭,你大堂哥在今天拿了点排骨回来,正好给你炖汤喝。” “对了,阿远,小荞上午回来,让我跟你说,想让你帮忙找个会画画的学子。”叶母说着擦了擦手:“等吃完饭我再给你,现在手湿的,可别弄脏了纸。” “小荞回来了?”贺远惊喜道。 叶母看见他这样,笑道:“是啊,那丫头画个画,跟鬼画符似的,这不,还得找你帮忙。” “那小荞呢?”贺远下意识就要转身出去找她。 被正在盛汤的叶母叫住。 “小荞下午就回村了,家里要修个冰窖,她啊,还弄了个什么亮肤乳,留个五份,喊你一罐你自己用,另外四罐中其中一罐给王小川,让他送给他娘,要是好用,王夫人肯定能找我们买,至于其他三罐亮肤乳,就看你怎么处理都可以。” 贺远脸上的笑容淡了。 没想到小荞竟然离开了,他连面都见不到。 心里十分失望。 不过贺远很快就收拾了情绪,重点放在了叶荞交代他的事情上。 吃了晚饭。 贺远不仅看到了亮肤乳,跟叶母一起试用了,还看见叶荞的鬼画符陶瓷罐子设计图,以及她写的要求,到时候画出来,还要去找烧瓷的窖找人专门烧出来。 贺远笑了一下,就把鬼画符给收进了柜子里。 至于任务。 他瞬间就想到了王清。 王清虽然才十岁,但他四岁就开蒙,被王夫子教导得,君子六艺都有涉及,其中画工很是出彩。 他想着明日去找王师兄帮忙。 就是这个亮肤乳。 他有些纠结,主动找到叶母,说:“娘,我可以不用这个,卖出去么?我是男子,用这个,不太好。”“哈哈哈,小远这是害羞了?”叶母笑完,见贺远有些窘迫,耳根都红了,揉了揉他的脑袋,说:“小荞说的给你用,听说你们读书人不是也挺推崇五官端正,容貌出众吗?” 贺远觉得自己长得挺端正的,就是有些瘦,皮肤其实也不算黑,就是稍微有点粗糙,没办法,男娃都这样。 “倒也不用,只需要身上没有残疾,脸上没有伤疤就行。”贺远摸了摸鼻尖说。 “没关系,你用就是了,小荞说这个没有美白的功效,准确说不明显,主要是让冬日皮肤不那么干燥,就跟猪油擦脸一样,冬日里天气冷着呢,今年估计还要下雪,到时候脸要皴,身体也干得紧绷不舒服,你先留着用就是,小荞说了,是自己用的,成本也不高,就是在山里找的材料,她说过段时间,还会弄脸霜,擦在脸上,就不怕冬日里脸皴了,所以你这个亮肤乳可别用在脸上。” “对了,还有唇膏,冬天冷风吹多了,嘴巴就要起皮,痛得很。” 听着叶母絮絮叨叨地说话。 贺远想到了往年自己冬日最爱冷得生冻疮,红耳朵,嘴巴也干得发痛,若是嘴巴多舔一舔,反而更痛。 不过虽然那个时候痛,他也不后悔,只是遗憾,亲娘的逝去,他垂眸遮住眼底那一瞬的伤感,再抬头时,没让叶母看见分毫。 叶家爹娘和小荞对他极好,甚至不比亲爹娘好,贺远不能允许自己成为忘恩负义的人,所以他只会在心里想念逝去的爹娘,却不会表露出来让叶家爹娘和小荞失望。 “好,我会用着的,如果好用,我就推荐给同窗学子。”贺远瞬间就有了生意头的想法。 叶母点头称赞,也觉得这个想法不错。 接下来的一个月。 叶荞跟叶老爹一起,忙完了修冰窖,开荒的事,中间叶荞找贺远画的图纸,拿去找打造瓷器的手艺人,弄了一百多个各式各样的形式出来。 上面都是画着梅花,还有一个就是黄色的花丛,因为亮肤乳有两款,一款纯色的奶味的,一种就是带有梅花香味的。 两种价钱不同。 初次之外。 苏大舅中间也去四周的村子,还走到外县去了,才找到八头小牛犊,以及十五只幼羊。 买大批量的牛犊,需要去衙门做登记。 确保平时不能随意宰杀耕牛。 叶荞:“……”她真的挺想吃牛肉的。 但现在明显不允许。 算了,先努力努力,多养些牛,等整个大越牛多了,她就不信朝廷不会改变这条规定,何况,估计大户人家,吃牛肉的多的是。 随便找个由头,让牛意外出事,就能吃。 只不过乡下一个村里能养一头牛都是奢侈的了,自然一头牛养个十几年的比比皆是,自然不舍得宰杀了吃。 这么多牛羊,一共花了五十几两银子。 叶荞开荒花了六两,再加上买陶瓷罐子,也花了四五两,她的三十两存银,就只剩下二十两,还倒欠了三十几两。 银子是贺远借给她的。 而叶荞做的香皂,就做了两百多块,如今已经全部可以用了,只不过还没开始卖,至于身体乳,明面上准备了五十份,牛奶原味的,三十五份,梅花味的十五份。 至于剩下的六十个陶瓷罐子,她做了三十个面霜,以及三十个唇膏。 当叶荞把牧草种子撒在五亩开荒完的荒地里面,又村里人帮忙,在旁边搭建了一个羊棚,牛棚以及人住的小棚子后,村里的事总算暂时告一段落。 她就需要去卖身体乳这些东西,回资金,到时候还钱给阿远了。 一大早,叶荞醒来,发现下雪了。 现在已经十一月中旬。 期间叶家大方叶柏的婚宴,叶老爹和叶母都去吃了酒席。 第一百零八章 礼物 叶荞还给叶柏这个堂哥,送了一块香皂,就当是新婚贺礼了。 叶母当天确实送了一块布过去,在所有亲戚里面,都是很扎眼的,叶家那位老妇人竟然也罕见地没说什么难听的话,只不过,时不时拉着叶母说话,打听他们怎么赚的银钱。 毕竟叶家修冰窖,找人开荒,还买了小牛犊,养了山羊的事,在村里传得人尽皆知,消息瞒是瞒不住的。 叶母叹了一口气说:“都是建业去山上打的那些猎物,用生命赚来的,也就全用在家里这当头了,说起来还是有地好,现如今想买一块好地,真是难上加难,不知道大伯母有没有消息,知道谁家想卖地的,谁叫大伯母是村里的消息通,跟大家关系都好呢。” 在场的好几个妇人,脸色微微有些怪异,要不是因为知道这位老太太是什么性格,她们还真以为,对方是个好相与的。 尤其是叶大伯母,就听出来叶母是在挤兑叶家老太太。 只不过显然,叶家老太太没听出来,甚至还好奇地问:“你家还有银钱买地?看来确实赚了不少,哪像我们这些没本事的亲戚家,没什么手段赚钱,也就只能枯活着。” “建业媳妇儿啊,你家要是有什么好营生,也多帮扶帮扶你这些堂兄弟,我们关系亲密,可还没有出五服呢。” 叶母早已料到她会这么说:“之前我们家找人开荒,诶,大伯母你要是来帮忙,也可以干活儿,再说了,你家孙辈这么多,可都有出息,只要认真肯干,肯定日子能过好,我跟建业也没什么头脑,全靠一把子力气。” “今日是老太太娶孙媳妇儿的大好日子,可别说这些扫兴的话。”叶母硬气起来了。 老太太脸色瞬间拉了起来。 叶母是不可能去哄她的。 就连叶奶奶都对这个妯娌没好感,自然也不会说她。 倒是成亲第二日,周采起来给家里人做了早饭后,正准备端着衣盆去屋子里洗嫁衣,就看到叶柏走给来,给她递了块乳白色的长方形物体。 “这是什么?” “这是小荞堂妹送的礼物。” “就是你那个家里住在镇上的堂妹?”周采眼睛瞬间亮了。 叶柏不明所以,但还是点头:“嗯,是她,怎么?你认识她?” 其实昨日婚宴,叶荞并没有跟她见面,毕竟周采一进门就被送进新房,还没来得及见新人呢。 “听说了,之前在镇上无意间碰见过。”周采不好意思地说。 叶柏也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毕竟镇上就这么大,遇见熟人也正常。 “小荞说这个叫香皂,用来洗澡,洗手的,也可以用来洗脸,你不是想洗洗吗?”叶柏说到这,脸有些红。 也不敢多说什么,转身就往外走。 遇到下地准备去镇上找活儿干的长辈和其他兄弟,连忙追了上去。 周采看着手上乳白色的香皂,闻了闻,觉得有股奶甜香,听说可以洗脸,忙打了一盆水过来,小心翼翼地把手沾湿,本来想问怎么用,结果就看见拿着香皂的手变得滑腻腻起来,一搓竟然还有泡泡! 周采惊呼出声,不舍得用太多,但她一开始没注意,就直接很多弄在手上了,她瞬间就心疼得不行,连忙把手腕上的水擦干净,再把找了个干净的布,把香皂放上去。 看着手心的香皂,忙往脸上抹,软绵舒服的感觉,再用清水一冲,脸上当即有种很干净的感觉,还隐约有股香气。 “这,这难道是香胰子?太好用了!”周采有些激动。 等晚上叶柏回来,连忙把把他拉到屋子里问。 惹来了叶家大房叶柏的嫂子和幼妹注意。 “夫君,叶荞堂妹那个……那个香皂,太好用了,你快用用看。” “那不是女人家用的么,我不用,你留着就行,就那么一块。”叶柏忙拒绝。 周采不给他拒绝的机会,当场让他抹了点,洗脸洗手,正好叶柏刚干完活儿回来,身上吹得黏糊糊的汗水。 “快洗,难不成还要我给你洗脸不成。”周采打趣他。 叶柏面红耳赤的,也不好意思看新媳妇儿,埋头闷声洗脸,看见手心的泡泡,他就惊讶了,再等洗完,他总觉得自己脸今天不一样了。 “是不是很好用?”周采声音兴奋地问。 “嗯,嗯啊,好用。”叶柏叶说不清那是种什么感觉,抓了抓头发道:“我就觉得脸没有以前厚重了,很舒服。” “对!” “而且还香呢,真不愧是香胰子,可比皂角和澡球好用多了。”周采觉得自己母亲说的话没有问题,当即扯了扯叶柏的衣袖:“相公,你说小荞堂妹和叶家二叔给我们送这么好的礼物,我们是不是要弄点回礼?” “回……礼?可是家里没有分家,我们明面上没有私产……”叶柏有些迟疑。 周采看见他脾性软,心里不满意,表面却不会表现出来。 “没关系,不是还有我的嫁妆呢,我既然嫁给相公了,自然要为相公分忧。”周采这话说得特别好听。 叶柏感动于她的体贴,觉得自己娶对了媳妇儿,在一旁傻笑。 “相公,我觉得二叔一家对我们很好,你觉得呢??”周采趁机试探地说:“我娘家虽然没给我备太多的嫁妆,但几钱银子还是有的,我除了会一点针线活儿,就是心细,会养猪,你看明日你去镇上干活儿的时候,顺便带点姑娘喜欢的糕点,还有红糖,我送过去,就当是我们的心意,你说成不成?” “会不会太贵?”叶柏不好意思花她的嫁妆,咬了咬牙说:“这样吧,晚点我去找奶要点,就解释一下用处。” 周采直觉这事不会顺利。 哪怕早上才相处过一次,她也直觉这位祖母不是什么好相与得。 尤其是,她从娘口中得知,家里的银钱都掌控在对方手上,其实叶家大方的第四辈的孙子都出来了,早就应该分家才是,偏偏叶家老太太掌控者中公的钱财,不乐意分出来, 第一百零九章 洋洋得意 叶柏爹娘那一辈,又因为愚孝,习惯了被叶家老太太欺压,到如今连孙子都有了,也没想过分家,后来老爷子去世后,是因为担心无人供养一个独身老太太,就再也没人提过分家,因为一旦提分家老太太就要苦恼说儿孙不孝顺,可谓十分棘手。 周采一嫁进来就想分家,叶家大方太多人了,吃住都不方便,且相公叶柏赚的银钱,落在自己手上的,也就几个铜板,一个月下来也存不到几十个。 但周采是个聪明人,可不会刚成亲就跟叶柏提这个,只想先改变他的想法,再顺势而之,这才是最好的方法。 再说了,她不信,整个叶家大房,没有其他人想分家。 想到自己的嫡亲嫂子,堂嫂子,周采就有了想法。 “相公,我觉得我们要跟二叔他们交好,是不得罪的那种交好,我分析过了,虽然老太太跟二叔他们关系似乎不好,但二叔也没有牵连到我们孙辈身上,不然也不会给相公你送那么贵重的礼,可是一匹布呢。” 叶柏听到叶二叔的名字,耳根暗红,有些不好意思,没办法,他始终觉得亏欠对方,可偏偏他爹娘跟老太太老说对方只是拿点小好处来,那是应该的,实际上也小气,指不定在背后怎么说他们坏话。 说实在的,听多了这些说法,他心里还是挺难受的,不由自主就偏向了自家人。 如今再听妻子这么说,他有些诧异:“你不觉得二叔他们不好相处吗?” “相公,你平时去镇上找活儿干,应该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不好相处才对,就算是亲戚,也没有必须帮扶的吧?二叔平时可有讽刺我们?人家还送礼了呢,不说其他的,礼品总是实在的。”周采都不知道该说叶家大房的人怎么好。 她虽然因为受到老娘影响,也很看重利益,但她自觉磊落,嫁给叶柏就是因为他条件最好,她就想过好日子。 要是她有叶家二叔这样一门出息的亲戚,恨不得立马抱住大腿,人家指缝里漏一点出来,都够自己过上舒坦日子的了。 再说了,她虽然没有跟叶家二叔相处过,可她成亲前在镇上打听过对方的名声,那绝对不是嫌贫爱富的人,都这样了,不抱住才是傻子。 叶柏也有些脸红,“我,我只是担心跟二叔他们来往太密切,老太太会生气。” “相公,你想错了,老太太为什么会生气,还不是因为觉得我们年轻人赚得少,等我们跟二叔打好关系,到时候指不定能得到点指引,你看,二叔家的叶南堂哥不就去镇上杀猪了么,至少人家猪肉不愁吃,还有叶萧堂弟,听说也经常被二叔带进山里,打了不少猎物出来。” “所以啊,我们要嘴甜主动一点,跟二叔打好关系,到时候我们日子好过了,不是就有银子去孝敬老太太了么,你若是担心老太太生气,那就哄着她,当然了,既然我们要跟二叔打好关系,就不能再跟着老太太一起骂二叔,没有这样在背后说人坏话,明面上又跑去占便宜的,毕竟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啊。” 周采说着,摸了摸肚皮:“相公,我们努力一把,才能好好养孩子,上孝敬父母不是?如果一直不愿意承认二叔一家有本事的事实,我们自己又没有好出路,以后怎么对得起没出生的孩子?再说了,我们本来跟二叔就没有矛盾,你看这香皂,也太好用了,你用得不开心吗?” 叶柏就是个耳根子软的人,倒不至于仇视叶老爹,只是因为叶老太太老说对方不拉拔他们是看不起他们,他心里那点自尊心受不住,也就不好意思多跟对方来往。 但听周采一劝说,他又觉得自己之前这么想,确实有些对不起二叔对自己的心意。 “那行,我们过两天去找二叔送谢礼,如今二叔难得在村里,也方便来往。” 叶老太太可不知道,她对自己儿子儿媳控制力强。 但孙子却被吹了枕头风,开始跟她离心。 很快就没机会闹腾了。 这会儿她还在得意,正指挥着孙媳妇儿,给她用叶老爹送的布,给她自己和小孙子做身衣裳。 周采刚好起来的心情,就因为得知这个消息,心里很不爽了。 她是乐意还礼给叶二叔,是真的想跟他们交好,而不是算计什么。 但凭啥送给他们的东西,却一点都分不到。 真是…… “二嫂。”突然,叶柏的堂妹叶杏喊她,“你刚刚跟柏哥在里面说什么悄悄话啊,这是洗了脸?头发都打湿了。” 叶杏脸上挂着自来熟的笑容,在她没反应过来时,就直接走进了她的屋子,然后就翻找出了香皂。 “呀,好香啊,难怪二嫂躲在屋子里不出来,是在跟柏哥偷偷用好东西啊。”叶杏看见香皂瞬间眼睛一亮,拿着就往外跑,还一边呼喊:“奶奶,你快来看啊,二嫂偷偷摸摸藏了好东西,我们家可不准有私产。” 周采气得差点没晕过去。 但她知道,自己不能不晕,直接倒在叶柏的怀里,红了眼眶,咬着唇瓣:“相公,都是我的错,没保护你好你给我的礼物,东西我放进柜子里了,都被找着了,都是我的错。” “她怎么会找到呢?这也没花家里的钱,只怕老太太和爹娘都要误会是你我藏私了,相公你放心,我会承担起来的,你一会儿别说话,我只内妇,这点委屈,只要是为了相公,我都乐意受着,只要你好好的,我就能再恢复过来,我不能让你受伤。” 叶柏瞬间怜惜起周采来,再想到她话里的疑惑,脸色瞬间难看起来,他在叶家生活这么久,如何不知道,肯定是叶杏刚刚在外面偷听!所以才会知道香皂具体放在哪里,这个臭习惯,叶杏早就又了。 她自己抢了东西就罢了,还冤枉他们藏私! 叶柏心里生出一股怒火,把周采扶稳,大步朝老太太的屋子里走去,就看见老太太怒色地瞪着自己,而叶杏做了错事,竟然还洋洋得意。 第一百一十章 打她两巴掌 他脑中名为理智的弦崩了,走上去对着叶杏就是一巴掌。 连老太太都顾不上了,张嘴就是训斥:“叶杏,你今年就十五了,可以嫁人的年纪,还当自己是小孩,有什么好东西就抢是吗?” “你抢就罢了,还张口就是污蔑,什么叫我们私藏,特么你躲在屋子里偷吃糕点的时候,我也没说过什么,再说了,这东西是小荞堂妹送的,亲自送给我的,所以我这叫私藏,你真以为我叶柏是好欺负的?” 叶杏捂着脸,不敢置信地瞪着他,脸上火辣辣的痛让她终于回过神来:“叶柏!你凭什么打我,你竟然干打我,奶奶你看他!” 叶老太太皱眉:“柏哥儿,你怎么能打妹妹。” “她不做令人讨厌的事,我何必打她。”叶柏梗着脖子道。 叶老太太的偏帮,让他心里的怒气更甚,气得胸膛起伏不定。 周采追进来就看见这一幕,连忙上去伸手扶平其胸膛,自己的男人自己疼,她可舍不得叶柏被气坏了。 “相公,你别生气,别生气,气坏了自己的身体划不来,都是我的错。” 周采这话一出。 叶老太太总算找到了转移怒火的对象。 对她来说,不管是儿媳妇儿还是孙媳妇儿都是外人。 柏个儿平时性子温和,说话都轻言细语的性子,怎么可能会突然变得这么暴躁,肯定是被这个新媳妇儿给带着的。 “你知道是自己的错就好了,这才进门,就让柏哥儿跟堂妹闹这么大,还打人,你功不可没啊,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性子的人,早知道当初我就不该松口,那么多好闺女,何必选你这个祸家之源。”叶老太太可不管错的到底是不是周采,总之,既能打压外人,又能在新孙媳妇儿面前立威,再好不过的机会。 连带着对叶杏这个孙女都满意了几分。 周采脸色瞬间惨败白,她哪怕做好心理准备,也没料到叶老太太这么不要脸。 她红着眼睛挡在叶柏面前:“奶奶,都是我的错,你想怎么责罚我都行,你别跟相公计较。” 叶柏看她这么退让了,心里也有些难受,不想再闹下去,不值得。 谁知,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叶杏得意洋洋地说:“奶奶,你看,二嫂自己都承认了,你就该好好罚罚她,我可是为了这个家,就算东西是叶荞那个丫头送的,也该属于我们整个家的,凭啥躲起来用,再说了,柏哥你办酒席的银钱,聘礼还是家里中公出的,就凭你自己,别说娶媳妇儿了,怕是到了三十岁还是光棍,奶奶对你这么好了,你竟然还藏私。” 叶老太太满意地点头:“不错,那就这样吧,周采,接下来两个月,你就负责洗家里所有人的衣服,去河边洗,冬日家里可没有那么多柴火让你浪费,做人媳妇儿的,就要懂事,照顾好家里男人,伺候好公婆长辈,这才是你该做的,至于藏私这种行为,我们整个叶家都不允许存在,看在你是新媳妇儿,我也就不跟你计较了,就只有这么点小惩罚,你可服气?” 周采差点气吐血。 整个叶家大房,至少上上下下至少有三十几口人,这么多人的衣服,还是冬衣,全部用冷水洗,这哪里是惩罚,简直刻薄至极。 周采看了老太太一眼,说:“奶奶,我接受,为了相公,我什么都愿意做。” “你知道就好。” 叶柏心里已经冒起了滔天怒火:“奶奶,那叶杏呢?一点错都没有?” “你这么大一个人了,还跟堂妹计较,好意思吗?”叶老太太向来自私自利,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根本不需要别人的意见,自然也不回哄着叶柏。 叶柏心里的怒火崩了,再也忍不住。 直接转身就往外跑。 周采都被挤了一个趔趄。 老太太更是被吓了一跳,嘴里还埋冤叶柏不懂礼数。 最让她恶心的是,叶杏竟然还在旁边跳来跳去的:“我说二嫂,你以后还是要长点眼睛,我们叶家,奶奶可是做主的人,你啊,就是活该。”薆荳看書 她得意坏了。 反正只要巴上叶老太太,整个叶家,她就不会吃亏。 周采心里直接把叶杏恨上了,就没见过这么恶心的人。 突然。 就听到院子里响起碰的一声。 周采连忙跑出去,就看见叶柏直接朝地上扔了一个箱子,里面的衣物漏了出来。 她还没反应过来。 跟在后面出来看热闹的叶杏就急了,跑过去的同时破口大骂:“叶柏你疯了,你凭什么扔我的衣箱,你给我赔!” “赔你妈。”叶柏也是被逼惨了,再也不忍了,直接反手给了抓着他手想抓他的叶杏一巴掌。 叶杏直接倒地,嘴上赤裸裸一个巴掌印。 叶柏可不会再给她面子,直接从箱子里翻出两尺新布,扔到叶杏脸上:“来啊,说啊,这布是谁的!你一个姑娘家,谁给你的新布,你说我藏私,特么那东西是叶荞堂妹送的新婚贺礼,就一小块,就算是叫了村长来,都没有这个道理,倒是你,自己藏私,你才该好好说道说道。” 叶杏失声尖叫,尤其是看见她的衣服被扔得地上到处都是,心痛得发麻。 口不择言道:“这是奶奶送给我的,凭啥叫藏私!” “你的意思是,老太太偏心?私下送了你这么多好东西?”叶柏越生气反而越平静,冷笑了一声,抬头木着脸看向叶老太太:“奶奶,所以这些东西,是不是你给叶杏的?” “我记得奶奶说,你一向公平,做什么事都是当面说清楚的,所以我们家四代人,才能一直住在一起,我之前也是服气奶奶的做法的。” 眼见叶柏药说出对他们不利的话,周采连忙道:“奶奶,叶杏堂妹冤枉你不公,岂不是质疑你的权威?明明是她自己私下偷藏,竟然栽赃到你头上,岂不是要惹起大家的怒火,觉得奶奶你私下偏心?要真是这样,以后如何说服小辈真心听从您的话。” 第一百一十一章 自己乱了 “胡说!”叶老太太瞬间脸色就不好看了,她的底线就是必须控制住整个叶家大房的经济掌控权,心里才心安。 叶杏是帮她敲打了新妇周采,但若是以牺牲自己的权威为基础,她打死都不乐意。 叶老太太眼神暗暗地看着叶杏,色厉内荏地说:“这布是哪里来的?” 叶杏又气又怒,没想到惹火烧身,现在自己布都要被老太太收走,她心里哪里甘愿。 可惜,叶老太太可不是会问她意见的人,直接就喊了叶杏的娘,也就是叶家老大的媳妇儿过来,“王氏,还不快过来把布给我!” 叶老太太虽然年纪大了,但身体意外的好,连拐杖都没杵一个。 王氏瞪了自己闺女叶杏一眼,也对闹出这事的叶柏不满。 “娘,这布是我用嫁妆给杏子买来做嫁衣的,你也知道,她到了要嫁人的年纪。”王氏讨好地说。 叶杏见自己母亲帮自己了,松了一口气,忙说:“是啊奶奶,我嫁得好,不也是为了你好吗?我嫁出去可不花银子,而是赚银子。” “杏子的意思是?不需要给你准备嫁妆了?”李氏背着猪草从门外进来,正好赶上,还有些气喘吁吁的,旁边跟着年纪较小的小闺女叶春。 “娘,我觉得杏子挺有觉悟的,不说我们不知道这个布到底是不是大嫂嫁妆买的,就说这布一看就不便宜,哪来当嫁妆够合适的了,以前嫁出门的闺女,也没有杏子这么讲究的,可见她也是体贴,节省下的银子,也足够给娘你买两身好看的衣裳,免得被别人比下去。” 李氏心里有气。 她也有大闺女,可当时嫁出门时,老太太不仅扣着聘礼,还真没给嫁妆,后来大哥、三哥的闺女嫁出去,也没有给嫁妆,她心里这才好受点。 之前忍着叶杏,也是因为她有许多坏习惯,比如偷听啊,亦或者抢小孩子的甜嘴之类的,这些都没有触及到李氏的底线。 现在对方想踩着自家这房上位,还污蔑长子柏哥儿,惹得他发了这么大一场火,她就做得太过了,要知道她儿子性格一向很温和,从来不会跟人发火。 更别说打堂妹,还把堂妹的衣服拿出来扔地上的事了。 当然,她更不满的是老太太借此机会想打压二房,她就更不乐意接受了。 “娘,二婶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刻薄了。”叶杏直接哭起来,要她就带着一件衣服嫁人,她就不能忍,大不了闹得大家日子都不好过。 “那杏子的意思是什么?想要我们家给你出大价钱当嫁妆吗?这岂不是赔钱货?再说了,你之前说得对,大家都不应该藏私,为此你还抢你二嫂的东西,现在就不承认了?” “反正我不,凭啥不给我嫁妆,不给我嫁妆也好意思说出门,看看人家二叔家,叶荞平时零花钱都比我多,她还有钱买地!” 这话可谓是戳破了叶家大房表面和谐的那层布,直接气得叶老太太拧起扫帚就朝她打去。 周采放在心里,看着这一幕,眼睛闪了闪,意识到,整个叶家想要分家,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指不定突破点就在叶杏身上! 其实也是叶家大房都四世同堂了,还没分家就不合适的缘故。 谁叫叶老太太长寿呢,俗话说高堂在不分家,所以叶老太太不乐意分,其他子孙提出来就是不孝,在大越不孝是会人吐口水的。 当然,有些人也会隐姓埋名离开,并不是谁都是孝子。 叶家大房就这么闹了起来。 - 叶荞可不知道叶家大房的闹剧,其实她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因为她本来就是不想让叶老太太有精力来找他家麻烦。 自己内讧闹起来,岂不是更好。 一大早。 叶荞就把做好的香皂以及亮肤乳,放到骡车上,叶老爹不去镇上,他要在家里放养叶荞买的那些牛羊。 现在牧草刚长起来,也不能任由这么多牛羊自己吃,要先循序渐进,所以叶老爹要留着放牛放羊。 叶荞就叫上来叶大伯母和叶大嫂,以及叶晴。 叶大伯母坐在前面赶车。 叶荞身上穿得厚厚的,还戴着帽子,手套。 一路往镇上走。 骡车走得不快,好在耐力足,只带几个人还是带得起的。 骡车上装了棚子,所以不怕冷风吹进来冷。 “小荞,东西真能卖出去吗?我一会儿能帮你什么?”叶晴有些紧张。 叶荞见她提心吊胆的,有些好笑:“放心吧,你们什么都不用做,跟着我一去就行,晴姐,你只需要说自己用了亮肤乳后,身上舒不舒服,光不光洁就行。” “当然舒服,很好用。” 这下不止叶晴点头,就连叶大嫂也跟着点头。 叶大嫂还有些不好意思,腼腆地低声道:“小荞,东西很好,我……我今年身上都看不见白皮了,而且用了你给的香皂洗脸,脸都没有皴。” “是呢,你大伯母我手都没裂缝了。”叶大伯母也说。 叶荞听到她这么说,想着每年冬天因为寒冷也在干活儿的叶大伯母其实最爱开冰口,就是脚后跟跟手上裂开一道道裂口,好不了,又痛。 “大伯母,香皂和身体乳治不了冰口的问题,等我试试看弄点药膏。” “已经很不错了,你有这个心意就行,药膏需要花药材,别弄那些。”叶大伯母不舍得,不过还是高兴叶荞的关心。 叶荞说:“大伯母,我不止做了给你用,如果效果好的话,我们还可以卖给其他人,到时候也能赚银子呢。” 一听能赚银子,叶大伯母就不排斥了。 “不会耗费很多银两?你这次买牛羊可耗费了不少银子。”没错,买牛羊的事,根本瞒不住叶大伯和叶大伯母,毕竟他们还记得,老二家要买地,哪里能把银子都花来买牲畜,还这么多,要是养死一头,只怕得哭死。 这可比养猪那些还要费钱。 叶荞笑嘻嘻地道:“大伯母,这不是正要去卖亮肤乳和香皂么,你放心,保证卖得出去。” 第一百一十二章 饥饿营销 “其,其实如果我知道如果效果这么好的,也会乐意买。”叶大嫂鼓起勇气,表示支持叶荞。 叶大伯母说:“你们啊,小家伙就是喜欢玩闹。” “反正先试试吧,实在不行,我就站出去,给那些路人看,现在这么光滑的皮肤,总能遇见有眼力的。” 叶荞笑得不行,忙说暂时不需要去跟普通人宣传,因为普通百姓根本就买不起。 这一路说着话,就到了镇上。 骡车先去了猪肉摊那边。 叶南没想到媳妇儿跟娘和妹妹都来了。 现在冬日买猪肉的也不少,就算不是大集,也不担心猪肉卖不完,因为冬天不怕猪肉坏。 “娘,你们咋来了?” “过来看看你,一会儿卖完去你二婶家,跟你媳妇儿说说话,我也好奇你的生意。”叶大伯母直言说。 叶南笑着点头:“好啊,没问题。” 他现在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可靠,所以直接粘了胡子,让他看起来更成熟。 当然,他自己想蓄胡子,也是很容易的,就是长不到那么快,估摸着等明年夏季估计胡子就长出来,刚好合适了。 叶大嫂看见叶南也很高兴,因为要帮叶荞忙,她即使想留下来帮忙,也没有说,知道轻重。 这边,叶荞也没直接回家。 因为顺路,干脆让叶大伯母赶车赶到李家去。 到了李家侧门。 叶荞忙去敲门。 又是遇见那个熟悉的门房小子,门房小子看见她,热情得不行:“叶荞姑娘,你终于来了,我们家小姐找你许久了,春娟姑娘还出门找了你几次,结果你娘说你没来镇上,小姐吩咐小的说,若是您来了,直接带你进去。” “小哥,我还有几个亲戚,都是想带给小姐看的,你能不能帮忙通传一声?”叶荞忙叫住他。 门房小哥自然乐意帮她跑腿。 叶荞这次没有送铜板,而是直接给他送了一小块香皂,比拿出来售卖的要小三分之一,但也够用半个月的了。 门房小哥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听她说是可以清洁用来洗脸洗手洗澡的,以为是香胰子,就收下了,毕竟白来的东西,谁不喜欢的。 没一会儿春娟亲自跟着门房小哥过来的。 看见叶荞以及她身后的叶大伯母几人,大手一挥,就把人往里面带,还安排门房把骡车给看好。 叶大伯母抱着一个小木箱,跟着进去了。 等进了李绾绾的院子,就看见屋子里,李绾绾坐在窗户边,打开着窗户,似乎正在做针线活儿,看见她进来了,连忙站了起来。 吩咐身边的丫鬟去上糕点和热茶。 “小荞,你终于来了。”李绾绾走出房门,拉着她的手往屋子里走。 叶荞跟李绾绾介绍说:“这是我大伯母,大嫂和堂姐,她们都用过亮肤乳。” “对,亮肤乳。”李绾绾听到这个词,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小荞啊,你还有没有,你送给我的,已经用完了,但是真的好好用啊,比我以前买的好用多了。” “我娘和我嫂子她们也想买。”李绾绾用多了亮肤乳,身上始终有一股香气,跟她平时戴的香包不同,自然就被家里其他女眷发现了。 女人嘛,谁能抵抗得住化妆品的存在啊。 甚至叶荞怀疑,读书人也排斥不了香皂跟身体乳,尤其是那些自诩君子的读书人。 “用了效果很好吗?”叶荞一点都不着急。 她现在想要的是准确的数据。 要不然以后万一有什么纰漏她还不知道。 “用完身体不干了,而且皮肤变滑变白了。” 叶荞摸了摸下巴,说:“我大伯母她们也用了亮肤乳,你再看看?按理说,这个亮肤乳是没有美白的效果的,只能补水和保护皮肤,提亮肤色。” 李绾绾觉得她谦虚。 叶荞实话实说:“我真不是谦虚,我还担心要是没有美白的效果,把这名义说出去了,要是以后买的客人达不到效果,岂不是会闹事,没必要。” “也对。” 李绾绾点头,克制住自己的激动。 她叫了丫鬟上了一盆炭火后。 这才把屋子的门窗都关上。 叶大伯母脱掉外衣,露出自己的胳膊,说:“我就是个粗人,李小姐别嫌弃。” “不嫌弃不嫌弃。”李绾绾忙说,注意力都落在她的胳膊上,发现确实没有白皮,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胳膊上的皮肤就是比手上的白一些。 见李绾绾盯着她的手看。 叶大伯母生怕卖不出去,忙说:“我平时在家干活儿,手上就没涂抹,所以差距有些大。” “并不是效果不好。” 岂止是差距啊,可以说很明显了,一个黑黄皮,一个有点白的黄皮,她手干活儿多,上面全是沟壑,不过今年没有开冰口,也算不错了。 正因为差距大,所以看起来十分有冲击性。ζΘν荳看書 “小晴,把你的胳膊给李小姐看。”叶大伯母连忙说。 叶晴也想帮忙,闻言点了点头。 叶晴的手皮肤也很光滑,加上她年纪小,平时只做针线活儿,做做饭,比叶大伯母的情况好多了。 李绾绾看了,忍不住摸了一下,有些惊讶:“天呐,效果真好,我之前遇到过的乡下姑娘都u是皮肤比较差的。” “一点也不滑。” “正常,乡下姑娘谁家舍得花大价钱去买胭脂水粉啊,还要下地,皮肤能好才怪。”叶荞觉得这很现实。 所以,要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好了,以后大家的日子才都好过,她也才能赚更多钱,因为她卖的东西,穷人家买不起,可若是大家脱贫了呢?自然客人就多了。 李绾绾说:“是这样没错,所以说……”她有些激动,抓住叶荞的手腕:“小荞,你有多少亮肤乳,都卖给我啊,我也可以囤着,而且不瞒你说,我认识的一些小姐,她们也追问我用的什么,想找我买。” 叶荞打定主意饥饿营销:“绾绾,亮肤乳的数量不多,只有二十份。” “你也看到效果了,所以价钱比较高。” “不过你放心,绝对质量都跟你之前用的一样。” 第一百一十三章 卖出 “多少钱一份?”李绾绾忙问,一副她都要买的架势。 叶荞比了四根手指:“四两银子一份。” 这个价格绝对不便宜,何况还是在镇上这么一个小地方,要知道镇上的胭脂铺子里面,最贵的就数珍珠粉,也就二两半钱,不过那个份量很少,而且里面珍珠粉的数量并不多,虽然名字叫这个。 算是京城真正的珍珠粉的低配版。 李绾绾有些肉痛,不过还是咬牙,决定要买,“小荞,你手上有多少?我一个人没办法买完,你可以等我一会儿去问我娘,让她买么?” “绾绾,你是我的朋友,你如果只自己用,我给你便宜点,三两银子一瓶。” “嘿嘿,谢谢小荞,本来我就想囤货的,不过我不要多了,就囤三个月的,三个月后还有吗?”李绾绾眼巴巴地看着她,生怕她说没有。 “三个月后也许会有,我也说不准。”叶荞没有给准话。 李绾绾心瞬间就提起来了,要是三个月后没有,岂不是她就没办法再买到了?三瓶就只能用三个月,不过李绾绾也不好意思占叶荞便宜,毕竟她家里条件一般,哪里有占好友便宜的。 李绾绾就买了三罐亮肤乳,花了九两银子。 她自己还是有私房钱的。 叶荞说:“绾绾,你可以买了,然后送礼亦或者转手卖给别人,如果是不认识的人,你还可以赚一笔,如果是认识的人,帮买也能送对方一份人情。” “小荞,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这下好了,其他人肯定要羡慕死我了。”李绾绾本来就有这想法,都不用叶荞催促。 她直接就把私房钱拿了出来,又花了二十八两,买了七罐。 至于剩下的。 李绾绾就没钱买了。 只能肉痛的让身边的丫鬟去把她大嫂和娘喊了过来,问她们要不要买。 李夫人正在看嫁妆铺子的账本,因为有盈利,心情还算不错,听到闺女身边的丫鬟过来找,就把人叫了进来,问:“绾绾又是有什么好玩意儿要分享不成?” 最近李绾绾经常支持叶荞家,像之前的果饯,红糖花生,甚至蒜香花生,还真别说,不是什么大东西,但就是有滋有味的。 按理说李夫人是会喜欢红糖花生的,偏偏她觉得蒜香花生够味。 只不过因为吃多了嘴巴不好闻,所以她平常都很克制。 “夫人,小姐说亮肤乳可以买了,问您要不要买。” “什么?”李夫人一听,立马站了起来,见丫鬟诧异地看过来,她轻咳一声道:“既然是绾绾邀请,那我就过去看看。” 其实心里激动得不行。 她年纪越大,身上皮肤就越来越不紧致了,容易干,冬日里身上都是些干皮,难受得紧,天天洗澡也不能解决问题。 但是,自从闺女用了那什么亮肤乳后,不仅用起来身体舒服,就连肌肤都透亮光滑湿润,她哪里抵抗得住,连忙就要买。 等李夫人走到李绾绾院子门口的时候,就碰到同样赶来的大儿媳李汪氏。 “娘。”李汪氏笑着跟她打招呼。 李夫人压低声音问:“也是绾绾叫你来的?”“是啊。”两人对视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不过,事关美容,女人就抵抗不住,自然要买了。 两人快速走了进去。 李夫人安排下人在外面等着。 一进门,李夫人听李绾绾介绍了叶大伯母也用了亮肤乳,瞬间目光落在她身上收不回来。 她听到价格还有点犹豫,可看见叶大伯母身上的效果,立马就不迟疑了,生怕买不到。 “还有多少?”李夫人问。 李绾绾说:“娘,还剩下最后十罐。” “就这么点了?” “你个丫头,咳咳咳……”李夫人见有叶荞他们在,连忙顿住,“那什么,老大媳妇儿,你要买多少?” “娘,我买两罐就行了。”李汪氏哪里好意思跟婆婆争啊,含笑地说,其实心里肉痛得不行,她本来以为有钱就能买到,结果……人家还没那么多。 李夫人果然高兴了,说:“那我就买剩下的八罐。” “小荞啊,以后要是还有,记得第一时间来找婶子我,这东西好用着呢,你婶子我就是皮肤容易干,尤其是这冬日。” “婶婶放心,我跟绾绾关系好,肯定先找你们,你们不需要了,我再找别人,只不过,我爹之前就跟县里的齐家大少爷定了一点货,并不多,到时候婶婶你听说了,可别介意。”叶荞那叫个实诚。 李夫人本来就只想跟卖家打好关系,以后想买也就方便了,但现在见叶荞说得这么实诚,哪怕知道等生意好了,肯定还有其他人找上叶家,但有她这话,她心里也舒服不是。 “好好好,这介意啥,应该的。”李夫人心情愉悦地说。 三人当场就试用起亮肤乳来了,都很满意,水水润润的,还不油,还有香味,可以说非常的不错了。 “对了,绾绾,我这次还带了点香皂,你们看看喜不喜欢?” “哇,新样式?”李绾绾好奇地看过去问。 叶荞把香皂拿了出来。 奶白色的香皂,颜值也不错,关键还有其他模型的。 “诶,这是一个羊头的,是吗?”李绾绾好奇地拿了一块懒洋洋动漫样式的香皂块问。 “对,就是羊头,可爱吧?” “可爱。”李绾绾点头,好奇地把玩着:“这个怎么用啊?” “这个跟香胰子差不多,不过可以用来洗脸,洗澡。” “诶,还可以用来洗脸啊。”李绾绾有些好奇,忙叫丫鬟上了温水。 叶荞教她用:“你用水沾湿,涂抹一些泡泡在手上,再洗脸。” 李绾绾按照她的说法慢慢洗了起来,白色的泡泡特别绵密,洗起来很舒服,她最后冲洗干净,用布巾擦干净脸,就觉得脸上很干净,很轻松,忙往铜镜面前跑。 “诶,我感觉洗了之后,脸很舒服。”李绾绾亲自用了之后,对香皂爱不释手。 大越的香胰子主要是用来洗澡的。 洗脸的要么就是比较粗糙的,要么就是很精致的什么粉。 第一百一十四章 顺利 那是京城才有的。 “大嫂,娘,你们要不要试一试?”李绾绾迫不及待地想宣传。 李夫人有些意动,不过还是要面子的,就只洗了手,倒是李汪氏年纪小,又是媳妇儿,到还要,很给李绾绾这个小姑子面子,亲自试了一下,然后就觉得,幸好用了,不然又错过好东西了。 “小荞,这个香、香皂用了之后,脸上却是舒服很多,如果还能有像亮肤乳一样的用来擦脸就好了。”李绾绾忍不住道。 叶荞做了面霜的,三十份,还有唇膏,但没有这么笨,立即全部拿出来。 “我只向货商要了一份面霜擦脸的,我们自己也还没用,绾绾,婶婶,李嫂嫂,你们要不要试用看看?如果可以的话,我再想办法多弄点出来。” “只有一份啊。”李绾绾有些遗憾,不过正因为少,所以她一点也不怀疑其真实性,主要是现在的人,都有阶级主义,就像李夫人不觉得叶荞有胆量会害她们。 毕竟一旦出事,可就是要吃板子,下大牢的。 叶荞把准备好的面霜拿了出来。 面霜也是洁白的颜色。 似乎越白,越受欢迎。 叶荞就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颜色了,还不用考虑色素的成本,提取也麻烦啊,还不如就这样。 “那,我试试?”李绾绾有些期待地问。 “好像跟亮肤乳不太一样。”李绾绾用指尖弄了一点,擦在脸上,觉得很光滑舒服,主要是水润,“好舒服啊,一点也不油腻。” 李夫人在旁边看得都有些意动。 但她还是不太好意思,决定一会儿拿回去偷偷用。 李汪氏也没忍住,在李绾绾的推荐下,试了一下,往脸上一擦,瞬间觉得很舒服,尤其是她之前总觉得洗完脸后,脸干得紧绷,有些不舒服。 “真好用。” “要是用在脸上不舒服的话,就要第一时间洗掉,如果用起来觉得很舒服的话,就没啥问题了。”叶荞当时做的时候就没放太多酒精,毕竟有刺激性,而且这个朝代的客人未必受得了,所以她就先做了退步,主要是保湿的效果,就已经很惊艳了。 至于其他的,就是上妆嘛,皮肤好了,上妆也好看不是么。 “小荞,我买了。”李绾绾忙说。 叶荞想提醒她不是没有私房钱了么。 旁边叶夫人就跟着说:“你个小丫头用这么多做什么,显得老成,我帮你用。” 说着就问叶荞多少钱。 “这是送给婶婶试用的,以后你们要是喜欢再买,我肯定收银子。”叶荞笑呵呵地说。 李夫人当然知道叶荞这是想跟她打好关系,大家相互之间来往都是这般送礼的,她心里也挺舒坦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面子不是。 “那我就不客气了,以后有事,只要是婶婶我能做到的,小荞你只管来。” 叶荞收获了意外之喜。 让李夫人欠了她一个人情,谁知道什么时候就能用到。 当然,她除非必要,肯定不找她。 叶荞最后拿出唇膏。 是三个小的试用装,还本身就带有颜色的,偏红色,用了很有气色。 一样获得了李绾绾三人的喜欢。 卖完护肤品,从李家出来,叶荞荷包里还装着不少的银子,面霜跟唇膏都没卖,只送了样品出去,香皂卖了二十块,半钱银子一块。 说到底也是这个时代,富贵人家用的东西都贵,普通百姓肯定是买不起的,越是稀罕,越卖得贵,偏偏还有很多人捧场。 越是大户人家越要讲究排场。 叶荞自然就不客气了,能赚就赚,何况她现在是限量,倒也不影响其他的胭脂铺子的生意,不担心引来仇人。 算下来,这一趟,卖的亮肤乳,一共卖了七十七两。 香皂则是十两银子。 短时间。 叶荞只准备往齐家那边送过去二十份亮肤乳,五十块香皂,面霜跟唇膏依旧只有试用装,当小样送出去,就不准备再卖了。 卖多了对她们家不是什么好事。 叶大伯母赶骡车的手都有些抖。 叶晴跟叶大嫂更是头晕目眩的,觉得自己这一次简直是长了不少见识。 一直走到叶家在镇上的家。 两人才回过神来。 叶荞先跳下去,敲了敲门,叶母迎着寒风过来开门,看见是四人,忙让叶大伯母把骡车牵进来。 “天气越来越冷了,你们快进来,我弄个炭盆给你们烤一烤。”叶母招呼着众人进门。 叶荞把骡车上的东西拿下来,提进了屋子里。 看见她的房间,里面多了一个书架,上面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一点也不显得拥挤,只因为这个书架是贺远那边腾出来的。 他屋子里此刻放着的正是之前叶荞在罗木匠那边定的。 叶荞终于有地方放她的小木箱。 木箱里放着的就是香皂、亮肤乳那些。 她把银子从衣兜里摸了出来,一共八十七两,她取出其中的三十四两,需要等贺远晚上回来了还给他。 剩下的五十三两,给娘分十六两,她自己还剩三十七两。 同时,她又从三十七两里面,拿出了三两银子,准备给叶大伯母、叶晴以及叶大嫂一人一两辛苦费。 毕竟如果没有打广告,李家那边卖得也没那么快,之后就是等名胜发酵出去,以后就有固定收入了。 有了这么多银子,叶荞也不会小气。 叶荞想好了,就拿着银子出去了,没有拿太多,只带了三两银子。 她走出去,就看见叶母正在招待叶大伯母她们。 叶大伯母跟叶母关系不错,两人拉着手正说话呢。 看见叶荞过来,叶大伯母忙朝她招手,把人拉过去后,拍着她的手就夸赞道:“弟妹,小荞真是太聪明了,之前我还真担心卖不出去,结果没想到,哪里是卖不出去啊,是根本不够卖。” “要是再多点就好了。”叶晴想法比较简单,下意识说。 叶大嫂倒是很不好意思:“这么贵,结果我都用了。” “没有多的了,因为原材料的问题。”叶荞本来就不准备做多,所以一点也不心虚,再说了,这是她自己的事,想隐瞒也合理对吧。 第一百一十五章 吃锅子 “大嫂,你不用这么想,要不是因为有你们用了之后,证明效果好,也不会卖这么快啊,李夫人可是看见大伯母效果那么明显,才意动的。” “至于李家大少奶奶,可不就是因为大嫂你用出来的效果,才更想买么。” 有叶荞这话,叶大嫂才放心了些。 “你们今日都辛苦了,正好看这天气有点雨夹雪的样子,我们中午吃锅子吧,正好喊小远那孩子,和阿南一起回来,阿南正好今天卖的肉也不多,估计快卖完了,今日就休息一天,回去拿点厚衣服来。”叶母说着就站起来去忙活儿。 叶大伯母忙要跟过去帮忙。 叶大嫂说:“那我去喊阿南回来。” 叶荞挠头:“那我去学院里喊阿远。” 学堂里中午是有一个多时辰休息时间的。 所以贺远回来一趟,还是有时间。 叶荞离开前,悄悄把银子给了叶母,告诉她自己的想法,至于到底怎么给,就不用她管了,有娘帮忙,多好啊。 叶母看着银子哭笑不得。 不过,对闺女的心意,她也不打算破坏。 叶晴许久没来镇上了,见叶荞要去学堂里找贺远,忍不住跟着一起出门了。 叶母在熬汤底,叶大伯母则洗各种菜。ζΘν荳看書 “小荞说这次你们帮了她不少的忙,所以准备了几个红包,大嫂你可要收下,不然她以后不好意思找你们帮忙了,这段时间我不在家,她什么事都找你,我这个当娘的,都不好意思了。” 叶母说这,把红包塞给叶大伯母。 叶大伯母一看,忙推回去:“别送这些,哪里用得着,我们家兔子养得不错,到时候还要麻烦小荞帮忙怎么售卖,这红包我肯定不收,收了以后还怎么找小荞帮忙?” 叶大伯母也实在,不说那些有的没的。 “那不一样。”叶母摆手道:“这是两回事。” “那你要这么说,我就只好让你大哥自己去找看看怎么卖兔子了。”叶大伯母也犟。 叶母无可奈何,说:“你可别这么说,之前说好了小荞帮忙的,等她回来再说。” “这银子……” 叶母还没说出来,叶大伯母就连忙打断:“之前小荞给我们用的亮肤乳已经很不错了,那么贵的东西,成本也不低吧,哪里能再拿这银子,要是我拿了,以后我说话都直不起腰来。” 叶大伯母坚决拒绝。 叶母想了想也就不勉强了。 倒是等叶荞带着贺远和叶晴回来。 叶母提到了叶大伯家的兔子怎么解决的问题。 “娘,那今日回去,我就去大伯母家,弄兔肉吃,让他们尝味道就不会担心了,主要是兔子最好多长一长,现在还小呢,拿来吃了多可惜啊。” “知道了。” 叶母就把这消息跟叶大伯母说了。 叶大伯母一听,果然很高兴。 中午吃的锅子是两种口味,有辣汤和新鲜的鱼汤当汤底,做的清淡锅。 叶荞就喜欢吃辣的,自己去打调料碗。 贺远跟着她一起,一边询问家里的情况:“上次带回去的牧草,种活了吗?” “种活了,很好种,牧草本来就是北方游牧民族那边来的,专门买的适合冬天生长的牧草,不过可能味道就不是兔子最喜欢的,好在牧草的种类挺多的,我每块种了些不同的,牛羊倒是不挑,反正养牛很方便,可以用干稻草喂,它也不挑嘴,有新鲜的草给牛吃就不错了。” 贺远见她说养牛高兴的样子,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反正知道小荞高兴,就成了。 “那会不会很忙?”贺远关心地问。 “如果忙不过来的话,可以请人帮忙放牛放养,大人不方便的话,也可以请小孩。”贺远下意识去摸荷包。 叶荞说:“是想情人,就是不知道请谁,主要是大伯和大伯母,还有爷爷老帮着看,我说请人,他们肯定舍不得,说能帮着看。” 没错,叶荞养了那么多牛,在叶爷爷看来就是宝贝,恨不得每天都去看。 要不是因为牛棚那边比较冷,怕老爷子过去睡冷得生病,家里人都坚决不同意他过去,叶爷爷肯定天天住牛棚旁边。 叶荞都不想到还有比自己爱牛爱得还深沉的。 不知道以后等自己想吃牛肉的时候,会不会被爷爷打死。 叶荞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贺远关心地问:“小荞,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没有没有。”叶荞就小声把自己的想法说了,贺远听完,有些无奈,也觉得她这个想法很危险,指不定叶爷爷还真会护牛。 “诶,没关系,现在先吃猪肉吧,猪肉也很好吃!”叶荞走进厨房,先给贺远打了一碗调料,然后才是她自己。 两人回到堂屋里。 锅子里面的汤已经翻滚着,冒着热浪,滑肉已经放下去了。 叶荞忙站起来,拿着汤勺,先给自己和贺远碗里打了些汤。 再依次问大伯母和娘、叶晴要什么汤底。 至于叶大嫂,就交给叶大哥叶南啦。 “这是小荞教我弄的调料碗,你不是很能吃辣,我给你加的清汤。”叶南压低嗓门,跟叶大嫂说。 叶大嫂脸有些红,轻轻点头道:“嗯,我很喜欢,你也吃。” “嘿嘿。”叶大哥就笑。 两夫妻也许久没见面了,自然是想念的,这不,一顿饭上,就你给我夹,我给你夹。 叶荞什么菜都爱吃,特别喜欢吃辣椒。 所以她碗里面,各种辣椒都有,还有一盘干的辣椒面碟。 不过这年头没有味精鸡精,叶荞就用虾皮磨成粉,也能用来当佐料。 她去夹滑肉,夹半天夹不起来。 贺远站起来,拿了一双公筷,稳稳当当地夹起来放在她蘸料碗里。 “诶,阿远,你好像又长高了。”叶荞嘴里咬着沾满了辣椒面的滑肉,歪头看着贺远说。 贺远嘴角微微上扬,眼睛带着欢喜:“真的吗?” “嗯,你就比我矮半根手指头了,好快啊。”叶荞苦恼:“为啥我都不长呢,娘不是说姑娘比男娃子先长高嘛,后面才长不过。” 第一百一十六章 前往 “你现在就很好了,不用担心长不高,在村里,你是同龄人中姑娘最高的。”贺远柔声安慰。 叶荞听了这话觉得心里舒坦了,一边烫着自己喜欢吃的菜,吃得喷香,正好有空,锅里的菜也需要再煮一煮。 叶荞正好问贺远在学堂里怎么样。 贺远欣喜于她的关心,挑好的事情说:“学堂里规矩挺严格的,不过,只要按夫子吩咐的任务,完成学业,也就没什么大事了。” “听说夫子会打手板,你被打过吗?”叶荞不放心地问。 贺远轻轻摇头,“没有,只要每天按时完成课业,夫子倒不会多言。” “那就好。” “对了,你进学堂了,还有时间交稿子吗?” 贺远点头:“每晚会抽出一点时间来写,家里娘买了蜡烛,也准备了炭火,每日写一点,就够一个月交稿子了。” “现在的稿费银钱,已经足够读书的了,你……”贺远话还没说完,就被叶荞打断了,她得意地笑,说:“阿远,一会儿去我屋子里,我早就把借你的银子准备好了,这次卖了亮肤乳还有香皂,不愁没钱花了。” “我还给你留了你喜欢的竹香味的香皂,你记得用。” 贺远已经进学堂了,自然知道什么叫男女有别。 以前爹娘也有教过,他只不过是找了没有进学堂的借口,所以才忽略这一点罢了。 听到叶荞这么自然地叫他进门。 贺远犹豫了一下,到底没有拒绝,只因为他不想拒绝。 等吃完一顿热乎乎的锅子。 叶荞辣得嘴巴都是红的。 贺远给她到了煮好的酒酿水,叶荞端起来小口小口喝着,说:“阿远,你可真贤惠。” 贺远:“……” “你喜欢就好。”他多少有些无奈。 加上年纪小,耳根有点红。 叶荞就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根本没注意。 贺远时不时看她一眼,帮着递个手帕擦嘴,亦或者其他的小事,两人相处起来十分和谐。 “对了,最近刘大咋样了?” 入冬了,一想到刘大他们,年纪都那么小,叶荞就担心他们冬日里难过,没办法,谁叫他们是她朋友呢,叶荞对朋友一向都是惦记的。 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这么相处起来的。 贺远摇头:“我不知道,最近我经常下学堂回家,没有遇见他们了。” “那一会儿我去破庙那边看看。”叶荞说。 “我跟你一起。”贺远不放心她一个人。 “你下午还要去学堂读书呢,在家好好休息才是,就在镇上,我自己一个人去就行了,镇上还没有谁能单挑过我。”叶荞这点自信还是有的,何况对她来说镇上就是她第二个家,比在村里还熟悉呢。 贺远说:“我太久没见你了,你不跟我一起说说话吗?” “原来你是黏人啊。”叶荞捂嘴笑话他。 贺远耳朵有些红,看了她一眼,不好意思说话了,只不过态度挺坚决的。 他比叶荞还先吃完,等叶荞吃完了,才帮着把碗筷拿进厨房里单独洗了,见时辰不早了,贺远跑去跟叶母说这事。 叶母想着有叶荞一起,倒是放心,何况刘大几个孩子,夏天的时候也帮他们了不少忙,又是些孤儿小乞丐,人品却是不错的,能自己养活自己,以后也不用去乞讨,也算是好事了。 叶荞就跟贺远一起出门了。 两人直奔破庙而去。 从叶家到破庙的距离很近,走差不多半刻钟就到了。 叶荞过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年龄比较小的苏三妹正端着水盆,摇摇晃晃地走到破庙门口。 破庙里是没有水的,他们想吃水,要么给钱去公用水井里打水,要么就去河边打,也是因着镇上旁边就有河道,吃水并不紧张。 不过井水他们需要给钱,完全是因为镇上的水井是按片区规划的,也就是说,只有住在附近的人,才能去打水,因为水井是当时的住户一起出钱打的,这个规矩在哪里都没什么问题。 而偏偏刘大他们连在镇上租个小破房子的铜板都拿不出来。 不然也不会成为乞丐了。 因为除了刘大和刘二妹两人年纪大点,其他的都才五六岁,也没人用他们,自然赚不来银子,至于王乞丐,他双腿残疾,不能走路。 “三妹。”叶荞喊了一声。 说着就大步走过去,帮她把水盆端了起来。 苏三妹端得有些摇摇晃晃的水盆,在叶荞手里就很轻松了。 “王爷子。”叶荞走进破庙,就看见王乞丐正在眯着眼用一根粗针缝制衣服。 “是小荞啊。”王乞丐听出她的声音,高兴地抬起头来,忙喊旁边的孩子给她倒水喝。 说是倒水,也就是用一个破旧的陶壶,在里面烧的白水。 以前他们都喝生水,还是叶荞说喝了生水容易生病,他们才换成热水,如此一来,冬天倒需要更多柴火了。 不过显然他们很勤快,角落里早就堆了柴火。 叶荞一直觉得,人只要勤快,就饿不死。 “王爷子,不用,我就是过来看看你们。” “咯,我们家今天吃锅子,菜弄多了吃不完,我就给你们端了一份过来,你们正好尝尝我的手艺看看长进没有,要是长进了,过两天我就来镇上摆摊卖吃食。”叶荞说。 她理由这么充分,王爷子哪怕知道她是故意带的吃食过来接济他们,也拒绝不了。 “快谢谢小荞姐姐。”王爷子红着眼睛喊旁边的几个小娃娃。 几个小娃娃都跟叶荞磕头。 叶荞眼疾手快地把人拉了起来。 “诶,磕什么头,不管是男娃还是女娃,膝盖都有黄金,你们以后长大了,一日就能赚这么多铜板去买好吃的,到时候你们再请我吃就行。”叶荞说得太理直气壮了。 让王乞丐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都不由被她的话感染。 “对,你们以后长大了可要记得小荞姐姐啊。”王爷子也不再说那些没用的话,只教孩子们感恩就对了。 “三妹,去喊你二姐回来,一起吃好的,就当过冬了。”王爷子乐呵呵地道。 第一百一十七章 在镇上? 苏三妹看着碗里装的油花花的菜,嘴里唾沫直咽,没办法,她们许久没有碰过油了,因为刘二妹跟刘大赚来的铜板,全都买了粮食,足够他们撑过这个冬天,已经算很好了。 要是往年,一到冬天,还要冷死一些孩子。 苏三妹拔腿就往外面跑。 叶荞坐在旁边跟王爷子说话。 “王爷子,刘大呢?”叶荞本来是叫王爷爷的,但王爷子觉得自己身份不适合让她这么叫,这就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人思想老旧了,不过好在叶荞觉得称呼是什么都不重要,尊重是个态度问题。 “刘大他跟着别人一起给镇上的富户修你家教给他的浴室的活儿呢,说起来这事还多亏你大方,不然他哪里来的活儿干。” “干得顺利不?我就说许久没听说你们消息了,就上来看看。” “他找的隔壁的一些乞丐,这些人难得有想要找活儿干的,分钱的事,就大家平分,只不过你也知道,有些人干活儿喜欢偷懒,到底人少了没那么方便,不过他修一个浴室,能拿几百文钱,已经算很不错的了。”王爷子明显对刘大很满意。 也是,整个破庙里,刘大年纪最大,虽然只是个半大少年,也是由他养着孩子们的。 “几个人可信吗?”叶荞随口问。 王爷子说:“那几个算是愿意干活的了,其他人更懒,虽然有点小毛病,但难得有活儿干,倒也珍惜,只不过刘大他们在隔壁的镇上帮忙修,所以距离有点远,他几乎干完一次活儿也没时间回来,有时候就半夜跑回来送一次钱,老头子我看他精神头不错,想着他应该没遇见什么大问题。” 这倒是。 叶荞就不再关注刘大的事了,他能立起来也好。 没一会儿刘二妹就回来了。 看见叶荞,高兴坏了,一听说她还送了饭菜来的,连忙从衣兜里摸出一块包好的麦芽糖递给她。 “小荞,这个是我专门给你买的,谢谢你。”刘二妹眼睛有些亮。 叶荞其实不缺糖吃,但刘二妹几个孩子就不一定了,没看见她们看见糖都馋得不行么。 也能理解,一年到头吃不了一两次,不馋才怪了。 不过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虽然馋,也没有哪个孩子争抢着要。 “麦芽糖也不便宜呀,这么一块要花好几文,你自己留着,泡糖水喝。” 刘二妹摇头:“小荞,要不是你,我们之前中秋节也赚不到那些铜板,光卖那些花生、果饯赚的银子,够我们兄弟姐妹们过冬的粮食了,不怕大家饿死了。” “你……你别嫌弃我送不了更好的。”刘二妹捏着衣角,手有些发白。 叶荞接过去了,刘二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高兴起来。 “你们快吃吧,一会儿都冷凝了,吃冷的要拉肚子。”叶荞说。 她尝了一口麦芽糖,就把剩下的收了起来,觉得要是有山楂,做冰糖葫芦还挺好吃的,光这么干吃,她怕牙齿给扯掉了。 “好。” 刘二妹就带着几个弟弟妹妹一起把菜再热了一下,一个个地分。 当分到最后,看见下面藏着鸡肉块,几人都震惊了。 几个小的更是克制不住吃进嘴里,嘴里的肉,让大的小的都红了眼框。 叶荞见他们吃着,想着没啥事了,就提出告别。 刘二妹见她要走,突然想到什么,连忙喊住她:“小荞,你等等。” “怎么了?” “我不是在镇上帮人洗衣服吗?好像在城北巷子那边,看到过你家亲戚。” “我家亲戚?”叶荞满头问号,她不记得自己家有亲戚在镇上住啊,好奇的问:“谁啊?” “好像是你小姨,带着两个孩子,对吗?” “啥,我小姨?”叶荞震惊得不行,她小姨不是回娘家了吗?什么时候出现在镇上了,她也不觉得回娘家的小姨会被姥姥家的人嫌弃,对他们的人品,叶荞还是挺信任的。 “对,你不知道啊?”刘二妹说完还有些意外。 “嗯,我不知道,二妹,一会儿你吃完饭,带我过去看看呗?”叶荞都知道这个消息了,自然不可能当作不知道。 刘二妹恨不得为叶荞鞠躬尽瘁,自然满口答应要帮忙带路。 叶荞也没有再说什么。 在等刘二妹吃饭的间隙。 跟贺远对视了一眼。 贺远说:“应该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过去问问就知道了。” “嗯。” 因为惦记着这件事,等刘二妹一吃完,跟王爷子几人告了别,叶荞跟贺远,就跟在刘二妹身后,往城北那边走。 城北的巷子是最差的,这里面住着的大多都是一些租户,房租也不贵,也比较混乱,什么人都有,走进巷子,都能直接越过破破烂烂的墙看见里面的院子。 全都是些单间院子,很小,估摸着就三四十平的样子,还住着一大家子。 “就在前面了。”刘二妹穿得破破烂烂的,所以几乎没有人打她主意。 倒是叶荞,穿得不错,身上没有一个补疤,加上最近为了卖亮肤乳,亲自用上,在破破烂烂的巷子里,就跟掉进来的金子一样耀眼。 还没走到刘二妹说的地方。 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窜出来两个混混。 “哟,小姑娘日子过得不错嘛,来点孝敬,让哥哥们去打点酒水喝。” 两个汉子身形瘦弱,一股酒气冲天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家的,这种醉汉在镇上时不时就有几个。 叶荞头一次听到有人敢抢到她头上,直接兴奋了。 贺远跟刘二妹都没反应过来,就看见叶荞冲了上去,两脚就把人踹扁,直接揍得嗷嗷直叫,酒都醒了大半。 “你们不知道小爷我是谁吗!我可是叶荞,这镇上还有人没听过我的名号?”叶荞脚踩在其中一个人背上,不高兴地说:“你们是谁,报上名号来,让我看看你们是谁家的,敢抢到我叶荞头上来。” “叶……叶荞?”两个醉汉听到这个名字,脸都绿了。 “你特么不是回村了吗?” “叶屠户咋又把他家小霸王放出来了!” 两人心里哀嚎一声,后悔得不行。 第一百一十八章 原因 叶荞不高兴地哼哼道:“咋地,我还不能回来不成。” “我们错了。”两人被打得腰酸背痛,心里那个悔啊,惹谁都别惹叶屠户和他家小霸王,这是镇上所有人的认知。 “还不快滚,以后再敢欺负弱小,就别怪我欺负你们了。”叶荞直接把两个醉鬼打跑了。 刘二妹崇拜地看着叶荞,“小荞,你真厉害。” “一般般,这不算啥。”叶荞举了举胳膊:“我们女子也要保护好自己,学点防身术最好,这些地痞流氓就是欺软怕硬,平时不要单独来这些不安全的地方,因为受到伤害后就算得赔偿也不划算,而去还未必能得到赔偿。” 刘二妹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大多数长辈如果年轻姑娘出事,都会责备对方活该。 刘二妹看向叶荞的目光更柔和了。 “嗯!”她认真点头。 “小荞,到了,就是这里。” 叶荞看着面前破旧的小院子,里面还有用竹竿晾晒着衣服,就知道是里面有人住,她直接上前去敲门。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过来开门。 门一打开,叶荞有些意外,因为开门的竟然是赵暖,赵暖穿着旧衣裳,棉絮有些发硬了,不过好在也没有太破烂。 “小荞姐姐?”赵暖比小荞小一岁,却矮了不少,看见叶荞下意识伸手就要把门关上。 叶荞那里允许,箭步上前,阻挡住她的动作,说:“你还想关门不成,我都知道你在这里了,你们还能立马搬家消失?” 赵暖呐呐地看着她。 正要说什么,就听见屋子里传出赵真的喊声。 赵暖也顾不上阻挡叶荞了,转身就往里面走。 叶荞直接跟上去,比赵暖还先一步推开唯一的厢房门,发现厢房的位置,里面不大,只有一个单人床,不过显然上面直接睡了三个人。 虽然很是破旧,但东西却收拾得整整齐齐。 赵真正坐在床上,手上捧着一本破烂的书在看,而他的腿上缠着绷带,看见叶荞,高兴地喊她:“小荞表姐。” “小真,你腿怎么了?”叶荞走过去,没有掀开他腿上的被子。 赵真年纪小,听见她问就想回答。 赵暖懂事得早,轻咳一声,想阻止赵真说话。 叶荞故作凶狠地瞪了她一眼,赵暖被吓得就不敢说话了。 赵真说:“就是来镇上的时候摔了一跤,上了药,大夫说很快就好啦。” “自己摔的?不是谁推的?”叶荞有些不信,要真是无意间摔的,赵暖怎么会拦着弟弟不让他说。 果然见她这么问,赵真就低下头。 “别怕,跟姐姐说,姐姐保护你。” “是……是爹推的,爹说我跟娘害了他差点失去功名,喊以后都不要喊他爹,已经……已经断绝关系了。”赵真年纪小,虽然跟赵春恒相处的时间少,可心里也是有这个爹的。 赵暖声音突然尖锐起来,生气地说:“那不是我们的爹,他不认我们,我们也不需要他!” “姐姐,我不认,你别生气。”赵真性格柔柔的,是个温柔的男娃,连忙哄她。 赵暖胆子也不大,梗起脖子说完这些话,自己倒是泄气了,尤其是看见叶荞皱眉的样子,瞬间害怕起来:“小荞姐姐,你可以不要跟娘说吗?娘说了,不让告诉你们,娘要是知道我说了,肯定会打我的。” “放心,你娘估计也没功夫打你。” 叶荞果断地喊了刘二妹去帮忙把她娘喊过来,这种大人的事,还是得告诉长辈。 贺远一直坐在旁边。 见叶荞正在打听他们的情况,就主动过去,跟赵真说看书的事。 赵真被他照顾好了。 赵暖就没理由拒绝叶荞的询问了。 “你们什么时候来的镇上?”叶荞也不着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问。 赵暖根本扛不住她的询问,毕竟在她面前,叶荞还是有些凶。 “我们来了有一个多月了。” 叶荞算了下时间,这怕是她还在山上的时候,小姨一家就来镇上了,按理说那段时间姥爷他们在弄红糖花生的事,有跟娘见面,不可能不透露口风。 “姥爷姥姥他们知道你们在这里吗?”叶荞直接问。 她不太喜欢别人说谎,所以问这话时,其实挺在意赵暖的回答的。 赵暖被她看得有些害怕。 不过,到底最终鼓起勇气说:“姥姥,姥爷知道,大舅他们还给我们送了粮食来,是娘不想留在家里被村里人说闲话,才带我们来镇上住的。” 至于说闲话这一点,叶荞明白了。 这种事太常见了,一般来说,只要娘家有人,就没人敢说到明面上来。 但按照小姨不想,麻烦别人的性子,恐怕还发生了其他事,仔细一想想就能联想到了,比如,可能是影响到了舅家要说亲的表哥表姐等名声。 叶荞这么想就这么问了。 赵暖有些惊色,诧异她怎么猜到的。 一看她这表情,就更瞒不住了。 “最近英姐姐在说亲,之前说了一户人家,也是读书人,条件还不错,男方考了童生,本来说好了定亲,结果听说我们家的事,对方就不乐意了,这门亲事就作废了,二舅母去找对方家里说了好几回,他们也不乐意娶,有了这事,英姐姐想嫁条件好点的就不成了,二舅母跟姥姥都很生气,姥姥最近一直在努力找人给英姐姐说亲,只不过都没有结果。” “这般没有眼光的人家,不嫁也罢,英表姐又勤快,性格又磊落,配读书人绰绰有余。”叶荞一听表姐被嫌弃了,也不高兴了。 “你也别想太多,这件事跟你们家没啥关系,估计对方早就退婚了,这不过是个借口罢了。”叶荞说。 赵暖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真的吗?” “当然,错又不是你们,如果对方因为这件事就悔婚,只能说明他们人品也不咋滴,就是欺负老实人,还不如直接找个老实人结婚,就像你娘的性子,沉稳还勤快,也很善良,肯定能找个跟她一样的人,只不过很多时候,没有相互了解,所以你不知道,像你娘这样的好人,可能也会娶一个不好的女人,然后一辈子过得不好,所以不着急,合不合适要看缘分,如果实在不行,你娘也可以不嫁人,反正以后有我保护你们。”叶荞自从有了前世的记忆。 真不觉得这些算什么大事。 第一百一十九章 请她养牛 心想,虽然她做不到改变整个朝廷对女性的歧视,但她努力当个小地主,让自己家的姑娘过得轻松顺遂还是不难的。 赵暖听她这么说,眼睛亮亮的。 正要说什么,就看见窗户外面院门被推开。 “娘!”赵暖跑了出去。 叶荞也跟了出去。 苏好端着木盆,盆子里放着一些脏衣服,叶荞看了一眼,没说什么。 “小姨。” 苏好看见叶荞,吓了一跳,好半响才反应过来,走到她面前,揉了揉她脑袋:“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无意间知道你们在这里,所以就找过来了。”叶荞也没瞒着,抬头跟苏好直视,说:“小姨,冬天镇上也挺难过的,你在这里住还不让姥姥他们告诉我娘你来了,我娘肯定生气。” 苏好有些尴尬:“我,我这不是怕麻烦你们么,再说了之前已经够麻烦你娘的了,那什么,我这就去给你煮点糖水。” 苏好说着就往厨房里跑。 叶荞看了一眼没阻止。 这会儿小姨一看就很紧张,竟然都没想到问她告诉家人没有。 叶荞转身回到屋子里去跟贺远说话,等了差不多一刻钟,就听到叶母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叶母一走进来,对着苏好就数落起来:“你这人,就算不想给二哥他们找麻烦,可也别独自来镇上,你知不知道这边住的都鱼龙混杂,很乱,你还不跟我说,等真出事了,我能不知道?” 苏好被叶母骂得头都抬不起来。 好几次欲言又止。 叶母自己说痛快了,见苏好还是没有想通,她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了。 “姐,我错了,你别生气。”苏好不后悔自己带着孩子们出来独立门户,她只是后悔不应该让姐姐这么担心她,她又不蠢,自然知道亲姐是真心想照顾她的。 可苏好也有些硬气,她实在不想给家里人添麻烦,正因为他们对自己太好了,她才很愧疚。 “算了,你也是个犟的性子,我知道,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只是你住在这里也不安全……” “娘,有件事我正要说。”叶荞找到机会走过来。 叶母问:“说啥?” “让小姨回我们村吧。”叶荞想着反正自家都要找人帮忙看着牛和羊,不如就喊苏好三母子,“家里不是有牛场和羊场么,需要人帮忙去看守,还有放牛放养的事,都需要找人来养,你跟爹都不空,还有其他事要找你们忙。” 也许是家里有钱了,叶荞说起请人的事来,底气十足。 叶母听到这里,想了想,没有否决。 倒是苏好,以为这是叶荞跟叶母故意这么说的。 连忙摆手道:“小荞,用不着,你小姨我这么大一个人了,哪里还能你帮我考虑这么多,虽然镇上难了点,但只要勤快,不怕没饭吃,等到了开春,还可以去帮忙种地干活儿,也能赚钱。” “既然小姨你都愿意去帮别人干活儿的,为什么不愿意来我家干活儿?”叶荞正色道:“我没有因为小姨你是亲戚的缘故,才故意腾出这么个干活儿的机会,事实上村里确实缺人,不然我爹也不会都没时间来镇上,而且接下来我爹时不时需要去一趟县里,到时候家里就只有我一人,八头牛,十几只山羊,还真看不过来。” “如果你要说有大伯母他们帮忙的话,短时间是可以,但时间长了就不行,因为他们也有活儿干,我需要找的是一个人专门帮忙管牛羊群,如此一来,我需要了解情况也方便些,换人养麻烦事可不少。”叶荞把里面的缘由说得很清楚。 苏好听了,反而松了一口气,也意识到叶荞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认真的。 “我可以负责养牛羊,我懂怎么养。”苏好忙说。 叶荞就笑着说:“那正好,今日小姨你就跟我们回去吧。” “我需要先收拾一下。” “这次定的衣服也要先洗完,不然多对不起那些信任我的客人。”ζΘν荳看書 “行,反正你看着来就行,忙完了就赶紧收拾行李回来,你什么时候来,我爹就什么时候去县里,小姨你认识路的吧?” “认识认识,怎么可能不认识。” 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 叶母就陪着苏好又说了会儿话,还帮着她一起把收来的衣服洗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回去还是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姥姥姥爷家,总算是有了个交代。 因着贺远下午要去学堂,所以叶荞没有多待。 跟贺远先回去了。 “阿远,你过来。”叶荞把贺远叫进屋子里,把准备好的银子递给他。 贺远收下的同时,从衣兜里摸出了一个木盒子送给她。 “送给我的吗?”叶荞有些惊喜,手指在上面摸了摸,好奇地问:“是什么啊?” “你看看喜不喜欢。”贺远抿唇笑。 叶荞就打开了,里面放着一个簪子,是银质的,簪子很漂亮,是专门用来束头的。 一般的姑娘都是用头花,布巾来束头,用簪子属实有些奢侈。 “我很喜欢。”叶荞虽然性格大大咧咧的,但喜好还是姑娘家的喜好,她乐得眼睛弯弯的,忍不住拿出来试戴:“诶,真好看。” “嗯,很好看。”贺远见她高兴,自己也忍不住跟着笑。 “你怎么突然想到给我买簪子啦?” “我觉得你会喜欢。”贺远不好意思说他想方设法先找理由给叶荞送礼物,还专门找王清问了姑娘喜欢什么。 差点被王清发现,不过现在看到她的笑容,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叶荞说:“喜欢。” “喜欢就好。”贺远时间不多了,跟叶荞说了一会儿话后,就去学堂上学了。 叶荞收到礼物,开心得不行,连回家的路上,都乐得自在。 这次回去赶路的是叶南,他休息一日,正好回家看看家人。 叶大伯母见她一直傻乐,哭笑不得:“小荞啥事这么高兴?” “嘿嘿,就是很高兴啊。”叶荞没有说出来,因为她担心被娘知道会说阿远浪费银子,她的想法很简单,谁不喜欢收礼物啊,而且还是贵重礼物。 所以,她把银子存着,到时候给阿远读书,就不怕他因为送自己礼物花光银子了。 第一百二十章 牛棚 如此一来,两人都高兴了,这不是正好。 但若是被爹娘知道,少不得要说他们浪费,叶荞到底还是孩子心性,自然不想失去这快乐。 两人就这么默契地约定好了。 只不过谁都没说出来罢了。 一路吹着寒风,回到了村里。 天明显要下雪了,所以村里好些人家的孩子,都趁着还没完全冷下来,背着背篓上山捡柴火,也有去割草的。 只不过冬日的草到处都是枯黄一片,几乎找不到什么新鲜的了。 即使如此,孩子们脸上还是带着笑容。 “小荞。”何大虎带着村里一群五六七八岁的孩子,背着背篓往山上走,看见叶家的骡车,连忙追上来打招呼。 叶荞掀开车帘,一阵冷风吹进来,她打了一个哆嗦,搓了搓手问:“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去山上砍柴。” “噢,那我也去,顺便看看牛。”叶荞就是个坐不住的性子。 说着就从骡车上跳了下来。 反正家里的香皂、身体乳那些都有足够的存货,饥饿营销之下,拿出去的货量就不多,她也就不用耽误功夫在这上面,倒是她的牛,好长时间没去看过了。 “我也想去看你家的牛。”何大虎热情地说。 “好啊,你跟着来就行。”叶荞跟叶大伯母说了一声,就带着一群孩子跑牛棚那边去了。 叶南也对叶荞家的牛感兴趣。 “没想到小荞堂妹有那么大的魄力,买那么多牛。”叶南有些吃惊。 其实岂止是他啊,村里其他老一辈的,都被叶荞家这一举动给吓着了。 想想看,十里八乡村里都没一头牛,叶荞家的八头小牛犊子,简直是非常惹眼的存在,同时也成了村里老人的宝贝。 这不。 叶荞带着一串孩子跑到牛棚这边,就看见五亩种着牧草绿油油的一片,在枯黄的村里带着别样的颜色,特别的清新,代表着蓬勃的希望。 而五亩地用栅栏围着,里面分成两个区,一个山羊区,占了两亩地,一个养牛的区域,占了三亩地,因为范围广,牛羊看起来都很自在,时不时嚎叫一声,哞哞的叫声,以及咩咩咩的叫声,很有活力。 “爹。”叶荞远远地就看见叶老爹在牧场里面,正用簸箕在装着什么。 而整个牛场栅栏旁边,围着一圈的老头老太太,凑堆看着牛羊,时不时说八卦,看起来热闹得不行。 叶老爹直起腰来,看见她跑过来,提醒她慢点,一边问:“跑这么快干啥?” “我就是过来看看牛。”叶荞看了看面前的栅栏,发现还不矮,有一米二的高度。 一看她雀雀欲试的表情,就知道她是想翻进来,叶老爹连忙出声阻止:“别闹,去那边大门进来,还有,这牧场有啥好玩的,我天天都在收牛粪,羊屎,别踩脏了你的鞋子。” “我会注意的。”叶荞说着就往旁边跑。 刚跑到正门栅栏那边,就被村里的老人团团围住。 “诶,小荞啊,你家这牛养得好啊,只不过养这么多,需要的草料不少吧?” “那肯定少不了,郭老头你说的不是废话么,我之前还想,种杂草,岂不是浪费田地,没想到啊,这下是不愁草料了。” “不过还是投入多,我们普通人家可不成。” “小荞啊,你家需要买干谷草不?”王家老太太问。 叶荞看了一眼牛棚那边,就有谷草的痕迹,是跟豆子这些,一起打成的草料,镇上养骡子、马匹之类的草料,也是这么弄的,不浪费粮食,牲畜吃了还长肉,豆子价格低廉,除了吃豆腐,其他的衍生产品,其实不多,所以都豆子价格低廉。 “我爹找王婆婆你们买了吗?我们家没种地,养牛不少,估计就算现在够吃,之后也要买。”叶荞给了中肯的回答。 村里的稻草一般都是拿来当引火柴,还不如卖柴火价格高。 这也正常,毕竟家家户户都有,不值什么钱。 “这样啊,那如果你们需要,我家多的是。”王家老太太也不失望,和善地对叶荞笑了笑,又把她夸了又夸。 村里其他老头子也是如此,毕竟村里其实像贺家那样的搅屎棍不多,大家之间关系都挺不错的,何况现在叶家肉眼可见的发达了,自然更招人喜欢。 叶荞走进牧场里面,先围着羊群走了一圈,确保都健健康康的,这才去看牛。 八头小牛犊子,活泼得很,导致牛场这边地上的土到处都是牛脚印,坑坑洼洼的,叶荞避开这些走到叶老爹旁边。 才知道原来叶老爹是在捡干掉的牛屎块。 “这玩意儿可以烧,还很经烧呢。”叶老爹说。薆荳看書 “爹,我找了小姨来帮我们管理牛场,你觉得咋样?”叶荞说话的时候,目光落在牛粪上,脑子里琢磨着好像农家堆肥挺有用的,村里似乎没有堆肥这种做法。 “你小姨?” 叶荞就把苏好搬去镇上住的消息说了。 叶老爹一点都不意外。 “你小姨答应了?” “嗯,答应了。” “那就等他们来,来村里也挺好的,有我们在,至少村里人不会说闲话,比在你姥姥他们那里好。” “为啥?我们村的村民虽然性格不坏,但也会说闲话吧。”说闲话这种事太常见了,追究其根源,就是村里的村民都太无聊了,不说八卦,这日子咋过,当然,大多数人都是随便说说,也不会像其他村,直接用流言攻击人,这也是叶荞邀请苏好来村里干活儿的原因。 这个年头就是这样,姑娘的地位太低,尤其是和离后,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就是这个道理,她都做好准备,直接贿赂村里的小弟们,通过他们,向村民表达不能欺负小姨的态度。 但见爹这么说,她又仔细想,是不是自己哪里忽略了些什么。 叶老爹见她若有所思的样子,露齿笑了出来,一口白晃晃的大白牙,衬托得他越黑了:“我刚刚还听村里的老人找你说要卖稻草?” “是啊。” “我们要买,光吃牧草也不够,而且还要买豆子,草料丰富一些,才养得好。”叶老爹看着一群蹦蹦跳跳欢快的小牛犊,很有成就感:“所以啊,我们按理说,肯定是先找村里人买,那村里人不就欠我们人情了么,哪里还好意思说我们家的闲话。” 第一百二十一章 买豆子稻草 “也是。”叶荞放心了,“爹,我把香皂那些放到镇上的木箱子装着的,你看有空送去县里。” “嗯,知道了。”叶老爹接完这话,才突然想到一点:“你们今天不是去卖香皂的吗?咋样?” “当然是很不错了。”叶荞得意地扬起下巴。 “那不错啊。” 叶老爹摸着胡须道:“正好家里的果酒差不多也好了,这次放得久,味道比以前的好,顺便一起送去县里。” “爹,给我们留点。”叶荞一向不亏待自己的嘴。 对其他的东西要求不高,倒是一张嘴很挑。 “放心,我给你留的葡萄酒。”叶老爹说起葡萄酒也有些兴奋,那玩意儿可真好喝,可惜就是葡萄太少,产出不高。 “爹,有件事我想起来了,家里现在可以堆肥了。”叶荞说。 “堆肥?”叶老爹之前就听她念叨过,不过只以为她说着玩的,也没多在意。 “对啊,堆农家肥,到时候再肥地,收成至少比不用的好。”叶荞说:“正好我们家这么多的牲畜粪便,用来刚刚好,可以试一下,明年就知道效果了。” “不过那玩意儿需要发酵,有些臭,就把肥堆在牛棚这边吧。”叶荞倒不是嫌弃味道不好闻,而是弄到这边也方便,而且,她还准备在家里磨豆腐,做腐竹,干豆腐等,到时候产的豆渣可以用来喂牛羊刚刚好,比直接喂豆子的好。 “到时候爹你们要是再买不到良田,就像我这样开垦荒地也是一样的,用农家肥多养两年,地就肥了,总比一直买不到地的好,剩下来的银子囤着,指不定啥时候就能有卖地的村民。” 提起买地的是,叶老爹就忧愁。 之前他担心银子不够,买不起田地,结果谁知道,银子倒是够了,结果没人卖地! 其实也能理解,这些年邕乡村的村民没有哪家走出去的。 没什么要紧事,也不会买地,地就是根。 “唉,买地难啊。”叶老爹叹了一口气,觉得这么多牛也不香了。 叶荞就想得很开:“爹,买不到良田就自己养地嘛,荒地也挺不错的,我还想买山坡种果树养鸡鸭呢,要是实在不行,你就买散的,或者去其他村买地也行。” “那不成,又不是地主,跑那么远买地干嘛。”叶老爹头一个就否决了这个做法。 叶荞耸了耸肩,也没多说什么。 反正买地的事,她可做不了爹娘的主,她还是收拾她的荒地。 “爹,明天我们磨豆腐吃,顺便教大伯母他们做一道兔肉菜。”叶荞伸了个懒腰,说到兔肉,就想到牛肉,忍不住笑眯眯地看着这些牛犊子。 “你做就是了,咋还跟我说。” “我想今日就顺便收点稻草和黄豆。”叶荞说。 “你来?”叶老爹挑眉。 他就是个糙汉子,下地山上打猎杀猪啥的,都没问题,但让他去写字,简直就是要他老命。 叶荞自信地拍胸脯:“当然,没问题。” “那成吧。” 叶老爹果断把这事交给她做。 下午叶荞就再牛棚这边跟着叶老爹一起收拾了一下午。 没办法,要避免这么多牛羊不生病,所以平时要多注重卫生打扫这些。 翌日一早。 叶荞起了床,就把她的账本拿出来,然后就是一支炭笔,用起来很方便。 何大虎一大早就帮她去村里跑了一圈。 然后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小荞,我都帮你通知了,我爹娘也想卖稻草和豆子,成吗?”何大虎十分积极。 叶荞刚把纸张铺好,见他气喘吁吁地,口吐白气,就端了碗热茶水给他喝,点头道:“可以的,不过为了公平起见,现在每家每户都只收十斤豆子跟二十斤稻草,这次只收十家的,我这边会有登记,轮流来。” “我知道了。”何大虎一听可以,就不在意叶荞说的条件了。 不过,他虽然不在意,消息传递得倒是很快。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 叶家院子外就围了一群村民。 走在最前头的,竟然还是村长。 “村长爷爷,你怎么来了?”叶荞诧异着就要站起来给他倒茶水。 村长笑呵呵地抬了抬手,说:“你忙你的,这不是,听说你家要收豆子喝稻草,就过来看看,顺便家里还有点,你看看合不合格,唔,你爹呢?要不然喊你家大人来?” “村长爷爷,这些事我负责,我爹去牛棚那边堆肥去了,没空啊,我也半个大人了吧,你们可别小瞧我,保准事情做得好好的,也不让大家着急。” “哈哈,小荞可真让人刮目相看。”村长哈哈大笑,旁边的村民也都发出善意的夸奖。 叶荞见他们没有抗拒自己负责,也高兴。 倒是村长,担心村里人欺负叶荞年纪小,所以转身,对着过来看热闹,以及大多数都是来卖豆子、稻草的村民,颇为严肃地说:“大家伙儿都是一个村里的,可别看小荞年纪小就欺负她,说起来,要不是他们家买了这么多牛,我们的稻草也卖不出去,所以一会儿怎么卖,大家都实诚些,别闹腾,谁闹腾就别来卖了。”薆荳看書 “知道了村长,我们感谢叶老二还来不及,谁还欺负人啊。” “就是,村长,你莫不是忘了小荞可是我们村的小霸王,谁敢欺负啊。” “哈哈,不得不说,还是我们的小霸王能干。” “可不是,快看,小荞会写字哩。” 叶荞被连连吹捧,脸不红心不跳的,十分自信地接受了这些夸奖。 “叔叔婶婶你们快排队,一家排一起,我会登记谁买过,大家不着急,每家都轮得到。” 有村长之前的警告。 没有起什么乱子。 叶荞都不需要打算盘,直接报价:“十斤豆子,二十文,稻草二十斤,一文钱两斤,就是十文钱。” “谢谢,谢谢。” 家家户户差不多都卖足了数。 只收十家,后面排队晚了的,就只能下次再来了。 看着这次收获了三十文的十户,都有些羡慕。 不过好在大家都能卖,只是需要等,也没谁不满。 第一百二十二章 生姜 “叔叔婶子们,谁家有酸笋,可以拿来卖。”叶荞突然想到酸笋,忙道。 “对了,还有生姜,不管是老姜还是嫩姜都可以。” 生姜是驱寒用的,还是一味药,一般种生姜的少。 听见叶荞要买,村民都有些稀罕,就问她要来干嘛。 “做菜用的。”叶荞也没瞒着。 反正接下来她打算让大伯母家去镇上河道边开个小吃摊,先看看生意如何再说。 “我家有生姜,小荞你看看可以不?多少钱一斤?”一个瘦弱的妇人从人群里挤出来,忙问。 叶荞认出了对方,是村里孩子比较多的骆家,地不多,但听说伺候田地很精细。 “按照市场价收,老姜十文钱一斤,嫩姜便宜些六文一斤。” 这个价格也是因为生姜主要用来药用,种植的人少,所以才价高,毕竟一斤猪肉也才十几文二十几文。 “太好了,我这就回去背来。”妇人生怕她后悔,连忙转身就往家里走。 其他老人听说要收酸笋,也忙凑过来问叶荞:“小荞啊,自家弄的那种酸笋就行了吗?” “我需要看看,你们端一小碗过来,如果实在不方便的话,可以挖冬笋到我家来卖。”叶荞想着酸笋可以用来当小菜。 “我家有弄酸笋,我去端点来。” “冬笋价格也是按照市场价吗?”有年轻妇人问。 “嗯。”叶荞都一一回答了。 家里有东西卖的村民,快速回家去了,有家里卖不了什么东西的,就只能心疼得不行。 家里有事的,就回家去了。 也有跟叶大伯母他们关系好的。 跑去叶大伯家后面的养兔子那边看,因为也是有栅栏,就在外面看。 叶荞这边倒是没那么多人了。 叶荞趁着有时间,给何大虎分了两块红豆糕。 何大虎嘴里吃着甜甜的红豆糕,觉得香喷喷的,“真好吃。” “你不是要去找柴火吗?快去忙吧。”叶荞也不耽搁他的时间。 何大虎自认为自己很义气,闻言拍了拍胸脯,“以后要是有事,就来找我。” “嗯。” 叶荞挺喜欢找他办事的,因为何大虎跑得比较快,在村里也熟悉。 何大虎走后,叶荞旁边坐着叶翠和叶浩。 叶荞给他们拿了点绿豆糕。 正好村里来卖货的村民来了。 她提笔开始记录下来。 骆家大儿媳背着一个背篓过来,气喘吁吁地,把背篓放在叶荞面前的院子里。 “小荞,你看看呢,这是我家从地窖里背出来的。” 生姜是老姜,而且冬月就可以开始育种,等翻了年就能种生姜了。 不过生姜的种植期很长,需要至少半年以上,这也是为什么村里极少种的缘故,占地,种多了也卖不出去,就药房要点。 或者冬天喝姜茶驱寒。 叶荞走过去,捡起一个看了看,个头不是很大,但比较饱满,上面还沾着泥土,主要是保证储存。 储存得好,一年都不会干,还是新鲜的。 叶荞一个个的都检查了,一背篓装了不少,基本上都是好的。 “我都挑选过呢,差的我也不好意思拿来。”骆家大儿媳诺诺地解释,脸还有些红。 叶荞朝她笑:“我知道,只不过照例检查一下,不然买到差的,也不知道是谁在弄虚作假,你们实诚,我也能知道不是?” “小荞真会说话。”骆家大儿媳松了一口气。 她觉得这样两清也确实来往轻松些。 “我们称重吧。”叶荞去屋子里拿了秤过来。 骆家大儿媳正要说一个人称不起来,就见叶荞直接站在旁边,表明她来。 骆家大儿媳有些犹豫,好心提醒:“约莫有个一百来斤。” “啊,那挺好的,婶子你抬那边,我抬这边就行。”叶荞看出她的担心,笑着举了举胳膊:“放心吧,我力气大着呢,不信试试。” “哦,好,好的。”骆家大儿媳抬起另外一边,就看见叶荞果然毫无压力,轻轻松松就把另外一边抬起来了。 “对,没错,一百二十五斤。” 叶荞放下称,也不需要算盘,就直接告诉她价钱:“一千二百五十文,婶子你是要银子还是铜板?” “铜板。”骆大儿媳看着叶荞的眼神有些惊奇,更多的是喜欢。 看看人家姑娘才八岁,就能单独干活了,力气还大,还识字,甚至连算数都这么厉害,不愧是镇上人。 叶荞可不知道她心里这么想,只是看她看自己眼神带着喜爱,她礼貌地笑了笑。 “婶子你稍等,我这就去拿铜板。” 一千二百多文光铜板还是挺多的。 叶荞数出十串钱,一串里面有一百个铜板。 骆家大儿媳带着铜板,背着背篓离开,脚步都轻快了,能一次性得到这么多铜板,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之后又来了几个村民。 不过都是卖酸笋的。 叶荞选了两三家,看起来比较新鲜的。 像那种一看就存了很久的,她就没要了,只说要卖给别人,她这里收了,别人也不收,表明不会做这种亏本的事。 “我家婆婆其实手艺挺好的,就是舍不得吃。”拿出这个酸笋的周家嫂子有些不自在地说。 叶荞点头:“我知道,村里大家日子都不好过嘛,节约是美德,只不过像腌菜这种,超过半年吃了就不新鲜,对身体不好,所以可以经常换,别一次性腌那么多。” “虽然我不能收周嫂子你家的酸笋,但你们要是挖到嫩笋,也可以拿来我家卖,都是收的。”叶荞和和气气地把人送走。 周嫂子虽然遗憾,但也把这话记住了。 回去就跟家里人说了,然后勤快地带着锄头上山去了。 村子里有不少竹林。 平时也会挖嫩笋吃。 不过嫩笋不多,再加上挖的人多了,其实分到每家也不多。 何况不少笋子老了,挖出来也不能吃,所以也就没什么人挖了。 倒是稻草跟豆子,村里人都期待着能卖给叶家。 此话暂且不提。 叶荞正准备收了桌子,就要去找叶大伯母磨豆腐了。 就看见大门口周采走了进来。 周采的妆容已经变成了妇人妆,倒是看起来比上次见面时要成熟得多。 第一百二十三章 鲜锅兔 “小荞堂妹,听说你家收生姜…我家有点,不知道可不可以?”周采走近,叶荞才看见她拿了大约十斤生姜过来,个头不是特别大,但也没有坏的,差不多村里的生姜都这样了。 叶荞没有为难她,反正对她来说,亲戚跟没有亲戚关系的村民差别不大,主要是她跟大爷爷家就没怎么来往过。 “对,可以。”叶荞把背篓接过去。 拿起来轻轻松松的。 快速称重,然后收到自家背篓里,给钱。 “小荞堂妹,我这是我带的给你家的谢利,之前成亲的时候,你们送的礼物太贵重了,我跟相公就想着,带了点家里不值钱的东西来,还望别嫌弃。” 叶荞还有些诧异,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朝她笑了笑:“辛苦嫂子了,不过送礼是应该的,你不用这么客气。” “哪里有应该的啊。”周采笑着把带来的礼品放到了旁边。 至于卖姜的钱还是收了,又跟叶荞说了两句闲话,就回去了。 叶荞忙得很,对周采也没什么感觉。 跟叶翠说:“阿翠,你去叫你奶奶过来,说磨豆腐了。” “好。”叶翠起身就往隔壁的院子跑去。 没一会儿叶大伯母就来了。 两人先去磨豆子。 叶家有磨豆子的石磨,有骡子在,就很方便。 磨好豆子,瞬间就传出阵阵纯粹的豆香,植物香。 不过这个需要用纱布过滤一下,过滤出来的豆渣,就能用来喂牛羊等牲畜,是非常好的口粮。 过滤出来的豆汁水,端到锅里去煮。 等开了就可以喝豆浆了。 中途时不时用勺子搅拌一下,免得糊锅。 “我盛点豆浆出来,喝了对身体好。”叶荞忙说。 “这平时不做豆腐就喝不着,怕是要放糖才好喝。”叶大伯母直接拿了一个大盆过来,装了半盆。 家里人多,除了叶萧在喂养兔子,其他人都过来了。 叶荞把家里的糖罐子拿了出来。 镇上卖的白糖没有那么白,偏黄色,也没那么细,甚至糖的浓度也没那么甜,不过叶荞还是挺喜欢的。 叶奶奶过来帮着用小碗装豆浆。 叶荞就过去给每个碗里放糖。 “诶,我们大人就不用了,别浪费了。”叶奶奶一向节省,不过平时有两个儿子的孝敬,吃得也还不错。 叶荞说:“都一样的,我没放多少。” 她说着就朝叶翠两个孩子眨眼睛,让叶晴快端出去先喝。 “你这丫头……”叶大伯母他们都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每个人喝着甜甜的豆浆,心里还是高兴。 等叶老爹收拾完牛棚那边回来,就看见大家围着喝豆浆的样子。 “爹,你回来正好,豆渣弄出来了,你拿过去喂看看。”叶荞说着又指了指旁边的豆浆:“豆浆给你盛好了的,你试试看,要是不空,就灌进水壶里,拿到牛棚那边去慢慢喝,也不怕凉。” “不需要,我两口就喝完了。” 叶荞想到自家老爹的大胃口,就不多说废话了。 倒是注意力落在点豆腐这边。 等差不多了,就加入卤水,没一会儿就有了豆花。 “大伯母,可以弄点豆花出来凉着,等中午做兔肉,可以当配菜,其他的就弄成老豆腐吧。“叶荞倒是想自己去上手。 但灶比较高,叶大伯母跟叶奶奶都不让她离灶太近,叶荞就不勉强了,反正只要按照她想的弄出来了就行。 豆腐做好之后。 时辰也不早了,叶荞直接让叶大伯母开始处理兔肉。 “我们做自贡味的兔肉,那边的味道也挺辣的,适合大家的口味,就是需要嫩姜,现在没有,只能用老姜调味了,估计味道会有些差距。” “还有青红细辣椒,都需要配料。” “自贡?那不是在蜀地那边吗?” 叶荞朝她举了举大拇指:“大伯母你真有见识。” “活了大半辈子,听人说闲话,也知道些。”叶大伯母笑。 叶荞顺势道:“是啊,我知道这道菜,还是听镇上的跑商的人说的,他们走得远,什么都见识过,等以后有机会了,我们也出出远门。” 叶大伯母一听飞快摇头:“出啥远门哦,危险,而且路上花费可不低,交通还不便利,我们这边倒还是好的,能坐船,可听说坐船价格也贵,普通人哪里坐得起,而且出远门还要办路引,麻烦着呢。” 叶荞发现叶大伯母这么说的时候,其他人也跟着点头,就连叶晴堂姐也是如此。 她瞬间就发现他们的见识局限性的存在。 心里有些复杂。 不过,她没愁一会儿就没感觉了。 反正她自己肯定要努力走出去的。 只不过不着急,先发展好村里,以后不管遇见啥事,还能回村养老不是。 一步步地走。 中午做的自贡鲜锅兔,里面最开始没有什么多余的配菜,就一只三个月大的兔肉。 鲜嫩得很,刚好用来做这道菜。 鲜香的味道,让闻到味道的叶家人都走不动路。 叶老爹是最喜欢辣口的人了。 被叫回来吃午饭。 跟叶大伯,叶爷爷一起坐在旁边。 “爹,你先吃。”叶老爹给叶爷爷夹了一块兔肉。 叶荞提醒道:“有些辣,爷爷你吃慢点,别喝酒,越喝越辣,喝点甜豆浆吧。” “好好好。”叶爷爷高兴得很,不仅是因为有美食,还因为儿孙孝顺。 “好了,我们也吃。”叶大伯母用公筷给叶荞夹肉。 叶荞忙说:“我自己来就行,大伯母,奶奶你们也快些吃。” 其实这道菜里面还加了点酸笋的,因为叶荞担心只有老姜放得就少了,那么自然而然,不如添点酸笋增增味。 而且偏泡椒味的酸笋也很入味。 叶荞一口喂进嘴里,瞬间感受到了酸爽的味道,味道特别浓郁,很适合下饭,不只有辣,放了花椒的,也有点麻,加上其他调味品一起,油用的菜油和猪油一起,特别好吃。 兔肉嫩,味道又香。 “太好吃了。”旁边叶萧跟叶大伯意外的是最喜欢吃的。 叶老爹嘛不挑嘴,遇上合胃口的,自然吃得更快。 叶大伯母她们这些女眷就不能吃那么辣,就吃得慢,即使如此,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好吃。 见吃得差不多了,叶荞说:“可以加配菜了,豆花加进去刚刚好。” 第一百二十四章 定价 等叶大伯母把豆花一加。 汤汁裹着豆花,嫩嫩的口感,竟然比之前光吃肉还下饭。 “真好吃。” “是啊,我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呢,原来放调料真的很有滋味啊。”叶大嫂也觉得自己长见识了。 都不需要给两个孩子喂,因为他们会自己用勺子舀着吃,不过两个孩子的是没有放辣椒的,味道也不错。 叶大伯母在旁边说:“这么多油呢,当然香了。” 其实仔细想想,也能理解为什么好吃了,村里一般都是吃少油少盐的菜,而且没有其他调味料,能有个酱油都很不错了,徒然吃到类似现代的各种调料都丰富的菜,就连叶荞这样平时自家吃得还不错的都觉得好吃。 叶家其他人就更别说了。 虽然没有味精鸡精,但叶荞往里面放了虾皮磨成的粉,也勉强能用来调味。 其实虾酱滋味也很不错。 叶荞想着有机会,找船上跑商的人,买点虾皮。 “这道菜怎么样?”叶老爹比较实在。 想着这件事要确定下来,才能解决大哥家养兔子的事,就想赶紧解决了。 这件事叶大伯母最有发言权,因为这一顿饭,她几乎是全部参与,用了多少调料,多少油盐,一只三个月大的兔肉,能出来多少盘菜,都是心里有数的。 “这个菜是很好吃。”叶大伯母说:“看二弟你跟小荞的表现,应该不担心卖不出去,味道上没有问题。” “那我们现在就算下本钱。” “这么一盘兔肉算下来,要花五十文的本钱,卖的价格,就不能低于这个价格,不然卖出去不赚钱。” “不能低于一百文。”叶荞添了一句。 这话却把叶大伯母等人吓了一跳:“这么高?” “当然,做生意利润至少要翻倍,不然不赚钱,因为还有其他的一些耗损你们没有算,比如人工价格,还有烧菜的木柴,就算是摆摊,也需要给租子吧?还有素菜,这些都是成本,我们自己有可以先用,不过如果卖得多,迟早用完,到时候就需要去找村民买了。” “这么一说,卖吃食确实难啊,比之前的蒜香花生还难。” 叶奶奶适时出声,叹息道:“要是做吃食生意不难,村里怎么会这么多年,大家都地里刨食,还不是因为生意不好做。” 见家里人一下就泄气了。 叶荞要的可不是这个效果。 “大伯母,我话还没说完呢。”叶荞一脸轻松,并没有因为对未知的恐惧,就退后什么都不敢,反而她更喜欢迎难而上。 不去做,怎么知道成不成功。 只要能承担起失败的结果,就没什么好犹豫的。 “所以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就是自己卖,不过卖法就不是一锅一锅地卖,而是一小份一小份的卖,如此一来,卖个十文十五文一份,卖出去轻轻松松。” “对哦。”叶晴也跟着拍巴掌,有些惊喜地顺着她的思路想。 其他人都绞尽脑汁地想。 叶萧说:“我们可以先去调查一下镇上的那些酒楼里的菜多少钱,还有份量。”薆荳看書 “对,没错,不仅如此,最好还是去观察看看,镇上的客人有哪些,预估一下一天能卖出去多少。”叶大伯比较朴实,就注意能卖出去多少,觉得这才是重点。 叶老爹说:“我知道在镇上租铺子的价格不便宜,所以自己推个小摊比较便宜,不过小摊的话,就只能在码头那边卖,一个月差不多三百文的租子,客人主要来源就是货船上下来的商客。” 这话一出,叶大伯跟叶大伯母都思索起来。 “所以我有个建议。”见所有人都沉默,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时候,叶荞适时出声。 “可以把这个菜的方子卖给酒楼,我们主要提供兔肉,如此一来,光赚兔肉的钱,也能赚一只兔子二十文不成问题。” 说起来兔子肉并不贵,一只才三四十文,跟猪肉的价格差不多,不过好在叶家的兔子也只吃草,养起来不难,还能用兔粪堆肥。 大钱虽然没办法一次性赚到,但小钱还是没问题的。 “可是,小荞,这道菜,你不是说是从蜀地传过来的吗?不怕酒楼早就知道这个做法了?” “所以我们要先去试卖,等打出名声了,肯定就会有酒楼的人来找我们打听情况,到时候我们再顺势卖出去,谁能知道这是蜀地的菜品?再说了,我们的主要目的是卖兔肉,以及看看镇上百姓的消费能力。” “什么叫消费能力?”叶萧挠头,因为跟叶荞很熟悉了,所以他基本上有什么话就直接问出来了。 叶荞用简单的话解释了一下:“就是说,看看镇上的百姓,愿意花多少钱来买我们卖的吃食,比如我们家去镇上,愿意花三文钱买两个肉包子,愿意花六文钱买一碗馄饨,愿意花七文钱吃一碗面,但若是让我们花十五文去买一盘小炒肉,可能就舍不得,这就是指我们的消费能力不高,只有六七文。” “如果我们卖的东西价格太贵,卖四五十文一份,那肯定能买得起的就极少,估计就十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主要是最近正好是最后一趟商船经过我们镇上,所以,接下来就有一些行商经过我们这里,会留宿,正是我们卖吃食的好时候。” “行,按就这么干了。” 叶大伯母当即点头答应了。 “小荞都说了这么多了,我要是还站在原地不动,就不用想赚钱的事了,还是老老实实地在地里刨食吧。” “娘,我支持你!我的兔子养那么好,不拿来吃了,多浪费啊。”叶萧头一个站起来。 其他人其实有些不安,毕竟第一次做生意。 虽然只是小生意。 不过长辈都说了,她们就选择听。 吃完饭,叶大伯母就带着叶大嫂洗碗去了。 叶老爹趁着有时间,找到正准备回房间的叶荞,小声问:“闺女,这事靠谱不?” “靠谱。”叶荞想了想说:“我建议到时候卖方子,不过怎么选,还是看大伯母他们,他们自己有决断,我提供一个想法就足够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开卖 “我明白了。”叶老爹点了点头,不过转头还是去跟叶大伯母他们把事情先说清楚,也要做卖不掉的准备。 叶老爹说起了另外的事:“对了,那个堆肥,我弄了,也不知道成不成。” “我过去看看。”叶荞就跟着叶老爹往牛棚那边走去。 堆肥就堆在靠近山坡的位置,那边也是平时叶老爹把废弃的树叶、牛羊等牲畜的粪便堆过去,所以叶荞过去的时候,就闻到浓郁的臭味。 不过堆肥还要弄一些土。 需要经过至少三个月的发酵之后才能用。 叶荞摸了摸土,发现有些温热。 “差不多了,继续后面的就行。”叶荞拍了拍手上的泥土。 “爹,明天我估计要跟着一起去镇上看看情况。”叶荞想了想说。 叶老爹早就做好准备了:“知道了,这边牛棚我会看好的,穿厚点,别受了风寒。” 第二日一大早。 叶荞吃了顿简单的早饭,稀粥搭配杂粮馒头,并一盘酸笋,吃饱后,叶荞进屋子里,把钱袋子带上,往身上揣了几十个铜板。 想着要坐骡车,她又戴了个草帽。 “小荞。”门外响起叶大伯母的喊声。 叶荞忙应了一声,往外跑去,果然,叶大伯母已经在骡车旁等着了,骡车后面放着几个背篓,背篓用绳子捆着,里面放着蔬菜,兔子,以及锅碗瓢盆等等用具。 这次一起出发去镇上的,只有叶大伯母跟叶萧。 估摸着也是觉得去镇上做事,还是带个男子比较方便。 “快坐后面去,还有位置哩。”叶大伯母让叶萧下来,让叶荞坐上去。 叶荞正要说不用,她走路也行,还能锻炼身体,不过话还没说出来就被叶大伯母拉了过去,拉开车帘一看,里面放着一个坐垫,是她平时坐的那个。 叶大伯母把她抱到位置上坐好,还腾出个缝隙,让她脚能伸到前面,不用蜷缩着,确定她坐稳了,叶大伯母这才让叶萧坐在旁边的横杆上,叮嘱他戴好帽子。 “二弟,我们先出发了。” “好,早去早回,注意安全。”叶老爹目送骡车离开。 叶荞坐在骡车里把玩着手上的弹弓。 因为她坐在里面,几乎吹不进什么风来,倒是叶大伯母跟叶萧交换着赶车,需要穿斗笠避风。 路上几乎看不见什么人影,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都是步行在管道上,往镇上赶去。 没有下雪,不过深山里已经白顶了。 虽然清水县每年都会下点雪,但并不厚,不至于冻住湖面,最多一层薄薄的冰,即使如此,为了安全着想,来往镇上的商船,也要等开春后再来了。 因而等他们的骡车到码头的时候。 发现比镇外要热闹得多,还有在这扛包的汉子。 一些货商上上下下,给镇上的一些铺子送货,也有送往县城的。 也有一些小船在旁边等着,从货商手上拿到货,然后再顺着河道离开,去其他镇上亦或者县里售卖。 清水县附近的经济也就是这么起来的。 镇上看似不大,可却很热闹。 “我们就在这里摆摊吗?”叶萧好奇地望着四周,发现已经有一些吃食摊子摆好了。 这些明显都是些做小生意的。 像卖馄饨,卖面条,卖包子,卖炒饭,这些吃食比较普通,不过也有来往的路人买。 “就在这边摆,来都来了,肯定要试一下。”叶大伯母果决地说。 她大手一挥,就把骡车停到距离港口有个百米距离,靠着巷子的一个比较偏僻的位置。 那些好的位置,早就被别人占了,人家早来,占了好位置也正常。 叶大伯母让叶萧一起,帮着把背篓抬下来。 她还带了个小炉子,用来做菜的。 不过还缺个桌子。 所以叶大伯母等行李都搬下来后,说:“老二,你照顾好小荞,我去找你二婶借个桌子过来。” “知道了娘,你快去吧。” 叶大伯母没一会儿就又回来了。 这次一起来的,还有叶母。 两人过来时,还跟着一个收租金的衙役。 镇上是没有县衙的,不过有办公的一个宅子,里面就住着像李衙役一样,负责镇上事物的人,镇上坐镇的,是县丞。 “这里可以摆摊,一日十文,不过走之前,得收拾干净,不能留下脏水。” 李衙役收了铜板,给了一个木牌,就走了。 “镇上规矩还是挺森严的。”叶萧嘀咕道。 叶荞在镇上生活了这么久,知道这些规矩都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算不上森严,倒是可以让镇上没那么乱。 叶萧跟叶荞一起把桌子摆好,不平稳的地方用木头垫了垫。 他们把才摆放在桌子上。 洗菜需要用水,叶荞就叫上叶萧一起回镇上家里去提水过来。 等收拾完这些。 叶大伯母深呼吸一口气,战战兢兢地开始烧鲜锅兔肉。 这盘菜味道很浓郁。 叶大伯母做得认真,没发现,调料热油一下锅,香味就出来了,酸辣鲜香的味道,瞬间引得旁边卖吃食的摊子摊主,都看了过来。 不仅如此。 还有路过的客人,都好奇地凑过来。 一个穿着深蓝色长衫衣裳的中年男人走过来问:“老板,你们这卖的什么吃食?炒菜?” “算是热锅子的一种,兔肉,好吃着呢,老爷要是不忙的话,等我们这第一份做好了,你尝尝看,新鲜吃食呢,镇上都没有过。”叶荞故意这么说,下了个钩子。 引得旁边路过的其他客人也都好奇地看过来。 有人不以为意:“不就是兔肉么,有啥稀罕的。” “稀罕在于味道,吃过就知道了,不吃才后悔,要是不试吃一下就断定不好吃,那才是亏了。” “小姑娘真会说话。”中年长衫男人笑了笑。 “我是说的实话,老爷吃一吃就知道了。” 因为兔肉都是在家里处理过的。 所以等兔肉下锅了,菜差不多就好了。 “小姑娘,你们这真免费试吃啊。” “当然是真的。”叶荞想,等你们吃了,还能忍住,就敬你是条汉子。 正好叶大伯母一锅出来了,转头正要往盘子里倒,就发现摊子外面围了一圈的客人,她吓了一跳,可看见客人这么多,提着的心总算放下了,还有些激动。 第一百二十六章 吊胃口 “我来招待客人,你继续炒。”叶母低声说。 叶大伯母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听她的。 叶母手脚快,用勺子给早就准备好的十几个盘子里都分了一小勺,里面最少都有一块兔肉,最多的还有三块。 叶荞眼疾手快地端了一盘底给中年男人,叶萧则配合着递牙签。 “各位客官都可以试试看,也许你们喜欢这味道呢,尝尝鲜嘛,也不一定买。”叶荞笑眯眯地说。 叶萧虽然不明白她这么说的道理,不过也聪明,就跟着学。 原本想着不买就不好意思吃的客人,都觉得很有面子,跟着都试吃起来。 试吃的人一多,大家就忍不住询问对方的意见。 “你觉得怎么样?” “嘘,够辣,也还有其他滋味,不知道是啥。”旁边的人跟着说。 “是啊,好像还有点酸味,是放醋了吗?感觉跟平时放的醋不太一样。” “我还想吃。”有人十分诚实,忍不住舔了舔嘴巴,觉得这么一点根本就不够吃啊。 “老板,你们这鲜锅兔怎么卖的?” “大家不急,还有配菜呢。”叶荞一听,反而不急了,朝叶母眨了眨眼睛。 叶母哪里不知道自己闺女说的吊人胃口的卖法,最容易卖出去,越上赶着,人家就越不乐意买,越限量就越觉得是好东西。 这就是人的孽根性。 不过大家各取所需,她卖的东西品质又过关,虽然运用了点简单的大众心理,但只要不是卖假货,就是互利互惠的事。 叶母就转身跟叶大伯母说加点豆花。 其实加莴笋和黄瓜也不错,但可惜这季节没有,土豆倒是可以加。 豆花跟土豆片都加了。 这里的土豆比较小,所以做出来也更面。ζΘν荳看書 为了不影响味道,土豆都是单独煮好的,再加在里面混合一下,如入味就可以了。 “大家再试试看加进去的豆花跟土豆片。”叶荞跟叶萧招呼道。 原本尝过的,不管是还想占便宜的,还是本来就很喜欢这个味道的客人,那叫个眼疾手快,想吃豆花的,就只能等着先拿筷子。 因此土豆片第一时间被吃完了,滋味也很好。 紧跟着就是豆花。 “这个豆花加进去真好吃。” “我觉得土豆片好吃。”一个小男孩不服气地反驳。 大人低头一看,哟了一声:“臭小子,你又不买,来占位置干嘛,我就觉得豆花加里面好吃。” “谁说我不买,小爷我就要买。”小男孩那叫个嚣张,怼回去:“别说豆花了,这汤汁,加个臭鞋垫都好吃。” “噗……哈哈哈哈。” “小娃你说得不错,看来这才很下饭啊。”最开始被叶荞招待着穿长衫的中年男人爽朗一笑,说:“给我来一盘。” “客官,这一盘里面有一只两斤多的兔子,里面还有两样配菜,土豆片跟豆花,我多给你加点汤,也可以拌面条吃,所以价格不便宜,一百文一盘。”叶母说出这句话的时候。 还有些提心吊胆的。 毕竟价格可不便宜。 但这是家里人商量后定下的最合适的价格。 要是便宜了,就不值钱了,成本也不够。 中年男人闻言,只挑了一下眉头,就十分爽快地给了钱,身后跟着他的跑腿连忙过去把用罐子装好的菜提过去。 “老爷记得早些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至于罐子,一会儿我们自己去取就行。” “不用,这罐子我也买了,保温效果还不错,要是好吃,之后再来。”中年男人又给了五文钱。 叶母笑得更实在了。 这样大方的客人不少了,自然要好好对待。 等中年男人一走。 其他之前尝过的客人中,就有不少人想要离开了,实在是价格太贵了。 叶荞始终笑嘻嘻的。 没想到小男孩第一个出声:“我也要买一份,铁柱,过来帮少爷我提。” “好的呢,少爷。”一个男子讨好地朝他笑。 “小少爷,你一个人吃不完,可以买十文钱的就行,我们这里都可以买少一点的,满足顾客尝鲜的想法,又不用出大价钱。” “不,我就要一份,少爷我家里有的事人,我还愁不够吃呢,你家的味道不错,我在洪州那边都没吃到过这种味道。” 一听他去过洪州,旁边的顾客哪里再敢小瞧他,这分明是谁家的小少爷啊。 “成,小少爷一份鲜锅兔咯。”叶荞报数。 叶大伯母听见了就开始做第二份。 小少爷很满意叶荞的话,歪头看向旁边刚刚跟他怼的男人,“我说大叔,我都买了一份,你别不是一份都买不起吧?买不起就别过来试吃啊。” 一句话让本来就想溜的男人脸色更不好看了,特别尴尬。 “小少爷,我们家开这个摊子,主要是让大家都吃到这么好吃的兔肉,可不是强迫别人买,毕竟我刚刚话都说了,大家买不买另说,都是可以试吃的,只要不是来找麻烦的,我叶荞都很欢迎。” “我帮你你还说我。”小少爷不高兴了。 叶荞拉着他就往旁边的桌椅板凳上坐下:“所以啊,我多给小少爷送一份土豆皮,感谢你的光顾。” “哼,这还差不多。” 有了实惠,加上本身又是吃货,小少爷也不捣乱了,离开前,傲气地跟她说:“我叫钱金宝,以后我想吃兔肉了,还来找你们买。” “好啊,我很欢迎,我叫叶荞。” 两人交换了姓名,钱金宝就得意地带着小厮走了。 等叶荞回来。 她发现之前被钱家小少爷得罪的男人竟然没有离开,还表示要买十文钱的。 其实十文钱的不多,不过一个人吃完全够了。 其他好些客人离开前还说:“你们明日开不?我明日带碗过来买?都什么时候开摊?” 叶荞看着这些人满脸笑容,没有因为钱小少爷说的话生气的。 虽然今日不买,可也把潜在客户给拉拢了。 很快她就知道了答案。 叶母含笑地说:“没问题,随时来都可以,冬天吃了最暖和了,至于开摊,我们暂时提供中午和下午这两顿。” “好的好的,多谢老板娘。” 其他那些不想买觉得贵的,也不好意思离开了。 不过留下来买的还是不少。 买不起一大份,可以买十文钱的嘛。 “老板,给我来十文钱的,直接盖到我碗里。”一个下活儿了的男人端着一碗热乎乎的面条,快速走了过来,碗里的面还是热的,一看就是旁边面摊上的。 “好咧,是加豆花还是土豆片?” “都来点吧,我刚刚就吃了一口,还没尝出味道呢。” “成。”叶母麻利地给他盛到碗里,男人也懒得跑的,端着一碗加了鲜锅兔和配菜的面条,就呼噜噜地吃了起来,那叫一个香啊,两三口碗里的面就下去了一半。 旁边的客人都被勾起了食欲。 “诶,老板娘,也给我来十文钱的,装盘子里,我就着馒头吃。”旁边有干活的,正好饿了,要来一盘坐在旁边,就着自家带着的冷馒头,吃得那叫个有滋有味。 其实加上配菜,就足够一个人吃饱了。 其他人也有专门一家人吃的。 就买了二十文的。 还有一些想试吃,但又觉得十文钱太贵的。 这些就是本地的干活的人了。 之前大方花十文钱买的,几乎都是才从船上下来的行商,亦或者在船上的船工,至于镇子上的人,还有以前叶母他们卖猪肉那边的老顾客,过来买了些,不过大多都只要十文五文的。 可见镇上条件好的确实在少数。 叶荞的想法本来就是先把名声打出去。 所以很快就跟叶母商议好,可以卖五文钱的。 只不过五文钱的就肉眼可见的不多了,估计就尝尝嘴。 一通卖下来,卖到下午天快黑了才收摊。 冬日的天本来就黑得早。 中途兔肉不够,还是宰杀的带来备用的活兔子。 反倒让叶家这鲜锅兔的名声打了出去。 晚上收拾完碗筷桌椅板凳就拉了回去,足足拉了两趟。 “我先去烧水,小荞,弄点炭盆。” “好。” 叶大伯母跟着叶母进厨房要去帮忙。 叶荞弄好炭盆,看见叶萧正在堂屋里数铜板。 全是铜板,一下看起来份量还不少。 一大堆的。 贺远早就回家了,所以已经把热水跟晚饭做好了。 所以叶母跟叶大伯母进去厨房,直接就端了热水出来,索性家里脚盆多,这也是叶荞说什么泡脚要分开,免得长脚气。 贺远端的是叶荞的。 叶荞刚把炭火吹着。 “谢谢阿远。” “不用谢,快泡泡,暖暖脚。” 叶荞点头,见里面还放着专门泡脚用的药草,笑得眼睛弯弯的。 很快叶大伯母几人也泡起来了。 “这还讲究,药草贵不贵啊?” “不贵。”回答这话的是小荞:“这是阿远跟着齐大夫去山上摘的,不要钱,大伯母你们平时干活儿太累了,疲乏的时候泡泡脚再睡,对身体好。” “哪有这么讲究,水冷了还要加,有这功夫,你大伯保准直接睡着了。”叶大伯母笑着说。 叶荞笑了笑,也就不继续劝了。 毕竟她觉得好,劝说一遍就够了,再多说下去,就惹人嫌了,何况大伯母家确实没有他们这么悠闲,不过她相信,等家里条件好了,肯定就能慢慢实现这些事。 看似是小细节,实则能让人觉得更幸福。 第一百二十七章 收入 “娘,你们知道我们今天赚了多少银子吗?” 叶萧迫不及待地说。 这话把众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多少?”叶大伯母忙问。 叶母也好奇。 叶荞正端着一碗绿豆汤在喝,一边听他们说话。 叶萧手舞足蹈的,那叫个激动得脸都有些红了,把串好的铜钱往大家面前一推:“一共有一千五百八十五文。” 叶大伯母一巴掌拍在手上,高兴坏了:“我今天煮的锅数就不少,没想到真有这么多!” “这可是一两多银子啊。” 叶大伯母说完手都有些抖。 叶母倒还镇定,毕竟都卖猪肉卖了这么多年了,也算是做生意。 她笑着恭喜叶大伯母:“大嫂,还是你厨艺好,不然也不会争抢着买。” “这下家里的兔子不愁卖了,要天天这样,估计兔子还不够卖呢。” 叶萧也高兴坏了,在旁边傻笑:“嘿嘿,我就知道听小荞的准没错,这下我就算去不了山上,但在家养兔子也能赚些银钱。” 叶荞见他们确实高兴。 但也不得不提醒道:“今天能卖这么多,扣除成本,约莫有一千文,也不错了,镇上好多铺子一日的收入都没这么多。” “不过……”叶荞话音一转。 叶大伯母跟叶萧都认真地听。 叶母自己也并不擅长做生意,对管家倒是比叶荞厉害,她对闺女出众的本事并不打算制止,反正只要不惹事,闺女开心就好。 所以她也听得很认真。 “今日能卖出去这么多,首先是因为猎奇,还有我们做的菜味道好的缘故,不过,味道再好,那也是肉,价格低不下去,镇上的百姓,一个月吃四五次,大概挺合适的,更多怕就是不行了。” “除此之外,还因为今日商船靠岸,来我们这里买的,大多都是这些外地的人,如果光靠我们镇上的客人消耗,恐怕今日的收入要大打折扣。” “那倒是。”叶大伯母跟叶萧都点头。 也没有沉浸在今日赚了大钱的盲目喜悦里,慢慢平静下来。 叶荞说:“不过反正我们都是为了卖方子,只需要宣扬出去就行。” “没错。”叶大伯母也不失望。 反正主要是为了卖兔子。 “快别说了,晚饭早就煮好了,快吃,吃饱明日还要继续忙碌,一早就要回村去拿原材料那些。”叶母擦干净脚,往厨房走去。 晚饭是做的土豆炖排骨。 叶荞一看是自己喜欢的,食欲大增。 先用土豆汤汁泡饭,然后再吃排骨。 一口肉一口饭,忙碌了一天的疲惫都消散了。 为了增强胃口。 还有酸萝卜,叶荞时不时夹一块拌饭,滋味很是不错。 “我们明日往摊子上添点酸萝卜吧,反正是小菜,不值钱,还能给客人留下好印象。” “可以。” 吃完晚饭。 叶荞洗漱完,就准备去睡觉了。 忙了一天她早就有些困了。 贺远本来要找她说话,见此,也就不打扰她了。 贺远回到屋子,还拿出书本,背了一篇书,才睡觉。 翌日一早。 叶大伯母他们就忙了起来。 叶荞早上起来,还不忘练拳,射箭,锻炼了一下身体。 吃了早饭,差不多快晌午了,再过去码头那边,帮叶大伯母他们的忙。 今日的客人跟昨日的差不多。 甚至还有不少镇上的人得知消息,过来看热闹,尝鲜的。 一直忙过了午时。 叶荞才打开贺远送过来的食盒,从里面端出饭菜,快速吃了起来,饥饿的胃总算被填满,还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骨头汤。 骨头汤是拿来给顾客喝的,毕竟鲜锅兔有些辣,喝茶水还不如喝骨头汤,当然,茶水也有,全看客人自己选择。 “阿远,你手艺越来越好了。”叶荞夸奖道。 贺远正在收拾碗筷,准备拿回去洗,这边虽然也可以洗碗,但贺远不想搞混了。 “你喜欢就好。” “小荞,有件事。”贺远有些犹豫。 “什么事?你直接说就行。”叶荞见他这么迟疑,笑着一巴掌拍在他肩上,“你跟我还需要这么客套啊。” 贺远眼睛带笑:“嗯,就是之前你给我的亮肤乳,还有我自己净手用的香皂,学堂里的学子都想买,你怎么看的?卖还是不卖?” 在做生意上面,贺远自认并不比叶荞强,他的优势是在会读书。 所以并不会随意做决定,尤其是不擅长的事上面。 叶荞想了想说:“这样吧,我准备开铺子卖香皂,不过,要稍等些时日,等我爹从县里回来再说,不过亮肤乳的话,我不能明面上卖,太惹眼了,香皂就够了。” “是担心护不住吗?” “是有这个想法,主要是怕麻烦,反正我们赚钱的法子多的是,没必要因为这么一个方子就闹得麻烦缠身。” “所以亮肤乳要卖的话,还是得把方子卖出去。”叶荞深知在大越,普通的商人可是不好混的,再说了,她又不是来当商人的,只是赚些钱,改变家里的条件罢了。 当然,还有的就是,给贺远读书做准备。 贺远虽然心疼她的委曲求全,可也明白这个世道就这样,哪里能随意如此,好在小荞很通透,没有因此不开心。 贺远说:“你准备把方子卖给齐家吗?” “是有这个想法,这段日子跟齐家合作过几次,齐家也挺仁义的,至少没有因为我们只是普通人家,就把属于我们的东西贪了,这可很难得了,不管对方怎么想的,总之对我们都有利。” 贺远没有否认这一点。 “卖给齐家也好,我打听过,齐家在县里只是分家,齐家还有本家在府城,势力上面,比我们大得多,就算是想贪图什么,也不会做得太明显,最多就是我们让利多一些,跟其他家族合作也不会比这更好。” “不过,我也会多打听一下府城齐家和县城齐家的关系,以及他们往日的行事作风,方便确定我们跟对方来往的亲密程度,以免对方被连累。” 叶荞点头:“不错,唉,咋都喜欢连坐,麻烦哟。” “不过我们跟对方合作也不会关系太亲密,就卖个方子,倒也不怕啥。”叶荞说着自己就笑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八章 进展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贺远要去学堂,叶荞就催着他早些回去,还能有点时间午休。 这不,贺远才一走。 叶老爹就背着背篓上镇上来了。 “爹。”叶荞最先看见他,高兴地伸手打招呼。 叶老爹大步走过来,看见摊子上客人不怎么多,就直接到旁边的桌椅板凳上坐下,顺便把装着酒坛子的背篓放到桌子上,也好休息会儿。 “爹,你咋今天来了,是小姨去村子了吗?” 因为这两天他们都忙着摊子上的事,苏好那边要等着把镇上的活儿干完才好离开,两边心里有数,也就没有沟通,所以叶荞还真不知道小姨回村没。 “是啊,你小姨去了,还有你大舅和二舅也一起帮忙送她们过去的,现在已经在牛棚那边住下了,还帮忙把牛棚那边的屋子加固了一下。” “等开春再找人再修两间屋子,到时候不管是当仓库,还是给你小姨她们住,都合适。” 之前叶老爹不是没考虑过在牛棚那边修屋子,也不需要多好,小平房就行。 不过因为手里有的存银要留着买地的,所以就只简单搭了个茅草屋,不过虽然是茅草屋,可也是用实泥土做的强,冬天吹寒风也不会透进去,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大,还有下雪的时候容易压塌屋顶,不过只要每日勤快点扫雪,也就没什么大问题。 “大舅和二舅怎么知道的?”叶荞随口问。 “肯定是你小姨回去说的,好让他们放心,你大舅他们还送了粮食给你小姨三母子,也不怕缺口粮,以后我们每月要给她月钱,日子也能过起来。” 叶荞点了点头,看了看背篓里的酒,说:“爹,你记得把亮肤乳和香皂送给齐家。” “知道知道。” “我要拿着这笔银子,看看是先开铺子还是先卖山坡。”叶荞说。 叶老爹刚擦了额头上的汗水,就被叶荞这话吓了一跳,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我的闺女呢,你没做梦吧?还买山,你知不知道买山多贵。” “爹,我就先卖个山坡,就我们牛棚那边的山坡,反正上面也就只有一些荒草跟老树,面积也不大,还没荒地值钱呢。” “就算再不值钱,面积大了,价格也不低啊,那一个山包少说有二三十亩,也要九十一百两。” “而且那荒山为啥还在,还不就是因为土质不好么,全是些沙地跟贫瘠的石头地,往下挖到处都是些石头,能长出什么作物来,你买来估计就最多只能拿来放牛。” 叶荞听到沙地反而很喜欢,沙地能种的作物可多了,像什么西瓜,花生,葡萄,芝麻大豆棉花这些。 之所以沙地没人买,完全是因为村里人不知道怎么种。 其实想想也能理解,大家走得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里,又不识字,怎么可能有见识嘛,说起来她要是没有妹晚上做梦像看故事一样,得到前世的记忆,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什么都懂。 说起来她也觉得奇怪,叶荞觉得自己的记性也不是特别好的那种,就很普通,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开始做梦后,她看见梦里的事,就很清晰,甚至看了后能够清晰地记得所有过程,以至于她的记性越来越好了。 不说过目不忘,也差不多了,让她觉得整个人的灵台都清明了,精神也十足。 反正在叶荞看来,钱用出去才能钱生钱,留着也不可能变多,反而更可能遇见通货膨胀,钱不值钱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她想要怎么赚钱的缘故。 才敢这么自信地花。 “放心吧爹,我不会乱来的。”叶荞笑咪咪地撒娇。 叶老爹敲了敲她脑袋:“你啊。” “反正到时候你先看看嘛。”叶荞争取道。 其实叶老爹没打算反对,原因很简单,那银子本来就是闺女自己赚的,往他们手上交的中公钱也没有少,他拿着中公的钱,主要是为了家里留着,以后就算闺女真啥都没种出来,亏了银钱,也不影响生活,不是还有他们么。 所以只要不做赌博那等大事,其他的事,就让闺女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 不得不说,叶老爹是真心疼爱叶荞的。 “好了,我要出发去县里了。” 叶老爹说着,跟叶母打了声招呼:“今天晚上也不知道回不回得来,要是没回来估计就明日来,不用给我留门。” “你咋去县里?自己赶车吗?” “不用来,平时骡车阿南也要用,还有你们铺子里,送材料上来,也要用,我跟着镇上去县里的车队一起就行。” 正巧这会儿不忙,叶大伯母正要给叶老爹倒茶水喝,听到这话忙说:“二弟,你赶骡车去县里就是,方便些,我们不用骡车,直接背个背篓就来镇上了,反正早上又不卖,有的是时间,你的正事要紧,阿南那边用板车就行,正好锻炼身体。” 叶南一个人忙不过来,所以最近叶大嫂也去帮他忙,主要是冬日里杀猪的人家不少,还有人请叶老爹去杀猪。 后来叶老爹就推荐叶南去,所以叶南最近买猪很容易,还能顺便帮人杀猪,得了杀猪宴,家里最近有肉吃呢。 至于卖肉,叶母时不时也过去帮忙。 摊子这边就叶大伯母做菜,叶荞跟叶萧招呼客人。 因为这些事已经很麻烦老二一家了,叶大伯母说什么都不愿意再占便宜,坚决要叶老爹赶骡车去县里,她又不眼瞎,知道这次二弟要带酒去卖,那么重,找上商队也不方便运货,指不定还得受嫌弃,白费钱。 最终叶老爹还是亲自赶着骡车,去的县里。 “贺兄,你还没找到卖这香胰子的卖家吗?” 贺远这日刚来到学堂,就被早早等着的王家少爷叫住。 别看王家少爷今年才十岁,那风流的本性就暴露无疑,大冬天的扇着亮闪闪的扇子,看起来特别的惹眼。 他已经是甲班了,照理说跟贺远所在的启蒙班完全没在一起,隔着两个屋舍呢。 贺远先跟他见礼。 第一百二十九章 大顾客 他稚嫩的脸看起来特别真诚:“王师兄,这香胰子是从海外来的,数量并不多,不过听说拿到货源的人,准备开个小铺子卖,到时候如果有了消息,就第一时间通知王师兄可好?” “真的?”王少爷王廉盯着贺远问。 贺远十分镇定,哪怕年纪小,老成的征兆已经露了出来,“自然没必要在这种事上期满王师兄。” “不错,如果真有了消息,就告诉我。” “是。”贺远点头答应了。 等王廉一走,旁边其他学子也纷纷跟贺远说到时候也要通知他们。 读书人就喜欢风雅的事,而贺远也有小心机,用的时候故意露给这些同窗看,光看那么快就把手上的墨汁洗干净,还带着好闻的香味,就足够吸引人了。 何况贺远用的,叶荞做的竹香味,这比梅花味还好弄。 没办法,谁叫梅花不常见,竹子常见呢。 这边等贺远招呼了其他同窗。 王清跟王小川这才一起过来一人站一边。 “不错啊,贺远,你也记得通知我啊,还有我娘用的那什么亮肤乳,有货了你可一定要通知我,你是不知道,我娘用了之后,爱不释手,现在用完了,天天催着我来买。”王小川苦着脸,一看就是被催得不行。 贺远在旁边浅笑:“亮肤乳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你也知道,这次船离开了,要等开春后才会有商船过来了。” “唉。”王小川听了,更加头痛了,苦恼的哀嚎。 贺远可不会同情他,谁叫这人还觊觎小荞。 三人说这话往学舍里走。 王清读的甲班,毕竟他比两人都年岁大,还早开蒙,等过两年估计都要去试水考童生了。 “阿远,我爷爷最近也在用,说洗手洗脸什么的都很干净,比镇上买的香胰子还好用,多谢。”王清小声跟他说。 贺远含笑地摇头:“不用谢,师兄,我们之间不需要见外。” “那我就不客气了。”王清也熟悉了他的性子,知道说的不是假话,含笑地说完,就去上课了。 贺远跟王小川也要赶去课堂。 晚上回到家。 贺远就把这件事说了。 这个时候叶老爹早就从县里回来好些天了,不仅带回来了一百两银子,还把果酒卖了出去,这次卖了不少酒,光葡萄酒就卖出了高价。 这次叶老爹和叶母两个长辈手上已经有一百四十多两银子了。 增多的银子有卖果酒的银钱,还有叶荞卖亮肤乳等上交的银钱。 “不急,我们就算要卖也不是这个时候。”叶荞摇了摇头,“得等齐家那边找上门来,才好开卖,不然我们也说不通哪里来的方子,太扎眼了不好。” “好。”贺远点头。 吃了晚饭,就回到屋子里,提笔写话本子。 他看到叶荞和叶老爹赚银子,就迫不及待自己也赚一些,他就算比不上小荞,也要赚点才是,多存点,要是小荞无论是开铺子还是买山,都需要银子,到时候指不定他还能帮忙。 叶荞可不知道他在背后这么想的,甚至已经偷偷摸摸地囤钱,还囤了不少。 随着到镇上的商船离开。 叶大伯母他们的生意果然落了下来。 不过也卖了半个月了。 进入十一月中旬。 这天一早,天上就开始落雪花了。 上午叶老爹跟叶母就回村了。 因为刚刚叶大伯母他们来镇上,给叶老爹带话说村里胡家要卖地。 听说还要卖不少,少说也有七八亩。 叶老爹一听,忙带着叶母一起回村。 毕竟这种机会可不多见,他可总算在开春前等到了。 叶荞也没有在家多待,就去摊子上帮忙了。 已经午时了。 来买饭的人就不多了,原因很简单,码头这边没人干活儿了,自然人就少,连带着之前在这边摆摊的包子摊等都已经关门离开了。 不过面摊还在。 因着叶家卖的鲜锅兔和面吃最划得来,所以面摊这次叶跟着占了便宜,虽然半个月过去了,来吃鲜锅兔的客人还是有。 很多都是老顾客。 虽然人少。 可一天也能卖出去两只兔,算起来也有两百文,所以叶大伯母没有放弃。 叶荞过来,都帮不着什么忙。 因为一锅煮好了,为了避免冷,就用小炉子温着,叶萧只需要用勺子打就行,也很方便,叶大伯母就洗碗擦桌子这些。 叶荞过来的时候。 这会儿只有两三个客人在买。 “大伯母,萧哥。”叶荞喊了人,就走到火炉子旁边,顺便烤火。 “小荞过来了啊,坐凳子上,站久了腿疼。”叶大伯母给她端了一个凳子,跟叶萧一起坐。 叶荞也没拒绝,看着四周稀稀拉拉的人,加上下雪了,来往的人更少了,基本上都在家里猫冬。 “大伯母家,今天生意咋样?” “不成,估计能卖出去一只兔子就差不多了,好在我也就准备了两份,正好我们养的兔子也没合适卖的了,赚了这么一笔也不错了。”叶大伯母倒是看得开。 “你们今天还在啊。”突然一道声音响起。 叶荞顺着声音看过去,发现是钱家小少爷,有些意外。 “钱小少爷?你下雪天怎么出门了?”叶荞说。 钱金宝身后跟着小厮,还帮他打伞,穿着厚厚的衣服,就露出一张养得白白嫩嫩的脸来。 “我来买鲜锅兔。” “你们还有吗?给我来一份,加双份土豆片和豆花。”钱金宝大气地点餐。 旁边小厮跟着把铜钱递过来。 叶萧眼疾手快地收了过去,热情地招呼钱金宝:“小少爷放心,我娘这就给你做,保准滋味好,那土豆片跟豆花也不会少您的,还多送您一份可好?” 土豆片跟豆花成本都不高,送来拉拢客人最好了。 钱金宝一听,果然高兴了。 “不错不错,我就喜欢吃你们的配菜,不对,所有菜我都喜欢,往里面拌饭也好吃。”钱金宝说着很激动,一看就是鲜锅兔的忠实粉丝。 “小少爷喜欢酸萝卜吗?可以拌饭吃。”叶萧说。 “可以可以,都来点,你们家的酸萝卜是不是放了糖的?为啥比别家吃的不一样?” 第一百三十章 钱金玉 “是放了点糖提鲜。” “做的酸甜口的。” 钱金宝一听,恍然大悟:“难怪为啥我觉得你家做的菜就是比别家的好吃。” “其实很多菜加一点糖调味,会更好吃。”叶荞跟他举了一些例子。 比如宫保鸡丁,鱼香茄子,鱼香肉丝,回锅肉等等。 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家常菜,叶荞换成这个时代大家能听得懂的菜名:“像蒜苗炒肉,木耳炒茄子,木耳炒肉丝,以及鸡丁等等。” 钱金宝听得兴致勃勃,说:“你是大厨吗?竟然会做这么多菜。” “我不是,而且这些只是普通的菜,比不上酒楼里的招牌,酱香鸭,红烧肘子那些。”叶荞可不会背着自己承担不起的美名。 毕竟古代美名你就得有那个实力,不然就容易被人嘲笑,名声受损,可是会极大地影响到生活,毕竟大越也是看重名声的。 其实叶荞说的这些菜,确实很普通,最多就是做法不同,材料不同,算不得什么。 “那老板娘会做这些吗?”钱金宝继续问。 叶大伯母也不是贪心的人,笑着说:“小少爷,我们家就是普通农家的做法,其实只要多油多盐就觉得好吃。” “就现在做的鲜锅兔,是味道最好的了。” 叶大伯母这话不假,他们平时虽然也吃肉,可没放这么多调料,味道可没有鲜锅兔好,反正这道菜在家里很受欢迎。 “原来是这样啊。”钱金宝有些遗憾。 “本来还想请老板娘去我家掌勺,招待客人的。” 叶荞觉得机会来了,她眼睛弯弯的:“小少爷,你要是喜欢鲜锅兔,可以买下我们家的方子,不管是招待客人,还是以后放到酒楼里去卖,都不会亏。” “你竟然舍得卖方子?”钱金宝大惊失色。 也不怪他这么震惊,在大越,能过得好的家族,谁家不是有一些秘方,这些秘方的存在,就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旦秘方泄露,带来的危机甚至可能会颠覆一个家族的存在。 所以,在大越的社会常态就是,只要谁有秘方,就可能崛起,当然,前提是自己能保住秘方。不过,大越还有一个奇特的现象。 也许是前朝的世家氏族掌控着绝大多数的秘方,就算普通人有什么新发现,都会被施以手段,贪下秘方,以此发家,有了这种没有成本的好事,世家侵噬普通百姓的各种肮脏的事层出不穷,最终导致两极分化严重。 氏族掌控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命脉,然后压迫当地百姓,以至于在前朝末期,大量的普通百姓死亡,他们就算手艺方面有成绩,也不会暴露出来,更不会继续发展,就导致整个社会的技术发展不前。 最终压迫严重下,导致了农民起义,最终结束了前朝长达三百年的统治。 而如今的大越已经是第二任皇帝。 大越皇帝吸取了前朝的教训,律法上严格要求不准因秘方去迫害人,所以,大越更多的时候,是出现,高手在民间,不管是手艺还是秘方,都不怕因为有了而被迫害,当然,想利用起来发展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毕竟起始资金未必有不是么。 所以很多时候都是跟人合作。 当然,也会有威逼利诱,只要你足够聪明,不踩进坑里,就不会受到伤害。 不像前朝,人家世家是直接去要,不给就杀人,完全无视律法,也难怪前朝会被推翻。 “没什么舍不得的,我们本来就是只做小本生意,小少爷要是喜欢,自然可以买,反正我们家只在镇上做点小生意,离得远了,喜欢吃这个菜的百姓可就吃不到,岂不是遗憾?我们能赚一笔银子,让生活过得更好,其他地方的客人也能吃到合胃口的菜,双方都有利。” 钱金宝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他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 毕竟是大家族里的,各种弯弯绕绕心里清楚得很。 “我需要回去问一下长辈,等过两日给你们回复。”钱金宝说。 “好,不着急,反正能不能做成生意也看缘分不是。” 叶荞坦坦荡荡的,一点也没有要算计的意思,因为她知道,钱家虽然是新来镇上的,可看底蕴,绝对不小,如此一来,与其算计人,不如坦荡点,如此一来,指不定还没麻烦。 钱金宝让身后的小厮提着吃食就走了。 回到府上,他大手一挥,就让小厮跟着自己,往正院的饭厅而去。 “爹,娘,大嫂,二姐……”钱金宝直接快步走了进去,饭厅里坐着不少人,有小辈也有老人。 全是钱四老爷这一脉的人,光坐在一起吃饭的人数,就有十几二十个。 “小金宝一大早跑哪里去了?还说吃饭了,叫你人也不在。”钱夫人笑着朝自己儿子招手。 钱金宝是钱老爷的幼子,钱家大少爷的儿子都跟他差不多岁数,就知道多受宠了。 “我去打包了鲜锅兔回来。” “阿福,还不快端上来。”钱金宝挥了挥手说。 “是,少爷。”阿福乐颠颠地,快速把鲜锅兔拿了出来,冬日里凉了就不好吃了,所以就干脆弄到铜炉锅子里,下面点着圆形的蜡烛,保证菜不冷,又不至于火太大,锅烧干了。 “好香啊,小叔,你说的就是这个好吃的对吧?”钱家姑娘问。 钱金宝得意地扬起下巴:“没错,就是这个鲜锅兔,虽然不是大酒楼里卖的,但味道特别好,不信你们试试。” “好啊,那我可真要试试。”钱金宝的二姐钱金玉确实有些好奇。 等看见钱家二老动筷后,她眼疾手快,快速夹了一块兔肉,连带着一点酸笋丝,她快速地喂进嘴里,瞬间,酸辣鲜香的味道就在嘴里爆开,再加上比较辣,就有种完全不过瘾的感觉。 也不管辣不辣的问题了,忙伸手继续夹。 等吃了好几块兔肉和酸笋丝,她辣得喝了点茶水。 “不能吃辣就少吃点。”钱夫人看着她非要吃又辣得不行的样子,有些无奈。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下雪 钱金玉口是心非地摇头说:“不辣,好吃。” “你这丫头。” “我再吃点素菜。”钱金玉本来不觉得自己会多喜欢什么吃食,毕竟她的家世,从出生就不缺吃喝,家里人又宠爱她,吃过不少好吃的,甚至她连京城都去过,还被大伯母他们带着去吃了京城出名的酒楼,可即使如此,这道菜还是让她觉得很惊艳。 当普通鲜嫩的豆花搭配着汤汁,吃进嘴里,钱金玉瞬间喜欢上了这个味道。 “唔,也太好吃了吧。” “给我留点啊。”钱金玉吃饭的动作慢,结果抬头就看见锅子里的菜少了,心里那叫一个肉疼啊。 钱金宝见家人都这么喜欢吃鲜锅兔,脸上的笑容更嘚瑟起来:“看吧,我还是很厉害的,美食在哪里,我都能找到,只不过很可惜,这么大一个镇子,好吃的也就只有几样,这个鲜锅兔算是其一了。”薆荳看書 “对了,爹,卖鲜锅兔的老板说可以把方子卖给我。”钱金宝手舞足蹈地说:“你们说,要是我们在县里,在府城,甚至在京城的酒楼里也加上鲜锅兔这道菜,肯定能获得不少老顾客的喜欢吧?” “卖方子?”钱老爷可比自己儿子有见识多了,闻言直接让钱金宝把今日跟叶荞他们说的话都叙述一遍。 钱金宝本来就是要回来询问父亲意见的,脑瓜子聪明着呢,记性好,三言两语就把叶荞说的那些话复述了一遍。 钱金玉听了,说:“爹,对方这么说很正常啊,这只是一道菜而已,虽然好吃,但估计以后肯定有人会研究出类似的,对我们来说可以赚钱,但对那摊子老板来说,却最多在镇上卖,也赚不了大钱,毕竟无论是去县里,还是去府城,他们的生活成本都会大幅度提高,在镇上卖才现实。” “再说了,只是一道菜而已,算不得什么特别稀罕的东西,我们买了就买了呗,以后想吃就可以喊厨子做,也不用担心人家没开门。”钱金玉两三句话就暴露了她是享受主义的人。 如果叶荞在这里,跟钱金玉肯定有共同话题。 钱老爷摸了摸胡须道:“既然如此,那小宝你就去跟对方谈。” “好啊。”钱金宝对能开始办事了非常的高兴。 毕竟他可是立志要让自己成为大越大商人的。 叶家。 因为下雪几乎没什么客人的缘故。 叶荞他们给钱金宝那份卖了后,就没有再卖,直接收摊了。 东西比较多。 就多搬了几趟。 “小荞,一会儿你跟我们回村吗?”叶大伯母忙完了问。 叶荞想了想摇头拒绝了。 “我先不回去,阿远要回来吃饭,家里没个人也不方便,大伯母你们放心回去吧,明日要是还下雪,就别来卖吃食了,反正我们这生意也不急于一时。” “那我先给你们把午饭热了,正好还剩下半份鲜锅兔,小荞你是要拌饭吃,还是拌面?” “拌饭,大伯母,你单独装一小份,我给阿远送去,下雪也不方便,就让他中午不回来了。” “好。”叶大伯母手脚麻利地把饭菜装到饭盒里。 米饭可是大白米饭,并不是糙米亦或者杂粮。 反正比叶大伯母他们吃的好多了。 不过叶大伯母也不嫉妒,家里日子越过越好了,指不定以后他们也能随便吃上白米饭。 两人收拾完就先回村了。 免得一会儿雪下大了,走不了。 叶荞打着伞,趁着贺远还没下学,连忙跑去把饭盒送到学堂。 只不过她来得太早,加上学堂里不允许女子逗留,所以叶荞把饭盒放到门房大叔那,就先回去了。 这一回去,就正巧雪下大了,叶荞也不耽搁,快速吃了饭,就窝进被窝里,床旁边放着一个炭盆,为了避免出事,她还把窗户开了个缝隙,就是这样一来,就不那么暖和了。 叶荞拿出话本子,悠哉地放松起来。 学堂里。 贺远去食堂里吃饭,又惹得一群学子好奇地过来。 “贺师弟,难怪你每日都回家吃饭啊,家里做的饭菜手艺太好了吧,好香。” “就是就是,贺师弟,你可不能厚此薄彼,我也想尝点。” 学堂里的学子之间关系还算不错。 所以贺远不可能为了点吃的小气。 所以他只能分出去,好在来食堂吃饭的学子不多,最后还给他留了一点。 其他学子也送了点饭菜,当作交换。 最后贺远干脆就把汤泡进饭里,滋味也很不错,就这么拌饭吃。 “贺师弟,你们家这吃食叫什么啊?”有性格外向的学子,直接过来问。 贺远说:“这是鲜锅兔,如果大家喜欢的话,可以去码头那边买,是我家大伯母在卖。” 其他学子一听,纷纷表示要去买。 贺远也没多管,反正他们愿意去,赚钱的也是自家人,不乐意去也不影响什么。 他只高兴小荞惦记着他,还亲自送饭来了。 晚上回去,贺远非要主动煮晚饭。 叶荞就干脆坐等吃现成的。 叶老爹跟叶母白天没有回来。 晚上就只有两个小的在家。 叶荞自己一个人太无聊,加上下午睡了觉的,干脆就跑去贺远的房间里,贺远写话本子,叶荞则看话本子。 火盆只需要点一个就行。 等天晚瞌睡来了,叶荞才打着呵欠,回了自己屋子,又点了一个火盆,暖了暖屋子。 一大早贺远就去学堂了。 叶荞起来得比较晚。 发现还是在下雪。 直接忙里偷闲。 一直过了四五日,不再下雪了,不过化雪的时候才是最冷的。 一大早叶荞就起床,扫瓦上的积雪。 贺远在下面扶着楼梯,提心吊胆的:“小荞,我来吧。” “不用,我来最合适,你力气小,扫不动。” 贺远:“……”虽然没嫌弃了他也不生气,毕竟这是事实。 等叶荞把瓦上的积雪打扫干净,时辰也不早了。 “你快去学堂吧,别去晚了。”叶荞催促他出门。 贺远点头,转身去了学堂。 上午。 叶荞都在扫院子里的积雪,弄着堆在两边水沟里,雪一化就变成水一样流走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搞养殖 叶母跟叶老爹就是上午回来的。 看着两人冷得唇色带紫,脚下的鞋子有些湿润,叶荞忙去厨房端热水出来,让两人泡手泡脚,还有换衣服。 幸好她一直在炉子上烧着热水。 给两人冲了一碗红糖姜水,坐了一会儿,叶母跟叶老爹倒是缓过来了。 “爹,娘,你们怎么今日来镇上了?可以等晚些时候来也行啊,刚化雪冷得很。” 叶荞把罐好热水的两个热水囊递给两人抱着,当暖水袋用。 “这不是太久没来,担心你们两个小的。”叶母说。 叶荞说:“不用担心,我不是让南哥给你们传话了么。” 没错,叶南在下雪后,也开门卖猪肉,冷是冷了点,不过生意还算不错,毕竟在家猫冬,反而更想吃肉。 “也该来了。”叶母说着就提到了买地的事:“我们运气不错,在村里买了六亩水田四亩旱地。” 叶荞惊讶:“这么多啊,我还以为就只能买到六七亩呢。” “也是运气好,正好胡家要一次性卖出去。” 叶老爹又说:“这几天下雪,村里好些老旧的方子都坍塌了,好在牛棚那边没事。” “新盖的屋子,肯定比村里老旧的好,不过以后有条件还是换瓦房吧,茅草房太不安全了。”叶荞说。 这事三人都有默契,记在了心上。 “顺便往冰窖里囤冰,这事也费不少功夫,不然我们也不会一直在村里。” 叶荞一听,点了点头,想着等明年夏天就能卖冰赚钱了。 “碰碰。” 一家人正说话间,就有人来敲门。 叶荞站起来往外走,说:“我去开门。” “谁啊。” “是我,钱金宝。”钱金宝在门口大声应道。 叶荞忙把门打开,就看见钱小少爷穿着上好的绸缎,身披狐狸毛做的披风,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少爷样,可比她身上穿的棉衣看起来亮眼多了。 叶荞说:“小少爷找我们有事?快进来说话。” 钱金宝也没有拒绝,只带了一个小厮就进了叶家的院子,至于送他过来的马车则停在旁边,车夫坐在上面候着。 叶荞顺势跟在后面,一边对走出来的叶老爹他们说明缘由。 “钱小少爷,快进来坐。”叶老爹笑呵呵地招待他,倒也没有什么不自在,依旧是粗旷豪迈地气质。 钱金宝看着院子里的干干净净的,就挺满意的,点头后,跟着走进堂屋。 叶母也收拾好了,去了厨房,不仅端了热茶过来,还准备了红糖花生和蒜香花生,以及酱干,酱干就是豆腐干,凉拌了的。 钱金宝看见红糖花生,一下就认出来了。 “红糖花生啊。”他吃了几颗,觉得就是那正宗的味道:“这红糖花生也是你们弄出来的吗?” “是我家大嫂平时宠着孩子,随便折腾出来的吃食,其实也不是什么难做的。”叶母含笑地说。 钱金宝追问:“就是卖鲜锅兔的老板娘吗?” “是啊,小少爷是有事吗?”叶母听出他似乎对叶大伯母很在意,下意识问。 钱金宝嘀咕道:“看来厨艺真不错,竟然连红糖花生都是她做的。” 叶荞其实思考过,她知道拿出来太多没见过的小玩意儿,或者是新鲜吃食,都很可能会引人注意,没办法,如果只是一两样,也没人注意,可次数多了,难免不会引人瞩目。 所以,叶荞早就有准备了。 “我家祖上做菜就好吃,老一辈就留下些口口相传的经验,我们这一辈也是靠杀猪发家,才有银子去买油盐糖这些昂贵的调料,按照祖上传下来的经验,结合起来弄出的这些吃食,倒也不是一个人的努力。” 钱金宝一听是祖传的,瞬间就不怀疑了。 对嘛,要是没有祖上的传承,怎么可能一个普通的百姓会懂得这么多,要真懂这么多,早就过上好日子了,哪里还需要等到现在。 “原来如此。” “我想买你们家的鲜锅兔的方子,不知道是跟你们谈,还是跟老板娘谈?”钱金宝直接说明来意,也不等他们回答,直接说:“你们上次说了可以卖,所以我也不跟你们兜圈子,五十两,这个方子卖给我们,以后你们不能再卖给别人,同样的,也允许你们在镇上做卖鲜锅兔的生意,我已经给你们很多便利了,如何?” 叶母见钱金宝说到五十两时,表情都没变一下,就知道对对方来说,五十两只是小数目,只不过只乐意花这个价钱来买鲜锅兔的方子罢了。 她想到平时打听到的关于钱家的消息,第一反应就是不要得罪,虽然钱家来了镇上后没有什么欺压百姓的举动,但周身富贵的气势也是不容忽视的。 其实叶荞之前想的价钱是三十两,毕竟只需要找厨艺更好的厨子来试吃,吃完后估计就能模仿出来了,毕竟这又不是什么需要秘方的菜,最多就是掌控的火候等细节,影响味道差距。 叶荞说:“既然小少爷这么直接,我门自然不会拒绝,只不过,我们家养了不少的兔子,不知道小少爷可不可以做主,答应以后如果贵府需要兔子,率先跟我们订货。” 搞养殖也是很赚钱的。 如果钱家真的要把生意做到其他县城甚至府城去的话,到时候兔子的需求量一定不少。 现在他们没那个权势,凭借一道菜就在四处开酒楼,所以最现实的,还不如搞养殖。 “原来你们是自己养兔子啊,我就说你们那里来的那么多的兔源。”钱金宝恍然大悟,心里在想,这兔子不知道让自家庄子上的佃户去养怎么样。 毕竟如果要在府城的酒楼里卖这道菜的话,到时候从散户里收也不现实,不如像叶家这样自己养,当然,养兔子也有风险,需要好好衡量。 “可以。”钱金宝思索了一会儿后,直接答应了。 在他看来,叶家最多就几十上百只兔子,算上生长期,一天能够提供五只兔子都算难的,毕竟一天五只兔子,一个月就要一百五十只,每个月都要提供这么多,至少需要有五六百只兔子才够。 第一百三十三章 杀猪饭 见钱金宝回答得这么果断,叶荞意识到钱家比她想象中更有钱。 “小少爷,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写契书吧,早些搞完也不耽误您的事。” “好。”钱金宝点头。 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方子。 等钱金宝一走,叶母看着手上的契书,说的是钱家承诺要收兔子都写在上面。 “好了,以后大伯母他们可以放心养兔子了,本来我还担心钱家把方子买回去最多就是留着自己吃,现在钱小少爷却这么果断就答应让我们提供兔子,可见也是考虑过要放到酒楼里去卖的,那我就放心了。”叶荞笑着说。 叶母转身进厨房,去做午饭。 叶老爹说:“看看啥时候回去跟大哥他们说一声,把银子给他们。” “嗯。” 叶荞没啥事,就跑过去帮娘煮饭。 时间一晃也要到十二月了,再过一个月就要过年了。 所以年货也可以开始准备起来。 “明天你大伯他们家要杀年猪,正好一大家子聚一聚,你记得跟阿远说,他明日应该就是休沐,你大伯专门定到这一日的。” “好,我会跟阿远说的,到时候顺便把大伯他们的银子拿回去。” “这次是南哥杀吗?” 这两个月叶老爹在村里帮着杀了不少猪,叶南更勤快,在其他村子跑着帮人杀猪,反正镇上主要是三日一大集,所以叶南时不时干个两日歇一天,不去卖猪肉就去帮忙杀猪,手艺已经很熟练了。 一般村里杀猪,大多都是卖出去,就算只养一头猪,也只会剩一半或者三分之一。 能够直接留下一头肥猪自家吃的,绝对算得上奢侈。 而叶大伯家,这次就准备杀一头猪卖一头猪。 没错。 叶大伯家虽然没有养牛羊,却养了两头肥猪,还有十几只鸡,光母鸡就有八只,每日下蛋就够自家人吃的了。 不过那也是之前了,如今叶大伯家日子越过越好,也舍得每天家里人吃鸡蛋养身体。 杀猪宴这日天气还不错。 没有下雪。 院子里的雪都被扫干净了。 因着是自家人杀猪,方便得很,一大早叶大伯母就去厨房烧了热水。薆荳看書 简简单单的熬了粥,煮了鸡蛋,炒了盘白菜,加上咸菜当早饭,就开始忙着要杀猪了。 叶荞跟贺远过来的时候。 肥猪已经出栏了。 被叶大伯、叶老爹、叶南、叶萧等壮年,拖出来。 叶荞刚走进来,就被在堂屋里带侄儿侄女的叶晴喊了过去。 “小荞,快进来,马上就要杀猪了,看起来血腥得很,别听。”叶晴笑着说。 叶荞眨了眨眼:“我天天看我爹娘杀猪,都看习惯了。” “你看我,都忘记这事了,还以为你跟我一样,就一年看一回呢,那也别忙着去看,快来吃早饭,你们还没吃吧?二婶早就过来厨房帮忙了,没说准备了早饭。” “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是有点饿。” 叶荞把贺远也叫了过去。 叶晴去厨房端了饭菜过来。 虽然简单,不过中午就有丰盛的杀猪宴,所以早上简单吃点就行,叶荞也不挑。 等她吃完饭,发现院子里,猪血都已经接好了,正在刮猪毛。 连叶翠和叶浩两个侄儿都跑去帮忙刮。 贺远也想过去帮忙。 被大伯他们拒绝了。 “远哥儿你的手可是写字读书的,哪里能用来杀猪。” “这也没什么。”贺远是真心这么觉得的。 但长辈都对读书人很推崇,自然不会让他干。 贺远无奈,只能在旁边看着。 之后就是切肉,分肉,很是丰盛。 杀猪宴很丰盛,像什么爆炒猪大肠,猪肝炒猪血,排骨萝卜汤,小炒肉等等。 一顿饭吃下来,油光满面的。 “每年杀猪宴的时候就最爽了,吃得满嘴都是油,能补一年下来不够的油水。”叶萧吃得肚子都鼓起来了。 那叫个满意十足。 叶翠和叶浩两个孩子更是挑花了眼,每道菜吃下来,都没吃完,肚子就撑了,还吃上了不错的米饭,虽然不是白米,但也是自己水田里种的。 “萧哥,你多养些兔子,还怕吃不上肉不成,一只兔子卖出去,可以买一两斤肉回来。”叶荞倒是喜欢大伯母跟娘的手艺。 小炒肉肥瘦相间,因着是黑猪,口感更糯,下饭吃,香得不行,她连蒜苗都没嫌弃。 “诶,说起兔子,小荞,二婶说你们把鲜锅兔的方子卖出去了?昨日你们回来太晚,也没来得及说。”叶萧忙问。 叶大伯跟叶大伯母也都好奇。 正好吃完饭了,正在喝汤,喝完就放下筷子了。 “方子卖了五十两,而且跟钱家约定好,以后兔子都卖给他们,他们去县里酒楼卖鲜锅兔,我们在镇上还可以继续卖。”叶母说。 叶萧忙问:“那价格呢?” “底价是四十文一只三个月大的兔子,如果兔肉价格上涨,就跟着涨。”叶老爹大口喝了一口汤说。 “这是好事啊,以后光卖兔子,也算是个来源了。”叶大伯跟叶爷爷都有些高兴。 大房其他人也跟着开心。 叶萧一听忙拍了拍胸脯说:“放心吧,我会好好养兔子的,最近又有母兔子怀孕了。” “还是少了。”叶荞说:“萧哥,要不然你再去买些兔子吧,反正家里有的是牧草,养起来也不怕草料不够。” “养多了卖不出去咋办?”虽然钱家说了要买兔子,但叶大伯的思想还是很保守,家里如今已经有七八十只兔子了,绝对是村里头一份。 “大伯,这个你不用担心,钱家并不是只在县里有酒楼,隔壁县城,还有府城,四处都有酒楼,我们养的兔子不够多,要真提卖,一日都供不起十只,算下来一个月就要三百只,我们就七八十只,全卖给人家,也就是几天的消耗量。” “就是要趁着钱家刚卖鲜锅兔赚钱,我们及时提供了兔肉,他们才不会因为兔肉不够,不得不找法子去其他地方买兔肉,等他们习惯了兔肉从我们这里买比较方便,也就更稳定。”叶荞说。 叶大伯听了,觉得很有道理。 叶萧直接站了起来,连吃饭都顾不上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分红 “不成,我得去看看兔笼,看看之前养的半大的母兔子卖出去吃了没有,要多留种才行,兔子容易生,一窝就能生五六七八只,多留些种兔,兔子才能越生越多。” 他说完就往后院跑去。 “这小子,闲不下来。”叶奶奶好笑地说。 “小荞,短时间养的话,怕是来不及。”叶老爹说。 这自然是,因为三个月的兔子,差不多都被他们之前卖完了,这会儿还真没有合适的兔子提供给钱家。 想到叶荞说的,提供不上钱家的需求,人家就跑去买其他人的兔子,叶大伯跟叶大伯母都有些着急。 “我们可以去收。” 叶荞觉得养兔子的应该不仅仅只有自家。 因为这事急不来,只能这般了。 叶荞说着把五十两银子拿了出来。 叶母开口:“大哥,大嫂,这是卖鲜锅兔的银子,我们……” 叶母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二弟妹,你如果是要说分卖方子的银子的事的话,就别说了,这方子本来就是小荞的,难不成我跟你大嫂还能拿不成,二弟,你知道你大哥这个人,本来养兔子的事,就是靠你们提拔赚了不少银子,家里也宽松了些,可若是让我厚着脸皮收你们的银子,那我肯定不会同意的。”叶大伯说得急了,脸都有些红。 叶大伯母也跟着点头:“是啊,二弟,二弟妹,你们已经帮我们很多了,这个银子,万万不能给我们,实在是跟我们没有关系。” “这……”叶母迟疑地看向叶老爹。 叶老爹也知道大哥的性子,知道他不是说的假话,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大哥,你别生气,既然如此,那就算了。” “大伯,爹,你们都不要,就给我,反正我不嫌银子多。”叶荞笑呵呵地道。 “你这丫头。” 叶奶奶打断叶母要训斥叶荞的话,说:“小荞说的对,这些银子,就应该给小荞,谁叫小荞聪明,打听到这个方子呢,你们说是不是。” “是是是。” 叶大伯跟叶老爹哪里敢反驳亲娘的话,连连点头。 叶荞最后喜获五十两银子。 叶荞从里面数出十五两,悄悄递给叶母,剩下的没有客气,都收了起来。 叶大嫂见了,有些羡慕,不过想到自己自从养兔子后也分了不少私房,加上还有相公卖猪肉的收入,日子越过越好了,虽然赚得没有叶荞一个小姑娘多,她也满足了。 “二弟,二弟妹,正好说到这件事,养兔子的生意,我们要分一半给你们,要不是小荞教我们,也不能这么顺利。”叶大伯母说。 “我们又没有出力气。”叶老爹下意识反驳。 叶大伯母坚持道:“二弟,你要是不收,我跟你大哥用着这银子不心安。” 这话叶大伯母早就私下跟叶大伯商议过。 只不过之前没有大面积卖兔子。 所以就没有提到。 但现在既然都已经跟钱家定好了,以后肯定卖兔子没有什么问题了,算起来,一个月提供三百只兔子,就能赚个十来两银子,这个收入,他跟自家男人简直不敢想。 这种好生意,二弟他们都让给他们了。 还有卖猪的手艺也教给叶南。 所以两人说好,这银子一定要跟二弟他们分。 叶大伯也是知恩图报的人。 要是不分,他心里却是不舒坦,老觉得欠着弟弟一家的。 两人态度太坚决,叶老爹跟叶母拒绝不过来,最终只好答应了。 “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我们只要一成就够了,主要是我们也没养,出个主意,坐着就收钱,拿到这钱也用着不舒坦。”叶老爹也是个实诚人,不喜欢占家人的便宜,直白地说。 叶荞在旁边偷笑。 对家人和睦,她自然开心。 叶大伯母说:“一成太少了,三成。” “大嫂,你听我说,一成绝对够了,你想想看,虽说现在看起来像是我们做得多些,给你们这生意开了个好头,但是,等时间长了,你们费神可不少,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养兔子多了,就容易生病,要真生病了,一下也损失不少。” “而且兔子也不能只吃牧草,还有其他草料要一起。” “等你们做大了,就算只有一成也足够我跟媳妇儿生活的了,至于小荞,你们也看见了,她哪里需要我担心,就当拿了这一成的分红给我和我媳妇儿养老。”叶老爹知道怎么说,才能说到两人心坎上。 叶大伯母却是被说服了,忍不住朝叶大伯看去。 最终。 叶大伯点头答应了:“那我就厚着脸皮占二弟你的便宜了。” “大哥你说这话就见外了。”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叶大伯跟叶萧都忙着去找买兔子。 叶荞吃完午饭,跟贺远一起出门,她说:“我们先去牛棚那边看看,不知道小姨他们过得怎么样。” “好。” 叶荞想了想,转身回到屋子里,拿了点冻疮药膏,是齐大夫做的。 两人往牛棚走。 牛棚里面的雪被打扫堆在两边,整个牛场里还是有些绿色,离着牛棚不远处,就是一个三间茅草屋。 还专门弄了个小院子,虽然不大,不过看起来干干净净,井井有条。 远远的,叶荞就看见赵暖和苏好的身影。 两人正提着木桶,在打扫粪便。 “小姨,小暖。”叶荞走过去,喊人。 苏好看见她过来,直起腰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脸带笑容:“小荞,你回来了啊。” “嗯,昨天晚上回来的,今日我大伯家杀年猪,我爹他们买了些猪肉,我娘喊我来喊小姨晚上去我们家吃饭。”叶荞说。 苏好一听,有些不好意思:“不用了,哪里能耽搁你们。” “小姨你这话就见外了,本来今日中午就要喊你们的,但考虑到你肯定不好意思去大伯家,所以才刻意留到晚上。”叶荞真不觉得这有什么,就算是过年,在现代那也是可以几家人一起过的,开心就好。 再说了,苏好一家现在算是在帮她做事,请吃饭还是应该的。 叶荞好说歹说,总算把人说通了,苏好答应晚上带着两个孩子去吃饭。 第一百三十五章 学习认字 叶荞看见赵真在屋子里念书,就问:“小姨,你是打算供真表弟读书么?” “就认认字,免得以后像我一样大字不识一个,何况他年纪还小,也干不了什么活儿,不如认认字。”苏好解释说。 叶荞好奇地追问:“真表弟自己看书能看懂?” 这时候的字又不带拼音,说实话,要是没有夫子教,就算看个一百遍也不会知道什么意思,怎么读,毕竟脑子里是空的。 苏好听到这话,眼底闪过落寞,不过很快就坚强起来,笑了笑说:“你暖表妹认识百家姓,寻常会帮忙教一教真哥儿。” “这样啊,那也挺好的。”叶荞挺赞同读书识字的。 读书本来就费银钱,可不是普通人家读得起的。 所以当初苏好明明被欺负,也不想和离,主要还是为了两个孩子,尤其是赵真这个儿子,进不去学堂,也可以让亲爹帮忙教读书识字,以后不说考科举,就说会识字,去镇上找活儿干,也比较容易。 叶荞想了想说:“小姨,你要是不嫌弃,我可以有空教真表弟和小暖识字,不说四书五经,就说普通的识字还是没问题的。” 苏好听到她这话,惊喜得拿木桶的手都激动得抖了起来。 “小、小荞,真真的可以吗?” “为什么不行?”叶荞不觉得识字是多难的事。 不说因为她老是想起前世的事,所以现在基本上都认识了,当然,识字跟写文章又是两回事了,而且她现在记性好,所以平时有些不认识的字,被阿远一教,就记住了。 只不过她没有练过字,所以一手字写得可以说很丑了。 “只要小姨你别嫌弃我写的字丑就行,我识字但不太会写。”叶荞有些尴尬地添补了两句。 殊不知,就算如此,苏好已经很满意了。 她忙把赵真和赵暖喊了过来。 两个孩子听说要跟着叶荞识字,都纷纷出声感谢。 要不是叶荞拦着,估计都要跪下来磕头道谢了。 “那你们看什么时候有空就去找我,最近应该在家,不过有可能会去镇上,所以趁我在村里,我可以多教一教,你们也好自己在家完成作业。” “好好好。” 苏好当即就让两个孩子下午跟着叶荞回去。 叶荞转身看向贺远,问:“阿远,你不是要去看爹娘么,我们去上了香再回来。” “好。” 赵真跟赵暖两兄妹现在家里等着。 叶荞跟贺远一起往南边的山坡走去,那边都是村里的坟地。 不仅贺远的爹娘被埋葬在这边。 就连叶荞的祖宗长辈也被埋在这边。 两人只带了几支香。 贺远给爹娘一人点了一支,磕了头,就跪在坟墓前说话。 叶荞没打扰他,转身就往旁边的叶家的坟地走去,给祖宗们上了香,磕了头,顺便把坟头草给清理了。 等一通收拾完,回来看见贺远正对着贺老爹贺老娘的坟头鞠躬,看见她回来,眼眶还有些红红的,转身走了下来。 “小荞,我们回去吧。” “哦。”叶荞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但这会儿也没出声,怕贺远更难受,毕竟平时贺远多逞强的一个人,这么久都快半年了,也没见他红过眼眶。 如果贺远心情好带笑的话,她还有勇气欺负他,可对方一伤心,周身的气势就有些莫名,她都不敢出声,生怕让对方更不好受。 说到底,也是因为在意他难受的问题,所以才会有所顾忌。 等走下山坡,一阵冷风吹来,叶荞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哆嗦。 贺远转身,伸手摸了摸她额头,有些担心:“在吹风了,走,我们快回去,别受了风寒。” “噢,好啊。”叶荞见他似乎恢复了,心里总算放心下来。 等回到牛棚的时候,看见赵真跟赵暖已经在等着了。 她这才想起自己带了冻疮膏的忘记给小姨了。 接到冻疮膏,苏好下意识推拒:“这太贵重了。” 一盒冻疮膏约莫一两百文。 普通的村民都不用,毕竟一两百文都够家里人用十天半个月的了。 “小姨,你是给我干活的,总不能这么冷的天,眼睁睁的看着你手脚生冻疮了什么都不管吧?” “这个叫福利,一开始就说好了的,不是因为亲戚关系,随便哪个来找我干活儿,我都要出这些。” 叶荞直接把东西递给她,又说:“一会儿我让爹给你这里送木柴过来,还有蔬菜那些。” 一开始叶荞想找人来帮忙养牛,就要负责吃饭的问题。 她跟叶老爹说过后,就由他负责给苏好提供。 叶荞也不知道份例给了多少,准备回去问了老爹再说。 “不……”苏好还没来得及拒绝,就被叶荞打断了。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叶荞带赵真两兄妹回了家。 “阿远,你帮忙教他们认字呗,我先去找爹问下事,一会儿再来。”叶荞厚着脸皮找贺远帮忙。 贺远的学识可比她厉害多了。 贺远哪里看不出来她更喜欢做生意的事。 “你去吧,我先教蒙学,教学任务会记录下来,方便你之后再继续。”贺远做事很有条理,也知道叶荞更想要什么。 叶荞果然高兴了,“那好,辛苦你了,一会儿我给你们端果酒、醪糟汤圆。” 贺远都来不及拒绝。 叶荞就往叶老爹他们屋子跑去了。 贺远无奈地摇了摇头,看向赵真两兄妹说:“你们跟我进来吧。” “麻烦了,远表弟。”赵暖有些拘谨地说。 赵真年纪小,自然事跟着姐姐学。 贺远从两人身上看见了自己小时候的影子。 他说:“不麻烦,你们跟我进来,屋子里有炭火,先暖暖手,不然写字手都是僵硬的。” 这边。 叶荞跑进两人的屋子。 看见叶老爹躺在床上睡觉。 叶母则正在做针线活儿,床前放着一个炭盆,两人似乎在说着话。 “干啥跑这么快?”叶母叫住她。 叶荞嘿嘿一笑:“娘,你在纳鞋底啊,给谁做的?” “还有谁,谁每回鞋子最费,就是给谁做的。” “娘,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啦,不过,你这是要做皮靴么?用的以前家里囤的鹿皮啊。” 叶母摇头的同时,手上的动作不断,解释说:“鹿皮不够多,所以还加了些牛皮,牛皮是从镇上买的,里面缝了厚厚的棉布,还可以装棉花,等出门也不怕湿了鞋子。” “你跟你爹就喜欢往外跑,这鞋子很合适,还有阿远那孩子,他经常在学堂里,倒是不担心湿脚,可鞋子也要做厚底的,里面多加点棉花,不然穿着冷。” “娘,辛苦啦。”叶荞嘴甜得很。 叶母抬头看她:“你不是跟阿远出门去牛棚那边了么?是有什么事?” “哦,没事,我已经喊了小姨晚上来吃饭了,还有真表弟他们,我以后有空就教他们认字。” “你教他们认字?”叶母挑眉。 见母亲一脸不信的表情,叶荞哼唧了两声,直接把百家姓都背了出来。 叶母这才相信她之前说的跟着贺远学认字不像之前那样是闹着玩的:“不错嘛,有进步。” “那当然。” 叶荞得意起来。 叶老爹其实就是靠在床边歇一歇。 听到两母女嘀咕说话,也睡不下去了,直接坐了起来。 “爹,我正好有事问你。” “啥事?”叶老爹开始穿袜子。 “你上月的工钱给小姨没?还有每个月的蔬菜份额,还有粮食跟炭火。”叶荞说:“我好记个账。” “每个月月初给工钱和粮食这些,十二月的还没给。”叶老爹指了指不远处的柜子:“在那里面写着呢,你看看。” “好。”叶荞去把账本拿了出来。 是平时叶老爹跟叶母记下的账本,主要是叶母养成的习惯,好记得家里银钱都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叶荞在上面看见,给苏好一个月是一千文的工钱,粮食是米面各五十斤,蔬菜一百斤,冬日里主要是萝卜、白菜、南瓜等。 叶荞按照各种蔬菜和米面的价钱,从钱袋子里数了约莫一千五百文,给叶母。 叶母也没拒绝,想着等晚上苏好来了,再把银钱和粮食给她。 晚上,苏好是天还没黑就过来了。 她怕晚上天黑有人偷牛,所以准备早去早回。 索性叶母早早的就在家熬了猪板油,顺便把炖菜在炉子上炖起来,用油渣做油渣酸菜包子,炒的新鲜肉,还烧了一条烤鱼。 “也太丰盛了。”苏好说。 叶母招呼她跟两个孩子吃饭,“难得杀年猪,多吃点。” 一顿饭吃得孩子们肚皮鼓鼓的,赵真跟赵暖脸上都多了笑容,要不是因为吃不下了,估计还不舍得放碗筷。 叶荞也小声说:“我娘的厨艺越来越好了。” 赵真跟赵暖都低头轻声笑。 贺远摸了摸她的脑袋,站起来把碗筷收到厨房里去,趁着长辈在说话的功夫,就开始洗碗。 叶荞从外面进来,走到土灶后面烧火。 “烧点热水洗碗,油水多不然洗不干净,还冷手。”叶荞一边说一边往土灶里扔柴块。 叶家不缺木材,就说木炭都在入冬前囤了不少。 第一百三十六章 潲水 叶荞想说,现在家里的条件,已经不是往日了,她可以挥霍得起了。 “没关系,灶里热着的,水还是温的呢。”贺远解释说。 叶荞之前走进来就摸过,哪里是温的,冷得油都定住了。 “诶,这洗碗水给我留着,正好去喂牛。” 贺远点头。 这时候洗碗都是直接用开水烫的,以往是因为没什么油水,也能洗干净,现在油水多了,就有些不好洗了。 等洗完碗。 叶荞就去提潲水桶。 贺远想去帮忙,结果他就算这半年长高了,力气也没有叶荞大,提不动。 “哈哈哈,阿远,没事,我来就行,你还要再长长,我不一样,我就是从小力气都大,一般人根本比不上。”叶荞说着举了举胳膊,得意地笑。 要是换个人跟他这么说话,贺远就没好心情,见叶荞这样,却多少有些无奈。 “我才是汉子,就算提不起这么多,也可以分开两次来。” “那多麻烦。” “你不怕冷啊,要是我肯定躲被窝里不出门,既然你非要出门,那好吧,跟我一起。”叶荞一副拿你没办法的样子。 贺远在旁边笑。 两人离开前当然要跟叶老爹两个长辈说了一声。 苏好正好要带两个孩子回去,忙说:“小荞,我把潲水带回去就好。” “小姨,你忘了自己要拿蔬菜?再说了,我这个也没多重,顺便去牛棚看看。”叶荞大手一挥,连叶老爹提出要帮忙都拒绝了,还不高兴地在那哼哼。 几个大人没办法,只能随她去了。 “阿远,你打着点火把,路上小心些,别踩雪洞里去了。”叶母从厨房出来,把火把递给贺远,觉得贺远最细心,火把给他不至于出什么差错,还亮堂,也能帮苏好三母子照照亮。 “知道了,娘,别担心。” 贺远接过火把,走在旁边,苏好让两个孩子走在中间,她提着萝卜等菜走后面。 好在路上什么事都没有出。 就是有点滑。 等到了牛棚,牛和羊早就进圈了,一个个懒洋洋地趴在里面睡觉,还有时不时吃一口草料的,叶荞走过去,几个食盆分别倒了些,原本还懒得爬起来的牛,闻到味儿就站起来,挤过去大口喝了起来。 “诶,看来牛犊子都挺喜欢喝潲水的,有油呢,多喝点以后能长得好。”苏好安顿好两个孩子,过来看见的就是这一幕,有些高兴。 叶荞摸了摸一只小牛的毛,发现毛色比最开始送来的时候要好些了,也不知道是开始长肉的缘故,还是叶家这边的口粮比较好。 看完牛,叶荞就准备回去了。 “小姨,我们就先回去了,你也早些休息,有啥事敲锣鼓就行。” “好,放心吧,快回去。” 苏好怕两个孩子冷着。 叶荞跟着贺远一起回家,回去用热水泡了脚,她还睡不着,就去贺远的屋子里,卷着棉被坐在床上,手上捧着话本子看得津津有味。 这话本子正是贺远写的,叶荞总是有机会就抢先看,还不用给铜板。 没错,贺远写的话本子,已经传到了镇上。 说起这个就是一个凑巧了,传过来也靠学堂里的学子,有学子在县里有亲戚,去县里吃酒席,自然不忘逛书店,一逛就看到别的人抢话本子的一幕,当即激起了好奇心,就跟着在旁边听。 来买话本子的,学子也有,帮家里的少爷小姐跑腿的更多。 那同窗听了半响也插不进去话,反倒听入迷了,没忍住想买一本。 结果看了发现,只是后续,根本没有开头。 “咋滴只有一段剧情,掌柜的你骗人啊。” “我说小哥,这话本子本来就是几天时间更新一段,不然怎么可能这么便宜,你要是喜欢这个故事,就把这几本全买了,就能看全了,你看,大家都这么买呢。”掌柜说。 这同窗意识到自己要是不继续买,就没用,好在也不贵,也捏着鼻子买了。 结果当场在铺子里看完,瞬间入迷了,都不乐意走,还催着掌柜的快更新。 “没了没了,等有了再来买。” 那同窗最后也没能如愿,只能抱着几本书,被吊着胃口回镇上来了。 等回了学堂,本着不能他一个人受罪的想法,就把话本子借给同在一个学舍里的同窗看,这一看,就传开了。 等贺远知道消息的时候,高年级的几个班的同窗几乎都看了,还在那相互讨论着剧情。 “哈哈哈,阿远,要是他们知道这是你写的,会不会天天上门想逼你写快些。”叶荞听他说到这事,忍不住哈哈大笑。 贺远有些微囧,无奈道:“所以小荞你可千万要帮我保密。” “放心放心,我可不想让他们来打扰你。”叶荞连忙说。 贺远见她看完了,正在翻找其他的话本子,也没找到一个合胃口的,就说:“小荞,不然我教你写字吧?” “写字,不用了吧,我写得不好。”叶荞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 她岂止是写得不好啊,分明是不会用毛笔。 “我教你,你不是要教真表弟他们识字么,总不能一直用炭笔吧?”贺远说。 叶荞坐起来,理直气壮地说:“为啥不能,我还准备弄了一个木板,用石灰弄个笔,在木板上写,写完再擦掉,就不用浪费笔墨,还能学得快,等到时候认完了,要是有余钱,再买纸墨笔砚回来写,像小暖跟我又不用考科举,就算字写得丑也没关系,只要认识就行,到时候需要签字,就刻个印章。” “而且就算没有印章也没关系,因为我写自己的名字就写得很好,没办法,自己的名字代表的是面子啊,太丑了我也不好意思出门跟人谈生意。”叶荞说着还有些得意。 贺远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笑啥。”叶荞脸颊涨红,有些不好意思,再大大咧咧也看得出他是在笑话自己。 贺远见她生气了,连忙收敛笑容,轻咳一声,说:“我就是笑小荞聪明呢。” “你确定?”叶荞眯了眯眼。 第一百三十七章 有人偷牛 贺远特别诚恳地点头,哄道:“当然,我说假话干嘛,你又不是知道我,不喜欢说假话。” “好吧。”叶荞撇了撇嘴,勉强相信了,毕竟贺远在她心里就是个乖乖孩,跟她可不一样。 “我教你?”贺远用商议的口吻:“你可以多学几个,真表弟他们看见了,肯定佩服你。” “那,行行吧。”叶荞意识到自己答应要教他们识字,指不定还真会遇见要求写字的时候,要是写不出来,那多尴尬啊。 虽然她不想当什么才女,可也不想被人在背后偷偷笑话啊。 “我就是觉得毛笔太软了。”叶荞小声埋冤。 贺远握着她的手,帮着摆好姿势,在旁边提点,叶荞一开始听得似懂非懂的,后面慢慢的就明白了些,也就没有以前那么厌烦了。 练字练了半个时辰,叶荞手腕倒不酸痛,毕竟她身体好,不过也不想写了。 “今日就不写了,我去洗手洗完就睡觉了。” “好。” 贺远也不勉强,何况写了半个时辰不短了,而且叶荞悟性好,现在写的字,已经不歪歪扭扭的了,越写越端正,虽然还是柔若无骨,可也是好开端,孩子学字都这样。 叶荞收拾完,就回屋子睡觉去了。 睡到半夜,突然听到有说话声,紧跟着就是外面亮起火把,然后就是叶老爹跟叶母说话的声音,看影子,像是急匆匆往外面走。 叶荞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就隐约听见了敲锣鼓的声音。 锣鼓! 叶荞猛地回过神来。 糟了,牛棚那边。 叶荞穿上鞋子,随便披了一件棉衣,着急忙慌地穿上裤子就往外面跑。 “小荞!”贺远刚走出屋子,就看见她的身影,忙喊了一声。 “阿远,是牛棚那边出事了,我得去看看。”叶荞手上拿着她的弓箭,快速往外跑。 贺远见此,只能赶紧把远门锁上,也跟着跑过去。 这头。 叶荞跑得快,但也没有叶老爹快。 反倒追上了跑得慢的叶母。 “娘,你慢些,我先过去看看。”叶荞只觉得这会儿胸腔里都是一股怒意,竟然有人敢偷牛,看她不弄死他! 叶母还没来得及说话,叶荞眨眼就跑远了。 没错。 远远的,已经能听到苏好和两个孩子的声音,赵真被吓哭了,赵暖则在尖叫着说有人偷牛。 叶荞跑过去的时候,就看见叶老爹正把一个牵着小牛犊子,走出牛棚十几米远处的影子给逮住。 不过她很快就看见,有另外一个贼人往山坡上跑,着急忙慌之下,摔了好几下,爬起来又继续跑。 叶荞也不声张,快速追过去,等距离差不多了,搭起手上的弓箭,就对准对方。 只听嗖的一声。 弓箭射中对方,但那贼人竟随手拔掉箭,继续往前面竹林里跑。 叶荞见此,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 一入竹林,因为离得牛棚太远了,已经看不怎么清楚了。 她喘息了两声,没有听到动静,就用上自己的金手指——直觉,瞬间确定了一个方位,毫不犹豫拉起弓箭就射了出去。 “嗷!”贼人惨叫一声。 “妈的,一个小姑娘竟然还敢追过来,看我不弄死你。”那贼人连箭都不拔了,猛地从竹林里朝叶荞扑过来。 叶荞一眼就看见对方手上拿着柴刀。 她连忙向旁边躲,直接摔了一跤,好在贼人也身型不稳,向前跌去,叶荞连忙爬起来,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踹过去,这一下她用的力气可不小,男人直接扑倒在地,紧跟着就痛呼了一声,爬起来就要继续打。 叶荞眼疾手快,跑过去踩住他的手,把柴刀抢了过去。 “妈的,看老子不弄死你个兔崽子。” 这一次叶荞没这么好运,往前跑的时候,被贼人抓住了小腿,她整个人扑倒在地。 贼人顺势而为,一脚踩到她后背上。 叶荞差点没背过气去,好在就只有一瞬,她一手紧紧捏着砍刀,然后奋力挣扎。 别看叶荞年纪小,但她力气大啊,贼人一个没料到,就直接被她掀翻了。 正在这时。 一个人影从斜对面跑了过来,就朝那贼人扑过去。 “阿远!”叶荞惊呼出声。 贺远死死地抱住贼人,说:“小荞,快走。” 只不过他话刚说完,那贼人似乎听到远远有人声传来,想跑,摸到旁边的石头,就朝贺远的脑袋砸去。 贺远额头当场就见了血。 叶荞眼睛气红了,拿起砍刀,对着贼人的腿,就是一刀敲下去。 “啊!”贼人惨叫一声。 “小荞!” 后面传来叶老爹跟叶母着急的声音。 “爹,娘,阿远受伤了,你们快来啊。”叶荞眼睛发红,带着鼻音,着急地喊。 叶老爹眨眼就过来了,飞快制住地上断了腿,还想跑的贼人。 叶母忙跟叶荞一起扶着贺远往下走。 “快回去上药。”叶母急的不行。 叶大伯母他们跑过来,连忙让自家男人帮忙去把贼人抓住,她一边喊叶萧去找大夫。 急匆匆把贺远送回家,大家才看见他额头上破了一个口子,流了不少血。 叶母忙上了些止血药草。 那是平时自家存着的,就因为叶老爹经常要上山的缘故。 “阿远,你感觉怎么样?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追过去。”叶荞这会儿后悔莫及,要是贺远有个什么事,她就更不能原谅自己了。 贺远只是觉得头有些晕,眼前还有些血红血红的,听见叶荞的话,连忙挣扎要坐起来,被叶母强行按着在床上躺好才作罢。 “小荞,我没事,只是有点流血,不严重。” 叶荞没说话,她心里确实很自责,不应该把贺远牵扯进来。 等大夫被带到家里,匆匆去给贺远看伤,叶荞只安静地等在旁边,一直没说话。 倒是贺远,全程很配合看伤,一点也不着急。 “大夫,怎么样?”叶母忙问。 大夫说:“不严重,就是破了皮,有些流血,伤口也不深,不过也要好好养着,免得留疤,我这里开好药,来个人跟我回去抓药。” “大夫,我去。”叶萧忙说。 第一百三十八章 受伤 叶荞忙上去把药钱给了,叶萧带着大夫回去拿药。 叶母则去厨房里烧火。 看着贺远伤口被包扎好,叶荞坐在床边,愧疚极了,轻声说:“阿远,我们明日就去镇上,找齐大夫给你开药,不会留疤的,如果留疤了,我就去找其他神医。” 叶荞知道,读书人都不能留疤,不能有残疾。 如果是身上的疤痕还好,偏偏是额头上。 贺远伸手去抓她的手。 叶荞心里挣扎了一会儿,还是把手伸过去,让他握着。 贺远轻声说:“小荞,你没受伤吧?” “没受伤。”叶荞用袖子擦了擦眼泪,“我什么事都没有,有事的是你,下次你看见了,别傻兮兮地冲过来,我肯定不会有事的,你要读书考科举的,哪里能受伤,反正我肯定不会有事。” “小荞,你心里不好受,我知道,可若是让我看着你受伤,我心里也不好受。”贺远朝她笑,眼睫毛颤颤的,拉着她的手放在胸膛上,一脸的柔弱:“你说,我说的话对不对?” 叶荞眨了眨眼睛,没说话,只是心里觉得有些怪异。 “为什么我受伤你心里不好受?”叶荞疑惑地问。 贺远:“……”他心里有些无奈。 “你不知道吗?” “什么?” “你对我很重要,所以如果你受伤了,我心里就不好受,比起让你受伤,我更希望自己能保护好你,再说了,我的额头一点事都没有,要是真不能读书,你就养我。” “好,我养你。”叶荞毫不犹豫地说。 这么说完,她瞬间觉得心里好受些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看贺远好好的,她才高兴。 贺远眼睛弯弯地笑了,一双黑眸里带着得逞,只不过叶荞没看见,所以也不知道他小小年纪,就这么奸诈了。 不过就算叶荞知道也不会生气。 反正她只希望贺远能好。 好在叶萧很快就回来了,叶母在炉子里熬药。 叶荞主动把药碗端过去,给贺远喂。 叶母在旁边看着,这会儿有时间了,少不得要训斥叶荞。 “你个丫头,仗着力气大了,胆子竟然这么大,那贼人一看就是个成年男人,你追过去能打得赢?不怕对方给你一刀?”叶母提起这事就有些后怕。 叶荞这会儿也有些不高兴。 不过主要是不满意自己的身手不行。 “娘,去镇上,我去找镖局的人学武。”叶荞说。 叶母没想到自己唠叨了半响,闺女还越发的想跟人打架,直接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下。 “我看你是疯求了,你一个姑娘,学什么武,还去镖局,要不要名声了。” 叶荞:“……这不是为了防身么,我要是学武了,以后遇见坏人,也不怕打不过了。” “打不过就躲远些,不是有你爹么?”叶母皱眉。 “娘,我错了,不应该主动追上去,可若是我不学点防身手段,以后遇见坏人了怎么办?你就让我学吧,要是我再主动找人打架,你再不准我学。”叶荞是个迎难而上的性子。 越是遇见了危险,她不会选择退缩,反而会主动向前,想办法克服困难。 跟叶母的想法不一样。 眼见叶母还不同意,叶荞有些泄气。 贺远看了,在旁边帮她说话:“娘,小荞说得有道理,我听说小偷都是认识的,要是因为这次我们家抓了两个小偷,他们之后回去了,万一记恨怎么办?我也想学些防身。” 叶母主要是担心叶荞的名声,说到底她还是个姑娘,要是练武了,只怕以后就更好不好…… “娘,只要小荞不嫌弃我,我永远等她。”贺远多聪明啊,一下就看出叶母犹豫的原因,当即说了这么一句保证的话。 叶母听了,有些感动,也觉得这孩子还算不错。 “你还小呢。” “娘,我已经七岁了,虚岁也算是八岁了。” 没错,贺远的生辰在十月,之前已经过了,已经满了七岁,不过这时候的人都算虚岁。 “那也还小。”叶母慈爱地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 叶荞在旁边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家老娘,再加上贺远帮着求情,叶母到底答应了。 “那就想个法子,看看有没有人乐意来村里牛棚帮忙干活儿,到时候再教你们学武。” “是该再请一个人了,不过,这样一来的话,牛棚那边小姨住就不合适了。”叶荞觉得住宿真是个大问题。 “那等开春的时候一起修吧?”叶荞想着以后她还想开发荒山呢,也就不嫌弃投资的问题了,毕竟修好房子,总有用处,不怕浪费。 “嗯,我一会儿会跟你爹商量一下。” “哦。” 第二天。 叶荞才知道,叶老爹叫上了村长,以及叶大伯,以及村里的几个汉子,一起把贼人给扭松去了两人所在的花溪村。 花溪村离邕乡村隔了二十几里路,算不上很远。 不过因为这两人是惯偷,手脚不干净,其中一个叫牛大的,就是昨晚被叶荞打短腿那个。 叶老爹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找到花溪村。 直奔花溪村村长的家。 一路上他们可没有遮掩。 所以临近的几个村子,瞬间就知道牛大跟林六子是小偷,等进了花溪村,村民因为这两人连累了村里的名声,对他们更是厌恶。 就差没直接扔臭鸡蛋了。 “花溪村的村长,这两人是你们村的吧,偷东西偷到我邕乡村叶屠户面前了,也是胆子大,我这次也是给你们面子,所以没有报官,你们就说,这两人怎么解决。”叶老爹可没有客气,加上他身材高大,故意留了胡须,看起来就有些吓人。 花溪村的吴村长看见他这个态度,就知道来者不善,看着牛大两人,气得脸憋得通红。 “好不快去把牛家跟林家人喊过来!”吴村长知道躲不过去,只能僵硬着脸,去叫了其家人来,反正他肯定不会出钱摆平这件事,要怎么解决,也是牛家跟林家的事。 很快,牛家就来了。 人还没有到,就开始哭嚎:“我的儿啊,是哪个砍老壳的把你的腿都给伤了,还敢找上门来,真以为我们花溪村没人了吗?” 第一百三十九章 算账 “呵,你家儿子敢去偷牛,就别怪我们收拾他。”叶老爹一脚把牛大踹倒。 牛婆子扑过去忙去接牛大,牛大嘴上哀嚎:“娘啊,救命啊,叶家人想杀我,我根本就没去偷牛,就刚好在附近,结果他们误会了,还追着打我,你看我的腿。” 牛大的腿断了,也不知道说他运气好还是不好,因为叶荞当时没注意,看下去是刀背,一刀下去,没见血,但直接骨裂,就算养好伤,估计也恢复不到以前。 听见牛大这会儿还敢胡说八道,叶老爹都笑了。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送官。”叶老爹也懒得说废话了,对付像牛大这种混混,就要把他打怕,不然放走了也是些后患。 “不能送官啊,不能送。”吴村长着急的说,挥手想阻止叶老爹带人走,但他那小身板,加上他两个儿子都拦不住叶老爹。 更别说旁边很多村民都怕受伤,自从往后躲闪,叶老爹如入无人之境。 “好了!别哭了!”吴村长被牛婆子哀嚎怒骂声弄得烦躁不堪,尤其是邕乡村的村长他们还在旁边看着,简直丢人现眼。 牛婆子打了个哆嗦。 还想坐在地上耍赖,就见吴村长厌恶地看着他们,冷声说:“牛大,牛婆子,你们再闹,那就滚出我们花溪村。” 就跟掐住鸡脖子一样,牛婆子哀嚎的声音戛然而止,眼底闪过害怕的神情。 “牛大,林六,两人做了小偷,按规矩,需要打二十大板,以儆效尤,但考虑到牛大受伤,就等伤好后,再打板子,赵村长,叶屠户,你看这样处理如何?”吴村长说到这都有些心虚,没办法,谁让叶老爹气势汹汹的,一看就不好敷衍。 村长没说话,而是看向叶老爹,毕竟这次两人偷的是叶家的牛,不管怎么说,叶老爹最有发言权。 村长知道叶老爹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倒不怕他借此闹事,所以选择权都给他,可以说,是很信任叶老爹了。 叶老爹听了,冷哼一声,视线一转,在花溪村村民的脸上移过,这些村民都有些讪讪,下意识移开视线。 “我也不是个喜欢为难人的性子,但牛大不仅偷牛偷到我家来了,还打伤了我家读书人,脑袋破了一个血窟窿,要是破相,可就是断绝孩子的前程,这也是我家力气大,所以能制住这坏家伙,要是普通人家,少不得要出人命。”叶老爹声音不低。 围过来打听情况的花溪村村民一听,表情都有些不好看。 尤其是曾经家里遭了贼的。 这会儿看向牛大,林六两人,更是恨得不行。 “那叶屠户你怎么说?” “要么赔银子,要么断一条腿。”叶老爹说。 这话一出,四周一片哗然,可却没有人站出来帮林家跟牛家人说话,赔银子,谁知道要赔多少。 至于断腿。 一看叶屠户这人就是能做得出来的。 “牛大跟林六怕是疯了,跑去招惹叶屠户。” “是啊,镇上谁不知道这人上山都能打死老虎,偷牛偷到他家里去了,难怪被打一顿还要赔银子。” “要我说,就是活该。” “可不是么。” “我呸。” 其他人都跟着朝林六和牛大呸了几声。 牛大一听到断腿,就觉得这会儿本来就有些痛的膝盖更痛了,他挣扎着就要跑,伸手就推开旁边的牛婆子,完全不在意她的死活。 “快抓住他!”吴村长胆战心惊地吼。 村里的壮丁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等着人打头,要知道这牛大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看他那眼神凶狠的样子,好些被推开的村民,摔倒成一团。 吴村长家整个院子都闹哄哄的。 好几个摔倒在地的婆子哀嚎两声。 叶老爹都不知道该说这些村民什么好了,尤其是牛婆子,被推到在地,扭到腰了,都还在喊牛大快跑。 真以为他是土匪啊。 “建业,现在咋办?”赵村长急的不行。 正要叫上儿子跟这次过来的村里人一起上去把牛大抓住,叶老爹就出声了:“不用,我去。” 叶老爹连棍子都没拿,长腿一迈,哪怕是一个被砸断腿的牛大能比的,只见他两三下追上去,牛大害怕得不停往后缩,色厉内荏地说:“叶屠户,你敢对我动手,我就把你送大牢里去,我看你家媳妇儿女没了你这个当家人,怎么过日子。” 本来叶老爹还不生气。 因为他占据上风。 牛大这话一出,就触碰到叶老爹逆鳞了。 叶老爹直接动手,把人揍了一顿。 “别打了,别打了,我给银子,给银子。”牛婆子被人扶着,追上来哭嚎着说。 叶老爹自然不会不收,本来就想给这人一个教训,之前就受伤了,又拖到现在没上药,之后可未必能好全。 “以后要是再让我看见他偷鸡摸狗,我见一次打一次。” 牛婆子脸色灰白,只觉得叶老爹是个不能招惹的,牛大再不甘心,可保住了腿,心里一阵后怕,被牛家人拖着,灰溜溜的走了。 人群里,林家人看见牛大这么大一个块头,都被收拾了,心里吓得不轻的同时,都想悄悄离开。 “林六,你想走哪里去?”叶老爹精准地把人喊住。 林六被他娘扶着,刚走出人群两步,听到这话,只觉得眼前一片黑暗。 “我们没走,没走……”林老娘讪笑。 花溪村的村民都散开。 叶老爹走到两人面前,直接问:“你们是选给银子还是废腿?” “娘啊,救命啊,我不要断腿,断了腿以后我就成残废了,怎么孝敬你们。”林六抱着亲娘的大腿哭嚎。 旁边林家其他兄弟嫂子看见林六,眼里都很不满。 其中林六的大哥林大站了出来。 “叶屠户,我这六弟没有伤人,也没有偷到牛,你放心,以后我们会好好管教他,绝对不让人出来祸害人。”林大恨声道。 叶老爹反驳:“没偷到牛并不代表没偷,这点道理林大你总能明白,别跟我说那么多,一句话,要么给银子要么给腿,十两银子,我已经很给你们面子了,不然这会儿早就送官了,我家一头牛可比林六一个混子的人命值钱。” 叶老爹故意说得这么凶,果然,四周的花溪村村民被吓得眉头紧皱,原本看林六可怜的,想帮腔说好话的都不该吱声了。 “给,给银子。”林老娘哭嚎着喊其他几个儿子凑银子。 林家其他几个儿子心里很是不服气,但孝道至上,他们再不满也只能每家都凑一些。 林大还想拖一拖。 “叶屠户啊,你看十两银子太多了,我们几家短时间也凑不出来,你看,要不然等我们凑齐了,再送去你们村子?”林大笑着说。 叶老爹哪里听不出他在耍什么小把戏。 “收了银子我再走,既然你们都不着急,我也不忙,就在你林家吃住,到时候可要好好招待。”叶老爹用流氓打败流氓。 林大不就是想故意拖延,等拖延的时间一长,等大家忘记这件事了,他们就找各种理由赖掉银子么。 他就要比对方更流氓,才能打败他。 果然,林大一听,脸色当场就绿了。 就看叶屠户这块头,就知道吃得不少,还要招待,几顿吃下去就能把他们家里吃穷,何况叶屠户一直在,林六当小偷去偷牛的事就永远不会被人忘,他们林家出门都一直抬不起头。 “不,不用了,我们这就凑。”林大笑得勉强,眼里全是怒火,转身就把林六踹了一脚,然后去找几个兄弟凑钱。 林家的几个兄弟都不想给银子。 林老娘就骂他们不孝。 最终捏着鼻子还是把银子给了。 叶老爹收到银子,也懒得再留下来,反正经过今日一事,两人的名声算是传出去了,十里八乡估计看见两人有多远走多远。 “村长,大哥,赵兄弟,何大哥,走,我们回去了。” “今日麻烦你们跑这么一趟。” “应该的,不麻烦,这小偷不管是哪个村子都不能容忍。”赵村长吸了一口旱烟,对现在的情况很满意,经此一事,估计短时间内,小偷都不敢来邕乡村了。 毕竟每到年头,就有不少的贼人冒出来偷东西。 叶老爹带着大家伙儿离开了。 但花溪村却不会这么快就平静下来。 不提林家因此一事,闹了起来,就说村里,本来说好的亲事,因为出了小偷的传闻,退亲的都有两个,导致花溪村这个年明显是不好过了。 “爹,你回来了啊。”叶荞听见敲门声,打开院门,就见是叶老爹、叶大伯以及村长他们回来了。 叶老爹带着几人往家里走,“村长,今日麻烦你们了,留下来吃顿午饭吧。” 村长一听,摆手道:“不用,用不着,这本来就是村里的事。” 村长坚持不留下来吃,叶老爹只能喊叶母拿了几只腌兔,一家一只,也算是辛苦费。 等送走村长他们。 叶老爹先去看了贺远的额头,伤口已经不流血了,不过到底破了皮,需要慢慢养。 第一百四十章 买下人 “不然去学堂多请几日假期,好好养养?”叶老爹倒不认同死读书,更在意孩子的安全。 贺远听见了,连忙出声拒绝:“爹,不用,我的伤不严重,就是擦破皮了,有点红肿而已。” “而且我今日已经请假了。” “你这孩子。”叶老爹也知道他喜欢读书,加上确实问题不是很大,其实也是因为贺远没有说他脑袋还有点晕的缘故,叶老爹也就答应了。 说着从衣兜里摸出银子来:“这是两家赔的银子,一共二十两,去镇上看病吧,拿点好药,免得留疤。” 去镇上贺远就不拒绝了。 因为叶母跟叶荞也都是这个意思,不容拒绝,他虽有心想说自己没事,可长辈坚持起来,也扛不过。 叶荞说:“爹,我也去。” “那媳妇儿你就在家,正好把小荞养的小狼狗送过去牛棚那边,大哥说了以后平时会帮着看一下,估摸着闹这么一场,就算是有人还想偷牛,也不敢过来了。”这也是叶老爹故意闹这么大的缘故。 不仅为了教训牛大两人,还为了震慑其他藏在暗中的贼人。 “好。”叶母点头。 她又提了两斤没有熬过的板油,说:“这个板油,送过去给妹妹她们压压惊,昨晚上两个孩子也吓坏了。” 对这一点,叶老爹没有反对。 就更别说叶荞了,叶荞专门拿的铜板,去买的今日杀猪的人家的板油,这补偿还是她提出来的,毕竟说到底,小姨一家,也是她找过来干活儿的,得对自己人负责。 索性骡子就在外面。 叶荞帮贺远把书箱拿着,等他爬进去车厢里,叶荞才钻进去。 一路安全的到了镇上,直奔药铺而去。 “齐大夫。”骡车一停下来,叶荞就抢先下了骡车,直奔药铺里。 齐大夫正在柜台后面算账,看见她,有些诧异,“哟,今日咋有时间过来?” “当然是因为有人受伤了。”叶荞撇撇嘴。 齐大夫一听,当即从柜台后绕了出来,问:“谁受伤了?” “阿远,遇见偷牛贼了,这不,他被石头砸中了额头,你快帮忙看看,可千万不能留疤,他要读书的。” “我先看看。”齐大夫也没说什么保证的话,带着贺远去了旁边的诊室,仔细检查完贺远的伤,又给他把纱布遮上,齐大夫见叶荞着急,也不磨蹭,直说道:“放心吧,不严重,远小子运气算好的,没有砸中下面的眼睛,只是额头,那就不算严重。” “我这里给你们开点消炎祛瘀的药,祛疤痕的也有,按照叮嘱来上药,估摸着一个月就能好全了。”齐大夫说。 叶荞忙说:“齐大夫,你给我开最好的药。” “对,药开好的,主要是伤养好,别留什么后遗症。”叶老爹也点头。 “成,看来你们两父子赚了啊,都这么大气了。”齐大夫笑着打趣。 叶荞哼了一声:“就算没赚银子,看病上面也不能省,何况阿远还是读书人,就更要保护脑袋了。” “你呀,不知道还以为你跟远小子是亲姐弟呢。”齐大夫笑着摇了摇头,一边拿药一边叮嘱:“远小子,估摸着这段时间你会觉得头晕,如果头晕了,就休息,慢慢养就好了,别逞强,等之后估摸着伤口会发痒,你可别去碰,不然会留疤,忍着就行。” “好,知道了,麻烦了,齐大夫。”贺远这会儿心情有些复杂,之前高兴被叶老爹跟叶荞护着,可听到叶荞毫不犹豫就说两人是姐弟,他心里就冒出了奇怪的不舒服的感觉,有些不开心。 叶荞可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跟着齐老大夫身后,帮着拿药,顺嘴把遇见偷牛贼的事说了。 齐大夫见她皱着眉头思索的样子,说:“小荞是担心还会遇见?” “是啊,牛那么多,那两个人又是听说了消息后,晚上悄悄摸摸跑来我们村里蹲点的,虽说这次被抓住了,可若是下次遇见大胆的,出事可如何是好?” 在叶荞看来,人命总是比金钱要重要些。 所以她现在急需人帮忙看守牛棚。 偏偏牛棚那边又还没有修好房子,住的地方没有。 “这有什么好纠结的,你可以去买个下人。”齐大夫建议道。 “诶?”叶荞经过他这么一提醒,才想到有这么个法子,她之前竟然只想到聘请人干活儿,没有住宿的地方,只怕乐意的人不多。 “对哦,我还可以去买人。” “齐大夫,谢谢你啊。” 齐大夫好笑地摆手:“客气什么,你要是实在想感谢,可以让我买几块你上次送的香皂就行。” 没错。 叶荞跟当初香皂弄得多,所以给平时交好的人家,都送了些。 其中就有齐大夫。 看齐大夫的表情就知道他用得很满意。 “行啊,我再给你送几块过来。”叶荞大方地说,想到什么事,又叮嘱他:“齐大夫,你以后要是遇见拳脚功夫不错的,想找活儿干的人,就通知我,我现在养的牲畜多,可需要不少人手帮忙干活了。” “成。” 齐大夫一口答应了下来,因着懂拳脚功夫的人,都会上医馆买伤药,比起她去跑镖局,不如齐大夫方便,顺嘴就问了,毕竟那些镖师可不会跑去得罪大夫。 “好了,我们回去吧。”拿好药,叶荞就带着贺远回了镇上的院子。 一回家,叶荞就让贺远去休息,还专门点了一盆炭火送进去。薆荳看書 她跟叶老爹说了已经拜托齐大夫帮忙留意会拳脚功夫的人选,让叶老爹不用再去打听这事了。 叶老爹少了事,自然乐得答应。 “爹,我们去买下人吧?牛棚那边只有小姨三母子,我不太放心。”叶荞说。 叶老爹听到买下来,多少有些不习惯。 “这买个男丁回来,住也不方便吧,到时候你小姨肯定不乐意去我们家住,也不自在,反倒会误会我们不需要人手,人就走了。” 叶老爹倒是清楚,家里真需要人手,牛棚那边那么多牛,看起来真不轻松,所以给的银子就多,不仅仅是看在亲戚的份上,就算换个人来,也还是这个待遇。 第一百四十一章 胡大娘 “那就先买个力气大的妇人,也能方便一起住宿,小姨那边不是有两个厢房么,打个大床放进去就行。” “打床价格不低。”叶老爹提醒她:“至少需要七八百文,这还是我们自己出木料的价钱。” 所以一般人很少换床,只要不烂,就可以睡一辈子,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想想古代嫁女添妆为什么会有床,不仅仅是寓意,还有床金贵的原因。 “这有什么,床打了迟早有人睡的,就不算亏。”叶荞突然一拍脑袋,灵光一闪,“诶,看我这脑子,竟然忘记要紧的事了” “爹,我们可以打上下床嘛,节约空间,还方便。”叶荞说。 “什么上下床?” “我去给你画。” 叶荞说着就往自己的屋子里面跑。 叶老爹对她这说干就干的性子已经习惯了,无奈地摇了摇头,趁着这个时间,拿了扫帚去扫屋顶上的雪,再把院子里也打扫干净。 “小荞,你在干嘛?”贺远听到她在隔壁时不时发出惊呼声,也不忍了,直接转身走了进去。 “啊,我在画画。”叶荞有些不好意思,下意识想把纸张上糊成一团的丑画给遮起来。 可贺远已经进来了,一眼就看见了。 贺远看了看,笑着说:“我帮你画?” “好啊,好啊。”叶荞这会儿也已经意识到自己是一点画画天赋都没有了,也就不折腾了。 想到贺远的画画水平不错,她也没客气,用手比划,一边嘴上还解释。 “双层床?还挺有意思的。”贺远说。 “对,我也想要双层床,这样就算一个人睡,上床可以放行李那些,下床可以自己睡,要是家里来客人了,还可以待客,方便得很。”叶荞说。 “不过想两层床承重过关,需要的木料不少,还有架子的位置,应该会用上铁钉才行,竹钉只怕不够。” “那肯定,如果比较大气的话,直接用铁做床身都可以。”叶荞点头。 很快,贺远就把图纸画好了,上面还根据叶荞的要求,写上了尺寸。 她两个床都是按照自己睡的这种一米八的床大小来打的。 所以尺寸很好确定。 这种床上睡两个成人都不成问题,就是会比较拥挤。 定好了图画,叶荞收了画纸,说:“阿远,我跟爹还要去一趟人牙子那,买个中年妇人回来,你去休息吧,中午我回来做饭,你要听话,不然我就生气了。” 贺远本来打算自己中午做午饭的。 但见叶荞这么认真的说,就知道若是坚持去做,肯定会真的惹她生气,只好作罢。 叶老爹院子也打扫得差不多了,就跟叶荞一起出门去买人。 去买人也很顺利,叶荞先选人品以及第一印象感官,然后再让选好的人比试掰手腕,最终收了力气最大那个。 “胡大娘,以后你只需要老实在我们家干活儿,不要起外心,我们叶家也不会薄待你,若是你做了错事,被我们抓着了,可就不会再给面子。”叶荞率先敲打一番。 胡大娘性格憨厚,闻言忙点头:“小姐放心,老奴一定不会做那些事的,小姐能给老奴一条活路,就感激不尽了。” “嗯,那我们先去买衣服吧,你这穿得也太薄了,要是生病了,可没法干活儿。” 胡大娘诚惶诚恐。 直到走出成衣铺子,身上穿着合身的棉衣,怀里还抱着棉布,被冷风一吹,胡大娘才有一种真实感,看向叶荞的目光里,多了感激,心里打定主意要好好做事,至于对叶老爹,她更多的是畏惧。 因为他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可光气势,就知道不好欺负。 叶老爹在旁边看着,觉得闺女越长大越有本事了,倒很是欣慰,见目的达到了,也就不多嘴掺合这些事。 三人刚走到家门口,就意外的看见一辆马车停在外面。 “这是?”叶荞快步走过去。 院门是开着的,显然客人在里面,等走进去,发现贺远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王小川正在招呼两个人。 坐在凳子上正在喝热茶的,是穿着华服的公子,旁边站着一个中年男人。 叶荞一眼就把人认了出来,原来是齐少爷。 叶老爹也看见了人,大步走进去:“齐少爷?您怎么来了?” “不来没办法啊,这不是你们送来的东西太好了,被催得不行。”齐临笑着打趣,只不过只有他自己知道,是真的着急,县城有钱人不少,叶老爹之前送过去的那点亮肤乳跟香皂,都没送齐全,就全部消耗一空。 等用过的人都说好,消息传到其他家族耳朵里,都相互攀比起来,自然到最后就找到了他这个拿出东西的人头上来了,这不,齐临本来都要准备回府城过年的,就因为香皂和亮肤乳的缘故,不得不多停留两日。 “叶兄啊,你们这,可还有亮肤乳跟香皂?有多少我都要了。”齐临知道叶老爹是耿直的性子,自然不说那含糊的话。 叶老爹一听,余光看向叶荞。 叶荞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朝他点了点头。 叶老爹说:“还有一些,我先去给您拿过来。” “好好好。”齐临坐得住。 叶老爹往外面走。 叶荞自然也溜了出去,齐临看见了,并不在意,毕竟他都是二十七八的年纪,跟叶老爹年龄差不多,在他看来,叶荞就跟他闺女差不多,也不会觉得这么小的孩子,就懂得做生意了,这也是为什么叶荞不会亲自跟齐临谈生意的缘故。 她年纪太小了,跑去谈生意,人家都觉得好笑,何况她还是个姑娘,既然如此,就让老爹出马。 这边。 叶荞把所有的存货全部拿了出来。 如今她剩下的香皂最多,足足有两百块,亮肤乳三十份,十五份牛奶原味的,十五份梅花香味的。 还有三十个面霜跟三十个唇膏。 亮肤乳她这段时间太忙就没有做了,就有些少。 好在亮肤乳随时都可以做,倒不担心提供不了货物。 不过,为了珍贵,所以她这次不准备多拿,只需要把这些存货在年前卖给叶家就行。 第一百四十二章 齐临找上门 至于香皂。 叶荞有些迟疑。 考虑到书院那边,自己再不给点出来,只怕那些学子会有意见,跑去找贺远麻烦就不好了。 所以叶荞拿出来了十个香皂,递给贺远。 “阿远,你留着,要是学堂里有谁没耐心等急了想找你麻烦,你就送出去,至于那些有耐心的,就不着急,当然,怎么送看你。”叶荞也不懂贺远在学堂里跟谁交好,这些人情世故上,她也不好随意插手,还是交给贺远自己去处理。 贺远接过去,点了点头。 旁边王小川看到一箱子的好东西,早就羡慕得不行,听到这话憨笑道:“小荞,你倒是给我也匀点啊,我都快被我娘给催得都不敢回家了,早知道你有这么多,咋不卖给我。” “你有这么多银子么?”叶荞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 王小川哀嚎一声:“我没有银子,但我娘有啊,你是不知道,我娘用了你这些东西,天天追问我她皮肤是不是变好了,还有我爹,最近都说我娘摸起来舒服……” 眼见他越说越虎狼之词,叶老爹尴尬地轻咳了几声:“咳咳咳。” 贺远也踩了他一脚。 叶荞直接翻白眼,果然王小川久不靠谱,“你不怕被你爹揍?” 王小川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尖:“我,我这不是……说激动一溜嘴就说漏了么,嘿嘿。” “啰,一瓶亮肤乳,一块香皂,没有更多了。” “嘿嘿嘿,好啊,我就知道小荞你最好了,等我明日过来给你送银子啊,我身上没有这么多。”王小川有些不好意思地跟叶荞解释。 两份一共少说都要四两银子。 王小川身上要是有才奇怪了。 “知道了。”叶荞早就预料到这情况了,也不跟他计较,而是看向叶老爹:“爹,你把这些都卖出去,按照之前我们说好的来谈。” “好。”叶老爹其实不太懂怎么谈生意。 但闺女又不方便出面,所以就只能抗上去了。 眼见叶老爹端着一箱子好东西出去了,王小川眼巴巴地看着,眼睛都收不回来:“可真是好东西呢,我都偷偷用了我娘的亮肤乳,别说,以往洗完澡我都觉得身上起皮有些痒,这个用了,身上很舒服,再也不痒了。” 贺远有些无语:“你娘没打你都算好的。” 王小川皮实地很,不仅不害怕,还得意地说:“这次我也要多留点,免得用几次就用光了。” “唉,也不知道下次小荞什么时候才有货,这商船至少开春前不会再来了。” 听到王小川的叹息声,贺远这才意识到之前小荞拿出来的理由,不由看向她,想提醒。 叶荞早有准备,朝他颔首表示心里有数,就快步去了堂屋里。 齐临一看见叶老爹抱出来的木箱子,眼睛就是一亮,忍不住主动迎上去,等木箱一放下来,就去看里面放着的陶瓷罐子。 叶老爹说:“一共有一百八十九块香皂,三十份亮肤乳,不过这次新增梅花味的,齐少爷可以先闻看看。” 叶老爹把一盒备用装拿出来,让齐临试用一下,并检查质量。 齐临毫不客气,虽然心里也相信是好东西,不过还是要用过才知道合不合适。 梅花香味的亮肤乳还是白色,因为叶荞摸不准这些的喜好,所以干脆选了梅花中的白色梅花绿萼。 “真有股梅花的幽香。”齐临忍不住闻了闻擦拭过的手背,眼里闪过惊喜。 再对比没有擦亮肤乳的另一只手,效果很明显,虽然他身上衣服有熏香的味道,但皮肤上却是没有的。 “好,不错。” “这种梅花味的,要比原味的贵半钱银子。”叶老爹直接说,心想,要是齐临觉得贵,他再考虑要不要降低点价钱,毕竟闺女给了他讲价的空间。 没想到齐临一听这个价格,毫不犹豫就点头答应了:“好,可以,我全要了。” 叶老爹:“……”看着齐临就跟看着暴发户一样,这人咋不知道节约银钱呢! 殊不知,齐临也觉得自己占了便宜,要知道,因为供不应求的缘故,在县城,亮肤乳私下的价格都被炒到十两银子一罐了,更别说这次他准备送去府城。 就是数量太少了,他得纠结到底卖给谁。 好在香皂数量不少,可以让其他没买到的客人,退而求其次,有个可以安慰的替代品,他也不会一次性得罪太多人。 “这是……?”齐临目光无意间落在剩下的另外六十个罐子上,有些惊诧,心跳有些加速,忙伸手去打开了一罐,果然,当看见里面乳白色的乳质的乳液,就知道是面霜,擦在脸上用的了。 “叶兄,这可是之前用来试用的面霜?”齐临忙问。 “没错,就是这个。”其实叶老爹真不能分辨出面霜跟亮肤乳有什么区别,而且闺女还说,用面霜之前,最好还要用什么水什么乳……不都差不多吗? 但见齐临一副惊喜的样子,就知道东西好卖,他粗糙的脸上都浮现出大大的问号。 不过,他不懂,越是大户人家的女眷,就越在意容貌跟保养。 “那另外这个红色的陶罐里面装的就是唇膏了?” “没错。”叶老爹点头,添补了一句:“涂嘴上的,这个还是挺实用的,用了冬天嘴巴就不会干裂,被风吹得起皮痛了。” “叶兄也用了?” 齐临不愧是生意人,猛地注意到重点,朝叶老爹的嘴上看去,果然,就看见叶老爹的嘴巴一点都不干,还有些水润。 叶老爹老脸一红,被人这么盯着嘴巴看还真是令人尴尬的体验:“咳咳……是啊,用了的,这不是冬日赶车寒风吹得难受么,不仅嘴巴上用了的,脸上也用了的,还挺好用的。” 连叶老爹这种糙汉子都觉得好用,那就是真的好用。 齐临眼睛有些发亮,猛地抓住叶老爹的胳膊,语气羡慕:“也就是说,叶兄你手上有没有颜色的润唇膏?” 没错,齐临也用了面霜擦脸的,确实不皴了,但嘴巴干裂,是很多人冬日里苦恼的事,齐临也同样如此。 第一百四十三章 合作 “有……”叶老爹下意识点头。 齐临连忙道:“可还有货?我都要了。”他为什么只偷偷用润唇膏,不就是因为其自带了颜色的么,他一个大男人,嘴巴涂红,多不好意思,所以只能嘴巴很痛的时候,在屋子里偷偷用,等出门还要擦掉。 可以说很心酸了。 “诶,不是,没有多余的货了,不过我还剩了一份。”叶老爹一听他误会了,连忙摆手解释。 “叶兄,你别这么客气,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不说你打猎的本事我很佩服,就说我们平时来往,也该是好友了吧?对好友你可不能吝啬。”齐临拍着叶老爹的肩,两人一个是身材高大的壮汉,一个是清隽青年,分明是不同类型的人,愣是交好成了好友。 叶老爹被他突然自来熟的交好弄得有些不自在,直言道:“齐兄,你怎么突然对我这么亲近。” 齐临因为他耿直的疑惑发言愣了一下,紧跟着就是捧腹大笑。 “哈哈哈,叶兄,我就知道你是耿直的性子,不过我喜欢。”比起以往相处的都是些心机深的,像叶老爹这样的,齐临其实相处起来更加轻松。 “叶兄,诶,快说正事,我觉得这个没有颜色的润唇膏,也很有市场,你不知道,我这次回去就准备去府城,到时候肯定能卖出去更多的货,你们能不能多给我提供点。” 叶老爹见他都不见外,也就不客气了,实话实说:“润唇膏真没有多有的,不过,我本来就准备跟你做个生意,你看卖香皂如何?” “香皂?”齐临好奇地追问:“难道叶兄有香皂的方子?” “是有。”叶老爹点头承认了。 齐临大喜:“真的?” “那可真是太好了,虽然香皂没有其他火热,不过需求量也不低,上次带去的香皂,也是都送完了,很多人找上门来想买。” “齐兄,那我就直接跟你实话实说了,你觉得我们合作做这个生意如何?”叶老爹颇为犹豫地说。 齐临轻咳一声,坐了下来:“是谈正事?那正好,快坐下来,我们慢慢谈。” “叶兄你想怎么合作?” 叶老爹见他没有第一时间说买下方子,就是有意合作,也算是道义,不然他大可一开始就先下手为强,占据主动。 “我提供方子和创意,跟叶兄二八分如何?” 叶老爹跟叶荞一开始就把这个比例商易好了。 首先就是香皂现在的盈利很高,分两成,也是因为他们没有出本钱的缘故,当然,还有是因为他们家现在只有方子,却没有什么背景,如果狮子大开口,就算齐临因为交情答应了,但齐家其他人呢?未必会满意,还不如一开始就退让一步,让齐临心里觉得叶家不贪心。 事实上,是叶荞觉得,现在低调才是好事。 反正她有的是稀奇古怪的记忆。 赚的银子够用就行了。 齐临果然诧异了:“叶兄你确定?只要两成?” “这已经足够了,本来我还担心齐兄会觉得我狮子大开口呢,我本意只想跟齐兄双赢,倒没有想贪很多的意思,齐兄你觉得呢?” 如果一开始齐临想过尽可能买下香皂的方子的话,等看到叶老爹的态度,心态就有些转变了,原因也简单,他难得想交好一个友人,更何况,还有一个原因,他怀疑叶家还有其他方子,虽然这么说起来很不可思议。 据他了解,叶家只是普通的农家,不过过得比普通百姓日子好罢了。 但,光从叶家赚了钱,就一口气买了这么多的牛,就不是普通百姓能有的魄力。 除此之外,就是叶家拿出来的其他的东西,他很想要更多货物,偏偏他去四处其他地方找过,都找不到类似的。 只能寄希望于叶家能有方子。 这不,他知道其他商户,买了香皂都想去研究跟香胰子有什么区别,这都半个月了,还是没有研究出来,不过,想研究出来,应该不成问题,只是需要时间。 不管怎么说,叶家直接说有方子,齐临有种奇妙的感觉,觉得他们也许真的有其他货物的方子,只不过叶家没有说而已。 找不到根据,但他莫名就是这么觉得的。 因而心里的想法就改变了,觉得更叶家合作比直接买方子更好。 “说实话,叶兄你这么说,我都有些受宠若惊,毕竟商人,都很看重利益,你一开始就要得少,我心里都有些不好意思。”齐临笑了笑说。 “因为我本来就不是商人。”叶老爹实话实说。 齐临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没有忍住,笑了起来。 ”既然叶兄都这么实诚了,那我也就不多说其他废话了,立契约吧。” 叶老爹见叶荞朝自己眨眼睛。 叶老爹轻咳一声,阻止了齐临的动作,“那个,齐兄,我家准备在镇上开个铺子卖香皂,只不过之前一直苦于解释来源,不知道之后可否跟外人表明跟齐兄有关?” 齐临想了一下,就明白他为什么会有这个请求了,商人要是没有背景,确实容易遇见一些麻烦,就连他们齐家也同样如此。 相比起齐家想法设法想越混越好,叶家却很低调。 人各有志,齐临也不能说叶家没有斗志,只能说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 “行,没问题。”只是一个镇上的铺子而已,齐临这点主还是能做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 叶老爹放心了。 他很快跟齐临一起签了契约,双方约定好合作事宜。 叶荞就把做香皂的方子拿了出来。 其实做香皂的方法很多,用的原材料也各有不同,不过都跟油脂有关系。 “齐少爷,香皂方子并不难,不过,我们只需要抓住先机,时刻提供新品,打出名声即可。”在后世那么多的同类型品牌力,依旧有某几个品牌能够长青,还能占据大部分的市场,不就是因为名声么,做生意就是讲究品牌效应。 齐临看见叶荞一本正经地说这些生意经,心里有种钦佩和好奇的感觉,忍不住多看了她好几眼。 第一百四十四章 作坊 “叶侄女说得是。”齐临点头,拿起一块香皂看了看,在上面看到百宝阁几个字,问:“之前卖的似乎也有这么个名号。” “没错,若是齐少爷不嫌弃,可以以后都用这个名号,简单直接,其他的亮肤乳,面霜,口脂等都可以用百宝阁的名字。” “以后客人用习惯了,就会记住。” “如果齐少爷有魄力的话,可以先囤一批货,发往大越各地,就算离得远的地方没有齐家的铺子,也可以批发给杂货铺,就算以后有人模仿,只要我们的量足够多,就不担心名声打不出去。” 齐临若有所思。 这种大批量的给其他铺子批发货物的做法,说实话,他之前还真没做过。 不说齐家,就说整个大越朝的商家,都是谁家卖什么,就开铺子卖,绝不会把自家的货物,批发给别家,那是一种对自家货物的亵渎。ζΘν荳看書 齐临这么想也就这么说了。 叶荞说:“齐少爷……” “你可以喊我齐叔。” 叶荞:“……齐叔,主要是我们卖的香皂,只是一种日用品,杂货,也是消耗品,只要量多,我们就赚得多,跟那些卖金银首饰布匹的不一样,这么说吧,我们总不能为了卖香皂,就跑去开个铺子吧,这么一来,岂不是成本很高?而且批发出去,我们也不会太显眼,只是一个杂货铺里某一个货品而已。” 但没有的利润,却比大多开铺子的更高。 说得简单了,齐临是个实打实的生意人,要是还不懂,就愧对他的名声了。 “叶侄女,你这法子好啊。”齐临一激动,直接一巴掌拍在她的肩上。 叶荞只觉得胳膊都有些发酸。 忍不住龇牙揉了揉胳膊。 齐临看了,忍不住哈哈大笑。 “不过这么一来,我们就需要专门安排商队,四处送货上门了。”齐临摸了摸下巴说。 叶荞眼睛闪了闪,有了个想法:“不知道齐叔,你有没有足够的本钱,干个大的。” “什么大的?”齐临觉得她总是时刻在给自己惊喜。 比面对叶老爹惊喜还多。 叶荞眨了眨眼睛说。 “齐叔,你可以一个州府开设一个作坊。”叶荞说:“只不过可以慢慢来,首先的还是先囤一批货,卖出去,然后再在当地开设作坊,自给自足,就算到时候方子被破解了,我们名声也打出去了,倒不怕卖出去。” “只不过这里面要仔细操作,怕是需要很多人手。” “你说的在当地开设作坊的事,遇到的问题会多一点,但也不是不能克服,只不过,你之前说的,先囤一批货,一次性卖出去,倒是不错。” 叶荞对他后续怎么开设并不在意。 闻言点了点头。 “不知道齐叔有没有足够的人手,囤货的同时,保证消息不会传出去?”其实在叶荞看来,一次性卖个上万份,都能赚几千两了,别看上万份很多,实际上,就说府城,也有几十万的人口。 所以,真心不多。 “有是有人手,只不过……能多囤点货,自然是多多益善,不过看小荞的意思,是有自己的想法?”“你看我们村怎么样?”叶荞想着自家发达了,能提拔一下村民也好,毕竟就拿村长爷爷来说,就对自己还不错,有了这个人情在,以后只怕村里更要以叶家马首是瞻了。 到时候自然没有谁敢轻易欺上门来。 也算是互利互惠的好事。 “你们村?”齐临还真是头一次听说这个做法。 叶荞解释说:“我们的作坊,是拆分成几部分,相互之间不会去做其他的,也就是说,各自负责各自的部分,更适合保密,而且,村里人主要是想赚点银钱,关乎自家的利益,更不会宣扬出去。” “因为别人想不到,所以我们弄个厂房,估计也不会在意。” “等大家注意的时候,我们的存量已经有了,也不怕再被人知道在做什么,只不过如此一来,就需要不少的本钱。”叶荞觉得大隐隐于市,大概就是这个说法。 齐临想到自己那边,肯定一直有人盯着,不如让叶家来,被发现的机率确实小很多,当然,他那边也可以先弄一些,吸引人目光。 “可以。”齐临点头答应了。 “不知道齐叔觉得准备多少份可以?”叶荞想着可以先计算一下需要买多少原材料。 买原材料也是一个问题。 齐临摸了摸下巴,在心里算计了一下,最终定下一个数:“先准备五万份。” “那估摸着本钱需要四百两左右,加上修作坊的银子。” “成本这么低?”齐临大惊失色,虽然刚刚看过方子,但他没有仔细计算里面每种材料所需的用量,所以,他一直以为成本应该不低,不然为什么叶家会卖一两银子这种高价! “约莫一块香皂,成本十文。” 齐临:“……” “其实对普通百姓来说,很贵了,让他们花几百文一两银子去买香皂,打死都不会买,但若是对富贵人家来说,就不算什么了。” “不过我们想卖得好,价格不能太高,一两银子肯定卖不到了,香胰子才几十文,我们就定一百文以上的价格吧,主要这是基础款,可以提高功效再提高价钱。” “卖太便宜了也不行,会让他们嫌弃,就不值钱了。”叶荞揉了揉脑袋道:“齐叔,你应该比我更了解府城那边这些日用品的价格,你来定吧。” 齐临见终于是自己擅长的事,瞬间得意起来。 “叶侄女说的让我豁然开朗,你说的不错,价格肯定要高些才行,在府城,至少要卖到五六百文的价格才行,不然那群公子哥小姐们可不会捧场。” 叶荞:“……”可真是,不理解这些有钱人。 “叶兄,叶侄女,你们需要多少时间能提供出五万份?”齐临问。 叶荞想了想说:“估计要三个月。” 三个月,一天都需要五百份以上,这还是考虑到村里能来干活儿的人手,估摸着一家也有两个人手。 第一百四十五章 有钱买山了 “这有点久,我怕其他人家会抢先研究出来。” “不过,可以先运货,在本地卖,外地传过去也需要时间,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差。”齐临很快就想到了解决方法。 “那齐叔,你需要提供给我们一个宅子,若是在村里新造房子的话,也需要开春化冻后才行。” “你们村没有合适的没人居住的房子么?”齐临主要考虑到转移的话,会被人注意。 叶老爹这时候突然出声说:“村里有合适的房子,之前霍家富户,留下了宅子,只不过他们离开太久,也不知道那宅子卖不卖,也算是青砖瓦房了,但到底许久没人住,有些破损,需要重新修一下。” 齐临道:“叶兄你可知道对方搬去哪里了?” “应该是县里,如果齐兄愿意的话,我就去找村长买下,再改造。” “可以。”齐临并不在意一个乡下的宅子,就算再是青砖瓦房,也要不了多少银子。 这件事就算说定了。 因为叶家也参与了进去的,所以为了不被人注意,所以由叶家去买原材料。 “这次你们提供的所有货物,一共是五百六十四两,叶兄你们要银子还是银票?” “银子吧,乡镇县城用银子更方便。”叶老爹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银子,家里的收入瞬间就翻倍了,都是家产的两三倍了。 不过,想到接下来家里要大兴土木,还要买荒山,他又觉得不多了。 齐临说:“银子我没这么多,需要去钱庄兑换。” “还有这次准备囤货香皂,这里是四百两。”齐临自我打趣:“幸好这次我打着注意要过来多买些,所以带了不少银子,不然还搞不定。” “齐兄现在也是钱生钱,不用心疼。”叶老爹笑着说。 齐临倒是不心疼这几百两,毕竟这点钱对他来说都是小意思,更别说齐家了。 更何况他拿着亮肤乳等是去送人情,能用几两、十几两银子解决人情,绝对是很划算的事,毕竟人家还人情,估计他的铺子当天就能赚回来。 “不错。” 齐临后面安排人去把银子兑换回来,就带着亮肤乳等物品,坐上马车离开了,并表示如果买房子遇见问题,可以去县城找他府上留下来的管家帮忙。 送走齐临,叶老爹松了一口气,倒了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干涸的嘴巴才舒服点。 “小荞啊,这下可有得忙了。”叶老爹打趣她。 叶荞大手一挥:“爹,我们可以找舅家和大伯他们帮忙,反正说起来事情也并不是很多,慢慢来就行。” “现在首要的,是需要先安排打造一个铁具,我们家里那个,只怕不够,至少还需要两个大型的。” “嗯。”叶老爹点头。 叶荞干脆去把贺远喊了进来,喊他帮忙记下需要做的事。 王小川见他们有得忙,就先告辞了。 叶荞说:“小川,麻烦你今天帮忙了,一会儿我让阿远给你送蒜香排骨来。” “真的啊?”王小川可就不客气了,笑得眼睛弯弯的:“叶婶子做的饭菜很好吃。” 叶荞心说,她娘根本就没有回来。 所以肯定是她做。 不过王小川就是个肉食动物,估计也不在意谁做的了。 叶荞跟贺远进了厨房准备做午饭。 叶老爹厨艺很一般,也就不去捣乱了。 他干脆先出门,去找齐大夫买蜂蜜等原材料,这些东西需要得不少,估计还需要去其他县城、镇上、以及村里长期收购。 不过镇上的可以先买了。 然后就是去铁匠铺订购铁具。 还有买山地,这下可以买了。 家里。 叶荞看了一下家里的存货,新鲜肉只有早上回来的时候买了些。 就做蒜苗炒五花肉,蒜香排骨做了两份,剩下一份让贺远给王小川送去,酸菜萝卜汤,再炒了一盘土豆丝,跟白菜。 四菜一汤,完全够三个人吃的了。 “对,就是这个味道。” 刚炒好蒜苗五花肉,贺远就用筷子夹了一片肉,喂给她。 叶荞接过去喂进嘴里,加了豆豉,味道很香,五花肉软糯,又不腻,肥瘦相间。 “真好吃,阿远你也试试。” 叶荞说这就给贺远夹了几块放在盘子里。 她则拿着锅铲去盛菜。 午饭就这么在贺远说调料的份量,然后叶荞操作下进行完成的。 “阿远,你快回去堂屋坐着,我端饭菜过来。”叶荞生怕他伤着了,要不是因为她做菜有些掌控不住调料,也不会让贺远来旁观,指导。 “好。”贺远顺手端了两盘菜出去,就不逞强了,免得叶荞担心。 四份饭菜,端到桌子上,还热气腾腾的。 叶老爹洗了手从院子里进来。 “快吃。”他拿起筷子,给两个孩子都夹了菜,自己往碗里倒了点汤,拌饭吃。 叶荞夹了一块排骨给贺远。 把蒜弄掉,知道他不喜欢吃。 叶荞这才自己吃,排骨是炸过的,特别香,只不过为了让贺远好养伤,她就没放酱油,即使如此,也挺好吃的。 其实贺远对受伤不能吃酱油的说法持怀疑态度。 但见叶荞说得头头是道。 他不想让她担心,就顺势而为,不可否认心里有些暖。 “多吃土豆丝吧?你挺喜欢吃的。” “嗯,好。” 叶家的伙食越来越好了。 不过,这些菜都是普通的家常菜,真正手艺复杂的,还是没有。 吃完饭。 叶荞就准备回村里。 她需要去跟着看丈量山地。 叶老爹也要回去。 叶荞就有些担心贺远吃饭的问题。 “阿远,这样,你在学堂吃咋样?”叶荞直接给了他十两银子,完全够剩下半个月的伙食费了,只不过,他要养伤,所以需要吃药,吃得也要好一些。 叶荞说:“我记得问过你们学堂里的厨娘,可以单独做,只不过需要给更多银钱。” “小荞你不用担心,我能照顾好自己。”贺远连忙说。 “真的?”叶荞颇为怀疑,主要是担心他的伤。 “嗯,要是真有问题,到时候你想我做什么都行。”贺远想了想说。 叶荞眼睛一亮,觉得贺远有勇气这么说,可见是不会撒谎的。 第一百四十六章 戏精 “我一会儿送你回学堂。”叶荞说。 贺远坚持要回去读书,叶荞想着,也就不勉强他。 叶荞坚持要帮着提书箱,送他去学堂,两人一齐到了学堂后,刚好遇见王小川面带喜色,从旁边的街道过来。 “哟,这么有缘,在书院门口遇着了。”王小川对两人展开笑颜,那叫个恭维。 “你这样子是不是有什么喜事?”叶荞直接问。 王小川喜滋滋地笑了两声,摸了摸脑袋:“我就知道瞒不住小荞你,唉,别说,要不是你给我的亮肤乳,我这个月的月钱,肯定没有这么多,等有空了我请你们去酒楼吃饭。” “去酒楼就算了,随便找个铺子下馆子就行。”叶荞可没客气。 两人熟练地你来我往。 王小川摸着钱袋,哀嚎:“小荞,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食量大,酒楼里份量虽然少点,但贵啊。” “既然都贵,那你干嘛不让我在其他小食铺里吃舒服。”叶荞直接翻了个白眼。 王小川摇了摇手指头,一本正经地说:“这你就不懂了嘛,听说酒楼里最近出了些新菜,尤其是那个烤鸭,可好吃了,我去吃过酒楼,还能跟同窗显摆吹牛,去食铺就没啥意思了。” “说起烤鸭,我还有种新鲜吃法,不是一边吃烤鸭一边喝羊肉汤。” “啥新鲜吃法?”王小川好奇地追问。 叶荞故作神秘地说:“唔,过年我家就试试看。” “好啊小荞,我就知道你故意吊我胃口,你也太坏了,哼,我要出去坏你名声,看以后谁娶你!”王小川在原地无能狂怒,双眼里委屈得不行。 实则心里在琢磨,自己是不是可以扛着一顿打,过年跑小荞家去吃饭? 叶荞双手叉腰,直接一脚踹在他屁股上,“我说我咋在镇上名声那么坏,原来是你干的坏事。” 王小川被踹了也不生气,反而委屈地拍了拍衣服:“我就开个玩笑,你凶猛的名声,难道不是你自己拳打混混得来的?” “你别提这事,我心情还很好,你真烦。”叶荞哼了一声,不想跟他说话了。 贺远在旁边听着,因为两人的对话,心里各种想法冒出来,最终变成:“小荞的名声很好,王小川你别胡说。” “贺兄,你帮亲不帮理啊,太过分了,我本来以为我们是朋友,结果……嘤嘤嘤,看来我的一番真心都错付了。”王小川瞬间变得格外戏精。 贺远嘴角微微抽搐。 倒是叶荞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 “咯,请你吃排骨,在学堂里多照顾阿远,他养伤呢,需要静养,你可别吵吵。”叶荞叮嘱完,见王小川点头,这才抬脚去了学堂的食堂,找到了厨娘,确定可以单独煮营养餐,熬药膳,这才放心。 “阿远,那我就先回去了。” “嗯,路上小心些。”贺远细心叮嘱。 叶荞随意点了点头,转身就离开了学堂,等回到家里,叶老爹已经把买到的原材料,放到了骡车上,旁边胡大娘也等着,旁边放着她的私人物品。 等叶荞一坐上骡车,就往村里而去。 化雪天,路上几乎没什么人,等回了村里,倒是有勤快的村民上山四处看看地里的白菜,把上面的雪抖落,落霜后的白菜更甜。 叶荞他们跟一些村民打了招呼,骡车径直往家里而去。 在路过牛棚的时候,骡车停了下来。 叶荞率先跳了下去,穿着牛皮靴,也不怕鞋子湿了。 她带着胡大娘往前走,“这边就是大娘以后需要帮忙看的地方,这边是牛场,右边是羊场,平时照顾好牛羊就行。” 胡大娘一看,就挺有规模的,再加上牛场里还有牧草,不需要费力去山上找野草喂牛,那就会轻松很多。 农家的牛都是放养,然后在村里野外割草,再加上干的稻草,差不多就能养牛,倒没有奢侈到用草料。 “是,小姐,老奴能干这些活儿,以往也是干惯了各种粗活的。”胡大娘忙表忠心,很老实地说:“以前老奴也是地主家的长工,因为地主家家破人亡,变卖家产,我们这些长工才会被卖掉。” 其实叶荞早就看过胡大娘的手,确实是干惯活儿的,这么一听就更放心了。 有养牛经验,就不怕胡来。 “小姨。”叶荞站在屋子外面喊。 没一会儿,里面不仅苏好出来了,就连叶母也在。 “小荞回来了?这是?”苏好一眼就看到叶荞身后的胡大娘,心里一个咯噔,有些不安起来,手指下意识摩挲。 叶母倒是心中有数,尤其是看见不远处叶老爹还坐在骡车上等着。 “小姨,娘,这位是胡大娘,我跟爹买回来帮小姨看牛场的,以后有啥事,胡大娘跟小姨也可以相互照应。”叶荞解释说。 苏好有些不安:“小荞……这……” “娘,你先带胡大娘进去说一下我们家的规矩,至于住宿问题,我先找小姨商议一下。” “好。”叶母拍了拍苏好的肩,带着胡大娘先去屋子里说话。 等只剩下两人,叶荞直接说:“小姨,我去买胡大娘回来,就是因为觉得你一个人在牛棚这边不够安全,而且接下来我要买荒山,只怕到时候还需要更多人手。” “要买荒山了?”苏好有些为她高兴。 之前她还担心叶荞一个孩子,买荒地养牛浪费银钱,跟姐姐谈过后,知道人家爹娘都同意了,她也就不好说什么了,何况,看得出来,小荞跟姐姐姐夫有其他赚银钱的法子,不像她这么拮据,做决定肯定自有道理。 “嗯。”叶荞也很高兴,毕竟买下荒山后,她就可以在山上栽各种果子树,坚果树之类的,不仅果子可以酿酒,还可以养蜂。 叶荞继续解释:“小姨,我想着,买胡大娘回来,现在只怕只能先跟你们住一个屋子,不过你放心,我准备去找罗木匠打个上下床,到时候可以放在一个屋子里,等开春了,天气好了,到时候修房子,就能宽松些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发达了 “你觉得怎么样?你要是觉得不自在的,我觉得让真表弟和小暖去我家住也可以,反正就一两个月的事。” 苏好自然是不想麻烦他们太多的,何况孩子离开自己太久她也不放心,忙说:“没关系,反正是冬日,可以挤一挤。” “那成。” “小姨,我还着急去找罗木匠,你就跟娘一起决定胡大娘的安排,我先走了。” “好好,快去吧。” 叶荞也没客气,转身跑回到骡车旁,也不进骡车里面了,就坐在外面。 叶老爹赶车速度不快,虽然有些冷风,不过好在她戴着围脖,也不是很冷。 “爹,你去找村长说买宅子跟买地的事,我去找罗木匠。” “嗯。”买宅子的事确实需要先办起来。 叶荞也没有回家,直接往罗木匠家而去。 她到的时候,罗木匠很空闲,最近村里也没谁家有喜事,就没有做什么大件的。 “罗叔,你最近有空没有,我想定个大件的,最好尽快做好。”叶荞说。 罗木匠开门把她迎进来,和颜悦色的:“小荞要定做什么?” “上次做的书柜怎么样?”罗木匠也是头一次做镶嵌式的,在意客人使用感。 叶荞点头:“很不错,现在不用担心书柜可能会倒下来了。” “那就好。”罗木匠满意地摸了摸胡须:“你这次要做什么大件?” “我要做床。” “床?”罗木匠一听果然是大件,琢磨了一会儿说:“哪种床?比较好的架子床,至少需要半个月才成。” “不是架子床,不过估计跟架子床一样复杂,不过不需要雕花,你看吧,就是这样,上下层的。”叶荞把贺远画的双层床结构图拿给他看。 罗木匠接过去看了一会儿,还有些稀罕:“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床可以做双层的,不过这些结构都不难,跟做普通的床差不多,就是为了安全着想,木头得用实心的好木头,还需要用到铁钉这些,固定得好,就不怕出问题,说起来,这种床还真不错,适合屋子小得,可以不用挤在一张床上,就是这双层床用的木料也不少,价格上不会便宜。” 叶荞心中早就有数,说:“我家有木料,罗叔你到时候去看挑选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要是没有再买。” “没问题。”罗木匠点头答应,也乐意接受这种活儿,毕竟一次可以赚点银钱过年。 叶荞问:“罗叔,我需要十日内拿到成品。” “可以,我儿子也可以帮忙,还有我兄弟,也会做简单的木工活儿,帮我打下手,十日没问题。”罗木匠点头,接下了这个活儿,村里人谁不乐意多赚点啊,自然不会错过。 得到肯定的答案,叶荞放心了,她给了一千文的定金。 从罗木匠家离开。 叶荞回家的时候,正好遇见叶老爹跟着村长爷爷一起,似乎是去看霍家宅子。 叶荞追了上去。 跟着一起进了霍家宅子。 霍家宅子放了这么多年,不说墙体有些坏了,门窗也并不都是完好的。 尤其是屋顶的瓦片,好多都坏了,需要翻修。 “霍家的屋子在村里算得上面积大的,只不过就是老旧了,估计再放个几年,就要坍塌了。”村长摸了摸胡须,叹息道。 “不过现在好了,你们要是买下来,以后有了人气,肯定能越来越好,反正霍家那边,早就委托我帮着卖,只不过这个价钱问题,我还需要去县里找霍家当家人商议一下。”村长实话实说。 “那明日我跟村长一起去县里。”叶老爹说。 村长乐得点头:“好,没问题。” “只不过,建业,你买霍家的宅子做什么?” “不是我们买霍家宅子,是帮县里齐家少爷买,帮他在村里建一个作坊,到时候估计能在村里招工。”叶老爹平淡地扔下一个地雷。 村长差点没扯掉自己的胡须,猛咳嗽起来:“啥?真的?” 村长激动地抓住叶老爹的手腕。 叶老爹早就料到了,含笑地说:“是啊,只不过,有件事,我想村里帮个忙。” “什么忙,你只管说。”村长再没有见识,也知道这个作坊绝对能改变村里大家的条件,在村里就能赚到银钱,这可是大好事。 “是这样的,昨日来的那两个偷牛贼,如果不是因为我们村有人通风报信的话,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家牛棚的情况,毕竟平时也没有陌生人来村里。” 村长一听,慎重起来:“所以,建业你想如何?” “并不是我想如何,虽然背后这个人没有胆量自己出手,只会怂恿别人,可我也不是以德报怨的性子,只想在村里打听一下消息,大致确定一下是谁干的这事,至于到时候作坊开起来了,自然也就不收对方而已。” “反正不管有没有这个作坊,也不会影响对方的生活,我已经看在是同一个村的面子上,很大肚了。”叶老爹脸上没有什么笑。 虽然也不严肃,可村长就是从他的话里,听出了毋庸置疑的态度。 村长都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虽然他也怀疑。 可之前牛大跟林六都说不知道八卦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就听四周村子晃荡的混子嘴里套出来的话。 本来以为,这件事只能就这么算完了,没想到叶老二竟然还有妙招。 甚至他都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好,正好一会儿我召集大家说事,一起告知。” “那就麻烦村长来。” 之后叶老爹跟村长,以及叶荞,一起又去看了荒山。 一趟逛下来,整个荒山靠近牛场这边,约莫有一百五十亩的样子,面积已经是整个村子里最大的荒山了,越过荒山,就能进入后山。 “荒山要三两银子一亩,这么多,山上好树木不多,估计四百七十两能拿下来,还算上的契税等。”村长说到这个银两数,胡子抖了抖,差点扯断两根。 几百两银子,足够村里人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了。 他之前完全没料到叶家有这运势,心里颇为感慨,更多的却是高兴,毕竟叶家发达了,这不就开始提拔村里人了么? 第一百四十八章 招工 不然为啥那齐少爷的作坊不在其他地方开,非要来村里,不就是因为叶家的缘故么。 当天晚上。 整个邕乡村热闹了起来。 当听说村长找家家户户谈事情。 时不时有一起出门的村民,相互谈论。 “我说,村长这大冬日的,找我们说啥事?”何老爹问。 旁边之前来叶家帮着开荒的几户人家里的王老大也好奇地问其他人:“就是啊,大家都听说了吗?” 张老头抽着旱烟袋,瓮声瓮气地说:“管他是什么事,去听听就知道了。” 因为是冬天,也就一户一家人出门,所以很快村长家就聚集起了几十个青年壮年。 “村长,到底啥事啊?”王老大扯着嗓子喊。 村长确定人都来得差不多了,才抬手,示意大家先安静下来。 “是大喜事。”村长乐呵呵地说,自从得知这件事后,他脸上的笑容就没下来过,“是县里齐家少爷准备在我们村里建一个作坊,作坊的位置,就是在霍家的宅子那里,叶老二负责监管,以后啊,会在村里找大家干活儿。” “啥?作坊?可以有活儿干?” “是不是真的啊村长。” “叶屠户呢?” “叶二哥,村长说的是真的吗?” 一群人瞬间激动起来,相互之间去找叶老爹打听消息,村长也被一些老头子围着,拉着他的手问东问西。 村长扯着嗓子说:“没错,要是有问题,我会说吗?大家就只管放心就是了!” “别吵吵,你们一吵,我就听不到了。”村长吹胡子瞪眼的,连以往关系好的老头子面子也不给了,直接敲起锣鼓,让大家都安静下来。 “村长,怎么招人啊?我们都有机会吗?” “需要多少人手啊?” “村长,我来回答吧。”叶老爹声音大,一下就覆盖了村里人的话,其他人见他出声了,都连忙息声就怕错过了细节。 “招人的问题,一户可以先一个名额,这也是为了公平,毕竟村里大家都跟我叶家有交情,错过谁也不好不是么。” “对,就是这个道理。”下面的村民瞬间笑着应和。 毕竟谁家也不乐意被漏下,叶家这么说就最好了。 “关于工钱问题,一日三十文,也不是非要男人,妇女也可以。” 听到工钱,村里人更激动了,而且还不是力气活儿,下面的汉子们其实对后者不在意,毕竟家里人都闲着,那肯定是男人出去上工,但前面的工钱,大家却很喜欢,这价钱都能赶上在镇上的数量了。 “但是……”叶老爹故意停顿了一下。 这一下可好了,村里人都急得不行。 何老爹说:“叶二弟,你别但是了,有什么话一骨碌说完,反正我们肯定没问题。” “对啊,叶二哥,我在镇上干了多年活儿,绝对不会做那些违背良心的事,干活儿也实诚。” “是啊是啊,叶老二,这点保证我们还是能给的,不然也不好意思去作坊里干。” 叶老爹听了,不动如山:“虽然我负责监管这个作坊,但背后还是齐家少爷的,所以到时候肯定齐家会派人来,所以,大家如果到时候犯错了,无意识倒也罢了,但若是故意犯错,我也没办法帮谁说情,丑话先说到前头,希望大家能谅解。” “理解的。” “这不是应该的嘛。” “能够在我们村里有做工机会,就很不错了,其他村还没这好运呢。”张老爷子想得通透,嘟囔了一声。 原本还有些飘忽的村民,也跟着慎重起来,虽然心里高兴,可也生不起占便宜的心思了。 纷纷保证起来。 有了这么积极的回应,叶老爹的目的达到了大半。 “只不过,这作坊需要的人选,恐怕未必能要这么多人,正因为我有选择村里大家进来做工的权利,所以我很是为难。” 下面的村民瞬间心都提了起来了,谁也不愿意退让,毕竟这可是赚银子的大事。 “所以为了公平着想,我就只能用昨日的事筛选了,大家也也知道,昨日我家牛场,遇见了外村的两个偷牛贼,那偷牛贼说,之所以能清楚地知道我家牛场的布局,晚上有没有安排人巡逻,是从我们本村传出去的消息,不然他们也不可能清楚地知道我家什么时候有人,什么时候没人,也更清楚牛场那边只有孤儿寡母的。” “说起来都是一个村的,我也不愿意相信大家会这么狠心,被偷了牛事小,可若是伤了人呢,要知道,那两个贼人可是带了刀的。” 因为叶老爹这话,现场很是安静,一些人愤愤不平,还有一些人心里不安,更有人想方设法想讨好叶家。 “所以,如果谁家往外说了我家牛场的八卦的人家,就原谅我不能选他家进来干活儿,当然,有些人是无心之失,有些人是故意的,我也不去找人调查,免得失了脸面,如果是无心之失,等开春后,作坊扩招,到时候再恢复名额,若是故意为之的,那就恕我叶建业做不到以德报怨。” “肯定是谁家喜欢说八卦的说出去的。”王老大气呼呼地说。 “是啊,谁家爱说八卦,肯定就是谁家的婆娘。” “胡说,我家婆娘爱说八卦,可也知道分寸,那里能往外传这么私密的事,最多提一句叶老二家买了不少牛羊。”林家的汉子被旁边的人指责,着急忙慌地解释,脸都涨红了。 叶老爹抬了抬手说:“大家不用着急,你们谁家有消息,可以单独来叶家找我说,如果是无心之失,主动找上门来,之后我也愿意给机会,可若是故意为之,到现在还不愿意承认,到最后被其他人拆穿,也别怪我心狠,毕竟这害的是我家里人,实在做不到大肚。” “应该的,谁家愿意遇见这种糟心事啊。” “我就说,不应该胡说八道,光说些有的没的,也不想一下传出去会不会害人。” “就是啊,当初我就是看见有人嫉妒叶家吧。” “哼,有什么好嫉妒的,人家有这本事。”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上门 “之前谁知道叶老二家能跟县城的大老爷攀上关系啊。” 等宣扬完这些事。 叶老爹也就不多留了。 不过,翟家的宅子需要修缮,墙体需要打通,到时候就是新出炉的作坊了。 所以,他还是找了关系好的几户人家来帮忙。 比如张家,何家,王家等等。 第二日。 叶老爹先带着村长,去了一趟县里。 叶荞正好没什么事,就留在家里,跟叶母一起再用牛犊子试一下可不可以拉得动搅拌器。 叶荞拿着草在前面勾引半大的牛,“大黄,对,就这样跟着我一起转,就给你吃草。” “哞。”牛怎么都吃不到她手上的草叶子,嚎叫了一声,就直接刨了蹄子,在原地不动了。 叶荞只能把草递给它嘴边。 结果嘿,人家还不吃了。 “这牛哪里能用来拉磨啊,更别说你这还是半大的牛,最喜欢跳了跳去,别到时候把石磨都拉飞了。”叶母在旁边看得好笑。 不过她也是纵着叶荞的性子,不然怎么会在她突发奇想后,就真顺着来,还把牛犊子都牵了回来。 叶荞一听有些泄气。 “哼,以后我要吃了你。”她愤愤不平地对着牛犊子数落。 大黄根本不理会她,在院子里蹦哒得欢快,为了预防它碰到院子里的筛子架子,忙把其送回了牛场。 等进了牛场,看着大黄在里面欢快地跟其他牛扎堆吃牧草,也不怕雪的样子,叶荞嘀咕道:“行吧,反正就是买来吃的,毕竟牛肉可是美食呢!” 叶母没听见她的低估声,只是见她心情还不错,倒也放下心来。 带着叶荞一起走进了苏好他们的小院里,进了堂屋,苏好跟胡大娘早上一大早起床,就收拾好了牛棚跟养棚,里面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再用上叶荞要求的艾草之类的,能消毒的药草水喷洒到里面,就很整洁,如此一来,牲畜生病的可能性就降低了。 以前苏好一个人干活儿,还需要赵暖一起帮忙,都要干一上午。 如今有了胡大娘帮忙,才松快下来。 “姐姐,小荞,你们把牛送回来了?”苏好知道叶荞是想用牛来拉磨的,这会儿见她表情就知道不顺,就说:“等骡子回来了,拉也是一样的。” “家里就一头骡子,忙起来怕是要把骡子累瘫。”叶荞这也是没办法。 脑子里倒是想了一个法子,用水流来推,正好霍家的院子旁边离河道不远,只不过,要打造水力石磨,就需要找专门的匠人。 水力石磨在东汉年间就出现了,一种古老又省力的方式,倒是可以解决不少麻烦。 叶荞这么想,就直接问了:“娘,你们知道哪里有匠人做水力石磨吗?光用牲畜也不是个事儿,主要是,用骡子来拉不划算。” “水力石磨?那个东西听说很贵。”苏好倒是先给了她消息:“石磨的话,去打石场那边可以买,整体下来,估摸着要花个二三十两才够,一般都是村里大家一起出银钱来修,都可以用,毕竟私人修的话,平时又用不着多少次,比不上骡子又能拉磨又能当骡车使划算。” 这倒是,叶荞想这估计就是很多村子里没有水力石磨的缘故,相当于大型建筑来,需求不大,也就没必要修。 不过现在邕乡村里倒是需要。 叶荞身上的银子,买了荒地后,也还能剩下两百三十几两,她现在的银子也不少了。 叶母是过来送辣椒酱的。 “这是我自己熬的,你们平时可以做菜,或者拌饭吃。” “谢谢姐。”苏好已经习惯了叶母时不时照顾一下。 她收了又去抓了点咸菜出来给叶母:“小荞不是喜欢吃梅菜扣肉饼么?正好可以拿回去吃几顿。” “你做小咸菜的手艺就是不错,那我就拿回去了。”叶母也没有拒绝。 叶荞跟叶母一起刚回到家。 想到小姨提到的梅菜扣肉饼,叶荞就有些馋了,央着叶母做,“娘,你多做点,正好可以放到冰窖里去把没蒸熟的饼子冻硬,还能给阿远送些去学堂,自己炸了就能吃。” 叶母也惦记受伤了也还坚持读书的贺远。 闻言点头道:“好,我这就多做点。” 叶母先揉了面,再跟叶荞一起准备馅料,最近叶母在家里弄了些烟熏肉,不过新鲜肉也有,还是冻好的,化冻后剁成一个个肉粒,还需要用到香料等,肉馅用香料水接连三次浸泡过,就能有汤汁,最后再拌上梅干菜,馅儿就调好了。 叶荞有模有样地跟着学,先把肉馅儿放进面团上,再把两边卷进去,揉成团,已经有馅儿的面团再用擀面杖慢慢擀平,就可以下锅了。 叶荞才做了三个,就听到有人敲门。 随便擦了擦手上的面粉,她大步走过去,打开门就看见门口站着村里王家的大娘。 “王大婶,你怎么来了?” “我找你娘说话,正好家里挖了点冬笋,你们家不是收么,就是不多,也就一两斤。”王大娘明显就是找的借口过来。 叶荞移开,让她进去,看见门外雪地里几户没有村民的影子。 估计王大娘是过来说闲话的。 叶荞所料不错,她转身走进厨房,就看见王大娘十分自来熟地坐在叶母的旁边,正在絮叨:“弟妹,我跟你说,这次我过来可不是说闲话的,是要紧事,我知道是谁暴露了你们家牛场的事。” “谁?”叶母早就等着人上门。 “是吴桂花。”王大娘生怕叶母不信,还举出证据:“自从半年前贺老三家被打了板子后,在村里就不好意思出门了,但前些日子,我跟何家嫂子一起去找冬笋的时候,就好几次看见吴桂花偷偷从村尾那边,离开村子,回了娘家。” “本来之前我们没放在心上,可你家偷牛的事情一出,我们两人琢磨着不对劲,就喊家里的小子,一大早跑去吴桂花娘家村子里打听消息,一打听才知道,那溪水村里,竟然都传遍了你们家牛棚的事,还说你家男人坏话,说什么喊了你娘家妹子一个寡妇来看牛,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我家小子一打听,才知道是吴桂花嘴里传出来的。” 第一百五十章 忙碌 这个算是证据确凿了。 叶母面色微沉,不仅是因为吴桂花在其他村子透露牛棚的消息,还有对方对苏好名声的败坏,“这人真是死性不改。” “可不是么。”王大娘点头。 “多谢了。”叶母恢复自然,跟王大娘道谢。 王大娘本来也看不上吴桂花的做法,当然也有想卖叶家一个好的想法,因而说完这事,就回去了,毕竟叶家这在煮饭了,饭点还留着,就有些不要脸了。 王大娘一走。 不知道时不时打开了什么开关。 叶家紧跟着,村里好几户婆子,都上门拜访,甚至当村里的大嘴巴李张氏,也就是李家老大李大山的媳妇儿偷偷来叶家时,刚好就跟赵大娘以及陪赵大娘过来的村长媳妇儿给撞上了。 三人一时相顾无言,颇有些尴尬。 李张氏眼睛转了转,当即打起了主意:“叶二嫂,我是过来道歉的,都怪我嘴巴快,之前在村里见大家都在羡慕二嫂你有福气,家里一下就卖了七八头牛,这不,一激动,就说快了,跟人炫耀了一下,当时赵大娘也在,她可以帮我作证,毕竟我们是一起说的这事。” 赵大娘一听这话,脸上的愧疚更深了,说起来也是凑了巧,前些日子她跟李张氏一起坐牛车去镇上,李张氏提到叶家买牛的事,她顺嘴就接了一句,哪里想到会给叶家引来偷牛贼,还差点伤到人,如今更是被计较,连累到家里眼看着要失去做工的机会。 “建业媳妇儿,都是我这个婆子的错,没管住嘴。”赵大娘跟叶母道歉。 声音里满满的懊恼。 倒是李张氏见赵大娘认了下来,没有戳破她是故意为之的事实,心里颇为得意,看来果然是这样,赵大娘不想得罪叶家,自然把事情往小里说。 李张氏心里得意,面上更是趁机跟着道:“叶二嫂,你放心,以后我绝对不会再胡说你家的事了,你这次就看在我不是故意的份上,不要计较了呗,毕竟都是一个村子的。” “建业媳妇儿,你计较是应该的,老婆子我也没脸求你原谅。”赵大娘满脸愧疚,却没有提做工的事,显然觉得没脸,说完就准备跟自家弟妹一起离开。 她只能够期待时间长了,对方消气。 李张氏没想到赵大娘竟然这么蠢,还真害怕叶家,坏了她的计划。 她可是要利用赵大娘是村长大嫂这个身份,逼迫叶母给面子的。 毕竟谁不知道叶老二跟村长关系不错。 李张氏忙道:“赵大娘,话可不是这么说的,人家叶老二都说了,只要不是故意的,就能被原谅,都是一个村子的,相处得太生分了,岂不是让叶老二落得说话不算话的境地么。” 叶母淡淡地看了李张氏一眼:“所以,你不是故意的?” “当然。”被叶母这么看着,李张氏讪讪一笑。 叶母似笑非笑的:“你觉得自己是无意的就是吧。” “赵大娘,你能亲自上门,我也感受到诚意了,既然是无心之失,我家也不会过于计较,毕竟,我家男人就是不想让家里人受委屈,跟人来往,也希望相互真诚,至于那想要算计别人,把我们当傻子的,我们心里有数。” “赵大娘,等明年开春,第二次招工,你家就可以恢复名额了,快回去吧,这大冬天的,别冷着了。” 赵大娘欣喜万分,拉着叶母的手,再三道谢后,才跟同样松了一口气的村长媳妇儿离开叶家。 李张氏隐约听出叶母的暗示。 又尴尬又不快。 可看叶母那双平静的眼睛,仿佛能把她看透,李张氏慌里慌张地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 下午。 叶老爹就回来了,跟村长一起,带着县衙里的人,丈量土地。 因着这山坡面积太广的缘故,花费了不少时间。 等量完,天都要黑了。 叶老爹忙把村长和衙役叫到家里用了顿晚饭,才把人送走。 第二日天一亮。 叶老爹跟村长一起,就招工,开始修葺霍家宅子。 昨日那一趟,叶老爹不仅跑去买山地,还把霍家的宅子买了下来,如今地契都拿到手上了,自然能够改造作坊。 叶老爹带着村里的王家、张家、何大虎家、叶大伯家、赵家还有叶柏等人一起开始了修缮房屋,砖瓦之类的原材料,一车一车地往村里拉。 虽然借用了村长家的骡车,加上叶家自己的,还是不够用。 叶老爹当天晚上跟叶荞、叶母商量。 “我们再去买点骡子如何?” “买多少?”叶母一听就知道是骡车不够用,这些天在村里也看见了,自己拉材料,骡子一直在路上跑,又是寒冬腊月的,只怕骡子受不住这么使。 “怎么不让瓦窖那边送来?”叶母疑惑地问。 叶老爹说:“那边大冬天的不愿意派骡车,我说了半晌,才给我们腾了一个骡车。” “我们买这么多还不送。”叶母撇了撇嘴。 “没办法,人家是官窑。” “民窑那边又没有足够的存货,我们这也要得急,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反正早些开工赶货才要紧。” 叶荞有时间也会弄一些香皂。 只不过个人一天做下来,也就几十块,效率跟不上。 “买两头骡子吧,正好等运完材料,借给大哥跟二哥,他们跑得远,去收原材料,买到了也需要骡车运送才方便。” “搅拌器这边,骡子不够,就只能靠人手了。”叶老爹说。 叶荞听到靠人手三个字,突然想到了以前有种风扇,就是手摇式的,比一直帮人打扇风大,只不过长期摇动,还是很累人的。 “村里人不会嫌弃这活儿么?” 叶荞刚说完这话,就被叶母和叶老爹瞪了一眼。 “你个丫头,怕是没去看过哪些扛包的,开荒挖山地打石头才累人,就摇晃搅拌,可比这些轻松多了。” 叶荞:“好吧。”她也意识到自己是日子越过越好了,竟然忘记其实村里大多人,都是干的辛苦活儿。 挖地不累吗? 还是累的。 连以前叶老爹打猎,也没有这么顺利。 第一百五十一章 闲话 随着叶荞长大,又出乎寻常的直觉,才慢慢的,越来越好。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叶老爹第二天一早就去了镇上,买了骡子回来。 不仅如此,还有作坊里需要的一些工具,也都全部去木匠铺子订购。 除此以外,还有去干活的,都要穿上统一的围裙手套和口罩等,以免弄得不干净。 这些衣服,叶母直接去买了布回来,在村里找了十几个婆子小媳妇儿,加班加点地赶活儿。 叶荞反倒成了最闲的那个人。 一闲下来,就每日有时间去教赵暖和赵真认字,消息被时常过来帮忙的叶大伯母知道了,传到了叶家,叶萧跟叶晴,以及叶翠和叶浩,时不时也要过来听。ζΘν荳看書 有黑板在,叶荞教一个人也是教,教两个人也是教,倒很是热闹。 这一日,叶荞再次教完几人认识了百家姓里面的几个复姓,就见外面叶母急匆匆的回来,脸上还带着怒气。 “娘,怎么了?”叶荞问。 叶母看见叶晴几个侄女还在,勉强笑了笑,说:“没什么。” “我去厨房做午饭,你们学了一上午了累了吧?一会儿留下来吃饭,正好试一试新腌好的酸菜,做酸菜麻椒鱼吃。” 叶晴一听,站起来连忙就要拒绝。 毕竟就算二婶家每日的菜色味道很诱人,她也不好意思留下来蹭饭。 只不过话还没有说出来,叶母就自顾自进里厨房。 想到刚刚二婶回来心情似乎不好,叶晴就有些犹豫,该不该这会儿去打扰对方。 叶荞假装没有看见几人担忧的脸色,站起来布置作业:“你们记得今日要把这几个复姓,都写上一百遍,不过那都是晚上的事了,我正好要搅拌香皂,你们谁可以帮我?” “我。”叶萧跟叶晴同时出声。 剩下四个孩子反应慢了些,可也跟着出声表态。 叶荞笑容更大了一些,“那你们跟我来。” 叶荞没有把几人当外人,自然给他们干活儿也没有说不,只提醒不要累着。 见他们配合得不错,叶荞腾出身,转身出了自己屋子,去了厨房里。 厨房里叶母在烧火,鱼在菜板上还没杀,活蹦乱跳的。 “娘,到底出了什么事,你这么生气?”叶荞走过去,说她来烧火。 叶母忙着做午饭,也没有推辞。 到底是心里无语,叶母听到这话,还是忍不住想吐槽:“你大伯奶跟李张氏混到一起去了,还来我们做衣服的地方闹事。” “本来我给她面子,不好说什么,她倒是四处说闲话。”叶母是觉得恼火,谁叫叶婆子是她名义上的长辈呢。 叶荞一点也不意外:“娘,应该不止这些事吧?不然你不会这么生气。” “嗯,你大伯奶跟李张氏两人说我处事不公,竟然把他们家都排除在名额范围外,还说我们要是不给个合理解释,就把这事闹到镇上,甚至县里去,不要脸得很。” “娘,别生气,谁家没有个脑子有病的,我们越搭理她,越跳得欢,不理会就行。” “这样可以?”叶母有些担忧:“不是要隐瞒着吗?万一县里其他商户知道我们囤香皂怎么办?” “没关系,我们本来就是分工合作,最后一步挑选自己人来切割,村里人没见过香皂,未必能猜得出来是其一,就算猜出来了,也有齐家的人帮忙善后,李张氏跟大伯奶跳不起来的,毕竟损毁的可是村里人的利益。” “看来还是要齐家出面,跟村长说这事。”叶母也明白了,虽然有点麻烦,不过能解决问题就行。 “娘,你也别跟她们生气,反正早知道是什么人了。” “唉,这不是她们说话太难听了么。”叶母也是吃了辈份不高的亏。 那李张氏也不知道怎么跟叶婆子搅合到一起去了,拉着叶婆子当挡箭牌,什么难听的话都在说。 “娘,我这就去给你报仇。”叶荞虽然劝说叶母看开些,可不准备就这么忍了。 “你要干啥?” “放心吧,我不会乱来的。” “成吧。”叶母也不会什么软柿子。 叶荞转身出了家门,跑去了翟家院子那边,一过去就看见叶老爹带着一群叔伯哥正在房顶上翻瓦。 “爹。” 叶荞直接爬上楼梯,站在屋檐边喊房梁上的叶老爹。 “嘿,你这个丫头,也不怕楼梯滑了摔着。” “快下去,我这就下来。”叶老爹跟旁边翻新瓦片的何大虎的爹说了一声,就匆匆沿着楼梯走了下来。 叶荞在门口单独跟叶老爹说话。 “爹,大伯奶跟李婶子一起气坏了娘。”叶荞直接告状。 “哪个李婶子?” “就是李大山的媳妇儿,村里喜欢说人闲话的那个。” 叶老爹一听果然生气了,“她们说了啥?” 叶荞就把李张氏说叶母不孝,还没当地主就欺负她们,又说叶家突然有这么多银子,怕不是贪的贺远的吧,各种污蔑的话,偏偏旁边叶婆子还在旁边煽风点火,说叶老爹没有关照这些亲戚,还故意在叶柏成亲的时候,故意给新孙媳妇儿送不值钱的东西,让那眼皮子浅的周采在家里闹分家。 叶老爹听完,表情有些凶狠,加上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脾性的人。 “既然大伯母觉得我们家关照得还不够,逼她们分家,那我就非要让这个家分了!” 叶老爹当即把干活的叶柏叫了过来。 叶柏远远的就看见叶老爹含着怒气的表情,心里莫名有些不安,还是快速跑过来,忐忑地问:“二叔,有、有什么事吗?” “有,你今日在干活儿,所以不知道你家奶又做了什么事。”叶老爹也不给他面子:“既然你奶说我作为二叔的没有关照你,还跑去跟外人一起欺负我媳妇儿,那我自然要坐实了,不然外人岂不是会说你奶在胡言乱语?” “你回去吧,放心,这是半日的工钱。”叶老爹都是日结工钱,本来找的人就多,估计三日就能完成修葺,而今日是第二日。 叶柏听到这话,下意识想要求原谅。 可对上叶老爹带着怒意的眼神,求原谅的话就说不出来了,垂头丧气起来。 第一百五十二章 收拾 叶老爹把十五个铜板塞给他。 叶柏反倒羞窘起来,想把铜板推回去。 叶老爹说:“这事本与你无关,但一家人,有谁犯错,总要一起承担的,除非不是一家人,我自然不会迁怒。” 这时候讲究株连九族,可见宗族势力之强大。 叶柏不觉得叶老爹这话有什么问题,反倒心里对亲奶奶生起气来。 他羞红了脸,跟叶老爹道了谢后,踉跄地回去了。 “李家的事我来处理,你先去玩自己的。” “噢。”叶荞挺放心的。 不过。 在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何大虎以及村里以前的跟班,一群男娃女娃,在雪地里玩打雪仗。 看见叶荞。 何大虎扯着嗓子,激动地喊她。 叶荞走过去。 “你们不怕冷?” “不冷,小荞姐姐,你现在咋不跟我们一起玩了?” 七八个孩子,叽叽喳喳地围着叶荞。 叶荞在中间,明显是个孩子王,闻言轻叹一声道:“我在家里认字,平时还要磨豆腐,喂牛羊呢。” “认字?”何大虎一听,好奇地说:“写字不是很难吗?而且那些字都长得好复杂,我脑子不行,认不得,还不如去山上抓野鸡野兔呢。” 何大虎显然是个山里汉子。 “小荞姐姐,你真厉害,我娘说读书人最厉害了,我要是能识字就好了。” “果果,你不怕写字累吗?” “不怕,小荞姐姐都会,果果也能努力学会!”小丫头捏起拳头说。 旁边的几个男娃一听,也不想落后,纷纷攀比起来:“我也会!我就认识我的名字。” “青山说。” 草芽好奇地追问:“那青山哥哥你会写你的名字吗?” 叫青山的小汉子,脸颊当即涨红,结结巴巴地说:“很快我就会了。” “哦~那就是不会了。” “青山哥哥骗人。” “我没骗人。” “青山,你不会我会啊,我可会数数,从一到二十!”云海得意地扬起头,说着就开始数了起来。 何大虎在旁边听着脸红,挠了挠头,看着叶荞着急地说:“小荞,我也想认字的,但家里条件不好,所以……所以我是为了孝敬爹娘,才不浪费银钱的。” 叶荞:“……哦。”这不是村里很常见的情况么,干嘛着急跟她解释啊? 叶荞不懂,也懒得再想什么原因,说:“你们冬日里这么闲,可以以后每日早上来找我认字,你们想学习认字吗?” “啊?我们可以跟你学吗?小荞姐姐。” 几个孩子惊喜坏了。 果果最乖巧,想都没想就说:“我跟小荞姐姐你学,娘说你很能干,让我跟你学习。” 五岁的果果表示自己很听话。 青芽七岁了,比果果懂事,也知道学习认字是多么奢侈的事,尤其是女娃,她小心翼翼地问:“小荞姐姐,可使我跟果果是女娃,女娃不是不能读书吗?” “谁说的,大户人家的小姐就都认字,我们村里的女娃不学,只是因为家里太穷,我们村不是有作坊了么,以后一个月有九百一千文的收入,一年就有七八两银子,都够娶两个媳妇儿了,肯定比以前过得好,所以学习认字才能干更好的活儿,很值得。” 一群孩子都听得眼睛亮亮的,格外激动,纷纷表示要跟她学认字。 叶荞对何大虎说:“以后大虎负责你们的作业,所以现在,大虎你跟我去我家,学会小黑板怎么做的,学会了再回来教果果她们做,到时候你们就不用买纸墨笔砚了,不需要花钱就能学习认字。”ζΘν荳看書 “好!我一定会好好做的。”何大虎拍了拍胸膛说。 年纪最大的他,也最懂事,叶荞自然要找个帮手。 下午。 何大虎带来了叶荞吩咐他准备的材料,就过去学做小黑板了。 不过一个时辰就学会了,他看着成型的黑板,目瞪口呆,“这么简单啊?” “对啊,不过写字的粉笔需要去找石膏那些,还有山上或者河边的一种硬石头来做。”本来就是成本低的事,不过需要再加工一下。 反正比纸墨便宜。 “小荞,你真聪明。”何大虎有些佩服地说,看着她的眼神亮晶晶的:“我就知道你很能干,我跟娘说了,以后就要娶能干的媳妇儿。” “……哦?首先你得能干,才娶得到能干的媳妇儿。”叶荞说。 何大虎忙说:“我会努力识字的。” 叶荞满头问号,识字跟能干好像不能划等号。 不过她也懒得纠正。 喊何大虎回去做正事。 何大虎也想去跟果果她们炫耀,拔腿就去找这些小伙伴了。 叶荞闲得没事,就干脆睡了个午觉,睡醒起来,站在门口正打哈欠,就看见院门口叶母正站在门口跟谁说话。 叶荞有些好奇,娘不是去王大娘家,带着村里的媳妇儿婆子一起做衣服么,按理说这会儿不会在家才对。 “娘。”叶荞走了过去,伸头往外面一看,才看见是叶大伯跟叶大伯母在外面。 “大伯,大伯母。”叶荞喊人。 “你们这是从外面收兔子回来?”叶荞一眼就看见他们背篓里装着的兔子。 没错,叶大伯母跟叶大伯自从有了跟钱家的订单后,自家的兔子不够,就只能去其他村收兔子,虽然赚不了多少,但却能一直维持给钱家送货的频率。 “是啊,只不过钱家需要的兔子不少,还问我们有多少呢,可惜现在能买到的兔子太少了。” 叶大伯母心痛啊,这叫有钱都没办法赚到,可不就着急么。 现在每日叶大伯母想方设法的想怎么才能多收点兔子。 “大伯母,你不用着急,我们跟钱家签约了契约的,以后家里有兔子都能卖,你不用担心现在供少了,他们以后就不收了。” “你这话有道理,是你大伯母我自己就想多赚点,实在闲不下来。” “大伯母别这么说,勤奋养家嘛,你要是实在喜欢的话,我觉得你可以找村里关系好的去养兔子,等过三个月,就有足够多的兔子的,就不用担心兔子不够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 舆论 “现在看来只能这样了,冬日里能找到野兔,比较难了。”叶大伯倒是看得开。 反正只要能赚钱就行。 只不过,教村里人养兔子,他心里比较担心,对方兔子养死了,会怪他们,毕竟是一个村子里的,到时候反倒是好心办了坏事。 若是亏损太多,可能还会影响两家的感情。 叶大伯母说:“我估摸着,村里人未必愿意养兔子,就算养,也养得不多。” “那也可以大伯母你们修一个养兔场,请别人来帮忙养兔子。”叶荞随口道。 叶大伯母一听,根本没有考虑请人的问题:“之前我们养兔子,考虑的是兔子太多,生病了就容易死,岂不是白费功夫,现在家里养了这么久,一点事都没有,我也放心了。” “你堂哥,还有大嫂,奶奶和爷爷四个人专门看着兔子,就完全够了,家里现在约莫有一百只兔子,大多都是一个月生的,还有怀孕的母兔子也不少,光你奶奶跟叶萧就能够看过来了,其实养兔子并不难,就是需要准时看着喂食,再把兔笼打扫干净。” “我们都干惯这些活儿了,幸好养了两亩牧草,不然还不好解决口粮的事,小荞你别担心,忙得过来的。”叶大伯母解释了一番。 叶荞摸了摸鼻尖,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请人干活儿,是因为大手大脚惯了,不过也因为,她手上的银钱多了,没有大伯母那么节省的缘故。 好在家里的长辈都没说什么。 叶母跟叶大伯他们从头到尾就没说过叶荞,哪怕知道她请人干活儿优点浪费银钱,但就像有些长辈,自己勤快肯干节省,却不会强迫要求年轻人也这样。 “弟妹,那我跟你大哥就先回去了,你们忙。” “好。”叶母也要去收罩衣。 干活儿的人多,所以罩衣也很快有了成品,赶得上后日正式开工。 叶荞下午去了牛场,围着牛场和羊场跑步,顺便锻炼身体,再练一下拳。 这边。 叶大伯母回到家,就出门去割牧草,冬日里的牧草上有不少的积雪,收进背篓里,也不能立即喂给兔子,需要拿回去先烘干上面的水珠,再混合其他的草料一起,营养搭配,养出来的兔子才更肥嫩。 她收了两背篓,就差不多够了。 正好这会儿天色也不早了,她背着背篓正准备回家,就遇见何大娘、王大娘、以及村长媳妇儿路过回家。 三个婆子看见叶大伯母,笑着走过来,跟她打招呼。 “建山媳妇儿,在割草啊。” “是啊,几个婶子你们也忙到这个时候。” “这都靠你们兄弟能干,建业搞作坊,给大家活儿干,你们家养兔子,需要的草料,也让我们多了一门营生。” “都是乡里乡亲的,不说这见外的话。”叶大伯母笑得爽朗。 倒是何大娘有些好奇地问:“建山媳妇儿,你们家这兔子好养吗?” 不怪何大娘起这心思,没办法,家里的孙子多,何大娘就是何大虎的奶奶,她自己生了三个儿子就罢了,三个儿子娶了媳妇儿后,又都生的小子,光孙辈都有六个小子了,儿子总算娶亲完了,家里的银钱也花得差不多了,如今就是孙辈出来了,家里的屋子也不够住了,自然而然,这扩建房屋,就需要银钱,光修一间屋子,就需要三四两,这还是修土墙房,是草棚,不是瓦房。 以后孙子还需要成亲,何大虎这个孙子都快十岁了,距离娶亲也就五年,更别说何大虎上头还有年纪比他大的两个哥哥。 然后娶媳妇儿也需要二三两,这算起来,两年就需要七八两银子,这还没有算其他花费。 何大娘可不就得勤快些么。 想着家里孩子多,养兔子如果可行的话,家里就能松快些,不然只怕过几年,饭都吃不饱了。 “挺好养的,只要喂养好,每日精细照顾着,就没事,不过养兔子,最害怕遇见什么病,所以平时兔笼这些,都要打扫干净,水也要干净,不能随便喂,只要注意了这些,差不多就没啥问题了。”叶大伯母瞬间听出何大娘的言外之意。 她知道上赶着不是买卖。 所以解释完也没有主动询问。 倒是何大娘听完,有些意动。 何大娘问:“建山媳妇儿,之前听说你们家在收三四个月大的兔子,这能卖出去吗?” 村里其实就没什么秘密。 毕竟就这么大,大家都无聊,有个事就会相互说闲话,一个人知道了,也就意味着全村都知道了。 叶大伯母点头:“不错,也是运气好,被镇上的酒楼看中,说只要我们有嫩兔子,就可以送过去。” “这可真好。”何大娘犹豫地问:“不知道你现在还收不?” “收啊,我就是嫌兔子太少了呢,人家大酒楼每日都需要好多兔子,我家养得再多,也不够。” 叶大伯母这话可不假。 就光凭县里钱家的酒楼,就算是限量,一日也能卖出去二十份鲜锅兔。 一个月就需要二百只兔子。 有时候兔子不够。 一日就限量五份,卖个一两银子,还被客人追着想买。 县里有钱人家,一日花个四五两吃饭,再常见不过。 “真的啊?那我可以跟着养吗?”何大娘忙问。 她有些紧张起来,生怕叶大伯母拒绝。 叶大伯母话音一转,说:“说起来,我还要感谢几位婶子,上午伯娘被那李张氏给糊弄了,跟着李张氏一起去欺负我家弟妹,还是你们眼睛亮,帮了忙,我这啊,心里别提多感激你们了。” 何大娘几个婆子一听,纷纷说: “那李大山的媳妇儿就是这样,一张臭嘴,村里没谁喜欢她的,放心吧,村里真要信了她的鬼话的人家,我们都不乐意跟其来往。” “就是,我们帮忙是应该的,都看得出来,那李张氏就是不满建业媳妇儿不给他们家名额,所以才故意闹事呢。” “要我说,建业媳妇儿就该这么做,牛场的事,绝对是李张氏那张大嘴巴说出去的,还不承认,我们都遇见她跟外村人胡说八道好多回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感激 “是啊。” 叶大伯母很满意。 表情变得真诚些:“几个婶子,你们愿意体谅我们,我心里感激不尽,这做事,谁愿意帮那些心里埋冤我们,还背后害我们的人呢。” “建山媳妇儿,你大胆的做就是,我们都心里有数呢。” “就是,你们两兄弟家算是做得很仁义的了。” “是啊,你别担心,干活儿那里的人,就没谁信,直接把李张氏赶走了,要不是顾及叶婆子到底是你们的长辈,我们也不会客气。” 叶大伯母说:“我们早就分家了,大伯娘也是老糊涂了,闹那些有的没的,这不,送个新婚贺礼,还成我们的不是了。” “唉,别说她了,反正以后按规矩办事,就算是亲戚,也得讲规矩,不然岂不是一团乱糟,对大家都不公平不是么。” 几个婆子一听,又不傻,当然跟着点头了,毕竟这么一来,好处可是他们的。 最后叶大伯母才提到养兔子的事。 “何婶子你想养兔子,可以有空了过来跟我学,只不过养兔子跟养鸡鸭一样,也有风险,要是生病死了,就卖不了钱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至于我们家收兔子,这几年应该可以卖去约好的酒楼,不过若是对方不收了,那我家就不会收兔子了。”叶大伯母提前把这些事说好。 免得到时候吸引些村民来养兔子,到时候卖不出去,还怪到他们身上,那可就本末倒置了。 “应该的,是这个道理。”何大娘不得不慎重。 叶大伯母的忠告,让她没有立即做决定。 说回去跟家里人商议过后再决定。 叶大伯母也不勉强。 反正现在家里光卖兔子,一个月怎么也能赚个一两银子,一年可就是十二两了。 她已经很满足了,毕竟这个收入很稳定。 第二日。 叶荞一大早吃完早饭。 就看见不仅叶晴堂姐赵真表弟他们来了,就连何大虎也带着果果几个娃娃等在门口了。 “快进来吧。” 叶荞把人引到堂屋里坐。 堂屋里点了火盆的,因为有十个人了,叶荞就点了两哥火盆。 叶母出门前,还给他们提了热茶在旁边。 “谢谢婶婶(二婶)(姨母)。” “不用谢,你们慢慢认字,我出去了,不打扰你们。”叶母尊重读书人,毕竟识字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就比如叶老爹,识字艰难。 等叶母一走。 叶荞就站在前面,手上拿着一根用树枝做的教棍,在黑板上敲了敲,说:“今日继续是百家姓,我教你们拼音跟比划,按着来写就行。” “今日我们学习这四个姓,俞任袁柳。” 一上午。 叶荞就教会了这些字。 等教完,再让他们自己练习,叶荞端着茶杯从屋子里出来,瞬间寒风吹到脸上,她去了屋后的菜地,看见被霜打过的白菜,突然有些想吃辣白菜了。 辣白菜搭配烤肉,是不错的选择。 只不过辣白菜需要腌制几日,现在不能吃,而且还需要找腌制辣白菜的材料。 辣白菜可以简单做法,最正宗的需要的佐料比较多,甚至需要用到鱼露、虾酱跟胡萝卜、梨。 梨跟虾酱、胡萝卜还能解决。 鱼露就不行了。 虾酱是之前叶老爹去路过的商船上买的一些干虾,自己熬制的,也算是勉强可以用。 没有这么多材料,叶荞就只能找其他替代品,亦或者简易的。 她拿起背篓,简单地把白菜收了回来。 就进厨房忙活去了。 一眨眼时间就过去了。 “小荞,我们要回家了。”何大虎带着果果几个孩子,在厨房门口跟她说。 叶荞说:“你们记得平时多练习,时间一长不复习就会忘记,反正你们都有小黑板,有事没事就练习一下。” “好,我不会忘记的。”何大虎连忙保证。 等何大虎他们回了家。 这几户人家的家长就发现,自家的孩子,吃饭的时候竟然也拿着个黑色的模板,手上捏着白色的东西,在上面写写画画。 “大虎,你这是在干啥,别贪玩,赶紧把手去洗了,过来吃饭。”何大虎的娘以为他皮实,又在玩什么,就训斥道。 何大虎不动如山,性子犟得很,不仅不停,还让她别打扰自己:“娘,我在练习写字,你别打扰我。” “什么?写字?”何大虎的娘惊呼出声,凑过去看了几下,“你这是写字?” “当然,这是今日小荞教的,百家姓里面的四个姓,俞、任,哦,还有两个是柳、袁,这个柳就是娘你名字里面的柳,外祖父他们不是姓柳么,就是这个柳,还有柳树也是这个柳。” “你真会写啊?”何柳氏忙追问:“你说是小荞教你的,叶荞吗?” “她为啥要教你,还有你这个黑色的木板是咋做的,你拿着的白色这个石头又是啥?” “娘,我跟小荞是朋友,所以她就教我了啊,而且果果、云海他们也去学了,我们明日还要默写呢,你别打扰我背诵,要是写不出来,就要打手板的,到时候多丢脸啊,这个黑色的叫黑板,反正就跟纸差不多,这个叫粉笔,不是石头,我们专门弄出来写字的,写错了直接擦掉就好了,也不用花钱去买墨汁和笔,粉笔我们自己去河边捡的石头回来做的。” “哎呀,娘,你好多问题啊,问完了吧。”何大虎一边用勺子刨饭,一边还要背诵这几个字,不仅读音,还有写法,顺序都不能错,他脑子笨,记得慢,可不就着急么。 何柳氏一点也不生气,还高兴得很。 倒是堂屋里,饭桌上,何家其他长辈,都惊讶了。 何老爷子十分感激,老泪众横:“小荞这姑娘,是个好姑娘啊,谁家读书人舍得花时间来教别人认字,不说大虎以后要考科举,就说认识几个字,也不怕被人蒙骗,以后去镇上找活儿干,也能轻松些。” “爷,不仅如此,小荞说明日还要教我们算术,她说算术很简单,还教我们记账。” “真的?”何老爷子更加克制不住激动的情绪了,在得到何大虎再三肯定,以及这件事的始末,还有其他几家的孩子都跟着学这个情况后,摸着胡须,慎重地道:“老大媳妇儿,你有空,就去叶家牛棚帮忙,不管是打扫还是弄点草料,感谢人家。” 第一百五十五章 回报 “老婆子,村里最近不是好几户因为被剥除进作坊干活儿的机会,就在村里散播谣言么,老婆子你去找相好的说一说,免得一些消息不灵通的,不知道这些人在闹什么幺蛾子,可别占了人家叶家的好处,又骂娘的。”何老爷子用手上的烟杆敲了敲桌面,说。 何大娘闻言翻了个白眼:“我早就知道了。” “对了,养兔子的事,你觉得咋样?” “可以跟着养。”何老爷子眯了眯眼说:“现在是叶家发展最好的时候,不跟着干,啥时候才干,到时候可不一定有这机会了。 就这样。 何家定下了养兔子,在未来城了除了叶大伯家以外,第二大养兔农户,修起了青砖瓦房。 此事暂且不提。 第二日。 叶荞打开院门,迎接的就是何大虎几人手上提着大包小包的一些山货。 还有腊肉。 “你们这是干嘛?” 果果跟青芽以及性格更腼腆的男娃周宏林,三个孩子一起上面,红着脸说:“拜师礼。” “爹和娘说,小荞姐姐你是我们的夫子,自然要交拜师礼,这些都是我们自己囤的,希望你别嫌弃。” “自己囤的?”叶荞有些惊讶。 几个孩子争抢着说这些东西的来源。 还真是自己囤的,比如红枣,是夏天的时候,他们从村里的枣树上摘的,囤到冬日吃。 蘑菇这些也是他们上山去找的。 “真不错,既然是你们自己找来的,那我就收了,如果是家长给的我可不要,知道为什么吗?” 叶荞一边说着一边往屋子里走。 何大虎声音最大:“为什么?” 果果稚嫩的声音里也满满都是好奇:“小荞姐姐,为什么呀?” 至于其他几个像性格内敛的草芽,周宏林,则是都用好奇又期待地延伸看着她,至于云海跟青山虽然没说话,但一直跟着她就表明了心情。 “因为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礼轻情意重。” “所以今日,我们就学这五个字吧。” “不学百家姓了?” “你们要是学得过来,我也可以教。”叶荞走进教室里面了,上面写着一些数字,下面对应的是中文写法。 几个人看着上面的阿拉伯数字,全部都迷糊了。 倒是叶萧能记得:“我知道,这就是数字,专门算术用的。” “不错嘛,萧哥,看来你还记得。” “你不是说这个是又僧人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么,倒是方便,就是得把对应得大越语对应起来,这样就会方便很多。”叶萧由衷地评价。 其他几个孩子听了都有些好奇。 叶荞干脆就先教字数了。 这边。 叶母这次出门,发现村里人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还跟她说了叶家大房的闹剧,以及李张氏被李大山教训了一顿,被其他妯娌给抓破了脸的事。 叶母心情瞬间就好了。 笑呵呵地跟村里的人打招呼。 等晚上回到家,跟两父子一说,才知道叶荞跟叶老爹都出手了。 叶老爹也没去找那些说闲话的妇女,就去找她家男人,被数落了一遍,是个男的都觉得丢脸,更别说李大山本来就是个要面子。 至于叶家。 叶柏回去后,直接找了亲爹亲娘,也就是叶婆子的二儿子二儿媳。 直接在家里闹开了。 还联合了他的大伯大伯母。薆荳看書 自然叶婆子就没有心情来管叶家的闲事了。 当天下午。 苏大舅跟苏二舅赶着骡车来了叶家,叶荞跟叶母招待两人。 叶荞走到骡车旁,看见的就是满满的一些收来的材料。 “大舅,二舅,辛苦了。”叶荞检查了一下东西,质量都不错,也就放心了,毕竟原材料也会影响到成品的品质。 “小荞,你说的收珍珠,我去其他镇上找了,平时多是一些湖珠,比较小,可以用吗?我也不知道你收不收,就只带了几颗回来。“苏二舅做生意更灵活一些,在听了叶荞他们带过去的消息,不仅货比三家,还找一些她提到的新材料,而这些材料,有好有坏,全看从谁手里买来的。 除此之外,还顺便打听了一下其他镇上香胰子的价格,还在购买这些原材料的时候,跟苏大舅分开买材料,里面又多了一些,如此一来,被注意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叶荞看了一下珍珠,觉得虽然没那么好,不过倒是可以试试看。 “贵吗?” “不贵,一颗十文。” 对比起那些动辄几十两的珍珠,确实不贵。 “那就买五十颗。”叶荞想着可以试一试,失败的话就当一次手工活儿体验了,也不怕浪费。 叶母让两人进院子,一起把原材料放到库房里,又去给他们倒水。 “快过来坐,喝口热水。” “大妹,你不用忙,我跟大哥都带了水袋的。”苏二舅忙说。 苏大舅也笑得憨厚:“是啊,我们赶着骡子呢,可比走路轻松多了。” “天冷,你们那水袋能保温不成。”叶母动作不满,很快就从厨房里提了茶壶进来堂屋,给他们一人倒了一壶茶热茶。 叶荞则把炭盆从她自己屋子里端出来,给他们烤。 苏大舅跟苏二舅的手是有些红,不过倒没有皲裂。 因为两人赶骡车,手上也戴了叶母做的手套跟围脖的。 叶家一些毛皮不少,就说兔皮是不缺的,如今家里有银钱了,就不卖,叶母干脆把这些毛皮收集起来,做成衣裳手套的,送人。 “娘,下雪了。”叶荞说。 苏大舅跟苏二舅瞬间有些急了。 “我们还要回去呢,咋就下雪了。” 两人忙走出去把骡子牵到旁边的骡棚里,免得被淋着了。 “下雪了天色就暗沉,你们这会儿回去也不安全,今晚就别回去了,家里有屋子睡,凑合一晚上也可以。”叶母留两人。 “你们可别拒绝,谁知道会下多大,要是出啥事,我可就是罪人了。” “大妹,看你说的,这又跟你没啥关系,再说了,我跟二弟赶骡车的本事还不错,趁着这会儿积雪还不多,正好回去。”苏大舅就是怕麻烦她,“再说了,我们还没给家里人说,不回去他们怕是会提心吊胆的。” 第一百五十六章 吃锅子 “二哥,你说没说?”叶母突然问在一旁不说话的苏二舅。 苏二舅有些无奈地笑了。 “大妹就是料事如神。” 叶母哂笑:“我那是了解你,知道你出门都会作周全的打算,以前你又不是没出过门,连去镇上都会跟家里人说一声,要是回来晚了,就是在镇上,让家里人不要冒着天黑去找你。” 苏二舅摸了摸鼻尖,这个事实却是没有办法否认。 “说起来,这还是因为当初我们年纪小的时候,村里有一个表婶,就是因为天黑去接去了镇上天黑了下雪了都还没回来的儿子相公,结果走到村外,天太黑,一不小心摔进了水沟里,下雪天本来就冷,她摔下去撞到头就晕了过去,就那么一直在水沟里,被淹死了,等发现的时候,人都冻成冰了。” “自从那之后啊,村里再也不敢冬日下雪天出门赶夜路了。” “尤其是一个人单独赶夜路。” “好了,二哥,大哥,你们就留下来,明日一早早些回去,也不碍事。”叶母做了决定,也不给两人拒绝的机会,径直进了厨房,说:“今晚上正好吃大户人家吃的锅子,正好人多,房子那边,也修好了,明日就能开工,顺便请修房的村民吃个饭,还有帮我做围裙的妇人媳妇儿。” “娘,我来帮你打下手。”叶荞听说吃锅子,激动坏了,她忙说:“娘,我要吃红锅,辣锅。” 苏二舅跟苏大舅就闲下来了。 苏二舅看向苏大舅说:“大哥,不然我们去妹夫那边去看看?” “好,我还没进过作坊呢。”苏大舅其实并不知道作坊要生产什么,也没多嘴问,免得惹人嫌。 苏二舅倒是聪明地猜到了几分。 不过,他正因为知道了,更不敢多说了,因为他以为香胰子就是这么做的,既然如此,那如果透露了这个消息,岂不是就表明以后会被很多商户偷学了去? 到时候大妹家就没法靠这个赚钱了。 虽然他猜得不是很准确,但殊途同归。 被琢磨出做法确实很有可能。 所以现在占有的就是先机,谁的货多,就不怕被其他商户争夺利益了。 “大妹,我们去妹夫那边看看。”苏二舅站在厨房外说。 叶母应了一声,“好,你们去吧,正好叫他们干完了就回来吃饭。” “好。” 叶荞在厨房里切辣椒。 戴着手套,就不怕辣椒辣手了。 “娘,我想吃魔芋,切成片,煮在里面也好吃。” “还有肉丸子,你平时煮汤那个鲜肉丸子就很不错。” “哎呀,可惜没有毛肚。” “毛肚是什么?”叶母问。 叶荞说:“就是牛身上的内脏。” “那可没有,等以后有机会,听到谁家有牛肉再去买。”叶母听见她念叨了好几回想吃牛肉了,想忘都忘不了,也就形成习惯了。 这就是长辈,时刻记得小辈的喜好。 叶荞忙点头,“没有牛肉,我们吃猪肉和兔肉吧。” “兔肉火锅也很好吃,把兔肉切成薄片,很有滋味,我记得书里就有些,以前朝代的达官贵人,吃兔肉锅子,是一大美味呢。” 叶母手上切着从地窖里拿出来的萝卜,芋头,野山药,南瓜、冬瓜。 还有泡发的干海带。 “你不是喜欢吃腊排骨吗?要不要放里面。” “我觉得腊排骨炖冬瓜就很好吃了,煮红锅了反而遮盖了原本的滋味,不如弄新鲜排骨煮里面,还有红烧肉块,卤肥肠,猪肝,对了,还有豆芽根豆腐。”叶荞掰着手指头数了十几样菜品。 叶母点了点头:“那你来收拾素菜,我弄荤菜,卤肥肠还要先卤上。” “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时。” 叶荞只能希望来得及了,要知道卤肥肠煮进去非常好吃。 她快速用温水把素菜都洗干净,正准备给南瓜削皮,就听到有敲门声,紧跟着就是叶大伯母的声音传来。 叶荞擦了擦手,快步走到门口,把远门拉开,就看见叶大伯母跟叶晴都在,手上还拿着新鲜肉跟一片猪肝。 “大伯母,南堂哥回来了?”叶荞看见熟悉的猪肝,瞬间就想到了叶南,毕竟家里只有叶南才能随时拿新鲜肉回来。 “还是小荞聪明,一点就看出来了。”叶晴在旁边笑。 叶大伯母把肉跟猪肝都递给她:“我听说你娘要做饭请修房子和做衣服的村民吃饭?这些猪肉和猪肝拿去,估摸着能做两盘菜。” “大伯母,你跟晴姐都来了,可不能走了,顺便来帮我们做晚饭吧,我跟娘正好忙不过来,今晚上吃新鲜的。”叶荞直接把两人拉过来当帮手。 叶大伯母一听忙不过来,主动就进了厨房去帮忙了,果然见叶母一个人忙得团团转,毕竟荤菜也是需要收拾的。 叶晴跟着叶荞也一起进去了。 不过厨房比较小。 叶荞说:“晴姐,我们去堂屋里切菜吧,反正都是素菜,切好我们再拿回来厨房洗就行。” 叶晴嗯了一声,跟着她一起端着装着蔬菜的盆子往堂屋走。 她一遍切蔬菜,一边问:“这要准备什么菜啊?咋用这么多蔬菜。” “锅子,吃过吗?”叶荞说着自己都忍不住舔了舔嘴巴:“可好吃了。” “没吃过。”叶晴是地道的乡下姑娘。 见识得最多的,怕就是针线活儿方面的东西了。 这会儿听见叶荞说是大户人家才吃的,锅底的汤都是用熬了三日的鸡汤弄的,光听着都知道是好吃的。 “嘿嘿,不过我们没有熬煮了三日的鸡汤,只能用骨头汤打底了,不过你放心,绝对好吃,还有肉片,诶,其实我想吃羊肉片了。” 其实羊肉片跟肥牛片的口感差不多,就是味道有些不太一样,不过勉强能够当肥牛的替代品吧。 叶晴听了哭笑不得:“羊才养一个来月呢,咋能吃。” “所以啊,我只能想想。”叶荞耸肩,其实要不是因为时间来不及,突然想着吃锅子,她肯定就直接别人家里买了。 不过一只羊可贵了,好几两银子呢,她倒也没有这么奢侈的时候,只能说碰见杀羊,顺便哥十来斤羊肉。 第一百五十七章 猫冬 “没关系,我可以吃卤肥肠跟小酥肉,还有兔肉片。” “兔肉?” “是啊,你看,大伯母应该就是回去拿兔子。” “其实兔肉也好吃。”叶荞咂巴了一下嘴说。 叶晴笑着说:“我觉得只要是肉都好吃。” “那可不一定哦。” 叶晴还不太明白她这么说的原因,等到所有的配料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叶母开始熬火锅底料的时候,不说前面下香料的时候,等下了辣椒跟调味料,瞬间香味就出来了。 在做的过程中,需要一直熬,等静置一晚上,味道才是最好的。 不过。 即使现在就吃,那个香味,也引得大家都受不了。 依次有修房子的汉子跟做针线的婆子小媳妇儿进门,站在院子里,就闻到香味,一个个地都没忍住,就往厨房里跑。 一个个的对那红锅都很感兴趣,导致厨房窗户外和门口都挤满了人,一个看完就轮到二个。 叶大伯母笑骂道:“大家伙儿可别再进来了,这厨房都挤不下咯,你们要是想早点吃饭啊,那就去院子里坐好,别挡着我们上菜,才更快。” “嘿嘿,这不是大家伙儿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么。”何柳氏笑着说。 其他几户村民也跟着打趣。 虽然这么说。 不过大家还是跟着让开了,而且都一个个洗了手,再去厨房里把切好的菜盘子端出来。 “咋都是生菜?” 一些大老爷们帮忙端菜出来,都有些疑惑,满头问号。 甚至王浩还直接用筷子夹了一片黄瓜,吃了,“难不成今晚我们都吃素菜不成?叶婶子不会是要把我们当兔子养吧。” “哈哈哈,浩哥儿,那你一会儿可别吃锅子,就给你吃生白菜。”叶萧正端着热气腾腾的铜炉出来,放在桌上最中间,对自己的同龄人兼好友王浩说话可不客气。 王浩已经闻到香味了,瞬间哀嚎起来:“萧哥,我错了,您老就原谅我吧。” “呸,看你这点出息,怂不怂。” “好吃的面前,还需要什么面子,再说了,人家只是对你怂,嘿嘿。”王浩抱着叶萧的胳膊,那笑容把他恶寒得。 叶萧说:“可别说了,大家吃过锅子没,只需要把菜放进去烫熟就能吃了。” 他做了个演示,夹了一个薄肉片,烫了烫,等熟了,就放进调好佐料的碗里,蒜蓉辣椒酱一裹,塞进嘴里,满口的肉味跟丰富的酱汁,辣椒辣得叶萧脸都有些发红,但越辣越想吃。 说起来,以前他还没吃过锅子呢,原来这么好吃啊,难怪小荞都喜欢。 “就这么吃吗?我也会了。”王浩见叶萧吃得香,哪里还能忍住,连忙夹筷子。 整个院子里一共准备了五桌,瞬间热火朝天地吃了起来。 热闹得不行。 叶荞跟叶晴是坐在一起的,她把自己特别喜欢吃的肥肠跟小酥肉,兔肉片等,纷纷夹进碗里,才开始慢慢品尝。 为了丰满味道,叶荞还准备了麻酱。 “怎么样?好吃吧?”叶荞见叶晴被辣得不停喝水,但依旧不停往锅里下筷,就知道是喜欢的。 叶晴嘴都辣红了,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好吃。” “本来我以前也能吃辣的,不过没想到这个锅子还能更有滋味。” “因为是热的,所以才更辣吧,你可以吃清汤的,清汤那边也煮了鸡肉的,也不错,还有肉丸子那些。” “嗯嗯,这个肉丸子真好吃。”叶晴对肥肠喜好一般,对肉丸子却抗拒不了。 村里人大多如此,虽然肥肠也很好吃,但他们平常极难这么痛快地吃肉,所以哪怕肥肠好吃,也影响不了肉再心里的地位,尤其是那种大片的肥肉比较多的五花肉,他们吃得满嘴流油,舒坦得不行。 等肉吃完了,才跑去吃素菜。 叶荞对大肥肉一点兴趣都没有,就喜欢吃炸过的焦香的小五花肉,往火锅里一煮,也是美味,至于薄兔肉片,口感也很好,难怪宋朝的达官贵人能专门弄出一道名菜,就是兔肉薄片锅子。 一顿晚饭,吃得大家肚子溜圆,每个人都满足得很,恨不得日日都能这么吃。 但等知道这火锅底料用了多少油,村民直呼难怪这么好吃。 叶老爹跟叶大伯一起,把村里人送走。 不过好些婆子小媳妇,还帮着把碗洗了才走的。 等吃完晚饭,天都黑了。 叶大伯家的人各回各家。 叶荞吃饱了就在外面走了一圈,顺便去看了看牛场的牛犊子们,才回家睡觉。 翌日一早。 叶荞起来得很早。 因为齐少爷安排来的管事,早早的就坐着马车,到了村子里。 叶老爹请人喝了一口茶水。 对方就迫不及待想去作坊那边看看。 叶荞是起床后才知道这件事的。 她快速把牙刷了,走进厨房里,见娘做的是包子跟粥,直接端了一碗,手上还拿了一个包子,一口包子一口粥,别提滋味多好了。 “小荞,你先吃,我去作坊那边看看,今日开工,估计你爹会一直在那边守着。”叶母不放心作坊的进度。 她收拾完,跟叶荞叮嘱了一声,就出门了。 叶荞嗯了一声,倒是不怎么在意。 作坊里该准备的都准备得差不多了。 大舅跟二舅一大早天刚亮,就赶着骡车回去了,说是怕家人担心,连早饭都是一边赶骡车一边吃的。 叶荞不慌不忙的,吃完早饭,洗了碗,还在院子里打了拳,热得一身是汗,身体却很舒坦,还有弓箭,也要每日练习,不然等开春了,手艺就生疏了,到时候怎么出门去山上打猎。 她练完,这才进厨房去端了些热水,进了院子旁的浴室,快速洗了个澡,擦上亮肤乳,快速穿上衣服,才觉得身上瞬间暖和起来。 她穿的棉袄都是新的,也不是灰扑扑的颜色,是桃红色带点碎花,在村里已经算很时髦的了,叶荞又长得白,五官也好,虽然不是那种令人惊艳的美,却也精致可爱。 “小荞,我们来了。”何大虎几人在门口喊。 第一百五十八章 建成 叶荞刚好把衣服泡进洗澡水里,不过棉袄没泡,泡的里衣。 听到学生的声音,她忙把浴室的门关上,这才走过去打开院门,喊大家进来,按照往常一样,去堂屋里学习认字。 等学得差不多了,一上午也快过去了。 何大虎带着果果他们,跟叶荞告别,说要先去作坊那边看看再回家。 “你们这是看热闹啊。”叶荞笑着说。 “是啊,作坊那边可热闹了,好多人都在呢,我娘就在,直接端了个凳子,坐那外面跟其他婶子一起闲聊,顺便做针线活儿。”何大虎三言两语就把村里人把作坊那边当成新的根据地的事说了。 叶荞听了有些汗颜,看得出来,村里人冬日里确实闲得慌,她想了想说:“我也去看看。” 反正也无聊,顺便去逛逛也行。 叶晴就没去了。 她说:“小荞,你去吧,对了,我看见你浴室里放了衣服,我拿回去给你洗了。” “啊?”叶荞这才想起来自己衣服还没洗呢,“不会结冰了吧?” 这么冷的天,就算不结冰,那水肯定也凉透透的,哪里好意思让堂姐帮自己洗衣服。 虽然最近娘一直说,她该学着做针线活儿,做饭,以及洗衣服之类的内务,说以后她越大,迟早用得着,不能再像之前小时候那么野得跟个男娃似的。 叶荞当时就想说,她可以以后多赚点银子,请人洗衣服嘛,这些又不算什么大事,不过话到底没有当着叶母的面说,因为她私下偷懒亲娘也知道,但颇为纵容,所以何必明着抗拒,惹娘不快呢。 所以当叶晴说要把帮她洗衣服,叶荞第一反应就是高兴,毕竟冬天洗衣服太累人了吧,尤其是洗的次数多就不保暖的棉袄,里面可都是棉花呢。 “我回去用热水洗。”叶晴笑着说。 她坚持要帮忙,叶荞最终摸了摸鼻尖,还是答应了。 不过离开前,小声说:“晴姐,你可别被我娘看见了,不然得念叨我了。” “放心吧,等干了我再送回来。” 叶荞点了点头,听见那边何大虎在催促了,也不耽搁,一起往作坊那边走。 果果几个孩子手上还拿着小黑板。 自从开始认字后,她们就没丢过小黑板,走哪带哪,可谓认真极了。 “娘,这都快饭点了,你咋还不回去做午饭。”何大虎直接扯着嗓子问。 叶家的作坊,是用原来的老式宅子改造的,但明显不适合当作坊,所以里面被打通了,作坊内部空间很大。 而门外,则是把大门打开,没关门时,不过放了一个栅栏在门口,守门的人则是村里家贫的老猎户江大爷,叶老爹小时候就是跟着对方学的打猎。 后来他学成后,江大爷却因为在山上伤了腿,成了瘸子,走路必须用拐杖,这些年在家里,基本上废人一个,没想到叶老爹还愿意请他来守门干活儿,老人一激动,就杵着拐杖来了,看门特别认真。 就说何柳氏等人扎堆说闲话,也只能在外面。 说起来也是厉害。 这大冬天的,连烤火盆都没有,何柳氏等人竟然坐得住,可见作坊在她们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高了。 “马上就回去,别急。”何柳氏说着,看见叶荞,忙热情地招呼她过去坐。 “小荞快来,别跟那些男娃子混,坐着歇会儿,这么冷还出门啊,要是有啥需要,直接跟婶子说就是,婶子帮你跑腿。” 自从何大虎在叶荞这读书认字学习算账后,何柳氏对叶荞就是这么热情的态度了。 搞得叶荞以为自己是个脆弱的玻璃瓶。 “婶子,我就过来看看作坊干活儿顺不顺利,顺便喊我爹娘回去吃午饭,你不用这么客气。” “应该的。”何柳氏笑得眼睛都弯弯的,对叶家特别追捧:“说起来大家都要感谢你家,反正以后叶家的事,就是我的事。” 这话引得了其他人共鸣。 叶荞摸了摸鼻尖,也没阻止。 她本来想进屋子去看看的。 结果还没去找江大爷,叶母就从屋子里出来了,她边走还边脱掉身上的罩衣跟袖套。 “小荞,你们怎么来了?今日的书读完了?” 说到读书,旁边闲聊的老妇人,就更羡慕果果几个孩子了。 因为整个村里,也就只有她们几个,跟着叶荞学习认字,听说已经认识不少了。 这个消息,这两日才传出来。 之前村民注意力都落在了作坊这事上。 毕竟稳定的工作,才是经济基础。 “嗯,娘,作坊里没有遇见什么事吧?” 两人一边往回走,一边说话。 叶母心情很不错,“没有,非常顺利,按照你说的什么流水线,大家只需要重复干一样活儿就行,这样一来,大家的效率都提高了,也没人遇见什么难事。” “那挺好的。” 村里的作坊就这么开起来了。 有汉子有媳妇儿,干活儿的人都很卖力。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好年。 叶老爹跟叶荞和叶母商议过后,决定半月结一次工钱。 这消息一出。 干活儿的村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更卖力了,当晚叶老爹回来说连日产量都增加了,质量还没有降低。 足以可见工钱对大家的激励作用是杠杠的。 这天。 叶荞上午教完课程,挑选了叶晴当班长,监督其他学生自学,她就溜出门,正准备去牛场看看。 结果就刚好撞见罗木匠他们好几个汉子一起,抬着双层床往这边走,一路上,村里好些人都看见了,毕竟双层床实在是显眼。 以至于,罗木匠等人身后,还跟了几个看热闹的婆子。 其中就有何柳氏,村长家的小媳妇儿等等。 几人看见叶荞,纷纷跟她打招呼。 叶荞顺路把在牛场里喂牛的苏好和胡大娘喊了回去。 苏好走近才看清楚这大家伙,五个人才抬得起,罗木匠等人脸都涨的通红,显然是累的。 “小姨,快让罗大叔他们进去吧。”叶荞提醒,同时有些好笑,估计罗木匠他们是想宣传双层床,所以才故意抬着溜了一圈,但真累啊。 第一百五十九章 贵人 苏好闻言反应了过来,忙道:“大家快进来,先放下喝口水。” 罗木匠带着儿子和兄弟徒弟,把双层床放在院子里,也没客气,几人累得端起水碗就喝。 “我说罗木匠,这个双层床放不进去吧,床这么大,房门那么小。”王婆子说。 “可以拆卸,我们可是量了尺寸的,这种小问题,早就考虑到了。” “这样啊,那可以拆卸,岂不是不稳,床都要摇晃?”王婆子忍不住伸手去推了推双层床。 实心木的床,是一点都不受影响,动都没动一下。 罗木匠不高兴地哼了哼:“我这可是实木的,怎么可能会不结实,就算是拿斧头砍,也弄不断。” 王婆子尴尬地哂笑,忙拍了拍自己嘴巴,“我只是胡说的,罗老弟你可别介意啊,这不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床么,好奇着呢。” “不过这样的床确实很舒服,罗木匠,你家还有吗?多少钱这么一个床?”何柳氏忙问。 她家人多,导致几个年纪小的孩子都睡在一个屋子里,还住不下,如果有双层床,以后就能多一个床睡觉了,可方便得多。 罗木匠说:“看你们用什么木头了,自己提供木料八九百文就能搞定。” “这么便宜啊,那我也要定一个。”何柳氏连忙道。 其他家里人多的村民听了也有些意动。 罗木匠一下收到不少订单。 乐得合不拢嘴。 亲自帮着把床给装进了苏好她们的屋子。 叶荞等他出来后,就把尾款给了。 “小荞,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只管来找我啊。”罗木匠对叶荞喜欢得不行,毕竟这可是自己的贵人。 叶荞想到香皂会用到香皂盒子,虽说大户人家都能自己买,或者去做,但也可以当作礼品送给来买香皂的客人,亦或者直接当成配件,在铺子里售卖。 “罗叔,我还真要定一批货,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了。”毕竟叶荞可是看在眼里的,这么一会儿,罗木匠就至少有三个双层床订单。 按照他的效率,只怕一个月内都没空。 但她这边,一个多月后最迟两个月之内,就要给齐叔那边交货,太晚了就时间上来不及,她也就只能想其他法子了。 “你可以先告诉我是什么样的吗?是大件还是小件的?”罗木匠也没立即答应,还是比较慎重的。 其实肥皂盒的结构很简单,主要是手艺上,越精湛越好。 叶荞干脆让罗木匠稍等一会儿。 罗木匠见此,喊了自己的儿子带着师兄弟先回去,有时间就先做村里双层床的订单,他一个人留在这里等就行,也不耽搁时间。 叶荞去找苏好借用表弟赵真的纸墨笔砚。 简单地把图纸画了出来。 不过她花得不好,勉强能看出个样子来。 等拿给罗木匠。 罗木匠砍了半响,也没看出来是什么,他只能迟疑地问她。 叶荞就跟他解释了一下。 罗木匠越听,眼睛越亮,听完后说:“这个简单,只要不是那种在核桃上刻舟的,几乎没什么问题。” “小荞啊,你这想法是好,只不过下次……咳咳,还是再提高一下画画技术?不然我怕你这些好想法都被埋没了。” “我记得你之前拿来的双层床的设计图就挺好的,怎么这次的……” 叶荞觉得自己只要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她笑了笑,哼哼道:“罗叔,我觉得我画得挺好的啊,你难道不觉得吗?” 罗木匠:“……”看着她自信的眼神,尴尬地笑了,然后赶紧找了借口,就落荒而逃。 “哼,还嫌弃我的画。”叶荞暗自欣赏了一番,决定还是拿给只有能欣赏过来的阿远。 等贺远回到村里的时候。 已经是腊月十五了。 他本来是打算走路回来的,不过运气好,在城门口遇见了拉客的姜大爷家的牛车,就给了几个铜板,一路坐了回来。 他回来得早,等到村子的时候,发现以往比较热闹的大榕树下竟然没什么人了,一问才知道,原来大家都跑到作坊那边去了。 “最近大家可积极了,每日去作坊那边上工,听说活儿也不难,今日正好是发工钱的时候,那里肯定热闹。”姜大爷笑呵呵地说。 他家就靠着一头老牛拉客赚点银钱养家糊口。 冬日里愿意出门的少。 家里又没有多少地。 加上只有一个孙女。 每年一到冬日,家里就难熬了起来,今年老伴儿被挑选去作坊里干活儿,能拿到银钱,可不就够生存的。 贺远虽然早就知道家里作坊的事,但也没亲眼看到,所以不能了解有多热闹。 直到牛车进了村子,远远的就看见作坊前面一群村民,热闹非凡地站在作坊外的平地上,中间摆放着两个木桌。 前面排着一队人。 旁边更多的,是这些领取工钱的人的家属,毕竟除了村里特有的几户,其他人家里都有名额,算是过年前,大喜的日子。 贺远跳下牛车,提着书箱刚走近作坊前的平地,就看见不远处坐在桌子后面的叶荞,看那样子,似乎是她负责这次发工钱,记账本。 “小荞。”贺远喊了一声,有好久没见过她了,无端想念。 叶荞耳朵尖,哪怕人群吵闹,也在第一时间听到有人喊,她下意识四处张望,当看见贺远,瞬间激动地站起来,跑出来把贺远拉了过去,让他在发银钱的桌子后面坐下。 “阿远,你回来得正好,来,你来记账,我说多少,你核实一下,让叔叔婶婶们按上手指印表明工钱领取了就行。” “好。”贺远虽然临时上阵,不过记账这种事,他还是能完成的。 叶荞这才站着直接念名字:“何重春,一共干了十五日,每日工钱三十文,一共是四百五十文,加班十个时辰,加班费三十文,一共四百八十文,何大叔,你数数看,对不对。” 何重春正是何大虎的爹。 “没错,就是这么多。”他两三眼就确定铜板没有错,拿着铜板,他笑呵呵地盖了手指印后,就走到旁边。 第一百六十章 发工钱 叶荞继续念:“郑淑娟,……一共四百六十文。” “王大河,……一共四百五十文。” “蒋前来,……一共四百五十文。” “张大菊,一共五百文!恭喜你张奶奶。”叶荞跟着鼓掌,其他村民都有些惊讶了,因为张大菊正是姜大爷的老伴儿,别看人家一个老妇人,竟然是加班最多的。 “诶,谢谢你啊,小荞。”张大菊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看着大家伙儿的打趣,笑着解释:“作坊这边干活儿并不累,比我以前在家做针线活儿轻松多啦,不用长时间弯腰,现在人老了,腰受不了咯。” “那倒是,谢谢你啊,叶二哥。” “不用谢,这都是大家自己用劳动换来的。”叶老爹也不说废话,发了钱就喊大家继续上工,就算发银钱,也不能耽搁干活儿不是。 “对对对。” “媳妇儿,中午记得炒肉啊,等回来了可要吃顿好的。” “都要过年了,不会没肉吃。”被叫住的小媳妇儿红着脸说,引得四周村民善意的哄笑。 这边。 领了工钱工人要进去干活儿,很快就忙碌了起来,叶老爹需要当监督,所以每日都要在作坊里,除非有什么事忙,让叶母替换。 叶荞走过去帮贺远把书箱提起来。 这一提就很重。 叶荞故意打趣他:“里面装了多少书啊,才这么重,你也不怕把自己压矮了,长不高怎么办?” 贺远摸了摸鼻尖,解释道:“里面装了一壶酒,是钱小少爷送的。” “钱小少爷?”叶荞瞬间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人,试探地问:“是钱金宝?” “嗯,没错,我们都在一个学堂里读书,他最近才转进去,因为话本子的缘故,就熟识了。” “那他为什么要送你酒啊。”叶荞伸手去书箱里面拿出酒壶。 意外的发现,酒壶里的酒竟然是葡萄酒…… 准确说,是叶老爹酿造的葡萄酒。 其实叶老爹都是按照他自己的想法来的,所以并不是特级的葡萄酒,可也足够吸引人的了。 不然怎么会一转眼,卖给宋家的酒,又回到了钱家手上,钱家似乎也真是不差钱的主。 “因为他发现了我就是写书的作者,为了让他保密,我就只能把手上的稿子给他看了,这不,他说也不占我便宜,就把葡萄酒送我了。”贺远有些无奈。 “不过,这个葡萄酒他说是在县里买的,要五两银子一壶。”贺远听到这个价格,有些咋舌。 叶荞则叹息道:“这齐叔是真的会做生意啊,从我爹这里买才几百文呢,这还是加过价钱的。” “不过物以稀为贵,也正常,我们要是没背景,赚了钱也保不住。”叶荞倒是想得开。 并不在这些银两上计较,毕竟她已经比村里其他人赚得多了,镇上大多数也比不上她。 银子嘛,够花就行。 “那我们就拿回去喝。”叶荞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 等晚上叶老爹忙完工回来,坐在饭桌旁,看见桌上的葡萄酒,觉得格外眼熟,得知是贺远拿回来的,他又有些不敢确定了。薆荳看書 “爹,你先喝看看呢。”叶荞故意不告诉他,心里早就偷笑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叶老爹果然珍惜地喝了一口,五两银子一壶呢,寻常哪里喝得起。 他咂巴了一下嘴,觉得味道有些熟悉:“这酒……嗯,好喝,不愧能卖上五两银子一壶。”喝的都是银钱啊! “哈哈哈,爹,这就是你酿造的酒,齐叔卖出去了,然后又被钱小少爷买回来,转手送给阿远当礼物。”叶荞笑得打滚,还故意挤兑他:“你想不到吧?哈哈哈。”“……”叶老爹不信邪,还跑去把他自留的葡萄酒拿了出来,两厢对比,味道果然一样。 “咳咳,原来价格贵的,就是好喝啊。”叶老爹尴尬地描补。 这下就连叶母跟贺远都没忍住,直接笑了起来。 叶老爹无奈,好在他皮肤黑,脸上又有胡子挡着,别人也看不见他脸红的样子。 “娘,我们要开始买年礼了吧?阿远说镇上可热闹了,明日一起去镇上逛逛?”叶荞在家呆了这么久,也想出门了。 叶母看向叶老爹:“你说呢?” “你们去就是,家里的事还要麻烦你们,我守着作坊这边。”叶老爹倒是对去镇上不感兴趣。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一大早。 叶荞就跟贺远一起,叫上叶晴,以及两个侄儿侄女叶浩跟叶翠,还有叶真和叶暖一起坐上骡车去镇上。 因为孩子多。 叶母怕镇上走掉了,就让他们一一看好。 一到镇上,就直奔菜市口。 先让叶南留一些上好的肉,排骨和五花肉都留了些,还有叶荞喜欢吃的猪蹄。 紧跟着就是去旁边的摊子上逛。 都是一些卖菜的,冬天的菜不多。 不过叶荞倒是看见了有海带,买了一些,又看见芋头,也买了一些。 甚至还有莲藕。 莲藕深冬都能挖出来,正是吃莲藕的好季节。 之后其他的就比较少了。 叶荞正闲逛着,看见了卖山楂的。 “你们想吃冰糖葫芦么?”叶荞很有兴致地问。 叶浩年纪最小,听到冰糖葫芦,差点没流口水,孩子喜欢吃甜食再正常不过。 “喜欢啊。”叶荞大手一挥,十分大方:“我们买一些回去。” 这时候的山楂明显是摘下来许久,用自己的法子保存到年前拿出来卖。 价钱比夏日里贵了三分,八文钱一斤,叶荞见卖山楂的是个老爷子,一把年纪了头发花白,干脆就都买了。 反正也还可以做山楂糕,开胃健脾。 “小姑娘,这里可多着哩,有二十四五斤,吃不完拿回去也放不了多久,会坏掉的。”老爷子好心提醒。 叶荞说:“大爷,没关系,我用得着。” “噢,那成吧。”叶荞凑了个整数,两百文,二十几斤也不重,她随手就背在了背上。 贺远想帮忙都没机会。 叶荞还煞有其事地说:“你还小呢,别压坏了长不高。” 贺远心里都快对‘长不高’三个字有心理阴影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年礼 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长高,而且还要比小荞高很多,以后保护她总不会被拒绝了。 叶荞可不知道贺远有这小心机。 她买了山楂之后就没看见什么好东西了。 之后就是去铺子里扯布做春衣。 乡下没有大户人家那么讲究,所以正好有骡车顺路就把布匹带回去了。 “娘,都买好一点的这个棉布,今年所有人的礼物就送成衣好了,简单还喜庆,等大年初一穿新衣。” 乡下人穿的衣服都没那么精致,上面也没多么复杂的绣花,所以其实做起来很容易。 叶母无奈地说:“你这买的做春衫的布,大年初一还冷着呢,哪里能穿。” 叶荞尴尬地笑了笑。 “开春也挺快的,就买了?” “买吧。”现在叶母在衣服上已经不会太节省了,毕竟家里也不缺衣裳的银钱,没必要节省。 她买了一匹青色、淡蓝色的布,拿回去给男娃做衣裳,女娃这边就选的嫩黄色,姜粉等比较显嫩的颜色。 这些料子颜色好看,自然价格就比素色的贵得多,再加上大人的暗红色,几匹布花了三两多银子,已经是村里一户人家半年的花费了。 买了布匹后,就是叶母去买各种的调料了,像做卤菜,就需要各种香料。 买齐了这些东西。 趁着天色还早,就一起回了村。 早上叶荞要出门,就把上课的时间挪到了下午。 她一回到家,就跑去厨房,在旁边的小锅上做冰糖葫芦跟山楂糕。 贺远听说她要竹签,拿了把小刀,砍了个竹子回来,就开始弄。 叶荞先熬糖,糖熬好后,贺远这边竹签也弄好了,山楂洗干净,去掉核,再串上,一个只串了四个山楂。 锅里的糖已经熬好了,她把串好的山楂放到锅上,再表层裹上糖衣,再放到旁边准备好的油纸布上晾晒,等凝固了,就可以吃了。 叶荞一次性做了十几串。 “诶,这么多山楂,我再弄点其他有馅儿的冰糖葫芦好了。” 叶荞自己吃了一颗,觉得挺好吃的,贺远也尝了尝,酸甜口的,吃了很开胃,因为叶荞舍得裹糖衣,所以山楂有点酸,也被糖衣给平衡了。 “还可以添加馅儿?”贺远第一次听说这种糖葫芦,觉得新奇。 叶荞朝他神秘一笑,说:“等我做出来你就知道了。” 她就去准备原材料,糯米,紫薯,芋泥,红枣泥,这些都可以当糖葫芦的馅儿。 叶荞也是头一次做,怕做不好,还找叶母问怎么把糯米弄得更好。 至于紫薯泥跟芋泥、红枣泥就很好弄。 等做好这些夹心冰糖葫芦。 叶荞不仅给小孩子分了,还给长辈和叶晴、叶萧,甚至爷爷奶奶都送了。 一家子拿到新式的糖葫芦,也觉得有意思。 “诶,别说,还挺好吃的,比光吃糖葫芦要甜一些,口感也不错,比较丰富。” 叶荞还在普通糖葫芦上撒了点白芝麻的,其实各有各的口感。 “你们喜欢就好,我再做点山楂糕。” 山楂糕也是酸甜口的口感。 叶荞觉得大家应该更喜欢甜口,从之前卖果饯就看得出来了。 她就把山楂糕做成七分甜三分酸。 现在叶荞已经不会因为一点糖就心疼了,而且还专门把糖提纯得更好,自家用也方便。 山楂糕蒸出来比较蓬松,叶荞专门做的这种口感,没做那种山楂片。 主要是考虑到家里也有老人和孩子。 叶荞把糕点做好后都快天黑了。 叶浩跟叶翠一直在厨房等着,一边玩拼图,一边等。 等听到叶荞说好了。 两人连忙跑了进去。 看见叶荞都纷纷喊小姑。 “快尝看看,喜不喜欢。”叶荞把山楂糕且成几块。 其实她做的就是西式的糕点。 跟中式的有些区别,在她看来更适合孩子老人吃,传统中式的山楂糕更适合品茶。 做糕点,关于用量,也是叶荞跟叶母一起做的。 因为叶母的厨艺更好。 叶荞就负责说过程。 话说回来,就算如此,在叶浩跟叶翠两人眼里,比他们大不了几岁的叶荞小姑还是很厉害的。“小姑,太好吃了吧,比在镇上买的糕点还好吃。” 叶翠跟叶浩两人吃得超级香。 旁边的赵真和赵暖性格腼腆一些,不过动作也不慢,孩子都喜欢吃甜食,高兴得那叫欢。 “好吃就行。”叶荞给贺远递了一块,正跟他们一起品尝着,就看见叶老爹从门口大步走了进来。 “爹,快来尝尝山楂糕。”叶荞跑过去递给他一块。 叶老爹接过,看了又看,品尝前还说:“这糕点咋这么软乎,其实我不爱吃甜食。” 他就喜欢吃肉。 只不过一吃完,叶老爹就诶了一声:“这个糕点还挺好吃的,酸酸甜甜的,搭配肉肯定很开胃。” 叶母听了哭笑不得,“别闹。” “你怎么回来了?” “回来拿点茶叶过去,那边没有水了。”叶老爹解释说。 “我去给你拿。” 叶老爹听叶母这么说,就没有再走了,倒是又捏了一块糕点,吃了起来:“正好我在考虑过年给作坊里干活儿的人发什么年礼,不然就发这个山楂糕吧,新鲜还好吃。” “可以啊,反正现在娘都可以做了。”叶荞听到这话,倒是想到了贺远的情况,转头问他:“阿远,你是不是也要给夫子他们送年礼?” “嗯,是要准备,我之前已经跟同窗询问过年礼的情况,他们说看各家的情况来,毕竟也有很多学子家境清寒,并不能拿出多少银钱来置办年礼。” “我打听了一下,可以不用送得太出众,几斤肉(鸡鸭鱼),再加上半匹普通的棉布,糕点一份,再加上香皂就够了。”贺远说。 叶荞一拍巴掌:“既然你要送糕点,那就送这个山楂糕呗,开胃健脾,好东西。” “会不会麻烦娘。” “这就啥麻烦的,这年礼本来就该我们当家长的准备,你还小呢。”叶母正巧回来,听到这话,直接把做糕点的任务接了过去。 时间一晃就到了大年二十九。 贺远前几日早早的就跑去镇上,给同窗和夫子送了年礼。 自然没过两日就收到了回礼。 第一百六十二章 过年 回礼还不轻,比如几个夫子,回他的就是笔墨纸砚,还有一些他们注释的书籍,对贺远来说正有用。 而王小川、王清、钱金宝等几个贺远的同窗。 其中又数钱金宝最大方,给贺远送了一个玉佩。 贺远坚持不收。 钱金宝对他挤眉弄眼:“这是我自己买的,跟我家人没关系,所以你别怕,这可是我要收买你人心的,要是稿子出来了,记得第一时间告诉我啊。” 不得不说,这也是个真书迷了。 叶荞也在,钱金宝也是个自来熟的,看见叶荞的第一眼就说:“你家提供的兔子太少啦,我家铺子都不够用。” “等以后就多了,不着急嘛,生意慢慢来。”叶荞倒是看得开,反正现在家里已经有稳定收入来源了,比以前日子过得可好多了。 “也是。”钱金宝又说:“你们这次送的那个是山楂糕吗?为什么那么蓬松?” 钱金宝吃过不少的糕点,各有各的特色,不过这么蓬松口感的倒是少,就觉得有些新奇,主要是他送给家里的长辈,还得了好,他就更欢喜了。 贺远浅笑说:“是我娘做的。” “若是金宝你喜欢,我再送你一些。” “好啊好啊,正好我明日就要出发前往府城去跟主宅那边过年,正好可以给家人尝尝。”钱金宝也没有客气。 就为着钱金宝送的玉佩,对方都这么实诚了,叶荞跟贺远也不能让他失望。 为了保证口感,还是回村了一趟,让叶母亲手做了一些,放进食盒里。 正好苏二舅赶着骡车过来,就喊他顺便送去钱府,送给钱金宝。 苏二舅这次过来是送年前最后一批原材料的,之后就要等年初五以后才会出门去找,约莫初十的时候才能送来新材料了。 趁着这次送货,苏二舅还带了一车的年礼。 一百个鸡蛋、一百个鸭蛋、自家熏的腊肉十斤,还有活的鸡鸭鱼肉各两对,自家做的红糖花生,花生酥十来斤,还有一篓子橘子,也不知道这个季节从哪里买到的。 叶荞随手就拿了个起来。 酸酸甜甜的,一看就是没成熟之前摘下来,长时间堆放熟的,不过在这个冬日,已经很稀罕了,她还挺喜欢吃的,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正要随手扔了橘子皮,就被叶母拿了过去。 叶母说:“扔了多浪费,拿来炖汤,放橘皮也清香。” 叶荞摸了摸鼻尖,这下不乱扔了,吃完的橘子皮就放墙角的竹筛里。 贺远也被她投喂了好几瓣。 “娘,这么多鸭蛋,直接吃没意思,我们就弄成咸鸭蛋跟皮蛋吧?”叶荞拿了几个鸭蛋看了看,发现都不小。 苏二舅在旁边笑着说:“都是自家生的,好吃。” “不过你说的咸鸭蛋你姥姥也腌了,就是不太咸,所以没给你们拿,看你们怎么吃,就怎么弄。” “有流油吗?”叶荞忙追问。 “流油是什么?” 叶荞一拍脑袋,想起以往过年去姥姥家,都没吃过咸鸭蛋,因为她自己不吃,似乎是小时候被咸到了,所以三岁之后都没碰过了,也算是小时候的心里阴影了,后来姥姥知道她不爱吃,就没再拿给她过,倒是一直准备她喜欢吃的红糖花生,以至于这会儿突然提起来,她都忘记这回事了。 “等我做出来二舅你就知道了。” 叶荞故意卖了个关子。 叶母这次没有给苏二舅带什么东西回去,她准备年初二回娘家的时候一起送。 所以就只准备了热的姜茶,山楂糕,让苏二舅赶车的时候,可以舒坦点。 苏二舅很快就离开了,顺便带苏好一家三口回去过年,他离开前表示会把山楂糕送到钱府。 等人一走,贺远去屋子里写稿子去了。 叶荞则跑去调做皮蛋的浆糊。 所谓的浆糊,就是用石灰、纯碱、食盐、生粉等加水弄成的,把洗干净的咸鸭蛋往里面一裹,颜色跟水泥浆糊有些类似。 裹好浆糊的鸭蛋,再往草木灰亦或者黄泥糠里面一裹,再用袋子装着,放个一个月差不多,就成熟了。ζΘν荳看書 里面需要掌控好各种材料的比例,若是碱重了,吃起来口感就很一般,成功的皮蛋就是剥开后能看见松花。 到时候无论是凉拌皮蛋还是皮蛋瘦肉粥,都是不错的美食。 之后就轮到咸鸭蛋了。 咸鸭蛋的精髓就是流油。 叶荞先用高度白酒擦净鸭蛋表面。 说起高度白酒,还是叶荞之前专门用老爹买的低度酒,自己提纯的,用到的知识就是初中化学蒸馏的原理。 因为高度白酒还可以处理伤口,所以家里一直备用了一些。 现在家里都有,她也就不用再去弄了,何况之前酿造葡萄酒,也需要用到白酒。 之后就是煮盐水,等盐水冷却后再倒入陶罐里,再加入白酒,再放入鸭蛋,就可以密封起来,腌制个半个月。 等弄完这些。 就到过年了。 祭祖,上香,放响竹。 所谓的响竹,就是竹子敲响发出类似鞭炮的声音,乡下传统的过年的庆祝举动。 每年叶奶奶一行人都要去不远处的寺庙上香。 不过那是年后的事。 大年三十这天就是在家祭灶神,出门给祖宗上香。 等忙完这些。 就到大年三十晚上。 叶荞他们是跟着叶大伯家一起过的。 两家人一起,热闹得不行。 年夜饭吃得特别丰盛,今年可不缺肉吃,尤其是叶奶奶,比往年都舍得,因为家里不仅养了兔子,还有鸡鸭猪肉等。 等吃完年夜饭,大家都肚子圆滚滚的。 叶荞跟贺远跟着叶翠、叶晴、叶浩几个年纪比较小的坐在一起,正在由贺远给大家念话本子。 这个一般都是叶荞平时享受的福利。 两个小的尤其是叶浩跟叶翠头一次听见,就差没直接佩服贺远了,听得目不转睛的。 最后吸引得叶爷爷跟叶奶奶都过来一起听。 三十天要守岁。 只不过二老的身体难以坚持住,等到了凌晨,就被叶大伯他们劝着回去休息了。 至于叶浩跟叶翠,也因为年纪小,早就睡着了。 倒是叶晴,哪怕时不时打个呵欠,还在坚持做针线活儿,就借着烛光。 第一百六十三章 汪家 叶荞看着都觉得眼镜痛。 “晴姐,这么晚了,别做了吧?对眼睛不好。” “没关系,我都做习惯了,而且我还年轻呢,要是以后能当绣娘,也能受到婆家重用。”叶晴笑了笑说,显然她对自己的未来是有规划了。 听她这么说,叶荞知道是因为大越的绣娘算是匠人里的一种,地位还算不错,尤其是著名的四大绣法,而叶晴学的就是苏绣。 有些世家甚至是以绣活发家的,所以在整个江南地区,对绣工追求比较高,自然绣娘也会受到追捧。 邕乡村虽然算不上江南地界,可也挨了边的,自然而然的受到了影响。 叶荞闻言摆了摆手说:“好吧,我就不行了,没有这个耐心,觉得做针线活儿太慢了,慢得我觉得花费功夫不值。” “小荞你这么聪明,要是个男子肯定考科举去了,所以啊,哪里需要做针线活儿,你以后要是不嫌弃,可以请我帮你们做衣服。”叶晴并不觉得绣娘低人一等。 所以说这话时,虽然是开玩笑的,但也表达了对绣工活儿的喜爱,以及因为有一技之长的自信。 叶荞笑着点头:“好啊。” 这时候的叶荞不知道叶晴真能成为一代绣工大师,甚至因此供出了个读书人,而她出手的衣服,也有至少一半,是给叶荞一家做的。 只不过那个时候,叶荞家已经是官宦人家了。 “小荞,困了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叶荞觉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迷迷糊糊听到贺远的声音,她努力睁开眼睛,贺远看着她说:“睡吧,我守岁就好了。” “唔。”叶荞半梦半醒的,连他说了什么都不知道,一闭眼就彻底睡死过去。 贺远无奈地笑了一下。 把她扶好,躺在床上,一夜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 等天一亮,叶母跟叶大伯母起床煮汤圆,春卷。 这些都是初一要吃的。 而且汤圆里还包了铜钱。 叶荞跟贺远都吃到了包的铜钱。 叶萧不信邪,非要吃到,一大早上愣是吃了十个汤圆,肚子都吃撑了,才吃到铜钱,吃到后别提多得意了。 叶荞晚上睡了,白天就很精神,出门去牛棚看情况,遇见村里的孩子,她大方地把家里做的春卷拿了出来,一人送了一个。 这些孩子就不好意思吃白食,就跑去帮叶荞弄草料,喂给牛。 胡大娘一个人忙不过来。 有了这些孩子,倒还真帮了些忙。 很快就到了大年初二。 一大早。 叶荞跟贺远,就坐上骡车,跟着叶母和叶老爹,一起前往姥姥他们所在的下河村。 这次准备回娘家,叶母他们准备了不少的东西,有叶老爹酿造的酒,叶母做的糕点,肉,香皂,细布,以及红糖。 摆放了后面半骡车,叶荞跟贺远被安排在车里面,整个骡车的车厢挺大的,里面也铺了棉被,能减震。 叶母跟叶老爹则坐在外面,都穿着新衣,这时候还很凉快。 所以一家子都穿得很暖和,衣领是用狐狸毛做的,衣袖则是兔子毛,吹风都不冷。 等到下河村姥姥家。 一家子过来时,发现大舅母跟二舅母都回娘家去了。 “你大舅跟二舅带着孩子们也跟着一起回去了,我跟你姥爷正说家里没什么人冷清得很,就等着你们来了呢。” 姥姥一手牵着叶荞,一手牵着贺远进屋子去,生怕他们冷着了,还往堂屋里桌子上放了许多的吃食。 像叶荞喜欢吃的红糖花生,是不缺的。 苏好跟着从厨房里端了茶水进去招呼一家人。 苏姥姥说:“小荞喜欢吃红烧排骨,中午就给你做这个,尝尝看你姥姥我的厨艺,一年难得吃一回。” 叶荞一听,自然不拒绝,笑着说:“那可好,姥姥的手艺我许久没吃过了。” 她说着想去帮忙。 苏姥姥拒绝了她进厨房,还把叶荞当成一个孩子看待,事实上在苏家,苏英这个年纪早就开始进厨房了。 叶荞跟贺远以及赵真、赵暖在堂屋里玩叶荞弄的纸牌。 苏姥爷则陪着叶老爹喝酒,下酒菜酒是炸花生米跟凉拌小菜。 厨房里也很热闹。 苏姥姥让叶母坐在灶后烧火就行。 正好还能暖身子。 晚上苏姥姥坚持要留一家四口一晚上,说大雪天回去不安全。 叶老爹出门前,喊了叶大伯帮忙守着作坊,齐家来的齐管家齐福也在,所以不用担心作坊那边的事。 第二天一早。 苏大舅他们就回来了。 回来时心情不错,看见叶母他们还在,高兴坏了,拉着就说感激的话。 原来是这次苏大舅母回娘家。 特别的长脸,去年下半年,从红糖花生、蒜香花生再到采购原材料,两家分了银子,也少说赚了二十几两。 这个数目,在乡下绝对是一笔不小的存款了。 所以这一次回娘家,苏大舅母终于不再是送家里的一些山货了,至少能拿得出两只鸡,能给娘家的侄女,拿出超过一百文的红包了。 这家里有钱底气足,她回娘家后,可不就地位都高起来了么,这就是世间常态。 苏大舅母的娘家条件一般,还是住在比较偏远的山区,能开垦的土地少,但家里的人却不少,除了她爹娘,她还有两个哥哥,两个嫁出去的妹妹。 两个哥哥又生了三个侄女两个侄儿,最大的侄儿都有三岁了,她都还没当奶奶呢,这种情况下,家里的开支大。 不过她也不是只顾着娘家,但若是有零花钱,能帮娘家一把,也是应该的,毕竟她一年也最多就回娘家一次,甚至因为太远了,可能两三年才回一次,也就这次给的银钱多点。 还是相公坚持要给,她才会给这么多。 叶荞听到苏大舅母说的娘家人人多地少,平时家里人忙完地里,就空闲得没有事情忙了,偏偏因为在山里,汪家人去镇上的距离又太远了,走都要走半日,要是去镇上扛包,晚上不能回家,都没地方住。 也就只有夏季的时候船多的季节,才会直接在镇外靠着树就睡觉,等第二日醒来,又跑去干活儿。 只不过这样一来,几乎很难能休息好,又要干体力活,一个人坚持不了半个月。 第一百六十四章 何春 家里的男丁替换着干活儿,一个夏季赚的银钱,也就足够家里人花两个月,当然,所谓的生存,是指野菜配合糙米,肉是别想有了。 “大舅母,我家的荒山,等二月开春,就要开始开荒,需要不少人手,你看汪外公他们,愿不愿意过来帮忙?每日我给三十文的工钱,包吃住。” “条件这么好?”苏大舅母震惊了,想都不想就答应了:“来,肯定来,小荞,大妹,妹夫,你们放心,我爹娘他们最是勤快不过,一定好好干。” “那就这么说好了。” 苏大舅母感激地点头,又跟叶荞他们定下开荒的日子,决定过两日找人送消息给娘家。 因为有路过的货郎,可以帮忙传消息,她就不用去跑一趟了。 毕竟距离太远了。 说完这事。 苏二舅在饭桌上谈到了闺女苏英的婚事。 “爹,娘,这次我跟月桂回岳父家,岳母给我们家阿英谈了一门亲事,男方是跟岳父家同村的一个厨子,本人之前是在县里的云来酒楼当副厨,不过对方因为在酒楼里被排挤,所以就离开回来了,如今正要说亲。” 苏姥姥问:“因为什么事被排挤?” 苏二舅说:“听说是因为他倒霉的遇见了酒楼主家庶出少爷想借着酒楼想跟王家小姐成其好事,后面一直盯着庶出少爷的嫡出大少爷追到现场,让他作证,证明庶出少爷做的事。” “虽然因为当时有一个小二想抢功劳,跑去抱嫡出少爷的大腿,抢了先,他没有被注意到,躲过了这一次,但两家少爷斗法,以后玩意又被连累了,想脱身就难了,就辞工回家了,正好他跟酒楼签的十年契约已经到期了,他就选择退出麻烦。” “我跟相公都亲自去见过对方,那孩子人品还不错,是个能过日子的,唯一的缺点就是年龄有些大了点。”苏二舅母解释了一句。 苏姥姥点头:“你们去见过本人,做得还不错,毕竟外人传闻,谁也不知道真假,要真被对方哄骗了,等阿英嫁进门就晚了。” 大越得女子和离影响也挺大的。 尤其是大户人家的女子,以及那些在意名声的,要说什么人在大约最在意名声,肯定就是读书人了。 贺远算是叶家的养子,所以理论上,叶家也成了耕读之家,只不过他们更在意耕,不过因为贺远年纪小,所以平时才没有那么明显。 至于苏好的前夫赵春恒有勇气闹着养外室,闹和离,那也是因为镇上太小,他根本还没有进入真正的文人圈子,当然,这个文人圈子,一般指的是考上进士以后的同科文人圈子。 还跟拜的师座有关系。 所以,赵春恒在进了县城读书后,只怕恨不得把和离的事实掩藏起来,甚至不敢告诉同窗他连亲生儿女都舍弃了。 这种事要是传出去,估计但凡爱惜羽毛的人,都不会愿意跟他来往,只可惜,就算赵春恒现在后悔了也没用。 事实上他确实肠子都悔青了。 “多大年龄呢?”叶母问。 苏二舅母说:“二十五了。” “那确实不小了。”叶母咋舌。 这个年纪,正常的男子早就成亲了。 “那为什么他这个年纪还没成亲?”照理说十七八岁成亲是最常见的,二十成亲的也有,不过少,轮到二十五才成亲的,在外人看来指不定有什么毛病。 “说起来也是凑了巧了。”苏二舅站出来解释,叹息一声道:“他从十岁就开始学做厨子,十三岁就跟着父亲母亲去了府城。” “他父母都是厨艺不错的厨子,在府城也是给大户人家后厨做饭的,这日子倒是好过,就是容易被牵扯进大户人家的一些阴私里面,这不,等他长到十七岁,母亲去世,不得不守孝三年,他父亲当时身体也不好,等他好不容易把母亲的孝守完,也就二十一岁了。” “结果那一年终于能说亲了,父亲又因为风寒去了,之后就一觉不醒,等他办完父亲的丧事,再守孝三年,就挨到了现在。”薆荳看書 “本来之前有过一个未婚妻,但因为拖得太久了,就解除婚约,各自婚嫁,如今这人回来,自然应该成亲了,就找村里的媒婆在联系,正在相看。” “到底年纪大了些。”叶母说。 叶荞却觉得这样的很好,上无婆婆压着,相公年纪大点疼人,只要人品没问题,双方合得来,其实就很合适了。 “我是觉得那何春有手艺,总比乡下刨土的好,至少多一条活路,日子过得好些。”苏二舅比较实在,他只是希望闺女以后过的日子好些。 没钱的日子是真的难熬,尤其是没有手艺,那可不是想学就能学的,手艺都讲究传男不传女,很多手艺人是情愿被砍脑袋,都不会把手艺传给外人。 所以就成了,大越高手在民间,却又不能做生意,所以这些手艺人都不出名,真正的愿意出卖手艺传承的极少。 “不然这样吧,二舅,姥姥,我家开荒也要请人帮忙做饭,就找何大哥来呗?到时候我们近距离观察,还怕不能看清对方的人品啊?” 叶荞可算是看出来了,苏二舅很看好何春,而苏姥姥则介意对方年纪大不是这个解释的原因。 苏姥姥看向苏二舅和苏二舅母说:“小荞虽然年纪小,不懂这些,但提的建议确实不错,反正英子今年才十五,还可以再留两年,倒也不着急。” 苏二舅点头:“好,那就这么定下了,我过两天,就去跟何春说一声,免得他心里没底。” 苏姥姥笑骂道:“你怎么这么看重他,真有这么好?” “当然,我只是觉得好男人应该早些抓住,不然别人就抢先了,到时候错过这么一场好亲事,我怕对不起英子。” “行了行了,我不阻止了,先见面看看再说,反正他要是连这点时间都等不及,还能算得上好?” 苏姥姥虽然这么说,不过已经退让了。 苏二舅点头,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二月初,一大早齐大少爷就跑来村子里,带着一队人马,把作坊里用木箱装好的香皂,放到了马车上。 第一百六十五章 生意再扩张 “这些事我从府城带来的原材料,还有一些珍珠,不用客气,随便用。”齐大少爷大方地说。 “嗯,那我就不客气了。”叶老爹点头颔首,等齐家带来的下人,把香皂都整顿好了,见天色还早,出声邀请:“齐老弟要不要去家里吃一顿便饭。” “好啊,那我就不客气了,听说你家有一种锅子很好吃?”齐临摸了摸下巴说。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古人很喜欢蓄须,除了爱美的缘故,还有留着胡须能够让人看起来更成熟的缘故。 齐临已经接手了家里的生意,这年龄算不上年轻了,毕竟古人能活过六十,都算是大龄了,因而他这会儿胡须已经慢慢开始留起来了。 “锅子?”叶老爹听他这么说有些意外,“齐兄咋知道?” “是齐管事说的。”齐临手拍着他的肩,故意幽幽一叹:“叶兄,我可期待了,齐管事可是一直跟在我身边做事的,连他都没有吃过,我可好奇了。” “可惜之前在府城忙,可不会放过这次机会。” “好,齐兄请跟我来。”叶老爹见他喜欢,自然不会拒绝招待好友。 一回到叶家。 叶老爹跟叶母把招待齐临的事说了,他带着齐临先看了一下作坊这边工人做事。 叶母就叫上叶大伯母一起去准备饭菜。 叶晴也去帮忙。 等确定了村里的作坊进展很顺利,跟之前齐管事禀报的那样,齐临放心了,也很满意,之前他还以为在村里搞作坊,会透露消息,结果没想到,村里人比他想象的还要团结。 跟叶老爹一起坐在饭桌上。 叶老爹把齐管事也叫过来一起吃。 叶荞跟叶母他们就单独在叶大伯母家吃,免得耽误招待客人。 村里虽然不在意男女大防,但齐家肯定有这规矩,叶老爹也不是一点见识都没有,自然懂怎么招呼客人。 齐临举起酒杯跟叶老爹碰杯:“叶老哥,辛苦了,来,小弟敬你一杯。” “齐兄客气了,我们之间的交情,没必要说这些。”叶老爹豪迈一笑。 齐临怔然,紧跟着肆然一笑,一口喝了杯中的酒,爽朗地跟着笑着说:“好,以后我们兄弟好好处。” “来,快吃菜,尝尝看。” 齐临学着他的样子,先涮了兔肉片,鲜嫩薄薄的兔肉片,烫几下就熟了,再沾着辣味十足的酱料,满口的肉香,味道特别重,就算经常吃惯了好饭菜的富贵人家,也抗拒不了火锅的诱惑。 而火锅的成功与否,关键之处就在于锅底。 “好吃!过瘾。”齐临吃了忍不住鼓掌,再搭配着一口葡萄酒,滋味更绝,他下筷如有影,把所有菜都试吃了一遍,很快就挑选出了自己喜欢吃的菜品。 “这锅子确实好吃,以前虽然也吃过各种锅子,但味道没有这么好的。”齐临吃得很欢快,心里也琢磨起买卖的想法,毕竟他是开酒楼的,看到新鲜吃食,总是忍不住想要放进酒楼里。 叶老爹不太懂做菜的事,只说:“应该跟锅底有关系。” 如果叶荞在这里,就能跟齐临解释原因。 虽然历朝历代都有各种锅子的吃法,但都没想过锅底里面加香料,大多都是加各种药材,亦或者食材。 当然,如果是富贵人家,有厉害的厨子,肯定味道不会差,要是再学会做锅底,只怕很容易就能超越叶荞指挥叶母做出来的锅底。 所以叶家人都没有想,要把火锅当成发家的秘诀的意思,不过,若是能利用这个赚点银子,不管是叶父还是叶荞都很乐意,毕竟读书人可是很费钱的。 所以能多赚点银子,丰厚一下家底,就算不是为了贺远读书,那也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能过好日子,谁还想回去刨地啊。 当然,刨地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只是看个人追求。 用叶荞的话来说,想想看大诗人杜甫都能因为当官后还穷困潦倒,可见当官后日子还过得拮据的官员并不是没有。 所以当齐临询问这个锅子能不能拿出来卖的时候。 叶老爹很是直白地问他:“齐兄,我也不跟你遮遮掩掩,这锅子拿出去卖,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很容易被仿冒,只怕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其他酒楼学会,赚应该是能一笔,主要是抢占先机,后续能不能赚,就要看味道了。” “这是自然,其实我也没信心其他酒楼的大厨会不会尝出来,不过,万事都要先试一试才知道结果不是,再说了,这开酒楼的就是这样,需要多尝试新鲜的菜品,吸引客人,出名的酒楼都有各自的拿手好菜,只需要保证当地的其他酒楼里做不出相同的味道即可。” “不错。”叶老爹点头。 “不过关于怎么合作的问题,我需要询问一下我家闺女,说实话,让我舞刀弄枪还行,谈生意方面我可不如自家姑娘。”叶老爹坦诚相待,这种话也没有瞒着齐临。 齐临之前还以为叶老爹只是因为宠爱闺女,所以才会在谈事情的时候,让叶荞在场。 他之前虽然从齐管事的口中得知叶家买的山和牛棚都在叶荞名下。 也没有这一刻震惊。 毕竟女子在大越主要还是主内,很少主外。 “好。”齐临只惊讶了一下就表示了尊重。 叶老爹就把叶荞喊了过来。 叶荞一听,说:“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吃食什么时候就被模仿了,所以我想跟齐叔你合作卖锅子,当然,我们只分两成,且只分两年。” 齐临一听这个分成,以及年份限制,有些诧异,“会不会太少了?” “不少了,毕竟什么事都是齐叔你去做,我们家只提供一开始的方子跟菜品,如果齐叔看得起我的话,我也可以斗胆给您建议一些做生意的小技巧,比如可以给来吃锅子的客人,发消费券,发卡片表示打折,提供好的服务态度,以及一些搭配火锅时的小吃,等等。” 齐临并没有看不起叶荞,因为他越听眼睛越亮,他为什么之前会跟叶老爹交好,不就是因为做生意嘛,能不得罪人就不得罪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成自己的助力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修房 这一刻,齐临感谢自己没有养成狗眼看人低的习惯,不然只怕叶家这么好的宝藏,他肯定就不知道了。 “没问题。” 齐临想了想就答应了,如果是其他利益至上的人,他肯定就不会这么轻易答应,哪怕分得不多,也只想直接买断。 毕竟这种分红,表明以后两家会长期来往。 要长期来往可是需要确认对方的人品的,不然岂不是麻烦。 而从香皂到锅子,都能看得出,叶家对银钱看得并不重,这样的人,不用担心以后生意好了,对方就心里不舒坦,冒出各种麻烦事来的可能性。 而且这会儿叶家一家人都很年轻,也就意味着在他活着的时候,都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很快。 齐临就让齐管事把契约写了出来,双方签了名字,盖了印章,这件事就说定了。 吃完饭。 齐临觉得再舒坦也要走了。 他还要忙着把香皂在县里和府城送货送过去呢。 还有锅子店的事,还需要定制铜炉,铁锅,以及铺子租用等等,菜品也需要提前定下来,不过关于食材的问题就由叶荞来决定。 等齐临一走,村里的作坊要扩建了。 虽然香皂还没卖出去,但有着之前的趋势,齐临不觉得香皂卖不出去。 叶老爹就跟叶母一起去忙作坊招工的事。 叶荞自己则忙着定菜单。 贺远因为正月十五之后就去学堂了,叶荞想找人帮忙也没有办法,就只能自己提笔写了。 她现在教会了别人,倒是顺手把自己的毛笔字写得越来越好了,以前没办法写小,字都贼大一个,浪费纸。 当然字在她看来还挺工整的,至少知道写的什么,只不过在贺远等读书人眼里,就一点风骨都没有。 叶荞自己却一点都不嫌弃,还笑呵呵的。 她想了想现在有的食材,觉得南瓜、冬瓜这类容易保存的食材,都可以放到菜单上,还有红薯,红薯直接煮锅子里不好吃,但可以煮红薯粉啊,这可是非常搭配的。 木耳也不错,香菇也可以,韭菜比较好种,韭菜馅儿的饺子也可以煮。 然后就是豆腐,鱼豆腐,豆皮,泡豆腐,腐竹,各种豆制品,都不用重复的,放锅子里味道也很好吃,对了,还有炸蛋! 除此之外,就是肉类,炸酥肉、羊肉卷、兔肉片、红烧肉、咸蛋黄丸子,鱼丸…… 叶荞定下了三十几种菜品。 不过她不准备所有的都上。 而是准备了三种不同层次,层层递进的计划书,最开始只有普通的蔬菜跟肉,主要在于锅子的味道,第一次出现,肯定会吸引注意力,没必要把所有的菜品都上完,要不停更新才有意思。 像豆腐豆制品,那么多豆制品,好像还没有腐竹都出现,她倒是可以在村里开个豆腐作坊。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叶荞先把她写好的菜单跟计划书准备好。 正在想着什么时候给齐临送过去。 不过才五天,齐临就派人过来说要加快生产香皂,又说他那边又开了一个作坊专门生产香皂,因为香皂卖爆了,仅仅在府城跟县城,之前送过去的五万份就不够用,其中以府城那边消耗最高,因为正品的香皂开卖后,稍微有点身家的都买得起,能在府城生活的,那收入至少是镇上这边的两三倍。 生意这么好,就更别提往其他县城、府城买卖了,毕竟这个香皂又不担心坏,可以远程运输,总之,现在就是个赚钱利器。 叶老爹跟这次过来的齐旺说:“我们现在扩展了一倍的人手,日生产能达到七百份了。” “没关系,虽然这个产量不是特别高,但也不少了。”齐旺见叶老爹露出狐疑的眼神,忙解释道:“您不知道,香皂在府城真的卖得很火,我们才刚摆上,就被抢光了。” “而且我们还像叶小姐说的那样搞了限量,府城就开了两个铺子,一个铺子里面每日只有五百份,这还是普通的香皂,不是梅花味的。” “梅花味的,只能当赠品赠送,前提是至少消费二十两以上才有。” “还有其他县城,府城,货已经送出去了,少爷说要先把市场占领了,让我们只管多生产就行。”齐旺说着,问:“这里日产不能再提高了吗?” “不行了,因为作坊就那么大,不是人不够的问题,而是没办法放置更多的工具。” “哎,好吧。” 齐旺离开时,叶荞把她弄的菜单用信封装着,让他带给齐临。 等人一走。 叶荞的荒山需要请人开垦了。 叶爷爷听说了这事,主动过来找叶荞:“孙女,别急,我先去问看看各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开春大家都要忙活自家的地,不过村里有不少人家地少,还是佃的别人的地,所以去找他们,肯定一找一个准。” 叶荞才想起自己没有跟爷爷说汪家的事。 “你这叫人来了,也没地方住啊。”叶爷爷说。 叶荞一拍脑袋:“那就先修房子,然后再开荒,修房子的时候,就随便搭个棚子,不过还是要去镇上请修修房队来,比较快,要重新打地基,新建呢,可不是像之前那样只修。” 叶爷爷摸了摸胡须说:“那价格就贵了。” “还好,也就贵个几两银子,也不需要我们盯着,他们敢接活儿,就不会做太差,影响自家的名声,当然,如果爷爷你有好友需要帮助,我们也可以请。”叶荞把一些名额给了他。 叶爷爷乐呵呵地笑了,他心里确实高兴,毕竟有一些友人需要帮助。 叶爷爷就背着手走了。 叶荞就去作坊那边找叶老爹,说请建筑队修房子的事,还有通知汪家。 “就算汪外公他们不会修房子,这会儿过来可以帮忙搅拌泥土那些,如果他们忙的话,也可以等开春后开荒的时候再过来。” “其实主要是把山坡收拾出来,栽果树。”叶荞说。 叶老爹喝了一口茶水说:“我明日去一趟镇上,顺便找人给大哥他们传消息。” “诶,对了,爹,还有那个厨子,这么多人,中午要做饭了。”叶荞想起这事,忙提醒道。 叶老爹说:“我记着呢。” 第一百六十七章 肌肉 “爹,明日我跟你一起去吧,最近羊棚那边产羊奶了,我正好弄点去给阿远喝,他读书正是费脑的时候,要多补充点营养。”叶荞说。 叶老爹说:“羊奶不是有些膻味么,不好喝。” 村里一般除了没有奶的妇人,省吃俭用去找羊奶、牛奶喂孩子,人几乎是不喝的。 叶荞一听就觉得浪费,是真浪费得不行,尤其是羊奶和牛奶都挺营养的。 “可以用杏仁跟茉莉花茶去膻味。”“杏仁倒是有,家里之前存了的。”叶老爹以前经常上山,所以总能遇见很多坚果,加上叶荞说吃了那些坚果好,就背回来晒干弄了平时自家人吃,亦或者送人当零嘴吃。 其实叶荞仔细想了想觉得很神奇,在县里镇上,花生比坚果贵,因为坚果在野外山里自己就有长,不能饱腹,最多当成零嘴吃。 而花生,虽然还没有出现花生油,不过却常有唱戏楼里或者听评书的楼里,很多客人喜欢当下酒菜,其中花生米下酒传播很广。 叶荞不准备做坚果的生意,实在是家里现在太多事要忙,顾不过来,不过,今年夏天倒是可以再去山里收些自己人吃补补身体也不错。 翌日天一亮。 叶荞就用水囊,装着煮好的羊奶,坐上骡车,去了镇上。 叶老爹要忙着去请修房子的匠人,到了县里后,直接把她送去了书院门口。 叶荞下了骡车,走到书院后门,敲了敲门,没一会儿就有人过来开门。 “大爷,我给我家弟弟送点家用,可以帮忙通传一声么?” 门房大爷接过叶荞送的几块山楂糕。 让她先在后座房里等着,他去叫人。 贺远是隔了半个时辰才过来的。 “小荞,等久了吧?”贺远来得有些急,还气喘吁吁的,“刚刚门房老者通知的时候正在上课,不能出来。” “没关系,我知道。”叶荞当然知道他们上课时间。 但她又没什么事情干,也有耐心等着。 “这次我给你和王夫子都带了点吃食,可以直接去夫子那边么?” 书院男女大防存在,直接去学舍也不方便,不如跟着他一起去找王秀才呢。 “可以。”贺远也不希望叶荞等了这么久,就在院子里说话,在前面带路,绕过正堂,去了王秀才歇息的书房,平时他也会跟夫子在那边指点学问。 “这次怎么想到来镇上了?” “村里要修房子,开荒荒山需要种果树,爹要来镇上找匠人,我想着家里的羊群开始下奶了,就顺便给你送来。” “反正我也不怎么忙。” 贺远心想小荞不忙就可以多来看看自己,要是能住在镇上,就能每晚都看见她了,可一想到小荞喜欢养牛羊,去山里挖宝打猎,在村里做自己喜欢的事,在镇上却只能闲在屋里,什么事都做不了,他就由衷地赞成她留在村里。 他本以为自己能经常看见小荞才会满足,可事实却是,知道小荞每日都高兴,在做自己喜欢的事,他想起来也是高兴的。 “你喝了吗?”贺远关心地问。 叶荞笑着说:“喝了,还喝了不少呢,爹不太喜欢喝羊奶,嫌弃美男子气概,但我说喝多了羊奶他身体能锻炼出更多肌肉,不担心肌肉松弛,他就乐意了。” 说到这,叶荞忍不住自己先乐了起来,没办法啊,当时叶老爹爱护身材的样子太搞笑了,叶荞都没想到他那么在意。 不过说实在的,叶老爹是猎户,身材是真的好,就算不喝牛奶,每日吃那么多的肉补充的蛋白质也够了。 “爹的身体确实很健壮,才能保护娘和你。”贺远却很赞成叶老爹的想法。 同时心里默默地想,自己也要多喝羊奶,他太瘦弱了。 贺远悄悄喵了一眼自己的胳膊,好像都没有小荞的胳膊结实。 一想到小荞每日都练习射箭,还练拳法,他平时早上也会起来锻炼后再来书院,怎么还是比不上小荞呢? 如果叶荞知道,肯定会说运动量不够。 加上他吃得太少的缘故。 不过经此一事,贺远之后倒是花了更多时间练习拳法跟射箭了。 毕竟君子六艺里面也有射箭这一项。 “是小荞?”王秀才不知道什么站在院子旁边的走廊上,从盆栽后走出来,俨然是听到了叶荞的话,背着手,假装严肃地问:“你刚刚说的锻炼肌肉时需要喝羊奶,此番言论可有实证?亦或者是原理。” 叶荞先跟王秀才见礼,打了招呼,闻言说:“我实证?有啊,我们隔壁村有个罗地主家的大少爷,就爱喝牛奶,平时爱打拳,所以肌肉特别好,镇上镖局的人,都想邀请对方加入呢,可惜人家少爷又不需要干那么危险的活儿,自然拒绝了。” “还有之前我二舅去帮着买牛的那户人家,就都经常喝牛奶,身体也比一般人强壮。” “至于原理,齐大夫肯定知道药理,如果用我的话来解释的话,就是羊奶、牛奶跟人奶没什么差别,喝多了身体自然营养。” “再说了,看看北方草原部落的游牧民族,他们生活条件未必比得上我们好,可依旧长得人高马大,虽然不止是牛奶的缘故,可不可否认,牛奶养活了他们极多人。” 王秀才摸了摸胡须道:“也就是说,北戎的人,长得健壮,是因为牛奶、羊奶的缘故?” “额……”叶荞哪里想到他立马就谈到军事上去了。 她虽然让阿远念过北方的地方志,还看过一些插画,可那些插画都太抽象了,叶荞没亲自去见过,可不知道北戎人的身材咋样。 没有见识过,她可不好乱说。 “不过有些肌肉是虚的,未必肌肉多的人就能打。”叶荞忙说,“就是花架子,肌肉看着好看。” “肌肉看着哪里好看了?莽汉有什么好看的,君子讲究端方正直,读书人才是君子的代表,那些军中的武夫只会动武不会动脑。”王秀才哼道:“我看,还不如让他们补一补,要是有肌肉,看起来也能吓唬人,战场上讲究的不就是士气么。” 第一百六十八章 打赌 其实叶荞一直觉得,古代开国皇帝有兵权才夺得了天下,在当上皇帝后就把兵权给稀释了,重文抑武,其实就是怕自己的江山被颠覆。 可再看纵观前面那些朝代的更迭,哪一次不是因为兵弱就灭国的。 说实话,她还挺为大越朝这些士兵不值的,死了都得不到一句好话,当然,兵权这种事太敏感了,她还是没必要在这时候说这种事。 只说了一句。 “没有兵哪里来的家国,人弱被人欺。”叶荞朝他笑了笑,一副单纯的样子,“反正我就是觉得,自己有武力,就不怕别人来欺负我了,就像村里,自从我爹成为猎户,武艺傍身,那些糟心事就少了,坏主意也打不到我们身上来。” 王秀才眉头紧皱,想反驳,但想到自己是秀才,却还是被族里人暗中欺负。 虽然说不出反驳的话,但他还是把自己气着了。 贺远在心里给小荞点了一个赞,不过,明面上,还是不能把夫子给气坏了,就转移话题:“夫子,今日小荞来给你带了新鲜吃食,一种糕点,就连县里都没有,你试试看?” “是啊,夫子,我这次带来的羊奶没有膻味,绝对好喝。” 王秀才轻哼了一声:“行,那我倒要看看,有多好喝。” 几人一起进了屋子里。 王清悄悄走到两人身边,歉意地说:“我爷爷就是这个性子,你们别介意。” “没什么好介意的,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只是,我觉得相互尊重才是应该的,我们读书不就是为了摒除偏见么,我始终觉得,不能用个人的形象去代表全体,就像读书人里有穷酸书生,可也有圣贤,军中有什么都不懂的莽汉,可也有智者,做好自己,别对人评判高低,才是健康的,就像你说百姓没用吗?可若没有百姓,哪里来的米面?你说商人无用吗?那为了买一匹布,岂不是要日行千里?又说读书人,若是没有读书人,又怎么会有一些于天下百姓的律法?你说将士无用,可若没有普通士兵,信不信,不出三日,北戎就会挥兵北下。” 叶荞始终觉得教育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受到的教育决定了眼力和见识,若是在一个带有偏见的书院里读书,许多学子好好的一个人都会被教歪了。 王清听完叶荞的话,心里带来的冲击有些大。 他从小得到的教育,就是告诉他,文武有别,商人重利,匠人低贱的说法,这一刻只觉得认知都被重塑了。 贺远心里有些震动,他若有所思,忍不住思考起叶荞说的这些话来。 “而且,你们觉得什么样的天下才是好的?”叶荞问。 王清犹豫了一下说:“海晏河清,万象升平?” 贺远想了想说:“八方来贡,万国来朝?” 叶荞拍了拍两人的肩:“你们的目标可真宏大。” “不过在我看来,真正的好国,就是所有人的幸福度都很高,不仅仅是权贵日子好过,如果达到这样了,迟早能实现你们说的两个目标。” 叶荞摇了摇手指头说:“我说的是所有人哦。” 王清跟贺远都沉思起来,若说他们之前没有偏见,肯定是不可能的,是人都会有偏见,更何况他们从小就是在大越朝这个古代背景长大的,自然没有平等的意识,但只要有外界的冲击,他们不受到震动才奇怪。 更何况,平等本就是对每个人都有利,自然而然,迟早会被接受。 就像好的东西,经得住捶打,是金子总会发光。 至于如何在皇权时代达到公平,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政治问题。 “你们还在外面耽搁什么,休息时间只有一炷香的时间,还上不上课了。”王秀才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王清摸了摸鼻尖,忙把两人叫进去。 叶荞也就只跟贺远说这事,王清是顺带的,所以一进到王秀才的书房里,叶荞绝口不提刚刚说的话。 她把做的沙琪玛拿了出来,上面弄了点山楂沫。 “你们吃吃看?” 三人看见这新鲜吃食,确实没见过,贺远还好,习惯了叶荞时不时冒出来的一些新鲜事物,倒是王秀才,有些意外。 尝了一下沙琪玛,点头说:“不错。” “家里养的母鸡下了不少鸡蛋,你拿回去吃吧。”王秀才一副不想欠她的态度。 叶荞已经习惯了,要真跟老头子计较,岂不是会把自己气死,再说了,她也很少跟对方见面,倒也没必要闹得不愉快,何况她仔细看了对方似乎就是不会说话,难怪有才气却没有友人,性格决定的啊。 王清听到自家爷爷这话,心里就叫糟糕,这不是得罪人么。 “夫子,我想要鸭蛋,不想要鸡蛋。”叶荞也没客气,反正王秀才说话不好听,她也就怼回去呗,要是惯着对方,估计老头子会越来越过分。 这样谁都不客气,看谁能伤害过谁。 王秀才意外的不仅没生气,反而不自在地摸着胡须,硬声说:“我家哪里有鸭子,你是找我麻烦是吧?” “你不是要给谢礼吗,难道不应该给我喜欢的?不然还不如给铜板,我自己去买鸭蛋呢。”叶荞怼了回去。 王秀才一噎,“你怎么说话呢,这么凶,不会尊师重道!” “你又不教我,算不上我的老师,除非你教我,否则别想用尊师重道压我,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凶,还不是跟你学的嘛。”叶荞笑眯眯地说。 王秀才被气着了,但又不是真的生气,而是羞恼,不自在。 “行了行了,你自己去买鸭蛋总成了吧?”王秀才还真给了铜板,看似嫌弃地想赶她走,实则心里对叶荞挺有好感的。 叶荞笑呵呵地把铜板收下了,一点都没跟他客气,“夫子,我拿鸭蛋回去做好东西,你等着,半个月后我给你送来尝尝,你绝对没吃过。” “切,老头子我走过的路比你吃的盐还多,你骗鬼去吧。”王秀才那是一点都不认输啊。 第一百六十九章 送礼 叶荞也不跟他计较,笑眯眯地说:“那我们打赌?” “君子不赌。” “你是不敢。”叶荞用激将法。 王秀才朗声道:“好,你说,赌什么。”就跟个老小孩似的。 “要是我赢了的话,你就收阿远为关门弟子,还不能凶他。” “我什么时候凶他了。”王秀才脸都拉了下来,瞬间后悔跟叶荞说话了,这孩子就没个好话,是故意来气他的吧? 叶荞眨眼:“你刚刚不就凶我们么,催促他们上课也可以温柔点说话。” 王秀才一噎,他本来就不是一个思维灵活的人,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我要是温柔了,能管教得了下面的学生吗?”王秀才拉着脸说。 叶荞反驳:“可是他们一个是你的孙子,一个是你亲自收的学生,老师就是半父,也就是说都是你的亲人,对亲人为啥还要这么凶,难不成你希望以后你在小辈心里只剩下一个严字,却没有慈吗?” “如果是对那种自制力不好的小辈,凶一点是为了他好,可是清哥跟阿远的品性端正,你还怕他们被捧杀不成?” 王秀才听完半响没有说话,只嘟囔道:“你小嘴叭叭的真会说,别以为说这么多,我就会改变主意,必须你赢了我才行!” “那你就等着吧,绝对惊喜。”叶荞知道他退让了,可不会再在老虎背上拔毛,俗话说过犹不及。 直到叶荞离开了,王秀才去上课,王清跟贺远衣兜里都揣着油纸包着的沙琪玛,是叶荞叫两人拿来送同窗的,虽然是小东西,但可以维持同窗友谊,也是很不错的。 “我从没见过我爷爷跟人吵架后还这么……高兴的时候。”王清一脸惊奇。 贺远微扬下巴:“小荞很好,了解过她的,都会喜欢。” 王清倒也没有嘲笑他,因为知道贺远的身世,知道他心里叶荞跟叶家爹娘在他心里都很重要,“没错,这下我可要受小荞的好了,你没看见,刚刚我爷爷跟我说话,习惯性严厉都收了。” “那也是因为夫子心里有你,所以才会听小荞的话改变。”贺远看得分明。 王清放松地笑:“不管怎么说,都是小荞让爷爷放松下来,也好,爷爷这些年因为父亲母亲早亡的事,心里其实也不好过,在县里又被曾经的友人跟亲戚压迫嘲笑,自然性格就越来越尖锐了。” “来了镇上,是我们做得最对的一个决定。”王清郑重地说。 “维持这样的心态,等以后我们越走越远,再回头来看,现在这些烦恼,都只是小事而已。”贺远老成地说。 王清跟着含笑点头。 等到了学堂里,一堂课上完,王清跟贺远把沙琪玛拿出来,给大家分,钱金宝最喜欢美食,吃到沙琪玛,等午休的时候,缠着贺远要买。 贺远只能说是自家人做的,也不是什么珍贵的。 “你经常吃倒是觉得不珍贵了,就说之前的山楂糕,我娘吃了都觉得开胃,可惜就吃了那么一次,我家的厨娘也做不出那么蓬松的口感。”钱金宝就差掐着他脖子要美食了。 贺远正色道:“这是我娘和小荞弄出来的,我读书已经很费钱了,不能再为难她们,所以,等我回去先询问过她们的意见,再回钱兄你消息,好吗?” 贺远都退让了,钱金宝自然不好意思再强求。 只在旁边说着好话:“好兄弟,我的嘴巴能不能高兴就看你的了。” 贺远汗颜。 旁边王清听了无奈地摇头,他倒不是吃货,所以不能体会钱金宝的追求,但也表示尊重。 村里。 自从第二轮招工后,除了极个别的,几乎家家都能有两个名额,一个月就是二两银子的工钱,直接提高了家家户户的生活水平。 至少不会一年到头都见不到肉味了。 这时候。 叶老爹请的匠人也来了村里,量地,选材等,跟着一起来的,还有汪家外公跟他的两个大儿子,三个男丁,来的人手足够帮忙的了。 叶爷爷这边,也找了几个关系好的老友,都是村里的老人,这些人也是修房子的好手。 还有叶家大房那边,除了叶柏,还有大房的叶松也一起过来帮忙。 有两房人辖制着,叶老婆子愣是没有机会去三房这边闹腾。 本来作坊那边就失去了名额,如今叶老爹愿意请叶柏和叶松来修房子,也就是警告的意思。 叶柏和叶松的爹娘,都生怕自己儿子失去机会。 两家人都把叶老婆子盯着,她自然没了机会。 用几十文钱解决了麻烦,又有了帮工,很划得来。 不过,叶老爹也因此在村里留下了,帮理不帮亲的印象。 不管叶老爹怎么想的,是不是事实,那些亲戚都不敢再过来道德绑架了倒是真的。 修房子的事忙碌起来。 罗木匠那边也不得空闲。 因为叶荞这边,又定了十个双层床。 其实叶荞本人并不忙,毕竟她又不用去修房子,也不需要去作坊。 也就是这个时候。 差不多二月十五的时候。 齐旺又来了。 这次还赶车马车,马车上拉了几个箱子,一到村里,引起村民的热情欢迎,毕竟村里人都知道,这作坊是齐家开的,只要对方愿意来,就说明作坊还是好的,自然欢迎。 话说这边齐家的马车赶到叶荞家门口停下。 叶母跟叶荞出来,就看见齐旺吩咐小厮跟车夫,一起把木箱子往下面抬。 “这些东西是?”叶母忙问。 齐旺笑着解释说:“这些都是从府城送过来的,大老爷说是给府上的谢礼,是一些细布,还有适合做里衣的绢,绸缎这些各种颜色只有一匹,大老爷说,夫人你们低调,所以更注重里面的装饰,还有的就是为贵公子准备的纸墨笔砚,以及给小荞小姐准备的簪子头花,剩下的就是一些糕点,还望夫人别嫌弃。” “这么多好东西,我还嫌弃,那眼光得多高。”叶母也是个爽朗的性子,有什么就说什么,“不过这些礼物太贵重了,你家大老爷可有说为什么要送这么多礼物?” 第一百七十章 有钱就买地 齐旺说:“大老爷说是之前过年的年礼,他太忙了,之前准备的不合适,又重新准备了一份,这次才让小的送过来。” 齐旺说完又把齐临写的信递给叶母。 叶母不认识字,不过也知道总不能当面打开信。 所以她收下了礼物,喊齐旺几人快进屋去喝口茶,又喊叶荞去叫叶老爹回来。 招待客人,还是要家里有一个男主人比较方便。 这边,等叶荞赶去把叶老爹从荒山那边叫回来。 齐旺已经休息好了。 见到叶老爹拱手见礼后,就说起了正事。 “叶老爷,你们这里有多少产量了?有多少香皂,我这次都要带过去。” “只有一万份,不过有些还需要再放些时日,每一批都有生产日期,只有满了十五日的,才能售卖使用。”叶老爹其实不太想把这些还没合格的送出去。 怕送出去后他们要是不注意,就卖出去了,要是出事了,到时候毁坏的可是百宝阁的名声。 “算了,我还是只给你们五千份,都是好了的。”叶老爹坚持道,连齐旺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齐旺还想再劝,毕竟路上运输那么久,时间不就够了么。 叶老爹反问:“要是一不小心把日期没到的产品,放到县里售卖了呢?” 从村里到县里可是只需要几个时辰的。 “名声很重要,名声好,客人才会愿意一直买,若是买到品质不好的,之后想补救就难了,可不是几十两银子能赚回来的,而且其他商户也会抓住这个黑点,来打击我们后续的生意,到时候造成的损失,你说划得来吗?” “划不来。”齐旺可不敢担他说的后续责任。 只能答应少拿点。 “喊齐叔那边也要注意质量,不然现在卖得好都只是昙花一现。”叶荞忙提醒了一句。 齐旺忙点头。 “对了,叶老爷,我家大老爷还问,那个亮肤乳那些,到货了吗?” 见叶老爹没说话,齐旺一脸失望,小声说:“叶老爷,您是不知道,府城里那些贵客日日登门,让大老爷去催,有没有亮肤乳,唉,幸好之前那批送出去了,稳住了官家的夫人和小姐,有那些人帮忙说好话,不然大老爷都扛不住。” “但要是等那些贵客也用完了,到时候就……”齐旺苦笑:“府城里的贵客倒还好,就怕上面有身份更贵重的,听说了这个,非要找来送礼,到时候可就两厢为难了。” “齐兄应该有自己的法子才对,毕竟这个亮肤乳也不是我们生产的,想拿出来,也得有法子才行啊。”叶老爹虽然不是多细心的人。 但他也不傻啊,就算齐临那边真得罪人,肯定也不是因为没有亮肤乳的缘故。 “唉,也是。”齐旺虽然有些失望,但也有心理准备。 叶荞见时候差不多了,才说:“我之前有研究怎么弄亮肤乳,已经有一些成效了,不过能不能弄出来,我也不能给保证的话。” “真的能研究出来?”齐旺一听惊喜坏了。 叶荞忙说:“我只是说有点成效了,没说一定能研究出来。” “这样就足够了。”齐旺双手合十,说了一声菩萨保佑的话,让叶荞需要什么材料只管吩咐,他保证让人给弄来。 他这么积极也有原因的,能够办好这事,不就在大老爷那也得到好印象了么,以后指不定能提成大管事呢。 叶荞也没客气,说了几样她比较难找的材料,比如椰子油,椰子油也可以做身体乳,但清水县这边没有椰子,要去南边运送回来。 除此之外就是,还有玫瑰花,到时候用来提取玫瑰精油。 至于擦脸的脂膏,要求更高。 叶荞也不着急,也写了几个比较难寻找的材料。 等以后材料都齐全了再说吧。 反正现在光香皂都快忙不过来了。 贪多嚼不烂。 中午,叶母准备了锅子,请齐旺吃。 齐旺以及他带来的护院跟车夫都吃得心满意足,饱餐一顿,带上五千份香皂,离开了。 等人送走了。 叶老爹这才喊叶荞去看齐临信里写的什么。 叶荞一边拆信一边说:“爹,娘,你们也该学习认字了,不然以后怎么出门跟人谈生意。” “谈生意倒是次要的,就怕你们因为不识字,被人坑了。” “知道了,我会学的。”叶老爹有些不好意思。 叶母也说:“我都这么大的年纪了,还学认字,也不知道能学会多少。” 叶荞也不劝,反正有好处的事,二老肯定会努力去做。 她也就没必要催促了。 叶荞这边已经把信打开了。 信封里不仅有信,还有两张银票,是二百两。 原来仅仅半个月,齐临是真的把香皂给卖了出去,并且还在附近三个州府以及下面的县城全部都送了货过去,占有了市场。 正因为售卖的地方多,所以才能卖这么快。 而香皂几乎送出去后,就卖出去了,银钱当场就结算了,他考虑到叶家要开荒山,需要银子,便把这半个月的分红送了过来,让他们周转。 这笔银子来得确实是时候。 叶荞说:“本来我想着,趁此机会,多买点地呢,这样我们就能当地主了。” “你想当地主?”叶老爹惊讶。 叶荞说,“我们跟着齐家赚银子,只会多不会少,以后招待客人,总不能用这么普通的房子吧?说到底我们的屋子也就是普通的砖瓦房,在村里算不错了,可招待贵客就不方便了,不如就弄个庄子出来,看看哪里有地,我们提前买下来,就算是荒地,开垦出来也能用,爹,你不会忘了我们今年堆了肥的吧?” “之前不是选了三分地栽了生姜的么,你看那长势,就知道堆肥的效果好。” 叶老爹说:“就我们这点银子,还真买不了多少地。” 也是,两百两银子,也就是二十亩。 二十亩最多算富户,小地主至少都有百亩地。 “我们先看着吧,慢慢买,你看荒山右面不是有一个地势比较平坦的成片荒地么?我觉得可以把那边买下来,到时候我们就把庄子修那边,然后再在附近种果树,像什么杏树、桃树、梅树这些。” 第一百七十一章 厨艺 “曲径通幽处,以后那边就是我们的老宅了。” “正好旁边离修的下人房不远。” “而且再往前面走一段距离,就是村口的官道大路,下面也有河,倒是不用担心没水用,后面背靠着后山,就是有点危险,不过我们可以修围墙,这样一来,就跟庄子差不多了。”叶荞说着,就知道要花很多银子,但可以慢慢修。 叶老爹听完有些无奈:“小荞,你这么说,我们家又穷了,二百两,是看你要买果树还是买地,这两个价钱都不低。” “爹,我们去后山挖果树回来种,然后再在后山把果树苗种上。”对后山,叶荞本着不要破坏的想法,毕竟那可是一座宝山,里面很多树都能找到,最关键的是,这种地方,环境好啊,绝对不会有什么雾霾。 村子里早晨都是白雾蒙蒙的,别提空气都新鲜了。 不过如果遇到荒年,后山的猎物就有可能下山,自然而然,围墙是必不可少的,以免危险。 至于现在村里,也是因为这几年的年景好,才没有后山的猎物烦恼。 “后山的果树有,但够不够要亲自去看看。” “不够的话再买,正好喊大舅、二舅他们去买原材料的时候,问看看附近谁家有果树愿意卖的,如果是没成年的树也可以,到时候移栽到后山去。” 叶老爹到底没有拒绝,只私下跟叶母商量了一下,虽然他们之前为了赚银钱,去镇上卖猪肉,其实心里还是最喜欢老家,谁不想在村里弄个地盘啊,之前不就是因为家穷么。 如今有银子了,要是能弄个什么山庄出来,倒是也能对得起祖宗了,至于以后往外发展,那也是以后的事,现在阿远跟小荞都还小,至少七八年不会出远门。 有了这个认知。 叶母就在苏二舅他们来送货的一次,让他询问果树的消息,而叶老爹则去找村长了解荒山旁边的那一片荒地的大小和价格。 荒地没人买,又在荒山旁边,几乎没什么产出,就连镇上的地主老爷,都是只买良田,对开荒不感兴趣。 叶老爹想买荒地,很容易就能买到,不过因为银钱不够的原因,他只买了个六亩的地基,以及五十亩荒地。 加上之前的荒山, 只不过,买了荒地后,最麻烦的是三年后必须交税,所以不能一直买了不种,因为不种也需要交税。 叶荞算了一笔账,如今有五十六亩的荒地,一起每年的税银估计就要二十四两银子左右,难怪普通百姓不敢去开荒,因为产出未必能足够上交的税银。 不过,叶荞既然跟叶老爹一起决定买下这么多荒地,就不准备浪费,比如,她发现这些荒地里面,有二十亩沙地,可以用来种西瓜,等到了夏天可以卖西瓜沙冰,绝对不愁卖。 当然,还可以种花生,花生种出来炸油,到时候做炸货,炸货没有人能抗拒得了,尤其还是缺油的百姓。 水田则可以慢慢先开荒灌水出来,在里面养鱼,养莲藕,等地养肥了,两三年后再种水稻,肥力足够了,也不用担心产量不够的问题了。 所以,有三年时间的周旋,叶荞觉得还是可行。 当然,主要是因为她家不是靠荒地赚银子,才会这么随意,不然也是不敢这么冒进的。薆荳看書 十五过后。 天气就慢慢暖和起来,万物复苏,四处冒出了绿芽,春意盎然。 而叶家的羊棚里,又有好几只母羊生了,家里的羊奶多得喝不完,因着伙食好,羊群越来越壮大了,再往牧草地里扔了些种子,吃光了的地又长出了幼苗来。 为了营养,不得不做豆腐,豆腐渣用来养羊养牛都是很不错的。 但豆腐多了,光村里也消耗不光。 索性叶荞就想到了用豆腐做甜品,豆腐是嫩豆腐,加上酒酿和桂花,就成了一道老少皆宜的饮品。 至于桂花,四季桂这个时候还能开花呢。 所以,叶荞只能又麻烦苏二舅帮忙跑去找货源了。 开春到了,苏大舅要留下来干地里的活儿,所以买货的事就被他交给了苏年,比起苏大舅的老实憨厚直肠子,苏年明显更适合做生意,比起苏二舅来也不逞多让。 倒是解决了人手不够的麻烦。 这天。 何春收拾着一个包袱,就从村里出发,到了邕乡村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在荒山上修房子的匠人,以及下面的牛棚。 没办法,牛棚太显眼了,他忍不住凑过去看了好一会儿。 还是苏好发现他的。 “你是?”苏浩身边跟着胡大娘,才敢单独跟男子说话,毕竟她和离回家,名声上到底不怎么好听,加上她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不想给姐姐找麻烦,所以平时做事,基本山都是跟胡大娘一起,也方便许多。 “我是桂村的何春,过来找主家叶家干活儿的。”何春长着一张干瘦清俊的脸,看身形一点都不像是做厨子的。 苏好也是,一听这话,下意识看向他的胳膊,这样瘦,能颠得起锅吗? “你找主家啊,老爷现在应该刚去了那边荒山看修房子。”胡大娘在旁边说了一句,她嫌弃何春耽误她们干活儿。 要知道最近羊崽子下得多,她生怕死了一只,所以每日快速干完牛棚这边的活儿,就去羊棚,做事特别勤快,当然,这也是因为平时福利好,可以吃肉,有炭火烧,又不会被主家训斥,还有月钱拿,这样的好日子胡大娘很珍惜。 何春拱手道谢:“多谢大娘,那我就先过去找人了。” 到最后苏好也没有跟何春多搭话,反正她想得开,姐姐跟姐夫肯定看人的眼光不错,何春人品行不行,时间一长,他们肯定心里有数,她还是快些干活儿吧。 所以等何春找上去的时候。 叶荞跟叶老爹都在修房子这边。 至于作坊那边,有齐福齐管事守着,又每条线上选了小队长负责相互监督,叶老爹终于腾出时间来做其他事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毕竟他今年也要准备开春事宜,他之前可买了几亩地,水田要犁一遍,旱地上要育秧,种麦子,只需要一亩地留出来种菜就行,剩下的旱地就种麦子,等收了麦子后再种红薯,花生,大豆,芝麻之类的杂粮。 所以何春来得正是时候。 “我就是叶建业,你过来得正好,不知道你一个人一顿能准备多少人的饭食?”叶老爹也没有跟他见外,甚至没有询问他的身份,直接说正事,至于亲事的事,就更没提了,毕竟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 何春显然也是个事业心重的,他也直接跟叶老爹讨论起来:“要看做哪些菜品了,如果是普通农家饭菜的话,一顿准备五十个人的不成问题。” “不需要人帮你?你一个人就能行?”叶老爹看着他细胳膊细腿的,颇有些怀疑。 何春有些无奈,他也不说废话,直接走到旁边,蹲下去就把一块大石头抱了起来。 那一块石头至少有一百斤。 这下叶老爹对他另眼相待了,一巴掌拍在他肩上:“好小子,不错啊。” 何春身形都没晃动一下,显然基础功很扎实。 叶荞在旁边看着,也有些好奇,真看不出来,他这么瘦,却这么有力气,身体应该很不错。 “叶老爷,我爹说做厨子的,不仅要能做精致的点心,也能做得来酒席上的大锅菜,所以,这颠勺的本事,是基础功。”何春正色道。 “不错。”叶老爹满意地摸了摸胡须道:“那你跟我去厨房,做道菜给我尝尝看。” 他带着何春往旁边搭建的简易棚子走去,那边就有临时用石头垒起来的灶。 主要是修房子的人有二十来人。 一起去叶家吃饭就很吵,而且走路都要走一会儿,还不如就直接在这边煮。 何春没来之前。 这两日,就是叶母带着村里请来的何大虎的娘何柳氏,以及跟叶母关系还不错的谢大娘。 三个人负责匠人和修房子的人的饭菜,也忙得过来。 只不过这只是临时的,至少叶母就没空一直在这边煮饭,家里事情还不少。 叶老爹和叶荞带着何春过来的时候。 三人正在洗菜,准备中午的。 “怎么过来了?”叶母问。 叶老爹说:“带何春过来做饭,大家在,正好尝尝看。” “何春你小子可要好好干,味道好就留下你了。” 叶老爹说得直接,何春也回答得没什么犹豫的:“没问题。” 他低头看了一圈,看到了放到竹筛上的香椿,说:“那我就做个香椿炒蛋?” 这个比较简单,但能把味道做好,也要看厨师的厨艺的。 “可以。” 叶母起身,去告诉何春各种调料在哪里。 早春没有什么菜,基本上还是在吃白菜跟萝卜,以及刚冒出来的野菜,亦或者干菜之类的,像叶家,有地窖,所以还能保存住冬瓜、南瓜等菜,其他的就没有了。 所以做菜比较单调。 何春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手势,但他做菜的时候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很认真。 香椿芽每个要都要确定是比较嫩的,尾部根茎全部切掉,在锅里烧水,焯一遍水,捞起来放在水里洗一遍,再切成粒,然后是打鸡蛋,搅拌了鸡蛋后,再把香椿粒放进鸡蛋里面,放调料,再充分搅拌。 热锅烧油,等锅里的油温差不多了,再放进去快速翻炒。 香味瞬间就出来了。 他只稍微炒了一会儿就盛了起来。 他正要装盘,叶老爹已经手上拿着筷子走了过来。 “来,我尝尝看。”叶老爹也是个隐藏的吃货,但他是肉食动物。 平时对鸡蛋也无感。 他用筷子夹了一块,喂进嘴里,下一秒就高兴地道:“不错,好吃!” 叶荞也忙拿了筷子去尝,一口香椿炒蛋吃进去,蛋香和香椿的香味一起在嘴里爆开,鸡蛋鲜嫩,一点都不老,味道也恰到好处,香椿鲜嫩。 两者结合起来,明明是很普通的菜,叶荞愣是觉得好吃,搭配起粥就很好吃。 她快速吃了好几口,不忘让叶母几人也试试看。 “小伙子这厨艺真不错。”谢大娘笑着说。 何柳氏也惊叹:“何春是吧?我看你这做得也很简单啊,为啥我自己做起来就没这么好吃呢?” “火候,还有调味的比例。”何春被叫小伙子,心里有些汗颜,说起来,他年纪也没有比叶老爹小几岁。 偏偏他没成亲,所以也就算起来辈份低了。 叶荞倒是突然想到一道吃食:“这要是炒蚂蚁上树,得多下饭啊。” “蚂蚁上树?”何春耳朵灵敏,对新菜色很感兴趣。 叶荞说:“就是粉丝炒肉末。” “粉丝?”何春疑惑。 叶荞:“……”她才想起来,这时候没有粉丝,所以这道美食,是没办法吃了,心里一时有些遗憾,这个吃食,可是很下饭的! “何叔你没听说过粉丝存在吗?北方也没有?”叶荞好奇地追问。 她记得,晚上做梦的时候,得知龙口粉丝是山东那边生产出来的,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出现的。 可以用绿豆、红薯等做。 “没有。”何春说:“幼时虽然跟爹娘在府城待过,但也没有听说过粉丝,倒是见过龙须酥。” “既然是丝,那应该就是很细的食物吧,粉的话……只有面粉,难道是用面粉做的丝?”何春脑洞大开。 虽然细节上不太对,但方向倒是没啥问题。 叶荞想了想,到底还是没有跟他说粉丝的做法。 她决定自己先在家里试试看,要是不成功,再找何春帮忙做。 “那饭食这边,就交给你了。”叶老爹说。 “好。” 何春也没有拒绝,他本来就是过来干活儿的,一个月拿月钱的。 叶母就不准备留在这里了。 至于谢大娘跟何柳氏就留下来帮忙,之前就是一直负责厨房的事,倒也不影响相互之间干活儿赚银钱。 上午。 叶老爹拉了豆腐过来,让何春做给干活儿的人吃。 叶荞中午就留下来在修房子这边吃的午饭。 第一百七十三章 春种 午饭何春做的酱豆腐,香椿杂面蛋饼,南瓜绿豆大骨汤,然后还有一道爆炒肥肠。 几道菜都有油水。 别说这些干活儿的匠人帮工了,就说是在叶家,也是不错的家常菜了。 “今天吃得太好了。” “是啊,真好吃,这个豆腐我们自己做就没滋没味的,咋人家只放个酱油就这么好吃呢?” “好像不止是酱油还勾了芡的。” “这个肥肠竟然一点臭味都没有,回家让我家娘子也去买点,还挺好吃的。” “大骨也不错,骨头汤喝起来爽,以前就只炖的南瓜汤,没想到加个大骨就这么好喝。” “错,加上绿豆后出沙,更好吃。” “这个饼子才好吃。” 叶荞坐在另外一桌上,跟叶母,谢大娘,何柳氏几个女眷一起吃。 她埋头干饭。 直接用杂面蛋饼里面卷上酱豆腐跟肥肠,一口咬进去,滋味十足。 也不需要其他主食,面前就用碗装着一碗绿豆南瓜汤,时不时喝一口,绿豆沙沙的,口感很好。 老南瓜还有点甜口,加上放了合适的盐,倒是咸甜口。 叶荞这顿饭直接吃撑了。 吃完午饭。 叶荞只能叹息一口气,回家弄亮肤乳去了。 毕竟齐叔那边还是要交代的。 只不过就不能再做一蒲公英为材料的亮肤乳了,只能选择其他材料,好在能够替换的不少。 像精油那些就需要自己提取,像什么松子油之类的。 还有一些花草的精油。 下午,叶荞就忙活去了。 叶老爹则带着犁头,去牛棚牵了一头一岁半大的幼牛去帮忙翻地。 幼牛不会耕地,所以叶母过去前面牵着走,叶老爹在后面扶着犁头。 不过幼牛不适合犁地,身体不够强壮,所以叶老爹跟叶母只让每头牛用半个时辰。 村里人原本想借牛的,但看人家主人都不舍得用牛,加上都是幼牛,稍微有点脸皮的,都不好意思再提出来。 但耐不住有人脸皮厚。 这不,李张氏跑过来,站在田坎边,张口对着叶母就说:“叶二嫂子,你家这么多牛,借我家用一头啊,你放心,我也会像你这样,轮流用的,绝对不会累着这些牛。” “你看啊,你家八头牛,就算是轮流用,一天一头牛也只需要干活儿半个时辰,借给我,也只需要用一个时辰,对牛来说不累,你说是不是?” 叶母是真没想到两人都闹翻了,她还这么不要脸,平时在背后说她坏话,现在还有脸过来借牛。 “不借。”叶母毫不犹豫地就拒绝了。 “叶二哥,你看嫂子,怎么能这么得罪人呢?你可是家里的男人,这种事哪里轮得到一个女人家做主。” 叶母:“……” 叶老爹抬头,人高马大的,沉下脸看着她:“你再说我媳妇儿?信不信我直接一巴掌打死你。” “你,你竟然对女人动手。”李张氏吓了一跳。 叶老爹把犁头往地里一放,抬脚就逼近她,捏起拳头:“咋滴,欺负我媳妇儿,还不准我动手了?不仅是你,再胡说八道,我连你家男人都揍。” 叶老爹是一点都不低调。 声音大,也不怕外人听见,翻到宣扬出去。 旁边都是村里干活儿的。 就连在旁边有地的村长一家都过来了。 听见李张氏又找事。 村长听了都无语了。 李张氏被叶老爹吓得不服气,心里却很不高兴,她心里嫉妒叶母的男人那么护着她,而现在叶老爹又能干,现在赚了这么多银子,都快成个小地主了,她心里嫉妒所以才过来说这些话。 只要能让叶母生气,那就是成功了。 “村长,你看啊,叶屠户要打人了。”李张氏一屁股坐在地上,就开始拍大腿哭闹。 村长:“……”自己闹事丢人,还找他,这是把他当冤大头吗? 所以村长直接挥了挥手,说,“大家别看热闹了,翻地扯草要紧,走吧,各自干各自的事去,建业心里有数呢,能闹出什么事来。” 其他人哄然大笑,不过也很给面子地离开了,只不过明显在旁边看李张氏的好戏,好几个媳妇儿都对着她指指点点。 没办法,李张氏太惹人嫌了,喜欢说人坏话,在背后不知道说了多少人的坏话,然后又传到了当事人的耳朵里,能对她有好感才怪了。 村长手背在身后,幽幽地走了。 李张氏傻眼了,完全没想到村里其他人一点面子都不给,以往虽然也有很多人不满,可八卦谁不喜欢啊,而且为了面子,大家不是都不好意思明面上说么。 叶老爹懒得跟她一个蠢货说话,直接道:“我们继续干活儿吧。” “嗯。”叶母继续牵牛去了。 心里却很高兴。 翻地,除草,播种。 开春热火朝天的。 村里人都忙碌了起来。 叶荞只去做了一百份亮肤乳就没有弄了。 但她开始下地,去帮忙施肥。 早上一大早,叶荞跟叶老爹一人挑着一个扁担,就要出门。 叶母给两人做了个手套。 叶母则背着背篓,出门的时候,去喊了叶大伯母跟叶大伯。 两人跟着出门,两家耕地进行的进程是差不多的,也是因为叶家的牛,叶大伯他们也轮流用了,导致那七八天,叶大伯母天天过去给牛喂草。 “二弟,你们说的那个肥,真的可以用吗?” “可以,是好东西。”叶老爹对自己闺女是非常信任的。薆荳看書 因为叶荞其实很少瞒着两人。 二老则在外面处处帮她描补,让人没把注意力落在她身上。 “这法子是我从那些行商嘴里听说的,你们也知道,那些商人走的地方多,知道的事情不少。” “而且之前种的生姜,不是已经表明效果很好么?” 这个很有说服性。 叶大伯瞬间就不怀疑了。 几个人一起。 走到牛棚的时候,苏好跟胡大娘已经在了。 赵暖跟赵真在旁边帮忙。 用铁铲把肥料铲起来,放到密竹筐里,弄出来的农家肥是加了泥土的,还经过发酵,味道属实有些重。 叶老爹倒是一点都没有不习惯的,直接挑着担子就往地里走。 第一百七十四章 农家肥 苏好看见叶荞也过来挑担子,忙劝道:“小荞,你也要挑?” “对啊,我力气大。”叶荞完全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见竹筐装好了,把白色布巾往鼻子上一戴,挑起两个竹筐就走了。 苏好被惊住了,颇有些担忧,见叶母在,就问:“姐,小荞真能干这种粗活儿?” “她力气大,连打猎都从六岁开始就跟着你姐夫进山了,不用担心。” 苏好还有些恍惚地点头。 这边,被长辈担心的叶荞,挑着担子,轻轻松松的,到了自家地里,就跟叶老爹一起,把农家肥洒在翻好的地里。 叶母则去教叶大伯母他们应该怎么施肥的事。 堆肥的活儿就忙碌了七八日。 等他们忙完的时候,村里很多人也得知了这个消息,好几个老人跑过来问叶老爹施肥的事。 “建业啊,你们这是在做什么?”问话的是何老爷子。 “之前堆的农家肥,用来肥地的,现在在往地里肥一遍,等播种的时候,再浇灌一遍,地里肥力就会好很多,有利于庄稼生长。” “竟然是施肥,真有用吗?” “我觉得有用,反正等今年我家试看看,要是长得好,叔伯你们再跟着来,也行。” “那到时候就麻烦你了。”何老爷子摸着胡须笑了笑,并说:“听说你们要在荒山上种树,什么时候开始种,到时候我来帮忙。” 他不提银钱的事,就是要白帮忙的意思。 乡下讲究人情来往。 除非是不欠人情,像叶家这样频繁需要找人干活,就还是给银钱更合适。 叶老爹也没拒绝人家的好意。 “成啊,过两天吧,我明日进山去找树种。” “去山上找树种?”说话的是王大爷。 “对,后山有不少成年的果树,虽然危险是危险了点,但至少是成年的,移栽回来,今年就能结果,再找些小幼苗在山里种上就行。” 王大爷说:“后山很危险,想抬树回来只怕会弄出很大的动静,要是出事了可如何是好,要不然多找些人去?” 叶老爹一听到对方好意提醒的话,还有些感动,毕竟他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值得村民去冒生命危险进山的。、 “不用,王大爷你好意我心领了,但这上山本来就是危险的事,而且我主要是去山上收蜂蜜,找树苗是顺便的,大多数还是要去买。”叶老爹忙说。 王大爷点头表示知道了,没有再说帮忙的事。 不过何大爷说:“不过你要是种树的话,可以先挖坑,正好最近家里的地春耕忙完了,有空,我现在就去你家荒山那边,你跟我说怎么挖。” 何大爷坚持要帮忙。 叶老爹也就没有拒绝。 旁边王大爷一听,也表示要去帮忙。 叶老爹就带着几人,去了荒山那边。 现在荒山这边,平时汪家三父子,已经开始收拾了荒山上的杂草,以及一些木柴,活儿不少,不过时间一长,也干了不少。 叶老爹把何大爷等人带过来。 何大爷看了一片收拾了五分之一的荒山,走上去踩了踩,发现竟然没有那么硬。 “我感觉还成,虽然种粮食很勉强,但种果树没什么问题。”何大爷等人都是种庄稼的好把手,过来看一下地就知道怎么回事。 王大爷也弯腰把地里的石头捡了起来。 叶老爹把汪家老爷子叫过来,把何大爷等人介绍给他们相互认识。 “老哥哥,你来这里干活儿可是好事,你不知道,建业请的厨子,做的饭菜好吃得很,你们来有口福了。” 何大爷有些不好意思,哼哼道:“我们还没干活儿呢,就惦记吃的,建业怕是会后悔让我们来帮忙了。” “咳咳,建业,那啥,我们现在就去干活儿。”王大爷更直接。 叶老爹听了有些好笑,知道两人是开玩笑的,也不说废话,直接就叫上众人一起,去看挖树坑的事,毕竟挖坑也不能乱挖。 叶老爹忙了一下午,还不忘请过来帮忙的何老爷子等人吃晚饭。 何春做的晚饭每吨都有油,比好些村里人自己家做的饭菜还好,这下原本只是为了感谢叶家帮扶一把,家里有了银钱来源的何大爷等人,这下越发的乐意主动来帮忙了。 第二日。 叶荞跟叶老爹一大早起床后。 叶母已经把简单的口粮准备好了。 因为不知道要在山里呆多久,所以两人没有准备太多食物,毕竟去山上找到了果树,挖了后就要运回来,一次最多两棵树,所以按照一般情况来说,他们在山上待不了多久,但肯定会在山里经常性地回来。 叶老爹扛着两把锄头,叶荞则背着背篓,一起上山。 “爹,先去看蜂蜜?” “嗯,先收了,正好几个蜂巢的位置也有果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挖回来。”叶老爹点头解释说。 叶荞则往山上望了望,选择了一条直觉比较安全的路。 不过一刻钟的时候,就到了第一个蜂箱的位置,离得近了,还能看见上面蜜蜂围绕着转。 叶老爹早就穿好了养蜂服,有手套,也有头罩,走过去,把蜂箱里的木板取出来,只见上面多了一层密密的蜂蜜,用准备好的竹片往准备好的木桶里一刮,厚厚的蜂蜜就流出来了,上面还有蜂蜡。 “蜂蜡可以留下来,适合那些伤口烧伤的人用。”叶荞第一反应就是想到它的用处。 “可以止痛,生肌。” “不仅如此,蜂蜡用来做亮肤乳,能美容养颜。”叶荞知道自己说了抗氧化这个词汇,叶老爹也不知道,直接告诉他能有什么作用就行。 叶老爹说:“原来这就是你要自己养蜂的原因?找别人家买,就没有蜂蜡。” “没错,当然还有我们自己能养蜂也不亏。” “对了,爹,我们种树的时候,最好每种树分开种,到时候也方便收集不一样的蜂蜜,像桂花蜜,桃花蜜之类的,效果都不一样。” “行,这个只是小事。” 两人收获很不错。 蜂箱里都收获满满。 还顺利找到了葡萄藤。 因为每年都要酿酒,所以他们先把葡萄藤弄回去移栽。 第一百七十五章 玫瑰花 在叶荞他们热火朝天地准备改造荒山的时候。 府城里,齐临打造的火锅店开业了。 一开业就受到了热烈欢迎,稍微有点身家的,都趁着热闹跑去吃锅子。 刚三月初。 天气没那么凉了,但吃火锅也还是很不错。 尤其是火锅味道好啊,在府城这边本来就吃得比较辣,有这种重口的锅子吃,虽然比不上冬日吃舒服,可也让人抗拒不了,就像有人就喜欢夏季吃火锅一样。 因为府城距离很远,所以很多的蔬菜都是从当地收的,而在府城锅子卖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县城也开了一家。 这时候,齐旺又来了。 他这次过来,已经变成了三辆马车,比之前还多。 齐旺来的时候,叶荞跟叶老爹在山里挖果树。 叶母和从学堂里回来的贺远一起招待齐旺。 齐旺到了之后,把一车的玫瑰花盆摘让车夫从马车上搬下来。 “这是?”叶母上前帮忙,齐旺已经习惯了叶家人完全没有暴富后看不起人的习惯,有点像乡野的隐士。 他见有自己知道的,乐着道:“这就是叶小姐要的玫瑰花,只不过开没有开,这个是从外邦找来的,我还没见过开花的样子呢,现在还只是花苞,听说到了四五月一定会开。” “对了,老爷吩咐找来种子的人,还送了些养花的书,看上面的内容就知道怎么养花了。” 一听这就是玫瑰花,用来弄亮肤乳的原材料,叶母可不敢轻举妄动把这些冻着了。 “可以直接放在院子里吗?” “可以,清水县的天气挺适合养玫瑰的,不用担心养不了。”齐旺显然也是做了准备功夫的,能清楚地回答出来。 叶母这下就放心了,把玫瑰连带着花盆一起,放到墙角下。 除此之外,齐旺这次又带了些做护肤品的原材料过来。 “那个,叶夫人,不知道上次提的亮肤乳,叶小姐研究出来了吗?” 叶母说:“研究出来了。” “真的?”齐旺差点以为自己是幻听了,等反应过来,高兴坏了:“那可以给我看看吗?” “是小荞保存着的,等她回来才行。”主要是叶母不知道每种的效果是什么,反正都需要叶荞解释一遍,不如等她回来一起说。 齐旺一听自然不会反驳,高兴得嘴角都带着合不拢嘴的笑容,这下好了,把东西拿回去,肯定能跟大老爷交差了。 叶母招待他喝茶。 这次过来齐旺顺便是来说火锅店的事的。 虽然这次没带来分红,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火锅生意很好。 “那真是好消息,要是需要什么山珍,可以找我们村里买,大家收拾出来的蘑菇都挺好的。”叶母顺口一说。 因着现在村里人,对叶家多加维护,像之前李张氏为什么跳不起来,不就是因为叶家越来越得民心了么。 光作坊的活儿,就能让大家一个月就多了一两多银子,一年就是十几两,这个数目说出去,附近的村子里的村民,谁不羡慕啊。 甚至最近因为荒山开荒的事,还请了其他村的人过来干活儿。 因为叶荞跟叶老爹发现,随便栽树存活率不高,而且,荒山上要种果树,因为不够平稳,那就要修路。 最好修石头路。 正好荒山那边挖出来不少的石头,拿来铺路正好,挖出来的坑,就种果树。 齐旺想到自己来之前,大老爷说了,只要不是什么为难的事,都可以答应,只是让县里火锅店买的原材料从邕乡村来,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他们虽然有食材来源,但生意这么好,很多食材都不够。 与其找别人买,不如卖叶家一个好。 齐旺就答应了,他笑着说:“没问题,正好镇上大老爷也准备开一家火锅店,到时候收的山珍可以直接送去镇上酒楼里,多的就送去县城。” 叶母见他这么快答应。 心里还有些受宠若惊。 招待齐旺更加诚心了,只不过后山普通人上去都有危险,所以她也没办法叫人去喊叶老爹。 齐旺得知这个消息。 虽然心里着急想要早些把亮肤乳送回府城。 可他也知道急不来。 而且齐临那边一直要求不能得罪叶家人。 齐旺自然就耐心等了,只不过,他也没有一直在叶家堂屋里等,就提出去荒山看看,毕竟听说叶家买下荒山,要准备种果林,他还是挺感兴趣的。 叶母闻言,就去隔壁叫了叶萧来陪着齐旺。 叶奶奶一听事陪齐家的管事,忙跟叶萧说:“你快去吧,兔子这边安心交给我就行,你好好招待齐管事,带人家在村里好好玩玩。” “知道了,奶奶。”叶萧就听话的跑去给齐旺带路。 走出叶家,最先看到的还是牛棚和羊棚。 齐旺看见这么多牛,还有些吃惊:“这么多啊,养着卖的?” “如果可以吃的话,估计小荞还想吃呢。”叶萧开着玩笑道。 齐旺倒是点头,说:“牛肉确实挺好吃的,只不过可惜朝廷不允许食用耕牛,除非是牛意外死亡,这些年我倒是运气好吃过一回。” “耕牛拿来吃了,也太浪费了,耕地多好啊,今年因为有二叔家的牛,家里的地都比往年耕得快,以后要是牛多了,肯定就没有那么费力了,种地没那么费力,我们也就能有力气去干其他活儿。”叶萧也是舍不得吃牛的人,把牛当成伙伴呢。 “不过小荞说,牛虽然不能吃,但羊肉可以啊,而且羊肉吃锅子也好吃,可惜我还没吃过,最近太忙了,小荞跟二叔日日上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机会能吃到羊肉锅子。”叶萧舔了舔唇瓣说。 齐旺听了好奇地追问:“羊肉锅子很好吃吗?比兔肉锅子还好吃?” “反正我没吃过,齐管事你见多识广,应该吃过类似的吧?”叶萧一点也不因为自己出身不高而自卑,跟齐旺说起话来,可直白了。 齐旺倒也没有因此看低他,毕竟叶家可是连大老爷都看重的对象,而且相处起来也不错,他倒也不是那种狗眼看人低的。 第一百七十六章 羊肉汤 不然齐临也不会安排他过来,能做到他现在的位置,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 “羊肉汤确实不错,再泡上泡馍,味道很鲜美。” 叶萧听了瞬间被勾起了食欲:“听起来就很好吃啊。” “你要是喜欢辣椒,还可以自己放辣椒油。”齐旺故意勾引他,形容出来后,果然看见叶萧一脸都写着我想吃的表情。 齐旺看了哈哈大笑。 “不过很可惜,清水县这边羊肉比较贵,所以只有县城里有一家卖羊肉汤的,价格贵就算了,还不正宗,去了北边,越靠近边疆,羊肉汤的味道越纯正,而且那边肉食便宜,反倒是新鲜蔬菜比较昂贵。”齐旺也是跟着齐临跑过挺多地方做生意的,这点见识还是有的。 叶萧听得对外面的世界特别向往。 不过,更多的还是他想喝喝看羊肉汤的味道。 所以,下午,等叶荞跟叶老爹扛着果树从后山下来后,就遇见了正陪着齐旺在荒山这边看栽树的齐旺跟叶萧。 也是因为天气比较凉快,刚初春,不太冷,也不热,正是舒坦的季节。 “叶老爷,叶荞小姐。”齐旺脸上带笑,走上前跟两人拱手打招呼。 叶老爹把果树放下来,递给旁边等着的汪大舅等人。 他们扛着树,就去旁边栽种了。 每个人都很勤奋,因为请了隔壁村的村民干活儿,不过半个月,荒山上的石头就被清理了五分之一了。 进展还算不错,有了这些人帮忙,叶荞其实轻松很多。 这会儿亲自去后山找果树,也不过是为了顺便打猎练身手而已。 这不,这次下山,叶荞手上还提着一只野山羊呢。 “齐管事。”叶老爹跟他打招呼,“不好意思,有点忙,你来了很久了?” “没事没事,只要等到叶老爷你回来就行,这次我家老爷让我带了不少的材料过来,一会儿小荞小姐可以去看看。”齐旺其实在村里过得挺舒坦的。 他上午跟着在村里看了牛棚羊棚,中午在荒山这边的草棚里吃了何春做的饭菜,虽然何春做的都是家常菜,但菜品样式新鲜啊。 下午,他就在荒山这边看规划,他发现,如果按照叶家这么弄,以后这荒山指不定就变成有名的什么桃花林,桂花林了。 “好好好。”叶荞一听连玫瑰花都有,比齐旺还激动,先把野山羊给了何春,让他晚上处理了吃了,给大家加餐。 叶萧在旁边看见了,忙说:“何大哥,你会不会煮羊肉汤?” “会,咋地,你想吃羊肉汤?”何春点头。 “对对对,我听齐管事说,羊肉汤可好吃了,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呢,听说北边的羊肉汤正宗,就是不知道县里的滋味咋样。”叶萧吃货本性暴露无遗。 叶荞听见羊肉汤,想到了牛肉汤,不过,不管是羊肉汤还是牛肉汤,里面都可以放粉丝,她说:“何大哥,我家弄了个吃食,一会儿我让萧哥给你送来。” “对了,羊肉汤里还可以放嫩豆皮。” 何春说:“好啊,那我等着。”他其实也没有放在心上,直译为是叶荞自己弄的什么咸菜。 “厨房里还有一些豆皮,最近天天磨豆子,豆制品不缺。” 叶荞瞬间就开始期待起今晚的晚饭了。 她说完这事,就转身跟着叶老爹、叶萧以及齐旺一起往家里走。 叶荞先一步回去,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来,收拾了一下,叶老爹也先去洗手。 叶荞换好衣服出来,看见叶老爹陪着齐旺在院子里说话,她先去了厨房旁边的库房,库房里放着已经做好的粉丝,不过粉丝看起来没有那么白,不过是纯手工的,质量上没什么问题。 叶荞朝站在外援的叶萧招手。 “萧哥,这是粉丝,可以煮在羊肉汤里吃,你告诉何大哥,泡一下再煮,不要煮太软了,反正他应该多试试就知道了。”叶荞跟叶萧说。 叶萧点头说知道了,拿着一捆粉丝就去找何春了。 叶荞则一眼看见了院子墙角下的玫瑰,忙快步走了上去,花盆里的玫瑰还没开,但已经有很多花苞了,估计离开的时间也快了。 “小荞。”贺远从他自己的屋子里走了出来。 叶荞有些惊喜,“阿远,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日晚上回来的,修一日假期,明日一早再去学堂,不过最近书院里有很多同窗要去府城参加府试,学堂夫子会安排出一名去府城带队,跟其他书院的夫子学子交流。” “所以书院里最近的学堂没有那么多的课程,大多都是我们自己进行考试,然后相互交流,并不会正经上课。” “那可以待在家里上课吗?”叶荞问。 “可以回来读书,只不过老师不会离开,这次王师兄要去参加府试,我想跟师兄一起去府城看看,因为二月没有参加县试,府试没有参加的机会,不过我现在虽然已经学习了半年的四书五经,可也没有达到参加府试的水平。”贺远对自己的学问还是心里有数的,并不会莽撞。 其实他已经能够参加县试的水准,县试通常有四场或者五场,具体由县令决定,第一场考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诗帖诗一首。 第二场考四书文一篇,性理论或孝经论一篇。 后面还有第三场、第四场,每一场考试隔数日举行,前一场考试通过者才有资格参加下场,且每场考试录取人数依次减少。 所以一般二月开始的县试,要考半个月到二十几日。 县试跟府试也就是想取得童生功名想取得的两场考试,每年都会考,通过后就能得到童生功名。 等之后通过三年一次的乡试,就能获取秀才功名。 今年也有乡试,乡试在每年的八月,这也是王夫子让王清去参加今年的府试的缘故,之前王清已经参加过县试了。 要是能过了府试,王清肯定是要去参加乡试的。 只不过乡试的难度可比童生试大多了,王秀才其实心里也只是想王清去考几场,熟悉一下环境。 第一百七十七章 府试 叶荞听到他这么说,毫不犹豫就同意了:“可以啊,没问题,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这都快八月初十了,府试也就剩最后二十来天,虽然清水县离府城只需要三四天就能到了,早些去熟悉一下环境也挺好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早些去会在住宿和吃食上花费一笔银钱,不知道王清家里银钱够不够。 至于贺远,他自己就有写话本子赚的银钱,倒是不担心去府城的花费。 贺远说:“王师兄决定三月十五出发,跟另外四个人结保一起出发。” 叶荞点头,“那这样,晚上我们跟爹娘说这件事。” 说到底读书是大事,叶荞也不会隐瞒。 贺远点头,表示赞成。 两人这边正说着话,叶老爹跟齐旺就过来了,原来是齐旺跟叶荞解释这次带过来的香料,问她有没有问题。 叶荞先去看了一下他送来的材料,不仅有玫瑰花,还有山茶花,橄榄油。 都是一些她找不到的。 以及最难的乳化剂制作。 虽然这个季节找不来椰子,但其实做乳液很简单,尤其是保湿乳液,成本还低,当然,美白效果就没有了,要想达到美白效果,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 好在现在也不需要生产出能美白的,能保湿的已经很让人惊艳了。 叶荞点头说:“不错,这些都是我需要的。” 齐旺若有所思,问:“小荞小姐,你不怕把这些要用的原材料都告诉我,我会知道怎么做了吗?” 齐旺问得直白,也是怕叶荞一不小心把方子透露出去,到时候就麻烦了。 对外人他可没有那么温和了。 “放心,就算告诉你我用了什么原材料,你也弄不出来。” “就算是胭脂铺子的老人看了也看不出来?”齐旺惊诧。 叶荞点头:“没错。”想想看未来每款产品里用了什么原材料,都会披露在包装上,可各家还是有各家的商业机密,不仅仅是因为材料比例的问题,还有一些更加机密的技术。 更别说这会儿是古代,售卖的商品根本不需要说清楚里面有什么原材料,当然,古代更看重名声,若是真出了什么名誉受损的事,对生意影响极大,而不会像后世那样,随便公关一下就能解决。 “那就好。”齐旺听到这个回答,反而松了一口气,满意地笑了。 叶荞说:“旺叔,你来肯定是想看看亮肤乳吧?” “我之前弄了一些出来,你先看看能不能行?”叶荞带着她这个年纪特有的自信跟娇纵。 齐旺一听乐了:“好啊。” 他早就期待得不行了。 叶荞快速跑进屋子里,把早就准备好的木箱拿出来,里面放着一百盒陶瓷罐子。 齐旺迫不及待地打开,看见陶瓷玉器上的画就很喜欢了,毕竟包装也是商品重要的一环,他从里面拿了一罐出来,轻轻打开,看见上面还密封着一个纸片,扯开后,露出里面的乳液。 他在叶荞的建议下,往手背上擦了点,就闻到一股清香。 “这是……梅花的香味?” “嗯,没错,加了点梅花香味,应该还不错吧?”叶荞有些不确定。 “这边还有竹香,牡丹花香,以及薄荷的香味。”叶荞把里面的味道介绍了一番:“因为不知道这些味道哪个比较受欢迎,所以有味道的都只有十罐,剩下的六十罐都是原味,没有加什么香味,只有牛奶的清香。” “对了,这边还有六罐,里面加了上次齐叔送过来的珍珠粉,还不知道效果,旺叔你拿回去后,把这六罐让齐叔给人试用,一般连续用三个月会有明显效果,但具体有多大的效果我就不确定了,只能麻烦让齐叔安排人试用了。” 齐旺听到美白两个字,就觉得要是真有这效果,指不定府城里的女眷都要买疯。 但他也听出叶荞的意思。 这做生意可不是有就能卖,要出名还得有效果后再宣扬出去,到时候还愁卖? “放心,我回去会跟老爷说清楚的。” 叶荞点头放心了,把东西都递给了他。 因为每个陶瓷罐子表面都贴着一圈纸张,上面写着其名字跟功效,也不怕弄混了/ 齐旺珍惜地把东西收好。 还安排人盯着。 天色不知不觉就晚了。 一家人都往荒山那边去,准备吃晚饭。 叶荞他们过来的时候,看见草棚这边外面的饭桌都搭建好了。 何柳氏她们都忙着端菜上桌,何春更是忙得脚不沾地,在厨房里干得热火朝天。 看见叶老爹等人。 干活的村民跟汪家三夫子,以及过来吃过的苏好一家三口,还有从隔壁村过来干活儿的村民,都出声跟叶老爹打招呼。 “建业来了啊,快过来坐,今日真是麻烦你了,准备这么香的吃食,我们都走不动路了。”何老爷子笑着打趣。 “就是叶老爷太和善了,给活儿干,还有好吃食。”其他村的村民更是对叶老爹热情得不行。 能不热情吗,毕竟是衣食父母,而且叶老爹也跟那些自私的地主老爷不一样,比较和善,只要守规矩,不在村里乱来,安心干活儿,每日都能拿工钱。 而叶家找的干活儿的人都是比较正直的,真正有问题的,早就在一开始就被筛除了,所以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叶家这个刚崛起的小地主,名声很好。 “大家不用客气,都可以尝尝看,早点吃完早点回家,天黑了不好走路。” “多谢叶老爷。” 很快大家就各自找到相互熟悉的人一桌坐了下来。 叶荞跟贺远则去跟孩子这边一起吃饭。 其中就有何大虎、叶晴、果果、青山他们。 这些本来就是叶荞的好友。 他们家的家长因为感激叶荞时不时给他们上课。 教认字。 所以这次过来帮忙的人,就有果果他们家的长辈。 果果他们是孩子,也跟着过来帮忙,晚饭叶家自然要招待的。 “今日喝羊肉粉丝豆皮汤,大家都试试看。” 叶荞十分期待。 桌上还有凉菜,一个是凉拌海带丝,一个是凉拌猪耳朵,然后就是粗面馒头。 菜不多,但每道菜味道都很不错。 第一百七十八章 陪着一起 尤其是羊肉汤,叶荞喝第一口就被鲜到了。 “好喝!”她眼睛微亮。 果果跟青山等人反应更是直接,“好好喝啊,我碗里还有肉。” “我碗里也有。” “这个滑滑的长条是什么啊?” 叶荞洗了一口粉丝,搭配上一点辣椒油,那滋味叫一个爽,虽然跟牛肉汤的味道不太一样,但也都挺好喝的。 “一点膻味都没有,何大哥的厨艺真好。”叶晴也忍不住说。 家里虽然叶大伯母厨艺也不错,但比不上何春,叶晴这感慨绝对是发自内心的。 “你们要是敢吃辣椒,就放点辣椒油,更好吃。”叶荞推荐道。 叶晴试着放了一点。 贺远放得多些。 果果太小,不敢吃辣椒。 倒是何大虎,明显是重口味爱好者。 他放得辣椒油都是别人的双倍,一边嗦粉丝,一边擦额头上吃出来的汗水说:“还是锅子好吃些,那个够辣。” “锅子是什么?”果果跟青山几个孩子都没吃过。 叶荞说:“等荒山修好了,到时候我爹会请大家吃,放心。” 果果几个孩子瞬间就期待了起来。 贺远低声问她:“小荞,这个就是你说的粉丝吗?” 虽然平时贺远在读书,两人一个月就见一次面,但叶荞也会给他写信说在村里的事,所以两人其实来往挺密切的。 叶荞说:“对,就是粉丝,用绿豆做的,好吃吗?” “好吃。”贺远点头。 “诶,说起来,你也可以带粉丝去府城啊,这个好保存,你到时候直接把粉丝放到锅子里一煮,再放点调料,就很好吃了。”叶荞一拍脑袋,想起这事了,心里已经琢磨着,该给贺远这次出远门准备什么行李更方便。 贺远一听觉得确实很方便,而且也很好吃,没有拒绝,甚至还想给同窗推荐。 “家里做的多吗?” 叶荞说:“有个二十来斤吧,你要是喜欢可以都带走,家里要吃,再做就是了。” “我想着,给同窗推荐,他们应该也会喜欢,等名声传出去,应该能够再有一笔收入。”贺远把自己的想法说了。 叶荞乐了,看着他好几眼,直把贺远看得脸都有些红了,她才开口:“阿远可真勤快,赚这么多银钱,以后我可就靠你养了。” 她心态颇为咸鱼。 其实赚这么多银子,不过是为了银钱自由,以后不会受到所需花费的掣肘,所以,对赚多少银子,她其实不强求。 “你不喜欢我这么看重钱财吗?”贺远心都提了起来,一眼不落地看着她。 叶荞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你胡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会不喜欢,钱财也是好东西啊,要是没有钱财,我们现在指不定饭都吃不饱。” 贺远松了一口气,他还没有练成老狐狸的沉稳,听到叶荞这么说瞬间高兴起来。 不过,对于他要去把粉丝的名声传出去,叶荞觉得没必要:“阿远,你是读书人,对外呢,不能表现得太爱财,所以你不用去做生意,倒是可以用粉丝送人情,去联络同窗之谊。” “至于宣传名声,我准备让旺叔给锅子店那边送点过去,那边铺子里生意火热起来了,还怕粉丝卖不出去吗?” “嗯,我知道了。”贺远也不傻,点头就答应了,他只需要考科举,以后才能护住家人。 没有地位,钱财也未必能保住。 一顿晚饭吃得干活儿的人都满足极了,明明都没有多少肉,但滋味比吃了大鱼大肉还让人满足。 天还没黑,外村的村民把没舍得吃完,故意留下来的羊肉汤打包带了回去。 叶老爹也招呼齐旺他们一行人去歇息。 也是叶家这边房子里有空房间,不过因为这次跟着齐旺来的车夫比较多,另外三个车夫就只能安排在村里其他人家去住。 安排好客人。 叶老爹从外面回来,见叶荞跟贺远两个孩子都还没睡,叶母都还等着,他大步走进堂屋里,问:“咋了,这么晚还不睡觉?” “有事跟你说。”叶母放下手上的针线活儿说:“阿远这孩子十五准备跟王清他们一起去府城,王清要去参加府试,你觉得呢?” “这是好事啊。”叶老爹走到饭桌旁旁坐下,端起茶杯喝了好几口,看向贺远:“阿远,你们去安不安全,不然我送你们去吧?正好我去府城看看锅子店的生意,齐大老爷一直写信让我们家去看看,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出远门一趟。” 贺远说:“爹,府试会考好几场,你去了估计谈生意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在那边耽搁太久,村里的活儿咋办?你要是专门为了我才去,真没必要,但若您真有事,我肯定不阻拦。” “你这孩子,这么懂事干啥,我还是去吧。”他越懂事,叶老爹越不放心。 跟叶母对视一眼,二老就这么决定了。 贺远还想再说,就被叶老爹赶回去睡觉了。 叶荞跟着贺远一起往外走,见他还蹙眉头,有些担心,说:“放心吧,爹是真想去一趟府城,我还没去过呢,不过这次我就不去了,家里的荒山我得看着,还有稻田养鱼的事也得弄起来,等明后年你去考试,我再陪你去。” “小荞,你跟爹娘对我太好了,我心有愧疚。”贺远看着她,才把心里话说了。 叶荞闻言笑着揉了揉他的脸蛋,这大半年来他被养得很好,不仅长个子了,脸色都红润了,揉起来手感特别好,“哎呀,我们是一家人嘛,别见外。” 贺远心脏突突直跳。 “嗯,我们是一家人。”他掩藏住眼底的感动。 等叶荞回了房间,他才回了隔壁自己住的厢房。 贺远心情很好,晚上点着油灯,写了一万字话本子,等把内心的情绪发泄完,见天色不早了,这才吹了油灯睡觉。 翌日一早。 叶荞起床后,吃了早饭,齐旺这边去收了库房里的香皂,就准备回去了。 “旺叔,这是我们家随便弄的粉丝,也就是你昨晚上吃的那个,你带点回去,看看放在锅子店里,煮进去也好吃。” 第一百七十九章 回礼 齐旺昨晚上还惊喜于粉丝呢,他以前都没吃过,忍不住问:“小荞小姐啊,这个粉丝的成本高吗?” “不高,绿豆做的。” “红薯也可以做,像什么豌豆,黄豆之类的都可以做。” 齐旺一听就听出里面的商机有多大了,他眼睛亮了亮,同时点头道:“我回去一定禀报给大老爷。” “对了,这边是我娘去村里收的山珍,这边是给齐叔的,这边是你的,你们别嫌弃。” “还有这几只羊,都是羊棚里幼崽长大的,不管是放进锅子里,还是煮羊肉汤都很不错,也可以像兔肉一样片一些羊肉片放锅子里烫一烫就能吃。” 叶荞跟叶老爹一起,把给齐临以及齐旺准备的礼物都拉出来,羊是用笼子专门装好的,下面垫着布和草。 “这么多,老爷的我肯定送到,我就不用了……也就平时跑个腿,哪里能收这些大礼。” 在送的礼品里还有从山上找回来的蜂蜜。 “齐管事别客气,我们两家以后多的是来往的机会,你不嫌弃我们就很高兴了,这些就村里自己养的,也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你这经常跑来跑去的,路上也辛苦,要不是看得起我们家,哪里能跑得这么勤快。” 叶母几句话说得很好听。 齐旺听了心里熨贴得不行,是啊,他虽然接到齐临的吩咐,给叶家送信,顺便收货,可也不是非他亲自来不可,甚至像送信这种事,他也可以拖一拖,反正只要没出大纰漏就没什么问题。 被人体谅到艰辛,齐旺心里对叶家更有好感了。 “那我就不跟你们见外了,叶老爷不是之后要来府城吗?来了只管找我,我一定好好招待你,家里小少爷不是要去游学吗?你们人有多少,可需要提前租住个院子?比起住在客栈里,会更安静些。”齐旺投桃报李,主动提出要帮忙。 叶老爹见自己只不过随口一提,齐旺就放在了心上,心里也觉得他这个人可以处,拍了拍他的肩道:“那我就不客气了,旺弟,你帮我定一个院子就行,等我来了再请你吃饭。” “叶老爷你可别跟我客气,我们都是自己人不是。”齐旺也是个爽快的人。 对叶老爹改变了称呼,心里熨贴,知道对方没把他当下人,自然高兴,但也不会真的一点尊卑都不分,该叫什么还是叫什么。 等送走齐旺。 叶老爹感慨了一声,说:“幸好齐兄本性不错,连身边的人都是品性好的。” “阿远,你今日要去学堂吗?” “要。”贺远点头。 在读书上,贺远向来认真。 “行,那我送你去村口,坐村里的牛车去镇上。” 贺远点头,没有拒绝。 叶荞跟叶母就给贺远准备行李。 其中就有粉丝跟叶母港刚给他用绢布做的里衣,还有齐临之前送过来的好棉布做的长衫。 因为这次的棉布染色很好,青色的衣服穿在贺远身上,更透着一股读书人的味道。 “这里是纸墨笔砚,娘也不知道这些好不好,能拿去学堂用吗?”叶母问。 纸墨笔砚也是齐临上次送的。 贺远一看,砚台虽然说不上是名砚,可少说也要二十几两银子才能拿下来,纸张是府城那边才有的澄心堂纸,都是好东西。 “娘,这些东西很好,比我自己的好很多,不过在学堂里读书,倒不用这么好的,平时用来写文章送人比较合适,拿来练字就浪费了。” “好就行,你也一起拿去镇上,你想咋用就咋用。”叶母一听可以用,快速给他收拾了,放进了书箱里,一边还絮絮叨叨地叮嘱:“爹娘不在镇上也没办法盯着照顾你,你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有什么问题,就去找王秀才,这次爹娘也给王秀才准备了礼品的,也是麻烦人家照顾你。” “这是家里做的咸鸭蛋,可以早上喝粥的时候一起吃,羊也送一头去,鸡蛋五十个,棉布一匹,粉丝的话,家里没有存货了,等十五那天,你爹去镇上,我再让他带,你就别回来了,反正就几日时间,难得跑。” 等收拾完,叶母跟叶荞以及叶老爹,都拿着行李,一起把贺远送到村口,把东西放到牛车上,贺远坐好后,跟他们挥了挥手告别,牛车很快就走远了。 叶荞收回视线,看向叶老爹:“爹,我想在荒山修的房子那边,铺个石坝,你看怎么样?以后不管是晾晒还是吃饭也方便,现在都是泥土,一下雨就不好用了。” “行,正好可以去买点石板回来铺。”叶老爹想了想说:“我一会儿拜托大哥去帮忙买石板,我一会儿还要进山一趟,之前在山里找到了一片桑葚树,还没有弄回来呢。” 叶母闻言说:“那你们早去早回,买石板的事,我去找大哥。” “那就辛苦了。” “你们才是,注意安全。”叶母不放心地叮嘱。 叶老爹乐呵呵地笑了:“好啊。” 叶荞跟叶老爹就扛着锄头,背着背篓出门了。 两人进了山后,直奔后山之前找到的桑葚树。 桑葚树一般都不大,还是比较好养的,就是在成熟的时候,容易碰到来猎食的鸟雀,人还没吃呢,就被鸟吃了。 不过这也不影响两人种果树的激情。 花了三日,叶荞他们才把三世纪株桑葚树移栽到荒山上。 而不过三日,石坝就弄好了,也是人多势众,叶母没有省银子,平时饭食上也没有克扣,所以叶家找人干活儿很容易,哪怕是在开春的时候。 十四这日。 叶老爹跟叶荞没有去山里。 而是跟着在荒山上栽树。 一大早。 苏二舅跟苏年就来了。 两人不仅是自己赶着骡车送香皂的材料过来,后面还跟着十几辆的骡车,赶车的人都穿着朴素,但这么大的阵仗,还是引得村民看热闹。 “这么多果树啊。” “看,这个是橘子树。” “这个是李子树?” “诶,这个是枇杷树,枇杷树还要靠买吗,四处不四处都是枇杷树么?” 第一百八十章 来往 “这你就不懂了吧,枇杷树也要分种,种不好,结出来的果子就不够甜,这不是白种了么,而且能结果的枇杷树都得是树龄高的,不然一棵树种个十年,等啥时候才吃得上果子。”叶荞站在旁边说。 村里人就跟她开玩笑:“这自己种的不需要多少银钱,买的这么大的枇杷树可贵了吧。” “还好还好,不是很贵,等夏天我请婶婶们吃好吃的。”叶荞朝她们眨眼睛。 几个婶子被她逗笑了。 “小荞厉害咯。” “可不是么,我家闺女要是能有小荞这么能干,我肯定都能笑醒。”果果的娘笑着说。 叶荞笑眯眯地道:“果果很聪明的,我教她的字和算术她都学得很快,以后肯定也是很能干的汉子。” “就小荞嘴甜。”果果娘捂嘴笑。 叶荞摸了摸鼻尖,她这可说的实话。 不过她也快没功夫说闲话了,见果树往山上运,干活儿的人都跑来抬树,往早就挖好的树坑里种。 叶荞搞定不了大的果树,但小的橙子树却没问题,只不过她刚走过去要抬果树,就撞上了汪大舅。 汪大舅说:“小荞,你干啥呢?” “帮忙抬树。”叶荞说。 汪大舅一听,忙赶她走:“小荞,不说你是闺女,就说你是主家小姐,也用不着你来干这种粗活,我来就行,你来干活儿我就怕你手上刮着。” “我之前还进山里打猎,挖树呢。”叶荞无奈地表明自己真的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但汪大舅显然还是怕她受伤,就说:“小荞,有件事还真需要你去干。” “啥事?”叶荞问。 “我跟爹在荒山这边干活儿也干了挺久的了,发现有个问题需要解决,就是水源的问题,虽然荒山下面离河不远,但是村里的河并不大,要是遇到荒年,岂不是就没有水源用了?” “不如看看要不要在荒山顶上挖一个水塘出来?可以储存水,还能养鱼,种藕,最关键的是,浇灌荒山上的果树会更方便,不然以后浇灌水,怕是要用水桶去山下挑。” 汪大舅说完,见叶荞没回应,心里有些忐忑,后悔自己在这里大放厥词,诺诺地道:“那什么,小荞,你就当我胡说,别放在心上……我也不是很懂这些。” 叶荞转头看着他,有些欣赏:“汪大舅,你说得很对,之前我跟爹就考虑过这个问题,只不过挖水塘的事没那么简单,所以你看,你觉得这个水塘能怎么挖比较好?还有什么季节挖好,以及挖多大,具体挖在哪个位置。” “汪大舅,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就把这个活儿交给你去办,只要能办好,等水塘挖好了,我给你一笔奖赏和酬劳,你愿不愿意做?”叶荞并不打算事事自己去做。 她的年纪在这个朝代叫早惠,但也没必要事事自己动手。 汪大舅能说得头头是道,肯定是擅长这方面。 谁说乡下就没有有本事的人了。 叶荞觉得,人才都是培养出来的,真正的天才是极少数,普通出众也很不错了。 “愿意,怎么不愿意。”汪大舅没有多想,干活儿才有工钱拿,这不正常么,他说:“小荞,那可以给我点时间么,你要的东西,我需要花时间去测量。” “没问题,汪大舅,你需要一些工具,量尺之类的,都可以来找我或者我娘拿。” “好,没问题。”汪大舅点头。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一整天都在忙着种树,叶荞也没机会跟爹娘说这件事。 等忙碌了一整天,总算把苏二舅这次运来的约莫几十棵树种了一半,剩下的明日再种也来得及。 等吃了晚饭,从荒山回到家里,叶荞才想起这事,跟叶老爹说了。 “水塘的事,打造出来肯定是有用的,用处还不小,要是以前家里的条件,我肯定不赞成这事,毕竟要话不少银子才能挖出来,普通人家哪里承担得起。”叶老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但现在我们家连荒山拿都花了那么多银钱,再弄个水塘好像也不奇怪哈。” “爹,你就习惯吧,就说香皂的银钱,一个月就能赚几百两银子,虽然等以后就没有那么多了,但现在赚的也不少了。” “至于锅子店,我们分成也不会少。” “反正家里的银子存着一部分急用,另外一部分都可以拿出来用,等到了夏天,我们还能卖冰赚银钱,反正是不缺银子花了。”叶荞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虽然她们赚得多,但花得也多啊。 这样的生活多痛快,做事不用担心银子不够用,做自己想做的事,还能赚银子,一举数得,多好。 “行吧。”叶老爹咂巴了一下嘴:“那就修吧,反正我们都修了这么多了,倒是荒山旁边的地,还剩下不少没有买到,好在也没人跟我们抢,可以慢慢买。” 叶老爹也是有志气的,那么大的一片地都是自家的,不管怎么说,绝对是祖产了,弄得越好,以后也能节省些麻烦。 叶母说:“明日一早你就要去镇上,早些睡吧,我去给你把行李收拾出来。” “辛苦了,媳妇儿。”叶老爹对着叶母笑。 叶荞见此,故意揶揄一下,不在这耽误爹娘相处了,她转身就回屋子去了。 回了屋子,叶荞本以为自己睡不着,结果很快就睡了,也是白日里太忙了,干活儿多,累得也快。 叶荞一觉醒来,天才刚亮,听见院子里爹娘的说话声,她忙穿好衣裳,下床出门。 “娘,有啥需要我做的?”叶荞打着哈欠问。 “没有啥,你爹的行李都准备好了。”叶母说。 叶荞一边刷牙,一边看骡车上,东西可真不少,衣物,口粮,还有米粉,蜂蜜,以及红枣糕,火折子,香皂。 但凡路上能用到的,叶母都准备了。 叶荞刷完牙,过去检查了一遍,说:“不用准备药物吗?” “你这话倒提醒我了,把家里的熏蚊包带上,给阿远带一份,还有他不是这次通行有一位夫子跟五位同窗吗?也带点。” 薆荳看書 第一百八十一章 信任 叶母说着,就把给贺远同窗的礼物,分别用不同的木箱装着,等到了镇上,让贺远分别写上不同人的名字,免得搞混了。 “咸鸭蛋也带点吧?” “还有酸笋肉酱,可以路上吃。” “至于治疗腹泻以及水土不服的药,爹你就去镇上齐大夫那买。”叶荞说。 叶老爹点头,他今日穿得比在村里干活儿好多了,衣服干净整洁,胡须跟眉毛也被刮过,整个人嫌得很有精神。 “快来吃早饭,吃完早些去,别让阿远久等了。” 叶荞跟叶老爹就往堂屋里走。 早饭吃的面条,酱料自己放,还搭配了鸡蛋和青菜的。 叶老爹快速吃完面条,穿戴好,就坐上骡车,出发了。 等送走叶老爹。 叶荞说:“娘,我觉得我们要多弄的粉丝出来。” “红薯粉也可以开始弄了。” “你是说齐大老爷那里,可能需要用到?”叶母问。 “嗯,反正能保存很久,我们多弄点也不怕坏,反正肯定不担心卖不出去。”叶荞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新的产品只要有特色,总会在一段时间内流行,更别说粉丝这东西,是跟面条差不多的,大多数人都喜欢的。 叶荞也就没有去荒山那边了,那边有叶爷爷一直在,叶大伯时不时过去监工,倒也不需要一直盯着。 爹不在家,娘肯定不让她去后山,叶荞就只能在家做其他有意思的事了。 像创造红薯粉这种事,她就挺感兴趣的。 磨粉,弄浆糊,成型,弄红薯粉跟绿豆粉也不是很容易,总有些过程。 叶荞跟叶母在家里忙碌了五日,才分别弄了一百斤,三百斤。 要成型还需要再晾晒。 这段时间天气不错,春雨早就下完了,天气好方便晾晒。 弄完红薯粉。 叶荞这天在荒山这边吃完饭,在牛棚逛了一圈,又看了看羊,准备往回走时,就看见何大虎跟着家里的长辈在种麦子。 这种的是春小麦,冬小麦在冬季的时候就种了,差不多五六月份就成熟,也是每年的农忙时期,那个时候一收了麦子,朝廷就要下来收税粮了。 所以冬小麦对村民很重要,算是一年到头一部分口粮。 至于春小麦,一般地少的人家是不种的,地不够,就只种一茬,毕竟冬小麦跟春小麦撞了生长时间,势必不能像水稻那样一年三熟,一年两熟。 “大虎。”叶荞跟他打招呼。 “小荞,快过来。”何大虎喊她。 叶荞就走了过去,看见他在后面弯腰播种,而他爹则在挖坑,挖坑的还有何大虎的大哥,旁边何家地里,何老爷子带着二儿子,三儿子也在干活儿。 简而言之就是,何家男丁都在这呢。 “怎么今年你们要种春小麦了?”叶荞问。 何大虎挠头,他不知道啊,反正就是家里爷奶爹娘说要种,他就种呗,等干完活儿就能去小荞家的荒山帮忙了。 接话的是何老爷子,“是小荞啊,我们家去年冬小麦种少了,好些没发芽,所以只能补种春小麦。” 叶荞往旁边看,吼,还真是,不过这种种了冬小麦没发芽,亦或者发芽出来的不够精神,一看产量就低的,还不如直接挖出来重新种。 “你们家不种春小麦吗?”何老爷子好奇地问。 叶荞点头:“要种,这不是村里大家都在种,等过个几日,大家忙完了,我娘就准备请人帮忙种。” 家里人手不够,还不如请人来得快,反正请十几个人,三四天就干完了。 麦子磨出来就是面粉,自然她家是要种的,不仅荒地要种,叶老爹他们之前买的几亩良田也要种。 “这样啊,那记上你何爷爷我的名字,我家地不多,也就是补种,过两日就忙完了。”何老爷子乐呵呵地说。 叶荞点头:“可以啊,没问题。” “不过,何爷爷,你家这地,就只种麦子?” “不然呢?” 其实村里种麦子,都是挖了垄的,一垄一垄的麦子长得又整齐又漂亮,扯起杂草来也方便。 “还可以套种花生、豆子、辣椒啊。”她没有说玉米,是因为大越朝还没有玉米,像西红柿,玉米,辣椒也是舶来品,指不定已经进入大越了,只不过没有人知道怎么食用而已。 “套种?”何老爷子没听说这种做法,实际上整个大越都没有这种做法。 所以听到叶荞这么说,何老爷子觉得好奇的同时,也想问具体有什么好处。 好处当然是最简单的了,能够增加亩产。 “我家就准备套种花生和豆子。” “你可以看看效果。”叶荞只这么说了一嘴,也不在意何老爷子的态度,反正她家出效果了,到时候大家就会跟风了。 她还真不着急。 “小荞啊,等等。”何老爷子突然想到叶家之前种的蔬菜和生姜,长得是真的好,个头都比别家大,也精神,一看就好。 他莫名很信任叶荞说的话,至于原因么,简单啊,叶家要是没点本事,怎么可能现在赚了这么多银子,家产翻了几翻,随便买荒山荒地开荒,一点都不在意会不会没收成,导致交不出税收。 叶荞停了下来,等他走过来后,才问:“何爷爷,咋了?” “我觉得你说的话有道理,肯定是从书上看来的吧,读书人就是不一样。”何老爷子自动脑补了她懂这么多东西的原因。 叶荞也不心虚,因为叶老爹确实平时会给他买很多书,像齐民要术这种农学著作,里面就有很多有用的东西。 至少可以拿来解释。 就比如,每个人看了一本书后有不同的感悟,这不就是借口么。 “何爷爷,你是想要今年就跟着我们一起套种?” “没错。”何老爷子毅然点头,见叶荞一点都不急促,明明是个小姑娘,却格外有魅力的样子,心里更信任了。 一点都不担心会被坑。 叶荞看出他的信任,有些汗颜,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这么信任自己,但这确实是好事,反正她不会坑人就是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买牛肉 “那你要套种什么?”叶荞想了想说:“我给你说一下详细怎么套种。” “好啊,好啊,我想了一下,豆子吧,豆子比较好种,就算是到时候出啥问题了,扯了豆子也不心疼。”何老爷子说。 叶荞点头,“那你种电黄豆,绿豆都行。” 估摸着粉丝肯定很受欢迎,就算被其他人琢磨出来了,也有买卖赚钱的空间,豆子需求量就大了。 反正亏不着。 “好好好。” 叶荞就跟何老爷子说起怎么套种,一亩地里能套种多少,跟麦子的间隔是多少等等。 她用的都是对方能听懂的语言。 何老爷子听完,有些激动:“小荞你说得很有道理啊,以前我都没这么想过,我这就去试,要真成功了,以后家里能增产不少呢。” 然后何老爷子就积极主动地跑去套种了。 比叶荞这个当事人还在意。 叶荞哭笑不得,但也能理解他的做法,毕竟村里人大多还是靠地吃饭,谁也不能保证作坊一直开着,地才是硬通货。 接下来的几日。 叶荞都在家跟叶母一起做绿豆粉跟红薯粉。 家里晾晒不够,就只能放到叶大伯家去晒。 两家的院子就足够了,毕竟光叶荞跟叶母两个人的产量,也有限。 期间,叶母请人种麦子,花了七日才把所有地里种好。 三月末的时候。 荒山上的房子修好了,主要都是修的一些平房,要不是因为后面大多数人力都跑去处理荒山,其实早就能修好了,拖了一个半月才修好,已经算慢的了。 一大早上,叶荞被叶母叫起床。 “快收拾收拾了,去荒山那边吃早饭,午饭请木匠他们吃顿午饭,结了银钱,就把建房队的人送走了。”叶母说。 叶荞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坐起来,看了一下天色,还早呢,才刚天亮。 她说:“娘,你先去吧,给我留点早饭,我跑会儿步,练会儿箭术再过来。” “行,别太晚了,中午要煮锅子吃,肯定厨房里都忙不过来,没地方给你热菜。” “知道了。” 叶母就穿着薄衫,出门了。 叶荞快速爬起来洗漱,锻炼,花了半个时辰,再跑去荒山时,还没走近呢,就看见漂亮的一栋栋放在坐立在半山腰的位置。 那边刚好有一个平地,平房也是砖瓦房,不大,为了方便,都是修的小院子。 一共修了五栋小院,每个小院里有四个卧房,客厅也有,以后适合给一家人住,这也是考虑到以后来家里干活儿的人,不管是下人还是佃户,总不可能一直单身,还不如干脆就修个小院,毕竟人家亲人都在,才更安全不是。 叶荞过去的时候,看到荒山这边热闹得不行。 一群镇上来的匠工们早就起床了,热火朝天地在帮汪大舅他们干活儿。 荒山上种的树也差不多都种完了,只剩下一些空地,还没有想好种什么,叶荞想弄爬藤植物好了,正好把每个果林分开。 还有果林里,修了不少的碎石小路,就算是下雨,走上去也不怕沾上泥土,还漂亮。 叶荞没去山上干活儿的地方凑热闹,径直去了草棚厨房这边。 一走近,还没说话,就被何春看见了。 何春对她打招呼:“小荞啊,进来吧,早饭给你留着的,吃的肉包子跟豆浆。” “早上磨了豆腐的?”叶荞走过去,也没客气,拿了五个包子跟一杯还是温的豆浆。 五个包子的馅儿都不一样,有青菜馅儿,咸菜腊肉馅儿,韭菜鸡蛋馅儿,豆腐馅儿,鲜肉馅儿。 “嗯,中午不是要准备七八桌饭菜么,豆腐煮锅子里好吃,就自己推了点,反正也挺方便的。” 叶荞点头,倒也没有说什么。 她一边吃包子,一边看中午有什么菜。 其实都跟之前的差不多,只不过现在有一些青菜可以吃了。 一桌算下来,大概要花个三四百文,八桌就是二三两银子。 这要是放在以前,叶家也是承担不起的,至少太奢侈了。 现在却完全没问题,就香皂作坊每日的收入至少都有十几两,这还是她算的最低收入。 所以叶荞在隔壁村的村民来干活儿,说到村里的一头老牛死了,要卖牛肉的时候,连忙找到叶母表示要买。 “真要买?” “娘,机会难得啊,平时哪里能轮到我们买牛肉啊,有银钱了就要吃好点嘛,嘿嘿,而且我们家不是有冰窖么,买回来的牛肉吃不完,可以放到冰窖里,给爹和阿远留着,顺便姥爷跟大伯那可以送点。” “那你带上何春一起去买,他会看肉。”叶母说。 “好啊。” 叶荞就去找何春了,她身上随时都带了碎银的,也不用再回去拿银钱,找到何春后,就准备叫上叶萧,三个人一起去。 何春听了,没有拒绝。 他说:“我收拾一下就出发。” “行。”叶荞正好去找叶萧。 叶萧在家刚把兔子喂了,听叶荞说牛肉好吃,他瞬间来了兴致,问叶荞怎么吃好吃。 叶荞自然能举出很多例子,“像什么牛肉粉啊,牛肉汤,还有牛的内脏煮在锅子里吃,和牛烤包子,反正能吃的法子多的是。” “我听到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叶萧咂巴了一下嘴:“就是不知道牛肉贵不贵,我也带点银子吧,要是便宜我也买点回来。” 叶荞说:“我跟隔壁村的婶子打听过,好像是三四十文一斤。” 这个价格比猪肉贵一倍,也难怪普通百姓一辈子都没吃过,这就是经济不够发展的弊端。 “嘶,这个价格有点贵啊。”叶萧肉疼了一下,但他还是带上了点铜板。 这次出发自然是赶的叶荞家的骡车。 何春收拾好了之后,就坐在前面赶车,往隔壁村走的路上,何春想到了叶荞说的粉丝,问:“小荞,听说你们家弄了红薯粉出来,跟之前吃的粉丝有什么不一样吗?” “诶,等何大哥你回去后,自己拿去研究吧,能做什么菜,你拿到原材料,就心里有数了。” “多谢。”何春拱手道谢。 叶荞笑了:“这算啥,这段时间要不是有何大哥,我们的伙食可没那么好。” 第一百八十三章 房子修好了 “是啊,我吃了何大哥的饭菜,都不想回去吃我娘做的了,明明是一样的菜,做出来味道就是不一样。”叶萧苦着脸,深有体会。 叶荞听了大笑,“萧哥,你这么说要是被大伯母听见了,你就等着挨打吧。” “小荞你可别回去说啊,我就随便吐槽吐槽。”叶萧连忙求饶。 引得叶荞哈哈大笑。 一路上都带着笑声。 等到了隔壁村,一走进村子里,都不需要问,就有村民主动上前告知消息。 为什么会这样呢,自然是因为遇见了一些认识叶荞的,都是在同一个镇下面的村民,以往在镇上赶场来往的时候,就认识叶老爹了,被叶老爹从小带在身边的叶荞自然一些大人也认识。 再加上今年开春以来干活儿的事,自然叶荞就无意间被更多人认识了。 “叶小姐是来买牛肉的啊,牛肉在村长那边呢,早上才刚杀的,新鲜着呢,村长跟吴家的当家还说要是村里卖不完,就拉去镇上,现在这个天气不能久放。”村民跟叶荞解释。 叶荞说:“多谢婶子。” “不用谢不用谢。” “叶小姐啊,你们家啥时候还要再招工啊?”妇人追问。 这也是因为荒山那边快忙完了,房子也修好了,就连荒地,也在这段时间都开垦出来了。 后续种粮食的事,也只是季节性的请人,因为叶家种粮食都比村里人要晚个十来日,收的时候自然也要晚十来日,到时候邕乡村的村民就足够去帮叶家干活儿了,还真轮不到外村的。 但叶家给银钱痛快啊,也不找理由克扣工钱,他们还是乐意给叶家干活儿。 叶荞被这么一问,才想起还有一件事。 “有活儿干,估计下个月吧,要挖个水塘,估摸着要招工,婶子到时候看消息就行。” “好好好啊。”妇人没想到真问到消息了,高兴坏了。 还主动要带叶荞他们去村长家。 叶荞拒绝了好几次,她也还是特别热情。 叶荞就只能遂她愿了。 叶萧在旁边打趣她:“小荞,哟,不错哟,以后你会成为大家最喜欢的人了。” “管我啥事,主要还是铜板的魅力。”叶荞吃吃地笑。 何春摇头,一脸认真:“不是的,小荞,别的地方也有权贵,地主,可也没有谁家能有你们这么仁义,所以才会有好名声。” “其实也是互利互惠的事,我们给银钱,大家干活儿,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能够和谐共处,也比天天争斗的好。” 何春叹息道:“可惜别人未必这么想。” 叶荞一听就知道他这是有故事,但也没有追问,毕竟是隐私。 索性,很快就到了村长家。 骡车停在门口,有妇人带路,叶荞三人进去的时候,正好碰到有村民买了牛肉回去。 “这位是?”荷花村的高村长问。 妇人也主动说:“村长,这位是邕乡村的叶小姐,过来买牛肉呢。” “叶小姐你好,我是荷花村的村长高林,你需要多少牛肉?” 叶荞觉得他们太客气了,但一想这时候的地位森严,叶家是耕读人家,比普通村民更有社会地位,也就没有多说什么,毕竟阶级不是随便开口就能打破的,在这个时候讲平等,简直就是找死。 毕竟天子犯法跟庶民同罪纵观历史,竟然没有提出过,要知道这句话的出处是秦国时期,大越朝现在绝对不可能比那时候还早,因为很多物种都有了。 “高村长你好,我们先看看,不知道你们杀了的牛的内脏可还留着?”叶荞对牛肉感兴趣,可对牛肉内脏也感兴趣啊。 像什么牛百叶,牛肚这些可都是美味啊。 “有,还在呢。”高村长不知道她为什么连内脏都喜欢,比起肉,内脏只是次要的选择,价格都要便宜些。 当然,肯定也能卖,毕竟有油水。 当看到牛肚,叶荞大手一挥,全部都要了。 “这里有三十斤的牛胃啊,叶小姐你确定都要吗,一斤三十文。”高村长好心提醒。 叶荞点头:“对,都要了。” 也就是九百文而已,太便宜了! 完全是因为这个时候大家都不知道牛肚是美味啊,牛肚主要有平时吃的毛肚,还有一种比较厚实平滑的叫金钱肚,这一部分,它的营养价值非常高,具有补益脾胃,补气养血,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吃,但总体来说,是个好东西。 “小荞,我也想买个五斤牛肉,你觉得我买哪个部位的好。” “五花腱、吊龙、匙柄等位置是牛身上最好的肉。”叶荞说。 叶萧好奇地追问:“五花腱是哪里的肉啊。” “后腿内侧的两小条。”叶荞说。 旁边何春也跟着点头:“吊龙就是牛里脊,附着于里脊外的一层肥瘦均匀的嫩肉。” “匙柄就是牛肋骨之下,无论肥瘦,中间都有一条明显的肉筋纹路,入口柔软,有拉伸感。”叶荞三人说话不算大声,也就自己听得见。 叶萧听了恍然大悟,在旁边点了点头,然后果断选了五花腱。 叶荞把所有的都买了十斤,不过牛里脊这头牛只有八斤,她就全买下来了。 还有牛蹄,她见反正也没有村民买,干脆四个就全部买下来了,到时候把里面的蹄筋取出来,炖了简直好吃到爆。 之后又买了肥牛肉,也就是背部长肌肉,以及腹部带骨的肉,当然,买回去需要处理,才能弄成肥牛。 当然,都来买牛肉了,就不能忘记牛排。 后腰脊肉比较适合切牛排,她买了二十斤,到时候家里招待客人也能用。 还有菲力,也就是牛身上运动较少的部位,肉质柔嫩,是牛排的首选。 牛臀肉也买了二十斤,适合用来烧烤。 之后就是牛肩肉,适合烧烤或者涮火锅。 选完这些,不加上内脏,都买了两百多斤,差不多把这头六百多斤的牛买了一半。 加上内脏就更重了。 到最后算下来,足足有三百五十斤。 选肉的时候就让何春选,叶荞在旁边学,不懂的就问他,主要是她虽然有理论知识,但真没选过牛肉啊,哪种比较好,她还真不清楚。 第一百八十四章 水塘 幸好有何春帮忙。 最后等到给银子的时候,足足给了十一两银子。 叶萧跟何春都看得目瞪口呆。 这么多银子啊!他们得赚多久啊,一年有没有这么多? 不过很快两人就淡定了,毕竟叶荞是真有钱,他们虽然比不上她,可日子也很好过了,要是以前,叶萧根本没有零花钱,更买不起牛肉吃。 何春倒是诧异了一下就接受了,不过心里也改变了对叶家的看法,看来叶家的家底确实不错,至少能达到府城里一部分权贵人家的水准了。 想想了,府城虽然权贵多,听起来比叶家好的,多的是,但大多人家里都藏污纳垢,维持表面的风光罢了。 何春最后也买了三斤牛肉。 把所有牛肉搬上骡车后,叶荞三人就回村了。 回到村子里的时候,还没有到午时,叶母她们已经把菜都洗好了,就等着一会儿就能下锅煮就行。 何春跟着一起到了叶家,叶荞给他了一些红薯粉。 何春就提着红薯粉跟牛肉回荒山那边去了。 叶荞把所有的牛肉都搬到了冰窖里。 不过她先把牛肚留了下来,洗干净,准备收拾点毛肚出来,一会儿煮火锅吃。 好在叶荞没有收拾多久,就到了饭点。 叶荞收拾了三盘出来,用食盒装着,提到了荒山的石坝。 饭桌早就搭好了,叶荞过去,叶大伯母她们也到了,朝她招手。 叶荞走过去,坐下,旁边坐着叶晴、叶萧等人。 “小荞,你终于来了,娘说开饭了。”叶晴笑着说,“听二哥说你们买了很多牛肉回来?” “是啊,可有好东西。”叶荞用神秘的口吻,勾得几人好奇心都出来了。 叶萧好奇地追问:“是什么啊?” “牛肚。”叶荞把三盘毛肚端了出来。 其他七桌都开始吃了,叶荞这边饭桌上坐的都是自己人,她也就不用客气了,见叶奶奶都好奇地看过来,叶荞站起来,夹了一块毛肚,放在锅子里烫:“七上八下,烫好就能吃。” 叶荞知道几人听不懂,也不在意,她快速烫了几份,给叶奶奶、叶萧、叶晴、叶大嫂等人,一人一份。 因为叶母跟叶大伯母还没坐过来,她就让她们来了再烫。 “裹上蘸碗,脆脆嫩嫩的,爽!” 叶萧已经尝过了,眼睛当即一亮:“好吃啊,真好吃,没想到牛肚这么好吃。” “牛肉也好吃,但没来得及腌,等过几日我们自己在家里吃,反正锅子底料还有,煮什么都方便。”叶荞随口说。 叶萧却记在了心上,正好何春过来了,他忙说了这事,询问他牛肉怎么腌制再拿来烫好吃。 何春表示自己会去研究一下。 他手上也有火锅底料,是叶荞送给他研究美食的。 叶萧放心了,连续吃了好几块毛肚。 叶晴跟叶奶奶也吃得很舒心。 何春也试了毛肚,说:“没想到牛的牛肚也是美味,看来确实需要多研究。” “可惜耕牛不能宰杀,不能想吃就吃,这次运气还不错,解解馋。”叶荞有些遗憾,她还有牛千叶没吃呢。 之后红薯粉登场,也获得了大多数人的喜欢。 何春说:“小荞,你不是说牛肉汤也好吃吗?我研究一下,等研究出来了通知你。” “好啊。”叶荞忙点头。 表示需要牛肉,就喊何春去找她拿,毕竟家里有冰窖,能保存。 一顿午饭吃完后,叶母就带着叶荞,给干活的匠人付了银钱,把人送走,叶母又去找了村里擅长算日子的人,选了四月十五上梁。 虽然并不是叶家自己的宅子,而是给干活儿的人修的,但为了喜庆,还是选择上梁,只不过不会大办,就意思一下。 解决完这件事。 就是修水塘的事了。 晚上,叶母看到冰窖里的牛肉,切割了一些出来,给几家关系好的送了一些去。 第二天晚上。 叶大伯母就喊叶荞和叶母去家里吃饭。 吃的还是锅子,只不过这次准备了腌牛肉片。 一顿牛肉锅子吃得大家满嘴留香,热火朝天的,瞬间就提起了大家对牛肉的喜爱。 “牛肉太好吃了。”叶萧说。 叶大伯母拍了拍他脑袋:“那你努力干活儿,多赚点银子,以后买牛肉吃。” “娘,我也想养牛了。”叶萧咂巴了一下嘴说。 叶大伯一句话戳破他的幻想:“养一头牛,要十几两二十几两银子,都可以给你娶四个媳妇儿了。” 叶萧:“……” 养牛是不可能的。 但扩大养兔子的规模还是没问题的,叶大伯趁着叶荞家买材料砖石的时候,也买了一些,因为量多,价格能便宜些。 第二日他就带着叶萧,在后院又搭建了一个大的兔子圈,这么一个兔窝,能再多养一百多只兔子。 如今光靠卖兔子,叶大伯家每日也能赚个几百文不成问题,日子过得比村里大多数人都要好,不过因为叶晴跟叶萧都还没有成亲,而叶大嫂跟叶南准备再要一个孩子,所以各处都需要银钱。 说起来叶大嫂已经生了两个孩子了,之前是因为家里条件一般,倒没有想再要,但现在家里条件好了,叶大嫂平时照顾兔子,也能分一笔银钱,再加上叶南卖猪肉赚的银钱,也就能再养起一个孩子了。 这时候大家都追求多子多福。 叶母跟叶大伯商量了一下挖水塘的事。 “大哥,你说怎么样?这是汪大哥写的关于水塘怎么挖的问题,字是小荞写的。”叶母现在认识不少字了,因为之前就听过内容,所以这会儿她直接就能说出来。 叶大伯一听范围可以挖个五亩到八亩大的水塘,就知道范围绝对不小。 “二弟妹你怎么想的,要弄多大的出来?”叶大伯问。 “要我看的话,取个中等的数据,挖个六亩大小就差不多了。” “娘,要修就修大点吧,反正修个八亩,也就是多花十几二十两银子,你觉得呢?” 之前光是给出去的亮肤乳就收了齐旺给的三百多两银子,家里还真不缺银钱。 第一百八十五章 建大的 “到时候不管是养鱼,还是种莲藕,亦或者需要用水,也不用担心没有用的。”叶荞做事就一个想法,可以大,不能小。 因为哪怕只用得着一次,也总比需要用时却嫌弃太小心里膈应的好,若再遇见需要解决问题,要花费更多银子,那才是又麻烦又亏钱。 叶大伯跟叶大伯母对视一眼。 都没有在这件事上反对。 反正量力而为,叶荞别看年纪小,其实主意大,但她的主意大又不是拿别人去冒险,而是针对自己的事。 就比如买荒山这些事,也没见她为了要荒山,就逼着家里的长辈必须帮忙,相反,她基本上都解决了。 所以叶荞在两人心里其实比叶萧心智更成熟,而且更有能力。 “你……”叶母都不知道该说自己闺女大手大脚,还是赞成了。 只不过她责备的话还没说出来,叶奶奶就笑呵呵地护着叶荞了:“老二媳妇儿啊,小荞能干呢,只是挖水塘,又不是什么大事,这也是为了你们买的那些地啊。” 叶爷爷说:“我要是能赚这么多银子,肯定当年也置地打水塘。” 叶母还能说什么:“爹,娘,你们别宠着她,都快无法无天了。” 叶奶奶眼睛笑弯弯地说:“好啊。” 至于事实么,自然是全家都对叶荞好,不然她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自由性。 “修这么大,不会惹来麻烦么?”叶母回家后,才低声询问叶荞。 叶荞瞬间明白,这是问她的直觉金手指呢,她飞快地点头:“娘,你放心,我的直觉告诉我没什么问题,你想想看,其实我们挖个水塘,买点荒山,其实真的一点也不起眼,最多就是在普通村民眼里看起来像是发了家,可对那些真正的权贵,还看不在眼里。” “只不过即使如此,我们还是交好一点权贵,也好让那些没什么眼力见的小人物,因为嫉恨来找我们麻烦。” 叶荞可是一直都记得村里的贺家,以及李张氏那些对叶家不爽的小人物。 “你是说交好齐家?”叶母听她这么说,倒是放心了很多。 叶荞摸着下巴说:“不止,还有阿远学堂里的夫子,钱家小少爷不是跟阿远关系好么,也可以准备点礼,五月就是端午节了,到时候送节礼就行,还有齐大夫那,至于镇上其他的富贵人家我们也没来往过,就算了,我们凑上去也不好,以后有机会认识再说,就算是来往,也要讲究个投缘。” “嗯。”叶母揉了揉脑袋说:“行,那我先去洗漱,收拾完睡觉了,明日还要忙着请人,挖水塘可不是小事。” “知道了。” 叶荞咧嘴笑,自然而然又对叶母说了好话。 翌日一早。 叶母果然跟叶大伯一起去找了村长,透露出要招工招人挖水塘的活儿。 还是三十文一日,不过这次会包一顿午饭,比起之前在荒山上干活儿要多一顿午饭,也是因为挖水塘是个辛苦活儿,不仅要挖那么大一个面积的水塘出来,还要再用条石之类的填充,可不是轻松活儿。 村长一听,就出去通知了。 招人的事很简单,加上之前在荒山上搭建的草棚没有拆,倒是可以给过来干活儿的村民中午休息。 何春的厨房则搬到了新修的大厨房里,旁边有新挖的一个水井,吃水也方便。 叶荞没有管挖水塘的事,都交给了汪大舅他们。 叶荞可不是就没有活儿干了,她得带着村里的孩子,一起去地里扯草。 这也是种地累的原因了。 一个没照看,麦子地里就长草了。 这时候又不讲究杀农药,反正越是纯天然,越是需要人工。 此刻府城。 叶老爹当初跟贺远一行读书人来到府城后,就被齐旺带着住进了一个住宅,是靠近河边的小巷子,宅子不大,也就是一进的,但足够几个读书人住的了,齐旺在他们来之前还安排好了下人打扫干净。 所以这一次贺远他们过来一点累都没有受,连租的房子租金都比住在客栈便宜多了。 “旺弟,麻烦了这次。”叶老爹拍着齐旺的肩说。 齐旺笑着说:“这算什么,叶老爷不嫌弃就行,只不过我不知道你们习不习惯用下人,所以就只安排了一个门房和一个厨娘在这,要是还需要人手,只管找我。” “不用了,我们自己照顾自己就可以了。”几个学子连忙表态。 齐旺见叶老爹也是这个意思,就不勉强了。 介绍了府城的情况,比如哪个街道权贵多,哪个街道鱼龙混杂,哪个酒楼适合读书人去,哪些地方是烟花寻柳之地,不安全,让他们不要被人骗去了,既然要考试,那么就要注意吃食方面之类的。 贺远第一次来府城,把齐旺的话都记住了。 他不需要考试,但因为来得着,跟着王清等人,在府城参加了几次学会,因为年纪小,哪怕只对了几句不错的诗,也有了点名声。 三月末这日。 他们来参加一位成名了的府城秀才王庄宴请的赏花宴。 刚走进酒楼里,就遇见了钱金玉。 “贺兄?”钱金玉十分热情地过来跟他打招呼。 贺远颔首,好奇地看向四周:“金玉兄,你上次不是说不来参加这次考试么?” “唉,别提了,我本来是不想来啊,但我爹不乐意,说我每日就知道厮混,不学好,就非要让我来考,说要是连童生都考不上,就克扣我的月银,之前还有我娘帮着求饶,这次却是不行了。” “金玉兄,好好考,我相信你可以的。”贺远倒觉得这是好事,虽然不知道钱金玉的钱家到底有多大的底蕴,但肯定是比齐临所在的齐家还要出名的。 在这种世家,看重的可不是敛财的手段,而是功名。 当然,这也是因为贺远看得出来钱金玉本人还是挺喜欢读书的,所以才会这么提醒他。 钱金玉哀嚎了一声后,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抱怨的话了,而是拉着贺远去认识他的人脉。 第一百八十六章 皇商 “贺兄,走,我带你去见识一下秀才的本事,我爹说找这些读书人交流学问,我也能有长进,可你也不想想,人家早就把四书五经都读烂了,我还只是勉强记得,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不被笑话就算好的了。” “所以我们多听,少说?”贺远也不硬劝。 就用幽默的口吻说出来,还是疑问句。 钱金玉一听果然笑了,也不抵触了:“诶,还是阿远你聪明,既能交差,也不会被笑话。” 然后贺远就被钱金玉拉过去,见了许多的秀才,还是府城这边的秀才,听完一场论辩,他觉得长进颇多,也意识到自己的文章还稍显累赘、稚嫩。 此时。 在府城的云来锅子酒楼的二楼。 齐临正在招待叶老爹,两人的桌子上摆着的,正是麻辣锅,此刻烧得热滚滚的,香味四溢,在楼下经过的客人,行商、稚童等,都是忍不住流连忘返,好奇地问旁边摆摊的摊主,询问时什么吃食这么香。 “叶兄,来,贤弟敬你一杯。”齐临脸上带着志得意满,整个人的精神都好了很多。 叶老爹举杯跟他干了一下,说:“齐兄跟我一个粗人客气什么。” “叶兄,你尝尝看,这味道正宗吗?”齐临迫不及待地问,热情地招呼他。 叶老爹也没客气,拿了筷子就夹了喜欢吃的肉,放在锅子里烫熟,味道瞬间滋味十足,肉香跟麻辣鲜香的味道,在嘴里爆裂开来。 “不错,好吃。”他用行动表明是真的喜欢。 齐临看了,笑意满面,心里也松了一口气,“说实在的,这上半年都没时间去找叶兄,我都快忘记在你们家吃的锅子是什么味道了,就怕不正宗。” “齐兄不必担忧,看这来往的客人,就知道味道绝对不差,而且贵府厨子的本事哪里是我家拙荆能比得上的。” “话可不能这么说,若不是有叶兄家的主意,谁知道有这种吃法啊。”齐临压低声音道:“这锅子店开了半个多月了,日日两个店都爆满,客似云来,早就有其他酒楼派人在打听情况,估摸着,我这边在考虑,把锅子的方子,往京城里送。” 说这话时,齐临下意识询问叶老爹的意见。 叶老爹听了,一点也不意外:“俗话说,有多大能力吃多大饭,齐兄这个想法,再正常不过,只不过齐兄可想好了对方可能信?” “说实话,我们家只想赚点小钱,所以齐兄往京城发展的生意,我们家就不好意思厚着脸皮掺合了,毕竟我们家也没有出什么。”叶老爹说得很直白。 说白了,他不觉得自己家里现在能接触那些贵人,主要是他们的见识不够,谁知道京城那些贵人是什么性子,就当他小心好了,反正万一被牵连了,岂不是冤死了。 齐临听到这话,心里有些不舒坦:“叶兄可是不信任我,才连一点好处都不愿意沾了?” 叶老爹放下手上的筷子,看着齐临,正色道:“齐兄,之前我跟你说的,家里没有什么大追求这句话是真的,而且,我这么做也是因为信任和看重你,所以才更要这么做。” “说句不好听的,那贵人愿意跟你们齐家做生意,那是觉得有利可图,当然,也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可我叶家,不过刚发家,一个普通再不过的耕读人家,不说在府城不起眼,在京城恐怕连权贵人家的管事都比不上,人家看见我也跟着掺合生意,岂不是会觉得是齐兄你看不起他们?” “叶兄,你们家的本事,绝非寻常……”齐临不喜欢他这么说。 叶老爹却一点也不在意,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笑着说:“齐兄,你能偏向我,我心里就舒坦啦,但这事实么,看清楚点,也就没有妄想,走稳点,也不是什么坏事,你说是不是?” “那叶兄你可满足甘心?”齐临抬眸看他:“明明是你的东西,结果连百分之一的银子都没拿到。” “我甘心。”叶老爹笑呵呵地说:“我闺女有句话说得好,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拿着了也迟早会被抢走,与其浪费功夫去抢别人的,不如把属于自己的全部拿到手上,到时候谁能说我得到的少?” 叶老爹拍了拍齐临的肩:“齐兄,你应该比我更懂低调底蕴几个字的意思吧?” “唉,叶兄,越跟你们相处,越觉得自在,你看这府城,多少权贵人家,可家里的腌渣,算了,不提也罢。”齐临抬起酒杯,跟叶老爹干了一杯。 “敬我们的友谊。” “好。”叶老爹笑着点头。 一顿饭吃得两人都很松快。 叶老爹酒量好,喝了不少,也不觉得晕,倒是齐临,一不小心喝多了,脑袋有些晕呼呼的。 叶老爹只得在饭后,扶着他,准备叫齐家的下人过来把人送回府去歇息。 只不过刚站起来。 齐临看着窗下,揉了揉眼睛,有些狐疑地问:“叶兄,楼下的可是你家少爷?” 叶老爹闻言,伸头看下去,只见贺远跟王清以及钱金玉从旁边街道转过来,似乎要来楼上吃饭。 “不错,正是犬子,阿远。” “旁边那位可是钱家二房的小少爷?”齐临瞌睡都醒了大半。 “你说钱金玉小公子?”叶老爹反问。 齐临点头,抓着叶老爹的胳膊,情绪一会儿激动一会儿疑惑:“叶兄啊,你咋没告诉我钱小公子跟阿远关系亲近呢?” “嗯?”叶老爹都快怀疑喝醉酒的是自己了,因为他没听懂齐临这话:“齐兄,钱小公子就是镇上的新搬来那家钱府的小公子,齐兄不知道么?” “叶兄,那哪里是普通的富贵人家啊,你不知道,钱家是皇商!”齐临幽幽地道:“要是早知道叶兄跟钱家有来往,我哪里需要舍近求远,跑去找京城里的权贵啊。” “皇商?”叶老爹更疑惑了:“皇商怎么跑到了我们那鸟不拉屎的镇上定居?” 这话不假,清水县都不出名,更别说是镇上了,就算是府上二老爷,也不至于去那么差的地方吧。 第一百八十七章 救人 “嘘。”齐临刻意压低声音,“我之前也是听闻过一个消息,说是这边夷山有一种岩茶,似乎名声很不错,钱家就是靠茶叶成的皇商,自然不会放过这种好茶,钱家二老爷估计是过来看茶的,短时间只是暂住,后面具体情况,就要看茶的成色了,要是那岩茶真不错,钱家肯定会派人一直守在这边。” 叶老爹点头,“不过,这跟我家也没什么关系啊,钱小少爷只是跟阿远是同窗,我家跟钱家也没有多么深厚的交情。” “这样啊。”齐临也不失望,拍了拍叶老爹的肩说:“叶兄那你可别得罪钱家,钱家虽然只是皇商之一,但是,听说对方家要出一个皇妃,到时候一家子跟着地位拔高。” “而且如今的皇上,最喜欢品茶。”齐临叹息道:“所以啊,这讨得了贵人的心头好,以后就跟着出人头地,只不过吧,我比较看重的,还是钱家比较低调,并没有因为家里要出皇妃了就嚣张起来,这种心态稳固的人家,以后还怕没有前程吗?” “而且现在商户是可以科举的,只需要前往京城,去户部上交一笔税银,就能获取一个名额,当然,一般的商户,也就只能获取两个名额。” 至于齐临没有说的是,那笔税银,至少二十万两打底。 这么大一笔银钱,名义上是用来为民服务的,实际上到底有多少用到民身上,就不知道了。 这种政事,两人也没有多说。 避免祸从口出。 两人说了不少。 但最后齐临还是决定去京城献方子。 叶老爹最后只知道,他选择的人,似乎是一位闲散王爷,对方很受如今的乐文帝看重。 齐家是标准的商人。 想脱离商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齐家就是靠经商起家的,自然也不会非要脱离商籍。 之后几日。 齐临带着叶老爹去几个铺子看账,锅子店,香皂。 不过齐临把这次叶家送过来的亮肤乳给存了一部分,拿去京城送人。 里面最好的肯定就是加了珍珠粉,有美白效果的亮肤乳了,不过他一开始就听了叶荞和叶老爹的话,先拿给家里的妻子用。 本来是想先让下人用的,毕竟实验哪里能用当家夫人的脸来。 但耐不住齐夫人是亮肤乳的忠实粉丝,特别喜欢用百宝阁出品的护肤品,但凡铺子里有卖的,她都囤了一份,没有卖的,她也要主动先试用。 齐临也没奢求去京城亮肤乳能多么亮眼,毕竟京城好的胭脂水粉多的是,当然价格也很美丽,虽然他个人觉得叶家交出来的更好用。 但也不能改变那些权贵的想法啊。 叶老爹之后的几日,就自己独自在府城长了见识,各个铺子都逛了一圈,顺便给家人买了点礼物,就准备回家了。 他回家这一日,齐临追上来,把早就准备好的礼品放到他坐的骡车上。 看见熟悉的木盒,叶老爹笑着说:“齐兄,你这不会是直接给的银子吧?” “是银票。”齐临说:“是这个月锅子店的分红,叶兄不用推辞。” 既然是自己该得的,叶老爹也就不客气直接收下了。 他随手把木盒放进骡车上的暗格里,免得引人注意,毕竟他又换上了普通的衣裳,一点也不显眼,不知道的看过去还以为他就是普通农户。 “多谢。” “叶兄,真不需要我派人送你吗?”齐临不放心地问。 “无事,来找我麻烦的,也要看看自己有没有那本事。”叶老爹举起胳膊,露出上面的肌肉,齐临想到叶老爹能一拳头打晕野猪的力道,倒是放心了。 叶老爹看向贺远,说:“阿远,你安心留下来就是,等王清他们考完了,再一起回来,需要用银钱就用,不用太过节省,现在家里有些存银了。” “谢谢爹。”贺远现在靠话本子赚的银钱不算很多了,一个月也就几两银子,虽然比不上叶荞和叶老爹,但这些银子,就足够他花费的了。 叶老爹走之前,给他塞了足足二十两。 贺远犹豫了一下没有拒绝,因为他感受得到,爹娘是真的关心他,要是推拒,反而见外,伤了两人的心。 “爹,你路上注意安全,别晚上赶路。” “成。”叶老爹点头,让两人不用送,他赶着骡车,就离开府城,往村里赶。 贺远等骡车的影子走远了,才转身准备去考场外的酒楼等着,今日王清和钱金玉以及另外几个同窗,考完第一场就要出来了。 他正好去问看看这次考了什么题目。 虽然没参加,但他还是按照题目,写了自己的答案。 一些死记硬背的内容倒是可以很容易分辨出正确还是错误,不过文章就说不准了。 跟贺远在府城丰富学识,日子还算过得不错,也很平稳相比。 叶老爹路上倒是出了点意外。 是在他往村里赶路的第二日。 在经过荒山野岭的时候,在路边遇到了一个昏迷过去的成年男人,叶老爹之所以把人救了起来,完全是因为对方身上穿戴都是猎户的装束,加上腿上那碗大一个伤口,一看就是猎物咬的,都是猎户,叶老爹难免生出了些同情心,就把人搬上骡车,趁着天色还早,把人往最近的医馆里送。 “这伤口深着呢,还有些发炎,老夫开了方子,给他上了伤药,最后能不能挺过来,就看造化了。”医馆里的大夫说。 叶老爹有些愁,“那他什么时候会醒过来?” “不知道,这个看个人体质,不是每个人都能醒过来,不过我看这汉子身强力壮的,应该能醒过来,但是你也知道,这伤会不会继续恶化,老夫也不能保证,多少人都是因为外伤死了的。” “唉……”叶老爹自然知道这个道理。 本来以为只需要把这人送到医馆里就行,结果老大夫一听要把人留在这里,当即不收,喊叶老爹把人拉回去,慢慢养着是一样的,在医馆里还浪费银钱。 可他根本不知道这人是谁啊。 第一百八十八章 郭荣 最终叶老爹在镇上逗留了一上午,都没找到汉子的亲人后,就只能硬着头皮,干脆就把人带回村了。 等路过清水县,看了一下县里的锅子店,发现生意也很好后,叶老爹想了想,把木盒里齐临给的几百两银票全部换成了金银。 这才拉着汉子,赶着骡车,回了镇上,又找齐大夫给汉子拿了点药,这么一折腾下来,都十月初十了。 中途汉子醒了几次,只不过很快又晕了过去,所以等回到村里了,叶老爹都不知道自己救的是谁。 “媳妇儿,小荞,快来帮忙。”叶老爹从骡车上跳下来,朝屋子里喊。 叶荞和叶母听见声音跑出来。 叶母手上还拿着镰刀跟青菜,刚刚她在后院收拾菜地,扯野草,顺便摘点青菜中午煮青菜汤吃。 “这是……一个人?”叶荞随手拿了骡车上的布匹,就露出了下面躺着的汉子。 叶老爹说:“是啊,这位兄弟是我在府城外捡的,人也没醒,我也找不到他的亲人,只能先把人带回来了。” “他身上没有路引也能走?”叶荞觉得神奇。 叶老爹大口喝着水袋里的水解渴,闻言解释道:“有路引,我在他身上找出来的,只不过我找出来的时候都有些晚了,离他老家太远,而且这人也未必能抗得住,就干脆拉回来了,等他醒了,再把人送回去就行。” 叶老爹的解释反倒把叶母和叶荞都说迷糊了,这不是多此一举么,还不如一开始就直接把人送回其家里,毕竟万一人死了,对方亲人想讹他们,也是麻烦事一件。 但见叶老爹一副话里有话的样子。 两人默契地没有再追问,只把人抬进客房里,还有叶老爹这次从府城带回来的行李,也都拿进屋子。 等收拾完。 一家三口坐在堂屋里才有空说话。 叶荞正在吃叶老爹从府城买回来的糕点。 “你们看看这。”叶老爹把木盒拿出来,一打开,就是金灿灿的一片,硕大的金子,实在极了。 “这是齐兄给的三月份锅子的分红,香皂的估摸着月底来人给。” “齐兄给的是银票,我把银票都换成了金银,还是金银安心些,媳妇儿,你不是说想睡在金山上么,怎么样,不错吧?”叶老爹邀宠地说。 叶母摸了摸银子,挺满意的,比起银票,她确实更喜欢金银,尤其是金子,实在。 “你就是为了这些金银,所以才没送那人回家?” “是啊,这么多银钱,我怕路上出点意外,还不如就麻烦一点,再跑一趟。”叶老爹点头。 这倒也能理解,毕竟几百两银子呢,在叶家也不是小数目。 “既然都把人带回来了,就先照看着吧。”叶荞说。 她在看见那汉子第一时间就使用了直觉金手指,没有察觉到对方有危险,想来也不是一件坏事,那就成了。 “嗯,他伤得重,也不知道挺不挺得过来。”叶老爹幽幽地叹息一声:“这当猎户也是在拿命博出路。” “是伤口发炎了?”叶荞问。 “是啊,我一会儿再去给他上点我们家自制的伤药,死马当活马医吧。”叶老爹倒也看得开。 叶荞点了点头。 自家的伤药,是因为叶老爹跟她经常去山里,所以找齐大夫问了,再加上一些她琢磨出来的消炎的成分,比一般的伤药好用些。 她倒是被叶老爹这话提醒了,这时候外伤为什么那么容易致命,还不就是因为感染么,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疑难杂症,也许几百年后就能解决,但显然,现在是不行的,比如这个感染问题,就需要用到青霉素,但青霉素又关于微生物学,提取的难度不是一点点。 总之,在这时候连玻璃都是贡品的朝代,想提取青霉素简直是难上加难。 不过正因为如此,叶荞反而想要提取点青霉素出来,她怕要是家里有谁真受伤了,死于感染的话,再去提取,也未必来得急。 反正青霉素适合口服,只不过这玩意儿也要看身体过不过敏,做皮试之类的,总之,麻烦是麻烦了点,但还是真挺有必要的,尤其是叶老爹这种经常受伤的。 她自己也喜欢打猎,不让她打猎跟不让她吃饭一样难受。 叶老爹回来后。 就忙碌了起来地里的活儿,插秧,种菜。 而住在叶家那个被救起来的汉子,在四月十三这日,也终于醒来了,只不过他的伤反反复复的,化脓又愈合然后又化脓,只不过比起一开始高热不断,至少现在化脓的大小在慢慢减少,是个好现象。 “多谢叶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欠叶兄一个人情,以后有需要,只管向在下提。”汉子坐在床边,跟叶老爹拱了拱手后,也自我介绍了一番,是隔壁荣云县下的一个叫葫芦村的人,叫郭荣。 “郭兄客气了,我们都为猎户,相互遇见了,扶持一下也是应该的。”叶老爹挥了挥手,没有放在心上。 郭荣迟疑了一下,目光在屋子里站在旁边的叶母和叶荞两个女眷身上划过后,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尖,不好意思当着人家女眷说粗话。 “叶兄,实不相瞒,在下……其实是行伍出身。”郭荣做好了准备被轻视。 行伍出身也就是当兵的,可这时候当兵出身就不高,而且有时需要服徭役时就是被抓去当兵,这对普通百姓来说,绝对是最不能接受的事,相当于被征兵后,人很大可能回不来了。 “嗯?行伍出身?原来如此啊,我就说郭兄手上的茧子不仅仅是握弓箭能磨出来的,若说你平时就在舞刀弄枪,那就正常了。”叶老爹并未有异样眼光。 郭荣听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意识到叶老爹看似粗糙实则心细,不然哪里会主意到他手上的茧子。 幸好他没瞒着,不然岂不是给对方落下个心思深沉,不能结交的想法? 没错。 郭荣一看见叶老爹就想结交。 他之前在路上几次昏迷。 虽然醒来很快就昏迷过去,连手都抬不起来,但却知道是叶老爹一个人把他抬上抬下,他还一点都不吃力。 第一百八十九章 身份 这种大力士,在军中可是难得的人才啊。 “不管怎么说,还是麻烦叶兄弟了,我身无长物,不过我的下属会在一个月之后来找我,到时候定会送上谢礼。”说到这话时,郭荣还有些脸红,他黑黑的脸上露出羞赧的神情,支支吾吾道:“就是这段时间养伤……恐怕要麻烦叶兄弟了。” “就这啊,没关系,郭兄弟一听就是当官的吧?”叶老爹听到他这话,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没想到自己竟然救了个当官的,“你愿意留下来就安心养伤就是,只不过我们这边条件就一般,毕竟是乡下,还望郭兄弟体谅。” 郭荣忙说:“不嫌弃不嫌弃,这已经很好了,我老家早就没人了,就孤家寡人一个,又是边军,还真没有住处,身上的银钱也在遇见猎户时逃跑的时候掉了……” 叶老爹没有追问他一个当官的,为什么非要跑去山里这种私密的事。 当果然把他的身份令牌拿出来时,看见是霍家军,叶老爹印象瞬间就好了,世人皆知霍家军的本事,绝对能令草原地区的戎人胆寒,是大越顶顶著名的军队。 “那郭兄弟你安心养伤,这是外伤药,按时一日三次涂抹换药就行,这是熬的药,我会定时安排人给你送来的。” “多谢。”郭荣超他拱了拱手,颇为义气的样子。 叶荞跟叶母率先转身出去。 叶老爹把窗户打开,给他通了点风,便于养伤,才转身端着药碗出去。 叶老爹跟着进了堂屋里。 叶母说:“小荞说这人救了没什么问题,想必不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嗯,是这么个道理。”要不是因为有叶荞的直觉,他也不敢随便留下一个士兵,而且还是个将领,武官里面他也不了解啊,瞎掺合不好。 “这人是霍家军名下的,应该是有志之士,保卫疆土,留他养伤也应该的。”叶老爹言语里颇有些佩服霍家军的意思。 叶荞听到霍家军三个字,心里有些异样,不过仔细一琢磨,又找不到缘由,下意识说了一句:“军队以领队将军命名,岂不是自家军?皇上应该不会喜欢这种兵权被将军掌控的局面吧?”叶荞怕两人不明白,解释说:“如果打仗时期,肯定乐意有领兵的将领,但和平年代的话……” “这种事我们也管不着,还是想想看买下人的事吧。”叶老爹跟叶母对视一眼,决定默契地以后不要提军中的事。 叶荞听到买下人,忙说:“好啊,我们荒山那边果树也种得差不多了,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只不过,爹,你说是请佃户呢,还是买下人?” “买下人吧,这次我去府城,见识了不少,大户人家都买下人,会方便很多,当然,我们主要是买下人帮忙管理,干活儿也还是可以找附近的村民,让大家赚点银钱,日子好过一些。” “行。”叶荞点头。 翌日一早,叶荞就跟叶老爹一起出发,去了县里。 至于为什么不去镇上,是因为镇上没有买卖下人的牙市,没有需求,自然就没有买卖。 到县城花了两个时辰。 如今已经快四月中旬了,天气渐暖,坐在骡车上也有些闷热。 叶荞干脆就坐到叶老爹旁边,跟着一起赶车,吹吹风还好受些。 “爹,我觉得,我们得改造一下车轮了,太颠簸了。”叶荞从骡车上跳下来,忍不住揉了揉屁股,只觉得浑身骨头都快被颠簸散架了。 叶老爹拉着骡车排队进城门,入城费早就准备好了。 闻言忍不住笑了:“你不是身子骨挺好的吗?怎么嫌弃起骡车了?” “太久没坐了。”叶荞摸了摸鼻尖,“我们在车轮上垫棉花吧?” 至于减震的树胶,那可不是随便想研究就能研究出来的,叶荞还是躺平了。 “行啊,正好家里有用过的一些老棉花被子,回去让你娘拆了。”叶老爹可谓是很疼她了,几乎不会反对。 叶荞高兴了。 进城门看见不远处有包子摊,叶荞跑去买了十个肉包子,给叶老爹六个,她自己四个,先垫垫肚子。 等叶荞两三口解决完肉包子,人已经到了牙市。 叶老爹把骡车停在外面,就跟着走了进去。 两人穿着朴素,只是普通的棉布做的短打,叶荞更是连头花都没戴,嫌弃花里胡哨的,这被几个在旁边歇息的牙人看见,就认定了不是什么有钱人家,估计也买不了什么下人,半晌都没有牙人过来招待。 叶荞:“……” 叶老爹那叫一个淡定,毕竟看菜下碟,无论在哪个时候都存在。 叶荞视线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一个从里面跑出来的年纪轻轻的少年,她直接走过去,问:“你也是这里的牙人么?我要买下人,你带路?” “我……我刚来……可能手上没有好的货。”少年有些紧张,说话都结结巴巴,还有些梦幻,对叶荞主动找上门的举动,有些受宠若惊。 叶荞心说:就是要你是新人,不是那些老油条,才不容易被骗。 “没关系。”叶荞说完,朝叶老爹招手。 叶老爹就跟着少年一起走进了隔壁的院子。 “客人,你们要什么样的下人?”少年还是有职业操守的,问话时,还算镇定。 叶荞说:“我想要一个老实的管事,能力差点没关心,忠厚老实就行。” “然后再来两个年纪小点的小厮,以及五个能干活儿的粗使,粗使婆子也来一个。” 叶荞没打算买太多,她考虑了一下,荒山那边至少需要安排三个壮丁,牛棚那边也要再安排一个婆子,总不能让小姨一直养牛。 剩下的两个壮丁,也要用再水库那边。 至于管事,主要就是用来办一些杂事,总不能事事都让叶老爹去跑腿。 至于小厮嘛,就留在家里一个,照顾郭荣,另外一个则给贺远当书童,这件事也是叶老爹从府城回来,提到府城别人家的读书人都有书童,相互送信也方便,总不能人家派下人来给你送请帖,你本人把信送回去吧? 第一百九十章 徐民 要真在府城这么干,指不定会被那些学子嘲笑,这就像社会上有潜移默化的规矩,你可以不喜欢,但在没改变能量的时候,最好去适应,不然就是成了异端,不说带来的麻烦有多少,就说阻挡了前进的脚步,那就是划不来的。 所以聪明的做法就是养精蓄锐。 而书童最好是从小培养起,也有感情,所以这会儿给贺远买也挺合适的。 少年何大一听,瞬间就想起一家人来,把叶荞父女带过去,指着角落里的一家人,说:“这位客人,你看,这一家的徐老头就很合适您的要求,他就是因为太老实憨厚了,在主家出事后,一家人带着年幼的小少爷离开府城,回到村子生活了十来年,好不容易小少爷养大了,结果那小少爷为了娶有钱人家的千金,差聘礼,就把他们一家四口都卖到牙行来了,但凡自私点的,肯定早早的就哄着小少爷签了放归书,人就自由了,也不至于年四十了,还一家四口都没卖了。” 叶荞:“……”还真老实。 叶老爹却很喜欢这样的人,忠仆,徐民看起来很颓废,可眼中没有怨恨,只有伤心,这种人可不就是忠仆么。 “那为什么没人买他?”叶老爹问。 何大讪笑:“因为徐老头要一家人一起发卖,不然情愿撞柱,也不将就。”正因为对方这么犟,所以才会一直卖不出去,自然就成了牙市里的老赖,让那些老油条牙人都不愿意接他这活儿,才推给年轻人何大。 “他们一家四口可健康?”叶老爹倒不在意这点。 反正一家四口一起买也挺好的,能相互制衡,徐民既然是个重感情的,就意味着他这辈子都会受到亲人的掣肘。 虽然这么说不太好听,但确实是事实,当然,叶老爹也没打算随便糟蹋人就是了。 “小荞,你怎么看?” “可以。”虽然多了一个丫鬟是在预料之外,但多一个也行。 “正好徐家这丫头可以留在你身边伺候。” “爹诶,我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要什么丫鬟伺候。”叶荞有些不自在地抖了抖,这会儿她可没有想到后来自己会真香。 “行,那就这一家四口,剩下的,再给我找来。” “好好,客人稍等。”何大高兴坏了,没想到看着不起眼的叶老爹两父女竟然出手这么大方。 之后又挑选了五个干粗活的粗使壮丁,都是性格好的,叶荞有直觉在,看人的本事也很强,所以她根本不担心会买到不合适的人。 如此一来,九个人,就差不多能用了,只不过粗使婆子变成徐民的老妻,给贺远挑选的书童则是两人十岁大的儿子。 九个人花了五十四两,接过卖身契,交接过后。 叶老爹和叶荞带着九个人走出了牙市。 这一幕又引得之前看不起叶老爹的几个老油条牙人的羡慕嫉妒。 其中一个年纪大,面相油腻的中年干瘦男人,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朝着在门口都能看见两排白牙的何大嘟囔一声:“哟,真看不出来,竟然是大客户。” “何大啊,叔也是带你入行的,以后有好的人脉,可要跟叔一起相互通通气啊。”另外一个中年男人也仗着辈份如是说。 何大虽然年轻,可也不傻,“叔,你这话说的,我也就是运气好,你们以后看见那种穿着普通的,也不要看不上,因为我发现有钱人就喜欢装穷。” 几个老油条被气得一个仰板,哪里不知道自己这次吃亏吃在了看菜下碟的原因上。 不提这几个老油条牙人多么的憋屈。 这边,叶荞跟叶老爹带着徐民一行人,先去了县里能打水的水井旁,让九个人先把手和脸洗了。 “一会儿先去吃午饭。” 叶老爹站在旁边,光是宽大的身躯,就很有存在感。 九个下人,连带着徐民都不敢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不过因为本来挑选的就是老实忠厚的人,所以九人快速收拾干净后,连衣服上的灰尘都用水擦干净了,纷纷感激地跪下来。 叶老爹说:“我买你们回去是干活儿的,老实干活儿就有饭吃,以后你们要是做得好,十年后我就把卖身契还给你们。” 九个人同一个反应,都是不敢置信地抬头,激动又迷惑地看着他。 “老……老爷……”徐民老泪纵横,差点没直接跪下来磕头。 其他人则切切实实地磕头了。 叶老爹忙把九人喊了起来。 “现在我还是你们的老爷,我现在喊你们起来。” 徐民完全没犹豫,直接跟着爬了起来,另外五个壮丁更是如此。 完全做到了令出则止。 比军人还有规矩,可这并不是健康的状态,只能说明他们以前长期受到压迫,很多东西都形成了神经性反射。 叶荞揉了揉肚子:“爹,我饿了。” 九个下人立马不敢再耽搁时间了,都规规矩矩地站在叶老爹身后,都低着头,把脸和衣服整理干净。 叶荞问徐民:“徐管家,以后你就是我家的管家了,我跟我爹都喜欢肉食,你建议我们去哪里吃午饭?” 徐民也不敷衍,认真思考了一会儿说:“回小姐的话,县里除了三家酒楼以外,还有一家专门卖烤鸭的店铺,也有一家是卖红烧肘子,剩下的还有卖烧鸡的,其他的就都只是一些小店,肉也比较少,味道一般,其中红烧肘子的味道最好,价格一份七十文,其次烧鸡跟烤鸭就在伯仲之间。” “行,那我们去吃红烧肘子。”叶荞瞬间做了决定。 说起来她好久没有吃过红烧肘子了,还真馋了。 叶老爹让壮丁里面的叶大去赶骡车,剩下的四个人分别叫叶二,叶三,叶四,叶五,是刚刚叶老爹随口取的名字。 到了红烧肘子的铺子,铺面并不大,铺子里有桌面。 铺子外面也有桌面。 叶荞选择在外面吃,这时候又没有空气污染,就连灰尘都不多,因为不是在主街,只有行人,过不了马车骡车,算是个小巷子。 第一百九十一章 烤鸭 春天坐在外面吃饭,多舒坦啊。 叶老爹要了二两酒。 让徐民带着叶大几人去旁边的桌子坐。 他点了四盘红烧肘子,一桌两盘,徐民等人又是受宠若惊。 徐民悄悄走过来,跟叶老爹和叶荞低声道:“老爷,小姐,只需要给我们买馒头酒行了,这个店铺的咸菜一文钱就有一大盘,我们这些都是粗人,哪里能吃这么好,小的知道老爷心善,但也不能养大了大家的心,免得生出不该有的心思。” “不用,只是吃饭而已,算是为你们庆祝,以后回村了,就跟着大家伙儿一起吃,到时候可就吃不到了。”叶老爹本来就是个大气的人。 至于叶荞为什么没有阻止,原因也简单,去过过叶家的日子,绝对会被伙食吸引,想想看,村里的自由身的村民,都没有叶家的荒山那边的大锅饭伙食好。 像叶大那样的没有成亲的男人,没有孩子,当下人吃得比自己单干还好,哪里舍得离开,何况只需要干十年,只怕恨不得多表现好点。 这也算是收买人的手段。 “爹,我突然想起一件事,齐大夫说,要是许久没有吃过荤腥,不能突然大鱼大肉,不然会拉肚子。”叶荞拍了拍脑袋说。 叶老爹也没料到有这一茬,转头看向徐民:“你们……” 徐民说:“老爷,小姐,小的们已经在牙行有三个月了,小的问过叶大他们,只有叶五是最晚到牙行的,但也有两个月了,平时牙行并不会让小的们吃饱,只有粗面做的窝窝头跟青菜汤。” “那你们就换成炒菜吧,有点油星子的炒菜,再加上馒头。”叶老爹也没有退另外的两份红烧肘子,决定打包回去给叶母尝尝,还有爹娘那边需要孝敬。 叶荞已经在吃饭了,直接用红烧肘子的汤泡饭,然后再夹了一块红烧肘子的皮,拌饭一口闷,因为她不缺油水,吃多了就觉得腻,不过有酸萝卜解腻。 酸萝卜很普通,没有放糖腌,所以就是纯粹的酸口,不过吃的就是新鲜,解腻也别有一番风味。 一顿饭吃得叶荞肚子胀鼓鼓的,舒坦得不行。 让老板打包了两份红烧肘子。 在路过布匹店时,叶老爹随便挑选了三匹布,给九个下人穿,还有鞋子,买的鞋垫跟布,拿回去找村里的老人帮忙做,比在铺子里买便宜多了。 这些一共花了三两多银子,主要是因为买的棉布,不是粗布。 路过烤鸭店时。 叶荞闻到烤鸭香味,忙又跑去买了一只。 一只烤鸭花了一百二十文,绝对不便宜,都可以买七八斤猪肉了,难怪烤鸭店客人不多,不过,叶荞许久没吃过烤鸭了,也馋。 之后就没有耽搁什么了。 直接回村了。 回到村子的时候。 村里还热闹得很。 很多人在挖水塘,就在荒山上面,越过水塘的位置,就是后山了。 所以这个水塘的出现,其实也能起到阻挡后山野兽的作用,不过为了安全着想,水塘修好后,会做一个高高的栅栏,阻挡孩童过去,以免掉水里出了人命,所以栅栏会修得很高,不过那都是后面收尾的事了。 叶老爹想了想说:“这样吧,我先带你们去认认家里的地范围,还有荒山那边的情况,顺便把你们住宿的地方分配好,至于见家里夫人以及其他人,就今日晚上,我给你们介绍。” “是,老爷。” 几人都没有什么意见,毕竟这代表以后就要真的安心在叶家干活儿,了解越清楚,越不会犯错。 叶荞没有跟过去。 她把红烧肘子跟烤鸭提了回去。 在路上遇见在牛棚看牛的叶爷爷:“爷爷,你干啥呢?” “小荞回来了啊,快过来看,这些牛犊子多精神啊,等养个两三年就能出栏了。”叶爷爷手背在身后,看得那叫个高兴。 叶荞扬了扬手上的食盒:“爷爷,晚上一起吃饭啊,去县里顺便买了点红烧肘子跟烤鸭回来。” “我先回去摊面皮,您老也早些回去。” “好好好。”叶爷爷笑得合不拢嘴。 叶荞转身回了家,发现娘不在,估摸着在水塘那边,她拿钥匙开了门,把红烧肘子跟烤鸭放进厨房,她打开五斗柜,从里面找出面粉,用来做面皮。 面皮不难。 很好做。 不过酱汁需要自己炒,炒出甜面酱,用上香油。 叶荞担心自己炒的酱味道不好,也没有动手,准备等叶母回来再交给她做。 晚上。 天还没黑。 叶大伯他们一家人就过来院子里吃饭了。 人还不少,坐了三桌。 下人那边不能吃烤鸭跟肘子,就吃一些炒菜,鸡蛋还是可以吃的,煮的肉粥,好消化。 叶荞率先用脱骨的烤鸭肉沾上酱汁,放到面皮上,再加上配菜,裹好后,率先递给爷爷奶奶。 “这又是新鲜吃法呀?”叶奶奶带笑的问。 跟叶爷爷两人,喂进嘴里,咀嚼了一番,当即眼睛一亮,一拍巴掌,“好吃啊,原来烤鸭还能这么吃。” “嘿嘿,好吃吧。”叶荞笑弯了眼睛。 叶萧第一个跟上步伐,也卷了一个吃,吃完之后对叶荞举起大拇指,“好吃,真好吃,小荞这下我懂你说的见识是什么了,知道得越多,越有惊喜啊,看来以后有机会,我也要多走走。” “你还是先娶媳妇儿吧。”叶大伯母也觉得烤鸭香。 吃着好吃的,这就忍不住想考虑起孩子的亲事来。 叶萧哀嚎一声:“娘,你饶了我吧,我还小呢,今年才十六,我觉得等到了弱冠之年,再成亲差不多。” 这会儿叶萧是一点都不想成亲,他只想搞钱,跟着小荞吃遍世界美食。 “呵,你还好意思说,翻了年就十六了,说亲也要等再过一年才成亲,到时候你都十七了,年纪正合适,等你到了十八、十九,就只能挑选这种歪瓜裂枣。” “才不是呢,我存好银钱了,大不了我到时候去买个媳妇儿回来。”叶萧生怕被叶大伯母打,忙转移话题:“娘,反正我没感觉的人不成亲啊,不然到时候两看相厌,可是要过一辈子的,你就给我挑选的机会嘛,求求你了,我的娘亲诶。” 第一百九十二章 分家产 “那什么,娘,你快吃这个红烧肘子,真是太好吃了。” “娘,你辛苦了,你简直是全天下最好的娘,我能当您儿子真是太幸福啦。”叶萧各种马屁拍起来,让叶大伯母这么一个勤快独立的妇人都晕乎乎的。 可见拍马屁的功力还是很强大的! 叶大伯母哭笑不得:“你小子就是嘴巴溜,要是有小荞这么懂事我都欣慰了。” 叶荞:“???”懂事?好像形容的不是她! 她完全是被爹娘纵容的。 叶萧嬉皮笑脸地给叶大伯母夹了不少菜,把人哄得果然忘记了说亲的事。 一顿饭吃完。 叶老爹就把徐民等人叫了过来,站在前面认人。 其实吃饭的时候,几个下人就悄悄看了主家这些人,心里已经有数了,等仔细介绍时,几乎很快就记下了这些主人家的身份。 而叶奶奶跟叶爷爷看着一屋子小辈,以及站得端端正正的下人,眼带泪光。 “爷爷,奶奶,咋了?激动坏了?” 叶老爹刚喊徐民带着叶大他们回去荒山那边休息,明日开始上工干活儿。 叶荞回转过头来,就看见二老泪汪汪的样子,吓了一跳。 “我是感动啊。”叶爷爷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没想到我叶家当了好几辈的泥腿子,竟然也有翻身的一天,用得起下人了。” “爷爷,你这就激动,那等以后我们家里出个读书人,你岂不是要高兴得晚上都睡不着。”叶荞故意打趣他。 叶爷爷脸上带着暗红,颇为激动:“嘿,别说,要真有这好事后,我绝对祈福三日,不吃不喝都行。” “爷爷,你这么说,谁还敢考科举啊,岂不是要把你饿坏了,是不孝。”叶萧在旁边毫不客气地嘲笑,是皮娃本皮。 “你这小子,不兴你爷我高兴啊,就稍微夸张了那么点。”叶爷爷气得一巴掌打他肩,满眼嫌弃,这怨种孙子太皮了。 “哈哈哈。” 几个小辈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叶荞目光落在旁边的叶浩身上,“爷爷,别说,我觉得浩侄儿读书的天赋还不错,可以送去书院,就是年纪小了点,送去书院的话,可以让阿远照顾,但我怕阿远照顾不周全。” 叶爷爷目光落在旁边正在玩罗陀的小曾孙身上。 “这事,还得老大,老大媳妇儿你们自己商量。” “其实没啥好犹豫的,反正能读就读,不能读就回来,哪怕以后养兔子都行,不过能识点字,也是好事。”叶荞说。 叶大伯跟叶大伯母闻言。 忍不住问:“小荞,你教过小浩认字,他可有天赋?” “唔,中等偏上的资质吧。”叶荞只悄悄跟长辈说的,这话倒不必要给孩子听见了。 “不过,我觉得浩侄儿身上最出众的点就是稳重,听话,还勤奋,不躲懒,只要他愿意学,就算考不上举人,考个秀才还是没问题的。”叶荞实打实地说。 叶大伯母点了点头,显然要回去思考一番。 天色不早了。 他们一家回家去了。 叶大伯母跟叶晴留下来把碗筷收拾了。 至于叶大嫂也想留下来,不过因为刚怀了身孕,叶大伯母让她安心养胎,就让人先回去了。 叶大伯母在厨房里,悄声问叶母:“二弟妹,你说如何?真送浩哥儿去学堂?可是学堂的花费不低,家里老二要成亲,翻年了晴姐儿也要说亲,还有老大媳妇儿,这一胎生下来,养孩子倒是次要的,若是个儿子,总不能让哥哥去读书了,弟弟不去吧,还有闺女,也要跟着学点手艺,以后出嫁了才受夫家尊重,这手心手背都是自己的孩子孙子,不偏心,那就得花费更多的银钱,这做决定,就不得不犹豫,慎重。” “那倒是。”叶母深有体会,想了想说:“大嫂,就说我,以前老担心小荞以后一个人,没人照顾,没人给她撑腰,就想着多存点嫁妆,让她以后在夫家也能直起腰来,实在不行,也就招个上门女婿,有阿南、阿萧他们这些堂兄看着,也不至于被欺负,所以说到底,还是银子的问题,你就说现在,家里银钱多了,我们可以给小荞买下人,让村里人欠人情,有好名声在,加上小荞自己的本事,以后受欺负的可能性不大。” “所以啊,你不如想想看,怎么多赚点银钱?” “你想啊,等以后家里条件更好了,是不是总想着家里能出个读书人?” “既然殊途同归,那就去做,解决好现在的困难就行。”叶母说。 叶大伯母听了,也觉得是如此,她家现在存银也快上百两了,在村里也算是上等人家了,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 现在的存银,按照原本的条件,解决完孩子的婚事,最多用一半的银钱。 所以她只需要继续赚多点就行。 “我之前听小荞说,要生产粉丝去卖,大嫂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就教你,到时候府城齐家酒楼里肯定收。” “当然,还有一个法子,比如,去镇上开个铺子,卖吃食,像羊肉汤啊,炒米粉、炒红薯粉之类的,毕竟如果小浩要去镇上读书,那肯定需要一个大人帮忙看着,正好南哥儿媳妇儿怀孕了,在家里也干不了什么,但守铺子却没什么问题。” “南哥儿也可以换个活儿干,杀猪的活儿教给别人,总归是相互来往。” “你说呢?” “弟妹你都把法子告诉我了,我要是还不愿意答应,就活该过苦日子了。”叶大伯母动了动唇,最终说:“我在家里做红薯粉,米粉,这样一来,也能顾得上养兔子,南哥儿那边要是进展顺利,估计能自己供上孩子读书了。” 就像之前,叶南去杀猪,赚的银钱,主要是大房留着,只需要交一点到中公就行,所以在养兔子的收入上,就主要分给叶萧、她,以及叶奶奶了。 叶大嫂分得极少,但也足够日常开销了。 “嗯,不错,分开好啊,毕竟阿南成家了,肯定需要自己的私房钱,让他们自己承担起自己的人生,成长起来,光靠老一辈可不行,毕竟我们当爹娘的,也在成亲后就独立起来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分产不分家 “是啊。”叶大伯母叹了一口气道:“我得狠下心来了,免得以后临老了还愁小辈,不过好在孩子们勤快,以后日子肯定比我们那时候好过咯。” 叶母但笑不语,她也没说只要大嫂放开手,叶南和叶萧自己过好日子没啥问题,主要还是大嫂太能干,过于护崽子的缘故。 也许是跟叶母说了一场,叶大伯母自己想通了,跟她道了谢,就回去了。 先在屋子里跟叶大伯伯谈论了一下相关话题,得到丈夫支持后,第二日就把叶南叫了回来,晚上跟叶萧、叶南,以及叶大嫂、叶晴三个孩子,说了这事。 不算分家,只不过在经济上相互独立。 叶南跟叶萧都没什么意见,毕竟他们也想多赚点银钱,养妻儿,孝敬爹娘和爷奶。 而且叶奶奶跟叶爷爷的年龄都大了,这时候分家岂不是让二老心里难受嘛,反倒像现在这样,只分经济不分家,相互之间感情也浓厚些。 古人讲究的就是个子孙满堂,看着热闹心里就舒坦。 不过因为就算入学读书,也要再等一等,等镇上的摊子开起来再说,到时候叶大嫂的肚子里这个也稳了,才有能力照顾好铺子跟孩子。 叶家这边。 第二日。 徐民就把他闺女徐香送过来了。 徐香今年十岁,比叶荞大些,性格腼腆温柔,跟叶荞见礼后,还有些紧张:“小姐,奴婢粗活儿和手工活儿都会做,有什么事只管吩咐就行。” 叶荞说:“其实家里也没什么杂活儿,你主要负责郭大叔都药,换药的事我爹会帮忙,你就不用管了。” 徐香闻言乖乖地点头,又说:“小姐,您还没给奴婢赐名。” “你不是叫徐香吗?”叶荞笑着说:“就算你被发卖了,可在我这里也是独立的个体,只要你不伤害我的家人,我都乐意留你在家里,所以名字什么的就不用改了,跟着你爹姓挺好的。” 徐民一家都是家生子,已经数不清祖辈上哪时候不是下人了,但他知道,姓是一直跟着主家姓的。 若不是主家百年风光没有了,他也不至于被发卖。 “小姐,小的家人是跟着前任主家姓,也不算是自己的姓氏,多谢小姐心善,可……”徐民感动的同时,也跪下来,说这不符规矩。 叶荞脸上依旧带笑:“徐管家,难道不改姓,你就不会为我们叶家办事了么,就没有忠心了么?” “小姐,小的被带回来,就绝对忠诚主子……”徐民被吓了一跳,直接跪下来说自己没有异心,脸上都带着着急。 叶荞哭笑不得,忙把人扶了起来。 徐民本来坚持不起的,实在是心里忐忑,结果谁知道叶荞的力气那么大,他一个不防备就直接被抬起来了。 站直身体时,徐民还有些怔愣。 叶荞已经同时伸手把徐香也拉了起来。 心里还在想,两父子咋这么实在呢。 “好了,徐管家,你跟着我爹去忙吧,小香姐姐就留在这里了,我会好好照顾她的。”叶荞侠义的精神冒了出来,说这话时,还拍了拍胸脯。 徐民心里却不敢小瞧她,就凭刚刚那一把子力气,小姐就不是好欺负的,现在不过是因为他们没做错事,所以,徐民非常听话地点头,离开前叮嘱徐香好好伺候夫人小姐,就跟着叶老爹出门去了。 昨晚虽然安排了活儿,但具体做起来还是需要交接一下的。 而且荒地里重的粮食,需要扯野草了,这并不是什么难做的事,但耐不住叶家的荒地多啊,不过有一个优点就是地薄,哪怕施了肥的,长势也没那么凶。 徐管家看过后,就准备安排叶大几人,先忙个四五日,把野草扯了。 荒山果林那边都已经淋了肥的,倒也不用一直盯着,而水塘又还没修好。 “老爷,这接下来种玉米,红薯,还有菜之类的,还是要找人来干活儿,不然地太多干不完,而且还有插秧的事。” 其实乡下种地,除了冬日里十月后比较空闲,其他时候都忙忙碌碌的有活儿干,何况叶家还有这么多的地,自然忙了。 “只不过请人的话太贵了,佃户的好处是不用自己种,不过收成少一些,买人回来干活儿就是初始花的银钱多一些。”徐民絮絮叨叨地说。 叶老爹想了想说:“暂时先请人吧,佃户也不会过来佃刚开垦出来的荒地,找些勤快人,人工费也还好。” 岂止是还好啊,用叶荞的话说,就是未来人工费一个就要两三百文,现在只需要二三十文,简直大大的占了便宜了。 反正他们家又不靠种地赚钱,主要是果林收入,以及卖香皂。 本来叶荞想在自家沙地里种西瓜的,但无奈没有找到西瓜种子,倒是齐家那边已经有眉目了,等齐旺什么时候把西瓜种子找到,就又有赚钱的法子了,肯定比种粮食划算。 当然,还有玉米、土豆等好东西,可惜她都没找到,只能靠齐家了,多多关注海外来物,迟早会找到的,她也不着急。 屋里。 叶荞刚吃了早饭。 叶大伯母跟叶大伯就扛着两袋粮食过来了。 分别是红薯跟绿豆。 “那我先去地里了。”叶大伯扛着锄头又走了,他们地里活儿也不少呢。 叶荞走上前去看了看,都是极为不错的红薯跟绿豆。 “这些是今年除开种后剩下的最后一百多斤红薯了。”叶大伯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问叶母:“够了吗?这能弄出多少红薯粉来?”薆荳看書 “一百斤大概能出三十斤的样子。”叶母做过几次,差不多就有数了。 “先去试看看吧,总比光红薯赚钱。”叶母带着叶大伯母,后面跟着叶大嫂,她是负责看的。 倒是叶荞,一直盯着红薯,摸了摸下巴。 以前没做梦时,她很少想为什么红薯的产量会少的问题,要知道比起水稻,红薯的产量算不错的了,至少有亩产五百斤。 稻子跟麦子才三百来斤呢。 第一百九十四章 炒红薯粉条 可现在,叶荞盯着红薯,就在思索,这产量差距也太大了吧,后世都能产出几千斤甚至上万斤! 上万斤就算了,那明显是极少数,那就取个平均数,亩产达到一两千斤也行啊。 叶荞决定晚上早睡多做梦,今年再自己分一亩地,研究看看增产的事,反正家里的地多,她拿一亩地做实验,也不成问题。 做红薯粉条,最开始就要先做红薯粉,红薯切块磨浆出粉,然后晾晒,等红薯粉好了,才能上锅再弄粉条,之后再是晾晒。 “为了让你们一次性全都学会,红薯粉我们就在灶上烘干,到时候再制作成粉条。”叶母觉得这样比较方便。 叶大伯母心里感激自不提。 说到叶荞几人为什么没有隐藏做红薯粉的做法,原因也简单啊,叶老爹叶母是觉得兄长家关系好,提拔一下。 叶荞想的是,红薯粉出来了,也能发展经济,只有银钱流动起来,才能钱生钱,不然都是死的,也赚不了多少。 就说镇上开的小饭馆,为啥累死累活一年到头也赚不到啥银子,还不就是因为村民没银钱舍不得用么。 叶荞没有掺合进去。 倒是看见红薯粉说:“娘,中午我想吃炒红薯粉,可好吃了。” 这种小吃摊上的特色,叶荞本来就打算教给叶大伯母,自然就忍不住想先尝试一下。 叶大伯母也是很听话的人,基本上叶荞说放什么调料,她就怎么放,除了一些叶荞自己也琢磨不准的,才让她自由发挥。 她并不自作聪明,如此依赖,合作起来也就轻松很多。 中午叶荞成功的吃到了炒红薯粉,而且是宽粉那种,不是圆圆的细粉,两者之间还是有点差别。 “诶,烤苕皮也好吃。”叶荞吃完一碗炒红薯粉,满足得不行,里面还加了红辣椒跟白菜丝以及孜然的。 “烤苕皮?”叶大伯母好奇地追问。 叶荞就把苕皮怎么做,又怎么烤着吃说了,最后下了结论:“所以啊,红薯是个好东西。”烤苕皮是蜀地那边的吃法。 叶荞也不知道这个时代蜀地有没有烤苕皮,所以最后一句话吞了下去,免得露出什么纰漏来。 “吃饱了吧?吃饱了就去找你爹回来,问他明日上梁准备的东西够不够,不够我这边再去买。”叶母忙碌了一上午,准备好好睡个午觉,就喊叶荞跑腿了。 叶荞也吃撑了想走走,闻言点头,还把徐香带上了。 因为郭荣的药徐香已经送过去了,家里也没什么活儿,跟着她也没事。 两人一起走到了牛棚。 “小姨。”叶荞看见苏好正在给牛喂水。 快步走了过去。 走近了才发现,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还有徐香的母亲徐冬氏。 “小姐。”徐冬氏看见她就要行礼。 叶荞大大咧咧地挥了挥手,让其站着说话。 “小姨,你觉得怎么样?不忙吧?” 加上胡大娘,牛棚、羊棚这边就有三个成年人了,自然比之前要松快。 苏好看见她,忙把人往屋子里带,又给她倒红糖水喝。 说起红糖还是叶荞送给她的,毕竟之前苏好一直在赵家做牛做马,身子骨并不好,有些贫血,而且生了两个孩子,气血亏损严重。 贵重的药她不舍得吃,叶荞就送红糖红枣,连着吃,身体也会好些。 “小姨,我不渴,对了,这是我家里炒的红薯粉,拿过来给你尝尝鲜呢。”叶荞把叶大伯母炒好的红薯粉递给她。 徐香这边也私下去跟徐冬氏送了一份,只不过份量就没有苏好的多了。 “这黑乎乎的粉,是用红薯做的啊?看起来真新鲜。” “吃起来更好。”叶荞去把赵真和赵暖一起喊了过来,“你们吃饭了就别吃多了,趁着还热的,就尝尝味道吧。” 苏好带着赵真、赵暖,用筷子夹起来吃了一些。 “好吃!” 赵真姐弟纷纷点头,忍不住多吃了两口,其实他们午饭吃的一般都是七分饱,不饿也不饱,很少尝过撑的滋味,这会儿自然能多吃点。 苏好看见,有些无奈,但到底心疼孩子,没有阻止。 只是嘴上说:“能不好吃么,之前吃的羊肉汤也好喝,两兄妹都吃撑了,这靠的可是你们表姐的福气,心里可要记着。” 苏好不厌其烦地提醒两兄妹叶家的恩情。 赵真跟赵暖乖巧点头,都表示记着了。 倒是叶荞摸了摸鼻尖,这时候说啥都不好意思得。 等吃完炒红薯粉,苏好就喊赵暖赵真兄妹去喂羊,说是喂羊,其实也就是把早就准备好的草料,放进食槽里。 等两兄妹一走,苏好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小荞啊,现在有了徐家娘子后,牛棚羊棚这边其实用不到这么多人手,你看要不然给我安排其他活儿吧?我听说你们还要给下人月钱,这算起来可不少呢。” 其实苏好说到这都肉痛。 叶荞倒是摸了摸下巴,突然道:“小姨,我想到了一个好生意,适合你做。” “生意?”苏好好奇。 叶荞点头,兴致勃勃地说:“你说,在村里开个杂货铺怎么样?就卖油盐酱醋,一些便宜的麦芽糖,还有我们自己生产出来的红薯粉、绿豆粉之类的。” “你看,现在村里几乎家家户户至少月收入都有一千八百文,大家暂时舍不得买贵重的物品,可日常开销肯定舍得了,你就赚个差价,也轻松,村里村民生活也方便,而且你还可以去县里拿那些碎布片,或者是染色出问题的布,低价拿回来,低价处理,不愁没人买。” “而且现在那么多的隔壁村的村民过来村子里干活儿,就不用走一两个时辰去镇上买日常用品了,有些客人小气,你就可以以物易物,到时候拿去镇上一腾手,也能赚银钱。”叶荞虽然觉得这个法子很妙,但也尊重苏好自己的选择。 没想到,苏好只一听,就答应了果断得很:“小荞,你这么真心为我考虑,我不答应就是不识好歹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在村里开杂货铺 “只不过这囤货也需要不少银钱,我先调查一下情况再做。” “可以啊,没问题,小姨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把杂货铺开到荒山那边的我家修的院子里,你自己改造一下,用木板当货柜都行,住也方便,等以后赚了银钱,再考虑修房子的事吧,成本低,就算生意失败了,也不会亏损。” 苏好一听,哪里不明白她这是处处都为自己考虑好了,感激的同时,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她好。 叶荞笑眯眯地说:“小姨,我娘就你这么一个妹妹,你日子好过了,我娘也不会一直担心你了,这是好事啊,可别说感谢我这种话了,要是真的感谢我的话,就积极向上努力生活吧,指不定以后我还需要小姨你帮忙呢。” “好,你跟你娘的恩情,我都记在心里的。”苏好拍了拍她的手,没有再说不好听的话,听说叶荞要去找叶老爹,也不多留她。 四月十五这一天。 叶家荒山这边十分热闹。 上梁、放鞭炮、请过来看热闹的村民吃花生干果等。 因为不收礼,所以也没有正儿八经地请大家吃饭,只请了之前帮忙的何大爷那些人,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 忙完上梁的事。 叶老爹就带着徐管家,忙地里的事了。 这边,苏好也联系上了过来送做香皂原材料的苏二舅,说了自己要开杂货铺的事,想先去镇上打听一下进货的渠道。 苏二舅一听,直说:“小妹,这事简单,我跑这几个月也认识了不少的人,你想进什么货,我帮你进就行。” “那就麻烦了,我每次给你银钱。”苏好一想,自己也不方便去镇上做生意,到时候指不定还会连累家人的名声,本来和离回娘家后,靠的就是兄弟,这一点是这个社会的认知习俗,苏好也没有推辞二哥的帮忙。 “不需要,我现在光去找作坊里的原材料,也要跑,你家的就是顺带的,你要是实在不好意思,等生意走上正轨了,再随便给点,前面就当是我这个做二哥的支持了。”苏二舅坚持道。 苏好自然又感激了一遍,决定有功夫就给两人做衣服,估计等她开了杂货铺后,也就闲下来了,光坐着她也难受,不如多干点活儿。 有了苏二舅帮忙,以及叶母跟苏好一起,把荒山上最靠近山外的一个宅子的侧门打开,又自己动手打了个简易的货物柜,不过三日,苏好的杂货铺就开出来了。 开业那一天,苏年还带来了贺礼,是从县城外面带回来的头花,比镇上卖的漂亮很多,还便宜,十分适合苏好放进杂货铺里增加库存。 苏二舅则送的风筝,正好秋高气爽,正是适合放风筝的时候。 风筝也不贵,但要好看,就需要技术了,也是从外县带回来的,就是个新鲜玩意儿,孩子和女人的生意向来是最好做的。 不过男人的生意也要考虑,叶老爹就送了自家酿造的酒,不是果酒,是米酒,村里人也喜欢,还能买得起。 叶荞则送的熏蚊香。 村里最容易招惹蚊虫,熏蚊香是从齐大夫那学来的手艺,驱蚊效果不错,最关键的是,用驱蚊的草弄的,成本不高,效果比村民自己点艾草效果好。 哦,对了,叶荞还放了些粉丝在苏好的杂货铺寄卖。 本来叶荞觉得她直接从自家进货,然后再卖也更舒服,但她考虑到苏好开铺子囤货的成本不低了,估计也花了她大部分银钱了,就也不着急。 等以后她手上银钱多了,再囤货也可以。 叶大伯母则推了些豆腐,送过去。 虽然礼轻但情意重啊。 苏好都依次把家家户户送的人情给记上了,等以后再相互来往还回去。 她不会写字,就画简易画像。 “村里有杂货铺了?” “是啊,是叶二婶子的娘家妹子开的,相当于是叶家开的,肯定不会坑人就是了。”何大虎以及果果几个孩子,在村里四处这般宣扬。 原本还觉得一个和离回家的女人开个铺子不合规矩的老古板,一听这话,就当真了,也觉得是叶家开的,下意识就觉得不可能会有差的东西。 所以但凡在作坊里干活儿的村民,都拿了点小钱,跑去买货。 这不,叶晴也带着关系好的几家姑娘,相携一起来到了半山腰,当看见铺子里面放着的头花,好几个姑娘都心动了。 “阿晴,你看,这个蝴蝶头花好看吗?” “好看,你用黄色的好看。”叶晴十分捧场,同时也看中了一款,是蓝色的,她犹豫了一下,又给叶荞买了一款红色的。 “我也买一个。”另外两个姑娘纷纷说。 头花也不贵,就几文十几文,家里有钱了后连带着这些姑娘手上都有了点零花钱。 对面的石坝上,叶荞正拿着一个老鹰的风筝,摆弄着叫叶翠帮忙牵着。 叶翠小侄女平时乖乖巧巧的,被叶荞叫住帮忙拿风筝也不拒绝,贴心坏了。 叶晴几个姑娘过来,看见的就是叶荞顺着大路跑起来,老鹰风筝眨眼就飞上了天,正好有风,她把风筝越放越高,吸引得在山下憨完的孩子们纷纷跑上来,追着风筝,有那家里条件好的,当即回家找大人要铜板,买风筝。 “小荞,头花,给你。”叶晴把头花塞在叶荞手里。 叶荞看见红色的头花,有些纠结:“这也太红了吧?” 其实也不是正红的,因为正红色能用是有限制的,但就算是其他红色也很难驾驭啊:“戴在头上肯定很丑,我驾驭不住,要长得好看才行。” “小荞,你是不是对自己的外貌有什么误解?”叶晴好笑地说完,就把头花给她戴上了,同时问旁边的好友:“小秋,你看,是不是小荞戴红色的头花好看。” 小秋是隔壁赵家的女儿,跟叶晴同岁,只不过赵家子嗣不丰,只有一儿一女,小秋的兄长还没成亲,不过已经十七,到说亲的年纪了。 而小秋性格比叶晴机灵一些,这会儿看见叶荞戴着红色头花,衬托得脸上的皮肤白里透红,更加的有精神,那双眼睛更是灵动,她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叶荞的脸,然后嫌弃地说:“啧,不成,我咋感觉这头花在小荞妹妹的脑袋上,显得那么廉价?” 第一百九十六章 牛肉汤 “不过,小荞妹妹,你的皮肤真的好好啊,又滑又嫩的。”赵小秋羡慕地说,而后摸了摸自己的脸,叹息道:“我的皮肤也太粗糙了吧,黑还粗糙。” 其实赵小秋长相端正,加上眼睛大,身材纤细,因为干活儿,皮肤紧实,虽然黑了点,但精神,一点也不油腻。 说得简单的就是她整个人看起来很舒服。 虽然长相并不多么的让人惊艳。 “小秋姐姐,你也很好看啊。”叶荞真心这么觉得,“你要是觉得脸上不够滑的话,我可以给送给你一个非常便宜的擦脸霜。” “不用不用,擦脸的胭脂水粉多贵啊。”赵小秋忙摆手,哪里好意思占叶荞便宜。 叶荞倒是说真的,因为她突然想起来了一个非常容易做的擦脸霜,也就是简易版的雪花膏,香氛、基底油、蜂蜡,就能做出雪花膏。 都能在野外找到原材料,就算是村里的普通百姓也舍得用。 还有一种给婴幼儿用的,就是橄榄油,加小麦胚芽油,以及蜂蜡,加热搅拌成型就可以用。 其实还有更简单,成本更低的化妆品,可都需要用到乳化蜡。 乳化蜡是通过石蜡乳化而成的,而石蜡又是从石油等沥青矿物油里面提取出来的,也就是说,想弄出乳化蜡的难度不低,她总不能跑去挖石油吧? 虽然这时候的朝廷不知道石油的用处,可人家也不是傻子,时间长了,肯定会被发现,到时候大家都去研究,石油的用处迟早会被发现,不要怀疑古代人的聪明,大家都是一个脑子,只是有些东西,往前发展,需要一些契机。 可只要等出现了,就不会没有进步。 所以,还是用蜂蜡比较保险。 她连水泥都不敢拿出来,更别说石油了,这些资源,跟铁矿资源也没什么区别了。 “啊?真的可以吗?那我需要做什么?” “唔,你帮我采的洋甘菊之类的花回来就行。”这些油家里都有,就是蜂蜡不多,不过好在山里的蜂箱都在,叶荞也被提醒了,这么久了,山上的蜂箱肯定再次摘去了,而且还有荒山的果林里,需要把蜂箱准备好。 蜂蜡的用处多多,自家肯定要多养蜂。 没有乳化蜡,也就导致想得到乳液就很难了,看来只能选择做水了,直接各种植物精油加水就能得到水,一样可以擦脸,而且还能量产,看来除了香皂以外,百宝阁里还可以加入擦脸的水。 至于乳液,也能卖,不过就只能限量了。 想到又能赚银子,叶荞高兴了,虽然现在家里存银也有几百两了,但不够哇,毕竟她还想发展更多的产品的话,就需要更多的银钱,还有研究粮种这些,就意味着长期需要投资成本,所以银子当然是越多越好。 这也是因为现在背靠齐家,不用担心太出众被人针对,所以叶荞自然不会放过赚银子的机会。 “就这些吗?这么简单?”赵小秋惊讶坏了。 “嗯,就这么简单。”叶荞笑着点头。 赵小秋瞬间来了精神,说:“那我现在就去摘。” “阿晴,春露,你们去吗?” “去!” 几个姑娘本来就喜欢花花草草,有了擦脸霜的萝卜吊着,就更热情了。 叶晴跟过来帮忙的叶大伯母说了一声,才离开。 而叶荞,则安心端了个凳子,就坐在石坝里,随便放着风筝,因为已经放得很高很高了,就只需要顺风扯一扯风筝线,也不用担心风筝会掉下来。 没一会儿,天上就飞着各种各样的风筝,在村里好不热闹,让那些在水塘干活儿的汉子们看见了,晚上回家时,好几个当爹的都买了。 就说叶荞玩了半个时辰,就不感兴趣了,毕竟比起真正的孩子,她现在已经不单纯了。 叶荞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何春走出厨房,四周望了一下,正好看见叶荞,就走了过去,站在她面前,说:“小荞,我把牛肉汤做出来了,你要不要来试试看?” “真的?” 叶荞惊喜万分,直接站起来就把风筝递给叶翠玩,她自己则跟着贺春跑进厨房里,果然,一锅牛肉汤走进去就闻到香味了,她指着旁边的配料就说:“我要豆腐皮丝,粉丝,再来多几片牛肉,有辣椒油吗?” “有。”何春快速给她盛了一碗。 里面的菜扎实,汤也不少。 叶荞也不出去,就坐在厨房里吃,先用勺子喝了一口汤,眼睛当即一亮:“啊,真好喝,就是这个味道,光喝汤就很好喝了。” “呜呜,配菜也好吃!” 粉丝加上豆腐丝,吃起来特别的香,尤其是刚出锅的牛肉汤又很烫,叶荞吃了一会儿,就热得满头是汗。 加辣和不加辣的牛肉汤都好吃,叶荞比较喜欢吃辣,所以就多放了辣椒。 何春在旁边也喝了一口汤,仔细品尝后说:“勉强还行。” “哈哈,我觉得就很好吃了。”叶荞倒是没有那么精准的追求,反正合胃口就行,“可惜牛肉不多,牛肉汤也不是想吃就能吃的。” “你今晚上做得多吧?给我多盛点,我给爷奶爹娘送去。” 至于干活儿这边,肯定就不请吃牛肉了,普通的猪肉就足够他们开心的了,就连猪油炒菜都是很不错的。 “有,我这就给盛出来,拿回去放锅里热了就能吃,粉丝跟豆腐丝放在旁边的,要吃再放。”何春大手收拾出来,盛了两个食盒。 叶荞圆满地提着食盒回家了,并且表示明日会送红薯粉来,让何春明日炒红薯粉给干活儿的人吃,光吃炒粉就能够一顿饭了,也就是花费点油,红薯粉跟白菜丝,再加点鸡蛋在里面,已经是很不错的一顿饭了。 叶荞这边刚走到家门口,推开院子,就看见旁边屋檐旁边杵着拐杖走过来的郭荣。 自从郭荣的伤没有再恶化后,他就搬去了荒山那边住,毕竟那边院子多,住在叶家也不太方便,平时叶母在家的时间多,叶荞也是姑娘。 所以在这里遇见郭荣,叶荞是意外的。 第一百九十七章 换绿豆 “郭大叔,你伤咋样了?“叶荞关心地问。 郭荣笑着说:“还不错,你们的伤药好,我的伤口已经不发炎,开始愈合了,估摸着再等半个月,伤就差不好了,这段时间真是麻烦你们了。” “不算什么,郭大叔也是你身体好,以后还是多加注意,现在年轻是看不出来什么,等老了,一个小病就能拖垮身体。” “而且还有一些隐患,比如年老了容易伤风之类的。” 郭荣深有感触,军中的战友不就是这样么,没死的,大多残疾,就算是运气不错混出来的,一老了各种病痛就来了。 就说穿鞋子,好些老将军脚都畸形了,因为走太多路,脚底磨得各处都是茧疤,穿的鞋子就需要专门手工做,而且必须是厚底的,但就算如此,穿起来也不舒服,反正别看他们打仗拼着不在意生命去的,可实际上根本享福不了多久。 那些文官可比他们舒坦多了。 这话郭荣是不会说的了,原因也简单,叶家待人周到,而且也不会用异样的眼光看谁,相处起来很舒服,明明是乡下人,见识却不少,而且各种他以前没见过的东西在这里都有,郭荣都快以为叶家有传承了,反正不管如何,他是不想破坏跟叶家的关系的。 自然不会在他们面前说那些不好听的话,免得牵连了他们。 “多谢小荞姑娘提醒。”郭荣乐呵呵地说完,突然嗅了嗅鼻子,“是什么,这么香?” “牛肉汤。”叶荞说到这可来精神了。 看向郭荣推荐道:“郭大叔要不要尝点?” “可以吗?”郭荣有些不好意思,索性他皮肤黑,脸红了都看不出来,倒是叶荞已经迫不及待地把食盒打开,让他看。 郭荣看见了,更加抵抗不住食欲了,肚子跟着咕咕一声叫了起来。 说实在,也是因为他养伤期间,基本上都是汤汤水水,鸡汤、鸭汤、猪血汤、红枣汤、稀粥等,反正就没吃过硬货,他每日都觉得饿得快,但他也知道这些事养伤的食物,哪里能不知好歹拒绝的。 不过,虽然都是汤汤水水,但味道确实不错。 被美食诱惑,他这才着急想要早早养好伤,至少要等属下来接他的时候,有机会能吃一吃这叶家的好饭菜,就说昨日,他就被各种肉香诱惑,实在是受不了了。 “这……我就是有点饿了。”郭荣尴尬了。 叶荞笑着说:“郭大叔,我这就给你分一份,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在这里吃?” “这有啥嫌弃的,你别嫌弃就行。”毕竟在人家门口吃饭,确实有些不太好意思,不过,这会儿叶家没有其他人,他进去院子里吃饭就更不合适了。 “放心,我喊萧哥出来陪您吃,而且你们还能帮忙宣传一下。”叶荞打的就是一举数得的想法。 她最开始做出粉丝的时候,就去找村民想买红薯跟绿豆,但家家户户都没多少,所以拒绝了,她之前不准备做生意,倒也无所谓了,但她总觉得府城齐家酒楼那边的锅子店,绝对不会嫌弃粉丝。 所以她得想个法子,让大家愿意跟她交易绿豆和红薯。 等八九月收了红薯跟绿豆,那个时候就不缺了。 “成啊。”郭荣爽快地说,一听要帮忙,他比叶荞还积极,性格十分的义气和爽快。 叶荞也挺喜欢他这种性格的,心想若是士兵里都是这种性格的人的话,应该军队凝聚力很强,她突然心里升起了一个想法。 不过也不着急。 叶荞让郭荣稍等,她去隔壁叶大伯家喊了叶萧出来。 跟他说明事情。 叶萧立马就跑去端凳子板凳,郭荣也耐不住寂寞,在旁边跟着一起杵着拐杖都要帮忙搬凳子。 等叶荞用两个碗,装了两碗牛肉汤出来时,两人已经把桌椅板凳搭好了。 叶荞直接端过去,放在两人面前。 “这里是辣椒油,你们要放就自己放。” “不过郭大叔,你可不能多吃辣椒,最多尝尝味,不过最好的还是连碰都不要碰。” 郭荣有些遗憾,但还是听医嘱,没有随便乱来。 等喝过一口汤后,他就瞬间不遗憾了,因为光汤也很好喝。 叶萧的反应更直接,直接埋头就干饭,把干饭人表现得实实在在的。 “哟,叶萧小子,你们在吃什么?这么香啊,这还早吧,早就开吃吃夜饭啦?”有路过的婶子问。 叶萧喊了对方一声,紧跟着吸了一口粉丝,得意洋洋地说:“牛肉汤!里面加了龙口粉丝跟豆皮丝的,还有牛肉,好吃得紧。” 郭荣边吃边点头,在心里非常赞成叶萧的话。 一想起在军队里吃的大锅饭,那哪里是饭啊,根本就是猪食。 这就罢了,在边城的县里,有时候也有牛肉,咋没有这么好吃呢,倒是酱牛肉可以拿出手,只不过两者之间,明显还是牛肉汤更实在,便宜还饱腹啊,是他们这种穷士兵的首选。 酱牛肉可不是谁都能吃得起的,一块就几两银子,多吃几回都倾家荡产了。 “还真香。”邓婶子站在旁边,吸了吸香气,突然被勾起了食欲,问:“这东西卖吗?” “不卖,牛肉少,不够吃。” “光牛肉汤也行啊,我不吃牛肉!”邓婶子咬了咬牙说,不等叶萧回答,已经在衣兜里开始摸铜板了,递给叶萧不给他拒绝的机会。 叶萧愣了:“我也想卖啊,可我没有啊,小荞请我吃的。” “小荞……”邓婶子转身就朝叶荞露出缠人的笑容。 叶荞:“……” 她身子忍不住一抖,有些哭笑不得,不过最后还是给她分了一碗汤,至于粉丝和豆皮就没有了,叶荞直接建议她去苏好的杂货铺那里买豆皮,买回来自己切丝,煮熟放进去就行。 至于龙口粉丝,就用绿豆换。 邓婶子最终还是答应了,并且让叶荞稍等。 不过一刻钟,邓婶子就回来了,找她换了牛肉汤和龙口粉丝离开。 她过来不仅仅是自己来的。 第一百九十八章 退伍兵 还带来了村里其他好奇的村民,见不贵,也就跟着买。 叶荞突然就变得忙碌起来,叶萧吃完后,帮过来买羊肉汤的村民盛汤,郭荣则在旁边收银钱,叶荞则一边检查绿豆一边递龙口粉丝。 跟叶荞这边热闹一样的,还有荒山石坝那边苏好的杂货铺,过来买豆皮和豆腐的人骤然增长。 中途。 遇见叶晴回来。 叶荞连忙叫她帮忙跑一下腿,去找何春,再多煮点牛肉汤,这边估计很快就不够了。 这还是何春那边把所有的牛肉汤都让她带走了。 份量自己人吃肯定多了。 但拿出去卖,就不算什么了。 何春那边收到消息,就又煮了一锅,后来恰巧遇见在山上挖水塘干活儿的有人路过石坝时,闻到香味找寻过来,就多了一份订单。 何春想着,就干脆又煮了一锅。 好在有何柳氏她们帮忙,锅也有两个,还有炉子,才没有耽搁晚饭。 等忙完。 村里几乎稍微有点银钱的,都买了一碗牛肉汤回去。 绿豆也跟叶荞换了。 就算没有买牛肉汤的,也换了粉丝,因为一斤绿豆就能换一把粉丝,足够一个人吃的了,要知道一斤绿豆除了煮汤,也没有其他吃法,就跟豆腐一样,大家都不喜欢豆子,但喜欢豆腐。 而在水塘那边干活儿的外村村民,也有二十几个人,买了牛肉汤回去。 这段时间他们也赚了一些,领了工钱后,也舍得买,为了让家人吃得舒坦,他们大多买了豆皮,粉丝叶荞这边只用绿豆换,也不卖。 导致干活儿这群人尝过粉丝味道的,情愿欠着绿豆,明日拿过来,也坚持要换。 等晚上叶母和叶老爹回来。 看见的就是院子里满满的绿豆,收了至少有一百多斤。 “这么多?”叶母都惊讶了。 叶荞说:“不算多,真正过来换粉丝的,也就二十几户,只不过村民大多都是换了四五斤,不过估计大家家里的绿豆差不多消耗完了,我们再想做龙口粉丝,就只能去其他村收绿豆了。” “而且还有外村的村民欠了二三十斤没有送过来呢。” “那这个绿豆卖给你堂哥他们?” “不用,堂哥那边还是卖红薯粉比较划得来,龙口粉丝需要煮汤,亦或者加入其他的配菜,做凉拌菜好吃。” “炒粉虽然也不错,但成本高,还不如就卖炒红薯粉,摊子不用铺那么大,慢慢来,要是真有单独的客人喜欢吃炒粉丝,就从我们这里拿一点粉丝去就行。” 叶荞觉得一步一个脚印,慢慢走,更适合叶南他们,这样稳妥。 叶母说:“成吧。” “我们就把绿豆都做成龙口粉丝,等旺叔过来的时候,我们就把东西给他,府城锅子店里,应该缺这个东西。” “是缺。”叶老爹去过一趟,也亲自吃了锅子店的锅子,自然知道情况:“龙口粉丝虽然细,烫久了就会断,可煮的时间短,捞起来,味道特别好,所以齐临为了客人吃得舒坦,就把龙口粉丝单独煮,也是用锅子底料煮的,很入味,要上一碗,份量也不多,还不用自己煮,煮的软硬恰到好处。” 叶荞听了忍不住拍了拍巴掌:“很不错啊,齐大叔还适合做生意。” “可不是么,锅子店日日都客人爆满,在府城都开了两家还不够,我回来之前,齐临还说隔壁府城,县城那些地方的锅子店也改造得差不多了,估摸着这会儿早就开业了。” “不错啊。” “是啊。”叶老爹也跟着点头:“你不知道,日进斗金,绝对赚得不少。” 晚上叶老爹跟叶母吃的也是牛肉汤。 叶老爹直接吃了两碗。 叶母一边吸粉一边说:“妹妹那边的豆腐皮都卖完了,我看豆皮的生意真不错,我们可以多做点,放到那边去让妹妹卖。” “可以啊,还可以卤豆皮呢,买了卤豆皮回去,直接倒上酱油,好吃得很。” “那是因为我们家的酱油香。”叶母指出重点。 说到酱油,那真是不同的酱油作坊,味道就不太一样,叶荞知道酱油怎么做的后,自己就试着告诉娘,让她做。 叶母也没让叶荞失望,对酱料这些,她总是擅长的,毕竟之前的辣椒油,可以说很火。 镇上酒楼里,一直都在叶母这里买辣椒油,每个月都要几罐的消耗。 “幸好家里的库房大,不然坛子都放不下。” “实在太忙的话,就买人回来做呗,我们主要是研究手艺,比如娘你做出来的辣椒油味道就是好,那是因为你手艺好,有手艺,也不用处处亲自去做。” 这个道理叶母自然知道,只不过还没有转变身份,毕竟半年前,自家还是普通富有。 那里想到眨眼间就用上下人了。 而且还将继续用上更多的下人。 “诶,爹,娘,有件事我一直没说,你们说,要是我们请那些残疾的士兵回来干活儿如何?” “就是请他们干活儿,我们发月钱,但并不需要签卖身契,相当于雇佣,而且他们还能保护荒山那边,他们虽然残疾了,但身手还在。” “这个……”叶母还从来没有想过能把士兵这么用,一提到当兵的,她就下意识不想多接触,主要是兵权是个太敏感的事。 叶老爹跟郭荣相处过后,对士兵倒是没有太坏的感触,只说:“这件事是你自己想的,还是郭荣提的?” “你不懂事,不知道士兵里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好兵,而且很多士兵都是征兵疫被征走的,家里有家人,而且性格未必都好。” “是我自己想的。”叶荞虽然对这个朝代的军中情况有些失望,可也知道这是正常的,但并不妨碍,有差的士兵就有好的。 不能一棍子打死全部,不是么。 “我知道,所以我想请郭大叔帮忙找那种,品行端正的,也愿意过来的,至于家人,唔,除非必要,能少点就少点。”叶荞把想法说了。 叶老爹思考了一会儿,说:“你这个想法也可行,不过还是要看郭荣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九章 收蜂蜜 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 叶荞打了呵欠,睡觉去了。 一觉舒坦地睡到大天亮。 等叶荞起来,家里的石磨那边又忙碌了起来。 叶荞起床洗脸刷牙,去厨房锅里拿了两个包子,手上还有羊奶,时不时吸一口,晃荡到石磨房。 “娘,大伯母,大嫂,小香。” 四个女人都在。 叶大伯母在帮家里弄龙口粉丝。 至于他们自己家里的红薯粉,家里有石磨,也不需要在叶荞家来,这会儿是在帮忙。 “小荞。”叶大嫂笑着跟她打招呼。 叶荞咬了一口肉包子,香得不行,点了点头,同时关心地问:“大嫂,怀孕了感觉咋样?没有不舒服的吧?要是不舒服,记得要说,可不能拖。” “很好,娘每日都煮了鸡蛋的,隔几日还有鸡汤,每日也有肉,我现在吃得都快比大户人家的小姐还好了。”叶大嫂由衷地说。 叶荞吞下包子,点头:“不错,那就好。” “你们忙。” “娘,我去找爹。” “去吧。”叶母随便挥了挥手,叶荞转身就往外走,刚走两步就被叶母叫住了,她说:“对了,昨晚小晴不是拿了不少的路边野菊花,还有其他野花过来么,我给你放在堂屋里了。” “诶,娘你不提醒我我都快忘记了,那个菊花要用新鲜的好。” 叶荞也顾不上去找叶老爹,顺便去找郭荣询问残疾士兵的事了。 先留在家里,把擦脸霜弄出来,免得花恹了就不好了。 她回到自己的屋子。 从书柜里抽开抽屉,把一些器皿拿了出来。 虽然不是玻璃,但也是陶瓷的,还是薄而透明的那种,这是齐临那边送过来的。 叶荞自己找人做的,那就很粗糙了,虽然对方没有说,但这个陶瓷绝对很贵。 叶荞这边忙碌着提取各种油。 一上午眨眼就过去了。 用的蜡烛加热。 因为火焰小,所以提取的时候,花费的时间就长。 下午她继续把各种成分融合,再加入蜂蜡乳化。 最后在天黑前,才得到了二十几罐擦脸霜,以及几瓶擦脸的水。 吃了晚饭,叶荞躺下就睡了。 实在是忙碌了一日,是真的累啊。 比她上山去打猎都累。 唔,说起打猎,她好久都没有去过了。 还有阿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从府城回来,也不知道路上安不安全。 叶荞倒上床就进入了梦乡。 而她睡前还提到的贺远。 刚和夫子一起,把考试完的王清等同窗从考场里接出来。 等收拾完,准备过几日,出了成绩后,就回镇上。 因为这一场院试结果出来的就是秀才功名了,之后考举人就是乡试了,那要到八月去了。 能不能参加今年的乡试,还要等出结果才知道。 所以他们要多待几日,等出成绩。 翌日一早。 叶荞把做好的水乳,拿了五套,去送给了叶晴,让她给昨日帮着送了花朵过来的姑娘,一人送一套,她说了用处。 叶晴都爱不释手。 “小荞,你没有拿好东西过来补贴我们吧?”叶晴不放心地问。 叶荞说:“这个乳是要难一些,成本高一些,但其实效果就是保湿,也就是说皮肤会水润一些,至于这个擦脸的水,就很好弄了,这个成本不高,你们随便用。” “到时候要是想买,还可以找我买水,乳比较贵,但擦脸的水,几十文还是能买到的,一瓶可以用两三个月呢。” 叶晴一听,瞬间就想到了自己以后不用再遗憾买不起擦亮的亮肤乳了,亮肤乳一个月就要几两银子,她确实消费不起啊! 但是几十文擦脸的水,还是没问题的。 叶荞要忙着去做事了。 跟叶晴说完话就走了。 她先去水塘这边找到了在巨坑里面挖泥土的叶老爹。 “爹,去找郭大叔呗?”叶荞晃悠悠走过来说。 叶老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一边装土一边说:“行,你等下我,洗个手。” 叶老爹装满两整个竹框,才把锄头递给旁边干活儿的人,他则找到扁担,直接把装着泥土的竹框挑起来,往上走,土堆是堆到水塘旁边一起的,到时候育肥的时候可以用,农家肥需要的就是泥土。 他把泥土倒出来,然后才去旁边水桶洗手。 “算了不换衣服了,一会儿还要回来干活儿呢。” 叶荞说:“爹,明日有空不?去山里看看蜂箱,都有两个月了,我需要蜂蜡。” “可以。”叶老爹反正平时就跟着干干活儿,有汪大舅等人盯着,并不需要一直在这守着,何况还有徐管家呢。 两父女一起到了郭荣住的屋子。 刚敲了门,叶老爹就大声问:“郭兄,在家不?” “在,你们怎么来了?快进来。”郭荣的声音从院子里穿出来,然后就是拐杖声。 等门打开,叶老爹往里面一看,有些好奇:“郭兄在复健?” “对。”郭荣邀请两人进去,杵着拐杖都还要给两人端凳子。 叶老爹忙说不用,等坐下后,郭荣又给两人倒了茶水,一点都不像是养伤的人,一看精神头还很不错的样子。 “郭兄,今日我过来找你,是有正事要说,是这样的,我家不是开了很多荒地吗?这地多我们自己就忙不过来,所以想着,看看郭兄你手下应该会有一些残疾了,被返乡的士兵,可以送到我们这里来干活儿。” “我家大概需要三十个人左右。” 郭荣一开始听到‘士兵’两个字,眼睛眯了眯,可等听完,整个人都激动了,抓住叶老爹的胳膊,情绪激动地问:“叶兄,你说的可是真的?” “我还真有一些兄弟,返乡后日子过不下去,好多都自杀了。” 郭荣情绪瞬间低落起来,同时又很是愤懑:“叶兄你不知道,我手下那些兵,都是跟着我出生入死的,他们在战场上没有当孬种,可是等他们带病回乡,有遣散费的,根本没办法养余生,残疾了,家人嫌弃,有那心狠的家人,甚至直接把遣散费占有了。” “这些兄弟到底有自尊心,被家人嫌弃,有那成亲了的,找的媳妇儿好的,还愿意跟他一起生活,有那不好的,听说了这消息,早就直接和离了。” 第两百章 王清考上秀才 “唉,这世道,偏偏朝廷还不看重武将,觉得武将可有可无,是人家手中的棋子。”郭荣说到最后,一不小心就说多了。 他喝了一口茶,反应过来,就收了声,肯定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了,“叶兄,你若是真的需要人手,放心,我这边肯定给你找人品好还家里离得远,不担心家里有糟心亲戚追上来的兄弟。” “就是……大多返乡的都是身体都有些残疾的,只怕没办法干太多活儿。”郭荣说到这也有些心虚,但他又做不到不说。 叶老爹点头说:“我早就考虑到这个问题了,重活儿不用干,像扯草,割草,割稻谷,帮忙摘果子,晾晒粮食,播种,这类活儿可以干吧?” 他也要说清楚,免得到时候两边不是人,也麻烦,毕竟人家大老远来的。 “这些绝对没问题。”郭荣拍着胸脯保证:“只不过他们有些缺胳膊,有些缺腿的,就有些影响……不知道村里人会不会嫌弃?” “这算啥,谁嫌弃就揍谁,他们就算不会射箭,也会用刀吧,拿个竹竿,估计村里那些无赖都不敢靠近,再说了,我们村的村民大多数都还是很好相处的,要真有喜欢胡说八道,戳人伤痛,还故意惹事的,我就直接不用他们,用生活比别人家差来惩罚,可不比那么几句话来得难受。”叶老爹大口喝茶。 郭荣听得一颗糙汉心都暖呼呼的,一巴掌拍在叶老爹的肩上,感慨道:“叶兄,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乐意在你这里干活儿,不说你们实在,就说这为人处事,让人觉得舒服,哪里还能生气,太遭人喜欢了。” 叶荞在旁边听着,忍不住想,她还真遇见过为人处事特别好的人,任谁遇见她都喜欢,没办法,跟对方相处就是舒服。 就连那些脾气不好的,遇见对方也不想说不好听的话,破坏气氛。 “那这件事你交给我办,我尽量让他们一个月之类来。” “行。”叶老爹本意是想雇一些人干活儿,就不用找人守着了。 也不着急。 反正现在地里的活儿主要是请人来干。 翌日一早。 叶荞跟叶老爹吃了早饭,戴上取蜂蜜的工具,以及帽子手套等防护具,就出门了。薆荳看書 两人上了山,把山里的蜂箱里的蜂蜜都取了。 收获了好几百斤的蜂蜜。 一个蜂箱就能有二十几斤,十几个蜂箱,不就有两三百斤。 一般来说,一个蜂箱一年大概可产一百斤蜂蜜,也就是说,他们一年可以收获一千多斤蜂蜜。 “唉,爹,山上今年的植物生长得更好了。”叶荞一边取蜂蜜,一边说。 “这蜜源很好啊,看来我们还可以再多加点蜂箱,都不够用了。” 也是后山是个宝,只有极少数人敢来山里。 原始的环境没有被破坏掉,自然就有很多的蜜源,加上叶荞跟叶老爹自从开始上山后,不仅在山上种人参,还移栽一些其他的树,花草果树,还有珍贵的黄花梨之类的。 那些木头虽然贵重,但是指年份越大的越贵重,像树苗还是很便宜的,因为需要至少上百年才有价值…… 叶老爹跟叶荞就本着取之于山自然要养于山。 就因为这样,后山才不会越来越贫瘠,反而会越来越茂密。 让村里的空气也新鲜极了,早上一起床,远山处就是白雾飘飘,绝对没有雾霾! “可以,反正不利用起来也浪费。” “不过蜂箱要放高些,这边有熊瞎子的脚印,还破坏了一个蜂箱。” 这会儿叶老爹跟叶荞已经在深山里里,随便碰到熊跟老虎的可能性都是很大的。 所以收完这里的蜂箱,两人就赶紧放回去,背着蜂蜜就赶紧离开了。 几个放蜂箱的地点都离得比较远。 两人花了五天才跑完。 然后又下山去找罗木匠做蜂箱,蜂箱可比双层床好做多了。 罗木匠现在的活儿特别多,做双层床也出了名,家里没银钱修房子的,就用双层床先过度一下。 所以只花了两天就把是个蜂箱做出来了。 那还是因为他给叶家做了不下三十个蜂箱积累起来的手艺,速度自然就快了。 然后刚回来没两日。 叶荞跟叶老爹又带着蜂箱往山上跑。 等两父女放完蜂箱,再回来时,已经是五月初了。 到了五月,冬麦有种得早的,就开始收了,只不过大多数都要五月中旬以后收。 而叶家不需要收麦子。 他们家的春麦要等到八九月收。 贺远也从府城回来了,带来了一个消息,王清考上了秀才。 “真的啊?清哥儿厉害啊,这才十一岁吧?”叶母嘴上满口夸赞。 叶老爹也很佩服:“听说是县里年纪最小的秀才,当年王秀才考上秀才的时候也有十七岁了。” “那清哥儿家是不是要举办宴席?” “不知道,老师没有说。”贺远规规矩矩地说。 叶母道:“那先把贺礼准备上,总用得着,正好马上就端午了。” “应该的。”叶老爹点了点头。 “那端午节是做粽子么?其他的需要吗?”叶荞好奇地问。 叶母听了有些好笑:“你还想要什么?” “就赛龙舟啊,还有红蛋,插艾枝,喝雄黄酒。”叶荞眨着无辜的眼睛。 “这些我们自己弄就行,红蛋的话,也送点,不用太多了,又不是啥贵重东西。” “那就多做几种味道的粽子吧。” “粽子还有好多种?”叶母说:“就红豆粽,沾红糖吃。” 叶荞掰着手指头,举例:“可以分咸口和甜口的。” “比如咸口的可以做肉粽,咸蛋黄鲜肉粽,香肠粽,虾仁粽。” “甜口的做蜜豆粽,红枣粽,豆沙粽,莲子红糖粽,芋头甜粽,八宝粽,杂粮粽。” 叶母就料到她肯定有很多新鲜的想法,总之就是,味道绝对比原来普通的好吃得多。 “我们这里的人比较偏好咸粽。” “可是我就喜欢吃甜粽。”叶荞不服气地说,她没有开玩笑,是真的喜欢吃甜粽,尤其是豆沙粽就很好吃。 第两百零一章 端午节 “送客人的话,还是以从咸粽为主,甜粽每样送一份小的,这样如何?”叶母闻言,如此安排。 叶荞是无所谓。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要提前送礼,除非关系特别亲近的,才会当日上午送。 所以,当日,叶母就带着徐香、叶荞一起开始弄粽子。 叶荞出门去弄粽叶回来。 叶母则在家里调味道。 叶老爹需要去找人寻找送给王清的贺礼,贺远跟着一起的,像挑选纸墨笔砚,做衣裳的布匹,以及自家酿造的酒,这些都是基础的。 香皂、蜂蜜,以及咸鸭蛋,叶母做的比较软的山楂糕。 “山楂糕酸酸甜甜的,很适合开胃,别看老师嘴硬,但实际上很爱吃甜品,平时家里王清师兄跟老师自己又不会做饭,做出来的饭菜水平就很普通,所以老师一向吃得少。” “难怪我说王秀才为什么那么瘦,原来是没吃什么食物啊。” “那这样把,你看送点红薯粉怎么样?再加上一点火锅底料,火锅底料用罐子装着,也能多保存一段时间。” “对了,还有茶叶,虽然我们家不爱喝茶叶,王秀才应该很喜欢。” “爹,那我们送什么茶叶呢?” “送……诶,听说之前钱家看重了这边山上的岩茶,准备送去京城当贡茶的,你说,说这个茶行不行?我之前跟小荞去山里的时候,顺便摘了点,也不知道茶好不好。” 贺远一听笑了,说:“爹,你要是说这个茶是预备贡茶,老师肯定感兴趣。” “不过我们还是现在先别送岩茶给老师,你也知道,老师有时候说话不好听,有那小气的,知道是岩茶的话,万一跑去跟钱家说一声,岂不是会让人误会?” “也是。”叶老爹一听,也就放弃这个想法了。 他可没有想去得罪钱家的想法。 何况他觉得自家炒茶炒得也很一般,就算是还不错的岩茶,估计味道也不能最好。 之后他跟贺远选择了平时王秀才喝得比较少,但明显比较喜欢的红茶以及绿茶。 其实红茶很少被追捧。 不过,但就有一些人喜欢红茶。 准备了两日,叶老爹跟贺远终于把贺礼准备好了。 往骡车上一放,足足放了一半多的空间,还是垒起来的,数量绝对不小了。 叶母也把粽子做好了。 用盒子装上,让贺远一起送去。 “娘,我也去看看。”叶荞对这种年轻秀才可好奇了,天才啊! 指不定以后王清师兄还能当状元! 状元啊! 那学识得多厉害,能考上状元的,那读书天赋绝对是杠杠的,反正跟叶荞这半吊子相差十万八千里远,虽然她不爱读书,但是对学霸还是很敬佩的。 “路上小心,早些回来。”叶母知道阻止不了她,也不阻止,何况也没有阻止的意义,现在趁着姑娘小还能四处走动,等以后年纪大了,十三四岁就不方便了。 “好。”叶荞高兴地坐上骡车,把贺远也叫上去一起坐在后面。 叶老爹跟叶母说:“媳妇儿,那我们就先走了,如果晚上没回来就是住在镇上的,至于送贺礼那些,我已经跟徐管家说过了,到时候你要送给谁,需要准备食材之类的,就跟他说,他都能办好。” “知道了,快走吧,赶慢点,别颠簸了两个孩子。”叶母嘴上嫌弃他啰嗦,脸上却是带着笑的。 叶老爹乐呵呵地坐上赶车的位置,出发了。 一路往镇上走。 叶荞盘腿坐在骡车上,贺远坐在对面。 她好奇地问:“阿远,这次去府城收获如何?” “挺好的,长了不少见识,还跟着钱少爷一起,参加了很多秀才的文会,我们学识比不过那些秀才,所以就很少开口,但其实大多数秀才还是挺好相处的,只有极少数的学子比较傲气,不过我们很低调,那些秀才见我们年纪小,也不好意思嘲笑,就算是要嘲笑,也要看看得罪钱家有什么不好的。” “不是说很多学子都很固执吗?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就是穷酸书生,当然,形容的并不是对方穷,而是穷还一身酸气,反正就是心胸不广阔的意思。” “穷酸书生……”贺远轻咳了一声,没有说其真正的意思跟叶荞说的有点不太一样,但怕小荞气急跳脚,他还是不要说了吧。 “也有,不过大多数的读书人,其实都有一颗聪明的脑袋。” 叶荞撇撇嘴说,就是审时度势呗。 其实也正常,这样会看脸色的,至少以后路会平坦一些。 “还有呢还有呢,府城有没有很多好吃的?” 贺远摸了摸鼻尖说:“是有很多好吃的,以后我们一起去吧。” “行吧。”叶荞虽然对出远门要坐这么久骡车是件痛苦的事,以至于她真心不爱出远门,但出门去富游还是一件很舒服的事。 所以她纠结了一下,决定最近先研究一下减震的问题,等八月再说吧。 “怎么样?今日的骡车没有那么颠簸了吧?”叶老爹多了解自己闺女的人啊,就是享福的命,从小就没吃过什么亏。 以前刚出生时,还小呢,叶家条件也一般,还能日日喝羊奶、牛奶,日日一个鸡蛋,几乎是娇养长大的。 虽然她本身因为性格,比较大大咧咧的,可并不代表她生活条件就差了。 真正的差,人家上山打猎时为了活。 为了填饱肚子。 叶荞上山打猎,完全是因为感兴趣。 可不就是幸福么。 “嘿嘿,还可以,不过没有达到我理想中的状态。”叶荞在旁边臭屁地说。 贺远这才知道为什么小荞不愿意去府城的原因,他想了想,府城的道路平坦,所以坐起马车就很舒服,但路上的过程,还是鼻尖颠簸的。 不过比较好的马车,减震效果好很多,上面甚至有用铁轮的,但那种,普通人不能用,他现在还没有功名…… 叶荞可不知道贺远在心里惦记上了这件事。 走到半路有点热,叶荞悄咪咪地从身后的一堆礼物里摸出来一个水袋,递给他,贺远被冰得吓了一跳。 第两百零二章 送礼 “嘿嘿嘿,来点?” 贺远说:“里面装的冰块?” “对,不过现在变成碎冰了,这都五月的天了,很热的。” 收麦子的时候当然热了,但一路遇见的麦田的,还是有很多农人戴着草帽,弯腰在地里干活儿,割麦子,身后有一群孩童则跟着捡掉落在地上的麦穗,特别有生活气息。 “你少喝点。”贺远还记得叶荞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是叶母说的,女孩子不要贪凉吃太多冰,到时候体寒就不好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就喝一点点。” “爹,阿远,你们可别跟娘说啊。” 贺远点头,心里却想,要多盯着小荞,喝是可以喝,但要适量。 叶老爹装得可怜兮兮的:“闺女,那你可别喝多了啊,要是不舒坦,你娘迟早要发现,到时候就不让你单独跟我一起出门了。” “好好好。”叶荞答应得好好的。 就这么说闹着,很快就到了镇上。 镇上还是跟之前一样热闹,刚进镇,路过码头边时,还看见来来往往,搬货的汉子,以及一些货船,甚至还有大的货船。 “是南哥。”叶荞一眼就看见在码头不远处,原本是一个茶棚的旁边,租了一个小屋子。 说是屋子,其实只有三十来平,里面最多摆放四五个桌子,还是小的长桌子。 摆完后,里面就不能当厨房用了,叶南跟叶大嫂就干脆学着旁边的茶铺,在外面用布搭建了一个棚子出来,左边搭建的锅以及炉子等,右边又多放了一张桌子。 “南哥,大嫂。”叶荞跟贺远一起喊。 “南哥儿,南哥儿媳妇儿。”叶老爹也把骡车赶了过去。 叶南是十日前来镇上开铺子的,至于卖猪肉那边,则教给了同辈的关系好的叶家兄弟。 “小荞,二叔,阿远,你们来了啊,快坐,吃饭没有,饿不饿,这里弄了点酸梅汤,媳妇儿,快给二叔他们盛一碗。” “好咧。”叶大嫂特别热情。 还不等三人拒绝呢,就已经把三碗酸梅汤装好了,虽然不是冰镇的,但酸梅汤喝起来也酸酸甜甜的很开胃,适合夏天。 叶荞端起一碗就喝了起来,看见屋子里有四五个客人,吃的都是炒红薯粉,再搭配一碗热汤,以及送的酸萝卜。 热汤是骨头汤,叶南每日去杀猪铺那边,让叶家兄弟帮忙留的,骨头汤熬出来香得很,还没什么成本,用骨头汤煮龙口粉丝,也是不错的选择,主要是成本低。 “看起来还是炒红薯粉更让大家喜欢啊。” “就是啊,因为这个新鲜吃食,好多客人都喜欢,现在还没到饭点,等一会儿中午,人更多,在旁边搬货的那些汉子,喜欢炒红薯粉有油,所以都愿意来买。”叶大嫂在旁边笑着解释。 说到油,叶荞想到了豆子油,豆子是最便宜的用来榨油可比猪油那些要便宜得多。 为什么这会儿大家都喜欢吃油,不就是身体没有油水,就难受么,但猪油又贵。 叶荞想着,等这次回去,可以把豆油研究出来,看看怎么方便弄。 至少给自家人吃。 当然这事也不着急,豆油那玩意儿,其实只要设备齐全,力气够大也很好弄,而且还能弄出豆渣喂牲畜呢! 诶,看来还是要急。 叶荞自己想着就乐了起来。 “我们是去给王小秀才送礼的,那你们先忙。”叶老爹也不多留,叶南这边的摊子看似很小,但来往的客人多,其实一日的流水也很不错了。 “好。” 骡车继续往王家走。 到了王家门口,意外发现门外并没有多少人。 叶荞觉得有些奇怪。 贺远先一步跳下去过去敲门。 敲门敲了好一会儿才有人应,还是王秀才的声音:“谁啊。”听那声音就知道有些不耐烦,甚至表达了不欢迎的意思。 “老师,是我。”贺远出声。 王秀才快速把门打开,“是你们啊,快进来吧。” 叶荞从贺远身后走出来,笑眯眯地看着王秀才:“老师,你这是遇见什么糟心事了吗?” “我看你浑身都写着一种,别得罪我的样子。” “好凶哦,有没有把坏人凶走啊?” “哼,当然凶走了,那群人,之前欺压我们祖孙两的时候,怎么没想过,我家清儿不能得罪?”王秀才毫不客气地把人咒骂了一顿:“现在倒想过来占好处了,真是做梦,有我在,别想利用我家清儿!” 一听王秀才说的是他曾经那些族人。 叶荞就觉得难怪老头子气得这么狠。 那也是正常的。 “你们先进来吧。”王秀才说。 一行人进了院子,叶老爹把贺礼送过去,王秀才嘴上嫌弃,嘴角却是上扬的,显然很高兴叶家人到来。 他跑去后院的书房里,把王清喊了出来,说:“清儿,你去陪阿远他们说话,读书也不急于这一时。” 王清无奈地叹气,他哪里是在读书啊,分明是爷爷故意找的理由,才能让他拒绝见那些族人,当然,他觉得这个做法,只能解决一时,以后不可能永远不见王家的族人,毕竟他名义下还可以减税的良田就有三十亩呢,那些族人肯定不愿意放过。 有利益的事,导致人人都上门,也很正常。 但他也担心老爷子被气坏,自然顺从他的意见,心里其实也有些烦那些族人。ζΘν荳看書 只想占好处,不想付出,这种人,谁会喜欢。 但偏偏又是族人,要是对对方态度太糟糕,闹起来,也是让外人看笑话,尤其是他是个读书人,更看重名声。 “小荞,阿远,我们去客厅说话吧。” “叶叔?” “你们去吧,我留在这跟王秀才说说话。”叶老爹跟孩子们也没什么好说的,还不如跟王秀才问看看贺远读书的情况。 叶荞和贺远,跟着王清一起去了堂厅。 等两人坐下,王清端茶给他们倒,又找了点糕点出来。 “哟,清哥,你啥时候有心思跑去买糕点了?” 王清浅笑着解释:“是其他同窗送的,还有镇上的一些商户人家,不过我爷爷的意思是,收了礼品手软,所以只收了简单的,不贵重的,正好有糕点,拿来招待你们,招待不周可别嫌弃。” 第两百零三章 帮忙 “我不嫌弃,吃现成的,嫌弃啥。”叶荞随便拿了一块糕点,慢慢吃了起来。 贺远关心地问:“师兄,你们族里那边,是不是有点麻烦?” 说到这事,王清就忍不住叹气,这哪里是有点麻烦啊,根本是很麻烦,他瞬间就很羡慕贺远了,他现在户籍已经在叶家,而且叶家人还好,加上小荞这么一个能干的好姑娘,贺家那群族人可没办法再找到贺远身上来沾好处了。 不过,这也是贺远打官司打来的结果,难不成他也要这么干? 王清只稍微一想,就知道不行。 “是啊,挺麻烦的,估计过不了几日,他们又要来,之前就闹得不愉快,爷爷才闭门不出,连客人都不能招待。” “这些人不会是想用名誉来逼迫你接受他们吧?”叶荞听出了点道道来。 王清点了点头。 “真是不要脸。”叶荞呸了一声,然后说:“你们要是觉得他们烦的话,还是要有所动作才行,不然他们只会得寸进尺。” “但又不能真的断亲,只是因为相互之间处不来就断亲,不说他们不会愿意,恐怕就算是外人听见了,也会觉得是我们过分。” “既然不能断亲,就让他们只占一点好处,就必须听话呗。”叶荞笑眯眯地说,只不过看她现在的笑容,就知道在想的不是什么好事,总觉得要算计人。 旁边,贺远思索了叶荞的话,问:“小荞,要想限制他们的行动,就得有能警告他们的能力,光凭师兄和老师现在的情况,应该是不行了,还要受他们掣肘,因为师兄算是整个府城年纪最小的秀才,虽然不是案首,但也排名很不错了,就会受到更多人注意。” “所以啊,找外援。”叶荞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这不是有我们家在么?” 贺远想了想:“小荞,你说的是郭大人?” “没错。”叶荞点了点头,忍不住朝贺远比了比大拇指:“阿远你真聪明。” 贺远倒不觉得自己聪明,因为自家里,唯一身份地位比较高,能够收拾住一群族老的,就只有郭荣里。 齐临只是商人。 只有郭荣是官。 虽然只是武官。 郭荣的属下前两日去了叶家,所以贺远他们才知道,郭荣的官可不小,有正六品,比县令的官还大,最关键人家身后也还有其他的大将军。 郭荣感谢叶家,表示欠了叶家人情。 俗话说银子好还,人情难还。 人家这么说,可见心里是真的看重感激叶家,不然也不会直接这么说,而是用银子偿还恩情了。 “清哥,看在我们关系这么好的份上,那这样吧,你留十亩的免税地名额,给我家用,然后我帮你找郭大叔帮忙,表示你跟郭大叔有来往,要是你那群族人不听话的话,就让郭大叔直接挑选他们家的年轻人去充军。” “你说有了这个威胁,他们还敢不听话吗?就不怕断子绝孙啊。” 叶荞说话一点都不客气。 王清听了,就知道叶荞帮的忙太大了,那可使一位官员的帮助,哪里是能轻易说服的。 “小荞,你这么做,我欠的人情就太大了。”王清有些不好意思。 叶荞大手一挥:“嘿,这不是占了你十亩的免税地名额么。” “以后阿远也能考上秀才、举人、甚至是进士的,这点名额算什么。”王清心里清楚,直说道。 “你也说了那是以后啦,现在能节省的资源,对我家很有用,你不知道,我家荒地太多了,等三年后,还不知道收入能不能足够付税收的。” “而且,你跟阿远是同窗,以后你们相互来往,相互帮助,这个交情,可不是一点帮忙就能说清楚的。” “还有,王夫子能把你培养出来,肯定学识真的好,阿远到时候还要麻烦你跟王夫子呢。” “反正事情就这么说定了,我可希望老爷子多活几年,被那些自私自利的人气坏了,可划不来。” “小荞,谢谢你。”王清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毕竟他却是怕爷爷被气坏了。 今年老爷子已经五十几了,这个年纪,在古代已经是年纪很大了。 能活过六十岁都算是长寿的了,像那种能活八九十的,绝对是极少数。 屋外。 王秀才跟叶老爹刚走过来就听到叶荞这话。 叶老爹有些汗颜,觉得闺女这说话也太直接了,老爷子不会生气吧? 他忙看向王秀才,帮着自己闺女扫尾:“那什么,王秀才,小荞就是不会说话,其实她心地是好的,也是关心你,她啊就是大大咧咧习惯了,唉,跟谁亲近,就故意欺负谁,幼稚着那么,你可别跟她计较。” “你说的什么屁话。”王秀才瞪了他一眼:“我还不知道谁真好谁真坏吗?” 叶老爹懵了,咋地自己还被骂了。 不过,他知道老头子是帮着闺女,那还说啥,当然是当作没有听到啊,反正只要不生闺女气就行,他一个大男人,没啥好计较的。叶荞跟贺远以及叶老爹在王家吃了一顿午饭走的。 午饭是贺远,王清以及叶荞做的。 叶荞顺便做了一碗麻辣烫,用的火锅底料做的,让王清学会怎么做。 吃饭的时候。 一顿麻辣烫,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只不过麻辣烫重油重盐,不能经常吃,但拿来招待客人,还是不错的。 吃完饭,一家三口就告别准备离开了。 王清再次感谢了一番,亲自把三人送走,他转身就看见自家老爷子在旁边看呢,心知他好奇,就去了书房,把这件事说了。 王秀才当时没有说什么,只不过在之后,对贺远教学更认真了,比教王清还在意,反正贺远是痛并快乐着。 至于跟叶荞,王秀才也不经常跟她呛声了,态度好了很多。 当然,对外人,他那就是春风扫落叶,一点都不客气了。 这边。 叶荞他们先回到了镇上的院子。 因为许久没有回来住过了,院子脏得不行,瓦上因为春天里下雨,有些瓦片松了,叶老爹还爬上去,把瓦片重新盖了一下。 第两百零四章 送粽子 叶荞正在打扫院子,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看见门口缝隙里,竟然多了一个布包。 她走过去,从门缝里扒拉出来,上面都起青苔了,至少放了十来日了。 “铜板?”叶荞看见里面的铜板,觉得有些奇怪,干脆又翻来覆去把钱袋检查了一下,终于在钱袋里面发现了一个夹层,里面就绣着一个‘刘’字,这下叶荞是知道是谁了。 除了刘大、刘二妹,她不认识其他人跟她有金钱关系。 “小荞,怎么了?” 贺远从屋子里出来,正准备把冬日里的被子翻出来晒一晒,今日太阳正好。 “刘大他们好像偷偷送了铜板过来,足足有一百文呢。”叶荞扬了扬手上的铜板说,这数量不算少了,尤其对于刘大兄妹来说。 “说起来我已经好久没有见过他们了。” “之前我在家的时候都没有送过来,应该是这次出远门,中间送来的吧。”贺远想了一下说。 他光去府城,就耗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也难怪钱袋都带着青苔,摸起来也很硬,属于那种一会儿干一会儿湿,钱袋都坏了的那种硬。 “算了,我一会儿去看看吧,他们给这么多铜板,我哪里能收。” “你要是不收的话,他们应该也还是会想送。”贺远说着建议道:“不然换成糕点送回去?正好不是要过端午节了么?给他们送粽子吧,粽子饱腹还好吃。” “诶,可以。” 只不过这次到镇上来,带的粽子不多,主要是给王家送,其他人家的贺礼,是这两日让徐管家安排人来送,这一次也算是徐管家试水,以后关于送礼的事,差不多就要让徐管家负责了。 因此。 翌日一早。 徐管家就带着一车的粽子来到了镇上。 叶老爹这次要亲自带他去送,也有顺便把徐管家介绍给关系亲近的人家,免得以后大家相互不认识,也是麻烦事。 “徐管家,你终于来了,有没有多的粽子?” “有一些,是以防万一,怕原本准备的礼品不够的。”徐管家老老实实地点头。 叶荞忙说:“那你给我一点粽子,唔,给我二十个吧。” “肉的和咸口的都可以。” “好的,小姐。”徐管家让身边跟着的儿子徐立帮忙把粽子拿出来,再吩咐赶骡车的叶大回去再拿点粽子来。 “少爷,这是我的儿子,老爷说以后当您的书童,若是他有哪里做得不好的,尽管告诉小的。”徐管家说。 贺远这才想起叶老爹跟他说过的书童的事。 虽然他并不是很需要书童,尤其是回到镇上后。 不过,想到是叶老爹的一番好意,他也就不好意思拒绝了,倒是方便让他平时跑一跑帮忙传信。 “可以,留下吧。”贺远虽然年纪小,但气势足。 徐立业跟徐管家一样,是个老实的性子,不过长得比较憨厚,也早熟,所以个头不矮。 “见过少爷,小姐。” 徐立老老实实地喊。 “嗯,以后你就跟在我身边。” “是。” 叶荞跟贺远要去见刘大他们,离开前跟叶老爹说了一声,叶老爹让他们早日回来,也就不追问了。 本来叶荞要自己拿着粽子的,不过被徐立抢了过去。 叶荞也就不勉强了。 三人直奔破庙那边而去,刚走近,就听到有孩童欢喜的声音。 “嘿,看来二妹她们日子过得还不错嘛。”叶荞笑着说,往年这个时候,她们少不得要为生存而费心,难有这么开心的时候,毕竟都快生存不下来,日日饿肚子,确实很难得有高兴的情绪产生。 “二妹。”叶荞走近,看见破庙旁边,刘二妹弯腰在吹火,而火堆上有一个破旧的陶罐,里面冒出咕咕的香气。 闻起来似乎是竹笋的香气,还有肉香。 有肉香就很难得了。 “小荞!”刘二妹看见她,有些高兴,连忙站了起来,让一个小姑娘帮忙看火,她快速跑过来。 叶荞笑眯眯地看着她:“不错嘛,许久不见,你们都吃上肉啦,是不是去哪里发财啦?” 听着她开玩笑的口吻,刘二妹脸颊涨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没有没有,我们之前不是也在破庙旁边修了浴室么,平时有时候会有行商路过,有时候有女眷,或者比较讲究的,就会找公厕,我就干脆挂了个牌子,两文钱用一次,一个月下来,也有点收入了。” “不错不错,脑子很灵活。”叶荞夸赞地点头。 这就是小人物的智慧啊。 其实也不能说小人物,每个人在社会上都有自己存在的必要性,缺一不可。 “让你见笑啦,你们快过来坐,王爷爷自己打磨了几个木头凳子,坐着挺舒服的,你们别嫌弃。”刘二妹连忙招呼三人。 “你大哥呢?” “大哥还是跟着别人一起在做之前的事,今日还是没在家。”刘二妹解释道。 叶荞点头,倒也不意外,让徐立把粽子拿过来,说:“这不是端午节了么,我给你们送礼来了。” “这么多……”刘二妹惊呆了:“不成不成,我不能收。” 他们受叶荞的恩惠已经够多了,不然今年保准年幼的妹妹们会死几个,这些恩情,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还。 “你们不也偷偷给我送银子么?要不是我细心,指不定都看漏眼了,下次可别做这种事了,浪费银钱。”叶荞趁机说。 刘二妹一听,脸有些红,忙解释道:“小荞,那些铜板也不多,主要是大哥赚的,而且要不是因为你,我们也赚不来这些银钱。” “别说这么见外的话。”叶荞摆了摆手道:“你们晚上就把粽子提前吃了吧,免得天气热坏了,我平时都在村里了,也很难遇见你们,照顾也照顾不到哪里去。” “没有,小远有照顾我们。”刘二妹忙说。 贺远闻言道:“也不算是什么照顾,就是遇见了,说句话而已。” “那个,小荞,今年你家还卖果饯吗?”刘二妹小心翼翼地问,她还是很喜欢出门去卖果饯,能赚不少铜板,而且还能帮叶荞,一举两得。 第两百零五章 来人 叶荞说:“不知道,我还没想过这个,主要是今年家里比较忙,未必有时间去山上找野果。”这倒是真话,而且果饯要冬日里卖更合适,因为冬日里没有水果,夏天卖不上好价格,去年完全是因为新鲜,今年估计就不成了。 “这样啊,那我就去砖坊那边帮忙,最近砖坊那边的生意很好,感觉很多老百姓都去买砖,听说都排到几个月后了。” 叶荞摸了摸鼻尖,总觉得跟她多少有点关系,就她家修房子用的土砖的量估计就把砖坊市那边的上半年的量都要完了。 说起来也是镇上石坊这边的产量太低了。 “我手上有个活儿,可以你去做。”叶荞想着能帮扶一把就帮一把,反正找谁干活儿不是找,叶家和苏家的人都找完了,正好没有人手。 “什么活儿,小荞我都愿意做。”刘二妹连忙说,她不怕累,就怕没有活儿干。 叶荞说:“你看见最近的码头那边,来往的商船不少吧,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有人来,就意味着有客人,你从我家里拿冰棍去卖,这个天气热了,这些货船里干活儿的,也热得很。” “卖冰?”刘二妹有些震惊:“那也太贵重了。” “差不多吧,我家去年不是弄了一个冰窖么,正好有足够的冰拿出来卖,不过我们卖的是冰棍,也就是甜甜口味的。” 你明日来村里。 “好好好。”刘二妹连连点头。 这件事就算这么定下来了。 跟她们告别后,叶荞离开前建议明日去卖冰棍,最好几个孩子一起,还要有男孩子,毕竟女子出门其实还是不太方便。 两人往回走的时候,顺便去码头那边看看。 还跟来往的货船打听了消息,知道这段时间确实经常有货船过来,也就放心了。 其实就算没有货船,也还有镇上的居民。 卖冰棍肯定有人愿意买。 “南哥,大嫂。” 叶荞跟贺远过来的时候,见正是午饭的时候,叶南炒红薯粉特别的忙碌,甚至还有几个商人站在铺子面前,追问叶南可不可以买红薯粉。 “老板,我看见你是直接把干的红薯粉泡开后再炒的,是不是那干的红薯粉就很容易保存啊?” 叶南说:“客观,差不多吧,你要加辣椒不?” “加,多加点,我就爱吃辣椒,够味。”行商继续问:“那你们拿干红薯粉好做吗?就是红薯粉磨成粉来做的吗?” “诶我说你这人,人家的手艺哪里能随便告诉你。”旁边有同样是商人的不乐意了。 被怼的商人脸有些红,瓮声瓮气道:“我就随便问问,你这么激动干嘛,我主要是想买,这个东西我闻着就香,路上吃可比干粮好。” “其实还是干粮好,在路上不就是不方便烧火才用干粮么?”叶南十分耿直地说。 “不过要想买回去加道菜,那还是很不错的。” 几个商人纷纷点头,他们才不在意方不方便呢,主要想买红薯粉,拿去其他地方卖,只要是新鲜货,就能够卖钱。 叶荞在旁边全程听完,她摸了摸下巴。 觉得红薯粉还是可以卖一波的。 “三位叔叔,你们想买红薯粉找我,我有货。”叶荞出声说。 三个人回头来,看见她一个小姑娘,瞬间就觉得被洗刷了:“小姑娘,你开什么玩笑,别来耽误我们。” “小荞?”叶南惊喜地喊了她。 听见三个商人的话,他不高兴了,虎着脸说:“我家小荞可不骗人,她是我妹子。” “哎呀,原来是小侄女啊,你看,我这不是眼瞎不识人么,你可别介意。”叫周旺的商人非常能屈能伸,直接把叶荞捧了起来。 另外两个商人见呗周旺抢先了,也不愿意落后,纷纷说。 “小侄儿,我叫吴尹,你叫我吴叔就行,你家有多少货?只要不超过一百斤,我都要了。” “臭不要脸的,都你要了,我们可就一点都分不到了,小侄女啊,我是赵庄,你赵叔。” 叶荞:“……”真不愧是能赚钱的商人,有这能屈能伸的精神,他们不赚钱谁赚钱。 “三位,这样吧,你们先去屋子里饭桌上坐下,先吃饭,我一个个挨个谈,确定你们什么时候要货,又要多少,价格的话,我这边统一定价十二文钱一斤,如何?” 这个价格不高也不低,因为一斤粉条的成本大概在七八文,但因为是新鲜吃食,最开始肯定能卖出去的。 所以三个人稍微一思索就答应了。 然后分别端着炒好的红薯粉条,就进去坐着了。 叶荞依次挨个谈了生意。 叶荞先跟周旺谈的。 吴尹跟赵庄本来坐得就不远,还想偷偷听两人谈话,下意识吃了一口炒红薯粉,瞬间被吃食给征服了,下意识想,先吃两口再听,应该也不妨碍啥。 结果,两人就吃着吃忘了,等吃爽快了,再去听,发现周旺那边已经谈完了…… 但吴尹等叶荞过来,也不询问周旺买了多少,直接就选择了个两百斤粉条,因为光凭这个味道和口感,炒着好吃,炖着估计也好吃,不愁卖不出去,他自然有这勇气。 然后定下五日后拿货。 之后就是赵庄。 赵庄要了一百五十斤。 定下七日后拿货。 叶荞拿到跟三人定好的契约,定好时间一到,到叶南家的铺子这里拿货,就离开了。 并且离开前,叶荞让叶南若是还知道有人要订货,可以先定下里,再找人把订单送回村里,她那边会解决货源的问题。 等回到家。 叶老爹跟徐管家也刚回来。 “爹,下午就回去吧,有活儿干了。”叶荞一边吃叶老爹买回来的烧鸡,一边说粉条订单的事。 叶老爹吃了一口肉,又喝了一口汤,有些诧异:“这么多?” “不算多,我估计等消息传出去,会有更多人来定,只不过暂时也就买这头一次,等传得远了,估计就会有人慢慢研究出来,数量就会趋于稳定。” “那也不错了。” 第两百零六章 办好 “就是今年红薯还没收呢,只能去各地找去年的红薯了。” “所以啊,这件事,徐管家,就要麻烦你了。” “老奴知道了,小姐放心。”徐管家点头,这点事他还是能做的。 “价格就按照市价来收购。” “是。”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叶荞又说:“爹,我们肯定自己弄粉条来不及,还是请人在荒山那边找个院子弄吧,顺便还可以弄点好东西出来。” “什么好东西?”贺远见她说话时亮晶晶的,心里就舒坦。 他就喜欢小荞高兴。 “腐竹,也是豆制品的一种,也容易保存,非常适合长途运输,我看那些商人,就喜欢易保存的货物,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有豆渣养牛羊了。” 叶荞时刻都在担忧养牛羊的粮草不够。 毕竟光吃牧草也不行啊,不够营养,难得长胖。 她还想早些养大牛羊吃肉呢,当然,牛暂时是没机会吃了,羊倒是可以,等冬天估计就可以做烤全羊,喝羊肉汤了,再看大雪落下,岂不是美滋滋。 “你啊,就喜欢琢磨这些新鲜的东西,脑袋瓜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的。”叶老爹假意嫌弃。 叶荞嘿嘿地笑,趁机道:“爹,我让阿远给我买一些新鲜的书呗,就是一些地方志,描述每个地方不同习俗、美食的那些内容。” 地方志其实大多数并不是讲美食,但也就只有这个东西是叶荞喜欢的了,能见识到每个县城的不一样的风光,多有意思。 “只要是正经的东西,买就行。”叶老爹对叶荞一向比较宠,平时也是叶母充当白脸,实际上在各方面,叶母也从来不会亏着叶荞,就是怕她飘了,才会管束一番。 不然叶荞一个害怕的长辈都没有,岂不是要被宠坏了。 “嘿嘿,谢谢爹,那娘那里……” “我去给你说。”叶老爹大口吃肉,再用点酸笋拌炒饭一起吃,开胃又香,别提多下饭了。 “那一会儿阿远来找我拿银子。” 贺远说:“爹,我手上还有,之前去府城,你们给的银子还没花完呢。” “你去了一个多月,就那么点银子,哪里够,是不是在府城节省了?”叶老爹不赞同地看着他。 贺远有些汗颜,同时有些哭笑不得,他每次感受到叶老爹无差别的宠溺,都有些受宠若惊,心里也惊叹,有这样宠孩子的叶老爹在,小荞没有学坏,真是太不容易了。 “爹,真的没有节省,我每日还跟着钱兄一起赴宴呢,吃得也好,你之前又给我送了那么多纸墨笔砚,我自己用也用不完,还拿了一些送给钱兄当谢礼,真没有花费什么,现在还剩十两呢。” “阿远你真节省。”叶荞一听数目,没忍不住跟着感叹。 贺远无奈地看她,拉了拉她的衣袖说:“小荞,你可别掺合了。” 叶荞讪笑,“我说的真心话啊。” “我知道,只不过我真的没有什么需要花费的地方,吃穿住行都被爹娘考虑到了。”贺远细心解释。 叶荞摸了摸鼻尖,没说自己要是去了府城,肯定去享受,再买些新鲜玩意儿,像衣服,首饰,各种玩具之类的……都可以买点吧,购物也是能让人快乐的。 显然贺远没有她这么飘,人家有规划着呢,自制力还强。 “那行吧,你要是没银子了,就来找爹,家里不缺银子。”叶老爹笑呵呵地说,一副土财主的样子。 贺远跟叶荞对视一眼后偷偷地笑了。 贺远这次还是要跟着一起回村。 因为端午也放假,而还有农忙假,有半个月呢。 所以贺远就带了一部分书回去,从府城带回来的资料,以及王清默写下来的,他这次考秀才的题目跟答案。 这次去府城考试,过了秀才的只有王清,其他的学子则过了童生试。 也算是个好开头。 像王清这样十岁的秀才绝对开了先例。 所以贺远相互打听了优秀的文章,学习激情高涨,决定好好研读。 下午。 叶荞他们就回家了。 一回到家。 天色还早。 叶母有些意外:“你们咋这么早就回来了。” “在镇上也没什么事。”叶老爹跟叶母说了卖红薯粉条的事。 叶母一听瞬间来了精神:“小荞,你需要人手是吧?” “是啊。” “那可真凑巧了,郭大人安排的退伍士兵有两家人来了。”叶母说:“这可不就凑巧了么,上午郭大人喊了他们过来,想要见一见你们,这不,我说人还没回来,就等着你们回来后再去见一见呢。” “可以,先见一见吧。”叶荞点头。 本来这些人就是请回来干活儿的,至于干地里的,还是作坊里的,其实影响都不大,反正叶荞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把控住红薯粉、腐竹的制作法子,最多就是先赚这么一波,顺便先给百宝阁打响一下名声,当然,能多赚点银子就更好了。 因着时辰还早。 叶母也就不耽搁了,把手上正在做的香囊给收了起来,叫上叶老爹和叶荞,以及要跟着去见世面的贺远一起。 往荒山而去。 到了郭荣住的屋子,刚敲响门,就有人从里面拉开。 开门的是一个独臂汉子,一身肌肉,一看就很实在,是在战场上拼搏出来的那种。 “这位是叶老爷,叶夫人,叶小姐和少爷。”徐管家主动介绍。 男人瞬间身体肌肉绷紧,有些紧张,下意识站直身体:“叶老爷、叶夫人,小姐,少爷。” “我叫吴觉。” 吴觉要弯腰行礼,叶老爹连忙把人拦住:“不用这么见外,你来我家干活儿,我很欢迎的。” “我们先进去说话?郭兄在吧?” “大人在,老爷请。”吴觉点头,等叶老爹他们进去了,才落在后面。 “叶老弟?我远远的就听见你的声音了。”郭荣畅快的声音从屋子里传出来,紧跟着就见他大步走了出来。 郭荣现在的伤已经结疤了。 完全不影响他的行动,每日还要练拳,拉弓,那锻炼强度连叶老爹都自愧不如,不愧是当武将的,有这毅力,身手能不好才怪。 第两百零七章 帮忙 “郭兄,这不是听说你的兄弟们来了,我回来就过来看看。”叶老爹跟着打招呼。 郭荣说:“欢迎欢迎,快进来坐。” “我就让他们先来见见,这次只来了两个兄弟,一个是吴觉,他带着妻儿一起来的,儿子小了点,只有三岁,但他妻子能干,我听说村子里有匠人能做一种双层床,吴觉已经去定了,道时候他带着妻儿,还是住一个屋子就够了。” “还有一个是孟远,他是个弓箭手,虽然现在走路瘸了腿,但手上的功夫不差,绝对不会让不长眼的人来找麻烦,他带的爹娘。” “孟老爹跟孟老娘年纪也不大,只有四十几,因为只有孟远这么一个独子,所以只能跟着一起来了。” “叶兄你放心,他们都是好性子,不喜欢找事,绝不会给你们惹麻烦。”郭荣言语外都在为两家人说好话,同时话语里也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叶家说的要退伍士兵,没说连家属都带,当然,叶老爹一开始退让了,说家属也可以带,但不要太多就行。 所以他思索了一会儿,就把家属的数量定在了两个。 争取一家人口不超过三个。 “郭兄客气了,既然大家都来了,就一起留下来干活儿就行,你也看见了,在我家,只要肯干,就不怕活不下来,就算是能力不足的,也有一口饭吃,只不过这日子过得好与差,就看各自的本事了。”叶老爹也不整虚的,当着吴觉和孟远两家人就把话说清楚了。 “多谢叶老爷。”孟远跟吴觉带着家人跟着道谢。 叶老爹其实对他们还是挺满意的,一身正气。 不过,在用人之前,叶老爹还是问了一句:“大家家里没什么麻烦吧?” “我家要再开一个作坊,到时候需要安排人进去干活儿,我可不想出一个因为家人被逼无奈,被人收买的事。” 郭荣意外:“叶老弟,又要开作坊了?” “嗯,对,开红薯粉条作坊,以及腐竹作坊。” “好事啊,提前恭喜叶老弟了。”郭荣愉悦地笑,他当然高兴了,叶家发展得越好,他就不担心叫过来的兄弟以后没有活儿干,以叶家的本性,加上有他在,也不怕这些兄弟以后被欺辱,反正正常的生活肯定是没问题的。 在这个世道,有一个稳定的活儿,就跟有地一样,是百姓生存的根本。 “同喜同喜。”叶老爹跟着笑。 郭荣同时正色道:“叶老弟,你放心,我帮你找人就把事情调查清楚了的,他们家都没有来往的亲人了,自然也不会出现你刚刚说的情况,要是真出了这种事,我一定给你一个交代。” 他说这话时,脸带杀气。 孟远跟吴觉自然跟着表态。 两人见叶家人从头到尾没有嫌弃过他们残废,还愿意用他们干活儿,这已经是很好的条件了,他们原本所在的村子穷,就连那些所谓的亲戚,知道残废后,都渐渐不愿意来往,甚至用异样眼光看人,他们自然珍惜这个机会。 叶荞在旁边,把两家人的表现看得分明,还算满意,悄悄朝叶老爹点了点头。 贺远也在旁边看人。 他这次去府城,意识到,看人也是一件很重要的本事。 以后他交友,若是识人不清,害的可不仅仅是自己。 虽然他没有小荞的直觉,但学习能力就是他的优势。 “好了,我就是丑话说在前头,对两位愿意来,我很欢迎,以后就麻烦了。” “叶老爷客气了。”孟远跟吴觉连忙说。 “这样,先让徐管家带你们去确定住的屋子,还有了解一下你们的手艺,按照能力分配活儿,喜好也可以填,都干爱干的活儿,大家也愉快些。” 孟远两家人道谢后,就跟着徐管家离开了。 郭荣听到叶老爹的说法,有些好笑:“叶老弟,你倒也不用这么客气,哪里能喜欢干什么活儿就干什么活儿的,有活儿就不错了。” “害,这不是为了大家都舒坦么,郭兄你想想看,万一有人就喜欢种地,你喊人去作坊,那不是浪费人才么。” “再说了,我可不是为了你的面子,我是为了双赢。” “哈哈哈,我就喜欢叶老弟你的爽快。”郭荣哈哈大笑,心里却是挺满意的,越不是为了他的面子,那才说明叶家越有底气。 叶家有能力,对他来说也是好事,因为郭荣不太喜欢别人依附,说实话,若是叶家选择依附他,郭荣心里肯定是有些失望的,失望于叶家这么有本事,竟然不知进取,落于俗套了。 慕强心理其实在每个人心里都存在。 “郭叔,有件事我想找你帮忙。”叶荞眼见两人要开始喝酒了,连忙出声。 叶母也嫌弃叶老爹喝酒,主要是等过两日郭荣就离开了,到时候肯定要请郭荣喝完酒,吃完饭才会离开。 那就等到时候再一起喝酒。 哪里有日日喝酒的。 酒喝多了,对身体不好,适量对身体有益。 郭荣心里一突,实在有些好奇,他本来之前是对叶家的感官好,也有遵从上面大将军的命令,来试探一下叶家,所以才会按照心意,提出愿意欠人情的事。 但他没想到,这么快叶家就提出来了。 他心里都跟着有些紧张。 叶荞笑着说:“郭叔,就是我家阿远认识一个同窗,他家有点事,需要你帮忙震慑一下,不知道麻不麻烦。” 叶荞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说了。 当然,王清也把他们王家的族人一些人脉关系都全部都统计了,就怕王家背后也有一些人脉,到时候跟郭荣闹起冲突来,岂不是坏事。 当然,事实是,王家没有那本事去结识比王清家还厉害的人脉,不然也不会巴着王家不放。 郭荣听完,还亲自把纸张上写的人和身份都看了,表情有些微妙。 “小荞啊,叶老弟,你真的就是只需要帮这个忙?”郭荣有些欲言又止。 人情这么用了,岂不是大大的浪费! 叶荞点头:“是啊,麻烦郭叔你了,说实在的,我们家也没帮你什么忙,提出这事,我还不好意思呢。” 第两百零八章 上香 “就是。”叶老爹本来就不想欠郭荣人情。 他又不傻,知道人与人相处,只有相互帮助才能来往久远,他们家现在跟郭家差距太大,像现在这样,保持足够的不近不远的距离就很好了。 “行,你们仗义,那这件事我也绝对办得妥妥的。”郭荣到底是答应了。 这件事算是两家人都很满意。 从郭家离开。 叶荞就跟叶母回去了。 贺远则会书房读书。 “先做腐竹吧?” “只不过这样一来锅里肯定要耽搁住,到时候就让何大哥帮忙做我们的晚饭。”叶荞说。 也是因为苏好那泡了豆子的。 不然想做腐竹还不成。 泡好的豆子拿去石磨磨开,然后再把磨出来的放进纱布里过滤,就会出现豆渣,过滤出来的水,再倒进锅里。 其实腐竹很好做,就是煮豆浆时,表面会起一层皮,用筷子弄起来,往旁边的竹竿上一放,就是长长的一条腐竹,只不过这会儿还是湿的,要慢慢晒干,或者烘干,就能定型了。 这个季节天气好,自然直接选择太阳晒干就行,要是用木柴烘干,多浪费木柴。 只不过这样随意弄出来的腐竹就比较偏黄色,不是很白。 “娘,你说要不要弄点东西,让腐竹保持白色?” “弄了之后有什么好处?”叶母不解地问。 叶荞摸了摸头发:“唔,就是看起来晶莹剔透,更好看。” “……浪费!”叶母看着她:“这东西是拿来吃的,不是拿来看的,你又不能卖太贵,不需要那些花里胡哨的,有吃的都不错了。” “再说了,只要没有出现白色的,这种黄色的就是最正宗的,只需要卖的时候,跟他们说,颜色越黄越正宗,留下这个印象后,那些大户人家的,绝对不会选择次等货。” 叶荞:“……” 这就是宣传的魔力吗? 先下手为强! “厉害啊,娘。”叶荞疯狂拍马屁:“你简直是我的偶像。” “呵呵,我看你小子是飘了。” 叶荞忙往旁边一闪,躲过老娘的大掌。 “娘,我错啦。” “别闹,快干活儿。” “哦,知道啦。” 做了一晚上的腐竹,一锅豆浆终于全都弄成了腐竹,累得叶母胳膊都有些酸了。 叶荞主要是在烧火,控制恒温,火不能太大,不能就不能形成薄膜,也就取不出腐竹了。 “娘,你先歇会儿,我去拿菜回来。” 贺远正好从屋子里出来,他写了两篇文章,还背了书,又写了话本子,研究了其他秀才的答卷,也忙碌了好一阵。 走出来就听到叶荞的话,忙说:“小荞,我去拿,顺便喊爹回来吃饭,你跟娘先歇着。” 贺远说完就出门去了。 徐香跟徐立两人都在荒山那边帮忙,家里没什么活儿干,要不然也不需要他们亲自跑一趟。 叶荞见此,也没有拒绝。 “娘,我帮你按摩手臂,免得明日抬不起来。”叶荞走过去就帮她按摩起来。 叶母欣慰闺女的孝顺,心里都舒坦。 叶荞的力气大,手法也还算专业,叶母一会儿就舒服很多了,也不让叶荞继续按摩,心疼她按久了手累。 没等多久。 贺远提着食盒回来了。 “娘,爹说要在山上再谈会儿事情,一会儿再回来。” “他已经吃过了,我们自己吃就行。”贺远把食盒往桌子上一放,从里面拿了一盘蚂蚁上树,一盘炒苋菜,以及叶荞喜欢吃的酸笋炒肉,还有一盘红烧茄子。 还有一碗绿豆汤。 “娘,快来吃饭了。”叶荞看见这么丰盛的菜,全是自己喜欢吃的,瞬间食欲大涨。 等叶母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过来。 在饭桌旁坐下,先动了筷子,叶荞才开吃。 叶母给叶荞和贺远一人夹了一筷子炒肉。 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口:“后日就是端午节了。” “明日跟着我一起去摘点艾叶回来。 “好。” “等下午去摘吧,上午我去一趟寺庙,给家里人求点符回来。”叶母一一安排,安排完还不忘问贺远:“阿远,不会耽搁你读书吧?” “不会,娘,我陪你一起去吧。”贺远忙说。 他知道自己难得在家多陪陪爹娘,只有这些节日里才有机会,所以自然不愿意放过这种机会。 “好。”叶母欣慰地点头,然后点了点叶荞的头说:“看看,阿远多贴心。” “那当然了,我家的阿远,肯定是受我影响。”叶荞脸皮贼厚。 一点也不没有不好意思。 逗得叶母都无奈了。 第二日一早。 叶大伯母和叶奶奶听说这事,也忍不住跟着去。 家里近年来日子过得好了。 自然也就想更好,上香求签也是为了一个心安。 苏好太忙不能去,干脆就让两个孩子跟着叶荞她们一起去。 到了后面,叶晴也要去,然后是赵小秋,也跟叶晴一块儿,一大群人,热闹得不行。 叶荞就当作是休闲娱乐。 不仅带了冰块水壶,还有蒸好的粽子,到时候可以给寺里捐一些,当然,捐的肯定是糖粽。 因为准备充分。 这一趟。 叶荞玩得还算愉快。 等晚上天快黑了才到家。 一群孩子都差点玩疯了。 等叶荞回到家,才从徐管家口中得知刘二妹已经拿了冰棍去卖了。 冰棍用放着厚厚棉被的箱子装着,也不担心化掉。 而做冰棍的人,则是何春。 他的水平来做糖水冰棍,简直是太轻松了。 冰棍主要选择的是酸梅汤冰棍、枇杷膏冰棍,最普通的糖冰棍,还有红枣冰棍。 这些都是比较普通的口味。 制作比较简单。 价格也不便宜。 毕竟糖不便宜。 但比起冰块来,那就算是便宜的了。 普通百姓夏日就没有买冰的做法,原因简单,根本买不起啊。 但一两银子的冰买不起,但几文钱的冰棍还是没问题的,再不济,也可以买两文钱的糖水冰棍,虽然不够甜,就尝个味道,但凉快啊。 所以从端午节过后,叶家的冰棍就爆火了。 叶荞连牛奶冰棍都还没开始制作呢,就火爆整个乡镇了。 第两百零九章 冰棍 所以她就不打算做牛奶冰棍了,等过两年家里的牛产奶了,到时候原材料才便宜。 同时。 因为有徐管家的安排。 红薯粉条作坊跟腐竹作坊,很快就开了起来。 加上再过来的军中三家人,红薯粉作坊里有了五个人负责干活儿,腐竹作坊则只有三个人。 人数少了点,不过也够用了,因为从其他村子里买来的红薯跟豆子也不多,刚好能完成订单,叶荞就没有让徐管家再多增加人工。 如此一来,地里的活儿,就需要请人扯草了。 徐管事就从外村请了五个人帮忙干地里的活儿。 同时。 在端午节过后。 村里也开始收麦子跟豆子了。 麦子是春麦。 叶家虽然没有种,但家里之前叶老爹买的十亩良田里面有几亩旱地,需要上交税收,粮食约莫要上交两百多斤的样子。 叶老爹只好提前去镇上买,因为各处都开始收麦子,因而粮价也降了两文,差不多就是往年夏季粮食的价格,等到了来年春季价格又会涨上去。 村里忙。 山上水塘的活儿,就停工了三日。 家里的汉子几乎都忙着回家收粮。 等粮食收完,就是交税粮了。 在清水县,一共收两次,五月一次,八月收稻谷后一次,收的比例都是一样的。 虽然不算重税,可也不算轻了,毕竟很多村民家的产量并不多,也就亩产三百来斤的样子,这还是照顾得好的人家的收入。 像地薄的,最多就亩产两百斤。 等收税粮的衙役从村里离开,村长抽着旱烟,叹息了一声:“今年还不错了,大家都没有交不上的,家里实在收成不够的,就去帮叶老二挖水塘,家里有银钱就先买粮食囤在家里,免得等冬日里粮价涨上去了。” “村长,知道了。” “叶二叔,今年我们日子过得去,都是因为你,多谢了。” “大家不用说这么见外的话,都是互利互惠,一起过好日子,要没有你们帮我干活儿,我自己也挖不出个大水塘啊。” “话说大家伙儿粮食收得差不多了吧,我家要收豆子,大家只要愿意卖,都来我家,价格还是市场价。” “叶二叔,你真收啊?我家今年豆子可得了不少呢,足足有三百多斤。”有小伙子问。 “收,都收,你们去找我家管家,他那边会给你们银钱,价格公道,你们自己看称。”叶老爹点头。 水塘那边挖了快两个月了。 坑快成型了,就要开始在两边铺石板,可不是容易的事,他还有得忙。 除此之外。 果林那边,也需要经常浇水,杀虫。 移栽的果蔬存活率不错,其中百分之八十都活下来了,甚至有监听的,已经开花结果了。 一些死去的,就需要再补。 只不过这果子一多。 就吸引鸟雀过来吃。 像樱桃树,还没长大呢,就被鸟雀吃了,叶老爹那个气哦,只能赶紧在村里找婆子媳妇儿帮忙,织网,类似渔网那种比较密的,等开始花谢结果了,就笼罩上。 到时候鸟雀飞不进去,蜜蜂却不受影响。 说起来,后山的果子长得也不错啊,那些鸟雀不去吃。 叶老爹只能叹息了。 好在,只有樱桃之类的浆果比较吸引鸟雀。 像桃子、李子、梨子、苹果、枇杷之类的水果,就没有那么夸张了,也不需要遮挡。 话说回来。 村民一听说真要收,还不压价格,高兴坏了。 连忙跑去荒山那边的石坝旁边的那一溜屋子旁。 修了十栋房子,就住了两三栋,根本没住满,叶荞就挑选出了其中两个靠近苏好所在的铺子的宅子,当成库房来用了,旁边又带着红薯粉条作坊。 叶荞也跟着去看热闹。 顺便统计一下收取的豆子的数量。 红薯粉要等八九月才收获。 这会儿十里八乡是没有什么存货了。 叶荞今年也试着种了半亩地做研究,看产量。 徐管家自己就会识字。 喊了叶大跟叶二在旁边过秤。 他则写账本。 叶荞随便端了个凳子,坐在旁边,旁边还放着冰冻的桂花酒酿小汤圆,正吃得有滋有味的。“李大春家,两百二十四斤,一文钱一斤,一共是两百二十四文。”徐管家确定下一个数量后,会吆喝出来,等收银子时,再让村民自己在旁边按手指印表示收了,免得到时候闹出没有给银钱的麻烦,所以这个规矩在叶家一直存在,也没有闹出什么事来。 “何二牛家,一共是三百三十三斤,一共三百三十三文。” …… 其实豆子的价格不低。 因为豆腐也就两文钱一块。 而且因为随便找点地就能种出来,也好种。 只不过在叶荞看来,产量还是低了。 “小荞,在吃什么?”何大虎跟着老爹排队,等卖了家里的豆子后,颠颠地跑过来,看见叶荞在吃冰,也有些嘴馋了:“哎呀,我也想吃冰块了,小荞,你家的冰棍还卖不?我爹刚刚给了我五文零花钱。” “卖!” 叶荞虽然大部分都把冰棍批发给别人出去卖,她赚批发价,但自己村里,也还是要卖的。 “我让徐香抱一木箱冰棍来我小姨这,你一会儿自己去买。”叶荞喝了一口水,小汤圆软软糯糯的,她咬得嘴巴嘎嘎的响。 看起来别提多香了。 “好啊。”何大虎也一屁股在她旁边的小板凳上坐下,一边拿着蒲扇扇扇:“诶,小荞,你看吧,一会儿我爷准来找你。” “找我干啥?”叶荞继续挖甜品吃,混不在意地说。 “找你感谢啊。” “感谢啥?” “就是你不是让我们套种都豆子和辣椒么,长势特别好,而且今年我家还跟着用了你们家堆的肥,亩产比村里其他人家,多了五十斤。” 叶荞一听来了兴致了:“你家今年亩产多少?” “三百五十斤。”何大虎眼睛都是亮的,粗声粗气的说/ 叶荞闻言摸了一下下巴,又问:“豆子呢?” “六百八十斤!” “哟,不错啊。”这都比大多数村民的一倍了。 第两百零十章 农忙 只不过不知道为啥麦子的亩产还是有点少,看来只弥补了土地肥沃的问题。 估计还是种子的问题。 叶荞随手从衣兜里摸出一个小本子和炭笔,记下数据。 没一会儿徐香就端着木箱上来了,在路上看见的孩子,纷纷回家要了零花钱,一文两文的,跑来买。 何大虎连忙朝小卖部扑过去,说:“苏姨,我要酸梅汤味道的!” “啊,竟然新增了八宝粥味道的吗?好不好吃啊?多少钱一文。” 叶荞在旁边听到高声道:“我研究出来的味道,能不好吃嘛!” “那我再要一个!”何大虎咬着牙说完,拿着两个冰棍就跑到叶荞身边,问她:“小荞,你要吃哪个?” “不用,你吃酒行了,我娘不让我吃太多冰,诶,一天最多吃两个雪糕,两万甜点……”叶荞叹息道。 何大虎挠了挠头,暗想,他怎么觉得已经很多了呢? 不过这话何大虎可不敢说,就怕说了会被捶。 虽然现在叶荞不当老大了,但她捶人的本事还是在的。 “你再不吃就要化了。”叶荞好心提醒他。 何大虎就蹲在旁边,舒舒服服地吃了起来,两个雪糕瞬间把他征服了。 “以前不爱喝八宝粥,原来是因为糖加得太少啊,这个八宝粥雪糕真好吃,我要拿回去让我娘尝一下,让她以后都按照这个标准来熬粥。”何大虎颇为认真,说完跟叶荞告别后就离开了。 叶荞看着他虎虎的背影,微微摇了摇头,这小子是要搞事情啊,估计少不得要被他娘收拾。 事实也确实如此。 何大虎回去后,跟在家收拾屋子的何柳氏唧唧呱呱地把八宝粥雪糕夸奖了上千个字,何刘氏看了一眼,就把剩下的一半雪糕自己吃了,最后点头说:“是挺好吃的。” “那,娘你看?嘿嘿嘿……” “笑个屁,快去河边帮你爷抓鱼,能吃冰棍就不错了,还想自家也天天吃糖,家里哪里有这么多铜板让你造。” “还要存银钱给你们哥兄弟娶媳妇儿呢。”何家又养兔子又去干活儿的,其实今年来赚了不少,至少有个七八两银子了。 但耐不住何家男丁兴旺。 所以光娶媳妇儿以及睡觉的房间就是一大笔花费。 也好在何家人都勤快,日子其实也改善了很多,至少没有吃不饱饭。 “要是我能娶小荞当媳妇儿,我当然愿意了。”何大虎气呼呼地说。 何柳氏直接翻了个白眼:“你做梦去吧,还想娶小荞。” “还是老实干活儿实在,你快去,我把家里的屋子打扫完,也要去荒山那边帮忙煮饭,不空跟你闲聊。” 何大虎就只能屁颠屁颠地跑去干活儿了。 这边。 叶荞把碗筷放回到厨房里。 见何春在杀鱼,有些稀罕:“哪里来的?” “在村里河沟里网的。”何春平时需要食材,也会自己去找。 除非是忙得没有时间去做这些。 “哦,鱼啊……”叶荞突然想到什么一拍脑袋:“我竟然忘记了最重要的事!” “什么事?要吃什么美食了?”何春下意识问。 叶荞:“……何大哥,我在你心里就只会吃吗?” “倒也不是只会,只是很会而已。”何春笑了笑说。 叶荞:……这个解释好像没什么区别啊。 “唉,不过说起来,鱼可以吃酸菜鱼,我也好久没吃过了,何大哥你会做吗?” “酸菜鱼……很好吃吗?”何春有些疑惑,他第一反应是村里以前去别人家吃饭时,吃的酸菜加上一些腌鱼。 其实也不是难吃,但因为鱼腥味,跟酸菜的一种奇怪的发酵味道结合在一起,味道就并不美味。 “对啊,很好吃,我家有酸菜,我叫徐香给你拿来。”叶荞这会儿是觉得有小丫鬟帮忙跑腿是真香了,她不需要自己跑回去一趟,就可以拿到想要的东西,毕竟后山这边离叶家还是有点距离的。 等酸菜被送过来。 何春已经按照叶荞说的,把鱼片了了出来,鱼肉跟鱼骨头分开,鱼肉且得薄厚恰到好处,再加红薯粉、盐、调料,一起把鱼肉腌起来。 “难怪以前煮的鱼不好吃,是没有这么腌制过。” “主要还要放料酒跟姜去腥味。”叶荞在旁边补充。 何春忙点头,“原来是这样啊,之前我只会放姜,但姜这个调料又会影响原本的口感,料酒的话是不是需要配置,不是普通的白酒?” 何春说的白酒,其实最高的度数只有二三十度的低度酒。 即使是这样的酒,也已经很珍贵了,因为是用粮食做的啊,大越其实很多地方还缺粮,也就是清水县这边地理位置还不错,所以产量不错。 叶荞就说了料酒的做法。 不过今日肯定弄不出料酒了,毕竟这时候不早了,用普通的白酒也可以。 “虽然料酒可以,但成本还是有点高,普通人家恐怕舍不得用,那些酒楼里倒是合适,反正那些有钱人,也不稀罕几百文的酒水。”何春说。 叶荞自然明白,对普通村民来说,几百文已经是很多的铜板了,没看见村里种地,那么多豆子才卖几百文么。 往年收成好,价格被压低的时候就更惨了。 粮食村民都要留着自己吃,家里地不多的,交完税粮,就不剩多少了,还不够一家一年吃的量,所以以前村民想填饱肚子,一年到头都在寻找各种野菜,汉子去镇上找活儿干。 所以村里的村民才这么感激叶家人。 叶荞笑着说:“那就先把条件创造出来,大家多赚点银钱,日子好过了,银钱流动起来,也就会有更多的岗位产生,自然就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何春若有所思:“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说法,钱流动起来?” “是啊,大家都不想花银钱,又怎么会人舍得请人干活儿?” 何春想到他这些年的见识,见识过大户人家,也见识过普通村民的生活,发现事实确实跟叶荞说的一样。 所以才会有,只要跟大户人家沾上关系,就能日子过得好。 第两百零十一章 服务至上 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大户人家欺压普通百姓,克扣工钱的事发生,普通百姓还不敢抵抗,就是怕得罪了地主家,以后失去了干活儿的机会。 何春感慨地叹息了一声。 对留下来,在这里干活儿的心思更加的确定了。 “这个酸菜不粗。”何春不动声色,没有说太多,注意力落在了旁边的徐香送过来的酸菜坛子。 一打开,里面的酸菜拿出来,何春切了一点尝了尝:“一点都不奇怪……” “你是说那种哄哄的味道吧,是因为腌制的时候,过了气,或者是因为腌制时间太长了,盐又没放够。”叶荞看他表情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毫不客气地笑。 何春点了点头,煞有其事地说:“是有这么个道理。” “那你晚上有口福了,应该味道不错。” 食材都不错,味道上面何春就有保证了。 “这里鱼多,我可以多煮点吗?” “可以啊,鱼要是不够,我再去抓点来。”叶荞问。 何春笑着摇头:“不用了,我早上抓了不少,足足有七八条呢。” “虽然大家鱼肉不多,但加上酸菜一起,泡糙米和馒头就够味了。” “行,这几条鱼我买了,何大哥你自己去找徐管家那边拿铜板,记账就是。”现在家里基本上都是走的公账,有徐管家负责。 徐管家性格老实忠厚,叶荞又教了他更加简单便捷的记账方法,所以现在叶家的账本看起来清晰度很高,一目了然。 何春点头,也没拒绝,毕竟他也是要赚钱娶媳妇儿的。 叶家给他一个月快二两银子的月银,包吃住,以及过年过节有礼品,还没有什么勾心斗角,算计,不用担心得罪人,提心吊胆,已经是很不错的日子了。 “我还有事,先走了。” “晚上我会来吃晚饭的。” 叶荞通知了一声就走了。 免得厨房这边掌控不住饭量。 叶荞快速跑下山,往河边而去。 还没走近呢,远远的就看见河边围着一大群的孩子跟大人。 小荞跑过去,看见眼熟的何大虎以及他的大哥,村里另外的孩子看见叶荞连忙笑着打招呼。 叶荞点头:“怎么样,你们捉的鱼多吗?” “多,我都捉了三条啦。” “我有五条呢。”青山挺直胸脯说。 “可是我的比你的大。”旁边有小子不服气地说。 青山也犟,“我的比你的多。”两人一时间你说服不了我,我说服不了你。 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很是热闹。 “你们的鱼吃得完不?吃不完我买了。”叶荞说。 这话一出,当场所有孩子都激动地看了过来,“小荞姐姐,你真的买吗?” “小荞妹妹,你买我的啊,我的多。” “诶,买我的,我的刚捞起来还没死呢。” “我买活鱼,大的小的都可以。” 叶荞见人围过来,一个二个的十分激情,忙说:“大家先安静一下,我都被你们闹到听不见声音了。” 孩子们以及半大小伙子一听纷纷安静下来。 “你们拿到我家东边的稻田来,我只要活的,大的小的都可以,我回家拿称,我当场给数铜板。” 叶荞通知完,一群半大的小伙子就激动了。 “注意安全啊,别为了卖鱼不会凫水的也下去,要是出事,我可不会再收了,要是谁打架,我也不收。” “大虎,你帮我一个忙,去找我家徐管家,让他喊几个人过来,帮忙装鱼,还有盯着孩子别掉进水里了。”叶荞这也是为了安全着想。 以前就发生过孩子淹死的事。 每年都有。 大多还是会凫水的孩子。 本来这时候的人生的孩子就多,但大多都养不活,好些家庭总要夭折几个孩子。 “知道了,我这就去。”何大虎忙点头答应了,就跟着往荒山上跑去了。 叶荞正要走,何老爷子叫住了她,直接把一桶鱼递给她。 “何爷爷,你干啥?” “小荞啊,拿着,这是谢礼呢,你别嫌弃,今年家里的麦子收成多了不少,都是因为你家的地肥,还有豆子,要不是你说的,我也收不了那么多。” “辣椒现在的价格也不错呢,尤其是干辣椒,最好卖了,还容易保存。” 说到干辣椒,叶荞很有理由怀疑是府城卖锅子的事。 她许久没出过门了,还真不是很了解这些消息。 “干辣椒往哪里卖的,镇上吗?”叶荞好奇地问。 “不是,是卖到县里的,听说县里开了一家锅子店,每日浓郁的香气冒出来,别说,真是馋得人流口水,那家店铺就收干辣椒。” “他们也愿意收我们普通百姓的,拿去卖过秤就结银钱。” “不过最近县里又开了一家,抢了那家一些生意,唉,也不知道以后我们的辣椒还能不能直接卖给酒楼,要是卖给收辣椒的商人,少不得要被砍价。” 这也是常事,毕竟二道贩子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有。 叶荞闻言不可置否。 她倒是挺信任齐家做生意的,竞争嘛,都有,最后还是味道和服务取胜。 要知道,齐临在说开锅子铺的时候,叶荞就提了建议,让他培养一批服务态度特别好的小二,务必要让宾客感受到身心愉悦。 为了让那些权贵跟普通客人不发生冲突,影响生意,二楼有包厢,包厢价格更贵,有包厢费,且根据时限收费的,当然,好处就是独树一帜,高高在上。 一楼大厅么,主要是给普通客人的。 因为态度很好,又专门弄的像卡座那样的位置,放盆摘,又相互隔开,独立用餐,加上热情的态度,就算是楼下的客人也不会觉得不舒服。 有这两样在,留住客人,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最关键的是,叶荞还建议夏日里做各种冰块饮品,以及冰盆降温,所以,就算是夏天吃锅子,也能忍受。 其他店能做到这么大方吗? 叶荞不知道。 但她肯定是建议齐临这么做。 至于效果…… 叶荞就问了一句:“何爷爷,你去过县里锅子店吃过吗?味道跟我家的有什么区别?” 第两百零十二章 相看 “没去吃过,我平时卖辣椒都直接去的后门,最多就是在外面望一望,人家也不赶人,在外面等候的客人都在厢房里呢。” “反正我看那些客人吃得都很满意的样子,估计味道是很好的。” “哦。” 叶荞点头表示知道了。 下午。 叶荞把买来的鱼,都养进了稻田里。 不过从河里抓来的鱼不多。 家里开荒出来的水田有十亩,再加上良田,一共有十几亩,能种几千尾鱼苗。 叶荞只能安排徐管家再去买了。 徐管家闻言点了点头:“小姐放心,正好明日就是舅姥爷送货上门的日子,正好可以找舅姥爷打听一下。” 叶荞也想到这个事了。 点了点头。 跟徐管家说好要买的鱼苗的数量,种类,以及大小。 不过鱼要活着,必须借助有氧机,不然离得太远了,肯定找不到活鱼。 叶荞想到其原理,其实不就是不停地往水里灌氧气么。 她想到手捏的氧气囊袋,不过手捏的比较麻烦,不如制作脚踩的。 只需要有弹性的物件,橡胶数产生的胶制作就行。 只不过她需要时间。 第二日。 苏二舅跟苏年果然来了。 只不过并不是只有两人过来,还有苏二舅母跟苏大舅母,以及苏英。 看见连苏英都来了,叶荞哪里不知道,这怕是要相看人家了。 果然。 苏二舅等把货拿到村中香皂作坊那边卸下。 之后才跟苏二舅母她们一起到叶荞家拜访。 “小荞,你看,这是螃蟹,怎么样?个头很大吧。”苏英提着一竹篓的螃蟹递给叶荞。 叶荞弯腰去看,嗬,一看还真不少,竹篓里几乎全是螃蟹,个头还不小,她也不用收去抓,怕被钳子抓着了。 叶荞接过竹篓,突然就嘿嘿笑了起来:“英表姐,一会儿我让何大哥给我们做咸蛋黄螃蟹吃。” “蟹黄螃蟹好吃吗?”薆荳看書 “好吃得很。”叶荞把蟹黄螃蟹形容得别提多好吃了,宛如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美味。 苏英果然感兴趣了,她也是个粗神经,闻言说:“那一会儿我帮忙洗,你细皮嫩肉的不行,被夹着了,手指指不定得肿起来。” 叶荞不服气,她哪里细皮嫩肉了,不过想到苏英表姐这么憨,年纪也不小了,她还是不要拒绝了,正好让她去相亲! “行行行。”叶荞这边跟苏英说完话。 站起来准备去跟叶母说要在荒山那边吃饭,还没走过去就看见大人们一群都过来了。 叶母出声招呼两人:“走了,去荒山那边吃饭,顺便你二舅他们去看看你小姨。” “好咧。”叶荞笑咪咪地点头。 一群人一起往外走。 等到了半山腰石坝上,苏二舅母跟苏大舅母就看见了坐在铺子后面,正在做针线活儿的苏好。 “二妹。” 两人走过去,站在柜台旁边,往里面张望。 苏二舅母说:“二妹,你这铺子看着还真不错,日常能用到的东西都有卖,村里人这下是方便了吧?” “是啊,平时村民也不去镇上了,不用喊人家帮忙带,在我这里就能买。” “大嫂,二嫂,快过来坐。” 苏好从铺子后面走出来,又从屋子里端出长凳子给他们坐。 叶母陪着苏二舅母几人说着话。 叶荞就带着任务,先去找找何春,告诉他中午做蒜蓉螃蟹。 何春闻言点了点头:“这个我会做,吃螃蟹的人不少。” 然后叶荞又点了一些菜,主要是叶母刚刚吩咐的。 像什么凉拌野菜,一种野菜团子,以及普通的糙面做的面食。 叶荞发现,都是一些比较普通的菜色,完全没有叶家平时吃的那么好,当然,像炒红薯粉条,以及叶荞想让请苏家舅母舅舅们吃的酱牛肉。 “那我跟英表姐帮你洗干净螃蟹。”叶荞趁机说。 何春听到苏英的名字,总算有了反应,下意识抬头,看向厨房窗户外:“你表姐来了?” “嗯。”叶荞为了苏英的名声也不多说什么:“那我先出去洗螃蟹了。” 也不等何春回答,她转身出了厨房,找到苏英,带她到石坝角落洗螃蟹,为了方便,她还去山上的水井里打了一盆井水过来。 苏英果然不让叶荞碰活的螃蟹,等她把螃蟹夹子都剪掉,才递给她。 叶荞也不客气,拿起小刷子,洗刷刷地给螃蟹洗了个澡。 “小荞,你上次说的奶油,我弄出来了,做了桃花味的雪媚娘,你们尝尝看。”两刻钟后,何春端着一盘子漂亮的雪媚娘出现了,还手巧地专门做成了桃子的味道,表皮也是粉红色的。 “那就麻烦何大哥你给我娘她们端过去了,我们两个就在这里吃就行。”叶荞笑咪咪地对他说。 何春哪里没看出来她是在看八卦,耳根有些红,看了苏英一眼,才转身去另一边,给苏二舅母他们送。 叶荞回过头来,真要给苏英炫耀雪媚娘,就看见苏英刷螃蟹那叫一个认真,俨然刚刚何春过来时,连头都没抬一下。 叶荞:“……”这样呆的苏英表姐,瞬间就暴露了她的本性,真的能给何春留下好印象么? 叶荞无奈。 “英表姐,你看,这个雪媚娘好看吧?” “好看。”苏英这才抬起头,一边用胳膊擦额头上的汗水,凑过去认真看雪媚娘:“这是县城里的糕点吗?真漂亮,我都没见过。” “不是,这是我随便胡思乱想的,然后喊何大哥做的。”叶荞故意提到何春,问:“英表姐,何大哥厨艺不错吧?” “是很好。”苏英点头,她长相其实是属于小乖耐看那种,加上她性格外向,做什么事都认真,也勤快,就显得有些呆。 叶荞一看她就是认真评价的。 正好看见何春端着盘子回厨房。 叶荞故意高声道:“英表姐,我们在外面待太久了,你很热啊,我们去吃点冰吧?” “我就是听说你家买冰棍,我都买过,有货郎来村里卖,我喜欢那个绿豆冰棍,就是绿豆冰棍比较贵,要五文钱一根。”苏英瞬间有话说了。 第两百零十三章 兔子生病 叶荞见她是真的认真在回到自己的问题。 完全没有意识到她其实在打趣,实际是故意把她的喜好告诉何春。 “唉。”叶荞没忍住,叹了一口气。 苏英一脸迷茫:“小荞,叹气干啥?” “不干啥……”算了,这种事还是随缘吧,叶荞心想,好在很快就把螃蟹洗干净了,不用继续坐在外面被吹热风。 不一会儿。 何春出来了,手上端着绿豆汤,绿豆被熬煮得沙沙的口感特别好,里面还放了冰的。 “小荞,苏姑娘,你们吃完了不够我还可以再去厨房帮你们端。”何春这次把绿豆汤送到长辈那去后,很快就回来了,并且留下来坐在旁边,由叶荞打掩护,然后跟苏英说话。 叶荞非常自觉地做好工具人。 她挥了挥手道:“诶,挺好喝的,我先喝了。” 何春得到她的提示,也有些耳红,等叶荞背过身去,他才轻咳了一声,问苏英:“苏姑娘,你尝看看,味道如何。” “谢谢你,正好我热了。”苏英点头,短起绿豆汤就喝了一口,冰冰凉凉的口感,加上恰到好处的糖,她喝了一口就迫不及待地再喝了起来。 “好好喝啊。”苏英一点都不害羞,大方地赞扬,她眼睛很纯粹,仿佛在说自己就是这么想的。 何春看她这认真劲儿,心里有些好笑。 嘴角下意识上扬:“多谢夸奖。” “不算夸奖,我说的是实话。”苏英摇了摇头,也没继续说话,就一个劲儿认真地喝绿豆汤去了。 何春在旁边努力找话题。 “苏姑娘平时在家喜欢做什么?” “喜欢干活儿。” 何春愣了一下:“那你真勤快。” “要干活儿就能多赚点银钱,以后养孩子就轻松了,还有孝敬爹娘。” “这不应该是以后你丈夫的事吗?”何春有点脸红,没料到她说话这么直接。 苏英摇头:“不是的,应该相互之间一起努力,而且小荞教我养兔子,我都养得很多,能卖不少钱呢,下地干活儿我也行,粮食都会种,但我不会做针线活儿。” “而且手有些糙,村里人那些伙伴都说我不像个女娃,可谁规定的女娃就只能在家做针线活儿,我不太喜欢,希望以后的相公不要嫌弃我不会做针线活儿。” “那要是嫌弃呢?”叶荞突然问。 苏英说:“那就找个不嫌弃的。” “对,没错,就是这样的想法,世界上三条腿的癞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肯定能找到愿意对你好,你们日子过得圆满的人的。” “嗯,谢谢小荞,我会努力的。” “等这次回去,我就找姐妹们打听,他们家也有兄长。”苏英捏了捏拳头说。 何春心里对苏英这样单纯的性子还是感官挺好的。 听到这里,有些急了。 叶荞也有些懵了,小声问:“英表姐,你今日怎么突然想来我家玩了?” “娘说过来看看叶大伯家的兔子怎么养的,我家这两天有一只兔子有些不太好,我不知道是怎么了。”苏英有些忧愁地说。 叶荞一听兔子生病,忙认真了起来:“可有一开始就隔离开?其他兔子问题大不大?” “其他兔子没问题,就这一只生病了,一开始察觉到不对,我就分开了,单独把兔子放到前院去了。”苏英忙问:“小荞,这样没问题对吗?” “别着急,发现得早,未必是什么坏事。”何春下意识安慰她。 苏英点点头又说:“我把生病的兔子拿过来了。“ ”那我们先去看看。”叶荞说完看向何春:“何大哥,可以吗?” 何春已经心满意足了,能单独见一面,了解苏英的性格,他其实是喜欢的,点头说:“你们快去吧,厨房里还留了一些绿豆汤,等你们忙完上来,还可以喝。” “多谢。”叶荞带着苏英就下山了。 下山前跟叶母说了一声。 叶荞跟苏英先回到叶家,把她带来的兔子找出来,确实是一只病弱的兔子,装在收拾得很干净的兔笼里。 只不过刚打开笼子,就看见里面的兔子吐了。 苏英心疼极了。 叶荞快速打水端过来,“英表姐,我去喊萧哥。” “好。” 叶荞飞奔到隔壁,走进院子里就开始喊了起来:“萧哥,奶奶。” “小荞啊,我们在后院呢。” 听见声音,叶荞顺势跑进去,就看见叶奶奶跟叶萧都忧心忡忡的,眉头紧皱着,并把一些兔子挑选了出来,有怀孕了的母兔子,也有成年的公兔子,更多的还是一些小兔子。 “怎么了?”叶荞心里有种不详的预感。 叶奶奶朝她招手,红着眼眶看着手心上的兔子,说:“就这两天,好些兔子都焉哒哒的,我跟阿萧觉得不对劲,就把这些兔子挑选出来。” “这都有十几只了,家里兔子多,要慢慢挑选,也不知道其他的有没有问题。” “那你们先选,挑选出来的兔子要隔离开。” “我舅家表姐也来了,也是一只兔子生病了。” “我去找个兽医来看看。” “这不是要吃饭了?” “我喊徐管家安排人去请兽医。”叶荞想了想说。 “行。”叶奶奶就不排斥了,毕竟兔子生病的事,她也不舍得小孙女四处跑。 “小荞,你说你舅家的兔子也生病了?” “等我这边挑选出来完了,我们再一起过去看看,对比一下,看看情况是不是一样的。” “可以。”叶荞点了点头,又提了一点建议,才离开。 徐管家这边,听到兔子大面积生病,心里一个咯噔,离开前,忧心忡忡地提醒:“小荞小姐,老奴以前在老家的时候,也遇见过一些人家养兔子,然后大面积死亡的,根本救不活,您要做好心理准备。” “我知道。” 叶荞颔首,这个可能性她是知道的,只是,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怎么医治的问题。 徐管家一走。 叶荞回到书房里,提笔研墨,准备写点有用的法子,可刚提笔写了点,她就写不下去了。 第两百零十四章 消毒液 因为很多疫病,在她看到的未来也是没有解决办法的。 尤其是动物疫病。 唯有在最开始的时候,快速隔离,消毒,生病的兔子则烧掉,毁灭。 这样也许才能止住疫病的传染。 免得到时候损失更多。 当然,如果是能治疗的,可也需要打疫苗,可疫苗那玩意儿,岂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出来的? 她连青霉素都暂时培养不出来。 更别说只闻其名,没听过其做法的兔瘟疫病了。 叶荞只能叹了一口气。 午饭是叶家,叶大伯家,苏好一家,以及苏家一起,在荒山那边吃的。 跟干活儿的人比起来。 这顿饭他们吃的并不多好。 看起来比较普通。 但吃完饭后,苏二舅跟苏二舅母都比较满意。 苏大舅母则在饭后去见了娘家人。 汪大舅他们也很高兴见到苏大舅母,坐在一起说了好一会儿话。 苏大舅母跟汪大舅、汪老爹等人说完话后,汪大舅说:“爹,我想明日请个假,我们在这边已经两三个月了,回去给娘她们送点银钱,还有家里的油盐酱醋这些,都需要添补,我们买回去,就不需要娘她们再下山来买了。” “先问看看建业,能不能请假,再说。”汪老爹提前说,对叶老爹,他心里很感激,干活儿就特别认真,几乎处处考虑到叶老爹的想法。 汪大舅点头,表示一会儿晚点去说。 这边。 叶家。 兽医来了,看了兔子后,断定是得了疫病,治是治不好了,让他们赶紧分开,至于剩下没生病的能坚持多久,他就不知道了。 也不等叶奶奶让对方留下来,人就跑了。 叶荞:“……” 这也太简单了吧,随便说一句就跑了,也不说怎么预防。 难怪这年头大家不敢养多了牲畜。 叶荞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 “这可如何是好。”叶奶奶有些着急。 “奶奶,你听我的,兔子不能继续再在兔子窝里面了,用个简单的说法,就是兔子窝里面,有一些我们人眼看不见的坏东西,进入了兔子体内,然后再生病。” “所以,现在我们要换一个屋子,同时这边窝也要打扫干净。” “除此之外,死掉的兔子全部烧毁。” “兔笼这边,再弄一些消毒水出来,消一下毒。”叶荞说。 “及时止损,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 叶奶奶跟叶萧都有些心疼。 叶萧都忍不住问:“真的没救了,生病的兔子必须火烧了吗?” “嗯。”叶荞点头,“这是目前来说,最好的办法。” 叶荞可是能狠下心的。 而且主要是,一点兔子的损失,其实并不大。 也就一二两银子。 这对叶荞看来,根本不算什么损失。 要是两百多只兔子全死了,那可就要损失几十两银子了。 “我知道了,这就收拾。”叶奶奶虽然肉疼,但还是行动了起来。 连带着叶大伯母她们都忙碌了起来,收拾屋子,同时把好的兔子隔离。 叶萧去烧兔子。 叶荞则着徐管家去买了艾草、檀香、藿香、雄黄、茵陈,苍术等之类的药材,拿回来点燃,连续熏。 除此以外,还有消毒水调和。 都是用的药材。 第二日还专门让徐管家去把齐大夫带了回来,弄了一些消毒水,喷撒在兔窝里。 等齐大夫一走。 叶荞进了后山。 去找寻一些原材料。 苏英她们在昨日就回去了,家里的兔子需要隔离开。 至于跟何春的亲事,要等到忙完这件事以后了。 除此以外,村里何家等跟着一起养了兔子的人家,都纷纷上门,找叶奶奶打听消息,回去后,也按照叶家的做法,把兔子窝好好收拾了一番。 村子里各种熏香的味道弥漫。 还有牛棚这边。 徐管家也每日带着人,各种熏香轮流点燃,保持足够的清洁。 还有齐大夫开的消毒草液,喷洒在牛棚、羊棚里,避免这些牲畜也出问题。 等叶荞从山上回来。 已经是第二日了。 叶老爹说:“怎么单独跑上山去了?” “就找点石料,做点小东西。”叶荞也是未雨绸缪,这次兔子生疫病,说明这类情况不少。 万一以后轮到其他的牲畜,岂不是会损失惨重。 她想着,把消毒液弄出来,如果情况太危机了,中药消毒的效果太慢,要是没来得及,就会扩大损耗。 消毒液长期用对身体有害,因而她尽量弄出来,真正要用的时候,也就只有危机情况的时候了。 叶荞每日都沉浸于提取和培养各种化学材料上面。 只不过没有足够的设备,她想验证得到的化学元素对不对,就只能观察颜色,亦或者提取原液,跟能发生反应的液体混合,看是否变色,亦或者又没有化学反应。 总之,过程特别慢且复杂。 为了不出问题。 叶荞还把每个过程都记录下来,就怕出了什么问题。 以至于等贺远六月中旬放假回来的时候。 看见叶荞都有一个厚本笔记了。 “写这么多啊,辛苦了。”贺远拍了拍她肩膀。 叶荞扯了扯衣裳:“还好,反正我又不需要干其他活儿,我每日在屋子里,也比在外面凉快。” “学堂里热不热?” “还行。”贺远说。 其实有些热,但读书都是这样的,等坚持坚持就好了,他每日都在锻炼,身体好,没有中过暑,其实已经算好的了。 贺远在家里待的第二日。 齐旺带着一队马车来村里了。 “叶老爷,许久不见了。”齐旺笑着跟叶老爹打招呼。 叶老爹把人迎进去:“快进来,有好酒喝。” 徐管家则安排齐旺带来的下人。 以及马车等。 走近堂屋里,叶老爹把他珍藏的葡萄酒拿出来,还有何春那边做的糕点,比如像雪媚娘等糕点,还有酒酿小汤圆,水果茶。 “这些都是高糖度的甜品,好吃!”齐旺尝了一尝,就吃出了里面的卖点。 说实在,就这些糕点的甜度,就足够客人喜欢了。 “旺兄你喜欢就好。”齐旺只是普通人,没有取名,叶老爹每次喊他都很随意。 第两百零十五章 林政林大人 “喜欢着呢。” “对了,这是这几个月应该分的分红,这次来得太晚了,叶老爷真是不好意思。”齐旺忙把钱匣子拿了出来,递给叶老爹。 叶老爹没有当场看,但光看重量,就知道不少。 毕竟这可是三个月的分红,包括了香皂跟锅子店一起的。 除此之外。 齐旺还带来了一些邀请函,解释说:“这些都是府城的一些文会,还有商会。” “文会里面最重要的,是这次七月中旬,今年负责我们这边主考官,是从京城来的林政林大人。” “这位是内阁学士,乃是天子近臣,若是能得到对方的赏识,就相当于入了皇上的眼。” 叶老爹越听越觉得离得远,“所以这位林大人,是要在府城举办宴会?” “也不是,对方是主考官,肯定不会透露自己的喜好,但是,这位的性格就是,会出现在府城各个出色学子的宴会上,也许在你不知道的时候,他就已经在背后观察了,因而一般来说,只要能入这位的眼,只要考试文化成绩不出问题,最后的名次应该就还不错。” “这才对嘛,要是告诉我这位林大人喜欢徇私,那才是糟糕的事。”叶老爹随口道。 齐旺很是汗颜,“我的叶老爹诶,你可千万别在外面说这种话,被人听见了,肯定得罪人。” “放心,我就自己说说,哪里能去外面说。”叶老爹笑着给齐旺倒酒。 酿造了一年多的葡萄酒,味道比新酿的要醇厚得多,齐旺都不舍得喝,说:“这葡萄酒,酒楼里都要限量,我也是被叶老爹您招呼,才有这好运多尝几口。” “喜欢就多喝点,主要是往年葡萄不多,像酿造多一些也不够。” “而且,不是齐兄说物以稀为贵么。” 齐旺就是笑,最后劝了一句:“叶老爷,你家若是有空,真可以带小少爷去府城,反正不是之前小少爷有位同窗,年纪轻轻就考上了秀才么,在府城名声都很大,听说消息都传到京城去了。” 十岁的秀才,可不是超级天才么。 “你怎么知道传到京城去了?”叶老爹有些稀罕:“那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叶老爹心里有些不确定。 齐旺听到这话觉得是叶老爹信任他。 下意识挺直胸脯,心里也畅快得很,闻言说:“是我家老爷,老爷这次不是去了京城么,在那边也开了一个锅子店,还送了一批香皂过去,所以我这次才来这么晚,府城那边的生意也需要一起盯着。” “老爷回来说的,让小的通知你们呢。” 叶老爹点头。 想了想说这件事要等过一会儿跟家里人商量后再决定。 齐旺反正是把邀请函留下来了。 齐家没有读书人,这些文会肯定进不去,还不如给叶家送点人情。 至于商会。 齐旺就有话说了,问:“叶老爷,商会主要是府城的大商人形成然后举办的,几乎里面都是府城本地的商人,这些商人想邀请老爷去参加,实际上是看重老爷背后的香皂跟亮肤乳,擦脸霜。” “锅子店府城已经出了跟风版,很多锅子店都跟着开了,不过我们的生意影响不大。” “叶老爷,您知道为什么影响不大吗?”齐旺故意卖了一个关子。 叶老爹直接摇头:“不知道。” 他自在的喝葡萄酒,吃下酒凉拌花生米。 齐旺见他这悠闲的样子。 羡慕极了。 他跟着嘿嘿一笑,见叶老爹看过来,这才笑着说:“其实就是小荞你们的好主意,服务态度。” “您不知道,府城的那些客人被哄得,非常喜欢我们铺子。” “有这么大的效果吗?”叶老爹惊讶了:“那些能去吃饭的,估计条件都比较好吧。” 其实也能理解。 吃一顿锅子,至少都要几百文。 还是没吃什么菜。 普通百姓肯定舍不得消费。 “那不。”齐旺摇了摇手指头:“其实来我们店里,吃饭的主要还是普通客人,行商,还有普通百姓,过生辰的时候,就庆祝一番,来店里全家一起吃。” “其他店铺也跟着学,但花样没有我们这么多。” “而且,我们店铺的菜品也更多,像红薯粉,龙口粉丝,咸蛋黄鱼丸,腐竹,这些其他店铺就没有。” “诶,说起来,今日小的来,还有一件事想麻烦叶老爷。” 叶老爹爽快地说:“你说就是。” “老爷让小的过来问,红薯粉真的没有了么?” “没有了,你忘啦,现在红薯都没成熟,你们要是实在要这个货,那就去拉点红薯来,村里的作坊产量还是能跟上的。” 主要是红薯粉现在名声还没有宣扬出去。 去叶南他们铺子里定货的并不多。 当然,也因为没有让叶南在铺子外面挂上可以卖红薯粉的招牌。 好多客人吃过后,只以为红薯粉条是别人家的秘方。 聪明人都不会挑衅。 尤其是看见叶南长得人高马大的,一看就不好欺负。 “不就是红薯吗,小的这就安排人运来!”齐旺没想到这么简单就解决了问题。 心里高兴坏了。 同时又定了上千斤的龙口粉丝。 直接把叶家的存货都收完了。 “还有腐竹,诶,别说,豆腐放进锅子里,也好吃得很,腐竹味道竟然也不差,真没想到腐竹是豆腐做的。” “豆子可能做不少东西呢。” 就比如自家吃的豆油。薆荳看書 只不过叶老爹没有说出去。 有句话说得好,木秀于林必摧之。 他没跟齐临谈过,不知道他这次去京城的收获,要是没有足够的后台,豆油就最好宣扬出去,免得怀璧其罪。 当然,也因为叶荞直觉不要说出豆油的存在,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叶老爹菜没提。 不过叶荞说过,这个问题迟早会解决。 时机未到,倒也不着急。 “叶老爷,你们可真厉害,能变废为宝。” “其实都是一些比较普通的,算不上什么。”叶老爹笑呵呵地说:“要是啥时候我能把粮食产量提高,那菜是大功一件。” “哈哈哈,叶老爷的心态小的佩服。”齐旺就喜欢跟他说话。 第两百零一十六章 怡亲王 吃了糕点后。 又问叶家的糕点能不能告知他,带回去放在锅子店里面卖。 “不如这样吧,开一个糕点店铺,我家出方子,还是跟以前一样合作,依旧是五年。”叶老爹比了一个手指。 齐旺心知这种事他做不了主。 但对叶家还是很有好感的。 人家不算计人,还连带着他跟着得了不少赏银。 齐旺迟疑了一下,最终决定把消息告知他,凑过去,小声说:“叶老爷,您不知道,这次我家老爷去京城,见的就是怡亲王。” “这位王爷,可是深得圣心,但他偏又是个老饕,爱吃美食,只有这么一个喜好,其中尤为喜欢甜品。” “叶老爷你们不是更喜欢家里安稳吗?不在意银子的多少,就把这糕点的做法献上去,对方肯定会护着你们家。” “说句不好听的,对这位王爷来说,只要你们不作奸犯科,没有什么把斌被外人抓住,那就是一座大佛,绝对没人敢招惹你们。” 叶老爹听了就觉得很遥远。 “可是,我家这做糕点的师傅,也不是什么御厨,就是普通的厨子,王爷能喜欢吗?” “怎么会不喜欢?”齐旺觉得叶家真是太谦虚了。 “送上去就知道了,叶老爷,您觉得呢?” 叶老爹笑呵呵地说:“我再考虑考虑,多谢你提心。” “这不算什么,叶老爷别嫌弃我多嘴就行。” 之后就是关于腐竹之类的订单了。 都不少。 光要份量,就要上万斤。 因为要往其他地方送,到时候有大船过来运走,会有马车过来运送到码头,然后再送货到府城四周,确保每个店铺都能有货。 不仅如此,还有咸鸭蛋。 只不过,叶家养的鸭子还没长大。 鸭蛋不多。 叶荞就只能喊他们自己弄了。 反正也不是多难的事。 “咸鸭蛋不容易破碎,也能长时间运输,以后如果叶老爷你们家还有存货的话,可以留着,小的到时候过来收。”齐旺连忙说。 虽然都是一样的咸鸭蛋,但他就觉得叶家的要好些。 到时候分个极品的咸蛋黄,给那些贵客用,岂不是两全其美。 当然,贵客们用的咸蛋黄,价格上就比较美妙了。 之后齐旺又问叶荞还有没有亮肤乳了。 这些东西,都是平时齐旺运货的首要目的。 不过他很理智,倒没有询问具体怎么做的,也没有提来回路上花费的时间多,像红薯粉条、龙口粉丝、腐竹等加工物,其实跟豆腐这类加工产品差不多。 都是比较简单的东西。 其实叶荞他们之所以一直没有说出去,完全是因为觉得迟早会有人研究出来。 因为不是什么贵重的物件。 何况,很多东西,并不是你往人家嘴里喂,就能得好处的。 因而。 叶荞决定,在村口那边,修一个客栈。 以及一个大卖铺。 到时候铺子里售卖龙口粉丝、腐竹、红薯粉之类的食品,主要是为了把村口官道那边的经济起来,到时候还能收四周百姓的一些食材,粮食之类的,再通过商船往外面送,经济不就起来了么。 当然,这也是因为家里如今有足够的银钱了。 叶老爹招待齐旺吃午饭。 叶荞就跟叶母坐在旁边屋子里数银钱。 徐管家那边联系了何春,做午饭也快,不需要叶荞他们动手,方便得很,而且还有徐香帮忙跑腿。 贺远也被叫到了叶母的屋子里。 他看着两人数金子,有些好笑。 没错,里面都是金子,以及银子,没有银票。 “一二三四……”叶荞数得那叫一个高兴,不过她没做那种拿嘴咬银子的事,太脏,容易病从口入,而且齐旺这次送过来的金银,都是有印章的,肯定是真的就是了。 “娘,一共有三千二百三十六两零五百六十文,也太多了吧。” “这边是账本。”叶母在叶荞数银子时,正在看账本,清楚知道开支的来源:“里面锅子铺子,一共有九家,加起来,一个月的分红是四百五十两,三个月总和有一千三百五十两。” “剩下的就是卖香皂的,香皂现在齐家已经卖到了整个大越朝各地,都是跟那些跑商的商队交易的,送往各个地界签了契约的杂货铺,现在百宝阁的香皂很出名。” 叶母又说:“只不过你看,后面这一个月,收入就没有那么多了,齐旺说过有其他的铺子也研究出了香皂,虽然跟我们的不一样,但还是吸引走了一部分其他的顾客。” “每个月香皂给我们的分红大概在九百多两的样子,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售卖出去七八万份了。” “不过放在整个大越朝里面,还是算少的。” “就是啊,关键香皂是消耗品。”叶荞觉得这类的清洁用品是真的好赚钱。 尤其是护肤品这些。 “可惜我们这边原材料不够,如今村里作坊的产量,也提不上去了。”叶荞嘴上说着可惜,心里其实一点都不觉得可惜。 有时候限量也是好事。 虽然八万份看着少,可只要名声宣扬出去了,就是好事。 反正在做生意这方面,之后叶家肯定不会再掺合产量了。 香皂齐临想卖多少就卖。 “好了,数完银子了,高兴了吧?”叶母给叶荞分了一部分的银钱,又要给贺远同样多,被贺远拒绝了。 “娘,我什么都没干,你给我,我心里也觉得愧疚,还是像以往那边,给我生活费就好了。”贺远跟叶母说明白。 见叶荞也看过来,他笑着解释道:“其实我身上有不少银钱呢,足够用了,而且你们给我多了,我学坏了怎么办。” “诶,你怎么会学坏。”叶母对贺远可谓是十分信任了。 只不过她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还是担心的。 “那行吧,需要用银钱就找娘啊。”叶母说完,还不忘叮嘱叶荞:“小荞也是,给你银钱多,你可别乱来,不然被我知道了,小心打断你的腿。” 叶荞下意识收了一下脚,哼唧道:“娘,我啥时候乱来了。” 第两百一十七章 擦脸水 “我这不是先提前警告么。”叶母睨了她一眼,一点也不心虚。 叶荞不跟她说这些了。 正好外面徐管家带着徐香他们送午饭来了。 贺远被推出去跟叶老爹一起陪齐旺吃饭。 叶荞则跟叶母在堂屋里,坐在旁边另外一个小桌上吃饭。 这点规矩,多少有些体现男女大防的问题。 不过叶荞吃得挺高兴的。 人少,又不用招待客人,什么菜都是自己喜欢吃的。 中午有辣子鸡。 是用正宗的红干辣椒跟鸡腿肉炒的,鸡腿肉需要用油炸一遍,用的就是豆油,这时候的人连炒菜都不舍得用油。 炸过的鸡腿肉,在他们看来,就是非常奢侈的东西。 反正就连何春做的时候,心里都在滴血。 但菜香吗? 那是真香。 反正这会儿叶荞本人都抵抗不住辣子鸡的诱惑,一个劲儿地拌饭吃,主要是辣椒放得多,所以比较辣。 “有那么好吃么?”叶母在旁边见她吃得满头大汗,还吃得这么积极的样子,有些好笑。 叶荞点头:“超级好吃,娘,你快吃。” 说着就给叶母也夹了好几块。 “诶,不知道爷奶他们能不能吃得这么辣,晚上给爷奶也送一份过去看看。”叶荞是尊重长辈的好宝宝。 现在家里的银钱足够生活得很好了,她就不想在吃食上亏待自己了,再说了,豆油是自己炸出来的,其实成本很低。 叶母已经尝过了,味道确实很好:“没想到有一日我还能吃上油炸的食物,也太……太奢侈了。”“娘,这就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啊,你想啊,这世界上有钱人多着去了,吃得比我们奢侈的也更多,还有那些烤鸡烤鸭为什么那么贵,还不就是因为油水多么,别人能享受好日子,我们为什么不行,你再看看,我们富裕了,不是带着全村都一起日子好过么。” “你啊,就是歪理多。”叶母虽然在摇头,心情也是很好的。 “对了,你爷奶那边,就别弄这么辣了,少放点辣椒,免得吃了拉肚子。” “放心吧,我会跟何大哥说的,还有再煮点羊奶给爷奶送去,他们年纪大了,就容易缺钙。” “钙是什么?”叶母吃了一个凉拌茄子,随口问。 叶荞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但她不想骗爹娘,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就是爹娘了,叶荞心里二老的份量还是很重的。 “……唔,就是营养,反正就是我脑子里突然蹦出来的词。” “最近还是做梦频繁?”叶母沉吟。 叶荞揉了揉脑袋,嘿嘿一笑,意思也就很明显了。 其实仔细想想也不奇怪,毕竟以叶荞的经历,哪里能懂那么多,不过都是从梦里来的罢了。 叶母跟叶老爹就只能用书上的知识,帮她遮掩。 “别太高调。”叶母压低声音说。 “噢,知道了。” 这边桌子上。 齐旺正在吃炒红薯粉,吃得那叫一个满意,当然,他还很会吃,往里面加了辣子鸡里面的肉。 “叶老爷,你们家也太会吃了。” “这里有鱼汤,多喝点,等冬日你来,我们家就有很多鱼吃了。”叶老爹笑着跟他敬酒。 齐旺吃得头都差点抬不起来。 喝了一口鱼汤后,只觉得味道更加鲜美:“诶,这鱼汤是白色的,咋做的,小的之前在府城酒楼里也喝过这样白白的鱼汤,不腥还香。” “鱼煎过后,用热水煮,就能煮出白色的汤,至于去腥气,生姜和料酒就是好东西。” “诶,生姜去腥我知道,料酒就是酒吗?” “不算,里面还是有其他成分的,旺兄要是不嫌弃,回去可以带一坛子回去,我随便写个方子,估计给给大厨,对方就知道怎么做了。” “就是酒成本高,到时候指不定又要加价了。” 叶老爹可知道,府城里那些酒楼菜的价格是真贵,有几两银子一份的菜品。 不过大多数都是几百文,几十文的价格。 毕竟就算是权贵,也不可能顿顿吃几十两银子,那得有多雄厚的身家,才能吃那么好。 就连皇帝都没这么奢侈。 当然,这也是因为当朝天子比较节省的缘故。 等吃完饭。 齐旺哪里都不去,就跟叶老爹一起检查他这次要带走的货。 还有最不可或缺的亮肤乳。 叶荞早就准备好了,这次有三百份,差不多一个月一百份的样子。 亮肤乳一卖出去,又是一千两银子进账。 叶荞喜滋滋地把自己的小金库填满。 看向齐旺的表情都诚挚得多:“旺叔,真是每次都麻烦你这么跑了。” “不麻烦。”齐旺爽朗地笑。 “只不过啊,旺叔,你这么来回跑路,风吹日晒的,我这当侄女的心里实在过不去,我给你做了个好东西,给你用的。”叶荞神秘兮兮的拿出一瓶水来。 齐旺接过陶瓷瓶子,说实在,瓶子非常普通,还是土色的那种陶瓷,最普通不过,他摇了摇,感受到里面的水,有些好奇:“水?山泉水?” “哈哈哈,不是的,但差不多,擦脸的,擦了脸就不会干裂起皮,效果没有亮肤乳那么好,但夏天你用肯定不错的。”叶荞解释说。 齐旺有些不好意思:“我一个大男人,用胭脂水粉不好意思得。” 嘴上虽然这么说,齐旺却不准备还给叶荞:“我拿回去给老爷看。” “万一客人喜欢呢,又能卖。” 叶荞发现,齐旺是真的爱做生意,不过看他的穿着一次比一次好,精神状态也丰沛,一看就是日子过得春风得意。 “咳咳。”叶荞忙阻止了他,说:“旺叔,这是专门给你做的,你就先用着呗。” “啊?真的啊?”齐旺见她再三这么说,才勉强有些猜测。 “是啊,当然是真的。”叶荞点头,又说:“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就水泡花而已。” 齐旺见她说得这么随意,而且打开闻了一下,确实没有太香的味道,甚至也没有奶味,还真全是水,跟乳液完全不一样。 “行,那我就多谢小荞你的好意了。” 第两百一十八章 臭骂一顿 叶荞笑咪咪地说:“不用谢。” 为了让齐旺会用,叶荞还教他怎么用,先用香皂洗脸,再擦上水就行。 齐旺觉得擦过后脸挺舒服的,不再痒了,也就成了心头好。 毕竟以他的身份,也买不到亮肤乳。 那些可都是给贵客囤着的。 没错,就这么三百份,早就有贵客在催促了,而且还不够。 拿去府城就瞬间卖光,不带剩的。 叶荞见齐旺心情不错的样子,就问:“旺叔,虽然亮肤乳因为材料的原因,所以没办法量产,但有一个东西可以呀。” “什么,什么?”齐旺瞬间激动起来。 “就是口红。”叶荞觉得,口红这个东西,绝对是姑娘们的心头好,说实在的,叶荞自己都喜欢,很多人的唇色天生并不好看,主要是因为身体不好,没有那种健康饱满的红。 “口红啊,也有很多客人喜欢!” 齐旺说:“尤其是去年冬日里,有颜色的唇膏,姑娘小姐们可喜欢了。” “小荞,你告诉我,这个口红不会也限量吧?” “当然限量,但肯定比亮肤乳多。” “一个月可以多少份?”齐旺克制住激动问。 “三百份?” “不行,太少了,至少要三千份。” 叶荞:“……” 看见叶荞嘴角抽搐的样子,齐旺意识到自己过分了,他讪笑一声,有些不好意思:“那个,其实可以少点。” 叶荞比了一个手指:“一个月一千份,没有更多了。” “而且颜色也有不一样的,到时候可以先试卖一下,卖不出去我不收钱。”叶荞说。 齐旺汗颜,苦口婆心地劝:“诶,小荞,你这哪里是做生意啊,分明是做善事吧。” 叶荞摇头:“这叫有原则。” 齐旺嘟囔了一声,就不劝她了。 两人又商议了一番,把之前府城卖得最好的口脂颜色统计了一下。 “旺叔,你找到西瓜没?还有椰子。” “椰子找到了,在最南边的州府,需要从海上运过来比较近,走陆路至少需要三四个月。”齐旺说:“而且椰子比较方便运输,不担心坏,只不过皮运过来肯定黄了。” 叶荞早就做好心理准备了,闻言也不意外,点头道:“行,我知道了。” “要是旺叔你发现了西瓜,番茄、土豆、玉米之类的东西,记得都给我找来啊。”叶荞再次提醒。 “知道了,你都说了喜欢了,我肯定给你找,不然哪里对得起你的礼物。”齐旺也笑得爽快。 办完这些事。 叶荞就放心了。 齐旺在村里只待了两日就离开了。 等他的马车队伍一离开。 叶荞就开始让徐管家去找人,帮忙把村口管道旁边的地买下来。 然后再请人修房子。 村子里一下就热闹了起来。 半个月后。 时间一眨眼就到了七月初,天气更热了。 村里养兔子的人家,情绪却很严肃。 “还是不行,今日又感染了几只兔子。”叶奶奶一脸忧愁。 叶南更是眉头紧皱,养兔子可是他发家致富的大事,他绞尽脑汁地想,自己到底是哪里没做对,有问题。 “奶奶,我们没有忘记消毒对吧?”叶萧其实自己心里已经认定了,但他需要人支持。 叶奶奶红着眼眶点头:“是啊,我们每日都勤快着呢,兔笼收拾得干干净净,吃的草也各种筛选过后才敢喂的。” “其实,并不是因为你们情节没做到位。”叶荞说。 两人瞬间看向叶荞,目光里带着希望跟激动,似乎想询问她知道些什么,但也没有催促。 叶荞见两人难受,也跟着叹息一口气,说:“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药的药性太温和了,虽然没有坏处,但病情比药更凶猛,之前没有爆发,是因为潜伏在身体里,加上兔子几日不吃食物,身体就抵抗不住,所以才爆发了出来。” “唉,那难不成要让大夫开猛药?”叶奶奶心里琢磨这个做法成功的可能性。 “也可以。”叶荞点头:“这些已经生病的兔子,只能再次分开,我这边弄出了一种消毒水,作用比艾草那些强,但结果就是用多了对身体不好,会有轻微毒素。” “那毒素会影响兔子的健康吗?会影响吃了兔子的人的身体吗?还有这些兔子生下一代,会不会也还会带着毒素?” “不至于,用多了才会有轻微毒素,也不致命,只不过我怕你们不知道后果,所以才提醒一下,这个是用在兔窝里面消毒用的,所以等消毒水的味道都消失了,就没有问题了,也不是给兔子喝的。”叶荞见叶奶奶误会了,哭笑不得地解释。 “那就好,吓死我了。”叶奶奶拍了拍胸脯,“你一说有毒,我就不敢碰了。” “就是用得小心些。”叶萧对叶荞很信任,“不过,小荞,就算你说得清楚,要是被人故意乱说,肯定大家都会害怕,不想吃兔肉了,到时候影响就大了,你不知道,有些村民很愚昧的。” 虽然只是极少数。 但叶萧下意识考虑到这一点,就是不想叶荞好心帮自己,却受到伤害。 “所以我们找齐大夫帮忙吧,齐大夫是大夫,别人也不敢去随便污蔑。”叶萧说着,就想去找人了。 叶荞说:“可以。”她其实考虑也不是很周全。 叶萧这个建议,正和她意,毕竟她也不喜欢麻烦。 “行吧。” “那就这样。” 叶萧就赶着骡车,往镇上跑去。 叶荞没有去成。 因为叶奶奶被村里养兔子的人家找到了,都愁眉苦脸地询问她情况,叶荞考虑到奶奶年纪大,忙让徐香把叶大伯母喊了回来应付大家。 “大家放心,齐大夫那边已经有药了。” “不过大家期望别太大,毕竟是兔病,不是那么容易治的,就像猪瘟一样。”叶大伯母高声说。 村里人跟着叹息一声:“是啊,往年最怕遇见猪瘟了。” “幸好我们反应得快,现在兔子虽然死了一些,但也没有全部生病。”何奶奶说话时手上还比划着:“你们是不知道,十几年前也是生了一次猪瘟,成片的猪都死了,还有兔子,存活下来的极少,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大家都不敢养兔子的缘故。” 第两百一十九章 解决问题 “不过好在并不是每年都会碰见疫病,最多就是隔几年一次,有些时候也能度过,有些时候就会全部损失,反正大家心里有数就行。” 养兔子的人,在开始之前,就被叶大伯母劝说过。 心里虽然难受,可也没想过怪叶大伯母家。 最多就是凑在一起想办法。 “我说你们就是活该,人家养兔子都养不活,就你们以为能养活,这下亏了吧,啧啧,真以为叶家人是神啊,跟着就能赚银钱,做梦吧。” “我说叶大嫂,你这可就不道义了,要不是你怂恿大家养兔子,也不会亏损这么多,你家也赚了不少银钱吧?这次大家损失这么大,肯定要负责赔偿吧?不然以后让村民怎么相信你。”李张氏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对着叶大伯母就一阵奚落。 叶大伯母都气笑了。 “你自己嘴碎,没有占到好处,日子过差了怪谁,难怪大家都不爱跟你来往,干活的时候偷懒,说人闲话倒是积极。”叶大伯母嗤笑一声,对李张氏好不嘴软。 “你都说这里是我家了,那你还不快滚。” “你,你……果然是,日子过好了就是嚣张,以后怕是会变成地主家的做派吧。”李张氏阴阳怪气地说。 还一边想说服村民恨上叶家人。 最好到时候去找他们麻烦最好了。 她自己家里的日子不好过,叶家凭什么越过越好! 李张氏眼底全是嫉妒。 “呸,我是吃你家米了还是占你家地了,你有本事对着那些地主老爷胡说八道,欺负我家正直性子好是吧,欺软怕硬,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叶大伯母直接把人骂回去,然后说:“公道自在人心,你要是能三言两语就让大家改变开发,这个世道也就没有什么好人了,那到时候也好啊,看你不爽就直接扇你,谁还跟你说这么多话,浪费口水!” “叶大嫂别生气,你不知道,李张氏听说在家里总被她婆婆找麻烦,李大山也跟她吵架,日子过得不好,才跑来看我们的笑话。” “也不看看,我们就算是兔子养死了一些,可也赚了不少,就算是种地也还要看天色呢。” “就是,要我说,她就是活该,只知道嫉妒别人,干活儿就没见她动过手,李家也是倒霉,娶了这么一个败家媳妇儿。” “要我说,她越想看我们笑话,我们越不能让她看。” “走,我们这就一起去找兽医。” “我去上香,让佛祖保佑。” “我回家去找我娘,我娘以前说过有一些古方,可以治疗兔子的病。” 李张氏不仅没有说服大家,反倒被奚落了一阵,还被一群妇人推搡,身上的衣服都皱了起来,头发无意间不知道被谁挠了一下,整个人狼狈得不行。 “你们这群见钱眼开的。”李张氏气喘吁吁地怒吼。 这话可就得罪了大家伙儿了。 瞬间,所有的妇人联合起来,直接把李张氏给赶走了。 还有人趁乱呸了几声,李张氏跑出去的时候身上都是口水。 自己气得回去当晚就病了。 李大山只看了一眼,就没管了,家里也没人给她送饭,第二日李大山转身就去了镇上码头上干活儿。 同时,他每日要拿回家的银钱,也没有那么多了。 一日的工钱,至少有一半,他留了下来,每日就在镇上找吃食,发现日子竟然过得比以前在村里好多了。 他有好几次,还跟着工友一起,去叶南的铺子吃了炒红薯粉,还有喝冰冻的酸梅汤,甚至还在镇上卖冰棍的小子手里买了冰棍,小日子过得很不错。 至于李张氏,在村里日渐消瘦,可却没有人同情她,到后来她也只能每日干活儿,再也没有空闲时间找人说闲话,因为不干活儿就没有饭吃,在生病那几日被李家人饿过几日后,李张氏就再也不愿意感受饿肚子的事了。 饿肚子太痛苦了。 不过就是一日,她就饿的全身颤抖,虚弱极了。 这边。 等叶萧把齐大夫找到村里来。 齐大夫听叶荞说了消毒液的功效后,觉得很好奇,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然后检查了一番。 然后告诉叶荞,他看不出用的什么药材。 “其实不是药材。”叶荞抓了抓头发:“是从石头上提取的。” “石头也是药材啊。”齐大夫反驳。 叶荞恍然大悟,“哦,对,就是,那齐大夫你再看看,就是这几种石头。” 林大夫研究去了。 并且还有沉迷其中的趋势。 等到了吃饭的时候,都不出来。 叶荞听到这个消息,有些汗颜。 叶母说:“你啊,别给齐大夫找活儿干,他年纪不小了,不吃饭哪里行,对身体不好。” 叶荞摸了摸鼻尖,“我也没想到齐大夫这么有钻研精神啊。” “那你就跟他说怎么回事吧,免得老人家饿着了。” 叶荞只能老老实实去帮忙了。 第二日。 村里养兔子的人家就开始用消毒液消毒。 齐大夫又开了药效重的药,让叶奶奶他们喂给兔子,这次下了猛药,原本还有些萎靡不振,不爱吃东西的兔子,不过半日,就恢复了一些精神。 而这次用消毒液,不仅是兔子窝那边需要使用,就连养兔子的人也需要往身上喷洒消毒。 就这么折腾了快十来日。 总算两个村子里的兔子疫病解决了,苏家兔子疫病也解决了。 只不过,这次兔子还是损耗了三分之一左右。 解决完这件事,叶奶奶才有功夫睡个好觉。 等叶荞回过神来,一看时间,不就下个月就是乡试了么。 她连忙让徐关键去镇上的时候,把贺远叫了回来。 当天晚上,贺远坐在桌旁,叶母三人盯着他看。 “咳咳,阿远,怎么样?王清这次去参加乡试吗?什么时候出发?”叶老爹率先问。 贺远点头:“要去,准备过两日就出发了。” “这次学堂里去参加乡试的学子并不多,镇上的夫子就只是秀才,大多考上秀才的学子,都去县里读书了。” 第两百二十章 定亲 “最近老师在县里给王师兄找了几个名声不错的秀才一起结保,到时候去了县里,需要跟他们一起出发。” 这也是为了方便,毕竟但凡结保的秀才有谁做出舞弊这种事,就会牵连其他四人,导致失去考试资格之类的处罚,也为了相互之间有一个照应,大家也习惯一起出发。 “你也去吧。”叶老爹说:“我送你。” “爹,你很忙,不用送我,我跟师兄一起就行,像上次那样。” 其实这次本来贺远不打算去的。 但从齐旺那得知内阁学士林大人会是这次乡试的主考官,他还是想去碰碰运气,万一能拜师呢? 当然,贺远没有那么远的梦想。 只是随便想一想。 他主要还是想见识更多。 学无止尽。 “不忙,水塘那边挖完了,至于管道那边的房子,直接派给修工队的,平时也有徐管家管着。”叶老爹没有说假话。 他只是在家闲不住。 处处都想去跑一趟。 所以才会看起来很忙。 贺远就点头答应了。 叶母也说:“这次你爹就在那边陪着你一起,顺便看看府城的生意,虽然我们不准备经商,免得到时候影响你的名声,但你爹去陪你,我才放心。” “就是啊,阿远,你记得多带点行李,路上注意安全。” 叶荞不准备去府城,她还是嫌弃太远了。 贺远虽然有些失望,但也尊重叶荞的选择,不过,在离家前,他偷偷把写话本子赚的银钱都带上了,准备这次去府城,一定要买一匹好马回来。 还有马车,到时候出远门,就方便了,小荞也不会嫌累。 差不多七月中旬。 叶老爹跟贺远就出发了。 叶荞等人一走,虽然有点惆怅,不过很快就顾不上了,因为冰棍爆火。 随着天气越来越炎热,冰棍现在几乎成了人手一个的存在。 尤其是附近村子,赚了银钱的村民都舍得花费几个铜板买冰棍了,更别说镇上了。 还有码头那边。 来往的客船不少,上面的一些行商,也不缺几个铜板,都舍得买冰棍。 叶南他们的铺子忙得不行。 刘二妹带着破庙里的兄弟姐妹,更是日日都要卖出去几千根冰棍。 叶荞见冰窖里存着的冰不多了,就让徐管家去找齐大夫买硝石回来,用硝石制冰。 七月二十一早。 叶荞坐在屋子里,开着窗,旁边放着冰盆,还有加了冰的桂花酒酿小芋圆。 她一边吃着冰甜品,一边看信。 信是贺远寄回来的。 在七月十二的时候,贺远他们就出发去府城了。 到府城也只不过花了三日时间。 寄信要慢些。 上面写着贺远跟叶老爹安全到达府城。 并且这次齐临亲自把一个偏院借给叶老爹他们住,还热情地招待王清一行人,尤其是王清,作为年龄最小的秀才,在整个府城都是出了名的,这不,才到府城,就有学子得知里消息,府上各种邀请函都来了。 王清坚持要带贺远一起去,但因为他连童生都不是,贺远全程很低调。 看到这里,叶荞哪里不知道,是王清故意为了照顾贺远。 加上因为两人都是由王夫子教出来的学生。 别的学子倒也没有说王清去哪里都带着贺远。 看完信,里面没有任何不好的消息。 叶荞就把信收了起来。 可惜没有叶老爹送的信,她就只能作罢。 这边。 家里的各种杂七杂八的事终于忙完了。 苏二舅母跟苏二舅又一次跟何春见过面后,不知道谈了什么,就只说让何春去找媒婆,上门提亲。 何春这几日走路都带风,颇有几分春风得意的感觉。 叶荞见他时不时整理礼单,找人买回来。 坐在旁边问:“何大哥,恭喜你啊。” “嘿嘿,谢谢表妹。”何春顺势开口。 叶荞乐了,打趣道:“何大哥,你跟英表姐的日子定在什么时候的?” “应该选在十月,那时候大家都比较有空,方便办喜事。” “可以,还有两三个月呢,那你村里的屋子,要找人修缮吗?正好我家跟修工队谢师傅他们都熟悉了,你要是找不到人,我帮你约他们,干活儿很不错的。” “小荞,说到这事,我心里有另外一种想法。” “啥想法?”叶荞一边吃着冰棍,一边问。 “我想搬来你们村。”何春显然已经打定主意了,说这话时都没迟疑。 “啊?你确定?” “嗯!”何春点头,见叶荞诧异,他笑着解释道:“其实原因很简单,我在村子里那边都没有亲人了,而且加上许久没有回去,连老房子都不能住了,之前还是随便在旁边搭了一个棚子,简单住着。” “不然你以为为什么我这个年纪了,去年总是说不到好亲事啊。”何春耸了耸肩。 叶荞听得叹为观止:“我说何大哥,你装穷啊,好吧,难怪人家姑娘看不上你,这还以为嫁过去就跟你一起睡草棚,谁敢嫁给你啊。” 叶荞并不觉得姑娘有追求算什么。 “我也没有说我就不修房子了啊,就是还没来得及说呢,就被他们打断了。”何春也无奈。 “当时倒是第一个岳父没有嫌弃我,还来问我对以后的打算。”何春耸肩,他倒不是故意装穷,只是正琢磨着该先娶亲还是先修房,还有就是以后生存的手艺,要不要再去镇上或者县里找个活儿。 正因为这些事都还没确定,他就想先定亲,再跟对方商议。 “反正说起来也是凑巧,是你跟英表姐有缘。”叶荞也就吐槽两句。 对他的做法没什么大的方面责备。 “你想来我们村也简单啊,这边还有荒地可以买,到时候不管你是修房子还是种地都可以。” “不过,你家长辈不需要迁坟么?”叶荞说到这,声音都小了些,不想冒犯去世的长辈。 “要迁,我爹娘也喜欢平静的生活,何况现在村子里大家都和善,留在这边也比在原来的村子里一点人气都没有的好。”何春说完,就问叶荞:“小荞,我听说你在管道旁边开客栈?” 第两百二十一章 李娇云 “嗯,咋了?” “我也想在管道旁边开一个食肆,当然,帮你们干活儿煮饭是首要的活儿,顺便开个食肆,你觉得这样成吗?” “你跟英表姐她们商议的?” “嗯,我跟岳父岳母谈过,他们不放心英子跟着我去县里,说不如就留在村里,正好小荞你们也需要厨子,我留在这,英子跟你关系相熟,有你们看着,我也不敢欺负英子。” 叶荞提醒道:“你这个想法是好的,不过,管道那边,我也不知道生意怎么样,只是知道钱家这次要进山去找岩茶,所以觉得可能会来一批人。” 当然,她也有想把村里发展起来的想法。 只不过,想致富,需要先修路。 她能不能行,也不太确定。 不能给何春保证,自然要提前说清楚。 “知道,我主要还是替你们煮饭。”何春对自己的定位还是很清晰的,一点也没有好高骛远的意思。 叶荞闻言,也就不劝了。 不过又把修房队的谢大叔他们介绍给了何春。 看他在哪里修房子。 何春当天晚上就去找叶母商议了,然后第二日由叶大伯带着,去村里找了村长,解决落户的事,以及买地基修房。 他的事情进行得很顺利。 叶荞这边。 在七月下旬,几乎是最热的时候。 村里来了一队马车。 叶荞正在家乘凉,跟着叶萧他们说话呢。 就听到院子外面有说话的声音。 叶荞懒洋洋地扇了扇扇子,说:“萧哥,你去看看,啥事这么热闹。” 叶萧就跑出去了。 叶奶奶则坐在叶荞旁边弄兔子的口粮。 自从半个月前那场兔瘟出现后,叶奶奶对小兔子们就养得更细致了,生怕又感染了。 不过这次的消毒液效果明显好了很多。 消灭了病毒源,除了后来又死了的兔子,其他兔子都是健康的。 “奶奶,你不热啊。” “不热。”叶奶奶笑呵呵地说:“今年日头好,你没看见,田里的稻子穗子结得可好了。” 叶荞嘿嘿笑:“你看,养鱼不错吧?根本不会吃掉稻草,还没什么虫。” “是比往年虫少些,不过,还是有虫,捉了就好。” 叶奶奶点头,夸赞她:“小荞有福气着呢,还聪明,肯定是一生顺遂的命。” “奶奶,那你说我的命这么好,那是不是可以再吃一根冰棍?”叶荞舔了舔唇说:“最近我做了点羊奶雪糕,还没吃呢。” “你这丫头,又想偷吃哇,那悄悄的,别被你娘发现了。” “嘿嘿。”叶荞就知道奶奶会纵容她。 正要站起来跑回家里的冰窖去拿雪糕。 叶萧就进来了,脸色不是很好看,看见叶荞忙说:“小荞,你快躲起来。” “躲起来干啥?”叶荞满头问号。 她话刚说出来,门外就响起一道声音,指着她说:“就是她,她就是叶家的小姐。” 叶荞听见这个称呼,摸了摸下巴,认出了说话的穿着深色长衫的男子是以前跟着齐临过来过村里的一个下人。 叶荞记性好,不然还可能认不出来。 “你就是叶家姑娘?”一个骄纵的声音紧跟着从门口传进来,一抬头就看见一个穿着一身华服,全是绸缎,头戴玉簪,珠宝头面,看起来十分的雍容华贵的姑娘站在门口。 但是叶荞看过去觉得有些眼睛疼,因为对方梳的妇人髻,偏偏年纪又不大,最多十七八岁的样子,穿得还很老成。 过于成熟的颜色,让她一下子老了好几岁,整个人都有种违和的感觉。 “我就是。”叶荞抬脚走过去。 结果刚走了两步,就被女人身边的妇人出声训斥了:“一个卑贱的平民,竟然在我家小姐面前自称我,真是放肆。” 叶荞:“???” “你说平民卑贱?”叶荞双手环胸,看了这一群人,一点都不准备示弱,反正直觉告诉她虽然有麻烦,但最后都能解决,她为什么要忍。 “你是签了卖身契的下人吧?一个贱奴在我面前说卑贱?”叶荞杀伤力不低,她看起来年纪轻轻的,逻辑却很清晰:“不懂尊卑,跟那欺压百姓的恶奴有什么区别!” “你……”妇人满满的不敢置信,声音都有些尖锐:“你知道我家小姐是谁吗?” “不知道上门拜访,需要先报出自己的名字吗?不然我怎么知道你是谁,以为你是皇后,来个百姓都认识?” 叶荞扯大旗,她知道,今上跟皇后是少年夫妻,且夫妻关系稳定,为天下楷模,她这么说肯定错不了。 果然。 只见那姑娘不满也忍了,只是修长的手指甲掐住胳膊,像是想用指甲把叶荞掐死一样。 叶荞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你说这些大户人家的姑娘,把指甲弄那么长做什么。 用筷子都不方便吧。 总不能顿顿吃饭都让人喂? 一想到这,叶荞就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我家小姐的家姐是怡亲王王妃娘娘。”妇人扬起下巴,一脸蔑视地看着叶荞,似乎想看着她被吓得直接跪倒。 叶奶奶跟叶萧是有些着急。 叶荞忙让叶萧把叶奶奶带下去,她可不想自己奶奶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还被逼着下跪。 叶萧忙带着人就去了后院,同时,他叮嘱了叶奶奶不要出去,拔腿就去荒山那边找人过来帮忙了。 徐管家平时都在荒山这边,或者是管道旁看进程。 平时都是徐香跟着叶荞留在家。 今日也是凑巧了,徐香一大早就被叶荞赶出去牛棚那边了。 “哦,所以夫人是有诰命在身?”叶荞一点都不怕。 又不是怡亲王王妃亲自来。 再说了。 她自认没有得罪过这些权贵,之前齐旺建议的让他们家拿着糕点的方子去讨好怡亲王,叶荞跟叶母叶老爹商议过后最终都放弃了,原因也简单,他们不想影响贺远的仕途。 要是以后等贺远考上进士了,那肯定就会被人调查他的人际关系。 要是知道家里早早的就跟怡亲王有来往。 岂不是会落个攀附权贵的名声? 若是这时候贺远是个举人,那还能说是怡亲王看重对方的才华。 第两百二十二章 下大牢 谁知道,他们都放弃了,结果京城竟然还是来人了。 “没……”妇人一愣,“放肆,就算没有诰命,也不是你一个小农女能轻视的。” “我什么时候轻视了。”叶荞无语:“既然没有诰命,也不是王妃本人,那我就算是农女身份,在这位小姐面前,也可以以‘我’自称,这并不是轻视这位小姐,是你这个下人一开口就拉扯矛盾,就算是闹到县令面前也有理。” 叶荞说完县令两个字,心里就是一个咯噔,暗叫糟糕,完了,她忘记县令本人是个辣鸡蛋了,绝对不会公正。 果然。 就看见女人勾唇笑了一下,“既然你觉得自己没错,那就让县令大人来判。” 李娇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别人看不起她,尤其是在经历过丈夫早逝,而她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但有王妃长姐在,在京城大多数人都要给她面子,这个小农女竟然这么嚣张。 真以为她连一个农女都不能收拾? 更别提这里远离京城! 叶荞在心里大骂了几声卧槽,心知这一次苦头肯定要吃了,不然闹大了,只怕会连累家里其他人,好在她身体好,也不怕会受伤什么的。 “还不快去请县令大人来。”李娇云吩咐完,转身就进了豪华的马车里,不再露面,但光是守在马车旁的下人,以及实打实举着长枪的侍卫,都吓得四周的村民不敢接近。ζΘν荳看書 “小荞,现在可如何是好?”叶奶奶急的不行。 就这么一会儿。 徐管家也带着一群下人来了,连带着吴觉他们都来了。 一下子,整个叶家门口出现一群人,跟外面李家的马车形成对比。 “小姐。”徐管家也急得在原地转圈:“这下可如何是好?” “这些人到底是谁啊?” 叶荞说:“怡亲王王妃的妹妹。” 她说完这话,心里都忍不住翻白眼,不过就是靠着亲戚在外面狐假虎威的所谓权贵。 唉,果然,她就不适合跟这些权贵打交道。 是真的一点都不讲理。 “那就糟糕了,人家地位太高了,县令肯定会给她面子。”徐管家紧皱眉头,问:“小姐,要不然我们先把他们派出去的人打晕?” “诶,徐管家,你别着急啊,要真动手了,我们的人肯定打不过人家,再说了,一旦我们动手,对方就更有理由对付我们了。” “而且我怀疑对方来我家,并不是单纯想找麻烦,毕竟我们没有什么利益纠葛,估计是想获得什么好处。” 具体想得到什么好处,叶荞还没有确定。 但现在已经不是确定好处具体是什么的问题了。 而是她怎么才能找人帮忙解决这个麻烦。 她可不是喜欢吃亏的人。 “徐管家,需要麻烦你帮忙跑一趟了。”叶荞让徐管家靠近,然后跟他低声吩咐。 徐管家听了后,连连点头。 他忙说:“小姐你放心,老奴这就亲自去找郭大人。” “诶,别急,你不能亲自去,我进去后,你还要留在外面,顺便去牢里去看我呢。”叶荞忙阻止他:“你安排个能信得过的人去就行,不要被李家的人注意到了。” “是是。”徐管家忙退了下去。 然后找到了叶大,他儿子跟着贺远去了府城,现在他能信任的也就只有叶大几人了,毕竟只有他们才有卖身契。 在按照叶荞的吩咐,把消毒液递给叶大,又给了银子,叮嘱他去镇上租匹马,一定要在三日内回来。 “徐管家。”这时,转角处突然走出来一个青年。 徐管家警惕地看过去,见是罗林,他松了一口气的同时,面不改色地问:“是罗林啊,你有什么事?” “徐管家,我可以去找郭大人帮忙。”罗林主动提出来。 徐关键看着他,“为什么?” “叶小姐对我们很好,不仅有吃有工钱,还不嫌弃我们,我早就想报恩了,要是叶小姐这次出了事,对我们所有人都是坏事,所以我必须救她。” “可是郭大人那边,离我们这里太远了,而且对方未必会愿意救小姐。”徐管家故意这么说。 罗林也不知道听出来他的言外之意没有,只认真说:“可是现在我们只能找郭大人救小姐,其他人都离得太远了。” “我们也没有其他认识的人脉。” “那就麻烦你了。”徐管家也无奈,他算是病急乱投医了,这时候只能选择相信他。 罗林就跟着叶大一起离开了。 县令是一个时辰后到达的。 到了之后对李娇云极尽谄媚,最后完全没有审理,直接就让衙役把叶荞抓走了。 叶母、叶大伯母、叶大伯、叶奶奶、叶爷爷等人急得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叶荞朝叶母眨了眨眼睛:“娘,你们放心,我没事。” 然后就被抓上牢车给带走了。 头一次坐着牢车,叶荞有种新奇的体验,一点也不嫌弃,毕竟旁边的衙役都还是走路,就她坐车呢! 徐管家带着早就准备好的礼品,跟叶二一起,跟叶母说了一声后,就赶着骡车追了上去。 “老二媳妇儿,现在可怎么办?”叶奶奶急得眼泪都出来了。 她甚至到现在都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叶萧在旁边气得捏起拳头:“什么狗屁权贵,就知道欺负人,小荞一句不好听的话都没说,就要被押进大牢,律法上都没写有这种罪!” “不行,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小荞被欺负。” “大牢那是人能待的吗?” “到时候他们随便在牢里用私刑,岂不是会把小荞的身体都搞坏了。” “现在怎么办,还可以找谁帮忙。” 一家人急得眼眶通红。 村长也带着村民过来打听情况,并问自己能做什么。 叶母一言不发,进了屋子里,坐在堂屋里,手都有些发抖,她知道闺女不是会乱来的性子,所以,闺女说的,对方想得到什么东西,肯定才是最关键的。 “徐香,你去看看,京城里来的人离开没。” 徐香眼眶红红地跑出去,没一会儿就进来了。 第两百二十三章 目的 “没有。” “夫人,对方似乎在寻找落脚之地。” “去把对方请进来。”叶母镇定下来,把一切不满和受惊藏在心里。 徐香张了张嘴,说了一句什么,到底还是听从吩咐,转身就往外跑。 没一会儿。 李娇云被两个妇人扶了进来,满脸的高傲自大,以及得意。 “不知道夫人今日前来,所为何事?”叶母直接问出来。 李娇云完全没开口,喝的还是她自己带的茶水,凳子上也铺着自带的垫子,看向屋子四周各种嫌弃。 旁边刚刚跟叶荞起争执,叫月娘的妇人高傲地出声:“听闻叶家有不少新鲜吃食,正好我家夫人要给王爷祝寿,越是新鲜的吃食越好。” “你写下来,就当是给我家小姐的欠礼。” 叶母心中怒气滚滚,胸膛起伏不定,但最后她还是强行忍下来了。 没想到,明明是齐临去京城找怡亲王当靠山,却是她家被无辜盯上。 但她知道,这种事,只要她们家想往上发展,就迟早会遇上。 “这位小姐,不好意思,我能做的吃食都很普通,酸菜鱼、炒红薯粉、羊肉泡馍……这些大家都会做,小姐应该也并不是为了这么点普通的吃食,就这么老远找过来,岂不是麻烦?” “你该知道我家小姐要的是什么。”妇人很不满她推辞的话:“你忘记你家姑娘还在牢里关押着了?我家小姐心善,愿意给你机会,要是不不识好歹,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叶母捏紧拳头:“请明示。” “有什么吃食能配得上王爷,又是大家没见过的。” “糕点?” 叶母举出几个例子。 李娇云终于舍得说话了,“先做出来,让我看看。” 叶母忍了。 然后去找何春过来,亲自给李娇云做。 “李小姐,其实这些糕点的做法都是我家姑娘突发奇想想出来的,你需要新鲜吃食,我家姑娘能帮忙,我能帮到的忙又限。” “比如,这个桃子雪媚娘,看着好看,可太小,并不霸气,我家姑娘曾提到过,有一种糕点,可以做到八寸甚至是十寸的大小,还能做出四五层的高度,专门用来祝贺的,并且味道还很好,王爷应该会满意,比起这么一个小糕点,要出众得多。”叶母缓缓说完,眼眸垂着的,并不跟李娇云对视。 李娇云端起茶杯的手顿了一下,“真有这种糕点?” “有,草民自然不会说这种能随时戳破的谎言来欺骗小姐,反正我们家只是普通人,并不能反抗什么。”叶母用平铺直叙的语气说。 李娇云勾唇一笑:“那我就要这个,写下方子吧。” “我不会,只有我闺女会。”叶母强忍着怒火说。 “呵,你以为我会信?给你们两日时间,如果两日后不能做出你说的那种糕点,那……”李娇云直接站了起来,强势丢下一句话:“那就别怪我让你见不到你闺女。” 叶母拳头捏紧。 看着李娇云离开的背影,差点没忍住上去直接动手。 对方竟然这么不要脸。 果然是为了好东西来的。 关键她真不知道蛋糕怎么做! 只不过以前随意听小荞提了一声而已。 何春被叫了进来。 看见叶母怒火中烧的样子,就知道没谈拢。 “夫人……” “叫我婶子就行。”叶母轻轻摇头:“何春,这次小荞的事需要你帮忙了。” 她把要做糕点的事仔细告知了何春。 “我不知道更多的怎么做了,只能麻烦你帮忙琢磨了,小荞那边她暂时不愿意放回来,我们只能把这个糕点做出来才行。” “婶子,我会努力做的,争取先做好外表。”何春没有尝试过做大蛋糕,心里其实没有底,但他这会儿也不能这么说。 叶母点头,没有把担忧表露出来。 这边,叶荞被带到了县衙大牢里。 徐管家两人看着她被关押进去。 等县令一走,连忙带着礼品去送给衙役,希望他们能帮帮忙,不要动私刑,如果只是关几日,那还好。 几个衙役摸着银子,看了一眼被关押进牢房里的叶荞,其中一个人像是牢头的,问:“你们这是犯了什么错?” 徐管家苦笑一声,只说是贵人一时生气,实际上以前跟叶家也是有来往的,尽量把事情小化。 牢头听了不知道信没信,只把徐管家递过来的银子揣进了衣兜里,他抬眸说:“既然是对方吩咐送进来的,只要是县令大人那边有吩咐了,我们这边就得听。” 言外之意就是现在送再多银子,他实际上也帮不到什么忙。 徐管家听懂了,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闻言忙点头,表示如此照看就可以了。 叶荞坐在牢房里。 看着四周,发现没法坐下来,里面的稻草都比较湿润。 她叹了一口气,干脆在牢房边的木头上坐下。 正思索着这几日该怎么过。 就看见牢头和徐管家过来了。 “小姐啊,这几日辛苦你了。”徐管家劳心劳力的,还去找了稻草过来亲自给她垫上,叶荞忙帮忙,把他拉起来,说:“徐管家,你别太担心,我没事的,你回去让我娘也别担心。” “唉。”徐管家都不知道叹息了好几声了。 其实想想也能理解。 在他心里叶荞就没吃过苦。 而且,牢里条件不好,又是炎热的天气,闻起来的味道特别不好。 “行了,快走吧,被县令大人知道了,你们之后想进来探监,可不容易了。”牢头冷声道。 “好好好,那老奴先走了。” 徐管家忙把几个包子塞到叶荞手里:“小姐,有什么事,你记得找人传出来,告诉老奴。” 最终,徐管家还是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叶荞等徐管家一离开,才叹息一声,坐在稻草上。 天气炎热。 她不过坐了半个时辰就热得不行。 看了一眼怀里的包子,再不吃也就要坏了,她直接拿起来,一口就咬着吃了。 “谁啊,吃包子!” “给我来一份肉包子。” “肃静,都犯罪被关押进大牢了,还想吃包子,我看你们想吃屁!”几个值守的官差直接怒吼几声,拿着棍子走敲击闹腾得凶的牢房。 第两百二十四章 报恩 叶荞哪里想到一个包子就引起这道争论,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当之前的牢头过来时,用一张凶神恶煞,气质跟叶老爹差不多的脸看着她时,叶荞随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有些心虚地看着他,下意识把包子递过去:“大叔,吃么?” “你还是自己留着吧。”牢头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就往外走。 叶荞唔了一声,正好有些饿了,就直接吃了。 说起来,平时在村里,她可是经常都要吃甜品的,各种甜品搭配起来,就没有饿的时候。 她快速把包子吃完。 太过无聊,只能躺在草垛上,一边用扇子扇风,一边睡觉。 扇子是徐管家之前离开的时候留给她的。 叶荞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听到牢房里声音很热闹。 她打了一个哈欠睁开眼,往外面一看,原来是发饭了。 叶荞快速走到牢房门口,伸头往外面看,很快就轮到她了。 只不过。 当官差随便扔过来一个破碗,然后往里面盛了点看不出颜色的杂粮粥,以及一点都齁了的小咸菜时,叶荞懵住了。 别告诉她,这就是午饭! 她端起粥碗闻了一下,差点没吐出去,特么的直接都是酸的。 这就罢了,咸菜也不知道怎么腌制的,都起霉了,而且一看就是盐放得不够多。 叶荞:“……”实在吃不下去,她从出生起,就没吃过这种饭菜,太可怕了,这根本就是浪费食物。 还不如做好吃点呢。 “你不吃,晚上比这还少。”牢头不知道何时过来了,看着她,面无表情地说。 说实话,牢头看起来还挺凶的,但意外的愿意主动跟叶荞说话。 叶荞叹息了一声说:“就算是野菜跟咸菜,也是能做得很好吃的呀。” “你们吃饭了没?我可以给你们做。”叶荞觉得自己要争取一下,讨好这些官差,指不定日子还能好过些。 不然她真怕自己会饿死。 “吃不了苦,还得罪人,自讨苦吃。”牢头冷声道。 叶荞听了叹息一声道:“大叔,我知道错啦,你就别骂我了吧,唉。” “但是如果你愿意帮我的话,我以后肯定能报答你的。”叶荞朝他调皮地眨了眨眼睛说。 牢头面无表情地说:“我帮不了你。” “大叔,你坐下来,我们一起说会儿话呗。” 牢头看了她半响,才答应了,直接去端了午饭过来,坐在牢房外面,像个机器人一样刨饭吃。 叶荞看了一眼他碗里的饭菜,炒的茄子,青菜,米饭是糙米饭,不过是干的,有几片肉,但不多。 因为味道正常,比起牢房里的犯人吃的好多了。 “大叔,你吃过锅子吗?等我出去了,就请你吃,去我家吃,想吃什么菜就放什么菜,可比去店铺里吃便宜多了。” 牢头多少有点无语。 谁请客说这样便宜啊,不怕客人生气么。 偏偏他还真不生气,本人不喜浪费,只恩了一声,也懒得出声理会什么。 就听到叶荞絮絮叨叨地在旁边说:“其实锅子最主要的就是底料,不知道县里锅子店会不会卖底料,要是愿意卖的话,以后就可以在自家吃了。” “话说,牢房里这样高温环境,又不注意卫生条件,很容易起传染病的。”叶荞有些忧愁地说:“而且太热了人也容易中暑。”薆荳看書 “都是犯人了,谁还管他们的死活。”牢头淡漠地说。 叶荞跟着说:“不呀,谁说犯人不能有用了,如果需要修路还有干一些苦活儿的时候,就可以找这些犯人干,利用起来,还会让对方难受,犯错成本高了,至少想犯罪的人,犯错时都会考虑更多的利益。” “到时候上面要是有人想用他们犯错,那就得付出更多代价,自然,次数也会减少。” “你这是空谈。”牢头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律法是朝中各个衙门一起决定下来的,不是我们这些衙役可以决定的,再说了……” 他讽刺一笑:“真正犯了大错的犯人,早就砍头了,留在这里的,都是些犯小错的。” “好吧。” “不过希望以后能出个好官,改一下律法。” 叶荞也就最多说说,这种事,可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她现在还是先解决一下自己太热的事吧。 叶荞让牢头帮忙,让徐管家给她送了点吃食跟硝石进来。 吃食选择没什么味道的饼子就行。 用硝石在牢房里降了温。 叶荞才舒坦得多。 牢头陪了她一会儿,见叶荞没有害怕,他才转身离开。 叶荞哪里想到他愿意留下来是以为她害怕啊。 真是个完美的误会。 这边。 罗林根叶大,骑着租来的马,一路狂奔。 郭荣还没有回军里,但人却已经到了府外,两人从镇上出发,先带着马匹,坐船一路北上,等到了大型码头,再下来,骑马继续赶路。 耗时一夜两个时辰。 两人终于进了南通城。 罗林带着疲倦的叶大,直奔城内的将军府。 砰砰砰的敲门声,在这一晚半夜时,砸响了起来,守夜的门人带着点焦躁去开门,正要开骂,就被罗林扔过去的一个令牌砸脸上。 门人看清令牌后,不敢放肆了,忙问:“这位小哥找大人?” “没错,邕乡村罗林求见郭大人,麻烦通传。” 罗林说话,叶大则在旁边默默地往门人手里递了点铜板。 有了好处,门人的脸色都好看些,留下一句稍等,就关上房门,去通报去了。 “罗林,郭大人在府上么?” “不知道。”罗林往旁边的墙上一靠,闭眼休息,不等叶大说话,他自顾自地说:“就算不在,也可以打听消息,再追过去就行了,就是时间上会耗费得多一点。” “放心,我会努力把叶小姐救出来的。” 叶大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这一路走来,叶大确实没有发现罗林有丝毫懈怠,也没有一点想要放弃的意思,更没有问他,徐管家给他的过来找郭大人帮忙的东西是什么。 难道对方真的只是报恩? 第两百二十五章 霍正明 叶大不确定。 两人谁也没有说话。 超十二时辰没怎么休息,两人都站着用各自的方式休息。 约莫过了一刻钟,门内响起说话声,紧跟着大门就被拉开,郭荣一身不太整洁的便服,看见罗林根叶大,对旁边的门房说,“以后他们来人,你第一时间通报给我。” “是,是,大人。”门人有些啥后怕。 郭荣看清两人着急的神情,说:“你们先跟我进来。” 一路带着罗林和叶大坐在书房里,郭荣这才问:“出什么事了?” 罗林走进来后,反而整个人恢复平静了:“大人,叶家跟齐家做生意,前段时间齐家去京城,找到了怡亲王当后山,身边的下人不知因何原因,跟怡亲王妃的族妹李夫人遇上,从齐家下人嘴里得知叶家有很多新鲜吃食的方子。” “李夫人为了得到这些方子,就随便找了个理由,让县令把叶荞小姐抓进了大牢里。” 罗林说完,看向叶大。 叶大站出来,拱手行礼,“郭大人,这是我家夫人让小的送过来的消毒液的秘方,希望能对郭大人有用,同时要麻烦郭大人帮忙,把小姐救出来。” 跟李娇云这么一个京城里的来的权贵相比,叶家的存在实在太渺小了。 只能找其他权贵帮忙。 所以,在准备礼物时,叶荞时再三考虑过的,对郭荣肯定有用。 郭荣听到怡亲王的名字,眉头就下意识皱了起来。 但是一听,只是李娇云,瞬间眼睛一亮。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消毒液的方子收了,因为叶大说,这个消毒液解决了兔瘟继续感染的问题,对叶家出品的东西,他自然不会怀疑其用处。 如果放在军队里,也能减少一些士兵生病的问题,而且,最近听说北地大用县那边,似乎有小规模的疫病情况产生,这个消毒液来得正是时候。 “罗林,我派莫百户跟你一起回清水县,拿着我的令牌,先把叶荞救出来,牢房哪里是一个小丫头能待的。”郭荣对叶荞是有好感的。 毕竟是个聪明的姑娘,还喜欢做一些新鲜的吃食。 更别说现在消毒液的惊喜了。 “你放心,看到令牌,县令肯定放人,至于李娇云那边,你直接就跟她说,你们是谁的人,也别得罪她,如果她敢更嚣张,你们也别抵抗,先带着叶家人躲起来,不要被她带的人迫害,至于结果,我这边会找人联络,她闹得越凶,就越收不了场。” 郭荣讽刺地笑了一声。 罗林点头,就带着叶大,被郭荣的人带着去找到了莫百户,加上有郭荣的令牌,三人也没有耽搁,这次直接找了顺路的船回去,一路往下,用最快的时间赶回清水县。 这边。 郭荣在罗林他们离开后,揣上消毒液秘方,急冲冲地出了府,带着下属,骑着马,快速往府城而去。 不过当晚,他就见到了霍将军。 “将军,情况就是这样,之前属下去抚州解决那件贪污案的时候,也是有对方帮忙才能保全自身。” “那群人被抄了老窝,疯狂得连土匪都敢拌,要不是属下命大,指不定还真要栽里面。”郭荣有些后怕地说。 霍正明睨了他一眼:“难得听你在我面前替人说好话。” “将军,属下可不是为了帮叶家说好话,属下说的都是实话哩。”郭荣挠了挠头,嘿嘿直笑。 “既然你派人去了,那就当还了恩情了。” “不是的,将军,恩情早就还了,这次叶家找属下帮忙,还送了礼过来的。”郭荣一听就知道将军是误会了,也不耽搁,把带着的消毒液的方子拿了出来,递给他的时候,一边把消毒液的作用说了。 霍正明看完上面的内容,有种新奇的体验,里面的内容,是他以前都没接触过的,因而也不知道原来各种石料也能提取当药材。 不过他倒不觉得一个小小的耕读之家,敢拿假的东西来骗人。 既然如此,方子肯定就是真的了。 “你这么着急找过来,应该不仅仅是为了这么点小事吧?” “而且,你说叶家以前只是普通的农户,结果突然莫名其妙冒出这么多的新鲜玩意儿,还有你调查的,香皂,此物也是从叶家流传出去,如今在京城都受欢迎,相当于创造了新的物品,对方的身份,你确定没问题么?”霍正明漫不经心地反问。 郭荣早有准备。 他神秘兮兮地说:“将军,说到叶家发家,属下怀疑跟隐士有关。” “将军您忘了么,虎夷山上各种道教、佛教祭坛、以及闻名的寺庙,而据史传,唐尧时有彭祖与其二子在该山东麓隐居,甚至有传是仙人隐世之所。” “属下曾打听过,叶家父女很爱进山,却从来没有一次出过事,叶兄的身手虽然不错,但也没有达到次次入山里一点伤都不受的,所以下属怀疑两人背后有隐士高人教导。” “以前他们并不显眼,是因为还没遇见恩师,亦或者没有出事。” “属下也试探过叶兄,他的性格磊落耿直,不像是会撒谎的人,第一反应看得出来,确实这些东西不是他们想出来的,但他们确实会。” “至于具体隐世高人是谁,属下就查不到了。” “但叶兄跟叶家姑娘两人天生神力倒是事实。” 霍正明听完,若有所思,关于能人异士的传闻,确实不少甚至还能捕捉到一些影子,叶家属于这里面的一种,似乎也不奇怪。 “能说得清来历,才让人放心。”霍正明严谨地说。 郭荣说:“其实叶家有人要科考,其实就从侧面说明了身份上没有什么大的瑕疵。” “将军,这次的事,其实我们也可以利用起来,你忘记之前被王家陷害的事了?” “王家敢那么嚣张,还不是走的李娇云这么一个节妇的关系。” “若不是因为怡亲王病弱,又跟王妃伉俪情深,王妃家中曾经在皇上登基前,被牵连,只剩下一个族妹,其余人都去世了,王妃也不会对李娇云处处疼着,明明已经成了节妇,不仅没在家守节,还以李小姐称呼,比公主都过得好。” 第两百二十六章 无中生师 “以前她只是在京城跟那些姑娘小姐争风吃醋,爱面子,摆阔,如今却是连朝中的事都要插手了,也不怕自己玩脱了,再好的宠爱,也会有底线的。”郭荣厌烦地讽刺了一句。 “李娇云在京城跋扈,一个节妇还想再嫁,王家肯定不想丢掉这么好的利用工具,如果王家没有什么动作,只能说明李娇云给了王家足够多的好处。”霍正明说完,“军中的事,确实容不了她插手,尤其是如今洪州这边很重要。” “通过你的人手,去把这个消息透露给王爷,看看王爷那边的反应,然后再请王爷来洪州游历,正好今年这边有好茶。” “王爷会愿意来吗?”郭荣不确定地问。 霍正明很确定:“会,王爷手握兵权,但只让他拿着,朝中都不会乐意,皇上就会让我们合作,相互监督,也有都站在同一艘船上的意思。” “只需要确保附近几个州府的安稳,本将军也不在意皇上安排人过来,只要是向着朝廷的就行。” 郭荣有些迟疑,但见霍正明一点也不担心的样子,就觉得自己这会儿的话说出来有些不好听了。 将军这么爱戴百姓,可也不能逾越,不然…… 他轻叹一口气,想着王爷至少也是真心为大越的,总比那些皇子来的好。 “对了,你说的这个消毒液,一起献上去给皇上。” “好。” 这边。 清水县。 叶荞只觉得身上痒得不行,也闷热,三日下来,整个人都疲倦得不行,这过来坐牢的,果然待遇糟糕。 砰砰砰。 牢房外响起脚步声,很混乱,至少有好几个人。 叶荞抬头,就看见几个衙役气势汹汹地走到她牢房面前,打开锁链,就要把人往外面带。 叶荞满头问号。 往四周一望,看见远处站着的牢头,对方眉头紧皱,眼神安慰她一下,迎面走上来,问:“几位兄弟,这是县令大人那有什么消息?” “郑兄,此事你不知道吧,听说这家人得罪了人,人家想收拾她呢,我们可都得罪不起,是县令亲自下的命令,让我们用刑。” 后面两个字声音压低,郑牢头却心头一跳,下意识说:“可是没有罪名,用刑岂不是替县令大人留下罪证?” “郑兄,你也不是第一天待在牢里,怎么还会说这种话。” 其他几个衙役哈哈大笑。 都以为他在开玩笑呢,没放在心上。 叶荞也毫不例外听到了几人的说话。 她这时候心里就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当时她就应该直接给李娇云下毒,先把她给控制住再说。 不成。 要真被用刑,她必须报仇! 叶荞不觉得自己是好脾气。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先脱身。 她当场含笑出声,说:“各位大叔,你们应该想要的不是对我用刑,而是从我手里得到口供吧?” “小姑娘还挺聪明的,你要是愿意配合,我们也不想弄出血来,难看是不是。”几个衙役对视一眼,眼底都闪过算计。 把叶荞往刑房里一带。 只见,里面各种鲜血脏污没有打扫过,甚至里面还有一些发霉腐朽了血肉之类的,让人一看就能呕吐。 “小姑娘,你也看见了,这里面的刑具可不少,要是用在你身上,指定半残。”其中一个干瘦衙役指着墙上那一排各种各样的刑具,像什么烙铁,都是小儿科,各种刀具,看着就能让人头皮发麻,还有直接往人脑袋里插的细针。 “是。”叶荞脸色煞白,不是装的,而是看到这种场景,确实脸色好看不起来,心里更多的是怒气。 对欺人太甚的李娇云的怒气。 “你只需要把这个签了,就可以了。”干瘦衙役拿出一张认罪书出来。 他们却不知道叶荞认字,一眼就看明白,里面的认罪书写的是她言语冒犯皇家,对怡亲王以及王妃进行了辱骂,李娇云在场亲眼所听,她只需要按上指印,就是承认自己犯的罪行,到时候就算是郭荣来了,也不好帮她脱罪。 难怪能忍三日,李娇云竟然没有安排人来大牢里折腾她。 竟然是在这里等着呢。 难怪郑牢头悄悄给她送吃食,没有被其他人告破。 竟是李娇云在让她放松警惕,现在的她十分疲惫,就算力气不错,也发挥不出平时的七成。 这会宅斗的女人就是不一样! 叶荞老实巴交地说:“给我笔墨。” “几位,唉,其实我没有跟你们说过吧,我加认识霍将军。” 叶荞说完也不管几人的表情,自顾自地说:“不就是想要我家秘方么,拿去就是了,我到时候死了,霍将军肯定能利用我的死因,去对付某些人,到时候,某些人死不死我是不知道了,但下面的喽啰,肯定要拿出来祭刀。” “至于我怎么知道的,自然是这官场上的争斗不就是如此么?” “倒霉的永远是下面的小喽啰,不然怎么让上面的人不找她麻烦呢。” “要说她本人干净也就算了,偏偏啊……。” 几个衙役动作都顿了一下,只有去帮忙拿毛笔的干瘦衙役完全没有被她的话说动心。 “胡说八道些什么,你懂个屁,我们按规矩办事,可是县令亲自吩咐的,不办?呵,可讨不了好。”干瘦衙役故意一脸愤愤不平的说。 “你当然敢赌咯,谁叫你本来就打算到时候推同伴出去顶罪,这手祸水东引玩得真溜。”叶荞哼了一声说。 干瘦衙役表情微变。 尤其是被其他衙役看过来,脸上都带着怀疑目光时,他更心慌了,色厉内荏地抓着叶荞胳膊就要让她直接按手指印:“我让你胡说八道,不过是一个阶下囚,普通农女,你懂个屁。” “其实叶姑娘说的是真话。”郑牢头一脸正直的样子:“你们不记得最近买地频繁的邕乡村叶老爷么,就是她爹,这次县里年龄最小秀才,也是她认识的兄长。” “府城里经常来人去她家拜访。” 郑牢头说得越多,原本迟疑的几个衙役心里就越发不安。 第两百二十七章 鸡汤馄饨 心里也开始怀疑起干瘦衙役来。 其中一个年纪稍青的,不满地质问干瘦衙役:“周全,前两日我见你偷偷从县衙后院出来,是去见了谁。” “什么?” 这话让其他几个衙役脸色都不好看了。 其中高个衙役直接推搡周全,周全没站稳,直接撞到门上。 见其他几个衙役把他往角落里逼近,周全又惊又怒,“你们要做什么!” “你们知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身份,随便被人挑拨两句,就连正事都不做了,不怕被县令大人知道了,直接弄死你们吗?” “这里可是县令大人做主,那些所谓的猜测里面的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等他们来了,你们早就被县令大人收拾了,别忘记县令大人是什么性格,你们要敢打我,我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周全越说越得意。 叶荞在旁边都听得无语了,还真没想到有小人能做得这么自然,并且洋洋得意,还在背后说县令的坏话,说县令坏话倒也不算什么。 关键是兄弟,这里还有其他人在,你不怕说的话被传出去么。 “你果然知道更多。”高大衙役不懂什么算计,性格直肠子一个,见周全得意,恼怒地捏起拳头就朝他一拳打过去。 周全惨叫一声,被打倒在地,且牙齿里满是鲜血,吓人得很。 “李憨子,你竟然真敢打我,今晚上我就去把你全家给抓进大牢!”周全色厉内荏地威胁。 他胸膛都被气红了。 “你麻痹的。”李憨子更怒了,对着周全就拳打脚踢,拳拳到肉,没一会儿就见血了。 郑牢头跟另外几人回过神来,连忙去拉架。 李憨子被拉开,还不忘踹了周全两脚。 周全捂着脸跟牙,满眼恨意:“你们给我等着。” “不按照大人吩咐的做,你们就等着自食苦果吧!” 周全恨声说完,就往外面跑。薆荳看書 “现在怎么办?”稍年轻的衙役有些慌了,“不会真的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处罚我们吧?” “这不算小事,没有我们,可以给其他人腾位置。”郑牢头在旁边双手环胸说。 叶荞:“……”大叔你这是逼别人着急生气么。 “那完了……”几个人都如丧考妣。 郑牢头接着说:“但我们干了这么久,接触的内务更熟悉……”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只听牢房外响起一声惊呼,紧跟着就是哭叫声。 “发生什么了?” 几个人瞬间慌乱起来。 叶荞发现心里安定下来,觉得应该是好事,不过她没出声,只跟着郑牢头几人一起往门口走。 刚走过去呢。 就看见一群拿着兵器穿着铠甲的士兵站在牢房门口,面前跪着的正是周全跟县令。 “小姐!” 徐管家看见她,连忙从门口挤进来,跑到她面前,担心怀里:“小姐,你没事吧?身上有没有哪里受伤?” “我没有受伤,他们正要用刑,你们就赶来了。”叶荞连忙解释。 徐管家总算放下心来。 “小荞小姐。” 罗林跟叶大一起走进来,罗林站在叶荞面前,说:“幸不辱命。” “小姐,这位是莫百户,郭大人派过来的。” “麻烦莫大人了。”叶荞忙跟莫百户道谢。 莫百户点了点头说:“叶小姐这几日受惊了,罗林,你先把人带回去好好休息,这边的事,我会解决。” 叶荞跟莫百户道了谢,离开前,把之前衙役要把她屈打成招的认罪书给了他,这东西也算个罪证。 一走出大牢,徐管家就连忙说要带叶荞去客栈里休息。 叶荞摇了摇头,说:“徐管家,先给我点纸墨笔砚,我把在大牢里的事写下来,再画个押,对莫百户审案子有用。” “而且,我也不想有无辜被牵连。” “好。”徐管家直接从骡车上把东西找了出来,上面本来是带来送礼的。 叶荞写完,让罗林送去给莫百户,她自己则爬上骡车,躺在里面,整个人蜷缩上去,在摇摇晃晃中就睡着了。 等徐管家赶着骡车,带着叶大、罗林一起回到村里时,听到声音的叶母才一脸疲倦地出来,看见马车里睡着了的叶荞,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先让她睡一觉吧。” “睡晚再起来洗澡。”叶母到底心疼闺女,不过才三日,整个人都瘦了不少,还没有精神,叶母还是头一次看见闺女这么疲倦的样子,她不像个屁小子就算好的。 这会儿真安静了,她又心疼了。 “娘……”叶荞嘴里发出嘟囔的声音:“先洗澡……洗完再睡,身上,臭臭……” 她困得话都说不清楚了。 叶母最后到底还是答应了。 亲自扶着叶荞垮了火盆,在浴桶里洗了澡,换上干净的里衣,头发也洗了,顺便点燃艾草,把她身上都熏了一遍。 在她收拾这些的时候,叶荞已经窝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了。 叶母无奈地坐在旁边帮她把头发绞干。 带回来的那一身衣裳,直接让叶母安排徐管家去点燃烧了。 叶荞这次一觉睡到大天亮。 回家的时候是下午,醒来时天刚蒙蒙亮。 她还有些迷惑,一起床就坐着揉眼睛打哈欠。 叶母起床路过的时候,从窗户外看见她坐起来了,才推门进来,见她呆呆的,下意识伸手在面前晃了晃:“小荞?发什么呆。” “娘,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我都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她说着又打了一个哈欠。 叶母说:“才卯时一刻,你要是困再睡会儿,早饭想吃什么?娘去做。” “啊?我从昨日睡到现在啊?”叶荞打了一个抖,自我吐槽:“那我也睡太久了吧。” “好好休息养足身体,昨晚杀了鸡的,一会儿早上你起来喝点鸡汤。” “鸡汤油。”叶荞摇头:“突然吃这么油,要拉肚子。” “给你把油撇掉。” “那就吃鸡汤馄饨吧?”叶荞突然馋嘴了。 叶母几乎有求必应:“嗯,我这就去给你弄。” “你再休息会儿。” 等叶母离开,叶荞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第两百二十八章 送蛋糕 她如何看不出来,娘对她觉得亏欠,竟越发无底线纵容了,她看得也愧疚,这件事跟娘又没什么关系。 看李娇云的架势,估计一开始就决定让她进去牢房,才能控制住家里的长辈。 所以,她是没有经历过太多宅斗,竟然那么快就给了对方机会。 最关键,她当时竟然因为直觉不会出大事,就真去了,没想过就算自己没出事,娘也会担忧的问题。 唉…… 还是知道消息来得太晚了,所以被打个措手不及。 叶荞这么想着,觉得自己要培养一批人脉出来,很有必要了,主要是传消息的眼线。 她思索着怎么培养比较合适。 毕竟这种事可不容易。 而且,还有银子。 叶荞睡肯定是睡不着了,早早的就起床,换好干净的衣服,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舒服了,摸了一下头,发现一点都不痒和油就更开心了。 她直接抬脚就去了厨房。 “娘,我帮你。” 叶母正在做小馄饨,看见她来,下意识就要拒绝,想让她好好休息。 “娘,正好跟你说这三日在牢里的经历,你肯定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叶荞故意用轻松的口吻说。 叶母果然没有阻止。 叶荞就把重点放在郑牢头的帮助下,她只是不适应,睡不好,又用其他犯人吃坏菜,被用私刑等各种事说了。 这么一来就衬托得她没咋吃苦了。 叶母跟她想的却完全不一样,只要想到但凡郭荣的人来慢了,叶荞就要遭受那些痛苦,叶母心里就难受。 同时对李娇云也生出怨恨。 心里更多的,则在思考自己要怎么做,才能保护好家人。 叶荞哪里知道自己说这么多,反而让叶母做了一个决定。 她把馄饨做好,还在旁边自己煮,叶母则调料。 用鸡汤打底的馄饨,味道特别的鲜美,光是汤都已经很好喝了。 不过,当叶荞喝了几口汤,突然吃到一根人参须的时候,整个人都哭笑不得:“娘,你别告诉我,这个鸡汤里放了人参的啊?” “为什么不能放?”叶母反问:“你三日就瘦了这么多,不用人参补补,我不放心。” 叶荞:“……谢谢娘。”她感受到亲娘的关心,自然说不出拒绝的话,乖乖地把汤喝完了,馄饨更是一个都没剩。薆荳看書 叶荞的食量其实还可以。 不过在牢房里,太闷热了,味道又不好闻,休息得不好,食量也一般,所以吃得也少。 回家了才能好好地吃。 “娘,都是郑牢头帮助我那么多,找时间去感谢一下人家。”叶荞说。 “嗯,我安排徐管家准备谢礼。”对帮了叶荞的郑牢头,叶母发自内心感激。 “娘,那个李夫人,走了吗?没有找你麻烦吧?” “在镇上住,基本上从第一日都就没见过了,平时都是她身边的下人传讯。” “也不算麻烦,就是想要我们家的秘方,我就用六层大蛋糕吸引她注意力,实则安排人,去给你爹送信,让你爹赶去京城,把蛋糕的方子献给怡亲王。”叶母把自己最近做的事说了。 “我又去买了几个强壮的下人回来。” “娘,你受惊了。”叶荞手放在她手背上,有些愧疚。 “我没事,你还是个孩子都不怕,我怕什么,只要你跟你爹没什么事就行。” 叶荞抱住她的脖子,脑袋相互抵着:“娘,都是我让你担心了。” “你知道就好。”叶母嘴上嫌弃,手却止不住地轻拍她手背。 “我觉得我爹不会自己去,他会回来。”叶荞突然说。 叶母动作顿了一下,有些无奈:“其实他本人去的话,效果最好,顺便了解一下那位王爷是不是真的爱戴百姓,一视同仁。” “但你爹……确实更放心不下我们。” “好吧。”叶荞没有在这件事上发表议论,她爹无论做什么她都会支持的,就像她想做什么事,爹娘也会支持一样,他们相互尊重,相互爱对方,也不会用爱约束双方的自由。 在成为家人之前,首先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娘,蛋糕方子给了就给了吧,反正又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而且蛋糕也不方便保存,当天做当天就要吃完,不然就会坏掉,成本可高了,而且这东西出来了,总需要原材料吧,百姓也能跟着赚点。” “嗯,娘知道,所以把做蛋糕的方子写得仔仔细细的。” “何春那边,今日一早应该也能把蛋糕做出来了,他前两日一直在练习,浪费了不少的食材,做出来的残次品都给村里百姓分了。” “这样的话,村里人应该不会担心我们惹什么事,就组织起来赶我们走吧?”叶荞往最坏的想。 叶母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会,他们知道是李娇云想要我们家的秘方,一个个都恨不得想直接一群人去府城状告。” 其实这种秘方的事,一般都没人敢明面上抢,最喜欢耍一下私下的小阴招,比如骗家里人去赌坊赌博,输了大笔银子,为了还债,就把秘方卖了。 “不过到底村民跟着帮忙,家里的地他们也帮忙扯草,那些糕点就当谢礼。”叶母解释了一下。 叶荞点头,心里还是高兴的,至少不是人人都是白眼狼。 不然她也没必要做什么好事了。 毕竟说实话,收买人心的方法多的是,其中最好用的,反而是在一个人低到尘埃时再给点好处。 “那一会儿我们去何大哥那看看。” “好。” 吃完早饭,叶母就跟叶荞去了荒山石坝那边。 结果路上一群村民跟着,询问叶荞的情况。 叶荞笑着说:“我没事,大家放心。” “唉,这次小荞吃苦了,那些权贵太嚣张了。”何老爷子气着说。 其他人也跟着义愤填膺。 “幸好还有人讲究公平。” “小荞,你们家要是需要证人的话,就找我们,我们能帮点忙就好。” “是啊,那日明明小荞什么难听的话都没说,就问对方身份,是个陌生人找上门来不应该都询问么,难不成我们普通百姓就都低贱不成?” 第两百二十九章 梅花树 “太过分了,也不知道是谁,竟然搞出这种事,要是以后都这样,我们走在路上岂不是都要小心翼翼的?” 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大家就更义愤填膺了。 叶荞没想到村民说着说着,就气起来了。 但也能理解。 毕竟他们说的,也不是假的。 在皇城脚下虽然比较多权贵,但邕乡村不一样,镇上除了一个不怎么现身的主簿,连衙役都只有平时收税银的时候看见。 还真没有因为一不小心说错一句话,就被下大牢的例子产生。 “大家先别着急,最近天气也炎热,早些去地里干活儿,等太阳大了,早些回去休息。”叶母出声阻止住生气的村民,让他们去做自己的事。 至于这次的无妄之灾,会有人解决,让他们别担心。 村民也确实着急下地,见叶荞真的没事,这才散了。 然后叶母就带着叶荞到了荒山石坝。 一过来,苏好跟汪大舅他们围过来,跟叶荞说话。 何春也从厨房出来。 “何大哥,这几日辛苦你了。”叶荞陪长辈们说完话,这才跟着何春一起进厨房。 叶母则跟着一起进去。 汪大舅他们见此,也没有跟进去,在叶母叫了大家中午一起吃饭后,就先去后山给果树浇水除虫,之类的活儿了。 苏好让闺女帮忙盯着铺子,她自己则跟了进去。 “这不算什么,做糕点跟做菜一样,辛苦的是你才是,下次要是再遇见这种不讲理的,还是先跑吧,没遇见人,他们还能随便抓其他无辜的人不成。”何春眉头紧紧皱着,俨然对这些仗势欺人的权贵很不满。 叶荞摸了摸鼻尖,心想,就李娇云那种高傲又觉得人人都该给她面子的性子,还真看不上他们这些普通人,也许就算她真死了,对方也能随便找个理由处理了。 所以还是要自己强大起来才行。 同一时间,叶母也是这么想的。 “何大哥,你做的蛋糕什么进度了?需要我帮忙吗?” “现在还需要给她送吗?”何春迟疑了一下询问。 虽然昨日叶母没有说不做,但他还真不想送给李娇云那种欺软怕硬的。 “要送。”叶荞笑着说:“我们要是不送,只会让外人觉得我们不好相处,太过硬气,不懂变通。” “但若是主动把蛋糕送给她,不管从哪里说,我们都没有错的点可以指摘,不用担心别人利用我们的错处倒打一耙。” “而且只不过是一个小蛋糕的做法而已,算不上什么珍贵的,你不知道做蛋糕要好看,其实也跟手艺有关。” “反正,我们送出去肯定不会亏就是了。”叶荞见时辰不早了。 也不跟他再说废话。 一边安排徐管家去找人做旋转架子,一边忙着跟何春一起,烤蛋糕,做造型。 六层高的蛋糕,可不小,还有上面的花色,都需要慢慢做,慢慢雕刻。 何春烤蛋糕胚做得不错,不过裱花的事,就要交给叶荞去掌控了。 叶母跟苏浩则洗水果。 第一层奶油涂抹,还是很容易的。 花了一个时辰,六层高的蛋糕,做好了。 一群人用油纸布做成硬壳,把蛋糕包裹起来,担心骡车运输颠簸之下造型会偏,就只能安排叶二他们负责抬到镇上去。 为了解暑。 叶母又让何春准备了冰冻绿豆汤,以及防中暑的药。 多派了两个人。 到时候路上也能方便交替干活儿。 其实蛋糕不重,就是怕造型出问题,走路都必须小心翼翼。 叶荞没有去镇上。 叶母坚持留她在家里休息。 叶母自己带上何春一起,亲自去见李娇云。 虽然县里发生了事,李娇云也得到了消息,毕竟县令当天下午就被下狱了,但他还有人脉和眼线,直接就跑去告诉了李娇云。 李娇云闻言只冷笑了一声,保持着高傲,一点都没有把县令递过来的消息放在心上,她又不蠢,当初找上县令帮忙,不过是因为查出县令自己身上有很多的坑。 这种到处都是错处的人,她最多利用一下,又不能给她带来多大的好处,这会儿丢了也就随便丢了。 因而,县令那边,就直接被莫百户抓住了尾巴,下了大狱,加上他没有什么后台,很快就各种罪名被找出来,像什么贪污受贿,侵占良田,冤假错案层出不穷等等。 县令一家跟着一起,就等着判刑了。 驻扎在清水县的毒瘤县令就这么被撸了。 在他欺压过贺远不过才过了一年而已。 叶母还不知道县里县令出事的事,她不算大张旗鼓,到了李娇云所在的宅子,就把大大的礼盒抬进去。 送礼的事,不需要大张旗鼓。 反正李娇云身边这么多人,她想说自己没有收,是不可能的,只需要在怡亲王询问时,这种事存在就行。 李娇云如何看不出叶母的小心思,她勾唇道,“打开给我看看。” “是,小姐。”旁边的婆子立马上前,要去打开。 叶母没有让对方动手的机会。 直接动了动手指,让站在后面的叶三在婆子走过来站在旁边伸手时,轻轻一扯绑在上面的绳索。 当即,只见被装得很好的油纸布,跟着像花瓣一样散开。 婆子正要训斥叶三竟然抢她的活儿干。 她本来是收到小姐的授意,准备随意撞一下,先毁了糕点,让叶家人落入下风的。 结果竟这么失去了机会。 “你……”婆子话还没说出来。 四周就响起一阵惊呼声。 她不解,一转头,就看到旁边六层蛋糕,看清楚长相,惊讶得嘴都张大了。 “这,这……” “天呐,竟然是梅花树。” “没错,竟然真的是梅花树,做得好漂亮啊,哇上面的花朵也好真啊。” 院子里的丫鬟忍不住小心惊呼起来。 李娇云表情有些惊艳,下一秒就是不爽了,没想到叶家一个穷苦人家,竟然真的能做出让她都惊艳的糕点,本以为只是那种小的像雪媚娘的小糕点。 可六层大蛋糕跟雪媚娘简直是两种风格。 前者适合用来撑场面。 第两百三十章 一起赶回 后者则适合招待客人,放在每人的桌上,也是一种享受。 六层大蛋糕,还是做成树的造型,漂亮又让人震撼。 “还不错。”李娇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既然是献给李小姐的,自然由您自己决定如何吃。” 叶母说完就把做蛋糕的方子献上了,反正方子都送给怡亲王了,迟早会被李娇云知道,这会儿也没必要再多此一举,徒增麻烦。 只需要让怡亲王那边没有机会迁怒他们家,有郭荣帮忙,度过这一劫,就足够了。 至于今日的恩怨。 她可以慢慢来。 毕竟如今的叶家,身份地位都不够。 “既然无事,那草民就先告退了。”叶母并不想多留。 李娇云却不愿意轻易放过她,直接找了个理由说不知道她送的方子的真假,就喊叶母跟何春留下来教自家的厨子。 叶母早就有心理准备。 甚至,她在进李府之前,还做好心理准备,把自己的人留在了外面,如果她这边在院子里升起了白烟,就是暗示他们脱不了身,让他们回去告诉家里人。 此刻,村里。 叶荞跟叶奶奶、叶爷爷、叶萧等人,把在牢房里的经历说了,好让他们放心。 叶奶奶听了,脸色果然好看了些,这几日她跟叶母一样,睡不着,心里担心得很,这会儿得知叶荞没有遭罪,心里才松了一口气,没有那么愧疚了。 叶荞要的就是这哥效果。 叶奶奶说:“幸好徐管家聪明,找了郑牢头帮忙,不然光饭食上,就要遭罪。” “好啊,奶奶,你说送什么我们就送什么。”叶荞笑眯眯地说。 叶奶奶无奈地一巴掌拍在她的肩上:“你这个丫头,就是会说好话哄我高兴。” “奶奶,你高兴了,那我说的话就不算浪费功夫。” 一时间,家里的气氛很好。 正说着话呢。 就听到门口响起噼里啪啦的敲门声。 “娘,是我,老二,小荞是不是在这边。” “爹回来了?” 叶荞没想到叶老爹这么快,连忙跑过去开门。 不过叶萧更快。 在叶老爹声音响起时,就把腿跑过去开门了。 门外,正是骑着马,花了一日半天时间跑回来的叶老爹,以及跟着叶老爹一起回来的贺远,两人都风尘仆仆的,叶老爹更是狼狈,胡子上全是泥土,头发也脏,贺远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本来身体就弱。 “爹,阿远。”叶荞也走出来了,笑着跟两人打招呼。 叶老爹大步走过来,把她翻来覆去地看,而贺远则拉着她的手,唇瓣紧抿着,手紧紧地拽着她的。 两人脸色都不是很好看。 “爹,阿远,我没事,娘安排了徐管家一直在县里陪着呢,还找了牢头帮忙,就是睡觉的时候太热睡不着。”叶荞没说后来县令安排人逼她用刑的事,徒然让两人担心,也没啥用。 叶老爹怒声道:“幸好你没事,要是出事了,爹也不会放过那些人!” 叶老爹就这么一个命根子,自然事在意的。 罕见的,叶奶奶、叶爷爷也没有反对。 两家人关系好,不管哪个人出事,大家都不能接受。 “小荞啊,以后你要好好的,我们大家都好好的,一家人要整整齐齐的。”叶奶奶泪眼朦胧。 “奶奶,你放心吧,不会有下次了。” 等叶荞把家人哄好,叶老爹怒气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了,听闻叶母去了镇上送蛋糕,十分不放心,就要亲自去接人。 家里人也不反对。 叶大伯还站出来,也跟他一起去。 之前叶母坚持没让家里其他人跟着一起去,叶家其他人见说服不了,就只能答应。 “好。” “我先去换身衣裳。”叶老爹主要是怕自己这样子去镇上,被叶母看见了要担心。 从府城到村里只要有三日路程,他们一日半就回来了,可见路上赶路多匆忙了。 “快,小晴,去帮忙给你二叔和阿远下一碗面,一看就是没吃饭。”叶奶奶等叶老爹一走,就连忙吩咐。 叶晴忙点头,就进厨房去了。 厨房里还剩下早上叶荞喝的鸡汤,下面喝下馄饨都比较快。 厨房里香气没一会儿就冒出来了。 叶荞正打水坐在旁边,看叶奶奶给贺远洗脸。 他因为坐在后面的,所以头上没有叶老爹那么多的泥土。 不过他到底身子不够强,这会儿手都是抖的,双腿更是僵硬地动不了。 叶爷爷坐在旁边给他捏腿边的肌肉。 “阿远啊,你小子身体不好就别这么着急地赶回来,要是你也倒了可如何是好。” 贺远唇瓣紧抿,小脸惨白紧绷着看着叶荞,一字一句的说:“小荞,你不能有事。” “我没事,真的。”叶荞没想到,把家里其他人哄好了,贺远竟然是应激反应最强的一个,她还有些疑惑。 根本不知道,她在贺远心里,是最重要的人。 “如果你出事的话,我也不活了。”贺远用特别平静的语气说。 这话不仅让叶荞惊讶了,连带着叶奶奶、叶爷爷都吓了一跳。 “呸呸呸,什么活不活的,可不能再说这种话了。” 叶荞却看出贺远认真的神色,她伸手轻轻回握住他的手,认真点头:“好。” 贺远朝她浅浅一笑,明明是一种很凄厉的结果,但他心情是真的好。 “馄饨煮好了。”叶萧端着一碗馄饨过来:“阿远吃了休息会儿再去洗澡吧?” “二叔的还没煮,正在和面呢,等二叔收拾完出来,时间刚刚好。” “我来吧。”叶荞伸手把鸡汤馄饨接过来,亲自给贺远喂。 贺远毫不抵触,吃一口都要盯着叶荞看。 叶荞就是粗神经,完全不觉得哪里有问题。 “好吃吗?”叶荞忙问,“需不需要放点辣椒油?” “这样就很好吃了。”贺远不注重口腹之欲,他在意的也不过就是,好好读书,出人头地后给小荞好日子过,虽然他高兴小荞对她的偏爱,让他吃软饭,可也不代表他不想对叶荞好。 “那就好。”叶荞时不时吹一下,怕他烫着了。 第两百三十一章 产量 贺远嘴角微钩,吃得很高兴。 旁边叶爷爷跟叶奶奶看在眼里,觉得两人感情好也是好事,以后要是真的成亲,就不用担心小荞嫁给不好的人。 贺远毕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 小子讨喜,人还聪明。 最关键的是,懂得回报。 这样的孩子,还有什么不好的。 等贺远吃完一碗鸡汤馄饨,就饱了,因为里面加了人参的,他也补了补。 等叶老爹收拾完出来,一碗面还没吃完,就听到急冲冲的敲门声,所有人心里都一个咯噔。 叶萧拉开门,看见门外气喘吁吁的叶三,失声道:“叶三,你不是跟着二婶一起去了镇上吗?怎么……” 她话未说完。 心里已经明白情况不对了。 叶三气喘吁吁地说:“夫人跟何厨子进去后,没能出来,夫人点了白烟,让小的回来通知大家。” 嘭! 叶老爹一拳捶在木桌上,发出呲啦的响声,他紧绷着脸,站了起来,大步就往外走。 叶荞连忙追了上去:“爹,你先别急,要是动手,肯定会中了对方的圈套,我们就更不占理,到时候对我们更不利。” 这件事说起来,也是李娇云占优势,没办法,在地位上,双方差距太大,加上家里没出个读书人,都不能从读书人的名头出发去让对方投鼠忌器。 没办法,谁叫大越这时候当官地位比较高呢。 更何况,就算是当官,那也有等级差距的。 叶荞说完这话,徒然意识到自己竟然束手无策,家里没银子她可以想办法赚,可权势并不是用银子就能换来的,尤其是现在叶家也才发展一年,时间上不够。 她整个人有些失落。 脑子里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利用她的一些记忆,保证自己以后不被欺负。 贺远突然走到她身边,伸手握住她的手,说:“小荞,我忘记告诉你了,林大人收我为学生了。” “啊?真的?”叶荞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就是高兴,笑着祝贺道:“阿远,你太能干了,我感觉自己都只能当咸鱼了。” “没有,我们在不同的领域有成就,所以,你也很能干。”贺远见不得她这么垂头丧气的样子,像是焉了的花朵。 小荞就算是不高兴,也应该是耀眼的才对。 “爹,我跟你一起去,这次回来,老师知晓我家出事,说如果对方太过分,他会帮忙递折子给御使,李娇云身上并没有诰命,也只是因为跟怡亲王妃族妹关系,众人看着怡亲王的面子上,给她几分面子,但实际上,若是触碰到真正的利益,那些人迟早翻脸。” “只不过这位李夫人……暂时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明显被人抓住把柄的事,我估计她故意把娘留下来,就是为了让我们不痛快,整日提心吊胆。” “毕竟对皇上来说,小荞只是被关了三日,没受伤,娘也只是被留下,甚至因为没有证据,她还可以说是我们主动献上方子,想攀附权贵。” “不过,那是以前,没有人相帮,我们只是普通百姓,肯定迟早扛不住,她就是用这种温水煮青蛙的方式,随便处置,也足够逼我们交出所有她想要的方子,还是迫不及待的那种。” “但现在我们家有郭将军那边帮忙,还有老师的关系在,她不可能再像之前那样,一点错处都不占,相反,莫百户那,也能拿到县令的口供。” “如今我们只需要先礼后兵。” “爹,走吧,我们出发。”贺远朝叶老爹说。 叶老爹抱着他上马匹。 叶荞想追上去:“爹,我也去。” “你留在家休息,我跟阿远去就行,爹,娘,麻烦你们帮我照顾一下小荞。”叶老爹态度坚定,叶荞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两人离开。 “小荞……”叶奶奶担心地喊她。 “没事。”叶荞轻轻摇头,朝叶奶奶笑了一下,“奶奶,我知道自己去也帮不到什么忙。” “奶奶,我想去红薯地看一下。” “怎么说?”叶奶奶坚持要陪着她一起。 叶荞忙把人留下,说:“奶奶,你不用跟着我,你去看着兔子,现在家里年幼的兔子多,可要多注意,我就是去看看地里的红薯,还有水田里的稻子,不是再过半个月就要收稻子了么?” “我去看看今年的长势。” “那我陪你去,老婆子你就留在家里吧。”叶爷爷随手从屋檐下取下一个草帽,就跟着叶荞出门了。 叶荞先去看了稻田。 稻田里,养的鱼一走过去,就能听到扑腾的水声,她弯腰随手一捞,就摸到了鱼,鱼还并不大,不过几乎没有死的,说明在数量上控制得还不错。 稻子今年长得还行,但叶荞见过记忆里的高产水稻,看见这会儿田里的,发现是真的不多,至少垂下来的就两条稻穗。 叶荞伸手掰了两颗下来,现在的稻子已经开始变黄了,再过不久就能收了。 她手指在掌心上的稻子上磨了磨,剥开外皮,露出里面的米粒,米粒并不是雪白色,偏黄,米粒较短。 毕竟稻子的种类十分多。 而且高产稻种想研究出来,至少需要几年时间让她去分批长出来。 叶荞叹气,只能离开。 她转身跑去了红薯地里,红薯地上面,生长着茂盛的红薯藤,红薯藤可以喂猪,比较嫩的红薯尖也可以人吃,味道还很不错。 红薯要九月份的时候才收,还有两个月,现在地里还挖不得,叶荞拿了把小锄头,在角落里挖了点。 这一亩地里,她分成好几种来种红薯,种子也不太相同。 红薯是茎块扦插生的。 所以关于生长出来的东西,跟之前拿来当种子的茎块有关系,也就是薯苗品种尽量健硕,所以她把几个区域分为不同大小的茎块生的苗种的。到时候出结果,就知道具体数据来。 土质也会影响红薯的产量。 叶荞选的是肥沃的沙土,透水性强。 这跟村里种红薯,选择普通的旱地完全不同。 只不过她做实验的沙地,是今年才开荒出来的,土地并不肥沃,就只能靠农家肥了,这一点上面,好在红薯以有机肥为主。 第两百三十二章 回家 毕竟化肥不是随意就能生产出来的,她只能退而求其次用农家肥。 红薯插植密度和插植方法对产量也有一定影响。合理密植,不宜过疏,也不宜太密。 一般亩插3800-4000株,采用高畦细垄单行植,水平浅种的方法。 一定要在晴天中午割苗,下午种植,红薯产量才高。 这些细节,叶荞都一一把控,并不需要再去做实验,毕竟是前人累计出的结果。 像水稻需要做实验,完全是为了把更高产的稻子育种出来。 水稻想达到未来一样的高产,叶荞觉得不现实。 首先真正的高产水稻,是不能用原本的种子继续种的,所有的种子都必须当年重新培植,也就是说,种子会被控制在朝廷手上。 到时候随便遇见一个贪官,种子出了问题,就能影响村民一整年的收成。 甚至敌国派奸细毁了育种出来的苗,这种事不是夸张,而是事实。 所以最高产的稻种,只能少量生产。 不过,能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产量,增加到亩产六百斤,也很不错了。 而关于施肥,秋薯应按照“前轻、中攻、后补”的原则,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进行勤施薄施。 起畦时,每亩用草木灰50-100公斤,撒于畦心沟底。 种植时,亩施清粪水30担作定根肥。 本田全期共8次,施肥总量折合氮24.6公斤、磷16.5公斤、钾23.3公斤,做到氮、磷、钾三要素的适当配合。 氮磷钾三种要素,叶荞没办法控制到那么精准,只能尽量符合。 除此以外还有虫灾的问题。 没有杀虫药,就只能安排人时刻盯着,不然也会影响产量。 只有真正去种植了粮食,叶荞才发现,这时候种地是真的难,比做生意难多了。 当然,如果要求不那么高,倒也还好。 叶荞分别从四个实验地里挖了一窝地,因为还没有彻底长大,挖出来的红薯,茎块都比较小,不过,仔细看过去,已经能发现大小和产量的差别了。 叶荞发现,她期待最大的实验地里长出的红薯是大,但数量不多。 不过最后具体的亩产还是要看斤数,所以还不能下定论。 叶荞又摘了点嫩的苕尖,拿回去晚上炒着吃。 检查完地里的情况,叶荞意识到,仅仅靠高产红薯种,并不足以给自家求来一个保护令牌。 因为时间太短。 时间长,肯定有成果。 那还有什么,能打动皇帝,让对方给自家发一个保护令牌,又能让对方不会对自家产生怀疑呢? 叶荞手托在下巴上,整个下午都在思索。 叶大伯他们担心叶荞是担心叶母,也不敢多说什么,就只让叶晴帮助盯着她。 军用品? 炸弹? 医用品? 叶荞倒是知道炸弹的配方,但是,这时候出现炸弹,可未必是什么好事,岂不是把叶家放到火上烤? 不够安全。 铠甲? 改良的铠甲虽然有点用,但用处不是很大,因为现在大越如今没有威胁力太大的战争,就连边疆,最近十来年都挺和平的。 治疗瘟疫的药方? 前提得有瘟疫。 不然没有实验对象,皇帝也不会信。 这不行的话,那就只剩下吃穿住行了。 吃的话……似乎只有葡萄酒比较高贵。 现在朝中的贡品还是从西域来的,比叶老爹做的葡萄酒要正宗,主要是那边的天气适合种植葡萄。 而且越醇厚的葡萄酒,放的年限越久。 她家去年倒是已经开始存葡萄酒,酿造手艺也更完善,味道更醇厚,但也需要时间去变得更好。 穿…… 现在已经有羊毛跟棉花制品的衣裳,主要还是以麻布跟绸缎为主,因为贫富差距大! 穿方面,做生意还差不多。 用来向皇帝进献就没有多大的用处了。 住…… 古代的建筑很漂亮了,就是浪费银子。 叶荞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东西,水泥。 叶荞直接就安排了徐管家帮忙,去四处寻找制造水泥所需的材料,这些材料都比较常见,并不难找。 晚上。 天快黑下来的时候。 叶老爹跟叶母以及贺远回来了。 “娘。”叶荞听到说话声,连忙跑了出去。 叶母摆了摆手说:“我没什么事,估计那位李夫人就是想吓唬我们。” “真没事了?”叶荞心都提着的。 叶老爹点头。 “爹,娘,那你们先去洗漱,马上就吃晚饭,吃完早些去休息。” 这一趟,叶老爹跟叶母也累得不行,叶老爹是身心疲惫,叶母则是提心吊胆,怕李娇云又给她挖坑。 贺远也是如此,眼下都黑了。 晚饭后。 一家人早早的就歇息去了。 叶荞躺在床上,本以为睡不着,没想到不知不觉就熟睡了。 第二日她起来得早,先在院子里练习了武艺,拉弓射箭,锻炼了一番,贺远也没有睡懒觉,陪着她一起,锻炼了一番。 叶荞对贺远锻炼身体是赞成的,在她心里,贺远的身体就很弱,是从娘胎里带来的那种,加上小时候营养不良。 就算在叶家养了一年,因为他胃口不大,也没能养成特别强壮的身体。 “阿远啊,你可要跟我爹学习,你看看,他身体多强壮,你以后只需要养成我爹那样强壮的身体就行。”叶荞笑着说。 她没有注意到听到这话的贺远眼睛闪了闪。 “小荞,我身体要是弱的话,怎么办?” “啊?弱其实也没事,毕竟体格这个问题,也不是能控制的,就说我爹吧,他比较强壮,所以我肯定能遗传他,也会很强壮。” 叶荞还得瑟地举起胳膊。 贺远看了有些沉默。 没办法,叶荞虽然性格霸气,但实际上,长得跟叶母一样,属于正常的柔弱女性的骨架。 一般来说都是女肖爹,子肖母。 不过,轮到叶荞这,力气倒是遗传了叶老爹,长相却更多像叶母。 至于贺远,则比较像他娘。 所以在长相上比较清秀精致,身体也单薄一些。 “你不会嫌弃吗?”贺远犹豫了一下问。 “不会啊,我正好还可以保护你呢。”叶荞说着自己乐了起来,拍着胸脯说:“我每日都跟着我爹学习武术,以后长大了保护你绝对没什么问题。” 第两百三十三章 水泥 贺远没想到有这意外之喜,被小荞保护,可比他自己有意思多了。 叶荞可不知道贺远才七岁,心就黑了。 早饭简单的喝的稀粥,酸萝卜,炒了一盘青菜,一盘干煸豆角。 酸萝卜很清爽下饭,又是用花椒和辣椒泡过的,看似简单的一顿早饭,却是顾及了大家的身体,吃得舒服。 “爹,那位京城来的李夫人的事,怎么样了?”一吃完早饭,叶荞就迫不及待地问。 她是急性子,想着要解决这事。 她家现在也不缺银子用,就想过普普通通的乡下生活,做点买卖,赚点银钱,多热闹啊,自家人也不吃苦,说起来,除了去大牢里一遭,叶荞其实今年已经过得很舒坦了,所以她一点也不想一朝回到解放前。 她辛辛苦苦努力过好的日子,当然要舒舒坦坦地享受才划得来啊。 所以叶荞决定从根源上解决自家的危机。 叶老爹说:“这次都多亏了阿远的老师,人家是内阁学士,跟皇上关系也亲近,李夫人听说了对方的名号,虽然看起来不甘心,但还是放了你娘和何春回来,这件事就算解决了。” “唉,真想不到,这么点吃食,竟然会引来这种京城里的人。”叶老爹有些不喜,“真不知道是那些贵人是故意来我们这找存在感,还是东西真有那么好,要我说,也就是个稀奇,倒也不至于为了这么一个小方子,就害人。” “爹,你就是太正直了,坏的人多的是,不提有没有好处,人家看你不顺眼就出手对付多正常。”叶荞说着,干脆就直接说了自己心里的想法:“这次郭大人那边帮忙解决了这件事,但难保不会再被其他人盯上,我看那李夫人也不是什么好性子的,人家自己不亲自动手,随便暗示一个想讨好她的人,恐怕轻松就能给我们找麻烦。” “那倒是。”叶母这次跟着点头,并不像叶老爹那样想得简单。 “娘,我有一个方子,想献给皇上,希望能得点庇护,至少以后我们家做生意,或者研究出了点新鲜东西,不会被人为难就行。”叶荞想得很简单,在这天下,讨好谁也不如讨好皇帝。 毕竟现在的乐文帝并不是傀儡皇帝,是有实权的,兵权跟名声都还不错,至少对方想保住他们一个普通耕读之家,是很简单的。 就说那怡亲王,不还是受宠,所以才没人敢得罪么。 这次的事,人家有亲缘关系,还真不会因为叶家生李娇云的气,只会觉得叶家不识好歹。 就是因为地位差距太大。 就算王爷人品好,可他身边就没有仗势欺人之辈了吗? 与其一直提心吊胆,不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之前找郭荣交换帮忙,不过也是因为叶家目前为止只能找对方。 因为送了消毒液秘方,还不算欠人情。 但是郭荣到底是将领,是兵,在古代兵权是很严谨的问题,皇帝最忌讳兵权问题,而且他们家又不懂上面分派,一脚踩进去,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所以,跟郭荣有交情没关系,但肯定不能找对方当靠山,不安稳。 再说了,古代的士兵可不像现代的军人一样正义感强,纪律森严,古代的士兵为什么地位不高,就是因为不懂文化,基本上眼里只有上面的将军。 而且战乱起来时,士兵未必是好的,说到底,还是普通百姓遭罪。 所以,叶荞觉得还是跟皇帝搞好关系的好,当然,主要原因是,现在乐文帝的名声还不错。 “什么方子?” “一会儿我去弄,差不多明日你们就知晓了。” “好。”叶老爹让叶母留在家里休息,他则去重新检查一下家里的山地,还有路边的房子。 房子修到一半,主家就出事,险些没吓坏干活儿的谢师傅他们。 还是徐管家提前把一半的工费结了,才稳住对方。 不过,拿了一半工费,想到叶家以前从未亏待过他们,谢师傅沉下心来,带着下面的人继续干活儿,就算叶家真出事了,也不能干一半就跑。 不过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要是叶家真出事,他也就只收一半工费的事。 这会儿见叶老爹过来。 听说叶家人都安全回来了,整个人高兴得不得了:“恭喜叶老爷。” “多谢。”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以后叶老爷若还有活儿,只管请我们。”谢师傅拱手道。 叶老爹点头。 对谢师傅没有在出事的时候就走人,已经挺满意的了。 毕竟村子里,谁都知道,叶家是得罪了权贵。 普通百姓连县太爷都害怕,更别说是京城来的权贵了。 能抗得住的,那人品上至少没问题,叶老爹也乐意跟对方来往。 这边。 叶荞在叶老爹走后,叶母去休息时,就叫上徐管家,把他弄回来的做水泥的原材料,准备按照合适的比例做实验。 贺远也跟着一起。 叶荞心疼他之前太辛苦,就说这会儿让他好好休息就行,就说贺远的腿,这会儿走路都还酸痛呢,短时间肯定轻松不了。 “没事,过几日我就要回学堂读书去了,这次老师给我留下来了不少的书,我得按时完成学业,恐怕后面大多数时候都要在镇上。”贺远也想多留,但虽然有书,可也不能闭门造车,有些疑问,也需要问夫子。 “那行。”叶荞就带着他一起去了后院。 水泥需要搅拌,也不是多干净,容易弄些尘土出来,放在后院弄最合适。 叶荞走过去,看了一下几样材料,都还不错。 她先让徐管家带着叶大等汉子帮忙,先在旁边打造一个炉子,等各种材料混合了,还需要高温,才能形成水泥。 好在这时候烧瓷器的炉子,也就能达到温度要求。 在用砖块建造炉子的时候。 叶荞自己拿了一把铁锤,来粉碎石灰石、粘土、铁矿石等。 叶荞看过地图,知道家附近主要是铜矿比较多,但金银矿也有,总之是个地理位置还好的地方,所以铁矿石也能找到。 第两百三十四章 西瓜 不过像需要加入的铁矿石,煤之类的都属于少量,不然水泥的成本早就升上去了。 叶荞力气大,举起铁锤两三下就把大块的石灰石、粘土等粉碎了,不过还是很费力气的。 最好能制造出搅拌机出来。 人工肯定不行,还是用水流推动机器比较合适。 叶荞粉碎出足够多的石料,也就没有再继续干了。 之后的步骤需要土窖才能行。 也就是火炉子。 而且刚生产出来的水泥还需要七到十四日水化时间,之后才能够使用。 半个月的时间。 叶荞每日都会去看一次。 现在已经七月底,快要进入八月了。 贺远在家待了三日后,确定李娇云那边没有再过来找麻烦,才出发前往府城,本来他是不打算再去府城的。 还是叶荞跟叶母觉得他刚拜师,跟着老师多学点,也是好事,毕竟平时顾及都很难见到。 顺便这次过去,再把家里准备的谢礼送去。 这次送给林政的谢礼很多。 不过都是些家常的。 自家弄的咸鸭蛋,可以囤放,足够他在府城这段时间吃了,有五十颗。 家里最近好几种水果都慢慢在熟了。 比如像李子、桃子、梨子、枇杷、杏子。 这几种都能放,只需要摘得时候,连着梗一起就行,再用棉花放在箱子里垫一层,就能避免碰撞。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结果的果树都是从深山里挖来的,品种好,年头也久远,移栽过来,又提前施肥,平时养护注意,倒是都挺甜的,不涩。 每种果子准备了五十斤。 除此之外就是西瓜。 今年叶家买的沙地多。 西瓜也种了三亩地,本来早就熟了的,但因为家里出事,导致一直在田里长着。 随便去地里摘一颗回来。 打开都是红彤彤的,好看得不行。 说起来,西瓜种子还是齐旺那边送过来的。 西瓜可以存放,一次性送了二十个。 葡萄就还没成熟。 叶老爹跟叶荞一商量,就换成了葡萄酒,除此以外还有青梅酒,都是囤放了至少一年以上的,味道比新酿造的好。 像红薯粉、粉丝也一样准备了二十斤。 叶荞单独给林政做了点男士用的洗头水。 牙膏、牙刷,以及听贺远说过对方喜欢竹子,就换成竹子味道的牙膏。 牙刷是用马毛做的。 比猪毛做的好用。 说到底这次要不是林政帮忙,他们家也不会那么快脱离麻烦,没错,就是麻烦,叶荞虽然想搭上皇帝的关系,彻底解决未来的麻烦。 可也不能否认这一次,林政的人情,何况对方又是阿远的老师,这个年代读书人都很尊师重道,师如父不是说着玩的。 以后肯定要相互来往,那么送礼认真些,也就不算什么了。 叶母打开库房,看着里面的存货,问:“家里弄了点酸菜,煮鱼,炒菜什么的味道都不错,也给林大人送一坛子吧?阿远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老师在府城似乎有些水土不服,喜欢吃重口味的食物,酸菜应该会喜欢。” “那就再加点泡椒跟酸笋。”叶荞随口道。 她觉得酸笋就很下饭。 “对了,阿远,我之前不是教了你泡酸萝卜么,你可以去帮着泡,那个要新鲜泡的好吃,泡太久了就不鲜了,绝对开胃。” “好。”贺远点头,知道酸甜口的腌萝卜做起来简单,也很好吃,他都喜欢,只不过没有意识过在外还要自己腌制,做饭倒是自己弄的,被叶荞一提起来,才想到做起来简单。 贺远慢慢的学会了考虑更周全。 之后就是兔子,鸡鸭了。 别看不贵重,但数量一多,愣是两个骡车才放下。 这次贺远没有再让叶老爹送他了。 而且选择带着徐立、叶大、叶二三人,去镇上找镖局一起去府城。 找镖局是费银钱了些,不过安全,叶老爹也不用跑一趟了。 “阿远,路上注意安全,要是遇见危险,保命为紧。” “好。”贺远虽然有些不舍,但也知道自己要早些考上进士,当官才能帮家里忙,他毅然坐上骡车出发了。 等贺远一走,叶荞就不习惯了两三日就不空想他了。 家里的果子成熟的一些都需要摘了,树上并不是所有的果子都一起成熟的。 还有地里的西瓜。 硕大一个的西瓜,叶荞跟叶萧一起,在自家地里,摘了三四个,直接去荒山石坝这边开了。 何春拿刀,一个个切开,几乎都是红心的。 “切成小颗粒。” 她把西瓜丁放进用冰沙打底的碗里,非常简单的西瓜沙冰就出来了。 当然,西瓜冻过更好吃。 所以当天晚上,她又往冰窖里放了几十个西瓜。 三亩沙地西瓜数量可不少,徐管家安排人数了数,约莫有一千五百颗左右,这还是因为第一年种,地不是太肥的缘故。 说到这,叶荞把西瓜给相熟的人家都送了一些去。 像苏好家、叶大伯家,村长家。 外祖父那边就等苏二舅他们送货来的时候,再拿回去了,毕竟太远了。 至于在自家干活儿的,都人人有份。 村里叶老爹也安排人送了,家家户户送了半块,就当是感激之前他们的帮助。 毕竟叶家出事这几日,他们地里的水果没有被偷,除了是因为有人盯着,还有村里其他人帮忙的缘故,这些都是要谢的。 收到西瓜的村民受宠若惊。 “爷爷,我也要吃,这个瓜太好看了。” “啊,好甜啊,这个西瓜太甜了。” “甜,甜的。” 村里的孩子们吃了后,全部都被征服了。 想想也正常,普通的西瓜甜度也不是现在缺糖的孩子们能抗拒的。 就连叶荞一开始还想着吃冰沙西瓜。 吃了几口就觉得不爽。 直接切了一半,用勺子吃了。 叶老爹更是两三口就吃了一块。 “这西瓜皮感觉也不错,可以切了喂牛。” 叶荞听了忍不住说:“西瓜皮还可以做菜呢。” “真的?那我去延研究研究,我帮你们把西瓜皮都去掉,也方便吃。”何春端着一盘西瓜皮就回厨房了。 第两百三十五章 冰鉴 叶荞看他这投入的状态,都忍不住跟着叹一口气。 对何春有些佩服。 这么热的天气,他竟然还愿意待在厨房,绝对是深爱了。 叶荞跟叶老爹一起吃完西瓜后。 正要下山,她突然在半山腰看见远处村口修得快好了的房子,说:“爹,旁边的山买下来没?还有我们之前看好的地基?” 自家自从上次齐旺过来送的几千两银子。 买下这些地,以及再修个三进院子,银子是不担心不够了,一千两就足够搞定了,还能修得很好。 “买下来了。” “正好路边的房子要修好了,到时候再喊谢师傅他们带人,去修三进院子。”叶老爹点头说。 他算是想好了,普通村民更容易被欺负,当个小地主,情况还好些。 叶老爹就去安排这事了。 翌日。 现在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 刘大、刘二妹等人,依旧像往常一样,过来拿冰棍出去卖。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过来拿货去卖的小贩。 之前叶家出事,家里的事依旧安排了人干的,倒没有断。 村里的人在叶母打过招呼后,都没有把叶荞被抓入牢中的事宣扬出来,只有极个别的像李张氏几人。 她们倒是想搞事情,但被村里其他妇人盯着,全程不让她出村去胡说八道,就算是李张氏不爽,也拿其他村民没办法。 人多势众不是说着玩的。 “小荞。” “最近冰棒非常好卖!”刘二妹兴奋地说。 叶荞早就料到了,所以当初冰窖里也确实完完全全的把食用冰装满了的,其他用来降温的冰,就是后来用硝石做的了。 “今日我家的西瓜成熟了,你们要拿去卖吗?”叶荞询问。 刘二妹没吃过西瓜,就问西瓜是什么。 叶荞把切好的西瓜块拿出来,让她用牙签插着吃。 不过一块,刘二妹就惊喜了:“好好吃啊,甜,还有好多甜水,竟然有这么好吃的果子,而且还是冰冻的。” “所以你要进货去卖吗?” “要要要要。”刘二妹毫不犹豫就激动地出声点头,她最近两个月因为卖冰棍,赚了二两多银子,都快抵上往年一年的收入了。 对叶家的东西,她一点都不怀疑质量问题。 买了肯定能卖出去。 叶荞点头,仔细解释:“西瓜我都让何大哥切成小块,用陶罐装着,到时候你卖,可以按一盒一盒的卖,想买整个西瓜的,可以先找你订货,你再来找我拿货就行。” “西瓜冰冻过后最好吃,所以你需要两个大箱子,西瓜放上面,下面放冰棍,用冰棍的温度,给冰冻西瓜维持低温。” “还有,陶罐需要收钱,一个陶罐三文钱,退了陶罐就可以退钱。” 主要是有这规定,是叶荞觉得用木盒装浪费木头,陶罐装自家现在没有那么多的陶罐,只能等着,如此一来,就要限制一下。 “好,好,我都听明白了。”刘二妹跟着点头,她最近卖冰棍卖出经验了,知道叶荞这个建议,对她来说,最方便。 这种建议,叶荞不仅告诉了刘二妹,还告诉了过来拿货出去卖的小贩。 这些小贩的数量并不多,叶荞控制着他们卖的地点不同,不会相互抢生意,还能相互照顾,也算是良性发展。 “小荞,最近码头那边来了很多人。”刘二妹离开前,突然想起这件事,忙说。 “来干嘛的?” 叶荞确实不知道码头的情况,随口问。 “听说是来品茶的,被钱老爷邀请。” “镇上的好多客栈都住满了,还有以往没人住的大宅子,也有下人来往。” “我们在镇上卖冰棍,更好卖了,尤其是那些贵的,便宜的他们还不稀罕吃。” “是吗?” 叶荞突然就想到了一个好法子,叶家得罪了李娇云的事,肯定是瞒不住的,尤其是光卖冰棍,就会引起那些过来的商户、权贵子弟注意。 既然如此,不如就不遮掩。 “那你们去卖冰棍时多加注意,别跟人起争执。”叶荞提醒。 “好,放心吧,我们都跑得快。” 刘二妹几人没有多留,拿走了冰棍和西瓜就走了。 叶荞则去找了何春。 她弄得水泥还需要点时间。 所以现在还是要耍些手段,给自家争取点威慑力。 钱家是最好的对象。 只要谈好跟对方的生意,就能给自家增加一些影响力跟砝码。 叶荞这么想,就跟何春把自己的想法说了:“我想要做冰鉴。” 冰淇淋在古代叫冰鉴,在京城大户人家,也是有吃的。 只不过冰淇淋的口味有很多,而且这时代的冰鉴跟未来的也不太一样,总之就是各有各的优势,不管味道问题,至少在新鲜上面,肯定能占据优势。 要想冰淇淋味道好,原材料上面就不能省。 好在现在叶家也不缺银子。 为了一炮打响。 叶荞当天就让徐管家去把所有的材料都买回来。 跟何春在厨房里,研究了两日。 而这时候叶家官道旁边的房子也修好了。 一共修了七八个联排。 其他的房子暂时还没有用处。 只先让苏好把杂货铺搬了下来。 叶荞跟叶老爹商议后,挑选了罗林去当他们新开的农产品铺子的掌柜。 到时候铺子里就卖叶家地里生产的零食,各种水果制品,加工产品之类的。 “怎么样?” 一大早,叶荞就把做好的冰淇淋,就拿到叶家,让家里人一起尝味道。 一共五种冰淇淋,叶荞直接做的大份,要吃直接用勺子挖进碗里就行,还没来得及分装。 一人一小块。 用小汤匙慢慢吃就行。 “怎么样?好吃吗?”叶荞迫不及待地问。 她自己也吃了一些,觉得还不错。 “好吃!”叶晴还没吃两口呢,就迫不及待地点头:“要是我有银钱,就肯定愿意来买。” “多少钱一份啊?”叶萧更实在。 其他长辈则是头一次吃这种冰冰凉凉的糕点,各种稀罕,尤其是叶奶奶,若不是她年纪大了,被叶荞控制了份量,都还想吃。 “一份四十文。”叶荞说出价格。 第两百三十六章 宣传 叶萧惊得胡乱咳嗽。 叶晴瞪了一下眼睛,很快就淡定了下来,她发现小荞卖的东西,价格都挺贵的,可依然有很多客人买,也就释然了。 “会不会太贵了?”叶大伯母直接问。 叶老爹反而是比较淡定的那个人:“不贵,你们没去过府城,里面有钱人多着呢,对他们来说,东西便宜了,反而怀疑质量不行,没有面子。” “不错,四十文是指很小一份,并不是这么一大份。”叶荞很清楚自己的客人是哪些,有特定的对象,自然定价就要从他们身上出发。 “做这个冰淇淋,用的食材都是非常贵的,光成本,这么一小份就要十五文,也不过就是翻倍赚而已。” 利润说实话,完全比不上胭脂水粉这类的。 “嘶。” “不过就算是我也舍得花四十文去买一份来吃。”叶萧吃完一份,拍了拍肚子,觉得不够满足,但也不好意思开口跟叶荞讨吃食。 尤其是听说叶荞是要拿出去卖的。 “萧哥,你想吃就吃呗,我们自己人,还能缺不成。” “这些新做出来的,都是给大家吃的,不过奶奶你就少吃点,太冰了,对身体不好。” 叶萧跟叶大伯母最高兴,别看叶大伯母能干,性格粗旷,但她也喜欢吃甜食啊。 至于叶晴,完全被冰淇淋俘虏了,但她听叶荞叮嘱不能多吃,也就自制力很强的忍住了。 “对了,我记得马上就到晴姐的生辰了对吧?你要办生日宴会,请好友吃饭吗?”叶荞关心地问。 叶晴有些受宠若惊:“过生辰像往年一样,在家里吃一顿长寿面,再加个鸡蛋就很不错了,而且我是孩子,用不着办寿辰。” 叶荞说:“不是办寿辰,就是叫上你关系好的姑娘们聚一聚,反正现在村里大家的日子也比以前好过,倒不至于腾不出半日时间来玩耍。” “正好我还准备包了你生辰的时候吃的糕点跟甜点呢,你可别让我的准备都浪费了,正好一起热闹一下嘛。” “可是……”叶晴觉得不好意思,村里过寿,也只是年纪大的长辈过整寿。 “你想不想嘛,别看大伯母和大伯,等我下个月过生辰,也会请关系好的一起吃一顿。” “正好我家管道那边的房子修好了,一个院子后面还连着荷塘呢,旁边修了亭子,整适合赏荷花。” 这个季节的荷花长得正好。 叶荞本来就打算在管道那边开客栈亦或者酒楼,不过现在还没有客源,也就先把屋子修好,正好最里面的房屋靠近河道,就正好挖一个池塘出来种莲藕。 能在屋子里赏景,不管是招待客人,还是自己人去住,都非常合适。 “我想。”叶晴鼓起勇气说。 叶大伯母跟叶大伯都没说什么。 不过,事后给叶晴拿了几百文,让她过生辰。 当然,经此一来,之后叶家每个小辈都有了自己的过生辰资金。 也算是对孩子们的一个惊喜了。 当日,叶晴就开始准备邀请函,叶荞给她拿了纸张,让她自己研究,叶晴也会写字,虽然只能算工整,但在村里已经是独树一帜了。 至少后来在收到叶晴邀请函的几个姑娘,差点没当成宝贝护着,最要紧的是,得到邀请函的都觉得有面子。 其他姑娘虽然羡慕,但谁叫平时跟叶晴关系好的,就是那几位呢。 一大早。 叶荞刚锻炼完,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过来。 就看见门口等着的过来拿冰棍、西瓜卖的小贩。 刘二妹带着几个弟弟,更是积极主动,一大早就过来了。 叶荞招呼大家先喝口凉水,然后跟叶母一起,像往常一样,给他们批发冰棍和西瓜,都是准备好的,只需要从叶家的地窖里拿出来,放进小贩们的木箱子里就行,都是做惯了的,干起来也很快。 不过,叶荞在大家拿货的时候,顺便提起了冰淇淋。 “我们家出了新品,谁愿意帮忙宣扬,卖不出去也没关系,主要是让大家试吃。”叶荞想看看,现在镇上顾客的消费能力。 毕竟冰淇淋的定价确实贵。 好在,她的主要顾客也不是普通百姓。 “试吃?不收钱啊?”听到这话的小贩都惊呆了。 刘二妹更是着急,拉着她去旁边小声说:“小荞,你若是这么说的话,指不定有人会偷偷吃掉。” “你说得有道理。”叶荞摸了摸下巴。 刘二妹见她听进去了,放心了。 只不过她显然放心放早了。 这不,叶荞重新跟众人商议:“各位,若是试吃后有客人定货,到时候卖出一份,就能给大家提成两文钱。” “当然,若是谁自己偷偷吃了,若是被我知道了,那就不好再麻烦你们来我家定冰棍了,我叶家就喜欢跟讲究诚信的人合作。” 其他人相互对视几眼,不管心里怎么想的,这会儿嘴上都是说好话表示配合。 毕竟他们又不傻,光是卖冰棍,每日就稳定有几十上百文的收入,要是失去这个活儿,家里的生活水平又会降低一大截。 “可以,没问题。” “叶小姐你放心,我们肯定帮你宣传出去。” 叶荞直接给每人拿了一盒冰淇淋,以及三十份木片,用来试吃的。 不过一刻钟。 过来拿冰棍的所有小贩就离开了叶家。 刘二妹也带着几个弟弟离开了,这时候还不是最热的,等他们走到了镇上亦或者四处的村子里,就好卖了。 这边刚送走小贩们。 叶母戴着草帽,下地去看水稻去了,估摸着再过七八日,家里的水稻就要收了。 叶荞则留在家,准备自己做出冰淇淋,直接放进冰窖里。 这些囤货,主要是为了过两日送到钱府去推销的。 所以要提前准备好。 钱府招待客人的宴会时在三日后,这个时间正好。 叶荞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把冰淇淋做好。 刚吃了午饭,准备睡午觉,外面徐管家找过来,看见叶荞在,忙说起正事:“小姐,有人找到村子里来,说要买红薯粉跟龙口粉丝。” 第两百三十七章 进货 没错。 自从叶荞这边准备把村口的生意发展起来,就不让叶南他们直接订货了,让愿意买的人,都来邕乡村。 “家里的囤货够吗?需要多少份量?”叶荞直接戴好帽子,就跟徐管家一起往村口去。 村口那边,罗林已经把农产品铺子给开起来了。 旁边的铺子就是苏好的。 为了方便,罗林在那边干活儿,就直接在那边休息了。 “囤货够了,虽然作坊里人不多,但吴觉他们干活儿都很认真,每日至少有五百斤的产量,囤了一个多月,现在库房里已经有两万多斤。” “平时也就是给县里齐家的锅子店送去,一个月下来,大概消耗一千斤左右。” “府城那边,齐家的人还没有来,所以也不知道他们需要多少,所以就先留个几千斤就行,备用,反正要是有急用,可以请人去作坊里帮忙。”徐管家有条不紊地安排。 叶荞点了点头,一边用扇子扇扇,别说,七月末八月初的天气就是炎热,她不戴着帽子,都嫌太阳晒得头顶痛。 “这次来了三个商户,具体的份量没说,不过都是五百斤起拿,都带了马车来的。” 说到马车,叶荞也有些眼馋,自家的骡车虽然也不错,但到底没有马匹跑得那么快。 她心里琢磨着什么时候去找个渠道,买匹马回来,最好是一公一母,到时候她也能自家养着,还能生小马,反正家里养了那么多牛羊,再多养几匹马也不算什么。 说起来,随着牛越长越大,吃的口粮就越来越多了。 光是牧草是不够营养的,平时豆渣也是主要的草料,所以叶家已经有了很多的豆油,自家人是不缺油吃了。 叶荞还找理由给家里人送,外祖父那边也送了不少。 不过她没有说豆子出油率,所以就连叶家的亲戚也不知道豆油的成本比猪油低得多。 看来,等她把水泥献上去,解决了自家靠山问题,就能放心拿出豆油,弄炸货了。 现在这些豆油只能囤着了,好在自家有冰窖,就算是原始的坛子密封后装着,也能保存挺久的。 叶荞跟徐管家很快就走到了村头管道旁,房子主要是木制的,故意把面积做大,看起来特别舒服,而且木头表面,刷的还是叶荞去年做的柿漆。 柿漆加上铁屑,往木头上一刷,瞬间颜色就出来了,经过太阳长时间的晾晒,慢慢变成特别有韵味的红棕色,越晒越好看,颜色也越深。 在乡下绝对是独树一帜。 虽然比不上那些紫檀木之类的名贵树木,但在这个价钱上,性价比绝对是最高的,且颜色十分自然,有种原木的感觉,收拾出来也很干净。 并没有劣质感,只是对比起名贵的木材,没有那种厚重感。 徐管家走过来时,都忍不住道:“原来柿漆真的这么好看,以后老奴新家也用柿漆来刷,不知道可不可以搭配桐油使用。” 叶荞笑了笑没说话。 正好刚走到铺子前,就看见屋内桌子旁坐着几个穿着绸缎的商人,罗林看见两人过来了,总算松了一口气,快步走过来,小声跟两人说了情况。 “小姐,这三个商人,小的已经帮忙打听了一下,都是从其他州过来的,只不过消息来源有些可疑,对方似乎带着打探的目的来的,小姐多加小心。”罗林压低声音说。 叶荞面不改色地点头,早在出了李娇云的事,她就做好了准备,之前肯定已经引起注意了,但那些人之前没有轻举妄动,是因为有齐家在前面挡着。 如今有李娇云来了这么一通,府城这边的人,至少知道了叶家的底牌是什么,就是背后的郭荣,以及林政这位贺远的老师。 显然,郭荣跟李娇云又有很大的差距。 唯一能扛住李娇云的,也就之后郭荣背后的霍将军。 林政又是出了名的清廉。 收了贺远那么一个年幼的学子当弟子,可以说惊呆了府城诸位学子,甚至消息都传到京城去了,多少学子不服,贺远的压力也不小。 自然会有人想试探一下,在林政心里,贺远这么一个普通农户出身,年纪还很小的弟子,在他心里重不重要。 所以别看现在这么安静,实际上,因为被钱家邀请过来品茶,来了这么多商人心里,其实早就在算计,能从叶家谋取多少利益。 甚至现在过来买红薯粉的,未必是真的需要赚钱,打探消息,亦或者买红薯粉回去,再自己研究怎么做,之类的事都有可能发生。 好在一开始,叶荞就没想过藏着,毕竟这些法子,也不是她想的,能趁着赚一波都不错了,正好还能让普通百姓赚一笔,也是好事。 叶荞跟徐管家径直走了进去。 三个商人看见叶荞一个小姑娘来跟他们谈生意,表情就有些变了,相互隐晦的打量后,脸上不显露分毫。 “是叶小姐吧?叶小姐真是天生聪颖,没想到竟研究出这么多新鲜吃食出来,你是不知道,这红薯粉,在府城,都成了好吃的东西,没人说,之前还尝不出来是红薯做的,可真是稀奇。” 叶荞面不改色,说:“这红薯粉不是我研究出来的,生活经验多了,也就自然而然就发现了,诸位若是想买红薯粉的话,份量不多了,以后想买,还请先预定,毕竟我们产出有限,又早有订单。” 几个商人没想到叶荞听见他们要订货,竟一点都不惊喜,而且还隐隐有种,并不担心他们订货数量的问题。 原本还想趁机压价的,在这么谈过后,就知道不现实了。 他们是私下研究过红薯粉,但弄出来的,就是没有叶家弄的好吃,因为齐家的酒楼和锅子店越开越广,他们铺子里的红薯粉、龙口粉丝,卖得就很好,普通的店铺,他们可以用自家产的红薯粉,但对贵客,他们可不敢用劣质的来招待,不然岂不是得罪人么。 何况还有齐家的酒楼、锅子店当对比。 第两百三十八章 宴会 “叶小姐说的是,我刘家要一千斤。” “我吴家一千五百斤。”吴家管事笑眯眯地说。 “我胡家,三千斤。” 当胡家管事说出这个份量时,另外两家的商人都看着他。 胡家管事苦笑着说:“没办法啊,我们千元城离得最远,路上自己都能顺便消耗,红薯粉跟龙口粉丝都容易保存,一趟来往也不容易,多买点,免得到时候还要跑。” “原来如此啊。” 不管另外两人怎么想的。 叶荞这次都答应了他们要的货,不过,下次想要再买,就需要提前预定了,这件事跟三人说清楚,然后安排徐管家去搬货,她这边一手收了银钱,交易就完成了。 中午,叶荞让何春做了一桌饭菜,招待了三人个商人以及他们带来运货的小厮。 做了蚂蚁上树、酸菜鱼、红烧肉,龙口粉丝白菜汤,红烧茄子,蒜香排骨,豌豆肉沫,以及拍黄瓜等看似普通,但每一道都各有特色的菜。 一顿饭吃得三个商人满意十足。 好几个对视了一眼。 在饭后,找到了叶老爹,偷偷跟他商议想买下几道菜谱。 像酸菜鱼,可不仅仅是鱼肉的腌制去腥的办法,还有酸菜腌制,稍微步骤不对,味道就未必好,这几家都是大商人,自然不缺那么点买菜方子的银子。 叶老爹知道叶荞允许,就大方地把所有的方子都卖给了三家,三家反正也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也不担心弄出来被抢了生意。 光是这么几道菜谱,就卖了一百多两银子。 价格不算高,毕竟是卖了三家。 只不过,三个商人在见这几道菜,里面都舍得用油,表情都有些微妙,因为不仅是猪油,还有豆油。 这时候大家都吃荤油,但荤油天气一冷,就容易凝固,因而炒菜的时候,油放得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当然,有些菜,用猪油炒,也是很香的。 但有些菜就适合用植物油,比如酸菜鱼上面,总不能用猪油淋上去吧。 反正荤油跟植物油各有各的好处。 “叶老爷,你们这用的什么植物油啊?”三个人围着叶老爹问。 叶老爹说:“豆油,我们家就有,要买吗?” 三个人在心里直呼奸商。 倒是吴家商人眉头微皱,“这豆子也能榨油?之前倒也有人试过,一股豆腥味,做菜都会被影响香味。” “自然是有独家秘方的,如果吴老板担心的话,我这就让人拿点样品过来,再让家里的厨子,给你们做了这些菜,看一遍。”叶老爹主动提出来。 这话一出,三个商人自然不会拒绝,恨不得再看清楚点,就怕到时候做出来的味道不正宗,要不是因为离得远,他们甚至想安排酒楼里的厨子过来学做这些菜。 不过,一想到每个地方百姓的口味不同,到时候味道肯定要根据各地的改善,也就放弃亲自让厨子过来学的想法了。 三个商人进了何春的厨房,还一人带了一个小厮,带的小厮明显都是平时他们出行,负责准备一路吃喝的。 也算是半个厨子了。 何春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花了约莫一个时辰,教他们把几样菜做好了。 这么一推销,最后就连豆油都卖出去了三千斤。 豆油的价格比猪油便宜些,这些人买得都心甘情愿。 叶荞又赚了十几两银子。 说起来,叶荞竟然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发现菜籽油,这种专门用来榨油的植物,大越也是有其他植物油的,比如橄榄油之类的。 还有一些松油、芝麻油。 芝麻也称胡麻,在寻常比较常见,不过芝麻油的成本挺高的,大酒楼也用来做菜,只不过主要还是以荤油为主而已。 叶荞本来不打算卖豆油出去。 但一想想,其实豆油根本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卖这些豆油出去,赚的银子不多,而且也不可能垄断豆油,也就不遮掩了。 不过可惜,现在还不能卖炸货。 炸货可就赚钱了,那就不是卖一点豆油能比拟上的。 总之,今日的生意做得很舒心。 在送走这三家商人后。 叶荞就回去了,反正有罗林在这边看着铺子,她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翌日一早。 刘二妹等商贩过来拿冰棍的时候,竟然意外的都带来了不少的订单。 “这些都是要买冰鉴的?”叶荞用的这个时代的名字,在前面加上一些修辞词,比如说牛奶冰鉴、橘子牛奶冰鉴、杏子牛奶冰鉴。 山上的果树结了不少的果子。 不过都不是特别的甜,只能说很普通。 但不涩,带着果子特有的清香。 叶荞专门用来做各种水果冰棍,水果冰鉴,可比她自己去买要方便多了。 像西瓜,就可以直接去卖。 这不。 过来拿货的商贩,不仅冰棍拿得多,就连西瓜都十几个十几个地往板车上放。 叶家的西瓜是不愁卖了。 “叶小姐,你们家的冰鉴太好吃了,镇上的客人都争抢着买,虽然贵是贵了些,但最近镇上来了很多富贵的商人,那些人都不缺钱,直接一个人就买一份,吃完还觉得不过瘾。” “你那边算什么,我这边遇到一个客人,直接定了十份。”肖旺咋吧了一下嘴,有些咋舌,同时激动得不行,十份冰鉴啊,他都能赚二十文! 相当于卖二十根冰棍了。 “真的啊。” “当然,而且镇上好多的小姐夫人也喜欢,还嫌弃我们带货带少了,问我们还有多少,直接五份五份地定。” 刘二妹没跟其他的商贩说话,而是拉着叶荞说镇上的情况。 “小荞,我打听到了,听说明日钱府就会在家里办赏茶宴,等赏茶宴后,会安排府上的客人下乡,说是亲自进山去体验一下岩茶的生长环境。” “他们可定了在哪里休息?”叶荞问。 刘二妹压低声音说:“我听钱府的门房说,是来你们村,之前钱府不是在村里买了个宅子么。” 叶荞:“……” 说实话,她对村里即将来很多客人,完全无感,尤其这些人里面,背后都有不小的势力,人一多,八卦和谋划就多,多少有些烦。 第两百三十九章 收获 看来,短时间内,她得不到清净了。 不过又一想,估摸着就算是钱府安排人来邕乡村,对她影响也不大,因为对外有叶老爹招呼,她其实完全可以躲懒。 叶荞不是庸人自扰的性子,想通了之后,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她等拿货的商贩们离开后,就找来徐管家,让他带着一百份做好的各种口味的冰鉴去钱府,跟钱府做生意。 徐管家很快就到了。 他先递上了帖子,门房看见他没有什么异样的,就进去通知钱府的主人了。 没一会儿。 钱府管家出来,热情地把他招待了进去。 “徐管家,没想到您来了,不好意思,招待不周,最近府上太忙了,还请见谅。”钱府管家态度和蔼,不愧是皇商的管家,待人处世很有手段,情商也高,对外人一点都不会从情绪上表露出他真正的想法。 这才是正常的,毕竟不是谁都是傻子,站得越高,情商自然也是没问题的。 “不好意思,来打扰你们了,今日前来,也是想帮钱管家你一点忙,做点生意,我先说看看,你听听?”徐管家就没有钱府管家那么老练了。 不过,他好在性子实在,不懂的事也不会去招惹,虽然不能获取多大的成就,但胜在稳健。 “哦?原来徐管家是来找在下的?” 钱府管家放心了,他就不用去通知老爷夫人了。 毕竟府上最近真的忙。 时不时都在招待客人。 还是一些老爷亲自上门拜访,自家老爷跟夫人,就没个空闲的时候。 徐管家点头:“是的,不知道钱管家听说过最近镇上在卖的冰鉴没?” “就是此物。”徐管家让身后跟着自己一起来的叶五,把木箱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五小份的冰鉴,然后又快速把木箱关上。 钱管家一听到冰鉴两个字,就想到了最近镇上比较热的卖冰棍、西瓜、冰鉴的事。 “原来最近卖得火热的冰棍、冰鉴,是府上的生意啊。” “只是小生意,主家果树成熟了,果子味道不够甜,但用来做这些甜品,倒是很合适。” “说起来,也是因为运气好,去年主家打了冰窖,才能让在下都跟着沾了点光,尝了尝传说中的冰鉴。” “这不,听闻贵府宴会一事,老爷想着好东西不要浪费,让大家都看看我们清水县的好产出,所以就安排在下过来跟钱管家谈一谈这生意。” “钱管家可以先试吃一下,再做决定。”徐管家是真的一点都不着急。 他离开前,叶荞叮嘱了,若是谈不成,亦或者价钱太低,就拿回来,反正也不愁卖,大不了到时候送去其他的县城和府城卖。 虽然这样一来路途遥远了些,可也能消耗完,避免浪费,最主要的是,现在码头的船只来往多,走水运,可比走陆路方便多了。 钱管家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 他看向五盒不同口味的冰鉴。 尝了尝后,有些惊艳味道确实是真的好,而且货真价实,吃进嘴里就有一种牛奶醇厚的味道,再加上果香,甜而不腻,让他一个大男人吃了都觉得好,更别说是喜欢甜品的夫人小姐了。ζΘν荳看書 在吃食质量上,钱管家发现,他根本不需要怀疑叶家的本事,就跟他们家擅长茶叶一样。 钱管家眯了眯眼说:“徐管家,还请稍等片刻,在下先去跟夫人询问一声。” “应该的。” “来人,上茶。”钱管家吩咐完丫鬟招待徐管家,就快速离开了,前往后院去见钱夫人。 钱夫人刚招待完客人,正在喝茶歇息。 听见钱管家过来,就把人叫了进来,她揉了揉额头,问:“又是谁家上了拜帖?” 没错,最近不仅是钱府从府城、京城那边邀请过来的客人上门拜访,参加明日的宴会,就连镇上、县里,原本不知道钱府身份,现在知晓了,想跟钱府搭上关系的人家上门来拜访。 钱府来者不拒,也是为了名声着想。 所以每年这个时候,钱夫人都累得不行。 她坐到这个位置上了,自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虽然累,可也不会不去做,反而既然要做就要做好,从不会因为态度问题去得罪人。 不然生意可就没那么顺利,毕竟得罪了小人,可麻烦不断。 总之,钱府的行事作风就是让人又敬又怕。 “夫人,是叶家的管家上门谈生意。” 钱管家快速把徐管家带来的冰鉴说了。 “冰鉴啊。”钱夫人被勾起了点食欲,问:“带了样品来了么?可以尝尝?” “可以。” 钱管家连忙让身后的小厮把冰鉴送上来。 五种不同颜色的冰鉴,让人有选择性,还很漂亮。 钱夫人尝了一口后,默默地就吃完了,最后感叹一声:“还是叶家做的吃食好吃。” “既然人家都找上门来了,那就定,正好明日宴会上食用。”钱夫人大手一挥,又说:“之前的西瓜也是叶家卖的吧?也买一些回来,先冰冻进水井里,明日招待客人。” “是,夫人。”钱管家见夫人都不在意得罪李娇云的事,也就放心了。 钱管家正要离开。 就听到钱夫人说:“叶家的那位少爷,是小少爷的同窗,听闻颇有才学,以后叶府有事找过来,第一时间通知我们。” “是。”钱管家颔首后离开。 徐管家是一个时辰后离开的。 他回到家后,急匆匆地拿着卖冰鉴的银钱去找叶荞。 叶老爹是不负责这件事的。 叶荞正在后院看弄出来的水泥。 水泥已经差不多了,等过两日就可以实验一下效果,只要效果出来了,她就可以拿着试验品,让人去进献给皇上。 然后抱大腿。 没办法,在到处都是皇亲国戚,讲究出身的古代,能抱大腿,可是一件人人羡慕的事,所以叶荞才不会傻兮兮地不抓住这个机会。 看见徐管家回来,对方脸上扬起笑容,就知道事情办成了。 “怎么样?” “钱府答应了,还要定几十颗西瓜,老奴一会儿就安排人送过去。” 第两百四十章 烤鱼 叶荞放心了,钱府的消息肯定是最灵通的,他们愿意跟自家做生意,就表明现在叶家的安全的,不然以钱府的人脉,不可能会做冒险的事,毕竟两家没有什么来往。 这才是她专门把冰鉴卖给钱府的原因。 银钱都是次要的,消息才是最要紧的。 翌日一早。 叶荞早起练了武,又进后山打了猎,提着一只野鸡下山,就看见村里的村民开始收稻子了。 “小荞,这么早就上山啊。” “就随便逛逛。”叶荞笑着说。 村民羡慕地说:“小荞,你们家什么时候收稻谷啊,我看你们家田里的稻谷今年结穗不少,肯定收成不少,那水田里养的鱼竟然真的没有把稻子吃掉,真稀奇。” “就是啊,不仅没有吃掉稻子,稻田里的虫害少些了。”何老爷子说,他平时最爱护庄稼,之前就听叶家的建议,用上了农家肥,增加了收成。 轮到稻田养鱼的时候,正好遇上家里兔子生病,也就没有跟着弄,不过总的算起来,他家今年赚了不少,就算是兔子,也没有亏,因为大多兔子都是自家生自家养的。 “小荞,你们家什么时候收水稻啊,到时候出了亩产,可要通知伯父一声。” 村里的人都热情地说,并且还有人表示想去叶家帮忙。 叶荞还真听叶老爹说过这事,她给了个准确的答案:“就五日后收吧。” “嘿,那正好,我家今日就开始收稻子,到时候家里都收完了,我就去帮忙。”何老爷子积极地说。 其他平时跟叶家关系好的,以及爱种地的村民,也都连忙出声,表示会帮忙。 叶荞也没拒绝。 主要是拒绝不了。 这些人也不要银钱,就像看亩产。 一个个比叶家自己人还积极。 这不,等时间一到当天,何老爷子带着张家、李家、赵家的汉子媳妇儿们就过来叶家的水田里,就连何大虎都带着果果他们过来帮忙。 叶家的水田因为养了鱼的,所以没放干,稻谷就只能割掉后,背到旁边已经空了的,收完稻谷的人家的田里。 这些人也迫不及待,收回来的湿稻谷,就直接称重称上了。 “多少多少?” “快让我看看。” “别挤啊。” 村长也站在旁边,让自家儿子跟叶老爹一起,抬着秤砣和布袋装着的稻谷。 叶老爹一次性把一亩田里的谷子秤了,在大家都急不可耐时,笑得爽朗:“称出来了,有六百八十斤。” “什么?这么多?” “就算是去掉水份,也能有四五百斤!” “这亩产,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明年我家也要养鱼!” “叶二哥。” “叶兄弟。” “叶侄儿……” 一群村民围着叶老爹,说的那叫个彩虹屁,让人听了就开心,而叶老爹也一样,没有人不喜欢听彩虹屁。 “大家伙儿放心,稻田养鱼的事,明年大家来找我询问就行。” “谢谢叶二哥……” 一群村民激动坏了。 后续都不需要叶老爹请人了,他们直接就自发地去帮忙,免费把叶家水田里的稻子都收回来了。 叶老爹也不让大家干白活儿,等水田里的水稻都收回来完了,晾晒在各处石坝上,他振臂一挥,说:“这段日子辛苦大家了,今日请大家吃酸菜鱼,烤鱼!” “尝一尝这稻田养出来的鱼,味道如何。” “谢谢叶二叔。” “叶二哥那我就不客气了。” 村民高兴坏了,因为稻田里养的鱼多,就算是请过来帮过忙的村民全家一起吃饭,也就是两百多人,话费的也不过就一二两银子。 鱼是自家的,油也是用自家打的豆油,至于其他蔬菜,叶家就更不愁了,家里菜地多的是,有些时候吃不完的蔬菜,都摘去喂牛羊。 剩下的就主要是香料钱了。 自家种粮食,就是不愁吃。 叶荞跟叶老爹商量,今年收成的粮食,就全部囤仓库里,也不卖,自家吃就行。 酸菜鱼跟烤鱼份量都大。 香味也更吸引人。 周唯是从隔壁府城来参加钱府的赏茶宴,顺便跟钱府做生意的。 钱府买下了一大片的山,就为了岩茶。 他家也有不小身家,但比钱府就比不上了,因而决定过来,先品看看钱府的岩茶,看看是不是名副其实,再决定要不要买点山,到时候也能生产岩茶。 若是钱府真能把岩茶弄成贡茶,他买下山,绝对值了。 不过,买山的价格很贵,尤其是钱府发现岩茶后。 若是岩茶最后泯然众人矣,他这笔投资肯定就亏了,毕竟买一座产岩茶的小山,都要七八万两。 周家也不能轻易拿出来。 他正有些愁,就闻到了一股香味,香得他本来就有些水土不服,一个月下来,几乎没吃什么东西的肚子直接咕咕叫了两声。 他干脆就直接从客栈房间里走下来。 “掌柜的,闻到香味了吗?是谁家在做菜不成?” “这位公子,你不知道吧,是村里我家老爷在请客感谢大家帮忙收稻谷,请村民吃酸菜鱼跟烤鱼呢。” “酸菜鱼我知道,钱府前几日宴席上就吃过,味道确实不错,很下饭。”周唯越说越后悔,他当时在宴席上就不应该顾及太多,导致干喝酒应酬去了,连那些好吃的饭菜就只尝了点味道。 好在,镇上最近在卖西瓜跟冰鉴。 他就靠这两个吃食续命。 “烤鱼好吃吗?” “好吃,一会儿我就去换班吃。”掌柜的正是孟远,虽然他瘸腿,但并不影响帮忙守着铺子。 周唯一听,忙问:“那能去哪里买烤鱼?” “买?”孟远愣了一下。 说起来,这边的客栈,就是官道旁叶荞他们新修的房屋。 钱府的人果然邀请许多的商人、贵人去山上看岩茶。 住的地方不够,叶家这边的房子就刚好。 所以钱府大手一挥就租下了。 叶家刚新修好的房子,就这么开始赚钱了,可以说回本的速度相当快了。 不过因为生长岩茶的山都比较远。 这些人大多都是骑马去,去一趟也要在山里停歇十日半个月一轮。 这不,周唯还没轮到他去呢。 第两百四十一章 周唯 就算是先去看了岩茶的商人、贵人回来了,也会留下来参加品茶会。 中途人来人往的,至少年前都会一直热闹。 叶家的客栈早就住满了。 就连村里,都有一些房子租出来,留给这些商人带来的下人住,甚至有人为了方便,直接把帐篷搭建在管道旁边。 要不是因为山里不安全,估计帐篷直接搭建到山上去了。 “不可以买吗?”周唯连忙摸出一个碎银子,塞到孟远手里:“掌柜的,麻烦通融通融,最近的饭菜实在是不合胃口。” “我去帮你打听打听,请稍等。”孟远就喊了个村里的过来的小孩子,去询问叶荞。 叶老爹今日在忙着招待村民喝酒,还是找小姐合适。 没一会儿,村里的小孩过来了,说:“孟叔叔,小荞说可以让何大哥帮忙多做一份,不过要稍等一刻钟,就安排人送来。” “别啊,不用送,我可以自己去吃。”周唯喜欢热闹,他家因为经商,就更加需要人际关系,本来就对叶家这个新崛起的,似乎并不怎么显眼的地主好奇,这会儿有机会自然不愿意放过。 “好啊,也行,大牛,麻烦你带客人过去,石坝那边应该有位置。” 大牛兴奋地对周唯说:“客人,跟俺来。” “小子,你叫大牛吗?可吃过烤鱼?” “吃过,一会儿就去吃,今天叶二叔请客,请大家吃鱼,可好吃了,之前吃过酸菜鱼,味道特别好,是何大哥做的,大叔,一会儿你去吃过就知道了。” “行。”周唯一走进村子,就感受到了热闹的气息,他本来就是个喜欢凑热闹的性子,看见四处搭着桌子,围坐在村民,他没有在村里吃过席,其实还挺好奇这些酒席的。 前面有桌上已经端上了烤鱼和酸菜鱼。 一桌子村民,吃得速度那叫个快。 周唯在旁边闻到,都觉得香,瞬间就被吸引了,“真香啊。” “这菜是用什么油做的,竟然一点都不油腻。” “难道是胡麻油?” 大牛早就迫不及待想去坐席吃饭了。 周唯的话他都听不懂,“大叔,一会儿你自己去问叶二叔或者小荞,俺不知道哇。” 一激动他说话就带上了口音。 周唯哭笑不得,但肚子也被勾起了馋虫,咕咕直叫。 等被带到石坝旁,何春忙得没时间招待他,倒是叶荞跟叶母单独坐在旁边吃饭。 叶母走出来,问他:“请问可是要定烤鱼的客人?” “没错,正是在下,夫人是?”周唯跟她打招呼。 叶母说:”不用太见外,夫家姓叶,今日宴席的主人,你要定的烤鱼正是家中厨子的手艺,来人,给客人上茶。” 徐香连忙把端了茶水上来。 招待客人用的普通的绿茶。 周唯喝了一口,觉得味道一般,并不出众,有些失望,不过到底是烤鱼的香味太过诱人,他又确实饿了,现在离开估计也没什么好菜吃,就坚持留了下来。 约莫过了一炷香的时间。 烤鱼端上来了。 周唯闻着就觉得香,心想,不知道味道是不是跟闻着的一样,他拿起筷子,用茶水清洗过,尝试地夹了一块鱼腹的肉。 一喂进嘴里,麻辣鲜香的味道就在嘴里爆裂开,鱼皮很酥脆,里面的鱼肉很鲜嫩,一点都不老,最关键的是,鱼肉不仅没有腥味,还很入味,并不像他平时吃烤鱼时,总是不入味。 周唯实在是太惊喜了。 不知不觉就吃了不少,连带着旁边的配菜都没有放过,一一尝试。 配菜也很入味。 这时候吃多了,再喝上一口茶水,结腻又开胃,都没功夫注意到茶水不够好了。 这边。 叶荞依旧是跟叶奶奶他们坐的一桌。 都是自家人,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既方便又不用拘束。 叶荞喜欢吃烤鱼。 就跟以前吃烤鸡一样。 烤得好的烤鱼,味道十分好。 叶荞一个人就吃了一条鱼加上许多的蔬菜。 这边她刚吃完,徐管家就过来了。 “小姐,那位从隔壁州府过来的客人想找何春给他做日常三餐,愿意给一月十两银子的聘请费。” 叶荞顺着徐管家指过去的方向看了一眼。 看见果然是周唯。 之前他自我介绍时叶荞就有听见,只不过为了避嫌,没有亲自去招待。 “你去问何大哥一声,看他愿不愿意去帮忙做一顿。”这种赚钱的事,叶荞自己是不会拒绝的,毕竟有了银钱才能咸鱼享受生活。 没必要往外推。 徐管家犹豫了一下说:“小姐,你说,要不要在管道客栈那边请个厨子,专门做饭菜?那边客人住得多,虽然大多都自带厨师,可我们也可以开门做生意。” 叶荞闻言,问:“如果要出彩的话,还是要何大哥做的好吃,乡下普通厨子只怕满足不了那些商人。” “是这样没错,那不然就让石坝这边换个厨子?” “老奴已经去四处村庄打听了消息,还真有一个家境不好的老厨子,之前是去镇上时无意间遇见的,你看,要不要让人过来先问看看?” 叶荞拍了拍徐管家的肩:“徐管家,你可真是体贴,做得好,奖励你几颗西瓜,还有香皂,二十斤新米,拿回去解解馋。” “至于你说的人,先带来给我和我爹看看。” “老奴多谢小姐赏赐,人我下午就去把人叫来,估摸着,官道客栈那边,有类似需求,要买饭菜的,不会少。” 徐管家没说自己为了安全着想,一直把都有安排人,仔细观察过来官道客栈住宿的商人。 他也不安排大人。 就找些孩子,去跟那些小厮,马夫聊天,自然消息就能知道。 那些人看见小孩没有预防心。 一些家庭背景,透露的时候也没有什么注意的。 这种事,他都习惯了,根本不需要主家吩咐,就能做好,不得不说很省心了。 下午。 叶荞就见到了徐管家说的老厨子。 “叶小姐好,鄙人顾白山,家住清水县下的罗林村,听闻你们这里招厨子是吗?”顾白山是个接近五十岁的汉子,已经满头花白,满脸皱纹,是生活留下的痕迹,“鄙人往回是在村里给大家煮席面的,算不得什么顶好的厨艺,您别嫌弃。” 第两百四十二章 肖云 “家中可还有什么人?”叶荞循例问。 顾白山老实巴交地说:“家中有一老伴儿,一个断了腿的儿子,儿子刚娶妻,孙女三岁了。” 叶荞又问了他祖上的一些亲戚关系。 这么算下来,其祖上竟然跟叶家有些亲戚关系。 因为顾白山家的祖上跟叶奶奶娘家有出五服的亲戚关系。 仔细问了家事,确定身家清白,也只是因为年纪大了,没活儿干,家里日子颇有些过不下去才出来找活儿干,之前意外遇见徐管家,这才有了交集。 叶荞点头答应了。 反正石坝那边只需要一个煮饭的厨子,帮忙解决在村里修房子的谢师傅等人的一日三餐,倒也不需要什么精湛的厨艺。 不过,叶荞没想到,顾白山的厨艺还真不差,主要是特别擅长做乡下的一下家常菜,各种蔬菜被他做得都有滋有味的。 谢师傅那边修房子的工人也没有埋冤,还挺乐意的,何春就这么在官道客栈里留下来了。 一大早。 周唯就起床吃饭了。 走下楼,直接去找孟远点菜:“今日有什么吃食?” “客人,今日有卤肉饭,小炒菜。” “卤肉饭,好吃吗?”周唯砸吧了一下嘴,摸着下巴问。 “好吃。”孟远正打着算盘,他虽然是弓箭手,可因为年纪小的时候就充军去了,也没读过书,不会用算盘。 最近被安排过来管理铺子,就跟着叶老爹学了叶荞教的数字,打算盘,记账的方式也按照更简单的名册,上面记录的是数字。 “客人要点吗?”孟远征询他的意见。 周唯在周家吃的饭菜,味道也不错,毕竟是大厨做的,但村子里这边的饭菜,尤其是昨日吃的烤鱼,让他有些意外。 想了想,就答应了:“那我试吃一下。” “好咧,那就先给客人上小份,若是喜欢,再增家份量。” 周唯不是一个人来的,他也带了小厮跟护卫的,只不过不喜这么多人跟着,何况小厮跟护卫都帮他打听消息去了。 “成。”周唯觉得孟远的态度挺好,考虑也周到,心情也舒坦,自然不会拒绝。 他随便在楼下的大厅里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刚坐下,孟远就亲自过来招待了。 客栈这边现在主要是住宿的人多,安排了村里的婆子过来干活儿,送热水之类的活儿有人干,卖吃食倒是只能孟远亲自上了。 孟远按照叶荞建议的,走路走得慢,显得仪态不错,又能减弱瘸脚的缺陷,加上温和下来的气质,周唯虽然注意到他脚的问题,也没露出异色。 “客官,这是茶叶、甜品菜单,您需要点什么?” 周唯还没见过这种把菜单单独做成小册子,拿上来的,觉得十分稀罕。 大多数的百姓都是不识字的,所以就算是出名的酒楼,也主要靠小二背菜单,招呼客人。 “画得真好。”周唯翻来覆去把菜单看了一遍,被上面的插画惊艳到了,因为每一张都有非常写实的画,就算看名字不知道是什么菜,看画也能分辨得出来。 “这是我家少爷画的。”说起贺远,不仅孟远等长工觉得与有荣焉,就算是村里,要不是因为现在贺远还没有功名,估计村长都要联合大家一起,修建功德碑了。 周唯听到他与有荣焉的话,有些好奇:“你家少爷是?” “我家少爷在镇上读书呢。”孟远没有多说。 但周唯来之前就打听过叶家的情况。 自然知道贺远被林政林大学士收为学生的事。 本来心里还怀疑里面有什么内幕。 毕竟府城的学子那么多,林大学士为什么偏偏收一个七岁稚童当学生,还出身寒门,按理说,对方肯定看不上的。 可意外就是发生了。 这会儿看见这画技,还只是七岁孩童,就这么写实,看得出来,天赋确实不错。 “冰鉴还有这么多口味啊,竟然比镇上卖的口味还多。” “这个葡萄口味跟杏子口味的一样来一份。” “这个加冰的桂花酒酿芋圆豆腐来一份。” “牛奶小方是什么?也来一份尝看看,都挺好看的。” “还有这个,水果小蛋糕来一份。” 孟远记录下菜品的号数,点头,告知份量并不多,周唯一点都不介意,好的甜品,份量本来就不多,才显得高档不是。 要是随便好吃的甜品多他还要怀疑这么便宜,是不是买到什么不好的吃食。 其实一份甜品也要一百二十二文,六十八文这样的价格。 只因糖贵。 在清水县养牛的也不多,牛奶可不像在草原那边,喝都喝不完。 叶家的牛奶也不多。 还是从其他养牛农户家收的。 叶家自从干活儿要的人多了后,就长期收各种食材,像蜂蜜,十里八乡的也总有那么几个,这些人总能从山上找到蜂蜜,自己舍不得吃,就拿过来卖到叶家。 几乎附近十里八乡都知道叶家给价钱公道。 也就愿意过来跟叶家做买卖。 很快。 甜品就先送上来了。 孟远看着用漂亮的瓷盘放着的几样甜品,一个个挨着尝试过,觉得有种别样的美味。 “好吃,不错。” “这蛋糕跟普通的桂花糕那些又不一样,没想到我一个汉子吃起来味道都不错。” 旁边一个拿着折扇的青年经过饭桌旁,被周唯的举动吸引了。 他十分自来熟地走过来坐下,“周三少爷?” “肖二公子?”周唯刚吃了一块蛋糕。 孟远送了小刀跟叉子的,他到底是商户家的少爷,吃螃蟹都用蟹八件,等孟远说了怎么使用刀叉后,几乎没什么不习惯就学会了。 “三少爷在吃什么?闻起来挺香的。”肖云嘴上这么说,但看清了蛋糕的样子,只觉得眼熟,心里已经有了想法。 “啊,就是小蛋糕,水果蛋糕,二公子要是喜欢,在下就再点一份,这一份在下尝过了,味道很是不错,甜而不腻,软绵又富有层次感。” “好啊。”肖云笑着点头。 孟远看见肖云,第一眼也就认出来了。 倒不是因为他有见识,相反,之前在军营里,也不过是郭荣手下的普通小兵。 第两百四十三章 退路 之所以认出肖云。 还在于,这次郭荣那边,把一些可能会来到清水县的贵人,商户都让下面的人,整理成册送过来,给他们看的。 叶荞跟叶老爹、叶母都看了。 搭配着画像跟介绍。 免得到时候又出了被人找麻烦,却还不知道的事,算是提前做准备了,因着这件事,叶荞还给郭荣那边送了不少的礼。 礼物很简单,是一些乡下自己种的各种粮食水果罐头,叶老爹酿造的酒,以及自家产的普通肥皂,放在军队里用还是不错的。 而被孟远认出来的肖云,便是霍将军名下的一个副将,跟郭荣是同僚,只不过,肖云的父亲并不是寒门出身,是世家子弟,肖家本家乃是京城的威远侯府。 肖云父亲肖妄是竖子,在府中既不能继承家业,也不能继承爵位,便早早地就离家,投身军营,过了十几年,早已建功立业。 倒是避开了跟主家那边内斗的麻烦。 “两位客人请稍等。”孟远转身就进了后院的厨房,跟何春上了订单。 这外面。 肖云注意到孟远瘸腿,却走路很轻,像是练家子的,若有所思。 在跟周唯一起,用了一顿非常新鲜可口的饭菜后,也被收服了,跟孟远定上以后的一日三餐。 肖云站在柜台前,让身边的随从把银子付了。 看了一眼旁边放着的菜单,开口道:“贵府小少爷的画技真厉害,难怪被林学正收为学生。” 孟远看了他一眼,听出对方打探的心思,按照叶荞他们的低调的吩咐,他轻笑道:“少爷也就是普通画技,得不得少爷的推崇,只不过对我们这些大字不识的粗人来说,才格外推崇,没办法,谁叫他是我们家少爷呢,就算再差,我们也不会嫌弃的。” “掌柜的可真是谦虚。”肖云听了心里挺舒坦的,也觉得叶家品性还不错,完全没有因为林政的原因就嚣张起来。 不然那才是真让人看笑话了。 毕竟贺远再有本事,也还没有功名,有句话说得好,早慧遭人妒。 如果他不能一直维持极好的成绩,以后但凡他表现差了一点,只怕就会被人诟病。 这就是早出名的弊端。 除非有真本事,真不建议早出名。 “不谦虚,我家老爷说了,以后少爷要是读书读累了,就回家,当个地主研究种地,也能为朝廷,为国家做事,只是当官的做大事,为民者则做小事罢了,只需尽那一分心力即可。” 肖云有些怔忪。 旁边的周唯也有些羡慕。 他们都是家中的嫡子。 不管怎么说,都是要努力做好的。 哪里能像叶家这样,对贺远一点要求都没有,只关心他开不开心。 且,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叶老爷,估计也是活得很通透。 想必以后就算贺远泯然众人矣,也只不过换个活法。 有退路。 有家人关心,多么让人羡慕。 肖云原本还想打探叶家的消息,都再也没有了轻视的想法。 “掌柜的,我看你像是学过功夫的,可是行伍出身?” 也难怪肖云一眼就看出来了,在军中久了的人,遇到士兵,心里都有数,这些身手一般都一脉相承,也是古代讲究传承的原因。 “不错。”孟远不意外被他认了出来:“在下是郭荣郭副将统帅的士兵,因伤还乡,被叶老爷接纳,在府上当长工,叶老爷愿意给我们提供一份活儿,我们十分感激。” “竟然是退伍士兵。”周唯有些惊讶,围着孟远逛了一圈,好奇地问:“掌柜的说你们,难道还有其他兄弟跟着掌柜一起在叶老爷家干活儿?” “没错。” 孟远看出两位少爷的不可思议,他故意说:“像在下只是腿瘸了,其他兄弟却各有更严重的残疾,不过老爷心善,都给我们留下一份儿活干,足以生存下去。” 肖云在旁边心情复杂,又震动。 他父亲也是霍将军手下的副将。 他自然明白军营里那些受伤的士兵。 要么留下来干些粗活,管煮饭。 要么就是等着下一场仗来临时,被当作炮灰,送上去送死,平时这些残兵老将,最多只能吃个五分饱,在军营里经受严寒酷暑。 他们没有埋冤吗? 不。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已经是无用之人,就算回乡也活不下去,何况,能死在战场上,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难道他们就不想活吗? 只不过是没有活下去的选择而已。 肖云没有说什么,转身出了客栈。 叶家。 叶荞在后院,看见已经成熟好了的水泥,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制作,终于有成绩了。 叶荞本人都有些激动。 她上手直接抓着水泥也不嫌弃涨,在旁边笑得像一个小傻子一样。 “小姐,东西可是制成了?”徐管家在旁边跟着欣慰地笑。 叶荞点头:“是啊,弄好了,不过要看成品,得等一夜。” “徐管家,你帮我打一桶水过来。” “好的,小姐。” 徐管家把水桶提过来,就看见叶荞刚用木板搭建好了一个框架,他也没看出有什么用。 叶荞把水泥加水,搅和搅和,确定比例差不多了,再把真正的混合好的水泥,倒进木板里面。 “等一天等它自己干了就行了。” 徐管家点头表示知道了,并且在旁边用栅栏围上,免得被破坏了,总之,对叶荞弄出来的东西,他都很看重,哪怕现在他根本看不出来这灰灰的泥浆,到底怎么回事。 下午。 叶荞在家把衣服换了,吃了块冻西瓜,顺便帮忙盯着院子里晾晒的谷子。 为了不无聊,她还用圆筛搭建了个简单的捕捉麻雀的捕猎器。 一下午还真抓了几只麻雀。 叶荞把麻雀放进身侧的笼子里,正在弯腰用糕点逗弄麻雀,就听见叶萧、叶大伯、叶老爹他们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叶荞抬头,果然看见几人一边说话一边往屋子里走。 “萧哥,你们说啥事啊这么热闹?”叶荞被勾起了好奇心,问。 叶萧看见她在吃西瓜,还有各种糕点,都是冰冻过的,随便在院子水井旁洗了脸,洗了手,就跑过来,跟她坐一起。 第两百四十四章 答应 “我先吃口西瓜?” “吃吧。”叶荞大方地分享。 叶萧拿起西瓜没一会儿就吃完了一块,还有些意犹未尽,歇了一口气才腾出功夫说:“有人想请二叔进山,说是去山里看岩茶,之前钱府带着的那批人回来了,有人受伤了,好在没出人命。” “也带着不少护卫跟大夫的,要不然,这一趟还真要出点事。”叶萧有些感慨。 “出啥事了?”叶荞还真有些意外。 叶萧明显听了不少的八卦,“听说是在山上遇见大猫了,不止一只。” “嘶。”旁边叶母跟着倒吸一口凉气。 叶大伯他们也坐着正在说这事儿。 叶大伯母倒是想起什么,跟着说:“还真别说,当年老一辈都知道后山有大猫,时不时都能听到叫声,也就是这几年,日子好,山林里猎物也多,那大猫躲在深山里去了,要是遇见荒年,准出山,他们也走太远了吧,难怪出事。” “可不是,除了大猫还有狼呢,不然钱府也不会退下。”叶萧在旁边跟着点头。 叶荞心想,这时候打到老虎,可是真的能卖钱的,完全没有保护动物的说法,不然她家一开始也没办法在山上打猎了。 “他们啥时候再次进山?岩茶的收获怎样?”叶荞问。 叶老爹接过这话:“过两日就出发了,岩茶的收获还不错,都是一些天然野生的岩茶,正因为难得,才能炒出高价,钱府上午找我去谈了这事,看样子是不会放弃的,加上那岩茶本来就是好东西。” “干啥找上二弟呢,这危险的事。”叶大伯母有些不满,但也不插手叶老爹自己的决定。 叶大伯在旁边抽了一口旱烟道:“去一趟,给二十两银子呢。” “嘶~” 叶萧跟叶大伯母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叶母倒是心中有数,“钱府找上门来,可是有什么缘由?” 叶老爹当着大哥大嫂的面不好详说,只模糊地说:“可能是觉得我一直在进山,但没有出过事吧。” “这倒是,二弟运气好着呢,别人都比不上。”叶大伯与有荣焉地说。 俨然很引以为傲。 叶老爹有些无奈,但他也只能把引导大家这么想,就是不想众人发现小荞的秘密,不过,正因为秘密太神奇,若非他真心疼爱闺女,一切相信她,也不至于验证出结果。 所以他是不担心被人发现什么的。 “爹,那我跟你一起去,正好许久没有进山了,顺便把蜂蜜收回来。”叶荞肯定是要去的。 他爹虽然能拒绝,可没必要。 答应这件事,能卖钱府一个人情,人情这种东西可不是想有就能有的。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晚上叶荞吃完饭,就收拾完去睡觉了,睡前隐约意识到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事,等一觉睡醒,才想起来,原来是忘了告诉爹娘水泥的事。 一大早。 叶母跟叶老爹在厨房里煮早饭。 叶老爹刚砍了柴,在土灶后烧火。 “爹,娘。”叶荞走进来时还打了个哈欠。 “咋?打热水洗脸?” 叶家都习惯了用温水洗脸,叶母也经常用洗脸霜之类的乳霜,她皮肤都肉眼可见的好了,至少一看就不像是乡下妇人了。 “爹,娘,我水泥做出来了。”叶荞随口道。 “啥?水泥?”叶老爹反应了一会儿才意识到是什么东西,当初叶荞说的时候就没有详细说有什么用处,两人听了也没有太放在心上,这会儿反应也很平淡,就都哦了一声。 叶母说:“那就吃了饭再去看。” “行啊。”叶荞随意地点头,她见还有时间,先去院子里打了拳,照旧晨练一番后。 早饭很不错,是叶母熬的野菜粥,清火消暑的,搭配的煎包,煎包里用的羊肉,羊肉是镇上买的,自家的还养着,平时很少吃,主要用来扩大规模,母羊都留着,公羊则有事的时候杀一只,倒也不频繁。 羊肉煎包味道鲜美,里面还流汁,最关键的是羊肉扎实,没有膻味,外皮焦香酥脆,里面那一层面又是软和的,泡了肉汤汁后,味道都浸满了。 叶荞一口气就能吃六个大煎包,再搭配上一碗野菜粥,真是朴实无华的早饭。 “等进山了也可以把煎包带着,到时候随便带个铁锅烙一烙就能吃。”叶荞都开始准备起进山的口粮问题了。 叶母说:“你们要是喜欢,我就一会儿再多做点,牛肉包子吃不?家里牛肉还剩了一些。” “吃!要那种大的,一块和牛当包子馅儿。”叶荞比划着大小,连牛肉的位置都选好了。 说起来,要不是省着吃。 早就没了。 这时候叶荞还惦记着以后要是卖牛肉,还去买。 吃完早饭。 叶母跟叶老爹才晃悠悠地跟着叶荞去了后院,两人走过去就看见栅栏跟木桩子。 “干啥用的?” 叶荞走过去,把栅栏搬开,木桩子也随意用锤子就砸得脱离了已经硬化的水泥柱子了。 “爹,娘,这就是水泥。” “啥?你说的水泥就是柱子?那为啥叫水泥?” 叶老爹伸手在水泥柱上摸了摸,发现上面有一层灰色的尘土,轻咳了一声问:“你说的水泥就是着上面的灰泥吗?” “爹,还是你有见识,不仅上面的灰泥是水泥,就连整个柱子都是水泥做的,说得简单点就是这些灰泥加上水,干了后就凝固成柱子了。” 叶母跟叶老爹再傻也听明白是什么意思了,两人围着水泥柱转了一圈。 叶老爹让叶母往旁边站远点,他则随手拿起锤子,就往上面砸。 嘭的一声巨响,水泥柱没啥问题,倒是叶老爹手给震木了,可他不仅不觉得疼,还兴奋起来,举着锤子围着水泥柱子砸了五六下。 “老爷,快别砸了,砸烂了可如何是好。” 徐管家急匆匆赶过来,看见这一幕连忙阻止,这可是他跟小姐一起辛苦弄出来的,他就怕东西坏了,小姐得伤心。 没想到一抬头看见叶荞在旁边傻乐呢。 徐管家这就看不明白了,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东西竟然是昨天弄得灰色浆糊凝固成的,比砖头还结实! 第两百四十五章 安排 要知道现在产的是青砖,可不是后世比较脆的红砖。 “这,这也太结实了,如果用来修房子,应该不用担心房子会倒!还有修城墙,修上城墙,那外邦人还敢这么欺负我们吗?”徐管家心情激昂,激动得眼眶发红。 旁边的叶老爹也惊呆了,完全没料到自己闺女会拿出这么好的东西来。 他轻咳一声道:“徐管家,此事不可说出去。” “是,老爷,老奴一定不透露出去。”徐管家正色道,心里是有数的。 等徐管家离开后。 叶老爹这才看向叶荞跟叶母,三人一起商议怎么决定这个水泥的去路。 “小荞,你之前说献给皇上,那我们应该让谁进献给皇上?” 这一点很重要,毕竟在这时候皇权至上,官僚主义严重,如果没选好人,就算是进献上去,功劳也未必能落在他们这样的普通耕读之家身上。 虽然叶家现在在县里勉强上算得上小地主,可对皇帝来说,真的就跟富农没什么区别,差距太远,就算被官员吞了好处,叶家也只能认了。 “选阿远的老师,林大人。”叶荞没有犹豫说。 叶老爹不太懂官斗宅斗,这种时候,都听从叶荞的意见。 比起文官,叶老爹更适合当武官。 在他身上能看到明显的义气、护短、坚毅。 叶荞对老爹还是了解,就把理由说了:“爹,你想看看,大家都知道林大人是阿远的老师,读书人看重师承,以后等阿远入仕了,不管怎么说,都不能伤害林大人,如果林大人品性跟我们家的处事作风不一样,那阿远岂不是要受委屈?” “那是自然。”叶老爹跟叶母眉头都皱了起来。 叶母说:“阿远这一次帮了家里这么大的忙,真是辛苦他那孩子了,他还那么小,我都不好意思。” 叶老爹点头:“我们不能什么事都让一个孩子来承担,估计阿远一个人在府城也不好过。” “小荞,你觉得怎么做能帮到阿远?”叶老爹不懂就问。 态度很明确,是护着贺远的。 叶荞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爹,你看,我们不如就趁机把水泥让林大人献给皇上,如此一来,林大人肯定能得好处,如果他比较仗义,为人不错的话,也会让我们在皇上面前漏点面,不说赏赐不桑赐。只要漏了脸,我们在村里,都不会再有人过来找麻烦。” “到时候不仅试探了林大人的人品,还能解决盯着我们的人,一举数得。” 当然,如果林大人那边要贪功的话,那叶家就只能想其他法子了,毕竟个人力量有限,发展人脉跟低调为上策。 以叶家现在的身份地位,吃亏是肯定的,只要能换来他们想要的,就不算亏。 叶荞要的也很简单。 安稳的生活。 银钱够花就行,也不必那么多。 贺远的仕途安稳。 “可以。”叶母跟叶老爹听完,明白这一次相当于赌一次了。 “反正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存的银钱,就足够支持阿远一只科举走仕途了,我跟你爹平时也不用那么奢侈,够花就行,一家人安安全全的最要紧。” 虽说官员家人不限制做生意,但也不能太过分,不然到时候入了商籍就很尴尬了。 这件事决定好后。 就要让人送去了。 最终一家三口商议,决定让叶大伯去送,顺便去看看贺远在府城安不安全,银子够不够花。 不是不信任徐管家,而是这件事对叶家很重要,徐立又跟着贺远的,若是徐管家真打算背叛叶家,到时候趁其不备,把徐立带走,背叛贺远,贺远也没办法防备。 至于留在村子里的媳妇儿闺女,说实在的,未必有儿子得徐管家看重。 这时候都重男轻女,像叶荞这样一个闺女受宠的,是极少数。 当然,一般身家清白,家族渊源的人都不会轻易做背叛的事,到时候不仅会连累族人,还必须隐姓埋名,一辈子都回不了家乡。 但谁叫水泥事关重大,利益太大了,普通人未必抗得住。 叶老爹信任的,能够往府城走的,也就只有叶大伯了。 叶老爹去找叶大伯说了这件事。 他怕对方心理压力大,没说水泥的事,只在信上告知了贺远,到时候怎么做,他心里就有数了,叶大伯这边,只是找个理由,让他把信带过去。 “是该去看一下阿远,那孩子一个人在府城,年纪又这么小,我都不放心。”叶大伯俨然把贺远也当成了自己人。 同时也为贺远自豪。 没办法啊,整个叶家,就没有出过读书人。 准确说整个村子,就没出过秀才,虽然现在贺远还没考中,但他认了朝廷大官当老师,大家都默认为他肯定会中举的。 至于为什么说中举,而不是中进士。 对村子里的人来说,中举人已经很了不得了,那要是中进士,估计贺家本族人都要疯。 即使如此,叶大伯也很满意贺远了。 真心实意地把他当成小辈疼爱。 “只是送家里准备的粮食、衣物,一个骡车够不够?”叶大伯还没去过府城呢,有点慌,虽说从清水县到府城没有什么大的贼窝,但也时不时有行商说遇见打劫的事。 那些人是流窜的土匪,运气不好就遇上了。 运气这个事,实在说不准。 叶大伯想着,行李少点,他穿破烂点,也就不会引起哪些土匪的注意,少说要安全些。 “对,没有太多东西。” 水泥只需要送一点样品就行了,也就一二十斤。 其他粮食衣物的,还不如直接送银钱过去,让贺远在府城里直接买。 叶大伯晚上回去,跟家里人也说了这事。 叶大伯母虽然担心,但也知道自家迟早有一日要走出去的,这一趟就当锻炼了。 只不过。 在叶大伯准备好要出门的时候。 倒正巧遇见齐旺带着几辆马车,急匆匆地赶到村子里。 他先在村子外,看见客栈那边住着的不少商户,热闹非凡,村子里也不像是有事的样子,才松了一口气,直到马车一路跑到叶家门口,看见叶老爹安然无恙地从里面走出来,他整个人宛如虚脱了一样,颤颤巍巍地从马车上下来。 “齐管事这是咋了?腿抖得跟面条似的。”叶老爹笑着问。 第两百四十六章 巨款 “这不是被吓的么,担心老爷家出事,在下赶紧赶了过来。”齐旺也发现院子里叶家人面色都不错,不像是有事的样子,他心里松了一口气。 叶老爹要带着他进去坐着喝茶、歇息。 齐旺忙让身边跟着的下人,把马车牵进叶家院子里,对叶老爹说:“叶老爷,先不急,这次在下过来,按照老爷的吩咐,给你们带了一些补药过来,都是上好的药材,这次的事,老爷本来要过来亲自道歉,但府城最近听闻那位王爷会来,老爷要留在府城,率先见到对方,以免有人抢先,影响了对方对我们的印象。”齐旺苦口婆心地说,就怕叶老爹觉得这是齐临看不起他们。 说实在的,就仅凭林政是贺远老师这件事,齐临就不想得罪叶家了,何况之前跟叶家还有那么多情谊,不管怎么说,齐临都想维护好跟叶家的关系。 叶老爹虽然知道这件事跟齐家没关系,但到底是齐家导致的,但对方态度都摆在这了,他心里那点气也就没有了,最要紧的是,这件事说到底,还是叶家不够强。 之前他在府城,得知消息时,齐家也帮了忙的。 叶老爹不是没怀疑齐家在里面扮演的角色。 私下也让贺远去找人调查过。 正因为调查结果显示齐临这次确实没有这个想法,不然叶老爹第一时间就是跟对方结算生意。 只不过。 至于以后。 就要看献上水泥后,有什么情况再决定了。 叶荞跟叶老爹都不着急。 叶老爹闻言,最终还是把药材收下来了。 齐旺见此松了一口气。 虽然他不明白老爷为何在意叶家的态度,还把姿态放这么低。 他也乐见其成。 就说简单点,跟叶家合作这半年,他的月银比以前要翻了几倍,跟别人合作,可达不到这样的数据,他就是个帮人干活的,自然是银钱多,日子好过,就乐意跟谁做生意。 毕竟现在叶家又不是没有人帮忙。 “对了,叶小姐,之前送来的那些护肤品,老爷已经送去京城了,得到了很多夫人小姐的喜欢,就连怡亲王妃都很喜欢。”齐旺夸赞道。 其实他觉得,有这样的情况,按理说,怡亲王妃就算偏疼妹子,也不至于让对方乱来,毕竟怡亲王妃的性格温和,不像是会纵容妹子欺负人的性子。 只不过他也只是听闻,并不了解这些权贵真正的性子,也不敢给什么保证,只找一些好的消息告诉她。 叶荞闻言,没什么意外的。 毕竟她送出去的都是好东西。 贵人喜欢也正常。 叶老爹带齐旺进去说话,招待他。 叶荞没跟去,她把这次的亮肤乳等拿了出来,这次准备了各种各样的都两百份,口脂、面霜、亮肤乳、擦脸的水、洗脸霜等,合起来,一共有一千份。 这一趟齐旺过来,又给叶家带来了三千两的分成,加上护肤品三千两。 三两银子一份护肤乳,一千份就是三千两,比卖香皂还值钱。 别看叶荞这边给的价格不便宜。 实际上,拿到府城和首都去卖,轻易就能翻倍卖,还抢不到。 就算卖得再好,叶荞也在限量。 反正这么大一笔银子,已经够她花的了。 一年能卖六次,一次三千两,一年就是一万八千两,成本最多三千两。 正好齐旺要离开,就麻烦对方,带叶大伯一起去。 齐旺也只以为叶大伯是真的过去代替叶老爹看望贺远。 他正想跟贺远交好呢,哪里不愿意,比叶老爹还积极,把叶大伯安排得好好的,还直接送了叶家一匹马跟一辆马车。 “我们虽然合作,但也不能占你便宜,一辆马价钱不少吧?”叶老爹虽然这么问,其实心里有数,这么一匹好马,在府城卖家大约三四十两银子,再加上是养惯了的,比新买一匹马就能节省一些训练花费的时间。 叶老爹直接给了六十两。 齐旺哪里能收这么银子,但叶老爹坚持给,他最终还是没有推辞过,就收了下来,不过对待叶家的事,就更上心了。 叶大伯就把骡车换成马车。 再装上用麻布装着的水泥,瓜果,以及自家腌制的咸菜,就上路了。 出发前,叶老爹往他怀里塞了两百两银票给叶大伯,让他到时候给贺远送一些,他自己留一些。 就这样,叶大伯出发了。 叶大伯母他们目送对方离开。 若不是因为家里事情多,指不定叶大伯母还要叫叶萧跟着去,不过,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这时候出远门是件危险的事。 要是真出事。 也不能让家里两个壮劳力一起出事。 叶大伯一走。 就轮到叶荞跟叶老爹跟着钱府的人一起出门,去山上了。 一大早。 叶荞换上骑装,带上弓箭,穿着厚垫的鞋子,腿上还绑着匕首。 叶老爹的弓箭比她的大,带的短刀也做成弯钩型,杀伤力更大。 两人吃了早饭,背上背着叶母亲自缝制的,类似书包的包袱,里面放着盐,火折子,替换的衣物等要紧的生存用品。 跟家人告别后。 叶荞跟叶老爹一起往钱府走。 也就是以前的贺家。 刚走到钱府门口。 就看见钱府的人,以及这次要上山的商户都已经准备好了,别说,一群人数还不少。 叶老爹跟叶荞站在一起,他小声道:“难怪会出事,这么多人一进山,热闹遮都遮不住,那些猎物不激动才怪。” 说起人喜欢打猎,其实野兽也喜欢袭击人。 叶荞嘴里咀嚼着何春做的绿茶片糕:“是啊,所以这趟,爹,我们要小心些。” “嗯。”叶老爹点头,说:“要是他们不听,我们也不插嘴,反正说多了还惹人嫌。” “不错。”两父女达成一致。 很快。 钱府跟其他的商户就准备好了。 钱府的大少爷走了过来,对叶老爹拱手见礼,目光在叶荞身边滑过,就说起了正事:“叶伯父,今日就麻烦你帮忙带路了,这是我们这次要进山去看的岩茶的路线。” “你看看我们要怎么走?” 第二百四十七章 叫花鸡 叶老爹看了一下地图,上面画得很简易,不过大致能看出他们最终目的在哪里。 竟然是要达到昆山内围的一座悬峰。 叶老爹没追问为什么钱府竟然要带着商人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反正他能护住自己跟小荞的性命即可。 至于钱府跟其他商户是不是去送死,那就跟他没关系了。 叶老爹说:“具体怎么走,要等进了山,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山里的野兽是流动的,我只能根据痕迹来判断。” “钱大少爷,你们应该还请了其他打猎丰富的猎户吧?”叶老爹问。 钱铭闻言点头,“还请了另外几个猎户,都会帮忙找寻正确的路。” “谈不上什么正确的路,其实只要进了深山,肯定就会遇见野兽,人一多,根本藏不住味,以前村里的村民从未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危险度很高,钱少爷要做好准备,安全归来才是最要紧的。” 钱铭苦笑一声,他哪里是想去那么危险的地方,还不是因为莫家跟钱家的竞争关系,听闻这次莫家从海外找寻到了一种十分好的茶,到时候若是钱家拿不出比新茶更好的茶,岂不是茶皇商这个名头名不符其实。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莫家背后也有人脉,并不比钱府弱,一旦给对方机会,钱府的皇商名头保不住就罢了,其他茶商也会被抢走,若是换个对手还好,最多不过丢了皇商的名头,只要还能赚钱,就不会被上面抛弃。 可莫家却不是什么善茬。 钱府只能争,赢了能保住全家性命,输了就……连累所有人都有可能。 叶老爹不清楚他们的问题。 见他没解释,也没追问。 钱铭带着叶老爹,把他介绍给在座的各位商户。 其中比较眼熟的。 就是周唯,以及肖云。 周唯跟上来叶荞能理解。 肖云一个武将之子,跑来这么危险的地方,又不经商,就看不明白了。 “叶姑娘。” 周唯主动跟叶荞打招呼,他带着点自来熟:“多谢你家愿意舍出厨子,让在下终于不用再承担水土不服,吃不下饭的痛苦了。” “不用谢,早知道如此,也就早些安排,尽地主之谊。” 周唯倒是没有单独跟叶荞说话,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厨娘的。 “我这次上山,带了一个厨娘去,总不怕在山里吃不好睡不好了。” “其实山里很危险,周少爷多加小心。” “多谢提醒。” “不过这没法子啊,我可以跟着你爹一起走么?”周唯看了一圈,觉得还是叶老爹比较靠谱。ζΘν荳看書 叶荞没有拒绝,反正他们这一趟带路,也是想顺便去看看四周的山,要是真遇见不错的山地,可以买下来。 岩茶肯定是会出名的,现在投资,之后可以赚一笔。 叶荞虽然不看重钱财,但是能赚,自然不会放过这机会。 只不过注意不让自己变成商户即可。 一共加上随行,约莫有一百三十几人,就这么出发了。 叶荞跟叶老爹步行上山,也不带什么马匹,就只有一个包。 “诶,你家的包真好看,这是自己做的吗?我没在府城见过,这个样式很新鲜。” 一路上,周唯话还不少,十分主动地跟叶荞和叶老爹说话。 叶荞束了头发,穿的男装劲装,在乡下男女之防并不严重,何况叶荞还没满九岁,加上叶老爹从一开始就把她当成男娃对外介绍。 愿意跟叶家交好的,也不会对此产生什么质疑。 叶荞看了一下自己的背包,其实就是黑色的一种绸缎做的。 样式跟现代的黑色背包有些像,用的好布料,看起来就很有质感。 “嗯,是我娘做的。” “挺好看的。”周唯有些羡慕,突发奇想地追问:“不知道等回去了,可不可以让叶夫人教我家秀娘做?我也想要这个书包,可比包袱方便多了。” “可以。”叶荞还以为啥事呢,挺大方的。 旁边肖云注意叶家父女很久了,正好听见周唯厚脸皮要书包的事,他在旁边轻哼一声:“周少爷,你也好意思要,人家做的新样式,还没上铺子呢,就给你用了,多划不来。” “肖公子说的是,那我买好了,叶姑娘,成吗?” 周唯顺杆往上爬,那是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可以说脸皮很厚了,不过却厚得并不让人讨厌。 肖云翻了个白眼。 叶荞在旁边乐呵呵地笑。 周唯问:“叶姑娘,你们要是想卖这种书包的话,我们一起合作啊。” 周唯看书包只觉得奇怪,但又很高档,他自己各种突发奇想,也没办法往高级感上靠,考虑最多的还是花色、大小、造型以及布料。 说到底,叶荞还是占了后世记忆的便宜。 不然以她村里的教育,真没有这些见识。 叶荞还真没考虑过做成衣、书包等生意。 但说起来,还真合适。 大越朝穷人多,富人也多,一点都不耽搁叶荞赚富人的钱,何况,定制服装,背包之类的,其实面向的都是富人。 而制造这些成衣,她就凭设计风格来取胜,聘请普通工人干活儿,自然也就经济发展起来了。 比起开吃食店铺。 明显成衣铺子,更方便。 吃食铺子,比较辛苦,赚的也是小钱。 再加上叶荞通过贺远、叶老爹见识过府城的情况,发现大越朝在服装上并没有太多禁锢,也就是说只要不在颜色、花纹、布料违制,那就没什么问题。 有这么好的条件,叶荞觉得之前没有考虑做成衣,真是浪费,亏损了多少银两啊。 不过,这一切都要等献上水泥的结果出来后再筹划。 叶荞给了一个回答:“等我家考虑好了,到时候联系周少爷。” “那说好了啊,你可别放我鸽子。” 叶荞心想,周唯还挺会做生意的,这话一出,至少给合作者留下了一个极深的印象,反正只要不得罪她,就是好事。 这做生意,要的不就是人脉么。 走了一上午,约莫走了五六里。 到了午时,就开始扎营休息,叶老爹去打了两只野鸡,提回来,坐在树根上,把鸡毛拔了,叶荞把烧好的热水给他烫毛。 第两百四十八章 找到 收拾了野鸡肉出来,叶荞把早就准备好的泥巴和荷叶一起裹住野鸡,做了个叫花鸡。 做叫花鸡还需要些时间。 叶老爹坐在火堆旁边,让叶荞离远点,免得太热。 他时不时看一下火,动作熟稔地翻着柴火,旁边周唯似乎看定了叶荞他们,也不去其他地方,除了平时跟其他商人谈生意外,大多时候都跟在叶老爹身边,询问各种事。 连看见叶荞在做叫花鸡,也忍不住问是怎么做的。 虽然周唯比较话痨,但并不讨嫌,也是一种本事了。 叶荞拿起水壶喝了口水,顺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她还是很热的,水壶里的冰块也早就化了,不过好在水是凉的。 她喝的是咸口的奶茶,里面加的海盐,味道还不错,还能补充盐分和糖。 只不过如此一来,就不是很解渴了。 叶荞正往四处看着,结果看见了一些蘑菇跟木耳,都是不错的山珍,但很可惜,她带不走,只能放弃了。 叶荞歇息了一会儿。 叫花鸡终于好了。 她把泥巴砸开,撕开荷叶,瞬间就闻到一股鸡肉的香味,最难得的是,鸡肉很软嫩还流汁。 叶荞专门弄了一个蘸碗,里面有辣椒,还有酱油、醋之类的。 “怎么样?好吃吗?”叶老爹问:“我觉得熟得差不多了。” 叶荞往嘴里塞了一块鸡肉,都是直接手撕就行,除了有点烫手,并不影响味道好。 “好吃。”她不停地点头。 叶老爹跟着吃了一口,还算满意。 旁边周唯看得眼馋,尤其是看叶荞跟叶老爹都吃得这么香。 “这么好吃吗?可以给我分点不?” 叶老爹在吃食上还是很大方的,给他分了一份。 周唯顺便把炒的一盘肉分给两人,算是谢礼。 周唯尝试了纯粹的叫花鸡,觉得鲜嫩多汁,光这么吃也不不觉得味道寡淡,反而有鸡肉特有的鲜嫩。 他换个口味,又尝试了蘸水,发现两种美味,不好取舍。 “都很好吃啊。”周唯感叹一声,朝叶老爹比了比大拇指:“还是叶老爷你们会吃,难怪平时能研究出那么多新品来,我很喜欢你们客栈卖的那些糕点和甜品,味道很好。” 甜食普通百姓是抗拒不了的。 叶荞也是如此。 “我也觉得好吃。” “嘿,看来我们一样有眼光。”周唯得瑟了一下。 之后的一路。 因为有钱大少爷钱铭的看重,以及其他猎户只想赚钱,不想送命,一旦有不敢确认的时候,基本上都仰仗叶老爹。 叶老爹为了人命着想,到底没有带错路。 一行人花费了半个月时间,成功走遍了后山,找到了岩茶长得最好的地方。 钱铭安排带来的管家,带着采茶的手艺人,上去采摘下来。 叶荞看见了,忍不住过去凑热闹,说实在,这边的山,钱府应该已经买下来了,当然,只局限于这里面一部分,整个山他们还是没那么多钱买的。 只不过把最好的岩茶生产地买下来,不担心被其他的商人截胡。 同样的。 其他还有不少生长了岩茶的山。 其实算是钱府给合作者便利。 他们可以买下一片。 一旦岩茶成为贡茶,到时候一定奇货可居。 当然,前提是岩茶成为贡茶,不然买这么一片山,就为了摘这点野生的岩茶,投资就很容易亏本,毕竟他们最多安排几个长工留在茶山,顺便照顾茶叶。 人多了,也是要花不少银子的。 周唯见钱府的人去摘岩茶,他嘴里咬着一片叶子,问叶荞:“叶姑娘,你家买茶山吗?” “你想买?”叶荞反问。 周唯叹息一声道:“我也不知道,这次本来就是过来探查一下消息的,如果茶山的生意可以做,自然是要入股的,毕竟我们周家跟钱府关系好,若不是因为这,也没资格被邀请过来参加茶会了。” 叶荞明白了,有大商人也有小商人,有商场上的敌人,也就有关系好的。 就像周家,比不上钱府,自然能攀上钱府的关系,做生意会更便利,当然,这样的关系,如果钱府出事,那么周府肯定也会受到牵连,事情就是双面的。 叶荞觉得,这种依仗别人生存的方式,其实很不安全。 但想改变,就得提升经商的地位。 一个国家的经济,能掌控国家命运时,自然就会相互依存。 但显然,在皇权时代,是不容易实现的。 叶荞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多少有些奢望了,“只要岩茶成为贡茶,买茶山就不亏。” “这话我当然知道,但前提是,岩茶并不一定能成为贡茶,你不知道,听说莫家从海外找到了一种红茶,是海外的国王喝的,就冲这名头,在京城就能引起一阵波动。” “那为什么我们不能提前搞一搞岩茶的噱头呢?” “我们大越是茶叶之乡,那么多著名的好茶,数都数不过来,国外的茶叶最多成为上品,若是超越了我们的茶叶,成为贡茶,是不是意味着,向国外示弱?” “当然,前提是,我们的茶叶确实不错。”叶荞挺自信的。 周唯听她这么说,若有所思。 旁边钱铭不知道何时在旁边,更是有些意外。 追问叶荞:“叶姑娘,你觉得我们的岩茶,可以搞什么噱头?” “钱大少爷好。” “叶姑娘不用客气,说起来,在下的弟弟还是贺远的同窗呢。” 叶荞点头。 对钱府没有在之前叶家出事时落井下石,叶荞对他们还是挺有好感的。 闻言说:“其实我的想法也不是什么高明的法子,都是一些陋见。” “叶姑娘不必自谦,我觉得你的想法都很新颖,不管有没有用,至少能帮忙开拓一些思路,若是之后达成所愿,定亲自上门道谢。” 叶荞闻言,也没拒绝,人情来往,讲的就是这些。 “其实也简单,首先,岩茶的美味,要有自己的特点,并且最好由名人异士来宣扬,能提高岩茶的门槛,其二,还可以安排说书人,宣扬岩茶的生长环境,摘取条件,以及稀有程度,物以希为贵,自古如此。” 第两百四十九章 丰盛的晚餐 “其三,要想提高身价,也可以在包装上下手笔。” “哦,对了,岩茶的来历,可以编一个比较引人注目,又朗朗上口的故事,让人听到岩茶,就想到这个故事,听到故事里的某个人的身份,又想到岩茶。” “名声打出去后,就可以送进献给皇上,还是那句话,物以希为贵。” 钱铭听完,一拍巴掌:“妙啊。” “多谢叶姑娘。” “不算什么,我倒是想尝看看钱府炒制的岩茶。”叶荞趁机说。 她是真好奇。 自家虽然也摘了岩茶回去,但茶叶最终的味道,还决定于炒茶的本事,如果直接泡绿叶,简直是暴殄天物。 “没问题。”钱铭叫来钱管家,把炒好的岩茶给叶荞。 叶荞也没客气,直接就收下了,反正双方正常交易嘛。 一拿到岩茶,叶荞就从书包里掏出茶杯,正好旁边有烧的开水,叶荞就按照流程走了一遍,茶叶泡出来,她也不嫌弃杯子烫,尝了一口。 旁边周唯说:“这岩茶好喝,也很惊艳,本身质量是没什么问题的。” 叶荞其实不喜欢喝茶,但岩茶却给了她意外的感受。 平时喝茶喝不惯的都会觉得茶叶很滞涩。 但岩茶不一样,它能喝起来爽口畅快,不会有苦涩感卡在喉咙处不上不下,并且极快回甘,原本叶荞讨厌茶的因素,在岩茶这都遇不见了。 最关键的是,岩茶泡好后很香,那是一种明显的茶香。 好茶! 叶荞自己喝了两口,还不忘给叶老爹分享。 两人喝完茶都对视了一眼,决定要是方便的话,就买一块离村子比较近的茶山。 “怎么样?叶姑娘,你有什么想法没?” “我觉得岩茶很不错。”叶荞实话实说。 至于买不买茶山,就不说出去了,做生意嘛,谁不会玩个宫心计。 一趟后山行。 除了一次遇见野猪被追,运气很好地避过了野狼,耗时了一个月,总算下山了。 队伍刚从山上露出影子。 村里的人就知晓了。 叶母跟叶奶奶到了山下来接人。 看见两人完好无损,两人狠狠松了一口气。 “回来就好,以后就别去了吧,那么危险。”叶奶奶一脸的忧愁。 叶老爹一看,这是有事啊,“娘,咋了?发生什么事了?” “你们去山里了,不知道,还有一些外乡人去后山,估摸着也是奔着岩茶去的,结果,才进山三日,就闹出了人命,说是遇见了野狼,其中一个人哦,腿都被咬断了,一起进去的五个人,竟然只出来了一人。”叶奶奶说起这事就觉得造孽:“都提醒了后山很危险,那些外乡人也不知道咋想的,非要进去,这下好了,出了这事,官府派衙役过来看了的,还去十里八乡,警告村民不要轻易进山。” 邕乡村靠着一大片连绵不绝的山,山里没有人住,住在四周的村民,也不会冒险进得太深。 “还是我儿运气好,走走走,回去跨火盆,感谢祖宗保佑。” 叶荞摸了摸鼻尖。 心想,只怕这下一来,他们家的名声又要响亮起来了。 进山没出事,除了天生运气极好,谁能做到。 果然。 在叶荞和叶老爹回家的时候。 回到官道客栈的这次跟着进山的商人,很快就知道了有人进山出事的消息。 一时间,所有人都面面相觑。 周唯一手拿着烤鸭,站在窗边,感叹地道:“幸好我是跟着叶老爷,不然出事可就惨了。” 肖云在山上一个月跟周唯算是半熟。 此刻听到这话。 再回想起这一个月一路以来,基本上都是靠叶老爹丰富的经验,避过了危险。 有些时候,他完全没察觉到哪里不对。 叶老爹都能敏锐地反应过来。 这不仅仅是天生的狩猎者,更是好的将军将领! 肖云坐下喝茶没说话。 旁边已经有人议论起来了。 “看来下次要去山上摘岩茶,还是得找叶老爷帮忙啊。” “叶老爷人家身家也不菲,哪里能次次都帮忙带路,你做梦吧。” “我去找叶老爷交好不就行了。” “你去,你去。” “大家也别争执了,人家就是有这个运势,不过主要还是看本事的,既然深山里的岩茶危险,外围的也可以嘛。”就是质量肯定没有深山的岩茶好。 其他的商人听了,就呵呵地笑了两声,谁不知道啊,内围的岩茶更好,纯天然的,买了外围的,不管怎么说,都要次一等。 跟这些商人的犹豫不同。 叶荞跟叶老爹这次回来就看好茶山了。 准备把离邕乡村不远,约莫有十亩地大小的茶山买下来,当然,因为并没在深山里,所以生长的岩茶比较普通。 但再普通,也是岩茶啊,以后等岩茶成为贡茶,虽然做不到价值千金,但价值百金是没问题的。 叶老爹当日就去县里办了手续,免得来日方长,当然,茶山那边,并不全是卖茶叶,还可以利用起来,种果树,种浆果树,浆果是酸酸甜甜的口感,而且好种,生长出来,可以晒干,做饼干里面用都是可以的。 晚上。 叶奶奶、叶母以及叶大伯母,晚上准备了非常好的菜。 炒回锅肉。 爆炒鸡杂。 豆腐炖鱼汤。 香菜炒牛肉。 烤鱼。 蚂蚁上树。 狮子头。 一盅乌鸡沙参汤。 还有其他的素菜,小炒菜,蛋黄螃蟹之类的。 晚饭丰富得叶荞直流口水。 在山上虽然能打猎物,但后面进得太深后,就不敢有太大的动作了,吃穿用度上,就比较艰辛。 叶荞已经馋猪肉许久了。 等叶爷爷、叶奶奶动筷后。 叶荞先给自己盛了一碗鱼汤,加上几块嫩豆腐,一口鲜嫩的鱼汤,暖了肠胃,紧跟着端了一碗大白米饭。 今年家里水田多,种出来的大米都自己吃。 一片回锅肉,包裹着米饭,肉香味满足,关键还不腻,五花肉很鲜嫩,吃起来胶质感比较足,软糯鲜香。 鸡杂是用泡椒炒的,够入味,鸡胗脆脆的,鸡肠可口。 原来并不是她在山上吃腻了鸡肉,而是做法,现在就着这盘泡椒鸡杂,她能吃一整碗饭。 烤鱼也不能错过。 第两百五十章 不掺合 鱼皮表面很酥脆,里面的鱼肉又很入味,就算不沾烤鱼汤汁,光这么吃也很美味。 里面放的味道重。 又麻又辣,非常下饭。 时不时再喝一口鱼汤解腻,可谓完美。 乌鸡汤的味道也很不错,当成最后喝。 倒是狮子头太大了,叶荞哪怕力气大导致吃得多,吃到最后也撑了。 “太满足了。” 叶荞感叹。 叶老爹也吃了不少,消灭了大半。 “好了,大家都吃完了吧?那现在,我们就告诉你们父女,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叶荞好奇追问。 叶奶奶特别激动地说:“就是我们全家在镇上开了一个烤鱼店,生意特别的红火。” “啊?”叶荞下意识坐直身体,有些好奇:“谁当主厨啊?” “你大伯母,和你大伯,这不是红薯都挖完了么,就剩种点萝卜白菜的,很简单,正好接下来的冬日没事,就把店铺开出去,反正家里那么多鱼,光你大堂兄那送鱼汤也消耗不了多少。” 叶荞突然关注到重点:“大伯啥时候回来的?” “也就才回来五六日。”叶大伯留下他进程的感言:“别说,那府城就是热闹,一回来镇上,我还有些不习惯呢。” “府城的新鲜玩意儿也多,我还给小荞你买了新鲜头花的,你晴姐也有。” “哦,还有这次回来,我是坐的船,比马车快,还方便,就是头一次坐船有些晕,差点没吐死我,那些船夫说多坐坐就好了,听说以后会经常有船只来镇上码头,就很方便了。” “对了,二弟,小荞,你们不知道,红薯粉在府城卖得可好了,我都撞见好些酒楼都有红薯粉做的菜,还有不少小摊子,像老大他们一样,直接开小食肆,炒红薯粉卖,只不过价格可比老大他们开的贵多了,但府城的人也有钱,舍得吃。” 叶荞听见这种好消息,自然高兴。 看来钱府这次举办的茶会。 不仅把叶家的官道旁客栈开起来了。 连带着叶家出品的红薯粉、龙口粉丝都很畅销。 “那岂不是作坊那边很忙?” “是忙,所以我又招了一些人干活儿,正好几个舅舅,都是性格朴实的,家里的年轻人也长大了,就喊了他们来。” “要不是因为今日是大伙儿放假回家看望家人的时候,还能再坐几桌。” 叶奶奶很高兴,她在娘家也是长女,嫁人不算差,平时也就过年过节回去,加上爹娘去得早,跟几个弟弟相互扶持长大,如今关系很好。 叶家愿意帮扶她娘家,也是对她的看重。 人活这么一辈子,临老了,还趁儿孙的光,还有比这更高兴的事么。 叶爷爷说:“都是自家人,不过规矩还是要按照规矩来的。” “爷爷,大伯奶没有来找你们麻烦吧?”叶荞一听,对帮扶亲戚,也没什么意见。 毕竟有些亲戚确实很不错。 在叶荞印象里,也就只有叶大伯奶比较喜欢找事。 就连只生了一个闺女,还远嫁的叶二爷二老,平时跟叶奶奶叶爷爷关系不错,只不过他们年纪大了,加上当年远嫁的闺女夫家给了一笔银子,二老也节省,平时就种种小地,足够生活的了。 “找啊,怎么不找。”叶爷爷瓮声瓮气地说完,气呼呼地对叶奶奶说:“你可别再心软,不然我跟你急。” 叶奶奶狡辩道:“我那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让她去红薯粉那边负责包装么,又不需要什么力气跟本事,来个人都能干,谁知道她还偷红薯粉啊。” “反正就是下次别管她,一个老太太,年纪也不小了,真不知道争抢那么多做什么。” “你不知道吧,我知道。”叶奶奶嘚瑟地说。 “啥?” 叶荞静静地看着二老斗嘴。 叶奶奶得意地道:“我听说,大嫂想把家里的幼孙叶兴家送去学堂,说贺远那孩子读书厉害,肯定是借的叶家的风,而且不是家里的小浩都被送去学堂了么,她那个人,争强好胜的,能忍下去才怪了。” “叶兴家不是她幺儿的儿子么。” “是啊,你大伯母喜欢幺儿,你不知道哦。” 叶老爹:“……” “我倒不在意这些,只是读书需要花费不少的银钱,而且,并不是去读了,就能有成绩,多少人读了半辈子书,连秀才都没考上。” “但你大伯母肯定不会听的。” “她听不听我不在意,倒是经此一事,我捏住了她的把柄。” “都是叶家人,叶兴家要读书,以后名声必须清白,大伯母有了软肋,才好去警告她一番。” “说什么屁话,到底是长辈,咋能说警告。”叶奶奶下意识说。 叶老爹轻哼了一声:“娘,实话跟你说吧,要是我们弱了一分,他们就会得寸进尺,到时候,所有亲戚都来说情,那你说我们岂不是成了整个家族的傀儡?” “我没想得这么严重。”叶奶奶拍了拍脑袋:“唉,都怪娘做错了,之后不再管这些事了。” “娘,你多休息就是,那些亲戚找上门来,都让我来管理。” “正好明日舅舅他们回来了,我把所有亲戚都叫上,先跟他们说说我叶建业的规矩,带大家致富不成问题,可若是想掌权,亦或者占便宜,那就别怪我按规矩办事了。” 叶奶奶叹息了一声。 到底没有阻止。 本来这些家业就是老二奋斗出来的。 就连镇上开的烤鱼店,都是每个人都有份,还写了契约的,每个月分红就按照契约上写的来分。 就说老大媳妇儿占三成。 她一个月领的银钱,就谁也不用给,就是她自己的。 像叶晴也去帮忙了。 占有一成。 到时候她每个月分的钱,除了往中公交的几百文,其他的都是她自己的。 比如老二媳妇儿出秘方,烤鱼调料就是她拌的,就独占两成,平时倒不需要去干活儿。 这也是当初商量好的。 老大后来回来。 见地里活儿不忙。 就也去帮忙。 一开始是无偿,只想帮媳妇儿忙而已。 第两百五十一章 没买到 不过叶母看见后,就给他分成了,客人多,烤鱼也是需要时间的,加上铺子里没请人帮忙,都是自己家的人忙来忙去,很是辛苦。 这么一看,这么多人合伙做生意,也没有闹出矛盾来,就是因为一开始说得很清楚,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也就不会乱来。 至于有了矛盾,相互沟通也能解决。 叶奶奶很快就想通了。 之后没再掺合招人干活儿的事。 上午,叶老爹果然亲自见了一面家里招来的亲戚,将了规矩,软硬皆施,被拉出来当典型的,就是叶大伯奶了。 这个老太太战斗力是强,可如今有了心头肉,却是只能跟叶老爹低头,生怕坏了孙子的前程。ζΘν荳看書 老太太说这话时。 根本没注意到,旁边另外两个儿子脸上都有些不满。 老大跟老二家连孙子都有了,他们的儿子别说去读书了,就是平时在家里多吃了一块肉都要被嫌弃。 老三向来被偏爱,以前也就罢了,现在却连儿孙的前程都影响到了。 在叶老爹警告了老太太,离开叶家大房后。 叶老爹的两个堂兄,也就是老太太的大儿跟二儿,都找上来他。 “建业,堂兄没什么本事,但以后给你干活儿,肯定用心,不捣乱,要是我到时候说话不算数,就让我去祠堂跪祖宗。”叶老大瓮声瓮气地说。 叶老二,也就是叶柏的父亲,明显更唯唯诺诺一些:“建业,娘做的糊涂事,我心里没这么想,你别误会我。” 叶老二单蠢得让人一眼就能看透。 叶老爹对两人敢于违抗叶老太太的话,还有些诧异,不过到底是别人家的事,他也不准备多管。 只拍了拍两人的肩:“我这边需要的人手多,你们也看见了,作坊里忙得不行,你们只要是真的愿意来干活的,我随时欢迎,但如果谁闹事,我可就不会说什么亲戚不亲戚的问题,丑话先说在前头。” 以后自家家业万一越来越大。 不管好这些亲戚,立好规矩,为难的可就是自己来。 叶老爹是个暴脾气,是忍不了的。 “知道,知道。”两人连连点头。 在叶老爹离开后。 两人对视一眼,都回了家,跟老太太提出要分家。 不分家的话,就所有的孩子都去读书,不能光让老三家占了便宜。 本来就飘飘欲坠的叶家大房,终于在经历了二十几年后,分家了。 这时候的叶荞并不知道。 她在自家的红薯地里,旁边跟着徐管家,徐管家正在跟她禀报关于这次四个红薯实验地里的收成数据。 “小姐,最肥的沙地亩产有八百斤。” “次等的沙地亩产五百零五斤,次等加了肥料的沙地亩产六百五十斤,最差的就是什么都没做的沙地亩产只有三百斤出头,而且个头比较小。” 叶荞听着这数据,还是有些不满意,红薯啊,亩产那么高的好东西,竟然在这里只有八百斤,这还是精心伺候的,施了肥。 “另外那边几块三分地,是根据茎块大小不同划分的,收获的有惊喜。”徐管家拿着小本本跟炭笔,看上面写得密密麻麻的,一见就知道下了功夫的。 “真的?茎块大的那三分地,产量多少?” “三分地一共产出三百斤。” 徐管家记得详细。 叶荞一合巴掌:“这不就差不多一亩地一千斤了?不错不错,看来主要还是受种子影响。” “但是小姐,有个问题,就是虽然亩产多,但那三分地里长得比较大的红薯数量少,只有五十斤左右。” “倒是另外一边,用中等的茎块种,竟然地里长出来的大红薯足足有一百斤,要知道这三分地,总共的产量也才两百斤出头呢。” “至于剩下的几块地,用上肥料的刚开荒的荒地,产量跟下等地差不多,看来施肥还是很有必要的。” “小姐,今年家里可收获了许多红薯,老奴安排人都把里面个头大的喝中等的挑出来了。” 叶荞觉得有下人,就是省心啊。 “那口感呢?哪个地里的红薯口感好些?” “老奴觉得大红薯那边,口感更好,听说粉含量更多,作坊那边加工起来,产量也能提升。” 叶荞摸了摸下巴:“不错了,至少结论是,施肥,上等沙地,再加上大茎块做种,能达到亩产一千斤。” “红薯大家吃腻了,粉条总不会。” “明年还要再用这几块地做实验,确认一下是不是情况是偶然还是长期能达到。 ”还有中等红薯种出来的红薯更好吃,倒是适合用来做菜,拔丝地瓜就不错,每种都有自己的特色,明年主要种这两种。“叶荞直接把产量少又口感不好的试验田给淘汰了。 这改良品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至少需要经年累月的时间。 叶荞也不着急。 反正自家今年的红薯,有了消耗渠道,全做成红薯粉去卖。 叶荞正好忙完,准备去官道客栈看一下经营情况,再顺便回去的时候,去新宅子那边。 新宅子外表看起来跟普通的白墙黑瓦没什么区别,里面却修得很方便。 刘大这一年窜高了一截。 听说叶家需要用到他,帮忙修宅子里的地下水道,淋浴室等,当即推了跟其他人合伙的生意,就提着包袱过来了。 谢师傅负责包工队,没听过刘大的名声,但见他说的清晰有理,得知有真材实料,他态度瞬间就好了,两人一起合作,叶家新宅子绝对是十里八乡最舒服的。 话说回来。 叶荞刚走到客栈外面,就被人叫住了。 她一抬头,就看见上面二楼朝她招手的,不就是周唯么。 叶荞走了上去,“不错啊,这个房间,风景好,都能清楚看见路旁的热闹,就是有马匹跑起来,灰尘太大了些。” “那也没办法,官道又没办法全铺成石板。” “不过,说起来,你们村村长搞得挺好的,一回来发现越来越热闹了,村民都在卖自家养的蛋,山上找的蘑菇,竟也不混乱。” “幸好没有到处坑坑洼洼,鸡屎鸭屎腐烂树叶的。”周唯说这话,就妥妥的大家公子。 第两百五十二章 炸串 叶荞险些没翻个白眼,“村里养牲畜就是这样的,不过一般都在自家院子里。” “这边是官道,平时不打扫干净,只怕过来游玩的客人都会厌烦。” “那倒是。”周唯说:“我请你午饭吧?” “可以点火锅,许久没吃了,好馋啊。” “吃饭可以,谈事另说。”叶荞觉得最近饿得快,正在长身高,自然不推辞。 一顿火锅要花掉几两银子。 在村里绝对是奢侈。 偏偏这些来往的商人就喜欢。 不说茶商,就说那些过来拿红薯粉去其他地区卖的行商,也好这一口。 当然,其他美食也挺受欢迎的,如此一来,村里光卖菜就能赚一笔收入了,更别说现在村里家家户户都在叶家两个作坊干活儿。 半年下来,大家荷包丰盈不少,也舍得吃肉了。 “没问题。”周唯让她点了菜,再自己点了道豆腐:“你们这豆腐做得太好吃了,还有腐竹,也入味,关键是干燥的,好保存,能送出去,就是好东西。” 没一会儿就上菜了。 因着叶荞是小姑娘,周唯一个二十出头的大男人也不好意思欺负人,不喝酒,只喝茶。 叶荞还专门点了一碗酒酿桂花小芋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听说你家买了外山一个小茶山?” “是啊,正好跟我家之前买的荒山连在一起的,也方便,不用跑那么里面去,还避免遇见危险。”叶荞没隐瞒,这件事没什么不能说的。 “你恐怕不知道吧,好些商户都在注意你们的动静,说你们家运势好,比较吉利。” 叶荞满头问号,啥时候大家又这么迷信了。 不过。 好像大家就是很迷信…… 叶荞吃了口滑肉片,不动声色地问:“然后呢?见我们家买了茶山,大家都买了?” “虽然不是全部人,但差不多也有七成的人买了茶山。” “那你家呢?” 周唯头疼:“我就是没抢到,现在还剩下的,都是比较贵,比较大的茶山,我一个人又吃不下来,放弃又可惜。” “那就合伙买。” “合伙事情多得要死,到时候两家利益纠纷起来,连累家族都有可能。” “诶,小荞,你看你家厨子能做出这么多新鲜的吃食,不然我们合作,开一个酒楼如何?” “酒楼啊……麻烦,不开。” “你不想赚钱吗?”周唯肉疼地追问。 叶荞耸了耸肩:“不是一直赚着么。” 周唯心哽,好吧,就凭叶家出品的红薯粉,热销几个州府,名声都打出去了,虽然有其他作坊产出的,可质量和口感不一样。 估摸着,叶家的红薯作坊又要再翻一倍了。 到时候规模扩大,招工的人多,十里八乡都带动着富裕了起来,也不知道这次来清水县的县令是谁,也运气太好了吧,还没上任,政绩就来了。 “你家不是卖布匹的么?怎么考虑做吃食生意了?” “反正都是我自己的产业,随便投资什么都行,主要是能做出成绩。”后面才能继承家业的事就没说了。 这种事也不好大庭广众说出来。 “如果你非要开的话,我有一个想法。” “开炸货店。” “那是什么?” “炸蘑菇,炸茄子,炸土豆,炸鸡腿,炸鸡翅,万物皆可炸。”叶荞手指点了点,喊在旁边小桌子上吃饭的徐香跑腿,去厨房找何春做一锅炸串出来,让周唯这位稍微尝尝。 “真有那么好吃吗?比火锅还好吃?” “各有各的美味。” 没一会儿。 何春亲自把炸串送上来。 “炸鸡翅跟炸鸡腿要稍等一会儿,需要腌制入味。”何春解释道。 叶荞喝了一口小芋圆,酸酸甜甜的很有滋味,点头道:“能理解,何大哥,后厨不忙吧?坐下来一起吃?” 这要做生意,就要找合作对象。 何春这个厨子也能拉着入伙。 毕竟有些时候,秘制调料,都得厨子掌控,找别人也信不过,不如找自己人。 “那我就不客气了。” “不用客气,都是自己人诶。”周唯跟谁都能相处得好,他笑嘻嘻地拿了一个炸青椒,好奇地尝了一下,“诶,真的是油炸的啊,那得多少油啊。” 之后各种炸串,就被周唯扫荡一空了。 不出意料,他吃撑了。 最后一脸莫名地看着自己的双手:“为什么?我一个身体不缺油水的人,竟然会喜欢吃炸串?” “所以,周少爷,你觉得这个生意怎么样。” “可以干!”周唯一巴掌拍在桌上,把何春吓了一跳。 “小荞啊,这个生意绝对可以做,你小小年纪就这么有天赋,以后成亲的时候,一定要试试十里红妆!”周唯说嗨了。 叶荞没理他,对什么十里红妆,她一点都不感兴趣,东西够用就行,相公贴心舒适就行,人要学会满足,才有更多幸福感。 “我只是想让大家都尝尝炸串的美味。”叶荞说:“我这叫分享美食。” 周唯对她比了比大拇指。 然后看向何春。 “何老哥,你觉得咋样?” 何春不明所以:“问我?我就是一厨子。” 周唯是多聪明的人啊,在叶荞把何春留下来,就知道她是想拉对方入股一起合作。 “这有什么,我们的炸串铺子需要时不时更新新品,就需要厨子来了。” 叶荞听他这话的意思,是要把炸货,经营成一个酒楼饭馆。 “周大哥,有没有想法,来干把大的。” “啥大的?”周唯好奇追问。 “先在抚州整个州府的都开一个炸货店铺吧,做一个老字号。”老字号也就是品牌的意思。 其实只要味道不差,就算有人模仿,也不会影响太大的生意,毕竟蛋糕不可能他们一家吃下,这是市场常态。 “一家一家开分店太麻烦了,那是本金不够的人选择的,我们三人合作,本金这块没啥问题,一起出现,也能打响名字。”叶荞站起来,颇有几分中二地说,那叫一个士气十足。 周唯也是个二世祖,虽然今年二十一了,但他因为个人原因,还没成亲 第两百五十三章 分工 跟叶荞一起,竟然意外的合拍。 旁边经事比较多,也更稳重的何春无奈了,“周公子,小荞,你们想过没,要是生意不好,这一赔,就要赔几千两银子。” “不会赔。”叶荞高声道:“我们要悄悄咪咪准备开业,然后惊艳所有人!” “对!年轻人就应该有这个魄力。” 何春满头黑线,这周公子真的靠谱吗,不会把家业赔惨吧? 不管何春怎么同情周家有这么个不靠谱的儿子,他整理好思绪,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我觉得,在味道上面,我们做的炸串,应该不成问题。” “那么,现在就要确定定价,以及我们的炸串以后售卖给哪些人。” “就说一串炸茄子,茄子没什么成本,主要是油,按照大约的估算,二十斤油可以炸两千串,茄子比较吸油,算下来十个炸货的成本大概在两文钱左右。” “这主要是豆油是直接从村里榨,哦,不对,又漏了一部分,其他府城县城要开炸货铺,豆油最好是自己榨,免得来往颠簸,一套榨油铁具,估摸得花个二三十两银子。” “假设我们开五家铺子,成本初始就要租金,假设一个月十两银子,五家就是五十两,然后家具桌椅板凳,约莫要花个十两银子。” “我是指用普通的木料。” “最后就是炸货的菜,每日都要新鲜的,这么算下来……” “哦,还忘了说辣椒面等调味料的消耗了。” “哎呀,这个辣椒有些贵,种的百姓不多,不过考虑到以后生意起来了,肯定有很多村民种,价格应该能下去,按照现在六文钱一斤来算,一百串就要消耗……” 何春还没说完,就被周唯打断了。 “那个,我家在镇子上,县城里,府城都有自己的铺面,不需要多少本金,最多就是少赚两个月,两个月我还是能冒险一试的。” “至于你说的辣椒香料之类的消耗,我家有一个辣椒园,请了很多长工专门种植辣椒,所以主要在香料上面。” “最后就是你说的定价问题,确实比较重要,定太贵了,大家买不起,再香也没用啊。” 何春已经被周唯大口气给羡慕麻了。 他这等普通平民,跟少爷比不起。 周唯看向叶荞:“叶姑娘,你看,定价咋样?” “素菜跟素包子一个价。” 每个地区的消费水平不一样,就说府城肯定要比镇上有钱得多,价格也就高些。 何春听完,什么话都没说,直接在那算成本和可行性。 而且炸串的手艺人需要买下人,这样比较保险。 买人的事交给周唯去做,他擅长这个。 其实最终算下来,只要一日能卖上五百串,就能盈利。 五百串多吗? 在叶荞看来,不多,都缺油水的时候,就算是孩子都舍得花两文钱来买,至于更富贵的客人,不还有味道可以笼络人心么。 叶荞这一次真打算做一波大的。 跟周唯商议好,她出一千两,周唯出一千两接受铺子投资,何春那点银子还要留着成亲用,所以只出了五十两,算是在里面占比百分之五的份额。 叶荞提供初始秘方跟味道,何春负责教新手炸,以及秘方调制,以及新品创新等后续一系列问题。 所以最后叶荞一人占百分之四十。 周唯占百分之五十九点五。 为何叶荞要少一成多,因为以后周唯要负责管理这些铺子,她却不需要,可以说,完完全全的躺着就能赚银子。 “周少爷,现在丑话说到前头啊,以后要是我们的炸串铺子一天都能赚上千两了,你可别嫌弃我什么事都不干,就能坐等拿钱,这做生意呢,就是这样,本钱和创意都是不可或缺的。” 叶荞最讨厌为了这些事吵来吵去了。 她怀疑自己到时候可能会直接跳起来暴打人。 “还有,若是周少爷你下面有哪些人私自做错了,我可不会手软哦。”叶荞笑眯眯地把一根筷子轻易掰断, 周唯打了一个寒颤,连忙道:“不会不会,我也是有规矩的,不然你都在协议里写上?” “成啊。”叶荞想着,写好的契约才更有效力,也就不客气了,主要是怕麻烦。 一开始,叶荞就把炸货铺下人的月钱给得多,至少超过了同等水平下,富贵人家的二等下人的月钱,还会根据营业额来增加。 简简单单的合伙生意就谈好了。 也是叶荞跟周唯都年轻,不然谁这么果断就花两千两银子啊。 反正叶荞觉得直觉没错,就顺势而为做了。 然后周唯跟何春就忙碌了起来。 周唯带着伺候他的下人,去搞定铺子之类的事,还有买人。 何春要把家里的各种炸串的炉子,让铁匠铺那边打出来。 还有豆油机器。 这些事情都需要安排。 叶荞也不好意思什么都不做,就把她能从梦里找到的有用的注意事项,更好的炸串秘诀之类的,都写了下来。 还别说。 她一次性竟然就写下了十几张纸。 叶荞瞬间觉得自己的字都好看些了。 嗐,真别说。 这练字练字,果然要练才有好看的字嘛。 叶荞在自己屋子里欣赏墨笔,那叫一个满意,沉迷其中,若不是徐香进来说,有好友来找,叶荞指不定还在自我欣赏。 “啊,你说是绾绾来找我啊?” “快把人引到官道第一客栈左边的那个竹林雅苑,我收拾一下马上就来。”叶荞手上连墨汁都有,也不好意思去待客。 徐香就忙跑去官道客栈那边。 说起来,当初叶家修这么一排排的房子,实在太多了,就连村民都觉得叶家修了这房子是浪费,结果呢,现在日日满客,就连镇上、县里的人听说卫生干净,风景不错,还能近距离看到岩茶,自己摘果子,赏风景也有不少人愿意来。 更多的就是商人了。 隔几日必定来商船,有人从村里把货运出去,连带着香皂都卖出去不少。 总之就是。 这排房子赚疯了,还有机灵的,跑前面去搭个茅草棚子,给那些下人歇息放马车的。 第两百五十四章 和气生财 话说回来,总之因为房子多,叶荞一挥手,就把所有客栈馆子直接就按一二三四这样取名…… 第一客栈的雅苑自然是最好的。 叶荞平时都给自己留一间,怎么说,她也要自己先享受吧。 叶荞过来的时候,李绾绾已经跟丫鬟春娟在里面坐着了。 听竹笙,白色幔布随风飘摇,溢出一丝丝果子的甜香。 “绾绾,你怎么有空来。”叶荞大摇大摆走进来,身上依旧是叶母或者叶晴做的暖牙色的上衣短裤,跟李绾绾喜欢穿各种儒雅的裙子不同,叶荞就喜欢穿裤子。 主要是做事方便。 “小荞,快来坐,我哪里是今日才来啊,我经常来,一个月至少要来四……五六次吧。”李绾绾掰着手指头说。 “但我就见了你这一次,之前听说你进山了?我就是听说这里凉快,才来的,结果你家客栈的饭菜也好吃,甜点也好吃,环境也舒服,我都想住在这了。”李绾绾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她面前放着的是各种水果捞。 牛奶都有了,自然也就能发酵酸奶了。 只不过不管是牛奶制品的糕点还是酸奶都限量。 叶荞怀疑,是这些甜品吸引镇上的姑娘趋之若鹜地来村里这种乡下。 “那你就住下来,我家新宅子快修好了,修得还挺大的,可以分你一个院子。”叶荞拿了一块西瓜,一口一块,里面的西瓜子都被挑出来了,待遇好得不行。 “叶小姐说笑啦,我们家小姐,明年秋天就要出嫁啦,这最后的一年要留在家里绣嫁妆呢。”春娟兴致勃勃地说。 叶荞听了,挑眉:“绾绾,是不是你夫家比较不错?” “是另外一个镇上,春风茶庄的长子。” 叶荞听说过春风茶庄,小时候还买过对方家的茶呢,虽说皇商是钱家,但下面还是有很多的散户茶庄的。 这春风茶庄就是其一。 在身家上,跟李绾绾家确实好一些。 “而且,这次郑少爷还跟钱大少爷一起进了山,不知道小荞你注意到没。”李绾绾好奇地问:“山里真有那么危险吗?” “当然危险,所以千万不要盲目上山。”叶荞先警告了一遍,才回答前面的问题:“没注意,我全程打猎物去了,队伍里的人太多了,我也就只认识几个人。” “对了,小荞,今日我来可不是跟你说闲话的,听说你爹比较灵,你们全家都走运,那个,可以帮忙看一下姻缘吗?” “实在不方便,让伯母帮忙看一下也可以。”李绾绾说出这话还有些不好意思。 叶荞满头问号,在她的科普下才知道,自家名声这是又被神化了啊? 全家走运? 福运深厚。 这时候就是迷信,越是大户人家越迷信,就爱跟运势好的人家来往。 “信这个,还不如多了解一下对方的人品。”叶荞心想,我就是那个直觉强的人,就坐你面前呢。 她看了一下两人的庚帖,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有起伏也有平稳,度过波折就顺遂了。 叶荞这想法一冒出来,就郁闷了,她一个九岁的姑娘,怎么就化身成神棍了? 不行,绝对不行。 叶荞猛地摇头。 “小荞,我还有另外一件事情要告诉你。”李绾绾有些担忧:“我听说,镇上的糕点铺子好像也要推出你家客栈里卖的这些软绵的糕点。” “哦,很正常,我们家都卖了这么久了,有心想学的,早就会了。”叶荞没想过所有赚钱的路子都是她的。 何况东西又不是她发明的。 “但是,这种偷师行为,就很让人不爽。” “其实是正常的,你看,你家成衣铺子,也会根据县里啊,府城啊传来的更好看的花样子改,制止不了的。” “可镇上要是开了一家糕点铺子,你家的生意就被抢跑了。” “不会,别人家的没我家的好吃。”这点自信叶荞还是有的,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何况叶家这边的数字客栈名声都传出去了。 已经不是巷子深了。 如果一开始吃普通的糕点还好,先吃了极品的,再吃次等的,就怎么都不满意。 “别说,镇上的糕点铺子是罗望叔开的吧?我小时候还爱在他家买红豆糕、绿豆糕,味道非常好,每次一想到红豆馅儿的糕点,我就准跑他家去买。” “那倒是,我也喜欢他家的红豆糕。”李绾绾点头,说起熟悉的事,李绾绾就不好意思再说人坏话了。 “其实吧,我跟镇上很多的叔伯都认识,都街里街坊的,既然他们想开这个铺子,那就来我家学就是了。” “什么?你愿意教学?”李绾绾大惊失色。 叶荞想,古代看重的是什么,是名声和人脉关系。 她可以把这些小吃教给其他人,换一个好名声。 名声好,连被抓进官府了,都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才能被关押,不然就能看见一个奇景,衙门被百姓团团围住。 要知道,平时百姓可都是怕府衙的。 叶荞自己想就乐了,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她当即就让徐香派人去联系了糕点铺子的掌柜罗望。 李绾绾这么一听,也有些意动,不过一想到自家是卖布匹的,好像跟叶家没什么重合的,只能气馁地放弃。 叶荞倒是想到了之前被周唯夸过的背包。 等李绾绾要回家了,才安排人给她送了一个:“你拿回去看看,感兴趣的话可以做了放到铺子上卖,不过,府城那边应该好卖,镇上还不太行。” 虽说已经有流动的商船,带来的经济流动。 村里和镇上的人不缺活儿干了,但工钱没涨,大家舍得买吃食了,却不舍得买布做的书包,再好看的书包,那不还是布做的么? 就像再好看的花样子衣裙,普通百姓也舍不得买是一个道理。 晚上回到家。 叶荞看着天空上的月亮,叹息道:“爹,阿远啥时候回来?诶,都过了八月十五了。” 没错,今年的中秋节。 叶荞跟叶老爹都是在山上过的。 凄凄惨惨。 贺远更别说了,估计在府城勤奋读书呢。 第两百五十五章 玄妙 要跟着去参考的王清他们一起回来,就要等到八月底公布了成绩后,再一道返乡。 回到村子里,估计都要到九月中旬去了。 叶荞在屋子里的自制日历上,画上圈,在距离贺远回来的时候,越来越近。 上午。 镇上糕点铺子的掌柜罗望亲自带礼物来拜访叶家。 叶老爹亲自接见。 昨日他也听小荞说了,要投资配方的意思,其实只能说简单地收点银钱,在别人眼里做生意绝对亏了,不过叶老爹跟叶荞一样的想法。 银子都是花不完的,还是发展一下名声比较好,何况他们家又不打算当商户,是要让贺远走仕途的。 就不可能自己成为大商人。 叶荞想着,入点股就行。 罗望走进门,脸上带着歉意的笑容:“不好意思,叶老弟,说实话,这是我家做得不对,这么多年相识的关系了,我也只好厚着脸皮跟你坦诚,我家铺子确实在整改更软和的糕点,也不过画虎类犬。” “叶老弟,真是钦佩钦佩。” “还有这些是歉礼,不知道……”能不能收下这话,他也不好意思说出来,只能窘迫地低垂着头,老脸上全是窘色。 “罗大哥,当年你还照顾了我家生意的,今日这事就算了,我之前本来也没这些小糕点放在心上,就我家闺女爱吃,她娘又宠着,才琢磨出来的。” “早知道你家店铺因我家这糕点陷入困境,就应该早来找我商议才是。” 罗望大喜过望,猛地抬头,“叶老弟,你的意思是?” 他根本没料到叶老爹这么好说话,要知道,叶屠户在镇上虽然人缘不错,但也无人敢欺,因为没人打得赢他,他年轻那会儿,刚摆猪肉摊,被混子流氓堵截,亦或者欠铜板不给,这位当时可把那些地痞流氓收拾得痛不欲生。 人都趋利避害,叶屠户这么厉害,自然也就打出名声,没谁敢欺了,加上他卖肉新鲜,不缺斤短两,做事也利落,在镇上慢慢定居,创出了一片名声来。 罗望那时候都还欣赏过叶屠户。 只可惜,当年叶屠户已经娶妻。 今年叶家更是翻天覆地。 听闻牵连到王爷家的亲眷,竟然都没出事。 不管怎么说,叶家都不是他能比的了。 再说,自从进了村子里,发现邕乡村家家户户都有了新容颜,那是一种真心充满希望向上的幸福感。 关键是,条件好了。 舍得买东西了,不向以前买什么都扣扣搜搜的。 这些都是叶家带来的啊。 罗望心里原本还生出的羡慕,现在只剩下钦佩了,有本事的人,跟他打差距只会越来越大,交好才是好事。 “我的意思是,我家可以教你这个做糕点的技术,以及我们平时都做的几款糕点的做法,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第一种,你可以出一笔买断银钱,买这几种糕点的做法买断,后续售卖就跟在下无关了。” “自然自然。”罗望忙不迭点头。 叶老爹等他喝了一口茶水,才缓缓道:“至于这第二种,算是合作,也需要出一笔银子,不过会比买断费少,主要是,以后在镇上开的铺子名字,需要跟我家取的名字一样,比如,新新糕点,以后我家厨子若是研究出其他的新的样式,就会把消息传递到每一个铺子,时不时上新品,当然,只需要每月收取一成收入,时限十年。” 罗望听来,第二种合作方式简直匪夷所思。 他思索了好一会儿,跟自己原始的环境造成了冲击,比如,他家有糕点师傅,自己也是擅长的,只要买到一款糕点的做法,就能举一反三。 但。 他又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创新。 毕竟这是一种新式糕点。 其二便是。 若是有其他商人答应了第二种合作方式,那别家上新品了,他家比不上的话,只怕原本的生意会非常糟糕,生意受到挤压。 “那个,叶老弟,我可以问一句,你要在许多地方都开同一个糕点铺子吗?” “自然。”叶老爹点头。 叶荞在旁边,几乎只需要提示两句就行,老爹思维真活跃,不愧是她爹,叶荞臭屁地想。 “一个县城也有两家?岂不是竞争关系?” “不,一个镇,一个县城只开一家,当然,我阻止不了别人模仿。”叶老爹提前说清楚。 罗望又问了一下二者分别需要多少银子。 两相对比。 后者出的银钱少些,真亏损了,他也能承受住,只要开店后的生意,比现在好,其实他就是赚的。 罗望是个守成者,不喜欢太有风险的事,最终还是选择跟叶家合作。 叶老爹当场刷刷写下契书。 罗望当日就安排了他自己,以及亲儿子过来跟何春学习做各种糕点。 何春忙得那叫个脚不沾地。 他的厨艺也不是一开始就很好。 无论是做炸串,还是做糕点,都是通过不停地训练,才慢慢锻炼出来的。ζΘν荳看書 叶荞见他忙得一整日都没怎么睡觉,看起来都要晕倒的样子,吓了一跳,连忙让他停了在第一客栈负责吃食的活儿,只安排他教学。 这不。 才过几日。 周唯速度很快,就把买的下人带来了。 先让叶荞看一遍。 叶荞看着面前至少上百人,对周唯也是服气,为了让她选,竟然把所有人都叫来了,不嫌懒得跑啊。 周唯:不嫌,反正跑来跑去的又不是他。 可真是个无情的主人。 叶荞假模假样地拿了个签筒,摇来摇去的。 “这,小荞姑娘你会算签?”周唯被他迷糊住了。 只见叶荞神秘兮兮地看着他,突然绽放出笑容,说:“不,我只是觉得这样更有格调。” 周唯:“……”他摸了摸鼻尖,有些尴尬,觉得自己迷信也正常啊,真有命理的。 叶荞可不知道他又迷信到自己身上去了。 完全没有任何调理地选人,让周唯摸不着头脑。 周唯:“为什么选眼尾长颗痣的?” 叶荞:“有福气。” 周唯:“这个男人太矮了。” 叶荞:“招财。” 第两百五十六章 宗族 周唯:“这个老妇人家中都无人了,孤家寡人一个。” 叶荞:“省事。” 周唯:“这个女子和离归家,名声不是很好。” 叶荞:“莫信传闻。” 周唯:“这个孩子才十岁。” 叶荞:“孩子也能顶半边天。” 周唯:“……”好吧,他觉得要是这些人真没什么问题的话,估计,他会忍不住把叶家当成神佛供奉吧? 有了烤串组的加入。 何春就更忙了。 偏偏这个时候,前面就第一客栈这边的客人又闹起来了,说怎么不提供饭菜了,一个个拍着桌子,差点没闹起来。 叶荞简直不敢相信,有食客为了吃食,闹起来。 她把这件事告诉叶老爹,求饶道:“爹啊,快去安抚一下那些客人吧。” 叶老爹最近都守在新房子那边,确保房子修得没问题。 不仅这次要修新房子。 连祖宅都得好好收拾一番。 以后这里可就是叶家的族地。 要不是闺女找,他也难得来这里。 结果,一走到第一号客栈,果然听到客人的喧闹声,掌柜孟远站在柜台后,时不时跟客人解释一句:“主家打算把生意做到镇上去,到时候就有糕点卖了,大家伙儿别急,这些日子就当是休业整顿。” “我们又不仅仅是来吃糕点的,还有这里的菜!” “就是,酸菜鱼、红烧肉,麻辣烫,酸辣土豆丝,蒜香鸡翅,麻辣兔锅,这么多好吃的菜,都被掌柜你吞了啊。” “可是我家厨子真忙不过来。” “我家小……咳咳,少爷难得出门一次,就专门来你们这偏远的地方,就是为了吃这些新鲜吃食,是不是跟传闻那样,我看你们是心虚吧,味道不好,故意骗人过来欣赏风景,顺便赚房费的!”一个小丫鬟凶巴巴地道。 孟远可不敢接这话。 “这位客官,你绝对是误会了,我家客栈修起来,主要是为了方便路过的行人,你看,大家都是来吃饭的,肯定不会骗您,我们主家就住后面的宅子里呢,祖屋都在,至于骗人往祖宅骗的么?”孟远无奈,口水都快说干了。 “可,可是……我家……少爷下次都未必能来了。” “就是就是,掌柜的,你快去跟你东家说一声,别把我们这些客人往外推,大家跑这么远,不就为了吃口好的么。” 一群人直接催促。 对富贵人家来说,叶家这些菜最多就是吃个新鲜。 安排厨子来吃,约莫也能做出类似的,甚至还能更厉害。 但对大多数普通人家,以及商人来说,吃的也就是外面的酒楼饭馆的,好吃量多就吸引人。 而且第一客栈做菜舍得放油。 这是所有客人共同的想法。 眼见大家又要催促起来,孟远头皮发麻,头一次体会到生意太好的痛苦。 痛并快乐着的真实体验。 他抬眼就看见了叶老爹,就像看见了救星一样,眼睛都亮了。 “东……”孟远还没喊出来,就被叶老爹阻止了。 叶老爹趁着大家没人注意,拉着叶荞转身就往村里走,说:“我信你的话了,幸好没过去,不然口水说干的就是我了。” 叶荞笑了起来:“爹,你还怕啊。” “我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呢。” “我怕你跟你娘出事,所以只要你们好好的,我就什么事都没有,整日乐呵就行。” 叶荞感动了,手抱着他的胳膊摇摆:“爹,我也很喜欢你哦。” 尤其是她记忆里的所谓前世,天才少女,却天生孤儿,被国家培育的人才,记性好,可她还是不喜欢那里面的人生,太孤独了。 她也想被家人捧在掌心。 找个愿意宠自己的夫君。 简直是最幸福的事了。 “你呀。”叶老爹摸了摸自己故意留起来的胡须。 当年,他也是个帅小伙,娶了妻子后,一年没所出就被各种妇人催促奚落,甚至有人想当他的小。 叶老爹当时一下得,就把胡须留上了。 有了胡须之后他就是人人敬佩的叶屠户。 而不是当初那个叶家最靓的小郎君了。 不过,一下解决了麻烦,叶老爹就非常喜欢他的胡须了。 “爹,你还没说怎么解决第一客栈那边厨师的事。” “本来我想让你娘顶替一阵,但是,始终治标不治本,何况别人家的夫人都能享受,凭啥我媳妇儿要辛苦。”叶老爹双手合十,做了决定,不过还是问了叶荞的意见。 “小荞,你觉得,找个师承咋样?” “可以啊,找谁。”叶荞为什么不想管理,不就是因为她自认不会,就不揽瓷器活。 “闺女,那就从宗族里面挑选。” 叶老爹自顾自跟他解释:“我们过太好,族里过太差,名声上也不好听,反正一个活儿,也花不了多少银子,顺便还能把族里的长辈争取个好关系。 叶荞有些疑惑:“爹,我们哪里来的那么多族人,不就是大爷爷、二爷爷家吗,大爷爷早逝就别说了,二爷爷家就两个老人,然后让爷爷当族长吗?” 叶荞自己说着就乐了起来。 叶老爹拍了拍她脑袋,“傻闺女,你说的这是亲的,那还有没出五服的远亲呢,有些叶家人就在本村,就是你平时玩得好的叶娟,就是你耀辉堂爷爷家的,他的祖母跟你爷爷让他们是同出一脉的。” 叶荞听着就……复杂。 “也就是说,我们叶家有很多族人。” “不错。”叶老爹点头。 帮助了村里,自家的族人也是要照顾一下的,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除了极个别搅屎棍,大多数叶家没出五服的族人,都还是不错的。 叶老爹决定了这件事,就跑去找长辈了。 不仅走哪里都带着叶荞。 这让叶荞自己把亲戚都认混乱了。 这些亲戚家的女眷、男人,却对叶荞的出现,发出质疑。 叶老爹当即表态:“我叶建业这辈子就只有小荞一个闺女,也给她招婿了,就是自家人,你们谁家要是看不上,那就不入同一个族谱,前面不用再补充。” 一听到入赘的事。 原本还很抗拒的长辈就想通了。 这件事就简单解决了,适应社会的规则,利益不变。 第两百五十七章 没写上去 却让叶荞一整晚上,饭都吃少了。 入赘啊,她以后找谁入赘啊。 这时候的叶荞,完全没考虑过贺远,对她来说,贺远是亲人。 不过。 叶荞只来得及烦恼几日。 因为,周唯来了,跟叶荞具体的炸串的种类,价格,以及搭配的酒水等问题。 何春又忙得跟个陀螺似得。 叶荞干脆设计了一个菜单。 以及教了周唯新的记账方式,这样以后看账本就更轻松简单了。 “周大哥,你看这样成不,我们给账房先生开的账,用分红的形式,如此一来,只要店铺生意好,他的工钱也高,有这么高的待遇,对方总不能使坏吧,主要是我不喜欢查账。” 看见这些数字,她头都要晕了。 当初记下数字,她还悄悄拿木棍在沙土上写了好多遍,才把真正的数字记下来,还有乘法口诀表之类的,她虽然能记住,但……并不是说记住了就会用,还要多使用,才能真正成为自己的知识。 至于更深沉的数学,她就更敬谢不敏了。 “账房先生一般都是家仆,开固定的月钱,以前没有小荞你说过的这种案例,但你这么说,我觉得倒是可以试一试,就当所有都是全新的开始,新希望啊。”周唯果然心性不沉稳,但耐不住他财运好啊。 这不。 想到上次叶荞说的背包,突发奇想地就表示他要送老客户赠品,就定书包和茶叶了。 反正他家茶叶多的是。 还能顺便宣传一下茶叶的名声。 轮到酒水时。 叶荞表态:“我吃炸串的时候喜欢喝橙汁。” 何春头都不抬说:“我觉得茶叶好,结腻。” 周唯眨巴了一下嘴,幽幽道:“其实我喜欢何大哥你做的那个豆腐甜品。” “酒酿豆腐?” “没错。”周唯遗憾道:“就是吃到的次数太少了。” 叶荞一拍巴掌:“那就这么定下来了,再定几款普通的酒水,吃炸串喝酒也不错。” 这年头的酒都是低度酒,也不怕喝醉人,这时候叶荞才明白为啥小时候她偷喝了老爹的酒没醉了,原来不是她酒量好,而是酒度数不高啊。 “至于最终定下哪些,就看当地的客人具体喜欢哪一款了,可以灵活地变动。” 这门生意,可以说是完全独立了爹娘。 叶荞个人跟周唯、何春谈的。 不过她不慌,准备等成功了再给家人惊喜。 在叶荞忙碌时。 叶老爹也没有闲着,他又是咋召见叶家的族人,又是重新立族谱,又是重新给给祠堂选址。 之前的祠堂太小了。 既然要扩大成规模,那就干脆彻底选一个新的。 以前那不是没银子嘛,只能委屈。 这会儿叶老爹手头上松快,自然也要为老祖宗做点什么。 这件事就不需要分什么彼此了,都尽一份心才是。 只不过。 在轮到贺远这里的时候。 叶老爹迟疑了一爱。 没有把贺远的名字记在上面。 叶家的族谱也就只有自己跟几个老人知晓,而且叶爷爷还当选了族长。 当叶二爷爷追问叶老爹,“建业,咋不写阿远那孩子的名字?” “对啊,阿远是读书人呢。”另外两个堂伯爷说。 他们平时跟叶老爹有过来往,但并不亲密,不像叶二爷爷一样,好意思直接问他。 “这不是还没成亲么?等成亲那日再写也行,不急不急,大家别说出去,免得一件小事,让贺家那边的人过来找麻烦。” 几个老头相互看了一眼,见叶老爹这个家里最有本事的年轻人说得这么淡定,就以为真的是小事,毕竟当初的协议书都写好了。 这件事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被叶老爹解决了。 毕竟他答应了阿远,等长大之后,再看两人的感情决定是否成亲嘛。 做大人要有诚信。 此刻的贺远正坐在回村的路上。 他打了一个喷嚏,旁边坐在同一辆骡车上的正是苏年。 说起来也是运气好,他回到镇上,正好碰见苏年在叶南的炒红薯粉铺子里吃炒粉。 贺远还是从叶南嘴里才知道,原来家里人和大伯一家合作,在镇上开了一家烤鱼店。 他又去铺子里先见过叶母。 叶母见他急匆匆赶回来,小脸上全是疲倦,就让顺路过来送货的苏年把他带回去,不用等她,她还早呢,得天快黑了,才跟叶大伯母他们一起回去。 “阿远啊。” 苏年熟念地驾着骡车,语气亲切地跟他说话:“这次去府城学习得咋样?” “还不错,跟着老师、其他学子们交流了很多内容。”贺远总结了一下。 苏年惊奇地问:“你都学会了?听懂了?” “还有些不太熟稔,多练习练习就会了,我有记很多笔记。”贺远解释道。 苏年见他小脸一副早熟又认真的模样,五官清秀,整个人身高比去年长了至少五厘米,身子骨也好了很多,坐了这么久的马车,竟然不像以前那样脸色煞白了。 不得不说,读书人的气质就是好。 苏年看着他,差点把骡车赶到沟里去,还是贺远反应迅速,把赶车绳索拉住,把骡车头拽了回来。 苏年反应过来也连忙帮着拉,还是他赶车熟稔,把车头拉了回来。 见苏年松了一口气的样子,贺远好笑:“年哥,你干啥呢?” “这不是看你看入神了么。”说到这事,苏年还有些不好意思。 “我有什么好看的?”贺远不解。 苏年实话实说:“我觉得你身上多了一股读书人特有的那种蓬勃的气质,要是换一身衣服,肯定是谁家的公子哥。” “还是小荞运气好,早早把你定下来,不然,等你再长几年,门槛都要被踏破了。”苏年带着打趣地说。 贺远脸红了,声音里带着喜悦:“要是没有小荞的话,也就没有现在的我,要我说,还是我幸运些。” “好小子,你这话我爱听。”苏年自然是向着叶荞的。 贺远是多聪明的人啊,听出对方不会无缘无故这么问:“年哥,是不是家里有谁说闲话了?” “我靠,阿远你小子怎么这么聪明。” 第两百五十八章 态度 贺远脸上带笑:“其实只是猜测而已。” 也就是他反应没这么大,他也不确定。 苏年摸了摸鼻尖:“我进了这大半年快一年的货了,都没你机灵,果然聪明人就是不一样。” 贺远就问具体是什么事。 “其实也没啥大事,就是最近小荞他们的红薯粉卖得很好,四处都来的商户,还有被钱府的岩茶吸引来的。” “这不人一多,就忍不住打听当初那什么京城来的小姐找麻烦的事。” 贺远默默添加了一句:“是夫人。” “对,是寡妇。” 两人对伤害叶荞的李娇云都没什么好感,说话的时候自然也没客气。 “所以就知道你的事了,好些人听说你跟小荞的关系,就想帮你做主。”苏年说到这声音都小了。 其实说起来,贺远越优秀,以后其他人就越觉得小荞配不上他,即使小荞很会赚银子,可在那些人眼里,也是商人。 等等。 现在找上门来,想想贺远岳丈的人,也是商户啊,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官家小姐找来,那也是以后的事了,他现在何必愁。 “也没事,就是那些人看你有本事了,想嫁给你呢。”苏年不甚在意地说。 贺远皱眉,认真道:“我对其他人都不感兴趣。” “嗯嗯,知道你最好了。”苏年点头。 贺远泄气,他今年才七岁,虚岁八岁,似乎谈其他的太早了,可他确实不想离开现在这个家,也不想离开小荞。 骡车就这么一路回了村。 在经过村外的客栈时,还看见不少来往的行人,有认识苏年的,跟他打招呼。 贺远没出去,他坐在车厢里翻书。 苏年也不想贺远被大家,尤其是这些商人缠着,见他答应,就赶紧拒绝了村里的熟人热情的打招呼,跟小舅母苏好说了一声,“小舅母,我先送阿远回去,一会儿再给你送货啊。” “阿远回来了啊,那你快去吧,我这边不着急。”苏好惊喜意外了,正招呼客人呢。 等苏年赶着骡车走远了,还好奇地伸着脖子往外看。 旁边的客人要买东西,才把她吆喝回来。 骡车一停到叶家院子门外。 贺远就跳了下来。 等苏年把马车停稳了,人都推开院门进去了,苏年见此忙吆喝了一声:“阿远啊,小荞啊,我先给作坊送货,一会儿找你们。” “表哥,中午来吃饭。” “好。” 送走苏年。 叶荞激动地帮贺远帮忙搬他的书箱:“阿远,你回来啦。” “诶,瘦了,但长高了。” 叶荞比划了一下,发现贺远比自己也就矮小半个头了,估计等明年,就要超过她去了。 贺远也笑,眼里藏着喜悦:“嗯,我回来了,给你带了不少东西呢。” “走,去堂屋你,我找给你看。” “好啊。”叶荞跟着往堂屋里走。 正好她在家做面霜水乳呢。 炸串店的事几乎都忙完了。 贺远把书包放到桌子上,打开,从里面拿了四五盒糕点。 “这些是从府城买的,我问了店铺的掌柜,说这几款卖得最好。” “这个是我从粮食商人那卖的种子,你不是最喜欢稀奇古怪的种子么。”贺远说着一边把装着种子的布包放到她手上。 “还有这个,是头花,镯子。” 贺远把东西都一股脑地给她。 叶荞接过头花,发现又是新样式,比她现在头发上的更灵动,“我喜欢,谢谢你啊,阿远。” “走着么远还给我带礼物,下次不用带了,多累啊,这么远。”叶荞很高兴。 宝贝地把礼物给收了起来。 她拿起手镯,发现是玉做的,有些惊讶,紧跟着就觉得破费,把手镯还给他:“这个手镯太贵了?我不要,你的银子不需要给我买这些,留着读书用。” “我觉得这个镯子好看,是女童款的,很适合你。”贺远声音有些伤心,抬眸看着她:“你不喜欢我送你礼物吗?” 叶荞:“?”她好像只是不想阿远浪费银子吧? “我挺喜欢你送的礼物的啊。” “那你为什么不收?” “这些我不是收了么?”叶荞不解。 贺远叹了一口气,一副很伤心的模样:“镯子也是我专门挑选出来送给你的。” “若是你不喜欢,当初我就不该那么傻兮兮地去买,还被师兄他们打趣都坚持进去了首饰铺子。” 贺远又开始表演柔弱了。 叶荞:“……” 她倒也不是没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吧,之前见过贺远干瘦可怜的模样,这会儿再见他这样,下意识就心疼起来。 说起来,叶荞也是个心软的性子。 不然当初也不会坚持帮贺远了。 “行吧,我收下了,不过你下次别买了,太贵了。”叶荞有些肉疼,完全忘记她自己前几日一花就花了一千两。 贺远眼底闪过狡黠的笑容,果然,小荞就会心疼他了,说起来,这种幼稚的招数,也就小荞信。 平时看起来多精明的人,这会儿总傻兮兮的。 贺远看着她,满眼都是笑容。 叶荞抬头,“你在笑什么?” “没笑……不是,我只是回来了,很高兴。” “这样吗?”叶荞狐疑。 贺远连忙点头:“嗯,真的。” “难道你看见我回来不高兴吗?”贺远把我呢提抛了回去,他可不敢让小荞知道真实情况,不然要是被小荞知道他说她傻,自己肯定会被捶爆。 “哦。”叶荞也没想那么多,反正阿远回来她挺高兴的:“你怎么回来这么早?” 比她预计的早回来五日呢。 这才九月初十。 “老师说之前家里送来的那个水泥事关重大,他在等成绩出来后,就立即回京了,我跟师兄也一起回来了。” 贺远没说他被老师询问要不要留在府城里学习,他可以争取进府城的书院。 “王清师兄是不是没有考中啊?”叶荞声音都小了些。 贺远见她小心翼翼的样子,单纯地眨了眨眼睛:“考不中很正常,师兄还想着考完就回来呢。” “啊……”叶荞挠头,有些不好意思,谁叫她不太懂科举考试的难度呢,原来王清是本着熟悉考场去的啊。 第两百五十九章 谈生意 贺远忍不住含笑伸手揉了揉她脑袋:“王清师兄虽然学识不错,但到底年纪太小了,能考中秀才已经很厉害了,若是考中举人……那就是比状元还厉害的人物。” 他比划了一个大大的动作。 像是怀抱一个大苹果。 叶荞也乐不可支起来,“可是我觉得阿远你就是比状元还厉害的人物。” “那我可要压力大了。”贺远故意叹息了一口气,眼睛弯弯的:“不过我会努力的。” “两位,请。” 这时,叶老爹的声音从外面响起。 叶荞连忙把礼物以及贺远剩下的包袱一卷,就跑进了她的屋子。 贺远反应过来,也起身,把地上的书箱提起来,刚走到堂屋门口,就看见叶老爹带着两个中年男人,以及一个满头白发的妇人进来。 “咦,阿远,你啥时候回来的。” “爹,你招待客人吧,我们一会儿说话,我顺便先把书拿回房间。”贺远礼貌地点了点头。 叶老爹点头,等贺远走了。 其中一个中年男人笑着问:“这位是贵府少爷吧?看着真俊。” 他还回头看了贺远的背影一眼。 眼里闪着赤裸裸欣赏的目光。 叶老爹脸上带着与有荣焉的笑:“罗掌柜,你说得不错,我家孩子都很好。” 整个孩子控无疑了。 “不知道贵府少爷可定亲了?”罗掌柜眼底闪着精光,突然问。 叶老爹的笑容沉了下来,看着他:“罗掌柜,我家孩子还小,不谈亲事。” 这已经是客气的拒绝了。 罗掌柜像是没有听懂一样:“叶老爷,说真的,我家侄女年纪跟你家少爷差不多,你看……” “罗掌柜!”叶老爹声音一厉,言辞冷漠:“我看你今日不是诚心来谈生意的,既然如此,那就回去吧。” “徐管家,送客!” 徐管家从堂屋外走进来,对着罗掌柜强势地用了请,见他没动,直接伸手把他拉了出去。 罗掌柜一个趔趄,满脸错愕跟愤怒:“叶老爷,我诚心跟你介绍,你难不成看不起我家侄女?” “就算你侄女比县令闺女还高贵,我们叶家也高攀不上。”叶老爹冷笑一声。 对这种听不懂人话还自大的人,他也懒得多费口舌,真以为他是个人物了? 他叶建业还不至于怕一个县城里卖糕点的铺子。 “你……”罗掌柜被气得面红耳赤,被徐管家拉着离开时,愤愤不平地道:“哼,你们等着。“ 罗掌柜一甩衣袖,怒而离去。 剩下的中年男子跟妇人看见这一幕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二位,请坐。”叶老爹完全没有受到影响。 反正徐掌柜也是从县里来想合作糕点的是。 自从叶老爹把合作的消息传出去后。 这几日经常有人过来,不过真正谈妥的并不多。 徐掌柜只是其中之一而已,求上门来的是他,还这么不懂事,明知主人家不高兴了,还故意说,不是找事么。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规规矩矩地坐过去。 “两位是为了什么生意来的?”叶老爹假装没看见两人的不自在,直接开口。 说到正事,两人就没那么多时间担忧了。 妇人率先出声:“叶老爷,我家住下河村,夫家姓王,不过我男人之前上山打猎的时候遇见了野猪,被拱了后,回家没多久就去了,留下我家孤儿寡母的,日子实在艰难,如今听闻你们家愿意教人手艺,这,不知道我行不行?” 妇人说完有些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你家相公可是王大石?”叶老爹突然想起这么一个人,倒不是他记性好,而是都是打猎的,以前在山上遇见过,也说过几句话。 这十里八乡的猎户,其实多少都有一面之缘。 “是的,正是如此,原来叶老爷您认识我家男人啊。”妇人松了一口气。 “嗯,以前在山上遇见过,没想到大石兄……不好意思,说到你伤心事了。” “没关系。”妇人勉强的笑了笑,脸上带着凄苦,现实让她整个人苍老得很快。 “嫂子想做什么手艺?”叶老爹也乐意帮一把,之前王大石跟他也算有点交情,要不是为了生活,普通猎户也不敢进山冒险。 妇人忙道:“家中有点推豆腐的手艺,不知道叶老爷您有什么建议?” 看着她期盼的眼神。 叶老爹想了想,选出最合适的: “你家应该属于没多少本钱,可以做一些小生意,豆腐的话……做铁板豆腐吧。”叶老爹把铁板豆腐的口味解释了一下。 “徐管家,你去喊何春帮忙做一份铁板豆腐端过来。” 王寡妇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吃食,但对叶家很信任,闻言点头,安静在旁边等着。 “好的,老爷。”徐管家应声道。 “那么你呢?” 中年男人见叶老爹真的有建议,有些高兴,觉得这一趟是来对了,忙把自己的需求说了:“叶老爷,在下烈平,家住平乡村,想学一点拌菜。” “拌菜?你看凉皮怎么样?或者干拌面。” 叶老爹推荐。 烈平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叶老爷,这两样的话,贵吗?” “不贵,几两银子就行,不过你们也应该知道,来我家学手艺,后续都两年内每月给我家一成分红,你们知道这件事吗?” 叶老爹倒不是为了赚这点银子,主要是让他们知道,这不是无偿的。 无偿帮忙,不仅不会让人感恩,反而会让人觉得叶家好欺负,穷就理应被照顾。 “知道知道,应该的。” 学人手艺,在别处,不仅机会难得,而且多数需要学很多年,若是遇见那小气的,恐怕学到最后也舍不得教真正的厨艺,毕竟很可能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 因而,当叶家愿意传授一些厨子手艺时,很多人都不愿意相信,不过还有胆大的,过来试验,发现是真的,事后感激就更别提了。 忙碌了一通。 花了一个时辰。 叶老爹才跟这两人把生意谈好了。 把人送走,安排他们跟着何春学厨艺,叶老爹终于松快了。 他喝了一口茶水,润了润喉。 第两百六十章 赵春恒 起身走出堂屋,看见贺远房间窗户开着,里面贺远正在看书,叶荞也在旁边坐着,他大步走到窗口,笑着问:“你们在做什么呢。” 叶荞悄悄把话本子收了起来,“爹,你谈完生意了?” “嗯,就是你说的那些小吃,断断续续地都教给其他人了,我调查过每个合作者的情况,基本上都属于比较和善好相处的。”叶老爹可不想好心办坏事。 比如,万一有人做小吃,结果到最后没赚到钱,亏了,那怎么办? 总不能到时候来找叶家退款吧。 所以一开始,就把这些可能性都说得清清楚楚的,也劝退了一些人,不过也有人答应,到最后,还真不缺胆子大的。 “真的啊,那以后去镇上,就能吃到很多美味了。” 叶荞第一反应这么说。 叶老爹无奈地摇了摇头,见贺远在念书,他当即道:“那阿远你慢慢看书,有啥需要找书童去帮你,爹一会儿带中午饭回来。” “知道了,爹。” 贺远点头,目送着叶老爹离开。 “小荞,你看吧,爹走了。”贺远含笑地低声说。 叶荞把放在桌下的话本子又拿了出来,看得津津有味,等一通话本子看完,差不多也就到中午了。 果然。 在午时两刻的时候,叶老爹提着食盒回来了,他身边还跟着苏好一家三口跟苏年。 叶荞正好肚子饿了。 忙跑过去从老爹手上把食盒提过去,放到饭桌上。 一边招呼赵暖和赵真两个表妹表弟坐。 “哇,有回锅肉啊,真香,诶这不是铁板豆腐么。” “还有鱼汤。” “大家快坐。”叶老爹招呼大家坐下,喊他们随意点,不用客气。 除了叶荞说的那几样,还有爆炒竹笋,红烧茄子,苦瓜炒蛋,肉末粉丝等家常菜。ζΘν荳看書 “大姑父,那我不就不客气了。”苏年笑着说,率先夹了一筷子铁板豆腐,“好嫩。” 叶荞先往碗里泡了点鱼汤,再夹了一块回锅肉,用勺子盛着一口吃进嘴里,香得不行,还不油腻。 没错,叶荞觉得自己真是越来越奢侈了,竟然嫌弃肉油腻,果然,她已经不是曾经那个对肉珍惜得不行的叶荞了! 叶荞在心里傻兮兮地想,吃了好几块肉。 新鲜的五花肉炒起来,口感糯叽叽的。 她看了一眼桌上,本来想夹一块鱼肉,和着酸笋一起吃,但又担心鱼肉里有刺,一时有些迟疑。 就在这时,旁边一双筷子,往她碗里夹了一块鱼肉,里面一点鱼刺都没有。 叶荞惊讶地转头,看见贺远正在认真地挑鱼翅。 “谢谢你,阿远。”她嘿嘿地笑了一下,快速把鱼肉吃了。 贺远又给她夹了一块,浅笑道:“你喜欢吃我就给你挑。” “你也吃,你去府城都瘦了,多吃点肉补补。”叶荞眼睛笑弯弯的,也拿起公筷,给他夹了好几块回锅肉。 旁边苏好给赵真和赵暖加完菜,看见这一幕,笑着打趣:“小荞跟阿远的感情真好。” “阿远,这次去府城,感觉怎么样?乡试的成绩出来了吧?”苏好有些迟疑,但还是问了出来。 贺远对她点头,回答道:“在府城还不错,那边的夫子一般都是举人,所以教得更好,讲解得也比镇上的夫子好些,不过,如果是启蒙的话,在镇上更合适,府城的夫子,讲解得更幽深,没有一点基础,去听课只会很吃力。” 想到叶真的年纪,也就是启蒙的时候,他道:“若是小姨你想送真表弟去读书,我可以帮忙举荐给王清师兄的爹。” 苏好受宠若惊,“王秀才还愿意收学生啊?” 她本来以为,只有像王秀才的孙子,亦或者贺远这样读书天才,王秀才才愿意收呢,没办法,谁叫他唯二的两位学生,都这么出众呢。 贺远实话实说:“其实是我跟王清师兄劝说老师再收点学生。” “这样啊,那我什么时候能带阿真去拜师?” “小舅母要是着急的话,随时都可以去,不过老师可能会考一些简单的内容。”贺远把一些具体的考试内容说了,顺便考教了叶真一番。 发现他虽然不算特别聪明,不过也会背千字文了,可见是有一些功底的,考虑到叶真的亲生父亲也是秀才,也就不奇怪了。 其实贺远看出来了苏好有些欲言又止。 像是有其他的话要问。 等吃完饭,苏好果然把贺远叫到私下,犹豫地问:“阿远,你在府城,可有看见赵春恒?” “……看见了,他也去参加了今年的乡试,不过我看过榜文,上面没有他的名字,想必没有中举。” 苏好高兴地直接拍了一巴掌:“那就好,那人最是在意功名不过,这下没有中,肯定郁闷得很,真是活该,抛妻弃子,还想中举,真是做梦。” 她说得特别痛快。 贺远都惊呆了,以为小舅母还想着赵春恒呢,没想到人家已经看开了,只想赵春恒倒霉呢。 想到一件事。 贺远还是跟苏好说了:“不过我听说,赵春恒这次去府城考试,是带了女眷的。” 苏好讥讽一笑:“去府城花的银子可不少,还带女眷,我倒要看看他们能坚持多久。” 其实她也看开了。 对赵春恒肯定是没什么期望了。 只不过。 她还是要了解一下对方的消息,免得他回来抢自己的孩子。 现在苏好自己已经存了些银子了,虽然不至于过得特别好,但样两个孩子,以及供儿子在镇上读书还是没问题的。 苏好跟贺远道了谢,又询问了拜师需要准备的礼物。 “阿远,明日有没有空,来舅母家吃顿便饭。”苏好说:“正好你回来了,我早就想请你们吃饭了。” 贺远说:“舅母,不用这么客气,哪里需要,你每日都要看铺子,忙着呢。” “就晚上吃,也不耽搁什么,你可别客气,到时候你爹娘小荞他们一起来。” 苏好都这么说了,贺远也就不好意思拒绝了。 “舅母,那就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苏好笑着说。 第两百六十一章 开支 等她离开。 贺远转身回到房间,屋子里,叶荞打了和哈欠,坐在床上,正在看没看完的话本子,这会儿已经九月了,天气凉了下来,她腿上盖着用鸭绒做的被子。 这也是家里唯一的鸭绒被,更多的还是动物皮毛做的。 “阿远,回来了?” “给我递个橘子。”叶荞接过贺远递过来的橘子,是自家的果园里结的果子,果园今年结的果子不是很多。 主要成熟的是枇杷跟葡萄。 葡萄也就最近才大批成熟,都被叶老爹用来做葡萄酒。 虽说叶家的葡萄酒比不上从西域那边运回来的,毕竟条件导致这边的葡萄不够甜,但比起其他的酒,还是很受欢迎的。 “刚刚小姨问的什么?”叶荞剥开橘子,给贺远分了一半,酸酸甜甜的味道,很是开胃,原本吃饱了,结果这会儿她觉得自己肚子好像还能继续吃。 贺远则坐在书桌旁,看她吃得开心,时不时第一个剥好的橘子过去,“舅母是询问赵春恒的消息。” “诶?赵春恒?对哦,他是秀才,既然你回来没跟我说这事,肯定是因为他没考上。”叶荞理直气壮地说。 贺远无奈地摇头,不过也高兴她对自己的信任,“嗯,没考上,不过我回来的时候,他似乎不打算回来,还带了女眷去的,不知道他们在府城能生活多久。” “这都至少两个月了吧,就算是花费最少,也需要二三十两银子,那可是府城。”叶荞算了这么一笔账,瞬间就觉得,难怪读书人少,一般来说,考上秀才,没多少银子,也只是见官不跪,不用服徭役,但真说变得有钱,那也不至于。 首先,在金钱来源上,并不多,只有每个月从衙门领的,但这还要看排名,每年也要考试,就叫岁考。 反倒是花银子的地方多,不说需要进入县学每年的开支,笔墨纸砚等等,最耗费银钱的,其实还是交际会友。 当然,一旦考上举人后,日子就好过多了,当地的乡绅富商给的一笔银子,就足够翻身了,但前提是,能考上举人。 而能考上举人的,只是极少数。 “明日姨母请客,估计后日会去镇上找夫子拜师,到时候我要跟着一起去一趟。”贺远一边看书一边说。 叶荞想起重要的事来,忙问:“你什么时候去学堂读书?” “有多少假期?” “在家休息两三日吧。”一般来说,除了过年跟农忙,以及每月定时放的假期,只要不请假,学堂里都是要读书的。 叶荞一听,这么短的时间,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怎么这么短啊,你都还没回来多久呢,就有要走了。” 她小声的嘀咕。 “我尽量早日考上秀才。”贺远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说。 叶荞把他的手挥开,并抱着自己的脑袋,气呼呼地瞪眼睛:“阿远,你把我的头发弄乱啦。” “算了,我不跟你计较你。” “我先看会儿书,下午带你去见何大哥。” “见何大哥做什么?”贺远好奇。 “见何大哥,常常我们炸串店的吃食。”叶荞狡黠地朝他眨眼睛。 “你要开炸串店?”贺远确实惊讶了:“府城锅子店的生意一直很好。” “嗯,锅子店主要是齐叔负责,我们家也就只是拿分红,家里的新房子也快修好了,地里的活儿也有请人做,我都比较闲,正好遇见了周家少爷,他想拿银子试水做店生意,我想着有些存银,捏在手上不如投资赚点银子,就跟对方商议好决定做炸串店。” “何大哥也掺了一股,不过主要是我跟周少爷的。” 叶荞把她这生意说了。 说起来,这件事,她之前都没跟爹娘说,贺远还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的。 叶母跟叶大伯母他们一起忙着镇上的烤鱼店。 叶家养的鱼实在太多了,要不是有烤鱼店帮忙消耗,根本吃不完,这还是平时也会提供给自家的长工、下人们日常鱼肉的份量之后的结果。 要是只叶家自己人吃,估计顿顿吃,一年都吃不完。 不过,有了鱼,在叶家干活儿的人,身体都好了,毕竟鱼肉也是肉啊,炖汤加豆腐,也很养人的。 “你们还需要银子吗?”贺远说:“我手上也有一些银子。” “阿远你要投资啊?” 贺远不太懂投资的意思,叶荞就跟他用简单的话解释了一遍。 他立马就明白过来时什么意思了,点了点头道:“嗯,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投资。” 他算是发现了,小荞实在是太会赚银子了,他若是不把自己的小金库丰盈了,以后也不够银子给小荞买礼物。 当然,最主要的,他想着,小荞做生意需要不少银子,他写话本赚来的银子,可以给小荞用,直说她肯定不要,只能用这么委婉的方式了。 见贺远拿出来的两百两银子,叶荞惊讶了:“阿远,你咋来的这么多银子?” “我把话本子拿到了府城去卖,分红更多了。”贺远解释银子的来源:“不少读者喜欢我写的话本子,倒也赚了不少,你就不用担心我银钱不够了,还剩了一些留在手上,我爹娘以前留下来的银子,我也没有动。” “阿远你也太能干了。”得知贺远手里还留了银子的,叶荞才放心。 “我赚得少。”说起来贺远都没什么成就感。 主要是家里条件好了,他的银子基本上花不着。 平时每个月爹娘也要给他生活费,一给就是一二十两。 光在镇上,二十两银子绝对是巨款。 而且吃穿用度什么的,家里也全包了,他除了平时跟同窗来往,需要花点银子,真没什么用的地方。 可银子多,手上松快,他也确实没有再为银子发过愁,平日里的生活也格外舒心,这些都是叶家人带来的。 贺远心里有数,感激自不提。 更多的,还是感恩他能遇见他们。 不管是爹娘还是小荞。 他都觉得自己很幸运。 “你笑什么?”叶荞抬头就看见他带笑的眼睛。 第两百六十二章 跟李家合作 贺远轻轻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只不过心情肉眼可见的很好就是了。 叶荞摸不着头脑,看了他好几眼,两人之间气氛还是和谐的。 下午。 本来叶荞是想带贺远去何春那。 不过还没出门,反倒是徐香进来,说是李绾绾来了。 叶荞出门去接人,见李绾绾是坐的马车来村里,没有停留在村口的客栈,而是直接来了叶荞家。 “小荞,不好意思,来打扰你了。”李绾绾从马车上下来,跟在后面的,是李夫人。 李夫人被丫鬟扶下来,脸上带着热情的笑容,走过去拉住叶荞的手,“小荞啊,伯母今日来打扰了,你真是越长越水灵了。” “伯母,里面请,家里条件不好,别嫌弃。” “哎呀,不嫌弃不嫌弃,谁家没有一个老宅,再说了,我刚刚从村子外进来,见你家新宅子那边,修得可气派了,什么时候办乔迁宴啊,到时候可记得要叫伯母。”李夫人也不是头一天这么热情了。 叶荞都习惯了。 说起来,当初要不是对方大气,直接买了她做的亮肤乳,叶荞手上也没那么快赚来足够的资金,去买地。 “伯母,放心,一定忘不了您。” “快进来坐。” 叶荞把人带进堂屋坐下,徐香去上了热茶。 李夫人坐着,看向四周,发现整个屋子虽然比较普通,但却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她端起茶水喝了一口,发现是不错的碧螺春,糕点更是用陶瓷盘子撞着,上面放的是几块加了水果的雪媚娘,糯糯的表皮,五颜六色的,煞是好看。 李夫人尝过后,很是喜欢,“小荞啊,今日伯母过来,其实是有生意想跟你们商量。” “李伯母,你是说书包的生意吗?”叶荞记得自己之前就跟绾绾说过这事。 李夫人点头,她确实是为了这事来的,之前闺女回到家,把书包给她看,她也觉得好,但还没做决定要不要做。 毕竟她家主要是买布匹的,县里的成衣铺子还好开,镇上的却不成,大多百姓都习惯了自己买布回家做衣服,更节省一些。 说来也是凑巧,李绾绾前些日子,跟着关系好的姑娘们一起去镇外的寺庙上香,遇见秋雨,姑娘们只能找地方躲雨,这不,其他姑娘带的行李都被淋湿了,就她的书包还好好的,这一对比,立马就吸引了不少姑娘的注意力。 甚至其中有一个王姑娘,家中有读书的兄长,便找李绾绾想买书包,送给兄长后,读书的时候也更方便了,不用背那么重的木箱。 其他的同窗得知消息后,纷纷跑到县里李家的布庄上去买货,这下订单都排了上百单了。 李夫人也没有要占叶荞便宜的意思。 这不,得到消息后,就赶来叶家了。 “小荞啊,事情就是这样的,你看,这生意你愿意做吗?”李夫人用商量的口吻。 叶荞本来正考虑着,该怎么用阿远的这笔资金来投资。 炸串店已经签好契约了,再改变也不太好。 还不如重新换一个生意。 这跟李家合作做成衣生意,却是个不错的选择。 “伯母,做。”叶荞当即答应了。 李夫人也松了一口气,本来还在想,怎么劝说她答应呢,这下好了,不用费功夫。 两人都是急性子。 很快就对着怎么合作商议了起来。 最后谈好,叶荞出设计图,售卖以及布匹原料,由李家负责,相当于都是做的对方擅长的事,叶荞也不会耽搁太久的时间,李家也不会有什么麻烦。 叶荞没有占太多的比。 她主要是想把这个生意,谈到贺远的名下,不过她没有直接告诉贺远,名义上,还是她跟李家签的。 最后是叶荞出资两百两,以及设计图,她占比两成,也就是说,这生意,主要是李家去做,最后生意做大了,也是李家赚得多,她也就分点红。 别看她占比不多,但耐不住她需要负责的事情也少啊。 比如,像其他家模仿,抢了这生意,那也是李家去处置。 叶荞就不喜欢自己太忙了,生意做大了,难免需要负责更多,她可不想平时有事没事,都要忙着做生意,她更喜欢当个投资人,拿分红。 “阿远,麻烦你帮我们写契约。”叶荞说。 贺远点头,拿出笔墨纸砚,把内容写上了。 叶荞把之前就画好,教给叶母和叶晴做书包的设计图纸给了李夫人。 等两人走的时候。 她又安排徐香给准备了一些糕点,像枇杷糕,水果小蛋糕,蜜桃雪媚娘,绿茶味的蛋糕。 这些蛋糕都用硬的纸盒装着。 说到纸盒,就是用村里的竹子、稻草之类的做的。 “李伯母,卖给客人书包的时候,可以在包装上,也下一些功夫。” “是应该,你家送的这些糕点,用盒子装着,看起来就跟珍品似的,就算我拿回去送人,也不会觉得不够好。” 下午。 李夫人见了叶老爹一面,又说了生意这事,就回去了。 送走人。 叶荞找到贺远,把另外一张契约给写上,让他签字。 “什么?”贺远不明所以,把纸张拿过去看,看完上面写的,竟然是承诺书,也就是说,承诺书上承诺,跟李家合作的生意,到时候赚的银子,都是分给贺远的。 “不用。”贺远开口就否决了。 叶荞一听就眯了眯眼睛:“你之前说了是用那二百两去投资,这会儿你又不要,你不会是故意找的理由,想把银子给我吧?” 贺远轻咳一声,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朝她眨啊眨的,“真么会,小荞,我要是想给你银子花,肯定就直接给了。” “所以啊,这个契约你干嘛不签。”叶荞想不通,单纯地发出反问。 贺远一本正经地说:“这不是因为信任你么,我们之间,还需要签这些契约?” “亲兄弟还明算帐呢。” 贺远眼见是说不服小荞了,尤其是见她执着的样子,别提多认真了,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琢磨着,下次得找个好理由,把银子给小荞。 第两百六十三章 送铺子 “那行吧。” 贺远就在契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下,他是真的吃软饭了。 等签好契约,一式两份,见小荞认真的收进木箱里保存起来,贺远看见这一幕,摸了摸鼻尖,眼底带着笑意:“小荞,说起来,卖书包的事,也是你拿出的设计图,总不能便宜都我占了。” “所以,以后你的月银,我都包了。” 贺远终于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了。 叶荞挠了挠头:“可是我有不少银子呢。” 自从家里银钱很多后,她就不用上交了,亮肤乳那些赚的,都在她手上,爹娘也没收过,叶荞现在可是小富婆。 “你的是你的,但我给的,不觉得花着更舒坦吗?你的都留着,以后用。”贺远揉了揉她脑袋,不让她继续想下去了,又给了她点碎银,“不是说要去看炸串么?走吧。” 他率先出门。 叶荞忙追了上去,半路看了看自己手上的碎银,也跟着乐了起来。 被人养,好像确实很幸福啊。 接下来的几日。 贺远跟叶荞把村里最近冒出来的新吃食都吃了个遍。 她还带贺远去后山,找了十几罐蜂蜜回来。 比起蜂蜜,她更需要蜂蜡。 就把蜂蜜留了一半给贺远,让他带去学堂。 九月中旬。 这日一早。 贺远就要出发去镇上学堂读书了。 叶荞跟叶母一大早就把早就准备好的行李,给贺远装上,叶母给贺远做的新的青色棉袄,手套,兔毛做的围脖。 厚底加了绒毛的鞋子,还有平日他喜欢吃的肉酱,人参泡的养身酒,香皂,擦脸的油。 叶老爹赶的马车,叶荞跟叶母以及贺远坐在马车里面。 一起出发去了镇上。 一到镇上,热闹至极。 四处都见来来往往的百姓跟行商。 镇头的码头,更是来来往往的都是上货的人。 叶南他们的摊子,更是忙得热火朝天的,一共就只有四个桌子,坐满了人,那坐不下的,就端着碗,蹲在路边吃。 十分有烟火气息。 叶老爹见叶南他们忙,也就不去打扰了,先把叶荞他们送到镇上的家。 平时叶母在烤鱼铺子忙的时候,也会回来休息,所以院子屋子什么的,都是很干净的。 到镇上的时候,时辰还早。 不过贺远也要去学堂了。 叶荞和叶母一起亲自把贺远送去了学堂。 贺远进了学堂,就开始上课,学堂里没有参加这次乡试的学子,平时也是正常上学的。 叶荞跟叶母把人送到就准备离开了。 离开之前,正好遇见了王秀才。 王秀才要一会儿才有课。 见到两人,开口留两人喝茶。 叶母说:“王秀才,你不用这么客气。” “就只准你们送那么些好礼来,老头子请你们喝点茶,都不乐意收了?” 这话一出,叶母哪里还好意思拒绝。 叶荞更是直接,走进他的院子里,主动去帮着煮茶水。 “正好我有事想要找你们,你们来了,那我就直接说了。”王秀才把一张房契拿了出来,递给叶母。 叶母一看,是县里的铺子,她当即还了回去:“王秀才,你这是做什么。” “先别拒绝。”王秀才坚持把房契递回去,“上次要不是因为你们,我家的麻烦事也解决不了,这房子,是我前段时间,回县里,收回来的一个铺子,之前是租赁给别人的,正好现在到了租期,我就收了回来,送给你们当谢礼,你要是不嫌弃我送的少,就收下,不然就是看不起我。” 老头子性格固执,又是个恩怨分明的。 叶母无奈,最终只能收下。 从书院里出来。 叶母想着,以后逢年过节,给王家多送点礼,尤其是村子里产出的那些鸡蛋、蔬菜、瓜果等,王家在镇上吃什么都靠买,这些东西有贺远这个学生的名义,王秀才肯定会收。 “娘,正好我跟周少爷合作开炸串店,这铺子在的位置也挺不错的,就开在这里吧?”叶荞说:“正好我们的烤串铺子准备得差不多了,需要找人画画挂在铺子里,还有做一些赠品,就让王清师兄帮忙,我们再给他酬劳。” 叶荞向来是护短的,王家也不算富裕,何况还要供读书人,加上他们又清高,不收富商送的钱财,日子上过得虽然不算拮据,但也不富贵。 与其送礼,对方还要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回礼,不如给对方一个赚钱的法子。 何况王清的画技是真的很不错。 用特别古典的画技画一些可爱的设计。 “可以。” “诶,说起来,我们的烤鱼店,也可以挂画吧?” “烤鱼店那边,不是挺小的么,没地方挂,除非再去买个大点的铺面。”叶荞跟叶母说这话时,已经到了烤鱼店。 天气冷起来了,烤鱼店的生意越来越好。 不过,能吃得起烤鱼的,也是家里条件好的。 “小荞,你们来了啊。” 叶晴在柜台前当账房先生,平时也跟着帮忙收一收碗筷。 叶大伯在招待客人。 叶大伯母在后面厨房负责做菜。 叶奶奶也在这帮忙。 说起来,烤鱼店的生意忙起来,就这么几个人,还真有些腾不出手,桌上还有没收拾的碗筷。 叶荞跟叶母一来,先帮忙把桌子上收拾了。 一通忙下来,忙到午时才勉强忙完。 叶大伯母从厨房出来,给他们倒茶水,“太忙了,看来得请人才行。” “我正说,家里的宅子修好了,短时间我恐怕不能来帮忙了。”叶母说,这乔迁宴得请客人,办酒席,准备宴席上的吃食,还有新宅子里,一些家具之类的,她都要去弄好,加上天气越来越冷了,叶老爹也不乐意叶母每日还往镇上跑,累就算了,还容易生病。 叶母不好意思说是家里男人怜惜她,不让干活儿。 “应该的。”叶大伯母早就做好心理准备了,一开始叶母就是见铺子刚开起来,没走上正轨,才来帮忙的。 “我这几日就去找人,正好冬日里生意更好了,不招人也不成。”叶大伯母点头。 最后叶大伯母找的是自己娘家的侄儿,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很勤快,跑堂的活儿做得热火朝天的,有了一个人帮忙,铺子里终于没那么忙了。 第两百六十四章 火爆 这天。 县城里,好些人一大早上就闻到了一股油香。 “谁家炒肉啊,这么香。” “太浪费了,谁家媳妇儿不懂事,倒这么多油造孽哦。”有老婆子肉疼地对着发出肉香,油香的方向指指点点。 但更多的,还是吸引了不少的老饕。 “不会是新开了店铺吧?” “不知道,去看看,嗅着这味道,像是肉,又像是其他的吃食。” “莫不是烤鸭?” “也有可能是烧鸡。” 刘大福以前在县里是开酒楼的,之后把酒楼转给儿子后,他就养起老来了,五十多岁的人,最好的就是一口吃食,其他的东西他平时都不怎么在意,但这嘴巴啊,就是不能亏待,不然晚上觉都睡不着。 跟他说话的,也是关系好的好友,都是平时爱一口吃的,关系好。 “走,我们去看看。”刘大福摸了摸肚子,很是期待:“希望这吃食能让我觉得惊喜。” “你不是说去吃酸笋米线么。”郭利摸了摸肚子:“挺久没吃米线了,倒还是想念,多来点辣椒油最好。” “先看看吧,要是味道不好的话,我们再去吃米线。” “行吧。” 两人说着就往香味传来的铺子走去,还没走到,远远的就看见了一个招牌,招牌上画着一只大大的鸡,还是明黄色的。 “嘿,还真有意思,那鸡是谁画的,也太有意思了。”刘大福是县里的老人了,还真没见过那样的画。 这时候都讲究山水画,人画像之类的,什么卡通画,油画,那都是新鲜玩意。 “老郭,快来,原来是卖炸鸡的。” 铺子里的小二看见外面被吸引来了不少的客人,还有一些孩子,看见门口的画,看热闹地围着转。 小二忙跑进去通知掌柜。 掌柜见时辰差不多了,走出来,站在大门口,抬了抬手:“多谢大家光顾好味道炸鸡店,今日我们的人店铺第一日开业,前五十名顾客,可以享受九折优惠,以及赠送一份炸青椒,以及一盘炸鸡翅。” “掌柜的,你们店,是卖炸鸡啊?炸鸡是用油炸的?”有妇人问。 掌柜点头:“没错,我们店里不仅有炸鸡,还有各种炸串,比如炸蘑菇,炸豆角,炸肉丸子,炸豆腐串,炸肉串,绝对是用货真价实的油炸出来的。” “真的假的,油啊。”有妇人发出质疑。 青年人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水,说:“掌柜的,那你家卖的吃食肯定很贵吧,我们这些扛包的可吃不起。” “肯定贵啊,都是用的油。”这话瞬间吸引了不少顾客赞成。 这年头,大多吃猪油,像芝麻油,也就是胡麻油,主要是用来当燃油灯。 不过,倒也不是所有人都穷,只是舍不得吃罢了。 “大家伙儿不用担心,这是我们铺子的菜单,来吃个炸肉串,也就八文,炸素菜更便宜,也三文可以通选。” “炸鸡是贵些,但耐不住是一整只鸡啊,买一整只鸡,也要六七十文呢,我们还用油炸,加了面粉的,一份一百文,绝对不贵,今日开业还九折,只需要九十文就能吃到新鲜酥脆的炸鸡。” “小五子,去把样品端出来。”掌柜的看大家都被吸引了注意力,自然不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让小二端了一盘炸好的烤串出来。 “大家伙儿看看啊,这绝对是货真价实。” 他直接把各种炸串分成一小份一小份的:“来,大家可以尝尝。” “免费尝不?”有人问。 “免费尝,不好吃你们可以不用买。” 一听说免费尝,原本就被香味吸引得不行的路人瞬间激动起来,一个个都要闹着尝,掌柜忙喊他们排队。 刘大福排到的时候,分到的是一块炸鸡纵菌,他也不嫌弃,一口喂进嘴里,酥脆的香味就冒出来了,外面的面粉脆,里面的蘑菇又很嫩。 他当即眼睛一亮,人就往铺子里走:“给我每种炸串一样来一个。” “客官,我们这不仅有炸串还有喝的茶水,客官您要来点什么?”小二热情十足地招呼。 刘大福认识字,看了旁边直接的菜单,发现了比较新鲜的:“橙汁?是用橙子榨汁么?现在这天气,还有橙子啊,甜不甜?” “这个桂花什么酒酿,也来一份。” “老刘,你动作真是快,我这还没想好点什么呢,你就等着要开吃了。” 刘大福笑得满足:“你不懂,好东西都靠抢,等一会儿晚了,没有了,那就只能悔得肠子都青了。” 郭利嘴上笑话他,转身就跑去点了不少。 很快炸串就上来了。 等吃到炸鸡翅,鲜嫩可口,油而不腻,刘大福两三口就吃完一个,又喝了一口橙汁,解腻刚刚好。 “这个炸肉丸子太好吃了,不成,我得给我家孩子带回去。” “真的是用油炸的,真香。” “给我来了炸鸡翅。” “唉,我来点炸素菜。” 门口点餐的客人不少,那买得少的,也不留下来,拿到手用油纸包着就拿回去。 人越多,就越吸引人注意力。 就连那家里条件不是很好的,也被吸引过来,见别人大口吃炸肉丸,忍不住诱惑,也跟着买了一串,一口吃到嘴里,没有油水的肚子,当即被诱惑得不行,不知不觉就把一串吃完了。 等吃完了才后悔,怎么那么奢侈,花了几文钱买这么一串,但耐不住味道好,见别的孩子都有,一咬牙,又买了一串,拿回去给家里的孩子吃。 一整日。 整个县里的百姓都沉迷于吃炸串中。 炸串铺子一开出来,就在整个州府各地火爆了起来,宛如后世的肯某基刚进入华国一样的盛况。 叶荞得到消息的时候,正跟着叶母一起在装扮新宅子。 徐香跑过来说的时候,手舞足蹈的,“小姐,周少爷来了,还提了几壶美酒,奴婢把周少爷安排到了荷花楼,也上了茶水的。” 荷花楼是新宅子里专门修出来招待客人的地方,里面挖了一个池塘,专门养的荷花鲤鱼,风景好,招待客人正合适。 第两百六十五章 成亲 叶荞听了,说:“那你去通知爹娘,喊他们一起,就说周少爷来了。” “好的,小姐。”徐香又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叶荞把她自己的小院里需要种的花,以及葡萄藤,秋千等都写在记事本上,等之后安排徐管家去帮忙添置。 她现在有单独的院子,正屋是她平时睡觉住宿的,很大,左边放着床,右边是窗户跟铺着羊毛地毯的软塌,用屏风隔着,能随时躺在上面看书,可以说条件非常好了,窗户外就是院子,院子里等她种好各种花草后,多漂亮可以想象。 除此之外,叶荞的房间里都是木制的,弄了地暖,冬天会很暖和,也不用炭盆,避免了点炭盆的危险。 叶荞弄完,就去前院了。 叶老爹跟叶母已经到了,正在荷花园的客厅里招待周唯。 一走近就听到说笑声。 叶荞好奇地走进去:“爹,你们在说什么,笑得这么开心。” “说你们开的炸串铺子,周少爷说需要再招小二的人手,问我跟你爹有没有需要的。”叶母解释说。 叶荞一听这话就明白了,这是说到叶母心坎上了,难怪她这么开心。 周唯看见她,忙给她倒茶:“小荞,我准备在府城,还有云县那边都开一个榨油坊,你上次说的,要请人干活儿,不买人,我今日来除了告诉你炸串铺子生意爆火以外,就是来商量这件事的。” 叶荞对炸串卖爆一点也不意外,“我跟你说,如果能找到番茄,弄出番茄酱,更是锦上添花,现在只有辣椒酱,甜辣酱,品种现在倒是可以凑合,但小孩子肯定就不喜欢辣椒酱了,还是甜酱更适合他们。” “番茄?那是什么?” “是海外的一种蔬菜。”叶荞把番茄的样子简单画了出来,让周唯安排人去找,毕竟周家地处江南,那边遇见海外的东西更容易。 “成,我安排人多加注意。” “至于你说的请人干活儿的事,我担心请了人,容易把我们的秘方说出去。”周唯明显还是更赞成买下人,下人买了就是自己家的人,一般都是不敢背叛的。 叶荞也能理解他这个想法:“我这么考虑,主要是希望以后能减少下人的出现,大多数的百姓都不乐意当下人,就说我们村的村民,谁乐意当下人啊,情愿在地里刨食。”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给普通百姓提供工作机会,赚钱的渠道多了,我们客人才多。”叶荞觉得这么说,周唯才能最快理解。 “就当是我们做的散事。” “其实也成,反正做主厨的是我们买的下人,跑堂的招人干活儿也没什么。”周唯很快也就答应了,原因也简单,大户人家请长工干活儿是常有的事,当然,像铺子里,一般都是请相熟的人,只不过是把相熟的人换成把机会让给所有人来竞争而已,还能宣传一波炸串铺子跟榨油作坊的名声,倒也不算事坏事,就最多麻烦了点。 叶荞跟周唯把这件事定下了。 等周唯离开的时候,就把之前在铁匠铺那定的榨油铁器给带走了, 榨油作坊的生意,叶荞也是有分红的,毕竟机器是叶荞画出来的。 等周唯一走。 叶荞除了平时给李绾绾家送设计图纸,就只剩下装修宅子的事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十月。 叶家的宅子装修得差不多了,定在十月二十五的时候,办乔迁宴。 比乔迁宴来得更早的,是何春跟苏英成亲的事,十月十六这日一大早,苏家就人来人往,请的红娘过来给苏英洁面,上妆。 苏二舅跟苏二舅母则在外面招待客人,虽然男方办酒席,但女方这边,也要招待过来送亲的亲戚,大概有个五六桌的样子。 吉时到的时候。 门外就听到响起来锣鼓的声音,喜庆得不行。 苏英坐在闺房里,脸有些红,穿着红色的嫁衣,被同样骑着骡车过来的何春给迎了出去,连人一起抱到骡车上。 旁边帮着何春迎新人的是叶萧,等何春这个新郎官往骡车上一坐,他把早就准备好的铜钱拿出来撒,惹得旁边看热闹的村民又是一番激动。 “那个就是叶家的小子吧?”村里有妇人问面带喜色的苏姥姥。 苏姥姥笑呵呵地说:“你说谁啊?” “就是撒钱那个。”问话的是村里的王媒婆。 苏姥姥点头:“对,没错,是叶家小子,叶萧,那孩子也能干。” “我看就是个青年才俊,小伙子长得俊呢。”王媒婆把叶萧夸了又夸。 苏姥姥知道媒婆一般是不会随意说到哪个未婚小子的,“王媒婆,你莫不是想给叶萧说亲事?” “哎呀,这不是你闺女夫家那边的小子么,说起来,也是你们苏家的喜事呢。”王媒婆对她挤眉弄眼。 苏姥姥还想问她要说的是谁家。 王媒婆就激动地离开了。 “咋了这是,在这发啥呆。”苏姥爷走到门口,看见老婆子还在,忙催促她忙活儿起来。 苏姥姥就把王媒婆这件事说了。 苏姥爷倒是看得开:“这算啥,反正叶家小子年纪也差不多了,我估计人家爹娘还真有帮他说亲的想法,到时候帮忙大厅一下是谁家的姑娘,不让他吃亏就成。” 叶萧可不知道自己就是好心帮个忙,结果竟然被盯上了。 何春家也很热闹。 他自己没有长辈了,跟其他的亲戚也没什么来往,干脆就请了村长帮忙,要不是因为叶老爹跟苏英有亲戚关系,算是女方的亲戚,何春还想找叶老爹帮忙。 何春的新家修在村子里,离叶荞家的新宅子不远,就在山脚下,是修的四个厢房,一个堂屋,厨房,卫生间以及后院。 大瓦房,蹭亮蹭亮的,院子里还专门用石板铺了的。 叶荞跟叶晴坐在客人席位上,等何春把苏英迎了回来,拜过堂送入洞房后,她被何春叮嘱着给苏英送饭进去。 “英表姐,饿了吧?你先吃点填填肚子。”叶荞跟叶晴一起进新房给苏英送午饭。 苏英揭开盖头,朝叶荞爽朗地笑:“谢谢你小荞,真是麻烦你了。” 第两百六十六章 找上门来 “这算啥。” “只要英表姐你以后日子好好过,我就满足啦。”叶荞眼睛笑弯弯的。 三人正说着话。 这时房门被敲响。 叶荞过去开门,见门外站着一个年纪跟苏英差不多的姑娘,姑娘五官端正,长得还算不错,但并没有多么亮眼。 看见叶荞,姑娘看了她几眼,说:“我来找英子的,我是她的好友,郭娇玉。” 叶荞侧开身,让人进去,她在脑子里回想了一圈,也不记得自己听过这个人名,看来是不认识的了。 叶荞也没把这人放在心上,进去就叫上叶晴出去了,这会儿外面的酒席也开场了,叶荞回到原本的位置,都是自己认识的村里的亲戚,虽然村里现在叶家很出名,名声也好,不过大多是落在叶老爹身上,叶荞平时也不会管村里的事,主要是辈分上,她还真不好管,不如叶老爹合适,何况叶荞也懒,所以村里的村民大多把她当成小辈疼爱。 这时候,旁边坐着的王婆子问叶荞:“小荞啊,那个人是你舅母吧?” “嗯?”叶荞正吃着菜呢,听到这话抬起头来,顺着她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在何家后门那边看见了苏好。 不过很快就发现了不对。 苏好身边跟她拉拉扯扯的男人,不正是赵春恒吗? 这个男人怎么来了? 叶荞瞬间坐不住了,她朝叶晴使了一个眼色,在对方靠过来时,她小声把发现的事说了,让她帮忙打掩护,不然一会儿肯定村里其他人也注意到苏好的事,保不准传得全村都知道,八卦是人的本性,并不是说好人就不爱八卦,像舆论也有好有坏,但叶荞不太想自家的事变成八卦传出去,才会这么做。 叶晴点了点头,说:“小荞,让你早上别吃那么多喜蛋,这下好了,午饭吃不下了吧。” “你先去玩会儿,我一会儿给你留点饭菜。”叶晴这话一出,叶荞顺势离开,其他的人也不觉得奇怪。 叶荞径直往后院跑,也是今日喜事,要招待的客人多,才把中间的门开着,后院里放大锅,正好给煮宴席的厨子用。 叶荞跑过来的时候,正看见赵春恒伸手拉着苏好往外拖。 她想都没想,直接冲过去就给了他一脚,“渣男,放开我小姨。” 赵春恒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这一脚叶荞踹得不轻,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受得住,只觉得腹部隐隐作痛,看见是叶荞,他容忍地开口:“原来是小荞啊,你怎么突然打人。” “你来做什么的?”叶荞把苏好护在身后,双手环胸,冷哼一声问。 赵春恒弯腰站了起来,理清身上的泥土,仿佛又变回原来的秀才郎,他像是找到了底气,不太耐烦:“小荞,我是来找你小姨的,你一个小姑娘也不懂,就别掺合进来了。” 说着抬头挺胸,看向苏好,目光里带着自信,“苏好,你跟我回去吧,我看你在这边日子过得也不好,两个孩子到底还是需要爹,不然等他们长大被嘲笑么。” 叶荞看着自信心爆棚且有大男子主义的赵春恒,有些无语,可也知道这就是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叶荞见苏好果然眼神变得晦暗不明,身侧的拳头捏起,苏好强忍着怒火说:“要嘲笑也该嘲笑你这个当爹的,我的孩子干干净净的,有什么好嘲笑的。” 叶荞诧异极了,她还以为小姨会动心呢。 怎么看起来不像啊。 不过叶荞还是悄悄喊徐香把叶老爹喊来,免得到时候小姨吃亏。 “苏好,我今日来请你回去,已经很给你面子了,我知道你心中有气,这么久了,该气消了吧?”赵春恒皱眉训斥:“你也要有个度。” “不过,你到底是两个孩子的娘,我不跟你计较。” “你以为你是谁啊,你不计较,我还要计较呢。”苏好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发现赵春恒穿的衣服老旧且连线脚都看得到,鞋子更是磨破了一边,她忍不住说:“赵春恒,你不会是日子过不下去了,就想跑来找我要银子吧?” 一语中的。 赵春恒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阴沉沉的,那双眼睛看人还有些瘆得慌。 苏好却痛快地大笑起来:“你过得不好,那真是太好了,抛弃妻子的东西,还想过得好,苍天有眼!” “你……”赵春恒抬起的手,被一只大手抓住,握着的手很用力,他当即发出疼呼声来,“啊,疼疼……放开……我。” 他转过头,看见的就是叶老爹黑沉的脸,赵春恒心里一个咯噔,原本鼓起的勇气,都因为他这高大的身材以及目光里的杀气给吓焉了。 “赵春恒,当初我说过什么?”叶老爹一甩手就把他扔到的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瓮声瓮气地道:“和离后,别来找麻烦,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我不是来找麻烦的,我是来带苏好和孩子们回去的。”赵春恒强撑着说,他本就是个好面子的,被叶老爹一个粗人这么对待就算了,偏偏旁边还有叶荞、徐香这样的孩子和下人看着,他脸一会儿青一会儿红,都能开染坊了。 “你那叫带?分明就是强迫,再说了,我小姨也不会再回赵家,不管你家做了什么,都别想来找我们接盘帮忙,不然到时候,就别怪我们也插一脚,让你日子更难过了,别忘记你是读书人。”叶荞懒得跟他说话,直直地翻了好几个白眼。 赵春恒一看就是有事瞒着他们,还想利用,即使如此,有事求上门来,第一时间不是去看孩子好不好,而是在这缠着苏好,可见他依旧是那个渣。 赵春恒表情变化了好几下,最终咬着牙离开了。 “小姨……”叶荞有些歉意地喊了一声。 苏好打断她要道歉的话,笑着说:“小荞,我该感谢你才是,我是不会再回赵家的,和离就是和离了,赵春恒这样的男人,我也看不上,真是丢了读书人的脸。” “姐夫,今日的事给你们带来麻烦了,不好意思,我会尽快解决这件事的。”苏好捏紧拳头说。 第两百六十七章 催婚 叶老爹摆了摆手:“没事,反正他要面子,也不敢当着大众的面闹起来,不用放在心上。” 等苏好离开,叶荞还有些疑惑,小姨说的解决这件事,是怎么个解决办法。 不过叶老爹要继续去忙喜宴的事。 两人就分开了。 叶荞把疑惑放到心里,很快倒是忘记这件事了。 吃了喜酒。 各回各家。 叶荞安排了徐香和她娘去帮忙收拾桌椅板凳,之后的事就不掺合了。 天气冷了,一场喜事倒让村子里热闹起来,接下来村里相继办了好几场,都是适龄青年娶妻成亲,现在的邕乡村在十里八乡,已经是最出名,也最好说亲事的。 一听说男方是邕乡村的人,好些姑娘乐意嫁过来。 不说现在邕乡村的村民条件变好了。 就说一家里面,至少有两个能去叶家作坊做工,平时要是勤快,还能在官道客栈旁边支个摊,卖点农家的山珍,赚点小钱,总之,有来钱的途径,就比其他村子里村民日子好过,连带着附近几个村子也跟着沾光。 这不。 这些日子,叶大伯家的门槛都要被踩平了。 来的媒婆都是给叶萧说亲的。 这日一早,叶荞想用兔毛做个袖领,以及书包装饰品,过来找奶奶要平时收集的兔毛,就撞见叶萧贼兮兮地,从前院自己房间里跑出来,躲到后院角落里,正背着她,一抖一抖的。 “萧哥,你干啥?”叶荞好奇地凑过去看。 叶萧被她吓了一跳,不停拍着胸脯,“原来是你啊,小荞你吓死我了,我娘没看见你过来吧?”说着还不忘往她身后张望。 原来是在躲叶大伯母啊。 “你躲大伯母干嘛?”叶荞不解。 叶萧整张脸都皱成苦瓜了,“这句话问得好,荞啊,你快救救你哥哥我吧。” “我都快被催婚催吐了。” 说着他还煞有其事地吐了几声。 叶荞乐不可支地笑了起来:“不对啊萧哥,我看村里的年轻人,就很想成亲,你看,前两日何大虎堂哥成亲,笑得可高兴了,何家还专门为了孙子们娶妻,把新房子修出来了,虽然不是全瓦房,可至少胜在屋子宽,又是新屋子。” 没错,地基还需要银子呢。 “我倒是也想成亲啊,但没遇到我喜欢的。”叶萧对这叶荞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直接把心里的想法说了。 “那些姑娘你都见过了?”叶荞好奇追问。 “嗯,见过了,唉,没有一个能入眼的。”叶萧叹息道。 叶荞听了他这话,表情有些怪异,“萧哥,你不会就喜欢长得漂亮的吧?” 听到这叶萧脸不由自主红了起来,“那什么谁家汉子不喜欢漂亮的?” 所以…… 他这反应,反而越说明真是个颜控,这怕是不好找,叶荞也是突发奇想:“既然你在村里找不到,就去买个媳妇儿回来吧,反正你之前也是这么想的。” “对啊。”叶萧也觉得这个主意好。 当天就把叶荞忽悠着一起跑镇上去了。 叶荞是想着顺便可以来见贺远,还专门带了家里弄好的咸鸭蛋,皮蛋,肉酱,以及冬日里能用得着的手套。 一进入十月,在下了一场雪后,天气瞬间就降下来了。 叶荞属于身子骨不错,也不冷手冷脚,即使如此,看话本子看久了,手还冷呢,以己度人,她觉得贺远在学堂读书,又没有炭盆用,肯定也冷。 她这次专门带的是用兔毛做的手套,可暖和了。 一路到了镇上。 叶萧跟叶荞先去了书院。 正好碰到贺远还没上课。 两人进去,叶荞把东西给他。 贺远一提,手心里的东西就沉甸甸的,一看东西就不少,都是小荞的心意,他嘴角微弯,“小荞,萧哥,你们进来坐。” 他把两人带进了学舍。 在书院里,有挺多学生直接住里面,四个人一间学舍。 跟贺远一个屋子的,正好是王清,钱金玉以及另外一个年纪已经十四岁的周重恩。 看见叶荞。 王清出声道谢:“小荞,多亏了你,光靠那些画,我赚了一笔润笔费,还能提高画技。” 这时候读书人都清贵,能不跟银子沾边就不沾,以免坏了名声,所以连收报酬都得有雅称,叶荞说:“王清师兄,那也是你有本事画出来才成,都是凭本事过日子,不用道谢,我也跟着小赚了一笔。” 王清轻咳了一声,在旁边轻笑出声。 贺远看了两人一眼,默默地开始拆包裹,一边问叶荞是什么,叶荞注意力瞬间就被他吸引了,贺远嘴角微微上扬。 最后叶荞把给王秀才准备的东西一股脑地放到王清怀里:“王清师兄,这是我给王夫子准备的,不值什么钱,就是自家弄的咸鸭蛋,辣椒酱,锅子底料跟手套和膝套。” 王清知道拒绝不了,就出声邀请:“那中午小荞你别忙着回去,爷爷想请你们吃顿便饭。” “好啊。”叶荞点头答应了。 人情来往不外如是这般。 叶荞也确实不着急赶回村,多待一会儿也没什么。 这下不仅王清松了一口气。 贺远也高兴起来,以往小荞来学院,根本待不了多久,加上书院里探望时间有限,他就算再不舍,也只能让小荞回去。薆荳看書 钱金玉小名钱金宝,可见在钱家是被宠着的小少爷,不过小少爷的脾气还是很不错的,看见叶荞给贺远送的吃食,他馋得不行,忙问:“小荞,你家还有这些么?我想买。” “有啊。” 荒山那边除了种植果子树,也养了鸡鸭的,散养的鸡鸭生的蛋都很不错,尤其再用秘方做出来的咸鸭蛋,搭配粥最是美味。 “真的啊?那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你们家不卖呢?” “我家是没对外卖,差不多都自家人吃了,不过钱小少爷你是阿远的同窗,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叶荞娇笑着眨了眨眼睛。 钱金玉乐了,差点抱着贺远亲一口:“嘿嘿,阿远,这下是我跟着你沾光了,以后我的话本子你随便看。” 贺远想阻止也来不及了,闻言嘴角抽抽。 第两百六十八章 买人 “什么话本子?”叶荞好奇追问:“阿远你也看话本子吗?” “就是这些,你别听他胡说。”贺远无奈,把叶荞拉过去,从木箱里拿出几本话本子来,一看痕迹就是新抄写的。 叶荞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平时我看的话本子都是阿远你亲手抄出来的啊。” 她压低声音跟贺远咬耳朵。 贺远耳根有些红,强撑着点头:“嗯,你喜欢吗?”他生怕叶荞追问他为什么会这么做。 “喜欢。” 可见叶荞不问,他又有些失落。 叶荞突然伸手,把他的下巴抬起来,露出贺远那张越长越帅气的脸,她狡黠地朝他笑:“阿远,我只喜欢你抄的话本子,其他的都看不进去。” “你还这么惯着我,以后我可习惯了,怎么离得开你啊。”她叹息一声。 贺远喜色从胸腔里冒出来,止都止不住,他轻声道:“我给你写一辈子。” “那当然,你是我的家人,我们跟老爹娘一起,过一辈子。”叶荞一巴掌拍在他身上,这时候叶荞才发现他又长高了,时不时在旁边长吁短叹,直到贺远亲手剥了瓜子喂给她,才作罢。 “唉,你们咋只顾着自己说小话,不理我们怎么行。” “说起来,咋没有话本子写出本少爷的风度翩翩呢?为啥这些话本子里,喜欢吃的都是小胖子,我就不胖。”钱金玉把这句话说出来。 其他人对视一眼后,纷纷笑了。 叶荞更是不给他面子,当场笑了出来:“金宝,你还不胖啊?再胖点,都成招财猫了,就是那个胖乎乎的招财猫,一看你这肚子,就很对得起你这些年吃的肉。” “小荞,你怎么能这么说我。”钱金玉不服气地拍了拍肚子:“我也没有那么胖啊。” “还有,别叫我小名。” 越长大,钱金玉对金宝这个小名就越不自在。 他已经不是曾经那个会得意洋洋主动把小名当成大名的钱金宝了。 “不叫就不叫。” 叶荞说:“你们要上课了吧?我先出门办件事,一会儿再跟去王清师兄家汇合。” 贺远把她的帽子跟手套整理好,“路上小心些。” 叶荞举了举拳头:“放心吧,我的武力,打遍镇上无敌手。” 钱金玉在旁边吸着凉气,小声嘀咕叶荞凶悍,等叶荞和叶萧一走,他朝旁边一直看书的周重恩招了招手,四个人一起去课堂上。 这边,叶荞跟叶萧趁着正好有时间。 便率先到了镇上的牙行。 “两位……是来买人的?”人牙子看见一大一小,下意识把注意力落到叶萧身上,“不知道小哥要买什么样的?正好我们铺子里来了一批新货,绝对能满足小哥你的要求。” 叶萧说:“新来的都是姑娘?不然怎么满足我的要求。” “自然是姑娘。”人牙子对他露出一个你知我知的表情。 叶萧完全没看懂他所谓的暗示,整个人都显得比较天真纯粹,“那行吧,你先把人带出来,我都看看。” 反正都是买个媳妇儿。 叶萧想得好,那就挑一个他喜欢的回去就成。 当然,如果嘴巴更甜一些,能哄得家里的爹娘开心就更好了。 结果。 等人牙子把一群穿着破布衣裳,灰头土脸的一群姑娘,第一眼叶萧就看中了一个人。ζΘν荳看書 叶萧走过去,蹲下,问正在角落里,脸颊黑红黑红的眼睛又圆又大,还长着一双虎牙的姑娘,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沈姣姣。” “娇娇?”叶萧忍不住伸手戳了戳她的连带,就看见对方的脸蛋直接被戳红了,“还真有些娇气,一戳脸就红了。” “不是娇气的娇。”小姑娘看年纪也不大,就十四五岁的样子,她睁着一双纯善的眼睛,努力开口说:“是姣姣白月光的姣姣。” “反正就是娇娇嘛。”叶萧觉得她挺好玩的,就问:“你愿意当我媳妇儿不?” 叶荞在旁边听着,觉得自家堂哥也太直球了吧,没有感情基础,人家姑娘肯定不答应,至少得先问一下,堂哥有什么家产吧? 岂料,沈姣姣眨了眨有些迷蒙的眼睛,先问:“你会让我吃饱饭吗?” “当然,你是我媳妇儿了,以后我肯定养你。”“可是我很会吃。”沈姣姣诚挚地把自己底掀了。 叶萧挥了挥手,大气地说:“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养饱十个这样的你都没问题。” 沈姣姣眼睛都亮了,像是一只可爱的猫咪,“哥哥,你真好。” “叫我相公。”叶萧被她崇拜的眼神看着,一不小心就飘了。 “还没成亲呢,不能叫相公。”沈姣姣也不害羞,但说话的表情别提多认真了,叶萧觉得这话有道理,就点了点头:“那等我们成亲了再叫。” “不过,哥哥,你可以救我的姨娘吗?” “你姨娘也在这?”叶萧说着才恍然大悟,“原来你是个大家小姐啊。” “姨娘生病了,在柴房里……哥哥你放心,只需要让我吃饱就行了,我会去上山采药,给姨娘治病的。”沈姣姣戳了戳手指头。 叶萧看着她信赖的眼神,到嘴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他转头问旁边的人牙子:“她的姨娘一起的话,多少银子?” 人牙子一听,高兴坏了,终于有人愿意要这个大饭桶,还带她那弱不禁风生病的娘了,要不是这姑娘每次见客人只买她不买她娘,直接就要自尽,也不至于从州府来的,还流落到这小小的镇子上来。 人牙子忙说:“这个姑娘给十五两,她的娘就只给十两就行。” “这个价格太贵了,这姑娘这么瘦弱,最多给八两,还有她生病的娘,病体也干不了活儿,还必须捆绑着她才能卖出去,能从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流落到我们这小地方,肯定是有缘由的吧,大哥我们都各退一步,如果价钱合适,那现在我们就买了。”叶荞直接对半砍价,要真这价格买下来,估计叶萧的小金库能缩水一半。 这还没修新房,宴席之类的还没算。 人牙子露出肉疼的表情:“小姑娘,这个价格也太低了,其实她娘就是病弱了点,还是能干活的,你们买回去不亏。” 第两百六十九章 府城读书 “不然小哥你看呢?”人牙子希望从叶萧身上找突破口。 叶萧却表示听叶荞的。 叶荞说:“大哥,以后我们叶家少不得还要买人,到时候一样照顾你生意。” 这话叶荞说的也不是假的。 现在那些退伍士兵,大多都被安排到关键岗位。 而官道那边的几个客栈,其实人手一直都不够,也就平时请村里的人帮忙照顾一下。 还有生意上。 虽说基本上都是跟别家合作,叶荞只拿分红,但查账需要自己人走一遍吧,这些人就得是下人了。 所以,现在培养起来,还是很有必要的。 人牙子一听,小心翼翼地问:“可是邕乡村叶老爷家?” “没错。” “原来是叶小姐啊,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既然是你要的人,那就带走,都是小的招待不周。”人牙子瞬间换了一个态度。 叶荞也懒得去深思对方是因为自家哪方人脉,才转变的态度,只要对方没有利用的心思就行,这点,叶荞靠直觉就可以辨别出来,所以她哪怕知道自己心思单纯,宅斗和宫斗都不行,也没想过让自己心思复杂化,她本身就不是那样的人,逼自己日日都算计,那她这辈子岂不是白活了? 叶荞要的就是肆意,因而她也不顾人牙子的拒绝,直接把银子给了:“银子还是要给的,钱货两迄,谁家的银子不是辛苦赚来的。” 人牙子没料到她会这么说,心里一时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最终还是把银子收下了,只不过对她的态度变得更真诚了一些。 “下次叶小姐您来,只管找小的,小的名讳周全。” 叶荞想到一个事:“我记得去年来这里买人的时候,遇见一个小伙子……”叶荞把当时那个新手人牙子的长相形容了出来。 她的记性好,基本上见过的人都能回想起,脑子清明得很。 周全一听笑了:“叶小姐这不是凑巧了么,那小子是小的的儿子,之前小的生病了,代替了一段时间。” “你儿子不错。”叶荞赞赏了一句,“以后买下人再找你,帮我留意一下身家清白,性格老实的粗使。” “好的,叶小姐。” 从牙行出来,叶荞看着跟在叶萧身后的沈姣姣,以及全身写着弱不禁风的风姨娘。 “那个……”叶荞觉得,接下来的情况就是,叶萧得去面对叶大伯母,并告诉她,自己买了一个儿媳妇回来,想想都觉得……叶萧要遭,她一点义气都没有,让叶萧自己去面对叶大伯母的怒火。 “萧哥啊,你看现在是把人带去哪?” “我带他们去扯布做身新衣裳,然后再买点药给风姨娘,你去王夫子家吧,我自己搞定就先回村子去。” “那你用骡车吧,我一会儿自己坐村里的牛车回去。”现在一般村里人都很少来镇上了,主要是生活用品都能在苏好的店铺里买到,加上村外官道那么热闹,都成一条商业街了,好些村民在那边做生意。 不过,因着有很多行商会前往叶家拿货,有些行商就会雇佣村里有牛车的人家,帮忙把货物从村里运到镇上码头,所以现在村里光牛车,就多了一成,她回去也方便。 叶萧也没跟她客气,两人说好,就分开各自去干各自的事了。 叶荞到了王秀才家。 王秀才早就回来了,不过,刚走到王家的时候,就看见有人上门,正在门口跟王秀才发生争执:“老三,你固执了一生,总不能在这紧要关头害清哥儿,你看看这镇上书院的夫子,最厉害的也不过秀才功名,还不如清哥儿还是廪生,这次清哥儿没考上举人,更应该不要耽搁,去府城读书才是,争取三年后的乡试一举中举,难道这不是你的愿望吗?”ζΘν荳看書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做什么,别说得像是一心为了清哥儿一样。”王秀才反唇相讥,一边把人往门外赶:“快走走走,这件事我是清哥儿他爷爷,怎么做决定,也是我说了算,族里与其把主意打到清哥儿身上,还不如多培养点自己的孙子,到时候我保证不去沾光。” “你……真是不识好人心。”老人气得面红耳赤,一甩衣袖,气呼呼地从王家出来,旁边还跟着一个年轻人在劝他:“大伯,你别生气,二伯的性子你也知道……我们先回去,等过些时日再来,我们也是为了清哥儿好,时间长了,二伯总会明白我们的好意……” 那个被称作大伯的老人虽然还是气呼呼的,但显然心里也是这么想的,颇有几分倨傲的样子。 叶荞看见这些老古董,心里想,幸好自家的族长是她爷爷,其他的族老也都由她爹选出来的,比较和善,不然,以后什么事都受族里控制,可不是什么好事。 两人走出来,撞见了叶荞,见她穿着朴实,除了长相和皮肤比较出众,但到底是个小姑娘,哪怕九岁了,也没引起两人注意。 等人走远了,叶荞才去敲门。 门房悄悄拉开门缝,看见是她,松了一口气:“小荞姑娘,是你啊,快进来。” “我先去拜访夫子。” 门房忙带她进去。 王秀才家就只有一个门房一个厨娘。 看见她来了,王秀才脸上怒火遮掩住了,说:“过来坐,正好给你讲讲课,你先把你的字写给我看看。“ 叶荞后悔了,她就不应该这么早过来,早知道就直接饭点再过来了,有阿远他们转移注意力,她也不至于被教学严谨的王秀才给抓住了。 即使她再不愿,还是苦着脸上场了。 王秀才看她写完的字,虎着脸说:”你看看写的字,在家是不是偷懒没有认真练习?这都一年了,还没有风骨,哼,来,今日也不念书了,你就安心写字。” 叶荞要不是知道王秀才是把教人读书当作报恩,都要怀疑他是故意搞自己了。 这一写就是半个时辰。 等贺远他们回来的时候。 看见的就是叶荞苦逼地写字,王秀才捧着一本书在窗户前的案几旁看书的情况。 “小荞。” 贺远走进来,不动声色地先跟王秀才见礼。 这次过来的不仅有贺远跟王清,还有跟着一起蹭饭的钱金玉,有了他了,王清干脆又邀请了同一个学舍的周重恩。 叶荞看见贺远回来了,眼睛里闪过惊喜的神色,并悄悄跟他打手势。 贺远见此,不动神色地站在她前面,跟王秀才说中午吃饭的事,转移他的注意力:“老师,正好这次有岩茶,一起试试?” “成。”王秀才就被叫出去煮茶里。 叶荞终于能松口气了,“阿远,幸好你回来了,不然我手腕都写痛了,呜呜,我太惨了。” 现在两人已经差不多一样高了。 贺远也过了七岁生辰,往八岁的年纪走。 叶荞虽然力气大,但其实骨架小,靠在他身上,贺远完全没压力,即使……他是个文弱书生,可到底也是男子啊。 虽然力气比不上叶荞,但就叶荞的身板来说,抱起来也完全不成问题。 “我给你揉揉手腕。”贺远轻轻给她揉着,别提多认真了。 叶荞也习以为常了。 等周重恩过来叫贺远去堂屋喝茶,看见这一幕,却瞪大了眼睛。 周重恩年纪比他们大些,再过两年都到说亲的年纪了,看见这一幕,先是惊讶,紧跟着就是疑惑,他记得,叶荞跟贺远不是一个姓,但好像又是一家人? 那……两人这是…… “阿远。”周重恩有些纠结地喊了一声。 贺远看见他,完全没有什么慌张的意思,甚至特别淡定,“重恩啊,茶水煮好了?我这就来。” “唔,嗯,煮好了。”周重恩也不知道该说啥,急匆匆地就走了。 贺远跟叶荞都没放在心上。 贺远等叶荞手腕不痛了,这才放手:“走吧,我们去堂屋。” 叶荞点头,两人走过去时,王秀才正在煮茶,还给一人倒了一杯,王清从厨房里出来,提醒大家大概一刻钟后用饭。 两人习以为常地走到同一边的凳子上坐下。 贺远先把茶水端给叶荞。 叶荞则吃了一块桌上放着的咸蛋黄月饼。 没错。 咸蛋黄月饼是之前叶家送给王秀才的。 没想到他非常喜欢,就算不是中秋节,平时也会让厨娘做一些,当成糕点,能送人,还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叶荞跟贺远动作亲近,是个人都看得出他们关系亲密。 周重恩第一次见,总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心里别提多纠结了,很想知道两人的关系,可又考虑到两人年纪都不算大,还没满十岁呢,他又觉得自己这是多想了。 午饭吃得比较丰盛,有水煮鱼,还有各种炒菜,加凉拌皮蛋等。 一顿饭吃完。 就说到了王清读书的事。 “清哥儿,你怎么想的?”虽然王秀才知道王家的族人让王清去府城读书,是因着今年他兄长家的孙女嫁给了府城的人。 那孙女婿也是走运,家中长辈过世,留给他两间房屋。 以后王清若是去府城读书,总归是要麻烦对方的。 如此一来,他那兄长家不就拿捏住了借口,能让王清欠人情么。 第两百七十章 偷听 要知道。 以王清的才学,又有贺远这个拜了名师的同窗,以后至少也是个举人,这点自信王秀才还是有的。 王家族人自然也是这般想。 自然想趁着王清还没起来,先把王清笼络过去,要知道成了举人,王家也就跟着翻身了,但凡再钻营一些,也能谋官了,就算是个县令,也是一方土皇帝,可比平民百姓,日子好过多了。 “爷爷,我觉得暂时在镇上读书,没什么问题,考举人虽说依旧还是四书五经,但已经不是考秀才时的简单默写,而是作文,诗、赋、帖经、墨义,找名师虽然是明智之举,可也要等我先看完目前市面上能找到的各种书籍,丰富自身的见解,再听名师讲解,才是上策,否则以我的身份,如今的学识,未必打动真正的学士。”王清很理智。 他当然知道去府城读书,拜名师,能够学得更轻松,可他虽然是年纪最小的秀才,可拿到府城去,就不够看了。 “夫子,你不必担忧,老师那边这次让我带回来了不少的书籍,师兄平时都是跟我一起看的,就是要麻烦夫子帮忙鉴赏分析一下我们写的文章。”贺远站出来说。 王秀才心里不是没有感触。 他认真地跟贺远道谢:“阿远,这是我王家欠你的人情……” “夫子,你这么说可是跟我见外?”贺远含笑地打断他的话,“我跟师兄是同窗,相互帮助是应该的,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有起就有伏,相互扶持才能走得更远,若未来我遇到什么麻烦,难道师兄会放任不管?” “自然不会。”王清抢先出声,眉眼间都是正直跟义气。 “那不就成了?”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不过,王秀才还是很感激,平时不仅主动给贺远上课,四处去寻找有用的书籍,一有空还带着他们去参加文会,是真正的那种文会。 此乃后事。 暂且不提。 下午。 叶荞把贺远送回书院,转身去镇上新开的炸串铺子旁边看了一眼,炸串铺子客人还真不少,这会儿都快过了午时了,还有不少客人。 不过也不奇怪。 炸串铺子里的凳子是叶荞建议周唯弄成的类似沙发的棉凳,而且加上天气寒冷下来了,不仅有免费的姜汤,还在屋子里修了火墙的。 其实火墙也就是所谓的暖气,铜管道里面流通着热水,热水是厨房那边烧的,有阀门,就能控制着给大堂,以及楼上的房间供暖。 之所以不选铁管道,是担心生锈的问题。 不过即使如此,也需要经常检查,以免漏水,屋子是木制的,漏水就容易腐烂木头。 这样一来是麻烦了些,最开始的支出也多,不过效果却很好。 就说这会儿。 好些客人坐在里面,都没离开,至少坐了一个时辰,吃饱喝足,随便点一杯茶水,就能坐在里面闲聊,打发时间。 导致冬日里其他的酒楼都很冷清,炸串店却很热闹。 良性循环下,只见刚从镇外走来的行商,听到这边热闹的声音,都赶了过来。 “就在这里吃吧?这个酒楼感觉挺大的,人还多。”一个粗旷的汉子说。 旁边跟着的一群走商的兄弟嗅了嗅,说:“就去这里,好香啊,而且里面还放着炭盆,暖和一下也好。” “客官,把骡车牵到后院来就成。”只见从朝炸串酒楼里跑出来一个小二,十分热情地帮忙把骡车给带到指定的停车位置。 几个行商走进去,就吆喝着先点了一壶酒。 “小荞,快进来坐。”叶云从炸串店铺里走出来,看见是她,有些惊喜,忙把人往里面带。 叶云是叶家族老里三堂爷爷家的小辈。 以前就是做跑商的。 因着本钱不多,赚的都是辛苦钱,日子是比村里的好过些,人是族里挑选出来的,做的炸串店的掌柜,拿固定月钱,还在镇上,不用四处跑,自然是比之前要好得多。 叶荞挺看重他能力的。 “叶云叔。”叶荞喊了一声,“我就不进去了,就是在外面随便看看生意如何。” “小荞,你进来,我有事跟你说。”叶云却反常的,非要邀请她进去。 叶荞有些疑惑,跟着他走了进去。 一走进炸串店,她就感受到一股暖意袭来,叶云带着她,上了二楼的屏风包间,刚走上去,她余光就看见了不远处坐在靠窗那边桌子上的赵春恒。 “是他啊。”叶荞小声道。 叶云带她在离赵春恒不远处的屏风后的桌子上坐下。 叶荞朝他挑眉,压低声音问:“叶云叔,你叫我上来,就是看他的?” “嗯。”叶云点头:“这人想去你们家闹事,之前你不是叮嘱了,若是有这人的消息,就告诉你么。” 没错。 叶荞是吩咐的徐管家,让他跟下面的人说,但凡是遇见赵春恒、贺家二房、贺家三房以及李张氏,叶大奶奶,李娇云等关系不好的人,就多加注意。 防备着对方在背后使阴招。 这不。 效果就出来了。 “不错。”叶荞朝他比了比大拇指。 “应该的。”叶云给叶荞点了一份甜点,就下去忙了,并让叶荞有事就叫他。 叶荞等他一走,安心窝在凳子上,听见背后的赵春恒等人声音传来。 “赵兄,你是跟他们没关系了,但你娘有啊,你的两个孩子,到底是你娘的孙子孙女,断亲书上又没有写跟老太太断,只有你那前妻跟老太太断了。”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对着赵春恒举了举杯,一脸的暗示。 赵春恒喝了一口酒,脸上有些红,“没错,王兄你说得对。” “要我说,你当初就不该太怜惜你表妹,不就是女人,哪里找不到,养在外面,时不时看一下就成,要是你不头昏,现在你可有媳妇儿在家照顾老娘,哪里需要你这般为难,因为家事耽搁了科举,下次乡试可是三年后,不试一试,你甘心?”赵姓男子言语里都是处处占便宜的嘴脸,可谓是非常不要脸了。 第两百七十一章 鸡飞蛋打 赵春恒也后悔了,倒不是后悔跟吴荷花来往,只是后悔当初不应该因为苏家人闹一场,就放苏好和两个孩子走。 如今家里过得那么糟糕,让他烦闷异常。 “王兄,来,喝酒。”赵春恒没说要做什么。 但叶荞看他的样子,就知道舍不得苏好这么一个劳动力。 想到对方想利用两个孩子,她心里冷哼一声,势必要让他有来无回。 “小荞……?” 正在她琢磨怎么对付赵春恒这个麻烦时,周唯竟然从楼下上来了,他声音不大,走过来才喊的,坐下来就朝屏风后面努了努嘴:“我听掌柜的说,你在这里有要紧事?” 因着是叶家的私事,叶云没有说详细的,周唯只知道叶荞坐在这有事。 “嗯。”叶荞看见他出现,还有些意外:“周大哥你怎么来了?没去府城?” 这次炸串店可是一次性开了十家。 挑选了附近两个州府以及下面的几个县城。 只有清水县的镇上才开了一家,其他镇上是没有的,到底也考虑到炸串的消费不低,一个人来吃,想吃饱至少要花个三十文,县里明显消费得起的百姓更多。 “我才回来呢,把几个店铺巡视了一番,这不,见生意都不错,刚好回到镇上,收到你们家没有几日就要办乔迁宴席,就正好留下,吃过酒席再离开,反正每个酒楼都有掌柜,不需要我时常盯着,正好等吃完喜酒,回去榨油作坊估计就弄好了,倒是镇上的榨油作坊,估计能最早完工,到时候少不得麻烦你帮忙盯着招人。” “唔,原来如此。”叶荞点头。 正巧余光看见赵春恒起身准备离开。 他旁边姓王那个男子要扶着他。 叶荞忙朝周唯勾了勾手指头:“周大哥,帮我一个忙。” 半晌后。 周唯站了起来,安排了小二去扶赵春恒离开,他则一手排在王姓男子肩上,一副好哥们的样子:“兄弟,来来来,我们喝酒说说话。” “你是?”王姓男子狐疑不定,他眼尖看见周唯穿的上好的料子,估计身价不凡,耐心地跟着坐下。 周唯多会看人啊,他可是商人,就算本性没那么精明,可他最大的本事就是看人。 他笑着给王姓男子到了一杯茶水:“我是这个酒楼的少东家,姓周,听闻王兄来酒楼里照顾了不少次生意,便过来结交一番。” “原来是周少东家,真是不好意思,在下是从县城来的,最近在镇上游学,没想到能遇见您。” “王兄不必客气,称呼在下为周兄就行。” “那我就不客气了,周兄。” 在周唯刻意的引导下,两人很快就好像成了莫逆之交。 他也没花费什么功夫,就打听到了自己想知道的消息。 最后请王姓男子吃了这顿饭,把人送走,周唯这才转身走回来,找到还坐在位置上的叶荞,脸上的表情有些奇妙。 “周大哥,怎么样?询问出来了吗?” “小荞啊,你这位前……姨夫,可真是个欺软怕硬又虚伪的主啊。”周唯颇有些感叹。 “怎么说?”叶荞被勾起了兴致,催促他快说。 周唯短期热茶喝了一口,也没有卖关子,把打听来的消息告知她。 “那王林,也就是刚刚那个男子,也是个秀才,不过家中是在县城,有铺子,比赵春恒家条件好,两人关系不错,王林说,这次乡试他跟赵春恒都去参加了,两人都没考中就罢了,偏偏还发生了一件恐怕你都猜不到的事。” “赵春恒对外说的妻子,也就是他表姐吴荷花,跟人走了。”周唯说到这都为赵春恒同情,被带了绿帽子诶,往常这种事也有,但极少有发生在读书人身上的。 叶荞恍然大悟:“难怪,我就说赵春恒为什么想跑回来找我姨母。” “听说吴荷花不是跟别人走的,而是跟着一位来府城监考的官员离开的,当了人家的小妾,不仅如此,还带走了她的儿子,听说还是对方离开前还跟赵春恒见了一面,谁也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反正赵春恒愣是放人离开了。” “两人没有成亲吗?”叶荞都有些无语了,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没有,而且那赵春恒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把吴荷花带去了府城,这女人啊,见了好日子,还能乐意回来?”周唯悠悠地叹息,看八卦的口吻,还不忘往嘴里扔了一颗花生。 叶荞不赞同这话:“我娘就不是那样的人,你别以偏概全。” “我说错了,真的,我说吴荷花呢。”周唯讪笑,连忙求原谅。ζΘν荳看書 叶荞懒得跟他计较这些,又忙问:“还有呢,赵春恒就因为吴荷花母子离开了,就来找我姨母?” 她觉得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不大。 果然。 就听见周唯说:“其实他并不是想要两个孩子回去,他只是想借此机会,拿捏住你姨母,让他给银子。” 叶荞捏起拳头,觉得拳头都硬了。 这种人渣若敢出现在她面前,腿都给打折。 “然后呢?” “听说赵春恒是想去府城读书。”周唯见她双目冒火的样子,生怕她一个小姑娘冲上去就打人,咋比他这个大男人还暴躁呢,不过想到叶荞那一手射箭本事,以及手提八十斤完全没压力的力气,就不怀疑她的破坏力。 他忙哄道:“小荞,别急别急啊,这不是我们发现对方的谋划了么,你要是实在看他不爽,就去揍他一顿。” “揍他一顿?”叶荞觉得这个法子还挺不错的,至少能出气。 “那个……要不然,我们还是先想法子解决问题?事后再揍?”周唯倒不是帮赵春恒,而是担心这会儿那人喝醉了,小荞跑去把人揍一顿,万一出个啥事,岂不是惹一身骚,他可不敢怂恿叶荞做坏事,到时候叶老爹指不定就要找他算账。 “你说得对,两个表妹表弟他们虽然之前赵春恒签了断亲书,但到现在都还没有上到苏家的族谱上,也算不得是真正的苏家人,一旦真的入族谱了,就算是赵老婆子过来攀扯两个孩子,也没有现在让两个六七岁的孩子养老人的道理,最多不过是等两个孩子长大了,至少是成亲以后,再说孝顺祖母的事,那还早呢,至少有七八年,谁知道这期间能发生什么,指不定到时候时间一长,赵家人自己把自己作死了。”叶荞哼了哼。 第两百七十二章 一举两得 “周大哥,我有事先走了,炸串酒楼辛苦你了。”叶荞丢下这句话,就率先离开了。 周唯知道她有事,自然不多留。 叶荞出了酒楼,感受到一阵寒风吹来,伸手拢紧了衣裳,没有逗留,直奔镇口,遇见有村里的牛车等着。 “姜爷爷,你什么时候出发回村啊?”叶荞走过去,关心地问。 姜大爷以前就是村里唯二养牛的,农闲的时候就用牛车载人,赚点路费,自从村里热闹起来后,他也干脆,一甩手,叮嘱了儿子媳妇儿在家负责农活,老婆子去作坊里干活儿,他全心全意地日日在外赶牛车,每日都能走好几趟,光牛车赚的银钱,一个月运气好的时候,也有二两银子,乐得家里人对这生意十分支持,儿子儿媳更是把家里大小事都抓住,让他能安心赶车。 姜大爷看见叶荞,也挺高兴的:“小荞啊,快过来坐,冬日了,我专门弄了个棚子,大家坐着就不怕风吹了。” “你找不着急回去?要是着急,我这就送你回去。”姜大爷说着,就去牵牛车。 叶荞连忙说:“姜爷爷,我不着急,顺道回去就成,你还要等客人吧,那就再等等。”她还真不好意思耽误对方生意。 多一个人就多三文钱呢。 “那好吧,不过快了,再等一刻钟就到约定的时间了,你快坐到棚子后歇息,看着天气,估摸着月底就该下雪了。” 每年都是十一月差不多就要开始下雪了,最近几天不仅降温了,还时不时吹点冷风,叶荞谢过了姜大爷的好意,走过去找了个位置坐下,果然没有等多久,相继就有要去村子里的人来坐牛车,同行的有两个妇人是村里的,都热情的跟叶荞打了招呼,剩下的则是行商,这些行商比走街串巷的货郎身家丰富,所以也愿意付几文钱坐车。 行商里听两个妇人说话,才知道叶荞的身份。 就有行商想跟叶荞打招呼。 “叶小姐,没想到能遇见你,你家的红薯粉可否能再给我余一点?你也知道,我们这些大老远从府城跑来,一趟拿的太少,实在是不够卖啊。” 叶荞也不是第一次听到行商这么说了。 “大叔,你叫什么名字,我回去看看订单,你平时一趟能运多少去府城卖,都是卖给谁的?”叶荞想了解一下自家红薯粉售卖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跟老爹、娘商议一下要不要再增产。 她一边说,一边把随身的本子和炭笔拿了出来。 行商一听,看见她真要记下这些内容,表情有些迟疑,不知道叶荞问这么具体是做什么,毕竟别家做生意也不需要问得这么详细。 叶荞半响没听到话,下意识抬头,看见他的神情,就知道他误会了什么,解释说:“我记载这些,是想了解红薯粉售卖情况,再以此为由决定是否要增加产量。” “如果大叔你愿意配合的话,到时候我们叶家的作坊肯定也会给一定的福利,比如买一百斤加送几斤这样的。” 行商一听松了一口气,他倒不觉得叶荞是在开玩笑,毕竟去叶家的行商谁不知道,叶老爷就这么一个闺女,还早早的就招了婿,而且还是叶老爷的掌上明珠,她也不至于在外面乱说。 再说了。 就算叶小姐真乱说。 他这边只要有了凭证,还怕叶老爷不认? “那个叶小姐,鄙姓刘,那个,可以给一个凭证吗?到时候去买货的时候,就不用麻烦您了,直接找管事就行。”刘姓行商带着笑。 叶荞答应了,对方知无不言,很快就把信息收集了。 原本也想跟叶荞套近乎的行商,见她问得这么详细,心里都有九九,有点怀疑她的用途,都笑了笑,表示考虑一下。 叶荞也不失望,反倒是之后没有其他人找她套近乎,耳朵还得了清闲,一举两得。 之后一路再没有人去打扰叶荞。 叶荞也没说话,她本来就不太爱说话,感受着马车的颠簸,她在心里琢磨,不知道什么时候这边的管道可以修成水泥路,到时候坐马车可就舒坦了。 一路回到村里。 叶荞没有去数字客栈那边。 她径直回了家。 不过她没有在家里找到叶母。 叶荞想了想,转身去了叶大伯母家敲门。 “奶,萧哥,你们在家吗?”叶荞敲了两声门。 里面传来叶奶奶的声音,叶奶奶看见她,快脚走出来,把门打开,“小荞啊,快进来。” 叶荞发现她奶奶的神情不太对。 “奶奶,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她下意识问。 叶奶奶欲言又止地看向她。 叶荞疑惑地挠头。 “小荞啊。”叶奶奶到底还是问了,不过对孙女的性子她还是了解的,依旧很温和:“你萧哥从镇上买了两个人回来,这事你知道吗?” “……知道。”叶荞后知后觉地吞了吞口水,说起来这件事还跟她有关系,毕竟坏事是她跟叶萧一起干的,她还真撇不清关系,虽然也没打算撇清关系。 叶奶奶的表情无奈了,看着她问:“那你实话实说,你是不是跟着叶萧那臭小子一起去的?肯定是他胡闹,你可别被他骗了。” 听着叶奶奶护着自己,叶荞更加心虚了:“奶奶,其实是我自愿跟萧哥一起去的。” 她支持叶萧找个自己喜欢的姑娘成亲,主要是村里相看太没有自主性了,万一合不来,到时候和离伤人伤己,谁都受不住,还不如一开始就让叶萧自己选。 “你啊你……”叶奶奶活了这么大一把年纪了。 哪里看不出来叶荞心虚是为了什么,她也舍不得打叶荞,只能说:“这件事等你大伯大伯母回来再说,可别说出去。” “至于你,等你爹娘回来,看怎么说。” 叶奶奶转身就往后院走,看样子是去收拾兔子窝。 叶荞好看的眉头都皱起来了,有些提心吊胆的,但她也不敢再说求饶的话,毕竟这是事实。 因为出了这事。 叶荞也不敢这会儿去找娘了,怕被对方教训。 第两百七十三章 叶萧的亲事 她干脆跑去找叶晴,叶晴在屋子里做绣成衣,她嫌无聊就拿了本话本子过去躺床上去看。 叶晴也宠她,还把刚晾晒好的被子给她盖好。 “小荞,二哥说要娶那个买回来的姑娘,这件事,你什么时候知道的?”叶晴好奇地问。 叶荞一听到这话,就有些紧张,下意识坐直身体,“晴姐,你也知道了?” 叶晴见她这样,好笑地伸手点了点她鼻尖。 “你啊,这件事到底怎么回事?” “以前在山上,萧哥就时常说要去买个媳妇儿,我还以为他开玩笑的,最近不是很多人跟萧哥说亲吗,萧哥一个都不怎么喜欢,又觉得到年纪该说亲了,就说去镇上买个,我们就去牙行看了,然后就遇到沈姣姣母女了。”叶荞把自己的想法说了:“我觉得沈姣姣挺好的,性格单纯,不是喜欢搞事的,至于她的姨娘也很本分,就是买回来的名声不太好听。” “但如果萧哥喜欢的话,我还是支持的。”叶荞挠了挠头。 叶晴说:“我就见了一面,也不了解两人,奶奶做主把人送到你家半山腰那边去了,怕外人说闲话,如果真是要成亲,肯定不能说是买回来的,不然别人会笑话二哥他们的。” “嗯嗯,那倒是。”叶荞点头,摸了摸鼻尖,也意识到自己考虑不周。 叶晴笑着说:“你的性子太大大咧咧了,没考虑到这些也正常,不过下次可不能再背着长辈做这种事了。” “噢。”叶荞乖乖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到了天快黑的时候。 叶大伯母、叶大伯回来了。 叶母也从外面回到家里,不过被叶奶奶叫到了大房这边顺便吃晚饭。 叶奶奶也没有立即说,而是等大家都洗漱了,吃了晚饭,才说这件事。 “咳咳,大家都在,那我就先说了。”叶奶奶出声。 叶爷爷敲了敲烟杆:“什么事啊?” “你别说话。”叶奶奶拍了他一下,对着叶大伯母一口气把事情说了,“事情就是这样的。” 叶大伯母掏了掏耳朵,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 “什么?”叶大伯母眼睛一瞪看向叶萧:“臭小子,一天不看你就上房揭瓦,看我不收拾你。” “娘,我没开玩笑,我是认真的。”叶萧没有像以往那样跑了,他硬气的对着长辈跪下,脸上都是坚定。 叶大伯母一巴掌打在他背上,“你认真个屁,去十里八村看看,谁家的娃子像你一样?” “娘,我就是喜欢娇娇想娶她,其他姑娘我不喜欢,娶回来吵架怎么办。”叶萧气哼哼地说。 “你小小年纪知道个屁的喜欢。”叶大伯母气得又想打他。 抬起的巴掌在看见他皱眉执着的眼神,顿住了,皱眉道:“萧儿,你到底怎么想的?突然来这么一场,说实话,娘不能接受。” “娘,我不是突然。”叶萧见他娘冷静下来了,忙趁机剖析心意:“娘,其实我就只是想找个自己喜欢的媳妇儿,如过我喜欢的姑娘在村里,那我肯定让你去帮我定亲,只不过恰好,我喜欢的人是现在这个身世而已。” “你别跟我说喜欢,见一面就喜欢了?”叶大伯母笑了。 叶奶奶也苦口婆心地说:“小萧啊,你从小就懂事,但就喜好上,多变,怎么不想想,我们为什么不答应。” 叶萧思维灵活,回答叶奶奶:“奶奶,你是担心我三心二意吗?” “你见过一面就说喜欢人家,你说看看,这样的理由我们能信吗?再说了,万一你只是不想成亲,随便找个人回来应付你爹娘,这个可能也不是没有。”叶奶奶一开始不信,就是担心这个孙子被逼急了才做出这种事。 等他真想娶妻了,害了人家姑娘,又害了自己。 说到底,家里的长辈还是担心叶萧,不让他儿戏也是为了他好。 “奶奶,娘,我是真的想娶娇娇,是因为喜欢,所以才想娶,绝对不是为了敷衍你们。”叶萧连忙解释,生怕两人误会了。 见叶大伯母怀疑的眼神。 叶萧一咬牙,豁出去了:“如果我撒谎的话,就让我一辈子都娶不到媳妇儿。” 叶大伯母皱眉,许久没说话,但知道自家儿子从来不发誓,看样子还真是因为喜欢。 叶奶奶也反应过来了。 “你……” “奶奶,反正都要娶媳妇儿,选个自己喜欢的,家庭和睦,相互扶持,你们觉得呢?”叶萧还聪明地把问题抛给两个长辈:“你们其实也想让我娶个好媳妇儿,以后好好过自己的小日子,对吧?” “是这样没错,但……”叶奶奶下意识反驳。 却发现自己拿不出太强势的理由反对。 她干脆看向叶大伯母,让她来决定。 叶大伯母凝眉看向他:“这件事,说到底,有两个问题。” “第一就是那姑娘的身世,就算我们说她娘是守寡的,你以后也会没有了岳家,不仅如此,还要考虑岳母独身一人会被人说闲话的问题。” “第二,你怎么能确定对方甘愿跟着你?你也知道对方出身不凡,只是现在一朝落难,过过好日子的人,能甘心当村妇?”叶大伯母不介意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对方。 叶萧听见娘这么说,反而放心了,至少证明她思考过同意的可能性。 “娘,前者的话,我不在意没有岳家帮扶。” “至于后者……我回去调查清楚她的身世,让娘你们放心。” “就是……确定娇娇也是真心愿意嫁给我的,就只能让娘你出马,去试探询问了。”叶萧祈求地说。 “可以啊。”叶大伯母答应得果断。 叶萧心里想了半天的准备说服他娘的话,都没用了。 他惊讶地张大嘴:“啊?娘你答应了?” “当然,我不去看,你会甘心?” “嘿嘿,娘,我知道你最好了。”叶萧讨好地笑。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叶荞以为没自己的事了,没想到,离开大伯家,就被娘叫住了。 “你跟我进来。” 看见叶母生气的样子,叶荞有些心虚。 她朝旁边的叶老爹求饶地看去。 叶老爹伸手揉了揉她脑袋:“乖,听话,去吧。” 第两百七十四章 态度 “噢。”叶荞瞬间就焉巴了,叹了一口气,赴死般地进去了。 叶母坐在床边,让她坐在床前的凳子上,看着叶荞心虚的样子,她倒也没有凶,只平静地问:“小荞,知道自己错哪里了不?” “不应该在这么重要的事上开玩笑。”叶荞扣着手指头说。 “你知道成亲是重要的,那还跟着萧哥儿胡闹。”叶母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 “小荞,其他事娘都不说你,爹娘可以在背后给你兜底,但感情的事不行,就说你萧哥成亲,他现在是满意了,若是以后后悔了,那时若是怨你,你又怎么办?” 叶荞下意识想说萧哥不是那样的人,这次他也是认真的。 可看着娘亲担忧的眼神。 她嘴里的话怎么都说不出来了。 “娘,我错了,没有下次了。”叶荞老老实实地认错。 叶母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嗯,你萧哥这件事,别掺合了,你大伯母他们知道该怎么解决。” “噢。”叶荞答应了。 毕竟萧哥想娶媳妇儿,得自己努力,她只能在心里帮对方祈祷了。 “行了,去找身干净的衣裳出来,我去厨房烧热水。”叶母说着就起身往厨房走。 叶荞想起自己要紧的事还没告诉两人呢,连忙把娘叫住。 “娘,我本来是回来告诉你关于赵春恒的事的。”叶荞扬声把在院子里打拳的叶老爹也喊了进去。 “赵春恒?他又想搞什么事?”叶母第一反应就是对方想搞事情。 叶老爹走进来就听到这句话。 其实,这还真是赵春恒搞事情,没有冤枉他。 叶荞也没有遮掩,把自己怎么知道赵春恒想搞事情,又为什么想去找苏好麻烦的事说了。 “什么?那厮还有脸去找妹妹要银子?”叶母气得直接站了起来,整个人都带着戾气,气愤得不行。 还是叶老爹比较镇定,仔细分析了一下:“按照小荞这么说,赵春恒竟然对吴荷花那女人还有感情,想努力考科举。” “他家的条件一般,在县里读书已是极限,更别说去府城,何况之前去一趟府城考乡试,花费了不少银钱,估计赵家正是缺银子的时候。” 叶母听到这话冷哼:“他又不是没参加过乡试,能不知道一趟要花费多少银两?还把吴荷花母子也带去了,他也是活该,选了个那样的女人,果然是贱,也活该。” “别生气了,明日一早我们去找妹妹,一起回岳家,先把两孩子上族谱。”叶老爹拍了拍他的肩,安抚道。 翌日一早,早早的叶母就起来做好了早饭,等叶荞和叶老爹吃完,叶母让徐香帮忙收拾碗筷,很快就把杂事收拾完了。 叶荞昨晚就说要跟着一起去,叶母也习惯了,事事都带着她。 叶老爹则趁着这个时候,准备了一些礼品,毕竟要去岳家,就算不过年不过节的,也要带点礼才像样。 他也没准备太复杂的东西,一罐三斤的酒,六斤果脯,五十来个咸鸭蛋,二十个皮蛋,两只鸡,六斤猪肉,一百斤大白米,以及两匹布,以及一盒小蛋糕。 苏家虽然跟着叶家做生意,日子好过些了。 但家里人多,也舍不得日日都吃白米饭,主食还是以糙米粗面为主。 白米主要是给二老的,年纪大了,软和点的适合养胃。 “走吧。” 叶老爹把东西早就放到马车上了,等叶荞跟叶母坐上去后,他才赶车离开家。 刚出了村,径直往苏好所在的杂货铺。 她平时就住在杂货铺后面的院子里,当初修得大,后院里两边靠墙的位置还能种地,房间也不少,住她们一家三口完全不成问题。 苏好不是自己一家人住的。 她到底和离在家,寡妇门前是非多,因而一开始,叶母就叫了胡大娘过来一起,帮忙是次要的,做事方便才是。 叶老爹把马车赶过来的时候,苏好跟胡大娘,以及赵暖正在铺子里打扫卫生。 听见吗皮的声音,苏好抬头就看见叶老爹,她有些意外。 “姐夫?” “见过老爷。”胡大娘点头见礼。 “姨夫。”赵暖也小声喊人。 叶母听见声音,掀开车帘,见四周现在还没客人,便干脆朝苏好招手:“小妹,过来,我有事找你。” “姐……怎么了这事?”苏好难得见姐姐脸色难看的时候,心里莫名有些不安,她跟着叶母走到旁边的空地上说话。 叶母看着她现在整个人比起刚和离时,胖了一圈,身子养得好,脸色也红润了,平时收拾得干净,看起来比村里同龄的妇人还年轻些,可见和离后她的日子过得还不错,至少比在赵家好,叶母就不想妹妹再重蹈覆辙,回到赵家那个火坑。 她也就不迟疑了,直接说:“小妹,赵春恒想搞事……” 她三言两语就把叶荞发现的事说了。 “你怎么想的?”叶母看着她问。 苏好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她根本没想到,赵春恒竟然这么狠心,想利用两个孩子,从她手上算计银子。 算计银子也就罢了,她知道对方花费高,以前就是如此从家里拿银钱走,可他千不该万不该拿两个孩子当由头,苏好气得眼眶发红,手都在抖,她紧紧抓住叶母的手:“姐,不能让他如愿,两个孩子从来没享受过他这个爹的关心,凭什么还要小小年纪就受他要挟,他怎么不去死,害得两个孩子连正常的日子都不能过,平时在外面两个孩子因他的缘故被嘲笑,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若不是因为姐你们的帮助,我都不敢想象孩子们能怎么办。” “姐,我不想放过他,为了两个孩子,我也必须做些什么。”苏好吸了吸鼻子,眼神越发坚定起来。 她和离后不是没考虑过再嫁。 可想到两个懂事的孩子,她就不敢轻易作出决定,怕再嫁后两个孩子再新家一样受到不公平待遇,她情愿自己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长大。 何况小真喜欢读书,不管以后他能读到什么地步,她都要维护好他的名声,不受自己的拖累。 第两百七十五章 上族谱 “你这么想我就放心了。”叶母拍了拍她的手,说:“我跟你姐夫商议过,首先先回去把两个孩子上到苏家的族谱,到时候爹娘想帮两个孩子也有由头。” “好,姐你稍等,我这就去叫两个孩子一起。” “嗯。” 叶母点头答应。 很快,苏好三母子跟着上了马车。 叶老爹赶着马车往苏家所在的榆林村。 在马车里。 叶母征询了苏好的意见后,没有瞒着赵真、赵暖两个孩子,毕竟这件事,跟他们有关系,若是不了解清楚,以后对苏好生出怨怼的情绪可不好,再说了,赵春恒到底是他们的爹,难保两个孩子还是想要爹的。 所以,叶母把今日要做的事说了:“小真、小暖,你们可愿意入苏家的族谱?以后就姓苏,不姓赵,也就不再是赵家的人,以后赵春恒跟你们也就没什么关系了,明白吗?” 赵真下意识看向苏好,见娘亲温柔地看着他,旁边姐姐赵暖眼神还有些无措,他鼓起勇气说:“姨母,我愿意,以后我会照顾好娘和姐姐的。” “好孩子。”叶母欣慰地拍了拍他的肩。 虽说赵真年纪不大,但懂事,能在这会儿说出这句话,至少脑子是清楚的。 苏好感动地把儿子搂在怀里。 要知道小真才六岁,可能他根本就不知道改姓的意义,可他还是站出来,她心里也就欣慰了。 赵暖后知后觉,“我也只想跟娘在一起。” “娘,改了姓以后,我们就可以一直住在村里,跟小荞表姐一起吗?”赵暖心思更细腻一些,越是细腻,越能感受到这事的不同寻常,心里才会那么不安。 是对未来的不安。 “对。”苏好伸手摸了摸她脑袋,含笑说:“放心,娘会保护你的,我们一直在一起。” 叶荞在旁边看得心酸,忍不住在心里又把赵春恒骂了几百遍,这样的父亲,一点也不负责任,还是读书人。 “爹,不是说读书人都看重名声吗?就赵春恒这样的,凭啥还能过啊。”叶荞有些想不通,她想来爱憎分明,也不管是不是当着苏好母子三人的面,嘴上对赵春恒的厌恶一点都不掩饰。 “自然是不能过的,只不过,若是毁了赵春恒的科举之路,对方万一被逼到绝路,指不定能做出什么丧尽良心的坏事。”叶老爹皱眉,把理由跟叶荞说了,免得闺女一时气愤,真透露出这点意思,想跟她交好的人在背后偷偷做了来邀功就不好了。 “不过,如果对方太过分,倒可以利用这件事。” 几人说这话,约莫花了一个时辰,到了榆林村,一进榆林村,因着时辰不早了,也有不少村民下地干活儿。 种冬麦、萝卜、白菜,总有点农活儿可以干。 村里的村民看见马车,还都稀奇得很,认出赶车的叶老爹,纷纷出声打招呼,叶老爹都回应了,不过大家见他有事,走得快,也没有谁没眼力,非要上去拦着。 不过,有村民感叹。 “还是苏家有福气啊,这嫁个闺女到村里,女婿都能有出息,这才多久啊,就成大地主了。” “可不是么,没看见苏家跟着沾光,现在经常吃肉,指不定什么时候,那日子就不是我们这些人能比的咯。” “咋滴,你们羡慕啊,我看与其说这些,不如去打听一下,不知道苏家女婿的作坊,还要不要人,要是能进去干活儿可就太好了。” 这话瞬间引起了村民的共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汉子们都没接这话,但心思活络的,则给身边的媳妇儿使了个眼色。 这边。 叶老爹还不知道自己被村里人惦记上了。 不过就算知道,他也不奇怪,毕竟习惯了。 一路没出什么事,径直到了苏家大门口。 叶老爹先跳下去,敲响大门,“岳母,我是建业啊,在家不?” 苏姥姥跟家里的女眷在家里。 苏大舅母正在给家里人纳鞋底,尤其是苏年,接过运货的活儿后,那鞋子就废得不行,过不了两月就要磨破鞋底。 何况冬日里更是酷寒,他经常出门,一个不注意就全身冰冷,得喝点热酒才能暖身体,脚更是经常性的冻得很,都生了冻疮,一个不注意若是裂了冰口那就更痛得紧,还没什么药能医治,只能自己扛过去。 “老大媳妇儿啊,我咋听见有人在门口喊?” “娘,我也听见了,好像是大妹夫。”苏大舅母当即站了起来,就往外面走。 等拉开远门,看见门口的叶老爹,忙朝屋子里喊:“娘,真的是大妹夫……” 她喊完才看见叶母跟苏好都下马车来。 又连忙补充:“大妹和二妹也都回来了。” 苏姥姥放下针线揉了揉眼睛往外面走,迈着还算利索的腿,两三步就到了门口,看见两家子人,惊讶极了:“建业?小晴,小好,你们怎么都回来了?快进来。” “老大媳妇儿,快去上点热茶,这一路可冷了吧?” 她一边又把几个孩子往屋子里带,要给他们拿糖水喝。 叶老爹把礼品提了进去,又让在外面看热闹的村民惊叹了一身。 不过这时候,谁也顾不上看闲话的村民。 苏姥姥反手就把远门关上,她不傻,两个女儿和大女婿一起回来,肯定不是闲着无聊拜访,少不说是有什么事。 果然,等坐在堂屋里,苏姥姥直接问:“是不是有什么事?” 叶母就把赵春恒的事说了。 苏姥姥气得面红耳赤,捏着拳头捶了捶桌子:“赵春恒还要不要脸,竟然拿孩子的名义……” 她气愤得不行,若不是顾及孩子在,早就说出更难听的话了。 等听到叶母把上族谱的事说了出来。 苏姥姥当场点头:“好,上族谱好,上了族谱两个孩子就事我苏家的人,还轮不到赵家来欺负,到时候赵婆子要真敢上门,绝对让她好看!” “小群,你去把你爷爷跟大伯从地里喊回来。”苏姥姥喊二房的孙子苏群。 苏群应了一声,就跑出去了。 第两百七十六章 找族里 没一会儿,苏姥爷跟苏大舅就扛着锄头回来了。 两人在地里听到苏群说大妹大妹夫、二妹都回来了,心里第一反应就事担心有什么事,也不敢耽搁,急匆匆地赶回来。 “是出什么事了?”苏大舅一进院子就着急地问,目光询问地看向自己媳妇儿。 苏姥爷则开口道:“不管啥事,有我撑腰。” 这句话让本来心里有些不安,怕连累家人的苏好破防了,抱着苏姥姥哭了一场,叶母先让叶荞把赵真和赵暖两人带到苏群的房间去说话。 叶荞听话,起身把他们带到了屋子里去。 叶荞随手从衣兜里摸出一包小面包,分给四人,分到最后一份的时候,苏山也回来了,自然也得到了一个小面包。 面包是烤出来的,里面加了奶酱,味道十分不错,最主要的是,看似不扎实,其实也挺饱腹的。 “太好吃了,好香。”苏山两三口就把面包吃了,还有些意犹未尽。 倒是赵真跟赵暖都担忧娘亲,吃得有些不尽兴,不过有叶荞在旁边讲故事转移话题,他们很快注意力就被叶荞嘴里的故事吸引了。 堂屋里。 苏姥爷跟苏大舅也听叶母把事情说了。 “你们做得对,是该把两个孩子上族谱。”苏姥爷活了大半辈子了,在人际关系上的处理有自己的想法:“你们也不用太担心,处理了户籍的问题,仁义上两个孩子是该孝敬老太太,但前提是他们成年后的事。” “至于小好,倒不必担心,你已经跟赵春恒和离,就跟赵家没什么关系了,就算老太太找上门,也不能拿你说事,你不需要出面。” “我先出门去找族长。”苏姥爷一边吩咐苏姥姥准备点礼,上门拜访总是需要的。 苏姥姥点头,跟着苏大舅母一起去准备。 “小晴啊,你跟女婿先坐,安心在家里吃顿便饭。”苏姥爷安抚好两人。 他叫上了苏大舅一起,背着手,出了苏家,往苏家几户族老家而去,没一会儿就叫上了几个老人,径直去了苏姥爷的大哥也就是现任苏家族长家谈这件事。 他每家每户都送了点礼品上门。 不算特别贵重,就红糖跟蛋糕。 前者日常生活用得着,后者能表明是叶家的,果然,苏族长看见蛋糕,第一反应就是:“二弟,可是建业也来了?” 虽然很俗套,可就是事实,叶老爹有出息了,不仅苏姥爷这个岳家受惠,就连苏家族里也跟着水高船涨。 “嗯,在家呢,大哥,先进去说,这件事也不小。”苏姥爷皱着眉头率先往里面走。 族长媳妇儿把礼接过去,脸上笑得格外真诚,一边喊儿媳妇帮着一起上热茶。 她儿媳妇在厨房里烧开水,见婆婆进来,好奇地问:“娘,今日晴妹妹夫他们回来有什么要紧事?” 是个人都知道,叫上族老那肯定不可能是小事。 族长媳妇儿孥了孥嘴:“别问那么多,安心做你的事,这份蛋糕是你们大房的,红糖我就自己留着了,蛋糕你们几房分,别留着,容易坏。” “知道了娘。”大儿媳笑得脸上褶子都出来了,等族长媳妇儿出去了,悄悄打开盒子,捏了边角一块糕点塞进嘴里,香软的口感可比镇上买的绿豆糕好多了,“难怪卖这么贵,是好吃得多。” 她也不舍得多吃,就尝了一口,剩下的珍贵地包了起来,留给儿子和自家男人吃。 跟她同样反应的,是家里的其他妯娌。 而堂屋里,在苏姥爷把来意说了,也许其他族老也被软和的糕点给收买了,懂得吃人嘴软的道理,在族长问起意见时,大半都是赞同的。 反正仔细看来,其实也就是二房自己的事,对他们影响不大,只要苏好回到苏家没做什么影响苏家名誉的事就成。 事实上苏好三母子都回来这么久一年了,也没惹事,本性还是不错的,苏家族里自然也就乐意接受。 至于族长,想得就简单了,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管怎么说,叶老爹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只不过。 族长考虑得更多,在答应了苏姥爷的请求后,决定找人去算个好日子才好开祠堂写上名字,这些事怎么都要忙几日。 族长在苏姥爷离开时,站在他身边,压低声音问:“二弟,建业那边的作坊,可要添人?” 这就是想给自己族里的人谋福利来。 毕竟一个稳定的活儿,可是可遇不可求。 在叶家开作坊之前,村里的汉子除了下地,就是等农闲的时候去镇上扛包,不说赚不了多少钱,就是扛包的活儿也不是日日都有。 至于跑堂小二、学徒、账房这些活儿更是可遇不可求,人家基本上都是只找熟人。 苏姥爷早就料到嘴里会有这个请求。 但他给两个外孙外孙女上族谱是势在必行的,但也不能让族里提要求提到叶家身上去,他可干不出坑闺女的事,谁家闺女像他家的这么补贴娘家,女婿还不嫌弃啊,就算人家叶家二老大气,他也就更不能得寸进尺。 “大哥,我看我们的祠堂多年没有修缮过,这次也是麻烦了族里,我愿意捐十两银子给族里修缮祠堂,其他事,该按规矩来就按规矩来,还望你能体谅我不能做人家的主。”苏姥爷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族长因为他直言拒绝,脸色有些不好看,毕竟族里好,大家才都好,榆林村苏家能占上风,不就是因为团结么,他觉得自己弟弟就应该向着族里。 苏姥爷一看兄长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淡淡的回了一句:“如果真的要扩招的话,我们苏家也是公平竞争,只要有本事,自然能进去干活儿,但若是没本事,就算是我强求送进去,一样会被送回来,到时候才得罪人。” “当然,如果真的要招工,我知道了消息,第一时间告诉族里。” 族长心知也只能到这个地步了,叹了一口气,看了苏姥爷一眼,“嗯,知道了,我们族里都是好小子。” 第两百七十七章 乔迁宴 苏姥爷反驳:“姑娘妇人也是收的。” 族长被他气得不轻,哪里不知道他是故意怼自己,硬声道:“没错,我们族里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子都不错。” 苏姥爷知道自己兄长的脾气不是个好的,现在能忍气吞声附和他算不错的,也不把人逼急了,进退有度,当即表明晚些时候就把十两银子送来。 他回去后,找苏姥姥拿银子,也把这事跟她说了。 苏姥姥弯腰从床底下摸出埋在土洞里的钱罐子,从里面倒出一堆铜板和碎银子,数出十两递给他。 “幸好今年家里赚了些银钱,不然哪里能拿出十两银子修祠堂。” 苏姥爷解释说:“其实族里的祠堂本就该修缮了,估计明年族里就得商量这件事,少不得每家都要出些银钱,这会儿出了,我们之后就不用出了,还能帮小好把族谱入了。” “而且我们家占了女婿的光,有了银钱,要是一点表示都没有,族里迟早不满,还不如趁此机会,一举数得。”苏姥爷把自己这么做的理由解释了。 苏姥姥点头表示知道了。 “这件事老头子你说得对,银子的事就没必要跟小好说了,免得她心理压力大。”苏姥姥说。 苏姥爷没接这话,他觉得老婆子太天真,都给银子了,族里肯定不会瞒着,迟早苏好会知道,不过既然是老婆子好心,他也就不多说了,反正不是什么大事。 中午一顿饭吃得很丰盛。 是苏姥姥跟苏大舅母、苏二舅母一起煮的,专门挑的自家养的鸡,还有苏山他们从河里网的鱼。 叶荞喝了鱼汤,用里面的豆腐沾酸辣酱,再搭配上一盘炒鸡,吃得肚子饱饱的,苏姥姥还专门拿的白米招待他们。 吃完午饭,叶母就准备回去了。 “娘,过两日家里办乔迁宴,你们早些来就是,别带什么礼,到时候我还要给你们送回来,麻烦。”叶母提前叮嘱。 “哪里能不送礼,娘家也得给你们撑面子才是。”苏姥姥肯定不答应,“小荞不是喜欢吃酸笋吗,还有红糖花生跟蒜香花生,我给装起了,你们拿上车带回去。” “娘,你别给这么多东西,挖笋子也累。” 这下不仅苏姥姥坚持,苏大舅母他们也没有二话。 原因也很简单,每次叶母回娘家,都带不少东西,以前叶家还没发达的时候就送,只不过现在送的更好。 苏姥姥不是喜欢闺女补贴家里的人,她觉得还是要儿子自己成才,以后日子才好过,哪里有一直靠着岳家的,好在苏大舅虽然做不了生意,可人踏实,干地里的活儿没问题,苏二舅本来就聪明,能有一个做生意的机会,已经很不错了,苏姥姥心里已经很放心了。 如今只剩下小辈。 倒是她很纠结要送孩子去学堂。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倒不至于麻烦叶母。 叶母跟叶荞,叶老爹三人上马车回村了。 苏好三母女则留了下来,上族谱需要本人亲自在,也耽搁不了几日,杂货铺那边有胡大娘在,苏好也放心。 下午苏姥爷就出门,叫上族长兄长一起,先去算了开祠堂的日子,就定在了两日后,时间很快就到了开祠堂这天。 点香,进去拜祖宗,然后再把两人的名字添进苏家的族谱,从此以后两人就叫苏真跟苏暖了。 进族谱的事进行得很顺利,中间没出什么意外。 苏好见这件事办下来了,心里松了一口气,当天在娘家吃过午饭后,就带着两个孩子回去了。 时间一眨眼就到了叶家乔迁宴这一日。 叶母跟叶老爹早早地就起来忙了。 徐管家带着人安排宴席上的吃食。 今日来的客人很多。 早早的就有村里相熟的过来帮忙,搬桌子之类的。 叶家的新宅子很大。 不过办宴席的位置在前院。 前院专门修了一个很大的院子,足够摆十个桌椅板凳的。 不过显然客人还是更多,完全不够坐,叶老爹就干脆像村里办流水席一样,轮流吃,吃完一轮再来二轮。 村里的客人,叶老爹就麻烦叶爷爷跟叶大伯去招待。 那些外地的行商,亦或者镇上相熟的人家,叶老爹则自己去招待。 这么一分。 叶奶奶跟叶母在后院的酒席位置上招待女眷。 叶荞和家里的孩子们其实没什么要紧事,招待客人都有长辈呢,他们就负责玩,有同龄的孩子来参加宴席,由叶荞带着众人在前院的花园里玩,里面有秋千,还有投壶,以及跳棋,大富翁。薆荳看書 这些玩法村里都没见过。 瞬间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 叶荞教大家玩。 “小荞。” 叶浩跟叶翠昨天就回来了,贺远也在。 “阿远,有事?”叶荞正在给不懂玩跳棋的同龄人讲解玩法,听到贺远的声音,下意识回过头来,看见贺远走进来,手上还拿着一个包袱。 她把教人的活儿交给叶翠和叶浩。 两人拍着胸脯,说一定好好跟着大家玩,叶荞转身走向贺远,目光落在他拿着的包袱上:“这是什么?” “我给小浩、小真拿回来的文章。”贺远解释说:“这些文章都是府城那边的学士写出来专门用来启蒙的,给他们两个正好,我抄了一遍,觉得确实写得很不错,注释也很详细。” 叶荞听他这么说,也觉得是好东西,不过她自己倒不感兴趣,只说帮着去给两人的家长,顺便出去看看有哪些客人来了。 “走吧,我们出去看看。”叶荞跟贺远一起往外走。 两人一边走,贺远一边听她最近在村里的事。 走出去正好看见叶大嫂跟叶大伯母一起在招呼女眷。 叶大嫂听说有这么好的学习资料,自然是十分感谢贺远,“小远啊,真是麻烦你了,这么好的东西,嫂子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今日你学堂里的好友也来了不少吧,快去带他们四处玩玩,家里有我们呢,你们玩得开心就好。”叶大嫂勤快地把什么活儿都抢着做。 贺远跟叶荞彻底闲下来了。 贺远想了想说:“小荞,我带你去跟师兄他们见见?” 第两百七十八章 毁名声 一般来说还是男女有别的,不过贺远就喜欢对外表现出他跟叶荞的关系亲近,又是在自己家里,倒也不需要注意这么多。 “好啊。” 贺远高兴地抿起嘴。 “我们带点糕点过去。”叶荞朝他眨眼睛,一边带着人往厨房那边走,后厨离前院有段距离,叶荞解释说:“是新的烤面包,你都没吃过,很好吃的,一会儿你先尝尝。” “镇上的糕点铺子也没有卖的吗?”贺远好奇。 平时他跟同窗们也会去买小蛋糕、面包,平时在学堂里若是饿了,就能偷偷吃一块,比家里弄的饼子味道好多了,主要是因为面包冷了也好吃,饼子就要热的时候吃味道更好。 二者各有风味。 “还没呢,刚研究出来的新品,就我们自己尝过。” “这样啊。” 说这话两人已经走到厨房里,走进去就闻到了浓郁的各种香味,肉味跟面包奶香味是最浓郁的,叶荞跑进去,果然在面包窖菜板上看到放着的面包。 “小姐,您怎么来这里了?”在厨房里忙活的下人问。 叶荞说:“我来拿点面包走。” “何大哥做的牛奶面包呢?怎么没有?”叶荞看了四周,也没发现新品种,倒是其他类型的蛋糕面包不少,香味十足。 “不知道呢小姐,厨房的菜品安排,都是何大厨负责,小的们就负责帮忙准备食材,清洗蔬菜瓜果。”烧火的婆子忙解释。 这一点叶荞心里也有数,自然不为难他们,就问:“何大哥呢?怎么不在厨房?” “何大厨出去拿食材去了,说我们挑选不来。” 叶荞问了何春离开的方向,就在后山那边,她看向贺远,还没说话呢,贺远就主动答应去后山小道看一看,顺便问何春需不需要帮忙。 叶荞也好奇,就跟着去了。 两人从旁边的侧门出来,往走山走了两步,何春没有看见,倒是看见了不远处有一个熟悉的婆子身影。 “那是……赵婆子?”贺远记性好,一眼就把在后山拉着一个妇人正在说话的婆子认了出来。 叶荞则在看见赵婆子拉着说话的对象,怒火中烧:“那不是李张氏么?” 说起李张氏这个大嘴巴。 自从得罪了叶家,整个李家都失去了在作坊里干活儿的机会,以至于李家的日子过得比邻里差多了,她男人李大山后头就对外把李张氏教训了一番,听说要送回娘家,但后来又为了孩子,到底没有送回去。 叶老爹没有插手人家家里的事。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教训够深,李家也不敢得罪叶家,李张氏倒没有再做出在背后造谣生事。 没想到这次又遇见她了。 叶荞第一反应就是李张氏旧毛病复发,她拉着贺远就往后院的马棚跑去,正好这边的位置离两人说话的地方不远。 只听见李张氏一脸八卦地问赵婆子:“你说你是苏好的婆婆?” 赵婆子听到苏好的名字就不喜,但为了打听消息,也只能忍了:“是这样没错,大妹子可知道我这儿媳的情况?” “苏好不是和离了吗?”李张氏最会八卦,自然知道消息。 赵婆子沉着脸反驳:“我儿子是秀才,之前只不过是闹矛盾了,如今时间够长了,我这个老婆子亲自上门把人请回去,她还能不答应?” “秀才娘子?”李张氏确确实实惊讶了。 她还真不知道苏好前头那个男人是秀才,瞬间觉得苏好不识好歹,这么好的男人都不要,莫不是看上了自己姐夫吧?难怪平时叶建业那么护着这个妻妹。 “你说什么?那个贱蹄子看上了她姐夫?”赵婆子当场怒骂了起来,“难怪我儿子主动低头她还不肯接,真是个贱货,不要脸不要皮,就该被送去浸猪笼!” 李张氏听到赵婆子的骂声才意识到自己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她心里也是嫉妒苏好一个和离回家的女人还能过这么好,见赵婆子骂得激动,她眼睛闪了闪,选择作壁上观。 “赵大娘,你可别说是我说的,不然这叶家可会找我麻烦,村里人也不会相信你说的话。”李张氏还算有自知之明,自从她的名声不好后,出门就经常被嫌弃,说闲话也没人信了。 她不觉得自己说的假话,认定了村里那些人都是为了讨好叶家才故意针对她。 殊不知,她这全靠脑补,完全没有证据说出来的话又凭什么认为是对的。 不过是为了报私仇杜撰的罢了。 马棚里。 叶荞离得远,听不怎么清楚,但赵婆子大声说的几句话她还是隐隐约约听明白了,当即气得差点跳起来。 还是贺远把她抱住,人才没跳出去直接动手揍人。 叶荞脸都气红了:“太不要脸了,她们污蔑我爹跟小姨的名声。” 俗话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要真任由两人胡说八道。 少不得给两人都造成不小的麻烦。 “我们不能去,去了她们也不会承认。”贺远忙把他的想法说了:“这样,小荞,你去拦着两人,别让她们跑去前面客人那边大吵大闹。” “我去跟娘说,让娘处理。”贺远知道叶母的性子可不是好欺负的,至少村里的妇人都没她厉害。 何况这种对上长辈的事。 他们的辈份太小,一开口就落了下风。 “好。”叶荞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 等贺远悄悄一走,她站起来,冲着两人就跑了过去。 “这不是大山婶子跟赵婶子么。”叶荞突然冒出来,还笑咪咪地看着她们。 李张氏因为心虚被吓了一跳,都不敢跟叶荞对视。 倒是赵婆子,眼神阴测测地看着她,像是在打什么坏主意。 叶荞没有被她的眼神吓到,倒是有些意外赵婆子的情况,穿着一身半旧不新的衣裳,还有补疤,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洗澡了,身上一股异味,更让人意外的是,她竟然比年前那一次看起来至少瘦了二十斤。 要知道苏好还在赵家的时候,赵婆子腰宽体胖,至少是富态的。 这会儿她直接变成一个干瘦老太婆。 第两百七十九章 脑子有病 要不是叶荞记性好,都差点认不出她了。 “小荞啊,你怎么在这呢?”李张氏心虚地笑。 叶荞都不知道她哪里有脸对自己笑,“李婶子,你又在这里干什么?” “赵姐姐找我问点事,我这不正好遇到了,就说了两句。” “我刚刚好像听见你在说我家的事,你们说的什么啊?”叶荞装作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 李张氏慌张极了,连忙摆手:“没有说你家的事,小荞你听错了吧。” 她说着就找借口要离开。 叶荞哪里能让她就这么离开了,直接伸手把人拉住:“别啊,李婶子,你不是来吃喜酒的么,这是要走哪里去?” “对对对,我去喝喜酒。” “我可不敢喊你来喝喜酒。”叶母带着叶奶奶以及李大山的娘李胡氏出现。 叶母这句话一出,李张氏眼神更加躲闪,“叶弟妹,你这是啥意思?” “你说什么意思?”叶母直接逼近:“你在背后造谣生事,还问我啥意思?你自己刚刚说的什么话,难不成自己都忘了?” 李张氏一听就知道是被发现了,她目光下意识朝叶荞看去,叶荞挺直胸膛,怒哼一声道:“没错,就是我悄悄听见的,你还让赵婶子不要说是你说的,怎么,你说的话,不承认?” 李张氏心里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侥幸。 但嘴上还不忘找理由:“诶,跟我没关系,我就是随口一说,谁知道她就信了。” “你说啥?”赵婆子也不是个好相与的人,见李张氏要把锅推到她身上,当即反手一个巴掌打她脸上:“你说的话还敢推到老婆子我身上?也不看看我收拾人的时候你还没出生。” 李张氏直接被打懵了。 “哼,你们来找我,正好我还有事找你们,苏好那贱女人,把我孙子带坏了,我是来带他回去的。”赵婆子强势地说。 叶母听到这话都笑了:“赵婆子,你是不是人老了健忘,忘记你儿子早就跟两个孩子断亲了,现在两个孩子上的是苏家的族谱,跟你有什么关系?” 赵婆子心里一个咯噔,早就知道叶家不好算计,可也没料到这么快:“我孙子上了苏家的族谱?” “不是你赵家的孙子,谁叫你赵家喜欢帮别人养孙子。”叶奶奶讽刺地出声,还一边拍了拍赵婆子的肩:“老姐姐啊,我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这下好了,白养了,别人家的孙子也跑了。” 这么一句话,透露的消息可不少。 在场的李胡氏,李张氏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李张氏更是不乐意离开了,这八卦也太香了。 “你胡说什么……”赵婆子没想到叶家竟然知道了。 赵婆子强撑着,转移话题:“你别转移话题,就算我孙子上了苏家的族谱,可也没有跟我这个老婆子断绝关系,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我孙子,我要带他回去住几日,这你一个外人,总不能拦着我。” “我总不是外人了。” 苏姥姥被贺远带了过来。 原来是贺远受到叶母的指点,悄悄去把苏姥姥喊了过来。 说到底,赵婆子上门那就是明摆着找事的。 苏姥姥之前在家等了好几日不见有动静,还以为对方想开了,看在亲孙子的面子上,放弃搞事。 结果哪想到,这人这么大胆,竟然直接在叶家乔迁宴这一日来闹事。 这分明是要陷他苏家于不义。 也太狠毒的心肠了。 苏姥姥说什么都不允许对方做出对叶家不利的事情来。 “咋滴,你到底想干啥,做事前可考虑一下你儿子的名声,我家没有读书人,不怕你找麻烦,反正我们也清清白白的,不可能任由你欺负我闺女。” “我是来带我孙子回去住两日的。”赵婆子时刻记着儿子的叮嘱,这会儿也不慌张,“怎么,虽然我孙子上来你们苏家的族谱,难不成回去陪我这个老婆子住两日,还不成了?” 苏姥姥没想到她提出这么一个奸诈的要求。 苏真到底是她的孙子,按照孝道,赵婆子把人叫回去住两人,谁也不能说个不。 但她知道,赵婆子所谋的是银子,她把苏真带走,谁知道她要做什么。 到时候闺女肯定很担心。 “那也不能人家办酒宴的时候提这事。”苏姥姥决定拖,“明日你来我家,我们再商议具体的,我孙子去你家,怎么也得带点口粮。” 赵婆子眼底闪过贪婪,问:“这可是你主动要送口粮的,可跟我老婆子没关系。” “是,是我说的。”苏姥姥心说,她未必会真的让苏真跟着回去。 万一出了啥事,她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可也不能任由赵婆子在今日闹事。 事情就这么说定了。 赵婆子被苏姥姥亲自送离了邕乡村。 “那什么,我就先回去了。”李张氏见散伙了,什么八卦都没听话,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处境不妙,当即转身就准备离开。 叶母神色幽幽地把她叫住:“李嫂子,我们的事还没有个定论呢,你要往哪里走。” 李张氏有些羞恼。 张嘴想说反驳的话,就被李胡氏一巴掌打在了脸上,李胡氏转身就跟叶母道歉:“建业媳妇儿,叶嫂子,你们放心,这次回去我一定管教她,若是下次她再敢胡咧咧,我就再也没脸站出来护着她,以后不管你们怎么处置,我们李家都不会再阻拦。” 没错。 李张氏之所以一直没事,只牵连家人没了进作坊的活儿,在家日子过得不好,可也到底没有被休,也是因为李氏族人的阻拦。 当然,也有叶老爹没有做太绝的缘故。 “婶子,你可知道她这次跟赵婆子胡言乱语了什么?”叶母不打算轻拿轻放。 她觉得李张氏这人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不给她个深刻的教训。 时间一长绝对再犯。 她可不想次次都处理这种事。 李胡氏其实还真不知道,可等听叶母说了她说的话,李胡氏气得全身发抖,这种杜撰别人名誉的事,她这儿媳妇儿脑子是有屎吗,都敢胡言乱语。 第两百八十章 釜底抽薪 “你给我跪下!”李胡氏怒吼。 李张氏对自己的婆婆是不怕的,她性子强势,在家能管住丈夫,婆婆又是跟着大房,她平时都当家作主,这会儿觉得被婆婆下了面子,以后岂不是要次次都被管束。 “我都说了是开玩笑的,叶弟妹这么计较做什么?”李张氏撇了撇嘴。 叶母气笑了:“那好啊,我也开玩笑,我说你娘家妹子跟你家男人有私情,如何?” “你胡说。”李张氏下意识反驳。 李胡氏被气得不轻,心里对她更是失望:“你还好意思说别人胡说,你胡说别人闲话的时候怎么不反省一下自己说的话会造成什么后果?” “我下次不说了。”李张氏憋屈地承认了自己胡说的事实。 心里有些不高兴,说这话的时候也没什么耐心。 叶母懒得再跟她说那么多废话,直接一句话,让李张氏赔银子,若是下次她再胡说,就直接通知村长,告官。 李胡氏被吓得不行,他们家日子本来就不好过,这要是再被告了官,可就跟村里贺家大房和贺家三房一样了。 这两家在村里,现在是最惨的。 平日里两家的妇人能不出门就不出门,毕竟家里的男人还在流放。ζΘν荳看書 而贺家三房。 自从当初被打了板子后。 后来伤养好了也有后遗症,做不了粗活。 家里日子越过越糟糕。 可也不敢再来招惹叶家,不就是因为他们招惹一次下场就很惨么。 李胡氏决定这次带李张氏回去后,必须得做点什么,如果再让李张氏胡来,她担心到时候李张氏会连累整个李家。 李张氏可不知道自己婆婆心里已经对她失望,并且准备想法子把她禁锢在家里。 听到叶母要银子。 尖叫着不愿意给。 但在送官和给银子之间。 她也不乐意被送官。 最后还是李胡氏做主,非逼着她把银子拿出来。 李张氏最终只能出血。 心里肉痛自然不提。 结果等李张氏被李胡氏扭送回去,正好碰见李大山从地里回来,看见娘跟媳妇儿争吵,他有些头疼,而且十分的烦躁。 李胡氏拉着他,厉声把李张氏在叶家那边做的事说了。 “大山,你的媳妇儿你自己管,谁家媳妇儿这么爱得罪人的,这也是叶家人好,所以才没跟我们计较,可若是下次她得罪的是县里的人,我们谁还能救她?” “大山啊,我们只是普通的人家,经不起她这么折腾,你也为了你几个孩子好好考虑一下吧,再过几年春林也大了,要娶媳妇儿了,家里却还没有银钱再修房子。” “你听说没,今年村里相继有好几户人家都要扩建房屋,那银子就是从叶家作坊里赚来的,一年一人就赚了八九两银子,修两个偏房完全没问题。” “你有一把子力气,如果不是她,至于我们家里一个名额都没有吗?”李胡氏说着,悲从心里来。 李大山反手给了李张氏一巴掌。 李张氏光今日一天就被打了三巴掌。 脸上都是手印。 等李胡氏一走,她跟着李大山就撕打起来:“李大山,我给你生儿育女,你就是这么对我的,还打我,你看看我的脸,你凭什么打我,你自己没本事,还怪我不成。” 李大山冷冷地看着李张氏,他心里原本的一点情意,都被她时不时闹一场给弄得心冷了,这会儿看着她只有烦躁,再也升不起点心疼的情绪来。 “我没本事那你还嫁给我做什么?”李大山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说。 李张氏这会儿还没有察觉出对方的不对,像以前一样闹:“你还好意思说,村子里谁家男人跟你一样,只知道去地里干活儿,上山打个猎连野兔都抓不到,除了我愿意嫁给你,还有谁。” “我不管,叶家拿走了五两银子,可是我们过冬的银钱,你不去要回来,今年冬天就只能挨冻。” 她说了半天见李大山都没反应,气愤地把人推搡着往前:“你个窝囊废,真是干什么都没用,除了会打女人还会做什么。” 李大山捏了捏拳头,强忍着最终冷冷看了她一眼,扛着锄头转身大步就离开了家。 叶荞跟贺远就在不远处看着。 把李家争吵的一幕都看在了眼里。 叶荞摸了摸下巴说:“阿远,你说,李大叔若是换个媳妇儿如何?” “可以。”贺远眼底闪过冷意,对李张氏完全没好感。 他没爹娘那么善良,自然知道李张氏根本就没有反省,也没有要变好的意思。 既然如此。 他还是从根底上解决这个麻烦的好。 “那选谁?”叶荞见他也赞同自己的主意,忍不住跟着笑了。 “村里的吴寡妇吧,她人年轻,日子也不好过,最关键的是连孩子傍身的都没有,对方并不是喜欢找事的,跟李大叔也配。” “她会愿意吗?” 贺远轻笑:“只要李大山愿意娶她,她以后的日子就比自己一个人过好要得多,不用防备村里的流氓去找麻烦,也不用担心老了没人养。” 叶荞亮晶晶地看着贺远,只觉得阿远真是太聪明了,她看着他随便想了个法子,就让吴寡妇起了找李大山的心思。 李大山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李张氏烦透了,加上李张氏本来长得就不好看,遇见吴寡妇后,被对方吸引,一来二去,竟然也熟悉起来了。 吴寡妇知道男人的劣根性,她并不轻易跟李大山发生关系,只在李大山每次跟李张氏吵架后,就温柔地关心他,一直都以弱示人,跟李张氏的强势和不靠谱形成鲜明对比。 不说李大山本来就是个男人,对女人没有什么抵抗力,就说他正是需要自信心的时候,吴寡妇的出现,让他心情变好,每天也更舒服。 时间一长,就彻底生出了要休妻另娶的想法。 李家的事爆发已经在新年后了。 此时李张氏还不知道,正在作死的路上越走越远。 等乔迁宴一过。 叶荞一家人就搬到了新宅子居住。 叶奶奶跟叶爷爷就平时过来看看,依旧跟着叶大伯一家。 第两百八十一章 路过的客人 叶老爹觉得宅子里空荡荡的需要些人气,在宴席第二日,专门去镇上买了几个粗使回来,负责平时宅子里的卫生。 叶荞一觉醒来,就发现外面下雪了,屋外的院子里一大早就有徐管家带着人在开始打扫。 她从衣柜里挑选出厚的袄子,鞋子换上鹿皮靴。 快速跑到前院,得知贺远还没有出发去镇上,才又跑回来,拿起扫帚帮着一起扫雪。 等早上一通收拾完,时辰已经不早了。 徐管家忙喊叶荞去吃早饭,不用忙这些杂事。 叶荞摸了摸饿了的肚子,转身去客厅里,走到的时候,厨娘已经带着几个小姑娘,端着热腾腾的饭菜到饭桌上。 叶荞来的时候,饭桌上只有叶母。 “娘,爹和阿远么?” “你爹一大早就去果园那边看了,马上就回来,我已经叫人去喊了。” “阿远那边昨晚上估计休息得晚,才起床呢,洗漱完就过来。” 叶荞看见桌上放着热气腾腾的包子,摸了摸肚子想吃。 叶母见她饿了,直接给她夹了几个:“先吃点垫垫肚子。” “谢谢娘,嘿嘿。”叶荞吃得喷香,包子是鲜肉馅儿,里面加了香菇,再加上用了葱姜花椒水处理过,肉十分鲜嫩,咬一口还流汁呢。 叶荞两口就能吃一个。 “娘,小荞。”贺远也穿上了长衫棉袄,脖子上是用鹿皮做的围脖,手上没有戴手套,露出白皙细长的手指。 叶荞见他来了忙招手:“阿远快过来吃早饭了,早上可有不少,你要喝豆浆还是吃皮蛋瘦肉粥?” “豆浆是从你们姨母的店铺那买来的,还滚烫着呢。” 贺远快步走过来坐下,选择喝粥,豆浆也来点,“小荞,你也吃。” 他时不时给叶荞夹一筷子离得远的菜。 叶荞吃得头都没抬起来。 等叶老爹回来的时候,叶荞都快吃饱了。 “爹,果园没啥事吧?” “没啥事,昨晚开始下雪汪大哥他们就去把油纸布拉上去,枝桠没被压塌。”叶老爹喝着热腾腾的粥,觉得爽快。 “马上要入冬了,阿远你们冬至的时候休假不?”叶老爹一边喝粥一边问。 贺远点头:“要放一日。” “那放假前一日,我去接你回来,冬至那天家里吃羊肉。” 家里的羊群经过一年的发展,已经有五十多只了。 牛群也长大不少。 “爹,羊棚和牛棚那边,要不要重新翻修一下,我怕今年雪下大了塌了就麻烦了。”叶荞对牛羊还是很看重的,那可都是她的宝贝。 “翻修一下可以,大修来不及了,地上的土都冻硬了,去年银子不够,只做的草棚子,我下午就带人去翻新成瓦房,就不担心被雪压塌了。” 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 早早的叶老爹就出门去牛棚那边休整去了,手上有人用,加上之前修房子买了不少的砖瓦,也不用重新再跑一趟去买。 叶荞跟叶母则在家收拾贺远要用的东西。 叶荞去厨房把她最近弄的吃食,都给贺远拿了一份。 叶母则把新做的棉袄拿出来,还有棉被。 “我们跟你一起去一趟,正好把你学堂里的棉被带回来,盖了一个季节了,需要晒晒,再把把里面的棉花拿出来弹一床新被子,不然盖着不暖和。” “娘,我……” “别拒绝,太冷受风寒了去买药还要花更多银子呢,再说了,你娘我也不傻,弹被子的事肯定找村里的莫大娘家去,她家最会弄棉絮了。” 话虽这么说,但贺远也知道弄这些也需要精力。 “谢谢你,娘。”贺远低声道谢。 叶母伸手揉了揉他脑袋:“这有什么好谢的,我们是一家人。” 贺远忍不住跟着笑。 叶荞正提着一桶装好的咸鸭蛋、皮蛋、肉酱、做的五香肉干提过来。 她听到两人的对话,在旁边帮腔:“娘,今年家里有不少皮子,今年正好多做点皮革吧?比棉衣暖和。” “成。”叶母也没什么犹豫的,很舍得。 那些毛皮都是叶荞跟叶老爹进山打猎收集的。 兔毛最多,其次就是狼毛根鹿毛,其他的动物皮革都比较一般,不适用来做衣裳或者被子。 两人一起把贺远送去学堂。 又顺便去看了依旧在卖炒红薯粉的叶南一家子。 “二婶,小荞,你们怎么来了?” 这时候人不是很多,毕竟不是饭点,叶大嫂忙上前把两人招呼进去坐下,又端上一杯热茶。 叶母看见旁边的位置上放了火盆的。 “天气冷了,木炭放心用,不够的话找徐管家买。”叶母觉得木炭叶花不了多少钱,主要是他们家有人手,所以就自己挖了窖洞烧碳,不仅自家一个冬日完全够用了,还能够卖钱,主要是自己用为主。 叶大嫂点头说是:“我们专门弄的火盆,好些客人都喜欢。” “老板,来两碗红薯粉,一碗热鱼汤。” 正巧有客人上门。 还是骑马的客人,翻身下来,叶南忙让叶大嫂去炒菜,他则快步上去帮忙签马,带到旁边用草棚搭建的马棚,又给马喂饲料。 叶母见有客人来,主动起身帮忙。 她拿了抹布过去擦桌子,又给两人上了鱼汤。 客人是两个男子。 看见有火盆,忙伸手去烤,叶母一眼就看见他们的手红彤彤的,直接冻肿了,估计是长时间受冻造成的。 她把鱼汤端上去,说:“这鱼汤是烫滚滚的,你们先喝点暖身子,等一炷香的时间就能吃炒红薯粉了。” “多谢。”两人声音粗旷,带着北方人的口音,叶母一听,还有些听不太懂对方说的话,不过好在也是官话,就是带着浓厚的口音。 “多吃点,我家侄儿店铺菜还不错,你们要是喜欢,多吃点。” 两个汉子点了点头。 纷纷端起碗喝了一口鱼汤。 鱼是从叶荞家买的。 用料都是非常实诚的,白花花的,时不时还有两块豆腐在里面,光是这碗汤,就很好喝了。 “不愧是南方,这鱼就是煮得比我们那边好吃,还有这个豆腐,嫩着呢。”长胡须的男子跟身旁的同伴说。 第两百八十二章 来客 同伴也是个身材高大的汉子,闻言点头道:“不错,这鱼汤好喝,一点鱼腥味都没有。” 他说着往四周望。 “没想到这么一个小铺子,卖的吃食竟然不错。” “两位客官,炒红薯粉来了,请慢用。”叶南端着两碗炒好的红薯粉端过来,放到两人面前,还递过去筷子。 “多谢老板。” 两人看见黑乎乎的红薯粉,还有些稀罕。 “看见没,真是红薯粉,听说红薯粉就是从南方这边传出去的。”黑胡子男子说。 同行汉子点头:“是这样没错,京城里的价格可比这贵多了。” “京城啥东西不贵。”黑胡子男子撇嘴,“快吃吧,我已经很好奇原产地的味道了。” 他说着就吸溜一口,软而不粘牙,滑又不厚实,一口麻辣鲜香的味道,明明是很普通的炒粉,可味道愣是很好。 两人埋头大口吃起来,一份用大碗装的份量,不过一会儿就被他们吃完了,最后就连鱼汤都喝完了,黑胡子男子砸吧了一下嘴,说:“老吴,你吃饱没?” “没有,南边的份量少,这边人的饭量也小,他们吃一碗,我能吃两碗。”个子高的汉子叫吴春,他说了这话,高声扯着嗓子又喊着来了两碗。 两人花了半刻钟吃完,就骑上马离开了,没有多耽搁。 之后又有其他客人来临。 叶母帮着点了单。 倒是叶荞,站在旁边看叶大嫂翻炒,发现来的客人主要是冲着鱼汤来的,一般都要喝两碗,而且还有客人,吃完过来付钱时说:“你们的吃食味道不错,就是天气冷了,得吃快点,不然就凉了。” “是啊,客人也多穿点,别受了风寒。”叶南接了两句话。 收完铜板,快速回来扔到钱箱里,他见叶荞看着自己,笑着解释说:“以前觉得铜板好,现在却嫌弃起铜板冷了,真是日子过好了,竟然吃不得苦了。” 他满是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一边朝叶荞笑。 叶荞倒是能理解,日子过好了,自然不会以前那样,身体也是需要保养的不是。 “南哥,日子过得好可是好事,别人都羡慕不来,再说了,你们每日都守在这炒菜,也累人。”叶荞倒是不觉得他们不辛苦。 做饮食的,也就是比种地好些。 显然叶南跟叶大嫂就是这么想的。 叶大嫂在旁边洗碗,口吻感激:“总是比种地好得多,还能赚钱,我跟你大哥都很很高兴。” 两人说着对视一眼。 叶荞摸了摸鼻尖,觉得自己好像吃了大哥大嫂的狗粮,她忙把正事说出来。 “大哥,大嫂,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换一种吃食卖?” “换什么?”叶南脑子反应快:“比较热的汤食?” “别说,最近镇上的面馆生意好,锅子店生意更好,听说推出好几种补养的锅子,镇上的老爷少爷们可喜欢了,经常点上门服务,店铺里经常看都坐满了的,诶,二婶,小荞,你们不着急回去的话,一会儿我们去锅子店吃饭吧?正好趁着这会儿天气冷,听说最近有羊肉锅子,可暖和了。” “用不着,你们还要做生意,哪里能耽误。”叶母自己平时在家从不缺嘴上一口吃的,但对叶南两夫妻可不一样,他们平时都舍不得吃好的,存着银子给儿子读书呢。 “正好我还没说,冬至那天都回来,去我家,家里杀羊,吃羊肉锅子,自家的随便吃还便宜,你们也歇息一日。” 叶母趁机把这顿饭约上。 叶南听说全家都要去,当即点头说好。 等他回答完,见叶母叫上叶荞要回村,他这才想起叶荞说的换个吃食,连忙追上去问具体是什么吃食。 “这样吧大哥,等冬至你回来,先试看看味道,如果好的话,你再来卖,如果不好的话,也就当我没说。” 这会儿也没有材料,要用到砂锅,这里也并没有,如果叶南要换成砂锅红薯粉,还需要定砂锅,也着急不来。 叶南点头,表示当天一定回去。 等叶荞跟叶母坐上马车回去了。 叶南跟叶大嫂说了这事,他一边用抹布抹着桌子,一边说:“媳妇儿,你有空去镇上的首饰铺子看看,给小荞买个礼物。” “知道了。”叶大嫂毫不犹豫点头答应了。 她跟叶南一样的想法,不管最后事情能不能成,也不能少了她的谢礼,毕竟红薯粉的生意也是叶荞建议的。 叶荞这边还不知道村里正发生了一件大事。 她坐在马车里面,也不怕冻着了,一边吃果脯一边看贺远抄回来的话本子。 贺远写的话本子最合她意。 看得欲罢不能,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少了,她囤了一个月,一会儿就看完了。 叶荞看完了还恋恋不舍,坐起来伸了个懒腰,顺手掀开帘子往外看,发现已经到村子里了,叶母刚把马拉停,旁边的何家婆子叫住的她。 “建业媳妇儿,你家来客人了,知道吗?” “来客人了?”叶母摇头:“我才从镇上回来呢,不知道。” “你们家的客人骑马来的,莫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何家婆子猜测道。 叶母想着家里就叶老爹一个人,她怕忙不过来,何况来客人了女眷也要管理好招待的事,忙跟她告别,快速赶着马车回家。 走到宅子前。薆荳看書 守门的门房看见她们回来,连忙拉开门过来,接过叶母手上的绳索。 “家里来客人了?”叶母问。 叶荞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带着她自己的东西,从马车上爬了下来。 刚站稳就被叶母叫着快速走进宅子,直接往客房而去。 叶母走进院子,远远的看见里面客厅里果然加上叶老爹一起有三道身影,还都是男子,她转身就叫住了负责上茶的徐香,“好好伺候,需要用的食材都去库房里拿。” 说着转身对叶荞说:“小荞,你自己去玩吧,客人我跟你爹来招呼。” “噢。” 叶荞知道自己是姑娘,用不着招待男客,她也就真准备转身出去牛棚那边看看,顺便挑选一只冬至吃的羊肉。 第两百八十三章 圣旨 不过两人刚说完话。 叶老爹以及那两个客人就从客厅里出来了。 叶老爹叫住两人,说:“媳妇儿,小荞,快过来接旨。” “啥?”叶母第一反应是听错了,而且她眼熟,发现面前站着的两个男人不就是之前在叶南铺子里吃炒红薯粉的北方客人么? 叶老爹拉着她小声说了一句,便带着叶荞一起跪了下来。 吴春见一家三口齐全了,这才高声道:“奉天承运,皇帝昭曰,今有抚州清水县邕乡村叶氏叶建业进献水泥有功,朕甚欣慰……着赏赐子爵位,赐良田五百亩,金两百,绫罗绸缎三十匹……” 接下来的就是一连串的赏赐品。 金银玉器样样俱全。 叶母神情恍恍惚惚的。 叶荞则有些恍然,看来是献上水泥的赏赐下来了,林政这位学士完全没有敷衍他们家,要知道,一般的爵位都是赏赐给有功之臣的,而且一般都是建国初期比较多,之后除非有大功劳,否则轻易不会赏赐爵位。 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 子爵虽然比不上前面三等,可光靠进献水泥,能得来子爵的位置,绝对是很不错的赏赐了。 不过。 叶荞不清楚京城具体的情况,所以也不敢下定论。 倒是对后面赏赐的良田更喜欢。 叶荞听到五百亩,眼睛都是亮的。 “叶子爵爷,还不快接旨。”吴春态度不错,甚至很热情,他虽然是京城来的,但也就是一个侍卫,还真比不上叶家的爵位。 叶老爹脸上的笑都快僵住了,倒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必须表现出高兴,不然被传到皇帝耳朵里,岂不是表明不喜欢这赏赐。 幸好消息没传出去,只有这两人在,他还能歇息一会儿。 “辛苦两位了,我安排人准备了膳食,先去用。” 吴春两人接受了好意,跟着一起往旁边的膳厅。 吴春边走边说:“叶子爵爷,赏赐还在后面,约莫明日就会有县令带着赏赐一起过来。“ ”辛苦两位了,那两位若是不着急回京,就多逗留几日,让我好好招待。” 赵前进摆了摆手说:“叶子爵爷,多谢你的招待,我们明日就厚着脸皮留下来了,等确保您收了赏赐,我们再出发回京。” “对了,皇上还有口谕,召见您前去京城受封,不过皇上说如今天寒地冻的,便推迟到了开春以后,只需要在四月中旬之前到达京城即可。” 叶老爹听到还需要去京城受封,出乎他意料之外。 他连忙给两人倒酒,一边问:“二位,可知晓为何皇上会赏赐这么多?” 吴春跟赵前进看向他,眼底都带着意外的神色。 叶老爹憨厚一笑:“说起来二位可能不愿意相信,但说真的,我们家就是普通的耕读人家,想过最大的就是家里孩子读出来书,可也没想到一朝会受封。” “说实话,我们家受宠若惊,天恩浩荡,实在是受之有愧啊。” 两人听明白,也不觉得奇怪了,仔细一想也能理解。 赵前进说:“京城里都在传,说是水泥可以用来修长城,抵御住外族,就功在千秋了。” “是了,长城是个好东西,城墙好好修缮也很有必要,这国泰才民安,没有战争可是好事。” “那可不。” 由叶老爹招呼着,上了他亲手酿造的好酒,吴春和赵前进喝了都很喜欢,吴春喝着葡萄酒,没一会儿就有些上脸,脸都红了,他拍着叶老爹的肩说:“叶子爵,真没看出来,你家竟然有葡萄酒,味道很正,不错。” 他微醺着,这么一会儿,在饭桌上喝了酒,就跟叶老爹称兄道弟了。 叶老爹一听这话,先爽朗一笑:“二位称呼我为叶兄弟就行。” “这葡萄酒卖得很好?”他试探地问。 赵前进喝多了,少了几分拘束,尤其是见叶老爹态度这么和蔼,话说开了,也愿意跟他相交。 “岂止是好,在京城私下几乎没有卖的,都是大家相互之间用来送礼的,说起来笑话,我头一次喝这个酒,还是参加上峰的酒宴上喝到的,也不多,就一人尝了一口,当时都没喝尽兴。” “你还想喝尽兴。”吴春对他翻了个白眼:“在京城都一壶难求的珍品,你还是喝米酒吧,绝对能喝个痛快。” “不过叶老爷,你家这个葡萄酒,味道稍微没那么醇厚,其他的味道就差不多了。” 叶老爹点头,他没有说这酒是从他手上传出去的,难怪每次齐临都很喜欢这酒,次次不落下,是真用来送人了。 至于他们说的不够醇厚,也是因为他拿的今年酿造的新酒,去年酿造的,味道就要好些,五年前酿造的就更好了。 不过他留的酒都比较少,每年最多一二十斤。 大多的都卖出去赚钱养家了。 至于京城的酒,很可能是放了一年以上的。 “娘,我们需要去跟爷奶说这消息么?”叶荞的意思是,明日县令会带着赏赐来,到时候肯定村里都知道了。 今日两个信使是专门送信的。 怕不准确,说了二老跟着提着心。 叶母一拍脑袋:“你不说我都忘了,是要跟二老说一声,得有个心理准备,这种衙门的事,肯定不敢拿来开玩笑。” 叶荞一想也是,谁敢假传圣旨啊,那可是砍头的大罪,她倒不知不觉被后世的自由给影响到了。 叶荞揉了揉脑袋。 跟着叶母一起去了叶大伯家。 两人到的时候。 只有叶奶奶跟叶萧、叶晴在家。 冬日里没了活儿,叶大伯跟叶大伯母都在镇上的烤鱼店铺里。 叶爷爷则在地里还没回来。 叶母找到叶奶奶,把这件事说了。 叶奶奶本来在收拾兔子饲料,她在里面用了晒干水汽的绿草,加上豆腐渣,萝卜粒,以及几样野菜,混合在一起,弄的乡下自制的土饲料。 别说,兔子还真喜欢吃。 听到圣旨两个字,她瞪大苍老的眼睛,有些不可思议:“真的假的?圣旨那不是话本里的内容么?老二媳妇儿你可别跟我开玩笑了。” 叶母摸了摸鼻尖说:“真不是开玩笑,送消息的人都还在家里呢,不然您来去看看?” 第两百八十四章 震动 “真的?”叶奶奶知道她不是会说谎的性子,嘴上看似没承认,主要还是太震惊了。 “真的。”叶母点头,别看她这会儿看似镇定,只不过是故意克制地表现罢了。 在旁边跟着听消息的叶萧跟叶晴也早就惊呆了。 叶萧对叶荞说:“小荞,你打我一巴掌,你家成侯爵啦?” “不是侯爵,是子爵,侯爵可比子爵厉害多了。”叶荞纠正他的话。 叶萧摆了摆手:“反正就是受封了嘛,还白得了五百亩地!” 他看起来比叶荞还激动。 叶荞点头:“是这样没错。” 叶晴也很高兴,问叶荞:“怎么你跟二婶有空过来通知我们?不用招待客人吗?” “今日来的是送信的,明日才是县令带着赏赐过来,不仅如此,我爹还要亲自去京城受封,跑这么一趟,远得很呢。” 叶晴惊讶:“二叔还需要去京城啊。” “就是啊。” “那什么时候出发?我这里做了今年的新衣,是里子,外衣恐怕就不成了,去京城肯定要穿绸缎吧?” 平时在村里,叶家人都穿棉衣。 叶荞也是,棉衣加上动物毛做的里子领子,绸缎几乎是见不到的。 叶荞说:“还早呢,明年的事,就算做成衣,也可以用皇上赏赐的布匹做衣裳,到时候也不怕不够体面。” “那倒是,如果需要我帮忙的话,只管来喊我。”叶晴没有因为叶老爹封爵就改变态度,反而是替他们高兴。 话虽如此,不过等晚上叶大伯、叶大伯母回来后,听说明日县令大人要来,都有些紧张,翻出衣橱里最好的衣裳,大半夜叶大伯母还睡不着,她推了推叶大伯:“你说,二弟家的运势这么好,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当然是好事,是献上东西才有的,以后至少在州府里,是不会有人不长眼过来欺负我们了。”叶大伯俨然对曾经过来的找麻烦的李娇云印象深刻。 若非他们找人帮忙比较及时,指不定小荞就折在里面了,要知道,小荞可是二弟家唯一的孩子,一旦出事,二弟家就没人了。 “可是,以前也没听说过进献个物品,会封赏爵位的,还那么多良田和金银。”叶大伯母就是有种乍然暴富后心里不安的状态。 叶大伯拍了拍她的背:“睡吧,别想那么多,有事二弟肯定知道怎么解决,我们只需要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就行,二弟厉害,我作为大哥的为他高兴,可不能想着去沾光,如今家里日子过得好,已经是二弟一家的帮扶了,可不能当那白眼狼。” 叶大伯母翻了个白眼:“我知道,你才是白眼狼。” “嘿嘿,媳妇儿,我这不是提前说清楚么。”叶大伯是不希望家里人改变,上进是好事,但靠攀附别人心高气傲可就不行了。 一夜过去。 一大早。 就有一个大队伍朝邕乡村走来。 敲锣打鼓。 引得不少十里八乡的村民都听到声音出来管道上看情况。 甚至后面还跟着看热闹的。 等到了邕乡村时,已经是上午时分了。 叶老爹带着所有家人,都在官道这边等着,远远的就看见县令的马车接近,他忙迎了上去。 之后就是一场热闹的宣旨,受封,接受赏赐。 跟着一起来的村民。 也都在宣旨的时候跟着跪下。 他们听不太懂圣旨里文绉绉的那些话,有头脑灵活的,干脆就拉着旁边的赵村长问:“村长,这是啥意思啊?” 赵村长早就面红耳赤了,是激动的,他颤抖着手说:“皇上赏赐建业爵位!” “以后建业就是爵爷了,不仅见官不跪,还有赏赐的良田,不需缴税,最关键的是,他能见到皇上!” 四周一片哗然。 看向最前面的叶老爹,所有人的目瞪口呆,看起来比他本人还激动。 前面。 周县令宣旨完就忙叫叶老爹起来。 他是新上任的县令,之前还听过叶家跟李娇云的事,前任县令也是掺合进这件事里,作假做得太明显,愚蠢至极,才被抄家砍头。 周云深不一样,他还年轻,今年才三十,还有升迁的可能,自然不会自掘坟墓,所以在上任后第一时间就调查清楚上任县令的所作所为,以及县里情况。 对叶家的情况,他都了解得很清楚,他觉得叶家很有潜力,而且也不算难相处。 只是,他没料到,叶家这么厉害,竟然仅靠进献水泥方子,就能得到爵位赏赐,虽然爵位不同于官位,没有实权,但也直接提高了叶家的身份。 最关键的是,他也跟着水高船涨,这也能算她的政绩。 不管从哪个角度分析,他都对叶家很满意。 “叶爵爷,不快请起。”周云深把叶老爹扶起来。 叶老爹招呼着他往宅子上走,后面抬着奖赏的跟着一起。 叶母也要跟着一起去安排膳食。 叶奶奶跟叶爷爷是家里的长辈,被叶老爹叫着跟着一起回去。 倒是叶荞跟叶萧几个年纪轻的,被村里的人拉住。 赵村长也跟着作陪去了,村里的村民一下子就没人约束。 “小荞啊,你家为什么得到皇上的赏赐啊?” “我刚刚听说好像是进献了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这么厉害,竟然连皇上都喜欢?” 一群人猜来猜去。 叶荞跟叶萧对视一眼,叶萧轻咳一声道:“各位叔叔伯伯婶婶嫂子们,这件事吧,是朝廷的事,我们哪里能随便说,你们要是好奇的话,可以去县里的时候,看看公示栏那边,如果衙门明确告知了,那肯定就是能说的,不然就不能说,所以大家还是不要为难我跟小荞了,我们也不懂啊,都是大人的事。” “你小子都快娶媳妇儿了,还不懂啊。”有妇女笑话他。 叶萧厚脸皮也不怕被调笑,笑呵呵地道:“就算娶媳妇儿了我也还没当家作主啊,可不就是个孩子嘛。” “那啥,要是没事,我们就先回去了。” 村民们也不好意思再拦着两个孩子询问,毕竟都上升到朝廷了,民不与官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他们就算再好奇,也不会拼着得罪衙门的可能性去八卦。 第两百八十五章 迎客 不过。 虽然叶家并不高调,但得了皇上赏赐的事,还是很快传了出去,毕竟这种荣耀的事,可以说事百年难遇。 下午。 相继就有从镇上和县里来的乡绅,拜访叶家。 最先来的,是跟叶家交好的钱府,李府,以及一些跟叶家做生意的人家,像镇上的糕点铺子罗望。 叶老爹带着叶爷爷、叶大伯,一起招待县令。 等叶母进来悄声说镇上、县里来人了。 叶大伯见叶老爹忙不过来,拍了拍他的肩:“二弟,我去帮你招呼。” “麻烦大哥了。” “这算啥麻烦。”叶大伯转身出去了,并陪来的男客喝酒,酒都是自家酿造的,高粱酒、米酒、果酒,都有。 很明显,女客更喜欢米酒、果酒,男客更喜欢高粱酒跟葡萄酒。 叶荞正陪着女客。 李绾绾和李夫人来了,钱夫人也来了。 李绾绾跟叶荞坐在一起,吃着摆放好的瓜果果脯。 “小荞,你家也太厉害了。”李绾绾羡慕地说,一边把准备好的贺礼递给她:“这是我送给你的贺礼,跟我爹娘送给你家的不一样。” “谢谢。”叶荞说:“你就当我家多了些土地就行了,我们还是好友。” “小荞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变。”李绾绾笑了,气哼哼地说:“我来之前,来我家打听消息的吴倩还说你以后都不会跟我玩了,会看不上我。” “不会啊,我不还在村里么。”叶荞习惯了她的直言直语,没见李绾绾虽然说了实话,却有分寸,关于叶家到底怎么得到赏赐的事,她就没有问。 在旁边的几家姑娘,没能听到李绾绾继续问下去,有些失望。 叶荞给她端了她最喜欢吃的酒酿芋圆,旁边是剥皮了的柚子。 “谢谢你,小荞,这些我都很喜欢吃。”李绾绾差点抱着她亲一口。 叶荞说:“你喜欢就好,今日有千层蛋糕,一会儿让小香给你上上来,看喜不喜欢。” “蛋糕啊!”李绾绾舔了舔嘴巴:“那必定是喜欢的,就没有我不喜欢的蛋糕,我现在已经是镇上蛋糕铺子的常客了。” “我也是蛋糕铺子的常客。”这时,旁边穿着紫色裙子的姑娘跟着插话。 叶荞看过去。 李绾绾跟她介绍:“她叫赵如意,是镇上赵员外家的姑娘,他们家以卖米面为主。”ζΘν荳看書 “小荞,我听过你的名字,可惜以前我一直在闺中,没能跟你见面。”赵如意有些遗憾。 她说着,对着叶荞头上戴着的头花一阵猛夸,再对着她手上戴着的手镯也是赞赏万分。 叶荞觉得她太过热情,脸上带着勉强的笑。 李绾绾拍了赵如意的肩一巴掌:“如意,你可别吓到小荞了。” “也对,你是妹妹呢,小荞今年几岁了?”赵如意捂嘴笑。 叶荞看着她,反问回去:“赵姐姐今年多少岁了?” “我今年十五了。” 那确实比她大多了,叶荞才九岁呢,正因为她年纪小,哪怕不怎么热情,也没人好说什么,何况这些员外恨不得好好交好叶家,又怎么会找她麻烦。 叶荞本以为应付一个赵如意就够了。 谁知。 接下来几日。 有无数个赵如意。 叶老爹没有大肆办宴席,甚至这些商人送来的礼物也没有收那些贵重的,对这些送礼的客人,自然要招待一番。 叶老爹想了想,干脆就直接用火锅招待。 “小荞,你家的火锅好正宗啊,跟府城的云来锅子店味道差不多。”赵如意依旧对叶荞热情。 叶荞现在已经不慌张了,因为她知道赵如意的来意,就是想跟叶家交好,还是她爹娘交代的,这也是人之常情,只要不是想给她找麻烦,叶荞也没有摆脸色。 “府城的云来锅子店有我家的分红。”叶荞没有遮掩这一点。 她埋头把夹起自己喜欢吃的毛肚,一大口喂进嘴里,饱腹感十足。 赵如意惊呆了:“啊?真的啊?”她看向叶荞的眼神更加火热了。 叶荞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是啊,不然我家也没钱买地。” “额……”赵如意被她的话噎住,她眼睛一转,好奇地问:“小荞,你家买那么多地做什么?” 比起地,赵如意更喜欢铺子,铺子能随时有进项,可比种地多不少。 叶荞说:“我就喜欢种地。” “额……”赵如意这下是真不知道怎么接她的话了。 李绾绾眼见两人氛围有些僵硬,她忙笑着解释说:“如意,就像你喜欢铺子一样,小荞的喜好就是种地,我就喜欢把银子存着,悄悄告诉你们,我往枕头下放着金条,不放不心安。” 赵如意捂嘴笑了起来。 气氛瞬间缓和下来。 叶荞看向李绾绾,李绾绾朝她眨了眨眼睛。 叶荞只得收了她的好意。 一顿锅子吃下来,叶荞浑身都冒汗,她把披风和外套取下来,露出里面的毛衣。 赵如意目光不由自主落在她穿着的毛衣上。 “小荞,你穿的什么?我都没见过。”赵如意好奇地眨眼。 叶荞看出她在试探自己,“番邦的衣服,我觉得穿起来方便在室内热可以脱外套,就自己随便做的。” “番邦的啊,我还以为是京城的呢。”赵如意有些失望。 叶荞能明显发现她比较攀比,但又不是太让人讨厌,只不过,跟叶荞不是同类人罢了,也能理解,生长环境决定了的。 一顿饭吃完。 有没打算回去,顺便在村里赏雪景的客人,都住到了数字客栈那边。 导致孟远他们都没有一个歇息的时候。 叶荞询问李绾绾要不要留下来赏雪景,还可以冰钓,只不过钓的就是田里的鱼,河里没有多少鱼,难钓起来,最关键的是,河里的鱼都是几个村子共有的,这种村子总体利益,还是不动的好。 李绾绾遗憾地说:“小荞,我不能留下来,要回家绣嫁妆,明年春天就出嫁了,只剩几个月了。” 一听到绣嫁妆,叶荞觉得手指疼。 跟李绾绾一样的,还有叶晴,叶晴翻了年也就十五了,平时有事就会先把嫁妆绣起来,嫁妆太过复杂,绣个两三年是常事。 第两百八十六章 亲自相看 这还是因为叶家是疼孩子的,不打算一身红布衣裳就把人送出嫁,有一身属于自己的嫁衣,对每个姑娘来说,是对她最好的祝福。 叶荞只能把李绾绾送走。 看着马车顺着官道离开。 叶荞拢紧衣裳,转身准备回家,在外面实在太冷了,虽然雪停了,可吹风到脸上也冷啊,她可不想生冻疮。 叶荞这么想着,无意间走到了苏好的杂货铺,她看见里面摆放着的蜡烛,她想起自己房间里好像用得快完了,再加上今日阿远回来了,估计晚上也需要用蜡烛,就去买了二十支。 她把四百文递给胡大娘。 没看见苏好在里面,她随口问了一句:“胡大娘,我小姨呢?” “小姐,苏妹子刚刚还在呢。” “叫我名字就行,不用叫小姐。”叶荞听到这个称呼,摸了摸鼻尖说。 胡大娘不肯:“那可不行,现在老爷小姐的身份更尊贵,这规矩还是立起来的好,以免别人小瞧。” 叶荞本就是平易近人的性子,并不想因为身份改变就改变性子。 再说了,她要是受了委屈,就算计回去,对方得到教训了,就知道她不是好惹的了。 她拿着蜡烛出了铺子,就往村里走,村里来往的人不少,四处都是赏雪看叶家的牛棚、果树林的客人。 叶荞也不去打扰,她可不想被叫住在外面受冻。 刚经过另外一边,客人少的村子里的路,叶荞抬头就看见草垛后面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苏好。 叶荞有些好奇,她迟疑着不知道要不要继续走过去。 她选这边人少的路,就是为了避免被客人抓包。 谁知道会遇见这种事。 没错,跟苏好面对面说话的,是个男子。 这才是叶荞尴尬的点。 她也没看出苏好有勉强的意思,甚至相谈甚欢,正因为如此,她才更要尊重苏好。 叶荞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要去打扰,转身就准备顺着原来的道路,走回去。 “小荞。” 她刚走了两步,就被叫住了。 叶荞转过身,就看见苏好跟刚刚和她一起说话的汉子,正并排着一起走过来。 叶荞惊讶地张大嘴巴,等人走近了忙闭上,摸了摸鼻尖,眨眼看着两人:“小姨。” “小荞,你看见了吧?”苏好一脸平静,完全没有被抓包的惊慌失措。 叶荞莫名有种抓奸的即视感,她干巴巴地张嘴嗯了一声。 “这么紧张做什么,小姨又没有做坏事。”苏好好笑地拍在她肩上。 叶荞脸颊涨红,不知道是尴尬还是羞的,她看了旁边站着男人一眼,有些好奇,嘴上道:“小姨,需要我帮什么忙吗?” “不用你帮忙,就是见到你,顺便跟你一起回去。” “噢。”叶荞有些惊奇。 就见苏好转身朝旁边身材高大,跟叶老爹的身材有得一拼的壮汉说:“你先回去吧,今日麻烦了。” “不麻烦。”男人瓮声瓮气地接完话,也不多留,确保村里是安全的,转身就往山那边的小路走去。 等人走远了,叶荞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小姨,那人是谁啊?” “大竹村的猎户。” “大竹村啊,离我们这不远。”叶荞点头,倒也没有多想:“小姨你是打算找他买猎物么?” “不是,我在跟他相看。”苏好一语惊人。 叶荞整个人都惊呆了。 等苏好都往前走了两步才回过神来,忙追了上去,再三询问真假:“小姨,你说的真的吗?你怎么认识他的啊?你为什么会想要相看诶?” 也许是苏好觉得叶荞年纪小,问的问题都比较单纯稚嫩,不像其他大人一样限制,这会儿要是换个人在这,听到她这话第一反应绝对是不赞同她直接跟男方接触,认为有伤风化。 可她若不自己亲自相看,又怎么确定对方的人品,全靠媒婆一张嘴么。 “嗯,真的在相看,他来杂货铺卖猎物、毛皮,就认识了。” 听到苏好的话,叶荞眉头紧皱,突然抓住她的手腕问:“小姨,你是不是为了摆脱赵春恒的纠缠,所以才做出这个决定的?” 苏好破涕为笑,有些好笑地伸手揉了揉她脑袋,把眉头抚平:“你以为我是这种委曲求全的性子么?” 这话叶荞不知道咋接,干脆就不说话,听她说。 苏好叹息一声道:“这是我们全家的意思,你两个表弟表妹也很赞同我再找一个,与其等长大了孩子跟对方生分,亲近不起来,不如趁着现在孩子还小,就跟着一起过日子,当然,我再次成亲,赵家确实没有理由再来找我。” “至于赵婆子那边……”苏好眉眼间明显带着厌恶,“我再嫁,孩子跟着带走,她要是还经常去找我要看孩子,不用我说,村里人都要吐她口水。” 叶荞当然知道苏好再嫁,是最好的跟赵家一刀两断的法子。 之前她没提过,就是不希望苏好随便找个人嫁了。 万一又遇见渣男咋搞。 不过…… 赵春恒那边,看来还需要警告一番,免得他总在后面使计,影响苏好一家三口的生活。 晚上回去。 叶荞把苏好跟人相看的事,跟叶母说了。 叶母问她咋知道的。 叶荞就把下午的事说了。 叶母一听,放下心来:“既然妹妹主动提这事,应该是真心为之。” “小荞你别把事往外说。”叶母不放心叮嘱。 叶荞点头,她当然知道对外说,苏好这种自己相看的行为有些大胆,对名声无益。 第二日。 家里依旧招待来往的客人。 村里也始终热闹。 叶荞又被安排带着跟着夫人来的小姐。 贺远则招待那些少爷。 钱金玉、王小川、王清等人都在,另外还有不少眼生的。 赵如意今日也还在,没有离开,看见叶荞过来了,热情地把她拉了进去,跟在坐的小姐们介绍:“大家来来来,我介绍一下,这位就是今日招待我们的主人,叶荞。” 叶荞点点头。 赵如意给她介绍人认识。 很快叶荞就把人认全了,穿鹅黄色衣裳的姑娘十三,是县里云家大房的闺女云芯,性格腼腆,见叶荞看过来,红着脸跟着她说话。 第两百八十七章 定制 穿着紫色衣裳的是县城莫家三房的姑娘,莫兰,她今年十四,个子却是七八个姑娘里最高的,旁边一直在旁边吃东西的,是她十岁的堂妹,莫晓。听说她娘是北方人,远嫁到抚州,生下她后性子还是被大气粗旷,莫兰也被培养成类似的性子,腰间还别着一根鞭子。 另外一个粉衣姑娘,则是县里吴家吴老爷的幼女,吴忧。 一听这个名字就看得出吴家人对她的宠爱。 事实也确实如此。 吴忧被吴家上下全家都宠爱着,性格有些娇气,但也没有被养坏。 剩下三个,一个是谢家布庄的两姐妹,谢蓝跟谢琴。 以及王家盐商的王思。 这些姑娘的年纪最大的十四,最小的也就是王思,比叶荞还小一岁。 叶荞以前很少去县城,可也知道这几家都是县城里的富户,或多或少身家都不比现在的叶家弱,毕竟是好几十年的积累。 不过。 谁叫叶家一朝翻身。 他们也就只在县里地位高,去了府城都不够看,更别说在受封爵位的叶家面前。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叶家乔迁宴上,没有邀请他们,这几户也就没有来,如今听到消息,却主动上门。 叶荞让徐香给大家上了雪媚娘以及果茶。 果茶是熬煮出来的,热的也很好喝,酸酸甜甜的,叶荞正觉得口干舌燥,意识到是因为屋子里火墙的原因,有些燥热。 她问:“你们热吗?热的话,开点窗户透气。” 几个姑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莫兰开口,“热,透透气挺好的。” 吴忧默默地走到了背风的位置。 她身子弱,是肉眼可见的那种,为了预防风寒只得如此。 “小荞,这是你家果林里结的果子弄的果茶吗?味道真好。”赵如意端着茶杯,连喝了好几口,喝完咋吧了一下嘴,又给自己添了一杯。 莫晓一边吃雪媚娘一边喝果茶,满足极了:“真是太好吃了,小荞,你家的厨子手艺真好,我家厨子就做不出这么多好吃的。” 吃货本性暴露无遗。 莫兰在旁边掐了她一下,警告她别表现得太过,在别人家里丢人现眼。 叶荞见她吃得香,还是很满足的,毕竟她也对美食没有抵抗力:“我也觉得好吃,莫晓,你想吃烤串吗?” “烤串?炸串吧?” “对,差不多。”叶荞又吩咐徐香去拿,还专门询问在座的姑娘喜欢吃哪些菜,本来还不知道怎么跟叶荞相处的几个姑娘,见她照顾得面面俱到,也慢慢放松下来,跟着点了自己喜欢吃的菜。 莫兰喜欢吃藕片尤其是脆藕。 云芯喜欢吃清淡的,但烧烤就没有清淡的,叶荞纠结了一下,给她选了些素菜,备注不要辣椒。 莫晓则什么都爱吃,完全不挑,跟叶荞一样。 吴忧一听能自己点也蠢蠢欲动,最后看着叶荞递过来的菜单本子,点了她之前在家被控制着不敢吃的烤猪蹄。 谢蓝和谢琴都点的豆制品,牛肉丸。 王思则点的都是肉类。 等烤串期间。 几人话题都围绕着镇上和县里开的生意火热的炸串店。 叶荞这次就没有主动说跟自己的关系,她是想找皇帝做靠山,可不想跟其他的人家在生意上有太亲密的联系。 这时候讲究连坐,到时候对方犯错了,连累到他们,那岂不是冤枉死。 所以。 正常地相互来往就行。 “小荞,你的皮肤好好啊,跟吴忧都差不多了。”王思羡慕地说。 叶荞看了吴忧一眼,确实皮肤好,她是明显的冷白皮,再加上弱不禁风,五官偏精致,脸色苍白,有些病态,像是随时都会倒下一样。 叶荞不同,她身体健康,又经常锻炼,虽然皮肤好,可也是有力的那种。 “我在用亮肤乳。”叶荞一听,就知道生意来了,也不抗拒这么好的机会。 银子嘛,在县里是够用了,但去京城,可就算不得什么了。 叶老爹还要出发去京城,她得帮忙多赚点路费。 “亮肤乳?诶,是不是府城百宝阁铺子里卖的?我这个口脂就也是从这个铺子里买来的。”王思从衣兜里摸出一个口脂。 叶荞一眼就看出是自己产的,包装都没变,不过她当时准备的就用的上好的白色陶瓷,也挺高级的了,至少配得上价格。 “对,就是这个。”叶荞点头,给予她肯定。 王思说:“我这个是喊我嫁到府城的姐姐去百宝阁抢的,太难买了,每日就卖十份,一个月下来都不一定抢得到,但没办法,人家的东西好用。” 吴忧想到自己家里大哥买给她的亮肤乳,她最喜欢的就是红梅的味道,日日用着,皮肤再也不干了,没想到东西这么好。 她下意识看向叶荞,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小荞,你能买到亮肤乳吗?” “可以。”叶荞笑咪咪地说。 倒是云芯若有所思,看着叶荞,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谢琴突然问了出来,“小荞,你咋能买到亮肤乳诶?听说很紧俏,县城也就去年过年前出现过,后来就没有了……” “对了,当时香皂也出现了的……”谢琴突然联想到什么,瞪大眼睛看向叶荞:“小荞,你家也有一个香皂作坊对吧?府城的云来锅子店也是你跟齐家合作的生意,那这亮肤乳……” “小荞,这亮肤乳不会也是你的生意吧?”赵如意直接把在座大家心里话都喊了出来。 叶荞是低调的性子,主要是不喜欢麻烦,但这种事,瞒也是瞒不住的,肯定这些人一回去就会调查叶家的情况,甚至会好奇叶家到底进献了什么东西才能得到这么好的赏赐。 既然如此,她也就不瞒着了。 “是的。”叶荞风轻云淡地说:“在山上救了一个外邦人,对方报恩,就送了这个方子给我爹。” “你们要是需要亮肤乳的话,我可以给你们定制。” “什么叫定制?”吴忧好奇地问,十分捧场地跟着转移话题。 其他姑娘心里别管怎么羡慕,也都理智的没有多嘴。 第两百八十八章 赵如意的目的 叶荞顺利把话题转到亮肤乳上,“就是根据你们的身体情况,具体制作。” “举个例子,有些姑娘经常脸和身上容易干,起皮,那就适合制作水润补水的亮肤乳,用在身上就更好。” “有些姑娘脸上容易出油,就用控油的亮肤乳更好。” “还有的姑娘容易冒痘,自然所用的亮肤乳就有更多的注意点。” “原来如此。”吴忧几人都恍然大悟。 云芯夸奖道:“小荞你懂得真多。” “我也是听我爹转述的外邦人的话,当时听也觉得稀奇。”叶荞脸上带着得意的笑。 云芯脸颊一僵,没得到有用的信息,心里有些遗憾。 吴忧说:“小荞,男子和孩子可以用么?” “可以,只要是人都可以用,不分男女。”叶荞点头。 吴忧高兴了,忙下了订单,直接给她家里所有一共九口人,都订了一份,除了亮肤乳,还有四份口脂,她准备到时候把口脂送给娘、大嫂和二嫂。 叶荞拿出小本子,手上捏着一支炭笔,把她家人情况记录下来,到时候再按照上面的信息进行私人定制。 吴忧当场给了她二十两的定金。 这时候叶荞才知道,在府城,一份亮肤乳,明面上卖八两银子一小盒,口脂则是二两银子。 这个价格,叶荞咂舌。 果然只有有钱人买得起。 要知道十两银子够村里一家六口舒舒坦坦地过一年了。 不过叶荞越了解越意识到贫富差距之大,比她梦里看到的未来还大,难怪有诗人能写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诗。 叶荞见得多了,心里那点不舒服也就消散了。 她改变不了社会常态,只能去适应。 也因此,她现在收银子,是一点也不客气。 其他姑娘看见吴忧毫不犹豫就定了这么多,还能随手给出二十两定金,都很羡慕。 但更多的,也激起了大家的攀比心。 紧跟在吴忧后面。 莫兰又定了十份保湿效果好的亮肤乳,分为擦脸和擦身体的。 在其他姑娘都是一份两份的对比下,莫兰绝对算大订单了,她还好奇问了原因。 莫兰豪气地挥了挥手道:“我和我娘都是干燥的皮肤,我舅舅他们不是在北方么,更干燥,又要打仗,那些表哥表姐脸上时刻都是皴的,摸一下粗糙就算了,还疼,我之前也用过亮肤乳,但太少了,一罐很快就用完了,再买就买不到了,不然我早就定了货,送去我舅家了。” 原来是送礼。 叶荞也能理解。 因为再过两月就过年了,送年礼估计十一月份就会陆陆续续出发,北方离抚州这边也远,更是出发得早,就跟莫兰约定了三日后交货。 剩下的订单,就是王思的了。 她家不愧是能得到盐引,说明也有自己的后台,身家也比其他家要足一些,她直接把百宝阁里如今出现的一些从亮肤乳到面霜等物,一样来了三份。 并且都是定制的。 下午。 这些姑娘们在逛过村里的雪景,就相继离开回家去了。 倒是赵如意留了下来。 叶荞本以为她是想继续看风景,亦或者顺便相看未来的相公——最近来村里的少爷小子也很多,比姑娘们玩得还开,还有相约一起垂钓,耍雪仗,在后山门口打猎的,甚至有滑雪的。 本来叶荞不知道相看。 但自从撞见一些姑娘少爷私会,都带着丫鬟小厮。 她跑去问了叶老爹才明白怎么回事。 然后叶荞就不感兴趣了。 大冷天的,还不如在家咸鱼躺,等春天了再一起相约郊游不是更好。 她实在享受不来这种风趣。 话说回来。 下午送走县里的小姐们。 叶荞正要回家去做护肤品,就被赵如意约到了数字客栈的楼上。 一走进去,叶荞就看见桌上摆放着丰盛的吃食,她一眼就看出里面大多数都是她喜欢吃的,烤鱼、醋溜肥肠、回锅肉、烤鸭…… 至于她为什么这么自信,是因为她知道赵如意不吃肥肠。 “你这是做什么?”叶荞心里有些不高兴,感觉被赵如意先礼后兵了。 这会儿摆出这么好的驾驶,对方肯定有所求,她万一不答应,怎么下得了台? 这也是叶荞脸皮还没练厚的缘故。 说起来,在生意场上,也不是被招待了一顿饭菜,就必须答应合作。 只不过这会儿叶荞并不怎么了解这些隐藏的规矩。 只觉得心里压力大,连带着有些不高兴。 赵如意让叶荞坐下,她亲自给她倒了果酒,先敬了她一杯,也不管叶荞喝没喝,自顾自地把自己杯子里的果酒一口闷。 叶荞皱眉:“你有事直接说就是了。”她不喜欢这种被强迫的感觉。 赵如意这才把自己的来意说了:“小荞,对不起,我想跟你合作做生意,自然要表达我的诚意,我知道这桌菜算不了什么,你的恩情我会记在心里的。” “等等……”叶荞一听就头皮发麻,看见她像是变了一个人,整个人显得有些功利的样子,有些烦躁:“你先说什么生意。” “我这几日跟着你,发现你做的亮肤乳很不错,只在府城里售卖,有些太可惜了,我想从你这里拿货,我负责帮你找原材料和去其他州府售卖,你放心,我拿到货后,绝对不会在抚州卖,甚至会安排商队北上,去北边的州府卖,不会影响府城的生意。” 叶荞见她分析得头头是道,可还是不得不打断她,无奈地说出实话:“我们亮肤乳这些护肤品之所以卖得少是因为要紧的原材料比较稀少,只能制作这些量。”并不是卖不出去。 后面一句话她不需要说,赵如意应该也能明白。 果然,赵如意脸颊僵住,没想到是这样的原因,她眼里闪过各种情绪,好一会儿才平复下来,朝叶荞勉强一笑:“是我想差了,小荞你别介意。” 叶荞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她也不知道能说什么。 “那个……”赵如意并没有要放弃的意思,“亮肤乳的生意做不成,那可以做红薯粉的生意吗?我想大量收购,再用船送到其他州府去售卖。” 第两百八十九章 羊皮 叶荞看她不带停顿,就知道早就想清楚了。 这就是她最近一直跟着自己的原因吧。 虽然早就知道这些大户人家的姑娘没一个简单的,可对方明确表示是有目的才接近,她心里还是有些不高兴。 “你只是一个姑娘,为什么这么想做生意?”叶荞把一直想问的问题问出了口。 赵如意脸上的自信没有消散,她反问了一句:“女子就不能做生意了吗?” “也许小荞你不能理解,我从小就好强,想通过自己的手改变命运,只要能提升我的身价,我都愿意为之努力。” 叶荞明白了,眼神更复杂了:“所以,你现在这么努力做生意,其实就是想嫁给身份地位更高的人?” 叶荞的话问得直白,如果不了解她的人,只会以为对方故意找茬,有求于她也只能忍了。 可事实是,叶荞就是这么直白的人。 她单纯又不单纯。 说她单纯,是因为说话总是不爱绕弯子。 说她不单纯,则是面对对方的算计,她心知肚明。 “……对,我不想嫁给无用的人,庸庸碌碌一生。”赵如意最终还是咬牙给了肯定的回答。 本来以为要受到叶荞的嘲笑。 谁知道叶荞煞有其事地点头:“也是,人都有追求向上的权利,只要不损害别人,那就没错。” 赵如意有些惊愕。 就听到叶荞继续说:“如果你是想售卖红薯粉的话,这生意我家倒是愿意跟你做,不过需要具体到详细的内容,你家负责售卖,那就要承担卖不出去的风险,我家只负责生产,不同的进货量,给予不同的价格。” “我明白了。”赵如意明显是做生意的熟手,叶荞一说她就明白了,知道自己的风险是其他地区的百姓对红薯粉的接受能力,以及售价,还有商队在路上的损耗,但想到签订红薯粉是三个月签订一次,相当于她拿完货,只需要把手上的货卖完就行,不用担心卖不出去,又必须从叶家进货的风险。 “我愿意跟你合作。”她还是觉得有利可图,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叶荞就让徐管家过来,带上约定好的契约。 如今有很多行商都来定红薯粉、腐竹、龙口粉丝的货,徐管家已经有自己的一套契约模版了,所以谈生意进行得很顺利。 在跟她签订完契约后。 叶荞也没有留下来吃饭。 她下午吃了那么多下午茶,还有蛋糕,哪里还能吃下这些大鱼大肉。 “我不喜欢有人算计我,正常的合作没问题。”叶荞在赵如意离开时,没忍住说了这么一句。 她不是个积极向上的人,所以对赵如意的进取心只觉得功利,可她也不能否认人家努力生活没什么问题。 所以,只是相互生活态度不同。 叶荞追求舒坦平稳的咸鱼生活。 为了不让自己的生活被改变,她最多就说这么一句了。 如果她不能理解,再做出更过分的事,叶荞也就不会跟她有太多来往。 赵如意不知道听懂没有,认真地看了她一眼,道了谢,点头后转身上马车离开。 叶荞叹息了一声。 “小姐怎么不开心?”徐管家关心地问。 叶荞也是太愁了,就跟他说了心事:“就是觉得好烦啊,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不,跟这些大户人家的小姐说话,都得多长几个心眼子,不然不知道啥时候就被人套话了,明知道对方有所图谋,偏偏又没动手,也就只能忍着。” “人越多果然越麻烦。” 徐管家大致明白了她的意思,笑着说:“小姐,你放心,最近只要往外暗示你跟老爷的意思是如此,那些人就不会明知讨嫌还做了。” 叶荞高兴了,“那可真是太好不过了。” “对了,徐管家,我让你准备的砂锅,你定好了吗?” “小姐,已经定了,明日就能拿回来。”最近虽然忙,但好在徐管家一开始就把这事安排下去了,没有忘记。 叶荞放心了。 她可是答应了在冬至那一天,给叶南和大嫂煮砂锅吃。 后日就是冬至了。 “你再去帮我定一批瓷器。”叶荞把需要的尺码都告诉徐管家,这次接的亮肤乳的生意,就说卖给莫兰的份量,就比较多,一份至少能用三个月,就需要特别定制,何况她还剩余的瓷器也不够了。 徐管家点头,拿着东西就跑了一趟烧瓷窖房那边,定好,才有赶着马车回来。ζΘν荳看書 在连续招待了几波客人后,叶家才恢复清净。 时间一晃就到了冬至这一日。 贺远一大早就跟着叶老爹去了羊棚,逮了好几只羊。 其中两只羊杀了后,就送给孟远等在家里干活儿的长工,是冬至福利,除此之外,还一人一双棉鞋。 叶爷爷他们在杀羊的时候就过来跟着帮忙。 羊毛处理好也是好东西。 叶奶奶收着,就拿下去制作成皮革,她有老手艺了,自家养的羊,收拾得还算干净,所以能用的毛多,杀的时候又注意,皮子都没破。 羊皮通过浸泡,刮里肉,清洗,下缸,水闷,第二次刮肉等复杂的程序后,就能变成羊皮革了,用来做鞋子,柔软还舒适,不浸水。 还可以做衣服,不过比较麻烦。 不如拿出来做鞋子,非常适合喜欢下雪的村里穿。 整理出来的一些羊毛,也可以用来添加到鞋子内部,亦或者直接弄一张羊毛毯。 叶荞是在羊血冲干净了的时候起来的。 她洗漱完就先找到徐管家,得到了十几个砂锅。 她提着这些砂锅就进了厨房。 “小荞,是饿了吧?早饭给你留着呢。”叶母知道闺女冬日里一冷就爱赖床,平时没啥事,也不催促,可谓对她是很惯养了。 叶荞摸了摸鼻尖。 见厨房里不仅有叶母,还有小姨,叶大伯母,叶大嫂。 家里的女眷几乎都在这呢。 叶荞说:“娘,中午我想吃砂锅红薯粉。” 其实她还想吃砂锅土豆饭,但这会儿根本就没土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外洋人传过来。 叶荞这点烦恼没一会儿就抛之脑后了。 第二百九十章 玩闹 叶母听到新名词,就知道是她又冒出来的新鲜吃法,“今日冬至,不是说好了吃羊肉锅子的么?” “是啊,我这个砂锅红薯粉就用羊肉汤做,味道香,也不影响吃锅子。” 叶母一想也是,也就顺着她胡闹了。 叶大伯母过来帮着把砂锅放到炉子上。 这也是叶家的炉子多,砂锅依次煮,倒也忙得过来。 叶荞说:“等羊肉汤熟了,就喊我过来指挥啊。” “知道了。”叶母挥了挥手,把早饭端给她,就把人赶出去了,别在厨房里挡着。 叶荞就着一碗粥,吃了四个大肉包子,加上炒的酸笋丝,别提多好吃了,开胃又香。 她吃完早饭,把碗筷送回厨房,也不需要她洗。 叶荞摸了摸鼻尖,只好被动‘偷懒了’。 她也闲不住,想着今日是冬至过节,也就不去做亮肤乳,等明日再做也来得及,出去就撞见侄儿叶浩他们在大院里玩耍打沙包。 一个沙包飞来飞去的,打到谁,就谁输了,输了的人就要在脸上用炭笔花一横,别说,就这么一会儿,叶浩脸上都三杠了,可以说非常惨了。 叶翠脸上还干干净净的。 苏真出乎意料没那么文弱,脸上只有一横。 苏暖倒是有了两横。 “啊,怎么我又没躲掉。”只见叶浩发出惊天动地的哀嚎。 那叫个难受啊,正想耍赖,转眼就看见叶荞,激动地朝她挥手:“小姑,快来,一起玩啊。” “你们这个太简单了,我可以把你们完虐。”叶荞走过来一句话就拉了不少仇恨值,尤其是叶浩跟苏暖,两人输得最多,偏偏不愿意承认是自己准度不够。 两人对视一眼,纷纷看向叶荞,异口同声的说:“小姑(表姐)我们不信,你快来,只能从起点开始,只有上半身能动,我们也只把沙包对准上半身范围。” 游戏规则叶荞早就知道了。 她舔了舔牙齿,哼哼道:“来就来,谁怕谁,等着吧,你们两个,我绝对一会儿就再给你们添几横。” 叶荞人已经走到起点去了,能躲过一次,就能往前走一格,距离也就越远,被打中的可能性便越低。 她往那一站,距离叶浩和苏暖两个漏油包也不过一米多的距离。 “来吧,你们谁先开始。”叶荞一声落下,叶浩以神出鬼没的速度,就往叶荞砸去。 叶荞不怕他偷袭,微微往旁边一偏,就躲过了。 “啊!不可能!”叶浩惨叫起来。 “哼哼,现在该我了。”叶荞跑去把沙包捡回来,往前走了一步,对着叶浩就是疯狂攻击。 这小子反应慢,在叶荞几个虚晃的招式后,都没分清楚叶荞啥时候丢的沙包,就被打中了,整个人木愣愣的。 等整个人被砸中了,才哀嚎一声,后悔莫及地跳脚解释:“我明明没看见小姑你扔,为啥就砸中了,啊啊啊啊,我不服。” “再来!” 然后轮流攻击。 一轮之后再到叶浩时,他还尖得很,学着叶荞虚晃一招的方式,想要叶荞中招。 叶荞是连野鸡都能追到的猎手。 果然,沙包直接从叶荞脑袋上飞过去,落在了不远处刚走过来的贺远头顶上。 叶荞几人转过身去,看见这一幕,她再也没忍住,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阿远,沙包落你头顶上了。” “小叔叔,你头顶长沙包啦。” “哈哈哈哈。” 贺远莞尔,他无奈地把头顶上的沙包拿下来。 叶荞招呼他把沙包拿过来,在他走近后,小声地说:“放心,我一会儿帮你报仇!” 贺远看着她脸上灿烂的笑,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像是被感染了一样。 只见叶荞说到做到,在叶浩捂嘴大笑的时候,以迅雷之势,立马砸了过去,正中红心,叶浩一个仰倒,跌坐在地上,手上拿着沙包傻愣愣的。 “咋了?”叶荞见他摔了,好心走过去拉人起来。 叶浩不知道想到什么,捂着胸口嗷嗷地叫:“小姑,你把我打痛了,嗷嗷嗷嗷嗷,太痛了。” “真的?”叶荞狐疑。 贺远早就看清叶浩在打小主意。 他正要警告对方,就见叶浩根本没耐心装病,见叶荞有了回应,就得寸进尺地表示要重来,不仅他要重来,叶荞也要重来。 他理由还充足得很:“小姑,我都伤这样了,屁股蹲儿也痛,你总不能这么无情地让我感受不到玩游戏的快乐吧?” “可以啊。”叶荞笑咪咪的的。 贺远张了张嘴,正准备说什么,就看见叶荞自信地扬起下巴,骄傲地像只小狐狸,这一幕落在他眼里十分漂亮。 “反正再来几遍,你也输。” 叶浩捶胸顿足地嗷嗷大叫,同时被激得情绪激昂。 叶荞让贺远站在旁边,一边跟他说:“阿远,一会儿你也来玩,多蹦蹦跳跳对身体好,你才多小啊,就养成老古板的性子可不好。” 贺远轻轻点头,答应了。 既然是小荞希望他参与进去,虽然对这种幼稚的游戏并不感兴趣,他也愿意。 果然接下来叶浩惨遭叶荞杀戮。 脸上的炭笔都不知道画了多少了。 轮到叶荞对付苏暖时,她能屈能伸,弱弱地跟叶荞说好话:“小荞姐姐,我错了,你别生我的气,下次再也不敢了,你能对我温柔点吗?” “可以。”叶荞挺直脊背,笑呵呵地,放了苏暖一马。 叶浩在旁边看见这一幕,大叫不公平。 然后又要跟贺远对战。 他觉得这里唯一一个没有胜绩的就是新手贺远,自己怎么都能赢,结果自信的下场就是被捶爆,哪怕在后面使了耍赖的招数,也没能赢。薆荳看書 “我太惨了……呜呜太惨了……” “哈哈哈哈,小浩,你这输得也太多了吧,我就说你平时动作有些僵硬,你还不信,这下验证了吧。”叶萧从外面提着一壶酒进来,指着叶浩的脸哈哈大笑。 叶浩跳脚:“才不是,小叔你怎么也欺负我,你欺负小孩子,好意思嘛,哼!” “我又没说假话,你是不是平时就爱同手同脚嘛,平衡感不好。” 第二百九十一章 怀疑生病 “才不是,我只是许久没动了,以前在村里玩耍可没有这样。”叶浩要面子,死不承认。 叶荞听到两人争执,跟着哈哈大笑,笑弯了腰,贺远就在旁边扶着她,叶荞笑累了,干脆就靠在他身上,多了一个人行扶手,别提多舒坦了。 “这么说来,小浩这身体不协调,莫不是后脑勺受过伤?”她笑着随口说。 叶浩正跟叶萧吵架呢,听到这话,下意识转身回了叶荞一句:“小姑,你咋知道我前些日子撞到脑子了?” 叶荞:“??” “你啥时候撞到脑子了。”叶荞还真没听过这事。 “你刚刚不是说的么?” “我开玩笑的……”叶荞嘴角抽搐。 叶浩说:“好吧,那你猜得真准。” “你真后脑勺受过伤?”叶荞把人喊过来,让他埋着头,她扒拉开头发,没看见后脑勺的皮肤有任何问题,就伸手按了一下。 叶浩跳了一下,伸手去阻止她:“诶,小姑,按重了有些痛啊,别按别按,我错了。” 叶荞笑不出来了。 “你啥时候受伤的?受伤的时候是什么情况?”叶荞问。 叶浩只以为她关心自己,还乐呢,就把他前段时间在学堂里,跟同窗打闹,无意间摔了一跤,脑袋磕到了门边的门环上,当时也没见血,就只鼓了一个包。 还是回家后,被娘摸到后脑勺觉得痛,叶大嫂才知道的。 嗑一个包在乡下孩子里太常见了,所以两人也没在意,叶浩更是讨厌吃药,哭叫着打死不去看大夫。 “你啊。”叶荞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他也没跟叶浩继续说什么,只找了机会,去跟叶大嫂说了一声,叶大嫂一听可能是摔倒脑袋影响了平衡,是一种病,才急了起来。 “我明日就带那臭小子去看大夫。” 叶大嫂和叶南都是勤快人。 对养家糊口,供养爹娘来源的吃食摊子很在意,这不,过了冬至就准备回去,这天气越凉快,愿意买吃食的更多。 这事就这么妥了。 中午。 热腾腾的羊肉锅子,远远的就闻到了香味。 叶荞自己调制了蘸料,里面放了不少的辣椒。 夹起锅里煮得软乎的带着点肥肉的羊排,放进蘸碗里,那叫一个香,越辣越爱吃说的就是叶荞这样的爱吃辣的。 没一会儿她嘴就红肿了,偏偏又舍不得放筷子。 贺远眼尖,拿了手帕时不时给她擦汗水,给她挑羊肉,就差直接喂进她嘴里了。 叶荞食量好,估计是受到大力的影响。 好在她也是不长肉的体制,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也不怕胖。 叶母端着砂锅红薯粉出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贺远伺侯叶荞的这一幕。 她把砂锅放下后,对贺远说:“阿远,你别光顾着小荞,吃你自己的,她啊,从小就爱吃,可不会亏待自己。” “还有小荞你也是,别人家都是姐姐照顾弟弟,你咋还反着来了。”她虽然宠孩子,可也必须叶荞有独立自主的能力。 这样以后她跟丈夫老了,也不怕这孩子被欺负。 被宠成废物才是真正的害了孩子。 叶荞吐了吐舌头。 忙喊贺远自己吃。 贺远弱弱地说:“娘,小荞照顾我的,我只是不爱吃那些,小荞说帮我解决……都是我不好……” 叶荞眼睛都瞪圆了。 要说话,就感觉腰被掐了一下,好险才憋住笑意,两人的默契让她明白贺远是在帮自己,但她还是忍不住吐槽,她腰碰一下就痒啊,小子以后可别再摸了,不然她怕笑趴了。 叶母果然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先念叨了一遍让贺远别挑食,又说两人关系好,小荞照顾他也是应该的,让他放心找叶荞帮忙,她并不反对。 贺远看得出叶母是真心的,出声道谢,对叶母的感情也越深了,表示会孝顺对方到底。 等叶母离开了,叶荞才吁了一口气。 “其实我娘说得没错,我不需要你帮忙夹菜,我自己也能行的。”叶荞随意说。 贺远眼神一暗,再抬起眼眸时却又带着笑,他不动声色地把叶荞想要放进砂锅红薯粉里的辣椒油拿了过来,就放到她面前随手可触及的地方。 “小荞,我们是最亲的人,相互照顾不是应该的吗?而且我照顾你就觉得很高兴,才有你还需要我的满足感,自己并不是一个人。”贺远说着,脸上就挂上了忧伤,以退为进:“如果你讨厌我跟你距离这么近,只要你高兴,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诶,停停停。”叶荞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分析不出来,谁叫她还没在未来梦里见过所谓的绿茶,只觉得贺远这会儿看起来太可怜了。 她就喜欢看他笑的样子,掷地有声地说:“没,你就当我刚刚说的话是在放屁。” 贺远轻轻抿起嘴角,眼底的笑意一闪而过,“小荞,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叶荞得意地扬起下巴:“那可不。” “对了,快尝看看这个砂锅红薯粉。”叶荞随手把他碟子拿过来,挑出红薯粉,还记得贺远不太能吃辣,干脆也不放辣椒了,催促他尝尝看。 贺远自然是乖乖地吃了,一抬起头,面前就是叶荞用勺子盛着的汤,在往他嘴边喂呢,“快喝口汤,汤也好喝。” “嗯,很好吃,适合冬日里卖。”贺远不愧是读书人,头脑灵活,还挺有生意经的。 叶荞拍着胸脯笑:“可不是嘛,这是我给大哥他们准备的新鲜吃食。” 她说话的时候,也没顾上换勺子,直接就用原来那个,大口嗦粉大口喝汤。 贺远却细心地注意到这个细节,手指都忍不住弯了弯,整个人心跳都有些加快。 叶荞可不知道他的心思。 吃完一顿热闹的中午饭。 果然。 饭后叶南就来找她了。 “小荞,你看看,喜不喜欢?”叶南递给她一个朴素的手帕,里面裹着东西,叶荞打开一看,赫然放着一个桃花簪子。 别说,手艺精湛,还挺漂亮的。 “大哥,你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干嘛?值不少钱吧?”叶荞自己倒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叶南却不同,上有老下有小,要扒拉一大家子过活呢。 第二百九十二章 看病 叶荞推了回去,不收。 叶南却是不接,还坚持要她收下:“小荞,大恩不言谢,不提你对我们家的提拔,就是我作为大哥的,送你礼物也是应该的,你要是不收,是不是嫌弃太少了?” 叶南这么说,叶荞不收也得收了,“大哥,以后你别买这些贵重的,不是浪费银钱么。” “不浪费,小荞现在身份不一样了,可要用上首饰,我听那些人说,府城县城里的富户都看重穿着,要是穿得太朴素了,人家就轻视你。” 可以说他很贴心了。 叶荞自己都没转过弯来,准确说她的心态还没有跟着身份的转变改变。 “小荞,中午吃那个砂锅红薯粉,很好吃,你大嫂已经学会怎么做了,我们准备先试营业三日,若是生意好,就准备正式售卖,到时候我们再签契约,跟你分红……” 叶南显然是计划好了,步骤都没停,说得有条不紊的。 叶荞忙出声打断:“大哥,你自己的生意,我不收分红,你实在是觉得我好,等以后大哥你发达了,再多送我点礼,指不定以后我还要找大哥帮忙呢。” “不收分红不成,那岂不是白占你便宜?” “我占你便宜差不多,就说这簪子,少不得要花费你们半月的收入吧,这比分红又差得了哪里去?”叶荞笑咪咪地说:“大哥,你以后发达了别忘记小妹我就成。” “忘记谁我也不会忘记你。”叶南拍着胸脯说。 叶荞乐呵呵的,突然来了灵感:“大哥,你如果守着这么一家食铺也是赚辛苦钱,你有没有想过把生意做大?” “而且砂锅不仅能做红薯粉,还能做砂锅焖饭,砂锅米粉,种类多多,以前你是手上没什么银子,没有本钱做大,今年大哥你跟嫂子应该也存了些银子吧,可以先一步一步做大,靠着正宗的味道,开分店。” 叶南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老实庄稼汉,在听说二叔封爵后,他也莫名受到了刺激,觉得自己努努力,指不定也能更进一步,更有成就。 他想得简单,有二叔在,他虽然不准备靠二叔的关系混日子,但亲缘关系在,他在外做生意,就不用担心一些莫须有的欺负了。 要知道。 这次在县令宣扬完圣旨后,就顺势把乐文帝私下派来的四个护卫留在了叶家,名义上是保护叶家的安危,因为水泥方子事关重大,避免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来逼迫叶家告知方子内容。至于更多的是小荞说的,皇帝都喜欢往群臣家中送眼线。 他们坦荡磊落,在别的官员那是避之不及的护卫。 叶家所有人都很欢迎。 白得四个护卫,还能跟乐文帝攀上关系,只怕是连朝臣都羡慕的。 没看见这次来祝贺的客人这么多,可愣是没有一个会在明面上得罪叶家的么,毕竟他们不知道叶家到底有多重份量。 总之。 他现在去做生意,可以说是畅通无阻。 只是…… 叶南有些不太了解:“生意做大了好像就会自动被划分为商户……到时候小浩还能直接考取功名吗?” “大哥,这简单,你把所有的铺子都记在叶大伯母和大嫂名义下就行,算是她们的嫁妆,女子的嫁妆是不算的。” 其实这也是擦街边球。 但谁让朝廷上下都是这么做的,不然那些什么侯府,就算有地,有家底,也经不起十几二十几年毫无节制地享乐。 “好,我回去仔细想想怎么做。”叶南想通了,整个人都更精神了。 走路的时候都在念叨。 叶荞这下忙完了,需要开始弄亮肤乳,每个人不同,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弄一大锅,得分开来,好在也就只需要分成几小锅就行。 各种材料准备齐全。 甚至这次叶荞还加了点珍珠粉。 珍珠是客人送的礼。 都是那种小珠,价格不贵,稀罕就稀罕在清水县不临海,路途遥远运送过来就比较稀罕了。 贺远明日才会去书院。 他跟着一起帮忙,忙前往后,叶荞就没那么忙了。 一通忙到晚上。 两人再相互帮助,也是腰酸背痛。 “成了。”叶荞打了个呵欠,招呼贺远回屋睡觉。 贺远见她瞌睡来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忙在旁边扶着,正好遇到徐香再次过来等候,见两人出来了,松了一口气,忙说:“小姐,少爷,厨房里的热水一直准备着呢,这就洗漱吗?” “嗯,先给小荞倒一盆水泡澡。”贺远怕她太过疲劳也睡不好,不如泡个药澡。 他每个月一次跟着齐大夫去山里找药材,也记住了不少的药理,在得到齐大夫的肯定下,泡澡的药材配出来很容易。 “好咧。”徐香能干地带着叶荞下去泡澡了。 叶荞坐在浴桶里都还在打哈欠,为了一次性做完,熬到深夜,她平时戌时二刻就睡了,差不多是九点。 难怪这么困。 叶荞一夜好眠,睡到第二天早上,满足极了。 她刚穿好衣服,出门看见又下雪了,准备去前院膳厅跟着爹娘和贺远一起用早饭。 刚走到回廊上。 看见叶母皱眉往外走。 她喊了一声,追了上去:“娘,你这么急匆匆,咋了?” “你南哥他们昨日不就回镇上去了么,听说带小浩去看了大夫,大夫摸了脉,说是后脑有些淤堵,怕是不太好。” “但齐大夫不擅长这方面,就建议你南哥他们去县里再问看看。” 叶荞没想到真的有问题,也就是有血块在后脑勺里面,压迫到神经,才会影响到平衡力,她想到梦里说,如果严重的话,影响会越来越大,甚至可能会出现偏瘫的可能性。 叶浩才这么小,要是就偏瘫了,一辈子就毁了。 叶荞不好把这种不好听的话说出来,像是诅咒对方似的,她自己也忌讳,只一个劲地说:“娘,脑子里的病症影响可大了,以后小浩药科举,就不能忽视,一定要找出名的大夫看诊,针灸应该能行。” “你南哥夫妻也是这么想的,这不,一大早就急匆匆往县里赶,只让人传了个话回来。” 第二百九十三章 纳鞋底 具体的消息也只能等了。 叶荞跟着叶母到了膳厅,叶老爹跟贺远都在了。 一家人吃完早饭。 叶母让叶老爹亲自送贺远去学堂,又叮嘱他平时要多加注意,别像叶浩那样撞伤了脑袋。 贺远本性沉稳,闻言自然连连保证。 叶母揉了揉他的脑袋,还算放心。 等雪没下了,叶老爹就赶着马车,送贺远出门。 叶荞站在门口,挥手挥了好一会儿,才收回手,放到嘴边哈了一口热气。 她揉了揉眼睛,看见叶母,就说:“娘,我们的红薯粉作坊要再扩大,你看新的作坊选择在哪里?” 叶荞这么问也是有理由的。 后山那片房屋,有八个院子,一开始就修出来给过来干活儿的长工住的。 如今那边差不多已经住满了。 其中有一个院子用来当生产红薯粉的作坊。 另外一个院子则是龙口粉丝作坊。 还有一个院子是腐竹作坊。 八个院子就去了三个。 更别提地越多,活儿越多,叶家找的长工越多,算下来,家里唯一还空着的屋子就只有老宅了。 叶母显然早有成算:“我跟你爹商量过,下人就不再住后山的院子里,直接住进我们这个新宅子,那些后座房本来就是修给下人住的,如此一来,就正好腾出一个院子。” “红薯粉作坊就开在后山。” “我们的老宅那边,到底是村子中间,人多,陌生人来来往往的,也影响村民的安全,不如后院简单,反正我们有自己的人在,也不怕有人耍小心思,总能防住。” 叶荞一想,也对,万一新作坊弄到老宅,有那奸诈的,找理由去晃荡,在村里踩了点,跑来偷东西可就不好了。 这种事在村里真是屡禁不止。 何况如今的邕乡村里,家家户户都舍得养鸡鸭,又喂养得好,个个肥得流油,小偷看了不动心才怪,毕竟随便偷一户都有收获,傻子才不来。 为了避免牵扯进这种麻烦,作坊果然还是选在没人的后山更合适。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下午叶老爹回来后。 就把要招工的消息传出去了。 这次一共要招九十人,男女不限,瞬间在乡野间产生了震动,很远的村子都得到了消息,时不时有村民来到村子里,去了后山石坝那边,排队登记信息,做审核。 这件事叶老爹交给了徐管家和原本在老作坊里的军人长工来办。 他们相互配合,效率还不低。 叶荞不用管这件事。 把装好的亮肤乳,面霜,口脂,用包装盒包好,安排了马夫,按照送货的顺序,每隔一日送上门。 虽然这样麻烦了点。 但也总不能让客人觉得亮肤乳生产太容易,进而产生不值钱的错觉。 解决完亮肤乳的事。 叶荞这下又彻底空闲下来了。 她跑去叶大伯家。 在后院找到叶奶奶,“奶奶,羊皮弄好了么?” “哪有那么快,至少得半个月。”叶奶奶好笑,反问:“你急需用么?” “不着急用。”叶荞就是顺口问问,真不着急,毕竟她也是有皮靴的,就在脚下穿着呢,只不过今年冬日里有新的棉鞋,却没有新皮鞋。 叶荞觉得叶奶奶她们制鞋的手艺好,就算是那些脚有些畸形的人,都能专门定制,穿起来舒服,比镇上卖的规模一模一样的鞋子好多了。 难怪是老手艺。 叶荞发现自己越来越追求舒坦,就琢磨着,跟奶奶学做鞋子,免得以后奶奶老了,就没人给她做鞋子,手艺断了,吃苦的还是自己。 听到叶荞说要学做鞋。 叶奶奶笑呵呵地,热情欢迎:“好啊,我还可以教你制皮子。” 叶荞想到这手艺也有用,就点头答应了。 以至于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叶荞都跟在叶奶奶身后,学得还挺认真的。 “奶奶,萧哥的婚事咋样了?”叶荞跟叶奶奶、叶晴一起,坐在后院新修的厢房里,火墙暖和,叶晴在做刺绣。 叶奶奶则在教叶荞纳鞋底。 纳鞋底对其他姑娘来说很费力气。 对叶荞来说,简直太容易了,谁叫她力气大呢,这下叶荞越发觉得做鞋子简单了,至少比刺绣简单多了。 “你萧哥……”叶奶奶说到这件事就无奈叹气:“你大伯母去看过女方,确实是个单纯的姑娘,虽然不太聪明,但心性不错,也勤快,嘴巴也甜,就是她那个姨娘,身体太差了,每日都要喝药,简直就是药罐子,你大伯母也可怜那孩子,但也不想小萧以后照顾了妻子还要照顾丈母娘,偏偏那孩子又是个很有孝心的。” 提到沈姣姣,不管是叶奶奶还是叶大伯母其实都是满意的。 “奶奶,最近这段时间萧哥应该没有偷偷给沈姣姣补贴银子吧?” “嗯,没有。” “那沈伯母的药钱是哪里来的?” 这个事叶晴也知道,她都可以回答叶荞的好奇:“是沈姣姣自己做针线活儿卖银钱赚的,她的手艺比我好,也能卖得上价。” “那就说明,沈姣姣并不是纯粹的喜欢占人便宜的性子了,何况她秉性纯善,奶奶,你跟大伯母不如这样想,男子娶媳妇儿,本来就是要养媳妇儿孩子的,这才是真男人,如果娶的媳妇儿又是自己喜欢的,那岂不是每日回家都会很高兴?人一高兴就有精神了。” “至于沈姣姣的娘,也是她自己努力供养,最多不过就是娶回来的媳妇儿没有办法补贴家用,如果以前我们家条件不好的时候,那也就罢了,适合找个能干的村妇回来。” “但现在家里日子过好了,就不用担心这些了。” 其实在叶荞心里,沈姣姣就是笨蛋美人。 嘴甜又可爱的笨蛋美人谁不喜欢啊。 反正她有银子了,就喜欢这种的,相处起来轻松,还能逗趣,关键对方也不会生气,可可爱爱的。 叶奶奶无言:“你啊,总是有理由让我纠结。” “哈哈,奶奶,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 “而且赚银子嘛,其实挺简单的。”叶荞朝叶奶奶眨眼睛。 第二百九十四章 独家定制 叶奶奶被她都笑了,哭笑不得说:“你可别胡说,不过如今你们家日子过好了,老婆子我至少不担心了,是好事啊。” 叶奶奶自然有自己的一套道理,老二跟老大是亲兄弟,关系还好,老二如今越走越高,光是赏赐的那些金子,都够几辈子花的了,更别说名下一千亩地还不用交税,完完全全的大地主,有老二在,老大就算什么都不干,也能沾光,这就是族里说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是这么个道理。 “奶奶,你先听我说完啊。”叶荞抱着她胳膊摇晃。 叶晴想到刚刚小荞看自己的那一眼,莫名心跳有些加快,期待地看着她。 叶荞笑呵呵地道:“我看晴姐跟小沈儿都喜欢做针线活儿,我们可以做定制衣裳,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可以穿着她们两人专门制作的衣裳,去参加县里、府城一些大户小姐夫人举办的赏花宴会,到时候只要出名了,肯定有人来找我们定制。” “一件衣服按照复杂程度,收个几十两到一百两银子,两人到时候平分,一个月赚个二十两不成问题,还都是做她们喜欢的事,何乐而不为。” 叶奶奶目瞪口呆:“真能卖那么大的价钱?” “嘿,奶奶,你这就不懂了吧,价钱高自然不是因为刺绣的精湛问题,而是外表,服装设计。” 间叶奶奶不解。 叶荞说:“就是你看有些衣服好看,但并不是每个人穿着都好看,那是因为那些衣服不适合对方,晴姐跟小沈儿要做的就是按照客人自身的情况,单独定制合适她们的,自然穿着就美,放心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手上有银子的就抵抗不住。” 叶奶奶思索着点头,隐约明白了她的意思。 叶晴更清楚这里面的难点:“可是,小荞,我做刺绣还行,但……做出漂亮的衣服,就不太能确定了。” 她眼中还带着迷茫。 叶荞能理解,叶晴一直没有出过村,去得最远的就是县里,见识有限,见过的漂亮衣服更是少,不仅如此,她恐怕也就是最近那些大家闺秀来叶家拜访,才见过她们的穿着。 以前大家闺秀出门不是坐轿子就是去价格昂贵的绣庄,普通百姓一年都未必能见对方一次。 受见识局限。 叶晴的短板确实在这里。 “晴姐,你话说到重点上来了。”叶荞得瑟起来:“当初收留小沈儿她们的时候,我就留了个心眼,问清楚她们的来源,知道两人来自隔壁府城,两人以前都是大户人家的人,有见识,而且小沈儿本身就在女工上比较有天赋。” “当时我还在想,若是两人婚事不成,就让小沈儿来教晴姐刺绣,一举数得。” 叶晴有些感动,握着叶荞的手说:“谢谢你,小荞。” “以后你的衣服我都包了。” “晴姐,那我就不客气啦,哈哈哈。”叶荞一想到自己不用做针线活儿就高兴。 一高兴就凶悍地把鞋底纳了一只,叶奶奶看得哭笑不得。 叶荞说:“奶奶,不然我喊小香去叫小沈儿来,让晴姐跟她先交流交流?” “去吧。”叶奶奶主要还是疼爱叶晴这个孙女,被叶荞说动后,也就不阻拦了,反正对外,沈姣姣母女是过来投奔她的远房侄孙女。 没错。 为了不让人说闲话。 一开始,叶家就把两人的身份安排了。 不管成不成,反正也要未雨绸缪。 毕竟听人说闲话也麻烦。 没一会儿。 徐香就去把沈姣姣叫过来了。 沈姣姣穿着一身朴素的棉袄,也没能遮住她漂亮的脸蛋,尤其是那双眼睛,能看出清澈干净。 “小荞。” “叶……”沈姣姣要喊叶奶奶,叶奶奶打断她的话,说:“叫我姨婆。” “姨婆。”沈姣姣乖乖地喊。 喊完叶奶奶又喊叶晴表姐。 叶晴伸手把他拉过来,让她在自己身边坐下,沈姣姣有些不好意思,耳朵都红了,看起来纯情得很。 “小沈儿……”叶晴喊出声,才一巴掌打在嘴上,旁边沈姣姣吓了一跳,担忧极了。 “看我这嘴,都跟着小荞喊顺口了。”叶晴哭笑不得。 沈姣姣见她并不痛,才舒了一口气。 “小沈儿。”叶荞笑咪咪的凑近她喊,看着她干净粉嫩的小脸忍不住啧了一声,没忍住伸手捏了捏她的脸蛋。 沈姣姣也没生气,她一点也不觉得疼,倒是迷惑地问叶荞:“小荞,你在喊我吗?” “对呀,我可以这么喊你吗?”叶荞自己明明才是最小那个,偏偏沈姣姣看起来太好欺负了,她手就有些痒。 “……可以。”沈姣姣还认真思索了一番。 “那我也可以叫你小沈儿吗?”叶晴跟着打趣,旁边叶奶奶叮嘱两人别欺负人。 叶荞哼哼道:“奶奶,我才没有欺负人呢,小沈儿自己乐意的。” 沈姣姣能感受到叶荞和叶晴对她都没有敌意,相反态度也很亲近,她眼睛弯弯地带着笑容:“姨婆,小荞和表姐这么叫我,我是乐意的。”她别提多认真了。 叶奶奶乐了:“姣姣,你真愿意啊?” “嗯,愿意。”沈姣姣毫不迟疑点头,嘴里默默道:“因为你们都是好人。” “哎呀,这孩子……”叶奶奶虽然没说其他话,可显然被沈姣姣哄得开心得不行,没办法,谁叫小沈儿就是嘴甜呢,越单纯的人说夸奖的话就是令人信服。 打趣完。 叶晴就拉着沈姣姣说起正事。 关于做衣服,叶荞不懂。 但她懂欣赏。 就让两人有想法可以大胆先做一套,需要什么布料,她让人送过来。 叶晴那有叶荞的尺寸,就不用重新量了。 叶荞下午纳了两个鞋底。 比叶奶奶快得多。 叶奶奶大手一挥,就说让她明日跟着学做鞋子的背面。 叶荞纳鞋底就出师了。 没办法,力气大纳鞋底就是占便宜。 不过,第二天,叶荞并没能跟着叶奶奶学做鞋面,因为叶南夫妻带着叶浩回来了,堂屋里气氛有些沉重。 “县城的大夫也不能医治?”叶大伯母皱眉问。 第二百九十五章 出远门 叶南留在这。 孩子们都被叫出去了,只有叶荞好奇心重非要留下来,叶奶奶知道她心性成熟,也没为难,直接做主让她留下。 “不能,说必须送去府城看看。”叶南脸上也带着十足的忧愁。 他哪里料到,小孩子一个无意间的磕绊,竟然这么严重。 “二叔,府城有会针灸的大夫么?”叶南询问道。 叶老爹去过几次府城。 闻言摇头:“我没听说府城哪个大夫针灸厉害,只知道回春堂的大夫医术不错。” 叶南皱眉:“县城的大夫说,这是脑袋里有血块,要用针灸才能解决。” “就算府城消息不明确,也只能去,总不能拖着。”叶大伯母把要紧的事说了出来:“说实在的,现在上路就是天寒地冻的,必须做好保暖。” “是啊,不然能咋办。”叶大伯母也赞成媳妇儿的想法。 唯一的孙子,救人要紧。 “这样吧,我先找人问看看,看哪里有针灸厉害的神医。”叶老爹站出来说。 叶南感激涕零地说:“谢谢你,二叔。” “不用谢,都是一家人,你跟你媳妇儿先别着急,了解清楚小浩那孩子的情况,我们要得知道他的情况能坚持多久。” “好好好。”叶南偏头悄悄擦了眼泪,红了眼眶。 对孩子,这些大人哪里有不疼爱的。 叶奶奶捶了捶大腿:“造孽哦。” 事情就这么商议下来了。 不过第二日,叶老爹就把消息打听到了,到不是从那些新交好的县城富户家打听来的,而是从留在叶家的四个护卫口中得知的。 有一位大夫很擅长针灸,但人在隔壁南剑州,要过去估摸得翻山越岭,走个一两个月,没办法,谁叫冬日下雪,道路更难走了。 叶老爹回来,就告诉了全家人。 叶大伯母直接拍板:“去看!” 叶老爹说:“大嫂,用我家马车吧,比骡车走得快,还减震。” “谢谢你,二弟。”叶大伯母把这恩情记在心里。 “大哥,我手上新弄了一床棉被和棉鞋,给你们用。” “我这里就给银子。”叶奶奶代表叶爷爷说话。 “这样,老大,你亲自送小浩去南剑州,你媳妇儿……” “娘,我留在家里。”叶大嫂眼睛早就肿了,可事到临头她必须扛起来,不然孩子可如何是好:“我继续把镇上的摊子支起来,再请个人去帮忙,生意不能丢,还不知道小浩看病要花多少银子,我这边赚着,也能存一点。” 叶大伯母也是强撑的性子,闻言到底说不出拒绝的话:“那行,你就留在家里。” “要不然我跟着阿南一起去?”叶老爹还没去过南剑州呢,有些好奇。 说起来,叶老爹也才二十六七岁,算不得年纪大。 “你别跟着捣乱了。”叶奶奶去拍他的胳膊。 叶荞看了叶老爹一会儿,又看向叶南,突然有种直觉告诉她,老爹跟着一起去是好事,不过她没有当着大家的面说,准备等一会儿回去了,私下悄悄跟爹娘说。 既然决定好了。 叶家人都不迟疑。 叶大伯母和叶奶奶加上叶大嫂,帮忙收拾行李。 马车很快也被马夫牵过来。 女眷们往上面先铺棉絮,上面又留着四床棉被,索性马车大,不然根本装不下,还有能带着走很远的用罐子装的肉酱,红薯粉,龙口粉丝,腐竹,腐乳等。 一个小铁罐,用来炖煮饭菜。 一个比较平的小铁锅,用来炒菜的。 油盐等物,都可以装一些,火折子,小铜炉,治疗外伤的药膏等等…… 叶荞跟着叶老爹和叶母一起往回走。 叶荞这才开口。 “爹,我直觉你跟着大哥一起去南剑州有好事。” “啥好事?”叶老爹挑眉。 “不知道。”叶荞把摸着下巴:“南剑州临海,肯定能抓到不少海货吧?” “胡说。”叶母无奈地拍了她一巴掌:“冬天了海边渔民也继续下海不成?” “再说了,你爹明年翻了年就要出发去京城,迟到了怎么办?那可是去面圣,听说去晚了,惹怒了皇上,直接被砍头的都有。”叶母并不想要那么多富贵,只想全家人好好的,所以去面圣必须早些到,只要这一件事顺利,以后来找家里麻烦的人就没了。 叶荞摸了摸鼻尖:“可是我确实直觉爹跟着大哥一起去南剑州是好事嘛。” “而且……”叶荞盯着叶老爹看了半响,皱眉道:“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刚刚看爹还没啥事,这会儿再看,爹要是不去,就会发生麻烦事。” “我去。”叶老爹那叫一个果断。 他跟叶荞一样,最讨厌麻烦了,两父女绝对一脉相承。 “真的?”叶母狐疑地问。 叶荞举起手来:“我发誓,绝对没有说谎,如果说谎的话就天打……” “呸呸呸,小孩子胡说什么,还发誓,娘相信你还不成么。”叶母要求她学着呸呸呸,叶荞就跟着呸呸呸才没被打。 既然定下了这事。 叶老爹就不让马夫跟着一起去了,他干脆自己跟叶南交换着赶车,去南剑州。 倒是叶荞看见叶老爹要出院门。 心里也有些想跟着去。 不过很快这想法就在看见凹凸不平的路面后打消了。 叶荞忍不住感叹一声:“什么时候才能把全国的管道都用水泥修啊,到时候去哪里都不用担心颠簸了。” “你这丫头,心还不小。” 叶荞心想,水泥都出世了,未来肯定能修出水泥路来,就是不知道要等多久了。 准备了一日。 又去镇上找了齐大夫拿了药。 叶老爹跟叶南带着叶浩赶着马车就出发了。 出发那天,家里所有人都一路送到了村口,等马车在雪地里消失,众人才叹了一口气,转身回家。 家里人脸上都没什么笑容。 不过日子还是要继续过的。 尤其是叶大嫂,也许是觉得家里银钱吃紧,就更勤奋了。 她先找叶荞买了砂锅。 叶荞说等她卖回成本后,再给砂锅钱,叶大嫂感激不尽,答应了。 这样一来,她心理压力也没那么大。 第二百九十六章 生意不错 不过两三日。 叶大嫂就把几种砂锅红薯粉研究出来了。 全家一起帮忙品尝,最后定下了两种口味,一种就是大骨汤打底的原味红薯粉,可以加辣椒,第二种就是鱼汤打底的。 两种都有清汤锅和辣锅。 正式营业那一日,叶大嫂请了娘家一个嫂子帮忙,只需要对方帮忙收拾桌子板凳上菜,煮菜她自己负责。 她开业那天。 叶荞也跟着去了镇上。 她没有去摊子上给对方压力。 反倒去了炸串店。 点了些炸鸡翅,炸蔬菜丸子,炸蔬菜等,慢慢吃了起来,给了几个铜板,让新来的小乞丐帮忙打听消息。 不出意外。 叶大嫂的砂锅红薯粉卖得还不错。 第一天就卖出去了一百六十几碗,大多都吃的辣锅,叶母熬制的辣椒油很受欢迎。 因为砂锅生意太好,炒红薯粉的生意就掉下来了。 天气冷,炒菜容易冷,大家都乐意吃煮菜,何况砂锅有个优点,冷得慢,吃得慢的吃到最后砂锅都是暖和的,而且价格也不贵,八文钱一碗,加素菜和加肉另算。 在叶荞的建议下。 叶大嫂每天都做了些把子肉,厚实软糯,放到砂锅红薯粉里面一起煮,简直绝配。 “炒红薯粉就不做了,等夏天再做好了,你也别太累,把自己累着了。”叶大伯母知道叶大嫂情绪崩着的,干脆直接强行要求。 叶大嫂累是累,毕竟一日要煮那么多碗。 “娘,其实炒红薯粉很简单,只要泡好红薯粉,直接上铁锅炒就行了,好些老客户就喜欢吃炒红薯粉,我今日也卖了十七八份。” “炒红薯粉费胳膊,你不颠锅啊。”叶大伯母对这一点心知肚明。 当初老大胳膊酸不就是因为颠锅。 倒是新的砂锅吃食,比较容易些。 最终,叶大嫂还是被禁止卖炒红薯粉。 后来铺子里的生意稳定了,吃砂锅的还比吃炒红薯粉的多,算下来,每日能净赚五百多文,一个月下来也有十三四两银子。 一年下来也有一百六十两银子。 这在镇上绝对是好收入。 这也是因着今年有不少的外地行商滞留在镇上,这种情况很常见,不过,往年这些人都留在府城,毕竟府城条件好些。 但今年镇上出了这么多新开的吃食,味道还好,最关键的是镇上的租金便宜,可比在府城成本低得多。 对他们来说,炸串店,烤鱼店,锅子店这些动辄一顿要吃一两百文的酒楼一个月吃两三次就很爽了。 那像叶大嫂开的砂锅红薯粉,那就是便宜了。 豪华版各种配料都加的,也只需要二三十文,府城随便一碗阳春面就需要这么贵了。 相应的。 相应的,把房子租出去的镇上的居民,也有闲钱买吃食了。 更别说临近过年,十里八乡的村民也经常去镇上购买年货。 现在有些银钱了,家里的孩子一闹,想在镇上吃,手头宽裕了,他们自然也会答应孩子的要求。 见叶大嫂的食铺稳定了。 叶荞就没关心了。 倒是在十一一月初的时候。 齐临亲自跑了一趟邕乡村。 “嫂子,真是不好意思,我这次来晚了。”齐临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有些歉疚,忙开口道歉。 叶母招呼他坐下喝茶。 “你让人传信来了,有急事,我们家就在这里,齐兄弟不用着急。” “唉,没想到叶兄离开了。”齐临说到这,压低声音道:“嫂子,叶兄离开是好事。” “噢?怎么说?”叶母心头一跳,莫非这就是小荞说的麻烦。 “您知道,我在府城一直陪着那位王爷。”正因为这事,他才腾不出手来离开。 叶母点头:“那王爷是离开了?” “没有。”齐临压低声音说:“相反,对方隐姓埋名,来镇上了。” “什么?”叶母皱眉,她实在是招呼不来这些权贵,就怕哪里没做好,又被安一个罪名,简直就是无辜之极。 “其实那位李小姐一直没有离开镇上。”齐临就是过来提醒叶母的:“她一直没离开,本来王爷前一个月就准备回京,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又转道来了镇上,听说是要接她回京。” 他这句话里的信息很多。 不管怡亲王是为什么要改道,在外人看来,他这都是看重妻妹的表现,有王妃亲妹子这个名头,李娇云也就能在京城都有面子。 “只要她不再找我家麻烦就行。”叶母到底对李娇云没了丝毫好感,只希望对方不要来村里,赶紧走,早些回京最好了。 齐临也不能多留。 把悄悄带来的分红的银子给她。 这次分红是接近五个月的,足足有好几千两。 又带走了叶荞早就准备好的亮肤乳,以及她新做的水。 送走了齐临。 叶荞跟叶母都保持默契,在李娇云没有离开镇上时,不要去镇上了,正好叶母要去看招来的新红薯作坊的工人。 叶荞则去牛棚那边。 牛棚是喊的村里的好手干的。 哪怕前些日子,叶家那么热闹,也没耽搁他们干活儿。 叶荞过来的时候,正好要收尾了。 “小姐,你怎么过来了?”管家娘子看见叶荞过来,忙迎了上来,她正拿着铁铲在清除牛棚四周的积雪。 冬日里积雪深,牧场几户不能用了,就给牛羊喂早就准备好的干稻草,干草,豆腐渣以及家里煮的红薯。 这些都可以当牛羊的口粮。 “我来看看牛棚盖好了没。”叶荞抬眼望过去,牛棚和对面的羊棚,都用新的瓦片代替了稻草顶,每个食槽也干干净净的,每日都有专门负责养牛羊的人,打扫干净,走过来味道并不太臭,只有着牛羊圈特有的动物的味道。 “还差最后一点收尾。”管家娘子带着她去看。 翻修的牛棚明显更大更坚固了。 “不错。” “小荞,你不冷啊。”赵村子竟然也在这。 “村长爷爷,你怎么大冬天的还在这?” “嘿嘿,这不是我家侄儿在你家翻修牛棚么,他的手艺是我教的,小伙子年轻,我怕他干活儿有纰漏,这冬日里反正也空闲,就过来帮忙盯着,有些问题及时整改,免得到时候返工嘛。” 第二百九十七章 贵人 村长朴实的性子表露无疑,又把帮着搬瓦片的侄儿叫过来,年轻人年纪不大,也就十七八岁,对叶荞腼腆一笑,完全不知道说什么。 “行了,继续去忙吧。”见侄儿嘴巴笨得啥都说不出来,村长也无奈了。 村长侄儿却松了一口气,忙转身回去干活,他自然是认识小荞的,可他一个大男人确实不知道跟才九岁的姑娘能说什么话,根本不是同龄人啊,他挠了挠头想,却没注意到手上的泥灰都弄到脸上了。 村长先是感谢她家给的干活儿机会,又带着叶荞去看修好的棚子,“若是哪里有问题,我们再返工,务必修好才能交工。” “很不错。”叶荞逛了一圈,对他比起大拇指夸赞。 正在这时。 村长余光里看见远处有马车缓缓接近,也许是在雪地里,马车走得慢。 他说:“小荞,你家来客人了吧?” “客人?”叶荞不解,跟着转身看去,果然,只见远处来了两辆马车,马车外表看不出什么,唯一的特点就是大,比叶家的马车还大得多。 眼见着马车缓缓经过牛棚。 前面那辆马车的帘子被掀开,露出里面一位穿着低调华丽绸缎,佩戴着精致玉冠的青年,青年脸色有些苍白,像是先天不足,唇色发白,眼底却有明显的黑眼圈。 两人对视上,叶荞微愣,觉得对方的眼睛里藏着很多东西,不像普通百姓。 青年顿了一下,而后轻轻颔首,便移开视线,继续观赏着四周。 没错,就是观赏,似乎村里每样东西都陌生。 等两辆马车走远了,赵村长才出声:“看来肯定是小荞你家的客人了,穿的可是绸缎呢,那人啊,一看身份就不低。” “咋说?”叶荞追问。 赵村长摸着胡须,指点道:“小荞你还小,不懂看人喱,这有些人吧,一看就不寻常,信老头子我的,绝对没错。” “噢。”叶荞也准备回家了,万一真是自家的客人呢,虽然这个可能性很大。 “那村长爷爷,我先回去了,你若是冷,就提着个铜炉,没炭火了就让管家娘子给你装些。”叶荞远远地跑开了,还不忘叮嘱。 管家娘子自然点头,主动去给村长添了炭火,之前她不帮忙,是在于这些东西都是主家的,主家对她一家子大方,她可不能慷主家的慨。 “那可真是不好意思。”赵村长笑得满脸都是褶子,对经过的侄儿指点道:“看到没,做人可大方。” 村长侄儿摸了摸鼻尖,快速又溜了,再不溜大伯肯定又要念叨。 管家娘子提着添好炭火的铜炉回来递给他:“主家是很不错,对我们都很大方。” “村里有叶家二小子,是大大的好事啊,你看,这不是连各种贵人都引来了么。”村长与有荣焉。 叶荞跑回新宅子的时候,比两辆马车还快,正因为如此,她才更加确定对方是奔着自家来的,都跟她同一个方向。 叶荞进门找到在库房里挑选布料的叶母。 叶母听说这事,很快反应过来,去找了小厮,让他去把叶爷爷喊过来。 “喊爷爷干啥?”叶荞不解。 叶母摸着她的头发解释:“如今我们身份到底不一样了,就得有点规矩,来了男客,你爹不在,就只能找你爷爷。” “噢。”叶荞恍然大悟,她可真是随性过头了。 叶爷爷还没过来。 马车倒是先到了。 在门房那边传来消息时,叶母连忙带着叶荞快步走到大门口,院宅门被拉开,叶荞就看见那位青年从马车上下来。薆荳看書 马车旁边有一个小厮一样的人,率先拿了一个木制的楼梯式脚蹬,青年踩着走下来,然后那个小厮才又把脚蹬放到马车后面,狗腿中动作自然流畅。 她没说话。 叶母迎了上去。 这时。 后面那辆马车车帘被掀开,紧跟着从里面走下来两个丫鬟,然后一个女人被扶了下来,叶荞站着的位置刚好能看见对方的长相,一下就认出了那张熟悉的脸,可不就是李娇云嘛! 那面前这位就是怡亲王了? 不仅叶荞看见了李娇云,就连叶母也看见了,她眉头不可察觉地皱了一下,就恢复了自然,拉着叶荞生疏地跟怡亲王见礼。 “见过王爷。” 怡亲王垂眸,目光落在两人身上,意外她们作为叶家的女眷,穿得这么朴素。 “叶夫人、叶小姐请起,本王便装出行,不必见礼。” “多谢王爷。”叶母拉着叶荞起来。 两人刚站稳,就听见怡亲王问:“叶夫人怎么认出本王的?” “并未认出王爷,只是跟李小姐有过几面之缘,又从齐临提点王爷到了镇上,便斗胆猜测。”叶母每句话都仔细思索才说出来。 说话可比跟村里人累多了。 “原来是齐临透露的消息。”怡亲王不可置否,看不出来对叶母的坦诚有什么想法。 叶荞仰起头,大胆地说:“王爷,您别怪齐叔,他也是怕我们什么都不懂,冲撞了您,才会提前告知。” 叶母心里叹气,她哪里想到怡亲王会来一个小山村,若是表露出不认识他,肯定更加怀疑他家跟齐临的关系,再说了,两家关系好到一起做生意,这是众所周知的,要说两家关系不好,那也是不可能的。 何况昨日齐临又来过村里,说对方没提过怡亲王的行程,对方会信吗? 还不如坦诚。 当然,她敢这么赌,也是齐临暗示她,怡亲王可能是想通过他的嘴,提前跟叶家透个气。 如果一开始怡亲王让齐临隐瞒了行踪,她自然也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虽然不知道怡亲王这么做的原因。 她也最好顺应对方的意思。 “你就是叶家的小姑娘吧,不错。”怡亲王突然把叶荞夸奖了一遍。 李娇云还是穿得奢靡,不知何时走过来,意味不明地跟着夸奖:“可不是么,能向皇上进献水泥,可见你们也是有真本事。” 她在‘真本事’三个字上刻意咬词。 叶荞一抬头就撞见她微微带着些戾气的眼神,忙又把头垂下。 叶母自然不会接这话。 第二百九十八章 不凑巧 瞬间。 没人开口后,就安静了下来,诡异尴尬的气氛在几人之间弥漫。 还是怡亲王不受一点影响,“娇云也这么认为啊,本王亦是如此。” 叶母狐疑,怡亲王这么淡定,她都不知道对方是真的没听出李娇云的讽刺,还是假的。 正好这时叶爷爷赶过来了,还气喘吁吁的,一看就来得急。 等他走过来,叶荞忙把他的衣服理整齐。 “王爷,妾身家中老爷前些时日带家中侄儿外出求医,如今并未在家中,只能劳烦年迈父亲帮忙招待,还请王爷见谅父亲失礼。”叶母率先开口。 叶爷爷浑身不自在,用僵硬的姿势见礼,但态度端正,这点规矩还是懂的。 怡亲王在他要跪下时,就把人拉了起来:“叶太老爷无需见外,请起。” “麻烦王爷了。”叶爷爷见他态度和蔼,松了一口气,站直身体后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主要两人就不是一个世界的,完全没有共同语言。 还是李娇云没耐心了,率先出声:“王爷,我们是来看水泥的,就不进去喝茶了,还请叶夫人带路。” 怡亲王颔首,拱手道:“麻烦叶太老爷、叶夫人了。” 叶爷爷一愣,有些错愕,下意识说:“王爷,您是说水泥吗?还请谅解,东西是老朽的儿子弄出来的,这……老朽实在不知……” 李娇云不耐烦地看向叶母跟叶荞。 叶荞目光都不跟她对视,有娘在她也不需要说话。 叶母心中只道一声果然,这估计就是小荞直觉里的麻烦吧,幸好相公出远门了,不然她还真没理由拒绝。 “王爷,李小姐,真是不好意思,水泥方子确实只有老爷知道,妾身也并未被告知,没法给你们演示水泥了,倒是之前妾身老爷弄试验品弄出来的一些残次品还在。”她说着,有些尴尬。 是个人都知道李娇云是想借机得知水泥方子内容。 她们这些富贵人家出身的,哪里会想看实验残次品。 怡亲王像是完全不受影响,“既然如此,那麻烦叶夫人带路,家中老太爷年纪大了,便回家休息吧,不用跟着操劳了。” “多谢王爷。”叶母松了一口气,忙带着叶爷爷道谢。 同时。 李娇云不可思议地喊了一声出来:“姐夫……” 她不信姐夫不懂她的意思,明明来之前都答应了,为什么来了之后又改变了态度,还有这叶家也是该死的,早不走晚不走偏偏这要紧关头离开,李娇云看向叶荞、叶母几人的眼中带着厌恶跟愤恨。 叶荞敏锐地看见了,眉头微皱,对她更不喜了。 “这也是不凑巧。”怡亲王淡淡地回了一句。 李娇云察觉到他的冷淡,有些不敢跳了,最终只能愤懑不平地跟着去看了所谓的试验品,一路又天冷,她几次想发脾气都被怡亲王瞪了回去,最终憋着一口气,上马车回镇上了。 反倒是怡亲王离开前,还对叶母几人拱了拱手:“今日麻烦夫人了,不再打扰,希望以后有缘京城相见。” 也不等叶母再说什么,就上了马车,离开了。 “娘,王爷是啥意思啊?”叶荞心里不太确定,果然跟这些达官贵人相处就是复杂,长了八百个心眼子。 幸好她只需要直觉对方的话有没有危险,不用担心被骗。 哎。 “就是此事了的意思。”叶母也不确定怡亲王这一趟过来到底是故意为之,还是凑巧,反正对方没有顺着李娇云的意思,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件好事了。 “李娇云真不会背着王爷来找我们麻烦了?”叶荞高兴地一拍巴掌,乐不可支地说:“真是太好了。” “嗯,不会了。”叶母莞尔一笑,伸手摸了摸她脑袋。 叶荞准备让徐管家安排人去给贺远传递这个好消息,这样贺远在镇上也安全些。 叶母也没阻拦。 让她自个儿乐去吧。 叶母转身先去了叶大伯家,把王爷离开的事告知了二老,以免两人跟着操心。 叶爷爷正在院子里朝外面瞅呢,手上拿着烟杆时不时抽一口,听到这话,松了一口气:“走了就好,老头子我真是遭不住,我一个老头子跟王爷说话,完全没话说。” “你没出差错就不错了,要是我去,肯定紧张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叶奶奶笑着安慰他。 叶爷爷的大男子主义瞬间就被满足了,嘴角都扬起来了,故意啐了一口:“诶,别说,我说话的时候,还没打摆,字字清晰。” “好了,别当着孩子的面臭屁。”叶奶奶剜了他一眼,给他面子还喘上了。 其他孩子哄堂一笑。 日子继续往前走。 在王爷离开后,齐临也没有再来村里,不过找人写了一封信,送到家里来。 上面就告知了他要跟着王爷一起离开,不能再回村里,不过话里话外暗示他们好好生活不用担心。 有他的准话,叶母就更加确定自己没有猜错。 看来。 皇帝那边确实封口说不允许水泥方子被传出去,李娇云还真大胆,不过对方再大胆,也不是叶母该关心的事。 要她说,这种作死的人,指不定什么就把自己给折腾死了。 在接连下了几场大雪后。 时间一晃眼就到了十一月末。 叶荞学会了纳鞋,出自她手的鞋子有五双,其中四双羊皮靴,一双棉鞋。 之所以棉鞋少,完全是因为她不会刺绣,光纯布面的鞋面又难看,叶奶奶坚决不让她弄,这布鞋就没进度了。 倒是皮靴,有了制好的皮革,想弄成鞋子就很简单了。 本来平时鞋面都是叶晴弄的。 不过最近一个月,她都跟沈姣姣一起。 仔细研究了一身红白色的袄子,给叶荞穿的,颜色漂亮,搭配新颖,在雪白的地里那就是出众的一抹亮光。 大越并没有禁止民间穿红。 “小荞,你来试看看。”这日一大早。 叶荞吃完早饭,正准备出门溜达,冬日里能赖床,可锻炼不能停。 叶晴和沈姣姣一起抱着包袱,走进后院,找到叶荞,跟着她进了厢房,叶晴把里面的衣服拿了出来。 第二百九十九章 王府 叶荞一眼就看到白花花的样式,以及衣领周围的白色绒毛。 “是兔毛。”沈姣姣说。 叶荞揉了揉:“还真舒服。” “选的兔毛最柔软部位的毛。”叶晴期待地看着她说:“小荞,我帮你换上吧?” “好啊。” 叶荞把外面的棉衣脱掉,里面就只有里衣跟羊毛衫,伸手把衣裙穿上。 内衬是一个裙子,外面则是上衣披风,搭配起来,显得俏皮可爱,叶荞本来就是灵动的气质,搭配上这件衣服,简直绝了。 “哇,小荞,好好看。”沈姣姣惊艳地拍着巴掌,真诚夸赞。 叶晴也满意地点了点头,四处检查了一下,没有不合适的地方,都不用修:“不错,小荞,这身衣裳很适合你,暖和吗?” “暖和。”这一点叶荞倒没有说谎,她脚下还穿着的羊皮靴,也能搭配上这件衣裳。 “就是不适合打猎。” “哈哈哈,小荞,你可得温柔点了。”叶晴失笑。 沈姣姣则在旁边偷笑。 “晴姐,小沈儿,你们的手艺很不错,这件衣服我买了,放心,过两日县里就有一个赏雪宴会,我就穿着这一身去,保准给你们推销出去,这过年了,谁家不做新衣啊,她们大户人家里面更是要攀比,时机很好。” 沈姣姣在旁边点头:“没错,往年我在家的时候,嫡姐和庶姐们总是会为了一件衣裳发生争执。” “成,那就麻烦小荞你了,不过这件衣裳就当我们送给你的,哪里能找你帮忙不给报酬的。”叶晴坚持不收银子。 叶荞就想把银子给沈姣姣。 沈姣姣显然早就跟叶晴商议好了,她慢吞吞地走到叶晴身后,离叶荞老远了,用行动表明态度。 叶荞:“……” 她挠了挠头,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那行吧,我多给你们争取些订单。” “到时候你们看谁跟我一起去,顺便确定对方的情况。”叶荞说。 “我去吧。”叶晴主动说,揶揄地笑:“小沈儿可没空,她要在家绣嫁衣呢。” 沈姣姣脸瞬间就羞红了。 “诶,小沈儿,这大喜事啊,你咋不主动告诉我,还是不是朋友了。”叶荞用肩膀顶了她一下,故意凑近揶揄道。 沈姣姣红着脸,赧然地说:“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那你现在知道了吗?”她鼓起勇气抬头,看见的就是叶荞笑弯了眼睛的样子,哪里还不明白是被小荞逗了。 她急了一下,不过想到小荞是妹妹,需要她照顾,就一点也不气了,还拍着她的肩说:“小荞,你别笑话我了,反正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啦。” “对对对,我们是一家人了,走,我请你们吃奶冻,烤串,庆祝一番。” 叶荞快速换回之前的上衣下裤,拉着两人就往小厨房走。 “真去吃吗?”沈姣姣惊讶。 叶晴在旁边无奈地笑:“嗯,小荞就是急性子,你多跟她相处就习惯了。” “嗯,小荞挺好的。”沈姣姣跟着弯着眼睛笑。 叶荞直接把小厨房里的折叠桌子从墙边拿出来,摆放好,又在四周放好小板凳,回过头见沈姣姣勤快地把灶头的火都点燃了。 火墙也跟着慢慢热了起来,就不冷了。 叶晴则在案板上检查食材。 “小荞,需要准备哪些食材?” “你们只要想吃的,用这个竹签子串起来,一会儿烤就行。” “成。”叶晴一边询问他们的意见,一边挑选了菜品。 “晴姐,你用热水洗菜,别冷着手了。”叶晴她们的手可是要做刺绣的,比自己的珍贵多了,她这么一想才反应过来,忙喊沈姣姣也别烧火了,去帮叶晴串菜,她则点燃炭火,把烧烤炉子里铺满炭火,再把烧烤炉子放到靠窗的位置,然后准备调料。 叶荞喊了厨娘过来帮忙烧烤。 她则做饮品。 家里还有水果,都是冻在冰窖里的冻梨,其他水果就没有新鲜的了,只能吃果脯、果干。 叶荞带着两人。 实现了烧烤自由,奶制饮品更是随便喝。 吃到最后,沈姣姣跟叶晴都是撑着肚子回去的。 十一月初六。 一大早,叶荞天没亮就起床换衣服,在脸上化妆。 说是化妆,其实也就是涂面霜,口脂,修眉。 她的皮肤很自然白里透红,根本不需要扑粉。 叶晴早早的也过来了,她没带多余的东西,只有一个本子,附带一个炭笔,到时候具体的尺码,得记在上面,为了方便,她又多带了一个软尺。 叶荞给叶晴也简单装扮了一下。 给她发型梳好看,又戴上簪子,叶晴知道这次去县城大户人家的宴会,也没有拒绝,穿戴太朴素是给二叔家丢脸。 她的衣服也是自己制作的,看起来也不错,跟县里的款式差不多,但跟叶荞的一比,差距就显现出来了,她坚持如此穿,说有对比,才会让那些小姐更加明白叶荞衣服的优点,到时候也好卖。 两人准备好,带上徐香,跟叶母挥手告别后,就坐上马车,前往县里。 一路摇晃,正好是下雪的时候,马夫也不敢停顿,生怕在半路遇见事,耽误了行程。 约莫一个时辰后,到了县里。 县里的青石板路上雪被扫得干干净净。 两边的商铺有热闹开店的,不过下雪天,路上没多少行人。 这次举办宴会的是王家的王思。 王府在城西。 富贵人家扎堆的地界,一走进来,就全是些大宅子,比主街那边更安静,房屋看起来也更好,这些富豪乡绅,家门口都有石狮子摆件,不过比较小,没有衙门那的宏伟,可能摆放石狮子也说明身份了。 马车在王家的正门处停下。 叶荞掀开车帘,等马夫去敲了门,就有门房和引路的小丫鬟出来。 “叶小姐,我们家小姐在兰亭等候多时了,您请跟奴婢来。”小丫鬟带着叶荞和叶晴往里面走。 马夫则牵着马车,被门房引到后院去停车,吃茶和酒,等小姐们参加完宴会回家。 一走进王家的宅子。 叶荞在四处都发现了奢华。 第三百章 订单 长长的回廊,雕刻细致,带着传统的国内建筑,最有意思的,还是花园还挖了假山弄了喷泉。 她看见这些就很满意了。 王家有钱好啊。 有钱才买得起她们定制的衣裳不是。 不怕客人有钱,就怕客人没钱。 她就没再四处张望了,因为越往里面走,下人越多,而时不时就有下人惊奇的眼神看过来。 叶荞把自己当成无情的展示机器。 这般一来,倒没人看到她失态,更没有所谓的乡下土鳖没见识。 再绕过一个回廊,远远的就看见一个湖心亭出现在眼前,亭子四周用竹帘遮挡着,里面传出说话的谈笑声。 在小丫鬟上前禀报消息后,当即有人掀开竹帘从里面走出来,可不正是王思么,她快步走出来,看见叶荞,惊讶地睁大眼睛:“小荞妹妹,你变化也太大了吧?” “哪里变了?”叶荞一开口,性子就表露无遗。 王思上下打量了她一番,掰着手指头说:“衣服变了,发型变了,变淑女了。” 叶荞:“……我不淑女么?别乱说,被我娘听见了又要罚我背弟子规了。” “哈哈哈。”王思自然知道她是随性的性子,也乐得跟她说话,轻松。 虽然她做不到叶荞这样无忧无虑,但还是羡慕的。 “对了,我还没给你介绍呢,这是我的堂姐,叶晴。”叶荞把叶晴拉出来,特别认真地介绍了一番:“我娘担心我外出什么都不懂,就让我堂姐来陪着。” “原来是叶晴小姐啊,快请。”王思见叶荞对叶晴的态度很亲近,她自然不会不给叶晴面子,去触眉头。 三人一起走进亭子里。 亭子里已经来了七八位姑娘了。 在叶荞进来的时候,目光第一时间都落在了她身上。 吴忧也在里面。 她出声跟叶荞打招呼:“小荞,你来了啊,快过来坐,你今天的衣服真好看。” 叶荞环视四周,发现有几个眼熟的,比如吴优、谢琴、莫晓,也有不认识的姑娘,只不过那些姑娘,穿着都没有她认识的好,但其中一个除外,就是一个坐在主位旁边,长着一张弱不禁风模样的十三四岁的姑娘,头上戴着的流苏头面,珍珠簪子,明显是一套,以叶荞的眼光猜测……这么一套估计得花上五十两银子。 她带着叶晴走过去,在吴忧身边坐下。 王思主动帮忙,介绍了叶荞和叶晴的身份。 其实在坐的姑娘在听到叶荞的名字时,心里大致就明白了她的身份。 王思这句话,只是让她们更肯定罢了。 “小荞,你这身衣裳,是府城买的么?真好看。”谢琴盯着叶荞的衣服,看得目不转睛的。 叶荞一听,这不是凑巧了么,她正愁没人问呢。 “是我家的人做的,专门给我定制的。”叶荞想了想还是没有暴露叶晴的身份。 这会儿不是最好的时机。 得等出名了再爆出来,到时候大家只会觉得叶晴厉害。 这会儿说出来,别人还以为她故意给叶晴弄好听得名声,反而会看低她。 谢琴果然自动理解为叶荞家的绣娘。 “你家绣娘手艺也太好了。” “这么一件衣裳,多少银钱啊?”谢琴舔了舔嘴皮问。 “三四十两。” “这么贵?”那些穿着一般的姑娘,纷纷小声脱口而出。 倒是坐在王思旁边的弱不经风的姑娘,目光在叶荞的衣服上划过,轻咳了一声,柔柔弱弱地出声:“叶小姐,您家的绣娘可以做男装吗?我想给家长父亲做一身,感谢父亲的养育之恩。” “怎么?就只有父亲养育了你,娘就没有了?”王思没忍住,呛声了回去。 弱不经风姑娘眼眶微红:“姐姐,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现在只拿得出一件衣裳的银子,所以才先考虑父亲,等以后我存够了银子,绝对再给母亲买一件,你这样误解我的心意,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王思讽刺地看着她:“你要是真有心,就该把头上的簪子给卖了,也能凑出银子,也就只有你能把偏颇说得这么理直气壮,说着下一次,我活了这么多年,愣是一次都没见过下一次,噢,不对,你倒还给娘送过一个老掉牙连五两银子都不值的簪子,那磨痕不知道还以为你从哪个墙角捡的,你也是高明,一个庶女。” “次次找着理由朝父亲献媚讨好,对娘却一点感恩的心都没有,你别忘了,你着头面可是我娘用嫁妆买的,你但凡有点良心,就不应该一点谢意都没有。” “姐姐,都是我的错,是我思虑不周,你别生气,这次我先给母亲买……”王嫣瞬间选择退步。 她都这么回答了。 王夫人估计也高兴不起来。 收吧,东西是对方无奈买的,嫌弃膈应。 不收吧,又被摆了一道。 叶荞见两人在宴会上直接就争执起来了,眉头微皱,嫌烦。 看见前面摆放着高点,拿起来,给叶晴分一块,两人慢慢吃起来。 旁边吴忧则跟叶荞说话。 “小荞,你家的绣娘愿意接活儿吗?”吴忧问。 见生意来了,叶荞打起精神来,认真点头:“接,你要买?” “嗯,我想买四件,如果我出布料的话,是不是便宜点?” “你出布料的话,我们只收加工费,会根据不同的复杂程度,收取加工费,加工费大约在十两银子到五十两银子不等。” “我身上这套比较复杂,就要二十两加工费。”叶荞率先说清楚价格,嫌贵就不买,免得到时候又闹出各种麻烦,为了这点银子她也懒得处理。 “我们会根据每个人的气质、长相来定制衣裳,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不会有第二件。”这点自信叶荞还是有的。 吴忧点头:“好,我定四件,布料我家有,是从苏杭那边运过来的。” 叶荞乐了,朝叶晴眨眼睛。 叶晴就跟吴忧聊起来服饰的美。 有沈姣姣给叶晴开了眼界,她现在说到做衣裳整个人都神采奕奕的。 叶荞见她光顾着说话去了,在热茶、吃食端上来时,她忙给叶晴留了一份在旁边,扯了扯她衣袖,示意喝水润喉。 第三百零一章 回击 突然,王思羡慕地说:“小荞,你们姐妹感情真好。” 叶荞可不想沾染进她们吵架的风波里,假装没听懂,一本正经地点头:“那当然,我们是亲人啊。” 王思看着王嫣,意有所指:“可惜有些人,不配当作亲人。” “姐姐,你这么说的话就太伤我心了。” “再说了。”王嫣依旧是柔柔弱弱的,一脸单纯地看向叶荞和叶晴二人,意有所指:“两人看起来真的一点都不像姐妹呢,哪里有姐姐穿得这么朴素的。” 在场的姑娘瞬间一静。 都没料到王嫣竟然对叶荞阴阳怪气。 她们出门前可是被家里人叮嘱过,不可得罪叶家。 不管对方是不是走了狗屎运,可也是在皇上面前露个面的,有爵位的,何况人家又不是没有人脉。 “晴姐,她说你穿得朴素。”叶荞气哼哼地说。 叶晴哪里不知道小荞这是要搞事情啊,她含笑地揉了揉叶荞的脑袋,一脸诚挚地说:“真是不好意思,这是我最近拿出最好的衣服了,我觉得挺符合我的身份的。” 符合身份四个字。 简直就像一个巴掌。 啪的一声打到了王嫣的脸上。 王嫣脸瞬间就绿了。 王思先是浅笑,紧跟着就是咯咯笑出声来,“小荞,小晴,我就爱跟你们相处,你们啊,善良还实在。” “可不是嘛,做人就要实在点,别搞那些花里胡哨的。”叶荞眼睛弯弯的,她就知道,晴姐看似温和,实则聪慧着呢,这不,必杀技。 “唉,别说这些没啥用的废话了,今日不是来赏雪的么,走吧,我们去堆个雪人,不然岂不是浪费这大好的春光。” “啊?真堆雪人啊?”王思见她提起裙摆就往外面的平地跑,整个人都没反应过来。 “当然,光躲在屋子里烤火炉身体越来越弱,要多锻炼身子骨强壮了,才舒坦不是。”叶荞接过徐香递过来的手套,从小雪球开始滚起来。 原本在亭子里的姑娘,也都难得出门一趟,谁见过像叶荞这样玩得畅快的啊,见她滚的雪球越来越大,不少姑娘雀雀欲试。 “小荞,你手不冷吗?”吴忧好奇地问。 叶荞扬起手上的手套:“不冷,你看有皮手套呢。” “你也来玩会儿?” “……好。”吴忧身子骨一直不太好,从来没在冬日里,玩过雪,见叶荞灵动的裹雪球,心里实在发痒,有些羡慕,便上场了。 “诶,你戴着帽子,还有手套……”叶荞见她这身子就怕她被一阵风给吹走喽,忙招呼了吴家的丫鬟,把她的衣物依次穿上。 “晴姐,你教她滚雪球。”叶荞还指挥上了。 叶晴含笑地点头,她温柔地跟吴忧说:“吴小姐,你慢慢来,我们不着急。” “小荞我们全家孩子都比不过,她从小就是孩子王。” “连深山打猎都年年去。” “我们啊,还是安心当弱不经风的小姑娘吧。”叶晴说着耸了耸肩。 吴忧有些羡慕:“我要是有小荞那么有活力,就好了。” “会有的,你可以跟着小荞学五禽戏,你先天不足吧?那就补食膳,别喝药,是药三分毒。” 不知道是不是吴忧年纪比她小一岁,又很乖巧的缘故,叶晴第一面就对她心生好感。 “食膳?就是药膳?那岂不是有药味?”吴忧有些怕怕的,喝药喝多了,她现在对药都抗拒了。 “做得好的没有。” “你们在说什么呢?快动起来。”叶荞推着一个巨大的圆滚滚雪球过来。 叶晴就把两人的对话说了。 叶荞挠头,“那等我回去找看看吧,药膳也有好吃的,而且要对症啊。” “不过五禽戏你倒是可以先学起来,先天不足那就后天补,你身体强壮了,就不容易生病。” “好。”吴忧见两人真心为她考虑,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不过她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病了十几年,她看过无数大夫,早已失望了。 最后。 自然是叶荞的大雪人,获得了胜利。 毛茸茸的红色围巾,胡萝卜当鼻子,树枝当手。 在雪地里简直就是独树一帜的表现。 惹得姑娘们争相过去看,还有懂画的姑娘,直接把雪人画了下来,后来冬日堆雪人,倒在县城里流行了起来,甚至流传到了府城…… 这会儿的叶荞可算不到这些后续。 她玩了一通,带着吴忧和王思的订单,回村了。 回村后。 叶晴忙着跟沈姣姣一起制衣,中途还上门一趟,去给吴忧家的嫂子娘亲们量了尺寸,根据当事人的气质来决定衣服的样式。 叶荞就不忙了。 她在书架上翻了半天,找到了里面放着的五禽戏的书,书有些老旧了,还是叶老爹找来的,她从小就练习,记忆都刻在骨子里了。 她把五禽戏又抄了一本。 十一月初十的时候,贺远休假回来。 叶荞忙往外跑,拉着他就跑到书房里,把早就准备好的本子递给他:“阿远,你终于回来了,快帮我画五禽戏上面的图案。” 贺远翻看没有装订的纸张,看清里面就是五禽戏的内容,字是叶荞的痕迹,比之前看起来要工整得多,虽然没有多少风骨,还稍显稚嫩,贺远却很喜欢,只觉得不愧是小荞写的,真可爱。 “好,我来画。”贺远就着叶荞早就准备好的笔墨,提笔画画。 叶荞跑出去提了一壶热茶和一盘糕点进来。 她坐在旁边,看贺远画画流畅,比她那三脚猫功夫好多了。 时间一长。 叶荞就开始打哈欠。 “今日给你带了新的话本子回来,就在书箱里。”贺远见她闲不住你,笑着说。 叶荞有些惊喜,果然从书箱里找到了新的话本子。 里面除了有贺远自己写的那本书的续集。 还有一些新的,写山川见闻的。 叶荞坐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 等差不多快午时了。 徐香过来叫两人吃午饭了。 叶荞把看完的话本子珍惜地藏在书架里。 贺远则把桌子上摆放的墨水等收了起来,用镇尺把刚画好的纸张压好,等待自然晾干上面的墨汁,离开前还不忘把书房的窗户关上,免得到时候下雪,飘进去,把纸打湿了。 第三百零二章 张春程 “小荞,咋阿远一回来你就缠着他,都不让人休息会儿的。”叶母嘴上说着这话,又一边关心贺远在学堂里的日子过得如何,有没有缺什么物件。 “娘,小荞没有打扰我。”贺远第一反应是护着叶荞。 “你啊,就宠着她吧。”叶母嘴上嫌弃,心里高兴得要死,不管以后两个孩子什么情况,这感情好,她也就放心了,比起自己对小荞好,贺远对小荞好她更开心。 毕竟自己的孩子再怎样当爹娘的都可以忍受。 而小荞跟阿远可没什么血缘关系。 “快吃菜,都是你们爱吃的。”叶母招呼着两人吃饭。 中午吃得不错,有肉有汤。 吃完饭叶母也不准备睡觉。 她要去叶大伯家。 “娘,去叶大伯家干嘛?” “你小姨说定了,要说亲。” “真的啊?”叶荞好奇极了:“跟上回那个猎户吗?” “嗯,你小姨到底是二婚,具体怎么操作,我得先去找你奶奶问个章程,顺便再确定一下张春程把聘礼送到哪里。” “不是送到姥姥家?” 叶母摇头:“张春程,就是大竹村那个猎户,他的性子比较孤僻,不爱说话,又加上从小父母双亡,村里的人就慢慢传出他克人的传闻,村长带人把他赶到了山脚下,只得一个破旧的茅草屋栖身,好在这孩子也肯干,豁出命去山里寻吃食,运气好遇到一个老猎户指点,慢慢的他也就成了猎户。” “但这么多年下来,村里人对他很排外,也从来没个好话,不然他明明有点身家,都三十岁了还娶不到亲,就是被那村子里的人败坏了名声的。” “这也是个可怜的。”叶母叹息一声,说起正事来:“所以两人商议了,张猎户在我们村买个房子,把户籍迁过来,到时候直接在村里跟你小姨成亲。” “村长爷爷答应张大叔迁户籍吗?” 不是叶荞说废话,自从村里有了作坊,条件好了之后,十里八乡的姑娘都想嫁进村里来,有外来的人也想在村里落户,不过都被村长和村民拒绝了。 邕乡村本来就没有多少地。 荒地都被叶家开荒了,眼见着条件越来越好。 以后村民再大力生孩子。 人口一多。 未必能住得下。 那些宅基地什么的,都是有数的。 “这是我们家的事,自然村长和村民没有意见,大家知道村里的繁荣都是我们带来的,自然追捧。” 叶荞摸着脸:“原来我的脸都这么大了?” “你这丫头。”叶母哭笑不得。 “好了,我要走了。” “那我们在家玩。”叶荞忙说,她话本子还没看完呢,加上化雪天气更冷,她懒得出门。 叶母离开前叮嘱贺远看着叶荞,别让她光顾着玩,这才离开。 叶荞舒舒坦坦地浪了一下午。 贺远画了很多五禽戏的画像。 总算在天黑之前画完了。 晚上叶母没有回来,只让徐管家回来传口信,说她晚上在叶大伯家吃晚饭,让两人不用等了。 叶荞琢磨着,自己在家更自由了,不用被盯着吃青菜。 “阿远,我们晚上吃毛肚肥肠麻辣烫吧?” “不怕吃太辣辣肚子?”贺远不放心地盯着她的肚子看了一眼。 “不怕,先吃了再说。”叶荞嘴巴馋得不行。 贺远也没让厨娘帮忙,直接在小厨房里煮饭,叶荞烧火,并在旁边指点怎么做好吃,他有条不紊地按照顺序煮,最后出来一锅麻辣烫还真的很麻辣鲜香。 叶荞已经迫不及待了。 “快吃吧。”贺远用公筷给她夹了一筷子全是毛肚。 叶荞埋头干饭,奢侈地把毛肚当成饭吃,里面素菜没几个,叶荞还不吃,都悄悄挑到贺远碗里,她对肉食简直来者不拒。 “慢点吃,多着呢。”贺远现在已经不担心叶荞吃撑了。 他知道对方的食量就是海量,比他大得多。 “因为阿远你做的太好吃啦。”叶荞理直气壮地说,嘴上也没少吃。 贺远高兴了,看着她目光温柔:“以后我一直煮给你吃。” “好啊。”叶荞是一点都不客气。 贺远也不嫌弃,自己都顾不上,就一个劲地投喂叶荞,有种养孩子的错觉。 “你也吃,别光给我夹。”叶荞筷子一转往他碗里放了不少肉。 贺远还是维持照顾她的习惯。 吃完饭,贺远还要写稿子,叶荞去屋子里把她做的羊皮靴拿出来,用木盒装着,见他在写,也没有打扰,只把东西放在床上,跟他说了一声就离开了。 叶荞不知道。 贺远在她一走,就写不下去了,他很想知道小荞送了什么。 走到床边坐下,慢慢打开木盒,看见里面漂亮的羊皮靴,以及还在鞋子边上留下了属于叶荞自己习惯的印记,贺远展颜笑了起来。 他先去找了一双新的脚袜套在脚上,这才期待地试穿,走来走去,走了两步,大小合适,羊皮软,里面还有厚厚的羊毛,暖和得他都舍不得把鞋子取下来。 天刚亮。 村里已经有不少住户家中烟囱里冒出白烟来。 清晨大雪天气,几户没有村民在外面。 一个高大的身影,身上穿着老旧的皮毛,后背背着一个大包袱的男子从后山村尾慢慢走了下来。 他没有停留,径直朝村长家所在的屋子走去。 张春程站在村长家门口,敲响外面的院门。 “来了,谁啊。”村长儿媳拢紧衣裳,小跑过来把院门打开,就看见人高马大的汉子,吓了一跳:“你……你是谁?” “我是大竹村的张春程,过来拜访赵村长。” “哦,是你啊,张猎户是吧,那个什么,你先进来吧,俺去喊公爹。”村长儿媳妇觉得他看起来就凶神恶煞的,不敢接近,喊完公爹就跑进厨房去了。 村长招呼张春程进堂屋说话。 “这么大一早就一路从大竹村走来的?也不怕冷着。”村长说着看见他的体格,瞬间觉得自己多虑了。 果然,张春程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把他自己的户籍以及一张保存得九成好的狼皮递给村长。 第三百零三章 买地基 “麻烦村长帮我迁户,这个狼皮是我自己打的,您留着做个披风坎肩都成。” 村长一看就知道毛皮很好,伸手一摸,更是暖和地很。 他本性实诚,摇头说:“用不着,你要迁户籍的事,叶家早就跟我说了,哪里还需要你送礼。” “只要你啊,以后好好对媳妇儿就行,建业媳妇儿对她这个妹子,可是关心着呢,你若是对对方不好,以后要是出什么事,别说老头子我不会帮忙,就是村里也有可能对你生出抵触情绪,毕竟那样的男人丢人。” 张春程还是那副表情,“我知道。” “不过你放心,叶家人还是很讲理的,相处好了,对你绝对是好事。”村长怕把他吓着了,到时候坏了苏好的亲事,建业媳妇儿来找自己麻烦就不好了,又忙填补了一句。 “我先带你去看地基,等明年开春化冻了,再请人修房子,婚事定到明年秋季的吧?时间上正好。”村长敲了敲烟杆,站了起来。 “嗯。”张春程率先往外走。 正好撞见村长媳妇儿端了一碗热茶过来,“咋的?这么快就要走了?还没喝口热水呢。” “张小子,你婶子说得对,喝口茶再走,不着急。”村长哪料到他说走就走,何况对方的狼皮还在呢。 张春程寡言地对村长媳妇儿说了一声谢谢,接过热茶一口就干完了,不等两夫妻说话,他率先道:“村长,我去门外等你。” 人话一落,大步走出去了。 “嘿,这孩子,还真是少言寡语哈。”村长媳妇儿是个老婆子了,在村里啥样的没见过,“这还是实诚,跟苏好一起过日子,应该合适。” 性格嘛,总要互补,像苏好和离后自己撑起铺子,养家里的孩子,还供养父母,可见是个外柔内刚的,要是配上那大男子主义的,肯定嫌弃媳妇儿在外抛头露面。 “像张小子这样的,别看不爱说话,实际上可疼媳妇儿了。” “可不是实诚么。”村长扬了扬手上的狼皮,“这么好的毛皮,说送就送了,就从我们家换来一碗热水,还不想占便宜,早早的就跑出去了。” “那大竹村的村民还嫌弃这孩子克亲,我看不尽然,唉,那你别耽搁了,快带人去看,别冷着了。”村长媳妇儿把皮毛接过去,催促村长出门。 村长拿了量尺,吹胡子瞪眼地出门了。 这个老娘们,啥话都被她说完了。 “走吧。”村长一走出院子,果然看见在旁边墙根下站着的张春程,招呼着他,相看村里的宅基地。 其实村里的宅基地还没有定下的,不多了。 不过靠近叶家新宅子,也就是西面后山那边,就不少,只不过那边住的村民少,大多数的房子都在村子中间。 “你看,这几个,你选哪个?”村长走了一路,冷得缩紧了脖子,这还是他身上穿了新棉衣的结果。 一共五个宅基地。 三个在村里,四周都有村民的房屋。 另外两个,一个靠近村尾,也就是张春程早上下山走的那一路,另外一个则是靠近叶家的荒地,在村头的西面。 “我比较中意后两个。”张春程实话实说。 村长睨了他一眼:“那你选哪个?” “不知道。”张春程一句话就把村长噎住了,无语地看着他。 “我需要去找苏……叶夫人商量一下。”他说的是叶母。 毕竟村里,苏好唯一的亲人就是叶母,实际他是想借叶母,见苏好一面,跟她商议。 村长自然听出言外之意,他缩了缩脖子,说:“成,那我们去叶家。” 两人到了宅子这边,敲门后说明来源,很快就被叶母邀请到了客厅里,叶母吩咐小厮给村长和张春程送了热茶和新鲜出炉的包子。 “你们来得正好,小荞早上天还没亮就起床,说什么做些新鲜吃食给阿远带去学堂请客,你们正好帮忙尝尝。” 村长走进来,感受到火墙的温度,早就舒坦得不行,这会儿又是热茶又是个头小但味道精致的包子,比在家吃了一顿大餐还满足。 倒是张春程动作僵硬,喝完一杯茶也不续,面前摆放了一笼包子,吃完就不动了。 “不用客气,多吃点,家里厨房包子多着呢,对了,还有大肉包,你们打猎的汉子,应该更喜欢吃大肉包,那读书人就喜欢精致的,各有千秋,仔细看来也挺有意思的。” “可不是嘛,那学子就天天念书,身板都弱。” “猎户可要力气大,吃啥都得大的,觉得扎实。”村长晃悠着脑袋说,“不过小荞着小笼包做得好吃,中。” “哈哈哈,村长,你可别夸她了,她就在旁边指挥,都是家里的厨娘和丫鬟做的,那丫头,有人使唤,更懒洋洋的了,我说她是在猫冬,还不承认。” “不一样,小荞脑子好使,没必要像我们这样干粗活。”村长吹了吹胡子,“建业媳妇儿,这么好的闺女你可别嫌弃啊,我恨不得她来我家当我孙女呢。” “看吧,都是你们宠的,这下我是说都不能说了。”叶母笑骂道。 村长却不承认:“小荞是好孩子,阿远也是好孩子,村里都是好孩子,但村里的孩子,可比不上小荞优秀,是我们村的福娃娃呢。” 这想法显然在村里老一辈里认定了。 叶母自然高兴自家孩子被宠着,嘴上说着谦虚的话,要是叶老爹在这,绝对要炫娃。 两人说话,气氛就很轻松。 张春程不知不觉就被叶母招呼着,头一次感受到肚子吃撑。 他坚硬的外壳好像都融化了一些。 正说着话呢。 苏好被叫了过来。 有村长和叶母作陪,两个未婚男女一起坐在圆桌旁,商议买地基的事。 “有两块地,大小都有三百平左右,你喜欢哪里,我就买哪里。”张春程一口气把心里话说完,又变得寡言少语。 苏好也有些羞赧,不过她的经历,让她很快就平复下来。 “我想买村尾后山那边。” “不行,买村西这边。”叶母打断苏好的话。 第三百零四章 买地 苏好跟张春程都看向她。 叶母轻咳一声,看向村长:“村长,我想私下跟妹子说两句话,你看……” “你们说,我顺便看看你家宅子,还没好好欣赏过呢。”村长很有眼力见,起身走出去了,谁家都有私事,哪里能随意告诉外人。 “小妹,春程,你们先听我说,以后你们成亲,肯定就在村子里定居下来,选在村西,离我家近,能相互照顾,最关键的是,你也知道,阿远要读书,以后肯定要去府城,要是运势好,指不定还要去京城,到时候我们全家肯定要跟着一起,家里除了大伯家,就没啥人看着了,虽说下人都捏着卖身契,可时间长了,谁知道会不会出问题?” “你们在这边,未来还要麻烦你们帮忙盯着些。”叶母考虑事情一向长远。 这些事早早的就想过,只不过时间还早,也就没说过。 苏好本来想拒绝,在听到姐姐说帮忙的话,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不过回应之前,她先转头询问张春程的意见:“张哥,你说呢?” “嗯,你喜欢就好,我都可以。” “放心吧,这边人也少,村里人很少过来这边。”苏好知道张春程远离人群很久了,其实在人际关系处理上有些生硬,可并不影响他是个好人。 “好。”张春程头一次感受到有人关心他的想法。 他听人说,娶媳妇儿就要对媳妇儿好,不然媳妇儿丢下娃就跑了。 头一次知道,原来媳妇儿也会怜惜当相公的,原来被人关心是这种感觉。 张春程看着苏好的目光里都不由化成柔情。 叶母在旁边欣慰地看着。 她不怕小妹再嫁,就怕小妹没找对人。 “对了,你们若是想买地的话,可以从我家买,家里地多得不行,朝廷赏赐的五百亩我都还没去看呢,要等开春化冻了,再找长工去种地。” “谢谢你,姐。”苏好哪里不知道她是在帮自己。 毕竟叶家现在的身份,地不嫌多,也不用交税。 “别说这些见外的话,谁叫我是你姐,你日子过得好我就高兴了。”叶母这么说实际上是在对张春程表态。 有她撑腰,至少不用担心苏好以后被欺负。 毕竟人心易变,尽量有底气。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买地基,又从苏好手里买了十亩地,一共花了一百五十两银子,张春程都是直接现银结算,惊呆了村长,他还以为对方一直住茅草屋没什么身家呢。 没想到,真人不露相啊。 很快,张春程在村里买地,住村子里的消息,大家都知道了。 不过也没造成什么大的影响。 大家又开始猫冬,准备咸菜,腌咸鸭蛋之类的杂活儿。 买了地,张春程就要准备送订婚聘礼。薆荳看書 礼物是要送去苏家的。 一大早。 张春程离开牛棚的员工宿舍,前往镇上购买聘礼。 苏姥姥他们也早就通过气,对这件亲事也乐见其成。 苏姥姥一大早吃过早饭,也不用下地,就坐在堂屋里,面前放着炭盆,一边烤火一边剥花生。 这些花生剥了都是要做成吃食拿出去卖的,正好冬日农闲能做这种事。 除了苏年、苏二舅两人一直在外面跑着拉货。 其他人都在家里。 苏好带着两个孩子也在家。 “小好啊,这下是你看的对象,可要好好过日子,也是运道好,二婚不好嫁人,你啊,以后别再出这种事娘就放心了。”苏姥姥诚心地说。 苏好也不想让爹娘担心。 若非一开始姐姐帮忙有了杂货铺。 她可能还要在家里吃着爹娘的。 就算兄弟再心好。 她也不好意思吃白食。 再说了,一直吃白食,再好的感情也能消磨没,她这会儿回想起来和离后的日子,竟然完全没有遇见她料想中的难受。 “娘,我会的,你不放心我的眼光,还怕姐姐也看错人么。”苏好说这话就是想让她放心。 苏姥姥点头:“没错,你姐姐眼光好。” 自家娘亲的反应,苏好完全不意外。 “小妹,你给男方的回礼准备好没?”苏大舅母问。 她其实才是家里最希望苏好嫁个好人的。 长嫂如母。 苏好年纪最小。 今年才二十三。 她家男人都三十出头,直奔三十五了,人到五十就看得到头,能有多少年好活,总不能一辈子给她撑腰,村里在意男丁不仅仅是传承,而是现实,男丁多的家庭,别人也不敢轻易欺负,只剩那孤儿寡母的,被欺负了也只能打破血牙往肚子里吞,就是这么苦,好些人的经历就说明了这个事实。 总之,比起苏好一个人年纪轻轻就守寡,还是再嫁个好男人好。 何况听闻张春程那小子还是头婚。 “准备了一双鞋和一套棉服,我自己做的,他一个人生活,平时穿的都不合身,其他的用处不大,吃穿更实在。”苏好说。 苏大舅母颔首:“那可以。” 见妹子自己准备得妥当,她也就不胡乱插手了。 这边。 张春程直奔镇上。 他扯红布,买了桂圆花生等吉祥的六样,又去首饰铺子,一眼就看中了其中一个金色的簪子,碎花很漂亮,一问五两银子,他毫不犹豫就买了。 又给苏暖买了一个手镯,给苏真则买的墨条。 糕点他决定直接在村里的数字客栈买,怕在镇上买了不新鲜。 一些山货他自己家有,倒是准备出镇回村,看见路边有人卖干海带,海货虾皮,咸鱼干,他又买了些。 正儿八经的聘礼还需要大雁。 他之前找寻过,也没找到,只能用大鹅代替。 他以前在大竹村的村民肯定不会卖给他,但现在是在邕乡村,村子里养大鹅的人家不少,应该可以买到一对。 他想到以后也能老婆孩子热炕头,心里都火热了些,好像未来的天空阴霾消散,碧蓝一片,充满希望。 赵婆子穿着一身半旧不新的棉袄,迈着小脚,手上还提着花生,她快步往大竹村走。 一到村子外面,脚下的鞋子都打湿了,她心里更加烦躁,随便叫住好不容易看见的路过的小媳妇儿问:“晓不晓得张猎户住哪的?” 第三百零五章 点火烧房 “你是谁啊。”小媳妇儿一听找张猎户,表情瞬间变得怪异,赵婆子一心想赶紧解决完事情就回去,冷得不行,也没注意到她的表情,粗声粗气地说:“我是他远房表亲。” “张猎户啥时候有亲戚了?”三十年没见过张家有亲戚,突然冒出来一个,小媳妇儿怎么都不信,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她。 赵婆子可不是好性子,眼神一厉:“让你说就说,小娘皮那么多问题做什么?我要是你家婆婆,早就把你收拾得服服帖帖。” 小媳妇儿气得脸色铁青,也不是个愿意吃亏的,怒骂了一声:“呸,老婆子,你骂谁,到别人的村还这么嚣张,我就不告诉你。” 然后她转身就走了,边走还边呸,赵婆子气得在原地指着她破口大骂,各种脏话不绝于耳,结果倒霉的一脚踩到雪地坑里,鞋子全湿透了,身体里冒出一股寒气,打了一个哆嗦,脸色有些惨白。 她最后还是拉住了一个孩子。 才问到地方。 赵婆子嘴上咒人,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找到了张春程的茅草屋,屋子很破烂,像是修补过无数次。 她嘚瑟地撇撇嘴:“我还以为苏好那贱人能嫁个什么好人,原来不过是个破落户,真是不识好歹,呸,活该。” 她正要敲门,一推院门,谁知道竟然直接被推开了。 “没关门?”赵婆子狐疑地嘀咕了一声。 人已经大步走了进去,直奔堂屋而去,这一看,发现堂屋有些乱,只剩下一些桌椅板凳,她逛了一圈,竟然一个人都没发现。 正常守礼的人,见主人不在家。 肯定就先离开了,心地善良点还会帮忙把门拉上。 偏偏赵婆子就不是个好人,她心跳加快,眼底闪过一丝贪婪,转身就往唯一的厢房跑去。 跑进屋子里,她目标明确,各处翻找。 找了半天。 一个铜板都没有。 赵婆子不信,自言自语道:“这张猎户藏铜板倒是有一手,我就不信,一个都找不到,要是能找到十两银子,就能供春恒在县里住一个月了。”薆荳看書 “要是能找到一百两……”赵婆子陷入狂喜中:“就算是府城也是去得的。” 贪婪之心冒上来,赵婆子直接地毯式搜索,什么墙缝,床底,各种陶罐她都找完了,本来以为至少有些收获,结果连铜板都没有! “呸,什么穷鬼!”赵婆子气得脸都绿了。 她在四周一转,竟然生出了一把火烧了茅草屋的心思。 等赵婆子恼羞成怒这般做了,再回过神来时,发现茅草屋已经一片火光,她才害怕起来,惶然地转身就跑了。 大火在冬日里烧得一片猩红,等大竹村里的人发现时,火都把几间茅草屋烧透了。 - “小姐,你真要吃冻梨啊?”徐香陪着叶荞坐在书房里,叶荞躺在躺椅上看话本子,屋子里有火墙,暖和得她只穿了一件毛衣,也没穿外面的棉袄,舒坦得已经七八日没出门了。 “嗯,我们在屋子里暖和呢,吃冻梨正好。”叶荞觉得燥热得慌,就想吃点冰凉的。 徐香无奈,只得出门去帮叶荞拿。 叶荞翻来覆去的把之前看过的话本子又看了一遍,想看新的话本子了,看来得找表哥帮忙再 买点回来,阿远一直在镇上,新鲜的话本子他就帮不上忙了。 过了约莫一刻钟。 徐香跑回来了。 她气喘吁吁的,手上端着盘子,放着几块切好的冻梨。 “小姐,出事了。” “出啥事了?”叶荞脑子里正在思考哪个作坊容易出事。 就见徐香说:“是那个赵……赵婆子出事了。” “赵婆子?”叶荞还没反应过来,被她一提醒,恍然大悟:“噢,你说的是我小姨前夫赵春恒的娘是吧?” “对,夫人已经去老宅那边了,你要去吗?奴婢只在门口听门房说了一嘴,也没说清楚到底是出什么事了。”徐香把自己得知消息的来源老老实实主动告知。 叶荞果然精神了,她一跳起来穿上羊皮靴,厚厚的带有围脖的棉袄,扣好扣子就往外面跑。 “诶,小姐,你的冻梨……”徐香等她跑远了才反应过来。 下意识端着盘子就追上去。 叶荞哭笑不得,回过头说:“你自己吃吧,去厨房烤火,我去老宅了。” 叶荞到叶大伯家时。 叶母前脚也才刚到。 她直奔堂屋,果然看见里面坐着一大家子人,连叶萧和沈姣姣都在,两人分隔两边坐着,时不时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黏糊得让叶大伯母都不稀得看自己那调戏人家闺女的儿子一眼。 “娘,赵婆子到底出啥事了?”叶母有些稀罕。 叶奶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有些无语:“赵婆子跑去把张春程的茅草屋烧了……然后回家的时候,不小心踩进水坑里,回家就得了风寒,躺在床上起不来了。” “她有病啊,跑去烧张春程的茅草屋。”叶母骂人的话脱口而出。 实在是,一看这种事就不时正常人能做出来的。 “可不是么,消息还是大竹村的村长过来告知的。” “怎么是大竹村的村长?” “大竹村发现火灾,就去灭火,本来以为是意外,但怎么都要去告知张春恒,结果等了两日都没等到人回去,才有人提起他跟小好结亲的事,这不,大竹村离我们近些,去亲家母家也要路过我们村,就顺便过来先找我们问了一下情况,就遇见了张春程。” “张春程跟着大竹村的村长回去了,并且表示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家,而是在叶家干活儿。” 没错。 张春程是个勤快的。 叶母就干脆让他在开春前帮忙养牛羊,正好缺人手,等开春了,她再招工,张春程也去忙活自己家的地。 除此以外,村长之所以在知道张春程都迁户籍到邕乡村,但在大竹村的茅草屋和地基都是张春程的。 “后来大竹村的村长见是他人所为,情况危急到了自己村长,才带人去查证,花了两三日才询问到赵婆子身上。” 第三百零六章 报官 众人听了都有些唏嘘。 叶大伯母好奇:“所以,赵婆子为啥要烧张春程的屋子啊?能有啥好处?” “好处我不知道,不过她烧赵春程屋子的原因多少跟小好有点关系。” “哼,正好这人把把柄送上来了,她一个老婆子都半废了,那就让赵春恒这个好儿子帮忙赔偿。”叶母说做就做。 她先联系了张春程,私下询问他愿不愿意寻求赔偿。 张春恒一听赵婆子是苏好曾经的婆婆,毫不犹豫就点头答应了。 “好小子,没看错你。”叶母满意地点了点头。 张春程还是那副寡言的样子,他只想护着自己的妻儿,其他人的死活与他有什么相干。 叶母让徐管家带着张春程去县衙报案。 县丞一见是徐管家,热情得不行,听说是来报案的,而且还有证据,毁人私产赔偿已成定局,并不需要为难,自然愿意给叶家这个面子。 “老郑头,你带着两个衙役跟着一起去取证。”县丞安排了郑捕快去办这件事。 当初也就是他在牢房里帮了叶荞一把。 之后顺利升成了衙役头子。 郑捕快点头,带了两个衙役出了县衙。 本来他打算一人骑一匹马的,徐管家看见了,忙叫住他,含笑地说:“郑捕快,你们来坐马车,骑马多冷啊,到时候老奴再安排送你们回来。” 两个衙役下意识看向郑捕快,显然想答应,毕竟冬天里是真冷,他们为了外面套进衙门的服装,里面也穿不了厚棉袄,索性冬日里外出的机会少。 “郑捕快,你不用介怀,马车大,早些把事情办完才是。”徐管家主动说。 郑捕快瞬间意识到,可能这次的案子,牵扯到了叶家,并且叶家的态度是让对方得不了好,他沉吟,最终还是坐上马车,准备去看看实际情况。 马车一路直接到了大竹村。 又见了当初见过赵婆子的小媳妇儿和孩童。 所有人再一起去了赵家。 赵家此刻的气氛并不好,厢房里时不时响起赵婆子的咳嗽声。 赵春恒在两日前就被村里人去县里找了回来。 他坐在破败的屋子里,冷得没有一点温度,更可怕的是,整个老宅竟然没有一点值钱的物件,想到之前家里为了给他凑去府城考试的路费,当卖了许多物件。 如今老娘又病了,谁能照顾好老娘,又能给他提供去府城读书的银子? 赵春恒思索着,第一反应排除了吴荷花,那是他的心上人,给了他五十两银子,更成了朱砂痣,何况他是个男人,也不想在喜爱的女人面前丢脸,自然不会提缺银子的事。 那就只剩下苏好了…… 想到苏好,赵春恒就想到最近叶家的事,那可是苏好的姐夫,如今竟然有了爵位,这么大一个大腿,是该得抱住,看来,他得亲自去见一见苏好,把人哄回来。 当他媳妇儿,供养他读书不是应该的吗?毕竟他也是为了这个家。 “砰砰砰。” 敲门声乍然响起,赵春恒被吓了一跳,烦躁的同时,莫名心里一突,有些不安。 “谁。” “是我。”赵常林的声音里压抑着怒火。 赵春恒还不知道出什么事了,他走过去拉开门,就被赵常林怒目而视,并且注意到他身后还跟着六个人。 其中三个穿着衙役服。 赵春恒瞳孔一缩,问:“村长,你们这是?”他故作镇定地问。 赵常林没理他,直接问:“你娘呢?” “娘在屋子里躺着。”赵春恒当着衙役的面不回答也不行。 “这些衙役是来找你娘问话的。” “先让我们去见见当事人。”郑捕快见两人始终说不到重点,出声打断,率先往里面走。 赵春恒还想拦着,找借口说母亲病重不方便见客,就听到咳嗽声,郑捕快直接带着人往右边厢房走去。 赵春恒想拦也拦不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走进去。 “赵王氏,十日前,你独自前往大竹村,烧毁村中猎户张春程的屋,你可认?”郑捕快直接问。 赵婆子虽然一直咳嗽,可也没有睡着,听到这话,眼睛下意识瞪圆,在对上郑捕快锐利的眼神后,她躲闪后偏过头,咬死不承认:“你们说的什么,老婆子我不知道,老婆子我要死了噢,还有人来找我麻烦,不怕天打雷劈吗。” “儿子啊,快来把这些人赶走,我要休息,不能说话了,咳咳咳咳……哪里都不舒坦。” 赵春恒本来在认出张春程后,还在怀疑对方是故意来找麻烦的,但郑捕快话一出,再加上亲娘的反应。 他瞬间明白过来,她娘肯定做了这件事。 每次他娘心虚的时候都是这种表现,色厉内荏,转移话题。 他不觉得哪里有问题,毕竟他娘一直对他好,又是寡母把他抚养长大。 “几位衙役,你们看?我们去堂屋里说吧,我娘年纪大,再吹风身体恐怕更受不了。”赵春恒不准备承认。 郑捕快这会儿心里已经有数了,他想到赵婆子还要上堂作证,也就没有勉强,带着人去了堂屋。 “几位坐,我去给你们倒点热茶,真是招待不周……” “不用招待了。”郑捕快抬手,直接打断他套近乎的行为:“这件事有证人,不管你娘承不承认,都会带上公堂上,到时候自有大人断案。” 赵春恒脸色微微一沉:“也就是还没定夺。” “自然。”郑捕快点头,他又不会逼打成招,毕竟就只是毁坏房屋,关几日,赔偿银钱的案子,用不着用这些手段。 “你就是事主吧?”赵春恒看向张春程,目光打量,落在他身上肌肉扎实,气质跟叶老爹类似的样子,心里就下意识不喜起来,觉得这次的事,肯定是叶家人使的招数,偏偏他娘就踩进陷阱里了。 “对。”张春程抬眸,露出一张让人不好欺负的眸子,定定地看着他。 “你家烧毁的屋子,是什么样的?你准备索赔多少银子?三两够不够?”赵春恒也不用他回答,自顾自地道:“你应该知道我是读书人吧?你放心,我连书都读得,自然是不会差你茅草屋的银子的。” 第三百零七章 耍赖 “你看,我娘若不是去你家,也不会生病,我们家赔了茅草屋的银子,你是不是也该把老人的药费赔了?” 赵春恒这话一开口,在场的人都惊讶了。 要说赵婆子没病吧。 真病了。 要说她是去张家一趟才生病的,好像也没问题。 但是! 这不是她自作自受吗,凭啥还找张春程要药费啊。 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张春程脑子还算清楚,他言简意赅:“小偷,盗窃途中死亡,与主家无关。” “做生意,拉车,送人,出意外,人情上应赔偿一些。” “对啊,赔什么赔,我还没听说谁家进小偷,小偷自己出事死了还要怪主人家的。”一个衙役笑了起来。 赵春恒看着就像是他在嘲笑自己一样,身侧的拳头捏紧。 “你既然是读书人,就更不应该无理取闹,大越法典应该看过吧?里面没有这个赔偿的内容。”郑捕快淡定地看向赵春恒,说:“当然,你想私了,只要跟事主商议好,也不用上公堂。” “你们是私了还是公了?”一般这种事都是村里解决,不过也会去衙门备案,毕竟烧房子情节恶劣,这可是冬日,把房子烧了岂不是要让主人家冻死在冰天雪地里? 再说了,乡下人大半辈子好不容易修上一个房屋就被毁了,谁不恨。 果然,就听见赵春恒说:“私了。” 张春程回应说:“公了。”ζΘν荳看書 “你别不识好歹。”赵春恒眼底闪过一丝厌恶。 突然,他想到什么,对郑捕快说:“各位,我想跟张猎户私下说话,可以行个方便吗?毕竟我娘年迈体弱……” 郑捕快也不想闹出人命来,何况赵春恒还是读书人,到时候占便宜的肯定是读书人。 “你去跟他说说,谈不妥的话,还是会根据诉求,带人上公堂。”郑捕快对张春程说。 张春程颔首,表示知道了。 他跟着赵春恒进了曾经苏好母女俩住的屋子,此刻里面已经变成了杂物房,各种东西都摆放着,两个人站进去就有些转不开身了。 张春程走进去两步,就不动了。 “说。”他言简意赅。 赵春恒盯着他的脸,故意说:“你不知道吧?以前小好就住在这个房间,你看,这么小,她还是喜欢,说明她在意我,之前若不是因为我先放弃的她,她也不会带着两个孩子离开。” “我们一起生活了八年。” “这八年你不过才认识他一个月吧?你觉得能比得过跟我的感情?” “再说了,我们还有两个孩子,帮我养儿子,你可真是……伟大。”赵春恒朝他比了比大拇指。 张春程淡淡抬眸:“她愿意嫁给我,不是你。” “呵,那是因为我没有去找她表态,只要我一说,她肯定就会带着两个孩子回来,毕竟亲爹还是比后爹好。”赵春恒争论。 张春程摇头:“这只是你的想法。” “你还是不是男人。” “你觉得呢?”张春程挺直脊背,整个身形更加强壮了,往他面前一站,赵春恒比他矮还比他单薄。 赵春恒:“……”总觉得这人要一拳打上来。 “你只是一个猎户,如果我考上了举人,她想回来可就回不来了,而且儿子也享受不到这个好处,你说看看,比起一个猎户后爹,我一个举人甚至是官身亲爹,谁能帮助他?” 张春程:“也许等你考上举人了,小浩也考上了秀才,甚至是举人。” 赵春恒面色铁青! 这一句话可谓是点住他的死穴。 对他来说科举是最重要的事,对方这不是在咒他自己一直考不上吗? 有八十岁都是秀才的。 他绝对不愿意成为那样。 “你给我闭嘴。”赵春恒面目狰狞,伸手想朝他打去,张春程伸手抓住他手腕,轻轻把人制住:“如果你叫我来只为了说这些废话。” “那就不用说了。” 张春程转身就往外走。 赵春恒看着他的背影,眼神阴翳,越发想出人头地,让这些敢轻视他的人,都匍匐在他脚下!“谈得如何?”郑捕快问。 张春程说:“没谈妥,还是上公堂。” “好的。” 这件事赵春恒本以为最多就是赔银子的事,可他很快就发现不对劲,因为村子里的村民看见他都会阴阳怪气地询问他娘烧人房屋的事。 大竹村那边的村民更是防他跟防贼似的。 赵春恒不想让赵婆子上公堂,有了这事,到时候他的名声就不好听了,只怕同窗还要取笑,又嫌弃张春程要他家赔偿的银子太多,也不想给。 干脆让赵婆子装病。 一直拖着不去公堂。 “赵婆子身体真不行,起不来了?”这话是苏姥姥问的苏好。 今日就是张春程跟苏好定亲的日子。 肉、糖、布匹、压箱底的银钱,男方一个不缺,态度好,让苏家在村里都挺直了脊背。 像苏好这样和离回家再嫁人的,也不少,可也没谁像她一样二婚还能嫁个头婚的,还能给那么多彩礼。 大家都不由高看了苏家。 就说苏年,苏姥姥在村里走一圈,都是人找她问长孙亲事的。 话又说回来。 苏好说:“没起来倒是真的,是不想起来还是真的起不来就有猫腻了。” 不得不说,当儿媳的也最了解婆婆,两人之前怎么说也相处了八年。 苏姥姥一听,啐了一口,“我看那老婆子是老糊涂了,装病也不怕忌讳。” “还有赵春恒,一个读书人,作出抛妻弃子的事,如今又船舵老娘装病,也不怕夭寿。” 苏姥爷在旁边敲了敲烟杆:“行了,老婆子你少说一句,今日可是闺女的大喜事,就别提那讨人嫌的。” 苏姥爷虽然平时不说啥话,心里对赵家还是有气的,平时都是眼不见为净。 “成成成,不说了。” 苏姥姥也是觉得提到赵家晦气,更不想让新女婿听着了心里有疙瘩。 她跟苏姥爷一起出门,热情的招呼了上门提亲的媒婆,以及张春程,还有回娘家来帮忙的叶母和叶荞。 第三百零八章 饼干 苏好在屋子里,收下了张春程送来的聘礼,又把早就准备好的回礼让苏姥姥送给张春程。 走完流程,差不多就到中午了。 苏家早就准备好饭食。 由全家招待张春程。 虽然是二嫁,但也要按照正常成亲的规矩来走,吃饭的时候苏好是单独在屋子里吃。 “春程啊,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希望你好好对我闺女,她是个好姑娘,勤快能干,绝对不会犯原则性的错误,你放心。”苏姥爷举起酒杯说。 张春程没有说好听的话,只嗯了一声,对苏姥爷、苏大舅两个苏家男人敬的酒来者不拒,不知不觉就喝了不少,眼见着一向面无表情的脸都喝红了。 苏姥姥一巴掌拍到苏姥爷肩上:“一个劲儿灌孩子酒做什么?这么多好吃的,人家也看不上你那点马尿,喝多了明早脑袋一准得痛。” “老大媳妇儿,快给春程盛饭,再来点热汤,空腹喝酒哪里舒坦了,有不是不让喝,也得等人饭吃饱再慢慢喝。” 苏姥爷和苏大舅被训。 苏大舅是不敢反驳的。 苏姥爷只能闷不吭声地坐着。 时间一长。 自家老婆子注意力就不在他身上了。 事实上也确实是。 苏姥姥只顾着一个劲照顾张春程,尤其是在张春程帮苏姥爷、苏大舅说了话后:“岳父和舅兄高兴,我该陪着。” “唉,你是个好孩子,不过也别纵着这老头子,他心里是一点数都没有,就爱喝酒,平时就不给他喝,就是找这个机会,蹭酒喝呢。” “你这老婆子……”眼见老妻越来越埋汰自己,苏姥爷急了。 苏姥姥的重点也不在他身上,说了两句就停了。 张春程对两人送来的吃食,来者不拒,基本上是给什么吃什么,吃到最后一向没感受过吃撑感觉的张春程头一回肚子撑得不行,他只想出门打拳。 吃完午饭。 张春程就回去牛棚干活儿了,至于收下的一身衣裳和鞋子,他都珍惜地放在床头。 “娘,走,回家了。”叶荞先爬上马车。 坐在上头,看苏姥姥拿着大包大包的一些吃食给叶母。 “娘,这些东西你留着自己吃,我们家里不缺。”叶母快速把捉好的鸡鸭放回圈里,这会儿冬日鸡鸭不下蛋了,可明年一开春又是好鸡,过年一般吃大公鸡,不影响下蛋,又是吉兆。 “那哪成,回趟娘家空着手回去,别人会笑话的。”苏姥姥坚持要让她拿着,一边轻拍她的手,说:“这银子是你妹子给的,赵春恒的事,她心里感激,不仅给了你,还给了家里两个兄长,你可要收下,不然她肯定心里又在琢磨怎么报答。” “行,这银子我收下了。”叶母想得简单,反正等明年苏好出嫁了,她再添妆,也有了理由。 “这些蜂蜜我拿走,家里需要,其他的就算了,山珍留着你们过年炖肉吃。” 叶母跟苏姥姥说了两句话,才上马车离开。 从苏家回到村里。 花了一个多时辰。 好在马车厢做得很严实,也不透风,除了颠簸了点,问题也不大。 “娘,赵春恒那边,怎么还没动静啊。”叶荞觉得是不是要再做点什么,刺激对方一下。 叶母倒是不急:“快了,我们有的是时间等,赵春恒你觉得他有耐心一直在家里伺候赵婆子吗?最先着急的肯定是他。” 叶荞觉得也对,反正赵婆子病了,肯定没法子来找麻烦,赵春恒一个读书人更是没脸来,也算是解决了麻烦,现在他们占据主动。 回家后。 接下来的几日。 叶荞闲着无聊,加上话本子也看得差不多了,就跑去小厨房,用面包窖烤饼干。 最后还真被她弄出几种饼干。 蜂蜜饼干。 加了果脯的水果饼干。 撒了点白糖的香饼干。 虽然成功了,不过还是弄了很多次品出来,其他的饼干倒是可以用来送礼,没弄好亦或者烤碎了的,叶荞准备用盒子装上,给村里的亲朋好友都送点过去。 她先给徐管家拿了差不多三十斤,让他分发给家里的长工,下人。 她又拿着盒子,脖子上围着围脖,先去了苏英家,把饼干送了。 “小荞,快进来烤火。”苏英现在一副妇人装扮,整个人都显得比以前成熟一些,做事也麻溜,叶荞来的时候,她正在喂鸡。 “表姐夫呢?”叶荞进去,喝着苏英给她倒的热茶,坐在堂屋火盆旁烤火,还看见火盆里旁边埋着几颗红薯,忍不住手痒地戳了戳。 “他去第一客栈那边去了,那些厨子的手艺不算过关,正好趁着现在人少,教会他们。”苏英说。 “也是。”叶荞喝完一杯茶,站起来准备去叶大伯家。 苏英也没有多留。 把烤好的红薯往她手里塞了一个。 叶荞乐呵呵的,“谢谢表姐,那我就不客气了。” “不用客气,多吃点。”苏英性子倒还是以往那样大气,可见婚后生活对她没什么太大的影响。 叶荞笑弯弯地往叶大伯家走,一边走,一边吃着烤红薯,味道香甜,又是刚烤好的,非常不错。 远远的,在接近叶家门口的时候。 看见有一个头上带着点银丝的妇人,站在叶大伯家的院子外,时不时朝里面望一眼,来回走动。 离得近了。 叶荞发现对方愁眉苦脸的,像是有事要找叶大伯家的人。 叶荞还没走近呢,就被妇人看见了。 妇人朝她露出温和的笑容:“是小荞啊,天冷呢,怎么还在外面走?” 叶荞说:“原来是五婶啊,你找大伯母吗?怎么不进去?” 妇人像是做了决定一般,沉沉叹了一口气说:“嗯,我这就进去。” “我来敲门。”叶荞跑上去,快速敲响木门。 很快,叶大伯母过来开的门,看见是她,叶大伯母拉着她催促快进去:“小荞咋来了,快去堂屋里烤火,这化雪天冷得很呢。” 叶荞忙说好,“大伯母,五婶来找你。” 叶大伯母被她一提醒才看见门外的叶刘氏。 “旺嫂子,你咋来了?快进来。”叶大伯母招呼她。 第三百零九章 赌钱 叶刘氏歉意地说:“不好意思,打扰了。” “这算什么打扰,快进来快进来。” 叶荞已经跑进堂屋里烤火去了。 叶大伯母等叶刘氏进来后,反手关上院门,才问:“旺嫂子,你这是有什么事吗?” “嗯,是有。”叶刘氏还没说话呢,眼眶就泛红,但她又是要强的性子,很快就情绪稳定下来,说出来意:“我想卖地,不知道你们家要不要。” “卖地?”叶大伯母震惊了。 村里的地自从村里日子过好后,越来越紧俏,别说是好田地了,就算是荒地都被不少人买走了,根本就没多少剩的,要知道,现在卖了,以后可未必能买回来了,何况价格还涨了。 “我知道,但这也没法子了,我也不瞒着弟妹,是我家那个不成器的。”叶刘氏表情要哭不哭的,眼里还带着怒火。 “先进去说吧。”叶大伯母一听就知道有事。 为了给她留面子,把她带去了自己的屋子,没去堂屋,表示这件事不会说出去。 叶刘氏注意到这一点,心里感激,跟着她进了厢房。 叶大伯母端了新炭盆和热茶过来。 给叶刘氏倒了一杯。 “旺嫂子,你慢慢说。”叶大伯母拉着她在床边坐下。 叶刘氏咬着牙说:“我家那个不成器的,跑去赌钱了。” “什么?这小子,你怎么不多管管。”叶大伯母一听到赌钱二字,整个人都很反感:“赌钱动则倾家荡产,我们这些普通人家,怎么承受得住。” “要是我看见叶传宗那小子,不得狠狠打他两棍子,打痛了就不敢去赌钱了。”叶大伯母气愤地说。 叶刘氏喃喃道:“我打了,可是打了他还是偷偷跑去赌钱,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欠下了二十两赌债。” “这臭小子!二十两,这是要让你去死啊,你家哪里哪得出来二十两。” 叶大伯母还是了解叶刘氏家的情况的,说起来她也是个惨的,从小亲生爹娘就重男轻女,家里三个儿子,她作为长女,不仅拉拔下面三个弟弟过活,平时什么事都是她在干,偏偏这样了,还没得个好,等到了成亲的年纪,家里爹娘还想压榨她留着在家干活儿,硬生生拖到了二十岁。 最后刘家二老又为了给儿子娶妻,听说叶旺要找人冲喜,给十两银子聘礼,就直接把叶刘氏嫁给了短命的叶旺。 叶旺成亲没多久,二老相继离世。 叶刘氏就照顾叶旺一个病人的起居,第二年怀了孕,生下一个儿子,就是现在的叶传宗,本来眼见着日子算是过好了。 哪里想到等叶传宗三岁的时候,叶旺还是一病不起,去了。 剩下一个孤儿寡母。 若非叶家是个大族,在村里也算有份量,有族里照应着,母子两人倒也没受到太多欺负,就是家里穷,只有三亩薄田,勉强裹腹度日。 说起来,叶旺算是叶大伯的远房堂兄,虽然算出了五服,但到底是一个村的,还算亲近。 再加上叶刘氏本人勤快,性格也不错,名声也不错。 不然叶大伯母也不会对她态度这么温和。 “是啊,家里拿不出来。”叶刘氏整个人有些颓然,“他输的是堵坊的银子,可若是不还,人家就要砍他的手,我心里就算再生气,也总不能看着他去死。” “以后我会盯好他,绝对不再让他去碰赌了。”叶刘氏掷地有声地说:“我只给他这么一次机会。” 叶大伯母心里同情,可到底这也是别人的家事,不好评判,只说:“那行,你要卖多少地?现在一亩上等田已经涨到了十两银子。” 其实说是十两银子,可真正愿意拿十两在村里买地的几乎没有。 叶刘氏知道她这是在帮自己,鼻尖发酸,心里记住了这次的恩情,说:“就卖两亩,还剩一亩旱地,种点粮食也好。” “成。” 这件事叶大伯母还需要跟叶大伯只会一声,让叶刘氏先在屋子里等着。 叶大伯在后院铲雪。 见叶大伯母急匆匆过来,说了这事,他把铁锹往墙角一放,说:“买就买,反正地不嫌多。” “只是,以前也没听说叶传宗那小子有赌博的习惯,什么时候染上的?村里不会还有其他小子也染上了吧?”叶大伯一想到这个可能,脸都沉了下来。 “你这么说,还真有可能。”叶大伯母刚刚就顾着可怜叶刘氏去了,都没想到这些。 两夫妻一起回屋子。 叶大伯拿银子,还要去找村长,地契这些都需要改。 他趁机问了一下刚刚的事。 叶刘氏愣了一下,说:“我只知道一个,传宗说是跟赵六一起去的。” “赵六……看来还真得找村长了。” 赵六是村长所在的赵家族里的小辈。 到了村长家,要买卖地,这么大的事,肯定他要问缘由,叶刘氏也瞒不住,实话实说了,果然,村长暴躁如雷。 “我就说,如今村里人人日子好过了,能闻到肉香了,就有年轻人走歪路,原来不是没有,而是没被我查到。” “一会儿带我去见叶传宗,我倒要看看,村里有多少年轻人敢去碰赌!” 叶刘氏没有反对。 她平时要忙着上工干活儿。 本来以为日子越过越好了,哪里想到儿子竟然给自己敲头一击,她差点头破血流,整个人到现在都是懵的。 很快,买卖土地的事就解决了,只需要隔日再去县里,换上红契就行。 村长以及叶大伯,叶大伯母都跟着叶刘氏回了叶旺家。 叶旺家。 叶传宗正躺在他自己的屋子里,床前放着炭盆,悠哉悠哉的一手吃着糕点,一边玩着骰子,眼睛滴溜溜地转,也不知道在琢磨什么。 村长打头。 一推开屋门,看见的就是这一幕,见对方手上竟然还拿着骰子,怒火中烧,大喝一声:“叶传宗,你还敢玩骰子!” 叶大伯也看不上他这一点:“你是一点反省都没有是吧?” 叶传宗被突然出现的长辈吓得从床上掉下来,下意识就想狡辩,“村长啊,建山叔,娘,我没有啊,这个骰子我就是准备拿去还给人家的,正好拿出来你们就看见了。” 第三百一十章 新订单 “你说什么胡话,我亲眼看见你在玩,还狡辩。”村长气得不行。 四处寻扫帚就想揍他。 叶传宗活这么大,就没怎么被揍过,毕竟他娘只有他一个儿子,他当即就朝叶刘氏跑去:“娘,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叶刘氏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被他扒拉着,也没有推开,只说:“传宗,我把家里的地卖了,凑了二十两,明日你跟我一起去把欠的银子还了,以后你回家好好跟我一起下地,等你到年纪了,就成亲娶媳妇儿过日子。” 村长见当娘的都没说什么,再气愤也打不下去了。 叶传宗却很高兴:“娘,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放心吧,我再也不犯了。” “我只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家里也没有银子了,你心里有数。”叶刘氏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 叶传宗满脑子只有赌账终于能还了,他不用担心被砍手的事,至于什么最后一次,他也没放在心上,只一个劲点头,又说好话:“娘,你放心吧,我以后听你的,娶个媳妇儿早日给你生孙子。” “嗯。” 叶刘氏问:“跟你一起去的还有哪些人?” “娘,你问这些做什么啊?”叶传宗小心翼翼地问。 村长气得心梗,怒喝道:“我问的,村里日子好不容易过好了些,你们这些臭小子就想败掉,也要看我这个当村长的愿不愿意。” “还不快说。”叶刘氏皱眉训斥一声。 叶传宗到底还是自私,不想被揍,就直接把其他人供出来了。 竟有四五个年轻人。 村长差点没气晕。 一个村出四五个赌博的年轻人,这是要毁了未来啊,他也顾不上训斥叶传宗了,转身就往外走,要去通知其他家的人。 叶大伯说:“传宗,你是男人,不自立起来,还跑去赌博,输了这么多银子,你自己好好想想,如果还有下次,叶家就只能把你除族了。” 叶大伯母也对叶刘氏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来找我们,尤其是收拾这个小子。” 她狠狠地瞪了叶传宗一眼。 叶刘氏点头,亲自把两人送出去。 送到门口,叶大伯母就没让她送了,拍了拍她的肩,“好了,你回去吧,不用送了,就这么点路,我跟你,那孩子不能不管,赌博本来就属于瘾大的,要是放任不管,他肯定再犯。” 叶刘氏点头:“谢谢你,弟妹,我知道的。” “你心里有数就成。” 叶大伯母也没多说什么废话,跟着叶大伯一起回家,在路上,叶大伯母还说:“要是我们家有谁敢赌博,我能把他手打断。” “这下你觉得儿子买个媳妇儿的举动,不算什么了吧。” 叶大伯母:“……比起赌博来,确实不算什么,至少买了个媳妇儿。” “那不就成了,而且儿媳妇的性子看起来也不错,你不用担心两妯娌吵架,影响兄弟间感情。”叶大伯劝说道。 “你这么说倒是,沈姣姣那孩子,就是太单纯了,不过本性是好的,老大媳妇儿的话,能干,也是不喜欢找事的,两人肯定合得来。” “那就找个时间,去找亲家母商量一下婚事。”叶大伯母也是雷厉风行的性子,说干就干,叶大伯早就习惯了,莞尔一笑,倒也没有阻止。 反正之前都口头上说过定亲了,只不过还没算好送聘礼和成亲的日子,趁着冬日里农闲,正好有时间商议一下。 这边。 村长去了几户人家。 当天。 就有一群惨叫声响起。 村里人多。 四周都有邻居,哪些年轻人为什么挨揍,根本瞒不住村里人,很快,村里有年轻人跑去赌钱的事,就在村里传遍了。 不仅当事的几个年轻人被家里看官严格。 还有年轻人直接被打得下不了床。 “打得好,这日子还没过好,就一年多赚了十两银子,就飘了,要是多赚个几年,凑个几十两,岂不是一个二个要上天,干什么不好,非要赌钱。” “赌钱就该被打,往死里打,再敢去,直接砍手。” “要我说,肯定有人带头,不然以往看起来多乖的孩子,咋就跑去赌钱了。” “别管是谁带的,那懂事的,就算把他带去赌场,也不会摸。” 村里议论纷纷。 老一辈的都在叫被打得好。 年轻人的则好奇,不过在被大人敲打过后,也更多是笑话那几个被抓住的年轻人。 村长眼见大家没当成一回事。 接连几日,都把年轻人叫到大榕树下的晾晒场训斥。 警告大家不准去赌博。 又举例,说以往有人赌博全家死绝的例子。 一开始村里的年轻人还不以为意,只当成笑话听。 可在村长连续五六日的宣讲。 讲的真实案例越来越多。 原本还不认真的年轻人,好些都被影响到了,想到哪些惨案,大多数心里对赌博都生出了厌恶的情绪。 叶荞也在外面听。 她非常赞同村长的做法。 这样一来,大多数的人懂了赌博的后果,就不会再玩,也不会为着好奇心,跑去赌博。 “小荞,我们回去吧?”沈姣姣本来是去找叶晴送衣衫的,半路遇见叶荞,就被拉过来一起听。 站了这么一会儿。 全身都冷了,脚更是冰冷的。 叶荞应道:“好啊,我们走吧。” 两人一起往叶家老宅走,等到了叶晴的屋子,叶荞才迫不及待把沈姣姣做好的衣衫打开看。 “哇,小沈儿,你的女红做得真好,这刺绣,简直太漂亮了。”叶荞摸了摸上面绣的图案,只觉得格外的真实。 叶晴叶佩服:“姣姣,你真厉害。” 沈姣姣腼腆地笑:“我只会这个,你们不嫌弃就好。” “嘿嘿,不嫌弃,你们这一套绿色的冬装做好了吧?一会儿我安排马夫给客人送去。”叶荞知道这一套是送给王思的。 吴忧他们的太多了,才做好四件的内衬,估计等年前能送到吴府。 “谢谢小荞。”沈姣姣眼睛弯弯的,她也能赚银子了,就不用担心姨娘的药钱了,都是因为小荞,她忍不住朝叶荞弯弯一笑,她面容精致,笑起来更可爱了。 第三百一十一章 喜爱 叶荞在旁边给她们算各种成本费用,以及工费。 最后定价三十六两。 其中成本全部算上在大概十六两,扣除成本,两人一人赚了十两银子。 这个价钱,算便宜的,在大越,越出名的衣裳,赚的费用越高,这是沈姣姣说的,她家以前就有一个大布庄,赚的就是样式。 毕竟各种布料的材质其实是差不多的,主要在花色、颜色以及制成成衣的样式上珍贵。 马夫赶车过来,一套衣服用盒子装得特别好,叶荞突发奇想,又送了一盒饼干当赠礼。 - 时间一晃就到了十二月初。 这时。 赵春恒那边传来了消息。 “什么?他把银子还了?”叶母震惊至极。 苏大伯母点头:“是啊,你看,这银子就是他还来的,还让村长见证,让我们送过来给张春程。” 赵春恒不乐意来邕乡村,也能理解。 毕竟占不了上风,还要被人看笑话,叶家人可不会给他面子,偏偏张春程现在又在叶家干活儿,总之,赵春恒把叶家给恨上了。 觉得是因为叶母插手,给苏好撑腰,专门找了个男人(张春程)去诱惑苏好,苏好才会想另嫁。 他根本没想过好好对苏好,自然不会想,苏好为什么和离,和离后日子过得怎么样。 反正他要的也只是想苏好回去继续帮牛做马,并且想要苏好名下的杂货铺,要她手上的银子。 叶母沉默,看着手上的银子,准备一会儿去还给张春程。 本来以为可以用银子要挟赵春恒,让赵婆子主动签下跟两个孩子断绝关系的契书。 她倒不是没有其他法子。 但现在叶家如今,不知道被多少人眼睛盯着呢。 到时候有谁抓住他们的把柄拿来威胁,岂不是又是麻烦事一件。薆荳看書 何况这只是小事。 叶母想:“这样吧,不管他怎么想的,如果赵婆子要让两个孩子回去的话,你们就拖着,再把赵春恒和赵婆子做过的事叫嚷出去,务必不要让两个孩子去赵家。” “我明白,赵家这次没了这么多银子,谁知道赵婆子和赵春恒要发什么疯。” “好在现在小好都说亲了,不怕他。” 叶大伯母跟叶母说了一声,就准备去把银子给张春程,顺便去杂货铺跟苏好说一声,让她心里有数。 越接近过年。 叶荞连续王镇上跑了几趟。 前面几次是送叶晴去接订单。 没错。 因为王思的单子。 叶晴她们手工做的衣裳,在县里出名了。 倒不是没有更好的绣娘。 而是这些绣娘做出来的衣服,并不是每个人穿都好看。 她们也懂颜色搭配。 但衣裙的设计本来就各有各的想法,叶晴有叶荞的指点,一些各种前卫的理念再加上本土的流行元素结合,就让人眼前一亮。 订单自然就多了起来。 这天。 叶荞又准备去镇上买年货。 越接近年底。 村里杀猪的杀猪,逛镇上的逛镇上,热闹得很,叶荞都吃了几顿杀猪饭了。 村里玩够了,她就想去镇上。 “晴姐,小沈儿,我们一起去镇上不?”叶荞一大早就穿戴好,跑过来问两人。 两人头都没抬。 叶晴说:“小荞,我们要做针线活儿,时间不够呢。” “是呀,小荞,我不能陪你去了,对不起。”沈姣姣歉意地说。 “那行,我喊箫哥和英表姐一起。”叶荞想了一圈,发现家里的小辈是真的太少了,叶浩去治病,叶翠在镇上叶大嫂的摊子上帮工。 然后就没其他孩童了。 听到叶萧的名字,沈姣姣悄悄抬起头来。 叶荞注意到,眼睛一转,催促道:“小沈儿,你们真不去吗?这银子是赚不完的,都忙了快两个月了,你们不休息一下,眼睛总要休息。” “就是,小荞说得对。”叶大伯母不知道何时拿着一个扫帚出现在门口,正准备把墙角堆积的雪都铲走。 “你们日日在屋子里做针线活,眼睛不想要了?” 沈姣姣看见叶大伯母就紧张,期期艾艾地喊了一声婶子。 “听不听话?”叶大伯母问。 “……听。”沈姣姣吞了吞口水,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约莫有些害怕地说。 叶大伯母舒畅了,心里高兴,面上依旧一副严肃的表情:“既然如此,那就跟小荞去镇上玩。” “噢。” 叶大伯母又看向叶晴。 叶晴却不怕她娘,对亲娘故意吓唬小嫂子的行为有些无语,她虽然年纪小,但其实比叶萧还早熟。 “娘,我在家看兔子,正好需要一批兔毛了,二哥弄出来那些需要挑,我不做针线活儿了,可以吧?” 叶大伯母自然答应了。 等叶荞带着沈姣姣、叶萧、苏英一起坐上马车去镇上了。 叶大伯母也打扫完了前院。 回到后院,继续打扫兔笼。 叶晴则跟叶奶奶一起在后院的偏房里,烤着火,一边整理兔毛。 “小晴,你看看你,就不听话,越大主意越正。”叶大伯母一边打扫一边跟她说话。 叶晴完全不怕:“娘,孩子独立不好么,你也能少操点心。” “倒是你,别老吓唬小嫂子,别把人吓跑了,到时候你怕比二弟哭得还凶。” “我很凶么?”叶大伯母有些不放心了,着急地问叶奶奶:“娘,我真的很凶?我看姣姣那孩子听话,不就得严肃点,免得她被人拐跑了么。” 见亲娘紧张的样子,叶晴都有些稀罕,不过再想想沈姣姣的性子,又觉得正常,毕竟谁不想有一个善良单纯又懂得感恩的儿媳妇儿啊。 像沈姣姣那样,满心都是孝顺,别人对她好,她就对谁好,又听话没有戾气,整个人乖巧的性子,当婆婆的都不用担心一句话说得不对她多想。 就说叶大伯母,不用担心自己对两个儿子完全一碗水端平,沈姣姣会有怨气。 其实一个家庭孩子多了,做家长的没办法完全一碗水端平,只能说尽量,一般来说,家里关系好的,也就是都糊涂点,不计较一些小事,也就和谐了。 何况叶家虽然没分家,但实际上银钱已经分了,产生矛盾的可能性就小,叶大伯母自然能舒坦。 第三百一十二章 感情好 不用调和孩子间的关系。 可比别家好多了。 就说现在叶大嫂每日忙着攒钱,给孩子看病,是不想拖累家里,她自己一个人苦熬。 叶大伯母虽然帮不上什么忙。 但家里的活儿肯定做起来。 沈姣姣跟叶萧又定了亲,是妥妥的叶家媳妇儿了,平时打着跟叶晴做衣裳的借口。 时不时帮忙做些家里的杂活儿。 叶大伯母也不好意思,就经常给她拿些吃食回去,补补身体。 要是换个性子计较的。 肯定就会觉得叶大伯母给菜是应该的,因为她是儿媳,吃家里的很正常,叶大嫂不用忙家里的杂活儿,只用给自己小家赚银子,不公平。 亦或者,叶晴一个未出嫁的姑子,成日只知道攒嫁妆,也不干活儿。 “我知道你是逗那孩子,不过小晴说得也有道理,你温柔点,别吓着人家了,她啊,我算是看出来了,不是怕你,是怕你不喜欢她。”叶奶奶一双眼睛看过多少人,看人多少还是有点本事的。 叶大伯母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 也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没有遇见这么乖的孩子,就有点嘴痒。 “成,我以后温柔点。”叶大伯母反正是越来越喜欢沈姣姣,完全不担心两人之间有婆媳关系。 这边。 马车上。 叶荞给死人分饼干吃。 还一人给了一个手炉暖手用。 “姣姣,你吃看看这两个,哪个甜些。“叶萧平时私下见沈姣姣的机会不多。 哪怕沈姣姣去叶家了,他也得避讳着。 别人家都这样,他也只能忍了。 这会儿有机会跟沈姣姣相处说话,别提多高兴了。 沈姣姣完全没怀疑他的用意,乖乖地哦了一声,把两块饼干掰成两半,一半喂到自己嘴里,一半递给叶萧。 “都很甜,这个是酸甜,这个……有蜂蜜的味道,更甜一些。”沈姣姣尝完给他答案。 “这样啊,那我不喜欢吃甜的,你都吃了吧,别浪费。”叶萧理由找得一点都不走心。 叶荞跟苏英都不信他的话。 沈姣姣也疑惑地抬头看他:“阿萧,还有人不喜欢吃甜食吗?” “对啊,你看我就喜欢吃苦瓜。”叶萧脸皮厚得,撒谎眼睛都不眨一下。 沈姣姣若有所思,“你是喜欢吃苦瓜。” 她以前有注意到。 “你还有注意我喜欢吃什么菜啊?”叶萧整个人都精神了,看向叶荞和苏英的眼神有些得瑟,觉得自己的小媳妇儿简直太乖了。 “嗯,你喜欢吃辣口的菜,不喜欢吃青菜,喜欢吃肉,讨厌蒜,吃锅子的时候都不吃蒜,但又喜欢蒜香花生,比起清蒸鱼,你更喜欢吃酸菜鱼和水煮鱼。”沈姣姣掰着手指头,“我就只知道这些了。” 叶萧看着她的眼神都有些像是想吃了她。 沈姣姣没抬头,并未看见。 还不知道这些小细节就悄悄把她相公的心都俘虏了。 “对,这些都是我喜欢吃的,姣姣你怎么知道的?” 沈姣姣还不知道他是在故意炫耀,颇为认真地说:“平时看你吃饭夹菜的频率,还有你有时候也会说某道菜好吃。” “嘿嘿,我媳妇儿真好。”叶萧得意地说。 叶荞就见不得他一个吃货这么得意,哼哼地说:“小沈儿,他其实不是不喜欢吃甜食,你看他红烧肉吃得多香啊。” “所以你知道为啥他把饼干分给你吗?” 沈姣姣红着脸问:“为什么呀?” “因为他不喜欢吃饼干,把不喜欢吃的给你。”叶荞故意坑他。 沈姣姣一听,先是一愣,下意识低头看了一下被自己吃了一半的糕点,然后抬头。 还不待她说话。 叶萧已经着急地解释起来。 “诶,小荞,你别胡说啊,我是想让姣姣多吃两块才给她的,哪里是不喜欢吃。” 叶荞笑咪咪地问:“是吗?” “当然!” “……小沈儿你相信我吗?”叶萧着急起来,都用上叶荞对沈姣姣的戏称了。 沈姣姣被小荞这么喊没什么感觉,被阿萧这么喊,却有些羞赧,像是意外的亲昵。 眼见沈姣姣不说话,叶萧急了。 “小沈儿,我真的没有不喜欢吃饼干,我可喜欢了,就是这个饼干小荞做得少,还新鲜,你不喜欢吗?” “喜欢。” “你喜欢就好。”叶萧在心里安慰自己,喜欢也就表明高兴,高兴就表明没生气,这么理解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我相信你,小荞是开玩笑的。”沈姣姣抬头,眨着眼睛看着他说。 叶萧被她这么认真回答自己的态度弄得受宠若惊的,心里早就乐开了,“对,相信我就对了,我是好人,尤其是对你。” “嗯,阿萧,你是好人,以前没人对我这么好过,以前有好吃的,我都不能先选,只有你才会把喜欢的留给我吃。”沈姣姣情绪有一瞬间的低落。 她想到了以前在家的日子,那些日子她并不开心,也并不怀念。 因而很快情绪就恢复了。 现在的日子,是她没有想过的好。 她很珍惜。 “以后我都把好吃的留给你。”叶萧抓着她的手,傻气又霸气地说。 沈姣姣惊喜地睁大眼睛:“真的吗?” “当然。” 沈姣姣:“那我给你做最漂亮的衣服。” 叶萧:“我给你修最大的房子。” 沈姣姣:“我给你种最好看的树。” 叶萧:“我给你做最漂亮的秋千。” 沈姣姣:“那我给你……” 叶萧:“那我给你……” 叶荞:“……” 苏英:“??” “他们也太过分了,当我们不存在啊。”叶荞气呼呼地说,尤其是两人越说越甜蜜,越说越高兴,叶荞是不懂爱情啦,但她懂高兴啊,有人给自己那么多好东西,难怪两人笑得像小傻子。 “他们感情真好。”苏英在旁边点头下结论。 叶荞决定不理会两人了,事实上两人说起话来谁都不理。 叶荞反问:“英表姐,你跟姐夫咋样?” “我们挺好的,何春经常做一些吃食,我都觉得自己长胖了很多。”苏英有些忧愁。 “你不喜欢吃吗?”叶荞诧异,这年代还有乡下人不爱吃好吃的饭菜的? 第三百一十三章 苏英有孕 苏英见她误会了,红着脸解释:“我是怕孩子长太大。” “啥???”叶荞下意识看向她的肚子,“有……有小宝宝了?” “嗯。”苏英一脸慈爱地点头。 叶荞惊喜地问:“啥时候的事啊。” “刚查出来的,刚一个月,要不是凑巧了,我也不知道,不过还没满三个月,就先不说。” “应该的,应该的。” “哎呀,那你咋不早说,这个马车颠簸吗?会不会影响啥的?”叶荞有些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做的好了。 苏英拍了拍胸脯:“这算啥,我们村里的妇人怀孕了还下地干活儿呢,七八个月才回家待产,甚至有直接生在地里的。” “当年我娘怀我的时候就险些直接在地里生产,还是我爹跑得快,硬生生把我娘抱回去,在落在屋子里生。” 叶荞瞪大眼睛:“还有这样的啊。” “我就不成,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险些难产,所以后来才不能生了。”因为这一点,叶荞对叶母的感情更深。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抛弃谁也不能抛弃爹娘。 平时她虽然胆大,可实则最听叶母的话。 所以当意识到她直觉不错,第一反应就是告诉爹娘,她知道二老对她的爱并不比自己对他们的依赖少,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肯定不会伤害她,那肯定是二老。 “放心吧,我身体好,你家马车有这么厚的垫子呢,一点也不颠簸。”苏英见叶荞担心,忙解释。 叶荞见她确实不勉强,才放下心来。 因为有这意外之喜。 一路上大家都围着小宝宝的话题来说。 叶荞一到镇上就决定买一小金锁送给未出生的侄儿侄女。 她嫡亲的侄儿侄女就只有叶浩和叶翠。 叶荞就喜欢孩子多多。 反正现在自家又不担心养不起。 自然是人多热闹。 马车一进镇,先经过叶大嫂所在的砂锅粉食铺。 几人掀开车帘往外看,看见叶大嫂的店铺里有好些客人,一看生意就不差。 “大嫂。”叶荞率先开口喊道。 叶大嫂抬头,看见几人,有些诧异:“你们吃早饭没。” 她之所以这么问,是因着时辰还早,这会儿在食铺上吃饭的都是吃早食的客人。 “我们还没吃。” “没吃啊,那快过来吃碗粉再去逛。”最近来镇上的村民也多,她客人也多,估摸着就猜到叶荞他们是来逛的。 叶荞询问过大家的意见后,都选择留下来吃。 本来他们也没想好吃什么。 这会儿看见热气腾腾的砂锅粉丝,都有些心动了,何况沈姣姣还没吃过,叶萧头一个就表态要带她去吃。 四人从马车上下来。 叶荞让马夫先把马车停到旁边,再过来跟着一起吃。 几个人挤着坐一个桌子也就够了。 叶大嫂在煮砂锅。 帮忙的叶大嫂娘家的张嫂子过来给他们点单。 “小荞,你们想吃点什么口味的?” “我要一分清汤砂锅粉丝,加酸笋,青菜,鸡蛋,把子肉和辣椒油。” 叶荞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餐点出来。 苏英习惯性节俭,就只点了一碗清汤砂锅红薯粉,再加了个鸡蛋。 叶萧带着铜板的,先问过沈姣姣没有不喜欢吃的配菜,就像叶荞一样,给她点了一份全家福,里面什么配菜都有,豪华得让旁边的客人都忍不住侧目,毕竟能舍得吃一碗至少三十文的全家福砂锅粉丝,绝对是大款。 至于他自己,则选的辣口的红薯粉,里面只加了鸡蛋跟把子肉。 叶荞跟叶萧都是爱吃辣椒的。 苏英是怀孕了,最好少吃辣椒,就吃清汤。 沈姣姣则是不能吃辣。 等四人的砂锅粉丝端上来。 叶荞就率先往里面倒辣椒油。 这个辣椒油是叶母熬的,叶荞非常喜欢,往里面加了三勺才作罢。 叶萧同样如此。 两人的汤都红彤彤的。 叶荞先嗦了一口粉,味道特别好,因为里面放了虾粉的,类似于味精的味道,一口骨头汤很鲜,浓郁有味,一看就是用真实的骨头熬的。 汤热乎乎的,再加上辣椒油,喝了一口到嘴里,只觉得又辣又爽,再用煎鸡蛋往汤里一泡,浓郁的汤汁都被鸡蛋吸收了,一口咬进嘴里,那叫一个汁水饱满,口感简直了。 把子肉被蒸得很耙。 往汤里一放,夹着一片青菜,和把子肉一起吃。 完全不油腻。 软软糯糯的,一口吃下去,肉香味十足,特别饱满。 粉丝虽然是细粉,但嗦起来也很爽。 四周都是哗啦啦的声音。 个个埋头大口吃。 吃到最后,酸笋还有不少,叶荞又酸笋配合着粉丝一起吃,酸笋在嘴里咬得嘎吱嘎吱作响。 沈姣姣则喜欢吃腌得酸萝卜片。 里面放了点辣椒腌制。 属于酸辣味。 才吃几块搭配着肉一起吃,沈姣姣嘴巴都辣红了。 叶萧忙把她的水壶拿出来,端到她嘴边:“快喝喝,不能吃辣别强撑啊。” “我就是好奇。”沈姣姣眨着无辜的眼睛。 叶萧哪里受得住她撒娇:“好奇也少吃点,慢慢增加,这吃辣的习惯就养成了,我跟你说,镇上好多好菜都是放了辣椒的,你若是不能吃辣,可就许多美食都不能尝了。” “我努力。”沈姣姣捏了捏拳头,眼见着被叶萧的话诱惑了。 吃到最后,她还胆大去尝试了一下辣椒油。 险些没辣晕。 惊得叶萧忙给她喂水又是喂糕点的。 “阿萧,今日的早饭真好吃。”沈姣姣记吃不记打,眼睛弯弯地,心情俨然很好。 “嗐,这才哪到哪啊,以后还有的是更好吃的,你看,我娘那边还有烤鱼店呢,对了,还有烤串店,锅子店,蛋糕店,烤包子店……” 叶萧笑着说:“以后我请你吃遍天下的美食。” “好。”沈姣姣高兴地拍巴掌。 情绪很外放,叶荞都没见过,平时她都是很听话很可爱很安静的那种,哪里见她这么高兴。 她也为两个人高兴。 率先站起来,要去结账。 叶萧看见了,比她动作还快,把早就数好的铜板走过去直接扔进叶大嫂的钱箱里。 第三百一十四章 红糖 “你们来大嫂这来吃东西还给啥钱。”叶大嫂急了,从钱箱里摸出一把铜板,就往叶萧手里塞。 叶萧自然是不要的,抢先往后跳了一步,躲开她的手:“大嫂,今天是我请大家吃饭呢,不给钱不就是你请了吗?那可不成。” “大嫂,我们先走啦,逛完再找你说话。”叶萧朝叶荞三人招手,快速的带着人离开。 几人先顺着街道,发现多了不少的小摊子。 卖头绳的,灯笼的,木雕,糖人……各种杂七杂八的物件,特别热闹。 叶荞看见一个兔子灯笼,买了下来,准备拿回去放在书桌上当装饰品,还挺好看的。 一人买了一个糖人。 头花叶荞看见了,她没有买,觉得都不如自己做的好看,家里有不少碎布,用来做头花最好。 这边。 逛完街。 就是逛铺子。 叶荞这次买的东西多,家里的布料不多了,又多买了几匹,还有各种针线,到时候找叶晴帮忙做衣裳。 鞋垫买了些。 油盐酱醋这些有徐管家负责买,她就不买了,也懒得拿这么远。 不过她买了不少的白糖和红糖回去,等着可以用来做糕点。 遇到一些好的茶叶,她也买了些,像什么毛尖,龙井这些都是从外地运过来的,价格不低,还有红茶,想到红茶,叶荞就想到了奶茶,正好可以回去研制一些出来,等过年的时候给人回礼用。 “小荞,你买这么多茶叶做什么?”苏英好奇。 “用来做吃食,糕点也可以。”叶荞说。 苏英点头:“哦,我知道了,有种鱼叫龙井鱼,听说就是用茶叶加清蒸鱼做出来的。” “我也买点吧,到时候拿回去给相公,他就爱做菜。” “爱做菜你可有口福了。”叶荞打趣。 苏英一点也不害羞,“是啊,嫁给相公后,我吃到了好多以前没吃到过的,相公说是小荞你给的意见,所以还是小荞厉害。” “啧啧,英表姐,你成亲后嘴都甜了。”叶荞乐不可支的。 正说这话呢,就余光看见铺子旁边的巷子里跑出来一个人影,那人一脸惶恐,像是后面有谁在追逐一样,叶荞就多看了一眼。 这一眼就把人认了出来,那不是之前找来叶大伯母家的同族五婶家的儿子叶传宗吗? 对方跑太快,眨眼间就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就看见又从巷子里跑出来一群来者不善,像是打手一样的人,她心里一个咯噔,直觉有事,不过这到底是别人的事,她也就只记在了心上,没有多管。 叶荞继续购物。 吃穿用度的物件差不多都买齐了,又悄悄在首饰铺子买了一个小金镯子。 之后就是顺着街道,逛来逛去的。 差不多接近午时,就把镇上都逛完了,这也正常,毕竟镇上的地方有些小,实在逛不了多久。 叶荞担心苏英月份小还走这么久,会身体不适,便又带她去找齐大夫把了一下平安脉。 苏英也很在意肚子里的孩子。 十分配合。 等齐大夫说她的身体很不错,不需要吃药,平时好好养着就行。 “谢谢你,齐大夫。”苏英放心了。 叶荞见齐大夫不忙,就把她早就准备好的饼干送给他:“齐大夫,提前祝你新年快乐啊。” “多谢。”齐大夫跟叶荞熟,一老一少并未因为身份的变化有什么态度上的转变。 叶荞突然想起了吴忧的事。 “齐大夫,你知道先天不足的人,可以吃药膳不?” “可以是可以,不过一般药膳的味道都不好。”齐大夫摸着胡须看她:“你面色红润,不像是生病了,给谁问的?” “认识的一个县里的姑娘。”叶荞也没瞒着,在镇上医术最好的就是齐大夫了,可惜齐大夫不会针灸,不然也能医治叶浩的病,就不用跑那么远了。 叶荞仔细把吴忧的症状说了。 齐大夫抬头看了她一眼,沉吟道:“你说的是吴家姑娘吧?” “诶,齐大夫你认识啊。” 齐大夫很淡定:“以前被叫去吴府给看过脉,确实身子弱,需要好好养着,你平时也别带她剧烈运动,尤其是什么上山打猎,长时间快跑,以及在冰天雪地亦或者天气炎热的气候下外出。” 齐大夫是知道吴家人多疼爱这个姑娘的,担心叶荞太大大咧咧,要是无意间让吴忧犯病了,恐怕人家家里人会有想法。 虽然这样一来,对吴家小姐有些不公平,但也没办法了,毕竟他跟叶荞关系更近,不希望她好心办坏事。 “好的,我知道了。”叶荞点头,把他的话都听进去了。 没有生过病的,根本体会不到体弱的人难受之处,尤其是他们走几步路都要咳嗽,难受得要紧。 但叶荞还是对药膳上了心,她觉得药膳不一定会味道差,只不过需要研究。薆荳看書 想想,食补总比药补要好得多。 “这样吧,我这里有一本医书,上面写了一些药性相冲的药物不能放在一块,还有,一些药材加入另外的东西,会降低药效。”齐大夫弯腰从身下的柜台里拿出一本医书递给她:“你拿回去研究研究吧。” 叶荞受宠若惊,“谢谢齐大夫。” “齐大夫,等过两天,我让家里的车夫给你送好吃的来。” “行。”齐大夫也不客气。 叶荞也没多留,把书放好,转身挽着苏英的胳膊往外走。 叶萧跟沈姣姣在中途就跟她们分开了。 苏英诧异:“小荞,你跟齐大夫感情真好。” “我们认识得早,有一丢丢交情。”叶荞嘿嘿的笑,对自己认识这些人脉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自从有了齐大夫,她都接触到了医术方面的知识。 “我们去马车上等萧哥他们吧。” 东西算是买完了,叶荞看得出来苏英累了,就先带她上去歇着,约莫等了两刻钟,叶萧跟沈姣姣一起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小丫鬟。 “这是小沈儿买回去照顾姨娘的,平时她要做针线活儿,不太方便,加上赚了点银子,就可以买个小丫头回去。”叶萧率先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章 独苗苗 叶荞能理解。 何况以后沈姣姣出嫁后,姨娘就自己一个人,迟早要买个人回去照顾的,这会儿只是提前了罢了,加上小丫头还小,还可以先教养教养。 果然。 等回去后。 就连叶大伯母都没说什么。 如果不是事出有因,村里人就会觉得奢侈,毕竟人工费很便宜。 刚回到村。 叶荞正要回家。 就看到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朝村里走来。 随便拦住一个人,就问:“叶传宗的家在哪里?” “你是谁啊?”被拦住的人正是何大虎,他今年长高不少,加上岁数也十一了,人高马大的,看起来跟半大小子差不多。 “我们是堵坊要债的!”带头的男人黑着脸说。 何大虎一听,脸色大变,直接对着四周大喊起来:“堵坊来人了,叶传宗又去赌博了。” 瞬间。 原本各自闲逛,亦或者在收拾家里菜地的村民,纷纷看向堵坊打手,所有人放下手上的活儿,气势汹汹地走过去。 没一会儿,堵坊的人就被围住了。 叶荞过去的时候,正好听到有人在问,“叶传宗真的赌钱了?” “赌了多少钱?” 堵坊打手们一开始还以为村民是要攻击他们,直到这些人只抓着问题问,带头的赵大就放心了。 他说:“赌了。” “赌了三十两。” “什么!?”所有村民的脸色都白了。 三十两银子啊。 就算是在叶家作坊里干活儿了,一年下来,两个人,也才十七八两。 要放到往年,三十两银子,足够一户人家生活两三年,也要全家一起赚两三年才够。 一次输出去,所有人都心疼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们怎么还让他赌啊,上次还银钱的时候不是说了,堵坊里不要再收他吗?”有村民不高兴地说,觉得莫不是堵坊在坑人。 赵大想到这个村子的特殊,只能耐着性子解释:“并不是在镇上正规赌场里赌的,他先找人借了银子,然后去了一些黑场子,正规的场子都没收人。” 旁边有打手轻哼:“这赌徒,除非把人绑着,我们堵坊就算不开,他私下也能找到同好一起赌。” 这话说得村民没话说了。 所有人脸色都很难看。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村长来了。” 人群散开一条路,很快村长就过来了,他整个脸色都很难看,尤其是听说叶传宗这次欠的银子还是利钱,这会儿是三十两,等明日就三十一两了。 为了避免利钱越滚越多,他只能沉着脸快速带着打手往叶旺家走。 叶刘氏在作坊里干活儿。 被叫回来的时候,路上已经知道了儿子再次赌钱的事。 她捏紧了拳头,是被人扶着进门的。 “旺嫂子来了。”有人在旁边喊。 看热闹的村民在门口让开一条路,让叶刘氏进去。 叶刘氏被扶着在堂屋凳子上坐下。 赵大把叶传宗欠银子的借条拿了出来,给几人看,当看见上面确确实实写着叶传宗的名字,以及他按的拇指印,叶刘氏险些没有直接晕过去。 她红着眼睛问:“我儿子呢,在哪里?” “我们追出来的时候,他人就跑了,事实上,那小子躲了好些天了,这不是眼见怎么都找不到人,只能来家里了。”赵大说。 “孽子。”村长气得喘着粗气,“这个臭小子,必须教训!这都第二次了!我就知道狗改不了吃屎。” “旺媳妇儿,你说,这次怎么做?”村长硬气地问。 叶刘氏看向赵大,问:“如果不还银子,你们会怎么办?” “会砍他手,再把人留在堵坊当下人,只要赚够了三十两银子就放人。” “你们堵坊做事一个月多少银钱啊?” “两百文。” “天呐,这么低,那岂不是一年才二两银子,这得十五年才还得完吧。” “要我说也活该,叶传宗那么自私,之前二十两就是家里卖地才换来的,现在只怕地卖光了都凑不齐三十两。” “是啊……”村民都有些同情叶刘氏了。 叶刘氏眼里爬满了红血丝,却没有哭,只是是个人都看得出她浑身阴郁的气息。 “我关了他一个月,他说好不去赌,结果,一放出门人就跑了,又跑去赌。”叶刘氏自言自语般地说完这么一句,最后道:“这三十两银子,我赔。” 这话,让村里人都无语了。 还有人跟着劝说:“旺嫂子,你疯了吗?这么多银子,你拿什么还。” “就是啊,他就是因为知道你好欺负,所以才一个劲地欺负你,他根本就不孝,要我说,这样的儿子当初就不应该生下来。”有人义愤填膺的说。 叶荞听着也觉得快气死了。 但她看见叶刘氏的神情,又觉得不太对。 “可是也没办法啊,叶传宗就是个独苗苗,不管他,以后旺嫂子咋办?”有村民唏嘘。 这话引得大家心里又难受又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就连村长都皱眉。 最后,叶刘氏用最后一亩地当抵押,跟村长借了三十两银子,并保证每个月还八百文,才把堵坊的人打发走。 “叶刘氏,今日我借银子给你,并不是原谅了叶传宗,我能理解你只有一个孩子可以依靠,不得不作出牺牲,但我们全村的名声不能被他带坏了。” “等叶传宗回来,他不能在出村,一旦出村了,就驱逐出去。”村长厉声道。 叶刘氏意外的没有替叶传宗求情:“村长,我知道了,如果还有下次,我也没脸求情。” 她捂着脸,让人看不清神色。 村长一甩衣袖,愤怒地离开。 他离开后也没有回家,而是把村里所有人都集中起来,警告大家下次看见叶传宗,就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如果看见叶传宗出村了,就举报,有奖,到时候叶传宗也会被赶出村里。 之后又警告村里的年轻人不准碰赌。 晚上。 之前跟着叶传宗一起混的几个年轻小子,回家又被家里的长辈打了一顿。 所有人都因为一起的五十两银子,心里后怕不止,生怕家里的年轻人也跟着去赌钱,坑家里人。 第三百一十六章 回来 以至于所有人对年轻人盯得都很紧。 夜色越来越黑。 冬日里天空几乎看不见月亮。 外面都雾蒙蒙一片,寒气十足。 在村里小路上,一个身影一瘸一拐地往家里走,他一边走还一边缩着脖子,等确定没有人注意,这才快速跑回家。 他走到家门口。 发现院门没关,喜不自禁地推开门进去。 并且径直往厨房走去。 此人正是叶传宗。 他多了一整日,又累又饿又冷,听说娘把银子还了,也不敢回村,因为白天看见村里的人有商议着要打他一顿,不然也不会躲到这个时候才敢出来。 “你回来了。”一道幽幽的声音从堂屋传来。 叶传宗吓了一条。 “娘?”他不确定地出声问。 叶刘氏没有应答,叶传宗反倒像个没事人一样,走进堂屋,只能模模糊糊地看见一个身影坐在凳子上,“娘,你怎么不点油灯?” “厨房里还有没有吃食啊?我好饿,还好冷啊,为什么不点炭盆?”叶传宗话里话外都在抱怨。 叶刘氏说:“我也想点油灯,你倒是给我点啊。” “点就点。”叶传宗没听出她的言外之意,只以为亲娘生气欠银子的事。 但能一直去赌,就说明叶传宗早就变得自私自利,见叶刘氏没怒吼他,就以为这件事过去了,他转身就往厨房里走,结果把锅盖打开,里面是空的,没有吃食。 又把菜板上找了一遍,发现橱柜里都是空的。 不仅如此。 再绕过去看土灶后。 连柴火都没有了。 整个厨房空荡荡的,别说吃食了,连垃圾都不剩一个。 他不姓邪,又跑到外面的鸡笼去看,发现鸡笼也空了,只剩下一些鸡毛。 叶传宗气呼呼地跑回堂屋里,对着叶刘氏生气地说:“娘,家里的鸡呢,饭菜呢?” “不是帮你还银子么?都卖了。”叶刘氏一字一句地说。 叶传宗一噎:“娘,你不会把木炭也卖了吧?” “嗯,木炭值钱,自然是先卖的。” “你卖了我去哪里烤火?”叶传宗气得在原地走来走去。 叶刘氏笑了:“你不是有银子赌钱么?连炭火都买不起?” “娘,你什么意思,我那不也是想把之前输了的银子赚回来么?凭什么他们一直赢我,我就不能赢了,你是不知道,我本来一开始都赢了十几两的,后来运气不好才输了的。” “娘,你相信我,下次我绝对可以翻盘,你应该还有私房银子吧?再给我一两银子……”叶传宗扑过去抱住叶刘氏的大腿,“真的,娘,我一定可以翻盘的,等翻盘了,我就把银子都拿回来孝敬您,您……实在不行,你就给我五百文,不过就是少了点,到时候翻盘的速度就慢些。” “你才回来,恐怕不知道,家里除了还剩下三十斤米面和白菜,就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了,就连油灯,都没有了,本来我还想着,要不要把家里的铁锅卖了。”叶刘氏看着他,像是想看透,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人到底是谁,怎么看都不像是她曾经那个还算乖巧的儿子,她心里莫名冒出一股寒意来。 “还有,村长说了,以后禁止你出村,只要你走出去一步,就被逐出村子,不能再回来。” “凭什么!”叶传宗不服。 叶刘氏说:“你要是不服,可以去找村长理论。” “娘,你救救我啊。”叶传宗一听急了,抱着叶刘氏的胳膊撒娇求饶,他知道自己的亲娘肯定不会不管他的,他可是家里唯一的子孙。 叶刘氏站了起来:“我倾家荡产,帮你还了三十两银子,传宗啊,娘对得起你了。” “娘……”叶传宗想把人喊住,主要是心里有些不安。 叶刘氏却完全没理他,自顾自回了屋子。 叶传宗最终饿得不行,跑去地窖拿了白菜和米面,跑去屋外偷了些稻草回来,许久才煮了一锅糊糊,吃完后就回屋子躺着睡去了。 可等躺下后他才发现,他屋子里的柜子也被卖了,棉被也被卖了,只剩下一床薄被子,他躺在上面,没有木炭,也没有被子,整个人冷得不行。 一整晚上。 叶传宗都没睡着。 早上天一亮,他就爬起来,想去找叶刘氏理论。 结果一坐起来,发现身体冰冷,脚都冻僵了。 最可怕的是,早上,他发现娘也没有煮早饭,就直接出门上工去了。 他又不敢出门。 这下连柴火都偷不到,自然连糊糊都吃不成。 饿到最后只能吃生的白菜,可冬日里本来就冷,生白菜吃得他肚子抽痛抽痛的,最后他实在冷得受不了了,就想去把叶刘氏的被子给拿出来,一起盖。 结果走过去才发现娘的屋子厢房被锁着。 “啊啊啊啊啊!”叶传宗气得怒吼一声,一脚踹到门上,气得转身回了屋子,跳上床,用单薄的被子把自己裹着。 他嘴里还在嘟囔着,“等我赚了银子,一定要买十床被子来盖!” “我要顿顿吃肉!住有火墙的屋子。” 叶刘氏中午也没回来。 叶传宗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又时不时被冷醒,整个人情绪都处于临近崩溃的状态。 晚上。 叶刘氏终于回来了。 这次。 她不是自己一个人回来的,而是带着一个瘦弱的姑娘,这姑娘长相一般,最可怕的是身上只裹着一件破衣裳,瘦骨嶙峋的,一看原来的日子就不好过。 “进来吧,以后你就跟着我睡。”叶刘氏把姑娘带了回来,让她把她随身非常简单的行李放到叶刘氏的屋子里。 “以后你出门的话,也要把屋子锁着。”叶刘氏叮嘱。 姑娘也就是刘草点头,她是叶刘氏娘家的侄女,一个被她亲爹娘从小虐待,被叶刘氏用二两银子换回来,给叶传宗当媳妇儿的姑娘。 “娘,那……那相公呢?” 因为是被买回来的,也不需要举行什么婚礼仪式,就当是买了个媳妇儿回家,这种事在乡下很常见。 “算了,你把钥匙给我。”叶刘氏并不放心刘草,她性格怯懦,被欺负惯了,要是叶传宗向她要钥匙,肯定直接就给了。 第三百一十七章 态度 刘草不敢反抗,基本上叶刘氏说什么,她听什么。 “你不用帮他洗衣服,只需要同房,早日给我生一个孙子孙女就行。”叶刘氏目标明确。 刘草颤颤巍巍地点头。 “好……好。” “去房间煮饭。”叶刘氏快速带着她进了厨房,又从地窖里把白菜和红薯拿了点出来。 等叶传宗捂着肚子坐起来时,看见烟囱里有烟,他惊喜地睁大眼睛,快步走到厨房门口:“娘,我饿了,我要吃饭。” “娘,你终于回来了。” “你要吃饭?”叶刘氏从厨房里出来,淡淡地看着他。 叶传宗在白天更能看清楚亲娘的神情,他莫名被盯得有些心虚。 “娘,我错了,你别生气,你放心,我绝对不去赌钱了。”叶传宗睡了一整日,总算明白自己亲娘并不是没生气,而是还在生气,赶紧把好听的话说出来。 叶刘氏对他这话没有丝毫反应。 “你要吃饭就自己做,我跟你媳妇儿是不负责你的吃食。”叶刘氏完全没理会他变化的脸色,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就准备离开。 叶传宗愣了,不可置信地说:“娘,你是要把我饿死吗?” “难道你不想要我这个儿子了吗?” “我给了你五十两,还不够爱你?你还要连你娘我嘴里这点口粮都要抢?没粮食你不会去帮叶家干活儿赚?你没有木柴,不会去山上捡?” “凭啥我去捡。”叶传宗愤愤不平的说。 “所以,你就要让我这个老娘,又干活儿又伺候你吃喝是吗?就该我去山上捡木材,是吗?”叶刘氏一句一顿的话,不仅没有让叶传宗愧疚,反倒觉得她不可理喻。 “娘,你不就是因为我输银子了,所以才故意这么针对我吗?我是你儿子,你伺候我不是应该的吗?”叶传宗理直气壮的,还眼睛都气红了。 叶刘氏心里那点感情都快被他给消磨光了。 “应该的?”叶刘氏笑了起来,半响后,她伸手擦掉眼泪,淡漠地看着他:“那我就不伺候你,你能咋地?” “你……”叶传宗气得一脚把墙角的背篓踹飞。 “娘,你别太过分了!” “别嚷嚷,嚷嚷更大声也没用。”叶刘氏对他完全失望了,转身就进了厨房,反手就把厨房门关了。 地窖那她也上锁了。 反正他一顿不吃也饿不死。 没一会儿,厨房里就传出了香味,叶刘氏带着刘草一起,把热乎乎的红薯饼,以及炒白菜吃完。 “走吧。”叶刘氏叫上她。 “娘,去哪里?”刘草期期艾艾地跟在她身后。 叶刘氏带着她径直往叶传宗所在的屋子走去:“洞房。” 刘草脸颊瞬间红了,脚都僵硬得有些迈不开了。 叶刘氏先拿了绳索,敲开屋门。 叶传宗躺在床上,没理会她,叶刘氏也不在意,直接走进屋子,反手就把叶传宗捆在了床上。 “娘,你做什么……诶,娘……”叶传宗饿了一天的肚子,力气还没有叶刘氏一个干活儿的大,又毫无防备,等被捆在床上,连裤衩子都被拔掉后,又气又急,嘴上竟开始骂骂咧咧起来。 叶刘氏朝门口磨磨蹭蹭不愿意进来的刘草招手。 “快进来。” “娘……”刘草脸都是红的,又有些白,她就算是再傻,也从只言片语中明白了叶家的情况,尤其是看这样子,两母子是闹了矛盾,而且她名义上的丈夫,也不是个好人,竟然爱赌钱,连家底都没了。 她走进去,就撞上叶传宗仇恨的眼神,她心里一暗,可想到在娘家,爹娘已经打算把她嫁给老鳏夫,对方还爱打人,前一任妻子就是被活活打死的,她已经没有退路了,比起嫁给鳏夫,她只需要再叶家生个儿子,就能被婆婆护着,她也就能过自己的日子。 刘草深呼吸一口气,抬脚走了过去,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站在床边,慢慢脱掉身上的衣服,在叶刘氏的指点下。 成功同房。 两刻钟后。 刘草颤颤巍巍,脸色煞白地走出房间。 叶刘氏拉着她冰冷纤细的手腕,往厨房里走:“我刚刚烧了点热水,你去擦擦。” “谢谢,娘……”刘草觉得自己刚刚被丈夫怒骂而紧绷起来的精神,慢慢缓和了下来,她努力笑了一下:“娘,我……” “去吧,早些擦完回屋子睡觉,别冻着。”叶刘氏检查了一遍,确定她没有受伤就放心了。 刘草眼眶泛红,走了过去。 等她出来。 看见菜板上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醪糟红糖汤。 “你喝。”叶刘氏端给她。 “娘……我不喝,你喝。”刘草受宠若惊,下意识推拒。 叶刘氏看着她,说:“我用不着,你要养好身体,才有足够的精力生孩子。” “是,娘,我知道了,我会努力的。”刘草大口喝红糖水,不知何时,眼泪都滑落了进去,她觉得这一碗红糖水比任何时候都要甜,简直甜到了她心坎上。 - 越往月末走。 年味越足。 不过今年村里倒是出了两件稀罕的事。 其一是叶传宗竟然知道干活儿了,每日都进山去找木柴,拖着回家。 第二件事就是叶刘氏给叶传宗买了一个媳妇儿回来,其他人都见过刘草,对她过度瘦弱的身体表示心惊。 村里平时也风调雨顺的,虽然没什么余钱,但饭还是能吃饱的。 除非家庭里有了其他的花费,把粮食卖了。 “就该管着,再不管,人就废了。” “我看未必能行,我前天遇见了叶传宗,他走路还在低咒,一看就不像是反省了的样子。” “反正我们多盯着,千万不能让人给离开村子里,再来一次,估计旺婶子就只能去死了。” 叶荞带着徐香,提着食盒往叶大伯家走的路上,听到了村里的人议论纷纷。 她想了想,还是让徐香悄悄去打听一下叶传宗家的事。 “小姐,你问他的事做什么?那个人是个坏人。”徐香话里话外都是对叶传宗的嫌弃。 叶荞说:“我只是怕叶传宗狗改不了吃屎,所以想了解一下旺堂婶是怎么处理他的,如果连自己家里的人都不管的话,村里其他人就更管不着了。” 第三百一十八章 用刑 “噢,那我一会儿去打听。”徐香也觉得有道理,点头应道。 这边。 等叶荞走到叶大伯家。 正好撞见叶爷爷要往外走。 “爷爷,你去哪?” “小荞啊。”叶爷爷本来皱着的眉头再看见她后,瞬间抚平,换上了笑脸。 “我去找族里谈谈叶旺家的事。” 叶荞听到这话才意识到,叶传宗也是叶家的族人,而现在爷爷是族老,村里管了后,族里也是要管的。 毕竟叶家族里出了这种事。 算是丑闻了。 “爷爷,我也去。” “你去干嘛?” “就看看呗。” “行吧。”叶爷爷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无疑是疼爱叶荞的,值钱是忌讳族里的事,都是男丁负责,但想到老二不在,叶荞就是以后二房的继承人,自然有权利管这些事,何况她现在只是旁听,其他人肯定也没有理由拒绝。 当另外几个族老听到叶爷爷的说法,都无语了。 话都说完了,还让他们说什么,再说了,叶荞的身份,就是比较独特。 但凡换个身份的,他们都不能答应了。 最后,叶荞还是跟着叶爷爷以及族里的族老,进了祠堂。 “族长,叶传宗带来了。” 这时。 外面跑进来一个叶家的小辈,通知了一声,就看见外面,叶传宗被叶家两个年轻人押了进来。 “跪下。” 见叶传宗还犟着,不乐意跪下来,两人直接踹向他腿弯,把人强行压弯,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族长,你们要做什么?”叶传宗不过几日,就瘦了不少,眼底黑眼圈很严重,整个人眼神都有些阴郁。 族老怒喝一声:“你还好意思说要做什么,你赌钱的时候,考没考虑过我们叶氏一族的名声?” “竖子还敢不服。” “不过是刚组建起来的族长,凭什么审问我,再说了,我跟你们都是出了五服的亲戚了,凭啥被你们管。”叶传宗色厉内荏,这段时间的郁气难消,又见族里这架势。 他心惊肉跳,更多的是觉得自己肯定要糟糕,哪里肯认。 “笑话!”叶爷爷还没反应,几个族老被气得不行。 “族长,直接上族规,我们叶氏一族眼见着就要发达,小辈连一点荣誉感都没有,还好意思说凭什么,看来是我们的教育没过关,让他们不知道宗族是什么!” 几个老人被气得巴掌拍在桌子上响彻天地。 在祠堂外旁听的年轻人也都对叶传宗不满。 “那小子疯了吧?连对着族长他们都敢叫嚣,难怪有胆子赌钱,输了那么多,还不醒悟。” “哼,我看他就是活该,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这边祠堂里面。 叶爷爷跟几个族老商议后,最后定下,打叶传宗二十鞭子。 叶传宗一听真要被打,当场嘶吼起来:“你们不能打我……你们凭什么打我。” “哼,要想不受罚也可以,只要你被除族,离开村里。”族老淡淡地说。 叶传宗脸色一下就白了。 除族这话,一旦成了,他就再也没有家了,必须离开村子,而且他娘最近也不乐意对他好,离开后又去哪里生活? 叶传宗不傻,在没有后路的情况下,听到这话就慌了。 当场跪地求饶:“族长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之前说的话你们都当我在放屁……” “行刑。”叶爷爷吐出这么一句,就不想说什么了。 像叶传宗这样的小子,就得让他痛,才知道悔改。 “啊啊啊……” 鞭子打下去。 叶传宗惨叫声不停响起。 每一会儿就只剩下呜咽的声音。 叶刘氏跟刘草站在祠堂门口。 等行刑完。 两人上前,在族里其他年轻人的帮助下,把满头冷汗,脸色煞白的叶传宗抬到板车上,准备把人推回去。 一个年轻人悄悄跑过来,往叶刘氏手里递了一瓶伤药,也不等她问什么就跑了。 叶刘氏看着祠堂,没有怨恨,她自己的儿子,犯的错,就必须承担起责任来,“走吧。” “好的,娘。” 叶刘氏在前面拉板车,刘草在后面推。 叶传宗家的事,暂时就这么安定下来了。 叶荞在旁边看得唏嘘,等事情解决完了,她也没在祠堂逗留,转身就快步去了叶大伯母家。 “晴姐,奶茶好喝吗?”叶荞回来问反馈。 叶晴和沈姣姣以及叶母又坐在厢房里做针线活儿。 见叶荞来了。 叶晴说:“好喝,你再不来我们都要喝光了。” 叶荞一看,原来旁边弄了个小炉子,里面温热着的不就是奶茶么。 “你们喝就是啊,我在家都喝了的。”叶荞说。 “小荞,叶传宗行刑了?”叶晴好奇地问。 “嗯,爷爷带头做的,不过我看那小子好像并没有反省什么。”叶荞也是在叶传宗被抬着离开时,注意到他眼底的怒火,才知道的。 “狗改不了吃屎。”叶母听了,怒哼一声:“之前这孩子也是个好的,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娘,你说错了,以前他就不爱干活,总是偷懒,无所事事,这些都是端倪,至于赌钱,只不过是因为他迷上了。” “幸好你五婶算是醒悟了,早日生个孩子,也好,免得以后她老无依靠。”叶母看得分明,叶刘氏对儿子没感情了吗? 有,肯定还是希望他变好的。 但最大的希望已经转移到未来的孩子身上。 失去一个纵容他,真正爱他的人,这才是叶传宗最大的损失。 “小荞,你试看看,这件毛衣穿着如何?”叶母在叮嘱完自己家的孩子不要走上对方的后路,就不再提叶传宗家的事。 “噢。” 叶荞把外衣和毛衣脱了,就换上。 这次的毛衣是偏棕红色的,叶荞皮肤白,穿着就好看。 不过加上外衣后,就看不见里面的毛衣了,也就是平时在家的时候穿。 “娘,我来搓毛线。” 叶荞完毛线玩得不亦乐乎。 毛线搓出来,再弄成毛球,之后再织毛衣就行。 这是一种新式的衣裳,比刺绣要快得多。 不过叶荞家现在的线比较少,也就最多给自己家一人做一件,不能用来做生意。 第三百一十九章 过年 差不多到过年的时候。 叶母已经弄了十几件。 叶大伯家一大家子都有一件。 大年三十这一日。 叶奶奶他们喊叶荞和叶母一起去大房过年,热闹。 两母女也没拒绝。 走之前,让徐管家把年终奖发给在叶家干活的下人和长工。 并且由他带着大家,一起过年,食材那些什么的,早早的就准备好了的。 有徐管家再,叶荞和叶母都不用管太多,只需要吩咐下去就行。 马车赶到叶大伯家。 叶荞先跳下来。 叶萧走到门口来接人。 看见马车旁还套着一只羊,嘴角裂开笑容:“哟,看来今年有口福了,娘,你快出来看啊,二婶她们拿了一整只羊来。” 叶大伯母跟叶大伯都跟着出来。 叶奶奶跟叶爷爷也闲不住。 过来一起帮忙。 “咋拿这么多东西过来,都吃不完。”叶大伯母嘴上推辞:“家里已经炖鸡,炖鸭,还有兔肉,猪肉都准备好了,一只羊就够了。” 叶母还在往下面拿各种山珍,木耳、各种各样的干蘑菇、海带,虾米,咸鱼,红糖,白糖,蜂蜜,还有从镇上买回来的一些新鲜蔬菜。 “竟然这季节还有青菜啊。” 叶大伯母都惊呆了。 倒是叶大伯有所耳闻:“我在镇上的时候听说今年吴地主家就弄了一个什么暖棚,专门种的蔬菜,拿了一些出来卖,就这么一把青菜,得卖到三十文一斤。” “嘶……” 叶奶奶倒吸一口凉气:“我滴个乖乖,这价格都能买两斤肉了,叶太贵了。” 叶荞提着一包糖、糕点,饼干之类的吃食往里面走,“奶奶,这过年嘛,吃的就是个丰盛,越丰盛越好,说明来年我们的生活也会越丰盛。” “就奢侈一次,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你这丫头,最机灵了,我说不过你。”叶奶奶无奈地笑,领着她往堂屋里走,虽说这一顿年夜饭,确实花费不少。 但却是叶奶奶这一辈子见过的最丰盛的年夜饭了,她嘴角始终带着笑容,乐着呢。 一大家子围坐在一起。 屋子里放着好几个炭盆。 也不是很冷。 “来,大家快吃。”叶爷爷按照规矩,先夹了一筷子菜后。 全家就开动起来。 叶荞跟贺远坐在一起。 旁边就是叶萧。 叶荞跟叶萧都是吃货。 如果是往年。 叶萧肯定就跟叶荞一起比拼看谁吃得多,亦或者讨论哪道菜更香。 但今年不一样,叶萧明显心里有事,吃饭的速度极快。 叶荞才吃几口呢,他就吃了一半了。 等叶荞把碗里贺远夹的菜消灭完,肚子才吃半饱,叶萧已经放下碗筷了。ζΘν荳看書 “娘,我出门去逛逛啊。”叶萧悄悄溜出去,进了厨房,叫住正在盛菜的叶大伯母。 叶大伯母看他着着急忙活的样子,就猜到他要去哪里,说:“你就光着手上门?” “嘿嘿,娘。”叶萧讨好地笑。 他确实是想去见小沈儿。 两母女一起吃饭,最多再加个小丫鬟,也太孤单了,不去看一下,他也不知道对方的年夜饭煮得如何。 毕竟他清楚,小沈儿的厨艺一般,很多菜都不会做,平时敷衍一下也就罢了,总不能过年还敷衍吧。 “行了,别跟我撒娇,这些菜你提过去。”叶大伯母反手递给他一个大大的食盒,一看里面就装了很多菜,重得很。 叶萧乐了,看来娘早有准备,本来他还担心家里人不让他过去呢。 “别走大路,让人看见了不好,就算你们定亲了,也没有过年去丈母娘家的事。”叶大伯母见他傻笑的样子,没好气地提醒。 叶萧点头说好,就乐不可支地从后门悄悄离开了。 饭桌上。 一顿饭是要从中午吃到晚上的。 所以大家边吃边聊天。 叶荞问旁边的贺远:“阿远,你给我带回来的话本子,拿过来了吗?” “拿过来了。”贺远点头。 叶荞高兴了:“嘿嘿,那我吃完就可以看了,等饿了再继续吃。” 贺远就知道是这样,他饭量小,至少比叶荞要少一半,不过,他的身高却一年一年的在拔高,这也是他每日都要喝牛奶的缘故。 这也是叶荞没过几日就让马夫给贺远送去学堂里。 他日日都能喝到新鲜牛奶。 吃完饭。 贺远去马车里把话本子和书拿了过来。 他自己坐在旁边提笔做试卷,叶荞则给叶翠,叶晴念故事听。 叶晴一年到头都在忙着做针线活儿,到了过年的时候终于舍得给自己放假了,两人都听得津津有味。 不过故事总有看完的时候。 叶荞无聊了起来。 就把早就准备好的用木头雕刻的麻将拿出来,四个孩子玩耍起来。 “吃。” “碰……” “我胡了,哈哈哈……” “你们几个孩子玩啥呢?”她们笑得开心,把终于忙完了的叶大伯吸引了过来,站在后面看了一会儿。 “这是什么新式的游戏么?” “对,没错,大伯,你要玩吗?”叶荞说着就要给他让位。 贺远比她动作还快,站起来就走到叶荞身边坐下,把他的位置让给了叶大伯母。 叶晴同样如此,把位置让给了叶大伯母。 叶翠则叫了叶奶奶过来。 叶爷爷不爱玩这些,他就爱种地,就坐在旁边看。 等叶荞把规则跟大人们讲了后。 她就被大杀几方,连输三场。 “诶,我的珠子都快输完了,不开心。”叶荞气哼哼地说。 贺远轻声问她:“那我帮你指点?” “真的?”叶荞眼睛一亮,有些期待地看着他。 被她这么一看,贺远自然点头,“嗯,我帮你算牌。” “嘿嘿,好。”叶荞偷笑。 很快,在新一轮的牌开始后,贺远时不时帮她指点一张。 好几次都是叶荞不想要的牌,被他建议留着,没想到下一轮就摸到了连牌。 而原本打出去的牌。 凑对子的一直等不到。 不过才摸了几轮,她就只需要等着两个胡牌了。 “阿远,你真聪明。”叶荞钦佩地对他举起大拇指。 贺远没说他只是记性好,在玩过几轮后,差不多就知道诀窍是什么了,再结合其他几家打的牌,可以算牌。 第三百二十章 救还是不救 “哈哈哈,我胡了。” “大伯母,给我珠子……” “胡!” “三家都要给我珠子。” “胡!” “我又赢啦。” 叶荞在贺远的指点下,直接大杀四方,没一会儿珠子就赢了一堆。 几个大人都服气了。 “小荞,你这帮手找得好啊。”叶大伯笑着打趣道:“再来一轮我都要输光手上的珠子咯。” “阿远,你也不能只帮小荞啊,快来教教奶奶。” 叶奶奶精神头十足,完全不像是村里的老人,打个牌整个人都年轻了。 叶荞得瑟:“没办法说,谁叫我有阿远,你们没有。” “咦,阿远偏心。” 贺远耳根暗红,没有反驳这话,喜不自禁地看着叶荞的笑脸。 “哎,那这样吧,娘,你来我的位置,我不打了,反正我已经赢了这么多珠子了。”叶荞占了便宜还卖乖。 不过这样作弊确实让几个大人玩得不痛快。 位置让给叶母后。 战局就正常得多。 叶荞跟贺远到堂屋旁边的躺椅上坐下。 躺椅上垫着棉被跟被子,窝在里面舒服得很,贺远则盘腿坐在搭建的木板软塌上,提笔写接下来的大纲。 叶翠吃了午饭玩了一会儿就去睡午觉了。 叶晴难得休假,就坐在旁边剥瓜子吃。 瓜子是叶荞他们拿过来的。 清水县这边没有向日葵,自然也就没有瓜子,这瓜子还是从外商手里买的,当是运送到镇上,直接被购买年货的人一扫而空。 叶荞懒洋洋的剥着瓜子,没一会儿就剥了一小捧,然后一起吃进嘴里,那种满足感,让她眼睛都弯了起来。 不过吃了一会儿,就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哈欠,窝在椅子里,就昏昏欲睡。 “睡吧,一会儿我叫你。”贺远见她强撑着,轻声道。 “噢。”叶荞放心了,果断睡去。 叶晴看见了,无奈地摇了摇头,看了睡着的叶荞一眼,又见贺远时不时给她把挣脱开的被子盖好,动作温柔。 她心中露出了然的笑容。 叶荞是在模模糊糊的说话中睁开眼睛的。 她打了一个哈欠,刚醒来还有些懵。 看见前面靠近堂屋门口,坐着叶大伯母和赵小秋的娘秀华嫂子。 秀华嫂子消息灵通,平时也跟叶大伯母关系不错,这也是赵小秋跟叶晴能玩在一起的缘故。 “你说这是啥事,大过年的,张家都快闹翻了。”秀华嫂子一副说八卦感叹的口吻。 “张二海的身体如何?可去镇上看了大夫?”叶大伯母没有评价,只问。 秀华嫂子说:“去看过了,就是镇上的齐大夫看诊过后说的,这病不好治,未必能治好,但也有可能治好。” 叶荞隐隐约约也没听明白。 她打了一个呵欠,觉得嘴巴有些干,忍不住四处张望,想喝水。 贺远抬起头,注意到她的动作问:“要喝水?” “嗯。” “等一下。”贺远把干净的杯子拿出来,提起茶壶,倒了一杯热水给她:“有点烫,小心点。” “好。”叶荞朝他笑了一下,轻轻吹了吹杯子里的水,等温度差不多了,才慢慢一口一口地喝起来,解渴了,她克制不住好奇心,小声问贺远。 “阿远,秀华嫂子来说什么八卦啊?” “她说张爷爷家,二海叔生病了,家里花了十几两银子医治了,但还需要更多,张奶奶回来找大海叔拿银子,大海叔的媳妇儿梅花婶子不愿意给,家里就闹起来了。”贺远有条不紊地把细节解释了。 俨然早就知道叶荞喜欢听八卦的性子,细节都打听得清楚。 叶荞追问:“为啥张奶奶他们是找大海叔拿银子呢?我记得他们家刚分家。” “是这样没错,是因为张爷爷张奶奶积蓄花光了,又不能眼睁睁看着二海叔去死,就想找大海叔帮忙。” “说起来也跟这会儿大海叔住的新屋子有关。” “大海叔成亲,生了孩子,家里的屋子住不下,今年张奶奶在作坊里赚了些银子,就在十月份的时候,在旁边新修了几间屋子,那屋子的银子是张爷爷张奶奶给的,花了四十两。” “难怪我说大海叔家的房子好,原来花了那么多银子。” “是啊。” “所以,这会儿张爷爷和张奶奶想救二海叔,见梅花婶子说救不活也是浪费银子,不愿意给银子救人时,就说让大海叔把当初修房子的四十两银子还给二老,二老拿去救二海叔。” “梅花婶子一听,更不愿意给了,说他们根本拿不出来四十两银子,除非新房子卖了,可新房子卖了,她的孩子就没地方住了。” “正闹腾着呢。” “二海叔的病严重么?” “严重。”贺远点头。 叶荞皱眉:“那家里啥时候才能凑够银子,怕不是二海叔都出事了,还凑不够。” “是啊,大家都这么说。” “要我说,这分了家的儿媳妇儿,就是不好管,你看,以前何梅花性子还不错,谁知道家里一出事,就翻脸不认人。”秀华嫂子跟叶大伯母吐槽。 叶大伯母倒是挺理智的:“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说不清楚谁对谁错。” “但是总不能看着二海去死吧,孩子都十六岁,是个半大小子了。”秀华嫂子皱眉:“何况张婶子又不是要梅花给钱,而是还钱。” “那要是花了四十两还治不好,确实会给家里带来不小的压力。” “可人没了就真没了。”秀华嫂子愣了:“你觉得不救?” 她本人也有些纠结,毕竟事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议论起来倒轻松,真正做决定却难。 “不,我会选择救。”叶大伯母毫不犹豫地说。 人命很脆弱,也许在你眼里某个人的人命并不值钱,没了就没了,但总有人却真的没办法接受对方的离开。 “所以谁都没有错,谁都又有错。”叶大伯母感叹一声。 “也是。” “张家族里应该也会处理这件事吧?”叶大伯母问。 秀华嫂子点头:“当然,就梅花这做法,连大海都同意了要卖房子,她闹着不同意,不就是不孝么,估摸着张家族里对梅花都没什么好感。” 第三百二十一章 八卦 “她闹这么大,以后怎么跟家里人相处?”叶大伯母不赞成何梅花这么做,不管救没救回来,估计她跟公婆的关系都僵了。 虽然村里也有家庭不和的,但不会闹得外人皆知,内里还是可以维持相对平和,时间一长,大家也就忘记了,日子还是照样过。 “反正都分家了,如果二海被救回来了,估计张家二老就跟着二海一起过,养老。”这种不跟着长子的事,在村里也不是没有。 “如果没救回来……那就尴尬了。” “要我说,还是看大海的态度,哪里能让媳妇儿当家。”秀华嫂子嘀咕道。 叶大伯母无语:“就大海那憨厚老实的性子……” “也是,根本压不住何梅花,平时没啥大事也就罢了,有大事何梅花还反对,他就压不住,不过听说这两日经常有村民听见两人在家吵架,连何梅花的娘家人都来过一趟,也不知道说了什么。” 这件八卦叶荞本来以为听了就听了。 谁知道竟然还有后续。 第二日。 大年初一的时候。 秀华嫂子激动地跑来叶家,对叶大伯母说:“张嫂子,你不知道,何梅花要闹和离。” “?”叶大伯母满头问号。 “她胆子还真大,只是……应该不是真和离吧,二嫁的女人,日子也不好过。” “那不一样,何梅花在作坊里就名额,只要有这个工作在,想嫁给一个年轻小子都不是问题。”秀华嫂子比当事人看起来都要激动。 叶荞在旁边听着,都有些无语,怎么就牵扯到自己家来了? “何家透露的?”叶大伯母挑眉? “不是,是我们村里人自己猜的。”秀华嫂子有些不好意思说。 叶大伯母直接翻了一个白眼。 她就说嘛,就算是真有这事,何家也不会这么愚蠢地说出来,毕竟何梅花能进作坊干活儿,还是因为二弟妹他们按照村里的户数分配的名额,至于谁家商议谁去干活儿,那就是各自自家的事了。 “这些话别乱传。” “可不是我乱传,是何家人又来了,正在张家呢,何家态度可坚持了。”秀华嫂子百思不得其解:“虽然他们态度不强硬,但就是不松口,俨然就是何梅花的意思,不然娘家人也不会是这态度,毕竟何家人虽然在外村,也没有太难听的名声。” 正因为何家只是表明自己的态度,但并不强势欺负人,也没有吵闹,甚至说话还温和,村里人才没有去张家帮忙,只是在外面看八卦。 这过年期间本来就无聊。 自然就都盯着这件事。 “二海呢?”叶大伯母更关心病人。 “在镇上呢,每日都要医治着,张婶子一直在医馆里照顾,就张大叔一个人在家,时不时跟张大海私下说话。” 第二日就是初二。 叶荞跟着叶母一起回姥姥家。 吃了一顿午饭。 下午又回来了。 她回来的时候,叶大伯母一家还在外家没回来,叶大伯母的娘家离得远,平时难得去一次。 贺远一直到正月十八才开学。 时间还不短。 正好有时间陪着叶荞耍。 张家的事。 在初四的时候,又有了进展。 原来是张大海悄悄把存的十两银子全给了张爷爷,拿去给二海治病。 听说是初一那一日给的,初四何梅花才知道,这一次何梅花气狠了,直接带着一儿一女就回娘家去了。 当天。 张二海被二老推着回来了。 “二海,你没啥事吧?” 村里的人正有空闲,都上张家拜访,送了点小礼,就连叶荞都去看了人,送了点补品。 二老对上门拜访的客人感激不尽。 张二海看起来精神不是很好,但还是努力露出笑容朝来客道谢。 “我没事,让大家担心了。” “哎,你好好养病,等你好了,我们还一起去山上打野鸡,你上回不是才说过,弹弓的技术好了,绝对可以打到野鸡了么。”一个年轻小伙子拉着二海的手说。 二海红着眼眶,强忍着泪水,轻轻点头:“嗯,等我……好了,我们……一起去。” “二海,你可要打起精神来,听说养病的人,心情好,那个病就好得快。”青年对他说。 “好。”张二海点头,朝他们笑。 来看望他的都是平时跟他关系好的,看见他努力坚强依旧挡不住他浑身瘦弱病态的状况,心里都有些难过。 也许人命就是这么脆弱。 明明上个月还一起玩的好友。 转眼间就只能躺在床上,都起不来。 最后还是年长的婆子让大家别打扰二海休息,一群年轻人才出门。 “哎,不然这样吧,我们都凑点银子,总不能看着二海去死。”一群年轻人离开张家后,没走太远,凑在一起嘀咕道。 “四十两银子我们也拿不出来。” “那就一人先凑一两,怎么也有七八两了,我听说二海的病不能拖,必须尽早医治,结果最多三个月就出来了。” “成,那就凑点。” 几个年轻人都愿意给。 叶荞和贺远走了过去。 “你们凑了多少银子了?”叶荞问。 “小荞,你怎么来了?”几个青年看着叶荞就跟看小辈一样,被一个小孩子看见凑钱,都有些羞赧,忙说:“小荞,你可别说出去。” 叶荞:“……”难道她不说出去,大家就不知道了么? 她都不知道这些都十七岁的哥哥们是不是傻了。 “噢,我知道了。”她也懒得解释,先应和了一声,听闻一人凑一两银子,她也凑了一两。 贺远见此,跟着凑了一两。 “小荞,阿远,你们不会偷偷拿家里的银子了吧?”几个青年不赞成地说。 叶荞:“……我的压岁钱。” “你们光凑这么一次也没啥用,不过我可以给你们活儿干,一个月又能赚一两银子回来。” 叶荞觉得,与其借银子形成恶性循环,不如给一份工作。 “真的?”几个年轻人激动坏了。 一个二个都拍着胸脯说,“我有的是力气,家里人非不信,每次招工都不推荐我们去。” 第三百二十二章 藕盒 “你说错了,正因为我们有力气,才不让我们去,毕竟地里的活儿需要力气干。” “嗐,别说了,我就觉得自己的才华没有得到展现。” “切,华子,我看你在说屁,就你那憨老壳,能干啥。” 叶荞在旁边听得无奈。 贺远只含笑地听着,没说话。 “你们跟我来吧。”叶荞直接招呼道。 “去哪?” 几人跟在她身后,就像几个保镖一样,别说,还挺有范儿的,倒是贺远在离开前,悄悄把凑出来的银子,给了张奶奶。 他解释了一声银子的来源,就离开了。 张奶奶红着眼眶把人送走,她明白几个年轻人的心思,是想让她不要把这件事宣扬出去,毕竟年轻人凑了银子这事传开了,村里的其他人就不好意思,毕竟村里不少人有工作的都没借她银子。 不过张奶奶也能理解,大家的银子都各有各的通途,借是仁义,不借也是应该的。 她并不为难村里人。 甚至已经商量着,卖地。 但大海媳妇儿的态度,实在让她心寒。 “娘。” 张奶奶从厨房里把熬好的药小心地端出厨房,就听见这么一句,她抬起苍老的眸子,看向大门口,只见张大海期期艾艾地看着她。 “大海啊。”张奶奶应了一声,没再说什么话,端着药碗,继续往厢房里走。 “娘,我,我有话跟你说。”张大海说。 “等等我,先给你弟弟把药喂了。”张奶奶说。 张大海有些羞愧,忙走上前去,说:“娘,我来喂。” 张奶奶也没有拒绝,两人一起进了厢房,张二海长时间卧床不起,精神不佳,脸色更是惨白,看见大哥进来,他扬起笑容说:“大哥,你怎么来了?” 最近张奶奶跟张大爷要照顾张二海,作坊里的活儿都是张大海去干的。 本来何梅花也要干活儿。 但她闹着回娘家,工作就停了,还是跟叶母请的假,叶母知晓张家的事,对此并未阻拦,还准了假,只不过,何梅花请假了,自然全勤奖就没了。 今年年末。 其实作坊里的工人都得到了奖金。 多发了一两银子,以及一双棉鞋。 因为这事,反倒没人好意思家里出事缺钱去找叶母借银子,毕竟大家都不想丢了这么好的活儿,再加上之前叶刘氏家出事,同一个宗族的,人家都没有借银子,而是卖地,就知道叶家的态度了。 村子里的村民都还好相处,因而叶母不借银子,传出去也没谁说闲话。 “我来看看你,中午下工了。”张大海老实地解释了一声。 张二海放心了,他强撑着坐起来,想自己喝药。 张奶奶说:“让你大哥给你喂。” “……谢谢大哥。”张二海看出娘跟大哥情绪不太对,像是吵架了,他迟疑了一下,没问出来。 张大海耐心十足地给他把药喂完,伸手揉了揉他脑袋说:“二海,你好好养病。” “好。”张二海躺下,目送两人走出房门。 张奶奶带着张大海进了堂屋。 “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张奶奶语气平静地说。 张大海拘谨地坐在小板凳上:“娘,梅花她只是为了孩子着想,并不是不想救二弟。” “我能理解,因为我也是为了我儿子照相。”张奶奶点头。 这话一出,张大海更羞愧了。 “我……娘,我下午就去把梅花带回来,至少先去做工,一个月还有九百文钱呢。”张大海抓了抓头发,说:“我……我想去卖四亩地,凑足银子,到时候给娘你拿去给二海治病。” “你们两兄弟分家,你手上只有六亩地吧。”张奶奶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张大海点头:“嗯,我想了想,还是不能眼睁睁看着二弟去死,就算……” 他不想说出救不活三个字。 “也要试一试,不试,我一辈子都不安心。” “行,给了着银子,你以后就不用管你二弟了,我跟你爹会想法子的。”张奶奶这会儿得了长子的话,想到以后他没有地,只怕连米粮都要买着吃,心里也难受,可谁叫家里就遇上这样的事了呢,只能认了。 下午。 张大海回来了,把银子给了张奶奶。 “娘,我把地暂时卖给叶二婶子的,她说我以后凑够了银子,可以再买回去。”张大海有点高兴,卖地他心里是不安的,虽说现在他通过去作坊干活儿,一个月赚的银钱够生活了,可没地,还是心慌。 “好,等你弟弟好了,娘也会帮忙把地买回来的,家里不管是谁生病,我都会支持去治。” 多余的话,张奶奶也没说了,毕竟都是无意义的。 第二天。 张大海中午下了工,就去娘家,把何梅花带了回来。 本来以为媳妇儿不愿意跟他回来呢。 结果接到人了,张大海心里还是高兴的,“媳妇儿,我知道这件事对我们的生活影响很大,以后我一定对你更好。” “是对我们孩子的生活影响很大。”何梅花纠正他嘴里的话。 张大海打了打嘴巴认错,“我知道,孩子是我的,我肯定管。” “媳妇儿,你回来去作坊里干活儿吧?不然多耽误时间,我也在干。”张大海说。 “我回来了自然是干活儿,你们别搞那些闲事就行。” 张大海一听,有些心虚起来,他忘记自己没有跟何梅花说卖地的事。 但他期期艾艾的样子,一下就被何梅花发现了。 “你是不是背着我做了什么?” “嗯,我把家里地卖了四亩,你放心,叶二婶子说了,只要等以后我凑够了银子就还能再买回去。” “你是个蠢货啊?根本救不活的人,为什么要浪费银子,家里的银钱是白来的吗?我跟你过不下去了,本来以为你在家反省,结果竟然背着我把地都卖了,你是不想吃饭了是吧?” “好,那你就一辈子孝顺你爹娘,孝顺你弟弟。”何梅花冷笑一声,“张大海,和离,我不想再跟你过日子了。” “媳妇儿……”张大海一脸恍然。 “别说了,我给过你一次机会,结果你看你是怎么对我的?现在地都卖了,之后是不是连我和孩子都要卖?” 第三百二十三章 闹和离 张大海被何梅花推搡着回到村里。 他几次再三说话,都没有得到对方回应。 倒是有村里的人看见这一幕,忍不住好奇地追问是发生了什么事。 但两人都没理会。 张大海是顾不上,只想劝何梅花改变心思。 何梅花则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和离。 这边。 叶荞带着几个青年到了她家的荷塘。 荷塘里种的莲藕,荷叶早就枯萎了。 “我找你们帮忙挖莲藕,然后做茄盒拿去镇上学堂外卖。” “啊?去学堂外卖?”几个青年里面其中就有何大虎的二哥何大林,“小荞,反正我们就跟着你干,你让我们干啥就干啥,是按照一日工钱算么?” “也行吧,那就先这样来,莲藕先挖出来。” 冬日就是挖莲藕的时候。 叶荞也觉得几个青年没干过,让他们去做生意,估计比让他们挖地还难,干脆就一人三十文一日,先雇佣他们挖莲藕。 徐管家很快按照叶荞的吩咐。 把仓库里准备着的服装拿了出来,递给七八个青年。 “哇,这衣裳里面还有毛啊。” “这还有筒靴呢,竟然不浸水。”几个青年拿着一双鞋子,都能惊叹半日。 “这是用羊皮做的羊皮靴,不透水,下雨的时候就可以用。” 叶荞家的池塘是活水,加上最近没下雪了,只表面有一层薄薄的冰,把冰块打捞起来,就能下去挖了。 即使如此,那还是冷的。 为了避免几人冷着了。 叶荞又让徐管家帮忙拿了一些棉袄过来,穿在里面,还有用毛线做的袜子。 “这些袜子是你们干活儿的福利,干完活儿也可以拿回家。”叶荞做的毛线袜子不多,但因为贴紧脚,保暖效果很好,尤其是跟村里原本薄薄的相比。 几个年轻人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这还没开始干活儿呢,衣服装备就准备了这么多。 几个人干劲十足。 先把冰块挖出来。 叶荞跟贺远一起,用木桶装着冰块,把这些冰块运去冰窖,等夏天可以用来降温用。 叶荞运了六桶,差不多就运完了。 “小姐,火盆点好了,你们多注意烤烤手。”徐管家十分的贴心。 本来他是不赞成叶荞亲自动手的。 叶荞却不是娇惯的性子,看到活儿就忍不住手痒,她跑去干,贺远自然不会干看着。 徐管家只能叫回来了比较空闲的下人,帮着运莲藕。 莲藕也不用洗,要用泥土埋藏法来保存,以免腐烂。 所谓的泥土埋藏法,就是一层莲藕,一层泥土,叠个五六层,然后再撒上十厘米左右的细土掩盖,要吃的时候再从里面挖就行。 这种法子可以保存个两三个月。 莲藕一般都是要吃了再挖,只要开春升温前挖完就行,不像其他作物收获的时间短,那些没挖干净的莲藕,留在池塘里,春夏天又会长出莲蓬,开出荷花。 八个青年轮流挖,觉得身体受不住了,就上来烤火,等身体暖了再下去。 “你们可别逞强,生病了可划不来,要更多银子,你们还要遭罪。”叶荞在旁边帮忙记录有多少产量,每隔一刻钟就要提醒一声。 几个青年乐呵呵的。 “小荞,知道了,你放心吧,我们不会给你找麻烦的。” “你们说好了的啊,你们要是谁病了,我娘肯定揍我。”叶荞也不怕被取笑,脸皮厚着呢,脑袋微扬,整个人都有些可爱。 贺远在旁边看着,时不时无言地笑了一下。 “各位哥哥们,小荞说的事,来,上来的都过来喝点热姜茶。” “好咧。” 就在这么配合下。 两日。 一共从池塘里挖了一百五十斤莲藕出来。 虽然说冬日里吃莲藕,但一般都是等候天气再暖和些,这时候可没人太冷去挖。 所以,这些莲藕,拿去镇上,光卖莲藕都能被大户人家抢着买。 叶荞算是发现了,那镇上的大户人家,可不是普通百姓,人家有钱着呢。 就说叶晴她们的定制衣裳。 也不知道怎么的,名声传到了镇上,就连李绾绾都来找叶晴做衣裳。 除此以外还有钱夫人,钱少夫人。 两人都是见过大世面的。 也不知道是给叶家面子。 还是真的看上了叶晴和沈姣姣两人的手艺,竟也在年前跑来下了一单。 只不过她们下单的时间晚。 估计要三月份才拿得到,那都是夏装了。 不管怎么说。 也就是,只要吃食味道好,去镇上,绝对卖得出去。 就说耦盒吧,里面加了肉,还是用油炸的,卖价五文钱一个,一两银子都可以买二百四十个了。 所以说,是真不贵,完全是薄利多销。 当然。 五文钱一个。 村里人会觉得贵。 第二日几个青年继续来叶家帮忙挖莲藕。 他们家里人是不知道凑银子的事的,都高兴刚过年,他们就有活儿干了,还不用浪费家里的名额,就跟着叶荞干。 没错。 在十里八乡村民眼里。 跟着叶荞干活儿就是跟着叶家人干活儿,绝对不愁没银子。 上午。 又挖了五十斤莲藕。 叶荞只让他们工作到午时,上午也就一个半时辰,下午也一样,包午饭,午饭他们跟着下人们一起在食堂里吃。 叶荞正准备去吃午饭呢。 就见许管家来了。 “小姐,门外有人找夫人,但夫人去山上水塘那边去了,老奴已经安排人去告知夫人了。” “谁啊?”叶荞好奇地问。 “好像是村里的媳妇儿,她说自己叫何梅花。” “何梅花?”叶荞一下就想起来她是谁了,不是最近八卦的当事人么,叶荞八卦的本性又犯了,跟许管家说知道了,贺远跟着她,一起往客厅里走。 刚走近客厅,就听到张大海祈求何梅花不和离的话。 叶荞轻咳了一声,提醒他们有人来了,多注意一下。 果然,知道有人,屋子里就没有人再发出声音。 “小荞,阿远。”张奶奶看见他们,勉强一笑,出声大招呼。 叶荞点头,看见屋子里坐着四个人,张爷爷,张奶奶,张大海以及何梅花。 “我娘还没回来,如果是不要紧的事,也可以跟我说。” 第三百二十四章 生意 “你能做得了主?”何梅花有些怀疑,她目光落在叶荞穿着的一看就质量很不错,都是绸缎做的衣裳,眼底闪过艳羡。 “可以说说看。”叶荞早就习惯了大家觉得她是孩子,做不了主的事。 她今年都九岁了,等今年九月,就是十岁了。 半大个孩子了,凭啥觉得她做不了主。 这显然是叶荞自己太过自信、臭屁的缘故。 “我跟张大海和离了,他们答应把作坊里干活儿的机会让给我,以后我除非是嫁进村里,否则就算是外村人,不知道这样行不行。” 叶荞有种吃了个大瓜的感觉。 尤其是,怎么真和离了? 她还以为,这件事也就是说说而已。 叶荞反正是懵了。 沉迷于自己的想法中去了。 何梅花见她没说话有些失望,本来还以为叶荞一个小姑娘答应了,到时候叶母也不好意思再反悔。 贺远保护者叶荞喜欢发呆的习惯,主动代替她开口:“大海叔,梅花婶子,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以后如果大海叔再娶,梅花婶子又在村里干活儿,若是遇见了大海叔再婚的妻子,对两个孩子不够关心,梅花婶子,你能确保自己不管吗?” “凭啥不管?那是我的儿女,要不是他们不把孩子给我,我早就带他们一起和离回家了。”何梅花瞬间就激动了,口水差点没喷在张大海的脸上。 贺远淡定极了:“可是,人家并未虐待两个孩子,只是没有你那么尽心,你也管的话,对方是不是也会觉得冤枉?” 何梅花哑口无言。 张大海脸色也不好看。 “还有,梅花婶子你以后再嫁,若是经常跟前夫家来往,对方会不会也不开心?离得这么近,相互之间只有默契地当作不认识,才不会打扰你们的新家庭。” “如果和离后还要相互纠缠,那又何必和离,让外人笑话?” 贺远的反问有理有据。 两个当事人都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何梅花泄气说:“可现在的日子我过不下去了,就当我自私吧,我没办法接受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银子,打水飘。” 叶荞很想说一句。 张家二老要的银子。 好像…… 并不是何梅花赚的。 不过这种事,站在各自的立场上都有道理。 不过叶荞还是认为人命胜天,人死了就真死了,除非穷得饭都吃不起了。 “那行,我和小荞都可以答应,不过,以后若是想再换名额,就不成了,而且,既然名额是给梅花婶子你的,就不能拿来买卖跟替换,希望你能理解,我们作坊也有自己的机密,不能接受一些身份不祥的人来作坊干活儿,村里的人才能让我们有更多信任。” 何梅花神不思蜀地点头,最后她张了张嘴,到底什么也没说出来。 张大海脸色也灰暗起来,他被张爷爷扶着离开时,脚步都有些不稳。 等叶母回来时。 才听说这件事。 对贺远两人决定的事,并无不妥。 “行了,那我继续出门了。”叶母知道两个孩子还算有成算,大事肯定等她才做决定,这种小事,掺合进去不管是劝和还是劝分都是麻烦事,还不如什么都不管。 不管以后张家什么情况,都跟他们无关。 叶荞吐了吐舌头,送走了叶母。 何梅花和离回家了。 听说和离回去后。 就在相看二嫁。 不过张大海还是单着的,他平时要去上工,就把两个孩子送回了老宅跟着爹娘一起住。 此时暂时下了一段落。 张二海也在积极接受治疗。 这边。 在经过几个青年忙碌的劳动下,一共挖出来了一千零百五十斤莲藕 池塘里的莲藕就被挖空了。 一节莲藕大概有三两左右。 一节莲藕可以做五块藕盒。 叶荞找了一天时间。 召集了几个青年。 手脚笨的,就去洗莲藕,切莲藕,这个活儿做起来简单,也容易。 稍微会厨艺的,就去炸藕盒,炸藕盒的难度不大,但也要注意火候跟炸的时间。 没想到看似长得人高马大的何大林反倒能做这细致的活儿。 另外四个青年一人负责切肉,一人负责剁馅儿,一人负责灌进藕盒里。 剩下的还有人调面粉糊糊,以及给肉沫调味。 一开始叶荞先把馅儿调好,在旁边给何大林做示范。 “差不多这个温度,筷子放进去能冒泡就可以放下去炸了。” “一共要炸两次,先炸一遍,再复炸。”叶荞把每次的火候都说清楚。 何大林听得很认真,“好,我知道了,不过小荞,你先看我炸一次,成不?” “我怕哪里有问题,我自己不知道的。” “可以。” “这些成品,大家先分了,冷了就不好吃了。”叶荞一人分了一份。 几个青年都有些不好意思,这还没开始干活儿呢,就开始分吃的了,之后他们干得更起劲,也要对得起这藕盒啊。 “哈呼,好吃啊。”王六说。 何五也跟着点头,藕盒不大,两三口就能把一块藕盒吃完,里面的肉馅儿并不干,还有一些汤汁,咬进去口感特别好,味道也很出众,跟其他的饼子感觉不太一样。 “太好吃了。” “对啊,原来藕还能这么做着吃。” “藕片能做成的菜可多了,这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我咋没想过做藕盒呢?”王六揉了揉脑袋说。 何五笑骂道:“你都能想到了,还能这么穷?这叫眼界和本事懂吧?你就出过村,连县城都没去过。” “胡说,县城我还是去过的。” 在坐的各位,去得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了。 看着几人打趣,叶荞也没加入,盯着何大林把做藕盒的手感掌握好,就定好明日去镇上开摊子。 “明日初九,大多数的店铺都开门了,倒是挺合适的。”叶荞说,”日子也不错,希望我们能生意红火!” “红火!” “红红火火。” 等大家把桌椅板凳,锅碗瓢盆收拾完,叶荞让他们回去休息,明日一早天还没亮就过来她家里集合,到时候要在家里先切好一部分藕片,再前往镇上。 第三百二十五章 一起去 所有人都听话地回去休息了。 叶荞跟贺远往后院走。 “阿远,你明日是留在家里休息还是跟我一起去镇上?”叶荞体谅他年后都跟着忙碌,没有个休息时间,还要写稿子,读书,本意是想让他留在家中多休息。 贺远却更想跟着她一起去镇上做生意。 “我一起去。”贺远说。 “可是你放假回来不是还有不少读书任务么?”其实也就是变相的镇上夫子以及京城林大人布置的。 数量还不少呢,说起来贺远的课业并不轻松,他现在的名声太响,其实并不是什么好事,他以后入考场,得表现得很好才理所当然。 在叶荞看来,都是当初为了把她从牢里救出来,贺远才会处于现在这种情况,换位思考,她虽然喜欢赚钱,可若当赚钱成了一个必须达成的目标,压力就会很大,她不在一阿远以后能不能考状元,可外人会觉得阿远必须考状元才配得上他现在的名声。 外人给的压力是无形的。 但凡心理压力弱一点,都有可能承受不住。 所以,叶荞要多赚点银子,想着以后要是谁敢在背后取笑贺远,她就用银子砸出去找对方麻烦,时间一长,也就没人敢惹了。ζΘν荳看書 “没关系,我的学习任务并未忽视。”贺远见她担忧的目光,换了个说法,“我带着书一起,忙完了就在镇上的宅子休息,不用跑来跑去。” 叶荞想,只要不耽搁阿远读书也行。 “成,只要不影响你读书就行,不过啊,你是该平时多放松放松,读书嘛,也可以不用死读书。”叶荞拍着他的肩膀说。 贺远对她这把自己当弟弟的习惯,有些无奈跟不满意。 他纠正道:“小荞,我不小了。” “你都没十五,小着呢。”叶荞根本没把他这话放在心上。 贺远反驳:“可我一样可以照顾你,而不是你照顾我。” “你不想让我照顾你?你跟我生气了?”叶荞说这话时眼神都是疑惑的。 “没有。”贺远说:“我就是说平时我也可以照顾你,并不是不喜欢你照顾我。” “哦,我还以为我啥时候惹你生气了呢。”叶荞放心了,反手摸了摸他脑袋:“好啊,你随便照顾,我都接受的。” “你摸我脑袋就把我当成弟弟看。”贺远默默地说。 叶荞不解:“可是你本来就是弟弟啊。” “我都没机会当人哥哥,哎,心里有些难受,小荞,这跟你没关系,就是我羡慕别人能当哥哥,有妹妹而已。” 叶荞最不能忍受他流露出失落忧伤的神情,更别说直接心里难受了。 “那怎么办?我去给你找个妹妹来?”叶荞思索了一下,发现直系亲属里,还真没有比他们年纪更小的同辈了,一时颇为苦恼。 贺远看她认真思索的样子,有些好笑,更多的,是心里高兴。 高兴她愿意花费时间来逗他开心。 “小荞,很简单的,你假装是我妹妹,我是哥哥,等以后长大了,我们就换回来。”贺远把早就在心里琢磨的想法说了出来。 他有些期待又紧张地盯着叶荞。 叶荞没怎么多想就答应了。 “行吧。” “小荞,你真好。”贺远伸手揉了揉她脑袋,满眼都是笑意。 叶荞见他高兴,也就懒得计较这些小细节了,他开心就好,她心里暗想道,谁叫这崽子比自己小呢,得让着。 翌日一早。 天还没亮,叶荞就起床了,穿得厚厚地往厨房走,结果走出后院,就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在院子里面练习五禽戏。 “阿远?”叶荞走近,见他穿得单薄,伸手摸了摸他胳膊,发现是温热的才放心。 “厉害啊,这么冷的天都能坚持锻炼。”叶荞颇为佩服地说。 她一到冬日就想躲懒。 倒不是没毅力,而是纯粹喜欢窝被窝的那种幸福感。 “我再练一刻钟就行了。”见她已经起来了,并且打算往厨房去,贺远连忙说。 叶荞挥了挥手:“你不用那么着急,等练完了再来,肯定还要洗个澡吧,我让厨房给你把热水烧起。” “徐立,一会儿你去厨房叫热水。”叶荞对在旁边蹲马步的徐立说。 徐立忙点头:“好的,小姐,小的知道了,一定会照顾好少爷的。” “不错。”叶荞朝他比了比大拇指。 贺远见她坚持如此,也知道短时间去不了厨房帮忙,只能放弃。 叶荞很快就进了大厨房。 大厨房里厨娘们早就起来忙碌做早饭了。 家里的主子少,但菜的味道好,就得耗费时间。 叶荞进来的时候,看见厨娘正在包灌汤包。 旁边的大锅里烧着热水。 炒菜煮饭的锅里熬着粥。 菜板被腾出来,这会儿何大林等人已经过来了,正在切肉,剁馅儿,以及切藕片等活儿。 看见叶荞进来。 王六等人连忙出声跟她打招呼。 “小荞,你这么早啊,很冷吧,快去坐着烤火,我们很快就忙完。” “就是,小荞你放心让我们做,昨晚上回去,我琢磨了一宿,技术绝对没问题。” “嘿,你小子还得瑟。” 几人打闹起来,一看就精神十足。 叶荞一听也就不客气了:“那你们忙吧,要是哪里不会的,再请教我,那肉馅儿调味可以先准备一小部分试试看,免得出错了浪费肉馅儿。” “好咧,我们肯定不浪费。” 叶荞就坐在火盆前,吃早饭。 等调馅儿的时候,出乎意料的,他们做得很好,几个人调出来的味道差距不大,已经合格了。 等大家忙完了。 叶荞让他们先去吃早饭。 几个青年都有些不好意思。 他们出门之前,都带了馒头的,就打算当早饭的。 “就当提前给你们庆祝了。”叶荞招呼道:“喜欢喝粥的就喝粥,还有包子豆浆,豆花也有,吃饱啊,免得上午饿了。” “好,那我们就厚着脸皮,接受小荞你的好意了。” 年轻小伙子胃口都大。 要不是叶荞提前吩咐,他们肯定都不会放开了吃。 等贺远过来时,这些人正吃到一半。 贺远简单吃了一碗小馄饨早饭就解决了。 第三百二十六章 一起 既然不是读书,贺远也就没有带徐立去镇上,让他留在家里就当放假,毕竟等学堂上课了,他跟着一起去镇上,回来跟家人相处的时间就更少了。 一群人坐的马车去。 何大林等人把什么重活儿都干了,在马车里更是把最好的位置让给叶荞和贺远两人。 何五搓了搓手,紧张地问:“不知道今日的生意能不能成。” “有啥不能成的,我们自己又不是没尝过味道,再说了,这活儿是小荞提出来的,肯定有她的眼光,我们这些浑人还是别杞人忧天了。” “哟,不错哦,齐明你竟然会用成语了。”李宵跟着笑。 齐明笑骂道:“咋地,还不准人读书了啊。” “嘿,准准准,就是没想到嘛。”李宵讨好的笑。 叶荞看得出来他们是有些紧张,担心不好卖。 不过这会儿叶荞也没有出声安慰。 只有等卖出去了,他们才会放心,当然了,做生意本来就有亏有赚,她之所以不是说带几人做生意,就是不想养大他们的胃口,到时候给自己带来麻烦。 很快,马车就到了镇上。 刚过了年。 镇上不少铺子已经开了。 其实正月十五,过大年也是个重要的节日。 一般干活儿开工都在大年十五之后,在此之前,大多数的人都在家里走亲戚,孩子手里有压岁钱,大人要招待客人,上街上逛的人可真不少。 因而。 当叶荞他们把摊子摆好,让人交了摊位费,往油锅里一下藕盒,那香味就出来了。 炸货正是在镇上流行的时候。 没办法,炸串酒楼里面的吃食还是很贵的,加上主要卖肉类,和甜腻的饮料,价格不便宜,舍得去吃的,大多都是不缺钱的。 更多的普通百姓,日日从炸串酒楼外经过,颇为艳羡,除非特殊节日,是不会进去的。 炸串店开了这么久了。 自然也有人卖炸货。 比如油条就有人卖了。 但价钱贵。 豆油作坊里去买豆油,成本价格高,卖价也高。 当客人过来询问,听说一个藕盒价格五文,里面还有肉,当即就开口要买两个:“可以尝一尝吗?” “可以。”王六嘴巴溜,就负责招待客人。 何五、赵川等人就负责装袋,收钱。 一个小摊子,三个人就忙得过来了。 主要忙的是准备工作。 叶荞来之前就安排好了,让他们轮流干活儿,这样能消除疲惫,也不怕忙不过来。 她跟贺远就完全没事干了。 干脆就搭了个凳子,坐在角落旁边,贺远坐在那读书,叶荞则看一下这生意情况。 没一会儿。 就吸引了不少客人过来。 “这是莲藕做的啊?这么快就能吃莲藕了?还挺新鲜的,给我来一个。” “我们里面还有肉呢,又能吃莲藕又能吃肉,还是炸货,味道绝对不输大酒楼咯。”王六干得热火朝天的,随便来个人都能调侃。 一开始来买的还只是普通百姓,买得也不多,就一个两个尝鲜。 没过多久,就变成了一些小厮过来跑腿,一买就是买五六个。 “阿远?” 叶荞正托腮看贺远默写文章,就听到熟悉的声音,一回头去看,可不就是钱金玉么。 他快速跑过来,还穿着一身蓝色的绸缎,他过年意外的没有长胖,还瘦了点。 “小荞,你也在啊?你们在这做什么?” “咯,做点小买卖。”叶荞扬起下巴示意。 钱金玉先是意外,“我就说怎么一个小摊子的生意这么好,原来是小荞你们开的啊,那我更要尝尝了。” 说这话他身边过去买藕盒的小厮就回来了,忙把热气腾腾的藕盒递过去,还不忘叮嘱自家少爷小心点烫。 钱金玉烦躁的应了一声:“知道了。” 说着就大口咬下去,他烫得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也舍不得吐,等嘴里的藕盒冷了些,才咀嚼起来,一边吃还有些惊艳:“诶,真没想到,还挺好吃的。” “民间的小吃也有它独特的魅力,比较符合大众的口味。”叶荞觉得存在即合理,能流传千古的,自然是容易做又味道好的。 像御膳,很复杂,味道是好,可大多数人都没吃过,又何谈传承。 当然。 传承下来的也有。 反正就各有各的意义吧。 “那倒是。”钱金玉撇嘴:“不过现在我倒觉得,再好吃的东西,看见倒胃口的人,也吃不下,我倒是羡慕你们,过年不用应付多少人,要我说,过年最没意思了,还不如读书呢。” “你想读书也可以来找我一起。”贺远含笑说。 钱金玉不懂他那笑容别有深意,想到可以脱离七大姑八大姨的纠缠,眼睛当即一亮:“真的?” “自然,你要读书,家里还会阻拦不成?”贺远反问。 “而且你也知道,我的院子大,里面有客房,我们一起念书,完全不受影响。” “你若是想单独住一个院子也行。” 钱金玉挠了挠头:“会不会太麻烦你?” “倒是不麻烦我,我帮你问问小荞,只要小荞不介意,我更没意见。”贺远含笑地看向叶荞。 叶荞不懂他为什么读书的事也会询问自己的意见。 不过,还是按照心里的想法说了。 “你们自己乐意就行。”反正她也没有从阿远脸上看到勉强。 “成,我这就回去跟我爹娘说。”钱金玉说着就转身往家里走,他的小厮忙追了上去。 贺远在钱金玉离开后,主动跟叶荞解释了原因:“钱金玉是钱家唯一的读书人,平时虽然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但家中对他期望不小,我们既然已经是同窗,又是同乡,有缘当友人不必忌讳,倒是可以跟钱府的关系更近,到时候小荞你想做什么生意,搭上钱府的关系,也会更容易。” “虽然现在家里有了爵位,但实际上,很多地方都有本土势力,除非实权人物,那些人未必愿意被人分走利益,大麻烦不敢找,小麻烦不断,你不是最讨厌麻烦了么。” “噢……我知道了。”叶荞倒没想那么多,大不了找其中一个人合作生意嘛。 第三百二十七章 抢占先机 可她也知道贺远是为了自己考虑。 她有些高兴,伸手拍着他的肩说:“反正你开心最重要。” “嗯。” 果然。 之后钱金玉带了不少行李,就跟着贺远了。 等卖到中午就把准备的所有的藕盒卖完了,何大林等人收拾着东西,准备回村,看见多了一辆马车,也不多问,不过贺远还是解释了一声,说是同窗一起回家读书。 他们一听,就觉得贺远不愧是读书人。 心里颇为羡慕。 叶荞突然想到村里教学的问题。 说起来。 叶家人多,真正认识字的其实不多,就连叶母都很多字不认识。 几个孩子也主要认识简单的百家姓,这还是之前叶荞教的,叶家突然乍富,难免会引人嫉妒,不如修缮个学堂在村里,也能积累些名声。 叶荞回到家后。 把这想法跟叶母说了,叶母对此的态度自然是支持的,“也不知道你爹什么时候回来,好在一直有送信回来,不然我都担心路上出事。” “娘,你放心吧,我直觉没事。”不然叶荞也不会这么坦荡的在家里傻乐。 叶母有她这话就放心了,只要没出事让她等再久都乐意。 “我寻个空,去跟你爷爷说一声,到时候肯定要族里牵头。”反正家里现在也不缺银子,修个学堂花费不了多少银子,还能帮助族里的年轻人认字读书,可是大好的事,虽然还没去说,但叶母就知道族里乐得不行。 叶荞只负责出银子,后续的安排就不用管了,也很空闲。 倒是叶母,询问了一下藕盒的事,得知生意不错,也就没多说什么。 “既然几个年轻人一起给张二海治病凑了银子,你才出头带他们去干活儿,那对外我就这么说,免得大家计较只帮他们,不帮自己。” 叶荞得意地说:“当初我就考虑到了这一点,也不是平白帮人的,有些人可以帮,有些人却不行。” 她又不傻,谁都带着赚钱。 就说何大林几个年轻人,舍得把银子都凑出来,人品上肯定没问题,虽然都是比她年纪大的兄长,可也不算差距太大,平时对她多有照顾,也能说到一起去。 翌日一早。 叶荞在家吃饭,准备一会儿再陪着他们去镇上卖藕盒。 走出门就看见何大虎也来了。 “小荞,有活儿你咋不找我帮忙,我啥都能干,很快我就能长我哥那么高,反正我就帮你,也不需要工钱。”何大虎咋咋呼呼地说。 何大林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说好了跟来是帮我忙别胡说的,早知道你提什么工钱,我就不让你来了。” “我是来帮小荞的,可不是来帮你的。”何大虎一点都不怕他哥,闻言还不乐意呢,跑到叶荞身边,非要叶荞承认他才是她最好的伙伴。 叶荞被他的憨像弄得哈哈大笑,“你要帮忙那就跟着一起吧,其实活儿不多,不过可以先学着。” “成啊,没问题。”何大虎拍着胸脯说。 叶荞爬上马车,叫大家可以出发了,何大林问:“今日阿远不去了?” “嗯,他在家读书,我们去就成。”叶荞点头。 王六也跟着凑热闹:“读书好,读书人以后可有前途了,这些粗活我们这些粗人干就行。” 一群人干活儿十分积极主动,还很热闹。 到了镇上后,各干各的活儿,很快香味就传了出去,早就有老食客在位置前排着队,就等着买回去当早饭吃。 叶荞根本就插不进去手,闲得很。 既然如此,叶荞就趁着有时间,观察一下镇上的情况。 说实在的,这会儿生意能有这么好,还全因着滞留在镇上的外商多,这些人手有余钱,也舍得吃,一旦等这些人离开了,估计生意就没那么好了。 说起来也是因为镇上的百姓 村里的百姓没有工作机会。 种地一年到头能有盈余就不错了,怎么可能拿多少铜板出来大吃大喝,要想生意好做,还是得发展经济,首先四处开作坊很有必要,能提供工作机会,还有粮食,粮种得慢慢优化。 这两者都是生存根本。 外商之所以赚钱,其实也就是因为交通不便,赚的差价,就跟后世七八十年代刚发展经济那会儿,倒买倒卖是一样的。 只不过这会儿当行商明显更危险,路途遥远容易生病不说,万一运气不好遇见了打劫的土匪,只怕全副身家都要搭进去,运气不好的,还容易殒命。 土匪这方面的问题,就需要朝廷去解决了,绝非她一个…… 等等,不对。 这时代有一个行业,镖局。 如果朝廷修了水泥路,到时候跑商就更方便了,一开始需要保镖,镖师保护的肯定多。 大户人家一般都自己养镖师,护院,不过更多时候还是找镖局帮忙。 叶荞心里冒出了个想法来。 不管是啥时候,保镖镖师都受欢迎,她可以自己先建立一个镖局啊,她自己的身手虽然不算顶厉害,但老爹可以啊,可以让老爹来训练那些镖师。 镖师的来源直接从退伍的士兵里面选最合适,只不过,身体健全的士兵肯定不会被放离开军队,就用像何远那样的残疾的也可以,反正各有各擅长的。 她觉得有了水泥。 朝廷肯定不会忍着,不修路。 只是看上面的政策什么时候下来,她现在弄能抢占市场。 还有,她本来一开始就准备,等老爹去京城的时候,就把什么条条大路通罗马的故事写出来,到时候献给皇帝。 其他州的王朝都发展那么好了,乐文帝又不是闭门造车的性子,肯定不会容忍自己的王朝腿步,所以以后大越繁荣起来,肯定是必经之路。 只不过要想得到其他州王朝的消息,还是得多找一些外邦人,不然她这些消息怎么得来的,也说不清。 叶荞这般想着。 觉得短时间卖烧烤之类的不现实,毕竟调料贵。 在确定他们卖藕盒的生意不错了,就教他们做了煎饼果子,也是价格便宜的小吃,很适合镇上卖。 第三百二十八章 回来了 之后又增加了豆浆,豆浆是直接从叶家买的。 叶家的豆浆喝不完。 每天喂牛羊去了。 卖出去也不错。 反正牛羊主要是吃豆渣。 转眼间,时间就到了十五之后。 贺远跟钱金玉回学堂读书去了。 村里确实都知道何大林、王六等人被叶荞帮忙在镇上找了活干,还有村民去镇上路过时,买了他们摊子上卖的吃食,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见去买的人不少,就知道生意不错。 何大林这几个青年的家长自然是高兴自家孩子有了工作,转头就提着礼物,去拜访了叶母,道谢。 村里其他人看着就有些艳羡了,但偏偏没人敢这时候去叶家问,毕竟如今叶家已经不同以往了,跟大家并不再是普通的同村关系。 何况他们还要仰仗叶家才能干活。 一时间。 倒也没人去问叶母亦或者叶奶奶到底怎么回事。 叶母十分意外,但看见这样的情况,也乐见其成,并没有主动去解释什么,就连叶奶奶那,她也回答了一句:“不用理会,真有什么事,可以让他们来找我。” “我倒是想看看,谁找上门来。” 最后一句话被叶大伯母‘无意间’传了出去,原本就心里忐忑的村民,这下好了,更没谁去当这个出头鸟,当然主要是都不想得罪叶家,以及大多数人都觉得这是叶家自己的事,想帮谁就帮谁,不是他们该管的。 虽然也有心里觉得叶家偏心的。 最多在背后嘀咕两句,也不敢拿到叶母和叶荞面前来说。 这件事就这么圆满解决了。 不过。 叶家没人缠着。 何大林他们就不一样了,日日都有人缠着问。 不过他们也不傻。 被家里人问到了,就说:“我们说好了不说的,要是让小荞难做,岂不是以后都不会再帮我们了?” “那你别说,出门就说是你娘我说的,那些人要是还有啥问题,你就让他们来找我。” 何大林咧嘴笑,“娘,你放心吧,我肯定好好干,不辜负小荞对我们的期待,那些人就是羡慕嫉妒,不过要我说,小荞的性格很好的,还有叶婶子,村里现在能过这么好,不都是因为她们吗,所以我们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 “再说了,实在是没有活儿干的,就在家养鸡养兔也是可以的,小荞那边说了,好多铺子都要收兔子肉,鸡肉,还不够呢,价格适中,绝对不亏。” “那自然,我们家的兔子都买了好几次了,要不是有兔子,你觉得我们家能给你们修房子娶媳妇儿嘛。” “诶,不成,等开春后,我得去找媒婆给你相看,只有你娶媳妇儿了,后面的弟弟妹妹才轮得到。” 其他几户家里,也都根据这件事,开了家庭小会议。 时间一长。 也就没人去找何大林他们的麻烦了,这件事也在村里淡下去了。 不过叶母倒是发现,村里人养兔子和鸡的人更多了。 她没有阻拦,甚至是支持的。 只不过兔子和鸡养多了就容易死。 再一次,有人上门找叶大伯母,“叶嫂子,麻烦了,我家头一次养这么多鸡,实在没谱,只好找你帮忙询问一下这养鸡的流程,看哪里不对,我们就改。” “成,没事,就这点小事而已。”叶大伯母没有拒绝,都答应了去教他们怎么养。 这些人家都是跟叶母关系不错的。 很快时间就进入二月。 这时候。 叶家族里通过商议,最后,透露了村里要修学堂的事。 就连夫子叶家都会挑选好。 十里八乡的秀才虽然不多,但只要待遇上去了,不怕人不来。 叶荞在牛棚里,化雪后帮着一起清扫牛场,等收拾完再撒一些草籽的种,等开春就能发芽,牧场就出来了。 “小荞。” 远远的。 何大虎跑过来,身后还跟着徐香。 徐香平时也不会跟着叶荞,基本上哪里有事往哪里搬,这么一年,她就长高了不少,人也精神,不再像之前那么瘦弱了。 叶荞把扫帚拿着,往旁边栅栏上一放,整个人趴在木桩上,看着两人跑近。 “啥事?” “你爹回来了。”何大虎手舞足蹈的,脸上别提多激动了:“好多马车,好多东西,还有其他人跟着一起来,你快跟我去看。” 叶荞都顾不上问他为什么这么激动,整个人尖叫一声,拔腿就往家跑。 徐香见小姐激动地跑远了,有些好笑,留下来把叶荞没干完的活儿继续干下去。 叶荞这边眨眼间就跑回家,远远的就看见了好几辆马车停在宅子外面。 “诶,小荞,你等等我啊。”何大虎在后面追得气喘吁吁的,明明他比叶荞高,腿长,但不知道为啥,打架打不过对方就罢了,连跑也跑不过,他心里别提多郁闷了。 叶荞可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这会儿满满的都是老爹回来的消息。 “爹!”叶荞跑过去就看见站在门后跟叶母说话的叶老爹。ζΘν荳看書 她喊了一声就扑了过去。 叶老爹反手把她搂住,脸上的胡子都堆满了:“哟,闺女,一个年过去,你长胖了啊。” “爹,你先顾顾自己的胡须吧。”叶荞翻了个白眼。 挣扎着就要下去。 主要是她发现四周人不少。 就说从马车上刚下来的,就有好些陌生人。 就连叶浩都在旁边吃吃的看她笑话,荞姐也是需要脸面的好哇。 “大哥,小浩的病情咋样?”叶荞跑到站在马车边上的叶南面前,问。 她一边看向旁边掀开车帘,正坐在里面笑容满面的叶浩,手痒的伸手揉了揉他脑袋。 “神医说情况还不错,找他及时,并没有遭成不能挽回的后果。”叶南庆幸地说,“小荞,这都多亏了你,若不是你发现了小浩不对劲,我都不知道,再晚点,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小浩,还不快跟小姑说谢谢。”叶南拉着叶浩说。 叶浩有些不好意思,但更多还是对叶荞的喜欢:“小姑,谢谢。” “哟,咋出门一趟还变得腼腆了。” “你好好的就成。”叶荞话题一转,问:“大哥,大嫂也回来了吗?要不要先回去,可以等晚些时候再一起来我家里吃饭。” 第三百二十九章 齐神医 “嗯,跟着一起回来了,她去老宅叫爹娘爷奶他们去了。” “大家是过来看神医的。”叶南小声道。 说完目光朝后面的马车示意了一下。 叶荞好奇地问:“神医也来了?是小浩以后还需要针灸?” “没错,还是二叔帮忙把人给说服,跟我们回来的,神医居无定所,之前在南剑州也是自己找了个地方养老,也是我们运气好,过去的时候神医正要离开,后来见我们诚心求医,才留下来帮小浩看诊。” “这是好事啊。”叶荞觉得一个神医,在古代绝对是救命良药,谁能保证自己不生病啊。 她压低声音问:“大哥,那你知道神医喜欢什么吗?” “神医喜欢美食。“叶南说这话时,还有些虚幻,谁能告诉他,为什么神医这么接地气,不过转念又一想,如果不是因为神医有这爱好,估计二叔都未必能把人说服,跟着他们回来。 叶南心里佩服二叔的同时,也很高兴。 叶荞眼睛一亮。 觉得自己要想法子把这位神医彻底留在村里。 她先跑去跟叶母说了一声,就把腿往外跑去找何春。 “表姐,你在家不?”叶荞站在何春家外面的院子外面喊。 没一会儿就听到苏英应答的声音,她拉开院门,招呼叶荞进去坐:“小荞,你怎么来了?有啥事吗?” “我找何大哥。”叶荞咧嘴笑:“我爹回来了。” 她没有泄漏神医的踪迹,毕竟还不知道神医的性子,万一人家不喜欢人打扰呢。 “我想找何大哥去我家帮忙做点新鲜吃食,招待客人。” “姨夫回来了?那真是太好了。”苏英转身就朝屋子里喊:“当家的,小荞来找你了,快出来。” 何春自从教会了徒弟后,短时间就比较闲了,过年期间主要在家研究炸串店的新品,这些新品主要是按照季节来。 炸串店的货品主要是考炸鸡,炸鸡翅之类的肉品,当然,还有大家百吃不厌的汉堡。 何春在苏英怀孕后,就把家里的活儿都接过去干了。 这会儿出来。 手上还拿着扫帚呢。 他走出来,下意识手扶着苏英的腰上。 “小荞,你找我啥事?” “我爹回来了,需要招待客人,找你去做个很重要的事,招待好客人,你也好处多多,绝对是你现在最需要的。”叶荞故意留了个钩子。 何春心里狐疑,跟苏英说了一声,让她安心在家里待着,别干重活儿,这才带上了家里自制的佐料,前往叶家。 叶荞待着何春直奔厨房。 大厨房这会儿已经忙碌起来了。 “大家先停一下,今日的主厨由何大哥负责,大家就配合何大哥就行。”叶荞说。 “好的小姐。” 下人们很听话,配合起来,中午的饭菜时间上也不会迟。 何春先跟叶荞定今日的菜单。 “烤鸭还需要面皮和葱?” “嗯,烤鸭的肉切成片,骨头那一部分分离出来,面皮卷着烤鸭就能吃,最主要的还有调酱料。”叶荞把她会的都说了。 何春若有所思,心中有了成算,弄出来的成品竟然很不错。 叶荞一想就能理解了。 何春到底是府城大户人家出来的厨子,底蕴还是有的。 若是换个御厨来,绝对能做得更好吃。 叶荞想,以后她要是能遇见御厨,一定想法子拐回家里,到时候可就有口福了。 此时。 叶家的客厅里也挺热闹的。 叶荞从厨房里走出来,准备去找叶老爹说话。 经过花园的时候,看见一个老头子正看着被挖空的荷塘。 叶荞一看就知道是今日跟老爹回来的客人,她光顾着想把神医的胃给收买了,都没顾上询问其他客人都有哪些。 那么多的马车,她之前隐约间,只看见有五六个人,好像还有女眷。 叶荞这么想着,人已经自来熟地凑上去了。 “这位大爷,你是?”叶荞好奇地问。 老人转过身来看她,突然眯了眯眼,摸着胡须道:“小姑娘,老朽见你天庭饱满,是有福之人,给你算一卦,咋样?” “你会算卦?”叶荞随口说:“你不会是神医吧?” “就是那种玄门的,会算五行八卦,还会治病,指不定还会用毒,各种的很厉害。”叶荞一脸惊奇。 老人抽了抽嘴角:“你看我像是神仙吗?” “大家说神仙都留了白胡须的,仙气飘飘的老道。” “哟,你还知道道家跟佛家啊。”老人摸着胡须,还算满意地点头。 叶荞叉着腰说:“当然,俗话说,盛世不见道,乱世不见佛,其实现在大师不少,我还没见过道人呢。” “你这个丫头有眼光,不是那等俗人。”老人满意地点头。 叶荞把话题说回来:“你不会真的是神医吧?你可别骗我噢,不然到时候认错了,很尴尬的。” “你一个小屁孩,还知道尴尬。” “你叫我齐神医就行。” 齐神医一副神医做派。 “你这么说,我咋不敢信呢。”叶荞狐疑地看着他。 齐神医嘴角抽了抽:“咋地,我看起来难道不像神医吗?” “……如果你不开口说话的实话,还是像的。”她实在说不出违心之语,实话实说。 齐神医一噎:“你这小姑娘怎么能以貌取人,还质疑我的医术,哼,我可生气了。” “我没质疑你的医术哇。”叶荞无辜地眨着眼睛,大呼冤枉:“主要是你的形象,那啥,就让人觉得你是老骗子,你骗我倒也罢了,反正最多不过我发现真相后,把你打一顿,要是被其他人觉得是骗子,那你名声岂不是不好听?” “唉,世俗就是麻烦。”齐神医烦躁地抓了抓头发。 叶荞说:“您老先跟我去看个病人呗,若是看好了,我就找人给你亲自定做服装,绝对让你看起来仙气飘飘,还有保持神秘感的术语,外人见了,保证不怀疑你的医术。” “能让所有人都认识我?”齐神医很有偶像包袱地问。 “对。” “你知道什么叫造神吧,就是把你的名声宣扬出去,所有人都以你为偶像,绝对不会叫你糟老头子。” “你才是糟老头子。”齐神医被踩到痛脚。 第三百三十章 看诊 显然,他真正的死穴是爱面子,还是有偶像包袱那种。 叶荞借此把他说服了。 一老一少就往外走。 碰到门房,叶荞跟对方说了一声:“我带神医去张家看看,你去跟我爹娘说一声,说我们一会儿就回来。” “好的小姐。”门房目送他们离开。 有叶荞带路,不过一刻钟,两人就到了张家。 张奶奶在院子里忙活,身边跟着两个孩子,在喂鸡。 两个孩子年纪都不大,一个五岁,一个三岁,也许是亲娘不在了,有些早熟,跟在张奶奶身后,都乖巧的拉着张奶奶的衣襟,不乱跑。 看见叶荞过来,张奶奶忙抱起两个孩子,走到院门过来打开。 她的年岁不算大,比叶奶奶还小些,现在照顾两个孩子还算没问题,家里的地有张爷子,张大海则在作坊里做工。 光靠大海一个人的收入,日常生活没问题了,但药费却远远不够,尤其是张二海每日的药钱就得四五百文,四十两银子也就只能抗两个多月。 “小荞,快进来,家里有些脏,你别嫌弃。”张奶奶有些拘谨,前院后院都养着鸡,最近家里缺钱,她又买了一批。 乡下养鸡就难免出现院子里都是鸡屎等情况。 “没事,张奶奶,你不用忙了,我是带一个大夫过来给二海看看,不过能不能看好我不能给个准数,先看看再说吧。”叶荞不敢把话说太满。 话刚落就听到旁边齐神医冷哼的声音。 她知道对方不满了。 叶荞也不多说废话,在张奶奶激动的欢迎下,带着齐神医进了厢房。 床上张二海又瘦了几分,而他并没有躺着,是在动手编竹篓。 “二海,你咋又起来了,娘不是让你多躺躺吗?” “娘,我没事,有力气就干点,村里不是有很多人养兔子么,这些竹篓可以卖。”张二海浅笑说,视线落在叶荞和齐神医身上。 “二海,这是大夫,小荞带过来给你看诊的。” “我来看看。”齐神医不喜欢磨蹭,摸了摸胡须,身手搭在他手腕上。 张奶奶呼吸都轻了,生怕打扰了齐神医看诊。 张二海本人倒是很平静,只有求生的欲望藏得很深。 “疟疾,平时可有寒战壮热?哈欠乏力?” 张二海有点惊讶,点头说:“大夫,确实如此,经常口喝,还容易出汗,时常高热后,身体又很凉。” “舌苔给我看一下。”齐神医检查完,已经确定了病症。 “一般来说,这个病讲究的是治疗时效,你这是治疗晚了。” 张奶奶听到这话,眼眶都红了,一脸悲伤。 倒是张二海率先反应过来,努力扬起笑容:“娘,没事,命中注定,治不好就算了。” “别人治不好,谁说我治不好?”齐神医不满地哼了一声,提笔刷刷写下药单子:“以后按照我说的来治,要是治不好我跟你姓。” 很好,齐神医很自傲,像叶荞这样的,都有些被他自信给震到了,更别说没多少见识的张家母子了。 “治,一定要治。” 张二海扑通一声跪下来:“大夫,我家家贫,实在用不了太好的药,可否用普通的药代替?” “不能。”齐神医生气了:“用普通的药代替是可以,但要是你熬不过去,岂不是败坏我的名声,你死了就算了,我还要解释你为什么死的,跟我无关。” “你必须按照我的药方来服用。” 叶荞满头汗颜,这老头子说得也太不客气了吧,谁还敢找他看病啊。 果然,张奶奶都惊呆了,一时半会儿不知该如何是好,显然是没有料到大夫竟然看重自己的名声超过病患的安危,这……这真是大夫么? 要不是齐神医是叶荞带来的,张奶奶都不敢相信是对方真的是大夫。 “咳咳,张奶奶,这位大夫脾气不好,但医术绝对没问题,天才都有自己的脾气。”叶荞如是解释。 最后偏头朝齐神医努了努嘴。 齐神医摸着胡须,摇头晃脑地说:“事情也简单啊,就让这小子跟着我一起进山去采药草就行,遇见问题我给他扎一针,保证吊着命,有药了,再回来治疗,完全没问题,至于药方里需要的人参,采不到就靠你们自己买了,也不需要太多,几十两银子也就够了。” “多谢大夫我一定好好干。”张二海坚持要跟着齐神医上山采药。 张奶奶根本拦不住。 事情就只能这么定下了。 齐神医给他扎了针后,约定好三日后进山,就离开了。 走出张家的院子,叶荞这才开口:“齐神医,你别摇头晃脑,那是骗子的招牌动作。”ζΘν荳看書 “不显得神秘吗?”齐神医不服气地吹胡子。 叶荞就给他演示了一番骗子们的样子。 看完后。 齐神医自闭了。 半晌都没跟她说过话。 叶荞也不在意,她心里已经在琢磨着怎么设计齐神医的衣服了。 还有一些平时形象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回到家。 她就跑进书房写了出来。 正好叶晴也在宅子里,叶荞把这件事说了,她量好齐神医的尺寸,又接过叶荞画的设计图看了一会儿,说:“小荞,这个衣裳要做出你说的效果,需要更好的绢布,我家里暂时没有。” “我喊徐管家去买,你不用多管,还需要什么针线你也列一个名单给我。” “好。” “齐神医真厉害,我刚刚去看了小浩,他现在看起来好多了,看不出多少痕迹了,听说再过几个月,就能完全好了。”叶晴惊喜地说:“幸好小荞你看出来了,不然要是小浩出事,我都不敢想象大哥大嫂会怎么样。” “也是凑巧了,现在没事就成。”叶荞挺喜欢平静的生活的。 对此也很庆幸。 两人说话间,午饭也准备好了。 在饭间,叶荞终于知道另外几个客人是谁了,秦左一家五口,秦左跟他的媳妇儿桑菊都是齐神医的弟子,分别是大弟子,二弟子,两人成亲后,育有两子一女,关系和睦亲密。 两人本来就是孤儿,被齐神医收为弟子后,就跟着他走,顺便辅佐老爷子。 第三百三十一章 番茄 “这是烤鸭?”齐神医旁边站着的就是何春,给他介绍每种吃食,尤其是里面的一些新鲜吃食。 “对,您试试。”这会儿何春已经知道齐神医是神医了,他妻子怀孕,以后说不准用得着对方,自然得搞好关系。 “这烤鸭烤得好。”齐神医很快就被一桌美食收获了。 不管是羊肉汤还是烤鸭,亦或者小炒,锅子,他就没有不爱的,彻底答应留下来。 叶老爹征询过他的意见后,把人留在了半山腰那边的一个院子里。 齐神医加上秦左一家住进去,完全够了。 当时也多亏考虑周到,多修了一些院子,不然只怕住不下。 不过如今人也住得差不多了,倒是叶家的宅子后院比较空旷,但安排别人住也不方便。 “爹,那就再修点房子吧,反正荒山那边有地基。”叶荞随口说。 叶老爹身手拍了拍她脑袋。 “再说吧,新院子也要修到朝廷赐封的那些地旁边,正好住长工。” 叶荞点头,那倒是,那边有五百亩地,离村里还有段距离,确实要安排员工宿舍。 “爹,我跟娘说了要在村里修学堂的事,你咋看?” “决定好了就修,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迟早要做的。”叶老爹现在比较担心的是去京城的事:“我过两日就要出发去京里,到时候至少半年才能回来,你们在家里好好的,别担心,保护好自己,遇见那身份高的,有什么事就推到我身上,等我回来再处理,实在是有人为难,就去找朝廷派来的那几个护卫。” 叶荞点头:“我知道了。” “老叶,不然让小荞跟你一起去吧?亦或者我们全家人一起。”叶母实在是不放心,这么远的路,要是路上遇到点啥,我跟小荞在家什么都做不了。” “你忘了还有阿远在家?”叶老爹伸手揉了揉她脑袋:“别怕,这次出远门不也什么事都没有吗?” “只要临走前,小荞给我算一卦就行。”叶老爹半开玩笑地说。 叶荞看着老爹老娘亲密,在旁边嘴角抽搐,故意做鬼脸。 “娘,你跟老爹一起去吧,我就不去了。”叶荞主动出声,她看得出叶母是真心担忧老爹,要是让爹一个人去京城,估计怎么都放心不下来。 “我直觉这次去京城不是坏事还是好事。” “一路上也没啥波动,就是路途遥远比较辛苦。” “反正我在家也不会有什么事,还要忙着春季开荒,那五百亩地得都利用起来,有徐管家配合我,就完全没问题。” “也行……吧?”叶母有些迟疑,说话时下意识看向旁边的叶老爹。 叶荞一看就明白她是有这个想法,只不过还是在意老爹的意见。 “可是,路途很遥远,这一趟还是二月初就出发,我们这里解冻了,北方估计还慢,一路都只能走陆路,还不如水路舒服。”叶老爹主要是担心媳妇儿的身体。 他是粗人倒没什么。 但媳妇儿不一样啊。 “爹,你就别找那么多借口了,你一个人去,我都不放心,万一那些人给你赏赐个美人咋办,你是收还是不收?这些事,有娘在,也能悄无声息地把麻烦解决。” 叶老爹急了:“咋能还不讲道德呢,我有媳妇儿,送什么美人,不要脸。” 叶母先是一愣,还没从叶荞的话里回过神来,就听到叶老爹气呼呼的话,有些莞尔。 叶荞直接哈哈大笑:“爹,你笑死我了,哈哈哈哈,你绝对是男德班毕业的。” “什么男德班,我也听不懂,反正娶了媳妇儿,就要对媳妇儿负责,不然还娶干嘛,说句不好听的话,除非你都娶小妾,不要正妻,不然无论怎么样,对妻子都不公平。” “至于小妾,她们想要的是荣华富贵,而不是尊重,自然得有所取舍。” 一开始叶荞还笑话来着,后面越听越认真,觉得自家老爹可真是人间清醒。 “爹,那你这次要带娘去京城吗?”叶荞顺势问。 “去。”这次叶老爹不再犹豫,吐出这么一个字。 叶母在旁边满意地笑了,虽然她并不担心自家男人出去找别的女人,只是担心他的安全,可他说的这些话,还是落到她心坎上了。 这件事就算这么定下来了。 叶母跟着叶老爹一起进京。 叶荞跟贺远留在家里。 家里还有这么多亲戚,他们也不怕小荞出什么事。 “对了,小荞,这次我给你带了新奇的东西回来,是一种花。”叶老爹一拍脑袋,徒然想起这件事了。 带着叶荞和叶母去仓库那边看。 徐管家还专门出来带路,这次叶老爹带回来的东西,全部都是由他规整着入库的。 “老爷,那几盆花,是放在花房那边的,上午老奴安排了人给它们浇花,按照车夫拿出来的书上照看的,但老奴不敢确定都是对的。”徐管家说这事时,还有些担心。 说话间,几人已经走到了花房。 今年冬日的花房,叶荞也没安排种什么花,毕竟价格贵,春天才是养花的最好时机。 刚走进去,叶荞就看见了那熟悉的果子。 这不是番茄么。 只不过是绿的。 就这么一会儿,番茄都有些焉了,尤其是叶子。 “哎呀。”徐管家也看见了,心里就是一个咯噔,脸都白了,着急忙慌地去把照顾花房的下人叫过来,询问情况。 叶老爹说:“没事,这些花我有种子,可以再种,死了也正常,他们都是种在暖室里面的,一路上风吹雨打,本来就快死了。” 徐管家松了一口气。 没办法啊,鉴赏的花都很昂贵,还是老爷专门留给小姐的,他要是照顾不好,都不知道该怎么赎罪。 “哈哈,这哪里是什么花啊,明明就是蔬菜。”叶荞指着西红柿说:“爹,这果子是不是也会变红。” “是会变红。”叶老爹点头,回忆起之前在南剑州的所见所闻:“这花还是从当地的一个大户家里得来的,对方本来是找齐神医看病,我恰巧找人寻找类似稀罕的物件,对方知道了,给了个人情,就主动问上门来。” 第三百三十二章 出行准备 “原来如此。”叶荞说:“这个叫番茄,也叫西红柿,可以做成不少的吃食,做成酱沾面包也好吃。” 叶荞又跑去旁边看其他的植物,发现都是一些香料,还是内陆没有的那种。 “这些东西也很不错,适合用来当调料。” “等开春我都有要把它们种上,正好那五百亩地全种粮食也太多了。” 接下来几日,叶老爹忙着跟族里商量定下学堂的事,这会儿地里还没彻底化冻,打地基都挖不动,但可以先把地基买下来,规划好。 “老二,你放心去京城,家里的事,有你爹我呢。”叶爷爷看起来是越来越年轻了,做啥事都精神十足。 叶老爹摸了摸脑袋,倒也乐得如此,只说了家里大致有哪些事,主要是种地这方面,需要叶爷爷、叶大伯帮忙。 叶荞虽然搞了不少实验田,但还真不是种地的好手,她也就只会种红薯罢了。 决定好二月初六就出发。 叶荞这几日都没有再去镇上,好在何大林他们的摊子生意也很稳定,算得上兴隆,她就没必要去守着。 中途,贺远从学堂请假回来了。 叶老爹这一趟出发去京城估计要很久,他顺便把之前林政布置的课业都完成写好,让叶老爹带去京城。 叶荞则琢磨着给爹娘准备路上的行李。 衣物等,叶母自己带着人去镇上铺子里采购,还有鞋子,以前也有找绣娘把赏赐的布匹做成成衣,这方面问题不大。 叶荞先去找了齐神医。 “齐神医,你看看我准备的这个方子咋样?”叶荞找过来时,齐神医正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 初春的太阳还不错。 他在院子里摆放着不少的药材。 “啥方子?”齐神医悠悠哉哉地问。 叶荞见他舒坦得不行,这才来了不到十日,整个人都胖了,她啧了一声。 “治疗风寒的。” “治疗风寒?”齐神医有点感兴趣,准确说他对一切的病症都有兴趣,当初能来叶家也并不是只因为吃食,还因为叶老爹拿出来的消毒水。 那是一种全新原理,准确说,对方的消毒水配方,药理更加的清晰,让他觉得大开眼界。 齐神医拿着药方看了一会儿,有些兴致盎然:“这方子也还不错,确实能治疗风寒。” “只不过……”齐神医迟疑了一下:“这个药方开药,怕是只能治疗轻症。” “确实,这个是用来预防的,亦或者孩童用,当感觉身体不舒服,服用后,应该能避免可能出现重症。” “一般来说,每个人都可以用这服药。”这一点还是重点。 很多时候,齐神医都是对症下药。 这类大面积使用的药方也有,但一般效果也不佳。 “那倒是,你打算用来干嘛?”齐神医对这个药方并不太惊喜。 “拿给跟我爹娘一起去京城的人用,北方不是更冷么,容易受风寒。” “除此以外,我还准备了一些伤药,齐神医你看看如何?”叶荞把另外一个药方拿了出来。 这次齐神医看过后,有些意外了,抓住叶荞的手腕问:“这药方,是哪里来的?” “一个神秘人给的,我也不知道对方是谁。”叶荞眨着无辜的眼睛。 决定还是按照老爹说的,安一个师父。 虽然四个护卫留在叶家,但并未跟踪叶荞,虽然她大多数时候都没有出远门,甚至冬日里连后山都没去,可正因为不是时时刻刻都盯着她,所以就算她拿了一个神秘人出来,外人根本就找不到踪迹,反而会相信。 人嘛,总是想象力丰富的。 越是不确定,越觉得是真的。 “神秘人?”齐神医若有所思,半响后也没追问,但看着叶荞的目光更火热了:“我就说你跟你爹的力气都比寻常人大不少,应该是不一样的,难怪。” 叶荞:“……”她也觉得自己力气大挺好的,但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的就连她自己都不知晓,不过想到自己能做梦看见未来,本来就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她也知道自己的遭遇不同寻常。 不过她并不打算深究原因。 难得糊涂。 好好过日子,趁机把家族发展起来才是。 “这个药方我留着研究一会儿,明日给你准备足够的药。” “药材钱就不收你的了,就当是你给我看这个药方的报酬。”齐神医不缺银子花,他这个年纪感兴趣的也就是各种药方了。 叶荞显然是投其所好。 叶荞厚着脸皮问:“齐神医,那风寒的药,你能给我开个方子么,我准备拿给我爹在路上用。” “知道了,这就开给你。”齐神医看似嫌弃地摆手,可动作却没有停止,显然对她还是满意的,“对了,你说的给我做衣裳,做好了么?” “还没有,最多十日就给你准备一身,都是我们亲手给你做的,不是随便找的绣娘,所以就药慢些。”叶荞解释了缘由。 原本还有些不爽的齐神医听到这话就满意了。 只要叶家没有轻视他就行。 叶荞拿着齐神医开的治疗风寒的药方离开了,转头就让人去镇上拿药,考虑到路途遥远,她准备了三十份。 只不过中药都没有弄成药丸子,还是熬药的效果好些,丸子也不是随便搓的。 熬药就需要生火,这也不是什么方便的事。 叶荞就不准备了好几个小铁锅,用木柴或者木炭都不太方便,如果有煤就好了,能燃烧很久。 叶荞还真在后山里发现了煤炭。 她想了想,还是带人去挖了一些回来,不过都是原煤,想要利用起来,还需要再重新弄。 叶荞一想,就觉得好麻烦。 时间上也来不及了。 干脆就放弃考虑煤炭的问题。 “路上其实也不是不方便,我们多带点木炭就行,只要计划好了,每日能在驿站休息,不用露宿野外,就不算太辛苦。 叶荞点头。 “爹,那我给你弄点方便面。” “方便面那是啥?” “晚上你就知道了。” 叶荞发现暂时只能在吃食上寻找一点便利,果断跑去找何春,他根据叶荞的形容,大致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东西了。 第三百三十三章 密封 头一次弄出来的方便面榨得太过了,有些焦黄,口感不是特别好。 第二次时间又太短了,口感不怎么好。 接连实验了好几次,才勉强摸到合适的程度。 “这个面饼需要晾晾,不过,这真能好吃?”何春从未见过面饼还要炸了再煮的,又不是做饼子。 当然,就算是饼子也是摊,而不是炸,在豆油出来之前,炸货都极少出现在平民百姓家中,如今倒是都日子过得好起来了。 就像何大林他们卖的藕盒就很受欢迎。 村里人都乐意去买着吃。 “好吃。” “先调点味道吧。”叶荞其实心里也没数,毕竟她都没有尝过,但是看未来的人,笑得那么开心,应该是很好吃的吧? 何春倒没看出她的心虚。 他调味的时候,主要也是参考平时煮面条时的调味来的。 叶荞说:“加猪油诶。” “行,都可以试试看。” “这油需要熬一熬才香。”何春平时煮面条就好吃,叶荞不担心他弄得不好。 所以等何春把油熬好,她试着像梦里那样,把面放到碗里,挖了点油和调料放进去,再倒上开水,又用另外一个盘子把碗盖着。 出乎叶荞意料之外,没一会儿就闻到了香味,叶荞凑过去闻,“还挺香的。” 这时候。 苏英扶着腰,走出厢房,闻着香味来到了厨房,看见两人弯腰正看着一碗面,面条的样子也不是她以往见过的,好奇心都被勾出来了。 她走了过去,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也没认出是什么。 倒是旁边的油锅让她明白是相公刚做出来的。 “好香啊。”苏英摸了摸肚子,隐隐被勾出了馋虫。 她自从怀孕后,到如今已经满三个月了,胎位齐神医看过,比较稳,她一开始确实没有不适,近日倒有些什么都吃不下。 “来吃点?”何春期待地问。 他把苏英扶着坐在旁边的凳子上,又倒了热水过来。 苏英有些脸红,当着叶荞一个孩子的面这么亲密,她脸也有些红,她瓮声瓮气地说:“春哥,不用管我,我就过来看看。” “不成,你现在是双身子,我不盯着,不放心。” 叶荞听到这话,忍不住想说:“可是这个方便面,也不是很健康。” “这不是面做出来的么?怎么不健康?”苏英费解。 她是真的想吃。 叶荞话音一转,摸了摸鼻尖:“一个月吃个一次也成,别当成正餐就行,这么一碗面也没啥营养,份量也不多。” 这一点何春深有感触,做方便面的时候用的面粉并不多,比直接煮面节省得多。 “你尝点,锅里我还准备了粉蒸肉的,熬了银耳汤,你吃饱了就吃不下那些了。” “好。”苏英回答得倒快。 但等开始吃了几口方便面,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她埋头大口吃了起来,等一碗面吃完了才反应过来,她尴尬地放下筷子,“春哥,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吃完了。” “没事,你只要吃得下去,总比吃不下去的好。”何春揉了揉她脑袋,没有说责备的话。 他自己又泡了一包。 尝了一下味道。 “诶,还真不错。”何春本人都有些意外:“不过,还是比不上和面揉的面条,但挺方便的,耗费的面粉还少,如果是外出当作口粮吃,倒也不错。” 何春知道她是为了给叶母叶老爹做,知道用途,优点随口能数出来。 倒是叶荞直接掰开没有泡的面就吃了起来。 “干吃也可以。”叶荞嘴里咬得嘎吱作响:“不过必须保存好,不然就不脆了,还容易腐坏。” “那倒是。”何春在这点上就帮不到她了:“小荞,你需要多少份?我先帮你做出来吧。” “做个五十份吧。” 人多,路上也不知道要走多久。 五十份都未必够用。 叶荞想了想:“算了,再多弄点,弄个一百份吧,就算带不走也可以送给亲朋好友尝尝鲜。” 何春点头答应了。 叶荞没有多留,她还要想法子怎么保存,她脑子里各种想法冒了一圈,比较好实施的,还是真空环境。 她只需要把储物的包装里面,抽空空气就行。 抽真空的设备也不难做。 弄人工的那种就行。 至于密封性问题,还是靠胶水。 叶荞觉得……保存食物还真是一件难的事,其实有种橡胶树可以生产出橡胶再用玻璃瓶做密封罐,甚至都能做出罐头来,但成本显然太高,而州府这边,没有橡胶树。 叶荞只能退而求其次,用油纸布试看看。 她去找徐管家帮忙,弄了不少的工具来。 亲自动手做实验。 她先把抽空气的器具做了出来,试了一下,发现油纸布包好方便面后,再抽出里面的空气,是一件费解的事,抽空后,如果不能立即密封,就完全达不到真空状态。 她练习手速。 在试过七八次后,勉强能达到里面百分之九十的程度,再更密封的效果就做不到了。 “小姐,您这是在做什么?” “我想把里面的空气抽空,确保水汽不浸,就能长时间保存里面的食物。”叶荞拿着胶水往油纸布上涂抹上,想了想,觉得如果密封的东西换成铁器,到时候按一下就密封,应该能达到一定效果? “这样的话,就不用油脂布,用叶布包裹如何?”徐管家若有所思,把他的想法说了。 叶荞还没听过叶布。 “叶布是啥?”叶荞到底年轻,好些东西都没听说过。 只听见徐管家回忆道:“那都是以前的老料子了,跟粗布一样,都是穷苦人家才用的,但密不透风,偏偏又容易烂,很快就被淘汰了。” “也只有老人可能才知道这个料子。” “密不透风……就是密封性很强咯?”叶荞却惊喜地睁大眼睛,继续询问细节:“是植物纤维做的?” “纤维?”徐管家听不太懂这个词汇,不过并不耽误他用自己的想法理解:“嗯,可以用来包装吃食,叶布就类似于油纸布,以前也有拿来装吃食,不过后来有了油脂布替代,就没有再见过了。” 第三百三十四章 惊喜 “现在可以做吗?” “可以,制造叶布的草,平时都拿来喂牛。”徐管家点头,给了她肯定回答。 叶荞高兴了,让徐管家带人去做。 如果研发出来了,以后指不定还能多一门生意。 花了一日时间。 徐管家带着人把叶布生产了出来,大概有两尺,都足够包裹一百份方便面了。 叶荞让铁匠打的密封铁器也弄出来了,因为是小件,并不耗费时间。 有了工具叶荞干起来就方便了,等她用上叶布,配合上胶水,把方便面装好。 里面完全捏不动,外表看起来紧紧的,是被抽了真空。 “用水淋一下。”叶荞琢磨着,就端了一盆水来,从上面淋上去,只见方便面跟布都没有什么变化,她用布把表面的水擦干净,再打开密封好的叶布,里面的方便面还是完好的,没有进水。 “不错。”叶荞惊喜,这项实验算是成功了,她高兴地把剩下一百份都密封了起来,徐管家则在旁边帮忙用油纸布把叶布包装好的方便面给再次包裹起来,要用再打开包装,也能保证更好的密封性。 至于剩下的调料,因着是用猪油做的,就直接放进陶罐里就行,陶罐保存油,能保存半年,完全不怕出问题。 “爹,娘,快看,我给你们的惊喜。” 晚上,叶荞拿着两份包装好的方便面,端着一个大瓷碗过去。 “这是干啥?” 叶老爹跟叶母在屋子里收拾各自的一些私人物品,往箱子里装呢,他们比较实在,想着反正这次的队伍人都不少,有好几辆马车,到时候肯定能放下行李,都用惯了这些老物件,就都带上,去京城指不定花费还很高,可以节省一些。 “闺女,你又搞什么新鲜玩意儿了?”叶老爹有些好奇。 叶荞嘿嘿直笑:“请你们吃一碗面。” 她把碗、热水、方便面、油罐子,一起放在两人面前,拉着他们在凳子上坐下。 叶母挑眉:“咋吃?” “就泡着吃,把面条和油放进去,再倒开水,等个一炷香的时间,就能吃了。” “你确定?” “当然。” 叶老爹倒是不怀疑啥,他闺女就不是会胡乱开玩笑的,所以他十分淡定地按照叶荞的吩咐,把东西煮了出来。 不仅如此,他还帮叶母。 叶母推开他的手:“我自己来。” 这种明显新鲜的事,就不需要他代替了,叶母心里也好奇得紧。 很快。 香味就冒了出来。 叶老爹手痒,忍不住掀开盖子,想去看看。 “啥面这么香。” “爹,你别急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我这是着急吃面条,不是吃热豆腐。”叶老爹煞有其事地说。 叶荞:“……呵呵,爹,你真幽默。” 本来她还想说什么,但见叶母都忍不住想掀开看看结果,就揉了揉鼻子,不说话了,毕竟好奇也正常嘛。 在经过叶老爹和叶母再三再四看过后。 很快面就被泡好了。 两人打开盖子,用筷子在里面搅拌,尝了一口,果然都软了。 “怎么样?”叶荞期待地问。 “这个面条为什么不用煮就能熟?”叶母不愧是煮饭煮惯了的,最关键的疑惑冒了出来。 叶老爹倒是顺嘴说了一句:“要是在路上也能吃到这样的面,就不用等那么久了,倒也方便,有些偏远的驿站都没有吃食,得自己煮,烧一锅热水都要耽误许久,别说洗澡了,能灌满水壶就不错了。” “那这个面能带去吗?”叶母只知道自己闺女从来不会做没用的事。 准确说,她不会做了没用的事后,跑来找他们两人炫耀,可以说非常了解叶荞了。 “可以。”叶荞笑弯了眼睛,一副终于等到她问的样子。 她迫不及待地把包装好的面拿了出来,给叶母讲解密封的原理,以及用的材料,到怎么用,“娘,我给你们准备了一百份,路上应该够用了,不过这面条没啥营养,爹一顿吃三包估计才够,如果你们路上有机会吃正餐,还是吃正餐。” “可以往里面添加肉酱吧?”叶母默默建议。 叶荞哑然,“如果娘你喜欢吃,那肯定可以放啦。” “不过真没啥营养,吃多了不健康。”叶荞虽然不太明白为啥不健康,但未来的人都这么说肯定有其道理。 其实她没思考过一个问题,这个吃食是她自己做的,又能不健康到哪里去。 未来的人是因为往里面放了添加剂。 “闺女,你真厉害啊,算是帮你爹我解决了头号心事。”叶老爹爽朗地哈哈大笑。 叶荞偷笑:“爹,你还有心事啊,我都没看出来。” “咋地,猛男不能有心事啊。”叶老爹习惯性跟她开玩笑。 叶荞被逗得哈哈直笑,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唉,爹,娘,你们要早点回来啊,要是皇上留你们在京城可千万别答应,我跟阿远在家等你们呢。” 叶老爹拍了拍她的肩,依旧带笑:“知道了闺女,放心吧,你爹我就不适合那些官场,还是家里好。” 叶母也是如此的想法。 虽说她在家里受到赏赐后,就不得不应酬,见过不少富贵人家的夫人,也跟着赏花喝茶打牌,每日闲的无聊,就容易陷于后宅的争斗。 那种事,费尽心力,得到想要的,连相公的宠都要争抢才有,实在不是她想要的。 叶母还是更喜欢在村里,没什么大事,自由自在的,如果不是因为阿远喜欢读书,她根本就不乐意交际。 不过,对孩子喜欢的事,她是支持的。 大不了以后孩子读书读去哪里,她就在哪里的郊外买地,不还是生活简单。 因着有了叶荞准备的方便面,叶母就把原本准备带的糕点减少了一半。 糕点不好保存,哪怕天气凉。 她甚至学着像叶荞那样,把糕点抽真空密封起来。 效果怎么样,就要等后续看看了。 时间很快就到了二月初六。 这日一大早。 家里所有人都在门口送行。 马车上的行李都全部放好了,徐管家早就检查了几遍,确定没有遗漏。 第三百三十五章 出行 这次有两个护卫跟着叶老爹他们一起去京城,只剩下两个,不过乡下本来就没什么大事,留下两个也够了。 “爹,你们多注意身体,修学堂的事,解决不了的,就去找徐管家。”叶老爹没说找叶荞,毕竟闺女年纪还是太小了,没必要太显眼。 徐管家听话地候在旁边,心知老爷这般说,实际上真遇见事,他还是得去找小姐说清楚,可不能随便做主,那是大忌。 “知道了,我们在家能遇见啥大事,还是你们,路上小心些,别走太急,一切以安危为主,我跟你娘会照顾好小荞的。” “是啊,二弟,你放心吧,小荞和阿远,我们都会照看好。”叶大伯也站了出来。 眼见时辰不早了。 叶老爹把叶荞叫过来,抱了抱她,叶荞又跟坐在马车里的叶母抱了抱,才真正出发。 叶荞惆怅地站在马车外,看着他们离去。 贺远也坐在马车里。 这几日他顺便回来交学业让叶老爹带去京城,就没有再回去学堂上课,今日才跟着一起去镇上。 “小荞,我放假就回来。”贺远掀开马车车帘,对她说。 叶荞朝他眨眼睛:“好啊好啊,你记得把书也带回来。” “知道了。”贺远失笑,他就知道小荞最不能失去的就是话本子,幸好他自己就会写,不怕小荞没得看,看见她的笑容,贺远嘴角也微勾,心情很好。 “阿远,你在学堂里要是遇见麻烦,可别不说,爹娘这一次出门,估计要半年以上,就担心你们两个小家伙照顾不好自己。”叶母心里惆怅。 恨不得把自己分成两个人。 一个人留在家里照顾孩子们,一个人跟着去京城照顾自家相公。 贺远回过神来,看着叶母认真道:“娘,我没事,真的,学堂里的同窗跟我关系都不错,夫子也很照顾,倒是你们,远行要多加注意安全。” 他说着,把早就准备好的银子悄悄的放到了身后的靠垫后。 等到了镇上,下了马车,贺远也没有说这事。 等马车都出了县城。 叶母收拾了一下车厢里的物件,才发现了这个钱袋。 “老叶,你在马车里放了银子的?”叶母掀开车帘,小声询问叶老爹。 叶老爹接过钱袋看了几眼,摇头道:“不是我放的。” “那是谁??”叶母突然顿了一下,眉头微皱:“不会是阿远吧?” “怎么说?”叶老爹并不清楚两母子在车内说了什么,这会儿听说贺远留了这么大一笔银子下来,还有些意外。 叶母就把自己的猜测说了。 “难怪我觉得阿远动作有些不对劲,竟是在悄悄藏银子,这孩子……”叶母说着眼睛都湿润了,被一个孩子关心,她心里都犯软。 “不成,这银子是阿远独自赚的,本来他读书就没费我们的银钱,如今竟然又把私房钱都给我们了,他自己一个孩子吃啥,镇上的花费也不少,何况他在学堂读书,总有其他的支出,其他学子都嫌家里给的银子太少了,阿远这孩子倒好,小小年纪竟然担心我们长辈出门没银钱花。” “那我就喊人送回去,幸好现在没有走太远。” “等等……”叶母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答应。 其实贺远主要给的是银票和铜板碎银。 比较方便携带,铜板则是不用找零,碎银倒不太容易藏身,所以数量也是最少的,翻到后面,才看见有贺远留下的一封信。 “阿远写信了,我们先看看。” 叶母跟叶老爹头跟头凑在一起,很快就把信上的内容看完了。 “阿远喊我们把银票分别缝在衣服、鞋子里,说是以防万一。” “他的建议是对的。”叶老爹点头,他这次回来没有说,去南剑州并不是一点危险都没有,只是次次都化险为夷,主要是,好几次都抓到悄悄摸过来的小偷。 要不是他出门前打听过这些情况,恐怕早就被偷光了身家。 叶老爹就把类似的事件说了。 毕竟他没有被成功偷过银子,倒也不怕叶母生气。 叶母听了确实没有生气,她的注意力都落在了这些事本身上。 “那倒是,外面的人可都机灵得很,知道我们穿的好,可不就是会偷上来么。” “算了,我把这些银票留下,一会儿就给缝在我们的衣裳鞋子里面,免得让阿远担心。” “你去写封信,让人送回去给小荞,让小荞给阿远送点银子去,免得他手头紧,我相信阿远是个好孩子,从来没见他乱花过钱。”正因为贺远从小就懂事,叶母就忍不住对他更好几分。 叶老爹点头答应了。 出去写信去了。 叶母把衣服找出来。 银票都缝了进去。 说起来,冬日的衣服都比较厚实,藏一张银票还真没什么问题,完全摸不出来,不过为了确保安全。 她花了四五日,全部缝好后,就把衣服递给叶老爹。 “老叶,你试看看,能不能找到银票藏在哪里的。” 叶老爹接过去,摸索了一番,试探地问出几个位置,结果都失败了。 叶老爹几次下来乐了:“真不错啊,你到底藏哪里了?” 叶母指了指衣袖的位置。 “嘿……这谁能想到啊,本来衣袖这里就比较硬。” “其他的也在这?” “不是,都藏在了不一样的地方。”叶母把她绣的几个位置说了:“衣袖,肩,衣领。” “主要集中在这三个位置,其他地方衣服一破就很容易发现,选这些视角盲区是最好的,别人想不到,何况就算是落水,一般来说,这三个位置都很少会长时间浸湿。” 叶老爹点头,表明记住了。 这算是两人之间的小秘密。 至于鞋底的银票就简单了,直接缝在了鞋面上。 一半人都是藏在鞋底的,很容易就被找出来了,鞋垫估计都会被找遍,放在鞋背也是视角盲区。 - 村里。 叶奶奶叫住要回去的叶荞,柔声问:“小荞啊,你要不要回来老宅住?你一个姑娘住那边,奶奶不放心。” “奶,家里还有很多下人呢。”叶荞下意识说。 第三百三十六章 工作室 她都习惯了住大宅子的感觉,也没想过自己一个人住有什么问题,反正现在内院也有专门的管事负责,她其实生活起来挺舒坦的。 “下人也是陌生人。”叶奶奶不赞同。 “奶奶,我没事,真的,我以后迟早要独立起来,你不如给我这个机会,要是真有问题,我再去找你。” “这样吧,让阿晴过去陪你成不?” “晴姐?”叶荞挠头:“我觉得都可以。” 其实她一直邀请叶晴跟小沈儿去她家,家里屋子大,可以彻底弄一个非常棒的工作室,她们裁衣,做设计之类的也会方便得多,不像现在,每次叶晴白日里屋子都是满的,晚上又要把那些衣服布料等收起来,别提多麻烦了。 “那我去跟阿晴说。”叶奶奶说干就干。 转身就找叶晴说话去了。 “奶奶,怎么了?”叶晴看见叶奶奶走过来,拉着她往旁边走,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呢,等听完叶奶奶的话,她点了点头,说:“奶奶,只要小荞不嫌麻烦,我就去。” 她其实也担心小荞一个人住大宅子会害怕,毕竟叶荞现在是自己一个人住一个院子,院子里就只有徐香一个人伺候,其他人都在各自的位置,也是因着叶荞不喜欢太多人伺候,才会有这情况出现。 “她当然不嫌弃了。” 叶奶奶欣慰地点头:“那就辛苦你了。” “奶奶,我不辛苦,我也担心小荞的。”叶晴忙说。 她并不觉得家里的人偏心小荞,首先她自己也很喜欢小荞,其次她在家里的日子,绝对比村里任何姑娘都过得好,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叶晴很高兴自己有这么明理的家人。 叶荞听说叶晴答应了,忙让人去通知小沈儿。 等沈姣姣过来后,叶荞带着两人往宅子里走,一路走到了后院,她所在的院子。 叶荞的院子很大,除了正房,还有好几个厢房。 她带着两人去了左厢房。 “当当当,你们看,怎么样?”叶荞打开房门,推着两人进去,只见,一个面积约莫有一百平的厢房里,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布料,以及一些织布机器,剪裁的剪刀,还有画板。 这是一个宽阔的设计室。 很适合两人平时工作。 叶晴跟沈姣姣看见这个屋子,都有些心动。 “哇,小荞,这个屋子好大,我好喜欢。”沈姣姣张大眼睛叹息道。 叶晴心里也是克制不住的喜欢,她喜欢做刺绣,自然希望自己有一个工作室。 其实她家等开春种完粮食后,也会在原来的基础上把老房子扩建,到时候等二哥成亲了,就要搬到旁边去住。 现在叶家老宅根本就住不下那么多人,最多就是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房间。 而小侄儿小侄女叶浩跟叶翠还没有单独的房间呢。 这也是她没办法腾出一个房间专门来当作工作室的缘故。 “小荞,你什么时候弄的啊?”叶晴眼睛笑弯弯的,她不傻,这么多的东西,绝对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搞定的。 叶荞得意地笑:“自从你们接了很多订单后,我就开始准备了,但一直担心你们不愿意来,这不,总算能让你们用上了,嗐。” “小荞,我……”叶晴感动的同时,也觉得自己不能收,倒不是她不懂人情世故,而是正因为关系好,才不能占小荞便宜。 叶荞眼睛笑弯弯的,在她开口前就率先出声道:“晴姐,你跟小沈儿不是最近受困于屋子太小,总是要收拾东西,打乱了思绪吗?简单啊,就当我准备出来的这个工作室是租给你们的,你们给我租金就行。” “当然,我们关系这么好,你们只需要在我做衣裳的时候,给我折扣就可以了。”叶荞收插在腰上:“我可是在占你们便宜,一说出去说我能打折,那些姑娘小姐们绝对会羡慕死我。” 叶荞一想,自己都乐了起来。 叶晴跟沈姣姣对视一眼。 “小荞,我跟姣姣商议一下,可以吗?”叶晴心动了,她现在能赚更多银子,拿出一小部分来交租金,能得到这么好的工作室她很心动。 不过到底怎么决定,还是要询问沈姣姣的意见。 毕竟这是两人一起干的活儿。 “好啊。” “那你们说话,我去给你们端点奶茶过来。”叶荞给两人留下单独的空间,转身去了院子里的小厨房,跟徐香一起准备奶茶跟糕点。 也是徐香早就在准备了。 还有花生,瓜果这些。 叶晴跟沈姣姣商议后,最终决定,答应了下来。 “小荞,以后你找我们做衣裳,可以打六折,还有屋子的租金,你看一个月多少的好?” “诶,你们都给我打折这么多了,我要是还收租金,岂不是就成压榨你们的坏地主了。”叶荞打死不同意,本来她想说打八折都够了。 “你们别拒绝了,做给我的衣裳,打折下来,你们都能少收十几两二十几两,完全够交一年的租金了,何况我一年未必只做一件衣裳。” 叶晴其实知道,这不仅仅是一个场地的问题,还有她们生意能做起来也是小荞帮忙宣传,名声传开了才会受人追捧,其二就是她们自己想找合适的布料,只怕光是路上耗费的时间就得半年,没有合适的布料,也未必能做出让客人满意的衣裳。 而这些困难,都是小荞帮忙解决的。 “好啦,就这么说定了,以后你们越出名,我可是越占便宜。”叶荞鼓励地拍了拍她们的肩膀:“你们很棒的,指不定以后都能让皇亲国戚都穿上你们制作的衣裳。” “等时间长了,你们到时候都可以开个绣庄,才能大量接活儿嘛。” 叶荞的话说到两人心坎上了。 她们都喜欢做女红。 自然希望自己做的衣裳能出名。 最后就这么定下来了。 叶荞还是很看好两人的,她觉得她们迟早会出名的。 接下来。 叶荞有的是事情要忙。 她一大早就带着徐管家去看了朝廷赏赐下来的五百亩地。 地就在离邕乡村不远处的地方。 四周都没有什么村落,但坐落着一些房子。 第三百三十七章 挑选 叶荞下了马车,当即就有一群人站在大路边上候着。 “见过叶小姐。”领头的是一个留着八字胡须的中年男人,他脸上带着笑,走迎上前来,有一种油滑的感觉。 “你是县令大人派来管理庄子的管事对吧?”叶荞来之前就让徐管家打听过了这边的消息。 当初赏赐下来的五百亩地,是要经过衙门的手续,落在叶老爹名头上,不过那时候叶老爹着急带叶浩出门治病,没来得及接管这里的地。 以至于县令的人一直留在这。 “没错,今日小姐过来可是为了春耕的事?小的叫齐高,是县令大人安排在这边看管五百亩地的,小姐可是今日就要交接?” “我先过来看看,了解一下情况。”叶荞知道齐高等人在她结交后,就是要离开的,他不是下人也不是长工,自然不会替叶家办事。 齐高果然很配合。 虽说叶家地位比县令高,但无奈叶家在朝中没有当官的人,说起来只是光有名誉没有实权,他想发展还是得跟着县令更有前途。 他交接完就能回到县衙做事。 因而对叶荞的询问特别配合。 “这些屋子修了多少年了,平时住起来如何?有多少间屋子?”叶荞手上拿着炭笔跟本子,一边询问一边记录。 徐管家则是注意细节,确保小姐不会被骗。 齐高说:“小姐,这里的屋子都是十年前修的,平时虽然不太够保暖,不过冬日里加上木炭就可以好好生活了。” “屋子一共有五个,一共十六间房间,平时都是这五家人在住,他们原本就是负责这些地的长工,之前这些地,是衙门的,衙门安排了一些没有地的流民过来当长工,干活儿生活。” 叶荞明白了,其实这种情况还比较少。 因为清水县这边人多地少。 而去经济条件比北方要好一些,一般不会出现大片土地没人耕种的情况。 “那我收下这些地,这些长工你们打算怎么安排?”叶荞问。 齐高不知道她的想法,但还是想替这些人求情:“小姐,这些地都是您家的,自然以后想佃给谁,亦或者请谁当长工都是可以的。” “不过他们这五家人人品都不错,是老实肯干活儿的性子,你们若是缺人,可以把他们留下来吗?只需要给一口饭吃和住宿的地方就行。” “这些屋子虽然是衙门修的,但是一起赏赐给了叶家,就是叶家的财务,小的厚着脸皮帮他们求情,还希望小姐别介意。”齐高心里有些忐忑。 虽然他平时人情来往很擅长。 可遇见叶荞,总觉得自己像是能被看透。 亦或者说,他觉得,这位看似年纪小的姑娘,并不是那么好敷衍的人。 她看起来就是很有主意的人。 越有主意的人,越不可能被人说服。 “这些人如果我不留着,你们怎么解决?”叶荞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再次询问了一遍。 齐高不敢隐瞒,忙说:“衙门会处理,一般会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官地,安排他们去干活儿,如果清水县都没有了,就只能往其他的县城交接,一直到有合适的地方。” 叶荞明白了,也就是哪里有需要往哪里搬。 而一般来说,有需要的地方,肯定都是比较穷苦的环境。 “徐管家,你一会儿去相看他们。”叶荞决定给这些人一个机会。 她倒不介意用这些人。 但前提是,他们的心得向着自己,而不是向着衙门,虽然接受了皇帝送来的眼线,可不代表她也乐意随便一个人都能送眼线过来。 那她还要不要隐私了。 齐高聪明地不再说长工们的事了。 最后结果如何,也看他们自己的表现了,反正他是尽力了,可不想得罪叶家。 叶荞先让齐高带着,把整个地界逛了一圈。 五百亩地,看起来就很大。 范围很广。 里面又没有大路,都是一些田坎边上的小路,光靠脚走,叶荞都走了一个多时辰。 看完后。 她在本子上记录下结果。 一共有五十六亩上等田,适合种植优等水稻,养鱼。 七十八亩中等田,也适合种水稻。 还有一百零二亩下等田。 还剩下有二百五十八亩。 其中一百八十亩旱地,可以种小麦、高粱等物,高粱适合酿酒,如今自家有这么多地能种粮食,倒是合适多种点高粱,到时候生产一些酒出来卖。 叶荞可没忘记自家的果酒在京城畅销的事。 剩下七十八亩的沙地。 沙地适合种西瓜、花生、甘草、红薯、山楂、芦荟和梨子等果子。 叶荞把这些东西都写在本子上。 决定都种一些。 花生可以榨油,吃花生油,反正也是很不错的好东西。 果子这边生长一些,也适合补充维生素,何况山楂易保存,等冬日里还能做各种饮品,也是很不错的东西。 芦荟以前一向是野生的。 但可以用来做化妆品,无论啥时候都不愁化妆品卖不出去,她也得弄一些出来,当作是新产品。 叶荞得回去把具体的种植任务给规划下来,好一开春就安排人种。 好在自家那边村里的地,已经规划好,只需要按照去年的章程就行。ζΘν荳看書 回到家里。 叶荞把徐管家叫到书房说话。 “徐管家,村里这边的地,你看安排谁来负责,你跟着我要去解决新地那边,还要招人,事情都不少。”叶荞直接说。 徐管家没想到被直接委以重任。 “小姐,你愿意相信老奴?”徐管家受宠若惊。 叶荞有些好笑,如果是心思深沉的,估计会怀疑她是在故意试探。 也就只有徐管家这样的,完全没想到这方面去。 不过,选一个副管家,也是应该的。 叶荞决定询问徐管家意见:“你觉得从哪里挑选人的好?” “小姐,不然从孟远他们手上选吧?” “怎么说?”叶荞疑惑。 “他们全部的家人都在这,也不怕背叛小姐离开回到家乡,而且最关键的是,现在府上的人,只有他们眼光更长远一些,其他人都管不住下面的人。” “但要当副管家,必须卖身为奴。”叶荞说。 这一点,那是肯定的。 第三百三十八章 安排 就要看他们愿不愿意了。 “那老奴去通知他们?”徐管家觉得自己有点坏,毕竟孟远他们现在有了活儿干,虽然月钱比不上他,但至少是自由身。 当然,徐管家想到儿子跟着少爷都已经认了不少字,读了书,以后等他们家被放归奴籍,日子只怕比大多数人都还好过,绝不是他替叶家干活儿之前能达到的高度,正因为如此,徐管家心里对叶家很忠诚。 当他找到孟远等人时,便直接说明了来意:“小姐的意思也是如此,只需要十年即可。” 所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看你,都没有立即表态,毕竟这不是小事,需要慎重思考。 徐管家也不觉得意外:“给你们两日时间考虑,若是有意向直接来找我就行。” “好的,徐管家,我们会好好考虑的。”孟远率先出声。 等徐管家一走。 孟远也没多留,其他人需要回家跟家里人商量。 孟远倒是独身一人,他一直在数字客栈当掌柜,说起来这活儿干起来一点也不辛苦,每个月还拿着不少的银钱。 但他却越来越觉得这样的生活太千篇一律。 孟远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冒出这样的想法,归根于自己日子过得太好了,忘记了曾经的艰难。 但不可否认,听到徐管家的提议,他心动了。 当副管家俨然要干更多的活儿,处理更多的事件,但他并不觉得害怕,反而雀雀欲试。 叶荞看着面前过来都想应聘副管家的孟远等人,心里有些意外,她本来还以为没多少人愿意答应呢,毕竟要入奴籍。 不过人选多也好,她就能选到一个最合适的。 “这是试题,大家做一遍,我会根据你们的答案来衡量。”叶荞说完,也不耽搁时间,直接喊他们开始做题。 其他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等看到试卷上的问题,更觉得不解了,都是问一些问题怎么处理。 他们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答题答了一个时辰。 叶荞等徐管家把试卷收了起来,才开口说:“大家不好着急,等结果出来了我会通知你们,对了,我看有些人觉得自己字写得不好,就觉得完全没有希望,倒也不对,就算你们这次失败了,也可以继续学习练字,等以后指不定还有机会。” “多谢小姐。”原本忐忑不安的人,听到这话,松了一口气。 叶荞就让他们回去继续干自己的活儿了。 她则先跟着徐管家一起改试卷。 这些过来参加聘用的人都调查清楚了去年一年在村里的所作所为,具体性子,叶荞都了解过了,都没有什么大毛病,全本事。 最终,两人挑选出了孟远跟谢江。 “小姐,孟远确实行为处事比较成熟,不过他的脚是缺陷……只怕出门在外,别人会嘲笑。”徐管家老老实实地说。 又提到谢江,“谢江是武夫出身,受伤是伤在心肺的位置,继续留在军营里没用,但平时帮忙管理一些杂事倒没什么问题,不过他性格比较粗旷,虽然粗中有细,但也很容易怒气上头,性子比较强硬。” “不过比起其他人来说,这两人的能力算不错的了。” “那就两个人一起用。”叶荞一点也不嫌弃人手多。 毕竟家里的事情越来越多了,需要找不少人管理。 “孟远的缺陷,跛脚不是大问题,他代表的是我家,别人再怎么说也要给面子,有能力的人都不会受到那点缺陷影响。”叶荞从来都不对残疾人有异样眼光,有能力的人哪怕没有腿,别人也不敢小瞧。 徐管家见她这么说,不由发自内心的高兴,谁不喜欢遇见这样明理的主家。 “孟远的性格更适合管理对外的生意,对内就让谢江负责。”叶荞把事务都分好了:“作坊里的工人,还有地里干活儿请的人工,以及收粮食,生产工具,这些活儿都谢江来管理。” “孟远就负责对外出货,招待四处来的行商,扩展我们的生意。” 之前这些事都是徐管家和叶荞,叶老爹负责的。 事情多又杂。 没有做到往外扩展,只是保守地做生意。 如今人多,分工合作,就要轻松很多。 “成。”徐管家自己不会做生意,就会安排主人日常生活上的杂事,这会儿听了也松了一口气,毕竟他一直担心自己负责省以上的事,根本管不好。 叶荞第二日一早,就把两人叫来。 分别安排了事情。 并且两人签下卖身契,叶荞还把他们卖身的银子都给了。 “契约是规定的十年后你们可以自己赎身离开,如果遇见严重的什么意外情况,也可以找我说清楚,如果情况紧急,也能答应你们。” 叶荞要的从来都不是强迫的下属,而是真心愿意为叶家做事的人。 两人对视一眼,心里最后一点担心也没有了。 “多谢小姐。” 两人同时表明态度。 叶荞也不需要他们说什么好听的话:“你们好好做事就行,我们叶家不会亏待你们的。” “小姐,我们明白了。” 两人看了一下各自分到的活儿。 孟远看完,觉得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内。 “谢管事,你还负责帮忙挖掘干活儿的人的才干,如果有能人,人品过关的,尽量上报上来,我不怕大家的想法多,就怕大家没有想法,干活儿多的,自然工钱高些,偷懒的,工钱就降低,我们叶家不养闲人,希望你们明白。” “还有,平时干活儿,不需要讲究人情,都按照规矩来,谢管事你到时候弄一个考核,每个人都有,根据分数,决定一个月发的月钱,正常一个月可以请假三日,如果不愿意休假,就算加班费。” “还有药补,如果有干活儿的人生病了,都要上报给你,一会儿我给你一个章程,会根据情况得到药费补贴。”叶荞准备把这些杂七杂八的管理制度都弄得更精确,只要干活儿氛围好,没有一些矛盾,大家都会自动保护叶家。 因为双方的利益是在一起的。 第三百三十九章 招工 比起叶家出事还有老本。 普通百姓更不能接受失去活儿干。 谢江也学着叶荞的习惯,拿着炭笔在本子上把细节都记上。 “你不用担心有出众的人才挖出来你就没有活儿干了,我名下还有很多的事业,就是人手不够,每个人能干什么,都是全凭能力,因为没有你找寻人才,我也能安排别人找。”叶荞不想养大他们的胃口,这些话都提前说清楚。 谢江愣了一下后,点头:“小姐,小的知晓了。” “嗯,放心吧,你们付出真心,我自然不会让你们白干活儿。”叶荞一开始给的工钱就比市场上的高一点。 正因为高一点,反而人人都恨不得来叶家干活儿。 “好了,差不多就这样。” 叶荞看向孟远:“孟管事,你离开后第一时间先跟谢管事配合一下,先挑选一个掌柜出来负责数字客栈那边的事。” “对于外商做生意,你可以主动跟他们发展生意,这些都可以算是你的成就。” 差不多就吩咐完了。 叶荞也就不留两人。 接下来的几日。 叶荞跟着徐管家一起,带着几个种地的老手,以及叶爷爷,去了隔壁的山后交接五百亩地。 二月十五。 天气慢慢开始暖和起来。 勤快的人都开始耕地了。 地面几乎都或早或晚化冻了。 叶家宅子外,一群听说消息来找活儿干的外乡人,都背着行囊,赶到了村里。 “老六,这里真的是爵爷家?”年轻人吴大山问身边一起过来找活儿干的兄弟,他憨实的脸上带着好奇,四处张望。 长得比他瘦弱的吴六拉了拉兄长的衣袖:“大哥,你别表现得像是没见过世面一样,我之前来这边当跑腿的,是什么样,还有假吗?” “你说来这里干活儿能吃饱,还随便什么好吃的都有,便宜又好吃,还有什么炸的肉,一听就是假的。”吴大山觉得他这话说得比梦里的日子还好,要不是这话是亲弟弟说的,他肯定打死也不信。 “快看,那边一连排的房子看见了吗?就是人家爵爷家的客栈,好些有钱人都爱在里面住,城里人都来。”吴六激动地指着数字客栈,如数家珍:“酸菜鱼,烤鱼,炸鸡,炸串,酒酿小汤圆,还有小炒肉,炒红薯粉……” “诶,这是什么?”吴大山被他说饿了,看见路边一个茶棚里似乎在煮什么,好奇地凑过去问。 煮面的是赵小秋,她平时跟叶晴来往得多,也有了做生意的胆子,在前几日去帮叶晴干一些整理碎布的杂活儿时,看见了叶荞给叶晴、沈姣姣她们介绍泡面,她觉得新奇,还被邀请尝了一碗,她非常喜欢泡面的味道。 觉得来村里的行商肯定也喜欢泡面,就跟家里人商议过后,拿着私房银钱,从叶荞那买了做好的泡面,拿到大路边摆摊。 自从开春河里化冻后,四处来往的行商就开始来往作坊买红薯粉等物。 不仅如此。 还有出自叶晴、沈姣姣之手设计的大众款的衣裳。 叶荞本来就想开个成衣作坊。 普通百姓生意不好做,但江南富裕地方生意就挺好做的。 因着不确定她们设计的款式送去外面的州府生意如何,她一开始就只请了三个绣娘,负责缝制少量的成衣。 这么多行商总有胆子大的,几十件春装很快都被卖出去了。 不过因为是批发价格,自然比不上叶晴她们做的定制款。 话说回来。 这会儿的赵小秋听见有人问,笑着说:“是煮泡面,普通的素面三文钱一碗,放鸡蛋的四文钱一碗,如果加肉的话,五文。” “三文?好便宜啊,我们那一碗面都要五文钱。” 赵小秋热情地招待吴大山:“这位客官,要不要尝一碗?绝对跟平常在镇上吃到的不一样。” “诶,竟然是卷卷卷的,好奇怪。”吴大山心里有些痒痒的,主要是太想了,而且价格便宜,他跟六弟这趟从老家赶过来,走了一整天,就吃了自家带的干粮和水,这会儿早就又累又饿了。 “不成,我们要去找爵爷家招工的,这样吧,等我们报完名,再过来吃。” 吴大山还是知道找活儿干重要。 强忍着泡面香味,他捂着肚子,拉着吴六就跑了。 赵小秋叶不着急,反正大多数吃过泡面的人,都会爱不释手。 其中以年纪小的孩子更难以抵抗。 果然。 约莫下午快过了午时。 午饭时间都过了。 吴大山跟吴六才饿得眼睛都绿了。 跑过来一人点了一碗素泡面。 赵小秋忙了一上午,赚了不少。 最近过来找活儿干的村民多,有的是客源,她觉得每天都干劲十足。 这会儿见两个眼熟的人过来,也没有拒绝送上门的生意,手脚麻利地两人煮了一碗泡面,放了一把青菜,端上去给两人。 吴大山也顾不上是不是烫的,夹起一筷子就往嘴里送。 “哈呼哈呼,烫……好好吃。”吴大山就是个粗人,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只有动作表明他的真实情绪。 吴六更是埋头大吃。 “好奇怪的面条,竟然是弯曲的。”吴大山最后把面汤都喝完了,忍不住舔了舔嘴角:“我咋感觉一碗只吃了半饱?” “我吃了八分饱,还可以再吃一点。” “那我们再点一碗?”吴六看向吴大山,跟他商议的同时,已经从衣兜里摸出了一个铜板:“大哥,你吃得多,多给一文。” 吴大山一想,自己也不吃亏,午饭五文钱,也还不错,主要是叶家给的工钱多,他以后就能留在这边干地里的活儿,还是长期的,一日能有四十文。 以后叶家还包饭。 他光这些铜板,就能存起来养家了,平时再吃点好吃的,也没问题。 “两位,喜欢吃泡面吗?其实小荞家也新开了一个作坊,专门卖泡面,你们也可以去买,这个可以保存很久,平时吃的时候可以不用煮,用开水泡就可以吃,你们可以去买,统一卖家是二文五一包。” 赵小秋帮着宣传泡面。 今日但凡来她这吃过煮泡面的,她都宣传了,这也是当初小荞答应让她批发泡面时的要求之一。 第三百四十章 人不够 “可以保存很久?好可以自己拿回家煮?味道能一样吗?”吴大山瞬间感兴趣了,他想买点回去给家里的孩子媳妇儿尝尝。 吴六则想,自己要是饿肚子了,可以不用麻烦家里的嫂子烧火煮饭,他自己都能填饱肚子,这简直太方便了。 这时候他还不知道泡面将会慢慢风靡各个州府。 只是勾起了嘴硬,又正好有需求,就跟大哥吴大山一起,按照赵小秋的指引,跑到了苏好的杂货铺,去买泡面。 “小姨,你怎么来了?”叶荞正从半山腰石坝场往家里走。 遇见苏好推着一个板车上来。 “小荞啊,我去拿货,泡面太好卖了。”苏好是打心底里佩服叶荞的小脑袋,想出来的吃食真的是,太吸引人了,以前她觉得做生意难得不行,从山上收的蘑菇等拿去镇上卖,都卖不出什么价格,总是便宜卖,才有人买,她打心底里觉得做买卖是一件很难的事。 结果事情落到小荞身上,就变成客人追着买了,生怕买不着一样。 “诶?”叶荞也跟着笑了起来,这可是个好消息:“那小姨你去吧,要是太多了搬不走,让作坊里的人帮忙搬下来。” “好。”苏好没有跟她客气。 毕竟那些来干活儿的人都是拿了工钱的。 其实要不是因为山下没有屋子了,泡面作坊也不会还是跟红薯粉作坊一样,留在半山腰。 好在那边的路之前就走平了,倒也不难走。 叶荞回到了宅子里。 徐香见她忙碌了一通,忙去端了奶茶和糕点进书房,确保她饿了随时都能吃到。 叶荞看见她过来,笑嘻嘻地道谢:“阿香辛苦啦。” “小姐,有什么需要奴婢做的吗?”徐香知道她性子好,可也不会逾越,耐心十足地询问。 “不用了,这样吧,你去村里看看,过来招工的人,要是有人品行不端,你就告诉我。” “好的,小姐。”徐香接下这活儿就去干了。 叶荞看了看面前统计的这次过来招工应聘活儿干的人,人数都有一百多个人。 她那五百亩地,需要种不少,尤其是番茄还是新的蔬菜,以及一些香料。 普通种地干活儿的。 她算了一下需要的人数,负责一亩地需要两个人手,五百亩地就需要一千个人手。 这是基于亩产不错的考量。 毕竟一个人也可以负责两亩地,但人精力有限,找的人太少,她地里的收成就不能保证了。 叶荞看重粮食。 银子可以赚。 粮食却是越吃越少。 她有种直觉,粮食在未来会很值钱,叶荞不抓住这个机会,就是傻子了。 “人手还不够啊。” “远远不够。” “关键是这人手够了,住的房子又不够。” “可真是麻烦。” 叶荞用炭笔在纸上把五百亩地那边的地图画下来,里面修房子的空地有,大约可以修一百多间房子不成问题,占地面积也就两亩地的样子,完全够用了。 叶荞准备修粮砖房。 粮砖就是用粮食做成的砖,用来修房子跟普通的砖效果一样,但如果是灾年,里面的东西就用得着了。 可以挖出来吃。 就是味道不咋地。 叶荞是直觉未来有存粮日子好过,这么想就这么做了。 好在去年收了不少粮食,家里的粮仓都是满的。 她去叫了徐管家进来。 “小姐。”徐管家一直在外面候着呢,抬脚走进来,拱手行礼。 叶荞抬了抬手,让他不用见外,“徐管家,这些人都可以用,不过人手还是不够,再多招点,这会儿还有半个月开始春耕,就先让大家先搭建一个简易的茅草屋,等开春后忙完了,再修房子。” “这一片是地基,你去确定一下是我们的,还是朝廷的,要是需要买,就先去买下来。”叶荞想了想,给徐管家预支了五十两银票。 两亩地而已,加上是地基,价格会更便宜。 徐管家点头:“老奴这就去。” 叶荞也没闲下来。 她直接去找何春,想到何春很可能在泡面作坊里指点大家,她调转方向,先往半山腰那边去了。 叶荞果然在泡面作坊见到了何春。 何春正拿着一些不合格的泡面,让她们再三注意,并且态度很严厉,“这些残次品味道就不过关,根本不能拿去卖,就是浪费粮食,你们动作可以慢些,但不能着急忙慌地出错。” “小荞……” 里面干活儿的工人看见叶荞,都有些呐呐的,好些人都羞愧地低下头。 虽然叶荞年纪小,他们可不敢小瞧。 “怎么了?”叶荞走进去,询问情况。 其他人都没脸说出来,倒是何春很坦然:“她们看见泡面大卖,就有些着急,想多赚点银钱,结果忙里出问题,出了不少残次品,残次品多了,成本就上去了,卖出去的泡面也就赚不到什么银子了。” “我们……太心急了。”好几个妇人忐忑地说。 里面还有汉子,基本上都属于比较细心的,不然也不会被安排到这里来干活儿。 叶荞环顾了一周,确定他们没有胡来,只是心态不稳,也就没怎么生气了。 “大叔,婶子们,你们着急我能理解,不过何大哥说的对,我们这个泡面是吃食,必须保证味道,不然就是自毁招牌,你们想想,如果你去铺子里买了的货品,发现质量根本不行,越变越差,是不是会不再去买了?” “如果是买到了残次品,那就更生气了,凭什么别人买的是好的,自己的就是残次品,只怕到时候就会有很多人闹起来,解决这些麻烦,也会耽误时间。”叶荞把这些可能发生的事,都举例告诉他们。 原本有些心浮气躁的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目光坚定起来,没有那么虚浮了。 这件事算是解决了。 何春再教导了几遍。 他们慢慢的也就上手了,没有再出现太过着急忙慌的情况。 何春见情况稳定了,才跟着叶荞走到外面。 “小荞,你找我有事?”何春笑着问她。 第三百四十一章 死了 叶荞点头,说明来意:“何大哥,你有没有听说过粮砖?” “粮砖……”何春有些意外:“你是要做什么吗?一般大户人家会藏粮砖,是战争年代会这么做。” “我就是想用粮砖给新招的干活儿的人修个房子出来,你也知道,我家的粮食多,与其卖出去,不如弄成粮砖,听说粮砖可以保存几十年不坏,谁知道几十年后是什么情况,万一能用到呢,也是一笔资源。” 叶荞这话不假,她梦里那些战争年代做的粮砖真的能保存几十年不坏。 “也可以,反正只要你不担心浪费粮食就行。” 何春觉得叶荞真大气,一点都不怕浪费粮食,其他地主肯定更乐意把粮食换成银子。 “那我研究研究。”何春挠头说。 “好啊,不过等开春忙完后,就要修房子了。” “放心,一定在那之前把粮砖研究出来。” 叶荞说完这事就跟他告别,先回去了。 接下来的时日。 叶荞亲自去监工,看茅草屋的进度。 每日都能召集上百个人来,人手还真不缺,其中以生活在山里,地少人多的山民来得多。 茅草屋不过两三日就修好了。 接下来就是叶荞亲自去给他们分队。 有些人擅长种植的粮食不同。 擅长红薯的种红薯,擅长种水稻和小麦的种水稻小麦。 她又从这些人里面挑选出了一些老把式,专门负责种西红柿和西瓜,以及香料。 农具之前朝廷在这边负责的时候就有。 叶荞平均分给大家。 轮到犁地的时候,就是需要用到牛了,她牛棚里的牛最小的都一年生,都可以拿出来犁地,速度是慢点,也比人工快。 不过这段时间草料就消耗得多。 叶荞可不想牛被累坏了,安排徐管家的媳妇儿每日安排好牛的使用时间,该歇歇就歇,草料也不能省。 春耕不仅叶荞忙。 村里的人也很忙。 大家就算要做工,也不能耽搁春耕。 今年春日气候还行,开春下了几场小雨,野外草苗当时就冒了出来。 不少的小姑娘相携一起去后山捡蘑菇,挖春笋。 这日,叶荞从地里监管完坐着马车往村里走,一进村就发现前面有些热闹,竟然是一群官兵在村子里出现。 叶荞掀开车帘,从马车上跳下来,走到旁边离得最近的赵大爷身边问:“赵大爷,发生什么事了?” “小荞?你回来了啊,其实这件事还跟你家有点关系。” “不,准确说跟你小姨有点关系。” 赵大爷显然看了好一会儿热闹了,对情况了解得比较清楚,他见叶荞要听,才继续说:“是叶传宗被人逮住了,不仅欠钱不还,还砍死了一个人。” “砍死了人?”叶荞没料到竟然出了人命。 她心里一个咯噔,有些担忧:“赵大爷,砍死的人是谁啊?到底咋回事,你仔细跟我说说。” 原来。 是叶传宗被叶刘氏关狠了,前几日偷跑离开了家里,因着叶传宗的媳妇儿刘草已经怀有身孕,加上这次叶传宗跑了后,还把家里的银钱都偷走了,简直是没给她们母女留下一点活路。 这次叶刘氏被气狠了,加上有了孙子,再也不愿意容忍叶传宗败家的行径,何况,她觉得自己越管,叶传宗越不会听话。 叶刘氏发现的当晚,就跑去找了叶爷爷和村长。 只不过因为叶传宗的踪迹还没找到,不能确保他是离村亦或者去赌博了。 村长只能安排人私下找。 结果。 昨晚叶传宗突然回来了,还没等叶刘氏去告知村长。 第二日就有官兵来了村里,要抓走叶传宗,大家这才知道,原来是叶传宗杀人了。 “挨千刀的啊,竟然连人都干啥,杀人偿命,这年纪轻轻的就没了,旺嫂子以后日子该怎么过。” “呸,这种人就活该,你们还没听说么,他是跑去赌场里赌钱,偷走了堵坊里的银子,被跟他一起住的人知道了,他竟然争执下就把人杀了,还偷了银子跑回来。” “那他偷的银子呢?”有人好奇地问,叶荞也在旁边听。 “听说没找到,要把人带回去审问。” “娘,救命啊,我没杀人,我是被陷害的。”叶传宗吓得屁股尿流,被衙役抓着,还不找平时对他最好的叶刘氏帮忙。 也许是他觉得只有求亲娘,才可能躲过一劫。 “你真的没杀人么?”叶刘氏眼睛是红肿的,满眼红血丝,整个人有些狼狈,更多的,还是怒其不争。 叶传宗见她理会自己了,觉得有了希望,眼睛闪了闪,扯开嗓子就喊:“娘,我真的是冤枉的,是堵坊的人想找我背锅,你救救我,以后我再也不犯了。” 他求饶的一幕再熟悉不过,之前从第一次被抓住时,一直到这次,命都快没有了,他还是死性不改。 叶刘氏闭了闭眼,她是真的失望,对方还在撒谎,死到临头了,都还在骗她。 她没有再跟上去,只定定地看着叶传宗远离。 好几次她忍不住想要再帮对方一次,可回想起他的冷漠,死性不改,她就强行忍住了。 叶荞在旁边看得分明。 她也觉得叶传宗肯定是杀人了。 他嘴上喊着冤枉,实际上手都在抖,眼里全是害怕,却没有着急跟愤怒,这不是一个被冤枉的人该有的表现。 想到赵大爷说的跟小姨有关只是因为官府也去找了小姨问话。 村民不知道具体情况。 叶荞转身就往大路边上的杂货铺跑去。 叶荞到的时候。 两个衙役刚从杂货铺里出来。 她快步跑进去,就看见苏好站在柜台后,神情有些怔然。 “小姨,怎么了?衙役为什么来找你啊?”叶荞冲进去就问。 苏好闻言没有立即回答,先让胡大娘帮忙看着铺子,她拉着叶荞进了里间。 “是赵春恒死了。”苏好说出这话,自己都有些恍惚。 “死了?”叶荞不敢置信。 有种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的感觉。 “嗯,死了,是被叶传宗捅死的。”苏好表情有些微妙、怅然,唯一没有伤心,不是她冷血,而是这段时间,在叶荞不知道的时候,赵春恒多次找机会威胁她。 第三百四十二章 回娘家 “他怎么会被叶传宗捅死?”叶荞还真不了解两人之间有什么关联。 苏好叹息了一声,说:“我也是听衙门的人说的,说他私下放印子钱,无意间认出了叶传宗,两人不知道怎么就有了来往,听说是叶传宗偷拿堵坊银子,被赵春恒知道后,跟他发生了争执。” 叶荞听完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似乎这件事,像是赵春恒能做出来的。 “官府来找小姨你做什么?” “询问我们之间的矛盾,因为赵婆子在衙门说她儿子是为了把妻儿接回来,才会做放印子钱的事,最后出事,也是我的缘故。” “她胡说八道,不讲道理。”叶荞听了都无语了。 从头到尾赵春恒要的就是银子,可不是所谓的妻儿,再说了,苏好都跟张春程定亲了,这件事说再远都不应该跟她有关系。 苏好见小姑娘气得不行,一副要去县衙找赵婆子理论的样子,哭笑不得,同时又欣慰她关心自己才会如此,忙出声道:“小荞,别气,衙门询问过我的口供后,应该就知晓了跟我无关,也不需要再去询问具体的情况。” “反正估计过不了多久,赵婆子那边就会过来喊两个孩子回去参加葬礼,就当是让小真给他摔个盆,也全了一场父子情分。” 叶荞慢慢平静下来,不那么生气了,说起来也是赵春恒自己作死,好好的一个秀才,混成现在这样,也不意外。 性格决定了很多事。 但凡他有责任心一点,人踏实一点,也不至于落到现在的地步。 “那小姨,如果赵家来人了,要是他们找麻烦,你就喊孟管事帮忙,他最近负责管村里的事,跟你应该也有来往。”叶荞不太放心赵婆子。 总觉得赵婆子一个人了,家里又没有多少银钱,难免不会找苏好麻烦。 不过。 小姨都要嫁人的人了,赵婆子就算再死缠烂打也没有理由找她,目光也就最多盯着苏真。 只不过真表弟都入了苏家的族谱。 按理说是苏家的人。 只不过赵婆子现在这么惨了,就孤家寡人一个,没有了后人,从伦理上来讲,就算苏真跟她断绝关系了,估计赵氏族人也会从孝道出发,来让苏真这个孙子照顾赵婆子。 哪怕苏真今年才六七岁。 看来她必须得做点什么。 不能让赵家真这么干,总不能真把苏真送回去给赵婆子照顾吧? 不说赵婆子本性难移,不是个和善人,送孩子过去就是吃苦。 就说苏好对儿子的看重,肯定也不答应让儿子去吃苦。 叶荞从杂货铺离开。 她直接去找了叶奶奶。 这种乡里的事,还是奶奶他们这些长辈更擅长。 “小荞,快来,家里养的鸡生蛋了,金不换,第一个鸡蛋呢,奶奶煮给你吃。”叶奶奶热情地招呼她。 叶荞走过去,跟着看了一圈鸡咯咯,确实是三个月大的母鸡,生的蛋也比较小一点,不过这只鸡蛋的营养价值高,才被叫做金不换。 “奶奶,你跟爷爷吃才是,我身体倍儿棒。” “你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才是,我们都老了,哪里还需要补,再说了平时顿顿吃肉呢。” “小荞啊,你今天来,可是为了赵家的事?” “奶奶,你知道了啊?” “都闹这么大,怎么可能不知道哦。”叶奶奶对着她莞尔一笑:“其实这件事说起来,也是赵家自食苦果,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胡作非为。” “那赵婆子的事,我们应该怎么办?”叶荞迟疑地问。 叶奶奶带着她往厨房里走,一边往锅里掺水,一边说:“简单,她直系亲属没有了,就只能从旁支过继。” “苏真的情况属于特例,他年纪小,断没有让一个孩子去照顾老人的说法,毕竟赵婆子身体也没有大好。” “这种时候,最好由你姥爷他们出面,去找赵家的族长商议,由苏家代替苏真出银子,让同族里,把赵婆子带回去照顾,赵婆子有人照顾了,外人就没话说了,毕竟人都会同情弱者,更别说赵婆子本身性格不好,在村里得罪了不少人,日子只怕更难过,到时候她看起来凄惨,难免不会有人故意利用赵婆子来说你爹坏话。” “跟赵家虽然是远亲,但到底是亲戚,你还小,不知道村子里的人最八卦。” “我们叶家总不能让每个人都喜欢,总有讨厌我们的人,与其到时候听到八卦生气,还不如提前解决,也免得弄出更大的麻烦来。” “你看,当初叶旺媳妇儿要早狠下心来管教叶传宗那孩子,就不至于到现在早早就丢掉性命。” “说到这事,村里出了一个杀人犯,村长不知道多头疼呢,别穿出些难听的传闻才是。”叶奶奶对八卦的魔力那是了解得非常清楚。 不过好在现在村里都不那么无聊了。 每日都有新八卦产生。 这件事估计也就成为大家饭后教训自家孩子的口头禅。 叶荞得到奶奶的指点。 就去找苏好说了这事。 苏好被提醒了,也赞同叶奶奶的建议:“小荞,你去帮我谢谢你奶奶,这是最近从江南那边进货过来的布料,很适合长辈穿。” 苏好把一匹布给她,让她送给叶奶奶当谢礼。 “小姨,用不着,我奶奶不会收的。”叶荞哪里不理解长辈的想法。 毕竟这种事就叶奶奶随口一提。 就跑去收苏好这么贵重的一匹布,当她事什么人了。 “那这些红糖拿着,回去甜甜嘴总成。”苏好坚持要送。 叶荞见一块红糖确实花不来她多少银子,就收下了。 当天下午。 苏好跟胡大娘叮嘱了一番。 让她帮忙守着铺子。 她则带着两个孩子,收拾了穿戴的衣物,拿回家的礼品,在路口遇到能经过苏家村子的牛车,赶回去了。 回到村子,大家都在地里忙活儿。 苏好先把两个孩子送回去。 发现都没人在家。 她叮嘱两个孩子在家门口等着,她则去地里找苏姥姥。 第三百四十三章 找上门 苏好知道家里的地在北面,找人的途中,遇见了同村的村民。 “诶,这不是苏家幺女么?回来了啊?” “嗯,我带两个孩子回来看看。” 村民都知晓苏真和苏暖两个孩子记在了苏家的族谱上,心中对这种事接受得很自然,这会儿见苏好回来,也不觉得奇怪。 反倒说她孝顺。 尤其是每次都有村民看见她回来都是带着大包小包的。 “爹,娘。” 苏好跟村民随意打了招呼,人已经快速到了苏家的地里。 苏姥姥跟苏姥爷,苏大舅,二舅家十四岁的苏华,四人在地里干活儿。 苏年和苏二舅常年帮叶荞家收集香皂原材料,经常不在家,地里的活儿可不就是他们干。 至于八岁的小伙子苏山,平时也跟着苏二舅一起出门,长见识,反正他一个孩子,也干不了什么活儿。 “阿好啊。”苏姥姥看见她朝自己招手,意识到是这趟是有事回来。 苏姥姥走过去,苏好把事情说了,苏姥姥瞬间气得不轻:“真是自己作死,以前怎么没想到他是那样的人?” 苏姥姥是真的想不明白赵春恒怎么想的。 “娘,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他以前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只是这次湿了脚,丢了命。”苏好算是看开了,赵春恒从始至终都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从她嫁过去就是如此。 就算是对吴荷花好,那也只是因为他喜欢吴荷花在身边捧着他崇拜他。 不然为什么吴荷花嫁给别人当小妾。 他第一反应不是生气,而是自己的功名? “走,回去说。” 苏姥姥也不想在外面说漏嘴被外人听见说闲话。 苏好跟着苏姥姥回家。 把这件事说了个清楚。 紧跟着又把叶奶奶说的话跟苏姥姥说了。 苏姥姥慎重地点头:“你姐的婆婆说得没问题,等解决完赵春恒的事,赵婆子孤身一身,能不想到苏真这个孙子才怪。 对方撅一下屁股,她都知道对方想做什么。 “明日我叫上你大哥,一起去赵家,你就不用去了,小真的话,估摸着还是要去,还要大张旗鼓的去,有我跟小真撑腰,赵家人别想欺负他一个孩子。” 苏好感激地道谢。 “娘,又要麻烦你了。” “这一趟我给家里人带了点布料跟红糖,糕点回来。” “每次回来都带,家里也只有地里的产出准备给你。”苏姥姥欣慰孩子孝顺,又觉得花她不少银钱,还是自己存着,她自己的小家,也少不了花销。 “小真不是还要读书吗?那老花费银子了。” “娘,这些是我的心意,不多,你要是不收,我哪里好意思回来找娘家人帮忙。”苏好这些人情世故还是懂的。 晚上。 等全家人都回来后。 苏姥姥就说了这件事。 苏姥爷抽着旱烟叹息一声:“世事无常,好好的一个人竟然就这么没了。” “不过后续的事确实需要处理。” “老大,你跟着你娘去吧。” “家里的活儿有我呢。” 苏大舅点头,这事确实得娘家人出面,没什么好说的,再说了兄妹关系好,他们也乐意出面,甚至苏大舅母还说:“我也去吧,娘年纪大,要是遇见他们不讲理,也说不清楚,倒是我有啥不好听的话可以直接说,也不怕得罪人。” “好。”苏姥爷点头,答应了,她说的也是这么个道理。 “爹,大哥,我们开春请人吧?这件事还不知道要耽搁多久,过了时节影响粮食收成。” “用不着,明日我们就去把这件事解决了。” “要是赵家不给准话,我们就直接请人去赵家等着,耍无赖谁不会啊。”苏姥爷挥了挥手,并不赞同请人:“我们家也没多余的地方给人住,不好请人,大家都忙着开春耕地,腾不出手来。” 这件事就只能这么算了。 不过苏好还是留了下来。 准备帮娘家把地里开春的活儿干了才走。 翌日一早。 苏姥姥带着苏大舅,苏大舅母,以及苏真一起,往赵家走。 家里去年末买了一头牛,正好这会儿坐牛车过去,车上还装了些粮食跟米面,都是普通的。 目送四人离开。 苏暖紧紧抓着苏好的手:“娘,姥姥他们不会有事吧?” 对赵婆子。 苏暖下意识害怕,有心理阴影了。 苏好拍了拍她后背,“别怕,你大舅在,那些人也不敢打人,走吧,跟娘一起下地,我们多干点活儿,免得姥姥他们回来了,还得操心地里的活儿。” “好,我去扯野草。”苏暖听话地去拿背篓跟镰刀,等到了地里,就跟着大人一起干,也不叫苦,勤快得让苏好心疼。 这样的两个孩子,她怎么能忍心被赵婆子那个妪妇要去,她好不容易才把两个孩子养得身上有点肉,不像以前在赵家八年,两个孩子又黑又瘦,手也糙,一看就是吃得不好。 那时候她心甘情愿帮着节省,就为了把银子存着,让赵春恒在学堂里能趁手。 他都考上秀才了,肯定家里吃糠咽菜也得供。 寒门弟子难出头。 结果谁知道,赵春恒拿着银子去养外人。 苏好十分失望。 放弃他也就没那么难了。 这头。 苏姥姥四人,赶着牛车,进了赵家的村子时,路上遇见不少的村民在地里干活儿。 地就是村民的命,谁也不敢在大好的日子,不好好收拾地里。 “哟,你们是谁啊?” 牛车直奔在地里干活儿的赵家族老走去。 赵四叔公是赵家年纪最大的族老。 没下地也在地旁边守着,时不时指点一下家里的小辈。 他听到牛车的声音,回过头,就跟苏姥姥对上了。 “是赵四叔吧?”苏姥姥跟赵婆子平辈,喊赵四叔公就得一声叔。 “你是?”赵四叔公年纪不小了,平时跟苏姥姥没来往过,还真不认识。 “我是苏真这孩子的姥姥。”苏姥姥把苏真推出来,说明来意:“我们也是听说了赵春恒的事,所以过来找你们,看以后奉养赵姐姐的事。” “您应该也知晓,我家小真这孩子,就是心善,哪怕被亲爹抛弃了,也是孝顺的。” 第三百四十四章 态度 “听说了消息,哪里还能计较以前长辈做错的事,关于他奶奶,总得解决,不能让一个老人一个人呆着吧。”苏姥姥三言两语就把自己的态度,已经苏真的名声维持好。 赵四叔公看了苏真一眼,见他小小年纪,目光澄澈,没有怨恨,想到赵春恒那一房的事,叹了一口气,说:“走吧。” “好,麻烦了。” 苏姥姥邀请对方上牛车。 赵四叔公拒绝了。 他开口让在旁边干活儿的儿子,去把族里其他族老叫来。 这是赵家的私事,虽然不至于开祠堂,也得先私下聚集起来商议好。 苏姥姥四人跟着回了赵四叔公家。 他家是一个大院子,四世同堂,其实住得挺拥挤,不过院子打扫得干净。 赵四叔公回来后。 让大儿媳帮忙给他们上茶。 赵吴氏跟苏姥姥同辈,就叫儿媳妇去上茶,她则跟自家老头子都坐在旁边。 屋内有苏姥姥、苏大舅母两个女眷在,赵四叔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喊她出去。 “你们先喝茶。”赵四叔公解释说:“赵家是大族,族里还有两三个小辈,以后是负责赵家大事的,你们见见,再商议个结果。” “应该的。”苏大舅笑了笑,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缓解尴尬。 实在不知道能说些什么。 好在。 没等多久。 赵家的族老就来了,四个人一进门,把堂屋里都坐满了。 苏大舅先出声表明身份。 “那就开始说正事吧,春耕不能耽搁。”赵四叔公拿起烟杆在桌面上敲了敲,引来其他人的注意力,看向苏大舅说。 苏大舅来之前就受到苏姥姥叮嘱了,开口直接说起正事:“赵四叔公,是这样的,我们听说了赵春恒出事,以后赵家就只剩下赵婶子一个人了。” “你们也知道,我家小妹早已说亲,过不了多久就出嫁了,这事自然跟她没什么关系。” “但小真算是赵婶子的孙子,只不过你们也知道,赵春恒做的事不地道,连亲儿子都不要,这次出事,也不体面。”苏大舅这话一出。 赵家的族老脸色都有些难看。 要说赵春恒出事谁最生气,绝对是他们。 好好的一个秀才。 结果声名狼藉地死了。 倒是丢了一个烂摊子给族里。 他们也想不通,赵春恒怎么想的,可这会儿就算是想把人骂醒,也没有机会了,但他们还是护着自己人的,总不能跟着一起骂,何况外人其实大多不了解赵春恒怎么出事的,这也是赵家族里为了名声好听故意隐瞒。 显然隐瞒不了苏家。 “哼,你们今日上门,就是说来这些羞辱我们赵家的话的?”一个族老出声,面沉如水。 苏大舅回以憨厚的笑:“这位叔别生气,我们苏家人道义,只不过也不想被欺负而已。” “这不,小真上了我苏家的族谱,自然是我苏家的人了,但道义上还是要管一下赵婶子,只不过你们也看见了,孩子还小,总不能把什么事都压在他身上吧?” “所以由我们苏家出面,一年五两银子,春夏秋冬各两套衣服,孝敬赵婶子,顺便帮赵婶子找个人照顾,不知道你们怎么看?” 怎么看? 那可是五两银子啊。 因为赵春恒的缘故。 赵家族人就没有能去叶家作坊找活儿干的。 就说这事,就足以让不少赵家人怨恨赵春恒的了。 以前之前他还有功名前程。 如今却是连人都没有了,自然赵婆子谁都不乐意去管,脾气又不好。 可。 这可是五两银子啊。 赵吴氏眼睛一亮,率先开口:“苏弟妹,你们家直接把五两银子给我那堂弟妹,还是通过族里?” 苏姥姥脸上带着浅笑,抬眸跟她对视上:“是我儿子不会说话,主要用这些银钱,请赵家族里的人,帮忙照顾她。” “她年迈体弱,一个人留在家里我可不放心。”苏姥姥的话在座没有信的。 不恨死赵婆子就算了,还好好照顾不成? 大家都是人精,谁也不会开口戳穿她的话。 赵四叔公抬起苍老的眸子看她:“意思是,给了银子,小真这孩子就还是跟着你们回苏家?” “当然。”苏姥姥不慌不忙地把之前赵春恒按了指印的断绝书拿出来。 同时还有衙门苏真的户籍。 户籍已经落到了苏家。 自然跟赵家没什么关系。 只是在道义上。 还是跟赵婆子有亲缘关系的。 所以苏姥姥的目的就是先让赵婆子没办法卖惨,落实了这事,以后赵婆子再怎么闹就是不要脸,别人也没理由埋冤到苏家头上来。 更没理由牵连到叶家了。 “每年都给?”赵吴氏可耻地心动了。 五两银子在乡下,都足够修一间屋子了,一年一个老太太生活费,完全花不了二两银子,剩下的可不就是变相给报酬嘛。 “自然,今年的今日就能给,只不过,事先得立个契,免得以后掰扯不清。” “这是应该的。”赵吴氏满脸堆笑。 “爹,我觉得苏弟妹这事办得地道,他们还专门出银子照顾堂弟妹,谁家有这福气。”赵吴氏主动开口劝说几位族老。 赵四叔公瞪了她一眼。 但这大儿媳也是为了家里。 他心知对方的心思。 “各位叔,你们看呢?”苏大舅一副憨厚的样子。 可赵家人却不敢小瞧他。 “这事,是你们自己决定的?”赵四叔公抽了一口旱烟,问。 苏大舅憨憨地反问:“不是我们自己决定的,难不成还是衙门逼着我们做这种好事不成?谁叫我们心善呢,就算是不管,外人也说不了什么,就算小真要回来照顾,那也是十五岁以后,成家立业了才有这个道理不是?” 赵四叔公沉默了。 其他几位族老都心知肚明,赵婆子最多去找他们闹,可也得不了什么好处,毕竟苏家可是跟叶家是妯娌,民不与官斗,更别说叶家都有爵位了! 在他们眼里,有爵位那还能是普通人家不成? 人家私下来点动作,就算是县衙都会帮他们。 赵四叔公跟几个族老私下商议了一阵。 第三百四十五章 答应 最终不得不面对现实。 其中一个族老说:“如果我们不答应,就得族里想法子解决人去照顾堂弟妹。” “族里可没有多余的银子。”另外一个族老说。 “但堂弟妹肯定会闹,谁家能管住她?” 所有人下意识目光都看向了赵四叔公。 这位是长辈,族里的人,谁不怕他。 正因为如此,他们也只能请求赵四叔公答应,可没有胆子强行要求。 赵四叔公敲了敲烟杆,抬起满是皱褶的眼皮,把在座的几个族老都看了一遍,最终叹了一口气,答应了,原因也简单。 他如何看不出来。 这件事对族里都有利,相反,之前他们还头疼怎么处理赵婆子。 这会儿苏家愿意给银子解决麻烦,让赵婆子以后找不到理由去闹事,那是他们心疼孩子,说起来也算道义。 “行,那就让她来我家。”赵四叔公发了话。 在场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要是选他们,他们喜欢那五两银子,却不想要赵婆子这个麻烦,主要是管不住,家里人就要受委屈。 凭啥啊。 他们又不欠赵婆子这个堂弟妹啥的。 以前赵春恒这个侄儿是秀才,也没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 要不是看在族里难得出一个读书人高看一眼,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他当初为了个寡妇,连亲生儿子都不要。 这下是活该了。 几个族老都没有多待。 亲眼见证赵四叔公跟苏姥姥他们签下契约,然后给了银钱,以及春季的两件衣裳。 衣裳是苏好直接从杂货铺里拿的。 大小跟布料都是比着以前的赵婆子买的。 只不过。 苏好不知道,赵婆子已经瘦了很多,当赵吴氏拿着衣裳过去给她比划时,发现她把衣服穿起来松垮垮的,还死气沉沉。 “我说堂弟妹啊,你现在能有一个孙子孝顺算是不错的了,要不是人家外家,哦不,应该是人家就是苏家的人了,你们当初自己不要,那真是眼睛糊了屎了,这会儿可没后悔的汤药喝。” “你看看,新衣裳呢。” “你们给我滚。”赵婆子满脸怨气,对着赵吴氏直接破口大骂。 赵吴氏可不是脾气好的,当场怼了回去:“你骂谁呢?要不是人家苏家给了银钱,你以为老娘想来看你?” “这是族里的决定,怎么,你想反抗?我劝你还是认命,你自己作死走到这一步,还能怪得了别人?” 赵吴氏直接带了一群人过来帮忙。 把赵婆子的行李收拾了,送到她家旁边的那一个偏房里。 也是赵吴氏家人多,才能多腾出一个空房间,为了不让赵婆子家的屋子烂了,赵吴氏就直接把这个房间拿来当仓库用。 赵婆子寻死觅活的。 “那是我的房子!”赵婆子怒吼。 她一双眼睛里全是恨意,想骂人,可赵吴氏却不惯着她。 “我也没抢占你的房子,你可以白天回去,到饭点就回来吃饭就行,要是你自己不吃,饿死了可就别怪我。” “你们凭什么操控我。”赵婆子抓起地上的石头就朝她砸去。 赵吴氏反应快,躲过了,心里却怒火冒了出来,横眉冷竖的:“那不是你的房子,那是你相公的,也就是赵家的!” “你要是再闹,那我们就把你送回你娘家,你真以为族里次次退让,是因为你?”赵吴氏讽刺地笑:“你别做梦了。” “要不是你,我们赵家怎么可能没有去叶家做工的机会!”说起这事赵吴氏就暗恨。 对赵婆子更没有了耐心。 之后对她多家管束,确保她吃饱穿暖,至于其他事,就别想了,她是照顾人,又不是伺候祖宗。 要不是苏家给了银子,她恨不得赵婆子去死。 叶家并未受到赵家的影响。 叶荞带着大家伙儿种地时。 中途听说了赵春恒的尸首被运了回来,定了个还不错的日子,上了山,苏真是苏大舅送过去的,办完丧事就回来了。 叶荞只让徐管家安排着,随便送了点不值钱的礼。 赵家族里还算有眼力见。 没有在这件事上纵容赵婆子乱来。 她自然乐意跟对方维持不远不近的关系。 送礼就是一个态度。 果然。 当日。 赵家喊了一个小辈,给叶家回了礼,是自家从山上挖的春笋。 又是吃春笋的好季节。 叶荞早上喝粥都少不了春笋,她忍不住想到了泡椒。 当日就自己动手,在厨房里腌制了十坛子,让厨娘盯着,别坏了,才离开。 眨眼间,时间就从三月到了四月。 春暖花开,叶荞也从春衫开始往夏衫靠。 主要是她身体好,不畏寒,倒是怕热。 “小姐,今年开春的作物都种下去了。”徐管家过来跟叶荞说这事,“是不是要开始修学堂了?” 之前大家都忙着春耕,也没时间挖地基。 这事,村里人都知晓。 赶早不赶晚,早些修完也能早些让孩子们去学堂读书。 “可以,你从地里干活儿的人那边腾出些人手,我去找爷爷商量一下,村里也要出点人。”叶荞奉行只有付出了,大家才会珍惜的道理。 她先去找了叶爷爷,说了这事。 “你不来找我,我都要来找你,确实应该修学堂了,等五月份又要收麦子农忙了,四月正好。” 叶爷爷就带着叶荞去找村长。 当天。 村长在大槐树下召集了村民,说了这事。 “大家有人手的就腾个人手出来,也能早日把学堂修好,这可是村里第一个学堂。” “修学堂好啊,以后我家孩子随便都能去镇上找活儿干。” “嘿,我就看不上镇上的活儿,还不如我们村作坊舒坦呢。”有人笑着反驳。 “那可不是。”村民们笑呵呵地说。 “不过,村长,我们学堂要修那么大吗?”有人觉得疑惑:“那么多教室,足足有五六个房间,几百个学生都能装得下了,我们村也没那么多孩子啊。” 那倒是。 村里就几十户人,两三百个人,所有孩子加一起也就五六十个,一个屋子都完全够了。 村长摸了摸胡须。 第三百四十六章 修学堂 想了想。 还是让叶荞站出来说:“小荞的要求,她给你们解释。” 听到是跟叶家人有关系。 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肯定是叶老爹做的决定。 只不过人离开了,由叶荞代劳。 叶荞也乐得大家没把她当成孩子,走上高台,笑弯弯地看着下面的村民:“各位叔叔伯伯婶婶大娘,这学堂是我叶家想修个族学的。” 村民们一听族学。 都愣了。 何大爷率先出声,引导气氛:“小荞,应该的,毕竟是你家出的银子,我们也不能占便宜,不然就自己凑钱再修一个,然后再去请一个夫子回来。”薆荳看書 村民们都不接何大爷的话,就算现在日子过好了,修个学堂凑钱一户也要好几两银子,并不是每个人都舍得。 何况每家花银子的地方也多啊。 以前穷,一年到头吃不到一顿肉。 总不能现在手上松快了,还这么节省吧。 “不过我们叶家觉得,光自己家孩子读书,让其他有才能的孩子丧失机会,对双方都不好,毕竟我家那么多铺子作坊,以后得招人,大家读了书,我们也才有人才任用。” “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是,这修学堂是善举,是要传承万年的,指不定以后的人还会提一笔我们叶家的存在,邕乡村的好名声,源远流长,名声大震,多读书才能明理,也才能为家国朝廷奉献。” “说得好!” 下面的村民啪啪啪地拍着巴掌。 每个人都情绪都被调动了起来,谁不想名声传远,流芳百世啊。 何况本来读书人在大家心里地位就高。 “所以,学堂修好后,不仅我们叶氏族里的弟子可以去上学,同村的,外村的,甚至是镇上、县里的学子也可以来,到时候大家考上秀才,考上举人,一听,是从我们的书院学堂里教出来的,我们村子那就是百里挑一。” “哈哈哈,那肯定,我们村的孩子就是聪明,考个举人,学堂怕是都装不下那么多弟子。”男人们激动地说。 叶荞笑咪咪地说:“所以啊,我们一开始就把学堂修大点,免得以后再翻修。” “就算没那么多学子,也可以拿来放书籍,给大家看。” “让大家参与,主要是想让大家有参与感,以后别人问起来,我们都能理直气壮地说,当初我可以一砖一瓦把学堂修起来的。” “以后子孙后辈坐在学堂里,也能想到曾经有他们的长辈祖宗,作出的努力,才让他们有这么好的学习机会。” “小荞说得对,这可是祖祖辈辈的大事,我不去帮忙,我都不甘心。” “嘿,我也去。” “爹,我也去,修给我儿子读书,你别盯着我读书成不?让我儿子给你考个举人老爷出来。”大林对着他爹说。 大林爹哭笑不得:“你个臭小子才七岁,特么都想生儿子了啊。” 大林挠头:“这不是想得长远吗?” “哈哈哈哈,大林有前途。” 村长在旁边看着叶荞三言两语就把村民们全说服了,个个都主动得不行,一点都不勉强,笑着摸了摸胡须,最后上去总结了一下完结语。 就带着人去找齐神医算了一个好的动土的日子。 时间够凑巧。 四月初六就可以动土。 齐神医把村长他们招呼走,叫住了准备跟着一起离开的叶荞。 叶荞停下脚步,回头问:“咋?有啥事?” 齐神医穿着仙气飘飘的白衣,衣摆上绣着暗纹,正是叶荞之前找叶晴、沈姣姣帮忙定制的,让他穿出特别玄气十足。 以至于齐神医对村里人说自己会看相,算日子,也没人怀疑。 听说他是个医术很厉害的大夫后。 就对他更尊重了。 “我要去一趟后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齐神医不露声色地问。 叶荞疑惑道:“你是要去采药材?” 说起来后山确实有不少珍贵的药材。 平时镇上齐大夫也会去后山,还每月一次带贺远去,就算现在贺远不缺银子花了,也依旧保持这个习惯。 “嗯,顺便带张二海,还有阿左一起。” 这两个都是他的弟子,带着也正常。 叶荞想着一个冬日都没进后山去收蜂蜜,就答应了。 第二日一大早。 叶荞昨日里就跟奶奶和大伯母说了一声。 叶大伯母就让叶大伯陪着她一起去。 不过,让叶荞意外的是,留在家里的两个护卫之一左旋主动提出要跟叶荞一起去。 “你去做什么?”叶荞疑惑不解。 尤其是这两个护卫在叶家都没什么存在感。 叶荞平时去哪里他们也不会跟着,像是暗卫一样,就连叶荞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平时的生活痕迹。 虽然这样一来,是没什么隐私。 但俗话说得好,这全天下都是皇帝的,他们家也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只是追求过好日子而已,只是被皇帝看透,还真不需要害怕什么。 越坦诚,皇帝越会护着他们,解决没必要的麻烦。 “去后山看看,听说有不少的好药材,之前不敢进。”左旋声音平铺直叙,不带有丝毫情感。 叶荞:“……哦。” “既然你想看,那就一起去吧,正好我还担心蜂蜜太多,背不回来呢,到时候就麻烦你帮我背一下,谢谢。”叶荞先礼后兵,对左旋也不客气。 像是他并不是什么暗卫,而是普通的朋友一样。 左旋答应了。 叶荞看不透他的神情,干脆就懒得去猜他心思了。 反正叶荞也没从他身上感受到危险。 至于对方的心思。 其实也能猜。 就是觉得自己有很多奇思妙想,好奇她背后的师傅呗。 叶荞就干脆让对方看,坦然又神秘,才足够让人放心,又觉得有价值不是么。 一行人准备好背篓,麻布袋,就往山上走。 一进山。 到处都是碧绿一片,一些常见的药草影子四处可见,秦左带着张二海,一路辨认一些简单的药草,以及采摘的注意细节。 叶荞就跟着在旁边看,时不时拿着她的小本本记下来。 一上午就全摘药草去了。 “还不错,二海加油,你还是有点天赋的。”秦左鼓励地拍了拍肩膀。 第三百四十七章 泡椒 张二海苍白的脸上露出感激的笑容,腼腆地说:“谢谢你,秦师兄。” 虽然张二海还没有被齐神医收为徒,但喊秦左一声师兄也没问题,他现在就类似学徒。 下午。 叶荞路过了平时放蜂箱的地方。 收获了三个蜂箱里满满的蜂蜜。 她先取了蜂箱下来。 叶大伯把早就准备好的木桶拿出来,手指在蜂蜜上沾了点,往嘴里送:“诶,真甜,百花蜜吧。” “山上难得弄到纯粹的蜜源,只能是百花蜜。” “不过,家里果园里今年应该能收获什么苹果蜜,桂花蜜。”叶荞说。 “新鲜的蜂蜜,原来是这么养出来的啊。”齐神医走过来,跟着尝了一口后摇头:“味道太甜。” “齐神医,你喜欢的糕点里就放了蜂蜜,不是挺爱吃的嘛。”叶荞戳破他其实喜欢吃甜食的真相。 齐神医听得吹了吹胡子,打死不承认。 叶荞耸了耸肩。 一副你说了算。 秦左看两人吵嘴,有些莞尔,以前师父可没那耐心跟别人吵嘴,看来最近在村里的日子确实过得舒坦,不然也不会对叶荞态度这么好。 这一趟。 他们也遇到了一点危险。 不过在叶荞熟练地根据判断山上猎物的踪迹,避过危险大型猎物,除了张二海跟秦左有点擦伤,其他人都没受伤。 “跟着你进山就是安全,以前听村里人说你爹带路离开,我还不信呢。” 几个人坐在离山脚不远处,准备歇息一阵再回去。 秦左夸赞道:“小荞你辨认猎物痕迹的本事是真强。” “也还好,这不是很多小细节都在本子上记着的么,你们想要吗?”叶荞大方地分享,不过把记载的内容给他们抄了后,叶荞还是耐心地提醒了一句:“后山的大型猎物多,你们平时没什么事还是不要上来了,就像有些时候运气不好也能遇见四处乱串的野猪、狼之类的,如果没点身手,受伤甚至丢命都有可能。” 她可不希望有人死在后山。 就算不是一家人,有人出这种事也糟心。 “当然,我们不乱来。” 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 左旋也记了叶荞本子上的内容。 面不改色的。 直到下了山,他才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齐神医叫住她:“小荞,你这丫头也是心大,都不怕人家把你全看穿了。” “你是说左旋护卫?”叶荞听到他的提醒,笑呵呵地说:“我知道他在试探我。” “我就说,你这丫头表现得这么镇定了。”齐神医一听,放心了,还伸手敲了敲她的脑袋,警告她下次不要吓唬自己。 叶荞眨着无辜的眼睛:“齐神医,我那也不是装的啊,实话实说。” “呵呵。”齐神医冷笑了一下,紧跟着一副我早已把你看透的样子,摸了摸胡须:“我能不知道你的想法?” “我能有啥想法。”叶荞满头问号,她觉得自己被齐神医大大的误会了,试探地问:“我说齐神医,你不会觉得我无所不能吧?” “虽然不至于无所不能,但天生富贵命倒是真的,运道好。”齐神医摸着胡须,一副神棍的模样。 叶荞乐得拍他马屁:“那我就借你吉言了,嘿嘿,以后我不担心会没银子花了。” “放心吧,就你,还缺银子花,不可能。” “行了,我走了,这次采到我想要的药材,也能炼制点养身丸出来,到时候送你几颗当你带我去后山的报酬。” “真的啊?”叶荞大喜,没想到还能蹭到这好处。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厚着脸皮笑。 齐神医挥了挥手,带着秦左他们回去了。 叶荞这趟收获也不少,背篓里的蜂蜜都够她今年一年化妆品的需要了。 这也是年前又往后山弄了一批蜂箱的缘故。 叶大伯帮着背了回去。 叶荞让后厨的厨娘给叶大伯送了不少的养生吃食。 叶大伯也没跟他客气。 尤其是里面有一罐子叶荞新腌制的泡椒,这次上山跑了十来天,也算勉强可以食用了。 “拿回去煮面吃,或者炒菜都可以放,跟普通辣椒差不多,就是辣味有点区别。”叶荞提醒了一声。 就放叶大伯回去了,他许久没在家,也忙,需要回家看看。 送走叶大伯。 叶荞下午就窝在厨房里,跟着厨娘一起研究泡椒做的泡椒面。 下午天要黑了的时候。 徐管家赶回来了。 “小姐,你回来得正好,村里的学堂修好了,就等着选个良辰吉日上梁,然后请个夫子回来教学,差不多就成了。” “夫子我已经找人打听了几个,都是秀才。”徐管家把具体情况说了。 叶荞看完几个秀才的背景,最后选了其中一个丧妻后带着儿女生活,家住下河村的中年老秀才。 为什么说是老秀才呢。 主要是这人中秀才的年纪都三十多了,再成亲生子,如今家中还有一子一女没有成亲呢,只有长女嫁出去了。 叶荞看重的是对方爱读书的品行,以及不耽于享乐。 “成,那明日老奴就把人喊来。”徐管家点头。 “学堂上梁的事,你去跟我爷爷和村长商量,等确定下来告诉我一声就行。” 地里的事都没什么问题。 徐管家管的那五百亩地更是按照叶荞的吩咐,把各种粮食都种上了,连稻田里都养鱼了。 她也不怕吃不完。 大不了鱼太多了就弄成鱼干,再卖出去。 至于养鱼的成本,花不了多少,饲料都是从地里来的,算是废物利用。 “徐管家,今晚请你吃个新鲜吃食。”正事说完。 叶荞就闻到了香味从厨房里溢出来,笑着主动邀请他。 徐管家最后得了几碗泡椒味的面条。 为了拿回去给妻女分享,就不留下来用饭了。 叶荞也不勉强。 她自己端了一碗走,对厨娘说:“今晚上大家都吃这个吧,也跟着尝尝鲜。” 厨娘早就被这香味诱惑得不行。 闻言忙应了一声。 叶荞碗里还有鸡蛋,海带丝,豆芽,青菜等小菜,搭配上泡椒,味道特别开胃,尤其是她也是第一次尝到泡椒的味道,有些惊艳。 第三百四十八章 罗夫子 第二日一早。 何春过来找叶荞。 “本来以为你们去山里也就是待几日,哪想到你们一待就是十来日。”何春有些无语,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把粮砖给做出来了,还没人欣赏,当时的激动早就没了。 “咯,你要的粮砖。”何春扔给她一块灰色偏棕色,总之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砖块。 “研究出来了?我本来还说去催你呢。”叶荞高兴地拿着粮砖看了半晌,忍不住张嘴咬了角落一块,结果愣是没咬动,但用牙齿磨一磨,还是能磨出粉末的,就是慢,而且味道也不好。“你吃这个干啥。”何春无奈至极:“又不好吃,我听说你不是一回来就新弄了个什么辣椒吃食出来么?” “不是我回来弄的,是去后山之前就弄了,这会儿才腌好。”叶荞解释,邀请他:“你早饭吃饱了也还能再吃点吧?” “走,跟我一起去吃泡椒粉。”昨晚吃的面条,激起了叶家宅子里下人们的激情,别说,喜欢吃辣的,第一次吃泡椒,大多数都会惊艳。 反正就是存在即合理,喜欢泡椒的人也不少。 “好啊。”何春对尝试美食向来追求,闻言就却之不恭了。 叶荞扭头就让人去厨房吩咐给何春来一碗。 一刻钟后。 何春看着碗里粉和辣椒,还没吃呢,就闻到了一股刺激的辣味,尝了一口后也有些欲罢不能,这倒不能怪他,主要是何春也是个噬辣的。 “这叫泡椒?挺好吃的,可还有多余的,可以卖我点么。”何春想到家里的妻子怀孕后,如今已经度过了最开始吃什么吐什么的时期,就爱吃辣,估计妻子吃到这个泡椒也会喜欢。 “何大哥说这话就见外了,你喜欢吃,我告诉你怎么泡的,正好你设计点菜出来,看看可不可以放到炸串店里面。” 叶荞这么做也是为了验证何春可不可以用。 毕竟新鲜吃食多,赚的银子越多,一开始总有人来找他打听做法,如果是心性不坚,私下做了交易,她也要心里有数,以后就不用他做大事。 希望何春不会让她失望。 何春愣了一下,有些意外,不过很平静就接受了:“成,我想想。” 何春拿着一坛子泡椒和腌制泡椒的方法回去了。 叶荞想着今年的地多,就让徐管家又多种了些辣椒跟生姜。 “这是粮砖,徐管家你安排一些比较靠谱的人手,私下先来建造,然后再运送过去五百亩地那边修房子,不用告诉在那干活儿的人说这是粮砖。” 徐管家点头。 天地那边干活儿的人基本上都负责得不错,他也腾出手来,不用时刻盯着,只安排了身边的小管事过去。 他则在叶荞吩咐后,就带上些下人,跑到宅子后面的粮仓旁边的空屋子里,安排大家做粮砖。 粮砖做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 不过好在人多。 叶荞把这些事安排下去后,正好空闲下来,可以做亮肤乳。 这次收获了不少的蜂蜡,能多做一些。 上个月材料不够,货不够,齐临那边的份额都停了。 好在现在叶家的名声起来了,就算她没有给那边供货,也没人说闲话。 叶荞花了三日,做了三百份亮肤乳出来。 作用不同,她又做了细分。 这日一早。 叶大嫂上门来找她,谈的是买泡椒的生意。 “泡椒味的粉吗?”叶荞发现叶大嫂也是个通透的,在做生意这方面,挺有前途的:“可以啊,大嫂,你也可以多弄点口味的臊子出来,选择性多,客人也吃得痛快。” “我也是这么想的,之前没工夫弄,你大哥回来了有了多余的人手,我就把以前想弄的口味都弄了一些。”叶大嫂腼腆地笑。 “你用不着买泡椒,自己泡就行,不过,如果大嫂方便的话,也可以给客人推荐,我们家的作坊,准备弄泡椒味的泡面。” “不卖泡椒吗?”叶大嫂疑惑。 虽然她还没有卖泡椒味的粉,可自己尝过味道后,也猜得到到时候生意差不了。 “用不着,估计过不了多久,很多人就能研究出来,也就是一些细节,导致味道有点不一样,但自家能腌制出来,肯定不会花钱去买,倒是我们搭配的泡面,肯定不少人喜欢,毕竟方便,随便泡了就能吃。” “自家做的泡椒主要是给铺子里送去,你也知道我名下有炸串铺子,锅子铺子。”别说这两个铺子光拿分红,每个月都能上千两,就说卖护肤品,一年都能赚几千两。 如今叶荞手上的银子都破一万两存银了。 更别说之前皇帝赏赐了五百两黄金,也就是五千两银子。 就算叶老爹他们带走了几千两银子。 家里的存银也是不低于一万两的。 这还只是第一年。 炸串的店前几个月主要是需要扣除成本。 等回本了,赚的就是纯利润了。 差不多六月能送来上半年的收入。 叶荞觉得光卖泡椒,没什么意思,主要还是开大型杂货铺,开连锁店,能统一管理,赚的银子也多谢。 不过,这会儿跟未来不一样。 连锁店,还是得看权势,不然去了其他地界,捣乱的也不少,就算有爵位,也行不通,干脆就卖单个的货物,就像卖肥皂一样。 能把东西卖得足够远,不怕名声不显。 “也是。”叶大嫂一听是泡出来的,也就能理解她的说法了。 等学了手艺后。 叶大嫂一次性泡了不少。 只不过家里的新鲜辣椒没有多少,大量也没有,只能等吃辣椒的季节,再泡多一些。 泡椒味的泡面就出来了。 本来泡面就很火热。 哪怕没有叶荞叫人宣传。 来往进货的行商多了。 买泡面的人多了,名声自然就传出去了。 商人都聪明,知道东西好还新奇,能卖得出去,商品不就流传起来了,本地没有哪个商人愿意得罪叶家,自然就没有竞争者。 至于被卖出去后会不会被人模仿,那就不是叶荞能管得着的了,反正她每个包装都有自己的名字和百宝阁的印章。 泡面的生意好。 第三百四十九章 火热 叶荞不得不把泡面作坊扩大了些,每日的产量大约能赚个三十两银子。 一个月的收入能有九百两。 别看这多。 实际上是因为泡面刚爆火。 又被行商实验了,可以保存得久,才会有大批大批的订单。 泡面价格便宜,利润其实也不低。 正因为进货便宜,受众多,生意也就好。 比起自己去做,还要研究,得花费不少时间,短时间内,她都能趁机赚一笔。 这日一早。 徐管家把罗夫子请来跟叶荞见面。 “罗夫子你好,我是叶荞,家里如今我做主。”叶荞故意这么说,盯着罗夫子看反应。 罗夫子是个年岁约莫四十出头的样子,穿着一身半旧不新的长衫,他朝叶荞拱手见礼。 “见过叶小姐。” “夫子不用这么客气,坐。”叶荞礼仪也没出错,就是整个人比较灵动,一看就是坐不住的那种。 罗夫子见她没有轻视自己,心里也好受些,朝她颔首后才坐下,问:“不知道叶小姐给族学理请夫子,可有什么明确的要求?” “倒也要求不高,只是有几个问题想问罗夫子。”叶荞轻咳一声,见他双目清澈,第一印象很好,就直接问了。 “不知道罗夫子你觉得女子读书怎么样?” “女子读书识字,并无错处,学海无涯,谁都可以学。” 叶荞见他想法这么开明,还有些意外,毕竟如今迂腐的学子更多。 “那夫子觉得,因材施教这话可对?” “因材施教?”罗夫子琢磨这话,半晌才抬头问她:“不知道叶小姐这话具体意思是什么?” “别类分门,因材施教。” “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地方,扬长避短,教育也是如此,不仅仅是教授课堂上的知识,更应该让学子明白,往擅长的路走,而不是死磕短处,您说是不是?” 罗夫子思索了一番,复而感叹道:“真想不到叶小姐能说出这话来,不过,你说得很有道理。” “我觉得是应该如此。” “那就好。”叶荞点头,看得出罗夫子是个宽容的性子,有自己的师德,虽然才华不是特别出众,但教孩子们启蒙还是没问题的。 至于一些读书天才。 看来到时候可以考虑看看,能不能请王秀才来村里教书。 叶荞也就是这么一想。 很快就把罗夫子定下来了。 学堂这边。 在三日后上梁,全村的村民都来了,放鞭炮,热闹了一番。 “学堂建好了真是太好了。” “我家孩子正好七八岁,送过来读书正好。” “听说也收女孩子。” “真的还是假的?女子怎么能读书?” “嘿,你这话说的,女子咋就不能读书了。”叶大伯母在旁边听见有妇人说这话,不赞同地出声。 “是建山媳妇儿啊。”说话的妇人听到她这话,有些稀罕:“你要送家里的姑娘去读书?你家姑娘不是都十四了吗?该说亲了吧?跟男孩子一起去读书,这名声……” “你们不知道大户人家的姑娘都识字吗?”叶大伯母不跟她一般见识,毕竟对方并不是对她说难听的话,只是思维受到禁锢。 “真的吗?” 村民们日子虽然过得好了,但其实也很少出远门,自然不知道大户人家的生活是啥样的。 “当然,要是连字都不认识,怎么管家?”叶大伯母言简意赅:“我家姑娘做的衣裳好看,那也是识字的,画画也跟着学的,不学这些,你就算是做女红,花样子也能做得逼真不成,以前是大家没条件,所以才不送孩子去读书。” “现在学堂建起来了,束脩也不多,用不起墨,就用炭笔跟小黑板,毛笔也能自家用兔毛来制。” 村民都被她说得有些意动。 “而且不仅孩子们可以学,大人也可以学,只要你们愿意。”叶大伯母这些话。 不过半日就传出去了。 女子读书就够震惊的了。 大人们跟着学那简直是一道惊雷。 不少的大人都觉得不好意思。 说一把年纪了,还去认字。 叶大伯母忙着呢,对村里的事并不多言,她不仅要照顾家里,还要时不时去镇上的烤鱼铺子。 学堂里招学生的事。 有叶爷爷和村长他们负责。 一开始送来读书的,几乎都是家里的男孩子。 直到叶翠也跟着去学堂。 叶浩身体还没好,平时去镇上学堂家里人也不放心,干脆让他留在村里的学堂读书,两兄妹平时就一起走。 有了叶翠打头。 最先被送去学堂的姑娘是以前跟着叶荞学习认字的草儿几个姑娘。 后来村里人眼见着叶翠跟草儿时不时大声背诵的声音。 加上女子并不用学科举内容。 只是启蒙,上课的时间也不多。 下午挺早就下学了,中午还有午休,时间很畅快。 原本一些年纪大的,约莫十三四岁等着嫁人的姑娘也有了心思,在家里人不管后,就悄悄拿了私房钱交了束脩,上午跟下午都去上了一个半时辰的课。 渐渐的也都认识不少字了。 最让大家高兴的是,学堂里是两层楼。 在村里可是独树一帜的存在。 就算是镇上,除了有钱人家的阁楼是两楼,其他都是平房。 在学堂里读书的学子们,每次都乐此不疲地往二楼跑。 二楼上课的学生们就更开心了。 日日趴在二楼的阳台上,跟路过的家人说话。 这反倒引起不少大人眼馋了。 就说何大虎家。 自从他大哥日日在镇上卖小吃后,手上有了收入来源,日子就好过得多。 何大林的娘何柳氏恨不得立马给他找个亲事说了。 何大林坚决不同意:“娘,我现在每日这么忙,哪里顾得上娶媳妇儿,多赚点银钱才是正事。” “那你要赚到什么时候去,你今年都二十一了,再不娶妻,都成老光棍了!”何柳氏这下是又开始愁他的婚事了。 何大林眼睛一转,说:“娘,我也愿意娶亲,不过我要娶个识字的,你也知道我们平时生意忙,来往的客人大多识字,有些时候甚至要跟我们订货,需要签契书,我不识字,每次都必须花银钱去找秀才写,这就罢了,万一以后一个不注意被人骗了就糟了。” 第三百五十章 防身术 “你还想娶个识字的,你怎么不上天。”何柳氏翻了个白眼:“你都二十一了,不是十二!” “我给聘礼八两。”何大林使出杀手锏。 何柳氏好奇地瞅了瞅他:“你们那摊子生意那么好?能赚那么多钱?不是好几个人分吗?” “都是我省吃俭用留下来的。” 何柳氏还算满意:“知道囤钱娶媳妇儿,说明你长大了,不过,你真的不用家里出彩礼帮你娶媳妇儿?” “娘,媳妇儿是我娶,又不是你们娶,我有银子自然自己出,何况你们都给我修了屋子了。” 虽然只是挨着老宅修的两个房间,还是跟其他兄弟合住一个院子,但灶是分开的。 “娶会识字的媳妇儿不是挺容易的么,现在村里学堂允许女子去读书,总有爱学习又家贫的。” “你要娶家贫的?”何柳氏皱眉。 虽然儿子自己有私房钱,但平时也会给她。 何柳氏倒不介意。 毕竟她男人也在作坊里干活儿,她自己也养兔子。 “娘,毕竟我年纪大了。”何大林看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好高骛远。 何柳氏:“……”她这都是为了谁啊。 既然当儿子自己的都不在意,她还计较干啥。 当日何柳氏就去找了隔壁村的媒婆。 不过两三日。 何柳氏一出门,就被村里的妇人拉着问:“何大媳妇儿,你要给大林找会识字的?” “对啊。”何柳氏点头。 其他人看着她,努了努嘴:“你这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高吗?”何柳氏一脸迷惑。 她也是被何大林说服了,理直气壮地道:“现在村里学堂都修起来了,我家年幼没有活儿干的汉子姑娘都送去读书了,我还看见有大姑娘过去学呢,正是我儿子适合的对象。” 本来何柳氏还觉得自己儿子异想天开,但在学堂外瞅到有年轻姑娘去读书,好歹松了一口气。 不然有钱人家的姑娘肯定看不上自家儿子的。 “额,你不介意她们去跟汉子坐一个教室读书啊?” “有什么好介意的?”何柳氏一脸疑惑:“人家去读书,又不是乱搞,再说了,大家都在,乱搞还能看不见吗?” “正因为她们都在一个屋子里读书,完全没有乱搞的心思,才说明人家孩子心思正,要我说,那真心思不正的,才会遮遮掩掩。” 几个妇人面面相觑。 “再说了,我儿子现在在镇上干活儿卖吃食,招呼客人就是需要识字的,做生意你不识字,不怕被骗啊,我儿子没空过来读书,只能找个会认字的媳妇儿,到时候教他,也能跟着学习,才有前途。” “那什么,你们要是有人选介绍,可不要私藏啊。”何柳氏主动地叮嘱她们。 “家贫没关系,只要人品过关,还有那娘家人不是些难相处的就行。” 有妇人笑话她:“人家姑娘会识字,你家给多少彩礼啊?” “八两。”何柳氏比了个八的手势。 “什么?这么多?你家不是那么多孩子吗?” “可是彩礼是我家大林自己出的,你还能管着孩子不成。”何柳氏拍了拍她们的肩:“这娶个贤惠媳妇儿回来,能帮到我家大林的忙,就比什么都划得来了。” 其他人面面相觑。 嘴上说着她那么破费,娶两个媳妇儿都够了。 心里都在想,自家适龄的姑娘要是能嫁给何大林也不错啊。 以前何家是穷。 但耐不住人家现在家里日子过得好了。 一时间。 很多人往学堂里送自家姑娘去读书,尤其以那种年纪在十二三四岁期间,适合说亲的。 村里这变动。 叶荞是听叶爷爷说的。 “你看,不仅村里人都热火朝天地送姑娘去读书认字,就连外村的都不少,这何柳氏也是厉害。”叶爷爷幽幽叹了一口气说。 叶荞笑了:“爷爷,你得承认,大家都是看利益的,你看,为了让自家孩子嫁得好,就愿意送去读书了。” “要我说,男女都应该读书,读书才明理,我买了那么多书放在学堂里,就是希望大家看看外面的世界。” “你啊,好心是没问题,但现在问题来了,学堂里夫子不够,就罗夫子一个人,完全教不过来。”叶爷爷今日过来就是跟她说这件事的。 “爷爷,我早就猜到了会有今日,所以一直喊徐管家留意好的人选,你觉得请个女夫子咋样?” “请女夫子?”叶爷爷一脸惊讶。 下意识问:“只怕不好请吧?” “倒也不难,女夫子是不多,但也不是没有,只是因为找不到活儿干,所以名声不显罢了。” “而且,我们也得教大家防身术,男子女子都要学,这教男子的就请男武夫子,教姑娘的就请女性武夫子。” 叶荞自己深知身手的重要性。 要是一点防身能力都没有,很容易出事,被人欺负。 “我得去找族里和村长商议。” “爷爷,有啥好商议的,我们可以让他们自主选课。”叶荞自然知道瞬间改变大家的想法不成,但慢慢来,却是没啥问题的。 “那万一没人选呢?”叶爷爷抽了一口旱烟问。 “肯定有人选,你放心吧,就算只有一个人选,那也不怕。”叶荞完全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人都是慕强的。 稍微宣传一番。 也就跟着了。 人都有从众心理不是。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不过两日,徐管家就去把几个夫子请了回来。 这次请了三个夫子。 一男一女教防身术的。 一女夫子教文化课。 有了女夫子后,明显学堂里女子跟男子的矛盾就更小了,毕竟女子都能当夫子,还知识渊博,总不能睁眼说瞎话说女子读书不行吧? 解决完这事。 叶荞见了来村里拉货回去的齐旺,把上次就欠的亮肤乳、唇脂等货都卖给他,又换了上千两银子,主要是这次给的量多。 她自己还剩了一些,准备给县里那些交好的姑娘的。 离得近,关系就得维持起来,每个月给她们卖护肤品就成了惯例。 第三百五十一章 大收获 齐旺没有多留,拿到货物后就离开了,不过这次他带来一个消息,说是已经有人研究出类似的香皂了。 叶荞并不觉得意外。 “去污能力跟我们的相比如何?”叶荞问。 “有点差距,还是我们的好。” “价格呢?” “当然是我们的贵一点。” “价格是不能降的,降了就降档次,以后想提高就难了,这样吧,可以多做些花样,还有,宣传也得弄起来。”叶荞提了些建议,至于花样子,她这边生产出去,先卖一批,齐家作坊再跟着一样生产就行。 送走齐旺。 日子很快就到了五月份。 五月农忙要收地里的麦子。 村里都忙碌了起来,家家户户都下地,大人在前面割麦子,孩子在后面腰间围个肚篓,捡掉在地上的麦穗。 叶家今年地里的收成也不少。 趁着天气好,早早的就开始收。 中途的时候贺远坐着马车回来的,说是放农忙假。 “每年都要放十日。”贺远解释说。 这一点倒是,叶荞见时辰这么早,他肯定没吃早饭。 “徐立啊,你也许久没回来了,快回去跟你爹娘见见面,阿远这里你不用顾着。” “多谢小姐。”徐立也确实想家人了,笑着道了谢,又坚持要把贺远的书箱之类的行李提到书房里去,才休假。 叶荞招呼着贺远去客厅,一边走一边问他要吃点什么。 贺远说:“上个月你往学堂里送来的泡椒肉沫就挺好吃的,钱金玉他们每顿饭都要拌饭吃。” “那当然,现在泡椒味的泡面卖得可好了。”叶荞下意识挺直脊背笑,脸上的嘚瑟表现得很明显。 贺远就跟着在旁边笑。 “行了,那早上就吃泡椒粉吧。”叶荞大手一挥就给他安排上了。 贺远向来是不挑食的。 吃完早饭。 叶荞就要去地里看看收麦子的进度,顺便帮忙一起干,她把帽子和袖套都拿上,装备倒是齐全。 贺远见此,表示也要跟着一起去帮忙。 “你能行吗?”叶荞印象里他还是小胳膊小腿。 也许是这句话刺激到贺远自尊心了,他觉得有些牙疼,当即站了出来,抬起胳膊,说:“我身强力壮。” “诶,你啥时候又长高了。”叶荞这才发现他竟然隐隐比自己高一个头了。 “不对啊,我明明比你大,凭啥你长得比我快?” 叶荞这话也就是嘀咕两句。 贺远伸手揉了揉她脑袋,轻声安慰:“放心吧,你肯定会越长越高的。” “那肯定。”她高兴了,点头应了一下。 殊不知,她会长高根贺远比她高又有什么关系,贺远看着她傻笑的样子,忍不住跟着高兴,心里也松了一口气,他为了让自己长高,每日都喝牛奶,还练武,如果还不长高,那他就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啥毛病了。 今年收的麦子产量不错。 叶家名下的这些荒地开垦出来的地,亩产也达到了三百斤出头。 村里的人今年都跟着学习叶家一样堆肥,再加上养的牲畜多了,农家肥够用,家家户户收成都不错。 在麦子晒干收入粮仓的时候。 叶荞和贺远一起。 跟着徐管家,亲眼看着大家把重量秤了,今年一共收了接近五万斤的麦子,因为自家有了爵位,不用交税,可谓是大丰收。 “小姐,今年麦子不少,要去卖吗?”徐管家看着粮食入库,觉得这么久的辛苦都是值得的,就问起了接下来的打算。 出乎他意料的是,叶荞摇头拒绝了:“不卖。” “也是,去年的陈粮都拿来做成粮砖了。”一般来说大户人家会每年的新粮留下来,陈粮拿去卖,如此一来也不怕出啥意外家里没粮,又能拿陈粮换一笔银子。 “村里人是不是都要去卖粮食?”叶荞问。 徐管家点头,“今年大家都丰收,肯定会卖粮食,不过一般来说,家里比较富裕的,等过年去卖价格要高些,家里缺银钱用的,才会收了新粮就去卖。” “你安排人去买粮食回来。”叶荞是不缺银子的,她比较缺粮食,虽然是直觉,觉得未来粮食比较重要,但到底没理由。 “悄悄买吧,别引人注意,买回来的粮食可以做成粮砖。” 本来徐管家还疑惑她买这么多粮食干嘛,闻言自己在心里就给她找了理由,答应了后就私下悄悄去做了。 至于村里。 叶荞发现大家日子过得好了,基本上没有卖粮食的。 也就不多嘴去提醒什么了。 免得大家心慌。 这头。 手完粮食后,贺远就要去学堂了,叶荞给他准备了不少的吃食,都是能长久保存的,不仅给他准备了,还给那些同窗也准备了礼盒,王夫子他们,都没缺。 都是自己家的一些吃食,没花什么银子,主要是吃个新鲜。 贺远把礼送去,就收了不少的书回来,里面还有叶荞喜欢看的游记之类的,贺远收到当天就喊人送了回来。 叶荞这头在村里闲得无聊。 在六月的时候收到了叶老爹和叶母的信。 信里写他们已经到京城了,没遇见什么人为难,让他们放心,又说等觐见完皇上,就能回来了。 信是四月份写的,送回来都六月了,按照信里写的,估计二老七月份就能回来,当然,前提是没有什么事耽搁。 叶荞收到信后,就回了大伯家。 “你爹娘寄的信啊?没事就好,出老远的门了。”叶奶奶拿着信,让叶荞帮着念了好几遍。 叶荞也知道老人对出远门的孩子都提心吊胆的,也不拒绝,认真念了好几遍才作罢。 她从偏房里出来。 叶大伯叫住她,说:“小荞啊,你萧哥要成亲了,你爹娘怕是不能参加,你可要来。” 成亲的事是早就定下的。 叶荞跟两人关系好,自然是要来的,离开叶大伯家后,她还在思索,该给小沈儿和萧哥准备什么新婚礼物。 “小姐,老爷跟夫人离开时,给准备了贺礼的。”徐管家听见她的话,出声提醒。 “爹娘准备的啥?”叶荞想着也能借鉴一下。 第三百五十二章 找上门来 “一对手镯,二十两银子,六喜,红枣桂圆等各二十斤。” 这礼算喜庆又合适,银子估计是送的礼金。 叶荞觉得自己送点比较稀奇的东西比较好,思来想去,最后准备了一套新婚团扇,以及十两添妆,一个金镯子。她干脆找了个时间,进了镇上。 在镇上的首饰铺子里,挑选了合适的镯子,上面雕刻灵活灵现的。 团扇直接在镇上的铺子里买。 专门买的苏绣,用金线绣制的,很符合她的要求,金线就需要她自己回去烧,弄造型。 叶荞来镇上也就是为了买这些材料。 顺便去学堂见了贺远,陪他吃了一顿中午饭才回家。 贺远把她送到门口:“我会请假回去吃喜酒的。” “不耽误你课程吗?”叶荞关心地问。 “不耽误。”贺远解释道:“平时我们一直读书,也需要放松放松。”ζΘν荳看書 那倒是,叶荞就点头答应了,她也没有多留,家里什么都不缺,直接坐上马车就回村去了。 下午叶荞一到家,就开始烧金线,打磨得符合要求,是个细致活儿,叶荞本来以为挺简单的,谁知道烤炭火加温,控制温度是件不易的事,她练了好几日,才把金丝给锤炼出来。 在叶萧跟沈姣姣成亲前一日,叶荞终于把团扇做好了。 翌日一早。 天还没亮就听到了喜庆的敲锣打鼓的声音。 叶荞过去的时候,正好碰见叶萧请的锣鼓队在村里热络氛围。 她直奔沈家而去。 “沈姨。”叶荞看见沈姨娘端着红布盘子,她敲门走了进去,院子里来了一些相熟的邻居,都孟远他们的家属都在。 毕竟是住在附近的,之前来往也就慢慢认识了,这会儿过来帮忙,也是看在以往的交情上,因而苏家并不因为只有母女两人,就显得冷清。 “小荞。”苏姨娘朝她柔弱一笑。 “姣姣在屋子里面,你进去吧。” “好,那苏姨我先进去了,有啥需要帮忙的,只管叫我。” 苏姨娘自然不会真让她帮忙,说得客套话罢了,何况家里干活儿的人也不少,今日是家里闺女出嫁,苏姨娘也乐得花钱大办,得给闺女长脸。 叶荞推门走了进去,看见屋子里不仅有沈姣姣,叶晴,苏英也在,还有孟远家的闺女孟云,以及李海家的闺女李秋。 两家的父亲都是军里退伍回来的,平时也跟沈姣姣有来往。 “小荞,你来了啊。”沈姣姣看见她,伸手就把她拉过去。 叶荞先看了看她的妆容,脸上打了红色的胭脂,脸被涂抹得很白,头上簪着一根玉簪,让她有种特别传统喜庆的感觉。 “二嫂,我新研究了点化妆品,给你画新娘妆成不?”她突然有些手痒。 沈姣姣正婚前紧张,闻言啊了一声,“可、可以啊。” “小荞,你别胡闹啊,错过吉时就不好了。”叶晴在旁边提醒,也是为了她好。 “放心,一刻钟就能搞定。” 叶荞说着,先让徐香回去把她的那些化妆箱拿过来,她趁着这个时间,先给沈姣姣把脸洗了:“哎,二嫂,你皮肤真好,这么漂亮,二哥可有福了。” 沈姣姣脸红透了,心里的惶恐不安在她们说话间,渐渐消失不见。 等叶荞把妆容画好。 不仅沈姣姣自己惊呆了,傻傻地看着铜镜里的自己。 就连旁边几个姑娘,都有些目瞪口呆。 “姣姣也太好看了吧。”孟云小声感叹。 李秋笑得比较暧昧:“等萧哥掀开盖头看见了,恐怕路都走不动了。” 这话引得大家伙儿都笑了起来。 倒是苏英,比较耿直,对着叶荞把心里话说出来:“小荞,你的手艺这么好,都可以专门去给大户人家的小姐化妆了,她们肯定心痒,能让人变白,还不会白粉簌簌往下掉,跟真的一样。” “是啊,小荞,你手艺真好。”叶晴伸手摸了一下沈姣姣的脸,手上并未沾染上胭脂,跟着点头赞同苏英的话。 梦云羡慕地看着沈姣姣,盯得她脸颊发红,自己也忍不住多次朝铜镜里望去,整个人脑子里也克制不住地想,阿萧要是看见了,应该会喜欢这样的她吧? 李秋好奇她拿来的那些瓶瓶罐罐。 询问都是些什么化妆品。 叶荞这些东西,也是一时手痒做出来的,算不得特别完美,不过也有其长处,她也没料到大家这么热情。 不过成本高,当说了价格后,几个人就只能笑笑了。 沈姣姣的婚事很快就过去了,当时只有屋子里的几人和后来的叶萧看见过她脸上的妆容。 倒没有引起什么大波动。 不过没过多久,倒有人找上门来了。 “你说要买我的化妆手艺?”叶荞面对突然找上门来的谢蓝,有些诧异,想了想问:“你怎么知道的?” “是叶晴姑娘说的,我娘给我说了亲,是府城的少爷,我想打扮得好一点……”谢蓝说着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来意已经说明白了。 叶荞之前并不排斥做这门生意,也没叮嘱叶晴不让说,既然生意送上门来了,她也没必要推辞。 “教手艺不成问题。”叶荞带着她和身边的两个丫鬟朝后院闺房走。 谢蓝松了一口气,特别感激地道谢:“可真是麻烦你了。” 她本来担心自己长相不够出众,特意找叶晴定制衣裳,衣裳确实很漂亮,她穿着比平时都亮眼不少,不然光听叶晴随口一言,她也不会真信了。 叶荞摇了摇头说没什么。 她也不藏着捏着,把化妆箱拿出来,给她们解释里面每一种化妆品的用处以及名字,几个姑娘听了觉得新奇,但具体怎么用也猜不着,等叶荞手把手地教,在其中一个姑娘脸上做示范,一步一步地来,最后的结果自然是惊艳到了谢蓝。 “我自己可以学吗?”谢蓝说出这话意识到不妥,忙道:“我绝对不教出去。” “教出去也没关系。”叶荞不在意这手艺? 那倒也不尽然,主要是这化妆也不是谁都能学会的,她还是卖化妆品更赚钱,毕竟她又不能时常跑出门去给人化妆,她嫌累,也不想跑那么远。 第三百五十三章 干旱初现 谢蓝震惊她的大气,“小荞你可真不一样,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多少银子?” “不是说交朋友吗?还提什么银钱。” “亲兄弟还要明算帐呢,正因为当你朋友才更不能占你便宜。” 叶荞从她眼里看出诚意,也就不推辞了:“银子就算了,你要是方便的话,给我送点粮食就成。” 最近徐管家经常安排人私下去买粮食回来,一开始还顺利,后面次数多了,还是引起了粮店注意,导致后面经常跟着些尾巴。 倒是甩干净了,只是难保不会有那聪明的,猜出点端倪来,到时候告她个囤积粮食就坏了,不去乡下收粮,也是这么个道理。 思来想去,还是跟大户人家换更合适,毕竟是正常交易,就算是衙门知道了也不能说是违反律法。 没想到正愁着,就有人送上门来了。 叶荞这般想着,笑容都真诚了些。 “粮食?可以吗?今年还算丰收,价格也一般。”谢蓝觉得她是故意给自己便宜占,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叶荞摆摆手:“真的,粮食我家最需了,我听说大户人家喜欢做粮砖修房,我家没有也很奇怪吧,正好有机会就弄点。” 谢蓝一听这话,对她笑得意味深长:“你这话没错,需要我介绍人教怎么做粮砖吗?” “可以吗?”叶荞确实好奇别人家的都怎么做的。 谢蓝很大方:“当然可以,你帮了我大忙,这点事还能不给你解决了,等着我给你消息。” 有了这交易。 谢蓝本人是回去了。 不过还是把两个丫鬟留下,跟着叶荞学习手艺。 直到叶荞觉得过关了,才把人送回去。 这中间,谢蓝送了个老汉过来,说是做粮砖的,叶荞让人去喊何春过来,交流一下。 何春过来后才听说叫他是这个缘由,刚有些新奇,紧跟着就眉头皱了起来,提前跟叶荞打招呼:“小荞,你表姐最近身子重,我不太放心,所以最多每日过来待两个时辰,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就来干。”薆荳看書 苏英都怀孕七个月了,是身子重,叶荞谅解地点头:“那这样吧,我叫上吴先生,去你家,成不?” “可以,没问题。”何春一听,哪里还有不乐意的,如何不明白是叶荞故意照顾。 叶荞亲自去跟老汉说了一声,这事就算定下了。 交流了约莫三日。 老吴就坐着马车回去了。 何春结合两种方法,做出了性价比最高的粮砖,比之前的更节省粮食,还能保存更久,哪怕是下雨天,只要不长久浸湿墙角,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解决完粮砖的事情。 叶荞就没什么闲事了。 倒是眨眼间就到了七月。 七月正是天气最炎热的时候。 之前还有听到同样消息的县城姑娘,派丫鬟过来学化妆技术,买走不少的化妆品,让叶荞大赚了一笔,连带着叶晴她们的订单都多了,但最近天气太炎热了,化妆糊在脸上人都难受,更别说一路过来还要遭罪。 叶荞就干脆跟姑娘小姐们说,去找同城其他学过手艺的小姐家交流,没必要来找她跑一趟。 如果是化妆品的话。 可以来她这里买。 这话一出,来找她的人少了,叶荞手上也腾出空来。 早上吃了饭,叶荞就戴上草帽,准备去地里逛一圈。 徐管家跟在她身后,蒲扇打得特别的勤,即使如此,也像是热风,烘烤得离开。 叶荞见他脸都红了,汗水更是顺着脸颊豆大颗地流,忙说:“徐管家,你不用给我打散,我不热。” “哪里不热,小姐,不然老奴去看,你没必要亲自跑一趟。” 叶荞摇头,见他不听,干脆自己抢过另一把扇子,扇了起来。 “得看看,你不是说天气炎热,许久没下雨,地里都干涸了么。” 是的。 没错。 自从进入六月中旬后,天气徒然就炎热起来。 叶荞怕热,加上需要弄更多化妆品出来,也就没时间出门,哪里想到眨眼间气候就变化这么大。 她顺着田坎,往自家那片水田走,还没走近,就看见有鱼跳起来的影子。 叶荞看着这不详的一幕,脚下步子更快了些。 果然。 她看见水田里,水都只有薄薄的一层了,水稻正是在结穗的时候,水田里的鱼小的还能在里面游,大的却是连身都翻不过,还有些鱼开始翻白了。 “燕塘那边的水还剩多少?”叶荞问徐管家。 徐管家擦着额头上的汗水,面上带着急色:“也不多了,这段时间有放水往水田里倒灌,但总坚持不了几日,田里水位就下降,而且燕塘那边其实也在降低水位。” 这事之前徐管家也提过。 只不过情况没有现在这么严重。 叶荞心中猜测,当初直觉粮食在未来更重要,应该就是接下来有旱灾。 她每次的直觉,都没出过问题,这会儿叶荞自然也不会小瞧这事。 “先安排人来网鱼,鱼腌成鱼干,做成鱼肉肉罐。” 前者可以保存一两年,后者一两个月也没问题,放进冰窖里能更久,总之怎么说也不能浪费了。 徐管家见她神色已定,就把这件事安排下去,当天村里叶家水田附近就热闹了起来,很多长工拿着渔网网鱼,没一会儿水桶里就是一桶。 村长听见消息,闲逛过来,看见这一幕,眉头紧皱,紧跟着抬头望天,看见火辣辣的太阳,都没能承受住,下意识眯起眼睛,不然眼睛都得被晒坏。 “这天气……哎……”村长叹了一口气,也顾不上吃旱烟,见谢江是这里负责的,就找了上去:“谢管事,你们这时候把鱼都收了是要干啥?” 谢江知道家里小姐对村长敬重,他态度也自然不错,他乐意卖一个好:“村长,我家小姐说,看着天气,怕是要干旱,就让我们先把鱼都网起来,制成鱼干和鱼肉酱,怕再等一阵鱼死了就没那么鲜了。” “干旱?”村长一下就听出了重点,心情沉重起来,着急追问:“小荞可是从哪里听说的消息?” “我家小姐没说。”谢江还真被问住了,不过他脑子也灵敏,“村长,不然你去找齐神医问一下,对方指不定会看天象。” 第三百五十四章 收番茄 比起自家小姐随口一言,还是齐神医的话更有说服力。 村长也不想给叶荞找麻烦,跟谢江点了点头,转身就往齐神医家走去,走到一半又掉头回家,从家里拿了点新鲜摘的蔬菜。 村里家家户户都有菜地,也早就开始吃了,最近地里菜枯黄不少。 像村长家还好,有地自己吃总够了。 齐神医家没有地,平时都是花银子去买蔬菜瓜果吃。 村长过来的时候,齐神医正在给张二海施针,桑菊招待村长进去,坐饭桌旁倒了茶水给他,出声询问:“村长,你是来找师父的?” 村长咂了一口茶:“嗯,我来找齐神医看看天象,最近的日头太烈,不太像好事。” 他说着愁眉苦脸的,乡下人就看天吃饭,要真有旱情还得早早做打算才是。 桑菊了然点头,没有多言,只说齐神医一会儿就来,又给他上了冰西瓜。 村长看见冰西瓜,有些眼熟,笑着说:“这是小荞家种的西瓜吧?也不知道果子收成如何?” “还行,没有去年好,这不,成熟了的,小荞都让人摘了,村长要是喜欢,提个回去就是了。”桑菊把一个西瓜装好就放到他脚边。 村长不好意思地推辞:“你家的西瓜,我哪里好意思收,别啊,我回去找小荞买个就行,本来还以为没熟呢。” “小荞地里的西瓜听说大多都送出去店铺里卖了,才没啥消息,不过估计最近她也要收果园里的果子了,听说不够水浇灌。”桑菊知道村长不是小性的人,不怕他生气。 “那是应该的,供货最重要,你说的收果子,这会儿怕是大多数都没熟吧?收了岂不是亏了?”村长皱眉道。ζΘν荳看書 “弄成果干或者果醋或者果酒,都是好东西,也不算浪费,总比落地上好。” 桑菊去把家里的果干拿出来,让村长吃。 村长好奇味道,又琢磨着事情可行性,一口咬下去,先是觉得酸,紧跟着就是甜,酸酸甜甜的味道,比直接吃果子还好吃,唯一的不同就是没了水分:“小荞做的?可真手巧,看来我家院子里那颗杏树也可以这么弄。” “杏子弄成杏子干是不错,保存得就,冬日里还能甜个嘴。”齐神医从隔壁厢房出来,随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听了村长的来意,也没拒绝:“本来我早些日子就想找村长你说这事。” “不过那时候情况还没这么严重。” “齐神医,您的意思是,今年会有干旱?”村长心都提起来了,还有些焦急。 “可不是么。”齐神医随手端起一杯茶水,悠哉悠哉地喝着,半眯着眼,摸着胡须,显得有些神秘莫测:“收拢粮食,该舍才有得,莫要心存侥幸,人命关天呐。” “是,是是,粮食也没有命重要。”村长坐不住了,对齐神医拱手道完谢,转身就往外走,连西瓜都忘记了。 桑菊进来添茶,遇着了,忙提起西瓜追上去。 齐神医眯着眼看着院子里枯黄的那颗梨树,脸上没有焦急,只有怅然。 等桑菊回来,他摸着白胡须开口:“桑菊啊,你带着孩子们留在家里,我带你大师兄出门一趟。” “师父,你们什么时候回来?”桑菊只皱了一下眉头就松开,她猜到了师父要做什么。 “归期不定,不过没啥大事,安心等着便是。” “好的,师父。” 晚上桑菊就给两人收拾行李,秦左拍了拍她的肩安慰道:“放心,我们只是去附近村里警醒百姓,并不会出州府,最多两个月就回来了。” “嗯,我会照顾好孩子们。”桑菊不是柔弱的性子,两人默契地不提分离的事,把手头上的事干好。 第二日。 村里人就知道齐神医离开的事。 大家在村长的召集下,相信了旱情将至的消息。 家里勤快的,见河沟里还有水,就日日去挑水灌溉。 地里的菜叶,要枯黄的,干脆全都摘下来,煮了,再晾晒干,弄成干菜,能保存很久,又能做咸菜,又能炖肉。 叶荞在家也忙,忙着查看地里粮食的情况,像红薯收获季节没到,又比较耐旱,准备再放些时日,反正也不着急。 倒是蔬菜瓜果是最先干旱的。 水稻情况还好点,旱稻也不是没有。 “小姐,今日上午收了三百多斤番茄,里头有一半是绿的,咋办?”负责番茄这几亩地的大牛看见叶荞来了,急匆匆赶过去,脸上全是焦急。 “不急,我先看看。”叶荞安抚他,又让身后的徐香给地里干活儿的长工们倒盐水和绿豆汤,她一边喊另外一个负责任大深帮忙抬桶。 徐香让他们一人一份,盐水可以先灌水袋里,绿豆汤是冻过的,现场喝了更舒畅。 “多谢小姐。” “麻烦徐香姑娘。” “小姐也太好了,这绿豆汤是凉的。” “可不是么,应该是冰冻过,里面还放了点糖,味道可真好。”下面干活儿的长工都对叶荞满脸堆笑,感激的话不绝于耳,大家在大树下凑在一堆,趁机歇息。 大深喝完绿豆汤,往水袋里灌盐水,想了想问徐香:“徐香姑娘,为什么要喝盐水啊?也不解渴。” 这话问出了大家伙儿的心声,好些长工都好奇看过来。 徐香想着小姐的说法,她完全没怀疑,说:“天太热,流多了汗,身体就缺少盐分,容易中暑,这绿豆汤也是解暑的,平时大家伙儿上工别带白水,放点盐进去。” “原来是这样啊。” “小姐接触的大夫多,肯定不假。”长工们没啥怀疑的,都纷纷感叹叶荞有见识,感激她的优待。 叶荞把地里的番茄都看了一圈。 这时候正是吃番茄的月份,大多数的番茄都长大了,绿的并不多。 “全都收了,把红绿的分开,绿色番茄用木箱装着,里面放上一些成熟的苹果,密封起来,放进仓库里。” “记得把标签弄好,别搞混了,红了的番茄要快速弄了。”叶荞把这件事吩咐给大牛去办,大牛虽然不多聪明,但听话,做这事妥当。 第三百五十五章 收高粱 大牛连连点头,正要招呼大家去干活儿摘番茄,走了两步想起正事,忙拍了拍脑袋,跑向正欲离开的叶荞。 他摸了摸脑袋,哼唧地问:“小姐,我们收完这番茄就没活儿干了,地里还能种啥?” “今年什么都不种,地都干了,等收完番茄,你来找我,我安排你们把番茄制成番茄酱。”几亩地的番茄收成可不少,光自己吃吃不完,留也留不了那么久,成熟的就只能弄成其他的产品,不然就是浪费。 大牛一听有活儿干就放心了。 叶荞见他憨厚的笑,遮住眼底的担忧,猜出他们心里的想法,这是担心灾年,把他们赶走呢,这也常见,难怪他们担心了。 不过。 她却是得思考。 这旱灾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至少整个下半年都没地里的活儿干,就算是收拾成熟的粮食,果子,这些活儿,其实也干不了多久。 大家总得有新的活儿谋生,她家的粮食多,但也有用尽的时候,下面这么多长工,也养不活。 走在回家的路上。 叶荞还在考虑这问题。 “小荞,从那边回来啊,地里的情况怎么样?”对面的路上,村长迎面走来。 叶荞笑着跟他打招呼:“村长,你这是去哪里?” “去后山。”村长扬了扬手上的铁耙子,“要是你爹回来我肯定去找你爹,这干旱一来,就怕后山的那些野兽会有异动,我准备去找村里的几个汉子,还有张春程,村里现在就他一个猎户,只能麻烦他一起去看看呢,不过我们只在后山外围看看,并不深入,倒并没有什么危险。” “那什么,我们就先走了啊。”村长带着工具和人往后山走远。 叶荞若有所思,看了后山半响。 “小姐,快回去吧,天气也太热了,你脸都晒红了。”徐香拿着扇子忠心耿耿地给她扇扇。 叶荞点头,转身往家里走,嘴角带着笑,她已经想到法子了,这一干旱,后山的猎物肯定也会死不少,深山里的大型猎物未必会出来,但光野猪跟狼之类的就够呛了,大家伙儿可以一起守着后山,还有野菜,干草之类的,都可以趁着还绿叶割回来喂牲畜,到时候再分喂养的鸡。 牛得一直好好养着,花费的草料就不少,弄这些野草回来正好。 回到家叶荞吃了一碗沙冰,找徐管家把这些事安排了下去。 等西红柿收完,已经过了四五日,这时候天气依旧炎热,完全没有要下雨的意思,叶荞一大早就戴着帽子出门。 先在村里的地里找到谢江。 “谢管事,地里的高粱都成熟了,可以收回仓库了,麻烦你盯着,收好的高粱要弄成高粱酒,你也安排好负责高粱地活儿的长工去干这事,工钱会照发的,你让大家伙儿安心。”叶荞心知最近干旱的事,人心浮动,就怕饿肚子。 谢江点头,表示自己会好好干。 “不过小姐,高粱这会儿弄成酒,会不会浪费了?”他的未尽之言是高粱到底是粮食,就算是荒年,高粱就更珍贵了。 “是粮食没错,但我担心冬日会更冷,到时候酒也能暖身子,总要备点,反正今年收的高粱也不多,总得多考虑。” 叶荞都说这话了,谢江自然意识到自己太过短视,考虑不够周全。 好在叶荞并未怪罪他。 谢江转身就把这事安排了下去,村里人看见叶家都在收割高粱了,也就跟着一起收,不过谢江还记得没让人把高粱要制酒的消息传出去。 跟收高粱一起进行的,还有家里荒山上种的果树,成熟的都全部摘了,分批次采摘,估计等一个月后就得一颗不剩。 叶荞走在路上还在本子上记录下采摘的计划,以及收成的数量等,做到心里有数。 “小姐,您来了啊。” 徐管家跟着早就等久了的大牛一起过来的。 大牛脸上带着急不可耐的神情,见她过来了才放心,憨憨地一笑。 叶荞看向徐管家。 徐管家眼力劲十足,开口禀报:“小姐,老奴这几日都安排大家往稻田里灌溉,早稻也要八月才成熟,这会儿只能熬熬,争取多收成点,倒没出什么大事。” “大牛这边是因为天气太炎热,番茄放地窖里也不能保存太久,他都挑选出一些快坏了的番茄出来,就急呢。” 大牛在旁边忙点头,“小姐,地里的番茄都收了,现在可以制什么酱了吗?俺怕坏更多。” “嗯,徐管家,你去安排高粱地里的长工可以开始收高粱了。”叶荞先给徐管家安排了活儿。 徐管家点了点头,也不多废话,转身就下去干活儿了。 叶荞这才让大牛跟上自己,去了番茄的地窖。 这边的人到底太少了,加工还是要回村里。 “你们所有人把番茄都抬上牛车,运送回村子里,我在那边收拾出了一个加工作坊,所有人一日三餐也会在村里吃,晚上天黑之前能回来住。”叶荞把程序说完,看向众人:“可还有什么问题?” 大牛正要摇头,就被大海扯了一下衣袖。 叶荞自然瞧见这动作了,果然视线转了一圈,就看见几个长工有些欲言又止。 “你叫雷天是吧?有话可以直说,我可以酌情处理。” 雷天一个汉子被叶荞一个小姐这么问,脸都红了,颇为不好意思,哼唧半天才说出口:“那个,小姐,我想请假一日,回去看看家里人的情况,想提醒他们旱情的事。” “你们其他人呢?有什么问题?”叶荞看向他们问。 另一个干瘦的男子站了出来:“小姐,我可以把自己省下的口粮,带回去给家里人吗?” “可以,只要不耽误你们干活儿,但如果是你们自己饿着肚子干活儿太累生病了,该如何说?”叶荞也不是太无情的人,只是想试验一下这人会不会把把心当驴肝肺,到时候来找麻烦,可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叶荞向来头脑清晰。 “放心,绝对不会的,我,我自己也有吃,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出现了,大家都作证,绝对不会找小姐麻烦。”那干瘦男子还算明事理,没有表露要纠缠的意思。 第三百五十六章 果醋 叶荞把这件事交给牛大去办。 在场的长工们都高兴地呼喊。 叶荞跟着回了村里的作坊,其实也就是新修的院子里挑选出的一个屋子,专门用来当临时工作间的,弄番茄酱最合适。 “大家按照分工,两人负责一个岗位。”叶荞把他们带进去,分成了三组,每一组的工作间都是隔开的。 牛大等人没干过流水线,什么都不懂,人显得拘束,听得很认真,生怕错过细节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牛大,你来负责掌管机器。”叶荞把牛大和另外一个叫何水的长工安排在第二个分工上,是用机器,把番茄榨成汁,第三个工序再在大锅里面煮,熬酱,熬的时候放点醋,差不多就成了。 牛大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机器,生怕给摸坏了,“小姐,这机器可真厉害,我以前都没见过。” “别说那些有的没的,好好干活儿。” 几人打趣着,很快这件事就定了下来,叶荞只在作坊里教了两天,就可以放手了。 正好后山的水果,也收了两波了,她正好去看看果子的情况。 叶荞过来的时候,看见后山果林旁边的房子院子里,全放着竹筛,上面全是铺着的切好的果干,有杏子干,李子干,枇杷干。 她走进主院,这院子里住的是郭晓,也是当初军营里退伍来的,一家人都在,叶荞觉得他做事还不错,也会种果树,后来果园的事就交给他了。 “小姐。” 院子里,一个妇人带着一个三四岁大的男娃,正在给果干翻面,看见叶荞,手忙在围裙上擦了擦,出声招呼她:“小姐您先坐,我去厨房给您端茶。” “郭婶子不用了,我就过来看看。”叶荞拍了拍她腰间的水壶,示意自己带了水的,她看见果干晒得还不错,拿起几块,尝了一下。 还没晒干的果干有浓郁的果香味,比直接吃要甜一些,不过也许是本身就没有成熟,口感还有些涩。 叶荞等这么一会儿,郭晓回来了,看见她热情十足地把人送到外面,在果林里跟她一一告知果子收获情况。 叶荞跟着看了一下午,把具体情况了解了,几种果子都收了几千斤,剩下的大多还是没成熟的。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算,亏损应该在三成左右。 勉强还在接受范围内。 “郭管事,我还需要吩咐你去办一件事。” “小姐请说。” 叶荞停下来,往山下看,“果子光弄成果干也吃不完,再挑选出一些弄成果醋,你先去镇上买缸回来,制果醋的事,我会安排人来教你们,你到时候安排点人手出来。” “果醋。”郭晓琢磨了一声,以为是用来做菜的醋,“小姐,弄那么多醋,还不如果干能填饱肚子。” “不是做菜的醋,是喝的。”叶荞解释了一下,她知道自己不说清楚,下面的人肯定要一劝再劝,都是好人,也是为了粮食丰收度过接下来的灾年。 郭晓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挠头,朝她笑了笑:“小姐,我太陋见了,你就当我说的话是在放屁,你放心,果园里绝对看好,不让浪费一个果子。” “你平时也多注意,草一枯黄,山上的猎物指不定会有异动,果园离后山最近,别出什么事。”叶荞仔细叮嘱了这件事。 郭晓在叶荞离开后,就带着果园里的长工,人手一个铁铲,往果园靠近后山的内围栅栏处,仔细检查。 “这是什么动物脚印?”一个汉子叫住旁边的队友。 另一个长工蹲下去仔细看了一会儿:“是山羊的脚印。” “走,去旁边看看。”两人对视一眼,都放在心上,很快就把附近两百米范围的地界给逛完了。 他们转身往果园里走。 跟他们同样返回的,还有其他几波队友。 等进了果园,看见郭晓身边,已经站着好几波人了。 “郭管事,我们西北方这边发现了野猪的粪便,一共只有一处,在离果园有两里左右。” “我们这边遇见了山羊和一些兔毛。” “我们这边没啥动物痕迹,全是些枯叶,不过靠近果园的位置原先的嫩草都被吃完了。” “我们这头看见了好几个兔子洞,我们掏了一下,啥都没捉到。”男人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何大好好大笑:“全子,你跟二木掏兔子的手艺不行啊,你看我们,随手都捉到一只野鸡了。” 全子看见他手上提着的野鸡,羡慕坏了。 郭晓刚把所有情况记录完,抬头就看见他们闹成一团,多少有些无奈:“行了,多大的人了,还扎堆玩闹呢,何大你既然自己抓的野鸡,就拿回去吃。” “诶,何大,你可不能吃独食啊。” “就是,给我们啃个骨头也好啊。”众人打趣他。 何大也乐颠颠地笑:“请,大家一起吃一只野鸡。” “哟,不错嘛,哈哈哈。” “吃饭的事先不着急,以后每日大家过来挖陷阱,巡逻,免得野兽靠近了都不知道,这是新活儿,小姐安排的,好好干,明白吗?”郭晓趁机把活儿安排下去。 俗话说得好,有活儿心不慌,越是荒年越要淡定,光闲着想东想西,日子能过好才怪了。 “好的郭哥,没问题。” “是应该的,我们住旁边,挖陷阱好啊,我回家叮嘱家里的孩子绝对不靠近后山。” “嗯,大家活儿只需要保护这边片区就行,其他地方有村里负责。”郭晓也不会乱安排活儿,大家伙儿没有什么怨言,干得挺有耐心认真的。 时间一晃到了七月十五。 叶荞终于收到了叶老爹的信,信是上午收到的,不过比较意外的是并不是从商队亦或者信差送来,而是护卫左旋。 叶荞从左旋手上接过信,看了他好一会儿,到底没有把心里的疑惑问出来。 他一个朝廷皇帝安排来的,哪有功夫去收信,杀鸡焉用牛刀,那如果对方就做了呢? 叶荞心里一突,着急忙慌地打开信封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第三百五十七章 回来 一目三行,等看完信,里面没有任何事,还说两日后二老就回来了,让她不要担心。 叶荞放下心来。 时间一晃就到了两日后。 叶荞早上起床得早,挑选了一些米面,蔬菜,果干,肉酱,咸鸭蛋等物,准备给贺远送去。 她坐马车,不一会儿就到了镇上。 镇上路上地面很干,她看见四周田地情况跟村里差不多,几乎看不见水田了。 到了镇上,发现原本热闹的码头,货船也只有零星的几艘,干活儿的人也不见影子。 到达叶大嫂他们的铺子时,叶荞从马车上下来,走过去跟他们打招呼。 “嫂子,大哥。” “小荞,今日怎么来了?天热呢,快过来坐,给你盛绿豆汤。”今年缺水,叶荞也没有卖冰棍了,叶大哥他们虽然还在做生意,绿豆汤也只是常温,没有加冰。 叶荞说:“大哥,不用,我才吃了早饭出门的,今天生意怎么样?” “不太行。”叶大哥叹了一口气:“这几日的生意越来越差,不过来买生红薯粉的镇上居民却不少,大家想囤货,怕粮价涨上去。” “我们准备再卖看看,粉条这些不好卖,就卖绿豆汤,天气热,路过的客人解暑也舍得买一碗。”叶大哥显然早就有心理想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售卖货物。 叶荞觉得他这想法不错,也没多留,只知道叶大伯母已经把烤鱼店停了。 这时候能舍得吃烤鱼的,也就只有大户人家的人了,镇上这些人都不过百数,每日能卖出几份就不错了,真没必要开着么一个店,耽误时间。 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水田里没水了,鱼都捞起来晒成鱼干了,叶大伯母更在意囤货,就果断先把生意停了。 这头。 这边叶荞跟叶大哥说了一会儿话,提到二老今日到家,叶大哥忙让她去办正事,等接到二叔他们,就跟他说一声,晚上回去大家聚一聚,到时候他掌厨。 叶荞谢过他的好意。 担心叶老爹和叶母两人不会在镇上多停留,会直接回村,叶荞就在炸串店的二楼包间里等,开着窗户,临街,叶老爹他们的车队要是回来,肯定得经过。 “小姐,我先去把这些行李送给少爷。”徐管家也跟来了的。 村里的事虽然多,但安排好后,也并不是不能脱手。 叶荞放心他办事,说:“你见到阿远,跟他说一声爹娘回来的事,看看能不能请假,要是不能请就算了,反正马上也到月末能放假。” “好的,小姐。” 徐管家离开后。 叶荞一个人在包间里等着。 点了一份加冰的果茶。 果子还是从她果林里进的货呢,味道很是不错,加上冰口感就更好了。 炸串店里人一样不少,她又点了点炸鸡,让徐香跟着坐下,一起吃。 徐香也许久没吃过炸鸡了,拿了几块过去,坐在旁边啃得很香,连骨头都不放过。 叶荞见她吃得香,胃口也好了,跟着吃了好几块肉,还点了点炸豆角。 豆角在村里不值钱,尤其是夏季正是吃豆角的季节,再过一个月就老了,这会儿吃着刚好合适。 别看是普通的蔬菜,可炸起来又嫩又香,比吃肉还香。 不过。 因为今年干旱的原因,估计炸串店也开不了多久了,这炸豆角,只能在家里自己做。 “碰碰。” 敲门声响起。 徐香忙把手擦干紧净,跑去开门。 “小荞,我请了一整日。”贺远一进门就说了这事,他还背着书箱,徐立则拿着一捆书籍,看见上面熟悉的画面,她认出来是自己平时看的话本子,没想到阿远又给自己收集了这么多。 “喜欢吗?”贺远把话本子放到她面前,一一翻看。 叶荞脸上带笑,一边点头:“喜欢。” 贺远高兴了。 他坐下,给自己和徐立到了一杯凉茶。 因着二老还没到,叶荞又给他们点了点炸串吃,她自己倒是吃饱了,就坐在旁边看着他们吃,一边把村里干旱的事说了。 贺远喝着冰饮点头:“夫子这次给我们布置的功课,说事写一篇关于农事,抗灾的文章,关于如今干旱的预兆出现,应该怎么应对,不能过度引起民乱,也不能真等旱灾严重了盯着。” “写实事的文章啊。”叶荞了然地点头。 “那你们岂不是要四处去了解实际情况,才写得出来?” “实干的文章,肯定要做实地研究。”贺远说:“只不过,夫子担心我们灾年出门容易出事,何况这种时候,越不能乱来,还在商量该怎么办。” “我估计最多就是了解一下情况,收集数据,真正有意义的文章大多数同窗也写不出来,最多就是写个看法,相互讨论商议,开开眼界罢了,毕竟这种文章,估计要考举和考进士的时候才会遇到,考秀才不会有这么深层次的。” “所以主要是为了长见识。” 叶荞了然地点头,“那决定下来跟我说一声,要真出门,也得带好行李和护卫。” “好。”贺远点头。 等了一上午,也没看见有马车回镇上。 中午干脆就在炸串店里吃了。 叶荞自己吃了一碗炒饭,加上一些下饭的炸串,差不多就吃饱了。 下午约莫午时过后,叶荞趴在桌上打起瞌睡来时,终于有了消息。 “小姐,老爷他们的马车进镇了。”徐管家高兴地跑上来通知消息。 叶荞瞌睡都醒了大半,当即站了起来叫上贺远就往楼下走,等走出店铺,果然看见远远的一队马车过来。 马车很快在门口停下。 叶母掀开车帘,朝叶荞和贺远招手,显然早就看见他们了。 叶荞跟着爬上去,就看见叶老爹躺在马车里,身上还穿着白色的里衣。 “爹,你受伤了?”叶荞嗅了嗅,闻到马车里一股浓郁的药味。 叶老爹憨憨地笑:“我没事,是你娘非要我躺着,诶,你看,我现在就能坐起来。” 叶母反手就给他胳膊一巴掌,疼得他龇牙咧嘴的,也不敢反抗。 “别理你爹,伤那么大条口子,虽然是外伤,可也得好好养,你跟阿远是来接我们的吧?那就直接回村,我路上再跟你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第三百五十八章 带回来的礼物 叶母说完,掀开车帘,朝外面候着的徐管家吩咐,让他把东西都装上,跟着一起回去,就不多耽搁了。 等处理完。 马车也已经往村里走了。 路上,叶母跟他们两人说了叶老爹受伤的原因。薆荳看書 “我们在京城里倒没发生什么,皇帝召见了你爹,你爹说态度挺温和的,就是希望以后我们能多研究一些好的食材,还问你爹要不要生产水泥的工坊,你爹拒绝了,在京里,那多人都围着我们打听消息,要是真收了,估计以后就安静不下来了。” “自从我跟你爹拒绝后,就没什么人找我们了,之后我们就出发往家里走,结果进了洪州就发现有难民出现,你爹这伤受得也冤枉,看见路上有人遇见劫匪,他就带人去帮忙,意外被划拉了一刀。”叶母说到这,都点了点叶老爹的脑袋:“你啊,就是运气好,才没出事,叫你多管闲事。” “我这不管不行啊,那些人抢劫就罢了,还要玷污人家媳妇儿,还是人吗?”叶老爹提起这件事就生气。 叶荞听了,也觉得那些山贼是畜生。 “爹,那衙门去剿匪没?” “衙门不作为,我们把人救下来后,只能叮嘱对方别再走那条山道,提醒当地县城里的百姓,那边有山匪,其他的事我们也管不了。”叶老爹摇头,他还是有一个小爵位,地方官员都不在意,更别说当地百姓上报的消息了。 “爹,你没事就好,等你伤好了后,我们再一起训练身手,保证下次遇见意外,不出事。”叶荞多了解亲爹啊。 他最是看不得不公平的事。 让他躲起来,还不如让他冲出去打一架的好。 叶老爹嘿嘿一笑:“好,还是闺女懂我。” “哼,就我是坏人对吧?”叶母翻了个白眼:“我能不了解你们两父女的性子?反正你们要是丢了命,我到时候是没本事给你们报仇。” 叶母话里带着嫌弃,可也没阻止他们。 叶荞跟叶老爹都笑了。 他们学武并不是为了找事,而是希望在坏事找上门的时候有反手之力。 叶母了解,所以才没有多说什么。 “阿远啊,你在学堂里读书如何?累吧?”叶母懒得跟他们父女说话了,直接转移了对象。 贺远说:“娘,学堂里不累,我平时就是看看书,反倒是你们,这一趟路上难走,小荞也要在村里忙着提前收粮食,我反倒什么忙都帮不上。” “诶,你好好读书就是了,不用担心那些杂事,我跟你说,这次去京城,皇上都称赞了你,鼓励你多读书呢。”叶母说着,一拍脑袋:“你看我,都忘记了,皇上还给你赏赐了不少书籍的,后面的车厢里全是书。” “还有刘大人也给你送了不少书,还给你写了信,都放在一起的,爹娘也不知道你需要哪些,到时候你去看看。” “好。”贺远对京城送回来的书很感兴趣。 叶荞问两人:“爹,洪州那边干旱就很严重了吗?” “其实不算是洪州严重,更严重的是北方,往南走情况就好些,不过我们这边接近鱼米之乡,估计到时候会来一些难民。” “你刚刚说地里的粮食开始收了?提前收的?”叶母也不确定朝廷会怎么做,所以还是自家有粮才不心慌。 叶荞就把家里收获的情况,以及粮仓里囤粮的剩余量跟二老说了。 “有粮就好,是该提前收,我们一路回来,路上愣是没有看见一个水田,全干了。” 因为早就消息回来了。 叶奶奶他们已经在村口等着了。 “娘,这么热,你到屋子里等,可别中暑了。” “没得事,我看见你们马车队伍才出来的,去家里吃晚饭。”叶奶奶是过来叫人的。 叶母想到还没告诉她叶老爹受伤的事。 忙从马车上跳下来,把人拉到一边,解释了一番。 叶奶奶脸都绿了:“不严重吧?哎,你看这出门就是危险。” “娘,没事没事,你别担心,就是外伤,你看,去我们家吃饭咋样?把大家都请来,建业受伤的事叶就不说出去了,免得大家都来看,建业还不能好好休息。” “好好好。” 既然他们自己本人都不想招呼客人,叶奶奶自然不勉强,何况招呼客人确实累。 事情就这么说好了。 马车直奔叶家宅子,村里人都知道叶老爹夫妻回来了,纷纷跑过来看,还有不少孩子,追着马车,不过大家都还懂事,只追,并不阻拦,也不扒拉东西。 眼见着人太多。 叶母只能从马车上下来,给大家解释一番。 “大家伙儿,真是不好意思,这次出行我们累得不行,得休息几日,到时候再跟大家说京城是啥样的。” “好咧。” 没错。 村民这么热情,完全是好奇京城的样子。 毕竟大多数人走得最远的也就县城,连府城都没去过,更别说京城了。 等把村民给招呼离开后。 叶奶奶跟叶母都松快了。 徐管家安排人过来把叶老爹抬到了上房。 叶奶奶跟叶爷爷忙去看叶老爹。 叶母则安排下人把这次带回来的行李都收进库房里,其中贺远的书送到他的书房,给叶荞买的各种材料的布匹。 叶母一边跟徐香一起往她房间里衣柜里装,一边说:“这些衣裳都是在京城买的,你到时候试看看喜不喜欢,我还买了一些布料,到时候喊你晴姐她们给你做新衣裳。” “娘,在京城买的布匹很贵吧?”叶荞伸手摸了摸,手感很好,最关键的上面的花样子好看,一看就不是镇上能买到的。 “贵,不过我跟你爹路上又带了其他货物去的,也赚了一笔,后来皇上又赏赐了银子,不缺银子花。” “我还给你爷奶买了些补品回来。” 叶母把给家里人准备的礼物都分了。 每个人拿到都很开心。 叶荞当天就换上了一套新衣裳,不过到底没有穿出门。 晚上。 大房一家都过来吃晚饭。 煮了一顿好的,叶老爹起不来,只能坐在躺椅上,勉强喝点粥,跟炒青菜,豆腐羹等比较养生不辣的菜。 第三百五十九章 美食晚宴 “二叔,你这伤要养多久啊?严不严重?”叶萧带着沈姣姣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跟叶老爹唠嗑。 不仅是他,还有叶浩、叶翠两个孩子,都等着听叶老爹说去京城的见闻呢。 “不严重,是你二婶,非要我老老实实躺着,不然我这会儿就站起来了。”叶老爹说着还做了一个我很强的动作。 引得孩子们哈哈大笑。 “二爷,京城是什么样的,好玩吗?”叶翠好奇地问,坐在旁边托腮听。 叶老爹耸了耸肩:“跟府城差不多,就是房子修得多,修得高,比较热闹,其他的都没啥区别。” “真的啊?可是爹说京城有很多好玩的。”叶翠啊了一声,显然不信。 “不信你问小浩,他不是去过隔壁州府么。” 叶浩说到这就感兴趣了,忙举手:“我知道我知道,府城街道很宽,卖货物的人特别多,一条街都是摊贩,还能从摊子上买到很多我们平时没见过的东西。” “那我以后也要去京城看看。”叶翠说。 叶老爹揉了揉他脑袋:“好啊,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看,总有机会的。” 叶母端菜过来,看见叶老爹在那跟孩子们说得热火朝天的,又说爆米花怎么炸之类的热闹,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 “你爹啊,就跟个孩子似的。” “娘,老爹心情好,养伤才能更快。”叶荞偷笑。 叶母无奈地摇头:“你们啊。” “马上就吃饭了,快去洗手,晚上有你喜欢吃的芋儿炖鸡。” 虽然叶家有厨娘,但吃饭这种事,还是自己亲自去端菜,洗碗、做菜这种事已经有厨娘做了,也能轻省不少。 晚上的饭菜很丰富。 全是中餐,鱼虾都有,其中虾是叶老爹他们带回来的,不过是干虾,口感自然没有活虾好。 叶荞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芋儿被炖得很软乎,放进嘴里一抿就能化,偏偏这道菜挺辣的,再加上后山自己养的走地鸡,鸡肉嫩而不柴,特别香。 旁边还有一道炒豆角。 碧绿的豆角味道特别嫩,要知道过不了多久,就再也吃不到新鲜豆角了,叶荞一连夹了好几次。 紧跟着是排骨,干锅排骨被煸香,吃起来入味又焦香。 她有些渴了,就盛了一碗萝卜汤,萝卜炖得入味,又解腻。 一盘蒜蓉白泥肉,别看都是肥肉,但口感吃起来一点都不腻,蒜蓉味道也很好,香香辣辣的。 叶荞看见辣椒茄子擂皮蛋,有些嘴痒,这道菜还是家里第一次吃呢,她忍不住夹了一筷子,一喂进嘴里,软耙耙的茄子入口的味道特别好,咀嚼了两下,开始出现辣味跟皮蛋的味道,三者结合,味道有些奇特。 如果爱吃皮蛋的,一定不会错过这菜。 “来,小浩,喝点汤。”叶大嫂见叶浩一个劲儿地挑辣椒茄子擂皮蛋,生怕他被辣着了:“多吃萝卜,别吃那么多辣椒,萝卜里也有肉丸子,也好吃的,齐神医可是让你多注意饮食。” 叶母吃完一口爆炒猪肝,遗憾地说:“齐神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今日的饭菜他都吃不着了。” 叶荞心想,齐神医要是知道了,确实得呕心。 所以她决定多吃点。 她喝了一口汤解解腻,又夹了一个黄瓜鸡蛋饺子,黄瓜软而不烂,加上鸡蛋的鲜香,叶荞很喜欢,连吃了三个,比起其他的肉馅儿,叶荞觉得黄瓜鸡蛋馅儿更好吃,还有一种青菜馅儿也好吃,里面的青菜碧绿碧绿的,做成包子,蒸熟了,还有汤汁。 “小荞,粉蒸肥肠上来了,我给你挑。”叶母说。 贺远率先站起来,把碗从叶荞手里拿过去:“娘,我来就好,你坐。” 他直接走到那盘菜旁边,专门夹里面的肥肠,下面垫的是甜甜的红薯,贺远夹了两块。 叶荞觉得口渴,起身去端了一碗桂花酒酿小汤圆回来,还给贺远也端了一碗。 “谢谢啊,阿远。” 叶荞用勺子吃了一大口的肥肠,肥肠被炖得软烂,她一咬就烂了,再搭配上米饭,特别下饭,里面的甜红薯倒是没那么惊艳了,主要是她喜欢吃肉。 像叶翠跟叶浩两个孩子,就很喜欢吃下面甜甜的红薯。 叶荞更喜欢吃辣口,抬头环视一圈,看见了一盘剁椒牛肉,她站起来就往碗里夹了几块,这才坐下来开始吃。 一入口先是辣,紧跟着是麻,然后是香,特别下饭,她舌头都差点吞下去了,叶荞吃得都险些流鼻涕了。 “纸巾。”贺远在旁边看得很无奈。 叶荞忙接过去,都顾不上道谢,一边吃一边擦鼻涕,没办法,她辣了就这样,不过味道是真的好,几筷子剁椒牛肉被她下了半碗饭,又喝了两口桂花酒酿才缓过来。 不过比起辣口的菜,甜水对她吸引力就不大了。 倒是贺远,明显更喜欢甜口。 叶荞吃完剁椒牛肉,目光又落在了盐帮爆腰花上去了,里面辣椒也放了不少,是她的心头好,她伸筷子夹了好些,吃了两口被辣得不行,偏偏又香。 “不行,我再去盛一碗饭来。”叶荞说着就去厨房添了一碗饭。 满满的一大碗饭,就着腰花,好吃得嘴里爆香,尤其是光吃腰花的时候,味道特别浓郁,又麻又辣,麻辣鲜香的味道,简直要香死个人。 最后还有一份泡椒鸡杂,这碗菜才下饭,辣度比爆腰花还强。 尤其是鸡杂里面东西多。 她直接和着辣椒一起,夹到碗里,用勺子挖着一大口放进嘴里。 贺远看得都担心得不行。 “吃慢点,这道菜很辣。” “辣?”叶荞飞快摇头,嘴里还不忘咀嚼,朝他臭屁地笑:“嘿嘿,一点都不辣。” “胡说,真的很辣啊。”贺远怀疑他自己的味觉是不是出问题了。 叶荞偷笑,也不提醒他,依旧大口吃泡椒鸡杂,这是一道炒菜,比凉拌的更好吃,叶荞两三口下去,辣得不行。 但又很香,一碗米饭直接被干完了,碗里还有泡椒鸡杂剩下。 不过叶荞胃口好,一顿吃两三碗饭不算啥,最后叶荞来了一碗番茄鸡蛋汤结束了晚饭。 第三百六十章 灾民 “啊,真是太好吃了。”叶荞躺在椅子上,整个人吃舒坦了。 贺远还端着桂花酒酿在喝。 饭桌上,叶大伯和叶爷爷一开始都喝果酒去了,吃到这会儿叶荞都吃完了,才开始吃菜,自然又被家里的女人念叨了。 叶母回来后,就忙着收粮食。 叶老爹硬生生养了半个月,才被允许可以下床走动了,不过这个时候他的外伤差不多愈合了。 时间慢慢推到了八月中旬。 地里完全干涸了。 叶家把粮食全都收了回来,镇上的店铺也都关了。 贺远他们也放假了,夫子关了门,留在家里熬过这个灾年。 叶荞陪着贺远坐着马车在四处闲逛,打听旱灾情况,他顺便写文章。 叶荞发现在进入八月后,路上就出现了一些比较多的灾民,都衣衫褴褛的,拖家带口,情况不妙。 “娘!小心。”路边一个满脸脏污的小姑娘,惨叫一声,朝飞奔的男人扑过去,抱住其胳膊,被踹了一脚,人扑腾倒在地上,没了声响。 “小娥。”被男人抢了手里唯一一个馍的妇人怀里还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她扑过去把小姑娘扶起来,看见其满脸鲜血,她眼泪当场就飙了出来。 “救命啊,造孽啊,老天爷,你还让不让人活了。” “呜呜呜……” “求求路过的老爷救救我闺女的命。” 叶荞见灾民满脸麻木,妇人哭着哭着就没声了,眼里全是绝望,她抱着自己的孩子,眼见着那小姑娘就要没气息了。 “左护卫,把人送去镇上医馆。” “是,小姐。”左旋不发表任何意见,从马车上跳下去,走到妇人面前,交流两句,那妇人明显满脸错愕,紧跟着朝叶荞磕头。 叶荞蹙起眉头:“这些灾民也太多了了。” 很快。 左旋就把小姑娘送到了齐大夫的医馆,还是敲的后门。 齐大夫身边的药童,让他们进来,等人都进来后,赶紧把门关上。 齐大夫让妇人把小姑娘放下平躺,摸了脉,开了药让药童去煎,同时拿出银针,给小姑娘扎了几针,她闭过去的一口气回了过来。 “呼……” “好了。”齐大夫收了脉枕,对叶荞说:“她没有内伤,只是外伤,倒也不严重,不过太久没吃饱,身体极度缺营养,短时间好好休息,别干什么重活儿,太累了就休息,尽量避免太阳直晒。” “好。”叶荞把药钱给了,也不多,按照齐大夫的话来说就是,与其花钱买药,不如多补点有营养的食物,还能身体好些。 “谢谢恩公,谢谢恩公。” 妇人跟着叶荞走出房间,对着她就磕头,叶荞把她拉起来,“你不用给我磕头。” “小姐,我家姑娘的命是你救的,我无以为报,只能把自己卖给你干活儿,您别嫌弃。”妇人一脸彷徨,她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报恩了。 “你家男人呢?”叶荞问。 妇人眼眶发红:“他们都没了,路上没水,渴死的。” “你是从哪里来的?”贺远在旁边听着,忙开口问了一句,打算借用对方的口,了解一下旱灾的情况。 “我们是从北方的鲁地来的。” 难怪妇人说话都带着浓郁的口音,要不是她努力说得慢,又说的抚州这边的话,叶荞都听不懂。 “鲁地离这里远,怎么都跑这里来了?”贺远觉得惊讶,这都至少有一千里了吧,难怪家里男人没了,这要是放在叶家,准备充分,都容易出事。 “没办法,路上情况都不妙,只能往南跑。” “你把路上的情况,跟我仔细说说。”贺远带着妇人进去,让她一边照顾女儿,一边回答她的问题。 叶荞侧身对徐香吩咐:“你去借齐大夫的厨房,给母子三人熬点粥,粥里面放点猪油,再来一盘素菜,荤食就别给了,这么久下来,估计长时间没吃饱过,突然吃荤腥会拉肚子。” “好的,小姐,奴婢这就去。”徐香跑得快,眨眼间就去了小厨房,还找药童借了点粮食,等熬好粥,又炒了一盘小青菜,给母子三人端进去。 妇人感激得眼泪直流,对着贺远就磕头。 “诶,你快吃就是了,实在是感激,就好好回答我家少爷的问话。”徐香可是知道,少爷读书厉害,打听这些消息是为了写文章的。 妇人捧着粥碗,忙点头,是一点都不敢隐瞒。 徐香见她忙不过来,就过去帮忙给小姑娘喂粥,妇人则给怀里几个月大的儿子润嘴。 贺远最终得到的消息很详细。 今年确实是大旱灾。 不过,是鲁地那边先发了洪水,然后往南走的信州等地闹干旱,两起灾害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导致各地的灾民都有。 “往我们县里来的灾民估计有一两千,其他的大多都去江南地区了。” “不过,到我们县城的灾民估计已经没有精力再继续南下了。” 叶荞一开始就料到了如此,闻言道:“这样吧,安排我们家的人,到县城门口弄施粥,顺便挑选人干活儿。” “干活儿?”贺远不明白她要安排什么活儿。 “我准备让她们去山上捡栗子。” 叶荞在果林种的栗子树,其实是小部分,因为栗子树需要长时间成熟,就算有也是还不能结果的,但后山有很多栗子树,就是离得远,往年也没空去捡,今年闹灾,自然是有什么吃的都去捡。 其他的活儿,家里都还没有开始干,叶荞也没法子安排。 “去山上捡栗子,会有些危险。” “可不是么,所以我打算安排多一些人,到时候我陪着一起,顺便还能巡逻一下,免得山上的猎物跑下山。” “好。” 翌日。 徐管家安排着人手,先在镇子口,给难民施粥。 “大家都排队站好,都是人人有份的。”徐管家站在前面吼:“不准抢,谁抢了,就别过来拿粥了。” 徐管家态度强势,镇住了一些贪婪自私的。 叶荞跟贺远站在旁边,看下人给排队的难民施粥。 “哇,一勺子米粥都是满的。” 第三百六十一章 找县令帮忙 “真的是米粥。” “杂粮粥也不错,是干的。” 里面并不是大白米,而是各种杂粮,花生绿豆等。 还放了点豆油。 豆油是熬熟了的。 “快喝。” “娘,好好喝啊。”一个小男孩跟着娘亲接到粥,就蹲在墙角,一边防备一边喝,哪怕还热的,烫嘴,也没人迟疑。 不远处。 有一个男人把自己那份吃完,转头就抢了旁边的老人。 老人扑过去想抢回来,结果却被一脚踹飞,老人趴在地上,只能无助地哭泣。 叶荞皱眉,她没有阻止这种事,这种事多得不知道多少,没有自保能力还不如示弱。 果然,旁边其他的难民看见这一幕,吃饭的动作更快了。 但再快,也快不过那些壮汉,他们吃完了自己的,快速去抢旁边其他人的。 现场乱成一团。 徐管家皱眉,把这些看在眼里,然后把没闹事的都记了下来。 接连三日施粥。 灾民都习惯了每日到了饭点就在城门口,排队领粥。 粥虽然没办法填饱肚子,但也总比饿着肚子什么都不吃的好,之前抢人吃食的那些壮年难民还是依旧这么做。 但明显被抢的弱势灾民学聪明了,一拿到手上就往嘴里喂,有那依旧反应不及时的,就直接往里面吐口水,甚至叶荞还看见有一个小男孩,直接往粥里面扔土的。 他们狠得下心来,那些人也就不抢他们的吃食了。 虽然被看见了要被踹一脚,打一拳,至少也保护了粥。 “你这方法不错啊。”叶荞穿着一身普通的粗布衣裳,坐在男孩旁边。 男孩警惕地看着她,在看清长相后,就放松了警惕,埋头大口吃了起来:“你要是长期饿肚子,饿到极致,就算是看见人都想咬一口。” “不过就是吃混点沙子的粥而已,这味道可比观音土好多了。”男孩嘴里咀嚼着花生泥土,像是在吃什么特别好吃的东西一样。 “也是。”叶荞跟着点头,她虽然没饿过肚子,但也能想象。 “可惜,很快这个方法也没用了。”男孩皱眉,一副思索的样子:“我得快些吃。” “你以后别来了,那些人可不会管你是什么身份,你要是暴露了有钱人家的身份,他们更会嫉恨,要是出手把你打一顿,你受伤也白受伤了,等再报仇,给改变不了你受苦的事实。” “诶,你认识我啊?” “你日日站在施粥的那个管家后面,我怎么可能不认识。”小男孩翻了白眼,说话也不客气。 叶荞不仅不生气,反而觉得他是个人才。 “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还有什么亲戚吗?” “你干嘛?” “我给你找个活儿干,干不?” “干!”小男孩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回头看向叶荞:“只要你不让我卖身为奴,不管是干什么累活重活我都答应。” “放心吧,不会的。” “我就是正常聘请你们干活儿,不过,我不想帮一些坏人给我家人找麻烦,我看你人品还不错,至少不会主动做坏事,帮我挑选一下难民,如何?”叶荞本来是没这个想法的,但小男孩的表现出乎她意料之外,就跟着改变了想法。 “我叫莫文,可以。” 莫文朝她点头,态度很是不错。 吃完饭,就跟着叶荞去干活儿了,他能清楚地把每个人的大致身份告知,并且这些人哪些做了坏事,哪些没做,哪些害死了家人,哪些愚孝,蠢笨心软,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小姐,那小子说的话可信吗?”徐管家有些惊讶。 叶荞点头:“可以试试看,等应聘那些难民的时候,你仔细问问,就知道了。”ζΘν荳看書 “好。”徐管家点头,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 很快。 莫文就把他知道的全部说完了。 徐管家安排的人手,手都写软了,连纸张都写了好几篇,徐管家拿着看了半响。 等下午。 他让人张贴了工作邀请的告示。 原本就想寻找活路的难民,蜂拥而至。 都按照他要求的排队,一一告知姓名。 徐管家在应聘到那些名声不怎么好的难民时,面不改色的,也没有当场告知结果。 整个招聘过程,持续了三天。 三天后。 徐管家把招聘好的名册,列了出来。 同时安排人站在告示旁边念名字,听到一个,就跟着孟管事站在旁边,准备一会儿人到齐了,一起回村。 “这位老爷,他不是王大,我才是,他占用了我的名字。” 这时。 突然一个矮个子男人跑了出来,惊愕地看着旁边的高大男人,敢怒不敢言,他脸上还有伤疤,像是一拳被揍的,这会儿还红肿着。 “你们到底谁是谢柳村王大?”徐管家听到争执声,走过来,威严地问。 “是我。”高大男人凶神恶煞地说。 徐管家气笑了:“我们可不招喜欢惹事的,再给你们一个机会,谁才是谢柳村王大,不说清楚,两个人都不用来干活儿!” “我是谢柳村王大,家住……”高大男人都不带迟疑的,飞快地把身份说得仔仔细细的,旁边矮瘦男子,则目瞪口呆,他先是不敢置信,紧跟着手足无措地想向徐管家证明他才是那个真的。 “你们两人站到旁边去,先让其他人来登记。”徐管家默默看了两人一眼,什么话都没说,等他们站好后,徐管家才转身走向身后的屋子。 里面坐着的正是正在写文章的贺远,和在嗑瓜子,看话本子的叶荞。 “小姐,事情是这样的……”徐管家走近,悄声在叶荞耳边把情况说了,为了不打扰贺远读书,他故意压低了声音。 “我去看看。” “别。”徐管家见她热情十足就要穿鞋子下来,连忙开口阻止:“小姐,别,你不能出去,外面混了不少坏人,你要是出去被他们看清了面貌,指不定会在背后算计伤害你。” “那行吧,我就这么隔着屏风看看。”叶荞点头。 她虽然自己不怕被人盯上,毕竟她身手不错,但家里人不一样,阿远跟娘可都是身手一般的。 第三百六十二章 辨认 “那个高个子是假的,你多加注意一下,对方手上应该沾过人命。”叶荞谨慎地说。 “好。”徐管家闻言,也狠狠松了一口气。 这些难民可未必都是可怜的,对那种失去人性的难民,他可不敢往村子里带,到时候没管理好,要是出啥事,村里人得闹翻,再说了,出事当事人也可怜是吧,所以他得把危险遏制在萌芽状态。 徐管家往外走了两步,就停了下来,转身又走向叶荞。 “小姐,有个问题。”徐管家皱着眉头:“我要是戳穿了事实,恐怕那高个子会记恨上我们跟那个真的王大。” “人群里还有很多跟那高个子一样的狠角色,我们都不收,挑选出来,也很容易形成一股恶势力,你看,应该怎么处理的好?” 这话确实很有道理。 本来那些人不会联合在一起。 经过被叶家选工抛弃后,指不定还真会聚集在一起,到时候落地成匪可就不好了。 “这样,你都不收,再安排人去邀请县令大人,我们跟县令大人商议此事。” “好。”徐管家下去办了。 很快。 叶荞叫上叶老爹,在镇上的家中,见到了微服出巡的县令。 “见过大人。”叶老爹跟叶荞跟他见礼。 县令抬手把叶老爹扶了起来:“叶爵爷不用客气,听说您身体不适,更应该好好休息才是,您请坐。” “大人也请。”叶老爹跟县令一起,在堂屋里的凳子上坐下。 叶荞给两人倒了茶水。 县令对她又是一阵夸奖。 叶老爹也不拖延,很快就把事情说了:“县令大人,是这样的,我们看近些时日,县里出现了不少难民,我家就打算招一些难民帮忙干活儿,家里给粮食,算是勉强解决了这些难民问题,还顺便解决了我家的杂活儿。” “叶爵爷,您可真是说到我头疼的事情上了,近日关于这些难民,本官想了各种法子,就是不知道怎么解决。” “您主动提及,那本官就厚着脸皮,主动询问,您能解决多少人?” “一半吧。”叶老爹本来就是想借此机会给县令卖个好。 之后贺远还要考科举,现在不交好,以后可麻烦不断。 “一半也足够了,本官代替百姓多谢你们。”县令拱手道。 “大人,你这话就客气了,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想过好日子,可不就得解决这些麻烦,不然乱起来,大家还是得吃亏。” “要是大家都有叶爵爷你这觉悟就好了。”县令苦笑。 但他知道,有了叶家带头,县里镇上的乡绅们,就不能坐着,什么都不做了。 这个人情,他还是得承。 “叶爵爷,你应该不仅仅只是说这事吧?”县令抿了一口茶水,主动提及此事。 叶老爹感叹地点头,快速把这件事说了。 “大人,你看,这些人都是刺头,留在难民堆里也不是什么好事,你看,要不要衙门出面,安排这些人干活儿,也就没机会四处捣乱了。” “这些人怕也不少。”县令皱眉,见叶老爹看过来,他仔细把原因解释了:“县衙恐怕没有这么多位置可以关押他们。” “大人,你思想就太禁锢了。”叶老爹幽幽地摆手:“既然难民来到了县城,自然是由大人你来统筹安排,你给他们提供一日三餐,难民换取免费干活儿,这是应该的吧?” “这些人都是壮汉,拉去打石场开发,不是正合适么?” 这时候的乡绅都爱修石墙房。 规则的石头在这会儿,全靠人工,卖的价格也不低。 “妙啊!”县令也不笨,一下就被叶老爹提醒了,心里已经有了想法,他立即就答应了叶老爹,安排这些人。 县令也没有拖延,当日就安排了衙役,把叶家没有聘请的难民全部带回去,先在县衙里训了一场后,再把人送往打石场,安排统一干活儿。 他为了不被诟病,再把安置难民的事当功绩送上去,争取升官,县令安排这些难民时长都不太过分,足够让他们累,又不过度劳累。 至于他养这些难民的粮食,就找的当地的乡绅捐的。 钱府都是第一个捐赠的。 其他乡绅就更不好意思当作什么都不知道了。 县令和叶老爹都不知道。 护卫左旋悄悄地把清水县发生的安置难民的事,写了一封密信,送到了京城。 一整个灾荒年。 经历了足足两年。 直到第二年开春,才勉强缓过来。 叶家又开始开垦荒地,准备种粮食了。 而在清水县生活了一年半的难民,也都准备归乡。 这日一大早。 就有很多的难民过来跟叶老爹和叶母辞行。 同村的一起走,同一个方向的难民也一起走,他们每个人都带着极少的行李,只有身上的衣服是新的,包袱里装着的也不是金银,而是糙面饼子,足够吃一个月的了。 叶荞跟贺远,以及莫文三人坐在门槛前。 看着这两年熟悉的人慢慢走远。 “唉,以后大家就看不到咯。”叶荞托着下巴叹息:“希望以后有缘再见。” “小荞,不用舍不得,我会一直陪着你的。”贺远在旁边拉着她的手说。 叶荞已经十一了。 她这个年纪早就懂男女设防。 “咳咳,我知道啊,你别拉我手。” 贺远眼神有些幽怨,“你是嫌弃我了?” “我这两年也有长高。” “呸,别说了,你都还没满十岁,凭啥比我高。”叶荞不高兴地说。 贺远笑弯弯地摸了摸她脑袋:“可是如果你长得比男子高就丑了,现在的你就很好了。” “算你还会说话。”叶荞傲娇地轻哼。 这边。 莫文在旁边听着,也不做声,只时不时翻个白眼,自从跟两人熟悉后,他已经习惯了他们为了这么一个老问题争执来争执去的。 “唉,其实我觉得吧,他们回家是幸福的事,至少落叶归根不是么。”叶荞自顾自地叹息。 “莫文,你不想回去么?” “不想。”莫文撇了撇嘴:“我要不是自己跑出来,早就被后娘搓磨死了。” 第三百六十三章 莫文 他对那个所谓的家,完全没有任何留念。 “好吧,那你安心跟着我做事。”叶荞对莫文的做事能力还是满意的,他今年十三,比两人都要大,加上这两年跟着叶荞吃了好的,身强体壮的,都是半大的小子了。 “莫文,接下来地里不需要你干活儿,你帮我做一件事。”叶荞笑咪咪地吩咐。 莫文一看就知道她不怀好意,估计又是把一些麻烦的事丢给他去干。 其实莫文也不是很能理解叶荞,她明明有本事,有想法赚银子,但她就是为了懒,不去做。 要是她。 情愿累死,也一定要多赚银子。 “你去帮我找一些人加入我们的镖局。”叶荞说。 这个想法,叶荞已经计划很久了。 之前遇见了旱灾,完全没法实行,好在现在都度过了,时机也不错。 “好。”莫文点头。 叶荞说:“你帮忙找人,我给你两成的股,到时候镖局赚的银子,你能终身分两成,不过你拿了这个银子就要干活儿,我平时很少会管理里面。” “镖局的位置暂时先定在村里,我拿一个院子出来当大家的驻地。” “不过镖局里面需要账房先生,你可以安排一个,我也要安排一个。” “我不用安排,这本来就是你的生意,我拿两成已经够了。” “不用,你还是安排一个,我们规矩定好,谁也不违背,合作才能走得更远,你现在是没看见银子,要是以后一个月,镖局收入上万两,你还能过得模糊么?”叶荞反问。 莫文迟疑了。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能眼里含沙子的人。 也不想消磨跟叶荞的感情。 但是,帮他站起来的是叶荞,这是事实。 莫文再次开口时声音坚定了:“我永远都不会背叛你,只要你不背叛我。” “放心吧,我们家不搞背叛那玩意儿,银子够用就行,权势不被欺负就好。” 莫文闻言,轻笑了起来。 一开村。 叶荞就忙碌了起来。 她先把贺远送去了学堂里。 回来后跟着老爹一起,进后山去了。 蜂蜜荒年的时候死了一批,后来她跟老爹一起带了不少回来,就放在家里的果林里,如今春暖花开,是得把这些蜜蜂放回去了。 果林也不够那么多蜂蜜采蜜的,还是深山老林好。 叶母等着丈夫女儿去山上,她拿着新弄回来的蜂蜜,去见了苏英。 “英子,家里的野蜂蜜,你拿去给孩子泡着喝。” 苏英的儿子已经一岁零两个月了,正是开始学走路的年纪。 苏英时不时带着他在村里玩耍。 这会儿看见叶母过来,忙把人招呼进去:“大姨,你又拿这么多蜂蜜来,小荞不是最爱蜂蜜吗?留给她吃。” 叶母心想,小荞哪里是喜欢蜂蜜啊,分明是用蜂蜜做化妆品。 还真别说,荒年闹了这么久,小荞那化妆品生意愣是没怎么受影响,哪怕普通百姓没吃食了,大户人家也不缺银钱花。 “我今日过来找你,是过来找何春,想找他教我做能带进考场的吃食。” “今年阿远要参加县试?”苏英联想到这有些意外,又觉得理所应当。 考完县试和院试,才能算童生。 等明年七月份,才能参加乡试,到时候过了才是秀才。 “对,我家阿远要去参加考试了,夫子说他年纪合适了,今年十岁,能考上童生也很不错了。”叶母有些与有荣焉。 这么多年了。 他终于能下场了,叶母自然激动。 “春哥去后院里收拾他种的那些香料了,我这就去喊他。”苏英高兴地庆贺。 叶母耐心地等了一会儿。 何春就回来了,他先在院子里把手洗干净才过来的。 “婶子,你想学哪种吃食?”何春问。 “我也不知道考场能带什么吃食进去,县试是在今年的三月中旬,院试是在四月,你说这个天气,刚开始回暖了,肉饼是不是又容易坏?” “可以做肉饼,油炸的肉饼就算放一整日也不会坏,味道还不错,我在里面放点花椒等香料,味道保准不错。” “我家阿远喜欢吃甜口的。” “那就做甜口的肉饼也好吃。” “不然做卤肉饼咋样?” “会不会味道太重了?” “还真有可能,不过考场的吃食,都会被当场检查,捏碎,味道大倒不限制。”何春听闻过情况,毕竟每回科举都是大事,旁观者也会跟着一起了解里面的事当成八卦听。ζΘν荳看書 “那我就都学,到时候去了县里,再决定做哪样。” 现在都二月末了,确实时候不早了。 何春花了五日时间,把叶母教会了做饼子,味道还很不错,都可以去摆摊了。 叶荞跟叶老爹去放蜂,是在三月初十回来的。 “你们终于回来了,快跟我走,别耽搁了。”叶母看见两人糙得哟,忙挑选了衣裳鞋子裤子,行李早就放在马车上,就等着他们坐上就出发。 “娘,你别着急,我还要放点蜂蜜上去。”叶荞忙说。 她这次带回来了不少的蜂蜜,准备一起带到县城里去,到时候再做点护肤品,不管是自己用还是拿去卖都不成问题。 “行行行。”叶母嫌弃两人磨蹭。 叶老爹则一点也不在意外表,他连胡子都没刮,换了一身衣裳,找来家里的几个管事,安排好活儿后,才坐上马车。 离开前。 马车先到了叶大伯家。 “爹,娘,我们去县里陪考,你们在家多注意身体。”叶老爹喊了二老说。 叶奶奶一听,“咋不早说,我还能去寺庙里给阿远求个签。” “娘,用不着,你啊,安心在家等着就成。”叶老爹忙把人劝住了。 叶奶奶今年都快六十了,要一个人走去寺,谁都不放心。 好说歹说才把老人给劝住。 叶大伯母也从院子里出来,看着叶母,把她带到旁边,说了句悄悄话。 等叶母回来。 马车才出发。 叶荞好奇地坐在马车里,询问道:“娘,大伯母跟你说什么悄悄话?” “没说什么。” “我才不信,你就是不想告诉我。” 第三百六十四章 县试 “你想听啊。”叶母故意打趣她。 叶荞腆着脸,抱着她胳膊撒娇:“娘,你就告诉我吧。” “嘿,你这丫头,我还能骗你不成?” “都这么大了,还撒娇。”叶母嘴上说着嫌弃的话,动作比什么都还实诚,她伸手揉了揉叶荞脑袋,低声道:“你大伯母是想让我给你叶晴堂姐说个亲。” “不过也确实是该说了,她都十五了,姣姣都怀孕了。”叶母叹息道。 “原来是说亲啊。”叶荞一点都不觉得惊喜:“那你准备给她说什么亲事?” “你晴姐喜欢读书人。”叶母这点还是清楚的。 “读书人……”叶荞诧异:“可是县城里的秀才都不多,适龄的就更少了。” “所以啊,只能去找王夫子帮忙了,看他帮忙留意一下。” “也行吧。” 说话间,马车就到了镇上,直奔学堂的位置。 叶母走下马车,先去门口跟门房说一声,让其告知贺远他们来了的消息。 贺远是一刻钟后出来的。 “爹娘小荞。”贺远高兴地跑出来,一看就跑得急,还喘气呢。 “别着急。” “学堂里咋样了?”叶母掀开车帘问:“可放假了?要是放假了,我们就一起进去,帮你收拾行李。” 叶母这么问也是有考量的,没放假,学堂是不允许家人随便进的,毕竟是读书的地方,得防止吵闹。 “放假了,我们都是在学堂里自学,考试,平时夫子帮我们解惑,已经不正经上课了。” “成。” 叶母就带着叶老爹、叶荞,直奔贺远的房间。 贺远把三人带进去时,学舍里还有两个学生,其中就是钱金玉跟王清。 “小清也在啊,今年你应该不用去县里、府城里吧?” “嗯,不去,我留在学堂里继续读书。”王清都已经取得秀才功名了,明年又是一年一度的乡试,他有资格去考试,不过,能不能过就不知道了。 “我们没有打扰你休息吧?”叶母跟王清说话,整个人都慈祥得不行。 王清知道叶家是故意优待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摇头:“伯母,没有没有,我帮阿远一起收拾。” “伯母,我也来帮忙,这次我也要去参加县试,一起去么?”钱金玉主动邀请。 叶母知道读书人相互来往的多,不过也没有率先回答,她更在意贺远自己本人的态度。 “金玉,你不是说你大哥会亲自送你去么?我们家的马车很一般,你跟我们走,别嫌弃路上颠簸就行。”贺远多聪明的人啊。 眨眼间就看清楚了眼色。 钱金玉闻言,气呼呼地说:“我大哥才不是为了我专门弄的好马车,他是为了去接大嫂回来,才专门弄的软垫,我大嫂怀孕了。” “恭喜啊。”贺远拱手笑着说。 钱金玉说:“我就要跟你们一起出发,放心我自己准备马车。” “只要你不嫌弃就行。”贺远答应了。 钱金玉立即让身边的书童跑回去跟家里人说。 叶母快速把贺远的行李收拾好。 叶老爹帮忙把行李放到车上。 等叶老爹再次回来的时候,手上提着木箱,里面不知道装的什么,他跟王清打听了王夫子的消息,单独带着叶母去拜见了王夫子。 叶荞就坐在凳子上等。 贺远请教王清一些学问的事。 钱金宝就在旁边旁听。 等叶老爹两人回来的时候,叶荞已经把贺远最近写的话本子都看完了。 “走吧,上马车,今日就出发,等到了县城也就下午。”叶老爹走进来说。 钱金玉着急往外面跑,本来还担心家里大哥不同意,结果刚跑到门口就看见大哥带着两辆马车候着了。 他高兴坏了,难得直接朝钱大哥扑过去:“大哥,你竟然来这么快,你还是疼我的。” “咳咳,你误会了,我是来拜访爵爷的。” 钱大哥推开他,连忙迎上去,跟叶老爹说话,钱大哥有心奉承,叶老爹又是个随性的人,两人三言两语间关系就上去了。 “是我多虑了,果然,我大哥还是那么冷漠无情。”钱金玉气哼哼地说。 叶荞跟贺远已经上了马车内,听见钱金玉的自言自语,叶荞趴在马车窗户上,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金玉,你快上去,别等一会儿你大哥走了。” “很有可能!”钱金玉提起衣摆,往马车上爬,旁边的书童忙在后面推。 “金玉,你得减肥了。”叶荞笑弯了眼睛说。 钱金玉坐上去后,听到这话,服气得不行,朝她瞪眼:“你还好意思说,谁叫你家厨子能做那么多好吃的,我控制不住我自己!” “啊啊啊,好吃的那么多,我吃完再减!” “那到了县里,我们一起去吃锅子啊。”叶荞热情邀请,说起来她也已经有许久没有吃店里的锅子了。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可别骗我啊。”钱金玉瞬间就高兴了。 如果吃一顿不能解决烦恼,那就两顿! “你刚刚跟叶小姐约吃饭了?”钱大哥上了马车,把衣摆整理好,开口问。 钱金玉拿着一本传记在看,闻言傲娇轻哼一声,转过身不理他。 钱大哥自顾自地说:“你能跟叶小姐交好也是好事,叶家听说在皇上那名声不错,你可知道之前京城四周修出来的新水泥官道,就是叶家提供的水泥方子。” “而且前段时日,听说大将军带着圣旨前往北地,要把那里当成第一个实验区,聘请灾民来修水泥官道。” “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什么?”钱金玉好奇的是水泥官道:“大哥,我们这什么时候才能有水泥官道啊,还有水泥官道到底是啥样的?那如果是叶荞他们家献上的方子,是不是其他坏人也能找上门去逼问他们,那岂不是有人想欺负他们?” 钱金玉越说越急。 钱大哥沉默了。 他果然就不该相信自己的弟弟是个聪明人。 “这意味着,北地的官场会有大的波动,里面但凡是阻挠皇上做这件事的,估计都会被撤官,但表现得好的,也可能升官,如果你这几年内能考中举人,指不定还能去北地补一个县令的缺。” 第三百六十五章 傻儿子 “当然了,还意味着,北地的生意将会更流通,也是最好下场的时候,到时候我们府上肯定会在那边拓展一条路线。” “至于你说的有谁会不会盯上叶家,要盯上早就盯上了,你没发现叶家有自己的护卫啊,那些护卫能是普通人吗?再说了,水泥的原料被控制在朝廷手里,其他人可没资格开发。” 钱金玉松了一口气,拍着胸脯说:“幸好幸好,这样我就不怕了。” “所以,你多跟叶家相处也好。” “大哥,你太势力了,我要是没考上秀才,死命扒拉着阿远也没用啊,都没共同话题。”钱金玉对他大哥翻了个白眼:“再说了,我们是朋友,可不是因为你说的要占人家便宜!” “当初叶家没有发家的时候,小荞她们也没有说要讨好我啊。” “你啊,就是跟那些人相处多了,所以才事事算计得失。” “你小子,我就说了一句,你就在这逼逼逼。”钱大哥一巴掌打他脑袋上,力气却不大,哭笑不得:“我不就是跟你分析一下,你跟人家交好,占了多少便宜么。” “我没占便宜啊,请吃饭也是相互请回来的。” “呵……你要是不跟人家关系好,人家要给你讲学业上的疑惑吗?” “额……可是阿远人就是很好啊,他给学堂里的同窗都讲了的。” 钱大哥皮笑肉不笑的:“是吗?” “那人家有专门花时间,耐心给对方讲吗?有随便看贺远的学习资料吗?能进叶家去看书吗?” 钱大哥每问一句,钱金玉就笑一下,到最后他扬起大大的笑容,嘚瑟极了:“哈哈,我就知道阿远对我特别好。” 钱大哥最后也无奈地揉了揉额头。 他算是知道为什么人家聪明人乐意跟这个弟弟玩呢。 完全就是看傻儿子的态度吧? 不过想到叶家不喜欢麻烦的性子,金玉被对方看上也正常了。 他这边,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可以跟她们做生意。 因着叶家从来不收太贵重的礼物,钱大哥也没想过用金钱去拉拢对方,但机会这么好,不跟叶家一起合作,都是浪费机会。 到县里的时候,也才刚午时过后。 叶荞饿得不行,尤其是坐马车坐得浑身腿软,她戴着毡帽,陪着叶老爹坐在赶车的位置。 “爹,我们到县里住哪里?” “暂时先住别院。” “我们家还有别院啊。”叶荞夸张地说。 “那可不,你爹我早早的就在县城和府城都买起的,当初不就考虑到阿远要考试的问题。” “爹,你可真有先见之明!”叶荞拍了拍他的肩。 叶老爹拱手:“好说好说。” 两父子说话就跟唱相声似得,马车里叶母听到都有些无语,她掀开车帘提醒两人:“先去院子把行李放下去后再去吃饭,县城也不是很大,走路就去吃了,也别坐马车了,让马也歇息歇息。” “知道了,娘。” 叶荞许久没来过县城了,看啥都觉得稀奇,她四处张望,就听到后面钱金玉在喊她。 叶荞伸头去看,原来是钱府的马车赶上来,跟他们并排走到一起。 “小荞,你们好久去吃锅子啊。” “我要跟我爹娘他们先回院子,把行李放下,你要是着急先去店里等我们,我们最多两刻钟就到了。” “我也要先回院子里放行李,那约好一起啊。” “好咧。”叶荞点头,目送他钻进马车里面,钱大哥还出来跟叶老爹叶母打了声招呼,告知对方钱府在何处。 叶老爹也说了他们家的位置。 两家都在城东,不过距离有点远,大概隔了两条街。 钱大哥打完招呼后就让下人赶着马车走了,两辆马车上装了不少行李,经过时,叶荞还听见了哒哒哒的马车声。 等越过城西,进入城东,也还是宽阔的长街,左边是一溜的铺子,带有后院那种,一般都是前面卖货,后面住人,生活气息很浓郁。 左边有一个大的广场,上面重着一颗百年老树,再分裂了一个巷子往里面走。 叶老爹赶着马车往里面走。 叶荞有些惊喜:“爹,我们新家往这里面走啊?” “嗯,就在那巷子口里第一家。” “这个位置好啊,我都可以直接在门口摆个摊卖点小吃食。” “四周来往也方便,出门就能进铺子买东西,去城西也快,那旁边不就是一个菜市场么?” “对,当初我就是看这里方便,就买了,虽然是小门小户,但我们一家人住是足够了,也用不着买多少下人。”叶老爹显然更喜欢小房子,觉得大房子没人情味。 叶荞觉得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大房子小房子都行。 “吁。”叶老爹把马车停下来。 叶荞率先跳下去,拿了钥匙跑过去开门。 结果她钥匙拿出来根本用不着开,里面门就打开了。 “小姐,老爷,夫人,少爷,你们都到了啊。” 门内站着的可不就是村里老宅的厨娘夫妻么。 “诶,莫厨娘,莫大叔,你们都在啊。” “嗯,我们早早的就来了,把院子收拾了,可以直接住人,管家说让奴婢们等着就行。” “那徐管家呢?他也来了?” “徐管家已经回去了,说家里的地需要管,春耕农忙,只留了奴婢和小的两人在这里伺候。”莫大叔解释说。 “快进去吧,别耽搁了,你不饿啊。”叶母声音无奈。 叶荞肚子早就饿了。 她跟着一起,帮忙把行李搬进去,又去看了她的屋子,把蜂蜜放进里面,等回来再做护肤品。 “小荞,走,出门吃饭了。”贺远站在门口喊她。 “来咯。” 叶荞把被子铺好,转身就跑出去,跟贺远一起,往外走。 叶母和叶老爹不去吃锅子。 他们自己单独去逛铺子。 叶荞就跟贺远一起,两人步行前往锅子店。 两人到的时候,发现店铺里还有不少客人。 “客官,几个人?” “钱小少爷来用餐没?”叶荞问。 招呼的掌柜一听,忙把两人带到二楼去。 第三百六十六章 入考场 “小荞,阿远,你们终于来了,快来坐,你们要吃什么菜,自己点啊。”钱金玉正吃着甜品填肚子呢,点的菜都没下锅。 叶荞也不客气,拿了菜单,跟贺远一起挑选。 她见今日有牛肉片,忙点了两份,鱼丸蛋黄丸子。 小青菜。 豆腐。 卤五花肉。 细粉丝等,都一样来了一份。 贺远点了些素菜跟甜品,其他的就没动了。 “阿远,你怎么还那么爱吃甜品。”钱金玉取笑他。 贺远皮笑肉不笑的:“一会儿你吃辣了,可别喝水。” “嘿嘿,我才不怕辣。” “是吗?”贺远挑眉,也不继续说。 钱金玉一看就是太久没有跟小荞一起吃过锅子了,小荞可最爱辣椒。 果然。 叶荞直接让店家上了特辣。 她先煮了嫩牛肉,往里面一煮好,再夹到辣椒干碟上,满满一大口辣椒,她是一点都不怕辣,直接一口就吃下去了。 贺远在旁边默默地给她把煮好的菜品捞起来,免得煮老了。 他自己只用清油碗,里面是没有辣椒底料的,连蒜也没有。 比起辣椒,他对蒜更没想法。 钱金玉刚吃了一口五花肉,就被辣得在原地跳舞。 “啊啊啊,也太辣了吧。” “辣吗?”叶荞有些疑惑,她夹了一块尝试着吃了两口,只觉得软糯鲜香,就是没有很辣,“这不是卤的五花肉么,哪里辣了?” “金玉,你吃这个嫩牛肉片才辣,上面全是辣椒!”叶荞热情地跟他介绍。 钱金玉就是记吃不记打,见叶荞一副真好吃的表情,就忍不住想尝试看看:“诶,那我试试?” 结果下一秒就听到了钱金玉的惨叫声。 贺远在旁边听着只能无奈地摇头。 “小荞,你吃得也太辣了吧。” 叶荞眨着无辜的眼睛:“我不是说很辣么?” “额……”钱金玉嘴巴都红肿了起来,委屈地擦着被辣出来的眼泪:“我这不是看你吃得香,忍不住么。” “哈哈……” 叶荞开始吃咸蛋黄丸子。 “阿远,这个丸子要晾一晾再吃,还要小心点,不然你一口咬进去,牙花子都能烫红肿。”叶荞扯了扯贺远的衣袖,小声说。 贺远轻轻点头,“我试试看。” 他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发现确实如叶荞说的那样容易爆汁。 三人吃了满意的一顿饭。 叶荞吃到最后都吃撑了,可见她吃了多少。 钱金玉吃完还羡慕地盯着她的肚子:“小荞,你也太厉害了,竟然可以吃那么多肚子还不撑,也不长胖。” “我是不长胖,我长高,主要是平时还要训练,不多吃点一会儿就饿了。” “打扰了。”钱金玉拱手,一脸的生无可恋。 作为胖子,锻炼?那是不可能锻炼的。 “走吧,吃完就回家看书去。” 贺远起身先去把饭钱结了,回来就说了这么一句。 钱金玉哀嚎一声,跟着贺远一起。 叶荞问:“阿远,你们在家看书吗?” “嗯。” “等过两日,夫子来县里了,再一起结保去县衙报名。” 贺远点头把情况说了。 叶荞见此,也就不好打扰两人读书了。 反正她也没啥事干,跟着一起回去。 接下来的几日。 贺远跟钱金玉都在书房里读书。 叶荞则把新弄回来的蜂蜜加上珍珠一起,制成还不错的护肤品。 三月十五这一日。 叶荞陪着叶老爹,贺远一起去报名。 他们先去县衙外不远处的茶铺子跟这次一起结保的同窗和夫子见面。 “齐夫子,真是麻烦了,一会儿办完事,去吃锅子?”叶老爹上前跟夫子热情地打招呼。 齐夫子眼睛笑弯弯的:“叶老爷,你邀请我我可就不客气了,不过不妨把这顿饭放到成绩出来后?” “到时候顺便给阿远庆祝一下。”齐夫子显然对贺远很看好。 那就是看亲传弟子的眼神。 “行啊,那就借你吉言了。”叶老爹爽朗地笑。 “时辰差不多了,各位学子们,走吧。”齐夫子看了一下时辰,就带着五个学子往县衙里走。 这次钱金玉也是跟贺远一起结保的。 另外三个也是平时在学堂里关系好的同窗。 叶荞跟叶老爹就坐在茶馆里等。 报名的程序并不复杂。 等报了名,考试时间也就定下来了,在三月十八,考三场,一天一场。 考试这日很快就到了。 一大早。 叶母就起床把饼子给贺远做好,放到专门的布袋里,叶老爹则帮忙检查行李,看纸墨笔砚等物可有缺失,书本写了字的纸张等全都拿出去,不能放到考篮里,免得被判定为作弊。 “阿远啊,早上就吃饼子,别喝粥了,免得到时候想上厕所,也不方便,你先在家里解决了。”叶母比他本人还紧张。 贺远哭笑不得。 “娘,只是童生试,不算什么,我会努力的。” 叶老爹在旁边的拍了拍他的肩:“不错。” 叶荞悄悄捏了捏贺远的手,她倒是一点都不怕贺远考不中,所以比他本人还自在。 等把贺远送进考场时。 叶荞远远地蹲在旁边,还盯着看衙门是怎么检查的学子的行李的。 她还看见有学子直接被检查出带了一张纸作弊。 从棉服里搜出来的。 看那学子哭爹喊娘,穿着里衣冷得瑟瑟发抖的样子,叶荞为旁边被连累的另外四位学子可怜。 作弊的不是他们。 结果因为结保的问题,都不能考了。 偏偏里面还有一个年纪大的学子,看起来都十七八岁了,还来考童生,可见心理压力有多大。 果然。 那年龄大的学子,看见这一幕直接坐在地上就哭了起来。薆荳看書 “唉,真是可怜。”旁边茶馆里有人说。 “是啊,真可怜,被同窗连累,又要等明年后年才能考了。”叶荞煞有其事地跟着点头。 旁边的大叔嗤笑一声:“小丫头,他最可怜的可不是这个,而是白白浪费了五两结保费。” 叶荞一听,也对啊,结保是要给银子的,但凡条件差点的家庭,估计都难以承受,能挤出来都不错了。 “就不能退吗?”叶荞随口问。 第三百六十七章 出成绩 “那就要看帮他们结保的秀才,是什么性子了,有乐意退的,也有不乐意退的,毕竟那秀才也是倒霉,出了这事,以后谁还敢找他结保,都是受到的连累。” “我得去打听看看这几个学子,还有背后的秀才,以后我家孩子钥匙去参加乡试,可不能找这位结保,也得离远点。” 叶荞听了有些沉默。 其实这种事很正常。 大家家庭普通,都经不起折腾,自然是离这些麻烦越远越好,但那秀才跟另外四个学子可真是无端受到牵连。 “不成。” “爹,我们也得仔细盯着跟阿远一起结保的同窗!” “万一出这种事,被连累了,岂不是糟糕。” 叶老爹刚刚在旁边也看见了的。 他甚至还看见了五个一起结保的五人都揣了小纸条,被检查出来。 他虽然不懂这些学子的想法,但如果阿远被连累了,就真的有种憋屈的感觉了。 “行。”叶老爹点头,比叶荞还慎重。 好在这次贺远他们没有任何问题,顺利进去了。 一场考试要考一上午。 叶荞跟叶老爹在考生们都进去了后,也就离开了。 “爹,你觉得我们开个铺子怎么样?”叶荞在县里逛了一圈,发现了一点商机。 “什么铺子?”叶老爹本来是随意逛的。 “杂货铺。” “你没发现吗?县里的新鲜玩意儿少,但从外地运来的新鲜玩意儿,以及外洋人带的东西,就比较稀奇,卖得也快。” “我们现在找货源怕是有点晚。”叶老爹从实际情况考虑,指出里面的问题。 “没关系,我们百宝阁,东西主要是卖稀奇,不在于数量多。” “你有什么想法?” “我想卖布偶玩具,胸针,假花。” “假花其实也是真花,把活花用特殊手段保存起来,能保持个两三年,还能闻到真正的花香呢,用蕾丝包装。” “布偶玩具主要是搭配着童话故事一起,配套卖。” “胸针就简单了,穿裙子搭配用的。” “除此以外,还有我自己做的护肤品。” “精美的陶瓷。” “玻璃杯。” “老爹你弄的葡萄酒。” “从西域送来的玛瑙。” “火树银花等装饰品。” “多着呢,一样样卖,能卖许久。”叶荞觉得卖得少而精,但价格贵,赚头可很大的。 到时候她还能去府城也开这么一个店。 主要是新奇。 她脑子里的做梦见识的那些就很新奇,完全可以拿来赚银子。 “你找上我,是不是想让你爹我帮你管理铺子吧?”叶老爹可了解她了,一开口就知道她在想什么。 叶荞讨好地笑:“嘿嘿,爹,你最好啦,我这不是要忙着准备新品货物么,也没时间时刻盯着铺子。” “你啊。”叶老爹很是无奈。 “行吧,我会让你娘帮你安排掌柜的。” 叶老爹没有自己去掌控这些生意,而是交给了妻子,家里的日常开销管家之类的都是妻子来干,手上得有银子,他还是专注于练武,培养一些护院吧。 就像小荞说的那什么保镖。 他作为男人也得有事业是不,虽然没机会入伍当兵杀敌,但训练一些有身手的护院还是没问题的,到时候指不定也能为国贡献。 晚上。 叶母就知道这个事了。 她第二日就出门去买了下人回来,管理百宝阁,掌柜则是从村里挑选的人。 别说,左旋他们办事可真快。 贺远还没考完。 叶荞就已经得到了新的铺子。 铺子被安排在城东,花了六百两买下,价格着实不便宜,但优点是四处都住着富豪乡绅,客人离得近,铺子地理位置好。 叶荞在家让贺远帮忙,把洋娃娃给画了出来。 她又去找了几个绣娘,先住在铺子后面的院子里,买好材料,把洋娃娃做出来。 第一款是兔年特供的兔子警长。 话本子的内容由叶荞来描述,贺远来润笔写。 贺远写故事的本事确实不错。 当叶荞拿着这些故事,去找书铺合作的时候,书铺直接就答应了。 “先刊登一百份,卖了试试看。” “叶姑娘,你家的铺子里真有上面画着的实物?”书铺掌柜问的是兔子警长的玩偶。 “掌柜,放心,三日后,我给你送一个实物过来,你只需要给大家指路,让他们来我铺子里买就行。” 掌柜的一听,心里信了大半。 等把叶荞送走后,他赶紧安排印书的先把这话本子的内容印刷出来。 “掌柜,不就是一些小故事,真的能有人买嘛?”书铺里帮忙的学童挠头问。 “当然,你是大人,看起来觉得一般,可你再看看里面的插画呢?能不喜欢?年纪小的学子今年更多了,听说是京城在宣扬读书人,让大家读书识字,到时候看这些内容的人就更多了,你看我们书铺,唯一好看的话本子,也就是之前我定来的,其他的都太普通了,不是书生跟富家小姐,就是狐狸精跟赶考书生,都看腻了,总算来了个新内容,读者也会觉得新奇。” 书铺掌柜还不知道叶荞拿的话本子就是贺远写的。 他凭借卖贺远一直以来在写的修仙类话本子大赚特赚,日子过得可悠哉了。 等叶荞看见兔子警长玩偶时。 贺远已经考完了,并且出成绩了。 她一大早,先跟着贺远一起去看告示。 “中了中了,阿远,你第一名!”钱金玉比贺远本人还积极,安排了小厮去盯着成绩公布的榜单。 “少爷,你也中了,十六名。” “真的吗?哈哈哈,我也太厉害了吧。”钱金玉笑得跟个憨货似得。 旁边的学子听到两人的话,羡慕坏了,纷纷往里面挤,一边挤还一边望:“我的名字,我的名字……一定要榜上有名啊。” “啊,我也中了,真是太好了!” “走走走,我们快回去,这里太拥挤了。”钱金玉忙说。 考过了县试,说明基础知识是扎实的,只是第一场,等再通过接下来的府试,就是童生了,到时候就具备了参加院试的资格,能获得秀才功名了。 第三百六十八章 钟文 秀才虽然不能做官,但也是提高了社会地位。 能帮学子结保赚银子,还能免税,最关键的是家里不用去服徭役了,生命安全不受到威胁,比童生可好得多。 考试成绩出来。 这次齐夫子带着的学子都考中了。 虽然有名次靠后的,但至少也过了不是吗。 这头。 叶老爹果然邀请齐夫子去吃锅子。 家里给贺远庆祝。 贺远主动邀请了一起考试的学子来家里。 叶母一听读书人都要来,热情得不行:“好啊,那我就安排厨娘多做点吃的,阿远,你问看看大家都喜欢吃什么,娘这边准备。” “娘,不然我们吃锅子吧?自己烫菜。”贺远不想叶母太辛苦。 叶母却打着关心学子们家庭情况,询问一下有没有合适叶晴成亲对象。 这一问还真有。 “钟文,你家族里还真有一位秀才?那你怎么不说啊?”钱金玉好奇地追问。 被问到的钟文是一个年纪才十来岁的小少年,长得清秀,他被这么直白地问,还有些害羞:“嗯,有,是我堂兄,他在家守孝,不过明年可以参加乡试了。”ζΘν荳看書 乡试考中就是举人老爷。 “他家比较家贫,平时在家自学,没有来学堂里读书,我,我家也条件普通,没办法帮他,但我堂兄读书真的很厉害。”钟文着急解释,看起来像是对其堂兄很崇拜。 叶母在旁边听着,心里感官还不错,就引导着他继续说。 “那你堂哥也算是苦尽甘来了,不知道他多少岁了?” “回婶子的话,我堂兄今年十七了。” “那应该成婚了吧?” “还……没。”钟文有些结结巴巴的,垂眸生怕被看透,他也不想说漏嘴,只一个劲地强调他堂兄很好。 叶母一看就知道里面有故事啊。 “娘,我去帮忙端菜。”贺远拉着叶母一起进去,等进了厨房,才小声说:“娘,你是想给晴姐介绍个哪样的?” “就当地的秀才,离得太远了,你大伯他们也照顾不到,人品过关,穷点也没啥,你看你小姨,她嫁给张春程,如今日子过得也不错。” “主要是人品是吧?”贺远点头表示自己知晓了:“娘,我会帮你的。” “嗯?” “我去帮你问。” “诶,还是阿远乖。”叶母明白他的意思后,那叫一个开心,就差伸手去揉他脑袋了。 “娘,不过就算找到合适的,估计成亲也要等明年乡试过后了。”贺远不得不提醒一句。 “放心吧,我跟你大伯母都考虑到这一点的,你晴姐今年才十五,再等两年也合适。” 贺远放心了,他端着一盘炒菜出来,自然而然地坐在钟文身边,询问他这次考试可有遇见什么难点。 钟文见贺远这个学霸乐意指点他,连忙把自己的疑惑问题都问出来了。 等把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给他解释了。 只见钟文又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的内容明显更深了,不像是他平时会涉及到的。 贺远心里已经有了猜测,询问:“你这些问题,要参加乡试的时候才会涉及吧?” “阿远你看出来了啊。”钟文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实话实说道:“其实这些问题是我去请教堂兄问题的时候,堂兄正在看的。” “他没办法来学堂读书,就只能平时把一些疑惑的问题整理出来,等积累一个月后,再去找学堂里曾经教过他的夫子解惑。” “听你这么说,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堂兄的名字呢?”贺远说话向来不会触碰到别人不喜的点。 钟文也不是心思多么深沉的人。 他根本没多想,也没意识到贺远是在套话,随口道:“我堂兄是在隔壁的县城上的学,我家其实离镇上有些远,不过我听说镇上书院夫子教得更好,就来了。” “其实就是王夫子,当年因为王清师兄年纪轻轻就考上秀才的缘故,在十里八乡都出名了,我来了后才知道所言不虚,幸好我换学堂了,不然这次我未必能过呢。”钟文庆幸地说。 他的年纪比较小,但进学的年纪却比较大,仔细算起来,他也不过才学习了一年多,能去考童生,绝对是天赋比较好的了。 “原来如此,那我给你讲吧,你仔细记上,自己还可以写一份。”贺远回报他。 钟文一听,激动坏了。 连忙拿起铅笔就把贺远说的内容记下,连饭都顾不上吃了。 还是贺远等把紧要的问题回答过后,出声道:“阿文,先吃饭吧,别一会儿都冷了,等吃完饭我们再满满学,反正还要在县里待一段时间,县令大人应该会开宴,我们都得去参加。” “对,吃了饭再学习,你们这些孩子啊,真是太努力了。” 叶母热情地给钟文盛了热汤:“来,先喝一口热汤。” “谢谢你,婶子。”钟文羞得脸红彤彤的,十分不好意思,尤其是见叶母给他盛了一大碗的莲藕汤,里面肉都有好几块,他连忙阻拦道谢。 “多吃点,身体好。” 叶母就喜欢这些腼腆的孩子,一看人品就过关。 贺远无奈地朝娘眨了眨眼睛,示意她不要太热情了。 叶母笑呵呵地点头,做了个闭嘴的动作,像是生怕打扰到贺远的大计一样。 贺远给钟文介绍:“吃点炒鸡杂?这个菜比较辣,我家小荞最喜欢,她去铺子里忙了,都没空回来,不然啊,你肯定吃不到。” 钟文见他笑得甜蜜,提到叶荞时,整个人都柔和了,有些羡慕两人的感情,他傻兮兮地点头:“阿远你跟妹妹关系真好。” “唔,这个菜真好吃。”钟文别看时个腼腆小年轻,还很能吃辣呢,被辣得满脸通红也不放弃。 倒是贺远,听到他的话,脸上的笑容都勉强了。 什么叫跟妹妹关系好。 啧。 真不会说话。 “你跟你堂兄关系也不错。”贺远懒得绕弯子了,直奔主题。 “对啊,我们关系挺好的,主要是我堂兄性子好,谦逊守礼,严于律己,对堂兄妹都很关爱。”钟文一提到他的堂兄,话就多了。 第三百六十九章 约定 贺远夹了一块红糖糍粑,慢慢吃着,一边问:“你堂兄什么时候守完孝,要来镇上学堂读书吗?” “我堂兄今年六月就守完了,但是他不能来学堂读书。”钟文有些尴尬地挠头,也许是知道贺远不会笑话他,他实话实说了:“我堂兄家情况比较特殊,他父母双亡,抚养长大的奶奶临死前把所有的积蓄都给了小儿子,也就是我堂兄的小叔。” “老太太从来就偏疼小儿子,虽然对我堂兄也不错,可临老前还是觉得让小叔照顾堂兄好,结果等老太太一走,小叔就不让堂兄进门了,更别说是家里的那些祖产,地之类的。” “幸好还有族里帮忙,强行要求小叔分出两亩地来,不然堂兄只怕日子更难过。” “堂兄之后就凭着两亩地简单生活,平时笔墨纸砚的耗费,就靠给帮人写信、写春联、教认字等活儿。” 贺远了然地点头。 “我明白了,那你堂兄能凑够赶考的银子么?” “能,我堂兄很勤奋,而且就算我堂兄银子真的不够,我爹也说了,到时候就算是借银子给他,也得让他考,比起我,堂兄的学识可扎实多了,要不是守孝也不会错过这么多年的乡试。”钟文腼腆地夸奖了一阵堂兄,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阿远,那个不好意思啊,一不小心我就说多了。” “没什么,你堂兄人品好,以后当官也是造福百姓。”薆荳看書 “快吃菜,等我们考完了回去,去你家看看你堂兄,顺便跟他交流一下学业。” 钟文也不觉得奇怪。 只当贺远是读书人常有的习惯。 等饭后。 贺远跟叶母把这事说了。 “这好啊,等到时候亲自去看看,家庭贫困没什么关系,主要是自己能干,能立起来,日子就能过好。”叶母跟叶老爹也是这么把日子过好的。 倒不非要去挑选男方的身家,主要是还是看人品和个人能力。 果然。 接下来。 县令举办宴会,邀请这次通过县试的学子,贺远等几个同窗都去了。 叶荞忙着生意。 “这么多客人啊,这不是还没开业么?”叶母一大早就跟着叶荞到了百宝阁外,看见门口围满了人,好些还是一看就富贵人家的少爷小姐。 叶母跟叶荞在县城里认识的人家不多。 她们又低调。 认识她们的也就只有当初跟叶荞来往的那些姑娘小姐了。 不过这些都是适龄的年龄段,几乎都定亲在家,很少出门,还有的更是出嫁了。 就说当初积极找叶荞想要盯礼服的谢蓝就已经成亲了。 “小姐,夫人。” 门口的掌柜,看见两人,主动上前打招呼,低声说:“老奴带你们去二楼的休息间。” “不用,你先忙吧,我先进去看看。” 叶母对铺子里卖的货物很感兴趣。 也不用掌柜的带路,她自己就去看了。 叶荞也对招呼客人没兴趣,把开业的事都交给掌柜后,跟着上楼。 “这玩偶还真漂亮。” “看起来不像真的,却又像。” 叶荞在旁边笑,心想,可不是么,把特征都表现出来了,自然就觉得既像又不像。 两人才刚走进二楼呢。 楼下抢购的声音就传出来了。 “掌柜的,我要买这写玩偶,一样来一套,这个化妆品是以前县里流传的百宝阁的啊?我之前总买不到,你们这的货是真的还是假的。” “这位小姐,百宝阁的标志是不会有问题的,以前我们百宝阁只通过各种渠道售卖货物,没有实体店铺,如今啊,算是有史第一个,再过不了多久,百宝阁在府城也会开店铺。” “你们这时候买,肯定不亏,指不定还能买到限量版,以后其他地方都买不着。” “何况今日消费满五十两银子,有赠品,赠完即止。” 掌柜按照叶荞写的销售手段,很快就让大家的情绪都热情起来。 别说了这些客人了,本来大多就想买护肤品,没渠道买,这会儿恨不得多买些,就算自己用不着也可以拿来送人还有面子。 很快,护肤品就被卖完了。 抢不到的客人,只能退而求其次地去买其他的产品。 从玩偶到小挎包,再到各种装饰品。 整个铺子就像是被扫荡过一样。 很快就出现了各种货物都卖光缺货的情况。 “掌柜的,护肤品,玩偶,蝴蝶装饰品都已经缺货了,还剩下一些小玩意儿,现在怎么办?”几个小二一前一后纷纷去找掌柜。 掌柜打算盘打得手抽筋。 心想,他也没遇见过生意这么火热的情况。 要让他来说。 真是百年难得一见。 不过,想想里面的东西都是些新奇玩意儿,价格又适中,还限量,会卖得这么好也就不奇怪了。 “你去通知客人,说明日再来,我们明日会努力补充货源。”掌柜挥了挥手,让他们赶紧把消息通知下去,免得怠慢了客人。 “还有啊,那礼盒包装也得弄好,不能糊弄,该送的赠品也不能偷漏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家小姐强调必须要把包装弄好。 掌柜反正就听令行事。 他可不想让小姐失望。 很快。 小二们招待着客人,把买好货物的都送走,没买到的也安抚下,给了准话。 等这些小姐夫人少爷一回去。 不等一日。 百宝阁开了铺面以及货品还每日都限购的消息,就传遍了县城。 “小姐,明日还是定今日那么多货吗?” 下午。 掌柜的算好了一日的账本,就去找叶荞、叶母整理消息。 总结下来,一日的收入足足有五百多两,扣除一切成本,净赚了上两百两。 因着是刚开业的缘故。 生意才能这么好。 不过。 按照现在的趋势,只要货品的质量有保证,之后每日净赚五十两还是不成问题的。 这么算下来。 一个月就能赚一千五百两。 “嗯,每样货品必须每日限量,只有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们确保质量,才能赚更多,不能毁掉自己的口碑,不然名声想维持回来,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第三百七十章 好东西 “好。” 掌柜点头。 果然。 接下来几日的生意依旧火爆。 玩偶、化妆品,以及一些从西域、海外送来的琉璃瓶之类的是最好卖的。 每日都能卖完。 导致铺子里的活儿很少。 “唉,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铺子的生意不好呢。”小二一号说。 小二二号扬起下巴:“胡说什么,我们这叫高端大气,平时来往的老客户,就足够买走所有的货物了。” “我们贵精不在多。”小二三号自信地说,“再说了,我们卖的商品,肯定会流传到大户人家家中,到时候就更不愁卖了。” “你们能这么想就好了,大家要是太空闲,就过来记一下我们每种货物的介绍。”掌柜对着几个小二说。 几个小二没人拒绝的,因为他们卖得越多,每月发的月钱越多,而且,每个月还有不少假期,这么好的福利待遇,没人乐意离开,自然要努力干。 干完了本职工作也不用再加班。 直接在后院的员工房里就能休息,还能出门闲逛。 叶荞见百宝阁的生意进入正轨了。 也就没有往百宝阁去了。 只有掌柜的,在需要新品时,才主动过来找她。 叶荞这两日跟着贺远一起四处去参加学子游园会。 认识了不少的人。 都是跟贺远关系好的。 在县城里,也有不少学子听闻过他的名声。 尤其是当这次贺远得了头名后,想不知道都难。 “贺弟,你什么时候去府城参加府试?”刚认识的一位叫冯春的学子问他。 贺远身边的矮桌上坐着叶荞,桌子上摆放着各种好吃的,大家都知道她的身份,虽然对混迹学子宴很奇怪,可也没人斥责什么,就是这么现实。 “过两日就出发,冯兄呢?” 贺远给他倒茶,一边询问。 冯春主动邀请:“那可真是凑巧了。” “我们也准备不日出发,贺弟可要一起?” “可以啊。”贺远跟这些学子认识的时间不长,对冯春喜欢四处结交友人的习惯却还算了解,跟着对方的好处也简单,能提前认识其他的学子,了解那些学子的消息,也能提前规避一些麻烦。 “那贺弟,到时候一起在客栈联络啊。”冯春非常满意他的回答,给他同饮好几杯茶,就把贺远拉着去认识县城里的学子。 贺远是谁啊,看着年轻,心眼子可多了。 一场宴会下来,连这些同科考试的学子的祖宗十八代都挖出来了。 其中就有冯春,今年十六,已经娶妻,妻子家境还不错,能供他读书,但冯春本人风流,不算是什么好夫家,平时来往也爱面子,喜请客。 贺远对他处于不能近交,但也能来往的界限内。 天黑之前,聚会就散了,这也是最后一场。 钱金玉找到贺远、叶荞两人一起回家。 “唉,这几场文会也没什么意思,什么都没学到,就光一个劲吹牛去了。”钱金玉坐在马车上还在感叹。 他最近蹭叶家的马车也习惯了,除了带个书童。 平时到了叶家后就自己走回去,也能顺便锻炼一下身体,毕竟他太爱吃,身体比较胖。 “等到了府城,到时候再分开,你在家安心学习,你能坐住就行。” “嘿嘿,我这不是比较八卦好奇么,其实光在家学习也没什么意思。” “对了,小荞你家的护肤品还有没有?我的都快用完了。”钱金玉摸了摸脸,觉得自己都糙了。 贺远眉头微跳。 叶荞一听是隐藏的顾客,当即道:“有,还有护手霜,你要选不?” “要!” “走,我们回家一起。” 钱金玉到了叶荞的工作室里面,看见了摆放在木架上的一些护肤品成品,他瞪大了眼睛,“哇,这么多,早知道我就该早点来。” “这个是竹香的是吧?我想买一套的,都是这个味道的,不需要美白效果,能让我脸不要太油就行,明明我也没吃什么,怎么总感觉自己脸上油乎乎的,我大哥总是以此为理由来说我。”钱金玉表示非常的苦恼。 “那是皮肤的原因,不过你要少吃辣,否则脸上容易冒痘。”叶荞其实对这些方便的了解比较少,更多时候都是去找齐神医询问过,才再次改良,效果比她最开始做出来的要好得多。 “啊,不行,让我少吃辣,跟叫我不吃有什么区别。” “也是。” 叶荞煞有其事地点头,“那你就多运动,找齐神医给你找点药膳,应该能解决。” “光用你坐的护肤品就很不错了,至少比我以前好,感觉用了后洗脸都洗得干净了,听说朝廷选人才,还得看样貌呢,我现在的样貌就不错吧。” “是还不错。”贺远在旁边点头。 有了他这话,钱金玉放心了,心情都好了起来。 等他带着一木盒子的护肤品回到家,悄悄咪咪地往他的院子走,结果刚走出进前院,就遇见了钱大哥陪着钱大嫂出门。 “金玉,你从哪里回来?”这是钱大嫂问的,她挺着肚子,一脸慈爱。 钱大哥却一眼看见了他手上提着的木箱,狐疑地说:“你带的什么回来?给我看看。” “全是书,你以为有什么?”钱金玉表面上翻了个白眼,心里却惊慌起来,他就知道大哥不是个好人,单反他有什么好东西,都要抢,他坚决不能露馅。 “真的?”钱大哥不太相信。 尤其是自家幼弟自从跟叶家来往密切后,总是能带回来好东西。 要么是百宝阁里出的那些有意思的玩具,珍品,琉璃等,要么就是一些外面没得卖的吃食。 不仅味道好,还做法奇特。 他跟妻子就爱吃叶家做的饭菜。 可惜他安排厨子复刻,味道也有些不同,主要还在于他没办法从叶家要来更多的菜品去研究。 “当然啊,我今日是去参加的文会,不带书,还带吃的啊。”钱金玉故意这么说,还对他翻了个白眼。 钱大哥本来是相信他了。 但这会儿见他这么嚣张。 就不想放他走了。 钱大哥挥了挥手:“小胡,去把少爷的书箱拿过来,让我看看里面有些什么。” 第三百七十一章 帮忙 “啊啊啊啊。” 钱金玉见自己大哥竟然这么绝情,还马上就要发现秘密了,抱起书箱就往他的院子跑。 “嘿,肯定有好东西,护院都把他拦住。” 钱宅的护院自然是听钱大哥的。 钱金玉很快就被抓住了,他干脆直接抱着书箱耍赖:“大哥,你别太过分了,我是你弟弟,你还能不能对我有点兄弟情。” “你有好东西不跟我分享,还说什么兄弟情,你好意思?”钱大哥一点都不受他影响,亲自过去把东西抢了过来。 “你们两兄弟啊。”钱大嫂无奈地笑。 钱金玉直接抱着自己大嫂叫冤。 “大嫂,大哥真的太过分了,你管管他吧,你看他光欺负我,呜呜呜,我以后是不想跟他一起出门了。” “你小子,再嫌弃,也是我陪你出门,哼,你不乐意,我还专门就要跟着。”不得不说,钱大哥也很有反骨了。 钱大哥说着话,就把木箱打开了,看清里面的东西,他直接拿出来看。 “这不是百宝阁出的护肤品么?我说金鱼,你一个男孩子,往脸上涂脂抹粉做什么,还是留给你大嫂和你侄女用吧。”钱大哥说着就想直接贪了。 他悄悄挑选了两样适合自己的,往衣兜里一揣:“大哥,你别太过分了,男子怎么就不能用了,那本来就是给男孩子用的,就不适合女性,再说了,我那是用来治我额头上的痘痘,就算是护肤品,也要对症下药才行,可不能乱用。” “大嫂,你说对不对?”钱金玉为了保住他的护肤品,可谓是煞费苦心,口水都快说干了。 可惜。 他低估了百宝阁出品的护肤品的吸引力。 钱大嫂也走过来跟着一起看。 “哇,这是百宝阁的美白面霜?” “这也可以孕妇用,我问过,金宝……大嫂给你其他好东西,你跟我换成不?” “大嫂,你都怀孕了,还擦面霜不太好吧?”钱金玉都快哭了,早知道他就不偷偷摸摸手贱,背着贺远,跟小荞要了一些,结果这下好了,反倒吸引了大嫂的目光,大嫂也不会帮他了。 “这个面霜很好用,有美白的效果。” “最关键的是淡斑,你看见我的脸没,怀孕就冒出斑点来,难看死了。”钱大嫂一想到自己夫君可能会在自己怀孕期间纳妾,她心里就很不爽了。 变美势在必得! “大嫂,我给你一份成不?大哥的就没必要了吧,你看他变那么好看,绝对是不怀好意。” 钱金玉对钱大哥是恨不得给他也挖坑。 越说越觉得有道理。 钱大嫂说:“你大哥我也管不着。” “那什么,金玉,我先走了啊。” 钱大嫂拿着东西就走了。 至于钱大哥,早就把他喜欢的东西悄悄揣进了兜里,好歹最后还给他留了个护手霜。 钱金玉抱着空荡荡的木箱,瘪着嘴巴就回院子里。 只是回去后越想越气,钱金玉干脆就直接就收拾好行李,跑去找贺远,坚持要跟他一起住。 “你跟我一起住?”贺远试探地问:“东西又被你大哥拿走了?” “对啊,阿远,我太惨了。” 贺远一点也不意外,钱金玉也有意思,他每次都被抢,偏偏每次又乐此不疲地藏,估计是想赢一回,可惜,他大哥是做生意的商人,肯定比他奸诈多了。 “没事。”贺远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还有下一次,倒也不必这一次哭完,意思意思就行了。” 钱金玉:“……” 他到底是该伤心还是不伤心? 他还没想好呢,就看见叶荞走过来。 钱金玉连忙叫住她。 “小荞,你别走,我有事找你。” “嗯?”叶荞刚从铺子里回来呢,她跟叶母还准备再买些行李,等着这次坐船去府城路上用。 “那个,嘿嘿,你做的护肤品还有吗?”钱金玉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叶荞一听,挑了挑眉。 “你又怎么没了?” 钱金玉就控诉的语气,把她这悲惨的过程给说了出来,结果自然是很惨了。 叶荞掏了掏耳朵,轻咳一声阻止他的唠叨。 “我手上没有材料了,你要实在想要,就只能等去府城的路上给你做。”对自己人叶荞还是大方的,反正人家又不是不给银子,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钱金玉当即点头,笑得跟狗子一样:“要要要。” “小荞你真是太好了。” 他说着就朝叶荞扑过去。 只不过还没靠近呢,就被贺远出手拦住了,他有些无语:“好好说话,动手动脚做什么。” “我这不是激动么。” “呵……”他都后悔帮这小子了。 “你想要小荞的护肤品也可以,不过等到了府城,百宝阁的铺子,就要麻烦你帮忙找了。”贺远主动出声,把他拉进来。 “只是铺子?不需要其他的?”钱金玉大气地问。 “用不着。”这次是叶荞出声来,她怕自己再不开口说话,钱金玉就要被阿远当成地主家的傻儿子给哄了,到时候她还是得出声阻止,实在是看不下去他太惨。 “好了,阿远,你就别逗他了。” “金玉啊,你只需要找个熟人帮我介绍铺子的选址就行。”她也不缺银钱买铺子,主要是不想被坑。 本来她是准备等去了后,跟爹一起,找齐家帮忙的,毕竟是合作对象。 但既然钱金玉要主动帮忙。 她也就省了这个麻烦。 商人嘛。 什么代价最小选哪个。 “好啊,没问题。”钱金玉拍着胸脯说。 三日后。 所有人准备好,坐上了钱家的商船,几乎所有要去府城考试的学子都上船了。 不出意外。 开船没多久。 就有学子晕船,吐得不行。 钱金玉先去找了船长,拿了点晕船药来。 结果还是有几个学子晕得不行,不管用,其中就有钟文。 “你试试看这个耳贴膏药,是我们从村里带来的。”贺远没提齐神医的名字。 齐神医在村里是养老的,平时医术也不错,但传出去的名声并不远,也跟他故意为之,村子里都觉得他很厉害。 第三百七十二章 去府城 但离得远的村民就觉得只是普通的乡下大夫而已。 “谢谢阿远,我试试。”钟文没什么犹豫的,就接了过去,贴在耳朵后面。 他在床上躺平,觉得没那么难受了。 加上贺远一直陪他说话。 钟文自己都没意识到,他根本就不晕船了,甚至还兴致勃勃地准备起来,去写文章跟贺远讨论。 “钟文,你不难受了?” 旁边同窗叫住他,一脸惊愕。 “诶?我不难受了?”钟文也一脸懵逼,他完全没意识到这点,等反应过来,高兴地下床在屋子里跑来跑去。 “诶,真是太好了,我不晕船了,太好了,可以继续看书了。” 旁边的同窗见此,忙哀嚎一声,朝贺远说好话:“阿远,救命啊,我也想用你家祖传的秘方,我也要学习!” 贺远闻言眯了眯眼:“刚刚你们不还是嫌弃嘛。” “嘿嘿,我没嫌弃,就是太难受了,不想动。”同窗讨好地笑,其实也是他老毛病了,家里条件好,对乡下大夫的医术就不怎么信任,虽然如此,但他对贺远还是没啥意见的,拒绝也是委婉地拒绝。 这会儿想要了,可不就得厚着脸皮么。 别说,经此一事,同窗后来对万事都不再抱有偏见,总想着试一试,不过,他也聪明,不会乱试。 “行啊,等你好了,给我写一篇宣传文章,我就给你。” “成,没问题。”让一个学子写一篇文章什么的,简直太容易了。 果然。 贺远给的晕船贴,成功治好了几个同窗的晕船。 同窗们都答应了给他写文章。 等贺远说是写关于介绍百宝阁里面的物品的文章,几个同窗都愣了,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百宝阁内,到底有哪些货。 不得不说,也是非常的懵逼了。 贺远就带头。 第一个文章是玩偶。 第二个文章是护肤品。 第三个文章是番邦琉璃。 第四个文章是…… 几篇文章写下来,有的写的华而不实,有些则从经济背后出发,内容牵连到了经商的事。 相互看完后,尤其是贺远的文章。 大家都沉默了。 “原来经商竟然也能让百姓富裕?” “这不对啊,不是都说商人最奸诈么?” “倒也不是不对,只是我们没看清商业的本质,比如说,并不是说有的武器都是凶器,全看使用者的品质。” “对啊。” “还是阿远写的实用。” 不管这些学子怎么讨论商业的问题,写了多少文章是当下没有的,他们的感悟加深,见识也有了更多不一样的,总之,这都是一件好事,从原本一层不变的想法中站出来,才能看见更多新的东西。 就算等以后真有哪个当官了,也不会一味地想法子如何独立百姓跟商人,而是有更多其他灵活的互利互惠的方法。 最后。 这些文章拿出去宣传并不好。 同窗们商议了一下,还是决定都写诗,诗歌内容就是关于百宝阁里的货物的。 叶荞这些日子,一直在画设计图,以及写好话本子的大纲,等着贺远润笔。 其实她已经在考虑找其他的秀才来润笔,毕竟会写文章的不少,倒用不着让贺远又读书,又要写故事,实在是有些耽误他的时间,浪费才华。 何况他自己也还要写。 等百宝阁生意做大了,恐怕要写的故事书就更多,到时候他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既然如此,请人就势在必行。 叶荞正在跟叶老爹商议这件事了。 叶老爹都不带犹豫的:“请人,反正我们又不缺银子,还能给一个读书人凑钱的机会,也算是给对方一个便利,读书人嘛,谁知道以后会有什么前程。” “至于阿远,他年纪小,精力不够,光努力读书就很累了,还是别耽误时间来写故事了。” “当然,最要紧的还是他是读书人,要是被人知道写这些故事,说不准还会拿来攻歼他。” 叶老爹本来就是聪敏人,去了一趟京城后,更加知晓一些人的底线有多低。 当初要不是因为皇帝派人在身边保护。 他都不确定会被多少人利用。 那些人一开口就是挖坑,朝廷也一直争议,怀疑他的水泥方子来路不正,又说哪里有那么多凑巧的事,建议朝廷派刑部彻查他家祖宗十八代。 叶老爹一开始就做好了准备,若不然,还真不知道会面临什么为难。 说是调查,谁知道会不会陷害他。 “好。”叶荞闻言当即点头。 她可不想自己随意的举动就害了阿远的官途。 “爹,小荞。”贺远回来时,手上拿着一叠白纸,上面写着诗。 “阿远回来了啊,快坐过来休息。”叶老爹给他倒了一杯茶水,又把糕点推给他吃。 贺远忙了这么一上午也累了。 “爹,你们在忙什么?生意上有遇见难题吗?”贺远拿了一块紫薯红豆糕在吃,搭配着清新的茶水,味道很是不错。 “在计划开百宝阁分铺的事,杂事比较多,难题要等去府城后才知道。”叶老爹实话实说。 贺远把纸张递给他:“爹,这是我找同窗写的诗,你看看呢?如何?” “我看不懂这些。”叶老爹看见字就头皮发麻,连忙摆手。 叶荞就拿过去看,看了一会儿,觉得有些诗朗朗上口,比较适合传播,有些诗则太拗口了,如果是普通人只怕记不住。 “阿远,你是想靠这些诗宣传我们的货么?”叶荞不愧是了解他的人,光看见诗词,就能把他这么做的原因猜个八九不离十。 “嗯,是有这个意思,有诗歌宣传,更多人能知道百宝阁,到时候也不愁生意。” “到时候我们只需要在学子宴会上宣传出去就行。” 关于如何宣传就很简单了。 贺远把他的想法说了。 “阿远,如果不会给你带来麻烦的话就做,不然就算了,反正我们百宝阁光是护肤品,也不愁卖不出去。” “放心,不会有麻烦。”贺远心想,最多就是到时候一起斗诗,倒也没什么大麻烦,对他来说都是小事。 第三百七十三章 卡 叶老爹笑呵呵地说:“还是阿远聪明。” 叶荞听见两人商业互夸,在旁边颇为无奈,随手拿了几颗五味花生,慢慢吃了起来。 不过一日。 就到了府城。 走船运就是比旱路快些。 到府城时,刚天亮。 “阿远,你们准备去哪个客栈住?”钟文代表其他学子过来问他。 贺远身上还有露气,是在船上早起锻炼时沾染的,钟文见他穿着短打,露出里面漂亮的肌肉,有些惊讶,伸手捏了捏他的胳膊。 “阿远,你身体也太好了吧,一点也不像读书人。” “读书人也要好好锻炼身体,考试的时候多少学子就是扛不住,才半道被抬出来的。” “也是哦。” “君子六艺,武艺也是其中之一。”贺远随手把一武学书递给他:“你要是平时有空,也可以多练练,明年就乡试了。” “阿远,那我不客气了。”钟文平时也在地里干活儿,身体素质比大多数的学子好,在学堂里,夫子也有要求练武。 只是钟文没说,他自己也是经常在家里干农活的,身体素质不错,但却没贺远那么有力量。 他下意识想跟着贺远学习。 对方能把书读得那么好,还文武双全,是值得学习的对象。 贺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才回答他一开始询问的问题。 “我爹在府城买了宅子。” “你们大家是想去客栈住,还是租个小院子?”贺远虽然在问,实际上心中已经有数,尤其是注意到旁边另外几个学子,其中就有当初邀请他一起出发前往府城的同窗。 “黄兄说去客栈,能遇见更多的学子,相互交流。”钟文挠了挠头说。 “那你自己觉得呢?”贺远问。 钟文压低声音,当着贺远说了实话:“我想自己租个院子,价格应该要便宜些,每个同窗一人一个房间,也不会相互打扰。” “可以。”贺远点头。 “考试之前,尽量别参加那么多的宴会,考完再说。”贺远意有所指地提醒了一句。 钟文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朝他点头表示知道了。 贺远要回船舱房间换衣裳。 钟文跟他告辞,转身走向在甲板上等着的同窗。 “钟文,怎么样?阿远说了什么?”如今的贺远身份与他们不同,不仅有名师,家中还有爵位,相当于府城的贵族,这些同窗自然捧着他。 贺远心知肚明,也更加的谨慎。 “阿远家在府城有宅子,他建议我们单独租个民宅,更便宜些,还安静,交流的话,可以白日出门,客栈终归热闹了些,不适合安心读书。”钟文也不管其他人怎么想的,直接道:“我家境一般,住客栈确实太贵了些,有谁愿意跟我一起去住民宅么?大家可以一起凑房租,这一住至少要二十日。” “阿文,我愿意,我家境也一般。” 立即就有两个学子站出来。 其他同窗都是家住县城的富户,也不缺这点银钱。 几人对视一眼。 还是黄姓学子站了出来,拍了拍钟文的肩:“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去客栈了,主要是当时都定下了,不去住,押金也是不退的,我们就住鸿运客栈,你们确定了住处,可要过来通知我们一声,免得有文会不能及时通知你们。” “好。”钟文一点也不觉得自卑,哪怕因着这事跟他们有点意见不一。 可读书人都聪明,谁也不会为了这么点小事翻脸。 钟文带着另外两个家贫学子一起回去收拾行李。 等下船的时候。 齐旺竟然带着马车在下面等着,看见叶老爹他们下来,连忙迎了上去。 “叶老爷,你们终于到了,快我让人把行李搬上马车,回去早些休息。” “你怎么在?”叶老爹有些诧异。 齐旺笑着解释:“是我家的老爷安排小的过来的。” 叶老爹恍然,应该是之前他在县城里就联系了齐临,对方既然有心来接人,他也没有拒绝。 下人帮着把行李搬上去。 钱金玉过来跟贺远说话。 “阿远,我家的宅子离你们家不远,我可以去你家住吗?” “你愿意的话随时欢迎。” 其实贺远也不介意跟这些关心亲密的同窗住一起,只不过考虑到大家都不好意思,才没提及。 至于钱金玉,他根本就没有不好意思的时候。 这边。 叶荞跟着坐上马车。 她看见了钱金玉,顺便把在船上做好的护肤品给他。 钱金玉欢喜得不行。 “还是小荞你最厉害,用了你给我做的香皂洗脸,脸都干干净净的,舒服多了。” “以后百宝阁也有定制品,这是金卡,以后你可以去买,只要你想买的,都能提前调货给你。” “金卡?”钱金玉头一次听说:“县里的百宝阁怎么没有金卡?” “也有,一共三种卡,金卡,银卡,黑卡,每种消费满相应的额度,就能得到相应的卡,持卡可以有不同的优惠和预订功能等。” “意思是,以后就算你们铺子里限量的货物卖完了,我拿着金卡,也能买到?”钱金玉惊喜地摸着金卡,有些爱不释手。 “对,不过像有些比较珍贵的货,来自海外番邦的货物,就只能等到了货才能提取,一般只要是我们百宝阁自己能产出的,都能当场购买。” “那也太好了,我再也不用担心东西抢购了。” 钱金玉忙把金卡藏了起来,心里想着一定不能让大哥发现。 “那小荞,金卡应该不多吧?” “嗯,限量二十张。” 本来叶荞还没有想到弄金卡银卡这回事的,只不过后来客人太多,身份都不一般,大家都抢单,容易产生矛盾。 事情从掌柜那传到叶老爹耳朵里。 他随口跟叶荞说了,叶荞就想到了梦里的未来解决办法,还能增加销量,一举数得,便跟叶老爹说了,从此以后百宝阁也就多了金卡银卡一说。 钱金玉得了好东西。 更不想回去住了。 他赶紧去找了钱大哥,说了要跟贺远一起住,就带着自己行李跑了。 钱大嫂问:“就这么不管他?” 第三百七十四章 开业 “让他高兴一日,明日就把人叫回来,上门做客也不是这么做的。”钱大哥显然早有打算。 “今日让他一个人回宅子里,也不安全,我们不是要回你娘家么,等我们明日回来了,再让他回来,也好盯着点。” 商人之子考试危险吗? 说危险也不危险,因为平时学子发生意外之前,商人家里都会安排不少的人保护,还会提前拿银子去衙门里打好关系。 本来一开始是有商人担心自己的儿子受到为难,才给银钱。 结果发展到后来,就变成,每回考试,衙门的人对待商人之子,都当成能赚钱的工具,势必要敲诈一番,这已经成了常态。 甚至有些商人,想借银子,买通考官,让自己的孩子通过,这种事比较少,毕竟科举制度很严格。 但若是没打点好,考场里被为难,分到不好的号舍,也是正常的。 除此之外,就是商业间的竞争,在考试之前各种陷害,下药等都是常见的事。 要知道。 商人之间本来没有什么高低,全看生意大小和背后的靠山。 可若是家中出了有才能的读书人,地位就不一样了,能从根本上强过对方,到时候对竞争对手就是坏事。 这边。 钱金玉就这么跟着贺远回了叶家。 叶荞跟叶老爹要忙着弄百宝阁开业的事。 钱金玉果然如他所说的,安排人给叶荞找来了一些合适的铺子,她只要出银子就可以买下。 要知道去牙行,没有关系,未必能买到这些铺子。 省去了她不少麻烦。 叶荞就给他送了一块新的香皂,专门给他洗脸红的。 “爹,这个铺子可以,临江,还能坐在楼上吃茶。”叶荞把江边的一个二层楼看了,觉得很满意,尤其是这外面对着的就是江,还能看见一些画船经过,漂亮得很。 “会不会太大了?” 叶老爹说的也是实话。 整个铺子,一层楼就有三百平,楼上也有三百平,加起来就是六百平。 楼下拿来卖百宝阁的各种货物就足够了。 楼上反倒没什么用处。 “如果只是用来当喝茶的客厅用的话,似乎太单调了。” “爹,你的意思是,弄一个茶楼?” 叶老爹默默地看向她,用沉默表示自己的意思,是他的想法吗?明明是小荞自己的想法。 “嘿嘿。”叶荞傻笑了一声,就企图蒙混过去:“那什么,你看,光买了我们高档商品的客人,总不能买完就走吧,还可以留下来坐着歇会儿。” “我们可以卖奶茶。” “其实就是用来歇脚的地方,两边打上书架,可以堆放一些书籍给她们看。” “如果到时候不行的话,就再改。”叶荞其实也是玩心重,根本就没想过赚钱的问题。 叶老爹又纵容她。 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这么一个铺子,要价一千两。 叶老爹买下后,都记在了叶荞的名下,然后又去找了人工过来修葺。 也不知道叶老爹怎么交好的关系,总之等叶荞回来时,看见的就是叶老爹找来了住在府城附近村子里的短工帮忙干活儿。 从桌椅板凳到牌匾,以及屋子里的货柜等,全部都由这些短工来完成。 叶老爹还安排了两个婆子负责做饭。 做的都是有油水的吃食。 比如中午就做的一锅冬瓜焖红烧肉,一盘炒菜,还有咸菜跟一碗蘑菇鸡蛋汤。 叶荞过来正是饭点,跟着一起吃。 给她打饭的大娘知道她是小姐,还多打了些肉。 叶荞捧着一个大碗,里面放着糙米饭,加上蘑菇鸡蛋汤泡着很是下饭,不仅如此,旁边还有冬瓜焖红烧肉,肉都是切得比较大一块,一口吃了,很爽。 一顿饭要吃约莫二十几斤肉,算起来也就六七百文,都比不上去酒楼吃一盘肉菜的价格,就能让二十几个工人吃得饱了。 她不忘加了点咸菜。 “爹,你怎么找到这些短工的?”叶荞跟叶老爹一起,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 这凳子还是短工们自己找一些废弃的材料,做出来的。 是不怎么好看,但却很实用。 “我专门去乡下找的,这些人平时来府城都很难找到活儿,还不如帮我干,干个十日,他们也能多赚一些,家里能多点油水养身体,何况这两年干旱才结束,普通人过得都很难。” 叶老爹一边刨饭一边说。 叶荞也吃得想:“嗯,那爹,你看,要不然我们在府城建立个作坊呗,这会儿正是适合弄真花的季节,人手少恐怕也忙不过来,还不如直接开作坊。” “嗯,是应该开一个,到时候找齐临帮忙打通一下,也能避免没长眼的人来找麻烦。” 他这生意不算扎眼。 毕竟虽然利润多,可也数量少,也比不上布匹、盐等货物暴利,还不至于被人盯上。 叶荞见老爹答应了,就放心了,宫斗宅斗这些事她不擅长,只是直觉知道这么做没啥问题,就去做了。 不过她到底年纪小,这些事还是得老爹同意才行。 果然。 不出十日。 百宝阁就被装好了。 这个时候,叶荞跟叶老爹发现,时不时有客人来门外询问什么时候开业。 等他们张贴出开业时间。 刚开业这日,来了很多的客人,都在外面好奇地等候。 叶荞眼尖,一下就认出里面有好几个是大户人家的小厮,估计是帮忙跑腿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学子。 这时候叶荞才知道。 原来这段时间贺远在帮忙宣传百宝阁的名声。 “掌柜的,你们百宝阁真的能有百宝?” 府城分店百宝阁的掌柜是叶老爹带着叶荞一起,去牙行买回来的吴掌柜,有卖身契在,叶荞也能放心用。 吴掌柜回应客人的问话:“这位客人问得好,如今我们百宝阁已经出了十一宝,都是独一无人的宝贝,大家若是不信,可以亲自进门来看。” “后续,百宝阁会推出更多的珍品,势必不会让大家失望就是了。” 很快。 开铺子的礼仪一过。 吴掌柜一敲锣说开业。 门口候着的一群小厮丫鬟以及小姐就往里面冲。 第三百七十五章 爆红 原本看热闹的客人,都还没反应过来呢。 “他们这么激动干啥?还能买不到不成?”有男子嗤笑一声。 “就是啊,就算今日说什么有赠品,也没啥意思,再说了,谁知道里面东西的真假。”另外一个女人也跟着说。 当第一批客人冲进去后。 当即直奔放着化妆品,琉璃碗,玩偶等几个柜台。 每个货物的柜台后面都有两个小二负责,一人负责收银子,一人负责包装。 “化妆品?擦脸上的?长期用能让脸变白?”女人走到化妆品柜台,看见这个介绍,第一反应就是不信:“不就是胭脂水粉么,有什么好抢的。” “你不买?”旁边一个姑娘问她。 女人摇头:“我要试一下,谁知道有没有效果……万一没效果,岂不是浪费银子,何况你看,这价格,也太贵了把,这么小一盒,最多用三个月,竟然要十二两银子!” “小二,帮我把剩下的这些都包起来。”那姑娘一听女人不买,当即眼睛亮了,连忙大手一挥,就把所有的都买下来了。 “诶,不是限量吗?我还没买呢?”看见有人抢,女人瞬间着急了,瞬间觉得这东西肯定是好东西:“我也要买。” “不好意思客人,我们百宝阁里的货物都是每日限量的,今日化妆品这个柜台的货物都卖光了,只有明日会再售卖一百份,您若是喜欢,可以明日再来买。” “可是明明是我先看中这个的什么霜的。”女人不服。 买到了化妆品的姑娘怼了回去:“你自己不买,我先付的银子,自然是我买,你看看其他货物,哪个不是谁先给钱就是谁的。” “你……” 两人险些吵起来。 柜台后的小二正要出声解释,就见另外几个姑娘跑过来,看见空空荡荡的柜台,都惨叫起来。 “小二,擦脸霜没有了?” “客人,没有了。” “口红也没有了?” “没有了。”小二依旧是标准的笑容摇头。 “其他的什么都没了?” “客人,那边还有一些玩偶,你们去看看?再晚点可能也没有了。”小二这话刚说完,几个姑娘就飞奔了过去。 女人看得目瞪口呆。 而买到化妆品的姑娘转身就往外跑,生怕东西被抢了。 其他柜台跟化妆品这边一样热闹。 只不过。 卖得没化妆品这边速度这么快。 有客人买了东西后,被小二引着上了二楼。 这下好了,不仅一楼热闹,二楼也有很多人。 “小荞,你家铺子生意也太好了吧?”跟着叶荞一起走进铺子里的,正是李绾绾。 她嫁了夫家本来是隔壁县城的,不过夫家发达了,生意做到了府城,她也就跟着一起到了府城生活,直到听闻百宝阁的消息,猜到是叶荞他们到府城了。 她私下喊了丫鬟过来打听。 果然如此。 李绾绾这才跟叶荞联系上。 “还成。”叶荞低调地笑。 李绾绾羡慕地走进去,四处张望。 她正好走到琉璃装饰品的柜台,发现还剩下最后一个小的,要九两银子,赶紧拿出荷包把东西买下。 “这个琉璃烟壶真漂亮,拿回去燃香正合适。” 她本来还想买其他的,发现没有了。 “早知道我就早点来了,想买的亮肤乳都卖完了。”李绾绾自从用了亮肤乳后,皮肤都越来越好了,不用都觉得哪里不舒服。 “你不是有金卡么?”叶荞提醒她。 李绾绾一拍脑袋,想起来了,连忙把金卡掏了出来,递给柜台小二。 “我想买两瓶亮肤乳,两盒擦脸霜,新出的口红色号一样来一支,可以吗?”李绾绾小心翼翼地问。 “可以个屁,不可以,我们都买不到,你没看见这柜台都空了吗?” “就是,又要等明日才能买到了,真烦,我听说百宝阁的护肤品可好了,用了真的能改善皮肤,而不是胭脂水粉,还容易伤害皮肤。” 柜台小二被旁边其他客人的话喷得都没机会开口说话。 好不容易等声音小了点。 结果就看见有人又拿了金卡来买化妆品。 “两位客人请稍等,小的这就去给你们拿。”其中一个小二赶紧往后远的库房跑,剩下一个小二应付其他普通客人。 “什么金卡?” “对啊,我怎么没听说过。” “我知道,我就有银卡。” “银卡?” “你们不知道吗?店里第一日消费满一千两银子可以得金卡,满五百两银子可以得银卡,满一百两银子则是黑卡,不过金卡银卡黑卡都有限。” “就说府城这个百宝阁吧,金卡只有两张,银卡四张,黑卡六张,听闻到目前为止,都不超过十张金卡。” “金卡到百宝阁任何一个店铺,没货了也能提,若是出现预购的新货,可以提前买,若是一些限量的货,也能提前购买,每次百宝阁都会提前通知我是不是上新货了,之后会售卖多少份,我若想买下,就能买。”一个姑娘洋洋得意地说。 “嘶……” 四周的客人有些倒吸了一口凉气。 还有客人反驳:“我也花了不少,怎么就一张卡都没有。” “当然是谁先付钱谁先拿到卡,你肯定是付钱付慢了。” “也太不公平了,我不就是慢了点。” “慢了一点就是没有。” 叶荞趁着下面客人争执时,悄无声息地带着李绾绾离开了。 这时候她这个当老板的不适合出面。 还是老爹的身份好用。 她就不用多理会这些杂事了,反正她也不擅长这方面,有这时间,她还不如多去研究新的货物,确保质量,让买到的客人都满意,商品质量好,客人满意才是长久的道理。 李绾绾跟着叶荞到了二楼。 来到一个用屏风隔开的小包间。 别说。 整个二楼视野开阔,中间摆放着自助糕点,饮料茶水等。 李绾绾一明白怎么玩的。 忍不住自己跑去拿喜欢吃的。 都不让丫鬟帮忙。 叶荞懒得跑,就趴在窗边看外面的河景。 河上有不少的船只。 叶荞往外看着时,正好看见一艘画船从旁边过来。 第三百七十六章 吴曦 “小荞……” 她听到熟悉的呼唤声。 叶荞伸头看过去,竟然是钱金玉,船离铺子比较近,但还是有百米距离,叶荞只能伸手挥舞,让对方能看见自己。 “小荞,你跟谁说话呢?”李绾绾把喜欢吃的食物放下后,走到她身边,轻声问。 “是阿远他们,在船上参加文会。” 李绾绾顺着视线看过去,突然惊呼一声:“诶,小荞,你看,画船是不是往这边来了?” “好像是的。” 果然。 没一会儿。 画船过来了。 叶荞在甲板上看见了贺远、钟文、钱金玉等人。 “你们在船上多久了?”叶荞趴在窗户上问,这会儿距离近,随便说话倒是没问题了。 贺远目光落在她身后窗户里的情况上,说:“生意不错?会不会很忙?” “不忙。”叶荞笑咪咪的,能赚钱还怕什么忙不忙的。 “我们等会儿到了码头就会下船。” “晚上一起吃饭。”贺远说。 似乎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不太清楚,他说:“我回家一起吃饭,爹有空吗?” “爹有,他白日里找人谈生意,弄作坊的事,晚上都会回来,娘也在作坊忙活儿,需要筛选工人,还有教做事之类的,不过好在有管家在,晚上就不用一直待在作坊里。” 以叶老爹的身份。 其实已经有很多的客人上门拜访了。 叶老爹想的是,等贺远府试考试完,再顺便举办宴会,毕竟他现在身份不一样了,不办宴会多少有些奇怪。 当然。 叶老爹本人低调。 是不准备大肆宴请的。 估计能收到邀请函的不多。 当然,平时在外跑动,需要人手,他身边也养了不少人,就连左旋跟另外一个护卫都跟着他。 四个护卫。 叶老爹留了一个在家里保护爹娘。 他自己身边带了两个。 叶荞身后一个。 倒不是不给叶母安排,而是叶母经常是跟着他在一起的,相当于一人一个护卫。 可能连皇帝自己都没想到,叶老爹会这么朴实无华,直接把他安排过来的人用上了。 不过叶老爹也聪明。 百宝阁里的东西,他第一时间都把新品准备了一份,进献到皇宫,都是通过左旋来送的,直接能送到皇帝手上,而不是通过内务府挑选。 叶老爹都不知道,这已经算是荣宠的一种了,皇帝可不是谁都能见着的,更别说对方还一直收礼就能一直记得他。 “好。”叶荞点头答应。 “贺兄,这位是?” 这时,从船舱里走出来几个学子,领头的学子穿着一身蓝色的绸缎长袍,一看就家世不俗。 他对着叶荞带着打量。 “这是小荞,我的妹妹。”贺远说到‘妹妹’两个字时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说了出来。 他不想抹黑小荞的名声。 “小荞,这位是吴兄吴曦,吴知州的公子。” “你好,我是叶荞。”叶荞见对方神情,似乎认识自己。 “你好。”吴曦应了一声,笑得不动声色:“叶小姐,今日百宝阁开业,没能登临照顾生意,还请谅解。” 叶荞笑了一下:“无事,吴少爷你们读书要紧,这照顾生意随时都可以,不用放在心上。” “叶小姐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吴曦喊人端了一盘香蕉过来。 “请叶小姐用这南方的新鲜吃食。” 叶荞看见香蕉,有些意外,不过确实是南方才有,她朝贺远看了看,贺远伸手接过,把东西递给了叶荞。 叶荞挥了挥手。 有小丫鬟把几盘糕点端了过来,都是些新鲜的西式糕点。 她通过贺远的手,把糕点送给了吴曦。 “吴少爷,你请我吃新鲜水果,我请你吃新鲜的糕点。”叶荞当场就把礼回了回去,没人觉得她做错了。 吴曦眯了眯眼,暗想,看来这位叶小姐,也不是个蠢笨的,之前听说对方似乎很单纯,看来消息不准确了。 “多谢叶小姐。” 两人之间的来往也就是一会儿的时间。 其他学子想凑过来跟叶荞说话,贺远不动声色地把他们的话引导过去,画船渐渐走远。 叶荞陪着李绾绾在二楼说八卦,聊天,玩了一下午。 天色不早时,她要归家了,叶荞只能跟她告别。 “绾绾,你要是有空,随时来找我玩。”叶荞说。 “好啊,绾绾,那我先回家了。” “你要是愿意来我家也可以。” 两姐妹相互邀约后,便各回各家。 叶荞在路上遇见了卖干果的商贩,买了一些,发现除了个头有些小以外,质量还是很好的。 一看就是从山上捡回来。 山上的坚果都还不错,只不过营养不够,个头就小,再加上也有品种的缘故。 只不过。 让叶荞觉得意外的是,她还看见了一些卖红薯的村民,对方红薯的个头并不大,叶荞买了点回去。 “小荞,你回来了啊。” 钱金玉正坐在院子里跟叶荞养的猎狗说话,它已经不是几年前那只小狗了,这会儿长得壮实得很,坐马车也不晕,就跟着叶荞一起来了府城。 猎狗围着她的腿打转,时不时哼唧几声。 叶荞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从衣兜里抽出小刀,拿了几个红薯洗干净,就切给它吃。 “红薯?哪里来的?今晚上做拔丝红薯吗?” 钱金玉好奇地问。 叶荞摇头:“不是,我随便在路上看见的就买了,想吃看看跟我自家种的有什么区别。” 叶荞自己也尝了一块,觉得味道还行,是脆甜的那种,但个头实在是小。 “比不上你家的。”钱金玉经常往叶家跑,叶家地里种的粮食,他就没有没吃过的。 “我也觉得。” 叶荞若有所思地问:“你说,是不是我家的红薯种更好?” “那肯定啊,别人家种的就是没有你家的好。” “唔,行,我知道了。” 叶荞之前一直在研究红薯高产问题。 中途遇见两年旱灾,她的计划都被打乱了,好在之前的红薯种还有,再培养几年,应该能有成果。 “小荞,今晚有什么想吃的菜?”贺远从厨房里走出来问。 “阿远你煮碗饭啊?” 第三百七十八章 不同的大小 “嗯,爹娘一会儿就回来了,我先弄一些。” “那我来帮你。”叶荞起身就往厨房里走,狗子跟在她屁股后面,亲昵得很。 钱金玉一个人也坐不住了,追进去说自己也要帮忙。 叶荞和贺远都没拒绝。 他太爱吃了,身材长得胖,多运动干活儿对他有好处。 晚上叶老爹和叶母果然回来了。 一顿晚饭吃完。 钱金玉被钱府过来的下人带回去了。 钱府还往府上送了不少的水果。 里面还有叶荞喜欢吃的龙眼。 “爹,作坊那边弄得怎么样了?” “还不错,明日我去找衙门办理手续,免得到时候找麻烦。”叶老爹现在是一点都不慌,但凡是消息灵通的。 都知道皇帝在他身边安排了人的,自然也就不敢明目张胆地为难,不然岂不是跟皇帝作对?到时候皇帝抓住把柄了,想收拾他,可就很容易的。 “爹,我今日看见府城这边的红薯也比较小,不知道是地不够肥,还是品种不够好的原因,我想去乡下调查一下。” “可以。” “你到时候把具体数据写出来,再喊左旋把消息传给皇上。” “嗯。”这种对大家都有利,对国家好的事,叶荞还是乐意支持的。 “阿远,马上府试就要开始了,最近几日你别出门,就在家里复习。”叶老爹突然出口说。 贺远看了他一眼,察觉到对方有话要说,没有多问,点头:“好,我知道了。” 果然。 很快就到了府试这一日。 在排队进入考场时。 贺远发现有一些熟悉的身影并未出现在考场前。 他也不知道是自己来得太早没看见,还是出了什么事。 等贺远考完三场府试,被叶老爹接回来,当天洗漱完,吃了饭,躺下就睡着了,更没有时间去询问情况。 第二日。 等贺远醒来,才知道确实有几位学子没有去考试。 “贺兄,你不知道,孙粱他们没能参加这次的府试,听说考前拉肚子,去不了。” “莫云都发热了,烧了三日,醒来考试都考完了,他当场就哭了,也没法子,只能等明年的。” “要我说,他们就不应该最后几日还去参加文会,听说是文会上大家没有注意,喝了点酒又吹了凉风才身体不适的。” 都是从县里来的学子找到贺远后。 你一句我一句地说。 贺远端着茶杯慢慢喝水,没有说话。 这件事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有些人因此如意了,有些人失意。 他心里有几个怀疑对象。 却不能告知外人。 好在他自己身边这些学子,没有生起这些坏心思。 贺远说:“既然大家今日齐聚一堂,机会难得,我就给大家亲自下厨。” “贺兄下厨诶,大家可不能放过。” 一群学子跟着闹起来。 等看见叶荞在院子里练武打拳。 所有学子都停下来脚步。 钱金玉更是轻咳了一声,说:“咳咳,阿远,我帮你。” “诶,对,我们帮贺兄。” 学子们规矩下来,进厨房去帮忙洗菜,干力所能及的事。 贺远会下厨,没一会儿就冒出了香味来,原本还怀疑他厨艺的学子都惊呆了。 一顿饭吃完。 贺远会厨艺的事,也就传出去了。 吴曦在府上听到这个消息,端着茶杯轻抿了一口,心里琢磨着什么,许久之后他敲了敲书桌,说:“去邀请贺兄去酒楼里吃饭。” “好的,少爷。” 贺远得到消息时,正在跟叶荞一起在村里找村民询问种红薯的情况。 他把邀请请帖收下。 这边。 叶荞找到一个农户,问:“老伯,你们平时是怎么种红薯的?” “种红薯?” “很简单啊,就是先育苗,等长到合适了,再插秧进去栽种,等八九月份就能收红薯了,别说这个红薯可是好东西,产量高,藤子还能喂猪。” “那你们亩产多少?平时施肥吗?” “施肥?也就只有养猪的人家才有肥,我们家条件不好,就养了鸡,也不够,平时就用烧的稻草灰来肥地,小姑娘你没种过地吧?所以才这么问,这地啊,种一年就要换个不吃肥的粮食种,不然地越种越薄,就没办法保证产量,若是遇见了饥荒年,那可就更遭罪了。” “现在这个时候算好的了,之前那两年,才是饿死了不少人。” 老汉叹息一声。 叶荞说:“我种过地,我家种的红薯亩产能达到八百斤。” “什么?多少斤?”老汉掏了掏耳朵,看向她的眼神带着怀疑,一副看骗子的表情。 叶荞认真地说:“大叔,真的,我家就是亩产这么多,不过我家平时都要用地肥,其实也就是牲畜的肥料加上其他的原料一起。” “你要是相信我,我就教你。” “好,你教我。”老汉持怀疑态度,但他意外的并不自我,也许是好奇叶荞到底懂什么。 叶荞知道堆农家肥不是那么快的事。 她找到贺远:“阿远,你还有约吧?考试结果也快出来了,要不然你先回去?我估计要在村子里耽搁好几日。” 贺远并不想离开,但确实有些关系需要来往。 “明日才有宴会,我明日再回去。” “好。”叶荞点头答应了。 贺远就去找村长,询问哪里可以住宿几日,他们自己带了被子等生活物品的。 叶荞跟着老汉往他家走。 “你叫我王大叔就行。”王老汉别看胡子有点白,实际上年纪才四十出头,乡下人干活儿多,老得快。 “王大叔,我们得先去收集些农家肥,我出银子买。”叶荞知道村民是不可能贡献出农家肥的,人家地里要用。 叶荞不缺银子,用市场价去买。 王老汉一听,有些意外地看了她一眼:“小姑娘,你家长辈呢,这么乱花银钱,可别不是乱来。” “大叔你放心吧,我都是用的自己的零花钱,你实在不相信,明日我就喊我爹来。” “爹,你有什么好怀疑的,人家叶姑娘穿的一件衣裳都要花好多银子,肯定不会骗我们的。”王老汉未出嫁的二闺女说。 第三百七十八章 请帖 “你懂什么,别胡说。”王老汉骂了她一句。 赶紧带着叶荞去干正事。 等看到叶荞自己竟然挑着两桶草木灰还轻轻松松的,王老汉对叶荞的怀疑没那么深了。 三日时间一晃而过。 村里的村民闻到从王家传出来的浓郁的臭味。 一个个地跑过来打听情况。 叶荞也没瞒着,允许他们跟着学。 “养农家肥?还要发酵一个月?” “看起来挺靠谱的。”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 叶荞就仔细跟他们说,越说这些人越觉得有道理:“其实也就像深山老林里,那些湿润的地界,树长得高大,跟地面上腐烂的树叶、动物粪便有一定关系。” “那边的东西也是经过自然发酵出来的,只不过我们人工干预,就要更快一些。” 其他村民若有所思地点头。 王老汉特别配合,他也是种地的老手,他多听叶荞说就觉得不是乱来,不管其他村民怎么说他都坚持到底。 等过了几日。 叶荞把从家里运来的红薯种带进村子里。 “这,这是你种的红薯?”王老汉惊讶坏了。 这个头也太大了吧? “嗯,这是我家的红薯,你可以尝尝。” “不尝,都拿来做种,不能浪费了!” 他迫不及待想试看看用这个种种出来的红薯,有多少产量,难怪叶荞说产量那么高了。 “这个,叶小姐,俺……俺怎么才能种这个红薯呢?”他不好意思地说。 “王大爷,我可以给你足够自己种的粮种,不过要麻烦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你说,只要我能做到我都答应你。”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我在附近买了个庄子,平时也会种地,我想麻烦王大爷帮忙去看看地里的情况,平时帮忙盯着一下。” “俺……俺这么一个乡下人,也不太好吧?庄子上有自己的管事。” “没事,我安排的管事,都是我家的下人,我吩咐好了,不会阻拦你,主要是想你把一些种地的秘诀告诉我家庄子上的管事,相互交流一下种地的秘诀。” 叶荞不想花更多时间去做其他的一些数据。 但如果询问当地村民,就能更快知道怎么做最好,避过一些比较差的做法,就能增加效率。“没问题。” 王老汉觉得这些都是小事。 很爽快就答应了。 叶荞把王老汉介绍给了庄子上的管事赵文。 赵文是叶荞在人牙行买回来的,剩下的长工则是原本买下这个庄子时附带的。 王老汉以走进庄子里,整个人眉头都皱了起来。 “这么好的地,都荒了啊,太可惜了。” “还有这个水田,肯定是没有施过农家肥,太可惜了,都从上等田变成下等田了,得养好些年才养得回来。” “哎呀,这边的地,怎么能乱种呢,豆子种这么密集,岂不是只能种豆子了?还有上等地来种豆子,太浪费了。” 王老汉走一步就在旁边捶胸顿足,看着地被糟蹋了,比他自己被糟蹋了还难受。 叶荞叫王老汉来,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庄子买的价格不贵。 主人会卖掉,也是因为这个庄子的产出少,从一开始的每年一千两到现在,只剩下两百两了。 也是那主人不会种地。 只以为真的像庄子管事说的那样,是因为土地贫瘠,加上家中着急银钱周转,也就挂牙行去卖了。 叶荞当时觉得这能捡个漏。 等来看了就知道具体是什么漏了。 这些问题只要有农家肥,其实都是好解决的,当然第一年的产量,总归要少些。 赵文得到叶荞指示,跟在王老汉身后,手上用炭笔写着需要改善的内容。 他也是刚跟叶荞学会了用炭笔,他还写得有些生疏。 不过好在他本来就是读书认字的,熟悉了几日,也就习惯了。 叶荞让赵文在这个庄子上种上西瓜,以及红薯、水稻、黄豆等作物,就离开回了府城。 这时候。 贺远的府试成绩也出来了。 叶荞跟叶母一大早就起床,穿好喜庆的红色衣裳,跟着贺远往考场外走,外面的墙壁上,已经贴满了名单,上面中了的,都写上了名字以及名次。 叶荞虽然早就知道贺远会中童生。 可等真看到上面的名字。 她有些惊喜。 “阿远,你是第一名!” 她克制着自己的声音,激动地抓着他在原地跳。 贺远身高又拔高了。 伸手扶住叶荞,满脸笑意地看着她:“嗯。” “不错啊,阿远,辛苦了。”叶母伸手揉了揉他脑袋,满眼的慈爱:“走,我们去酒楼上坐会儿,估计一会儿这里人更多了。” “好。” 三人上了酒楼。 刚在位置上坐下没多久。 就看见楼下钱金玉坐着马车,急匆匆地到了现场,他身边的小厮挤进去看名次。 叶荞远远地望着。 就看见钱府的小厮,笑容满面地挤出来。 “看来金玉也考中了。”叶荞笑着说。 “考中了好,我觉得这几个孩子,都是不错的。” 其实考童生不难,相比于整个科举一途,童生是最容易的,越往后难度加倍增长。 果然。 很快贺远就从夫子那得到了喜讯,这次从镇上来的学子,除了之前出意外的,剩下所有人都考中了童生。 “那是得办个喜事。”叶母听到这个消息,当场拍板:“阿远,我们这次就请你关系好的学子,以及一些认识的官员,商户,一起宴请祝贺你考上童生,成吗?” 她尊重贺远的选择,提前跟他商量。 贺远并没有拒绝,他可以趁机结交人脉。 爹娘本人低调,不爱跟这些人来往,他自然平时也不会过多地跟这些官员之子来往,导致他没办法了解这些官员之子的脾性,做不到规避风险。 正好趁这次宴会,他可以多了解了解。 很快。 叶家的宴会请帖就发了出去。 收到请帖的人家并不多。 但叶家宴请的消息却传了出去。 “吴少爷,这叶家也太有意思了,竟然只邀请几家,这是看不起我们何家吗?”何家是府城商会中的一员,自认比叶家生意做得大,对他们的爵位也看不怎么上。 第三百七十九章 情商 不就是个子爵,他家姑姑还是京城侯府的二房呢。 吴曦但笑不语。 何少爷却不敢说太过分的话得罪他。 毕竟在府城,吴知州的权势还是比较大的,他家也不会得罪一位知州,反而以拉拢为主。 这种事,发生在府城各个角落。 “这叶家是不是看不起我们?” “怎么?老刘你还打算去找叶家算账不成?亦或者找人麻烦?”另外一个中年男人笑了。 “那就要看大家的意思了,毕竟我们可是本土势力,哪里能随便来一个子爵就来我们这当老大逞强。”老刘故意呛声。 其他人却没回答。 尤其是地位比他高的。 其他人默默地对视了一眼。 还是一开始跟他搭话的王家老爷子,好心把想法说了出来:“叶家确实算不了什么,但叶家身边有皇上的眼线。” 就这么一句话。 就让刘老板泄气了。 他虽然在府城有靠山,也可是没见过皇帝面的,跟叶家比起来,差距确实大,他当然不傻,只是想找其他人确定他们的态度,好调整对叶家的看法。 亦或者,把利用其他人一起,去对付叶家。 到时候,若是真能把叶家斗倒,也能分百宝阁的利润。 要知道,百宝阁生意太好了,一直有人盯着,就想分一杯羹,若非是因为叶家如今的身份让这些人不敢轻举妄动,百宝阁也开不顺利。 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刘老板有些失望。 而这时。 叶家的宴会时间到。 受到邀请的,几乎都去参加了。 吴曦等公子哥走进叶府,发现叶府并不大,装饰品也不多么珍贵,一点也不奢华,但等进入院子里,看见里面摆放的食物,他意外发现,里面的东西,没有一样是他见过的。 准确说,都有些新意。 吴曦眯了眯眼,心中暗暗想,有这些稀罕东西,想必叶家想讨好皇帝也是很简单的事,对方做事又比较低调,交往起来并不是坏事,指不定还能跟着再上一层。 吴曦心中的想法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他见到贺远时,脸上的笑容都真诚了些。 “贺兄,恭喜。”吴曦已经十五了,考过了秀才,等着明年参加乡试。 他跟贺远来往,也是一开始就听说了他的名声。 贺远笑得恰到好处,他拿起果汁杯,跟吴曦碰杯:“吴兄,多谢今日赴宴,尝尝我家自己做的葡萄汁,没有多少酒,适合我们喝,不用担心醉。” 吴曦早就对葡萄汁感兴趣了。 要知道现在大越,比较出名的葡萄酒可是从西域来的,之前齐家也卖过一些。 看见叶家的葡萄汁,他才明确肯定,之前齐家卖的葡萄酒,也是从叶家出来的。 有手艺能制作葡萄酒,绝非易事。 他轻轻抿了一口,感觉到味道特别的醇厚,比他喝过的任何果汁都要好喝。 “直接用葡萄榨汁?味道很不错。”吴曦不吝啬夸奖。 贺远摇头:“并非如此,这葡萄汁,也有自己的制作工艺,但凡一个数量不对,出来的味道就大不相同。” “原来如此。”吴曦跟贺远两人相谈甚欢。 其他官员家的子弟,看见两人关系亲密,也坐不住了,纷纷走过来主动跟贺远搭话。 通判府上的二公子跟贺远年龄相仿,但读书不行,这次连童生都没考上,在贺远这位头名面前,更是被比得完全没有优势。 若非是被家里长辈逼着,他绝对不来参加这场宴会打脸。 周近跟贺远打了招呼就准备去找自己玩得好的友人说话,坚决不给他打脸自己的机会。 贺远却叫住了他:“周兄,听闻你在画技上特别出众,不知道能不能鉴赏一下。” “我又不会读书,也就只能随便画画了。”周近故意自贬,他怕贺远是故意这么说让他丢脸,画技再好,不会读书,进不了官场,在长辈眼里就是浪荡子,没有任何用处。 贺远摇头:“之前运气好,在江燕楼见过周兄的画,我觉得惊为天人,画得很好,十分有特色,不知道周兄可否帮忙画一些内容?” “什么内容?我画技真的不好。”周近警惕地看着他。 贺远从衣兜里摸出一个话本子,腼腆一笑:“小荞喜欢看话本子,但有时又觉得光看文字没有画面感,便想看漫画,就是有人物,又有对话,类似这种的。” 他把自己随意画的几张漫画纸给大家看,周近和吴曦都得到了一份。 周近好奇地看,看清里面的内容,忍不住乐了:“诶,这个内容还挺好看的,这个主角笑起来也太夸张了吧,哈哈。” 其他学子也跟着拿了漫画纸看,个个都觉得新奇。 吴曦手捏着漫画纸,忍不住多看了贺远一眼,他能一眼认出,这上面的内容是贺远画的,可让他惊艳的是这种话本子的存在形式,以及,贺远竟然一点也不避讳自己跟叶家的关系。 尤其是,他对叶家小姐的宠爱,完全不像是入赘。 贺远要么心思单纯,真的喜欢叶家小姐,要么就是心思深沉,连感情都能控制。 不管是哪样,吴曦都觉得贺远是个厉害人物。 “周兄,你觉得怎么样?能画出来吗?” “如果你愿意的画的话,我家愿意出银子,当然,你画了就是署你的名。”贺远夸奖道:“周兄虽然不擅长读书,可擅长丹青,我却在丹青上只能算是入门,算不得天才。” “俗话说,行行出状元,没有有优劣之分。” “你真的不嫌弃我不会读书?”周近本性单纯,被贺远的话引起了共情。 贺远点头:“有什么好嫌弃的,就像我会读书,但却不会乐器,不会做糕点,不会针线活儿,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内容,只要做到最好,也会成为厉害人物,视线自己的价值。”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我就说画画最简单了,读书也太拗口了。”周近恨不得把贺远当知己。 两人不过眨眼间,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周近说自己的糗事,贺远也说自己的糗事。 第三百八十章 送衙门 但偏偏又不是真糗事,让人觉得有佩服又拉近了距离。 吴曦在旁边听着,深深地感叹贺远交往的本事,这个少年比自己小好几岁,可跟人相处,愣是能让别人跟着他的节奏走。 “吴兄可有喜好的事?”贺远不动声色地转头,含笑地问他。 “我喜好的多,游山玩水,写个文章,我倒是希望自己的文章写得好,可惜都是短板。”吴曦说到这也有些无奈地耸了耸肩。 “我知道,吴兄最为擅长写诗,吴兄的诗跟进士老爷比也不成问题。”吴曦身边的跟班得意洋洋地说。 吴曦沉下脸来:“姚士元,别乱说,我的水准若是能跟进士老爷比,你把他们的学识放在什么位置上了?“ “吴兄,不好意思,我胡说的,大家别放在心上。”姚士元脸色多变,不敢得罪吴曦,只能好声好气地道歉。 “吴兄,这是你的天赋,很不错,当然我们都还年轻,肯定要向先知们学习,俗话说学到老活到老,学海无涯,您有这个谦逊的态度,就说明以后成就不凡,就算达不到预期,可光凭态度,就不遗憾了。”贺远一副老好人的模样,其他学子还真找不出他这话的错处。 就算是吴曦,见他主动维护自己的名声,心里也很受用,只因贺远想算计自己的话,刚刚不开口,就能把他傲慢的名气传出去,于他不利,可贺远并没有。 吴曦脸色温和了下来:“贺兄这话,可算是说到我心坎上了,都想自己变得优秀,可有时候,实属无奈,提升遇见瓶颈少不得被人嘲笑。”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就是成名的代价,稍微落后就会被人嘲笑,可人又不是日日都能很厉害的。 贺远挥了挥手,一副有同感的感觉:“像我,也就只是记性好点,能背书,其他事可不敢保证。” 其他学子见贺远吴曦他们都不卷了。 一个二个谦逊得不行,都觉得自己好像也不着急了。 一时间宴会上的气氛别提多和谐了。 后院。 叶荞跟叶母负责招待女眷。 叶母招待的都是年纪大的夫人。 叶荞则招待未出嫁的小姐。 索性人并不多,只有五六个。 “啊……”突然一道尖叫声响起,叶荞迅速朝发出声音的地方看去。 只见不知道从哪里出来的一个男子,竟然直接朝她身边的齐小姐扑过来。 旁边的女眷发出尖叫声。 “啊啊啊……” “快跑……” 她们都是未婚姑娘,若是被喝醉的男子接触到,名声尽毁。 叶荞大喊一声:“大家不用慌张。” 其他姑娘都不明白她这话什么意思,一个个花容失色的。 只见叶荞竟然直接抬脚就朝扑过来的男子踹去,那一脚,大家都听到了肋骨断的声音,男子碰的一声,趴在地上不动了。 “啊!” 姑娘们吓坏了,看向叶荞有些惊愕,又怕地上的男子死了。 叶荞淡定地抬了抬手:“去喊管家来。” 徐管家很快就来了。 “徐管家,把这人带下去,他怎么过来的,审讯清楚。” “徐香,你去拿六份护肤品。” “好的小姐,老奴这就去办。” “是,小姐。”徐香点头。 叶荞处理完这么一个小插曲,转身朝几个姑娘笑:“大家没有受到惊吓吧?一会儿我给你们介绍我家新出的护肤品。” “百宝阁的护肤品吗?”几个姑娘瞬间从小插曲里转移了出来,还拥簇着叶荞,去屋子里看护肤品,屋子里早就准备好了梳妆桌。 “对。” 叶荞笑着点头,只是笑意不达眼底。 之前的那个醉汉,似乎并不简单,对方也许是朝她来的。 等招待好几个客人。 已经是大下午来。 宴会结束,送走这些客人,今日的宴会就算圆满解决了。 叶荞刚安排下人把后院收拾出来。 “小姐,老爷找您。”一个小厮过来通知她。 叶荞说:“带路。” 很快,叶荞就到前院见到了叶老爹。 屋子里,不仅叶老爹在,叶母和贺远都在。 “爹,娘,怎么了?”她走进去,越过贺远,看见了屋子里跪在地上哭诉的男子,可不就是刚刚她打倒的醉汉么。 “酒醒了?”叶荞挑眉,拉着叶老爹的衣袖说:“爹,他肯定对我们家不怀好意。” 叶老爹脸色黑沉沉,低声训斥:“他就是不怀好意,已经供出供词了,他是周家的庶子,被周家少爷带进了叶家,按照他的口供,说是周家二少爷安排他喝醉酒故意过来,想要玷污你的名声。” “他一开始看似朝我身边的齐小姐撞上来,实则是找我,我的感觉没出错。”叶荞点头应道。 贺远走到叶荞身边,检查她没有受伤,脸色才勉强好看些,他冷冷地盯着周家三少爷,哪里有在宴会上那样的温和。 “你既然敢对小荞生出这种龌蹉的心思,就别怪我们不客气。” “爹,可以动手了。” “把人带走。”叶老爹直接安排人,压着周三少爷就往衙门走,他根本就没有遮掩的意思。 “小荞,这么做,你的名声就不是很好听了。”叶母有些愧疚地说。 叶荞挠头,小心翼翼地问:“哪里不好听啊?” “大家都会知道你力气大,还会武,不温柔,比较凶。”可比起这种没用的名声,叶母更不想小荞被欺负。 “娘,这不就是我吗?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这有什么好怕的。”叶荞笑了,她就爱做自己,一点也不想伪装。 要是以后让她跟这些小姐说话还必须轻言细语,她得把自己急死。 “你开心就好。”叶母见她这反应,哪里不明白,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觉得这样也不错了。 至少闺女开心。 贺远站在旁边说:“娘,我会照顾好小荞的,无论外人怎么说,我都知道,她是个很好的姑娘。” “你们啊。”叶母无奈地叹息,倒也没有再说什么。 这头。 叶老爹带着周三少爷的供词,直接把人送去了衙门。 周家的老爷被叫了过来,这件事就很有深意了。 第三百八十一章 后果 周老爷是府城的同知,正五品官员,按理说,叶家是最好不要得罪这些官员的。 可叶老爹却全然没有退缩的意思。 “周大人,此事你看?”吴知州把周同知叫过来,故意询问这件事,说起来他跟周大人的关系也不亲密,两人算是各自一派的人物。 周家这次竟然做出得罪叶家的事,吴知州心里也在琢磨着,看周家的结果,以及叶家的反应。“叶爵爷,这件事是下官教子无方,可这件事,传出去到底也对贵府小姐名声有碍,如今犬子已经受到了教训,你看,可否能私下调解?这种私事传出去,让外人说了闲话。” “什么名声有碍。”叶老爹笑了,淡淡地反问:“是周三少爷被我闺女踹飞,我闺女名声有碍?” 周同知脸色一沉。 “叶爵爷,我们也不用闹得这么难堪,你觉得呢?”他话里话外有威胁的意思。 也不等叶老爹回答,他看向吴知州:“吴大人这件事,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您帮忙劝劝叶爵爷。” 吴知州眼睛微眯,这是想让他表态啊,确实让他觉得为难,毕竟他可不知道叶家的底蕴后手到底是什么。 “吴大人?” 吴知州摸了摸胡须,说:“这件事说起来,也是周大人你家少爷不是,要是真出事了,到时候受影响的可是姑娘的名声,你家自己也有姑娘,应该能理解叶爵爷的想法,周大人,你还是真诚道歉吧,毕竟这么欺负人,确实说不过去。” 他笑呵呵的,说的话态度却强势。 叶老爹懒得听两人在这里搞什么官斗。 他直接把自己的要求提出来:“我也不太过分,周大人只需要你家两位少爷过来给我家姑娘道歉就算事了。” 这是要落周家面子了。 周同知要真这么做了,估计在官场上都要被笑话死。 他眯了眯眼,半晌没说话,许久后才道:“叶爵爷,我先带犬子回家医治,不日再登门。” “先不急。” 叶老爹又不是真的单纯。 虽然他懒得混官场,可该有的小心思也是有的,不会给他算计自己的机会。 “先给周三少爷验伤吧,免得周大人回去教训孩子,把孩子给打伤了,到时候我叶府到时候可说什么都说不清了。” 周同知脸色黑得吴知州都忍不住笑了。 别说。 叶老爹这话也是损。 跟直接说怀疑周同知会陷害自己有什么区别。 “吴大人,麻烦了,让大家都过来吧,当个证人,我身边的护卫去喊人就行了。”叶老爹说完,也没动,就给周同知选择权。 周同知最终憋着一张难看的脸色答应了。 一群衙门里的衙役都过来看着,左旋很快就把府城里的大夫找了来,直接给周三少爷看诊,做出诊断。 周同知自己也安排了大夫过来。 等检查完。 这件事才算完。 周同知一甩衣袖,安排人把周三少爷抬了回去。 叶老爹站在原地,目送其离开。 吴知州主动开口:“叶爵爷,你这下放心了,要是有什么事,只管来找本官。” 叶老爹礼貌地笑,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样子:“那就多谢吴大人了,今日的事麻烦你了。” “不用客气,这都是本官应该做的嘛。” 叶老爹从衙门离开。 他知道这一趟,有很多人盯着他,他平时的生活完全没有受到影响。 叶老爹宠闺女的传闻,以及叶荞性格凶悍的名声也传出去了。 周家把周三少爷带回去后,一连好些时日都没有动静。 叶老爹仿佛也不在意。 叶荞依旧时不时往乡下跑,亦或者往作坊里跑。 贺远参加府城里的宴会。 时间很快就到了五月。 叶荞买了个庄子,在庄子上种了桃树,桃树是成树,已经开始开花包了。 她时不时邀请了几个姑娘,去庄子上晚。 一个月过去了。 周家也没有上门道歉。 就在府城里的官员都觉得叶家并没有什么权势时。 周同知却麻烦找上门来了。 最近他的工作进展总是不顺利。 他下面的官员做事让人抓不住把柄,却又给他拖后腿,最关键的是,他在处理清理军籍一事时,闹出了大事来。 直接被吴知州和霍将军抓住了把柄。 这下。 周同知要是处理不好军籍一事,恐怕连官位都不保。 他名下的册子上,竟然有很多军籍是空的。 也就是说,只登记了名字信息,实际上完全没有这个士兵,甚至有些士兵牺牲好几年了,可还是在册登记。 这些名额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一部分军需,被人贪了。 这种事在军队里是长久存在的事,但谁也不敢被查到,这贪污的尾巴被捏着,不管周同知知不知道这件事,他都是最高负责官员,必须为这件事负责。 加上吴知州跟霍将军两人同时逼问他,周同知的日子瞬间就难过起来。 这件事没有瞒过两日,就在府城的官员中间传开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 众人发现,叶老爹跟霍将军私下见面了,甚至他身边还带着好些护卫。 他们不知道哪个护卫是皇帝赏赐的。 但对方敢这么明目张胆接近将军,绝对是有底气。 七月。 周同知被下入大牢审讯。 叶荞则继续在庄子上看粮食的成果,尤其是去村里看王老汉家种的红薯的情况。 用上农家肥后。 他家今年的麦子和豆子收成明显多了。 叶荞开了油作坊,豆子都是正常收的。 王老汉把豆子卖掉后,还赚了一两银子,往年都没有这收入。 等看到麦子高收成后,就更高兴了。 村里的村民时刻都盯着王家的事呢。 在得知收成高后,就去找了王老汉,想学堆肥的事。 王老汉没有立即告诉村民,而是先去征询叶荞的意见,之前虽然说叶荞没有隐瞒,但村里人不太相信就没学,这会儿想学了,去找他倒是没什么,可去麻烦叶荞,就算是村民也不好意思。 叶荞本来就不打算隐藏堆肥的事,甚至建议大家相互传播,村民粮产能增上去,可是好事。 第三百八十二章 山体滑坡 之后。 不仅村里的村民开始堆肥。 就连隔壁的村子,十里八乡都开始了。 只不过,堆肥必须需要农家肥,村子里大多数人家只养了鸡,没养猪,就完全不够。 叶荞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在买下隔壁的庄子后,就养了大量的鸡鸭,以及上百头猪。 鸡肉养大了可以提供给炸串店。 鸡蛋的用处就更多了。 什么锅子店,炸串店,甚至她都可以安排人去卖鸡蛋灌饼,就能消耗这么多鸡蛋了。 鸭子可以用来做烤鸭。 鸭蛋更有用,咸鸭蛋里面的咸蛋黄做各种糕点非常合适。 总之。 叶荞安排人养了几百只鸡鸭。 有了这些鸡鸭,猪。 肥料的问题就解决了。 “赵管事,扣除庄子上自己本来就要用的,还剩下多少肥。”叶荞问。 赵文拿出一个本子,上面的数据记录得很清楚:“每日还能剩下一千斤左右,具体的斤数没办法确定,要根据当天的使用量和生产量,每日会有五十斤左右的波动。” “嗯,你只需要记录下详细数据就行,这样有利于健康管理。” 叶荞对庄子上这些管事的管理也简单。 给他分红,每个月赚得越多,他的收入自然也就越多,再加上本来就跟府城里其他庄子上的管事差不多一样的月俸。 赵文本身又是下人,能拿这么多月银,做事自然按照叶荞说的来,一点都没有纰漏。 “是,小姐。”赵文慢慢的形成了记下这些数据的习惯。 “你把剩余的,就拿去卖给村子附近的,钱不用收太多,定价低点,不用给百姓带来负担就行。” “好的,小姐。”赵文点头说:“这样还能处理多余的农家肥,对名声也有好处。” 名不名声的叶荞不在意。 她只爱低调。 “你安排人去卖,不要把庄子里的情况说出去了。” “可王老汉经常来我们庄子……” “庄子上的农田改善了吗?”叶荞反问。 赵文摇头,这个问题轻易能回答出来:“需要长时间改善才行,不过王老汉的建议很中肯,要想完全改变这个问题,应该需要一年时间。” “所以平时他也不会经常去庄子上。” “今年记得种上西瓜等水果,有用。”叶荞叮嘱。 赵文按照她吩咐记下,这些事都是小事,并不难。 自从赵文安排了人卖粪水后。 十里八乡的村民,就经常看见他们的影子,推着板车,板车上放个木桶,木桶里装粪水,虽说春耕结束了,但地里的水稻还长着,都是需要营养的。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堆肥的方法就传了出去。 时不时都能看见有村民来往。 在叶荞忙着弄庄子上生产时。 府城里官场上也有不小的变化。 周同知经过两个多月停职调查,甚至京城还来了钦差,这件事在九月份才有结果。 周同知身边的几个亲近的官员。 背了这个锅。 被下了大牢。 府城这波官场动静,让原本还怀疑叶家能力的官员们深信不疑,心中都提心吊胆的,跟叶老爹相处起来,生怕被抓住把柄。 这种类似于直接能够轻易到达天听的殊荣,绝对是稀罕至极的。 叶老爹最近这段时间,参加了很多场宴会。 宴会上找他交好的人多。 想给他挖坑的人更多。 叶荞也发现,铺子上时不时有人找麻烦,连庄子上都有人混进去。 甚至王老汉那,都有人光顾。 “叶小姐,我家地里的红薯被挖了。”王老汉这一日急匆匆地过来找到叶荞。 叶荞刚解决了百宝阁铺子上的事。 听到这个消息,她第一反应是有人找到了红薯,也许发现了她家生产的红薯比较大的事实。 叶荞说:“那我们一起去看看。” “小姐,多带点护卫。”皇帝派给她的亲卫提醒。 “好。”叶荞也觉得这一趟直觉有麻烦。 她回去,跟叶母说了自己的去向,然后才带着人往村子里走。 刚走到半路,天上就打雷开始下雪了。 秋天本来就多雨。 马车不得不在半道停下来。 叶荞带着护卫和徐香随便找了个山洞歇脚。 护卫出去打了几只野鸡,找了一堆干柴火回来。 叶荞把马车上的火折子拿出来,点燃柴火,驱除湿气。 “小姐,吃点烤红薯吧。” 王老汉是带了点红薯来的。 一部分大的是送给叶家当礼物,一部分小的留着自己路上吃。 雨下了约莫一个时辰。 等雨停了,他们一行人才继续往村里走。 走到快接近村子的大路边。 王老汉惊叫一声:“天呐,出事了。” 几个护卫从马车上下来,下去看前面的路道,那边有一些村民被拦着走不过去。 叶荞掀开车帘,看见前面的路被堵着路,是旁边的山体滑坡。 官道一般比较宽阔,山体滑坡了也能走,但这次发生山体滑坡的路段,是在一个几个村子相互来往的小路上。 叶荞从马车上跳下去。 她跟着走过去。 “没有谁受伤吧?” “叶小姐,你们也进村吗?”滞留在这里的,也有跟王老汉村里的村民,见过叶荞都认识。 “嗯,正打算进村,这山体滑坡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叶荞随口问。 旁边有来得早的村民,看了她一眼,说:“下雨的时候就发生了,不过那个时候应该没人,我下雨前经过的,两刻钟后回来的,就看见已经山体滑坡了,幸好没有人经过,没出事。” 叶荞暗暗点头。 她心里却在思索,按照他们正常的速度,马车到这个小路时,似乎就大差不差,就是那个时候,也就是说,这场意外,很可能是冲着她来的。 叶荞退出了人群。 她往人群里的人观察了一下。 几个独身的男子和女人被她多加观察了一下。 她走回马车上,对身边的护卫说:“安排一个人去山上看看。” “是。”护卫神色警惕,点头应下后,转身就安排人悄无声息地离开。 叶荞就托腮看着前面的人群。 突然。 她指着其中两个一男一女说:“去,把那两人找过来。” 第三百八十三章 故意的 “是。”护卫走过去,特别礼貌的跟那一个男子和一个女人说话,两人一开始不愿意,“我们为什么要过去说话啊,你是谁啊。” “我家小姐想找你们买东西。”护卫找理由都让对方不好拒绝。 “你是卖鞋子的吧?我家小姐鞋子脏了,想买一双换,可以吗?” “这位货郎小哥,我看见你是卖糖了,可以给我小姐挑选一下吗?” “我卖的就是普通的饴糖,叶小姐应该不喜欢吧?”货郎故意找借口说。 护卫随口回道:“我家小姐是买给村里的孩子们的。” 王老汉在旁边听着,连忙出声:“那个大哥,你跟叶小姐说,不用给孩子们买,她每次去村里都买,孩子们都快被养得嘴刁了。”“王老哥,这是小姐的事,你不用太担心。” 货郎见两人你来我往,十分寻常,原本还有些怀疑的,慢慢放松了警惕,两人不着痕迹地对视一眼后,转身跟着往马车边走。 其他村民看见,都很羡慕他们能做生意,不过这会儿都忙着把小路挖开,倒也没人关注他们。 货郎跟卖鞋的女人很快就走到了马车旁。 叶荞在他们靠近时,掀开车帘。 她直接开口:“你们是谁的人?” 两人脸色大变,看向她下意识转身就要跑。 几个护卫早就齐齐拦住他们的脚步。 “你到底要做什么,我就是货郎……”货郎故意大声疾呼,想引起其他村民的注意。 “你说你是货郎,那你为什么穿着皂靴?还有你的手,要不要看看上面的老茧?没握过刀的人,怎么可能出现这种行伍出身的人才有的老茧。” “你们也不用企图捣乱让村民救你们,你觉得,我知道的消息,能够戳穿你,还是你能够让大家都相信你?” “再说了,你都被我抓住了,我能放你一次,就能抓你二次,不知道请你们过来的人,给的钱值不值得你们这么付出。”叶荞几句话,就把两人说得脸色变来变去的。 不仅货郎有些犹豫,就连卖鞋的女人都有些迟疑。 很快。 两人就招了。 叫他们来的,是周同知那一脉的人,其中还有一个主谋是周同知的小舅子。 他小舅子本来就仗着周同知的身份,在府城做酒楼、青楼生意。 看见叶家的百宝阁生意这么好,心里嫉妒,这次身后的靠山又险些被叶家撸下来,对方心里不恨才怪了。 叶荞反手给了两人银子,让他们当眼线。 这世界上没有钱和权解决不了的事,何况这两人本来就是为了钱,他们还不至于被周家当成心腹,只是外面的小喽啰而已。 “今日的事,正常禀报就行。”叶荞买下了鞋子跟饴糖,挥手让两人离开。 两人忙不迭地离开了,生怕叶荞不让。 小路挖开,需要一段时间。 叶荞去喊了人来帮忙。 后来听说消息的村民,自发地过来把路挖开,一直弄到晚上天快黑了才弄好。 叶荞找到王老汉。 “王大叔,你喊大家去你家吃饭,我请客。”叶荞并不把村民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 本来这种事应该是衙门的是,毕竟收了那么多税,本就是朝廷政务。 可事实就是这么小的事,衙门根本就不处理。 百姓们也习惯了自己处理。 叶荞坚持自己做事更有人情味,不乐意跟这些官员一般见识,反正他们迟早自食恶果。 像周同知,这一次看似是出来了,可却牺牲了很多,家产至少消耗了大半,下面的人手也没有了,等到他彻底被踢出官场的时候,也快了。 晚上。 叶荞安排了厨娘过来,带着村里的妇人帮忙收拾备菜。 菜很快就收拾了出来。 豇豆炒肉末,红烧肉,麻辣豆腐,青椒擂皮蛋,水煮鱼,以及爆炒青菜,黄瓜炒蛋。 食材都是从旁边的庄子上拿的。 一顿饭吃得所有帮忙挖路的村民肚子吃撑了,味道好得不行,对比起来,他们平时吃的,就跟没什么味道的水煮菜一样。 “油水多就是好吃。” “大家努力干活儿,也能过上这种好日子的,我听说叶小姐家在府城收豆子,价格很公道,我今年都卖了,赚了一两银子呢。”王老汉抽着旱烟,笑咪咪地看着前方,觉得很是舒心,而且今年他种的红薯,收成也不少,就是被人偷了点。 他已经决定了,跟着家里人,轮流把地里的红薯守起来,再等到时间了再去挖,争取能长到最大,叶小姐可说了,他种的红薯肯定得要当成种卖给其他村民的,他总不可能自己日子过得好,就不顾其他人,都是乡里乡亲的,往上数也是亲戚。 “真的啊?”其他村民一听,都忍不住凑过去问。 “当然,你们看见今天这集盘菜,好些都是用豆子油炒的,挺香对吧?主要是有油水,才能干活儿。” “王大哥,那如果我们都种了不少豆子去卖,叶家是不是就不收了?” “要收,叶小姐说了,不管你们拿过去多少,她都愿意收。” “还有养猪养鸡鸭,你们都可以养起来,主要是自己家才有农家肥,还能吃肉,一举两得。” 村民们听了,心里都有些意动。 “我家今年也收了豆子的,不多,就一百多斤,我明日就去卖看看。” “我也去试看看。” 其他的村民都跟着点头。 “今年夏天我们就养了很多鸡鸭,直接拿去叶家的收购铺子卖,听说从不压价,也不骗称。”同村的村民说。 “我家就等着春天鸡鸭长膘后再去卖,太小了也不上称。” 村民们很快就讨论起家里的日常生活,很是热闹。 叶荞今天晚上准备的吃食比较多。 最后还剩下一些,她让人装起来,给每家每户带回去一些。 村民们都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小荞姑娘,你也太好了,我们就只是随便卖了一把子力气。” “要是没有你们卖力气,我这会儿还过不了路呢,大家干活儿了就值得尊重,种地的村民也并不比读书人差,大家都只是在做自己擅长的事。” 第三百八十四章 温水煮青蛙 村民们一个个头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心里感动的同时,对她也很有好感,哪怕叶荞看起来还是个低龄少女,也完全没受到他们的轻视。 “小荞姑娘,也就只有你还在意我们干活儿付出是辛苦的,其他大户人家,不坑我们的工钱就算不错的了。” “就是啊,之前去府城帮人干活儿,那管事找着理由克扣,每次去之前说好一天能拿四十五文工钱,结果等干完活儿,一个多月了,管事不给发,非要四处去检查,说我们的活儿不过关,最后拖了一两个月,还被扣到三十八文一天,才把工钱收到。” 说到这种事。 村民们你一口我一口,都觉得深有感触,心里又郁闷又无奈,他们有时候高兴能找到活儿干,可等工钱发不到手上时,他们又气愤,甚至都生不起反抗的心思,觉得世道就是这样的,没有人能帮他们,只能尽量下次去找名声比较好的主事。 叶荞说:“这种大方面的现状,我们以一举之力难以改变,不过,潜移默化倒是可以。” “这话怎么说?”村民们还没听说这种说法,这不是温吞做事,慢工出细活吗。 叶荞说:“大家现在可以一起努力致富,当不了大地主也当个小地主,等到时候,只要大家还记得今日的初心,给其他的穷苦百姓提供工作机会,按时发付工钱,那我今日的努力就没有白费。” “小荞姑娘,你这话说的,我们可都是当过穷苦百姓的,哪里能欺压别人啊。” “就是,我们要是欺压别人都没良心。” “村里干活儿,大家都是你帮我我帮你,只要你实诚,你家穷,大家也会帮一把手。” “对啊,其他事我们不敢保证,但没良心的事我们不做。” 其他人都议论纷纷的。 其实关于怎么致富,也简单。 就是养猪,养牛养羊养鸡养鸭。 随着她们炸串店越来越火热,鸡肉的数量根本跟不上,只能每日限量。 就这样,就更火热了。 叶荞想着,与其自己养,不如带动四周的百姓一起养。 到时候经济才能起来不是? “我们叶家铺子上可以提供借贷服务,利息不高,借十两,一年还一两五百文,不过需要核实身份以及拿你们的地或者房子做抵押,如果你们没能还上银子,到时候再拿同等价值的东西还。” 叶荞不打算做什么烂好人,该有的规矩还是要有的。 村民们一听就狐疑起来了。 坚决不愿意借银子。 叶荞抬了抬手,对大家的质疑表示很理解:“大家不用怕,我们签订的契约都是盖了衙门公章的,而且,朝廷不允许私下放利子钱,这是违反律法的,别说是普通百姓了,就算是达官贵人被抓住证据也能被摘了脑袋,这都是皇上为了普通百姓不被骗去赌钱设立的规矩,是保护大家的。” “我收的利钱少,也是因为如此,少就没有达到律法规定的标准,自然才能给大家提供便利。” “当然,我还是建议叔叔伯伯婶子们不要借银子,只是有些人家,家里太穷,没有办法,我们铺子才接受。” 上赶着不是买卖。 叶荞虽然提供了这么一个便利。 人家来不来就不是她的事了。 何况这么做,对她来说,真的没有什么好处。 “总之借银子的事都是次要的,现在最要紧的是大家知道该怎么养鸡养猪羊么?” “我明日会安排人来给你们讲课,大家要是有空可以来听听。” “大家要卖东西,可以去正隆百货铺,其他的还有什么不知道现在可以问我。”叶荞站在前面说。 村民们确实有问题。 “那个,小荞姑娘,无论多少都可以卖吗?如果是我娘家和嫁出去的姑娘家想卖鸡,鸡蛋这些,可以卖到正隆去吗?” “可以,只要你们愿意卖,都是可以的,价格就是市场价,当然,如果你们觉得价格不好,也可以不卖,尊重自愿,不过若是卖了,还来找我们铺子麻烦,就别怪我们报官了,希望大家珍惜好这个机会。” “我们会的。” 相信叶荞的还是比较多。 主要是这半年来。 叶荞带着王老汉致富,地里的收成也高了,这可是事实不能磨灭的,尤其是堆肥的法子,大家都知道好处了,又不是啥的。 这些事虽然是叶荞说了。 不过她事后还是找了管事来管理。 她也腾不出那么多人手来。 管事的工钱都是很高的,就算是在铺子里干活儿的小二,平均工资也比其他铺子的高,她不介意多花钱,只要能把活儿做好,更多的银钱都能赚回来,她也能少些麻烦,不用解决腐败问题。 至于这种好待遇下还腐败,叶荞就不用多想了,直接把人处理了就行。 很快。 村子四周的村民就热闹地开始养鸡养鸭养猪,几乎家家户户都如此干。 正隆百货铺这边。 每日都有不少的普通百姓背着村里的土产,送过去,因为收购价格公道,很快就在十里八乡里出了名。 叶荞这会儿正跟着叶老爹在书房里。 两人统计了一下最近家里遇到的麻烦。 发现大多都是跟周家有关系的人搞出来的。 “真是烦,这些人是觉得我们不能做什么吗?”叶荞摸着下巴,眯了眯眼:“爹,不行啊,我们人太好了,不喜欢找人麻烦,他们却得寸进尺,觉得我们好欺负。” “周家的势力可真深,这吴知州怎么不抓住机会,除掉这个政敌。” 叶老爹摇头说:“牵一发而动全身,哪里是能轻易动的,不过,周家这次本来就损失惨重,不然也不可能就只对我们做这点没啥影响的小动作,除了烦人,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大影响。” “估计吴家是想温水煮青蛙,等着周家自己急起来下错了棋,到时候才是顺势能收拾了的大好机会。” “爹,吴家也不是特别干净吧?” “不,相反,吴家没有做太过分的事,我私下都查了,吴家的目标长远,想进京城,不然你以为为什么吴家会主动结交我们。” 第三百八十五章 入冬 叶荞挠了挠头:“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现在啊……当然是找顶头靠山叫委屈了。” “你不是刚把高产红薯培育出来了么。” “还不算培育出来了吧。”叶荞觉得还不是最完美的:“只是提高了产量,不算是最好的。” “至少比现在的好,也不错了。”叶老爹已经提笔写信了:“现在被人发现了,还不如先告诉皇上,皇庄上可以培育粮种。” “当然,不管怎么安排,都是皇上的事。” “行吧,不过我们家的红薯种也不是很多,这次老家那边肯定收获了不少,庄子上也有一些,加起来也就十几万斤。” 叶荞大致预估了一下数据。 叶老爹很快就把给皇帝的信写好了,写完就交给左旋送给皇帝。 他虽然告状了,但周家带来的麻烦,肯定不可能去找皇帝解决,这种小事都找人家,岂不是把皇帝给累死了? 再说了,这种小事他之前没有一次性处理,就是想看看周家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也能预估一下周家现在的实力。 约莫过了半个月。 信送到了皇帝手上。 皇帝看完暗卫送过来的那位他还算满意的子爵爷的信,一开始他并不怎么放在心上,可慢慢的,信里的内容就让他越看越慎重。 首先是府城周家的事。 信上写的比他知道的还要详细得多,他能借此得知京城外官员的一些情况。 紧跟着就是高产红薯的事。 甚至叶老爹还在里面提到了叶荞给村民借银子的事。 利率不高却是没有达到放印子钱的程度,甚至可以说是在做善事,十两银子一年只回报五百文,除了普通老百姓,没有哪个权贵能看上这点银子。ζΘν荳看書 但偏偏,对普通人来说,就能极大地改善家庭情况,地里的产出也增多了,自然而然,国库收入就会增加,国民经济更好。 皇帝本就是个勤政爱民的人,他看见这里,脑子里已经在思索着,怎么把这种事扩大,让权贵出力,毕竟这种方式比较温和,那些权贵未必会彻底否决,这可比向权贵要银子简单得多。 他也不用喂了补充国库,就去抄家。 皇帝本来以为叶老爹只是随口把这件事在他这报备一下,以免之后被人陷害。 对于叶家有人找麻烦的事。 皇帝是知道的。 护卫不仅会送叶家的信,平时也会写日常,遇见一些危险的情况才会立即禀报,其他时候都是把查到的消息给放到阁楼里,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翻看,可等真需要调查一个官员的情况时,却又是极为重要的信息依据。 话说回来。 皇帝看见下面,叶老爹提到的发行国债一事,完全震惊了,这种新式的做法,他以前没有想过,可真琢磨里面的做法,其实很有用。 尤其是他现在正在为怎么修城墙和水泥路而愁。 看来。 得仔细思索其可能性了。 皇帝把一封信秘密地存储起来。 他思索了几晚上。 随后在一场早朝上,把叶老爹任命为正五品光禄勋,无实权,但又是皇帝的心腹,给了叶老爹正好。 朝中的官员有好几个站出来反对。 皇帝淡淡地说:“朕已经安排人核实过,叶子爵家中花费了三年时间,培育出更高产的红薯,不日将会运送粮种回京,届时朕会带众位爱卿一起鉴赏。” “有这奉献在前,受封光禄勋并无不妥,若是哪位官员觉得不妥,先做点能帮助百姓的实事再说,而不是在朝堂上说空话,各位爱卿认为呢?” 皇帝声音不疾不徐。 原本反对的官员都是些文官,还是只会嘴皮子的,被怼得面红耳赤哑口无言。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远在抚州的叶家还不知道这件事。 叶老爹这半个月来,一直出门。 叶荞和叶母在家。 两人盯着铺子上庄子上,及时处理一些小麻烦。 叶老爹则私下布局,找到周家以及跟周家姻亲有关系的几户人家,找到他们的漏洞。 半个月后。 也就是十月。 天气凉下来时。 衙门各种案子多了。 抢占良田,算计人赌博,霸占别人的媳妇儿,用不光明的手段逼走原房主,把宅子霸为己有, 这些案子冒出来。 让周家以及跟周家交好的全部都受了不少损失才把这些事摆平。 经此一事。 周家都发现在叶家面前占不了便宜。 尤其是当他们得到消息,得知叶老爹竟然得了五品官职,哪怕没有实权,可也表明叶家受宠。 周家不干再跟去找叶家麻烦了。 毕竟其他一样犯错的。 叶家也没有去找麻烦。 殊不知。 叶老爹都收集了这些信息,只不过别人不知道罢了。 一点小事对这些大家族没啥大影响。 也惩罚不了什么。 但俗话说,蚂蚁咬死象,积累多了,迟早大厦倾覆。 时间过得很快。 一进入冬日。 叶荞就不爱往外面跑了,她日日窝在院子里,跟叶母一起设计百宝阁的娃娃玩具,以及往身上套的衣服。 叶老爹经常在外。 在天气严寒时。 接近年末。 叶荞问叶母:“娘,我们什么时候回老家?” “过两日阿远放假了我们就回。”叶母说。 “今年肯定是要回去的,不然等明年,阿远要是考中了秀才,肯定还要在府学里学习,要长时间留在府城了。” 这一点倒是。 时间很快就到了出发这天。 叶荞跟贺远坐一个车厢。 叶母和叶老爹一起。 家里的马车车厢已经比之前的大了,里面都铺着厚厚的被子。 外表看起来比较普通,真正用起来才知道好。 轮子也改善了,不像之前的普通木轮,这会儿上还打了铁钉防滑。 “呼,可真冷啊。”叶荞把早就准备好的烤火炉往贺远手上塞了一个。 这次叶家回村,足足有五辆马车。 除了跟着一起回去的下人。 其他的都是给家里人准备的礼物。 “把围脖好好戴着,帽子也别拿下来。”贺远伸手把她的帽子围脖戴好。 叶荞脸蛋红红的,一边点头一边说:“嗯嗯,我知道了。” 第三百八十六章 回家途中 “阿远,你试试看这个柿饼,很甜。“叶荞把柿饼递给他,上面自带一层糖霜,咬下去软糯香甜,有一种独特的韧劲。 贺远吃完一个,默默地又拿了一个吃起来。 叶荞闲得无聊,拿了一副棋牌出来跟贺远一起玩。 “阿远,我们玩成语接龙。”叶荞拿出一个铁盒,铁盒里装着的正是写着各种成语的卡片,每个人都发了二十张牌,谁输了在脸上贴纸片。 “行。” 贺远跟他她一起各自摸了牌,两人用剪刀石头布定谁最开始下。 “高朋满座……”叶荞出了石头赢了,打了一个牌出来。 贺远摇头说跟不上。 叶荞乐了,她紧跟着继续出牌,中途贺远能跟上的牌并不多,甚至里面好几次都跟不上。 如此一来,最开心的就要数叶荞了。 “哈哈……” 时不时她的笑声从马车里传出来,没过多久,贺远的脸上就贴满了纸张。 “阿远,你不行啊。” “算了,你一个人输多没意思,我喊小香也上来陪我们打。”叶荞掀开车帘,喊了两声,后面的马车停了下来,只见徐香从上面跳下来,快速跑过来,等上了叶荞他们的马车,车队才继续前进。 徐香坐上来,把鞋子脱掉,才盘腿坐在叶荞对面。 “小姐。”徐香问:“我应该怎么玩?” “成语接龙,会吗?” “会的。” 虽然徐香认识的字不是很多,可也不是睁眼瞎了,日常见过的字还是知道的,尤其是成语接龙卡片上都有字,最后一个跟最前面一个的字一样就行。 “好,来,我们发牌。”叶荞乐颠颠地把卡片给发出去。 因为人多,就可以每人有更多的卡片。 “来来来,开始了,助人为乐。” 叶荞在闹。 贺远看着她笑。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这之后,贺远能够接上的牌就更多了。 徐香几轮下来,极少数地才把棋牌出出去。 “哎呀,小香熟了。”叶荞乐不可支地给她把纸条贴在她额头上。 徐香脸红。 贺远伸手把叶荞的手拉回来,说:“小荞,该洗牌了。” “噢……” 等几轮下来后。 徐香越来越觉得奇怪,她明明余光看见少爷手上有能够接上的牌,缺都没有出,而是让给了小姐。 小姐根本没察觉,继续出牌。 在经过好几次她自己的牌被堵住出不出去,都被小姐成功后,徐香悟了。 她悄悄看向远处的少爷。 这是少爷在故意给小姐喂牌啊。 少爷也太好了吧? 贺远感受到徐香的目光,朝她看过来,轻轻点头,示意对方不要多言。 徐香十分懂事地点头。 一边在心里保证自己一定不会戳穿的! 叶荞玩了一下午就累了,她打了呵欠,脸上还占着几张纸片。 贺远忍不住伸手把她脸上的纸张取下来,一边是擦她脸上的脏污。 叶荞懒洋洋地躺在靠枕上,伸着懒腰:“哎呀,好困呀,我想睡觉了。” “先吃完饭再睡。”贺远拉她。 “不想起来。”叶荞窝在毯子里,耍赖,一张小脸都微红。 贺远把她毯子掀开,不让遮住脸了。 叶荞摇头,自己找了个舒适的姿势睡下,贺远无奈,只好起身,让徐香去把暖炉重新装好木炭引燃,能暖脚暖手。 徐香点头,跳下马车。 这会儿马车停在半道遇见的茶摊,顺便都上了一壶热茶。 这次路上准备的行李没有太多。 主要是准备了木炭,被子之类保暖的行李。 所以叶荞需要用到木炭时,很容易就能把东西给她准备了。 叶荞手上拿着手炉,掀开车帘,发现天空有些飘小雪了。 “小姐,奴婢去给你打一壶热茶过来。” “好。”叶荞也想喝点热水,冬天里喝冷水都冷木了。 徐香刚走了两步,就看见贺远过来了。 “少爷,你跟小姐拿了热茶过来吗?” “嗯。”贺远点头,朝马车上走上去,把一个暖水壶递给叶荞。 他等叶荞喝完了,又拿着暖水壶下去,又打了一些,打满了,应该能保暖两三个时辰。 今日争取赶到县城,晚上就能安心地休息好。 叶荞之后两个时辰,直接在马车里睡了过去。 醒来时,已经到了县城,进了客栈里歇息。 一路往老家走。 走到第三日时。 差不多走了一半的路程里。 只不过,越往家走,地上的积雪越多,马车越难走,若不是因为马车装了铁钉的,估计都直接走不动了。 这天上午。 车队走到了荒山野岭。 路上都是厚厚的积雪。 叶荞掀开车帘,正要往外面倒水,就看见远处路边隐隐有一道身影。 “阿远,你快看,那是不是一个人?” 贺远本来在看书,听到她的话,走过去,朝窗户外看,这一看还真看出外面是个人影。 “左护卫。” 贺远喊了一身,原本骑马跟在两旁的护卫停了下来,并抬手,让马车队伍停下来。 叶老爹把左护卫喊了过去。 没一会儿。 叶老爹就亲自下车,走过去,叶荞好奇,想跟着下去,贺远早就料到,率先把她的鞋子穿好,又披上披风。 叶荞快速跳下去,就往外面跑。 “爹,是个人吗?”叶荞气喘吁吁地跑过去,压低声音问。 “是个人。” “来两个人帮我抬一下。” “姜汤还有没有,给人喝一口。” “是个老人,气息微弱。”左旋道。 叶荞没有在旁边挡着。 叶老爹跟一个护卫把老人往马车上抬,一群人围着老人给他喂姜汤,加上老人险些被冻僵的情况,只能用手炉给他暖全身。 “这是路上带的风寒药,齐神医给的。”叶母拿了药过来,悄悄递给叶老爹。 叶老爹点头,拿着热水,给老人灌进嘴里。 老人不能自主吞咽,他只能抬起其下巴,直接灌进去的。 几番折腾,众人也不知道能不能把人救活。 马车继续往最近的县城赶。薆荳看書 到县城时正好时大下午,天气不好在下雪,一直逗留恐怕雪更厚。 叶老爹只能把老人送到县里的药铺里,交了点银钱,准备离开。 第三百八十七章 帮助 “这位客人,你们送来的病人已经醒了。”负责照顾人的药童跑出来,正好遇见叶老爹一行人要离开,他愣了一下,呆呆地说。 “醒了?” 叶老爹有些诧异。 不过他还是率先走进内室,果然,就听到几道咳嗽的声音。 “老翁,你身体如何?”叶老爹走到床边坐下,见老人要起来,他伸手把人扶起。 老人胡子拉碴的,坐在床上,脸色还有些灰白,他睁开苍老的眸子,看向叶老爹,“你是?” “我们在路边遇见你,顺便把你给送来了吴县的医馆,老翁家中可还有什么人?我安排人去通知,我们着急回家,只怕不能在这耽搁太久。” 老人抬了抬手,咳嗽几声:“老夫身无分文,只怕无力承担此处的药费,不知先生姓什名谁,不日把所花费的银钱给你送去。” “我是叶建业,家住清水县邕乡村,既然相逢就有缘,老翁你只管安心留在这养病即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老翁不必太担忧。” “你不怕我不还银钱么?”老人诧异。 叶老爹笑着摇头:“老翁不必介意,我们百宝阁设立了救援基金,也就是说,会有一部分的银钱,专门用来做好事,提供给有需要的人的。” 老人睁大眼睛,很是不可思议,毕竟这种事,在大越根本不可能。 “你就不怕救的坏人?” “并不会,我们提前安排了人调查了老翁你的身份,你身上带着户籍。” “那谁你们都会帮助?” “自然不会,遇见了有缘人,会调查后符合条件提供再提供帮助。” “你们……向衙门报备了这种做法?” “报备了,老翁不必担心。” 叶老爹正说着话,大夫过来了,给老人又摸了摸脉,“老汉的身体伤到了根本,需要长期静养,短时间不要太过劳累疲惫,一会儿我开点药方,按时喝着。” “多谢。” 老人拱了拱手,目送大夫离开。 叶老爹察觉出他身份可能不同寻常,不过,对方身上的户籍确实没问题,自然帮助了也就帮助了,何况小荞都没觉得对方身份可疑。 叶老爹没有再多留,他叮嘱完医馆,又给老人留了几两银子能传信的,就离开了。 叶老爹回到车队后,车队不停留继续往前赶路。 只要前面的路顺利,再走两日,也就能到了。 大雪天确实耽搁出门。 在叶老爹一行人离开后。 老人颤巍巍地喝了药。 叫药童拿了笔墨纸砚来,只见他提笔写下信,片刻后,他就把写好的信装进信封里,给药童塞了点铜板,麻烦其帮忙把信送到驿站去。 驿站给了银子就能帮忙送信,价格也不便宜,普通人家是舍不得通过驿站送信的。 老人送的信地址却是京城,还是京官。 他看着窗外的落雪,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衣兜里的银子,意识到自己可以拖三个月,等雪天化冻了,儿子过来接他。 这边。 为了在大雪来临之前,回到村子。 这晚上。 叶家的马车队伍休息在了路过的村户家中。 叶荞跟叶母一起。 去隔壁邻居家买了两只鸡。 “做叫花鸡?我也来帮忙。”贺远走过去帮忙。 跟着下人,也有管家安排,去买肉食蔬菜等。 本来叶荞和叶母不用自己动手,但两人都不是喜欢坐吃等着送上门来的,喜欢自己动手。 “阿远,你知道叫花鸡怎么做?”叶荞也不怕冷,就在旁边用荷叶包鸡,再敷上泥巴。 “我知道,在书里看过,而去以前去酒楼也吃过。” 贺远不缺银子花,在府城读书后,有些推不过去的聚会,也会去参加。 虽然因此花费不少,不过他光卖话本子的银子,就足够他花费这些,不然以贺远本身自强的性子,肯定不会什么都不做。 毕竟吃软饭不是每个人都吃得下去的。 “诶,真的吗?那我们比看看谁做的好吃。” 叶荞有些期待。 贺远这次却没有故意放水。 两人的两只叫花鸡几乎是同一时间熟的。 叶母把准备好的其他菜放到桌子上,叶老爹没有过来,他正在陪村里的村长吃饭,还有一些村里的村民,他人际关系搞得好,三言两语就跟村长等关系搞好了。 叶荞这边就顾着吃叫花鸡。 三个人完全够吃两只了。 她先把自己的打开。 等着贺远的。 贺远用简单剪开,香味就溢了出来。 “好香啊。”叶荞意外极了,闻着贺远做的,明显比自己的好吃。 “阿远,我想吃你做的。” 叶荞抱着叫花鸡撒娇。 贺远眉眼含笑,对她态度温和至极:“好,你尝看看。” 他说着还拿出筷子跟小刀,把软嫩鲜香还流汁的叫花鸡切块,叶荞当即大快朵颐,鸡翅一抿就化,鸡腿肉也不柴,反而因为肉多很鲜嫩。 贺远把调好的沾碗放到她手上。 叶荞毫不客气接过,端着碗,一边沾着吃,本来是属于清蒸口味的叫花鸡,在浓郁的沾水下,满齿生香。 “呜呜,太好吃了,阿远,你也吃。”叶荞扯了一根鸡腿,喂到他嘴里。 贺远没有拒绝,对她着亲昵的态度明显是纵容态度。 “阿远,你别总宠着小荞。”叶母在旁边翻白眼。 可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贺远越对小荞好,她心里越高兴,毕竟是从小就看中的女婿。 只不过。 两人年纪也不大。 到底还没有定下亲事。 她心里总是有些担忧。 万一以后阿远有其他喜欢的姑娘,她肯定不会阻拦,可小荞要是真上心了呢? 只不过。 显然,这个时候叶母都是白想了。 叶荞才是没开窍的那个。 “娘,没关系,小荞很懂事,她一点也不麻烦。”贺远乐在其中,看见叶荞嘟嘴轻哼,他笑着往其嘴里塞了一口青菜。 “呜呜呜……我不吃菜,我要吃肉!”叶荞是实打实的肉食动物,不然力气也长不了这么大。 贺远这次却没有答应她,而是坚持把青菜喂到她嘴边,劝道:“小荞,不能挑食,光吃肉不吃菜不健康,乖啊。” 第三百八十八章 到家 “好吧。”叶荞能屈能伸,为了能吃到更多的肉,她只能顺从贺远夹菜的动作。 叶母在旁边看完,有些欲言又止。 “叶大叔,你家就是那个清水县的被封了爵位的人啊。”村长家的老幺好奇地问。 “是啊,怎么?你这么远还听说过啊。”叶老爹爽朗地笑,一边喝着热茶。 明日就要出门,自然是不会喝酒的,喝点姜茶暖身又觉得舒服。 “当然,我们全村都知道,叶大叔,你也太厉害了,一点都看不出是爵爷,反倒像个猎户。” 村长见孩子失言,脸色微变,忙出声说:“叶老爷,我家孩子不懂事,你别跟他计较。” “周小明,还不快过来跟老爷道歉。” “村长不用紧张,没关系,小孩子又没说什么话。” 村长见叶老爹没有真的介怀,心里舒了一口气,觉得外面传闻叶家好相处,是真的,他心里很是高兴。 “叶老爷,你真好。”周小明崇拜地看着他:“我本来以为你根本不会跟我一个孩子说话呢。” “为什么不会?我又不是什么神仙还不跟你说话么。”叶老爹爽朗地笑,端起姜茶给他碰杯:“来,小明,干杯。” “干杯。” 周小明兴奋地跟他举杯,一口喝进去,刺激的味道那叫一个大啊。 “哈哈哈。”叶老爹见他夸张的样子,跟着大笑。 周小明窘迫地笑。 他说:“叶老爷,我听说,你们村里传出来要开新作坊,你知道吗?” “作坊啊,肯定要开,手艺作坊对吧?” 这事本来就是叶老爹提出来的,百宝阁的名声越传越远,之后肯定要去其他府城、县城开分店。 玩偶卖得很好。 府城已经出现了仿品,虽说正品不愁卖,但叶老爹想,既然其他人要跟着抢生意,他干脆走盗版的路让盗版无路可走。 在老家开作坊,也是叶老爹想着回报家乡的缘故。 老家是世家一切的根本。 其实叶荞跟叶老爹都没想过把叶家变成世家。 先率先过好这一世再说。 “对。” 得到叶老爹肯定的回答,不仅周小明眼睛亮,就连村长等大人,也控制不住激动的情绪。 要开作坊,就是要招工啊! 招工对每个村民来说都是大事。 “那叶老爷,你会招工吗?” “会。”叶老爹给予肯定的回答:“到时候谁都可以去,会有招聘条件,达到的就能进去。” “太好了。” 村子里的人都高兴起来。 叶荞吃完晚饭,跟贺远一起过来,看见这一幕,她摸着下巴说。 “其实,在村里养鸡鸭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光开作坊可不行,种地是根本,毕竟我们还没有开出航海线。” 要想不以农业为主,就只能去其他国家买粮食。 可事实上。 大越短时间内并不能做到。 首先是现在的国家动则搞侵略打仗,其次是其他国家的粮产并不多。 再则,交通不便利,来往不便,自然没办法把粮食运到全国各地,还不如自己种地的好。 “不错,民之根本是地,作坊不能降低种地的数量。” “那就改善种地的工具吧。” 叶荞摸着下巴说。 贺远诧异偏头看她:“小荞有什么想法?” “有的。” “我等回去了再画给你看。”叶荞做了新梦,知道了纺织机跟打谷机等机器,都是几百年来百姓积累的经验,只不过是来自未来,她提前告知了百姓,也算是功德一件。 贺远伸手把她拉住,轻轻把她往怀里抱了一下。 叶荞麻了。 她发现,贺远竟然比她还高了一个头! 怎么这半年过去,他又长高了? 叶荞不服气,忍不住垫脚,去摸了摸他的头发。 “嗯?怎么了?”贺远疑惑看她。 叶荞缩回自己的手,一本正经地摇头:“没什么。” 她还眨着无辜的眼睛,好像是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贺远挑眉,倒也没有继续做什么。 两人没有过去打扰叶老爹跟村民交流。 后来。 叶老爹又说了要收购鸡鸭鹅的事,建议村民们多养殖,至于卖这些鸡鸭肉,可以直接卖去锅子店和炸串店。 这两个店。 早就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又拓展了,尤其是里面锅子店,齐临有王爷当靠山,做什么事都不心虚,能大肆发展产业。 叶荞这边跟周唯合作的炸串店其实规模也不小,不过能吃得起炸串的,主要还是府城这样条件好的地方,许多小县城都没有,要往小县城发展,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倒也不急,毕竟如今的规模已经很大了。 叶荞每月都能分到上两千两,一年下来也有两万多两。 这个银子,看似不多。 但却并不涉及贪污,干净的银子。 一晚上过去,第二日天一亮,叶荞跳上马车,就离开了村子,周小明等村民还在村子口,目送叶家车队离开。 下午,在天黑之前。 车队终于出现在了村子里。 叶老爹等人的车队停在宅子处。 里面守门的下人听见敲门声,得知是主人家回来了,连忙出来帮忙搬行李。 “姐夫。” “姐。” 张春程带着苏好从屋子里出来,两人就住在旁边,听到声音很快就过来了。 叶母看见苏好的面貌跟她离开之前没有太大的差距,心里就很满意,“小好,快进来,不用帮忙搬行李,有大家呢。” “妹夫,你也来。” 张春程跟着进去。 “小姨,小姨夫。”叶荞跟贺远一起过来,叫两人。 苏好看见叶荞,忍不住伸手把她抱了满怀:“小荞,回来了?长高不少啊。” 她说着揉了揉叶荞的脑袋。 贺远看见叶荞无奈的眼神,他站出来,主动跟苏好说话。 叶荞终于脱离苦海。 张春程在旁边看着,一不小心跟叶荞对视上了,两人默契地移开目光,看着苏好跟贺远两个人相谈甚欢。 准确说是贺远在询问。 苏浩回答。 苏真现在在村里的族学里进学。 学识还不错,只不过比起贺远这个已经是童生的学子还有差距。 苏好乐得让贺远跟苏真多来往交流。 第三百八十九章 怀孕 晚上,叶荞他们吃晚饭的时候,叶爷爷、叶大伯母他们都过来了。 “小荞,阿远都长高了。” “真不错。” “大伯母,你们快过来吃饭,晚上准备了不少好吃的呢。”叶荞笑着邀请叶大伯母他们。 晚上他们回来得早。 大厨房里有食材,徐管家早早的就安排了厨子准备饭菜,烤鱼,锅子,还有各种炒菜,蚂蚁上树,红烧排骨等菜。 “我们都吃了晚饭……” “大嫂,大哥,快过来坐,正好我去酒窖里拿点好酒,一起吃,大家可不能拒绝。”叶老爹已经站了起来,拉着两人去主桌上坐下。 他亲自去酒窖,选了好菜回来。 叶荞跟贺远吃完晚饭,就早早的去洗漱休息了。 第二日早上起来才知道昨晚叶老爹跟叶大伯都喝多了。 叶荞跟贺远先去看了叶老爹。 确定他没事。 叶荞跟贺远一起去了族学。 族学这时候还没有放假,里面每个教室都有学生读书的声音,门口安排的一个门房,是叶家族上的一位叔公,跟叶荞有远亲。 “叔公,我们现在能进去吗?”叶荞对族学里的规矩还是了解的,她也不打算进课堂,只准备在外面看看。 谁知,叔公一看见她,瞪大眼睛,徒然乐了起来:“是小荞、阿远回来了啊,你们想进去看就进去,只要不打扰学子上课就行。” “多谢叔公,我们不会捣乱的。”叶荞兴致盎然。 她跟贺远一起走进去。 贺远目光在四周看了起来,整个族学里,修了走廊、亭子,两边装了花盆,里面栽种着普通的青竹,一些花早已凋谢。 他们刚走近亭子外。 就听到里面有学子读书的声音。 贺远跟叶荞在外面悄悄听了一会儿。 “背的论语,讲解的意思也是大差不离的,还算不错。”贺远听了一会儿,三言两语就听懂了。 两人说话声没有惊醒亭子里的人。 贺远抬手,牵着叶荞离开。ζΘν荳看書 叶荞侧身问他:“现在要去哪里?” “想去学堂里看看吗?” “教室外面?”叶荞说。 “嗯,好啊,我去看看。”叶荞点头,两人沿着走道路过每个学室。 每个学室都有窗户,窗户是绣活儿,类似屏风。 他们从外面走过。 能隐约看见里面的学子,而里面的学子却不知道有人,只有从半开的窗户上能看见衣襟。 两人在所有学室看了一圈。 发现学室里面的学习氛围不错。 叶荞走道最后一个学室时,正坐在里面学习的叶浩无意间看见外面经过的身影。 那熟悉的身影,他眼神徒然睁大。 “小……” “叶浩,课堂上说什么话,起来回答解释这一句……” 叶浩表情操蛋,忙站了起来,拿着课本,老老实实回答夫子的问题。 叶荞走出走廊。 她突然一拍脑袋:“刚刚有个夫子,是不是跟钟文有些像?莫不就是钟文的堂兄?” 关于钟文堂兄的事。 当初在贺远考完府试后。 钟文没在府城多待,他自己也考上了童生,名次虽然不高,在这个年纪也很不错了,得知消息后就高兴地回去跟家里人通知了。 顺便把贺远的信送给钟律。 在之后的六月。 贺远得到回信,是钟律主动去了叶家族学里应聘当夫子,过程中经过了公正的考核,最终通过。 关于跟叶晴的亲事。 叶荞跟贺远倒是不知道。 他们没有在家信里询问这事。 “可能性很大,对方年轻,学识却不错。”贺远走了这么一圈,对学堂里夫子水准已经有了大致了解。 叶荞摇头,对这些学识方面的事,她完全不感兴趣。 “阿远,走了,我们去找叶晴堂姐,顺便看看萧哥跟二嫂。” 贺远莞尔一笑,纵容地送她往外面走。 两人很快走到叶大伯家。 叶家的房子被扩建了。 在原本叶萧的屋子旁边,往左边延伸了一个小院子,有五个房间,房间被修得很宽,叶大哥他们的房间也被扩建了,土墙房全部换成砖瓦房。 从外面一看,特别的整齐。 叶萧的屋子在外面开了一道门。 叶荞先去敲了叶萧家的门,本来紧跟着去敲叶大伯的门。 院门就被打开了。 “小荞。” 开门的是叶萧,他脸上带着幸福笑,一看就家有喜事。 叶荞挑眉问:“萧哥,嫂子是怀孕了?” “哈哈哈哈。”叶萧笑得乐不可支,一巴掌拍在叶荞肩上:“没错,怀孕了,已经有三个月了。” “这么快啊。”叶荞没想到随口一说还真说准了。 她赶紧往里面走,紧跟着一拍脑袋:“诶,说起来英表姐的孩子也生了。” “阿远,你长高了啊,在府城学堂咋样?” 叶萧对贺远挤眉弄眼。 “还不错。”贺远不动声色地应了一句,跟着往里面走,随手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玉佩。 沈姣姣人跟着叶晴一起在左厢房的改造出来的纺织工坊里。 “小荞,阿远。” 两人昨晚就知道叶荞他们回来了。 昨日天色太晚没有过去。 上午又忙着订单的事,忙不过来,这才耽搁下来。 看见两人过来。 沈姣姣跟叶晴都拉着叶荞过去说话。 叶萧看见这一幕,哼了哼说:“我就知道一旦小荞回来了,我媳妇儿就会丢下我。” “阿远,你不行啊。”叶萧故意说。 贺远浅笑着,一点都没有被他打趣的不好意思。 “小荞喜欢跟嫂子说话,二哥,你最近养的兔子规模好像又扩大了,我们一起去看看?” 他说着就把叶萧拉走了。 叶萧心知阻止不了,干脆带着贺远去看。 他是在家后院的位置修的一个专门养兔子的圈,里面用木架子打的双层兔笼,里面至少有几百只兔子。 叶萧请了两个村里的妇人帮忙打扫卫生和喂食。 两个妇人看见叶萧过来。 主动出声跟他打招呼。 虽然一眼认出了贺远,也只打了个招呼,没有耽误做正事,干活儿的态度特别诚恳。 里面最让叶贺远欣赏的是,就算是他跟着进去,都穿了干净的围裙,口罩,头帽。 一身装扮比较丑。 却是最好的养兔子的环境。 第三百九十章 情况 “不错。”贺远点头,看完一圈,发现兔笼里都很干净,还放着齐神医开的药包杀菌。 “齐神医的药包很不错,用了之后,保持干净,兔子也没生病过,现在基本上养多少就能出多少,每月能供出五百只。” “这数量也不算多,不过,只是提供给镇上倒是足够了。”贺远平时帮小荞看账本,一些店铺的数据她还是挺了解的。 叶萧点头,他也挺苦恼的:“我想再修个房子养兔子,像小荞他们半山腰那样的平房,面积比较宽,方便透气。” “但如此一来,就容易影响村里其他村民的收入,他们都跟着养了兔子的,还有十里八乡临近的村民,大家养得不多,兔子卖出去也能多点收成。” “我想去府城外面村里开个养兔作坊,可你二嫂怀孕了,我也舍不得离开,索性如今家中光凭这些兔子,也足够养家糊口的了。” 贺远在心里算了一笔账。 按照现在叶萧养兔子的规模。 一个月大约能赚到十五两左右,在村里的生活成本不高,完全够用了,也难怪他选择以沈姣姣为重。 贺远点头,并未再多言,只商讨了一下养兔期间遇见的事。 这边。 叶荞来了。 叶晴跟沈姣姣把订单任务分配下去,就陪着叶荞去旁边的左厢房说话。 叶荞走进去,看见屋子里的家具打得还不错。 三人并排着坐在一起。 “小荞,这次阿远考中童生,再经过明年的考试,就能中秀才了,如此一来,阿远以后是不是要长期留在府城读书?”叶晴问。 沈姣姣在旁边听着。 也有些好奇。 叶荞点头:“应该是这样,阿远要去远山书院,里面有名师,也是林大人建议的。” “那我们岂不是很久都不能看见你们了?” 一说到这,沈姣姣有些不舍。 “二嫂,很简单啊,你让萧哥带你去府城发展,那边机会多,就是远离家乡。” 这话沈姣姣没有立马回答。 “我……我都听阿萧的。” 叶晴点头:“在府城读书也挺好的,等考上秀才之后就是乡试,考举人后也要去京城参加会试,多准备好。” 像叶家这样不缺银子的,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学环境。 “晴姐,你的婚事?”叶荞挤眉弄眼的问。 叶晴在面对这事时,还有些害羞,见叶荞看过来,她正色道:“这件事正在谈,钟夫子如今以学业为重,亲事倒也不急。” “谁说的。”叶荞疑惑:“晴姐,这种事强迫也没意义,如果对方没有意思,还不如提前说清楚,你再去找其他的对象,也不耽搁了年纪。” “他……他主动过来摆放了爹娘,说自己现在疲于读书,还没储存够彩礼以及修房子的银钱,只怕不能给我幸福,便跟爹娘商议着,等过个半年一载。” “大伯和大伯母也愿意吗?”叶荞没想到是这样。 叶晴点头,浅笑着说:“爹娘愿意,他们也不想我嫁错了人,便想着多了解了解对方,若是良人便安心把我嫁与对方,若是对方心中没有我,也就不用相互耽搁。” 叶荞恍然大悟,她知道晴姐性子独立自强,是个非常不错的人,不过成亲这种事确实勉强不来,这种做法明显更妥当一些。 “这样啊,那也不错。” 沈姣姣在旁边突然说了一句:“其实钟夫子对小晴很不错,还经常给小晴送礼物呢,但从来不在私下里见面,都是长辈都在时才有见面的机会。” “晴姐,看来钟夫子还不错啊。” 叶荞挑眉打趣。 叶晴轻咳一声,看向她说:“小荞,你跟阿远呢?今年你也有十一了吧?没想过跟阿远的事?” “跟阿远什么事?”叶荞一脸莫名。 叶晴疑惑:“二叔和二婶没说你跟阿远的亲事?” “我跟阿远?”叶荞指着自己,整个人都处于懵逼状态,还有些呆呆愣愣的。 “对啊。”叶晴含笑,哪里看不出叶荞还没开窍。 但看阿远的样子,不像是什么都不知道。 沈姣姣也好奇地望着她,从旁边拿了一个柿饼一边吃着,单纯地看着叶荞说:“阿远对小荞很好的,可以嫁。” “嫁?”叶荞挠头,她心里有些意外也有些震惊,跟阿远不是一起长大的兄弟吗,怎么她跟阿远就要谈婚论嫁。 只不过。 想想嫁给阿远的日子。 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只是嫁人到底是亲密的事,在叶荞心里也有些不自在。 “晴姐,今天去我加吃烧烤。” 天气冷,又下雪,最适合吃烧烤了。 叶荞约好几家人一起晚上吃烧烤。 她就需要先回去安排。 炭火让家里的厨子发起来。 食材有茄子,辣椒,豆角,腰花,大排,饺子,烤五花肉,豆皮,魔芋,鸡心,鸡皮,鸡腿,脆排骨…… 菜品准备得又多又实在,全是新鲜的,甚至还去羊圈里拉了一只羊来做烤全羊。 等贺远跟叶晴他们回来时。 烟火已经燃烧了起来。 一群下人排排站,就在烤架旁边烤。 对面放着桌子,桌子上都是食材,桌子旁边放的长凳子,可以两个人坐一桌。 贺远习惯性坐到叶荞旁边的位置。 他根本不需要说,直接拿着大排和豆皮过去,动手给叶荞烤。 叶荞把家里的小辈们安排好。 就连叶浩、叶翠、苏真、苏暖几个孩子都选择要吃烧烤,少放点辣椒就行。 叶老爹他们这些大人则是进堂屋里吃锅子,热气腾腾的,很是热闹。 “媳妇儿,你现在不能吃辣椒,我给你烤不放辣椒的,绝对叶好吃。”叶萧跟着叶荞学过几招,在上面抹蜂蜜,就是甜口的。 沈姣姣吃着觉得也很好吃,她完全不抵触,叶萧拿什么就吃什么,虽然吃不到辣口的不开心,也没有强行要吃,别提多乖了。ζΘν荳看書 叶萧也不委屈她,换着花样满足她的胃口。 叶荞见大家都坐好了在吃,才走回来。 走回来自己位置就看见面前的盘子上已经放着了一盘烤好的豆皮和大排。 第三百九十一章 进府城 “阿远,谢谢你,我先尝看看好不好吃。”她毫不犹豫拿了一块大排,一大口下去,满嘴的鲜辣香味,各种美味在嘴里爆裂开。 “啊,太好吃了吧。” “你喜欢就好。”贺远在旁边尽心尽力地烤,几乎叶荞想吃什么,他就能及时烤好。 叶荞受到这种照顾,莫名想到下午晴姐跟二嫂说的话。 阿远对自己这么好,是因为自己跟他的婚约? “阿远,你坐过来吃,我都有好多,你别光饿着肚子。” 叶荞伸手把他扯过来。 贺远顺势在旁边坐下,顺便弄了一份水递给叶荞。 叶荞顺势喝了一口,等喝完了才意识到又被阿远照顾了。 她忍不住压低声音问:“阿远,你以后也会对别人这么好吗?” “不会。”贺远不带犹豫,直接回答。 叶荞不由自主高兴起来:“那就这么说好了。” “嗯,只要你不嫌弃。”贺远眼底闪过深思,不知道是不是谁说了什么,不然小荞也不会问出这话来,但无论是什么缘由,都是他乐意看见的。 在老家过完年,差不多三月份。 叶荞他们出发前往府城。 足以后一场需要通过院试。 院试在四月份。 这时候冰雪早就化冻了,可以坐船前往府城,只需要几日就能到府城。 到达府城这一日。 天气尚算不错。 钱金玉今年没有回县里过年,他早早的就过来迎接了。 两人紧跟着就去了学堂里。 到四月。 院试正常举行。 贺远在经过九日的考试。 考上了秀才。 并且还是头名。 叶荞跟叶老爹都准备给贺远办宴席。 只不过贺远说要参加接下来九月的乡试,这时候也没多少时间了,只得作罢。 不过叶老爹还是把消息传回老家。 等收到回信时,沈姣姣已经生了一个儿子,叶晴跟钟律也定亲了。 钟律准备八月前往府城参加乡试。 叶萧在跟叶大伯母商议后,决定去府城发展。 叶大哥如今在县城开了铺子,正是生意忙碌的时候,叶萧跟沈姣姣出远门,叶大伯母有些不放心,干脆跟着一起来,还带着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 也是孩子身体好,又有齐神医留下的养孩子的法子,从日常的吃喝到平时抱孩子的姿势等,都给了叶萧和沈姣姣出远门的机会。 倒是沈姣姣的姨娘,不想离开自由自在的村子里,如今她有人伺候,身体也在齐神医的治疗下,好了不少,完全能够时常出门,过着悠闲自由的生活,又不缺银子花,加上叶家在村里特殊的地位,也没人嘲笑她独身,更别说她本身是姨娘的身份都无人知道。 她生活得自在,只想在村里安享晚年。 叶荞早上刚吃了早饭。 正准备出门去铺子里看看。 院门就被敲响。 她走过去开门。 “小荞……”叶萧从马车上跳下来:“我们来了。” “萧哥?二嫂。” “大伯母。” 叶荞高兴坏了,直接走出去,安排人帮忙牵马车。 “娘,大伯母他们来了。” 叶母听到声音,快速走了出来,她走过去把叶大伯母手给拉着,“嫂嫂,走,快进来歇息,你们吃午饭没有。” “吃了,我们在船上吃的,现在方便,船上啥都有。” 叶母带着他们进去。 都有下人伺候。 叶母早就把房间给准备好了。 带着她们过去。 叶大伯母说:“真是麻烦你们了。” “这不算什么,我们都是亲戚,你们难得来这么一趟,还是先做要紧的事,小萧这一次是要开什么铺子?” “他准备开个成衣铺子,专门卖姣姣她们设计出来的成衣。”叶大伯母说。 “成衣铺子也可以,只不过需要先确定好布匹的来源,我记得之前跟小荞合作的周三公子周唯家就是做布匹生意的。” “还有李绾绾家,以及她夫家,你们看看跟谁合作比较好,布料的事情最好是提前定好,以免等生意做出来了,有人找麻烦。” “好。” 第二日。 叶大伯母就跟着叶萧一起出门了。 两人主要是去看布料的。 沈姣姣要带儿子,现在只做设计的事,已经不亲自动手做女红了。 叶晴到底是未婚女眷,出门谈生意也不方便。 叶晴中午吃了午饭,在大家休息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了一封信,找了个下人送给钟律。 钟律虽然跟叶晴已经定亲。 他并没有跟着她们一起来府城。 准备八月再来。 来得晚一点,能少花些银子,叶晴跟叶大伯母他们都尊重钟律的选择,知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 叶晴准备提前帮他物色一个院子。 钟律把银子提前给叶晴了。 两人相互照顾。 有自己相处之道。 她跟叶荞把这件事说了。 叶荞在府城的眼线多,没花两三天时间就把一些比较符合要求的民房价格以及位置打听到了。 都是联系的房主本人,不经过牙行,价格就要低一些。 叶晴拿着几十张,在里面选合适的。 “这十几个院子的价格比较合适,一个房间,一个月二两银子,八十文一日,不过不能自己煮饭,只可以烧茶水。” “如果是去外面买吃食,一个月下来也要花费二两银子左右,加上路费,以及结保费五两银子,一次考下来要花十两出头。” “这还不算上跟其他学子的交际问题。” 叶晴也是从穷苦人家过过来的,她算完这个账摇了摇头:“有些太高了,还得再低一点。” “不然这样吧。”叶荞也能理解钟律一个读书人又要赚钱又要读书的辛苦,就跟未来人半工半读一样,何况现在考科举可是很难的,让她来做就不行。 “晴姐,你们不是要开铺子么,买个大点的,到时候就算不开了,也可以把铺子卖出去,没有大问题一般铺子不会贬值,你们现在买了也不亏。” “后面带一个院子,有几个给人住的厢房,专门装货的库房,你们铺子看提供一个工作,就能解决住宿问题,吃饭可以一起吃员工餐,他考试之前需要时间复习,那就把工作换班到考试后面的半个月工作,出成绩还要半个月后,倒也不着急。” 第三百九十一二章 乡试 “也是,那我先给钟夫子寄信,看看他的意见。”叶晴提笔写信,不仅把这个建议说了,还把她找寻的一些院子的价格说了。 这会儿时间还早。 送信一个来回最多半个月。 等收到回信再定下院子也合适。 贺远每隔几日也要回来。 他听闻了这件事,在饭后跟叶晴说:“好几位师兄都要过来参加今年的乡试,我喊大家给钟师兄留一个房间,方便相互交流。” “谢谢你,阿远。” 叶晴哪里不知道是贺远故意照顾。 说起来,贺远还比钟律年纪小得多,两人在村里那段时间,却是很好的同窗,时常交流,每每看见这一幕。 叶晴就觉得钟律浑身都在发光。 那是他在做自己擅长的事,就带有自己特有的气质。 叶晴很乐意看见钟律变得那么自信的样子。 王清跟钟律是七月底出发来府城。 等到了府城。 贺远带着好几个同窗去接。 王清的出现,消息传到府城,在王清刚在住宿的院子休息一日,接二连三的邀请函如雪花纷飞,落到了院子里。 王清跟贺远同样是十岁考上秀才。 两人的名声在府城十分出名。 连带着贺远两人的同窗都跟着一起参加了许多宴会。 钟律只时不时去参加一场有用的。 其他时候。 他都在成衣铺子里当临时的账房。 八月的乡试按时举行。 这次叶母一大早起床,也给贺远准备了肉饼,天气炎热,冷饼也很好吃。 贺远的书篓子。 全部检查一遍。 叶老爹先去检查了一遍。 紧跟着叶母也不放心,再去检查一遍。 叶荞站在门口拿着肉饼吃,“爹,娘,别急,阿远年纪还小,不怕考不考得上。” 叶母意识到她的言外之意,也跟着附和起来:“对对对,阿远你不用有压力,就算考不上也没什么,反正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支持你,只要你开心就行。” 叶老爹摸了摸鼻尖,“家里反正也不缺吃不缺花,大不了帮皇上种地。” 叶荞跟叶母同时看向他,被两个宝贝这么看着,叶老爹心虚地移开视线,他甚至都没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了。 “阿远,走吧,我们送你去。” 这次依旧是叶荞三人亲眼看着贺远进去才作罢。 考场里。 贺远看着自己分到的位置。 有些沉默。 他竟然被分到了臭号。 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贺远面上很淡定。 他甚至没有露出异色,淡定地收拾自己的墨笔砚。 等纸张试卷被发下来。 贺远先把里面的题目看完,发现自己都有学习过,虽然其中有些策论问题,比较考验考官主观意见。 他并没有完全答不上来。 贺远先在草稿纸上写了一遍。 他刚写了一遍。 打算天黑之前,纂抄一些。 突然。 他表情微僵。 看着外面接二连三走过来的学子。 果不其然。 浓郁的味道弥漫在四周不大的空间里。 路过的学子,见他面无异色,几次三番看向他,目光中带着惊诧。 殊不知。 贺远扛着肚子,一天只简单吃了点。 夜晚睡觉前,先把试卷收了起来,确保晚上不会出现意外。 后半夜。 贺远听到隔壁响起呕吐的声音。 他看了一眼门外,发现竟然还有学子在排队等着拉肚子。 贺远转过身,背对着这些学子,他不是蠢的,这么明显的举动,显然是有人在针对他。 翌日一早。 天刚亮。 贺远拿着橘皮,在鼻子上嗅了嗅醒神。 看着橘皮,他眼底闪过暖色。 想当初,小荞说到准备橘皮带进考场会被允许,还能醒神,指不定能让他好受一点。 谁知。 他还真遇到需要用到的情况。 贺远忽视了环境,继续写接下来的试卷。 三天后。 考场门口。 叶荞跟叶老爹垫着脚,朝门口看。 时不时有虚弱的学子出来。 “王清哥。”叶荞看见从考场门口走出来的王清,他精神萎靡,走路微颤,状况不太好的样子。 叶荞跟叶老爹都迎了上去。 叶老爹把他扶到对面的茶馆凳子上坐下。 “谢谢叶叔。”王清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意识到自己身上有异味。 “不用谢,我安排了好几辆马车过来,一会儿你们几个都坐上去,我一起安排人把你们送回去。” 王清没来得及尴尬太久。 考场门口。 钟律、钟文几个学子。 接连走出来。 每个人都一脸菜色。 叶荞等了许久,学子都出来了大半了,还没等到贺远出来,她心里不由担心起来。 “爹,阿远怎么还没出来?”叶荞问叶老爹。 叶老爹安慰她:“快了,阿远肯定没什么问题。” 紧跟着又等了一刻钟。 叶荞突然站直身体,叶老爹只看见身边闪过一道身影,眨眼间叶荞就跑到了府门口。 “阿远!” 叶荞惊愕地看着被衙役扶出来的贺远,伸手就把人接过来,闻到浓郁的臭味,她眉头一皱,直觉不对。 她正欲说话,感受手被捏了捏。 “贺学子在考场晕倒了,我们把人抬出来,他还有点意识,既然你们家属来了,那就把人带回去好好休息,一日后,又要开始下一场考试。”衙役简单解释了一句,丢下贺远就转身回去了。 叶荞克制住心中的好奇。 叶老爹刚焦急地走过来:“阿远这是怎么了?” “爹,先回去。” 叶荞异样让叶老爹没有在场说什么,他直接背着贺远就上了最近的马车,急匆匆地回去了。 屋里。 叶母时刻准备着热水,就等着贺远回来呢。 贺远先去洗漱完。 等走进堂屋发现一家子都在,桌上还放着饭菜,热茶。 “阿远,快过来吃点,这考试就是太伤身体了。” 贺远到嘴边的话都被阻止了。 在全家人的关心下。 贺远很快把饭菜吃了。 吃饱喝足,才说考场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这欺人太甚!”叶老爹听完,气得直拍桌子。 贺远倒是表情淡定:“爹,这件事具体是不是我们猜的这样,被人算计针对,我目前最好伪装成实力不济,以免对方生出更多的阴私招数来。” 第三百九十三章 孙浩 “阿远,你辛苦了。” 叶母扯了扯叶老爹的衣袖。 叶老爹点了点头:“放心,这件事我肯定不能不管,这就去调查,让背后的人付出代价。” 在这种重要的考场上故意算计。 已经是要置贺远的前途于死地的意思了。 叶老爹心中有数,当晚就安排了人调查起来。 贺远伪装得很真,接下来的两场,他发现故意为难他的把戏又更新了,好几次,他差点就出了意外。 从一开始他的吃食无意被搜检的官员给弄掉,他不得不食用考场上的,结果一闻就闻出了不对的味道,他没有吃,只吃了沾了土的饼子,饼子上面一层被剥开。 简单解决了食物的问题。 结果到了晚上。 隔壁考舍的学子晚上无意间把油灯打倒,附近几个学舍烧了起来。 贺远晚上一直都保持警惕没有睡着,第一时间察觉到了意外发生,他提起早就收进了篮子里的考卷,不仅叫醒了旁边几个考舍的学生,还避免他们的试卷被烧。 贺远面沉入水地看着这一幕。 这些人也能下得去手。 要知道。 真出事。 牵连的可不止他一个,甚至其他的学子都有可能殒命。 “怎么回事。” “走水了。” “快灭火。” “你们这些学子全都走到旁边去。” “来人,快灭火……” 一群学子被衙役们叫到了宽阔的场院里,一个个的篮子都被放进一个房间关起来,学子们每个人间隔一米远的距离,不允许相互说话。 被牵连的学子约莫有十几个人。 很快,考舍里的火被扑灭。 贺远看见前面,两个衙役押着一个灰头土脸,头发都险些被烧焦的学子,远远地走过,学子哭丧着脸,还在叫屈。 贺远视力好,把对方的样貌记了下来。 这次负责的乡试的官员走了过来。 跟大家宣布了这场意外,紧跟着,又吩咐大家排队领回试卷,再去收拾出来的考舍继续考试。 贺远提着手上的篮子。 看着面前湿漉漉并且还被烧毁了屋顶的考舍,他嘴角闪过讽刺的笑容。 旁边响起学子们怨声载道的声音。 被衙役训斥一声,这些学子再不满也只能忍了,毕竟担心自己现在的表现会在主考官心里落下不好的印象。 贺远走进去,随便把行李给检查了一番,里面没有被人动过,看来对方的手伸得还没有那么长。 他随意把考舍里的已经黑黢黢的被子叠好,放到身下,他整理好,随意躺了上去,没有被子盖,鼻尖还是浓郁的糊味。 贺远半睡半醒,都隐约能听到附近好几个学子在翻身。 第二日继续考试。 贺远这次三日都没休息好。 答题上面,已经尽力了,还算在他的掌控之中。 只是再好的意志力,身体也未必跟得上,贺远从里面走出来,就险些直接倒进叶老爹怀里。 “阿远!”叶荞大惊失色。 叶老爹更是脸色不好看,他直接把人抱回去,叫大夫看,最后还用上了齐神医给的药,足足休息了六个时辰,人才勉强恢复过来。 “阿远,先吃饭,娘专门给你熬的肉粥,里面放了点人参。”叶荞把他喜欢的吃食全推过去。 贺远没有客气,他点头,快速把饭吃了,才勉强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 等吃完后,叶母又给贺远端了一碗药过来,盯着他喝完。 “阿远,辛苦你了。”叶老爹拍了拍他的肩。 贺远摇头:“没事,我早就猜到了,只不过身体稍微弱了点,等这次之后,我还是努力再锻炼身体。” 叶老爹没有阻止,有能力跟没能力去做,是两回事,他乐意让孩子们变得更优秀,以后日子也更好过。 贺远把这次考舍着火的事说了。 又把他记住的那个学子的长相花了出来。 叶老爹把画像收了,他说:“阿远,你放心,第三场应该没有人为难你了,我这边查了一些东西出来,跟当初的周同知有关系。” “确定跟他有些关系,我去找了吴知州,对方不是傻的,周家敢在乡试上动手,就表明他们身上肯定有更大的漏洞,到时候万一出什么事,吴知州也是需要负责的。” “吴知州自然不需要我请求,一得到这个消息就会插手。” 事实却是如叶老爹说的那样。 贺远参加第三场考试时。 就没有再发生什么明显的意外了。 除了时不时有衙役一直从他考舍走来走去,亦或者最后连主考官都过来,盯着他看了许久,十分考验心态以外,其他的谋算全部消失,好像一开始就没人针对他一样。 这边。 叶老爹带着人。 找到了着火学子租住的院子。 他发现这个叫孙浩的学子,租住的地方竟然是鱼龙混杂破旧的老巷子里,他们到的时候,人去楼空。 “老爷,人没了。” “看痕迹走得很焦急。” “茶炉还是温热的,没走远,追。”叶老爹三人转身离开。 巷子里人实在是太多了,孙浩能离开的方向只有一个,并且还要出内城。 叶老爹早就安排了人在码头跟官道上守着。 花费了一日时间。 叶老爹找遍全城都没找到人。 天黑的时候,他安排出去的人把消息传了回来,“少爷,人上了王家的货船,混进的船舱的货舱里,我不敢惊动王家的人,就没有轻举妄动,老六在继续跟着。” “行。” 叶老爹当晚直接出城,到了码头边上了一艘船追了上去。 这边。 王家商船上。 孙浩满头狼狈地蹲在货箱里,他整个人蜷缩在里面,想出来找吃的。 他软着腿走到门口,伸手去敲船舱的大门。 “给我饭菜……周大哥……” 他软软敲了好几下,都没把人叫来。 孙浩拿着手继续拍了接近一刻钟,结果都没人来。 孙浩满头大汉,心里有些不满,就在他心生怨气时,突然,外面响起脚步声。 “有人吗?”孙浩实在受不了船舱里面的闷热,他整个人脑袋都有些晕呼呼的。 门外的人没有应他。 孙浩挣扎着爬起来,想继续喊,就听到钥匙的声音, 第三百九十四章 差点出事 他整个人一顿,也许是危险来临时本能有反应,孙浩惊恐地往后退。 碰的一声。 门被人从外面踹开。 “周大哥?”孙浩看见外面神情怪异走进来的周群,他不安地往后面退,无意间撞到货舱的箱子上面。 他受惊地站在原地没动。 周群出声道:“孙小弟,我给你送饭菜来了,你快过来吃。” “周大哥,你告诉我,你到底要对我做什么。”孙浩看起来都要哭了,随着孙群越来越接近,他整个人都往后面退。 “孙小弟,你何必问那些无用的话,饱餐一顿不好吗?”周群狰狞地笑。 他直身向前,猛地朝他扑过去,孙浩惨叫一声,整个人被周群扑倒,他手里有一直匕首,匕首直直朝孙浩的胸膛上击去。 孙浩满脸后悔:“周群,你敢杀我,我不甘心,我不想死,我本来还有大好的未来的……” “哼,既然选择了不该插手的事,就给我去死吧。” 周群下了狠劲。 要置他于死地。 突然。 外面响起打斗声。 船舱外面响起了敲门呼喊声:“孙浩,孙学子……” 孙浩嘴角全是鲜血,他眼里绽放出渴望的光芒,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把插进身体半寸的匕首抽了出来,他奋力一声,整个人跟着周群一起,撞到了货箱上,在打斗中,周群手上的匕首被撞飞。 这时候,门口传来开门声。 周群咬了咬牙,拉着孙浩躲藏起来。 门口。 船舱被打开。 叶老爹穿着便服站在门口,他目光锐利地扫向四周,整个船舱里安安静静地,没有什么东西,他走进来,掀起一地灰尘。 叶老爹走到前面,在船舱里看了看。 安静的氛围下,像是什么人都没有。 叶老爹检查了一遍。 最终转身离开。 黑暗木箱里。 孙浩看着对方转身离开,他满眼绝望,眼睁睁看着叶老爹离开,房门被关上。 碰的一声。 “哼,自寻死路。”周群把孙浩从箱子里拖出来,他阴冷一笑,双手放到他喉结上,对准船舱外的方向,结束孙浩的性命。 碰…… 周群身子一个趔趄,船舱突然被打开,一支箭射到他后肩的位置,整个人浑身一松,没有力气再挟持住孙浩。 叶老爹大步走上前,一手打晕周群,一手提起孙浩。 “真以为我不知道?匕首那么明显的存在,我不过是等你露出本来面目罢了。” 他提溜起孙浩。 见他泪流满面,一脸狼狈,身上伤口涓涓,半死不活受惊不轻的样子,嗤笑了一声:“自己这么点胆子,竟然敢答应人在科举这么严重的考试上使手段,你以为自己会被放过?一个普通人,跟当官的斗?” 孙浩抱着他的大腿求饶:“我错了,救救我,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闭嘴。” “要我救你?你能有什么值得我救的。” 孙浩一听,整个人都害怕起来,抱着叶老爹的胳膊就跟救命稻草一样。 死命扒拉着:“我可以的,我有价值,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叶老爹拖着他往外走,轻易躲过王家商船上的船员,把孙浩带走。 孙浩全程心惊肉跳,他不想自己死里逃生后,又被抓住。 叶老爹见他神情像是放松了,伸手直接拍到他脖颈上,把人弄晕。 孙浩晕过去前,心里只有一声完了。 “老爷。”护卫在河边等着,看见他过来,赶紧把马车牵过来,叶老爹随手把人扔上去。 两个人。 带到了一个漆黑的地下刑房审讯。 孙浩醒来时,发现自己旁边就是周群。 他脸色灰白,挣扎着要跑,绑着他的绳索扯拉得刷刷作响。 “呵,你以为他们是好人?救了你就会真的让你活命?”周群晃动着脑袋,露出额头上的伤口,他冷笑一声,“你要是真的想活命,就配合我。” “配合你,你早就要杀我了。”孙浩受惊过度,对着周群又是恐惧又是害怕,尤其是想到对方要杀他的那一幕,他永远都没办法相信周群。 周群嘴里发出咕噜的血泡声,他讽刺一笑,反问:“现在我被抓,想要活命,就最好是要跟你合作,只要你不说,我不说,对方拿不到想要的东西,就会一直留着我们的命。” “等到我的人知道我不见了,过来救援,就能解决问题了。” 孙浩听到这话,整个人抖了抖。 “那你把我救出去了,你能为我做什么?” “我可以让你假死,只要你不回到原来的家乡,之后随便去哪里定居都行。”周群毫不犹豫地说。 孙浩眼睛闪了闪。 正在这时。 地下室的大门被推开,叶老爹手上拿着一根装了一根鞭子,走了进来,他身边还跟着叶荞。 叶荞穿着普通的上衣下裙,整个人看起来像是邻家小姑娘。 孙浩看见她,突然睁大眼睛。 叶荞眼睛弯弯地朝他笑。 “爹,分开审讯吧,这两人罪名不一样,也没必要同样处理。” “好,爹听你的。”叶老爹完全没有什么节操。 心里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完全不按照套路来。 周群瞪着两人,恶狠狠地要说什么,就被人堵住嘴巴给押走了。 叶荞等室内一安静,径直走到孙浩面前,她露齿裂嘴一笑:“你应该认识我吧?” “我错了,叶小姐,你们饶了我吧,贺学子的事我……我知道错了,我愿意补救,真的,求求你们了,只要你们愿意给我一次生的机会,我一定会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 “求求你们了,无论你们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 叶荞叹息道:“我真的很好奇,你这么好的前途,为什么非要做这种事呢,难道你不知道这样会断送自己的前程跟小命吗?” “我……我……呜呜,我只是贪银子,我想过好日子,我家条件太苦了,我不想再回去过吃糠咽菜的日子,我想像其他人一样,随便能上酒楼吃菜。” “呜呜呜……我后悔了,我不该想到不劳而获,走到这地步上,是迟早的,这种方式得来的银子,迟早会有报应落在我身上的。” 第三百九十五章 说八卦 “你还能知道报应?”叶老爹在旁边嗤笑一声:“就冲你这不劳而获的心态,不被人利用坑死,都算是好的了。” “你想活着也行,可你该有的惩罚也不能少。”叶老爹不介意给他一次机会。 孙浩一听,忙不迭地点头:“好好好,只要能让我活下来,我什么事都愿意做。” 也许是被吓了这么一场。 孙浩瞬间长大了。 他眼里除了惶恐以外就是后悔,在性命前面,一切的什么算计都成空,何况他还不是那个聪明人。 他把自己知道的全部都交代了。 包括跟他私下联络的人,给的银子,赃物被他藏起来的。 叶老爹拿着从孙浩这询问出来的消息,再花时间撬开了周群的嘴。 周群虽然是周家远亲,可也不是什么硬骨头。 在答应配合叶老爹后,他坚持道:“你说了的,只要我帮忙作证,你就能放我一马。” “可以。”叶老爹说到做到。 借由周群这么一个内部成员,撬开了周家私底下的阴私,比起这次在考场上算计贺远的事,周家官商勾结,贩卖私盐一事,才是彻底打倒周家,也造成整个朝廷震荡的关键案子。 接下来周家被羁押。 就跟叶老爹和叶荞没关系了。 两人在这件事上,看似发挥了关键作用,可又存在感不强。 尤其是府城的人。 对叶老爹讳忌如深,觉得叶老爹绝对不仅仅只有一个虚职。 府城外的地方。 则只看到了在这次斗争中占据上风,收获不小的吴知州身上。 他竟然能从这个案子里面摘出来,还被皇帝任命协助钦差大臣一起处理这次的盐商案,可见其收获。 “叶爵爷,我敬你一杯。”吴知州热情地邀请叶老爹来府上,笑容满面的。 叶老爹没喝酒,他换成了茶水:“吴大人不用客气,我以茶代酒,还望吴大人别嫌弃,家中妻女不爱我喝酒。” “好好好,喝茶,喝茶,这茶叶啊,也好,我们抚州的茶叶可是很不错的。” 叶老爹点头:“是不错,要是有条件,发展一部分茶山,也能让普通百姓致富,这百姓富了,国家就强盛了。” 叶老爹感叹一声道:“州府的发展,可都要辛苦吴大人了。” 吴知州听他的话,听出言外之意,尤其是身后的护卫还跟着,他自然知道皇帝眼线的厉害之处。 这次看似他占了大便宜。 可以吴家低调的性子,本不欲张扬。 可皇上却让他一个本来应该有监管不严失职的知州来处理周家的事,说是让他戴罪立功,实则是故意遮掩住叶家的存在。 尤其是这位爵爷。 “是是。”吴知州知道自己要想真的坐稳现在的位置,步步高升回京,在这节骨眼上,必须用实打实的政绩去铺平这条路,不然,留给吴家的,就只有步周家后尘。 “那我就不打扰吴大人了,你也忙,以后有空一起喝茶吃锅子。” 叶老爹喝完一杯茶,站起来就走了。 吴知州目送他离开。 别说是送礼物了,就连平时跟他来往,都从来不去花费高的地方。 这个爵爷难搞哦。 正因为意识到叶老爹背后的实力。 吴知州才更明白,他想找叶老爹当靠山是不靠谱的,但如果自己若是被误会出什么问题,倒是可以找对方求救。 这样也好。 比起府城的乱象。 叶荞一家现在最紧张的是等着看乡试的成绩。 自从考完后。 贺远没有去参加学子间的聚会。 只邀请了相熟的几个学子,来家里聚了聚。 “阿远,你是不知道,外面都在传你这次考得不好,说你神童的名头名不符其实。”钱金玉一大早就跑过来,跟贺远吐槽。 昨晚王清留在府上,跟贺远一起谈了这次考题的事,两人私下对了答题。 贺远就起来得晚了点。 闻言,他继续把最后的拳法练了,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往浴室里走:“无关紧要。” 他用脚趾头想都是有人想趁机踩着他上位。 贺远说:“你这么早过来,没吃早饭吧,早上我们吃碗杂面,你留下来吃,我先去洗漱。” “好啊,好啊。”钱金玉听说留下来吃饭,别提多高兴了。 他见贺远本人都这么淡定,完全不被名声所束缚,只觉得对方很强大,难怪成绩比他好。 要是他有阿远现在的名声,只怕早就被恭维飘了。 早饭是叶荞跟他们一起吃的。 叶老爹跟叶母早就吃完早饭出门去了。 两人忙得不行。 其中叶老爹忙着教百姓利用目前有的资源致富。 叶母则顾着生意上。 就光叶老爹做那些事,就需要不少的银子周转。 其中以建学校修路最费钱。 何况这时候正是往北边售卖货物的好时候。 北边水泥路试水,在轰轰动动地进行,把全国各地的行商都吸引过去了。 这波热潮会在第二个府城修建水泥路的出现而冷淡下来。 但里面的商机却不少。 叶荞早早的就安排了莫文的镖局不仅沿路做生意,还四处购置房产,为的就是担心房价上涨,尤其是靠近水泥路的铺子。 百宝阁往那边开,也得开始,可不能小瞧任何一个府城里的富贵人家。 普通人家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银子,他们一顿饭就吃光了。 百宝阁这种高级奢侈品,就很合适进入高门大户,成为追捧的奢侈品,进行资本积累。 ”哇,这个碗杂面真好吃。”钱金玉胃口好得不行。 “黏黏糊糊,豌豆也很烂糊好吃,肉末也多,真是爱死你们家的饭菜了。” 王清默默地吃,虽然没说话,表情也看得出来是满意的。 叶荞在钱金玉说话之前,就吃了一碗了。 搅拌好的碗杂面味道特别浓郁。 她尤其爱里面的豌豆。 青菜都成了配色。 她呼啦啦就吸完了一份。 钱金玉都自愧不如。 她一次性吃了五碗,才感受到饱。 “阿远,我让大厨房弄了点糖醋汁,你可以加进面里。” 叶荞记得贺远就喜欢吃甜口的菜。 贺远点头,他的面就酸酸甜甜的,倒是符合他口味。 第三百九十六章 文会 “阿远,你真的不去参加文会啊?”吃完饭,吃饱喝足,钱金玉躺在椅子上,摸了摸肚皮,问。 贺远摇头:“用不着,现在去也证明不了什么,只有成绩出来才有用。” “不染等待成绩出来后,又是一波嘲笑。” 钱金玉挠头:“不对啊阿远,我们可以先扭转一下舆论嘛,至少得先表明你并不是不会,而是没能写出来,运气太差分到臭号才会如此。” “你不知道,学子的名声都是被运营出来的,你要是不去维护,别人诋毁太过,外人就以为你真是那样。” 贺远很想说。 自己的考试成绩不差。 只要监考官不故意陷害为难他。 不过。 仔细一想想,他这会儿出门,也有点用,比如,让无力得只能嫉妒胡说他八卦的人打脸。 “行,那我跟你一起出门,正好我还记得所有我写的内容,正好跟大家都商讨一番。” 钱金玉见他起身就进屋子去换衣裳了。 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他完全没信心说服阿远,怎么这次答应得这么快? “王清师兄,阿远就这么轻易答应我了?” “对啊。”王清浅笑着回应他。 面对钱金玉的疑惑,他有种只有自己才知道的微妙感。 “放心,你会惊讶的。”王清只给了他这么一个理由。 钱金玉好奇地挠腮,都没能从他嘴里问出什么有用的消息。 倒是旁边叶荞见他上跳下串跟个猴子似的,直接说:“这有什么好惊讶的吗?以阿远的本事,就算是分到臭号,他能答上来的题,就一定能答上,除非他不想写。” 钱金玉服气了,对她比了比大拇指:“还是小荞你自信,这可是乡试!” “我从未听说过十岁的进士!” “很快你就能听说了。” 叶荞不服气地怼回去。 “哼,我才不信。”钱金玉故意跟他犟嘴。 叶荞翻了个白眼:“马上就打你脸。” 贺远出来时,就遇见两人在这打嘴仗。 他听完小荞的话,忍不住想,幸好自己没有让小荞失望。 他出门去参加的吴二少爷举办的文会。 这次吴曦也参加了这次的乡试。 他之前因为府城的震动,一直没有出门。 如今等消息好不容易平稳下来了,才以自己今科学子身份,举办了一场文会。 这场文会他邀请了不少的学子。 给贺远发,也是本着试试看的态度。 没想到贺远还真来了。 吴曦听到下人过来通知贺远到了,忙站了起来就朝门口走。 他这个主人的动静,瞬间引得其他学子好奇的目光,纷纷开始打听起是谁来了。 不知道谁叫破了:“听说是贺远来了。” “哟,贺远?不就是那假神童吗?” “就是,一个十岁的奶娃娃,还来跟我们这些读书十载的读书人争,真是胆量不小。” “对方也许是真的有真才实学呢?大家也不用这么怀疑。”一个公子哥笑呵呵地说。 这话引得旁边的学子哈哈大笑。 “要是他真有这本事,我倒立吃屎。” “宏文兄,读书人不可说这些脏污的话。”一个年轻学子站出来晃悠着脑袋告诫他,下一瞬话音一转:“不过,我的看法也跟你一样,对方年纪太小,能够考上秀才已经是够有天赋的了,这要是连举人都考上了,还让我们怎么活。” “是啊,是啊。” “十岁啊,太夸张了。” “别说十岁,二十岁能考上举人都不错了。” 在这些议论贬低的声音中。 贺远走了进来,身边跟着吴曦几人。 吴曦一走进来,隐隐约约就听见了议论声,他不傻,很快就知道为什么,尤其是里面主角是贺远。 他对贺远的身份很忌讳,倒不是因为跟贺远的关系不够好,而是他清楚地知道对方是个聪明人,他根本猜不到对方心里的想法,才这么小就有这么深的城府,说对方未来成就低,他绝对不信。 偏偏就是这样。 他也更不敢得罪对方。 周家的下场就给他警醒。 “大家参加今日的文会,主题很简单,辩一辩这次的乡试考题,各位写过试卷,应该都能记住自己写了什么,相互交流,也好心中有数。” “既然大家都乐意,那就开始吧。” 吴曦挥了挥手。 旁边有一个安排好的下人走了过来,开始传唱每一道题。 每哥学子身前都有纸墨笔砚,大家可以直接写下内容,也可以直接说出来。 像前面比较简单的释意基本大多都能回答出来。 直到问题越来越偏,难度越来越大。 能坚定地回答出来的,就只有极少数人。 其中就有贺远。 他全程稳定发挥,就算是乡试上没有考的内容,他都能延伸出来。 这种本事。 让原本叫嚣着他名不符其实的学子瞬间打脸,说话都不好意思。 可这样也阻止不了贺远继续对答如流。 就算到了后面。 这些学子故意为难他。 问到了会试有关的问题,贺远也没有胆怯,大多数的问题他能回答出一些,更深层次的回答不上,也就果断地说不知道。 “切,原来也不怎么样嘛。” “学海无涯,学无止尽,我不知道这些,说明学识还不够,以后会继续努力的。”贺远像是听不出他的言外之意一样,谦逊又淡定地回答。 “你……” “额,贺兄所言极是。” 吴曦也跟着站出来:“读书本就是越读越深,能考中举人,已经说明水平不错,但还要继续学下去,如今我们抚州有这么多的学院,诸位学子更应该读书,造福百姓。” “诸位与其花时间在本人身上,不如商讨一下这些问题的答案?人有千言,自然各有各的见解,真知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挖掘出来了。”贺远似笑非笑地对那群议论自己的人说了这么一句。 这些学子也是要脸的,就差被指着鼻子说,不务正业,只会在背后说人闲话了。 偏偏贺远这话说得又漂亮,让他们抓不住把柄。 一个个憋红了脸,只能在旁边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脸皮厚得不行。 第三百九十七章 中举 也有不服气贺远的,继续跟他争论一些问题。 这一场文会参加下来。 外面没有傻逼学子被忽悠着说贺远坏话了。 真正脑子清楚的,都知道他是有真才实学的,自然关于他学问本事的质疑就少了,至于那些非要钻空子诋毁的人,也就无关紧要了。 反正这些只会嘴上诋毁别人的学子。 成绩一般都很普通,这次并未考上进士。 就算其中有一个考上,也独木难支。 乡试成绩出来时。 几家欢喜几家愁。 贺远跟叶荞,叶母叶老爹这次都跟着一起早早的就定了考场对面靠窗的酒楼的位置。 还没放榜。 钱大哥带着钱金玉来了,身边的小厮也早就挤进去就等着报喜。 王清,钟文,钟律等学子也在。 他们这些同窗直接围着坐在一个桌子上。 叶荞跟叶晴坐在窗边,看着下面热闹的拥挤的人群。 叶晴再镇定的人,都有些紧张地捏起了拳头。 就在这时,下面开始放榜了。 叶荞远远地往榜单上看去。 很快她咧嘴笑了起来。 “小荞,你看到名次了?”叶晴抬头睁看见这一幕,忙紧张地问她。 叶荞摇头,“没有,那么远,我肯定看不清,不过我看见徐立了,他高兴地挤出来,显然是阿远中了。” “十岁的举人老爷啊!” “哈哈哈,这下好了,之前说阿远闲话的那些学子该打脸了吧。” 不过叶荞也就自己偷笑,没有说得太大声,免得在坐的其他学子紧张。 很快。 徐立就跑上来了,他气喘吁吁地跑到门口,笑着说:“少爷,恭喜你,考中了头名!” “这么厉害?”叶老爹高兴得直接站了起来,在原地转圈。 王清率先对贺远拱手道喜:“阿远,恭喜你,以后就能当举人老爷了。” “还是头名,岂止是举人老爷,是解元。”钟文惊呼一声。 钱金玉在旁边惊讶地张大嘴巴:“天呐,也太厉害了吧,阿远你都两元及第了,要是会试再得一个状元,岂不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状元,还三元及第,能名垂千古啊!” “天呐,难怪阿远你之前那么自信,是我错了,我竟然质疑你的学识,还是我眼盲啊。”钱金玉整个人陷入震惊中无以复加。 连自己没有考中举人都不觉得意外。 他的学识能考中秀才都已经很好了好吧,要不是阿远辅导,他之前的水平,只怕连秀才都考不上。 紧跟着之后,就是钟律也考上了,名列第八名。 “钟律兄,原来你果然是高手,敬佩敬佩。”钱金玉对他拱手。 钟律摇头,说:“我的学识也就只能考中举人了,之后的会试只怕是无能为力。” 虽然如此。 能中举,已经是光宗耀祖的大事。 以他的身份,足够翻身了。 叶晴在旁边高兴地祝贺他,心里也有点不安。 钟律的名次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好,她的身份未必能配上对方。 若是钟律因为家里帮了他的缘故,依旧答应娶她,她知道也是勉强。 这时候的叶晴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钟文也没中举,这是意料之中的。 这次从清水县来的学子。 除了贺远和钟律两人,只有另外一位不太熟悉的老秀才考中了,其他人都没中。 吴曦也中了,只不过名次并不高。 吴曦当日就亲自上门祝贺贺远和钟律。 钟律本来都要回成衣铺子里接着干活儿,吴曦过来得凑巧,刚好遇见了,贺远就叫住他,“钟律兄,你跟我一起去,于你学业有益,你应该也会继续在府城求学吧?不会去参加明年初春的会试。” 钟律对贺远能猜出他的想法并不意外。 贺远能小小年纪就考这么好,岂是个心思普通的人? “嗯,没错,我的学识就算这次去参加会试也考不中,好多的内容都不懂,只是纯属浪费银子,不如留下来,继续求学。” “既然如此,你就应该知道,抚州近两年建立了很多有名师的学院,进入这些学院的具体要求,都没有对外公布的消息,但以吴曦的身份,想拿到具体详细的信息,应该很容易。” 钟律闻言,点头答应了。 他又不是死脑经不会转弯,贺远都这么想帮了,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何况两家本来以后就是亲属。 贺远让下人把吴曦带到了他院子里的客房,亲自在客房里接待了他。 “恭喜贺兄。” “吴兄同喜。”贺远回礼。 钟律跟吴曦两人又相互祝贺。 “带了点薄利,二位可被嫌弃。” “吴兄何必这般客气?” 吴曦苦笑,实话实说:“这次若非考前跟贺兄交流,也不会补上一些不明白的知识,自然也就中不里举,自然要感谢贺兄。” 贺远见他送的礼并不是很贵重,只是稍显稀有的砚台,也就收下了,同时事后安排了下人也给吴曦送了同等价值的礼物。 钟律同样如此。 他们现在进入科举场里面就要开始忌讳了。 像这种于名声不利的事,万万不能干,否则就成了别人的把柄,就算有靠山也极容易被牺牲。 “贺兄,你这次可会去京城参加会试?” “不会。”贺远的回答出乎两人意料之外。 吴曦错愕,下意识说:“贺兄,以你的学识,虽说进士难了点,但同进士也未尝不可。” 贺远摇头:“我年纪还小,还有更多时间可以学习,自当珍惜学习机会才是。” “吴兄可有入哪个学院的想法?到时候倒可以跟钟兄他们一起,也许还有缘分继续当同窗。” 吴曦是个聪明人。 瞬间就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 他知道自己现在手上知道的消息多。 那也是因为办学院是要经过他爹审核通知的。 自然里面有哪些夫子,他能提前一步知道。 可很快,消息就会传出去,对贺远来说,叶家只要真用心去查,绝对马上就能查到。 能用一个用处并不大的消息,去换取贺远的好感,这是再好不过的交易。 吴曦很快就把他知道的消息说了。 第三百九十八章 承诺 这次要建的三所学院,虽然都州府下,可也是间隔不少距离的。 分别是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鹅湖书院。 在历史上前者很出名,不过鹅湖书院距离叶家最近。 吴曦要入岳麓书院。 他压低声音跟贺远说:“贺兄,岳麓书院,听闻有好几位前国子监的学监大人,自荐进入其中当夫子。” “不仅如此,还有著名的几位名师。” “所以现在但凡收到消息的世家都想把家族里的子弟送到岳麓书院,书院现在是举荐制度,需要几名学官综合举荐,就能进书院。” 举荐制度的存在,并不意外。 毕竟这是皇权时代。 “多谢吴兄。”贺远拱手,他自己是不会去书院里读书,机会都是给交好的友人争取。 吴曦给的消息,让他们明确了目标。 从宴会回来。 叶老爹喊了人回来给他们传消息。 “少爷,老爷喊小的回来送信。” 贺远接过信,打开看完,信里写的也是书院的事。 “我爹说,三个书院,接受寒门子弟入学,需要先在府学里学习半年,再通过三场考试,获得优等,即可获得举荐机会入学,等进入书院后,也会进行考核,考核没问题的,就能入学了。” 也就是说。 寒门子弟中只有特别优秀的学子,才有机会进入这些学院读书。 贺远看见这个消息,心情并不好,阻拦寒门子弟出人头地,可不就是世家揽权的表现么。 也不知道朝中发生了什么。 钟律在旁边听着,沉吟片刻后道:“我想努力试一试。” 只要有希望,他就愿意拼搏一把,“不过,这次回老家,要先跟阿晴成亲,不能让姑娘等自己。” 钟律是个目标明确的人。 他如今是举人,有了经济来源,能够承担起成亲的责任,第一时间就是履行婚约。 贺远对他笑:“钟大哥,那先祝贺你新婚快乐。” “谢谢。”钟律再镇定也是个青年,跟贺远说了这事,多少有些羞赧。 旁边钱金玉叽叽喳喳地说:“钟大哥,你这是双喜临门啊,啥时候回村啊,我要去喝你的喜酒。” “日子还没定,不过肯定很快,这次也不去京城,早些回去,免得冬日难行。”钟律说。 钟文这次虽然没有过,他一点也不气馁。 倒是对堂兄的亲事,很在意,他忙站出来说:“律哥,我早就把你中举的消息传回去了,我爹娘肯定很开心,族里也会为你准备酒席的。”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说的就是钟律。 以前族人有照顾他的,也有落井下石的。 自从他去叶家村族学教书后,其实求他的族人就开始多起来了,等到后面,他跟阿晴定亲,原本嫌弃他的小叔一家,甚至都舔着脸过来想找他帮忙,把自家的孩子免费给塞进叶家族学。 钟律恩怨分明,从小叔克扣他这一房的银钱开始,他就跟对方没有太深的纠葛了。 但族里也有对他好的长辈。 钟律点头:“我知晓。” “阿文跟我一起回去,路上相互照料。” 第三百九十九章 回村 “好。”钟文也迫不及待想回去了。 他虽然只考上了秀才,可这个年纪,已经很厉害了,他爹来信,说家里也想给他办一场,就算有钟律这个堂兄在前,也不影响他能干。 定好回乡的时间,众人就不拖延了。 毕竟回去一个月,又要回来,路上要耽搁许久,时间并不充裕,书院可不能迟到,迟到了就只能等明年的招生考试。 一大早,叶荞在府城里把给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长辈买的礼物盒子全部装到马车上。 “小荞,我今年就不回去了,明年再回去,等孩子大点再说。”叶萧跟沈姣姣住的宅子,离叶宅比较近,两人的孩子叶临才几个月,回家也不方便。 “好。” “这些礼物是给爹娘准备的,麻烦你帮我带回去了。”叶萧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头。 “没问题,你还要忙养兔场的事。” 贺远是要回去的。 这次他以这么小的年龄考中举人。 在府城里因着周家出事,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落在了这场官斗上,无人注意贺远年纪轻轻考中举人。 再加上叶家也掺合进这件事里。 官场上的人,对叶家的势力有了新的认知,同时警惕叶家更出众,自然不会把贺远考中举人的事大肆宣扬。 这正合贺远的意。 就连叶老爹也赞成低调,太高调了对贺远来说是坏事,以后他若是考得不好,别人都会觉得他江郎才尽,给对方增加压力。 叶老爹只想孩子们过得轻松,有他在前面为皇上办事,他们也不用那么着急。 府城的情况不错。 不过。 回到村里。 这消息就怎么都低调不起来了。 好在县里,村里的人都是普通人,热闹一下也正好。 叶荞一回来,就先去看望了几个老人,给他们送各自准备好的礼物。 紧跟着跟家里玩得好的好友一起玩。 比她更忙的是贺远。 日日都有人上门来拜访。 族学里的夫子们更是请他去讲课。 贺远没有拒绝,每日去跟族学里的学生上课,讲解耐心仔细,一度成了大家最受欢迎的夫子。 跟贺远类似的,还有王清。 叶老爹跟叶母都要在家中给贺远办举人宴。 把邀请函发到了县城、镇上交好的人手里,不仅如此,村里还准备办三日的流水宴。 叶老爹给这些商户、官员发请帖时,都明确表示不需要贵重贺礼。 因而在宴席这一日。 从县里来了许多人,进了叶家院子,吃酒席,徐管家在门后负责唱报。 最后连县令大人都来了。 县令送的是砚台,不算贵重,可也值些银钱。 贺远亲自招待县令等人。 王清,王秀才,钟文等人都过来参加了宴席。 因着是举人宴,来的主要是男丁,没有夫人小姐,叶荞也就不用去后院招待客人,可比贺远悠闲得多。 她跟着苏英她们一起,混迹在前院的流水席上。 流水席上来的全是听到消息的十里八乡的村民。 但凡听说过贺远名字,受过叶家恩惠的全都来了,也有想凑热闹的,叶家都欢迎,流水宴席上的菜色也很不错。 第四百章 流水宴 有鱼有肉,对村民来说,可是一顿好菜,可以免费吃,来的人就多。 “小荞,你们在府城好玩吗?” 苏英抱着怀里的孩子问。 叶荞时不时给小宝贝小算子夹一块糕点。 小算子今年也有一岁多了,奶声奶气地对叶荞道谢:“谢谢姨姨。” “哟,小算子可真聪明,再等两年就可以送去族学开蒙了。”叶荞故意逗他。 小算子明显没听懂她的话,只无辜地看着她。 倒是苏英说到开蒙的事,忍不住说:“你是不知道,小算子从小就爱听夫子讲课,也不觉得烦,每次你姐夫在家读书,他也在旁边躺着听,就不睡觉。” 苏英说着都有些哭笑不得。薆荳看書 “这说明天赋好啊。”叶荞突然一个想法冒出来,说:“英姐,你跟何大哥有没有想过去府城发展?”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年轻的时候适合奋斗,出门长见识,年迈了再回村悠闲养老,这样一来,老了回忆起年轻时,也不遗憾没看过精彩的世界,还实现了自我价值,一辈子也就够了,若是能识得一两个知己,就更好运了。 “去府城?可是店铺需要给相公去干活儿?”苏英下意识问。 叶荞悠闲地坐在椅子上摇头:“不是,炸串店也没什么要忙的,现在就顾着扩张呢,多开些店铺,把名声打响,里面的种类已经够多了。” 炸串店开了这么久。 招牌也稳定了,不需要经常出新品。 何春主要是确保秘方味道不变动,培养新员工手艺,这样新铺子开了后,就能立即安排人手过去,不用再等学习的时间。 别看简单,实则能节省不小的时间,毕竟经过几年的发展,也有类似的炸串铺子开出来,也是其他家族模仿他们的炸串店开连锁店的方法。 这种事不可能禁止得了,叶荞也不准备阻挠什么。 世界上不可能有真正的垄断行业,何况只是一间炸货铺子。 她把这些时间花费到研究口味上面,才是制胜秘诀。 事实上。 如今他们的炸串铺子在大越就是最出名的。 “就是去府城发展,那边有更好的教学。” 虽说十里八乡甚至是县里比较,叶家族学都很不错了,可也比不上府城的教育。 人往高处走。 府城学院里的夫子,自然要比一个村里的好。 “我需要问一下夫君。”苏英对出远门没什么想法。 她家如今有不少存银了。 好多都是跟小荞合作做生意,分红出来的,甚至何春还拿着银子在县里买了一个铺子,雇佣人开了一家炒菜店。 平时都卖快餐,卖给干活儿的村民亦或者行商吃,价格便宜又实惠,最关键味道好,连居住在附近的居民,都时不时去买些回去平时吃。 “行。” “不过我们应该在府城待不了多久。”叶荞这话也是顺嘴就说出来了。 却让苏英很惊讶。 “啊?小荞你们是要回来?还是去哪里?” “去京城。” 没错。 就算不参加这次的会试,但他们也要去京城, 第四百零一章 熊孩子 因为贺远收到了老师林政的信,信上在询问了他不参加这次的会试后,表明以他的成绩,再由林政推荐,能够进入国子监读书。 国子监是连皇子都进去读书的最高学府。 贺远能进去,绝对是林政使了力的。 叶老爹在这里面也起到了关键作用。 贺远知道老爹为乐文帝做事。 还是办调查地方政务的事。 只不过,显然,以叶老爹现在的身份,在抚州行事完全无压力,但离开抚州,就没那么容易办事了。 这时候贺远去京城读书。 叶家全家都会过去。 去了京城,皇帝也能更深入地了解叶老爹这个人,也能暂时先把他藏起来放在暗处,至于以后怎么任用,就不是现在的叶家知道的了。 “这样啊,那很好,阿远去了京城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有机会我们以后京城再见面。” 三次流水宴席吃过后。 就轮到钟律了。 钟家在村子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家族,就连村里的村长都是钟家人,也注重读书,前一辈也培养出过不少读书人。 只不过随着岁月逝去,渐渐没落了。 如今钟律考上举人,可钟家近年来唯一一个举人老爷。 钟文激动万分地跟叶荞和贺远说钟家的历史。 “我们钟家近些年只有秀才,在钟律堂兄之前,就只有五叔公一个老秀才,我们钟家终于能出头了。” “族长们都高兴坏了,这下好了,没人敢欺负钟律堂兄了。” “小荞,阿远,我跟你说,之前我三叔不是欺负钟律堂兄吗?现在你是没看见,就他脸皮最厚,去讨好堂兄,说什么都是一家人,哼,当初他那么欺负堂兄,现在以为说点好话就能恩怨尽消了?真是不要脸。” “你说什么呢。”突然,一个男孩对着钟文就扔了一个石头,要不是钟文反应快就被打到了。 钟文气愤地怒喝道:“钟小宝,你做什么,我说错了吗?本来就是你爹欺负钟律堂兄,你还不承认,你吃的那些肉,都是堂兄的。” “你给我闭嘴,你知道什么,我家的银子都是我奶奶给的,你就是嫉妒我们。”钟小宝也不是什么好性子,气得直接就朝钟文扑过去打他。 不仅用手抓,还用脚踢。 钟文下意识往后退避开。 谁知钟小宝毫无底线,熊孩子一个,直接对钟文吐口水。 “啪” 钟小宝被打了一巴掌。 钟文正皱眉低头看身上的长衫上的口水,听到这动静,忙抬起头来。 “爹。” 钟德明直接提着钟小宝就往祠堂里走。 今日祠堂开着,就是为了钟律和钟文这两个读书人进去给老祖宗上香,还没有关上,里面坐着些长辈。 钟明德不仅把钟小宝提到了祠堂让他跪下,钟小宝的爹,钟文彦也被叫了过来。 “小宝……”钟文彦看见小儿子哭得凄惨,第一反应就是生气,开口就浑不吝地责备钟明德:“五哥,你一个大人欺负小孩子,你好意思吗?” “你也给我跪下。” 第四百零二章 教训 钟明德对钟文彦也没客气,祠堂里坐着的其他长辈都有些不明所以。 钟明德也不迟疑,开口就解惑:“阿文,过来。” “钟小宝对秀才,直接吐口水,扔石头,当着外人的面。”ζΘν荳看書 “他一个小孩子竟然对读书人不敬,阿文可是有功名的,是钟小宝对阿文不满,还是对我们钟家不满,亦或者,是钟文彦对钟家不满。” 祠堂内的长辈,听了这么一出,火气跟着冒了出来。 “钟文彦,还不快跪下!” “看看你教的孩子,你是想把钟家的脸往地上踩啊。” 钟小宝愣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指责他。 明明这就是娘说的话。 “爹,救命啊……”钟小宝本能地朝钟文彦扑过去,嘴里还说着脏话:“爹,你快带我走,他们都是坏人,呸,等我出去了,就喊人来打他们的瓦!” “好你个小子!我说我家瓦怎么总是烂了,原来是你带小兔崽子们打的。” 这话把前面站着的钟明德气得不轻。 他家条件好些。 就修的瓦房。 瓦片可贵得很,他都舍不得动用,竟然被钟小宝这么对待。 这简直是在戳他的肺管子。 “钟文彦,你别怪你五叔没给你面子!” “就你和你儿子做的这些事,就别想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今日是你欺辱我们自家的读书人,要是以后你们跑去得罪别的读书人,我们钟家就遭祸了!” 钟明德怒喝一声,说:“六弟,七弟,堂侄儿,你们赞不赞同我今日处置钟小宝和钟文彦。” “赞同,此时必须约束,免得造成大祸。” “外人看见了多少?可不要把这事传出去了,免得以为我们钟家的读书人都好欺负,不被尊重。” “哼,要我说,自从三哥死后,钟文彦的根子就烂了,必须处置。” 钟文彦眼见着长辈们你一言我一言地说话,竟然张口闭口就是要处置他,当即慌了,还没起来就被同辈的堂兄给按在地上。 “你们要做什么,别以为我没了爹你们就欺负我。” “钟文彦,莫非你以为你长辈去世了,我们这些当你堂兄,堂叔爷的就不能管你了?”钟明德声音上扬,整个人都觉得他这态度有些不可思议。 钟文彦还真就是这么想的。 “你们管我的时候敢说没有偏心吗?”钟文彦本来就是个无赖,这会儿说话更是痴缠人不要脸。 不过显然。 他低估了读书人在钟家的地位,眼看着如今钟律要带着整个钟家起来了,他们这些老头子,年轻一辈的堂兄,都见过钟律,钟律的要求就是大家不能违反律法,给他添麻烦,至于沾光,囤祭田,这些事都可以做,把田地放到他名下,减免税收,都是可以的。 更别说,钟律还打算建一个豆瓣酱作坊,让村里以及钟家的人去干活儿,到时候能带来多么大的收益,还是跟叶家合作,想想也加的作坊就知道了。 总之。 他们现在能过好日子,都是因为有了举人老爷。 第四百零三章 贺族长 钟文彦的做法,就是在阻挠他们向上。 最终钟文彦被打了十大板,还被关一个月祠堂,并被罚了银子,用来修建祠堂。 钟小宝年纪还小,但钟家成立了族学,对方必须日日去,当场还被罚打手板三十下,一场严厉的惩治下,钟小宝熊孩子的性子被扭正不少。 叶荞跟贺远是钟文彦出来时才知道的这件事。 她找到叶晴,跟她说了这件事。 叶晴今日也穿着漂亮的裙子和夹袄,作为钟律的未婚妻,跟着叶大伯母、叶大伯一起过来参加他的举人宴。 “这不算什么,当初钟文彦对钟律做的事,可比这过分多了。” “钟文彦一家只会跟钟律的距离越拉越远,心里的煎熬不比打板子痛得少。” 叶晴柔柔说:“只要他们不要再扯钟律后腿才是。” 事实上有钟家的长辈管着,钟文彦父子还真掀不起什么波澜来。 在钟律的举人宴后,不出半月,就到了他跟叶晴成亲的日子,这次来的客人更多。 等参加完两人的成亲酒席。 时间也就不早了。 钟律直接带着新婚妻子就去了府城,要继续求学,并且考书院为主。 叶荞一家没有着急离开。 这时候已经年底了。 明年他们就要去京城。 就算再勤快,也是一年才回得来一次,事实上,舟车劳顿,根本做不到一年回来一次,指不定在路上就耽搁一两个月。 叶老爹跟叶母就干脆留下来,多陪陪家里的老人。 叶母甚至把苏姥姥,苏姥爷接进宅子里生活。 “天气这么冷,我们吃锅子啊。” 天气一冷,大家就开始围着锅炉吃各种美食,叶荞吃得最快。 “小荞,你慢点。”贺远时时盯着她,照顾得十分周全。 叶荞夹了一筷子肉放到他碗里。 “阿远,你多吃点,长身体。” 现在的贺远已经比叶荞高了。 他每日都补充营养,吃得丰盛,自然个子就拔高了,现在都有一尺七的个头,估计再过两年,长到一尺八以上也不成问题。 贺远只要是叶荞夹的,都吃了,他现在正在长身体,正是胃口大的时候。 吃完饭,叶荞也不出去跑,就在家里用雪水煮茶,陪着四个长辈,谈天说地,说在府城的见闻,把梦里看见的未来,用这时候的背景说出来,逗得四个老人乐呵呵地直笑。 贺远站在门口,看见这一幕,脸上带着浅笑。 “少爷,门口有贺家人找你。”徐立从院子外进来,把这个情况说了。 贺远眯了眯眼,其实,从半年前开始,贺家人就开始写信找他了,只不过那时候他在府城,并不理会。 这次回来他又考中了举人,自然找他的就更多了。 “嗯。” 贺远主动走出门,果然就看见贺家族长站在外面,身边跟着的是曾经没有欺负过他的一位堂兄。 贺家族人并不多。 主要以贺家大房和贺家三房跟他血缘关系最亲。 贺族长对他来说,都是快出五服了。ζΘν荳看書 “贺族长。”贺远拱手见礼,不等他开口说话,直接把人带进了客房。 第四百零四章 找麻烦 “上茶。” “阿远啊,你如今很不错,很不错啊,真不愧是我贺家的小子。”贺族长笑呵呵地说。 贺远并没有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他稳坐在椅子上,淡笑着望着贺族长。 “贺族长,你有什么话直说就是,虽然我已经入赘了叶家,但我心里有我爹娘,你到底姓贺。”后面难听的话没有说出来,但在场的都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 贺族长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他也没有开口。 有旁边的跟贺远同龄的堂兄,开口对着贺远就是斥责:“贺远堂弟,你也太不懂事了,当初你入赘,是因为但是条件不允许,再加上你母亲的遗命。” “如今你竟然就当作贺家不存在?你是不怕外人骂你连根都不认?” 年轻人唱了红脸,贺族长就唱白脸,他低声训斥了年轻人一句,笑意盈盈地对贺远说:“阿远,我知道你还年轻,感念叶家的培育,你是有孝心的,正因为如此,作为伯爷的我,才不能眼睁睁看着你走上错路。” “你不知道人言可畏,等到了京城,指不定因为你是入赘的,就不能科考,亦或者给考官留下不好的印象,到时候拉低成绩可就冤屈了。” “这就算了,若是你的那些同窗听说你是入赘的叶家,只会说你是靠着他们才取得的成就,你明明一个大好的男儿,就要落得一个靠女人的名声,可真是……” 贺族长说着轻摇了摇头,一副很关心他的样子。 贺远只笑眯眯地看着他说:“贺族长,来,我们好好说道说道,若是你当初真的有为我考虑,又怎么会轻松让叶爹带我离开?我记得你家的条件一直不错吧,甚至这些年私下还悄悄接济我那大伯一家和三叔一家。” 贺族长脸色微变,表情有些尴尬僵硬。 贺远却只是笑,只是笑意不达眼底,“那你说,我现在直接翻脸,不承认入赘是不是变成忘恩负义的蠢蛋了?” “你别说什么利大于弊的屁话,老子现在什么都事都没有,除了没给你们所谓的贺家族人分好处,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滋润,你觉得我能考中举人,是只会读死书的蠢货。” “你,你……”贺族长气得脸红脖子粗,看起来像是要晕倒了一样。 旁边的年轻人尖叫一声,斥责贺远:“贺远,你一个读书人竟然不尊长辈,你就不怕被除名吗?” 他故意叫得很大声,企图吸引旁人的注意。 “可以啊,你们想闹,直接闹,我倒是要看看,你们能把我怎么办。”贺远阴冷地笑了,整个人跟平时温和好欺负的样子看起来完全不一样。 贺族长也没空装晕了,他没想到一个十来岁的少年竟然这么难缠。 竟像是在官场浸淫多年的老手。 贺族长根本不知道,自从叶老爹被皇帝赏赐了爵位后,就开始跟皇帝斗智斗勇,当宠臣可不是那么好当的,何况还有府城的案子,跟当官的官斗,这些事,叶老爹都没有瞒着贺远,从小就把他带在身边学习,就算贺远在学院了,他也会等贺远回来后,把具体发生的事告诉他。 第四百零五章 拜年 不仅仅是为了锻炼贺远。 也是怕贺远一无所知,被人算计了。 贺远知道,在叶家,爹娘考虑的永远都是他和小荞是否开心,而不是像贺族长,只有自私自利。 他也永远不懂自己为什么要留在叶家,哪怕被人嘲笑! 被嘲笑算什么,他又不会少一块肉,皇帝都知道他的情况,还出言夸奖,自然是因为他的身份方便任用,身份有诟病的臣子反而用起来放心。 见贺远油盐不进,贺族长只能带着年轻人离开。 两人离开时还有些羞恼,却不敢真在叶家闹起来,不仅脸面难看的问题,还有他们也知道得罪了叶家,没什么好下场。 今年的新年过得很热闹,来了很多人到叶家拜年,从大年初一开始,一直到正月十五,就没有停歇过,实在是在叶家作坊里干活儿的百姓太多了,他们听说了叶老爹一家年后要前往京城,短时间内肯定回不来,好些人有事找叶老爹。 这不,人就多了。 叶老爹也忙,大多数时候安排贺远来招待客人,他还需要安排家里的事,毕竟去京城,肯定要待很久。 叶荞则在带着徐管家看账本,顺便把各处的银子收回来,再把银子换成银票,去了京城只怕要花不少银子。 这一整顿,叶荞最后算总账,发现这几年,家里竟然也赚了十几万两,大多都是作坊赚来的。 账面上的银子不能全部带走。 她留了一部分周转,带走了十万两银子。 “徐管家,你是想留在家里,还是跟我们一起去京城。”叶荞出声询问。 徐管家有些惊诧,下意识说:“小姐,老奴能跟着一起去京城吗?” 他有些受宠若惊。 “当然,你是家里的老人,这些年也多亏了你帮忙,不然可有不少杂事,你要是愿意去的话,你们全家都一起去。”叶荞习惯了用旧人。 这才是自己的势力。 徐管家当场激动地答应:“小姐,老奴愿意。” “行。” 定下了徐管家一家四口,还差帮忙赶车的以及护卫,去京城比较远,叶荞准备让自己家的镖局护送他们前往。 她是在初六这一日见到莫文的。 他这三年长高不少,已经有少年的风姿了,身形健康有力,走路脚步轻,身手很是不错。 叶荞见他走过来,直接一招对上他。 莫文下意识往后退。 叶荞迎上去,说:“来,我们打一场,看看你长进了多少。”ζΘν荳看書 “好。”莫文满脸自信,认真跟叶荞打了一场。 最终。 莫文败在力气没有叶荞大上面。 他停下来,揉着发麻的胳膊,有些无奈:“小荞,你力气也太大了,我打不过你。” “是啊,如果不是我力气大,肯定打不过你,你也很不错了。”叶荞收了姿势,由衷称赞。 莫文轻笑着说:“也就只有你才这么低调,要是换个人,有这大力气,早就嚣张起来了。” “小荞,你们要去京城,我挑选了六个镖师,都是身手很厉害的,你看够不够?” 第四百零六章 前往京城 叶荞正缺人呢。 虽说家里有四个护卫。 但请镖局看押家具是必要的。 总不能什么都去京城买,得花多少银子啊。 老家的家具都是新打的,材料很不错,不用了可惜,再加上路途方便。 “不用专门安排人,你就安排一个镖局,帮我跑这一趟镖,银子也算好,也要给。” 账面上还是要算好的,哪怕是自己人用,到时候扣除镖师的收入,再分账。 “镖局现在周转资金够不够。” 叶荞许久没有管过镖局的事,对这些还真不清楚。 莫文从衣兜里摸出一本账本,递给她:“小荞你看账本就是,我安排的人,记录得清清楚楚。” 叶荞拿过去看。 一刻钟后。 叶荞满意地点头:“你这挑选的人手不错,也算是节省了成本。” 原来莫文没有找那些本来就有身手的,而是当初受灾时,把那些没有家人,品行又过关的收拢了起来,组建了还算庞大的镖局。 他本身一开始也没有多强的武功,还是找护卫跟着学的,后面就开始教其他人。 前两年,镖局里几乎都没有什么能用的人手,伙食全靠叶荞出银子支持。 不过。 叶荞出的银子都是跟铺子分的一部分。 之前她在村里的时候,教了许多人做生意,这些人现在不仅遍布县城,跟县城里原本的富户一起合作,如今也走出了清水县,去其他县城发展,虽然只用给叶荞分县城里的一成,用来养几十个镖师还是没问题的。 毕竟就说吃食。 村里的跑地鸡,几百亩地里的收成,都完全够养他们的了,最多就是少卖一点,事实上,叶家每年的新粮没有卖,陈粮则留下来奖励长工,亦或者往自己的铺子里送,总归是不担心消耗不完,反而节省了成本。 “能够出师的,就安排着先走短途的运行,能保证安全,还能先积累一点经验。” “这次跟我们一起去京城的,你让大家自己主动报名,再通过比赛获得名次。”叶荞愿意给每个人机会,一个队伍里,并不是每个人强大就行,还有团结合作能力。 以后这些人,恐怕就要一起工作很久。 “你记得注意一下这些人,私下有没有算计,以免留下那些人品不好的。” 这次去京城,叶荞把安全看得最重要,其他都是次要的,安全到达京城才要紧。 “是。” 莫文跟她商议过后,就下去了。 等处理完家里的事。 时间很快就到了出发的日子。 二月下旬,河里的冰已经化冻了,今年的冬日并不冷,所以结冰也少。 一化冻。薆荳看書 叶荞约定好的船就到了。 船是周唯周家的。 他现在的身家,可比自己本家其他兄弟的都要厉害不少,导致他在本家的地位直线上升,这次听闻叶荞要去京城,需要用船,周唯立马就把名下的大船给拉来了。 叶家的行李,不停地往船上搬运。 叶老爹一个人就拿了两个大木箱。 叶荞拿一个。 力气惊人。 周唯走到贺远身边,帮着提书,他看见这一幕吞了吞口水说:“小荞跟叶伯父的力气也太大了吧,我要是在他们面前,是不是受不住一拳头?” “你又自知之明就好,至少不会莫名其妙被揍一拳。” “诶,要我说,还是阿远你厉害,你竟然可以在小荞她们中间,显得一点也不柔弱。”周唯别看都快奔二的人了,在贺远一个小少年面前,愣是一点不自在的感觉都没有。 贺远默默地把胳膊抬起来,淡定地瞟了他一眼:“我也是有肌肉的。” 浑身软趴趴,甚至还有点小肚腩的周唯。 他默默地摸了肚子,赶紧提着行李往前走,他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自取其辱了,毕竟贺远可是文武双全的人物。 莫文带着人赶过来,帮着把行李搬上船。 原本需要忙活半个时辰的事。 这下两刻钟就解决了。 叶爷爷跟叶奶奶、叶大伯母、苏姥姥、苏姥爷她们,都很不舍地站在河边,一一跟叶荞她们拥抱过,挥了挥手说:“早些出发,早些到,路上小心些。” “路上顺风。” “若是遇见了危险,一定要停下来,保证安危为主,我们会在家好好照顾自己的。” 叶荞站在船头甲板上,看着船只慢慢远离,只能看见长辈们的身影,越变越小。 她有些不习惯,伸手揉了揉胸口。 贺远出现在她身后,牵着她的手,把人往甲板里带。 “小荞,不晕船吧?我们来下棋。” 贺远带着她进去。 船舱里面的一个大的客厅摆放着各种的桌子,还有人在两边烧烤,做各种美食,连串串、关东煮都有。 简直不要太潇洒。 叶荞走进去就闻到浓郁的香味。 她走到砂锅米线的位置说:“给我来一碗酥肉砂锅米线,多放点辣椒跟酸菜。” 她又走到烧烤架子旁,点了好几样烧烤,烤茄子、烤藕片,烤豆腐皮,烤墨鱼,烤魔芋,烤鸡翅,烤鸡腿。 等砂锅米线好了,叶荞也拿着烤好的烧烤,走过去。 贺远就在旁边把棋盘给铺上,叶荞执黑棋。 她一口粉,一口烧烤,顺便再下棋,之前的不舍情绪就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周唯过来,看见这一幕,忍不住啧啧了两声。 “你们这也太爽了吧。” “小荞,你不是吃了早饭的吗?吃这么多,还不撑啊。” 莫文站在后面反驳他:“小荞本来就吃得多才有力气,有什么好奇怪的,再说了,船上这么多美食,不吃才是脑子有病。” “诶,你小子咋说话的。”周唯觉得莫文故意针对自己。 莫文想,敢欺负嘲笑自己的救命恩人,天王老子来了都要捶回去。 “我说的实话,怎么,你这么胖,一看就是吃出来的,你别装了。” “什么?我胖?”周唯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整个人走路有些恍恍惚惚的,也不去找叶荞玩了,就回到房间,拧起石锤,不停地锻炼,企图能够短时间练出腹肌! 结果他腹肌没练出来,倒是把自己给练吐了。 第四百零七章 狼群 一路上,各种热闹都有。 等出了州府,再往北走了一百多公里,船就不能再用了,得换成马车。 他们干脆在渡口停留了一日,整顿好。 莫文顺便去联系附近的镖局。 这一停歇,在在三月初的时候,终于走到了京城外的府城,结果还没走多远,天上就下起了大雨。 马车队伍只能再次停下来。 叶荞手上提着几只野鸡,带着一个护卫从山上下来,走到贺远和叶母所在的帐篷处,蹲下来拿出小刀,就把野鸡给杀了。 叶母已经把热水烧出来了,用的自带的比较薄的小铁锅。 贺远帮着把野鸡放到滚烫的开水里,等烫过一遍,再用镊子,把野鸡毛扯下来。 “别说,越接近京城,这路就越宽敞,还是水泥路舒坦,不过这里混用的水泥不多,不知道京城是不是全是水泥路。”叶母一路上看过不少风景,也注意到这点变化。 叶荞快速把野鸡的毛拔了,随口说:“水泥的成本并不高,如果是朝廷控制,成本只会更低,按理说这边也应该有水泥路,而不是现在这样,下雨了还是会变得泥泞。” 叶老爹提着一只野猪过来,听到这话打断她的。 “小荞别胡说,这些朝廷的事,不是我们该管的,在其位谋其职就行。”叶老爹倒也不是训斥,就随口说,对叶荞他向来凶狠不起来。 叶荞吐了吐舌头:“知道了爹。” “哇,爹,你好厉害啊,竟然把野猪都给打到了。” “运气好,正好遇见的,不然哪里来的野猪吃。” “只带着护卫去打了三头小野猪,正好吃烤乳猪。” “媳妇儿,车里带了蜂蜜的吧?” “带了的,你找徐管家去拿,这些物资都是他放着的。”叶母忙着收拾鸡肉,没空理他。 叶老爹无奈,只能自己去处理野猪肉了。 幸好下雨的缘故,他们把处理好的野猪内脏等煮熟了喂给了猎狗。 猎狗就是叶荞小时候养的那只小黑,现在已经是大黑了。 叶荞去摘了点荷叶回来,准备做叫花鸡,泥土地上随便都有,挖出来涂抹上去,几只叫花鸡就放到了火堆里烤起来。 烤叫花鸡的同时。 锅里的粥也开始煮起来,分出几只野鸡,用来做鸡丝粥,叶荞把自己随身携带的秘制虾酱放进去,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 等粥好了。 大家都排队,热乎乎地喝了一碗粥。 叫花鸡是最先熟的,烤乳猪得烤一个时辰。 叶荞一个人就炫了两只叫花鸡。 “阿远,你也吃,今日的叫花鸡很入味,你尝尝。”叶荞虽说爱吃荤菜,第一时间也是先给贺远,贺远用小刀切了几块下来,就把剩下的留给了叶荞。 “小荞你吃。” “我给你调蘸水。” 叶荞点头,直接吃叫花鸡也很香,鸡腿一咬就脱骨那种,效果拉得满满的。 光吃肉,也会觉得有点柴,主要是叶荞打的野鸡不够嫩。 她就着贺远调制的蘸水,吃了剩下的,野鸡肉混合着蘸水,吃进嘴里,又有肉香,还有蘸水复杂的口感,简直让她满足得不行。 “真是太好吃了。” 叶母在旁边看得心惊,又盛了一碗粥给她:“小荞,别吃那么多肉,实在没吃饱就多喝点粥,不腻啊。” “不腻,娘,这个叫花鸡真得好吃,喝粥一下就饿了,还是吃肉扎实。”叶荞背过身去,不看叶母,就怕她继续说自己吃肉吃太多。 叶荞就是存粹的肉食动物,不让她吃肉,堪比不让她活。 叶荞快速几口就把手上的野鸡解决了。 贺远说:“娘,你别担心,小荞一直这么吃,她现在正是在长身体的年纪。” 叶母听到这话反而有些担忧起来。 今年的小荞已经快十四岁了,却还没有来月事,要不是齐神医摸脉,说她的身体是健康的,叶母都要试用各种偏方了。 叶荞一点也不慌,本来就有发育比较慢的,她虽然吃肉,可都是因为身体需要,不然大力哪里来的,至于她不会长胖,完全是遗传了爹娘的好身材。 除此以外,她没有吃太多带有激素性的食物,也就不会提前发育。 不过俗话说得好,人不能把自己的话说太满。 叶荞很快就被自己打脸了。 吃完饭。 下午的时候天气差不多就放晴了,为了避免天黑逗留在郊外,马车队伍继续往前。 结果,刚走到半路。 就遇见了山体滑坡。 叶荞他们只能改道,从另外一边的小路出发。 半夜,马车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小路靠近山林,留下来并不安全,队伍就继续往前走。 叶荞人已经坐在了马车顶上,看着四周。 队伍很长,都举着火把。 突然。 叶荞隐隐约约听到了狼啸声,她看向远处的位置,眯了眯眼,吹了一下口哨,队伍停了下来。 徐管家跟护卫跑了过来。 叶老爹也从车厢里钻出来。 “小荞,怎么了?”贺远掀开她身下马车的窗帘,小声问。 “有人埋伏。” 她若有所思地看向远方:“是狼群,大家小心些,先停下队伍。” 有了叶荞的提醒。 其他人瞬间反应过来,莫文更是带着镖师,围在了外围,像徐管家、叶母他们这样的没有武力的人都被护在了中间,叶荞跟叶老爹走在最前面。 果然。 没多久。 就见一群狼群朝他们围了过来。 叶老爹高声说:“大家不要乱。” “火把举起来。” “射箭。” 莫文指挥着镖师们用弓箭对付接近的狼群,只不过第一只狼被射中,浓郁的血腥味让外围的狼群更加暴躁起来。 叶荞在前面负责挡杀扑上来的野狼。 贺远没有走过去,他围着车队,在检查情况,按理说,这么多人,野狼群不会过来,毕竟狼也会欺软怕硬,又不是他们主动招惹。 徐管家跟在贺远身边。 “少爷,你在找什么?” “我在找吸引狼群的东西。” “我们的马车上没有血腥味浓郁的东西吧?” 徐管家保证地拍着胸脯:“绝对没有。” 第四百零八章 案件 “再看看。”贺远总是不放心。 突然,他围着马车走路的动作停下来,感受到脚下的异样,顺势低头看下去,就看见下面脚踩着的地面溢出了献血…… “少爷!”徐管家吓得尖叫了一声。 贺远嘘了一声。 让他轻声一点。 徐管家压低声音。 贺远比划了一个招式:“去给我拿一个铁铲过来。” 徐管家错愕地点头,他一共拿了两个,本来是准备着担心北方没有滑动,担心马车陷进路上,毕竟北方更冷,化冻更晚。 两人沿着马车旁边的血迹,把泥土挖出来。 很快。 一个坑就被挖了出来。 贺远跟徐管家一起,把坑里的东西给挖了出来,果然,是尸体,甚至是碎尸,里面破布加上尸体,徐管家第一时间没有心理准备,直接弯腰在旁边呕吐了出来。 贺远面不改色,继续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挖出来。 泥土里面被鲜血浸染了,衣物也是破碎的。 贺远发现死者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面貌,甚至连有效指纹都找不到,可见是为了遮盖事实,把任何一点能够表露死者身份的东西都藏了起来。 贺远蹲在地上,抽出一抖里的小本子和炭笔,在上面记录着已有的信息。 “徐管家,你去找看看附近其他位置,看看有没有东西。” “是。” 徐管家脸色惨白,用手帕捂着嘴,往旁边走,为了确保不会遗漏,他还一边走,一边用铁铲锄地,同时叫来了儿子过来帮忙。 等叶荞回来的时候。 看见的就是贺远正蹲在深坑前,在往面前的布上扒拉什么东西。 “阿远……这么浓重的血腥味……”叶荞正打算把一只头狼给提过来,到时候把狼皮拔了,给贺远当披风。 她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看着面前的深坑,表情有些凝重。 “小荞,别过来,这边下面埋着尸体,应该就是这些血腥味吸引的狼群过来。” 贺远及时阻止她过来。 叶荞转身跑到她住的马车旁,把狼放下,又去找叶老爹,把他叫到了贺远身边。 叶老爹什么都不怕,哪怕听说坑里埋着尸体。 他沉声问:“阿远,你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这个尸体,应该是三日内死亡的,按照骨龄来看,年龄超过六十岁,穿的衣服只剩下里面的里衣,不过,我发现布料还不错,但这类布料用的人太多了,暂时不能推断出是哪类人穿的。” 贺远已经把东西备份了。 剩下的尸体血肉,就挖更深的坑埋藏起来,避免被狼群挖出来吃了。 叶老爹皱眉,直觉这件事不简单。 尤其是看见小荞在点头,他就觉得头疼。 正在这时。 远处响起马匹的声音。 叶老爹站直身体,莫文等镖师则整个人警惕起来,下意识拿起手上的武器,面向后面满满靠近的队伍。 叶老爹走到最末尾,高声问:“不知道是何人?前方有狼群,还望先停下,以免出现意外。” 这时。 后面马车队伍渐渐停了下来,同时,站在前面的护卫和一个下人走了上来。 其中的下人看见叶老爹,直接认了出来,拱手道:“原来是叶大人,奴家是怡亲王爷的下人,王爷让叶大人过去说话。” “原来是王爷。” 叶老爹确实惊讶了,还有些意外,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怡亲王,想到刚刚发现的案子,他表情有些微妙。 抬脚走过去的时候就变得很淡定了。 “见过王爷。”叶老爹在马车外面行礼。 怡亲王掀开车帘,对他含笑打招呼:“叶大人是带着公子来京赶考?还没恭喜贵公子考中头名。” “多谢王爷,犬子这就过来了,亲自给王爷道谢。” 叶老爹挥了挥手,就把贺远叫了过来。 贺远给怡亲王见礼,不着痕迹地注意到他的神情比较萎靡,应当是比较忙碌,急匆匆地往京城赶,想到小荞刚刚跟自己说的话,贺远心里已经有了想法。 “前面有狼群,怎么回事?”怡亲王说话温温柔柔的,看起来完全没有王爷的权威,但却无人敢质疑他的地位。 哪怕叶老爹现在在替皇帝做事,也知道皇帝心里,怡亲王的位置是很重的,他是坚定的保皇党,总之一定要交好为主。 “是这么回事。”贺远主动回答。 “我们路径此处,就发现狼群包围,学生觉得肯定有什么东西吸引了狼群,在询问过自家车队并无血腥味浓郁的物件后,才在检查马车时,无意间发现了地上渗透出来的血迹,近而挖掘出了一具碎尸。” 叶老爹眨了眨眼,虽然不明白阿远怎么直接把这件事说了,那肯定是深思熟虑的后果,他只需要配合就是。 叶老爹点头:“不错,王爷,下官带着镖师处理了十几头狼群,剩下的都跑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这事。” “本王去看看。” 听了两人的说法,怡亲王的表情有些严肃,他直接带着人,先走到挖出来的泥坑旁边看,又跟贺远交流了发现的信息。 紧跟着,走到狼群围过来的地方,竟然也发现了另外两具尸体。 只不过,剩下两具尸体明显掩盖没有那么深,看衣物也都是普通的布料,身份地位应该比不了被碎尸的。 “全部都收集了。”怡亲王沉着脸吩咐,立马就有他的护卫过来办这件事。 贺远和叶老爹果断把位置让出来。 怡亲王把位置记下,吩咐人处理后,这才看向叶老爹两人,歉意地道:“本王查过的案子多,一般这么残忍的碎尸案背后肯定有冤情,这才保护好证物,就像贵公子说的一样,这些穿着,以及骨龄,还有埋尸的地址,都能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两位,要麻烦你们今日先留下来一晚了,你们的马车也需要取证。”怡亲王歉意地说。 叶老爹惊愕:“王爷,那狼群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回来,您的安危……不如您先前往最近的县城?” “不用了,本王在外留宿的时间多,倒没有不习惯,就是叶大人,你们中间有女眷……” 第四百零九章 掺合进去 怡亲王正要说什么,叶老爹主动站出来说:“只要王爷不嫌弃,还请王爷让我们家一起留下来,下官不放心夫人和闺女一个人。” 眼看现在都卷进去了,叶老爹还是把两人留在自己身边放心,万一背后的人针对女眷,他哭都来不及。 “可以。” 大部队换了个不远的地方。 怡亲王身边的护卫果然更加的妥帖,拿出药物,在四周撒,就淡化了血腥味,并且跟着莫文带着的镖师们,一起把狼群的尸体收拾了,帮忙拔完狼皮,护卫都没收,还是莫文坚持请示过叶老爹,送他们三匹狼肉,他们才收下。 狼肉的味道一般,不过滋补,这些护卫连生肉都吃过,更别说烤熟的狼肉了。 有了火堆的火光,远处的狼群只敢不甘心地在远处嘶吼,却不敢再靠近。 叶荞先走进帐篷里。 跟着叶母住一个帐篷,旁边是贺远和叶老爹的。 叶母坐在里面,用被子盖住膝盖,张望着外面问:“小荞,你建议阿远告诉王爷的?” “嗯,娘,这件事告诉王爷更好,我了解过,王爷确实本性不错,何况,这件事我们自己兜着,可是麻烦不小,能把王爷拉进来,实属我们占便宜了。” 叶母有些担忧:“本来想隐瞒这件事,当作不知道的,这世上冤假错案太多了,管也管不过来,我们只能顾好自己,在能力范围内,帮助一些人伸冤。” “可是娘,我们已经走不掉了。” 她没有说,直觉这件事是被人算计,首先那山道早不坍塌晚不坍塌,偏偏就这个时候,很有猫腻。 其次,这些狼群也来得突然,她计算过,这些血腥味不至于引来那么多狼群。 最主要的,还是她的直觉,这么多年来,叶荞自己的直觉从未出过错,小时候觉得这是一种很好玩的东西,长大了才知道,这是多么厉害的利器,如果不是因为直觉好,很多时候她都要遇见不小的麻烦。 她很珍惜这个能力,可也不能太过于依赖,学习梦里的那些知识,反倒成了重中之重。 叶荞拍了拍被子说:“娘,先休息吧,爹他们估计还有一会儿。” “行。”坐久了马车,叶母确实没啥精神,明日还要继续赶路呢,还不知道会决定在哪里停留断案。” 叶荞也躺下,很快就睡着了,完全没受看见尸体做噩梦。 贺远跟叶老爹是半夜才回来的,几乎把能够收集到的证据全部收集好了。 翌日一早。 叶荞起得很早,顺便把熄灭了的火堆给点燃,从马车里拿出水袋,直接把泡面倒进去煮了一大锅,鸡蛋打了几十个直接在旁边煎。 “小姐,老奴来。”徐管家闻到香味就醒了,匆匆穿好棉袄,上来要煎蛋。 叶荞就把任务让给他来,她自己则一门心思煮泡面,往里面放了肠、调料,酸菜。 “小荞,你在煮泡面啊,真香。” 在村里待过的人几乎都吃过泡面,莫文也不例外。 莫文见里面没有青菜,有些遗憾:“再来点青菜就更好了。” 这时,两个镖师从远处跑过来,手上还抱着个破不包,直接跑到锅边,兴奋地说:“莫老大,小姐,你看,我们去买的青菜。” “豌豆尖?”叶荞有些惊喜,问:“你们去附近村里买的?可真是机灵,快去洗了来放进去。” “好。” 两个镖师热情地去找水源,但自己马车里的水不多了,其中一个年纪小的,就跑去找旁边怡亲王的护卫。 怡亲王的护卫大哥年长,看见他过来,还算和蔼,“小子,你过来干什么?” “嘿嘿,大哥,我分你一包泡面,你给我一些水,行吗?” “可以啊。”护卫大哥自然是不缺水源的,他们光几个马车,就是专门来拉水的,也是因为这次回程王爷没有要求赶路,才能这么干,不然,肯定也是轻装便形:“也是你小子运气好,搁在以往,可没有这好运。” “不过,你说的泡面就是面条啊,我还以为是什么呢。”护卫大哥一边带小少年打水,一边看了看手上的面条,确实很普通,并没有太出众的地方。 小少年不服气了,这可是小姐和何大厨研究出来的东西,他平时出门在外不方便的时候最爱吃了,不管是干啃还是煮着,亦或者泡着,简直是美味好吧! “才不是,大哥,你闻到香味了吗?” “不行,你还是跟我一起去吧。”小少年一手提着水桶,一手拉着他往叶家营地走。 “嗯?”护卫大哥见他这么执着,有些好笑,不过还是跟过去了。 远远的,能看见叶荞的身影时,护卫大哥就闻到香味了。 “嘿,还真的挺香的。”他稀罕地说,毕竟他可是京城人士,什么好吃的没见过,不过每地都有自己的特色,倒也能理解。 “小川,你把豌豆尖洗来了?” “洗来了,洗来了。” 小少年忙去把豌豆尖洗了来,叶荞往里面一下,很快香味就出来了。 “喊大家起床吃饭了,先起来的就赶紧拿碗过来盛。” 叶荞高声喊了一句,很快队伍就排起来了。 “老婆子,快过小姐那,帮大家盛泡面。” “用不着,徐管家,我们自己来就行,小姐还亲自给我们煮泡面,真是受宠若惊啊。” 其他的镖师根本不需要人帮忙,在叶荞把人叫过来后,就自动自己盛泡面,叶荞煮得多,他们根据自己的食量也完全够吃了。 叶荞喊徐管家帮忙,端了四碗,一人一个鸡蛋,端到帐篷前。 叶母已经起来了。 叶老爹跟贺远昨晚虽然睡得晚,听到响动也睡不着,跟着爬起来,刚洗漱完,就看见叶荞端着吃食回来。 “真香。” 叶老爹把泡面接过去,大口吃起来,也不怕烫。 这边。 那个小少年最先排队分到泡面,里面各种配菜都有,酸菜加进去更好吃。 他刚准备嗦面,旁边就多出一双筷子,伸筷子的正是护卫大哥,护卫大哥见他瞪眼,忍不住挑眉:“嘿,小兄弟,你借了我的水,还不能给我尝一口啊。” 第四百一十章 调查案子 小少年:“……”他最终恋恋不舍地把泡面分了他一半。 护卫大哥回到队伍里,一边走一边吃泡面,嗦面嗦得哗啦啦作响,引得一个公公跑了过来,问:“周护卫,你这吃的什么?” “泡面。”护卫大哥咽下嘴里的泡面,快速擦了擦嘴角,严谨地望了一眼怡亲王的帐篷,问:“可是王爷有什么事?” “王爷心情不好,胃口不佳,杂家闻着这香味,就过来问看看,如果是新鲜吃食,倒可以给王爷是看看。” 护卫大哥就把那份小少年给的,没有煮的泡面给了公公。 怡亲王背对着护卫,没有说话,等公公过来喊他,他也只说了一句:“本王不饿。” 他面前摆放着各种的信,以及昨晚跟叶老爹、贺远他们商议的案子内容,整个人眉头紧皱着,俨然一副陷入了政务中连身体都顾不上了。 公公反而担心起来,皇上在王爷离京前还叮嘱他一定要好好照顾王爷呢,哪里能就这么放任王爷经常不用膳。 “王爷,这吃食是从叶大人家换来的,听说是新鲜吃食,您要不要试试?” “叶大人家的?”怡亲王总算有点反应。 他最爱的就是蛋糕,每次在京城总能吃不少,可惜除了京城后,好些糕点铺子的味道都不正宗,除非到抚州。 怡亲王转过头来,看了公公端来的一碗煮好的香气喷喷,里面加了各种丰富配料的方便面,他伸手接了过去,放在案桌上,用玉筷慢慢吃了起来。 一开始他还有点迟疑,慢慢速度就快了起来。 公公看见他终于吃东西了,整个人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用过早膳后,两家的车队就开始继续出发。 公公时刻去缠着徐管家,询问各种新鲜吃食,还真挖出来不少,就说红薯粉,像什么酸辣粉,火锅粉,蚂蚁上树等,各种菜品都有。 徐管家拍着胸脯说:“莫公公你放心,绝对能让王爷每日都吃上不一样的吃食,其实这些食物都殊途同归,今中午我们吃炒泡馍,莫公公要试试吗?” “放辣椒很辣?”莫公公苦着脸有心无力,他倒是觉得那味道好,可耐不住他不能吃辣啊,这就太悲哀了。 不过莫公公还是找徐管家预定了一些,到时候献给怡亲王。 怡亲王中午跟着吃了炒泡馍。 馍被掰得碎碎的,再用浓郁的酱汁来炒,又酸又辣,特别入味,怡亲王中午果然吃了不少,边喝茶边吃。 不过他一顿好饭菜的好心情,在到了云县的时候,进了衙门,瞬间就消失了。 怡亲王看着面前的县令,冷笑一声:“你说什么?知道有负责官道修缮的官员出事失踪,你竟然不派人去找,朝廷养你们就是吃干饭的吗!” 他大怒。 云县县令一脸害怕地往后面躲,“王爷,饶命啊,下官实在是无能为力,自从开始修缮水泥官道后,就很多杂事,像这种某个人消失几日,是很正常的,一般来说他们都有很多杂物,下官也不能一直盯着他们,衙门里没有这么多人力,还要去安排人检查官道修缮情况。” “呵?衙门里没有那么多人力?” 怡亲王直接站起来,还叫上了叶老爹跟贺远。 贺远算是沾光跟着一起的,在士族里带小辈长见识的事情多,云县县令也没有注意他一个少年。 走到县衙里,各个岗位的衙役都规规矩矩地站得很好,精神面貌丰沛,一看就很认真的模样。 怡亲王坐在上首。 让各个衙役把最近做了什么事都禀报上来。 当听到其中一个衙役说,他最近一直忙着跑水泥官道修缮监工时,贺远跟怡亲王打了个招呼后,慢慢走到衙役面前,围着他绕了一圈。 衙役不着痕迹地瞪了他一眼。 “你说你今早就去了官道那边,那你早饭喝了稀粥吗?”贺远问。 衙役粗声粗气地说:“没吃,我们都为了干活儿,随手吃了一个馒头,哪里有功夫喝粥,那不是耽搁时间吗?” “那喝茶叶了吗?”贺远又问。 衙役有些心虚,也许是为了保险,他随口胡诌:“回来的时候,随便喝了一口,就是衙门里自带的。” “是吗?” 贺远含笑地看着他,没有从他衣襟里找出茶叶这种事,反而弯腰,手指指着他的鞋。 “既然你是早上去的,为什么脚下这么干净?”贺远说完,拍了拍手,站直身体,在他开口找理由前讽刺地笑:“别说什么你回家换了一双鞋子这种借口。” “反正只要回去找你的家人,就能询问出事实,你只要能承担起在王爷面前撒谎的后果,你就只管找理由。” 衙役瞬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紧跟着,接下来,贺远用同样的方式,把好几个衙役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下好了。 怡亲王更加的生气,直接把这些长期玩忽职守的衙役给赶出了县衙,并且当场在外面又招了些衙役进来。 云县县令只能敢怒不敢言。 怡亲王直接把所有的衙役打乱,安排他们去做事。 “贺郎君,你来跟本王一起办案。” 怡亲王这次专门叫上了贺远,叶老爹本来的身份就适合配合怡亲王办案,他既然掺和进来了,就还必须负责。 “是,王爷。” 贺远没有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接下来。 在经过一天的处理,已经询问了当地的一些证据,之前山林里出事的人身份查出来了,是云县负责城外十里路一条小负责任胡福的尸首,另外两个是他的两个仆人。 身份调查清楚,就剩下他们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贺远直接混迹在负责修缮水泥路服徭役的百姓里面,跟他们一起干活儿,一起吃饭,他自己又穿得普通。 一个少年干活儿也不嫌累。 “小伙子,你多少岁了?被抓壮丁过来修路的?” 中午吃的是糙米白菜饭,份量不多,也没什么滋味,尤其贺远还吃过那么多好吃的,这菜真寡淡得没有一点油水,比当初的叶家还要穷。 第四百一十一章 指认 “十六。”贺远面不改色地骗人,他发育得好,长得高,光看个子不看脸,说十六也没人怀疑。 “这么小就跑来服徭役,也不怕折了身子骨,这些衙门的人啊,为了完成任务真是不顾我们的死活。” “聂老爹,你就别浪费时间了,赶紧吃,一会儿还能闭眼眯一会儿,别一会儿被官差听见了,肯定会找我们麻烦。” “朝廷都说修路时虽然是服徭役,但给的吃食要充足,至少保证大家有精力吃东西,结果怎么能说话不算数。”贺远年纪小,装娇憨不懂事,也没人觉得奇怪。ζΘν荳看書 跟他搭话的聂老爹往旁边看了看,压低声音说:“嘿,小伙子,你可被再说这话了,被问到,你中午就别想吃了,那管事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 贺远压低声音:“聂大叔,我刚来,你就悄悄跟我说一下,不会以后都一直吃这么糟糕的吧?我怕我坚持不下去。” “你长得细皮嫩肉的,一看家里条件就好,怎么还来服徭役了。” 聂老爹虽然这么问,已经自顾自找好理由了,他同情地看着贺远说:“你也是逃不掉吧?现在都不能交钱避开服徭役了。” “可怜见的,你估计这一趟下来,得饿瘦好几斤,在这里干活儿就别期待能吃好的了,之前大家伙也闹啊,其他地方都不错,怎么到我们就只能吃这些了。” “结果我们闹一场,人家管事是衙门里的人,直接就换成稀粥,成天喝下来谁受得了啊,只能服软,至少还能有点糙米干饭吃。” 贺远指了指不远处坐在椅子上的中年男人问:“那就是你说的管事。” “对,没多,就是他,黄管事,以后你看见他,可别露出不满的表情,也得勤快点别偷懒,那人最会躲懒了。” “黄管事最小气。” 贺远点了点头,一下午他混迹在服徭役的百姓堆里,就打听到了不少的消息,确定了那位黄管事的活动范围,以及工作时间。 晚上,天一黑。 贺远就消失了。 他跟着叶老爹以及护卫一起。 偷偷跟在黄管事身后。 黄管事每日都要经过离家不远的酒馆打酒,今日也一样。 酒馆老板显然跟他是旧相识了,随口问:“黄管事,还是二两高粱酒?” “不然,还有葡萄酒不成。”黄管事嗤笑了一声,说话不好听,酒馆老板却没有生气,反而神神秘秘地说:“嘿,黄管事,还真有,你需不需要?” “有?” “多少?”黄管事瞬间来了精神。 酒馆老板比了个手势。 黄管事心里打起了主意,当即跟着老板进了后院的库房,买了一大桶接近快十斤的葡萄酒,几乎把酒馆库存买光了。 他安排人送到自己府上。 黄府的管家正等着,黄管事挥了挥手说:“把这些酒水分批送到几位爷府上,悄悄的,不要被人发现了。” 黄管事一直讨好来负责修路的官员,才能日子过得这么悠哉,他有了好东西,下意识就往几位官员府上送。 黄管家也轻车熟路了。 摸着黑就把东西送过去了。 “这黄管事果然跟几个官员有牵连,只不过,得抓住他们相互经济来往的罪名才好定罪。” “就是不知道黄管事有没有私下藏点什么信件来往。” “那这就要麻烦左护卫了。” 左旋目光从贺远身上收回来,最终点头答应了,他木着一张脸,也看不出情绪。 叶老爹就把贺远送了回去,接下来的事,得秘密调查,他还要混迹在修路的徭役队伍里,回去晚了,别被人发现端倪了。 贺远一直在队伍里待了足足七八日,每日都耐心干活儿。 叶荞好几次过去,只远远地看着,后来见铺路实在是太艰辛了,他都瘦了,叶荞晚上偷偷给他送饭菜。 贺远坐在破旧漆黑的草棚里,看见叶荞来了也很高兴,不过他只挑选吃食,喝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其他的东西没动。 “小荞别担心,这些我暂时不要吃了,味道太重,很容易被发现,我现在瘦下来才是正常的。” “这也太吃苦了些,你放心,爹说那边有不小的收获,最近王爷在县城里,假装什么也差不多,帮忙转移注意力。” 叶荞陪着他吃完夜宵才离开。 果然没过多久。 公路贪墨案惊动了怡亲王。 这次的案子牵涉到的人很多,怡亲王直接当场就审判,好些官员都不承认贪墨了修路的银子。 怡亲王雷厉风行,直接把证据甩到这些人脸上。 他问:“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王爷,以往往你府里送炭敬的时候,您可不是这么说的。”其中一个李姓官员见怡亲王真的要动真格。 不仅把他们革职。 还要押到京城去。 一旦这件事惊动了皇帝,他们做的事就瞒不住了,被砍头还是轻的,指不定要拖家流放。 这人颇有些不满,当场就戳穿跟怡亲王的关系。 怡亲王大怒:“本王倒是不记什么时候收过你们的碳敬,又是什么时候说过什么话。” “王爷,你别翻脸不认人啊,就是你安排你府上的六管家负责的此事,还表示只要能完成朝廷安排的任务,一定范围内偷工减料也是可以的。”李姓官员急了,他也直觉意识到哪里不对,其实心里已经有了猜测,只不过不愿意承认罢了。 怡亲王听到六管家三个字,心里哪里还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六管家是他留给王妃身边的人。 怡亲王不相信王妃会做这种毁人不利己的事,王妃向来贤惠,此事必定有什么误会。 “压下去,明日前往京城。” 怡亲王不仅没有心软,还当场把牢房围绕得跟个铁桶似的。 翌日一早。 叶荞他们就跟着怡亲王一起出发往京城走。 怡亲王府。 李娇云气势汹汹地进了后院,见到正在赏花的怡亲王妃。 “长姐,你可要替我跟姐夫求情。”李娇云走进来,半跪在怡亲王妃面前坐下。 第四百一十二章 进京 怡亲王妃挥了挥手,让四周的下人都退下,她看着李娇云,有些失望:“娇云,你这次太过分了,竟然打着王爷的名头,做这种贪污的事,你可知道,皇上最看重修路,这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朝廷本来就因为修路,户部没有多少银子了,你这么做,不是让王爷难做嘛。” “长姐,我也是为了你们好,王爷这些年尽心尽力为皇上做事,得到了什么?”李娇云有些不服气:“他长期奔波,也陪不了你,还一直处在危险中,皇上如果真的对他好,又怎么会把这些危险的事给王爷做。” “闭嘴。”怡亲王厉喝一声,觉得李娇云实在是太陌生了,她自己贪污的银子,没有交到王府,反而利用王府的名声,来做这些事,不就是先陷王爷于不义么。 还是她太心软了,才会给王爷带来这么大的隐患。 “管家。” 怡亲王喊了一声。 管家立马带着几个护卫走进来。 “王妃请指示。” 王府管家蔑视地看了李娇云一眼,俨然对她已经不满到极致了,要不是对方这么嚣张,外面也不会传出于王爷不利的名声,李家太过分了。 幸好现在王妃算是看清楚了。 怡亲王妃失望至极地挥了挥手,说:“把人带下去,关押起来,等王爷回来处置。” “长姐?”李娇云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尤其是听到关押两个字觉得不可思议,“长姐,你别被奸人蒙蔽了,我可是你唯一的亲妹,我都是向着你的,我可以解释……” 李娇云被毫不客气地拖下去。 怡亲王妃没有回头,她只背对着对方,幽幽叹了一口气,如今娇云能落到这个地步,也是她纵容的缘故。 “管家,王爷什么时候回来。” “王妃,王爷还没有送信,老奴也不知晓。” 怡亲王妃闻言挥了挥手,到底没有再问什么。 “到京城了?” “京城就是比其他处繁华,小荞,快看,地面上都是水泥路,比外面还要好。”叶母不是头一次来京城了,但还是被京城的繁华惊艳住:“前些年来的时候,京城的路面其实也平整,但总是有泥土扬起,没有现在看起来这么干净,这水泥路就是舒服,平整还好打理,最要紧的是水泥路比较便宜,比以前的泥板路要便宜得多。” 叶荞不可置否,没看见之前怡亲王办案的案子就是水泥路贪墨案么。 “锅子店,诶,看来齐大叔生意不错嘛,连京城都开起这么大的铺子了。” “你这话说的,不是还分了钱给你的么。” 叶荞就在旁边笑:“哈哈,我这不是高兴么。” 她现在虽然不缺银子,可也不算积累很多,毕竟生意没有做太大,主要是靠分红,跟这些世家的积累比起来肯定是小数目。 在进了京城后,叶老爹就从马车上下来,去跟怡亲王见礼。 “王爷,那我们就先回府整顿,有要事只管来府上寻下官。”叶老爹一点也不想掺合进这案子里面,何况还涉及到李娇云,他就更烦了。 怡亲王最近心情也很不好,他点了点头:“辛苦叶大人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怡亲王也离开了。 叶老爹转回来,越上第一辆马车,走在前面带路。 叶老爹之前来京城,就受到皇帝的赏赐,在内城的角落里得到了一个不大的,一进的院子。 虽然院子很小,可在京城价格可不便宜,至少得几万两银子,普通的官员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银子。 更何况京城尤其是内城的宅子,基本上都不会卖,大多来源是黄帝赏赐。 马车到巷子时,十分顺畅地就进去了,附近也有不少的住户,不过都是之前的老官员,这些人门口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平时大门紧闭,隔音效果很好,叶家的马车队伍到门口时,门口等着一对老人。 “见过大人。” “见过夫人。” “这是小姐少爷。”叶母给两位老人介绍,又跟下来的叶荞贺远说:“他们是之前我跟你爹来的时候,在牙行带回来的,是吴叔和吴婆,吴叔看门,吴婆会保养宅子。” “这是跟我们一起来的徐管家,吴叔,吴婆,你们私下可以交流一番。” “现在先把行李给搬进去,麻烦吴婆你跟徐管家说一声,哪个房间是少爷的,哪个房间是小姐的。” “徐大娘,你就先去厨房煮饭,现在时辰也不早了,还要洗漱。”叶母有条不紊地吩咐,她自己也跟着进厨房。 叶荞跟贺远一起走进宅子,发现确实不大,就一个前院跟一个后院,后院正面两个房间,侧面四个厢房,前院除了正厅隔壁是厨房外,两边也有两个厢房。 “阿远,你要住前院吧?” “还需要一个书房,那家里的下人怕是也只能跟着住前院了。”叶荞觉得院子还是小了,尤其是家里下人多的情况下,每个屋子基本上都住满了。 不过好在现在双人床已经四处都有了,京城也有卖的,下人可以住双人床,就是双人床没有炕,冬日里住起来有些冷。 “嗯,住前院,其实我自己的房间比较大,直接在里面放一个书桌就行,位置还不错,打开窗户就能有光亮。”贺远对住宿条件要求不高。 叶荞摇头,“那可不行,你是读书人,费脑子,书房还是得有的,爹都有个书房。” “可是我平时大多都在书院里。”贺远想把下人的屋子都移到前面来,到时候后院就能宽敞些,叶老爹跟叶母住的是正房,后院大半的屋子就是叶荞一个人的。 叶荞一句话打消他的想法:“我一个人住后院也害怕。” 贺远其实不太相信,他嘴角微微抽搐,小荞胆子多大啊,绝不可能害怕,但小荞都这么说了,他心里又信了,万一小荞真害怕呢。 总之。 他不想给小荞不开心造成条件。 住宿的问题很快安排下来。 接下来的三日,叶家都在收拾屋子,修整,不过他们再想逃脱,叶老爹还是这日夜里被叫进了宫,甚至当晚没有回来。 第四百一十三章 拜访老师 叶荞跟贺远坐在院子里,顶着月光,一直等到半宿,才回屋睡觉。 第二日。 叶母起床先安排早饭,现在府上的卫生,采买等问题都不需要她来解决,人就闲下来了,干脆就跟着徐大娘一起混迹厨房,每日想着法子给家里人做好吃的,叶荞也是个喜欢吃的,开心得不行,毕竟叶母的厨艺是最好的了,何春没有来她本来还担心自己跟京城的食物胃口不合呢。 叶老爹是快接近午时才回来的,他匆匆回来一趟,说了被皇帝吩咐要跟怡亲王一起加入这次水泥路贪污案,就又匆匆走了。 “这还真是忙。” 叶母叹息一声:“你爹就身手厉害,去军队里合适,怎么就变成给皇上办案的了?”她着实想不通,毕竟一直觉得自己男人是粗人。 叶荞在旁边捂嘴偷笑。 其实这件事很简单,叶老爹只是看着表面粗糙,把胡子一刮,绝对精致中年,何况他本身就是外粗内细的人。 叶老爹这边忙得不行。 叶荞也正在跟徐管家一起看新的铺子,既然不用买宅子了,剩下的银钱用来买铺子做生意正好,得把百宝阁开过来。薆荳看書 不过,找铺子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叶荞就交给徐管家了,如今放到她面前最要紧的事,还是贺远进国子监的事。 贺远休息好了,就开始进库房里准备去拜访老师林政的礼物。 “阿远,这个蜂蜜可以送,我们自己家也没多少存货了,说起来,我们还得去买块庄子,不然我们吃菜都得买。” 贺远点头,也很赞同,他拿了蜂蜜,以及自己家做的葡萄酒,咸蛋,皮蛋,辣酱,腐竹等等,都不是什么值钱的。 但送人礼物却合适。 叶母见两人在准备礼物,走进来说:“我听说最近阿远你老师最近身体不是很好,齐神医不是给我们做了些药丸么,你也可以准备三枚,这样算起来就比较贵重。” “好的,娘。” 贺远点头。 “需要我送你去吗?” “不用,娘,我自己求就行。” 贺远也没有让叶荞陪着,毕竟太浪费时间,这日一大早,他就把东西给放到马车上,只带了小厮,就前往林政府上。 这时候已经下了早朝了。 贺远的马车到林政家院子外的时候,正好碰到林政从宫里回来,他看见贺远,伸手摸了摸胡须,浅笑起来:“阿远啊。” “老师。”贺远快速从马车上下来,走过去见礼。 林政伸手把他抬起来,脸上带着慈爱又满意的笑容,“走,快进来,进去说话,以后终于能时常指点你了,你小子没有学业退步吧。” 林政带着贺远往里面走。 还没开始说两句话,就开始考验他的学问了,一上午很快就过去,林政家并不大,也就是二进小院,接近午时,林夫人那边安排了下人过来询问午饭准备好了。 林政满意地摸着胡须,对一上午的检验成果很满意:“看来你没有偷懒,非常好,以你现在的学问没有参加今年的会试是正确的,不过等过段时间,殿试完成后,老师会把今年的考题让你做做。” “接下来老师给你几本书,你要把上面的内容吃透,不懂的就来问我,亦或者问你的几位师兄都行,等约莫半个月后,你就去参加国子监的考试,你的名额本来就有,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顺利进入其中。” “辛苦老师了。”贺远又从林府拿走了不少学习资料。 “好了,先不说学习的事,你跟我去吃午饭,中午有你师娘做的酱鸭,我跟你说,你师娘在做鸭子的手艺上是一绝,你吃了后绝对会念念不忘,也就是你来了,你师娘才舍得做,要是我啊,她平时都不给吃,说做起来麻烦。” 林政絮絮叨叨的,跟他说些亲密的话,可见是真心把他当学生的。 贺远中午确实被酱鸭给惊艳到了,他厚着脸皮跟着林夫人学习怎么做。 林夫人有些诧异,一边教导还有些稀罕地问:“阿远怎么自己下厨了,不是君子远庖厨么?” “君子一样可以下厨,毕竟没娶妻时,岂不是只能饿肚子了?就算时娶妻了,以后出远门,若非没人照顾,岂不是就只能啃树皮了?师娘,你放心,学生没有那种想法,任何一种技能都是应该学习的。” “阿远就是勤奋,只不过,师娘看来,你学这道菜,怕不是为了填饱自己肚子吧?”林夫人笑意渐深,让贺远的脸都滚烫了起来。 他红着脸说:“确实是想回家做给家人吃。” “哈哈哈哈,阿远年纪也不小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娶妻了,不错不错,到时候有喜事,可要来找师娘啊。”林夫人捂嘴笑。 贺远虽然脸红,但整个人还是很高兴,他难得腼腆地点头:“师娘放心,一定不会忘记您的。” “好好好。” 贺远学会了酱鸭。 回家果真做给叶荞和叶母吃。 林夫人这边,在贺远离开后,才整理他送的礼,发现每种都是自己爱吃的,满意得不行,等看到后面的药丸,就更惊呆了。 “老林啊,你这学生收得好,这药丸多珍贵吧,那可比银子还好的东西,听说市面上都买不到。” “你也得多多照顾阿远,他刚到京城,别看叶家现在挺受恩宠的,但到底土根出身,京城里那些家里怕是或多或少都嫉妒羡慕,不乐意接近。” “阿远是读书人,多认识点学子对他没有坏事,你啊,把那些师兄介绍给他,就凭阿远自己,也不怕被人欺负了。” “还需要你说,这些事我已经吩咐下去了,阿远虽然小,但做事有自己的分寸,还跟着怡亲王做过事,有王爷的关系在,那些人也不敢对他太过分。” “就要他自己亲自去相处过,才会成长,我完全包揽了,反而对他不利。”林政是看出贺远本人比年纪看起来更成熟,才会这么做,如果他真的心性不佳,就得以其他方式引导了。 第四百一十四章 租铺子 贺远回到府上后,就没日没夜地开始看书,他看书的速度快,五日就背完了,不过一些疑惑的内容,也写出来了,这一日,他出门,去拜见了几位师兄。 在拜访的过程中,也知道这几位师兄,有人在国子监任职,告诉他在里面有哪些学子脾气不好,又有哪些学子是是一批的,尤其是那些学子的身份,太过尊贵的最好不要得罪。 除此之外,就是国子监读书可以不用申请住宿,尤其是像贺远这样,在京城有房子的,只要能按时赶到学校即可。 国子监负责出题考试的学监的喜好水平等,贺远一趟下来都了解到了。 半个月后。 他成功考入国子监。 这日,他就要开始进入国子监的读书生活了,叶母跟叶荞一大早就起来,给贺远收拾行李。 “娘,小荞,你们放心,我就是去读书的,没有人会欺负我。” “你们在家注意安全。” “我下学后就回来。” 叶母站在马车外,絮絮叨叨地叮嘱:“我把饭团放到食盒里的,还有蟹黄酱,你沾着吃,中午看你就是在学院里吃,还是回来,要是回来,你就喊徐立回来通知一声。” “知道了,娘。” 贺远跟叶荞告别后,把车帘放了下来,京城初春的风吹着还是有点冷的。 叶荞等贺远离开后,就准备去看铺子了。 她一边吃着饭团,一边问:“娘,你要不要去看看铺子?” “你不是说要买庄子么,我去看庄子,你跟着徐管家去看铺子就行。”叶母也比较在意庄子,有了自己的地,才有粮食产出,一直在外面买也不是一回事,最要紧的是自家种的粮食比较好,外面买的哪里比得上。 “行,那娘你去吧,带上护卫。”最近叶老爹一直追查贪污案,叶荞总觉得有人容易找他们麻烦,不过她没有察觉到危险,就只能当作不知道,毕竟就连老爹现在追查那么多证据,都没办法确定谁对他们有敌意,总不能日子不过了,平时小心点就罢了。 叶荞送走了叶母坐着的马车,她才叫上徐管家,直接走路,在京城里闲逛起来。 “徐管家,这次我们看的铺子是在城内还是城外啊。” “小姐,老奴一共看了五六个铺子,两个是在城内,四个在城外,其中在城内的铺子呢,房屋比较小,价格比较贵,一个五六十平的,一个月租金就要上百两。” “城外的就便宜得多,一个两三百平的小楼才要价一百两,不过楼最大那个,位置比较偏僻,靠近城北了。” 叶荞把几个铺子的情况都了解了后,最终确定了一个位置比较好,那就是外城的靠近书铺的位置。 书铺附近的顾客都是文雅的人,最要紧是这些读书人就追求文雅,他们其实才是最有钱的,毕竟没钱读书人,也不敢消耗奢侈品,可那些世家子弟,是肯定要去书铺的。 在书铺旁边开个百宝阁,里面的琉璃制品,香皂香料等,以及化妆品,这些东西,男子都可以用,至于女性顾客,愿意来书铺旁的也不少。 最好的位置自然是在正街上了,只可惜价格太贵,一个铺子一个月租金就四五百两,她可以用其他法子搞宣传,真没必要把钱全花到租金上去了。 “就这个铺子吧,徐管家,你去把价格打下来。”叶荞对他给予了信任的眼神。 徐管家深呼吸一口气后,上前去跟铺子里的掌柜砍价。 掌柜说:“我们主家说了,低于八十两银子一个月不成。” “你家主家应该也是哪家夫人吧?”徐管家一副了如指掌的表情,伸手从衣兜里摸出一份化妆品小样:“百宝阁的化妆品你知道吧?这个给你了。” “四十两一个月,只要以后有需求,你都可以私下悄悄找我买,只要我手上有货,就卖给你。” 那掌柜看见化妆品的眼睛都瞪大了一下,哪怕及时控制了自己的表情,还是被徐管家看到了:“你也应该知道百宝阁的护肤品多难买到了吧?当然,如果掌柜的你有会员卡,那我就另说了。” “你有会员卡?”掌柜一听这话,就有些激动了。 徐管家笑得意味深长:“四十两银子一个月的月租,你觉得如何?”薆荳看書 “四十两……也太少了,嘶,我要是答应了,我家夫人会打死我的。”掌柜的就算再想要会员卡,也不敢贪墨这么多银子,他十分肉疼地说,“这样,我做主给你减十两银子,就七十两一个月,不能再低了。” “不要就算了,我只能去找其他人换了。”徐管家转身就走,都不带停留的。 掌柜下意识反手就把他拉住。 “怎么?”徐管家挑眉,一副你还敢动手的表情。 掌柜的忙退后一步,摆了摆手,生怕徐管家误会,忙解释说:“徐管家你别走啊,我需要去请示一下我的夫人,只不过,你能不能把会员卡给我看看,我着……要是所言虚假,夫人可就要怪罪了,您也不想我们合作不成吧?” 见徐管家没说话,他咬了咬牙道:“这样吧,我一定在夫人面前争取,四十两,你看如何?” “老弟,这才对嘛,你该知道现在一张会员卡被弄到多高的价钱了,你要是一点诚意都没有,谁跟你合作啊。”徐管家翻了个白眼。 他偷偷摸摸把银卡拿出来。 对方看是个银卡有些失望,不过,有总比没有好,当场就关门,回去禀报自家夫人去了,他速度还挺快的,不过半日,就又回来找到徐管家,说是他家夫人答应了。 要知道,掌柜家的夫人也不过是个小官的夫人,只听说过百宝阁的会员卡,护肤品倒是运气好,用过一支,但后来就没有了,只能听说其他夫人用。 这会儿听说有会员卡,当场答应,并且还奖赏了这掌柜。 “徐管家,来,我们这就签契约。” 一手交钱一手交契约,叶荞直接喊徐管家租了十年,这价钱绝对是值得的。 第四百一十五章 开业 掌柜的拿到了银卡后,直接挥了挥手,就安排了小二们把铺子里剩下的货物都带走,把柜子,桌椅板凳等都留下来给徐管家,一点也不耽误他们的活儿。 徐管家跟叶荞一起,只花了两天时间,就把铺子收拾出来了。 叶荞去牙行里挑选了几个小二,先培训了三日,就可以上场了,不过徐管家为了能够确保一开始开业不会出问题,他开业的前几日,都在铺子里。 开业这一日。 百宝阁的开门十分的寻常。 叶荞本来想通知有会员卡的客人,结果她发现,好些会员卡都已经易主,完全没办法通知,只好当作什么都不知道。 开业这一早上,就只点了鞭炮,跟其他铺子开业没什么两样。 “百宝阁?” “这是卖什么的?”旁边路过的学子,好奇地问,不过显然没有人回答。 一开始,百宝阁的生意有些门可罗雀。 徐管家一点也不慌,跟叶荞一起站在柜台后面,正在检查确保货物的数量,旁边的账房见没有客人进门,有些担心生意不好,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活儿又没有了,他压低声音,小声问徐管家:“徐掌柜,我们真的不需要去铺子外面宣扬一下么?” “要是没有客人来……” “放心,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果然。 没过多久,就有马车停在铺子外面,一群小姐从外面冲进来,很快就把不大的铺子给挤满了。 “这个,这个,我都一样要十套。” 一个小姐十分大气,直接买护肤品套装就要十套。 小二礼貌地微笑,笑着摇头说:“这位客人,我们铺子里的护肤品都只能限购买两份,您若是还需要,小的帮您装起来。” “怎么还限购啊,算了,两份就两份。” 其他的小姑娘松了一口气,也忙跟着买,要知道百宝阁的护肤品是最难买的,她们每次都用完好久了,都买不到新的,只能找各种渠道买高价的,甚至还容易遇见假货,就算后来把银子追回来了,心情还是不爽,最要紧的是,平时不怎么用,就觉得皮肤不是很好了。 “小姐,这边的琉璃灯好漂亮啊。” “这个香皂也很香,造型很漂亮,跟平时买的都不一样。” “这个是假花?” “客人,这个是真花,用特殊的手段保存,能够保存三个月,放在家里也不会坏,可以装饰屋子。”小二尽职尽责地讲解。 花朵很漂亮,又是弄的专门的造型。 只要是喜欢花朵的人,都抵抗不住。 “这也太真实了,竟然可以保存着么久。” “就是啊,我想买。” 眨眼间,账房这边就被结账的客人给围住了,他哪里还有空说闲话,全忙着记账去了。 “这店铺里到底卖的什么?” 这时。 几个学子走进来。 徐管家亲自上去招待,他说:“几位公子,可以随便看,百宝阁今日新开业,有不少新品,这边有写字的纸张,还有喜欢画画的学子需要的颜料。” 第四百一十六章 罗雀纸 “纸张?什么纸,能比得上宣纸。”几个学子没把徐管家的介绍放在心上。 徐管家但笑不语,直接带着他们去柜台上看,旁边还有展示品,可以看。 “几位公子可以自己看看,在下再怎么说,也比不过各位自己亲自试用。” “哟,还能试用啊,那我肯定要试一下。”周韵是周侍郎家的公子,在这群学子里面家世最好,平时他也算有眼力,连宣纸都碰过,本来他没把随便一个小铺子里的纸张放在眼里。 可当他亲自试用了一番,发现笔下的字体特别的漂亮,并且纸张并没有被墨水浸湿,触感细滑,一点也不粗糙。 这是个好东西! 周韵脑子里徒然冒出这个认知,他表面假装不怎么在意,随口道:“也还行,能用来写写画画,最要紧的是,便宜,给我来个一百张。” “周少爷,一百张?”旁边的学子惊呆了,以为他脑袋懵了乱说的。 倒是其中一个学子,也跟着道:“既然周少爷都觉得能用,那我也买点,不过我囊中羞涩,就只买二十张好了。” 周韵说:“你们随便。” 他说着,看向旁边的徐管家,让他给帮忙把纸张包起来,徐管家喊小二装好,价钱上还跟市面上贵重的纸张便宜一些。 周韵瞬间觉得自己买少了,准备再买点。 徐管家就直接说限量了。 周韵心中了然,看来自己是没办法贪很多了,不如给身边的小弟一些好处,也比让其他人占便宜的好,他当即说:“你们要不要也买点,我觉得这纸挺好的。” 周韵都这么说了,其他的小弟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当即就跟着买了一些。 他们刚买好,提着纸准备离开的时候,就看见旁边的琉璃制品等。 这时。 从外面跑进来很多的学子。 学子们都有些迫不及待,直奔卖纸的柜台,“掌柜的,快给我来一百张纸。” “我要两百张……” “我要五十张……” 瞬间,原本门可罗雀的卖纸张柜台,瞬间被一群学子给围住了,一个个要买的数量还特别多,徐管家有条不紊地给这些学子卖货,不过依旧是限量。 之前跟着周韵一起买了纸的学子们看见这一幕都惊呆了。 王闯忍不住问周韵:“周少爷,这些学子是疯了吗?怎么过来抢购这不知名的纸啊。” “胡说,罗雀纸还不出名的话,什么纸才出名!” 旁边终于抢到纸的学子一听王闯这话,当即反驳出声:“你是不是没有听过百宝阁的名声。” 王闯挠头:“百宝阁?京城里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个铺子里?” 说话的学子有些生气,“你这站着的就是百宝阁的地界,你傻啊。” 王闯不服气了,尴尬得脸颊涨红:“我又没听说过百宝阁的名声,进来都没有注意名字,咋地,这还不行啊。” “行行行,只要你不跟我抢罗雀纸就行。” “这百宝阁的东西,就没有不好的,没看见那边么,都是过来帮自家小姐买护肤品的,宫里的皇后娘娘都用。” 第四百一十七章 皇庄 “这罗雀纸虽然是刚出来没多久的,但它好用啊,连国子监的夫子都喜欢……”学子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旁边的同窗打断:“你傻啊,把这种事跟他们说了,以后我们就抢不到罗雀纸了。” “快,快去叫刘兄他们一起来,多买点,银子不够我这里凑,谁知道下一次百宝阁什么时候又卖。” “掌柜的,你们百宝阁终于开到京城来了,之后每日都能供货吗?你们限量太烦了,想买都买不到。”旁边的学子纷纷吐槽。 徐管家但笑不语:“各位客官,好东西稀少,这才是限量的原因,不过,百宝阁既然来了京城,每日都能提供一定的数量,先到先得,大家如果想买就早来,一般都能买到货。” “你们什么时候才不限量啊。” “客官,我们会提高制作效率的。” 叶荞也在柜台后面跟过来买护肤品的姑娘们介绍以及试用。 女眷所在的柜台,都是用屏风给间隔开的,能够让姑娘们更自在。 忙活了几日。 京城百宝阁生意依旧火热,不过事情都踏上正轨了,叶荞就不用再去忙活生意上的事。 “阿远,最近在学堂里怎么样?”叶老爹在忙完案子的时候,才有空在贺远休沐时,亲自询问他情况。 贺远点头:“爹,不用担心,我在学堂里没有什么问题,虽说有一些学子性格不合,可也不是什么大事,我能解决。” 国子监虽然也是个名利场,但对贺远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反而能够让他找寻一些人脉,为以后当官做准备。 这些事都不需要叶老爹说,他知道,比起自己的喜爱当官,叶老爹并不喜欢官场,只不过为了自保,把家里的事给解决了,被动进入官场,好在,现在叶家比较平稳。 “爹,这次的案子,已经移交给其他官员了,你不必掺合进去。”贺远思索了一下说。 叶老爹啧啧了两声:“嗯,这次的案子牵扯到了李娇云,也就是怡亲王,我插手,那不是不识好歹么,明显皇上对怡亲王很看重,我看这次怡亲王不会有什么惩罚吧,但是李家人肯定有很多惩罚,到时候就看怡亲王要不要求情了。” “这会儿谁去插手,都会让皇帝心里不爽。” “不错,皇上对王爷的情谊,并不是我们这些外人能插手的。”贺远点头,他也很赞成这一点。 果然。 不出几日。 关于这次的贪污案,很快结果就下来了,比众人猜测的都要快。 李家被抄家,曾经嚣张一世的李娇云直接被收了所有的家产,人也被遣返回祖籍,这还是怡亲王自己请罪,在府上禁足三个月为结果换来的活命机会。 怡亲王妃被禁足一年。 叶老爹在结果下来后,寻了法子,透露出自家正在研究高产水稻跟高产红薯的消息。 叶荞跟叶老爹在四月中旬的时候,被召进入宫。 见过皇上后。 叶荞被安排到了皇庄上居住,叶母跟着一起,叶老爹正好跟着一起,跟着进入皇庄。 第四百一十八章 明玉皇庄 叶荞之前就研究出了一些比较质量好的种子。 平时都让自己庄子上的佃农给种植着的。 现在时间不算晚,皇庄里正好可以扦插红薯,还可以移栽水稻。 六年时间一晃而过。 在京城明玉皇庄的官道上,整齐的水泥大路蔓延四周,能看见金黄灿灿的稻谷,一颗颗饱满,向下弯成了一道月牙,沉甸甸的,四周时不时有穿着棉布衣裳的佃户背着一个水壶,四处走动,时不时从一个水田里的水稻上拧出一些水稻,装进一个布包里,手上还拿着一些本子,以及炭笔,在上面写写画画。 对于皇庄里的佃户能写字。 四周的百姓已经完全不觉得奇怪了。 毕竟当初明玉皇庄向外招佃户,要求就是会种地,还能免费教认字,记账,甚至是每个月的月银不少。 最关键的是,能够进明玉皇庄干活的,都有身份令牌,相当于衙门的衙役,相当于半个官身。 本身只有皇庄的负责人才是官身,佃户说到底也只是贫民。 这一切,都要靠柳叶郡主。 “郡主。” “郡主,今日我们收集到了很多的数据,今年的水稻产量已经达到四百五十斤了,而且质量都很好。” “郡主,你过来看看,这一批的水稻里面有一些挂的稻子特别多,但旁边的又很少,就是它伏倒了,必须用木头撑着才能坚持结穗。” “郡主,还有这里,好像种植太密集了,产量不是很好,最关键是容易生虫害。” “郡主,这边的水稻是白色的!还很饱满!但是吸引了好多的鸟雀过来吃。” 在水泥大道上,叶荞坐着的敞篷马车刚到,就被一群佃户都围住了。 叶荞穿着飒爽的上衣下裤,整个人显得英姿飒爽,人已经长高成了,尤其是头发已经盘起了起来,一看就知道嫁为人妇。 “你们先别急,我一个个地回答。”叶荞干脆也就不走了,直接就坐在马车上,跟着一路边走边了解情况,并统计数据。 一通忙碌下来,等叶荞把所有事情解决了,已经是三日后了。 “小姐,姑爷来找你了。”徐香现在也长成大姑娘了,跟在叶荞身边,看着她嫁人,又看着贺远越长越出众,十分的吸引人的目光。 即使如此,贺远跟叶荞还是一年前成亲了。 一年前的时候叶荞十八,年纪已经不小了,所有人都觉得是贺远不愿意入赘,并不想娶叶荞,殊不知,是叶老爹喝叶母舍不得闺女,把人留到了十八岁才答应。 “阿远来了?赶紧去给我端点热水和糕点过来。”叶荞一不小心又忙过头了,都忘记吃早饭了,匆匆喊徐香把冷了的早饭给收下去。 贺远从外面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徐香往厨房离去的身影。 他眯了眯眼,直接让徐立叫住了徐香。 “姐,你干嘛呢?” 徐香下意识往后藏早饭。 但贺远是谁啊,直接大步走过去,徐香只能老老实实地交代了叶荞忙了三日都没怎么按时用饭的事实。 第四百一十九章 烤羊排 贺远吩咐道:“去把小荞喜欢的吃食送进来。” “是,少爷。” 虽说两人已经成亲了,但贺远还是住在叶家隔壁,跟二老一起,跟以前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就是两人礼成,连带着两边的下人都是一样的,还是按照之前一样称呼。 “小荞……”贺远站在门口,就看见叶荞从旁边的软塌上跳下来,动作灵敏,只是看起来很心虚。 “咳咳,阿远,你来了啊,我刚休息起来呢,你快过来坐,我正好准备吃点葡萄。”叶荞一副特别淡定的样子,还一本正经朝贺远招手。 贺远但笑不语地看着她,慢慢走近,他走到软塌旁,直接弯腰,就从地上拉出一个箱子,里面放着的正是被叶荞悄悄准备毁尸灭迹的算账的草稿纸。 “这是什么。”贺远笑着问她。 叶荞本来心虚,但看着他的笑容,完全没有害怕他的意思,还故意撒娇:“哎呀,阿远,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其实我就是想趁这段时间赶紧把活儿干完,你马上就要去参加会试,我肯定要腾出时间来的。” 会试也就这几个月,眨眼间的事。 “你的身体最重要,过来吃饭。”贺远轻轻松松就把她拉着往旁边的客厅走。 叶荞平时都不是多乖巧的人。 这会儿被贺远逮着,摸了摸鼻尖,不敢再说什么,特别听话。 饭桌上。 徐香已经喊庄子上的下人,帮忙端了不少的饭菜过来,都是叶荞喜欢的。 “还有羊肚汤?”叶荞这会儿坐上桌,就饿起来了,她端起碗筷就开始干饭,都不需要贺远催促。 贺远只装了一碗扬州炒饭,简单搭配了点炒菜,就在旁边给叶荞夹菜。 中午不仅有羊肚汤还有烤羊排,特别多的羊肉。 叶荞吃了不少。 贺远怕她上火,又坚持给叶荞喝了苦瓜绿豆汤。 吃完中午饭都直接过了午时了。 叶荞本来以为贺远吃了饭就要离开,毕竟他平时也很忙,国子监的课业比较多,他平时不仅需要进学,还要参加各种文会,诗会,贺远的人际关系好,认识不少的好友。 叶荞就算是跟贺远成亲了,平时跟他在一起的时间也主要是晚上,中午贺远都没空回家,叶荞从小就习惯了,倒也不觉得有什么。 “阿远,你什么时候回去,我送你。”叶荞这次需要再留几日,采取样本,再跟着皇庄上的佃户把粮食收了,统计出数量,再往皇宫里报,这些年她努力的成果差不多就出来了。 “我最近几日休沐,在庄子上陪你。” “真的?”叶荞有些高兴,整个人坐到贺远旁边,笑眯眯地问:“要不要去后山打猎?” 她平时在后山都玩习惯了。 贺远倒是很少来,都是跟着皇子官家子弟以及好友们前往京城二十里外的皇家猎场。 “行,可以。”贺远直接站起来,拉着她就往外走,换上骑装,带上了两个护卫,几个小厮,以及徐香就往山上走。 第四百二十章 救太子 浅山没有什么猎物,树木还算葱茏,这会儿正是果子成熟的时候,叶荞骑着马,一路往山上走,时不时都能摸到一些野果子。 突然,她看见地上有野猪的身影。 “不行啊,看来有小野猪长大了。”叶荞把身后的弓箭给拿到身前。 贺远在旁边骑着马,跟叶荞齐肩并行,他目光敏锐地在地上看了一圈后,得出结论:“不是野猪出现在这边,而是被人赶到了这边。” 叶荞被提醒,仔细观察了一下,果然地面上野猪的脚印比较慌乱,她翻身在草丛里找了找,果然发现了一些其他小动物的粪便,都是比较新的,但附近没有血腥味,可见没有狩猎行为。 “先去找野猪的痕迹。”叶荞不想野猪下山,去弄坏了地里的粮食,普通佃户遇见了,还会出危险,虽说靠山的位置修了栅栏,到底怕出意外。 叶荞跟贺远一起顺着痕迹,还没找到野猪的痕迹。 反倒是前面响起了惊呼救命的声音。 叶荞抽出箭,对准不远处的一只野猪就射了过去。 贺远的箭矢紧跟其后,射中另外一只野猪的眼睛,只见嚎叫的野猪不远处躺着两个浑身是血正在呼救的人。 “快救人。”贺远吩咐身边的护卫。 护卫反应过来,上前把两个血人救下来。 叶荞跟贺远接连射了两箭,两头野猪相继毙命,旁边的几个小厮被徐立带着忙上前把野猪处理了,掩盖上地上的鲜血以免吸引其他的野兽。 叶荞率先走向受伤的两人。 护卫已经拿出身边的止血药,给两人止血。 “怎么回事?” “救……救小主子。”其中一个血人突然睁开眼睛,乞求地对叶荞说。 叶荞凝眸,蹲下身往血人嘴里塞了一颗药丸后,逼对方恢复意识。 血人颤颤巍巍地从怀里摸出一个令牌给她。 “救,救我家小主子。” 叶荞定睛一看,发现正是皇家令牌,且上面写着三字,可见是三皇子的护卫,要知道,三皇子可是宫中嫡子。 要说如今的乐文帝有哪一个缺陷,就要说子嗣不丰了,之前出生的孩子要么夭折,要么身体有缺陷,一直到十二年前,先皇后为乐文帝生育一子,成为了嫡子,一出生就被乐文帝亲自教导,并在三年前立为太子。 只不过平时这位殿下极少出宫,年纪小正是在上书房学习的时候,就连贺远都只听过他的名声,见面的次数极少。 谁知道这次竟然会出宫,还往皇庄后山来了。 “先救人。”贺远跟叶荞对视一眼,直接翻身上马,带了两个护卫就往前面寻找痕迹。 有叶荞在,没花什么时间就把人找到了。 “啊……” 只见一只老虎正对着身形瘦弱的一个穿着绸缎骑装的太子扑过去。 叶荞跟贺远同时拉动弓弦,只听嗖的一声,老虎受到威胁转身拔腿就跑了。 贺远从马上一跃而下,快速走到太子身边,只见少年眼神瞳孔有一瞬间的涣散,看见他后,声音还有些虚弱,但已经恢复了理智,轻声道:“贺远,是你啊。” 第四百二十一章 休养 “还有我呢。”叶荞带着弓箭走过来。 她也有郡主的名头,是之前高产红薯皇帝赏赐的,跟太子算是有点关系。 “殿下,先别说话,我们先带你去皇庄治疗。” 两人快速把太子带下了山,安排了其他的护卫去把其他失踪受伤的护卫找回来。 贺远让人请了大夫过来。 皇庄里干活的佃户是叶荞很看重的帮手,相当于农业专家,平时大夫是皇庄必备,药材也充沛。 太子用过贺远随身携带的齐神医弄的止血散,大夫很快包扎好伤口就退下了。 “殿下,您什么时候回京,需要在下安排人么。”贺远觉得太子出现在这里不是什么好消息,尤其是对方还受伤了。 乐文帝应该在太子身边放了暗卫的,但暗卫没出来,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太子看了他一眼,问:“孤可以在皇庄上待几日么?” 见贺远没有立即回答,他浅笑道,“贺远,你放心,孤的人已经通知京城了,会有人来接孤,孤现在回去,倒是不太安全。” 他也没有说为什么。 贺远是什么人,早从对方的话里,就听出了暗示,也不会没有分寸继续追问,他点头答应了,安排了人过来照顾太子,待遇上很尊重又不至于太谄媚,加上厨房里的吃食几乎都是各种叶荞想出来的花样。 太子在皇庄上修养的这几日,大开了眼界。 “没想到小桂公公说的宫外又很多吃食竟然是真的。” “这个是什么面条?”太子看着卷卷的泡面,竟然是第一次看见。 要知道泡面很多地方都有卖,更别说京城了。 叶荞跟贺远过来陪太子用饭,听到这话,贺远轻声解释说:“这个是泡面,可以直接泡着吃,虽然不是最劲道的,也有其特殊的风味。” “殿下可以试试看,这是干锅里面放的泡面,味道有些重口。”他并不劝什么,只把情况告知了对方。 太子一看就是被保护得很好的,加上年纪不大,又几乎没有出过宫,不过他本人十分优秀,不然朝廷上下也不会这些年还算平稳。 太子尝试了一点,果然味道不轻,他第一次吃就被辣到了,即使如此,也面不改色,在贺远的介绍下,吃了很多他曾经没吃过的。 比如河虾。 螺肉。 肥肠。 以及鸡翅、虎皮鸡脚等吃食。 叶荞发现太子每样菜都只吃三筷子,可以说是把矜贵刻在了骨子里,她都看出对方吃某样菜的频率高,可见是喜欢的,也没有停留,就算是不喜欢的菜,也能面不改色的吃下去。 叶荞要不是直觉准,都发现不了。 她忍不住在心里摇头,看来当太子也不是那么舒服的事,还是她一个小人物舒服,当着太子的面她也不伪装,只要是喜欢吃的,基本上都是大口干饭。 眨眼间就吃了三碗米饭。 太子在旁边看见,忍不住失笑夸赞:“郡主胃口真好。” “因为吃美食会很开心,是一件享受的事,会让我快乐,殿下不觉得吗。”叶荞说着话,嘴上也没空下来吃。 第四百二十二章 惩罚 太子看着都觉得食欲好像更好了些,用得比平时多了,还要再用,被贺远灵巧地劝说了,又让厨房送来了消食的汤,以免积食。 几日时间一晃而过,这日一早。 皇庄外来了许多的护卫,明显是接太子的。 贺远跟叶荞亲自把太子护送到门口。 “殿下,在下跟小荞送您。” 太子有些惊诧:“亲自过去?” “不错。”贺远浅笑,“我跟小荞的箭术还不错,如果殿下不嫌弃的话……” “不嫌弃。”太子笑了起来,主动伸手,对贺远的待遇很不错。 叶荞跟贺远齐肩并行,两人手上都拿着弓箭,在回京城的路上,果然遇见了两三次的埋伏,下毒的亦有。 等把太子安全送进宫,贺远目送其走进宫内,就转身走到叶荞身边,牵着她的手往自家宅子里走。 “小荞,没事吧?”贺远不放心地问。 在路上经过几次袭击,叶荞都没有退让。 叶荞看了一眼胳膊上的擦伤,完全不放在心上,还有心思开玩笑:“没啥事,一点小伤而已,就是把我的衣服给毁了,好浪费。” 贺远拉着她就进了旁边的医馆,找大夫要了伤药,拉着她上了药,才继续往回走。 “衣服哪里有你金贵。”贺远不满她的话,责备道。 叶荞才不怕他呢,笑嘻嘻地:“我觉得衣服可比我金贵多了,这一身要卖几十两银子呢。” 对叶荞来说,这么贵的价格,非常的奢侈,好在她穿衣的布料都是皇宫赏赐,以及别人送的礼,她只需要找自己府上的绣娘把衣服做好就行。 贺远眼神幽怨地看着她,对自己媳妇儿完全不在意安危很不乐意。 “小荞,你这话说得我就不爱听了。”贺远义正严辞地挥手道:“我要惩罚你。” “啊?” 叶荞还没反应过来,就把她拉着进了一个小巷,背过身挡住一切视线,捧起叶荞的脸就亲了一口。 叶荞脸颊瞬间涨红起来。 “你干嘛。”她哪料到阿远这么大胆,他们可是在外面呢! 叶荞比贺远还心虚,下意识往他身后看,确定巷子外没人在才松了一口气:“走走走,阿远,我们快回去了。” 这次贺远很顺从地跟着她往外走,两人顺着人流,往家里走。 “下次你若是再不爱惜自己,我就还这么干。” 叶荞下意识说:“阿远,你还要脸不要。” “脸是什么,能吃吗?” 叶荞:“……”很好,脸皮比自己还厚,难怪自己会输。 两人插科打诨,回到家,件叶老爹还在,就把这次太子遇袭的事情说了。 叶老爹知道得比他们多点,“估计跟最近的一些盐案有关。” 说起盐案。 叶荞就想到了自己献上去的晒盐的方子,现在的盐为什么那么贵,不就是因为数量少么,普通百姓都买不起贵重的,平时吃盐都很节省,更别说那些盐商奸诈地故意在盐里面添加石头这类事了。 乐文帝得到盐方子后,估计已经有了动作,不然不会出现太子遇袭的事。 第四百二十三章 大米 果然。 没过多久,朝廷就爆发出了盐案的消息。 叶荞听说时,正在皇庄上带领大家一起收水稻。 今年的乡试也就开始了。 叶荞带着人,花了三日的时间,把所有的水稻都收了。 几十个试验田里的水稻的产量完全不同。 叶荞手上拿着的板子上,也写着很多的详细数据,等收完,皇庄上的佃户们纷纷涌到了粮仓的位置,等着叶荞通报情况。 “今年我们的收获非常的好,这次我们的高产试验田一号,亩产五百一十一斤!” “天呐……” “这么多,竟然有四石多,要知道能够有两石都很不错了。” “对啊。” “你们快来看,这米还比较白。” “不过,高产试验田一号生产出来的米,是细米。” “高产试验田二号,亩产四百八十斤,是圆米。” “高产试验田三号,亩产四百斤,是珍珠米。” 叶荞说得激情昂扬,其他的电话更是激动得在原地大叫。 “啊啊啊,太好了,竟然有这么高的亩产,一旦种出来,以后家里人都能填饱肚子了,还可以吃米了。” “对啊,这么多,比以前多了一倍。” 叶荞见大家高兴,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她把关键问题指了出来:“大家不要高兴得太早,经过这些试验田的试验,我发现高产试验田一号的稻种,继续种植,达不到这么高的量产,也就是说,每年必须培育出稻种,栽种出来的粮食,才能够有这么高的产量。” “剩下几个试验田的类似。” “倒是试验田十三号,亩产三百斤这个珍珠米,可以直接留种种植,只不过寻常百姓肯定舍不得吃这么好的大米。” 佃户们一听,激动的情绪都有些克制起来了,毕竟一听到稻种自己不能留,他们就有些不安,去买稻种,谁知道朝廷要多少价钱,最要紧的是,就算朝廷的价格不高,但若是地方上的官员欺上瞒下,故意欺负百姓,提高粮种价格呢? “郡主,这,唉,我们是不是还是失败了?” 佃户们瞬间就像是腌打的茄子,瞬间就失去了信心,甚至有些人都开始抹眼泪了。 毕竟这是他们辛苦好些年才得出的结论,得到最高产的稻种。 “不是失败,而是本身就是自然的原理,以后也许会有更好的稻种,也跟天气,以及地肥有关。” 叶荞给大家打气。 “你们已经做得很棒了,等这些稻种进入百姓手里,大家都会感谢你们的。” “至于你们担心的问题,大可不必太过担心,此事是朝廷大事,总归我们只需要提供更多的粮种就行,只要粮种够多,就不怕大家买不到粮种。” 叶荞觉得现在这个社会环境,百姓日子怎么样,还是得看朝廷,当然,如果朝廷昏庸,如果百姓知道怎么弄粮种,也也不用担心粮种被控制了,事实上,她觉得两手准备确实很有必要。 叶荞把所有的数据本子,又把每种试验田的粮食装了一百斤,装了两个马车。 第四百二十四章 为难 叶荞说:“大家安心干自己的事,我先进宫面圣,告知皇上这个好消息,大家也不用愁粮食的事,就算不是最高产的粮种,也有亩产三百多斤,比以前多一百斤,也是大喜事,何况不是还有红薯么。” 叶荞心想,等什么时候玉米也出来了,大家也就能多一种粮食了。 有了叶荞的安慰,佃户们总算放下一些心来。 叶荞直接坐上最前面的马车,安排了护卫跟一些佃户,直接往京城赶,路途并不遥远,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马车就直接进城了。 从外城到内城是需要检查的。 叶荞的马车队伍正好排到。 “郡主?” “哟,这是从哪里来?马车上装这么多东西?可是有什么违禁品,可是不允许进去的。”负责守城的御林军直接把叶荞的车队给拦了下来。 “顾大人,您直接检查就是,只是一些普通的粮食而已。”叶荞掀开车帘,从马车里出来,往旁边一站,她手上拿着长鞭,穿着一身红色的劲装,整个人看起来英姿飒爽。 顾强却没有因为她的出现就变得客气。 “既然郡主都这么说了,那下官就不客气了。”顾强挥了挥手,立即就有几个御林军走上前来,开始翻看粮食。 “诶,你们把粮食弄地上了。” 跟过来的佃户看见御林军们动作粗鲁,他瞬间急了,连忙上前去把袋子的封口给封上,以免大米一直掉落,也太可惜这些好大米了。 “我们是正规检查,郡主,管好你的人?”顾强眯了眯眼睛,看似说话恭敬,实则话里话外都是强势针对。 叶荞微微笑了一下,伸手道:“可以,随便检查。” 她本来是生气的,突然就想通了。 顾强有些疑惑,但想到什么,还是大手一挥,就让手下的御林军,十分不客气地把粮食弄得到处都是,地上散落了好多。ζΘν荳看書 不仅如此,粮袋被戳了好几个洞,根本烂得堵不上。 好些佃户险些被气哭了。 叶荞看着这一幕,眯了眯眼睛,她看清楚哪些人这么做的,等检查完,马车上的粮食好多种类的都混合起来了,根本就没办法再送给乐文帝看成果。 “把地上的米捡走,以免弄脏了地面,让顾大人难做。”叶荞笑眯眯地跟佃户和护卫说。 他们气愤地瞪了一眼顾强等御林军,纷纷弯腰去把地上掉落的大米都捡了起来,装进用衣服做的简易布包。 叶荞等他们把东西装好了,就在最前面,赶着马车往内城走。 “郡主,他们也太过分了,现在怎么办?我们的米都不够重量,皇上不会以为我们虚报吧?”佃户们有些担忧。 心都提起了的,尤其是欺君可是要砍头的。 叶荞这会儿再不知道对方的意图就是傻了。 看来是有人想要阻止她把粮食给运到京城来? 之前太子也在皇庄附近出事的,就是不知道盐案跟这件事有没有关系了。 叶荞宽慰他们:“别担心,我有办法解决,只不过,得耽误点时间,今晚你们得在我府上休息了。” 第四百二十五章 太子的意图 “郡主,你这话说的,我们过来休息,都是占你便宜。”佃户们都有些不好意思,连连表示不介意。 叶荞正跟他们说着话时,前面出现了一个马车,紧跟着就有两个护卫走过来。 “可是长明郡主?” 叶荞顺着对方的声音看过去,只见两个护卫有些眼熟,不就是太子身边的人么,果然,其中一个护卫给她见礼后,主动开口说:“郡主,殿下有请。” 叶荞翻身下马,刚走到太子马车旁边,车帘就被打开,从里面走出太子身边的王公公。 王公公对她和善地笑,跳了下来后,对叶荞说:“郡主,请。” “多谢公公。”叶荞轻松跳跃了上去,太子坐在里面,给她倒了一杯茶水。 “郡主,喝茶。” “殿下,多谢。”叶荞也没客气,太子给她的,她就直接端起来喝了,果断得让太子都十分诧异,毕竟像叶荞这样完全不设防的,真的极少。 太子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她说:“郡主,你这次回来,应该遇见麻烦了吧?” “殿下怎么知道的?”叶荞诧异,手上还拿了一个糕点在吃呢,听到这话,她吃糕点的动作都慢了。 太子看了她一眼,含笑着说:“这件事说起来,跟孤也有一些关系,那些人能这么快注意到郡主皇庄里粮食的情况,也是上次孤太过好奇,去皇庄附近想要看的缘故。” 太子这么果断地承认上次出行的原因。 叶荞反倒心都提起来了,这是要交心的节奏啊,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站位,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哪怕现在乐文帝很喜欢太子,可乐文帝本身身体还算硬朗,谁也不知道未来发生什么。 叶荞心里这么想,嘴上就要显得随性得多:“殿下,早知道您感兴趣,直接问我就行了,还麻烦你跑一趟,给人可趁之机。” “有些机会不给,对方一样会闹出些事情来,郡主也知道,孤的皇弟并不安分。” 叶荞:“……” “殿下的意思是?”叶荞没想到太子这么果决,直接开口拉拢她,可事实上,她真不觉得自己哪里需要拉拢。 太子严肃道:“郡主,你肯定也会很诧异孤这般直接吧,可孤认为,郡主你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能让整个大越更为的强大,国泰民安,所以,孤不想错过你这样的人才,希望以后能让大越更加强大,这是父皇的宏愿,也是孤的愿望。” 太子比她还小两三岁,叶荞看着他这么真诚,直接说:“殿下,如果只是用我的话,我肯定配合,我跟我爹娘,还有阿远,只是想在其位谋其职。” 她明确表示自己没有什么野心,只想安心过日子。 太子听到反而笑了。 “郡主,你大可继续如此。” 叶荞看了他好几眼,直觉没有问题,这才高冷地点头。 太子没有再说什么其他劝慰的话,开口询问:“郡主,这次带进城的粮食,孤会负责,可还有其他的?孤安排人去拿。” “有。”叶荞本来就备份了其他的粮食,让管事装起来,也是预防了出事,没想到真用上了。 第四百二十六章 好皇帝 她之前跟佃户们说的,就是去把备用的粮食送进宫。 这会儿不需要自己动手,交给太子,她就轻松了,不需要再继续盯着这件事。 太子很快就吩咐人离开了。 同一时间。 他还直接把这次叶荞手上的,被顾强等人弄坏了的粮食带走了。 “郡主,跟孤一起进宫面见父皇?”太子主动邀请。 这件事本来就是叶荞负责,何况她手上还有一些数据需要跟乐文帝解释,不然所谓的研究就没有说服力。 她点了点头,果断就回到自己的马车上,让车夫跟上太子,往宫里去。 进宫的一段路很安静。 但在宫门口被检查时,叶荞还是察觉出一些不对劲来,尤其是这些人看见太子,才收敛下来。 她可以肯定如果是自己进来的话,被拦住的可能性很大。 叶荞翻了个白眼,觉得找个靠山也挺好的,至少不用再考虑什么跟人勾心斗角的事。 太子的安排下,叶荞这次甚至能被允许坐马车,一直到内城墙才需要走路。 “父皇,儿臣跟长明郡主求见。”太子恭敬地在门口说。 乐文帝身边的公公走出来,看见太子,脸上堆着笑:“原来是太子殿下,长明郡主,你们来了正好,皇上被北方的灾情烦得这几日都睡不着,你们来了可要好好劝劝皇上保重身体啊。” “父皇又睡不着了?”太子当即紧张起来,问:“御医可来看过?” “御医看过了,可皇上的病是心病,唉。”公公叹息道。 叶荞心想,可不就是心病么,乐文帝太看重国家的发展,鞠躬尽瘁,整个人精力是有限的,他能熬住就算了。 要知道叶荞听叶老爹说,乐文帝每日休息时间不超过两个时辰,每日批奏折都要写一万多字,那可是手写啊,能不累就怪了,就算是贺远,平时学习,写话本子,也写不了那么多字,就这样叶荞还心疼贺远太累。 太子担忧起来,带着叶荞走进去。 叶荞跟太子一起见了礼。 乐文帝很高兴,直接把两人叫了起来。 “太子,你怎么会跟长明一起来?”乐文帝揉了揉眉头,喝了一口茶水醒神。 叶荞这会儿还算大胆,都看了乐文帝一眼。 太子已经恭敬地回答了:“儿臣之前去皇庄后山打猎,听长明郡主说今年的水稻丰收,想着很快就会有结果,便早早的在京城里等着,想着遇见长明郡主了,就跟着她一起进宫,了解这件事,儿臣逾越,还请父皇饶恕。” 太子这么坦诚,乐文帝反而很高兴,他已经看惯了臣子们相互推诿,太子这般表现,他只有舒坦的,至于乐文帝到底是看透了太子,还是对太子宠爱有加,那就不是叶荞能猜测的了,反正圣恩嘛,就是看心情那回事,她当个普通的郡主就行了。 “你做得对。”乐文帝含笑说。 太子闻言,就把叶荞这次进城遭遇的事说了。 乐文帝一听到检查粮食的御林军竟然动作这么粗鲁,当即眉头皱了起来,有些震怒:“长明,是谁为难的你?” “皇上,也不算为难,他也许是正常检查程序,毕竟入宫本来就需要谨慎,皇上您的安危要紧,也是臣女没有考虑周到,应该先给皇上上个折子,再进宫的。”叶荞一句话直接把御林军那边能够找理由解释的漏洞给堵上了。 乐文帝听到这话果然不仅没有开心,还很生气:“哼,你不用帮他们说话,什么进宫,那是进内城!” “去,孟德全,把今日负责守城的御林军守卫叫来。”乐文帝竟然这么果断,开口就是不善。 孟公公连忙点头下去了。 叶荞无辜地眨了眨眼睛,决定还是当个能帮乐文帝解忧的臣子。 毕竟这样的臣子,谁不喜欢啊。 “皇上,臣女这次进宫是要告诉您好消息的。” “这是臣女记录的试验田的情况,臣女念出来给您听?”叶荞十分随意地说:“皇上,您也不要一直坐在案桌前处理奏折了,眼睛会很累,要多看点绿色的树,能缓解疲倦。” “朕也想啊,可是没时间。”乐文帝挑了挑眉,心情还算不错。 叶荞说:“怎么会呢,皇上您应该让别人累,自己掌控全局,一个臣子不听话就换,反正总不能自己一直耗费精力,让别人坐享其成。” 太子被她这话吓了一跳,敢指挥皇帝的,叶荞绝对算第一个。 “长明郡主。”太子喊了她一声。 乐文帝抬了抬手,阻止太子说什么,他看向叶荞,意味深长地问:“长明这么说?是有什么想法?” “啊?臣女只是关心皇上而已,您是个好皇帝,近些年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就是验证,所以臣女希望皇上能好好的。”叶荞一点也不心虚,她本来就是这么想的,换个猜忌心重的,她都不会多嘴。 但乐文帝确实是一个好皇帝,她觉得好皇帝多掌权,对全天下的百姓来说都是好事,就像历史上每个朝代都有一些繁华荣耀的时期,而这些时期,无一不是有好的掌权者,后面落寞下来,大多跟掌权者有很大的关联。 “哈哈哈哈,说得好。”乐文帝突然大笑起来:“朕倒还没被人这么直白地夸奖过。” “皇上,臣女这可不是夸奖,而是说实话。” “好一个实话。” “朕确实应该保重身体。”乐文帝眯了眯眼,想到那些活跃度高的官员,心里十分不满,对叶荞这大大咧咧的话其实听了心情很愉悦。 他就算是皇帝,也首先是个人,没有人不喜欢被人肯定,而乐文帝喜欢的就是被百姓肯定。 “长明觉得朕应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更轻松?”乐文帝随口问。 没有想过从叶荞那得到回答。 叶荞随口说:“制定律法,触碰了律法就按律处置,当然,给办事官员的俸禄最好也提高,官员们干活儿,首先也要考虑养家糊口,如果连生存都不能保证,自然干活儿不会开心,也就不会尽力。” 第四百二十七章 革职 “如果俸禄都已经足够多了,还是有官员要贪污,那就按律处置即可,反正想当官,能当好官的人多得是,有些年轻人未必比不过年老者。” “长明是觉得应该多重用年轻人?”乐文帝笑而不语。 叶荞摇头:“不是,不管是年长还是年幼,都有有本事的人,按照能力赋予责任,没有年龄歧视。” “皇上,臣女平时做生意是这么干的,但为官之道太复杂了,臣女说的太过浅显,未必能帮您解决问题,臣女还是老老实实研究粮食吧。”叶荞说着就觉得自己话里有太多漏洞。 她还真不是走官途的料。 何况她本身对走官途没有兴趣。 她只需要跟乐文帝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又不踩着对方的底线,自己生活平稳就行,做不到的事还是不要说大话了。 反正她又不准备从乐文帝这里得到什么。 保持默契就足够了。 “长明倒是诚实。”乐文帝感叹了一声,“如果朕的臣子都有这些自知之明,朕也就没有这么烦心了。” “太子,你也多学习。” “是。”太子恭敬地回答。 乐文帝听叶荞说这次皇庄上水稻的收获。 叶荞把这几年的对比数据,以及各种试验粮种现在的收获数据都一一告诉了乐文帝。 她说得有条理。 乐文帝跟太子瞬间就听懂了。 “亩产四石多。” “不错!”乐文帝大喜:“这下把这些稻种送往北方,就能解决那边出现的缺粮的问题了。” “皇上,如果是试验一号稻种,需要我们这边培育出来,送过去才行,百姓不能留种。”叶荞把关键的点告知。 “长明你能拿出多少稻种?” “按照今年的收获,能够拿出十万斤的稻种。”叶荞去年就能确定今年能种植出高产水稻,所以在种植试验一号稻种时,她又把把同样的种子,花费了两百亩地种植出来,就是为了明年有种子种植。” “足够了。” 乐文帝对叶荞的成果非常满意,他直接把粮种的事交给了太子负责。 叶荞跟太子一起走出宫。 正好遇见顾强进宫来,看见叶荞,顾强瞳孔微缩,心里有些不安,想到他本来就是世家子弟,顾强又自信起来,看了叶荞一眼,经过她继续走。 叶荞根本没法顾强放在心上。 顾强面圣后,直接被革职,不仅如此,乐文帝还安排了御史去御林军里调查情况。 乐文帝这么强势的态度,在朝中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这些都跟叶荞没关系。 她觉得像顾强这样不知轻重,仗势欺人的御林军守卫本来就应该被革职,有的是优秀的人才能够代替他。 “长明,你说孤应该怎么处理这些稻种,如果拿去北边,种植时间却不够了,如今已经是八月了,早稻也要明年五月。” “所以就不拿去北边,直接跟东部平原地区的百姓、富商交换,太子你可以把交换到的粮食再送去北方赈灾,等后年,就能大面积全国提供试验稻种一号了。” “至于明年,北方的百姓可以种植珍珠米,富贵人家肯定愿意去买,还可以运往草原部落,跟他们交换马匹。” “有了粮食,没有马匹,草原部落大多数的部落就没有想要侵犯大越的想法,自然能解决边境问题。” 至于其他的边防,肯定有更好的办法,那就不是叶荞能管的了,她纯粹就是从做生意的角度去考虑。 太子听了后,若有所思。 “长明,这些都是你从做生意里面总结的?”太子明显很喜欢跟叶荞说话,总能够耳目一新的感觉。 但其实这些东西,只要打开一个口子,就能想到,叶荞可不觉得自己比太子更聪明。 叶荞摇头:“也不算吧,我是从普通老百姓的角度分析的,其实就算是草原部落的百姓,也是人,是人就喜欢幸福的生活,喜欢安稳,大部分人都这样,只有极少数有冒险精神,对付一个部落,自然是对付大多数,而不是对付极少数。” “只要大多数的人口被影响了,剩下的极少数就好对付得多,能花费更少的精力。” “反正殿下你根据自己的想法来,臣女都是一些陋见。” “长明你说的话可不是陋见,给了孤很多帮助。”太子由衷地感谢她。 叶荞摆了摆手,说没什么,因着皇庄上粮食的事都交给太子处理了,叶荞就闲下来了,她每日在家研究给贺远做饭菜。 “小姐,奴婢来就好了,你怎么还亲自动手。”徐香跟在厨房旁边,心疼她说。 叶荞喜欢做这些事,自然不觉得有什么:“我就想做些美食给阿远送过去,他最近读书也辛苦,吃点好的,身体才能扛得住。” “今日做了烤乳猪,还有炒素菜,炖了点莲藕汤,可以解腻,如果能有土豆就好了。” 她还想做一盘红烧肉炖土豆呢。 特别下饭。 “土豆是什么?”徐香已经习惯了叶荞时不时要冒出一个新的词汇。 叶荞说:“反正就是一种吃食,可以当主粮,也可以当菜,是外洋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外洋人带过来。” “算了,说到下饭,南瓜也很下饭,我炒点南瓜。” 南瓜炒得软糯鲜香,拌饭特别好吃,叶荞自己吃了午饭,才给贺远送去。 国子监外。 叶荞到的时候,门口的守卫并没有为难她,甚至看向她的目光还带着一些敬畏。 叶荞察觉到了,但并没开口说什么。 她直接走了进去,徐立被喊出来,带着她往贺远平时住的院子里。 刚经过长长的走廊,就遇见了几个学子结队往外走。 叶荞目不斜视,她走的走廊跟对方的是间隔开的,虽能看见,可并不是同一个走廊。 “哟,这不是长明郡主么。” 但她不找事,事情却会找她。 叶荞看了说话的青年一眼,一下就认出了对方:“莫三少爷?” “郡主能记得我,可真是让我受宠若惊。” 叶荞淡淡地点了头,嗯了一声,转身就准备走。 第四百二十八章 反击 莫三却不服气地叫住她:“郡主,你一个女子来国子监不合适吧?怎么门口的人不拦着你,莫不是觉得郡主不好得罪?” “不像我那表姐夫,明明是按照规矩检查入城的货物,就被某人告状革了职,如今人生都毁了,还是比不得郡主潇洒。” “哦,你是顾大人的亲戚,怎么,你不满皇上的决定?不然你自己去说?如果你害怕,我也可以陪你。”叶荞完全不怂,一句话就怼过去。 莫三当场哑口无言,“你……” “走了。”叶荞懒得理会他,像这种派系的太多了,她也懒得插进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里面,让徐立带路,大步就走远了。 “她是不是看不起我。”莫三脸都气绿了。 旁边的学子怂恿他:“三少爷,你这要是忍了,岂不是外人会觉得顾家和你们莫家更好欺负?” “哼,岂有此理,就是仗着皇上的恩宠,把我们不当人,我表姐夫努力那么多年,一句话就被她毁了。” “我有法子了。” 不出三日时间,贺远正在看书时,被好友徐生和吴曦找了来。 徐生自顾自倒了贺远煮着的茶水,一连喝了好几杯:“嗯,很不错,还是远兄你这里的茶水最好喝。” “远兄,你听说没有。” “听说什么没有。”贺远捧着书的动作都不带变化一下的,坦然得让徐生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大惊小怪了。 吴曦在旁边出声道:“国子监里不知道怎么,又把你是入赘叶家的流言给传出来了。” 贺远挑眉:“就这?” “这样还不够?”徐生佩服地举起大拇指:“他们都在背后嘲笑你吃软饭,还说你能进国子监读书,就是因为叶家的关系。” “不仅如此,他们觉得你是靠女人,都觉得有辱斯文,那些入学晚的学子学弟,都对远兄你指指点点。” 贺远起身,“我去看看。” 徐生跟吴曦对视一眼,连忙追了上去,生怕贺远听到那些背后说的难听的话想不开就闹出什么事来,这不是正好如了在背后闹这些传闻的人的意么。 吴曦现在是坚定的贺远这派,他爹能当京官,也确实是跟叶家有关系,这些年他努力考进国子监,跟贺远继续当同窗,才觉得自己当初选择的没有错。 他可不想贺远出事,跟在旁边,时刻注意着。 贺远在国子监里还没有走多远呢,果然就看见一些学子对他指指点点。 眼中带着八卦和看消息的眼神。 贺远耳清目明,听见有人说。 “天呐,他怎么好意思出门的,要是我,肯定用裤腰带吊死了,太丢我们读书人的脸了。” “没错,不屑与此为伍。” “要我说,大男人就该顶天立地,哪里能老在女人的裤裆下,也不嫌丢人。” “指不定人家就爱吃软饭呢。” “哈哈哈哈,没错,就是吃软饭。” “这样的读书人,就不应该留在国子监里。” “就是。” “远兄,你别生气。”徐生在旁边听着,拳头都捏紧了,看起来比贺远还要生气,实在是那些学子嘲笑的语气太招人恨了。 第四百二十九章 哭诉 吴曦哪怕跟上来之前都不停跟自己说要冷静,可真的遇上了,再听这些话,还是控制不住生气。 “远兄。” 贺远见两人反过来安慰自己,他做出一副失望透顶的样子,转身往外走。 “远兄,你去哪。”两人连忙追上去。 贺远只摇了摇头,什么话都没说,径直往国子监的祭酒所在的院子而去,一走进门,贺远先跟国子监祭酒杨大人规矩礼貌地见礼,等盘腿坐下后,才叹息一声道:“祭酒大人,学生这次又给学院带来麻烦了。” 吴曦跟徐生两人在后面不太自在地跪着,听见贺远一本正经地哭诉告状,两人都懵逼了,这是贺远? 那个焉坏焉坏的贺远? 贺远这会儿已经跟祭酒告完状了,他十分忧伤地说:“如今正逢乡试、会试,其他同窗学子若是受到学生这点流言蜚语影响,那学生就真的罪过了。” “学院是读书的地方,竟然有人胡乱传什么流言,真是岂有此理。”祭酒大人气坏了,直接一巴掌拍在木桌上,表示要去查清楚情况。 这时候贺远才说:“祭酒大人,其实学生有怀疑对象,事情是这样的……” 他把顾强被皇帝革职的事说了,又告知了祭酒前两日叶荞来学堂时,被莫三追着找麻烦的事。 祭酒也不是日日都有空去关心这点小事。 听贺远说完,他摸了摸胡须道,“本官知道了,你们好好读书,不要在意这些传闻,贺远啊,我很看好你的才华,今年的会试,必定能大放异彩。” “大人谬赞了,学生会努力的,这些外事,并不会影响到学生读书的心态。”贺远表情变得严谨起来。 祭酒满意地摸了摸胡须,目送他离开后,才安排人去了解学堂里的情况。 走出院门,吴曦跟徐生都对贺远举了举大拇指。 “远兄,我还以为你会忍呢。”徐生叹息说。 贺远挑眉:“我是这样好脾性的人吗?” 徐生嘶了一声,果断摇头:“不是。” 没过两日,国子监的传闻风向就变了,本来每年参加乡试会试的学子就多,大家听说这件事是有人故意搞出来影响他们学习心态的,对背后那个人都很厌恶。 毕竟这些读书人最在意的就是功名。 贺远又主动参加了祭酒安排的给其他学子讲课的活儿,很快对他诋毁的人,在学业上被他碾压,嫉妒的人依旧存在,却不能伤他分毫。 贺远不着痕迹地引导别人透露了流言一事是莫三那群人弄出来的。 不出半个月。 莫三一上学就被不少学子厌恶嫌弃。 莫三可没有贺远的好心态。 他先是请假好几日,紧跟着学业下降,甚至有好几次都精神不济地在课堂上打瞌睡,被夫子当堂抓住,叫起来训了半日。 这下,莫三算是里子面子都丢光了,不仅身边的狐朋狗友跟他疏离,就连家里人都日日骂他。 这一日。 莫三眼神阴郁地在国子监的梅树假山旁,撞见了正在亭子里练字的贺远。 第四百三十章 底线 莫三心里那股郁气在看见贺远时,瞬间化身怒火,愤怒地朝他走过去,“我现在变成这样,你开心了吧!” “真看不出来,外人人人称赞的贺学子,其实根本就是一条毒蛇。” “怎么?允许你先伤害别人,不允许别人反击,这世界上有这样的道理?那你还活着干什么,反正都是被人踩在脚底的命。”贺远嘴巴毒得让莫三险些气晕厥过去。 他恼羞成怒下就一拳朝他打去。 贺远身手可比他灵敏多了,反手就把人抓住,扭着一只胳膊,压在柱子上,莫三疼得额头都冒冷汗了,也没见求饶,可见本身也是个易怒易冲动的性子。 “你放开我。”莫三叫嚣道。 贺远轻笑一声:“你看,你连我都打不过,也就只会用那些下三滥的手段,这次的事情不是你一个人谋划的吧?可好像只有你一个人受到惩罚,你那些朋友们呢?当初不是挺为你打抱不平的么?怎么你一出事,人就跑光了?” “哦,对了,你不是为了什么表姐夫打抱不平,才想报复小荞,我就好奇了,你最近发生的这些事,理应传到对方耳朵里了吧?你的表姐,表姐夫可有对你关心?” 莫三整个人羞恼起来:“管你屁事。” “看,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又怎么说服别人。”贺远松开他,用手帕慢慢擦拭着手,“你为什么要这么好心,让别人高兴自己痛苦呢。” “再说顾强这事,你真以为他是因为小荞告状才被革职的?在你心里,皇上就是这么色令智昏的人?” “你什么意思?”莫三揉着胳膊,他警惕地盯着贺远,像是自己欺骗自己:“你别在旁边胡说八道,我表姐夫以前对我挺好的,他还表示等我考上功名,就能进御林军当侍卫。” “你别以为说这些我就会相信,我凭什么相信你一个外人,而不是相信自己的家里人。” 贺远看他都要把自己说服了,有些无语,“你可以去问看看你表姐夫,为什么明知道小荞运送的是高产稻种,他不仅不高兴,反而要搞破坏。” “你说,正常人都应该高兴吧,毕竟以后百姓有粮食吃了,朝廷也会更强大,为什么顾强就这么见不得大家好呢。” 贺远脸上带着讽刺又轻薄的笑容,莫三直接被他刺激得脸上涨红,险些没把自己气死。 “我不信!你肯定是骗人的,我不会上当的。” “人啊,总是不相信自己的直觉,非要感情用事,到最后摔得头破血流,还在问为什么,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不就是自己的选择么,不后悔就行。” “只不过莫三少爷,我想劝告你一句,这里是国子监,你所谓的表姐夫是混官场的,知道什么叫牵连吗?要是你不懂,还是回去问你长辈吧,别到时候连累你一家,就什么都晚了。” 贺远把他推出亭子,自顾自继续画画。 莫三怒火冲天地一甩衣袖后,气冲冲地就离开国子监,往顾家而去。 吴曦从身后走上来,看了一眼莫三的背影,有些疑惑:“远兄,为什么你要提醒他?” 顾强是四皇子的人,这消息,吴曦才知道,还是贺远告知的。 正因为如此,他才明白,这京城天子脚下果然势力错综复杂,没有点自己的眼线,很多时候都看不透太多的事。 他走得也就越发谨慎小心。 “莫家还算清流,又何必牵扯进这些事情里,多少有些无辜,若是一句话就能让对方走正确的路,朝廷也不会伤筋动骨。” “可莫家以后也未必会感谢你。”吴曦觉得这么做没什么好处,可又明白,贺远不是一个喜欢做好事的纯善的人。 他以前总觉得贺远年纪小,心思好猜测,如今相处久了,反倒觉得对方早慧,是个极为了不得的人物。 “下去了一个莫家,就会上来另外一个家族,既然跟我都没有关系,为何要频繁推动变故,徒增麻烦?” 吴曦若有所思。 贺远在旁边说:“吴兄,进入官场最难的的就是保持本心,知道什么东西不能碰,做选择时,想清楚后果自己能不能承担,如果都没问题,那么去做了就不后悔。” 吴曦瞳孔缩了一下,他知道自己自从来了京城后心情有些浮躁,甚至对权势的渴望越来越大了,贺远一句话,明显是看透了他的想法,却完全没有阻止的意思。 他是想过利用贺远展开人脉,可自觉现在的自己斗不过对方,那么做弊大于利,自然而然放弃了那个想法,如今他想的是利用其他世家子弟,拓宽自己的人脉。 吴曦声音有些干涩:“是,我最近确实有些急功近利了。” “也不能说急功近利,人要顺着本性,但也要留着本心,既不压抑自己也不祸害别人,只要能赢,哪管手段光不光明。”贺远轻声笑了一下。 他这句话算是给吴曦打开了面前的门。 吴曦震惊地看着他:“远兄,你真是这么想?” “你能守住自己的底线么?”贺远反问。 “我能。”吴曦语气坚定,他以前也想过走歪路,但被贺远一提醒才意识到自己早就站在悬崖边上,事实上不用走在悬崖边上也能登上顶峰,那他为什么还要冒险。 毕竟他可想活久一点,好好享受权贵的生活。 “既然如此,有什么好犹豫的。” “只要你有对付对方的能力,不被打压,都是没问题的。” “当然,失败也是常态,心态平稳,才最重要。” “毕竟,只要没打死,谁知道自己能不能再爬起来。” 吴曦有些感慨,他伸手拍了拍贺远的肩:“远兄,真想不到有一日我一个比你年长的大男人还要请教你。” “学无止尽。”贺远快速把手上的晾晒干,收拾了旁边放着的纸墨笔砚,说:“我要回家陪小荞用午膳了,吴兄,先告辞。” 贺远说走就走,完全没有即将参加考试学子的紧张。 第四百三十一章 会试 吴曦看他这么有生活气息,有些羡慕,想到自己成亲三年了的妻子,也跟着一起出了国子监,回家去了。 不提莫三少爷失魂落魄地从顾家回来,等他再回到莫家时,直接被家里人教训了一番,他硬着头皮把贺远说的话说了。 莫家老爷虽然只是一个五品小官,但也只想求安稳,不想被连累,当即做了决定。 “小姐,门外有人拜访。” 最近天气凉了,秋收已经过了,叶荞皇庄里就没啥事情要忙了,何况那些佃户早就进入正轨,她就经常留在府上,听叶母说的,给未来的孩子做尿布,小衣裳等等。 叶荞手都锥红了,想到孩子还没影子呢,就要经历这些,一时间格外的郁闷。 听到这话,她当即把小衣裳往旁边一扔,激动地站起来,问:“谁来拜访啊。” “不行,我先去换一身衣裳,把客人带到客厅去,好好招待。” 叶荞急匆匆地就进去,也没有听徐香说到底是谁来了。 等叶荞刚走进客厅里,就见一个身影走过来,对着身边的青年打了一巴掌,当即诚惶诚恐地说:“长明郡主,下官带逆子过来给您道歉了。” 叶荞是有品级的,何况莫老爷主动放低姿态。 “莫大人?”叶荞看见他有些意外,“快坐,说什么道歉的话,太客气了。” “郡主,是逆子被人哄骗了,才会冲动之下对您说那些不敬的话,您放心,下官回去后,一定把他关祠堂,让他好好反省。” “莫大人,这是你的家事,我并不在意三少爷当初跟我的争嘴,毕竟只是小事,我还真没有闲心情计较。”叶荞是真的不在意。 至于贺远那边,阿远都跟她说了,已经报仇了,既然如此,她也就不会再计较,她可不想自己一直活在仇恨里,反正莫三少爷这次算是吃到苦头了,说到底他就是个没什么影响的先锋,真正想对付她的,是四皇子的人。 莫大人见她神情不似作伪,再三让莫三少爷亲自跟叶荞道了歉,又送上歉礼,看见叶荞收了,他才猛然松了一口气,放心带着莫三少爷准备回府。 他离开前,叶荞说:“莫大人,说起来三少爷也是识人不明,有了这次经验,也算是因祸得福。” 莫大人心里一个咯噔,不知叶荞这话是不是暗示,他思索半响后点头:“多谢郡主提醒。” 莫大人带着莫三少爷离开。 等人一走。 徐香问:“小姐,这些礼物?” “放到库房去,让库房那边的账房先生把东西登记入库。” 叶荞随手打开几个盒子看了,有瓷器套装,也有纸墨笔砚,价格还不便宜,看来这次莫家是下了血本。 不过,她提醒那一句,也算是救了他们一命。 果然,没过多久。 又爆发出了贪污案,好些官员被牵连、革职已经算是很好的了,有些甚至直接被抄家流放。 这次的案子对叶荞没什么影响。 时间一眨眼很快就到了二月会试。 京城还属于寒冬腊月里,天气严寒,叶荞跟叶母早早地就把厚夹袄给贺远准备上了,两人坐着马车,亲自送贺远到考场。 马车停到考场门口,叶母掀开车帘,有些惊讶地说:“这么多人,我们进不去了。” “阿远,你晚点下去,这排队都得冷个半死。” 她说着果断把马车门帘给关上。 叶荞朝外面看了一眼,刚把窗帘拉开一个缝隙,就被贺远伸手给关上了。 “小荞,别凉着了。” “就是,你自己不知道自己是双身子的人啊。”叶母点了点她的额头。 叶荞摸了摸肚皮,翻了个白眼:“娘,我就算怀孕了,也比普通人强,你不用担心我吹风。” “阿远,你也是,又不是不知道我身体素质多强,这不是烤火觉得焖么。”叶荞还是跟之前一样,大大咧咧的,完全没有因为怀孕了就变得娇羞。 贺远在旁边无奈地笑,伸手拉着她的手撒娇:“媳妇儿,是我担心,你不怕我进考场还担心你身体。” “对,你这个时候好好养胎养身体,可别闹腾到时候影响阿远考试,我看最生气的反而是你自己。”叶母在旁边帮腔,毕竟她最近看闺女都有五个月身孕了,竟然还在练箭术,简直没把叶母吓死,之后不管怎么说,都不同意她一个人住着。 叶母干脆搬到了贺家的宅子里。 叶荞被两人缠得不行,最终只能点头答应:“行行行,我不掀开行了吧。” “啰,阿远,你自己烤火。” 贺远就在旁边给她剥水果吃,要知道这时候的水果,都是从暖棚里种植出来的高价水果,也就是叶荞会种地,才有这么好的待遇。 贺远也不怕她造银子,想花就花。 在等了半个时辰后,外面的人总算少了,贺远这才抬脚走下马车。 目送贺远走进去。 叶母说:“走吧,回去,阿远要三日后才出来呢,我们等三日后再早早地过来等。” “哦。”叶荞看着外面飘着的飞絮,有些担忧:“又降温了。” “是啊,不知道晚上得多冷,好在里面还能提供炭火。” 叶母紧张得三晚上都没睡好,贺远要从考场出来的这一日,她眼底一片阴影,黑眼圈老大了,还红肿。 叶荞三日睡得舒舒坦坦,这会儿穿着披风,显得更白净了。 叶母有些无奈:“你也心太大了,完全不带担心的啊。” “娘,你这不是说废话吗,我不担心才是好事。”叶荞十分无辜。 叶母被这话噎住了,确实事实是这样,“那也不能没良心,来,一会儿见着阿远,就说这个姜汤是你熬的。” 叶荞哭笑不得,但还是听叶母的话,乖乖地在旁边在门口等着。 两人在考场外等了好一会儿,又安排了徐立去前面迎接,终于在人群里看见贺远走出来,他没有让徐立扶着,走路还算平稳。 “娘,小荞。” 贺远爬上马车,见叶荞扑过来,连忙阻止:“小荞,别,我身上寒冷刺骨,对你身体不好,等我回家先泡个热澡。” 第四百三十二章 风寒 “阿远,先喝姜汤。”叶荞见他虽然不是特别疲倦,可嘴唇也是紫色,可见还是冷的,叶母早就吩咐徐立赶车往家里走,同时,她把早就准备好的热毛巾从饭盒里拿出来,放在贺远脸上、手腕等地。 叶荞在旁边把厚被子往贺远身上盖。 “娘,小荞,我还好,你们别担心。”贺远被这么照顾,身体也渐渐暖和起来了,尤其是他本来身体素质就好。 “你啊,别说话,再喝点姜汤。” “老法子熬制的,对身体有好处,出一身汗,再泡个热水澡,身体里的寒气就能被排出来了。” 叶母絮絮叨叨地关心。 贺远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 接下来还有两场考试。 本来贺远觉得以自己的身体素质,肯定不会风寒就是了,虽说这次考试的学子,很多都得了风寒。 谁知,在最后一场的第二日,他脑袋就开始昏昏沉沉了。 虽然出了意外,贺远也没有惊慌,他要了一杯热水,喝了一点,暖了暖胃,提笔把早就在旁边纸上写好草稿的文章往上面抄写上去。 他的手指有些僵硬,时不时搓热一下,好歹缓和了一些。 贺远顶着昏昏沉沉的脑袋,花了一个多时辰,才把所有的内容填好,紧跟着,把试卷放到旁边的篮子里,用防水的油纸布包裹好,确保不会被浸湿。 贺远收拾完这些,坐在考舍里,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发现天上乌云密布,寒风四起,只怕晚上不会安静了。 他叫了一碗热汤,就着从自家带的馍,泡在里面,泡馍立即就软了,混合热汤,烫滚滚的味道在胃里暖了一圈,考舍里还有姜茶卖,能暖身子。 不过贺远没有喝太多,怕半夜想如厕。 觉得身体暖和些了,贺远把油灯吹灭,躺在狭窄的位置上,身上盖着有些发硬的棉絮被子,被窝里根本不暖和,一直在往里面透冷风。 贺远干脆把身上的衣服脱了,连带着带进来的衣服,紧紧裹在身上后,再把硬被子盖上,贴身一些,勉强御寒。 后半夜。 贺远先是被一道惊呼声给叫醒。 紧跟着接连响起旁边的一些学子的惊呼声。 “吹风了,我的卷子。” “啊,我刚写好的草稿子。” “好冷啊,油灯灭了。” “瓦舍漏风。” “会不会下雨啊。” 各种意外发生,贺远翻身坐起来,把篮子给提到枕头的位置,先检查了一下里面的试卷,没有被吹跑,也没有淋湿。 只不过放试卷的板子上面,已经有雨珠打在上面。 贺远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知道情况不好了,果然,没过多久,就开始风夹雨,淅淅沥沥的雨声响起,学子们更艰难了,尤其是那些考舍漏雨的。 贺远一晚上都没有睡,抱着放试卷的篮子,一直坐着,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也不能让雨淋湿了试卷。 什么时候天亮的他都没什么感觉,只听到一些痛哭流涕以及欢天喜地的声音,才知道已经到了交卷的时候。 第四百三十三章 中状元 贺远等试卷交上去,整个人都松懈下来,他浑身冷得僵硬,别说手,就连身上都是冰冷冰冷的。 他靠坐在座位上,终于捧着姜茶,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暖呼呼的热姜茶,顺着肚子流进胃里,他原本觉得有些冰冷的身体好似都恢复了过来。 这一次,贺远足足在家烧了三晚才恢复过来。 叶荞跟叶母想了法子给他退烧。 好在最后都恢复了过来。 一眨眼的时间就到了揭榜的时候。 一大早叶荞就在会试榜单下等着了,她让贺远跟叶母、叶老爹在早就定好的酒楼包厢里等着,她也不需要徐立等人帮忙,直接站在最佳的位置,往下望着,若非挺着个大肚子,完全看不出她是孕妇。 写榜单需要不少的时间。 叶荞正双手环胸,目不转睛地盯着墙面,不知道看了多久时,突然就看见熟悉的名字,她眼睛睁大,紧跟着就听见有衙役报唱:“恭喜抚州学子贺远高中榜一……” 声音越传越远,四周听成绩的学子都轰然震惊了。 叶荞推开人群就朝客栈跑去。 客栈里。 下面唱报的衙役也已经敲锣打鼓地传唱过来了。 贺远包厢里,原本跟着一起坐着的吴曦、徐生等人纷纷站起来恭喜,两人这次都过了会试,只不过排名一百多,并没有贺远表现的这么优异。 “贺兄,恭喜恭喜……” 贺远站起来回敬,不过过来敬酒的人不少,尤其是同样考上进士的学子。 会试过后就是殿试。 殿试定在三月中旬。 也就是三日后。 贺远不出意料的,得到了状元的名头,还是直接被乐文帝钦点的。 得到消息的叶荞和叶母在酒楼上看状元郎游街。 叶荞把早就准备好的花朵,朝贺远扔过去。 四周响起热闹的哄笑声。 贺远坐在马上,朝叶荞在的位置弯着眼睛浅笑,同时伸手把叶荞扔过来的大红花,别在了他的头上,红艳艳的花朵,完全没有让他显得很俗气,反倒越发衬托得精神,好些姑娘都忍不住往他身上扔香囊。 贺远不着痕迹地都躲过了。 叶荞看着这一幕,忍不住偷笑:“娘,阿远也太受欢迎了。” “你啊,挺着大肚子也出来玩闹,真是胡闹。”叶母十分无奈,在旁边喊徐香盯着些叶荞,别让她胡来。 “娘,我就是要亲眼看看阿远中状元,这可是一辈子一次的大事。” 叶荞身体好,就算是怀孕了,也没有什么不适,更没有什么孕期反应,不然也不会这么轻松地行走在外面。 只不过有些事禁不起念叨。 叶荞已经有九个月的身孕了,预产期还没到,她刚坐下吃了点糕点,突然,她感觉身下有种不适的感觉。 “娘……”叶荞突然出声。 叶母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滴里搭拉的声音。 “我羊水破了。”叶荞还算镇定。 “什么?”叶母吓得失声尖叫,幸好叶老爹这会儿也在,直接抱起叶荞就往楼下走。 楼里的客人多,还没来得及看清什么,只有人认出了叶老爹,刚开口要跟他打招呼,叶老爹就像风一样走了。 第四百三十四章 生产 那人愣了一下,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就看见叶母带着徐香等人,也快速从楼上下来,急匆匆地往外走。 “这叶大人家可是发生了什么事?这么着急。” “贺远考中状元,这种大喜事,指不定是高兴的吧。” “你们眼瞎啊,刚刚没看见叶大人抱着个姑娘?” “额……抱着个姑娘?后面不是叶夫人也在么?叶大人这么大胆,不怕御史告状?” 这些话叶老爹不知道,甚至都不知道外面已经有人传闻他养外室了。 暂且不提外面的流言。 贺府。 此刻叶荞躺在床上,身下传来阵阵撕裂的疼痛,她满头大汗。 府上接生婆早就准备好的,大夫也过来给她把脉。 叶母坐在床边,担忧地给叶荞擦汗,嘴上却说:“小荞,别怕,生孩子很快的,现在是有点疼,是还没有开到九指。” “不过等时机到了,一下就生出来了。” 叶荞虽然疼,也还能忍,只是表情有些控制不住,“娘,我没事,就是有点饿,是不是该吃点东西?” “对,徐香,快去给小姐端点吃食来。” 叶荞很快就端着一碗鲜虾鸡蛋羹,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紧跟着又是一碗红糖鸡蛋,各种花样交替。 她吃了东西后不久,就感受到身下越来越痛,叶荞双手放在旁边的木桌上,手指狠狠掐在上面。 “开得差不多了。” 接生婆这会儿高兴地大喊,忙喊旁边等着的丫鬟们帮忙。 叶荞只感觉自己身下一阵撕裂,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有些力竭时,一道隐约的婴儿哭声响起。 “哇哇……” “生出来了。” “是个闺女,恭喜郡主。” 旁边的接生婆喊出是个闺女时,脸色有些担忧,声怕主人家不高兴。 没想到叶荞眼睛当即一亮:“闺女?” “哈哈哈!真是太好了,我生了个闺女。” “闺女好啊,闺女不皮实。”叶母也眼睛笑弯弯的,别提多慈爱了,整个人都有些爱不释手的,亲自抱着婴儿去洗干净,又用早就准备好的棉被包裹上。 她跟叶荞说了一声后,才走到侧室去,对身边的丫鬟说:“去,喊老爷跟少爷进来看我们家的新成员。” “是,夫人。”丫鬟们也喜不自禁。 叶母又吩咐徐香:“徐香,去给所有人准备赏银,去门口放喜炮。” “好的咧,夫人。”徐香跑得脚步飞快,整个人高兴得不行,这可是大喜事,她跑出去后,找到自家老爹,以及贺府上的贺管家处理这些事。 下人们跟接生婆、以及大夫都收到了不小的赏银。 接生婆这下放下心来,确定当事人是真的喜欢闺女了,她还觉得多难得的,毕竟她接生了十家,可能只有一家会不嫌弃生的是闺女,像叶家、贺家这样的高门大户,竟然一点都不嫌弃,还高兴,实属难得。 贺远没有跟叶老爹一起去看刚出生的闺女。 他说:“爹,我先去看小荞,孩子那边麻烦你跟娘了。” “应该的。” 叶老爹喜滋滋的进了侧室。 贺远大步走进内室时,血腥味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叶荞也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躺在床上正休息。 “小荞。”贺远走到床边,抓住她的手,轻声问。 叶荞睁开疲倦的眼睛,看见是他,有些高兴地回握回去:“阿远,你回来了?这么快?不是还要参加琼林宴吗?” “我已经跟皇上告知过情况了,这种大事,我怎么可能不回来。”贺远心疼地摸了摸她的脸颊,说:“辛苦了。” “不辛苦,其实也还好,闺女被顺利生出来,没出什么问题。”叶荞得意地扬起下巴:“再说了,我是谁啊,生个孩子而已,完全不是问题。” “你啊。”贺远无奈地笑。 叶荞却很高兴,她眼睛笑弯弯地问:“阿远,你喜欢闺女么?” “你觉得以后闺女跟着我学怎么样?” “我觉得闺女就应该养得自信外放一些,用不着读什么女戒,被关在后院,那也太惨了,反正我家闺女就要足够高兴,并不需要被世俗约束。”叶荞向来追求自由,尤其是如今叶家的钱财不缺,百宝阁开向了整个大越朝各个州府,生意好得不行,每日都有上千两进账,一年光净收入都有上百万两银子。 如今叶家跟贺家已经不比一些普通的世家穷了,这都是近十年发展起来的,长时间的积累,可不少。 贺远煞有其事地点头:“对,我们的闺女不需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正好这次琼林宴后皇上就会安排我们这些学子官职,小荞,你想去北方边关吗?” 虽说这时候不是说这种事的好时候,但贺远还是想询问叶荞的意见。 叶荞瞌睡都醒了大半,她有些好奇地挺直脊背:“阿远,你是说哪里?” “托木县城。”贺远清晰地吐出一个地名。 叶荞摸了摸下巴说:“我知道,就是北边跟游牧民族相互来往的中心县城。” “没错。”贺远摸了摸她的脑袋:“估计六月出发,到时候你就已经养好身体了。” “要去!” 叶荞毫不犹豫地点头:“我正遗憾没有去北边生活过呢,听说那边有大片的草原,适合养牛马,我早就想建一个马场了。” “行。”贺远眼睛里都是柔和的笑容,他伸手把叶荞扶着躺平,说:“小荞,你先休息,不着急。” “嗯,那我先睡了。”叶荞确实困了,刚生了孩子能像她这样精力好的算极少数。 这一觉叶荞睡到了第二日早晨,一醒来,床边候着的贺远就听到了动静,“小荞,醒了?” “阿远,你一直没休息?” “休息了,只是早上起来得早,我让厨房熬了你喜欢喝的咸口粥,还有小酸萝卜跟炖的鱼汤,鱼汤里放了你喜欢吃的蘑菇跟豆腐。” “现在你不能吃辣的,最好吃这些清淡的。”贺远一看她皱眉,就知道是因为不能吃辣椒而不高兴,忙轻声哄了起来。 第四百三十五章 洗三 叶荞听到这个消息,有些不高兴:“清淡的不好吃,而且还没有肉!” “你可以试试看,是我亲自做的。”贺远声音放得柔软,整个人都很温和。 叶荞本来就是一个心软的人,尤其是对自己的家人,看贺远这样,就有些不好意思,“那我试试看吧,辛苦你了。” “我不辛苦,你辛苦才对。”贺远揉了揉她的脑袋,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眼里带着怜惜。 很快。 徐香就带着几个丫鬟,把饭菜端了进来,放到旁边的小茶几上。 小茶几虽然是木质的,但下面有轮子,是百宝阁里出品的小家具,贺远伸手就把小茶几拉过来,放到床边,端起粥,先用汤匙盛着,吹了吹,才给叶荞喂。 叶荞说:“阿远,不用喂,我自己吃就行了,你这样也很累。” “我不累,难得有这种照顾你的机会,你确定要拒绝?”贺远故意挑眉。 叶荞眨了眨眼,觉得有道理。 粥很好喝,叶荞搭配着咸鸭蛋跟咸菜,很快一小半碗都没有了,轮到喝鱼汤的时候,她勉强喝了几口,发现鱼汤挺好喝的,等轮到吃里面的豆腐,她就觉得味道十分寡淡,对重口味爱好者来说,简直是痛苦至极的事。 “吃点蘑菇?”贺远给她夹菜喂到嘴边。 贺远都做这么亲近的举动了,叶荞也不拒绝他的好意,张嘴吃下一个蘑菇。 “怎么样?”贺远期待地问。 叶荞点头:“还可以。” “那就吃蘑菇,不吃豆腐。” “鱼要不要吃点?” “可以来点蘸碗么?”叶荞抱着贺远的胳膊撒娇。 贺远坚持地摇头:“不行,小荞,吃了辣椒对身体不好,你只需要熬过这一个月就好了,为了陪着你,我每日跟着你吃。” 叶荞有些无奈,最终还是就这么解决了一顿早饭。 “我不想喝鱼汤了,还不如吃小馄饨呢,不放辣椒勉强可以接受。”ζΘν荳看書 叶荞刚感叹完。 叶母就抱着孩子过来了。 “不行,多喝鱼汤,明日给你换猪蹄汤,对你身体都是很好的。” “如果你喜欢吃小馄饨,那就明早做鱼汤馄饨。” “多给你做点营养的早茶,我听说京城里素食斋那边的饭菜很好吃,虽然都是素食,也是清淡口味的,但做得很好,我下午去定。”贺远紧跟着说,他之前还没想起这回事,主要是第一反应是自家府上的厨子厨艺就很不错,完全用不着去外面买。 叶母把孩子放到贺远怀里,说:“阿远,你别太宠着小荞了,她啊,就是越长大越任性。” “还有小荞你也是,生了孩子这么久,竟然都不想念孩子的么,哪有你这么当娘的。” “还得我教你。” 叶荞一点也没有被训斥的心虚,她笑眯眯地眨着眼睛:“娘,你这话说的,人家都睡着了,怎么照顾孩子,再说了,这不是有你和爹在么。” 在叶母要生气发火之前,她又连忙扑进她怀里,抱着腰撒娇:“娘,你不心疼我了,只心疼小葫芦。” “小葫芦?”叶母哭笑不得:“你还跟孩子吃醋啊。” “那当然,谁让你之前都没说过我,现在有了小葫芦就不要人家咯。”叶荞故意打趣。 叶母无奈地敲了敲她额头,这哪里是说她,分明是为了叶荞好,毕竟她已经嫁人了,虽说跟阿远感情好,可也需要培养,她自然是希望两人感情越来越好的。 叶母见贺远自己都不在意,也就不说这些闲话了。 贺远说:“娘,小荞很辛苦了,生小葫芦很累的,你别说她,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你们吃早饭了吗?小葫芦可喂了奶?昨晚辛苦娘了。”贺远体贴入微。 抱着小葫芦有些爱不释手,同时在叶荞看过来时,把孩子凑了过去。 叶荞伸手戳了戳小葫芦的脸颊,只觉得软乎乎的,她有些惊喜:“天呐,也太软了吧,我都怕一个不小心把她给抱痛了。” “没关系,慢慢来就好。” “其实小孩子并不那么脆弱,只需要姿势正确,她在我们怀里是舒服的就行。”贺远直接化身奶爹,毫无违和感,清隽的青年也多了一丝成熟的味道。 叶荞看他的侧脸入迷。 贺远抬头看向她,眼里还带着笑意,“小荞,怎么了?” “没,就是觉得我家阿远长大啦。”叶荞笑,她之前看起来确实要比贺远年长,可随着贺远的年纪过了十八后,气质沉稳,她几乎没怎么变,站在对方旁边,再也不会有人注意两人的年纪差,变成了正常状态,只因贺远一直不停让自己成熟起来,他的努力也确实没有白费。 叶荞想到这些年的日子,忍不住浅浅笑了起来。 “笑什么?”贺远凑在她脸上亲了一下,迫不及待地问。 “就是想我们又多了一个家庭成员,是一家人,很高兴。”叶荞眼睛笑弯弯的。 “嗯,我们多了一个家人。”贺远也眼睛笑弯弯的。 叶母在旁边脸上挂着慈爱的笑容,提醒道:“阿远,你得赶紧给小葫芦取个大名,得上族谱,还有不少的人送贺礼上门,询问是否举办洗三。” “你看呢?” “洗三可以办,百日宴就不办了。”贺远思索了一下,还是把皇帝私下见过他的面的事跟叶母说了。 “皇上应该会偏向让我外放。” “娘,到时候应该没有太多时间留在京城里。” 一般来说状元郎都不可能外放,而是留在京城进翰林院。 虽说翰林院是闲职,可俗话说,不入翰林不进内阁。 想成为内阁大臣,入翰林院是必然的。 叶荞虽然想到这点,但没有觉得可惜什么的,毕竟贺远自己的意愿更重要,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当官也不是那么容易,太早进入内阁也未必是什么好事,当然,如果对方能力强,能早早进入内阁,也就是人人艳羡的存在了。 “原来如此。” “那好,我这就去回消息,三日后的洗三,送礼的客人总归都是要邀请到的。” 叶母就忙碌了起来。 第四百三十六章 探望 叶荞要坐月子,甚至叶母跟叶老爹加上贺远三人,都坚持不让她见风,洗澡也全靠徐香等丫鬟帮忙擦拭,头发是不能洗的,以免以后头疼。 叶荞为了以后能够正常地在外面玩,只好耐心坐月子。 每日她也会给小葫芦喂奶。 加上奶娘照顾,小葫芦长得特别好,见着人就笑。 洗三这日。 贺家府上客人络绎不绝。 叶荞在后院都听到了前院热闹的声音。 “小姐,今日你吃看看这个豆腐羹?”徐香端着一盘糕点过来。 叶荞一听到豆腐两个字,脸都变了,当即挥手说:“我不吃。” “小姐,你确定不尝尝看再说?” 听她这么说,叶荞好奇心被勾起来了,她当即伸手接过,用汤匙盛起来一些,喂进嘴里。 “甜的?”叶荞诧异:“好久没有吃过豆腐做的甜品了,好吃。” “小荞,听到你说这话,我就放心了。”这时,门口响起男人和妇人的笑声。 叶荞精神一振,伸头往外看,越过屏风,果然看见了苏英跟何春。 “何大哥,英表姐,你们怎么来了。” 这些年两夫妻一直带着孩子在府城生活,把吃食生意发展得特别好,炸串店以及甜品店已经在大越开出了几十家的分店了。 何春没有走过来,而是礼貌地坐在了屏风后,刚坐下就有丫鬟端了茶水上来。 苏英径直走进去,坐到床边,拉着叶荞的手:“你啊,都几个月身孕了才告诉我你怀孕了,这不,我跟你何大哥赶紧把手上的事忙完就赶来了,幸好我们早出发了,不然指不定还来晚了。” “本来我还想说告知你一些生产经验,没想到竟然完全没用着。” “不过啊,你能顺利生产,我也就放心了。” 叶荞看见熟人来,心里总是高兴的,忍不住叙旧:“怎么孩子没来?” “虎子他现在就爱待在厨房里,正好陪着爹和爷爷他们在府城,就没有来,要不是有那孩子,我跟你何大哥还没空走远门。” “那你可真生了个好宝贝。”叶荞知道苏英跟何春不准备生二胎,也就并不催促,反正虎子已经够优秀的了,只有一个也不遗憾。 “我刚刚在前院已经看过小葫芦了,可真是个乖宝宝。”苏英也跟着夸赞:“以前还在想,小荞你若是生了孩子是什么样,这下算是看着了。” “人生可就不遗憾了。”苏英浅笑着说。 她整个人性格依旧耿直,笑容真诚。 “是啊。” “表姐,你们这次来京城应该不只是来看我的吧?”叶荞还真不好意思。 何春笑着说:“我们本来就是代表老家的人过来的,大家倒是都想来看看,但实在放不下手上的活儿,都催着你们什么时候有空回去一趟呢。” “我刚到京城就听闻阿远中状元啦?” “是不是就有归乡省亲的假期?” 叶荞倒没考虑到这点:“阿远应该有三个月的假期,不过他可以回去,我估计回不去了。” 这也没办法,毕竟小葫芦太小,这时候出行太累,就算是三个月后跟着贺远一起去上任,也得提前找齐神医准备好婴儿用药。 第四百三十七章 叶佩珠 “也是,现在有了小葫芦,不方便出行,等小葫芦长大几岁,你们有空可要回乡祭祖,毕竟阿远考中状元,这可是大喜事。”何春笑着祝贺说。 叶荞自然是点头,不过这次虽然不会回老家,贺远跟叶老爹都是派人送了一大批的物资回去,并且要安排叶爷爷等族里人,把祠堂给重新修缮,银子由贺远出。 这次。 他会把贺家的祠堂一起修缮出来,只不过他在里面供奉的只有自己爷爷奶奶,以及爹娘,四个排位,族谱上也只有这些。 贺远虽然在族谱上写了自己的名字,但也写明入赘。 叶母跟叶老爹并不是真的想让贺远入赘,当初这般做不过是为了方便收养贺远,如今两人成亲后恩爱如初,连孩子都有了,叶母跟叶老爹就找到贺远,跟他提及这件事。 贺远正在处理手上的一些文章。 他浅笑着说:“爹,娘,你们坐。” “关于你们说的这件事,我有自己的看法,首先,我并不觉得赘婿丢人,相反,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然是答应了的事,就不能反悔,何况我根本就没有反悔的想法。” “爹,娘,你不用觉得对我亏欠。”贺远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 “可是……你这祠堂修好了,你自己却没有后代添上去,岂不是断了后代?”叶母考虑的是这一点。 叶老爹则是不想贺远以后一直被人强调是入赘的身份,时间一长心里生出不满的情绪,到时候就算是再好的感情也被磨灭了,他希望小荞跟贺远永远幸福,不被这些俗事影响,自然而然的,也就能快乐。 “爹,其实我的想法是,如果我跟小荞没有第二个孩子,那就从贺家选一个孩子,过继到我的名下,到时候贺家的族谱就继承下去了。” “如果我跟小荞还有两个儿子,那就等他们长大了,自己选,谁愿意上贺家的族谱,就去,如果不愿意,那就依旧选择过继,不为难孩子,也不为难小荞,生产本就是一件危险的事,既然有解决方案,也就不必要选择让小荞危险生子的方式。” “至于孩子,本就是随缘的事,不可强求。” 贺远这通透的想法,简直让叶老爹这个老父亲都佩服。 “阿远,你确定不会后悔么?”叶母有些担忧。 贺远含笑地摇头:“娘,我不后悔,如果我真的为了世俗之见,伤害小荞和你们,我才会后悔。” 叶老爹叹息了一声,伸手拍了拍贺远的肩:“孩子,我跟你娘呢,从来都是希望你跟小荞能开心,所以,现在我尊重你,不过,以后的你若是后悔了,你就直接跟你爹娘我们说,我跟你爹娘也不强求,希望你能理解。” 贺远目光坚定,“爹,你放心,我只会比你更害怕未来的自己改变,但我做过的事,从不后悔。” 这件事就算这么定下来了。 叶老爹他们也不准备告诉这次谈了什么,只在当天去陪叶荞用晚饭的时候提到小葫芦的大名。 “小荞,小葫芦大名叫叶佩珠,佩玉如珠的意思,她是我们的掌心宝。”叶母给叶荞夹了一块猪蹄,一边说。 第四百三十八章 上任 “阿远取的名字?佩玉、珠宝,都是好东西,看来我们的小葫芦很受爹爹喜欢啊。”叶荞伸手逗弄睡着了的小葫芦。 叶母对她这孩子心性无奈。 “你啊,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呢,不过有小葫芦,我也算是放心了些。” “对了,小葫芦是上我们叶家的族谱,到时候你爹会写信回去告知你爷爷他们,会帮忙上族谱。” 一般来说女孩子不上族谱,但叶老爹这一脉情况特殊,自然也就要上了,何况以叶荞跟叶母的意见,并不觉得女子比男儿差。 时间很快就到了六月。 果然如贺远预料的那样,他没有休假,在琼林宴后就被安排入职了翰林院,成了一位翰林院修撰。 不过三个月,他在里面表现优异,就被乐文帝给外放到托木县城所在的幽州当通判,从从六品官员升官成了正六品。 通判负责掌管粮运、家田、水利、诉讼等事项,对州府长官还有监察的职责。 在任命下来后,叶母、叶老爹就帮忙给他们收拾行李。 叶荞已经坐完月子,身体恢复得很好,小葫芦的身体也很健康,这三个月叶荞一直服用齐神医开的药膳,再给小葫芦喂奶,她的身体就变得很健康,至少能保证远行了。 “这次要出远门,你爹也不能跟着去,药物什么的,都要准备齐全,还有防身武器都准备好。” “都准备好的马车,指不定要走挺远的山路。” “对了,还有食物,泡面,肉酱,铁锅,炉子,食材也准备一些路上吃。” 叶母恨不得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带上。 叶荞在旁边也不阻止,现在自从有了水泥路后,马车通行就很方便了,尤其是这次前往幽州,全程都有水泥路,可不就舒服多了,多带点行李也不算什么。 “娘,你慢慢准备,我已经通知了镖局那边,这次会护送我们前往幽州,不怕行李多。” 叶母见她这么说,就不客气了。 衣食住行,光小葫芦的东西就准备了一个马车。 剩下三个马车里面,有两马车是食物,剩下一个马车才是他们的衣物,也是夏季衣物稍微薄一些,才不那么占地方。 叶荞抱着小葫芦,看着四大车的行李,沉默了一下,果断转身往留的能坐人的马车里上去。 叶母坐的后面那辆。 贺远正跟赶来的好友们相互告别。 这次吴曦留在京城补了一个八品闲职。 虽说是闲职,但至少是京官,比没有身份外放的官员要好得多。 徐生则是外放到齐州那边做官。 距离幽州比较近,干脆就跟着一起出发。 时间不早了,贺远跟众位友人拱手告别后,翻身上马,骑马走到马车旁,对叶老爹说:“爹,我会照顾好娘跟小荞还有小葫芦的,你在京城也照顾好自己,有事常联系。” “嗯,你们路上平安,我会尽量早去跟你们汇合的。” 叶老爹也愁啊,他根本就不想留在京城,只想跟着媳妇儿孩子一起离开,不管去哪做什么都行,这官他是一点都不想当了,尤其是总被乐文帝拉出来处理那些案子,他都快忙成狗了。 叶老爹最终还是惆怅地看着大家都离开了。 马车队伍一共六辆,再加上七八个镖师,以及带着的徐管家一家、厨娘一家等下人,人数还真不少。 叶荞坐在马车里,给小葫芦喂了奶,小葫芦就睡着了。 她直接把小葫芦放到马车侧面固定的小婴儿床上,整个床身用上好的绸缎包裹好,做到了减震的效果。 贺远掀开车帘走进来,看见的就是这一幕。 “小荞,我来照顾小葫芦,你不是想骑马么?”贺远原来是早就把叶荞说的话记在心上。 叶荞眼睛一亮,当即整理好衣服,就跳下马车,骑到马背上。 “小荞,慢些。”叶母的马车上帘子掀开的,轻而易举就能看见叶荞的举动,无奈地喊了一声,她说话时手上还正在缝制小葫芦的尿布呢。 “娘,我知道了,你放心吧。” 许久没有骑马了,叶荞就有些放肆,她抢先在前面一步。 管道上十分平整,也修了来往两条道,并不会出现太过拥挤的情况,在靠近村庄的位置,就有农户把自家产的果子、山珍、鸡鸭、鸡蛋等物拿到路边来卖。 叶荞还真看见了些香菇、脆嫩的笋子。 她骑马过去,就跟农户买了几斤。 “姐姐,你买蜂蜜吗?”一个脸上被叮得红肿的小男孩穿着短衫,提着一个陶罐,主动走过来问她。 “小少年,你这还是回去擦点药,被蜜蜂咬得太严重了也会恶化的,看你这么辛苦,你这蜂蜜我就收了吧。” 叶荞看着小少年红肿的脸就有些同情,这得多痛啊。 少年咧开嘴,露出白净的牙齿:“谢谢你姐姐,我卖了蜂蜜就去齐药堂买药,谢谢你。” 听到齐药堂的名字。 叶荞挑了挑眉。 真没想到啊,齐神医他们的药铺都名声这么大了。 “不用谢。” 小少年接过银子就蹦蹦跳跳地走了,从他身上,以及路过的百姓可以看出,百姓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了,身上至少不是穿破麻衣,而是穿棉布做的衣裳了。 之后一路都很顺利。 从京城到幽州,一共走了接近一个月。 这还是晚上几乎都在休息没有赶路就做到了。 要是换在十年前,肯定是不可思议的事。 越接近幽州,叶荞发现越来越空旷,地标也很少出现高大的山峰,基本上都是一些平地,一眼望去就能看见坐落着的村落。 “少爷,前面就是凌县,进入凌县,就进入了幽州的地界,差不多此地距离托木县城也就不足三日路程,今日天色尚早,可要继续前进?”徐管家过来询问贺远意见。 叶荞听见了,也从马车里出来。 “先进凌县看看。”贺远想了解一下这边的情况:“伪装成普通的行商,让镖局安排到普通的院子歇脚。” “是,少爷。”徐管家转身就去解决这件事了。 第四百三十九章 被坑 叶荞看向越来越接近的凌县,发现城门还不错,似乎也是混泥土加石头修筑的,比南方的建筑看起来更粗犷。 “阿远,我们单独去逛逛?” 随着进入凌县,街道上显得十分热闹,如果不是因为进城门前,那些城门守卫说今日不是什么集市,她都不信平日能这么热闹。 最让叶荞注意的点是,在凌县,就看见了稀少的一些外邦人的身影。 “好。” 贺远干脆就直接跟叶荞换上一身普通的衣服,单独下了马车。 小葫芦交给叶母照顾,叶荞很放心。 两人离开车队,记住了晚上歇脚的院子,就顺着人群往正街上走。 叶荞随便叫住一位提着花篮的妇女,“嫂子,你这些花我都买了,你陪我说会儿话?” 妇人看了她一眼,说:“真的?” “多少银子。” “五两。”妇人狮子大开口。 叶荞:“……”她要是没看错的话,这一篮子花,也就二十几朵,还只是普通的菊花,竟然要五两银子,算下来一朵花都要接近两百文一朵。 “你们这的花都这么贵?”叶荞挑眉问。 “夫人,你这话就不对了,我们的花都是明码标价的,而且这些花可都是从南边运过来的,我们这边可没有。” “哦,不好意思,那我不要了。”叶荞又不是冤大头,能任由对方把她当冤大头坑? 本来她是想照顾一下对方生意,谁知道会被坑,她有了些不好的体验感。 妇人一听,当即不高兴了。 “你这人怎么回事,穷就不要买啊,你都摸了我的花篮了,结果就不想付钱,还要不要脸了。” 在叶荞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 妇人就直接闹了起来。 “大家快过来看看啊,这外地人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竟然不懂规矩,买了东西只要质量没问题就不能后悔,不然你摸我的花,其他人也过来摸一下,岂不是就我东西都卖不出去了,我家里还有孩子要养呢,哪里生活得下去。” 叶荞都无语了,见过不讲理的,没看见这样不讲理的。 眼见四周的人越来越多。 贺远眉头紧皱,准备做些什么的时候,叶荞伸手抓住他的手腕,轻轻摇头。 贺远强忍着怒火,若非被小荞阻止了,他肯定早就安排人直接把这妇人送去衙门断绝了。 “首先,我没有摸你的花,其次,我只摸了你的花篮。” “还有,你的花卖两百文一朵,大家都觉得没有问题么?”叶荞忍不住嘲讽一笑:“这么一朵普通的野菊花就要两百文,如果不小心被普通百姓碰见,岂不是要赔得倾家荡产?” 妇人听见叶荞狡辩,她急匆匆地打断她,说:“就算我卖贵了又怎样,是你自己自愿买的,又不是我逼你买的。” “是有些贵,但如果是自己乐意的话,就不能怪人家卖得贵。” “对啊,这位嫂子,我看你穿的也不算太差,这个价格还是承担得起的,你还是给了吧,别耽误大家做生意。” “就是,就是。” 叶荞没想到,四周的路人竟然站在卖花妇人那边。 她觉得有些不同寻常,跟贺远对视一眼后,叶荞故作愤怒地说:“你们欺负外地人啊?就算我不是本地人,可我也是大越的百姓,怎么到这里就要强买强卖了呢。” “不行,我要报官!” 一句报官完全没有引起妇人的愤怒,反而四周看热闹的越来越多了。 这些看热闹的听说了这个案子,说什么的都有,但像之前那样一边倒的话比较少了,都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很快。 叶荞就直接击鼓鸣冤。 按理说。 一般这种案子需要递交给衙门后,还要走一部分的程序才会升堂。 但叶荞刚击鼓后,衙门就直接宣布升堂。 叶荞站在正堂上。 “放肆,堂下何人,见到大人竟然不下跪。”旁边的师爷对着叶荞厉喝一声。 叶荞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文书上前。 师爷把文书接过去,就看见上面写着一个人的身份,竟然跟京城某位太君侯老夫人搭得上关系。 像这种家里有爵位的,哪怕是偏房亲戚,偏远地区的县令也会给点面子,至少不会强行要求她跪了。 凌县县令果然也是如此,他看了叶荞一眼,挥了挥手,让师爷把文书还给叶荞后,就允许了她站着。 叶荞心想,幸好出门前让老爹安排着弄了几个新的伪装文书,不然一来就暴露身份,想私下确定幽州真实情况就做不到了。 叶荞主动把案子说了。 县令看了她一眼,又在看见妇人胳膊上的纹路后瞳孔一缩,问:“周李氏,你说宋玉碰了你的花,可有证据。” “有,我有证人,就在外面,是平时就在附近一起叫卖的。”周李氏找证人都不带犹豫的。 她当场就把人指了出来。 还不止一个两个。 是三个证人。 叶荞回忆了一下,似乎之前她买花的时候,确实看见了附近有这么几个人,这还归功于她记性好才能回忆起,不然只怕这会儿早就大闹大堂,怀疑周李氏找的证人真假了。 三人都指着叶荞说。 “她主动提出的买花。” “没错,她碰了周李氏的菊花。” “小的看见她把篮子拿到手上,有后悔的。” 县令眉头微皱,询问妇人:“周李氏,你可提前告知宋玉价格?” “告知了。”周李氏毫不犹豫地说,那叫一个有恃无恐,甚至看向叶荞时,眼里还带着得意。 叶荞皱眉:“没有,她没有告知,是我顺手接过篮子后问价格,她才说的价格。” “你胡说,我明明先询问了你的意见,问你是不是真的要买,你自己答应的,我才给你的。”周李氏直接在钻缝子。 叶荞挑眉:“你是先问我是不是要买,但没有先说价格,你能证明是你先说的价格?” “我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买两百文一朵普通的菊花,是个人都不可能干这种冤大头的事。” 这时候外面看八卦的人群里发出爆笑声。 第四百四十章 调查 有一个男子站了出来。 “就是,我当初第一次来就被坑了,特么的一朵花就要卖我三百文,我不买还不让我走,现在我再买就是脑子有坑。” “我也被骗过。” “要我说,县令大人,你就应该惩治这群乱叫价的货郎,简直太不要脸了。” 显然,这会儿有不少受害者出现在衙门外。 周李氏听到外面的人叫骂,有些不服气,“县令大人,你要给小民做主啊,她根本就是耍无赖,她是改口供,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她的话是真的。” “你也没办法证明你自己的话是真的。” “我有证人,你没有。”周李氏愤怒地说。 叶荞跟着胡搅蛮缠:“你都说这三个证人是你平时认识的,谁知道你说的真假。” “你……”周李氏被气得不轻:“可你耽误了我的生意是真。” “你一个外地人……” 叶荞听她说出这句话,顺势开口:“你就是欺负我们是外地人,真是太过分了。” “就是就是……” 门口的商人也跟着大喊大叫,一个个怨气重得不行,显然这边的商业情况,很是不好,尤其是当地的商家。 最终,县令眼见最后没办法控制,只能黑着脸,让周李氏把菊花收回去,至于被挤烂的几朵,按照正常的市场价,让叶荞赔偿。薆荳看書 县令说出这话,神情微妙地看着叶荞,似乎在等着看她的反应。 叶荞外强中干地,怒哼了一声后,到底还是给了铜板,她故意抛出一句话:“哼,要不是我人品好,这铜板我还就真不给。” 等从衙门里出来,叶荞单独找上了之前在外面仗义执言的几个行商。 贺远则安排人去追踪周李氏几个人了。 “几位兄长,多谢你们在堂外仗义执言,不然恐怕今日小妹肯定会被坑惨了。”叶荞跟他们拱手,颇有侠义精神。 叶荞本来穿的就是骑装,整个人显得英姿飒爽的,加上她看起来身手不错的样子,几个行商对她印象都不错。 “宋妹子,来,过来一起吃饭喝酒,你怎么自己一个女眷就出门了?” 虽说现在条件好了,经常能看见女人出门做生意,可独身走远门的还是极少。 叶荞直接拿起一把筷子,轻松捏成两段。 几个行商愣了一下后,恍然大悟,旁边上菜的小二被吓得一个哆嗦,都不知道该让叶荞赔,还是不让她赔了。 “小妹刚来幽州,对这边的物价不是很了解,多谢几位大哥帮忙介绍一下,今日这一顿,小妹请了。”叶荞豪迈地说。 几个行商一听,哪里还有不答应的,当即笑呵呵地点头。 “那就多些宋妹子了。” “其实啊,这幽州,什么都好,就是越接近边境,物价越贵,你现在是看凌县这个样子,其实都是小意思,等你越往北走,那物价是越贵。” “县里州里就不管?” “怎么管?大家都知道幽州这边边境开了,知道这边的道路是最好的,交通最为便利,而且以前跟草原的人交易,总能用最便宜的东西,换到质量很好的羊毛毯那些。” “多少商人络绎不绝地过来做生意,造成了幽州经济繁荣,可这两年,生意可就不好做了,各种东西成本都高,草原那边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坑的次数错了,都不怎么跟外面的人做生意了,基本上的生意都被那些大商队包了,我们这些普通小商贩,好货连摸都摸不到。” “这年头做生意难啊。” “其实,这都是次要的,最要紧的是,这边本地人做生意,太不道德了,总是坑我们这些外地人。” “就说买同样的面粉,当地人竟然比我们买的价格便宜得多,一听我们说话的口音是外地人,直接就翻倍加价,被我们发现了还理直气壮,说什么有本事就不买。” “也太恶心了些。” “别说了,提到这些事就郁闷,但要做生意赚银子,利润是小点,也总比没有好。” 叶荞吃完这顿饭,了解了不少,比起大家吐槽的普通生活,叶荞了解得更多,看见得东西自然也就更多。 明面上是这些商贩故意针对外地人。 可普通的百姓、普通商贩,敢这么做,背后难道就没有人支撑?毕竟从外地来的生意人,未必都是普通商人,还有一些世家、皇家出来的。 这些人的身份可不比幽州当地的权贵低。 可既然形成了这种情况,之前还没有传到京城,可见背后是有人在故意遮掩。 叶荞心知肚明,这件事恐怕跟京城某些官员都有关系,没有足够大的保护伞,又哪里来的这么明显的敛财行为。 叶荞回到家时,刚好听到小葫芦的哭声。 她快步走进去,看见叶母正在给小葫芦换尿布。 “娘,我回来了。” 叶荞走进去,顺手把小葫芦抱了过去,也许是感受到娘亲的存在,小葫芦动了动小嘴唇,就舒舒服服的在她怀里睡着了。 “怎么出去这么久。” “怎么样?”叶母跟徐香一起把屋子里打扫干净,问她情况。 叶荞把自己了解到的说了,“阿远呢?还没回来?” “还没有,估计快了,我们先休息,小葫芦晚上需要人照顾,你也得好好休息。”叶母让她去洗漱,就准备吃饭了。 贺远是晚上天快黑了的时候回来的。 叶荞抱着小葫芦迎上来。 贺远连忙往后退,说:“我身上都是泥沙,等我换身衣服。” “阿香,烧水没有,带阿远过去。”叶荞见贺远鞋底全是泥土,就知道肯定去了不少的地方。 等贺远收拾完出来,叶荞跟叶母正抱着小葫芦坐在饭桌旁。 “阿远。”叶荞把小葫芦放到他怀里,“今日去了哪些地方?” “我安排人跟着周李氏,他们那群小商贩果然是有组织的,这个组织叫幽云商会,在当地很出名,甚至波及整个幽州,” “我又去探访了一下附近的村子,伪装成普通的商贩,很容易就进入了这些村子,附近的普通村民日子并没有变得特别好,只是比以前稍微好些,能填饱肚子。” 第四百四十一章 邀请函 “像小荞你买的菊花,其实就是从乡下买来的,买入的价格不过就是几文钱一朵,真正的村民虽然知道那些话在县城卖得贵,也不能理解,只以为是过来的外地人都有银子。” “也就是说,幽州这边的市场变得这么混乱,其实就跟那所谓的幽云商会有关对吧?”叶荞一下就抓到了重点。 贺远心知肚明肯定有势力在背后搞鬼,这也是他这次下任幽州当通判的缘故。 “嗯。”他点了点头,低头见小葫芦醒了,正对着他吹泡泡,就跟着轻轻晃动,哄着小葫芦,一个安静一个闹腾,也还很和谐。 叶荞对幽云商会的行为停不满的。 “我前些年在幽州这边买了不少的房屋,正好可以去找负责的掌柜询问看看。”叶荞当初手上有银子,知道要修公路了,肯定房屋地皮会涨价,就安排了人过去,买下了不少的房子,用来出租用。 因为路途遥远,又三个月一次汇报情况,每年几乎都没什么变化,叶荞收到的银子也不少,她就没有多加注意。 这次正好过来,也是能看看那些房产。 “阿远,我们还是像商队一样出行吧,正好我私下调查一下现在的物价,房价。” 她虽然还算信任手下那些人,但该有的监管还是得有的。 叶荞手上有的是人手,她跟着贺远,经过一个县城就去吃喝玩乐,到各个铺子买卖货物,甚至进入花楼。 半个月下来,差不多把所有的物价给摸熟悉了,不仅如此,她安排的人手,也已经调查清楚她在幽州这边的房屋出售价格,跟账本上的没有差距。 她给的工钱,是跟租金挂钩的,也就是说,掌柜的租出去的价格越高,掌柜本身能分红的就更多。 工钱绝对超过了市场价,如果这么好的待遇对方还要私下搞小动作,叶荞自然也就不会客气,直接处置,毕竟比起每个月的工钱,每年还有年礼,节礼等,绝对不是小数目。 时间眨眼间就到了七月。 叶荞跟着贺远一起,已经达到了托木县城。 “就是这里了。” 马车在一个巷子口的铺子面前停下,铺子是个杂货铺子,什么都在卖,装饰风格很老旧,里面时不时来往一些穿着普通的客人,一看就不是招待富贵人家的。 叶荞跟贺远从马车里出来。 不仅马车普通,穿着也普通,就连脸上的皮肤都不知道用什么法子,弄得看起来很粗糙。 叶荞走进去,直奔柜台。 她从腰间取下一个令牌,递给对方。 铺子里的掌柜看见令牌,瞬间眼睛一睁,恭敬地把她迎了进去。 和掌柜给叶荞和贺远倒茶。 “小姐,姑爷,之前就收到你们要过来的消息,老奴早就准备好房屋了。” “嗯,我这次过来,会在县城里长居,一些事还需要你帮忙。” 叶荞直接询问:“和掌柜,你可知道在哪里能了解幽云商会?” “小姐,老奴前段时间有收到幽云商会的邀请,说起来,老奴认识不少的好友,他们得来消息,说幽云商会收人的规则要么是身家过二十万两以上,要么是愿意进去签约的小商人。” “之前时间短还没人知道他们到底签约内容是什么。” “现在渐渐的有人透露出来,说是签约的相当于卖身契,就像是现在大街上那些叫卖的货郎,不管货是从哪里拿的,总归卖的价格,必须是统一的,他们也受商会掌控,有要统一市场价的痕迹。” “只不过我们都抓不到证据,合同上面虽然写了要听从商会的建议,但只要那些货郎不愿意提供口供跟证据,就没办法证明幽云商会在操控市场价。” “而那些货郎,跟着幽云商会占了不少便宜,自然也就不会提供口供。” “小姐,这种现象太多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开个铺子,从百姓手上收各种物品,再售卖给普通人。” 叶荞闻言,问:“你不是说你也收到了邀请函么?” “对。”说到这件事,和掌柜的面色就有些沉重:“小姐,对方开始邀请我了,之前也邀请了不少的中层商人,现在轮到我了,肯定说明幽云商会已经跟中层商人有合作了,不然像我这么小规模的一个铺子,以前人家根本看不上眼。” 叶荞了然地点头,微眯了眯眼说:“看来他们是想完全掌控整个幽州的经济。” “没错。” “小姐,老奴应该怎么做?” “我们去参加这场宴会。”叶荞想亲自去会一会幽云商会的人。 有这么大的胆子想搞一手遮天,背后的人绝对身份不低。 “那姑爷去吗?” “姑爷去的话,很容易会被发现身份。”就算是和掌柜,在幽州这么远的地方都听到贺远的名声,可见他有多出名了。 “去。” “不过不跟我们一起。” 这是叶荞跟贺远提前商量好的。 贺远不放心叶荞一个人,他说:“小荞,你到时候带两个护卫去。” “不用,你还不相信我的身手?给我一个就行,剩下的留给你,你更危险。” 贺远想到自己的身份,却是更敏感一些,估计对幽州的官员来说,只想敷衍他,贺远如果不想一进入官场就被这边的人给架起来,没有实权,那就必须提前先抓到这些人的尾巴,让他们不得不把位置让出来,乖乖听话。 时间很快就到了幽云商会在城外的白云庄子上举办的交流宴会这一日。 叶荞早早的就换好了衣服,故意穿得比较暴发户的风格,跟着和管家一起,坐着奢侈丑陋的马车往白云庄子上前往。 在路上。 叶荞掀开车帘,看见外面有不少同路的。 和管家在旁边跟着打招呼,顺便给他介绍一些认识的商人。 “小姐,这位是赵老板,在县城里开了三家客栈,吉祥客栈就是他家的。” 赵老板笑咪咪地跟叶荞和和掌柜打招呼。 “和掌柜,这位就是你家的老板啊。” 第四百四十二章 拍卖会 “赵老板,这位是我家宋小姐,负责名下的铺子,您今日可要帮忙带着我,不然我要是招待不周,小姐可是会扣工钱的。” 赵老板闻言哈哈大笑,拍着他那圆滚滚的肚皮说:“放心,和掌柜,凭我们的交情,肯定带你玩。” 接下来又遇到了不少的商人。 有卖盐的盐商。 有卖水果的水果商人。 还有开酒楼的掌柜。 以及买卖木材的商人。 各种吃穿住行都涉及到了,几乎涵盖了县城里大半部分的商户。 叶荞默不作声地把这些人的样貌跟名字都记下来了。 等到了白云庄子。 叶荞直接从上面下来,脸上故意戴着一个斗笠,和管家在门口把邀请函递给看守的小厮,并介绍说:“这是我家的主家,宋小姐。” 旁边那些没有遇见叶荞的商人,下意识看了过来,都有些好奇,但等看见叶荞的穿着,原本感兴趣的人瞬间就打消了想法,实在是太土了,一看就不是什么身份高的。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白云山庄里修建的面积很大,各处都有出众的亭子,花园等,他们被带到了最大的一个花楼,楼中间是早就准备好的高台,两边则是各种座椅。 叶荞的身份被安排到了一楼,隔着屏风的位置,比前面那些排排坐的小商贩情况要好些,但真正有身份的,是在二三楼。 可见在幽云商会的衡量下,叶荞跟和掌柜两人的身价,就在一楼,待遇可以说很差了。 和掌柜坐在叶荞身边,有些担忧地说:“小姐,你别生气,幽云商会就是如此,在待客上面很有些傲气,平时我们这些小商人,别说被邀请了,就连得知对方的消息都没资格。” 叶荞并没有因为对方的态度就生气,“我们在这里正好,可以看看想要的消息。” “好。”和管家松了一口气,既然叶荞都不介意,他就更不介意了。 两人时不时端起茶杯喝一口,约莫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叶荞发现贺远跟着一个商人从门外走进来,商会里招待的人竟然亲自迎接他们。 “这位叫吴琼,是驻扎在幽州的军队里的少将军,他爹就是吴海吴大将军。”和掌柜在旁边小声介绍。 叶荞挑眉,看了吴琼跟贺远一眼,目光跟贺远对视上,她在帽子下面微微笑了一下。 “贺兄,怎么了?”吴琼走了两步见他没跟上,又回过头来看他。 贺远轻轻摇头,柔和地笑道:“没事。” “走吧。” 两人跟着上了三楼,在早就准备好的单独隔间里走了进去。 很快。 高台上,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出来,他脸上堆着笑容,说:“欢迎各位客人到来,今日的宴会,本意是想跟大家举办一场拍卖会,都是商会各个店铺收集到的好货物。” “大家可以以物易物,也可以用银子交易,都是可以的。” 叶荞听说是拍卖会,忍不住挑了挑眉。 和掌柜也觉得奇怪,他皱眉道:“以前的宴会我没参加过,不知道是不是以拍卖会开始,参加过的那些商人,也有一一缄默,并不说出来,我也没能打听到有用的消息。” 叶荞说:“你这句话就已经透露出有用的信息了,可见幽云商会有自己的秘密,不然也不会轻松收拢那么多的商人。” “等着吧。” “拍卖的东西绝对没那么简单。” 仿佛就应证了叶荞这句话,第一场拍卖品就不简单,竟然是某位曾经巨富商人坟墓里盗出来的玉器。 这拍卖品一出。 四周的客人都惊呼了一声。 “天呐,竟然是莫大富的藏品,以前就说对方修建了墓地,把他曾经的那些身家全部都藏在了里面,是出了名的宝藏。” “他的藏品都出现了,是不是意味着莫大富的墓地被找到了?” “也就是有人得到了莫大富的宝藏!” 这个消息一出。 四周的客人都响起了震动的哄闹声。 叶荞慎重地摸着下巴,毕竟莫大富的宝藏,按照传闻,至少价值几百万两,这要是轻易被一个人得到,绝对是妥妥的暴富。 最关键的事。 这个消息竟然没人知道。 还是幽云商会的人主动提及,才暴露出来。 这里面暴露的信息可就多了。 比如。 幽云商会的人怎么知道的消息。 其次。 他这么明目张胆地把消息放出来,是不是有所图谋。 “小姐,拍吗?”和掌柜有些迟疑地问,显然他也被幽云商会这大手笔给打懵逼了。 叶荞微微摇头:“不用,再看看。” 这种死人殉葬的物品,叶荞还是有点忌讳,当然,她本意就不是过来买东西的,这些东西都让她没有兴趣。 这一个藏品最后被一个商人花了五十两银子买下。 紧跟着就是第二件拍卖品。 这次相对普通,是从草原上进货来的夜明珠。 只不过叶荞发现,就算只是普通的夜明珠,质量都要比京城市场上出现的好。 这就很有意思了。 看来幽云商会的实力确实不小。 紧跟着,就是第三件拍品。 第三件拍品是一条珍珠裙,上面全是粉色的珍珠,本来白色的珍珠就很珍贵了,粉色的珍珠更加的让人惊艳。 也更珍贵。 这么一条珍珠裙,起拍价就是三百两,最后被一个女性富商花了六百八十两买了下来。 “嘶,小姐,这幽云商会的实力……也太强大了,你看见没有,竟然全是粉色的珍珠,明明整个幽州市面上,粉色的珍珠一颗难求。” “幽云商会是故意的。”看到这里,叶荞要是还看不出对方的深意,就白混这么多年了,“他故意崭露出实力,大家就会觉得幽云商会坚不可摧的同时,也会明白,跟着幽云商会能赚到钱。” “没有谁不想找个大靠山。” 果然,拍卖会按照叶荞预料的情况下进行了下去。 接下来的拍品,全是一些珍品,什么玉石翡翠,从海边运过来的还活着的海鲜,大龙虾等吃食,各种珍贵的动物皮毛。 最让叶荞瞳孔微缩的是最后一个拍品。 第四百四十三章 做法 “最后一个拍品,大家一定会感兴趣的。”中年男人笑得自信,“大家请看,这是从北蛮而来的勇士,特点是力气大,能干活,买回去可比佃户要好用得多,还能当护卫,都是被打了奴印的,诸位可以放心使用。” “现在开始拍卖,起拍价十两,每次加价不低于三两。” 按理来说人口的价格是比不上那些珠宝玉器的,几十两银子买一个人都是昂贵的,显然,在这场拍卖会上并不一样。 坐在一楼的商人都看不上一个奴隶,甚至小声嘀咕,觉得幽云商会太小家子气了,用这么一个奴隶当作最后的压轴品。 可三楼的商人,在听到中年男人报价后,接二连三有人开始抢着叫价。 叶荞的表情有些难看。 “小姐,这……”和掌柜也惊呆了,下意识解释:“老奴也不知道幽云商会竟然会人口买卖。” 其实按理说,这时候有下人也不奇怪。 但外族的奴隶在大越极为少见,更别说这么正儿八经地拿出来拍卖,这不是挑拨两族关系么。 叶荞举起牌子,叫了价:“一百五十两。” “一百六十两。” “一百七十两。”薆荳看書 楼上各个叫价声响起,叶荞的叫价,眨眼间就消失了,没有惊起一丝波澜。 叶荞朝楼上的位置看了一眼,发现上面其中叫价的就有贺远所在的包厢。 她干脆也就没有急着叫价。 “小姐,老奴带了不少银子,可以买下。”和掌柜不知道她想做什么,只以为是有需要就主动说。 叶荞摇头:“和掌柜,以前你看到过有外族人被当成奴隶卖的么?” “很少,外族人虽然跟我们做生意,但是并没有卖身为奴的意思,他们养了很多羊,有各种物资跟我们交换,日子比以前好过了些,自然没必要卖身为奴。” “何况草原上的外族人本身就抗拒成为奴隶,他们的大部落吞并小部落的时候,小部落就会成为奴隶,导致他们更加厌恶奴隶的身份,一旦翻身,势必要噬主的。” “所以,这个北蛮奴隶的来历不简单,得到他,就能知道背后是谁把他卖来的。” 有个更重要的点叶荞没有说,她怀疑幽云商会的手已经伸到了那些大部落里面,跟对方合作,也就能轻易得到北蛮奴隶。 如果真是这样,那一旦这幽云商会再任由其发展起来,以后独立成一支势力,完全可以掌控幽州,甚至造成幽州跟北地部落直接连起来跟朝廷敲竹竿,这跟多出一个小国家有什么区别。 难怪乐文帝会让贺远过来当这个通判,看来是幽州的情况刻不容缓。 叶荞接下来又结实了一些商人,果然在离开之前,幽云商会给了这次来参加聚会的商人都发了一张合作单,上面有不少的合作项目,都是扩大生意规模,打上幽云商会的标签,往其他州府开连锁店,再给幽云商会每年上缴一成的收入。 这种条件,算不得苛刻,只有一成,这算什么,但叶荞却从对方的举动里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比如,对方哪里是在带大家赚钱做生意,分明是想把自己的地盘拓宽。 这些做实体的商贩加入他们后,幽云商会以后就可以凭借一句话,直接掌控幽州的经济,也就能达到叶荞之前说的那样,通过控制经济控制一个州府。 想想看,所有的铺子都关门,没有粮食卖,没有盐卖,也不收百姓的货物,一天两天衙门还能坚持,十天呢,半个月呢,一个月呢,这些商户有的是存粮可以拖,他们还在其他州府有开店铺,自然能生存下去,普通百姓的生活就要一落千丈。 到时候衙门除非是能够找到正规的罪名把他们关押了,否则只能跟幽云商会低头。 打的可真是好算盘。 叶荞离开山庄,径直坐上马车回家。 “娘,我回来了。” 叶母正带着小呼噜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一边整理小葫芦的尿布,坏了的都要全部换掉,不准备留下来。 “回来了啊,今日的宴会怎么样?”叶母问。 叶荞走到石凳上坐下,叹了一口气,说:“情况不太好,看来这边的势力比较大,阿远指不定会有不小的麻烦。” “阿远上任的时间是不是快到了?”叶母有些担心,“这要是像你说的这样,直接去上任,怕是要吃亏,我们能帮忙做点什么?” 叶荞跟叶母的想法一样,她摸了摸下巴说:“我有办法了。” 叶荞说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抓这些人的证据。 贺远估计也有类似的想法,晚上他回来,躺着把叶荞抱在怀里,跟他说了今日的事。 “吴小将军把那个北蛮奴隶拍卖到后,就带去了军营审讯,结果确实一点也不让人惊喜,就是大部落把他们自己部落里的奴隶卖给幽云商会的人,因为是正常的商业交易,律法也没有办法抓幽云商会的把柄。” 叶荞若有所思地点头,她摸了摸下巴道:“阿远,你应该不仅仅做了这些吧。” 贺远对她敏锐的直觉已经习惯了,点了点头道:“嗯,很早以前朝廷就安排了人进去幽云商会,我已经知道是谁了,不过还不能跟对方联系,以免暴露。” “但对方的安排下,我已经知道了几个关键人物的把柄,还需要五日时间去收集资料。”贺远慎重地说:“但我上任的时间就在三日后。” “阿远,我可以帮忙跟北蛮人联系上。”叶荞主动出击。 贺远抱着她的动作紧了紧:“小荞,不可乱来,就算我慢点处理这边的案子也没什么。” “你的安危最重要。” “官场上的事,并不着急。” “阿远,我都来了,不做点什么,我自己也难受。”叶荞挠心挠肺的,“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在当地建立养牛场。” 养马场朝廷不给许可证,叶荞就不干,免得自找麻烦,尤其到时候被政敌针对就不好了。 而养牛场就不一样了。 她养了不仅可以用来拉货,还能吃牛肉,最要紧的是,能联合百姓一起,也能避免幽云商会不限制吞并,掌控市场。 贺远听到她只是想开养牛场就松了一口气,这种商业上的正常竞争就算是幽云商会业没资格对叶荞做什么。 毕竟她的身份在这里。 叶荞直接问:“阿远,你安排了哪些人去调查幽云商会。” “你安排我去看一看他们,我就知道事情可不可行。” 叶荞要作弊。 贺远也不想自己的手下夭折,就听从了叶荞的建议,第二日就带着她私下去见了那些手下。 叶荞一一见面后,给了贺远一个名单,上面记录着每个手下做任务的危险程度,以及换一个任务成功率。 上面有百分百成功率的,也有成功率很低的,全看贺远自己安排。 总归,在做之前心里有数了。 贺远毫不犹豫选择了能尽可能保全大家的方式。 叶荞回到家后,就找来徐管家,安排他大肆去宣扬养牛场要招人,要收草料的消息。 同一时间。 叶荞直接把土地契全部拿出来,从里面找到了一些好的土地,发现还真有一个很宽阔能够拿来当养牛场的一大片草原土地。 这些土地都是当初提前低价买下的,叶荞在大越朝各处都买了地产房屋,之前就是想着若是需要用到,再去买未必就能买到合适的。 就像在京城,她这些年除了皇帝的赏赐,愣是没能买到多好的庄子。 好的东西有的是人争抢。 这不。 现在就解决了她的不时之需。 不过一日。 叶荞这位长明郡主到了托木县城的消息就传得人尽皆知,尤其是来来往往跑商的行商,当初还在抚州的时候,叶荞的名声就传得远,尤其是当初她卖香皂、化妆品、红薯粉之类的产品,不知道销售了多远。 这些行商就是来往跑着拿货物的主力军。 当初也是靠叶荞那拿货,好多跟着发家。 叶荞跟当天就直接去找到了卖牛的牙行。 “小的见过郡主。“ 牙行里的人看见叶荞穿着奢华的华服,膝盖一软就跟着跪了下来,实在是没有见过身份这么高的贵人。 叶荞伸手:“起来吧。” “本郡主今日过来,是想买一些小牛犊子跟成年的公牛,母牛的。” “公牛只需要一只,母牛多来一些。” 叶荞直接吧自己的需求说了。 牙人一听,心里一紧,下意识说:“郡主,您跟小的进来。” “最近牙行里好的牛不多,尤其是小牛,基本上出生没多久就被买走了。” “哦?这么好卖?”叶荞但笑不语,也不戳破他的话的真假,跟着往里面走,很快就看见了几个牛棚里的牛。 这些牛确实都不怎么健康,大多都是老牛。 接连看下来都是这样的。 叶荞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这就是你的招待?” 牙人当场战战兢兢地跪了下来。 叶荞笑得温和,让人把他拉了起来。 牙人也不敢抬头看她,但态度明显就很敷衍。 叶荞只是笑:“其实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既然你不愿意好好干,那我就只有换个人来帮我介绍了。” 第四百四十四章 牧场 牙人不为所动。 叶荞拍了拍巴掌,徐管家带着两个小厮,小厮手上一人拉着一个孩子。 “小伙子,小姑娘,你们来帮我卖牛怎么样?”叶荞笑咪咪地问。 “姐姐,我们不会卖牛啊。” “谁说我不会,我会,爹就是卖牛的,我可是从小跟着学的。”小男孩口气不小。 “川子,阿琴!”一直低着头的牙人惊讶地抬起头来,看见自己两个儿女,惊呼一声,眼里又惊又怕,他下意识伸手想去把两个孩子抱在怀里。 他就被不知何时站在身旁的两个护卫给拉住了。 “郡主,求你……”牙人当场就要跪下来。 叶荞被他这不配合还想抹黑自己名声的行为给恶心到了,虽然早就知道背后有人吩咐,可她还是气。 “你再说一句,休怪我直接动手了。” 叶荞一鞭子打在孩子旁边,那少年先是被吓了一跳,紧跟着看见地上一只蚊子的尸体,对叶荞敬佩极了,“啊啊啊,姐姐你好厉害啊,竟然一鞭子就把一只蚊子打死了,我也想学,姐姐,你教我好不好。” “姐姐我现在需要先买牛,如果你能帮我挑选出好的牛,那我就教你。”叶荞似笑非笑地看着牙人,眼里全是讽刺的神情。 她是不会对小孩动手,可这种拦路石一样的大人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姐姐,我知道哪里有好牛,你跟我来。”小少年直接给了叶荞一个惊喜,转身拔腿就往一个方向跑。 牙人心里一个咯噔,根本来不及叫住儿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把叶荞往真正的藏起来的那些好牛里面带。 叶荞已经径直走过去了,他再想阻止也难了,牙人心里悔不当初,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叶荞把好牛全部挑选走,甚至价格还打到了嘴里。 收着手上的银子,牙人心里发苦,这下别说他从里面赚银子了,只怕卖出去的价格都没有达到上面官府定价的预期,这缺的银子可怎么办,就算把他卖了也补不上。 “你们快跟上去。”牙人对两个孩子说:“留在郡主身边,一会儿晚点你娘也会去找你们。” “爹,我可以跟着姐姐学鞭子?” “可以,你去吧。” 牙人知道自己肯定讨不到好,但孩子他必须好好保护,连郡主都能轻易把他藏起来的孩子找到,就更别说原本就生活在县城里的那些人了。 “哦,好耶,爹,你等着吧,我一定好好表现。” 少年牵着妹妹的手,就追上叶荞,完全没有害怕的情绪。 牙人看着两个孩子一走,咬了咬牙,走回到房间里,找到一个小跟班,让对方拿出鞭子打了他几下,留下满身血痕后,他捂着抽疼的脸,叮嘱小跟班:“小胡,麻烦你去通知我媳妇儿,时间到了就去接两个孩子。” “师父,你……没事吧?”小跟班很是担心。 “你不用管,要是有人问你,你就说你什么都不知道。”牙人表情严肃,小胡战战兢兢地点头,也知道师父是为了自己好,他只能等牙人离开后,战战兢兢地从后门,跑去送信。 “你们要跟着我?”叶荞看着两个小孩,深色不明地挑了挑眉。 “对,姐姐,我爹答应了,说我可以跟着你学武。” “行,你愿意学,那我就安排人教你。” 叶荞并没有拒绝,她本来就很想在当地找一些能用的人手,这送上门来的,不要白不要。 “徐管家,你安排这小子跟着护卫他们一起训练,这个小姑娘就跟着徐大娘一起。” “好的,小姐。”徐管家带着两个孩子就下去了,安排得妥妥当当的。 买好牛就直接往城外的牧场而去。 叶荞的牧场在两个村子的中间,地势比较高,上面长的牧草比较多,只不过这会儿是夏季,天气炎热,牧草大半都枯黄了。 养牛的草料就还要从外部买。 叶荞骑着马走在前面,带着一大群牛,由护卫押送着。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而然引来了附近村子里村民的注意力,没一会儿,后面就跟了不少的人,叶荞回头看了一眼就不带理会了。 她抓紧时间赶到了牧场。 牧场里现在属于干枯没人管理的情况,连房子都没有建造,只有一块极大的草原,地势虽然高,但平坦,用来建房子也很合适。 徐管家先安排了护卫把牛群都放到牧草比较丰盛的边缘位置。 叶荞已经骑着马在附近看了一圈,也选定了建造庄子以及牛棚的位置。 徐管家气喘吁吁地走上来,“小姐,这边条件不是很好,不过养牛很合适。” “嗯,我准备修建个庄子,还有牛棚,顺便再修一条路,到时候方便运输草料。” 叶荞指着四周,把想法说了出来,吩咐徐管家:“徐管家,你去问看看附近的村民愿不愿意来干活儿。” 她手下的人不多,用来运输材料还差不多,要是安排过来修庄子、牛棚那就人手不足了,也耽误她安排做其他事,不如找四周的村民帮忙,还能跟他们打好关系。 “老奴这就去问。” 徐管家很快就找到了两个村子的村子,一个是大木村的存在葛林,一个是上云村的云归。 “葛村长,云村长,我是长明郡主身边的管家,姓徐,你们叫我徐管家就行。” “我家郡主想在牧场旁修个庄子,里面修牛棚,不知道你们两个村子有没有愿意来干活的。” “一日四十文工钱,包午饭,五日一结。” “五日一结?” “四十文工钱?” 两个村长惊呼一声,没想到待遇这么好,但他们很警惕,怕是权贵故意先诱惑他们干活儿,再反悔什么都不做。 只不过两个村长还能稳住。 旁边跟来的村民听到这个报价,就不能淡定了,已经有人迫不及待地答应了。 “徐管家,我愿意干,你请我啊,我在家也是下地干活儿的好手。” 徐管家哪里看不出来两个村长的犹豫,明显表明里面有什么事,他也不追问,直接就喊愿意来干活儿的百姓到前面登记。 第四百四十五章 恶心回去 “大家不用着急,虽然我们需要的人手有限,可如果是已经在我这里报名登记了的,还是会给你们安排活儿的,后面人多了可就不需要了,大家抓紧机会。” 有徐管家这么一宣传,当即原本还犹豫的村民纷纷挤过来排队登记。 葛林跟云归气的不行。 他们私下拉着一些相熟的村民,赶紧把他们劝下来,至于那些坚持要过去干活儿的,两人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被徐管家带走。 叶荞中午吃了午饭就回去了,在家里陪着小葫芦玩的同时,不忘通知下面的人去买材料。 有了之前在牙行的那一出麻烦。 这次叶荞直接让下人带着她的郡主令牌过去买材料。 她早就在来的路上了解了幽州的物价。 “怎么样?价格是什么样的?”叶荞问买了材料回来复命的护卫。 “郡主,属下过去后,对方直接给的当地人市场价。” 叶荞勾了勾唇:“那可真是遗憾,本来还想趁机抓他们的把柄的,竟然就直接这么放弃了,也太没意思了。” “去多买些。”叶荞决定也把这些人恶心回去,她现在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人了,毕竟她老爹可是朝廷上很多官员忌惮的存在。 叶老爹看似没有多少武力值,别人都以为他是靠着怡亲王,在皇帝面前露了脸才得宠的,所谓的那些功劳都是怡亲王给的。 殊不知,正因为叶老爹办事能干,又是皇帝的心腹,才会跟怡亲王关系好。 所以。 就凭她现在的身份,就算是幽云商会那群人,也只敢私下悄悄找她麻烦,而不敢直接动手。 “是,郡主。” 护卫转身就出门,果断买了很多的材料,反手就囤积起来。 这时候这些人还不知道,叶荞买的这些材料,直接反手就卖给了外地人,打破了他们独揽材料市场的局面。 此刻他们还不知道叶荞有这种恶心他们的方法。 见叶荞要买,就把那些存活都拿出来了,纷纷卖给她。 第二日。 贺远上任去了,叶荞带着叶母,小葫芦一起,又在县里请了个厨子,拉着两厢马车的蔬菜瓜果等,直奔牧场而来。 叶荞下了马车,指挥着护卫把帐篷拿出来,先简易搭建了一个做饭的地方,跟厨子说:“王大娘,你跟着胡大嫂一起,帮忙给大家伙儿做饭,有什么缺的,就去找徐管家,饭量要做足。” “是,郡主。” 胡大嫂就是昨天那牙人的媳妇儿,昨日下午就找上门来了,期期艾艾地说要留下来照顾两个孩子,愿意免费干活儿。 叶荞见人都送上门来了,自然不拒绝,直接就用起来了。 解决完厨房这边的事。 她走过去抱起小葫芦,跟叶母介绍:“娘,你看,那边修牛棚的都是附近的村民。” “人好像也不是很多,下面怎么还有一群看着的?”叶母不明所以地指着牧场下面围着的一群村民,里面大多都是些妇人,只有一两个男丁。 叶荞看见这一幕笑了:“他们不信任我们呗,以为是想拉壮丁占便宜,这不,家里人不放心,就过来看着,其实也正常,而且我就要她们看着,不然我们的好名声怎么传出去。” “有了这些人,就不用担心幽云商会的人安排人抹黑我的名声了。” 她就要趁幽云商会的人没反应过来,就把名声赚到,到时候不管想做什么,就会顺利很多。 “原来如此。” 中午。 叶母带着小呼噜在旁边跟着干活的村民、护卫们一起吃饭。 叶荞也坐着,大口的吃菜吃肉。 “也太好吃了,竟然有肉!” “我第一次吃到用油炒的青菜!” “太好吃了吧,难怪郡主都跟着我们吃一样的。” “嘿,你们知道个啥,我们郡主可从来不亏待手下,还有更好吃的,等修好了牛棚,郡主就会讲理我们。”护卫说。 旁边的村民被他这话吸引得心痒痒的。 “护卫大哥,什么好吃的这么好吃啊?也有我们的份?” “当然,只要是给郡主干活的,都有份。” “那个,护卫大哥,我可以把饭菜留下来给我孩子吃么?”一个面色苦相的男人期期艾艾地问护卫。 护卫看了他一眼,真是够瘦骨嶙峋的:“可以,只要你自己有力气干活儿,别到时候出事了,说是我们郡主故意压榨你。” “你们也都作证。”护卫直接喊其他几个村民都看到。 那男人也有些担心,尤其是看见护卫腰间的大刀,他强忍着恐惧,跟家里人交换了一半的饭菜后,也不敢再提更过分的,努力把自己吃饱了。 其他村民见此,虽然有些怕护卫的大刀,可到底是他们占了便宜,都没觉得叶荞的手下不好相处。 第五日。 叶荞安排徐管家给这些干活的村民发钱。 一大早村民们就排好队,有些期待地等着。 “真的发钱了!” “快问问看,是多少铜板。” “谢大哥,发了多少?没有少吧?” 村民们一个二个压低声音问,整个队伍都闹哄哄的。 叶荞在上面看得分明。 人群里,被叫住的汉子笑呵呵地说:“没少!两百个铜板,一个都不少!” “天呐,真是太好了。” “啊啊啊啊,太好了,有两百个铜板了。” “竟然真的没有找理由克扣。” “别说了,以前我还怀疑长明郡主的好名声是故意传出来的,现在我算是信了,这干活儿五日,我还觉得自己胖了。” “你不用觉得,你是真的胖了。” 旁边的村民直对他翻白眼,心里也是高兴的。 等分完铜板,每个村民都干劲十足。 按照这规模,很快就能把牛棚给修好,到时候就能避免突然下雨,牛没有地方住了。 叶荞没有多留,她还要继续买牛,牧场里这点牛,完全是小意思,她至少得养上千只上万只牛,规模得继续扩大。 “胡大嫂,我有事找你。”叶荞转身就去厨房这边找到了胡大嫂。 胡大嫂手在裙子上擦了擦,听话地走出来,规矩地站着:“见过郡主。” 第四百四十六章 吃锅子 “我还想买牛,麻烦胡大嫂找你相公打听一下。”叶荞直接找她帮忙。 那牙人虽然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在牧场,可叶荞一只派人盯着对方,她明目张胆地安排人盯着,以至于幽云商会的人就算对那牙人再不满,也不敢动手要人性命。 胡大嫂一听又是买牛,整个人都紧绷起来,尤其是她最近根本就没有跟丈夫联系,只知道丈夫是安全的,她实在是怕。 她想拒绝。 叶荞一句话就打断了她这个想法:“你知道为什么现在你和你的家人还能安全地活着么?” “你以为,没有我,你们还能有安稳日子?”叶荞笑了,就像是在说什么跟她无关的话题:“我这个人,脾气是好,也对欺负普通人没什么兴趣,但若是有些人不知趣……那……” “郡主,妾身答应,妾身这就去找相公,一定给郡主找来合适的牛羊。” “诶,对,羊也要准备一些。”叶荞觉得光养牛也太单调了,羊养着也不错。 到时候她再稍微养一些马匹,只要不违规就行,也是不错的想法。 叶荞转身就走了,胡大嫂悄悄地送了信给牙人,两人成功联络上,牙人虽然愁眉苦脸的,但他还是去干了。 他不知道身后有属于叶荞的人跟着他,只知道,只有郡主能保住自己一家人的性命,与其左右逢源,不如选择明主,好好干。 “好香啊,是什么味道?” “不知道,中午饭也太香了,有油味,炒什么菜要用这么多油啊,也太奢侈了吧。” “别说,郡主对我们的待遇就是好。” “幸好我当初家里穷,豁出去过来干活儿,不然还赚不到铜板就罢了,好饭菜这辈子也未必能尝到一口。” 汉子们干完活儿,回来的时候就闻到从厨房篷子里传出来的香味,一个个的被香得走不了路。 徐管家看所有人都回来了,站了出来,说:“今日是发钱的大喜事日子,大家干活儿也很认真,之前说过的,会奖励大家一顿好吃的,这就来了。” “周路,你们过来,把锅子端出去,一个桌子上放好,别烫着了。”徐管家指挥在这边干活儿的护卫们。 护卫们一个二个都咧开嘴笑,一个个的都蜂拥而上:“徐管家,你也太客气了,这种粗活儿,让我们兄弟干。” “对,没错,我们兄弟几个力气杠杠的。” “别装模作样啊,谁不知道你们是眼馋锅子了。” “不过你们也辛苦了,跟着这么一路,还没好好休息过,小姐说了,中午你们有一个半时辰的时间,慢慢吃,还有饮料,你们喝什么?”徐管家笑骂道。 周路几个护卫异口同声地说:“要喝葡萄酒!” “我就知道你们几个小子眼馋小姐的存货。” 徐管家无奈地摇了摇头:“行吧,快去搬,你们自己坐一桌,那些干活儿的村民单独坐一桌,我也安排了橙汁跟苹果汁的。” “知道了徐管家。” 周路几人看似不多,但干活儿利索得多,很快就把饭桌给摆好了,上面全是等着烫的蔬菜,饮料酒水等也搬过去了。 “他们的关系跟徐管家真好。” “能不好么,人家就是一起来的。” “其实徐管家也挺好的,虽然要求严格,但在吃食伤并不亏待我们。” “快看啊,怎么会有生肉。” “那红彤彤的锅子怎么像是县里酒楼里的火锅啊?” “不是像,就是,之前我去酒楼干活儿的时候就看到过,别提多香了,那些大户人家的老爷夫人都喜欢得不得了。” “天呐,难道这些锅子是给我们吃的吗?” “太不可思议了,我这辈子竟然能吃到一次锅子。” 大家都目瞪口呆,同时有些梦幻,觉得不真实,直到徐管家一句话:“大家伙儿都过来坐下吃吧,我先教你们怎么吃。” “这素菜……荤菜……”徐管家一边指导,一边叮嘱:“大家也不用抢,菜多的是,吃完了还有。” “真的给我们吃的。” “快吃!” “天呐,也太好吃了吧。” “呜呜,好烫,好香啊,这上面全是油。” “我这辈子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别说了,我都能记住一辈子。”好几个汉子都跟着悄悄抹泪。 尤其是这么好吃的,他们没办法拿回家,心里就更遗憾了,但等吃起来,就忘记这回事了,他们想努力把这个味道记在心里,不要忘记了。 一顿饭,吃得所有人都很满意。 橙汁跟苹果汁大多数都没有喝完,被干活儿的汉子们装进了各自的水壶里,经过徐管家的允许,走到外面,递给了守着的孩子们。 “爹爹,你们吃的什么啊,好香。”一群孩子直咽口水。 原本吃得红光满面的汉子们脸红起来了,主要是对比起面黄肌瘦的孩子们,他们竟然大口吃肉大口吃菜,心里对孩子的愧疚就更深了。 “爹……爹吃的锅子,就是县里那种,你们长大以后,过来给郡主干活儿,就能吃到这些好吃的了。” 这些汉子们不知道怎么解释,只好呐呐地回了这么一句。 孩子们险些被馋哭,有个年纪十二三岁的小子问:“爹,我可以来干活了吗?我有力气,我还可以帮忙割草。” 其他孩子一听,纷纷看向自家父亲:“爹,我也可以割草,我很快就可以长高了!” 一群人把老父亲们说得热泪盈眶。 最后。 一个父亲站了出来,“我……我去问看看徐管家。” “老吴,那我们一起去吧。”其他几个父亲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主要是大家都想要干活儿的机会,不想被抢了。 他们说好后,就径直朝徐管家走去。 徐管家正陪着叶荞吃完锅子。 他正在品尝葡萄汁。 “这个酒味确实不够浓郁,不过喝多了影响平时干活儿,我喝喝也觉得很不错。”徐管家笑呵呵地说。 叶荞喝的速度就快了:“葡萄汁多好喝啊,徐管家你这么想就对了,不耽误干活儿。” 第四百四十七章 烈酒 “烈酒我也能弄出来,不过那喝多了容易烧心,喝醉了对身体也不好,多些酒鬼就不好了。” “郡主,您会弄烈酒?” 一个老父亲听到这话,下意识跪下来,好奇地问。 叶荞早就感知到他们的靠近了。 闻言。 淡定地转头过看过去,扬了扬眉:“怎么?” “郡主,小的叫吴山,是隔壁上云村的村民,以前去过草原,知道草原那边的外族人,最喜欢的就是烈酒,听说有商户给他们部落里提供了非常厉害的烈酒,结果就被当作贵客,好一顿招待,不仅连他们部落里的奴隶随便挑选,还能用低廉的价格,换到特别好的一些毛皮,珠宝玉器。” 叶荞没想到还有这意外的收获。 “多烈的酒?” 吴山一听,脸就红起来了:“小的也不知道,只知道那些酒烈得可以直接点火燃起来。” “不过只有细小的火苗,没有特别夸张。” 叶荞挑眉,都能燃起来,酒精度不低啊,至少有四十度。 寻常的医用酒精只有七十几度。 看来得摸清楚草原上的人把高浓度酒拿过去做什么的。 “你可知道哪个商人跟草原上的人交易的?” 本来叶荞对这一点并不抱有期望,就吴山一个普通老百姓,估计也认不出来。 岂料,吴山还真知道。 “郡主,小的知道,他是白云商行的当家人白轮。”ζΘν荳看書 “行,我知道了。”叶荞没有夸奖他,也是变相保护他的意思,免得他们太过得意说闲话透露出去,到时候她抢了对方的市场,对方奈何不了她,却可以对这些普通人动手。 “你们过来是有话要说吧?”叶荞端起酒壶喝了一口葡萄汁,笑咪咪的问:“直接说就是。” 几人你推我,我推你,还是吴山最后站了出来。 “郡主,小的们想问,家里有十二三岁的孩子,可以来干活儿吗?” “我们牧场需要人手就会招工,如果是没有招工,就是不需要人手,你们等下次招工。” 几人一听还有下次招工的机会,高兴坏了。 原本不敢跟她说话的汉子都开口了:“郡主,小的们家里有不少草料,可以拿过来卖吗?” “可以。”叶荞本来就在对外收草料,现在他们愿意主动提出来,也不亏她这段时间故意让徐管家宣扬了。 “到时候你们去找徐管家,他会安排好收草料的人。” “谢谢郡主。” 一群人直接跪下来磕头。 叶荞强忍着站起来的冲动,挥了挥手,目送一群高兴坏了的汉子们离开。 “小姐,那老奴也去干活儿了。”徐管家跟着站起来。 “去吧。” 叶荞看着下面有序完成任务的场面,也算放心,看来她的牧场很快就能发展起来了。 自从叶荞开始收牧草后,平时经常会有人背着牧草、草料等过来卖,因为价钱公道,名声很快就传了出去。 而这个时候。 牙人也终于带着几十头牛羊找上门来。 “小的见过郡主。”牙人看见叶荞,哪里还敢像之前那样阴奉阳违,这会儿态度低到了尘埃,生怕叶荞为难他。 “哟,能力不错嘛,这才几日就能找到这么多好牛羊。” 牙人直接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郡主,之前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 “行了,别说这些废话,直接告诉我,这些牛羊是从哪里买来的。”叶荞问。 牙人紧绷着身体,说:“回郡主的话,这些牛羊都是小的跟草原上的人交换来的。” 叶荞自然是知道的,但她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就是说,平时你们交易买卖的牛羊货源来自于草原上,并不是自己喂养,也不是从幽州各处收来的?” 牙人小心翼翼地说:“郡主,平时我们的牛羊确实大多数都是从草原买来的,自己喂养的也有,但是成本比较高,又耽误时间,除非真的碰见了会养着,否则不会自己养殖。” “你有这门路,现在告诉我了,岂不是你可没办法给上面的人交代?” “郡主,小的该死,还请郡主饶命……” “小的都交代……” 牙人都到了这会儿了,也知道不能嘴硬了,他确实是被人吩咐做事的,那就是县令,县令背后还有谁,他就不清楚了。 “小的主管这一条线,虽然不知道县令大人背后有谁,但小的经常跟幽云商会的商人来往,大多数好的货都给他们了。” “其实,根据小的这么多年卖牛羊的经验所知,幽云商会里面的商人也有自己的进货路线,跟草原各民族也有来往,他们应该也能轻易从草原买来牛羊,至于为什么还要来找我买,小的就不知道了。” “你这次买来这么多,上面没说什么?” 牙人不敢隐瞒:“小的被县令叫到县衙里训斥了一番,在得知是郡主您要,县令就让小的好好满足您的要求。” 其实对于这一点,牙人也很狐疑,他小心翼翼地说:“县令似乎并不满意,但依旧让小的这么做。” 叶荞笑了:“有意思。” 看来这位县令大人是明知道拦不住她,干脆就直接任由发展,到时候他也能找到理由,毕竟现在阿远已经上任了,县令直接被压得死死的,想阴奉阳违都没用,没看见贺远上任后,雷厉风行就处置了一些官员。 有好几位想为难他,贺远直接摸出证据,把柄在贺远手上拿着,他们自然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好声好气请贺远喝酒,聚会,争取让对方进入自己的阵营。 叶荞也因为有贺远那边的保驾护航,做事变得轻松起来了。 “我去看看这些牛羊。” 叶荞直接把所有的牛羊都检查了一番,没有检查出病牛来,质量都还不错,她就拿出银子全收了。 牙人拿着银子正准备离开。 叶荞叫住他,问:“我手上有一批烈酒……” 她故意停顿,观察牙人的表情。 牙人脸上有惊喜的神色,却没有害怕跟惊愕,看来他跟白云商行的人没什么关系,准确说,他并不是为白云商行的人办事的。 第四百四十八章 漠托 “郡主,烈酒在草原上最畅销,但市场上很少见到烈酒,也就没办法跟他们来往。”牙人说到这里的时候很是遗憾:“其实草原上的那些北蛮人很好相处,好东西还多,就是他们能看得上眼的不多。” “哦?” “他们这么爱喝酒?” “郡主,这是因为草原上天气严寒,平时他们都要穿厚厚的皮草御寒,烈酒才能让他们保持体温不至于被冻死,所以烈酒是个好东西。” 叶荞点头,看来草原上的人还没有用酒精消毒的习惯,只是为了喝的话,这生意也不是不能做。 “我手上有烈酒,你去帮我联系,我想跟他们交易牛羊。”叶荞直接说。 牙人一听,自然不会拒绝,毕竟这种事太好办了。 不过三日。 牙人就给叶荞带来了好消息。 叶荞这些天则在府上,把普通的低度酒,弄成高度酒,直接用的蒸馏提纯的方法,她也没时间从头酿制,口感暂且不说,反正酒精度数算是达到了。 “郡主,小的已经联系上了草原漠云部落的人,他们在酒馆那边等着。”牙人兴高采烈地说。 叶荞早就打听过,所谓的酒馆,其实就是草原人来了幽州后,平时聚集的地方,开铺子的人也是原本生活在草原部落,后来户籍被收编进大越的人。 这些草原人聚集的地方,总是会被不少眼线盯着。 叶荞走过去的时候,就察觉到好几处若隐若无的视线,等她瞥过去时,又空无一人。 叶荞勾了一下唇,只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她走下马车,径直走进了酒馆。 酒馆并不大,一走进去就看见很多大汗甚至是穿得异族风情的女人在喝酒。 “郡主,这边。”牙人在前面带路。 眨眼间,叶荞被带到角落处,绕过屏风,后面坐着的三个草原人跟着站了起来,纷纷看向叶荞。 叶荞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目光跟中间那位脖子上戴着鹿角,明显是掌事者的草原男子点了点头。 “你好。”叶荞主动打招呼。 漠托也用中原的礼数跟叶荞见礼。 “见过长明郡主,在下是漠云部落的漠托,负责对外买卖。”漠托颔首后,才坐下。 叶荞见他是用部落的名字命名,就知道在部落里地位应该不低,她假装不知道,没有戳破,直接说:“漠托兄弟,客气了,今日我们就直接谈谈这买卖牛羊的事,不知道你们部落一次性能卖给我多少头牛羊。” 漠托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实话实说:“长明郡主需要多少?” “几千头没问题。”叶荞喝了一杯茶水,淡笑着说,一句话就把漠托等人给惊住了。 漠托手上的水杯掉落下来。 身后两个草原人下意识把手上的武器抽出来,发出刷刷的声音,他们表情茫然,明显听不懂大越话。 叶荞挑眉。 漠托忙抬手,让两个手下勇士退下。 “长明郡主真会开玩笑,这么多牛羊,估计是一个小部落的全部财产了。”漠托神色不明地说。 叶荞诧异挑眉:“难道不是一户人家就能养四五百头羊么?” “就算是真的,那也是大户人家,普通草原民众,没有那么多的牛羊。” “看来你们的生存条件也不是很好。”叶荞一句直白的话让漠托有些生气,他藏着怒意,说:“比不上长明郡主身份高贵。” “我倒不是这个意思。”叶荞像是没有看出他在生气一样,笑咪咪地说:“你可能不了解我吧。” “什么意思?”漠托下意识看向旁边的牙人。 “你不用看他,他对我也不了解,不知道我这郡主的身份是怎么得来的,毕竟我也不是皇室成员。” “你们好奇么?” “好奇就对了,我有一手做生意的本事,我知道你们草原缺酒、却盐、缺粮食,牛羊对你们来说,有利有弊,限制你们的发展,可也给你们生存之机。” 叶荞说:“我可以教你们如何把牛羊的价值发挥到最大,至少保证你们不愁基本的生活需求。” “郡主是在开玩笑吧?”漠托有些怀疑。 旁白的牙人却眼睛当即一亮,说:“郡主,小的想起来了,肥皂,用羊油做的肥皂,在富贵人家很受欢迎,也是草原上的人跟中原人交易的东西里面最多、最常见的物品。” “羊油肥皂是郡主发明的?” “自然。”叶荞本来就是拿这个东西来当作自己跟漠托合作的基础,没必要隐瞒,尤其是她现在必须在草原上撕破一个口子,防止草原跟幽云商会的人合作再次深入。 现在在木托县城就只有两股势力。 一股幽云商会的势力,一股是军营的势力。 两者之间的关系,神秘莫测,叶荞并不觉得军营就安全。 三方鼎力更为稳固,她建立作坊,形成一股百姓构造而成的第三方势力很有必要。 “原来郡主就是那个传闻中厉害的人物,失敬。”漠托对她态度更恭敬热情了些。 叶荞笑着说:“其实我这个人没什么特别的长处,就是想法多,也许一个凑巧就能把问题解决了。” “在我看来,只要草原民族跟我们大越朝是和睦相处的关系,互利互惠,是最合适的。” “你觉得呢。” 漠托显然是第一次听说互利互惠的说法,神情有些微妙,看向叶荞的眼里带着犹疑。 “漠托勇士,我给你举个例子,你们草原上生产最多的东西是什么?” “羊奶,牛奶。”漠托毫不犹豫地说。 叶荞一拍巴掌:“那就对了,你看,这羊奶牛奶平时留着你们自己喝,也完全消耗不完,但却可以弄成奶粉。” 这时候弄成奶粉,虽然耗费力气一些,可也并不是不行。 “奶粉?”漠托很疑惑,完全不知道奶粉是什么。 叶荞朝旁边的徐管家招了招手。 徐管家当即端上两杯奶粉上来,往漠托面前放了一杯。 在漠托疑惑的眼神下,退了下去。 叶荞端起陶瓷杯子,朝漠托示意:“漠托勇士可以试试,这就是用你们的草原的牛奶制成的。” 第四百四十九章 合作 漠托端起茶杯,跟着喝了一口。 “奶……不对。”他凝神细细感受了一番,“里面加了不少的水,奶味的浓度低了,但也确实是纯正的奶。” “这就是奶粉。” 叶荞平时自己也会准备奶粉,主要是给小葫芦准备的,她平时忙,经常不在家,没有奶给小葫芦喝,就只能靠牛奶跟奶娘。 按理来说,她的身份,府上养奶娘就足够了。 但叶荞不想让小葫芦对奶娘有太强依赖性,她不接受对方因为奶就跟小葫芦的关系过于亲密,她自己也会挤奶留存下来放进冰窖里冻着,奶娘也同样如此。 等六个月小葫芦断奶后,也要喝牛奶的,奶粉倒并不一定是给婴儿喝的,青年一样可以喝,尤其是长身体的少年姑娘,体格要从小培养起来。 叶荞当着漠托的面,把奶粉倒进瓷杯里,搅拌均匀,一杯再普通不过的奶就出来了。 她把杯子推到漠托面前。 漠托直接端起杯子就喝了一口。 “一样的口感。” “没错。” “我可以看看这个粉末吗?”漠托满是精光地看着她陶罐里装着的奶粉。 叶荞大方地递给她,完全没有要私藏的意思,反正对方看了奶粉,指挥更被她的建议吸引。 果不其然。 漠托仔细摩挲了一下奶粉粉末,舔了舔,语气果决:“这是牛奶做的。” “这边是用羊奶做的。” “只不过羊奶少,主要是靠牛产奶。” “比起你们现在养殖的用处不大的黄牛只能用来杀肉吃了,你们更适合养产奶的牛。”这也是叶荞想跟草原部落合作的原因。 产奶的牛不适合耕种,但却产奶量很大,不适合用于战争,却能用来经商,稳固边境安定。 “长明郡主果然是有备而来。” 漠托不是什么一点见识都没有的草原人,从他一口流利的大越话,虽然带着口音,但至少能说得清楚明了,可见他对大越的了解不少。 叶荞并不怕他了解。 越有见识,才越能理解她说的互利互惠的想法。 漠托目光灼灼地看着她,问出最关键的问题:“郡主,这奶粉制作可难?像这种奶粉,能保存多少时间,需要用什么东西保存?以及用多少牛奶,可以制作出一斤奶粉。” 叶荞都给出了明确的回答。 “不难,你们草原上的牧民也可以在家里自己制作,成本主要是废柴火,在草原上就只能靠牛粪来烧了。” “其二嘛,保存最好用陶瓷罐子装,不开封能保存半年。” “一斤牛奶看工具,人工自己制作,一斤牛奶,约莫能生产出一两的奶粉。” 漠托在心里算了一笔账:“这个成本太高了,只怕不好卖。” “放心,我们的制奶厂负责销售。”叶荞并不觉得成本高,毕竟奶粉真正能用得起的,也不多,大越人越来越多,完全不担心卖不出去。 “而且,牛奶不仅可以制作奶粉,还有奶油,黄油,酸奶,各种食品不至于在整个大越四处售卖,但光在整个幽州内,完全没问题,现在的官路顺畅,漠托勇士你觉得呢?” 漠托听到官路两个字,明显眼神幽深,如果非要说什么东西是草原人最羡慕的,就要数大越新修的官道了。 “所以,郡主打算在这边建立一个奶制品作坊?”漠托盯着她问。 叶荞点头:“没错,不知道漠托勇士愿不愿意跟本郡主合作。” “除了买牛以外的长期合作。” “当然了,现在本郡主还没来得及建立作坊,漠托勇士不信也正常,可以等以后等一切谈拢后再合作也是一样的。” “现在漠托勇士只需要告知本郡主,目前为止能最大多少数量,把牛羊卖给本郡主。”叶荞又把话题绕了回来。 漠托的情绪还沉浸在牛奶交易上面。 听到买牛羊的事,他心中已经有了意动,毕竟比起作坊合作,现在买牛羊就成了一笔小买卖,并不影响他们部落的生活。 “麻烦郡主稍等两三日,在下需要回去询问首领。” “可以。” 叶荞抬手,让徐管家把带来的就拿出来几壶递给漠托。 “见面礼,不管合作成不成,能坐到这里见面就是有缘。”叶荞含笑地跟对方送礼。 漠托一看是酒,犹豫了一下到底没有拒绝。 “多谢郡主。”他拱手道。 叶荞直接又叫了一桌新鲜的饭菜。 她还叫了不少的肉跟素菜,各种菜色。 漠托三人吃得肚子圆滚滚的,一点也没有客气,结果叶荞却比他们吃得更多,三个体格大的汉子看着叶荞,心里震惊暂且不提。 漠托见时辰不早了,起身告别。 “漠托勇士如果有需要,就拿着这个令牌,前往镖局求助。”叶荞直接把一个玉质令牌递给漠托。 漠托诧异。 叶荞什么都没说,见对方收下了,什么都没说,目送其离开。 “小姐,为什么要把镖局的令牌给对方啊。”徐管家有些疑惑。 叶荞摸着下巴,“你说,我们今日跟对方见面的事,多久能传出去?有心人又是否愿意让我在这边安稳发展?” “小姐……”徐管家一听,眉头紧皱:“他们也不至于这么嚣张吧,少爷都已经入职了,您只事开个作坊,怎么,整个幽州还不允许开作坊了?” “我们做的生意又不大,还不比不上幽州城内的一家把百宝阁呢。” “他们是不怕我在这边做生意,毕竟大多数的市场都被占据了,但他们怕我跟草原的人合作。”叶荞心知肚明,这些人跟草原合作,其实也就是像占据奢侈品市场,用最小的代价拿到最好的货。 事实上,整个幽云商会这些年也都是这么做的,不然为什么市面上流通的珠宝玉器、羊毛毯等物珍品极少,只能从幽云商会的拍卖会上买到,不就是因为这些好货都被幽云商会给垄断了么,再拿出来提高价格。 俗话说。 物以稀为贵。 幽云商会情愿把东西捏在手里不售,也是为了奇货可居。 第四百五十章 宴会 “那漠托他们岂不是危险了?老奴听说幽云商会是直接跟那些大部落合作的,漠托所在的漠云部落应该是小部落,如果真被其他大部落盯上,估计很快就会被吞并。” 这就是草原部落上的悲哀。 也许上一秒还是可汗,下一秒就成了奴隶或者冤魂。 “我安排了人。” 叶荞说:“我的想法是,对方如果动手的话,就找到证据了,反而能抓住对方的把柄。” 徐管家点头表示明白了,不过他还是有点担忧:“小姐,我们不知道那些人会有什么反应,你平时身边多跟些人。” “嗯,我会的。”叶荞挺注意自己的安全的。 她从酒馆离开后,就察觉到有视线,她大大方方地坐上马车离开了。 一回到家,意外的看到了贺远。 叶荞远远地就朝那边喊:“阿远。” 花园里,贺远转过身来的时候,叶荞才看见他身后站着一个青年。 “小荞。”贺远朝叶荞招手。 本来以为自己打扰到他,准备离开的叶荞闻言,调转方向朝贺远走过去。 刚走近。 贺远就给她介绍:“这位是少将军吴琼。” “少将军,这位是内子叶荞。” 叶荞笑着跟他打招呼:“少将军好。” “原来是郡主。”吴琼点头颔首示意,旁边的副官就跟着上前,把一个礼盒拿出来,吴琼接过后递给叶荞,说:“郡主,小小见面礼不成敬意。” 叶荞没有拒绝,拿过去打开,里面露出了漂亮的一个玉手镯,“少将军大手笔,我很喜欢。” “不过既然少将军送我礼物了,我也不能光收没有回礼。” “最近我准备开一个奶制品作坊,不知道少将军对里面的货物有没有兴趣。” “郡主你这是开刷我了,我们当兵的最穷不过。”吴琼无奈地笑,他说的可是实话,毕竟好多时候朝廷的军饷也不是及时就发的,很多时候都要拖几个月,这些时候,他们就只能拿自己的银子养军队。 哪里有什么身家。 “少将军可以先听一听我的建议。” “哦?”吴琼知道叶荞最会做生意,其实也有些感兴趣,毕竟他穷啊:“不知道郡主有何想法,只管直说就是,我们军里的人都心思简单,一门心思练武去了,你可别嫌弃。” “少将军说笑了。” 叶荞可不相信吴琼一点心机都没有,不过,他确实比官场上那些文官更直率一些倒是真的。 “我要开的作坊,需要跟草原部落合作,对方卖给我牛奶等物,再由作坊里加工成成品售卖到四周。” “这成品有好几种,其中最需要的就是牛奶。” “我们中原主要都是一些耕牛,在产奶上面没有优势,但是我知道,在苍山那边,有一种白色的牛,产奶上特别有优势,是高原奶牛,哪怕是运输到这边,也很合适养殖。” “我有信心说服草原的人养殖奶牛而不是耕牛,那这奶牛的需求量就高了,不知道少将军有没有办法,多弄些奶牛来,这差价嘛,不就赚到手了?” “当然,少将军如果愿意的话,我也可以用货物结算。” 吴琼一听当即摇头:“要真做这生意,肯定银子结算。” 再好的东西也比不上银子实在。 叶荞也不劝,只含笑地说:“可以,没问题,少将军,这前往苍山也就只有士兵们有这个实力,也不算违抗军令,这生意,你可别让幽云商会那群人赚了,毕竟他们虽然没有特别厉害的人手,但耐不住银子多,舍得花钱请镖师啊。” 吴琼听到这话人都麻木了。 “郡主,还是你有先见之明,这镖局可不就是您的人嘛。” “少将军可别这么说,镖局也只是我的员工,可没有卖身契的,所以大家想赚钱,我就算是作为东家,也没办法阻止,你说是不是?” 叶荞才不会拒绝赚钱呢,毕竟只要她的镖局发展得够大,就有话语权,没要太有原则,而把路走窄了,毕竟请镖局的人,没有完全干净的,自然而然她手上不知道捏着多少这些人的证据,只是众人都不知道罢了,没有必要她根本不会拿出来。 这就是所谓的信息权。 “郡主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么办,不过还是感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我会好好考虑的。”吴琼没有当场给回答,仔细想想也正常,毕竟他未必信任叶荞,至于会不会赌一把,那就不是叶荞能决定的了。 她反正把消息说了,不管怎么说,对她都没有坏处。 “小荞,你忙了这么久,先去陪娘吃饭吧,我招待了少将军再回来。”贺远跟吴琼要出门。 叶荞点头:“好,那你早些回来。” 叶荞回到后院,陪着叶母跟小葫芦用了饭。 叶母无奈地看着外面的夜幕:“最近阿远忙得都大半夜才回来,也不知道事情顺不顺利。” “娘,你问我啊,我知道顺不顺。”叶荞有些臭美地说。 叶母无奈的瞪了她一眼。 “你啊,还打趣起你娘来了,还不快说。” “当然顺利啊,比我想象中的要顺利,虽然有波折,但不是大问题。”叶荞正因为看出了这一点才放心贺远出门。 她伸手就把小葫芦抱了起来,拿着奶瓶放到她嘴边,小葫芦肉乎乎的小手抱着瓶身就哼唧哼唧地喝了起来,她那速度还不慢呢。 “你最近也那么忙,小葫芦不知不觉都会翻身了。”叶母满脸慈爱地看着两人。 对她来说,跟家人安心地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了,但最近叶荞跟贺远都太忙了,以至于她平时很少能见到两人。 “娘,你一个人在家里带小葫芦多无聊啊,不然我给你找点鲜花来种,顺便开开什么宴会,跟县里这些官员女眷说说话什么的。” 叶母正要说这些有什么好玩的,还不如带小葫芦。 但她突然意识到,女眷后宅指不定也能知道一些男人的消息,她就不是光吃饭不干活的了。 “好,正好我看上了一些菊花,去买回来,开个宴会。” 第四百五十一章 抓到 叶荞还以为叶母是说着玩的,结果不过才三日,她还真召开了赏花宴。 叶荞被叶母留下来,抱着小葫芦招待客人。 说是招待客人,实则是当个吉祥物,被当地官员、富商的女眷当成珍宝一样看。 叶荞全程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 倒是叶母,跟这些女眷相处得十分和谐,都已经开始约下一次宴会了。 宴会举办到中途。 徐香过来告知叶荞有事,她随便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宴会。 “什么事?” “是爹找您。”徐香带着叶荞去外院见到了徐管家,他压低声音说:“小姐,漠托那边过来求救了。” “怎么回事。”叶荞当即换了一身骑装,就跟着徐管家往出事地点走。 “漠托他们带着一群牛羊过来交易,半路上遇到了其他部落的人,被抢走了一些,因为他们人多,倒没有出事,只是损失的牛羊比较多。” “现在人正在别院包扎伤口。” 叶荞沉吟:“安排的人,是否跟着的?” “跟着那些抢羊的。”徐管家也有些气愤。 “嗯,那就先不急,去看看情况。”叶荞直接往别院而去,她大步走进别院里,在院子里就看见了一群草原汉子浑身是血的在包扎伤口。 看见她出现,漠托挣脱开给他包扎伤口的小厮,气势汹汹地朝叶荞走过来,他声音里满是愤怒:“郡主,你毁约!” “我毁约?”叶荞笑了。 漠托很不满地皱眉:“我有证据,那群打劫我们牛羊的人,虽然穿着草原袍子,但是说的却是一口江南话,根本不是草原人。” “你说那些人是我派去的?”叶荞直接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漠托疑惑。 叶荞笑着反问:“那我是不是可以说,那些人是你自导自演的?” “不可能。” 漠托脸色一下就不好看了,矢口否认。 叶荞眯了眯眼:“你看,我们都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样的,我们也拿不出证据证明我们是不清白的,毕竟不想让我们合作成功的人也不是没有,如果漠托勇士你不想这次的损失成空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跟我合作。” “郡主真会说话,可这次我们损失那么多牛羊,部落里的人怎么生活。”漠托有些烦躁。 “当然是谁把我们的东西抢了,就去抢回来。” 叶荞大手一挥:“你这送来的牛羊不少,我先都收了,按照市场价格。” 叶荞直接当面给了银子。 漠托看见银子,总算心情好了些。 “郡主准备怎么合作?” “你跟着我就行了。” 第二日夜晚,一群商队出现在草原上。 晚上天黑时,他们就停下来扎寨露营。 “郡主,你确定能找到那群小偷?” “当然。”叶荞已经知道那群人的位置,带着漠托这么绕路,不过是为了表明自己对草原不熟悉,免得漠云部落的人觉得她太熟悉草原,从而生出警惕的防备。 在经过一日的追踪后。 叶荞一行人终于在太阳下山之前,追到了劫匪。 “他们追来了,快跑。” 也不知道谁喊了这么一句,劫匪一群草原人,翻身上马就开始跑。 漠托带着人,当即追了上去。 叶荞带的人紧跟其后,一场大战就爆发了。 叶荞手上拿着鞭子,时不时制服一个人,再丢给护卫捆绑起来。 一场战斗毫无悬念地以叶荞他们成功找回丢失的牛羊为结束。 夜晚篝火盈盈。 叶荞坐在篝火前,吃着烤全羊,她把自带的烧烤料撒在上面,烤羊肉的香味瞬间霸道地在空气里弥漫。 漠云部落的人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纷纷看了过去,瞬间觉得手上的羊肉不香了。 叶荞就当是没看见一样,大口吃着羊肉,大口喝酒,那叫一个舒服。 漠托看了她手上的调料一眼,说:“郡主喜欢吃羊肉?” “倒也不是只喜欢吃羊肉。” 一句话让漠托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主动谈及正事:“郡主,这些贼人怎么处置?” “自然是由我们一起审问。” “不过草原上不安全,一会儿就离开,回托木县城,那边有你们自己的人,你也不用担心我会欺骗你。” 漠托下意识皱眉,“郡主,不妥,既然有人想搅黄我们的合作,肯定会有后手,如果回县城,路上指不定还有其他的拦路虎。” “所以呢?” “现在就审讯。”漠托盯着她说。 叶荞点头:“行,那就现在审讯。” 她站了起来,拍了拍巴掌,把手擦干净,就跟漠托一起,到了关押贼人的帐篷。 叶荞直接让护卫依次一个一个带下去审讯。 用了重刑,又不让他们叫出来。 审问到半夜。 叶荞看着手上的供词,忍不住嗤笑一声:“看来背后的人还是谨慎,明知道幽云商会联合大部落的人干的,愣是让我们抓不到证据。” “漠托勇士你怎么看?”叶荞早就知道会这样。 所以她准备了后手。 这些人,她准备全部带走。 漠托咬牙说:“草原上卑劣的民族也不少!” “看来他们是起了想征服我们的想法!”漠托嘴上说着不怕,心里早就警惕起来了。 “这件事既然跟郡主无关,自然不会连累郡主。” “我们之间的合作继续,就是你之前说的牛奶交易的事。” “可以。”叶荞说:“合作愉快。” 第二日,天还没亮,叶荞就带着那群被抓住的草原人,回到了县里。 她直接把这些人交给了贺远这位通判,就回去睡觉了。 “放心,人到我手上,他们想要回去,总归要付出一些代价的。”贺远揉了揉她的脑袋,安抚道:“好好回去休息。” “嗯。” 叶荞确实累了,回去就直接瘫在床上,眨眼间就睡着了,叶母还抱着小葫芦去房间里看了她,见人熟睡,无奈地摇头离开。 叶母去厨房里让厨娘准备了养身体的炖菜,等叶荞醒了立即就能吃。 叶母也没有闲着。 她让丫鬟在旁边带着小葫芦学习爬,她则坐在旁边,把纸张铺好,在上面把县城里的人物关系都写下来,以及哪户人家的情况。 第四百五十二章 反击 原来就这么一场宴会,叶母就了解到了这么多信息。 叶荞醒来时,已经快午时了,徐香一直在外面耳房守着,听到声音,她连忙跑进来,说:“小姐,你醒了啊。” “奴婢这就去端水来。” 叶荞收拾洗漱完,人走到客厅,桌子上已经摆放好了吃食,她直接坐下来,也没有客气,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现在什么时辰了?” “小姐,午时了,你多喝点这个鸡汤,是夫人喊厨房熬的,昨晚上就熬着,可香了。”徐香给她盛了一碗汤。 叶荞端起来喝了几口,一尝就知道里面放了药材的。 “娘跟小葫芦呢?” “还有阿远那边,什么时候出门的?” 徐香一一回答:“夫人带着小小姐在花园里,估计听到小姐你醒来的消息就要过来了,正好一起用午饭。” “少爷一大早就去衙门里了,让人传消息回来说中午不回来,奴婢就让厨房给少爷用食盒装上饭菜,安排人送过去了。” “嗯,你爹回来没有?” 叶荞是回府休息的,徐管家则是昨天就直接去的牧场,把牛羊赶过去,还不少呢,要喂养,估计牧草、草料等会消耗得很快。 “没有。” “嗯。”叶荞点了点头,端起碗,大口夹了菜,和着米饭一起吃。 叶母抱着小葫芦过来的时候,她吃得正香。 “娘。”叶荞喊了一声,看向小葫芦:“小葫芦最近的奶够吃吗?” “够,有牛奶还有奶娘呢,你放心,我听说你去了草原一趟,竟然回来才跟我说。”叶母之前还以为她出远门是去牧场,哪里晓得竟然是去草原追踪贼人。 早知道这么危险,叶母说什么都不答应。 叶荞抱着她胳膊撒娇:“娘,这不是怕你担心么,你知道我的,肯定没事才出发,有事打死不出门。” “那倒是,你倒是比阿远让我放心。”叶母听她这么说,确实不怎么担心叶荞了,毕竟这孩子比自己惜命。 “阿远那边怎么了?”叶荞吃饭的动作都慢下来了。 “最近县城里传什么阿远霸权,反正就是对他的名声不利。”叶母说。 叶荞一听,冷笑一声:“肯定是因为我刚抓了那群人,就有人传出来,这不是让草原上的人都恨阿远嘛,他们越这么做,越说明心虚。” “那怎么办?”叶母也知道情况,就更担心了:“这当官,确实要注意一些名声,不然想做什么,百姓都不会配合,何况这边还是边塞地区,草原离得近,不安全。” “娘,我们的作坊不是挑选出来了么,现在就开始大肆招工,正好我跟漠云部落的人谈好了生意,可以开始生产奶粉了。” “牛奶够用么?” “够,只需要花个半个时间做准备,草原的人跟本地人都可以招工,记得对外宣扬是通判夫人开的作坊,而不是郡主的身份。” 叶母一听,就跟着说:“那我就负责招工好了,以贺府的身份,你把牛奶那些准备好,别到时候作坊开不了工。” 叶荞下午就出门了,前往牧场,把东西给弄好。 叶母说的招工,当天就开始进行了起来。 整个县城特别热闹,直接把县城里流传的贺远这位新上任的贺大人跟草原勇士关系不好的传闻给遮掩了下去。 甚至有很多草原人,都主动好奇地过去参加招工。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十日。 叶荞带了一批新招工的工人,前往作坊里,亲自培训,安排了各个岗位。 因着是做奶粉,吃进嘴里的东西,每个工人都穿了防护服、口罩,保持干净,作坊的规矩恨严格,但是工钱高,一日就有六十文。 这工钱,直接比在幽云商会手上当长工还要贵五文,最重要的是稳定,叶荞也没有再五日发薪水。 还是按照月薪发送,不要太得罪幽云商会的人,把人搞急了,指不定就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这时候可不安全,没有监控,随便都能买凶干这些事。 叶荞提前都把这些考虑到了,在安全上,以及工人筛选问题上都做到了十分的注重,有她盯着,一个眼线都没有混进来,反而认出了一些想混进来的眼线,安排人跟在后面,把那些眼线给盯上了。 叶荞出了一笔银子,安排收买了十分多的眼线。 事情能这么顺利,全靠她这直觉金手指。 “小姐,成品出来了,你看怎么样?” 徐管家带叶荞去作坊里看成品,叶荞一一检查了,都合格,去找烧陶瓷的买了一批陶罐,把奶粉装在里面,请了镖局,让和管家出了一批人手,加上作坊里这段时间招的跑商的工人,一起把第一批货物运到了幽州的百宝阁售卖。 三日后。 “小姐,果然那批货出事了。”徐管家大晚上的急冲冲赶到后院。 叶荞披上外套,从内室出来。 贺远这时候还没有休息,他坐在隔壁的书房里挑灯夜战,听到声响走过来,正好看见叶荞跟徐管家在说话。 “小荞,怎么了?”贺远走近,在旁边跟着坐下。 叶荞说:“就是这次不是安排了两批人送货到幽州的百宝阁么,之前那批明面上的有问题,我就把货都换成假的。” “后面这一批才是真正的货,两批人马走的不一样的路,结果第一批就果然出事了。” “又是幽云商会的人动的手?” 贺远眉头微皱,他这边刚解决了之前被抓的那些草原人,如今就有有人对小荞的货动手,这是明知道小荞跟他的身份,故意做对啊。 “不知道。” “不过少爷,动手的人抓到了两个,跑了一个。” 叶荞见贺远生气,连忙把他拉过来坐下,轻抚他的胸膛说:“没事,我早就料到了,不然也不会有两拨人马了。” “这次他们对我动手,正好我拿着抓住的人谈判。” “我来用律法处置。”贺远心里强忍着怒火,虽说叶荞这次没有什么损失,可仔细算起来,也挺恶心人的,要是这次不做反应,之后继续找她麻烦,岂不是真当自己是软柿子捏。 第四百五十三章 闹事 “好。”叶荞愣了一下就笑了,果断把这件事交给贺远来做。 不出十天。 一场案子在衙门悄无声息地进行。 正是叶荞跟另外一个富商的经济纠纷案。 在贺远的铁证如山下,富商因恶意竞争,赔偿叶荞两万两白银,并且他的商铺被查封半年。 一场商业纠纷上最高赔偿出炉。 叶荞瞬间出现在幽云商会的嘴里。 “看来这新来的长明郡主性子可不好惹啊。” 商会里,几个巨头坐在客厅会议桌旁,有人意味深长地说。 “要我说,就不应该跟对方做对,毕竟她做的生意跟我们也没有太大的冲突。” “老吴,你这话说出来你自己信吗?没有冲突?现在是看似没有,等她跟草原那边的人合作加深后,好货可就流向了她那边,我们又怎么在里面赚钱呢?” “难不成大家想放弃到手的好处?这可是巨额利润。”说话的男人笑了,不知道是嘲笑自己,还是嘲笑刚刚说出放弃的老吴。 老吴脸色微变,有些尴尬,没跟在座的人对视。 他自然也是不想放弃到手的钱的。 “所以呢,大家想怎么办?” “张会长,你说说话。” 被称作张会长的人,全程都没有说话,这会儿被喊到,所有人都看向他,他抬起头来,说:“既然是对方影响到我们的生意,那就让他们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什么意思?” 几人都不太懂他这话的意思。 要针对贺远等人动手,他们还是不干的,毕竟对方又不是什么小官员。 “就看你们有没有勇气了。” “什么意思?”老吴等人心里都有些不安。 张会长脸上带着一些神秘莫测的笑容:“你们说,要什么样的错,才会让贺远一群人滚着离开幽州?” “这……” 其他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怎么想的不说,但所有人都懂了张会长的意思。 还有什么比勾结外族更严重的。 一场边境争斗就这么开始了。 叶荞依旧正常扩大规模,在中途她比幽云商会想得更加的举动在意料之外,直接给乐文帝去了信。 原来。 叶荞做的生意,有一半都是跟皇帝做的,这也是为什么皇帝会纵容她的缘故,钱袋子,还有什么不纵容的,皇帝也是人,也有缺钱的时候。 她在贺远的帮助下,不出半年,就把作坊扩大了几倍,作坊里的工人也从之前的几百人,涨到了几千人。 “草原部落的人跟大越百姓产生冲突了?” 又是一年的新年,叶荞却接到这么一个消息。 “嗯,小姐,两边的人打起来了。” “怎么说?” “还是我们的年礼惹的祸,给大越人发的是肉、水果、牛奶,给草原人发的大米、盐、油。” “草原人不知道被谁挑拨离间,说作坊是看不起他们,才会发一些生活基础必需品根本就不值钱,不尊重他们,是差别对待。” 叶荞听到这话,下意识喊停:“等等,两边的年礼,都是价值相当的吧?” “不是……” 徐管家说到这,有些汗颜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小姐,老奴刚刚才去查看了,原来负责这件事的管事,竟然是用的两套规矩,他说草原人买盐就是那些价格,而大越人买肉也是贵的,如果草原人去买肉的话就便宜。” 虽然这个理由说得通。 但叶荞就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这个管事先安排人盯着。”叶荞很信任自己的直觉。 徐管家听她这么吩咐,完全没有迟疑,悄悄地就安排了下去。 “现在我过去。” 叶荞亲自换好衣服,来到了作坊,原本吵闹的作坊,在看见叶荞后,瞬间安静了下来。 “郡主。” “郡主你终于来了。” 一群人看见她像是终于反应过来了一样,群涌而至。 徐管家挥了挥手,让护卫拦住这群人,“排好队,有什么要说的,等会儿一起说。” 叶荞径直走到屏风后的位置上。 徐管家在安排这些工人,她喝着茶,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里面的人,还真发现了几个不对的。 之前她都见过这些人,哪怕时间长了人多了,叶荞也没有偷懒,仔细盯着的效果也是有的,至少这半年就没有什么麻烦闹出来。 看来,是这个有人被收买了,有异心了。 “行了,你们这次的矛盾,也就是因为年礼的问题,我给出两个解决方案。” “所有的年礼都按照幽州的物价来算,所有的都是一样的,按照同样的规矩来补,差了的补,多了的退。” “郡主,凭什么我们多了的还退啊,东西都被吃了。” “再说了,我们这里是大越,能给这群草原人工作,都已经很好了,难不成还想跟我们一样的待遇?” “就是,要是没有这群草原人,我们就能有更多亲戚朋友进来干活儿。” 这话瞬间引起了不少的大越人赞同。 草原人听到这话果然炸了。 “我们是草原人又也不能掩盖平时我们干的重活儿多!” “以前大家是不计较,是感激郡主,跟你们可没关系,郡主都说了,找我们干活儿是因为我们有这个能力。” “你什么意思,是说我们大越人没你们力气大,干不了重活是吗?” “我的老天爷啊,快来人看看这都是些什么侮辱人的话,当初我大越能把你们这群人打回草原,那都是抛洒头颅热血的,谁还不是个汉子了。” 叶荞眯了眯眼,一抬手,早就准备好的护卫直接刷刷地就把剑抽了出来,然后果断把最开始闹事的几个人直接给抓了起来。 “郡主……” “郡主饶命。” 看见拔剑了,一群人吓得下意识跪了下来,总算意识到叶荞不是普通身份了。 叶荞冷漠地看着众人:“各位是不是觉得本郡主平时对你们的态度很好,所以就蹬鼻子上脸,敢在我的作坊里闹事了?” 工人们瑟瑟发抖,好些吓得满脸悔意。 “从一开始本郡主怎么说的?嗯?”叶荞淡漠地看着众人:“这作坊是本郡主的,想找什么人就找什么人,甚至可以为了避免麻烦,全部买一批下人都不是问题。” 第四百五十四章 算计 “本郡主的夫君是你们的父母官,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站在这县城的地上,就属于我夫君管理的百姓!” “我体谅你们没有看过律法。”叶荞抬了抬手,“徐管家,现在就安排人,每日花两刻钟事件,跟大家念律法。” 徐管家跟在场的工人都没想到叶荞会话音一转,定下这么一个看起来很奇怪的规矩。 可效果却是很明显的。 这几日叶荞全程没有离开,就留在作坊里,时不时巡逻。 有她在,原本还准备闹事的人都歇下来了,最要紧的是,那些被影响的工人,不管是草原人还是大越人,所有的注意力都在担心被叶荞盯着,没了工作的事上,一个二个都认真得不行,哪里顾得吵架,搞分裂。 而每日晚上必须坐下来,听徐管家念律法,尤其是一群护卫直接提着刀,站在两侧,肃穆的气氛让众人连小声议论都不敢。 只能认真听徐管家年律法。 这一认真听,还真听做到了法律科普。 “原来草原人在县城里生活,是需要办理居住证,交更多的税收啊。” “这……我们就只是说了一句不喜欢草原人,怎么就是搞分裂的罪名了?” “我这个才可怕,原来草原人在县里犯了罪,是同等律法处置的,之前我以为草原人犯罪,只会送回草原被处置呢,但都送回草原了,谁知道有没有被处置,他们肯定护短啊。” “诶,别说了,我以前都不知道草原人竟然都是家家户户养了上百头羊的。” “不能聚众闹事?也都会有处罚?不是说法不责众吗?” “虽然是法不责众,但可以交罚款啊!” “额……我可没钱,以后还是不要听风就是雨,别人说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还是安安静静干活吧,郡主这边的工钱可是最高的,外面的人都想进来呢。” 一场律法科普,让原本不知法、不怕法、不懂法的工人们都多了一丝敬畏,至少在做事之前,都要考虑一下后果。 不过三日时间,徐管家就发现作坊里闹事的少了,一切都和谐下来,虽然草原人跟大越的人相处起来还是有些尴尬。 “小姐,你太厉害了,竟然想到这个法子,还真别说,虽然县里有五本大越律法这本书,但却几乎没人去看过,只有县衙里的衙役会为了断案看一看,普通百姓根本就没有了解途径,那书贵着呢,要五两银子一本。” 叶荞想到之所以会有这种情况,是在于所谓的皇室威严,律法这本书不能撕毁,更不能被涂抹之类的,以至于被当成贡品供起来,完全失去了它的作用,多少有些无奈。 “不过小姐,这作坊里草原人跟大越人的矛盾还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 “这还不简单。”叶荞嘴角微勾:“你去安排人,了解两拨人马的难处,再把双方的生活情况相互告知,既然他们不愿意主动相互了解,那我就来安排人做这事。” 徐管家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他同样觉得新奇:“好奇怪啊小姐,以前老奴都没想过这种法子。” “没关系,每个人解决问题的想法不一样,只要能解决就行。” “你负责这些事,我去看看那几个被抓的人。”叶荞一直把被抓的几个工人晾着。 这些人早就在这几日的消耗下,整个人都处于要崩溃的情况下,这会儿看见叶荞的身影,面前的大越工人眼睛突然睁大,张嘴就想求饶。 “呜呜呜呜……” 原来他们的嘴上被塞了布条,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你还是不想招是谁收买你的?”叶荞假意看不到他的着急,故意这般说了后,就说:“算了,那我去问下一个人。” “继续关着,不用有什么优待。” “呜呜呜呜……说……说……”长工挣扎着想说话,但叶荞完全没有停下来,直到他的身影消失,这个长工才泪流满面。 这边。 叶荞走到第二个房间。 里面关押的长工十分积极,“说……”他已经放弃呜呜了,刚刚老王的失败他可是看在眼里的。 没错。 这也是叶荞故意的,故意没有理会第一个人,就是为了做给第二个人看。 按理说两边的人是相互听不到声音的,突然听到了,可不就是奇怪么,但显然第二个房间里的长工被关了几日后,整个人都处于情绪紧绷,身体疲倦的情况下,也没工夫思考这个问题。 在徐香扯掉他嘴上的布后,长工迫不及待地说:“是一个叫吴三的人找到我,给了十两银子,让我们跟作坊里的草原人吵一架。” “郡主,小的真的只是贪财,没有恶意啊,就连吵架的那些话都是吴三教给我的,小的以为只是吵一架,根本就没想那么多。” “你是没想那么多,你是觉得作坊出事跟你没关系是吧,反正你十两银子也拿到了,毕竟在作坊得工作一年多才能拿到十两银子。” 叶荞轻易就戳破了他的心思。 长工脸色微变,他不敢再隐瞒,只能磕头求饶。 叶荞轻哼一声,让人继续关押起来。 她则来到了关押草原人的地方。 “说吧。”叶荞也没有什么指示,只有一句喊他自己禀报出来的话。 草原人看了她一眼,比起大越人的精贵,明显草原人的身体素质更好,被关了这么久,精神只萎靡了一点,还能保持精力跟叶荞对视。 “郡主,你想听什么?”他表现得特别镇定。 叶荞突然眯了眯眼,整个人猛地站了起来:“你不是洛奇。” 她当即往后退,只见原本被关押的人直接暴起朝叶荞袭来,叶荞快速抽出鞭子,就朝他甩了过去。 “徐香,快跑。” 叶荞一个人还有抵抗的能力,但却没办法保护其他人。 徐香把腿就往外跑。 “跑哪里去。” 草原人嘴上说了一句什么,发出笑声后,不知道从什么角落里跳出来一个草原人,一个手刀就把徐香给打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