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道长途》 第一章 开河 大鹿国,澧州州城。 州城内有一条大河穿过,名叫澧水。 澧州正是得名于澧水,这条大河不仅横穿澧州城,更是在下游分作两道,一道向北,一道向南,北边入松国,南边入海,可以说的上四通八达,是大鹿国非常重要的水路交通要道,除冬季外,其他时节都无比忙碌,每天都有上百条大船小船从这里通过。 所以自古有诗云: “澧水得通舟楫利,南下沧海北至松。排波叠浪送膏脂,一水能成富国功。” 明明是冬春交际时分,大河才刚刚解冻,还是寒风刮起的季节,码头边却热气逼人,人头攒动,力工和纤夫浑身的热力聚在一起,臭气和热气一起往外冲,分外激烈。 今天是立春,澧水从冬季的封冻中解开,就算没解开也会号召民夫力工,把冰层砸开,强行通船,这一套流程,叫“开河”。 每年开河,依靠澧水漕运而生的人们都会聚集到这里,力工凿冰削弱冰层,然后纤夫则拉动一艘重船,压碎冰层,将河道彻底疏通。 纤夫背船,力工砸冰,风吹血汗,日晒肌肤,号子不停。 “肩上绳哟九丈三!嗬嗨!” 纤夫吼着号子,一齐使力,将大船拉动,厚实的船底扬帆鼓风,上头也有水手附和,借助风力,掺杂人力,将冰层压的粉碎。 “劳苦命哟肩上栓!嗬嗨!” 这船不是普通船,而是每年开河才会请出来的特制大船,铁铸的船底,百年老木做的船身,没有任何冰层能顶得住一下。 “脚蹬石哟手刨沙!嗬嗨!” 冰层被压开,处处都是崩裂,一些大块的冰坨子在水里大翻筋斗,甚至造出了一座座小型冰山。 “休说逆水不行船!嗬嗨!” 澧水这种大河,足足有五里宽,开河是个大工程,要忙活整整一天,甚至连澧州太守都会来亲自监督。 铁底大船以惊人的力量向冰层冲去,响的吓人的破裂声把冰块撞开,好像是攻城锤一样,冰的碎片投射到高空,像雹子那样在纤夫们周围落下,还有一些细尘冰雾,反射阳光,投射出一道又一道的彩虹。 空气里冰雾蒸蒸,人身上热气腾腾,冷热交织,撞出一阵阵的白烟。 第一批纤夫力竭,马上又有第二批赶上,接过担子,继续拉动破冰船。 而卸下重担的第一批纤夫,则纷纷快步离开,想要去休息。 只有一个人站在原地,没有动弹。 他皮肤棕黑,显得极为健康,拉船常年锻炼下更是肌肉鼓起,身材匀称。 更让他显得鹤立鸡群的是,其他纤夫多半容貌粗野,脊背佝偻,只有他一个人站得笔直,容貌英俊,乍一看根本就不像是纤夫。 他叫李启。 刚刚放下纤绳的李启,看着眼前的大船和冰河,一阵感叹,哪怕已经是第三次见了,还是觉得壮观。 不过,还没等到他一口气叹完,旁边的一位老纤夫就已经一把搂住他,把傻呆呆站在原地赏景的李启拉走。 “走了,小李,轮到二道了,咱们先去喝两口热汤!” “呃,啊……好,六叔。”李启点了点头,和一众光着膀子,仅有一条兜裆布的纤夫们走到了岸边。 李启也是一个纤夫,不过,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不是祖祖辈辈都当纤夫的。 在岸边,早有其他人煮好了热汤,备好了衣衫,给开河下来的纤夫和水手们暖身,因为再过一会,他们体力恢复了,还得上去第二次。 坐在一起,纤夫们换上衣服,捧着肉汤,唏哩呼噜的就开始干饭,吃相都不好看。 只有李启蹲在河边,他虽然也很累,满身汗水,身上还有被纤绳拉出来的伤痕,不过却还是静静的等着,没有去抢官府煮的肉汤。 等到挤在一堆的人都抢到了,他才走上去,领了自己的那一碗,又回到河边,一边看着其他纤夫拉动大船,一边小口小口的啜着汤。 “李哥!来,我给你找了张凳子!”一个纤夫从远处搬了一张凳子过来,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到的。 “辛苦你了,没必要没必要,大家伙都没凳子……”李启刚刚想说什么,却被旁边的纤夫给摁了上去。 “六叔也有,李哥你就别推辞了,这次开河的头道可是你和六叔帮我们拿到的,一张椅子而已,有什么坐不得的?!” “就是就是!” “头道可是有太守爷爷亲自赏赐的,李哥帮我们拿到这个位置,坐个椅子怎么了?” “对对对!” “俺也一样!” 李启见状,也不再推辞,坐了下来,休息的同时,看着“二道”的纤夫们拉动大船。 不知不觉,已经看过三次开河了。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三年了。 是的,自己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看见那条大船,心中再次冒出这个感慨。 那条大船,怕是有几千吨的排水量,但那么一两百个纤夫,再加上风帆,居然就能拉得动,还能撞碎冰层! 他再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腱子肉,在一众纤夫中间,也不显得瘦弱,当初自己一个普通研究员,哪有这个体格? 但在这里…… 想到此处,他突然站起来,猛地打出一拳! 空气像是被压缩一般,随着拳头发出一阵呼啸,不远处的地面更是灰尘四起,像是有重物落地。 其他纤夫见状,纷纷夸赞:“李哥这排波劲使得真是俊俏!” “我练了十年,也比不过李哥这两三年的功夫!” “废话,你是什么人?李哥是什么人?” 纤夫们嘻嘻哈哈了起来,只当是李启突然想动一下而已,没觉得有什么奇怪。 男人嘛,突然兴起,对着空气打两拳,简直天经地义,不信有人没做过。 但李启却在感慨。 三年多前,他飞机失事,失去意识之后,却发现自己来到了这里,而且还是本体来的,兜里都有个碎了的游戏机和自己的旅行背包,就是里面东西多半都被烧掉了,就剩几块废铁。 自己穿越了,还是带着身体来的。 穿越倒也不是没听过,说好的继承记忆呢?说好的原有身份呢? 啥都没有,连个户籍都没有。 别人有的还带智能手机过去呢,自己这只带了半个游戏机。 好在遇到了当地的纤夫,算是被救了一命,加上自己作为研究员,好歹算是有点脑子,在纤夫里立稳了根基,得到信任之后,又被六叔传授了一些纤夫祖传的练力法门。 不过短短三年,现在已经能抗七八百斤的大包健步如飞,他都怀疑自己还是不是人类?人类能通过锻炼做到这种地步吗? 听六叔说,纤夫的练力法门还是非常粗陋那种,军伍,官府,还有宗派之中的法门才叫高深,不是纤夫们能比得上的。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兴奋无比,觉得自己能靠脑子里的东西成一番大事! 然后就被现实无情的打脸,他才发现,人家这地儿,发达的要命,根本用不上他那点小聪明…… 他擅长的数学,澧州城里就有个门派叫千机门,擅长卜算,门人各个心算分析表格,概率论熟稔的要命。 这里确实没有汽车,但这边的人,靠两条腿都能日行百里,听说富贵人家里还有灵马,一日千里不在话下。 这还是跑山路,这要有条高速路,这马是不是能和F1竞速啊? 是,这里确实没有什么机械,但要那些机械做什么? 这里奇异的规则,让这个世界完全走向了另一条道路,虽然没什么工具,但几乎所有的工具都可以被人力所替代。 货车?纤夫都能七八百斤了,那帮力士,各个都能扛着两三千斤的东西干一天活。 精密机床?李启亲眼看见过一个匠师,一刻钟内,用一根针在大米上雕刻出一副百人斗战图,用来炫耀自己的技术。 搞研究?开玩笑,之前说过的千机门,不说心算能力,听说在澧州上层算不上什么大门派,但李启听他们招揽门人的时候,发现这帮人对概率论与混沌算法的研究甚至远超自己那个世界,他都听不懂。 人的力量,在这个世界被无限放大了,通过“功法”这种玩意儿,人完全取代了所有工具,什么工具都不如人自己好使。 就算是武器,李启相信,哪怕是一整支现代集团军被放到这个世界来,估摸着也会被澧州武备队全歼。 武备队那帮人,他曾经为大人物拉船的时候见过,那时候,武备总兵为船上的官员演武耍乐,手持一柄长刀,一刀将五里宽的澧水断流了几秒钟。 那一幕场景,看的李启做了三个晚上的噩梦。 而且,生产力也完全不差。 说好的异界人脑子都有包,发展一万年还在农耕社会呢? 人家农耕是农耕了,可问题是,你见过亩产三四千斤的稻米?而且还是灵米,能量估计高的吓人,最初李启还没练排波劲的时候,一顿半碗都吃不下,撑得难受。 但现在,一顿三斤只能算半饱。 只是吃不上肉。 因为这世界没什么养殖业,所以肉食基本都靠捕猎,但捕猎的成本又很高,所以只有逢年过节,比如现在开河的时候,能吃上点肉沫和肉汤。 正因为如此,那些纤夫才吃的和饿死鬼一样。 养殖业几乎没有,当初李启也觉得是商机,但尝试了一下他就放弃了。 这个世界,人都那么猛了,那些野兽一个个更是猛得出奇,一头猪和坦克似的,非常难以大规模驯养,李启没见过这世界的老虎,估摸着那玩意儿拆高达应该问题不是很大。 到现在为止,他见过的驯养牲畜,只有码头上偶尔会出现的灵马。 听说还有妖兽灵兽啥的,但那和李启就太远了,他一个纤夫,属于社会最底层,根本没机会见识到。 不是他不上进,最开始的两年,他也没放弃过往上爬,希望自己能成为主角一般的人物。 但是,在这样一个世界,“功法”必然会成为最珍惜的资源。 人们依靠着功法,汇聚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团体。 比如这个澧州城,纤夫帮就有三个,一个是他们排波帮,另外两个叫水马帮和力壮帮,加起来一共七八百个纤夫。 三个帮派,内部功法看守严密至极,只有经历过身家查验,投名状,又要观察很久,才可以赋予修行功法的权力,正式成为帮众。 之后还要发毒誓,立字据不能外传功法,如果有叛徒,不仅会内部惩戒,甚至官府都有明文规定,不准泄露立字据之后的功法,惩罚极重,动辄就流放三万里,也不知道这大陆到底有多大。 这种情况下,各个城市里的小团体按照功法分化人群,各个帮派,群体之间简直固化的难以置信,他根本不可能学到别家的功法。 三年来,除了依靠脑子,在这排波帮之中混到了一个智囊的地位,有一两百个纤夫敬重之外,真的是一事无成。 “唉……”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 碌碌无为,虽然每天能吃米吃饱,但想加点蔬菜就得琢磨琢磨了,至于肉……那就得全靠上面的大人物们赏赐了。 穿越了,生活好像还变差了……除了身体强壮了一些。 哦,不止一些。 只是,有些不甘心。 “李叔,六爷找你!”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孩子,带着另一个看起来四五十岁的纤夫跑了过来,对李启喊道。 这小孩子一边喊,一边流着口水,止都止不住。 看着这小孩的模样,李启乐了,笑着把自己还没喝完的半碗肉汤递了过去:“行了,看你这样子,拿去,记得喝完了要把碗还回去!” 小孩子哇的一声,开心的跳起来,抓起碗,连带着刚刚流出来的口水一并喝了下去,吧唧吧唧嚼着里面的肉沫,甚至都忘了感谢。 倒是那个被称为六叔的老纤夫,看见那小孩子皱了皱眉头,把凳子放在李启身边,然后坐下来:“一年到头都吃不到几回肉,带个路就给他了?” “淋过雨,所以会给别人打伞,挨过饿,才会知道随手一碗汤的珍贵,当初要不是六叔给我一碗汤,我不也死了?”李启随口笑道。 然后,他转向正事:“好了,不谈这个,六叔,找我什么事?” “当初我给的是菜汤!” 六叔咕哝了一句,但也不耽误事,立刻提起正事:“小李,你比较聪明,你帮我琢磨琢磨,咱们好像遇到事儿了。” 第二章 疑点 “遇到事儿了?怎么个说法?”李启甩了甩头,把先前的杂念甩出去,仔细看着眼前的六叔。 六叔,是排波帮的元老,也是大家都尊敬的头领,他处事公道,为人热心,经验老道,所以得到了其他人的一致信任。 这个四五十岁的老人,头发已经花白,背很佝偻,常年拖船导致脊椎有些扭曲,从脖子到背部这一块更是有一条明显的疤痕,一看就知道是被纤绳长年累月摩擦弄出来的。 年老的纤夫多半都有这些身体特征,尤其是扭曲的脊柱更是非常显眼。 以肉身拉拽动辄千吨的大船,不落下点毛病是不可能的。 “开河结束之后,头道有赏赐,但原定的头道不是力壮帮那群人吗?”六叔说道。 “原定有什么用?现在开河都到一半了,咱们头道都拉完了,太守亲眼看着,难不成他们还能抢过来不成?就算是事后报复,力壮帮那群人实力和咱们也就是伯仲之间,这争头道向来是各凭本事,这有什么?”李启不明所以。 如果说这个就叫盯上的话,那几个纤夫帮派可以说是随时随地都在互相盯着了。 本来就是竞争关系,各凭本事罢了。 “是,以前是这样,力壮帮也没能力和咱们开战,不过是丢了一次开河而已,但是刚刚咱们眼线那边有消息,力壮帮的人今天没来看开河。”六叔说道。 这话一说,李启皱起眉头。 他察觉到不对劲了。 “头道是咱们,二道是水马帮,没有三道,但咱们总归是有力竭的人,有需要补上的空缺,力壮帮里总有能补上的,但是他们一个都没来?”李启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 按照惯例,一旦参与了开河,那到最后虽然比不上头道二道,但总归是有赏赐,力壮帮里也有生活困难的,到时候在这里补上一两个伤累的缺口,怎么也能有十几个人能够混到一份赏赐。 所以以往,三个帮派争头道,头道抢不到就二道,二道也没拿到,多半也会有人过来凑热闹,试图混一份赏赐。 可现在,力壮帮一个都不来? 怪不得六叔会急急忙忙的跑过来找他商量对策。 事出反常必有妖。 于是,他一拍手:“六叔,之后轮换,我就不去了,我去力壮帮那边看看。” 六叔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个意思,你聪明,而且搏斗也厉害,排波劲你也练的熟稔,在帮里仅次于我,你去我最放心。” 或许是李启真的有练功的天赋,反正在得到排波劲之后,这两年的时间,他已经比大部分帮众都强了。 加上经受过教育的聪明脑子,他俨然已经成了排波帮的二号人物,仅次于六叔以下。 “那我就先过去了。”李启也不是什么拖延的人,当即立刻起身。 “小心点,注意安全,保住自身最重要。”六叔叮嘱道。 “放心。”李启点了点头,然后快步离开。 语罢,李启快速离开。 ———————— 开河期间,澧州城里,家家户户都在准备东西。 商户备货,小贩备食,都在给通河后的生意忙碌。 开河之后,大鹿国许多城市的货物和商人,都会聚集到澧州州城,借助澧水将其运送到四面八方。 所以,开河,是澧州城一年来最重要的大事,比过年还要重要。 这个时候,整个城市都各有各的事情忙活,所以街道上除了运送货物的力工和传达信息的邮人,几乎看不见别的闲人。 所以当一个纤夫打扮的人在城内游荡,不少人都投来奇异的目光。 不过多半都是好奇,也没人过来多管闲事。 自己的事情都忙不过来,何必管一个纤夫? 倒是李启,他在街上游荡了一会,然后突然拦住一个正在摆摊的小贩:“这位小哥,怎么大家看见我都那么惊讶?” 那个小贩翻白眼,瞟了李启一眼:“你这纤夫,开河不去蹭头道,在街上乱逛,你说为什么看你?” 他说话倒是不客气,因为纤夫可比不过商贩。 商贩们在不同富商的集结下也有自己的商会,这些商会一般都在自己的行业里统一价格,扼杀竞争,刀剪商有自己的行会,铁匠有自己的行会,就连脚夫行商都有组织。 在这个世界,围绕着一部功法,大家都会抱团生存,而纤夫很显然,属于最底层。 “原来是这样,不过今天不是有很多纤夫都在街上吗?为什么独独看我一个?”李启貌似疑惑的挠头。 “你是不是魔怔了?除了你,这街上哪儿还有纤夫啊?行了,不买东西就快走,别耽误我做事,马上开河结束,人都来了,你赔我损失啊?”小贩见李启没有买东西的意思,赶紧摆手,把他打发走了。 李启也立刻退开,不打扰他备货摆摊。 他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和想的一样,正常情况的纤夫们,肯定都在开河现场,不会到处闲逛。 那么,力壮帮的人,既没有去开河现场,也没有在街上逛…… 可见,他们没有出门,窝在一起。 普通的纤夫,大部分都是干一天活吃一天饭,基本不会有积蓄,就算有,数量也不多,支撑不了几天,和李启一样的年轻单身狗还好说,毕竟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还能攒点。 如果是已经成亲了的纤夫,那更是经济压力巨大。 顶着这种压力都要聚集起来不去开河,而且也不在街上晃荡,那这问题可大了去了。 这个时代,两百多个纤夫聚集在一起,还能做什么?难不成开趴体啊? 又不是在成都。 李启果断加快了脚步。 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搞不好就是誓师大会什么的,得赶快去看看虚实。 力壮帮的驻地他知道,就在澧水在城内的一条支流旁边。 澧水支流如毛细血管一样遍布整个城市,好像是江南水乡一般,是整个城市赖以为生的取水地。 他迅速赶到河边,城内四处蔓延的澧水支流依然封冻着,但是上面还有冰层。 这正是他想要的。 根据热岛效应,在居住区的局部温度会比大河边上高上许多。 这代表,这边的冰层更脆弱。 随便找到一条支流,踩了上去,跺了两脚,看了看四周,没人。 很虚。 好事。 猛地一脚踩下去,冰面碎裂。 他果断直接从裂口掉了下去。 澧州城内有三个纤夫帮派。 水马帮的功法擅长耐力,号称耐如牛马,能拉上三个时辰不停歇,而且皮厚,纤绳磨不破皮肤,让他们更加持久。 力壮帮的功法则擅长增加力量,其他两个帮派需要五十人才能拉的船,他们三十个就能拉得动。 至于排波帮的功法…… 听名字也听得出来,排波帮擅水,他们可以在水里拉船,不必站在岸上拉。 李启深吸一口气,运起排波劲,如同一条鱼儿一样,在封冻的水面下迅速移动。 封冻的冰面给了他几乎完美的遮蔽,尽管无法呼吸,但在排波劲的加持下,他能在水里待上两刻钟而不必呼吸。 而他只要五分钟就能游到力壮帮的地盘。 很快,他就到了力壮帮的水域,这里是城里的一条小巷,一条支流从中穿过。 住在这个地方的人都是些穷人,一群裁缝和力壮帮两个势力住在这里,因为这个关系,力壮帮的衣服都要比另外两个帮派好得多。 那帮裁缝也不是好惹的,他们会飞针暗器,和力壮帮关系很好,毕竟两边没有利益冲突,又住在一起,所以结成同盟,互帮互助。 到了这里,李启小心了许多。 他可以看见,冰面上开了一些窟窿,有鱼钩伸下来。 都是泥腿子穷鬼,住在水边,当然要捉点鱼来补贴家用,打点牙祭。 不过都是鱼钩,没有渔网。 因为用渔网捕鱼,是城里鱼档头的专利,谁敢私自用渔船渔网,那就是和全城的鱼档头为敌,那帮子拿鱼叉的渔夫可不是好惹的。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现状,各个团体,各个阶级层层分明。 小心翼翼的躲过鱼钩,他一直游到一个没有窟窿,没有鱼钩,靠近岸边的地方。 侧耳倾听。 又过了半刻钟,李启发现那些鱼钩几乎都没有动弹。 发现了这点之后,他干脆潜水下去,自己抓了一条鱼,靠水性握住,扣着鱼鳃,游到鱼钩边上,把这鱼挂在了钩子上。 鱼唇被刺穿,鱼儿更是疯狂摆动了起来! 拉的鱼线不停伸长,最后甚至拖下来一支竿。 到最后,也没人拉这条鱼上去。 上面没人! 李启刚刚贴着冰面听动静的时候,就一点动静也没听见,同时他也注意到鱼钩并没有摆动,所以才来试探。 这次再一试探,也没有人拉竿,可见上面根本没人。 他又等了一会,再抓住被拖下来的鱼竿,把那条鱼拽了回来,取下鱼钩,又挂到另一根鱼竿上。 多次利用,毕竟抓鱼也很难。 这条鱼被连续挂了三次,嘴都成筛子了,这才终于摆脱魔掌,惊恐的逃离! 杀鱼不过一刀,没见过挂三次的! 倒是李启,终于要憋不住了。 两刻钟的时间快到了,他也在冰水里冻得手足僵硬,脸色青紫。 哪怕有排波劲护体,也快到极限了。 再三确认上头没人,他找到一个钓鱼的冰洞,飞快从里面一跃而出,然后半点不耽搁,一个翻滚,冲向岸边。 原本是打算,如果有人在这里驻守,那就从另一边打破冰面,闹出动静调虎离山。 不过既然没人,那不如干脆就上去。 他速度很快,而且冰面滑溜,所以呲溜一下就梭过去了。 进到巷子里,他马上跳起来,一边注意着周围,一边朝着力壮帮的驻地跑过去。 这里都是民居,但似乎没什么人,和刚才的估计一样,他们的人都聚集在一起了,所以这些外围的民居并没有什么人。 主要注意那些裁缝就好,所以他刻意避开了裁缝们的房屋,尽可能的在狭缝中行走。 街道上无人,他又小心,所以走了一路,也没被人发现,顺顺利利的来到了力壮帮平素里集合商谈的广场。 说是广场,其实就是力壮帮帮主房前的一片空地,约莫六七十个平方,平素里用来给大家晒鱼晾衣,有事的时候就聚集起来在这里商议。 毕竟,这片小巷,也就这里能容得下一两百个壮汉了。 李启小心翼翼的靠拢,身体藏在墙壁后面,竖起耳朵,倾听广场上的声音。 广场上确实有声音,纤夫们都聚集在这里。 有一些纤夫正在交谈,不过并没有压低声音。 毕竟只是纤夫,不可能有很好的纪律,一堆人聚在一起不说话,连大学生都做不到,怎么可能要求纤夫们做到呢? 李启正是知道这点,所以才连看都不看,直接藏起来侧耳倾听。 顺便,他还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蒙在脸上,只露出两个眼睛。 靠的比较近的一些力壮帮纤夫正在大声谈论着今天的事情。 “你说,那个方士说话真的可信吗?” “这话你都问了四遍了,老大都信了,你不信能怎么样?” “你们两个真是,亲眼看见的还能不信?那可是术法啊!比咱们炼体的功法可不知道强多少,有机会学术法,你们还抱怨什么?” “今天可是开河!开河都不去,万一那个方士骗咱们呢?那不是白白亏了赏赐?” “别说了,出来了出来了!” 这话一说,李启马上听见一堆人起身的声音,还听见有开关门的声音。 这次自己来的真巧,方士……力壮帮和方士有牵扯?那方士承诺教给力壮帮术法? 怎么可能! 李启可是很清楚这个世界,对于“功法”这种东西看的有多重。 每一门功法,哪怕是最粗劣的功法,都是足以传家立业的珍贵宝物! 所以,听见这话之后,就连他都忍不住从小巷中探头出来,看向不远处的空地。 空地之中不出所料,站着一堆大汉,团团包围,一帮人都紧紧盯着空地中心的两个人。 一个壮汉,李启认识,是力壮帮的帮主。 一个年轻小生,衣服是棉布,和纤夫的麻布完全不同。 而这个年轻小生,手里居然举着一个李启很熟悉的东西。 那他妈不是老子的游戏机吗!?这半个怎么在这儿!? (新书请多多支持,点个收藏吧!) 第三章 进度 那个面容白净,穿着棉布衣衫的年轻小生,手里举起来的,赫然就是李启当初丢掉的半个游戏机! 然后,他更惊讶的是,力壮帮里,又走出来一个大汉,又从怀里掏出了另外半个! 卧槽!自己家被偷了?! 这帮人去自己家里,把自己的游戏机偷出来了? 虽然这玩意儿已经坏掉了,甚至自己找到的时候,也只剩下半块,但作为自己的念想,他一直留在身边,保存在房子里。 力壮帮居然趁着开河,排波帮家里没人,找人偷出来了? 自己的游戏机有什么秘密?怎么丢掉的半块都被人找回来了,自己屋子里的半块也被偷了? 找死吗?!那玩意儿不仅没用,而且要是报官,被抓了,可是要被重罚的。 这个世界的捕快可不是吃素的,一个个飞天遁地,卜算寻踪,业务能力强得很,平时和他们较劲的贼,打底也得是盗圣白展堂那个水平。 区区纤夫,敢于偷盗,肯定是要被抓起来当典型的。 对于自己穿越的事情,他一向守口如瓶,但此刻看来……好像有点不对劲啊。 他小心翼翼的不发出声音,双眼却死死盯着那个年轻小生。 那个人两只手举着拼好的游戏机,又看向众人: “诸位可知我为何要来这里,又为何要悬赏,许诺以一门术法,让你们去为我拿来这古怪物什?”那个年轻小生举着游戏机说道。 下面的大汉刷刷刷的摇头,就连年轻小生身边的力壮帮帮主也不例外。 那年轻小生看着他们摇头,表情带上了些许优越感。 “我等逐道之人,有的追逐天道,掌自然之力,握地火水风,弹指间呼风唤雨,挥手则凝土为钢,知天机而晓得失,趋吉避凶,无灾无劫。” “有的追逐人道,聚万众一心,弄天下人运,踏飒中万军披靡,坐殿上享天下供养,能立国而成神朝,取众力为自身,世间诸国,皆人道者。” “还有的追逐理道,寻器物运转之理,取理为己用,攻伐造兵械机关,防守筑雄关高城,分辨规律,洞察真相,是谓“理清万物”,以理而辨清万物者也。” 他侃侃而谈,表情得意。 不过他刚想继续说下去,却看见了周围的壮汉全都一脸懵逼,满脸都是痴痴傻傻,不知所谓的表情。 他原本的得意和骄傲一下就泄掉了,垮下了脸,叹了口气:“唉,算了,汝等蠢笨如猪狗,自然不懂这其中大义。” 然后,他重新恢复了平静的表情,举了举游戏机:“不过,虽然汝等如牲畜般只懂得卖力,我却也不愿意蒙骗你们,此乃诸道中一道所生之物,名为‘外道’。” “诸道之中,天道最高,统领万道,然则有一道,不服天道管辖,也不知从何而来,理道也不能理其规律,这一道,就被命名为外道。” “三年多前,我在山中,通过卜算测得有异样,不过外道之物奇诡莫测,卜算之法难以寻觅其踪迹。” “于是,我花费两年半,起了一次大祭,如此才算到你们力壮帮,大祭结果暗示我,力壮帮可以为我取得一件外道之物,于是我便下山,让你们代劳,用人力为我寻找。” “这便是先前几个月,你们都要去搜山的原因,也是你们拿不到开河资格的原因,毕竟,你们的精力都在帮我寻找东西上,之前不说,只是担心你们泄露消息罢了。” 他对着力壮帮的壮汉们解释。 但是在另外一边,听着这一切的李启,简直惊呆了。 力壮帮拿不到开河资格,原来是这个人指使的? 外道?那他妈的不就是穿越者!?这人是占卜到了自己的存在?卧槽,那自己岂不是危险的要命!? 等等,冷静下来,他刚刚还说了“外道之物奇诡莫测,卜算之法难以寻觅其踪迹”,正是因为这样,他只是测算到了有外道之物存在,但是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子。 甚至光是算游戏机,他也只是有一点点异样,后来又花了整整两年半起了一次大祭,才确定了‘力壮帮’这么一个线索。 虽然不知道大祭是什么,但单单要花费两年半,就肯定不是什么轻松的活计。 这样看来,自己穿越者这件事应该没有暴露? 且不说那些,暂且再看看。 游戏机他是知道根底的,那玩意儿就是个破烂,除了外道之物这一个属性之外根本没用,主板都断了,能有啥用?一个收藏品罢了。 但是,那个年轻小生给力壮帮的术法,却搞不好会影响到以后城内纤夫三帮的格局,他需要在这里起码探听到些底细才行。 而且……这还是他头一次真正接触到这个世界除了最底层以外的面貌。 诸道之说,他从未听过,这三年一直当纤夫,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太少太少了,局限于社会最底层,连吃菜都要考虑考虑,吃肉更是只能靠赏赐。 他不想在纤夫帮里干一辈子。 不过,李启这边的心理活动根本没人在意,倒是那个年轻小生,絮絮叨叨的说完了自己为什么找力壮帮之后,喜滋滋的将游戏机收起。 “咳咳,我等行巫道者,不可忤逆本心,我本心纯善坦诚,所以不愿意隐瞒你们,所以我在这里将驱使你们的事情说出,也不会吝啬应该给你的报酬。” “这门术法,就是你们的报酬。”那年轻小生轻轻一挥手,却看见他手中凝聚一道紫光。 在目睹那道紫光之后,李启突然感觉大脑一阵轰隆作响! 就像是一柄大锤砸在了他的脑袋上,他双眼刹那之间金星乱冒,强烈的呕吐感袭来,双腿一软,直接滑倒在地,从墙角跌了出来! 糟了! 这一下把他吓出一身冷汗,虽然依然头痛剧烈,但他还是强行抬头,想要站起来。 只是,他抬头一看,却发现,其他的那些壮汉都和他一样,纷纷抱着头在地上痛嚎,甚至是打滚,而那个年轻小生已经转过身,准备回房。 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 机会! 哪怕痛的冷汗直流,眼前发黑,他马上强撑着身体,顶着仿佛是要被煮沸了的大脑,跌跌撞撞的朝着不远处跑去。 但走之前,他又往回看了一眼。 这一眼,正好看见,力壮帮的帮主,在地上打滚的时候,和李启对视了一眼。 “有人!”他挣扎着怒吼! 而李启这边,危险和恐惧席卷了他的全身,以至于他甚至无法维持思考,只记得一件事。 快跑!快跑!不然就跑不了了! 跌跌撞撞,一路狂奔,甚至在路上撞翻了不少人,不知道几个路人破口大骂。 甚至还有个壮汉,被撞了之后,直接给了他一拳,把他打翻在地,半个脸都肿起来了。 但李启恍若未觉,在地上爬行着,双目无神,嘴里只是呢喃着:“跑……快跑……” 那壮汉还想再打,却看见这一幕,愤怒变成嫌恶,啐了一口:“呸,原来是个疯子,大爷不与你计较。” 说完,他又踹了一脚,然后扬长而去。 李启却根本没有感觉。 因为他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了。 他现在的感觉,就像是有人用铁钩,从鼻子,耳朵这些开孔里刺进去,然后一点点将脑浆刮出来。 几乎是无法想象的痛苦,将他的神智完全摧毁,除了“逃命”这么个想法之外,他已经没办法思考了。 就这样,可以算得上连滚带爬的冲回了岸边。 二道还没结束,所以排波帮的人还在那里。 他勉勉强强跑到这里,然后跌倒在地上,滚了两圈。 “李哥!?”有人率先发现了他。 “李哥受伤了!快去叫六叔。”一个纤夫立刻说道。 到了这里,李启才终于松了口气,紧绷的弦刚一放松,强烈的晕眩感袭来,直接将他拖入了昏迷的深渊。 眼前一片漆黑。 身体像是被巨石压住了一般,动弹不得。 眼前突然刷出一条条数据流。 之前倒也学过编程,依稀记得……这好像是调用内存加载? 为什么……眼前会看见数据流? 迷迷糊糊间,李启微弱的意识冒出了疑惑。 但那些数据飞快掠过,然后消失不见。 最后,一连串报错信息传来! 整个数据流直接变成了红色,刷刷刷刷的在脑海里堆积,直接占满了他的视线。 然后,一个大大的error占据了他的所有思绪。 “呃——!啊!”这种感觉让他痛嚎出声! 接着,一切感觉戛然而止,他猛地翻身起来,浑身冷汗淋漓,衣衫湿透,仿佛刚刚从水里出来一般。 “李哥醒了!水,拿水来!”一个纤夫大喊道。 “水你个头,肉汤,肉汤!”六叔则在旁边敲了一下那个人,对旁边的纤夫喊道。 “对对对,肉汤,把汤端过来!”那人连忙说道。 一碗肉汤被一双双手传递着,尽管纤夫们还是不住的咽口水,但还是迅速的传到了李启的手上。 而李启,目光惊骇,手足无措,抖的甚至接不住碗。 眼看汤就要撒了,六叔马上伸手,接过来,然后递到他嘴边。 李启下意识的吨吨吨,连汤带肉喝了个干净,体力和水分都得到了补充,总算是恢复了些许气力。 见状,六叔搀扶着李启,对其他纤夫挥了挥手:“别围着看了,臭气熏天的!都让出空地来,让风进来吹吹,闲的没事儿就去守二道,马上要咱们接了,别耽误正事。” 其他纤夫闻言,虽然也有些担心,不过还是按照六叔说的,全都往外走去。 六叔则搀扶着李启,将他慢慢扶到了河边码头的棚子里面,这是渔家用来休息的地方。 “怎么回事?怎么搞成这样?”扶进去之后,他焦急的问李启。 因为现在的李启,表情骇然,脸还肿了半边,浑身上下都是灰尘,像是一路打滚滚回来的一样。 李启这个年轻人他知道,虽然来历不明,但做事稳重,头脑聪慧,能说出很多道理,天赋也很强,两年就把排波劲练至大成了,很多练了十年的老纤夫都做不到。 虽然排波劲这门功法很粗劣,只有一层就到头了,可毕竟是功法,两年就大成,还是六叔看过的最有天赋的人了。 就这样的人,怎么会被吓成这样? 但是李启却没有回答他。 因为在他的眼里,世界变了。 他没有看六叔,而是双目死死的看着外面的开河现场。 开河的大船下,一个非常突兀的,设计风格非常土鳖的框出现在了下面。 还写着一行汉字: “开河仪式,进度百分之四十六。” 和这一行字相呼应的,那个框框里面,还有一个进度条,里面的进度恰好走到一半少一点的地步。 他又看向另一边喝汤的纤夫。 纤夫下面冒出一行字,和同样土鳖的框。 “进食,进度百分之八十四。” 框里也同样有一样的进度条,并且,飞快的走完了,变成了百分之百。 在进度条变成百分之百的同时,那个纤夫刚刚好将肉汤喝完。 然后,他把碗一放,长舒一口气。 纤夫头上的进度条,变成了“休息,进度百分之一。” “小李?李启?”这时候,李启的眼前出现了六叔的脸,他凑到了李启面前,表情担忧,眉头紧蹙。 李启可以清晰的看见,六叔的头上有个和之前两个一模一样的进度条。 “察言观色,进度百分之二十一。” 那个框里,赫然显示着六叔现在正在做的事情! “小李?”六叔加大了音量。 “诶!”李启连忙回答道,他压下了自己心中的疑惑,暂时没有去追究自己眼前冒出来的是什么。 “怎么回事?你遇到什么了?受伤了吗?”看见李启终于回话了,六叔连忙问道。 “没,没有,我没事。”李启站起来,一边摇头,走向棚子边,看向周围,然后问:“我昏迷多久了?有没有人追过来?” “你就昏了一刻钟不到,倒是没有人追过来,你是被力壮帮发现了?” “是,我看见,力壮帮不知道怎么勾搭上的一个高人,传授给了他们一门新的术法!”李启说道。 术法! 听见这两个字,六叔的脸唰一下就白了。 第四章 太守 一门术法!? “你确定是一门术法?”六叔脸上的表情都僵住了。 “嗯,一门术法,但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好像也学到了?”李启揉了揉脑袋。 是的,除了脑子里莫名其妙多出来的那个进度条之外,他还多出了另一份记忆。 不对,不能说是记忆,因为里面没有任何形象的文字,图案之类的东西,更像是一种……感悟? “你也学到了?能教给帮里的吗?”六叔原本沮丧的表情,突然变成惊喜了。 “我不知道……我还用不出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好像是一种感受,没有文字,我也描述不出来,给我一点时间。”李启不知道该怎么说。 “应该是神意传承,你说不来是很正常的。”六叔却点了点头,认可了李启的说法。 “六叔你知道啊?”李启愕然。 “你当排波帮是谁建立的?排波劲又是谁第一个带到这里来的?”六叔笑了笑说道。 随后,他又安抚李启:“没事,神意传承拿到了,咱们就算白赚了,就是有个问题,力壮帮是怎么傍上高人的?” 李启则解释道“我在旁边听说了,说是高人占卜到力壮帮可以帮他拿到一件‘外道之物’,所以雇佣力壮帮去寻找,而且还真找到了,所以那位高人奖赏了他们一门术法,我恰好撞见这一幕,好像也被影响到了,六叔,神意传承是什么?” 再度确认了李启掌握了神意传承,六叔脸色彻底放松,他先是看了看周围,确认没人偷听后,再继续说道:“神意传承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那就像是把一本书丢进你脑子里,你只要时常训练,就能学会里面的功法,我以前也有机缘,学会了排波劲,这才有了排波帮。” “你会教我们,对吧?”六叔问道,面色有些紧张。 虽然他很信任李启,但……那毕竟是术法啊。 “放心,我学会之后,不会忘了帮里人。”李启连忙承诺道。 排波帮怎么也教了他排波劲,最开始也是六叔救了他,他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也不至于私藏一门术法。 再说,教给帮里,帮内实力更强,说不定可以做其他生意,那时候也能活的更好,合则两利的事情,没必要藏私。 “那就好,开河你不用去了,我们帮你扛起来,你的那份赏赐也不会少,现在回去,好好琢磨你脑中的神意,看看能不能得到术法。”六叔一挥手,准备让李启回去。 但李启却摇了摇头:“不可,现在不能回去。” “我虽然蒙了面,但力壮帮确实有人看见了我,他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他们肯定会追过来,到时候发现有人没去开河,一定会和我们一样发现不对劲的。”李启说道。 自己等人因为力壮帮没来开河,所以找了过去,力壮帮的人也不傻,肯定也能察觉到回去的人有问题。 “所以,咱们还是照常开河,之前你们围上来救我,就说对外说我得了风寒热病,突然晕倒,是去救他的,口径一定要一致,六叔你亲自去嘱咐他们,记住,咱们今天没人出去,我是得了热病才晕倒的。” “对对对,是我着急了,就按你说的办!你先休息,我去和他们说。”六叔连连点头,然后立刻从棚子里走出去,快步走向排波帮的众人。 而李启,则摇了摇头,重新坐了下来。 一直到下一次开河接力。 整整一天,他都继续开河事业,拉了一天的船,格外卖力。 一直到傍晚,在城内的澧水,冰被压的粉碎,水流动弹了起来,开河结束了。 但是他没有表现出什么。 这一天下来,他已经意识到了…… 恐怕,自己脑袋里的,就是自己的游戏机仅存的那一小点了。 所谓的“外道之物”,就是那个进度条。 这是他的猜测,不一定对,但他思索了一天,应该是这样。 估计这或许是某个残留的游戏进度条?是自己游戏机仅存的一点东西? 妈的,如果游戏机是好的,他现在是不是就有系统了?而不是只有这么一个好像用处不大的进度条? 不过抱怨也没用,还是接受现实比较好。 至于脑子里的那个奇怪“感悟”,他也看清楚了那是什么。 怎么看清楚的? 当然是,只需要注意那段感悟,进度条就会在眼前弹出来: “正在学习:牛力术,进度百分之一。” 原来这段感悟,名字叫牛力术? 以术为后缀,看起来确实是术法。 原本是0%的,但他尝试了一下,好像只需要沉浸在其中,随着里面的律动而逐渐运动身体,就能开始逐渐领悟其中的方法。 他就这么沉浸感悟里,利用其中好似“本能”一样的东西,运用在拉船上面,拉了一整天,终于变成了1%。 “开河结束了,纤夫到此处来,太守大人要亲自给你们赏赐!”一个吏员站在河边,对一帮累成狗的纤夫喊道。 纤夫们听见这话,哪怕汗流浃背,累成死狗,也纷纷爬了起来。 累了一天,甚至是之前为了争抢开河更是付出良多,不就是为了今天的赏赐吗! 现在还不能通船,因为只是这一段的冰被压碎了而已,整条澧水长不知几千里,怎么可能全部通船? 开河,只是个仪式而已,是祈祷河水尽快解冻的仪式。 不过,开河仪式之后,一般也就七八天,就会全河通船了。 而李启,也抛掉那些多余的想法,赶紧跑过去,站成一堆。 他并不着急,能多拖一会,那就多拖一会。 毕竟,开河期间,澧州武备队在这里,澧州太守也在这里,那个之前看见的年轻男人,应该不敢来造次吧? 虽然知道这样其实没什么用,对方真想找自己麻烦,那谁也救不了他,但没办法,能躲一会是一会是吧? 周围有很多人,约莫上万,就在澧水河边,排了足足两三里远。 赢开河仪式不是只有纤夫,还有水手,有船工,有纺织娘等等等等,约莫几十个团体,凑在一起才能举行完整的开河。 所以在仪式结束之后,澧州太守会在仪仗之下,绕河一圈,将河周围一圈参加仪式的人,都赏赐一遍。 李启也看着自己眼前的开河仪式进度条,来到了97%。 估计赏赐完了,就会变成一百了。 “太守尊驾已至!拜!”一个吏员高声喊道。 随着一声令下,河边一众人,纷纷两腿跪倒,澧水三里范围,沿途的上万人,像是被风吹过的麦田一般,唰的一下齐齐伏倒在地! 一州太守,就有如此威势。 擂鼓,车架,仪仗,旗帜。 最开始,是一行黑甲武士在前,一个个身高八尺,壮硕无比,目光冰冷,看纤夫们如同猪狗一般,毫不在意,只是默默举着长戟,在前引路。 李启参加了两次开河,自然也明白这是什么。 这就是澧州的武备队。 每一个人都是人形高达,李启亲眼看见过武备队总兵一刀斩断澧水,让一江之水整整停顿数秒钟。 黑甲武士开路,身后便是车架。 车架华贵,上面镌刻着山川河流,丹霞层亘,峭石夹立,岚光掩映,石色欲飞,无数山川之后,双阙对峙,层崖外绕,有一条大河穿越而过。 如果稍稍注意一点,就可以发现,车架上,乃是澧州的堪舆图。 太守在这车架之上,一位身高九尺,容貌迤逦的男人在上面驾车,缓缓行驶过澧水河畔。 每走过一处,他便念诵一道祭文,然后便有吏员上前,放下赏赐。 一路走来,走到李启这边的纤夫面前。 车架上传来声音,中气十足:“青华宫中,有澧水之神,部四十二曹,偕九千万众,掌管澧水万里万灵之事,尔等纤夫,是其一曹,拉船行舟,上解天灾,下济幽扃,今开河盛典,尔等炁解厄水,消愆灭罪,当赏!” 随着这段祭文,三个吏员上前,拖上来九头肥猪,九网鲜鱼,两捧铜钱,还有两块刚刚从河里捞出来的坚冰,放到跪伏着的水马帮帮主和六叔面前。 猪估摸着得有一两千斤,黑毛尖牙,身上刚毛看着就知道刀枪不入,但现在却被捆的严严实实,动弹不得。 鱼也是一尾接近半米,甚至还有的长有利齿,一看就知道凶暴无比。 两边一帮一半,身为头道的排波帮多得余下的一份,拿五头猪,五网鱼。 两个帮派拿好赏赐,但都没离开。 因为要等到所有赏赐结束之后,才可以一起离开。 “怎么回事……?”本来只是想混一段安稳时间的李启,却又看见,太守的车架上冒出来一个进度条:‘仪式强化:百分之九十。’ 这个进度条进展极快,在赏赐完了纤夫帮派之后,就结束了。 李启没有继续低头,而是继续盯着看。 然后,他亲眼看见,每赏赐一个人,念诵一次不同的祭文,这个仪式强化的进度条就会出现一次。 所有的赏赐发完。 太守的车架离开,从头到尾一言不发,也不曾露面。 但李启却突然想到了一点。 是那个年轻小生所说的:“人道之法,聚众人为己用,世间诸国,皆人道也。” 这种祭祀仪式,是人道中的一种吗? 李启这么猜测到。 然后,他又看向澧水。 这一次,他愕然的发现,澧水上面挂着一个进度条。 “开河仪式:进度百分之九十九。” “还没完?怎么回事?”他意外的发现了这一点。 以往,所有赏赐都结束之后,开河仪式也就完了,其他人都可以散了。 如果不是进度条提醒,他还是头一次注意到,原来开河仪式到现在,还没有完。 这时候,有一个纤夫上来叫李启。 “李哥,走!今晚还得找屠户杀猪呢!” “今天这五头肥猪,还有大鱼,绝对够咱们一年的了!” 纤夫们兴高采烈,有的准备拿鱼回家,还有十几个则扛起肥猪,准备搬去屠户那里杀猪。 这个世界,杀猪可是个技术活,这些纤夫就算拿着砍刀,也砍不破这种大猪的毛皮,须得去找专门的屠户,他们的功法势大力沉,又精通猪羊的要害,只有他们才能砍死这种肥猪,然后卸出肉来。 因此,屠户也是组成了一个小集团。 这个世界,几乎每个人,都必然隶属于一个个以功法为核心的小团体。 “你们先回去,我就不去了。”李启突然说道。 “啊?不去?那李哥你要去哪儿?一会儿澧水旁边可是要赶人了。”有纤夫疑惑。 但是这时候,六叔走出来给了他一脚:“问那么多干嘛!我给小李安排了事情,你们这些猪头问什么问!走,家里婆娘还等着肉下锅呢!” 六叔这么一说,其他人也就不问了,他们的心思纷纷飞到了肥猪和鲜鱼身上。 平时可吃不上这些! 鱼倒是能抓到,但抓到的都是些小鱼,可眼前这些大鱼,在水里力量大的吓人,如果功法不精,被拍一下能直接闭过气去,也不是这些纤夫能常吃到的美味。 所以他们一个个簇拥着六叔和猪鱼,兴高采烈的走了。 六叔也没问李启到底要做什么。 毕竟,现在的李启还背着任务呢,应该是关于这方面的事情。 这也是小团体的好处。 在这里,个人离开了团体就什么也不是,所以规矩和信任就尤为重要,在李启做出承诺之后,六叔毫不犹豫的就给了他对等的信任。 李启看着他们离开之后,也准备往外走。 不走不行,就和之前那个纤夫说的一样,不走会赶人的。 开河之后,不许人留下。 正是这个规矩,加上进度条上,始终不变的99%,让李启生疑了。 人道法门……靠仪式强化自身? 开河仪式没完,太守却开始赶人了。 这让李启升起了一个疯狂的念头。 他是不是可以分润一下开河仪式!? 要知道,他可是开河头道的参与者,也是这个仪式的一部分。 现在他偷学了力壮帮的术法,按照这个世界的惯例,可是必杀之人! 再说了,他不想一辈子都是纤夫! 突然觉醒的金手指,还有脑子里的术法,都让李启萌生了搏一搏这个想法! 第五章 祭祀 仪式真的有效果吗? 应该是有的,不然的话,进度条上不应该有“仪式强化”四个字。 留下来,真的能分润仪式的效果吗? 不知道,这个李启完全不明白了,他就是单纯的赌一赌而已。 浑浑噩噩一生,当个纤夫,出卖苦力度过一生。 他不想这样。 —————————— 此时此刻,在另外一边。 澧水的观河楼上。 为了随时随地能够监控水势,更可以一览城内,所以在河畔,有一座观河楼。 楼高百丈,耸立高空,就算是现代的摩天大楼都很少有这个高度。 下层是酒楼勾栏,但到三十丈后就闲人免进,至于顶楼,平时由河道官管理,负责河道管理,来往船只的监察,掌理疏浚堤防之事。 澧州之繁华,全仰赖澧水。 澧水安危,关乎一州生计,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所以平素,观河楼上层除了司职观河的官员之外,不会有任何外人出现。 但今日,观河楼上,却摆上了一重重祭坛,又九位带着面具,穿着古怪的巫觋。 这些巫觋身上穿着的是着荷叶和水草,头戴莲冠,又在脸上画着七色异彩,扭动身躯,口中念念有词。 祭坛与巫觋中间,是一个披头散发,手拿着一把木桨,穿着简单宽松袍子的男人。 他在诸多祭坛的环绕下,口中吟诵道:“天地有距,各生资粮,唐之匠,东之角,西之金,南之角,北之矿,在其地而弗能为良,需迁乎他处,此谓流通之利!” “嗟呼!澧水之神,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作舟以行水,部九千万众,行通万里,其功无量,民所瞻仰也!” 他高呼祭辞,一边舞动舟桨。 旁边的巫觋们,则拿起鼓槌,纷纷用力捶打用鳄皮制作的鼍鼓。 鳄鱼,古称鼍,其皮能制鼓,鼓打可取悦水神。 随着这一通折腾,然后……却看见,整个澧州城,都隐隐有一种奇异的能量升腾了起来。 与之相随的,还有祭坛之中突然涌出潺潺水流。 这些水流,涌向了中间,拿着船桨的男人。 男人则继续高呼:“立春之际,天时以生!调和冷暖,自然随意,开神悦体,荡除心垢,清明澄洁,净若无形,宝沙映彻,无深不照!转相灌注,去我之菑!”(菑:zi,指灾殃。) 他被水流淹没。 而四周的巫觋们则停了下来,满身大汗,瘫坐在地上休息。 他们的舞蹈看起来并不怎么累人,但看他们现在这个样子,仿佛是连续十天都没有休息了一般,连肌肉都在忍不住的痉挛,汗水如泉涌,瘫在地上动弹不得。 这时候,一个年轻小生走了出来。 如果李启在这里,绝对能够认出,这就是和‘力壮帮’在一起的那个年轻小生!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郡守大人每年主持祭典都如此尽心尽力,国君知道了一定很欣喜。”年轻小生看着被水流裹住的男人,如此说道。 “祝先生何出此言,祭祀是巫道之本,大鹿国以巫道立国,尊鬼神之法,又怎么可能不对祭祀上心呢?”郡守在水中漂浮着,却能够正常言语。 仔细一看,他胸膛甚至还在起伏,明显是在呼吸。 在水里,依然在呼吸。 “巫道立国?但却不设巫祝,不设大卜,宫中无有眡祲(shì jìn,望气占卜之人),占梦,筮人,却设立郡县,立郡守县令,尊君王,设官僚,这是巫道,还是人道?”被称为祝先生的年轻小生笑着说道。 但郡守听见这话,却笑不出来,表情一下就微妙了起来。 “祝先生这话重了,大鹿国当然是以巫道为本,只是人道法门善于汇聚众生之力,若想国家扩大强盛,须得借人道之皮而已。”郡守立刻辩解道。 “那样就最好了。”祝先生点点头,看起来还想说些什么。 但郡守却不想让他再说了,所以连忙接话:“祝先生,听说你最近和黔首白丁走的很近,常在贫民之中出入,这是为何?” “我前些年大祭,卜出结果,澧州城将有一件外道之物出现,所以让他们去寻找而已。”祝先生摆摆手,并没有对这件小事多说什么。 “外道之物虽有些奇异,但多半都是废品,无甚用处,先生用大祭来搜寻这个,未免有些……奢侈了。”郡守提醒了一句。 “没什么,起祭是为了占卜吉凶,并非为了专门寻找,不过一意外所得罢了。”祝先生似乎随口答道。 然后,他没等郡守继续开口,突然表情变的疑惑起来:“郡守,我看你的祭典,怎么好像力量有些减弱了?” “已经到祭典末端,减弱也是常事,平素也会有所波动。”郡守似乎不是很在意,他不再言语,而是沉浸在水流之中,开始汲取其中的力量。 确实减弱了,不过,大概也就万分之一不到,属于正常波动范畴。 只是祝先生,若有所思的朝着楼下看了一眼。 而在楼下,角落之中。 李启正摆着一个古怪的姿势,念诵祭文。 祭文哪儿来的?当然是郡守念过的! 就是那段:青华宫中,有澧水之神,部四十二曹,偕九千万众,掌管澧水万里万灵之事,尔等纤夫,是其一曹,拉船行舟,上解天灾,下济幽扃,今开河盛典,尔等炁解厄水,消愆灭罪,当赏。 这个世界,不知道为什么,用的是类似汉字的文字,他多少有点文化,所以听得懂。 所以,他稍作修改,改成了:我等纤夫,是其一曹,尽心拉船,然后又将后面的改成:今开河盛典,我曹炁解厄水,消愆灭罪,请赏! 有没有用? 当然有用! 因为进度条动了! 他之前尝试了很多次,逐字修改,包括身体的动作,都改了很多遍,原本他是站着干等,发现完全没用。 甚至开河仪式进度条到了99.6%,他都没有半点分润的意思。 然后,李启立刻开始尝试别的。 他改变姿势,修改祭辞,尝试了很多次,都没什么用处。 因为他已经意识到了进度条的其中一个作用,那就是确定某个东西有没有用! 有用,那就肯定会出现进度条描述进度! 他尝试了整整三刻钟,终于,发现五体投地,面对澧水,口呼祭辞祈求的时候,进度:“仪式强化,百分之一。”终于弹出来了! 就在他终于尝试出了方法的时候,开河仪式的进度条,已经来到了99.8% (新书求票,求收藏) 第六章 偷袭 李启也仿佛像是一个巫觋一般,念念有词,姿势古怪。 但不得不说,这样做真的有用! 不知道从何而来的水流,开始汇入李启的身体。 水流就像是冬日冰柱融化的滴水一样,加起来也不过二十毫升,细的和线一样。 然而,这些水流,却让李启浑身舒适。 他感觉神魂被荡涤,身躯被洗净。 腹心,四肢,头脑,都如流水之隅,被潺潺水流冲刷,一切污垢都被冲走。 流水还带来了丰饶的生命气息,让他的因为没多少肉食,所以不是那么强壮的身躯逐渐鼓胀起来。 李启感觉到了一阵舒爽,他看向自己的身体,却突然看见了两个进度条。 仪式强化:百分之九十二。 牛力术进度:百分之百。 不知道为什么,牛力术的那个什么神意传承学习进度,突然就满了。 或许是祭典分润的效果,但不管怎样,李启的脑袋里轰然作响,关于牛力术的种种要点,居然直接学会了! 真的就是凭空多出来的记忆,好像是突然多出了十年功力一般。 就像是玩游戏,点了一本技能书,进度条读完之后,就直接炉火纯青一般。 神意传承能做到这种地步? 可是,看六叔的模样,绝对没有这种效果。 为什么他敢这么笃定呢?因为六叔的排波劲远远不如他,而六叔的排波劲,据他自己说,自己的排波劲就是神意传承而来的。 六叔也是承受了神意传承,但排波劲却不如李启自己练了两年的成果。 可见,神意传承应该也不能直接让人精通。 可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他内心很清晰的知道,自己已经把牛力术练到精通了! “进度条的效果?进度条满了,就直接学会了?”他忍不住猜测道。 现在样本还太少,不能确定,也有可能是祭典的效果。 不过,他心里还是欣喜,这一次赌对了! 他赶紧起身,一溜小跑的想要离开。 祭典之后是会赶人的,他是偷溜进来的,虽然防守并不严密,但夜晚也有打更人巡逻,得趁着人没看见,赶紧溜走。 穿过街巷,走过拐角,他小心翼翼的朝着家里走去。 又拐过一个弯,突然,李启的面前出现一条棍影。 他经验不足,又是突遭偷袭,虽然因为小心反应了过来,却只来得及闪躲一半,被这一棒子狠狠的打在了肩膀上! 一阵闷响,木棒竟然直接折断,李启也痛哼一声,半边身子都软了! 而且,那人毫不犹豫,竟然再度挥棒! 李启甚至还感觉到,自己身后好像也有人! 他半边身子都被痛麻了,半蹲在地上,几乎丧失了反抗能力。 正常人被人猛抽一棍,只会是这个反应,如果不是李启反应过来闪了一下,这一棒子敲在脑袋上,那肯定是瞬间失去意识。 就算练过排波劲,身体没那么脆弱,但对方的力气也大的不可思议,那木棍很明显是用造船的铁木剩下的边角料,硬如金铁,居然一棒直接打断了! 但还没完,黑暗之中,又是一棒,全力挥出的木棍发出呼呼风声,直接奔向李启。 与此同时,李启清晰的看见,黑暗之中,有两个进度条,显示的都是‘攻击’。 真的有两个人! 然后,他的身体像是变得不属于自己了一般。 皮肤开始变硬,变得像是鞣制过的皮革一样,不仅失去了弹性,而且就连感知都好像迟钝了,甚至使劲儿掐都感觉不到。 肌肉开始鼓动,一股热气蹿到头脑上! 砰!木棍狠狠的打在他身上,而这次,只有木棍破碎。 这一棒子敲上来,身体却不觉得疼痛,力道涌入,李启却忍不住喘息。 只见两条白柱从鼻孔喷出,大量白色气体从他体内释放,直接笼罩了袭击者的躯体,让他一时之间被唬住了眼睛。 白柱力量相当强劲,甚至就连墙角的余灰也被热流吹散。 李启突然感觉自己好强壮,好像能日穿墙。 牛力术启动,他的身躯内像是被塞进了一头蛮牛,肉眼可见的膨胀了起来。 然后就是一拳! 眼前拿木棍那人,刚刚被呼出的白气蒙了眼,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毫无防备,正正被打中一拳。 只听见喀拉一声,那人瞪大了眼睛!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高明机械,但如果有的话,他一定会用一句话形容现在的感受—— 像是被泥头车创了一样。 鲜血从嘴里狂溢而出,止都止不住,眼前一黑,整个人直接被锤散架了! 而李启打出这一拳,身后那人的攻击却也如期而至。 李启看着对方“攻击”的进度条变满,但身体反应来不及,只能无奈的等着攻击刺过来。 噗的一声,像是钝刀划在坚韧皮甲上的声音。 那人呆住了。 这可是刀子! 怎么会有刀子捅不死的人? 不对,这人……怎么突然长高了? 而李启这边,身形突然拔高了一尺,整个人体积膨胀了三分之一。 鼻吐白烟,肌肤发红,赫然便是一头人形蛮牛! 他一把抓住袭击者,猛地把对方按倒在地。 他本来想控制住对方,但砰的一声,那人的后脑勺直接瘪了下去,蹬腿就没气了。 这让李启愣在了原地。 从他被偷袭,到现在,一共两秒不到。 两秒不到,他就解决了两个敌人?而且其中一个还是想留手,结果还是一下就捏死了。 “力壮帮的人……以前我只能打两个,现在我一下一个,两秒钟就能干掉两个?”李启望着自己的手,有些不敢置信。 他已经笃定了那是力壮帮的人。 能打烂铁木的木棒,和他有仇的人里,只有力壮帮的力气能做到。 只是不知道力壮帮为什么知道是他? 虽然杀人了,但他倒是一点也不觉得杀人有什么问题,也没和曾经看见过的一样,有什么恶心之类的感觉。 毕竟,力壮帮的人先要杀他的,他被迫反杀,就算打官司也是正当防卫,有什么好恶心的? 比起杀人,他现在的注意力更多的是放在了自己身上。 牛力术的效果,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 不愧是术法! 只是现在不是惊讶的时候,他赶紧抓住那两具尸体,一手一个,拎起来,想了想,丢进水里,然后他自己也潜入水中,靠着排波劲,游到水底,挖掘淤泥,寻找石块,把两人都埋了进去,再用石块压好,确保不会浮起来,然后他再洗干净身体,清理了作案现场。 在他清理现场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一阵气闷。 再一注意身体,他却看见,自己身上出现了牛力术的进度条。 “牛力术,持续时间95%。” 算算时间,大概十分钟左右? 他立刻解除了牛力术,身体像是被放了气的气球一样,缩了下来。 适应了那种强大的力量,这让他有些不太舒服,不过,按照记忆里的说法……牛力术一天可以施展三次,一次如果有十分钟的话,那也非常强大了。 “而且……进度条第三个作用也有了。”他心里想道。 第一个是查看情况。 第二个,可能是学习进度条满了之后可以直接学成。 第三个,就是这个,居然还可以查看自己术法的持续进度! 有了这个东西,再加上牛力术,李启捏了捏拳头。 给他一点时间,以后就不用再当纤夫了! 第七章 又是他 李启这边,虽然被人袭击,但他却没有声张,一路安安稳稳的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排波帮的驻地也是在河边,旁边是造船匠。 和力壮帮与裁缝们关系不错类似,排波帮和造船匠们关系也很好。 排波帮经常会帮造船匠免费将新船拉出去,而造船匠们则会将报废的旧船修好送给排波帮,这种互助行动,让两个组织关系发展的不错。 李启作为排波帮的二号人物,回来的时候,一路上都有人和他打招呼。 “李哥回来了!那边猪都杀好搬回来了,正烧着呢!” “船老大也在,他还带了酒!听说是船上大人物们赏的!李哥快点去吧,不然一会没了!” 船工和纤夫们聚在一起,笑嘻嘻的对李启打招呼,基本上人手一碗炖肉,端着唏哩呼噜的,恨不得把碗都吃下去。 五头肥猪,拉回来就杀了一头,一头一两千斤,去掉骨头,剩下的内脏,肉之类的加起来也有一千多斤,两个帮派加起来也不过三四百个人,一人两三斤,绰绰有余。 开河日,对纤夫们来说,就是过年。 抢不到开河资格的力壮帮,就约等于一年没肉吃。 不过……李启现在已经知道了,比起几头猪,他们想要的是牛力术,是一门真正的术法。 而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了是自己偷到了他们的术法了。 但很显然,他们没有想到李启一夜之内已经将牛力术修炼到大成。 别说他们,李启自己都没想到! 不过,李启心里已经有计较了。 他一路装着无事,打着招呼,但却故意把自己湿漉漉的样子显现出来,像是刚刚从水里出来一般,头发都是打湿的。 因为他本来就是从水里出来的。 而且,衣服上还有些血迹,是他故意涂上的。 若无其事的走到人群中,然后,他突然瘸了一下,在地上摔了一跤。 “李哥?!”身边的纤夫连忙放下碗,赶忙过来搀扶起他。 “没事儿,就滑倒了一跤!”李启立刻自己站起来,把其他人推开,接着,他在众人迟疑的目光中,迅速走进了自己的屋子里,并且把门关上了。 这让一众纤夫和船工面面相觑。 “李哥,好像受伤了?” “我好像摸到了血,而且今天没下水吧?他怎么都湿透了?” “我去找六叔!”一个纤夫反应比较快,立刻跑走。 而李启,则坐在床榻上,等了一会。 不出意外,很快,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还有六叔问好的声音。 李启立刻起身,开门,把六叔拉了进来,然后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这种木棚屋,本来就没有窗户,关了门就是一片漆黑,所以不担心有人偷看。 倒是六叔,他本来在吃肉喝酒,欢喜无比,但突然外面有人说李启回来了,而且还受伤了,吓得他马上咽下嘴里的肉,一口喝完酒,就急匆匆的赶过来了。 他是知道李启偷到了力壮帮的术法,所以格外小心。 不过,刚刚进来,就看见李启精神头十足,半点没有受伤的迹象。 “这是?”六叔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李启确认好门关上了,又拉来一个木墩把门堵上,接着看向六叔:“六叔,先别声张,咱们声音小点,你听我说。” 六叔闻言,立刻噤声,收起疑惑,静静的等待李启的解释。 “我在路上,被力壮帮的人偷袭了,两个人,拿着木棍和匕首,准备把我往死里整。”李启说道。 “嗯?!他们已经发现你了?”六叔表情凝重起来,声调也提高了。 “嘘!”李启立马竖起手指。 六叔立刻住口,压低声音:“怎么回事?他们怎么会知道的?” “我不清楚,但很明显他们已经知道了,而且还专门找人埋伏了我,估计,咱们驻地也不安全,只是咱们也不是好惹的,他们一时不敢全面开战。”李启说出自己的猜测。 “所以,你才要装伤?”六叔若有所思。 “对,我怀疑他们有人在看着咱们家里,现在正监视着呢。”李启说道。 他能偷偷的摸到力壮帮的家里,力壮帮自然也能做到一样的事情,还是纤夫们的纪律太差,很难保持长久的专注,工作又很累,实在是抽不出人手保持警戒。 “那我们这就去把他们搜出来?”六叔提议道。 “别,不要打草惊蛇,我刚刚故意装伤,六叔你等会也出去,悄悄散布我的伤势,让力壮帮的人放心。”李启嘱咐道。 “可是……这有什么用呢?”六叔有些不解。 诚然,装伤是可以麻痹敌人,但麻痹了又有什么用? “当然有用……我们可以——先下手为强。”李启握住拳头,狠狠的打了一拳空气! —————————— 力壮帮的首领,名字叫鲁山。 力壮帮的纤夫一般都叫他山老大,其他帮派一般叫他山大壮。 人如其名,他的功法给了他一副极其强壮的身体,能力扛两千斤,一个人就能拉动一艘小船,城里的一些力士都不如他的力气大。 不过,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不仅仅有强壮的躯体,而且脑子也很聪明。 前些年,他一度把排波帮挤兑的要死了,但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一个叫李启的人,又把排波帮拉了回来。 而最近,又是这个李启…… “李启……李启。”鲁山揉了揉太阳穴,又摸了摸自己的大光头。 他狠下心,派出去截杀李启的人,还没回来。 就在白天,他接受了那位大人物的神意传承,整个力壮帮都接受了,但居然有外人也在。 那人蒙了面,但身形却很熟悉。 他立刻冲了过去,但却没有追到,那人跑的很快。 后来,力壮帮找到了另外一个力士,据说,那人在路上被一个疯疯癫癫的人撞了,还撕开他的面罩,给他脸上狠狠来了一拳。 对那个人仔细询问之后,鲁山终于确定了,那人,肯定是李启! 又是李启! 他妈的!总是李启! 这人真是没完了,要是没他,澧州城里早就只有一个纤夫帮了! 第八章 思虑 所以,他甚至心一横,派出人手直接去截杀他! 杀人,这不是一件小事。 因为总的来说,澧州城还算是一个法度严明的国家,之前偷盗就已经冒了很大的风险,他之所以敢于指使人去偷盗,主要是因为李启从未拿出过那个外道之物。 他根本不可能证明那个古怪东西是他的,所以报官也查不出来,再加上还有大人物撑腰,所以他根本不怕。 可现在不同,且不说杀人比偷盗更严重,而且比起偷盗的毫无证据,所以不会有什么人管不同。 杀人的话,如果闹大了,是肯定会有卜师来纠察线索的。 他不想做到这一步的。 但是,术法被偷走,是他绝对无法忍受的。 哪怕是冒着被查出来的风险,他也要做。 所以他安排了很多,再三嘱咐了得力的手要手脚干净,尽可能让李启死无对证, 而且还让人监视着排波帮,防止他们有什么动静。 他只准备杀了偷看的李启,杜绝术法外传,而不准备往外声张。 现在不是闹大的时候,神意传承太过深奥,他需要起码一年的时间来学习,等到那时候,去他接受神意传承的帮众集合起来,再去侵占其他的地盘! 靠一门术法,绝对能轻易掀翻整个河边,澧州城,只能有一个纤夫帮! 纤夫帮,能发展成鱼档头那种垄断全城生意的帮派。 说不上大帮派,但也绝对不再是最底层了。 掠夺了其他两家的功法,再加上一门新的术法,绝对可以让力壮帮更上一层楼! 为此,承担一些风险完全可以接受。 只要除掉李启,然后蛰伏苦练一年时间而已。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底层帮派势力犬牙交错,互相火并,死上几个人,如果不报官的话,连官府都懒得管。 民不举官不究,最下层就是这样,下层势力互相斗争太正常,管不过来。 只是如果非要报官,官府还是会管的,因为官府规定有年考,其中命案破案率是很重要的数据。 比如李启的那个外道之物被自己偷了,他真去报官,倒也会有捕快出手,查不查的出来就是另说了,但官府总归是会管的。 不过,如果官府没有查清楚的信心,一般就会把命案当看不见,因为如果没能破案,就是大大的一笔坏账,年终的时候会被上司狠批的。 而且,只要能让官府知难而退,也不用担心排波帮会去告状。 毕竟,难道排波帮的黑历史就少了吗?他去报官,别人也报官,互相牵扯下来,那大家都别活了。 坏了规矩,肯定会把水马帮,甚至是鱼档头,漕运军那帮人扯进来! 那就真的是万劫不复了。 鲁山这么想到。 一切都算的很死,肯定不会有纰漏。 只是,他等的有些焦急。 监视的人还好说,怎么派去杀人的还不回来? 那可是帮里除了自己之外,身手最好的两个,各个都有一千五百斤蛮力,拿锤子一锤下去能砸碎巨石。 李启的身手他知道。 排波劲,在水里,以一敌二轻轻松松,甚至还能反杀。 但在陆地上,他最多对付一个,两个人一起上,还是偷袭,绝无幸免的可能。 就在鲁山焦急的时候,他等的人终于回来了。 “山老大!”一个身形矮壮的青年从外面窜过来。 “怎么了?排波帮那边出事了?”鲁山站起来,连忙问道。 这个人是他派去监视排波帮的,一共三个人,看起来只回来了一个,应该是来报信的,剩下两个估计还在监视。 “山老大,李启回去了,但好像受伤了,而且伤势不轻,现在排波帮那边乱成一团,都商量着卖猪请医生呢!”这个青年高兴的说道,语气里都洋溢着喜意。 但鲁山的表情却猛地一沉。 受伤了? 派去杀人的却没回来? 妈的,这李启有这么强!? “你先回去,继续监视那边的情况,争取搞清楚李启受伤的具体模样。”鲁山阴沉着脸说道。 “山老大,我们三个都看清楚了,他回来的时候装作没事,但衣服上还在渗血,走了两步,还摔了一跤,肯定伤的不轻!也不知道他撞见什么了,嘿嘿,活该!”那个矮壮青年乐不可支。 但这种喜气在鲁山耳中却愈发刺耳。 “行了,别说了,快点回去继续看,有事再来汇报!”他压着怒气,挥了挥手,把手下赶走。 那个矮壮青年不知道老大为什么突然面色阴沉了起来,但他也不想触霉头,所以麻溜的就跑回去了。 而鲁山,则闭上双眼,思索着刚刚的情报。 李启没死,但是很有可能受伤了。 会是装的吗? 有可能,这厮一向狡诈。 但可能性不大,他的本事,自己很清楚,那两个人都是得力干将,实力在三个帮派里都是排的上号的。 李启的本事不可能无伤逃掉。 那看起来,应该是李启狡猾无比,用计谋把两人弄进了水里,然后在水里搏杀了二人。 这是唯一的可能,只有在水里,借助排波劲,他才有可能做到这点。 推断出这些事情,让鲁山坐在椅子上,表情阴晴不定,面色时红时黑。 “不管他受伤没有,都不能迟疑,他没死就是最大的威胁,那门术法不能让他学去!”鲁山心一横,下定了决心。 虽然他都不知道那门术法叫什么名字,神意传承需要自己去领悟,实际上就相当于脑子里有个老师教导你,但学不学得会还是得靠自己。 那位大人物告诉他,以他的天资,需要一年或许能入门,到时候自然知道这门术法的名字。 不过,现在等不了一年了。 他猛的一下站起来:“豁出去了!” 然后,他便走出门去,大喊一声,将四周的纤夫全部唤来。 趁着夜色,加上排波帮现在酒足饭饱,肯定昏昏欲睡。 他要点齐人手,夜袭排波帮,杀了李启! 就算事后官府追究,也可以说这是功法被盗之后的反扑。 如此一来,只要不滥杀,罪责肯定不会太多。 如果官府想要追查下去,那就肯定要牵连那位大人物。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但能随手掏出一门术法,还能开口说出那么多“道”的事情,他就愿意相信对方被牵扯进来的能量能够震慑住官府! 赌了! 第九章 行伍 鲁山这边点齐人手,带着四十几个力壮帮的人,趁着夜色,匆匆出发了。 这么大规模的帮派行动,四五年也难得一见,而且还是由最底层的纤夫帮起头的,实在是非常稀有。 但这四十几个人,居然隐隐透着军伍之风。 这帮人都闭着嘴,挨挨挤挤,潜藏在小巷子里,不走大路,小心翼翼的往外走着。 几乎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四十几个人,只有偶尔的几声喘息和不小心踢到东西的声响。 毕竟是纤夫,不是真正的军伍,纪律性还是差太远了。 但,力壮帮的纪律,比排波帮和水马帮却好了很多,一看就知道是下了功夫的。 力壮帮在小巷子里绕路。 澧水河旁到处都是小型码头,规模虽小,数量却多,承接着大量的货船和旅客,这里鱼龙混杂,帮派群集,到处都是纤夫,水手,苦力,旅客。 在澧水周边的布局里,小道和巷子都隐藏在建筑背后远离主要街道,以确保垃圾与乞丐与不会给商家造成不便,毕竟,商人就是这里的命脉。 所以,因为财力的原因,这里的房子大多是低矮的方形,有些有着倾斜的屋顶,由于石材昂贵又难以大量获得,码头附近大部分建筑是木板搭的,只有少数建筑是石制,而更精致的宅邸在这里根本不会出现。 码头旁边的街巷拥挤而肮脏,路面上到处是垃圾,这些小道合起来就像个随性扭曲的结,除非长年累月的生活在这里,不然肯定分不清里面的道路。 这样的路况在里面滋生了大量的阴暗,让这里的治安不怎么样,所以因此也成了一个良好的藏身之处。 通过这些扭曲的小巷,就可以不经过大路,直接抵达排波帮的驻地。 隐蔽,而且安全,并且不会惊扰到官府。 关于这种奇袭排波帮和水马帮的方案,他预想过不止一次,并且也实际让帮里的兄弟们尝试过。 为的就是有一天能突袭成功。 鲁山,从来就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和李启一样,他从来不甘心做一个纤夫,他想往上爬,为此做了很多努力。 所以,在术法的诱惑下,他毫不犹豫的就应承了下来,也不管这到底是不是鱼钩。 是鱼钩,他也要把饵吃了再说。 力壮帮悄无声息……不对,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动静的行走在小巷子里。 所有人都不说话,他们都知道今晚自己要去做什么。 时不时的有一点点声音传来,但根本不影响到他们。 一直到路程走到了三分之二,到了一片空地。 这片空地是码头的力工们留来平时堆积货物的,大量的货物一时运不走,就暂时放在这里,不过从不过夜,一般都是一个白天就搬走了,所以到了晚上,这里就空了下来。 这里可以聚集人群,是鲁山安排来临时汇集点名的地方。 按照他的安排,走到这里,就需要让纤夫们聚集起来,说说话,打打气,然后休息一下,接着一鼓作气,趁着黑暗,一波突穿排波帮的人! “大家伙,今天,大家知道是来做什么的吗?”鲁山站在空地中央,对着周围的人说道。 四周一片漆黑,他也看不太真切,只能看见有几十个人影,于是也就开口说道。 “杀李启,因为他偷了咱们的术法!”一个纤夫回答道。 “没错,这次,李启偷了属于我们的术法,他必须得死。”鲁山说道。 出兵之道,在于气壮。 所谓一鼓作气,便是讲究的士卒气壮。 而且,想要气壮,须得理直。 理直,是要有出兵之缘由,有共同之目标,才能气壮。 所以,目前能团结力壮帮纤夫的,便是共同利益,以及占据道理的“拿回被偷窃的功法”。 有了这个占据道理的大义,再有共同的利益驱使,纤夫们的力量才能拧成一股绳,才能从乌合之众变成有战斗力的集团。 “还记得我平时教你们的吗?”鲁山又问。 “都记得!”纤夫们立刻点头。 “好,那今晚,用上那些玩意儿,然后,争取让他们反应不过来,一举拿下!排波帮今天白天刚刚进行了开河,累了一天,然后晚上又有酒肉,肯定是吃饱喝足,早早休息,现在已经深夜,肯定都睡着了。”鲁山对着力壮帮的纤夫叮嘱道。 “所以,要快,要狠!但不能用兵器,只能拿木棍,不能被官府抓住把柄,争取只杀李启,不要闹出太多人命。” “不要怪我没提醒你们,这次可是玩命的,谁要是拖了后腿,以后就别说自己是力壮帮的,不然我打断他的腿!” 他叮嘱着纤夫们。 看着眼前的纤夫一个个点头,虽然他看不清楚后面那些纤夫的样子,但他们应该都能听得见。 说明了要怎么做,又敲打了一番,他放缓了语气: “杀了李启,然后咱们练一年术法,到时候,城里就只剩咱们一个纤夫帮了,咱们就能涨价,就能天天吃肉,各个都能娶上婆娘!还能修新房子!” “要是让李启活了下来,就说明排波帮也有了术法,他们和咱们竞争,咱们就没有好日子过了!你们也知道两边竞价会被客人压多少吧?咱们挣得可都是血汗钱,谁希望被人压价?” “今晚,如果成功,以后就有好日子了!” 鲁山说着这些话,同时看向那些纤夫,仔细扫视自己能看清的那些,观察他们的脸色。 胁之以威,诱之以利,才能激发他们的动力,才能让人忘死而战。 说完这些,他最后捏了捏拳头:“现在,人齐了吗?我点一下人头,别有人走丢了。” 说完,他就去点人头了。 这种事是发生过的。 漆黑的小巷,纤夫们在晚上看不见东西,夜盲症很严重,在小巷里穿行的时候时常走丢。 力壮帮的人站成一堆,点人头这种事,他们经常做。 山老大好像很喜欢点人头,所以他们也习惯了。 鲁山开始点人数。 但是越点,他的表情越不对。 一直点到最后一个,他深吸一口气。 “怎么才二十六个!还有十几个人呢!?全走丢了!?”他暴怒大吼,气得跳脚! 第十章 突击 怎么回事?! 人怎么少了十几个? 走丢两三个还有可能,但怎么可能走丢十几二十个人? “打起精神,不对劲!”他立刻回头看向纤夫们,大声喊道,甚至不再注意隐蔽! 但几乎与此同时。 空气中发出一声闷雷。 一块超过五百斤的巨石,从黑暗的角落里,以极快的速度砸了过来,速度之快,让空气都发出了沉闷的声响! 然后,直接砸进了人群里! 啪啪啪啪,一阵筋断骨折的声音,就像是投石车命中了一样。 哀嚎遍地,一瞬间就有四五个人口喷鲜血,眼见是活不成了,还有约莫十个人被波及,挂了大大小小的伤。 “结阵!”鲁山立刻大吼道,然后自己猛的蹿了出去,冲向了石头砸过来的地方。 而马上,另一块石头呼啸而来! 鲁山从侧面迎上,千钧一发之际,一脚踹了上去,将石头从侧边踹歪了,砸在了地上。 纤夫们也从之前愣住的形态,立刻反应了过来。 然后,按照鲁山曾经教过的,他们十人一组,然后多余的则站在后面,组成了一个奇怪的阵势。 而鲁山,则冲了过去,一把推开木板构成的薄墙。 然后,他看见了一个身高八尺多,壮硕的不像人,倒像是肌肉充了气一样的男人。 这么壮硕,他从没见过。 最主要的一点是,透过微微的环境光,他隐隐约约看见了对方的脸。 是李启。 李启怎么在这里!? 而且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他不是只有七尺高吗?体型也只能说是匀称,什么时候变的如此壮硕了?! 倒是李启,看见鲁山进来之后,咧起嘴角,开口一声:“山大壮,没想到吧?” 鲁山愕然。 接着,李启趁着对方被言语吸引了注意力,直接发起偷袭。 他一个蛮牛冲撞,直接把鲁山撞飞了出去。 但令李启意外的是,这突然的偷袭,居然没有奏效! 两个壮汉撞在一起,但李启感觉受力处轻飘飘的,完全没有撞实了的感觉。 但鲁山却高高飞起,远远后退,借着这道力量往后退去,又打了两个滚,卸掉这股力量,站起来,回到了纤夫阵内。 接着,他看向李启。 电光火石之间,鲁山就已经想明白了情况。 少了十几个人……怕是被李启在路上偷袭抓走了吧? 刚刚那股力量,恐怕能有六千斤往上了,哪怕是他也远远不如。 术法,这绝对是术法! 说不好就是自己那门! “李启就在那儿!杀了他!”他高声吼道,甚至都破音了:“用上我教你们的,我们有二十几个人,他只有一个!” 然后,鲁山带头发起了冲锋,带着几十个人,冲向李启。 至于李启这边。 一切都还在他的计划中。 鲁山今天晚上就派人来杀他了,那已经说明很多情况了。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装伤,但却刻意暴露了自己还活着这件事。 鲁山不会容忍他活下去的,肯定会带着力壮帮的人杀过来。 一门术法,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涉及多少东西,平时官府压得住三边的矛盾,但一门术法挂在头上,官府可就压不住了。 再说了,力壮帮本来就强。 力壮帮一直都是三个帮派里最强的,鲁山也一直虎视眈眈,野心十足。 再加上他脑子清楚,自己又强,在李启来之前,排波帮的日子可不好过,就是水马帮也不舒服,只不过毕竟有两家帮派,两家联手,还是能制衡一二。 还没有被平推,纯粹是因为排波帮可以入水,入了水,力壮帮就拿他们没办法,而水马帮则皮糙肉厚,虽然没有进攻性,但自保却绰绰有余而已。 在李启来了之后,他几次识破鲁山的谋划,所以才能成为排波帮的二号人物。 所以对鲁山要做的事情和他的性格,李启自认为还是非常了解的。 鲁山不会坐以待毙,不会等着他慢慢去领悟神意传承。 甚至,他都不会等到第二天,因为第二天,李启可能就跑了。 鲁山可能会觉得,自己会藏起来,慢慢领悟术法,然后等学会了再回来,然后就有资本继续对立了。 所以,李启断定,鲁山一定会当机立断,趁着他还知道自己的位置,直接杀过来,免得夜长梦多。 所以,就有了李启所说的——先下手为强。 鲁山会当机立断?他就不会? 他可是掌握了牛力术的! 所以,他提早就通过澧水支流,潜伏到了力壮帮的营地里。 原本是准备夜袭,斩首鲁山的。 但没想到,他刚好撞上了鲁山带队出击。 那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他偷偷摸摸的跟在后面,时不时就突然抓住一个掉队的,直接拧掉脖子。 牛力术下,保管一秒钟都不要,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就像是拧死一只小鸡一样。 一路跟了十几分钟,牛力术都用掉第二次机会了,他都续了第三次了,悄无声息的杀掉了十几个人。 第三次,这是今天最后一次机会,也是最后十分钟。 所以,李启决定在这里主动出击,他找到了两块石头,先声夺人,偷袭又砸死了四五个,才被发现! 看着对方从四十几个人,变得只有二十来个,几乎减员了一半,李启露出狰狞的笑容,鼻孔呼出两道白柱,在冬日的空气中格外显眼,配合上通红的皮肤,骇人无比。 看见鲁山还敢带头冲过来,李启毫不犹豫发起了反冲锋! 如同蛮牛一般,他每一步都在地面踏出裂缝,隆隆作响! 对方哪儿来的胆子敢和他对撞冲锋? 现在的他,皮肤厚实,刀枪不入,匕首都刺不进去,力量更是有一牛之力,足足六千八百斤蛮力,也就是能轻易举起一辆小汽车! 李启的自我感觉里,他觉得自己现在这一下,起码能撞掉两层塔皮。 这样的力道,猛冲起来,震得面前的纤夫们心神动摇,根本忍不住心底的恐惧。 可是,他们突然发现,自己的冲锋根本停不下来。 仿佛,有一根绳子,通过某种阵势,拴住了他们的躯体,逼迫他们形成了一个整体,在鲁山的带领下,以粉身碎骨的气魄,撞向眼前的蛮牛! 第十一章 士气 砰的一声,鲁山和李启撞在了一起。 李启顿时感觉肩膀一阵酸痛,和预想中的摧枯拉朽不一样,对面居然纹丝不动! 他的皮肤触觉已经不太明显,但这一下居然让他酸软无力了。 最可怖的是,李启可以看见,自己的牛力术的持续进度条,突然从8%加速到了25%! 仅仅是这一下撞击,牛力术的持续时间就缩短了接近二成! 李启惊了,鲁山有这么强? 如果他真有这么强,那排波帮早就灭了,哪里撑得到现在? 不过,他马上注意到了一点。 鲁山的身上,也有两个进度条。 “阵法强化:84%。” “蓄力中:56%。” 蓄力中这一条,正在以飞快的速度增加,眼见就要满了。 李启顾不得身上的酸痛,强行再鼓起一口气,用头槌一头撞在鲁山的身上。 鲁山似乎没有料到李启能这么快恢复行动能力,被迫更换姿势,被李启用头槌逼退。 而李启看见对方蓄力中的进度条被打断,松了口气。 但是,下一个“攻击:100%”的进度条直接就蓄满了,他根本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鲁山这一拳打来,直接砸在了李启的鼻子上。 李启现在皮糙肉厚,所以并没有感觉到痛。 不痛,但是,流血了。 鼻血流出,纤夫们面露惊喜,发出了欢呼,原本心中的惶恐也减轻了许多。 这件事发生之后,李启立刻看见“阵法强化:84%”,变成了78%。 居然倒退了! 还有这种事? 李启马上意识到,是士气! 结阵也好,一起冲锋也好,还有方才的种种情况,甚至包括今晚的行军,都有透着隐隐的军伍之风。 六叔他们认不得军伍之风,但他可是看过数次阅兵,明白那种令行禁止的气魄,分得清楚乌合之众和军阵的差异的。 这个阵法,虽然不知道鲁山从哪儿学来的,但恐怕和军队脱不了关系。 既然是和士气有关…… 那么,李启没管鼻血,而是果断一个驴打滚,逃出鲁山的攻击范围,然后抓住了一个军阵之中的力壮帮纤夫。 他猛地一拳,直接把对方的脑袋打进了胸腔!发出了咚的一声,清脆至极。 鲁山一看,马上明白了李启想要做什么。 “你敢!”他大骂着猛地冲上前去,想要阻止李启。 但同时,鲁山也心惊不已,这厮眼力怎么如此惊人,为何一眼就能看出阵法的弱点?!他不过一个纤夫,哪里来的见识? 但李启仗着皮糙肉厚,硬吃了对方一拳,虽然有些疼痛和青肿,但他故意装出毫不在乎的样子,又揪起一个纤夫,抓起来,直接拔掉了他的头。 血淋淋的脊椎和纤夫那在黑暗中尚未消散的尖叫,恐惧的氛围四散溢出。 “桀桀桀!”李启瞪大眼珠,发出怪声,又咬了一口人肉,弄得满口鲜血,滴在衣服上,显得分外骇人! 再加上,他呼吸之中鼻孔喷出白柱,皮肤更是红色,加上古怪的笑声,活像一个妖魔。 反正是半点不像人。 鲁山身上的进度条,直接跳到了97%。 很明显,他也感受到了阵法即将结束,所以他急了。 “混账!给我去死!”他捡起一块地上石头,抓起来当做武器,跑向李启,想要挽回士气。 但是,李启却没有和之前一样避开,而是直直的迎了上去。 李启不闪不避,直接被那块石头砸中,这一下是鲁山的全力一击,足足两千斤巨力,哪怕是此刻牛力术的厚皮,一样砸的他头破血流,眼冒金星,差点失去意识。 至于那块石头,更是直接被砸成了碎块,刺在了皮肤里面。 可以说,这一下,伤得很重。 但是,他强行硬撑下来,故意发出咆哮声,宁可被砸这一下,也要强行一口咬住鲁山的鼻子,狠狠撕下! 鲁山的半个鼻子直接被他咬了下来! “啊啊啊!”哪怕是出了名的山大壮,也忍不住发出痛嚎。 其他纤夫更是被这一幕吓得肝胆欲裂,先前被激励出来的士气半点不存,甚至有人慌不择路开始逃跑。 “回来!现在跑就是找死!”他忍痛,对着纤夫们喊道。 但这一喊,李启却抓住机会,一拳砸在他的头上。 鲁山反应很快,强行偏过头,这一拳只砸在了肩膀上,让鲁山脚步趔趄,身形一矮。 不过,这一下,也让阵型彻底崩散。 李启看着对方的加持状态的进度条到了100%,然后直接结束。 所有纤夫,只感觉束缚自己的那根线被扯断了。 这下,他们彻底失去了勇气,四散而逃,一个个连滚带爬,作鸟兽散。 鲁山身上的阵法加持,也直接溃散。 他原本勉勉强强可以抗衡牛力术,但是阵型一散,他的力量恢复到了平常的程度,甚至都破不了李启的防御。 然而,他却没有坐以待毙。 手里拿起棍子,他怒吼一声,哪怕没有军阵,他还是对李启发起了死斗。 这样的斗志,根本不像是一个纤夫应该有的。 李启也不惧怕,现在对方身上的加持已经结束,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只是,正式交手之后,李启却瞪大眼睛,被直接摔在了地上! 鲁山的攻势迅捷又猛烈,看起来经受过正经的训练,而且虽然身体素质不如李启,但是招式大开大合,刚猛致命! 李启虽然力大皮厚,但不懂技击,居然一时半会拿不下来。 他尽可能的想要招架住攻击,但总是吃力不住,反被打中。 只是靠着皮厚,鲁山根本打不动他。 技击,终究是比不过术法。 不过,鲁山再一次格挡住李启的进攻那一瞬间,李启却突然中途变招,在巨力加持下,猝不及防的鲁山被一个背摔砸在地上! 李启上去就是一记手刀想要在砸在他脖子上,如果这一下能让鲁山失去意识,这场闹剧就结束了。 但鲁山一个鲤鱼打挺,马上翻身起来,和以往一样,躲过了这一下。 只是,鲁山却有些心惊! 李启刚刚还如此粗笨,怎么突然就开始运用技巧了? 他当然不知道是为什么。 只有李启自己知道。 他开始学着,在迅捷的战斗中观察对手身上的进度条! 只要能在进度条在中间的时候反击,就能克敌机先。 换而言之,就叫打断施法! 第十二章 来历 黑夜中,两个壮汉噗噗对打,看似激烈,但鲁山却只感觉拳腿滞碍,仿佛一招一式,全在敌手预料之中。 李启就像是能未卜先知一般,总能从中间截住他的招式,让他难尽全功! 技击发挥不出效果,力量又比不上,甚至还打不破对面的皮,这样的劣势,鲁山很快就败下阵来,被李启打折了双手,踩断了脚踝。 四周,除了李启和鲁山,再也没有一个人了。 “呼……”李启擦了把头上的血汗混合物,只觉得有些反胃作呕。 倒不是因为杀人,他对杀人没什么感觉,既不觉得兴奋,也没有特别恶心,但为了做狰狞状,吓跑那些纤夫,他吃了好几口生的人肉,满口的腥味让他有点反胃。 再加上,他挨了好几下狠的,哪怕有牛力术的厚皮,也震的内脏升腾,皮肤开裂,伤势说不上重,但肯定也不轻。 如果那二十几个纤夫愿意豁命结阵围攻,他说不定还真的要栽在这里。 好在,就算经过一定程度的训练,乌合之众到底还是乌合之众。 “山大壮,这次你可栽大了,怎么,服不服气?”李启坐了下来,维持着牛力术,对着鲁山说道。 “啐!”鲁山啐了一口,只是手脚疼痛难忍,这口痰也显得有气无力,甚至都没飞出半米,落到了他自己的肚子上。 “李启,你这厮狡诈,要我服气绝不可能!”他开口大骂道。 “只是,输就是输了,我也认了,但你都杀了这么多人,却独独不杀了我,还折断我手脚,我告诉你,想侮辱我,做梦!”他挣扎着,对李启吼道。 “行了,我又没毛病,谁想侮辱你了?”李启则摇了摇头,他没事侮辱鲁山做什么? 留他下来,只不过是有几个疑问而已。 “你现在已经残疾了,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就放你回去,不至于死在这里,你当了这么久的帮主,积蓄应该有点,回去养好伤,虽然是个瘸子,手也提不了,不过饿死倒是不至于,怎么样?干不干?”李启直截了当的说道。 “你我都知道,虽然咱们俩斗了这么久,但都算是言而有信,我也不至于到现在还诓骗你,怎么样?愿意吗?”李启坐在旁边,如此说道。 “你要问什么?”鲁山闻言,心中警惕虽然还没放下,但口风却松动了一些。 “你肯定不是纤夫,你是哪儿来的?”李启率先提问道。 “嗤,这话说的,你难道就是纤夫?”鲁山嗤笑一声,费劲的挪动身子,把背靠在一块石头上:“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你三年前突然出现,衣着怪异,更是手无缚鸡之力,半点功法的痕迹都不存,怕不是被人打碎了先天三宝,然后给扔在了澧州吧?” 李启骤然听见这个莫名其妙的名词,顿时神情一凛。 他知道,自己赌对了。 不过,现在不是露怯的时候,所以李启摇了摇头:“我的事情你问那么多干什么?现在是我问你。” “呵。”鲁山冷笑一声,却也不再主动发问了。 “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哪儿来的?”李启追问。 “松国,逃兵。”鲁山有些不耐烦的说出了答案:“当时松国被唐国攻打,举国沦丧,将不敢战,兵不敢前,我就逃了,顺着澧水一路到了澧州。” 李启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这样就说得清楚了。 军伍之风也好,之前那种依靠士气的战阵也好,应该都是鲁山在军队里学到的。 但这样一想,好像又有些不对劲? “不对,如果你是松国来的逃兵,但凭你的水平,这两个纤夫帮派怎么可能争得过你?不应该早就被吞并了吗?就比如你今天的战阵,再加上你的技击之术,不是早该赢了?”李启皱眉。 “你以为我不想?要不是你,排波帮和水马帮早就被我吞了!”鲁山瞪眼:“力壮帮是最年轻的帮派,我六年前逃到这里来,孑然一身,一手一脚建立了力壮帮,我的功法是松国基层军队的练力法门,修行的时候即是在锻炼战阵之法,隐忍四年总算有所成效,但却冒出了你,逼得我只能再积攒实力。” 鲁山越说越气:“如果不是你,早在两年前,这里就是我说了算了!” 李启闻言,仔细想想。 还真是! 他刚刚到这里的时候,力壮帮就时常侵占另外两个帮派,只不过那时候他为了自保,想了一套合纵联横的办法,和水马帮联合,抵挡住了几次倾轧,又借助地利,靠排波帮的功法在水里的优势,抵挡住了好几次力壮帮。 想来,那之后,鲁山应该就知道单凭现在不能轻易拿下,所以就把阵法隐藏了起来,准备当做绝杀手段使用? 所以,等到能够拿到一门术法的时候,他才毫不犹豫的开启了计划。 却没想到,自己能在一天之内就学会牛力术,而且还飞快的筹划了一波反打。 这么一想……鲁山好像有点倒霉啊。 不过,如果他不倒霉……那倒霉的,就是自己了。 “那你的阵法——”李启又尝试性的开口。 “做梦!我就算是被你杀死在这里,也绝对不会教给你!”鲁山破口大骂,反应激烈。 想想也是,在这个世界,功法这种东西,那是死也不会往外传的,除非是加入组织并且表现忠诚,或者是建立师徒关系,再或者平等交换,否则想拿到别的功法确实是难如登天。 君不见,水马帮和排波帮都快被逼死了,但两边也没互换功法呢。 对他们来说,宁可被灭掉,应该也不会外传。 “唉,那行吧,反正你已经废了,力壮帮今天之后,估计人心也散完了,那你就好自为之吧。”李启说道。 随后,他站起来,一脚踩碎了鲁山的头。 放他一条生路? 开玩笑,这人一看就知道野心勃勃,残废了也不能信!真放了,以后回来反杀怎么办!? 李启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讲诚信的,但不代表他会为了诚信用自己的命去做代价。 绝了后患,还是回去思考一下怎么应付官府吧。 第十三章 杀人亡命 今晚的动静闹的很大。 死了二三十个人,甚至力壮帮的老大鲁山都死了。 要知道,这些纤夫有一些也是有家室,有老婆孩子的。 这样一来,他们这些青壮年死了,家属必定报官。 所以,还是得处理后面的鬼事才行。 他匆匆赶了回去,顾不得休息,对六叔嘱咐了几句,又串通了一些口供,接着,他就开始埋头写字。 作为一个现代人,李启深知学习文化知识的重要性, 这个世界的字虽然和原本的世界不同,但好像都是汉字类型的,大同小异,他三年多以来已经学习的七七八八了。 写文章估计做不到,抄袭两句诗词倒是没问题,可惜没啥用,没人听纤夫扯那么多。 不过,现在就能发挥用处了。 他拿起粗糙的牛皮纸,这是和排波帮交好的船工们用来制作油纸的材料,油纸一般是铺在船上防水的。 这种牛皮纸非常牢固,很难撕碎,做成油纸更是能防水防火,是很有用的材料。 正是因为这种性质,李启才选择了牛皮纸。 手里拿着一块石炭,他飞速在纸上写着什么。 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他在写牛力术的要点! 包括怎么运气,怎么启动,性质,特点,如何尽快入门,怎么学习,事无巨细,都写在了上面。 通过进度条学会了牛力术之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已经对这个术法了若指掌,每个细节都清楚的印在脑子里。 是好事吗? 或许是吧。 起码现在是好事。 一夜无话。 他熬了一整夜,写下了如何学习牛力术,整整四张牛皮纸,写的满满登登。 这个术法的原理,他知道,但他根本不清楚“原理”这东西是什么。 举个例子,黑火药的原理是2KNO3+3C+S 点燃K2S+N2+3CO2。 他清楚的知道这么一串字符。 但2KNO3是什么?3CO2又是什么? 不懂。 反正就照这个写吧,总而言之,应该不是错的。 如果是错的,他的牛力术应该用不出来。 写完之后,他召来六叔。 “六叔,这个是那门术法,原理看不懂没关系,后面有练法。”李启把折叠起来的牛皮纸丢给六叔。 就算不懂原理,也不妨碍修炼,不懂黑火药的原理,也不妨碍一硫二硝三木炭,按部就班的弄出炮仗来。 “小李,你真的要走了吗?”六叔收起牛皮纸,小心翼翼的贴身放好,担忧的看着李启。 三年前,捡李启回来,他可没想过,这个年轻人会这么有用。 这么久,他都习惯遇到事情听对方的主意了,这一下他说要走,属实是让六叔有些手足无措了。 “别担心,六叔,我就出去避避风头,杀了这么多人,官府也不好做,肯定是要来调查的,但这边毕竟鱼龙混杂,不好抓。”李启说道。 还有一件事他没有说,那就是——官府就算动用卜算手段,恐怕也抓不到他。 他记得很清楚,传授术法的那个年轻小生,他说过…… “外道之物奇诡莫测,卜算之法难以寻觅其踪迹。” 外道之物都难以寻觅踪迹了,那自己这个外道之人呢? 卜算算不到他的位置,那么单凭推理,他自觉应该是很难被找到的。 是的,不是被发现,而是被找到。 他准备把罪名都背下来,然后果断跑路,离开这里。 去哪儿不知道,先背着罪名跑出去再说。 因为,一旦短时间内找不到人,官府很有可能就不会立案,因为命案没有侦破,会影响到年末的评价,捕快们也不乐意这样。 只要不被立案,那就是一宗悬案,最多一两年就会被人忘掉。 这样很危险,因为被抓到肯定完蛋。 但没办法,杀了人总不能一点风险都没有吧?昨天晚上已经玩过一次命了,再玩一次也无所谓。 “接下来,就是我畏罪潜逃了,不过我肯定会回来的,你放心吧。”李启对六叔说道。 “记住,要咬死和你们没关系,全都是我干的。”李启着重嘱咐道。 “我明白……但是你要保重,对了,这是之前开河赏赐的钱,加上一些帮里的积蓄,你在外面可以用,对了,记得买身好衣服,在外面的人最是以衣取人,不要被人看轻了。” “人离乡,贱如狗,你离了帮里,日子肯定不好过,在外面遇到事情忍忍,等风头过去了,就回来。”六叔念叨着,然后拿出一袋子铜钱,塞给李启。 李启看着六叔絮絮叨叨着,然后拿出一个沉甸甸的包袱,里面全都是铜钱,有新有旧,不过没有衣服,也没有干粮。 没有衣服的原因他也知道,因为帮里实在是找不出一件新衣服,至于干粮,则是因为他的逃跑路线带不出去。 “放心吧六叔,我肯定会尽快回来的。”李启吸了口气,接过包袱,拴在后背。 杀人离乡,还真是有种春秋时,楚国任侠的样子,虽然自己不是什么任侠,只是个破烂纤夫而已。 但没办法,如果不主动出击,今天晚上死的就是自己了。 李启向来是个果断的人,没有多做犹豫,只是对六叔承诺了会回来,就马上动身,没有走城门,而是攀附在货船船底,准备顺流而出。 虽然现在澧水还没有完全解冻,但只要有纤夫愿意拉,就一样可以行船。 至于货船,则是船工们提供的情报。 李启身上揣着两个陶罐,罐口蒙着油布,里面是空的,但是李启只要把罐口倒过来,然后在水底打开油布,就可以吸里面的空气。 配合排波劲,这两个罐子里的空气,能让他多在水底撑一个时辰。 而排波帮的其他纤夫,则压了最低价格,接了那艘货船的拉船单子,价格几乎算得上白干,只为了一定可以接得到。 他们会拖着李启藏身的这艘船,拖出城去。 一切都安排就绪,李启深吸一口气,直到肺里满满的,然后潜入水中,扒住货船的船底。 藏在货船船底,他又听见外面排波帮的纤夫兄弟们开始吼着号子。 “肩上绳哟九丈三!嗬嗨!” “劳苦命哟肩上栓!嗬嗨!” “脚蹬石哟手刨沙!嗬嗨!” “休说逆水不行船!嗬嗨!” 一直到货船出城,离开澧州。 第十四章 茶摊 “呼……呼。”李启喘着粗气,步履蹒跚的行动着。 这里距离澧州城已经一百多里,虽然还没有出辖境,但是已经人烟稀疏了。 老实说,这是李启头一次在这个世界走这么远。 在这个世界,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最起码,澧州是这样的。 村子里的人,去过最远的地方估计就是县城,县城的人,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州城,而州城的人,或许一辈子也不会离开州城。 李启就从来没出过州城,三年多,一次都没有,最多也就是在城里浅滩逆水的地方帮忙拉船,拉到郊外水流顺畅处就回来。 这次杀人亡命,要不是逼急了,他也不想离开城市。 他在码头工作,拉船行舟,听闻各路漕帮商会的闲聊,也知道野外的危险。 水里有妖,运气好是鲤鱼精,鳖怪,只是戏弄,不会伤人,运气差就是水猴子,一船人都得死在里面,除非有高超的修行者庇护,才能逃得性命。 不去水里,走山路,但山里也是森林沼泽密布,到处都是蛇虫鼠蚁,恶兽猛禽。 真正安全的地方,只有人类的聚居地。 外出,就意味着危险。 他已经离开一天了,在树上凑合了一晚上,所幸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吃了点野果,按照原定的计划,他要去三百里外的丰县。 据说,丰县是个比较安稳的小县城,李启在那里避避风头,然后过个一年半载,再回澧州城,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事了。 一天跋涉一百里,还全是崎岖山路,他穿的还是草鞋,哪怕以现在的身体素质,也累得够呛。 唯一好的一点,那就是此时还算是冬日,所以百兽蛰伏,虫豸未生,一路上除了累,倒是没有别的折磨。 “就算不走错路,也有三百里……真是。”李启行走在荒野的小路里,到处张望,看看有没有在路边的茶摊水铺什么的,他已经走了整整一天了。 张望了一会,运气不错,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路边的茶摊子。 他加快了速度,同时伸手从背后的包袱里拿出两枚铜钱。 大鹿国的铜钱,名字叫大鹿五铢,颜色是紫色,分量尚可,不过有些纤薄,一枚约有半钱重,他身上现在有约莫一千钱,也就是一贯。 大鹿五铢是大鹿国的官方流通货币,开河发的大多是这种,但其实不怎么值钱,市面上常见的还是一种叫‘德元通宝’的铜钱最值钱,含铜多,流通广,似乎是唐国的铜钱,一枚德元通宝能顶五枚大鹿五铢。 甚至于,这个世界的“一钱”重,就是指的一枚德元通宝的重量。 连重量单位都是用别人的货币,光是从这里,李启就已经知道这个世界的唐国有多强大了。 虽然这个唐国,应该跟自己世界的唐完全不沾边就是了。 不过,这个世界有一点不同,虽然有官方铸钱,但却并不流通白银,经济活动里几乎还是依靠铜钱来完成,只有很少的情况下会用金子付账。 就连票据之类的,都是记的铜钱,极少数大额交易的情况下会用金票。 白银,好像被从经济系统里踢出去了,具体原因李启也不是很明白。 李启身上揣着的一千大鹿五铢,在大鹿国就是一千钱,购买力其实相当不错了,够买小半头猪,也就是三四百斤肉。 一般来说,一斤肉也就是两三钱的价格,两枚铜钱足够在茶摊上喝一壶茶,再吃两碟附赠的小点心了。 不过,这两三钱,放在平时,李启是断然舍不得吃的。 两三钱,都够买两三斤米了,这世界的人,饭量普遍偏大,一顿吃十斤饭的大有人在,两三斤米,蒸熟也不过十斤而已。 再说,猪肉贱,贵的牛羊肉,价格还要翻两三倍,实在不是他能吃得起的,毕竟纤夫还是个体力活,不吃饱没力气,所以大部分情况下,他都是白饭吃饱,菜的话,能有点咸菜算好的,没有就用水草加盐凑合凑合。 偶尔有鱼打点牙祭,但鱼嘛……没调料的情况下吃河鱼,真的是一种折磨,如果不是为了营养考虑,李启宁肯吃白饭。 好在,白饭管够。 给种出灵米的那位农家祈福,如果不是他,这个世界恐怕要饿死不知道多少人,最起码功法不可能这么普及。 不管是什么功法,都得建立在吃上面,没有足够的营养,说啥都扯淡。 哦,术法除外,到现在,李启都不知道牛力术的力量来源是什么。 灵米的存在,让他这种体力工作者不至于累饿而死,发明者李启不认识,也没听说过,不过他倒是时常给那位老人家祈福。 这种功绩,足以尊圣了吧。 一边崇敬着老人家,李启一边朝着茶摊走去。 现在有了术法,他或许可以尝试一下找点别的赚钱门路了。 脑子里学会的东西说是……来源于炁。 可他妈的炁是啥啊? 不懂,以后慢慢学吧,神意传承这种东西一听就知道不是大路货,想要再来一次牛力术这种,估摸着要很久很久了。 手里紧紧攥着两枚铜钱,李启走到了路边的茶摊上。 “茶博士,来一壶茶!”李启拍下两枚铜钱,大声喊道。 四周有不少人,因为虽然是冬日,但行脚商们也不停歇,他们也聚集在这个茶摊上饮茶歇息,然后再背上他们的大背篓去各个村庄之间行商。 不过,行商们也泾渭分明,不同的背篓坐在一起,显然也是一个个帮派,只有李启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两个行商团队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好嘞!这就来!”茶博士一边喊着,一边迅速过来,热情的给李启擦桌子,然后端上来一壶茶,又附赠了两碟糕点。 都是米糕,用灵米打的。 毕竟是附赠品,也不可能太贵,用米糕已经很不错了。 李启拿起一块,大口嚼了起来,虽然原材料也是米,但总是比白米多了几分滋味,加上腹中饥饿,吃起来也不错。 吃过一块米糕,又大口灌了一杯温茶。 茶的温度都不烫,只是刚刚温暖,毕竟这种茶摊的客人都是来往的辛苦人,不可能忍着渴慢慢等茶凉,所以都是温热的水和泡了一天的茶叶,几乎没什么清香可言,只能说是勉强有点茶叶味道。 “呼……”不过李启已经很满足了,按照这个速度,明天晚上应该就能赶到丰县吧? 只是,这个时候,却突然有人在背后对李启说道:“这位大哥,一个人出远门啊?” 第十五章 三宝 背后有人叫自己,李启立刻转身回去,看向那个人。 转头过去,却发现是个行商。 不过,这个行商的背篓,与周围的两个行商团体都不一样,看起来像是和自己一样,是单独一个人上路的。 这就有点奇怪了啊。 按理说,这个世界是不会有人单独出远门的。 毕竟之前也说了,这个世界,很危险的。 但也有一些例外,比如李启这种杀人亡命的,亦或者因为某种理由必须背井离乡的。 但李启从来没听说过,行商会单人上路的。 他不怕死吗? “那个……这位大哥。”那个行商走了过来,坐到了李启身边。 李启稍稍有些戒备,不过也没有赶人,只是打量着他:“小兄弟,有什么事情吗?” “噢,是这样的,我看你也是一个人上路,所以……就过来打个招呼。”这个行商看起来有些紧张,不过还是如此说道。 “所以,我想,咱俩都是单独上路的,不如结个伴,路上也好有个照应。”那个年轻行商这么说道。 “一起上路?你要往哪儿去?”李启问道,同时也斟酌着对方的身体。 一个人上路很危险,能有人结伴确实是好事,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心点总是没错的。 “我要去毕县,这位大哥你呢?我看你也是从那个方向来的,这边的路只有一条,也没个岔路什么的,到丰县之前应该都能同路,这边过去到有人烟的地方,起码还有五十里,再次也能顺五十里的路。”那个行商说道。 “噢,对了,大哥你叫什么名字?我姓杜,你叫我阿杜就好。”阿杜这么说道,然后,他把自己的茶点和茶水也放在了桌子上,把被皮革蒙住的背篓也放下,坐了下来。 “我叫李启。”李启倒是没有隐瞒名字,不过他看向阿杜,回应道:“听你言语之间,你对这条路很熟悉啊,你都这么熟了,干嘛还要和我走一路?” 阿杜苦笑一下:“就是熟才想结伴,不瞒大哥你说,这一路不太安宁,你看周围的行商,哪个不是十个人以上才出发的?” “如果不是没有办法,我急需用钱,我也不想一个人就搭货出门的……”阿杜表情有些无奈的对李启说道。 这个理由倒是很充分,不过李启还是没有答应,他微微一皱眉:“不太安宁,出什么事情了吗?” 说道这个,阿杜就凑了上来,压低声音:“这一条路,有妖怪出没。” “妖怪?那还有人敢去?”李启吓了一跳。 在码头工作,他不止一次听路过的商会和漕帮说过妖怪,在他的印象里,妖怪都是些能轻松弄死十几个人的可怕存在。 “只是传闻,应该不是真正的妖怪,而是快要成精了的野兽,这种快成精但还没成精的,只要人一多,阳气旺,它们就害怕,所以结伴而行最安全,至于咱们这种……也就只能凑合一下撞个运气了。” “唉,要不是生活所迫,谁会一个人出远门啊……”阿杜唉声叹气起来:“妖怪很可怕,但比妖怪可怕的东西多多了。” 对此,李启深有同感。 力壮帮就一天之内两次都想杀他,他好不容易反杀,还得亡命天涯去避风头,就算是现在有妖怪,他也没有半点回去的想法,足以证明这话的正确性。 看见李启微微点了点头,似乎是认同了自己的说法,阿杜打蛇随棍上,立马跟上:“而且,李大哥,我不只是看你一个人走危险,想来和你搭个伴,你瞧,你身上气血旺盛,阳气充足,那种没有成妖的小兽,最怕的就是你这种人,而我呢,又有走商的经验,咱俩合在一起,保管出不了问题!”阿杜口齿伶俐,说话一套一套的。 李启看着对方,觉得他不像是说谎。 再说了,就算对方说谎,他只要不跟着对方的路线走,不让他带路,那应该也没有问题。 而且,如果真的有那种快成精的野兽,有个人在身边,也多些安全感,对方是熟悉道路的行脚商,能行走野外,多少也有点本事在身上,遇到妖怪不至于不能反抗。 再说了,遇到最坏最坏的情况,也不用和妖怪赛跑,只要跑得比他快就行了。 一念及此,李启点了点头:“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们就同路吧,我要去丰县,正好可以顺道走二百里左右。” “嘿嘿,足够了,足够了,到了丰县,之后人气就旺了,还有当地的神婆神汉,官府的除魔司,镇守使,没几个妖怪敢在那种地方动手的,最危险的就是中间两百里,没人管,路又烂,就是容易妖魔鬼怪出没!”得到了肯定的回复,阿杜松了口气,开始嘻嘻哈哈开起玩笑来。 “李大哥,看你的样子,应该是没出过远门吧?现在喝茶正好也没事,小弟我就给你说说路上的一些趣事儿,解解闷怎么样?”坐下来的阿杜,一副自来熟的模样。 不过,李启看对方的样子,立刻明白了阿杜的意思。 阿杜说的很客气,甚至还有些讨好,不过李启也是聪明人,他知道,这个行脚商是想和他说些路上的禁忌和经验,只是因为不太熟悉,怕他不高兴,所以用这种说法代替而已。 这人确实很会做人錒,怪不得在野外也敢找人伴行。 “好啊,我确实不经常出门,你说说吧。”李启立刻回答道,同时把自己的米糕碟子和对方的摆在了一起,示意一起吃。 这就算是接受了。 阿杜也不客气,拿起一块米糕,给自己也倒了杯茶,就开始说了起来。 “要说这在外面行商啊,时不时就会遇到些山精野怪,只是这人和山精野怪不一样,人是万物灵长,天生便有先天三宝,是这些东西求也求不来的,所以若是平常些的精怪,是不敢碰我们的。” 先天三宝,又是这个名词,李启竖起耳朵,开始仔细听讲。 “先天三宝,就是咱们人的神、炁、精,这是只有天生灵慧才具有的东西,妖物这些后天修出灵智的,就拿不到!” 炁! 李启又听到一个熟悉的名词。 第十六章 搭伙 阿杜注意到了李启的变动的神色,所以他也就马上深入的说了下去:“这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精气神,不过,炁并非气,叫气纯属误传而已。” 他一边说着,一边蘸着茶水,在桌子上写出两个同音的字,用来表示区别。 “精,指肉身的力量,肉身气血,肌肉,骨骼,脏腑,合在一起便是精力,平素我们干体力活,消耗的便是精力,精力旺盛,身上就有火气,寻常小鬼近不得身,李大哥你就精力充沛,一看就知道火气十足,走在坟地里都不会有鬼找你的。”他笑着说道。 “神,指的是咱们的思绪活力,咱们思考,清醒的时候,便是用的神力,有时候,咱们虽然躺在床榻上,身体半点重活都没有干,但思考一天,也会觉得疲惫不堪,这就是精力虽在,但神力却被消磨殆尽了,神力充足,就会头脑敏捷,聪慧无比。”阿杜解释道。 “那阿杜兄弟你就是属于神力充足的那种人了吧?”李启笑着说道。 “嘿嘿,说不上,说不上。”阿杜挠了挠头,憨笑一阵,然后把话题扭回正题:“至于的最后的炁,便是最重要的一种。” “精神,是人体运行不可或缺的东西,人没有精神,便会虚弱,我们平时常说这人没精神,其实就是微言大义,这些最基础的东西,早就由圣人们传播到天下了。”阿杜感慨般的对李启说道。 李启对此深有同感。 最基础的公理向来都是流传的最广的,但越是基础的,就越是不可动摇,因为一切更高的存在都建立在这上面。 众所周知,顶尖期刊上的前沿科技,每年都在不停的推翻重建,普通人根本懒得了解。 但小学课本上的定律,每有一个发生改动,都是对整个科学大厦的巨大动摇。 这个世界,想来也是如此。 “但精神并非独立存在的,而是由炁居中调和,炁无形无质,却是精神的基础,阳气便是炁转化而来的一种,一切生命活动,无不依赖于炁,是性命的本源。” “三者之间关系密切,互相滋生,相依为一体,共同构成了人,而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讲的重点,李大哥,先天三宝可以通过某些方式削弱或者激活,激活之后,就对妖鬼之物有克制作用,咱们想要通过野外,就得学会这些方法。”阿杜说道。 “你要教我?”李启惊了。 这人不仅免费告诉了他先天三宝是什么,还愿意告诉他怎么激活先天三宝? 这种说不上功法,但这种小窍门也不可能随便告诉某个路人吧? 李启心中提起了警惕。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人指不定要找他趟地雷。 “称不上教,只是想多点保险,李大哥,我这边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重要到我哪怕一个人也得出门,我们两个都知道,一个人出远门有多危险。”阿杜苦笑着挠头:“所以,我真的很怕出事,我出事倒不要紧,耽误了我身上的事情才真是会出大问题,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所以,能增加一点成算的事情,我肯定都会做的,就像是我会突然来打扰你一样。”阿杜表情坦诚的说道。 “那你为什么不加入他们?”李启悄悄用手指了指身周的一个行商团体。 这个茶摊里有两个这样的行商团,他指了身边那个最近的。 这两个团体都是十人以上,各自聚在一起,安静的吃喝,就连交流也是低声细语,和李启阿杜他们一样。 李启和阿杜交流也是压低声音的,离得稍远一些根本听不见。 不过,不知道怎么得,好像是被听见了。 “喂,你什么意思?”被十方指着的行商里,一个身材高大的突然起身。 他穿着麻布衣服,约莫八尺多高,比李启整整高出一尺来,体格健硕,关节粗大,身体毛发旺盛,胡子和胸毛连成一片,容貌凶悍,带着一个斗笠,很不满意的走了过来。 “啊,不好意思,我只是举个例子。”李启立刻起身,笑着道歉。 背后说人被听见了,还挺尴尬的,道个歉吧。 那个壮汉走到半道,听见李启起身道歉,冷哼一声:“算你识相。”说完,他就回去了。 这倒不意外,行走在外,脾气爆可以,但有事儿没事就要动手,深化矛盾,那肯定走不长,多半是要死在外面的。 李启坐下,并不觉得有什么丢脸的,不过经此一次,他倒是明白阿杜为什么不和那帮人一起了。 阿杜也趁势小声解释道:“所以……李大哥,你知道为什么我来找你了吧?要是我和他们一道……恐怕连骨头都不剩。” 李启点了点头,深以为然。 能因为一言而起身的暴脾气,再加上一堆人抱团,如果这些行商团带点坏心,敢不敢亲手杀人暂且不提,就算是把阿杜的货物扒光,人直接往野外一丢,来个死无全尸,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死在野外,谁知道是怎么死的?恐怕官府都懒得查。 换而言之,阿杜选择李启,其实也就是认为阿杜没有那么大的威胁,阿杜这个人,有信心在独自面对李启突然发难的时候逃的一条生路。 想着这些的时候,李启突然愣住了。 自己是不是有点……神经质了? 不过是和一个人搭伴而行而已,这么正常的事情,怎么需要勾心斗角到这种程度?还不停试探,各种揣测,自以为是的推测别人的目的。 “唉……”李启摇了摇头,揉了揉太阳穴。 防人之心不可无,但不代表需要像个刺猬一样,对所有人都报以极端的警戒,再说了,阿杜这个人看起来也没什么问题,各种说辞也都对得上,实在是没有必要再以恶意揣测别人了。 虽然说着杀人好像没什么感觉,但好像还是给自己留下了点心理阴影啊…… “李大哥,怎么突然叹气了?”倒是阿杜,看见李启表情突然一变,从之前的戒备变成了苦笑摇头,有些不解。 “没什么,咱们快点吃完休息好,然后就上路吧。”李启没有多说什么,不过却也没有那么排斥身边有个人了。 第十七章 意外 之后,李启和阿杜又说了一会话,等那两个行商团体上路之后,他们看对方走的距离差不多了,便也跟着上路。 在这期间,阿杜也确确实实教了李启一个激发精力,爆发出更高活力的办法。 这是一首歌,很短,只有十六个字。 “煌煌七曜,明明在上,赳赳武夫,雄哉雄哉!” 虽然字数短,但却有好几个不同的音节,要真的唱出来非常不容易,唱腔变化很多,还要配合气息,看似短短一句,李启却学了一个时辰,不断的重复,尝试,训练,这才勉强唱了出来。 不过,他倒是没有气馁,因为他可以通过进度条明显看见自己的进步,并且,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进度就会倒退。 这样一来,他可以很快的掌握诀窍,进步相当快。 所以,没过多久,他的学习进度条就满了。 满了之后,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明明只不过是生疏的掌握,却突然一下子就懂得了这首歌谣的全部精义! 他再度印证了这一点,只要学习的进度条满了,那么,他似乎就可以直接掌握学习的东西,不至于是刚刚掌握的生疏。 这东西不能让他直接学会某种东西,但可以让他学会之后,马上成为个中老手,而不必一点一点的去练习。 至于那首歌要,完整唱出来之后,李启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血液突然加速流动了! 就像是有一团火在胸口燃烧,在脏腑里面游走,几乎要从口中喷出来一般。 脸被撑的通红,整个人的体温都在上涨,甚至身体都变得轻盈了很多,冬日里有些冻僵的双足也迅速温暖了下来,整个人像是在操场上跑了五公里似的。 但是,却只有沸腾的气血,没有寻常的疲劳。 非常奇妙的感觉。 他甚至都可以感觉到自己脑门上熊熊蒸腾出去的热气,四周的寒意都被驱散了。 “这还真是……效果很显著啊。”李启感受着自己身上的热气,有些惊讶的看向阿杜。 倒是阿杜,他显得更惊讶。 “李大哥还真是聪慧,当初我可是学了两三个时辰,有笨的,得学上一天呢!你居然这么短时间就学会了,而且唱的这么好!”阿杜上下打量李启,似乎不太敢相信,这个人能短短时间就把这首歌谣唱的这么好。 “可能确实我比较聪明的原因。”李启笑笑。 阿杜也只是惊讶了一下,没有多想,随即开始解释起来:“这首歌谣能催动先天三宝,让精炁神活跃起来,这样阳气如火,山精野怪不敢近身,出处倒是已经不知道了,不过不要多用,很耗体力,在野外的时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没有体力比山精野怪还可怕,说不定就一脚踩滑了。” 走在路上,阿杜对着李启讲解着。 这首歌,只要一直唱,就会一直激发,但如果停下来,效果就会立刻结束,非常方便。 根据阿杜说,他们以前行商的时候,十几个人,就算遇到山精野怪,只要十几个人聚在一起,然后高唱这首歌,一般来说,山精野怪也会退去。 聊着天,他们已经上路走了一个多时辰了,眼见天就要黑了。 先前李启还有些奇怪,问为什么阿杜非要喝茶到傍晚再出发,而不是白天赶路晚上找地方歇息。 阿杜的回答则是:“这次快要修行成精的,据传说是一只野狗,多半也是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白天去反而容易撞见,晚上趁着它睡着了,说不定还能运气好直接窜过去,你看,我们前面走的那两个行商团,他们不也是白天喝了一天茶,然后临近傍晚才动身的吗?” 这个说法也没什么问题,实际上,那两个行商团也确实是这样的。 明白了缘由后,李启不禁有些感慨,果然还是行商们消息灵通,经验丰富,如果按照自己白天赶路,晚上休息的进程,那还真有可能撞到那只据说是野狗的妖怪。 哦,还不是妖怪,只是快要成精了。 但也很厉害了,起码对李启这种凡人来说,很厉害。 李启等待这首不知名歌谣的效果消散,不过他只唱了一遍,只是感觉热血沸腾,却并没有身躯有些疲惫,不过还好。 两个人一边聊着具体的情况,天色也逐渐转黑。 他们的道路也逐渐狭窄,他们已经走了二三十里,再往前走,就进山了,只有盲肠小道可以绕行,还要时常爬坡,就是白天走也危险非常,现在天黑,更是可怖,说不定就一脚踩空,掉了下去。 好在阿杜准备充足,和只有一个包袱,里面装着钱和吃食的李启不一样,他在野外经验丰富,马上从背篓里拿出来一个火把,浇上火油,拿燧石敲燃,不至于摸黑走夜路。 李启有些汗颜,他杀人亡命,走的匆忙,排波帮也没人有远行的经验,弄得他什么都没准备,要不是阿杜,好像他这一路……风险确实有点大。 不过运气蛮好,遇到了阿杜,能同行一路也算是互补了。 毕竟,如果真遇到的事情,那肯定是自己比较能打。 当然,能不打起来就最好了。 两个人走在山里,虽然算得上是月黑风高,不过有火把照路,除了蛾子烦人之外,倒也一路无事。 只是,走到半道,两个人同时一个激灵,竖起耳朵,看向前面。 在前面,有十来个行商。 赫然便是之前在一个茶棚,甚至还站起来恐吓李启的那个行商团。 火把烧的四周亮堂堂的,十来个人,每个都拿着柴刀,互相敲击,口中也呼喝着不知所谓的音调。 十几把柴刀,竟然敲出了一连串刀兵交鸣的声音,像是在战场上一般。 兵戈之声响彻夜空,配合上这十几个行商的口中的呼喝,仿佛是正在交战,只是敌人处于黑暗之中,不知所踪。 李启大开眼界,盯着这些行商看,看起来,这个世界,确实每个团体都有自己的绝活,排波帮都有排波劲,这些行商也不例外。 他可以清晰的看见,这些行商身上冒出的进度条上写着“结界庇护,25%”。 好像,他们真的遇到了什么东西,正在依靠这一串刀兵交鸣的声音抵挡着。 他还在观察的时候,却感觉到了一阵冷风,让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第十八章 遭遇 “他们遇到事情了?”李启看向阿杜,征求着他的意见。 “咱们绕路,不管是什么事情,都别掺和!”阿杜马上说道,这种事情他有经验,不管是遇到什么事情,贸然加入都不是什么好事。 李启点头,既然对方有能力应付,那就绕路走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不要横生波折那就最好了。 同行的两人打定主意,然后果断转身,从山路之中,直接往山林里面窜去。 在山林里走一截,然后折返回山路,绕过那一圈,这样一来,危险被那个行商团吸引走了,他们就相当于捡漏。 只是,他们刚刚想要往山林里去走,却听见那些行商之中,有一个壮汉走出来:“那边两个小子!不要进山!” 李启听这声音有点耳熟,抬头一看,却看见了一个眼熟的面孔。 是今天白天,那个起身想要教训他的壮汉。 他喊完这一句之后,就不再说话,而是专心挥舞柴刀,互相敲击,口中不断呼喝。 李启清晰的看见,对方做出这个动作之后,结界的进度条明显加快了,也就是说……维持的时间变短了很多。 这种情况下……很明显对方是在冒着危险提醒自己! “阿杜!停下来!别进山林里!”李启自己也马上停下,同时对阿杜大声喊道! 但阿杜已经半只脚踏进了山里。 李启瞳孔一缩,他清晰的看见一个进度条在黑暗中浮现,上面写着:“攻击”两个字。 眼见那个进度条就要蓄满,他立刻加速,抓住阿杜的背篓,一把将他拽了回来! 但阿杜刚刚脱离险境,却看见山林的黑暗之中,猛地伸出一张充斥腥臭的血盆大口,只有一张口,连头都没有,似乎是黑暗自己张了嘴一般! 现在唱歌已经来不及了,不过李启心念一动,身体猛地膨胀起来,肌肉蠕动,捏紧拳头,猛地一拳打了上去! 砰的一拳,地面震动,李启只觉得自己的拳头发麻,好像打在了石头上一样。 只不过,却见那张大口直接被打散,变成黑雾,逸散在空气之中。 随着这一拳,四周的山林,却突然涌动了起来! “吼!”林中隐隐有野兽嗥叫,原本寂静幽深的黑暗,居然如水一般流动,漩洄而黝黑,滚滚黑气在林中游走,让李启直观的明白了什么叫“妖氛”。 阿杜吓得脸色苍白,他立刻开始唱歌,高喊“煌煌七曜,明明在上。” 这居然有点用,李启可以看见他身上的强化进度条,与此同时,四周的黑雾也被逼退了一些。 阿杜唱起这首歌,身体居然在隐隐发光,温暖的光芒从他身躯逸散出来,寒气被驱散,黑雾也开始往后退却。 李启看一眼就明白,对方教给他的这首歌谣,肯定是要配合某种功法使用的,不过功法不可能传授给外人,所以只有阿杜能发挥出这首歌的全部力量。 黑雾被驱散片刻,但阿杜也拔腿就跑,往着人多的地方冲去。 李启见状,也立刻就跑路。 开玩笑,不跑是傻子,人多力量大,那边刀子敲的这么有气势,一看就知道有用! 李启这边三步并作两步,力气又大,飞快的跑到了行商团那边。 行商团也不阻拦,反而主动朝他们靠过来,刀子敲击不断,兵戈声不停。 阿杜也连滚带爬的冲了过去,他身上的微光逸散出的阳气,加上兵戈敲击,一时之间竟然声势大振,四周的黑雾和妖氛被迫退开,前进不得。 见此情况,李启也高声歌唱起来,用那种古怪的韵律开始吟诵:“煌煌七曜,明明在上,赳赳武夫,雄哉雄哉!” 他身上有牛力术,气血充沛,又被这歌谣一激,身上蒸蒸热气直接扑面而来,就像是空调一般,原本就已经因为牛力术而变成红通通的皮肤更加像是红铜,不仅仅是红色,更带上了金属色泽。 李启迸发出来的阳气,竟然比有配套功法的阿杜还要雄壮! 有了李启和阿杜过来支撑,那个行商团的人也纷纷面露喜色,看起来,今晚或许能平安度过去? 一行人很有默契,虽然因为在不停的歌唱和呼喝,无法互相交流,但两边都知道现在该做什么,知道现在就算走,也走不了多久,主要的目的就是熬到天亮,等阳光出来。 这黑雾,能被阳气驱散,那阳光的阳气比人身上的浓郁千万倍,等天亮,那一定能够让黑雾彻底散开。 所以,一行人围成一圈,也顾不得累,手中的柴刀,口里的呼喝和歌谣,半刻都不敢停歇,手酸,嘴软,嗓子疼,却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 一开始,李启还能仗着牛力术迸发出大量的阳气,但十分钟一过,牛力术的时间一过,他反倒是变成了最没用的那个,只能说是仗着身体强壮,耐力好,所以在其他人力竭的时候可以顶上而已。 如此一来,一行人,整整在黑夜里熬了一个时辰。 此时看月相,还是子时,距离天亮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刀兵交鸣,阳气沸腾,让黑雾无法寸进。 但这黑雾仿佛是和这一群人杠上了似的,怎么都不愿意离开,在四周盘旋呼啸,就是要等到这一群人累死一般。 唱了一个时辰,李启皱眉,干脆停了下来,反正他也是最没用的那个,不唱也不会太过于影响大局。 他停了下来,却没有休息,而是站在阿杜身边,对众人说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咱们撑不到明天的,等到咱们都力竭的时候,就是死期。” 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扫视众人,不过一个时辰,阿杜就已经额头冒汗,声音虽还没有沙哑,但却有些有气无力了。 而互相敲击柴刀更是体力活,那个行商团,有些体力衰弱的,早已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再强撑两个时辰或许可以,继续下去,肯定要累瘫在地上。 李启说话,其他人都向他看来,手里的活儿也没停,显然,他们都知道现状,不过却不知道该怎么改变。 毕竟,停下来,那就有生命之危。 “大家听我说,我有个想法。”李启则对他们说道。 第十九章 别处 李启看着众人,说出自己的想法:“现在虽然那东西暂时伤不到咱们,但这就是慢性死亡,等到我们都精疲力竭,那就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会一门术法,你们先前见过,能让我有一牛之力,加上我原本的力量,足有六千八百斤巨力,更能沸腾阳气,让这黑雾不能近身,我进去搏杀,你们在背后为我壮声势,如果我落入下风,你们就上前交击兵戈,歌唱,驱赶他离开!” “这样一来,不仅能对着妖怪造成杀伤,我更是立于不败之地,只要能在咱们力竭之前,杀退这妖怪,就能活。” “搏一搏,总比这样干耗着等死好,愿意的,就点头,不愿意的,就摇头。”李启对众人说道。 说完,他抓起水壶,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嗓子,唱了一个时辰,哪怕这个世界的人身体素质很好,也早就口干舌燥,喉咙冒烟了。 他这话一说,众人全都面面相觑。 李启也不管他们,径直做着自己的事情,喝水,吃米糕,恢复体力。 但是,他却挺直胸背,昂首气壮,一副极有底气的模样,好像完全不害怕周围的黑雾。 阿杜见状,一咬牙,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甚至,为了表示赞同,他直接停了下来,不再歌唱,而是开始休息,并且说道:“我也赞成李大哥的,这么下去不是办法,还是得主动出击,咱们都停下,等那狗日的过来!” 行商们互相使眼色,最后还是那个大个子,也就是最开始站起来想教训李启,之前又出声提醒李启的那个壮汉率先点了点头。 他点头之后,其他人也就达成了共识。 危机之下,容不得优柔寡断,这些行商当然也明白这点。 所以,只见其中那个大汉做好准备,他身边的两个同伴加快了动作,竟然把他敲击柴刀的音节全部接了过去,让整体音律不变的情况下,让他脱身而出。 “咱来和你一起!看你也是条汉子,白天的事,咱就不和你计较了,今天这遭事情过后,咱请你喝酒!”那壮汉走到李启面前,对他说道。 同时,他手里提着柴刀,显得气势汹汹。 “好。”李启点头答应,也没有多说什么。 都性命攸关了,就别管那些有的没的了,还是先去吧。 一切说定,行商们几乎同时放下了柴刀。 就在这个时候,黑雾霎时间汇聚起来,然后从一个方向涌了过来,像是一张巨口张开,要吃掉这些不识相的旅人。 既然都说定了,那李启和壮汉也不犹豫,两个人立刻冲出了人群!共同迎向黑雾! 冲在最前面的是那个壮汉,他好像比李启还要着急,而且步子也比李启大,这个莽夫手里举着一把柴刀,劈向黑雾! 那把刀上似乎闪烁着一丝红光,带着一股腥味,劈向黑雾凝聚出来的大口。 咚的一声,刀不像是砍雾气,反倒像是砍到了一个大铜块,发出一声闷响。 壮汉直接倒飞出去,刀更是脱手而出,虎口直接撕裂,血液飞洒出去。 黑雾迅速分出一部分,半空之中想要接住血液,然后吞掉。 但还没等黑雾接到,已经开启了牛力术的李启就紧随其后,精准的一拳砸在那分裂出来的黑雾之上。 “喝!”李启怒吼一声,奋力一拳,用尽全力,六千斤巨力,加上身上沸腾的阳气,那分出来的黑雾直接被打散了!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也不明白黑雾想做什么,但这几次,他已经深刻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战斗之中,对方一旦开始读条,那不管是什么,只要打断就好! 黑雾试图吞噬血液的时候,进度条就已经冒出来了。 他就卡好点,在进度条没结束的时候,上去就是一拳,直接破坏掉了对方的企图,让血液落在地上,浸润进土壤之中。 “这东西嗜血!”有个行商大喊。 李启这一下,好像惹怒了黑雾,在李启打出一拳,来不及回放的时候,更多的黑雾朝着他飞来,化作四五张大口,牙齿尖锐,像是猛兽之口。 壮汉已经跌倒在地,柴刀都飞了出去,李启比他好些,但也来不及防御这一下。 只是,身后的布置马上起到了作用! 阿杜率先上前,高声歌唱。 行商们紧随其后,站在一团,手中柴刀互相敲击,发出有节奏的兵戈声。 十几人一齐上前,吼叫,歌唱,兵戈交击,黑雾一下子溃散,所有的血盆大口都散开,被迫撤退。 甚至,李启隐隐约约还听见了哀嚎声。 “对,就是这样!咱们可以磨死他!”李启连忙起身,狂奔两步,捡起地上的柴刀,然后丢给刚刚才站起来的壮汉。 “好!爷爷咱今晚命不该绝!”壮汉也激动起来,接过李启丢来的刀,投给他一个感激的眼神。 看样子,这个方法确实有用,而且,这个之前的小瘦子,没想到居然也有这般实力!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 既然方法有用,那么就只需要实行下去就好了。 战斗再开,行商们和阿杜退了回去,把黑雾放了进来。 而壮汉和李启则再度迎上!准备这样磨死这个妖魔鬼怪,或者打怕它! 只有这样,才能逃得一条生路。 只不过,就在这个时候。 黑雾不远处,路边有一座废弃的小庙。 是那种常见的山村小庙,乡野淫祀,拜的都是什么黄大仙,五通神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不被官府承认的,大多是一些山精野怪装神弄鬼,诓骗愚夫愚妇的产物。 也有一些是真有神通,但却和官府理念不合的神,譬如前朝英烈,敌国将领什么的,死后在家乡被立庙,塑金身,受香火供奉,但国家被灭,敌国征服之后,是不会承认这种祭祀的正当性的,所以不会入正祀,一律归入淫祀。 但看这个小庙,也就一间小破屋,不可能是什么大将军的庙宇,肯定是那种乡野山精诱骗香火的破庙。 只是,这里面,却坐着一个美丽清秀的女子。 她皱了皱眉,看向远处发出声响的地方。 “百越大祝的术法……牛力术?是有巫觋盯上我了?” 第二十章 那是? 中原之地,往南行不知多少万里,有十万大山,大山之中,有百千小国,修行巫蛊之术,尊崇万千神灵,此地,名叫百越。 百越之中,神灵无数,乡野淫祀多不胜数,山有山精,水有水怪,多是当地有些法术的人,鬼,妖,精怪等等东西所化,又世受当地人香火,遂成山神,水神。 这一点便和中原大地区别甚大,中原大地,各路神祇,庙宇,无一不是朝廷敕封,受官府辖制,而非祭祀所成。 “都从中原逃到这里来了,难不成朝廷还能号令百越不成?”那个清秀女子站起身,面色阴晴不定,忍不住喃喃自语道。 但她思虑再三,表情接连变了几次,终于选择站了起来,自言自语道:“这些巫觋,早就已经不是原本百越的巫觋了……” “唐国朝廷以人道治世,广播天下,连百越诸国也开始行人道,立郡县,分官职,原本的神庙,巫觋,大卜,占人,眡祲,各部祝人,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是百越的绝对掌控者了,如果唐国下令,那大鹿这边,有响应者实属正常。” “只是……牛力术,这是大祝的术法,连百越大祝们也变成唐国走狗了吗?还是先去看看再下结论。”那女人在庙里走来走去,终究还是放心不下,主动从破庙里出来,准备亲眼看看是怎么回事。 世间功法万千,但总的来说,还是由各个道统传播下来的,互相之间虽然说不上泾渭分明,但总的来说,还是都带有非常鲜明的特征,若是已经到了一定境界的修行中人,一看就知道某种法门出于何处,是谁家法门发展而来的。 无数功法,追根溯源,其实总脱不开那些大的道统。 牛力术就是这样,这一个术法,脱胎于百越大祝的巫道,最初是由祈愿巨力而成,能祝以神力加持己身,是巫道中人最基础的入门术法之一。 正因为基础,这一门术法应用也极为广泛,兼防御,强身,进攻于一体,是很实用的术法。 百越大祝尤其擅长的“万兽之力”就源出于此,除了牛力,更有虎力,象力,鹰力,虺力等等等等数百种。 百越多神,神则多是精怪受到香火供奉而成,所以最初,百越大祝们走遍十万大山,拜访好几百位修为有成的大神,用各种手段,最终集众多大神之力,加以祝愿,形成了这万兽这一系列的术法。 只要施展,便能从其中一位大神身上引来神力,让肉身获得种种神异,奇妙非常。 万兽之术的跟脚,便是这样。 因为这种源头,想要误打误撞修行这种法门,是不可能的,得不到某位祝人的神意传承,那么你施展万兽之术,那些大神根本懒得理,他们当初和各位大祝们定下协议,才愿意借力,随便来个人施展,哪怕所有步骤全对也没用,借不到力量不说,搞不好还会受到反噬。 那个女人悄悄潜入黑雾之中,但黑雾却没有对她有任何抗拒,反而严密的包裹住了她。 这女人悄悄观察着李启等人的战斗。 李启和壮汉疯狂的消磨黑雾,已经让黑雾的体积缩小了接近三分之一,但黑雾却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 他们可以豁尽全力的拼杀,但只要他们露出破绽,黑雾准备乘胜追击的时候,那么后面的行商团与阿杜就会立刻上前,逼退黑雾,让战局重新开始。 李启他们可以随便失误,毫无忌惮,反正只要一落入下风,身后的队友就会立马跟上,非常可靠,简直立于不败之地。 这才开战五六分钟,黑雾就已经有种想要撤离的意思了。 而那女人潜伏在黑雾中,小心翼翼的看着外面的战况。 看了几分钟,她松了口气。 “应该不是,如果真是某位大祝……不至于只是让这种小卒子来试探。”她心里这么想到。 大祝者,掌六祸,掌六祈,作六辞,辨六号,辨九祭,辨九拜,执火水,以事鬼神而号祝,极为擅长占卜祭祀,身边多半都有鬼神随行,更有诸多神力加持,力量非凡,远超常人,如果真的算到了自己的位置,那应该是直接降临才对。 再说了……大祝也不至于找到自己这里来才是,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卒子,他们该去找娘娘才对…… 她松了口气,正准备从黑雾里离开。 但这个时候,她却突然感受到一阵危险! 怎么回事,刚刚那个施展牛力术的小巫,不是在和这只小兽战斗吗?为什么突然朝着自己来了?! —————— 而在李启这边。 他一直在仔细观察四周。 其实主要是观察黑雾的动向,防止有偷袭什么的。 但观察到一半,他却突然看见多了一个进度条,写着:“观察:1%。” 他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正主到了。 搞不好就是这团黑雾的主使者,或者施法者。 比如这黑雾其实是对方的术法之类的。 反正,突入而来,却不声张,悄悄的藏在黑雾里,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就是了! 于是,李启一边佯装继续迎战黑雾,却突然调转方向,大吼一声:“朝这儿来!” 壮汉一听,心知肯定是这个汉子发现了什么,所以也不多犹豫,立刻对身后喊道:“后面的跟上!” 两个猛男朝着一个方向猪突猛进,身后跟着十几个一边高歌,一边拿着柴刀互相敲击的壮汉,场面一度非常混乱。 就连黑雾都没有反应过来,突然被人群冲了过去! 李启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一个人形的存在,手感上应该是个人,应该是女人或者小孩,因为皮肤很嫩滑,不像男人那么粗糙。 当然,男人也有很嫩滑的,只是李启更愿意相信他抓住的是个女的。 “我抓到了!”李启大声喊道。 虽然手里的人正在挣扎,但他好歹有六千八百斤巨力,手如铁钳一般,哪里是寻常人能挣脱的? “好!”壮汉也高呼一声,然后柴刀猛的砍向周围,涌过来的黑雾打散。 黑雾刚想反扑,但叮叮当当的兵戈声立刻用来,直接将黑雾驱散。 黑雾无力,李启猛地往回拉,直接将一个人形从黑雾之中抽了出来! 第二十一章 疲惫 猛地一抓,结果抓出来一个女人。 李启一愣,一时间居然呆住了。 但黑雾马上试图过来抢夺,不顾损伤的冲了过来! 李启立刻把人往身后一丢,接着三拳打散冲过来的黑雾,但黑雾并没有和之前一样溃散,反而直接把他吞了进去! 就像是在拼命一样。 “妈的!”李启心里一惊,立刻高歌! “煌煌七曜,明明在上!” “赳赳武夫,雄哉雄哉!” 他身上的气血立马像是被点燃了的油桶一样,直接沸腾起来! 灿灿如日光,熊熊如烈焰! 牛力术加持下的身体,身上的阳气喷涌而出,雄壮的气魄直接将周围的黑雾直接推了出去。 黑雾还想前进,但这时候,其他的行商已经到了,他们大声呼喝,杀气腾腾,敲击的柴刀更是充满了战场的兵戈气势,一下将黑雾吓退。 黑雾似乎犹豫了一二,飞快的撤离,不再拦路。 “成功了,这狗日的走了,咱们也快走!”李启见状,喘了口气,马上对身后的众人说道。 虽然有些命令的口气,但这个时候,也没人会对此有意见,大家都赶紧收拾好东西,柴刀挂好,背篓背好,然后拿起火把,一溜烟的就往外跑去。 甚至都没人管那个女人。 李启看着他们连人都不管都跑了,一时不知道是该做什么表情…… 不过好歹是一条命,那女的好像失去意识了? 应该也是被这妖怪挟持的吧? 李启看着已经跑掉的众人,心里拿不定主意,但看了看,那女人身上的衣服破烂,原本应该是白布和纱巾,一看就是很贵的那种衣服。 不过,虽然贵,但却沾满泥灰,破破烂烂,身上也有些伤口,正在往外渗血,弄的白裙都有些红色。 没有发簪,披头散发,狼狈极了。 看起来就像是……被抓过来的大家闺秀? 救回去会不会有赏金? 他犹豫了两三秒,再一回头,那帮人都跑出去二十几米了。 而那些黑雾,也不知道会不会再回来。 “不至于,能化形的妖怪,还能被我拽出来?”李启这么对自己说了一句,然后扛起这个失去意识的女人,也跟着连忙跑走了。 没办法,总不能见死不救吧?虽然很可疑,但如果是妖怪,那么白天阳光一照,自然现出原形。 如果是那种不惧阳光,还能完美变化成人的妖怪,那救不救,有区别吗? 不都是死路一条? 那种东西,看见了之后能不能活,纯粹看对方的心情,说不定救了一命,让妖怪一开心,还有好处呢是吧? 毕竟,李启总归还是有点良心,放着一个看着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倒在路边却见死不救,他还是多少有点愧疚感。 去丰县也不过一天的路程,背也背过去了。 一念及此,他也就不犹豫,扛着人,靠着身体素质,飞速赶上。 一行人说跑就跑,愣是跑了一个多时辰,就算是都有功法在身,在山路上这样的狂奔,外加上半夜的消耗,一个个也累的和死狗一样。 让李启更惊讶的是,这一个时辰的狂奔,如果是活人扛在肩膀上也该被颠死了,半死不活的也该颠活过来了,可背上的这个女人,居然还昏迷着。 不过鉴于这是一个有怪力乱神的世界,他也不好说什么,反正给人搬到城里再说吧,到时候没人管再说。 一个多时辰后,天边已经有微微光芒了,众人这才停下,一个个和死狗一样瘫在山路变,靠着石头,全都精疲力竭,有几个甚至累吐了。 “都别喝水,等歇息够了再喝水!”那个壮汉对行商们吩咐道,然后自己也靠在一棵树上,累的要死。 李启这边更不好过,他虽然没有背行商们的背篓,但也算是负重前行,那个女人也有八九十斤,扛一会不觉得,扛着跑了一个时辰那真是要命了,他也随便找了个地方,把那女人放下去,自己也不管地下脏不脏了,果断倒下去,大口喘气。 累,真是太累了。 这一个时辰的狂奔,恐怕直接跑了快要八十里,而且还是负重越野,简直要了李启的老命,自从修炼功法以来,他从来没这么累过,就是拉船也不可能一次拉两个时辰啊! 一堆死狗虽然在喘息,但那个壮汉却是最先恢复的。 他恢复了一点体力之后,走到了李启身边,然后一屁股坐下:“你这人,看起来不怎么雄壮,没想到居然这么勇猛,咱叫巴奎,你叫什么?” “李启……”李启有气无力的答道,他可还没缓过来呢。 “李启,白天的事对不住,咱脾气有些爆,听见有人嚼舌根就忍不住,不过没想到,你看着瘦弱矮小,却是个真正的汉子,今天就能到丰县,等到了,咱们说好了,一定要让咱请你喝一顿酒!咱们庆祝一下!”巴奎一把拍了拍李启的肩膀,哈哈大笑。 “一定,一定……”李启还是绵软无力,被他拍了一下,干脆倒了下去。 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格外的累。 他毕竟以前是经常干体力活的,自觉耐力也不会很差,哪怕累了,应该也能很快恢复过来才对。 但是,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特别特别累,好像怎么休息都休息不过来。 仿佛是,大病初愈的感觉,身体虚了的感觉? 但自己好像也没有干什么能让身体虚的事情啊? “对了,李启,你把这个娘们搬回来是想怎么样?她还没醒过来,怕是被那个妖怪吸了精气,这就是个累赘,怕是带着不好上路啊,你是看上她了?”巴奎看了看那个昏迷的女人。 “我只是不想见死不救而已,总不能丢着不管吧?”李启擦了把汗,然后小小的抿了一口水。 “这个,恢复的快一点。”巴奎这时候伸手过来,手上摆着一个纸包。 李启接过来,打开,发现里面是棕黑色的颗粒。 “盐巴,累的时候,喝一口水,再撮一口盐巴,要不了多久就有力气了。”巴奎说道。 “谢谢。”李启道谢,捻了一点,放在嘴里。 最先的感觉居然不是咸,而是苦涩。 不过很正常,这种粗盐,盐含量说不定没砂子多,能补充体力已经很不错了。 第二十二章 白话 一行人歇息了两刻钟,除了李启,其他人都缓过来了。 李启虽然还有点疲惫,不过总算是能强打起精神了,乍一看似乎也恢复了。 不过只有他自己能感觉到,其实还是有点虚,好像是蛙跳两百个之后,休息了一段时间,看似恢复了,能走路跑步了,但其实大腿内侧还是在发抖的那种感觉。 那些行商团也纷纷上来和李启打招呼,套着近乎,一口一个壮士,勇士,真汉子之类的夸词,纷纷对他表示感谢。 李启也没有多高冷,也笑着和他们寒暄,毕竟昨晚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渡过难关,也算得上交过命了。 要不是那柴刀组成的兵戈阵,李启面对那些黑雾估摸着两三下就被人收拾了。 就算是有兵戈阵,没有巴奎和他一起上去拼命,多半还是要歇菜。 只能说,昨晚真是运气好。 一起渡过难关,关系自然也就拉近了。 等到天微亮,众人体力恢复,又砍柴烧火,把灵米打制的干米糕,类似米粑粑一样的东西丢进去煮,加盐和现找的野菜,做了一锅米粑汤,一群人围在火堆旁边,喝汤聊天,好不快活。 “李启,这次还真就是缘分,要不是咱们恰好撞在一起,晚上又恰好碰见,恐怕咱们两伙人都凶多吉少,但咱们碰到一起,那就是逢凶化吉了!哈哈哈。”一个行商举起碗,喝了一口汤,嚼吧嚼吧着已经煮软了的米粑粑,嘻嘻哈哈。 “是啊,真是运气。”李启附和道,随后也喝了一口。 这些米粑粑,干的时候硬如石头,但煮熟之后就变得软糯,像是年糕一般,加上野菜,当真是喷香扑鼻,比他平时吃的东西好吃多了。 这边正在附和的时候,阿杜却又坐了过来。 “李大哥,那个女子还没醒,你真的准备把她扛到丰县啊?就算真的扛到了,她还是不醒,难道你还要去给她请郎中?这钱又怎么算?就算请了郎中,万一她没救回来,死了,到时候说不得还会背上人命官司,官府要查验的,这划不来啊。”阿杜对李启说道。 “那不然呢?要我现在丢下她,等她去死?”李启苦恼的揉了揉太阳穴,只感觉头痛不已。 阿杜说的,他难道不知道吗? 救人,就是给自己招了一堆麻烦事情,到了城里,还要和守城的士兵解释这人是怎么回事,还不醒,说不得还得救治,救治不了,如果直接丢弃,还要背上杀人的罪名。 再说,就算这女子醒了,还管不管?如果管,莫非还要去寻她家人?她吃喝拉撒怎么办?这女子衣服破烂,很明显也要换一身,换衣服可不是小花费,少说也得二三十钱。 那如果不管,直接将她孤身弃于街头,那和直接杀了她又有什么区别呢?孤身一人的柔弱女子,被贼人掳掠走简直太正常不过了。 “要我说,干脆就将她丢在此处,由她自生自灭,就当没有救过,咱们从妖魔手里拼命把她拉了出来,已经是救了她一命,她再死,也怨不得我们。”阿杜对李启提议道。 其他行商也纷纷点头,支持阿杜的说法。 “阿杜兄弟是个明事理的,行走在外,不要给自己多找麻烦。” “咱们已经救了她一命了,她还得感激咱们,总不能恩将仇报,反倒给咱们添麻烦吧?都是苦命人,何必互相为难?” “就是,李兄弟你在这大冬天的,孤身一人出门,一看就知道身上是有大事要做的,哪里能被这个女子给拖累着呢?” 行商们你一眼,我一语,说的煞有介事,仿佛带上这女人就寸步难行似的。 倒是这些行商的头领,那个名叫巴奎的壮汉,反复看了看这个女人,突然笑了笑:“哈哈,李启,你该不会还没成亲吗?” 这话一说,叽叽喳喳的行商们全都住了嘴。 包括阿杜在内,这些人脸上全都露出了微妙的笑容。 有些不懂的,没反应过来的,在看见身边同伴的脸色之后,也纷纷恍然大悟,露出了一样的表情。 “我看这女子,容貌姣好,身段也不差,皮肤光滑,也没个老茧伤疤什么的,估计是个没做过粗活的,这般女子,看着好看,但却不是个过日子的,李启兄弟,你可别被色相迷了眼睛,这种女人娶了只是一时之欢,但今后下半辈子可有的你受的。”巴奎语重心长的对李启说道,似乎很有经验的样子。 “对啊,李启,这女人看着漂亮,但屁股不大,腰也细,一看就是个难产的相,再说,这种女人,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帮家里干不了活,就算生了崽又怎么管,到时候总不能你一直忙家里,不顾外头了吧?那谁挣钱呢?” “我看也是,就算最好最好的情况,这女的学会干活了,但只要干活,要不了两年,也得变成咱家婆娘那样,到时候,脸丑了腰粗了,结果干活还不利索,还得什么都学着教着做,那才叫亏哩!”有人一拍大腿,评价道。 “就是,如果真是馋这种皮肤滑嫩的,城里有的是勾栏,女闾,馋的时候去一趟就了,何必在家里也养一个呢?又做不了事,帮衬不到生计。” 几个行商叽叽喳喳,七嘴八舌,说的好像和真的似的。 “我倒觉得,李大哥就该配这种女人。”这时候,阿杜反而说了句不一样的。 “虽然相处才两天,但李大哥做事有勇有谋,有章法有条理,又是个有本事的,还会术法,也不仗力欺人,要我说啊,他以后肯定能挣钱,置办些产业,找几个僮仆伺候算什么难事?到时候还怕漂亮媳妇干粗活变丑?”阿杜喝着汤,嬉笑着说道。 “哈哈,还是阿杜会说话!” “什么叫会说话,我看李启兄弟,就是个做大事的!” 行商们也纷纷附和道,只是明显看起来就是奉承,说好话,却没有先前那么真心了。 倒是李启,被他们弄的哭笑不得。 这些人在想什么……路边随便捡一个女的,怎么突然就开始变成他要娶了? 第二十三章 偶然 他又不是什么饿鬼,逮着人就要吃的…… 这时候,有一个行商突然说道:“要我说,李启兄弟,你要是真的馋她身子,倒不如干脆就地把她办了,反正她也没醒,玩完了,玩高兴了,就直接扔到路边就好,总不能让她拖累你一辈子是吧?” “反正你是她的救命恩人,她以身相许也算不得什么,是吧?”那个行商嘻嘻哈哈。 这话说的半点人性都没有,李启闻言不悦,皱了皱眉,干脆站起身,走到那个女人身边,一边走一边说,用玩笑的语气说道:“嘿,什么叫现在就把她办了?我看起来像……” 话还没说完,那个女人一个哆嗦,醒了。 “啊,你醒了?”李启一喜,松了口气,醒了就好,这样就不用纠结了。 “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他果断走上前去,对她问道。 谁知道,这个漂亮的女人却缩了缩头,一脸惊恐害怕,声音发颤的说道:“我……我可是很厉害的,你,你不要过来……” ———————— 沈水碧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落到今天这一步。 以前伺候娘娘的时候,说不上锦衣玉食,起码杂事都有杂役,她只需要听娘娘的话,吩咐下人就是了。 可娘娘一朝失势,被迫逃亡百越,她自然也就跟着了,一路上受尽苦楚不说,还和娘娘失散,流落十万大山。 那些人道修士,打碎了她的法宝不说,更是在她修为之中植入神念,逼得她自散功体,这才摆脱监控。 本以为终于可以喘口气,找了个废弃的破庙,点化了一只野狗,准备好好歇息一段时间,结果就遇到了修行了百越大祝独有术法的人,搞不好就是某位祝人的弟子或者随从,有鬼神之力护体,能占卜吉凶,甚至可以逆时雨,宁风旱,弥灾兵,远皋疾,身上全是种种不同的奇特神通。 她曾看过古书,巫觋之中,最顶尖的有大卜,大祝。 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 又掌三易之法,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再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其经运十,其别九十,以邦事作龟之八命,以八命者赞三兆、三易、三梦之占,以观天下之吉凶,算尽苍生之运命。 大祝则能起大祭,祭人鬼,天神和地祇,以己身使人鬼、天神和地祇和协一致,为人所用,掌六祸,掌六祈,作六辞,辨六号,辨九祭,辨九拜,执火水,以事鬼神而号祝,身边有鬼神护身,先祖英灵随行,天神地祇,四方群神皆庇佑于他,威能可怖。 大卜和大祝,都是巫道最顶级的强者,在人道入侵之前,是百越毫无疑问的掌控者。 万兽之术,就是大祝一门独有的术法,是祝人的独有特权。 她出来之后,确认了那的确是大祝一门独有的,是百兽地祇赐下的牛力术,当时就吓傻了。 想了半天,她还是准备赶紧跑路,毕竟野狗并无心智,只是疯狗而已,她只是用来保护暂时的安全罢了。 为此,她唤出了这黑雾。 这可是一门术法,名叫葬气术。 葬者,藏也,乘生气也。 生气即一元运行之气,在天则周流六虚,在地则发生万物。天无此则气无以资,地无此则形无以载,且夫生气藏于地中,人不可见。 葬气术就是这样,运生气而出,使自己人不可见,失去一切踪影。 结果不知道对方有什么神通,居然能直接看透黑雾! 看透了也就算了,他还恰好身边跟着一堆杀过不知多少只猪的柴刀队! 柴刀敲击,激发刀上煞气,凡水不宜支神来去,俱有凶杀,这是生气的克星,逼得黑雾消退,她也被直接抓住。 沈水碧深知自己的伤势,而且除了伤势不提,她还为了躲避搜查,自散了功体…… 这就很尴尬了。 所以,她干脆就下意识的,纯属本能的,使用了自己的天赋技能。 她是一只已经化形的兔妖。 兔妖的天赋技能是什么呢? 是装死…… 心里祈祷着:“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然后,希望对方能觉得晦气或者麻烦,然后把她丢到路边,这就最好了。 可是,没想到的是,这位祝人……居然是还是个好人。 他愣是在危急关头,扛着自己走了一个时辰。 天呐,你这么好心,能不能放了我啊! 沈水碧心里都快哭出来了。 只是,马上她就真的要哭出来了。 她听着那帮人劝说李启丢掉她,她还心里暗喜,只要把她丢在路边,她马上就能撒丫子跑路。 结果,那个叫李启的,就是不愿意! 本以为只是好心,结果旁边那个叫巴奎的一眼点破,这李启其实是看上了她的身子! 老实讲,她当时就有点装不下去了,沈水碧从小就在娘娘身边,哪里见过这些事情啊? 她勉强绷住,然后,就又听见一个人说……干脆直接把她办了,然后抛尸荒野。 实话说,她差点尿了。 兔妖这辈子倒是遇到过生死危机,她虽然从小都在娘娘身边长大,但先前和娘娘失散,又被追杀,尽管绝大部分追兵都朝着娘娘去了,她还是差点没跑掉。 但生死危机是生死危机,和这个性质不一样啊。 而那个李启…… 这人,好像听进去了。 径直就朝着她走过来了。 而且他还笑! 那笑声嘿嘿嘿的,听的沈水碧兔耳朵都快冒出来了。 为什么会冒出兔耳朵?因为吓到露出原型了。 兔子本身就胆小,这下装死也装不下去了。 她心里发狠,握紧小拳头,暗下决心! 事到如今,也就只好突然醒过来,和他拼了! 哪怕对方是祝人又怎么样?兔可杀,不可辱。 只是……等等,对方好像,不在乎她死不死的,之前她装死的时候,他好像也不在意,还准备直接上来…… 完蛋。 一想到这里,沈水碧马上就蔫了。 接着,便是方才的一幕。 她颤巍巍的睁开眼睛,缩着脖子,害怕的要死的盯着李启。 至于李启嘛…… 第二十四章 妖魔 至于李启这边,看见这姑娘,总算有了笑脸,张开了嘴,露出一口大白牙。 为什么呢? 因为人醒了啊,这样就没有那么多麻烦了。 再说了,这女的,一看就很有钱,衣服都是纱巾。 开玩笑,李启到现在都没摸过纱巾呢,哪怕他能够接触到的,澧州城里的富户,中产之家,大多穿的也多半是棉布,至于他这种穷鬼,能有麻布穿已经不错了。 纱巾是什么概念? 起码也得是个大地主吧? 只是有一个问题…… 如果真有钱的话,那花钱找能人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为什么会拖到现在,让自己这些路过的把人救出来呢? 不明所以。 但也有可能只是凑巧。 不过……也有可能是别的原因,防人之心不可无,试探一下吧。 李启思虑着这些:“这位姑娘……” “啊呜呃——!”沈水碧吓得一哆嗦,嘴里发出怪声,甚至还打了个滚。 巴奎看了一眼,皱了皱眉:“这女子,怕是在妖魔那边受了惊吓,疯癫了,这下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疯癫了更好,不用负责了,尝过了滋味儿之后随地一丢,她自己就跑了,也用不着咱们动手。”旁边一个行商说道。 李启这下更加明白这帮行商是什么情况了,怪不得阿杜不敢和他们同行,只能找陌生路人。 这些人,估计就是平时是商,一旦有机会,那就会立刻化身成贼,根本不介意作恶,或许有几分义气,但就和李逵那样,只有对人的小义,却没有是非观念的中义。 至于大义,那得怀揣天下了,李启觉得自己这个勾八纤夫根本没资格谈。 但他还没说话,沈水碧闻言,却立马起身:“我……我没疯!你们,别……别……”她结巴了半天,总算说出口:“别碰我!” 比起口吃,起身的动作麻利极了,根本不像是被颠簸了一晚上。 因为那个叫李启的人,笑的很恐怖,露出牙齿,像是要吃人一般。 不对,是吃兔子。 至于李启这边,他有些莫名其妙。 这次他没有停顿,而是一次说完:“这位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虽然不知道这女的误会了什么,不过她看起来不太聪明,还是先引导一下她吧。 “我……我叫沈水碧。” “我叫李启,沈姑娘,你之前是被那只妖怪掳走了吗?你还记得你家在什么地方吗?”李启又问。 “我家在剑南……”沈水碧下意识回复道,然后她突然反应过来,连忙捂嘴。 “剑南?”李启愕然,没听说过这个地名啊,澧州附近有叫剑南的地方? 他看向四周的行商,这些人到处游荡,买卖产物,应该知道的地名比较多。 可行商们好像也都是迷茫不已,从未听说。 倒是阿杜,思索了一下,突然说道:“我曾经跟随过大商人的商队行走,听闻他们闲谈,知道唐国有一地名,名叫剑南道,可是这里?” “唐国?”李启皱眉:“沈姑娘,你来自唐国?” “不,不是!应该只是重名而已!我,我我……我那个剑南,是个小地方,很小的,你们没听过很正常!”沈水碧慌忙说道。 “那沈姑娘,之前的妖魔和你有关系吗?” “没,没关系!”沈水碧立刻答道! 这下,行商们统统往后退了一步,拿出了柴刀。 阿杜也躲到了后面。 沈水碧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她眼泪都快下来了。 娘娘身边的时候,她从来不说谎的! 搞得现在不仅要说谎,偏偏还说的磕磕巴巴的,蹩脚到一眼就能看穿。 倒是李启,他没有回身,而是把手放到背后,悄悄招手,示意其他人快点走。 然后,他像是根本没察觉到身后的动静似的,走上去:“这样啊,没关系就好,吓死我了。”李启挠了挠头,露出和善的笑容。 “咦……”沈水碧脸色有些疑惑。 这个人……是被骗到了? “只是,不好意思啊,姑娘,咱们都是劳碌人,没什么本事,不能送你回剑南,又不熟地貌,能力不足,要不,咱们在这里分道扬镳怎么样?”李启客气的说道。 沈水碧一听,心中一喜,也忘了其他的,慌忙点头。 “那就这么说好了,咱们就先走了,姑娘你怕是得自己回家了。”李启用和善的表情说道。 “不关事,不关事!我自己回去就好!”沈水碧赶紧说道。 “那咱们就在这里分道,锅里的米粑粑都没吃过,我们是舀在碗里分食的,姑娘你可以先吃,充充饥。”李启又说道。 “谢谢你!”沈水碧连连低头感谢,已经忘了自己是被什么东西吓起来的了。 而李启说完,回头,给众人使了个眼色。 行商们立刻揣起柴刀,背起背篓,连锅都不要了,拔腿就跑! 李启也毫不犹豫就跟上,带着阿杜一路狂奔! 开玩笑!身后那个多半是妖怪啊! 而且和人没什么两样,估摸是能化形的妖怪,那野狗妖怪百分之百和她脱不出干系! 虽然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但趁着这个妖怪脑子不太好使,还不赶紧溜,找死啊? 趁着李启稳住了那个妖怪,一行人再度飞奔,路上也没心思继续闲聊了,匆匆赶路,从早上天刚亮,一路上只喝水,饭也没时间吃,终于在黄昏之时,赶到了丰县。 终于到了丰县,众人可以喘口气了。 就算是巴奎,此刻也竖起大拇指,虽然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他还是夸赞道:“呼……呼哧,李启兄弟,我算是服你了!面对一只妖怪,你居然还能这么冷静!” “我也没想到……呼,哈……哈哈。”李启也气喘不息:“我也没想到那只妖怪这么好说话,好像是个傻子似的……我还准备如果对方装纯良装不下去,咱们就暴起和她拼了!没想到她居然真的一直装了下去,这才能让咱们脱了身!” “还是李大哥沉得住气,知道是那妖怪在装好人,没有打草惊蛇,让咱们跑掉了,要是咱们暴露了,指不定就又要火并一场。”阿杜也赶紧说道。 第二十五章 通缉 行商们松了一口气,纷纷对李启夸赞。 “就是,我都准备拿刀了,结果李启兄弟更厉害,没想到居然糊弄过去了!” “我看那妖怪多半神志不清,应该是熊嘎婆那种的,行事有章法的。” “确实,我也听说,有些妖怪,晚上敲门,若是你不开,他便不会进来,但你开了,他就会吃了你,这些妖魔鬼怪,都有些古怪习性,这个妖怪怕是也是这样,如果咱们真要动了刀兵,搞不好就出不来了,还是李启机灵!” 原来,李启和巴奎等人,察觉那女人不对劲之后,第一时间意识到了她是妖怪。 是妖怪怎么办? 其他人都是立刻戒备,准备拼命。 而李启则看见了妖怪的不对劲,却依然冷静,甚至还尝试着用章法来交流,没想到当真跑出来了。 运气真好!那妖怪也是个讲章法的!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例如熊嘎婆,耍猴戏,饿死鬼,黄大仙,看宅蛇这些传说,里面的妖怪,多都有一些逻辑,不犯忌讳的话,其实是有一线生机的。 李启也正是想到了这个,才强作镇定,和那妖怪说话的。 那可是能化形的妖怪!要真的暴起,李启毫不怀疑,自己这帮人绝对一个都活不下来。 至于是李启把那妖怪抱回来的这件事,众人反而不是很在意。 谁知道当时直接走了会不会被她追上来死? 万一见死不救,那妖怪便会索命呢? 倒不如现在,说得好听点,甚至可以说是和妖怪结了个善缘,皆大欢喜,所以也不会怪罪李启。 正如先前所说,这些行商,虽然善恶不忌,但却还是有小义,李启和他们历经生死,他们也不会因为小事便翻脸不认人。 众人欢喜之际,也总算来到了城边。 丰县已到了,再怎么说,应该也安全了。 城市周边,都有除魔司,镇守使,哪怕是乡间,也多有一些巫婆神汉,能做得一些驱魔除妖的事情。 所以,城边肯定是安全的,如果城边都不安全了…… 那就等死吧,能攻破县城的妖魔,那得是什么级别的存在啊? 众人总算放松之后,李启也要和众人离开了。 大家不过是一面之缘,不过同了一晚上的路,各自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不可能一直呆在一起。 “李大哥,那么我就先走了,我要去的地方远,事情还重,就先告辞了。”阿杜率先告别。 这也很正常,他本来就是在茫茫冬日里选择独自出行的人,身上有什么重任也很正常,众人也不留他,告别之后,他便离开了。 再到行商们,他们都背着背篓,里面都是货物,需要兜售或者早有人订购,他们需要送去,也各自都要去忙活。 巴奎倒是对李启说:“咱明日中午便要启程,去连峡了,说好的请你喝酒,今晚是不成了,明早,咱还是在这里聚头,一定让你喝足!” 连峡,是澧水江流淌过的一段峡谷,也是诸多船只汇聚之所,行商去那里,理所当然。 李启自然不会有意见,反正能白吃一顿,再加上能认识一些朋友,也是好事,他满口答应,便与行商们分别了。 路上众人这才刚刚熟稔,却转眼就要分别。 除了巴奎之外,其他人都没说自己到底要干什么,大家都各自有自己的事情,没必要所有秘密都和盘托出。 世事多半如此,路过的总比相聚的多。 众人分别之后,李启独自走在城门处,暂时没有进城。 主要是,他看见不远处,城门侧面,有一块告示牌,上面正有人在挂告示,很多人在围观,所以他准备凑过去看看。 走过去,看着告示牌,上面确实是新挂了一个告示。 这个告示上,说是有一队行商,十二个人,路上遇到了妖魔,全都死了,现在把告示挂出来,希望亲友过来认领尸体。 李启毛骨悚然。 该不会……巴奎这些人,自己遇到的是鬼吧!? 不过,还没等他自己吓自己成功,疑惑就被解决了,因为下面挂了画像。 仔细一看,和巴奎他们半点关系都没有,纯粹是另一伙倒霉蛋。 他这才安下心,仔细阅读起来。 只是,越是看,越是看画像,他就越感觉那些人眼熟。 仔细想了想,他才终于想起来,原来,这些挂起来的人,不就是当初和他在同一个路边茶摊遇到的两个行商团中的一个吗! 巴奎这个团成功跑到了,但这一帮人,却全死在了路上,被行人发现之后,告诉了官府! 理清事情之后,李启摇了摇头。 他再度认识到了单人出门的危险。 怪不得大家都不愿意出远门,单人出远门更是视之如虎豹,害怕的要命。 不过,只是,李启继续往下看,却看见一则通缉令。 上面写着: “缉捕文书,澧州太守有令!” “今,唐国叛逆罗浮娘娘,身为妖神,得皇帝恩赏,牧民一方,却无德无行,祸乱百姓,任用小人,致使一方大乱。” “剑南道刺史令其自查,却不尊君命,妄自尊大,行事叛逆,皇帝宽厚,下旨令其自行闭门改过,然则此獠目无君命,公然辱君罔上,不听调遣,意欲叛往天竺。” “犯此大罪,当诛,但罗浮娘娘法力高深,神通不俗,袭杀天使,叛国出逃,现遁入百越,不知所踪,我大鹿国乃百越诸国之一,与唐国世代交好,结为兄弟,兄长之国叛逆,当为我大鹿国叛逆,凡有罗浮娘娘线索,赐百金,能杀其人,赐爵二级,封万户,能生擒其人,当裂一州之地,封王。” 这一个通缉令和其他人都不一样,是用黄布写的,挂在城边估计有一段时间了,但依然排在前列,显然是很重要的东西。 “叛国的通缉令啊……那确实。”李启扫了一遍,直接略过。 和他有毛关系?那种级别的猛男,噢,不对,猛人,还搁这杀其人呢? 这告示的效果,多半也就是警示天下,原来出了这么一个叛逆。 仅此而已,怎么可能靠民间的力量就杀的了啊? 略过这个,李启继续往下看。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 第二十六章 睡觉 继续看下去,他居然发现了自己的通缉令。 倒也不是他的通缉令,而是关于自己杀人的那件事。 “兹有妖魔,于澧州城内杀人潜逃,据目击者言:其妖身高八尺,皮肤血红,蛮力惊人,刀枪不入,于澧州城内连杀十数人,穷凶恶极,疑似夺舍了名为李启的纤夫,现不知所踪,特此昭告县人,小心为上,如遇此妖魔,需立刻逃窜,有线索者,赏五百钱,有证据击杀此獠者,赏仟钱,生擒此獠者,赏仟五百钱。” 合着自己杀了十几个人,就值一千五百钱,勉勉强强够到了十分之一金。 按照现在的价格,用大鹿五铢钱的话,起码需要万钱才能换来一金。 那个杀了能裂土封王的罗浮娘娘,光是一个消息就值百金。 一百金啊……那得是多大一笔钱啊? 想都不敢想。 李启一脸自如,虽然被通缉了,但这些原本就是在他的计算中,所以没有什么奇怪的。 倒是说自己被妖魔夺舍了…… 呃,应该是六叔的主意。 自己没有赶尽杀绝,那帮逃回去的力壮帮纤夫,估计都知道那个红皮大力妖魔其实就是李启。 这时候,李启又直接逃遁了。 官府肯定要去找排波帮问问情况。 排波帮肯定会一口咬定不知道,再加上,这么多年,排波帮都是那样,不管是功法还是行事都很正常。 按照这种情况,官府会怀疑的,恐怕只有李启这个人,要么机缘巧合下学会了某种邪法,要么就是被某种妖魔给夺舍了,以李启的面目去杀人,然后现在逃窜了。 除魔司肯定已经动员起来了,但李启当初赌的那一下,应该是赌对了。 他是外道之人,占卜之法难以寻找到他的位置,占卜做不到,那么就只能依靠线索来寻找他了。 可惜的是,李启这个名字,简直寻常的难以置信,澧州起码有一万个叫李启的,依照名字来找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那就只有依靠画像来找了。 画像要找谁呢? 呵呵,最熟悉李启的,莫过于排波帮了。 他很相信六叔,六叔肯定会把画像弄得面目全非,只要自己不在人前暴露出牛力术那种特证般的红皮,想来是不会出事的。 说到底,还是世间太乱,这种通缉,过个几个月还没抓到,也就这么过去了。 因为这甚至都不能算通缉,只能说是昭告。 真的缉捕文书可不是这么轻易的东西,那是要用黄纸的。 肯定是官府也知道希望渺茫,所以根本就没有立案! 毕竟,立了案,年底核查的时候,可是要给上头交待的,没有立案,那就无所谓,力壮帮还敢给官府施压不成? 只要拖过这段时间,他换个名字身份,大摇大摆的回澧州城,估计都没人理他。 就像是那些行商一样,巴奎等人,手里肯定是染着人命的,这帮人可不在乎野外的时候顺手干点坏事。 平时是商,有机会就做贼,而且不会被追究。 这才是才是常态,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不会有人觉得一个个人实力被夸张到这样的世界还会很和平吧?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需要拿到能保护自己的力量。”李启这次单人上路,险些死无葬身之地,内心之中,他对变强有了更多的渴望。 只是…… “唉,先走吧,得找地方睡觉呢。”李启转身从告示处离开。 各个团体之间,泾渭分明,想要加入谈何容易?不管是门派也好,帮派也好,都不是随便加入就能取信于人的。 要么是小时候就在其中成长,根底清清楚楚,所以容易得到信任。 要么……就准备拿命去换取信任吧。 李启若不是几次三番挽救了排波帮,也不可能得到如此信任。 排波帮人少,事情小,所以他的能力还能展现一二,得到信任,可那些大帮大派,他能当个什么?就算进去做底层帮众,估计也得不到核心功法,搞不好还不如排波劲呢。 这么一想……能机缘巧合拿到一门术法,还真是运气爆棚了。 所以……下一步该做什么? 李启交了一钱的入城税,这是人头税,进城之后会有个木牌,名叫传验,无论是住店还是购物,都需要出示。 传验制度很先进,但李启不知道为什么,大鹿国的传验,皆是一城一城的单独算,且不保留记录,丢了花钱就能补办,不同城市不通用。 这一系列措施,导致人口非常混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采用这种古怪的制度。 或许有什么隐情吧。 走进城里,李启没准备住店,他先是把包里的干粮拿出来,准备今晚吃,然后又买了一些炒米,米粑粑之类的东西,储存着。 没办法,米最便宜。 听说在北方,面最便宜,不过大鹿国这块,多山多水,四处险峻,没什么平地,很难种麦,所以大多食米。 农民们在山上开垦梯田,据说,农家都有法子能让庄稼汲取山气,所以才能种出亩产三千斤的灵米。 在这个世界……当农民都得有两手,还真是…… 李启想着这些,在路边的茶摊上,又买了一壶茶,配着赠送的米糕,干嚼自己的干粮,实在是嚼的腮帮子疼,嘴里干的没有口水的时候,就喝点茶水缓缓。 他肚大,一顿能吃七八斤,这次又是准备吃掉所有的存粮,一直吃到天色暗了下来,才把存粮都吃干净,又把茶水喝光,吃了个肚圆,心满意足的走了。 这一顿全是吃米,什么菜也没有,不过也没办法,钱还是省点用好些。 天色已经暗了,虽然还有酒家勾栏在营业,但那些都不是李启能涉足的地方,那种地方吃一顿要好几十钱,他一共也就一千钱,路上茶摊,干粮和入城费还花掉了八钱,现在只剩九百多钱,这些是半年的开销,还是需要省着用。 不过,明天巴奎要请他吃饭。 到时候应该可以蹭点荤腥。 一路上脑门里转悠着,享受着肚子滚圆的快乐,李启找了一家屋檐延伸的比较长的大宅子,在屋檐下坐着,把包袱系紧,准备就在这里睡一晚。 第二十七章 目光 来这里几年,李启早就学会了在什么地方都能睡着这项绝技了。 没办法,有时候拉船,要从日拉到夜,结束之际累成死狗,也就躺在河边砂石上睡了。 纤夫嘛,能有什么办法? 住店的话,一晚上动辄二十钱,这还是住大通铺,若想要单间,没个四五十钱下不来的,他还舍不得这么奢侈。 想想,曾经的世界其实也是这样。 很多农民种一年的地,拉到城里,卖完之后,兜里也就剩下两三千块。 去一趟城里,赚这么些钱,可是住一晚上……不谈那种大酒店,就是那些快捷酒店,也动辄就需要一两百,三四百块钱。 所以他们宁肯坐在路边熬一晚上,也舍不得住快捷酒店。 李启现在就属于这种。 不过还好的是,他今晚起码吃饱了。 蜷在墙角,有屋檐遮身,足矣。 李启闭上眼睛,准备休息,毕竟他昨天一天一夜都在赶路,已经累的要命了,把包袱拴在了手上,然后揣在怀里,任何人都别想在不惊动他的情况下碰到包袱。 他是睡了。 只是,有一道幽幽的目光,透过深邃的夜空,注视在李启身上。 “性情尚可,机智有余,又不失勇猛,而且沉稳镇定,哪怕面对自己的通缉也若无其事,这小子,哪里像是个黔首纤夫?果然,他是外道之人吗?” 当初,在观河台上,和澧州太守同台,甚至让太守恭敬行礼的那位“祝公子”,站在不远处的一间客栈的客房里,透过打开的窗户,看着李启。 “费尽心血,起了一轮大祭,占得的结果,是说外道现,对我大吉。”他自言自语道:“外道难以卜算,不过总算被我千辛万苦觅得一丝踪迹,可这外道,指的是这东西……还是那个人?”祝公子手里把玩着那个已经坏掉的游戏机。 他已经用诸多方法检测过了,地火风水,雷霆幽冥,神光意志,都尝试性的接触了这个东西,最终确定,这东西只会对微弱的电流起反应。 但也只有反应,里面的元件已经全部坏掉了,根本无法激活。 是这个外物的效果,还是这个人的效果? 祝公子思索着。 “呜……唔唔唔!”但是这个时候,旁边却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是那种嘴巴被堵住之后,发出的呜呜声。 “别叫了,你功体已散,这噤声咒挣不开的。”祝公子收起游戏机,转身,坐到了凳子上,看着床上的美丽女人。 如果李启在这里,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沈水碧,是自己千方百计逃离的妖魔。 “罗浮娘娘的贴身侍女……呵,真是一条大鱼啊,大祭结果真是一点都不错,外道现,对我大吉,这种泼天之功,居然直接就给我送到嘴边儿来了,张口咬下就能拿到啊。”祝公子对着沈水碧说道。 沈水碧面色惊恐,虽然她身上看起来什么束缚都没有,但却像是被牢牢绑缚住了,整个人仿佛一条被捞上岸的鱼一样,不断的扑腾,却怎么都站不起来,也从床上下不去。 看着她折腾的样子,祝公子似乎觉得有些无趣,对她说道:“我解开你的束缚,也让你说话,但你最好好好配合,能做到吗?” “如果不能,就别怪我带你回去巫神山了。” “虽然我的能耐不足以通过你来占卜出罗浮娘娘的位置,可是巫神山的诸多大卜,总有一个能做到,到时候你连配合我的机会都没了。”祝公子说道。 “你是罗浮娘娘的贴身婢子,和她的因果牵连非凡,你猜猜,巫神山的大卜们能不能通过你直接追溯到罗浮娘娘的位置?” “到时候,她可就因你而死了。” 说完,祝公子等待着沈水碧的回答。 却见沈水碧不再闹腾,眼睛里却冒出泪水,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她抽泣了一会,然后赶紧在枕头上擦干眼泪,接着点了点头。 看样子,应该是答应合作了。 祝公子见状,随手一挥,就将她身上的束缚解开。 她整个人突然获得自由,却没有动弹。 “这位大祝……”沈水碧瑟瑟发抖的看向祝公子。 “非也,我只是一个祝人,并非大祝,不过无所谓了,你爱怎么称呼怎么称呼。”祝公子说道。 他依然是那副年轻小生的模样,看起来非常和善。 “沈水碧是吧?不用这么害怕,之前束缚住你,只是怕你有什么秘法而已,现在你既然确定要配合,又没有什么秘法,我何必为难你?” “再说了,你应该也察觉到了吧?如果我真要带你回巫神山,早就回了,干嘛还要留到现在?”祝公子如此说道。 毕竟是罗浮娘娘身边的侍女,应该能领会到自己的善意。 只是,祝公子没想到,沈水碧居然愣了一下,然后才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颤抖的身体也放松了下来。 啊?这,罗浮娘娘的侍女,怎么好像有点傻? 不过,冷静下来就好,反正也不是主事的,傻不傻,无所谓了。 只是,看着沈水碧还愣着,祝公子又出言说道:“沈水碧,你是否以为,百越之地,已经是人道天下了?” 沈水碧突然被唤醒,连忙点了点头:“娘娘说过……百越诸国受唐国影响太甚,已经不尊巫道,只崇人道了。” 这话直白的让祝公子脸色都黑了三分。 “咳咳,罗浮娘娘虽然有见识,但毕竟不是百越之人,对现状了解不够,巫神山,说到底还是这百越之主,十万大山,百越诸国,还是听巫神山的号令!”祝公子脸色阴沉的说道。 “那为什么附近都是县城州城?还有县令官吏?还依靠法度治世啊?我听说这些不都是人道的特征吗?”沈水碧疑惑的问道。 “别问那些没用的了!”祝公子气急败坏:“说正事,巫神山并非吃白饭的,百越之地我们还是说得上话,罗浮娘娘在唐国蒙冤,逃亡百越,或许可以来巫神山,与诸位巫神一见。” “可是……娘娘又不在这里,你和我说有什么用啊……”沈水碧脸色有些委屈。 “所以,我准备让你带着信使,去通知罗浮娘娘。”祝公子长出一口气,让恢复了平静,接着说道。 第二十八章 测试 “你要放了我?!”沈水碧惊讶的看着祝公子。 “不是放了你,而是让你带着我的信使,去找罗浮娘娘,告诉她,巫神山愿意接纳她,也愿意为她抗住唐国的压力。”祝公子说道。 “这样啊……可是,我还有一个问题,这位大祝……”沈水碧斟酌了一下:“我听说,最初的百越不都是穿兽皮吗?为什么现在你们都穿唐国的布衣啊,而且还是最新款?” 只是这一次她没得到答案,因为祝公子面色一变,直接怒气冲冲的挥了挥袖子。 咚的一声!沈水碧感觉自己的脑袋像是被大锤砸了一下! 然后,她的感觉自己的魂魄直接被强制性的脱离身躯,眼前的一切全部虚化,而且不受控制的往下坠去,自己失去了实体,变成了灵体。 四周是难以言喻的呼啸,木质地板和墙体根本无法对她起到阻碍作用。 然后,就像是有绳子把她硬生生绑住,再拽回来。 她眼前一片呼啸而过的古怪景色,世间的一切都好像是扭曲了一样。 然后,她看见了无间地狱。 五百由旬燋渴狱出,地狱众生在其中交横驰走,地狱猛火,极相煎迫,逐沸人身,亦煎亦煮,无数人痛苦哀嚎,难以言喻。 不过这些幻觉都没有持续太长世间,很快,她就再度被拽回了自己的身体。 惊魂未定,难以言喻。 沈水碧捂住胸口,只觉得一阵阵的想吐。 “我在你的神魂上,刻了只有我巫神山一脉才知道的印记,这是印记的同时,也是一封信,里面记载了我想对罗浮夫人说的话。” “这东西没有跟踪的作用,所以你大可放心,毕竟我想找罗浮夫人的话,直接带你回去,用你做祭品,找大卜占卜一次就好了。”祝公子脸色看起来不太好,不过还算是耐心的对沈水碧解释道。 “然后,我的信使,是那个。”祝公子走到窗边,指了指下面的李启。 然后,他不管沈水碧,身形一晃,突然消失在了原地。 让兔妖一脸茫然的待在原地, ———————— 李启睡的很香甜。 老实说,他很少睡的这么香了,毕竟吃了个肚儿圆,吃饱喝足的情况下,睡觉也非常的舒服。 再说了,他之前熬了两天一夜,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山路上狂奔,累也累死了,此时能好好休息一下,再好不过。 毕竟,没有人能跑了两天一夜的马拉松之后,还能睡的不香的。 只是,睡着睡着,他突然感觉到,身边有人。 几乎是瞬间李启就翻身起来了! 身上还揣着九百九十二枚大鹿五铢呢!哪怕是睡觉他也不敢睡死过去啊。 只是,起身之后,他转眼看过去,霎时间差点摔倒在地上,险些跌了个大跟头。 因为,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之前在力壮帮出现过的那个年轻小生! “嘘,不要大喊,大晚上的,喊人扰民,也会惹来其他人。”祝公子一只手指放在嘴唇前面,嘘了一声。 李启惊魂未定,但马上冷静下来。 这个年轻小生,随手一下就能打出神意传承,赐予别人术法,现在更是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自己在这个人面前,没有半点反抗能力,所以根本没有挣扎的必要。 再说了,他大晚上的,出现在自己身边,不可能是因为闲得慌,必然是有所求,对自己有所图谋。 自己一个穷鬼纤夫,能让这种大人物图谋什么? 对这种人而言,真正能让他对自己起兴趣的……恐怕是外道之物和外道之人这两个身份吧? 一念及此,李启毛骨悚然,但却更加一动都不敢动,只是尴尬却警惕的站在原地。 虽然他知道,警惕也没什么没用。 只是,这人没有一出现就将自己杀死或者掳走,那说明自己还是有谈话的价值的,想要在对话中占据主动权……就得明白他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或者需要自己去做什么,然后……就算不去作死的讨价还钱,却也可以多少有点收获。 至少……别让这位大佬对自己起杀心,是吧? 李启无奈的想到。 “我姓祝,你可以叫我祝公子。”那个年轻小生对李启自我介绍道。 李启立刻作揖鞠躬:“小人见过祝公子,祝公子深夜来寻小人,恐是有要事,小人定然无不应允,愿为祝公子鞍前马后,以效绵薄之力!” “嗤,你倒是个聪明人,比之前那个不识相的女的说话要好听多了。”祝公子笑了笑,原本阴沉的脸色也恢复了一些:“你猜对了,本公子来找你确实是有事情要交给你,不过在那之前,本公子还有一件事要和你说。” “你知道吗,你快死了。”祝公子一手抚掌,笑眯眯的说道。 李启心里咯噔一下,不过马上就又放下心来。 对方提出来自己快死了,那自己估摸着是真的有什么不知道的危机到来,可能真的有生命危险。 但是,之前祝公子承认了他有事情要交给自己办,再提出他要死了这件事,很显然,这位大人物是准备出手解决这件事了,并且估计要让自己以此事报恩,来尽心尽力的完成的他要交给自己的那件事。 李启立马配合的低头躬身:“公子!小人命贱,死不足惜,但唯恐耽误了公子要托付给小人的大事……” 祝公子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我知道你没几分真心,但起码证明了你是个聪明人,你可知道,最初力壮帮的事情,就是我策划的,而目标,则是外道之物和外道之人,你可知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虽然事发突然,但毕竟事情重大,小人心中惴惴,日思夜想,也算是思考出几分头绪……只是公子图谋太大,小人如蝼蚁入大山,虽有窥得山石树木,却无法见得大山全貌……”李启立刻恭敬的说道,只是有些欲言又止。 “我觉得你有窥一斑而知全貌的能力,不妨我给你几个线索,你自己推测出事情来,如何?如果做不到这个的话,我很难把事情托付给你啊。”祝公子说道。 第二十九章 测试(二) “小人!定当竭尽全力。”李启马上应声道。 “嘘,声音小点。”祝公子比了比手指,随后说道:“你可知百越?” “呃……从告示上看见过,听说,大鹿国,就属于百越地界?”李启回答道。 “没错,大鹿国不过弹丸之地,百越十万大山,大鹿国这般的国家,有上百个,而整个百越,也不过唐国一州之地而已,而我,来自巫神山,是一位巫道祝人。” “不止百越,后面的南越,再至安南,后黎,占地不知道多少万里,所谓大鹿国,不过我巫神山千分之一不到的领域罢了。” “不过,百越这一块,贴近唐国,受唐国影响颇深,大鹿国,松国这些尤为严重,所以你可以看见,这块地方,比起巫神山麾下,更像唐国的属国。” 李启听到这里,果断竖起耳朵,将这些事情默默记在耳朵里。 很显然,这些东西可不是普通人能听到的东西,记住肯定不会吃亏就是了。 “而现在,你也看见了罗浮娘娘的通缉令,她已经从剑南道逃窜出去,逃到了百越地界。”祝公子说道:“联系百越,大鹿国和唐国的关系,你觉得,我要让你做什么?” 他的问题还没问出来,李启背后就已经激起了一阵冷汗。 因为他马上就想到了一件事。 剑南道! 自己路上可是碰见了一个自称家里是剑南道来的妖怪。 和罗浮娘娘有什么关系? 和百越又有什么关系!? 他立刻明白了这件事背后的水有多深。 联系起所有的东西,只要稍微发散一下,就不难得出结论。 那个什么巫神山,和那个唐国,肯定是竞争关系,但这俩估计都是占地亿万里的大势力,他们之间角力,那必然波及无数人。 现在看来……这角力的棋盘,就在大鹿国? 不对,大鹿国根本就不够格,应该是在整个百越北部,包括松国,大鹿国在内的一堆国家,都是这两个大势力角力的棋盘! 所以,大鹿国现在……才会用郡县制?才会是现在这种混乱的政治形态? 自己之前还在吐槽混乱的传验制度,现在一看,混乱好像……不止传验制度,包括官府的态度和民众的古怪情况,好像也是早有端倪了。 官府有规矩,管制的很严,各种律令都十分详细,甚至对命案还要求必破这些要求。 可在执行之中,又非常宽松,乃至于宽松到,只要官员懒得动,那就算是命案也不会被立案的程度。 甚至于,传验这种类似身份证的制度都存在,可每个传验居然只在城市内流通,出了城就没用了,在其他城市甚至可以用另一个身份再办一张。 宽松和严厉,律令规整和帮派自治,这些种种冲突矛盾的现象,都凸显出奇怪的点。 这……或许就是巫神山和唐国之间的差异? 那么,从这个方面看来,巫神山……好像,处于劣势啊? 原本的百越地带,现在却成了唐国的制度,包括律法,各类官职,甚至官府都成了唐国制度的形状。 那么,这个时候……出了罗浮娘娘这回事,巫神山会想做什么呢? 毫无疑问,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罗浮娘娘虽然不知道有多厉害,但能够被唐国皇帝亲口下旨追杀,估摸着咖位不会很低。 巫神山,想找到罗浮娘娘?商谈合作的事情? 自己遇到的那个女人,是罗浮娘娘? 呸,不可能,罗浮娘娘如果是那智商,肯定逃不出唐国就死球了。 但那个妖怪也说自己是剑南道来的。 如果不是地名相同的话,那她九成九就是和罗浮娘娘有关系。 只是看她的样子,地位不会太高。 换而言之,自己的外道之人的身份,是有无法占卜这个特性的。 也就是说,祝公子其实不是占卜到自己位置过来的,他说不定……老早就跟着自己了。 那么再往下推一推,包括牛力术在内,是不是对方的布局? 自己胡诌的祭辞,真的有用吗? 开河祭典这种东西,真的是自己可以钻空子的吗? 会不会……那个时候,祝公子就在天上看着自己在那里鼓捣祭辞? 所以,从这个假设往后推断,是否自己在路上的情况,也被对方一直看在眼里? 考察吗? 和他要委托自己干的事情有关? 那么,自己又恰好撞见了和罗浮娘娘有关的妖怪。 那个妖怪逃掉了吗? 肯定逃不掉,眼前这位祝公子一看就神通广大,那个妖怪傻乎乎的,脑子里像是进了水一样,神通或许有,但肯定不是这位的对手。 结合线索,大胆猜测一下。 那个和罗浮娘娘有关的妖怪被抓住了,而自己则是因为外道之人这个身份而被这位祝公子点中…… 外道之人的特性,会在这个事件之中产生特殊的效果吗?是必须的吗? 说时迟,那时快,这一切的一切,在李启的脑袋里不过是几秒钟就想明白了, 思索着这些, “公子,莫非是想让我作为您的使者,在罗浮娘娘的人的带领下,去见罗浮娘娘,商谈巫神山和唐国的事宜?”李启小心翼翼的回答道。 祝公子露出惊讶的表情,不过还是点了点头:“果然聪明,有这等机智,才能有资格去见罗浮娘娘,我就是这个意思,还记得昨天你遇见的那只兔妖吗?” “那妖魔是兔妖?”李启这才知道,那个叫沈水碧的,原来是兔妖。 “是兔子,所以和兔子一样蠢,但偏偏她还是罗浮娘娘的贴身婢子,想来她一定找得到罗浮娘娘的位置,届时,你作为外道之人,无法被占卜之术定位,也能表现出我巫神山对罗浮娘娘的诚意。” “带上她,去找罗浮娘娘,这是我给你的任务,而报酬……加入巫神山,成为我的学徒,你觉得如何?”祝公子说道。 李启闻言,当即一拜:“徒儿拜见师父!” 开玩笑,这种大腿不紧紧抱住,那不成傻子了? “先别着急,是学徒,不是弟子,你不必叫我师父,还有,回归正题,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说你快死了?” 第三十章 兽力 “请公子指点小人!”李启马上起身作揖。 当不了徒弟也无所谓,现在自己这样,能抱上大腿,哪怕只是揪住一根腿毛,也不能放弃啊,李启这么想到,所以果断做出了选择。 而祝公子也审视着李启。 而且,还有一点,那就是作为外道之人,他可以被确认为身家清白,而不可能是某位大人物提前布下的棋子。 外道之人不多,但也不少,不过全都可以确认清白,不会出现那种是某位大能提前千年布下的一枚棋子,算准因果就在这时候搞你一手的那种。 既然大祭显示,外道之人能带来大吉,那他做些投资也是很正常的。 这才是祝公子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于是,他继续说道:“你所修行的术法,叫牛力术,你多半不知这东西的根底,不过我却可以为你说说。” “牛力术脱胎于万兽之术,是巫神山大祝,与各路地祇之间达成的协议。” “巫神山的修行路数,分为人鬼,地祇,天神三路,其中人鬼最强,天神和地祇则并无优劣之分。” “其他两路暂且不提,说说你现在涉及的地祇。” “所谓地祇,即为百物之神,山川有山神,水脉有水神,农田有农神,各路土地公,五祀神,譬如门神,灶神等等,都为地祇。” “这些地祇,多为精怪所化,山神多半是此山中修为高深的山精,水神多半是这段水域中最强的水怪,都是因为有神通在身,而又被当地居民所祭拜,受香火好处,结了因果,便扎根于此,温养金身,得以成神。” “所以,地祇多禽兽,而禽兽者,多有异能,远超常人。” “我巫神山大祝走遍大地,找寻地祇,结交万兽,与其达成协议,他们献出自身精元,巫神山大祝再以天地大祭为引,构筑了一副万兽图,万兽图中,有一万四千六百三十二门术法,每一门术法,皆对应一位山水地祇。” “修行万兽之术,便是以此物为引导,纵然相隔千万里,依然能够得到对应地祇的帮助,受到其加持,拥有某种特殊的异能。” “你所修行的牛力术,便是来自黎州,和蛮部,当地乡人供奉的地祇,其身为白牛,其名为琼,有四眼,角弯而内向,长而无岐,故性情直率,眼下复有二眼,日闭夜开以烛物,皮厚,善入棘丛而不伤,力大无穷,能肩扛两山而行,身躯庞大,有九十丈高。” “你每次使用牛力术,便是通过万兽图,借用琼牛之力,故而能突然身体膨大一尺,气血充沛,带有一牛之力,并且皮肤变得坚韧,刀枪不入。”祝公子一连串的信息砸下来。 “这是独属于我巫神山祝人一脉的术法,也只有我巫神山祝人才能修行,而且此术神异,不会有副作用。”祝公子抚掌,笑眯眯的说道。 “只是有一点,这一切的一切,前提都建立在你是祝人的情况下的。” “不是祝人,却在我的神意传承下掌握了牛力术,你在施展的时候,便没有对应的力量来做引子。” “不过,人身上,有一样东西,可以做一切术法的引子,那便是先天三宝中的炁。” “炁之一物,无形无质,作为供养精、神二物的基础,它的存在非常奇妙,几乎可以充当一切的替代品,你之前所发动的牛力术,就是在没有对应功法的情况下,强行以人身的炁来启动的。” “这么一说,你应该明白了吗?为什么你最近会乏力,为什么会虚弱?实际上,你再这样下去,炁无法支撑精与神,那时候,你会越发虚弱,最后一命呜呼。”祝公子淡淡的说道。 李启听完这些,当即了然。 怪不得他会出现那些症状,果然……就是和牛力术有关。 也就是说,如果自己没通过考验,或者跑掉了,那……自己也会在不久之后因为这门术法而死去。 这个祝公子,算的好死啊。 不过……如果是和牛力术有关的话…… “公子对小人坦诚!小人却也不敢隐瞒,公子,我有一事相告,先前,小人不知这术法根底,将练法交给了我帮内众人,此刻一看,他们恐有性命之忧,还往公子垂怜,给小人一些时间,让我回去,告诫他们不要练习!免得他们死于非命!”李启立刻说道! 对排波帮的众人,他还是很有感情的,所以当下明白了牛力术如果没有对应的功法,是会要命的东西之后,立刻便对祝公子求情。 他可不希望自己过上一年半载回去之后,遇到的是排波帮众人的尸体。 看见李启这个反应,祝公子相当满意,尽管机智,但并不冷血,还有感情,这比较符合祝公子自己的观念。 毕竟,巫道需澄澈本心,而祝公子自己,的确是良善之人,如果李启丝毫没有念旧的意思,他依然会将其作为棋子推出,但却不会太过上心了。 棋子和学徒,是有区别的。 所以他回答道:“当然可以,只要你不耽误去找罗浮娘娘的路程,你想做什么都无所谓,但你要记住,巫神山的法门,如果没有允许就修行,那轻则一事无成,重则一命呜呼。” “哦,不对,不止巫神山,整个天下,皆是如此,越是高超的法门,越是这样,你可要记牢了。”祝公子收起轻佻的神色,严肃的对李启说道。 “接下来,我便传你法门,照此修炼,你便是入了我巫神山的门墙,有了归属了,我再确认一下,接下这个,就是接下了任务,从此以后,你也是我巫神山的一位地祇祝人了。” 李启当然不会不愿意,当即点头和小鸡啄米一样。 祝公子也不多说,轻轻一指点在李启额头。 熟悉的神意传承。 李启感觉到,脑子里多了点东西。 但是……不是之前那种类似记忆一样的东西,而是……书本? 脑子里,多了一本书,不看就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却可以随意翻看?而且,也没有那种脑袋被棒子砸了一下的感觉,反而非常的清爽,没什么负担,甚至还把睡意弄没了。 这……好像和之前的神意传承,感觉不太一样。 第三十一章 传承 似乎是察觉到了李启的疑惑,祝公子一边传承,一边解释道: “神意传承这种东西,最初是为了直接灌输理解给弟子门人,带有很严重的主观意向,甚至可以直接扭曲弟子们的道路,让其变成自己的翻版,绝了以后的道路。” “后来,儒道圣人提出,道之真意,本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推之百世而不悖的东西,何必要将自己的理解强加于弟子?所以后来就改良了这门法诀,只是传承原典,不加过多的主观理解。” “所以,传承不会让你的理解快速提升,也不能让你背诵下来,但却能让你省却每日背着一摞书到处走的苦恼,怎么样,是不是很方便?直接把书给你装脑子里了,随时可以翻看。”祝公子笑着说道。 而李启,表情却一脸微妙,仿佛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该说什么呢? 好像没什么好说的,这个世界的人……真是一点也不笨啊,根本就没有什么漏洞来给他改革啊,想靠自己的学识来提出修改方案真是难的出奇啊…… 不过,这反倒是比较正常了,再怎么说,他或许能有一些新奇的奇思妙想或者别的什么不同的阅历,但想要超越这个世界的智慧,那还是太自大了。 传承几乎没有痛苦可言,只是脑子里多出了一门祝人的修炼法门,名字非常简单,单字一个《祝》。 但是,当他仔细沉浸在其中的时候,却突然感觉到了……宏伟。 是真的宏伟,好像自己脑子里的根本就是不是什么修炼法门!而是一套百科全书! 记载的东西简直繁复到难以置信,大到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皆在其中。 更有礼乐兵刑,农商医卜,所有的这一切,全都印在了脑子里! 修炼的部分,甚至只占一小部分。 “祝”这个职业,本身就是指祭祀时主持祭礼之人。 这一本“祝”书,更多的是对祝这个职业所需要了解的,所需要知道的知识所建立的一个数据库! 各种祭礼,各种对祭祀有用的器物,动物,植物,仪式,乃至于山川地脉的形式,辨别各类天地气息的方法,反正是只要和祭祀有关,那这里面应该全都有! 无数的知识,并非灌输到了脑子里,而是存放在脑子里,他需要自己去阅读,去背诵,才能真正记住,只是现在,他只需要心念一动,就能像在资料库上搜索一样,虽然会有些延迟,但确实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出现这种资料。 举例而言,现在,李启已经清楚的知道了“立春”的祭祀意义。 “立春日,有司逆勾芒土牛、勾芒名拗春童,着帽则春暖,否则春寒。土牛色红则旱,黑则水,竞以红豆五色米洒之,以消一岁之疾疹。以土牛泥泥灶,以肥六畜。” 又有祭祀的方法,分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禬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 又比如,需要祭兵,就须得祭兵于山川,用牲于社宗。 还有各种不同的祭法,粗分一下就是命祭,衍祭,包祭,周祭,振祭,搞祭,绝祭,缭祭,供祭等等。 又能分别各种神煞,劫煞、灾煞、大煞等等等等东西。 还教授了望天占星的技巧,比如通过根据太阳周边的五种云色,就可以预兆吉凶,根据十二个月的风,来观测天地之气的动向,并且揭露天地想要预示的妖祸吉祥。 总而言之,无数的知识,甚至包括望祀、望衍、授号,等等东西,全都被一一记载下来。 一个祝人该做的事情,全都标注的清清楚楚。 只是,很多东西,李启根本就看不懂,虽然记载的有,但根本不明白那是什么,就好像是小学生看高数一样,看半天也是懵逼的。 和这些庞杂到不知道该说什么的知识对比,修炼之法真是短短一小段就介绍完了。 很简单,祝人的修炼之法,分为天神,地祇,人鬼三个分支,李启手里拿到的这门是地祇分支的。 只需要按时祭祀山川水脉,对自然精灵们保持尊敬,按照固定的仪式行动,就可以得到提取地祇百物的力量,然后汇聚到己身,潜藏在自己的身躯里。 没有什么丹田,也不需要什么能量汇聚点之类的,甚至都不用压缩能量从气态变成液态啥的,曾经看见过的很多说法全都没了用处。 因为,按照书里的说法,人身自己就是一座小天地,本身就能容纳极多事物,象征性的“气”之类的事物,很难真正填满人身小天地。 这样修行,慢慢积累,然后就能逐渐接触更强,更多的地祇,获得更加强大的力量,可以使用更加厉害的术法。 一切都是那么慢悠悠,自然而然的,并不激烈,也没有什么瓶颈可言。 非常和平的修炼方法,和平到李启都不敢相信,居然有不需要打打杀杀,争夺资源就能一路畅通的修炼方法…… 以前的小说白看了。 这,就是巫道的路径。 不过,虽然和平,但大体上还是有等级分别的。 按照这书里的说法,世间有无数法门,每个的层次都不一样,劣质如排波劲,上限只有一层,练完就能达到这个世界成年人的水准,高等如这本《祝》书,那就不知道上限是什么了。 各种法门,自己有自己的境界,自己有自己的层级,甚至各个道统之间也有不同的分法,儒道有自己的品级,巫道有自己的分类,道门也有元神金丹之类的说法,各种不同修行之法,互相之间等级非常混乱,难以区别。 所以就有圣人定下规矩,无论本身道统,都统一以一个标准来定,那就是九品至一品。 李启在这里翻看脑子里的书籍,但祝公子却等不到了,他又说道“该说的,该学的,该领悟的,都在神意传承之中,背的也就不多说什么了,我再和你介绍一个人,噢……一个妖。”说完,他往身后轻轻一拉。 第三十二章 战争 沈水碧被祝公子从身后直接拽了出来,然后站在了李启的面前。 “是你!?”她真正看清楚李启的脸之后,惊讶的喊出了声,甚至都忘了自己之前死活都不愿意出来的事情。 沈水碧眼睛一红! 她就知道,这些百越祝人,肯定是一环套一环! 之前遇到这个年轻的小祝,她就该想到马上就会有大祝跟过来。 这下好了,已经落入圈套了! 只是……好在巫神山应该好像或许……大概没有敌意。 不然按照他们说的,直接抓自己回去做祭品占卜就好,没必要让自己带路去找娘娘。 但是…… 不能轻信这些! 兔妖脑子里充满了怒气,她打定主意,绝对不能轻信这些祝人,他们算计了自己一次,之后肯定也有坏主意! 自己是娘娘的兔子,做事都得为娘娘着想才行,不能听信他们的一家之言。 这么想着,沈水碧气鼓鼓的盯着李启和祝公子,满脸都是戒备。 至于李启这边,却根本没在意沈水碧,尽管他认出来了这是当初自己遇到的那个蠢笨妖魔,但说到底,这里还是祝公子说了算。 所以他立刻行礼:“公子,我的任务,就是跟着这位使者,去觐见罗浮娘娘?” “就是这样。”祝公子点了点头:“前因后果,你们两个人应该都知道了,目的呢,我也说给你听了,我不能亲自去找罗浮娘娘,甚至还得刻意躲着,毕竟,惊弓之鸟,不该轻扰。”祝公子说道。 李启在旁边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就当没听见。 “娘娘才不是惊弓之鸟!”沈水碧马上反驳。 不过祝公子都懒得理她。 先前沈水碧几句话,差点把他气死,还是少和缺心眼的人说话比较好。 毕竟,眼前的李启,肯定也能根据这些线索看出大鹿国的具体情况,甚至……说不定都猜出来打仗了,但是却闭口不言,只说好听的,虽然有阿谀不直之嫌,但起码不气人。 想到这里,祝公子突然起了一点兴致。 “李启。”他喊道。 原本装死的李启马上躬身作揖:“学生在!” 他已经迅速调整了自称,非常机灵,甚至因为装死前后的反差太大,把沈水碧吓了一跳。 这兔子原地蹦跶了一下,然后恶狠狠的盯着李启,仿佛是在责怪他吓到自己。 “大鹿国附近的形式,应该会有很多大事发生,除了你现在说出来的这些,你还有什么推测出来的事情?说出来,如果说中了,我便给你奖赏。”祝公子如此说道。 李启点头,心中明白,这算是考校了。 虽然之前这位祝公子估计随时盯着自己,来的时候也已经考验过了,自己应该算是合格了,他才会现身许诺给自己好处,让自己去做事。 现在这一问估计是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应该是他想到了什么特别的,并且还给了奖赏。 嗯……目的不谈,这位祝公子,还真是和他自己说的一样,本性纯善啊……问个问题还给奖励。 不过,他还是立刻开动脑子,思索究竟有什么大事,值得这位大佬特地问他。 能被他称为大事,那肯定真的是大事,但不可能是意外事件,比如天材地宝出世什么的就不可能。 因为那种事自己根本无从得知,问李启也没用。 所以,肯定是有迹象的,在民间的,自己或许知道,甚至无意间参与过的大事……并且这个大事,和唐国与巫神山的冲突有关。 这种大事,能有什么? 不会很多,需要民间一起参与的,李启能预想到的大事,唯有两件。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 祀和以前的李启犯不着,而且这也是祝人的事情,李启参加过最大的祭祀,也就是开河仪式了,很明显,这种东西在祝公子看起来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 那么……也就只剩下戎了。 兵事,战争,这样的才算得上大事。 而且和自己有关的话…… 李启在脑中思索,很快,他就想到一个线索。 鲁山,山大壮!那个力壮帮的帮主,他说过,他是松国的逃兵!(见第十二章) 松国毗邻大鹿国,而且再更北方,很有可能和唐国接壤,再加上,山大壮也说过,当时松国被唐国攻打,他才逃跑的。 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李启当即回答道:“我猜,公子所说的,应当是唐国和松国的战争吧?” “不错。”祝公子满意的点点头:“有你这般机智,去见罗浮娘娘的旅程,我也不担忧你吃亏了。” “不过,你能猜出来,怕是得到了力壮帮的线索和提醒,那你现在再想想,为何我会找到力壮帮?” 这个,李启在想明白之前的答案的时候,就一并想到了,所以他并没有犹豫:“恐怕……公子一开始就准备让力壮帮作为牺牲品吧?” “非也,非也,牺牲者,乃祭祀之贵也,不可乱用,一个松国的小兵,怎么配用牺牲二字?作为祝人,以后你也要注意用词,祀者,乃沟通天地鬼神之道,不能轻慢。”祝公子提醒道。 但是,他也理解李启的意思,所以又说道:“但你的猜测是对的,松国逃兵,也就是面对唐国进攻时选择了弃国而去,弃友而逃,此罪当诛,只是诛杀之前,我也可以用他引来我所需的外道之人。” 祝公子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李启。 李启立刻低头作揖。 果然,祝公子说自己本性纯善,但可没说自己不会杀人和算计…… 对自己这个新老板,还是得谨慎一些比较好。 “好了,不谈这些,既然你又答对了,我便给你一个好处,让你路上多几分保障。”祝公子说着,从袖子里拿出一根柳枝。 他说道:“你要远行去找罗浮娘娘,我不便和你同行,那就赠你一截柳枝,为你送行吧。” 李启也不好问那是什么,但他知道,确实有折柳送行这个典故,再说了,这是自己答对问题的奖励,所以也不推辞,上前接过柳枝,感谢一番后,继续装死,不再言语。 “考验了你几次,你都通过了,那么,任务也交给你了,好好干。”祝公子拍了拍李启的肩膀,随后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留下沈水碧和李启在原地大眼瞪小眼。 第三十三章 忽悠 黑夜里。 大街上。 两个人。 李启和沈水碧面面相觑,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李启一脸懵逼,他还等着祝公子介绍一下,然后他才好开口自我介绍,两边认识一下,这才好上路啊! 结果这个新老板怎么回事?过来问了几个问题,然后把人往这一丢,就走啦?! 这个老板未免有点不负责任啊……还是说,自己其实不是寻找罗浮娘娘的唯一人选?他还忙着去搞定其他备胎? 不对,说不定自己才是备胎。 只不过,一脸茫然的不只是李启,还有沈水碧。 兔妖满脑都是疑惑,甚至连之前的戒备和厌恶都忘了。 啊?这个讨厌的大祝,就这么走了? 就留下自己和那个一样讨厌的小祝一起,去找娘娘? 他会不会跟踪自己啊? 这些祝人都很阴险的,听说,巫神山上上下下,都是些神神叨叨的东西。 祝人们算是比较正常的了,一般对外交流的都是祝人。 那些卜人们更是魔怔的要命,听说天天都在念念有词,用占卜之术算计别人,算计自己,说话都不说明白的,全靠其他人猜他是什么意思。 除了这两个大类,其他的各类巫觋,在传说中更是全是神经病,都是那种跳大神的巫婆性质,还有的总是和空气对话,非常的难以理解。 沈水碧满脑子疑惑。 但是,还是李启反应比较快,他直接上前一步:“沈姑娘,你可还记得我吗?我们今天白天的时候还见过面呢。” “我知道,你就是那个偷偷来抓我的小巫!”沈水碧一脸戒备的说道。 她上下打量着李启,小心翼翼的审查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节。 皮肤是棕黑色的,应该常被太阳晒,还有些粗糙,并不细腻,一看就知道是底层的人,估计之前干的都是粗活。 衣服……也很粗劣,穿的都是麻布衣服,到处都磨的稀烂,全是磨破的地方,但估计是没有女人帮忙,所以连个缝补丁的都没有,破洞都没人补。 看了感觉真可怜。 脸的话……倒是挺好看的,有种英气的感觉,看起来很耿直真诚。 呸!这小巫哪里耿直了,全是花花肠子,满脑子都是算计,听他和大巫的对话,肯定是那种奸诈小人。 李启感觉到对方在审视自己。 所以他挺直脊背,义正言辞:“上次见面,难道不是纯属偶然吗?沈姑娘,你被那妖魔困住,还是我们将你救了出来,遇到你之后,我也将你放走了,怎么能说是来抓你的呢?难道就因为你地位高,就可以随便污蔑我吗?” “可你上次来过之后,那个大祝就来把我抓走了!”沈水碧委屈巴巴,又有些生气的说道。 “大祝行事,我一个小卒子哪里能知道?”李启苦笑:“实际上,我也和你一样,还懵着呢!” 李启说完这个,把自己的立场和沈水碧摆在一起。 但不等沈水碧反应过来,他马上又说:“只是,沈姑娘,我觉得这不一定算坏事。” “怎么不是坏事,你们分明就是对娘娘有企图!”沈水碧怒气冲冲。 对娘娘有企图……怎么听着这么怪呢?李启忍不住腹诽道。 但他知道该怎么忽悠人,所以立刻顺着话题下去:“罗浮娘娘受唐国迫害,想必沈姑娘也清楚吧?” 说到这个话题,沈水碧也不说话了,神色肉眼可见的变得苦闷起来。 这女的……还真就是单线程,一根筋。 不过这样也不错,毕竟好骗。 李启想着,嘴上却没停:“我们巫神山,却和罗浮娘娘立场一致,都是唐国的敌人。” 他现在已经开口就是“我们巫神山”了,虽然李启实际上都不知道巫神山是什么东西,不过大腿就是大腿,抱紧点为妙。 “既然有共同的敌人,想必你也知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巫神山去找罗浮娘娘,纯粹是出于想要合作的心态,为了让娘娘安心,甚至让我这种小卒子去当信使,这样一来就不会对娘娘造成威胁,并且我是外道之人,无法通过占卜确认位置,也可以让娘娘安心,因为不可能通过追踪我来追踪到罗浮娘娘。” “这样多安心的手段,难道还不能说明诚意吗?”李启真诚的说道。 真的真诚吗? 当然不可能,全是扯淡而已,如果真想做手脚,李启相信巫神山有一万种办法能绕过去。 但是嘛…… 对脑子不好使的人,一堆理由,原因,最后加上诚恳的语气,就很容易取信于人了。 可以看见,沈水碧的确被打动了, 因为好像……李启说的,呃,可能,应该,或许,大概……好像有点道理? 看见沈水碧陷入了迷惑,李启趁热打铁,拿出柳枝:“沈姑娘,你且看看这个,我身份低微,也没有接触过什么法器之类的东西,不知道公子赠我的是什么,你来自罗浮娘娘身边,想来肯定知道吧!” 沈水碧本来还在思考,这突然一被打岔,下意识的就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那根柳枝上。 李启真诚的目光和恳求下,她好像也不好拒绝的样子…… 所以,她就回答道:“呃,这应该是灌注了地祇神气的柳枝,能辟邪,更有束缚的功效,还可以鞭打鬼邪。” “有书记载……‘正月旦取柳枝著户上,百鬼不入家’,我听娘娘说,天竺有一宝贝叫玉净瓶,其中就插有一根柳枝,所以柳枝是辟邪之物,灌入地祇神气之后,更是能力倍增,估计连人也能打死了,不过也就那样,连摆在娘娘花瓶里都不够格。”说道这个,沈水碧变得有些自豪起来。 “原来如此,果然还是沈姑娘见多识广。”李启确实不知道这些,所以发自内心的赞扬道。 “哼哼!”沈水碧逃难太久,似乎终于被人夸奖了,所以挺了挺胸,得意洋洋。 “那咱们先找个地方歇息一下,我听沈姑娘你多讲一些,给我增长一些见识吧,以后路上也请多多照拂一下。”李启说道。 “那是自然。”沈水碧客气的回应道。 不过,她完全没有意识到。 其实之前她是不答应和李启一起上路的。 第三十四章 博学的笨比 李启摸了摸身上,有九百九十二钱。 坏了,新老板光给了功法和那一根柳枝,没给钱! 他自己一个人还凑合,能睡野外,睡桥边,大不了睡街上。 可是身边多了个女的……偏偏这个女的还一身富贵装扮,纱巾,真丝,穿的白白净净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 不是,阿sir,这好像不太安全啊,这哪儿敢睡街上啊? 最关键的是,也没个护卫什么的,唯一陪同的李启自己,还是个一看就知道是个穷鬼的破烂纤夫。 就这个打扮出门,感觉是在告诉别人:“快来抢我吧!快来偷我吧!我不仅很有钱而且一看就没有反抗能力!” 所以李启一边在街上走了两步,转移一下这位沈姑娘的注意力,然后对他说道:“沈姑娘,我叫李启,你应该已经知道了。” “嗯,李启,我叫沈水碧。”沈水碧的注意力已经被转移掉了,似乎已经忘了自己之前的愤懑。 这让李启不禁感慨。 这妖怪确实脑子缺根筋,怪不得是人族天下,都这个脑子,不成人族天下就出鬼了。 哦,不对,应该说……这叫纯真吧? 真希望世人都如此纯真。 李启带着沈水碧,一路走到一条河边。 他蹲在河边,沈水碧不明所以的站在他身后,似乎不明白要做什么。 这时候,李启说话了:“沈姑娘,咱们之后就要一起上路……啊不,一起踏上旅途了,必须得互相了解一下吧,我除了你的名字之外,还对你什么都不知道呢。” “不过,了解也得是相互的,我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李启说着,开始介绍自己。 他的人生本来就非常单薄,除了外道之人这点,这点也不好多谈,总不能和人说自己是穿越者吧? 虽然外道之人其实也没啥区别,看祝公子的样子好像人数还不少…… 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碰见老乡? 除此之外,他就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是个纤夫,一边说着一些拉船时候遇到的故事。 像什么和山大壮斗智斗勇的事情,拉船时候碰到的山精水怪之类的。 一般遇到那些精怪,都会有船家上头的大人物们负责解决,不会让纤夫们去送死。 毕竟,能跑船的人,可不是纤夫们能比得上的。 还有就是在码头附近往来,听过的一些传说故事,什么水蛊虫,水猴子,巫婆施法之类的东西。 他说着自己的故事,但却把沈水碧的注意力全部吸引了,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些东西,俨然是把李启当做了一个说书先生。 “所以,因为巫的缘故,我们大鹿国这边,有孩子生了重病,多半不会去找医生,而是会去寻巫师,让巫师来治病。”李启说着一些百越地带,他见过的奇闻。 现在,就刚好说道了街头走街串巷的巫婆,在李启看来,是顶替赤脚医生的职业,都会用些草药或者神神叨叨的功法来治病。 不过,这时候,沈水碧却突然说话了。 “这个我知道,儒道有先生,曾撰书写过百越事迹,说‘百越俗尚师巫。人有病,辄以八字问巫,巫始至,破一鸡卵,视其中黄白若何以知其病之轻重。轻则以酒馔禳之,重则画神像于堂,巫作姣好女子,吹牛角,鸣锣而舞,以花竿荷一鸡而歌。其舞曰赎魂之舞,曰破胎之舞。歌曰鸡歌,曰暖花歌。暖花者,凡男婴儿有病,巫则以五彩团结群花环之,使亲串各指一花以祝,祝已而歌,是曰暖花。巫自刳其臂血以涂符,是曰显阳。’说的便是百越地区使巫治病,而非使医。” “所以,那位先生还骂过,百越愚昧,乡间往往有十个巫觋,却难觅一位医师,百姓必然生活困苦,须知巫觋虽能治病,却不能预防,医师除了能治病之外,还能寻根究底,探查病因,从根而治,治好一人,能让百人不再得病,巫觋却只能来一个治一个,杯水车薪罢了。” 李启听着这些话,扭头看着她,满脸都是惊讶。 这个女人……啊不,女妖,虽然给李启的印象是蠢笨,但却总能出口成章,先前说柳枝的情况也是,随口便是引经据典,好像是看过很多古书似的。 不过,看过的书多,知识储备多……怎么脑子还是像缺根筋一样? “的确是这样,这位先生说的很有道理。”李启深以为然,那些巫师能治病,但治好了就算,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病是怎么治好的。 李启就受过,他拉船行舟,被水蛊寄生,变得大腹便便,肚儿滚圆,里面全是蠕动的虫子,花钱请了巫师,巫师为其施法,跳舞,不多时,水蛊尽死,全部拉了出来。 但病虽然治好了,可李启也不知道之后怎么预防,怎么让其他人不得病,甚至巫师自己都不知道,只能来一个治一个。 听见李启赞同自己的意见,沈水碧发出了得意的哼哼声。 还真是……无忧无虑啊。 聊了大概二十几分钟,她好像已经完全忘了先前的不愉快了。 不过这也正是李启想做的事情,只是连李启自己都没想到效果居然会如此立竿见影。 也不知道是自己聊天能力太强,还是目标人物太好骗。 他也就趁热打铁,继续往下说道:“说了我这边的这么多事,沈姑娘你还没说说关于你自己的呢,你是怎么跑到大鹿国来的?” 话题都到这里了,沈水碧也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对劲:“我啊?我可没你那么多故事,我就是娘娘的兔子而已,从小就跟在娘娘身边,娘娘读书,我也读书,娘娘修炼,我也修炼,娘娘吃饭,我也吃饭,就这么大概一百年来吧?然后就是你知道的,娘娘被人追杀,跑到一半,她害怕我被余波杀死,就把我放在了大鹿。” “只是,我运气不好,沾染了追兵的一门术法,那东西会化为我的卫气,以我修为为食,还会显示我的位置。” “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可是,卫气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无法根除,我只能舍弃所有修为,自坏功体,才能摆脱这门术法。” 第三十五章 修行 卫气营气之说,弄得李启一脸懵逼。 这啥啊,听不懂啊…… 只听懂了对方所说的自坏功体,所以修为都没了。 难怪这么弱,原来是这个原因。 不过,沈水碧却看见了李启眼神里的茫然,于是解释道:“灵枢篇有曰:受水谷而行化物者也。其气内于五脏,而外络肢节。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如环之无端。亭亭淳淳乎,孰能穷之?” “这个的意思是说,由饮食物所化生的精微物质,内入五脏,外布肢体关节。其中浮漂在外而不在经脉中运行的是卫气,在经脉中运行的是营气。属阳的卫气和属阴的营气相互依随,内外贯通,在体内的运行像圆环一样循环往复永无休止。” “最后一句,亭亭淳淳乎,孰能穷之?就是说,营气和卫气运行的情况,究竟如何才能彻底弄明白呢?” “医家和道门,都不知道营气和卫气的运行规律,所以只留下一句‘孰能穷之?’”沈水碧解释道:“所以,我的卫气被植入其中,除了自坏功体之外,其实没有别的办法。” “我害怕他们找到我,然后从我这里得到娘娘的线索,所以干脆就废掉了功体,将卫营二气尽数排除,重构循环,这才把那些东西丢出去。” 可是,这个时候,这只兔子突然一拍头,仿佛醍醐灌顶,猛地想起一件事:“对了!再之后,我就被你们抓住了!那个大祝!” 李启愣是没想到这一出。 怎么这种时候能让她想起来的?! “可是,这样一来,罗浮娘娘不也安全了吗?”李启赶忙说道。 “为什么?”沈水碧表情警惕。 “你也是知道,巫神山是唐国的敌人,我们总不至于抓住罗浮娘娘送给唐国吧?正相反,罗浮娘娘正好可以栖身巫神山,唐国也不可能打到巫神山去吧?” “咱们去找到罗浮娘娘,那么,罗浮娘娘肯定就安全了!”李启说道:“沈姑娘,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好……好像是。”沈水碧仔细一琢磨,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所以,咱们休息一晚上,就启程去找罗浮娘娘,早一天找到她,就早一天安全。”李启不停的给沈水碧灌输这点。 经过了先前的闲聊,再加上一开始的印象,沈水碧也开始不那么坚定了。 李启马上继续往下说,继续扯淡。 时间缓慢过去,月亮逐渐升起。 总而言之,在月亮即将挂上树梢的时候,沈水碧总算是被忽悠着愿意一起上路了。 这只兔子,虽然博学,而且记住了很多东西,但还是很笨,容易忽悠。 而且,对李启来说,多了个好消息。 因为沈水碧看李启没地方睡,就带着他回客栈了。 李启这辈子第一次住客栈。 不得不说。 真爽。 —————————— 到了第二天。 天还没亮,还是漫天星空,李启就醒了。 倒不是说他着急启程或者去蹭巴奎的饭,而是因为,脑子里,《祝》这本书记载的祝人修行之法,就需要在每日这个时候修行。 这本书,真的就只是他脑子里的一本书而已,除了不用拿到手上看,也不需要担心弄丢之外,其他的还真就是和书一模一样。 不是什么记忆,也不是那种带搜索功能的资料库,而是很单纯的,很普通的,一本书。 想知道里面的知识吗? 好啊,那你自己翻开,然后慢慢读,慢慢背吧。 李启觉得,自己五年以内,估计是看不完这些了。 不过,比较好的一点是,修炼之法反而很短,没什么复杂的东西,总结起来就是提取天地诸多不同的气,汇入人身小天地,养出身中神,然后祭祀自己。 根据路线不同,主要祭祀的方向也不同。 还是那三个大的分类,也就是天神,地祇,人鬼,这是祭祀人身小天地的身中神的三个不同侧重。 因为祝先生的原因,李启当然步入了地祇这么一支里面。 不过,其实也只不过是侧重而已,实际上仍然三支都要修行,不过各自投入的精力不一样罢了。 而修炼方法,也很玄幻。 因为此时是春天,所以此刻应当祭祀二十八宿中的苍龙。 “二十八宿”,按照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划分为四大组,产生“四象”,即:东方苍龙,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 “二十八宿”中的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宿组成一个龙形星象,人们称它为东方苍龙,其中角宿代表龙角,亢宿代表龙的咽喉,氐宿代表龙爪,心宿代表龙的心脏,尾宿和箕宿代表龙尾。 记载之中,龙“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的记载,实际上说的是东方苍龙星象的变化。 苍龙星宿春天自东方夜空升起,秋天自西方落下,其出没周期和方位正与一年之中的农时周期相一致。春天农耕开始,苍龙星宿在东方夜空开始上升,露出明亮的龙首,夏天作物生长,苍龙星宿悬挂于南方夜空;秋天庄稼丰收,苍龙星宿也开始在西方坠落,冬天万物伏藏,苍龙星宿也隐藏于北方地平线以下。 到了此刻,春冬交际的时分,苍龙星宿开始从东方露头,角宿,代表龙角,开始从东方地平线上显现。 等到苍龙星宿完全出现在天空之时,便是春耕正式开始的时候。 也就是俗称的“二月二,龙抬头”。 这个时间点,就是祭祀天神之一的“东方苍龙”,也称:青龙。 “天神之贵者,莫贵于青龙。”苍龙本身就是四象之首,这个时候,祭祀苍龙,就可以获得东方之气,能填充人身小天地,存神于身中。 所以李启才会三四点就爬起来,从温暖的被窝里挣扎着起身。 睡觉,哪里比得上修炼? 这可是修炼啊! 能成为人上人的路径,不用继续当纤夫的路径! 所以,他当即摆好阵势,祭祀苍龙。 这是祭祀天神。 之后,还需要祭祀地祇呢。 等全部结束,这一天的修炼才算完,他也算是正式踏入了修行中人的行列了! 总算松了一口气。 他注视着自己的进度条,这么想到。 只是,看着看着,李启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在习惯了进度条随时随地出现之后,祝公子……身上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进度条。 第三十六章 修行 进度条……会失效? 是因为对方太强了吗? 李启这么想到。 不过,他马上甩开这些念头。 没必要想这些有的没的,还是先看看怎么修行吧,这才是正道。 时为春,春之为言蠢蠢动也。位在东方。其色青。其音角,角者,气动耀也。其帝太皞,皞者,大起万物扰也。其神勾芒者,物之始生,其精青龙,芒之为言萌也。 祭祀并不是跪着求就算了,那只是很少一部分,李启看着《祝》书里面的说法,首先需要以灰和水,自门外蜿蜓布入,施绕房间,这个叫做:“引龙回”。 之后,还要点燃草木,他在外面抓了一把,然后点燃,拿起来挥舞,谓之曰:“熏虫”。 再有别的,诸如“炒豆”“舞雩”,尽饮食之礼,一套流程下来,才算祭祀完毕。 虽然没有炒豆,但是用米粑粑代替了。 应该也没啥事儿。 李启一直忙活了接近半个钟头,这才结束。 然后,他就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奇特变化。 东方那正在升起的龙形星宿,将一股气,投射进了他的体内。 奇特的力量。 根本无法形容那是什么。 他只觉得,自己好像变强壮了?然后就是……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很正常,春者,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苍龙为四象之东,木主于东;应春。木之为言触也,阳气触动,冒地而生也,水流趋东以生木也;木上发而覆下,乃自然之质也。 先前用水引木,得引龙回,水生木,气不成量,物已及时,枝叶茂盛,郁然成林,取其木之盛也,木生之则精神旺相,故曰大林木, 这是代表生命气息的力量,也是此时此刻祭祀祈祷所能得到的力量。 李启只感觉之前折腾两天的疲惫全部消失了, 精力充沛,甚至连牛力术造成的元炁空虚都被治好了! 他贫瘠的人身小天地,终于迎来了第一缕外界之气。 仿佛是久旱逢甘霖,生机勃勃的力量充斥着体内,李启甚至都感觉自己长高了。 他内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明悟,连眼前的世界都变了。 他……真的踏入修行路了,走的是巫道的祝人之道,分支是地祇。 真正引气入体之后,他感觉到,自己对世界的感知都变了。 在大林木气的引导之下,他仿佛可以隐隐看见天地间不同的气。 天有天气,地有地气,人有人气,妖有妖气,神有神气,不同的东西,气的性质也不一样。 各种气也不一样,例如天气,有八风、六律者,天气也,助天地成万物者也,亦犹乐,所以顺气,变化万民,成其性命也。 有太蔟之气,象万物之生。 阴气在黄泉之下,任养万物。 还有很多很多气的分类,暑气,露之气,杂气,等等等等。 不同的气,汇聚起来,就能产生不同的效果。 就像是人,秉阴阳气而生。 雷者,阳气之嘘也。 戊土气,能生霞,土无专气,依火而生,借日以现。 云,则是山泽之气。 《祝》之一书中有言:“天地万物,皆气之所生,气交感化生万物,则气之所至,可以知其类之所从出矣。” 就是说,无数的气合在一起,才诞生了这个世界,只要能够分辨所有气的性质,能力,就可以知道世界的本源。 比如四季,便是六气回旋,以成四时,四季就是六种气循环产生的结果,分别是阴气、阳气、风气、雨气、晦气、明气。 正所谓:“天有六气,谓阴阳风雨晦明也。” 各种气,李启大部分都不认识,小部分在《祝》书的介绍下勉强认得,不过此时此刻,他也顾不着那么多,运使自己刚刚得到的大林木气,睁眼望着四周所有的气。 将气附着在眼睛上,就能观察其他的气。 虽然会因此而产生消耗,但是并不算巨大,李启这种刚刚引气入体的人也能维持个把小时才会结束。 在这种状态下,李启甚至可以看见,还在熟睡的沈水碧,身上的营气卫气。 都是新生的气,看起来她的确没有说谎,她身上的气非常虚弱,而且非常的新,能够感受得到肯定是废掉重修之后的结果。 同时,他使用了一下牛力术。 现在的他,牛力术已经没有十分钟时间的限制了,取而代之的是,自己人身小天地的气耗尽之时,才会结束。 当然,每天三次的次数限制还是有的。 他现在已经理解为什么会有每天三次的限制了,因为……那位地祇琼牛,不愿意别人想要就要,这样显得很廉价……所以如果有人连续三次借力,他就不给了。 还真是,任性啊。 使用大林木气催动的牛力术,似乎持久性都变强了,这是气的性质决定的。 并且,他还能感受到那个过程…… 这个术法,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当他启用的时候,可以感觉到,虚空之中,冥冥一股气传递而来。 那是地祇琼牛的神气。 这神气带来了皮肤变厚,阳气旺盛,力量充足的异能,让李启可以拥有以一当十的战力。 木气为这门术法带来的新的特性,因为气的性质相容,李启觉得自己的耐力变得更强了,之前虽然爆发力很猛,但总会有需要回气的时候,可现在就不用回气,能一口气全力打出很多拳。 天神祭祀完了,还获得了第一缕大林木气,所以,李启毫不犹豫的又开始第二轮,也就是祭祀地祇。 这个时节,地祇又该祭祀什么呢? 这时候,就该祭祀五祀神了。 五祀者,何谓也?谓门、户、井、灶、中霤也。所以祭何?人之所处出入、所饮食,故为神而祭之。 但这个也有讲究, 祭五祀所以岁一遍何?要顺五行也。 故春即祭户。户者,人所出入,亦春万物始触户而出也。 夏祭灶,火之主人,所以自养也,夏亦火王,长养万物。 秋祭门。门以闭藏自固也,秋亦万物成熟,内备自守也。 冬祭井。井者,水之生藏任地中,冬亦水王,万物伏藏。 六月祭中霤。中霤者,象土在中央也,六月亦土王也。 故《祝》之一书里,明言:“春,其祀户”。 祭祀户神,其实就是祭祀郁垒神荼二神。 这两位地祇善治恶鬼,故被奉为户神。 祭祀他们,李启就拿出了自己的柳枝。 第三十七章 品级 李启翻了半个小时的书,在《祝》书里找到了记载。 《祝》之一书中记载说:“上古之人,有神荼、郁垒者,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居东海度朔山上,立桃树下,简阅百鬼。鬼无道理,妄为人祸,荼与郁垒缚以苇索,执以食虎。” 又有记载:“东海掷晷度朔山,山上有大桃,屈蟠三千里。东北间,百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二曰郁垒,主领万鬼。恶害之鬼,执以苇索,以食虎。黄帝乃立大桃人於门户。画神荼、郁垒与虎、苇索,以御鬼。” 意思是说,上古有神荼、郁垒两兄弟,能够约束鬼,居住在东海度朔山上。 这座度朔山,山上有棵大桃树,非常广大,绵延三千里。 桃树的东北角,有个鬼门,乃万鬼出入之地,神荼、郁垒二兄弟就驻扎在上面,负监督看管之责,若出现不讲道理,为非作歹的恶鬼,神荼、郁垒便将其逮捕,然后用芦苇编绳索捆绑,拿去喂老虎。 黄帝统治天下时,因见世间浑沌,恶鬼恣意横行,十分扰民,于是教百姓将神荼、郁垒的神像以桃木雕刻后,用绳索悬挂在家门前,以防恶鬼入侵。 于是,神荼、郁垒,便成了户神。 李启在这个记载里,看见了自己熟知的一些神祇,还有自己知道的天文学知识。 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和自己原本的世界有什么关系…… 但这些民俗,甚至是古籍,都能对得上? 最关键的是,文字语言,自己也能理解,还他妈的,这个地方还有个国家叫唐国…… 巧合吗? 算了,不管那些,这些和自己其实都没什么关系。 既来之,则安之。 祭祀户神,李启这次换了一种办法。 他将祝公子送给自己的柳条,贡上祭坛。 这一次,户神所出的一缕神气,则进入了柳枝身中。 这也是《祝》书所记载的一种方法,巫祝所用的法器神器,多是采用这种办法制作的。 一缕神气融入其中,柳枝明显变得更加有光泽了,只是,却没有产生质变。 也很正常,这是祝公子给的柳枝,里面应该早有地祇神气了。 只是,注入了神荼、郁垒二神的神气之中,这柳枝明显多出了一些别的感受。 根据书里的记载,应该是打鬼的能力变强了。 好事,好事,现在强化一下装备也是好的。 地祇也祭祀完毕了,不过李启却没有祭祀人鬼。 因为,人鬼乃先祖,但他其实在这个世界没有先祖,他是外道之人。 身为外道之人,人鬼这一块,除非他以后得到某个人鬼神灵的承认,或者变成赘婿,否则不太可能有祭祀人鬼的必要。 忙活完这些,晚上三点起床的李启,抬头一看,已经出太阳了。 好在,作为这一切之后,他非但没有疲惫,反而在木气的生气滋养下,变得精神奕奕起来。 沈水碧还在呼呼大睡,她一晚上没睁眼,睡的真的很香。 和小心翼翼的李启比,她这个被悬赏百金的逃亡犯反而好像一点压力都没有。 只能说,一根筋某种程度上还是挺实用的。 等她睡吧……反正房费是祝公子给的。 想着这些,李启主动停止了牛力术,随后走了出去。 “我现在按情况算的话,应该是算几品?”他试探了一下手力,自言自语道。 用巫神山自己的分级,李启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刚刚入门的祝人,连祭祀的规范都得现翻书,今早两个简单的日常祭祀,都花了整整三个钟头,还得熬夜起来做才行,属于是勉强不算外行的程度。 而祝人自己的分级,放到整个天下来看,也很难去对标其他的。 所以,圣人们为了“规范天下”,就制定了一个适用于所有修行路径的办法,也就是九品到一品这么一个分级。 李启很想吐槽“规范天下”这么个说法,但他仔细想想,这玩意儿可能不止是象征意义……很有可能是大佬们对“道”的争夺。 说不定,这东西真的能规范天下,和天道一样钳制所有修行者。 这种太大太虚的事情不谈,李启自己也详细了解了一下这个品级的分法。 一品到九品,其实是按照对“道”的影响和认知来分的,和战斗力无关。 兵道修士和剑道修士,打一些不那么擅长战斗的类型,比如巫道的卜人,越级斩杀和吃饭喝水一样,但他们对道的影响肯定远远不如。 因为这种区别,一个五品的巫道卜人,面对一个低自己两品,也就是七品的兵家修士,很有可能被正面打成傻狗。 不过话又说话来,只要这位卜人藏起来,靠占卜之术,甚至是诅咒之术玩死对方,也并不困难。 又或者,一个医道修士,哪怕修到一品,估计也没什么环境破坏力,开山都废力。 但一个巫道祝人,有地祇山神的神气庇护的话,八品就能做到局部地震了。 总而言之,这个品级划分,只看道品,和表现力与战斗力虽然有那么一点关系,但关系并不大,杀伤力主要还是看修行方式。 但品级并不只是拿来看的,某条道达到了高品,自然会有属于自己的手段,或许不那么擅长战斗,可绝对是无法替代甚至是独一无二的。 按照分类,八九七品最低,意思是刚刚入门的新手到逐渐熟悉的阶段。 六五四品,则是个中高手,算得上是一路高人,对自己的道也有深刻的理解,有一些独门手段。 三二一品,就算得上当世高人了,一般都是一派掌门,大势力头子级别的。 传说还有其上。 《祝》之一书里,杂篇有记录,巫道有巫神,道门有真仙,儒家有圣人,武道有人仙,一品并不是极致。 但多余的,书里就没有写了,可能是觉得没必要。 至于李启…… 他再三确认。 自己应该是……不入品。 没错,不入品,等他至少熟练掌握四时的祭祀之法,将最常见的四时天神,地祇五祀全部持续一年,等到人身小天地内四时之气具备,五祀神气护体的时候,估摸着才能算九品…… “唉,任重而道远啊,勤勤恳恳耕耘一年,才能入品吗?” 第三十八章 气 李启早上没去吃饭,而是溜达了一圈,测试了一下自己观察“气”的能力。 他看见了,河流之中有水气。 这些气,在城市之中流动,将城市里的阴气带动,汇入河中,然后一起带走。 他可以看见,街边露宿咳嗽的乞丐,身体里,还有呼吸中都掺杂着病气。 应该是病气,他不认识,瞎猜的。 正常人身上都有阴阳二气,同时有着卫气,营气,生气等等等等,很多气掺杂在一起,但他根本分不清楚。 这就像是一片森林,看上去郁郁葱葱,就只是一片绿而已,但只有深入其中,才知道森林其实是一片生态系统,拥有无数的物种,动植物数量多不胜数,根本不可能每样都分清楚。 气,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原子一样,是这个世界所有物质的基本组成部分,所有东西都由气构成,气的性质决定了物质的性质。 只可惜,《祝》这本书里并没有详细描述气的原理,只是写了一些关于祭祀或者修行常用的气的性质和如何利用的手段。 据书里说,道门才是研究气的专家,巫道在这方面就较为逊色了。 李启一边散步,一边研究脑子里的那本书,如饥似渴的学习其中的知识,他知道,这是他以后的安身立命之本,所以一点都不敢懈怠。 而他也能看得到,自己阅读这本书的进度条…… 当然,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缓慢。 看了早上起床紧急阅读的三个钟头,又在外面仔细看了两个钟头,进度条还是0%。 也就是说,连0.1%都没读完。 这本书到底记载了多少东西啊……真就是大型资料库呗? 估计真得读个一年半载以上了。 他这么阅读着,等到太阳彻底升起。 然后,整个城市都活了起来。 熙熙攘攘的人群,有的去城外,有的从城外进来,拉车的马夫,给各个店铺送货的伙计,袅袅升起的炊烟,整个城市,一下子就活了起来。 织女开启了自己的纺织机,农夫扛着锄头走了出来,店铺开门,官府敲钟,所有人都醒来,碍事忙活自己一天的生计。 夜间的城市像是一头沉睡的巨兽,而现在,它醒了。 李启被这一幕深深的震撼了! 气!直冲云霄的气!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就是如此震撼。 仿佛是一头震天巨兽正在苏醒,它身上的气,是那么的宏伟,那么的可怕,直冲云霄。 天空中的星宿之气都无法比拟,地上的地祇之气也只能退让,无数人的气,构成了一道独属于自己的,有着难以形容的压力的气。 这个该称呼什么……人气? 李启仿佛看见了,律法,规范,人心,活力。 这些气,按照一定的规范,缓缓运行,支撑起了一座“城”! 城,不是一堆建筑物放在一起,就叫城。 城,以盛民也,如黍稷之在器中也。 李启第一次那么直观的理解了“社稷”二字,同时更清楚了什么叫做“城”。 “这……这,这就是,人道?”李启在这样的威势下,忍不住自言自语,可却不自觉的有些结巴了起来。 他很聪明,几乎立刻就从自己读过的书,还有之前和祝公子所说的人道与巫道之争里得到了线索。 他猜测,或许可以叫意识到…… 这,就是人道。 这些气,就是人道之力! 此时此刻,他作为一名巫祝,被人道的力量深深震撼了。 这还只是一座县城而已!丰县只有二十来万人罢了! 那澧州州城又是什么概念? 如果是唐国的州城又是什么概念?如果是能够被称之为人道中心的唐国首都,那又该是何等景象!? 李启抹掉了自己附着在眼睛上的苍龙神气。 眼前的一切立刻恢复了正常。 车水马龙,人潮滚滚,丰县县城再正常不过的一天开始了。 每一天都是这样。 但李启心中却久久不能平静。 这就是……修行者的世界? 仅仅是一个县城的力量,就如此强大,那自己昨晚的猜测……万一的是真的的话? 规范整个天下修行者的九品分级法,那又是什么水平? 如果自己能看到的话,那又该是什么景象? 那约束整个唐国的律令,能看到的话,又是什么模样? 李启想都不敢想,他感觉这一切已经超越自己的想象极限了。 他开始有些怀念澧州州城了。 正常县城的早上开市都这么壮观。 那一年一度的开河祭祀,如果让自己现在去看,又是何等盛况!? “这就是,修行的世界?”他深吸一口气。 那,自己现在看不到,可是,以后也看不到吗? 只要自己一步一步的往上爬,总能有亲眼看见的那一天! 此时此刻,李启从未如此急切的想要修行,好像所有动力都燃烧了起来,他迫不及待想要变强。 不为什么荣华富贵,不为成为人上人,也没有深仇大恨或者旷古冤屈,既没有被压迫也没有什么追在后面的劫难。 没有那么多稀奇古怪东西。 他就只是想看看。 想看看,更上面的“道”! 一座边缘地带,小地方县城的人道尚且如此宏伟。 那么其他的呢! 他想爬上去看看,爬到山巅,爬到最上面,一览整个天下的“道”! 心情激动不已的李启,只感觉自己的心脏在怦怦直跳。 热血沸腾。 他捏紧拳头,努力平复下自己的心情。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不管梦想再怎么想,他现在只不过是一个不入品的小巫祝,大概就是乡下神婆的水平吧。 甚至可能还不如,乡下神婆都有一辈子的经验,他有个屁,他连修炼祭祀都得一步步翻书对着照做才行。 “还是得学习,读书,每天积累进步才行。”他这么想到。 可惜,日常的修行只要每天做一次就好,多做无益,没什么用处。 那么,想要快速提升,就得靠其他东西了。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李启自言自语道,想要快速提升,现阶段来看,就得抱紧自己的大腿,也就是祝公子。 那,早日找点罗浮娘娘,对方也是大佬,自己说不定也能得到点油水。 必须得早点出发才行! 第三十九章 出发 大鹿国,澧州,丰县。 一间路边的破烂酒肆里。 “哈哈!痛快!”巴奎大声呼喊道,一口饮尽了杯中的米酒。 没错,还是米。 说到底,就是米最便宜,米的数量最多,反正灵米管够,酿酒自然也是用米了。 李启喝着这玩意儿,总感觉不像白酒,而是更像甜酒粑粑…… 勉强有点酒精味儿吧,不过甜滋滋的,还挺好喝。 算饮料,不能算酒。 应该是酿造高度酒或者蒸馏酒会消耗太多燃料,所以选择了这种低度发酵酒吧? 毕竟燃料可比米贵太多了。 说不定可以用米当燃料? 烧的起来吗? 李启胡思乱想着,一边夹起一块小菜,美味的品尝着。 不是什么很厉害的小菜,就是泡酸萝卜炒肉沫,但普普通通一道菜,却让李启觉得美味无比,吃的香极了。 “巴奎兄弟,这次你们去连峡,是准备做什么生意的?”李启没有多喝酒,而是品味着自己嘴巴里的酸萝卜。 以前怎么没觉得酸萝卜怎么好吃呢?盐味,真是太好吃了。 总是吃白米,嘴里真的是淡出个鸟来了,有机会能吃到口味比较重的食物,李启还是很珍惜这个机会的。 “帮人送一批货,说是……送的什么宝石,但估计不太值钱,我听人说,那些宝石都是一小块就好几万钱,漂亮的更是一小颗就几十金,贵的吓死人,咱们背的那个,人手一块,小的都有三四百斤!加一起五六千斤,什么宝石能有这么多的?”巴奎笑嘻嘻的说道。 “不过我们这次去连峡,也没多远,李启兄弟你是干什么的?这刚刚开春就自己一个人跑出来,行李也就一个包袱,不像是跑商,是受人之托出来传信的?”巴奎问道。 说话之间,他也夹起一块酸萝卜放在嘴里品味。 除了酸萝卜肉沫之外,还有一碟咸菜扣肉,一箩筐蒸好的米饼,这就是他们宴请的时候的菜肴和主食了。 很难说丰盛,但对李启来说绝对是难得的美食了,对巴奎来说应该也不便宜,看得出来,这壮汉不能说是好人,但肯定是个豪爽人。 不能说是好人这点好理解,李启估摸着巴奎杀人越货的事情肯定没少做。 说他豪爽,也就像现在这样,李启和他共过生死,一起闯过妖魔,所以哪怕互相并不了解,他也把李启当朋友看,很是真诚。 “也不是什么光彩的理由,我是在老家得罪了人,出来逃难的。”李启倒也没有隐瞒,不过歪曲了一些事情:“那厮欺人太甚,总是想着侵占我家家产,被我杀了,所以逃了。” “痛快!咱就喜欢你这样的汉子!谁敢欺负咱们,那就得一刀攮死!谁也别想看不起爷们!走一个!”巴奎似乎对这种故事尤其中意,举起酒盅,要和李启干杯。 李启和他碰杯,喝了一口。 然后,他就看见,巴奎一边赞赏自己,一边抽出自己腰间的柴刀,耀武扬威。 几乎是瞬间,李启感觉到眼睛一阵刺痛! 气! 巴奎的柴刀里,有一股刺眼的气。 红色的,极为凶恶,李启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就像是有刀子在脸上试探性的割划一般。 “巴奎兄弟,你那把刀?”他强忍住那种扑面而来的寒意,故作无事的询问巴奎。 那天晚上,他和巴奎共同对抗那条野狗妖魔的时候,他就看见了这东西上面有隐隐约约的红光,只是那时候自己没当回事,自觉根本伤不到自己的厚皮。 毕竟,牛力术带来的厚皮,可以说是刀枪不入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才能察觉到那口柴刀的锐利。 那是什么气?! 这是和自己柳枝一样的法器吗?在柴刀之中灌输了某种气,让其拥有了某种特质? 自己的柳枝是灌输了地祇神气,这个又是什么? “我这把刀怎么了?”巴奎有些奇怪,为什么李启看起来这么……虚? 好像在害怕什么一样。 “你这把刀,砍过多少东西啊?”李启终于平静了下来,故作平静的问道。 “哈哈!这你可问对人了,这把刀可是咱吃饭的家伙,上山下山,砍柴砍兽,全靠这家伙,说来也奇怪,其他人的刀没几下就会钝,可咱家这把刀,越用越利,杀了不知道多少猪,多少兔子,砍树切肉,没有做不来的。”他邦邦邦的敲着刀身,自豪的说道。 然后,他神神秘秘的凑了过来:“连人血,也沾了不少。” 然后,他又坐了回去:“就连我老家的神婆都说,我这把刀已经不是普通柴刀了,里面有煞气,鬼看了都会往回退,咱走南闯北,全靠这个!” 李启听他一同吹嘘,若有所思的看向那口刀。 原来,这种气,叫煞气? 从描述中来看,应该不是通过什么祭祀,或者修行来的,煞气的来源……应该是杀生。 杀人,杀野兽,杀活着的东西。 甚至可能不止杀生,杀死的估计也行,比如杀鬼,杀僵尸什么的。 总而言之,李启记下了这种气的来源。 说不定可以搞一点来增加一下自己的实力。 毕竟这个看起来难度不是太高,不说杀人,多杀点猪应该没问题吧? 这么想着,一顿饭吃完喝完,两个人都没醉,毕竟大家都是有功法的身体,不至于被这种米酒灌醉,不过肚子倒是吃的滚圆。 一块米饼就着咸菜和酸萝卜,加上一些肉沫或者扣肉的大肥肉,让两个壮汉都吃的很尽兴。 “那么,李启兄弟,有缘再见,咱就先走了!”巴奎打了个招呼,背上自己的背篓,付了账,准备前往去连峡了。 李启目送对方离开,然后自己也转过身,朝着客栈走去。 走着走着,他的速度越来越快,从走路,变成了小跑,然后变成快跑! 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沈水碧应该也醒了。 那么该启程了,去找罗浮娘娘! 李启握紧拳头,加快了步伐,提升了速度。 找到了这位,说不定就有外快! 新的术法,新的力量,他才能够真的站上去。 第四十章 路中 山高水长,绿树葱葱。 李启背着一个大背篓,心疼的掂量着自己的钱袋。 九百九十二钱,现在只剩二百三十一钱了。 而换来的,就是身上这个大背篓。 里面有很多东西。 这个大背篓本身就不便宜。 遮雨的牛皮纸,耐储藏的米粑粑,还有一些咸肉干。 一张大帆布,野外能合起来变成大号包袱装东西,卷起来就是趁手的短绳,也能用来当被子盖,还耐磨防火。 两把柴刀,一小块磨刀石,在野外出事的时候起码有点利器,还能用来砍挡路的藤蔓,也能砍柴烧火。 一些火折子,两块打火石,不必多说,生火用,平时用打火石,如果危急时刻就能用一甩就燃的火折子。 还有金疮药,除虫药,一些必备药品,野外生存必需用品。 一匹麻布,一些小刀,锅铲,农具的铁头什么的,带这些是为了客串行商,到了一些村子,能卖掉一些回血。 穷啊,能挣一点是一点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小零碎,就不一一提了。 总而言之,李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以应付之后的远行。 而且,他斥巨资,花了整整六十钱,给沈水碧换了一身衣服。 她之前那一身带纱巾,带镂空的白衣,和祝公子走在一起画风相符,但和自己走在一起,那就像个马上要被抢了的冤大头。 所以给她换了一身女子穿的麻布衣服,现在看起来,就只是个俏丽的村姑而已。 虽然有点过于俏丽了,正常村民哪里养的出这种美人? 毕竟,普通乡村或者和李启一样的帮派成员,家里的女性成员,就算天生丽质,长得很美,多半也是需要劳作和操持家计的。 天生的容貌再好看,但从小便每日洗衣做饭,舂米砍柴,什么天生丽质的人,从小这样长大,都会变成农妇模样,一个个膀大腰圆,皮肤粗糙,非常不好看。 但说实话,李启这个阶层的人,偏偏需要的就是这种妻子。 因为她们熟悉各类事务,做事麻利,身体健壮,不容易生病,还能下地干农活或者帮衬丈夫做重体力活,是维持家里生计的一把好手,过日子就得需要这样的老婆。 若真是养了个皮肤嫩滑,身材娇小,习性娇滴滴的大美人儿在家里,就算她不给你添乱,但单单是不能做活儿这一点,就能让家庭不堪重负。 养不起啊。 如果她愿意为丈夫分担,那么最多干两年的活儿,她也会和其他农妇一样,变得膀大腰圆,美丽不再。 所以,沈水碧就算穿了一身麻布衣服,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她肯定不是普通人。 但那些都无所谓了,毕竟,李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也不能算普通人,应该罩得住,只要别那么显眼就行了。 行走在路上,李启看向旁边一身轻装,一点行李都不带,无忧无虑,像是郊游一样在带路的沈水碧。 这让他想起了启程时候的对话。 那时候,李启问道:“沈姑娘,你是怎么确定方向的?罗浮娘娘是在哪儿呢?” “感觉呗~,我从小就在娘娘的身边,娘娘在哪儿,我一睁眼就知道,只要跟着感觉走,肯定就能找到她!”沈水碧自信的握着小拳头,信誓旦旦的说道。 老实说,李启只觉得非常不靠谱。 但没办法,这是个有牛鬼蛇神的世界,搞不好真的有用。 那……一场既不知道目的地,也无法安排行程的旅行,就这么开始了。 两人一路行走,李启背着个大背篓,里面是两人所有的行李,而沈水碧什么都没有带,穿着新衣服,两手空空,就这么往前走着。 李启最开始还很质疑她这样的做法。 但走了两天之后,李启才发现,对方好像真的不需要行李。 沈水碧居然可以身不染尘,哪怕在野外行走也根本不会脏,既不出汗,也没有异味,哪怕是摔倒了,摔的灰头土脸,她苦着脸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灰尘也会自然的从她身上滑落,根本不会黏在皮肤上。 除此之外,她还不用吃东西! 是的,据她自己所说,自己是天生异种,不是寻常成精的妖物,所以不需要吃普通的食物,只需要餐风饮露,吸食不同的气就可以了。 正因为如此,她也不用排泄,不用流汗,如果她想的话,甚至都可以不用呼吸,只不过呼吸对她来说是进食的手段而已。 不用洗澡,不会流汗,永远干净,永远美丽。 这他妈的……二次元美少女啊? 这么省事的吗? 总而言之,带上这玩意儿上路,根本就没有任何后勤上的压力,她自己也会走,还跑的挺快。 挺好,挺好。 两个人,一路在荒山野岭里跋涉了三天。 这一天,中午时分,李启需要休息一下,做点午饭,补充体力,顺便歇歇脚。 沈水碧也很理解,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一样不吃饭不洗澡也能香喷喷的一直有活力,所以耐心的在旁边等着。 三天的相处,两个人已经没有那么生疏了,只是沈水碧平时没什么话,话题基本都是李启为了路上解闷主动挑起的,所以此刻李启去打水做饭了,她也就闷着不说话,望向远处。 她没有骗李启,她真的不知道娘娘在什么地方,但是小兔子确实可以隐隐约约感知到娘娘的方位。 只是……走了三天了,她却没有感觉到距离有拉近多少。 这个意思就是,这三天走的距离,其实和娘娘的距离比起来,根本什么都不算。 她没有告诉李启这点,因为她害怕这么说了,李启就不愿意和她一起去找娘娘了。 因为他走山路非常的辛苦,和自己不一样。 这三天走了两百多里,但如果想找到娘娘的话,估计得走上上万里。 娘娘不转移位置的话,可能得走上一年半载的。 “唉……”她叹了口气,这个速度的话,要走上好久啊。 要是有马就好了。 可惜李启很穷,买不起,一匹马也得二三十金,虽然沈水碧觉得没多贵,但李启肯定拿不出来。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突然站了起来。 前面……有马的嘶鸣声? 第四十一章 马 李启正在烧水,他准备用水煮米粑粑。 米粑粑这东西很耐储藏,只是遇到水就会发霉。 这山中湿气重,米粑粑容易被湿气遮住,形成水珠,上面已经有些发霉了。 不过不碍事,到时候把表层的霉斑削掉就能吃了。 他就正在做这件事,拿着小刀小心翼翼的削掉那些发霉的地方,然后把剩下的切成块,丢进水里去住。 米粑粑这东西,只能吃熟的,不管是水煮还是火烤,都得弄熟了吃。 生的,谁吃谁知道,喉咙眼都给你堵死,咬都咬不动,和吃轮胎一样。 这边水还没烧好,他只是刚刚把米粑粑切碎丢进去而已。 等煮开了,他往里加点粗盐,这就算是一顿饭了。 最近他做饭手艺飞快增长,因为他学会了用进度条来控制火候,观察食物烹饪的进度条,满了立马起锅,稳稳的完美火候。 虽然没啥用,但能给枯燥的旅途加上一点趣味,毕竟这样做的煮粑粑会好吃点。 烧水的时候,他就看着脑子里的《祝》,不停的阅读。 这本书简直包罗万象,不是一时半会能读完的,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他也不着急。 每天有空就读,读他妈的十个小时,总能读完。 这三天下来,他的进度已经进展到0.6%了。 还算是看得见希望。 每天也会坚持修行,现在他的身体里,已经有四缕大林木气,还有三缕户神的地祇神气,这些气在他身体内游走,让他的身体每天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强化。 而且,他也通过读书,逐渐学会了运用这些气。 尽管还很不熟练,但李启觉得,自己现在能打死以前三个自己。 能够运用气,真不是一般的强啊。 就在他煮米粑粑,一边注意进度条,一边看脑子里的《祝》的时候,他却突然听见了沈水碧在喊他。 “李启!李启!快点过来!” 李启立马站起身来,有些奇怪。 沈水碧平时一般他不搭话,这姑娘就不说话,今天怎么突然喊起他来了? 不过,难得这样,他立马就赶过去了。 说不定是她有什么线索了。 李启快步跑了过去,因为离得不远,所以很快就到了。 “怎么了,沈姑娘?”李启问道。 “我……我我,我!”她像是结巴了一样,很激动的不断重复。 李启没有催促她,而是打量着她兴奋的神色,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难道罗浮娘娘自己找上门来了? “我……我发现马了!就在前面!我听见了声音!”沈水碧很激动的说道,然后拉住了李启的袖子。 “马?我怎么没听见?”李启摸了摸脑袋。 哪儿来的马的声音。 “你当然听不见!”沈水碧说道,然后,她的脑袋上突然竖起了一对兔子耳朵。 白色的,毛茸茸的,竖得很直,看起来挺可爱。 展示了一下之后,她又收了起来,摇晃着李启的袖子,高兴的说道:“我们可以骑马了,有了马,速度就快了!” 听见这话,李启却没有高兴起来。 马是什么,他当然知道。 但这个世界的马……却没有那么简单。 这个世界为什么没有畜牧业? 很简单,因为这些牲畜一个个全都是大型坦克,猪的毛皮能让刀都砍不动,马当然也不会是普通的马。 他见过不少灵马,都是船只上的大人物拥有的,那时候的力气,感觉这些马能随便就把他一脚踢死。 哪怕是现在,他依然不敢说自己打得过这些马…… 或许可以勉强打得过? “沈姑娘,就算是有马,但咱们抓得住吗?”李启苦笑着说道:“那可是马啊。” 马,不谈打不打得过,跑是肯定跑不过的。 这个世界的人,靠腿都能日行百里,马这种生物,轻轻松松日行八百里估计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不用抓,有我在,我只要和它说说话,求它帮忙,它肯定愿意的!”沈水碧语气高兴的说道。 李启一愣,好像说不定还真行? 这姑娘也是妖啊。 如果不是她自废功体的话,估计自己能被她一巴掌打死。 “那,试试?”他说道。 如果真能有一匹马代步的话,不谈速度,单说这匹马就很能唬人了,估计能打散很多敌意和可能的威胁。 至于马很值钱,这种事李启直接忽略了。 反正又卖不了,不是自己的驯服的马,还是不要做比较好,毕竟就连沈水碧都用了“求它帮忙”这种话。 “嗯!试试,你快带我过去!”沈水碧情绪看起来很高昂。 李启也不多说什么,他把背篓藏好,米粑粑和锅暂时放地上,一脚把火踩灭,撒了把土。 然后,把已经失去功体的沈水碧背在身上,快步狂奔! 李启把收集到的苍龙神气,也就是春日的大林木气运使到全身,刹那间,他的速度不仅变快了,更能狂奔一个时辰都不会累。 大林木气,代表生机,能让人伤势更快愈合,身体更加健壮,耐力更加持久。 可惜,这么做会消耗一缕气,他平时都舍不得用。 一天只能攒出一缕大林木气,怎么可能用来赶路啊。 只是,该到用的时候不用,那就和没有有什么区别? 这可是一匹马! 李启背着沈水碧,在山林里快速奔袭,用尽全力奔跑! 树木和碎石子在他身上划出一些小口子,但是,在大林木气的作用下,这些小口子都以缓慢的速度愈合,一个口子一分钟左右就长好了。 正常来说,李启狂奔十分钟就会累死,但现在有了这个,他的体力源源不绝,根本感觉不到累! 这就是苍龙神气的作用,哪怕是一个不入品级的小巫祝,也能借此获得平时根本意想不到的力量。 李启在山路上不止是奔跑,他还会爬山,跳跃,反正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距离,赶到沈水碧听见的,马匹存在的地方。 沈水碧则侧耳倾听,辨别方向。 只是,她听着听着,却突然说道:“那匹马儿……好像在哭?他没有逃跑,反而朝着我们这边过来了。” “过来了?在哭?”李启愕然。 然后,他突然发现,自己也听见了马的嘶鸣声。 第四十二章 煞气 确实是马的嘶鸣声,但却异常的人性化,甚至能听出哭腔和痛楚。 光听声音,就仿佛能感受到身上的疼痛。 “他应该是开了灵智,不是野兽了,只是还没化形而已。”沈水碧说道,同时,她的称呼也从“它”变成了“他”。 这个世界的语言里,它和他,是不同发音的,所以可以很清楚的辨别出来区别。 “那应该可以沟通,我再加快些速度!”李启说道,然后深吸一口气,憋着一股劲儿,继续在山间狂奔。 跳过障碍,越过山涧,甚至是游过溪流,从悬崖上爬下去,闯过灌木丛和许多障碍,大概跑了两刻钟,李启觉得自己起码跑了十里路。 沈水碧能听这么远? 十几里之外,她就听得见马儿的嘶鸣? 这……不愧是兔子精啊。 不过,很快,李启就看见了,不远处的山涧,确实有一匹马。 “哇……看着好凄惨啊。”李启皱了皱眉,有些愕然。 从这个地方看过去,那匹马非常的矫健,在山间跃动,一个跳跃能跳出二三十米,能跃过十丈远的山沟。 但是,这匹马,看着状态很不好啊。 没有鞍,但是有马蹄铁,应该不是野生的马,野生的灵马不大可能会打马蹄铁。 他的皮肤上有很多伤口,有些伤口甚至有白色的虫子在蠕动,可能是生蛆了。 这匹马看着瘦骨嶙峋,能从骨架上看出来很高大,起码有八尺以上高。 “咱们帮帮他,怎么样?”沈水碧戳了戳李启的肩膀,对他说道。 “互帮互助,互帮互助,咱们帮他,他给咱们带一程。”李启点了点头,既然运气好能碰到这么一匹马,那互帮互助一下也没什么问题。 所以,就听见沈水碧从李启的背上爬起来,从之前的背着,变成了骑马的姿势,高高的扬起手:“嘿!这边!” “你这么说话他听得懂?”李启好奇的问道。 “你看他那么高,肯定听得懂。”沈水碧笃定的说道。 “为什么这么说?”李启问道。 “古有《礼》书,书中言:“马八尺以上为龙。”这匹马这么高,已经算得上是龙驹,肯定已经开灵了,只是还没和我一样化形而已。” “再说了,你看他不止是高,飞奔之间,脚下甚至还有淡淡的云雾,古书《录异记》有言:“曾有群龙出于水上,行入汉江,大者数丈,小者丈余,如五方之色,有如牛马驴羊之形。”这些都是在说马和龙的相似性。” “世间说龙有诸多子嗣,其中之一,便是马呢!再说,在龙的那么多特征中,便有马的身影,你看,龙马精神一词,就足以说明其中的关联了。” “《论衡》有龙虚一篇,里面就讲了:“世俗画龙之像,马首蛇尾”,龙乃“马蛇之类”。《尔雅》的释龙篇,就说了龙头近似于马头,你看那匹马,高大飘逸,虽然受伤了,但却依然矫健,马形似龙形,肯定是龙驹!” 沈水碧侃侃而谈,各种古籍篇章,张口就来,听的李启一愣一愣的。 这姑娘,傻是傻了的点,但知识储备那是真丰富啊。 背书这么强,怎么智商好像就不太够用了呢…… 沈水碧却不知道李启在想什么,看着马朝着这边跑过来,她继续讲解道:“再说了,就算不是龙驹,马一样是具有龙性的。” “《山海经》有记载:“马实龙精,爰出水类。”,唐国有一篇《上龙马奏》中记叙:“有马生龙驹……身有鳞而不生毛。”,除此之外,就连我也曾听说过,灵昌郡曾得异马于河西,其状龙鳞、虺尾,至咸阳西入渭水,化为龙,泳去,不知所终,可见,就算是普通的马,也其实是多多少少有龙性的。” 说道这个地方,她坐在李启的肩膀上,兴奋的抓住他的头发,高兴的说道:“说不定,他就是感受到你身上的苍龙神气才来的呢!” “你看他受伤那么严重,你身上的苍龙神气正好是春日时分最浓重的大林木气,有极佳的生机,所以他才会往这边赶过来!” “你轻点!轻点!”李启被她揪了一把头发,疼的跳起来。 不会斑秃吧? 毛囊被拔出来好像是不会再生的诶…… 李启打了个冷战。 算了,现在不是纠结秃不秃头的时候,还是先看看那匹马吧。 沈水碧被李启说了之后,不好意思的放下手,但眼神很明显闪烁着兴奋的光,等待着那匹马朝着自己跑过来。 李启也看向那匹马过来,但越看,越是心惊。 不仅仅是受伤,而且,这匹马看起来已经很老了。 毛皮已经松弛,马蹄上全是伤口,马鬃脏兮兮的,被凝结的血块和污垢凝结成一块一块的。 是的,一块一块的,都不是一束一束的,这些马鬃全部粘在了一起,并且颜色也并不健康,而是呈现一种棕色和花白掺杂在一起的颜色,看着就像是人老了之后的花白头发一样。 除此之外,他还瘸了一条腿,大腿上有一道长约一尺的刀伤,应该是旧伤,但是因为早已化脓,久久不能痊愈,一些蛆虫在伤口中蠕动,脓水不断的溢出。 除此之外,他身上还有各种细小的伤口,马蹄铁已经几乎磨平,连马蹄本身都已经损伤严重,真的很难想象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怪不得他会跑来寻找李启,原来是已经走投无路了。 “他伤的好重,不止是伤的重,还有一股气在他体内,阻止他自然恢复。”沈水碧语气担忧的说道。 李启也将神气运到眼睛处。 他可以看见,这匹老马,身上散发着一些混杂的气。 有一股淡淡的龙气,就像是在东方苍龙身上看见的一样,不过浓郁程度大概等于纯正的墨水和把一滴墨水滴到大海里稀释之后的区别,只能说是勉强有一点,和苍龙的比起来差得太远,根本不能用数字来形容了。 除此之外,李启还能在那条大腿上的刀疤上看见一股红意。 这股红色,有一种锐利,森然的感觉。 好像巴奎刀上的红色。 是煞气? 第四十三章 互助 除了煞气之外,他的身上,还有一股灰蒙蒙的,看起来非常凄冷的灰气。 “煞气,死气,怪不得伤得这么重……”沈水碧的表情不那么高兴了,而是变得相当的凝重。 那匹老马,终于跑到了这边来。 只是,他还没停稳,就一个腿软,直接跌倒在地上,发出了衰弱的鸣叫。 沈水碧立刻从李启的脖子上跳下来,快步走到那匹老马的身边,抚摸着他的鬃毛和脖颈。 好在她的身体本身就一尘不染,哪怕老马身上脏兮兮的,满是污垢和凝结的血块,她身上也不会沾染那些东西。 碎石和灰尘自然而然的在她身上滑落,不染尘埃,就像是有一层疏水层一般,任何东西都沾染不上她的衣物和皮肤,甚至连具有附着性的泥巴和血块都从她身上滑下来。 走在雨里都不会被打湿,在泥坑里行走也不会弄脏,一切污秽不能近身。 更奇妙的是,她在抚摸过之后,那匹老马的鬃毛,本来已经打结的厉害,李启都觉得应该要全部割掉的那些鬃毛,居然奇迹般的自然梳开了。 看起来,沈水碧能作为罗浮娘娘的婢子,在功体没有废掉之前,应该也不是简单的存在,肯定是那种大高手吧? 指不定就是五六品的一方高人? 这么看来,她能这么快速的亲近自己,而且并不显露出歧视的样子,还真是性情温和啊。 李启这么想到。 虽然她真的有点蠢就是了,不知道是不是自损功体的时候伤到了脑子。 “李启,你去把行李带过来吧,我先看看他的伤。”沈水碧对李启说道。 然后,她低下头,开始清理老马身上的污秽。 甚至都用不着水,她的手划过的地方,污秽自然就掉落了下来,落到了地上。 似乎是觉得这样不太好,她拍了拍马,和他低语了一句。 老马发出律律的叫声,勉强支撑着,艰难的爬了起来。 爬了起来之后,老马先是走到了李启身边,发出一阵嘶鸣,似乎是在和他打招呼。 李启听见对方的律律声有气无力的,摇了摇头:“下面山涧里,有条小河,你们还是到那边去洗吧,还能洗洗血水,清理一下伤口,我去拿行李,里面有药。” 老马发出一阵嘶鸣,不知道为什么,李启虽然听不懂,却能感觉到这是感激的声音。 “不用谢我,互帮互助,互帮互助。”李启摆了摆手,然后转身启程。 回去拿行李去了。 等到他赶回去,汤都半冷不冷的了,里面的米粑粑也泡的不成样子了。 嘛,算了。 加点棕色的粗盐进去,唏哩呼噜就是一顿,半吃半喝的把午饭搞定了。 这点时间,荒郊野岭的,也没人经过,藏起来的行李还在。 背起行李,他再度回去。 这次就没有用大林木气了,他也只剩三缕了,省着点用吧。 没有大林木气的帮助,他折返回去的速度就慢很多了。 大概过去了整整四刻钟,也就是半个时辰后,他才终于赶了回去。 背着背篓赶路简直累死个人,他喘着粗气,擦了擦头上的汗,从山崖往下看去。 下面的小河处,沈水碧已经给那匹老马清洗的差不多了。 这匹老马看起来好多了,身上的污垢被弄得干干净净,伤口也用清水冲干净了,之前的狼狈被一扫而空,虽然依旧虚弱,但给人的印象,却从老迈的阶下囚,变成了一个病弱的威严老者。 是真的威严,虽然这匹马看着已经很瘦弱,肌肉都萎缩了不少,但骨骼宽大,站立起来仍有八尺多高,也就是两米多,比李启还高得多。 一头鬃毛,虽然带着花白,但却异常的潇洒,行走起来飘逸无比。 一对大眼睛,炯炯有神,闪烁着智慧和人性,甚至有一种会说话的感觉。 看着这匹年老的龙驹,李启不得不承认。 他好帅啊。 比自己还帅。 李启突然发现一匹马比自己还帅,心里有些不忿,不过马上他就把这些情绪抛之脑后了。 和一匹马计较什么! “李启!你回来啦?伤口我已经清洗的差不多了,就等你拿药回来了!” “而且,我和他也说好了,咱们帮他养养伤,他就驮着咱们赶路!”沈水碧高兴的冲到李启面前,笑嘻嘻的说道:“这下好了,之前要走一年半载的路,现在估计半个月就到了!” “好事,好事。”李启也笑笑。 这匹老马就算已经这样了,但估计依然能日行八百里,只要好好照料,前面几天可以少跑点,先照顾好他,等他伤势好了,就不用靠自己跋涉那么远了。 “老马,以后就这么叫你吧,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过来这边,给你上药!咱们可说好了,你可别拿了药之后跑了!”李启从背篓里拿出金疮药,对那匹老马喊道。 那匹马似乎真的听得懂人话,走了过来,对着李启打了个响鼻,然后乖乖的转过身子,把伤口朝着李启。 “他对你说谢谢呢。”沈水碧说道。 “不用谢。”李启随口答了一句,然后开始给这匹马上药。 但是,这匹老马却似乎很亲昵李启的样子,时不时就扭头蹭李启一下。 李启毛骨悚然,因为这是一匹公马。 妈的,马好粗的。 害怕。 但老马却依然没有停下,而是时不时的就发出一阵律律声,像是在说话。 李启听不懂。 但沈水碧可以。 “他在说,想让你借他一缕苍龙神气呢。”这时候,沈水碧给李启翻译道。 “一缕苍龙神气?还真是冲着这个来的啊?”李启挠了挠头。 之前沈水碧就和他说了,这匹马主动跑过来,就是为了这个。 马用鼻子蹭了蹭李启,在他耳边律律着。 李启一阵恶寒,往后退了一步。 “他说,互帮互助,你救了他一命,他会报答你的。”沈水碧继续翻译。 “报答我?除了载我一程还能怎么报答我?”李启说道。 不过,他还是摆了摆手:“算了,也是为了能让咱们更快的上路,报答什么的就算了,你跑路的时候快点就好。” 反正只要是在春日,苍龙神气每天都可以固定获得一缕,该用的时候不用,就和没有没有区别了。 第四十四章 村庄 距离接受那匹老马,已经过去两天了。 李启将一缕苍龙神气赠予对方之后,老马就变得相当疲乏了,这两天,基本都是缓步跟在李启等人的身边,看着他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李启有些担忧他是不是承受不了苍龙神气,再加上太老了,身体跟不上了。 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倒是沈水碧研究了一下,对李启说道:“不用担心啦,他只是在消磨煞气而已。” 然后,她就开始背书了。 说什么:“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 什么“阴阳已张,因息乃行叫,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合同,不得休止。” 又来几句:“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豁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 反正李启是半句没听懂,不过他勉强让自己记住,后面自己去一个字一个字的琢磨,又询问沈水碧具体的意思,到最后总算是搞懂了。 人体内,所化生的各种气,会沿着不同的通道运行于全身。 其中出于上焦的气,能够温煦全身的肌肉、皮肤,濡养筋骨关节,通达于腠理。 出于中焦的气,像自然界雨露布洒大地一样,流注于人体肌肉的大小空隙之间,同时还渗入脉中,加上津液和调,通过心肺的气化作用,就化成血液,运行于人体的脉道之中。 血液运行和顺而有条不紊,首先充满孙脉,再注入络脉,络脉充满了便注入经脉,这样阴经阳经的血气充盛,便随着呼吸而运行于全身。 身体之内,气的运行就会遵循这样的规律和循环,与天体星宿的运行一样,周而复始,无休无止。 所以,人身小天地,和外界大天地,有异曲同工之妙。 现在,老马就在用属于自己的力量,控制着苍龙神气,逐渐按照规律循环,消磨体内的煞气。 因为,当煞气侵入血络之中,就会使得血行滞涩,血行滞涩不通,身体那个部位的卫气也就壅积不散。 气血不能往复周流,却被迫聚结在某一局部,便形成痈肿,这些肿痛郁久化热,热毒盛积熏蒸,使肌肉腐烂,肌肉腐烂便化成脓液,脓液不得排出,又会使筋膜腐烂,进而蔓延进入膏肓。 一旦到了膏肓之处,便会伤及骨骼,煞气就不能向外排泄,煎熬骨骼,令骨髓停滞,便会让血液枯竭。 血液停滞,筋骨肌肉内脏就都得不到营气和卫气,最终导致肉身破溃败腐,结果死亡。 之前虽然清洗了伤口,可老马的体内依然煞气充斥,所以他才需要求李启给他一缕苍龙神气中的大林木气。 那时候,沈水碧又说:“书上有说过,此状发于股胫,名日股胫疽,其状不甚变,而痈脓搏骨,禾急治,三十日死矣。所以老马他才这么着急。” 李启又听她解释,才知道说的是,大腿和足胫部的股胫疽,虽然外部没有明显的变化,然而脓肿所化的脓紧贴骨上,如果不迅速治疗,只要三十天就很有可能会死。 所以老马非常着急。 “大林木气,是春日时分,木气上腾,取东方木之星宿,四象之苍龙的神气组成的,这时候物已及时,枝叶茂盛,郁然成林,取其木之盛也,以木之生机来促进自身的生机,木至亥而生也,枝干撼风,柯条撑月,如此便能祛除煞气了。” 沈水碧说话一套一套的,唬的李启一愣一愣的。 真不愧是一个有文化的兔子。 然后,李启自己回去琢磨了半天。 妈的,这翻译一下,不就是激发自身免疫力,然后让脓肿自己退吗!靠身体的免疫力硬挺感染! 想明白了这点,李启也就不再担忧。 免疫力硬抗感染,肯定会发烧,体虚,眩晕什么的,应该过两天就好了。 所以,他干脆上山眺望,费力的找了个村子的痕迹,然后花了半天时间朝着村子前进。 先去村子,把自己的锅铲,农具什么的换成物资,然后给老马好好养养伤。 毕竟,现在的老马走也走不动,驼人更是不可能,他自己都快走不动了。 再说,李启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他吃,他自己都只能摘野果,喝泉水,吃米粑粑呢,所以老马只能啃啃草,吃点绿叶啥的。 沈水碧说这样不行,这样下去恢复的慢。 李启也觉得,这样下去,老马说不定没抗住感染就死了,还是得弄点鸟蛋,大豆什么的给他补充一下营养。 这个世界没那么多鸡蛋,因为这里的鸡会飞……而且很凶猛。 那能算鸡吗? 算了,不想那些。 老马似乎也知道自己的情况,路上沈水碧翻译了好多次,他在不停的对两个人道谢。 李启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是一匹八尺龙驹,如果不是年老落难了,自己这个纤夫的身份,没什么机缘的话,这辈子估计都没资格骑他。 所以,李启也只是对他说互帮互助而已,之后又把第二天刚刚修炼出来的一缕大林木气渡了过去。 这样一来,第二天的时候,他们总算是赶到了村子里。 村子很保守,甚至还立着简陋的木墙,都是用粗大的木头打进地里做成的围墙。 能在野外建立一个村子,李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帮村夫不是什么好惹的,寻常盗匪估计都不敢招惹他们。 有功法的世界真操蛋。 “老乡!”李启站在村子外面,牵着老马:“我们是路过的,行商!你要看点东西不咯!?” “有盐巴,有锄头,有耙子头!还有布嘞!”李启放下自己的背篓,展示着里面的农具和布匹。 一个中年农夫拿着粪叉,中气十足的问道:“别个行商都是一群一群人,你咋个就敢一个人上路?!” “他们没得马!我有!他们跑四天,我只跑一天!路上不得怕!”李启又喊道:“我马遭伤咯!想借这里休息一天,买点吃勒!” 他说话有理有据,而且背篓里确实有农村需要的盐巴和铁质农具。 再加上,他还带了个女人。 带着女人上路的男人,肯定没威胁,再说还有马。 那可是马,行商有马,应该看不上他们这种村子里的东西。 淳朴的乡人智慧让他们做出了判断,于是打开寨门:“那进来咯!” 第四十五章 预感 李启带着沈水碧和老马,走进了这个村寨。 里面没什么奇特的,就是普通的村寨,整个村子只有一头牛,但是……李启觉得那估计不是普通的牛。 话说回来,这个世界好像也没有普通的牛。 就和马多半都是灵马一样,牛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李启知道自己的牛力术,就是给予自己“一牛之力”。 也就是说,一头牛,通常情况下,有六千斤巨力。 开玩笑,六千斤什么概念? 李启作为研究员,知道在自己的世界,一马力等于75kg,也就是一百五十斤,即一匹马如果能够以每秒钟一米的速度拖动一百五十斤的东西。 也就是说,这头牛有40马力,而一辆40马力的拖拉机,能配一个车厢,拉动十五吨的货物,并且还很轻松。 二战时期,苏联的T-37坦克,也就只有40马力而已。 这头牛,货真价实的是一辆小坦克了。 进了村子,李启放下背篓,与围过来的村民交换东西。 老马陪在沈水碧身边,而沈水碧似乎有些怕生,所以倚靠着老马,试图把自己藏起来,躲在角落里。 莫名其妙……她见自己的时候怎么不怕生? 哦,好像也怕,那时候她好像被自己吓惨了,但之后再次见面,自己靠话术糊弄了她第一波,之后她好像就熟悉了自己,也就不怕了。 那自己运气还挺好,没撞见这只兔子认生的时候。 老马也就陪着她,虽然他很虚弱,而且年老了,但是作为一匹龙驹,只是修炼过功法的普通人不太可能靠近他。 而李启就到一边换货去了。 村里人,有的是山货,粮食,但缺钱,一般行商到村里来,都是换一些山货走,然后拿山货去城里的店铺里换钱,再拿钱买货物,送进山里去。 李启之前本来也想这么干的,但现在不太合适了。 “老乡,我不换山货,咱们有豆子吗?我想换点豆子和肉干。”李启对来的村民们说道。 周围有十来个村民,都是拿着山货,比如木耳,香菇,野山椒,野板栗之类的。 “豆子,你们不都是要山货吗?要豆子作甚。”一个农妇疑惑的问道。 “咱不是去换钱的,是想凑点粮食赶路!”李启对着周围的人喊道。 “噢,怪说不得你带个马和小媳妇嘞,原来不是正经行商,那行嘛,我去给你拿豆子。”一个农妇收拾起自己家的山货,回去拿豆子了。 “我家今年杀的有猪,有些腊肉,只是价格怎么换?你不要麻我哈。”有个农妇狐疑的问道,小心的看着李启。 “你放心嘛,不得让你吃亏!我们按钱算!我这个好多钱,你这个好多钱,我们把钱数对头了再换!”李启吆喝着。 “那你换豆子做什么耶?”又一个村民问道。 “马病了,要吃点好的。”李启解释道。 “妈耶,马比人吃的都好!好金贵唷!”另一个村民咋舌,因为他看见了李启背篼里都是些米粑粑。 可见,他自己都是吃的米粑粑,却喂马儿吃豆子。 豆子可不是便宜东西,比米贵多了! “没得办法,马吃了跑得快,我吃了只会打屁!”李启说了个俏皮话儿。 周围村民被逗得哈哈笑,一通交谈下来,和李启也仿佛是熟络了起来。 就这样,他一边和村民们交谈着,一边交换着东西,把多余的盐巴,农具,布匹,锅铲,还有一些头疼脑热的药,都换了。 换了几袋晒干了的豆子,大概五六十斤的样子,还有一些山芋和红薯,都是豆子不够,用来凑数的。 还有一些山货。 有个农妇家里有人生病了,急着换药,但是家里又没豆子,更吃不上肉,哀求李启用山货换,所以李启心一软,也就换了一兜子的香菇木耳。 那人也知道感恩,所以多给了李启很多,李启应该算是赚了,虽然暂时用不上。 不过……路上也能吃是吧?就当给自己改善一下口味了,对自己好一些。 他自己是分辨不了山货的,所以平时不敢乱采,万一吃死了也没人负责什么的。 鬼知道会不会那东西只是看着像香菇? 还是老实点吧,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还有一些肉干,这些是大头,这几块肉干换掉了李启两个锄头和一小瓶子粗盐。 果然肉就是贵啊。 换完了东西,李启背篓里的东西也换了一茬。 而他并没有闲着,而是在帮村里人拉石头。 李启收背篓,准备回去的时候看见的, 似乎是地里的石头,妨碍了开荒,但是这石头实在是太重,太大,死死的陷在地里,哪怕是那头牛都拖不动。 一群村民用麻绳拉着,一边拉,一边后面用木棒撬,但石头怎么都纹丝不动。 李启见状,就干脆的上去指挥了。 “拉重物,不是你们这么拉的。”他走上去:“过来,放在肩膀上,学我的姿势,这样才好使力!” 李启是老纤夫了,拉大船都拉得动,一块石头算什么? 在他和那头牛的帮助下,再加上一些纤夫的号子,号召农夫们一起使力,将石头从地里拽了出来。 这种石头可是好东西,拔出来了不仅多了一块地,还能打碎,做成石磨或者别的什么的东西,是很有用的物资。 李启告别,一路上也是有手就搭把手。 等到他回去的时候,已经是晌午,太阳逐渐开始落山的时间了。 他换物资时候的好说话,再加上帮村人做事,虽然只来了半天,却和其他人打成一片,已经有人开始称呼他小哥了。 至于另外一边…… 沈水碧和牵着老马,缩在墙边。 活像个社恐。 或许这就是兔子吧。 一直等到李启下午忙完,带着背篓回来,他俩都一直在这儿。 “嘛呢,嘛呢!怎么缩成这样?”李启提着大背篓,对着两个人说道。 “你可算回来了!”一直紧张兮兮的沈水碧赶紧冲了出来,抓住了李启的袖子:“东西换完了吗?那咱们就走吧!” “恩,东西是换完了,但是你那么着急走干嘛?”李启很奇怪。 社恐不至于到这个地步吧? “我有预感,有坏事要发生了!”沈水碧慌张的说道。 第四十六章 心血来潮 “有预感?有坏事要发生了?”李启皱眉,然后他问道:“你的预感准吗?” “不……不太准,只是有种心血来潮的感觉,但我觉得肯定是在彰显什么,我在自废功体之前是五品,我的预感多少都有点道理。”沈水碧弱弱的说道。 五品! 李启被噎的说不出话。 好嘛……罗浮娘娘到底什么人呐?手底下一个婢子都五品。 迟早有一天,我也能五品! 李启咬了咬牙,然后恢复了正常。 他思索了一下,回应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咱们走,不停在这里。” 虽然他白天一直在打好关系,就是为了能在村子里借宿一晚上,不至于睡在山里受冷挨冻,但是如果真有危险,那还是睡山里比较好。 李启向来是个果决的人,说走就走,他就马上牵着老马,带着沈水碧,和村民们告别,立刻启程上路。 老马也没说什么,虽然他已经很虚弱了,但说上路的时候也不迟疑,主动蹭了蹭李启。 “老马问你,要不要他驮着东西赶路,虽然跑不了多远,但他跑得快。”沈水碧立刻在旁边翻译。 李启略一沉思,点了点头:“这样最好,老马带咱们跑个二百里,离这里远点,找个僻静点,靠水的地方休息。” 老马嘶鸣一声,当即蹲下,让沈水碧和李启上来。 李启手里拿着背篓,坐在前面,虽然没有马鞍和马镫,但老马自己懂得调节颠簸,骑起来省事,倒也不会摔下来。 之所以不背着,因为沈水碧要坐后面,虽然她曾经是五品的大佬,但此刻功体尽失,和身娇体弱的小娘子也没什么区别,马步扎不稳,人矮手短,坐在前面抱不住脖子,只能坐后座,抱李启的背。 一番安排下来,一人一兔一马算是出发了。 老马年老体衰,还伤重未愈,但却毕竟是龙驹,驮着两个人加行李,一样健步如飞,蹄子地下飞腾出云气,说是跑,倒不如说是飞。 只是云气轻薄虚弱,只能供他轻身,不能直接飞腾。 但也让李启大开眼界。 好快的马!而且飞腾的时候,有云气遮蔽,居然无风,一点都不颠簸,而且也不需要平地,老马能一跃十丈,寻常山涧根本阻拦不了。 除了老马时不时的停下来歇息一下,一路上也非常平安,老马的速度相当快,本来就是太阳落山的时候出发的,但还没等到天黑,就跑出去一百八十多里,找到了一块水潭。 “行了,就在这里吧。”李启观察了一下四周的地形,确定了今晚待的地方。 老马赶紧把人放下来,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可以看见,老马累的浑身是汗,体温升高,都快吐舌头了。 这种情况下让他驮着两个人,连续奔驰一百八十里,着实是有点难为他了。 李启见状,拿起自己平时煮米粑粑的锅,在水潭边接了盆水,给他连泼了两盆,这才让老马的体温降下来。 然后,李启再把锅里装好三四斤豆子,撒了点粗盐进去,加水拌匀,放到趴在地上的老马面前:“吃吧,补充一下体力,对了,你别吐口水进去,这锅我以后还要用的,我也用这个吃饭的!” 老马发出律律声,连连点头,拿脸蹭了蹭李启,埋头开始啃豆子。 李启站着看了一会,看见他一口豆子,一口新鲜的野草,吃的不亦乐乎,估计自己盐也放的合适,就转身离开,走到沈水碧那里去了。 “沈姑娘,你现在还有那种预感吗?”他谨慎的问道。 老马已经跑不动了,这种山路上直线跑了一百多里,对他这种年迈+受伤的身体已经是极限了。 如果还有那种感觉的话,得做其他准备才行。 “微弱了很多,应该是已经避过去了。”沈水碧闭上眼睛,感觉了一会,如此说道。 李启点了点头:“那就好。”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他虽然还有些不放心,不过,天色已晚,等老马吃完了,他准备去把锅捡回来,煮点米粑粑,吃完之后,继续研读脑子里的《祝》书。 “昨天读到了辨别云气,正好,老马之前脚底下的也是云气,我看看……书里写的是……”李启翻阅着脑子里的《祝》书。 书里写到:“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查看水旱、降丰荒之祲象,观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 按照这个说法的话…… “二至二分观云色,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李启念叨着书里记载的,同时结合实际,想要观测一下天象。 他看向日边。 看了好大一会。 好像没啥特别的。 卜人真的能靠云的颜色分辨吉凶吗? 或许……是自己视角不对? 李启这么想着,开启了观察气的视角。 然后,眼前豁然开朗! 太极纷纶,元气澄练,地气发生,天气纠缠,下潦上雾,毒气薰蒸! 这片大山里,之前都没发觉。 居然还有瘴气和毒气! “进身体了吗?”李启看向自己的身体。 然后,他能看见,自己的身体里,有奔腾着的气,将外界的毒气和瘴气隔绝在外。 这些气不一而足,有的是生气,有的是营气,有的是卫气,有的是血气。 但是这些东西,却组成了一道像是墙壁一样的存在,牢牢的将外界的东西抵制在外。 “免疫力?还是什么?”李启第一次注意到这些东西。 以前怎么没看见呢? 这是什么原因? 他一边疑惑着,一边继续关注自己的身体。 他发现,虽然毒气和瘴气被抵御在外,但也有一些抵御不了。 李启仔细辨别那些自己无法抵抗的,结合书上的知识,用了很大力气,才终于分清楚,那其实是寒气和暑气。 寒气和暑气…… 也就是说,自己感知到冷暖,会因此而生病,中暑,或者寒气入体得感冒,就是因为这些? 一念及此,他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再看向不远处蹲着的兔子,沈水碧。 “果然……”他叹息道。 这只兔子,他除了对方身上的虚弱的营气卫气之外,什么也看不见。 但所有的气,什么暑气寒气,毒气瘴气,全部都被隔绝在外。 沈水碧,寒暑不侵,百毒不近吗……? 第四十七章 幽暗中 沈水碧,就像是遗世独立的孤岛,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寒气和暑气都被她隔绝出去,甚至,李启自己能看见的所有气,都和她没有关系。 或许有别的气可以看见,但那就已经超过他的观测范围了。 就和自己无法看见祝先生身上的进度条一样。 或许已经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 外道的力量,也不是万能的啊。 李启尝试的运用着自己的知识,将《祝》书里面的东西运用到现实里。 他用这个视角,瞪大眼睛,想要看到远处。 然后,他突然看见,天边的落日,光芒照射了过来。 而他自己,头上的一些云气。 落日的黄昏,将李启头上的云气,染的血红! 而且,仿佛在呼吸一样,一张一翕,还在蠕动。 “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李启念念有词,瞪大眼睛,重复着那些话。 自己头上的云……好像是红色的吧? 赤为兵荒,有兵灾? 假的吧?应该是普通的,落日的火烧云? 火烧云是红色的,也很正常吧? 李启这么安慰着自己。 但是,他却突然感觉到一阵心惊肉跳。 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心跳扑通扑通的,不自觉的开始加速,让皮肤都变红了一些。 “这是……心血来潮?”李启擦了把冷汗。 《祝》书里记载的占卜办法,绝不可能是空穴来风! 说明危险并没有避过! “老马!沈姑娘!动起来,绝对有人朝着我们过来了!来帮我做准备”李启大声喊道! “思考……思考一下,《祝》书里怎么说来着?”李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赶紧翻找书籍,这次只是粗略一读,专门在占卜方面寻找,希望能够看到解决的办法,或者是别的什么占卜的手段。 然后他突然读到一句解。 “木值春生,得时乃旺,柱中虽遇死绝之宫,若运行生旺之乡,亦不为之死也。”李启慢慢把这段话念叨出来。 木值春生…… 木值春生…… 他陷入了沉思。 ——————————— 入夜了,山谷中的屋宅和村子,隐在沉沉的夜色里,看不太真切。 百越多山,甚至这个地方就叫十万大山,所以大部分野外的村寨,都住在茂密的山中,而山里森林覆盖率也是最高的,所以四周也多是森林。 只不过,森林和森林是有区别的。 有人常驻的地方,都算不上真正的“森林”。 人,天生就会改造周围的环境,将其变成适合自己存在的模样。 在距离“人”和“村寨”更远的地方。 在“真正的森林”所在的地方。 周围的岩石张着巨大的裂缝,泉水从里面汩汩涌出,树木丛生,参天大树有些扭曲盘旋,还有些甚至被雷劈成两半。藤蔓和植物互相纠结,远看如同蜘蛛网上散布的残片,空气让人感觉潮湿闷热,这很正常,森林之中,有浓密的树叶,高高的树干和沼气,都能阻止热气散发,让气温更加升高,变得闷热。 在百越十万大山的原始丛林中,所有树木灌木都毫无顾忌地挤作一团,根本不成方圆,也全无规矩可言。 角落里到处是怪模怪样的纹路,就好像其本就被扭曲了一样——这是个会让习惯了街道的城里人头晕眼花的地方。 就在这样的原始丛林之中,最后一抹夕阳映照在山间,让原本的绿色的山涧和绿林染上一片艳红,仿佛有火焰在燃烧一般,又好像刺眼的鲜血从山谷里奔流而下。 白天的炎热迅速褪去,带着丝丝寒意的夜风越来越大,吹的人手足僵硬。 黑漆漆的山谷里,这是一处充满原始气息的山谷,无处不在的苔岩、宽叶灌木和爬墙藤蔓让地形变得格外复杂,远处的山谷外面又有着遮天蔽日的森林,右侧则有着几个刀劈开一样的山洞口,里面黑乎乎的不知通向哪里。 这个地方,几乎从未有过人踏足,是妖物的乐园。 藤蔓和植物互相纠结,让道路变得非常难走,就算是专业的雷人,也难免会觉得这里过于坎坷,而且猛兽和食肉植物丛生,是个非常危险的地方。 只是,在这个妖物的乐园,却多出了一队士兵。 一队身穿黑色甲胄的士兵,约莫十人,整个队伍居然人人带马! 每个士兵,都配着有马,为首的那位队长,那匹马更是有七尺高,凝神静气,神气盎然,抬头之间,仿佛都能感觉到它的高傲。 他们中有一名旗手,长枪上挂着旗帜,在迎面刮来的风中舞动,发出猎猎声响。 那旗帜上,绘画着蔓延的枝丫,仿佛是松树一般。 “小旗,那匹龙驹最后露面的地方就是这里,血迹都还在这里,不过他吃了你一戟,应该伤的不轻。”一个军士对那个军官说道。 “我那一戟动用了煞气,他伤的肯定不轻,跑不远,方圆五百里内肯定有痕迹,继续找。”那个军官冷酷的说道。 “对了,章务,你的占卜之术,之前都能准确预示位置,为什么现在不行了?”那个军官转过身,对一个军士说道。 那个叫章务的军士苦笑:“小旗,我父亲是乡下神汉,所以这才耳濡目染了一些占卜之术,哪里算得上真正的卜人?” “不过我猜测,之前都有效,现在却无效了,怕是那匹龙驹遇到高人了,高人的品级高,其身边能自然扰动因果,占卜之术就容易失效。” “我听说,有些高人,有无垢之体,污秽不能近身,恶鬼妖魔不能触碰,寒暑不侵,各类法门对其都会威力大减,甚至诅咒都不能加身,更加难以占卜,待在其身边,自然就能形成屏蔽……”那个军士说道。 那个军官却嗤笑一声:“无垢之体?那起码也是道门五品以上的高人,一根手指就把咱们全部碾死了,看得上区区一匹龙驹?人家脚下骑的都是真龙!” “所以绝不可能是这个原因,应该是别的,还有什么可能?”他再次问道。 “那……也有可能是那匹龙驹遇到了什么气冲之地,比如跑到了人气旺的城市,或者死气旺的坟地,被气一冲,把踪迹掩住了。”他回答说。 “有这个可能,那就顺着这个方向去找。”军官吩咐道。 第四十八章 山根 “唉……呼……”沈水碧累的直不起腰:“李启,咱们……搬石头干嘛啊?我好累啊。” 沈水碧说着这话,同时扶着老马身上的背篓。 背篓被用一根藤蔓系住,挂在老马身上,沈水碧则负责稳住背篓,顺便往里装石头。 背她是背不起的,只能一块一块的捡起来放进老马的背上的背篓里,然后让老马驮着走,她在旁边扶着。 李启则没有老马可以用,他只能自己搬石头,然后扛上去。 毕竟是纤夫嘛,被人当畜生用也是常有的事。 不对,应该说,纤夫这个职业,本身就是被当畜生用的。 听到沈水碧的疑惑,李启解释道:“你心血来潮,我也心血来潮,观五云之术,还显示我头顶上有刀兵之灾,必须做好准备才是。” “我当然知道要做好准备……所以,这和搬石头有什么关系?”她本来就功体全损,这下又来了一波重体力劳动,累的不行,所以忍不住询问李启。 李启背着一块三四百斤的大石,正扛着上山,听见沈水碧的问题“做陷阱嘛,这里有山,有水,咱们三个,只有我有战斗力,还是得先做好准备。” “不过,这做的也差不多了,你和老马去休息吧,剩下的我自己来就好,没多少了。”李启看了一眼,还有大概三分之一没有完成,不过他努努力,到半夜的时候应该也能做完。 不过沈水碧摇了摇嘴唇,还是摇头。 老马也律律几声,没有退后,而是继续扛着石头上山。 李启见状,也不多说什么。 上山,他立刻用石头布置起祭坛。 是的,他要用自己之前学到的祭祀之法,看看能不能攒一张底牌出来。 “山神,祀之用牺……”李启默念着《祝》书里的说法。 所谓牺牲,牺指纯色的牲畜,牲指可以食用的牲畜。 祭祀山神,就应该使用纯色的牲畜作为祭品。 现在哪儿去找纯色的呢? 简单,旁边不有老马吗? 虽然老马已经老了,不过,作为一匹龙驹,他毛色纯黑,而且黑的发亮,非常帅气。 所以,他拿着刀走到老马身边。 老马吓得往后退了两步。 “得了吗,做那副样子……”李启笑骂道:“又不是真要杀了你。” 老马律律两声,显得很委屈的样子。 不过李启也不可能真的杀了他祭祀,好歹也相处了几天,老马和他关系也算亲近,他也做不出来那种事。 用刀子在老马屁股上喇了一刀,接了一些马血,再从老马飘逸帅气的马鬃上割掉一束。 老马委屈的律律两声。 李启笑着一巴掌拍在他屁股上:“过两天给你一缕苍龙神气,瞧你这个样儿!” 老马闻言一喜,撅着屁股就走了。 那点伤口,都不用管,二十分钟就止血了,李启也就是取了大概二百毫升,对老马这种体型来说,剂量约莫等于流个鼻血。 而李启,拿着老马的血,还有老马的鬃毛,放在用石头堆砌的祭坛上。 “凿石置碑,以安神灵……” “南祠山神,牺醴致祭……” 醴,原本应该是用酒的,但此刻李启没有,便取了醴字的另一个含义,那便是醴泉,甘泉之意,专门让沈水碧跑了两座山取的另一条山泉的甘冽泉水。 牺,醴,全部齐全。 祭坛也用石头搭好了,而且李启还用了一些力学手段,他还专门做了受力分析,确保这玩意儿虽然看起来要塌要塌的,但如果不是遇到震动的话,不会塌下来。 就算要塌,也是往山崖下的水泉那边塌,砸不到他。 辨别了一下方向,面对南方,再献上祭品。 李启再用手中的柴刀刀背,将一块比较规则的石头砸开,勉强砸出一个人形。 其实只能说是砸了个石制的晴天娃娃出来,勉强能算个人吧…… 把这个人形放在祭坛上。 然后,对着南方,开始祝人的仪式。 天地万灵,服气而道成。 这个世界上,不止有那些山精水怪可以成山神,还有另外一种途径,那就是“山”本身成神。 这很难,山有灵而无知,无知则无觉,感受不到东西,也无从修行。 所以世间山神,多是精怪,而非大山本身。 但李启现在要做的事,就是要生造一个山神出来。 可能吗?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要做这种事,至少需要一个村寨的人,月月祭拜,持续几十年,好几代人以香火熏陶,才能温养出一些灵智,逐渐觉醒,然后天气地气再孕育个几百年,大概就能出世了。 所以,李启做的事情,大概率是没办法拿到山神的帮助的。 但他自己也知道。 如果有一尊山神愿意帮助他,那他真就是高枕无忧了,完全不可能有任何危险,他也没指望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出现。 所以,这一个祭祀,其主要目的是,换取一丝山根地气。 这个法门,其实是其他祝人发明的,记载在《祝》书之上。 原理是靠这些原始山灵,有灵而无知无觉的特性,将一部分山灵唤出,置入凿出来的石像里,这便是他念叨的第一句:凿石置碑,以安神灵。 然后,祭祀这么一部分,并献上自身的一缕炁,让其染上“人”的特性。 这样一来,这一部分山灵就会暂时觉醒知觉,但就好似人还在肚子里一般,虽然有知觉,却没有灵慧。 这样一来,被唤出的那一部分山灵,和原本的山灵,虽然是一体的,但却出现了差异,就好像是自己的手突然长了个脑子一样。 山灵本身会抗拒这种变化,虽然无知无觉,但其实山水都是有灵的,他们会排除掉这种试图污染他们的行动。 尽管这样的污染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山灵极为庞大,想要用人炁完全污染,估计要百万人以上的血祭,一个人的一缕炁,真就是让山灵吐口口水而已。 所以,山灵会切断这一点点被人炁污染的部分,然后离开,之后再也不会回应这人的祭祀,哪怕以后山灵真的成神了,也会天然的厌恶这个人。 但李启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 这一部分山灵吐掉的,就是李启想要的。 山根地气! 第四十九章 来临 山根地气,就是这座山的地气。 地气,是有性质的。 故曰:“有大木焉,其名为櫾,碧树而冬生,实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愤厥之疾。齐州珍之,渡淮而北而化为枳焉。鸜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矣;地气然也。” 意思是,有一种大树,它的名字叫做櫾,绿色的树叶到冬天还是青青的,果实是红的,味道是酸的,只要吃它的皮和汁,可以治愈气逆的疾病。齐州人珍爱它,但移植到淮河以北便成了枳。八哥不能渡过济水,狗獾渡过汶水就死了,这些都是地气造成的。 地气,是有性质的,不同地方的地气不同,造成了当地的特色不同,就会有不同的情况和风俗发生。 李启曾经觉得这些都是扯淡,但仔细思考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这很对。 他所在的世界里,淮生于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是扯淡,是不同品种,但在这个世界,是真的存在的事情。 再一个,另一个世界,不同地区气温不同,是因为纬度的存在,因为是圆的,太阳的光照不一样。 可是,在这个世界,大地是平的。 光线好的情况下,他站在高山上,能目眺数十里,压根没有地平线这东西。 可见,这里根本没有经纬度的说法。 这是一个天圆地方的世界。 那么,能决定不同地域的性质的,自然也就只有虚无缥缈的地气与天气了。 李启已经很多次的认识到,这个世界,和自己曾经的世界完全不同了。 当然,也有一些共同之处,但深层次的地方肯定不一样,比如这里的万有引力绝对和自己世界的不是一码事,否则平整的大地早就坍塌了。 既然这样,他也就全盘相信《祝》书上,对山根地气的描述了。 山为什么能被称为山? 山,和地上堆的土包石堆,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是,山是有根的,一座山,简单的看起来仿佛只是一个耸立起来的石头和土堆,但实际上,山的下面,埋在地面之下的部位,还有一个倒过来的山,甚至比上头的山还要深,还要粗壮。 这便是山根,能让大山屹立万年不倒的根基。 山无根,那便一推就倒,如何能屹立? 山根的性质,便是跟着四周的地形而来。 山根有涌泉成溪,即水所发也,便是水土相融的格局。 山根若有石骨,便是树木纵横,生机盎然。 河流俯啮山根,那便是土山无树石,高处不过数十丈的小山。 传闻,蓬莱有山,山根自成碧阙,有蜃楼结彩,化为人世奇观,非常奇妙。 这些都是山根性质的体现。 而李启,作为专修地祇的祝人,对这种山根地气,有独有的运用方法。 那就是和天气结合使用。 《祝》书有曰:“地气上隮,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 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云雨相济,则生雷! 祝人,可是以战斗力著称的。 当初沈水碧这只兔子,遇到李启的时候,给出的评价可是:“以事鬼神而号祝,身边有鬼神护身,先祖英灵随行,天神地祇,四方群神皆庇佑于他,威能可怖。”(见第二十三章) 而沈水碧,虽然不知道她是什么道途,但可以知道的是,她是五品。 只是,李启现在还是个菜鸡,只有几缕气,甚至都没有品级。 但这不代表他不能运用知识和筹划,尝试给自己谋划一张底牌。 东方苍龙给予的苍龙神气,是天气的一种,但他祭祀的地祇,户神神荼、郁垒,给予的都不是地气。 五祀神是地祇,但给予的是神气,而非地气。 所以此刻,他就准备用自己的炁,以及这一片山神对他的厌恶,来换取一缕地气。 祭祀仪式进行着。 山灵感觉到了自己的天生纯净,被人的气息所玷污了。 这让原本纯净的山灵恼怒不已,但这一丝玷污对他来说他微弱了,所以他轻松的震散了李启的炁,收回了自己的力量。 而李启,则感受到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压力…… 四周的山林……好像不太喜欢他? 有一种,被整个世界排斥的感觉。 “怪不得说这种办法不能乱用……这算是在干涉这座山灵的道途了,如果他以后运气好,能化而为神,说不定会跑过来找我麻烦……”李启自嘲道。 人炁污染山灵,如果这个山灵日后成神的话,道途会比普通的山灵艰难很多。 无知无觉的山灵,此刻的厌恶并不会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所以李启并不担忧什么,至于,未来? 开玩笑,世间山川何止亿万?能化而为神的有几座? 彩票都比这个几率高。 “这边准备好了……这个祭坛就放这儿吧。”李启抬起头,看着那些用石头堆起来的祭坛。 这个祭坛全部是用石头堆起来的,他还专门做了受力分析,一块两三百斤,加起来大概有一万多斤,十吨左右的石头。 背上来可真不容易。 李启这边完成了自己的事情,扭头看了一眼老马和沈水碧。 这俩非人类比李启还不如,已经累倒在一边睡着了,老马半跪着靠着树睡,沈水碧靠着老马睡,两个都已经睡过去了。 还真是悠哉啊…… 只是李启不敢这么悠哉。 今晚就不睡了吧。 他找了个高处能一览四周的位置,坐了下来。 继续读书。 已经0.8%了,每日不缀,日日苦读,总有收获。 今天的这张底牌,不就是读书读出来的吗? 等到以后,他说不定也能像沈水碧那样,出口成章,各种典故古书随口就来。 作为曾经的研究员,李启可是很清楚“知识就是力量”这一点的。 一边读书,李启一边分心观察着外面。 但是,还没有等他发现什么远方不对劲的,却先看见了沈水碧的耳朵突然从脑袋上弹了出来。 是那个兔耳朵。 萌萌哒。 但还没等李启反应过来,沈水碧突然张开眼睛,满脸惊慌:“马蹄声!有东西来了!好多马蹄声,起码有十个!” 李启闻言,立刻站了起来。 妈的,占卜之术还真准。 第五十章 兵灾 “此地确有龙气,那个村子的人说的没错,那两人一马,应该是往这边来了。”一个士兵骑着马,对军官报道。 “那这么看,应该就是那匹龙驹被一个行商捡到了,觉得那是宝贝,所以就带着了,啧,不知死活,也不看看是谁家的东西,就敢随便乱动?”军官笑了笑,大致推测出了事情的经过和发展。 因为怀疑是人气冲散了占卜的结果,所以他们搜寻了方圆五百里内的所有村寨。 一共有两个村寨,其中一个人比较多的,今天来过一个很奇怪的行商。 说是行商,但实际上,那人的表现很古怪,不仅带着一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上路,还牵着一匹伤病的老马。 他自称是来换一些给老马吃的豆子的。 这个军官知道,如果要带马出远门,那肯定是会提前备好一些豆子甚至丹药的。 马儿精贵,而且体型大,消耗也多,长途跋涉怎么可能现去找补给?那些村寨的豆子,能顶个什么事儿? 龙驹,要吃的可不是那种垃圾豆子,想要照顾好一匹龙驹,要丹药,要灵草,甚至还需要一些珍矿和灵石。 这玩意儿,可不是普通人能养得起的。 牵着一匹受伤的龙驹,却让龙驹吃野草,啃黄豆。 不用想了,肯定是那匹自己追的龙驹。 所以,继续顺着痕迹寻找,在发现了马蹄印之后,他们迅速的朝着龙驹所跑过去的地方行进着。 “小旗,找到了!肯定就在前面那座山上!”一个军士喊道。 “走,加速过去。”军官一声令下。 “不等等他们吗?”一个军士问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看了看自己身边,原本的十个兄弟,现在只剩五个了。 剩下五个,在后面扫尾。 扫什么尾? 毕竟是深入敌后,都跑到大鹿来了,不消灭一下大鹿国的有生力量怎么行? “等等吧,两个村寨,应该要不了多久,千把个民夫,用不了多少时间。”军官摆了摆手,既然已经确定了龙驹的位置和方向,那就要不了多久了。 最多两百里距离,今晚怎么也该到了。 过了一会,就看见五个黑甲骑士,在黑暗之中穿行而过。 “小旗,已经都灭掉了,有两个守寨的巫觋,不过一个不入品,一个九品,已经都杀了,人头在这里。”为首的那个军士上前,下马,双手捧着两个首级走过去。 “好,杀修行者,记你们五个一功,把人头腌好,回去我自会对功曹禀报。”军官如此说道。 “谢小旗!”五个人连忙拱手,然后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放好。 如果李启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这其中一颗人头,就是自己下午交易那个村寨的神婆。 “走,后患已除,还拿到两个首级之功,如果再追回那匹龙驹,这次回去,咱们必能拿盈满之功,得大大的赏赐!”军官说道,然后猛挥一下马鞭。 啪的一声,马儿嘶鸣一声,一行五人,迅速朝着龙驹的方向赶去。 —————————— 而在另外一边,李启一边自嘲自己屁用没有,一边预备着可能的情况。 为什么屁用没有?当然是他准备守夜观察敌人,结果守了半夜啥事儿没发现,但睡着了的沈水碧却直接听见了。 真是……好废柴啊,自己。 不过,既然追上来了,那也就只能自己去挡一下了。 让老马带着沈水碧离开了,他俩都没战斗力,没必要在这里。 而李启则站在山根附近,也就是祭坛的山崖下面,一边做好准备,一边斟酌言辞。 万一可以靠话语说服对方,那就不用打架了。 能用嘴皮子解决的事情,大可不必冒着生命危险去打架,那是很危险的,李启还是比较喜欢用脑子解决问题。 不过嘛……还是得做好准备。 嘴皮子能解决问题,但前提是,对方的刀子不能解决你。 刀子能解决你,嘴皮子再利索也没有用。 他一直等着,大概等了一刻钟不到。 然后,他就看见了。 一队黑甲骑士! 所有人,全都有马! 身上甲胄齐全,甲胄上还有不同的花纹,但通体纯黑,看着煞气逼人。 所有骑士,都背挂长刀,手持大枪,腰间悬着一张轻弩,远中近三程皆有,骑着高头大马,打底也有六尺高,为首的那位军官更是七尺大马。 虽然不如老马那么高大,但却都神精气足,年轻力壮,看起来威势赫赫。 李启光看这个阵势,就咽了一口口水。 妈的,那个啥……赤云代表的是兵灾。 本来以为是强盗或者别的啥的,怎么他妈的,是正规军? 而且这样子,绝对不是普通的正规军,搞不好就是精锐部队啊。 这真是,正儿八经的“兵灾”了。 李启做好准备,手里攥着一块石头,往旁边让了两步。 说不定他们只是路过呢?走过去就算了。 李启这么想到。 不过很显然,他想多了。 那一队军士,十个人,其中几个杀气腾腾,还有一个马上挂着两个人头,一看就不好惹,他们在注意到李启之后,迅速停了下来。 一行军士并没有贸然前进,而是其中一个驱马前进,走了上来。 “前面那个,大晚上的,为什么站在山野之中?”那个军士说道。 李启刻意让自己发抖,声音颤颤巍巍:“小……小人,小人是个行商,露宿在此,先前看见几位军爷,连忙起来,怕挡了军爷的路。” “行商?”那个军士一皱眉,然后调转马头,回去对军官小声几句。 军官听后了然,策马向前,走到李启十步以外,面容和善:“小兄弟,你说你是行商,是不是之前捡到过一匹马啊?” 听见这话,李启心中凛然。 果然,是冲着老马来的。 那么……交出老马?能换得自己的平安吗?他脑子里冒出这个念头。 不过,他马上摇了摇头。 不可能,老马那个伤势,应该就是这帮人的杰作,交出去,老马估摸着必死无疑。 这几天,李启和老马还是相处的很不错的,而且老马也是他找到罗浮娘娘的重要助力,不可能放弃。 那么…… “小人……小人没见过啊。”李启准备先糊弄一下。 但他没想到的是,他话音未落,那军官拿起弩箭,抬手就射! (求个票啊) 第五十一章 交战 箭矢带着锐利的呼啸,直接冲向李启! 尖锐的箭矢带着森然的杀气,那军官居然一句话没说,直接就想杀了李启! 好在李启早就全神贯注,在对方抬手掏弩的时候,他就已经猛虎伏地式,直接往地上一趴,却见箭矢从原本站立的地方蹿过,直接打碎了身后的石块,深深钉在石头之中! 李启头皮发麻! 妈的,两句话都懒得说,居然直接下杀手! 这帮人,果然是兵匪一样的东西! 李启也不再多说话,他趴在地上,脑子里瞬间万般安排闪过,手里攥着的石头,也直接猛的丢向山上! 这座山矮,不过数十丈。 上头,是李启之前堆好的祭坛。 石块被奋力丢出,直接砸在最上面山崖上的祭坛。 而李启,也早已体内力量鼓起,身形膨大一尺,启动了牛力术! 那个军官见状,双眼圆瞪,一声爆喝道:“牛力术!注意,这厮是巫神山祝人!” 其他九个立马动了起来! 此地是山地,马不能冲锋,冲到一半就需要跳跃或者避开障碍,所以他们闻言,直接下马,拿出手弩,噗噗噗的射出。 李启也不顾面子,直接在地上打滚躲避,借着黑夜和地上的石头遮蔽,竟让他躲了这几支箭矢。 箭矢插在地上,深深入地,想来如果是扎在肉上,哪怕是李启的厚皮,也会被直接刺穿,绝对一下就能重伤。 箭矢未中,上弦需要时间,几个军士所幸直接弃弩,抽出长刀,试图围上去,然后将李启砍成碎块! 但是这时候,天上突然传来一阵隆隆声。 几个军士抬起头,往上一看。 然后,却发现,在山崖之上,有无数落石! 本就摇摇欲坠,靠着李启做受力分析才堆起来的祭坛,被砸了那一下,立刻吃力不稳,上万斤的石头往下坠落,滚滚而来! 上万斤的石头,从几十丈的山崖落下来,压力可就不止是上万斤了。 这时候石头的冲击力,能翻上几十倍! 军士们纷纷退开,想要撤走! 但李启却关注着进度条,立刻抓住机会,不顾天上的落石,直接冲了过去! 他直接撞在了一个军士身上,牢牢抓住他,然后将他举了起来! 牛力术加持下,六千八百斤巨力,哪怕是这些军士,也不可能在力量上和李启抗衡! 但如果是平时,只有蛮力的力气,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可是此刻,这些人被落石所惊,慌忙想要后退,却被李启凭借进度条,直接抓住机会和破绽,将他们原本的行动打断,然后举了起来! 李启举起一个,猛地往地上的一个阴影处投掷过去,然后他用手护住头,在落石雨中连滚带爬的往山沟里蹿。 他不要命的冲进落石雨里,竟然是拖住了一个军士的脚步! 虽然自己也被一些碎石砸到了,出现了一些伤口,但是,这些伤口在大林木气的效果下,也在逐渐愈合。 那个被李启砸在地上的军士,甲胄在身,难以迅速爬起来,被一块落石砸中,他哀嚎一声,却还未死去。 其他军士还想营救,但没过半秒,陆陆续续的小石子已经落光了,剩下的大石头一个个坠下,直接将那个被李启摔在地上的军士淹没在其中。 开始还能听见些许哀嚎,但之后就只能听见石头砸在地上的声音。 祭坛的石头并不算多,这一阵落石雨只坚持了不到五秒钟,但已经砸死了一个军士。 “杀了那鸟厮!”军官暴怒,长刀一挥,指向李启! “喝!”其他的军士也纷纷大喊,准备越过石堆,冲向李启。 但李启才不等他们,在军士们被落石挡住的时候,他已经拼命的跑路了。 等到军士们开始追的时候,他已经跑到了水潭处。 这是一处普通的山涧水潭,大概几十米深,是由几条小溪汇聚成的瀑布形成的潭子,水潭顺流而下,有一条河流,能通往其他地方。 李启毫不犹豫,直接跳进了水潭里。 “去河口!截住他!”军官立马吩咐道。 这个军官,刹那之间就洞悉了此刻的局势。 这个鸟厮,跳进水潭,估计是觉得他们身上负有甲胄,不敢下水,准备伺机而逃。 而且这点是真的,甲胄太重,而且还会限制活动,穿这个下水,极易溺水。 所以他在扫了一眼周围的地形之后,果断选择了截住此人,在水潭和河口中间,一定会有一段冲击滩! 这是水流带着尘土砂砾涌过来一定会形成的地方,冲击滩必然地势高,水不深! 让四五个军士堵住这里,这鸟厮就被困在了这个小小水潭! 他敢浮在水面,便用弓弩射击。 他不浮出来,那就溺死在水里吧。 没想到在这里能碰见巫神山祝人。 将此人杀之,又是一级首功! 巫神山祝人,在松唐战场之上,可是对他们造成了极大损伤的。 “五人堵住他,剩下的回去持弩,他敢冒头,便射死他!”军官大声喊道。 军士们也动作极快,五个人迅速占领冲击滩,这里的水不过齐腰深,远远不够淹死人,他们便站在冲击滩上,双手将长刀预备,李启如果敢试图从河口冲出去,那便直接乱刀砍死。 剩下三人飞快的回去,将弓弩拿上,快速上弦,带箭,围到小水潭周围,瞄准水面。 只要李启敢于浮上来,就会立刻发射。 在水中躲闪不便,中之即死! 而军官,这段时间则脱掉了甲胄。 “当心他的术法,祝人所事鬼神不同,术法也有不同,此人有牛力术,肯定不是乡野神汉,而是巫神山的正统祝人,必有手段,不能让他在下面慢慢行动,我下去驱赶他出来。” “小旗当心,此人力大无穷!”一个军士说道。 “那是牛力术,乃地祇琼牛之力,可见此人绝对是地祇一脉的,地祇一脉擅用山水,方才落石已经凸显此人能耐,不能放他慢慢准备,须得主动出击。”军官却立刻回答道。 条理分明,理由充分,其他人也没有能反驳的话,只得按吩咐做。 “不用担心,我看他体内四时之气未分,明明就是个不入品的,我身为兵家九品,还能怕他不成?”军官说完,已经卸下甲胄。 (求个票啊,顺便,沈水碧人设已上传,可以看看书评区哦) 第五十二章 危急(第三更) 祝人中的地祇一脉,擅于借用山水神祇之势,若有对应的神祇庇护,能在八品就引起局部地震,或者让河流改道。 这种力量,在战争之中带来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 但并非不可抗衡。 兵家修士,也善用地利,更能借助人和。 天神?地祇? 如何能敌得过人和! 兵家,可是人道的一大分支。 人道,最不信的就是天地。 人,定胜天! “结阵!起兵!”军官大声喊道。 其他人立马举起兵器,然后却见到一股奇异的联系在他们身周建立起来。 所有军士的刀兵,全都燃起了红光。 尖端生火,此兵气也。 火中有血气,此煞气也! 兵气与煞气交织在一起,在他们头顶显现出异象来。 气息如瓜蔓连结,如人持刀楯,赤色一片,如血一般。 李启在水下观察上方,马上意识到这是和当初山大壮类似的军阵! 只是,比起山大壮,这个军阵可强的太多了。 李启能够看见其中的凶煞!赤如旌旗,其下有兵,气势庞然,绝对不是他能够抗衡的! 不过就九个人而已,但威势竟如此骇人。 好在自己待在水里,一切还在计划之中。 他从未如此庆幸,自己居然练过排波劲,这让他水性极佳,还能闭气超过两刻钟。 那军官看见阵势已启,点了点头:“以兵气镇住山根,压住水脉,绝不能让他借力山水!祝人不通技击,近身孱弱,我下去料理他!” 语罢,他脱下甲胄,直接跳入水中,张口咬住刀柄,奋力游向李启。 李启见状,心中一喜。 果然下来了! 但他不敢冒头,此刻上面有弩箭瞄准他,上去就变刺猬。 所以他继续在水潭底部,等待那个军官潜下来。 水潭下方,军官口中衔刀,刀尖发光,照的黑暗的水潭下面亮堂堂的。 很快,他就发现了李启。 一只手拿起刀,他朝着李启靠过去。 李启在水中,也不惧他,顺着水流就滑了过去。 是的,这个军官是奋力游泳,游动的时候水花四溅,他力量大,所以速度也快。 但李启却不一样。 李启游泳并没有多大动静,军官是游,他却是滑,像是鱼儿在水中一般,虽无水花,也无巨力,但却更加快速! 很显然,这军官的水性远远不如他。 他可是能在身上拴着纤绳,在水里游泳拉船的人! 李启靠了过去。 军官见状,举刀便刺! 水中阻力大,挥刀缓慢,但刺起来却不慢。 只是,在水中,只要移动,哪怕是一点点动作,都必然会激起水流。 熟练运用这股水流,就能随波逐流,自然而然的闪开对方的攻击! 李启感受到对方巨力突刺的波及的水流,侧身一躲,水流自然卷起他的身子,往旁边荡了一下,恰好避过了这一刀。 水中拉船,并不安全,上游常有木头,甚至石块,各种漂浮物顺流而下。 水流急促,如果被这些东西砸到,那少不了一个头破血流。 所以,敢于水中拉船的纤夫,必然掌握了根据水流而挪动身体的技巧,不能感知水流而动的,早就被砸破头了。 李启在水中,就是有这么大的优势,所以他才会把这些人引下来对付。 闪过这一刺,李启直接抓住了军官的手腕! 排波劲在身,水流并不能阻止他发力,他的六千八百斤巨力此刻骤然发动,想要将脆弱的手腕直接捏断! 但是,让李启没有想到的是,军官却突然一笑,直接放开了拿刀的手,然后双手攥拳保护手腕的同时,那口刀居然自己动了起来! 刀锋轻鸣,在兵气和煞气的催动下,这口刀竟在水中自己调转了刀口,狠狠的朝李启刺来。 而军官,也立刻反过来拉住李启的手腕,不许他逃离,要见他锁死在刀尖所指的位置。 方才李启才拉着一个军士,抓着对方,不让对方走,结果生生被石头砸死,现在不过一分钟不到,他就自己遭了这招! 刀锋即将刺到,李启心中焦急,不顾体力,强硬的试图挣脱。 可是军官还是拉的死死的,坚决不肯放手。 李启无奈,也不管自己的续航,继续用力的同时,鼻子里突然涌出两根白气,在水里化作一串泡泡,汇聚着水流,喷到了军官的脸上! 这是牛力术呼吸带来的效果! 李启知道自己的牌不多,所以他早就预先想过很多办法,把每一个可能的,自己能利用到的力量,全都想了个遍。 其中一个,就是这个。 好在,牛力术带来的力量优势到底是压倒性的,军官被无数气泡冲了一脸,本就不善水战的他心中一慌,力量使用不足,被李启挣脱了。 挣脱之后的李启,立刻用最后的力气往身后一翻,勉勉强强躲开了这一刀。 只是真的很勉强,还是被割破了皮肤,流了一些血。 伤口不大,大概就和切菜切到手了类似。 但仅仅是这一点点伤口,李启却感觉浑身一僵。 伤口麻木了,而且!麻木的地方正在逐渐扩大! 兵气和煞气侵入体内,阻断了身体自然运行的营气和卫气! 营卫二气被阻碍了,李启只感觉身体突然有些不对劲。 他不知道是为什么,只知道自己中招了。 但如果是沈水碧的话,肯定会脱口而出:“营气不从,逆于肉理,乃生痈肿,卫气逆行,清浊相干,乱于胸中,是谓大悗,气乱于肺,则俛仰喘喝,乱于臂胫,则为四厥。” 意思是,营气紊乱,就会导致肉体机能崩溃,产生痈肿,同时卫气逆行,清浊相扰,会让人肺部难以喘息,四肢厥冷麻木,失去应有的功能。 李启这下感受到了老马的痛苦了。 老马被屁股上喇了一刀,那一刀上的煞气,绝对就是这么来的! 老马身体这么虚弱,肯定就是被这上面的煞气一直困扰纠缠! 军官则在一旁,看见李启突然像条死鱼一样,浑身僵直着不再动弹,知道自己的兵气起了作用。 他面露笑意,对自己的兵气甚有信心。 不过他还是很小心,一手握刀,然后再次缓慢的游过去,准备给僵直不动的李启狠狠补两刀在身上。 死人才可信。 活人,总能扑腾两下的。 第五十三章 偷袭 李启浑身僵直,心跳紊乱,四肢寒冷,甚至连肺部都感觉到了不畅。 而且,他开始有点窒息了。 正常情况下,他在水中要等上很久才会窒息。 但是之前,为了喷那个军官一口,他把肺里的气都吐光了。 水下大战,本就耗费体力,再喷出肺里的所有存气,他是真的呼吸滞碍,开始窒息了。 兵气和煞气,破坏了他的营气卫气的运行,使得体内功能已经紊乱。 哪怕开战之前千算万算,他到底是不可能在没有情报的情况下算到一切的。 但是……虽然没算到这人会御剑术,但这样的伤势,尚在预料之中! 老马被煞气入体,弄的差点死掉,他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呢。 而老马是怎么解决的? 是靠他的大林木气! 苍龙神气中的大林木气! “经脉十二者,以应十二月。十二月者,分为四时。四时者,春秋冬夏,其气各异,营卫相随,阴阳已和,清浊不相干,如是则顺之而治。” 天地有春、夏、秋、冬四季,这四季的气候特点各不相同,人体自然与之相适应,营气与卫气也有四相,只要内外相随,运行有序,阴阳互相协调,清气与浊气的运行也不互相干扰侵犯,这样就能让人身小天地顺应外部大天地的变化,而使经脉运行正常。 沈水碧在解释这些的时候,李启可是专门去问过的。 而沈水碧,虽然现在看起来蠢萌蠢萌的,但她曾经可是五品,甚至有无垢之体,还常年伴随在罗浮娘娘这位大佬身边的人。 对她的话,李启报以极大的信任。 时值春日,大林木气更是顺应天时,不过是一缕煞气,怎么可能要得了他的命? 但这些,他好像都没有动用。 依然浑身僵直的躺在水中,肺中空气已经耗尽,几乎快要窒息,所以脸色憋的青紫。 乍一看和浮尸一样。 那军官游上前来,准备补刀。 但他很谨慎,只是靠了过去,随后控制起长刀,然后对着漂浮着的李启尸体,远程刺过去。 他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靠过去自己刺呢? 刀在他的控制下,飞速刺向李启。 然后,这时候,还是一具尸体的李启,突然睁开眼! 他看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因为他早就把所有的大林木气,只留一缕,剩下的有多少算多少,全部冲入了体内,将煞气驱逐的一点不剩。 甚至,在大量的大林木气冲刷下,他身体的所有外伤全部都痊愈了,甚至一些暗疾都被强大的自愈能力给治好了。 然后,李启毫不停歇,从腰上解下一条绳子。 不对,那不是绳子。 那是……一根柳枝! 李启咬牙!你有武器,我就没有吗?! 只是自己不会用鞭子,之前拿出来的话,怕是要被对方利落的刀法秀成傻子。 唯有在此刻,他开始装死,对方放松警惕的时候,才有机会命中! 柳枝被李启甩了出去,然后猛地一抽,系住了长刀。 “呃啊——!”军官猛地发出一声痛嚎,捂住了双眼,哪怕是在水中,他仍然没忍住大喊一声,把肺里储存的空气都喷了出去。 因为,他长刀上附着的神魂,被抽散了! 柳枝之中,附着的有户神神荼、郁垒这两个地祇的神气! 专门打鬼,对神魂有震慑之效! 柳枝又是阴气所聚,对阴魂更是有极大的加成。 两项叠加,如虎添翼! 一柳枝抽过去,缠住了刀刃的同时,竟然也同时将上面的神魂给打散了。 神魂被抽散,就像是有人用大锤砸了一下鼻梁骨,那个军官头痛难忍,更是灌了一肺的水!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个祝人居然手里有法器! 货真价实的法器,是一位真正的巫神山大祝赐予的法器! 这可不是一个小旗官能正面碰撞的东西! 这偷袭一击下来,效果好的出奇,李启甚至都没想到,居然直接让他失去了作战能力,七窍流血,在水里不停的抽搐,像是被雷打了一样。 但李启没有半点犹豫,抓起他的长刀,一刀刺进此人的身体! 一刀不够,他马上拔出来,连续捅了四五刀。 他还不放心,又直接刺进喉咙,转了一圈。 不得不说,这把刀真是锋利无匹。 他顺手把刀鞘拽下来,然后扛着对方的尸体,憋着最后一口气,连忙浮上来。 浮上来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挡枪! 毫无英雄气息,壮士激情。 但这能活。 果不其然,他刚刚扶起来换了一口气,咻咻几声,弩箭应声而至,噗噗噗的扎在军官的无头尸身上。 “小旗!”其他军士目呲欲裂,纷纷怒吼道! 但李启才懒得理这些人,他趁着对方还在给弩箭上弦的时候,把尸体一丢,抓着刀,忽咻一下就游向河口。 河口那几个镇守的军士眼睛都红了,全部抓起长刀,严阵以待! 这鸟厮杀了自己这队的长官,不杀他为小旗报仇,此生都有愧! 但李启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在这个时候,他启动了自己之前绞尽脑汁抓起来的底牌。 李启攒起来的天气,还有之前耍诈得来了一丝地气,被结合了起来。 地气上隮,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 雷霆乍惊,震撼激射,荡春心,逐狡兽,恐虎豹,慴鸷鸟,雷霆之所击,无有不摧折者! 天气和地气的结合,诞生出了雷霆之气! 这一丝雷霆之气,被激发出来,化作春雷,猛然炸响! 轰隆一声,站在河口那几个军士,瞬间麻痹了。 这一丝雷气,打的死这几个吗? 说实话,李启感觉悬,对方也不是菜鸡,每个都是修行者,说不定还是有品级的! 就和那个军官一样,自己如果不是有柳枝加上算计,阴了他一把,还占了在水里作战的地利,这么多优势加起来才勉强赢了,如果是在岸上,对方估计一刀就把自己砍死了。 所以,这一道不怎么强的雷,八成是劈不死的。 但是,这些人,身上有金属甲胄,又站在水里。 劈不死,但让他们僵直还是可以做到的! 趁着这些人僵直,李启迅速突破河口,一溜烟的游走了! 顺流而下,这几个人绝对赶不上!他们必须得回去骑马! 第五十四章 绝境 但是有骑马那个功夫,李启早就跑没影儿了! 再说,他们骑马也下不了水。 李启在内心里感谢了好几次六叔。 排波劲,面对不会水的人,真是优势非常大。 正是靠着这个,排波帮才能保持安全,毕竟,力壮帮和水马帮打架其实都很强,但只要在水里,排波帮就立于不败之地。 一路顺流而下。 后面马蹄声不断,甚至有时候会冲到李启前面去,试图阻截李启。 军士们毫不放弃,誓要斩下李启的头颅! 可是这是在漆黑的山路之中,李启顺流而下,就像是在走高速公路,而他们骑马却不能如此。 如果他们骑的是老马那种龙驹,能一跃十丈,甚至有云气环绕,轻身腾飞那种,李启绝对是跑不掉的。 但这些人的马,都是普通的灵马。 一跃三丈已是极限,别说一跃十丈了。 所以,他们在山林中疾驰,速度虽然不慢,却很难跟上蜿蜒的河流。 如果河流是直线,那李启肯定游不过他们。 但是……这里是山啊,有瀑布啊。 李启遇见瀑布,哪怕有十丈高,也敢直接跳下去,反正下面也是水潭,不会太浅。 跳水运动员都敢跳十米高台,自己体质比他们强二十倍不止,还有牛力术的厚皮在,不惧冲击,只要不是直接摔在石头上,都没事! 万一瀑布下面真的全是石头,水浅的站不住一个人…… 那就认了! 逃命嘛,难道还有万无一失之策? 李启向来是这样,事情发生之前,他肯定会绞尽脑汁去思考一切可能性,安排所有的退路和计划,看起来仿佛优柔寡断一般。 但真正开始做事之后,他绝对光棍一条,说什么也不会迟疑。 该拼命的时候,就拼! 又不是第一次拼命了,有什么好怕的? 他敢跳十丈的瀑布,可追兵们却不敢跳。 他们骑着马呢! 跳下去,马腿折了怎么办?摔死了怎么办? 所以,哪怕是恨得牙痒痒,他们也必须绕路,必须找地势平缓的地方下去,然后顺着河流继续追。 他们倒是想看看,这鸟厮到底能在河里游多远! 但是,他们忘了一件事。 这里是百越。 这里有十万大山。 错综复杂的山川,以及水脉,形成了复杂的网状水系,无数的河流与小溪,更像是各种林下植物的根系,蔓延弯绕。 他们只要绕路,让李启脱离视线不到一分钟,李启就会立刻绕路改道。 不就是躲猫猫捉迷藏吗! 来! 看看是你们这帮骑马的,一看就知道是平原地方来的军士有经验,还是李启这个老纤夫有经验! 李启就不信了,这帮人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追到自己的痕迹。 跳过起码四个瀑布,游了约莫二十里,李启仍有余力,但身后的马蹄声却轻微了很多。 自己在水里游了二十里,但这帮人绕路起码绕一百里。 这就是山路。 直线距离短,但真正跑起来,七绕八拐,只要不会飞,那就准备好近在咫尺的距离却要绕一座山吧。 这就是十万大山在深山里的场景。 两个村寨,遥相呼应,对面喊一声,这边就能听见。 但要从一个村寨,走到另外一个,却得走上一天。 山路便是如此崎岖。 这个特性,帮了李启大忙。 约莫三刻钟后,李启终于从河里出来了。 他浑身青紫,四肢酸软无力,整个人都歇菜了。 第一个感觉是冷。 最开始因为很累,所以浑身都是热的不觉得冷。 但李启忽略了一点,这个世界,是有气的。 水脉循环,会汇聚寒气,水中寒气逐渐逼入血脉,将他冻得浑身颤抖,骨头缝里好像都结冰了,连蛋都缩进了体内。 再待一刻钟,怕是冻出事了,以后没儿子了。 第二个感觉是累。 真的累。 肌肉已经不听使唤了,不断的抽搐,颤抖,腿已经站不直了。 牛力术的三次机会早就用完了,没有牛力术支持,绝对不可能全力游泳三刻钟之久。 只有试过的人才知道有多累。 铁人三项也才游七里地,但李启刚刚游了起码六十里。 而且速度比铁人三项快得多,还多次跳水,从几十米高空一跃而下。 这种体力劳动,已经让李启体内所有的气一耗而空。 又冷又累,李启现在除了在河滩上趴着喘气之外,已经是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了。 彻底是条死鱼了。 “应该……逃掉了吧?”李启有些意识模糊的想到。 太累了,这次估计伤了元气。 只是,还没有结束。 “小贼……你这鸟厮,让爷爷我抓到了吧……?”一个和他同样虚弱的声音传来。 李启立刻强撑起精神,朝着旁边看了一眼。 然后,就看见一个军士,折了条腿,拄着长刀,一瘸一拐的朝着自己走过来。 没有马,不知道他的马怎么了。 他面容狰狞仿佛是恶鬼,断腿伤势很严重,甚至骨茬都已经刺破皮肤出来了。 李启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人肯定是为了强行追上自己,策马跳崖,先摔死了马,自己腿也被摔断了。 落差不小的瀑布,跌进水里就已经很够呛了,如果下面是石头,那没摔死真是体质强横啊,毕竟他身上可是有甲胄的。 那可不轻。 只是,李启却叹了口气。 虽然对方已经是强弩之末,但自己又好到哪里去呢? 这人虽然断了腿,但起码还能支撑着走起来,手里还拿得动刀。 李启手上也有刀,是那个军官留下来的。 肯定比那个军士的要好的多。 但他已经拿不动刀了,甚至连翻身都做不到。 不过……束手就擒,绝对不是李启会做的事情! 他手脚发抖,战都站不起来,却依然鼓起一口气,强撑着半坐起来,抽出长刀,用软的和面条一样的手,对准了眼前的军士。 尽管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坐着拿刀,还得斜拖在地上才能保持不倒,但李启却依然怒目圆瞪,直视军士! 来啊!想要我的命,那就来! 看看我能不能死之前,换你一条命! 李启表情狰狞,豁出命去,想要和对方同归于尽! 或者,逼迫对方放弃进攻,继续对峙,给自己争取时间。 第五十五章 浑噩 军士的脚步停了下来。 眼前这个男人……眼神很恐怖。 普通人在死前,多半会畏惧,会懊悔。 但很少会有人如此凶戾。 他仿佛看见了一头濒死的猛兽,哪怕浑身染血,但死也要最后咬敌人一口。 果然……只有这种人,是最危险的。 小旗死的不冤。 但是—— 这个军士眼神一凝,他要为小旗报仇。 握住长刀,他拖着断腿,一瘸一拐的走向李启。 “你这鸟厮……你这鸟厮。”他不停的辱骂着,仿佛这样就能让他忽略掉李启的眼神和手中充满煞气的长刀。 而李启,也没有丝毫的动摇。 黑夜的山林之中,一个力竭动弹不得,一个坠崖伤重难抑。 孤月高悬,映的两口长刀森然发光。 “喝啊——!”最后,军士发出一声大喊,居然是用断腿发起了冲刺! 已经外露的骨茬子发出刺耳的吱呀声,难以想象那是什么样的疼痛。 但这样的疼痛,换来的是李启的猝不及防。 李启怎么也没想到,对方能用断腿发起冲锋,他本就疲惫不堪,光是拄刀就已经费尽全力,面对这样的冲锋,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然而,李启毕竟身体受过神气冲刷,此时事发突然,他一时之间猝不及防,但还是马上调整姿势。 不是躲避,而是双手持刀,用颤抖的双手,榨干全身最后一丝力量,把刀举了起来。 冲锋不能轻易停下。 那军士也就一咬牙,瞪大眼,勉强侧了侧身体,但依然将长刀送进了李启的身体。 刀锋入肉,噗嗤一声。 直接给李启捅穿了。 但与此同时,李启的刀也刺穿了对方。 哪怕他穿着甲胄。 但军官的刀,锋利无比,轻易就捅穿了甲胄。 两个人捅进对方身体之后,不约而同的放开长刀。 李启刀虽利,但他没有力气在对方身体内搅动了。 军士虽然还有力气,但他刀不够利,被李启的肋骨卡住了,一时半会搅不动,也拔不出来。 所以,两者同时放手,弃刀。 然后,拥抱在了一起。 他们并非原谅了对方,而是用牙齿去撕咬,用自己仅存的,最原始的武器,也就牙齿和下颌,来试图给予对方哪怕微不足道的一点伤害。 李启咬掉了对方的耳朵,对方在李启的脖子上撕的鲜血淋漓。 但就在这个时候,李启突然感觉到眼前一花。 砰的一声,军士飞了出去。 脸上血肉模糊,牙齿飞出去几颗,鼻梁都断了,整个脸凹陷了进去,眼见就是没气儿了。 看样子……是被马踢中了正脸。 李启本就精疲力竭,又被捅了一刀,此刻骤一放松,眼前一黑,不受控制的失去了意识。 只是隐隐约约的,他看见了一匹马,还有一个女性的身姿,正在朝自己冲过来。 “沈……”他才念完一个词,就昏了过去。 方才不过强撑一口气,此时一放松,蹬一下就昏过去了。 ———————————— 等到李启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多久之后的事情了。 他只知道,自己好像恢复了意识。 但很模糊,就像是半梦半醒一样。 眼前一片恍惚,身体也根本感觉不到东西。 哦,还能感觉到一点点的。 他觉得有人一直在自己身边走来走去,但看不清身影。 意识也根本无法集中,甚至连时间都察觉不到,也不知道到底是过去了一秒,还是一个时辰。 有一种冥冥中的力量,在拖着他往下坠。 就像是有锁链捆住了他的神魂,想要把他拽进无底深渊里。 他好像能感受到有业火在身下燃烧,只要坠入其中,就万劫不复。 但是,有什么东西,在拦着他。 地下那股锁链,好像是气组成的。 而这股气,在靠近他的时候,好像是被削弱了。 但他只能勉强分辨,却怎么都感觉不清晰。 世界在他面前就像是被蒙了一层毛玻璃,不管怎么努力睁大眼睛,都看不清晰。 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 李启挣扎着,拼尽一切力量,想要打破这样的毛玻璃。 该怎么做?他用仅存的意识思考着。 思考,是他的本能。 “气……”他喃喃道,这是他记忆里,唯一可行的办法。 能利用什么气? 他体内已经一丁点气都没有了。 苍龙神气和户神神气都已经用的干干净净。 这些神气,都需要祭祀,如此才能得到。 那有没有不需要祭祀就能得到的气…… 有没有……? 到底有没有? 李启动用自己已经混沌了的脑子,拼尽全力的想到。 虽然好像有一股屏障护着他,阻止那些锁链将他拉下去,但他总感觉,这屏障迟早会消失,而他总会支撑不住的。 气…… 气…… 等等……自己修炼排波劲,靠的是什么? 排波劲,是李启来这个世界,修炼的第一门功法。 之前,李启一直都没有想过。 但现在,被困在这个毛玻璃盒子里面,他浑浑噩噩之中,突然想到这点。 按照这个世界的道理来说,排波劲……也应该有对应的气。 但是,好像……自己从来没感觉到过。 这好像是自己唯一可能涉及到“气”的地方了。 一念及此,哪怕还是半梦半醒状态,李启也果断去尝试了。 他有预感,如果自己再不解决这种状态的话—— 他可能会死。 排波劲……修行需要闭气,然后引导体内的肌肉。 等等,引导肌肉做什么、 肌肉内……沈水碧说了,有营气,卫气…… 等等,排波劲运行的时候,营气卫气,还有血气,好像行走的方向和平时不太一样。 李启用冥冥中最后一点清醒,控制着身体,试图用排波劲的方法,汇聚出一丝气来。 然后,他就感觉到了。 自己的先天三宝,似乎涌现了出来。 精,炁,神,被营气,卫气裹挟了出来。 在这股力量的加持下,眼前那一层毛玻璃,好像逐渐,有了裂痕。 李启的头脑,也似乎逐渐清醒了一点点。 就是这一点点,让他把握住了机会,抓住排波劲汇聚起来的那一点点力量,猛地刺向自己,想要让自己彻底醒过来! 哗啦一下!耳朵边像是炸出一道响雷,李启猛地睁开眼,深深吸了一口气。 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满身大汗! 身上,还压着一个沈水碧。 体温暖暖的,应该是这个缘故,让自己没有因为寒气而失温。 就是有点别的问题。 比如,有点软。 第五十六章 武道 李启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和肉身里,强行被挤压出了一丝“气”,但是这一丝气出来,他顿时感觉浑身都虚了。 “李启,你醒了?!”这时候,耳畔传来了沈水碧的声音。 她的语气听起来很焦急,但有种送了一口气的感觉。 李启睁开眼睛,却发现对方紧紧的抱住自己,肌肤贴合的地方,能感觉到滑滑的,软软的,自己的汗油腻腻的出了一层,但怎么都沾不到沈水碧的身上,有种古怪的感觉。 “还好还好……我差点以为你醒不过来呢,你知不知道,刚刚地府阴气都窜上来了,差点就把你拉走啦!”沈水碧看见李启醒了,连忙从他身上起来,然后整理了一下已经凌乱的衣裙。 “地府阴气吗……那真是,谢谢沈姑娘了。”李启还是有些有气无力的,他感觉自己虚弱到动弹不得。 不过,好歹醒过来了。 从沈水碧的话语里,结合之前古怪的梦,他第一时间就明白了之前那样半梦半醒的幻境到底是发生什么了。 很简单的推理。 地府阴气,想要把自己拉下去,估摸着是自己真的要死了。 所以,沈水碧就抱住自己,用自己无垢之体,诸邪不侵的特质,为自己拦住那几道阴气,给了自己自救的时间。 真的该谢谢她,否则的话,这次估摸着真的就死了。 然后……看看现在的形式吧? 李启强撑着,从地上坐起来。 他这才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林中空地,身下铺着帆布,胸口则缠绕着一圈乱七八糟的绷带。 应该是绷带吧?用麻布制成,看这样子,应该是沈水碧的衣裙。 毕竟,她的裙子从长裙变成了露出小腿的半身七分裙。 而之前,估计是沈水碧一直用耳朵听着这边的情况,然后骑着老马,一直跟在身边,所以才能在危急的时候冲出来,把那个军士踢死。 老马还是靠谱啊,沈水碧呆是有点呆,但关键时刻还是靠得住的。 这次要不是她俩,真就栽了。 李启在观察这边情况的时候,沈水碧却在另外一边蹲着,收拾那边的锅。 锅里似乎炖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应该是沈水碧做的。 似乎看见李启醒了,所以她在收拾。 因为没有餐具,平时李启也是直接对着锅吃,所以她直接把锅端了过来。 看着就烫,但毕竟是无垢之体,寒暑不侵,冷热好像都影响不到她,就算直接用手去端烧的滚烫的铁锅,她一样半点感觉都没有,手还是嫩嫩滑滑的。 端着锅过来,沈水碧放在李启面前,蹲了下来,用平时李启吃饭的勺子,喂了他一口,同时说道:“李启,你真是太厉害了,以不入品的水平,居然格杀了一位九品兵家修士,我在娘娘身边,都从来没有见过你这种人呢!” “借助地利而已,再说了,他大部分力量也没有用在我身上,而是用阵势来阻断山根水脉去了。”李启摇了摇头,并不觉得是自己够强才做到的。 那位军官,那个兵家九品修士,如果是在平地上公平对决,估计只要一刀就能把李启的头砍掉,李启连反抗的能力都不会有。 在与麾下结阵之后,甚至能短暂截断山根水脉,阻止其他人借力山水。 好在,李启根本就不会借力山水,他防了个寂寞。 这是很正常的,面对一位展现出牛力术的巫神山祝人,第一时间断掉对方借力山水的途径,肯定没错。 只是这位军官,没想到李启是个半路出家的废物。 他压根不会啊。 再加上,有水潭的地利,和柳枝这一手突如其来的后手,这才勉强完成了反杀。 真的很惊险,远远没到有资格洋洋得意的地步,自己现在还胸口有个窟窿,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呢。 “做到了就是做到了,借助什么东西都无所谓,这是娘娘说的。”沈水碧则说道,同时给李启喂了一口。 李启看了一眼,应该是用米粑粑煮的粥。 把米粑粑捣碎,然后加入自己之前的那些山货,木耳香菇什么的,还有腊肉,以及粗盐,还有不知道哪儿来的野菜,加在一起炖出来的。 好一锅肉粥,喷香扑鼻,让李启本就虚弱的身体升起一股食欲。 他迫不及待的吞下一勺,却根本不够,期待着沈水碧继续喂他。 没办法,他手都抬不起来了,浑身酸软,胸口的刀伤更是不断渗血,疼痛难忍。 沈水碧也懂他,吃下一口,又喂一口,甚至顾不得烫,吃的稀里哗啦。 还好体质强,不然估计连吃饭恢复体力都做不到。 “你受了外伤,又强行压榨体魄,生出一丝内气,所以需要多吃肉,我就把你包里所有的肉都煮啦。”沈水碧一边喂李启吃饭,一边说道。 这话让李启突然一惊,停下了囫囵吃饭的嘴。 “等等,强行压榨体魄,生出一丝内气?”李启反问道。 “是啊,你自己不知道吗?但那不是你自己做的吗?”沈水碧也有些奇怪。 “我不清楚,那是什么?我只是尝试自救,不懂其中原理。”李启果断求教。 沈水碧虽然脑子反应有点慢,但知识储备那真是没话说。 李启询问,她也就回答了出来:“这是武道技击一途的修行方法,和巫道将外界之气融入人身小天地不同,他们认为人身就是最强的,无需外界之气。” “所以,武道之人,不会将气纳入体内,而是靠吃,他们吃各类灵兽,吃诸多气,甚至是吃人,反正吃了之后,他们就将这些东西通过人身小天地进行消化,随后化作一种统一的‘内气’,用这内气交战。” “不同的吃法,就诞生了不同的分支,武道一脉也有许多功法,就是教人怎么吃的,除了功法,还有不同的打法,武道擅于技击,能够用许多匪夷所思的武技,所以正面作战能力相当强,你身上应该也有一门武道功法吧?” “武道功法……”李启看了看自己身上。 排波劲,其实是一门武道功法? 第五十七章 广布天下 “啊,看你那眼神,估计是觉得自己有奇遇吧?别想了,昔日诸多道统有过‘广布天下’这么一个想法,想要将道传天下,所有人皆能闻道,行道。”沈水碧看见李启的表情,似乎是见多了,所以马上补充道。 “人人皆能闻道而行道,能够学习自己想要的道路,去践行自己的道路,就是众多道统的大能共同的心愿,他们达成一致之后,就开始了这项计划。”沈水碧解释道。 “所以呢~。”她竖起一根手指,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你们现在,所有人,所有地方,都有功法的痕迹,每个人都能学习到功法,每个人都有功法强身健体,带来各种奇异能力,都是这个计划的成果。” 不过说到这里,她又沮丧了下来,又给李启喂了一口:“只是,最后计划还是失败了,众生闻道太易,甚至黔首白丁也能去听闻圣人讲道,如此,前一百年虽然道传天地,众生皆喜,但往后千年,却逐渐发展成了无人敬道的景象,更有人胡乱修改道统,用以自立,随后天下大乱。” “那之后,就是万道大乱,老的道统,新的道统,不算道统的道统,成了一场席卷天下的浩劫。” “诸多道统的领袖在最后时刻达成了一致,定下‘道不可轻传,法不可轻授’的规矩,修行者这才逐渐从民间淡出。” “然后就是现在咯,基本上所有地方都有那时候的残留,民众多半手里都有些碎片,所以都可以用功法改善生活这个样子,你手上的那个功法,应该就是当时的残片之一。”沈水碧说着:“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给我看看,我说不定能追根溯源,给你翻到这本功法的源流,而不是现在的残片。” 李启听完,惊了。 不仅仅是惊讶于曾经的那些故事,对沈水碧提出的建议,他也很惊奇。 “你的意思是,我的排波劲,很有可能是当初‘广布天下’这一计划,分布下来的道统残片?”李启问道。 “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不然天底下那么多功法,难道都是自创的不成?可能是有自创的,但九成九都是曾经道统的遗留,你用这个凝练出了一丝内气,就说明这可能是武道之法,只不过不完整罢了,交给我的话,说不定真的能回溯到源流上。”沈水碧说到这些事情,那就非常的自信了,满脸都是骄傲。 她可是娘娘的兔子! 跟在娘娘身边好几百年了,看过不知道多少书呢! 李启自然不会在这上面有意见,反正排波劲的修炼功法也很简单,其实并没有什么拗口的地方,他很快就把口诀和修炼办法报了出来。 至于功法不外泄这种东西? 那是对普通人说的,难道沈水碧还会忽悠自己这套垃圾功法?或许排波劲对自己来说很重要,但沈水碧可是五品! 五品! 那是什么概念? 高人,高的没边儿的那种! 要不是沈水碧自废功体了,自己估计一辈子都不可能和这种女孩有任何瓜葛。 所以他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 只不过,沈水碧听完之后,紧蹙眉头,就连喂饭的手都停下了,整个人都呆在了原地。 李启知道,这姑娘脑袋是单线程,思考过程中会自动忘记其他的事情,所以没有催促,而是自己端起锅,自己喝了起来。 一锅粥,足足十斤,里面有各类山货,野菜,腊肉,还有弄碎的米粑粑,加了粗盐,煮的香喷喷,李启顾不得烫,吸溜溜的,很快就将一锅喝完。 李启喝的肚子滚圆,原本空虚的肚子吃撑了,只感觉一阵满足,浑身上下都有力量传来,虚弱感渐渐消失。 但他知道,这样的情况,好像是因为……那一缕内气? 他的伤势,不应该这么有活力的,但是那个内气,正在分解自己,给他的身体提供活力,压制伤痛。 甚至于,还在帮他抵御瘴气,毒气,寒气与暑气。 有点像武侠小说里的内力啊,消耗就能给身体提供诸多特异。 再加上,吃饱了,身体也在逐渐恢复,之前压榨身体精炁神导致的虚弱,也因为吃饱了而逐渐恢复。 果然,对人来说,还是吃最重要,最补的。 吃过一顿,甚至都没消化,李启就觉得自己有了力气。 他起身,看了看天色。 是早晨。 还来得及。 他赶紧祭祀东方苍龙,拖着病体,赶着时间的,完成了今日的四时祭祀。 得到了一缕大林木气,他立刻用掉。 庞然的生机灌入,让伤口立刻就开始发痒,应该是在愈合了。 果然,这样安心多了。 做完这一切,李启继续躺了下来。 这样一来,明天,应该就能恢复了。 这次的危机,也算是解除了。 李启刚想闭上眼睛,但沈水碧突然一拍手,高兴的说道:“我想到了!这不就是鲤流意吗!” 把李启吓一跳,猛地一起身,却触动了伤口,马上又躺了回去。 好痛。 但沈水碧却没在意这些,她赶紧过来,一脸高兴:“我想起来了,李启,你这个法门,分明就是鲤流意中的一个小技巧!” “鲤流意,是我罗浮山手底下一个小门派的武道功法,修炼到后面,可以契合罗浮真意,进入道门呢!”沈水碧跑到李启面前说道。 那副样子,洋洋得意,满脸都是“夸我夸我”。 “你说什么,排波劲是罗浮山的功法?”李启愕然。 “恩,虽然很巧合,但真的是罗浮山下面的武道法门,你要不要?我可以教你。”沈水碧说道。 “那就多谢沈姑娘了。”李启真诚的感谢道。 “嗯,那之后教给你吧,反正也不是什么稀奇东西,练到最后也只有八品的江湖路数而已,不过在那之前,你要不要见见老马啊?”沈水碧突然说道。 “老马?他不是在吃草吗?”李启环顾四周,却发现自己没有看见老马的身影。 咦,老马跑哪儿去了? “他是不好意思见你,因为这次的人是追着他来的。”沈水碧说道。 李启闻言,摆了摆手:“嗨,我以为什么呢,还是赶快把他叫回来吧,没了他,以后咱们可没办法赶路。” 第五十八章 后果 虽然李启并不介意,但老马似乎很惭愧的样子,主动选择了离开。 李启可急了,老马走了,难道他要靠自己两条腿去找罗浮娘娘不成?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沈水碧看着很开心,站起来,往不远处呼喊。 老马最后还是回来了。 只是,虽然马不会脸红,但从那双愧疚的双眼上,还是能看出他的感情。 不愧是已经开灵了的龙驹,表情好生动啊。 李启也没说什么,面对靠过来,用马脸蹭他的老马,他只是撑起身,拍了拍马脖子,说了句:“说那些做什么,互帮互助,互帮互助啊~。” 之后,就让老马自己去吃草了。 然后,他就开始自己真正感兴趣的部分,也就是所谓的“鲤流意”。 据沈水碧所说,这是一门模仿鲤鱼的武道法门,很是粗劣,最高只能修炼到八品,所以也被称为八品功法。 李启还是头一次听说这种分级办法,不过好像很科学的样子。 修行之法是有极限的,粗劣的例如排波劲,练至大成,到李启这样,也就勉勉强强能诞生一丝内气,还得是压榨身体来了,根本就是不入品的垃圾。 像是《祝》书这种,就是一品功法,代表这套修行法门能直入一品,中间不会有弯路,所有的危险都被前辈们用命趟过去了。 不过功法都是人写的,修行了低品功法,也可以靠自己突破极限,走出属于自己的路来,只是肯定要吃很多苦就是了。 一套完整的修行之法,一般会有四本书。 功法,经典,宝册,志异。 功法,顾名思义,就是修行的办法,这种多半都是很简单的,因为修行之法如果过于复杂,那就不便于传播和学习。 一般来说,都是很容易入门的,只是大多都需要水磨工夫,比如李启的祝人修炼之法,他需要祭祀四时天神,再祭祀对应的地祇,日日不辍,如此一年,等到人身小天地四时之气具足,地祇神气完满,这才算入了九品。 功法基本不会太长,都是一点点,几百字,多的万把字,再长的就没有必要看了,因为必然是垃圾功法。 功法者,微言大义,道清修行关节,可哪有这么多关节?写太长的基本不用看,肯定空谈扯淡的。 所以,道门有些地方,核心功法甚至只不过是一首诗而已。 然后,便是经典,这才是修炼的大头。 只有功法,那你对着练,但却根本不清楚缘由,功法立意,就是个只会练的蠢货,这样的,只能当死士,算不得修行者。 只有拿到和功法配套的经典,里面才有“道”的讲述,关于你修行的这条道,思想是什么,内核是什么,追求是什么,本质是什么,经典之中才会有所讲述。 每一个修行者,都是逐道之人,如果只修行,却连自己的道都不清楚,那便只是一个有修为的蛮兽,不能算逐道者。 一般来说,功法都会配套有经典,这俩是不能分家的。 只有经典,那便是纸上谈兵,只有功法,那就是蛮子一个,修半天不知道自己修的是什么。 然后再是后面宝册。 宝册,听名字也知道了,记载了自己这条修行道路的宝物,所需要的修行资粮,你这条修行之道的各种道友门派,道统分别,还有各类术法,对修为的使用之法,各种奇淫巧技,虽然不能近道,却可以有效提升自己的手段和战斗力。 道,是根本的原理。 术,是利用原理的技艺。 这个一般只有大的道统才会有,是制作给门徒们的,而对于普通道统的人,他们其实是没有那么多术法可以用的,就那么几个口口相传就行了,一般不太可能用得到宝册来专门记载介绍。 再之后,就是志异。 这个,就是关于你这条道路的百科全书了,上面记载了无数知识,各类禁忌,适应等等,按照沈水碧的说法,这个读不读都可以,但不读就显得很没有文化,看见什么都不认识。 至于志异里到底记载了什么东西,那就看你的师门,道统到底是什么水平了。 小的道统只能记载一些当地小事,或者一些传闻。 大的道统却包罗万象,无所不有。 沈水碧解释完这些,就举了个例子:“比如李启你的《祝》书,就是一本包含了功法,经典,宝册,志异的完整修行法门,巫道作为世间一流的大道统,自然非常完整。” “但大道统的弟子毕竟是少数,对于一些半路出家,或者因为奇遇而踏入修行道路的人来说,这四个方面,多多少少是会缺点什么的,所以他们的逐道之路也会异常艰辛,但道不可轻传,你可不能随便把自己的修行之法交出去,到时候不仅你自己要被惩罚,他们肯定会被巫神山的卜人们下咒弄死。”沈水碧叮嘱道。 曾经,诸多道统联手,想要将道统广布天下,让人人都能逐道而行之。 但最终带来的却是灾难,一场席卷天下的大乱世。 李启点头,表示明白。 知识如果获取的太容易,那么肯定会出乱子。 尤其是,修行这种知识,不仅仅是知识,同时还是武器。 完全开放修行逐道的通途,不经过任何筛选,那么就等于开放武器库给全民。 有些人能克制住自己,有些人却并不在乎“道”是什么,他们只想拿加特林扫射。 最终带来的,只有灾难。 道不可轻传,肯定是血的教训,逐道者,需要的素质,心智,还有各种杂七杂八的要求太多了,如果将修行之法随便交给其他人,固然可以多出很多原本被埋没的修道天才。 但,也会让一堆原本的普通人获得了自己不应该拥有的武器和力量。 手握利刃,杀心自起。 人就是这样的,掌握了超越自己心智的力量,就会迷失其中。 所以对于道不可轻传这一点,李启表示认可。 被沈水碧叮嘱之后,这只兔子在这方面也表示的很严肃。 只不过,严肃之后,她马上又变得萌萌哒,凑到李启身边,给他讲解鲤流意的功法了。 第五十九章 鲤流意 鲤流意,是模仿鲤鱼的一种武道功法。 鲤鱼,是道门圣物之一,被称为诸鱼之首。 所以,罗浮山作为道门洞天之一,有一门模仿鲤鱼的功法,那再正常不过了。 “夫得道者,上能竦身于云霄,下能潜泳于川海。是以萧史偕翔凤以凌虚,琴高乘朱鲤于深渊,斯其验也。” 这一段话,说的就是,得道高人,会乘坐红色的鲤鱼,遨游深渊。 道门中人认为,升仙就需要乘坐鲤鱼,因为鲤鱼有灵性,能通神,可达“两极”“两界”,所以人们可以乘着鲤鱼升天,不会被天地所阻碍。 实际上,也确实有鲤鱼可以做到,据说有一位鲤鱼大妖,霸占一条长河,自称为神,神通广大,法力无边,一条八百里宽,不知多少里长的长河,他只需要施展法术,一夜之间便能将其冰封。 但这本鲤流意作为八品的武道功法,肯定不可能做到那种程度。 这本功法立意是去鲤鱼在水流中逆流而上之意,讲究的是水中潜行,耐力绵长,同时滑不溜手,善于躲避水流。 然后又取鲤鱼跃龙门之意,善于在忍耐和闪避之中慢慢积蓄力量,一波爆发,将浑身力量尽数泄出,鱼跃龙门。 作为武道功法,最重要的是吃,鲤流意就要求修行者,每日都至少吃一缕水气,用身体消化水气,再化作内气。 而进食水气的办法,有几种,一种是吃鱼,大量的鱼,从鱼的肉身里提取,鱼生于水,天然就含有微量的水气,用肚子来消化就好。 这种办法最蠢笨,但也最简单,买鱼就行。 第二种是饮水,但不能饮普通的水,必须是水源的泉水,水源头处,水气自生,是河流之源,这时候喝水,再加以炼化,便能得到源头的水气。 这种办法就需要深入山林,寻找水源了,比上面那种麻烦很多。 第三种则是食用含有水气的天材地宝,比如水行的灵兽妖兽,比如水灵珠之类的宝物。 这种就不考虑,虽然效果最好,速度也最快,还没副作用,但最大的副作用就是会带来极大的经济负担。 李启摸了摸自己兜里剩的两百钱。 省省吧,买块猪肉都不够,还水行灵兽呢。 而且这可不是吃一次就行,是要每天! 每天都吃! 武道修行,首重毅力,次重资粮,穷逼一边玩蛋去,你不配练武。 不过,好在这里是十万大山的深处。 外界难以见到的水源,这里到处都是。 “所以,我们在这个地方呢,水网密布,只要每天都找到一处山脉水源,水气的数量应该不成问题。”沈水碧说着。 “那么,我就把完整的功法交给你咯。”她说着,开始给李启演练。 武道修行,没有术法,只分为练法(或者叫吃法),和打法,打法需要一点点的磨练,但练法却可以立马开始。 李启除了巫道祝人之法的第二个修行,也马上开始了。 按照沈水碧的说法,兼修其实是非常寻常的事情,不过,主次一定要分清,也有一定的禁忌,否则便容易出现身体诸气混乱,人身小天地失衡的情况。 更何况,修一门已经是非常消耗精力的事情了,一般兼修都是用来弥补短板,没多少人有精力钻研两门道统的。 道这东西,一条道统,就足够让人穷尽一生了。 但对于李启而言,他的修为远远没有到那种地步,所以根本不用担心。 博士生可以说自己换专业很困难,因为他们的专业性极高,换个专业根本看不懂。 但小学生,兼修一下语文数学英语有什么问题吗? 时间很快过去,李启的身体在大林木气的帮助下,很快就痊愈了,只花了两天时间。 这段时间,他放缓了前进的步伐。 他每天都只走半天,一边走,一边寻找水源。 找到就停下来,泡在水里喝,喝到肚子滚圆,然后按照练法,开始练习鲤流意。 一拳一脚,都是为了促进人身小天地更好的吸收水气,然后消化,或者叫炼化出内气。 或许是因为排波劲的底子,李启修炼鲤流意出乎寻常的快。 这让他不禁感慨。 因为按照沈水碧的说法。 罗浮山,底下一本垫桌脚的八品武道功法,放到外面去,足以引起一些江湖门派的厮杀和抢夺,能够让一座江湖门派立住根基。 然后,这一本功法的残缺碎片,就成了排波劲,能让一个纤夫帮立足,让两三百号人视若珍宝,并且借此为生。 以前自己如果染指这种东西,绝对会冒出对应的利益团体和江湖高手过来,轻易将自己击毙,然后夺走。 因为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可是现在,沈水碧萌萌哒,一边摇着耳朵,一边若无其事的就把这东西教给他了。 前前后后,不过半个月而已。 现实,还真是魔幻啊。 知道这种情况得来不易,所以李启愈发珍惜此时此刻。 他每天都坚持修行两种法门,积攒不同的气。 每天凌晨,他都早早起来,祭祀东方苍龙,拿到大林木气。 然后拿出刻着户神神像的桃符,祭祀户神,完成一天的祝人修行。 接着,早上赶路,一边赶路,一边寻找水源,在水源处,修炼鲤流意。 老实说,鲤流意修炼起来,比祭祀辛苦太多了。 祭祀要的是动脑子,要学习礼仪,规制,范本,要一板一眼,把所有流程,禁忌和要求记熟,背诵下来。 这些东西,繁复杂乱,而且稍一犯错,就会前功尽弃,甚至有可能被天神厌弃,此后只能放弃这尊天神。 这是巫道难的地方。 但武道,正好相反。 练错了?没关系,重来就好。 练对了?别得意,你还得重来。 反正就是反反复复,重来,重来,重来。 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一直到身体的异种之气,尽数化为身体的内气,如此一天才能算完,一天少说练习三个时辰,累的李启泡在水里动弹不得,这才行。 但这只不过是练完了而已。 还得学习打法。 也就是技击之道,所谓的“武艺”。 在这样赶半天,练半天的过程中,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 第六十章 半月后 黑夜里。 丛林中。 月黑风光,正是杀人放火的好日子。 羊在山林中并不常见。 山羊更多的分布在山脚更远处,靠着岩壁生活。 但是这只或许是走失了,在山林的半山腰上,一只落单的山羊是很吸引人注意的。 李启的腰已经微微的抬起,右手抽出柴刀搭好,瞄准了山羊的脖颈。 此时,距离山羊有整整三十米远。 不过,足够了。 但他只需要一秒钟,刀锋就能贯穿山羊脖子上的动脉,他只是在等待一个好机会。 山羊低下头,啃食的脚下的枯草。 李启飞快的抬手,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 刀锋直接穿透山羊的脖颈,但是并没有如同李启预想的那样直接倒下。 这个世界,哪怕是落单的山羊,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东西。 山羊发出一声哀鸣,回光返照的飞快地向前跳跃着。 山羊,本就擅长攀越山岩,更能一跃五丈,蹦跳着前行,平素是绝对没有普通人能靠自己本领抓得住的。 几乎只一刹那,这只掉了半个头的山羊,就将李启甩开了一大截。 “妈的!”李启收起柴刀,双腿生风,拼命向飞奔的山羊追过去,虽然这头山羊已经不可能活下来了,但是在它死前,它很有可能跑出四五里远,李启在这个时间点可不敢追这么远,如果遇到凶暴的野兽,那可就要命了。 山里不止有山羊,还有豺狼虎豹。 平时走大路,附近都有村寨,各类猛兽不敢过来。 因为,大路其实不是专门开辟出来的路,而是指各个村寨和城镇之间,人们常常行走的路径和山峡。 山里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这些安全顺畅的途径被一代代村民们摸索出来,旁边的猛兽或者其他危险也早就被拔除,方便村民和行商们使用和前进。 就连野兽都学乖了,轻易不会靠近这些地方,因为这里是人的地盘,许多年来,无数人来来往往,来这里吃人偶尔能得手,但绝对会被剿杀。 所以,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些路是没有危险的,或者对李启来说是没有危险的。 但如果这头山羊横着逃走,走出四五里,进了深山,那可就不一样了。 深山老林里,不只有猛兽,还可能有妖。 但是,李启也不想放弃眼前的猎物,一头山羊可以饱餐一顿,不对,不止一顿,足够他吃上三天,而且山羊角和山羊皮可以卖个好价钱。 李启迅捷的跟在山羊的后面,可是山羊实在跑的太快了,距离越拉越远。 他不得已,心中暗自权衡了一番得失,决定放弃追杀,追的再远,就实在是太危险了,不值当。 “唉,我的刀法还是菜了点。”李启停下,摇了摇头。 刀法太菜了,靠柴刀和鲤流意的爆发,居然连个羊头都砍不下来。 但是,放弃追杀,可不代表放弃山羊。 他用力吹了一声口哨。 尖锐的哨鸣穿透夜空,发出刺耳的尖啸! 随后,一声极为威猛的律律声传来! 马嘶夜空,长啸山林! 这时候,一匹骏马飞快的掠过山地,速度比山羊快的多的多! 他脚底生云,风声喝喝,以骇人的速度在山林中奔驰! 山羊一跃五丈,能垂直攀爬九十度的岩壁如平地。 但这匹马,他能飞! 脚下云气相随,骏马直接一跃十五丈,也就是一个跳远就能跳接近五十米! 远远看去,几乎和飞没有什么区别了。 骏马没几下就追到了山羊的后面,一跃而起,将山羊直接踩翻在地,然后扬起蹄子,奋力一脚,把倒下的山羊踢飞出去,撞在山壁上,当时就没了气儿。 山羊彻底停了下来,气管被柴刀割破的情况下,方才的奋力奔跑使得它嘴上泛起大量的血泡,现在的被踢了两脚,它已经没有力气再跑动了,没过一会就咽了气。 马儿落地,高兴的踢踢踏踏着,对着远方的李启鸣叫。 “来了老马!”李启高声喊着,手脚并用,在山林里穿行,速度比不上山羊和老马,但也不慢。 很快,他就走到了老马身边,把山羊抬起,扛在肩上,自己骑在马背上,拍了拍老马脖子:“走,咱们回去找沈姑娘。” 老马亲昵的律律两声,然后开始奔跑。 哪怕是在山林里,这匹龙驹依然跑的飞快,而且轻松惬意。 冲刺奔行,他甚至能做到一秒三十丈,也就是每秒九十多米,也就是时速接近三百二十码,装个翅膀就能起飞了。 就算不冲刺,驮着人慢慢赶路,节省体力,日行八百里也是轻轻松松。 没错,老马的伤,好了。 此时,距离李启重伤,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七天。 十七天下来,李启日夜苦练,丝毫不顾疲劳和肌肉损伤,只要出现这种情况,他就不停的使用大林木气,将所有伤势全部治愈,然后继续苦练。 这十几天下来,在足够的水源水气的帮助下,他的鲤流意已经入门,虽然依然是不入品的水平,但比起曾经的自己强了很多。 起码,他现在已经不是全靠蛮力打架的人了,他也有武艺在身,经脉里有十几缕内气遨游,随时一动,爆发力能到五千斤。 这可是有技巧的五千斤,和全靠蛮力的牛力术是两码事,技击之术,在两人互斗之中,起到的作用是很大的。 他专门拿石头试过了,如果用上牛力术,再配合鲤流意,他能轻松举起两万斤的巨石扔出去。 按照沈水碧的说法,虽然巫道和巫道两门都不是不入品的水平,但因为两者互补,李启还有一把品质不俗的军用长刀,上面沾染了煞气和兵气。 用上这些一切,再开启牛力术,他足以和普通的九品散修正面较量,不落下风了。 换而言之,他现在已经能当镖师或者护院,这种靠武力吃饭的职业了。 在此期间,他的粮食也吃完了,所以要吃饭,只能靠打猎。 然后,李启发现,自己已经能够凭借武艺打猎了。 以往碰都碰不到的山羊,赤狐,他现在却能潜伏起来,一击重创甚至击杀! 对此,李启志得意满。 自己,总算是能算个人了! 第六十一章 打算 沈水碧待在一片林间空地里。 “嘟嘟嘟~,噜噜噜~。”她哼着不知名的歌谣,一边收拾着背篓里的各种皮毛,兽骨,一边吞吐太阴之气。 大概就像是吃零食一样。 月亮,即太阴,每逢月亮高悬之际,就会自然散发出太阴之气,广布天穹,泽被天下。 在妖物们的修行中,太阴是很重要的一环,他们基本都需要吞吐太阴之气,用以修行。 但对沈水碧来说,这只能算零食。 她修行的并非是妖道的法门,而是正统玄门功法,罗浮山乃是道门十大洞天之一,她虽然是妖,但也是天生异种,哪怕是最嫉妖如仇的驱魔人们,也不会对她怎样。 与其说是妖兽,她这种基本上都被称之为灵兽,或者仙兽,被视之为祥瑞。 更有无垢之体,身不染尘,寒暑不侵,百毒不侵,不需要饮食,餐风饮露,吸食天地间自然存在的气便能生存。 虽然是只兔子,但不是一般的兔子。 “嗯,差不多该回来了吧?今天应该就能出发了?好像是去义县?”沈水碧整理着行李的同时思索道。 此时距离李启昏迷那天,已经过去了十七天。 这十七天里,沈水碧看着李启每日苦练,同时,也在等待老马的伤势痊愈。 在祛除了煞气之后,有大林木气的帮助,老马的恢复也很快。 在几天前,他也完全不影响行动了,只是李启非要等痊愈了才走。 按照李启的说法,磨刀不误砍柴工,等到一切完备之后,顺着大路,走到义县,补充一下干粮和行李,就准备骑马,一路朝着罗浮娘娘的方向前去。 有老马在,日行八百里,哪怕是万里之遥,也只需要十几天。 万里,连大鹿国都出了,最多跋涉一两个月,肯定能找到娘娘! 这可比靠双腿跑快得多了。 一想到这里,沈水碧就喜滋滋的,忍不住哼哼了起来。 马上就要见到娘娘啦! ———————— 骑着老马,背着山羊,李启赶回了自己的临时小营地。 沈水碧还是那样,几乎没什么变化,依然是闭嘴的时候仙气飘飘,开口的时候傻气直冒,但偶尔却能出口成章,有一股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觉。 挺矛盾的。 李启把山羊往地上一甩,和沈水碧打了声招呼,就开始扒皮拆肉了起来。 米粑粑早就吃完了,这几天,李启都是吃的肉,每天都会在老马的帮助下去打猎,如果打不到猎,就去抓鱼。 之前不敢这么做,那是因为他武力不咋地,跑的也不快,如果离开大路,遇到危险,那跑都没办法跑。 可别觉得李启有鲤流意,所以抓鱼钓鱼很简单。 水里有的可不止是鱼。 万一钻下去,遇到一水猴子,和你面面相觑,那你就等死吧。 惜命的李启,在有把握之前,绝对不冒一点风险的,哪怕是找水源,也绝对不离开大路一里范围之内。 不过嘛,自从鲤流意入门,老马伤势好了的之后,他就胆子明显变大了,敢于深入一些,甚至主动去打猎抓鱼了。 毕竟,就算遇到危险,打不过还跑不过吗?能有多少野兽跑的比老马快的?那可是龙驹! 除了这个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干粮吃完了。 不打猎,就得饿死了。 不过,好处是,从他开始吃肉吃鱼之后,鲤流意的进步速度就开始突飞猛进了。 武道法门,首重毅力,次重资粮,名不虚传。 天天吃肉的人,进步都要比别人快得多。 这几天下来,李启也攒了一些兽皮兽骨,肉是吃完了,但皮骨还是可以拿去卖些钱。 本来他也准备去采点山货卖的,只不过,木耳这些,采是采到了。 但他不会保存啊…… 他尝试晒木耳,弄成干木耳什么的。 但很快就腐烂了。 没这手艺,还是算了吧,每天采点自己吃吃得了,调剂一下口味。 至于蘑菇或者香菇之类的,他没敢采。 认不出来,吃死了怎么办?百越之地,十万大山,虽然盛产蘑菇之类的山珍,但种类千万种,不是老山民,普通人去采来吃,稳稳的死在里面。 李启可不想吃完之后看见小人在眼前蹦跳。 剥皮拆肉完毕,李启把下水放进河水里冲,等冲十几分钟,异味就没有了,至于肉,现在就可以开始放进锅里煮了。 还好他盐巴备的足,还有其他山珍调味,不至于煮的太难吃。 一部分在铁锅里煮,一部分用树枝串起来烤,不一会就能吃了。 一只山羊,剔掉骨头,放完血,大概有六七十斤的肉,够李启吃两天了。 自从修行武道之后,饭量倍增,没得办法。 老马也分到一块肉,马虽然是草食性的,但偶尔还是会吃肉的,用来补充一下蛋白质,李启知道,平素有些大人物,喂马也会喂鸟蛋之类的,只要不多吃就没什么问题,还能增加一下营养。 老马也知道这点,吃了块肉,然后就自己撒欢去觅食了。 十万大山,到处是草,不愁没得吃。 虽然他已经老了,但伤好之后,依然精力充沛的很呢! 李启这边鼓捣吃的,沈水碧靠了过来,高兴的问道:“李启,我们今晚之后就走了吗?” “恩,就和之前安排的一样,先去义县,把这些兽皮,骨头和新鲜山货卖掉,然后购置一些干粮和旅行用具,再换身行头,咱们就可以策马江湖了,顺便去找罗浮娘娘。”李启笑着说道。 “找娘娘才不是顺便!”沈水碧生气的挥舞着拳头。 虽然平时她很温和,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怯弱,但涉及到罗浮娘娘这件事上,她却从来不含糊。 很正常,李启也能理解。 为了不暴露罗浮娘娘,她可是直接自废功体的。 堂堂五品高人,宁愿做到这个地步,可见感情深到什么地步。 “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李启抬起头,一边烤肉,一边不再说话。 营地里,宁静了下来。 他是在开玩笑吗? 其实不是,他是在试探。 李启向来是个走一步看十步的人。 他已经在思考,找到罗浮娘娘之后的事情了。 找到之后……沈水碧肯定也要离开他这里,和罗浮娘娘一起。 到时候,自己怎么办呢? 第六十二章 进城 总之,这一夜,李启思虑良多。 除了思考之后自己的出路以外,他还考虑了一下,自己之前遇到过的那一队士兵。 那一队士兵是怎么回事? 是唐国的士兵? 可他们的旗帜分明是一株盘根节错的松树,像是松国的旗帜。 大鹿国的澧水河,流淌万里之后,就会分成两条河,一条会汇入沧海,另一条最终就会流入松国。 已知的情报是,松国和唐国打了一仗,输得很惨。 很正常,唐国根据现在李启的理解,实际上是和巫神山对标的。 而巫神山的实际统治疆域,是囊括了包括十万大山在内的整个天下西南部分,是排的上号的大势力,十万大山只不过是巫神山疆域的三分之一而已,更西边的安南,后黎,乃至于巫神山本身,这些地方的面积更大。 松国,虽然号称是一国,但和唐国比起来,也就约等于唐国一个县城而已,打输了再正常不过。 所以……是否可以认为,现在的松国,实际上是唐国控制的?并且以此为中心,向巫道势力蔓延自己的影响力,让周围的大鹿国都已经逐渐朝着人道靠拢? 那自己作为巫神山的祝人,待在这个地方,好像很不妙啊,这里是巫道和人道的斗争前线,是两边的棋盘中央。 风险?机遇? 先不考虑吧,先去找到罗浮娘娘再说。 李启思来想去,也没个头绪,干脆吃完饭蒙头一睡, 思虑那些也没用,总得先去找罗浮娘娘,然后看看自己能得到什么吧。 自己是因为外道之人的身份才被祝公子看上的,这第一个任务,可千万不能搞砸了。 只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沈水碧这只兔子都五品了,那罗浮娘娘会是几品啊? 三品?二品? 难道是传说中能移山填海捉星拿月的一品? 不管几品,以对方现在的速度,就可以估算一下表现力了。 此去唐国,路途不下十万里,可对方光逃命就从剑南道一路逃到这里,估摸着怎么的都得有个二三十万里,但据沈水碧说,只花了一天。 最低时速一万两千五百里。 一个小时能飞六千公里,这是几倍音速了?这还是长距离飞遁,如果是瞬时速度呢? 简直吓死人。 难以想象。 据说罗浮娘娘还是重伤逃遁,还带着人。 如果是她自己全盛时期的话,搞不好一晚上就能地月之间走一趟。 一晚上走一个天文单位,真他妈的离谱。 脑子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李启逐渐进入了梦乡。 时间一晃,就到了第二天。 今天的祭祀已过,已经获得了对应的神气了。 开河的时候,是冬末春初,现如今已经过去大概一个月了,春天已经到了正盛时分。 蛰伏的野兽开始逐渐出现,树木抽芽,万物回春,甚至一些田地都开始播种了,远远路过村庄的时候,可以看见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不过李启没心思欣赏风景了,老马跑的和高铁一样快,实在是欣赏不过来。 倒是沈水碧很喜欢这样的景象,嘴里不停念叨着什么:“百越诸邑有水田、旱田、坡田。其坡田,宜莳山蓣、番藷、芋艿……” 应该是某本古书对于百越的记载吧。 但怎么全是吃的?她好像不吃东西吧? 算了,让她念念吧。 就这样,一个时辰不到。 义县已至。 —————————— 义县,澧州十三县之一。 澧州在大鹿国算是,占地方圆一千二百里,分布着三个郡,拢共十三个县城。 李启之前从澧州州城出发,路过了丰县,但又换了个方向,先去找了罗浮娘娘。 所以此刻,就到了义县。 义县之后,只要绕一点路,就可以回到州城,届时再去找排波帮众人,解掉牛力术的后患。 从地图上看,恰恰是走了半个澧州,也就是大概五六百里样子。 这就看出坐骑的重要性了,接近一个月,走了约莫四百里,最后一两百里的时候骑老马,不过须臾便至,早晨还没过完就到了。 不愧是龙驹! 不过,李启并没有让老马直接大大咧咧的进城,而是嘱咐他在城外等着,自己则让沈水碧低着头,和自己一起进城。 没办法,一个年轻男人,带着一位妙龄女子,骑着一匹龙驹,堂而皇之的来到了义县,对于一个人数不过十几万人的县城来说,这样的打扮,过于华丽了。 虽然自己还穿着麻布衣服,但保不准是因为自己的怪癖呢?是吧? 单纯的让沈水碧跟在身边,还能用天生丽质解释过去,但加上龙驹,绝对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李启甚至连沈水碧都不想带在身边,想让她和老马一起待在城外隐藏起来,自己进来办完事再走。 但没办法,沈水碧也得换身衣服,换个行头,方便之后上路。 还是得她自己来,不然李启拿手丈量她的尺寸吗? 怕是不太好吧…… 所以,他考虑了一下,还是带了沈水碧进城。 自己现在大大小小也算个修行中人,遇到点流氓地痞什么的,应该也顶得住。 进城依然是那样,不需要缴费,但如果是想卖东西,则需要进入专门的市区,在那里,需要交五钱的定税,之后,官府还要抽交易额度的一成作为商税。 义县的税率不高,已经很良心了。 如果是澧州州城,除了路上一层又一层的关税,河税之外,还要另收商税,基本上是十税五的样子。 李启交五钱,然后在商市区,摆出了自己的兽皮和兽骨,还有一些昨天没吃完的山羊肉,都煮熟过的,虽然凉了,但还新鲜,没有坏掉,能吃。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新鲜山货。 虽然他不会晒,但木耳之类的,保存一两天并不是难事,他也就一并弄了点来卖。 总之,先搞点钱,换身行头。 骨头,肉,毛皮之类的东西,都不便宜,而且也很少见,寻常行商和山民是没有能力搞到这些东西的,所以刚刚一摆出来,就有一堆人围了过来。 “小兄弟,你这件山羊皮怎么卖啊?” “这位大哥,你这块狐皮多少钱?” “这肉有多少?给我切一斤吧。” 基本没等几分钟,生意就开张了。 李启在进城之前,就已经想好了价格,所以自然从善如流,自然的应对起了客户,开始讨价还价。 沈水碧就在旁边蹲着,假装别人看不见自己。 兔子一向如此。 第六十三章 富户 很快,一早上过去了,到了中午,日头高悬,李启已经按照自己期望的价格,把毛皮卖的差不多了。 不过,毛皮好卖,肉也不愁,但骨头却有些剩下了。 毕竟,能用到兽骨的地方不多,但兽骨卖的却不便宜,再怎么说也是要冒死去野外狩猎才能拿到,价格说什么也不会太低,所以不怎么畅销。 等了一个早晨,等到肉和毛皮卖光了,甚至连山货都卖掉了,但骨头还剩一些。 “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六……啊,已经有六千一百二十六钱了,算了,这些卖不掉就不卖了,收起来吧,咱们先去买衣服。”李启数着身上的吊子,对沈水碧说道。 一吊是一千钱,然后还有一百二十六个零钱,一共七捆,被他一个个点清楚,用绳子系好,然后拴在身上,挂在胳膊上。 绝对不可能被偷,就放在眼前的。 李启现在的臂力,一只手上缠着六千多钱,已经不会对他的行动造成太多影响了。 沈水碧连忙点点头,在这个人来人往,还要到处和人打交道的地方,喜好清静,从小就在仙山上待着的兔子非常不习惯,此刻一听要走,连忙就帮李启收拾起摊位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上前来搭话:“诶,小兄弟,这些羊骨,狐骨还有龟甲,都是你在卖?” 沈水碧立刻缩手,继续蹲着装死。 李启倒是露出一口大白牙,凑上前,笑容灿烂的说道:“对,是我卖的,大哥你想买吗?正好我也要收摊了,这些,拢共一千钱,你一并收了吧,这可是实惠价。” 一边说着这些,李启一边若无其事的打量起对方。 “你瞧这骨头,白森森的,还很健康,不管是拿来做卜骨,还是雕成骨片,都是好货色,这颗是山羊颅骨,坚硬如铁,上面还有羊角,可以入药,磨成骨粉,能能活血行气、祛风散寒哩。”李启立刻启动推销模式,熟稔的给眼前这个冒出来的客人介绍着自己的货物。 “东西是好的,看起来也是这几天刚杀的,一千钱,价格也公道,我要了。”那个冒出来的人非常干脆,直接说道。 他这么说着,李启也刚好把他打量完。 应该是个富户,身上的衣服是棉布,还绣了花纹,整个人看起来胖胖的,相当和蔼,两撇小胡子挂着,打理的很整齐。 怎么说呢…… 长得有点像财神爷。 就是春节门画上挂的那种。 “好嘞,这就给您装上!”虽然对方长得很喜感,但愿意花一千钱来买东西,那就是货真价实的财神爷,李启立马弯腰,给他收拾自己的兽骨。 这些兽骨有很多品类,效用都不相同,也不知道他全要是干什么,估计肯定不正常。 不过无所谓,李启不在乎那些,他要的只是赶紧出手,然后换身行头,买点别的旅行必备物品,然后接着赶路而已。 “不不不,你装上我也抬不走,你看我这样子,虚得很。”这个富户摆了摆手:“你看我全都要了,就免费帮我送个货吧,不远,就在城西,送过去之后,给你结钱。” “好嘞!劳烦老板您引下路!”李启一口应下,正好,城西也有卖衣服的裁缝铺子,就当是顺路了。 那富户笑笑,在前引路,让李启背着兽骨,和他一同前往城西。 沈水碧见状,也站了起来,跟在李启的后面。 “这个小姑娘是?”富户有些好奇的看着沈水碧。 “这是我自家小妹,带进城里来长长见识。”李启不动声色的挡住沈水碧,如此说道。 “你家小妹?这到底是稀奇,这长得可一点也不像啊~。”富户一听,乐了,笑出了声。 “你这长的黑黢黢的,肩膀上都是老茧,一看就是个干体力活的,不是纤夫就是力工,但你看你小妹,白的和瓷娃娃一样,整个一大家闺秀,哪里像你妹妹了?”他问道。 “老板,我以前也是白的呢,只是风吹日晒,什么白,都得变成黑。”李启挠头,故作姿态的说道:“只是我家小妹可不一样,我可舍不得让她出去劳作。” “是这样,我家也有个小妹,长得不如你小妹标致,但做父兄的,宁肯多吃点苦,也不想让小妹们操劳啊。”富户似乎深有感触,如此说道。 沈水碧当然是低头跟着,一言不发。 虽然在后面跟着,但她像是没听见一样,眼观鼻鼻观心。 这是李启叮嘱的,她正好也不善交际,所以也乐的如此,不用费心。 一行三人,一直走到城西。 城西,一栋大宅子。 看起来是很豪华的大宅子,很符合富户的身份和他的财力。 不过,让李启有些奇怪的是,这里面并没有下人和家丁,甚至门口的石狮子都长青苔了,看起来像是很久没有人打理了。 但偏偏里面还有炊烟,有人气。 李启留了个心眼,因为他看见,这个富户自己出门,也没有带随从。 “我家有个规矩,那就是不使唤佣人,但宅子大,就难整理,见谅,见谅。”富户笑着说道,然后推开了门。 一阵阴风传来,让李启打了个寒颤。 原来开门之后,穿堂风直接扑面而来,还有个瞎了眼的老婆子坐在院子里。 “母亲,怎么又坐在这里,这里冷啊,还不进去烤火!”富户连忙走进去,搀扶着盲眼老妇,担忧的说道。 只是,他马上转过身,从兜里拿出一粒碎金子:“这里大概十分之一金,差不多一千钱,你拿去吧,兽骨就放在那边,你们走吧。” 从头到尾,那个盲眼老妇什么反应都没有,也不说话。 李启点了点头,接过金子,掂量了一下,分量差不多。 一金值万钱,十分之一金,大概是千钱。 李启虽然觉得这个宅子到处冒阴气,肯定不正常,但此刻也没有心思去深究,拿了钱,交了货,就准备走吧。 于是,他验过金子后,放下兽骨,背起背篓,带着沈水碧,离开了。 只是,沈水碧出门之后,悄悄的说了一句:“刚刚那个女孩,好像是卜人。” 第六十四章 瞩目 女孩? 李启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过,他思索了半秒,发现是说那个盲眼老妇。 呃……好像也没什么问题,沈水碧虽然看起来年轻,但估摸着年龄得三位数往上了,搞不好能有一千岁,叫一声小女孩还真是天经地义。 “她是卜人,有什么问题吗?”李启有些疑惑。 沈水碧平时不会过多评论东西,这次突然说,肯定有言外之意,只是李启虽然聪明,但没有文化,读的书太少,听不出来。 “卜人精通占卜,古书有云:‘卜人掌开龟之四兆,一曰方兆,二曰功兆,三曰义兆,四曰弓光。凡卜事,眡高,扬火以作龟,致其墨,凡卜,辨龟之上下、左右、阴阳,以授命龟者而告相之,祭祀先卜,若有祭事,则奉龟以往,先筮而后卜,以辨吉凶。’”沈水碧马上开始背书。 “意思是说,卜人掌握着利用龟甲占卜的能力,通过辨别不同的兆,辨别吉凶,可是李启你看吗,她家阴气阵阵,一看就凶的要命,这哪里是卜人会给自己做的格局?” “再说,你看他买兽骨,其中就有你的龟甲,说不定其他的都是幌子,他只是想买龟甲而已,可是,要我猜啊,是他遇到了凶事,准备嫁祸给你呢。”沈水碧说道。 “嫁祸给我?”李启皱眉。 嫁祸一术,他看《祝》书的时候,里面也有提过。 通过一些媒介和仪式,能够将原本的霉运,凶灾之类的东西,嫁接给别人。 “但他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仪式,我也没参与,如果说非有什么嫁祸的媒介和途径的话,就只有这个了。”李启拿出自己兜里的碎金子。 “应该就是这个了,不过……我只是有感觉,不保证啊……”沈水碧玩弄着垂下来的头发,低着头说道。 李启自己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而且,虽然是有些诡异,但他觉得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 但沈水碧说有可能…… 李启认为,她的推测不一定可信。 可是,她的感觉一定可信! 所以他当即心思转动,开始斟酌。 “不管,人家有钱,在城里,穷人是斗不过有钱人的,但也不能就这么当做无事发生。”李启摸了摸下巴,想着办法。 最简单的,当然是花出去,只是怎么花有讲究。 李启不准备花给无辜的路人,万一如果真的是嫁祸的媒介,那他就显得太过于卑鄙无耻了。 在李启心中,自己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绝对不是坏人。 他不会为了坚持做好事而损害自己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但也不会去做些损人利己的事情,除非那人和他有仇。 正常情况下,他是一个有道德和操守的好人,他不介意遵纪守法,也不介意做好事。 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他也不会做坏事。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坚持道德与操守不会影响到他的生命安全。 如果是一万人的命和他自己的命,李启会毫不犹豫的选自己的。 所以,在处理这块有可能有风险的金子上面,李启不会因为那么一点可能性就去丢给别人,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 如果真解决不了,那再说吧。 “咱们先去买衣服,然后再说。”李启没有多说什么,先带着沈水碧买衣服去了。 这一次,李启准备换两身衣服。 一身赶路,一身见人。 总不能随时随地都穿这身麻布衣服,便宜是便宜,却做不了大事,看起来更像是土人。 虽然他确实是穷鬼就对了。 以后,他肯定是要做其他的事情的,甚至可以和其他祝人一样,参加大型祭祀,举行宗教活动,和各种人物接洽,必须得有一身好衣服。 费了一番口舌,花了整整三千钱,他给自己和沈水碧都买了一套很精神的棉布衣服,大体是棉布的,但外面也有一层绸缎做的花纹,这种衣服,一般都是中产之家才能穿得起的了,而且大概是家里最好的一套衣服。 这种衣服,已经不能算寒酸了,哪怕是穿出去参加宴席,也最多算是“不那么富贵”。 李启还又花了两百钱,买了一套普通的,市井人穿的粗布衣服,不那么体面,但也没麻布那么简陋,至于麻布衣服,经过了山林生活和好几次作战与捕猎,已经有些破损了,在野外穿穿就好了,反正不心疼。 两百钱,以前花起来可心疼的不得了,但现在,居然感觉那么便宜? 果然,有了本事,就是好挣钱啊。 仔细把绸缎衣服收好,再换掉那身麻布衣服,穿上粗布的市井服装,李启换行头的计划就算完成了。 绸缎衣服只会留到需要的时候才穿,毕竟这一件就要一千五百钱,太贵了。 而沈水碧,则直接换上了绸缎衣服。 没办法,人家无垢之体,灰尘不染身的,她现在身上那身麻布,没换没洗,可穿到现在都还是新的呢! 只要不是强行撕毁,她的衣服穿多久都都不会脏,不会旧,更别谈磨损这种事情了。 让李启不禁感叹,道门的所谓山中无岁月,就需要这种能力才能完成吧? 不然天天吃喝拉撒,衣食住行,诸多俗事困扰,怎么才能山中无岁月呢? 唯有达到沈水碧这种二次元美少女的程度,才能真正在山中蹲一百年却依然仙气飘飘,俊逸出尘啊。 李启这边想着,沈水碧那边也换好衣服出来了。 然后,买衣服的裁缝瞪大了眼睛。 “龟龟,这姑娘……可真俊。”裁缝愣了愣神,没忍住,喃喃说道。 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还,顾盼遗光彩,呼吸气若兰。 须臾之间,美貌横生,耀乎若白日初出照屋梁,皎若明月舒其光,眸子炯其精朗兮,瞭多美而可视。 无妆粉薄,却眉眼之间,一寸横波惹春留。 从粗麻布衣服,披头散发,换成了现在这样的绸缎衣裙,再梳整齐了头发,这样走出来的沈水碧,仿佛是让整个裁缝铺都光亮了几分。 李启一拍脑袋。 长叹一口气。 坏了。 第六十五章 嫁祸 毫无疑问,沈水碧出来的时候,立刻就吸引了整个店铺的目光。 李启怎么也没想到,仅仅只是换了身衣服,把披头散发变成了梳好头发,再加了个普通木簪子,她就能变化这么大。 所以,李启连忙把钱付了,本来他还打算讲价压点价格的,现在搞了这一出,他压价也不敢了,拉着沈水碧就往外走。 “借过,借过啊……”他一边不好意思的笑着对周围的路人说着,把因为换了新衣服而正开心的沈水碧拉了出来。 根据这一个月的相处,对沈水碧的了解,李启敢打赌,她根本对外界的目光没有感觉,她脸上的笑容应该是单纯的高兴。 就和那种拿到新玩具的小孩子那样。 她是单纯的高兴了,但李启拉着她上街的时候,周围的目光都快把李启给钉死了。 而李启也不愿意剥夺沈水碧换上新衣服的快乐,如果说是为了不惹人注目就让她换回去的话…… 那显得自己也太废物了吧。 就算惹点目光,他应该还是护得住的。 不知道哪里来的自尊心,让李启没有以往那么谨小慎微,而是大大方方的拉着沈水碧,朝着城外走去。 好在,大鹿国总体来说,算得上是法度森严的国家,尽管这个森严只体现在台面上。 但台面上的森严,也已经能阻止其他人光天化日之下动手。 至于晚上的话。 在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在晚上的时候出城的。 李启一路拉着沈水碧,走出了城,一路走到野外,走进山岭森林之中,进入了十万大山的非人类聚居地。 吹了个口哨。 沈水碧捂着耳朵,浑身发抖,不停的扭动,表情变成了痛苦面具,一阵青一阵紫的。 她非常受不了这种尖锐的声音,可能这就是兔子听力灵敏的代价吧。 但只有这种声音能传播的比较广。 很快,一阵律律声传来,老马在远处发出嘶鸣,应和着。 没过多久,一匹俊逸的帅马疾驰而来,脚下生风,云气相随,在林中如飞一般,以极快的速度冲到了李启的面前,用马脸蹭了蹭李启。 “好了,你们先在这里过一下夜,我去买点其他野外出行要用的,还有地图,老马你想吃什么?豆子?燕麦?”李启对着老马说道。 老马嘶鸣了一声,跳了跳蹄子。 沈水碧这时候开始翻译:“他说要燕麦,最好掺一些甜菜。” “要求还挺多,行,到时候给你带。”李启拍了拍马背,然后又对沈水碧说道:“你们暂时在这附近待一下,有老马在,应该没什么东西追得上你们,我大概晚上回来,如果晚上回不来的话,那明早一定到,我得处理一下那个金子,对了,老马的鬃毛,再给我一束。”李启说道,用刀割了一束老马的鬃毛,惹得老马不悦的晃头。 他总感觉自己过段时间,漂亮的鬃毛会被李启割秃掉, “恩,好,我和老马就在这里等你回来。”沈水碧点了点头。 她从来都是这么干脆。 虽然呆呆的,但毕竟是能自废功体的狠人啊。 李启有时候也会扪心自问,自己修炼个几百上千年,好不容易到了五品之后,他能轻易废掉功体吗? 不好说,但肯定没有沈水碧这么释然就是了。 迄今为止,他还没看见过沈水碧因为没了功体而变得气馁过,她好像一直心情都很好,偶尔不开心也能很快调整回来。 好像那失去的千年修为不是她的一样。 好像从高高在上的神仙中人,变成现在这个手无缚鸡之力,还得倚靠自己这个凡人的才能生存的羸弱女性,一点都不值得悲伤一样。 真是心志坚定啊。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她呆呆的,没有意识到而已。 但李启觉得不太可能。 沈水碧虽然性格有点呆呆萌萌的,可那深不见底的阅历和知识底蕴都是看得见的。 呆不代表智商低,能记住这么多东西的怎么可能是蠢人? 所以李启其实相当佩服沈水碧的。 嘱咐完这些事情之后,李启就收拾了一下钱,然后把行李给了沈水碧保管。 接着,他自己回城里去了。 他还得去解决一下金子的事情。 他想到的,解决这块金子,又不让自己亏损,更不会承担风险,还不需要嫁祸给别人的方法,就是拿这钱去做祭祀。 他准备狠点心,花点钱,举办一场小型的祭祀。 祭什么呢? 祭他最熟悉的地祇。 青华宫中,澧水之神。 他最熟悉的,每年都会参与大祭的地祇,至此已经祭祀过三次的澧水河神! ———————— “来,对,就这么摆着。” “祭坛就放在这里,没错,就摆在这。” “等会,你就负责在这里击鼓,就拍这个小鼓就行了。” 李启安排着一些力工。 他用每个人十钱的工钱,请这些人帮自己布置祭祀河神的小型道场。 包括了一些木头,肉类的祭品,小纸船和香料,以及老马的鬃毛。 纯色龙驹,好用的批爆。 这些一共画了李启两千三百钱,包括人工在内。 老实说,心在滴血。 但是,本来他其实也有这个打算的,只是这个金子帮他下了这个决心而已。 作为一个祝人,他还从来没有举行过单人以上的祭祀,这次算是开了头了。 这种多人的祭祀,才是真正能获取到足够多的力量的办法。 现在李启光是想一想开河的规模……就忍不住颤抖。 每年开河,十来万人为之奔走,无数礼仪,祭品。 仪式的主持者,也就是澧州太守,能得到多少东西? 算了,不想那些,还是专注于自己的这个祭场吧。 准备好这些东西,李启走上前,贡上祭品,将折叠好的纸船送入澧水河。 祭品之中,赫然就包括了那块金子! 以金奉神,本来就是祭祀的传统,有什么问题吗? 肉食,酒水,金子,龙驹鬃毛,一切都按照礼仪完成。 妈的,管他这东西有什么灾祸,诅咒,有本事去找澧水之神! 李启不信了,这种东西能碰的过这位大佬? 第六十六章 青华宫 最常祭祀的神祇,其实就是天,地,水,三种神祇。 天是四时天神,地和水则当地的山神,土地,水神之类的,都属于地祇。 因为,四时和山水,是万民生产、生活的必要条件,没有它们,人无法生存生活,因此人们常怀敬畏之心,虔诚地顶礼膜拜。 如《祝》书中的仪礼就有记载:“祭天燔柴,祭山川陵升,祭川沉,祭地瘗。” 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也。 水者,万物之准,诸生之淡也,违非得失之质也,是以无不满,无不居也,集于天地而藏于万物,产于金石,集于诸生。 意思是,水便是万物的“根据”,一切生命的“中心”,一切是非得失的基础。所以,没有谁不可以被它充满的东西,也没有不可以让它停留的地方,它可以聚集在天空和地上,包藏在万物的内部,产生于金石之中,却又充满在众生的体内,所以承载了如同大地血液一样的职责。 水的这个性质,就决定了水神这一种类神祇的性质。 水神,是需要负责运输天与地的资粮,如同血脉一样,将调节各个不同地方的气,以此来维持天与地的活力。 这些都是《祝》书上说的。 李启自己的理解的话,就是说,水循环很重要。 这点在两个世界都是通用的。 而祭祀水神,就应该歌颂水在这方面的功德,歌颂水将陈旧的气带走,然后带来新鲜的气,使得万物运转,生生不息。 李启所安排的祭祀,就是这么一个东西。 鼓打鱼皮鼓,十人高声歌颂,李启作为祝人则上前献上祝词,主持仪式。 周围有人路过,都觉得好奇,有的围观,有些边走边看。 李启却不在乎那些,专心主持仪式。 燃烧香料。 击打鱼皮鼓。 放下纸船,纸船上承载着祭品。 一艘纸船上是肉,一艘纸船上是金,一艘纸船上是龙驹牺畜的鬃毛,一艘纸船上是一杯黄酒,然后,将第五艘纸船上摆放上蜡烛,点燃,引路,送向河中。 白蜡烛这东西,非常贵,一枚就一百钱。 送出去的时候,李启心都在滴血。 但不能表现出来。 等到一切完成,确认仪式的进度条完满的达到了100%。 李启从头到尾都非常小心,这一场小型祭祀仪式,可是他花了三千多钱才举办的,除去两千三百钱的成本之外,还有那一枚价值千钱的金子。 确认一切完成之后,李启喝下属于祝人的那一份酒。 闭上眼睛,开始运使祝人独有的法门。 是的,这样的祭祀,单纯的祭祀是没有效果的,那只是单纯的供奉神祇罢了。 可祝人,不是供奉神祇的人。 李启看了接近3%的祝书,已经深刻的理解到了这点。 祝人,是和负责和神祇谈条件的人,是神祇之间的掮客,是人和神对话的桥梁,用祭祀当成对话和交易的手段,来和神祇们沟通,互通有无。 巫神山的祝人们,可从来不是神祇的仆人,不会做纯粹奉献这种事。 再喝第二杯酒,随着鼓声,他瞪大眼睛,看着纸船。 只见河流之中,突兀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漩涡。 这个水漩涡,将有蜡烛的纸船吞入其中,然后是其他四个纸船,逐渐以此吞没进漩涡。 有些人看着金子,有些眼馋。 还有的人在旁边嘲笑李启,说他傻子,竟然把金子丢进河里。 竟然还有人直接跳下河,准备下河把金子捞起来。 毕竟这是一场在澧水河边上的公开祭祀,而且不是官方的,而是出于私人目的的祭祀,有这些无知围观群众也很正常。 李启没有管他们,而是目送纸船被漩涡吞没,然后喝下第三杯酒,也是最后一杯。 砰。 砰。 砰——! 连续三声鼓声,被旁边他雇佣的力工拍响。 奏响鱼皮鼓,李启突然感觉到,自己身体内的水气,开始躁动起来! 那是炼化鲤流意的内气! 他,似乎与眼前的河流,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 这让他产生了一种感觉。 顺从着这种感觉,他走上前去,跃入了河中。 跃入河中,他却感觉自己是踏进了传送门。 刹那之间,天地隔绝! 河面上不再是义县的河道。 河底下也看不见原本的淤泥河道。 取而代之的是……无数宫阙,从水底,一直蔓延到水面,直刺苍穹,然而苍穹之上,仿佛还是水面,无穷之水,包裹着这一方世界。 只见眼前金银宫阙,晶光射目,宫殿内珊瑚支棱,有珍珠花、琼花、玛瑙花,琳琅满目,明明是水中,却突然出现重重楼阁,层数无穷,愈数愈广,不下数百余层,有窗棂掩映者,有栏杆围绕者,五色晶光,入目炫人,更有珠宝,各显奇异。 波含岛影,绿光翠色,迭迭重重,盖世绘工亦所不及,还有种种水中雀鱼,游荡摆尾,美轮美奂,一眼不能及远。 哪怕李启是个现代人,也从未见识过如此华丽的场面! 这是什么地方? 青华宮? 李启脑子里顿时冒出来一段话,是沈水碧介绍罗浮山的时候说过的。 “罗浮山位于洞天之中,夫道本虚无,因恍惚而有物气,元冲始,乘运化而分形,精象玄著,列宫阙于清景,幽质潜凝,开洞府于名山,其天元重叠,气象参差,与现世完全不同。” 这里,就给了他一种完完全全不属于人世,而是仙境的感觉。 这让他想起了当初的那句祭辞,也就是那一句青华宮中,有澧水之神。 这里,莫非就是青华宫吗? 但是,没等他仔细欣赏那一幕,天空中却有一发流星坠落。 恰恰好,砸中了他。 李启居然没有任何反应,他之前根本没有注意到! 这让他直接被砸中了,顿时感觉头脑一晕,下意识的就往水上游动。 “呼——!”他翻出水面,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义县的河道上。 方才那梦幻的一幕,恍若幻觉。 但是,李启长舒一口气。 他知道,那不是幻境。 因为,自己体内,整整三十缕精纯的水气,正在随着营气卫气而转动。 祭祀,完成了! 第六十七章 老妇 李启心情大好。 现在,那块金子就算有问题,也根本影响不到他了。 有事情去找澧水之神吧,看见了青华宮的盛景,李启对这种盘踞一国的庞然大物,充满了信心。 同时,还有敬畏。 那种自成洞天,上下左右皆为宫阙水流的情况,给了李启极大的震撼。 他先前看了《祝》书,里面对于地理的描述,总让他觉得大鹿国是蕞尔小国,不值一哂,他策马半个月就能脱离大鹿国疆域了。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蕞尔小国,所供奉的河神,也能拥有那么宏伟的洞天,那么庞大的力量,如此壮观的场景。 大鹿国这种国家,在巫神山的疆域里,起码有上千个啊。 比大鹿国大的,更是不知凡几了。 澧水之神,甚至不够资格录入《水经》之中,不能算天下名河。 李启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山脚下的蚂蚁,路上的一块石头,自己看起来都像是高山峻岭。 然而,自己却无法看见真正的高山,因为哪怕抬起头,也看不见。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 那么,罗浮山,又该是什么模样? 巫神山,又该是如何的壮观? 一想到这些,体内氤氲的三十缕精纯水气,好像又什么都不算了。 任重而道远啊。 但是,李启却愈发的兴奋了起来。 就好像是当初,第一次看见丰县那二十万人的人道之气一样。 不过二十万人,就已经震撼如斯。 让李启愈发憧憬起,站在山巅之上,一览万道的景象了。 那时候,又该是何等壮阔? 想着这些,李启从河里游起来,挥手让之前找来打临时工的力工们散了。 然后,他自己收拾起剩下可以用的,比如鱼皮鼓之类的东西,打好包裹,准备跑路。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再买点吃食,就出城去吧。 城里过夜太贵了,反正野外都住习惯了,挺好的。 至于这些水气…… 回去先问问沈水碧吧,她懂得比较多,看看有什么比较好的利用方式没有。 准备好这些,李启准备再去集市一趟,买干粮,还有答应老马的甜菜和燕麦。 只是,还没走两步,他就看见了一头汗水的,之前遇到的那个富户。 李启看见对方之后,果断掉头就走。 绕一圈再去集市吧。 但对方显然没有准备让他离开。 这个胖富户立马冲了上来,拉住了李启:“诶!小兄弟!小兄弟!还记得我吗?我早晨买了你的兽骨呢!” 李启皱眉,转过身来:“这位员外,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也没有亏你的,你也没有短款,你现在拉着我不放是什么?” “哎哟,哎哟,小兄弟,啊不对,这位大巫,我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您!你千万别计较,千万别计较。”那富户却抓紧了李启的袖子,坚决不放,不断的讨好。 但他毕竟只是普通人,李启运使鲤流意,滑不溜手,轻松就把身体扯了出来。 这一手,更是让富户惊住了,他连忙追了上去,抱住李启,跪在地上:“大巫,大巫,你救救我吧!” “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救我一命吧!我愿意奉上十金……啊不,二十金!” 他突然抱住李启,却让街边无数人都看了过来。 李启极端讨厌这种被无数人注视的感觉,所以马上把人拉了起来,沉下声音,带上些许怒意:“有话说话!你该不会觉得靠你的手拉得住我吧?到时候我转身一走,看谁救得了你!” 那富户连忙起身,擦干眼泪,只是仍旧抽泣不已,仿佛真的伤心极了。 李启看着厌烦,先前此人算计自己,现在又跑出来装可怜,让他很是不爽,本来是想直接掉头就走的。 可是他说了二十金。 好多啊。 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 换算成钱的话,是二十万钱。 都够自己开一场百人以上的大道场了。 所以李启没有直接离开,而是皱起眉头,压下厌烦,快步往前:“走,去你家再说。” 富户见状,惊喜起身,跟着李启,快速躲开人群视线,回到他家的宅邸。 还是那么阴森。 富户连忙开门,请李启进去。 “大巫,你听我说……”富户进去,忙不迭的想继续说。 李启连忙打断:“我不是大巫,我姓李,只是个普通的游方术士。” 他不愿意说自己是正儿八经的巫祝,毕竟,大鹿国看样子已经完全被唐国的风俗给同化了,尽管仍然残留着一些原本的巫道风俗,但更多的制度已经算是朝着唐国靠拢。 这时候,游方术士的身份就比什么巫觋要安全一点。 普通的巫觋或许没人管,可他是巫神山的人,注意点好。 叫李启的,大鹿国不知道有多少个。 但巫神山祝人,那可不多。 “那……那我就叫你李大师,李大师,你肯定是回来救我的对吧!你看出那个金子的问题了?”富户连忙对李启谄媚的笑着。 “停,员外,先别忙着套近乎,听你的口气,怕是知道那金子有问题吧?知道有问题,还丢给我,你这怕是……不太好吧。”李启没有被对方的态度影响,而是后退几步,板起脸,做出生硬的表现。 “唉,那不是被逼的没办法吗……我也不知道您是高人呐。”富户挠了挠头,脸色谄媚。 “如果我是普通人,那岂不是就被你害死了?”听到这话,李启这下是真的有些恼了。 这人直接这么说出来,多少是有点问题。 既没良心,也没脑子。 李启深知一个道理,那就是,人可以和没良心的人打交道,因为可以有共同利益来驱使,人也可以和没脑子的人打交道,因为可以真心以待。 这样,他们的行为就都是可以预料的。 但既没脑子,也没良心的人,会做出什么卵事,那就根本无从预料了。 所以,这下他也不想要那二十金了。 因为肯定会横生变故。 让这个富户去死吧,自己还是赶紧赶路比较好。 但这个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李启的背后响起。 “我儿是有些蠢笨,抱歉了,这位祝人,之前是老婆子眼拙,没认师兄来。” 第六十八章 商谈 李启闻言,只觉得背后一阵激灵,起了一堆鸡皮疙瘩。 他没有感觉到任何气息或者声响。 但他立马转身一看。 之前那个盲眼老妇,不知道何时,已经拄着拐棍,走了过来。 “还请师兄原谅,前些日,我这蠢妇人卜的一卦,算出我这儿子生机在此,便指示他做了此事,其实他平素里虽愚笨,但却不会做这种刻意害人之事,会去找师兄,纯粹是我的意思而已。”盲眼老妇语气平稳的说道。 “如若不然,他怎会知道师兄你在河边做法起祭呢?而且还专门过去等待。”盲眼老妇如此说道,同时,用那双灰蒙蒙的眼睛看着李启。 李启被盯得浑身发毛,退后一步:“老人家何必叫我师兄,你年长些,叫我小李就好了。” 他没有接对方的话,而是另开了一个话题。 因为他不想讨论关于这件事的是非,他现在只想赶紧跑路。 那盲眼老妇却摇了摇头:“规矩在此,师兄是巫神山正经的门人,我却只是个山外杂役,学了几手术法,年纪到了便被送出山门,自寻生路,见到师兄,理应礼敬。” 李启差点没忍住气笑了。 “你说理应礼敬,却是上来就用嫁祸之法给我来一记下马威?”李启说道。 “老妇虽蠢,但却也识得明珠,师兄得琼牛认同,又有大祝亲传《祝》书,乃是巫神山嫡系,岂会因为这点小小祸事而被阻拦?所以老妇斗胆,指示小儿前去做了这件事,为的便是引起师兄的注意,如此一来,才有现在我与师兄的谈话。”盲眼老妇如此说道。 两个人对话的时候,那个富户却在旁边战战兢兢,抓耳挠腮,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能眼巴巴看着母亲和李启说话。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想法做的,此事也绝无商谈余地,老人家,告辞。”李启一拱手,准备出门去。 他的背后还有冷汗。 妈的,说好的自己是外道之人,占卜困难呢?怎么他妈的,这么一个和自己一样不入品的卜人都能算到自己? 这让李启对自己的存活状况产生了极大的忧虑。 得快点离开才行。 李启刚刚转身,准备离开,却听见那盲眼老妇又说道:“我本事低微,不如师兄道行高深,卜算之道无论如何也算不到师兄身上,可师兄不想知道,我是靠什么才能预测到你的到来的吗?” 李启听完,停下了脚步。 等等,这人其实是算不到他的? 那自己的行踪是怎么暴露的? “说清楚。”李启的语气冷硬起来。 内气调动,鲤流意开蓄积力量,随时准备爆发。 牛力术也已经随时可以启动了,同时,他的注意力也集中到四周所有的进度条上。 他已经习惯了视界内全都是各种不同的进度条,而且学会了忽略其中大部分没什么信息的。 但这个在战斗中能随时展现敌人的动静,所以他已经学会了怎么观察进度条察觉对方的进攻时机,从而及时打断了。 “师兄不必紧张,不知道,师兄知不知道自己身边那匹马的来历?”盲眼老妇问道。 李启丝毫没有放松,也不回答,只等对方继续往下说。 盲眼老妇似乎也知道李启的想法,虽然是问话,但马上就自己解答了。 “龙驹留影,曾经是松国将军刘博思的座驾,乃是松国一顶一的好马,肩高八尺半,能驭云腾飞,更可踏水而行。” “只是,唐国攻打松国,刘博思身为武道七品,虽然能开山裂石,冲锋陷阵是一把好手,却被唐国道门术法轻易戏耍,抵挡不过唐国兵锋,只用了一夕功夫,被唐国连破三州,悲愤之下,自戕而亡。” “他死后,尸体遭戮,但那匹龙驹却着实算得上好宝物,原本是被攻城的唐将自己收下的,以留影的资质,好好培育调教,日后能化而为龙也说不定。” “但龙驹有灵,不愿为主人死仇所用,于是拼命挣扎。” “唐国便设下术法,将其血脉精气禁锢,准备带回去慢慢囚禁,但这禁锢只做到一半,就被这匹龙驹逃走了。” “唐将大怒,命人搜捕,消息已经传遍小半个大鹿了,我们这些有占卜之能的卜人,更是有专人上前来通知,要求我们占卜龙驹留影之线索。” “正是有这一重关系,老妇我才能旁敲侧击,将师兄的位置一并推测出来,毕竟……师兄身上,还带着那口九品唐刀吧?” “正是这些线索加起来,在我亲眼看见师兄之后,就猜出了大概。” 李启听完之后,险些冷汗直流。 虽然老马被人追杀,还是铠甲军士,他就已经猜到老马可能是有点身份了,但他觉得,毕竟只是一匹年老力衰的龙驹,能惹上什么大麻烦?你看那个军官的马匹都有七尺高,八尺龙驹也没什么问题吧? 但此时一听……好像麻烦大了去了啊。 老马其实不止现在这个水平?能日行八百里,昼夜行一千六百里,居然还只是他的一半水平? 他的一半血脉精气被术法禁锢了? 回去问问吧。 只是,考虑着这些,李启依然保持着镇定,维持着表面的神色不动,一言不发,继续看着那盲眼老妇。 盲眼老妇也没有愣着,继续往下说:“说出这话,老妇自然知道,现在老妇全家性命,已系于师兄之手,这也正是老妇想与师兄谈的条件。” “师兄修为高深,老妇拼命算计也算不出半点行踪,师兄身旁那位仙子,老妇甚至都察觉不到她的存在,如果不是我儿双眼看见,我都不曾察觉师兄身边有人,想来肯定是已达无漏之境了。” “但术业有专攻,师兄是祝人,对占卜一道肯定不甚了解,未来也有可能被其他人算出龙驹留影的线索,那毕竟是唐国将领要的东西,留在身边,肯定有麻烦,但如果打发走了,却也失去了价值千金的龙驹。” “老妇愿以这条残命,做法,污掉龙驹的因果线索,让师兄再无后患。” “只求,师兄能出手,救我儿一条性命。” 第六十九章 分析 李启面色镇定,若无其事。 但心思已经开始疯狂运转了起来。 分析一下。 龙驹留影,难道是老马的名字。 老马是松国将军的坐骑?是一匹价值千金的马,被唐国将军看上了,想要带回去驯服,但他逃了? 现在,那个唐国将军,正在试图找回老马,并且雇佣了一大批卜人。 之前李启是个文盲,不太清楚,但是他也没闲着,自从被军士追杀之后,他也对沈水碧询问了很多关于军制方面的事情,方便以后判断军士的实力。 所谓将军,这个官职其实不算太大,唐国的军队,大概分级是,元帅,卫将军,将军,校官,和队伍,层层分明。 一伍为五人,设伍长。 两伍到十伍,为一队,有十人到五十人不等,设队长或者旗官。 若干队为一营,一营百人到五百人,设校尉。 若干营为一府,府人数不定,但多为军团临时驻扎所设,有一都尉。 若干府,支撑为一军。 所谓一军,至少万人,将军,便是带领至少一万人的军队的领袖。 将军者,能将一军,必然实力非凡,松国的将军能有七品……那唐国的将军,应该要厉害一点吧? 七品中的强者?还是说……六品? 李启自觉现在可以抗两三万斤巨石,能轻松打杀几十个壮汉,而且厚皮刀枪不入,做好准备的话,灭掉等闲帮派轻轻松松。 可他,其实还没入品呢。 他和九品战斗过,但纯粹是对方大部分力量都用去截断山根水脉了,而且还被自己用柳枝偷袭,伤到了神魂,并且是在水下,是李启占据地利,甚至他为了下水,还主动脱去了身上的甲胄。 这么多优势堆起来,李启才能击杀一个九品,事后自己还差点死了,如果不是沈水碧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屏障,用无垢之躯挡住地府阴气,那自己稳稳的死掉。 那么,六品,到底是什么水平啊…… 是和澧州武备队总兵一样,一刀出,刀光横截,让澧水断流那样吗? 被这种人盯上,不是好事。 那么,这个卜人信得过吗? 肯定信不过,对于这种上来就给自己丢炸弹的人,李启再怎么也不会相信的。 对方说,通过了一些她知道的线索,再加上亲眼看见了自己,所以推测出了是自己捡到了龙驹留影,还杀了一位九品军士。 这或许是真的,但应该有所隐瞒,最起码,她肯定掌握的有其他线索,不然不能推测出这些东西。 不过,说到底……可以合作。 因为比起那位六品将军,眼前这个卜人,明显更弱,这样才能谈合作的事情。 只要保持警惕,那么就算谈不拢……还能动手。 想着这些,李启心中已经有了决断。 但李启没有直接答应,而是摇了摇头:“我自可以找其他卜人去做,用不着你。” “若想不以血污之术来斩断因果联系,那便只有请动七品以上的卜人了,师兄,你地位虽然高,但想要请动这样的卜人,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吧?”盲眼老妇说话条理很清楚。 “……看起来你很了解啊,但你之前所做的事情,我信不过你啊。”李启叹了口气。 “无妨,那不如老妇先取信于师兄如何?师兄且去将那刀取来,我先去除那口唐刀上的因果线索,防止别人占卜找到,此后,师兄再听我述说我儿遇到的诡异,如何?”那老妇依然泰然自若。 “也好。”不得不说,李启觉得对方说的很有道理。 既然这样,倒不如试试。 先看遇到的是什么吧。 实在不行,再跑路。 既然说定,李启就干脆转过身:“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占老人家你的便宜,老人家不妨说说,要我解决的是什么东西。” 盲眼老妇连忙躬身:“多谢师兄。” 然后,她抓住身边不知所措的富户,一同朝李启躬身行礼。 “先别着急行礼,你先说说是什么。”李启说道。 “师兄不需要我解决那口刀的因果联系再说吗?”老妇问道。 “不必了,我们双方都拿出些诚意,比较方便谈。”李启摇头说道。 “那好,那我就说了。”盲眼老妇点了点头开始讲述:“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 李启仔细听着,看看是怎么回事。 事情是半年前开始的,但最初,得从三十年前说起。 这富户,姓王,原本是义县周围的一家地主。 王家不算什么大地主,只是有百多亩田,自己耕种一部分,雇佣佃农耕作一部分,日子也算是富足,每年能有个几百石粮食,自己吃,加上卖出的,每年都有七八万钱进账。 这一家,就和整个排波帮一年挣的钱差不多了,可见其富裕,排波帮可是有两百号人。 只是,七八万钱,肯定买不起这么大的宅子。 现在这个三进的大宅子,想要买下来,起码需要三四十金,四十万钱左右。 这还只是买下来,不谈添置家具,装修,还有佣人。 王家真正发达,还是王家女儿被一位卜人看中,带去了巫神山。 只是,修行者毕竟是要依靠天赋的,她最终修行了几十年,也没能入品,只能收拾收拾东西回家。 说到这里的时候,盲眼老妇还羡慕的看了一眼李启。 李启察觉到目光,也有些疑惑。 自己的天赋……是不是有点太好了?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自己好像是可以在一年之内祝人入品的,而且几乎没有感受到瓶颈。 按照《祝》书的说法,天赋不好,对神祇和气不敏感的人,做祝人很容易祭祀一遍又一遍都得不到回应。 可是自己,好像就没有不被回应的时候,哪怕是自己擅自修改了一些仪式内容,神祇多半都会回应自己。 以前只觉得是自己天赋不坏,但听了这个盲眼老妇的说法,自己的天赋好像……有点离谱啊。 不过李启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将疑问揣在心底,继续往下听故事。 虽然说王家女儿是不入品,回家了,但到底是学会了一些术法,回家之后,就利用卜人占卜吉凶的手段,为自家谋富贵。 果然,王家财运亨通,很快就富有了起来。 第七十章 入品 修行者挣钱,肯定比普通人要简单多了。 以前李启拉船两年多,也没点积蓄,穷光蛋一个。 可现在,他光是野外打猎,就能赚到六七千钱。 对盲眼老妇来说,也是如此。 只要卜算一通,就能得出做什么生意能赚钱,什么作物今年丰收,什么时候该出门,不该出门。 有了这样的外挂,这样肯定是赚的飞起的。 她回来之后,毕竟是修行者,保养良好,虽然十二三岁离家,前往巫神山学艺,到了四五十岁才回家,却看起来仍旧是三十岁的模样,所以也结了婚,生下一个儿子。 而王家在她的帮助下,在短短二十年内,就从一个小地主,变成了义县的富户,坐拥两千三百四十二亩田产,年入百金。 而王家女儿,也已经七十多岁了。 老伴已经死去,家中佣仆数十,儿子虽然有些蠢笨,但孝顺懂事,收成不难。 盲眼老妇觉得自己这一生已经足够了。 小时候家庭不错,没吃过苦,也没养成什么娇嫩脾气。 长大了,去过巫神山,见识过真正的大世界,不是井底之蛙。 老了却又足够富足,有儿子照顾,有仆役使唤,得了富贵平安。 人有这样的一生,还能奢求什么呢? 当然还有。 那就是死后的世界。 墓地。 王家老太,这个盲眼老妇,想要给自己选一块好地,安葬自己。 这样不仅能让后人得到祖坟庇护,还可以让自己安稳沉睡,投个好胎。 但偏偏,就是选这块墓,选出事情了。 王老妇自己占卜,自己望气,自己选了一块风水宝地,选做自己的墓地。 然后,家仆过去买下这块地,王员外自己亲自去建造墓室,为自己的母亲的地下生活打地基,添置家具。 他们带上锄头稿子,准备挖出一个墓室来,但一锄头下去—— 发现下边儿已经有个墓室了。 “等等,你们把别人墓挖了?”李启听的后背一凉。 哇,在这个牛鬼蛇神遍地走的地方,挖到别人的墓,那不出事就有鬼了。 不对,出事了才是正儿八经的“有鬼了”。 王老妇叹了口气:“正是如此,那块地方本就是风水宝地,我也是一时昏了头,竟然只看见了风水宝地的好,却没想到,风水宝地肯定是要和人争抢的……原地已经有了主人了。” “我儿不知其中关节,看见内里有空洞,却依然进入其中,扰了原本主人清静,墓中的镇墓兽吐出一口瘴气,污了我家的气脉,就连我儿也命不久矣。”盲眼老妇哀叹一声。 说着,她扒开了王员外身上的衣服。 李启清晰的看见,一道道死气,在他的身体内游走,挥之不散。 见状,李启一惊,脱口而出道:“镇墓兽喷的死气?墓主人还在?!” “墓主人或许是八品高人,身虽死……魂魄尚存,盘旋墓中,或许有其他原因,并未被阴差捕走,如今神智半失,浑浑噩噩,难以沟通。” “为了我儿性命,我主动前去墓中,自戮双目,以求原谅,但却毫无用处,还险些死在里面,我家族气脉依然被断,诅咒不除,我儿也活不过三年。”王老妇声音已经哽咽了起来。 “气脉被断,财源不在,人心离散,所有的佣仆也都遣散了出去了,现在家中只剩老妇和我儿两人度日,我儿尚未婚配产子,他不能死啊……死了,我王家就绝后了。”老妇浑浊的双眼里流出泪来。 “师兄乃是祝人,能沟通人鬼,还请师兄救我儿一命,家中尚有浮财二十金,愿尽数献于师兄,而且正如先前所说的,我会以我之残命,污掉龙驹留影身上的因果线索,让师兄无后顾之忧。”王老妇擦干眼泪,语气重新变得先前那种平稳的模样。 一番话下来,李启也大致知道了是什么情况。 “原来如此,是这样的话,我或许可以试试。”李启点了点头。 如果事情真是如王老妇所说,那么他家确实不能说错,毕竟也不知道风水宝地里已经有人住了。 那既然这样,也能解掉自己的后顾之忧,有何不可呢? “有纸笔吗?”他对王员外问道。 “快去!”王老妇推了一把王员外。 王员外立马跑进了屋里,翻箱倒柜,很快就翻出了一块木板,一些炭笔。 “家……家里没有笔墨了,我找了炭笔。”他磕磕巴巴的说道。 “也行。”李启点了点头,拿起炭笔,在木板上刷刷刷的写上一排字。 仔细一看,全都是一些祭祀用的物品。 “你们先去准备一下这些东西,我暂时回去一趟,我明天会再来,到时候带去那边。”李启说道。 “多谢师兄。”王老妇深深行礼到。 “不必如此,那我先走了。”李启叹了口气,如此说道。 “李大师慢走!”王员外也慌忙行礼。 李启没管那些,而是径直离开,先去买了东西,接着出城,来到了野外。 吹了个口哨。 没多久,沈水碧和老马就赶到了。 “来,老马,你的甜菜,还有燕麦,记得别全吃燕麦,掺点草和叶子,不然上火。”李启把燕麦倒了出来,又把甜菜撒了一把过去。 老马律律两声,埋头就吃。 而李启,则找到了沈水碧。 “沈姑娘,我体内现在多了三十缕水气,而且非常精纯,我想运用在鲤流意上,你看要怎么做才好?”李启虚心的向沈水碧请教到。 鲤流意不过是罗浮山垫桌脚的功法,对沈水碧来说就和小学题目一样简单,这应该对她来说没什么问题。 沈水碧听了之后,有些疑惑:“三十缕精纯的水气?李启你怎么拿到的?” 李启当即解释了自己用那块金子起祭的过程。 把沈水碧逗得直乐,不停的夸李启聪明。 不过,夸过之后,她也认真的思考起来,该怎么做。 李启对修行方面的了解远不如她,也就在旁边等着她思考。 思索了一会,她突然抬起头:“李启,我想到个办法,你想不想进武道九品?” 李启一个激灵。 入品!? 第七十一章 入……品? 沈水碧开始对李启解释,她想要做什么。 “春者木始治,肝气始生,肝气急,其风疾。”她开始习惯性的背书。 意思就是,春天的时候,木气开始当令,体现在人体上,就是肝气开始发生,肝气的特性是急躁,如变动的风一样很迅疾。 “李启你的肝气旺盛,因为你常用大林木气,生机充沛,但不全是好事,过于旺盛的生机,容易催发出病瘤,正如树木成长会有分叉一般,这是生机过剩导致的。” “但你修为尚浅,远远都没有到那个地步,之后再慢慢囤积四时之气,自然可以调和,所以我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不过现在,这好像变成好事了。” 沈水碧又说道:“伏暗能存而能亡者,蓍龟与龙是也。龟生于水,发之于火,于是为万物先,为祸福正,这是龙与龟奇异的来历。” 这段话李启听懂了,隐伏在幽暗中,既能存而又能亡的,就是老龟和龙。 龟生在水里,占卜时用火烤灼龟甲,水火相济,于是便能成为万物的先知,祸福的征验。 “故而道理相通,水者,集于草木,根得其度,华得其数,实得其量,水之内度适也。”沈水碧引申出来。 水集合在草木上,根须就能长到相当的深度,花朵就能开出相当的数量,果实就能收得相当的重量,这是因为草木的内部含有适量的水的缘故。 “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菀也,以其身为地,植木于中,故聚水而从其类也。”沈水碧说到这里,略微有些兴奋起来。 “我以你的肝中木气为引,结合肾气与肺气,水气发生大木,故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肺属金,以金生水,水气淬金,如此,五脏就有三脏能得到水气的强化。” “如此一来,身体健壮,内气充沛,你的武道,便能直入九品了!”沈水碧开心的说道,为李启能快速进入九品而高兴。 至于李启自己嘛……他一脸茫然。 你说他听懂了吗? 好像……听懂了吧? 但好像,又没听懂。 管他的,沈水碧是五品,懂得肯定比自己多,而且她既不会说谎,也是真心实意对待自己,所以听就对了。 “那我要怎么做?”李启干脆的说道。 “你什么都不用做,坐好,其他的交给我来!”沈水碧动作很麻利,直接走到李启身边,拉着他,走到了旁边的平地上。 两个时辰后。 李启呆滞的看着自己的双手。 内气充沛,已经不能用缕来形容,而应该用“股”。 九品武道,成了? 这么草率? 说好的入品极为艰难呢? 李启站起身,运使鲤流意,一拳打出。 风声呼啸!肾气泵出,肝气沸腾,肺气蒸析,汇成内气,涌入拳中。 这一拳,竟然打出了雷霆的气魄! 拳风汇成一股,而拳头本身直接击中一道大木,直接将一人合抱的大树拦腰打断,而他的手居然毫发无损,只是心脏有些怦怦直跳,但并不严重,能支撑这样的战斗大概五六分钟。 “嗯……还是有点缺损,正常的武道九品,是五脏全炼,现在你只强化了三脏,多少还是有点缺憾,但之后补上就好。” “我都安排好了,现在是春天,等到了夏天,古书云:夏者,火始治,心气始长,内至于经,就是说到了夏天,夏天火气开始当令,心气开始生长壮大,届时你祭祀四时的天神,就该换成朱雀了!” “届时,以南方三炁之天,火官荧惑之火,催生心气,就能完成心脏的淬炼,四脏结成,最后的脾脏只要锻炼锻炼,火旺得水,以成既济之功,就自然可以完整成为九品了!” 沈水碧如此说道,还是和往常一样笑眯眯的,怎么看都是个萌萌哒的兔子。 但李启一脸麻木。 该说什么呢? 王老妇,这一辈子,练了五十年打底,始终不得入品。 但是,沈水碧只是琢磨了一下,就利用那三十缕精纯水气和自己最近攒的大林木气,轻松的把他的武道修为推进到了九品,虽然是有瑕疵的九品。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震惊到了极致,其实是没什么表现的,李启感觉自己已经做不出其他表情了。 原来,当某种情绪到达极致之后,人是会直接麻掉的,完全不会有任何别的感觉。 这叫什么? 这让李启想起了一个故事。 就是那个,画一条线,1美元。 知道在哪儿画线,9999美元。 五品高人,名不虚传。 修行,果然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啊,有名师指点,何止是事半功倍? 简直是超级加倍。 李启不禁感叹。 别人一生所求,他只踏入修行一个月就完成了。 人和人的差距,真是比人和狗还大。 他没有去问沈水碧是怎么做到的,因为他知道他听不懂。 沈水碧讲解的,都是很浅显的原理,就好像是,在和一个小学生解释相对论,能够掏出一些什么双生子悖论啊,尺缩钟慢之类的东西,大概讲解一下原理。 但论证过程和具体实施的那些东西,你再怎么解释,水平不到,对方也无法理解。 虽然已经体验过很多次了沈水碧的博学了,但每一次对方都能让李启深深的感叹。 是,沈水碧是很天真可爱,蠢萌蠢萌的。 但她绝对不是傻子,正相反,她有着极为渊博的学识和灵动的思考方式,只是性格比较纯真而已。 李启深吸一口气,平复内气,感受现在的力量。 九品之后,最大的差距,就是他的脏腑变得坚韧了。 内部脏器得到淬炼,体力悠长,比如被水气淬炼的少阴肺部,现在憋气一个时辰应该没什么问题。 太阴肾脏被淬炼之后,也极大的加强了代谢系统,根据沈水碧的说法,普通的毒素已经对他产生不了效果了,而且剧烈运动之后身体的酸痛感也会很快消失。 而肝主血,他现在气血充沛,身体血气充足,强度是以前的十倍以上。 总而言之,九品的门槛,就这么简单的跨过来了。 李启还是呆滞在原地,不知道说什么。 第七十二章 准备工作 在李启这边自言自语,忍不住感慨的时候,沈水碧一句话就把他噎回去了。 “啊?九品还有门槛啊?” 呆兔子歪着头,有些惊讶的问道。 李启憋得说不出话,一时无言。 算了,计较不了,人家是五品高人,性格好,不代表人家没本事。 “沈姑娘,这次多谢你了,不过,我还有一事,想要请教你。”李启一拱手,先真诚的给沈水碧鞠了个躬。 真的得谢谢这位,如若不然,自己想要登临九品,确实难度极大。 只有站在顶处,高屋建瓴,才能这么轻而易举的帮李启想到利用三十缕水气突破九品的办法。 如果不是沈水碧的话,其他的五品高人可能也能做到,但人家凭什么无偿帮你? 想要花钱或者用报酬让对方出手,那李启又有什么东西,价值高到值得对方花脑子去想这个对他而言毫无收益的问题呢? 肯定没有。 所以对沈水碧这样的帮助,李启心中充满了感激,并且坚定了一定要帮她找到罗浮娘娘的信念。 知恩,要图报。 而最能报答沈水碧的,就是帮她找到罗浮娘娘。 “啊?还有什么呢?”沈水碧倒是没有半点不耐烦的,马上凑了过来,继续听李启有什么疑惑的。 毕竟,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李启不管是看《祝》书也好,修行上遇到了什么问题也好,还有野外闲聊也好,总是经常询问沈水碧,借此来提升自己的阅历和知识水平,沈水碧也习惯了李启的提问。 “就是今天的事情,关于那块下了咒的金子——” 李启开始讲述今天遇到的所有事情。 包括王家老妇的事情,他们的约定,自己处理金子之后遇到的一系列东西。 这些讲述完了之后,李启问道:“沈姑娘,此事在逻辑上说得通,但在道法上,说得通吗?我听闻修行者多半有些诡异手段,不能用常理度之。” 沈水碧听了这些话之后,歪了歪头。 “听起来倒是没什么问题啦,但是,老马的身世原来是这样呀,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沈水碧并没有在乎事情的真假,反而关心起老马来。 “国破家亡,旧主身死,这种事情还是别主动提了,白白惹的老马伤心,他还没化形,就算开灵了,智慧也有限,就别提了。”李启说道。 “嗯呐!”沈水碧点了点头,也没有多想。 实际上她从来不多想,基本上是李启说什么信什么。 而李启也确实是这么想的。 事已至此,没必要去揭开伤疤,还惹的老马愧疚。 没有化形,就算有灵,他也没有多高的智慧,就像是小孩子一样,何必苛求他一定要把难过的事情说出来呢? 自己来解决就好。 既然得到了沈水碧的肯定,那李启就继续往下询问该如何对敌了。 该怎么对付那只鬼,或者说,和他沟通呢? 但沈水碧听见了这个问题,有些疑惑的反问:“你身上有户神的桃符,还有神荼郁垒二神的神气,腰间还有那条大祝给的柳枝,你还是祝人,鬼碰见你应该是他怕你才对啊,你担心什么?” 好嘛,真有道理。 既然得到了肯定,那李启就放心了。 然后,他就继续去练功了。 先练功,后看书。 日日不辍,终有回报。 —————————— 第二天,老马和沈水碧依然在林子里等着,而李启则用布包着长刀,装作拐棍的模样,进城去了。 一路走到王府附近。 但他却没有走进去,而是寻找了一家在附近摆摊的小摊贩,先买了一根妇人簪子,是用铜丝绕成的,很好看,而且不贵,是乡间匠人手艺,只要五十钱。 买下簪子,李启收了起来,借此和小贩搭话:“小哥,我看这满口立着石狮子的这家,看这这么富贵,怎么门口这么冷清啊,连个洒扫的仆佣都没有。” “啊?你说王家?嗨,这家不知道怎么回事,之前生意都很红火,但好像从去年开始,天天倒大霉。”小贩好像是个嘴碎的,谈到八卦,就开始来劲了。 “就说年前,王家有一批货,要送去州城,找了最靠谱的镖局,结果路上就被人劫了镖!镖局倒是有信用,按合约赔了钱,把货都买了一批赔回来了,还额外赔了十金,但那批货好像是时间很重要,没能如约而至,州城的东家光违约金就要了五十金!王家员外在镖局外面大骂了一个时辰,闹得沸沸扬扬的。” “还有仆佣的事情,他家的仆佣啊,像是惹了霉运,天天摔跤,最惨的一个啊,还被马车轧断了腿,王家光给这些仆佣治伤就花了四五万钱,后来只好全部遣散了。” “要我说啊……这家,就是为富不仁,让老天看不过去了!”小贩得意洋洋的说道,好像是他干的似的。 “为富不仁,他家干什么坏事了,怎么遭了这个天谴?”李启又一副好奇的样子问道。 “呃……这个嘛,好像没有,王家老太一向和善,王员外也是个耿直的人,他们家也年年施粥,但是富人,哪有几个好的?真是好人,怎么富起来的?”小贩干脆的说道。 李启点了点头,也不多聊,继续嘴碎几句,就拿着簪子走了。 绕了一条街,又问了几个邻居,摊贩。 得到的说辞都差不多。 李启若有所思,再绕了一圈,这一次,来到了王家大门外,敲响了大门, 王老妇和王员外,早就在门后等着了,一敲门,门马上就打开了。 “师兄,用过早饭了吗?老妇我备了一些小食,吃过之后,再去那墓穴如何?”王老妇往前打招呼。 “也好。”李启答应了下来,走进了王家大门。 果然,已经备好了吃食,说是小食,其实很是丰盛,有肉粥,蛋汤,咸菜,和一碟子煎鱼,作为早餐来说相当不错了。 李启也不客气,上桌子就吃。 “你们吃过了吗?”李启问。 “吃过了,师兄你吃就好。”王老太说道。 此时已经临近中午,饭菜都有些微凉,李启也不疑有他,开始解决早餐。 第七十三章 鬼气 吃过饭,李启就和王员外出发了。 一路上,王员外看着李启,瑟瑟发抖,不敢说话,只是背着李启要的东西,在前面引路。 但李启可不准备这么一路闷着过去。 “王员外。”他主动打招呼。 “李大师!”王员外一个机灵,身上的肥肉抖了抖,擦了一把冷汗,连忙站定,看向李启。 “我看你流那么多汗,背这些东西很累吧,我来。”李启伸手,想要接过对方身后的背篓。 王员外下意识的想躲,口中说着:“不用不用……” 但他不是修行者,怎么可能躲得过去?李启轻巧的把背篓抓过来,背在自己背上,笑着说道:“我身强体壮,背着几十斤和没有似的,你和我抢什么?” “也是……也是,多,多谢李大师。”王员外谄笑着,还是那么紧张。 开玩笑,这可是母亲都认为的高人。 母亲在王员外看来已经是神仙般的人物了,能预测未来,可还要叫眼前这个比自己还小的年轻人叫“师兄”。 这让刘员外怎么能不紧张? 当初能抱着对方不让走,已经是他最大的勇气了。 “对了,刘员外,那个墓穴四周是什么样子?”李启问道。 说道这个事情,刘员外就不敢不说了,因为他知道这关乎自己一家的性命,连忙说道:“母亲说过,那个地方是‘山来水回,贵寿而财’的格局,有‘土色光润,草木茂盛,堂局完密,形穴止聚’的态势,能够称得上是上地,有化育之功。” “嗯……按这个说法,人应该早就投胎去了,为什么魂魄至今还会囚禁在墓穴里,不得轮回啊?”李启反问道。 按理说,人死后七天就会投胎,你不想走,阴差也会拘你走。 除非有极大的怨念,想要留下,阴差会怜悯你的冤屈,留你一段时间给你报仇。 又或者修为高深,虽然身体死了,但地府阴差上来抓人的时候,绝对是看你一眼掉头就跑,别说抓你,你不抓他们就烧高香了。 但据王老妇说的,这个里面埋的修为是八品。 八品很强,但远远不够抗拒阴差。 可墓穴是大好的格局,能消解怨气,他是有什么天大的怨气这都消不掉?还是说,墓穴里有别的诡诈? “这,这我就不清楚了,和李大师与母亲这种身有神力的人不同,我只是个凡人而已……”王员外苦笑道。 李启点点头,认可了这个说法,自己琢磨思考了起来。 先摸了摸腰上,当腰带拴着的柳枝,随身携带,从不离身,对付鬼的利器。 再掂量掂量手里用布包起来的长刀,上面有煞气和兵气,端是凶猛无匹。 最后深吸一口气,这一口气足足吸了一分钟才停歇。 因为他的肺脏得到了水气淬炼,现在气息悠长,体力充沛,不会气短急促。 自己昨晚也复习了一遍怎么对付鬼,沈水碧都说他没问题,那就肯定没问题。 一路聊着一些细节,很快,一行人就来到了城外,在经过了一片村庄的梯田之后,走到了一片山川之中。 百越多山,有“十万大山”之称,几乎没有多少地是平的,就连田也只能做成梯田,坡田,所以这片山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奇异的。 不过,仔细一看,却能看出,山言拢也,势虽险峻,大山翔舞垂下,及至平地,前头有合水可汇,谓之下山水。 只是,李启也不知道这有啥用。 不过,当李启用“气”的视角来看的时候,就有些东西了。 土色光润,草木茂盛,为地之美,有发生冲和之气,大顿小伏,藕断丝连,其气即盛,吉纳气之满也。 如器之盛物,满而溢,言气之止聚也。 山根之气,和水脉之气,在此处汇聚,诞生出一股生机。 不得不说,李启就算不会看山水,也能察觉到这是一片风水宝地。 “母亲说过,这一片山水,契合五行,生官旺位,源流长远,主富贵兴隆,所以才选在这里……”王员外这时候解释道。 “恩,不过,先摆祭坛吧,你站远些,万一有意外,你也好跑。”李启说道。 王员外立马跑走,他是真的见识过意外的,所以非常惧怕。 而李启,则开始架设祭坛。 古书有云:越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 意思就是说,越人习俗崇尚鬼神,而且他们祭祀时经常见到鬼,这个方法常常有效。 而鬼是什么呢? 作为一个祝人,李启很清楚,鬼其实也是气的一种。 《祝》书记载:“今见星霣如在天时,是时星霣也;非星,则气为之也。人见鬼如死人之状,其实气象聚,非真死人。” 意思是,看见看见坠落的星辰,在天上划出痕迹的时候,这其实不是星,而是气形成的,就好像是人看见鬼,仿佛鬼像死人的样子,其实是气使它像死人的样子,而不是真的死人的模样。 也就是所说的“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见,犹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 如今人死了,皮毛朽败,即使精气仍然存在,精神又怎么能再借这个烂掉了的形体来活动和现形呢?死人不能借活人的形体出现,就像活人不能借死人的魂使自己的形体消失一样。 又有一言:人,物也;物,亦物也。物死不为鬼,人死何故独能为鬼? 所谓:“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夫精气去人,岂徒与无耳目同哉?朽则消亡,荒忽不见,故谓之鬼神。”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鬼其实是气的一种,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但却会有其他的残留物,精气离开人体,哪里只是和人没有耳目一样呢?腐朽了就会消亡,成了恍恍惚惚看不见形体的东西,所以把它叫“鬼神” 鬼和人,并不是等同的,人死后成为鬼,就已经不是原本的那个人了,鬼只是一团残骸,一团灰烬。 所以,就选是修为高深的大能,死后仍然存在,保持着意识和记忆,但却已经和原来的存在不是一个东西了。 死了,就是死了,鬼,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第七十四章 祭礼 至于鬼魂大部分会变成浑浑噩噩的原因,也很简单。 《祝》书的人鬼篇有清晰的记载:“夫死人为鬼,则亦无所知矣。何以验之?以未生之时无所知也。人未生,在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人未生无所知,其死归无知之本,何能有知乎?人之所以聪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气也;五常之气所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五藏不伤,则人智惠;五藏有病,则人荒忽。荒忽则愚痴矣。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所用藏智者已败矣,所用为智者已去矣。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 意思是,死人变成鬼,那么也就没有什么知性而言了,用什么来验证这句话呢? 很简单,人还没有出生时,存在于天地元气之中,人死了以后,又回归到元气之中去。 元气恍惚不清,构成人的气就存在其中,所以,人还没有出生时,就没有什么知觉,人死了之后,又会回复到没有知觉的原始状态,鬼又怎么会有知觉呢? 所谓轮回,就是如此了,并没有什么孟婆汤之类的东西,地府不过是将万事万物的气回收,然后洗刷之后,重新投入天地内,完成一个大循环。 人之所以聪明智慧,是由于含有五常之气,五常之气之所以能够存在于人体,是由于五脏在人体之中的缘故,五脏没有受到伤害人就有智慧,五脏有病,人就神志不清,神志不清就愚昧痴呆。 人死了五脏就会腐朽,五脏腐朽了那么五常之气就没有寄托之处了。 用来蕴藏智慧的器官已经腐朽了,用来产生智慧的五常之气已经离开人体了,形体要靠气才能生成,气要靠形体才能产生知觉。天下没有离开物体而独自燃烧的火,世间怎么能有脱离形体而独自产生知觉的精气呢? 这也是鬼魂七天内就会被拘走的原因,七天之内,五脏没有腐坏,他的五常之气就虽然已经是无根之水,无源之火,但依然存在,能维持短暂的意识,等到尸体腐坏之后,就会彻底浑噩。 人的死亡,好比火的熄灭。火熄灭了光就不照耀了,人死了知觉也就失灵了。 所以,普通的鬼是不能害人的。 一如鸡卵之未字也,澒溶於彀中,溃而视之,若水之形;良雌伛伏,体方就成,就成之後,能啄蹶之。夫人之死,犹澒溶之时,澒溶之气,安能害人? 鸡蛋没有孵化时,浑浑沌沌地存在于蛋壳内,必须等母鸡孕育,身体形成之后,才能用嘴啄用脚踢,人死后回归到浑浑沌沌的状态,这样的混沌之气怎么能伤害人呢? 而另一些厉鬼为何能害人呢? 因为他们借助了工具,正所谓水火烧溺。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金伤人,木殴人,土压人,水溺人,火烧人。使人死,精神为五行之物乎,害人;不为乎,不能害人。不为物,则为气矣。 意思是,水火能淹死、烧死人,凡是能伤害人的东西,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所构成的东西。金杀死人,木打死人,土压死人,水淹死人,火烧死人。 所以,如果人死后,精神变成“五行之物”的话,就能害人,不变成“五行之物”,就不能害人,只要能够抵抗五行之物,就能抵抗厉鬼的攻击。 这些都是李启昨晚翻书,询问沈水碧得到的知识。 根据这些知识,李启可以判定,自己现在所面对的这个鬼,既能害人,甚至还可以诅咒,可见其应该是保存了一部分力量的,也就是说,他的尸身也还在,没有完全腐坏。 那这样的话,就应当用祭祀“死人”的方法来祭祀。 因为,对祝人来说“死人”和“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李启口中喃喃自语:“祭祀之历,亦有吉凶。假令血忌、月杀之日固凶,以杀牲设祭,必有患祸。夫祭者,供食鬼也;鬼者,死人之精也,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见生人有饮食,死为鬼当能复饮食,感物思亲,故祭祀也。及他神百鬼之祠,虽非死人,其事之礼,亦与死人同——” 这是《祝》书里,对祭祀死人方法的记载。 解释一下就是,把供养活人的做法类推到供奉死人上,以对待活人的礼节对待死人。 但第一句话注明了,需要注意血忌、月杀这些特殊的时节,这个时候,不能祭祀,否则会招来灾祸。 通过知识,确定了祭祀的时节,今天是没有问题的。 那么,就开始吧。 按照《祝》书的记载,这时候该使用的礼仪是馈食礼,意思是,为奉献熟食的礼仪。 礼仪过程非常复杂,首先,祝人进入,然后继献两豆,一豆盛葵菹,一豆盛蜗酱,盛蜗酱之豆放在北边。 用匕首将祭祀用牲的身体,从容器中升出,载于俎上,佐食设敬尸之俎,肵俎于东阶之西,俎上覆盖幂巾。(注:俎zu,古代祭祀时盛肉的器物。) 这些东西,昨天的时候,李启就已经让王家人准备好了。 然后,将鱼拿进来,后依于猪肉的东边而设,羊肉则特别设在猪肉、鱼肉的北边。 将盛有黍和稷的两只碗,设在俎的南边,以西为上。 又将盛肉羹和菜羹的两铏设在豆的南边,依于豆而向南陈放。 祝人这时候,要清洗酒爵、酒觯,斟上酒后,陈放在铏的南边,接着启开敦盖,仰置于碗的南边。 然后,祝人站起来,立于祭坛的右边,开始陈述。 “下土之灵,李启敬拜迎于郊,孺子无知,扰且安宁。” “今,备足祭礼,招而安之……恳请原谅,就而食之,汝倘有灵,可能告我?” 这就是在祈求原谅。 李启紧张了起来。 因为,下一个步骤,就是:“祝迎尸于门外。主人降,立于阼阶东。” 什么意思是呢? 技术,祝人请“尸”上阶登堂,主人下堂,立于东阶的东边,静静等待。 正主如果听到了,就该来了。 (这一套礼仪主体出自周朝的《仪礼》中的馈食礼,我结合了一部分东汉的《论衡》和一些古代民俗之后原创的祭礼,如有雷同,不要找我。) 第七十五章 正主(第三更) 此时是大白天,艳阳高照,而且四周生机充沛,一片暖春气息。 但李启全神贯注的环顾四周,竟然感觉到了一阵凉意。 这一片生机盎然之中,有某种阴影聚集过来了。 势如巨浪花,重岭叠障,汹汹而来。 李启站在祭坛边上,举着酒爵。 然后,仿佛是龙吸水一样,酒爵里的酒水,开始在爵中打着旋儿,然后化作一条细线,悄无声息的飞向空中,消失不见。 像是被分解了一样。 再之后,地上祭坛上面拜访的俎,有人开始动筷子了。 肉眼看不见,但李启可以从“气”上感知出来,这是一团球形的,混混沌沌,没有具体形态的古怪存在。 这……就是,鬼? 李启继续祭礼,见到这一幕后,坐了下来,右手取菹并醮以肉酱,于两豆之间行祭。佐食将黍、稷、切肺献于“尸”。 “味道很鲜美。”一个声音在李启耳边响起。 就连四周的温度都降低了许多。 李启不答,他知道这只是祭礼的一部分,然后继续将碗摆近些,将盛黍之碗移于席上,又设太羹肉汁于肉酱的北边,并举拿肺脊献于“尸”。 这时候,主人家,也就是王员外,在远处连连磕头。 这是李启最开始嘱咐的,因为按照礼仪,此刻需要主人向“尸”行拜,继而献上祭牲于“尸”。 “尸”又取饭三次,诏告主人已吃饱。 祝劝“尸”再吃,又献上豕之后胫骨、兽之后胫骨、鱼一条于“尸”,礼仪和前面一样。 “尸”又取饭三次,诏告主人已吃饱,祝又劝“尸”再吃,和前面一样。 李启战战兢兢的按照礼仪行事。 因为他知道,“尸”虽然是那位亡者,但又不是。 这里,“尸”的意思,是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人死后以其尸体为神主,正所谓“死者,终也;尸者,主也,故曰终主。” 现在这个受祭的“尸”,实际上是祭祀,祝人,加上鬼本身,合三为一,出现的,代表三方态度的“鬼神”。 如果祭祀顺利完成,那么,就代表祝人成功沟通到了那位“鬼”。 王员外在一边磕头,浑身发毛,尿都快下来了。 因为,他亲眼看见,光天化日之下,有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正在与祝人对饮宴食。 四周的气温都降低了,甚至草木都有些蔫。 害得他家破人亡的恐怖事物,就在他面前。 强烈的恐惧,让王员外几乎哭了出来。 但是,祝人先前再三叮嘱,让他按照吩咐做事,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磕完头之后老老实实站着,如果弄坏了祭祀仪式…… 那就等死吧。 所以他虽然眼泪直流,两腿抖的和筛糠一样,却始终夹着腿,阻止自己尿出来的同时,站在原地不动。 李启虽然没有那么害怕,但心中也依然警惕。 他全神贯注的完成祭礼,一直到两刻钟之后,所有繁杂的礼仪都结束。 最后的祭礼仪式。 祝人撤下主人之俎、豆、笾,改设于东序之下,然后祝人执拿自己的俎,离开祭坛,面朝东立于祭坛之西。 “尸”起身,饮酒,将酒爵中的酒一饮而尽,放下酒爵。 李启下堂。 这时候,需要祝人诏告主人:“礼成”。 李启亦步亦趋,庄重的走向主人,也就是王员外那边。 王员外这下没忍住,真的尿了。 因为这一步,是“尸”食完毕之后,“尸”起立,祝于“尸”前引导,引向主人。 王员外看着这一幕,到底是没忍住,差点跌倒在地,脸白的像是纸一样。 但虽然坚持住了没有跌倒,却没有忍住下半身。 早知道……早晨吃早饭的时候,不喝汤了…… 只是,现在必须坚持住。 李启面色凝重的走到王员外面前。 已经到最后了,可不能前功尽弃。 越到最后,越是要谨慎。 “礼毕,请主人,送‘尸’。”李启说道。 王员外呆在原地,没有动作。 李启气急,运使内气,往前吐气,瞪了他一眼。 运气之后吐的气像是巴掌一样,啪的一下拍在王员外脸上,这才让被吓傻的他反应过来。 王员外连滚带爬,慌忙朝着“尸”下跪,并行拜两次。 “尸”受主人两拜,后,再对祝人行礼。 行礼之后,“尸”,凭空吐出一爵酒。 这是方才,被“尸”喝进去的酒的一半。 李启郑重接过,一饮而尽。 与此同时,李启眼前一黑。 祭礼完成,他得到了“邀请”。 “尸”的邀请。 眼前黑暗一片,李启只感觉自己的神魂受到了某种力量的牵引。 他知道,戏肉来了。 按照李启自己的理解,祭礼仪式,本质上是沟通鬼神的方法,通过这些前人摸索出的手段,能够完成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举个例子,就像是一些化学实验,按照顺序把不同的东西丢进去,完成一些古怪的操作,比如擦干净试管,拧瓶盖,装溶液之类的。 这些实验顺序,就和“祭礼”中的各种要点类似。 区别只是,他不清楚这些礼仪背后的原理,所以只能照做。 等到他修为更高的时候,或许就能自己解析背后的原理了。 说到正事,通过祭礼,祝人,还有鬼本身,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尸”来受礼,“尸”的存在,就代表了三方的协调与平衡。 如果祭礼出错,或者祝人不愿意,亦或者鬼不愿意,三者任意一个出现,就会导致“尸”的崩溃,沟通失败。 但如果祭礼完成,就代表,通过祭祀这个渠道,鬼和祝人,可以开始沟通了。 此刻饮下“尸”吐出来的酒,就是祝人接受沟通的证明。 于是,在饮下这一爵酒后,李启的神魂顿时受到了祭礼的牵引,与此同时,鬼魂也受到了牵引! 二者,将会在祭礼构筑的特殊环境之中,得到沟通! 这就是祝人最有名的能力。 也就是以祭祀为手段,沟通天神,地祇,人鬼! 等到李启眼前出现光亮的时候,他察觉到,自己来到了一个古怪的黑色空间,周围有之前祭礼的时候,点燃的蜡烛,照亮了黑暗。 在他的面前,有一团混混沌沌的气! 第七十六章 谈判 四周的景象非常奇异。 混混沌沌,象太一之容,若窈冥之深,日月无辉,八卦无神,阴阳不得剖,四极不得分,整体毫无任何方向,规则一说。 茫茫漫天地,须臾蔽世尘,昏雾朦胧,浓云腾腾,除了几根照亮的蜡烛撑起了一片能够看得清事物的空地,其他一该看不清楚。 李启摸了摸自己的装备。 自己原本的衣服没有了,现在换了一身朴实的白袍。 长刀没了,这里好像不能携带具有实体的事物进来,所以衣服都被换了,长刀也进不来。 不过……柳枝还在。 不愧是大祝留下来的礼物,就是给力。 握着腰上缠着的柳枝,李启的胆气雄壮了许多。 提了提裤腰带,他上前两步,走到那团“鬼”面前。 “不知道这位逝者,怎么称呼?”李启问道。 此时此刻,在祭坛和祭礼的力量所设立的这个空间,祝人就能在此与鬼神对话。 在外人看起来,李启现在就是翻着白眼,说不定在跳大神。 巫祝在外人看起来大多疯疯癫癫,多半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毕竟此刻他算是“魂不附体”了。 “叫我李翁就好。”那团鬼魂神智意外的清醒,清晰的回答了李启的问题。 “我叫李启,想不到咱俩还是一个姓氏,说不定五百年前是一家呢。”李启笑了笑,开始套近乎。 但对方却不吃这套,而是直接说道:“你是巫神山祝人,我看在巫神山的面子上,现身与你一叙,你想说什么?是劝我原谅那个掘我坟墓,扰我清净的竖子?” “非也,我来这里,主要是来帮你的忙。”李启一拱手,却如此说道。 然后,他接着往下说:“逝者至今仍然无**回,不得安宁,却能够保持神智,怕是身躯缺憾,只是被这福地好水吊住一口气,苦熬而已。” “我即为祝人,理当为世间鬼神谋福,如果我说的没错的话,逝者是恼怒自己‘阴阳冲合,五土四备’的格局被几杆锄头破掉,所以这才费力施下诅咒,想要出气。” “所以,我此次来,就是为了解逝者烦恼,我准备了上好的阴木,只差请工匠雕刻,为逝者以木躯填充身躯,再活以大林木气,为逝者补上缺憾,如此可能平息逝者遗憾,解掉烦恼?”李启拱手问道。 说话之间,他也将大林木气逼向指尖,充沛的生机显现。 刻木为躯,这是常用的弥补死者缺憾的方法。 例如,《唐书》有记载:“十月十八日夜,盗入辅国第,杀辅国,携首臂而去。诏刻木首葬之,仍赠太傅。” 李辅国被刺杀,头颅不见踪影,遂刻木代其首级以葬,追赠为太傅。 又如《齐书》所记载的:“甲寅,夏五月,大旱,晋阳得死魃,长二尺,面顶各二目。帝闻之,便刻木为其形以献。” 意思是,甲寅年,夏天五月,大旱,在晋阳发现了一具旱魃的尸体,长二尺,脸的最上部一边一对眼睛。帝听说后,让用木头雕刻成魃的尸身,将其送走。 《列传》也有说法:“有个叫王樵的人,举家被掠,家人尸体怎么也找不到,只能对家人刻木招魂以葬,立祠画像。” 只是,这个法子想要生效,归根结底是用木中的气,代替死者身体里的五常之气,所以对木头有很多需求,刻的过程中,各种禁忌规矩也多得很,最后还需要祝人祭祀,方能生效,所以普通人根本用不了这个办法。 但这不是巧了么? 李启,虽然还没入品,但绝对是正品的巫神山祝人。 “……就算你用阴木为我雕刻身躯,但他们坏我墓葬,难道就这么算了吗?”那鬼阴测测的说道。 “那,逝者还有什么要求吗?”李启不卑不亢的问道。 “我要他们给我陪葬!你不是巫神山祝人吗?用他们一家的性命,为我办上一场血祭,此事就算了结,我自会有礼物奉上,以鬼神之身庇佑于你。”那鬼魂如此说道。 李启闻言,皱了皱眉,随后展颜一笑,自如的说道:“这位逝者,你恐怕不太了解祝人。” “我听闻,太祝掌九祭六器,所谓六器者,苍璧、黄琮、青珪、赤璋、白虎、玄璜。” “九祭者,一曰命,二曰衍,三曰炮,四曰庙,五曰振,六曰擩,七曰绝,八曰燎,九曰共。” 李启侃侃而谈,然后话锋一转:“可从未听说过……有‘血祭’一说啊。” 场面顿时一冷。 那个鬼魂明显静止了下来。 不过,过了几秒钟,他回复了一句,虽然语气有些冷淡,但却说道:“你这祝人修行不精,我不怪你,你仔细想想,虽然不知道祝为何,但我却知,巫道有言:‘血祭,盛气也。祭肺肝心,贵气主也。’,说的,不就是血祭吗?” 李启心中一紧,没想到对方居然知识渊博到知道这些东西! 这段话的意思是,用血祭祀,就是取血的旺盛生气,以肺、肝、心作为供品祭神,是看重它们是滋生生气的器官。 来者不凡啊,这鬼,说不定真是八品。 但他面色自若,依然回复道:“然则,逝者已逝,生气于汝何用哉?《祝》书还有言:‘祭黍稷,祭齐加明水,报阴也。’这应该更适合逝者,不若用此补上,如何?” 这句话,就是逆转了对方的说法。 对方举了血祭,李启立马反驳,说用黍稷祭祀,再加上五齐加明水,这是能够报答阴气的祭祀方法。 总而言之,血祭是不可能的,但我可以在刻木为躯的条件上,再给你加一层砝码,用报答阴气的祭祀,帮助你恢复。 毕竟,死者为阴,已经是很有诚意的了。 “……小祝人,你不是我的对手,当真要为了这些掘坟之人,与我为敌吗?”那鬼魂不再虚与委蛇,而是直接了当的说道。 李启也沉下脸色:“逝者,我曾听一位五品高人说过,祝人,是调和人神,人鬼之间的矛盾的人,你的矛盾,真的大到需要以血来偿吗?” 李启说话的同时,轻轻点出自己的背景,恫吓对方。 毕竟,沈水碧也是五品,对吧? 第七十七章 恫吓 祭礼构筑的特殊空间内,李启和鬼魂对立。 鬼魂虽然没有凶神恶煞,但就是要王家全家死绝才肯松口。 李启不软不硬,却就是不愿意答应鬼魂的要求。 车轱辘话转了几圈,鬼魂似乎不耐烦了,他直接展开了躯体,发出了阴冷的声音:“祝人……你是想和王家陪葬吗?” 李启拱手:“逝者,得饶人处且饶人,既然王家已经答应不再动你的墓葬,又愿意出重金为你购买阴木,请匠师刻木为躯,补上缺憾,我还承诺了会为你用黍稷祭祀,再加上五齐与明水,报以阴气,就算是你被迁了坟,也该补上了。” “不过一锄头的事情,逝者未免有些器量狭小了。”李启说话也带上了脾气。 然后,鬼魂发怒了:“他们挖了我的坟!你却怪我器量狭小!他们挖的不是你的坟而已!你这祝人偏私,我要连你一起杀——!” 但话音未落,只听见空气中一阵雷鸣! 轰隆一声!霹雳惊天! 混沌之中,星岚撑汉,踏衔而下,雷自波间起,震光为电,吓得鬼魂往后连退四五步,惊慌不定,小心四顾,不知道是哪里发出来的雷声。 但他定睛一看,才发现,所谓的雷声电影,是这祝人手中拿着的长鞭! 那祝人,在这片祭礼沟通神魂意识形成的空间里,拿起长鞭奋力一挥,鞭声如雷,鞭影如电,响彻星汉,鞭子击打在虚空之中,无数光屑如星点四散飞开,仿佛银河坠落。 李启拿着柳枝,当做鞭子空挥一记。 声势大的吓人,把他都吓一跳。 对面的鬼魂就更不必说了,直接被吓退了,呆愣在原地。 所以李启立马趁热打铁,他怒目圆瞪,上前两步,握紧柳枝:“你这死人,贪得无厌!阴木刻躯,昔日太傅也不过这个待遇!你又占据这风水宝地,又有我以祭祀报以阴气,莫说投胎,就算是你贪恋活路,想要以鬼魂之身修行也不在话下!” 说到这里,李启拱手向天,气魄慨然:“祝人之责,在于调和人,鬼,神,我秉承职责而来,欲要调和你与王家矛盾,毕竟是王家无礼在先,现在家财散尽,也算是出了一口气,反倒是逝者,咄咄逼人,非要王家为你陪葬,还扬言要让我也死,当真是觉得巫神山的人没有脾气不成!” 说完,他再度挥动柳枝,如同挥鞭,顿时雷声鼓动,吓得鬼魂缩成一团。 “调和矛盾,必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逝者一再逼迫于我,难道是想以武力威胁我,让我放弃公正,偏向鬼神吗!?” 李启大声喝问道! 他挺直胸膛,气势汹汹,手握柳枝,昂然挺立,将鬼魂骂的体无完肤。 只是,骂完之后,他重新将柳枝系在腰上,恢复了之前不卑不亢的模样:“逝者,我也是带着祝人职责而来,绝不偏向任何一方,请不要携愤而来,这样,大家恐怕都不高兴。” 鬼魂在原地抖动,半晌才讷讷的说出话来:“……祝人公正,死人佩服,只是,我如此愤怒,是因为此事尚有隐情啊,那王家,还有事情没告诉你呀……” 李启看他说话也软了下来,知道方才发怒有效了,所以也平静下来:“若真如此,还请逝者将事情全貌告知,我必然秉持公正,为你们两边商讨出一个合适的结局来。” “那就有劳祝人……此事,还要从山川的格局说来——” 然后,这鬼魂,便也开始讲述故事。 原来,这名叫李翁的鬼魂,曾经是一位大鹿国的杂家修士。 所谓杂家,其实就是通过那些捡来的,多半不成章法,甚至是一堆假的功法里,自己钻研琢磨,弄出来了一套错漏百出的修行之法的人。 昔日,诸多道统“广布天下”,遗留在民间的碎片尚有无数,这些就是偶尔接触到了其中的一部分,得以踏入修行之路。 李翁就是这样一个天赋异禀,又运气极佳的人,他修行的法门,是夹杂了武道,巫道,和道门三个道统,自己揉搓弄出来的一套四不像功法。 这样的功法,内核矛盾,所以哪怕他是天才,只此一生,也只能修行到八品,还是最劣等的八品,身体内诸多气混杂在一起,人身小天地失衡,早早就亡了。 正常的八品修士,纯粹武道的,血气旺盛,五脏精粹,能活一百六十岁而精力充沛。 纯粹道门的,也已经学会龙虎交泰,先天之炁有成,能活二百七十岁。 纯粹巫道的,人身小天地已经养出身中神,寿如小神,能活三百岁。 但他人身小天地失衡,不过五六十岁就死了。 只是,他不甘心。 夹杂了巫道和道门两套功法的他,想出了一个法子,那就是寻找一个风水宝地,营造一个‘外藏八风,内秘五行’的格局,这样一来,墓穴内四维四正,完密而无空缺,则五行之生气,自然秘于其内而凝结矣。 有了五行生气,他尸身又完好,这样一来,他在内里,默默凝结阴神,日后说不定就能修成鬼道,虽然不再是以前那个人,却能保持意识,再活一世。 但王家这一锄头,挖开了坟墓的完密性。 “我内藏五行的格局被破掉,外面还有山根水脉,此刻水漫墓地,五行失衡,水气充沛,灭火而泡木,眼见百年谋划功亏一篑,我怎能不气?先前恼火,却不道出真相,是在下失礼,但也请祝人谅解啊……” “至于刻木为躯,我本身就躯体完好,更是无需那些东西,只是先前在下倨傲,不知祝人苦心,言语之间多有怠慢,实在是不好意思。” 鬼魂被李启震慑一番,说话都软了很多。 李启听完,恍然大悟,同时,心中惊喜! “原来是这样!”他压住心中喜悦,继续保持那个语气:“那提出刻木为躯,是我自顾自想当然了,逝者身躯完好,自然不需要。” “不过,现如今看来,我倒是有办法,恢复逝者的五行格局,那些多余的水气,不如就交给我来处理,如何?” 开玩笑!鲤流意修行,最需要的就是水气,这不是赚翻了! 第七十八章 询问 修行一途,有道是“彼之砒霜,汝之蜜糖”。 水气这东西是好玩意儿吗? 不见得,普通人如果水气过剩,那便会浮肿淤血。 但如果没有水气,就会上火生疮。 而现在,李翁的五行相宜格局,因为山根水气进入,弄得水盛而火弱,搞得五行紊乱。 可这是坏东西吗? 当然也不是,水气只是一种气而已,不存在好坏,只是有的人需要,有的人不需要而已。 但气这东西,不是你不想要,就不想要的,要不然也不可能因为胡乱摄取别的气,导致人身小天地失衡了。 摄取或者排出不同的气,都需要有对应的法门,所以鬼魂李翁才会对着自己墓地里的一堆水气发愁,因为他拿这些没办法。 可李启有办法啊! 不仅有办法,他还特别需要这种东西!鲤流意的修行,就需要水气来化为内气! 墓地四周,阴气环绕,孕育了百年的山根水气,搞不好质量能比得上澧水之神赐予的精纯水气! 赚大了! 他还得到处去寻找水气呢,这不就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 “祝人能帮我排清水气?”鬼魂惊喜的说道。 “能是能,但,王家的事情……”李启沉吟。 “若祝人能助我排空水气,重构五行,王家的事情我愿既往不咎!”鬼魂立马说道。 然后,似乎是觉得还不够,他马上补充道:“我也愿以我的鬼神之气,庇佑祝人!” 李启闻言,点了点头:“你看,有什么事情是商量不出来的呢?既然说定了,那便如此,你且回去,我会让王家带我过去,为你扫清水气。” “恭送祝人。”鬼魂很恭敬。 李启也挺直胸膛,从祭坛空间之中退了出去。 “大师!大师,怎么了!?谈好了吗!?”看见李启出来,王员外立马扑了上来。 李启轻巧的躲开:“谈好了,带我去墓穴,找一找位置。” 王员外不敢多言,马上带路。 而李启,确认了位置,然后又嘱咐王员外回去准备黍稷和五齐明水,再做一次祭祀。 然后,他则赶了回去,去找沈水碧和老马了。 这一路上,李启兴奋莫名。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他第一次真正完成了一个祝人该做的事情,像是一个修行者能做的。 这就好像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第一次参加工作,并且完美的完成了一个项目,那种由衷的高兴和成就感! 他充分的运用了自己的知识,和鬼神谈判,协调人鬼之间的矛盾,还因此而获得了双方的报酬。 虽然借助了祝公子的柳枝震慑对方,但装备肯定也是实力的一环。 他突然升起一种明悟。 这才是修行者。 修行,并非只是为了打打杀杀,修行者,肯定会根据自己的力量,来完成属于自己的职责。 修行不是单纯的为了自身的力量,而更像是掌握了更多的技能,更多的武器,这样一来,就可以更好的,去贯彻修行者自身的思想和理念。 祝人,这一条道统的理念,就是协调人,神,鬼,使三者和谐一致。 祭祀并不是祝人的一切,而是祝人完成这个理念的方法,工具。 祭祀可以帮助祝人提升力量,更好的完成这一理念,贯彻这一个思想,因此,祝人才会去学习祭祀,提升力量。 如果没有《祝》书中的经典,对祝人进行指导,而是只掌握了祭祀之法,那祭祀就不再是协调人鬼神的工具,而是成为了某个人的武器。 就好像是,一支铅笔可以在酒吧里杀死三个人,但铅笔真正的作用是写字,记录,让文字和思想得以传播。 如果偏离了祝人的思想……只掌握了祝人的修行方法和战斗方法,那最终会变成怎样呢? 或许,就会像李翁一样,人身小天地失衡,早早的死去。 这一遭事情,李启隐隐约约好像察觉到了。 “道”,既是指的自然规则,也是指修道者的思想。 道统,是一群相同思想的人,聚集起来,试图将自己的道贯彻下去,组成的组织。 那逐道修行,就是贯彻自己的思想,使之契合自然规则? 还是说……如果自然规则不契合,那就——修改自然? 是改变自己以契合自然,还是强迫自然改变,使得自己的规则得到贯彻? 李启不知道。 但他大概已经明白了,为什么人的身体,会被称为“人身小天地”了。 “我的身体,亦是天地,亦有道,这个道,就是我的思想,我的道。” “外界大天地,也有道,这个道,是自然的规则。” “所以……所谓各种门派和组织,都给自己取名叫某某‘道’,应该就是这个原因吧?”李启在心中默默的想到。 他不确定自己想的是不是对的,但他觉得很有道理。 反正,不管怎样,这挖坟事件算是解决了。 只是,还是需要回去咨询一下资料库沈水碧,拿到确切的情报,才能确定下一步的事情。 而且,关于王老太的事情,李启也有些纠结。 虽然自己算是救了王家人吧,但对方拿命来给自己救老马,真的合适吗? 李启有些犹豫不定。 他对王老太没什么好感,毕竟对方一开始对他的态度就极为功利,哪怕是到后面也是算着利用他。 但纵览这件事情,她其实也没什么错,功利是功利了,但她把命都赔上,也只是想让儿子活下来罢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到时候再看看吧,老马的事情……确实很难办,真的让对方自裁,那多少是有点…… 李启这么想着,一路走进森林。 因为本来就是在城外,回到林子里,吹了个声口哨,沈水碧和老马很快就出现了。 “李启,你回来啦?事情办完了吗?咱们要出发去找娘娘了吗?”沈水碧迫不及待的问道! “还差一点。”李启回答道:“先坐下来,老马也过来,我和你们说说事情。” 李启拉着老马和沈水碧停下。 “啊?怎么了?”沈水碧一脸疑惑。 老马也不知所谓。 而李启,则说道:“老马,关于你上一任主人的事情……” 话音未落,老马的蹄子就有些不安的挪动起来。 第七十九章 学习 “别慌,不是责备你,而是我最近听见了一个风声。”李启说道。 语罢,他安抚着老马,同时讲述这两天遇到的事情,重点讲述了关于松国将军的事情。 说完之后,老马反而平静了下来。 他律律了两声。 然后,沈水碧翻译道:“老马说那不是他。” “啊?”李启愕然。 ———————————— 大鹿国,澧州,义县,王员外家中。 李启独自来到了这里,进行下一步的商谈。 李启干咳两声:“咳咳,大概是误会,所以,我大概是不需要你以血自涂了。” 说完,李启看了一眼王老太。 老马不是龙驹留影这件事…… 她知道吗? 知道的吧? 她可是卜人,虽然没有入品。 但李启自己也没入品。 可是,他已经知道,祝人就算不入品,也能有种种奇特神通,所以半点不敢小视。 反倒是武道…… 好像除了打架之外,没啥别的厉害的。 但也足够厉害了,牛力术不过给他六千斤巨力,可武道九品之后,他已经光凭肉身都能轻松抬起两万斤以上的巨石了,更有鲤流意爆发,力量能短暂翻一倍以上。 只能说两边侧重不同吧,武道还真就是纯粹追求战斗力的道途,但祝人却不然,战斗力只是辅助,最关键的还是功能性。 而卜人,李启早有耳闻,这个道途战力不强,但各种诡异术法却非常多,所以李启半点不敢小视王老太。 所以,李启说道:“老人家,既然不需要你以血为代价,抹除老马的因果线索,那我可以将这个报酬换一换吗?” 李启如此问道,王老太也立刻点头,她立刻说道:“那是自然,师兄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自当全力满足。” “没有那么奇怪,我只是想问问,你是怎么定位到我们的?就是因为这个,我才被你骗到了。”李启问道。 说到被骗,王老妇顿时慌张了起来。 说到这个话题,李启的表情也凝重:“恕我直言,老人家,我身负大祝任务,如果你说的不够满意,虽然我解决了人鬼之间的矛盾,让你免遭恶鬼毒手,但如果说不上来,说不得我就得灭口了。” 王老妇听见大祝两个字,身体明显僵硬了一下。 对巫神山出身的人而言,大祝和大卜,这两个词汇的压制力是毫无疑问的。 她立刻躬身:“蠢妇人该死……先前有所隐瞒,希望师兄勿怪……” “我知道你有隐瞒,但人都有自己的难处,所以我不追问先前的事,只希望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定位到我的。”李启摆手,看似面色放松,但眼睛却紧盯王老太不放。 王老太肃然,面带恐惧,直接跪下:“师兄明鉴,我虽是个蠢妇人,却决计不敢耽误大祝的事情,其实……师兄行踪,我其实根本就不知晓。” “师兄修为高深,我的占卜之术完全无法定位,所以……我这蠢妇人,用了个笨办法。” “说来也不难,其实那金子……我只是略施术法,空有其型,并无其神,完全无法嫁祸,但若是有我巫神山门人或者识货的,保不准就能察觉到金子可能带有咒法,届时,其自然就会找上门来……这样的金子,我已经发出去三十五枚了。”王老妇如此说道。 “只要看见野外来的,能独自搏杀野兽,或者有异象的,我就会让我儿去发一枚……”老妇人额头触地,小心翼翼的解释道。 李启听完,抬头,无语凝噎。 妈的,小瞧天下英雄了。 谁能想到,一个乡下小县城的瞎眼老妇,竟还有这等钓鱼之法。 不过,应该也确实是这样。 心好痛…… 那一角子金粒,可是一千钱呢。 “那,你又是怎么确认我的龙驹,还有我的踪迹的?甚至还能答出军刀的事情?”李启又问。 “不敢隐瞒师兄,我在巫神山,学会了一门‘镜花水月’之法,得以远处偷窥师兄……然后看见了长刀上的兵气,然后,自己猜出来一些事情,唬骗师兄……没想到正正蒙中了……至于军刀的事情,那确有其事,龙驹留影的事情也是真的……”王老妇说道。 李启这下是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李启把这事儿记在心里,当做学习。 好嘛,吃一堑长一智,就当是个教训吧。 不过他也没准备追究责任,只是对王老妇说道:“……那就这样吧,这刀,就交给你抹除因果痕迹,我去帮你家解决最后的事情,然后,你王家就算是没有危险了。” “多谢师兄!”王老太连连磕头。 李启也不阻拦,留下长刀,让其施法,自己就去完成了最后的祭祀仪式,献上五齐和明水,这样就能报以阴气。 五齐,是五种细切的冷食肉菜。 明水,则是受过祝人赐福过的水,是祝人用自己体内的气温养过的水。 举行仪式,顺便抽走了坟墓中的气,得到了这位鬼神的祝福,继续封闭了那个坟墓。 这一切全部做完,长刀上的因果线索也已经被抹除。 李启没让王老太去死,但还是拿了王家的二十金。 随后,他没有停留,买上一些行李,骑上老马,马不停蹄的走了。 路上,沈水碧紧紧抱着他的腰,免得摔下去,在老马风驰电掣的过程中突然问道:“李启,事情就这么算了?好像有点不像你啊?” “怎么不像我了?”李启反问道。 “嗯,我总觉得,为了免除风险,你应该会直接灭口,然后再离开才对。”沈水碧说道。 而李启听见这个,哈哈大笑。 “如果我还是刚刚从澧州城里出来那个我的话,那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灭口,防止任何可能的风险。”李启对沈水碧解释道。 “不过,今非昔比了。”李启声音突然压低。 “我不是刽子手,也不是亡命徒,我现在是逐道之人,我的目标是攀登道途,见识更多的风景,而不是像老鼠一样谨小慎微!”李启昂起头说道,显得非常自信。 “噢,李启你是觉得他们没有威胁是吗?”沈水碧歪着头回答道。 “咳咳,你这么说就显得我很……”李启有些尴尬。 “不是说你傲慢噢。”沈水碧掰着指头:“这难道不是看你本心的吗?你应该是不想杀人,所以宁愿承担一些风险吧?” 第八十章 老成持重 李启突然发现,沈水碧平时看起来傻傻的,偏偏这种时候就能一针见血。 所以他尴尬的抹了把头发,回答了一句:“嗯……” 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李启不是很愿意杀人,哪怕放了王家人会有些风险,王老太看起来也不像是个老实人,但他还是不愿意杀人。 说到底,如果他真想杀人,他就没必要坚持让李翁退却了。 直接帮一下李翁,王家要不了多久,绝对家破人亡。 李启对杀人没有什么抵触心理,他只是觉得,杀人不应当如此轻易而已。 一个怀疑,一个不满,就灭人满门…… 出身另一个文明世界的他,暂时还不太能接受这样的事情。 如果对方是敌人,比如那些军士和力壮帮的人,他杀起来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可王家不是敌人,只是个为了活下去而不得不绞尽脑汁算计的可怜人。 所以,哪怕算计到了李启头上,李启也并不觉得生气,只是给自己提了个醒。 今后,一定要更加聪明才行,不能被轻易蒙骗。 这次,自己还能承担后果,甚至还拿到了一些好处,可下一次就未必了。 “所以,李启你好像觉得有些内疚,是觉得自己为此担了风险?所以对我有些不好意思?”沈水碧又问。 李启这下绷不住了,他扭过头:“沈姑娘,你平时是装的?” 这才是李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的地方,如果是他自己,担风险就担风险,一人做事一人当,自己选择做好人,那承担后果也无可厚非。 但现在身边还跟着沈水碧,这样一来,就相当于是让沈水碧一起承担了风险,让他有些不好意思。 “啊?”沈水碧听见李启的反问,眼神茫然,然后呆呆的发出了一声啊? 看着这副模样,也不像是是装的啊…… 是因为她过于敏锐的感觉吗?还是说,纯粹的第六感? 让人有点尴尬啊。 “咳咳咳,没什么,你继续。”李启转移了话题。 沈水碧果然马上就被转移了注意力,还是那么容易被人兜着转。 所以她继续说道:“嗯,这么说的话,其实我才是你风险最大的来源呢,照李启你这么说,我是不是应该要内疚呢?” 没等李启回话,她就自顾自的往下说下去:“看吧~,你都不觉得我风险……” 但她还没说完,李启这时候突然插话道:“那你倒确实是风险挺大的,你不内疚吗?” 沈水碧听完,剩下的话都被憋了回去。 她放开抱住李启腰板的手,自己闷着缩到了后面。 兔子生气了。 而李启坐在前面,也不再说话。 主要是……如果让沈水碧继续说下去,他会觉得很尴尬。 不应该说这种话的,没必要那么亲密,反正有了老马,万里之遥不过十来天的事情,马上就要找到罗浮娘娘之后,然后就得分开了,何必搞那些。 下一步的安排,李启是准备回一趟澧州城的。 其实按照沈水碧的路线,是不需要回澧州城的,但是李启决定绕这个路,回一趟排波帮。 第一是想让排波帮的人不要练牛力术了。 第二嘛,就是想要将鲤流意教给他们。 至于第三…… 没有第三。 李启摇了摇头,把杂念甩出去,然后拍了拍老马的脖子:“老马,跑快点,今晚咱们就进州城!” 老马嘶鸣一声,果断加速。 脚踏云雾,迅如疾风,龙驹在山林之中穿行,义县距离澧州城四五百里,但这点路程,不过半日就到了而已。 晌午出发,不说今晚到达,甚至,太阳还没下山的时候,李启就到了澧州城外。 有车没车,就是这个差距。 代步三轮,和自己座下这匹价值千金的龙驹,又是另一个差距! 李启不禁感慨,自己走了半个月的路,老马半天就赶回去了,这人有时候的差别啊,真是…… 不过,只是感慨了一下,李启就拍了拍老马的肚子,然后自己翻身下马:“老马,还是那样啊,你和沈姑娘在外面待着,我自己进城,买点东西出来,咱们休息一晚,然后去找罗浮娘娘,这次你可要做好准备,咱们是要马不停蹄了。” 老马蛮不在乎的律律两声,似乎觉得万里之遥根本不算什么。 沈水碧却已经不再生气了,她的气性很少持续五分钟以上,在路上的时候就已经恢复了,所以这时候她抬起头,兴致勃勃:“我可以和你一起进城吗?!” “不可以。”李启摇头。 “为什么?”兔子明显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因为我马上就回来,而你太漂亮了,澧州城可比不得义县,万一你被人看上了,出了事,我不一定罩得住。”李启说道。 这个理由让兔子很受用,所以兔子选择了接受。 反正李启也只去几个时辰。 还会买东西回来。 只是,这个时候,李启突然想到了什么,他从兜里掏出来一枚簪子。 “这个,之前打听消息的时候,为了和小贩搭话买的,我也用不上,送你了。”他递给沈水碧。 沈水碧愣了愣,然后一脸开心的接过,很有礼貌的说了句:“谢谢!” “谢什么,为了查探消息才买的,而且是铜的,不值几个钱。”李启摇头,故作无事:“那我就先进城了,应该今晚就回来,待不了多久。” “嗯!” “律律!” 沈水碧和老马一起应和道。 李启则背上背篓,大摇大摆的朝着澧州城里走去。 而沈水碧,看见他走后,靠在了老马头边,悄悄说道:“老马……你说他平时一副聪明样儿,怎么现在这么像小孩子啊?为什么总是和我过不去呀?我是不是惹他生气了?是因为我靠太近了让他烦了?” 沈水碧询问老马的意见。 而老马呢,律律两声,也不知道是在想什么,就地啃着青草,眯着眼,不做评价。 作为一匹年老的龙驹,他才懒得管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呢。 人老成精,马老也能成精。 这种时候,说话就是错。 不如作壁上观。 不要问我,我只是一匹马而已。 第八十一章 重返 重回澧州。 李启大摇大摆的,一点不像个通缉犯。 因为真的没人管。 事情已经过了半个月了,不过死了几个底层帮派的成员而已,这种事不说每天都有,但也不算罕见。 而且,李启来看的时候,和自己类似的通缉令,大概有七八十张吧。 底层是这样的,大家除了一条烂命什么都没有,当需要豁出去拼的时候,有钱人拼的是家产,拼的是自己有的东西。 可底层的烂人,他们除了自己的一条命以外,什么也没有,所以他们只能将自己仅有的,唯一值点钱的生命,压上赌桌,期望能够翻本。 但是非常可笑的一点是,虽然通缉令挂满一排,但李启敢肯定,在澧州州城衙门里,肯定这些人都没立案。 立案了就要完成,就要追查到底。 可如果不立案,那就根本不需要管。 最关键的是,立案与否,是看衙门心情的。 遇到一个负责的捕头还好说,可既然能偷懒,就算是负责的捕头,又能坚持多久呢? 立案负责的人,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既没有更多的收获,反而会受到更多的苛责和要求,长此以往,谁又能顶得住? 好在,捕快们拥有绝对的力量压制,下面的烂人们打归打,但都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不管死再多人,都要收住。 一旦收不住,那一堆练垃圾功法的,能打得过捕快们吗? 到时候真的就是全都得死了。 而排波帮住的那块地方,脏臭狭窄,不是什么好地方,平素里除了下层人自己,还真没什么人愿意去。 澧州,看似好几百万人拥挤在一块,应该是挤成一堆,可实际上,内部可是泾渭分明,无形的高墙层层树立,把不同的人隔绝在一起。 李启行走在其中,用局外人的眼光审视着这座城市。 “真是烂透了啊。”李启摇了摇头。 和那些小县城不一样,澧州,一进来就能感受到一股腐烂之气。 李启现在正在集市四周。 他的脚边,就倒着两具尸体。 应该是冻饿而亡的乞丐,是一对母子,母亲衣不蔽体,孩子勉强有破布裹身,估计是被人丢出来死的。 而就在尸体旁边,两匹快马擦肩而过。 两位锦衣少年骑乘快马,哈哈大笑,险些撞到李启,但他们却根本不在意,一路上策马前驱,纵享飙车竞赛的快乐。 虽然在澧州已经生活了两三年多,但这种场景还是让李启叹了口气。 以前每天都拉船,早出晚归,累的要死,所以倒还不知道,澧州居然有这么多有钱人有马。 果然,人站的位置不一样,看到的东西也不一样。 估计,自己以为的,这个世界没有养殖业,也只是自己以为的罢了。 只是他们这些下层的烂人没资格见到而已,可不是人家没有。 这个地方,和李启曾经生活的贫民窟,简直是天壤之别。 曾经没来过,今天来这里,才知道差距有多大,要知道,平素来这边,是会受白眼的,有些巡街的,还会把你赶走。 现在身上穿着这身不那么寒酸的衣服,才能自然的走在这里,不被人指指点点。 这次这条街,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买点小礼物而已。 只是,很多场景,以前没来看过而已。 李启买了不少东西,把自己的背篓都塞满了,有给兄弟们的,也有给沈水碧和老马的,但却只花了不到一千钱,还没这身衣服值钱。 不过,都是些实用的东西,比如针线盒,耐磨的粗布,还有一些木头玩具,最关键的是买了一些药,有些是跌打损伤的,有些是消炎止痛的,都是纤夫们常常需要的药。 除此之外,吃食他就没有买了,没必要,吃的可以再买,多买些实用的好点,礼物还是要实用的好。 买了这些东西,李启背着自己的背篓,步入了曾经的那些小巷子。 一路走到曾经的家里,根本没几个人,大部分人也都去拉船了。 底层人,日夜辛劳,可没几个时辰能休息,白天会待在家里的,多半都是受了伤或者生了病,有时候,就算生了病也得坚持去,不然家里就没米下锅了。 不过,帮派不就是因此而存在的吗? 有了帮派,所以出了事,其他兄弟可以帮你顶一下,不用什么事情都只能自己抗。 帮派的团结与向心力,就来自于此。 所以,有些生病的,其他兄弟分润一点,也就撑过去了,能好好养病。 等到李启来到这里的时候,一些因为生病受伤的纤夫,他们正在家里照料春日杀猪做的咸肉,平素里抓的鱼晒成的干鱼。 看着挺多,但这可是七百八个人一年的吃食,遇到事情还会拿出去卖了换钱,所以平时一般是没得机会吃的,他们的饮食里,少有荤腥。 是,虽然纤夫们只有两三百人,但纤夫们也有家眷,有孩子,有老婆,这些人虽然干不了多少活,但也是要张嘴吃饭的,所以自然不可能太宽裕。 这些纤夫,还有一些纤夫的家眷,清楚的看见李启回来了。 “李哥!?”他们惊愕不已,同时心中欣喜,连忙赶了上去。 约莫五六个纤夫,还有一些家眷,十几个人,一齐涌了过来:“李哥,你怎么回来了?六叔说你要等年底才回得来呢!” “李哥回来了!” “李哥,他还穿着新衣服呢!” “这次你去哪儿了李哥?六叔说你去了远处,我还没出过城呢,城外长什么样子啊?” 李启被一堆嘈杂的声音围在一起,反倒是觉得有些亲切,他拍了拍手:“别乱,别乱,先回去,不要堵在这里,回去,来个人去通知六叔,咱们回去,慢慢说!” 李启在纤夫之中,还是有威望的,所以这么一拍手,这些人也就忍着心里的事情,压低声音,乱糟糟的,拥着李启回去了。 而李启,回去之后,就开始各家分发自己买的东西。 小孩子高兴,那些纤夫的老婆们更高兴,纤夫们则有些不好意思,但也都收下了。 因为李启说,自己有钱。 所以他们信了。 而过一会,六叔也赶了回来。 第八十二章 帮派 “六叔!”李启站起来,和六叔打招呼,满面笑容。 但六叔却笑不出来,他上来就给李启一拳,打在李启肩膀上,显得非常愤怒:“你这混小子,说了让你一年半载才回来!这才半个多月!你回来做什么!嫌没人找你麻烦吗?官差不找,你当力壮帮的人死绝了啊!?” 李启受了这一拳,带着笑容,然后,轻轻一抬手,内气涌出。 六叔顿时感觉身体轻飘飘的,整个人一下就被抛到了空中,整个世界都颠倒了过来。 然后,他缓缓落地,一点颠簸都没有。 这一手,把周围的纤夫和六叔都给镇住了。 四周一片寂静,原本热烈的气氛都被吹凉了几分。 然后,就是一阵震天的欢呼! “李哥你是不是炼成术法了!?” “咱们帮里出高手了!?是不是以后要出人头地了!” “呜呼!” 纤夫们发出沸腾的欢呼声,开心的不得了,一个个喜气洋洋。 李启见状,笑笑,然后掏出一块金饼。 约莫是一金的分量。 他把金饼拍在桌子上:“大家今天买点酒肉!今晚等其他兄弟们回来了,好好吃一顿!” 又是一阵更强烈的欢呼。 “好了,六叔,咱们房间里说。”李启没管那些高兴的纤夫们,而是拉着佝偻着身体,两个人走出人群。 六叔看着李启,满眼都是惊讶,说不出话来,只是,他也分得清轻重,跟着李启进了房间里面。 六叔一进房门,虽然只是破旧的小木屋,木板也很薄,但他还是小心的关上了门,然后锁上。 随后,他压低声音,严厉的盯着李启:“怎么回事!你才出去半个月,哪儿来的这么多钱?!这身本事又是怎么回事?!” “你还年轻,可别贪心,惹出祸事来!” 他第一时间没有在乎李启掏出来的金饼,而是焦急的看着李启,不希望他出事。 对这个劳作一生的老纤夫来说,一金,也就是万钱,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多到他不安心的地步了。 他宁可不要钱,也想要人平平安安的。 李启见状,笑了笑。 这让他想起两三年前,他在森林里跋涉了两天,一头栽倒在澧水里,和尸体一样被顺流冲下去,被六叔从水里拉出来的时候。 排波帮,是他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个家,这些兄弟们,也是真的把他当兄弟。 在这个世界,亲兄弟或许不能信任。 但帮派的兄弟,却是真真正正把身家性命捆绑在一起的,是可以托付后背的战友,是利益一致,感情深厚的好兄弟。 在最开始的时候,啥也不会的李启,可没少给他们添麻烦,还要靠这些本来就穷的纤夫们接济。 所以,李启对排波帮,也是有很深的感情的。 “放心吧,六叔,你先听我说。”李启安抚了一下六叔,开始说自己这个月的情况。 他隐瞒了一些事情,比如罗浮娘娘,巫神山和唐国的战争,比如松国的军士之类的东西,只是说了说自己踏上了修行路,路上有妖怪,被一个老太太哄骗了这些事情。 但仅仅只是这样,也让六叔心惊胆战,不断的问李启有没有事。 说完这些之后,李启掏出五个金饼,也就是五金,放到了六叔的掌心。 “我现在是修行者了,挣钱也容易了很多,不用担心,这些钱啊,我把握的住!”李启自信的说道。 六叔看着李启。 这个小兔崽子,好像还真就不一样了。 “我不知道什么叫修行者,但挣得多,说明肯定也很花钱,这个,我拿两个就行了。”六叔掂量了一下手里的金饼,分出三个,还给李启:“咱们花不了多少钱,你以后肯定要买灵丹妙药,神兵利器,这些还是你留着用,你自己挣的钱,花在你自己身上。” “六叔,这还有什么要争的?难道你觉得我以后挣不到吗?而且,我给自己留着呢。”李启退了回去,做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他知道给太多钱不是好事,所以只拿出了六金,一金交给今晚的吃食,买几百个人吃的东西,这些钱差不多够。 还有五金,给老成持重的六叔藏着,这样最好。 “我现在,可是能和那些捕头相提并论的人呢!”李启昂起头说道。 这话让六叔愣了愣。 随即,这个佝偻身体的老纤夫收下了钱。 是啊,李启是能和捕头们相提并论的人,已经是大人物了。 几十年来,六叔可是很清楚的知道,那些捕头有多赚钱。 各个档头,帮派,哪个不给点孝敬? 一家几百,几千钱,不说全城,单就这一个城区,这么多帮派,一年下来,可就是上百金了。 这李小子……怎么出去一趟,就这么有出息了? 还没等六叔琢磨出个头绪来,李启已经继续往下说了:“还有,上次教给你们的术法,都别练了,我已经从高人口中得知,那术法有缺陷,练是没问题,但用的话,没有引子,是可能要人命的。” 六叔的思路被打断了,他听见这个,吓了一跳,刚想说什么,但看见李启还有话要说,他就赶紧闭嘴,听李启讲。 “但是不用担心,不过半个多月,你们应该都没练成,所以不用太慌张,之后,这个就不要练了。”李启说道。 “可是……这个不练,我们以何立足?”六叔又问。 “不用担心,我给你们找到另外一套功法,是排波劲的升级版,叫鲤流意!”李启说道。 “鲤流意,是你现在修行的功法?”六叔很好奇。 “我是修行了,但不是主要的,至于我主要的功法,这个就不能教给你们了,六叔你应该知道的。” “我懂,我懂。”六叔自然知道功法的利害,所以不用多谈。 但是,他马上也领会到一个事情。 李启,不属于排波帮了。 他修行了新的功法,那就是新的帮派了。 不过也很正常,水往高处走嘛…… 是啊,是该这样的。 “不用担心,我不会忘了这里的,你看,我这不是马上就想到你们,回来了吗。”李启看见六叔的表情,笑着说道。 说着,他掏出一卷麻布,上面是自己在路上写的,关于鲤流意的修行办法。 只是,他俩还在说话的时候,外面却突然传来了一阵爆炸声! 第八十三章 找茬 李启和六叔立马中断对话,冲了出去。 却看见,外面的纤夫们,正围着一个壮汉,双方似乎起了冲突。 刚刚的剧烈爆炸声响,是砸碎木板的声音。 六叔见状,皱了皱眉头,然后拦住准备出去的李启,说道:“官差们虽然不管,但咱们也别太嚣张,我先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你别出面,到时候弄得面子上不好办。” 六叔都这么说了,李启也就暂时停下,远远观望。 而六叔走过去,原本群情激奋的纤夫们也停了下来。 六叔是排波帮的话事人,他说话有用,所以大家都停了下来。 六叔在纤夫们的簇拥之中,走到人群最前头,看着面前这个身材匀称,体格高大的中年人,不禁露出疑惑的表情。 “张菜头,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排波帮和你无冤无仇,你这一上来,就打人砸门,真当我们没脾气不成?今天你要不给个交待!你的菜档,以后别想从澧水河里运货!”六叔走上前,虽然比那个张菜头矮一截,但气势却不矮,走到人前,指着他的鼻子说道。 “哟,排波帮上次灭了力壮帮,长脾气了,还想卡老子的菜档?”张菜头双手抱胸,一点不紧张:“哈哈,老子还以为你们是船帮呢,几个给船帮拉船打下手的纤夫,也敢和我这么说话?敢不接我的船,你以为船帮饶得了你?” 他是一点不怕,毕竟,澧水河里船来船往,真正说了算的,是那十几个船帮,码头,这才是能控制船只运行的人。 其他的船工,船夫,水手,力工,纤夫,这些帮派,都是替他们干活的。 船帮的上头,就是漕运使,那可是正儿八经的大官!在城里说得上话的,一句话就能让下面的帮派换一茬子。 所以,张菜头根本不怕自己运菜的小船被威胁。 “老子不敢不接你的单子,但老子能让你十船翻五船!你不过是个菜头,卖一卖东市的菜,真搞成这样,你以为你家档头能饶得了你!?”六叔叉着腰,继续骂道。 李启在旁边听着,也逐渐搞清楚了状况。 这个张菜头,没事过来找麻烦做什么? 按照澧州城下层的规矩,控制某个集市的帮派头领,一般称之为“档头”。 档,就是指货柜,泛指某种生意的集市,或者某个大型集市里面的分类。 举例而言,有排挡,菜档,鱼档之类的。 而这个菜头,就是某个档头里,负责其中一个生意的。 东市的菜档,除了档头之外,一共有十来个这样的菜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门路,关系。 有的是有自家的菜田,有的是代表某个村子,专门只种一样菜,有的是和商贾有牵扯,能从山村里买到别的野菜,总而言之,这些菜头,都有稳定在集市内供应某种蔬菜的能力。 张菜头,就是澧州城东市的菜档手下的一个菜头。 虽然这么细分下来,好像不咋地,可实际上,人家比排波帮要风光的多了,张菜头,李启也认识,他是负责卖菘菜的,手里有三条船,四辆车,每天都会从城外的村庄处拉来新鲜的菘菜,拉到菜档贩卖。 排波帮偶尔也会接到他的单子,帮他拉运菜的货船。 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怎么跑到排波帮的场子里来闹事了? 李启悄然藏起身体,抓起长刀,躲在人群后面,保证自己身形被遮挡的同时,对方不能够轻易看见自己。 听见“十船翻五船”这个说法,张菜头明显表情变了一下,很明显,这个威胁对他来说还是有用的。 但他马上上前一步,开口骂道:“吓唬老子?你以为全城就你排波帮会水?老子去找鱼档头,那帮人水下功夫不比你强了?!” “那你去找!我今天让你爬着去找!兄弟们,围住他,敢动就打断他的腿!”六叔一声令下,纤夫们顿时冲了出去,围成一个圈,把张菜头围在里面。 “你们这些三脚猫的功夫,也拦得住我?在水里我还怕你们三分,岸上,就凭你们?”张菜头一点不怕,抽出腰间的铁木棒子,环视周围。 “那你动手试试?!”六叔昂起脖子喊道。 局势看似很热烈。 不过李启知道,多半是打不起来。 底层人,受了伤很要命的,没有那么多拼命的资本。 再说了,就他看来,现在的情况,大概就是半斤八两。 排波帮拦得住张菜头吗? 多半是拦不住的,人多也没用,张菜头拼着断腿断胳膊之类的,想冲出去还真不算难,到时候,排波帮少不了得伤十几个人,甚至可能死人。 可张菜头怕吗? 别看他现在叫的凶,但心里肯定也是虚的,如果真被打断了腿,那他可就没脸见人了。 在底层这种地方混,面子永远是最重要的,没了面子,没了脸,很多原本不算事儿的事情,都会变成拦路虎的。 所以,最后多半两边都会妥协,然后开始商谈。 就是不知道……张菜头是怎么想的。 为什么会孤身一人跑到排波帮的地盘来找事? 他手底下的菜园子,那帮农夫也都有一把子力气,都带过来,加上他自己,排波帮也只能跑到水里躲避的资格。 他却独自跑过来,万一真被打断了腿,那损失可就大了。 果然,不出李启所料,双方吵吵嚷嚷了一阵子,终于是吵到该谈话的时候了。 “张菜头,你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如果只是为了吵架,咱们兄弟们可不愿意奉陪了,到时候真打起来,吃亏的只能是你。”六叔皱眉,算是抬出了最后通牒。 “嘿,那也就不多扯了,你们排波帮,今天是有喜事吧?”张菜头看见话题从吵架到了正事,也就收起了那副装腔的样子。 “有没有喜事,关你什么事?”六叔心中一紧,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 毕竟,喜事是有的,李启回来了,还有出息了,那不是天大的喜事? “当然不关我的事,可是,咱头上有个大人物,堪比这东城捕头的大人物!他指使我来的,说让我问问你们的喜事呢!”张菜头摇头晃脑,得意洋洋的说道。 第八十四章 远处 堪比东城捕头的大人物? 许多纤夫心里都在打嘀咕了。 但六叔也没退,所以他们也没退。 不过,六叔这时候,却笑了出来:“哈哈哈,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呢,张菜头啊张菜头,你还是改名号叫张猪头吧!” “动动你的脑子想想,那种大人物,驱使你来问我们有什么喜事,能是普通的事情?再说了,对我们这种帮派来说,什么事情算是喜事?”六叔语气严厉的反问道。 其实不需要反问,双方都知道的。 一位大人物,如果是想对排波帮下手,那根本用不着这些手段,随口吩咐一下,排波帮今后不要想在城里接到半点活儿。 没有活儿,那就只能饿死。 可现在,他却指使张菜头过来说话,故意把事情弄成这样,然后提点了一下喜事…… 很明显,对方想让张菜头来提醒一下,同时不希望把事情搞大。 “行了,不用唬我,你们排波帮的事情,我不管,我只是个马前卒而已,大家都知道,各为其主,反正话放在这里,你们排波帮的喜事,不老实说出来,今天晚上,怕是要出事!”张菜头瞪眼,面色凶恶! “我倒是想知道,要出什么事。” 就在这个时候,众人都听见了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 李启,已经抱着被布裹着的军刀,腰间缠着柳枝,走了出来。 —————————— 远处,澧水上的一座游船画舫上。 很奇怪的是,这上面并无女子,虽然桌子上有酒肉,但却没有脂粉气,全是一些衣着干净整洁,手持腰悬长剑的男人,在这里三三两两的,互相聚集在一起喝酒吃肉。 看着就像是普通的宴会,而且连个助兴的舞姬都没有。 两个年轻人一边喝酒,一边坐在船舷边上,看着不远处的河岸。 “你看,那边应该吵起来了,也不知道包长老算的到底对不对,这地方,真有无主的金气摆着?”一个年轻人有些怀疑的说着。 “这地方?这里可是澧州城,东城码头这块穷归穷,但保不准就卧虎藏龙呢?州城这种地方,你也敢小瞧?”另一个年轻人笑着说道。 “不是我自大,主要是,包长老可是先天高人,他说的话,还能有假?”同伴如此说道。 年轻人却还有些忧虑:“包长老是先天高人不假,可我听说,先天高人只是炼透五脏,又不是炼了脑子,难道就不会犯错吗?” “就算是犯了错,也不是你我能够置喙的,他那只寻金鼠的能耐你还不知道?咱们出来一趟盆满钵满,还不就是这个的原因?”同伴笑他杞人忧天。 “所以我才担心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州城里,宝物多半都有主了,这一下子冒出来了一个神兵利器,我总觉得有点心神不宁啊。”年轻人忧心忡忡的。 “别担心了,来,喝酒,就算是遇到了什么事情,也有包长老顶在前面,你我担心什么?只是可惜了,门规规定,出门不许近女色,要不然呐……” 两个年轻人再度碰杯,喝酒,聊天。 而在他们楼下,画舫的第三层,大包间里,一个秃头中年男性,正控制着一只小小的金毛老鼠,手里掐诀,念念有词。 只见那只金毛老鼠,啃噬完一块金饼之后,发出吱吱的声音。 这个中年秃头男性,握着金毛老鼠,仔细品味着。 “金气自鸣,是有无根之水,所以能泄金气……”他感受着金毛老鼠的反馈,自言自语道。 “快了……那无主的金气,就在附近,上面还包裹着有煞气,而且金气无主,明显是主人已死,应该是死了之后,被水冲下,被这边的纤夫捡到了吧?先试探试探,如果当真无主,那就直接出手。”他自言自语道。 虽然寻金鼠显示的是有无根之水,但,纤夫帮也是无根之水,所以依然有可能只是他们捡到了那口利器。 能让寻金鼠起反应的无主利器,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了,指不定就是入了品级的神兵! 想到这个,他扫视了下面一圈的弟子们。 呵,一群凡间俗物。 这些,都是博山派的弟子。 博山派,是个武林门派,修行的是一套武道功法,但就和大部分凡俗之人所知的一样,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这个世界真正的面目。 他们功法上记载的品阶,是练力,练皮,练骨,然后由外至内,开始练脏。 等到五脏齐炼,就能直入先天武者的行列。 所有弟子,都以先天武者为至高目标,认为那就是世间一流高手了。 只是,这秃头中年人嘲讽般的笑了笑。 乡下地方。 他们口中的所谓先天,不过是武道入品而已。 九品,确实已经算是高手,但距离“世间一流”,那可是差的太远太远了。 不过也很正常,这些凡间俗物,怎么能与他这种真正得了仙家传承的人比呢? 他的功法,可是正儿八经的仙家功法,修行到极致,能够直入七品,成为飞天遁地的神仙中人,比这些终生目标就是“先天武者”,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就连现在,他也是堪比“先天武者”的九品高手,用上术法的话,比博山派的掌门还要强上一些。 不过,现在还需要靠博山派赚取一些俗气的阿堵物,所以还得和这些凡俗多绕两圈。 就像是现在。 九品的神兵利器,价值百金以上,而且,在凡俗之中,钱根本很难买的到,一般都会溢价很多。 或许是唐国和松国战争的时候,阵亡将士的武器,流落到这边了吧。 如果是唐国的武器的话……那说不得,主人生前就得是个队长,或者旗官。 这虽说是小官,但唐国一军之中,也就那么几百个呢。 据说,每个旗官,都是入品的高手!而这些每个人,都会配发一把和自己品级对等的武器和甲胄。 唐国之富庶,可见一斑。 感慨着这些,这位博山派的包长老,再次把目光投向远处。 如果那边没有什么动静的话,那他就准备出手了。 不过一帮泥腿子纤夫,还敢私藏九品利器? 简直找死! 第八十五章 接触 “哟,这不是李启吗?啧啧啧,听说你杀人亡命了,怎么,居然回来了?不怕官差?你人可就在这里,闹出了人命,跑了也就算了,现在又回来,真当衙门的人介意自己年底加业绩吗?”张菜头看见李启回来,发出了奇异的声音,啧啧声不停。 这就是李启当初跑路的原因。 杀人亡命,跑掉了,也就算了,官差们把事情当做没发生过,不立案,什么事情也没有,反正没人管。 可如果留在原地,他们可不介意把人顺手抓进去,年底加一加业绩。 李启摇头,没有多说什么。 但是,张菜头却突然发现,自己身前多了一个人。 好快! 他怎么毫无声息的冲到自己面前的!? 当然快! 李启在山中,可是能弹指之间和山羊角力竞速,爆发速度能在十秒之内跑出一里路的。 那可是山路,是要攀爬跳跃才能前进的。 此刻毫无阻挡的直线,张菜头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一道黑影冲了过来! 再下一秒,他眼前一黑,只感觉胸口闷闷的。 过了好几秒,张菜头这才感觉到……痛。 疼痛,从身体四周袭来。 胸口的疼痛感,尤为剧烈!他下意识的直接跪下,身体蜷缩成虾米一样,发出咳嗽。 “咳咳……咳咳……呕!” 一边咳,一边呕,下半身甚至还失禁了。 口水,眼泪,呕吐物,鼻涕,尿液,混杂在一团,他就瘫软在自己生产的一堆秽物里,双目无神,除了疼痛和反胃,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那是当然的,胸腹要害处被李启一拳轰了个正中,顺带着打断了几根肋骨,搞不好还内出血了,这一拳没有死,已经算是他身体健壮了。 “喂,张菜头,可别光顾着拉尿啊,怎么,你不是想问问喜事是什么吗?”李启蹲了下来,看着张菜头,淡淡的说道:“排波帮的喜事,就是我回来了,所以大家才这么高兴,有什么问题吗?” 可是,张菜头已经不可能回答他了。 他现在大脑都是懵的,眼前已经不是金星,而是黑暗,浑身上下因为剧烈的疼痛而不停的抽搐,眼前一片漆黑,耳朵不停耳鸣,俨然是已经回答不了李启的话。 九品武者,张菜头这样的,二十个一起上,也就是两三秒的事情。 入品之后,和普通人已经拉开了本质差距。 倒是其他纤夫,现在也寂静一片。 他们脖子像是生了锈一样,呆滞的看着李启。 知道李哥回来之后变强了。 ……张菜头,手底下也有一两百号农夫,功法能借助地力,和草木一样在地上‘扎根’,号称只要是站在地上,能被蛮牛全力撞上一头而不后退。 这已经很恐怖了,这个世界的蛮牛,就是一辆二战时期的轻型坦克,被坦克冲锋,然后用身体把坦克逼停…… 这就是张菜头的实力,也是他有胆子独自来排波帮的底气。 来了,排波帮也留不住他。 可是,号称被蛮牛一撞不会后退的张菜头,被李启一拳,直接打的和虾米一样缩在地上,除了呕吐和流泪,竟连说话也做不到了。 武道九品,再加上鲤流意的爆发,全力一击能到两三万斤,是四头牛的力气。 而且,拳头的受力面积可是小得多。 打完这一拳,看着呆愣着的众人,李启皱了皱眉,站起来,挥了挥手:“愣着干什么,等着他醒啊?没和我干过这种事?” 这句话,让纤夫们立马清醒过来。 他们一下兴奋起来,欢呼着,有人找棍子,有人找绳子,有条不紊,飞快的做好准备,把张菜头脚趾打断,防止他跑路,然后用绳子捆得严严实实的,吊了起来。 这种事情,轻车熟路。 底层帮派,互相斗殴搏命,简直是家常便饭,以前李启可带着人干过不少这种事! 此刻一提醒,众多纤夫立马恢复了肌肉记忆,呜呜渣渣的就上去,熟练的断腿绑人吊起来,一边绑一边笑,然后大家一起欢呼。 果然!李哥还是那个李哥! 还是那个帮里最聪明,最勇敢,为人仗义,帮兄弟们着想的李哥! 以前,李哥带他们出去打架争夺利益和地盘的时候,就常常干这种事儿! 这下,强大到陌生的李启,和以前熟悉的李启,身影逐渐融合在了一起,纤夫们再也没有疑虑,干完事情之后,纷纷聚拢到李启面前。 有夸赞的,有唠家常的,当然,最多的,还是问李启这半个多月到底发生了什么的。 “行了!这么多人叽叽喳喳的,吵死人了!都闭嘴,先去买酒肉,咱们晚上吃饭的时候慢慢说!”李启挥手退散了众人,对他们吩咐道。 李哥都这么说了,纤夫们也自然不会不识趣,一个个打趣着,高兴的互相勾肩搭背,拿着李启给的一金,互相传阅,你咬一口,我咬一口,稀奇无比。 那是,他们从来都没有真的碰见过金子。 这可是金子啊! 这么小小一块,就值得上万钱! 看着他们那副模样,李启不得不感叹,还是六叔沉得住气,有沉稳的气度,拿着金子第一时间考虑的都是他怎么用,接下来怎么分配。 然后他就听见喀拉一声。 “嗯……?”李启好奇是什么声音,往回一看,却看见六叔捂着嘴,疼的原地直跳,手里还攥着一块金饼。 他咬金饼,把牙磕着了。 老年人,牙口不好。 李启见状,一拍脑袋。 好嘛,收回前言。 还是先来看看张菜头的事情吧。 人已经被吊起来了,只是还虚弱的挂着,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李启抓起不知道是哪个纤夫的水壶,抬手就是一下,泼在了张菜头的脸上,不管怎么说,先是把他浇醒了。 “张菜头,现在可以说说你背后的那位大人物是谁了吧?怎么突然想起来一个人跑到排波帮来找麻烦?” 只是,李启刚刚问完,回答他的,却不是张菜头。 “不愧是一国州城,真是卧虎藏龙,就连这小小的纤夫帮里,居然都藏着一位先天武者。”一个声音从李启身后传来,听起来,应该很远。 第八十六章 滑头 声音才刚到,李启几乎同时感觉到了一阵锐意。 毫不犹豫!李启体内内气涌动,身躯刹那之间做出反应,立刻举起军刀,虽然尚未出鞘,但还是用刀鞘挡下了一击。 只听见撕拉一声,包裹长刀的麻布直接碎成破片,将长刀整个暴露在外。 但不知道刀鞘是什么东西做的,竟然硬生生挡住了这一下,将那破空而来的锐意击飞。 “声音和暗器几乎同时到达……这玩意儿有音速?”李启心中一凛,挡下之后,定睛一看,发现那是一根飞针。 不对,那不是飞针。 那是……一根毛? 金属制作的毛?不对,还在空中飘,是软的,很明显不是金属制作的。 轻飘飘的,像是某种动物的毛,极纤细,极柔软,风一吹就轻飘飘的在空中翻滚,甚至能够看见因为风大而曲折。 但李启看了一眼长刀的刀鞘。 上面有一道非常显眼的痕迹,像是被斧头用力劈了一般,一道一指长的裂痕从刀鞘上出现。 这把军道的刀鞘,可是铁木做的。 “金气?”李启开启了气的视野,眺望远方。 他意识到了,这一根毛并没有什么玄奇,但先前这一击上,附着了一缕金气,所以能鏦鏦铮铮,刺破长空,用接近音速的速度飞来,轻而易举的击碎经过炼制的铁木,而载体不过是一根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 金气者,兵象也,其气凛冽,侵凌他物,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其所以摧败零落者,乃其金气之余烈。 这人,很擅长利用金气,不知道是什么道统的修行者? 而李启的目光,一路望穿,在不远处的澧水上,一艘画舫上,有一个人正和李启对视。 刚刚那句话,就是他说的? 这一根毛,就是他的攻击? 不对,如果真是攻击,不应该只是这样。 这或许算是……提醒? 虽然这提醒,不是很友好。 正当李启警惕的观察的时候,那个声音又传来了。 “哈哈,小兄弟何必咄咄逼人,他不过就是个跑腿的,何至于此呢?” 和声音一起来的,还有一个飘然而来的秃头胖子。 这人非常胖,头还秃,还留着胡子,穿着那种宽大的袍子,整个人就像是一坨海豹披着海带和海藻,从水里游出来一样。 只不过,他是飞过来的。 从空中翩然落下,如果他是一位俊逸公子的话,肯定能吸引无数的目光。 但可惜,他是个秃头胖子。 李启看了看周围,发现四周根本没有什么动静,好像没人听到胖子的声音。 倒是身后的一些纤夫和六叔看见了胖子飞过来,一个个目瞪口呆,恍若看见神仙中人。 “六叔,后退,躲开一些。”李启沉声,挥手赶走闲杂人等,自己挺身向前,握紧长刀,面色严肃。 “阁下派人来搅事,又偷袭我,现在还劝我不要咄咄逼人,怕是有些不讲道理了吧?”李启面带微笑,一手拄刀,随时可以拔出,一手放在腰后,随时准备拿起柳枝。 这算是他的战斗姿态了。 他也同时开始盯着那个秃头胖子的进度条。 如果对方开始行动,必然会被进度条标明出来,这样就不会被偷袭了。 “哈哈,怪我,怪我,这里给老弟赔罪了,谁让老弟藏气功夫太深,老哥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如若不然,肯定不会前来打扰老弟!”秃头胖子哈哈大笑,热情极了,一点看不出敌意。 李启眉头一皱。 知道对方无意与自己为敌,但他是怎么知道这里有“喜事”的? 所以他也改口:“不知道这位老哥怎么称呼?所为何事啊?” “嗨,都叫老哥了,还这么生分,此处站着风大,不是说话的地方,不若和我上船一叙?”那秃头胖子摆了摆手,一副自来熟的模样。 李启顿时面露难色,拱手不言、 “哎哟,你看我这脑子!老弟刚刚还那么紧张兮兮的,肯定不行!那,老弟挑个地方,老哥今晚请客!”秃头胖子如此说道。 李启看了一眼身后的六叔和纤夫们。 “老哥远道而来,倒不如我来做回东,老哥就留在这里吃点薄酒,如何?”李启说道。 “也好,也好!”谁知道,这胖头海豹一点不含糊,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然后,他拍了拍手。 却见,画舫里顿时飞出了几十个武者。 李启可以看出来,这些人都没入品,但绝对比纤夫们强得多,程度大概是自己以前使用了牛力术的水平。 都不是弱手。 居然可以做到这种水平,几十个一牛之力的人! 是一个组织吗? 门派? 这几十个人围攻……自己该怎么做? 李启心里一紧,看着他们飞过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搏杀的准备了,内气已经提上,牛力术也在随时可以激发的状态。 但,那几十个人落地之后,并未动手,而且纷纷躬身行礼:“包长老!” 李启看着那个秃头海豹,他就是那个包长老? “你们去搬些桌椅,吃食来,让画舫上的做点招牌菜,我要和我老弟在这里吃一顿!”包长老一点不客气,挥手吩咐道。 那些弟子,居然也非常听话,纷纷又飞起来,在澧水上蜻蜓点水一般,又飞回了画舫之上,搬桌子的搬桌子,端菜的端菜,不过几分钟,竟然弄出了一桌宴席,而且还是热气腾腾的!完全就是新做的! “好了,没你们的事情了,自己回去吃喝吧。”包长老随口说道。 那些弟子行礼之后,再度返回,似乎对自己被呼来喝去一点恶感都没有。 李启则全程注视着。 这就是……修炼门派? “来来来,老弟!咱们坐上,先吃一顿!先前是老哥对不住,我自罚三杯!”包长老坐下,哐哐哐灌了三杯酒,邀请李启对饮。 李启心中不希望和对方起冲突,毕竟,只有对方一个还好说,可现在……还有几十个徒弟呢,自己不怕,可排波帮的人怕。 所以,他也坐下,拱手,然后拿筷子。 从头到尾,都没有人理那个被吊起来的张菜头。 第八十七章 笑里藏刀 酒宴桌上。 只有李启和这个秃头海豹两个人。 虽然是露天酒席,却没有其他人敢过来,只有他们两个在吃。 已经酒过三巡,自我介绍的也差不多了。 李启得知,此人名叫包顿,是博山派的客卿长老。 至于博山派,则是一个江湖门派,是大鹿国武林之中的诸多门派之一,有不少富商都会送自家子弟进去学武,算得上是一号人物,听说,博山派的掌门在州城里面,也算是能说得上话。 不过,李启却能从包顿的言谈里,听出他对博山派满满的不屑。 但是,他却对李启没有这种不屑。 原因,好像是因为……李启知道九品分级法。 在李启表露出自己知道九品分级法之后,他的态度顿时就改变了。 这让李启也更加明白了一些事情。 好像……自己抱住的大腿是真的非常了不得了,对这些人来说,光是九品分级法就已经算是秘密,博山派的弟子,此生的目标就是“先天武者”。 换而言之,就是入武道九品。 自己曾经以为已经无敌的澧州武备总兵,只不过是七品而已。 而这位,已经是包顿认知中的最强者,包顿还还很自豪的说,自己的功法也能成就七品,到时候就是神仙般的人物了。 他还询问李启,他的功法能到几品? 李启自然也就“如实相告”,说自己的功法能到八品。 也没撒谎,鲤流意确实是能够达到八品。 从包顿的说法来看,博山派的功法,最多也就能到“先天武者”,也就是九品就到极限了。 而这样的功法,居然能够立的住一个门派。 这让李启不禁感慨世界的参差。 也让他再度感慨世界之大,自己的渺小。 知道李启的功法能到八品之后,包顿的态度还亲昵了许多。 李启也知道原因。 交朋友嘛,最好的朋友,当然就是最好有点本事,但又不如自己。 总而言之,这一顿酒,就和普通的酒局一样,天南地北,人文风情,到处谈。 包顿说着自己对修行界的认知,帮李启补足了很多知识。 而李启,也说了一些《祝》书上微不足道的小知识,比如某个地方产某个虫子,什么颜色的草有什么作用之类的。 但就是这些《祝》书里面和杂草一样多的东西,却让包顿大呼厉害,夸赞李启见多识广。 这一顿酒,勉强算是宾主尽欢吧。 “唉,李兄弟,你和这些纤夫帮又是什么关系?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害的老哥我弄错了你的情况,险些造成一场误会。”包顿问道。 “啊,我出身这里,只是,出门闯荡过,有幸拜入现在的师门,所以衣锦还乡而已。”李启笑笑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那真是恭喜李兄弟鱼跃龙门啊!今后咱们可得互相照应啊。”包顿笑嘻嘻的给李启倒酒。 李启干杯,双方哈哈大笑。 酒过三巡,包顿告辞离开。 李启则开始第二顿。 什么第二顿? 当然是排波帮的弟兄们买完东西回来了,正在料理。 他们也看见了李启吃饭,在六叔眼神示意下,没有打扰。 而李启,在和这边吃饭的时候,和六叔坐在一桌。 然后,他看向六叔。 “六叔,今晚我从来没回来过,李启还在外边儿亡命天涯呢。”他低声对六叔说道。 六叔知道利害,所以也不言语,只是默默点头。 但他不放心其他人,自己只是匆匆吃了几口平时吃不到的炒肉,然后自己揣着手,赶紧出门了。 估计是去散播消息,通知其他弟兄了。 至于李启这边,他一副无事发生的样子,吃饭,喝酒,和排波帮的兄弟打屁聊天。 吃完之后,大家酒足饭饱。 纤夫们还想多玩会,多听听李启吹牛,说说外面的事情。 但李启把脸色一板:“以后不用干活了啊?你们指望我养你们一辈子不成?” 纤夫们这才讷讷挠头,悻悻的回去睡觉了。 他们平时也差不多这个时候睡,因为晚上没有灯,再加上一天非常劳累,早点睡觉明天才有力气。 等到他们都睡觉之后,李启坐在晒干鱼的架子旁边。 一会之后,六叔回来了,他对李启点了点头,然后寒暄了几句,就回去躺下了。 李启见状,站起身,伸了个懒腰,也进了以前自己那个房子。 这里已经有人住了。 毕竟,纤夫们没那么多房子,不可能长时间闲置着不用。 里面那个人听见有人推门进来,赶紧翻身起来,然后看见了李启。 “李哥?”他揉了揉眼睛,有些疑惑:“你今晚睡这儿吗?那我给你让位置。” 说着,他就想爬起来。 “不用,你睡,我就进来看看。”李启让他躺下,然后从这个屋子里,拔刀,从后面悄然切开一个洞,钻了出去。 外面,是一条澧水支流。 李启悄无声息的潜入其中,然后把军刀放在这个洞口,接着通过支流,默默潜水到了澧水之中。 喝了顿酒,他就相信包顿了? 开玩笑。 在酒席上,李启看见包顿不经意间瞟了自己的刀起码五次,言谈之间也多有试探,还有展现自己实力的意思。 不过,对方或许是忌惮自己的师门或者实力,所以暂时没有动手,毕竟这里是澧州城内,闹大了不好。 下面的帮派自相残杀,动静很小,官差懒得管。 可如果两个九品的人正面厮杀,那动静可就大了去了,说不定就有捕头出面了。 不过,不管对方贼心死没死,李启总归是不放心的。 他自己还好说,可排波帮的兄弟可挪不了窝,得罪不起博山派。 那就只好……先下手为强了。 李启悄然潜伏,游到了澧水另一边的画舫下面。 这里,是包顿和那些博山派弟子住的地方。 扒到船底。 屏息宁神。 耳朵贴着船底,仔细聆听上头在说什么。 听了足足半个时辰。 李启确定了。 起码,这些弟子都不知道情况,他们多半都是在做自己的事情。 至于包顿……那是半点声音都没有。 这让李启很不放心。 第八十八章 阴招 包顿在自己房间里,抚摸着那只金毛老鼠。 “金气进了房间之后就没动了,是睡了?”包顿感受着气息,内心想到。 会不会是把武器放在房间里,然后自己跑了? 不太可能。 对方是武者,对武者来说,兵器就是第二条生命。 所以包顿在看见此人之后,没有贸然提出想要那口刀的要求。 毕竟,对武者来说,兵器真的非常重要,这样一提,就和要人把老婆送给自己一样,是非常冒犯的。 但包顿也不想放弃那口刀。 “这么纯粹的金气,上面还有附着的有煞气,实在是大补之物啊。”他摸着老鼠毛,垂涎无比。 他修行的法门,是驯养这只金毛老鼠。 要先修行武道法门,练出属于自己的内气,然后将金气和自己的内气混合炼化,喂给这只老鼠。 这只寻金鼠越强,他就越强,一直到寻金鼠脱胎换骨,他便可以获得一只天生异种的身外化身,进入七品,还能在保持人身的情况,成为一只金行灵兽。 端的是奇妙无比。 所以,他才会加入博山派,一边修行武道,一边到处寻找足够的金气,来喂养这只寻金鼠。 普通的金属之中,含有的金气太少,哪怕是黄金,也并不太多。 至少都得是百炼精钢,或者干脆就是有品级的法宝神兵,或者金行的天材地宝,才有用。 所以,他必然不可能放过那口九品长刀。 “如果这个年轻人就这么睡了,那倒是好事,等到子时,我便潜过去,将其杀了。” “如果他没睡,那就速战速决,寻金鼠克制金行兵器,偷袭之下,他决计不是我的对手。” “如果他选择弃刀而来……那就更好了,没有兵器的武者,那还不是随便揉捏?” 包顿盘算着之后的情况,觉得情况应该是稳了。 再说,对方也很年轻,未必想的有那么深,直接睡了也很正常。 这个年轻人,出身纤夫帮,出门运气好撞见了一个师门,不一定能考虑那么多东西,和他这种老江湖比不了。 至于他的武道修为是假的? 不可能是假的。 对方气息悠长,血气充沛,整个人明显脏腑都被精炼过,而且精炼的手法非常精妙,一点后遗症和杂质都没有,九品绝对做不到。 他擅长观察金气,肺主金,所以可以看见肺气,这个年轻人的肺气悠长而锐利,可见其精炼手法简直是神乎其技,绝不可能是他自己精炼的,肯定是师门长辈出手帮忙的。 他一定是武道九品。 只要是武道,就被他克制的死死的,因为武道不可能不用兵器。 所谓的练拳,练腿,其实全都是为了习练兵器做前置而已,武道功法,一定会使用兵器。 他见识过很多武道门派,有的号称拳法,但实际上脱枪才是拳,拳法即枪法,没了枪,实力能折损一半。 所以他很有底气。 九品武道修士,就是被他吃的死死的。 只等确认情况之后下手了。 这么想着,他一边警惕着四周的所有金气,一边监控着那口长刀的金气。 只是,突然,他感觉有些不对劲。 “嗯?楼下有动静?怎么了?” 画舫的楼底下,感觉一堆金气乱窜,是弟子们喝醉了在角斗戏弄,互相比武切磋? “现在是比武的时候吗?真是……”他摇了摇头,准备下楼去呵斥一下这些弟子。 包顿并不怀疑是那个九品武者过来了。 武道的能力他很清楚,如果对方真的空手前来,和底下那些弟子打起来,虽然弟子们打不过,但动静肯定很大,不会像现在这样,只是和切磋一样,甚至都没发出什么声音。 这是他从感应金气上得来的结果。 推开门,走出走廊,一个人都没有。 很正常,博山派的功法要求禁欲,不是说终生禁欲,而是练功期间须得保持不泄身,否则白练,而一年大概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处于练功的时间段,只有冬日可以休息。 现在是春天,怕弟子们年轻火旺,憋不住,已经把画舫的人都赶走了,包场了这里,只留了厨房有人。 来到二楼,开门进去。 进去的刹那之间,他如同炸毛的刺猬一样!金气丛生,四周的地板瞬间直接破碎,被切成一片一片的! 他毫不犹豫捏住寻金鼠,激发出所有内气和金气,化作无形利刃,席卷四方! 方圆三丈内,所有事物尽数粉碎! 因为,他看见了,整个二层,摆着几十具尸体。 没有流血…… 不对,应该是没有外伤,因为这些人,全都是七窍流血而亡。 是神魂受损?还是别的什么? 能伤到神魂的是什么道统?是诅咒?还是道门的摄魂之术?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麻烦大了! 爆发出这一阵金气,他可以保证,九品以内,绝对没有人能近他的身。 四周围绕的金气就像是不断飞舞在身边的剃刀,虽然威力没有最初爆发出来的那样高,但却一直存在,威力不容小觑。 他对付武道的底气,不仅在于他可以克制金气,还有武道中人大多都得贴身近战,一旦进入他身边三丈之内,保管叫他头破血流,肉碎骨断! 但是此刻,这三丈金气领域却丝毫不能让他心安。 地面被切碎,他从画舫二楼掉到一楼,金气领域剐蹭着地板,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不停的有木板被切碎,四周的器具被划裂,布匹被斩开,一切靠近的东西都无所遁形。 在哪儿?在哪儿? 那个能伤到神魂的东西!在哪儿?! 在什么地方? 是谁?那个姓李的九品武者?他不是武者?不可能! 他分明就是九品武者,绝对半点无错! 心中提起一万分警惕,他掌心握住相当于自己一半修为的寻金鼠,全心寻找一切可能的敌人。 金气……对,就是金气! 那个姓李的,肺脏精炼程度异常吓人,他的呼吸之中必然掺杂精纯的肺气,肺属金,他也能勉强感知! 对,就找这个。 所有的注意力都用来寻找呼吸的肺气。 找到了! 他感知到了一股轻微的肺气,于是看向那边。 在那边,一颗淋着血的人头被丢到空中,双目凸出,眼珠都鼓出来了一半。 与此同时,身后,一条长鞭破空而来。 第八十九章 事了 祝人以战斗力为著称。 为什么呢?因为天神地祇人鬼皆庇佑于他,四方群神护佑,各地鬼灵随行,能够借力天地山水或者先灵们。 而李启,现在有什么神祇庇佑吗? 当然有。 不谈虚无缥缈的四时天神,也不谈指望不上的五祀神。 他现在身上,唯一能靠得住的人鬼,就是李翁,那个李启调解过后,愿意谅解王家的八品死人。 他也没有食言,走之前,给了李启属于鬼神的赐福,也就是三缕鬼气。 这鬼气有什么作用呢? 迷魂! 鬼气,能令人沈滞。得死人之气,投之,中者魂气飞越,不得附体! 神魂不得附体,结果就是失魂落魄,暂时丧失反应能力,如果没有足够坚定的意志和毅力,绝技无法抵挡! 李启就是用这招,偷袭,灭掉了在场所有博山派弟子,而且半点没有动静。 现在,也是这样! 靠一颗死人头吸引注意力,然后背后偷袭! 偷袭这一下,并非是为了建功,而是第二次吸引注意力。 他不相信包顿意识不到自己的攻击。 很显然,李启的猜测是对的。 包顿察觉到了身后的偷袭,金气瞬间加强,整个人四周浮现了一片金属色泽的气流,恍若绞肉机一样,将柳枝搅的嘎吱嘎吱的。 然而柳枝却极为坚韧,虽然被不断绞杀,上面的力道也被卸掉,造成不了杀伤,但金气却根本无法伤到柳枝本体。 这东西,才是李启行走江湖最大的依仗。 看似只是普通的柳枝,但却有一位真正的大祝灌注神气,又有李启注入五祀神神气温养,虽然对肉身没什么太大作用,但却对神魂威力颇大! 柳枝被挡住,李启的目的也达到了。 包顿把精力都放在抵挡柳枝上。 挡住之后,他心中一喜。 不过,他马上反应过来,然后大声喊出:“你用的不是刀!?你是使鞭法的?!” 可惜,李启没理他,在他花费精力抵挡柳枝的时候,李启已经投掷出了鬼气。 连续被两次分散注意力,俗话说事不过三,这一次,他终究是没能反应过来。 八品的鬼气,直接涌入他的体内! 神魂不稳,魂气无所依靠,此乃形坠魂游,往而非尽,如鸟出巢,如蛇出***身空虚无比,便会难以做出反应! 李启见状,果断上去又是一鞭子。 别忘了,他这柳枝,专打神魂! 一鞭下去,直接将神魂抽散一半! 就和当初打那个九品兵家军官一样,他是主动将神魂分裂,放置到长刀中,所以被李启一鞭子抽的当场昏死过去。 现在也是如此,包顿魂不附体,魂气外溢,被一鞭子抽中,当场七窍流血,痛苦的缩成一团,像是被放在电椅上加到了十万伏特一样。 这样一来,他身边围绕的金气领域也随之消散。 李启毫不犹豫,啪啪又是两鞭子,将他外溢的神魂全部抽散,同时运起蛮力,早已启动的牛力术也随之喷出一口白烟,直接冲了过去,一脚踩在包顿脖子上。 喀拉一声,直接把脖子踩扁了,眼见是活不了了。 但李启这种人,不动手之前会再三考虑动不动手,甚至会显得有些优柔寡断,但一旦下定决心出手,那必然不留后患! 他又是一脚,但对方颅骨太硬,居然把他脚给崴了。 “好硬……”李启换了一把这些博山派自己的剑,使劲儿砍头。 但他砍头的时候,却发现剑都砍卷刃了,但也砍不动脊椎。 剖开皮肉一看,却发现包顿这厮,看似肥胖,却骨若金刚,金气渗透到骨骸里,坚韧非常,摸着甚至割手。 李启心中凛然,知道了包顿的实力。 如果真要和他硬碰硬,那自己估摸着能被他用双手打烂,这厮的肉身,加上这可怖的金气领域,李启这样的,他估计能一个打三个以上,李启甚至都很难伤到他,反而一靠近就会被金气领域搅成饺子馅。 可惜了,李启并不是近战战士,他是祝人,是施法者。 众所周知,战士是会被施法者吊起来打的。 被鬼气逼出神魂,魂不附体,再加上柳枝鞭打神魂,一套连招下来,钢筋铁骨毫无用处,神魂被抽散了,不过一具任人宰割的躯壳而已。 李启看着砍不掉他的头,转而再换了一把剑,刺破了他的心脏,把五脏六腑搅得稀烂,确认断了气,这才停手。 没办法,有牛鬼蛇神的世界,不得不防。 指不定没处理完首尾,人就诈尸了呢? 五脏内有五常之气,夫人之所以聪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气也,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所用藏智者已败矣。 人之所以聪明智慧,是由于含有五常之气,人死了五脏就会腐朽,五脏腐朽了那么五常之气就没有寄托之处,这时候,鬼魂就会丧失神智。 所谓戮其尸,就是起到了这个作用,毁坏了身体,鬼魂就会难以保持。 再加上,他的神魂也被柳枝抽碎,这下连投胎都别想了,直接化为天地的一份子吧。 做完这些,李启清理了一下现场,他没有受伤,所以只是把脚印,手印之类的痕迹抹除,然后,收拾了一下战利品,接着一把火点燃画舫。 随后,他马上跃入澧水之中,潜伏到水底,一路顺着水流出城。 全程没有任何动静。 只能看见后面的画舫燃起大火,火光重重,各种“走水啦!”“救火啊!”之类的呼声不绝。 但李启不管,他在几十米深的水下快速游动,回到排波帮,拿走自己的长刀和背篓,然后捡了块石头,砸碎了张菜头的脑袋,抽散了神魂。 接着再度下水,没过一会就顺着河流游出了城。 六叔做事稳重,不用担心,该交待的也交待了,鲤流意的修行办法也给出去了,还给了他们六金,排波帮的事情已了。 一路游了很远,他才上岸,走到林子之中,长啸一声。 没过几分钟,老马呼啸而至,背后还背着沈水碧。 “啊,你回来了?咱们要走了吗?”沈水碧问道。 “走!这次不停了!”李启大手一挥,翻身上马! (第一卷,初入江湖,完。) (从第二卷开始,世界观会徐徐展开。) 第九十章 白蛇州 大鹿国,白蛇州,蛇尾县。 白蛇州位于澧州旁边,和澧州得名于澧水类似,白蛇州的名字得名于白蛇山。 那是一座绵延数千里的高大山脉,因为其过于高耸,所以山巅积雪,宛若一条白蛇铺在大地之上蜿蜒前行,故命名为白蛇山。 整个白蛇州,被白蛇山一分为二, 距离澧州的事情,已经过去整整十五天了。 十五天,老马日夜兼程,一路狂奔,算是跑出了澧州,也不用担忧官差的人追上来了。 只是……跨州啊。 李启还是头一次进行跨州的远游,哪怕是在原本的世界里,他也没跑过这么远。 万里之遥啊。 换算一下,大概是从BJ一路跑到了新德里。 李启忍不住感慨这天下之大。 地球真他妈的……也就只有一个大鹿国那么大了。 结果大鹿国,只不过是一个穷乡僻壤的小地方,据说整个大鹿国只不过唐国一个县城大小,而对于巫神山来说,大鹿国这样的小国家,有上千个。 真是难以想象的大小。 根据沈水碧的说法,他们距离罗浮娘娘的距离,已经走了一半左右了,看起来马上就要到了。 正因为如此,沈水碧最近都很高兴,每年都迫不及待的远眺西方。 只是,老马撑不住了。 连续奔袭十五天,光吃一些甜菜,燕麦和青草,肯定是不够的,老马的膘在这十五天的日夜兼程里掉的飞快,眼见就瘦了一大圈。 不知道的,还以为李启给他准备了二十匹母马呢。 所以,此时的李启,准备在蛇尾县停留一下,既补充物资,又能给老马休息一下,让他补充营养,养点膘,顺便赚点钱补充一下消耗的金钱。 怎么挣钱呢? 不知道,去了蛇尾县再看吧。 蛇尾县,顾名思义,恰好是白蛇山的蛇尾处,也就是白蛇山的最边缘,毗邻澧州,白蛇山上的无穷白雪在此处融化,顺着山坡滚滚而来,然后变成山川水道,恰好汇为一体,成为了澧水的源头。 “李启,我们真的非得在这里停吗……”沈水碧脸色沮丧,苦兮兮的,她恨不得立马飞到娘娘身边,对于李启起码要停下来修整七八天的计划感到非常痛苦。 “沈姑娘……这也没办法啊,你看老马这个样子,还跑得动吗?”李启拍了拍老马的肚皮,却不是以前啪啪啪的响声,而是而是敲到了骨头上,闷闷的。 老马打了个响鼻,眼窝深陷,回过头,苦巴巴的看着沈水碧。 这下沈水碧也说不出话了。 连续十五天日夜兼程,龙驹也受不了啊,这起码瘦了两百斤,这谁顶得住啊。 “好吧……”沈水碧低头,不得已答应了下来。 既然全部都已经定下,那李启也就骑着老马,入城去了。 这次,因为已经到了白蛇州,而且主要是要给老马养膘,所以他是直接骑着马去的。 反正澧州和这里相隔万里,在澧州犯的事儿,和这里可没关系了。 只是,李启虽然已经做好了准备,但他还没进城,就被自己给震撼到了。 腰间仗刀,骑着龙驹,身后挂着一个东瞅瞅西看看的无尘美人,虽然穿着不是很华贵,只是一件中人之家的布衣,却也自有一股气度。 其实有个屁气度,全靠龙驹和沈水碧撑起来的罢了。 随便放个人在这上面,都能有气度。 唯一的好处就是干净,干净的一点不像在野外十几天的人。 很正常,李启每日练功都需要寻找水源,一天在水里泡三个时辰,想脏都难。 同时,他在野外也舍不得穿好衣服,都是穿粗布衣服,此刻进城之前才把好衣服翻出来穿,乍一看还是新的,挺像那么回事儿。 总而言之,这一行人,挺唬人的。 就是老马背后挂了个大背篓,看着很捞比,但也没办法。 这也没个空间戒指芥子袋什么的,没有背篓,没地方装行李啊! 不过,大概也就这么回事儿,虽然有个碍眼的背篓,可这骑龙驹,佩长刀,美人相随的情景,在一个县城里,就是那么鹤立鸡群。 以至于李启走到城门口,都没人敢拦。 还是李启主动下马,交钱买传验,那些守城的士卒这才点头哈腰的给李启办。 李启感受着这种差别待遇,不禁有些感叹。 就很奇怪,明明他们讨好李启半点好处也没有,公事公办即可,但却非得点头哈腰。 而平素里,就好像李启以前在澧州的时候,穿粗布衣服,皮肤黢黑,明明刁难李启也没有任何好处,他们却偏偏喜欢找点事情。 这人呐,就是这样,很难说清的。 总而言之,事情好办就好说,李启身上还有十来金,所以没必要住太差的客栈,一来就找了一家有马厩的,先付了一千钱,让给老马上最好的食料,豆子,甜菜,燕麦,甚至是山货,水果,都给安排上。 辛苦这老兄弟了,还是得给他养养膘,吃点好的。 店家见李启出手阔绰,马匹更是高大威猛,态度也好的不得了,安排了马夫照顾,给老马洗刷了一遍身体。 李启呢,看着阔气,但心都在滴血。 养马这件事,真是费钱。 老马这种龙驹,据说价值千金,正儿八经的千金,按照现代豪车来算,起码也得是布加迪威龙起步,保养费每年得有个十来万以上吧? 不过,只要不展现云气的能力,他就只是普通灵马而非龙驹,只是高大些而已,不至于被盯上。 换算一下,老马跟着自己真是吃苦了,只能吃些凡间俗物,本来他应该吃天材地宝的。 好在李启每次找水源地的时候,他都能混点精纯水气吃吃,用来弥补自己云气的消耗,不至于太惨,只是体力消耗跟不上罢了。 毕竟,山根之处的水能够升云,而云气本身就是山根水气上蒸而成,所以不会让他衰弱到踏云而行都做不到。 按照沈水碧的说法,《说文》有曰:“云,山川气也,从于雨。” 安顿好了老马,李启则带着沈水碧上楼开房去了。 (天地风霜尽,乾坤气象和,历添新岁月,春满旧山河!) (祝大家新年快乐,庆新年新事,喜新春新岁!) 第九十一章 养膘 别问,开了两间房。 这一手操作下来,连客栈的小二都惊愕了。 自己连双人的天字号房都准备好了,结果这位爷开了两个房间。 怎么回事,真君子? 还是不能人道啊? 但李启才不管小二诧异的眼神,他付了房款,告诉沈水碧自己要出门转一圈,让沈水碧自己自由活动,但是别到处乱跑。 兔子点头和小鸡啄米一样,看起来很听话。 李启安下心来,自己收拾好东西,把刀仔细用粗布重新包了一遍,看起来就像是一根棍子,然后带着出了门。 出门做什么呢?当然是去找找挣钱的机会,总不能坐吃山空。 老马养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起码也得好好休整半个月才行,还好他不用打马蹄铁,不然耗费更多。 不过也没必要,龙驹踏云而行,本就没有那么多磨损,而且也不会和普通灵马一样蹄子会不停生长,导致生病。 龙驹的蹄子一直是固定的,少了会长,多了就停,非常方便。 说是都是马,但实际上好像根本不是一个物种。 想想也是,一个是马,一个是半龙啊。 李启脑子里转悠着这些胡思乱想,走在蛇尾县的街道里,环顾四周,观察着整个蛇尾县的情况,时不时和人交谈,打听一些众所周知,但他不知道的消息。 这里的空气相当清新,而且非常湿润。 人类的聚集地必然都是靠着水的,蛇尾县就有一条清河穿过,这条河是白蛇山上的雪水融化而来。 正如同澧州整个州都靠着澧水吃饭一样,白蛇州,整个州都靠着白蛇山吃饭,毕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嘛。 山上的雪水融化,于是就有了无数的河流蜿蜒而下,形成密布的水网,供给自然万物,白蛇山本身的存在也是一个宝藏。 不比贫瘠的澧州山林,白蛇山的存在,上面出产无数天材地宝,更有矿脉延伸,所以白蛇州也是相当富裕的。 而且,这富裕,建立在大量的冒险者身上。 不管是探寻矿脉,采摘天材地宝,还是别的什么,总而言之,都得出城,去野外,然后城里就有商队等着,你取多少出来,他们就买多少。 买了之后,就会乘船,顺着河流前往澧水,然后从澧水运到其他地方。 白蛇山和澧水,完美的构成了生态链,支撑起了大鹿国两州亿万居民的衣食住行。 只是,和澧州靠着澧水,能够在城里收税农耕就能挣钱不同,在白蛇州,得出城去,才能挣钱。 澧州有澧水,只要在城外种粮食,然后大家聚集在澧水旁边,自然就有大把的物资,税金,活路送上门来,水是对人类最温柔的,只要静静待在身边,就有物资顺着水流下来。 但山却不一样,山是富饶的,但也是严厉的,他不会和流水一样把物资送下来,你需要自己准备好装备,冒着生命危险,去山中自己采摘。 正因为如此,此地尚武之风浓烈,许多人家都有刀剑甲胄,时而就聚成一伙,进山挣钱去了。 白蛇山,就好像一座取之不尽的宝藏,没钱了,就进去采买。 那废话,绵延好几千里的山脉,占地面积怕是有几百万平方公里了,根本就是地球一个大洲的面积,取的尽就出鬼了。 蛇尾县人口不多,只有几十万人,但李启光是在这里行走围观,就能感受到整个白蛇州的风气。 没有澧州那么多帮派,却多了更多的“采山队”和“武馆”。 这些,才是蛇尾县最多的组织。 街道上就能时常看见有人演武,不少地方都摆着擂台,大家以切磋斗技为乐,赢家能获得满堂喝彩,输家也不气馁,下去换下一个。 看起来,应该是大家互相玩的游戏一样,输赢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相互精进。 李启能看出来,这些人的实力大部分都比澧州城的帮派们要强不少,其中不少人身上都有煞气和伤疤,估计是常年在山中闯荡厮杀,不管是兽还是人都杀了不少。 也因为这点,白蛇州附近,森林开发程度相当高。 李启发现,在白蛇州,自己恐怕很难和在澧州一样,策马在野外奔袭好多年连个鬼影子都碰不见。 在这里驾乘老马狂奔,恐怕每过一点时间就能撞见一支采山队,看见自己的尾气。 “在这儿……不适合太招摇啊,不然容易暴露龙驹身份。”李启摇了摇头,估算着白蛇山的形式,看看自己应该怎么做。 一匹高大的灵马,和一匹龙驹,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除非有人和沈水碧一样精通相马,不然单纯的行走是不容易暴露的,可如果老马起飞开跑,那稍有这方面知识的人,都能一眼认出来这是一匹价值千金的龙驹,是普通龙马价格百倍以上。 “不过挣钱挺方便的,这里盛行武风,不少采山队也在招揽人,不过那些都是普通采山队,强者也没有入品,报酬太低了,浪费时间。”李启走在街上,分析着该怎么挣点路费回来给老马加餐。 自己初来乍到,不应该暴露祝人的能力,不过用武道九品来挣钱,应该也不至于挣不到。 毕竟,在街上转悠了一中午,却一个九品都没看见,那些巡山队,最强的人,也就是一个大胡子壮汉。 他也就是刚刚把皮膜筋骨打熬好了,才刚刚接触到淬炼内脏的阶段呢,而且看年龄也四五十岁了,气血已经枯败,这辈子怕是九品无望了。 入品,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如此艰难,艰难到为之付出一生都难以企及。 其实不止入品,光是想要接触到能够入品的功法这一件事,就已经筛掉了九成九的人。 这让李启不禁再度感慨自己的幸运。 所以,更应该把握住才对。 李启继续在街上走,听着一群人吆喝。 但这个时候,却有人匆忙走上前来,主动对李启搭话道:“这位壮士!请留步!” 李启闻言,扭头一看。 却看见一个身穿丝绸的商贾,不知道为何叫住了自己。 第九十二章 聘用 李启拱手,很有礼貌:“请问?” 他现在是普通人打扮,穿着棉布点缀绸缎的衣服,手里拿着粗布包着的长刀,乍一看就只是个拄着布包棍子的普通路人而已,看不出有什么功底在身。 不过,总有识货的。 那商人忙不迭的走上来:“我看壮士在这附近游荡颇久,像是在寻找差事,恰好在下的商队正缺一位镇得住场的高手,不知道壮士可否愿意助我一臂之力?” 他一眼就认出了李启是高手,看来眼光也不是很差,说不定自己就是修行中人,只不过没有入品而已。 “此番路程,不过四五日,我愿出一日一金。”他立马补充上酬劳。 一日一金,这个价格已经相当丰厚了,但……愿意出这个价格,说明有值得上这个价格的任务和危险。 别人不可能白给钱。 所以,李启没有贸然接下,而是询问道:“不知阁下想要前往何处?万一不顺路的话,在下恐难从命。” 商贾也是人精,自然听得出言外之意,所以看了看四周,发现人流量颇大,于是没有多说,而是邀请李启:“此处人多,不宜言语,壮士不若来我商队中详谈?” “也好,请。”李启伸手,让对方带路。 商贾立刻前行带路。 商队并没有太远,走了不到一分钟,就来到一家商用客栈之中。 这种客栈都是租给商贾的,里面有院子,畜厩,库房,可以堆放货物,停放车辆,还有给牛儿歇息的地方。 当然是没有马车的,灵马太贵,也不适合拉车,多是用牛车,毕竟老牛力大沉稳,拉的货也多,走的慢不关事,只要走的稳就好。 李启来到这里,发现这个商队人数不少,足足五六十人,有男有女,带着二十多辆牛车,每辆都满载着白蛇山的山货。 不过也正常,对很多小商队来说,一趟下来,利润估计也就两三金,也只有这种级别的大商队,才能拿出一日一金这种价码。 所有人都对这位商贾和李启打招呼,李启也点头致意。 而商贾则引着李启,来到客房内,关上门窗,接着对李启说道:“如果小老儿没看错的话,壮士是武道九品吧?” “我还以为你会叫我先天武者呢。”李启笑笑,打趣道。 “乡下土人才用那个称呼,正式踏入修行路的,哪有不用九品制的?不用这个,连不同道统的强弱都比不出来了。”这老商贾接话,顺便给李启倒了一杯茶,还拿出了一盘果点。 李启有些惊讶的看着端出来的果子。 不是新鲜的,而是干果,而且他很熟悉。 整体干瘪,颜色碧绿,上面覆盖着一层白霜状的东西,这一盘不多,只有寥寥几十粒。 看见李启那惊讶的目光,商贾介绍道:“壮士可不要嫌少,此物出自西域,乃车臣特产,距大鹿国何止十万里之遥?在此处,少说一颗都能卖一钱,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这么一小碟,可得百余钱了。” 百余钱,都够买肉了,这几十粒干果,还不够一把的。 而李启,则是惊讶,又有些怀念的看着那些干果。 毕竟是干果,已不复收获时的饱满,但经过特殊的处理之后,糖分凝缩于干瘪的身躯中,空气中也弥漫着那股甜甜的气味。 李启忍不住拿起一粒,放在嘴里,然后说道:“我知道,此物名叫葡萄。” 葡萄干,这个世界也有啊…… “壮士果然见多识广,连这异国特产也能识得。”商贾惊讶的赞叹李启的见识。 李启则没有多得意,在怀念之余,他又感觉到一丝丝的惊惶。 这个世界……和自己原本的世界,为什么这么多相像的地方? 不谈各类神话,文字,语言,唐国之类的东西,现在连西域,葡萄之类的东西也是如此,让他不禁提心吊胆。 只是,提心吊胆也没用,他根本就没资格去提心吊胆,这些事情对一个小小九品而言,就好像宇宙之大一样,没有意义。 他很快按下这些杂念,对着商贾笑道:“多读了些书而已,阁下不如说说我们的目的地,看看是否顺路?” “好,那就不瞒壮士,我们商队,这次是想去澧水源头的渡口,在那里上船,然后将货物从澧水运到松国。”商贾说出了他们的行动路线。 “那……是需要我送你们到渡口?”李启问道。 “正是。”商贾回答道。 “蛇尾县到渡口,一片大路坦途,沿途同行者众多,而且不过两三日路途,怎么会需要我来护卫?”李启立刻察觉到不对劲。 “咳咳,不瞒壮士,我们商队,恐怕走不了大路……只能从山间小路穿行,所以我才说,可能需要四五日时间。”商贾干咳一声,对李启解释道。 “怎么回事?”李启皱眉,将声音压得低沉,然后再问。 “小老儿一时不慎,触了这蛇尾县县丞的霉头,被他盯着针对,所以这大路走下去,光是商税就能抽的小老儿扒掉一层皮,走小路,实属无奈啊……”商贾拱手苦笑,满脸无奈。 这倒是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不然商贾本就求稳,何必绕道走小路,平白多出一些风险。 然后,这商贾又说道:“不过不必担心,我家商行这次是大单子,所有本就有另一位九品武道修士在护卫,只是,光有她,我还有些不放心,所以正好有缘分,又撞见了壮士,这下有两位入了品级的大高手在,这趟路就算是十拿九稳了。” “原来还有一人,那确实是比较安全,那我就接下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李启问道。 “事不宜迟,毕竟在蛇尾县……还是人家的地盘,所以我们希望今天下午就出发,壮士可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要延期,也是能等等的。”商贾闻言一喜,对李启说道。 “我也没有其他的事情,不过我有一位同伴,希望能带在身边,不知道……”李启提出要再带一个人。 “无妨,不过是多加双筷子的事情,那就这么说定了。”商贾自然允诺下来,达成了协议。 (今天眼睛水肿,暂时只有一更,明日恢复) 第九十三章 真身 事情既然已经说定,那便如此去做就好。 李启率先返回了客栈,去找沈水碧去了,他准备把沈水碧也带在身边。 他一路回到客栈里。 他在外面敲了敲门:“沈姑娘,你在忙吗?” 但是,他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 李启心中一紧,眉头一皱,毫不犹豫的直接推门进去。 然后,进去看见了一只兔子。 真的是兔子。 毛皮光滑,油光水润,两只耳朵耷拉在脸上,像是眼罩一样把脸都盖住了,整个人都趴在床上,屁股撅起来,睡的呼噜呼噜的。 李启呆住了。 老实说,他还是……头一次,看见沈水碧的真身。 有点,呃,可爱? 只是,等等……这好像不是兔子。 李启清晰的看见,在沈水碧的身上,自然而然的散发着某种光点。 他的目力现在已经很好,他有充足的大林木气,肝脏属木,他五脏中,肝脏已经淬炼到极致,而肝脏主目,五脏强盛,则五官也能强盛,所以他的目力在进入九品的时候,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所以,此刻凝神一看,却看见沈水碧身边散发的光点,和他在《祝》书志异篇中,“兽部”里记载的一模一样。 辉光婵娟,冰盘乍圆,是月精矣。 所谓玉兔金乌,二气精灵为日月,月藏玉兔日藏乌,这样的特殊光点暗藏符文,是日月之精的特征。 沈水碧……果然不是普通的兔子,她是月精玉兔啊。 这玩意儿可不是什么萌萌哒的东西,是和金乌排在同一列的灵兽,是数得上的先天异种,月之精魄的实体显化,代表了“太阴”的一部分。 太阴,乃天地阴气的汇聚,和太阳对立,是天地阴阳和谐的关键,而月精,就是太阴的碎片所化,本身就是太阴的一部分。 “真牛哇……”李启感慨了一句,不过他早就知道了沈水碧肯定不简单,此时只是头一次看见原型,所以惊讶了那么一下下而已。 说完之后,他上去,rua了几下兔子。 毛皮顺滑,手感极佳。 爽到。 Rua了一会,但沈水碧还没醒,而且还扭了扭身体,好像被撸的很舒服一样,睡的更香了。 看起来是真的很疲劳的样子。 不过,要睡等上路了再睡吧,既然今晚就要出发的话,得先喊起来收拾行李,然后退房去商队那边。 所以,他揪了揪兔子的耳朵,准备把她喊醒。 啊…… 这手感,令人欲罢不能…… 不过李启还是很有自制力的,他扯了扯耳朵,果不其然,沈水碧的耳朵突然动了起来,啪的一下把他的手打开,然后两只小爪子开始揉眼睛。 “唔……娘娘,怎么了?”她低声喃喃着,睡眼惺忪的说道。 “娘娘不在,醒一醒,沈姑娘,我们要出发了。”李启把兔子状态的她从床上抱起来,放到了桌子上。 沈水碧似乎还有些懵,没能完全从睡梦里清醒过来,整只兔呆愣愣的趴在原地,好像是在醒神。 李启在旁边等了一会。 因为他可以很清楚的看见,沈水碧身上有个“正在苏醒”的进度条。 这东西不能显示很深层的东西,只能看看这个人当前进行的动作,所以大部分情况下也就只能看看,不过偶尔还是可以发挥奇效的。 就算是当前这个动作,也不完整,比如一个人正在和自己谈话,那么,自己看见的只会是“交流”这种动作,除此之外啥都没有。 这不废话吗,李启当然知道这人在交流啊。 但唯一好的一点,那就是让李启感知能力得到了一个小小的外挂,只要他不是完全察觉不到,那么就会有进度条弹出来,比如抓到沈水碧的那一次,他能察觉到一丁点,就算自己没有意识到,那也会有进度条弹出来。 但也很鸡肋。 因为如果他真的完全看不见,听不见,感觉不到,那说白了还是没办法。 比如最直观的一个例子,对“鬼”,如果他不开启望气的视角,那么他就完全看不见进度条,但开启了望气视角,能够看到鬼的气,那么鬼的行动进度条就会冒出来。 不过,总体来说还是有用的,除了经常遮挡视线之外。 只是,还是不知道这个是从何而来。 外道之物的效果吗……? 不好说,自己还太嫩了,根本无法辨别这是什么东西。 想着这些的时候,进度条也差不多蓄满了。 沈水碧果然在蓄满之后恢复了意识,突然一下撑了起来,警惕的看向李启。 然后,她发出了凄惨无比的尖叫! “怎……怎么了?!”这声音吓得李启一哆嗦,连忙问道! “你!李启你在做什么啊!登徒子!还不快给我出去!”沈水碧又羞又臊,惊惶和害羞的语气夹杂着,往李启身上砸杯子。 李启不知所以,不过既然都被砸了,他也就举手投降,接着迅速后退,打开房门,又关上。 然后,听见里面悉悉索索,像是在穿衣服的声音。 过了一会,沈水碧才闷声闷气的说道:“进来吧……” 李启这才又推门进去,一脸不知所谓,不过沈水碧已经恢复了平时的样子,表情又羞又恼,看起来相当生气。 沈水碧却咬着嘴唇,满脸都是恼怒,过了一会,才开口说道:“李启,你怎么能……!” 说道“怎么能”的时候,似乎是觉得那是什么不雅的词汇,又憋了回去,看着气鼓鼓的。 “沈姑娘……虽然在你睡着的时候进来,是我的不对,但我实在是没搞清楚,到底是怎么了?” “怎么了?你还好意思问!古人云非礼勿视,你怎么能随便看的!”沈水碧语气都快被气哭了。 李启更莫名其妙了。 “啊……沈姑娘,可是,我看什么了?”他挠头。 “我可是没穿衣服的!”沈水碧心一横,干脆把话挑明了。 李启愕然。 “可是……你不是,有毛吗?” 再说了,你那不是兔子形状的吗?李启在心中吐槽。 沈水碧直接气哭了,直接抄起桌上的茶杯丢了过去:“你身上不也有毛!你就能随便看了吗!” 李启像个小丑一样,又被砸的连滚带爬冲出了房间,忙不迭的把门关上。 唉……造了什么孽啊…… 第九十四章 冲突 总而言之,沈水碧还知道正事重要的,没有哭哭啼啼的不愿意走。 只是,兔子这次生气的时间格外的长。 李启也没办法,他也道歉了,但问题是……这怎么防啊? 正常人看见一只毛茸茸的兔子,会往那方面想吗? 但沈水碧不是人。 唉,平时表现的太正常了,忘记了物种差异了。 总而言之,李启之后和店家谈了谈,说让老马休息,这几天预缴的房费就当老马的伙食费了,店家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答应了下来。 在安排好老马之后,他就带着气鼓鼓生闷气的沈水碧出发了。 不过毕竟是兔子,一路上虽然还在生气,但真正到了商队,碰见一堆人上来打招呼的时候,她的怯生本性就发作了,慌忙躲在李启身后,紧紧拉着他的衣服,用李启的身体作为阻挡视线的障碍,之前那一点点怒气也就烟消云散了。 沈水碧给李启的印象一直都是这样,非常的温和,生气也就那么一时半会的事情。 虽然这次确实是李启自己的错吧…… 但着实也不能怪他啊…… 谁能想到,撸兔子还能撸出骚扰来? 算了,以后记住吧。 带着沈水碧和一些行李,李启加入了商队。 安顿好沈水碧之后,李启立刻去拜访商队的老大,也就是之前邀请他的商贾:“之前谈事情比较急,忘了自我介绍了,在下李启,却不知道阁下怎么称呼?” “我姓敬,名别闻,是敬家商行的一个掌柜,李壮士叫小老儿姓名即可。”敬别闻说道。 “怎可,公乃长者,怎么能直呼其名?那以后我就称呼长者为敬掌柜吧。”李启说道。 接着,又寒暄一番,李启迫不及待的进入了正题。 “敬掌柜,你可知商队里的另一位九品在何处啊?之后几天要和他共事,所以我想前去拜访一下,长者可有教我?”李启礼貌的说道。 “原来李壮士是为了此事,不过,那位九品却不是招贤外聘而来,是我敬家主家武事堂的一位子弟,不过,若要并肩作战,提前接触一下也是好的。”敬掌柜点了点头,如此说道。 接着,他就给李启介绍起来:“那也是一位武道九品,是主家武事堂的一名执事,和我们这些分家不同……” 敬掌柜介绍,李启在旁边认真听着。 原来,这家商会,隶属于一个姓敬的世家。 说道自己的家族的时候,敬掌柜显得相当自豪,家族内有一位七品老祖坐镇,有多位八品堂主,更有几十位九品执事,家族人员分工明确,根据不同的业务有不同的功法,形成了一个在松国中一个不小的势力,在松国里也算是大家族,有世袭伯爵爵位,号‘敬南伯’。 李启心中惊叹,除了虚无缥缈的巫神山和唐国之外,他还是头一次和这么大的势力打交道。 确实是大势力啊,松国的商行,生意都做到大鹿国白蛇州来了。 不过,强龙难压地头蛇,得罪了蛇尾县县丞,还是得加速跑路啊。 介绍完了家世,他就开始介绍那位“武事堂执事”了。 武事堂,顾名思义,是在敬家内负责武力方面的事宜,修行的是武道功法,这位执事叫做敬燕,是一位女子,母亲早亡,父亲严厉,导致其性格孤僻,除了练武之外,几乎没有别的爱好。 所以敬掌柜提议,若想打好关系,方便之后合作,不如以切磋的名义前去,千万不要带礼物上门,如此才不会被赶出来。 李启仔细听完这些,告辞离去,并且承诺自己一定会对工作尽心尽力。 敬掌柜对李启拱手,送他离开。 李启也回礼,然后朝着敬掌柜所说的位置走过去。 只是,走到一半,他就听见了沈水碧的声音。 “你想干什么!?”不远处,沈水碧发出慌张的声音,听起来就在不远处。 李启立马放下所有之前自己打算好的计划,毫不犹豫将长刀上的粗布扯下,一步踏出,内气涌动!两个眨眼之间,如虎豹腾跃,兔起鹘落,两三下就越过商队众人,甚至翻过了一道围墙,刹那间冲出好几十米,瞬息回到了沈水碧所在的地方。 虽然他的反应已经很快了,但对方却早已察觉到了这点。 当! 金铁交鸣之声传来,一口长剑直接挡在了李启刀前,交击之处飞溅出无数火星。 李启明显感觉到一股巧劲儿从自己长刀上传来,几乎稳不住刀柄。 他心里一紧,知道自己是遇到高手了。 这次是遭遇战,没有那么多时间等李启谋划阴人,只能刚正面了。 但是,李启知道自己并不擅长刚正面,他并不是真正的武者,九品纯粹是沈水碧帮他提起来的,他虽然已经很努力修炼了,但毕竟才入门一个多月,比起那些自小锤炼武艺的武者,他的技巧真的烂的不行。 不过,正因为李启不是真正的武者,所以他才有一些别的手段。 被对方一股巧劲将长刀震的几乎脱手的同时,李启一咬牙,激发了刀中兵气! 长刀之上顿时闪过一道冷光,白气似群鸟,如粉如尘,勃勃如烟,覆盖刀刃,李启只感觉先前被震的酸软的手腕力量倍增! 虽然没有真的倍增,但好歹是稳住了。 此时仍然之上第一次交击,时间连一次眨眼都没有过去,但李启已经想好战术,激发兵气后,他双手握刀,一记力劈华山。 鲤流意迸发,鲤鱼跃龙门,爆发出双倍的力量! 刀锋锐利,加上刹那间的势大力沉,凭借着武器优势,李启直接将对方的剑从中破开,砍成两截! 叮当一声,长剑坠地。 而李启也顺势搂住沈水碧,将她护在身后,然后才有时间看周围。 沈水碧的性格,绝对不可能主动惹事儿,也不会没有事情就说出那种话。 所以哪怕是这单生意不做,他也不可能让兔子受委屈,因此一改彬彬有礼的样子,毫不犹豫的直接出手了。 四周,很多商队的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李启。 好家伙,百炼精钢锻造的长剑,一刀给劈断了?! 第九十五章 小术 不过,那口长剑的主人却不那么高兴了。 那是一个穿着武者劲装的女人,身材高挑,筋肉扎实,脸貌并不怎么好看,加上身体比普通女人强壮太多,所以没什么女人味。 她看起来三十多岁的样子,英气勃发,虽然样貌并不美丽,却别有一番气度,一看就知道不是花瓶。 她看了一眼自己断掉的长剑,又看了看李启,眉眼里颇有些不服气,说了一句:“不过仗着兵器之利而已,你那口刀,是九品利器吧?若无兵器,这一下你已经死了。” 但李启才懒得理她,扭头看向沈水碧:“沈姑娘,没事吧?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些人会来找麻烦?” “我……我就是看她练剑,自言自语了两句而已……”沈水碧委屈巴巴的说道。 她也没说给别人听,再说了……她说的也没错啊。 听见这话,那个被李启砍断了剑的女人皱眉,抬起头:“自言自语两句?小姑娘,你既无修为在身,却对我的剑法聒噪置喙,不过给你个教训而已,不要对自己不懂的东西大放厥词。” “可是……我懂啊。”沈水碧缩头缩头,待在李启的身后,小声BB道。 “行了,这位大姐。”李启抬起头,打断了对话:“此事到此为止,我——” 李启话还没说完,却被那壮硕的女人打断:“到此为止?我练剑二十五载,靠剑道入九品,剑术已臻至入微之境,她却上来就诋毁我一生剑术,说什么小道,她必须道歉才行。” 听到这里,李启算是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位大姐估计是在练剑,被沈水碧看见了。 沈水碧是什么人?自废功体之前,道门十大洞天罗浮山的灵兽,月精玉兔,罗浮娘娘的贴心小棉袄,正统玄门功法五品! 正儿八经的神仙中人,看见九品的剑术,肯定觉得是菜鸡。 但她自言自语了两句,却被这位大姐听到了。 这位大姐练了一辈子剑,自己一生的骄傲被人说不行,仔细一看发现还是个没有修为的弱鸡,自然是想上来讨个说法,让对方道歉。 这……两边好像都没错啊,就是个误会而已。 而且,对方是九品,还是个女的,莫非这就是那位什么武事堂执事,敬燕? 想明白了这些,李启尴尬的咧了咧嘴,于是,他拱手:“那我替我家小妹给大姐赔个不是,是我们失言了,不若此事就此揭过如何?” 只是,听到李启这话说完,沈水碧低下了头,把脸贴在李启的背上,咕哝着说道:“我只是好心提醒她走错路了而已……” 这话却又让这位大姐听见了。 这女人瞪大眼睛,满脸怒气:“你还敢说!” 语罢,直接伸手朝着沈水碧抓了过来! 李启面色一沉,立刻出手阻拦。 这次双方没有用兵器,甫一接手,李启就感受到一股柔劲,看似柔弱,却如同跗骨之蛆,又好像水流一般,将他推走。 好在,李启最擅长应对水流。 每天练习三个时辰以上的鲤流意在此刻发挥了作用,他如同鲤鱼,在水中逆流滑行,小心翼翼的拨开水流,在其中顺畅游动,那股柔劲竟被他轻松化解,更是趁机观察进度条,抓住回气的空档,一把拨开了对方伸过来的手,直接让大意的女人空门大开,中线暴露! 李启再次鼓动内气,爆发鲤流意,一拳下来,拳头速度骤然提升! 鲤流意,本就是以周旋为主,然后趁敌不备,以跃龙门之势突然爆发的功法。 这一下打了这女人一个措手不及,直接命中。 只是李启知晓分寸,没有打实,而是化拳为掌,一把摁在对方脸上,将巨力化作推力,使劲儿推了这女人一把。 两万多斤巨力,又是爆发性的力道,女人虽然立刻腰马合一,下蹲扎马步,试图稳住中心,但还是被李启推了一个趔趄,连退好几步,在石制的地板上踩出好几个脚印才停下。 “好功夫,你是什么人?刀法不怎么样,拳脚功法倒还可以,时机抓的不错。”那女人吃了这个亏,有些讶异,却并未生气,反而夸赞了一句李启。 有了进度条,李启最擅长的,就是抓时机,别人只能靠感觉,他却能直观的看见对方招式进度,明白什么时候是旧力已衰,新力未生的时刻。 李启打量了一下对方,看起来,此人并非小肚鸡肠,而是确实对自己一生所习练的剑术极为看重,所以才那么生气。 “在下李启,是敬掌柜聘来护卫商队的,这位大姐,你莫非就是敬燕?”李启拱手回应道。 “我就是敬燕,不过套近乎可没有用,你家小妹出言太甚,你自己问问她是怎么说的!我七岁练剑,修行二十载终于入品,现在三十二岁,整整练剑二十五年,比她年龄都大,她哪里来的资格点评我的剑道?”敬燕还是记着沈水碧的,虽然对李启很客气,但看向沈水碧的时候,她还是很不高兴,非得要沈水碧道歉不成。 但沈水碧就是不肯道歉,兔子似乎对自己的言论也有骄傲,缩在李启身后。 看着很怂。 但她缩头缩脑的,用最怂的语气说着最伤人的话:“道什么道……剑术,不过小术尔,一把兵器而已,还敢称道?不知道天高地厚……” 这一句话,把敬燕直接点爆了,她眼神里怒火燃起,虽然手中无剑,但却依然向前一步,似乎是想要出手的样子。 李启见状,立刻护住沈水碧,然后向前一步,拱手说道:“敬大姐还请息怒,我家小妹可不像看起来这么羸弱,只是她修行的道途不善争斗罢了,她也只是好心点出你的缺陷,难道身为武者,你却连这点都无法接受吗?” “点出我的缺陷?就凭她?”敬燕昂起头,一点都不相信,但李启拦着,她却也不好出手。 “就凭她,敬大姐如若不信,我们打个赌如何?”李启眼珠一转,如此说道。 他有办法了,既可以化解这个误会,还可以顺势拉近关系。 第九十六章 术与道 敬家商行的商队驻扎地之中。 一个消息不胫而走。 “什么?那个虎婆娘和人打赌?是那个新来的少侠?” “啊?还有人敢和那个虎婆娘起争执?哦,也是入了品的大高手是吧?有好戏看咯。” “你听说了吗?好像那婆娘的剑都被砍断了,说她引以为傲的剑道不过小术尔,把那虎婆娘气的要死呢!” 但是,和李启预想中的,自己会因为惹到原本的护卫,所以被整个商队孤立的场景不一样,敬家商行里的大家,好像全是幸灾乐祸的,甚至还有跑过来给李启加油的。 他一下子就从谁都不认识的,掌柜的聘请的护卫,一下子变成了大家的英雄。 他甚至都幻听到了有人在喊:“不要输啊!拿长刀的大哥哥!” 妈的,这敬燕,平时人缘是有多差啊? 不过看她那对剑术执拗无比的态度,估摸着平时也是很倨傲的,连敬掌柜介绍的时候都如此形容她:“母亲早亡,父亲严厉,导致其性格孤僻,除了练武之外,几乎没有别的爱好。” 好在虽然孤僻,但她却并非不讲道理的人,所以,为了证明自己珍爱的剑术,她答应了李启的赌约。 什么赌约的呢?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打赌?赌什么?”敬燕收手,狐疑的看着李启。 “我已说过,我家小妹并非没有修为,只是不善争斗而已,但她修行的道途却极其擅长窥破弱点和破绽,你不若换一把剑,将你的剑术……剑道演练给我家小妹看一遍,我回去一晚,明日一试,我将其破之,如此便可验证我家小妹是否是口出狂言,敬大姐觉得如何?” “若我输了,那肯定让其给敬大姐赔礼,道歉,大姐也就大人有大量,略施小惩,就当是教育孩子,让她以后不再敢口出狂言。” “若我赢了,那便是证明我家小妹所言非虚,我也不要求赔礼,还会双手将窥破的弱点赠上,助大姐的武艺更上一层楼,你看怎样?” 李启言语条理分明,态度不卑不亢,倒是让敬燕高看了一眼。 所以,她没有拒绝,而是反问:“你是用刀,还是用拳?” “肉身哪里挡得住兵器?自然是用刀。”李启回答道。 “你的刀法,可比你的拳法差远了。”敬燕带着一丝嘲笑的意味说道。 李启无奈,笑了笑。 那没办法,他本来就不会刀法,就连鲤流意,他也是只有练法,没有打法,配套的兵器修行之法他也不知道。 不是沈水碧藏私,而是因为她也不会。 对这种在罗浮山垫桌脚的东西,她了解一下练法,已经算是很闲了,打法?需要吗? 她堂堂五品,还用得上八品功法的打法? 所以,李启用的还是排波劲的打法,靠着进度条和和鲤流意的瞬间爆发能力,硬生生靠打断对方的动作,这才能被夸上一句“拳脚功夫不错”。 刀法吗…… 这么说吧,李启用刀的时候,看见别人的进度条,他都打不断。 这把长刀对他来说,大概等于锋锐附魔之后的柴刀,关键时刻加点攻击力什么的,平时就是烧火棍子和手杖。 至于为什么一直拿在手上? 当然是为了装呗儿。 顺便误导一下别人,让别人以为他是用刀的,然后关键时刻解下柳枝抽人一鞭子,保管一发见效。 不过,无奈归无奈,李启还是拱手答道:“自然是用刀好些,我这般拙劣的刀法,如果都能破去大姐的剑道,岂不是更能证明我家小妹所言非虚?” “好!那我就给你演练一遍!让你家小妹看好了!如果你输了,我要她下跪道歉!”敬燕倨傲的说道,随后让人拿了一把普通长剑,演练起自己的剑道。 沈水碧在旁边全程听了对话,也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况且此事因她而起,自然很认真,很认真的看了一遍。 老实说,李启从来没有看见过兔子这么认真过。 当时的情况就是这么回事,赌约定下之后,也不可能因为这个让商队耽搁,所以当晚还是出发了。 李启还抽时间,最后去看了一眼老马,发现这厮吃饱睡好,慵懒舒适的一比,早上啃水果,中午吃粮食,下午补草料和豆子,晚上还有不同的夜宵。 李启还给他补了一千钱,因为他食量太大,吃的太多,预缴的钱不大够了。 算了,就是让他养膘的,这样也好。 照顾完了这件事,他就赶紧回去,和商队出发,在牛车上,开始和沈水碧交流了。 毕竟是九品高手,所以专门给李启和沈水碧腾一辆牛车。 也不能说专门,牛车上还是有些货物,但和其他人挤着住不同,他俩的牛车要宽松很多。 “明天,我一定让你把那个说大话的人打败!”沈水碧的脸上满是愤懑,挥舞着小拳头,恶狠狠的说道。 说是恶狠狠,实际上看起来还是萌萌哒,毕竟她根本没有杀意或者憎恨这种表情,倒像是小孩子受了委屈,在憋着气一样。 “好好好,我一定让她给你道歉!不过,今天你看出什么来了?”李启问道。 “全都是破绽,全都是弱点!就没有可取之处,还敢说自己是剑道……剑这种东西,也配称道?”说到这里,沈水碧更气了。 “人造的器物而已,就算使剑的人多,就敢妄称道?小术尔!”沈水碧很不高兴的说道:“道,必须有代表性的理念,有完整体系的思想,有实现自己思想目标的方法,对天地,万物,众生都有自己独有解析的理论,这才能称得上道!” “怎么能什么东西都敢说自己叫道的!真是,气死我啦!”沈水碧甚至还跳了跳,李启还是头一次看见她这么生气。 比自己撸了兔子耳朵还要恼火。 看起来,有人蔑视“道”这件事,真的很让她不满。 不过……说的也是啊。 在李启的理解里,“道”是规则,是天地运行的规律。 剑这种东西,不过是人造的武器罢了,使剑的能力,顶破天叫剑术,妄图称剑道,简直是在侮辱“道”这个字。 第九十七章 吃瘪 道,是规则。 体现在外界大天地的时候,就是自然规律,天地法则。 体现在人身小天地的时候,就是人的行为准则,人的思想活动。 这么大的概念,显然是不可能被使剑的能力给概括的。 所以作为真正的逐道者,沈水碧才那么气愤。 在她看来,用剑之法,只不过是术,而不可能称道,看见敬燕自称剑道,这比李启撸她的毛还要让她生气。 所以,必须打她脸!给她剑都薅掉!让她明白‘道’这个字的沉重! “她的剑术,过于追求细枝末节,破绽太多,足足有一千五百六十二个!”沈水碧在布上摊开,然后用炭笔在上面绘画。 李启愕然。 我超,兔子好认真! 而且他没有想到的是,沈水碧居然擅长绘画,寥寥几笔,竟然就把剑招描绘的像模像样,连着看,仿佛还有动画一样的动感。 上面用小点标记着不同的动作上不同的弱点和破绽。 沈水碧对李启讲解道:“你看,她的剑招,看似精湛,实际上过于注重细枝末节,强枝弱干,内气庞杂,完完全全的花架子,说是已臻至入微之境,实际上除了入微之外什么也没有,一推就倒。” “所谓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我现在和你讲讲她施展剑术的时候,气的往来运行之中,气机逆顺盛虚的变化情况,你只要把握住这个,两拳就能打的她脸肿!”沈水碧气势汹汹,兴致勃勃。 李启看着兔子。 她好激动啊…… 算了,还是学吧,毕竟是好事。 李启一直学习到深夜。 —————— 到了第二天早上,就连敬掌柜都跑过来看热闹了。 好像……敬家的人,都很想看敬燕吃瘪啊。 李启心里腹诽着这敬大姐的人缘,然后拿着长刀,走进了人群之中。 牛车停着休息的地方,围成了一个圆圈,就像是个人墙组成的小擂台,一群人,有的是武事堂的护卫,有的是其他堂口的商人,力工,会计之类的杂务,还有些是管事的,比如敬掌柜,全都聚在一起,兴致勃勃。 就差手里捧一捧瓜子了。 李启总感觉自己被当乐子看了。 这帮人平时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吗? “李壮士,加油啊!”一群力工在后面对李启挥拳鼓气。 一些女子就比较矜持,她们躲在后面,窃窃私语,但目光却并不矜持,上下打量,好像要把李启看个通透,想知道是什么人敢找那个虎婆娘的麻烦。 敬掌柜看见李启,乐呵呵的走上来:“李壮士果然智勇双全,居然想了这么个法子来和敬执事打交道,这可比直接上门要求切磋有用多了,果然是独自出来闯荡江湖的人物啊!” 李启茫然。 算了,大家都这么认为,那就这样吧。 不过,敬燕不会因此恼羞成怒吧?自己家人反而跑过来支持外人? 李启这么想走,走进了人群围出来的圆环之中。 沈水碧也在外面,双手捏着放在胸前,信心满满又十分期待的看着李启。 她一点都不担心,她已经完全洞悉了敬燕的剑招,高屋建瓴,绝对不会出错! 李启,就这么肩负着大家的目光走了出来。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敬燕居然一点都没受到影响。 正相反,这位大姐来了之后,居然是先对李启道歉。 “你是叫李启对吧?那我就直接称呼你的名字了。”敬燕走上前来,率先说道:“李启,昨日是我有些焦急,对你家小妹出手,还好你拦的及时,没有伤到人,这是我的不对,望你见谅。”她对李启说道。 李启没想到对方这么懂礼貌,立刻拱手回答:“是我家小妹口不择言在先,大姐技艺被点评,着急也是理所当然之事,实在不必因此道歉。” “且慢,我只是对我着急出手道歉,可没说她说的对。”敬燕阻止了李启下面的话。 “她口出狂言的事情,等到我赢了再算。”她说着这话,抽出一口新的长剑,也是一柄百炼精钢所锻造的好剑。 看起来,她自己并没有九品的剑,不然不可能明知李启有兵器之利,还是只选择这种不入品级的普通好剑。 李启看着对方持剑的姿势,好像都能感觉到她的那种骄傲,就好像剑一样,笔直朝天。 还真是……孤僻而古怪的人啊。 不过,李启感叹完,就抽出长刀,比了一个奇怪的姿势。 感叹归感叹,架还是要打的。 “这不是用刀的姿势。”敬燕皱眉。 “这是破剑的姿势。”李启解释道。 那么,两人不再言语,敬燕抬手,整个人瞬息之间消失! “咻!”利剑破空的声音,一股雄浑的能量以漩涡般回旋的方式,扯动李启的刀,仿佛是想要将李启的刀直接扯走! 李启原本的架势直接被扯开了,整个人的姿势都歪歪扭扭,被这突如其来的呼啸把身体的平衡都打破了。 我超!说好的随便打呢,怎么上来就被人以力破巧直接打烂了! 李启身子被巨力一扯,险些跌倒,可长剑剑锋已经刺来! 滚滚而来的剑气,刺的李启面皮发痛,好像自己是山羊,而眼前的持剑者敬燕,是捕食的老虎! 李启真正开始修行才一个多月,不管是经验还是技巧,都差得太远了。 好在他立刻迸发出鲤流意,暂时爆发出双倍的力量,一刹那之间强行稳住身体,长刀叮的一下,拦住了这一剑。 但是,这一剑只是开始而已。 敬燕的速度骤然爆发,本来就极快的剑速,此刻更是如同狂风暴雨一样。 明明面对的是一名剑客,手中只是一口剑,但李启却感觉自己像是在被机关枪扫射一样,剑尖和子弹一样,突刺不断,每秒钟都有几十剑袭来! 李启只是靠身体素质和反应能力,强行抵抗了两三秒,就不得不再度爆发鲤流意,抽身而退,退到数米开外,躲开正面。 短时间内两次爆发鲤流意,李启只感觉心脏咚咚直跳,眼前的景色都带上了红色。 五脏之中,心脏没有被淬炼的恶果初现。 他的心脏,根本支撑不了他肝脏带来的庞大气血,只要开战,就是超负荷运转。 第九十八章 高屋建瓴 沈水碧在旁边看的着急死了。 明明把所有破绽和弱点都标出来了,还给了破坏对方内气运行的方式,结果一开始就被猛攻落入了下风,半点还手能力都没有,给的技巧也完全用不出来。 好笨啊这个李启! 她抓着衣服,看的直跳脚,恨不得自己亲自上。 而其他的那些敬家商行的人,他们除了没瓜子和西瓜之外,其他完全就是吃瓜群众的模样,甚至已经有人开始在分小零食了。 还有人递给沈水碧,沈水碧接过来之后很有礼貌的说谢谢,然后发现是一颗梅干。 酸酸甜甜,还挺好吃的。 这些人就这么像看电视节目一样,分法零食,互相讨论,看到精彩处就叫好,臭了就转过头自己聊自己的。 真真是当看戏了。 而在场内,李启却根本没心思注意别的了。 迎接他的,是无穷无尽的猛攻,他就像是一个在下雨天撑着伞的旅人,雨点不断砸下,而他能做的只有拼命撑起雨伞,才能阻止从头顶落下的倾盆暴雨。 而每一滴雨水,都是一次威力极大的剑尖突刺,有一次没有防住,就是要直面长剑。 然而,对敬燕来说,维持这样的攻势却根本没有压力,很显然,她根本没有用全力。 “你的刀法很差劲,但却能挡我到现在,有些实力。”她还有闲暇一边维持攻击,一边点评李启的刀法。 但李启却根本没有余裕,他甚至都没听见敬燕的话语,因为他全副身心都集中在了对方的攻击上。 眼前有许多进度条闪过然后重启,那是敬燕的攻击间隔。 看似无缝衔接的暴雨,实际上是一次又一次的内气循环,每一次循环,敬燕都可以催动身体发出一模一样的刺击! 但每次循环,虽然不会消耗多少内气,却一定要停歇一刹那! 这就是沈水碧所说的,对方内气的诸多破绽之一。 但是,抓不住。 看见了,却抓不住。 太快了,快的目不暇接,明明通过进度条感知到了对方回气卸力的时间差,但却怎么都够不到。 “不行……这样下去快顶不住了,得想个办法——。”李启心中焦急,这才交战不到一分钟,他就感觉自己的心脏几乎要炸了。 过于庞大的气血,为了强化身体的动作,快速的在体内运转,而支撑这一切的,是心脏和肝脏。 肝脏被精炼过,气血充沛,所以无碍。 心脏却被庞大的气血冲的难受极了,它已经在尽力的搏动,但没有经过淬炼的心脏很难承担这种强度的运动。 短时间还好,如果战斗持续两三分钟以上,那么他恐怕很快就会丧失战斗力。 如果不管那些继续坚持,那恐怕会心脏骤停而死啊。 必须要想办法,可是,想什么办法? 靠身体硬接,用伤换命?怕是会死啊,就算不死,受伤了,影响战斗力更麻烦。 开牛力术?那样不就是在彰显自己巫道中人的身份了吗?为了一个赌约,这样做太不值了。 那自己还有什么办法? 思考之间,他手中的防御却露出了一丝破绽。 敬燕立刻窥破这一丝破绽,毫不犹豫直捣黄龙!势必要一击就将李启败于剑下! 她已经摸清楚李启的刀法水平了,这剑,不管他怎么反抗,都一定会结束战斗,此人可能攻来的十四条刀路已经全部算清,只要出手,必在掌握之中。 但李启,却双目爆出精光! 沃日,对面居然放弃压制他,转而开始读条了! 好机会! 李启立刻迸发出全身力量,拿着长刀,用烧火棍的方式,按照昨晚熬夜记下来的路数,一刀挥了下去。 这一刀,平平无奇,甚至可以说是毫无章法,乱挥一气。 但是偏偏就是这一刀,逼退了敬燕必中的一剑。 因为敬燕发现,这一刀如果砍了出来,自己完美无缺的内气循环,居然会被直接打断! 武者对战,内气循环被断,那就等于输了。 不过,还有弥补的机会。 她后撤一步,长剑由攻转守,之前的暴雨疾风化作柔滑气劲,如同护城河一般绕行身周,抵挡攻击。 撑过李启一招,她就能直接反击。 可是,下一刀袭来。 剑气被纷纷拨开,消弭无形! “嗯……?!”经验瞳孔一缩,她可没料到,能够拨转万斤巨石的防守,居然被轻而易举的击穿了! 等等,不是被击穿了,而是被绕过去了! 这个李启,根基浅薄的不行,甚至五脏都没有好好淬炼,之前憋的脸色通红,可此刻,却展现出了远超他根基的境界! 李启不肯放过机会,捏紧长刀,踏步向前,霎时间周围刀光剑影纷飞,地面遭受摧残,硬生生陷进去半尺! 四周响起了鼓掌声,大家看的叹为观止,啧啧称奇。 居然有人能在九品和这个虎婆娘打成这样,要知道,其他的九品武事堂执事,都是被这虎婆娘打的满地找牙的。 这李启少侠,有两把刷子啊! 外行人看热闹,但敬燕却顿时感觉压力倍增。 怎么回事! 这个人,他的刀法,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凌厉! 这分明就是把武理练就到极高境界的表现,把武理和基础都练到了极致,就可以随心所欲的自创剑招,每一招都是对应对手攻击,随意而施。 每一刀,放在外面,都拙劣无比,根本没有什么威力,歪歪扭扭的。 但是在当时,都算得上神仙手,可以说是专门为了应对当时的事情而创造的招术,除了当时的境况,其他情况再也应对不来。 不过换句话说,应对现在的情况,那就是最合适的招数,最能发挥出绝妙的效果! 每一招,都恰好打断她的内气,她左支右绌,但不管怎么抵挡,敬燕的防御就像是用筛子接雨一样,满是破绽,无论怎样变招,都会被轻松破掉。 她的内气,全是弱点! 以往感觉毫无破绽的内气循环,在对方眼中好似一盘散沙,随意一下就能击中痛处,让她难受的几乎要吐血。 攻守逆转,不过十来秒钟,只听叮当一声,长剑已经脱手。 而刀,则架在了敬燕脖子上。 至于李启,他连自己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就赢了? 第九十九章 询问 “我……我输了。”敬燕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掉落的长剑。 “哇!快看!那虎婆娘输了!”有人幸灾乐祸。 “什么,堂主明明说了,九品以内,敬燕应该是难逢敌手的啊!”敬燕的下属们似乎有些难以想象,全都目瞪口呆。 “难逢敌手,又不是没有敌手,我看李少侠就是个大高手,这趟路稳了!”有些人已经站在了李启这边,拍手叫好。 估计平时没少被敬燕收拾。 至于沈水碧,则长舒了一口气。 还好,李启虽然是个大笨蛋,但自己还是很厉害的,只要照着自己说的做,就是头猪也能打烂那个自大的女人。 哼哼! 沈水碧高兴又自得的叉腰,满脸都是“快来夸我”“快来夸我”。 可惜,李启都没有看她,让她骄傲挺起的胸脯都没有成就感了。 在场内。 “承让。”李启收回长刀,拿出一卷布,那是昨晚沈水碧画的弱点图:“那么,按照赌约,我会将我家小妹窥见的弱点双手奉上,助大姐武艺更上一层楼……” “等等,李启,你之前说……你家小妹其实是有修为的,只是道途不善争斗,所以只是看起来孱弱,实则却能窥破我的弱点。”敬燕叫住了李启,却没有着急拿那一卷布。 “正是如此。”李启回答道。 敬燕点了点头,捡起自己的剑,感慨了一句:“我不是输给了你……我是输给了你家小妹,还有我的傲慢啊。” 随后,李启就看见,她收起剑,走到沈水碧身边,居然单膝下跪,拱手向她赔礼。 沈水碧手足无措,还得是李启走上前,代替她搀扶起来。 “敬大姐何至于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大可不必。”李启搀扶起来敬燕,如此说道。 敬燕却摇了摇头:“正是有过,所以要改正,我自大意满,险些铸下大错,差点断送了自己的道途,被你家小妹点醒,她是我的恩人啊。” “如今,有你们点出的弱点,我就更能知道自己该如何进步了,此等大恩我难以为报,光是感谢肯定不够,希望你们兄妹二人能收下这个,以作弥补。”敬燕说着,拿出一块红色的石头。 然后,她对李启说道:“我不知你小妹需要什么,但我观李启你五脏淬炼并未完成,心脏孱弱,负担不起你的气血,搬运气血时极为困难,心属火,这一颗石头是我意外所得,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我询问过高人,说是内藏一丝精纯火气,如果你寻到道门高手,提取出来淬炼心脏,或许能助你弥补上这一缺憾。” “正如,你们弥补上我的缺憾一般。”敬燕说道。 李启和沈水碧面面相觑。 敬燕这个人……未免也,太正直了。 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 敬燕接下了那一卷弱点标示图,但却没有练,因为她还有任务在身,需要护卫商队。 李启呢,自然也要做事,毕竟一天一金,也就是一天万钱,这个工资可不是拿给他吃白饭的,他自然也需要和敬燕一起护卫商队。 至于商队的其他人,看完热闹之后,也就各做各事了。 一切恢复正轨,和平无比。 路上也有些野兽袭击,不过在李启和敬燕两个人的守卫下,些许野兽轻松就被料理了,还给众人加了餐,毛皮骨骼则被商队收了起来,权当货物了。 这一天结束之后,晚上修整的时候,李启则回到了和沈水碧的牛车之中。 “李启李启!这是一块燔石之精诶!”沈水碧拉着李启,很是高兴的样子。 “那是什么?”李启看着那块红色的石头,听不懂。 “所谓功用谓莫尚焉矣,石得燔而成功,就是说,石头被燔过之后,就会有其妙用。”沈水碧立刻开始解释起来。 “矾现五金色之形,硫为群石之将,皆变化于烈火,有些方士,就会燔石之法,以‘燔’这种技法,将石头炼制,制成之后,古书记载‘经火焚炼为用,成质之后,入水永劫不坏’,有这些性质,所以燔石能够有许多用处。” “这块石头,虽然不是燔石本身,而是大量燔法炼制后剩下的残骸聚成一团,是方士炼制无数石头剩下的火气凝聚而成,有了这个,我就可以帮你淬炼心脏,然后你就只剩脾脏没有淬炼了。”沈水碧拿着那块红色石头说道。 “还真的用得上啊?”李启拿起那块石头,入手冰凉,感觉就只是一块红石头而已。 “好啦!我这就帮你淬炼心脏!”沈水碧开始拉袖子。 “等等!你别脱我衣服!”李启慌张。 “不脱衣服怎么用啊!” “我自己来!” —————————— 一夜过去。 李启只觉得心脏咚咚直跳,强劲无比。 现在,只缺脾脏了,但沈水碧说,这个等一段时间自然就可以淬炼好了。 因为脾脏属土,五脏中看似无用,却能协助其他四脏运行。 作为土行,这是一个同时可以参与其他四脏的东西,正如土之大地包藏万物一样。 地中能藏金,地面有流水,地上可生木,地底会发火。 与之对应的,肝脏生血而脾藏血,心之阳气可以问脾,脾运化水谷之精气可以益肺,脾与肾则共同运化水湿。 在其他四脏都完满的情况下,过一段时间,脾脏自然就会强健起来。 所以,只要等着,最多半年,李启的九品就能达到真正的武道九品水平。 感受着这一切,李启继续开始了第二天的工作。 和敬燕在商队附近巡逻,一边往前,一边环顾四周。 在一次巡逻错身而过的时候,李启突然想到一件事,叫下了敬燕。 “敬大姐。”李启喊道。 “何事?”敬燕扭头,不知李启想要做什么。 不过她态度还是很好,李启兄妹对她有恩,她一向是记得恩情的。 “敬家,是松国的家族,对吧?”李启问道。 “正是,怎么了吗?”敬燕不知所谓。 “现在,松国是个什么情况啊?”李启再问。 他想从敬家人这里,得知松国的情形。 松国,可是和唐国交战,成为了唐国的桥头堡,与巫神山对峙的国家呀。 第一百章 唐国 “松国?问这个做什么?”敬燕皱眉。 “没什么,只是我从未离开过大鹿国,所以想问问松国的风土人情。”李启笑着说道。 “可以,但还在巡逻,等晚上驻扎下来之后再闲聊吧。”敬燕回答道。 李启点了点头,这个结果也是他预想得到的。 这两天的相处下来,他已经知道了敬燕的性格了。 和剑一模一样。 刚直,倔强,但却并不难相处,只是太过严肃,不太适合共事。 当面对一个不说谎,做事一板一眼,丝毫不知道变通的人,确实是很容易和其他人发生冲突,而且发生冲突的时候,她还很能打。 怪不得其他人都叫她“虎婆娘”。 她好像是认真的对待任何人,任何事,对遇到的每件事都灌注全部的认真,更是在练剑这件事上付出了一切的精力,爱,还有不知道别的什么东西,总而言之,她连人都练的和剑一样了。 两人继续巡逻,一天都平安无事,这次连野兽都没有。 倒是遇到了几支采山队。 这些采山队一开始远远的看着,都在打量这个商队的情况。 但李启露面之后,他们就纷纷散去了。 进山为贼这件事很好办,不过还是得掂量掂量实力才行。 面对一位入了品级的高手,动手是很不明智的,双方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 这就是花钱聘请李启的好处了,看似无事,其实一路处处都是凶险,没人罩着,这么几十车货,早出事了。 一天平安,李启吃完饭,和兔子说了两声,自己来到了敬燕的车厢附近。 敬燕正在练剑。 一板一眼,认认真真,物我两忘,心中,手中,只有一剑。 这样的专注,这样的投入。 怪不得沈水碧会说她以后绝对有出息,这样的人,加上一点天赋,想没出息都难啊。 这次让沈水碧亲自给她点明弱点,相当于让五品高人出手指点她进步,这对她来说绝对是天大的机缘,借此晋级八品都未必不可能。 好事,算是结个善缘,提前投资。 李启自己的猜测里,大鹿国和松国的冲突,自己肯定是避不开的,现在了解一下情况,顺便在松国里打点一下人脉,以后肯定用得上。 李启在旁边等她练完这一段,然后看她徐徐收剑,然后朝着李启走过来。 “你是想问什么?松国的情况?”敬燕朝着李启走过来,直入主题。 一点寒暄都没有,直白的让李启有些头痛。 总是和各路人士虚与委蛇久了,碰见个这么实诚的,还真有点……不习惯。 不过,这也算是好事吧。 “没那么玄乎,只是想了解一下松国的风土人情而已,我听说你们刚和唐国打完仗,现在是个什么情形啊?”李启问道。 说着,两人坐到了牛车旁边,开始谈话。 “打仗吗?已经是三四年前的事情了吧,其实也没什么,几乎对平民百姓没什么影响,只是那些高官,大巫被摧枯拉朽的击溃了而已,根本没什么动静。”敬燕回忆了一下,然后对李启解释道。 “……战争没有对平民造成影响?”李启有些愕然。 “唐国三日即下松国全境,一日连破三州,还能造成什么影响?”敬燕苦笑:“似你我这等九品,在江湖之中算得上一员高手,可在唐军里,不过一队长而已,一军之中就有数百,而唐国何止一军?所以当初,战场根本没有落到地上来。” 她仰起头,像是在恐惧,又像是在回忆,感慨般的说道:“那一日,天有十日,月食五星,星飞星陨,军上气发,渐渐如云里山形,龙虎行天,异象无数。” “一日之后,一切复归原状,除了大官换成了唐国将军们,大巫换成了道长,原本的巫觋都变成了道士之外,其他一切都没有分别,敬家内部都没什么混乱,还是一如既往。” 敬燕的说法让李启感觉到脑仁疼。 这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等级的战斗啊…… 不过,松国在唐国眼里,也就是这样吧。 在自己的那个世界里,其实好像也差不多,大国的一支特种兵部队,就能轻松颠覆一个小国的政权。 “之后的,松国治国都没别的变化?”李启又问。 “变化倒是有……比如,严厉打击贪污,将所有离散门派全部整合成松国道盟,由官方统一管辖,制下律法,上下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按律处置,为了给律法立威,甚至打杀了一位六品山神。” “松国五岳之一的西岳神,道成六品,身躯绵延五千里,不服唐国律法,不按规定调节地气,为地方农夫谋福,反而和往日一样,要求下方民众以人牲祭祀自己,于是被一位道长当场镇杀,山根都被打碎,身躯被炼制成一枚‘五岳印’。” “然后,那位道长在原地,敕封一位战死的唐国英灵为山神,赐下那枚五岳印,受当地香火,成为新的松国西岳。” “此后,松国吏治清明,民众安居乐业,还有就是,官府开始兴办官学,凡六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孩童皆需入学,不收束脩,反倒发口粮,需要学习三年,第一年学文字,第二年学律法,第三年学礼乐,如此才能离开官学。” “如有天灾地灾,都会有修士出面应对,还会调节气候,让地气充沛,风调雨顺,若有人祸,则立马出动武备,将恶人拿下,将其按律处置。” “此外,还有诸多器物流进,好像是理道之人制造,他们日夜寻器物运转之理,造出许多古怪的物件,譬如‘镜花水月’,看似不过是一面圆镜,其中却能投影出千山万水之外的景物,能够观赏远方歌舞,或者和持有另外一半镜面的人对话,现在已经在松国流行了起来,只是太贵,我买不起。” “如此,已经三年,松国……比以前,大概是好了很多吧。”敬燕思考着,如实回答道。 李启在旁边听的一愣一愣的。 我超! 这唐国,未免也太先进了吧! 说好的你是反派呢! 怎么这么文明啊! 第一百零一章 唐国(二) 李启被唐国的事情震惊的有些说不出话来。 可是,这还不是终点。 话题还在继续。 惊世骇人之言更多,完全颠覆了李启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理道开发了诸多事物,除了‘镜花水月’之外,还有宏伟的‘天宫’,乃是一颗颗人造星辰,名为天宫,挂在天空之中,平时能调节天候,更是能直接降下攻击,七品以下触之即死。 人造卫星?天基武器? 李启陷入了懵逼状态。 还有建立在地脉之上的地流车,凡人也能乘坐,乘上可一日三千里,只是造价高昂,需要打通地脉,链接地气,而且每一千里都需要一位地祇神灵亲自看守镇压,阻止可能发生的地气暴动和地龙翻身。 因为这个原因,目前只有从唐国延伸至松国首都的一条车道。 以及,唐国极端厌恶淫祀野神,一来就打杀了所有以人为祀的神庙,将那些山精野怪统统击杀,只有与人为善,不以人食,庇护一方者能够幸免。 打杀之后,便是敕封,有些是当地的善神,有些是唐国在战争中死去的英灵,还有些是当地德高望重,寿终正寝的鬼魂。 唐国朝廷亲自敕封,长卷大印,盖上领旨,才算得上‘正神’,以后以唐国皇帝为君主,为民做事,兢兢业业,还要听从地方官府调配,安民一方,护住水土,这样才能享受香火。 先前所说的那些地祇神灵,尽数如此,全都是唐国敕封的正神,负责镇压属于自己辖区的一千里地流车,兢兢业业,从不敢擅离职守。 凡是不在‘正神’之中的淫祀野神,要么逃之夭夭,抛弃自己经营已久的香火跑路,要么就直接杀死,变成物资。 经过一番肃清之后,虽然有些许动乱,但最终还是确立了下来。 那之后,便是对巫觋的屠杀。 毫不留情,所有巫道修行者,凡是入了品级的,尽数抓捕投入大狱。 据唐国所说,巫觋和巫道的存在,乃是淫祀野神的根源,但凡巫道中人,必然祸国,所以要么虔心改正,要么就死。 再之后,就是律法的推行。 以上所有的行动,都根植在律法之上,所作所为都有律可循,绝无私刑。 唐国律法极为详细,规范很多,民众虽然能得到保护,风调雨顺,不愁欺压,但却绝不可逾制违法,否则惩罚一样极其严苛。 但是据敬燕所说,律法虽然人性化,但惩罚却毫无姑息,大鹿国的人可能会很不习惯,最初松国的人也有很多不习惯,下意识就犯法了。 然后,经过了六个月的严整严打加上普法活动,整个松国的居民近乎一成,差不多一亿多人,都遭受了牢狱之灾和惩罚,剩下的自然噤若寒蝉,再也不敢触犯。 总而言之,松国这两三年来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唐国对松国而言,完全就是一个崭新的新世界,根本不在一个级别。 而李启,光是听这个描述就感觉冷汗直冒。 妈的。 这拿头打啊。 巫神山顶不顶得住啊? 听着好悬啊。 自己不是抱错大腿了?现在改换门庭还来得及吗? 好在,话题依然在继续,不多时,就从描述松国的改变,换到了之前在蛇尾县发生的事情上面了。 李启突然想到一件事,对敬燕问道:“对了,我观敬掌柜为人和善,处事公平,做生意也很有讲究和章法,为什么会得罪县丞,在蛇尾县匆匆逃离呢?他看起来不像是会得罪人的类型啊。” 这时候,敬燕就叹了口气:“敬掌柜自然与人为善,但我却见不得一些腌臜事,县丞的事情,是我惹下来的。” “这又是怎么回事?”李启好奇的追问。 “没什么稀奇,蛇尾县的县丞之子,想强纳一家女儿做妾,被我撞见了,然后打了他一顿,仅此而已。”敬燕解释道。 “这种事……确实应该阻拦,但你们就这么走了?你们走了之后,不是相当于什么也没干吗?反而让那姑娘白白要承受县丞的恶意,之后怕是也逃不掉的。”李启表情微妙,抬了抬眉毛。 把人打了就跑了,你是跑了,人家姑娘呢? “我也是考虑了这点,所以干脆把他骟了,然后收拾了行李,把那姑娘和寡母都带上了车队,这样一来,他以后也害不了别人,更找不到那姑娘了。”敬燕说道。 李启擦了一把冷汗。 我超,大姐,你做事真不讲究章法的啊?怪不得敬掌柜要连夜跑路,光明正大做这种事,你是嫌麻烦不够多吗? 不过,现在看,敬家人,好像并没有觉得这样有错,他也没有看见有人对敬燕冷落。 正相反,虽然他们都躲着敬燕,还在赌斗的时候给李启加油,但可以看出来,没有人真的对敬燕有恶意。 在李启看来,敬家人家风极好,既有似乎都与人为善,虽然根据个人性格,既有敬燕这种暴烈的,也有敬掌柜这种温和的,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极团结,又很温和,讲道理,却又不柔弱,遇到事情能当机立断做出决策。 就好像是敬燕给人出头之后,敬掌柜得知之后,都没抱怨,马上就能安排好人,当天夜里就跑路出城,走小路去渡口,不等对方发难阻截。 这样的家族,才能把生意做到国外去啊…… “这样跑路倒也不算错,天色已晚,那我就先告辞了,就不打扰大姐练剑了。”李启看了看天色,交谈之中,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该回去了。 “好。”敬燕也很干脆,直接送客。 而李启,在回去的路上,则琢磨着自己是不是也该跑路了。 “我是在大街上被招揽的……虽然是连夜跑路,不过应该也有人看见我是跟着商队的……如果对方真是县丞的话,我会不会被盯上啊……”他心里思索着。 如果对方真是小肚鸡肠的话,自己回到蛇尾县,说不定真的会被找上。 但是,老马还在那边呢。 啧,有点难办。 第一百零二章 查探 此时已经是春日,在澧州那边,早已化雪,万物生长,一片生机盎然。 但在白蛇山附近却不然,地下确实已经有春风抚弄,但山上却依然一片白雪皑皑。 这里还是山脚,只是化雪化的慢些,一般到了晚春初夏才会化雪,至于更高处,据说一年四季终年不化,始终如白蛇一样盘踞山巅。 阴冷的寒夜之中,黑夜即将降临,晚上的空气冷得扎人,就连呼吸也让人头疼,就像是风里带着针刺似的。 李启吸了口气,再呼出来,眼睛不自觉地看着呼出来的白气,然后转瞬间,白气就被冷风吹散了,这里的风好像是不会停一样。 他没有先回去睡觉,而是找了一处水源地,开始修炼,在水中修行鲤流意,同时吞服水源之气,再通过动作来炼化为内气 修行一事,须得日日不辍,不可能因为要赶路而耽搁。 气温很冷,山脉之风呼呼大吹。 不过,就算是这样,这个地方也总有人烟,可以看见偶尔会有采山队路过,远处也能看见村寨的炊烟,只是没什么灯火。 修行到深夜,李启穿好衣服,一路走回自己的那辆车。 他的居住条件比大部分敬家人都要好,起码是单独的牛车。 而有些敬家人因为牛车不够,甚至是在外面扎帐篷,那可冷得多了。 走回牛车,小心拉开车门。 沈水碧已经睡着了。 兔子蜷缩在被褥上,被开门的冷风一吹,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一样,吸了吸鼻子,缩的更紧了,不过完全没醒,依然睡得香。 她不是寒暑不侵吗?还会冷吗? 李启有些疑惑,但是没有吵醒她,而是赶紧关上门,自己也躺了下去。 修炼的时候,已经在水源处洗了个干净了,所以他直接就睡了。 望着车顶,慢慢的深呼吸一口,又看了一眼沈水碧。 兔子的被子被蹬掉了,估计这属于天赋能力,兔子蹬被。 李启伸手,把她的被子轻轻的往上拉了一点。 拉的过程中,李启能感觉到被子温暖又柔软,散发出淡淡的芬芳味道,上面撒过了防霉驱虫用的香油,价格相当的高。 这香油是李启买的,就在敬家商队里出售,沈水碧很喜欢。 嗯,睡觉吧。 之后的旅途也很顺利,两位九品护航,很难在这些地方遇到危险,所以四天时间转瞬即逝,李启拿到了四金的酬劳。 在帮了敬家商队把货物都搬上货船之后,敬家人纷纷和李启告别,敬燕和敬掌柜也感谢李启和沈水碧的指点。 两边互相寒暄,敬掌柜拱手说道:“李壮士和令妹,日后若有机会,可得前往松国,我等定会好生款待。” “有机会一定来,掌柜和敬大姐一路顺风,大姐可勿要再冲动,免得又得连夜跑路了。”李启开了个玩笑。 敬燕冷哼一声,没有回答,但看这个态度,以后要是还有这种事,她估计是不会留手的。 双方告别,李启目送对方的船只扬帆起航,通过澧水,离开白蛇州,前往澧州,然后一路顺着澧水回到松国,船里满载着白蛇山的诸多山货宝物,都是松国不产的东西,想必一趟下来能赚不少。 船只启航,李启回头看了一眼沈水碧:“沈姑娘,走了!咱们回去,老马养膘应该也差不多了,回去接着出发!” “嗯!”一说到要出发,沈水碧也来精神了。 两个人当即掉头,准备徒步从这里赶回蛇尾县,李启招了招手,沈水碧立刻明白,跳到了李启背上,让他背着走。 牛车速度慢,比不得人 背起沈水碧,牛车要四日的行程,他最多两天就能赶回去。 李启背兔子,兔子背背篓,就这么一个古怪的姿势,两个人迅速出发,启程返回蛇尾县。 ———————— 几乎与此同时。 蛇尾县,李启曾经租住的那间有马厩的客栈。 “大人……这,这就是,那个,那个人的马。”客栈店家满头大汗,不断躬身,给眼前的捕快作揖。 “肩高八尺,毛色纯黑,好马,能骑这样的好马,不知是那家的高门子弟?他可曾说过?”捕快眼睛一横,漫不经心的对店家问道。 店家却不敢漫不经心的回答,他连忙拱手答道:“不曾听闻那人说过,但那人身边有一女子,极为美貌,想来不是平凡人家能养得起的姬妾。” “极为美貌?有多美貌?几岁,身上可有什么配饰?衣服是什么材质的?”捕快又问。 “美若天仙,皮肤嫩若羊脂,脸貌好像在发光似的,只是配饰略显寒酸,只有一支铜簪子,衣服材质是棉布,但穿在身上却像绸缎轻纱,仙气十足。”店家立马如实回答道。 捕快则皱眉,一时之间拿不定主意了。 高头大马,美貌姬妾,自身又是九品,怎么看都是高门子弟的模样,轻易得罪不得。 但偏偏穿着朴实,也无随从。 这又是哪门子道理? “或许是修行的法门有禁忌?须得恪守一些戒律?”捕快在心中猜测道。 有可能是这样。 但这样的话,他何必为了一些钱财就跟敬家人勾搭在一起呢,他真的是为了那几金去的吗? 一个可能是,他其实并没什么钱,或许也没什么身份,美姬和马是捡来的。 不过可能性极小,完全可以排除。 那么,第二个可能,是他其实知道敬家人和县丞的冲突,刻意去帮忙的。 但那样的话,留下这匹马又是什么原因? 警告? 威慑? 还是说有什么别的原因,比如他根本没意识到? 这匹马很瘦,还在养膘,明显刚刚经过长途跋涉,这又和此人的目的有关吗? 疑点有些多啊…… 嗯……不过,先不要打草惊蛇。 先把这些情报回禀给县丞大人再说,自己就不要擅自下判断了。 捕快想到这里,干咳了一声:“那你就好生照料,我就不打扰你做生意了,记得按时交税,不要拖延。” 店家连忙答应,随后恭送捕快出店。 然后,他长舒一口气,又有些奇怪。 平时这些捕快动都不动,今天怎么上门来了? 第一百零三章 埋伏 现在是第二天,路途中正在休息。 李启抓紧时间正在小幅度练功,不消耗太多体力,但也能缓缓消化一些水气,同时还分了一点心读书。 而沈水碧则在欺负松鼠。 她在掏松鼠洞。 旁边的松鼠敢怒不敢言。 主要是,她昨天突然爱好上了坚果,好像是很喜欢坚果中的那股清香,因为李启和她说了嗑瓜子群众的意思,于是她兴致就起来了。 可是这里没有瓜子,在白蛇山一片白雪皑皑之中,只有橡果和松果。 什么地方橡果和松果比较多呢? 好说,当然是松树洞里。 于是,她就做出了十恶不赦的事情。 那就是抢劫松鼠。 她成功了,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松鼠输了。 吧唧吧唧吧唧,她坐在树下嚼着松鼠辛苦收藏的过冬粮食,表情看起来津津有味的,可爱极了。 可惜松鼠不这么觉得。 但自然界就是如此残酷,在这场小型食草动物的竞争之中,兔子大获全胜。 好事,好事。 这些插曲不谈,李启也不准备休息,在每日锻炼之后,他继续启程赶路。 一路上依然平静,毕竟就两个人上路,其中一位还是入了品的高手。 既看不到有什么货物可抢劫的,反而还会招惹到高手,没几个有脑子的人会这么干。 抢劫也是要看人下菜碟的,就像是狼群出动,须得讲究一个快准狠,哪怕不中,也不能让自己损伤太多。 狼群行走山林,虽然威风八面,不惧猛虎,却也不敢随意动手,因为受伤之后,其他人可就惦记着你了,届时情况会更加严重。 如此一来,大型商队才是更适合下手的对象,抢个一两车就跑,损失不大还有收获。 面对单独的,还有反击之力的两个人,就像是刺猬,没肉,还刺多,狼群不爱吃的。 所以,一路平安,连夜赶路的情况下,第二天晚上就回到了蛇尾县。 李启思索了一下,觉得还是赶紧回去,给老马备点食料,然后就赶紧出发。 虽然不知道那个县丞知不知道,但留着总归是不好的。 县丞啊,那得是多大的官儿啊。 按照李启现在的理解,一县范围,少说动辄千里,这都快够以前那个世界一个省大了。 说是县丞,其实实际权力是高官啊,县城有几十上百万人,算下周围的村落,各种散居的山寨之类的,人口得有千把万了。 县令应该就是书记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早一天跑路虽然让老马不能好好养膘,但是却能避免可能的麻烦,总体来说还是赚的。 大不了去下个县城再养膘。 以老马的速度,一天时间就到下个县城了。 李启打定主意,回到城里,然后马不停蹄的就跑到了客栈门口。 “店家,退房。”李启敲门,进去,直截了当,并不打算多说什么。 “好的客官,您之前预付的马厩和饲料钱,是给您折算成钱,还是直接把私聊给您?”店家并没有多说什么,反而很干脆的退房了。 住了七天的房客已经很久了,退房也很正常,他们早就做好了准备。 再说了,这可是掌柜的亲自吩咐的,说是这位爷的要求尽量满足,千万不要得罪。 虽然不知道掌柜的为什么这么说,但肯定有其道理。 账房和小二很快对过账单,把具体的花销记成纸条,给李启过目。 李启算了一遍,确认无误,接着就该给钱给钱,该查验查验,然后由马夫牵着马,递给了李启。 李启没有多说,骑上马就准备走。 老马却还一脸不情愿。 估计是最近生活开太好了。 “行了,都一个星期了,你还想什么呢?皮了是吧?”李启轻轻踹了老马一脚,笑骂道。 “星期?那是什么?”沈水碧听到了一个自己不知道的名词,有些好奇的问道。 “呃……没什么,就是指七天的意思。”李启随口敷衍过去。 “喔……”倒是沈水碧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也不知道她听懂了什么。 拉着老马出了马厩,来到了街上。 李启一如既往,挂上背篓,抱着沈水碧上马,自己再翻身上马。 准备跑路! 但马蹄子还没响呢,老马却突然浑身一僵,做出了随时可以狂奔的姿势,却没有动弹。 沈水碧也立马警戒起来,拉了拉李启的衣角:“有声音,李启。” 李启一手握住刀,一手卡住腰间系着的柳枝:“什么方位?我没感觉到东西。” 没办法,他在感知方面,除了进度条之外,别的真没什么好值得称道的。 “是鬼,而且是刻意隐藏过身形的鬼,在我们正前方四步。”沈水碧当即低声报点。 李启听闻是鬼,松了一口气。 打人心里还有点悬。 打鬼那可是一打一个准了。 既然沈水碧摸清楚了方位,李启也就当没发现,催促老马往前走了几步。 然后,突然抽出柳枝,猛地往前一鞭! 啪的一声,一声哀嚎响彻四周。 鬼魂痛的满天乱窜,阴气四溢! 这下,开启了望气视角的李启,也看见了一只鬼。 张牙舞爪,青面獠牙,浑身不仅有阴气,更有煞气! 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鬼,而是厉鬼! 已经化出五行之物,能够伤人食人的厉鬼。 李启当然不会留生路,既然已经偷袭成功,那就再来一鞭。 第二鞭,附着了神荼郁垒的神气。 九品的厉鬼,两鞭就能抽的魂飞魄散。 大祝亲自赐下的柳枝,对下面的人就是碾压性的优势。 但是这一鞭,却没有命中。 这一只鬼魂,突然被某种奇异的力量笼罩,飞也似的倒退回去,根本不像是自己飞的,倒像是被绳子捆住,硬生生扯回去的。 李启朝着鬼魂往回飞的方向看过去。 却见那边有一位锦袍老者,手中抓着一个玉匣子,正是这个玉匣,将厉鬼抽走了。 那突然出现的老者看向李启,开口说道:“少侠何必下手如此狠辣?不过只是看两眼而已,就想将老夫的鬼奴硬生生打死在这里?” 第一百零四章 run! 白蛇州,蛇尾县,街道上。 此时已是黑夜,早已休市,所以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骑在马上的李启和沈水碧,以及不远处正在对峙的锦袍老者。 李启昂起头,神情倨傲:“没长眼睛,就该打。” 他表现的很有底气。 因为他知道,现在就该表现成这样。 老人眼角跳了跳,然后默默的收起玉匣子,挤出一丝阴测测的笑容,看着李启说道:“少侠,行走江湖这般行事,容易路上出事啊。” “我想,在大鹿国,怕是没几个人能让我出事。”李启笑笑,丝毫不惧。 “你不过九品,就敢说这种话?”锦袍老者打开玉匣,突然,其中涌出十几只鬼魂! 俱是厉鬼。 众鬼群至,丑恶不可称论。 有的面部裂剥露骨,血流不止。 有的舌头伸长,蓬首如筐,发垂蔽面。 有的如火烧焦尸,噼啪声不绝,尸身上油液横流不绝。 有的身长三丈许,青衫白袴,皮肤僵紫。 有的浑身疱疹,脓液横流,滋滋作响。 有的筋断骨折,像是被木棍活活打死一样,只能在地上爬行。 群鬼现身,却见点点微明若流萤,须臾千万点,不可数度。 十数鬼环绕李启,在其身周飞度往来,乍离乍合,宛若炼狱图景。 李启见了心中发毛,只觉得浑身冰凉,血液都仿佛要冻结了一般。 此情此景,不仅仅只是惊悚,那种充斥四周的死意和阴气更是让他几乎窒息一般。 这些厉鬼,大部分都是不入品的,但其中,竟有三只是九品水准! 分别是水鬼,烧死鬼,杖毙鬼。 “现在你看,老夫可否能让你出事?”那位锦袍老者笑着看向李启。 但李启却不屑一顾:“就这?不够!” 说完,他激发了体内的神荼郁垒的神气。 沧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间东北曰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郁垒,主阅领万鬼,恶害之鬼,执以苇索,而以食虎! 所以,古时圣王作礼以时驱之,在门户悬挂桃符,其上画神荼、郁垒,悬苇索,以御凶魅,万鬼不得入门户! 神荼郁垒,啖鬼之神也! 二神的神气,在恶鬼眼中仿佛金光铸成的堡垒一样,刹那之间,却见四周盘旋的厉鬼全部哀嚎一声,离远了整整三丈,不敢在靠近。 锦袍老者的脸色顿时黑了下来。 但李启却也不敢轻举妄动。 两边陷入了古怪的对峙之中。 锦袍老者忌惮于李启的柳枝和神荼郁垒神气,意识到眼前这个‘少侠’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主儿。 按理说,九品武者,是相当惧怕鬼的,因为他们还没有强大到能够凭借阳气或者‘拳意’‘剑意’这种东西就能轰杀鬼神的地步,面对着虚而无形的鬼,他们的反抗能力并不强。 锦袍老者正是因此才有底气面对李启。 毕竟,武道九品面对三只同样的九品鬼魂,基本不太可能有反抗能力。 但是他却没想到这位‘少侠’,居然有克制鬼的能力! 他不是武道的? 还是说,他身上有法宝? 那条看似普通的柳枝,是因为神荼郁垒神气才能打鬼,还是自身就能打鬼? 神荼郁垒神气又是怎么来的?是他自己修行而来,还是说有什么宝物? 都不清楚,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而李启也是如此,鬼的厉害,他作为祝人可是清楚的很,一不小心让鬼气刺入体内,那就是一个魂不附体,形坠神游的下场,必死无疑。 而看似他有神荼郁垒的神气,但他祝人可是不入品级的! 如果他是九品祝人,绝对马上冲上去打烂对面的头,可是他只是一个不入品的巫觋,能不能真的靠神荼郁垒神气拦下这些鬼,他也没底。 毕竟,鬼魂可是有三只九品! 一拥而上,他还真有点虚。 两边都各自有犹豫,所以一时之间僵直在原地。 倒是沈水碧,她观察了几秒钟,靠在李启脸边,压低声音悄悄说道:“鬼巫……” 李启闻言,精神一振! 随后,他昂起头,高声说道:“我听闻,巫含阳气,以故阳地之民多为巫,又有巫党於鬼,故巫者为鬼巫,鬼巫比於童谣,故巫之审者,能处吉凶。吉凶能处,吉凶之徒也,故申生之妖见於巫——” 李启说完,却见那个老者接话道:“巫之类是也,是以实巫之辞,无所因据,其吉凶自从口出,若童之摇矣。童谣口自言,巫辞意自出……” 两个人,像是对暗号一样。 对完之后,二人像是都松了口气一般,互相行礼。 却见那锦袍老者打开玉匣,诸多恶鬼全部归于其中,被其收入匣内。 而李启,也收起神荼郁垒神气,复归常态。 只是,李启手里仍然握住柳枝,那老者却也没有放下玉匣。 老者率先发话,他对李启问道:“一口道出我的跟脚,不知师弟师承何处啊?” 而李启,笑了笑,吐出三个字。 “巫,神,山。” 那老者一哆嗦,差点跪下。 只是他是九品,而李启却不入品,这一点差距让他勉强稳住了膝盖。 “师……师弟,妄言,可是会死的,冒充巫神山学徒,可是会被大卜察觉,保不准就会被当即诛杀。”老者语气都软了很多。 “那,我已经说了此话四息时间,师兄可曾见大卜发怒?”李启又问。 老者上下打量了一遍。 然后深深作揖,态度恭敬:“不知巫神山门徒来临,有失远迎,请师弟恕罪,师弟来此,是有什么任务在身吗?” “我受大祝委托,前去寻人,路过而已,本准备离开,却发现你以鬼设伏,这才起了冲突。”李启说道。 “不敢拦大祝使者,是在下无礼,还望恕罪,师弟下次来蛇尾县之时,必盛情款待,以尽地主之谊!”老者直接双膝下跪,行大礼恭送。 不是拜李启。 而是拜大祝使者这个身份! 李启也不再说话,脚后跟一踹马腹,只见老马立刻腾云而起,飞速离开。 只留下老者愕然望着飞腾的马匹,惊呼出声:“龙驹!” 然后,他摇头喃喃:“真是……捡了一条性命啊。” 第一百零五章 近在咫尺 老马踏云而行,飞驰出去。 李启还有些茫然。 他本以为有一场恶战,所以报出了家底,试图让对方知难而退。 谁知道,巫神山的名头大的吓人,居然把对方直接吓尿了。 “这玩意儿……双刃剑啊。”李启叹息道。 沈水碧认出了对方的跟脚,对方也是巫道中人,被称之为“鬼巫”。 巫党於鬼,故巫者为鬼巫。 意思是,巫师和鬼结党联合,这种巫就被称为鬼巫。 鬼巫并非正统巫觋,实际上,就在李启的认知之中,巫觋是没有任何血祭或者控鬼一类的手段的。 所以,他可以笃定对方不是正统巫觋,所以说出一段《祝》中的关于鬼巫的记载,用来表明身份,展现后台。 虽然巫神山都不一定知道有他这号人,但扯大旗嘛……再说又不是说谎,祝公子说了收他当学徒的。 但这个效果,实在是太好了。 好到李启满心犯愁。 李启本身就喜欢走一步看十步,甚至因为考虑太多导致显得有些优柔寡断,这么一件事出了之后,他就在考虑要怎么对待巫神山门人这个头衔了。 树大虽然好乘凉。 可树大也招风呀…… 算了,情报不多,还是暂且收敛一点,等真正见识到了巫神山,再考虑那些事情,在那之前,能不暴露身份,就不暴露。 只是……光是一个名头,就能震慑一县县丞啊。 真可怕。 不过,这么一来,李启也更加明白了所谓“正统巫祝”和这些乡下巫祝的区别。 祝人可以借助鬼神之力,但前提是双方自愿,而非鬼巫这种直接控制鬼魂的做法。 因为鬼魂没有五常之气,并无神智可言,鬼巫通过一些手段可以将其收服,作为鬼奴而进行驱使。 真正的祝人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他们遇到这些鬼魂,多半是会直接驱散,助其重返轮回。 一旦真正的祝人都开了驭鬼的口子,那问题可就大了。 厉鬼……可是能人造的。 冤屈?戾气? 造起来多简单啊。 李启可不相信那位县丞手里的厉鬼,都是无辜枉死。 观其言行,再听敬家人的言论,此人在蛇尾县绝非善类啊。 李启倒是也想出头伸张正义一把,只是现在估摸着打不过,只好跑路。 来日方长,先顾好自己吧,李启自认为自己勉强算个好人,但也没准备路见不平拿命相助的程度。 蛇尾县,会再回来的。 一路上,李启再度策马狂奔,这次没有在乎别人的眼神,肆无忌惮驱策老马,脚踏云气,一路飞奔。 速度极快,一般的采山队只能感觉到一阵狂风刮过,在黑漆漆的夜里只能看见老马的尾气。 偶尔有些实力强大的采山队能看见,但也不会去追。 开玩笑,追龙驹? 人还能跑死马? 龙驹在赶长途的时候,能跑到日行八百里,日夜兼程一千六百里,这是巡航速度,指的是不伤身的情况下。 在需要战斗或者逃命的时候,老马的爆发速度更是能轻松达到半个时辰跑六七百里,再压榨一下说不定更快。 不过爆发速度之后,不仅消耗体力,而且对老马伤害大,需要很多食物弥补才能做不到不亏损精气。 还不能是普通的食物,得是一些含有精纯之气的天材地宝才行。 战斗的时候跑一两分钟冲锋还好说,赶路动辄一两个时辰,那可真是累死马了,跑一个时辰就要歇息一天。 人也不能靠百米冲刺来赶长途啊,还是得慢跑才行。 但就是这样,也是别人望尘莫及的速度了。 一夜过去,又是一座城市出现在了李启面前。 “看地图,这里应该是青山县了。”李启摆弄着自己的地图,辨别着方位。 “沈姑娘,咱们离罗浮娘娘还有多远?”他回头询问沈水碧。 “嗯……我感觉一下,好像还有个,一万里左右吧?我们方向是对的,最多半个月,应该就能见到娘娘了!” “而且,最近半个月以来,娘娘好像都没有移动位置了,应该是已经稳定了下来。”沈水碧开心的说道。 “那就好,咱们昨晚彻夜赶路,现在就在青山县休息一下,明日再出发吧,这次出发之后就不停了,直接去到娘娘身边!”李启安排道。 然后,他拍了拍老马:“可别嫌累啊,老兄弟,这次见的可是罗浮娘娘,到时候她就是从身上拔一根毛下来,也够你化龙了。” 沈水碧掐了李启一把,不满意的说道:“娘娘才不会拔毛!” “那换个说法,罗浮娘娘从手指缝里漏一点出来,也够咱们受用不尽的了!”李启哈哈笑道,然后策马入城。 只是,李启虽然有笑声,有笑容,眼神里却没有笑意。 马上就要见到罗浮娘娘了。 可真的是好事吗? 李启总觉得,和这种大人物见面,基本等于龙潭虎穴里走一遭。 虽然是有收益,但风险和收益一样高。 更别说,龙潭虎穴里走一遭,生死都在自己手里,收获全看自己拼不拼,危险是危险,但性命怎么说也是握在自己手里的。 可是,和大人物见面,不管是收获还是生死,全都是别人手里攥着的啊…… 再说,等见到之后,沈水碧就得离开了吧?毕竟待在罗浮娘娘身边才是她最喜欢的状态,更别说她其实是五品高人,能和自己同路纯属自己运气好。 到现在为止,蹭到了她很多指点,自己在修行之上一点弯路都没有走,根基扎实,修行速度也飞快,全仰赖沈水碧没有藏私的指导。 以后就没有了啊。 怎么说呢……有点,不太舒服。 不管怎么说,路还是要赶的。 一路之上,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李启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存在,出门就能撞见奇遇和各种危机,总之,休息一晚之后,他继续启程。 十五日时间,转瞬即逝。 风餐露宿,哪怕李启以照顾老马为借口中途休息了不少时间,但距离总归是越来越近的。 终于,在第十六日,李启跟着沈水碧的指引,来到了一片深山之中。 李启很警惕。 因为,和之前在县城之间的大路不同。 这里是真正的深山老林。 “就在前面!最多二十里!”沈水碧却很激动。 快到了。 第一百零六章 宝幢 虽然沈水碧很高兴,但李启却把警惕心拉到了最满。 他也知道这样多半没啥用,如果真有事情的话,沈水碧绝对察觉的比他早的多。 毕竟这是一个靠耳朵就能听见十里以外动静的兔子啊。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应该放弃警惕。 老马前两天刚刚养好的膘又掉了一大截,这次还更严重一些,看着眼窝都陷进去了,也能摸得着肋骨,又是十五天奔袭,着实给他累坏了,又减了一大截肥。 不过,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经历了这么久的跋涉,总算是找到罗浮娘娘了。 再往前二十里,没花多久,也就十来分钟,摆在几人眼前的,是一座峡谷。 行走在峡谷之中,四望白云,迷漫一色,两面翠崖环绕,宛若灵山,谷幽境绝,惟闻水声潺潺。 但两边崖壁险峻,峡谷两岸夹立,崖壁如同刀砍而出,有石片棱棱怒起,两边峭峰,皆如悬中垂空,岩势开张峭削,瀑布之水沿壁而下,半空中无所着,腾空飘荡,水雾遮日,彩虹当空而立,顿时令人心目眩怖,又恐惧,又惊叹。 “这地方……看着不像是自然产生的峡谷啊?”李启走在其中,只觉得心惊胆战。 百越之地多山,可不曾有山这般陡峭险峻的,两侧峡谷近千米高,却近乎垂直,哪家山这么长的? 说是山……倒不如说是,像剑痕。 一口千米宽,数十里长的剑,在这大地上留下了疮疤,造成了这可怖的峡谷。 “对,就在这里面!”沈水碧却一脸兴奋。 这整个峡谷,充斥着娘娘的气息! “对,这些都是地籁之气,古人云: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而独不闻之翏翏乎?山林之畏隹,大木百围之窍穴,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 “你看这些草木和两边的水气,草木随风摇动,水滴也随之飘舞,正如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激、謞、叱、吸、叫、譹、宎,这正是得道者所在此处的证明啊!” 沈水碧非常高兴的一通解说,也不管李启听不听的懂,直接指着峡谷深处:“娘娘肯定就在前面!我们快走吧。” “小心点,慢慢来,都到最后一刻了,不要倒在最后一步上。”李启说道,劝说沈水碧慢点走。 好在沈水碧也很听话,压住了自己想要狂奔的欲望,竖起了耳朵,仔细聆听周围的情况,一边辨别道路,一边缓慢前进。 李启说得对,最后一步了,千万不要横生枝节。 二人一马继续前进,却见前方磴路曲折,木石阴翳,虬枝老藤,盘结危石倚欹崖之上,飞泉随空而下,散满一谷。 仰望夹崖,雾滴如雨,彩虹处处,虽然道路难走,可美景却让人流连忘返。 好在有老马,他能一跃十丈,还能脚踏云气短暂飞行,所以虽然道路困难,去也没有拦得住两人。 一路行走到峡谷尽头,却看见,峡谷尽头,竟有一座宫殿。 正儿八经的宫殿! 却见峡谷不远处,有一座大湖,大湖旁边,宫殿数十所,碧瓦飞甍,连亘六七里,宛若城郭,明光妖娆,禁幄低张,彤阑巧护,香烟满楼。 堂殿楼观,穷极华美,灯火光烛天地,窗幔咸极珍丽,又有一幢高楼,擎琉璃地,周身乃百宝所成,点缀宝珠,大放光明,宛若八万四千色合为映彩琉璃,让李启甚至无法直视。 楼高八层,光华于边缘处散尽,四周光点似星月,衬的高楼恍若悬处虚空,极为庄严。 又有八种清风,从其中出,驱散寒雾,令人清新。 幢上绘制图案,犹如天画,画中有凫雁鸳鸯,莲华鲤鱼,青烟香袅,玄猿献果,麋鹿衔花,青鸾舞动,彩凤鸣歌,灵狮捧宝,仙鹤噙芝,皆栩栩如生,甚至还会动,仿佛只要轻轻触碰,他们就能从画中一跃而出,化作真实存在。 整个宫殿,富丽堂皇,威光赫奕,如融金聚,李启光是看着就目瞪口呆,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眼前的壮丽景色。 哪怕是他所处的现代,也绝对没有见过如此宏伟的建筑,如此繁复漂亮,当真是万斛荧荧,璀璨琅玕。 仅仅只是那些逸散出来的光点,在李启看来,就好像银河倒卷,再于楼头泻出,有一股难以置信的美。 曾经见过的千门万户,皆陋室矣。 甚至,曾经见过的澧水之中的青华宮,也好像没那么让人震撼了。 而这,居然还只是罗浮娘娘的逃难时候的临时住所? 我的天,这到底…… 这……这。 李启已经磕磕巴巴到连话都说不出来,尽管距离那大湖和宫殿还有约莫两三里的距离,但他却已经挪不动脚步了。 自己太愚蠢了,居然还试图用自己这等蝼蚁的目光审视一位真正的神仙中人……现在真正一看,才发现自己是远远低估了罗浮娘娘的逼格啊。 然而,在李启觉得震撼而停住脚步的时候,沈水碧的脸色却瞬间阴沉了下来。 李启还是头一次看见沈水碧露出这般表情,甚至流露出了杀意。 “娘娘有危险!我们快过去!”她拉着李启,想要朝着前面冲去。 李启一个激灵,冷汗唰一下就出来了,从震撼之中马上回过来神来。 他连忙抱住沈水碧,死死控制着她,然后直接用力把她拖了回来。 接着,他压低声音吼道:“你疯了!对娘娘来说都有危险,咱俩去那不是送菜吗!” 这话刚刚喊完,李启突然感受到一阵震动,他面色一阵不正常的潮红,心脏难受的几乎要裂开。 原来,在那座宫殿前方,竟有重重黑云,妖氛极深,仿佛彰显着某种邪异的存在。 先前因为那宝幢的场景太过于宏伟华丽,让李启根本没有察觉到后面的景象。 坏了,罗浮娘娘还真有危险! 第一百零七章 支撑 天空之中弥漫着黑云。 李启只是看了一眼,然后闷哼一声,直接就跪在了原地。 不是他想跪,而是他瞬间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只是看了一眼,整个人就好像被砸了一锤,直接倒下,鼻血横流。 他感觉自己好像坠入了充斥着蛇蝎毒虫的虿盆,疯狂的在其中挣扎大喊。 然后,他又仿佛像是被丢进了焦热的火盆里,自己的身体在炭火上发出嗤嗤嗤的烫皮声音,痛苦难当。 燃烧着业火的酒池。 悬挂着滴油尸首的人肉之林。 弥漫黑雾,无数颗头颅所筑成的京观。 口中散发着腥臭的妖魔,正在对无数人施行剜目烙手,剁碎醢尸,毒虫虿盆,炮烙剜心等等刑罚。 甚至有的妖魔懒得行刑,直接去撕咬活人,阴风惨惨,夜气昏昏。 一片地狱风景。 弥散狂舞的妖气。 纵情尽欢的凌虐。 那正如同那一片覆压于天际的邪影。 光是直视,就令李启痛苦与绝望的,几乎心智崩溃的大妖。 怪诞恐怖,罪业满身。 无尽之贪欲,无尽之色欲,种种善恶业果纠缠,种种邪见颠倒心,种种贪痴嗔,一并展现于此! 罗浮娘娘的宝幢高塔有多华丽,那这一片覆压于天际的邪影就有多可怖! “李启!别看!”沈水碧立刻捂住李启的双眼,同时,依靠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黑气。 无垢之体在此刻发挥了作用,她的身边恍若有一层无形的壁障,将蔓延而来的邪气阻挡在外,形成了一片无尘之地。 而李启,在被蒙住眼睛之后,短暂苏醒之后,他直接拔出刀来,毫不犹豫,直接一刀插进了自己掌心里。 洞穿掌心,强烈的疼痛驱使他从幻觉里苏醒。 冷汗涔涔,几乎要将身体打湿,衣服湿透了,像是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嘴巴里更是不停的往外冒着铁锈腥气,鼻血不止,眼眶通红。 而这一切,仅仅只是因为他看了一眼那片黑云。 那片覆压于天际的邪影。 “那是……什么东西?”李启咬着牙说道。 他咬的很使劲,牙龈都因此而出血了,他脸上的咬肌更是不断的跳动,彰显着他此时有多用力。 “是一位六品妖魔,你别看。”沈水碧这次挡在了李启面前,阻止他继续直视。 李启朝着旁边看了一眼,才发现老马已经瘫下去了,整个身体不停的抽搐着,口吐白沫,根本动不了。 六品啊。 这就是真正的,完整的六品应有的样子? 也是,之前和敬燕说松国的时候,就说了,松国的五岳山神,也是六品,就已经身躯绵延五千里了。 那么,沈水碧,曾经的水平,该是什么模样? “我顶得住。”李启挣脱沈水碧蒙住双眼的手,如此说道。 “不要逞强!当心道心蒙尘,被植入魔念。”沈水碧拉住李启,但她现在非常虚弱,根本拉不住,让李启挣脱了出去。 而李启,深吸一口气,跑了过去,把老马给拖进了沈水碧的罩子里。 “你……你没事?”沈水碧愕然,李启怎么没受影响了? 但她一看,却发现李启面色青紫变换,面目扭曲,牙齿都要被咬碎了,一点都不像是没受影响的样子。 “李启……”沈水碧伸出手,语气担忧。 “我顶得住。”李启重复了一遍,然后他接着说道:“现在不是缩起来的时候,你感知能力好,去听听前面的动静,然后回来告诉我,看看我们应该怎么做。” “可我离开之后,你们……”沈水碧踌躇。 “我顶得住!”李启咬牙重复了一遍:“你不想救罗浮娘娘了吗?” 是的,他不是没受到影响。 只是他在用尽全力压制那种恐惧,哪怕脚都软了,五脏六腑也不断沸腾,几乎要吐了出来,但他却依然坚持着做出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 听到“你不想救罗浮娘娘了吗?”这句话,沈水碧咬了咬下嘴唇,面色有些挣扎和犹豫。 但很快,她就说道:“撑住,我马上就回来。” 沈水碧快步离开,冲到前面去查探情报。 沈水碧离开,无垢之体阻碍的邪气立马渗透了进来。 明明离着那一团黑云起码还有一百里以上,但就是这么一些渗透过来的邪气,都让李启难以承受,根本无法自由活动。 所以,李启咬破舌尖,在剧痛的刺激下强迫自己清醒,又鼓动内气,抵制邪气外侵。 可是这些都无济于事,邪气根本不是靠意志力就能撑得住的。 “怎么办……还有什么办法?”李启脑筋转动,思考着能让自己多坚持一会的方法。 这是邪气,正在尝试侵入体内,内气可以短暂抵抗,气血能够驱逐一些,但还是无法承受,需要更加强烈的气血,才能抵御邪气入侵。 更加强烈的气血……有了。 好在,他记忆力不错。 内气运转,他引吭高歌! “煌煌七曜,明明在上,赳赳武夫,雄哉雄哉!” 曾经阿杜教他的歌曲,起到了作用。 与此同时,他还启动了牛力术。 身体膨胀,气血充沛,再加上歌曲引燃气血,爆发出蓬勃生机,仅仅只是自然散发出来的邪气,被李启硬生生的驱走了! 甚至,他还靠在老马身上,借助自己散发出来的生机,帮助老马也抵御了邪气入侵。 但是,李启知道,这撑不了多久。 就算他内气充足,牛力术也只能坚持半个时辰,必须在这之前做好决断,是要怎么做才好。 是直接跑路,还是冲过去找罗浮娘娘,亦或者边缘OB? 这一切,还得看沈水碧带回来的情报到底是什么了。 希望兔子争点气。 李启在这边心焦的等着,不断高歌。 但是突然,只见远处,大妖邪影与罗浮娘娘的宝幢突然之间起了冲突! 却见青白交射,始立上清,清气上腾,浊气下凝,三才四象,阴阳合形,又现日月五星,北斗七元! 李启看见,一位美丽庄严的女性虚影在宝幢处浮现,伸手一指。 刹那之间,那女性的身影敕令太玄,宣威三界!只听闻有帝锺振响,鬼魔咸惊,顿时山倾木陷,百谷沸腾! 第一百零八章 斗法 咚的一声,清脆至极。 宝幢的光晕顿时变得无比盛大。 碧瓦鳞差,瑶阶肪截,阁凝瑞雾,楼横祥霓,却见宝幢四周,百神守护,诸真班列,仙翁鹄立,道师冰洁。 涌出的这些幻象,却骤然形成了一面符箓。 符箓上书:‘奉圣人敕令’,符胆自身形成一段话语,却见是“九鸟破秽化清静罡”。 符箓打出,那足足百丈高的女性虚影则口吐真言,声若清风,却又像是炸雷,明明声音不大,却让人只感觉脑袋里只听得见这一种声音了。 那声音是:“太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缚魅,保命护身。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急急如律令——敕!” 敕字一出,却见漫天邪影被迫后退。 符箓倒映虚空,宝幢四周纷纷涌现异象,有青龙白虎,对仗纷纭,朱雀玄武,侍卫其真,八方威神,普告九天,天地自然,秽气分散。 然后,组成符箓的诸真百神,仙翁道师,齐齐行礼,口诵:“九凤翱翔,破秽十方,金童接引,玉女侍旁,谨请九凤破秽将军,速降天罡,精邪亡形。天将神吏,径下云罡。星移斗转,潋艳三光,尊我符令,清净十方,急急如西王母天尊律令!” 随后,天空之中骤然出现一只九头神鸟! 一片金光之中,九头神鸟随符盘飞旋,清净法界,破秽除邪,明明镇压天空的邪影仿佛被点蘸虚空中一点灵光,刹那间百邪断绝,却除不祥。 随着这一道符箓彻底完成,天清地宁,净邪灭形。 九头神鸟彻底驱散邪雾,就连李启都感觉浑身一轻,精神振奋。 有一股清气朝他涌来,他和老马忍不住深呼吸一口,顿时炁生引津,凶秽消散,整个人都感觉精神奕奕,浑身上下邪气散尽,神采飞扬。 老马本来就瘦了一截看起来无精打采的,可这样一来,他居然恢复了精神,好像连续奔波十五天的疲劳都消散了一样,奇迹般的站了起来,甚至发出了一声嘶鸣。 而李启,更是感觉到,自己的内气居然在提升! 这清气,光是吸一口,就抵得上他一个时辰的苦练! 可惜,不管是邪气还是清气,都很快消散,他只来得及吸了四五口,但还没等他懊恼,却听见远方出现了声音和对话。 那百丈高的女性虚影,应该就是罗浮娘娘的法身一类的东西吧? 那散发着微光的半透明虚影,有着宁静祥和的面庞,此时却声音冷淡:“一方六品小妖,也敢在我面前造次?” 然而,那被驱散的漫天邪影,却再度蚁聚,形成了一个面容恐怖,黑面獠牙的妖魔法身,也是高百丈,和罗浮娘娘其高。 “嘿嘿,不愧是罗浮娘娘,堂堂三品大能,哪怕只剩一缕残魂,也能轻松打碎我十二成功力的凝聚成的咒魔,让我千年苦修化为乌有,若是你伤势轻哪怕一点,方才我估计也死的透彻了。” “可惜,我却看透了你的虚实了。”那妖魔阴测测的说道:“连杀我一个咒魔,都需要动用‘九凤破秽符’,可见你已经灯枯油尽了,要我说,还是停手吧,否则,你虽能杀我,但却会暴露自身位置,还会彻底耗尽真灵,到时候,想做鬼都难啊。” “嗤,你这小妖,不曾见过世面,我却也不怪你,九凤破秽符不过是清净环境的符箓,用来给道场做清洁罢了,怎么被你说成什么杀器一般?”罗浮娘娘的虚影笑道。 “哈哈,那是自然,我当然清楚九凤破秽符的事情。”妖魔哈哈大笑,前仰后合。 九凤破秽之法,在道门中使用极为频繁,凡是立坛行法,一般都要进行破秽,以扫荡诸邪之气,清净环境,辟处不祥,制造出一个清净的环境,然后在此环境下行法运符,能大大减少干扰。 说白了,就是做法之前,提前打扫卫生的法门。 妖魔自然也知道这点,所以他才笑。 笑罢后,他说道:“真正的罗浮娘娘,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她哪怕只剩一缕残魂,拍出来的符箓,也能把我灭的干干净净!哪怕只是一张清洁用的符箓!” “现在这个水平,强虽强,却根本装不了罗浮娘娘,你是她的婢子吧!” “我听说,罗浮娘娘身边有日月之精陪侍,日精金乌阳凝,月精玉兔沈水碧,说吧,你是阳凝还是沈水碧!?罗浮娘娘到底在什么地方!?”妖魔一口道出,言之凿凿,向前逼问。 言语之间,黑雾再度涌出,这一次,直接冲向宝幢附近,却不敢进前,而是把宝幢四周包围,水泄不通。 那女子虚影摇了摇头:“一派胡言,若你真有把握,不如前进来试试?” “若非人皇剑剑意在此‘画地为牢’,你这小妖当真以为可以冒犯了本尊而不死吗?” 妖魔却不相信,他继续说道:“你以为扯虎皮能扯多久?我妖族大圣已经放话出去,说罗浮娘娘从人皇剑手下逃生,三魂七魄俱碎,仅剩一丝残魂苟延残喘,让我等五湖四海,千川百岳搜索,凡是能擒住罗浮娘娘的,赏四品法宝一件。” “你不过是个婢子,还是趁早说出罗浮娘娘的踪迹,这样我还能饶你一条性命,等我之后没了耐心,严刑逼供的时候,届时你才知道我的手段!”妖魔恶狠狠的说道。 至于李启,好似根本没有人发现他。 毕竟,他和路边的虫子,实际上没什么区别。 但是,通过这番对话,他却只感觉惊悚无比。 沈水碧说这边有罗浮娘娘的气息,那就说明……这边一定有罗浮娘娘的气息,罗浮娘娘应该就在这里。 妖魔说这其实是沈水碧的同事,那位‘日精’阳凝,这恐怕,也多半不是假的,毕竟,如果真的罗浮娘娘活着,以那人口中‘三品’的说法,怕是吹口气这妖魔就死了。 那么,以上两个条件都满足的情况,恐怕就是最坏最坏的那种形式了。 罗浮娘娘在这里。 但是,她连现身都做不到了!只能靠同样重伤的阳凝,装腔作势来守护! 第一百零九章 斗法(二) 宝幢树立,四周阴云密布。 李启在旁边开动脑筋,一边安抚老马,一边思考着要怎么做,分析自己有哪些牌可以打,有什么危险,要如何实施。 是的,他还没躺平。 尽管眼前的两个恐怖存在,随便哪个抖一抖都能弄死他,但他还是没有放弃躺平。 李启可从来不是一个愿意认命的人,哪怕当初当纤夫的时候,他也是在拼命往上爬的,不管是自学还是锻炼,都从来没放弃过。 就在李启绞尽脑汁,试图做出一些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的时候,他突然又听见了声音。 很大的声音。 像是…… 像是,军队? 无数的呐喊声,喊杀声席卷而来。 老马躁动不安的踢着地面,拱了拱李启,紧张兮兮的咬住李启的衣服,把他拉到山崖处。 李启登高望远,运气加强目力,却见百里之外,居然有一支军队! 不是人类的军队,而是由妖怪组成的军队! 无数小妖,大部分都没化形,基本就是野兽的模样,但一个个却人模人样的,套着不合身的铠甲,没有武器,基本只靠爪牙攻击。 偶尔有些军官一样的小妖,却都是化形了的,明显全都有九品,手持兵刃,身边有神通环绕,带兵前进。 十来万小妖,其中约莫有上千的九品化形妖物,更有几十个其他的八品妖魔,呼风唤雨,驱策邪影,使得那边妖风阵阵,十几万妖物汇聚在一起,有黑气如星,遮天蔽日,腥臭难当! 然后,却见这一只妖魔军队上面的黑风,滚滚汇聚,变成另外一尊法身! 这一尊法身,也高百丈,模样熊头人身,赤气在眼上,黄气四面绕,黑气如飞鸟,赤黑之气如狸皮斑及赤者,铺在甲胄之上。 他上前一步,身后跟着两个七品副将,身周兵气环绕,上白而下赤,聚如楼云,云如众人头,血气阴森,恍若死丧流血,却又能感受到雨雾死风至,日色无光,好像雄雉临城,气势赳赳! 这一幕场景,李启看的面色发白。 别的他不懂,可这般如此浓烈的气,正好暗合《祝》书之上的记载! 他就看懂了这个,眼前这个,分明就是凶煞兵气,光是看这个月掩填星,委曲蛇形,杀逆无道,日光四散如流血的景色,毫无疑问,就是‘不顺四时,逆相交错,为阴阳气乱’之象。 这个新出来的妖魔,竟然靠自己的兵气,就搅乱了四周的天时! 可惜,李启的震惊没有屁用。 却见这一尊凶煞兵气组成的熊头人身法身,走了两步,和另外两尊法身三面对立,张口笑道:“哈哈!别说你只是区区日精阳凝,就算你是真的罗浮娘娘的一缕残魂,在我们‘白蛇山二王’面前,也得含恨!” “这白蛇山方圆万里,皆是我兄弟二人说了算,就连那太守巫祝也只能闭城不出,你这厮若不乖乖说出罗浮娘娘下落,就准备受我兄弟的咒法吧!” 熊头人身的妖魔如此说道,另一边那覆天邪影也跟着附和:“我乃是‘咒魔大王’,他乃是‘熊杀大王’,我二人联手,就是五品也可战得,就算是你全盛时期,也不过五品而已,更何况如今身受重伤?” “还是乖乖交出罗浮娘娘的线索,还能留的一条生路!”咒魔大王阴沉的说道。 熊杀大王不再言语,而是一跺脚,却见那十几万妖兵齐齐整顿,列队前行,军容肃穆整顿,俨然是一支百战精兵,并非是什么乌合之众! 但是,却看见那个女性虚影,动了。 也不知道到底是罗浮娘娘还是日精阳凝在控制这尊法身,只见法身再度伸手,用柔软的声音发出叱喝:“找死!” 声音虽然很柔软,但却宛若炸雷! “天兵天将,雷霆猛吏,八卦将军,五雷雄兵,听吾敕令!现!” 随着一声敕令,一只军队居然直接浮现了出来。 一只光芒组成的军队展开,铠甲之上金鳞片片,将士手中的长矛无坚不摧,大盾坚固厚实,骏马健壮有力。 军队杀气腾腾,无数士兵,持兵戈,套披挂,骋凶骋势,摇旗擂鼓,战意腾腾。 军容威武,天兵个个阔面重颐,彪腹狼腰,着金光铠甲,拿十八般兵器,弯弓硬弩,银枪金剑,方天戟,虎眼鞭,站在后头,自成阵势。 又有天将现身,先是一阵大风滚滚,紫雾腾腾,一个个神将身高十数米,腾空而行,精神抖擞,身上神光乍现,照耀分明,射冲斗府! 那些天将广额阔面,虎体熊腰,执戟悬鞭,站在最前,威风赫赫,身上绕金鳞赤须长龙,脚下踏凌空彩羽鸾凤,压得风雷阵阵,滚滚人马,引军欲战! 光是这些天兵天将,竟然威势就不逊于熊杀大王和咒魔大王! 李启毫不怀疑,自己根本应付不了这些天兵,至于天将……应该能一矛戳死自己,半点反抗能力都没有。 更别说,此刻天兵天将,估摸着应该有整整十万! 一声敕令,就有如此威势! 李启在这边震撼,却看见熊杀大王哈哈大笑,不以为意:“银样镴枪头,看着好看而已,孩儿们!给我撕了这些破烂玩意儿!” 此言一出,却见那些妖兵发出嘶嚎,在一位七品副将的带领下,组成阵势,发起了冲锋! 两支军队,各自出击。 妖兵头上兵气如黑云,直珥破军,气发其上,猛凶如熊,在杀气中,如有暴兵起,恍若火烟之状。 天兵头上则气如龙,如山镇,有华盖在气雾中,军勇卒猛,营下气黄白色,重厚润泽,上气如火光,有蛟龙飞腾。 两边,都呈现出了军气! 两种不同的军气,撞在一起,各自厮杀。 与此同时,咒魔大王也立刻出手。 他没有那么多妖兵随从,却有更诡谲的手段。 只见覆天邪影猛然一收,天兵天将的身上直接多出了无数蛇虫鼠蚁,啮咬盔甲,拖拉兵器,让天兵天将刹那间直接落入下风。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沈水碧回来了。 第一百一十章 破局之法 “什么情况?怎么回事?”李启连忙冲了出去,接了她回来。 远处三尊大佬仍在斗法,场面恢弘,战场足有上百里,好在没有触及到这边的峡谷,所以李启暂且安然无恙。 而沈水碧,回来之后,先是使劲儿喘了几口气,然后对李启说道:“李启……娘娘真的有危险了,那边那个不是娘娘,是阳凝!” “阳凝和我一样……是娘娘的——”沈水碧刚想介绍。 李启立刻打断:“我知道,日精阳凝,之前那个妖魔已经介绍过了,说重点。” “嗯,娘娘没死,但已经非常虚弱了,不知道要休养多少年才能恢复,而现在那边的,是阳凝在虚张声势,只是阳凝伤势也很严重,恐怕不是这两只妖怪的对手。” 李启刚想说什么,但沈水碧一把堵住了李启的嘴,很认真的说道:“你先别说话,让我来说,这种力量不是你抵挡的,别用你的办法去思考,六品以上的神通对你而言根本就是匪夷所思,无法理解的。” “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办法,我给你娘娘的尊名,可直指娘娘残存的真灵,届时,你布置法坛,以我为祭品,我虽然功体已散,但品阶仍在,你的祭祀以我为‘牺牲’,可助娘娘真灵短暂复苏,娘娘只要恢复一点点力量,危局可解。”沈水碧很严肃的说道。 “那你呢!?这不行,绝对还有其他办法。”李启一听,急了。 以沈水碧为‘牺牲’,这意思不就是让沈水碧去死吗? 以祭祀之法,献祭掉沈水碧,换取罗浮娘娘的短暂恢复,这种事情,他不可能接受。 “没有其他办法了!”沈水碧很焦急:“你看那边,阳凝伤势不比我轻,她撑不了多久的。”沈水碧指着不远处的景色说道。 在那边,大军交战,其中最弱小的都是正儿八经的妖物,能轻易杀死几十人,可以成为一方噩梦。 但这些只不过是最弱小的,还有其他的九品,八品,甚至是七品的妖魔正在肆无忌惮的绽放自己的神通,对天兵天将倾斜自己的火力。 地面此刻早已全部龟裂,岩层咯咯作响!落地的冲击波在地上制造出一条又一条不断向前传播的固体波浪! 在巨大的力量下,土地和岩层就像是水面一样产生了巨大的波纹状冲击波,蔓延数公里,形成了一个难以置信的环形山! 大地直接塌陷,风云翻涌,日月无明,山岳都好像在颤抖不已,气息好似在哀嚎,余波的火焰烧过整个天空,浓密的刺鼻黑烟像烽燧狼烟一样在天空中盘旋。 赤红的兵气,宛若火烧云一样,绵延连天,仿佛天穹被整整齐齐的刷上了一层红漆。 大半个天空都变成了血红色,太阳就像是天上的一个窟窿,是天空的伤口,源源不断的鲜血从里面喷涌飞出,染红了天际。 方圆百里,神通横飞,天将一戟斩破数百米的巨岩,但却只能将一只巨熊妖将给破一点点皮,那巨熊妖将猛地跃起,落地之时掀起的地震波浪隐隐带着妖力,让几十个天兵直接溃散成白色烟气。 天兵身上的金光已经变成了紫金色,不是因为帅,而是因为天空中的那只‘咒魔大王’正在施法行咒,以咒术将其变得犹如傀儡一般,身体僵直,战力大减。 紫色虫毒侵蚀天兵天将的护体金光,再过一段时间,恐怕天兵天将将会彻底败下阵来。 只是,看这个速度,估计需要半天以上。 李启明白,也就是说,自己只剩半天多一点的时间了。 或许那位阳凝还有其他办法支撑一会儿,但肯定不会太久了。 “肯定有其他办法,你给我一刻钟,一刻钟,不耽误事情,肯定能想出办法的。”李启摁住了沈水碧,对她说道。 然而,他心里想的却是,如果真的没办法,他就强行带着沈水碧跑路。 沈水碧必然会因此而怨憎他,但没办法。 亲手杀死沈水碧,然后将之作为‘牺牲’,他做不到,哪怕此后要和沈水碧反目成仇,他也绝对不可能去做这件事。 而沈水碧,也知道一刻钟时间影响不到大局,所以也就等待李启。 只是,平时的她都很有耐心,经常一个人发呆几个时辰都不会觉得闷。 可现在,一刻钟的时间,她却反复观看战场和李启,心焦难耐,恨不得时间迅速烧尽,快进几倍。 而李启却巴不得时间尽可能缓慢一些,让他多想想,多思考一下。 自己能用的牌,有什么? 现在自己唯一能依仗的,只有巫神山,不过巫神山太远,怕是指望不上。 但这种事情应该不需要巫神山亲自出马,自己如果有办法沟通巫神山的话……以罗浮娘娘的重要性,肯定有真正的大佬隔空出手,拍死这两个小比宰治。 但要怎么沟通巫神山呢? 大卜们难以推算罗浮娘娘的位置,因为她位阶太高。 也推测不出他来,因为他是外道之人,难以卜算,这才是祝公子让他过来的原因,外道之人前来,不会让罗浮娘娘们误会,以为巫神山是来趁火打劫的。 至于推算沈水碧,那根本没意义,因为祝公子已经提前在沈水碧身上埋棋了,说明他们也知道沈水碧不在罗浮娘娘身边,而布局的意思就是让沈水碧去找罗浮娘娘,现在已经找到了,只是估计祝公子也没料想到罗浮娘娘会遇到生存危机。 那么,总上所述,靠现在的情况,是没有办法直接沟通巫神山的。 那要怎么办? 有什么助力可以算进去的?可以让巫神山注意到的? 等等,刚刚,那两个妖魔在自吹自擂的时候,是不是说了“这白蛇山方圆万里,皆是我兄弟二人说了算,连太守也只能闭城不出。” 那么,这就说明,现在,至少还有两个存在,应该可以帮他,也有意愿来帮他! 白蛇州的太守,以及,白蛇山神! 这两个,想来是被咒魔大王和熊杀大王压着打的,但是,如果他们此刻现身,帮助自己联系巫神山呢?! 第一百一十一章 苦战 一念及此,李启猛地站了起来:“兔子!我有办法了!” 李启因为过于激动,以至于直接喊出了兔子。 他平时都是在肚子里喊喊,表面上都是规规矩矩的喊“沈姑娘”的。 可惜,沈水碧此刻已经不在乎他喊什么了,听见有办法之后,她立刻问道:“什么办法!?” “还是需要你做牺牲,但不至于死。”李启站起身,拿出长剑开始挖石头,一边挖一边说道:“我在这里布置法坛,祭祀白蛇山山神,以沈姑娘你为牺牲,呼唤其前来,闹出动静,向巫神山报信。” “以巫神山的能力,和罗浮娘娘的重要性,巫神山定然会在察觉瞬间就出手,沈姑娘,你说,巫神山有能力跨越不止多少万里瞬息赶到这里吗?”李启问道。 沈水碧马上回答,面色惊喜:“人赶到或许需要一些时间,但隔空出手,应该能瞬间就到达!李启你果然比我聪明,我也来帮忙,祭坛需要什么东西?” “祭祀山神,之前我说过了,还是那些东西,需要纯净的山泉水,还有对应的牺牲,你是纯白色的兔子,也属于这个范畴!只是,可能需要你肉体的一部分。”李启一边开挖石头,一边说道。 “无妨,不过是一部分血肉,养个几百年也就长回来了,我位阶尚在,白蛇山山神恐怕没资格承受太多,这些应该足够了。”沈水碧说道,直接把自己的大拇指拧了起来。 没有流血,甚至沈水碧都没有发出声音,却让李启感受到了一股,无法形容的感觉。 她的身体,好像从那种翩然无尘的气质中脱离,变成了普通人。 李启亲眼看见,原本被隔绝在外的众多‘气’,开始飞也似的涌入她的身体,她不再寒暑不侵,百毒不近。 “你的无垢之体?”李启皱眉。 “肉身破损,自然随之破掉了,无妨,日后还有机会重修,大拇指应该是最合适的。”沈水碧却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修为损失。 明明是上千年才能修成的成就,却就这么直接舍掉了。 也是,为了罗浮娘娘,她连自己上祭坛都准备了,之前也舍去了修为,此刻就算再破掉无垢之体,又有什么所谓呢? “大拇指属土,土为大地,为坤卦,坤为母,所以叫拇指,与地契合,祭祀山神应该正好,还有纯净的山泉水,我这就去取来,老马!跟我过来!”沈水碧在此时爆发出了极强的行动力,拉着老马就去采集其他祭礼所需要的物品了。 而李启,看着那一根沈水碧自己扯下来的大拇指,心里百味杂陈。 最多的,是愤怒。 然后,他摇了摇头。 “不是想那些事情的时候,快做事!”他抽了自己一巴掌,继续掘石。 正所谓,地贵阳,祭之必於泽中圜丘云,意思是地性喜阳,祭祀它必须在低洼地区的圆丘上。 李启挖掘石头,找到对应的地点,开始布置场所。 时间紧迫,没有那么多空闲来生气。 只有半日功夫,须得加快速度。 ———————— 不远处,阳凝正在苦苦支撑。 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时辰,距离半日时间,快到了。 透过那女性虚影,却见那宝幢之中,有一位金红色眸子的女性。 她长着齐腰长的绚烂长发,似乎在发暗色的红光,金红色的眼眸,白皙的皮肤,气质张扬,有阳烈之气,比沈水碧高一个头,身材也更加火辣。 她乃是日精金乌,是罗浮娘娘身周的日月之精。 “沈水碧到底在做什么啊!她不是说她有办法吗?怎么还不来!”阳凝开口怒骂,然后咬破食指,一滴精血涌出,汇入眼前的虚影之中。 她的法力早已耗尽,此时能够支撑,全仰赖燃烧精血和神魂。 和沈水碧一样,她的伤势也极重,只是她不需要自废功力而已。 阳凝的自损程度,丝毫不亚于沈水碧。 一切都只是为了……罗浮娘娘。 她侧头,漂亮的眸子紧盯着不远处的一个丹鼎。 二品法宝,日月真铅鼎。 取义为:“手抟乌兔为日月”,以真意擒真铅,归于中宫,与真汞混合,是为回风混合,正所谓“一杯长生酒,注入玉鼎中”。 日精和月精,就是从这鼎中炼制而出,可以说,娘娘是就是她们两个的母亲。 娘娘残存的真灵就深藏其中,不受外界干扰。 不管发生什么,娘娘永远是最重要的。 只希望那个笨笨的沈水碧,真的能想出办法来! 阳凝一咬牙,接着面对眼前的两位妖王。 “你还能撑多久!”熊杀大王操纵兵气,以麾下妖兵为引,狠狠冲击宝幢。 “还是早些将罗浮娘娘的消息交出来,免得之后受我咒虫噬魂之苦!”咒魔大王再度威胁到,紫色的咒毒已经蔓延到了宝幢之上。 宝幢上的壁画,那些栩栩如生的灵兽真人,纷纷惊恐的往更里面逃去,你推我我挤他他攘你,乱成一团,生怕被咒毒沾染到半点。 阳凝见状,再度施法,一手持咒,念念有词:“罗浮安镇,普告万灵,左社右稷,不得妄惊。回向正道,内外肃清,各安方位,备守宅庭,阳凝有敕,不得有误!” 她以自身发出敕令,却见无数壁画,被迫涌出,各自施展手段,抵抗咒毒,乍一看好像居然打了回去。 但有的壁画纷纷发出惨嚎,被咒毒所染,看似暂时抵抗了侵蚀,但却是在消耗这宝幢的本源,这六品法宝,此后怕是要掉品了。 而外界的两位妖王,则互相看了一眼,对视点头。 对方已经山穷水尽,开始消耗法宝本源来抵抗了。 那么也就不需要拼命,只需要水磨工夫,硬生生耗死她即可。 届时再去找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晚。 两个妖王打定了主意。 反正不过几个时辰的时间,绰绰有余,匆忙攻打,就怕对方还有拼死的手段,毕竟曾经是五品,哪怕现在身受重伤,实力百不存一,也需得小心谨慎。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却见不远处的峡谷,突然涌出一股神光!令人侧目! 第一百一十二章 威胁 此时此刻,李启正在谨守礼仪,开始祭祀。 很显然,对六品的白蛇山山神来说,一位五品的月精肉体,给他的惊骇过于大了,乃至于他亲自降下神光,与祭礼组成一体,对祝人发起邀请。 李启毫不犹豫的接受了邀请。 祭礼,祝人,鬼神,三者合一。 祭祀乃成。 李启神魂离体,进入一片混沌空间之中! 但是,和李翁那个鬼神不同,进入这里之时,李启却看见四周的景色飞快的演化。 混沌褪去,楼台浮现,空旷的世界像是一张白纸上浮现出了画卷一般。 很快,李启的眼前就出现了一片园林。 乍一看,却见石桥似玉,远映明堂,绿水四围环绕,柳松苍翠绿青,有石人石马装饰,东有来龙应风水,南风吹送野花香。 又有瀑布,假山,清泉。 瀑布水响,假山山秀,清泉波清,芳草遍绿,峰峦耸翠,云影徘徊,远黛含烟,树木密密,天然入画,景致非常。 但是,却有一个白衣秀士,玉树临风,身上有一股贵气。 然而,他站在李启面前,战战兢兢,竟然率先行礼:“还望祝人见谅,敢问,祭品从何而来?” 看起来,一位五品的肉身,真的把他吓得不轻。 李启看着这个山神的模样,皱了皱眉。 怪不得这玩意儿被咒魔大王和熊杀大王摁着打,堂堂六品山神,竟然怯弱至此,还对自己一个不入品的祝人行礼。 这不是只会让人看轻吗? 不过,李启也没其他办法。 “时间紧急,来不及多说,山神可有办法闹出动静?我乃巫神山祝人,受大祝之托,有要事要办,祭品之事之后再说也行,请山神照耀神光,引来巫神山大卜瞩目!”李启立刻拱手说道。 这个要求把白蛇山山神吓得够呛。 “小……小神修为尚浅,尚且不够入大卜法眼,贸然生事,若事情为真,怕是要被打落神位,实在不敢——”白蛇山山神连忙推辞,甚至准备掩面悄然退走。 李启暴怒,看见对方想要走的时候,他就已经恼了。 对方可是断掉了沈水碧一根手指头,破掉了无垢之体才拉过来的,甚至关乎二人性命!就这么走了,那怎么行! 所以,李启抽出柳枝,虚空一鞭。 轰隆一声作响,就算是白蛇山山神在这个空间之中构筑了其他事物,这个柳枝还是打出了极为耀眼的效果。 “你这鸟厮睁开眼好好看看!此乃大祝所赐信物!其中神气可做不得假!耽误了正事,届时别说神位,就连你的头也保不住!” 李启指着外面:“你现在把视线投来,看看外面的咒魔大王和熊杀大王!” 白蛇山山神闻言,外界的身躯,将目光看过来,却真真看见了那两尊自己害怕无比的妖王,正在围杀一个道门修士。 那道门修士依托法宝,苦苦支撑,看样子已经山穷水尽了。 山神还在观望的时候,李启却继续大声说道:“此事涉及罗浮娘娘,你若再敢耽搁,事后不仅大祝要怪罪下来,你必死无疑!” “若你这时出手,之后论功行赏,少不得你的好处!再说了,我以五品月精肉身为祭品,足见诚意,现在两条路摆在你面前,看你怎么选了!” 李启语气急快,像是在催促一样。 实际上,他就是在催促,想要让白蛇山山神没有足够的时间思考出第三条路来。 第三条路是什么? 当然是,把李启等人灭口,投靠妖王那边。 只是,不太可能。 听咒魔大王的口气,白蛇山山神是被他们一直欺压的,现在有翻身的机会,他不会把握不住吧? 害怕这一点的李启,再度说道:“山神在此,被二妖王压着一头,虽然不必管事,但想必也难有一展宏图的机会,此番事了,又能靠上巫神山这颗大树,今后扬眉吐气,逍遥自在,岂不乐矣?” 李启说完,再看白蛇山山神,竟还是一副踌躇不定的样子。 他气傻了。 “山神!你若不此刻推脱,我必请大卜杀你!今后你就是我我饮血之寇仇也!”李启愤怒大喊道:“就算大卜不愿杀你,日后我修为有成,定将你山根打碎,身躯炼制成五岳印!虽食肉寝皮,不足以尽起恨!” 这话让白蛇山山神面色一冷,看向李启。 就算他来头再大,现在也不过是个不入品的祝人而已,竟敢对自己这么说话? 只是,看过去的时候,他面色又是一紧 普通人看不出来,他却能看出,那条柳枝,是真的有大祝神气灌注其中的。 若说品级,因为没有炼制,只是普通柳枝灌入神气,最多算八品,可是……神气是货真价实的。 也就是说,这小子,多半说的没错。 拼了! 一贯优柔寡断,没有主见的白蛇山山神,狠了狠心,动了一下身子。 山神真身动弹了! —————————— 在外界看起来,白蛇山,突然震动了起来! 咒魔大王一脸惊慌:“怎么回事?我们不是遮蔽了他的感知?这厮尚在沉睡,怎么会醒过来?” 他们当然知道要去掉变数,所以早就动身,先是用美酒将白蛇山神灌醉,弄得熟睡过去,又用咒术封住了白蛇州太守的门路。 保证这一州之地,只有他们两个六品妖王。 熊杀大王也骤然一惊,看向那边,却发现了一座祭坛。 “那边有祝人在祭祀白蛇山!我去打断联系!” 他吼道,然后朝着祭坛处的李启悍然出手。 汹涌的杀意和邪意,刹那之间涌入了李启身边。 李启突然眼前一黑。 他被难以形容的剧痛刺穿身体,被驱赶着,哀嚎着走向死亡! 不能停下! 李启硬撑着,他知道,这些杀意虽然骇人,但伤不到他! 一定会有人帮他拦下。 如果没人拦下,那他再怎么挣扎也没有用,所以不如坚持祭礼! 祭礼仍在继续,而白蛇山则在颤动,地脉正在涌出,整个白蛇州,方圆万里,都在地震! 这样的动静,持续一段时间,足以引来巫神山大卜的注视了。 两个妖王也知道,所以拼命想要打断李启。 但是熊杀大王的一击,却被拦住了。 一只耀眼金乌,直接用身体挡下了这一击! 第一百一十三章 镜子 金乌以身挡住了两位妖王的袭击,羽毛飞散。 李启清晰的看见了这一幕。 果然,有人帮他挡住了必死一击。 但这样的话,金乌必然会丧失反抗能力,她支撑的时间,大大的缩短了。 白蛇山山神仍然在试图引起巫神山的注意,李启必须维持祭礼,让他能够吸引到大卜的目光,否则的话,他这样做很有可能被无视。 只是……熊杀大王怎么可能目睹这一切的发生? 眼见阳凝以身做盾,暂时突破不得,他再看一眼,发现那祝人尚未入品。 这样的话,甚至不需要攻击。 “吼!”熊杀大王怒吼出声,杀意爆涌而出,扑向李启! 这不是攻击,甚至连音波都被阳凝隔绝了。 但,熊杀大王知道,单凭泄漏过去的一缕杀意,就足以让这个祝人惊骇而死了。 与此同时,在李启那边。 杀意涌来。 李启只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和肉体都被极度的痛苦给紧紧攥住了! “唔——”他闷哼一声,七窍流血,心脏几乎要爆裂开来! 血液几乎要形成喷流,鼻血算是在往外飙! 耳旁嗡嗡低鸣,强烈的恐惧和无穷的压力汇集在他的脑子里! 他能感觉到,身体里长了蟑螂、虱子和老鼠,它们好像是生活在此处很久了一样,啃噬着自己已经腐烂的五脏六腑! 自己的神魂被拽了出来! 周围的寒意紧紧攫住他的心脏,所有的一切都在无声地尖啸着,李启感到一阵发抖,连心智都被冻结了起来。 恶毒的火焰烧灼着李启的灵魂。 李启感受得到,一个庞然大物,他发怒了,他对李启发怒了! 那无比巨大的意志,正在以可怕的专注盯着他。 不是漫不经心。 而是非常专注而狂暴的愤怒! 李启浑身战栗,几乎要被压垮了。 此刻的李启,感觉到他在凝视自己,这凝视之中透着狂怒。 这饱含怒火的目光之中,带着诅咒和言语。 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但李启已经通过这目光得知了一切。 六品妖王的杀意,宛若苍天一样覆盖在他的心里。 他的体内似乎有某种东西!一种令人窒息的东西!痛苦正在吞噬着他的精神,摧毁着他的意志。 疯狂的痛苦,像汹涌的洪水,让李启整个神魂都灌满了诅咒。 神魂中,烧起了烈火,他的意识,记忆,乃至于人格,全部都被迫燃烧了起来! 但是,李启依然站着,维持仪式。 主要的攻击,已经有人拿命帮自己挡住了,不过是纯粹的杀意,难道自己连这个也挡不住吗? 诚然,六品对他来说就像是神仙一样,但是,哪怕是神仙,也不可能单凭杀意就让他屈服跪下,放弃。 可惜的是,有些东西,不是靠意志抵抗的住的。 几秒钟之后,李启喷出一口鲜血,倒了下去。 无止境的梦魇,所有东西都变了模样,被逼迫走向疯狂的极端,就像头被埋进水里,无法呼吸,只能溺亡! 在无尽鲜血浪潮中淹没,幽深的黑暗梦魇,李启感觉到了,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脑子里! 耳朵旁边飘飘忽忽,好像是由人声嘈杂,如闹市一般,好像有一百万只鸭子纷纷起身嚷嚷一样。 心神愈难作主,无可如何,无可奈何,如坠红尘,飘飘荡荡。 手脚,不受控制。 身体,被迫跪在地上。 手指扣在地面,扣的鲜血淋漓,指甲都因为过于用力而翻了过来,但这一切无济于事,李启不可能抵抗的住。 一品的差距,就已经算是天差地别。 何况是不入品的祝人,想要承受六品大妖的杀意,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白蛇山神的力量投射减弱了一些。 祭礼可以容许一些差错,但不可能长时间出错,再继续中断下去,祭礼失败,就无法引起大卜注意了。 李启也知道这点。 “来!”他怒吼一句,竟然抽出柳枝,啪的给自己来了一鞭! 神魂直接被抽散了一部分,强烈的痛苦让他浑身上下青筋绷起,身体僵直挺立。 痛到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只能在嗓子眼里冒出‘嗬……嗬。’的低微呻吟。 神魂受创的剧痛,已经让他失去行动能力了。 但同时,这样的痛楚,也让那些杀意被他暂时压制住了,杀意毕竟只是虚无缥缈的,在货真价实的自杀行为面前,还是逊色一筹。 “兔子,扶我起来……”他咬牙,从牙齿缝里含糊不清的说道。 沈水碧连忙上前,把他扶起。 李启重新挺立,但又软了下来,只能勉强靠在沈水碧身上,保证自己是站姿,用以维持祭礼。 “我撑不住了,就把我推起来。”李启勉强站着,对沈水碧喃喃道。 “嗯!”沈水碧担忧的看着李启,又看了一眼不远处,正在苦苦支撑,面对着两个妖王的阳凝。 连她自己,也已经所有修为尽失,无垢之体破损。 不要功亏一篑啊…… 她看着震动的白蛇山,心中紧张。 只是,十几秒后,金乌扛不住了。 金红色的大鸟哀鸣着从天空坠落,再有人给她最后一击,就会真的身死魂灭。 但两个妖王根本来不及补刀,他们要做,是摧毁祭礼,免得引来大卜瞩目! “去死!”咒魔大王高声喊道,直接用起十二成功力,朝李启打去。 紫色的咒力涌来。 李启站在原地不动,继续维持祭礼。 动也没用,不如面对妖王,站着死。 昂着头,目睹紫色咒力蔓延身体。 刹那之间,他的身躯就变成了蓝紫色,就连喷出来的血都是蓝紫色的了。 但还没有大卜出手。 坏菜了。 这下完犊子了。 李启闭上眼睛,等死。 只是,闭了几秒钟,他发现自己的意识仍在。 不太可能吧? 不是秒杀?而且也没痛苦? 李启疑惑,睁开眼一看。 却发现,先前的山谷,妖兵妖将,两尊妖王,诸多异象,都已经消失不见。 面前,只剩下一面‘镜子’。 百里之地,平整如镜,走在上面都好像能滑倒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 第一百一十四章 大卜 就在李启眨眼的瞬间。 咒魔大王和熊杀大王,清晰的看见了,天空之中,伸出了一根指头。 天上那一指头无声无息,就好像是落下了一粒灰尘。 但是,咒魔大王,熊杀大王,都露出了绝望的神色。 不过,这一根指头是无法阻挡的。 下方的所有东西,包括那宝幢在内,全部都瘪掉了。 地面剧烈的凹陷下去。 熊杀大王和咒魔大王之前威风赫赫,与金乌疯狂交战都不曾负伤,可现在直接坠落,落到地面之上。 地面上,所有凹陷和大坑都被填满。 两尊妖王连声音都没有发出,直接全部变作齑粉。 那一指头的威力还未减弱,顺着落到地面。 没有任何声息,但是,地形却改变了。 最底下,原本是战场的那方圆百里,之前崎岖不已,此刻却被的夯实了,各类材料,尸体,妖物,包括两个妖王和宝幢,全部混作一体,再也分不出你我。 乍一看光滑无比,像是地面多出了一面圆镜,然而低头仔细一看,却能看见上面浮现出栩栩如生,细致而且繁复无比的指纹。 仅一指,百里之内的所有存在,当场毙命!死无葬身!一并化成了这光滑无比的圆镜。 毫无任何抵御的空间。 所以,李启睁开眼睛之后,就看见了百里圆镜。 如果此刻飞到高空,从下往上看过去,就能看见,地面上多出了一个指印。 “这是……”李启磕磕巴巴,却发现,自己身上的所有痛楚,伤口全都消失了,他都没什么感觉,但连神魂的伤势都已经痊愈。 然后,他发现,自己身边已经多出了一个白衣秀士。 这不是白蛇山山神吗?他怎么突然出来了? 只是,却见白蛇山山神,直接跪在地上,五体投地,口中高呼:“小神拜见大卜!” 大卜! 李启闻言,一个激灵。 只是他没有跪。 身后抱着他的沈水碧都没跪,他也不好挣脱跪下,所以只是目视天空。 却见,天空之中,有一条星河。 明明是白日,却有银河横空,把天空分成了两边。 左边,是正常的天。 右边,也就是靠近唐国那边,则是漫天金莲。 此情此景,持续了整整五秒,然后看见金莲退却,星河却还横亘天空,依然存在,明明是白天,却连阳光都遮不住这条星河。 随后,星河之中,一颗星星咻的一下落到地面来,恰好降落在半死不活的金乌阳凝身边。 那颗星星发出声音:“如此伤势,怕是要跌境了,我也没什么办法,你神魂都烧了一半,今后慢慢养吧,对了,罗浮在何处?” “拜……拜见大卜,娘娘真灵存于日月真铅鼎中,请大卜护持一二。”阳凝勉强挣扎起身,顶着重伤,化作人身行礼,然后从怀中掏出深藏的小鼎。 “这就是日月真铅鼎?传闻能够温养出日月之精的宝物,还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果然有大威能,可惜你无法催动,不然怎么还会被两只小妖逼成这样?”那颗星星啧啧称奇,随后,小鼎飞入星河之中。 “罗浮就交给我,巫神山自会为她重塑真灵,只是没想到她伤的如此之重,先前昭告之后却不见她上门来,我等还以为她是不愿,没想到是已经连神智都无法维持了,可叹。” 收好日月真铅鼎,星辰又对阳凝问道:“你可愿和我一同上山?你的伤势也需温养,巫神山也有域外洞天,有两轮小太阳,正适合你居住。” “大卜之邀,不敢辞尔,只是希望大卜将我的姐妹一同带走。”阳凝躬身说道。 “姐妹?哦,月精是吧?”星辰晃了晃,然后倏忽一下,出现在了李启和沈水碧的身边。 李启一阵恍惚。 就是这个……大卜,不显山不露水,轻易将之前的两大妖王全部拍成了二次元。 而他的真身,是天空那那一条星河? “月精沈水碧,你呢?”那颗星辰对沈水碧问道。 李启有些蛋疼,自己和白蛇山神,好像被无视了? 也是,自己就是个菜狗,不入品的而已,和这几位神仙比起来,差距太大了。 起码自己没跪。 旁边那个跪着的还被无视了,那才是丢大人了。 “啊?我?我……我怎么了?”沈水碧好像一时没反应过来。 大卜看她这个样子:“算了,那我就助你重构无垢之躯好了,白蛇山神,你可愿归还她的躯体?”大卜看向一边跪着的白蛇山神。 “小神自无不可!”白蛇山神立刻双手献上沈水碧的大拇指。 那颗星辰微微一闪,却见沈水碧的大拇指已经接上,血肉重生,而她的因此而破掉的无垢之体,也自然恢复了。 而沈水碧,现在还在不断看李启和阳凝,目光不停的在两个人身边跳转。 “你此次报信有功,我就赐你一个正名,此后,这白蛇州,便由你统辖。”大卜随口说道。 对大卜来说只是随口一言,但白蛇山神却连连磕头,口呼大卜仁德。 这些做完之后,李启却感觉自己身体不由自主的飞了起来,从沈水碧的怀中脱出,飞到了那颗星星面前。 “外人的事情说完了,现在轮到你了,小家伙。”大卜说道:“只可惜我不过是一个分身,不能代替本尊给你赏赐。” “弟子拜见大卜!弟子所为并非为了赏赐,大卜不必为此烦恼。”李启立马行礼说道。 原来对方只是有个先后顺序,不是无视了他,这让李启立马明白,这时候就是要刷印象分的时候了。 所以他立马请辞。 不止是因为想让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还因为自己的老大是祝公子,此时这个大卜因为这个功绩赏赐了自己,那让祝公子怎么想? 所以,此时请辞,是最合适的举动。 同时,他也暗暗心惊。 对方的意思是,这一条横亘天际的星河,只是分身?还是说,这一颗星星,只是分身? 如果是前者,那就吓死人了,对方的本体该多强? 如果是后者,那就说明有可能一条星河里的所有星星都是分身。 我超,两个可能性都好哈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