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 第一章 今夕是何年 先有盘古后有天,鸿钧还在盘古前。 斩破混沌开天地,造化洪荒定坤乾。 龙汉初劫魔神隐,巫妖战罢有人烟。 封神过后洪荒尽,三界新启尊昊天。 …… 长安城,大兴宫。 “都是一帮子废物,关键时刻一点用处都没有,来人啊,把他们统统给朕拉出去……” “二哥不可——” 按当下的纪年法,现在应该是贞观十年,李世民登基的第十个年头,三十七岁的年龄,正是男人辉煌起步的好时候。 李世民的皇位,是发动了“玄武门政变”而抢夺过来的,登基十年了,依然会遭到不少人的诟病。 而潜藏在民间那些隐太子的拥趸,被有心人利用,时不时还发动了一些小规模的骚乱。 李世民却是一位雄才大略之人,一心想把大唐打造成宇内最强的国度,登基以来,带领着一帮文臣武将,兢兢业业、如履薄冰。 当皇帝这十年来,很少见到他会有如此暴跳如雷的时候,更何况还是在这庄严肃穆的大兴宫内? 地上一拉溜跪着七八名太医,一个个噤若寒蝉,冷汗从额头上滚落下来,却没有一人敢擦拭的。 别看李世民是位皇帝,而且还不是开国之君,却也不是从小长在深宫妇人之手的废材。 十几岁就上了战场,十八般兵刃样样精通,抛开他皇帝的身份,单单讲带兵打仗而言,在整个大唐朝如今的所有将帅里,恐怕都能排进前三位。 天子一怒,那还得了? 不仅仅是身份地位的碾压,李世民多年征战沙场养成的一身杀气,就不是这帮御医能承受得了的。 “观音婢,你怎么来了?你的气疾还没好,就该在‘立政殿’里好生歇着,有什么事情叫人唤我过去就是了。” 能够在这大兴宫内叫声“二哥”的,只有当今的皇后娘娘长孙无垢了。 这位不是汉家女,出身鲜卑一族,父亲是前隋的右骁卫将军长孙晟,亲哥哥是如今大唐朝的尚书右仆射、赵国公长孙无忌。 长孙无垢和李世民幼时就相识了,如今已经为李世民生下了三子四女,最小的新城公主才几个月大,还不会说话呢。 而长子李承乾,却已经被立为大唐太子多年了。 “二哥,我知道你在为雉奴的事情生气,可是你也不能怪这些太医啊?我已经命人去请孙道长了,等他来了雉奴自然也就有救了。” 长孙无垢一边说着,一边摆了摆手,示意跪在地下的这些太医们速速离去,可是他们却眼巴巴地望着李世民,没一个敢离开的。 “哼,既然皇后娘娘让你们离开了,还都跪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滚——” 即便有长孙无垢求情,也难以消弭李世民心中的怒火。 原来今日午时,李世民正在批阅奏章,大内太监总管张阿难就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告知李世民,他最小的嫡子,年方七岁的李治出事了。 不知何故,一向胆小怕事,甚至都很少离开“丽政殿”的李治,居然自己跑到武库里去了。 听随从的小太监讲,是晋王殿下自己要进去的,说是要找什么东西,甚至都不让人陪同一起进去。 最终,等候在武库门外的小太监就听到了一声惨叫,再进去看时,李治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旁边倒着一柄生锈的大铁枪,枪头上还挂着鲜血,而李治的整个右脑也被鲜血给染红了。 李世民听完后勃然大怒,急匆匆离开“大兴宫”,等他赶到的时候,李治已经被人抬离了武库,就躺在他“丽政殿”的床上,身边还围着几名太医。 止了血,包扎了伤口,甚至连药也灌了下去。 几名太医都信誓旦旦地说,晋王殿下最多半个时辰就能够醒来。 可是,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个时辰过去了…… 喝完药都过去三个时辰了,李治也没有半点儿苏醒过来的迹象。 今日的奏折实在过于紧要,必须当日批阅出来,李世民只好中途才离开的。 不过,每隔半个时辰,他就会让张阿难跑一趟“丽政殿”。 直到掌灯时分,依然没有等到李治苏醒的消息,才发生了大兴宫里的一幕。 此时,李世民、长孙无垢和大内太监总管张阿难,一起来到了“丽政殿”,晋王殿下李治,依然直挺挺地躺在那里。 别看方才长孙无垢为太医们求情时,说的那样深明大义,再次见到小儿子这副模样,长孙无垢的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观音婢,要不你先回去歇着吧,朕自己在这里等孙道长来就是了。” 看着长孙无垢的模样,李世民没来由的一阵心疼,更加有些恼怒那些太医的无能。 “陛下,老奴方才尝试着给晋王殿下输了点儿内力进去,可惜也毫无反应,奇怪的是那些内力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寝殿里只有李世民、长孙无垢和大内太监总管三人在,张阿难低声地说道。 听到这话,李世民就是一怔。 要知道,这位张阿难可不是普通的大内总管,其在隋文帝仁寿年间已任事,唐高祖武德年间,参秦王李世民幕府,从平诸雄,功勋卓著。 到了贞观年间,历任谒者监、内给事,封汶江县侯,累左监门将军,如今快六十岁了,一身功力已经到了“先天”巅峰,距离“半步武道通神”也只有一步之遥。 他们几个在这里说话,躺在床上的李治也听得清清楚楚的。 其实,李治早就醒过来了,奇怪的是他就是睁不开眼睛,说不了话,浑身上下也动不了。 只能听到周围有来来去去的人,声音有男有女,还有的声音他却分辨不出来是男是女? 其中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很是甜美,李治一直想睁开眼看一看,这样甜美的声音到底配了一副怎样的相貌? 只是,她嘴里总是“雉奴”、“雉奴”的叫着。 李治心里有些好笑,没想到这位陌生人也会跟自己开玩笑啊。 李治的老爹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没什么文化,他的名字是小学老师给取的,叫“李志”,希望他志存高远。 当年给他上户口的时候,办事员写了“李治”二字,问老爹可是这个名字吗? 他哪里认识字啊? 只是听着“李治”跟“李志”也没什么区别,从此之后就没有了“李志”,而只有“李治”了。 为了这个名字,上学和工作之后,没少被人善意地开玩笑,叫他“雉奴”也是其中一种。 只是这些人说话,怎么有这么浓郁的陕西口音? 又是太医,又是奴婢,还有皇上和晋王?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李治觉得很累,从骨子里累到心灵那种。 中医本硕连读毕业,工作了三年,也抗疫了三年,一朝放开之后患者激增,就连他所在的中医科病房,都住满了病人。 虽然李治才二十七岁,却已经当上了他们科室的副主任。 一是凭借过硬的医术和文凭,二是他们科室原来的老主任和一名副主任,在那次援鄂的“战疫”中,永远地离去了。 李治从小就喜欢中医,更喜欢研究华夏流传下来的养生之法,比如“五禽戏”、“八段锦”或者“太极拳”。 常年坚持下来,不仅让他很少生病,更是练就了一身不俗的“本领”,他总是跟别人炫耀说,他找到了“气感”。 可惜,没有人会相信他的话,只是哈哈一笑就过去了,不过倒是羡慕他有一副挺拔的身材。 就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连续工作了两天一夜之后,终于还是病倒了,也累倒了。 “孙道长,您终于来了,快请来看看雉奴吧——” 都到二更时分了,一名仙风道骨的道人,才走进了“丽政殿”。 “嗯?皇后娘娘,您今日做了什么事吗?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变化?” 进来的老道,先给迎上来的长孙无垢行了礼,当他抬头之时,却愣在了那里。 这位孙道长不是旁人,正是大唐大名鼎鼎的神医孙思邈,京兆华原人,相传为楚大夫屈原的后人,据说生于西魏大统七年。 这样算来,今年已经九十四岁了,看起来却像三四十岁的人一样,步履轻盈、满面红光。 “孙道长,不是观音婢有恙,是雉奴受伤了,昏迷大半天了还没醒过来。” 见到孙思邈进来,李世民也急忙起身过来迎接。 这位孙道长也算是皇宫里的常客,除了时常去给太上皇李渊诊治,更多地是给长孙无垢治疗气疾。 而这几年,似乎才十岁出头的长乐公主李丽质也患了气疾? 更是让长孙无垢心疼的不得了,连李丽质跟她侄子长孙冲的婚事,都因此而向后推延了。 “陛下……这,您的命格怎么也……” 孙思邈突然意识到,眼前这位是人间的帝王,到嘴的话急忙又咽了回去。 李世民和长孙无垢,心忧小儿的伤情,也没注意到孙思邈的怪异之处。 孙思邈的心里却像开了锅一样,又不敢表现出来,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多念了几句“无量天尊”。 “怎么样?雉奴何时能够清醒过来?” 孙思邈已经给李治号了一刻钟的脉,却始终沉默不语,没有给出一个说法,长孙无垢就在一旁急切地问道。 孙思邈看了看躺在床上的李治,这个孩子他也曾经见过不止一次,虽然七岁了,却是长孙无垢最小的儿子,时常被带在身边。 “陛下,皇后,你们确定晋王殿下受伤了吗?” 孙思邈一边说着,一边竟然动手去解李治头上包着的纱布。 一层一层的,外边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越往里却变得更少了,等孙思邈彻底将纱布取下之时,哪里还能看到李治头上的伤口? “这个——” 李世民和长孙无垢,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可是亲眼见到,那包扎的太医们手上还沾满了鲜血,李治换下来的中衣都被鲜血浸透了一大片。 “难道是祖上保佑吗?” 看到如此诡异的事情发生,李世民也顾不得一国之君的架子,撩衣服跪倒在一旁的香案前。 李唐对外一直自称是老子李耳的后人,更是将道教定为大唐的国教,全大唐境内都给予道人极高的地位,皇宫中每一处宫殿都设有老子李耳的牌位。 “可是,雉奴为何还不醒过来呢?” 看到儿子的伤口不存在了,长孙无垢当然高兴,却更焦虑李治为何依然昏迷不醒。 孙思邈犹豫了片刻,在心中默默掐算一番,得到的也是李治被利器所伤的结果,可是伤又在何处啊? “陛下,像晋王这种情况,老道也从来没遇到过,或许可以试一试老道的‘水火金针’。” 水火金针、刺探阴阳,阳则破境、阴则转阳。 “可是,雉奴他乃‘天漏之体’,文武两道都无法修行,他能扛得住道长的‘水火金针’吗?” 孙思邈的“水火金针”,李世民可是亲眼见识过,就在去年,凭借着“水火金针”,硬是把秦琼从死神那里给拉了回来。 不过,秦琼自此也就卧床不起,算是在苟延残喘了。 李世民的这几个儿子,虽然目前年岁都还不大,却已经展现出了过人的天赋。 三子李恪天生神力,才十六岁就已经到了“暗劲”大圆满境界,随时能突破到“化劲”。 四子李泰,别看体态丰腴,却从小爱好文道,更是得到了朝中数位大儒的青睐和真传,如今十五岁的年纪,已经到了“德行”高阶,跟老三相比也不遑多让。 太子李承乾的修为却有些神秘,那是太上皇李渊亲自安排的,就连李世民自己,也不清楚儿子到底修行的是什么。 只是每隔半年的教考,李承乾总是能够游刃有余地力压了老三、老四一筹。 唯独这个李治,打娘胎带的“天漏之体”,什么也无法修炼,为此背地里也被一众兄弟姐妹笑话。 这也是李治为何从小胆怯,不愿意与人交往的原因之一。 “放心吧,老道这里有本门的‘护心丹’一粒,就算晋王身体再怎样的虚弱,有此丹药在也足以保他无虞。” 孙思邈嘴上这样说,心里还是有些心疼的,“护心丹”炼来不易,关键是有几味药材极为难找,他自己也就剩下这一颗了。 这“护心丹”对于修文练武之人,在大境界突破时有奇效,不仅能提供突破时需要的大量能量,更是能保持灵台的一分清醒。 如今,却为了施展一次“水火金针”,用到了李治这位不能修炼的人之上。 孙思邈说完,从随身瓷瓶中取出一粒白色的丹药,轻轻放进李治的口中,瞬间就看不见了,真正的入口即化啊? 然后两枚金针出现,一枚冒着热气、闪烁红光,一枚冒着寒烟、或蓝或白,飞速地插进了李治的左右太阳穴。 良久…… “雉奴、雉奴你醒了吗?” 看着李治慢慢地睁开了双眼,长孙无垢急忙围拢了过来,一声声呼唤道。 “你是谁?——” “我在哪里?……” 第二章 事了踪不见 距离李治苏醒过来,已经过去七天了。 这七天里,他一直把自己关在“丽政殿”里,一步也没有出去,什么人也不想见。 他还是无法接受眼前的这个现实,他,李治,一个二十一世纪某二甲医院中医科的副主任,风华正茂、前途无量的时候,居然魂穿了? 他不知道前世——姑且这么叫吧——的自己,最终是死了还是变成了植物人,魂魄到了这里,竟然夺舍了一个七岁孩子的身体? 这个孩子也叫李治,或者更准确的说,这个孩子才是真正的李治。 没错,就是那个李治,大唐的第三代君主,被后世称为唐高宗的李治。 以最弱的姿态,在惨烈的夺嫡之战中胜出,笑到了最后,却被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篡夺了李家的江山。 七天时间,他也完全吸收了这孩子残留的记忆,可惜,没有太多的内容。 似乎从生下来,他就没怎么离开过这个“丽政殿”? 跟李治知道的历史一样,这个孩子是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第三子,大排行老九,小名雉奴。 可是,跟他认知的历史不一样的是,这个世界上似乎真的有着神佛的存在? 人人都可以选择修文或者练武,不像后世展现的文武那样,而是真正的修炼,修炼有成者,能够以一敌万,能够飞天遁地,能够益寿长生那种。 据说,练武者可分为后天、先天二境。 后天境界有三个层次。 “明劲”,练之总以规矩不可易,身体动转要和顺而不可乖戾,手足起落要整齐而不可散乱,拳经云:“方者以正其中”即此意也。 “暗劲”,练之神气要舒展而不可拘,运用要圆通活泼而不可滞。拳经云:“圆者以应其外”即此意也。 “化劲”,练之周身四肢动转,起落、进退皆不可着力,专以神意运用之。虽是神意运用,惟形式规矩仍如前二种不可改移。 虽然周身动转不着力,亦不能全不着力,总在神意之贯通耳。 拳经云:“三回九转是一式”即此意义也。 后天境界之后再修炼能达先天,先天境界就相对简单一些,只分为“先天”和“通神”二者,又叫“先天武者”和“武道通神”。 据说,一个人如果到了“武道通神”的地步,真正就是能够一人成军、毁山断岳。 但凡哪个国家有一位“武道通神”的存在,就不是别的国家敢轻易觊觎的,如同后世核武器般的威慑。 人至先天,寿数百五,通神之境,延年三百。 如今的大唐朝,真正武道通神者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唐的军神,“风尘三侠”之一的三元李靖李药师。 另外还有两人,可以说是达到了“半步武道通神”的境界。 一位是有“皂袍大将”之称的尉迟恭,尉迟恭身长一丈,腰大十围,面似黑锅底,善使两条竹节鞭,有万夫不当之勇。 尉迟恭最初在定阳王刘武周处投军,刘武周封其为先锋,却是李唐的敌人。 这位日抢三关,夜夺八寨,连斩上将数十员,败程咬金,扣李世民,悍勇之势、一时无两。 归唐后,入天策府,参与平定王世充、窦建德、刘黑闼、徐圆朗等,颇有功勋。 武德九年,参加玄武门之变,力保李世民登基为帝,受封为右武候大将军、吴国公,可以算是现在李世民手下的头号打手。 另外一位,就是上文中提到的秦琼秦叔宝。 要说起秦琼的名声威望,在整个隋唐年间可以算是首屈一指的。 秦琼,字叔宝,齐州历城人,乃祖是北齐领军大将秦旭,其父是北齐武卫大将军马鸣关大帅秦彝。 神拳太保、双锏大将,孝母似专诸,交友赛孟尝,黄骠马马踏黄河两岸,熟铜锏锏打山东三州六府半边天。 江湖中声名赫赫,官府里同样手眼通天。 其姑父是当时的北平王罗艺,其姨夫是大隋朝中的长平王邱瑞,而他所拜的义父更是大隋之柱靠山王杨林。 到了大唐朝,秦琼更是当年救过李渊一家老小的恩人,凭借自身的武艺成为大唐最耀眼的战将之一。 著名的“三鞭换两锏”,论起真功夫来,秦琼恐怕还要在那尉迟恭之上。 可惜,李世民登基之后,却逐渐疏远了秦琼。 一则秦琼此人最是忠义,秉性耿直,这样的人放在江湖,放在军旅都是不可多得的,在朝堂之上反而就是不可取的了。 再则,李世民先是诛杀了“赤发灵官”单雄信,又发动了“玄武门之变”,更是在此之后持续追杀李建成和李元吉的子嗣。 这一切行为,站在一个君主的立场上,自然无可厚非,却不是秦琼这样的人从内心里能够接受的。 又加上秦琼跟尉迟恭不同,他在一帮瓦岗旧将中的影响力甚大,即便胸怀宽广的李世民,多多少少也对此有些忌惮。 索性,秦琼就以养伤为由,逐渐地隐退了,也从原本的从一品翼国公,变成了正三品的左武卫大将军。 当然,戎马半生,秦琼多是身先士卒,也落下了一身伤病,现在彻底变成一头病老虎了。 练武如此,修文之人也同样有类似的等级划定。 此时的修文,多以儒家为尊。 对应武道的“明劲”、“暗劲”、“化劲”、“先天”和“通神”,修文的境界依次为“修身”、“德行”、“君子”、“立命”和“大儒”。 “修身”,陶冶身心,涵养德性,修持身性,载福绥仁惟造福,敬身有道在修身。 “德行”,文以致用、腹有诗书、以德行事,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君子”,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修文比练武更加难以进阶,除了日积月累,就要靠天赋和造化了,但凡能到“君子”境界的,已经无一不是一方天骄的存在了。 君子不妄动,动必有道; 君子不徒语,语必有理; 君子不苟求,求必有义; 君子不虚行,行必有正。 自然,前三者“修身”、“德行”、“君子”即为后天境界,而“立命”和“大儒”却是先天境界,文成大儒,亦可通神。 可惜,经过隋末唐初的大动荡,礼乐崩坏,文道不昌。 就连孔子的第三十一世孙孔颖达那样的人物,也只是到了“半步大儒”、或者叫“半步文道通神”的境界而已。 孔颖达,北齐后主武平五年生人,八岁就学,曾从刘焯问学,日诵千言,熟读经传,善于词章,隋大业初,选为“明经”,授河内郡博士,补太学助教。 隋末大乱,避地虎牢。 入唐后,任国子监祭酒,奉李世民之命,编纂“五经正义”,也是李唐诸位皇子南书房的主讲之一。 可惜,如此诱人的修文练武,跟李治却毫无关系,他天生就是传说中的“天漏之体”,半点真气也无法储存。 即便是吃了灵丹妙药,或者外人强输给他的,也如过纱之水、毫无存留。 在人人修炼的时代,这是这个孩子从小就被人诟病最多的地方,也是他记忆中最深刻的东西,此时的李治却不以为然。 因为,他感受到自己的丹田之中,有两股柔柔的、暖暖的气息。 一股较弱,应当是老太监张阿难输给他的内力,一道却极强,似乎是被封在丹田之内的? 那是孙思邈给他喂的,那颗“护心丹”化成的内力,其实也是一股能量。 李治“天漏之体”,浑身诸穴窍均为开放之态,这两股内力无处可去,竟然都跑到了他的丹田里。 可是,从那孩子的记忆中,李治清楚地记得,自己的丹田也是个大漏勺的存在,怎么可能存得住内力呢? 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李治就运起了他前世练过的一门打坐之法,顿时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尽量把自己的心沉静下来。 让李治更加惊讶的事情发生了,他居然能“看”到自己的丹田? 丹田之内,两道内力一黄、一白。 白者较粗且温顺的很,黄者虽细小却有些“霸道”,二者互不相让,似乎都想吞噬了对方? 就在此时,这一黄、一白两股内力,却突然像是感到了恐惧? 是的,恐惧,它们都“颤抖”了起来,甚至有些想逃离李治的丹田。 又是一瞬间,这两股真气却消失了,准确地说被丹田上空高悬的一物给吸走了。 那是一柄枪吗? 就算是一柄枪,也是一柄袖珍的枪,长短粗细宛若中指,却时隐时现、若有若无的,吸收了这两股真气之后,似乎更清楚了一些? 这袖珍枪的“无耻霸道”行径,让李治很是无语。 知道了这是一个能够修炼的世界,凭借着自己的“先知”,以及前世那些年的积累,李治还是很有信心去将那两股内力给炼化的。 这都不叫到嘴的鸭子,而是已经进到自己身体里的内力,却硬生生被这个袖珍枪给抢走了。 话说,这个玩意儿是从哪里来的啊? 似乎、好像,在之前那孩子的记忆中,根本就没有这袖珍枪的任何痕迹啊? 正在李治懊恼的时候,那柄袖珍枪尾端排出一丝浓浓的灰气,逐渐散满李治的丹田,然后逐渐顺着李治的十二正经游走,继而奇经八脉。 前世是学中医出身,又杂七杂八的练了那么多年的各类功法,李治当然对人体内的经络和穴窍小有研究。 随着那丝灰气在体内游走的面积越大,颜色也逐渐淡了下来,由一开始的深灰,变成了后来的浅灰。 这算什么啊? 它抢吃了那两股内力,这算是它的排泄物吗? 李治没来由的冒出这样的想法。 而那高悬在他丹田之中的袖珍枪,似乎能够感应到李治的心意,竟然在那里微微晃荡了起来。 似乎不是在搞破坏,而是在幸灾乐祸吗? 李治的心情可以说是非常的不爽,不仅仅是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地方,更是觉得自己被丹田之内,那柄袖珍枪给侮辱了。 可惜,这两者都是他无能为力的。 在外人眼里,他依然还是原来那个“天漏之体”,而事实上,他体内的经络和穴窍,已经彻底得到了改造。 只是,李治不知道罢了。 他更加不知道的是,体力游走的那丝灰色气体,被他误认为袖珍枪排泄物的,更是全天下人都梦寐以求的,很多人修炼一辈子都未必能够拥有的东西。 …… “阿难,雉奴还是不肯出门吗?” “立政殿”的书房内,李世民揉了揉有些肿胀的太阳穴。 他也是先天境界的强者,只是当了皇帝之后,练功方面就难免懈怠了。 都过去十多年了,李世民依然停留在先天初阶,比起旁边的张阿难,差的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陛下,晋王这几日一直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过身体应当是好了,食量还增大了不少,这两天,御膳房都是送过去原来两倍的饭菜。” 张阿难如实地回答到,他心里清楚,即便自己不说这些,李世民也会知道的。 在李世民的手中,有一支特殊的力量,名为“丽竞门”。 没有人知道“丽竞门”究竟有多少人,也没有人知道“丽竞门”里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只是到了一定级别的人,却都深信不疑,那才是李世民真正依仗的力量,能够帮他处理一些满朝文武都处理不了的事情。 “事情查清楚了吗?到底雉奴为何要到武库去?雉奴身边小太监招供的那柄生锈大铁枪,怎么就踪迹不见了?” 李世民的桌子上,已经放了一本折子,封面上没有署名,张阿难却知道那是他这个太监总管也不能碰触的东西。 那是“丽竞门”给李世民的奏报,内容就是关于李治受伤前后的全过程,只是唯独没能说清楚,那生锈的大铁枪到底去了哪里? 这样的结果,自从“丽竞门”成立以来,也没有发生过几次。 如果非要记个数的话,可能是两次,而李治这次事件,就算是第三次了。 “陛下,晋王身边的小太监,是魏王殿下推荐的,不过这个小太监的亲哥哥却在太子府听差,而且……而且听人说这个小太监在事发前一天,还到过蜀王殿下的府上。” 即便知道犯着忌讳,张阿难也只能硬着头皮,如实地说了自己了解到的情况。 因为他很清楚,这些事情,“丽竞门”的人也一定能查的到。 只可惜,那名小太监已经死了,事发后的第三天死掉的,就在他自己住的房间里。 仵作给出的结论是——自缢,完美的自缢现场,没有发现任何他杀的蛛丝马迹。 “那么,那柄生锈的大铁枪呢?” 李世民冷冷地追问道,似乎自动忽略了,张阿难所提到的,他的三个宝贝儿子。 “老奴无能,没有查到那大铁枪的去向——” 听到李世民冰冷的质问,张阿难吓得连忙跪倒在地。 而李世民却释然了。 跟“丽竞门”上报的结果一般无二,甚至连请罪的言语都相差无几。 “臣等无能,没有查到那大铁枪的去向——” 第三章 柳暗花明现 “雉奴见过父皇、母后——” 在心理年龄上,与坐在上边的二位相较,李治也只是比他们小了十岁左右而已。 尤其是那位长孙无垢皇后,虽然生过了七个孩子,却依然显得年轻的很。 不过,终究是自己夺舍了人家儿子的躯体,对方又是早于自己至少一千多年的“古人”,叫一声“父皇”、“母后”也亏不到哪里去。 最关键的是,自己还回得去吗? 既然注定要留在这里了,自己如今只是一个七岁大的孩子,又能怎么办呢? “雉奴啊,终于舍得离开你那‘丽政殿’了?哈哈,快到父皇这里来——” 知道儿子伤势并无大碍,这些天李世民就没有到“丽政殿”去,毕竟他作为一国之君,每日操劳的事情还很多。 不过,“丽政殿”里的消息,每天都会有专人送到李世民的案头。 “二哥,十几日不见,雉奴似乎健硕了一些,连个头都好像长高了一点儿?” 李治依言走了过去,却被长孙无垢拉在身旁。 长孙无垢虽然是一代贤后,对待自己这些儿女,却未必能够一碗水端平。 她对这个小儿子的宠爱,尤在其他孩子之上,也只有被称为“兕子”的李明达,跟他有得一比。 “那是,听御膳房的管事说,现在雉奴的食量,简直就是原来的两三倍,也不知道他这个小小的七岁孩童,哪来的那么大的肚子。” 没有理会李治的“难为情”,这一帝一后在那里一唱一和的。 看到儿子已经完全恢复了,甚至比起原来更加的健康,做父母的自然很是高兴。 “雉奴也是想着能够早点儿好起来,免得父皇、母后日日担心,这才多吃了两口,咱们大唐乃是泱泱大国,总不能短了儿子这口吃的吧?” 见眼前自己这具身体的父母如此高兴,李治也难得用七岁孩童该有的口气说道,却忽略了在这二位面前的“自称”。 “呵呵,还是雉奴最是体贴,听说孙道长临走时,还传授了你一套‘五禽戏’?” “虽说你不能修文练武,但是有了孙道长的这套‘五禽戏’,你的体质也能稍稍改善一些,至少不会再像原来那样,动不动就老爱生病。” 李世民一边喝着茶汤,一边对李治说道,眼神却瞥向站在一旁的老太监张阿难。 张阿难站在那里一言不发,看到李世民投过来询问的眼神,不着痕迹地摇了摇头,却又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 “是的,孙道人说儿子的身体居然比以前好了一些,虽然还是不能修文练武,不过这套‘五禽戏’自是能够练的。” 李治知道自己这位老爹的能量,更何况这是一个人人都能修行的世界,恐怕这位老爹的能量就更加的恐怖了。 不过,他还是留了个小心眼儿,只说孙思邈传了他一套“五禽戏”,却没告诉李世民,孙思邈在传他“五禽戏”时说的那番话。 …… “晋王殿下,贫道早就推算过,您的将来贵不可言,虽然不能修文练武,却也能光照寰宇。” “可是贫道不知道近日发生了什么事情,晋王的命格发生了转变,甚至陛下和皇后的命格也起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好是坏,恐怕也只有将来才能揭晓答案了。” “贫道手中有两套‘五禽戏’,一套是世上流传的那一种,另一套却是师门内传下来的,连贫道都不曾完全练会的,不知殿下感兴趣否?” 孙思邈盯着眼前的李治,虽然李治只有七岁,活了将近百岁的孙思邈却也没有拿他当孩童看待。 “孙道长的好意雉奴心领了,不过雉奴是‘天漏之体’,注定今生与修炼无缘的,道长的神功妙法雉奴恐怕是无福消受了。” 孙思邈说得至诚,李治却没敢接受。 他才不会相信,对方会平白无故地送好处给他,貌似还是不小的好处。 “呵呵,没想到殿下如此年纪,竟然有这份心机和定力,实在跟传言不符啊。” 被一个七岁大的孩子当面拒绝了,孙思邈却没有表露出半分的不耐烦,哈哈一笑道。 “晋王殿下有所不知,这两套‘五禽戏’,一套是世人皆可修行的,仅仅强身健体尔,另外一套,门中世代相传是什么巫族的锻体之术。” “贫道以为也许只是传言罢了,至少贫道就没有见到有一人练至大成的,不过,贫道倒是真心想让晋王殿下试一试,算是结个善缘吧……” 说到这里,孙思邈的神情突然变得凝重了起来,连说话的声音都压低了许多。 “孙道长为何如此?要知道我可是‘天漏之体’啊。” 孙思邈越是如此,李治就越觉得这里边的事情不简单。 “实不相瞒,正是因为殿下是‘天漏之体’,如今又起了这样的变化,贫道才敢提出让您尝试一下。” “再就是因为,殿下体内‘护心丹’所蕴含的能量,竟然消失不见了?这才过去短短几日,要知道那股能量足以造就一名‘暗劲’高手的。” 原来,那日是当着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面,孙思邈不得不心疼地使用了自己仅剩的一颗“护心丹”,来唤醒昏迷中的李治。 却在使用的同时,也暗中做了手脚,将“护心丹”产生多余的能量,用师门秘法封禁在李治的丹田之中。 李治“天漏之体”已经不是什么大秘密,他没有修炼过任何的功法,孙思邈才敢如此放心大胆地施为。 今日,他借着给李治复诊的由头,就是想来取走这股能量的,虽然只有整颗“护心丹”能量的二分之一了,那也聊胜于无啊。 没想到,任凭孙思邈如何施为,却无法感应到那份能量的存在。 更诡异的是,孙思邈竟然感觉不到李治经脉和穴窍的存在,似乎这就不是人类的躯体? 或者说,李治体内的经络和穴窍,都已经虚化了吗? 这个发现,更是把世人称道了多少年的孙神医,惊吓得六神无主。 如果遇到了一件自己搞不定的事情,那么就用另外一件自己搞不定的事情来应对,这是孙思邈门中一位前辈曾经告诫过他的一句话。 因此,孙思邈才把“五禽戏”的事情抖露了出来。 “好吧,我可以答应你。不过,我希望孙道长能将两套‘五禽戏’都留下,对外却只说你就传授了在下一套‘五禽戏’,以便于强身健体。” 事到如今,李治似乎只能这样来处理,或者说,他就想这样来处理。 李治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孙思邈对他的好奇,甚至是,忌惮? …… “雉奴,你今年也七岁了,以往朕一直觉得你还是一个孩子,天生这样的身体,不能修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天漏之体’只是不能修炼内力而已,练一练外家功也是可以的,虽然不能有太大的成就,真练好了实战力也不会次于普通‘化劲’高手。” 看到眼前的儿子,站立着都快赶上坐在胡床上的自己了,李世民不无伤感地道。 “哦,父皇,还有只练身体而不修内力的法门,居然还能强过‘化劲’的高手?” 这些天,李治翻阅了一些房中的书籍,尤其是关于修炼方面的介绍和常识。 皇家的孩子三四岁就启蒙了,像李治这样标准的宅男,倒是读了半肚子好书。 再加上李治前世的学识,因为学的是中医,喜欢搜奇探秘的李治,着实找到了不少所谓的偏方、古方,对古文和繁体字也略有研究。 知道自己现在体内的真实情况,李治倒没怎么灰心和泄气,不过听到李世民这种“反常态”的说法,李治还是蛮感兴趣的。 “那是当然,不过这样的法门不常见罢了,所以一般的世人还真的就不知道。据朕所知,我大唐朝中至少就有三人能够做到。” 当着老婆儿子的面,李世民居然还拿捏了一下。 “敢问父皇,是何人有此能耐?” 见李世民似乎在等着来个“捧哏”的,李治也不介意做那个有眼力价的人。 “呵呵,这第一位,自然是我大唐的战神李靖李药师了,不过药师兄早已闭门谢客多年,想要他收徒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第二位,就是我朝的‘皂袍大将’尉迟恭,大老黑一身功力已经直追药师兄了,可惜他现在镇守在北疆,已经数年没回京了。” 李世民说一位,就摇头叹息一番,合着您老在这里逗人玩呢? 说是有那样的法门,却一个又一个的,自己亲自找借口给否定掉了? “二哥,听您的口气,不是应当还有一位吗?如果合适的话,就将他请过来调教一下雉奴。” “妾身不要求雉奴能练成多高的本领,只要他身体健健康康、无病无灾的就行。” “另外,如果真能练练武功,这孩子的性子也许就能再开朗一些……” 自己的孩子,自己当然要心疼的,尤其是像李治这样的孩子。 因为天生的“天漏之体”,李治人前人后遭受那些歧视和刁难,长孙无垢这个做娘亲的,自然也知道一些。 可惜,这种事情,只要无法改变现实,就无法彻底让李治摆脱窘境。 如今听到了李世民这番言论,长孙无垢的心里,就如同重新燃烧了一股希望一火。 “观音婢,不是朕不想说,只是这第三个人,他如今还伤病缠身、常年卧床,孙道长给出最新的诊断,恐怕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了......” 李世民突然有些伤感,端起茶碗想喝一口,掩饰一下自己心中的悲伤,却没注意到碗中早已没有了茶汤。 “二哥,你难道是在说翼国公吗?” 李世民跟秦琼之间,那种微妙的关系,作为一国的皇后,长孙无垢当然洞若观火。 只是,她也不好说谁对谁错,秦琼如今算是半隐退了多年,爵位也不如当年显赫,长孙无垢却依旧很自然地称呼他为“翼国公”。 听到妻子对秦琼如此称呼,李世民也只好尴尬地笑笑,自己虽然是大唐的皇帝,可眼前坐的却是自己结发的妻子啊。 “父皇,儿子愿意到翼国公府上去求教——” 原本在一旁聆听的李治,听到二人说到的第三个人真的是秦琼,一时冲动脱口而出道。 李靖虽然是大唐的战神,也是整个大唐战力最高之人,但是,在李治的心目中,秦琼却才是他最为崇拜和欣赏的初唐战将。 秦琼的过往,秦琼跟李世民之间的龌龊,秦琼最终的结局,李治的心中那是清清楚楚的。 李治想到了孙思邈那番话,他说自己的命格变了,连同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命格也被改变了。 李治心里很清楚,那是因为自己是一位穿越者,算是这方世界的“异数”,尤其这里还是一方人人都可以修炼的世界。 那么,他这个“异数”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改变,恐怕是难以估量的。 越是如此,李治越是小心翼翼,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发现”,就想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变强。 比如,之前的孙思邈,又比如,刚刚提到的秦琼。 如果自己跟秦琼走的近一些,是不是也有机会改变秦琼的命运啊? “雉奴,你真的想到秦二哥的府上求教?” 虽然秦琼算是被冷落了,但是,人前人后李世民每每说到秦琼,还是不自觉地叫上一声“秦二哥”。 早在李世民十几岁的时候,秦琼就救过他们一家老小的性命,那还是从当时的“天宝大将”宇文成都的手中抢下来的,不说是九死一生,至少也算是虎口夺食了。 “还请父皇、母后成全——” 李治不知道该怎样跟李世民解释,索性直接跪在了这对帝后面前,在外人看来,这是孩子在跟父母撒娇耍赖了。 “好吧,朕也有些年头没到秦二哥的府上走走了,过几天就是中秋佳节,雉奴如果愿意,就陪朕一起出去串串门吧——” 也许是看到了儿子的坚持,也许是自己想去见见卧病多年的秦二哥,李世民居然真的就答应了。 …… “阿难,你刚才那番表情是什么意思?把朕都给看糊涂了。” 李治到“立政殿”见李世民和长孙无垢,那是例行问安去的。 毕竟,他把自己关在房里十多天了,人人都知道他已经好了,不到“立政殿”走一趟,还真的说不过去。 “陛下,老奴先是摇了摇头,是说晋王殿下‘天漏之体’依然没变,根本就无法修炼的。” “又点了点头,是发现晋王殿下的体质竟然真的好了很多,也许是孙道人施了妙法吧,可惜他又云游去了,没来得及问问他到底做了什么。” “不过,不是老奴多嘴,晋王殿下这终究是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您难道不为他高兴吗?” 也是多年的主从关系,张阿难才仗着胆子,说了句略微过格的话。 李世民点了点头,他也有相似的感觉,却没有张阿难地境界高,能够看得更“清楚”一些。 “阿难,此事你尽量替雉奴周全一下。就说孙道长治好了雉奴的伤病,又传了一套‘五禽戏’给他强身健体,至于其他的嘛......最好不要让任何人知道——” 最终,二人也只好将这一切的变化,都归功于业已远去云游的孙思邈了…… 第四章 秦府初露锋 “秦伯伯,快来尝尝我熬的鱼汤如何——” 自从上次中秋之日,李世民带着李治来了一趟秦琼的府邸之后,李治就隔三差五地、没事就跑到秦府来了。 为了不把事情做得那么显眼,李世民连续拜访了十多位重臣的府邸,有德高望重的儒者,也有像秦琼这样,昔日一起并肩沙场的宿将。 这还是李治第一次出皇宫,虽然从“丽政殿”到秦琼住的怀德坊,路途不算是太远,也足以让李治大开眼见。 这就是当今规模最大、建筑最宏伟、布局最规范的天下第一城吗? 长安城内百业兴旺、商铺毗邻,巅峰时期常住人口甚至能突破一百万。 长安城的布局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讲究对称,整个城市街衢宽阔、坊里齐整、形制统一。 此外,长安城的布局风格,处处体现着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宫城、皇城、外郭城,从北至南平行排列。 宫城象征北辰,是为天地的中心;皇城百官衙署象征环绕北辰的紫微垣;外郭城象征向北环拱的群星。 真可谓是“开国维东井,城池起北辰”,说的就是这种布局效应。 外郭城是绝大多数长安人生活的地方,这里有南北向大街八条,东西向大街十四条,纵横交错的道路,将外郭城分隔出一百零八个里坊和两个市集。 其中最著名的街道,就是位于长安最中央的朱雀大街,其宽度达到了惊人的五十丈。 朱雀大街将长安城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面归万年县管理,而西边则归长安县管理。 东西两边各有一大型市场,分别就是“东市”和“西市”。 那也是长安城中人气最旺的地方,这个世界上最好、最稀奇的东西,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这就是“买东西”的由来吧? 从皇宫出来,到秦琼居住的怀德坊,中途恰好要经过“西市”,这里虽然不如“东市”那样高档,却能找到来自世界各地的稀奇玩意,李治自己也淘换了不少。 有作为礼物送给秦府的,更多的是买了回去,带给晋阳和新城两个小妹妹的,当然还有他那位善良贤惠的母亲。 “晋王殿下,你今后不用再到秦府来了,你从孙道长处得到的‘五禽戏’,要比老夫的锻体之术强太多了,你又何必让老夫空顶着这么个名头呢?” 从第一次进秦琼的家门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多月的时间了,李治也打着来向秦琼学艺的名头,事实上就是想着溜出宫来玩。 说实话,秦琼挺不愿意让李治进家门的,更准确地讲,他不愿意自己一家跟李治走的太近。 这是所有大臣的通病,玄武门之变才过去多少年啊,李治就在宫中被人给暗算而受伤了? 这件事情,别看李世民让张阿难给压了下去,可惜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终究是被有心人给探听了出来。 秦琼本来就算是“站队”出过问题的人,导致这十来年基本上被雪藏了,连这个秦府都鲜有客人来。 如今,李世民的几个皇子逐渐长大了,朝中渐渐又重现起十多年前那一幕幕,你让秦琼如何能不小心谨慎? “秦伯伯,话可不能这么说,孙老道扔给我一本册子人就没影了,像我这样半点儿基础都没有的人,要不是您在一旁指点我,我恐怕连这是什么东西都看不明白呢。” 李治这话说的也算是事实,秦琼竟然无言以对。 秦琼没答应李世民传艺李治的请求,都知道这孩子天生的“天漏之体”,像秦琼这样在武学上的大高手,怎么会容忍自己有一个根本就没希望晋级到先天的徒弟? 这些年来,秦琼除了养病,就是在家督促两个儿子习武。 大儿子秦怀道,那是原配夫人贾秀英所生,可惜贾夫人红颜薄命,早在十多年前就去世了。 二儿子秦怀玉,是现任夫人张紫嫣所生,她是曾经的右堂将军张宣之女,金堤王张称金的姐姐,当年也是年轻貌美,才艺双绝。 秦怀道今年十五岁,而秦怀玉才刚刚十岁,二人的长相都随了秦琼,略微发黄的脸庞,秦怀道酷爱学枪,而秦怀玉则继承了秦家锏法。 秦琼到底也没答应教授李治,李治却没事自己跑过来,有时候天色晚了,坊间已经关门落锁,他甚至就直接住在了秦府。 这一来而去的,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李治现在还只是一个七岁多的孩子呢? 秦琼也就无奈地接受了现实,可是收徒的事情,依然是绝口不提。 他认真地检查了一遍李治的身体,果然如传言一般,李治是罕见的“天漏之体”。 秦琼的确有一套纯粹的锻体之术,那还是从他父亲“铁索横江”秦彝那里继承过来的,也曾经用此术指导过军中的一些有天赋的袍泽。 不过,李治年方七岁,还不到能承受这套锻体之术的年龄。 别看李治才七岁多,还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孩童,架不住他在前世是一位专业的中医大夫啊。 接触了几次秦琼之后,发现他的伤病不全是像外界所传的那样,征战多年而留下的沉疾。 战场上的伤,一般分为外伤和内伤两种。 对秦琼而言,外伤不少,大多数都是箭伤,早已经好利索了,而且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而秦琼受过最大的内伤,就是当年大战虎牢关之时,被“四宝大将”尚师徒追杀,掉到了山涧之中,摔死黄骠马,戳断虎头枪。 虽然,秦琼后来养好了伤势,看起来跟正常人也没什么差别,甚至上马提枪,征战沙场都没有问题。 但是,就在前几年,当他尝试突破“武道通神”的境界时,还是触发了那次重伤留下的隐患。 不仅突破失败,更是全身经脉受损,整整躺了半年多才将养好,而到访的三元李靖一句话,却让秦琼就此一蹶不振。 “经脉虽然尽复,根基却毁了,除非叔宝有法子散去一身功力重新修炼,否则恐怕终生与‘武道通神’无缘了——” 李靖看到秦琼的样子,他也很是惋惜。 在李靖的心目中,秦琼是继他之后,第二位能够突破到“武道通神”的人,只可惜…… 散去一身功力?谈何容易啊! 到了秦琼这个境界,那是“半步武道通神”的存在,远在先天大圆满之上。 体内的真气自然而然的形成,即便不刻意去修炼,也在一定程度上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根基已毁,无法突破,越发雄厚的内力,反而给秦琼的身体带来了巨大的负担,使他苦不堪言。 就这样,持续了三年之后,终于在去年集中爆发了,要不是赶巧孙思邈就在长安城立待着,恐怕秦琼真就过去了。 即便如此,孙思邈面对此种情况,也是束手无策,这已经超出了医学的范畴。 虽然,孙思邈也是修行中人,可惜他的主要精力和天赋,都集中在了医学上。 在道法修行上的成就,如果真要横向对比的话,顶多也不过相当于先天境界的存在。 孙思邈守了秦琼整整十天,临走又给他留了一个方子,也是治标不治本的,如果再次发生之前的险状,恐怕真的要请到神仙才行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治来到了秦琼的府中。 既然李治不顾冷遇,几乎天天都厚着脸皮过来,而秦琼的锻体之术,一时半刻李治又无法修炼,索性秦琼就指导起李治修行“五禽戏”来了。 “五禽戏”最早产生于汉代,据说是东汉末年神医华佗所创,到了如今的大唐,不敢说算是流行天下,至少在中等以上的家庭中,都会练上两手。 可是,秦琼却发现,李治手中这本记载着“五禽戏”的册子,却与他所知的大有不同。 当知道这是孙思邈亲手送给李治的,秦琼也就释然了。 他还以为这是孙思邈道长,特意为李治这样的体质定制的,也就没有多想,只是按部就班地讲解给李治听。 后世的李治,也曾修炼过“五禽戏”,可惜,他现在发现自己练过的那一套,似乎跟如今手中这两套完全都不一样。 而孙思邈给他那套号称师门秘传的,却是最简单的,总共就只有十页内容,每一副图案配有密密麻麻的一张注解。 好在像李治也算是被海量信息洗涤过的高材生,魂穿到这里之后,他发现自己无论是记忆力还是理解能力,比起前世的自己要强的太多了。 这难道也是穿越者的福利吗? 三个多月的时间,秦琼也算认真地教,李治更是努力地学,肉眼可见的,李治的身高又拔了一节,身板也更加壮实了。 为此,宫中的长孙无垢,还特意命张阿难送来了大量的谢礼,其中也包括不少的补品,算是替儿子交的伙食费,或者谢师礼。 只是,秦琼却更坚决地,不能接受李治的拜师了。 李治倒是个自来熟,无论跟秦怀道还是秦怀玉,都相处的挺好。 这天,李治一如既往地来到了秦府,因为这位爷这几个月时常到来,早已不用门房向里通报了。 而皇宫跟过来的护卫,将李治送到秦府门口后,就径自回去了。 要是李治当天不想走呢,就直接住在秦府,要是想回去了,自有秦府的护卫送他回宫。 “晋王殿下,您来了——” 李治强调过很多次了,私下里不允许秦家兄弟称呼他晋王殿下,随便叫声贤弟,或者雉奴都行。 可惜,秦怀道和秦怀玉,二人都谨记父亲的教诲,不敢在言语上有一丝的马虎,这也是李治唯一不满的地方。 “怀玉兄,怎么只有你一人在此?秦伯伯和怀道兄呢?” 虽然秦琼没有传授李治功夫,却还是把他跟自己的两个儿子,一起放在练功场上,教导两个儿子功夫的时候,也完全没有背着李治。 李治凭借超强的记忆力,早已将这小哥儿练的功夫记得一招不差,只是他从来没有演练过罢了。 按理说这小哥儿俩,秦怀道喜枪而秦怀玉爱锏,在一旁观察了三个多月,偏偏李治对秦家那套拳法甚是感兴趣去。 李治还特意问过秦琼,这套拳法到底是什么名堂? 可惜,秦琼给出的答案让人啼笑皆非,他说是他有次喝的酩酊大醉之时,无意中练出来的。 幸亏当时有三元李靖在一旁,亲自帮他纪录了下来,共有三十六招,秦琼也没有很重视,就随口起了一个“秦家拳”的名称。 这套“秦家拳”的产生,在当时也算是一段佳话。 关于这“秦家拳”,秦琼却有一个秘密,从来没有跟任何人透露过。 那就是,他自己都没能发挥出这套拳法的威力,哪怕是十分之一。 秦琼隐隐约约觉得,只有等自己突破到“武道通神”之后,或许才能一探这套“秦家拳”的究竟。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李治觉得相比秦怀道的枪和秦怀玉的锏,这套平平无奇的“秦家拳”可能才更适合他。 见李治似乎还真的喜欢,秦琼又不能亲自下场,只好让两个儿子反复给李治演示了几遍,他却在一旁做了详细的讲解。 看到这位晋王殿下完全理解并记住了,秦琼才让两个儿子停了下来。 三个多月来,除了练“五禽戏”的时候,秦琼没敢让李治再下场练别的,生怕伤了他自己。 往常李治一来,大多都是直接到练武场里,他们四个人恨不得一待就是大半天,今日却只看到了秦怀玉一人。 “晋王,父亲的伤势……又反复了,吃了药也没见效,大兄正守着他呢。” 秦怀玉说着话,两只眼睛已经湿润了。 其实,秦琼的年龄并不算太大,也不过才五十五岁而已。 都说在五十岁之前,如果能够突破到“武道通神”之境,将来才有机会去追寻更高的境界,虽然大家也都不知道更高的境界是什么。 因此,早在几年前,秦琼才冒险试了一次,结果就那样了…… “快带我去看看——” 听说秦琼的伤势反复了,李治不假思索地吩咐道,潜意识里,他又把自己当成了那个救死扶伤的中医大夫了。 许是秦怀玉年纪还小,又或者他本就挂念着父亲的伤势,听到李治这么说,也没想太多。 秦怀玉带着李治,就来到了秦琼的卧室。 秦琼伤势复发,也不用请大夫,什么样的大夫还能有孙思邈的药好使啊? 在张紫嫣和秦怀道的伺候下,秦琼已经服用两记药了,却依然收效甚微。 只见他浑身青筋迸起,皮肤通红,恨不得鼻子、眼睛、嘴都要冒烟了。 那么大一个秦叔宝,都顶不住这样的折磨,似乎自己整个身体都要爆炸了。 “玉儿,你怎么回来了?啊,晋王殿下,您……” “伯母,现在什么话也不要说,先让我看看秦伯父——” 虽然李治才七岁多,但此时面沉似水的样子,说出来的话,却仿佛有一种让人不容置疑的威势? 秦家三人竟然很自觉地闪在一旁,也许他们真想减轻秦琼的痛快吧,即便对方只是一个七岁多的孩子。 望、闻、问、切,中医那一套诊断的流程,李治自然清清楚楚的,操作起来更是娴熟无比,看得一旁的张紫嫣一愣一愣的。 “伯母,劳驾您和二位秦兄暂时回避一下,我给您开一个方子,在静室里准备一个沐浴用的大桶放满热水,按方抓药备用。” 李治头也没回地吩咐道,却试图将床上的秦琼给翻坐起来。 秦琼虽然浑身难受,神志还是清醒的,听到李治的话又看着他的动作,竟然挣扎地坐了起来。 “就按晋王说的去做吧——” 见到秦琼坐了起来,李治走到书案前,拿过一张纸来,把架子上的狼毫告满了墨,刷刷点点写了一副药方。 你还真别说,李治这一笔“柳体”曾经也下过十几年的苦功,来到这个世界他就算是首创者了。 “秦伯伯,我能相信你吗?——” 等张紫嫣和秦家兄弟离开之后,李治看着盘坐在床上的秦琼,低沉地问道。 第五章 性命攸关时 “耗子,不是让你先出去避避风头吗?你小子怎么就跑回来了?” 长安城一座富丽堂皇府邸的后宰门,有两道人影正在墙角处交谈。 其中一人,一身管家模样的打扮,一边说话一边还东张西望的,似乎生怕被人看到。 这里属于“永兴坊”,紧挨着皇城,距离北边的宫城也不过两道街的距离。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华灯初上,时不时还有巡街的武侯,成队地从他们门前经过。 “六哥,不是兄弟我非要回来,实在是您上次给的钱早就已经用光了,总不能把你兄弟给饿死在那穷乡僻壤吧?” “再说了,事情都过去小半年了,一点儿风声都没有,恐怕势头早就过去了,您还紧张什么呢?” 这个被叫做耗子的,是一个精瘦的年轻人,身上的穿着像是一个庄稼人,却留着两撇俏皮的小胡子,说话的时候一双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透露着一丝淫邪的目光。 “你就不能省着点儿花啊,哎,我这里还有两个金锭子你先拿着,明日一早就出城去吧,没有我的召唤你暂时先不要到长安城来了。” 这位管家也拿这人没有办法,谁让这是他的亲兄弟呢,如此的成事不足,真后悔当初让他来做那件事情。 后宰门再次被关上了,管家模样的人回到府中,而那名精瘦的年轻人,掂量了一下手中的两个金锭子,顿时心花怒放。 唐初的时候,用于市面流通的主要还是铜钱和绢,虽然金银制品也很多,却多是用来打赏用的。 两个金锭子,足足有二十两,这能够兑换多少铜钱和绢布啊? 看到远处又有一队武侯即将走过来,这个叫耗子的年轻人,“滋溜”向右边一拐,转进了一条无人的小巷。 七拐八拐、一路向南,等到快出永兴坊的时候,前面出现了一座院落。 比起方才那座府邸,眼前这座院落却是要小了很多,但是同样的装潢精致,不是普通人能够住得起的。 看看左右无人,耗子也没走门,打垫步拧身向前一纵,就越过院墙跳了进去,落地之时、声息皆为。 “你小子还真的来了?” 当耗子凭借着记忆,摸索到一间屋子前时,突然听到屋中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门主,属下已经按照您的吩咐都办妥了,这次回来就是拿点儿盘缠,就此远走高飞了,只是属下有点儿舍不得离开您啊——” 这名叫耗子的,没敢到屋子里去,就隔着那道门,轻声地跟屋里的人对话。 “是啊,本座也有些舍不得你,可惜,此事牵连实在太大,‘丽竞门’的人一直还在暗中追查,至少现阶段你还不能在长安城里待着。” “这样吧,你为本座最后再办一件事情,然后就离开长安。这里是主上的一道新的指令,你一会儿亲自送到你那位六哥手上。” “这是给他主子的一封信,内容你就不必知道了,信送到之后你就立刻离开。作为奖赏,城外的庄园里,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一千两黄金,明日出城后自己去取吧。” 这时,房门突然打开了,从屋子里飞出了一封书信,不偏不倚的,正好落在了耗子的手上。 “属下多谢门主,属下告退——” 耗子心中一阵欣喜,自己临时起意来见一趟门主,没想到会有如此意外的收获。 那是一千两黄金啊,两辈子也花不完吧?—— 手中的信笺很薄,似乎里边没装太多的东西,耗子没再停留,顺着原路返回,依然从空中翻墙而出。 月已东出,虽然不是十五之夜,却也勉强能看得清楚街道上的景象。 “你怎么又回来了?” 再次见到耗子,那位被称为“六哥”的管家,眉头就是一皱。 虽然耗子是他的亲兄弟,但是,今天他私自跑到长安城来,已经算是犯了忌讳。 仗着自己在主子面前,多少还有些权力,他也算是假公济私地包庇了兄弟一次,没想到这个耗子居然再次去而复返了。 “六哥,这绝对是最后一次来打搅你了,这里是……” 耗子伸手从怀中,拿出了门主交给他的那封书信。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觉得自己两眼一黑,顿时气就喘不上来了,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停止了流动,一头栽倒在地上。 “耗子,耗子——” 任凭这位管家如何地呼喊,方才还活蹦乱跳的耗子,此时已经蜷缩在地上,身体不停地抽搐着,眼睛、鼻子、嘴、耳朵等七窍中,流出了大量黑色的血液。 …… 永兴坊里发生命案的时候,秦府中李治对秦琼的治疗,已经到了生死攸关时刻。 对于秦琼的品行,李治最深的印象不是来源于真实的历史,而是风靡后世的那部“隋唐演义”。 忠孝节义,很好地诠释了秦琼的一生。 来到大唐小半年了,跟秦琼也交往了三个多月,给李治的印象来看,眼前这位秦琼更像是演义中的人物。 “老夫虽然常年伤病缠身,却还没有到老眼昏花的地步,晋王殿下这三个多月来的表现,已经不是用寻常神童能够解释了的。” “一开始,老夫不愿意收殿下为徒,的确是因为殿下特殊的体质,而如今老夫依然不愿意收殿下为徒,却是生怕老夫这点儿微末伎俩,辱没了殿下的这份难得的天赋啊。” 秦琼两眼如炬,直勾勾地盯着站在床前的李治,仿佛要看到他的骨子里去。 “呵呵,秦伯伯这是在夸奖我吗?不过真要说到我这体质的话,‘天漏之体’,不知秦伯伯又了解多少?” 秦琼的话,还是让李治听得有些毛骨悚然,没想到自己已经在极力隐藏了,居然还是被秦琼给看出了端倪。 好在他的关注点,只是停留在李治的特殊体质上,索性李治也从“天漏之体”开始胡诌了。 “‘天漏之体’古已有之,却也是人世间最为罕见的体质。很惭愧,老夫所知也有限,只知道这种体质的人,无法修炼内力,终究难成文武之道。” 秦琼说话的时候,李治也盯着他的眼睛,能看得出来他并没有在撒谎,似乎也没有撒谎的必要。 “秦伯伯,小侄的确粗通医术,但是,敢说出能医治你这身伤病的大话,却要落在我这‘天漏之体’上。” 既然对方对“天漏之体”不甚了了,李治觉得这样就好办多了。 “哦,难道说你这‘天漏之体’,竟然能够去除老夫的伤痛?” 如果是其他人这样说,别说对方只是个孩子,就算是成年人秦琼都可能嗤之以鼻。 毕竟,自己的伤势自己清楚,连大唐最负盛名的神医孙思邈都束手无策,他一个七岁大的孩子又能够做什么呢? 但是,眼前说这番话的人却是李治,就另当别论了。 一个三个月前还羸弱的很,恨不得一阵风都能吹倒的人,三个多月之后,仅仅修炼了“五禽戏”,就如脱胎换骨了一般。 别的先不说,七岁多的李治,如今的气力竟然不输于练武多年的,秦琼十五岁的长子秦怀道。 每当秦家兄弟拿李治的气力,酸溜溜说事儿的时候,李治却胡搅蛮缠地将他气力变大的事情,归功到最近凭空增加的饭量上。 李治确实挺能吃的,这个现象从他几个月前醒来的时候就开始了。 准确地说,从那柄诡异的袖珍枪释放出一丝灰色气体,并充盈到李治的周身经络后,李治的身体似乎就变成了一个能量的黑洞。 一日三餐,每一餐吃的量比起原来增加了两三倍,除了身体长高了些,也变得魁梧了一些,并没看到他长多少肉。 这也是长孙无垢要给秦府送礼的原因之一,说是李治的伙食费,还真未必是在讲客套话。 “秦伯伯,我是‘天漏之体’,顾名思义天生体内就存不住内力。而上次我受伤之时,宫中的太监总管张阿难也曾输内力给我疗伤,却如泥牛入海、踪迹不见了。” “因此小侄就想着,秦伯伯是因为内力充胀而引起的身体不堪重负,如果我这‘天漏之体’能够消去秦伯伯一身功力,是不是就解决了您这伤病的根源?” “内力散去,先固本培元,调理筋骨,再适时重修,虽然要花费一番功夫,却要远比现在的状况要好,您的武修之道也能有再达巅峰的机会。” 李治能说出这番话来,秦琼丝毫没有感到惊讶,毕竟他自己的伤情也不止一次跟李治提起过。 散功是他唯一的出路,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散功之法罢了,先天之上已经算是性命双修,盲目散功往往会功散人亡。 “殿下有多大把握?” 秦琼话也问出口了,自己都不觉一阵好笑。 他是一位堂堂的“半步武道通神”强者,全天下都数得着的人物,遇到这样的难题居然在向一名七岁多的孩童求教? 其实,李治自己也没什么把握,他是学医的不假,比起这个时代的人,起码多沉淀了一千多年。 可是“散功”这玩意儿,他也只在小说里看到过,现实中哪会有这样的事情啊? 之所以李治敢向秦琼提出来,一是因为他知道秦琼目前的处境非常的不好,稍有不慎真的就驾鹤西游了。 无论是历史上,还是演义中,秦琼都是死于伤病,李治现在也算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最主要的是,李治对悬浮在他丹田之中那柄诡异的袖珍枪,盲目地充满了信任感。 其实,自从上次吞噬了张阿难输入的那道内力,以及孙思邈“护心丹”转化的能量之后,这柄袖珍枪就再也没有动静了。 就像是彻底睡着了。 如果不是能够清楚地“看到”,它就悬浮在自己的丹田里,李治都会怀疑这柄枪是否真的出现过。 在这个诡异的大唐,先是“天漏之体”,又是丹田悬枪,恐怕遇到再离奇的事情,李治也能够接受了。 这几个月的变化,秦琼都能看出来,李治自己又怎么会不知道? 既然秦琼依然判断自己是“天漏之体”,看来身体内的真实情况,是被神秘的力量给遮掩了。 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李治只能将一切的变化,归功于丹田上悬浮的那柄袖珍枪。 有了前车之鉴,李治觉得可以增加能量的东西,一定能够刺激到那柄袖珍枪,包括自己食量的增大,估计也是那柄枪在作祟。 “秦伯伯,您可以先输一道内力给我——” 李治不知道该怎样说服秦琼,索性来个眼见为实,背转过身去,让秦琼给自己的体内输入一道内力试试。 秦琼有些疑惑,却依然按照李治所说,抬起右掌将一道浅浅的内力输入了李治的体内。 果然,向泥牛入海般,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李治却能清晰地感受到,秦琼输进来的内力,先是沿着自己的经脉,游走到丹田里,似乎围着那柄诡异的袖珍枪转了一圈,就消失不见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是因为这道内力蕴含的能量太少了吗? 李治禁不住想到。 “秦伯伯,您觉得怎么样?” 李治没有转身,依然保持着背对着秦琼的姿势。 “殿下,的确是能引走老夫的内力,你这‘天漏之体’还真是神奇,老夫都感觉不到那道内力去了哪里?” “不过,老夫这一身功力何等霸道,殿下虽然体质特异,真的能承受的住吗?” 方法倒是能够行的通,秦琼反而担心起李治的身体来,别为了救他秦琼,再把一个晋王殿下给搭进去。 “这样吧,秦伯伯尽管放手施为,我要是感觉不妙,及时开口提醒您就是了。” 李治见到那柄诡异的袖珍枪果然有效,心里总算是踏实了许多,不过还是没有把话说得太满。 就这样,秦琼又开始将自己的内力向李治体内输去,从开始的一丝丝、一缕缕,到逐渐的一成、两成、三成…… 秦琼逐渐加快了内力的外送,他身体的胀痛感,也随之在逐渐地消减。 “秦伯伯,不用担心我,咱们不可半途而废啊——” 随着秦琼内力的不断输入,李治能明显感受到,那柄袖珍枪的躁动,似乎比起上次来还要“欢快”? 试想,秦琼这样一位“半步武道通神”境界的高手,其一身功力又怎能是那枚小小的“护心丹”能比得? 当李治感觉到,内力进来的速度放缓时,就意识到秦琼身上的胀痛暂时缓解了,担心他就此罢手,才忍不住出言劝告道。 按理说,这本应该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而李治自己,此时反倒是成了一名无聊的看客。 “眼睁睁”地看着,秦琼的内力不断地输入自己的身体,然后到达丹田,然后再被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吞噬。 这个时间可不短了,李治进入秦琼的房间,还是上午的午时不到,现在太阳已经往西转了,这场别开生面的“散功”还在继续。 其实,秦琼也好,李治体内那柄诡异的袖珍枪也罢,似乎都考虑到了李治这个身体还是太差了些,始终也没敢全力施为。 张紫嫣和秦家兄弟,早就守在房门外,严厉的家教使得他们没敢贸然进去。 不过通过门上的缝隙,三人还是隐隐约约能够看到屋内的情景,单凭半天听不到秦琼的呻吟声,三人就对李治相信了一大半。 持续了三个多时辰之后,秦琼的功力已经“散去”了大半,肤色和气息也终于恢复如常。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秦琼功力外泄的速度陡然快了起来。 “这是?……” 秦琼和李治二人都大吃了一惊。 秦琼是担心如此快的速度,李治的身体是否能承受的了? 李治担心的是,这样下去,秦琼不会被自己,不对,应该是被那柄诡异的袖珍枪给玩死吧? 此时的李治,完全无能为力,秦琼就算想要放缓速度,或者撤去双掌,都已经做不到了。 “殿下,你?——” “秦伯伯,我......我也知道啊——” 第六章 月上柳梢头 当李治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日上三竿。 看了看自己身处的地方,这里是秦府的一处客房,这几个月来,已经成为了李治的专属住处。 强大而急速的内力运转,不仅让功力外散的秦琼难受无比,更是让经脉羸弱的李治痛不欲生。 于是乎,这一大一小,两位竟然齐刷刷地昏迷了过去,只是还保持着原来散功的姿势。 等张紫嫣和秦家兄弟感觉到不对劲,破门而入的时候,已经是二更时分了。 持续一个多时辰听不到里边的动静,三人在门口等的急切。 从午时起,就没有外人进到这屋子里去,到了掌灯时分,屋中黑漆一片,从门缝里再也看不到里边的情景。 兴许是散功已毕,秦琼的双掌和李治的身体不再有联系,二人就双双倒了下去。 不过,秦琼原本就是盘坐在床上的,自然就倒在床上,继续昏迷。 而咱们可爱的晋王殿下,可就悲催了,直接就华丽地瘫倒在冰冷的地上,这大冬天的。 听到屋内的声音不对,张紫嫣当机立断,让秦怀道撞开了房门,三人才看到昏迷多时的秦琼和李治。 “爹爹,晋王殿下——” 秦家兄弟哪见过这种场面,一个是自己的亲生老子,一个是大唐的晋王殿下,这两位哪个出了事情,都不是他们能够承受的。 幸亏张紫嫣跟在一旁,这位也算是从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这些年又跟李靖的妻子,“红拂女”张出尘乃是闺中密友,于武功、医道也算颇有研究。 “怀道,先把晋王殿下抱到客房去,他只是累的睡着了。” 张紫嫣先检查了一下李治的状况,发现这孩子竟然只是睡着了,这是该有多困啊? 然后,张紫嫣才来到秦琼的身边。 秦怀玉乖巧地在一旁掌上了灯,灯光下,秦琼的面庞被照的清清楚楚的,似乎跟往常有些不同? “娘,爹爹他还好吗?” 秦怀玉是张紫嫣所生,容貌像极了秦琼,可是这性子却随了张紫嫣。 “玉儿莫怕,为娘这就替你爹爹查看。” 张紫嫣忍着心头的诧异,把秦琼的身体摆正过来,让他平躺在床上,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 号完脉之后,张紫嫣又输了一道内力进入到秦琼的身体,然后惊奇地发现,秦琼全身的经脉居然畅通无阻? 可惜,原本一身浑厚的内力,此时已经荡然无存。 秦琼的伤势,最清楚的人中一定有张紫嫣在内,看到眼前的情景,她又怎能不知道,这是散功的结果。 只是,原来尚有三四处因伤造成的经脉损坏,此时怎么就不治自愈了呢? “娘,晋王殿下曾说过,等他给爹爹‘治疗’完之后,要及时将爹爹放进药桶里去,您看?——” 这时候,长子秦怀道也回来了,将李治送到客房休息,他心里还是记挂着爹爹的伤势。 除了一身功力已然散去,经脉又莫名其妙的得到了修复,张紫嫣再没发现什么。 要说还有,恐怕就是秦琼的样貌? “好吧,你们二人来搭把手,帮我把你爹爹抬到隔壁去——” 就在秦琼卧室的隔壁,张紫嫣早就收拾好了一间静室出来,按照李治的嘱托,浴桶、热水、还有那副草药。 药材秦府就有,这些年秦琼一直伤势反复,家中自然备用各种药材。 再加上大唐军中,昔日各位兄弟这些年不时的厚赠,这药材种类之多、之全甚至不次于太医院。 秦琼醒来的早,东方刚刚见晓,秦琼就睁开了眼睛。 秦怀玉年方十岁,三更天一过,就被张紫嫣打发去睡觉了,而张紫嫣和秦怀道,却轮流守了秦琼大半夜。 按李治药方上的嘱托,不能让药浴的温度太低,二人时不时的添加热水进去。 “将军,你现在感觉如何?” 秦琼醒来的时候,正赶上张紫嫣在旁边守着。 天色亮了,屋中的一切也看得更清了,张紫嫣首先注意到的,就是秦琼的那张脸。 怎么说呢? 似乎变得更年轻了,也似乎变得更白了? 要知道,这十年来,秦琼一直受着伤病的滋扰,尤其是最近这几年,不说是痛不欲生,也是在同伤病不断地抗争着,整个人都有些憔悴了。 如今,一身功力尽数散去,浑身上下轻松了很多,秦琼也觉得自己的身体年轻了不少。 只是,秦琼的脸…… 都知道秦叔宝原本略微泛黄的面庞,又经过几十年风吹日晒,草原大漠驰骋沙场的岁月里,早就是一名铁铮铮的汉子该有的肤色了。 此时看来,竟然变得白净了起来,只是不同于书生墨客那般,依然透着一股子英气。 “紫嫣,辛苦你了,我很好,晋王殿下呢?” 看到眼前的情景,秦琼哪里能不知道,李治对他的“治疗”已经结束了。 暗自提了一口气,果然,苦修了数十年的一身浑厚的功力,已经如东流之水,一去不复返矣。 “将军,晋王殿下累的睡着了,我已经让怀道将他安顿在客房,只是,您这一身功力……” 跟秦琼相识多年,当年让张紫嫣着迷的,除了秦琼的凌然正气,就是他那身横勇天下的功夫了,而如今…… “哈哈,紫嫣,你怎么比老夫还看不开呢?这些年来,饱受这身功力之苦,如今悉数散去,宛若重生啊——” 对于练功,秦琼完全当得是个大行家,比起张紫嫣来高的不可以道里计。 他自然是能够感知到,自己原有的一身功力已经荡然无存,而且几处受损的经脉,也已经被完全修复好了。 这难道也是晋王殿下的手段吗? 秦琼心中打了一个问号。 他也算是亲自见识了“天漏之体”的神奇和恐怖,怪不得晋王殿下,在一开始会有那样的疑问。 是啊,如果不是值得信赖之人,就这“天漏之体”如此大的秘密,就不是能够轻易示人的。 秦琼的心中,莫名地升起了一股对李治的感激,甚至有着甘愿为其驱使的冲动。 盘坐在浴桶里,秦琼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一点一滴的恢复。 说来也怪,李治开的这药方,秦琼也看了一眼,没有什么太稀奇的药材,都是治伤、滋补常见的药材。 只是这个方子的配比,是秦琼不曾见过的,这些寻常药物放在一起,就有如此显著的功效吗? 而且,秦琼还有一个发现,自己原有的一身浑厚内力是没有了,体内却莫名地多了一丝淡淡的真气? 那丝真气非常的细小,如果不是秦琼曾经的眼界和见识尚在,换个旁人都未必能够觉察到。 这是什么? 顾不得跟一旁的张紫嫣继续聊天,秦琼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盘坐在浴桶里,按照以前练功的法门,去捕捉那丝似乎凭空出现的真气。 然后,按照原有的练功路线,秦琼引导着那丝真气,慢慢地沿着自己的经脉运行了一个周天。 爽! 多久没有过如此舒畅的感觉了? 而且,秦琼还发现,这丝真气在自己体内运行了一周,似乎又长大了一点点? 这个发现可非同小可,虽然三元李靖曾经告诉过他,散功之后可以再次重修。 秦琼也不是没有见识的人,他当然知道,就算是重新修炼,那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你当散功是件小事吗? 对于性命双修的境界,散功不亚于死上一次啊! 再加上要重打基础、固本培元、温养经脉,怎么不得折腾个三五年的,就那也未必能够重现往日的辉煌。 可是,秦琼却发现,此时的自己,完全可以直接进行修炼了? 而且,身体内经脉的宽度和韧劲,似乎比起自己最强盛之时,还要强出不少。 尤其体内的那丝细小的真气,给秦琼的感觉,要比自己原有的功力高明了很多,似乎根本就不是一个层级的东西? 难道,这是“武道通神”之后才能有的吗? “紫嫣,晋王殿下如果醒来,麻烦你马上来告诉我,我要去见他——” 带着满脑子的疑问,秦琼开始了自己的重修之路。 …… 此时的李治也已经醒了,却再次陷入了几个月前那样的境遇。 脑子很清醒,就是睁不开眼睛,说不了话,也动不了地方。 他“看”到悬浮在自己丹田之上的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再次长大了一些,已经有一根胡萝卜的大小。 不过还是若实若虚的状态,李治也终于看清了它的颜色,居然是一柄黑色的小枪。 李治仿佛还在枪头上,看到了一张婴儿的脸? 眼花了,绝对是自己眼花了! 这柄诡异的袖珍枪,完全吸收了秦琼的一身功力,勉强打了一个饱嗝,斜楞了一眼李治。 是的,李治真的感觉到,自己被这柄枪看了一眼。 然后,对着他摇了摇头,难道自己被鄙视了吗? 接下来,李治就觉得这柄诡异的枪,把自己的大脑翻腾了一遍,似乎什么都没看上,只是看到那“秦家拳”的时候,才略微停留了一瞬。 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一个小人儿,在李治的脑海中,一招一式地把“秦家拳”练了一遍。 似乎是“秦家拳”,又似乎被更改了一些? 然后,小人儿就消失不见了。 诡异的袖珍枪再次“吐出”一丝灰色的气体,又变得无声无息了,就像几个月前一样,睡着了吗? 李治顾不得那些,有过前次的经历,他哪里还不知道,这丝灰色气体的珍贵? 赶忙引导着这丝灰色气体,在自己的经脉中游走,逐渐跟自己体内原有的那丝气体融合。 紧接着,李治开始回想方才那小人儿练的那趟“秦家拳”。 即便不能动弹,只是在脑海中回想,李治竟然感到体内这合二为一的灰色气体,也随之兴奋了起来。 然后...... 然后,李治就睁开了双眼。 …… 没有等到秦琼来看他,反而是李治亲自来到了秦琼所处的静室。 因为,按李治给的方子,秦琼务必要泡够三天才行。 “晋王殿下,老夫生受您的大恩了——” 见到李治到来,秦琼将夫人张紫嫣和两个儿子都赶了出去,即便他们的眼神中透漏着不解。 “秦伯伯,这都是您自己的造化,我最多就是沾了这‘天漏之体’的光而已,您无需谢我,只是……” 李治有些犹豫。 “晋王殿下,老夫明白您的意思。老夫的伤势,是梦中得到一位高人的指点,才化险为夷的,跟殿下没有一点关系。” 没等李治说完,秦琼先抢过了话题。 谁说这位秦叔宝只是一个直肠子? “呵呵,秦伯伯所言甚是,如今您的伤势好了,人竟然也变俊俏了很多啊?——” 在张紫嫣的服侍下,秦琼已经洗漱完毕,这样一来真的就变了一张更加英俊的脸,跟李世民有一拼,面似银盆。 二人有了这场交情,说话就随便了一些。 李治不曾有过要求,秦琼也不曾给予什么承诺,一切尽在不言中。 秦琼却被李治的一句玩笑话,闹了个大红脸。 “晋王殿下,老夫却也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原因?一身功力散去可以理解,身体内的经脉得到修复,就已经让老夫惊讶了,然后这幅容貌……” 严格来讲,秦琼的容貌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他的肤色而已。 看到这个白脸的秦琼,李治不禁想起了一个传说。 传说中,这个秦琼也不是一个凡人,而是上界的左天鹏转世临凡,而尉迟恭却是黑煞神托生。 黑煞神害怕左天篷,不愿意下凡。 后来玉帝说,那就黑煞神一出,让左天篷带三分痨病,这样两人就可以杀个半斤八两。 所以,秦琼才是一副淡黄色的面庞,活像一个痨病之人似的。 原本这只是一个神话传说罢了,可是如今这样诡异的事情发生在李治面前,由不得他又想起了这个传说。 “秦伯伯,也许您经过这次之后,修炼的进度会更快,突破到‘武道通神’也指日可待,只是……” 看着眼前的秦琼,又想起那个传说,李治心中泛起一丝莫名的恐慌,似乎自己更改了什么? “晋王殿下有话不妨直说,老夫知道您是不凡之人,如今又是老夫的救命恩人、恩同再造,但有所命秦某绝不推辞!” 秦琼那是谁? 一诺千金之人,更何况平白受了李治这么大的恩惠。 “秦伯伯误会了,小侄的意思是,您依然保持之前的态度,继续在府中‘养病’、练功,也好督促两位秦兄。” “就算是突破了‘武道通神’之境,也要低调行事,小侄也说不清楚,只是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 李治这倒不是在糊弄秦琼,虽然他说的含糊,秦琼却还是答应了。 ……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漫长的冬日渐渐远去,新的一年到来了,是为贞观十一年。 大唐的时候,正月初一当然是一年的开始,不过正月十五元宵节的月圆之夜,才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 玉漏银壶且莫催,铁关金锁彻明开。 谁家见月能闲坐,何处闻灯不看来? 元宵节当晚,长安城全城无宵禁,城门一直会开到天亮。 人们夜间出游,在新的一年第一个月圆之夜,吃汤圆、赏花灯、猜灯谜,祈求这一年里风调雨顺,圆圆满满。 平日里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在这天晚上也会相约着一同出行。 男男女女的,这是一年中难得“相约邂逅”的机会,因此元宵节也算是当时的情人节了。 这李治到大唐的第一个元宵节,天还没完全黑下来,他就跑到秦府来了。 如今他这个皇子,算是皇宫里的另类,眼见得李治的身体一日强过一日,而且整个人也变得开朗了起来,李世民和长孙无垢也懒得去管这个“皮猴子”。 两个嫡亲的妹妹还小,李治又不愿意跟其他兄弟姐妹一起,索性到秦府来,跟秦家兄弟一起夜游长安去。 “三小姐,咱们这样跑到大唐长安来看灯,真的合适吗?如果被二爷知道了……” 芙蓉苑,紧挨着曲江池,平日里作为皇家的御用之所,普通人自然无法进来。 难得每年的元宵节前后,才会对全天下的老百姓开放。 “云儿不用担心,二哥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忙,哪会天天到我那里去,等天一亮咱们就回去了,不会被发现的。” 看到眼前各式各样的花灯,这位三小姐早就将冷面冰霜的二哥给抛诸脑后了,欣喜地向人群最密处跑去…… 第七章 邂逅灯火处 第七章邂逅灯火处 “陛下,皇后娘娘还在等您一起去赏灯呢……” 立政殿,御书房。 大内太监总管张阿难已经来催促第三次了,李世民依然伏案在写着什么,时不时抬起头,缓解一下有些酸痛的脖颈。 “阿难,那件事情,还是没有结果吗?” 李世民冷不丁问道,终于舍得放下了手中的御笔,抬头看了看天,月亮早就升起来了。 “陛下,臣无能。等臣赶到现场的时候,那个叫‘耗子’的早就气绝多时了,现场唯一值得怀疑的就是那封信笺,可是……” “好了——” 李世民打断了张阿难的话,一个多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张阿难就是这样的回奏,如今依然还是原封不动的说辞,李世民不想再重复听下去。 一封信笺,却只有信封,里边空空如也。 你要说信封上有毒吧,可是连续换了三个仵作,连半点儿可疑的蛛丝马迹都没有检查出来。 “陛下,其实您要想查个水落石出,直接让‘百骑’抓人就行,老奴相信总能撬开他们的嘴的,毕竟……” 张阿难是知情的,至少说他自己就能将嫌疑人的范围缩小到几个人,只是看到了李世民那面无表情的脸,吓得把后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阿难,你跟朕也十几年了吧?你能想到的,难道朕想不到吗?” “横竖都是那几个逆子罢了,哎,玄武门的事情才过去多久啊,没想到这么快就要报应到朕的儿子们身上吗?” 李世民没有恼怒,更没有发火,他心里很清楚,眼前这个张阿难,那是对自己百分百的忠诚。 张阿难能斗胆说出那番话,恰恰就证明了他没有私心的。 “玄武门”是整个贞观朝的大忌讳,李世民可以说,张阿难却不敢接茬。 “可是,雉奴到底妨碍到他们谁了?一个才七岁大的孩子,他们就能如此狠心地下黑手吗?” 李世民也是经历过夺嫡过来的,争龙之路、不成即死,都是无所不用其极,他当年又何尝不是九死一生啊? “陛下,老奴还是觉得,此事不管是哪位……恐怕都是手底下的人擅自做主的,未必就是想除去晋王殿下,或许是栽赃,或许就是想让陛下和皇后娘娘心疼……” 见到李世民有些落寞的样子,张阿难组织了一下语言,轻声地说道。 御书房里再次陷入了沉静,天上的月亮,却绕进了一片黑云里,房间里的光线猛然暗了很多。 “说起雉奴,他这半年的变化倒是挺大的啊,大得让朕都有些不敢认识了。” 想起自己的儿子李治,李世民的脸上,没来由的脸上泛起一丝微笑。 这个孩子最近的表现越来越好了,只要待在宫里,每日都会到“立政殿”来,给李世民和长孙无垢问安。 平日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就是总爱往秦府跑,不过每次回来,几乎都要带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 最多的是送给两个更小的妹妹,或者送给长孙无垢,当然,有时候也会想着李世民他这个当爹的。 李世民是大唐的皇帝,富有四海,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却时不时也会为李治带回来的小玩意儿而感动。 除了自己的寿辰,其他的那些儿子们,几时会想起来给他这个皇帝老爹送礼啊? 总之一句话,只有在李治身上,他才觉得自己是一个当爹的,而在其他儿子那里,他却只是一个皇帝。 “陛下,说到晋王殿下,老奴觉得他现在似乎已经能够修炼了,只是老奴发现他依然还是‘天漏之体’,这个就令人费解了。” 李世民带着李治到秦府拜师,却被秦琼婉拒的事情,张阿难也是知道的。 虽然,张阿难的武功境界比秦琼要低了一些,但并不表示他的眼光就会差。 纯粹的锻体之术,即便张阿难没有专门修炼过,但是也能肯定绝对不是李治现在这个状态。 “好了,雉奴的事情就到此结束吧,朕也不想再追究下去了,无论是那几个小子中谁做的,朕都希望他们就此收手。” “至于,雉奴的体质和修行问题,咱们就不要插手了,前有孙道长的建议,后有秦叔宝的护持,朕相信自己的儿子。” 前后折腾了半年,也没能有一个水落石出,对此事李世民也有些乏了。 对于李治这个儿子,他不愿意给他更多的压力,习文也好、练武也罢,随他去吧,一辈子做一个闲散的逍遥王爷不也挺好吗? …… “晋……九公子您看,那边的人那么多,一定有好看的花灯,咱们也过去吧?” 已经快三更天了,长安城里看花灯的人潮依然不减。 李治跟着也就看一个稀奇,连看了几处之后,就不愿意往人多的地方挤了。 一行六人,除了李治和秦家两位兄弟之外,还跟着三名彪形大汉,他们是一门三兄弟,跟秦家一样,也住在怀德坊。 他们的老爹如今驻守在边关,家中当家主母管的严,今日难得有这么一次夜出的机会,就到秦府寻了秦家两兄弟一起出门了。 “处默兄,咱们要不还是回去吧,虽然没有了宵禁,总不能耽误明日的晨练的。” 秦怀玉看了看天,月过中天,这一行人随着人流,已经彻底跑到南城来了,眼看着前边就到曲江池了。 “哈哈,我说怀玉啊,你担心什么,左右你才十一岁,真出了事自然有你大哥在前边顶着呢。” 被称为“处默兄”的这位还没说话,旁边站着一位,长相几乎是跟那处默兄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壮汉笑答道。 “处亮贤弟,你就这么当面把为兄给豁出去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秦二伯的脾气,他要发起火来,我们哥俩都逃不过不去的。” 秦怀道说道。 到底是当大哥的,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弟弟,当面被这三个黑厮欺负吧? 李治却没有说话,就在一旁笑呵呵地看着这三个活宝。 没错,这三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不是别人,正是卢国公程咬金的三个儿子,依次为程处默、程处亮和程处弼。 程处默和程处亮是程咬金的前妻孙氏所生,一个今年十七岁,比秦怀道年长一岁,一个今年十五岁,却比秦怀道小上一岁。 而老三程处弼,却是程咬金的现任妻子崔氏所生,今年刚刚十三岁。 按理说这三个小子那不是一个娘生的,应该有些差别才对,模样和秉性却都随了程咬金,不得不佩服老程家基因的强大啊。 “这样吧,眼看就到‘芙蓉苑’了,自从这园子被赐给四哥之后,寻常想进去一次都难,咱们索性就逛了芙蓉苑再回去吧。” 这一行六人,就数李治年龄最小,个子也最低,半晚上下来他倒成了这六人的主心骨。 关键是,别看其他五个都比李治的年龄大,论起猜灯谜的本事,那哥五个绑在一起都不是李治的对手。 一路下来,李治猜中了不少灯谜,也赢得了十数盏花灯,李治最喜欢的是那两盏小大公鸡的花灯,做的惟妙惟肖的。 贞观十一年是丁酉年,李治打算把这两盏灯带回去,分别送给晋阳和新城两位小妹妹。 既然李治说话了,众人也就不再争执,程氏兄弟却心中窃喜。 “芙蓉苑”那么大的地方,而且那里可不是赏灯、猜谜那么简单,现在这个时候,贩卖各色小吃和酒水的也有不少。 很多彻夜不归的人,也会呼朋引伴,早早占据芙蓉苑里的亭台楼榭,实在找不到地方,索性就席地而坐。 文人就在那里吟诗作对、把酒临风,一帮大老粗也能在那里吹牛打屁、评长论短。 一行六人正往里边走的时候,突然,走在最前边的程处默停住了脚步。 “那个……诸位兄弟,咱们要不还是换一个方向吧,那里,那里也有很多好看的花灯。” 程处默说着,扭头就想往右手边走去。 “处默兄,你这是怎么了?我看这边才热闹吧,离着多远就听到有喝彩声了,一定有好玩的。” 秦怀玉到底是少年心性,往年也曾跟大哥一起出来逛花灯,只是每次爹爹都严令他们,子时之前必须回去。 这次,还真是沾了李治的光,秦琼只说让他们两个听从晋王殿下的安排,他什么时候想回去了再回去。 众人左右望望,高下立判,的确是秦怀玉说的方向,也就是他们现在走的正前方,大约十几步之处围拢着一伙人。 没办法,程处默也只好随着众人往这边走,不过他已经不再打头了,而是灰溜溜地跟在这几位的后边。 原来,那里有着一座较大的亭子,亭子里摆放着一些座椅,中间还有一个石桌,正中央坐了两位稍稍上了年龄的老文士。 说是上了年龄,其实也不过四五十岁,像是被请来的评判、裁决之人。 亭子前边有一片开阔地,一左一右也摆着两溜长条的桌案,桌案上摆放着几套成色还算不错的文房四宝。 旁边展览着已经写成的诗文,也有一些正在苦思冥想的文人墨客。 周围还围拢着不少人,男男女女的都有,三三两两地围坐一处,一个个正在那里评头论足,或者纯粹在看热闹的也不在少数。 再往两旁看,更是陈列着各式各样的花灯,还有散发着香味的美食、美酒。 据说,但凡能够猜的出一灯谜者,场中的酒肉管够,又是吸引了一大波跃跃欲试的人。 良辰美景、才子佳人、佳肴美酒,人间极乐、不外如是? “诸位,还有没有写好的诗词再呈上来了,如果没有的话,某家就要宣布,长孙公子这首‘咏上元月’为今晚的夺魁之作了——” 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高声地叫喊着,手中还挥舞着一张写满字的纸张。 “处默兄,原来你是认出他们来了才掉头他去的啊?就他们这几个人,你不至于害怕成那样吧?” 离得近了,秦怀道也认出了亭子前边那几位,都是长安城里的公侯子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扯着大嗓门正在吆喝的那位,正是谯国公、右骁卫大将军柴绍之子柴令武,那么他口中所说的长孙公子,自然就是现任中书令、赵国公长孙无忌的儿子长孙冲了。 旁边那几位,秦怀道也认识,尚书左仆射、梁国公房玄龄之子房遗爱,已故尚书右仆射、莱国公杜如晦之子杜荷等。 “哼,谁怕他们了,不就是会写几句酸诗嘛,有本事跟俺老程到马上去较量较量——” 话说这程处默之所以有这么大的怨气,还是曾经在长孙冲面前吃过瘪,每每见到他就有些头疼,恨不得转头就走。 要说场中那几位不学无术,多少有些埋汰人,不过还真的是有些文不成武不就的架势,唯独那长孙冲是个例外。 长孙冲是长孙无忌的嫡长子,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被长孙无忌当成接班人来培养,无论是文才还是武艺,在年轻一辈中也算是佼佼者。 今年十七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龄,而且众所周知,李世民最疼爱的长乐公主李丽质,已经默许给长孙冲为妻了。 在大唐这个时代,讲究的就是亲上加亲,没有人会去反对这门表兄妹之间的结合。 只是,这两年李丽质的气疾突然犯了,长孙皇后想多留她两年,好好调理一下身体,二人这才迟迟没有完婚。 如今的长孙冲,还在太学里读书,也是整个太学里数一数二的大才子,受到一众太学博士的推崇,连当今最负盛名的一代文宗孔颍达,都曾经当面称赞过他。 年少多金、仪表堂堂、文武双全、家世显赫…… 这所有的优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无论走到哪里,长孙冲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人物。 “三小姐,这位长孙公子好才情啊——” 亭子里边,竟然有一位女子被邀请在座,她的旁边还站立着一名俊俏的丫鬟。 原来,这偷跑出来的一主一仆,居然也逛到了“芙蓉苑”? 一旁的长孙冲听到了,心里早就乐开了花,表面上却还要装出一副谦逊的样子。 “云儿姑娘过奖了,今夜如果不是有幸在此遇到三小姐,恐怕本公子还做不出如此佳作呢。” 长孙冲谦谦公子、温润如玉,他的一番谦辞,自然又赢来了一番周围人更多的称赞,却让在座的这位三小姐脸上一红。 她常年在山上居住,接触的成年男子也屈指可数,不是冷冰冰的二哥,就是他那些长相奇特的部曲。 而远远望见的那些世人,不是虔诚之辈,就是利欲熏心、有所牟求者。 看到长孙冲那毫不遮掩的火辣目光,三小姐又怎能抵挡的住?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与仙凡无关…… 第八章 一文惊天下 人群中,程处默的声音还是被亭子前的人给听到了,即便他没有刻意叫嚷,却架不住那副天生的大嗓门。 而且,程家这哥仨在人群中一站,高人一头乍人一臂的,而十六岁的秦怀道也是一个魁梧的大个子,这一行人又岂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哎呦,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程家大傻啊,就你们这几头蒜,还好意思到这斯文之地来吗?” 说话的是杜荷,莱国公杜如晦在贞观四年就不幸英年早逝了,只留下了两个儿子杜构和杜荷。 长子杜构为人忠实,在朝中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也算殷实度日。 唯独这个幼子杜荷,整日里却是游手好闲,喜欢跟一些公侯的二代们混在一起,走鸡斗狗、饮酒作乐。 “杜老二,你说谁是大傻?看俺老程不撕烂你的臭嘴——” 被杜荷这小子当众辱骂,泥人也会有三分火气,更何况是五大三粗的程处默呢。 “怎么滴,想打架是吗?——” 杜荷虽然瘦小枯干,旁边的柴令武却也是膀大腰圆、好勇斗狠之辈。 “程处默,看到没有,今夜这里是在吟诗作赋,当场被评为魁首者,有五十两的黄金作为彩头。” “你们要是真有两下子,就去左边写上一篇诗文来,如果自认没那两把刷子呢,也不难为你们,就到右边去喝两碗老酒,哪凉快上哪里待着去吧——” 房遗爱看到老程家哥仨和老秦家哥俩都来了,怕真打起来自己这边会吃亏,就急忙站起来,用言语来挤兑程处默。 “这个……” 这还真把程处默给难住了,别说让他写诗文,就算是让他拿着现成的诗文读,都未必能把字给认全了。 “哈哈,不行了吧,不行就赶快认输吧——” “就是,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样子,你们是能够写出诗文的人吗?——” “张兄这话说的在理,就算是他们能够写出来,又岂能是长孙公子的对手?——” 吹喇叭抬轿子的人,走到哪里都有的是。 更何况,众人算是都看出来了,今夜这个魁首恐怕非长孙冲莫属了。 君不见,这一晚上的,咱们那位风度翩翩的长孙公子,都围着那位美若天仙的“三小姐”在转悠吗? 众人这么一起哄,看热闹的人群也往两边一分,硬生生把李治他们六个人给完整的显露了出来。 “大哥,要不咱们还是走吧?……” 老三程处弼小声的嘀咕道。 “处默大哥,要想玩玩呢,你就去答应那位,不就是写一首诗文嘛,问问他们都有什么规矩。” 正在这时,李治突然高声说道。 却不是冲着亭子里的人,而是对着程处默说话,仿佛对面的人根本就不值得他开口一般。 “这个……” 程处默懵了,他虽然知道李治的身份,可他才是一个刚刚八岁的孩子啊,怎么能是长孙冲的对手呢? 虽然程处默憨实了一些,却不是真傻,整个长安城里,能找出在文道上盖过长孙冲的年轻人就不多,一个八岁的李治…… “处默兄放心去吧,你不会吃亏的。” 见李治出面了,一向稳重的秦怀道自然会站在他这一边,也出言劝说道。 罢了,死就死吧,好歹这几位兄弟都是替自己站脚助威的。 “柴令武,说说你们写诗的规矩吧,你家程爷爷接着就是——” 老程家的人,向来都是倒驴不倒架的主,就算是心里再发虚,也不耽误说出去的话依然是硬邦邦的。 “哈哈哈,叫你程大傻你还不愿意了,既然你们想自讨没趣,哥几个索性就成全了你们。” “今夜的要求也很简单,就以这元宵之夜为背景,形式不限,诗也好、赋也罢,哪怕你写副对子呢,只要能被评为全场之冠就算你们赢。” 柴令武大声说道,眼睛却直勾勾地望着李治,方才就是这个孩子出言挑衅的。 转过年头,李治已经八岁了,身体也开始见长,用后世的尺寸,现在也差不多快到一米四了。 由于李治年龄尚小,再加上这些年他总待在“丽政殿”里,都没怎么出过门。 这半年来,也只是单一往秦府里跑,在场的这些公侯二代,居然没有一个人认识他的。 唯有长孙冲向这边多看了两眼,也没怎么在意。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李治自然不会退缩,在众目睽睽之下,李治从容不迫地走了出来,径直走到左边那一拉溜长条桌案前。 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李治一手拿过一张未曾使用过的宣纸,一手提起笔来,只见他略加思索之后,刷刷点点地写了洋洋洒洒的一张。 这就写完了吗? 李治都已经退回来了,柴令武他们几个还没有反应过来,而程家哥仨和秦家兄弟,也都捏着一把汗。 “哼,我就不信了,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儿,他能写出什么好的诗文来。” 柴令武大踏步走了过去,拿起李治写的那张纸,认真地看了看。 好吧,还是有些字,他不怎么认识。 “长孙公子,还是您来看看吧——” 柴令武只好拿着这张纸,想着交到长孙冲的手上去。 “令武兄,为了公平起见,还是直接给两位博士吧。” 长孙冲故作大方道。 原来,亭子中央那两位长者,竟然是太学中请来的博士。 “哈哈,方才那位小公子敢于出来应战,已经很是难能可贵,就不要再过多强求了,如今写都写完了,就劳驾柴公子拿过来让老夫等一观吧——” 既然这太学博士是长孙冲请来的,从立场上自然会向着长孙冲,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一些场面话还是要说到位的。 况且,他们两位对长孙冲的才情,那也是充满了信心。 今夜长孙冲所写的那首“咏上元月”,虽然不能称得上绝世佳作,在这种应景的场合仓促而成,也算是难得之作了。 而对方看起来,不过是个不满十岁的孩童,他能写出什么好的诗文来? “啊,这个……这个是诗余吗?诗余怎么能写得如此的大气磅礴?” “快让我看看,啊——好、好、好啊,这哪里是全场之冠,分明就是能够烛照千古的传世之作啊——” “是啊、是啊,我大唐有过这样的诗余吗?从古至今,有谁写过比这更好的上元诗文吗?” 两位太学的博士,你拿过来我拽过去,两人在旁若无人地欣赏和品评着李治写的那张纸。 周围的人都看傻了,也听傻了。 一个个心里痒痒的跟猫抓似的,那孩子到底写了些什么啊? 长孙冲一开始也没在意,整个大唐比他诗文好的自然大有人在,但是,他敢保证今日在场的绝对没有。 长孙冲不过十七岁的年纪,在文道上却已经突破到了“君子”之境,比起魏王李泰还要厉害一筹。 他会去担心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能超过他的诗文吗? 可是,这两位太学博士的一顿骚操作,却把智珠在握的长孙冲彻底给弄懵了。 “长孙公子,您能去拿过来,让我家三小姐也欣赏欣赏吧?——” 那位三小姐也看到了两位太学博士不同寻常的举动,她也想知道,到底方才那孩子在纸上写了些什么。 远远地盯着那张纸,甚至差点儿就想直接隔空取了过来。 幸亏身后站立的云儿发现了端倪,暗中制止了三小姐,才没有做出那惊世骇俗之举。 “啊……三小姐想看,在下去给你拿过来就是。” 长孙冲愣了一下,其实,他也想知道那纸上究竟写了什么。 “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 长孙冲拿过那张纸,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地看了两遍。 那字体、那笔法、那文辞、那气势…… 怎么可能是出自一个孩子之手? 就算是到了大儒境界,能写出这样的诗余吗? 对了,那居然是一首诗余? 所谓诗余,就是后来所说的“词”。 不过,在唐朝的时候,诗才是这个时代的主角,而诗余却不受重视,甚至有些文人还对诗余鄙视的很。 但是,眼前这首诗余,却把长孙冲惊得哑口无言。 “两位先生,今夜的魁首非这首诗余莫属,本公子……本公子输了……” 长孙冲站了起来,冲着两位太学博士微微一欠身,又用迷茫的眼神看了不远处的李治一眼。 摇了摇头,踉踉跄跄地从另外一个方向离开了。 “这个……长孙公子,长孙兄等等我啊——” 见到长孙冲的突然离去,柴令武等人也懵了,急忙分开人群追了上去。 这样的变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此间的主持者都走了,众人也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虽然尚有很多人想知道那张纸上到底写了些什么。 最终,还是没有人敢到亭子里去,身份和地位的差别,还是严重地影响到了人们的认知和行动。 瞬间,看热闹的人就走了七七八八。 “哈哈哈,晋……九公子,您真的神了、太神了,那可是五十两黄金啊,这够咱们吃喝多少顿啊——” 程处默第一时间去把今晚的彩头拿了过来,五十两黄金,即便是对他们这样的公侯之家,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 “处默兄,这是九公子赢得的,你怎么能够……” 秦怀道想过去将黄金拿过来,却被李治制止了。 “怀道兄,朋友本就有通财之谊,这个彩头也是大家一起取得的,放在谁那里都一样。不过等哪日出去吃喝的时候,一定要叫上众位兄弟,处默兄可不能自己独吞了啊——” 李治自然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无论是秦家还是程家,都是大唐的功勋之家。 自己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而且有缘跟这两家的子弟走在了一起,他自然是会关照他们,不会让那些不好的结局再出现。 “哎,奇怪了,那张纸呢?” 两名太学博士,终于从那首诗余的震撼中清醒了过来,当他们再去找写着那首诗余的纸张时,却踪迹不见。 这让两位太学博士懊恼不已。 “可惜啊、可惜,刘兄,那不仅仅是一首冠盖大唐的诗余,更是有那一笔在下从未见过的书法啊。” “宋兄莫急,咱们趁着记忆还在,先把整首诗余默写下来再说。” 既然那张纸不翼而飞了,二位太学博士赶忙找来纸笔,很快将那首诗余给默写了出来。 “可惜了,在下的字配这首诗余却差了太多,平白拉低了它的档次。” 虽然已经很用心了,这位宋姓博士还是不住地摇头叹息。 不单单是那张纸不见了,亭子中原来一坐一立的两名女子,却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不单单是那张纸不见了,亭子中原来一坐一立的两名女子,却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李治的心,莫名地跳了一下,仿佛自己错失了什么。 …… 翌日,新年的第一次大朝会,李世民显得格外的高兴。 耗费了数年时间,顶住了御史台无数的飞短流长,李世民心心念念的新宫殿群,终于能够启用,他再也不用继续窝在前隋留下的大兴宫里理政了。 “大明宫”,是这座新宫殿群的名称,整个宫域可分为前朝和内庭两部分,前朝以朝会为主,内庭以居住和宴游为主。 前朝的中心为含元殿(外朝)、宣政殿(中朝)、紫宸殿(内朝),内庭有太液池,各种别殿、亭、观等三十余所。 当然,如今能够正式投入使用的,还只是规划中的一半而已,李世民却已经等不及了。 大明宫的来历,还有一个奇异的传说。 初建之时,从工地上曾挖掘出过一面古铜宝镜,魏征认得是秦始皇曾经用来清除异己的镇国之宝,叫“秦镜”。 传说它能照见人体内的五脏六腑,纤毫可见。 更重要的,是它还能照出群臣的忠奸、国运的兴衰。 大明宫峻工后,“秦镜”就被悬挂在朝堂上震慑妖邪,以后也就有了“明镜高悬”的说法。 有宝镜镇守,自是一派的正大光明,所以就被称为“大明宫”。 “哈哈哈,众卿,新年伊始,从此就在这‘大明宫’内议政了,愿我大唐蒸蒸日上、万世永昌——” 当皇帝的如此高兴,做臣子的自然也会随声附和,即便是那个最爱挑毛病的魏征,也不好多说些什么。 虽然,魏征从心底依然认为,修建如此豪华的“大明宫”,简直就是隋炀帝的行径。 可惜,如今的大唐的确已经算是开启了盛世,群臣都不反对,自己再固执己见,难免就有些不知好歹了。 “哈哈哈,陛下,今日‘大明宫’新启,我大唐昨夜却又诞生了一篇旷世之作,难道是上天在示意乎?” 正当群臣都在应诺李世民之时,国子监祭酒、曲阜县公孔颖达却在一旁“哈哈”大笑,与他往日循规蹈矩的谦谦君子做派,完全大相径庭。 即便如此,也没人敢参他一个殿前失仪之罪。 孔颖达都六十多岁了,头发花白却红光满面,是实打实的“半步文道通神”的境界。 “哦,冲远是又得了一篇佳作吗?拿出来与众卿欣赏一番如何?” 大唐以儒家治国,孔颖达既是根红苗正的孔子后人,又有如此卓绝的个人实力,李世民自然尊重的很。 “陛下此言差矣,怎么能叫‘又’呢?与此作相比,之前老夫见到的那些诗文,不堪入目也——” 好嘛,这个孔老头,一句话不仅当面反驳了李世民,更是一杆子把全天下的文人都要给打死吗? 一旁的魏征都是一愣,似乎觉得这个孔老头抢了他的台词,你也敢用“陛下此言差矣”? “真的吗?孔卿快快呈上来——” 李世民虽然武力不凡,战功赫赫,却也是个极其好文之人,一手“飞白”更是出类拔萃,书法中尤喜二王。 矗立在一旁的张阿难会意,急忙从金台之上走了下来,从孔颖达手中接过了一卷文稿。 “这……这——旷世之作啊,旷世之作啊!孔卿,这是哪位儒家高贤的诗作?虽然只是一首诗余,却堪称古往今来第一元夕之作了——” 李世民已经从龙椅上站了起来,捧着文稿的双手,激动的都有些颤抖…… 第九章 君郎何年少 青玉案·元夕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 一曲青玉案,满朝文武惊。 当李世民亲自诵读完毕之后,“含元殿”内但凡粗通文末之人,都对这首“青玉案”赞不绝口。 “孔卿,这首诗余你到底从何而来?” 李世民的一声高问,让之前有些乱糟糟的朝堂顿时安静了下来,群臣这才感到方才自己的失态,谁让那首诗余写得如此之好呢! “陛下,老臣也不知道这是何人所作,不过我想怀德坊的程府和秦府上的几位公子,应当知道那位小才子的姓名。” “可惜了,陛下手中的文稿,只是我们一位太学博士手录下来的,而那位小才子的原稿却不翼而飞了。” “据两位太学博士所述,原稿的字取匀衡瘦硬,追魏碑斩钉截铁势,点画爽利挺秀,骨力遒劲,结体严紧,实不在钟、王之下也,可惜、可惜啊——” 孔颖达就把他听到两位太学博士回去的描述,一五一十地当着李世民和文武百官的面,讲了个清清楚楚。 “孔祭酒,这……这可能啊?” 一旁的魏征,问出了众人心中的疑问。 当然,所有人都不会认为这首诗余是抄袭的,虽然说世界之大,但是如果真有一首这样的诗余存在,不可能在朝的这帮大佬没有一个人听说过。 只是据孔颖达所说,写出如此荡气回肠“青玉案”的,居然是一位年龄未满十岁的孩童? 这怎么可能啊? 诗余中所包含的细腻的情感,和此诗余的写作视角,怎么可能是一个未满十岁的孩童应该有的? 再说了,就算是有这样一位惊才艳艳的才子,又怎么可能会是程府和秦府的朋友呢? 就在群臣疑惑不解的时候,高坐在龙椅之上的李世民,心中却有了一丝明悟。 会是你吗? 新年的第一次大朝会,没有什么具体的事务安排,君臣在“含元殿”闲扯了一个多时辰后,李世民就宣告结束了。 …… “立政殿”内,皇后娘娘长孙无垢,正扶着最小的女儿新城公主在练走路。 这小丫头生下来体质就弱,这都一岁四个多月了,居然还不能正常的走路。 “观音婢,雉奴来过了吗?” 李世民知道李治昨夜出去了,说是同秦府的两位公子一同去赏花灯,李世民也没有在意。 这半年来,随着李治有事没事总往秦府跑,连同李世民跟秦琼之间多年的心结都逐渐解开了。 借着李治的手,也没少往秦府捎带东西,年货李治都狠狠拉过去了三大车,这算是减轻了秦府的不小负担。 秦琼为人耿直,虽然多年在军旅之中,别人吃空饷的本事他却是学不来的,反而逢年过节的,还会资助一些伤残的老兄弟。 这样一来,仅靠着秦琼的那点儿俸禄,维持现在这个秦府的正常开支,就有些紧巴了。 一开始,李治只是从皇宫里带一些药材和补品过来,这也是经过长孙无垢默许的。 后来,秦琼的伤势彻底被李治“治好”之后,李治就开始从皇宫带绢布或铜钱过来了。 就算秦琼跟他没有师徒之名,好歹自己得把伙食费和住宿费给交上吧? “二哥,雉奴出什么事了吗?他现在应该还在秦府吧。” 李世民刚进“立政殿”,就向自己询问李治的事情,长孙无垢的心中不免一凛。 李治不是她最小的孩子,却莫名其妙地最受长孙无垢的牵挂,尤其是半年前出了那样的事情。 即便李世民最终什么也没明说,聪明的长孙无垢,隐约也能猜到一些,恐怕与另外几个儿子有关。 “这个朕现在也说不准,要等见到那小子方能知道事情的真相。观音婢,你且来看一下这首诗余写的如何?” 长孙无垢那也是大家闺秀出身,虽然年幼时的经历坎坷了一些,但并不妨碍她骨子里也是一名才女的特质。 “好一首‘青玉案’,没想到诗余也能写得这样大气磅礴,却又能表达如此细腻、炙热的情感。” “二哥,这是哪位儒家俊贤的新作?单凭此一首‘青玉案’,都值得点他一个翰林。” 翰林是李世民的首创,当年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候,就曾设下文学馆,招揽天下俊才为自己所用。 这些人对他帮助极大,从打天下到玄武门之变,都是很好的帮手。 后来当上皇帝后,李世民继续招揽那些有才学的人,留在自己身边,被称为“翰林侍诏”。 负责给皇帝讲学,供皇帝文娱消遣,提供一些建议,偶尔负责起草一些不太重要的诏书。 “翰林嘛,还是再说吧,恐怕人家是看不上那份差事的……” 李世民的心中充满了疑惑,短短的半年时间,难道那小子就能从一个文武全废之人,蜕变成了一个文武皆能的全才吗? …… 崇仁坊,在皇城的东侧,北边是永兴坊,南边紧挨着平康坊,而东南角正是著名的“东市”。 崇仁坊内住的都是朝中的一些文臣显贵,而中书令、赵国公长孙无忌的府邸,足足占了崇仁坊的一小半。 这样的权势,在贞观一朝那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即便很多皇子、公主的住所,也比不上长孙无忌的府邸。 “大公子起床了没有?” 长孙无忌下朝回到家中,刚刚在书房坐稳,就向伺候在一旁的管家问道。 “启禀老爷,大公子一早就起来了,虽然昨夜回来的晚,一大早的晨课是不会耽误的。” 对于长孙冲的教育,无论文武,长孙无忌最是上心不过,这个长子是他将来的接班人,更是他的一个门面,这些年来也没有让他在人前失望过。 可是,今日大朝会上,别人都沉浸在那首旷世之作中,长孙无忌却从孔颖达的叙述里,听到了自己儿子的名字。 这是给那位小才子当了背景了吗? 听到儿子没有耽误晨课,长孙无忌心中还是很欣慰的,这要是放在平时,说不准就随手赏赐下去了。 可是,想起今日在“含元殿”上的情景,长孙无忌的心里就有点儿堵得慌。 别看那么多人都在赞赏那首诗余,长孙无忌却相信,无论是魏征还是房玄龄,也一定听出来孔颖达的讲述中,关于自己儿子的描述。 他也相信孔颖达不会添油加醋,再加上那两名太学博士是儿子自己请过去的,恐怕孔颖达讲述的就是实情了。 长孙冲出去夜游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就连那五十两黄金都是他一手安排的。 儿子能够夺魁,自然可以再挣点儿名声,即便是别的高人得到了,长孙无忌也可以趁机往自己的门下拉拢一些人才。 只是到现在为止,儿子都没有将此事给自己一个结论,反倒是让他在“含元殿”的大朝会上,从别人那里听闻了此事。 “去把大公子叫到我的书房来——” 长孙无忌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的更清楚一点为好。 他想不明白,为何李世民没有在“含元殿”上刨根问底,按照李世民一贯的性子和做事风格,遇到如此大才之人,岂能轻易放过? “爹爹,您找我?——” 时间不大,长孙冲从外边走了进来。 未出正月,长安的天气还是有些冷,长孙冲却只穿了一件夹衣,挺拔的身材,仿佛在诉说着他练功的勤勉。 “冲儿,到为父这里坐——” 即便心中有太多的疑问,长孙无忌也没有在表面上露出来。 这是一个不太喜欢暴露自己内心情感的人,无论是在朝堂之上,还是在自己的家中。 也许,只有在幼年时,面对相依为命的胞妹长孙无垢,那时的长孙无忌才是最真的自己。 “冲儿,你来看看,可曾见过这首诗余?” 趁着管家去找长孙冲的空档,长孙无忌已经将在大朝会上,李世民诵读的那首“青玉案”给默写了出来。 “这……爹爹,这首诗余您从何而来?” 长孙冲当然能认出这是自己爹爹的笔迹。 可是,这首诗余的内容,从昨夜到现在,就一直在长孙冲的脑海中闪现,一刻也不曾停歇。 原本昨夜他们是打算通宵达旦的,又遇到了那位美艳不可方物的“三小姐”,即便不能一亲芳泽,长孙冲也希望能跟她在一起多待一会儿。 因为候选了驸马,指定的又是李世民最疼爱的长乐公主,长孙冲被爹爹严令禁止同其他女子有密切的关系。 比他还小一岁多的二弟长孙涣,连孩子都生两个了,已经十七岁的长孙冲,到现在却还是个童子身。 看到儿子这样的反应,长孙无忌顿时就明白,恐怕孔颖达讲述的真的就是事实了。 “冲儿,告诉为父,你可认识那名写出这首‘青玉案’的小才子?” 长孙无忌没有责备儿子的意思,毕竟天下之大,奇人异士多不胜数,谁又敢保证自己就一定能高人一等呢? 这个已经直达圣听的小才子,他相信李世民一定不会轻易放过。 多年的习惯让长孙无忌觉得,但凡是李世民重视的,他就一定得考虑在前边。 “爹爹,当时夜色有些昏暗,而且人头攒动的,儿子看的也不是很真切,那孩子长得很像是……很像是雉奴……”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长孙冲却还没有敢在老爹面前撒谎的勇气。 “什么?你说写出这‘青玉案’的小才子,竟然是年仅八岁的晋王殿下?——” 任凭长孙无忌想破了头,也想不到那个震惊了“含元殿”的小才子,竟然会是那个最不起眼的晋王李治? “冲儿,此事事关重大,你肯定那人确实是晋王殿下?” 要知道,晋王李治虽然也是李世民的嫡子,却是“天漏之体”,天生的文武皆废。 这样的人,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做一个逍遥王爷罢了。 长孙无忌身份特殊,他是皇后长孙无垢的亲哥哥,又是李世民最为信赖之人,一举一动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这两年来,他也看到朝中有人已经开始站队了,不过敏感的长孙无忌,却嗅到其中有那么一丝丝阴谋的味道。 李世民的三位嫡子,都是长孙无忌的亲外甥,按理说将来无论是谁坐到了那个位置,他长孙家都会福泽绵长的。 不过,长孙无忌追求的,似乎还要更多一些。 “爹爹,当时儿子只是觉得他有些眼熟,不过也有一段时间没见到雉奴了,他这个年龄长得也快,就没敢上前相认。” “回来后仔细回想了一下,昨夜跟在他身边的是程家和秦家的几个兄弟,听闻最近半年,雉奴就一直在秦府学艺,所以……” 说到这里,已经不用长孙冲再说下去了。 长孙无忌似乎也明白了,为何在“含元殿”上,李世民固然震惊、固然欣喜,却没有揪着这小才子的身份盘问下去。 “冲儿,此事你自己心里清楚就行,暂时不要跟任何人提起,尤其是那小才子的真实身份。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说不认识就行了。” 长孙无忌淡淡地说道,两只眼睛却在飞快地转悠着,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在盘算些什么。 …… 李治他们昨夜回来的很晚,准确地说,应该是今日凌晨才回到秦府的。 那五十两黄金,最终还是被分做了三份,程家兄弟拿走了二十两,也给了秦家兄弟二十两,而李治自己却只留了十两。 等回到秦府的时候,李治转手又把自己的十两黄金给了秦怀道。 “晋王殿下,您这是?” 李治没有辩解,只是先强塞给了秦怀道。 “怀道兄,这黄金你就拿着吧,反正我几乎天天到秦府来,吃的喝的有你们供应着就行了。” 李治的心里很清楚,秦府是万不能跟程府相比的,如今程府的当家主母,那是清河崔氏出身,正经的“五姓七望”之家。 当李治还在秦府的客房呼呼大睡的时候,他的那首“青玉案”,却已经传遍了整个长安城。 先是有太学的两位博士,再有下朝后的文武百官,顿时长安城的街头巷尾、茶馆酒肆谁都能吟诵两句,“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而文末那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却成为无数少男少女、红男绿女、痴男怨女挂在嘴边的感慨之词。 而“平康坊”里那些莺莺燕燕,更是为这首“青玉案”痴迷,纷纷拿出浑身解数,或弹唱吟诵、或编练歌舞。 “平康坊”的三大头牌竟然扬言出去,但凡做此“青玉案”的才子能够登门,她们愿意自荐枕席,且分文不取。 …… “三小姐,你说昨夜那个孩子,怎么就能够写出这么动人的诗余呢?可惜了,他还只是一个孩子……” 华山西峰,又称莲花峰,峰顶处有一处宫殿,两名女子正在欣赏着一副文稿。 太华万余重,岧峣只此峰。当秋倚寥泬,入望似芙蓉。 “是啊,他还是个孩子。‘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云儿,你说他这写的是谁呢?” 三小姐痴痴地问道,眼神中充满了羞涩,似乎还有一丝期许。 而在三小姐的右手边,放有一灯,灯高九寸,通体洁白,宛如冰雪。 其形作宝莲盛开,大有海碗,莲心即是灯心,若明若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第十章 天地有正气 四年,距离上次上元节夜游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来到了贞观十五年,李治也长到了十二岁。 这四年来,不断地练习孙思邈留下的“五禽戏”,而李治又对那套“秦家拳”情有独钟,十二岁的李治,身高已经快接近成年人的水平。 李世民也证实了自己心中的猜测,只是出于保护儿子的考虑,这件事情的真相,就只有他和皇后长孙无垢两人知道。 而陪着李治一同夜游的程家兄弟和秦氏昆仲,甚至都不知道那晚李治到底写了些什么,即便听到了有关于“小才子”的传言,也没有想到李治的身上。 八岁那年,李治被老爹安排进了国子监,同皇族子嗣一起,按部就班的进学,却又不让他在人前显露自己那一笔字。 在外人看来,李治还是那个李治,“天漏之体”依然无法修文练武。 而不断蹿升的身高,和日渐健硕的身材,有秦叔宝这尊大神在背后站着,也都知道李治“迫于无奈”,还是选择了军中的“锻体之术”。 这样的“锻体之术”,只修皮肉和筋骨,与内力无关,就算你将它练到了极致,也永远摸不到先天的门槛。 “雉奴,近亲之间成婚,真的会像你说的那样可怕吗?” 自从李治无意间在爹娘面前,描述过近亲成婚的危害后,长孙无垢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向李治来求证了。 对于这件事情,李世民和长孙无垢一开始也没有太在意。 自古以来,姑表亲、两姨亲多的是,除了忌讳同宗间的婚配,亲上加亲反而是人们极其推崇的事情。 可惜,李治的话就像一根刺,扎进了帝后二人的心里,悄悄地命人到百姓中去求证。 结果发现,正如李治所说的那样,“近亲”成婚后,生下来的孩子确实出现了不少畸形和怪病现象。 如此一来,对于长乐公主李丽质和长孙冲的婚事,长孙无垢就犹豫了起来,借口长乐的“气疾”原因,将婚期又向后推迟了四年。 这样头疼的事情,自然轮不到李治来操心,他却也有他自己的烦恼。 现在已经是贞观十五年了,按照“历史”中记载,长孙无垢和秦琼,都是没能活到这个时候的人,难道是哪里出了纰漏吗? 李治一直想做一个低调的人,就拿练武来讲,如果按照这个世界的划分,早在去年他就突破到了先天境界。 尤其是那套“秦家拳”,三十六路打完,李治浑身的汗毛孔都是通透的。 他越来越喜欢这套拳法,潜意识中让他觉得,恐怕这套拳法大有来历,只是连秦琼他自己都说不清楚而已。 而更让李治感到诧异的,反而是那套他认为只能用来强身健体的“五禽戏”。 “吾有一术,名五禽之戏: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 这是那本“五禽戏”册子上的开篇之语,结尾没有署名,也不知道这个“吾”指的是哪位先贤? 顾名思义,“五禽戏”就是仿照五种动物的体态和行动,让人进行身体的锻炼。 到了先天境界之后,李治再修行“五禽戏”,却总是让他产生一些幻觉。 比如,在修行“虎戏”时,四肢距地,前三掷,却二掷,长引腰,侧脚仰天,即返距行,前、却各七过也。 李治竟然觉得他已经不再是李治,或者说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正在变成一头猛虎,要不是灵台中尚有一丝明悟,李治都顾不得身处皇宫之中,要昂首咆哮了。 而修行“鸟戏”时,双立手,翘一足,伸两臂,扬眉鼓力,各二七,坐伸脚,手挽足距各七,缩伸二臂各七也。 练至投入时,李治也觉得自己就是一只大鸟,双臂一展如同两翅,轻轻一扇便能腾空而起…… 事实上,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李治真的就单腿站在了“丽政殿”的殿脊之上。 如此高达三丈来高的殿脊,自己是怎么上来的? 发生了几次这样的怪异事件之后,李治不敢再修行“五禽戏”了,至少他不敢在皇宫里修行了。 而且,突破到先天境界之后,李治的饭量再次猛增,他也不理解自己为什么就能够吃掉那么多? 尤其是变得爱吃肉,几十斤的烤全羊,他一高兴都能自己完全搞定了。 这让李治有些哭笑不得,觉得也许不是自己穿越到了李治身上,而是那位“二师兄”穿越到了自己身上吧。 因为要去国子监读书,李治去秦府的次数也少了起来,却也是他唯一造访的府邸。 不明白秦琼是怎么想的,居然把他的小儿子秦怀玉也塞进了国子监,美其名曰给晋王殿下送一名书童。 “晋王殿下,这首‘如梦令’真是你写的吗?堪称绝世之作也,只是平日里怎么没见你写过其他诗文呢?可惜了,就是这笔烂字实在是有碍观瞻啊——” 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亲自主持的夏日内考,就在国子监的大堂内举行,每人针对夏日的景象做一篇诗文,可交上来的大多却是诗余。 这样的变化也让李治有些始料不及,要知道大唐绝对是诗的海洋,随随便便在大街上拉住一个人,都能给你吟诵两句的。 四年前李治的一首“青玉案”,没曾想一举将诗余的地位给彻底提了上来,在“平康坊”里,如果客人能够做出一首好的诗余,甚至都可以抵做过夜之资。 前两年,李治仗着自己“年龄小”,一次次逃过了国子监的内考,没想到这次孔颖达居然将李世民和长孙无垢这对帝后都给搬了过来。 李治看到难以幸免,索性就顺手又做了一次“文抄公”。 如梦令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雉奴,你现在已经学会喝酒了吗?” 听到当代儒家第一人孔颖达,居然如此称赞李治,长孙无垢也有些好奇,就顺手把李治的答卷拿了过来。 然后,然后就冒出了一句“老母亲”式的担心之问。 “雉奴啊,喝酒是早了点儿,不过你这字里行间,怎么透露着一股脂粉之气,难道你小子也跑到‘平康坊’去了吗?” 好嘛,李治有些头疼,这都是什么爹娘啊? 咱们这是在国子监,大家讨论学问的地方,您怎么就能想到“平康坊”去呢? 早知道如此,我选那首铿锵有力的“夏日绝句”来抄多好。 李治在心里嘀咕着,嘴上却不敢造次。 “孔师,小子确不是修文的料,这笔字总也是练不好,要不您替小子写一副,让小子回去后好好地临摹一番?” 孔颖达是当世大儒,现在又是李治的文学博士,孔老头先发问的,李治自然要先回答他才是。 “嗯,孺子可教也!殿下这首‘如梦令’,论文辞当不在那首‘青玉案’之下。老头子今日也卖卖力气,就誊写一遍你这首‘如梦令’吧——” 李治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孔颖达竟然真就答应了。 这下子,连坐在一旁的李世民都不淡定了。 李世民好书法,那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而眼前这孔颖达的字,可不仅仅是书法那么简单。 这可是“半步文道通神”的存在啊,也就是“半步大儒”的境界,毫不夸张地讲,他的字都能贴到家中镇宅去。 李世民懂行,李治却不知道深浅。 因为丹田中那柄诡异小枪的存在,让他这“天漏之体”得到了改造,才能够正常修炼武功,并且在短时间内突破到了先天境界。 可是,对于文道的探索,他却迟迟找不到一点头绪。 此时,早有侍者为孔颖达准备好了笔墨,老头子挽了挽袖子,四平八稳地站在桌案前。 一支狼毫在他的手中,自上向下、缓缓而动,一首“如梦令”跃然纸上。 孔颖达写的也是楷书,单论书法而言,要比众所周知的“初唐三大家”逊色了一筹。 只见其用笔圆润、体势端正,十分接近虞世南的风格。 同时,点画清腴圆浑,用笔沉着遒劲,结字平而不板,正而不拘,显得神采奕奕,气息清宛。 可见,孔颖达虽学虞,却能自出己意也。 李治却发现,孔颖达每每落笔之时,似乎有点点白光在笔尖闪烁,而收笔之后,像是有一股清气在整个纸面上蔓延,仿佛那些文字就是一颗颗跳动的黑色珍珠一般。 这......我这是又出现幻觉了吗? “好,好一笔行楷,冲远公此字,当得一字千金也——” 李世民带头叫好,那贪婪的目光,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想据为己有。 没想到孔颖达见了,竟再次提起笔,在一旁又写了一列小字。 “赠晋王治临摹之用——” “哈哈,冲远公多虑了。雉奴、雉奴,你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过来感谢孔师的厚赐——” 李治当年可以凭借一首“青玉案”轰动整个长安城,如今又出手一篇不次于“青玉案”的“如梦令”,却因为有了孔颖达的亲笔誊写,使得“如梦令”本身的关注度降低了不少。 “雉奴谢过孔师,回去之后雉奴一定勤加练习,不辜负孔师的期望——” 沉浸在思索中的李治,被李世民的喝声惊醒,急忙过来冲着孔颖达深施一礼。 今日,李治才真正相信,原来文道修炼到一定境界,也能有如此神妙之处啊! 李治恭恭敬敬地从孔颖达手中接过已经晾干的文稿,只是还沉浸在方才的回味中,却没注意到一旁那些羡慕、嫉妒的眼神。 “九弟,你可要收好了,虽然不知道你从哪里得了首‘如梦令’,这可是孔师亲手所书,却算是无价之宝了。” 魏王李泰抖动了一下他那胖大的身躯,任谁都能看出他满眼的嫉妒。 “哈哈,青雀啊,虽然你是咱们兄弟中文道修行最好的,却也难以写出‘如梦令’这样清新脱俗的诗余吧?” “孔师爱其文辞,亲手书就不过是勉励一下雉奴罢了,难道你这个当哥哥的也会嫉妒小九不成?” 李治还没有回嘴,坐在最前排的太子殿下李承乾,倒是站出来为李治辩解道。 这二位之间的明争暗斗,李治要比任何人都清楚,尚有那位被李世民亲口夸赞“英果类我”的蜀王殿下,也在暗暗积蓄力量,不过年后已经被打发到封地去了。 …… “雉奴,你如今练武到了什么境界?” “立政殿”内,宫灯已然高挂,李世民屏退了身边所有的人,连他一贯信赖的大内总管张阿难都没有留下。 御书房里只剩下父子二人的时候,这位被称为“天可汗”的李世民,郑重其事地问道。 丹田里的诡异小枪,是李治最大的秘密,他不曾、也不会跟任何人提起。 就算是他能够正常练武的事情,都没有明着跟人说起过。 不过,李治也清楚,至少瞒不过秦琼的眼睛,没想到连老爹也看出来了? “父皇,此事儿子也不甚了了,自从那次昏迷复醒之后,似乎就能够练武了。” “不过儿子担心再出什么岔子,这些年只修炼了‘五禽戏’和‘秦家拳’,应该……应该突破到了‘先天境界’吧——” 李治弱弱地回答道。 “什么?——” 听到这话,李世民的脸上变得精彩的很,不知道是震惊、欣喜、或是苦涩? “你的情况,秦叔宝知道吗?” 到底是做帝王的,李世民很快就平复了自己的心境。 “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儿子也没跟他明说过,不过以儿子思量,秦伯伯应该能猜测到一些。” 李治如实地回答道,他不觉得自己能不能修炼,或者修炼到什么境界会有什么天大的影响。 “雉奴啊,你是朕的儿子,朕希望到任何时候,发生任何事情,你都不要瞒着朕。” “你能取得如今的成就,也许真的是祖宗保佑了,等你的实力再强一些,若是真能突破到‘通神’之境,也许皇家的桎梏就能在你的手中被打破了——” 李世民突然莫名的很激动,比方才听到李治突破到“先天境界”还要激动。 “此事事关重大,平日里你尽量藏拙,不要让任何人知道,至于太子和青雀之间的事情……哎,不说也罢——” 这老爹的思路也太跳跃了吧? 处处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李治着实有些不适应。 “孔老头写的那张‘如梦令’,雉奴带来了吗?” 也许是觉得方才的话题有些沉重,李世民终于想起今晚找儿子过来的目的了。 “父皇,孔师的书法倒在其次,其中蕴含的文道之气,却是非同小可啊——” 老太监张阿难去找他的时候,李治就猜到老爹应该是冲着这张字帖来的,要不然能有什么要紧的事情,非要这么晚了还叫自己过来。 摊开那张写着“如梦令”的宣纸,父子二人一左一右站在书案前。 李世民如果不当皇帝,也绝对能够称得上是一位全才,抛开在整个大唐都能排进前三的军事指挥能力不谈,经济外交之道也是出类拔萃。 而练武方面,十多年前就进入了“先天境界”,文道一途也在“君子”境界徘徊,距离先天“立命”之境也仅差毫厘罢了。 “雉奴,认真地观察孔老头的笔法,用你最佳的状态再誊写一遍给朕看看。” 看到李世民说得如此认真,李治也不好推辞。 屏息凝神,微微闭上眼睛,回忆着日间孔颖达誊写时候的情景,李治“柳体”版的“如梦令”跃然纸上。 “嗯,有六分火候,妥妥的‘德行’大圆满,如果能拜入孔门就好了。” 李治完全没有头绪的“文道”,在李世民的口里居然达到了“德行”大圆满的境界? “父皇,‘文道’到底应该怎么修行啊?儿子好像这几年来一直都不得其法。” 要不是因为这是自己的亲儿子,李世民都想上前去踹他两脚。 听听这话说的,是人言否? 你还不得其法,就能在十二岁就武道“先天”,文道“德行”大圆满? “这个为父也不是很清楚,修行‘文道’者很多,突破到先天实属不易,除非是在文道上的天才之辈,诸如青雀和长孙冲者。” “有人练字达成先天,有人作文达成先天,也有人写诗词歌赋达成先天,不过真要更进一步,据说是要修炼出‘浩然正气’才行。” “‘浩然正气’?那是什么?” 李治不解地问道。 可惜,李世民也无奈地摇了摇头。 “据说来源于一首诗歌,名字好像叫做‘正气歌’,可惜非孔门之人,无缘得见啊——” 第十一章 平地起波澜 “到底差在哪里呢?” 回到自己的“丽政殿”,李治半点儿睡意也没有。 看着眼前这两副“如梦令”,一张是孔颖达所录,一张是他方才在御书房刚刚誊写的。 两者放在一起比较,高下立判,李治所写的字虽然也见几分功底,却如一潭死水一般,缺少了几分生气。 李治拿掉了自己的文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孔颖达的那张,柔和的灯光下,他仿佛又看到了每一个字上都闪烁着白光。 难道自己的眼睛又出现了幻觉吗? 李治急忙用手揉了揉眼睛,这次算是彻底看清楚了。 “这……这是?——” 不是幻觉,确实是白光泛起,在那三十六个字眼间跳动。 六六三十六,全篇“如梦令”恰好暗合了天罡之数,鬼使神差地让李治想起了那套“秦家拳”。 于是乎,李治竟然在他的寝殿里,自顾自地练了起来。 “如”—— 女坐其旁,口衔于后,像同似如,适到及往。 “梦”—— 弥离若醒,坐卧皆成,铁马冰河,亦真亦幻。 …… “瘦”—— 外形内声,窄饿薄瘠,削直突兀,人比黄花。 李治已经完全沉浸在其中,仿佛那三十六个字,已经不再停留在纸上,而是有序地排列在半空之中。 李治的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这“如梦令”,手上的三十六招“秦家拳”,却越练越快。 一开始,“秦家拳”的一招一式,还能看得清清楚楚。 练到后来,却只能看到一团白影,与那“如梦令”上泛起的白光,似乎在争强斗胜,却又交相辉映。 “那是什么?怎么会如此耀眼?——” “好像是‘丽政殿’的方向,难道是晋王殿下那里出事了?” “咱们还是守好自己的岗位吧,在这皇宫之中,不该过问的事情,最好不要过问。” 李治沉浸在自己的修炼里,却不知道他的寝殿已经被一团白光笼罩,离着多远都能看到。 而服侍在“丽政殿”的两名小太监,却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声张,也不敢到李治的寝殿去。 “难得啊,这套拳法的跟脚倒还算是马马虎虎,那字帖上蕴含的文气却差了很多,都是一些低端的手段罢了。” “不过,这小子倒是挺神奇,竟然能够‘以武入文’,稀里糊涂地就跨过了‘君子’,直接突破到了那什么狗屁的‘立命’之境?” “我老人家还是帮他一把吧,好不容易找了这个休养的地方,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就这样把自己给折腾废了……” 要是李治现在清醒着,恐怕会被这个苍老的声音给吓到,倒不是说这个声音有多么的难听,而是因为这个声音,竟然是从他的身体里传出来的? 瞬间,白光尽去,李治也猛的一哆嗦,华丽丽地瘫倒在地上,昏睡了过去。 …… “雉奴,雉奴怎么样了?——” 翌日,得到消息的长孙无垢,顾不得皇后的威仪,进了“丽政殿”一溜小跑,就来到了李治的床榻前。 “观音婢,放心吧,雉奴没什么大碍,应当是练功的时候累倒了。” 李世民急忙在一旁扶着长孙无垢,虽然这几年她的气疾发作的少了,每每遇到着急之事,却也总会出现上气不接下气的情景。 “二哥,不要再让雉奴练功了,他本来就是‘天漏之体’,为什么还要让他受这份罪呢?” 在娘亲的眼里,无论文武修炼到何等地步,都赶不上儿子的安危重要,更何况这是在帝王之家,又用不着凭着文武艺去拼出一个前程来。 “母后,孩儿真的没事,许是昨晚睡的晚了些,再加上儿子的身体不争气就昏倒了,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父皇,门外那两个小太监,您就放过他们吧,年龄还这么小没见过什么世面,骤然遇到这样的事情,也难免手忙脚乱的。” 李治晕倒在了寝殿中,服侍在他身边的两个小太监,居然等天大亮了才敢进来。 幸亏这是夏日,要是大冬天的,还不把人给冻个好歹出来? “陛下、皇后娘娘,如今晋王殿下年岁也渐长了,身边只有这两个小太监照顾着,难免寒酸了一些。” “老臣府上有一名女子,说起来还是本家远房的一个侄女,名字叫做长孙娉婷,今年刚刚十四岁。” “那丫头从小书读的很好,只是父母早亡,前些年在山上随一位女冠修行,三个月前才到了老臣的府上。” “不如,就让娉婷丫头过来伺候晋王殿下吧,女孩子到底心细一些,平日里也好有个伴当。” 恰巧长孙无忌有事进宫,听到李治又昏倒了,就跟着李世民一块儿过来了,横竖他是李治的亲娘舅,也不算什么外人。 “这件事情,观音婢看着安排吧,按惯例这个‘丽政殿’至少也应该有四名太监和四名宫女来伺候的,之前都被雉奴自己给辞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依着他的性子来。” 别看三个嫡子中,李承乾是太子,而魏王李泰又受到李世民破格的恩宠,谁又能想到,李世民寄希望最大的,却是如今躺在床上的李小九啊? 见到李世民如此“乾坤独断”,李治也不好说什么,谁让自己这里刚刚出了纰漏呢。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李治现在最关心的是,昨晚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似乎自己看到了“如梦令”上的字都活了过来,然后就是在练那套“秦家拳”,然后……就昏倒了? “好了,辅机啊,观音婢的身子骨也不是很好,你先陪她回‘立政殿’去吧,朕再跟雉奴说会儿话。” 李世民撵人的意图很是明显,长孙兄妹都是聪明绝顶之人,又哪能听不出来呢? “好吧,正好方才哥哥说了那个丫头的事情,不如现在就派人去长孙府将她宣进宫里来,同着哥哥的面本宫亲自给掌掌眼。” 给自己找了个台阶,长孙无垢就带着大哥长孙无忌离开了“丽政殿”。 老太监张阿难也跟了出去,将院子中其他随从都支到殿外去,而他自己亲自在离着殿门两丈处看守着。 “雉奴,你告诉父皇,昨夜到底是怎么回事?” 什么练功累倒的话,只是说给长孙皇后听听而已,就李治如今的境界,武道先天、文道德行,这样的人能够累倒吗? “父皇,儿子恐怕是又突破了……” 屋子里只有父子二人了,李治也不再躺在床上,蹬上鞋来到书案前。 两副“如梦令”都还在,李治又从旁边取过一张宣纸,刷刷点点地又将“如梦令”手书了一遍。 “这……这是‘立命’之境?雉奴,你居然也达成了文道先天?” 李世民瞪大了双眼,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十二岁的李治,居然文武双双到了先天之境啊! “父皇,儿子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应该是被孔师这幅字帖给激发的吧。” 看到能让宠辱不惊的李世民如此动容,李治心中也小有得意。 “而且,到了文道先天,似乎每写一字也能作为攻击的手段。” 说着,李治将手中的狼毫一挥,在半空中划出了一个“如”字,似乎真的就凝成了一个实体的“如”,向不远的柱子飞去。 好在李治并没有刻意地催发意念,那道“如”字一接触到立柱,就崩散开来。 “好,好啊,雉奴一入先天,竟然就到了大圆满的境界,虚空落字、笔动文成,要是到了‘通神’之境,整个大唐恐怕就再无敌手了。” 看着眼前这个不显山、不漏水的儿子,李世民的心中充满了感慨,却又有些担忧。 雉奴啊,你有如此逆天的天赋,却为何又偏偏生在了帝王之家啊,这……这可如何是好? 李世民心中的呐喊,外人当然无从知晓。 …… “你说什么?昨夜雉奴的‘丽政殿’竟然有如此异象?” 延康坊,魏王府。 原本魏王李泰,成年之后也应该到自己的封地上去的,却因为李世民太过偏爱,特许“不之官”,甚至将半个延康坊划出来,给他建了魏王府。 “是的殿下,听那宫中的护卫言道,当时‘丽政殿’被一大团白光包裹着,离着多远都能感觉到那份庄严的霸气……” 来人正在兴奋地讲解时,却没有发现李泰那张原本充满了笑容的脸,已经完全沉了下来,嘴边的赘肉都有些颤抖。 “这件事情,魏王已经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李泰没有发话,他身旁站立的一名中年男子,看到了李泰的不悦,就喝退了来人。 原本想着跑来魏王府禀告此等要紧之事,多少也能捞几个赏赐,没想到话都没让说完,就被人赶了出来。 “杜先生,您如何看待此事?” 李泰沉默了良久,似乎也感到自己方才有些失态,不着痕迹地整理了一下衣冠,冲着那位中年人道。 这位杜先生非是旁人,正是已故莱国公杜如晦的亲弟弟杜楚客,少崇奇节,颇有才名。 如今是魏王府上的长史,又兼任着工部尚书,算是李泰身边少有的智谋之士。 别看李泰身边的文人不少,却大多数都只是舞文弄墨之辈,真遇到事情的时候,未必能够进一言、献一策。 “殿下,那就要看殿下想达成什么样的目的了。如今陛下正春秋鼎盛,凭借他先天境界的修为,再执掌大唐数十年不成问题。” “陛下膝下嫡子只有三位,太子殿下仗着嫡长子身份,已经入主东宫多年,可谓占尽天时。” “魏王殿下也已成年,却深受陛下喜爱,奉特旨不与之官,如今又掌控着文学馆,总览‘括地志’编纂一事,可谓占尽地利。” “而晋王殿下呢?天生的‘天漏之才’,文不成武不就的,加上这次已经昏迷两次了吧?以微臣之见,这就是体弱的表现,能否活到成年都在两可之间……” “不过,晋王殿下毕竟也是嫡子的身份,如今年岁尚幼养在深宫,殿下如果想借他来刺激一下东宫那位,也不失为一招好棋。” 李泰门下何止百人,有当朝“孟尝”之称,看起来是光风霁月之辈,暗地里却早就在谋划着夺嫡一事。 杜楚客此人,也算是一位不错的智者,可是比起他死去的胞兄杜如晦来,差的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此人虽然有才,却是一个小肚鸡肠之人,且未有自知之明,一直觉得自己的才华不在其兄之下,只是没有遇到好的机遇而已。 眼前的魏王李泰,就是杜楚客的选择,或者说是他政治投资的目标。 有朝一日,像房玄龄、杜如晦在大唐的位置,甚至如长孙无忌那样的地位,才应该是他杜楚客努力的方向。 “哦,不知杜先生有何可以教我?” 听到杜楚客有了定计,骨子里一向高傲的李泰,也恭敬地向着杜楚客行了一礼,就连口中的“本王”也改为“我”来自称。 “殿下,咱们可以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想必东宫听到后会有所动作的,就算是他没有动作,我们也可以这么……这么……这么……” “如此一来,必然会引起帝后的反感,纵然不能一下子将那位给拉下来,也能让他担上一个‘害弟’的名声。” 即便大殿内没有第三人在,杜楚客还是习惯性向左右看了看,才来到李泰的近前,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把自己心中的计策讲述了一遍。 “嗯,高,实在是高啊,如此一来,无论东宫怎样接招,都会在杜先生的设计之中,只是人手方面……” 李泰府上文人墨客有的是,可是要暗中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却只能求助于他人了。 “殿下尽管放心,相信韦黄门应该能够将此事办理妥当,殿下只管安坐在此,静待佳音就好。” 韦黄门,说的就是韦挺,出身京兆韦氏逍遥公房,跟同为京兆的杜家也多有往来。 韦挺此人也颇有谋略,可惜时运不济,少时与李建成相友善,武德七年受谋反事牵连,被流放。 李世民登基后,迁为御史大夫,备承顾问,参议政事,并助修“氏族志”。 又得到王珪的几次举荐,现在改授银青光禄大夫,行黄门侍郎,兼魏王府事。 在关中之地,韦家也算是家大业大、手眼通天之辈。 韦挺背靠京兆韦家,这几年榜上了李泰之后,迅速展现出了自身的能量,已经成为李泰身边得力的左膀右臂之一。 …… “啪——” 立政殿,御书房。 李世民再一次摔碎了书案上的茶碗,手中拿着一封密报,来回地在那里踱步。 “阿难,此事你可知道是怎么回事?” 李世民将手中的密报,甩给了一旁的大内总管张阿难,上边只写了十二个字。 “丽政异象,晋王上白,贵不可言!” “这个,陛下,老奴也听说了一些,说是前几天夜里,晋王居住的‘丽政殿’,突然白光环绕,有丝竹之声传来,或是有仙人赐福……” 好嘛,张阿难这里的版本更夸张,连仙人赐福都出来了,已经是一字亲王了,再赐福还想怎样? “朕知道,朕现在问的是,这到底是何人在背后搞鬼?” 短短的十二个字,李世民能看不出来是什么意思吗? 王上加白? 那不是“皇”字吗? 李世民的第一反应是,到底是谁在想害雉奴? “陛下,据老奴所知,最早传出此事的,是当夜值守的几名侍卫,然后坊间不知道怎么就知道了,现在要查源头出来恐怕……” 有些话张阿难没有说,这件事情看起来复杂,其实也挺简单,左右就是那几位小祖宗在搞怪。 都是从皇宫大内长大的,就算是出了皇宫,谁还没留有几个亲近的人呢? “把这封密报送到东宫去,你亲自交给承乾,就传一句话‘让他当好这个大哥,朕在看着呢’——” 张阿难能想到的,李世民当然也能想到。 儿子们逐渐长大了,他也慢慢能体会到太上皇李渊、自己的老父亲,当年那种矛盾的心情了…… 第十二章 风雨阻归程 一连十日,波澜不惊。 李治也听到了“王上加白”的流言,不过他倒没怎么在意,如此拙劣的伎俩自然还引起不了他的兴趣。 事实上,自从他知道这个世界可以修炼开始,李治一门心思都在考虑如何让自己变的更强,根本就对那个位置没什么兴趣。 在这个相对敏感的时期,为了不跟那二位起冲突,李治索性直接从国子监请了病假,反正整个皇宫已经都知道他再次昏迷的事情。 李治请了病假,倒不会真就老老实实地待在“丽政殿”里养病,而是换了常服,从皇宫的侧门溜了出来。 说是溜出来,身后依然跟着两名大内侍卫,都是“化劲”后期的强者,这样的高手就算在整个大内侍卫里,也算是不错的好手了。 与往常不同的是,除了这两名大内侍卫外,身旁还多了一人,就是长孙无忌推荐进宫的那位长孙娉婷。 十四岁的女子,身材居然已经完全长开了,个头能比李治高了小半头,用后世的规格来讲,接近一米七的身高,在女子中绝对算是高个子的存在。 诚如长孙无忌所言,此女还真是知书达理,短短三两日就将李治的小书房收拾的井井有条。 各类书籍分门别类放置,为了避免骤然换了位置李治找不到,更是亲自书写了标签。 不说别的,就这笔秀气的小楷就不是一般女子能够做到的。 “晋……九公子,如果夜里不回去,是否要提前向皇后娘娘禀报?” 不知道是不喜欢进宫伺候李治,还是天生就是不爱说话之人,让长孙娉婷忙东忙西没问题,李治看书让她在一旁相陪着也没问题,可就是一天到晚不怎么爱说话。 李治要到秦府去,本不想带着长孙娉婷,虽然他现在才刚刚十二岁,架不住内心是一个三十岁的“大叔”啊。 面对这要容貌有容貌,要身材有身材的长孙娉婷,一开始李治还真的有些不适应,尤其现在这两人还是这样的陌生。 “那个倒是不必,这几年我都是这样过来的,到了秦府也跟在自己家差不多,父皇母后恩准过的。” 担心这小丫头会不识趣地去“告密”,李治还是耐着性子,跟长孙娉婷解释了一番。 “晋王殿下,您没什么大碍吧?” 一见到李治,秦琼先问候了一下他的“病情”,其实,昨日已经特意安排秦怀玉跑了一趟“丽政殿”。 “有劳秦伯父挂念,只是练功时出了点儿岔子,没什么大碍的。” 对于秦琼,李治自然没什么好隐瞒的,不过这句话一出口,跟在身后的长孙娉婷明显愣了一下。 “这位姑娘是?……” 看到李治身后还跟着一人,秦琼就随口问道。 “这是我长孙舅舅家中的一个表姐,舅舅关心我,就让表姐到‘丽政殿’去照顾我一段时间。” 李治从没拿长孙娉婷当宫女看待,虽然他也知道,就算是长孙无忌说的是真的,这女子是他什么本家的远房侄女,也未必是多好的出身。 更何况,据李治所知,长孙家哪里有什么远房亲戚啊? 当年落魄的时候,连长孙无忌兄妹,都是寄居在他们的舅父高士廉的家中。 有些事情,既然长辈们都没说什么,李治这个十二岁的“孩子”,自然也就不会发表自己的意见。 “原来是长孙小姐当面,晋王殿下是此间常客,既然长孙小姐陪同而来,秦府自然欢迎之至。” “怀玉,去请你娘亲出来,就说中书令家的长孙小姐,陪同晋王殿下过来了。” 既然李治没有当长孙娉婷是宫女,那就是长孙府上小姐的身份,让秦琼父子来接待自然是不合礼数的。 “秦将军且慢,娉婷只是中书令大人送进‘丽政殿’伺候晋王殿下的宫女而已,当不得秦夫人招待。” “秦将军与晋王殿下有事要谈,娉婷自行退下就是了……” 李治抬举她身份,长孙娉婷却不能生受了,微微欠了欠身,向李治和秦琼行了一礼,自己退到屋外去了。 “晋王殿下,这……” 毕竟是第一次见面,秦琼也不清楚这里边的弯弯绕,就愣在了那里。 “秦伯父,让人带她到我住那个院子去吧,她要是想看书什么,就直接领到我那书房里,到饭点招呼一顿吃的就行。” 李治不以为意,秦琼却也没敢按他说的去做,还是让秦怀玉去通知了张紫嫣。 “殿下,你半个多月没来,可愿意到练功房陪老夫活动活动?” 其他人出去之后,秦琼冷不丁说道,李治就是一愣。 这几年来,虽然李治在秦琼的指导下,先是修炼了孙思邈留下的“五禽戏”,后来又将“秦家拳”传给了李治。 但是,秦琼从来也没有让人同李治对练过,更不要说他亲自出手了。 “秦伯伯,难道您的功力尽复了吗?” 四年前,秦琼被自身的功力反噬,要不是李治及时助他散功,恐怕秦琼坟头的草都长多高了。 功力尽去,也不过重新修炼而已,而且有了这几十年的经验和积累,再次重修的秦琼反而功力更加的精纯。 “哈哈,功力尽复?如果仅仅如此,老夫又岂敢邀请晋王殿下屈尊一试?” 秦琼爽朗地大笑道,出了客厅,率先向练功房走去。 秦府作为武将府邸,各类练功的场所应有尽有,不过以前李治更多的是在后院的练武场待着罢了。 至于这个练功房,基本上算是秦琼的专属地,两个儿子还没有达到那个层次。 说是练功房,其实空间也是不小,应当是特建的尺寸。 高了下有丈五左右,东西宽三丈有余,南北略长,看样子约有五丈。 “晋王殿下,咱们就用‘秦家拳’来切磋一下吧,你大可全力施为——” 自从四年前秦琼散功之后,整个人像是蜕了层皮一般,变得白净了许多,人的肤色变了,这几年秦琼反而喜欢穿起黑色的服饰来。 练了几年功夫,境界达到了先天,李治却从来没有跟人动过手,一时间竟然有些兴奋。 “秦伯伯,雉奴得罪了——” 李治也没客气,气运丹田,向前一个跟步,一拳轰向秦琼的面部。 拳还没到呢,拳势所带的风就到了。 “哈哈,来的好——” 秦琼毫不在意,左手一刁李治的腕子,右手也轻轻挥出去一拳。 李治不敢怠慢,一个撤身步,收右拳、现左拳,从下而上就是一记勾拳,那速度之快真是令人咋舌。 “好好好,没想到晋王殿下居然已经到了先天境界,您这‘天漏之体’也太有欺骗性了,哈哈哈——” 李治动了两招,秦琼就确定了他的境界,惊讶之余又在拿他的体质来调侃。 是啊,别看李治现在文道武道都达到了先天境界,如果不动手,在外人眼里他依然是“天漏之体”,体内没有半点内力的波动。 就算是交上手了,对手能够感受到他的力道,也可能会误以为那是来自于筋骨的力量。 很显然,秦琼是在有意给李治喂招,直到李治前前后后将“秦家拳”打了两遍之后,秦琼才换了种拳法。 不过这套拳法,比起“秦家拳”来,精妙程度却要差了不少,秦琼凭借着境界的优势,压制着渐入佳境的李治。 “罢了,此子真是天纵之才啊,自己那两个儿子,如今绑在一起都不是晋王殿下的对手了——” 秦琼一边打着,一边还在不断地观察李治,李治却已经彻底打嗨了。 先是按部就班地一招一式,后来直接信手拈来,已经无所谓套路不套路了,再到后来,李治又想起了那篇“如梦令”。 “嗯,这是什么拳法?” 二人在交手了一百多个回合之后,秦琼的脸色就变了。 如今的李治,用的依然是那套“秦家拳”,却让秦琼这个原创者都有些不敢认识了。 原来,“秦家拳”中被李治融入了文道先天,文武相生相济之下,在李治周围竟然产生了一种玄而又玄的“道韵”,直接把秦琼给看懵了。 “啊——” 秦琼突然大叫一声,双手抱头跳出圈外。 “秦伯伯,你怎么了?” 李治也赶忙收起了招式,那层道韵凭空消失,似乎又回到了李治的体内。 此时的秦琼,已经盘坐在地上,双目紧闭,一遍又一遍在调整自己的气息。 “殿下,老夫前些时日突破到‘武道通神’之境,脑子里却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些东西,只是内容太过离奇,老夫也不敢相信是真是假。” 好半天,秦琼才恢复了过来,整个人却显得有些疲惫。 “秦伯伯,到底是什么东西,会把您一个武道通神境界的高手,折磨成这个样子,方才难道是雉奴刺激到了您?” 李治顺手拿过一个蒲团,也盘坐在秦琼的对面。 他倒没有觉得秦琼突破到“武道通神”有什么惊讶的,反而对究竟是什么让秦琼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更加感兴趣一些。 “殿下,您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仙吗?” 秦琼没有回答李治的问话,反而问了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 “在此之前,老夫也不相信有什么神仙的存在,虽然有着各种各样的传说,虽然大唐也有不少道家、佛家的修行者。” “可是,又有谁真正见过仙佛呢?妖精老夫倒是见过一次,也只是一个半成品的虎妖罢了,不知道是误食了什么天才地宝,开启了灵智而已。” 没等李治回答,秦琼自顾自地继续说道。 “可是,自从突破到了‘武道通神’,老夫脑海中就凭空多了一些记忆,说什么老夫并不属于人间,而是天庭‘左天蓬’的分身下界。” “而那套‘秦家拳’,本就是‘左天蓬’的傍身武艺,练到大成者能够产生‘道韵’,护体伤人,即便老夫到了‘武道通神’之境,也才勉强能够做到。” “方才见到殿下使出的‘秦家拳’,却也有道韵相随,一激之下老夫才头痛欲裂,故而失了分寸。” 秦琼娓娓道来,将心里的话终于说了出来,仿佛也轻松了很多。 十几天了,他不敢同妻子张紫嫣讲,也不敢同两个儿子讲,只能一个人默默地承受着这份“煎熬”。 这些年,秦琼一直觉得李治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再加上方才亲眼见到李治仅凭“先天”之境,就能打出“道韵”来,这才忍住将他心中的秘密说了出来。 秦琼的话,让李治的心中也掀起了一阵波澜。 他一直以为眼前这个大唐,最多就是一个“高武”的世界,文道、武道的巅峰就应该是“通神”之境。 可是,秦琼居然在他面前提到了“左天蓬”? “秦伯伯,只有这些吗,还有没有别的?” 秦琼一吐衷肠,顿时觉得舒服了很多,他原以为李治要么不会相信,要么就会被他所说的内容给惊到。 可是,看着眼前平静如水的李治,又听到他这样的问话。 什么意思? 难道还嫌我说的不够离奇的? “殿下,您说别的指的是什么?” 秦琼不解地问道。 “比如,有没有说尉迟将军是‘黑煞神’转世,或者药师公是‘托塔天王’临凡什么的……” 好嘛,秦琼觉得自己脑子中多出来的记忆就已经够离奇的了,没想到这个晋王殿下随口就说了两个更加劲爆的。 “呵呵,小侄只是随便说说,秦伯父千万莫要当真啊——” 看到秦琼一脸疑惑的样子,李治就知道即便是眼前的秦琼,恐怕也所知有限啊。 不过,怎么不是“左天蓬”转世,而仅仅只是一个分身吗? 那么,出现如今这种情况,就一定是因为自己的出现,出手帮助秦琼散功重修,不仅“救”了他一命,更是突破到了“武道通神”,这才觉醒了一部分记忆吧? “秦伯伯,此事您最好在任何人面前也不要再提起,除非是对方能主动将你认出来,另外,您还是把境界压制在‘半步武道通神’的好。” 这几年,秦琼一直低调地待在自己的府邸里,除了几位当年的老兄弟偶尔来看看他,他甚至都没有离开过秦府一步。 “殿下,晋王殿下——” 正在这时,外间传来秦怀玉的声音,语气中充满了急切和不安。 李治和秦琼进入练功房,两人又是对练又是谈心的,已经过去两个多时辰了,早就过了用午饭的时候。 不过,秦家一向家风甚严,除非出了天大的事情,秦怀玉是不敢如此在外面大呼小叫的。 “秦伯伯,咱们先出去吧,方才所说的事情您一定要放在心上。另外,小侄觉得‘武道通神’未必就是练武的最高境界,您破而后立,也许将来的成就还会在药师公之上。” 原本秦琼还想多跟李治聊一会儿,面对这个年仅十二岁的少年,秦琼甚至都觉得,对方比自己的见识都要多。 可惜,小儿子又在外面催促了。 “怀玉兄,出什么事了惹的你如此心急,年轻人心浮气躁可不是什么好事,此练功大忌也——” 二人从练功房走出来,正碰上在外叫门的秦怀玉,李治还不忘跟他开了句玩笑。 “殿下,皇宫里来人了,让您马上回去,他正在待客厅等候,您快随我前去吧——” 秦怀玉先是怯生生地看了老爹一眼,然后才对着李治说道。 “皇宫?出什么事了吗?走,咱们边走边说。” 看到秦怀玉的样子,李治就能想象到皇宫来人的急切。 可是,自己才十二岁,平日里也没领过什么差事啊,皇宫里即便出了什么事,似乎也问不到自己的头上吧? “殿下,您快回去吧,皇后娘娘、皇后娘娘她……” 一进到秦府的待客厅,就见一名小太监模样的人,抢先跪倒在李治的面前,未曾开言哭腔就先出来了。 李治打量了一眼此人,似乎没有见过。 不过在那个偌大的皇宫里,李治算是一个标准的“宅男”,除了“丽政殿”和李世民、长孙无垢身边少数几个小太监,剩下那些他不认识也很正常。 “皇后娘娘怎么了?为何如此着急来找本王?” 看到这样遇事不稳的人,李治心中就是一阵子腻歪。 “殿下,午饭时皇后的‘气疾’突然犯了,且来势汹汹,整个太医院都束手无策,孙神医恰好又不在长安。” “如今已经过去一个多时辰了,陛下让奴才等四处去通知各位皇子、公主……” 小太监没有再讲下去,不过未尽之意已经很明显了。 “什么?——” 李治听完,如遭雷击。 “晋王殿下,我府上有快马,您先赶回皇宫要紧,其他的事情容后再说。” 看到李治的眼睛都红了,跟进来的秦琼急忙把住了他的胳膊,一边吩咐秦怀玉快去备马。 “母后,您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李治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的秦府,从秦怀玉手中接过缰绳,飞身上马,疾驰而去。 “殿下,等等我——” 这时候,由秦夫人张紫嫣陪着说话的长孙娉婷也追了出来,看到刚刚离去的李治,长孙娉婷抢过那名小太监的马,也追了上去。 今日是个阴天,却有些闷热,天空中布满了乌云,眼看想要下雨的样子。 申时刚过,许多店铺竟然就提前打烊了,街坊上只有稀稀疏疏的三两行人。 李治和长孙娉婷,一前一后,打马如飞。 从“怀德坊”回皇宫,横穿“西市”,再走“布政坊”南街是最近的路,也是李治他们现在正在走的路。 眼看就要出了“西市”,再有五个马身,就能完全通过“西市”北端的牌楼了。 这个时候,天空竟然下起雨来,一上来就是豆大的雨点,耳边还带着呼呼的风声。 战马正跑着呢,李治就莫名地感到一阵心悸,大雨如织,视线有些模糊。 突然,耳轮中一道道弓弦声响起,紧接着就是破空之声传来。 “殿下,快躲开——” 第十三章 谁是杀人客 远天如幕,白雨如织。 “西市”北端的牌楼两侧,毫无征兆地出现了四名刺客,不由分说对着迎面而来的李治就开弓放箭。 李治似乎被眼前这一幕给吓住了,只是双手紧紧地抓住战马的缰绳。 他胯下这匹大青马,也算是秦琼府上的良骑之一,李治被吓住了,这匹却大青马似乎意识到了危险。 两只前蹄拼命地往上抬,两只后腿也不住地向后撤,原本飞奔的战马硬生生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四支利箭已经从四个方向射了过来。 虽然李治听到了长孙娉婷的示警,他却还是没有做出反应。 因为,他看得出来了,这四支箭是奔他而来不假,射出的角度却偏了一些,就算待在远处不动,也不能伤他分毫。 到了先天境界之后,李治的眼力和定力也随之增长,那么快的箭在他眼中似乎变得慢了起来。 李治能够泰然处之,可惜,他身后跟着的长孙娉婷却做不到。 不知何时,长孙娉婷的手中多了一把软剑,马还没停稳当她就飞身而起。 提醒李治的声音发出去,她的人也在空中赶到了,手中软剑向前一挥,“剑气长江”—— 凭空多出一道剑气来,不偏不倚正劈在迎面射来的四支箭上,数声脆响、断箭落地。 看到一击不中,那四名刺客也不再停留,分作四个方向疾驰而去。 “长孙姑娘,不必追赶,放他们去吧——” 见到长孙娉婷拔腿想去追其中的一名刺客,李治急忙开口叫住了她,大雨浇下来,两个人也湿透了。 “哈哈,没想到温文尔雅的长孙姑娘,居然还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手啊?你方才那一剑叫什么名字?使得真叫是荡气回肠啊——” 调侃归调侃,李治从心里却也惊讶于长孙娉婷的身手。 一个十四岁的女子,方才身上那股凌厉之气,不亚于一名先天高手,尤其是方才施展的身法,那还是正常人吗? 李治觉得,那简直就是在飞翔,从后边冲到自己的战马前,至少也要有六七丈吧,身形一晃就过来了? “殿下,咱们还是赶快回宫去吧,今日之事,恐怕没那么简单。” 长孙娉婷依然手握软剑,眼睛不断地向四周打量,生怕哪里再冒出一个刺客来。 李治到底是没怎么见过世面,如果他老爹李世民在此,看到了长孙娉婷方才那一剑,就一定能认出她的师承。 长孙娉婷催着走,李治倒是没那么着急了,反而从战马上跳了下来,顺手捡起地上的一支断箭。 果然如此,在这支断箭的箭头处,赫然刻有“东宫”二字。 “走,咱们回宫——” 再次翻身上马,二人就没有方才那么急切赶路了。 ...... “雉奴,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还把自己弄得浑身都湿透了?” 一到“立政殿”,也来不及让人通禀,李治就直接闯了进来,却见到李世民和长孙无垢正在用膳。 “母后,您还好吧?” 虽然在遇到刺客之时,李治的心中就已经有了预判,但是,只有真正看到长孙无垢安然无恙,他才能放下心来。 “母后能有什么问题,倒是你这个孩子,这么大了也不知道心疼自己的身子,才大好了几年啊。” 长孙无垢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来到李治的面前,用自己随身的锦帕替李治擦拭着头上、脸上的雨水。 “雉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长孙无垢光顾着心疼儿子了,一旁的李世民却看出了端倪。 李治虽然才十二岁,但却是一个懂事很早的孩子,至少在李世民眼里,早已经等同于成年人来对待了。 “二哥,还是先别问了,让雉奴先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再说吧。” 母子连心,即便是夏日里,长孙无垢也见不得儿子就这样湿漉漉地站在自己面前。 自有宫女和内侍带着李治下去,就在“立政殿”内找了个沐浴的地方。 趁着这个空档,细心的长孙无垢派人去了一趟李治的住处,将他的换洗衣物取来一套。 李治这样狼狈的回来,李世民两口子也没有心情再吃饭了,倒是吩咐人给李治要了碗热姜汤预备着。 “父皇、母后——” 等李治再次回来,整个人就精神了许多,一口气喝完了长孙无垢递过来的姜汤。 “今日在秦府,儿子见到一匹战马甚是雄壮,听秦伯伯说这匹马多次跟他上过沙场,儿子见猎心喜就骑了出去。” “谁知道,才在长安城跑了半圈,就遇到了瓢泼大雨,才被淋了个落汤鸡的……” 没等李世民和长孙无垢再问,李治就“老实”地交待道。 “观音婢啊,雉奴长大的,偶尔胡闹一次也是正常的,你就别担心了,还是先回宫去歇息吧。” “朕也很久没考校雉奴的功课了,正好趁着今日有点时间,雉奴,随朕到书房来——” 李世民没敢看长孙无垢那不甘心的眼神,率先起身走了出去。 “母后,儿子去应对父皇的考校了,您多保重。” 李治也躬身一礼,退了出去。 哎,聪明如长孙无垢,又如何能看不出来,这父子俩是不想让她担心,索性有什么事情也不当着她的面来说。 “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李治去沐浴更衣的空档,李世民已经暗中知会了“丽竞门”,他预感到有事情发生,先一步做出了部署。 “父皇,您先看看这个——” 说着,李治将他捡回来的断箭递给了李世民。 “东宫的箭?看这断口,应当是被强大的剑气斩断的,此物雉奴从何而来?” 事到如今,李治也不再隐瞒,就把今日发生的事情讲述了一遍,只是有意无意地隐去了长孙娉婷出手相救的细节。 李治也不清楚自己为何会这样做,虽然那个女子的来历和目的尚待考证,但是,就凭今日她的那番做法,李治就愿意相信她一次。 “哈哈,假传圣旨的小太监,‘西市’上的伏击,还是用了有‘东宫’字样的箭支?好,好的很啊——” 听了李治的讲述,李世民手中握着那支断箭,在御书房走了两个来回,不怒反笑。 “父皇,您也不用生气,左右都是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罢了,儿子这不是好好地在您面前站着吗?” “只是这些人有些可恶,居然敢拿母后的‘气疾’来做文章……” “雉奴,你觉得此事会是谁做的?” 突然,李世民盯着李治问道。 “这个……这个恐怕跟前些日子的流言有关吧,说什么‘王上加白’,这是有意引起太子哥哥对儿子的不满吧?” “不过,我相信太子哥哥也不会这么容易上当的,就算是真派人来,难道还会带着有‘东宫’字样的箭支吗?” 李治倒是没想偏袒谁,更不会想着趁机抹黑谁,本身他就对那个位置没什么兴趣,要不是今天的事情涉及到自己,估计他都懒得多说一句。 “雉奴,你想怎么处理此事?” 无非就是那点儿狗屁倒灶的事情,一个是自己立的太子,这么多年来了,也算是深得朝中重臣的拥戴。 另一个,却是自己极为欣赏的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即便李世民是一个杀伐果决之人,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而眼前这个雉奴,同样是自己的儿子,如今更是一个“受害者”,方才李治能够在长孙无垢面前“撒谎”,已经让李世民有些内疚了。 “父皇,儿子没那么多想法,只要父皇、母后都好好的,儿子整天吃喝不愁就行了。” “不过,今日这样的事情还不算太严重,如果哪天演化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儿子也担心自己到时候会收不住手的。” 无论今日来的是哪边的人,就冲着没想置李治于死地,他就不打算过分深究。 至于说李世民会怎样处理,李治倒不会过多干预,这里已经不是他熟悉的大唐,人的寿命恨不得都翻了番。 李世民现在好歹也是一名先天高手,除非死于非命,否则至少还能再活大几十年,就算是要争位,有那么着急吗? “雉奴啊,父皇明白你的心思,这些孩子里只有你最是孝顺,不愿意让你的父皇和母后伤心。” 看着李治如此懂事的样子,有时候李世民不禁在想,为什么雉奴就不是嫡长子呢? “陛下——” 这时,御书房外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不知何时有一人来到了门口,李治竟然都没有察觉到有人靠近。 李世民显得很自然,慢慢踱步到门口,轻轻打开房门,然后很快关上门回来,手里就多了一封秘折。 只见李世民匆匆扫了一眼秘折,眼眉当时就立起来了。 “父皇,出什么事了吗?” 李治好奇的问道。 李世民闻言,眉毛微微皱了一皱,还是将那秘折递给了李治。 “这……那四名刺客,居然都死了?连小太监也失踪了?” 即便是经历了两世,李治也从来没有杀过一个人,更何况前世的他还是一位救死扶伤的大夫。 “雉奴,最近这段时间,你最好还是先在皇宫里待着吧,等朕把这些魑魅魍魉清理一番,你再到秦府去不迟。” 虽然儿子已有先天境界的身手,可是,在李世民的眼中,李治依然还是那个他最小的嫡子。 …… 东宫,太子府。 “殿下,大事不好了——” 一名内侍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 “混账,没看到太子殿下正在练功吗?你长了几个脑袋?” 这名报信的内侍刚刚到了门口,就被东宫侍卫统领纥干承基给拦住了。 纥干承基本身是鲜卑人的后裔,当年因为征战突厥有功,被李世民破格提拔,后来成为李承乾的贴身护卫,如今更是贵为东宫侍卫统领。 纥干承基三十岁之前的经历无人知晓,也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全力出手,传闻大内总管张阿难曾经私下约斗过纥干承基,却在交手的第一百招时败走。 就算如此,张阿难事后也说,他们二人交手时,纥干承基尚未尽全力。 纥干承基在表面上看来,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先天大圆满的境界,而张阿难同样是先天境界的巅峰,这二人本该半斤八两才对啊? “纥干承基,让他进来吧——” 屋内传来一道阴冷的声音,正是在打坐中的太子李承乾。 这座太子府,紧挨着“太极殿”,算是跟皇宫有一墙之隔,里边的装饰风格却大相径庭。 不知从何时起,李承乾居然喜欢上了突厥的习俗,在东宫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还去学说突厥话,穿着突厥的服饰。 “太子殿下恕罪,不是小人非要来打扰殿下清修,实在是发生了一件大事,而且牵扯到咱们东宫,小人才跑来报信的。” 听到李承乾阴冷的声音,来人赶忙跪倒在地请罪道。 “起来吧,只要知道忠心东宫,多大的罪过孤都可以原谅,说说什么事情吧。” 李承乾平静地说道,看不出他到底是怎样的心情。 “太子殿下,方才皇宫里传出话来,晋王殿下今日被人在‘西市’袭杀,索性没有受伤,不过据说刺客用的箭支上,居然有‘东宫’的字样……” 来人说到最后,声音已经低了下来。 “那么刺客呢?父皇那里有没有什么结论,晋王现在又身在何处?” 李承乾依然不紧不慢地问道,毕竟事情又不是他派人做的,这么明显的“栽赃嫁祸”,他也相信英明的父皇不会迁怒于他的。 “据说那些刺客已经都被人灭口了,陛下那里也没有了线索,晋王殿下已经回到‘丽政殿’去了。” 李承乾听完,又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纥干承基挥挥手,让来人下去了。 “太子殿下,要不要咱们的人也去查一下,到底是什么人在背地里捣鬼,这明明就是想嫁祸咱们东宫啊?” 纥干承基不到四十岁,一脸的络腮胡子,武功境界如此之高,却难掩天生的残暴脾气。 “不必了,除了老四还会有什么人,没想到他居然会向小九下手,真是愚蠢,如果真的伤了小九,父皇和母后又岂能轻饶了他?” 李承乾不紧不慢地说道,深情地望着自己这双手。 李承乾的这双手白皙得很,就算是那些妙龄的大家闺秀,也未必有他这双手娇嫩,青葱玉指、手如柔荑。 “难道咱们就这样善罢甘休不成?咱们的实力,如今足以把整个魏王府连根拔起……” “纥干承基,有些话不是你该说的,孤不希望听到第二次!” 没等纥干承基说完,李承乾突然呵斥道。 “明日派人去给晋王送些补品吧,他受了惊吓,我这个做大哥的不关心一下,也说不过去。” “记住,无论对手怎么做,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实力,如果实力不济,再怎样花哨的伎俩也无济于事。” 李承乾又恢复了淡淡的口气。 “明白,卑职明日就亲自跑一趟‘丽政殿’。太子殿下的功力是越发深厚了,恐怕再过两年,连卑职都不是您的对手了。” 纥干承基由衷地赞叹道,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凭什么自己鞠躬尽瘁了这么多年,也没能传承门派里最核心的功法,而眼前这个李承乾竟然能够被宗主收为亲传,难道就因为他是大唐的太子,是将来的大唐皇帝吗? …… “杜先生,你们对小九下手了,怎么事先没有跟本王说一声?” 天已经黑了,杜楚客却被人传唤到了魏王府。 李泰也刚刚收到宫中的消息,不是他不赞成这么做,而是他很反感属下这种擅自做主的行径。 别看李泰整日里笑呵呵的,那也是一个控制欲很强的人。 韦挺利用他来巩固自己在韦氏家族的地位,他也在利用韦挺,做一些魏王府不方便做的事情,在这个层面上,两个人算是各取所需。 可是,像今天这样的情况,他本应作为此事的掌控者,最后却还要从宫中才得知了消息,这让李泰的心里很是不爽。 “殿下,您说什么?对晋王殿下下手?微臣......微臣还没来得及跟韦大人碰面啊——” “什么?——” 听了杜楚客的话,李泰瞪圆了原本不大的眼睛。 顿时,这主从二人觉得,一切似乎都脱离了他们的预想…… 第十四章 请贤青羊观 “阿难,有眉目了吗?” 李治已经在皇宫里待了半个多月,除了每日雷打不动地去给李世民和长孙无垢问安之外,就是留在自己的“丽政殿”里。 不过,如今李治的宫廷生活倒也不算是烦闷,好歹旁边多了一个长孙娉婷陪着。 自从上次“刺杀”事件之后,长孙娉婷不仅仅充当着“丫鬟”和“书童”的角色,更成了李治日常的陪练。 李治那里生活安逸,李世民这里却忙了个焦头烂额,一向好强的他,又岂能容忍眼皮子底下有人在作怪? 可是,无论是手下的“丽竞门”,还是张阿难派出去的人手,都没能再找到新的线索,似乎除了那个死去的小太监和四名刺客,就真的没有别的同党了。 “陛下,老奴无能,长安城方圆百里之内,都已经仔细搜查过几遍了,依然毫无头绪。” “而且,东宫造册在案的弓箭也都没有缺少,而魏王府那边,老奴基本上能判定根本就不可能插手此事,因此……” 查访了半个多月,没有找到涉案的任何蛛丝马迹,反而将最初的两大嫌疑人都给排除了,这个结果让张阿难很是郁闷。 李世民又何尝不是为此苦恼呢? 作为大唐地位最高之人,他所掌控的力量更强,因此能接触或知道的外部力量也更多。 如果真是那几个儿子间的夺位之争,李世民虽然痛心,基本上却还是能够掌控住的。 如今,各方面汇总而来的结果,让他感到有些无力,甚至有丝恐惧在里边,他似乎嗅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算了,这么久都没查出来,也不用再浪费时间了,今后如果晋王再出宫去,暗中至少要有两名以上的先天高手护卫。” 李世民也有些无奈,如果真是那些隐世门派所为,他还真未必能挡得住,难道要让“武道通神”的大宗师去护卫雉奴吗? 这件事情,李世民是越想越烦闷,索性趁着天气尚早,微服出了皇宫,仅有张阿难一人陪同在侧。 “陛下,咱们这是要到哪里去?” 出了朱雀门往南,过了“开化坊”后折行向东,眼看又过了“东市”,再往前走,就要出“春明门”到城郊去了,张阿难忍不住问道。 “朕胸中有些烦闷,想到‘青羊观’中求取一卦。” 听到李世民这样说,张阿难就明白了,这是去找借住在“青羊观”中的那位高人排忧解烦啊。 “青羊观”在长安城东十里处,这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道观,平日里也少有人来,李世民二人赶到的时候已经过了午时。 二人刚刚甩蹬下马,“青羊观”原本关着的院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从里边走出一名青衣青帽的俊俏道童。 “福生无量天尊,家师言有贵客临门,特命小道在此相候,想必等的就是您二位了——” 那道童打稽首、诵法号,目不转睛地盯着观外来人。 “哈哈,袁道长果然是世外高人啊,还请小仙童去禀告一声,就说大唐李二前来拜会——” 在这些真正的高人面前,李世民从来就不会拿什么架子,更何况里边住的这位,当年还曾经给自己指点过迷津。 “师傅曾言,贵客到了直接请进去就是,无需通禀,二位请随我来吧。” 青衣道童在前边带路,李世民和张阿难一前一后跟了进来,两匹战马被拴在观门外的桩橛之上。 “青羊观”并没有多大,前后也就两层院子。 乾南坤北,过了山门,正中央是一座“三清殿”,供奉着道家的三清天尊。 左右还各有配殿、客堂、斋堂等,后院是观中道士们的起居修行之处,外人一般上不会让过去的。 “福生无量天尊,李居士久违了——” “三清殿”前,一名须发皆白的道人,正手拿拂尘恭候在那里,等看清李世民的样貌时,眉头不由得皱了一皱。 “哈哈,袁真人久违了,这一别有十五六年了吧?前些时,听闻真人玉趾到了长安,世民本该早日来访,无奈俗务缠身,方才拖到今日啊。” 不等那老道长过来,李世民紧走了两步来到近前,恭恭敬敬地给对方施了一礼。 “陛下不可如此,当年你是潜龙在渊,如今已是大唐至尊、人间帝王,贫道岂敢受此一礼!” 老道长虽然嘴上这么说,人却老神在在地站在那里没动地方。 这老道士非是旁人,正是大唐最负盛名的相师袁天罡,其名之盛不在孙思邈之下也。 “既然来了,世民就先给三清天尊上炷香吧——” “三清殿”,顾名思义供奉的自然就是道家的三清天尊,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 在袁天罡的陪同下,李世民恭恭敬敬地给三清天尊上了三炷香,尤其对那位太清道德天尊,更是心存敬畏。 传说中,太清道德天尊就是凡间熟识的太上老君,而李唐一直对外宣称是老子李耳的后人,李耳正是太上老君的分身之一。 这样算来,这位高高在上的太清道德天尊,也算是李世民的祖上了。 “陛下因何到了贫道的‘青羊观’?” 一番参拜之后,袁天罡将李世民请到一旁的客堂,自有那小道童过来献茶,而张阿难则守在了门外。 “袁真人可曾算到世民的来意?” 李世民没有急着说出自己此行的目的,本来就心绪繁杂,不是三两句话能够说明白的。 “这个……哎,让陛下见笑了,十几年前,原本陛下的命格贫道还能够推算出一二,可方才再见到陛下时,却发现陛下的命格已然大变。” “陛下头顶的龙气居然高涨了三丈,就连大唐的国运金龙都强大了不少,这太匪夷所思了,贫道已经看不透陛下了……” 袁天罡有些失落,作为一名相师,尤其是他这种学过“望气术”的人,居然首次看不透一个凡人。 李世民听完就是一怔,袁天罡在他的眼中,那也算是半仙之体的存在,言之无有不中,今日却说出这番言语,而且还是应在自己的身上? “袁真人何出此言?世民不过一介凡夫俗子,即便贵为人间帝王,也不过一百多年的寿数。” “如果让世民再选择一次,也许就不会走如今这条路,反而不如随了真人去,修仙练道也好落个一世逍遥。” 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假意,李世民说这番话的时候,很是真诚地望着袁天罡,眼角居然已经湿润了。 “哈哈,陛下何苦做此小儿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陛下成为大唐之主、人间帝王,此乃天意,又岂能是人力可违?” “虽然贫道已经无法看透陛下的命格,不过与往昔相比,却是高贵了许多,也许……哈哈,今日贫道说的已经够多的了,天机不可泄露啊——” 午后的阳光,透过院中那颗粗大的银杏树,斑驳地洒进客堂之中,正照在李世民的脸上。 “袁真人,世民此来确实有些事情想向真人请教……” 在袁天罡面前,李世民似乎完全撤去了防范,将这些年来发生的事情,尤其是那些困扰他心神的事情,详细地说了一遍。 李世民在说,袁天罡认真地听着,时不时用手中的拂尘轻轻摆动两下,竟然是在保持李世民杯中茶水的温度。 “福生无量天尊,多谢陛下的信任,此茶乃是贫道珍藏的‘蒙顶’,陛下可尝一口试试。” 袁天罡没急于给李世民解惑,而是端起了案几上的茶杯。 “好茶,就这么一小口,世民似乎觉得自己的境界都有些松动,莫非真是仙茶否?” 李世民也是高雅之人,皇宫中珍藏颇丰,好的茶叶自然也不在少数,却远没有眼前这杯“蒙顶”如此的沁人心脾、透体凝香。 “哈哈,仙茶?贫道哪有那份机缘?不过此茶亦非凡种,贫道有缘偶得了数片,今日真龙来此方能倍显其珍也!” 袁天罡看起来不像是在说客套话,一小口一小口在那里品着“蒙顶”茶,还时不时闭目静思一番。 李世民受他感染,也有样学样,似乎身心都彻底放松了,胸中再也没有来时的烦闷。 “方才听了陛下所言,无非是些皇家故事尔,不过掺杂了一些搅局的幕后之人罢了。” “大唐强起之势不可逆转,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也只是给大唐增添一些磨难而已,陛下无需多虑。” “只是,听陛下说了那么多,贫道仔细回味其中的意味,似乎或多或少都跟晋王殿下有关吧?” 虽然在李世民的表述中,已经尽可能把李治的“不同寻常”从中摘了出去,袁天罡还是听出了端倪。 “哈哈,那是世民的第九子,名叫李治,乳名雉奴,可惜天生的‘天漏之体’,文不成、武不就的。” “世民此次前来,除了想让袁真人开解一番,最主要是想请真人入主‘太史局’,为大唐定一定风水。” 李世民不愿意多说李治的事情,喝了“蒙顶”茶胸中烦闷尽去,李世民才说出了此行真正的目的。 虽然他没有见过袁天罡出手,但仅凭直觉,李世民就断定此人必然也是一位高手,境界至少远在自己之上。 大唐虽然强盛,但是,如果遇到了真正的大高手,比拼的还是最顶端的战力,而如今长安城里,只有李靖一位“武道通神”而已。 “这个……也罢,既然陛下命格已变,大唐的国运又莫名的强大了不少,贫道索性再入红尘、炼体锻心。” 原本李世民没有报太大的希望,只是不想错过这位高人而已,没想到才邀请了一句,对方竟然直接就答应了。 “世民叩谢真人,有真人入唐,必能保大唐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李世民急忙从蒲团上站起,再次对着袁天罡一躬到地,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自古请贤要有请贤的态度,就这李世民都觉得是怠慢了,这位袁道长那是何等级别的大贤啊! “哈哈,陛下不必如此,陛下一人安危关乎大唐数千万黎庶的福祉,任重而道远,贫道能够略尽绵薄,也算是一种红尘历练了。” 袁天罡终于还了一礼,开启了一段本不曾有过的君臣之谊。 …… 东宫,太子府。 “太子,听说河南道闹了洪灾,请求放赈救灾的奏本已经送到了‘立政殿’,不知殿下有没有兴趣争夺一下?” 说话的正是太子李承乾左膀右臂之一的韦挺,前些日子家族中有事,他特意告假回乡祭祖去了,才错过了一场好戏。 这不,一回来就到东宫来了,而且一来就给李承乾提了个建议。 说好听的是拿下“放赈救灾”的差使,实际上就是想从中渔利,这种发“国难财”的好机会,韦挺这样的老门阀自然不想错过。 “这件事情孤也听说了,父皇有意让四弟揽了此事,孤再要去争是不是有些小家子气了?” 其实,在议事的时候,李承乾也曾替魏征争取过,好歹魏征现在也算是李承乾的老师,还在东宫挂了职。 如果能够替魏征争取到“放赈救灾”的差事,以他的能力自然无需担心,最主要的是办好了差事,那是他太子殿下举荐有功。 同时,又能把这块又臭又硬的石头暂时调离长安城,至少几个月都不用对着他那张刻板无趣的脸。 没想到,已经被魏王李泰的人给抢了先。 “太子殿下,此事尚未最后下定论,一切就还有争取的机会。” “您可知道,现在陛下刚刚出城,看方向应该是到城东的‘青羊观’去了,殿下何不也微服去一趟?” “在朝是君臣,在野是父子,太子殿下如果能够跑一趟‘青羊观’,也许陛下就能够改变心意呢?” 韦挺一改往日的惜字如金,居然给李承乾长篇大论地讲了这么多。 “哦,韦大夫何以如此肯定,孤去一趟‘青羊观’,父皇就能够改变圣意呢?” 韦挺的话,到底还是勾起了李承乾的兴趣,或者说,他原本就有意在此一争的。 “太史局的李淳风殿下知道吧?此人欠了某家一个人情,如果殿下现在起身前往‘青羊观’,在下马上就去请李淳风也一并前去。” “李淳风可是‘青羊观’袁天罡的徒弟,凭着这层关系,到那里替殿下说两句好话,尤其借着‘卦象’之语,韦某相信一定会马到功成的。” 见韦挺说的头头是道,李承乾终于还是动心了。 “那好,韦大夫且去寻那李淳风,孤这就赶往‘青羊观’。” 李承乾也不是拖泥带水之人,既然决定了,那说走就马上走。 “殿下,您要不等等纥干承基统领回来,也好陪您一起过去?” 临出门前,李承乾身边一名心腹之人劝说道。 “哈哈,不必了,你以为孤是雉奴吗?再说了,孤不是已经带了四名护卫吗?” 李承乾不以为意道,从东宫到城东的“青羊观”,最多也不过十几里路,光天化日之下,难道这京畿之地还会出现强人不成? 五人五匹快马,同样的微服前往,同样走的“春明门”出了长安城。 李承乾一行刚刚离开长安城,从“春明门”不远的拐角处,却走出一个人来。 此人非是旁人,正是方才在东宫高谈阔论的御史大夫韦挺。 而此时的韦挺,已经没有了方才的那份精明睿智,眼神中更多地透漏着淫邪。 看看左右没人注意,伸手轻轻地往脸上摸了一把…… 第十五章 血溅长安东 “混账,欺人太甚——” “立政殿”内,李世民又一次摔了茶碗,大殿内一个个都噤若寒蝉。 李治也有些头疼,本来想来跟老爹问个安呢,这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没想到会赶上这样的事情。 这个时候,如果再想从这里退出去,是不是显得太突兀了些? 大内总管张阿难站在李世民的身后一言不发,只是悄悄地摆了摆手,示意伺候在两旁的宫女退出了“立政殿”去。 龙书案前,正跪着两名太医,还有额头上满是冷汗的东宫侍卫统领纥干承基。 “说,太子现在怎么样了?” 正在发作的李世民,无意识中看到了大殿门口的李治,心中的怒火似乎平静了一些。 “回禀陛下,太子带去的四名护卫已经全部遇难,太子殿下也受了不轻的伤,一处在后背,一处在右脚。” “后背的伤还好说,应当是中了一剑,好在没有伤到筋骨,将养个十天半个月就能痊愈,关键是那右脚……” 一名太医小声地回禀道。 “右脚怎么样了?难道保不住了吗?” 李世民冲着门口的李治招招手,那意思是让他到殿里来,自己先找地方坐。 好吧,李治也很是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进来,顺势将李世民摔在地上的茶碗碎片给捡了起来。 看到皇帝正在气头上,那些退出去的宫女,谁也没敢过去收拾,反倒是李治这个举动,让李世民的心更加平静了。 “陛下,太子的右脚保住是没问题,只是……只是伤好了之后,恐怕会落下残疾,走路的样子……” 另一名太医还算耿直,仗着胆子回复了李世民的问话。 “纥干承基,你来讲讲是怎么回事吧?” 大殿中这些人,只有纥干承基去过案发的现场,他又是东宫的护卫统领,李承乾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李世民当然要拿他是问。 …… 原来,李承乾听从了韦挺的建议,带着四名护卫出了“春明门”,赶往城东的“青羊观”。 这本就没有多远的路,快马跑开了,最慢也要不了一刻钟的功夫,可偏偏就是在半道上出事了。 一行五人才出长安城不到五里地,眼神好的,回头都还能望到长安城的影子。 突然,李承乾就听到道旁的树林中,传来打斗的声音,刀枪并举,厮杀声、叫喊声不断。 “殿下,咱们还是赶路要紧,不要去趟这滩浑水了。” 听到声音,李承乾就将胯下马停了下来。 四名护卫自然也不能再往前跑了,看着太子这个样子,很明显想过去看看啊,其中一名护卫就驱马来到李承乾近前说道。 “怎么,你们是担心保护不了我,还是觉得本太子的功夫就是花拳绣腿啊?” 如果平常遇到这样的事情,李承乾是决计不会多问一句的,今日不知为何却转了性子,执意要去参和一把? “殿下,您要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您就在此稍后片刻,容属下进去看个究竟。” 另一个护卫见状,知道拦不住这位主子,就退而求其次地说道。 就这样,两名护卫陪着李承乾在道旁等着,另外两名护卫则下了快马,徒步赶往出事地点。 可惜,二人去了有一刻钟了,居然没有回来,而不远处的打斗声依然存在,似乎双方已经杀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走,咱们也看看去——” 李承乾率先从马上下来,迈步就往里走,另外两名护卫无奈,也只好硬着头皮跟了上来。 听着声音离得很近,真走进来了,却发生根本就不是在树林之中。 大道两旁的树林,长不知几里许,宽了下大约有十五六丈,是人工种植的两条带状的林子。 打斗的声音,其实是从树林带之外传来的,透过十五六丈的树林,惊扰了正在行进中的李承乾。 “殿下,这两伙人行踪诡异,咱们还是早点儿离去的好。” 三人来到现场的时候,就见到两方厮杀的人,都是黒巾蒙面,看衣着竟然都不像是大唐的人。 双方加起来大约有二十多人,如今还能够战斗的也不过十人左右,一半的人已经倒在了地上。 “殿下,快看张庆他们……” 就在距离三人不足五丈之处,之前进来查看的那两名护卫,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身边的护卫只认出了一名叫张庆的,而另外一人,却已经被打得血肉模糊了。 “哼,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杀本太子的人——” 似乎李承乾都感觉不到危险,甚至还大喊了一声,顿时就暴露了他自己的身份。 “什么?太子?你小子方才自称太子,你是哪位太子?” 李承乾这一嗓子,场中交战的双方竟然罢手不打了,齐刷刷看向了李承乾三人。 “哼,在大唐境内,难道还有第二个太子吗?本太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李承乾是也——” 好家伙,这一嗓子,不知道对面那十来位什么感受,跟在李承乾身后这两个护卫,好悬没被吓出病来。 心说,妈的妈我的姥姥,太子殿下平日里多聪明的一个人,今儿个怎么就犯傻了呢? 没看到这是两波亡命之徒吗? 咱们本来就五个人,如今还死了两个,在这种情况下您都敢报通名姓啊? 李承乾这一报名,只看到对面的人各自耳语了几句。 “哈哈,原来你就是大唐太子,方才那两个也就是你的人了?既然在这里撞见了你,我相信绑到草原上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几个人狂笑着,各拉家伙就向李承乾三人砍来。 “殿下,您快走,我们挡住他们——” 事已至此,两名护卫就算是再害怕,也没得选择了。 之前那两名同伴,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被他们杀死,可见对方的实力是何等之强。 他们两个也就不再抱有生还的奢望,一左一右挡在了李承乾的面前,口中还不断地催促着,想让李承乾赶快冲出树林,纵马逃走。 “哈哈,到了这里还想走吗?” 就在这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原本躺在地上的那十来具“死尸”,竟然一个个都站了起来。 其中有六七个人,已经从来路将李承乾他们三人给包围了。 “殿下,这?——” 圈套,蓄谋已久的圈套,就等着他们来自投罗网吗? “你们恐怕早就认识本太子吧?今日这场戏就是演给本太子的,那么,你们怎么知道本太子今日会经过这里?” 李承乾却淡定的很,难道说,他不知道害怕,还是根本就没将这些人放在眼里呢? “哼,李承乾,你的问题太多了,识相的话就乖乖束手就擒,要不然……” 还没等对方说完,李承乾突然就动了。 也没看明白他是怎么出手的,瞬间就到了说话之人的面前,右手成爪,捏碎了对方的喉结。 “‘朱雀拒尸’?不可能,你怎么会‘归魂十八爪’?” 一道尖细的声音传来,乍听之下,令人毛骨悚然。 李承乾这猝不及防的一招致命,登时吓住了在场的所有人,就算是跟在他身边的两名护卫,也从来没见过他有如此很辣的身手。 “你们没资格知道,既然有胆量设计本太子,就要做好找死的准备。” 李承乾一招奏效,更不愿意同对方再说什么,跳动身形晃双爪就杀了过去。 这样一来,对面那些人真的就开始出现伤亡了,不时有死尸栽倒在地。 “哼,没想到大唐的太子殿下竟然是魔门中人,看来老夫也被人给耍了。不过,就算是魔门的几大宗主都到了,老夫也要杀了你泄愤——” “孩儿们,你们去杀那两名护卫,李承乾这个小崽子,就让老夫来超度了他。” 依然是方才那个尖细的声音,声音一出,一道灰影闪了过来。 此人倒是没有蒙面的黒巾,不过这张脸长的实在是不敢恭维,一张僵尸脸? 看不出来有多大的年纪,脸上毫无表情,甚至都分辨不出他是在高兴,还是在愤怒。 光头没戴着帽子,稀疏的黄褐色毛发,在头顶后方用一根皮带系着,两撇狗油胡一说话就不住地颤动。 “李承乾,小娃娃,学了点儿魔门的零碎就以为天下无敌了吗?今日让你见识见识真正的魔功是什么样的。” 说着,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剑,剑长三尺、通体血红。 离着多远,李承乾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几欲作呕。 真伸上手了,李承乾发现,自己这两下子还真的不是此人的对手。 二人也就交手了三十多个照面,先后就听到两声惨叫,最后剩下的那两名护卫,也相继倒在了地上。 一惊之下,李承乾的后背就被对方的剑气给划伤了,一道钻心的疼痛传来,让李承乾的脑子清醒了许多。 逃—— 这个字一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就再无战心,双爪猛地一加速,“青龙嫉主”,李承乾使出了“归魂十八爪”中最厉害的一招。 “哼,自不量力——” 面对李承乾如此凌厉的攻势,对方不退反进,手中血剑如烈焰升腾,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李承乾压来。 “‘刑遁术’?你小子会的还不少呢,可惜今日却要栽到老夫手中了——” 见到李承乾并没有在自己全力施为的一剑下受挫,反而已经接近了树林边缘,企图入林逃走。 这人也不敢大意,口中念念有词,将手中的血剑给扔了出去,瞬间一分为三,分上中下三个方面追击李承乾而去。 任凭李承乾身法再快,似乎也快不过飞剑吧? 三把飞剑时间上却两先一后赶到,李承乾人往前奔,眼睛的余光向后观瞧,就见三道红线奔他来了。 急忙一低头,躲过了最上边的那把飞剑,而最下边的那把飞剑转眼也到了。 李承乾吓得腰眼儿一使劲儿,半哈着腰腾身而起,堪堪躲过了第二把飞剑。 人在空中无处着力,就在这时,第三把飞剑也到了。 好一个李承乾,在旧力用老、新力未生之时,竟然咬破了舌尖,暗运秘法喷出一口紫血,打歪了第三把飞剑。 却听得“啊——”的一声惨叫,李承乾落地之时,却只能是左脚单足站在了地上,整个右小腿和脚踝处血肉模糊。 原来,之前打空的那两把飞剑竟然再次合二为一,调转了方向重新向李承乾射来,正中李承乾的右脚。 遭受重创李承乾更不敢耽搁,再次运转秘法,双目已经赤红,大嘴一张发出一阵刺耳的声波。 方圆二十丈之内的人,心灵如遭雷击一般,纷纷痛苦地运功抵抗。 李承乾借着这个机会,不顾自身内力的损耗,单足点地,飞身向外掠去。 那些人又怎么舍得就此放弃? 以那僵尸脸为首,清醒过来之后,也各拿家伙事在后边追赶。 等来到大道上,却看到李承乾已经向长安方向奔出了十余丈,更看到有一大队人马从那头呼啸而来。 “老祖,我等该怎么办?” 黒巾蒙面人见此情景,也知道已经丧失了追赶的机会,纷纷向僵尸脸请示道。 “哼,带着咱们的人,撤——” 李承乾单身一人都没能将他留下来,反而折损了五六名好手,远处跑来的那队人马,少说也有大几十号人,他们心里更加没底了。 “太子殿下——” 从长安城来的这波人,正是东宫的护卫队,为首之人不是纥干承基还能是哪个? 看清楚了纥干承基的面孔,李承乾也不再强忍着,华丽丽地倒在了大道之上。 而就在他倒地的那一瞬间,谁也没有注意到,李承乾的嘴角分明流露着一丝淡淡的微笑。 …… “雉奴,你随朕一起去看看太子吧——” 从纥干承基口中了解到的情景,跟“丽竞门”的情报对照之下,李世民对白天发生的事情也算有了了解。 除了派出更多的手下对那帮人进行抓捕,李世民似乎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没有再理会跪在地上的那两名太医和纥干承基,反而招呼了一声李治,要他陪同自己一起到东宫去。 “还不先回东宫去候着?——” 李世民率先出了“立政殿”,大内总管张阿难自然随后跟上,李治在路过跪在地上的纥干承基时,轻轻地踢了他一脚说道。 纥干承基如蒙大赦,急忙从地上爬了起来。 “谢晋王殿下,谢晋王殿下,卑职这就回去。” 纥干承基急匆匆离开了“立政殿”,抄近道回去给东宫报信。 “你们也回去吧,今日的事情陛下不希望传出什么流言蜚语来,太子殿下的坐骑突发癫狂,不慎从马上摔了下来,你们明白吗?” 别看李治才十二岁,那到底是陛下嫡亲的三子,当朝的晋王殿下,说出的话自然有足够的分量。 能在太医院当值的,除了精湛的医术外,哪个不是人精一样的人物? “卑职明白、卑职明白,外间绝对不会听到其他的声音——” 李承乾的事情闹如此之大,想彻底掩盖是不现实的,李治只好从太医院入手,他们给出的诊断结果,相对还是有些说服力的。 …… “陛下,臣妾、臣妾……” 东宫,早一步得到消息的太子妃苏婉,带着年仅三岁的东宫嫡长子里李象迎候在那里。 太子妃苏婉,乃朝中苏亶之女,曾祖父苏威是隋朝尚书左仆射,他和宇文述、裴矩、裴蕴、虞世基共同辅佐朝政,时人号称“五贵”。 一见到李世民,苏婉的眼泪就忍不住了,一双一对地掉了下来。 “太子妃平身吧,象儿还小,你就不用在这里守着了,带着孩子下去歇息吧。” 李世民是当天就从“青羊观”赶回来的,袁天罡却要再准备两日,方才到“太史局”上任。 人刚进“立政殿”,就收到了太子李承乾被重创的消息。 来到李承乾寝殿的时候,李世民又看到了纥干承基。 方才李治在“立政殿”的那番操作,也没有遮遮掩掩的,声音大的足以让刚刚迈出殿门的李世民听到。 李世民并不会怪罪儿子的善做主张,反而会觉得,这个年仅十二岁的雉奴有担当,做人做事恰到好处、滴水不漏。 “你们两个就守在殿外吧,雉奴跟朕进去就行了。” 这话是说给纥干承基,和跟在后边的张阿难听的。 李承乾的寝殿,点着了数盏宫灯,浓浓的汤药味,整个寝殿都安静的很,能够清晰地听到李承乾的呼吸声。 “父皇,咱们是不是……” 看到李承乾已经入睡,李治低声道,就想着提醒李世民先离开这里。 李世民却摆了摆手。 “承乾,朕来看你了,难道你就没有什么想跟朕说的吗?……” 第十六章 天子望气术 随着李世民的一声质问,原本正熟睡的李承乾,竟然睁开了眼睛。 “父皇,这不就是您最希望看到的吗?” 李承乾淡淡地说道,已经在床榻上坐了起来,似乎又牵扯到了伤口,李承乾的面部有些抽搐。 “承乾,难道你还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吗?” 面对儿子的冷淡,李世民的心里也不好受,又看到李承乾那用夹板固定的右脚,更是心疼不已。 “哈哈,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难道只有您的选择才是对的吗?我只知道,即便老三如何的天生神力,即便老四如何的文采飞扬,这么多年来的较技,他们何曾能够赢过我?” 李治跟在李世民的身后,有意落后了两个身位,就这样静静地看着眼前的这对父子。 别看李治已经十二岁了,跟李承乾又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他所住的“丽政殿”到李承乾的东宫,要比去秦府近便多了,这些年他却没来过几次。 李承乾在李治的心目中,更多的印象还停留在前世的记忆里,那是一个失败的太子。 可是,古往今来,当太子的,尤其是连续当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太子的人,有几个最终能够善了的? 历史从来都是由胜利者来书写的,尽信书则不如无书,面对活生生的人在眼前,李治很难想象李承乾竟然还有如此“叛逆”的一面? 方才在“立政殿”里他吩咐那两名太医的话,很自然地套用了他记忆中的历史,记忆中就是遇到惊马坠落,才导致了李承乾的右腿跛足。 右腿跛足,望之不似人君,不仅他自己从此更加堕落,也是诱发其他皇子竞位的最大动力。 “太子哥哥,雉奴略懂一点儿医术,可否让我帮你看一下?……” 看到这对父子僵在了那里,寝殿里弥漫的气息,足以让李治这个局外人都有些尴尬。 “哦,传闻秦将军的旧伤就是九弟治好的?那哥哥我今日就要劳驾雉奴这位小国手了。” 见到李治突然开口,李承乾竟然一反常态,热情地招呼了起来,跟之前的态度完全判若两人。 李治前世本就是学有所成的主治大夫,这几年在闲暇之余,不仅翻阅了大量的医药古籍,更是偶尔到太医院去打转。 连长孙无垢那么顽固的“气疾”,都在他的照料下好转了不少。 好在李治的中医那也是内外兼修的,仔细检查了一遍李承乾的伤势,的确最严重的要算是右边的小腿和足跟。 筋骨都受到严重的创伤,而且腿骨依然些轻微的扭曲,并没有接在正常的位置,这是太医的失误,还是有人故意如此? 面对李承乾,李治没敢调动体内的真气,虽然都知道他跟随秦琼练武,也只是觉得勉强能够强身健体罢了。 这个世界上,除了李世民和秦琼,还没有其他人知道李治修炼的境界。 “太子哥哥可相信雉奴?” 李治检查完毕,并没有直接动手纠正这接骨的纰漏,而是低声地向李承乾问道。 “雉奴此话怎讲?你我乃同胞兄弟,当哥哥的不信任你,还能信任何人?” 李承乾似乎有些不解其意,直勾勾地盯着李治的眼睛。 “小弟的意思是,太子哥哥这右脚处理的稍稍有些瑕疵,可否允许雉奴来为你矫正一番?” 李治也盯着李承乾的眼睛,好不示弱地与他对视着,两人竟然都看不透对方的想法。 “多谢雉奴的关心,孤觉得太医们处理的挺好,再过三个月就能恢复如初了。” “可是……” “雉奴,竟然太子执意如此,你就不要再劝说了,天色也不早了,咱们该回去了。” 李治还想说什么,却被身后的李世民给阻止了。 这个举动令李治有些不解,回头看了看李世民,又看看床上躺着的李承乾,似乎这二人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 李治不是一个强势的人,也不喜欢一味地自作多情,既然对方不领情,他自然也不好再坚持下去,更何况连李世民都那样说了。 “雉奴,你是不是对承乾的做法有些不理解?” 出了东宫,在返回皇宫的路上,李世民和李治走在前边,而张阿难则有意落后两人几步。 “父皇,虽然太子哥哥的伤势不轻,但是,如果让儿臣来替他医治的话,儿臣有信心能让太子哥哥完全恢复如初。” “哈哈,看来雉奴对自己的医道很有信心啊。不过,骨伤好治、心病难医,既然承乾做了这样的选择,你我就不要再插手此事了。“ 李世民加快了脚步,趁着月色回“立政殿”去了,张阿难也急忙跟上,独留李治在风中凌乱。 …… 一连数日,李治都待在皇宫里,偶尔也会去探望一下受伤的李承乾,终于还是让李治看到了本该看到的东西。 大量的突厥服饰,有不少宫人和侍卫身着这些突厥服,甚至有说突厥语的,李治看出来,有些人分明就不是大唐的人。 来了几次之后,总见到这些,李治心中不免感慨万千,这真要走上“历史”的老路吗? 再去东宫的兴致,不免就懈怠了许多。 这一日,李治正在书房练字,就有“立政殿”的小太监跑来寻他,皇帝有旨,宣晋王李治“立政殿”见驾。 如此冠冕堂皇的召见,对李治来说还真不多见。 在长孙娉婷的帮助下,李治迅速换了套衣裳,就急匆匆向“立政殿”赶来。 “雉奴快快过来,朕今日介绍一位有道真人与你认识——” “立政殿”内,李世民一身便服,正在款待一位道人。 李治进到殿内,先给李世民见了礼,才看到一旁还有两人,一位是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一位正是须发皆白的道人。 看来,这个道人就是李世民口中的“真人”了。 “雉奴给先生见礼了——” 天地君亲师,师徒如父子,见到孔颖达在座,李治也赶忙过去行了一礼。 “哈哈,晋王殿下,你这病假可都请了快两个月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国子监读书啊?” 孔颖达看着眼前的李治,心里很是满意。 此子谦逊有礼,诗文亦是出类拔萃,可惜的是身具“天漏之体”,要不然还真可以考虑收为嫡传弟子。 “老师言重了,小子原本身子骨就差了一些,如今的天气又如此炎热,怎么也得等到凉爽一些,小子才能回去读书的……” 看着李治在那里跟孔颖达“撒娇卖萌”,李世民也不好乐,这个儿子总是给他与众不同感觉。 “雉奴,休得无礼,岂能在孔师面前放肆?这位道长就是父皇亲自到‘青羊观’请来的袁天罡真人,你还不快上前见礼?” 李承乾的事情一闹腾,牵扯到李世民的行踪,李治也就知道了自己这个老爹去“青羊观”的事情。 这就是袁天罡啊? 那还了得,这位可是隋唐年间著名的神棍之一啊。 不过,李治这几年见过的“名人”也着实有些多了,连孙思邈那样的人物都见过了,而且还从他那里,得到了一本让他获益匪浅的“五禽戏”。 因此,如今亲眼见到袁天罡时,李治反而没有那么激动了。 “小子雉奴,见过袁真人,早就听说过真人的大名,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相术更是天下无双。今日得见,小子真是三生有幸也——” 即便是内心没那么激动了,该说的拜年话还得照常说。 李治躬身拜了下去,原本该着袁天罡的回礼,却迟迟没有听到动静。 李治弓着腰没办法看到袁天罡的神情,一旁的李世民和孔颖达可都在看着呢。 心说,这老道士是怎么了? 好歹李治那也是大唐的晋王殿下,给你行了晚辈的礼,你总得应承一声,说句客套话吧? “咳咳——” 孔颖达紧挨着袁天罡坐着,二人也相识多年了,虽然所学和信仰不同,也挡不住二人能成为好友。 一位是孔门后人,又是当代“半步文道通神”的强者,另一位更是无数达官贵人、贩夫走卒都要崇拜的有道真君,恨不得就是活神仙的存在。 见到袁天罡迟迟没有反应,孔颖达就忍不住咳嗽了两声,算是在提醒袁天罡。 “你是什么人?” 冷不丁,袁天罡冷冷地冒出了一句问话,所有人都看得出,他是在质问正弯腰行礼的李治。 李治也是一愣,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小子李治,乃父皇膝下不成器的第九子,给袁真人见礼了。” 虽然袁天罡问的生冷,李治却不好发作,依然满面笑容地见礼道。 袁天罡站了起来,围绕着李治还转了两圈,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袁真人,可是雉奴有什么不妥?” 袁天罡的大名早在隋朝时就传遍了朝野,李世民更是亲眼目睹过他的本领,单单相人之术就天下绝伦。 不过,他今日把李治叫来,也有让袁天罡看一看的意思。 虽然,如今的大唐太子乃是李承乾; 虽然,李世民最喜爱的儿子,众人都知道是魏王李泰; 虽然,李世民也曾经当着众臣的面,夸奖过蜀王李恪“英果类我”。 但是,从几年前开始,李治却慢慢成为李世民心目中最重要的儿子,寄予了他最大的期望,已经不仅仅是大唐江山那么简单了。 听到李世民的问话,袁天罡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看了看矗立在两旁的宫人。 李世民会意,向左右摆了摆手,大内总管张阿难急忙带着几名宫女下去了,临出门还不忘将殿内掩闭。 “陛下,要不老臣也回避一下?——” 原本坐在一旁喝茶的孔颖达,眼见得袁天罡如此郑重的样子,也急忙从绣墩上站了起来,躬身就想退出去。 “孔祭酒且慢,或许孔祭酒也当是应命之人,今日合该在此处聚齐也——” 孔颖达提出告退的话,李世民原打算直接就坡下驴,顺势就答应了他。 即便这位是朝中老臣,又是当世文宗代表,却远不如自己的儿子重要啊。 李治什么情况,李世民心中“清清楚楚”的,袁天罡这样“出格”的反应,反倒让李世民高看了他不少。 “孔师,你非是旁人,乃是雉奴的师傅,他有什么事情还能是你不能知道的?且安心就座吧。” 好嘛,这李世民的心思转动的还挺快。 袁天罡一句“应命之人”,难道是要将孔颖达也给圈进来吗? 李世民对儒家的“正气歌”,可是早就垂涎三尺了,倒不是他自己想拿来修炼,完全是为了李治着想。 如今听到袁天罡的话,直接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仅出言留下了孔颖达,更是将日常的“老师”偷偷地换成了“师傅”。 这一字之差可非同小可。 老师,那是所有国子监的学生都应该称呼的,而师傅则不然,那标志着正式拜入了某人门下,能够继承衣钵的那种。 “晋王殿下好奇特的面相!贵不可言,贵不可言啊——” 等李治抬起头之后,袁天罡又给他相了一会儿面,才连连感叹道。 单单就是这一句话,听的孔颖达后脊梁都冒凉气。 这话是能够随便说的吗? 还是在这皇宫大内,当着当今皇帝陛下的面,说一位皇子“贵不可言”? 要知道,如今是有太子在朝的,就算是皇帝还没有立太子,这样说都是犯大忌的事情。 “哦,袁真人且说一下,雉奴如何的贵不可言?” 李世民却似乎没有听出袁天罡话里的毛病,依然端坐在那里,甚至有些鼓励着袁天罡继续说下去。 李治也没什么反应,这一圈礼也见过了,他倒很自觉地在一旁自己找个墩子坐下,自顾自地筛了杯茶喝掉。 老爹还真是分人啊?招待袁天罡就用这么好的茶,自己怎么从来没在他这里喝到过? 这大热天的,真不如躺在自己的小院里舒服。 为了应付酷暑炎炎的夏天,李治直接拿出了“人造冰块”的技术,用硝石制作冰块的原理,对一个后世来人不要太简单啊。 “哈哈,陛下,老道说的‘贵不可言’,还真就是贵不可言了!可惜,凭借老道我这点儿粗浅的相术,实在是无法看透晋王殿下。” “不过,这‘贵不可言’,绝对不是在敷衍各位,或许人间帝王都未必是晋王殿下的终点啊——” 好嘛,这才一会儿的功夫,袁天罡又放了一颗炸雷。 不过这句话,李世民和孔颖达却都听懂了,毕竟大家都是修炼中人,只是三人所修各不相同罢了。 “袁老道,你的意思是晋王殿下也能够修行吗?可是,他明明就是‘天漏之体’啊?” “这样的体质,除了军中那粗浅的锻体之术,无论是文道还是武道,都是无法修炼的。” “就算是你袁老道愿意传授他道法,恐怕也只是能学到一些皮毛吧?” 这个问题,孔颖达自己都曾经考虑过,因此等袁天罡一说完,他就忍不住出来质疑道。 袁天罡看了看李世民和李治父子二人,微微一笑道。 “哈哈,看来老道所料不差,晋王殿下果然能够修行,而且陛下也早知此事了?只是老道有些好奇,如今晋王殿下的境界已经到了何种程度?” 袁天罡这句话一出口,李世民心中暗道一声“糟糕——” 终日打雁竟被雁啄了眼啊,玩了几十年的心机,一不小心竟然被一个出家的道人给套路了。 这要是袁天罡凭借相术或者卦术算出来的,李世民心里或许还会好受一些,可这明明是人家当着自己的面给“诈”出来的。 “哈哈,袁真人不愧有真人之称啊,世民佩服——” 在皇宫大内,竟然让李世民用自己的本名自称,除了太上皇李渊之外,这袁天罡应该是第二人吧? “不过此事事关重大,非是世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二位若想知道这个秘密,总得留点儿什么吧?” 李治在一旁看着这三位飙戏,心中那叫一个佩服,这一板一眼的,即便是偶尔失手了一着,都能巧妙地给圆回来。 “哈哈,老道方才说了,今日在场的都是‘应命之人’,这件东西在我师门也不知道传了几百年,至今却无人能够完全参透,就送与晋王殿下吧——” 说着,不知何时,袁天罡的手中竟然多了一本薄薄的册子,一望便知年代有些久远,略微有些发黄,却看不出是何种材质所作。 “‘天子望气术’?——袁老道,这就是传说中,轩辕黄帝当年留下的‘天子望气术’吗?” 一旁的孔颖达先看到了,吃惊地叫了出来。 “天子望气术”,原来又叫做“轩辕望气法”,传闻是当年的轩辕黄帝观察山河地理、世间万物有感而创的。 能够观阴阳、知生死、辨真伪、定祸福、望气运,实乃人间第一等的绝学,可惜一直存在于传说中,没想到今日在袁天罡手中见到了。 “哈哈,老道也不清楚这是不是传说中那本,就算不是恐怕也离得不远了。” 被孔颖达这一惊一乍的,袁天罡居然还有些不好意思了。 确实,他的望气术也是从这本册子上修炼得来的,不过他本人更喜欢研究相术,望气却没能达到大成,更不用说更加高级的大圆满。 而这本册子,他也仅仅能够参悟前半部而已,至于后边的…… 好吧,后边的在他眼中,只能看到一页页空白。 这个时候,大殿中又静了下来,李世民、袁天罡,包括李治都直勾勾地看着孔颖达。 孔老头被这三人看得心里直突突。 哎,遇人不淑啊,今日出门之前,怎么就没看一眼黄历呢? “也罢,你袁老道把‘天子望气术’都拿出来了,老夫也不是吝啬之人,这本‘正气歌’晋王殿下就拿去一阅吧。” “不过,此乃孔家历代传下来的正本,晋王殿下记熟之后,老夫还得收回来的。” 看着孔颖达一副肉疼的样子,李世民和袁天罡禁不住哈哈大笑,李治却感受到了满满的爱意…… 第十七章 定计谋门阀 “陛下,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和侍中魏征在外求见——” 当李治刚刚从袁天罡和孔颖达手中,接过“天子望气术”和“正气歌”时,大内总管张阿难的声音,在“立政殿”外响起。 “让他们进来吧——” 李世民爽朗的回答道。 看到儿子爱不释手的样子,李世民的心里也很是高兴。 没想到这袁天罡刚刚进宫,就为李治带来如此难得的机缘。 虽然李世民不太清楚“天子望气术”的功效,但是,孔颖达的那册“正气歌”,可是能通往“文道通神”的最佳法门。 凭借李治如此逆天的资质,恐怕很快就能成为大唐最年轻的通神大儒了! 再想到方才孔颖达对那“天子望气术”的推重,也许此次雉奴真就捡到宝贝了。 “臣房玄龄、魏征见过陛下——” “立政殿”的殿门再次被打开,房玄龄和魏征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玄龄、玄成你们二人来的正好,袁天罡道长已经接受了朕的邀请,正式入主太史局,今后诸位同在朝堂还要多亲多近才是。” 这几位也都算是老熟人了,年轻时就曾相识,房玄龄是一个谦虚低调之人,见到多年前的老友自然是欢喜的紧。 魏征则不然,虽然自身当年为了逃难,也曾假扮过道士,骨子里却是一个过分耿直之人。 对袁天罡这样的相士,虽然也承认对方有高明过人之处,却看不惯他那一套玄而又玄的论调和说辞,总觉得这样的人就是哗众取宠之辈。 如今在“立政殿”里见到袁天罡,又听说今后会同殿称臣,魏征只是敷衍地拱了拱手,脸上却没有半点儿笑颜。 “陛下,老臣和房相此来,是为那河南道水患一事。河南数州之地大雨倾盆,黄河泛滥,饥民遍野,不知老臣上的请求放赈救灾的折子,陛下那里到底是怎样一个章程?” 这几日为了李承乾的事情,李世民也算是忙的有些焦头烂额。 长安城附近被清理了几遍,倒是查获了一些为非作歹之辈,却也没能找到行凶者的踪迹。 跟李治的刺杀案一样,找不到半点有价值的线索,这让李世民很是沮丧。 而河南道水患的折子,每日都有无数封递到“立政殿”,朝中诸相对此也多有争议,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所派的人选上。 李世民倒不是怠政,从这如雪片般的奏折中,他自然能够看到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大雨滂沱、黄河泛滥固然是真,河南道各地出现的骚乱怎么讲? 甚至有的地方,竟然还有报上来“河妖”作乱的? 这难道不是有人想趁机捣乱,混顺摸鱼吗? 看到他们要议政,李治就很自觉地站了起来,想告辞离去,却意外地被李世民叫住了。 “雉奴啊,既然碰巧赶上了,就留下来一块儿听听吧——” 李世民没等李治说话,就出言阻止了他,这个举动让刚刚进入“立政殿”的房玄龄和魏征都是一愣。 虽然大唐的皇子,并没有严格要求不得干政,但是眼前的李治毕竟才十二岁啊,这么小的年龄居然要参与朝中重臣的议政了吗? 不过,在场的几位都是经过大风大浪之人,虽然李世民这个举动有些突兀,却没有一个人当面给指出来。 “陛下,魏侍中所言甚是,还请陛下早做决断!” 房玄龄是被魏征强拉来的,不过对于这件事情,他也忧心如焚。 作为大唐百官之首,河南道百万黎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他当然责无旁贷。 “袁真人,河南道大雨还会持续多少时日?” 李世民没有立刻答复房玄龄和魏征,只是示意他二人就座,转头问向另一侧的袁天罡。 袁天罡不敢大意,将手中的拂尘放在一旁,从怀中取出一物,竟然是一方古香古色的小盒子。 盒子近似于方形,枣红色的外色,有半个手掌大小。 袁天罡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中,辨别了一下方位,双手高举这个枣红色的盒子,冲着东方深深一拜。 紧接着,口中念念有词,双手将那个枣红色的小盒子,上下摇晃了三次。 来到案几旁,轻轻地打开盒子,从里边依次倒出了六枚铜钱。 “陛下,据卦象显示,此次河南道大雨一直会持续到七月望日。” 七月望日,也就是七月十五,现在才刚刚七月初,看来还得再下上十多天啊。 “玄龄,户部可曾将赈灾的粮食准备停当?” “陛下,秋粮要再等一个多月才能收上来,如今从长安最多只能起运十五万石粮食。” “考虑到河南道水患,境内至少减产了一半,受灾之处的秋种估计也会受影响。” “如此一来,尚需三十万石粮食,才能让整个河南道支撑到明年麦收。” 大唐这几年已经显露出强起之势,可惜三年两头的闹灾荒,粮食产量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尤其河南道地处平原,更是大唐的产量重地。 大唐的河南道,主要包括后世HEN省的淮河以北,SD省大部和HEB省南部少许,囊括了著名的黄泛区。 “那么,缺少的这三十万石粮食,诸位可有办法筹措上来?” 听房玄龄说完,李世民也是眉头紧锁,一筹莫展,那可是三十万石粮食,不是沙土随手就可以抓一把的。 “房相,可否削减一下灾区饥民的用度?粮食省着点儿吃,也许就不需要这么多了。” 看到没人说话,坐在一旁的国子监祭酒孔颖达说道。 “哎,孔祭酒有所不知,方才说的那个数目,房某已经是往少了报了。再说,大雨过后势必要进行灾后的重建,如果连肚子都吃不饱,恐怕灾后重建就是一句空话了。” 不是孔颖达智谋不够,实在是因为他并不在相关部署任职,不像房玄龄考虑的那样周全。 “雉奴,你可有什么想法?” 冷不丁的,李世民瞅见了在一旁看戏的李治,就随口问道。 “父皇,有诸位朝中贤能在此,儿臣如何敢放肆?再说,儿臣不过是一个十二岁的孩童,怎能……” “哈哈,晋王殿下何必如此自谦呢?有志不在年高,古之甘罗十二岁就能拜相,晋王殿下也是十二,岂能让古人专美于前呢?” 好嘛,这个孔颖达自己说了条不着调的建议还不算完,居然又在一旁给李世民帮腔,这是在挤兑李治吗,还是心疼他那“正气歌”呢? “嗯,前几日老夫去见了叔宝,听说叔宝说晋王殿下少年老成,胸怀四海、腹有良谋,老夫也想听听晋王殿下有何高见?” 魏征也在一旁说话了。 作为当年瓦岗山上结拜的大哥,虽然是一名文臣,跟那些武将走的不算太近,对排行第二的秦琼却始终是另眼相待。 看着众人都盯着自己,李治就知道今日这局是跑不掉的。 “好吧,既然诸位叔伯都想看小子献丑,那小子就斗胆胡言几句,行不行的通,小子也顾不得了。” 见这老几位,还真的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李治索性就豁出去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首先要解决的是粮食问题,那么哪里有粮食呢?” 缺粮显而易见的事情,这算不得什么高见,只是哪里有粮食,这个问题倒是让在座的几位大佬有些摸不着头脑,一时不知道李治想表达什么意思。 “粮食,灾民手里一定是没有的,即便是普通的农户,也未必能有多少余粮,而户部也只能挤出来十五万石。” “雉奴以为,剩下的三十万石可以从两个地方出,一个就是官府的那些‘战备粮’,好在一两个月新粮就能下来,虽然杂粮居多还是可以抵挡一阵的。” “另外一个,雉奴以为才是我等更应该考虑的,就是‘借粮’,甚至可以让人‘捐粮’。” “大唐可不是真的没有粮食,而是说粮食不在平民和官府的手中罢了。” 李治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 “晋王殿下的意思,是说那些门阀世家?” 房玄龄最先明白过来,他出身清河房氏,在当地也算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世家。 不过比起当世最顶尖的“五姓七家”来讲,差的就太多了,比如房玄龄的夫人卢氏,就是出自范阳卢家。 房玄龄是出了名了“怕老婆”,出了自身性格谦逊之外,就是卢氏夫人的身后,有着庞大的范阳卢氏做后盾。 不过,李治要想打这“五姓七家”的主意,恐怕就有些痴心妄想了。 “房相果然心思敏捷,小子所说的就是以‘五姓七家’为首的门阀世家。” 见房玄龄问的有些不确定,李治就明白了他心中的顾虑。 “父皇,听说您让人编纂的‘氏族志’已经基本完成,马上就能刊印明发天下了?” 话锋一转,李治竟然问了李世民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哈哈,是的,折腾了这么多年,‘氏族志’也该与世人见面了。” “氏族志”是李世民登基后,一直在酝酿的一件大杀器。 唐朝初年,士族门阀主导控制社会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以血缘垄断了选官权,出现了以血缘家庭而非现行权力评判家格的标准。 例如,家中高官少的崔姓、卢姓都是一等大姓,而李唐皇族却只是四等姓。 因此,李世民明确命令,“氏族志”评定家族等级的标准不是血缘家族,而是以现有官员爵位等级为标准。 这就大大降低了,许多在朝廷中没有官吏爵位的山东大姓地位,比如崔姓就被降为了三等。 这样的“氏族志”颁布后,山东、江南士族门阀必然会遭受重创,却也无可奈何,毕竟如今的国家重器是掌握在李世民的手中。 “不错,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预计两个月之后,‘氏族志’就能公之于众。” 听到儿子说的是这件事情,李世民不由的有些兴奋。 “父皇,大唐的爵位是授予那些对大唐有功之臣的,或是征战沙场、或是任职中枢、或是牧守一方。” “但凡有突出贡献者,我大唐从不吝惜爵位,那么可否拿出几个爵位,用在这次赈灾筹粮上呢?” 李治的话说的很慢,足以让在场的人都听的明明白白的。 “晋王殿下的意思,难道是要卖官鬻爵吗?” 瞅瞅,什么话到了老魏征的嘴里,说出来怎么就那么的别扭呢? “魏大人,如果没有三十万石粮食,是不是有可能出现大片饥民饿死的情况?” 李治没有急于反驳,依然耐心地问道。 “不错,河南道人口众多,有三十万石的粮食缺口,真未必能保证不饿死人。” 就算魏征再固执,他也明白这三十万石粮食的分量。 “那么,如果朝廷放出了几个爵位,能够换来三十万石粮食,是不是就等于救了无数人的性命?” “佛家讲得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更何况那是千千万万条性命啊,即便是背上一个‘卖官鬻爵’的名声又能如何?” 这番话,让老魏征有些哑口无言,而一旁的李世民和袁天罡却是一脸苦笑。 大唐境内,虽然不禁止佛教,但是道家毕竟才是大唐的国教,你一个大唐晋王殿下在“立政殿”里,居然出口称赞佛家用语,这样做真的好吗? 问题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说的好有道理啊,可是,这句话怎么从来就没听人说起过呢? “区区一个爵位,也许那些门阀世家不会看在眼里,可是,如果有了这个爵位,他们的家族姓氏,就能在即将面世的‘氏族志’中提升一些位次,这样一来,这个爵位是不是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李治终于说完了自己的打算,可是,李世民的脸上却泛起了一丝不愉快。 “父皇,儿臣知道您心中是怎么想的,觉得这样一来岂不是违背了当初要编订‘氏族志’的初衷?” “可是,谁让咱们现在拿不出三十万石粮食啊?再说了,‘氏族志’的最终解释权不还在您的手里吗?” “再过个三五年,等天下大定之时,您高兴了命人再重排一次就是了,左右不过是浪费点儿纸张和油墨的钱。” 好家伙,这是打算着“卸磨杀驴”,合着想白使唤傻小子啊? “粮食有了,小子也不建议就直接发放下去,而是要采用‘以工代赈’的方式,男女老幼皆根据实际情况,用自己的劳动换取食物。” “如此一来,既能够保证这些灾民的一日三餐,又能杜绝了不劳而获情绪的滋生,更能够把灾后重建的事情给办妥,岂不是一举三得吗?” 李治完全说完之后,就坐在那里喝他的茶。 “立政殿”中的几位大佬,却在飞快地思索着这件事情的可行性,毕竟,他们才是大唐真正的施政者。 李治嘛,正如他自己所言,他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童而已,说对说错的也不会有人问罪于他。 “玄龄,你觉得雉奴的建议有几分可行?” 要说李世民的麾下,论施政谋略,首推房玄龄一人尔。 “陛下,臣觉得晋王殿下所谏之策未尝不可一世,咱们也无需大张旗鼓地去宣传,悄悄地放点儿风出去就行。” “臣相信,那些有心的门阀世家,一定会自己找上门来了,到时候陛下再勉为其难地答应下来,毕竟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嘛。” “就算是此筹粮之策不能奏效,咱们也没损失什么,而晋王所谏的‘以工代赈’,确是一个好办法。” “不过,具体实施起来,还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真遇到家中没什么劳力的,也要适当给予优待考虑的。” 房玄龄不愧是老成谋国之人,三言两语就把李治所提的两条建议都给优化了。 至于所说“战备粮”一事,事情还是一步一步慢慢来,手里已经有十五万石粮食了,又不是短期内就会用完的。 “那好,玄龄就多费点心思了,为了百万受难的黎庶,这件事情非玄龄亲自出马不可。” 李世民这话算是说到点儿上了,“五姓七家”也是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的,让清河房氏从中做媒,也好有一个缓冲。 “陛下,既然粮食已经有了着落,不知这前往赈灾之人……” 房玄龄是当朝尚书左仆射,当然不能轻离中枢,如今更要谋划让门阀世家“捐粮”一事,这派往河南道的重臣还需尽快定下来。 “这个……朕有心让玄成走一趟,不知你意下如何?” 原本这个差事,李世民是打算给京兆韦家的,魏王李泰也在他面前数次举荐了那个韦挺。 可惜,李治和李承乾先后遭伏之后,即便这背后的事情不会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李世民也不自觉地对李泰产生了一些隔阂。 “陛下,为国为民之事,臣自当责无旁贷,不过臣自请为此次赈灾的副使,管管具体事务还是没问题的。” 魏征急忙躬身应诺,他本就有意往灾区一行,既是为国尽忠,又是在彰显东宫的存在。 魏征就是这样一个人,既然挂名在了东宫,自然也要替李承乾着想,即便李承乾并不是那样的亲近他。 “哈哈,看来玄成心中也有了正使的人选,不知和老夫心中所想是否一致?” 见诸事皆定,一旁的孔颖达哈哈一笑,又参和了进来。 “福生无量天尊,老道心中也有一人可为正使,此人若去,自可百事诸顺,马到功成。” 好吧,就连袁天罡也过来凑热闹。 李治的心里,却莫名地有些不安,无辜地看着眼前这几位大佬,仿佛是在看“群魔乱舞”? “哈哈,不错,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陛下,您就下旨吧——” 这……这还是那个忠厚谦逊的房玄龄吗? 第十八章 留宿泾河畔 “哇,晋……九公子,这里的河水为何如此奇特,一半清澈、一半浑浊啊?” 第一次离开长安的秦怀玉显得格外兴奋,别看他比李治还大了两岁,身高也高出了小半头去,却要比李治更像是一个孩子。 “嘁,没见过世面的小屁孩儿,连这都不知道啊?” 李治坐在马上没有说话,他也为眼前的景象震惊,脑子里却还想着三日前的情景。 一旁的长孙娉婷却插话了,她其实也是十四岁,就比秦怀玉大了三四个月而已,却要比秦怀玉经历丰富的多。 这里是距离长安城东北不足百里处,泾河和渭河在此交汇。 渭河是黄河最大的支流,而泾河又是渭河最大的支流,两者在此相交,泾河水清、渭河水浊。 泾河的水流入渭河时,清浊不混,就形成了眼前“泾渭分明”的奇特景象。 三日前,“立政殿”中那几位朝中大佬的一致推荐,让年仅十二岁的李治,成为此次河南道赈灾的特派主使。 几位大佬都发话了,李世民也不好反驳,更何况他也有意将儿子放出去历练一番,尤其是在最近,长安城里总是弥漫着一丝不安的气氛。 李治更没有反驳的权利了,好在此行他不用做具体的事情,仅仅利用一下他皇子的身份就行。 更确切地讲,就算只是把晋王的排场打起来,赶着一架空的车辆,都能起到安稳民心的作用。 赈灾放粮,最关键的还是粮食的合理发放,和灾后的重建事宜。 这一切繁琐的事情,自然由魏征领衔的临时大唐官员团来完成,“河南道赈灾观风使”,这是魏征此次东行的名头。 李治离开,长孙娉婷自然要跟着一起去的,秦琼知道此事之后,直接把自己的二儿子秦怀玉给打发了过来。 因此,就形成了李治、长孙娉婷和秦怀玉这样的三人组,李治十二岁,那两位也不过十四岁而已。 李治不喜欢随着大队人马走,就跟魏征约定好在洛阳汇合,然后就只带着长孙娉婷和秦怀玉二人,悄悄地离队了。 长孙娉婷一身劲装打扮,外边还披着一件鹅黄色的披风,腰间暗缠软剑。 秦怀玉这小伙子长的也带劲儿,只是面庞像极了以前的秦琼,面似淡金,背上背的正是秦琼那对“瓦面金锏”。 自从秦琼突破“武道通神”之后,已经不再使用任何兵刃,这对“瓦面金锏”自然就传给了秦怀玉。 不知是受了李治的提醒,还是真的觉醒了某些记忆,他如今更重视自己那套三十六路“秦家拳”的修炼。 三人也不急于赶路,再加上泾渭交汇处如此别样的风景,索性就早早地在河边扎了帐篷,形成一个迷你版的营寨。 这样的琐事,自然难不倒将门世家出身的秦怀玉,李治和长孙娉婷也在一旁帮忙。 一切就绪,也不过刚刚过了申时,身处河边反而没有那般燥热,莫名地多了一丝凉爽。 “九公子,你们在此少待,我去那边的山上看看,能不能打些野味回来——” 秦怀玉背背“瓦面金锏”,手中又多了一副弓箭,向不远处的矮山走去。 “九公子,那臭小子去打猎了,本姑娘也去泾河里钓几条鱼去,不能让他小瞧了我。” 李治不禁有些好笑,这两个人平日里都好好的,一个知书达理,一个家教森严,怎么一见面就互掐呢? 李治也没理会他们,一个人坐在中间的小帐篷里,拿出那本“正气歌”来研读。 那日一连得到了两册珍本,一个就是手中这册“正气歌”,按李世民的说法,这就是通往“文道通神”境界的敲门砖。 另一个,就是袁天罡赠他那册“天子望气术”,可惜,如今李治手里就剩下这一册“正气歌”了。 而令一册“天子望气术”,说来让李治很是郁闷,当晚回到住处的李治,首先就拿出了那册“天子望气术”来观看。 谁曾想,当他将“天子望气术”完全打开之时,突然眼前白光一闪,“天子望气术”不翼而飞了。 等李治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那本书册,竟然出现在了他的丹田里,围绕着那柄沉浸了经年的袖珍枪,在雀跃地跳动。 袖珍枪上散发出淡淡的金光,“哗啦啦”翻阅着那册“天子望气术”,然后那薄薄的册子,居然再次消失了。 而李治的脑海里,却多了一大段枯涩的文字,正是“天子望气术”的内容。 只是,这内容似乎又增加了不少? 刚刚拿到“天子望气术”的时候,李治曾经随手翻阅过的,册子本身就很薄,却也只有前半册有文字,开篇撰有“望气术”三字。 如今在其之后,却又多出两篇来,一篇竟然介绍了“通神”之上的诸多境界,最后一篇的篇名更让李治惊诧莫名——“破妄金瞳”? 李治原以为,这方大唐世界,修炼境界最高者,无非“通神”而已。 无论文武,能达到“通神境界”的,无一不是当世之翘楚。 但是,“通神”境界理论上也不过三百年的寿命,而且也是会有死于非命的可能。 而“通神”之上,还有什么境界? 别说李治不知道,就连李世民这样的一国之君,都无从得知。 而已经达到“武道通神”的秦琼,如今也没有了修炼的方向,只能年长日久地自行摸索。 这本册子里却做了详细的介绍,从先天境界开始,才算是进入“练气期”,勉强算是一名炼气士。 吸纳天地灵气,入体化为元力,寿元可达至百五十岁,丹田为气状,初具神识,不能辟谷, 突破到“通神”境,在这里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叫做“筑基”成功。 丹田为液态状,可辟谷,神识倍增,寿元可达三百余岁。 之后,还有什么金丹期、元婴期、化神期、渡劫期等等,度过天劫,才能真正成为传说中的仙人,称为“天仙”。 如果渡劫失败,重则灰飞烟灭、身死道消,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成为一介散仙,除非另有奇遇,否则只能逐渐随岁月而消亡。 天仙却是所有仙人里最低等级的存在,其上还有真仙、玄仙、金仙、太乙、大罗、混元等境界。 这些内容,直接把李治给看懵了。 按说这些对他来讲,都不算什么陌生的东西,前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修真成仙的小说铺天盖地,他又怎么会没听说过这些呢? 可是,说归说、闹归闹,难道这些还能是真的不成? 李治是一个极其有原则的人,既然这些一时半刻都整不明白,他就很明智地选择了——置之不理。 如果这些都是假的,想那么多一点儿意义都没有。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他才不过一个区区先天境界,刚够得上这里边说的“练气”而已。 那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他又何必去做那“好高骛远”之事? 倒是第三篇“破妄金瞳”,让李治大吃了一惊。 这玩意儿真的假的啊? “破妄金瞳”,李治唯一的认知,就是神话传说中,孙悟空的天生神通。 却犯了三界大佬的忌讳,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生生地被炼成了残次品的——“火眼金睛”。 当他想看看这篇“破妄金瞳”,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咱们这位可爱的李治童鞋,再一次华丽丽地昏了过去。 “哎,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就你这点儿微末道行,也敢去碰那‘破妄金瞳’?” “‘破妄金瞳’虽说也不是太高级,难得还算是一门实用的神通,罢了,摊上你这小子活该我老人家倒霉,就再帮你一次吧——” 还是那道苍老的声音,沉睡了这么久,似乎又恢复了些许生机? 就这样,当第二天李治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眼睛有了异样。 碰到每个人,都能看到他们头顶上盘旋着一团气体,有大有小、有清有浊、有实有虚,更有各种不同的色彩。 “这难道就是‘破妄金瞳’吗?也没觉得有多么厉害啊?” 李治小声的嘀咕着,可惜,没有人来回答他。 如果李治现在内视一眼丹田的话,他会发现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又陷入了昏睡之中,仿佛用完能量的电池一般。 ……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 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 “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 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没有什么修炼的法门,只是有这么一篇“正气歌”,李治每次读来,似乎整个心灵都被洗涤了一次,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李治如今也算是文武兼修,尤其到了先天境界之后,他发现自己的丹田产生了变化。 李治也不清楚别人的丹田是怎样的,如今他自己的丹田却是被一分为三。 那柄诡异的袖珍枪高悬在那里,稳稳地占据着当中最大的一块位置,而略低一些还有两个小气团,一左一右、一黑一白。 如果按照册子上的说法,先天之境丹田为气状,那么这一黑一白,难道就对应着文武各自到了先天境界吗? 李治尝试着去调动丹田里这两处气团,果然,当他施展“秦家拳”时,右侧的黑色气团兴奋不已,顺着体内的经络一遍遍运行着。 当他划虚成字、笔走龙蛇的时候,左侧那白色的气团却又在不断地变大变小,滋养的则是他周身的窍穴。 只是,当李治再次施展“五禽戏”的时候,这黑白二气懒洋洋的,却无动于衷。 似乎能量的吞吐,都是被那柄诡异的袖珍枪牵扯着? 李治一遍遍默诵“正气歌”,那种玄而又玄的感觉又来了,丹田内的白色气团更加的兴奋,体积再不断地在膨胀。 可惜,它也只能占据那么一小角的位置,只能委屈地不断压缩自身,渐渐的,这是要液化了吗? …… “九公子”,我回来了,看我打到了什么?足够咱们好好饱餐一顿了—— “嘁,一只黄羊、两只山鸡而已,又不是什么稀罕物件,看看本姑娘钓到了什么?” 这是秦怀玉和长孙娉婷的声音,感情两人已经猎捕回来,在帐外争功呢。 李治苦笑一声,也不好责怪他们,如果再给他一刻钟,是不是就能体会到文气液化的感觉? “娉婷姑娘、怀玉兄,你们二位都辛苦了,雉奴也不想白吃现成的,不如炮制这些猎物就交给雉奴吧?” 也许是这个世界能够修炼的原因,到了先天之后,李治就能感觉到自己一吸一呼之间,有一种别样的气体进入自己的身体。 这种气体不是正常的走肺,进入呼吸系统,而是游走在周身的经络,最终进入丹田之中,慢慢沉淀下来。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灵气”吧? 可惜,在长安城里,李治觉得这样的“灵气”还是太少了,一整天下来都未必能累积头发丝粗细。 到了这泾河、渭河交汇处,李治明显能感觉到,空气中的灵气密度大增,这才是他愿意在此停留的真正原因。 而且,就刚刚李治扫了一眼秦怀玉今日的收获,那一只黄羊和两只山鸡,身上都有淡淡的灵气。 看来这个没有人工污染的世界,连野外的生物都能从大自然吸取灵气啊,如果烤来吃,恐怕会秒杀后世的一切野味了。 “九公子,怎么能够让您来动手呢,要是您真有妙法,只管说出来,我来操作就是了。” 秦怀玉可不敢让李治给他做吃的,临出门的时候,秦琼就交待过,一路跟着晋王殿下,安危他是保证不了,毕竟李治的功夫要高出秦怀玉不少。 让秦怀玉跟过来,那就是当一个小厮来使唤的,当然,精明的秦琼未必没有让小儿子出去历练一番的想法。 李治自然争不过秦怀玉,只好说了他所知道“叫花鸡”的做法,那只黄羊自然就是洗剥干净,直接架火烤来吃。 “九公子,您也不好奇我钓到了什么吗?” 看到秦怀玉已经忙活上了,而这二位似乎都没有注意到自己,长孙娉婷就有些吃味了。 “哈哈,那就让我们开开眼,看看娉婷姑娘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吧——” 李治当然不能驳了长孙娉婷的脸面,到底是一个姑娘家家的,一开始他们两位只当这小丫头在玩闹,也就没怎么当真。 既然一而再地要求展示一下她的“劳动成果”,李治索性成全了她。 一个行军用的深色口袋,被长孙娉婷拎在手里,口袋里还一动一动的,应当是从泾河里捕捉的鱼虾? 看到成功地吸引了这二位的注意,长孙娉婷才将口袋里的东西倒了出来。 顿时,沙滩上就出现了四条大鱼,每一条至少都在五斤以上的样子。 “行啊,娉婷姐姐还真有两下子,居然能钓到这么大的鱼?我去架上一口行军锅,咱们一会儿炖鱼汤喝。” 他们是从大部队脱离出来的,一开始秦怀玉就长了个心眼,多带了一匹马,专门用来驮三人的行李和生活用具。 一口小一号的行军锅,居然也被这小子扣在了马背上,如今还真派上用场了。 李治却没有说话,而是紧盯着其中的一条鲤鱼,那条鲤鱼是这四条鱼中个头最小的,却是难得的金黄色。 更关键的是,如今李治有了“破妄金瞳”,虽然他自身的境界还实在太低,根本发挥不了“破妄金瞳”万分之一的威力。 却看到这条金色鲤鱼,周身包裹着一层红色的气体,若隐若现。 而那一双红色的鱼眼中,似乎还流露着一丝乞求的意味? 它,是在流泪吗? 第十九章 别去赠奇香 “娉婷姑娘,这条金色的鲤鱼可否送与雉奴?” 李治走上前来,伸手把那条金色的鲤鱼从地上捧了起来,也许是一种错觉,李治感觉到这条鱼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 “当然可以!还是九公子有眼光,这样的鲤鱼可不多见,方才费了本姑娘好大的功夫,才将它从泾河里钓上来的。” 长孙娉婷说着,还没忘了斜楞一眼秦怀玉。 “不过,九公子你就算再着急,也要等一下的,总不能直接就生吃了吧?” 长孙娉婷显然会错了意,不过也难掩她那份骄傲。 这种金色的鲤鱼,她曾经听师尊偶尔提起过,实属难得的稀罕物。 据说,此鱼身上有着一丝真龙的血脉,人吃了能够大补,尤其对于他们这些修炼之人,更是能够强化肉身、稳固心神。 李治笑了笑,捧着手中的金色鲤鱼来到泾河边,口中念念有词。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听的明白,我能看出你是一条开启了灵智的鱼,有此造化实属不易。” “不愿意看到你死于非命、葬身我腹,赶快回家去吧,以后再出来玩别这么不小心了……” 双手一摊,那条金色的鲤鱼“噗通”一声轻响,再次回到泾河里,尾巴一摆就游出多远去,似乎还回头望了李治一眼? “九公子,你怎么把那条鱼给放了,那是我好不容易才钓上来的——” 看到李治这一连串操作,一旁的长孙娉婷略微有些不悦,小嘴都噘的老高。 “哈哈,你也是修炼之人,当知世间万物皆有灵性,方才那条鱼分明已经开启了灵智,我们如果再狠心吃了它,恐怕会坏了道心的。” 不知为何,随之那篇“正气歌”的不断诵读,李治仿佛觉得自己的秉性,都被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在左右着。 如果孔颖达在此,就能清楚地感知到,此刻的李治身上,隐隐约约已经有“浩然正气”在慢慢滋生。 “那好吧,就当是积德行善了。只是有些可惜,这样难得的宝贝,要想再碰到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长孙娉婷还是有些遗憾,她有幸拜在师尊的门下,可惜修行日浅,尚未达到先天境界,也就是还没能进入“练气期”,算不得一名真正的修士。 看到那条金色鲤鱼的时候,长孙娉婷就有一种预感,觉得此鱼应当就是自己突破的机会,可惜现在…… 李治自然能看出她的失落,急忙好言相劝道。 “娉婷姑娘,那条鱼算是雉奴欠你的,作为补偿,我可以传授你‘五禽戏’中的一路‘鸟戏’十式。” “我观你所学身法奇快,如果再加上这路‘鸟戏’十式,境界上或能更进一步。” 李治早已感觉出,他所修炼的“五禽戏”与众不同,似乎连孙思邈自己都没有如此高的造诣,还是说原本就有两套“五禽戏”呢? “真的?那太好了,娉婷多谢晋王殿下了!——” 这小丫头,一高兴连出门前的约定都忘记了,直接叫了声“晋王殿下”。 “哈哈,都是自己人就无需这么客气了。怀玉兄家学渊源,雉奴原本不该多说什么。” “不过,‘五禽戏’中虎、猿二戏,一则威猛、一则灵动,若能勤加练习必有收获,不知怀玉兄是否有意?” “真的?我也能修炼殿下的‘五禽戏’吗?爹爹曾说过,殿下手中的‘五禽戏’才是真正的妙法,只是殿下如今的境界太低……” 秦怀玉没想到如此好事能够落到自己的头上,关于李治修行进境如此之快,他也曾经问过爹爹秦琼。 除了不能说的秘密,秦琼也告诉过两个儿子,李治修行的“五禽戏”乃是无上的妙法。 欢喜之下,秦怀玉就把秦琼的原话说了出来,丝毫没注意到,他自己现在的境界要远落后于李治。 说教就教,三人也是少年心性,一顿饱餐之后,借着明亮的月色,在一旁又燃起了两堆篝火。 前后花费了大半夜的功夫,李治才将三路法门分别传授给了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无形中这二人对李治的感激和依赖更强了。 二人新得妙法,自是兴奋不已,也顾不得睡觉,各找地方连夜强化修炼。 李治也不管他们怎么折腾,继续待在帐篷里诵读“正气歌”,可惜再也没找到那种“真气液化”的感觉。 倒是这泾渭交汇处弥漫的灵气,被李治毫不客气地吸入体内,那团象征着武道的黑色气团,再次凝实了很多。 一夜无话,次日天明。 李治贪婪地吸取了太阳初升时,从东方传过来的第一缕朝阳紫气。 东西是好东西,可惜每天就这么一次,量还如此之少,都不带管饱的。 三人都是一夜未眠,却依旧神采奕奕,没有半丝倦意。 “九公子,咱们今日就启程,还是再住一晚?” 也许是昨夜收获颇丰,这二位竟然对此地有些留恋。 “怀玉兄,还是启程吧,毕竟办正事要紧,至于修炼随时随地处都可以进行,何必执念于此?” 李治做出了决定,二人自然也不好再说什么,熟练地收拾完毕,准备启程。 “九公子,要是有艘船就好了,咱们可以先到泾河对岸再折向东行,路也能好走一些。” “一味地走旱路,多是荒山野岭不说,还要白白绕出三百多里地去——” 长孙娉婷拿出随身携带的行军图,虽然画的有些粗糙,倒也大体标出了方位和线路。 看到这张地图的时候,李治才知道这个世界里的大唐,疆域何其之大也。 他的印象中,长安所在的关内道和发生水患的河南道是紧挨着的,洛阳更是大唐的东都,最多相隔也不过几百里而已。 可是,这张地图上显示,从长安到洛阳,足足要走两千多里。 这还不是大唐的全域图,从南到北和从东到西的距离,已经在。两万里以上,这还是那个大唐吗? 那么,大唐之外,又会有多大疆域呢? “九公子快看,那里来了一艘渡船——” 长孙娉婷还在念叨的时候,却发现泾河上真的出现了一艘船。 这三人甚至都没看清楚,这艘船究竟是从哪个方向驶来的,似乎就这样凭空出现了一般。 小船不大,很快就要靠岸了。 “几位贵人,可是想到泾河对岸去吗?——” 船上只有一位老艄公,穿着防水的蓑衣,头上戴着一顶斗笠,黑黢黢的面庞,却是一个难得的大个子,满身透露着威武之气? “船家,我们想到对岸去,可是我们有三个人,还有四匹马,你这船也太小了些,马匹恐怕是载不过去的。” 看到真来了渡船,长孙娉婷高兴的很,可看到这渡船的尺寸,三人不禁都有些失望。 “哈哈,这位姑娘所言差矣,老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别看老汉我这船小,说不定真能载你们过去呢。” 老艄公似乎自信的很,一边回答着长孙娉婷的问话,一边打量着他们三人,尤其在李治的身上停留的时间最长。 他在打量岸上这三位,李治也在打量着这个老艄公。 这身形、这气度,像是一个普通的老艄公吗? 李治有些疑问,不自觉就用上了“破妄金瞳”。 可惜,让他失望了,老艄公的头顶浑浊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李治明白,出现这种情况,要么对方根本就不是修行之人,无论文武都处于不入流的状态。 要么,对方就是个极为厉害的强者,这可能吗? 刚刚获得“破妄金瞳”神通时,李治也曾经偷偷查看过李世民、孔颖达、袁天罡和秦琼。 这四人里,气势最强的竟然是那位刚刚入主太史局的袁天罡,其次是秦琼,再次是孔颖达。 至于李世民,只能看到他头顶那道盘旋的气运金龙,似乎还有一层能量在保护着李世民,让李治看得不是很真切。 秦琼是实打实的“武道通神”之境,袁天罡居然比秦琼还要强大,这一点儿倒是有些出乎李治的意料。 大唐有数的强者,就只有李靖和尉迟恭他没有见过了,而眼前这位泾河老艄公,却让李治有看不透的感觉。 套用后世的一个词,“不明觉厉”。 直觉告诉李治,此人的修为一定远高于自己,只有如此才能解释清楚,为何自己的“破妄金瞳”失效了。 “既然老丈盛意拳拳,我等三人就却之不恭了——” 李治对此老有种莫名的信任,或者说,如果对方真是高出自己太多的强者,要想对自己不利还需要故弄玄虚吗? “哈哈,贵人真是位至诚君子,请上船吧——” 老艄公似乎已看出,李治才是这三人中的主导之人,“哈哈”一笑,停船靠岸。 “九公子,当心……” 秦怀玉还没把话说完,就看到李治已经率先跳上了渡船。 长孙娉婷和秦怀玉对视了一眼,无奈地笑了笑,只好各自牵了两匹马,跟着李治一起上了船。 说来也怪,从岸上看那么小的渡船,最长处也不过有两匹马相连的长度。 等上了船之后,他们三人才发现这艘船,居然大的很?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一人牵着两匹马站在一侧,而李治则站在靠近老艄公的位置,双方之间的距离,都不在两丈之下。 “方才听他们称呼你为‘九公子’,可是家中行九?” 三人站定,渡船开动,慢慢地离开了岸边。 “不瞒老丈,小子家中兄弟姐妹众多,小子正是行九,他们才叫我‘九公子’的。不知老丈尊姓,今年高寿了?” 泾河水流虽然不是很急,从这边到对岸去,也无法垂直过去,渡船偏向东北方行去,看样子至少也要有十数里水路。 既然老艄公热情地攀谈了,李治也不好佯作高冷的不理人吧? “九,阳之变也,本位至阳;又,初九,潜龙勿用。行九好啊,九公子恐怕乃是非常人也——” “至于老朽嘛,尊姓是尊不了的,老朽姓‘鼍’,不知九公子可曾听说过?人老了,也记不得在这里撑多少年船了。” 老艄公笑呵呵地说道,手中的橹槁也不见如何摆动,渡船就平稳且快速地向对岸驶去。 姓“鼍”? 李治半天都没想出来,有哪位是姓这个的。 另外,一个老艄公,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吗? 幸亏李治心中早有准备,倒没觉得怎样突兀,秦怀玉和长孙娉婷在不远处听到了,二人就暗暗提高了警惕。 李治有一搭没一搭地跟老艄公说着话,这渡船就慢慢靠岸了。 一直等到三人四马都平安上岸了,也没有发生任何的意外之事,李治心中觉得奇怪,不过面上却没有带出来。 “多谢老丈载我等过河,也不曾问得老丈渡钱几何,这里有十两纹银,权做船资吧。” 李治向秦怀玉要了十两纹银,双手递给了老艄公。 “哈哈,银子是好个东西啊,不过却用不了这么多,老朽又没钱找还你们。” “这样吧,前些时日,老朽恰巧得了一个物件,老朽肉眼凡胎认不出是什么东西,就送给九公子做个纪念吧。” 不容李治推却,老艄公就从身上摸出一个满是污渍的盒子,硬塞给了李治,然后驾船离去了。 “九公子,这个老艄公好奇怪啊——” 等老艄公的渡船完全消失之后,秦怀玉才喃喃地说道。 长孙娉婷白了他一眼,那意思仿佛在说,傻子都能看出来的事情,还用得着你来说吗? “九公子,快看看这个奇怪的老头,送了你什么礼物吧?” 到底还是一个好奇的小丫头,要不是顾忌李治的身份,长孙娉婷恨不得直接上手抢了。 李治倒不会笑话他们两个,慢慢地打开老艄公送的盒子。 一个满是污渍的盒子,刚刚打开了一道缝隙,竟然飘出浓郁的香气,足以醉人那种。 李治还想继续打开,却被长孙娉婷粗暴地给制止了。 “九公子,此物不可轻易示人,等咱们到一处安全所在,待我布上一个阵法,咱们再看它不迟。” 单单凭借方才那一道奇香,长孙娉婷就猜到了盒子中是什么东西了。 那种奇香给她的印象太深刻了,在师尊那里,她有幸经历过一次。 师尊正是用了半两这个东西,才让长孙娉婷在十四岁的年龄,几近踏入了先天之境。 可惜,高贵如师尊那样的身份,也只不过才有半两而已。 从方才那奇香的浓郁程度判断,又怎会是半两那东西能够做到的? 李治不明所以,但是,看到长孙娉婷如此郑重其事的样子,他还是选择了相信她。 即便是在长安城,面对暗箭伏击的时候,李治也没见过长孙娉婷露出这样郑重的表情。 “区区薄礼、不成敬意,泾河老翁,多谢九公子解救小女之恩——” 三人正要上马离开,李治的耳边,却传来了老艄公的声音。 第二十章 少华求突破 “怀玉兄,你们可听到了什么声音?” 李治转头向泾河之上回看,却没有发现半点老艄公的踪迹。 可是,方才明明有声音在自己的耳边回响啊? “没有啊,九公子,出什么事了吗?” 秦怀玉不解地问道,一边又看向长孙娉婷,却也得到了对方否定的摇摇头。 望着平静的泾河水面,李治若有所思。 金色的鲤鱼? 凭空出现的老艄公? 我搭救了他的女儿? 难道是?…… 李治不敢想下去了,如果真是他所想的那样,这也太夸张了吧? 李治摇了摇头,尽量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三人催马离开泾河岸边,继续向东而去。 两日之后,进入渭南境内,再向东就会到达华阴,那里有天下闻名的西岳华山。 渭南,顾名思义在渭水之南,南依秦岭、北靠渭水。 此处虽然没有华山,却有一座少华山。 少华苍苍,渭水泱泱,君子之风,与之久长。 传说中,少华山与太华山,即西岳华山,是天宫玉皇大帝御花园的一对使女,华蓉仙子和华芙仙子下凡显形而成。 因为华山高五千仞,被玉帝封为太华之主,盟冠五岳,而少华山高四仟仞,被封为太华之辅,赐号少华。 少华山主峰由三个并立紧连的山头组成,当地人称之为东峰、中峰和西峰。 西峰即五龙山,又名马岭山。 西峰略低于中峰,峰上有一石洞,好似人工开凿,长两丈有余,其内黑暗,呼之若风。 相传洞内曾藏虎,故又名卧虎洞。 峰顶灌木丛生,松柏摩天,白云缭绕,怪石矗立。 站在山巅之上环顾,北有渭水如带,蜿蜒东去,南见万山起伏,直达天地。 东看太华山耸立云端,魏峨挺拔,西望风烟万里,迷茫无涯。 “九公子,咱们在此修整几天吧。” 这个地方,是长孙娉婷引路过来的,数年前她曾经跟着师尊来过一次,尤其这个卧虎洞,也算是一处人迹罕至的所在。 李治自然听之任之,他也明白长孙娉婷的想法,自从两日前得到了那个奇香的盒子,小丫头就一直在盘算着找一处合适的地方。 看看这个少华山的西峰,虽然灵气不如泾渭交汇处那样浓郁,却也是一个难得的修炼之所。 卧虎洞自然是要留给李治的,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熟练地在洞前搭好两顶帐篷。 可惜,西峰虽然不算太高,临近山顶的一段却陡峭的很,无法将马匹牵上来,只能是三人徒步扛着必要的帐篷和行李。 长孙娉婷老马识途般地在西峰北侧的半山腰,找到了一处山泉,储存了足够三个人使用的清水。 “九公子,您在外稍待,我需要在此布置两个阵法,一则可聚拢灵气,二则可以屏蔽那物件的奇香。” 长孙娉婷六岁就跟了师尊,日常除却修炼本门武艺,还杂七杂八地学了不少。 不过,类似于“聚灵阵”她还是第一次布置,毕竟她自己如今还没达到先天练气期。 秦怀玉在一旁收拾了三个人的吃喝,李治则站在那里看着长孙娉婷布阵。 可惜,等长孙娉婷完全布好阵法之后,李治也没看出什么端倪来。 只见她不断地在摆弄一些石块,嘴里念念有词,手中还不停地变幻着复杂的手法,让李治不禁对她的师门更加好奇。 “九公子,这里没有合适的材料,只能这样将就了,只要您没有达到‘通神’境界,这两个阵法应该足够用了。” 长孙娉婷说着,还不忘偷偷地查看李治的脸色。 她已经知道李治可以修炼,似乎根本就不受“天漏之体”的影响,只是,她还不知道李治究竟到了何等境界。 凭借着她堪比先天境界的身手,依然在两人每次的切磋中,占不到半点上风,这个结果让小丫头心里很是郁闷。 自己比李治大了两岁,又是自幼跟随了名师,即使在自家门派中,也是天之娇女的存在,却被眼前这个晋王殿下给比下去了。 “好吧,你们两个应该都好奇我是什么境界吧?既然带你们一起出来了,今后就是真正的自己人,我也不再瞒着你们。” “我虽是‘天漏之体’,却先有神医孙思邈的治疗,传授了师门的不传之秘‘五禽戏’,再有秦伯父的护持,更有孔祭酒的慷慨助力。” “如今勉强也算是文武兼修,无论文道还是武修,堪堪突破了先天境界而已。” 虽然嘴上说两人是自己人,但是,李治真正的秘密是万万不能泄露出去的。 他报出孙思邈、秦琼以及孔颖达的名字,无非是在拉大旗、扯虎皮,既能为自己的双先天境界做注解,又能掩盖体内的真实情况。 到了如今,李治自然清楚,除了魂穿,丹田内那把诡异的袖珍枪,才是他最大的秘密和依仗。 可惜了,思索这么些年,他依然没弄明白那是一把怎样的枪? 遍览整个历史,甚至加上了神话世界,似乎也没有这么迷你版的诡异小枪吧? “九公子,您……您说的是真的吗?文武兼修,还双双突破了‘先天境界’?” 李治的话,顿时让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惊掉了大牙。 秦怀玉也算是资质过人,又是将门世家出身,更有一个“武道通神”的老爹,现在十四岁能够到达“化劲”中阶,已经让很多年轻人羡慕了。 长孙娉婷同样有着傲人的天赋,自幼被隐世高人收入门墙,甚至还动用了难得的天材地宝,才能在十四岁时迈入“化劲”大圆满。 而现在,李治竟然说他文武兼修、皆已先天? 他才多大? 问题是,就算是他能够修行,才用了几年时间啊? 李治被他们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习惯性地揉了揉自己的鼻子,也不知道该怎样解释给他们听。 “九公子恕罪,我等无意打听您的隐私……” 到底是秦怀玉比长孙娉婷更懂得人情世故,看到李治有些为难的样子,才想到眼前之人虽然整日“怀玉兄”叫着自己,却实打实的是大唐的晋王殿下。 “怀玉兄不必如此,雉奴有此成就,很大程度上是那本‘五禽戏’造就的,我传给你们二人的几套,务必要勤加练习才是。” “既然阵法布置好了,咱们就看看这盒子里,到底装着什么好东西吧。” 为了避免两人的尴尬,李治急忙岔开了话题,举步向卧虎洞内走去,而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却很自觉地留在了洞外。 “怀玉兄,娉婷姑娘,你们二人怎么不进来?” 这个阵法还真是神奇,李治刚进入卧虎洞,明显就能感觉到,此间的灵气至少是洞外的两倍有余。 虽然还是比不上泾渭交汇之处,却也很是难得了,更让他对长孙娉婷的“聚灵阵”艳羡不已。 而且,方才在卧虎洞外,根本看不见洞内的情景,甚至找不到洞口的存在,而从洞内向外看,却又一目了然。 当他回头看时,才发现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并没有跟着他一同进来,这让李治有些诧异。 “九公子,那盒子中所盛,乃是天地间的稀罕物,得之那是九公子的造化。” “打开盒子,香气四溢,九公子在一旁正常修炼即可,此物既有助于淬炼筋骨,又能倍增体内真气内力的形成,可谓真正的事半功倍。” “它还有一个最大的功效,有助于大境界的突破,却不会留下隐患,没有任何的风险可言。” “九公子天赋异禀,又是福泽深厚之人,我等就在外边替您护法,希望九公子早日神功精进——” 秦怀玉是出于自身的修养和对李治身份的尊重,而长孙娉婷却是真正知道那物件的价值的,二人才不约而同地留在了洞外。 “哈哈,你们啊,区区一件死物而已,即便再怎样宝贵,难道还比得上咱们相处的情谊吗?” “怀玉兄,娉婷姑娘,给本王进来——” 听到长孙娉婷的话,李治心中感觉暖暖的。 如此一来,他更加不会独吞了这份机缘,甚至拿出了晋王殿下的口吻来命令二人。 “殿下,这——” 二人有些为难。 “怀玉兄,娉婷姑娘,如果当雉奴是朋友,朋友有通财之谊,有此妙物雉奴怎能独享?” “如果当雉奴是晋王,那就当是本王的命令吧,你们二人如今本领低微,今后又怎么能够护得本王周全?” 好嘛,李治为了让这二人进来,甚至连激将法都用了出来。 “既然如此,我等就多谢晋王殿下厚爱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也不好再坚持。 在内心深处,他们又何尝没有一颗想变强大的心呢? 卧虎洞中空无一物,好在还算是干燥,凭借着洞口的光亮,足以保证正常的视物。 出门在外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三人成品字型席地而坐,李治拿出那个盒子放置在中间。 “娉婷姑娘,这里只有你见多识广,说一下此物到底是什么吧?” 这两天,这个盒子一直就在李治的怀中,却也强忍着没有打开。 当他模模糊糊去猜测那老艄公的身份时,就已经对盒子里那股奇香,有了一个大概的判定。 如今,到了卧虎洞,他需要长孙娉婷来揭示这个答案,或者也算是从旁佐证那老艄公的身份吧。 “九公子,你可听说过‘龙涎香’?” 长孙娉婷淡淡地问道,可是,任谁都能看得出来,此时她的内心一如双眼中那样的激动。 李治当然知道龙涎香,而且还知道完全不同的来源和功效。 但是,他很清楚,这里是一个可以修行的世界,那么此处的龙涎香恐怕就非同小可了。 “什么?娉婷姐,你说这居然是‘龙涎香’?” 李治没有给出回答,一旁的秦怀玉惊得差点儿跳起来。 “龙涎香”又名龙腹香,其色黑褐如琥珀,有时有五彩斑纹,呈不透明的固态腊状胶块,焚之有持久香气,有股独特的甘甜土质香味。 传说中,龙涎香是龙体内形成分泌物的干燥品,携带了龙族一丝精华。 龙族不仅天生的筋骨坚硬,更是当年的万兽之主,在血脉上无形中对世间诸生灵有着先天的压制。 而这龙涎香正是在龙的体内形成,据说每一百年也不过产生一两左右,而且根据龙种类和级别的不同,龙涎香的功效也参差不齐。 但是,即便是最低级的蛟龙体内形成的龙涎香,也足以引起各大宗派和修行人士的疯抢。 这也就是为什么,长孙娉婷一判断出此物,急忙粗暴地阻止李治打开盒子的原因。 秦怀玉在武修上,也算是家学渊源,自然从他爹爹秦琼那里听说过此物,只是没想到原本传说中的灵物,今日却要出现在眼前了。 “九公子,请您打开盒子吧——” 当李治彻底将盒子打开的时候,顿时,整个卧虎洞都被这浓郁的奇香充盈着,甚至有些让人昏昏欲睡之感。 “没想到竟是业龙之涎,此物怕不得有半斤之重吧?” 业龙,传说中则是玉帝妹妹临凡,在凡间和怪物毳媾和而生下的后代。 盒子中的龙涎香,光滑无比,黑褐色的质体上,似乎还有一丝赤红色在萦绕着,若隐若现。 “怀玉兄,娉婷姑娘,既然此物甚是难得,我等就开始修炼吧——” 当李治打开盒子的时候,他就感到丹田中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又兴奋地“苏醒”了过来。 那副迫不及待的样子,就像一个饥饿的孩子,看到了一块香甜可口的糕点一般。 那柄诡异的袖珍枪,有些急切想破体而出的时候,却被下边一黑一白两团气体死死地拉扯着。 李治不敢怠慢,他还真怕这个不知轻重的家伙跑出来,吓到了秦怀玉和长孙娉婷还在其次,他是担心自己的丹田就此给废了。 说来也奇怪,这柄诡异的袖珍枪在他丹田中也五年了,现在的李治,甚至感觉到它似乎已经跟自己融为一体了。 李治盘膝而坐,开始不断地吸纳周遭的灵气,那龙涎香散发的浓郁奇香,自然也被李治吸进了体内。 一旦入体,顺着周身经络运行一个大周天,然后汇于丹田之中,就被那可恶的袖珍枪给“强揽”了过去。 自己吸收一遍之后,才从枪尾释放一丝出来,竟惹得下边那一黑一白两团气体的一阵疯抢。 然后,黑白气体各自吸纳消化,再次排出,散往周身窍穴,而黑白气体本身似乎也更加凝实了一分。 这都是什么鬼操作啊? 目睹了自己体内的一切,李治很是无语。 别人修炼都是自己做主导,到了李治这里,他已经沦为一名可怜的搬运工了。 明明是自己文武兼修,达到先天境界而形成的黑白气团,此时竟然也为了一口吃的,卑躬屈膝地成为了那诡异小枪的小弟? 李治开始了自己“憋屈”的修炼,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也没闲着,纷纷运转自身的功法,贪婪地吸收着龙涎香的香气。 只是他们二人受境界限制,还无法主动地吸纳周围的灵气,最多只能被动地受到灵气的滋养而已。 三人都在闭目修炼,却没看到卧虎洞中形成了三个明显的气旋,而围绕在李治身边那个气旋,却要远大于其他两个。 李治吸纳龙涎香气的速度,甚至十倍于秦怀玉二人,时间在一点一滴地过去,天色也逐渐暗了下来。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 洁白的月光洒满大地,似乎有一丝凉凉的、淡淡的气息,从月亮上扯下来,穿过卧虎洞外的防护阵,飘进洞内。 竟然毫不客气地找上了李治,随着周遭的灵气、香气一起,进入了李治的身体。 可惜,此时的李治已经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自己身体发生的异象,也没有半点觉察。 ...... “娉婷姐,我突破了——没想到我比大哥还先一步进入‘先天境界’了!” 三天之后,秦怀玉和长孙娉婷先后从修炼中醒来,发现彼此都已经踏入了先天境界。 尤其是长孙娉婷,竟然一举到了先天后期,差一步就能先天大圆满了。 而她本门的功法,也出乎意料地突破到了“剑心通明”之境,下一步就是“死关”了,连师尊都尚未突破“死关”,难道自己将来会超越师尊吗? 这样突飞猛进的速度,一时让长孙娉婷有些不适应,急忙暗运玄功、收敛心神。 即便到了先天境界,她也暂时不敢去吸纳周围的灵气,生怕境界不稳反而走火入魔。 又是三天过去了。 “娉婷姐,九公子怎么还不醒来?” 二人都已经进入了先天,数日未曾进食还能支撑,只是没有水喝却有些难受。 此时的李治,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眼看盒子中的龙涎香已经只剩下拇指盖大小了。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当然想着到洞外去觅食,或者打些清水回来。 可惜,他们却不敢出去了,卧虎洞外,不知何时排满了各种各样的狼虫虎豹。 一遍又一遍的,从卧虎洞口经过,似乎在翻找着什么…… 第二十一章 一拳毙青狼 “九公子,您终于醒来了——” 直到修炼后的第九天,李治才从入定中醒来,悠悠地睁开了双眼。 那块龙涎香刚刚消耗殆尽,而那盛着龙涎香的油腻盒子,竟然凭空消失了。 “怀玉兄,娉婷姑娘,恭喜你们双双突破先天,也辛苦你们了。” 李治扫了一眼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的境界清晰地呈现在李治的“破妄金瞳”之中,一个是先天中期,一个更是先天后期巅峰。 李治有些欣慰,不仅仅是因为这二人境界的提升,更是因为自己的“破妄金瞳”居然也得到了进化。 只见李治微微一抬手,在虚空中写了一个大大的“文”字,金灿灿还闪耀着一层层白光。 然后,“文”字破裂,散做金粉点点,洒落在秦怀玉和长孙娉婷身上。 这二人原本断水、断食了九天,全凭一口先天真气在吊着,此刻沐浴在金粉之中,顿时能量满满、倦饿尽去。 “九公子,您现在是什么境界?” 长孙娉婷很是好奇,自己和秦怀玉的境界都得到了长足的提升,他们只不过入定了三天而已。 反观李治,却足足枯坐了九天,那约半斤重的龙涎香,至少有七成以上都是被李治给吸收的。 “文武之道,应该都已经达到‘通神’之境了,只是文道通神似乎出了些问题,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些异样?” 李治早已内视了自身的情况,丹田之中的那一黑一白两气团,此时已经完全液化。 诡异的是,那代表文道的白色气团,不知何时多了一丝清冷?还不时地散发着浅蓝色的微光。 而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已经再次陷入了沉睡中,只是体型却增大了不少,粗细长短,几乎赶上三岁小儿的臂膀。 袖珍枪的表层更加的光滑,黑中透亮,在枪攥处隐隐约约似乎有两个刻字? 可惜,依旧那么模糊,或者说,李治此刻的境界,还不足以辨别出那刻字的庐山真面目。 “娉婷姐快看,那些猛兽怎么都离去了?——” 这时,传来秦怀玉的一声惊呼。 原本他们两人醒来的时候,卧虎洞外密密麻麻地排列了很多狼虫虎豹,如果只有他们两人在此,凭借着先天境界的功夫,当然不会害怕这些。 可是,当时的李治还处于入定状态,外面的野兽又是如此之多,二人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轻易破洞而出的。 李治也从地上站了起来,感觉到体内有两道澎湃的力量,一刚一柔,却又相辅相成。 “咱们出去吧——” 李治示意长孙娉婷撤去洞外的阵法,顿时一股股恶臭铺面而来。 数以千计的野兽盘踞在此八九天,已将整个西峰糟蹋的不成样子,而他们带上山的帐篷、食物、清水等,早就荡然无存了。 野兽群已经散去,或许是龙涎香耗尽的原因,即便是有阵法防御,依然不能完全阻隔那股奇香的外泄。 当他们三人走出卧虎洞口的时候,却发现洞外的一片开阔地上,有三方猛兽正在对峙。 正南面蹲坐着一头青狼,即便是蹲坐在地上,也有半人多高,一起一伏的胸脯,显示着方才争斗的激烈。 左手边是两头野彘,却要更凄惨一些,一头野彘掉了一根獠牙,另外一头野彘的背上被抓出数道伤痕,深可见骨。 右手边是一头猛虎,个头却不算太大,原本锦缎般的皮毛,此时也出现丝丝条条的血痕。 如此看来,之前的争斗反倒是对面的青狼占了便宜。 秦怀玉早已扯出了一对“瓦面金锏”,而长孙娉婷也是二尺八的软剑在手,猛兽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几头猛兽似乎都有些异样? 李治则眉头一皱,举目向不远处的草丛望了一眼。 那里不知被谁施了障眼法,李治却能清楚的看到,草丛里盘着一条小蛇,眼睛半耷拉着,通身散发出淡淡的白光。 那竟然是一条小白蛇? “破妄金瞳”能够看出,留下来的这些野兽,真论实力却要数草丛中那条蛇最强,李治却从它身上感觉不到半点冷血、凶残或杀气? 见到三人出来,那对野彘和猛虎不由得向后退了几步,保持着它们认为的一个安全距离,瞧那架势似乎随时准备撤离。 “嗷——” 突然,正面的青狼一声长啸,不再去关注左右的彘虎,却奔着李治而来。 “娉婷姐守着九公子,看我斩了此孽畜——” 秦怀玉怎能看着那青狼行凶?招呼了一声长孙娉婷,晃动“瓦面金锏”就跳了过去。 左手采取守势,右手单锏一挥,直爆青狼的头顶。 秦家锏法共有二十四式,外家六式和内家十八式,除了打、砸、挂、扫、滑、劈,更有滚、压、旋、戳、旋等多种变化。 突破到先天境界之后,秦怀玉还是第一次施展,却也能感觉到“瓦面金锏”上的力道,与以往相比却是不可同日而语。 “啪——” 任谁也没想到,看着气势汹汹的青狼,居然一下子都没躲过去,“瓦面金锏”实打实地砸在了青狼的头上。 这一下可真打了个结结实实,连秦怀玉都被震的膀臂发麻,好悬右手的金锏没有脱手飞出去。 可是,对面的青狼却纹丝不动,甚至连前进的步伐都没有乱。 铜头铁骨豆腐腰,这是对狼最贴切的形容,秦怀玉今日总算是领教到了。 “嗷——” 青狼再次咆哮,同时口中吐出一团白色烟雾。 “快躲开——” 这是长孙娉婷的声音,她就站在李治的右侧,前方无遮无挡的,正好看到青狼的眼睛已经转变成了血红色。 秦怀玉不敢怠慢,单脚点地纵身而起,同时将右手锏抛了出去,直奔青狼的面门。 狼的头部虽然坚硬,那也只是头盖骨部分,其他地方还是有软肋的,这个软肋就是狼鼻子和眼睛中间的三角区,这个位置相当于人的太阳穴。 一旦被击中,轻则头晕目眩,重则昏迷不醒,甚至于丧命。 青狼岂能坐以待毙? 居然人性化地伸出右前爪一扒拉飞来的金锏,同时两后脚一发力,竟然将自己射向空中,用它如铜铁般的狼头去冲撞空中的秦怀玉。 “孽畜,尔敢——” 在一旁观战的长孙娉婷见此,急忙挥动手中的软剑,一式“剑主天地”,离着多远一道寒光就斩向青狼的腰腹。 此时李治的面色却变得格外凝重。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战斗中的青狼,青狼的头顶之上血光三丈余,这份滔天气势,竟然还在“武道通神”的秦琼之上? 这一点让李治很是不解。 这个时候,秦怀玉和长孙娉婷已经双战青狼,而青狼展现出来的手段,只是狼族本身的技法,并没有什么惊世骇人之处。 打来打去,三十多个回合过去了,这二人居然战不倒青狼,要不是有两个人可以配合,秦怀玉都没机会去捡掉落在地上的金锏。 即便如此,二十个回合之后,秦怀玉已经只能采取守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倒是长孙娉婷,“剑气长江”、“剑主天地”、“剑灵寰宇”、“剑神无我”、“剑心通明”,本门绝学要领“气主灵神心”,她还是第一次能够如此酣畅淋漓地施展。 李治有心看一下秦怀玉和长孙娉婷的极限在哪里,就稳稳地站在一旁观战,不过他也暗中做好了准备。 “五禽戏”中虎、鹿、熊、猿、鸟,如果青狼没有别的绝招,李治认为“熊戏八式”足以应对面前这个青狼。 场中一狼二人又交手了十几个照面,秦怀玉一式“十字插花”,左右双锏猛击青狼的上三路。 即便知道这家伙通头透铁骨,秦怀玉那可是个十四岁的年轻人啊,头脑一热也想跟这畜生较较力气。 长孙娉婷趁着这个空档,再次打出她最强的一招“剑心通明”,青狼一个躲闪不及,腰腹被划出了一大道口子。 加上长孙娉婷的软剑也太锋利了一些,青狼的这道伤口很大,眼尖的李治都能看到它肚子里的五脏六腑。 “不好,它的伤口能够自动愈合——” 长孙娉婷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离得近的秦怀玉发出一阵惊呼。 果然,停止了攻击的青狼,蹲坐在那里,似乎在施展什么法术? 腰腹之间那条又深又大的伤痕,也在肉眼可见地逐渐变小。 “不要给它喘息之机——” 李治也看出了其中的门道,一拳“老罴崩山”,体内文武之力齐齐调动,带着风声就砸向一丈开外的青狼。 那青狼正在疗伤,它也看到了李治砸来的拳劲,却没怎么当回事。 等拳劲已经来到青狼面前时,它才感觉到危险,可惜再想闪躲已经来不及了,如今不是它全盛的时候。 “嗷——” 又是一声仰天长啸,青狼竟然瞬间暴长了一倍大小,蹲坐着比秦怀玉都高出了半头。 “砰——” 这一拳“老罴崩山”,真就像打在一座山上一般,李治倒是没什么反应,青狼却受不了啦。 “咔嚓——咔嚓——“ 连续几声脆响,青狼的条条肋骨竟然寸断,身形再次恢复了原状,再也无力保持蹲坐的姿势,侧躺在那里呼呼带喘。 嘴角、眼鼻、耳朵也多有鲜血浸出,眼见是活不了啦。 “让我来——” 长孙娉婷却一改往日举止文雅的做派,看到青狼倒地不起,一个箭步跳过去,“唰唰”两剑居然给青狼来了个大开膛。 紧接着,软剑在青狼的肚子里一搅,从里边划拉出一颗鸡蛋大小的物件,通体碧绿、腥气刺鼻。 “这是‘内丹’?” 秦怀玉兴奋地跳了过来。 青狼已经彻底死去,这一下就震惊了停留在两旁的一虎二彘,似乎还相互对望了两眼,一东一西夺路而逃。 “你小子还知道‘内丹’啊?这头青狼的修为应当很高,不过就是灵智差了些,要不然咱们未必是它的对手。” 长孙娉婷扯下一块衣襟,将那青狼的“内丹”轻轻包裹了起来。 “九公子,这颗内丹虽然成色不是很好,贵在这青狼的血脉还算不错,如果能够炼化了这颗内丹,也许就能平添数十年功力,不过……” 长孙娉婷说着,不免有些犹豫起来。 “娉婷姑娘,难道这内丹还有什么副作用不成?” 李治已经通过“破妄金瞳”查看过内丹了,以他之见,这颗内丹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内丹。 从那册“天子望气术”上得到的信息,无论人畜修行,只有到了金丹期体内才能结出金丹。 当然,如果是妖修,结出来的自然就是“妖丹”了。 李治虽然判断不出这头青狼真正的境界,却觉得它未必就能踏入“金丹期”,真是金丹期的大妖,他们几个恐怕早就玩完了吧? “金丹期”要高于李治现在的“通神”境,也就是另外一种说法“筑基期”,二者虽然只差了一个等级,要想突破怕是要有十倍以上的积累才行。 “毕竟人畜殊途,除非能够完全化去此内丹中蕴含的戾气,或者有秘法能够将内丹中的能量提炼出来,否则,无论如何炼化多多少少都会受到青狼本性的侵扰。” “越是修行到后期,在突破大境界的时候,就有可能会乱了心神,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长孙娉婷知道此内丹的可贵,同样也知道它本身的危害,更何况,还可能牵扯到冥冥之中的因果。 “哈哈,既然如此,此内丹咱们不要也罢。机缘机缘,是你的才叫缘,不是你的却莫要强求了。” 李治接过长孙娉婷手中的青狼内丹,明显能感知到内丹里蕴含着庞大的能量,而他丹田中的袖珍枪却毫无反应。 李治就觉得,恐怕这颗内丹,不应该是他自己的机缘,才说出了这番话。 “相逢既是有缘,此物于我等无用,就赠送给你吧——” 说完,李治将手中的青狼内丹轻轻向远处一抛,那颗内丹不偏不倚的,正落在了草丛中那条小白蛇的旁边。 小白蛇微微一愣,然后欣喜地一口吞掉了青狼的内丹,蛇立而起,冲着李治轻轻地点了三下头,钻入草丛、踪迹不见。 “啊,九公子,您就这样浪费了一颗内丹啊?——” 虽然觉得青狼的内丹有诸多不便,但是,那好歹也是件难得之物啊。 这要放在魔门那里,还不打破了头颅争抢? “哈哈,好了,咱们在此也耽误了不少时日,赶快到洛阳跟魏大人汇合要紧。” …… “少主,你怎么了?” 长安城,一处不起眼的深宅大院,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毫无征兆地喷出了一口鲜血。 然后,瞬间整个人都萎靡许多。 站立在一旁的老者见状,急忙上前去,单手抵在年轻人的后背上,体内的真气源源不断地度了过去。 好半天,年轻人才恢复了过来。 “多谢韦门主,我恐怕要回趟北疆了。” 看着韦门主满脸不解的样子,年轻人苦笑了一下。 “青狼居然遭人毒手,它与我性命交修,它一死我的本元也遭到重创,非得回北疆修养不可。” “长安的局势已经逐渐混乱,我们只要再助力一把,就能让它乱上加乱。” 年轻人有气无力地说道。 长安大乱,甚至是大唐大乱,是他这么多年来的夙愿。 十五年了,爹爹惨死的样子,大哥和几位年幼弟弟惨死的样子,总是在他的梦里出现。 有时候,他恨不得自己也随着他们去了,却好过孤零零一个人留在这个世界上。 韦门主说,他活着唯一的目的就只有复仇,向李世民复仇,拿回那些原本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可是,这一切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就算是长安城乱了,大唐乱了,他的内心就会安宁吗? “少主,您决定执行下一个计划了?” 韦门主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感慨万千。 十五年前,正是自己冒着天大的风险,用一个农家子把他从皇宫中偷换了出来,如今也是该报仇的时候了。 “让称心去吧,称心?希望他称心如意吧——” 第二十二章 失之又交臂 “三小姐,你能看出这是何人所为吗?这头青狼,竟然是被人一拳给打死的,还被人取走了内丹。” 少华山,西峰顶。 李治三人毙了青狼之后,没有再做停留,整个西峰都散发着难闻的恶臭,却引来了眼前这两位。 “云儿,应该有三人在此打斗,青狼先是中了一剑,再被重拳击毙的。此青狼已经进入了结丹期,怎奈只是一头灵兽,没有修炼过什么像样的功法。” “它所中的一剑,似乎是那人留在人间的道统,可惜自从她投了西方教,这么多年门中也未出现过天资过人之辈,早已没落了。” 这位被称为三小姐的,看着眼前污秽不堪的少华山西峰,不禁有些感慨,一时心中不忍。 只见她口中念念有词,手里凭空出现了一盏灯。 顿时,一道道清光从那盏灯里散发出来,瞬间笼罩住了整个西峰,而少华山西峰再次恢复了原状。 轻松翠柏,奇峰异石,清风阵阵,溪水潺潺。 “三小姐,你也算不出来是谁干的吗?” 云儿见到三小姐掐算了半天,却没有说出是何人所为,不禁有些好奇。 要知道,虽然三小姐的推演之术未必冠绝于世,可是有了手中那盏神奇的灯,甚至都可以越两级推演的。 难道对方会是一位大能不成? 明显不可能啊,对方要真是大能,对付一个结丹期的青狼还会有如此麻烦? “说来也奇怪,每每推算此人,结果总是模模糊糊,似乎有大能之士替他遮掩了天机?算了,咱们也无需在此停留,还是赶快到长安去吧。” 不过是一个结丹期的青狼罢了,三小姐不觉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好容易又偷偷跑了出来,她不想在此地多耽搁时间。 “咯咯,三小姐是急着去见四年前那个孩子吧?可惜啊,就算是四年时间过去了,他估计也就十多岁,我劝三小姐还是再多等几年吧……啊,不敢了,云儿再也不敢了——” 这个叫云儿的小丫鬟,玩笑话还没说完,就被三小姐一把抓个正着,双手在她的身上乱抓,痒的云儿不断地求饶。 “云儿,你再乱说话,小心我撕烂你的嘴!人家只是很久没有遇到好的诗文了,上次那一首‘青玉案’连文曲星君都赞不绝口呢。” “如今大唐日趋昌盛,文人墨客层出不穷,人家只是想到长安城去看一看,是否又有更好的诗文出世,哪里有你想的那么龌龊……” 原本义正言辞三小姐,说到后边的时候,声音逐渐低了下来,双颊居然泛起一丝红晕。 此二女不是别人,正是四年前元夕之夜,在芙蓉苑观灯那二位。 彼时,曾当众见到李治一挥而就了那首“青玉案”,更是趁机将李治的原稿给带走了。 平日里被家中的二哥管得严,一直看着她在勤修苦练,如今境界上刚刚有了突破,这不就又偷偷跑出来了。 …… “九公子,前边出现了两条岔道,咱们该走哪一条?” 下了少华山,李治一行三人继续东行,次日就进入了华阴境内。 与之前的渭南相比,华阴境界却处处显得生机勃勃。 一望无垠的麦田,偶尔能看到有在田间劳作的农人,随处可见的村庄炊烟袅袅,连空气似乎都显得格外清新。 “娉婷姑娘,舆图可带在身上?” 经历了少华山的变故,三人除了随身带的散碎银两,其他的全部都遗失了,包括住宿的帐篷和那四匹马。 长孙娉婷摇了摇头,舆图她是跟行李放在一起的,恐怕也被那数千头猛兽给霍霍了。 “咱们到前边再找人问问吧——” 李治运足了目力,看到顺着左侧岔道走下去,道旁不远处有一个茶棚,想必是为往来的行人歇脚之用。 如果真走错了路,也无非多绕点儿道而已,李治却不想在路上过多的耽搁。 按照袁天罡的推算,再过几日河南道的大雨就会停歇,他未必能够真帮得上什么忙,好歹作为大唐的皇子,稳定一下民心还是可以的。 果然,茶棚里有一老一少两人。 老的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翁,花白的头发,干瘦干瘦的,微微有些驼背。 年轻的却是一位小姑娘,大约有十一二岁的样子,只是脸庞被一方纱巾罩着,看不清长得什么模样。 李治打量了一下这个茶棚,心头莫名地有一丝恍惚,甚至都用上了“破妄金瞳”,却始终没发现有什么不妥之处。 “老丈,我等走得口渴,劳驾您筛三碗凉茶来——” 秦怀玉从怀中摸出一粒碎银,放在低矮的茶桌之上。 “哎哟哟,这位公子您真是出手大方,小老儿这凉茶,一个大子都能喝三碗的,您这样我可没钱找您啊……” 老头一边笑呵呵地收起碎银,一边急忙招呼旁边的小丫头过来倒茶。 茶是最普通的茶,不过碗挺大,足够让人解渴的。 “老丈,我等想到洛阳去,方才看到一个三岔路口,不知道该走哪一条路更合适?” 李治和长孙娉婷也走了进来,茶棚不大,只摆得下两张矮桌,李治他们就很随意地坐了下来。 “这两条道都可以过去,不过您现在走这条更近便一些,直接往前走就是潼关了。” “到洛阳去?这道可不近啊,听从那边过来的客人说,整个河南道都遭了水灾,您这时候过去游玩恐怕不是好时候啊。” 老头指明了路,还好心的提醒三人道。 “老人家,您说这条道通往潼关,那么,另外一条呢?” 说不清楚为什么,李治觉得眼前这个老翁的话不可信,可是,他又找不出破绽来。 难道,自己视若珍宝的“破妄金瞳”,就这么不管用吗? “哈哈,小公子这是不相信老头子吗?老朽就住在离此五里外的贾家村,世代耕种于此,这两条路都不知道走过多少回了。” “您现在走这条路,半日路程可到潼关,而另外一条路,此刻要走天黑前能到华山脚下就不错了。” 老翁似乎看出了李治对他的不信任,絮絮叨叨地说完之后,独自躲到后边的摊子,只留下那小女孩来照应他们。 走了半天路,的确有些口渴了,李治先浅浅地尝了一口。 很平常的茶水,太阳也快到头顶了,三人就喝干了碗中的茶,向这一老一少告辞,继续向前走去。 “老爷,您方才为何要哄骗他们?明明这条路才是到华山了,另外一条才能通往潼关啊?” “还有,您现在总该告诉我,咱们为什么会在这里装扮卖茶的吧?” 那名十一二岁模样的小丫头,已经摘去了脸上的方巾,好一个瓷娃娃一样的女孩! “哈哈,拨缘啊,你真想知道吗?其实老爷我也说不清楚,在云头上时,发现这小子有些不对头,却又看不出有什么问题来。” “他身边那两个,在凡间也算是难得的人物,年纪轻轻居然就进入了‘练气期’,这就算放到凡间的大宗派里,也都会被当作宝贝的。” “而那个小子,虽然应该也是修炼中人,不过一个‘天漏之体’的人,即便修炼了又能强到哪里去?就是这样的人,居然有两个‘练气期’当他的随从护卫?” “刚才老爷我给他相了一面,似乎这小家伙跟华山那位三姑娘还有些牵扯,这不应该啊?” “算了,咱们还是快回去吧,这次回去一定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线,都重新捋一捋,没记得给那丫头栓过线啊?” 好家伙,这老头子还真够碎嘴的了,一顿叽叽歪歪说个不停,小丫头似乎早已习惯了。 ...... 如果李治他们再次转身回来,就会发现,方才喝茶休息的茶棚和那一老一少,已然消失的踪迹不见。 可惜,李治三人却没有回头,而是一口气跑出去了五十多里地。 半路上也没什么人,失去马匹的三人反而没了顾虑,运起身法跑起来,短途之内那速度还真不次于奔马。 “九公子,我怎么感觉咱们被那老头子给骗了?您看这像是往潼关的路吗?” 秦怀玉首先按捺不住了,两个时辰后,他们已经来到了一座大山脚下,山门处也见到络绎不绝的行人。 “我想,也许是那位老人家年纪大了,把路线给记错了,这条其实是来华山的路,而那条才是到潼关的吧?” 看到大山前的牌楼上,清清楚楚的刻着“华山”二字,三人都知道走错了路,只是长孙娉婷依然不愿相信,那老头在有意欺骗他们。 “怀玉兄,娉婷姑娘,你们可曾感到体内有何异样?” 有何异样? 听李治这么一说,秦怀玉和长孙娉婷纷纷暗自搬运真气,顿时竟然愣在了那里。 “九公子,这是?……” 他们二人发现,自己的内力不知何时又壮大了许多,甚至连境界都有了提升,秦怀玉已经到了先天后期,而长孙娉婷更是直接到了半步通神。 反倒是李治增加的不太明显,那一碗凉茶,倒像是一味调和剂一般,将原来的一黑一白两团液态合为一体。 随着空气中灵气的不断被吸入,这合二为一的液态在丹田中自行旋转起来,占据了整个丹田的下半部,黑白分置,俨然像一幅太极图一般? “方才那一老一少绝非常人,幸亏我等礼貌有加,不曾得罪他们。只是,他们如此处心积虑地将我等引到华山来,却不知所为何故?” 长孙娉婷亦是聪慧之人,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岂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是,最近她和秦怀玉的进境太过迅速,二人的心境反而一时没跟上来。 “好了,既来之则安之,华山传说是三圣母的道场,我等既然到此,自当到圣母宫一拜。” 鬼神之说,原本李治是完全不相信的,可是自己无缘无故地来到了这个世界,又莫名其妙地遇到了一连串的变故。 现在的自己,如果再返回原来的世界,岂不也就是神仙的存在? 体内诡异袖珍枪,黑白参半的液态球,让李治觉得那本“天子望气术”上记载的修炼等级,也许就真的存在了。 望望头顶的太阳,现在大约未时已过、申时未到,有很多人已经从山上下来,也有不少的香客刚刚开始登山。 说是圣母宫,真实的名字却叫做“雪映宫”,并不在华山顶峰,反而建在山脚下。 当年有大头怪在华山附近吃人吮血、兴风作怪,杨婵不忍华山黎民万众倒悬、生灵涂炭。 她手持双股宝剑杀上华山,几番恶斗,终于手刃恶怪,为华山百姓除此大害。 华山百姓为了感念她的大恩大德,才自发地集资为杨婵修建了一座生祠,曰“雪映宫”,塑了金身,尊为圣母。 后来,玉皇大帝安抚二郎神杨戬的时候,想让杨婵做两者之间的缓冲,索性直接钦封杨婵为三圣母,永镇华山。 当然,这只是李治听来的神话故事,到底事情的真相如何,却又不知道该到何处去求证? “九公子,你说这三圣母到底算是道家的还是佛家的?” 三人随着人群来到了“雪映宫”,也像众人一样给大殿里供奉的圣母像上了柱香,有更多人却是来此许愿的。 有要保佑来年风调雨顺的,有要保佑父母身体康健的,有要求官求子的…… 李治不明白,这位三圣母娘娘到底是管什么的? 这些人的愿望五花八门,恐怕单单一路神仙,谁也无法满足他们的。 “这个我知道,三圣母的二哥,据说是阐教出身,到了现在自然算是道家门下,那么三圣母也就是道家的了。” 李治没有回答秦怀玉的问题,一旁的长孙娉婷开口答道,却引得一旁上香的人几多侧目。 李治没有回答,其实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 传言杨婵可是那位圣人的门人,据说连先天灵宝都给了她护身,关键是那玩意还是功德灵宝,在三界之内都会有加成的。 既然走岔了道,自然没有再回头的道理,而且李治他们也问过了,从华山出发同样可以到达洛阳,只是多绕了一百多里而已。 而且前边的华阴县,他们也可以想办法购买坐骑,不至于真就走到洛阳去。 错有错着,没走成潼关反倒是落了个游览华山的机会,三人均是先天境界以上的高手,半日时间足够他们将华山诸峰游览一遍的。 甚至他们下山的时候,残月高挂,还能碰到一些夜爬的游人,当真是雅兴之至。 “九公子,今晚咱们就宿在‘雪映宫’吧?我打听过了,‘雪映宫’后院还有一处别苑,有执事道人在那里接待借宿的游客。” 到底是女孩子,心思比男人要细腻一些,提前就将这些琐事探听好了。 当他们进入别苑的时候,里边已经有人入驻了。 一拉溜七八间房舍,正中央还有一个院子,院中有竹,竹旁有井,井侧有亭,亭子中居然有一僧一道正在对弈。 看那道人的服饰,应当是此间的道长,而那名僧人却是一位游方僧人。 “福生无量天尊,和尚,咱们这棋一时也分不出胜负,又有客至,贫道先去迎候客人了——” “阿弥陀佛,道长请便,贫僧在此等你就是了。” 道人说的客气,僧人也双手合十诵号。 “我等红尘俗客打扰二位了,一时游兴大起错过了时辰,只好来此借宿一晚。” 见两者都是出家之人,李治自己赶忙上前,没有让秦怀玉前去交涉。 “福生无量天尊,公子岂能自称俗客?今晚只当是有一位圣僧到此,已然是贫道的荣幸,不想更有贵客来到,贫道荣幸之至啊。” 这道人目光炯炯地紧盯着李治,似乎想要将他看透,须臾,却又眉头紧皱一副痛苦的样子。 “福生无量天尊,是小道孟浪了,公子勿怪——” 李治不明所以,却也知道这道人受了伤,难道他方才在窥探自己? “道长哪里话,我等三人想来此借住,却少有住宿之资,甚是惭愧啊。” 虽然,僧道两教的庙宇,都有与人方便的习惯。 但是,此间毕竟是别苑,长孙娉婷也说了,每人住一晚需要三十个铜钱,这个价格真心不算便宜的。 “哈哈,公子当是妙人,既然手头不方便,暂且欠下也行,来日还上就是了。” 道人眼中精光一闪,方才他的确在窥探李治,没想到凭借自己的修为,居然在此子身上吃了暗亏,想来必是大有来头之人。 这是要自己欠下因果吗? 修为越深,李治越觉得曾经虚无缥缈那些东西,现在看来却是那样的重要,比如因果。 虽然道人说的客气,李治却不愿意就此欠下因果。 “今日恰逢七夕之夜,正好小子会写两句歪诗,不知可否借此白墙一用,小子做歪诗一首,以充店资如何?” “哦,若能留得公子墨宝,‘雪映宫’蓬荜生辉也——” 道人可不会相信李治的谦辞,说什么“歪诗”,敢这样自己提出来的,即便不能流传千古,至少也会是当世佳作了。 道人急忙亲自取来笔墨,帮李治调制好,候在一旁看着。 此时,亭子中那名僧人也来到了近前。 好一个相貌堂堂的和尚! 方才离得远,又是残月当空,李治没能看得仔细。 等到了近前,才发现这是一个难得的美男子啊! 可惜,怎么就偏偏出家当了和尚呢? “九公子,笔墨已经备好了——” 见李治有些愣神,一旁的长孙娉婷悄悄提醒道。 早就听说过李治诗文一绝,此前她见过那首“如梦令”,也听李治无意中提起过“青玉案”,无一不是冠绝当世之作啊。 因此,方才听到李治想以诗文充店资,长孙娉婷竟然有些期待。 “哈哈,那小子就献丑了——” 接过道人手中的狼毫,来到院门影壁墙的后侧,恰好那是一片空白。 李治略加思索,文不加点、一气呵成—— 写罢搁笔时,一众人依然保持着呆痴的状态。 包括此间的道人,还有那相貌堂堂的和尚…… 第二十三章 夜半鬼进门 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三小姐,太可恶了,咱们辛辛苦苦到长安城去找他,可他倒好,却偏偏跑到咱们家里来了——” 月圆当空,却是到了七月十五,道教称中元节,佛教称盂兰盆节,也就是后世民间俗称的鬼节。 这主仆二人在长安城转悠了七八天,也没能见到四年前那位小才子,却无意中又扫听到一首脍炙人口的诗余——“如梦令”。 当她们返回华山的时候,在“雪映宫”的别苑里见到了这首“鹊桥仙”。 准确地说,是三小姐先“感知”到了这首诗余,然后才找过来的。 要知道,如今的李治已经是文道通神的存在,笔走龙蛇之间自然透露着满满的浩然正气。 普通人可能感知不到,三小姐一靠近华山,就发现“雪映宫”的后院,文气冲天如云蒸霞蔚般。 “这……的确是他的字体,不过,他一个孩童怎么会有如此细腻的情感?‘金风玉露’、‘朝朝暮暮’,这又是在写谁呢?” 看着那银钩铁画般的笔锋,三小姐不禁有些看痴了。 “三小姐,字体倒是他的字体,咱们也见识过他的才情,问题是这真是那个孩童所书吗?他怎么能有文道通神的境界?” 丫鬟云儿难得还保持着一份清醒,突然想起来,四年前见到那小才子时,他可是一副“天漏之体”啊。 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达到文道通神,就算是能够修炼,这修炼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些吧? “三小姐,听说他们一行三人,一男一女两名护卫,都叫他‘九公子’。好像是要到洛阳去的,要不咱们也跟过去看看?……” 见三小姐迟迟没说话,云儿在一旁轻轻地试探道。 “你这个小丫头,越来越放肆了?算了,好的诗文呢也算是看到了,以我之见长安城里流传的那首‘如梦令’,说不定也是出自他的手笔。” “咱们也游玩了这么多天,该安心修炼了,要不等二哥回来考教功夫,又要被他训斥了。” 三小姐嘴上这么说,目光却依旧盯着眼前的墙壁,突然袍袖一抖,这扇影壁墙竟然连根拔起,向着华山之巅飞去。 李治自然不知道,他那首用来充抵店资的“鹊桥仙”,反而更激起了某女对他更大的兴趣。 那晚写下此诗余,也是一时兴之所至,已经文武双通神的李治,不再像初到大唐时那样的畏首畏尾。 现如今,即便是生死相搏,他相信整个大唐境内,还真未必能找到多少像样的对手。 离开华山好几天了,李治依然在回想那有趣的一僧一道。 “雪映宫”的道长,感念他那首缠绵悱恻的“鹊桥仙”,尤其是字里行间洋溢的浩然正气,见多识广的道长自然能认出那可是大儒境界啊! 次日离开之时,不仅没有收取几人的房钱,更是赠送了三匹骏马和些许盘缠。 自始至终,李治都没有跟那位僧人说话,可是那一身的慈悲气象,面如冠玉的脸庞,黑宝石般的双眸,却给李治留在了深刻的印象。 李治觉得此人定非常人也,冥冥之中,觉得他们之间也许会有更多的故事发生。 ...... “九公子,洛阳城到了——” 洛阳城,隋初大规模开始重建,当时被称为东京。 隋炀帝登基后,将都城从大兴迁到了洛阳。 大业五年,杨广将其改名为东都。 官面上,晋王殿下本就一直跟在皇帝派遣的赈灾队伍中,李治三人入城也没敢声张,悄悄地从西门进城,找到了“晋王殿下”的住所。 他们三人离队他往,其他的晋王临时卫队和伺候的内侍、宫女,自然随着大队人马在行动。 看到三人便装骑马而来,守门的卫队自然不会阻拦,只是有些纳闷,一直不曾露面的晋王殿下,何时微服出去了呢? “晋王殿下,魏大人已经到灾情最严重的汴州去了,临行时特意交待过,让您暂时就留在洛阳。” “后续的粮食会陆续运到,您每隔几天在洛阳城露露面,或者到城外的粥蓬去转转就行。” 从长安出发的时候,李治跟魏征就有过分工的。 李治这个晋王就是一个象征性的存在,露露面安抚一下百姓的情绪,其他的事情自然由魏征全权负责。 李治挥手让魏征的这名属官下去,三人径直向后宅走去。 魏征给李治安排的这座宅院阔绰的很,前后总共大五进院子,旁边居然还带了一个练武场,刀枪剑戟十八般兵器样样俱全。 “这原来是何人的府邸?” 李治三人在院中穿行了一遍后,问向旁边服侍的小太监,这也是从长安“丽政殿”跟过来的。 李治本不愿接受这些,出门在外一切从简最好,架不住长孙无垢那一颗慈母之心。 “禀殿下,住进来第一天奴婢就打听过了,这座府邸空闲了很多年都没人住,早年是一位姓单的将军住着。” “听说还是当年洛阳王王世充的什么驸马,败给咱们大唐之后,这座府邸自然也就被收了过来。” 姓单? 李治心中一动,扭头看了秦怀玉一眼,见他脸上毫无反应,就猜测到他爹爹秦琼未必在他面前提起过往事。 “好了,后宅就我们三个住着,伺候的人还是‘丽政殿’那几个吧,剩下的人都住到别的院子里,平常不要来扰人清静。” 李治三人草草地用了饭,赶路这么多天,终于能够安稳地睡上一觉了。 …… 月过中天,夜色如水,凉风习习。 后宅里静悄悄的,偶然能听到西厢房传出均匀的鼾声,那是秦怀玉的住处。 李治住在正中的房间,紧挨着他的东厢房,却是长孙娉婷的住处,小丫头正在打坐。 事实上,自从突破到先天境界之后,长孙娉婷就很少睡觉了,夜以继日地修炼,以求早日突破到通神之境,去冲击他们师门的“死关”。 据说,只有过了“死关”才算是真正踏上修炼之路。 而通过“死关”之后,与普通的文道通神或武道通神相比,都要厉害很多。 可惜,据门中史料记载,数百年来能够成功突破“死关”的,仅两人尔。 此刻,长孙娉婷却看到了成功的曙光,她觉得自己这么多年来,做的最对的事情就是进宫遇到了晋王李治。 此子简直就是自己的福星,这才不到一年的时间,取得的进境远超同门苦修数十年啊! 李治已经沉沉睡去,整个身体却没闲着,不停地吸收着周围若有若无的灵气。 尤其是在月照之时,清冷的月华一丝丝、一缕缕地飘洒下来,总是会自动地进入李治的身体内。 这是在吸收月华之力吗? 熟睡中的李治,又哪里知道自己身上发生的异样,这是多少修士羡慕不来的事情啊。 “你是谁?——” 突然,一阵阴风摇动窗前的柳槐,一道人形出现在李治卧室的墙上。 “你又是谁?” 李治已经醒来,在窗外阴风摇动的时候就醒来了,直勾勾地看着一团黑气飘进来,最终成形在对面的墙上。 “你是李家的子孙吧?李世民的儿子?” 墙上的人形,身材高大,就算只是一道人形,却也让人领略到魁梧的感觉。 “你难道就是‘赤发灵官’单雄信?” 一人一形,在这中元节之夜,竟然在这里心平气和地聊天? “哈哈,你居然知道我?当年有‘黑煞神’救了你的老爹,不知道今夜还有谁会来救你?” 墙上的人形很是嚣张,仿佛根本就没有把面前的李治放在眼里。 “我现在该称呼你什么呢?邓九公?单雄信?还是青龙星?你既然已经被封为神,何苦一而再、再而三的下界为乱呢?”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留在此处的不过是一缕残念而已,你已经再次投胎转世,现在是高丽的盖苏文吧?” 李治运转“破妄金瞳”,早已看出墙上的不过是一缕残念,而关于单雄信的前世今生更是“记忆”犹新。 封神之时,邓九公被封为青龙星,他原本是殷商名将,后来归降西周,助西岐兴周灭商。 殷成秀被封为白虎星,这是纣王的大将,死保成汤江山。 生前分属不同的阵营,死后即便受封上天、同列神位,也无法消除曾经的矛盾和恩怨。 这才引出了,青龙星四次下界反唐,白虎星三保大唐不失。 第一世,是单雄信对罗成。 第二世,是盖苏文对薛仁贵。 第三世,是苏宝同对薛丁山。 第四世,是安禄山对郭子仪。 终于在第四世,算是象征性地断送了李唐江山,那还是李隆基咎由自取的结果。 相传,有一次李隆基神游月宫,见到嫦娥貌美,一时技痒念了几句不合时宜的歪诗,一如当年殷纣女娲宫旧事。 惹得玉帝大怒,才命令青龙星再次下凡,去断送李唐的江山。 还是一旁的太白金星言道,李唐气数未尽,灭之恐有违天数,才又让白虎星临凡,转世为郭子仪,保得大唐继续苟延残喘。 李治这番话,吓得墙上的人形一个激灵。 “你不可能是李世民的儿子,你到底是谁?” “轰——” 李治眼中突然射出两道金光,击碎了墙上的人形,连一声叫喊都没能发出,就彻底烟消云散了。 …… “殿下,殿下,您快醒醒——” “娉婷姐,这该怎么办?殿下昨天还好好的,怎么睡一晚上就醒不过来了?” 次日,已经日上三竿了,李治却依然还在沉睡之中,没有半点儿醒来的迹象。 幸亏长孙娉婷给他号了号脉,发现除了醒不过来,其他的一切正常,才没有让人去找大夫。 “怀玉,殿下的事情严禁散布出去,咱们先在这里守着殿下,过两日如果殿下还醒不过来,咱们再想办法。” 一日两,两日三,溜溜过去了五天,李治依然沉睡不醒。 这下可把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急坏了,秦怀玉知道不能再耽搁下去了,这件事情必须马上向长安禀告。 正当他准备好了三匹快马,打算日夜兼程赶回去的时候,突然,门口的守卫进来禀告。 “秦小将军,门外来了一名老道,自称叫做孙思邈的,要求见晋王殿下——” 孙思邈?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俱是一怔。 此人的名头实在太大,而且他们二人,如今还修炼了人家送给晋王的部分“五禽戏”,也算是有了一丝渊源。 “娉婷姐,你在这里照看着殿下,容我出去迎接一下孙真人。” 说完,秦怀玉离开后宅,向大门口赶去。 “真的是孙真人到来了!小子秦怀玉迎接来迟,还请真人恕罪——” 秦怀玉是认识孙思邈的,想当年秦琼受困于自己的内力反噬,差一点就要了他的性命,还是孙思邈出手救下了秦琼。 又一连在秦府待了数日,直到秦琼转危为安之后,孙思邈才离开了秦府。 那时,秦怀玉已经八九岁了,孙思邈近些年来的样貌也没怎么改变,自然一照面就能认出来。 “你是秦家的二小子?怪哉怪哉,你居然突破到了先天之境,还是先天后期,太不可思议了——” 孙思邈也认出了秦怀玉,虽然比起六年前变化了很多,样貌却变得更像曾经的秦琼。 一边说着,孙思邈的手已经搭上了秦怀玉的腕子。 “孙真人,您这是?……” 突然被人刁住手腕,出于本能,秦怀玉差点儿做出反抗,却死死地被孙思邈给拿住了。 这一下,让秦怀玉吃惊不小。 “哈哈,秦家老二,看来你这几年奇遇不少啊。先是炼化了‘龙涎香’的能量,还修炼了老道的‘五禽戏’?” “不过,最后那一种是什么?老道觉得有些熟悉,却又怎么说不上来呢?” 确认了秦怀玉几经奇遇,才到了如今的地步,孙思邈反而很是欣慰。 对于秦琼的人品和武功,孙思邈也一向敬佩的很,见到故友的后人有如此进境,自然替秦琼高兴。 短短几句话,又让秦怀玉震惊不已,就轻轻一号脉,自己的经历对方居然宛若亲见? 不过,看到强如孙思邈,也没能诊断出他们喝过的凉茶,秦怀玉倒是对那位卖凉茶的老头更感兴趣了。 “孙真人,您老来的太好了,快随我进去看看晋王殿下吧——” 孙思邈刚刚放开秦怀玉的腕子,倒是又被他拉住了袍袖,不由分说就往里走。 “你这小子,怎么毛手毛脚的,老道来此就是见晋王殿下的,你至于这么着急吗?” 孙思邈扥了两扥,愣是没能摆脱了秦怀玉,也犯不上为此再发遍神功吧?就任凭他拉着往里走。 “娉婷姐,孙真人来了,殿下有救了。” 进到内宅了,秦怀玉不再担心泄露出去,这几天紧绷的神经也放松了。 “啊,这是?——” 长孙娉婷看到孙思邈的时候,孙思邈自然也看到了她。 孙思邈揉了揉眼睛,仔仔细细地又打量了一遍眼前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小女孩,然后又看了一眼旁边的秦怀玉。 “怪哉、怪哉,今日这是怎么了,竟然连续遇到两位武学奇才啊!这位姑娘怎么称呼,如若老道没看走眼的话,你已经是半步通神的境界了?” 即便孙思邈心中已经有了定论,却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据他所知,在数年之前,整个大唐也不过有两位半步通神武者,而武道通神仅李靖一人尔。 这才过去几年啊,眼前这位小姑娘竟是半步通神? 看这架势,秦家这二小子说不定哪天也能达到半步通神,甚至更高。 难道真如师长所言,三界已经发生了改变吗? 可是,这变从何来啊? 五年前,孙思邈医治李治之时,不仅耗费了自己最后一颗“护心丹”,更是将师门不传之秘“五禽戏”,双手送给了李治。 孙思邈就没继续在长安城待着,而是回到了阔别数十年的师门。 当年门中长者有令,他将“五禽戏”原本送出之时,就是他再回师门之日。 这五年来,年近百岁的孙思邈,却是待在师门中继续修行了。 向门中师长禀明在长安的行止之后,又描述了李治的情况,竟然被门中师长赐下一粒“洗障丹”。 服用之后,白发变青丝,九十四岁的孙思邈从形貌到身体机能,宛若回到了二三十岁的年龄。 且停滞了四十多年的境界,一举得到突破,原本相当于半步通神的境界,直接筑基成功,跨入“金丹期”,而且直指金丹后期。 原来的“水火金针”,只能用作救人之法,现如今更是演变成一套攻防一体的功法。 再次离开师门,孙思邈已经九十九岁,不想惊世骇俗,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没错,此次潜修五年,孙思邈除了练习“水火金针”,还被传授了一些实用的法术,比如幻化术、闭气诀、陆地飞行术等。 洛阳,是孙思邈下山后的第一站,他也听说河南道遭了水患的事情,救死扶伤自然是医者本分。 一进洛阳,就听百姓传言,大唐陛下派了晋王殿下,前来放赈救灾。 二人也算有过医患之交,且又有传功之谊,孙思邈更想看看,那个“天漏之体”的晋王殿下,如今变得怎样了。 因此,才有了上门求见之举。 没想到,还没见到李治本人呢,秦怀玉和长孙娉婷,就先后给了孙思邈两个惊喜。 “沧海波涛生碧晖,性灵菡萏满青池。弟子长孙娉婷,代家师向孙真人问好——” 长孙娉婷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对着孙思邈盈盈一拜。 “难怪,原来你竟然是她的弟子?——” 第二十四章 求医洛神庙 孙思邈看着眼前的长孙娉婷,不禁感慨万千。 他本为出家之人,却也无法割舍红尘的牵绊,境界修为越高却越觉得万丈红尘才是真正应该待的地方。 “师尊说过,晚辈的路不在师门而在远方,晚辈去年就辞别师尊,来到了晋王殿下身边,也算就此与师门无缘了。” 长孙娉婷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老人成精的孙思邈也听了出来,这是不想让自己暴露她的来历啊。 “山门也好,红尘也罢,但能潜心修行就是好去处。秦家二小子说晋王殿下有恙,待贫道过去一观吧——” 境界大幅提升的孙思邈,医术也是水涨船高,如今才算是真正的神医。 尤其是这几年来,他还隐隐知道了自己门中的一些秘辛,原来那些传说中的人物,竟然都是自己门中前辈啊? 只是,山门就那么大,他们又都在哪里居住呢? “孙真人,晋王殿下究竟是怎么了?他已经这样酣睡五天五夜了。” 看着孙思邈的面色逐渐凝重,候在一旁的秦怀玉和长孙娉婷,连大气也不敢出,直到孙思邈检查完毕,才敢出言问询道。 孙思邈没有作答,而是站起身来,在李治这间卧房里来回溜达了两趟,最终,将目光停留在床榻对面的白墙之上。 “长孙丫头,你可知道此宅原来是何人所住?” 没有等到孙思邈的答复,却等来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这个,听说是一位姓单的将军,都过去很多年了。因为此宅装潢太过显赫,一般人都不合适住进来。” “此次恰逢晋王殿下赈灾到此,魏征大人才特意让人给收拾了出来。” 长孙娉婷只好尽自己所知,告诉了孙思邈。 “姓单?那就错不了啦,冤冤相报何时了啊,没想到却报在了晋王殿下身上,也得亏是晋王殿下,换一个人恐怕就真的万劫不复了。” 孙思邈活了九十九岁,那也是从大动荡的年代过来的,在洛阳之地,又是一位姓单的将军,除了那位还能有谁啊? “孙真人,您就说到底怎样才能救醒晋王殿下吧?” 一向还算是稳重的秦怀玉,这几天也被折磨的失去了耐心。 “晋王殿下如今似睡非睡、似醒非醒,他或许能够感知到周围的一切,却无法正常醒来,是因为他丢失了魂魄。” “什么?丢失了魂魄?——” 孙思邈的话,听得秦怀玉和长孙娉婷都大吃了一惊,别说没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人有‘三魂七魄’,三魂者,一名胎光,为太清阳和之气;一名爽灵,为阴气之变;一名幽精,为阴气之杂也。” “七魄者,依次为天冲魄、灵慧魄、气魄、力魄、中枢魄、精魄、英魄。一名吞贼,二名尸狗,三名除秽,四名臭肺,五名雀阴,六名非毒,七名伏矢。” “三魂在于精神中,而七魄在于物质,所以人若离世便是三魂归天,七魄入地。” “如今的晋王殿下,就是缺失了一魂一魄,如果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不能够让魂魄归位,恐怕晋王殿下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孙思邈仔细地给这二人讲述着,他自己的心里也有些后怕,这些原理是五年前的孙思邈无法理解的。 潜修了几年,没想到一下山就让自己碰到了,而且还是在晋王李治的身上。 “孙真人既然知道此病症,可否施以援手?” 听到孙思邈讲得头头是道,长孙娉婷的心情总算是放松了许多。 “呵呵,长孙丫头,你也太高看贫道了。要说人吃五谷杂粮,有个头疼脑热的病,贫道或许还有把握治好。” “眼下晋王殿下这种情况,严格意义上来讲,根本就不能算是病,而是冲撞了不干净的东西……” 孙思邈说着,似乎想到了什么事情,急忙收口了。 “那该怎么办?如果连孙真人都束手无策,这天下之大还有比孙真人更厉害的神医吗?” 即便孙思邈说了李治这不是病,秦怀玉依然觉得要找人医治才是。 “二位,你们速速给殿下穿戴整齐,套一辆马车,咱们带着晋王殿下求医去——” 思索了片刻,孙思邈从怀中掏出一物,苦笑了一声,心中暗道。 “晋王啊晋王,是该着老道欠你的吗?上次耗费了老道最后一颗‘护心丹’,这次,刚刚从师门得到的‘请神符’也要用掉吗?” 见孙思邈说的庄重,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也没敢耽搁,秦怀玉亲自去找了一辆马车,车厢遮的严严实实的。 担心李治躺着难受,长孙娉婷还特意在车厢内铺了两床被子,将马车直接赶到了李治的卧房门口,由秦怀玉将他背了出来。 后宅伺候的内侍和宫女也不敢多问,长孙娉婷特意嘱咐了两句,任何人问起一律不准对外乱说,才开了后门驾车而去。 …… 马车在孙思邈的指引下,出了洛阳北门,径直向北走,眼看要到洛水了,才转向东行。 “孙真人,咱们这是要到哪里去啊?” 秦怀玉亲自在驾车,车厢内,孙思邈和长孙娉婷,一左一右护卫着昏睡的李治。 “继续往前走吧,前边十里处有座庙宇,那就是我等要去的地方。” 孙思邈不愿多说,甚至开始闭目养神,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十里路程,挥鞭即到。 “‘洛神庙’?孙真人,这?……” “还愣着作甚?背着晋王殿下进去——” 孙思邈瞪了一眼秦怀玉,将他未问出的话给噎了回去。 这是一座“洛神庙”不假,景象却凄惨的很,要不是秦怀玉眼尖,都未必能认出横匾上的名字。 大门都不知道被谁摘去了,当秦怀玉把李治背出马车的时候,孙思邈已经先他们一步,进入了“洛神庙”的院子。 这还能是院子吗? 小院原本也就不大,此时却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 他们一进院子,甚至都看到一只兔子窜了出来,然后又转头跑掉了。 这个“洛神庙”也不知道多少年没人居住,左右两侧的配殿都已经倒塌了,唯有正中的“洛神殿”主体还在。 当孙思邈推开半掩的殿门时,一股陈旧的气味扑面而来。 “孙真人,咱们真的是要来这里求医吗?” “洛神殿”虽然陈旧,光线还算不错,毕竟四壁连同房顶都有不少破洞的地方,简直不能再残破了。 秦怀玉都有些怀疑,如果他们几个走进殿里去,会不会随时要应对这座“洛神殿”的坍塌? 也没看到孙思邈从哪里掏出了一柄拂尘,左右甩了几下,正中间那座“洛神娘娘”的神像就干净了许多。 原来,孙思邈悄悄地施了一个“除尘术”,虽然无法焕然一新,也总算清除了神像和供台上的灰土。 可惜,地上连个拜垫都没能留下,更找不到焚香的一应设施。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扶着李治站在殿门口,眼睁睁看到孙思邈撩衣服拜倒在“洛神娘娘”的神像前,口中念念有词。 然后,从怀中取出有且仅有的一张“请神符”,口中默念一段咒语。 顿时,孙思邈手中的“请神符”,竟然凭空消失了? “‘百草门’弟子孙思邈,拜上洛神娘娘,今有大唐晋王殿下李治,遭逢不测,一魂一魄脱体他去。” “此子命中当为大唐之嗣,弟子孙思邈虽有心相助,奈何才疏学浅、技艺匮乏,无力召回其丢失魂魄。” “万望洛神娘娘看在药祖金面,和大唐数千万黎庶的福祉上,出手相助一二,弟子孙思邈感激涕零!” 孙思邈心中默默祷告,再次虔诚地叩了三个头。 “将李治留下,尔等皆退出殿外,不得窥探——” 突然,孙思邈的识海中,一道声音响起,如钟如鼓、肃穆庄严。 孙思邈浑身一震,没敢发出声音,更没敢四下张望,恭恭敬敬地又叩了三个头,慢慢起身倒退着到了殿门口。 “秦家二小子,长孙丫头,把晋王留在此处,咱们先退出去吧——” 孙思邈淡淡地说道,内心却早已像开了锅的滚水一般,强压着那份激动和兴奋。 “孙真人,这怎么可以?……” 秦怀玉还想反驳,却被旁边的长孙娉婷轻轻地捅了一下。 秦怀玉无奈,闪掉自己的披风,铺在殿中相对平整的地方,然后才把李治轻轻放下,仰面朝上躺着。 三人依次退出了“洛神殿”,孙思邈走在最后,还顺手带上了早已残破的殿门。 一直退出了院子,来到了“洛神庙”门外守着。 “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不要问,只管静静地等着吧。” 看着一脸迷茫的两人,孙思邈低声地告诫道,率先背对着“洛神庙”,连看都不敢回头看上一眼。 …… 不知此方何方,不知此处何处。 龙潜涧底,虎伏崖前。 几树桃梅花正放,满山瑶草色皆舒。 幽鸟如诉语,驯鹿近人行。 白鹤伴云栖老桧,青鸾丹风向阳鸣。 “二兄,你难道真想插手此事?” 一排三座位,居中者顶生二角,居左者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居右者却身穿帝服。 方才说话之人,正是那位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者。 “哈哈,三弟,这祭了请神符的是你‘百草门’的人,如今却求在了大兄女儿的庙宇,你等二人都无动于衷,难道想让我也袖手旁观吗?” “抛开这个孙思邈不谈,我感兴趣的却是李治那个小子,也许我的衣钵又找到了一个传人啊。” 这是居右身著帝服那位。 “二弟,李治命中当为大唐第三代之主,他若传你衣钵,岂不违背了那几位的规定?” “人间帝王,三百岁已是奢望,岂能觊觎长生?为兄劝你还是不要引火烧身的好。” 居中那位顶生二角者说话了,信手又抛了一次手中的龟壳,眉头再次皱了起来。 “大兄、三弟,我要将功法传于此子,岂会是一时兴起?已经深思熟虑很久了,理由有三。” “此子生来‘天漏之体’,如今却已完成筑基,而且文武皆通,更有甚是竟然还沾染了月华之力,此其一也。” “如果不是他先学会了三弟传下的‘五禽戏’,又学会了我的‘望气术’,凭借你我兄弟的境界,居然都无法感应到他的存在,这就恰恰证明了他的与众不同。此其二也。” “哈哈,二兄的第三个理由,是否还在对‘人皇’一事耿耿于怀啊?” 没等这身著帝服之人说完,居左的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那人抢问道。 “哎,好吧,如果真要引火烧身,你们兄弟三人一同承担就是了,在此枯坐了数万年,如果真能来点儿刺激的,也未尝不是一件乐事。” 收起地上的龟壳,居中头顶二角的大哥说道。 只见他伸出右手食指,向东方一点,又向西方一点,虚空中指划阴阳,然后轻轻往下一指,一道白光、线坠下界。 与此同时,一左一右那二弟、三弟也齐齐动手,那一刹那,日月星辰仿佛都彻底静止了。 “多谢二弟、三弟相助,时机尚未成熟之时,遮掩一下天机是应当的。不过,总觉得此子身上隐藏着特殊的秘密,似乎已经有大能为其遮掩了天机?” 三人面面相觑,却也不明所以。 连居中那位的先天八卦都无法算出,他们实在想象不出,这三界之内到底还有何方大能有此逆天本领? “既然大兄出手替此子稳固了神魂,二兄又将传他妙法,我就帮他淬炼一下体魄吧。” 居左的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那人,居然从头上拔下一棵枯草,在虚空画出一道人形,然后将这棵枯草放入口中嚼碎,“噗”的一声,再喷向虚空中那道人形。 再然后,那道人形竟向下落去,方向正是方才居中头顶二角之人食指所点之处。 “不知二弟要传何功法给此子?” 大哥和三弟都意思完了,终于轮到了今日要挑起事端的正主。 “哈哈,自然是将‘轩辕诀’给他,不过却要改头换面一番才是。” 居右帝服者说完,摊开右掌出现了一枚玉符,只见他不断地编制着一道道法印,原本金光闪闪的玉符,竟然变成了青绿色。 “‘沧溟诀’?二兄,您这是想做好事不留名姓呢?还是怕将来此子捅了篓子牵扯到你啊?哈哈哈——” 就见帝服之人手腕一翻,手中这枚已经变为青绿色的玉符,已化为一道光,向着下界划去。 …… “刷——” “刷——” “刷——” 守在“洛神庙”外的孙思邈,仿佛感觉到空气中有三道轻微的波动,心生好奇却也不敢回头去看。 而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更是老老实实地站在两旁,尽量让自己沉静下来。 “怀玉兄,娉婷姑娘,你们二人站在那里做甚?” “对了,此处是什么所在,怎会如此残破?” “啊!孙真人?——” 第二十五章 晚来天已雪 “观音婢,雉奴离开有多少天了?” 长安城,立政殿。 唐皇李世民正在饮宴,一旁坐着当朝皇后长孙无垢,还有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 一个是九岁的晋阳公主李明达,一个是刚刚六岁的新城公主,乳名叫做阿鸢。 “已经一百六十八天了,也不知道雉奴每天吃的怎么样?住的怎么样?这大雪天的,会不会受冻了……” 立政殿外,飞雪正飘,红梅正浓,一年将尽。 李世民随口问了一句话,没想到又招来长孙无垢这一长串的“唠叨”,无奈地苦笑了一声,尴尬地喝干了杯中的酒。 “观音婢啊,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如今的雉奴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雉奴了。” “转过年头都要十三岁了,就他那一身修为,整个大唐朝恐怕都找不出一个人能媲美的,你还用替他操心吗?” “再说他不是每个月都有写信回来吗?又送来了孙真人最新研制的妙药,你和长乐的‘气疾’也彻底治好了。” “雉奴这孩子最是心善,大雪连天的,他想到处去走走看看,担心河南道的百姓有冻饿之苦啊。” 李治这小半年来的表现,李世民那是一百个满意。 不仅仅有每个月李治自己写过来的书信,更有不断传来的魏征的奏折,以及“丽竞门”暗中递过来的消息。 走家串户,嘘寒问暖,将粮食和衣物亲手送到那些没有劳力的家户中。 甚至跟着孙思邈一起,在洛阳城内坐堂问诊,行医施药,真有困难的患者自然是分文不取,着实救治了不少濒临死亡的病人。 要知道,前世的李治就是一位医术高超的大夫,现在又兼修文武,身边更是跟着孙思邈这位神医圣手,手到病除简直就是每天的常态。 一时间,晋王李治贤德的名头传遍了洛阳周边,又随着南来北往客商的宣传,逐渐传出了河南道,名扬大唐。 尤其是那些被他救治过,或者收到过李治送上粮食和衣物的百姓,更是在家里供上了李治的长生牌位。 李世民是高兴了,他另外那几个儿子却未必高兴。 魏王李泰的府上,已经为这件事讨论过很多次了,他也想仿效李治的做法,可惜身娇肉贵的李泰又怎么愿意跑到百姓家中去? 最终,还是决定在文人身上做做文章,这也算是他唯一擅长的方面了。 提高文人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在大唐境内,号召各个州县适当增加官办学堂的数量和规模。 本是攀比之意,无形中竟然推动了大唐文化教育的发展,这也算是为大唐文道昌盛做出了贡献。 “太子殿下入睡了吗?” 东宫,护卫统领纥干承基来到太子李承乾的寝殿前,轻声地问着门口的守卫。 “启禀统领,太子殿下还在饮宴,不过太子已经下过诏令了,任何人不得进去打扰他,统领您看……” 门口的两名守卫对视了一眼,颇有些为难地说道。 “好了,本统领也知道你们的难处,不会为难你们的。不过,里边是谁跟太子殿下在一起呢?方才我看到太子妃带着恒山王殿下,好像进宫去了。” 纥干承基从门缝里向里观望,心里很不是滋味。 原本他是太子李承乾的护卫统领,也算是“师出同门”,本该是李承乾的心腹才对。 可是,自从那人来了之后,他已经很久没能单独待在李承乾的身边了。 回想半年前的决定,那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呢? 纥干承基摇了摇头,最终,还是无奈地离开了。 …… “晋王殿下,这乃是您的绝学,我和娉婷姐能学到一二就已经知足了,又怎好全盘接纳?” 看着眼前的“五禽戏”全册,秦怀玉两眼放光,却不好真的就伸手接过。 “拿着吧,你和娉婷姑娘的境界,将来达到‘通神’境界之后,一时也未必能找到合适的进阶功法。” “这套‘五禽戏’,已经不是原来那一套了,不知高明了多少倍,若能完全练成,将来达成‘天仙’也未可知啊。” 李治说着,自己都不禁有些感叹。 莫名其妙地昏倒,孙思邈说自己曾经丢失了“一魂一魄”,昏睡了五天五夜,竟然被送到了那个残破的“洛神庙”去求医。 醒来之后,识海中莫名其妙地多了一样东西——一枚青绿色的玉符。 玉符中跳动着一个个金色的字眼,洋洋洒洒,不知刻录了多少文字。 这不是一套简单的功法,更像是修炼的一套百科全书。 从后天境界开始,一直到先天、通神、金丹期、元婴期、化神期、渡劫期、天仙、真仙、玄仙、金仙、太乙、大罗、混元等。 此前,李治只不过在那册“天子望气术”上,看到过这些境界的名字,如今这枚玉符里,却有着详尽的介绍和描述。 玉符中也算包罗万象,比如洪荒以来的各种知名的法宝、武器,各种知名功法的梗概介绍,甚至各种大能的身份来历等等都略有提及。 李治很是纳闷,这玉符是从哪里来的? 玉符里的内容,倒是有很多跟自己固有的认知是相同的,李治就只当是闲来无事的消遣,凭借着如今的过目不忘,一一印记在脑海中。 李治不禁有些好笑,林林总总这么多,能都是真的吗? 玉符的后半部,却是实实在在的两套功法。 一曰“沧溟诀”,共九层,竟然是能够直通大罗的顶级功法? 二曰“天地剑诀”,却是一套剑法,共计十式。 问题是,前世的李治,也算是资深的老书虫,翻阅过无数修仙炼道的书籍,还从来没见过有“沧溟诀”和“天地剑诀”的名字。 “天地剑诀”他暂时没敢修炼,开篇清楚地写道。 “天地剑诀,未达天仙境者勿练——” 好嘛,这玩意还要什么“天仙境”? 如果真存在“天仙境”,自己有命没命能达到那个境界,还尚未可知呢。 倒是那套“沧溟诀”很对李治的口味,“沧溟诀”共九层,步入先天境界就可以开始修炼。 识海中多了这枚来历不明的玉符,李治也没大惊小怪,毕竟丹田上还悬着那柄诡异的小枪呢。 再内视一番之后,才发现无论自己的经络、筋骨,还是神魂,似乎都强大了许多? 一系列的变故,很是让李治好生消化了一番,甚至还特意在后宅闭关了数日。 之后的日子里,隔三差五的,李治就会到洛阳周边转悠一下,了解灾民的疾苦,或者凭借自己的身份和便利,解决一些灾民的安置问题。 洛阳如今是整个河南道最大的城市,受灾的百姓有不少人逃亡至此,依着洛阳本地的官府,最多搭建粥蓬管上几顿吃喝,最终还是要礼送出境的。 李治却不以为是,硬是命令洛阳的官府和军队出面,在洛阳城东和城南,陆续新建了几十个村落,用来安置逃难而来的人。 这个消息一出,各地的难民更是蜂拥而来,李治正好聚一地而赈之,最终洛阳下属生生多出了三十多万人。 更多的时间,李治却是用来修炼的。 虽然玉符来的有些诡异,他也不再多想,只要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强,李治都愿意去尝试。 短短三个月,李治就练成了“沧溟诀”的第一层。 丹田中原有的液态黑白能量团,如今更加的凝实,表层已经开始固化,在高速运转中,逐渐形成了一个黑白参半的圆球,有黄豆般大小。 这是什么啊,金丹期吗? 李治有些郁闷,就算是金丹期,自己体内怎么就形成了一颗“阴阳丹”呢? 李治还发现一个问题,自从修炼了“沧溟诀”,自己居然也能够吸纳太阳之力了。 淡金色的太阳力,一丝丝入体,不断地洗刷“阴阳丹”的阴面,而夜晚的月华之力,却是在不断滋养“阴阳丹”的阳面。 如此一来,这颗“阴阳丹”的成长,已经逐渐开始依赖上日月之光,空气中灵气带来的增长就显得微乎其微了。 一层境界的“沧溟诀”,让李治的实力倍增了十倍不止。 而原来那本“五禽戏”的册子,在他修炼成“沧溟诀”一层之后,竟然凭空增加了数页文字。 或者说,是“沧溟诀”的修炼,带动了他“破妄金瞳”的晋级,才能看到原来没能发现的文字。 难道,这才是“五禽戏”的完整版吗? 又是两个月的修炼,对于“五禽戏”的运用,李治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已经完全可以用来对敌了。 而且,每每施展各种禽戏,李治那种化身为彼物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李治终于看清了孙思邈的境界,竟然也是“金丹期”,而且不像自己这样的金丹初期,孙思邈已经步入了金丹后期。 自己在“五禽戏”上有了进境,自然也不能忘了孙思邈这位最初的赠与者,“五禽戏”严格来讲本来就是人家的。 孙思邈自然是千恩万谢,他虽然是前辈,又是金丹后期的强者,却也不敢小瞧李治这位“天漏之体”。 十三岁不到的少年,听长孙丫头说,已经是文武双“通神”了,如今刻苦潜修了小半年,孙思邈根本就看不透李治的境界。 准确地说,在孙思邈的眼中,李治依旧只是一个略显魁伟的少年郎罢了。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作为李治身边最为亲近之人,李治同样也没有忽略他们。 “沧溟诀”暂时不便外传,“五禽戏”却可以拿来授予他们,原本李治就分别传授过他们一戏、两戏的。 见李治如此慷慨,让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感动不已。 在他们眼中,这“五禽戏”就是李治的傍身绝学,如今竟然愿意合盘而出,同他们二人一起分享。 这是多大的恩惠和信任啊? “晋王殿下,怀玉今日在此立誓,此生定惟殿下之命是从,如违此誓,怀玉不得善终也——” 秦怀玉推辞不过,单膝跪地,高举双手,从李治手中接过记录着“五禽戏”的册子。 而一旁的长孙娉婷,也早已两眼噙泪,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长孙娉婷比秦怀玉更懂得后续功法的重要性,她本身就是名门出身,身怀绝学,更听说过为了一本武学秘籍同门相残的事情。 不过,与李治此刻给出的“五禽戏”一比,似乎自己门派中,最高深的武学在“五禽戏”面前,也显得不过尔尔了。 …… 隆冬时节,天降大雪。 在洛阳郊外转悠了一整天的李治,天色欲晚的时候,他们一行三人来到了洛水旁的“洛神庙”。 如今的“洛神庙”,与半年之前相比,已经有了天壤之别。 李治感念自己在“洛神庙”中的奇遇,又对那位传说中的洛神钦佩不已,就借着大量流民入洛阳的机会,以“以工代赈”的方式,重修了这座“洛神庙”。 说是重修,其实跟完全新建也差不多。 如今保存下来的,除了原来“洛神庙”所在的地皮,就只有“洛神殿”中那座洛神娘娘的塑像了。 重修之后,“洛神庙”分为前后两进院落。 第一进院落,正中还是“洛神殿”,供奉着洛神娘娘的塑像,左右却更增加了一间配殿,而后院则是用来住人的。 李治自然不便在此居住,特意从洛阳的道观中,请了一位道长,带着他的两名小道童。 还是孙思邈亲自推荐的,其人也精通岐黄之术,在洛阳周边小有名气。 “洛神庙”和“洛神殿”的匾额,都是李治大笔一挥写就的,一手潇洒的“柳体”——也许今后应该被叫做“李体”了——让人看着赏心悦目。 更有他金丹境界的加持,字字浩然正气,挂在那里就能正清远近、诸邪辟易。 而在“洛神庙”的另一则,李治还特意让人修建了一套院子,小院不大,也是两进,各有三五间瓦房。 背靠洛水,院中种有松竹,尚有移植过来的两株红梅,题名“碧洛居”。 建成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治偶尔也会来此小住,留有几名护卫照看着,兼顾着一旁的“洛神庙”。 今日,李治三人又一次来到“碧洛居”,秦怀玉的马匹上,还带着两只肥硕的兔子和两只山鸡。 虽然他们如今的境界,根本就无需这些食物来充饥,毕竟多少年都这样过来了,还是舍不得那份口舌之欲。 “九公子,您到房中稍待,我马上就把这兔子和山鸡给炮制出来——” 跟了李治半年多,秦怀玉不光功夫和境界增加不少,连伺弄伙食的水平也长进了。 倒是心灵手巧的长孙娉婷,始终学不会厨房那一套勾当,李治戏言她就是一个有口福之人,不必自己亲自下厨。 少时,碗盏杯盘,炖鸡烤兔,红泥火炉,透香烧酒。 “九公子,奔波了一天,喝杯酒暖一暖吧,来,我敬您——” 秦怀玉给李治和自己各满了一杯,长孙娉婷却倒了杯热茶,在另一侧相陪。 出门在外,三人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完全就像朋友一样围席而坐。 “哈哈哈,晚来天已雪,能饮一杯无?山野之人途径于此,不知此间主人,可否容老朽进去饮上一杯?——” 第二十六章 不速饕餮客 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继而“碧洛居”外响起了叩门声。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没有什么反应,李治的眉头却不禁皱了起来。 倒不是因为冰天雪地的,又是天近黄昏,少有行人的洛水旁会有游人到访,而是因为对方已经站在“碧洛居”外了,李治居然丝毫没能察觉到? 这是非常不应该的事情,要知道如今的李治那已是“金丹期”的修为,如果把神识放出去,周围数里之内的风吹草动都难逃他的掌控。 可如今?…… 诧异归诧异,人都已经到门口了,总不能自己还在屋里装做听不见吧? “不知何方前辈至此?菜肴草备、薄酒已温、佳客临门,李治欢迎之至,还请移步入堂一叙——” 说着李治伸手向院门处一指,“碧洛居”的大门“吱呀呀”应声打开了。 与此同时,李治出现在了天井之中,秦怀玉和长孙娉婷自然也起身相随。 “碧洛居”大门洞开,门口赫然站立一人。 方才听到对方自称“老朽”,此时看来,似乎年龄并不算很大,只是这副尊荣却着实不敢恭维。 也就是李治他们三人在此,天还没有完全黑透,这要是大半夜在路上突然碰到,胆小的都可能被吓一溜跟头。 只见此人,中等偏上的身材,身穿一领黄褐色的布袍,这么大的风雪,愣是没戴着帽子,手持一把盘龙扁拐。 往脸上看,面色黄白,眉毛长得却特别好看,眼睛贼大,鼻子有两根鼻骨,耳朵各有三个耳孔,左右共计六个。 额头上有十五道皱纹,一边是太阳形状,一边则是月亮形状。 至于年龄,李治却看不出来,说三四十也行,说八九十似乎也可以? “哈哈,老朽冒昧来此,晋王殿下多多海涵啊——” 李治光明正大地报了自己的名字,对方也不矫情,上来也直接叫出了他的身份。 “来者皆是客,前辈里边请——” 见到此人如此样貌,李治自然知道此乃非常人也,是敌是友暂时还无法判断。 “哈哈,那老朽就不客气了,有多久没能吃顿饱饭了?今日定要好好吃晋王殿下一顿东道。” 李治以礼相让,来人却毫不客气,大步流星走进堂内,径直往主位上一坐,抄起一只烤的焦黄的野兔,张嘴就吃了起来。 李治见他如此,反而笑呵呵地坐在来人对面,拿过一只干净的杯子,替他满上一杯烧酒。 李治都这样坐了,秦怀玉和长孙娉婷就只能垂手站在李治的身后,用眼睛不断地打量着这位不速之客。 “嗯,不错、不错,要是盐巴再少放一点儿,这烤兔的味道就更绝美了,老朽再试试这盆炖鸡如何——” 三下五除二,来人竟然将一整只野兔吃的只剩下一副骨架,吧嗒两下嘴,又开始向那盆炖鸡发起进攻。 期间还不忘记将他面前的酒杯喝干,甚至,还摆摆手示意李治继续给他满上。 秦怀玉在后边看得有些来气,刚想过去,却被身边的长孙娉婷一把给拉住了。 “嗯,挺好、挺好,都说山珍海味,这山鸡和野兔吃了,水里的滋味却不曾尝到,可惜啊可惜……” 来人一兔一鸡下肚,一边小口抿着烧酒,一边还在那里惋惜地唠叨。 “这有何难,前辈在此稍待,雉奴去去就来——” 说完,李治示意长孙娉婷在此招呼来人,他却带着秦怀玉转身出了“碧洛居”。 “殿下,您怎么能这样卑躬屈膝?此人来历不明,进来就大吃二喝的,您现在难道还要去给他钓鱼不成?” 看到李治出了“碧洛居”,转身直奔洛水,秦怀玉就猜到他想做什么了,在身后大声抱怨道。 “哈哈,怀玉兄,左右就是一顿饭菜而已,这天寒地冻的,能够找到这里来,那也是一种缘分。” “客人有了要求,我这个做主人的自然应该尽力满足他才是。更何况,这位定非常人,孝敬一下前辈也是应该的。” 说话的功夫,二人就来到了洛水旁。 隆冬时节,洛水早已不比夏日的壮阔,但是水面依然能延伸出里许。 只是如今天寒地冻的,洛水上结了厚厚的冰,又是大雪漫天的,哪里有垂钓的渔翁? 李治停身站住,运足“破妄金瞳”,透过厚厚的冰层很快就发现了洛水内的藏鱼。 一条条慵懒的鲤鱼,在那里无忧无虑地游着,丝毫没有半点大祸临头的觉悟。 李治目光锁定其中两条肥硕的胖鲤,目测每条至少都在十斤以上,暗运“沧溟诀”,真气灌于双目,两道金光直射冰底的藏鱼。 冰面迅速龟裂,李治一抬手,两条被锁定的鲤鱼已经被摄入手中。 “哈哈,怀玉兄,回去还要看你一展身手了,这一条直接烤了,另一条就清炖吧。” 随手将两条鲤鱼扔给一旁的秦怀玉,李治转身就回去了,独留下秦怀玉的一阵手忙脚乱。 ...... “哎呀呀,晋王殿下你这也太客套了吧?整的老朽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吃吃吃,别客气,诸位都动筷子吧——” 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却一点儿也不耽误手上的动作。 筷子下的飞快,三下两下,整条烤鱼的一面,已经被他划拉的见了鱼骨。 “来,搭把手,把这鱼给翻过来——” 嘴里的鱼肉还没咽完,来人就又开始指挥起李治来。 李治依然没有恼怒,笑呵呵地应承着来人的吩咐,甚至站了起来,伺候着来人将整条烤鱼都吃完。 “前辈,要不要再试试锅里的炖鱼,特意放了一斤豆腐进去,炖出来的鲤鱼也别样的鲜美。” 再次将来人面前的空杯满上之后,李治主动问道。 “嗝——” 来人长长地打了个饱嗝,还夸张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饱了,吃不下去了,这烤鱼咸淡适中,孺子可教也!” 来人先是夸奖了一脸怨气的秦怀玉,然后才对着李治说道。 “晋王殿下,老朽这人还有一个毛病,一旦吃饱了就要找地方睡觉,您看这里方便给老朽找个床铺吗?” 嘴上在询问,人却已经站了起来,顺手拿起倚放在一旁的盘龙扁拐。 “是雉奴考虑不周了,如果前辈不介意的话,就睡在下的房间吧?平日里也没怎么过来住,被褥都还算是干净。” 李治先一步走到门前,推开虚掩的房门,一股冷气透了进来。 “不介意、不介意,哈——好困——” 来人拉着盘龙扁拐,紧跟着李治就出去了。 “娉婷姐,你怎么也不说句话啊?此人如此无礼,殿下也真能受这个窝囊气?” 李治带着来人去卧房休息,看着半桌子兔骨头、鸡骨头和鱼刺,秦怀玉再也忍不住了。 “你这个二愣子,平日里那股子机灵劲儿都跑哪去了?你觉得殿下不如你聪明,会无缘无故就对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毕恭毕敬吗?” “你我都是先天以上的境界,你可能看出此人的深浅?虽然我也看不透此人,但是我觉得他的境界应该远在孙真人之上。” 长孙娉婷说着,两眼恨不得冒出两道金光。 过去这短短一年多的经历,比她在师门苦修那么多年都要精彩。 自己不仅突破了先天境界,更是达到了半步通神,如今有了晋王殿下相赠的“五禽戏”,突破到通神境甚至更高,都是有很大希望的。 从“龙涎香”,到“五禽戏”,从孙思邈到眼前这位样貌迥异的怪人,长孙娉婷觉得,只要跟在晋王殿下身边,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奇遇。 因此,李治就算是有再过分的举止,在她眼里都是合理的,如果碰到不能理解的,那一定是自己暂时还没能想明白。 一夜无话,次日天明。 漫天的大雪,竟然奇迹般地停了,李治等人已经早起多时,昨日来的那名怪人居然还在寝房高卧。 利用这个空档,李治命人到洛阳城最好的酒楼,要了一桌上等的酒席,快马送到了“碧洛居”。 “嗯,好香啊!——晋王殿下你这么客套,老朽都不舍得离去了,哈哈哈——” 酒席刚刚摆下,昨日那怪人立马就出现在了眼前。 “诸位,都坐、都坐,晋王殿下,你这里的规矩也未免太大了,这两个小娃娃都不敢坐下来啊?” 也许是昨晚吃的还没消化完,怪人居然没急着开吃,反而对站在一旁的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挑理了。 “呵呵,前辈说的是,我等萍水相逢,就无需客套了,前辈也不用一口一个‘晋王殿下’叫着,称呼我一声‘雉奴’就行。” “怀玉兄,娉婷姑娘,既然前辈有命,你们也一并坐下来,陪着前辈喝两杯吧。” 原本秦怀玉和长孙娉婷,在李治这里就没什么“立规矩”可言,只是这怪人一来就坐了主位,李治都打横坐着了,他们两人自然不好再入座。 现在,怪人还是老实不客气地坐了主位,李治却悄然地坐了上垂手位置,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才依次而坐。 这顿饭吃的倒是平平静静的,几人不断地推杯换盏,李治自是在一旁殷勤地为那人添酒布菜。 “哈哈,老朽从别处而来,一进河南道,处处都能听到晋王殿下的善举,于是乎一时好奇心起,就绕道洛阳来看个究竟。” “见到晋王殿下之后,老朽才真正有些后怕啊——” 怪人一连喝了三杯酒,仿佛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因为内心的“恐慌”而喝酒压压惊。 “哦,前辈此话怎讲?莫非雉奴有什么做的不到的地方?如果是雉奴之错,前辈但讲无妨,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听到怪人如此说,李治也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正襟危坐道。 “非也,非是晋王殿下之错,实在是命运使然,哎,我等谁又能左右得了命运啊?” 突然,怪人整个神情变得有些落寞,似乎想起了什么伤心之事。 “晋王殿下可知道自己的命运?” 良久,怪人转头盯着李治,仿佛一眼就能将李治看穿一般。 “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人生于天地之间,只要走得正、行得端,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 原来的“历史”中,李治是什么样的命运他自然清楚得很,如今虽然不再是他熟悉的大唐,却又莫名其妙地获得了一身不俗的能耐,试问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没想到晋王殿下还信奉孟轲那小子的道道,当年那小子就曾说过,‘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倒是跟今日晋王殿下所言如出一辙啊。” “也罢,既然让老朽碰上了,又白吃了殿下两顿饭,怎么的也得拿点诚意出来,就霸占你们三人七日时间吧,以后的事情只能以后再说了。” 李治三人听得一头雾水,正在揣测怪人是何用意的时候。 只见那怪人袍袖一抖,残席、桌椅都已踪迹不见,连饭堂的屋顶和四壁都没有了。 周围笼罩在一团祥瑞之中,似乎与外界隔绝,又或者早已离开了洛水之畔? 紧接着,就见那怪人凭空向后平移三尺,略高于三人,盘坐于一水火蒲团之上,微闭双目,口中传出道道声响。 祥云萦绕,紫气弥漫,隐隐之中,仿佛有来自远古的吟唱。 “有缘无缘,遇见是缘,前尘往事,过眼云烟。帝王走卒,天地微尘,自在无为,无为何在?” “老朽将在此讲道七日,至于尔等能够领悟多少,全在自己的造化了。” 那人说完,不再开口,李治三人的耳边却不断传来吟唱声。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天之道,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 洋洋洒洒五千言,尽盖三玄三要之妙义。 那人一开讲,李治就知道这是什么了,毕竟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多多少少都会接触一些。 就是因为他知道了这是什么,原本有些猜测的心境,此时却变得诧异起来。 好在他还知道这是难得的机缘,至于为什么会降临到他的头上,似乎不是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 李治急忙收敛心神,用心去领略那人所讲的微言大义,而体内沉寂了许久的诡异小枪,此刻也苏醒了过来。 听着李治耳边传来的声音,这柄诡异小枪似乎也陷入了沉思? 这声音传来的内容,怎么会如此熟悉? 我是谁? 我来自哪里? 而丹田中那颗黄豆大小的“阴阳丹”,也高速地运转了起来,越转越快,越转变得越大。 开始如黄豆大小,一会儿竟然状如鸡子大小,继而如一个苹果,继而如一个西瓜…… 李治的丹田已经快被膨胀的“阴阳丹”给占满了,那柄诡异的小枪,似乎无奈地撇了撇嘴,不情不愿地离开了丹田,进入了识海之中。 而“阴阳丹”似乎还不满足,紧跟着诡异小枪,也闯进了识海。 李治的识海也在不断扩大,原来如同一间屋子大小,现在已经扩大到十丈见方,足以容纳诡异的小枪和不断膨胀的“阴阳丹”。 随着那人不断地吟唱,诡异的事情再次发生,李治的头顶居然同时出现了太阳和月亮? 一黄一白,一热一凉,两道光线直射向李治的识海,准确地说,直接照射在识海中的“阴阳丹”上。 “阴阳丹”转动的更快了,快得让李治内视都有些眼晕。 突然,“阴阳丹”一分为二,左侧纯黑、右侧纯白。 而且已不再是丹状,也许、仿佛、似乎更像是两个闭着眼睛的孩童? 第二十七章 魏玄成遭劫 艰难日如年,千载须臾间。 那怪人七日讲道,似乎过去了千年,却又像是一瞬之间。 经文还是那些经文,每讲一遍,却总会让人有新的认知和感悟。 当那怪人的声音彻底消失之时,李治、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才先后睁开了眼睛。 房舍还是那间个房舍,桌椅还是那套桌椅,甚至从洛阳酒楼要过来的菜肴,还冒着丝丝热气。 一切如初,那怪人却不见了。 “感谢前辈传道之恩,不知可否留下姓名?——” 李治冲着门外深施了一礼,高声喊道。 虽然,李治的心中已经有了猜测,总还是想问个水落石出的好。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也顾不得境界突破的欣喜,跟在李治身后同样一躬到地。 “哈哈,你祖父、你老爹都自认是我的后人,你小子难道是个例外吗?罢了,此间事了,等你真正成长起来,或许你我还有再见之日。” 虚空中,一道声音传来,赫然就是那个离去的怪人。 “这……那难道都是真的?” 李治一直知道,大唐皇室李家,从反隋之日起,就自称是老子李耳的后人。 大唐建立之后,更是将道家立为大唐的国教,皇宫大内,但凡有点规模的宫殿,都有供奉老子李耳的牌位。 可是,却从来没有人知道李耳的长相,难道此人真的是那位吗? 李治没有说话,不知道该承认,还是该去反驳。 “殿下,那人好像真的已经走了?” 过了良久,秦怀玉小心翼翼地说道。 屋外冬阳残照,檐下红梅如火,在北风中独傲霜枝,积雪已然化尽,预示着时间真的在不经意间过去了。 “怀玉兄,娉婷姑娘,此事有些蹊跷,你们二人尽量不要宣扬出去,真发生什么事,恐怕不是我们能够承受的。” 李治不能完全理解对方的做法,尤其是这次还将秦怀玉和长孙娉婷牵扯了进来,看似二人都得到了好处,谁知道会不会因果有相逢呢? 当三人出门打马离去时,驻守在这里的几名护卫,并没有露出异样的表情,似乎他们真的就在这里住了一晚,次日就离开了一样。 可是,李治特意问了一下日子,的确再过三天就要新年了。 “殿下,这也太神奇了,我竟然也有达到‘通神境界’的时候?岂不是跟我老爹平起平坐了?” 一路上,秦怀玉兴奋的很,他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进境,李治却暗自摇了摇头。 如果那怪人真是那位,听他讲了七天道,才突破到通神境,这已经算是有些慢了好不好? 倒是一旁的长孙娉婷,一路上沉默不语,眼看就要到洛阳城北门了,她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娉婷姑娘,你可是有什么心事?” 李治看出长孙娉婷的神色有些不自然,她如今的境界,已然是妥妥的通神巅峰,也就是筑基成功,马上要进入“金丹期”了。 这样的境界,如果放在一年多以前,绝对是整个大唐最顶尖的存在。 “殿下,借了您的光,娉婷才能够在那位高人面前听道,此次娉婷一举突破‘死关’。这样的成就,已经能够直追当年的创派祖师,连我师尊都还没能达到。” “师门曾有严训,但凡门中弟子有能突破‘死关’的,务必往师门后山禁地一行,娉婷……娉婷恐怕要暂时离开殿下了。” 长孙娉婷的话越说越低,头也低了下来,完全不敢抬头看李治一眼。 像长孙娉婷这样的资质和进境,在她们整个师门中,虽然也算是上等之选,却绝对不是最拔尖的那几人。 譬如她的师尊,当年也是风华绝代的人物,以门中圣女的身份行走江湖,多少世间俊杰为其折腰。 如今贵为一派之主,长孙娉婷曾经是师尊唯一的弟子,还是在她临离开师门时,师尊才新收了一名复姓端木的小师妹,似乎才刚刚三四岁。 “既然是你师门的严训,你自当遵从就是,不过也不用这么急着离开吧?好歹再有三天就过年了,怎么也等过了年再走吧?” 这一年多来,李治已经习惯身边跟着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他也明白昔日母后长孙无垢和舅父长孙无忌的意思。 送长孙娉婷进宫,就算是给自己选下的女人,即便将来不能立她为晋王妃,但是一个侧妃的位置终归是跑不了的。 可惜,他们的好意恐怕要落空了,此时的李治已经不是原来的李治。 原本李治“命中注定”那几个女人,譬如王皇后、萧淑妃,更甚是武媚娘,现在的李治都未必会去收拢,更不要说这个凭空冒出来的长孙娉婷? …… 这是来到大唐后,李治第一次在外过年,除了洛阳当地的官员来登门拜访之外,李治就再也没有别的应酬。 如此清闲的新年,倒是让李治有些不习惯。 要是在往年,皇宫里自然是热闹的很,李治大大小小的兄弟姐妹,有些自己都认不全。 他还要到秦府和孔师门上去拜年,也会约着秦家兄弟和程家兄弟,一起到“醉霄楼”去大快朵颐。 在洛阳就清净多了,连孙思邈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孙老头是个闲不住的人,连续坐堂了几个月,洛阳城内的疑难杂症也解决的差不多了,又云游四海去了。 用他的话说,到了“金丹期”,正常情况下又能多活几百年,总得好好地为天下百姓做点儿事情吧? 李治却不以为然,就算多活几百年,又能多救几个人呢? 还恶趣味地给了他一个建议,不如将古今所有有效的药方收集起来,整理成一本册子刊行天下。 让全天下的医者都有一个权威的参照,这样一来,不是能拯救更多的患者吗? 果然,孙思邈对这个提议很是感兴趣,称晋王殿下简直就是自己的知己,他前两年已经开始着手做这件事情了。 孙老头走了,李治也不清楚他的册子什么时候能整理出来,还会不会被叫做“千金方”? 再清闲的年,也总有过完的时候。 长孙娉婷勉强过完了元宵节,就向李治提出辞行,并声称自己很快就会回来的。 少则半载,多则一年,必能了结门中的事务,再次回到李治的身边。 李治倒没有限制她的时间,只是叮嘱她努力修行,尤其是那套“五禽戏”的修炼,绝对不能放松。 就这样,长孙娉婷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洛阳,向西而去。 如今的李治,境界已经来到了“元婴期”,而且是从未听说过的“双胞胎”? 已经扩展到二十丈见方的识海上,漂浮着三样物事,可以说是鼎足而立。 占据上位的,依然是那柄诡异的小枪,或许现在继续称它为小枪已经有些不合适了,体型已经长到了正常大枪的长度。 外表看上去,却变得更加平庸了,似乎就是一柄普普通通的大铁枪,唯一的特点就是黑了点儿? 这柄黑枪又陷入了沉睡,自打进了李治的体内,从来就清醒的时候少,睡觉的时候多。 除非外界有什么好的东西出现,否则是勾不起这位枪大爷的兴致的。 只是,此次那怪人的动静着实不小,李治三人都因此纷纷突破,这柄黑枪却彻底被糊弄迷糊了? 看它的前后表现,李治有理由怀疑这家伙是失忆了,至少是失去了部分记忆,至于是不是最关键的部分,那就只能问它自己了。 可是,这家伙能说话吗? 另外两个,自然是那一黑一白两个元婴。 如果说从金丹到元婴的过程,就是在孕育另一个新的自己,那么从元婴到化神的过程,就是将自己慢慢培养长大。 只是这一黑一白两个元婴,培养起来需要耗费的能量和资源,却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就算李治如今能够吸收日月之精华,却也只能慢慢地吸收,没有特定的法门,真当太阳和月亮是他们家的啊? 紫府元婴一可见,从此大道可盼期。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是简单地能量堆砌,而是在勤奋修炼之余,对自身内在的本源感悟。 心是什么?是对于世界的感知。 眼是什么?是对于天地万物的观察。 意是什么?是对自身的意志力的成长。 气是什么?是自身的血液的运行。 剩下的是什么?是对人的精气的锻炼。 而锻炼元婴这几样,就是不断提升自己,再次打磨自己的过程。 …… 七九河开,八九雁来。 正当李治想着出去走走之时,院门外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人,离得多远,李治就认出来是魏征身边的亲卫统领。 说是亲卫,魏征身边的亲卫,如果单独拉出来放对,还真没有一个人是魏征的对手。 魏征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从乱世中走来的他,如今已经是“立命”境界的文道修行者,相当于武修的先天境界。 “殿下,卑职该死,没能保护好魏大人啊——” 一见到李治的面,这名护卫就扑倒在地,手中还捧着一封“书信”,泪如雨下。 “孤王要是没记错的话,你是叫魏虎吧?还是你们魏大人的一个远房族侄,魏大人发生了什么事?” 看到对方的神情,即便知道一定有大事发生,李治却依然气定神闲地坐着,这哪里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 “殿下好记性,卑职就是魏虎,魏大人被人……不不不,魏大人被妖怪给掳走了,还让卑职带来一封信,其他护卫都被它们杀害了。” 魏征自忖实力不俗,奔走各地总是只带着随身的十名亲卫,却没想到今日遭此横祸。 “妖怪?魏虎,你且站起来,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你还是个五尺高的汉子吗?” 要说魏虎此人,李治还多少了解一些。 魏征的远房族侄,小伙子今年二十出头,已经是“化劲”后期的高手,担任着魏征的亲卫统领,平日里也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殿下,十日之前,魏大人结束了濮州的赈灾,带领我等返回洛阳,刚刚从汴州过了河水上岸,凭空就冒出一帮长得奇形怪状的东西。” “卑职带着其他九名弟兄殊死搏斗,怎奈架不住他们怪物太多,即便砍伤了一些,还是寡不敌众。” “那帮东西也太残忍了,当面就啃吃了弟兄们的尸体,卑职也被打伤,要不是魏大人出手相助,卑职恐怕也会葬身在那帮东西的肚子里。” 似乎是想到了那个恐怖的场面,魏虎激灵灵打了一个冷战。 “那魏大人呢?这书信又是何人所写?” 李治从魏虎手中接过来那封书信,却没有急于打开,姑且叫做书信吧,李治没看出来这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魏大人斩杀了几名怪物,把它们领头的也打伤了,却从河水中又冒出来一个大家伙,直接就把魏大人给拍晕了。” “幸亏它们当中,有一个瘦弱的老怪物在那大家伙旁边耳语了几句,然后就扔给卑职这封书信,让卑职……让卑职滚回洛阳城来面见殿下。” 魏虎战战兢兢地说道,他的所作所为,都够得上斩刑的。 战场之上,主将被擒生死不知,他一个亲卫统领居然活着跑回来了,焉能没有贪生怕死之嫌? 魏虎口中的“河水”,就是后世众所周知的黄河。 黄河的名字,其实最早在西汉就有被提出,却没有被广泛认可,一直到唐初依然被叫做“河水”。 同样,那时候长江也不叫长江,也有一个专属的名字——“江水”。 见到魏虎低着头无话可说了,李治才将那份特殊的书信打开。 “李唐小儿,多管闲事,欲救魏征,可来汴州。” 歪七扭八的十六个字,却看得李治一头雾水。 原来,那伙怪物,这是在针对自己啊? 可是,自从来到河南道,自己似乎都没有走出洛阳境内,怎么就招惹了远在汴州的那帮家伙,还是一帮魏虎口中的“妖怪”呢? 想不通归想不通,魏征终究还是要去救的。 先不说魏征是大唐的重臣,单单对方是因为自己遭了劫持,李治都不能袖手不管。 “魏虎,你现在可还有余力,再陪我一起返回汴州去?” 魏虎是个实在人,半路上也没敢偷看信件的内容,但是现在听了李治这样问,哪里还不知道晋王殿下这是打算去救他们家魏大人啊。 “晋王殿下放心,魏虎并不是贪生怕死之人,殿下要前去搭救魏大人,魏虎愿为前驱——” 魏征那是唐皇驾前的重臣,又是魏虎的族叔,于情于理、于公于私,魏虎都不能后退的。 “好,怀玉兄,去准备三匹快马,我等就走一趟汴州吧——” 秦怀玉连句疑问的话都没说,转身就出去备马了。 “晋王殿下,三匹快马?您打算就咱们三个人去吗?” 垂手站在一旁的魏虎不解地问道。 “哈哈,魏虎,这是对方让你带来的书信,也算是战书吧。对方都下书了,我一个堂堂的大唐晋王,难道还能被它们一群魑魅魍魉给吓到?” 李治随手将那封书信又递给了魏虎。 “这……这不能啊,殿下您千万不能去啊——” 李治有没有被书信吓到魏虎不清楚,魏虎他自己倒着实被李治这个决定给吓住了。 “晋王殿下,您乃万金之躯,岂能轻涉险地?要是想救魏大人,您给卑职派一千人马,或者让卑职回京搬请高手就行。” “您自己可万万不能去啊,这魏大人要是知道了,卑职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啊。” 见李治居然是认真的,魏虎立刻就慌了神。 魏征如果有了不测,充其量他魏虎会被砍头,如果眼前这位晋王殿下出了问题,他们老魏家估计连祖坟都得给刨了啊。 “殿下,三匹快马已经备好,咱们随时可以出发——” 这时候,秦怀玉已经回来了,背后背着他那对“瓦面金锏”,手里还拎着两个大包袱,看来出行的一切已经准备停当。 “魏虎,孤王这就要出发了,你是跟着一起去,还是留在洛阳城等着呢?” 李治也站了起来,笑呵呵地看着魏虎说道。 好嘛,这李治也有些太不地道了,明摆着在欺负老实人啊? “殿下,殿下,等等卑职——” 一愣神的功夫,李治和秦怀玉已经跳上了马背,无奈的魏虎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了出来。 哎,自己为什么要来找晋王殿下啊,直接回长安搬请高手该有多好? 三匹向东急驰的快马,依然凌冽的北风,却不及魏虎的心中,阵阵悲凉…… 第二十八章 河水会群妖 从洛阳城到汴州,三日的路程,李治三人两天就跑完了。 救人如救火,虽然李治判定魏征未必会有危险,但是,落在了那帮“非人”的手中,意外随时都可能发生的。 “殿……九公子,咱们真的不用通知汴州的守军吗?” 依着魏虎的性子,他们应该把汴州的守军也一同带着。 毕竟,李治有着晋王殿下的身份,就算是没有军令,驻守在汴州的军官也不好袖手旁观的。 “不用,这帮……想见的人是我,带着汴州的守军去,真打起来,反而会增加无畏的伤亡。” 已经基本确定对方是一群水妖,李治却没有多少顾虑,只是一路上都在想着,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得罪了它们? 都进入汴州城了,李治也没想到什么头绪。 “九公子,咱们先找地方住下吧,天色已晚,也不多这一晚上,明日一早再去河水也不迟?” 三人进汴州城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初春的汴州还是有些凉意。 于是三人就随意找了家客栈,一应事务自有秦怀玉去打点,草草地用了顿晚餐,就各自休息了。 李治和秦怀玉自然是日常的修炼不断,为难的是魏虎,担惊受怕了一晚上,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做? 金乌破晓,李治吸纳了东方传来的第一缕紫气后,缓缓地睁开了双眼。 “魏虎,咱们走吧——” 汴州城北到河水,不足百里的距离,辰时过半,三人三马就来到了河水旁。 此时的河水,同后世相比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还没有变成那“一碗河水半碗沙”的地上悬河。 天气虽然还有些清冷,河水却已经化冻,潺潺的水流声离着多远都能听到。 河水之大,河面之宽,远不是泾河、渭河或者洛水能相比的。 李治驻足而望,河水南北的宽度至少在十里地以上。 “魏虎,你们就是在此处遭劫的吗?” 这里原本是河水旁最大的码头,前些时日出了魏征他们那一档子事情,自然也惊扰了驻守在码头的公人和过往的客商。 成群结队的怪物杀人作恶,这些平头百姓哪里见过如此残忍的场面? 好在没人知道魏征的身份,虽然此处的公门中人已经封停了这个码头,却也没怎么惊动汴州城的州府高官。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古以来的为官之道,谁那么不开眼会主动给自己找麻烦? 只是向上报了一个刁民打架斗殴,扰乱码头正常经营,特封停十日整顿,故而向上峰相关部门报备。 至于上峰信与不信,或者亲眼目睹的那些人,出去会怎样宣传,却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大群怪物杀人、吃人,还说你亲眼看见了,谁会信呢? 子不语怪力乱神,必要的时候,这些乡间小吏还是会拽两句老夫子的话的。 “回九公子,就是前边那个码头,我们刚上岸,就被那群怪物给包围了——” 再次回到这个噩梦开始的地方,魏虎心中难免有些悸动,可还是第一个下了马,快走两步向前。 他想过去看看,还能不能找到那日留下的蛛丝马迹。 可惜,前后已经过去了这些天,别说是尸首,就算是打斗的痕迹似乎都被人有意清除了。 “魏虎,它们可曾说过,如果我来到此处,该怎样联系它们?” 李治凝视着河水,河水深不过十数丈,甚至用上了“破妄金瞳”,都没能发现任何“怪物”的存在。 看来,这个码头附近,似乎并不是它们的巢穴所在。 “它们说,来到河水后,点燃那封书信,它们就能知道了。” 魏虎有一百个不愿意,可最终还是说了出来。 李治从怀中拿出那封特殊的书信,随手扔在空中,“破妄金瞳”一扫,凭空就燃烧了起来。 时间不大,李治就感到周围的水气越来越浓,眼前的河水也出现了诡异的漩涡。 紧接着,河水的底部居然从中裂开,原本十数丈深的河水,顿时变得深不见底。 至少凭借李治此时“破妄金瞳”的功力,向水下望了数里之深,依然没有看到河水的底在哪里? 不多时,河水上探出一个脑袋,准确地说,是长着两条长长虾须的脑袋。 扁长的脑袋,头顶尖尖的,两只眼睛似乎不是很得力,紧眨摩着眼睛向岸上观瞧。 这就是妖怪啊? 看样子像是一个虾兵? 李治还是第一次见到所谓的妖怪,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有些兴奋。 这成了精的河虾,不知道吃起来是不是比普通的虾更有滋味? “你们可是来救老魏头的?” 嚯—— 这家伙不仅会说话,居然还一口浓郁的地方口音。 “妖怪,快快把魏大人放出来,要不然今日某家踏平了你这破河水——” 有道是输人不输阵,既然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了,魏虎反而不害怕了。 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弟兄们都惨死了,魏大人也落入了怪物手中,现在连晋王殿下都被自己给“坑”来了,就算是面对死亡他都不再打怵了。 “哈哈,是你小子啊?这么说,你是完成了我家统领交待的任务?” 那虾兵一边说着,一边还不住地往李治和秦怀玉身上打量,似乎在分辨这两人哪个才是统领要找的人。 李治微微一笑,两眼金光一闪,那虾兵就不能动弹了。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快放了我,要不然我家统领来了,有你好受的。” 虾兵一不能动弹,顿时就有些慌神,它就是一个跑腿送信的,连河水都没敢离开,居然也着了人家的道。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赶快通知你家统领吧,我知道你会有自己的手段。” “破妄金瞳”之下,无所遁形,区区一个虾兵,对应武修也不过是刚入先天而已,对付它李治自然不在话下。 果然,那虾兵不知道暗中施了什么手段,河水中一道墨绿色水线直奔水底。 也就一盏茶的功夫,河水就像开了锅一样,“哗-——哗——”数道浪翻,从水中冒出一个个奇形怪状的脑袋。 虾、蟹、蛇、鳖、还有各种鱼头...... 李治突然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像是到了水产市场,或者在参加一个水产生物的派对。 此时的魏虎和秦怀玉,却都紧张的很,秦怀玉已经把“瓦面金锏”扯了出来,魏虎双手握着一把横刀。 “秦小将军,一会儿如果势头不对,你就保护着殿下先走,由魏虎我来断后——” 看着河水中冒出这么多的怪物,比起上一次那是只多不少啊,魏虎虽然心里害怕,还是靠近秦怀玉咬着牙说道。 这两三日来,魏虎也弄清楚了,原来跟在晋王殿下身边护卫的,竟然是秦国公府上的二公子秦怀玉。 这位可是京城功勋二代中,有名的后起之秀,听说如今已经超过了秦老将军同期的身手。 即便如此,面对这么多的怪物,魏虎也不认为他们有一丝胜算,于是叮嘱了秦怀玉一声。 魏虎觉得,自己死在这里无所谓,晋王殿下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 “哈哈,难得魏虎你有此心思啊!怀玉兄,这次回去之后,你就找个时间将‘虎戏’传给魏虎吧,既然他名字里有个虎字,索性就成全了他。” 看到挡在自己面前的魏虎,虽然两腿还是有些哆嗦,手中的横刀却握的很是稳当。 又听到他方才嘱咐秦怀玉的话,李治的心里也暖暖的,如此忠贞之士,李治自然会提携此人。 “对面谁是此间的统领?孤王李治在此,应约而来,还请诸位把魏大人给放回来吧——” 李治暗暗运起“沧溟诀”,河水被震得哗啦啦直响,那些站队本就毫无规则可言的水族,体弱者更是东倒西歪。 “哼,没想到晋王殿下还是一个修道之人,看来传言有误啊——” 这时,一名统领模样的水族走了出来,脚下踩着水,手中一把五股托天叉。 这竟然是……是一头癞蛤蟆? “本将哈吉,奉我家主人之命,前来迎接晋王殿下,请您随我来吧——” 这个叫哈吉的蛤蟆将军,居然对李治客气的很,仿佛就是来迎接贵客一般。 “殿下,您千万不能前往,这些……这些……反正您不能去,太危险了。” 魏虎听了对方的话,立刻劝慰道,他真怕李治年轻不懂事,一时脑热就答应了对方。 秦怀玉却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握着手中的“瓦面金锏”,眼睛不断打量着对面这一群……水族怪物。 秦怀玉已经武道通神,看着对面大多数的怪物都不会放在眼里,可是,还是有几个引起了他的注意。 或者说,他能明显感觉到,对方的气势很强,至少要比他强,尤其是最前边说话的这头癞蛤蟆。 李治凝视着这个叫哈吉的将军,金丹巅峰的境界,这也算是一方妖将了。 记得前世在看西游的时候,很多人就分析过,师徒四人一路西行,遇到的不少本土妖怪就是金丹期的。 至于那些有背景的,当然不再此列。 没想到,对方一个出水迎候的妖将,居然就是金丹巅峰,不禁让李治对此间的主人很是感兴趣。 “贵主人相邀,李治已经到此,那么,被你们扣留的魏征大人,是不是就应该还回来了?” “要不然岂不是堕了你家主人的信誉?虽然李治年幼,却也知道妖族向来一言九鼎,更何况还是被册封的妖神。” 李治那也是“经多见广”之人,虽然只是在前世的修仙小说里见过,有些固定的游戏规则还是相通的。 偌大一个河水,要说是被无名野妖给占据了,打死李治都不会相信。 出门迎候的就是一位金丹巅峰的妖将,那么,此间的主人最次也应该是妖神的级别吧? “这个……” 这位哈吉将军微微愣了一下神,似乎在跟什么人暗中交流着。 敏锐的李治,也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对面有一丝能量波在传送,却也无法捕获对方的信息。 看来,此间真有实力远在自己之上的强者啊! 李治的心里,竟然莫名地有一丝激动。 “好,本将可以答应晋王殿下的要求,这就把魏征大人给放出来——” 说完,只见哈吉把手中的“五股托天叉”向上一举,代替军令,左右划了一个十字。 河水再次翻腾,从河底升上来一个水罩,里边赫然就是魏征魏玄成。 不过,此时的魏征依然昏迷着,又或者像是睡着了? “晋王殿下勿忧,魏老头来我们这里做客,有些规矩总是要守的,担心他出去之后会记着不该记的事情,所以就让他美美地睡了几日。” 仿佛生怕李治起疑心,哈吉赶忙解释道,然后蒲扇大的手掌一摆,魏征就被轻轻地送到了岸上。 外边的水罩悄然消散,魏虎赶忙上前扶住魏征,老头子也在此时,适时地睁开了眼睛。 “魏虎,你怎么还在这里,赶快逃走——” 魏征一睁开眼,就看到了面前的魏虎,还以为魏虎也一同被抓了起来,抬头却又看到了李治和秦怀玉。 “晋王殿下,您怎么也……” 看到李治在此,魏征当时就懵了,而后听到河水上嘈杂的声响,何时怪物又增加了许多? “魏大人,此地并非讲话之所,还是让魏虎带着您先到汴州城去吧,有什么话咱们容后再说。” 一时间也解释不清楚,李治索性想让魏虎先带魏征去汴州城。 虽然这些天魏征没有遭受虐待,毕竟是昏睡了这么长时间,李治能感觉到魏征的伤势都没能完全复原。 “可是,殿下您要留在这里做什么?它们……” 魏征还想问,却被李治摆手拒绝了。 ...... “晋王殿下,这样您可满意了吗?” 任凭魏征上岸并在那里叙旧,哈吉也耐心地在原地等待着,直到对面没人说话了,它才出言催促道。 “好,既然如此,就请哈将军头前带路吧——” 李治说完,周身便亮起一道橙黄色的圆罩,前行两步将秦怀玉也罩了进来,抬脚就往河水里走。 说来也奇怪,自从李治修炼了“沧溟诀”之后,体内的真气居然莫名地变成了橙黄色。 倒是那黑白元婴,还一如既往地维持着他们本身的色彩,一个吸纳日之精华,一个吞吐月之光辉。 “殿下,老夫就在此地等候殿下回来,若殿下不回,老夫宁愿沉尸河水之底——” 魏征早就风闻李治是一个修炼的奇才,可是表面上的“天漏之体”,总让他无法将这样的人跟修炼奇才联系起来。 就算是往最好处想,十三岁的李治,他能达到先天境界吗? 可是,方才李治无形中露这一手,就让魏征彻底明白了“奇才”是什么意思,虽然他还依然不清楚李治的具体修为境界。 李治前行,秦怀玉也一步一趋紧随其后,二人就走进了河水,走进了那群水族怪物中间。 然后,河水又是一分为二,再次河底被打开,这群水族怪物就集体消失了,连同李治和秦怀玉一起。 “大人,咱们该怎么办?” 看到眼前这一切,魏虎整个人都被吓傻了,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等……” 魏征只说了一个字,然后盘腿坐在河水边,任凭午时的阳光照在自己的后背上。 原来,初春的阳光,依旧是凉凉的感觉啊? 第二十九章 河伯与宓妃 李治和秦怀玉二人,随着那位哈吉妖将,在众多水族的簇拥下,进入了河水深处。 盘坐在岸边的魏征,却看到原有的河床再次合闭,从外表上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的可疑之处。 也不知道下沉了多久,李治心中很是纳闷,为何四周的光线还如此的明亮? “晋王殿下,咱们到地方了——” 好半天,终于脚踏实地了,李治发现周遭那群庞大的水族,不知何时已经散去。 除了领路的哈吉妖将,身后依然跟着三名妖将级别的水妖,看头像很容易分辨出,分别是蛇、龟和一头鲤鱼精。 他们已经置身于一座洞府之前——“河伯府”,一副金灿灿的匾额高挂在洞府之上。 这里难道是河伯的洞府吗? 李治不禁在心里问道,要知道,河伯那可是古时的水神啊。 传说此人原本叫做冯夷,住在华阴潼乡,从来不安心耕种,一心只想成仙。 他听说人如果能喝上一百天水仙花的汁液,就可以化为仙体,于是就到处找水仙花。 当年大禹治水之前,河水流到中原,没有固定的河道,到处漫流,经常泛滥成灾,地面上七股八道,沟沟汊汊全是河水。 有一日,冯夷趟水过河,到了河中间,突然河水涨了。 他一慌,脚下打滑,跌倒在河水中,竟然就活活地被淹死了。 冯夷死后,一肚子冤屈怨气,咬牙切齿地恨透了河水,就到玉帝那里去告河水的状。 玉帝听说河水如今没人管教,到处横流撒野、危害百姓,也很是恼火。 又见冯夷已经吮吸了九十九天水仙花的汁液,也该成仙了,就问冯夷愿不愿意去当一名水神,治理河水? 冯夷自然喜出望外,满口答应,这一来既能了却自己成仙的心愿,二来也可报自己被淹死之仇。 从此,冯夷就当了河水之神,人称河伯。 这段关于“河伯”的记载,飞速地在李治的脑子里闪过,哈吉妖将已经闪身进入了“河伯府”,而后边跟着的三名妖将,则驻足在洞府外。 看那意思,没有洞府主人的命令,它们还不敢擅自进入。 既然如此,李治也只好停了下来,却发现此处竟然没有半点河水存在,只是呼吸之间依然带有淡淡的水产味,让李治不免有些馋了。 李治索性收了功,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周遭的一切,避水罩也凭空消失,秦怀玉却依然紧紧地攥着手中的“瓦面金锏”。 “哈哈,怀玉兄不必如此紧张,咱们既然到了此处,就无需再害怕什么。方才同行这四位妖将,你可没一个能够打得过的,它们真想对你不利,恐怕已经早死多时了。” 李治拍了拍秦怀玉的肩膀,试图给他减轻一点儿压力,说这话的时候,也没避着旁边那三位妖将。 “晋王殿下,我家主人有请,您跟我进来吧——” 不多时,那位哈吉妖将去而复返,脸上却看不出任何表情。 就这样,“河伯府”的大门被打开,李治等一行六位,依次走了进来。 一进“河伯府”,李治就感受到了浓郁的水灵气,比起去年在泾河、渭河交汇处的灵气,不知道浓郁了多少倍。 灵气入体的感觉真爽,李治恨不得盘腿坐下来,直接就在这里开始修炼“沧溟诀”了。 再看旁边的秦怀玉,比李治还不堪。 他刚刚突破的武道通神,被李治传授了完整的“五禽戏”之后,也懂得了怎样吸纳灵气来进行修炼。 只是,一直在世俗世界里待着,偌大一个洛阳城,才能有多少灵气可以修炼? 即便长孙娉婷,在洛阳城李治住的后宅里,修建了一座小型的“聚灵阵”,也依然收效甚微。 因此,此时的秦怀玉,就像是一个饿了多少天的汉子,突然见到了一大盘肉包子一般,那饥渴的眼睛都有些发绿了。 “晋王殿下,主人让您一个人进去,我等只能等在殿外,包括您这位护卫也不可以进去。” “不行,怎么能让晋王殿下只身犯险?——” 哈吉妖将刚一说完,旁边的秦怀玉就不干了,如今已经是深入险境了,他怎么还能允许跟李治分开? “哈哈,好了怀玉兄,此处难得有如此浓郁的灵气,你就在此打坐等我吧。既来之、则安之,我民间的晋王去拜会一下河伯大神,也当是应有之谊。” 李治重重地拍了拍秦怀玉的肩膀,既是想让他冷静一些,有真的想让他能抓住这个难得的修炼机会。 走上了修炼这条路,李治才终于明白,“法、财、侣、地”这四要素对修炼者的是多么的重要。 “法”,就是功法和手段,比如李治如今的“沧溟诀”和“破妄金瞳”等,还有他传给秦怀玉等人的“五禽戏”,没有“法”还修个什么炼? “三千六百旁门,七十二种外道”,你总得会上几样,要不然到头来只是空忙活了一场。 “财”,则包括内财和外财两种含义。 外财是修行需要的财力,正所谓“无财不养道”,修行过程中很难离开财物的支持,比如在泾河畔获得的“龙涎香”。 世俗中本就讲究“穷文富武”,更何况他们还是在修仙炼道呢? “内财”就是修炼者自己所具备的资本了,也就是所谓的“仙缘”。 正所谓“甘露不润无根草,大道不渡无缘人”,不是谁都可以修道的,要看看自己是否具备条件。 侣”,则指的是在修行过程中志同道合的道友,也可以称为道侣,切勿把道侣误解为男女关系,更不能曲解了“双修”这个词的意义。 修炼时最怕的就是来自外界的干扰,如果独自一人修行,遇到这种情况很容易“走火入魔”,所以有个道侣在旁边显得尤为重要,这叫做“护道”或者“护法”。 “地”,自然就是修炼时所需的场所。 在尘世间修行,灵气稀薄不说,还要面对各种诱惑,心中的诸多欲望难以消灭,因此就很难证道成真。 而在那些“洞天福地”里修行,可以更好的体悟天人合一的境界,可以“幽潜学道,仁智自安”。 比如眼前这个“河伯府”,它既占据了河水的灵脉所在,又是被天庭正式册封过的,双重的加持下才有了如此浓郁的灵气。 李治更相信,这“河伯府”也只是其中很普通的一处罢了,远远还当不得“洞天福地”之称。 秦怀玉见李治说的郑重,也不再坚持,他知道自己这点儿修为,即便跟了过去,也起不到任何作用,说不定还会给晋王殿下添麻烦呢。 秦怀玉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的没用,对自身变强的渴望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强烈。 顾不得一旁还待着四头人形怪物呢,秦怀玉真就盘坐在地上,开始全力吸取周围的灵气进行修炼。 …… 推开一扇古朴的大门,没有李治想象中的金碧辉煌,一座大殿空荡荡的,甚至都显得有些阴森恐怖。 四周的墙壁上,刻画着很多古怪的图案,好像记载着一些远古的故事? 大殿的四角,各有一颗碗口大的夜明珠,李治不知道这玩意儿拿出去能卖多少钱,只是足以将整个大殿照的亮如白昼。 “大唐的晋王李治?” 突然,一道略带沧桑的声音传来,不知何时,正中的座位上,出现了一名中年人。 离着不算太远,李治却看不清楚对方的模样,赶忙暗中运起了“破妄金瞳”,看到的却是一团水幕。 难道,说话的此人,并没有出现在这个大殿里? 李治心有所疑,却还是冲着当中的位置拱了拱手。 “大唐李治,见过河伯大人,不知河伯大人处心积虑地将本王邀来此处,所为何事?” 李治的态度足够恭敬,语气却淡了许多。 即便他是古时的水神,即便他可能法力滔天,李治却有些不齿这位河伯的做派。 那可是九条人命啊,为了邀自己来此,就扣留了魏征,更是残忍地杀害了魏征的九名亲卫。 这笔账,虽然李治一直没有说出来,却一笔一笔都在心里给这河伯记着呢。 因此,在“处心积虑”四字上,李治咬得格外重。 “哈哈,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晋王殿下今年才十三岁吧?还是一副‘天漏之体’,进了本神这‘河伯府’居然还能够镇定自若,真是难得啊!” 坐在主位上这位河伯,“哈哈”一笑,禁不住嘲讽了一下李治的体质。 他这么一说,反倒是让李治有些意外。 自己的“天漏之体”李治自然是清楚的很,可是,李治一直以为,真正的大能境界远超自己之人,定然能够看透自己的虚实。 难道,眼前这位河伯有假不成? “河伯大人过奖了,李治不过一凡体肉胎罢了,当不得河伯大人一赞。既然李治已经到了此处,河伯大人有什么话要说,还请当面赐教——” 既然觉得对方未必那么“厉害”,李治的胆气就更壮了三分。 “哈哈,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本神掌管着整条河水,数千年来也算是兢兢业业、薄有微功。” “如今,人间是你李家坐了江山,观晋王殿下亦有人主之相,只是何故要跟本神过不去呢?” 说到后来,河伯的语气突然沉了下来,更像是在质问李治? 这下子,更是让李治有些不解,原本他就对此次河水之约有些模棱两可,见到正主如此说,李治就更迷茫了。 “河伯大人,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想我李治,自生下来就一直居住在长安城里,半年前才到的河南道,却也一直待在洛阳一带。” “此次若非河伯大人传信相邀,李治还从来没有踏足过汴州,又怎会跟河伯大人过不去呢?” 是非曲直,自有公论,李治的思想还是后世占着主导,从内心里可不会“惯着”这位闻名已久的河伯大人。 “哼,李治休要巧言令色,本神问你,洛阳郊外的‘洛神庙’是怎么回事?谁让你重修了庙宇,更是让它再续了供奉,你这不是在跟本神作对吗?” 河伯冷不丁一声怒喝,整个大殿都带着回音,一股强大的压力向李治压了过来。 “这是……真仙境界吗?” 李治有些确定不了。 他的“破妄金瞳”受到自身境界的限制,最多只能看透大境界不高于他五级的存在。 李治现在只是“元婴期”,往上数依次是“化神”、“渡劫”、“天仙”、“真仙”,可是他从来就没遇到过真仙,今日还是第一次甄别出,眼前的河伯竟然就是这个境界? “河伯大人,李治不明白您此论何来?‘洛神庙’是李治重修的不假,如今的道长也是李治所请,更是号召洛阳百姓前往进香、朝拜。” “一则,洛神娘娘也算是对李治有恩,二则,李治感念洛神娘娘以往的功德,就算是如此做了,也不当有何过错才是?” “而且,李治听闻河伯大人似乎跟洛神娘娘关系匪浅,李治有此行为,没得到您的嘉奖也就算了,怎么反而还招惹了您呢?” 大丈夫能伸能屈,李治也不算是认怂,话里话外还是在据理力争。 可是,对方那实打实的“真仙”境界是骗不了人的,恐怕随便动动手指头,都能将自己捻死吧? “哈哈哈——‘关系匪浅’?好一个‘关系匪浅’!你小子说的很对,你口中的洛神娘娘正是本神的夫人。” 原来,冯夷做了河伯掌管了河水之后,初时还觉得很是新鲜,不仅得授了正统的仙法,更是有万千水族拱其驱使,威风的不得了。 久而久之,河伯也觉得无聊起来。 有一日,忽然听到美妙的琴声,就循声而去,到了洛水,看到了被洛阳风景吸引而来的宓妃。 此时,正有九隆在一旁追求宓妃,可惜流水有情、落花无意,九隆的一片痴心也变成了让宓妃讨厌的死缠烂打。 河伯觉得宓妃长得异常漂亮,便看得入神,并趁机发动大水,宓妃掉进了大水里,却也恰好摆脱了九隆的纠缠。 河伯把宓妃从九隆手里抢了出来,索性带回了自己的河伯府。 宓妃担心再回去依然被九隆纠缠,就暂时答应住在了河伯府,河伯自然很是高兴,对宓妃也百般殷勤,总想着法子逗她开心。 许多年过去了,宓妃慢慢有些喜欢上了河伯,觉得他就象哥哥一样照顾自己,就这样二人正式结为了夫妻。 又过去了很多年,河伯与宓妃总是更像兄妹而不是夫妻,渐渐地,河伯还会被其它漂亮的水族精灵吸引,留下宓妃一人独守空房。 恰逢宓妃看到时常来河水旁枯坐的大羿,他的妻子无情地离开了他,即便过去了许多年,大羿也没能从中完全走出来。 宓妃觉得大羿跟自己简直就是同病相怜,干脆就离开了河水,邀请大羿一起,再次回到了自己的洛水。 河伯知道后,自然恼羞成怒,带着手下所有的虾兵蟹将,粗暴地打上了门去。 一场激烈的对决,河伯仗着手下众多,最终还是战胜了大羿和宓妃。 大羿被打成重伤,顺着河水流走。 河伯不仅重新抢回了宓妃,更是亲自捣毁了“洛神庙”,让宓妃断了香火。 这样一来,原本修为和境界都略高于河伯的宓妃,却反被河伯困在了河水的“九曲阵”中。 虽然宓妃极力抗争,却在短时间内也破不开“九曲阵”的封困,更有河伯在一旁不断地加固着。 河伯呢,也无力彻底拿下宓妃,只能这样困住她,直到宓妃完全耗尽本源的那一刻。 又过去了很多年,没有了香火加持,宓妃逐渐抵挡不住河伯的攻势,眼看着就要被河伯彻底拿下了。 谁曾想,宓妃又开始能够收到香火的加持,而且越来越多,短短半年时间,就彻底弥补了这么多年的亏空。 在最近的一次对决中,河伯甚至被宓妃打中了一掌,境界滑落到了真仙级别。 经过手下的扫探之后,河伯才知道此间的罪魁祸首,居然是大唐的晋王殿下,这才有了之前的种种算计。 河伯不是不想直接打到洛阳城去,一则他是天庭册封的河水正神,如若随意在人间显圣,那是有违天条的。 再加上,如今的河伯须臾不敢离开河水,一旦他离开,宓妃就有脱困的可能。 就这样,趁机扣留了魏征,邀来李治打算当面进行交涉。 李治哪知道背后这么多狗扯羊皮的事情啊? 面对河伯放出来的威压,李治没有半点后退的余地。 只好紧咬牙关,将“沧溟诀”第一层运转到极限,识海中的黑白元婴,也飞快地旋转起来,双目中甚至都有血丝渗出。 “哼,本神看你能抵抗到几时?” 河伯很是惊讶,自己虽然境界有所滑落,也仅仅用了三分力气,却怎么可能是一个凡人能抵抗的? 河伯不禁又增加了两分力道。 “铮——铮——” 突然,琴声铮铮,如泣如诉、如歌如怒,却又入目山峦、低谷流溪,激扬高亢,怀念远方…… 李治周身的压力为止一滞,河伯却喷出了一口老血。 第三十章 急诏回长安 “贱人,几百年前你就吃里扒外,几百年后依然死性不改?哈哈哈,连一个十三岁的毛孩子也不放过吗?” “耗费了所有功力,擅自拨动了那琴,你恐怕百年之内,都无力再打破这‘九曲阵’了吧?哈哈哈,终究你还是要在这‘河伯府’里陪我的——” 河伯喷出了一口血,笑得更加肆无忌惮,整个人的气势却弱了许多,只顾得盘坐在那里运功疗伤,倒是让李治彻底恢复了自由。 “河伯,几百年过去了,你还是这样咄咄逼人吗?可惜啊,我当初怎么就看错了你,才落到今日这般田地。” 一道虚弱地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宓妃吗? 李治不禁有些好奇,他不清楚河伯和宓妃之间具体的爱恨纠葛,却知道此二人最终并没有走在一起。 可是,面对如今这个局面,李治似乎又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 “河伯,你我如今都身受重伤,我就算是想离开,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不如就在此各自调养百年吧?” “这位晋王殿下,实乃人中之龙凤,不是你一个小小的河水之神能够招惹的。” “我劝你还是赶快放他离去吧,免得沾染了因果,到头来反而害了你整个河水的生灵。” 声音还是那样的虚弱,却能清清楚楚地传了过来。 “哈哈哈,我当然不敢把这小子怎么样了,不过,你这样做当真值得吗?为了这个小子,你居然动用了那把琴,不惜同我两败俱伤?” 对于传来的这个声音,河伯自然熟悉的很,而她所说的话,河伯也深信不疑。 家学渊源,即便她没有刻意修炼过推演之术,面对面判定一个人的未来,还是要比河伯高明百倍的。 听这河伯的言语,似乎里边那人,是因为解救自己,才去触碰了什么禁制? “前辈,在下大唐李治,敢问您可是洛神娘娘?” 李治不是怕事之人,更何况这个素未谋面,却也算是对自己有“救命”、“传艺”之恩的人。 “晋王殿下,你无需称呼我为前辈,我观你一身功法甚是眼熟,也许你我应当平辈论交才是。” “此地不是殿下应该来的,你也无需在此久待,殿外那龟蛇二将,原本是我洛水妖将,你让它们带你离开吧——” 里边那个声音没有正面回答李治的问话,却也没有否认自己的身份,更是有一道信符飞了出来,落在李治的手中。 “这是我随身的洛水信符,你拿与那龟蛇二将,它们自会遵从,河水虽好却是他人领地,你让它们二位先回洛水去吧。” 李治握着手中的信符,隐约看到“洛水”二字,却又不像是普通的信符,李治能够感觉到它本身蕴含着浓浓的水灵气。 “多谢前辈,李治这就告辞,待来日李治练功有成,必再来拜访‘河伯府’——” 李治先是冲着那声音的位置施了一礼,然后又对河伯拱了拱手。 河伯就盘膝坐在那里,身上受的伤,似乎比李治想象中还要严重。 就那样恶狠狠地看着李治,他又怎能听不出李治话中的意思? 那就是在说,等他李治有了实力,会再来“河伯府”挑战,还是来解救宓妃呢? 看似李治进去的时间不大,等他再次走出大殿的时候,秦怀玉竟然已经收功而起了。 “晋王殿下,它们没有为难您吧?” 一见到李治走了出来,秦怀玉急忙上前迎候,眼睛还不断地在李治身上打量,生怕他受了伤。 “多谢怀玉兄关心,我只是到河伯大人那里坐了一会儿而已。你们就是龟蛇二将吧?这是‘洛神娘娘’的信符,娘娘有令,让你们二位随我出‘河伯府’,且返回洛水镇守。” 李治拿出了那枚信符,顿时一道青色的亮光泛起,一种特殊的声音传入了龟蛇二将的耳朵里。 “谨遵洛神娘娘令,哈将军,我等告辞了,有时间欢迎到洛水去做客。” 龟将似乎不善言辞,那名蛇将冲着哈吉一抱拳。 “晋王殿下,我家主人可有何吩咐?” 看到李治毫发无损地从大殿中出来,哈吉也“明白”了,这李治真是自己主人的贵客,言语之间不自觉也客气了很多。 “河伯大人已经闭关,没有他的召唤,你等就不要去打扰他老人家清修了,安心守护好河水,不要到处招惹是非就是了。” 李治煞有其事地说道,脚步却没有停下来,一行六位就此离开了“河伯府”。 到了外边,李治却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上带着那枚信符,发出淡淡的清辉,四周的河水竟然自动地退避到一丈开外。 这现象在那四位妖将眼中,似乎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李治的心中却是一阵狂喜。 看来,方才得到的不是一枚普通的信符啊! 普通的信符,基本上算是一次性易耗品,传达了信符中的内容,就会自动消散了。 那是大神通者用法力凝制而成,或者属于大门派内部通行的量产信物,即便能够多次使用的,却也功能单一。 …… “晋王殿下,您可算是回来了——” 李治出了水面,重新回到岸上的时候,天色却是黑的,满天的星斗,如钩的月牙。 “魏大人,您真在此等了一天啊?” 看到衣服都没更换的魏征二人,李治心中很是感动,这魏老头还真有一股子倔劲儿,说等自己出来还真就在这里坐着了。 “晋王殿下,瞧您这话说的,您一去一回,已经过去七天了——” 一旁站立的魏虎,也陪着魏征一起守在河水边,只是有了他的存在,时不时还能够去弄些吃喝来,不至于让他们两人饿肚子。 “七天?” 李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看来“河伯府”里跟人间的时间流速还是不一样的啊,自己感觉最多去了两个时辰而已。 “哈将军止步吧,龟蛇二将也返回洛水去,希望我等还有再会之期——” 李治回过身来,双手抱拳,分别跟四个妖将告辞。 哈吉和那个鲤鱼妖将,自然继续留在河水中,它们也有各自的洞府。 而那龟蛇二将,想必是当年追随“洛水娘娘”而来,一直没弄明白“河伯府”内的事情,还以为那两口子恩爱的不肯出府呢。 龟蛇二将随即留在了河水,这么多年来,反而跟哈吉和鲤鱼妖将混熟了,“河伯府”远比洛水资源充足,也让它们二妖修到了金丹境界。 “魏大人,此事前因后果已经很明了啦,虽说是此间河伯作恶,归根究底还是雉奴连累了大人,更是让九名弟兄葬身于此。” “雉奴打算请些僧人来,在这河水旁做场法事,希望能够超度一下那些枉死的亲卫。” “另外,此次回去之后,那九名亲卫就按战场殉国上报,除了朝廷的抚恤,雉奴愿意再拿出一些财货,补贴给他们还在世的亲人们。” 李治的内心,依然是后世那个中医大夫的心态,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李治自然会有些自责。 “晋王殿下果然宅心仁厚,老夫代那些死难的亲卫谢过殿下,生老病死皆有定数,他们能为殿下而死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魏征有时候虽然有些“迂腐”,却也不会在此事上跟李治争执。 严格来讲,那九名亲卫只是魏征的私人护卫,法理上是没资格上报朝廷领取身后抚恤的,更不要说还有晋王殿下的馈赠,还有请人做法事来超度。 这些事情,自然有魏虎一手去办理,秦怀玉跟在一旁协助,无非是帮忙张罗一下,该出钱的地方也由秦怀玉来代为支付。 有这档子事需要料理,李治和魏征一行,就在汴州城多停留了一些时日。 “晋王殿下,我等也出来大半年了,等这波春种完结,咱们也该班师回朝了。” 汴州城内,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李治和魏征都没有通知当地官府的意愿,找了间不起眼的小店房住了下来。 除了第一天做法事的时候,李治和魏征露了一面,其他几天都是由魏虎和秦怀玉在那里打理。 法事要做足七天,因此,李治和魏征也算是有了充足的时间,能够在一起小酌几杯。 “此次来河南道放粮赈灾,前有魏侍中呕心沥血,后有房仆射运筹帷幄,才能完成的如此顺当,雉奴代替父皇敬魏侍中一杯——” 李治没有接魏征的话茬,而是说起了赈灾之事。 长安城那个地方,在过去这几年,发生了太多龌龊的事情。 单单在他李治身上,先是被人哄骗进了武库,被一柄大铁枪直接莫名其妙地给砸死了,才让现在的他有机会穿越过来。 紧接着又遇到了“西市”的袭杀事件,而太子李承乾,同样遭了毒手,更是落了一个“跛足”的下场。 这次出来之后,李治甚至都不愿意再回去,除了偶尔有些想念那两个年幼的妹妹,还有李世民和长孙无垢夫妇,再就是秦琼了。 “在魏某人面前,晋王殿下又何必如此呢?先有立政殿的君前奏对,后有洛阳城乃至整个河南道盛传晋王殿下的贤德之名,真以为老夫是铁石心肠之人吗?” “不过,在其位谋其政,老夫职属东宫,自然会心向太子殿下一些。不过,晋王的所作所为,老夫也绝对会分毫不差地向陛下禀告的。” 能让老魏征说出这番话,还真是实属难得,他骨子里是一个古板的人,先是前太子李建成的属官,如今又是现太子李承乾的属官。 却偏偏遇到了一个既有战略眼光,又能哈下腰干实事的晋王李治,关键是这位晋王殿下更是刚刚甘冒风险,救了他魏征的性命。 “呵呵,魏侍中多虑了,太子殿下那是雉奴的嫡亲大哥,在朝是半君,在家是兄长。” “魏侍中忠于太子就等同忠于陛下,忠于我大唐江山社稷,又有何错之有?魏侍中的人品、学识、才干,雉奴无一不是敬佩之至啊——” 李治亲自站了起来,又给魏征和自己都满上了一杯,话也说的滴水不漏。 “哎,你呀,说话总要这样冠冕堂皇吗?我怎么听说你在叔宝那里,可是‘秦伯伯’长、‘秦伯伯’短的叫着,到老夫这里就变成‘魏侍中’了?” 魏征喝了李治敬过来的酒,怎么咂摸心里都不是滋味,当年魏征可是贾柳楼结拜的大哥,秦琼排行第二。 入了大唐之后,当年的弟兄们死的死、散的散,即便是同朝为官的,私下里跟魏征交往密切的也不多。 李治又没有接魏征的话,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却只能心里明白。 不是说不能够交浅言深,只是,李治还没想好,将来的路到底应该怎么走。 他总觉得,冥冥之中自己似乎有着某种宿命,或者说,他所经历的一切,包括他来到这个世界,都是冲着一个目标来的。 七日之后,超度亡灵的法事终于做完了,李治等人启程返回了洛阳城。 经此一事,魏征倒没有受挫折的感觉,甚至都没把这件事情上奏给李世民,仿佛这件事根本就没有发生一般。 洛阳城外的春耕仪式,组织的热闹非凡,连当地的属官都感慨,晋王殿下的魅力何其之大啊。 李治心里却清楚,这并不是自己多有魅力,而是大灾之后的百姓,更懂得粮食的宝贵。 一者,洛阳周边数十万人,都算是他出面救下来的,谁让他是此次赈灾的钦命正使呢? 所有的功绩,大大小小都会算到他的头上,这也是李治始料未及的。 二者,后世的李治本就是农民出身,春耕这样的事情自然做的不在少数。 这个时代别处的官员,甚至包括长安的李世民劝耕时,无非也就是做做样子,而李治却实实在在地亲耕了两亩地。 这样的高官谁曾见过,更何况对方还是当今陛下亲子,大唐的晋王殿下,如今河南道的万家生佛呢? “晋王殿下,陛下突然发来急诏,要老夫尽早回京有要事相商,老夫就先告辞了。” “洛阳城外其他几处的春耕,就劳烦晋王殿下多照看几日,然后您再慢慢返京也不迟。” 约好的第二天要到洛阳下属的郡县去,没曾想一大早,魏征竟然拿着李世民的诏书找了过来。 “魏侍中,父皇有何急事相诏,雉奴是否也需要同您一同返京?” 听说是李世民的急诏,李治就有些纳闷,尤其是这里边还没有自己的事情。 要说这个时候发来急诏,要么就是朝中出了大事,要么就是边关出了兵祸,再就是皇家出发生了变故。 问题是,似乎怎么算,都不太可能只发了急诏给魏征吧? “殿下请看,这就是陛下的诏书,也没说明白是什么事情,老夫特意问了前来下诏书的大内护卫,对方也只是催促老夫尽早回去,没明说什么。” “大内护卫”? 李治又是一愣,但凡向地方的臣子发诏书,正式一点的就会走礼部的流程,差一点儿的,也是安排皇帝身边的小黄门。 这发给魏征的诏书,怎么就派了一名大内侍卫过来呢? 李治虽然心有疑惑,总不能拦着魏征不让走吧? 就这样,魏征就离开洛阳,返回长安去了。 有了前车之鉴,李治硬是让他带足了护卫,他们两人现在算是都明白了,即便是大唐境内,也可能会有很多他们惹不起的势力。 …… “九公子,咱们为何也突然要急着回长安呢?” 魏征已经走了三天,李治耐着性子,将洛阳城附近各个郡县主要的春耕现场跑了一遍,也算是跟众人一个简单的告别。 尤其是“洛神庙”,李治再三关照现在“洛神庙”中的道长,务必想尽一切办法,将“洛神庙”的香火搞得旺盛起来。 “河伯府”的事情,始终是李治的一块心病,可惜自身的实力还是太差了。 而壮大“洛神庙”的香火,是李治目前唯一能够做到的,也希望借此能助“河伯府”中那位一臂之力吧。 李治忙完之后就离开了,他却没有想到,“洛神庙”的香火,在他走后还真的旺盛了起来。 原因倒不是有更多人信奉了“洛神娘娘”,而是那个道长想出了一个奇葩的主意,直接将李治的塑像放在了“洛神娘娘”像的身侧。 这样一来,洛阳城周边直接或间接受过李治恩惠这几十万百姓,就成了“洛神庙”的常客,谁来了还不顺道也给“洛神娘娘”上炷香啊? “怀玉兄,我有一种预感,好像长安城里会有大事发生,尤其是魏大人走了之后,这种感觉更加的强烈。” 李治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只是不停地抽打着坐下的战马,恨不得肋生双翅,一步回长安。 第三十一章 破庙遇怪客 饥餐渴饮,晓行夜宿。 这些常规的赶路方式,已经不适用于如今的李治和秦怀玉,可惜,二人乘坐的战马却只是凡品。 即便从洛阳城出发时,李治已经做了周密的安排,一人双马的配制,依然无法满足不停歇地赶路。 “九公子,您是不是有些太过敏感了?咱们犯不着赶得如此着急吧?” 看着李治急切的样子,秦怀玉很是不解。 二人认识也有好几年了,秦怀玉还从来没有见过李治如此着急过,仅仅就为了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吗? “也罢,横竖今日是赶不到长安城了,咱们就先找地方休息一晚,顺便也让战马好好歇歇。” 冷静下来想一想,李治不禁也为自己的“过度反应”好笑,看着胯下累的吁吁带喘的战马,太阳也快要落进山坳里去了。 见李治竟然答应了,秦怀玉更是有些无奈。 之前他就曾经提醒过李治,可惜这位晋王殿下当时根本就听不进去,现在早已错过了宿头,看来又得露宿荒郊野外了。 此处已经进入渭南界,离长安城也不过两三百里路。 强行连夜赶路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到了长安城,堂堂的晋王殿下,难道还要越城而入吗? 更何况,魏征满打满算也就带了五十名护卫,百骑规模,早出发三天的他们,恐怕已经回到长安城了。 “九公子,那边山林中似乎有座庙宇,咱们过去看看吧——” 李治运足“破妄金瞳”,果然,右侧大约五里处有一片密林,密林深处隐隐有风铃声传来,想必真有座庙宇隐藏其间。 二人下了马,牵着四匹马往林中走去,越走发现路越难行。 看看距离也没多远了,索性就将四匹战马,栓在了林子里,春暖花开的季节,随处也可以吃两口树叶或者嫩草。 李治和秦怀玉,背起随身携带的行囊和吃食,徒步向里行去。 时间不大,还真来到了一座庙宇前。 可惜,眼前的景象让二人有些失望,是庙宇不假,却是一个破败的小庙。 门头的匾额都不知道有多少年了,此时天已经黑了,月亮却藏在了云朵里,匾额上是什么字都看不真切。 庙门已经残破了一扇,而另一扇却半掩着,一眼望进去,看到正中的大殿内,居然有人点着篝火? “九公子,咱们?……” 没想到此处竟然已有人在,秦怀玉还是有些犹豫。 “哈哈,出门在外哪有那么多的讲究,怀玉兄多虑了。” 李治自然明白秦怀玉的意思,只是艺高人胆大,他们二人都是什么样的身手,哪里需要在乎这些? 信步走进破庙的院子,真真有些破败不堪。 四周的院墙都有了不少破洞,院子里更是也长满了杂草,独留中间一条被无数人践踏出来的通道,提醒着人们这里也曾经香火鼎盛过。 “庙内可有人在?赶路之人李九,和同伴错过了宿头,特意来此将就一晚,还望先来的仁兄允准——” 李治早已感知到庙里有人,而且从那人的气息判断,居然还是一名难得的高手。 如今高手就这么不值钱,随时随地都能碰到了吗? 出于礼节,李治还是在院中高声问道。 “大家都是出门在外,强分什么先来后到?不过,今夜此间会有些不安生,小兄弟如果不想惹火上身,还请高升一步,离开此地吧——” 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果然不愧是练家子的,中气十足,且字里行间透露着规劝的意味,这是不想让萍水相逢的李治进去蹚浑水啊。 “哈哈,大唐治下,海晏河清,前方不远处就是长安京畿重地,难道还会遇到强人劫匪不成?小生偏偏不信这个邪。” 说着话,李治的脚步却没停歇,已经来在了中央大殿之内。 说是中央大殿,其实最多也就三四间房大小,原本院中左右两侧还各有配殿,如今却也只能看到断垣残壁了。 即便是这中央大殿,也已经坍塌了一半,仅留下靠近东北角的一间半,算是勉强能够遮风挡雨。 “小生李九,见过兄台——” 李治嫣然变成了一副读书人的模样,文质彬彬、谦逊有礼,只是他这个文人更多了几分英武之气。 紧靠着东墙角,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杂草,杂草上正有一人在假寐,脸朝里蜷缩着,看不清头面,却有一股浓浓的酒气。 果然,那人脚旁放着两个酒坛子,甚至在一旁的篝火上,还有一只獐子已经烤的半熟。 不时有獐子上的油脂滴落在篝火上,窜起一道道火苗,虽无多余的作料,却也让这四面透风的大殿,弥漫着一股股肉味。 “既然是个胆大的,那就留下来随便坐吧。” 听到李治进了大殿,那人连身子都没有转过来,只是露在外边的耳朵,敏锐地抽动了两下。 “哈哈,兄台好生洒脱,居然在这和尚庙里喝酒烤肉,难道就不怕西天的佛祖怪罪吗?” 李治倒是一副自来熟的样子,从墙角搬过来一块破石头,放置在篝火前,甚至还动手替那人翻弄了一下架子上的獐子。 “西天的佛祖?倒是听人提起过,却从来没见到过。不过某家是学儒出身,又练过几天剑术,刚刚得到一本‘金刚经’,倒是还没来得及参悟。” 那人听李治话说的有趣,一骨碌身翻坐了起来。 好一员大汉,就算是坐在地上都比李治矮不了多少,头上梳着一个抓髻,倒是有几分道人的感觉。 身上穿着一套普通江湖人的黑色装束,颌下一大把针髯,这络腮胡子活像猛张飞在世。 细看此人的面容,眉眼之间,却是能看出几分当年的清秀,怪不得方才说自己学儒出身,看来也曾经是一个白面书生啊。 再看他的背后,居然背着一个宽宽的剑匣,足有一尺宽窄,不确定里边装着几把宝剑。 李治不自觉又用上了“破妄金瞳”,发现此人确实是名人类,而不是其他物种所化,境界居然已经迈入了金丹初期。 不过,看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似乎是一名剑修? 关于剑修,李治了解到的并不多,只是在“沧溟诀”中偶有提及,眼前这位算是他碰到的第一人了。 李治在打量那人的同时,那人也在打量着他们。 那人似乎也修炼过眼部的神通,只见他瞳孔中红光闪烁了几下,在李治和秦怀玉的身上扫来扫去。 秦怀玉很简单,一眼就能看出已经是“武道通神”境界,算是刚刚筑基成功。 而李治,在那人的眼里怎么看都只是一个“天漏之体”,即便从身体的魁梧程度上,能判断出有过锻体的经历,恐怕也只是停留在后天境界罢了。 “肉已烤好,小生的伴当也带些大饼、酱肉,更有从河南荥阳带过来的美酒‘土窟春’,不若我等并在一处,畅饮一番如何?” 后世里,出于职业的原因,李治并不是一个爱酒之人,谁曾想来到这个大唐,却对这杯中之物产生了兴趣。 “哈哈,小兄弟都这么说了,难道某家还能拒绝不成?相请不如偶遇,今夜虽然会有些麻烦,到时候只要你们二人待在这破庙里,相信也不会伤着分毫。” 那人变戏法似的取出了三个大碗,先将自己坛子里的酒满上了三碗,居然是长安城中西市所卖的“三勒浆”? “三勒浆”,顾名思义即用庵摩勒、毗梨勒、呵梨勒三种植物的果实酿制而成,具有浓郁异国情调的酒,其昧至甘美,饮之醉人,消食下气。 这几人的境界,早已不需要凡俗的食物来充饥,只是这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畅快,总是让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哈哈哈,没想到小兄弟文质彬彬一介书生,居然能够如此豪饮?看来今晚这里的酒,未必够咱们喝得尽兴啊。” 秦怀玉牢记自己的护卫职责,虽然此时李治的实力远在秦怀玉之上,他也丝毫不敢放松警惕,浅浅地喝了两口,就再也没有碰那个酒碗。 于是乎,基本上是李治在跟那人一对一的,酒到碗干。 “能在这荒郊野外,陌路相逢、美酒烤肉、对月而饮,已是人生乐事,兄台又何必计较太多呢?” 此时,月亮已经从云朵里钻了出来,高悬在当空,连带着这间破庙都讨了便宜,被照的亮如白昼。 连喝了几碗酒,李治几乎没有运功抵抗,完全凭着肉身来消化酒劲,居然不像原来那样的迷糊? 看来,如今的身体要比刚刚离开长安时,强的不是一点儿半点啊。 “小兄弟,你还真有一套,某家这‘三勒浆’,可不是寻常的‘三勒浆’,其中加入了我师门的秘药,有固本培元、增强内力之功效。” “可惜劲道大的很,一般人能饮上三碗就算不错了,小兄弟竟连喝了四碗,依然气不长出、面不更色,真乃奇才也。” 看到李治喝了自己的“药酒”有如此好的状态,那人非但没有心疼自己的酒,反而是有些为李治感到惋惜。 如此一个练功奇才,却为何偏偏就是“天漏之体”呢? “哈哈,兄台过誉了,小生这算什么奇才?无非是能多喝两碗酒而已,或许是小生在家中排行老九的原因吧。” 李治又干了一碗,这才注意到,果然有丝丝缕缕的灵气,随着“三勒浆”入肚,慢慢地汇聚到他的识海之中,被那黑白双元婴给吞噬了。 可惜,这点儿灵气对于如今李治的需求来讲,恐怕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要不是那人提起,李治都未必能够觉察到。 随着秦怀玉又添加了两次干柴,这场对酒终于也接近尾声了。 那人的一坛半“三勒浆”,以及李治他们从河南荥阳带来的两大酒袋“土窟春”,都被他们二人喝了个干干净净。 “好了,今晚的酒也喝的差不多了,某家等的人也终于来了。小兄弟和贵属在此稍后,待某家与那人了结了再来叙话——” 那人说完,站起身来,紧了紧背后的剑匣,脸上的神色显得格外郑重。 李治早就感觉到,从正西方来了一人,距此尚有五里之遥,一身剑气锋芒毕露,看来也是一名难得的剑修啊! “兄台可是约了与人赌斗?小生虽然不才,也曾练过几天花拳绣腿,如果兄台不介意的话,可否允许我等在一旁观看?” “小生能感觉到兄台的修为远超常人,与兄台放对之人恐怕也是位不错的好手,正好借此机会让我二人开开眼界,好好学习一番。” 李治也从石头上站了起来,一边拍打着本就不存在的灰土,一边略带乞求的看着那人。 “这个……好吧,你二人在一旁观看也无妨,想来那人只是想争一个‘天下第一剑客’的名头,还不至于出手对付你二人。” “就算他真的气急败坏,不讲武德,难道某家还怕了他不成吗?” “辣手判官,某家已经来了,难道你还像缩头乌龟一样,躲在里边不敢出来吗?” 这时,破庙之外响起了一道喊声,如剑气般划破了夜的宁静。 “夏侯贤弟,七年了,你何必如此苦苦相逼呢?某家说过很多次了,承认你是‘天下第一剑客’好不好?” 那人无奈地摇了摇头,示意李治他们跟在自己的身后,才转身走了出去。 月悬当空,明照如水,破庙门口,一袭白衣。 “哼,无需你来承认,我夏侯要拿‘天下第一剑客’的名头,只相信自己手中这把‘天魔剑’。” 长剑出鞘,剑气森然,带着一种腐朽、邪恶、毁灭的气息。 “你果然练成了,可喜可贺啊,恐怕北疆又平添了无数亡魂吧?——” 见到来的这位夏侯贤弟森然的剑气,那人的脸色更加沉重,嘴里说着可喜可贺,脸上哪里有半点恭贺的样子? “你不也曾经号称辣手判官吗?你敢说死在你剑下的亡魂就少吗?一年不见变得胆小了,居然还请来两个帮手?” “哈哈,我当是什么人物呢,一个勉强的‘武道通神’,一个居然是‘天漏之体’,你本人就是一个奇葩,请的人也是奇葩——” 夏侯贤弟望了李治和秦怀玉两眼,说出的话语以及面露的表情,无不充满着浓浓的不屑。 “夏侯贤弟,他们只是某家在此偶遇的朋友,与你我之间的事情无关,听说有场赌斗,就想看一看,作壁上观而已。” 那人似乎很清楚这夏侯贤弟的为人,赶忙替李治他们解释道,虽然不惧怕这位夏侯,却也不想让此人对李治起了嫉恨。 “哼,废话少说,咱们直接开始吧——” 说一个开始,这位夏侯手中的“天魔剑”一扫,灰黑色的剑气,连带着一连串的剑光,看着是一剑,又似乎是千百剑连在一起。 那人也不敢大意,一拍自己的后背。 “皓天正气,日月齐光——” 从背后的剑匣中,同时飞出两把宝剑,一左一右,在空中一个十字交叉,形成一圈圈光幕,将夏侯那千百剑气都挡了回去。 “哼,看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夏侯的剑气被轻易阻挡,心中很是不悦,身形暴起已在半空之中,连月亮似乎都要被他遮住了,或者他已经化身为月亮? “天魔剑”以上势下,恶狠狠地斩了下来,这是想毕其功于一役吗? “天魔剑”上携带的气势,连站在后边的秦怀玉都有些吃不消,李治却不着痕迹地轻轻扶了秦怀玉一把。 这位夏侯的境界,李治也看的清清楚楚,跟此前那人一样,也是金丹初期的剑修。 不过,看情景夏侯应该是走了魔修的路子,在气势上反而要更强盛一筹。 不知道是因为连续七年都没能取胜的原因,还是因为今晚现场多了两名看客,让这位夏侯一上来就爆了大招? “夏侯贤弟,你?……” 那人似乎也没有想到,夏侯会这么快就施了辣手,急忙也调整状态,拿出了自己的招牌绝学。 “天地无极,乾坤借法——” 此招一出,身后的李治则大吃了一惊,转而又恍然大悟,原来竟然是此人啊? 燕归寒林梦古刹,三尺青锋映赤霞! 第三十二章 血雨归长安 既然认出了那大胡子就是燕赤霞,那么,场中正与他交手之人,自然就是那位缠了燕赤霞七年之久的夏侯剑客了。 此人醉心于“天下第一剑”的名号,一直跟燕赤霞争斗从未有胜绩,却也屡败屡战,最后被树妖姥姥吸干了精气而亡。 在如今的李治眼中,夏侯剑客这样的人,也算不得大奸大恶之徒,空有一身不错的修为,到头来却落得尸骨无存、身死道消的结果。 叹哉?悲哉?惜哉? 李治正在感慨的时候,场中二人的比斗,瞬间已经达到了白热化。 方才二人的全力出手,彼此身上都受了伤,只是夏侯剑客伤的明显要更重一些,原本洁白的衣衫,都有了斑斑血迹。 “哈哈哈,北疆苦修了一年,难道我今日还要败在你的手上不成?” 此时,夏侯剑客的神志似乎有些模糊,两只眼睛居然布满了红光。 “夏侯贤弟,你我本就是意气之争,何必非要拼个你死我活呢?需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就算你彻底赢了我,就一定是‘天下第一剑’吗?” “某家这点儿修为,如萤火之光,能胜过我的人比比皆是,只是那些高人都不愿在尘世间游走罢了。” “七年来,你我切磋了六次,某家对夏侯贤弟的功夫和韧性也钦佩之至,不若你我……” 说实话,燕赤霞和夏侯剑客,也算是不打不相识,相识之后更是比斗不断。 在燕赤霞眼中,夏侯剑客就是一个略带偏执的武者,有这样一个人在一旁鞭策着自己,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真要自己跟他来个生死相决,燕赤霞是万万不愿意的。 “哼,姓燕的,少在我面前说漂亮话,你是‘萤火之光’,那我夏侯算什么?不如萤火吗?” “我不管有没有其他更强者,我只知道,要想成为‘天下第一剑’,你姓燕的是我必须要战胜之人。” “想要罢手也可以,你若能接下我最后一剑,从今往后姓夏侯的将永远不再来找你——” 夏侯剑客根本听不进去燕赤霞的话,极其粗暴地打断了他。 突然,那双眼睛红的越发厉害了,在月色之下,像是两团邪恶之火在燃烧。 只见夏侯剑客仰面嘶吼,浑身上下、青筋迸起,在他身后隐隐约约出现了一道血狼的虚影? “‘天狼遁影’?夏侯贤弟,你居然学了如此灭绝人性的剑法?” 燕赤霞也是练剑之人,在剑上的造诣已经超乎了剑法的本身,可是,有些剑法还是不能被忽视的,比如夏侯如今使出的这招“天狼遁影”。 “哼,九百九十九条鲜活的生命祭剑不假,可我用的都是北境那帮胡虏的命,只要能打赢你,什么剑法学不得?” 夏侯不再说话,暗中念动咒语,整个人的气势已经达到了巅峰。 在李治看来,此时的夏侯剑客,足有匹敌金丹期巅峰的战力,他这是在燃烧自己的寿元吗? 见此,燕赤霞丝毫不敢怠慢,也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强。 “龙啸九天,万剑归宗——” 这是目前燕赤霞最强的一式,前四个字念出,背后的剑匣冲天而起,宝剑纷纷泄出,其声如同龙鸣一般。 此时此刻,燕赤霞控制的宝剑已经达到九把之多。 左手先向空中一指,设立九把宝剑的集合点,然后右臂前挥操纵着诸剑的阵型,硬是在虚空中布下了一座小型的杀阵。 “哈哈,好,此招过后,谁是‘天下第一剑’自然就会一目了然了。” 看到燕赤霞终于也拿出了他最强的手段,夏侯剑客反而更加的兴奋,能在对手最强的招式上将他击败,这不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吗? “九公子,他们……” 场中二人的气势都已经达到了顶峰,整个破庙的院子中,刮起了一道道旋风。 “天狼遁影——” “万剑朝宗——” 一个人悬半空,剑在手中; 一个脚踏实地,剑在空中。 仿佛两股滔天之力,一股肃杀、一股凌厉,恶狠狠地就要冲撞在一起,连一旁观看的秦怀玉都本能地闭上了双眼。 顷刻之后,风熄了,有宝剑回匣入鞘的声音,却没有传来本该震耳欲聋的声响? 秦怀玉又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燕赤霞和夏侯依旧对峙在那里,一个白衣飘飘,一个黑袍猎猎。 只是他们手中都已经没有了剑,燕赤霞的九把宝剑,已经如数还匣,而夏侯剑客的“天魔剑”,也回到了他的剑鞘里。 只是,这二人如同见鬼了一般,一个两个都瞪大了眼睛望着场地中央,微微张开的嘴巴,久久不曾合拢。 “九公子?——” 不知何时,原本站在秦怀玉身旁的李治,却已经来到了燕赤霞和夏侯剑客中间。 看他双手分开的姿势,那是凭借着一己之力,强行制止了二人的决斗吗? “哈哈哈,某家记得小兄弟方才自称‘李九’是吧?没想到燕某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小兄弟居然是位前辈高人,失敬失敬啊——” 修行中人无长幼,达者为尊,燕赤霞称呼李治一声“前辈高人”,说起来也不算太过突兀。 燕赤霞愣了一会儿,就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怪不得人家一个十几岁的小书生,胆敢留在破庙里。 自己还一直担心此二人的安危,怕夏侯来赌斗之时会伤到这二人,没想到…… “‘前辈高人’小生可当不起,兄台如果不介意,还是叫我一声‘小兄弟’听起来更顺当一些。我若是没有猜错的话,兄台就是大名鼎鼎的燕赤霞吧?” “哦,小兄弟也知道某家的名号?不错,在下正是燕赤霞!” 对于李治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能够当面叫出自己的名字,燕赤霞还是有些感到意外。 不过,他已经判断出对方的境界要在自己之上,连一旁的随从都是“武道通神”的存在,而且又都是如此的年轻。 看来此子定然不是一般人啊,“李九”,这个恐怕也不是真名吧? “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 与燕赤霞这边的坦诚相待相比,另一旁的夏侯剑客就像是一只斗败的公鸡,痴痴地盯着自己那把已经还鞘的“天魔剑”,口中喃喃自语。 看他的样子,分明是被李治方才的出手给彻底惊到了。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还是刚刚被自己“嘲讽”过的少年,自己愣是没看清楚对方是怎么出手的,就轻描淡写地把他和燕赤霞给分开了? 而自己的“天魔剑”,却也不受控制的,飞回了自己的剑鞘中。 “你是什么人?方才是你出的手?” 虽然,夏侯剑客明明知道,就是眼前这个少年动的手,却又不自觉地问了出来。 “阁下就是夏侯兄吧?您跟燕兄的恩怨,在下也大体能猜得一二,无非是想争一个‘天下第一剑’而已。” “就为了这个虚名,竟然要纠缠七年时间之久,方才还要以死相搏吗?” “刚刚正是在下出的手,不才也学过几天庄稼把式,在境界上恐怕也高了二位那么一点点,即便如此,在下这点儿道行依然是不入流的。” 场地中央的李治娓娓道来,那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说出的话却让两旁的燕赤霞和夏侯剑客面红耳赤。 自己二人都一大把年纪了,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轻松击败也就算了,他居然还自称是“不入流”的? 他如果是“不入流”,那么自己二人又算是什么? 还好意思在江湖上叫字号,居然还舔着脸去争什么“天下第一剑”? 至少夏侯剑客是面红耳赤的,燕赤霞嘛,却看得不是很明显,毕竟满脸的络腮胡子,还是能够起到一定遮羞作用的。 “那个……小兄弟,今日咱们先是喝酒,又是打架,也算是相识了一场,可不可赏个真名下来?” “不服高人有罪啊,看来燕某今后要勤加修行才是,要不然这点儿微末道行实在是拿不出手了。”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燕赤霞打破了僵局,他本身就是一个豁达之人,不就不是那么看重比试的结果。 方才的一瞬间,他和夏侯剑客同时败在李治的一招之下,那是完全碾压的节奏,让他丝毫生不出半点侥幸的心态。 “九公子……” 听到燕赤霞这样问,站在后边的秦怀玉急忙出声道,他是想阻止李治自报家门。 毕竟人心隔肚皮,跟这二人都是萍水相逢,岂能轻易暴露晋王殿下的身份? “哈哈,怀玉兄,你又多虑了。燕兄,夏侯兄,在下姓李没错,在家中也是排行老九,你们叫我一声李九也没什么不妥。” “说起出身,也许稍稍有些特殊,家父如今正高坐在长安城内,在下也有个小小的封号,乃是大唐晋王,名字唤作李治。” 燕赤霞的为人,李治完全能够信得过,至于夏侯剑客嘛,他原来悲惨的结局还是让李治有些唏嘘。 既然让自己碰到了,他就想着能出手干预一把,方才如果不是李治及时出手,也许这二人真就两败俱伤了。 “什么?你就是河南道,万家生佛的晋王李治?” 李治这一报名,燕赤霞也是大吃了一惊。 首先惊叹的,倒不是他有一个皇帝老爹,走南闯北的燕赤霞过去这段时间,恰巧也曾在河南道行走过,有一说一,李治的名声太响亮了。 没想到,今夜在这个破庙里相遇了,不仅跟自己喝了半夜的酒,而且居然还是一位深藏不露的大高手。 燕赤霞惊叹不已,夏侯剑客也有些动容。 夏侯这个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些不近人情,又练了那样的功法,骨子里却也算是一个宅心仁厚之人,至少对华夏的百姓是如此的。 “哎,虚名而已,万家生佛可当不得,那是魏征大人亲力亲为,房玄龄大人运筹帷幄,我只是挂个名,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 “万家生佛”?那是多高的赞誉啊,李治可不敢硬接,会折寿的。 “原来是晋王殿下当面,夏侯有礼了——” 一身白衣的夏侯剑客,居然难得的冲着李治行了一礼。 他也曾走访过河南道几处遭灾的地方,亲眼见到过那些流离失所的百姓,要么冻饿而死,要么家破人亡。 夏侯就算是剑术再高,能救得三人五人,他能救得千人万人吗? 正是眼前这个十几岁的晋王殿下,亲自出了长安城,为河南道的灾民带去了无数的粮食。 更是大发善心,将很多无家可归的难民,集聚在洛阳一带,大建村舍、活人无数啊。 话既然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今夜的比斗自然就到此结束。 李治还特意将秦怀玉叫了过来,亲自将他介绍给了燕赤霞和夏侯剑客,翼国公秦叔宝的二公子,十六岁就达到了“武道通神”境界。 要不是有李治在一旁衬托着,这样的秦怀玉无论放在哪里,都妥妥地是万人瞩目的焦点人物啊。 比斗虽然短暂,这个破庙的院子却被破坏的更加不堪,殿内的酒肉也已经告罄。 看了看天色,最多再过半个时辰天就要亮了,四人简单地商议过后,决定一起离开此处。 李治二人自然是要回长安去的,燕赤霞和夏侯剑客本就四海为家,经李治再三邀请之后,就答应随他们一同前往。 恰好从洛阳城带来了四匹战马,原本一人双骑,现在正好一人骑了一匹。 一路上不紧不慢地走着,更多的是李治和燕赤霞在交谈。 果然如李治“”知道”的那样,这个燕赤霞确实是儒生出身,还在公门里吃过几年饭,性格太过耿直,也就无法长久待下去了。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拜在了“昆仑派”门下修行剑术。 不过,这位燕赤霞所学颇杂,对敌时当然主要还是用的剑术,时不时也会有儒家的手段,现如今又迷上了佛门功法。 虽然离开了公门,燕赤霞依然喜欢抱打不平,不过以他如今的身手,自然不会跟普通的小混混一般见识。 “燕兄,你可否想过‘除妖诛邪’呢?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修仙炼道的,就有为妖作怪的。” “碰到那些有些实力的恶妖劣怪,但凡为祸乡里、荼毒百姓者,燕兄都可以以力除之,也不枉修行了一场。” 经过几番交谈之后,李治竟然发现,眼前这个燕赤霞居然还没有走上“除妖降魔”的道路? 这跟他“印象”中燕赤霞的人设可偏差太多了,李治才忍不住恶趣味地劝说道。 “不瞒小……九公子,燕某曾经也有过此念,家师曾言,等燕某‘儒、道、佛’三门功法都聚齐之后,才能考虑去降妖除魔。” “燕某也曾追问家师为何如此,家师就一句‘天机不可泄露’给挡了回来,如今燕某总算搞到了一本‘金刚经’,想必要不了多久,燕某就能像九公子说的那样了。” 李治回忆了一下,似乎记忆中的燕赤霞,还真的会佛门法术,好像就是出自“金刚经”,还有什么般若波罗密神剑伏妖? 见燕赤霞终究会走上他既定的道路,李治就不再多说什么,将目光对准了稍稍落后了半个马身的夏侯剑客。 “不知夏侯兄下一步有何打算?” 天光已然放亮,红日初升,李治这才发现,夏侯剑客其实年岁并不是很大,最多能有三十来岁? 恐怕是修炼功法的问题,两只眼睛……怎么说呢,看起来有些妖艳,望之不像好人那种。 “九公子,在下以前鼠目寸光,一直自以为有多么了不得,在真正的高手面前,原来却是那样的不堪一击。” “此次还要多谢九公子的当头棒喝,点醒了执迷不悟的夏侯,不过夏侯觉得自己的剑道依然有进步的空间,此间事了,就再回到北境去勤加修行。” 夏侯就是这样一个人,等他彻底想明白了之后,在某些方面也不再执著,尤其是在李治面前。 “如果夏侯兄有意的话,我倒可以给你推荐一个去处。” “朝中的卢国公程咬金,如今就驻守在北境,听说那里的顽蛮闹的厉害,还有一些非人的魑魅魍魉,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 “夏侯兄要是去了那里,一则可以从军中得到应有的供奉,二则对付那些魑魅魍魉,还正是夏侯兄这样修道之人的用武之地。” 从魏征收到的一些邸报中,李治也多少知道一些边疆的事情。 从去年开始,北境就不是很太平了,尤其冒出了一些妖邪,即便是程咬金那样的先天巅峰大圆满之人,借助军阵之威应对的都很是吃力。 现在有夏侯剑客这么好的“打手”,李治怎么可能不竭尽全力,把他给“忽悠”过去呢? “这个……的确是个好去处,且容在下三思。” 夏侯剑客本是一介散修,逍遥自在惯了,如果一旦进了军营,恐怕多少都会有些拘束。 不过,碍于李治的面子,夏侯剑客并没有把话说的太死。 …… 一路官道,当坐在马上的四人看到长安城门的时候,已经接近午时了。 初春的太阳虽然不是很热,正午的阳光还是有些耀眼的。 “九公子,离开长安大半年,咱们总算是又回来了——” 这几个人里边,秦怀玉才是真正的少年心性,看到了长安城,心却已经飞回了家中,恨不得打马疾驰。 李治却勒住了缰绳,莫名地一阵心悸,似乎失去了什么? 神色凝重,举目望向苍穹。 太阳渐渐地被乌云给遮住了,天空中,冷不丁下起雨来,飘落在几个人身上。 顿时,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淡淡的腥味,而那雨的颜色…… 红色? 长安城上空,下的竟然是血雨? 第三十三章 竟然是西游 长安城,丽政殿。 李治再一次把自己给关了起来,什么人也不想见,他只想冷静地思考一些问题,就像六年前一样。 六年前,他刚刚魂穿到大唐,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除了各种不适应,更有莫名的恐惧和孤独。 好容易熬过了六年,他已经慢慢地能够接受这个世界,接受他的身份以及他身旁的亲人。 甚至,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再加上各种莫名其妙的奇遇,原本“天漏之体”的李治,居然已经修炼到了元婴期。 仿佛一切美好的将来,已经在向他招手了? 可惜,如今的一切全都被打乱了。 …… 先是长安城门口的一阵“血雨”,让李治心情莫名的悲伤。 他请来的两名客人燕赤霞和夏侯剑客,只好央请秦怀玉先带到秦府去,反正李治在那里也有个独立的小院,就暂时先安置在那里。 回到皇宫后,一连串的消息,让李治原本就有些敏感的神经,再次紧张起来。 “听说,魏征大人在梦中监斩了一条龙……” “我也听说了,还说那是什么泾河龙王,触犯了天条才被处斩的……” “陛下这几天总睡的不安危,可惜孙神医又不在长安城,太医院那帮人真是没用……” “这也怨不得他们,听说陛下这得的根本不是病,没看到秦将军和尉迟将军又进宫了……” 一桩桩,一件件,听的李治的脑袋都有些大了,直到他亲自见到了自己的父皇李世民。 “父皇,雉奴回来了——” 李治先回寝殿换了套衣服,长孙娉婷不在,一时间还真觉得有些冷清。 “雉奴回来了?你这趟差事办的不错啊,魏玄成那么不爱夸人的主,都对你赞不绝口呢。” “这不,你人还没回来,他就带回来了洛阳百姓的一封万人书,都是赞扬和感谢你的,足足有六万多人按手印啊。” 看到进来的是阔别了大半年的李治,原本歪在床头的李世民,强打着精神坐了起来。 一旁的大内总管张阿难,赶忙过去把李世民扶正,又在背后给他掖了一个靠垫,让他躺的舒服一些。 “父皇,听说您身体有恙,让雉奴给您瞧瞧吧。” 李治紧走两步到了床前,很随意地坐在李世民的床边,就跟普通的儿子回家见爹没什么两样,哪里还有皇宫里的规矩和体统? “哈哈,朕倒是差点儿忘了,听说你跟着孙神医学了不少,也算是半拉小神医了。” 李世民顺从地把手递给了李治,又冲着张阿难使了个颜色,那意思是让所有的人都退出去,他有话要单独跟李治说。 顷刻间,大内总管张阿难,带着两名宫女和值守在一旁的两名太医,慢慢地退出了李世民的寝宫。 “雉奴啊,父皇这不是病啊——” 见众人都退出去了,李世民又把手抽了回来,语重心长地说道。 “父皇,您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了?有什么解决不了的,您尽管跟雉奴说,横竖多一个可以商量的人。” 才大半年没见,李治发现李世民竟然苍老了一些,问题是他也是先天境界之人,最少也应该有百岁以上的寿数吧? 运起“破妄金瞳”,李治就发现了一丝端倪,一道死气在李世民的眉头萦绕,若隐若现、若有若无。 这道死气不是很明显,却在不断地侵蚀着李世民的元气,李治相信自己在的时候,是绝对没有这道死气的。 “雉奴啊,父皇最相信的人就是你了,因为父皇知道,只有你才有可能打破皇位加诸在李家头上的枷锁。” “雉奴,你可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龙的存在?” 很是感慨了一番,李世民突然问道。 “父皇,雉奴相信,而且雉奴应该亲眼见到过了。” 李治毫不回避地看着眼前的父皇,甚至有些心疼他。 “那雉奴可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阴曹地府的存在?” 完了,当李世民问出了第二个问题,再看他脸上的神情,李治就知道一切都在向他最不愿意想象的方向发展。 “朕却去过阴曹地府,那里有阎王、有判官、还有小鬼。在那里,朕还见到了死去的大哥和三弟……” 李治明显能够感觉到,李世民的声音有些沙哑,甚至身体都在颤动。 “最近几日,一直都是敬德和叔宝守在门外,朕晚上才能睡的踏实些。不过,朕在阴间已经答应了阎君,要举办一场水陆大会。” “遍请大唐的有道高僧,为那些死去的亡魂超度七七四十九日,时间定在三日之后,地点就在长安的化生寺。” 李世民自顾自地说着,李治的心情却一点点沉重了起来,但是,他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 “父皇,不知请的哪位高僧,前来主持这次水陆大会啊?” “哈哈,说起此人倒是经历坎坷之人,原本也算出身名门,却遭了小人,未出生就丧父,一出生则被亲母遗弃。” “身在襁褓之中,就被他娘亲放在一个小木盆里,顺江而下,一直漂到了金山寺脚下方才停住。” “金山寺长老法明者,修真悟道,已得无生妙诀。正当打坐参禅时,忽闻得小儿啼哭之声,一时心动,急到江边观看。” “只见江上漂来一个木盆,睡着一个婴儿,法明长老慌忙将其救起。见了怀中血书,方知其来历,取了个乳名,叫做江流儿。” …… “此次来长安化生寺主持水陆大会的,正是这名江流儿,现年已经三十一岁,法名玄奘。” 李世民讲的绘声绘色,其间还有他自己的戏码,什么江流儿生父如何高中状元,如何御街夸官巧得绣球,甚至李世民还上门去讨了个证婚人的差事。 一直说到,江流儿十八岁认亲,并揭发凶手为父报仇。 母子相认后,娘亲却羞愤而死,最终江流儿还是托身在佛门,成为大唐最为瞩目的玄奘法师。 …… 李治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立政殿”,等他回到自己寝殿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给关了起来,任何人都不想见那种。 六年了,原来,这是西游的世界啊? 李治有些苦笑不得,去年在泾河畔时,他隐隐约约就有些预感,一时间却没能抓住。 后来有了“河伯府”之事,反而让李治的念头淡化了,即便是有神、有妖的存在,他也不确定是哪个位面。 可是,现在有了魏征梦中斩泾河,有了李世民魂游地府,马上又是玄奘法师在化生寺开坛说法了…… 这还不能说明是西游吗? 想想那漫天神佛,甚至还有看不见的,那几位高高在上的圣人,李治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而一直引以为傲的这点儿修为,彻底的不香了。 李治把自己关了“禁闭”,李世民则下旨,不准任何人前来打扰李治。 对于自己这个儿子,李世民这几年始终无法看透,但是,却莫名地对他有种无条件的信任。 三日后,化生寺的水陆大会开始了,李治却没有着急去看。 他知道,如果这里真是西游世界,原本打算举办七七四十九天的水陆大会,在第七天才会达到高潮。 因为在那一天,将会到来两位和尚,水陆大会也因此而早早收场。 在化生寺召开水陆大会的第一天,李治也从屋里开门出来了,脸上有说不出的镇静。 他径直来到了李世民的“立政殿”,经过这几日的修养,李世民的气色似乎好了很多。 “雉奴,你休息好了吗?” 还没等李治上前问安,李世民倒是先说话了。 “劳父皇挂念,雉奴一切还好。今日雉奴来此,是想让父皇召集几个人,一起来‘立政殿’开个小会。” 李治先施了一礼,然后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哈哈,玄奘法师在化生寺开水陆大会,你就想在朕这里开个小会?说说吧,你想请哪些人过来?” 意外的是,李世民并没有责难李治的“胡闹”,反而放下了手中的奏折,盯着李治问道。 “如果可以,雉奴想让父皇将李靖、秦叔宝、尉迟敬德、孔颖达、魏征、袁天罡等都请过来,也让秦怀玉一起过来吧。” 李治未做考虑就说出了自己斟酌已久的名单,后边又加上秦怀玉,那是因为他自身的实力已经达到。 而魏征的名字出现在这里,一来两人也算一同共事了大半年,更是有了“河伯府”一事的交情。 二来嘛,就是魏征的身份,李治隐约记得,这个魏征似乎是天庭的“人曹官”? 换句话说,那就是天庭安排在人间的使者,平时要负责传达天庭的旨意,还要执行天罚。 “好,就按雉奴的意思办,阿难你亲自跑一趟吧——” 李治说了他的名单,李世民连问都没问一句,直接就对一旁的张阿难下了旨意。 请客也好,开会也罢,总不能像平常奏对那样,更何况今日还是晋王李治提出的建议。 在张阿难去请人的同时,“立政殿”里已经开始了布置。 正中的案几自然是李世民的位置,而右手旁侧一点的位置,那是留给李治的。 再往下排,分左右两列,各摆放了四张案几。 酒肉没有预备,却有宫廷内的点心,干果蜜饯,还有上好的“蜡面茶”。 对于大唐的茶饮,李治实在不敢恭维,就比如眼前这个“蜡面茶”。 绝对算是这个时期的一种名贵茶品,在制作过程中会加入香料膏油,印制成饼,光润如蜡,故名。 如今的产量还不多,主要作为贡品进贡皇室,再由由皇帝颁赐给有功的朝臣,有时也作为礼物赠送邻国,民间罕见。 李治却始终喝不惯,这种将茶与葱、姜、枣、橘皮、茱萸、薄荷等熬成粥吃,打死他都不愿意尝试第二次。 因此,他自己取了一些茶叶,用开水直接冲泡了来饮。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李治陪着李世民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被邀在列的人就陆续到了“立政殿”。 让李治没想到的是,孙思邈居然跟着袁天罡一起过来了,自从洛阳分别后,李治也有两个多月没见到这老孙头了。 “晋王殿下,听说您在皇宫里请客,贫道不请自来,不会将我给撵出去吧?” 二人再次见面,又曾经是亦师亦友的关系,孙思邈竟然当众开起了玩笑。 “哈哈,孙真人能来,雉奴高兴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将您往外边撵?您来了,有些事情反而更好办了。” 是啊,李治虽然请了这么多人,却只有孙思邈一人的境界到了“金丹期”。 可以说除了李治,这是目前大唐所知的最强之人。 “诸位,今日此处没有君臣,朕也只是雉奴请来的客人,一切事情都听从雉奴的安排。” 见人都到齐了,李世民先开口说话,表明了自己今日的立场。 他这一开口,在座的众人反应不一。 魏征、孔颖达、袁天罡几人,经历过去年选派赈灾正使的事情,对李世民这样的态度似乎早已有了准备。 而另外几位,秦琼可以算是最熟悉李治的人,两人这几年也半师半友的关系,更主要自己的儿子现在算是跟着李治了。 无论李世民是什么态度,秦琼恐怕都要站在李治这边了。 孙思邈算是一个方外之人,今日也是恰逢其会,被袁天罡硬拉来的。 唯独李靖和尉迟恭二人,李治却是第一次见面。 李治还在长安城的时候,尉迟恭一直驻守在边疆,此次也是回朝办事,恰好赶上李世民夜不能寐,才和秦琼一起在宫外守护着。 这是李世民一个忠实的拥护者,可以说,李世民的态度就是他尉迟恭的态度。 至于李靖,大唐建立之后,这位基本上就是闭门谢客、深居浅出的状态,偶尔会到秦府走一走,却也没能跟李治碰到。 李治运用“破妄金瞳”,将在座所有人都扫了一遍。 果然,境界最高的就是孙思邈,妥妥的金丹后期,紧接着就是袁天罡,此人居然也踏入了金丹期? 而李靖的境界最是让李治看不懂,表面上看起来接近金丹境,可是再想仔细看时,却朦朦胧胧的一片,给李治一种莫测高深的感觉。 然后依次是秦琼、尉迟恭、孔颖达、魏征等,尉迟恭居然还秦琼一样,达到了“武道通神”! 当然,秦怀玉也一同跟过来了,不过他到底是小字辈,众人都坐下的时候,他只是乖乖地站立在老爹秦琼的背后。 实实在在“武道通神”的境界,一回到秦府,还是让一向镇定自若的秦琼高兴了好几天,直言秦府后继有人了。 “诸位前辈、叔伯,今日小子斗胆让父皇将诸位请来,是想借着‘立政殿’跟我们大唐的顶尖战力说几句话。” 李治一改往日的唯唯诺诺,站起身来,一个一个从在座的大唐股肱身上扫了过去。 “诸位可知最近发生的事情,无论是魏大人梦斩泾河,还是父皇魂游地府,都意味着什么吗?” 这是最近长安城议论纷纷的事情,在座都是非常人,谁又能不知道呢? 只是,他们都想不明白,晋王殿下大费周章地将他们找来,难道就是为了说这两件事情? 见没有人说话,李治又望了一眼端坐一旁的魏征,和坐在武将之首的三原李靖。 突然,李治有些犹豫了…… 第三十四章 立政话仙佛 “晋王殿下,你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李治心中有些犹豫,不自觉就愣在了那里,紧挨着他坐的袁天罡看出了端倪,轻声地询问道。 “啊……袁道长,可否请道长略施手段,屏蔽此处与外间的联系?” 借着这个空档,李治的大脑在急速地旋转,思考着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说。 看来,自己还是太年轻,骤然面临变故,将眼前的事情考虑的太简单了。 “哈哈,这有何难?” 也没见袁天罡如何动作,只是轻轻地将手中的拂尘摆了两摆,“立政殿”里的空气似乎被扭曲了? 房顶和四周的墙壁还不太明显,敞开着的殿门处,一道若隐若现的波纹屏障,凭空横亘在那里。 这时候,如果到“立政殿”外去,即便殿内如何大声说话,殿外都无法听到半点声响。 “贫道献丑了,区区‘微尘阵’让诸位见笑了——” 袁天罡随手布下的阵法,至少对“立政殿”中众人来讲,暂时是无人有能力破除的。 “立政殿”内都是经多见广之人,先是晋王殿下那番言语,又是袁天罡这般神奇的出手,众人就意识到今日之局恐怕非同小可了。 “晋王殿下,有什么话尽管讲在当面,如果有用到秦家父子之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个时候,坐在武将第二位的秦琼突然说话了,言语之中满满都是对李治的支持和拥护。 在座众人听了,不由得都是一愣,不知道今日这秦叔宝是怎么回事? 要知道,自从“玄武门政变”之后,秦琼就已经逐渐淡出了大唐的政治核心圈。 原来身份和地位都比不上秦琼的尉迟恭、程咬金、侯君机等人,在军中和御前的影响力,已经慢慢地超过了秦琼。 再加上秦琼的伤病,十多年来都处于半退隐状态,要不是这次李世民夜里难以安寝、情况危急,需要猛士在殿外守护,恐怕秦琼还不会走到人前。 也就是因为这次机会,众人才发现,隐忍多年的秦叔宝,不仅仅容貌上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连境界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提升了? 尤其是李靖,他本该是最清楚秦琼身体状况的人,可惜也有很长一段日子没到秦府去了,再次见面秦琼似乎已经换了一个人。 就像现在,能够在大庭广众之下,又是在皇宫内院之中,当着大唐皇帝陛下和文武重臣的面,他居然会公然力挺晋王李治? 这几年来,李世民几个成年的皇子,诸如李承乾、李泰包括李恪,他们之间的明争暗斗,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即便如此,大多时候也都是在暗中进行了,你秦叔宝倒好,直接在皇帝陛下面前就表态了? “哈哈,雉奴多谢秦伯伯厚爱,不过此事不单单是雉奴的事情,也不是秦家父子能够挑得起的。” “无论是魏大人梦中斩泾河,还是父皇魂游地府,所接触的势力可都不是我们大唐能抗衡的啊。” 李治这话说的,已经努力在收着了,但是,在座的诸位却都听懂了。 是啊,那一个是天上的,一个是地府的,即便李世民是人间的帝王,在座的都是大唐的文武高官,他们能插手到天庭和地府的事情吗? 过去,总是听说或传言有天庭、地府,如今接连发生的两件事,已经印证了它们的存在。 人间,反而成了其中最弱的一方。 “立政殿”里的气氛很是沉默,众人都缄默不语,包括高高在上的大唐陛下李世民。 他最能感受到其中的无奈,却没想到自己这个儿子,召集了朝中的文武重臣到“立政殿”来,居然是为了挑明此事。 “雉奴,你所说之事,朕相信在座诸位都能明白,可是,我们又能做些什么?” 见没人迎合儿子,李世民急忙问道。 “父皇,您不是已经在做了吗?或者说,已经有人在教您怎么做了。” 李治踱步到“立政殿”门口,面朝的,正是化生寺的方向,隔着千房万户,李治仿佛都能听到化生寺里,千僧齐诵经文的梵音。 “雉奴,你是说……” 没等李世民说完,李治转过身来,用眼神制止了李世民。 袁天罡虽然厉害,随手就布下了这个“微尘阵”,李治可不会天真到相信,单凭这阵法真的就能与外界隔绝。 “父皇,尽人事、听天命尔。既然各方角逐,只有我人族最弱,那就一边因势利导,一边积蓄力量好了。” “诸位前辈、叔伯,雉奴今日将诸位请到此处,原因也很简单,诸位都是文武两道修为最顶尖者,可即便如此,却也远远不够看的。” “大唐的顶尖,无非是‘文道通神’和‘武道通神’,可是,这样的水平在仙佛的眼中,不过刚刚起步而已,他们称之为‘筑基’。” “筑基者,顾名思义,不过刚刚打好基础而已,继续修炼,还要经历‘金丹期’、‘元婴期’、‘化神期’、‘渡劫期’,然后才能称之为‘仙’……” 一开始,李治还有一些顾虑,可是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也慢慢放开了,把他所知道的修仙各个境界都说了一遍。 众人都不可思议地看着场中的李治,即便是认为已经很理解他的李世民和秦琼,也有些目瞪口呆。 唯有李靖一人,依然老神在在地坐在那里,离得远了,你都未必能够分清楚,他是在睁着眼睛,还是在闭目养神? “雉奴,如果你所说都是真的,那么一旦发生争斗,我大唐乃至我整个人族,岂不毫无还手之力?” 别人可以无动于衷,李世民却不可以。 “人族整体来讲,确实是最弱的,但如今三界气运在我人族,各教各派要想发扬传承,势必要在我人族中争取信徒。” “这是各教派发展的必经之途,同样也是我人族的机会,可惜,雉奴却是‘天漏之体’,再好的机会于我也是无用的。” 这时候,李治已经重新冷静了下来。 反正今天该说的不该说的,李治他都已经说过了,至于能起到什么作用,就不是他能够掌控的。 “天漏之体”这词一出,在场众人又是一愣。 李靖、尉迟恭、孔颖达、袁天罡等人,面上的表情各不相同,有为李治感到惋惜的,也有无动于衷的,甚至还有长出了一口气的。 剩下的众人,如李世民、孙思邈、秦琼和魏征者,都有些诧异地看着李治,瞬间脸上又写满了疑惑。 “好了,今日我等只是简单交换一下意见,毕竟雉奴少不更事,大唐如若真正遇到了危难,还是要在座的诸位爱卿鼎力相助的。” “叔宝啊,我的好二哥,你也修养了这么多年,既然身体已经恢复了,就不要再在家里歇着了。” “你和敬德二人,是我大唐的哼哈二将,敬德领军在外,这长安城的防务,不如就由秦二哥你接管起来吧?” “听说雉奴从洛阳还带回来两位高人,一位想去北疆历练,正好派到程咬金那里去,另一位,索性就归于叔宝帐下吧。” “这二人都给予客卿的待遇吧,不可怠慢了高人,修炼物资优先供应,平日里有什么事,就让雉奴多多联络吧。” “孙真人,此次再来长安,如果想长住呢,朕看您不如就在太医院里挂个职吧?有什么事情,也好担待一二。” 到底是做皇帝的人,寥寥数语,就把众人安排得明明白白的,这真是想将天下的英才一网打尽啊? “臣秦琼领旨——” “贫道,尊唐皇之命——” 燕赤霞和夏侯剑客并不在这里,真正执行起来,恐怕还得李治亲自跑一趟秦府,在场的秦琼和孙思邈二人,略加思索之后纷纷躬身应诺。 今日,李治已经当众说了那么多,明白人自然都能听明白了。 如今之事,已经不是简单的出仕和不出仕的问题,而很可能涉及到人族的气运,甚至于关乎到生死存亡之争。 在场众人都算是人族中的精英分子,既然遇到了,自当义不容辞。 之后的话题倒是轻松了许多,李靖、尉迟恭等人,带头恭喜了秦琼一番,毕竟都是军中多年的老友,秦琼能够再次入朝,首先增强的就是军方的力量。 即便他们之间也曾有过明争暗斗,在朝堂之中,却与文官形成了两大天然的阵营。 “雉奴啊,你已经十三岁,马上就要十四岁了,这个年龄不大不小,却又没到该去封地的时候,不知道下一步你打算做点儿什么啊?” 李世民冷不丁问道。 这次李治赈灾放粮一行,不仅在河南道有口皆碑,即使在在朝中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再想像过去那样整日无所事事,恐怕满朝文武官员,就会有人站出来说话了。 “陛下,说到晋王殿下,此次河南道一行,您还没有论功行赏呢。” 李治还没有回答,或者说,他没想到李世民会当众向他提出这个问题,一时之间还真没想好,幸亏被魏征把话头给接了过去。 “哈哈,玄成啊,是不是雉奴这个正使不册封一下,你这个副使就不好意思在朕这里讨赏啊?” “封赏肯定会有的,礼部和吏部正在协商此事,凡是在赈灾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文武官员,朕都不吝重赏。” “至于雉奴的封赏嘛,朕倒是真想听听他自己的想法。” 得了,绕了一大圈,最后的话题还是又回到了李治这里。 “父皇,儿臣年龄还小,虽然此次河南道一行,看似办得不错,其实都是魏大人在做具体的事情,儿臣只是在旁边敲敲边鼓罢了。” “如今,秦伯伯、孔师以及孙真人都在长安,无论文武之道还是医术,儿臣如今也只是略懂皮毛而已,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 李治所说,看似都是实话,李世民却知道儿子这是在搪塞自己,没等他说完就摆了摆手。 “算了,你的事情呢,还是等时机成熟了再说吧,今日难得老友相聚,饮茶、闲谈即可——” 好嘛,这李世民一句话,把今日召集众人过来的宗旨都给改变了。 不过众人心里也明白,这该说的,该问的都已经结束了,陛下端起了茶碗,也是该告辞回去了。 …… 袁天罡先撤去了“微尘阵”,在座诸位纷纷告辞,最终却剩下了秦琼和孙思邈二人,连秦怀玉都被他老爹先给骂了回去。 “孙真人,您也看出来了?” “立政殿”里只剩下四个人的时候,李治亲自关闭了“立政殿”的殿门,门外数丈之处,自有张阿难带人在守卫。 秦琼是李治暗中传音给他,让他稍后留一下,而孙思邈则是看到秦琼留下来,他也随之留了下来。 “秦将军如今的情况很是危险,双魂之人,要么本魂吞噬来者,要么本魂就会被对方吞噬,要么也会闹个两败俱伤啊。” 孙思邈喝着案几上的“蜡面茶”,似乎还喝得津津有味的,慢条斯理说出这番话,听得李世民一头雾水,秦琼却已经满头大汗了。 “孙真人,秦某近来确实总有精神恍惚之时,不知到底得了什么病?” 按理说,秦琼早已是“武道通神”的境界,破后再立,比起一般的“武道通神”更是高上一筹,不应该有寻常病痛才是。 “秦伯伯,孙真人方才已经说了,您现在是‘双魂之人’,也就是说,你的身体里边还有一道外来的灵魂存在。” 李治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直接道出了秦琼的现状。 “孙真人,雉奴,叔宝此症可以医治之法?” 如今的秦琼,再次被李世民启用,也许是多年雪藏的经历,让李世民多多少少对秦琼有些愧疚之感。 听到孙思邈和李治都在说,秦琼如今是什么“双魂之人”,而秦琼自己的表现,更是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孙真人,还是劳驾您来出手吧,小子在一旁伺机相助,秦伯伯不要运功抵抗,全身放松就是了。” 李治说的痛快,孙思邈也不是拖泥带水之人,就在这“立政殿”内,孙思邈扯出了他的“水火金针”。 如今的孙思邈已经是金丹后期的修为,“水火金针”一出,一针扎“人中”、一针刺“百会”,秦琼满头的乌发竟无风自动。 最精彩的,要说秦琼的面庞,一会儿银白,一会儿黢黑,头顶上冒出阵阵雾状的白气,瞬间整个人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般。 突然,秦琼双目睁开,两团赤火在眼中燃烧。 “你是何人?” 孙思邈在全力逼迫秦琼体内外来的一道魂魄,无暇他顾,此时的李治大吼一声,“沧溟诀”第一层火力全开。 “哼,你又何人?秦琼数年前就该寿终正寝,回归本位,难道就是你们在从中作梗吗?” “秦琼”开口说话道,这个声音冷冰冰的,完全就是一个从未听过的声音。 “寿终正寝?就算他只是先天之境,也将有百五寿数,哪来的寿终正寝?在下不过因势利导,出手相助罢了,谈不上从中作梗吧?” 对方如此蛮横,李治自然也不会惯着他。 “哼,无知的小辈,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居然敢插手本帅之事?你活得不耐烦了吗?” 说着,那双燃烧着赤火的眼睛,突然迸射出两道精光,直奔李治的双眼。 “来的好——” 如果是别的招数,也许李治就只好暂避其锋了,没想到对方却是用眼部神通来攻击他。 “破妄金瞳”眼中一闪,也是两道红色精光迸射而出,与对方来了个针锋相对。 李治这个“破妄金瞳”,其实也是有等级之分的,共有七个等级依次为赤、橙、黄、绿、青、蓝、紫,而李治目前仅仅停留在最低级赤色而已。 不过,貌似对付眼前之人已经足够了。 二人迸射出的精光在半空中相遇,未听见任何声响,就已经化为了无形。 更确切地说,对方的精光完全被李治“破妄金瞳”射出的精光给吞噬了,并裹挟着其中的能量继续向着“秦琼”的双目而去。 “啊——” 一道惨叫声响起,“秦琼”的双眼再次闭上了,却从中流出两道红色的液体,那是鲜血吗? “你……你居然敢伤了本帅?” 声音依然是那么蛮横的味道,像是在问李治,又像是在问自己,充斥着满满的不敢相信。 “哈哈,如果是你本尊在此,在下或许还会闻风而遁,区区一道意念的残魂而已,你也想在此耀武扬威吗?” 李治再次运起“破妄金瞳”,识海中黑白二元婴急速运转,“沧溟诀”再次加持了“破妄金瞳”,李治的双眼隐隐开始向橙色过渡。 “啊,不——” 这次,李治的“破妄金瞳”居然直接攻击了“秦琼”的识海? “秦琼”本就很配合的全身放松,更有孙思邈的“水火金针”定住了他的“人中”和“百会”二要穴,算是彻底锁死了那道残魂。 随着“秦琼”的一声惨叫,周遭的一切,再次风平浪静。 第三十五章 孙思邈开荒 “哎,累死老道了,晋王殿下这次你一定要好好补偿一下我,每次遇到你就没什么好事情发生。” 秦琼体内多出的那道残魂被抹杀后,孙思邈就一屁股累倒在地上,毫无半点前辈高人的形象,可见方才有多么的凶险。 “雉奴也没想到,此人仅凭一道意念的残魂,居然就如此之强,如果真是本尊在此,整个长安城恐怕都要被他拆掉了。” 李治想想都有些后怕,不过,如果让他再选择一次,他依然会这么做。 “雉奴,叔宝他?……” 在一旁全程目睹的,只有唐皇李世民一人。 好在他也是心志坚定之辈,即便看到了如此匪夷所思的场面,还依然能够保持着安定。 “父皇不用担心,秦伯伯无碍,他体内多出的那道残魂已经被彻底抹杀了,或许还会从此因祸得福呢。” 孙思邈从地上站起来,挥手撤去了秦琼“人中”和“百会”两处的“水火金针”,也就一盏茶的功夫,秦琼微微地睁开了眼睛。 “秦伯伯,您内视一番看看,你体内是否多出了什么东西?” 李治也恢复了常态,完全没有方才对敌时的冷若冰霜,俨然就是一个邻家大男孩的做派。 秦琼闻言,再次闭上了二目。 “晋王殿下,秦某的识海中多出一道功法叫做‘紫极虚眼’,好像只有第一式,应该是残篇。” “另外,还有一股强大的能量,似乎很是熟悉,正在向秦某丹田归拢,液化的真气,似乎……似乎是快要结丹了?” 秦琼一脸兴奋,却又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李治和孙思邈,想从他们那里得到肯定的答复。 “哈哈,我说翼国公啊,你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吗?老道和晋王殿下忙活了半天,最终反而成全了你,你说来气不来气?” 看到秦琼也即将迈入金丹期,作为老友的孙思邈自然也替他高兴。 “秦伯伯,你此刻即将迈入金丹期,全凭外力所致,却缺少金丹期的功法,那套‘五禽戏’如今你可以修炼了。” “那股能量太过强大,恐怕秦伯伯要好生消化一番,如果能够完全消化,境界上也许还会有不小的进步。” 当年,李治在秦府学艺之时,更多的是秦琼在为他讲解孙思邈留下的“五禽戏”。 不过,秦琼那是地道的正人君子,即便从头到尾研读了“五禽戏”,自己却从来没有偷着修炼过。 此时秦琼的境界已经达到,李治又不好将“沧溟诀”拿出来,只好又拿“五禽戏”来顶缸了。 至于秦琼体内那股强大的能量,李治完全放心的很,如果他猜测的不错,那股能量跟秦琼算是同根同源,吸收起来不会受到任何的排斥。 他跟孙思邈这番大费周章,对秦琼来说无疑是宛若重生,从此以后,他不再是别人的分身,才能够真真正正的只做秦琼了! “嘿嘿,晋王殿下您挺会取巧的,拿着老道送你的东西到处做人情啊?” 方才在秦怀玉的身上,孙思邈就已经感觉到了“五禽戏”的影子。 现在,李治更是当着他的面,直接开口就让秦琼修炼“五禽戏”,孙老道的心中满不是滋味的。 “哈哈,孙真人济世救人之心人尽皆知,‘五禽戏’虽然贵师门真传,亦当为天下有志之士所用才是,真人不会如此小气吧?” 李治也清楚孙思邈是在跟自己开玩笑,相识、相处了这几年,二人更是有半师之谊,孙思邈又怎能真的嫉怪李治呢? “这样吧,孙真人如果还没有合适的住处,不如暂时住到我的‘丽政殿’去吧,我相信那里的环境,孙真人一定会满意的。” 原来,在李治所住的“丽政殿”,长孙娉婷曾经布下了一座“聚灵阵”,他们离开洛阳这大半年,此“聚灵阵”始终在运行着。 没想到再次回来之后,大半年积攒的灵气,居然让整个“丽政殿”发生了质变,连院中的花花草草都长得比别处茂盛。 不过即便如此,这些灵气增长的速度,依然跟不上如今的李治日常修炼所费。 索性他暂时并没有使用这些,依旧靠着吸收日月之精华,来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 李治更有了一个神奇的发现,他身上带着的那枚信符,就是从“洛神娘娘”手中得到的那枚,进入“丽政殿”后,竟然主动飞进了“聚灵阵”的阵眼。 这一下,整个“聚灵阵”似乎活了起来? 原本只是能够聚拢方圆百丈内的灵气,现在竟然能够覆盖到整个长安城,聚拢灵气的速度增加了何止十倍? 见得如此,李治更是兴奋,大张旗鼓地整顿了一番自己的“丽政殿”,普通的宫女和内侍,也一律被移到殿外的房舍居住。 好在他宫里的侍者本来就不多,如今长时间待在“丽政殿”内的,就只剩下李治自己。 当然,还有一个他永远无法拒绝的小丫头,晋阳公主小兕子。 李明达如今也已经十岁了,小丫头一眼望去就是一个十足的美人坯子,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随意呼扇两下都让李治毫无抵抗之力。 谁让他如此疼爱这个妹妹呢,即便是在李治自关“禁闭”那几天,这小丫头都偷偷地跑过来两次。 小兕子从小就体弱多病,李世民和长孙无垢都心疼她,李治这个做哥哥的,尤其还知道她原有的“人生经历”,更是对她疼惜不已、宠爱有加。 如今,“丽政殿”变成了灵气浓郁的宝地,小兕子当然就成了他第一个邀请入驻的人。 此时,为了“答谢”孙思邈,李治也只好忍痛又送出去一个名额。 要知道,小兕子不过是住住而已,呼吸着灵气可以强身健体、去病消疾。 孙思邈可不一样,这位是个修道者,金丹后期的修为,真住进去那是要消耗灵气的。 “哈哈,固所愿也,不敢请耳。老道就是冲着您那‘丽政殿’来的,整个长安城再也找不到那样的好地方了。” “不过,晋王殿下是否能够再答应老道一个请求?” 孙思邈接受了李治的邀请,居然还要得寸进尺地进一步提要求? “哦,孙真人您先说说,如果不在雉奴的承受范围之内,请恕在下……” 与孙思邈相处的久了,李治发现这老头颇有老顽童的潜质,私下里根本就没有前辈高人的做派。 “皇帝陛下,您瞅瞅晋王这是什么态度?老道只是想借他的‘丽政殿’,培植几样难得的药材,又占不了多大地方,他竟然如此防着老道?” 李治的表情,任谁都看的出来,那近乎是在防贼啊? “立政殿”内又是一阵大笑,既是看着孙思邈和李治,这一老一少在那里耍宝,又为秦琼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而感到高兴。 …… 三十一重天,某处,周围弥漫着浓郁的灵气。 如果李治能到这里,他会发现之前自己见到过的,泾河渭河交汇处也好,“河伯府”也好,跟此处相比,那些简直就算是穷山恶水了。 一位中年人模样的金甲天神,缓缓地睁开了眼睛,重重地“咳”了一声,眉头紧锁了起来。 “到底是何人坏了我的一缕意念?” 金甲天神似乎也受到了微创,想推演一下事情的真相,却发现无论他怎样推演,脑海中始终都是一片空白?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西游大劫将起,天机已经混乱了吗?可恶,本帅练就一个分身不易,怎能如此轻易舍弃?” 金甲天神再次催动秘法,想凭借着强大的意念,去联络他数十年前下界的分身。 可惜,如石沉大海,一去不回。 “怎么会这样?大唐能有比本帅还要厉害的人物吗?” 一而再地受挫,金甲神人有些懊恼,甚至想直接飞到大唐长安去。 可惜,别说他是在职的天庭将帅,没有玉帝旨意不能私自下界。 就算是能够下界,如今西游将起,而长安正是西游开始端,三界中有多少大能都盯着呢,自己有实力去蹚那个浑水吗? “哎,也许只有道祖才能解惑,可是如今元帅不在了,我连道祖的门槛都过不去啊……” 左右都是无可奈何,还是等西游结束再说吧。 这位金甲天神也只能暗气暗憋,再次闭上眼睛,沉入到无尽的修炼中去了。 …… “哇,晋王殿下,这……这还是您的‘丽政殿’吗?” 孙思邈还是如愿以偿地来到了李治的“丽政殿”,刚跨过那道门槛,就能感到内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贫道决定了,从今往后就住在这里了,快快给贫道划出一个院子,贫道要建立自己的道场。” 好嘛,还有这么不客气的人吗? 连跟着一块来看热闹的李世民和秦琼,都不禁大跌眼镜,这还是那位世人敬仰的孙真人吗? “哈哈,孙真人,你想长期住进来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本王这里可不养闲人,要想住进来那就要对此处有贡献才行。” 李治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真以为他是感念孙思邈的恩德,才邀请孙老道来入驻的吗? “晋王殿下,反正贫道人已经在这里了,只要是贫道身上有的,你随便挑选,能分一个院子给我就行。” 要说着这“丽政殿”,同李世民日常办公和居住的“立政殿”一字之差,却也是早年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居所。 整个宫殿的面积在皇宫里也是数得着的,前后五进院子,左右还有两个跨院,每个跨院都能分成四个独立的院子。 只是,李治向来喜欢清静,最多的时候也不过有四个宫女、四个内侍在这里服侍,绝大多数的地方都一直空闲着。 现如今,除了李治自己常去的寝殿、书房、练功房、客厅、饭堂之外,就只有长孙娉婷和晋阳公主李明达各占去了一个院子。 “哈哈,孙真人也不用如此害怕,这件事情对别人来讲可能算是难事,可是对你来说,也许就是家常便饭了。” “此处的灵气之所以远胜外面,主要是布下了一个‘聚灵阵’,可惜,即便是整个长安城,也没有太多的灵气。” “因此,雉奴想请孙真人花点儿心思,培植一些真正神奇的药草,在此地灵气的孕育下,既能更好的生长,最好也能反哺此处,方能生生不息啊。” 李治这也不算是贪心,在他的印象中,哪个大能的道场不是奇花异草遍地,珍禽灵兽无数啊。 想法是没错,可惜,他没找对人。 孙思邈厉害是不假,不也才是一个金丹后期的修为吗? 李治这个要求,顿时就让孙思邈愣在了那里。 “晋……晋王殿下,你这要求提的也太难为贫道了,贫道要是有那些好东西,还不自己找个地方种去?” “不过,太过神奇的药草没有,人间的一些珍奇之药还是有一些的,贫道就是想借重此地的灵气,看看能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无法满足李治的要求,孙思邈也没气馁,还是想在李治这里建一块“试验田”出来。 其实,李治也就那么一说,真能成了固然是好,实现不了不是还能把人给留下吗? 好歹是一个金丹后期的高手,留在皇宫里,也多一份安全保障。 最后,孙思邈从西跨院中,挑中了一座最不起眼的院子。 这里相对僻静,在西跨院的最北角,即便有人来往也是最不容易到达的地方,适合种药更适合修道。 而长孙娉婷和李明达的院子,都选在了东跨院,光线更加充足。 李治自己的寝殿则在第四进院子,倒是有一道角门,能够直接通到孙思邈选中的院子。 孙思邈还真是早有准备,院子选定之后,先没忙着安置住处,倒是将院子中一大半的地面新翻了几遍。 到了他们这种境界,自然不会像老农一样,扛着锄头去翻地。 “水火金针”凌空而起,两枚金针,肉眼可见的化身千万,而在孙思邈的操纵下,盏茶的功夫就翻弄好了半亩大小的空地出来。 李治微微一愣,没想到这个境界不如自己的孙老道,身上所会的技法倒是不少,看来身后一定有一个实力雄厚的门派啊。 然后,就见孙思邈拿出一个口袋,从中撒出一把一把暗灰色的颗粒,这些颗粒一落地,就将那块翻整出来的土地同样染成了暗灰色。 紧接着,孙思邈又拿出一个小陶罐,如果用来装酒,大约也就能装半斤左右。 拔去陶罐上的木塞,一股清香的味道传来,孙思邈手上没有停顿,将整整一陶罐液体均匀地洒在了那块土地上。 那块地的颜色,居然再次发生了变化,不再是暗灰而是颜色越发变重,最终逐渐接近黑色。 接下来,孙思邈的动作就慢了下来,又拿出一个随时携带的药匣子。 “人参?何首乌?茯苓?灵芝草?这个是什么,还魂草?……” 孙思邈不停地从随身药匣中,拿出一株株药草,甚至都还带着泥土和露水,小心翼翼地移植到那块黑土地上。 林林总总的,总有三十余株,大约占据了黑土地的一半,却依旧有一半空余。 “孙道长,您还有好东西吗?” 就眼前这些,已经不是李世民的太医院能比的了,看到黑土地只占了一半,李世民更多了一份期待。 “陛下,贫道怀中尚有一物,只是年代有些久远,据说被人种过了很多无数次,又一次一次地从地里挖了出来,竟然没有一次成功的。” 孙思邈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 李治打冷眼一看,这个小盒子跟当初在泾河之畔,他收到老艄公那个盒子很是相似。 盒子拿了出来,孙思邈的态度竟然变得异常的恭敬,甚至双手托着小盒子,微微举起冲着东南方拜了一拜,才慢慢地打开了。 李世民、秦琼、李治三人,已经被孙思邈方才那一番眼花缭乱的“开荒种地”行为给震撼了,此时见他恭敬如此,更是睁大了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 小盒子被慢慢打开,里边居然安静地躺着,一枚肉红色的,桃核?…… 第三十六章 皇位与秘辛 长安城,东宫。 “啊——” 一声凄惨的叫声传出,守在太子李承乾寝宫外的几名宫女,一个个面如死灰,浑身颤抖。 “这是第几个了?” 东宫护卫统领纥干承基,恰好从此经过,他自然也听到了里边传出来的惨叫声。 二更天刚过,整个东宫里一片寂静,这声惨叫传出去很远。 “回大统领,这个月是第二个,今年已经有十七个了……” 纥干承基身后还跟着一队护卫,这是夜间值守护卫的一部分,似乎已经对太子寝宫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了。 时间不大,寝宫的大门被打开,从里边出来了四名小太监,手里抬着一个血肉模糊的宫女,看样子已经死去多时了。 “哎,这个宫女属下还认识,今年不到十四岁,都是那个称心,她……” 其中一名护卫感叹道,却被纥干承基狠狠瞪了一眼。 “要想活得长久,就闭上你那张臭嘴,东宫的事情但凡传出一句去,尔等小心自己的脑袋!” 其实,纥干承基的心里也很是矛盾。 自从那个叫称心的来了之后,李承乾就很少走出寝宫的大门,即便出来了,也是在东宫的院子里,扎帐篷、烤全羊、马奶酒,俨然一副突厥人的做派。 纥干承基有时候也在问自己,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行? 是要为太子李承乾着想,还是坚定不移地忠诚于自己的少主,或者是只对门主负责呢? 他这一身功夫,得自于门主的悉心调教,可他的家族当年受过少主他父亲的大恩,而太子李承乾,他自己却已经追随在其左右十三年了。 一个原本意气风发的太子殿下,年纪轻轻文才武略冠于同侪,可如今却整天沉迷于酒色,眼看着整个人就要废了。 “走吧,咱们到别处去查看,寝宫这里……就不要留人了。” 纥干承基始终觉得,李承乾不应该就这样轻易垮掉,那是一个极其有毅力的人。 可是,眼前这个局面,再加上他那只跛脚,纥干承基的信心又动摇了。 …… 化生寺,水陆大会的第二天,比起第一天来更加的热闹。 随着消息的传开,长安城外又有很多百姓蜂拥而过来,即使不能进入场内,能远远地听上一耳朵也不虚此行。 大唐建国数十年,佛门还从来没有过如此盛举,无形中就吸引了不少新的信徒。 化生寺内外人头攒动,李治的“丽政殿”里同样热闹纷呈。 自从昨日孙思邈入驻了李治的“丽政殿”之后,有几个人也动了心思。 首先就是跟着一起来的李世民和秦琼,到了他们这种层次,对于变强的心思却更加的迫切,尤其是眼前明摆着就有这样的机会。 李世民也没拿出皇帝和老爹的架势,只是简单地要了一个独立的院子,北数东侧第一套院子,再往南挨着的就是晋阳公主李明达的院子。 然后就是长孙娉婷的,东侧还余下一套院落。 秦琼是不好意思张口的,李治看出来他的渴望,索性就将西侧紧挨着孙思邈旁边的那套院子,让秦琼住了进去。 当然,秦琼既然住进来了,那么他的两个儿子来与不来,就全凭他自己的安排。 这样一来,“丽政殿”在皇宫里的地位就显得有些尴尬,毕竟这几位都是大男人,时常出入皇宫,更是住在这里,总是好说不好听。 好在“丽政殿”虽然属于深宫,靠近皇宫的北端,却离着皇宫的东侧更近,出了“丽政殿”向东再过去一座偏殿,宫墙外就是“永昌坊”了。 索性,李世民直接将东侧那座偏殿也划给了李治,封闭了“丽政殿”原有的西宫门,在东侧新开了一道宫门作为主门。 如此操作过后,“丽政殿”就相当于从皇宫里隔离了出去,连名称都被李世民改掉了,直接就叫“晋王府”。 原本李治才十三岁,还不到开府的年龄,却也特事特办了,不过比起别人的王府却要小了许多。 既然孙思邈和秦琼都住到“晋王府”,李世民大笔一挥,即刻任命秦琼为“晋王府”的录事参军,主管晋王府的防卫,而孙思邈则挂了一个“晋王府”主薄的名头。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也就是掩人耳目,“晋王府”里一没有护卫,二也没几个下人,这录事参军和主薄当的也不要太轻松啊。 “晋王府”的建立,还是在朝中引起了一阵骚动,甚至有人觉得李世民如此处理有些草率,却没有敢直接说出来。 老魏征看到秦琼和孙思邈的时候,眼神中透露着满满的羡慕,可惜,他已经职属东宫了。 “晋王府”成立的第二天,秦琼迫不及待地走马上任,竟然真的带来了四名“护卫”,分别是秦怀玉、程处默、程处亮,还有一个十五六岁的俊俏少年。 秦怀道是家中的长子,将来是要继承秦琼爵位的,就被留在了家中。 而老程家却略有不同,程处默原本也是要继承程咬金爵位的,看到跟随李治才几年的秦怀玉,竟然达到了“武道通神”的境界。 程处默羡慕的无可无不可,借着这次李治开府的机会,硬是毛遂自荐到了秦琼的面前,为此宁愿放弃将来唾手可得的国公之位。 李治看到他们几个能来也不禁莞尔,这哥几个都是少国公的身份,却要来他这里当一名王府的护卫,心里是满满的感动。 “秦伯伯,这位兄弟是哪位,眼生得很,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人长得可真精神啊——” 看着那位十五六岁的少年,李治显得格外的亲切,主要是这少年长得也太好看了。 李治就算是一个长相出众之人,修炼之后更是增添了几分英气,如果与眼前这位比在一起,却还是要差上半筹。 “哈哈,晋王殿下,此子说来也不是外人,不过却是一个苦命的孩子,他那是我那苦命的表弟之子,名字唤作罗通。” 秦琼看向罗通的眼神,充满了慈爱,就跟看着自己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哦,这就是越国公的儿子吗?果然俊俏无比,他也是来……” 罗通的大名李治自然知道,他的爹爹“冷面寒枪”俏罗成更是没遮拦的人物,身手尤在秦琼和尉迟恭等人之上。 可惜,性格上那是气死小辣椒,不让独头蒜的主,英年早逝,独留下罗通这个儿子。 “不错,通儿前不久才到的长安城,这次我就把他一起带过来了,希望晋王殿下能看在秦某的薄面上……” 进入“晋王府”来当护卫,那可不是当护卫那么简单。 此处简直就是修炼的宝地,要不是看着罗通这孩子实在可怜,秦琼也未必拉得下老脸,更何况,他的一个儿子秦怀玉已经进来了。 他不像老程家的人,那面皮之厚,举世无出其右者,就算是程咬金人没在长安城,老程家的礼物也送来了两大车。 崔氏夫人的原话,这是给两个儿子送来的“伙食费”。 有样学样,秦琼拿不出这么多的财货,干脆就跟李治表明,自己这个录事参军,只干实事不拿俸禄。 “秦伯伯说的哪里话来,罗世兄愿意来我这‘晋王府’,小子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还会嫌弃了?” “不过,咱们如今人手也不算少了,府中的灵气就那么多,如果想人人都够用,恐怕真的要祈祷孙老道那颗桃树长起来了,哈哈——” 说到这里,秦琼和李治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就在前天,孙思邈拿出了一颗“桃核”的时候,已经被众人笑过了一次。 不过,李治倒是愿意相信孙思邈所说是真的。 按照孙思邈的说法,这颗“桃核”乃是数百年前,他们门派中的一位前辈所留,据说是王母娘娘蟠桃的“桃核”。 至于真假,却无人得知,更没人能去验证它。 如果说唯一的神奇之处,恐怕就是这颗桃核,存放了数百年,依然像刚刚吃出来一样的鲜亮,依然还是肉红色的。 可惜,李治的“破妄金瞳”才刚刚达到赤色级别,仅仅看出此桃核异于寻常,却也无法进一步一探究竟。 即便无此,李治还是支持孙思邈,小心翼翼地将它种在了那块黑土地上,更是独占了一半位置。 既然人都已经来了,李治还是要先检验一番的。 秦怀玉的境界,李治心知肚明,妥妥的“武道通神”境界,而程家两兄弟就差了不少。 老大程处默已经二十二岁了,才刚刚到了“化劲”,老二程处亮也已经二十岁了,还赶不上他大哥,只有“暗劲”后期的身手。 倒是那位模样俊俏至极的罗通,如今还不到十七岁,跟秦怀玉同年却要大他半岁,竟然有了先天中期的境界。 而且李治更发现,罗通的修炼天赋尤在秦怀玉之上,只是秦怀玉早几年跟了李治,才有了如今的境界,如果换成罗通呢? 想想李治都觉得很是兴奋。 “四位仁兄,想必此处的妙处秦伯伯已经告知过诸位了,修行之人达者为师,你们四位暂时就以怀玉兄为首吧。” “由他来传授诸位‘五禽戏’,处默兄和处亮兄,就各自先传授‘虎戏’和‘熊戏’吧,其他三戏等二位境界提升到先天之时,再练不迟。” “罗世兄已经是先天中期,‘五禽戏’倒是可以全部相授。另外,我会让孙道长炼制几粒‘筑基丹’,虽然只是仿制品,却也能起到一定的功效。” 说起孙思邈,李治本着逮个蛤蟆也要攥出二两油的原则,询问他是否会炼制丹药? 一说丹药,孙思邈当然自信的很,又恢复了一代神医的风范。 “晋王殿下,贫道虽然比不得‘丹鼎派’那些人,但是,普通的丹药还是难不倒贫道的。” 为了显示自己的重要性,孙思邈自然不会藏私。 “孙真人,您说的可是真的吗?” 好嘛,一听说孙思邈会炼丹,李治又恭恭敬敬地叫上“孙真人”了,那股势力劲儿,连一旁他的亲老子李世民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哈哈,那是当然,晋王殿下,虽然您在修炼一途上远胜贫道,但说到炼丹那必须还是贫道更专业一些。” 孙思邈似乎很享受被这几位注视的感觉,可惜,手中不像袁天罡那样,时刻拿着一把拂尘来耍帅。 “那太好了!既然如此,麻烦孙道长先炼一炉‘九转金丹’吧,需要什么材料,您尽管吩咐,雉奴一定给您办的妥妥的。” 李治还没说完,一旁孙思邈的脸已经黑了下来。 “晋王殿下,您……您这样说话,很容易没朋友的——” 孙老道气得转身就走,一头钻进房中,晚饭都没出来吃。 “‘九转金丹’,炼制很难吗?” 李治喃喃自语道,却没有人能回答他。 不过,转过天后,孙思邈还是大人不记小人过地告诉李治,如果材料充足,他倒是可以仿制几粒“筑基丹”。 虽然比不上真正的“筑基丹”,却也有六七成的药效。 可惜,此丹也只对“通神”境界以下的人有用,像李治他们自然没必要再去吃什么“筑基丹”了。 即便如此,那也是好东西啊,大唐朝卡在“通神”境界之下的大有人在,完全不愁此丹无用武之地。 就算如此,以孙思邈的能力,即便材料充足,一年时间最多也就能炼出十粒八粒来。 扩王府,改大门,传技艺,李治似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直到水陆大会召开了第六天的晚上,李治有些睡不着了。 正好,这晚李世民也睡不着,就溜达到了李治的“晋王府”。 “晋王府”的大门改在了“永昌坊”,并不妨碍在“丽政殿”大门的原址,还留下一扇角门。 不过这个角门,却只是为了李世民、李明达、李治等少数几个人,出入皇宫方便而留下的。 在李治的建议下,将秦琼和尉迟敬德的画像,贴在了李世民的寝宫门口,李世民也就睡的踏实了。 上行下效,从此之后,大唐的百姓在过新年时,也喜欢将此二人的画像,贴在自家的大门上,成为第二代门神,逐渐取代了郁垒和神荼。 “雉奴,因何这么晚了你还没睡?” “晋王府”拢共就那几个人,李世民刚刚从角门进入,李治、孙思邈和秦琼等就知道是谁来了。 自然没人阻拦他,也没人出来迎接,这么晚了还过来,就一定是来找李治的。 “父皇,您不是也没睡吗?这么晚了到儿子这里来,您是有什么话要说吧?” 夜里不方便喝茶,李治随手给李世民倒了一杯,孙思邈珍藏的人参酒。 话说,这孙老道家底还真是丰厚,李治总能在他那里翻出好东西来。 “雉奴,有件事情为父想了很久,一直想跟你说,却还有些犹豫。” 李世民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顿时觉得浑身的血脉有些膨胀,赶忙暗中运转内力,行走一个大周天之后,感觉自己的丹田之内热乎乎的。 “好酒啊,这种酒以前朕怎么没有喝过?” 看看空着的杯子,李世民贪婪地望着李治。 “父皇,这酒不是重点,重点是您到底有什么为难的事情,是关于皇位还是皇家的秘辛?” 李治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手欠,就从老孙头那里讹来不到半斤药酒,方才还傻乎乎地给老爹倒了一杯,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不过,看着李世民那“可怜”样,他只好又倒了一杯。 “雉奴果然聪慧,为父所要说的,就是皇位和皇家的秘辛,不知雉奴想先听哪一个?” 对于李治问的这么直接,李世民反而没有半点反感,儿子跟老子之间,就该这么坦诚才是啊。 “父皇,如果说这两样儿子都不想听,您会怎么想呢?” “这……” 李世民愣住了,这小子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 第三十七章 西方有妙文 “雉奴,朕立承乾为太子,那是遵从成训,‘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承乾是嫡长子,立他为太子那也是天经地义的。” 李世民又喝干了杯中的“人参酒”,眼睛再次向李治瞟了过来。 “父皇,您现在只是先天境界中期,这种药酒喝多了,不能彻底吸收其中的能量,反而有害无益。” 倒不是李治小气,对自己的老爹,他还能藏着掖着吗? 更何况,孙思邈这种“人参酒”虽然难得,却对如今境界的李治已经没太大的帮助,反而正合李世民所用。 “先天境界?哈哈哈——雉奴啊,你以为凭借为父的天赋和毅力,在修为上真的就会比不过李靖等人吗?” 听到李治说他只是“先天境界”,李世民不禁笑得有些凄婉,探起身来竟然直接夺去了李治手中的酒葫芦。 “雉奴啊,没有坐到那个位置上之前,天天都会想着它,你可知道,为了坐到那个位置,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吗?” 已经顾不得李治的劝阻,李世民自斟自饮,一边喝着一边飞速地运转自身的内力,企图尽快将“人参酒”中的药力化解、吸收。 “父皇,既然您已经决定那个位置让大哥来坐,雉奴就绝对不会去争、去抢,玄武门之事,我大唐可一而不可再了——” 李治第一次在李世民面前提到“玄武门”,也是这十五年来,第一次有人敢当着李世民的面,提到“玄武门”这三个犯忌讳的字眼。 “哈哈哈,好,好啊,到底是雉奴,朕的好儿子,不是其他凡夫俗子能比的,恐怕你的心中不是一个小小的大唐皇位能够满足的吧?” “不过,为父还是要告诉你,一旦做了皇帝,就必须要去修炼‘帝皇诀’,而‘武道通神’境界就是‘帝皇诀’的终点,此生再难寸进。” 李世民已经不再使用杯子,而是直接对着酒葫芦口就喝了起来。 酒不醉人人自醉,更何况,这酒却真的是能够醉人的! “帝皇诀”? 两世为人的李治,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功法,也许这应该只有坐到那个位置上的人,才有机会修炼的吧。 可是,为何练了“帝皇诀”的人,极限就只能到“武道通神”呢? 而如此“鸡肋”般的“帝皇诀”,却为何一定要让人间的皇帝去修炼呢? 李治满心的疑问,可惜,却没有人能够回答他了。 李世民,已经醉倒在李治的面前。 “哎,多好的‘人参酒’啊,可惜了——” 李治摇了摇酒葫芦,已经空空如也。 ...... “孙真人,父皇他怎么样了?” 李治轻轻地将喝醉的李世民驮起,放置在李世民选中的那套院子里,虽然李治也精通医术,却还是叫来了孙思邈,想向孙老道求证一下。 “晋王殿下请尽管放心,陛下如今已无大碍,只是有些可惜了那些‘人参酒’——” 孙思邈真心有些肉疼,那“人参酒”原本就是用来帮衬修炼的,当年,他自己也不过每日饮上一二口。 李世民可倒好,区区一个先天中期,竟然敢一下子半斤都喝下去了。 好在有孙思邈在,及时控制住李世民体内那股肆无忌惮的内力,将那些李世民暂时无法吸收的能量,一一封在其丹田之内。 “那些能量暂时封在了陛下的丹田之内,将来如果有机会了,再让他慢慢炼化吧。” …… 一夜无话,次日天明。 李世民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之后觉得神清气爽,还是“晋王府”里的空气好啊。 即便李世民还没到“武道通神”的境界,无法主动吸纳灵气,在其滋养之下,倒也受益不浅。 “雉奴,今日不用上朝,一会儿用过早饭,你陪朕一起到化生寺去看看吧?” “水陆大会已经召开第七日了,一直都是房玄龄和魏征他们在那里支应着,朕总不露面也显得有些失礼。” 一边吃着早饭,李世民一边向李治询问道。 果然,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了,这就水陆大会的第七天了? 李治的内心,竟然隐隐有些期待。 他不知道原来那个没有自己的时空里,另一个李治是否也去了化生寺,不过,既然自己来到了西游世界,又岂能甘心做一个无聊的旁观者? 早餐过后,秦怀玉留在“晋王府”继续传授那小哥仨“五禽戏“,而孙思邈却在伺候他那块药田。 李世民、秦琼和李治三人,均是一身常服打扮,就带了大内总管张阿难一名随从,四人骑马赶奔化生寺。 化生寺,在长安城的南端,大雁塔的后边,隶属于“晋昌坊”,归万年县管。 再往南走,就要到“启厦门”了,倒是距离“芙蓉园”没多远。 位于长安城里的寺庙,本身面积都不算太大,为了召开此次水陆大会,还特意征用了“晋昌坊”内最大的广场,作为大会的讲经之处。 万年县的衙役们,早早地就被派了出去,维持着“水陆大会”的治安。 秦琼被钦命接管长安城的防御之后,他的头衔也变成了“龙武卫大将军”,统领三万龙武军镇守长安。 不过,除了守卫长安的各个城门,长安城内各坊之间,自然还是以“武侯”为主,秦琼的龙武军则隐在暗处。 “水陆大会”进行到了第七日,前来观瞻的百姓依然不少,甚至有很多长安城内外的买卖人,在“晋昌坊”内做起了临时的小买卖。 当李世民四人赶到的时候,已经早过了巳时,春光明媚的时节,人群中竟然还不乏花枝招展的妙龄少女。 往前望去,一排排整齐盘坐的老、中、青僧人,据说参与此次“水陆大会”的僧人,达到了一千两百名,阵容何其壮观也? 高台之上,此时正有一位庄严宝相的僧人,在那里讲经说法。 听讲的那一千两百名僧人,一个个屏息凝神,生怕错过那些精妙之处。 “陛下,高台上讲经之人,正是那玄奘法师,佛法的微言大义,被玄奘法师讲的淋漓尽致,听说每日讲完经之后,众人久久都不愿意离去……” 一旁跟着的张阿难,在李世民的耳边低声地介绍道。 十三岁的李治,修为高众人一等,奈何身材还没长够,站在其他三人旁边,俨然就是一个半大的孩子。 前方密密麻麻的人群,还离着老远呢。 当然,如果这几位凭借武力,挤到前边那是毫不费吹灰之力,李世民却不愿意惊动百姓,就只能慢慢地一步一步往前挪。 等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李治运起“破妄金瞳”往台上一看,顿时乐了。 这世界还真小啊,也许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台上讲经之人,张阿难口中的玄奘法师,李治还真就见过。 他不是别人,正是李治去年河南道一行时,路过华山“雪映宫”别苑,与那里的道长对弈之僧人。 只见,玄奘之口一开一合,自有绝妙经文娓娓道出,一众僧人听得如痴如醉。 李治虽然每一个字也能听的清清楚楚,却丝毫感觉不到其中的韵味,这佛经到底有何用处? 正在这时,忽然拥挤的人群中,有人高声唱和。 “贩卖袈裟锡杖,袈裟五千两,锡杖二千两,能识此宝者分文不取,不识此宝者,重金不卖——” 这一声高喝,引得人群中一阵骚动,借着这股骚动,有两名僧人挤开人群,一直来到围观百姓的最前边。 “何人喧哗,后退……后退——” 百姓这一骚动,自然就惊扰了维持秩序的万年县众衙役。 今日在此主持大局的,乃是侍中魏征大人,作为一个学儒之人他本不愿来此,可惜职责所在、钦命难违啊。 “莫要惊了百姓,去,将那叫卖袈裟之人,带到此处。” 魏征跟房玄龄二人,一替一天轮流在此处守着,这“水陆大会”召开的起因,二人都心知肚明,自然也就尽心尽力。 只是整日坐在这里,也太有些无所事事了,听到有人叫卖袈裟,似乎价钱还高得离谱,就引起了魏征的兴趣。 不多时,衙役将叫卖袈裟之人,带到了魏征的面前。 只见此二人,都是僧人打扮,先头一人身材瘦长,眉毛刷白,三绺银髯,身穿破衲,赤脚光头,却是一个癞头和尚。 后边跟着那位,就要年轻一些,看起来却也有三四十岁,身材高大,虎背熊腰,一手托着袈裟,一手提着锡杖,好一个佛门金刚。 “方才就是你二人在叫卖袈裟、锡杖?” 魏征阅人无数,自然不会因为二僧的相貌迥异,而对其产生什么恶感。 “不错,正是老僧在叫卖袈裟、锡杖。” 这癞头和尚,看起来穿着邋遢,浑身上下却透着一股莫名的自信? “不知袈裟、锡杖,价卖几何?” 其实,魏征早就听到了他们的报价,只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此就当面又问了一次。 “袈裟五千两,锡杖二千两——” 这回魏征算是完全听清楚了,这癞头和尚果然是这样离谱的报价。 “不知大和尚你的袈裟有何妙处,为何敢叫卖如此高的价格?” 魏征没有恼怒,更没有让人将此二僧驱逐,而是面不改色地问道。 “这袈裟,龙披一缕,免大鹏吞噬之灾;鹤挂一丝,得超凡入圣之妙。但坐处,有万神朝礼;凡举动,有七佛随身。” “这袈裟,乃是冰蚕造练抽丝,巧匠翻腾为线,仙娥织就,神女机成,方方簇幅绣花缝,片片相帮堆锦簆。” “这袈裟,有德高僧披在身上,不入沉沦,不堕地狱,不遭恶毒之难,不遇虎狼之灾啊。” ...... “哈哈哈,如果真如大和尚所言,那么,你这袈裟、锡杖,朕买下了——” 此时,李世民四人也挤了过来,他一眼就看上了那名壮实僧人手上的袈裟、锡杖。 李世民出言索要,更是连“朕”都喊了出来,魏征自然过来躬身施礼,把李世民等人接进了临时搭建的凉棚。 秦琼和张阿难紧跟其后,看到对方的袈裟和锡杖,也是暗中点头。 几人都识货之人,虽然不知道这东西会不会真像癞头和尚说的那样神奇,但是,只观其表就已经可以断定此乃重宝啊。 李治却没去看那什么袈裟锡杖,亦步亦趋地跟在李世民身后,两只眼睛却一眨不眨地注视着那位癞头和尚。 甚至用上了他的“破妄金瞳”,却依然看不出任何的破绽。 这就是一个普通的癞头和尚,充其量只是“暗劲”初期的身手,这样的人大唐朝不说车载斗量,至少是大有人在。 癞头和尚听到来人自称“朕”,又见众人都纷纷向他行礼,自然就知道是何人到了。 “原来是唐皇陛下到了,方外之人有礼了——” 癞头和尚打了一个问询,单掌立于胸前,头微微低下,口里念一句:阿弥陀佛。 似乎感觉到有人在打量自己,眼神微微一抬,正看到李世民侧后方的李治。 “嗯?——” 癞头和尚微微一怔。 “大和尚,既然你有此宝物,又报了价码,朕也相中了索性就全买了下来吧。” “此间正在举办‘水陆大会’,陈玄奘法师乃是有道高僧,此次主持‘水陆大会’有功,朕就将此二物赐予玄奘法师吧。” “只是,朕此次出宫来的匆忙,随身没有携带那么多的银钱,大和尚可以随朕回宫领取。” 此时,高台上的玄奘法师,已经连续讲经了两个多时辰,念一会“受生度亡经”,谈一会“安邦天宝篆”,又宣一会“劝修功卷”。 “玄成啊,你让人去将玄奘法师叫过来,看他是否得意此二物?” 李世民还真是谦和,要赐给陈玄奘东西,还要先问问对方喜不喜欢? 看来,佛门已经在李世民心中占据一定位置了吗? 两位贩卖袈裟、锡杖的僧人,却一动不动地站在一旁,打量着大唐这几位君臣。 尤其在李治和秦琼的脸上,停留的时间最久,癞头和尚的眉毛也皱的更加厉害。 “阿弥陀佛,贫僧陈玄奘参见唐皇陛下——” 衙役在半道已经做了简单的介绍,因此,虽然李世民身着常服,玄奘法师还是一眼就判断了出来。 “那和尚,你只会谈小乘教法,可会谈大乘否?” 还没等李世民回话呢,一旁观察了半天的癞头和尚,冷不丁地问道。 “老师傅,我东土僧众都讲的是小乘教法,却不知大乘教法如何?” 陈玄奘骤然听得“大乘教法”,心中喜悦,表面上却没有露出来,而是先施了一礼,再开口向癞头和尚请教。 李世民也没有怪罪癞头和尚抢话的举动,反而是乐呵呵地,在一旁看着眼前的二僧问对。 “你这小乘教法,度不得亡者超升,只可浑俗和光而已;我有大乘佛法三藏,能超亡者升天,能度难人脱苦,能修无量寿身,能作无来无去。” 癞头和尚言罢,还向着西方的位置,微微行了一礼。 “老师傅,不知大乘佛法,现在何处?” 听到大乘佛法能有如此高明的手段,打生下来就开始礼佛的陈玄奘,哪能经得起如此的诱惑? “阿弥陀佛,老和尚自然知道大乘佛法在何处,只是路途遥远,艰难险阻,恐怕不是一般人能够到达的啊——” 癞头和尚一阵大笑,瞅了瞅陈玄奘,又看了看大唐君臣。 “既然弟子已经知道世间有大乘佛法,纵然千难万难也要取回来的,还请老师傅为弟子指点迷津!” 陈玄奘双掌合十,愈发的虔诚、恭敬。 “你真想去取?” “自然要去——” “好吧,大乘佛法,在西方我佛如来处,离此十万八千里……” 第三十八章 交恶惠岸僧 “十万八千里?这……那和尚,这是不是有些太远了?” 听到那癞头和尚所言,李世民倒吸了一口凉气。 如果真要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去取经,不说路上的艰辛,单单跑这么远的路,就不是五年八年能够到达的,更何况一去一回。 “阿弥陀佛,唐皇陛下,贫僧自幼发过宏誓大愿,度尽人间疾苦,慰安死后亡灵,既然西方有此妙法,贫僧愿效犬马之劳,取得真经,保我大唐江山永固。” 玄奘说这番话的时候,站在李世民身侧的李治,似乎感觉到周围有一道能量波动,隐隐是从这玄奘和尚身上发出来的? “好好好,如果法师真愿不辞劳苦,远赴西天,朕愿与法师当场结为兄弟——” 好吧,这个桥段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李治甚至都没有开口劝阻的机会,这玄奘竟然成了自己的便宜叔叔? 李世民一言既出,自有下边之人去做准备,排摆香案,就在“化生寺”的佛前,李世民和陈玄奘二人拜为兄弟。 李世民今年四十四岁,而陈玄奘不过三十有三,自然是李世民为兄,玄奘法师做了二弟,是为“御弟圣僧”。 “那和尚,你那袈裟和锡杖,就请授予我御弟吧,你二人且随朕回宫,领取七千两纹银。” 既然已经结为兄弟,李世民更加不会吝啬,直接就向那癞头和尚索要袈裟和锡杖。 “阿弥陀佛,陈玄奘,你可知此去西天,有着十万八千里,处处狼虫虎豹,遍地精怪妖魔,稍有不慎就有性命之忧啊!” 癞头和尚并没有直接答应李世民,而是继续对玄奘法师说道。 “阿弥陀佛,贫僧这一去,定要捐躯努力,直至西天。如不到西天,不得真经,即死也不敢回国,永堕沉沦地狱。” 玄奘法师再次发下誓言,李治明显感到,玄奘和尚体内那道能量波,越发强大了。 “好好好,徒儿,还不把袈裟和锡杖献上?” 癞头和尚稍稍闪身,后边跟着的健壮僧人,急忙上前将手中的袈裟和锡杖递给了玄奘和尚,二僧转身欲走。 “那和尚,为何又不收银钱了?” 见二僧转身欲走,李世民不禁惊奇地问道。 “阿弥陀佛,方才老僧也曾言明,能识此宝者分文不取,不识此宝者,重金不卖。” “玄奘法师当是我佛有缘之人,此锦襕袈裟和九环锡杖,自当赠与法师以壮西行——” 说完,只见这二僧也不曾着力,身形已然升在了空中,并已变幻了容貌。 当先那位,头上戴一顶金叶纽,翠花铺,放金光,生锐气的垂珠缨络;身上穿一领淡淡色,浅浅妆,盘金龙,飞彩凤的结素蓝袍。 手中托着,一个施恩济世的羊脂玉净瓶,瓶内插着一枝扫开残雾的垂杨柳。 身侧跟着那位,身穿绿衣,手中擎着降魔杵,梳着传统的男童发型,难言的清秀、俊美。 “观音菩萨?信士弟子拜见观音菩萨——” 以李世民为首,包括他身旁的玄奘、魏征、秦琼、张阿难等人,以及在场的一千两百名僧众,更有千千万万围观的百姓,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跪倒在地,参拜半空中的观音菩萨。 那可是观音菩萨啊? 活了这么多年,除了寺庙中的拜像,可曾听说有人真正遇见过? 众人皆跪,却独留下李治一人,显得格外突兀而不自知。 “你是何人?为何见了观音菩萨还不下拜?——” 突然,半空中观音菩萨身侧那位大喝一声,一道无穷的压力,压向地面上站立的李治。 观音菩萨的出现,原本就在李治的预料之中,只是当他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被惊到了,一时呆呆地站在了那里。 说到底,李治并没有这个时代的思想,即便见到了观音菩萨的真身,也没有纳头就拜的念头。 正在这时,一道压力就传了过来。 “哼——” 李治急忙运转“沧溟诀”第一层,识海中的黑白二元婴急速转动,李治直接向空中击出一拳“罴熊崩山”—— “砰”的一声,头顶传来空气炸裂的声响。 “晋王殿下——” 这时,半跪着的秦琼首先反应了过来,急速地站起,挡在了李治的面前。 观音菩萨自然可敬,可是,有人当着秦琼的面想要对李治对手,那就不是秦琼能忍受的了的。 “秦伯伯,你不是他的对手,还是我来吧——” 看到挡在自己身前的秦琼,李治的心中涌起一阵感动。 秦琼那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根本就没考虑对方是谁,自己会不会是对方的敌手,就那样只身挡在了李治的身前。 借着这个机会,李治再次运用“破妄金瞳”,扫了一眼空中动手之人。 可惜,“破妄金瞳”之下,依然一无所获。 李治心中明白,恐怕对方的境界高的离谱,至少要高出自己五个大境界以上,否则,“破妄金瞳”不会接连失效的。 “哼,狂妄——” 半空中那人见一招没有奏效,不禁也是一愣,不过他方才只是放出了些许威压,连出手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他不由得也对李治高看了一眼,顺势挥动手中的降魔杵,向下就是一扫。 都没敢拿降魔杵直接打人,而是凭借降魔杵带动的劲力,想迫使秦琼和李治败退。 “秦伯伯,快快退开——” 可惜,这时候秦琼已经愤然出拳,拳是“秦家拳”,秦琼本就有“神拳太保”之称,如今刚刚完成结丹,“秦家拳”的威力更胜往昔百倍。 李治眼见无法阻止,自己也赶忙双拳齐出,“虎啸山林”—— 这一式“虎戏”威力更大,识海中的黑白二元婴,不自觉四手相握,齐齐睁开了双眼。 秦琼和李治的含愤一击,几乎同时撞上空中那人降魔杵扫下来的劲道。 “砰——砰——” 又是两声沉闷的声响,李治的身体微微一晃,秦琼却“噔噔噔”倒退了十多步,一口鲜血喷出。 “观音菩萨,你还想让我大唐去西天取经吗?如果还想西天取经之事继续,请管好你们家的狗——” 李治见到秦琼被打的口吐鲜血,也顾不得那么许多,冲着半空中高声叫道。 “阿弥陀佛,惠岸,还不住手——” 观音菩萨仿佛才看到惠岸动手,急忙出言呵斥道。 “少年人,你究竟是何人?我观你是‘天漏之体’,一身所学却仿佛能见到昔日旧友的风姿。” 李治见观音菩萨喝住了惠岸,急忙趁着这个空档,跑过去将秦琼搀扶了起来。 “秦伯伯,为了雉奴的事情,让您受苦了。” 李治低声道,同时一道真气度入秦琼的体内,这才发现秦琼受的伤远比他想象的还要重。 “晋王殿下,秦某这条命是你救的,就算是再还给了你,秦某也在所不惜。” 一句话还没说完,秦琼的嘴角又漾出了血渍。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都是贫僧管教不严,才使得劣徒出手伤人,这个因果就由贫僧来还了吧——” 这个时候,李世民众人也纷纷从地上站了起来,围拢在李治和秦琼的周围。 除了那一千两百名僧人,看热闹的万千百姓,也有不少人不再下拜,甚至有人嘴里骂骂咧咧的,尽是对李治和秦琼的回护。 李世民作为李治的老爹,心中自然向着自己的儿子,而作为大唐的一国之君,他瞬间考虑的事情却远比别人的更加复杂。 地上众人的如此表现,自然也看在高高在上的观音菩萨眼中,她心中有些无奈,表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 只见她从羊脂玉净瓶中,抽出杨柳枝,轻轻地点动一下,一滴净水从半空中滴落下来,直奔李治和秦琼而来。 快要临近两人之时,这滴净水一分为二,一半飞向秦琼,一半飞向李治。 二人直觉身子一颤,一股温润的劲道,慢慢地滋养着体内的每一条经络、每一处窍穴,仿佛绵绵不断、无穷无尽。 再看李治和秦琼的境界,直接达到了各自的顶峰,李治已然元婴期大圆满,而刚刚结丹成功的秦琼,也同样达到了金丹期大圆满。 “阿弥陀佛,唐皇,贫僧观此二人与我佛教有缘,一位好像是朝中的翼国公,另一位不知是何人?” 观音菩萨施惠之后,心中默默推算。 却也只能算出地上动手的两个人中,那位年长的是翼国公秦琼,而另外那位少年,却一片空白? 这是从来未有之事啊,观音菩萨那还了得? 别说在西方的佛教,就算是放眼整个三界,那也是有数的大能,是斩却一尸的准圣啊。 莫非,有更强的准圣为此子遮掩了天机? 封神之后,洪荒被打破,诸位圣人合力造出如今的三界,而六位圣人却被禁足在“紫霄宫”内,不得真身进入三界。 因为,此时的三界不比洪荒,最强也只能容纳准圣级别的大能,观音菩萨才没有往圣人的身上考虑。 可惜,她之前已经开口问过了,李治忙于查看秦琼的伤势,竟然没有回答她。 “观音菩萨在上,这位正是翼国公秦琼秦叔宝,另外那少年,乃是世民的第九子,名字唤作李治。” 此时的李世民,说话的语气已经很是平淡,虽然没有显示愤怒,却也完全没有了一开始见到观音菩萨时的那种虔诚和兴奋。 这些前后的转变,观音菩萨自然也看在眼里,微不可察地又看了一眼身旁的惠岸。 “原来是唐皇爱子啊,贫僧觉得此子与我佛有缘,不知唐皇可愿意让此子拜在贫僧的门下,将来也好修一个金身正果。” 观音菩萨一时没能看透李治,为了不影响西游大计,竟然提出收李治为徒的想法。 “这个……雉奴,观音菩萨想收你为徒,不知我儿意下如何?” 李世民闻听,一时不知该如何抉择,有些复杂地看着身旁的李治。 此时,李治也终于从突破中清醒了过来。 奇怪的是,方才还是元婴期大圆满的境界,随着黑白元婴四手分开,再次独立存在的时候,他的境界居然又回落到了元婴期后期? 这个变化,让李治有些不解? 难道这两个元婴分开之后是一个境界,合在一起,境界就会叠加吗? 没有时间让他去细琢磨,就听到了李世民的问话。 “多谢观音菩萨抬爱,不过,小子已经有了师门,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没有师父的允许,李治还不敢私投到他人门下——” 李治纯粹是不想加入佛教,就顺口胡说道,却没想到无意中竟然戳中了某位的痛脚。 所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好在这位观音菩萨终究是修为高深之辈,依旧面无表情,甚至还用眼神制止了一旁想要再次发作的惠岸。 “既然如此,贫僧也不强求。陈玄奘,既然你已经意定西行,还请早日动身才是,贫僧在西天灵山相候,告辞了——” 说句告辞,云头飘动,观音菩萨和那惠岸行者,就向西方飞去,眨眼踪迹不见。 “阿弥陀佛,贫僧谨记观音菩萨教诲——” 看到观音菩萨离去了,玄奘法师又一次俯身下拜,口诵佛号。 …… “雉奴,如此一来,我大唐算是得罪了佛教吗?” 经过李治和惠岸一事,原定七七四十九天的“水陆大会”,仅仅办了七天就宣告结束了。 “晋王府”内,李世民、秦琼、孙思邈等人赫然在座,李世民提出了他心中的顾虑,虽然他心向着自己的儿子,可他毕竟还是大唐的一国之君啊。 “父皇勿忧,之前儿臣已经说过,无论何种宗派,都需要大量地发展信徒,如今三界的气运在我人族。” “就算是儿子得罪了观音菩萨,得罪了佛教,顶多他们会针对雉奴一人尔,不会对付我大唐的。” 李治自然明白老爹的意思,先是将大唐的顾虑打消了。 “水陆大会”上那一幕,李治事先也没到会发生,不过,事情已然发生了,他也不会后悔。 “晋王殿下,贫道有一个问题,不知道该不该问?” 坐在一旁的孙思邈突然发话了。 “孙真人有什么话,尽管相问,雉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发生了这种事情,还能够坐在这个屋子里的,那就绝对没有外人了,李治也不会藏着掖着。 “听晋王殿下所言,您已有师承,不知尊师是哪位大能?如果有令师出面,也许未必就怕了他佛门。” 孙思邈除了是神医,更是一名道士,天然地就跟西方的佛教有些不对付。 天下人就那么多,你多抢了一个信徒,我这边就少了一份香火,即便没有到大打出手的地步,在各个级别上都不断发生着明争暗斗。 在孙思邈看来,能将十三岁的李治培养到如今这个程度的,那势必会是一位大能。 “这个,恐怕要让孙真人失望了,如果我说我就是随口胡咧咧的,孙真人您相信吗?” 李治有些无奈,下意识地用手挠了挠头。 这个动作,孙思邈算是彻底看明白了。 “哎,如果真是这样,贫道只能劝您自求多福了,或者……” 孙思邈考虑了半晌,有些无奈地说道,可是,又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 “孙真人,您可是有了解决之法?如果真有办法解除小儿的危机,朕不惜一切代价。” 看到孙思邈尚有未尽之言,李世民急忙追问道,自己最得意的儿子能不关心吗? 秦琼也注视着孙思邈,甚至连李治本人,都有些疑惑地凝望着,这个脑回路有时挺奇葩的孙老道。 “哈哈,儒家不是讲过嘛,大丈夫能伸能屈,又或者置之死地而后生。既然晋王殿下暂时没有抵抗佛门的实力,不若就向佛门靠拢吧。” “比如,晋王殿下可以跟着玄奘法师,一同西行……” 第三十九章 结伴西游去 “杜先生,听说小九昨日搅闹了‘水陆大会’,连观音菩萨都给得罪了?” “可惜啊,本王没能前去,要不然就能亲自瞻仰观音菩萨的风采,也能看看雉奴落破的囧相,哈哈哈——” “水陆大会”之后,整个长安城都在传言,晋王李治破坏了“水陆大会”,更是冲撞了显圣的观音菩萨。 如果不严惩晋王李治,将会给大唐带来无尽的遭难,传的有鼻子有眼儿的,很多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还真就相信了。 更有人说,唐皇李世民已经将晋王李治禁闭在“晋王府”里,至于后续后续会有怎样的处罚,据说结果很快就会揭晓。 “魏王殿下,关于晋王殿下的流言,有些是咱们的人趁机放出去的,有些却不知从何而起,可能就真是以讹传讹了。” 杜楚客站在魏王李泰的身前,随声附和着,其实他的心里也很是没谱。 关于流言,他只不过是早上起来听到下人们议论,才知道了一鳞半爪,却也不耽误他如今在李泰面前邀功。 “杜先生,老九不足为虑,不过是一个毛孩子罢了,只是太子那边,怎么迟迟不见韦挺有进一步的行动啊?” 这大半年来,魏王李泰受宠之势不减,从李世民那里得到的赏赐,也仅仅比东宫少了那么一点。 在满朝文武的眼中,大多数人觉得陛下已经属意于魏王李泰,都相信易储只是时间问题。 谁会让一个跛脚之人继承大统啊,更何况大唐这样的泱泱大国? 而魏王李泰也很是争气,才二十一岁,在文道上的修为,已经突破了先天之境,在整个大唐文道修行的年轻一辈中,恐怕也只有长孙冲能够相形一二。 李泰的庶长子李欣已经两岁,可惜魏王妃阎婉尚未生子,身为工部尚书阎立德的女儿,十一岁就嫁给了当时才十三岁的李泰。 结婚八年,夫妻感情还算融洽,至少通过工部尚书阎立德,魏王李泰还是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索性就将李欣暂时养在了阎婉的身边。 夺嫡之争,膝下有子承继,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筹码。 “魏王殿下,不是老臣多嘴,这半年来韦大人似乎都没带回来什么像样的消息,再想想他以往的举动,会不会……” 聪明人说话,从来都是说一半留一半,剩下的让别人自己猜去。 韦挺,表面上是东宫李承乾的人,实际上前几年没少替魏王李泰做事。 只不过,他从来没有光明正大地到过魏王府,一般上还都是通过杜楚客跟他单线联系。 不过,时间又过去大半年了,杜楚客居然连韦挺一面都没见着。 “哼,那个老狐狸,非要等到父皇明旨天下,他才会死心塌地的追随本王吗?” 李泰与李承乾之争,在李泰的心中,他一直都处于优势,更何况竞争的对手,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跛足之人? “关于小九的事情,杜先生还是鼓动一下御史台那帮人,虽然小九没什么野心和势力,不过他好歹也是嫡子之一……” 末了,魏王李泰还是不轻不重地加了一句,杜楚客算是明白了,感情这位“如日中天”的魏王殿下,自己心里也没底啊? …… 东宫,太子寝殿。 “称心,你说孤王这条残腿,真的骗过了所有人吗?” 李承乾一身胡服装扮,披散着头发,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抚摸着一位红衣少女。 “殿下,您可真坏,妾身明明几次都已经给您治好了,您却非要又变成这般跛足的模样。” 这个被称为“称心”的女子,身材娇小,却有一双勾魂夺魄的眼睛,说起话来,声音酥酥麻麻的,听得男人都能碎了骨头。 “哈哈哈,孤王就是喜欢你每次给我治疗时候的样子,你每治一次,孤的玄功就更高深一层。” “哼,老四自诩天才,也只不过先天境界而已,却谁又能想到,孤王所练的玄功,威力已不次于普通的武道通神了。” 李承乾一阵狂笑,再次喝干了杯中的酒,放在称心身上的那只手却停了下来。 “称心,你到孤王这里有多少天了?” 突然,李承乾的声音有些阴沉,阴沉得让称心听起来有些毛骨悚然。 “太子殿下,称心来此已经九个月零七天了,妾身还要多谢殿下对妾身的关爱,没想到殿下竟然是能解救妾身这身顽疾的唯一之人。” 称心悲悲戚戚地道,用手中的丝帕轻拭去本就不存在的眼泪,一边还用眼角的余光偷瞄着四处寻找酒坛子的李承乾。 “哈哈,感恩的话就无需多说了,你我也不过相互成全罢了。你的背后是什么人,孤王不是很清楚,但是,只要你还对孤王有用,孤王就会保证你的安全。” “妾身知道,妾身出身卑微,也知道配不上殿下,可是,自从妾身知道殿下能够解救妾身之后,妾身这条命就属于殿下的了。” 这是一对极其拧巴的人,更是一段不可理喻的对话,听起来满怀感谢却又毫无真情可言。 “殿下,听说昨日观音菩萨在化生寺显圣了,原来那些传说中的神佛,居然都是真的啊。” 两人静默了良久,李承乾又连续干了三杯酒,称心才没话找话道。 “哼,连你妖族都能存在,神佛存在又有何不可?可惜了,你的记忆只停留在七岁,否则说不定孤王还能得到更大的好处呢。” 想想眼前的称心,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内,就能让自己的实力得到了长足的提升,李承乾的心里就异常的激动。 帝王宝座,万里江山,同更高强的法力,甚至益寿长生相比,又能算的了什么呢? “殿下,称心记忆中的功法,也许只适合我妖族修炼,您却执意要……” 称心还想往下说,却被李承乾阻止了。 过去那么多年,李承乾修炼的是什么功法,他自己心里很清楚。 对方愿意在暗中培养、支持自己,又岂能真的是为他李承乾着想? 尤其眼前这位千娇百媚的称心,就是对方放在自己身边的一颗棋子,谁曾想到,这颗棋子如今却为自己所用了。 虽然,李承乾也不敢确保称心就一定心向着自己,不过,能够从她身上获得一套妖族的功法,李承乾已经很是满意了。 可惜的是,这称心不知受了什么禁制,记忆只停留在七岁,而且她们那一族,似乎并不擅长战斗。 获得的妖族功法等级虽然不错,却也只是残本,即便如此,李承乾此时的实力,也已经堪比武道通神,丹田之内的真气已经开始液化。 “太子殿下,听说魏王殿下那里……” 刚刚说了“魏王殿下”,称心就发现李承乾的脸色沉了下来。 “称心,其他的事情,孤王都可以依你,甚至为了让你恢复更多的记忆,我东宫已经失去了十几名宫女的性命。” “不过,关于孤王的那些兄弟所作之事,希望你和你背后的人,最好不要插手!青雀嘛,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啊……” …… 化生寺,牟尼堂。 “玄奘,你可想清楚了?” 一个老僧,方口长眉,手捻佛珠,盘膝而坐。 “师傅,弟子已经发下了宏誓大愿,而且,自见到观音菩萨真身第一眼起,弟子仿佛觉得,菩萨就是专程来找弟子的。” “大乘教法,西方雷音,冥冥之中,弟子觉得那里才是弟子应该去的地方,不仅仅为了求取真经,似乎还有一桩未了的宿命?” 玄奘淡淡地回答道。 很奇怪,自从见到了观音菩萨,玄奘感觉自己西行的决心,莫名其妙地更加坚定了。 “好吧,那明日你便进皇宫里去吧,此次唐皇当众与你结为兄弟,取经之事就不简单的是我佛门之事了。” “有了唐皇的允准,也许你还能得到大唐国运的加持,西行一路,也能少走一些弯路。” 老僧见玄奘去意已绝,便不再劝说于他。 “师傅,玄奘在您面前听您讲经九年,还不知师傅法号,此次西行山高路远,再次见面不知何年何月,不知师傅可否赐下法号?” 玄奘身体微微前倾,很是诚恳地问道。 “哈哈,为师的法号?不知道多少年不曾有人提起了,不说也罢。你意西行之日,就是你我缘尽之时,好自珍重吧——” 老僧不再言语,微微地闭上了双目,半天无声无息。 等玄奘发现不对,急忙上前探查时,老僧已经圆寂多时了。 …… 人间最美四月天,本月的第一次大朝会,在气势恢宏的“大明宫”举行。 有那心细的人会发现,今日的大朝会非比寻常,有很多终日不怎么上朝的人,居然都站在了金殿之上。 比如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大唐军神李靖、秦琼、尉迟恭、孙思邈、袁天罡等等,甚至有些番邦在长安的使者,也被邀请了过来。 文武分两旁站定之后,李世民才在大内总管张阿难的陪同下,升坐八宝金殿。 “诸位爱卿,前日化生寺一事,想必大家已经都知道了。观音菩萨显圣,指明西天灵山有解救百姓、壮我大唐之真经。” “而玄奘法师,也有意西行,替朕、替大唐求取真经。朕已经与玄奘结为兄弟,今日众卿就随朕一起,为我大唐圣僧饯行吧——” 李世民说完,示意了一旁的张阿难,张阿难会意,高声唱到。 “宣唐皇御弟,玄奘法师觐见——” 一道道宣玄奘觐见的声音传了出去,早已候在宫门外的玄奘,略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 今日的玄奘好生装扮了一番,新剃的脑瓜皮,头上戴着一顶崭新的“毗卢帽”,一身土黄色的僧衣,外罩锦襕袈裟,手持九环锡杖。 “阿弥陀佛,贫僧玄奘,拜见唐皇陛下——” 在满朝文武的注视之下,玄奘法师从容不迫地走上金殿,口诵佛号,俨然一副得道高僧的模样。 “哈哈,御弟啊,既然你我已经结为兄弟,就不要如此见外了。今日当着文武的面,朕就赐你‘唐’姓,法号‘三藏’如何?” 唐三藏? “唐”是以国为姓,这算是很高的荣誉了,“三藏”这是指经为号,倒也取的贴切。 “唐三藏,多谢陛下恩赐——” “御弟啊,此去西天路途遥远,宫外朕已经为你备下白马一匹充作脚力,另外此紫金钵盂供日常化斋之用,这里还有通关文牒,保你一路畅行无阻。” 张阿难一手托着紫金钵盂,一手拿着一本通关文牒。 紫金钵盂还好说,也算是一件国宝,不过到了玄奘法师的手中,不过用来盛饭装水罢了。 那通关文牒可非同小可,出了大唐之后,这东西遇国过城的,是最好的身份证明,尤其大唐乃是当今天下最强大的国度。 玄奘法师展开通关文牒一看,只见上边写道: “大唐国奉天承运唐天子牒行:切惟朕以凉德,嗣续丕基,事神治民,临深履薄,朝夕是惴。” “前者,失救泾河老龙,获谴于我皇,三魂七魄,倏忽阴司,已作无常之客。因有阳寿未绝,感冥君放送回生,广陈善会,修建度亡道场。” 这是表明取经的前因和事由。 “感蒙救苦观世音菩萨,金身出现,指示西方有佛有经,可度幽亡,超脱孤魂,特着法师玄奘,远历千山,询求经偈。” 这几句,表明了玄奘不仅是大唐前往西天取经的使者和高僧,更是注明了玄奘取经的另一个重要背景。 玄奘取经,是蒙受神通广大的观世音菩萨指点前往西天的,无形中也是在给玄奘造势,万一有人不买大唐的帐,这不还有观音菩萨在站场子吗? 最后写道:“倘到西邦诸国,不灭善缘,照牒文行,须至牒者。” “大唐贞观一十五年,春吉日。御前文牒。” 李世民在牒文中希望,唐僧所途经各国,能够看在大唐的面子上,给予唐僧方便,自己方便。 如果不照办,就掂量掂量后果吧! 上有苍天,下有大地诸神佛护佑,中有大唐强大的军队,装备和铁骑,振振国威,威振内外啊! “唐三藏,多谢陛下——” 玄奘法师看完通关文牒,更是感激涕零,深深行了一个佛礼。 玄奘西行之事安排妥当,自有礼部官员安排其上路,李世民还想结束朝会,也趁机去送一送玄奘法师。 这时候,突然有御史站了出来。 “臣有本上奏——” “这个……卿有何事,尽管奏来。” 李世民无奈,只好重新坐了下来。 “臣要弹劾晋王李治,不尊礼法,亵渎神明,置我大唐于万劫不复之地,敬请陛下给予重罚——” 这是一名从五品的侍御史,属于关陇世家的人,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魏王李泰的门客。 他这一开口,顿时又有五六名御史站了出来,奏本虽然五花八门,其中的内容却出奇的一致,都是在弹劾晋王李治。 弹劾声过后,金殿上陷入了一片沉寂。 “玄成,你是‘水陆大会’的总负责之人,你来说说晋王的所作所为吧。” 李世民没有做评判,一眼看到了一旁老身在在的魏征。 “这个……陛下,晋王殿下的确在‘水陆大会’上大闹了一场,而且还跟观音菩萨的侍者交手了,也许,因此会被记恨上吧。” 魏征本不愿就此事发表言论,这两日来他也听到了不少风言风语,却远比他这个亲眼所见之人说的还要精彩。 “魏王呢,你也来说说吧。” 李世民依然没有评判,而是问向了没怎么主动来参加过朝会的李泰。 “父皇,儿臣不曾亲眼所见,但是,无风不起浪,空穴才来风,既然九弟已经闹得群情激愤了,不惩治一下恐难掩悠悠众口啊……” 魏王李泰说道,那肉乎乎的脸庞上,还挂着一丝忧国忧民的愁容。 “嗯,泰儿所言甚是,太子呢,你怎么看?” 李世民似乎才看到一旁坐着的李承乾,自从有了腿疾之后,李世民就很少要求李承乾来上朝。 但凡真来上朝了,更是恩赐了一个绣龙墩,就放在金台之下。 “父皇,儿臣也没到现场去,不过儿臣还算是了解雉奴。他不是一个会随意招惹是非的人,如果他都到了与人动手的地步,那么一定是对方的言行实在是太过无礼了!” 李承乾依然端坐在绣龙墩上,不过他所说的话,明显有袒护晋王李治的意思。 “哼,你倒是跟雉奴兄弟情深啊?一个十三岁的亲王,当着万千人在场,竟敢公然与观音菩萨的侍者动手,心里还有半点对神明的恭敬吗?” “既然御史台有这么多人出来弹劾他,魏侍中又是亲眼所见,那晋王的罪责就跑不了的。就算不动用唐律,朕也要动用家法。” “拟旨,晋王李治大闹‘水陆大会’,亵渎神明,特流放西域三年,遇赦不赦,即刻执行,退朝——” 李世民说完,直接从龙椅上站起来拂袖而走,都没有给任何人留下求情的机会。 “哎,玄龄啊,还有一些事情没来得及跟陛下说呢,咱们一起进宫去吧?” 李世民的突然发怒,让满朝文武措手不及。 站在前列的长孙无忌、房玄龄、孔颖达等人一合计,聚齐了十数人又往“立政殿”去了。 这么明显的举动,任谁都知道是去说晋王的事情了。 奇怪的是,武将之中却没有一个人跟随,哪怕是平日里跟晋王关系最好的秦琼,也迈着方步、气定神闲地走出了金殿。 …… 长安城西,十里长亭,白衣黑马,书生长发。 “阿弥陀佛,晋王殿下这是来给贫僧送行的吗?” 曾经的玄奘法师,如今的唐三藏,看清楚了长亭中那人的模样,急忙从白马上跳了下来。 华山“雪映宫”,长安“化生寺”,算来他与晋王李治,这是第三次相见了。 “哈哈,玄奘法师,雉奴可不是来送行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雉奴打算跟法师一起,也到西方去溜达溜达……” 第四十章 夜过双叉岭 大有唐王降敕封,钦差玄奘问禅宗。 坚心磨琢寻龙穴,着意修持上鹫峰。 边界远游多少国,云山前度万千重。 自今别驾投西去,秉教迦持悟大空。 …… 却说唐僧辞别了长安,带着两名随从向西而行,走到长安城西十里长亭之时,却遇到了等候多时的晋王李治。 原本唐僧还以为李治也是来送行的,却没想到对方竟然提出同行西天? “晋王殿下,西天一去十万八千里,听说多有狼虫虎豹、山妖树怪,此行恐怕是凶多吉少、九死一生。晋王殿下乃万金之躯,又何必要跟着贫僧前去受苦呢?” 听到李治想跟着一起去西天,唐僧的第一反应是有些疑惑,紧接着就劝阻道。 “哈哈,雉奴方才也说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若想有长进不是待在长安城里能够做到的。” “此次西行,雉奴也不会妨碍法师的正事,等哪天该雉奴离去的时候,雉奴自然就会离去了。” “既然法师也知道前路凶险,就不要带这两名随从了,他们不过是普通的凡夫俗子,没必要把身家性命给搭上。” 还没等唐僧答复呢,李治就自作主张地遣散了那两名随从,并把他们携带的必用物品,放在了自己的黑色战马上。 “阿弥陀佛,既然晋王殿下执意如此,那咱们就一同上路吧——” 看到李治如此“蛮横”的行径,唐僧出奇的没有生气,不知道是他脾气本来就这么好,还是因为他也不想那两名随从跟着去西天受苦? “法师,您与我父皇结为兄弟,这样算来雉奴也就是您的晚辈,就不要一口一个‘晋王殿下’的叫我了。” “西行之路漫长无比,出门在外您就唤我一声‘雉奴’吧,别人如果问起,就说是四海游学的学子,一路西行领略一下各处的风土人情吧。” 李治要求的也不算过分,总是叫着“晋王殿下”,显得关系生疏是一方面,关键是有时候还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贫僧还是称呼你‘九公子’吧?由此西行,但凡遇到危难,实不可解之时,九公子自行离去就是了。” 在唐僧的眼中,李治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他甚至都不理解,唐皇为何会放他西去,而且连护卫都没有安排一个。 “哈哈,那还是叫我‘九郎’吧,从现在开始我跟您一样也姓‘唐’,就算是唐家九郎,您是我的一位族叔。” 李治西行一事,最初是孙思邈提出的建议,意图化解佛门的报复。 无论怎么讲,在“化生寺”发生的事情,李治终究是得罪了佛门,虽然不确定观音菩萨是否会找后账,却也不能不做任何防备。 让李治随唐僧西行取经,怎么看都是大唐皇室在向西方佛门低头,唐皇连自己的儿子都派过去了,还有多大的仇怨解不开呢? 这个提议一出,首先就得到了李世民的支持。 他倒不是单单惧怕于佛门,而是觉得西游一行,对李治而言或许会有莫大的好处。 长安城里,几个皇子的明争暗斗,李世民自然也看在眼里,说到底并不能算是几个儿子之间的争斗,哪个背后没有扶植他们的势力? 因此,他不愿意李治在这样的环境里待着,李世民在等待时机,他相信自己能够将那些没浮出水面的牛鬼蛇神一网打尽。 其次,李治的真正实力,李世民虽说未必完全了解,总比别人知道的更多一些。 在他看来,只有走出去,李治才有更多提升的机会,这才是他最终同意李治西行的原因。 李治当然对西游更没有异议了,想想都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 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小白龙,还有一路上那么多的妖怪,凭借着自己的“未卜先知”,难道还不能从中渔利吗? 即便真要西去,李治还是事先做了一番安排。 他拒绝了秦怀玉随行的请求,要知道西游一路也不是那么太平的,完全保证自己的安危李治心里都没有底气,更不要说再多带一个秦怀玉了。 “晋王府”彻底交给孙思邈和秦琼来打理,这一文一武,也算是目前大唐最强的战力,李治倒是希望他们能够把另外几名年轻人给练出来。 一切安排就绪之后,李世民就借着大朝会上,诸多御史弹劾李治的契机,直接将李治给“流放”去了西域。 反正这时候的西域,并没有具体的限制,说是三年,具体什么时候回来,那还不是李治自己说了算? 就这样,唐僧和李治两人两马,结伴西行。 他们是四月初离开的长安,走了两三日,到了法门寺,留宿一夜。 又行了十数日,才进入巩州城,好生补充了一番给养。 现在有李治跟着,倒还真不能完全一路化缘过去,李治的行李中金块银饼等硬通货,还是带了不少。 当然,现在他们依然还是在大唐境内,使用“开元通宝”就能畅行无阻,更何况唐僧手中还有“通关文牒”。 一开始,唐僧并不愿意使用“通关文牒”,架不住旁边跟着一个李治啊。 利用“潼关文牒”,在大唐境内各处官方驿站,自然是免费吃、喝、住,真正的一条龙服务。 又行了七日,终于到达河州卫,这里已经是大唐的边界,晚间便住在了福原寺。 “九郎,跟着贫僧走了这么多天,你还能习惯吧?方才听此处主持所言,再往西去,就要出我大唐地界了,你真得还要跟着一起去吗?” 跟李治相处了将近一个月,唐僧也算是对他有些了解,虽然贵为大唐的亲王,又只有十三岁的年龄,却表现出了超常的自理能力。 至少在唐僧的眼中,李治完全就不像是一个从小生长在皇宫里的王爷,待人接物、人情练达,远不是三十多岁的他能够比拟的。 “哈哈,族叔还想赶我回去吗?您也看到了,父皇的告示已经传遍了大唐,我现在乃是‘流放’之身,西行也算是奉旨行事了。” 在河州卫的时候,李治看到了李世民处罚他的文告。 当然,这一切都是他们预定好的计策,不过在掩人耳目而已,李治自然不会真往心里去。 唐僧却不知道实情,甚至还提出自己可以为李治写一封求情的书信,让李治带着回长安去。 说实在的,相处了这么多天,唐僧多少对李治也有些依赖。 不仅仅李治几乎替他打理好了一切,更重要的是,唐僧很清楚,李治是一个修行之人,他可是亲眼见过,这位曾经硬刚了观音菩萨身边的惠岸行者。 “也罢,贫僧还是那句话,哪天你想回去了,跟贫僧说一声就行。” 看着一旁满不在乎的李治,唐僧的心中莫名的有了一丝暖意。 第二天,二人继续西行。 打听到前边即将经过一片茫茫大山,李治便提前准备了不少干粮,他已经是元婴后期的修为,自然不用再靠这些来果腹,主要都是为唐僧准备的。 果然,两人顺着山道走了两天,依然没能看到走出大山的迹象,天色再次暗了下来。 “族叔,此山岭太过险恶,其间还有腌臜之气弥漫,或有凶恶之物,我们下马徒行为好。” 李治运起“破妄金瞳”看去,只见前边那道山岭,不仅崎岖难走,更是杂草丛生,恨不得都有半人多高。 林间山侧,隐隐约约有黑雾传出,夜风中都能闻到一股子邪气。 “好的,贫僧听九郎的,你也要小心些才是。” 唐僧也算是云游多年,夜宿山林的情景不在少数,却委实没有发现这处山林跟以往的有何不同。 “哈哈,族叔恐怕还是不相信我的话吧?我有一技能名唤‘破妄金瞳’,能够识凶险、辨真伪、望气运、断阴阳。” “可惜,我现在的修为还太浅,只能发挥它一小部分威力而已,却也足以辨别此处的凶险。” “族叔,您要切记,眼睛看到的东西未必就是真实的,法力强大的妖魔,善于幻化之术,就算是站在了你的面前,你都认不出它们的本体。” 既然马上要离开大唐了,李治就知道真正的劫难要开始了。 唐僧的性格,说好听点儿,叫做谦恭儒雅、温柔敦厚、善良闵诚。 说难听点儿,那就是迂腐木讷、是非不分,还固执己见。 就是这样的性格,才在西行之路上,凭空增添了不少的麻烦。 既然李治跟着来了,虽然未必能够彻底改变唐僧的性格,有些事情还是要做到未雨绸缪的。 “阿弥陀佛,九郎即便遇到了妖魔鬼怪,如果不是大奸大恶之辈,你真有手段降服了它们,还是尽可能放其一条生路去吧……” 果然,还真是烂好人一个啊。 “族叔,您的意思是,遇到了妖怪,我降服了然后再放了它,继续让它去祸害别人吗?” “有一句话讲的好,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到时候被我放走的妖怪再杀了其他人,那是不是可以说,族叔也间接地犯了‘杀戒’呢?” “这个……” 唐僧顿时无言了,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李治的问话。 二人继续往前走,李治却有意牵着马,走在唐僧的身后。 而走在前边的唐僧,满脑子还是方才李治的问话。 眼前的慈悲,和慈悲之后的残忍,让唐僧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 “噗通——” 突然一声巨响,唐僧连同那匹白马,整个掉进了一处坑坎之中,腾起阵阵灰尘。 “抓住了,抓住了——” 只见狂风滚滚,飞沙走石,从四面八方拥出五六十个妖邪,什么模样的都有。 “哈哈,小的们,把这二人打捞上来,随我回洞府去——” 不远处传了一声高喝,这五六十个妖邪,也顾不得坑中只落入了唐僧一人,急忙用挠钩套索将唐僧和白马打捞了上来。 整个过程,李治都在一旁静静地看着。 他知道这应该是到了“双叉岭”了,此处有三名妖怪,听方才那道声音,应该不算得怎么高明的修为。 这是唐僧西游该有的劫难,李治自己如今实力低微,他还不敢轻易去改变什么,一旦少了这一难,还不知道往后会有怎样的变数。 不是说,一定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吗? 李治也没有反抗,顺从地跟着这五六十名妖邪,被推推搡搡地来到一处洞府。 离着多远呢,李治就闻到了浓浓的腥臭味。 这也太呛鼻了吧?强忍着好悬没把两天前吃的饭都给吐出来。 唐僧更是不堪,他何曾见过这种架势? 一直说妖魔鬼怪,也不过只是口头随便说说而已,如今真碰到了,而且还是这大几十号的妖邪,唐僧腿肚子都有些转筋。 “族叔,不必担心,你默念‘阿弥陀佛’就好。” 一旁的李治见状,急忙暗中传音道。 唐僧这才稍定心神,似乎才想到还有李治同行,正了正头上的“毗卢帽”,也跟着进入了妖怪的洞穴。 这时候,李治也终于见到了此处的妖怪,好家伙,这长得真叫一个凶恶。 锯牙舒口外,凿齿露腮旁。 锦绣围身体,文斑裹脊梁。 钢须稀见肉,钩爪利如霜。 东海黄公惧,南山白额王。 这就是那位“寅将军”吧? 李治的“破妄金瞳”之下,发现此妖乃金丹初期的修为,人身虎头,额头上那个王字还真是显眼。 西游这才开始,妖怪的等级就这么高了吗? 李治很是不解,在他的印象中,金丹期已经是一处妖王了,而“寅将军”充其量不过算是一名喽啰而已。 如果它都是这样的修为,那么今后遇到那些真正的妖王该怎么办? 李治大惑不解,似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到来吗? “哈哈哈,好,好啊,本王有多少天没吃过人肉了,没想到今日一下子就抓到了两个,真是大发利市啊!” 这位妖魔狂笑不已,血盆的大口,让原本有些静下心来的唐僧,再次充满了恐惧。 “这……这是要吃人吗?” “‘寅将军’,听说老友得了份血食,我等前来祝贺啊——” “‘寅将军’,你可不能独吞啊,上次老熊可没亏待你啊——” 这时候,洞府之外传来两道声音,紧接着,一前一后又进来两条高大的妖怪,一个黢黑、一个壮硕。 “哈哈,原来是‘熊山君’和‘特处士’到了,有血食当然要与老友分享了,来来来,今日抓住了两个,咱们先挑选一个分食了他。” 看来三位妖怪一向交好,连日常的血食也是共享的。 “九郎,你快想办法啊……” 看到又来了两名妖怪,唐僧再怎么念“阿弥陀佛”也无法静下心来,低声地跟李治说道。 李治都不用开启“破妄金瞳”,就能看出来的一个是黑熊精,一个是野牛精。 妖怪就有这点儿不好,即便是变成了人形,很多妖怪也总是保留着原有的部分特征。 而后来的“熊山君”和“特处士”,境界上跟“寅将军”相差无几,也是金丹初期,只是气息不太稳定,似乎是刚刚被强行提上来的? “‘寅将军’,就这两个人还用选吗?咱们就算是都吃了,也未必能填饱肚子,老牛觉得你吃一个,我跟老熊分吃一个就行了。” 许是很久没有吃过人肉了,那“特处士”一边说着,长长的舌头伸了出来,凑到唐僧的面前,口水都滴滴答答地落了下来。 “不可……二位,今日天色已晚,多食不宜,咱们就先将那个小子吃了,明日再吃那个和尚也不为迟。” “寅将军”急忙出言阻止道,甚至想让自己手下的妖邪,将唐僧带至别处。 这个举动让李治疑惑不已。 在后世的时候,关于唐僧这一段经历的描述不是很详细,只是说唐僧的两个随从头一天晚上就被这三妖给吃掉了。 等天亮的时候,三妖却莫名其妙地,不见了踪迹。 然后,天上的太白金星才姗姗来迟,解救了被绑着的唐僧。 如果妖怪想吃唐僧肉,恐怕这是最简单的一次,可惜,三个妖怪却很“理智”地选择了只吃掉两名随从。 难道真的是在清理取经队伍吗? 那两名随队并不是佛门指定的人选,就如同现在的李治一样,那么,这三名妖怪的来历就值得玩味了。 这个想法一旦形成,就在李治的脑海中萦绕着,久久无法抹去。 这时候,三妖也同时来到了李治的面前。 “熊山君”和“特处士”,一左一右分别抓住李治的一条胳膊,而“寅将军”更是抄起李治的左脚脖子。 这是要生撕了李治吗? “九郎——” 唐僧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一下子挣脱了两名妖邪的手,可惜,很快又被摁住了。 “族叔,这三个妖怪现在想要分食了我,您说我该怎么办?” 李治却一脸的淡然,丝毫看不出半点紧张、害怕的样子,甚至还面带微笑地看着唐僧问道。 “这个……我……” “族叔,我是该杀了它们这三个吃人的妖怪,还是应该心甘情愿地被它们吃掉呢?” 唐僧无言以对,李治却不打算就此收口。 “哼,你小子死到临头了,还敢在这里大言不惭?” “哈哈,不害怕好啊,不害怕的人,吃起来就更有嚼头——” 眼看这三妖一角力,就要把李治扯成几片了。 突然,听到唐僧大喊道。 “打……打死它们——” 第四十一章 佛性本性也 唐僧一声大喊之后,自己竟呆在了原地。 倒是吓得正欲行凶的三妖一愣,顿时又“哈哈”大笑了起来,李治等的就是唐僧的这句话。 “小花猫、牛犊子、熊瞎子,就你们三个还想吃了我吗?” 也没见李治怎么动作,似乎双臂轻轻一晃,就摆脱了“熊山君”和“特处士”的束缚。 左脚更是向前一送,正踢在“寅将军”的大腿处,愣是把那么魁梧的“寅将军”踢出了一溜跟头。 “哎呦,没想到这小子还是一个练家子啊?太好了,那咱们就先来活动活动筋骨,就只当是顺便热热菜了。” 李治的突袭反抗,不仅没激怒这几个妖怪,反而更激起了它们的兴致。 “寅将军”第一个就蹦了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一爪。 “哼,小花猫,接某一掌试试,看看谁的虎掌更厉害,‘虎啸山林’——” 李治也没用出十足的力道,最多也就打出了金丹中期的实力,堪堪比“寅将军”高了一筹而已。 不是李治不想尽快解决战斗,这毕竟是他第一次遭遇妖怪,还想着先拿来练练手,为今后对付其他妖怪做做准备。 “啪——” 一声闷响,李治没有任何的变化,“寅将军”的乐子可就大了,横着飞出去一丈多远,直接撞在了洞穴的峭壁上。 “这?——” “寅将军”一骨碌身站起来,它本身就皮糙肉厚的,又是修炼成精的妖怪,这下摔的虽然不算轻,却也没能真正让它受伤。 “‘寅将军’,这小子好像不简单啊,干脆我等一起上去,撕碎他就得了。” 旁边的“熊山君”,看到“寅将军”居然在这年轻人手上吃了亏,心中就是一愣,却也没有被李治给吓到。 在它看来,也许这个年轻人会稍稍强上一些,却也强的有限,三妖联手足以生撕了他。 妖怪哪还讲究那么多规矩,说动手直接就奔了过来,“熊山君”以上势下,两只厚实的熊掌就生生砸了下来。 离着多远呢,风声就到了。 “来得好,‘罴熊崩山’——” 这次李治的力道又加了两分,在力道上他可不敢小瞧这个大笨熊。 “啊——啪——” 因为“熊山君”的体型足够高大,又是以上势下而来,李治斜着向上一拳击出,竟然将“熊山君”给打飞了。 一声惨叫,撞在了洞穴的顶端,然后又来了一个自由落体,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啊,这个?——” “特处士”的动作慢了一拍,还没等它扑过来呢,李治顺势先找上了它。 “不好意思,我还没学过老牛的打法,也给你来一记‘熊戏’吧。” 又是一记“罴熊崩山”,“特处士”应声而飞。 就这样,在这个还算是宽敞的老虎洞里,李治以一敌三,就跟这双叉岭的三妖交上了手。 也就仗着这三妖皮糙肉厚,再加上李治一开始就留了手,才让它们能够轮流地飞上摔下,勉强维持着战斗。 “‘寅将军’,这小子太厉害了,咱们不是对手,还是……还是先撤了吧?” “特处士”再一次被李治一拳打飞,这次伤的要重一些,嘴角溢着血渍,一只牛角都被撞的有些松动了。 “这个……不行啊,咱们必须吃掉这个小子。” 三妖当中,一直是以“寅将军”为尊,不仅因为它的实力稍强于其他二妖,更重要的是,“寅将军”比那憨憨的“特处士”和笨笨的“熊山君”,要聪明了那么一点点。 可是,如今面对李治这个强敌,连“特处士”都看出不妙想逃走了,一向聪明的“寅将军”却面露了难色? “好了,也跟你们耍够了,都乖乖地待在这里吧——” 折腾了几十个来回,李治看出来这三妖也就这么大的本事,就再无心继续下去。 元婴后期的威压全力展开,三妖的心头顿时感到一阵瑟瑟。 “鹤啸九天”—— 李治身形转动,如旋风般在三妖之间穿梭,单掌分别在三妖的头顶各拍了一击。 随着三声闷响,再看那三妖,哪里还是什么“寅将军”、“熊山君”和“特处士”啊? 分明就是一只老虎、一头黑熊和一头野牛,萎靡不振地趴在地上,不时地还发出阵阵呻吟。 三妖竟然被李治一一打回了原形,看情形更是废掉了它们的修为,从今往后也就是三头普通的猛兽而已。 三妖这一现原形,围拢在周遭那几十名妖邪,顿时做了鸟兽散,跑得无影无踪了。 旁边瘫坐在地上的唐僧,正呆呆地看着趴在一旁的三头猛兽,神色木讷的样子,都忘记继续念佛了。 “族叔,可以起来了。这老虎、野牛和笨熊,您想先吃哪一个?虎骨拿来熬汤,熊掌也是大补之物,这野牛嘛,说不定还能跟着咱们一起,充当一个脚力呢。” 李治过去将唐僧从地上搀扶了起来,嘴里却一本正经地说道,吓得唐僧一哆嗦,地上趴着的那三头猛兽更是瑟瑟发抖。 “阿弥陀佛,九郎啊,方才多亏有你在,要不然贫僧就要丧命于此了。” 唐僧双手合十,诵了一声佛号,又像是在表达对李治的感谢。 “族叔,方才那样的危险,眼看就要有性命之忧,你就没想过动手反抗吗?” “听这几个妖怪的对话,它们不知已经坏了多少人的性命,为何就没人来惩戒它们呢?” “都说离地三尺有神明,那些神明如果真的存在,他们难道都在装聋作哑,就看不到有妖怪在吃人作恶吗?” 李治这话说的很大声,他有点醒唐僧的意思,更是向躲藏在周围那些神明说的。 唐僧一路西行,除去后来那几名徒弟,更有护教伽蓝、六丁六甲、五方揭谛、四值功曹等,轮流守护在唐僧的周围。 这些神仙虽然不会出手替唐僧化去灾难,如果唐僧真有了性命之忧,他们敢不出手吗? “九郎,这三个妖怪你打算怎么处理?” 看着趴在地上的三头猛兽,虽然已经被打回了原形,就那庞大的体型,正常人看到了都会害怕的。 “如今它们已经不再是妖怪了,看在族叔的面子上,我可以不要它们的性命。不过如此受伤之身,能不能逃过其他猛兽的追杀,就要看它们各自的造化了。” 李治说完,一抖袍袖,三头猛兽顺势而起,被李治赶到了洞穴之外,各自逃命而去。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唐僧见到李治这样的举动,没来由的竟然有些高兴,李治却摇头叹息道。 “族叔,它们三个是生灵,放了它们您就觉得我是做了善事?可是,它们却不知坏了多少其他生灵的性命。” “如今放了出去,亦不知有多少生灵会继续丧在它们口中,这真的是在做善事吗?” …… 唐僧和李治二人,还是离开了老虎洞,那里的味道实在是太过“浓郁”了。 临走之前,李治还特意用“破妄金瞳”仔细扫视了一遍老虎洞,可惜,一无所获。 这妖怪,还真穷的可以啊! 春尽之时,弯月当空,夜风习习,山行歧路。 唐僧和李治一前一后,翻下双叉岭,继续向前行进。 唐僧似乎还沉浸在李治的那些问话里,默默地走了半天,谁也没有说话,东方已经渐亮。 他们却不知道,此时,就在双叉岭的老虎洞旁,来了一位白须老者。 削瘦的身材,一身淡青色袍服,须发皆白,金簪别顶,手中一把拂尘晃动,整个老虎洞的腌臜气味荡然无存。 “不可能啊,难道是老夫来迟了一步?即便是来迟了,那三个孽畜也不该不懂得规矩才是。” 这白须老者,合指一算,却是一片虚无。 又巡视了一遍空空如也的老虎洞,依然是一头雾水。 “护教珈蓝何在?还不与我现身相见——” 白须老者轻声断喝,洞穴外出现了两道身影。 “金头揭谛、日游神,参见金星大人——” 原来,这个白须老者,竟然是天上的太白金星。 唐僧西游,路过双叉岭,合该有此一难。 按照事先的约定,需要太白金星下凡一游,解救唐僧出虎洞,这份西游的功德,是要归天庭所有的。 西游之事,可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本就是几位圣人在封神之后就定下的大计。 封神一战,三教中多少精英弟子上了封神榜,有的甚至还落了一个身死道消的下场。 偌大一个截教,分崩离析、名存实亡。 一直以正面形象出现的阐教,连十二金仙都没能保全,竟然叛身出教,纷纷投奔了西方教门下,就连他们的副教主都做了西方教的燃灯上古佛。 而截教首徒多宝道人,也到了西方教门下,更是改西方教为佛教,自称如来佛祖。 一时间,三教衰落,佛教大兴。 西游,就是佛教大兴的开始,也是元始和老子为了还西方两位圣人的人情,不得不做出的让步。 可惜,诸位圣人如今被罚在“紫霄宫”里静坐,圣人们当初定下的契约,只好由他们的门人弟子来履行了。 西游是一盘大棋,更是一块功德大蛋糕。 下棋的却不止一人,谁都想从中分一杯羹,尽可能赚取更多的功德,天庭也不例外。 “昨夜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唐僧可曾到了此处?” 自己的推算之术失效了,太白金星也只能寄希望于,守护在唐僧身旁这些护教珈蓝。 “启禀金星大人,唐僧及其随从确实到了双叉岭,也被那三妖抓进了洞穴之中。” “不过,他们之间似乎发生了激烈的争斗,最终三妖被打回了原形,仓皇逃走。” “唐僧和他的随从,也连夜离开了双叉岭,现在恐怕已经快到两界山了。” 金头揭谛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其他守护唐僧的人,比如护教伽蓝、六丁六甲、五方揭谛、四值功曹等,都是轮流来值守的,只有金头揭谛是彻头彻尾地盯在一旁。 昨晚跟他搭班的夜游神已经回去了,如今日游神刚刚来到,向太白金星汇报的事情,自然落在他的头上。 “不应该啊?唐僧那两名护卫按理说不过是凡夫俗子,怎么可能是那三妖的对手?” 太白金星很是不解,自言自语道。 双叉岭这一难不过是牛刀小试,即便是太白金星出手了,也未必能分到多少功德。 不过,如今居然出现了岔子,就不得不让他产生了疑惑,难道是哪位大能插手了? “那个……金星大人,唐僧的护卫不是两人只有一个,而且好像还是一个十三四的少年人。” 看到太白金星喃喃自语的样子,金头揭谛忍不住提醒道。 …… “族叔,前边那座大山,应该就是‘两界山’了,过了这个‘两界山’,就进入了鞑靼的领地,不再是我大唐的地界了。” 还是李治打破了二人的沉寂,太阳已经升了起来,山林中的迷雾尽去。 二人行走了一夜,虽然大多时是骑在马上,一夜未眠的唐僧也有些倦意。 “九郎,贫僧是否有些迂腐了?明明知道那三妖是害人之物,却还要让你饶了它们的性命。” “正如九郎所说,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贫僧真的是造下了罪孽吗?” 唐僧也说话了,面色上挂着倦容,两只眼睛却还算明亮,盯着李治问道。 “哈哈,族叔啊,佛家讲究因果轮回,那些死在三妖腹中之人,可能命该如此,而我放了三妖,也许是它们命不该绝吧。” 李治不想逼得唐僧太紧,他是完全不相信佛家那一套,却并不表示就一定要去与之对抗。 有着后世思维的李治,对待各派宗教,依然保持着“信仰自由”的原则。 而这个满天神佛的世界里,信奉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实力。 道家也好,佛家也罢,每个人都有信仰的权利,他不会刻意去剥夺。 但是,如果真的妨碍了自己的利益,或者闹得天怒人怨了,但凡他李治有能力插手的,他未必就会袖手旁观。 就比如,之前在“化生寺”那一幕,强如惠岸行者打伤了秦琼,就算是观音菩萨高高在上,他不也出手硬刚了吗? 二人从马上下来,就在道旁找了一处平整的大石,从包裹中取出干粮和清水。 唐僧却无心就食,盘膝而坐,微闭着双目在那里打坐诵经。 李治也不催促他,自己也打坐了起来,趁着春阳正好,体内的“沧溟诀”运转起来,隐隐有突破之感。 突然,李治觉得周围有双眼睛在偷窥自己?这种感觉很是强烈。 唐僧周围有神明在守护他是知道的,可是,现在这份强烈的感觉,让李治觉得来人一定是一方大能。 无形中给他造成的威压,甚至不在当日的观音菩萨之下,其中隐隐还带着一丝凌厉的杀气! 这是何人? 李治睁开双目,向来路望去,那是东方的位置。 太阳已然爬升,算时间应当快到巳时了,略微的有些燥热,却没有发现一丝人影,即便李治已经用上了“破妄金瞳”。 “九郎,咱们继续赶路吧。万物众生皆平等,他们或和睦、或杀伐,我自不可或有爱憎,那样就失了普度之心。” 唐僧站了起来,提起放置在一旁的九环锡杖,牵了白马,继续西行。 那份决然和冷静,看得李治有些钦佩和好笑。 “这就是金蝉子转世的‘十世好人’吗?” 看到唐僧这么快就调整了回去,李治也不禁有些感叹。 佛性,本性也! 有些东西还真是印在骨子里,甚至是镌刻了几生几世的。 望着不远处那座高耸入云的大山,李治的心中又是一阵兴奋。 终于,要见到那位了吗? 第四十二章 神秘守护人 望山跑死马。 远远地就能看到前边有座大山,唐僧和李治溜溜走了一整天,都没能去到山脚下。 天色再次转暗,唐僧的肚腹中传出“咕咕”叫的声音,或许依然对昨天的事情耿耿于怀,一整天两人都没有进食了。 “族叔,看样子今天是无法到达那座大山了,咱们还是早早寻找休息的地方,养精蓄锐,明日再往西行吧?” 李治都有些佩服唐僧的体力和韧性,他自己是修行之人,一日不饮不食没什么影响。 可是,如今的唐僧不过是地地道道的凡人,肚子叫了半天还跟没事人似的。 “阿弥陀佛,让九郎担心了,你来安排就是了。” 李治后世思维,唐僧不谙世事,这二人处在一起,竟然没有任何的身份和地位的隔阂,俨然真的就像是叔侄一般。 就在这时,李治忽然感到前方恶风不善,随即一股腥气传来。 哎呀,不好—— 说声不好,李治从自己的马背上腾身而起,跃到了唐僧的马前,吓得唐僧也赶忙一勒白马的缰绳。 还没等唐僧问怎么回事呢,就看到从面前的山道上,慌不择路地跑来了两条吊睛白额虎。 眼前这两条猛虎,丝毫没有百兽之王的威仪,似乎后边跟着极其可怕的存在,忙忙似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 “妖……妖怪?” 唐僧还沉浸在昨日的事情里,看到眼前的猛虎,又想到了昨日那位“寅将军”。 李治却看得明白,跑来这两条猛虎,虽然长相凶恶,却也不过是尚未开启灵智的普通老虎而已。 略微将自身的威压放出,面前一丈之地,普通猛兽自然近身不得。 果然,那两条吊睛白额虎,先是看到前方有人,想着直接冲过去,等接近李治放出的威压范围时,却敏感地停住了脚步。 前有威压,后有追兵,这两条猛虎急的用前爪只扒拉地上的碎石,还不时地发出一声又一声的嘶吼。 终于,还是身后的恐惧给它们的压力更大一些,两条吊睛白额虎低吼一声,硬着头皮向着两人闯了过来。 “哼,不自量力——” 见两条猛虎到了近前,李治也没使用什么招式,只是手掌轻轻向前推出,两股绵力就锁定了那两条猛虎,将其固定在地上动弹不得。 就在这时,从猛虎来的方向,又跑来了一条彪形大汉。 好一条大汉,平顶身高九尺挂零,比唐僧能高出一头去。 紫薇薇的面堂,手持三股托天叉,腰中悬弓,头戴花斑豹皮帽,身穿羊绒叵罗衣,腰束狮蛮带,脚蹬麂皮靴。 来人先是看到了被李治制住的两条猛虎,微微一愣,眼神中露出的诧异没逃过李治的眼睛。 “前边的长老有礼,在下刘伯钦,乃是山中的猎户,方才某家追了两条大虫,没有伤到二位吧?” 刘伯钦向着白马之上的唐僧行礼,眼睛却盯着站在马前的李治。 在他的眼里,李治一身书生打扮,又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可是仔细一看,刘伯钦的眉毛皱了起来。 刘伯钦在打量着李治,李治自然也在观察着刘伯钦。 这位的穿着就是普通的猎户,不过他“刘伯钦”的大名,李治却是早已如雷贯耳,尤其是关于这个“龙套”的各种神秘传说。 此处位于双叉岭和两界山之间,而刘伯钦在此间到底住了多少年,却无人知晓。 要真把他当做普通的猎户,那么李治这位后世来人,就有点儿太丢穿越者的脸面了。 “破妄金瞳”再起,可惜,意料之中的,一片虚无。 李治顿时就明白了,这也是一位大高手啊。 那么,此人到底能是哪位呢? 谁人强大到,能在此处以凡人的身份,守护了西边大山下那位几百年时间啊? “阿弥陀佛,施主不必多礼,幸亏有贫僧的族侄在此,倒是没发生什么意外。” 唐僧也跳下马来,来到刘伯钦近前,高诵佛号。 此时,李治已经收回了自己的威压,那两条猛虎却依然乖乖地待着,丝毫没敢挪动地方。 “哼,今日就便宜你们两个孽畜了,还不快滚——” 也许是因为这两条猛虎是被李治制住了,也许是看到了唐僧这位出家人,刘伯钦罕见地放过了那两条猛虎。 两条猛虎似乎能听懂刘伯钦的呵斥,猫着腰,小心翼翼地从唐僧和李治的身旁抹过去,然后撒丫子跑掉了。 “敢问长老来自何处,这又是向哪里行去?” 眼看着两条猛虎跑掉了,刘伯钦再次来到唐僧面前问道。 “贫僧唐三藏从长安而来,奉我皇差遣,前往西天灵山大雷音寺拜佛求经的。” “哦,竟然是长安来的高僧,失敬、失敬!前面那座山叫做‘两界山’,此处还是我大唐的土地,过了‘两界山’就到鞑靼了。” “如今天色已晚,某家就住在不远处的山村,家母也是信佛之人,圣僧不如到寒舍住上一晚,明日一早再起身西去如何?” 许是很久没有见到生人了,刘伯钦显得很是兴奋。 “既然如此,贫僧和族侄就叨扰了。” 刘伯钦步行在前带路,唐僧和李治骑在马上,山路虽窄却还算是平稳,刘伯钦的步伐竟然不慢于奔马。 转过一道山梁,就见前边出现一处山庄,参天古树、漫路荒藤,说是山庄却是只有一户人家。 庄园占地面积不小,前后看不得长短,左右宽了下足有数十丈长。 正中央有一座黑漆漆的大门,许是山野之人不甚讲究,大门之上并没有匾额,而大门之侧,赫然正卧着一条细狗? 见到刘伯钦到来,那细狗急忙迎上前去,围着刘伯钦摇尾乞怜。 李治又惊呆了,不是惊呆于山坳之中有这座突兀的山庄,而是因为那条细狗。 一条细狗,竟然是玄仙的境界? 李治如今是元婴期的修为,他的“破妄金瞳”只能看出不高于他五个境界之内的存在,而玄仙境恰恰就比他高了五个境界。 一条细狗都是玄仙境,这让李治很有挫败感。 细狗似乎感觉到李治的窥探,一抬头,两眼放出一道亮光,刘伯钦赶忙上前,不着痕迹地让细狗走开了。 “圣僧请,此处就是寒舍,尚有昨日存下的虎肉熊掌,正好让圣僧也打打牙祭。” 不知道刘伯钦是否故意如此,也没觉察到唐僧一脸的诧异,从门内走出两名家仆模样的人,将二人的马匹牵了下去。 就算是天色已黑,唐僧依然被那两名家仆的模样吓了一跳,一个长得满脸横肉、爆眼短髭,一个头上顶着一脑袋疙瘩包。 连过了三道院子,才进入一座大厅。 “娘,有客人来了,您准备了什么好吃的?——” 不多时,闻声走出一位老妇人。 刘伯钦的样貌,看不出具体的年龄,而眼前这位被他叫做娘亲的老妇人,看样子最多也不过有五六十岁。 头发已经花白,却是满面的红光,虽然没有穿绸裹缎,从内宅走出来,竟也仪态万千,隐隐有大家风范。 “我儿大呼小叫个什么?此处深山野沟的,何人会来此做客?” 声音很是平稳,满脸堆着微笑,说着话就看到了走进门来的唐僧和李治二人。 “啊,竟真有贵客临门,还是一位佛门圣僧啊?小妇人方才言语有冲撞之处,还望圣僧多多海涵。” 那老妇人倒是心直口快,一眼望见唐僧,告罪的话顿时就说了出来。 “阿弥陀佛,女施主切莫如此。贫僧唐三藏从长安而来,奉我皇差遣,前往西天灵山大雷音寺拜佛求经。” “路遇令郎,热情邀约至此,贫僧和族侄有意借宿一宿,明日登程,打扰女施主了。” 老妇人越是知书达理,唐僧就更加的恭敬,双手合十,频频见礼。 看到了老妇人,李治心中的疑惑不减反增。 这个被刘伯钦叫做娘亲的老妇人,竟然真的就是一个普通的凡人? “圣僧这是说哪里话来?小妇人一向吃斋念佛,圣僧途径此处,如果小儿不曾将圣僧请来家中,当是小妇人教子无方了。” “只是见到圣僧之面,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圣僧可否假以援手?” 老妇人似乎想到了什么,再次看向唐僧的时候,眼睛中都冒出欣喜的模样。 “不知女施主有何难事?即便贫僧手无缚鸡之力,女施主但有所请,贫僧当勉力为之。” 唐僧不明白对方想说什么,但是,面对一个如此守礼之人,唐僧却不愿生硬地拒绝她。 “明日恰好是先夫的忌日,小妇人想请圣僧在此处多留一日,为先夫诵经超度一番,他已故去多年了,也不知在那边过得是否清冷。” 老妇人喃喃自语道,一双眸子里,充满了无限的哀思。 “阿弥陀佛,此乃贫僧分内之事,不劳女施主相请,明日贫僧即为尊夫诵经超度就是了。” 老妇人再三相谢,并亲自下厨,为唐僧做了一桌素斋素筵,李治倒是被刘伯钦请了去,另开了一桌酒席。 “我观小兄弟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隐隐有龙凤之资,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真是唐长老的族侄吗?” 二人对坐,菜肴没有几样,却真的是虎肉、熊掌一类,李治心中暗自感叹。 自己这一世身在帝王之家,却也没有吃过虎肉、熊掌,后世就更加不可能了。 “在下姓李名治,本是大唐皇帝陛下膝下第九子,敕封为晋王。玄奘法师西行取经,在下有意去涨涨见识,法师跟父皇结为兄弟,赐姓唐名三藏。” “出门在外为行事方便,在下也自取一名为‘唐九郎’,如此一来,说在下是法师的族侄也不为过。” 面对刘伯钦,李治没做任何的隐瞒,一五一十地说道。 “哈哈哈,没想到小兄弟竟然是如此坦诚之人,有意思、有意思啊——” 刘伯钦听了李治的话,一没感到惊讶,二更没被他的身份吓到,却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急忙招呼李治吃菜,犹豫了一下,还是转身离席,从里间拿了一壶酒出来。 “某家不敬你晋王的爵位,只为了方才那份坦诚,你就有资格喝某家这壶酒。” 刘伯钦顺手摆上两个酒杯,一人一杯倒满了酒。 “这是?……怎么会如此之香?” 李治虽然才十三岁多,却已经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喝酒了。 大唐对这方面管得并不严格,更何况,他的心理年龄恐怕都要四十来岁了。 李治贵为晋王,日常交往的亦非常人,却从来没见过如此清香怡人的美酒,似乎闻上一闻,都能让他整个身心得到了升华。 “小兄弟,我见你是‘天漏之体’,却能修炼到元婴境界,也算是一桩罕见之事。此酒虽也名贵,最关键的倒是对你如今的状况有益。” “‘天漏之体’虽然能够一时遮掩你的境界,不过,遇到有大本领之人,或者修炼过眼部神通的,自是能够看穿你的一切。” “此酒中有一味药,能够强化你这‘天漏之体’的表象,我想准圣之下,应当没几人能够再看透你。” “况且你突破在即,喝了这壶酒,保你稳稳突破到‘化神’之境。” 刘伯钦端起自己的酒杯,微微向李治示意一下,一仰脖喝了下去,随即亮出了杯底。 李治看了一眼面前的酒,又看了看刘伯钦似笑非笑的样子,暗中一咬牙也没再犹豫,直接一饮而尽。 果然,随着这杯酒入喉,一道冰冷的寒气在五脏六腑内游走,最终汇聚在识海之中。 黑白元婴中,那位白色的元婴一张嘴,将这道寒气整个吞进了肚子里。 瞬间,白色元婴就被冻成了冰雕,透明得都能看到他的五脏六腑。 黑色元婴见了,脸上微微一笑,伸出双手握住白色元婴的一双冰手。 慢慢的,冰雕在融化,腾起一层层寒烟,却围绕着黑白二元婴在缠绕,直到将此二元婴完全给包裹了起来。 此时的李治,早已就地盘膝打坐,静心凝神,集中全部的心神去应对识海之中的变化。 一旁的刘伯钦见了,依然自顾自地吃着桌上的菜肴,似乎李治如此反应,完全就在他的意料之中。 大约过了有一刻钟的功夫,李治再次睁开了眼睛。 “刘大哥,您这样的酒还有没有,似乎……似乎离突破到‘化神’境还差了那么一点点。” 李治略带不好意思的问道,言语间却也满含着期待。 原来,李治的识海之中,当黑白元婴再次清晰显现出来的时候,两者的境界都得到了提升,不过只是达到了“元婴”后期大圆满,并没有突破到“化神”境。 “这……这怎么可能?——” 这次轮到刘伯钦诧异了,睁大了眼睛看了看李治。 的确还是停留在“元婴”期,即便已经是后期大圆满了,距离“化神”依然还有一步之遥。 这不该啊? 饶是刘伯钦见多识广,又有不为人知的天赋神通,却也无法窥见李治的识海,又怎知那里有黑白两个元婴呢? “哎,小兄弟,实不相瞒,此种酒这一壶也就只能倒两杯,早知道方才某家这杯不喝了。” 如今的情况,倒是让刘伯钦有些难堪,可大话已经说出去了,难道要自己落自己的面子吗? “此处尚有一粒丹药,虽说不算得极品,不过也是一件难得之物。只是你如今的境界太低,贸然服下恐怕会撑胀而死,你可以……” 刘伯钦又从怀中取出一个红色的瓷瓶,明显还有些犹豫,眼神中更透露着一丝肉痛。 李治却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方才突破未遂的感觉,实在令人难受不已。 都没有细听刘伯钦说的话,拿过瓷瓶,倒出丹药一张嘴就吞了下去。 有了方才那杯酒,如今的李治算是对刘伯钦有一万个放心,深深地知道,此人拿出来的东西,绝对是自己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 “啊,你怎么直接就吞下去了?——” 刘伯钦大惊失色,几欲出手相助,却见李治已经安静地炼化丹药去了。 “此子真的好生奇怪,难道他还能够抵挡住‘玄仙丹’的药力不成?” 刘伯钦不再吃喝,在旁边一眼不眨地盯着李治。 一边算是在替他护法,一边更是对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子,充满了好奇。 第四十三章 我师傅来也 “阿弥陀佛,这已经是第七天了,我那族侄怎么还没醒来?” 廊檐下,唐僧不停地在念佛,内心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唐长老,有小儿守在一旁,您敬请宽心吧。令侄的修行如今恐怕是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咱们还是不要在这里打扰到他们为好。” 刘伯钦的老母在一旁宽慰道,类似的话,她已经说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可是,房间内依然毫无动静。 自从那夜在此地借宿之后,李治跟着刘伯钦离开了,而唐僧则由刘母另行素筵款待。 第二天,唐僧如约为刘伯钦的亡父进行诵经超度,整整忙碌了一整天的时间。 先是“度亡经”,紧接着“金刚经”、“观音经”、“法华经”、“弥陀经”,最终以“孔雀经”收尾。 献过了种种香火,化了众神纸马,烧了荐亡文疏,佛事才告了一段落。 全程都是刘母陪在一侧,刘伯钦始终没有出现,这原本有些不妥,只不过此处深山别庄,唐僧也就没有多想。 等佛事完毕之后,他才被告知李治居然在闭关之中。 唐僧虽然未曾修炼过,却也知道修行中人一旦入了定,那是轻易不能打扰的。 可是,西行在即,离开长安城不过才走了四五千里地而已,总不能一直停留在此处吧? 因此,从第三天开始,他就时常出现在李治闭关的廊檐下,不住地向内张望,平时稳重的心态似乎难觅踪迹? 廊檐下,唐僧和刘母有一搭没一搭地在小声的说话,屋内李治的修炼的确到了关键时刻,就连守在一旁的刘伯钦都有些替他担心。 那可是一颗“玄仙丹”啊! 顾名思义,是在真仙境向玄仙境突破时,才能用上的特殊丹药,其内饱含的能量,岂是如今区区元婴期的李治能够承受的了的? 刘伯钦很是后悔,当时自己怎么就鬼使神差地,将这枚“玄仙丹”给拿出来了? 而盘坐在地上的李治,却丝毫感觉不到周遭的一切,准确地说,他如今的一切似乎已经完全不受自身的控制。 没错,当“玄仙丹”入口的时候,识海中那柄沉睡的诡异黑枪,再次苏醒了过来。 在黑枪面前的,正是那一黑一白两个元婴,而此时两个元婴的状态却极其不好。 “玄仙丹”的能量,才刚刚释放十分之一不到,就把这两个元婴彻底给喂饱了。 可惜,“玄仙丹”是没有意识的,它依然在不停地向外释放着能量,两个元婴已经自动关闭了神识,不敢再继续吸收。 可如此庞大的能量,却主动在向两个元婴靠拢。 同时,李治的识海也渐渐被这股能量灌满了,而“玄仙丹”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李治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他也注意到了自己识海内的情况,却不知道能够做些什么? 只能拼命地运转“沧溟诀”第一层,企图将识海内的能量分一部分出去,或引往丹田,或导向诸经络。 “哈哈,有意思、有意思,这才多长时间啊,这小子就要‘化神’了?居然还是双元婴,以前有过这样的先例吗?” 黑枪有些兴奋,甚至是幸灾乐祸,仿佛能看到李治吃瘪的样子,就是它最大的快乐。 没过多久,李治的丹田已经被能量填满,通身百脉、诸多窍穴,也充盈无比。 “好了,该是我老人家出手的时候了,要不然这小子被玩坏了,我还得再找给睡觉的地方去,哎,好麻烦……” “玄仙丹”虽是大补之药,却含有诸多金石之气,对于境界太低的李治来讲,则成了致命的毒药。 黑枪轻轻晃动两下,然后一头扎下,悬浮着的、大半尚存的“玄仙丹”,瞬间化为齑粉。 飘飘洒洒,如降甘霖,又像金粉,如数被吸附在整个黑枪之上。 黑枪就像被人抓了痒痒肉一般,整个枪都兴奋了起来,围着黑白双元婴不断地绕行,同时,也在抽取黑白双元婴体内的金石之气。 作为礼尚往来,黑枪却吐出一丝丝灰白色的气体,没入黑白双元婴的顶门。 良久,烟消云散,雨住风息,李治的识海再次恢复了平静。 “元元伊始,婴婴重生,化繁为简,神游身现,功成化神,还不醒来——” 随着黑枪的一声低喝,黑白元婴再次睁开了双眼。 而此时的黑白元婴,已经长大了许多,俨然就是两个风度翩翩的少年。 只是一个周身穿黑,黑色的面庞,一个白衣飘飘,面若银盆,模样也极其相似,都跟李治有八九分像。 “我等多谢前辈出手相助——” 黑白两位少年,齐齐对着黑枪行礼,他们似乎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好可怜的两个小家伙,居然在这种情况下出世,也不知道是吉是凶?” “得了那小子这么大的便宜,我老人家就传给你们每人一套枪法吧,一曰‘嗜血’,一曰‘灭神’,你们拿去自行修炼。” “你们主人如今的实力还差的太多,那小子自己都未必能保护自己,你们就暂时先待在此处吧——” 黑枪说完,两道光芒射出,直击黑白两位少年而去。 顿时,黑衣少年脑海中多了一篇“嗜血”枪诀,而白衣少年脑海中,出现的却是“灭神”枪诀。 “算了,还是暂时不要暴露我老人家为好。” 黑白少年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感到头脑一阵眩晕,等再次四目相的时,好像觉得自己的记忆,被人抹杀了什么? …… “小兄弟,你终于醒了?——”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李治也终于睁开了眼睛。 “多谢刘大哥关照,小弟已经突破到了‘化神境’,哈哈哈——” 李治很是兴奋,他已经审视过了自己的身体。 发现不仅仅境界到了“化神”,就连“沧溟诀”也到了第二层,而“破妄金瞳”更是演变到了第二种颜色——橙色。 兴奋的李治急忙运转“破妄金瞳”,看向守护在一旁的刘伯钦。 好吧,还是一片虚无,看来这位最少也是“金仙”以上的级别啊! 再看识海之中,原来的黑白双元婴,如今都已长成两位翩翩少年,只是这两位少年却在旁若无人地演练着枪法。 “嗯,他们从哪里学的枪法,还有,怎么多出了一黑一白两杆枪啊?” 黑白少年跟李治本为一体,一番信息共享之后,李治也知道了“嗜血”和“灭神”两部枪诀,却仍没找到枪诀的出处和两杆枪的来历。 而“沧溟诀”升到了第二层,也多出来一项新技能,或者说是一项特性——“大力”。 李治就觉得,如果自己愿意,他都能够轻易地把双叉岭给拍平了。 这是增加了多大的力量啊? 百倍?千倍? 而且李治觉得,这恐怕还不是“大力”这项特性的顶峰,随着自身境界的不断提升,“大力”的极限也会水涨船高。 “小兄弟,你没什么事吧?” 李治一直呆坐在地上傻笑,看得刘伯钦一头雾水,甚至都有些毛骨悚然。 “哈哈,我很好,这次真的要多谢刘大哥的美酒,还有那颗丹药了,小弟无以为报,就先给大哥磕个头吧——” 李治从内心里感谢眼前这位刘伯钦,虽然不清楚对方有何目的,但是,自己得到的好处却是显而易见的。 “啊,这个……快快请起!这一切都是小兄弟自己的造化,你吞下了‘玄仙丹’,某家还担心了这么多天呢,那些能量你真的都吸收了吗?” 刘伯钦依然疑惑不解。 在李治陷入修炼的时候,他甚至偷偷动用了隐藏起来的天赋神通,依然没能看透李治体内的虚实,仿佛有股神秘的能量在阻止着自己? “应该是吧,我也不太清楚,好像一觉醒来就突破到了‘化神’境。” 李治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他这样的回答,在别人看来完全就是在敷衍,却没人知道李治实际上是实话实说了。 “好了,咱们出去吧,恐怕你那族叔早已等的不耐烦了。” 见问不出所以然来,刘伯钦索性就彻底放弃了。 他本就不是小气之人,区区一颗“玄仙丹”而已,以他的身家自然不会太放在心上,就只当是结个善缘吧。 “九郎,你终于出来了?——” 房门刚刚打开,廊檐下的唐僧就围了过来,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哈哈,族叔,您这样大的情绪波动,可会影响到禅功的,出家之人当心如死水才是啊。” 许是自己终于又突破了,李治难得跟唐僧开了句玩笑,又何尝不是对唐僧的表现充满了感动? 日已偏西,夜幕再临,自然不能就此离去,唐僧和李治只好在此又多住了一宿。 对于识海之中的黑白两少年,李治一时间还真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安排。 让他们出来吧,貌似加上他,三个人在一起实力都不够看的。 此行西天路茫茫,尤其是多了他这个变数,谁也不敢保证会发生些什么。 看到沉浸在练枪中的二人,李治不禁有些感慨。 所谓的分身,他们脑海中的任何信息,作为本体都可以无偿、无限获取,而分身却需要本体主动给予才行。 如今这二人在练枪,就相当于李治自己在修炼,一旦这二人练成了,李治也就自动学会了“嗜血”、“灭神”二枪诀。 这简直就是在作弊啊? 可是,到底是谁传授给他们的枪法呢? 李治将目光锁定在那柄大黑枪上。 是的,现在已经可以叫它大黑枪了,枪身应该快恢复到原本的长度了,在李治看来,在地面上使用这柄枪实在不是很方便,这也太长了吧? 不过,他倒没有自大到去驾驭这柄枪,在自己身体内也待六年了,先是丹田而后又跑到了识海之中。 李治已经意识到,这柄枪此前应该是受了很重的伤,如今正处于养伤状态。 那么,自己体内那些凭空丢失的能量,恐怕是进入了这个家伙的肚子吧? 如果,它真有肚子的话。 次日一早,唐僧和李治都早早地起来了。 在此停留了七八天,虽然李治大有收获,还是觉得耽误了唐僧西行的日程。 “刘家大哥,多谢您这么多天的款待,我跟族叔该西行了,您对在下的恩德,来日必当回报!” 山庄门外,唐僧和李治各自牵着一匹马,李治拱手与刘伯钦母子作别。 “哈哈,唐长老、小兄弟,某家也很高兴认识你们,尤其是唐长老诵经超度了先父,某家还没来得及当面谢过呢。” 刘伯钦“哈哈”一笑,将一条烤熟的野牛腿,用油纸包了,放置在李治的马背上。 虽然李治跟唐僧同行,唐僧却没有要求他也食素,毕竟李治只是伴当,而并不是佛门中人。 “唐长老、小兄弟,看到那座‘两界山’了吗?” 刘伯钦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觉得应该多嘱咐两句。 “这座‘两界山’,原来是叫做‘五行山’,乃王莽篡汉之时,从天而降。从那时起,‘两界山’下就压着一个神猴。” “此神猴,不怕寒暑、不吃饮食,自有土神监押,教他饥餐铁丸、渴饮铜汁,自昔到今,冻饿不死。某家打猎时,也曾见过数次,算是有些交情。” “二位西行必然会经过彼处,如有兴致,大可以上前去攀谈一番。这是某家为他备下的水酒,也劳烦小兄弟一并带去吧。” 说着,刘伯钦拿出一个大酒囊,看样子足能装下五斤陈酿。 “多谢刘大哥相告,我等告辞了——” 唐僧和李治飞身上马,绝尘而去。 “娘亲,唐长老真的能超度得了父亲的亡魂吗?” 望着远去二人的,刘伯钦悠悠地问道。 “儿啊,唐长老乃是如来的二徒弟金蝉子转世,西游大劫已起,更是此间大气运之人,有了这层加持,相信你爹爹的亡魂一定能够得到超度。” “可惜啊,你爹爹的亡魂尚有眉目,而你那大哥……寻找了这么多年,三界之内、天上地下,却连半缕残魂也没能找到啊。” 再次想到自己惨死的夫君和长子,刘母的心情顿时跌到了谷底,无力地斜靠在门框上。 “娘亲,您慧眼如炬,可曾看出那个少年有何奇特之处?” 看到娘亲又伤心了,刘伯钦赶忙转移了话题,聊起了连他也看不透的李治。 “那位小哥的确奇特的很,你说他是唐皇的第九子,又说他到了‘化神境’?皇家之人怎么会有如此修为?” “而且,我观此子有九五之相,按理说寿数当不能高于三百才是,怪哉啊怪哉。” 回想起李治的相貌,刘母又是一阵感叹。 “哼,什么‘理’?不过是那位搞出来的规矩罢了,一心只想万物生灵都得听他的吗?” 刘伯钦愤愤不平道,看那咬牙切齿的样子,似乎并不仅仅是在为李治抱打不平? “好了,你的使命也完成了,咱们也回去吧。如今西游之劫已起,虽然说此劫主要应在妖族身上,我等也不可大意,尤其是你啊——” 刘母又恢复了常态,转身向内宅走去。 …… “九郎,你跑那么快做什么吗?左右也不差这一会儿功夫。” 从刘伯钦家出来,倒是一马平川,二人纵马奔驰了三十多里地。 别看唐僧吃斋念佛了这么多年,倒是练就了一身好骑术。 唐初全民尚武,连普通的书生都多有习练剑、箭二术者,纵马奔驰自然也不在话下。 唐僧十八岁之后,就在大唐之内四处游历,不仅增长了见识,更是锻炼出一副好身骨。 “族叔,您没听方才刘大哥说吗?前边‘两界山’下压了一位神猴,雉奴迫不及待地想过去看看呢。” 李治装出一副少年心性的样子,正好借着刘伯钦的话,很好地掩饰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阿弥陀佛,天降大山、下压神猴,此猴必然大有来历,我们还是轻易不要去招惹为好。” 唐僧一副不愿招惹是非的样子,“两界山”却离得越来越近了。 突然,只听得山脚下叫喊如雷。 “我师傅来也,我师傅来也——” 第四十四章 猴王保唐僧 “九郎,这?——” 听到方才那叫声,唐僧和李治的坐下马“踏踏踏”在原地直打转,不敢向前更不敢向后,唐僧惊得急忙抓紧了缰绳。 李治却心中明白,这是那位要登场了,心中激动之情难以言表。 至于那两匹胯下马的表现,在李治看来再正常不过了。 那位是谁? 曾经掌管天庭数十万匹天马,那可是名副其实的“弼马温”,连天马都归他管,言出自带法则,更何况区区两匹凡马? “族叔,方才不刚刚说到那位神猴吗?您看,山脚下不就是吗?” 原来,他们方才跑的一路坦途,却不是平地而是在半山腰。 准确地说,低头向下大约三十丈处,才是“两界山”真正的山脚,而那神猴正压在山脚处。 “他……他怎么叫我师父?” 方才那喊声何其之大,唐僧自然听得清清楚楚。 “哈哈,族叔何其执迷不悟也?您有疑问,大可上前去问那神猴,侄儿我又能从哪里知道呢?” 相处月余,唐僧似乎已经习惯了李治的所问必有所答,而到了这个地方,李治反而谨慎了起来。 一个刘伯钦都能将他完全看穿,随意一个举动就能让他大境界突破,这里是什么地方? 恐怕三界中,有不少的大能都会关注于此,自己岂能不低调行事? “也罢,那咱们就上前去问问吧。” 唐僧也来了兴致,或许是前几天陆续遭遇了妖怪和猛兽,反而对意料中出现的神猴,没有了太多的恐惧。 二人循着山间小路往下走,不多时,就来到了压着神猴的山脚。 “师父、师父,你怎么才来啊?观音菩萨十多日前曾经来过,说你三五天必至,怎么就耽搁了十来天啊?” 一看到一身法师装扮的唐僧,那神猴就知道,面前这位大和尚一定就是观音菩萨口中的唐三藏了。 唐僧和李治来到距离神猴不到一丈处,两匹马死活都不愿再向前,二人只好下马徒步而来。 李治仔细打量着山脚下那个不断晃动的猴头,说实话,心里有些许失落,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即使在后世也被万千人推崇的美猴王吗? 只见他只露出一头、一臂和半个身子在外边,尖嘴缩腮,金睛火眼。 头上堆满了苔藓,却不知抹去,耳中滋生了薜萝,亦不曾清除。 鬓边少发更多的是青草,颔下无须却有一层绿莎。 眉间有土,鼻凹藏泥,指头粗短,手掌笨厚,尘垢余多...... 怎一个狼狈了得? “阿弥陀佛,你就是那神猴?方才为何却唤我做师父?” 离得近了,唐僧看到神猴这幅模样,竟也不敢靠得太近,若不是李治随在一旁,都未必敢开口问话。 “敢问法师,您可是受东土唐皇差遣,前往西天拜佛求经的和尚?” 神猴难得控制了一下自己的心神,看着唐僧问道。 “不错,贫僧唐三藏,正是受唐皇所差,前往西天大雷音寺取经的,不知神猴如何得知?” “哈哈,那就没错了,您就是我的师父,我就是您的徒弟。” “我乃是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只因犯了诳上之罪,被佛祖困压于此处,已经过去五百年了。” “前者有个观音菩萨,领了佛祖旨意,去东土寻访取经之人,十数日前,她来此处告知我,取经人已在来路。” “故此昼夜提心,晨昏吊胆,只等师父前来救我脱身。我愿保你西行取经,与你做个徒弟。” 李治就在一旁听着神猴的自述,虽然这些内容他大半早已知晓,但亲耳听到的时候,还是听出了其中的渴望、辛酸和小心翼翼。 “阿弥陀佛,既然你有善心,又是观音菩萨所遣,我自收下你就是了。可是,我一路行来未带斧凿,如何能救你出来?” 唐僧闻言,满心欢喜道。 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更何况还是这样一位神猴,有了他的加入,岂不更有把握到达西天? “师父勿忧,这山顶上有一道如来佛祖的金贴,你上去将它揭去,我就能出来了。” “族叔,方才我确实看到山顶有金光闪闪的物事,我扶您上去吧?” 看着眼前略微陡峭的山顶,从此处爬上去,怎么还不得需要一个时辰? 就唐僧这凡人之躯,李治都想不明白他怎么能上的去? “也好,神猴在此稍待,贫僧去去就回——” 李治先行将两匹马赶远一些,他知道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不想让这两匹坐骑在此丧命。 唐僧那匹白马有自己的宿命,他可不会相信,能有神明去保护自己那匹大黑马。 “两界山”不知其高,李治不敢动用法力,纯粹靠着肉身的力量,一手搀扶着唐僧,一手攀着可手的山石、藤蔓往上走。 有几处陡峭之处,李治甚至都是半携着唐僧在爬行,临到山顶了,竟出现了一片略微平整的开阔地。 眼前正有一处突出的方石,上边贴着一条金贴,果然金光万道,瑞气千条。 唐僧似乎毫无感觉,李治看了一眼那金贴,仿佛全身都被禁锢住了,丝毫动弹不得。 这份威压,何其之强也! 连识海中正在对练的黑白少年,都被迫停下了手中的长枪,赶忙屏息凝神、盘坐在地,尽全力调整自己的内息。 “唵、嘛、呢、叭、咪、吽”六个金字。 唐僧赶忙紧向前走两步,双膝跪拜。 “弟子唐三藏,特奉唐皇旨意西天求经,果有徒弟之分,揭得金字、救出神猴、同证灵山。若无徒弟之分,此辈是个凶顽怪物,哄赚弟子,不成吉庆,便揭不得起。” 唐僧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又恭恭敬敬地冲着金贴,拜了三拜。 一阵香风飘过,方石上的金贴迎风即起,直向西方而去。 “师父,你们快快下山,走的远一些,俺老孙已经急不可耐地要出来了——” 金贴刚刚离去,压在山脚下的神猴就感觉到了,强忍着心头的兴奋,再次大声喊叫道。 金贴一去,李治也恢复如初,只是浑身上下如同水洗一般,连骨头节都有些酸疼。 这……这是何等的力量啊? 李治的心中充满着震撼,更加坚定了他变强的决心,只是他把这份情绪隐藏的很好。 就方才唐僧拜帖那片刻,李治就能感受到,有数十道神识扫视过自己,吓得他更是收敛了所有的法力,尽可能完美地去展示他的“天漏之体”。 上山容易,下山难。 等到唐僧和李治再次回到山脚下的时候,唐僧的僧袍都被划破了好几处,右手掌更是隐隐有鲜血渗出。 “师父,你们快快再走远些,俺老孙马上就要出来了——” 唐僧无奈,顾不得上下山的疲惫,在李治的搀扶下,向藏马之处奔去。 等他们走的足够远了,耳轮中就听到一声震天动地的巨响。 “轰——” 就如同天塌了一般,顿时方圆数十里之内,鸟兽奔逃、飞沙走石。 李治顾不得暴露自己的实力,赶忙在他和唐僧身旁,暗暗生出一道防护的气墙。 “师父,哈哈哈,俺老孙终于又出来了——” 一道响彻天地的呼喊,那神猴就已经到了唐僧二人的近前。 此时才发现,神猴直立着的身高不及常人,也就跟如今十三四岁的李治相仿。 许是岁月太久,身上的衣衫早就破旧不堪,还满身的渍泥。 “阿弥陀佛,方才你自称‘老孙’可是姓孙?不知你是否还有名号?如果没有为师当送你一个。” 看着神猴“楚楚可怜”的样子,唐僧忍不住伸出手,替他摘去头上的杂草。 “不劳师父盛意,我原有个法名,叫做孙悟空。” “悟空?倒也合乎我宗派的禅意,既然如此,为师就再给你起一个诨名,就叫做‘行者’如何?你这模样活像一个头陀。” “多谢师父美意,那俺老孙以后也叫孙行者了——” 神猴似乎有些不习惯唐僧这样的关怀,一眼又看到了身侧的李治。 “师父,这位小哥是谁?好奇特的相貌!” 孙悟空双眼闪烁,“火眼金睛”之下,自然也能看清李治的根本。 “悟空,此乃为师的一个族侄,听闻为师西天取经,就跟着一起出来走走,也算是增长一些见闻,九郎,还不过来见过……” 唐僧稍一犹豫,不知道李治跟孙悟空之间,应该如何称呼。 “九郎见过大师兄,在刘伯钦大哥处,小弟就曾听闻过大师兄的威名,没想到竟然跟您做了师兄弟,小弟荣幸之至!” 李治还没等唐僧为难,就赶忙走了过来,恭恭敬敬地与孙悟空见礼。 “哦,你也认识刘伯钦大哥?那就更不是外人了,不过这‘大师兄’之称是如何论起?” 孙悟空听李治说起认识刘伯钦,顿时就把他也当做了自己人,只是不理解为何一开口就称他为“大师兄”。 “这个……您是族叔收的第一个徒弟,更年长于小弟,叫您一声师兄那是理所应当的,至于大师兄嘛,以示尊重而已。” 李治暗暗捏了一把冷汗,自己也太不小心了,习惯性就脱口而出了。 如今在场这二位,无论是唐僧还是孙悟空,可都不知道后边还会不会再收徒弟的。 “大师兄,您看您是不是略施法术,清理一下这满身的风尘?你我身材相仿,如果不介意的话,稍后可以换上小弟的衣服。” 三个大男人站在这里,孙悟空更是近乎赤裸,看得李治都有些眼晕。 “嘿嘿,让师父和小师弟见笑了。” 孙悟空也不再追究李治言语之中的漏洞,急忙丢给自己一个“洁身咒”。 片刻功夫,孙悟空浑身上下变得清清爽爽,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 在阳光的照耀下,浑身的猴毛金光闪闪,倒是颇有几分“美猴王”的味道。 “大师兄好本事,这么好用的小法术,大师兄可否传给小弟?” 李治赶忙从自己的包裹中,取出一套武士服,甚至还带了一双靴子。 说是李治自己的衣服,却是新近购买的几套,他一次还没有上过身。 “多谢小师弟,你如果想学那还不简单?像什么‘避水诀’、‘避火咒’、‘隐身术’等小法门,俺老孙这里有的是。以你目前的功力,修炼起来也花费不了多少功夫。” 孙悟空接过李治的衣服穿戴整齐,他活了这么多年,更是经历过各种大场面,见识过各种牛鬼蛇神,眼睫毛恨不得都是空的。 谁是虚情谁是假意,那是一眼就能看得七七八八,在他看来眼前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师弟,似乎对他格外的亲近? 这种感觉靠装是装不出来的,不仅仅是亲近,更多的却是崇拜,真心的想跟他交朋友那种。 事实上,对孙悟空李治完全就用不着去装,那可是自己儿时的绝对偶像啊! “阿弥陀佛,九郎这套衣服倒是合身,可惜却非佛家法衣……” “嘿嘿,师父这有何难?” 孙悟空轻轻一个转身,再看时之前那套武士服已经不见了,身上的正是跟唐僧所穿一个款式,只是颜色偏向金黄。 “大师兄,您这已经算是出家了,不知道刘伯钦大哥拜托我带过来的美酒,该不该再送给你?” 这时,李治又从马匹上取下两物,一个是那条硕大的熟牛腿,一个赫然正是刘伯钦让带过来的酒囊。 “嘿嘿,大哥倒是好手笔,连这等宝贝都能出手,只是不知道是给俺老孙的,还是送给小师弟的?” 孙悟空上前去一把夺过酒囊,“吨吨吨”一阵狂饮。 “好酒,好酒啊,自上次大哥来过之后,俺老孙有多久没这样痛快地喝过了!”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看着眼前二人,一个举着酒囊狂饮,一个更是抓着牛腿狼吞,唐僧只好无奈地转过身去。 今日是孙悟空的脱难之日,更是在此被压了五百年,虽然唐僧不是很清楚真正的原由,却也能体会到他的几分压抑和凄凉。 因此,见到孙悟空狂饮的模样,唐僧并没有拿出师父的架子,去呵斥或者阻止。 恐怕唐僧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居然会站在孙悟空的角度去想问题,或者说,他居然无形中多了一份“柔情”? “大师兄,你方才说什么‘宝贝’,在哪里?” 除了一条熟牛腿,就是一大酒囊美酒,看着孙悟空如此豪饮,李治不会觉得这酒就是宝贝,哪有宝贝是这么狂造的? “小师弟,我发现你也修炼了眼部神通,可惜境界太低了,还看不出宝物的幻化,你来看——” 说着,只见孙悟空将手中的酒囊向前一托,顿时偌大的酒囊竟变成了一枚白玉扳指? “这是?……” 李治有些不解。 “此物叫做‘储物戒指’,大哥也不算小气,出手就是一个中级的‘储物戒指’,这么秀气的外表看来不是送给我的。” “酒俺老孙喝完了,戒指小师弟你就收下吧——” 孙悟空一甩手,那枚白玉扳指不偏不倚地,戴在了李治的左手拇指之上。 “这‘储物戒指’中的禁制已经化去,小师弟逼出自己一滴精血进去,它就成为你的了。即便被人抢了去,除非你死了或者对方境界远高于你,否则轻易打开不得。” 有孙悟空这样一位大佬在,李治这个修仙小白,倒真是能少走不少弯路。 …… 西去的队伍,由一行二人变成了一行三人。 李治看到孙悟空徒步而行,自己索性也从黑马上跳了下来,跟孙悟空走在了一起,只让黑马驮着那些行李。 要说李治带的行李远比唐僧讲究的多,为了避免露宿荒野,他可是实实在在带了一顶行军用的小帐篷。 如果愿意挤一下,勉强也能够睡下两个人。 现在好了,有了手上这枚“储物戒指”,李治已经在幻想着,到了下一处城池,可以肆意采购一些粮食和瓜果蔬菜。 滴血认主之后,李治就可以将自己的神识外放到“储物戒指”里,好大一片空间,足有三间房大小。 唯一的缺憾,就是无法在这里存放活物,当李治将这一点说出来的时候,立马遭到了孙悟空的白眼。 “小师弟啊,你还想存放活物?那不就成了一方小世界,或者随身携带的福地洞天了吗?你还真敢想啊!” 李治听完,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儿小过分,不过,要真有那样的物件该多好啊。 唐僧西行是需要苦修的,他可不是,他只是跟着一起来旅游的。 唐僧依然端坐在白马之上,望着马前走着的二人低头不语,若有所思。 “族叔,您不会还在生气吧?要我说大师兄根本就不用守那些清规戒律,什么不能喝酒、不能吃肉的。” “有句话您没有听说过吗?‘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修佛修的是心,而不是简单的形式,完全可以‘以肉代菜、以酒代茶’的……” 孙悟空有很多的名号,其中两个最为著名,一个是之前的“齐天大圣”,一个是后来的“斗战胜佛”。 在李治看来,他更喜欢那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甚至有些无法无天的“齐天大圣”。 至于“斗战胜佛”嘛,那还是真正的美猴王吗? “阿弥陀佛,九郎,你哪来的这些歪理?又岂能如此曲解修佛?” 听到李治的“歪理学说”,孙悟空一阵惊奇的赞叹,甚至还兴奋的原地翻了两个跟头。 唐僧却哭笑不得。 他深知自己这个“族侄”并非不学无术之辈,相反“文道”早已超脱了大儒境界,每每说出惊人的话来必有深意。 难道,他这次的“歪理”也不是随口而说的吗?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第四十五章 鹰愁涧遇龙 “焰焰斜辉返照,天涯海角归云。 千山鸟雀噪声频,觅宿投林成阵。 野兽双双对对,回窝族族群群。 一钩新月破黄昏,万点明星光晕。” 西行的队伍里,自从有了孙悟空的加入,李治就变成了一个好奇宝宝。 层出不穷的问题,只要是他能想到的,都会拿来询问孙悟空,搞得猴哥只想着到处化缘去。 “小师弟,俺老孙当年学艺的时候,如果有你现在一半的用心,也许就不会只学了这点儿本领了。” 经过了当年的大闹天宫,更有被压五行山下五百多年,孙悟空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头脑一热、不顾一切的猴子了。 “大师兄,你还不知足啊?三界之内、天上地下,何人不知道你的威名啊?” “就拿这十几天来说,你教给小弟这些法门,倒是让小弟更像一个‘神仙’了,可惜,我还是没有飞举的功法。” 离开五行山已经过去十几天了,却始终在无名的大山里行走。 好在有孙悟空和李治在,他们既不会迷失方向,更不用担心遇到什么危难。 平静的旅途,正好借着这个空档,李治向孙悟空学了不少的法门。 像什么“隐身术”、“避水诀”、“洁身咒”等,甚至孙悟空还传授了李治“五行遁法”,也算是多了一条保命的手段。 孙悟空也知道了李治的真实身份,这一点儿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是一个曾经连玉皇大帝都不放在眼里的男人,区区凡间一个国家的亲王,孙悟空更不会另眼相待。 倒是在传授李治的同时,好好地让孙悟空过了一把当师傅的瘾。 可惜,李治的境界太低,孙悟空每次跟他切磋都不敢放开,打得也忒不畅快。 好在李治如今也算是同阶中力大无穷的存在,就算是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他都能勉强耍两下子。 可惜,远远无法做到孙悟空那样举重若轻、驾轻就熟。 跟孙悟空混熟了,李治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大师兄,小弟看你的境界,怎么只有‘玄仙’巅峰?你是重伤未愈吗?” 李治也算是精通医道之人,可是,凭借他的道行,却无法解释孙悟空现在的状况。 “咳咳,不瞒小师弟说,俺老孙最厉害的时候虽然只是太乙金仙,普通的大罗金仙都未必是我的对手。” “当年赌斗输给了如来,被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有那副金贴在,俺老孙动不得半点儿法力。”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老孙的境界竟然在不断地下落,以致于目前跌落到了玄仙巅峰的境界。” 孙悟空所描述的现象,李治暂时无法理解,却能够感受到他内心深深地落寞。 “大师兄莫要灰心,西行路途遥远,你我兄弟正好借机好好修炼一场。小弟也争取混个神仙当当,哪怕只是个‘天仙’呢,大师兄自然也能够恢复往日的风采。” 李治也终于明白了,为何西行一路,孙悟空很多妖怪都降服不了,原来他的实力早已大打了折扣啊。 玄仙跟太乙金仙,那可差着好几级呢。 玄仙之上是金仙,金仙过后才到太乙境,而太乙境又细分为太乙真仙、太乙玄仙和太乙金仙。 也就是说,如今的孙悟空比起当年全盛时,足足跌落了四个大境界,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啊。 孙悟空真正拿手的功法,其实只有三个,“地煞七十二变”、“筋斗云”和“大品天仙诀”。 而“火眼金睛”、“法天象地”和“身外化身”,算是他最熟练的三大神通。 当年学艺二十载,他也只是粗通了“地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所谓的棍法都是在无数次打斗中自行体悟的。 而“大品天仙诀”,本是直通大罗的功法,可惜,猴子性急没耐性认真的打磨,始终都没能突破到大罗。 “小师弟,飞举之术老孙也只会‘筋斗云’,这个是没办法传授给你的,我观你所学功法,也未必在‘大品天仙诀’之下。” “倒是‘地煞七十二变’,如果小师弟有兴趣,老孙可以传授一些的,也好让你到时候躲避那‘三灾’之难。” 李治自然高兴万分,不过他也明白贪多嚼不烂的道理。 自己本身就有了神秘的“沧溟诀”在修炼,又莫名其妙地多出了两套枪诀“嗜血”和“灭神”,更有刚刚从孙悟空这里学来的诸多小法术。 李治就特意挑选了与“五禽戏”相配合的五种猛禽来学,也就是说,掌握这几种变化之后,今后再次施展“五禽戏”,那就是真虎、真鹿、真熊、真猿和真鸟了。 法门容易掌握,关键在于自身更多的练习和领悟,李治却没来由地变成了一个修炼的痴儿,深入其中、无法自拔。 “族叔、大师兄,前边就要走出大山,到达人烟聚集之处了。我所修的诸多法门,尚有一些未通之处,需要多加练习。” “以我之见,不如你们在前边先行,我且留此闭关。反正就是西去的路,大师兄也可以留下一些记号,方便我在后面追赶。” “只是小子这样做有些失礼,不能时时在族叔身旁侍奉了……” 如果说一开始叫声“族叔”,只是为了行事方便,或者碍于唐僧跟李世民的兄弟之交。 那么,相处了这么久,李治也慢慢地对唐僧有些了解,很是敬重他的毅力和人品,这声“族叔”叫得也就顺理成章了。 不是李治矫情,的确他如今修炼的不能让世人看到,否则一定会惊世骇俗的。 谁能见得一会儿变成老虎、一会儿变成黑熊,一会儿弄火又一会儿避水的? 李治说这些话的时候,很是有些过意不去,说好了要陪着一起西行的,这才刚刚走出几千里地啊。 “阿弥陀佛,九郎不必如此,贫僧是西行取经的,你跟着来本就是为了增长见闻,多多习练本领。” “如今有这么好的机遇,贫僧为你高兴还来不及呢。山中空旷少人,正好用来修炼玄功,你且安心在此就好,不是还有你大师兄在嘛。” 孙悟空也过来安慰李治,他很是欣赏李治这种刻苦好学的态度,想当年自己遇到喜欢的功法,不也是昼夜不停地练习吗? 更是给了李治一根猴毛,告诉他只要拿着这根猴毛,就不会跟丢他们的行踪。 唐僧和孙悟空继续西行,而李治却暂时留在了大山中。 ...... 觅得一处人迹罕至的山顶,李治略施手段,平整出一片开阔地来,扎下了营帐。 “破妄金瞳”扫视方圆十里,确定四周无人,李治第一次将识海中的黑白少年给召唤了出来。 “见过本尊——” 看着面前一同行礼的两人,李治感觉怪怪的。 这就像是自己在照镜子一般,而且一下子还是两个,一黑一白。 “无需多礼,你我本是一体,切莫生分了。我观二位道友一文一武装扮,不若就以此各取一个名号吧,就叫‘墨文’和‘纯武’如何?” “多谢本尊赐名——” 黑白二少再次躬身致谢。 名字,也就是一个符号而已,况且又是本尊所赐,这二人自然不会拒绝。 “此处大山人迹罕至,我欲在此修炼一段时间,你二人也可在一旁修行,同时为我护法即可。” 对于自己的分身,李治自然不会藏私,就把孙悟空过去十多天所传授的诸多法门,悉数传给了墨文和纯武。 李治平整出来的开阔地,足够三人使用,他如今是“化神”境界,骤然学的诸多法门,还没来得及好好地打磨、沉淀。 而墨文和纯武两个分身,却只有元婴后期境界,这让李治很是不解,难道是因为有两个元婴吗? ...... 修炼的日子是枯燥的,修炼的日子也是过得最快的。 与唐僧他们分别时,不过五月初,如今却已经到了深秋时节,半年多时间过去了。 “你二人虽然分为两体,于修行一途却奇妙地‘一为二、二为一’,如此一来也有利有弊。” 也就是说,这二人的修为必须是齐头并进的,一个人修炼所得势必与另一人均享。 看着面前的墨文和纯武,李治很是感慨。 半年时间过去了,这二位也正式突破了元婴后期,同他一样达到了“化神”境。 最关键的是,他们二人的配合默契程度,远比跟李治要高明太多了。 尤其在两人联手对敌的时候,那也许都不该叫做配合,就像是自己的左手和右手一般。 二人联手与李治徒手相搏,李治尚能游刃有余,如果二人动用了“嗜血”和“灭神”二枪诀,李治就有些手忙脚乱了。 枪法他也都会,苦于一时没有合适的兵刃,与墨文和纯武手中的黑白二枪战在一起,却是要吃很大亏的。 好在如今的李治力大无穷,徒手硬接两人的枪法,只要避开锋利的枪头,五百招之内也不会落入下风。 “你们二人还是到我识海中去吧,如今我们的修为依然不够看,如果遇到危险,你们两个也能作为杀手锏,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如果你们二人致力于学枪,不妨多多观摩一下识海中那柄高悬的枪,我总觉得它极不简单。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切记不要惹恼了它。” 虽然,李治也不清楚那柄诡异的枪,究竟是什么来历,却也不妨碍他对那位的推崇。 有时候,有那柄枪停留在自己的体内,李治居然还会有些莫名的心安。 半年的时间,足以让李治将他从孙悟空那里学到的诸多法门融会贯通,“沧溟诀”第二层也更加的凝实,再闭关下去也长进不大。 李治就出了无名大山,原来他乘坐的那匹黑马,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李治也不以为意,迈开脚步、向西而行。 如今的李治,虽然没有专门的飞举之术,平地而行,一步踏出也能出去十余丈,款款而行,速度焉会在奔马之下? 五日之后,便来到了陈家。 可惜,如今的陈家只有陈老丈夫妇二人,李治问起唐僧师徒一事,陈老丈自是唏嘘不已。 李治给他们留下了两锭银子,问明路径,再次西行。 说来也神奇,每间隔数十里地,李治身上带着的那根猴毛就会闪烁个不停,按照孙悟空当初的说法,这是他在附近设下了禁制。 但凡李治手中的猴毛到达禁制方圆十里的范围,猴毛就能自行闪烁,预示着李治并没有走错方向。 又向西走出了十天,李治以每日不低于三百里的速度,初冬之时到达了一处险山。 正赶上山中落雪,朔风凛凛,滑冻凌凌,随处可见悬崖峭壁崎岖路,迭岭层峦险峻山。 “蛇盘山鹰愁涧——” 看到最高处的山石上,镌刻着六个大字,李治也终于知道他来到了什么地方。 侧耳倾听,果然有水响声。 翻过两道山梁,终于见到有飞瀑挂前,瀑下有潭,千仞浪飞喷碎玉,一泓水响吼清风。 可惜,此处已经没有了那条玉龙,李治却也能感觉到周围浓浓的水灵力,不次于“河伯府”中。 “哎,早知道就来此地闭关了,不知要好过之前的无名大山多少倍啊!” 看到这泓清澈无比的涧水,李治也终于知道此处为何叫“鹰愁涧”了。 这真是一条特别的河,河水太过于清澈,鸦鹊从上面飞过,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便认为是同群之鸟,投入河水中去寻找同伴。 因此,只要从河面上飞过的鸟类,都会被淹死涧中,就像莫名其妙的自杀一样,真的是涧如其名,是一条让老鹰都发愁的涧。 而李治看到了鹰愁涧,第一感觉却是清冷、安静和孤寂。 幽谷深涧,什么都没有,只有流水的声音显得格外的洪亮,在山谷中回响,也是一派宏伟的空寂之感。 李治不自觉地盘膝坐下,任凭雪花飘落在头上、身上,却又马上化去,贪婪地吸纳着周遭的水灵气,体内高速运转“沧溟诀”的第二层。 风停、雪住, 日落、月出。 …… “你是什么人?” 李治不自觉在鹰愁涧旁打坐了三日。 突然,涧当中浪翻波涌,竟然从中飞出一个人来,厉声质问道。 这一下,可把李治吓得不轻,此处明明已经是无主之地,怎地还飞出一个人来? 李治定睛一看,确实是飞来一人,而且还是一名女子。 只见她上身穿着粉色上衣,下身罩着长裙,藕臂雪白,腰间点缀着翠绿色的腰带。 头上戴着一根玉簪,李治不知道的是,这根玉簪在关键时刻可以变成“寒冰剑”。 往脸上一看,大约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虽然问话的声音冷冰冰的,模样却长得很是俊俏,两只大大的眼睛呼扇呼扇的,即便是在质问,更多的却是好奇。 “这位姑娘,在下只是一个过路之人,见此处山水别致,不免贪恋了几眼。不知姑娘为何也在此处,而且还是从涧中而出?” 这女子有疑惑,李治更有疑惑呢。 此处明明就是小白龙受罚之处,算时间早就被唐僧收去当坐骑了,怎么还会有人在呢? “过路之人?此处‘蛇盘山鹰愁涧’,乃是我龙族属地,你一介人族修士,怎么会来到这里?” 那女子看来对李治的回答不是很满意,又咄咄逼人地问道。 听完这女子的话,李治更愣住了。 什么叫“我龙族”,难道自己面前的也是一条龙吗? “姑娘,在下唐九郎,本是大唐之人。前些时日,我家族叔在此处收得一位徒弟,乃是西海龙王三太子敖烈,同证西天。” “如此算来,在下与那敖烈三太子也算是师兄弟,我这么说,不知姑娘可还满意?” 既然对方自称是龙族之人,李治索性打蛇随棍上,直接表明自己跟小白龙的亲密关系,虽然二人还尚未谋面。 “什么?你说你是那唐僧的族侄?好,好的很啊——” “姑奶奶是奈何不了唐僧,可你一介人族的小修士,还是一个‘天漏之体’的修士,恐怕先天境界都不到吧?” “我三哥被你族叔抓去做了坐骑,你这个小修士,就留下来给姑奶奶当一个宠物吧——” 说着,那女子冷哼一声,左右手一分,单掌直击李治的面门。 “哦,天仙境界嘛……” “破妄金瞳”之下,对面那女子的修为境界一览无余。 比李治足足高出了两个境界,也是到目前为止,一路所遇到的“高人”里,跟李治差距相对较小的一个。 “啊,姑娘、姑娘且莫动手——” 李治一边“狼狈”地左躲右闪,一边嘴角漾起浅浅的微笑,没人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第四十六章 不打不相识 “好小子,修为不怎么样,倒是挺能躲的嘛,有本事跟本姑娘硬碰硬地打一场。” 李治已经用上了“鸟戏”,为了麻痹对方,都没敢使用变身。 “姑娘还请住手,大家都是自己人,如果我失手打伤了你,岂不是要在敖烈师兄面前伤了和气?” 眼瞅着李治堪堪避过那女子的攻击,嘴上却一直就没闲着,说出去的话都能把那女子噎出一溜跟头去。 “臭小子,你成功惹怒到我了,今日非抓了你给本姑娘当宠物不可!” 那女子加快了进攻的速度,掌上的力道无形中反而减少了许多,既然想活捉了李治,自然就不能打死或重伤于他。 只见那女子又一掌向李治攻来,速度之快令人咂舌,李治眼看着是躲闪不及了,似乎拼了命地硬接了一掌。 “啊——你,你怎么?……” 两人双掌碰到了一起,那女子“噔噔噔”被震退了好几步,单臂发麻。 李治一招得势,就没打算再给对方机会,一个虎扑过去,双掌齐出“虎啸山林”,裹挟着一阵飓风就攻了过去。 女子惊魂未定,急忙闪身躲过,李治却奇快无比地转到了她的左侧,再次发出一招“灵猿献瑞”。 一手正刁住了那女子右手的手腕,轻轻一用力,竟然将她的右臂倒剪在身后。 那女子岂肯轻易就范? 顾不得活捉不活捉的,单臂角力,“天仙”境界的威力全开,这就要摆脱李治的束缚。 蓄谋了半天,好容易抓住对方的一个疏忽占了上风,李治当然不愿意就此放弃。 他心里很清楚,就算这位再不善于争斗,好歹高出了自己两个大境界,除非召唤出墨文和纯武来殊死一搏,否则,“大力”将是他唯一的机会了。 眼疾手快的李治,又一把将那女子的左手腕也抓住了,整个人转到了那女子的身后。 如果有旁人看到如此情景,也许会让人有些想入非非,李治和那女子一前一后,而李治的双手又紧紧地扣着对方的双手腕。 一个拼命地挣扎,一个死死地不肯放手,这挣扎的场面,不要太辣眼睛啊。 “你给本姑娘撒手,你这个登徒子——” 任凭那女子怎样挣扎,却始终无法摆脱李治的双手,折腾了好半天,终于无奈地放弃了。 她有些不明白,对方明明只是一个人族,更是“天漏之体”,自己就算是龙族里最弱的存在,单比力气居然还不是一个人族的对手? “姑娘,在下实在是无意冒犯,只是你一上来就要打要杀的,还想抓了在下当你的宠物?” “我不清楚你到底是什么人,如果真是龙族,难道不应该也把在下当做自己人吗?敖烈师兄拜的师父,就是在下的族叔啊。” 那女子的个头比如今十三四岁的李治,还要高出一个头顶,不知是常年修炼,还是身为龙族的原因,李治明显感到此女的身形更加曼妙,一时心猿意马。 “好了,我不再打你就是了——” 挣扎了半天,那女子也没能挣开李治的双手,又是这样尴尬地站着,她终于不再想继续下去,开口妥协道。 “这是你说亲口说的啊,可不能反悔?” 猜测到此女有可能也是一位龙族,李治自然不会真的与之为敌,只是自身实力受限,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哪知道,李治才刚刚松开对方的双手,那女子竟然向后飞起一脚,直接踹向身后的李治。 这个变故来的太快,李治根本就无从躲闪,情急之下竟然一伸手抓住了对方踢来的脚踝。 可惜,那女子心中恼怒,腿上用的力也大了一些,李治抓住她脚踝的同时,整个人已经向后飞起,两个人顺势就向“鹰愁涧”内落去。 “嘣——哗——” 从李治立身之处,到达“鹰愁涧”下边的水潭,至少有十数丈深,李治连同那女子一下子就摔落了下去。 一到水中,李治更加不敢大意,紧紧抓住对方的脚踝,急忙运起“避水诀”,身前身后一丈之内的水自行避让。 两人不断地向下沉,李治知道,如果水底有洞府之类的所在,那里一定会没水的。 果不其然,还没等李治脚着地呢,目之所及竟再无半点水滴。 抬头向上看去,却不似从外向里看的那么透明,偌大一个“鹰愁涧”,却不曾见到一条游鱼或其他的水里生物? “你还想抓着本姑娘的脚到什么时候?” 李治正在向四周打量呢,身旁又传来那女子的声音。 “啊,这个……” 方才在半空中还不觉得,现在脚落实地了,李治才觉察到如今的姿势更加的不雅,赶忙松开了对方的脚踝,却又跳开两步以防这女子再次突袭。 “哼,到了此处本姑娘才懒得偷袭你,没有我去打开法阵,难道说你还能自己出去吗?” 再看看四周,二人已经置身于一座水晶宫中,比起李治到过的“河伯府”,此处规模似乎小了一些,华丽程度却不可同日而语。 那女子说完,斜楞了一眼李治,转头向水晶宫里行去。 “姑……姑娘,咱们之间一定是有些什么误会,我需要追赶西天取经的队伍,你还是放我出去吧?” 透过“破妄金瞳”,李治可以看到水晶宫上方,笼罩着一层透明的隔膜,离着多远就能感觉到一阵阵威压。 可惜,他不识阵法,“破妄金瞳”的等级还是低了些,如果能够再提升两级,也许李治就能勘破此间阵法的破绽。 “哼,本姑娘说过了,你们抓了我烈堂兄去当了坐骑,本姑娘就留下你来当一个宠物吧。” 看着对方依然在气头上,李治也不知道应该从何处劝起。 “姑娘,敖烈师兄是你堂兄?那你是哪个海的小公主吗?其实,在下的真名叫做李治,是大唐皇帝陛下膝下的九皇子。” “西天取经乃是西方佛教,同东方三教定下来的大计,虽然也算得一次劫难,不过此劫合该佛教大兴。” “令堂兄作为此次应劫之人,如果能够证道西天,必然也会成就正果的,将来就算是获得一个菩萨果位,也未可知啊。” 按照原来的进程,小白龙变身为龙马,驮着唐三藏一路到了西天大雷音寺,最终就被封为“南无八部天龙广力菩萨”。 “哼,你当我龙族稀罕一个菩萨果位吗?我烈堂兄是龙族年轻一辈中,天赋最高之人,假以时日或许有机会证道大罗呢。” “父王曾经说过,最多再过百十年时间,烈堂兄的成就必然会超过,如今的龙族年轻辈第一人敖摩昂大哥。” 说到敖烈的时候,那女子的眼睛都在放光,可能是想到了现在的状况,瞬间又陷入了失落。 …… 龙族,曾经是一个庞大的种族。 盘古开天之后,诞生了三大混沌神兽,分别为祖龙、元凤和始麒麟。 三大混沌神兽各自繁衍生命,由此诞生三大族。 龙族统领鳞甲、执掌海洋;凤族统领飞禽、执掌天空;麒麟族统领走兽、执掌大地。 三族内的成员不断增加,为了夺取更多的生存资源,也为了争夺天地间的控制权,三族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矛盾。 后来,魔祖罗睺因一己之私,挑拨三族纷争。 这三族得天独厚,生而大能,故互相都不服,也就导致了大战的爆发。 龙族,天生肉体强横,一般法宝武器都伤之不得; 凤族,涅槃重生,生命力强决; 麒麟一族,虽没有什么出众的能力,可是繁殖力量极强,族群众多,能经得起持久战。 于是,洪荒第一次大劫“龙汉之劫”,就那样应运而生了。 大劫持续了上千年,三族神兽纷纷陨落,洪荒世界遭到严重破坏,生灵十不存一,诸多上古神兽消亡,龙、凤、麒麟族均元气大伤。 三族数量越来越少,繁衍也越来越难,血脉不断退化,潜力在不断降低。 从此,龙族镇于四方海域而不出,凤族居于不死火山而不现,麒麟隐于中央大地而成瑞兽。 至于说,当初的三大混沌神兽,祖龙、元凤和始麒麟,却再也没有了他们的足迹。 有人说他们早就死了,在“龙汉大劫”中身死道消了。 也有人说,他们只是受了很重的伤,躲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慢慢舔舐着自己的伤口。 更有人说,他们已经不在洪荒,去到了域外之天。 随后,又经历了“巫妖大劫”、“封神之劫”,洪荒终于被打碎,诸圣人只好联手再造洪荒,就是如今的三界。 经历了这么多年,龙族早已不复往日的威风,他们成为天庭最早的一批效忠者,专司人间行云布雨之事。 似乎整个龙族如同遭了诅咒一般,“龙汉大劫”后,龙族就再没有出现过一位大罗境界的大能。 强如现在的四海龙王,也不过是太乙之境,恐怕终生大罗无望。 龙族的没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可是,这个隐忍了不知多少年的种族,也在暗暗地积蓄着自身的力量。 其中,竭尽全力培养龙族的后辈,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 无论是当年归在阐教门下的黄龙真人,还是此时身为天地四极之一的东方青龙,或者还要算上刚刚西行上路的小白龙敖烈。 只是,敖烈这次的事情有些特殊,并不是龙族主动找上门去,反而是佛门的意思。 龙族虽然没落,但是,龙族在人族之中的威望还是极高的,更是被中土之人尊为图腾。 此次佛教东进,自然也就盯上了龙族,而敖烈作为龙族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西游队伍中的一员。 在外人看来,跪了多少年的龙族,为了自保这次主动去抱了佛教的大腿,却不知他们是在含着泪,把自己内定种族复兴的希望给送了出去。 …… 这些龙族的内幕,那女子看样子年纪尚幼,未必能够晓得。 李治听到她如此抱怨,内心就不由得一动。 关于龙族的兴衰往事,和万万年的蛰伏,除了那些不世出的大能,恐怕没有人会比李治更加清楚。 “姑娘,或许其间真有误会,可是无论如何,这笔账你是不能算到在下头上的。” “三藏法师这个取经人是观音菩萨亲自挑选的,先是从五行山下救出当年的齐天大圣,又在这鹰愁涧带走了敖烈师兄。” “虽然前方不知还会再收拢什么人,无非是各方的利益交换和妥协罢了。以在下对三藏法师和齐天大圣的看法,他们是绝对不会欺侮敖烈师兄的。” “既然事已至此,在没有绝对的实力之前,我想还是息事宁人的好,真捅出篓子来,恐怕龙族的长辈也未必能护得了你。” 虽然与这个女子是第一次见面,甚至自己还不知道她究竟是何人,而两人之间唯一的纽带小白龙敖烈,李治更是没见过面呢。 李治却意味深长地劝慰道,更有告诫的意思。 佛门,那可是一个庞然大物啊! 李治可不会觉得,那是一个一个慈眉善目的存在,说不定自己如今已在他们嫉恨的名单上了。 “谢谢你能跟我说这些,我不会做傻事的,之前也是一时气不过,才同你动了手。” 那女子虽然有些“暴虐”,看来好赖话还是能听的出来。 “我叫‘敖凌’,本体是一条火龙,在东海七姐妹中排行最末,从小就跟西海的烈堂兄最是亲近,他那样一个优秀的人,却要连遭噩运……” 或许是想到了小白龙敖烈的过往种种,敖凌的眼圈有些微红,连带声音都哽咽了。 “原来是东海七公主当面,失敬失敬!既然敖烈师兄都已经西行了,七公主为何还留在此处?” 这是李治想不通的事情。 “鹰愁涧”本是小白龙敖烈的囚禁之所,看起来也是相当冷清,却怎么会有一座如此美轮美奂的水晶宫在此? “我在此处,另有要事……” 敖凌看了一眼面前的李治,发现此子不过十三四岁,要知道,人族的十三四岁就真是十三四岁,不像龙族。 敖凌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样子,其实已经两百多岁了,而小白龙敖烈更是已经出生了三百多年。 “刚才你说你叫李治?一个‘天漏之体’怎么会有如此修为?” 或许是看到了李治面露难色,敖凌没有等着他来回答。 “既然你称呼烈堂兄一声师兄,那你以后也可以叫我小龙女姐姐。方才见你好大的力道,此间有一桩事情,或许真还需要你来相助。”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本就是这么奇妙。 方才还是要打要杀的两个人,转眼间就变得姐弟相称了起来,李治也是一阵无语。 “见过龙姐姐,小弟虽然有些奇遇,如今却还是本领低微,也就空有一把子力气,不知道龙姐姐有何事需要帮忙?” 对敖凌突然提出的要求,李治并没有多想。 眼前这个敖凌自己又不熟悉,看着她变脸的架势,谁知道下一秒会是怎样?离开此地还需要她去打开法阵的。 另外,好奇心作祟,李治也想知道,这个敖凌到底因为什么会留在这个诡异的地方。 “我看中的就是你这一身力气,也不会让你白帮忙,这是一段黑虎的腿骨,生前至少也有金仙的境界。” “你如果能够将它完全炼化、吸收,身体的强度和力道也会增加不少,对我们接下里的行动,也许会有所帮助。” 说着,敖凌手中突然多出一节腿骨来,约有尺长、鸭卵粗细。 “好东西啊,多谢龙姐姐!” 李治赶忙上前去接了过来,生怕敖凌反悔似的。 普通的练武之人,锻体时有条件的都会找来虎骨,奢侈的更是用来药浴,最起码也会炖着喝汤。 而李治捧着的这段黑虎腿骨,哪里是什么金仙级别的啊,在“破妄金瞳”之下,李治都无法看出它生前的境界。 这位,当年恐怕最少是太乙,甚至大罗境的存在吧? 不知道敖凌这丫头是从哪里弄来的? 看来,人言“莫道龙宫无宝贝”,沾上了东海龙宫,真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啊。 “好了,那边有处静室,是原来烈堂哥偶尔练功之处,你先去那里炼化了这段虎骨,我还得准备一些必须的东西。” 敖凌说完,就转身离开,向水晶宫深处走去。 李治摇了摇头,感觉这哪里像是一条火龙啊,活脱脱就是一条冰龙嘛? 到底想让我帮她做什么呢? 跟敖凌争斗的时间不算很长,可每一次的碰触,虽然力道上李治不至于吃亏,可这副身体却还是差了些,远远比不得龙族那样天生强悍的种族。 李治修炼多年的“五禽戏”,曾几何时也被秦琼推崇过不止一次,可是到了李治如今这个境界,再用“五禽戏”来锻体已经逐渐不合适了。 “算了,不想那么多了,还是先炼化了这段虎骨要紧——” 哎,变强的速度,总是赶不上变强的诉求啊! 第四十七章 法术与化学 “龙姐姐,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会这么热啊?我感觉自己都要被烤熟了——” …… 七日之后,当小龙女敖凌再次出现的时候,李治已经将那段黑虎的腿骨完全炼化。 在“沧溟诀”二层的催化下,虎骨在识海之内彻底气化,从内向外,不断滋养着李治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处窍穴、每一块筋骨。 肉眼可见的,李治的身体强壮了起来,似乎身高都向上窜了一点点? 李治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再次增加了,往常更多的是依靠修为的带动,如今却有一半力量来自于筋骨的本身。 不仅如此,在炼化虎骨的时候,其中蕴含的能量也被他提炼了出来。 李治自己却没有吸纳,而是给了分身纯武。 跟妖族沾边的能量,李治如今并没有办法同化成自身的法力,就如同当年在“少华山”上得到的那枚青狼内丹一般。 不过,这毕竟也是一股难得的能量,级别之高又岂是那区区青狼内丹可比? 秉着绝不浪费的原则,李治就让纯武一口吞了下去,自己亲自在一旁替他护法。 果不其然,纯武在吸纳这股能量的时候,曾几度陷入疯狂,那股猛烈的肆虐,完全出乎李治的预料。 不得已,只好拉了墨文一起过来分担,在二人合力之下,依然难以彻底驯服黑虎残留的暴虐。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若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无计可施的情况下,鬼使神差地让李治想起了“道德经”。 这篇经文,他还是在洛水之畔的“碧洛居”得到的,更是借此一举突破到了“元婴”境界。 后来,莫名其妙的有了一套“沧溟诀”,李治就再也没有诵读过“道德经”,如今再次读起,其中的微言大义,似乎更有了新的诠释? “哈哈,本尊,你可要加油啊,我二人已经到了‘化神’后期,你却依旧在‘化神’中期停留啊——” 不知过去了多少时辰,当墨文和纯武双双收功之时,墨文冲着李治调笑道。 李治却不以为意,分身也是自己实力的一部分,他们变强了与自己变强又有多大区别呢? 不过,在修为上,分身走在本尊前边的例子,貌似还真的不多见。 “你二人专心在此修炼,等时机成熟了,会有许多重要的事情需要你们二人前去处理。” 龙族的事情,让李治更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世界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的简单。 龙族尚且如此,那么凤族和麒麟族呢? 还有巫族和妖族,他们也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横行一时的种族,如今又是什么样子呢? …… 得了敖凌的好处,李治自会依照此前的约定,只是再次见到敖凌时,她依然没有吐露此行的目的。 “不错,看来那段虎骨果然对你有用,可惜留在龙宫那么多年,简直有些暴殄天物。” 亲自“查验”了一下李治炼化的成果,敖凌很是满意,对接下来的行动就更有信心了。 “龙姐姐,像这样用不着的虎骨,你那里还有吗?如果实在觉得没地方处理,不妨都拿给我,我这人不挑食的。” 也许两人有了一条黑虎腿骨的交情,李治说起话来不再那般拘束,“龙姐姐”也叫的格外自然。 本身自己就比人家小很多,就算是两世加起来,还赶不上龙在母胎里待的时间长。 “哼,那就要看你的表现了,如果让我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适当给你点儿奖励也不是不可以。” 李治“谦逊”的样子,还是得到了敖凌的认可,关键是整个东海的一众龙子龙女里,就数她年龄最小。 现在,突然多出一个叫“龙姐姐”的人来,无形中竟然满足了敖凌那点儿可怜的虚荣心。 “准备好了,就跟我来吧——” 敖凌在前,李治在后,二人转身向水晶宫深处走去。 越往里走,弥漫的灵气越是浓郁,直到他们看到了一扇石门。 石门不大,仅能容得一人出入,竟然是镶嵌在水底的一处石山上,看这石山的走势,如果打开了石门,通道却是要斜行向下的。 “九郎,我们要去的地方,就在这扇石门的后边,不过需要‘金仙’的力量才能打开。若不是三堂兄被处罚了,我们早在十数年前就能进去了,可惜……” 原来,这里是小白龙敖烈和敖凌一同发现的一处秘境,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二人始终没能进入其中。 索性就用龙族秘法,在此修建了一处石门,更是建造了一座水晶宫,来遮掩这处秘境。 十四年前,小白龙遭了噩运,遇到了一个绿茶新娘,盛怒之下砸了自己的新房,好巧不巧地引发了一场大火,烧毁了玉帝赐下的明珠。 作为亲生老子的西海龙王敖闰,竟然以“忤逆”的罪名,将小白龙敖烈告上了天庭。 最终,小白龙被当众责打了三百锤,令其闭门思过,他顺势就选择了这处“鹰愁涧”,思过倒未必,养伤却是真的。 再加上被即将成婚的妻子给绿了,一时悲愤交加,这些年来修为不进反退。 既然被罚闭门思过,敖凌也不好再找上门来,直到小白龙随了唐僧西去,她才再次来到水晶宫。 李治运起“破妄金瞳”看向石门,一道道能量波闪烁,接连有三道禁制。 “龙姐姐,这门该如何开启?” 李治对阵法一窍不通,倒是见过几次长孙娉婷布阵,问她也没说清楚从何处学来的。 “一会儿我先发动机关,然后你全力去推那扇石门,记住,一定要全力施为——” 说完,只见敖凌双手掐着各种复杂的手印,口中念念有词。 “快——” 李治也没看明白敖凌做了什么,听到她的招呼,双手攒力,“嘭——”重重地推在了石门之上。 他听敖凌说的郑重,一开始就铆足了劲儿。 “嘎吱——嘎吱——” 怎么会这么重啊? 目测那石门也就一尺来厚,拥有“大力”神技的李治,已经是“化神”中期的修为,更是炼化了那段珍贵的虎骨,全力施为之下,竟然只推开了半尺来宽的一道缝隙。 “啊,你真的能推开啊?太厉害了!” 虽然知道李治力大无穷,敖凌算是有心理准备的,当李治真的推开一道缝隙的时候,她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李治不清楚,敖凌心里可明白的很。 这道石门,是当年小白龙敖烈跟她联手设下的禁制,就怕有人到此抢了他们的机缘。 准确地说,应该是她敖凌的机缘。 龙族有着得天独厚的血脉,一生下来就有“天仙”的境界,换句话说,敖凌修炼了两百多年,在修为上却未有寸进。 这在整个四海,一直都是被同族传为“笑柄”的存在,即便是同胞兄姐中,也有不少人在背后笑话于她。 只有西海三太子敖烈,也许是同为“火龙”的缘故,处处呵护着这个小堂妹。 三十年前,二人云游各处,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奇特的“鹰愁涧”,更是找到了这处秘境所在。 主要的功劳,说起来却要归功于敖凌。 她本是“火龙”之体,修为虽然不见长,所有火系法术到她手里,却能够一点就透、一学就精,比之玄仙境界的敖烈还要强上一筹。 可惜,也正因为修为上不来,即便掌握了不少火系法术,施展出来的威力却是天差地别。 一接近蛇盘山,敖凌体内的气血就翻腾个不停,似乎这蛇盘山中,有她命中注定之物? 可是,除了“鹰愁涧”这一汪清澈见底的水,哪里还有别奇特之处? 索性二人就暂时留在了蛇盘山鹰愁涧,经过细细探查,终于在鹰愁涧底部找到了一处巨大的礁石。 说是礁石,其实只是因为裸露在水底的只有一间屋子大小,而事实上地底下埋藏的更深。 也就是说,其实鹰愁涧的涧底,埋藏着一座神秘的大山,让敖凌气血翻腾的东西,就在这座大山的腹地。 可惜,他们二人尝试了几年,始终也没有找到进入大山腹地的办法。 最终归结于自身的实力不够,这才暂时设下一道石门,并建造了一座水晶宫,将此处化为西海的管辖范围,其实就是小白龙敖烈的私属。 “龙姐姐,难道你根本就没想过,我可以推开这道石门,只是拿我来尝试一下吗?” 看到敖凌如此兴奋的样子,李治很是郁闷,看来自己是被当做小白鼠了。 事实上,就算龙族没落了,但四海龙族中金仙级以上的高手还有不少,敖凌却不愿意求助于他们,甚至压根就没打算将此处的秘密告知他们。 至于李治嘛,也许是误打误撞上了,也许在敖凌内心深处,并没觉得这个“天漏之体”的人族,能给她带来什么真正的麻烦。 想着借助他的一身蛮力,如果成功了固然更好,真的失败了,她大不了再多等几年,等烈堂兄取经归来再打开也不迟。 “嘿嘿,哪能呢,我是看九郎气力非凡,普通的金仙都未必有你这样的勇力。再加把劲儿,等进入这道石门后,咱们就能正式开始寻宝了——” 看到了成功的希望,敖凌自然很是高兴。 这些年来,她和敖烈为此也准备了很多,如果不是敖烈遭了三百锤击,养伤都养了十几年,恐怕他们早就动手开门了。 “寻宝?咱们先说好,见着有份,到时候你可不能独吞啊?” 疑惑了这么多天,李治还是第一次从敖凌口中听说此行的目的,宝贝谁不喜欢,更何况他李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修仙穷人”。 “宝物会自行择主,该是你的,谁也抢不走,继续动手吧——” 敖凌继续摆弄着她那眼花缭乱的手印,李治的干劲就更大了,却没发现敖凌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 此处或许是一个奇特的存在,毕竟每每来到这里,敖凌都难以压制身体内的气血。 仿佛是一个受了多年委屈的小媳妇,急着冲破牢笼的束缚,去奔向更广阔的天地。 可是,如果说里边就一定有什么宝贝,敖凌绝对是在信口雌黄,无非是想让李治多卖卖力气罢了。 敖凌毕竟是东海龙王敖广的小女儿,老龙王也曾经请高人给她诊治过,得出的结论却难以让人信服。 说什么,敖凌所有的修炼都是有效的,一旦哪天能突破自身的桎梏,修为的晋升将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要是一位江湖郎中说的,老龙王能把他直接给生吞了,可是,谁让说这话的人,是他敖广惹不起的存在呢。 最后,作为答谢,老龙王还是客气地献上了价值不菲的宝物。 两百多年过去了,也没见到敖凌一发而不可收拾,反而依旧像刚刚出生时一样,稳稳的“天仙”初期。 “啊,开呀——” “嘎吱吱——咔——” 那道石门终于被李治给推开了,自己一身的力道,为此也耗费了大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九郎你真厉害,这是龙宫的‘回气丹’,你快吃了调息一下,一会儿还有出力气的时候呢。” 要是没有最后那半句话,也许李治会更感激她一些,即便如此,李治也不会跟这丹药过不去,一口吞了下去。 “回气丹”,顾名思义就是能将李治所耗迅速补充回来,看敖凌的架势,准备的东西还不老少。 “好了,咱们进去吧。” 看到李治调息的差不过了,敖凌说道,并一哈腰率先进入了石门,李治也赶忙跟上。 石门打开,原来看到的那座石山连同石门,都不见了踪迹,居然是幻化出来的? 不知何时,敖凌手中多了一颗碗口大小的夜明珠,光华夺目,将周遭的一切照如白昼。 “龙姐姐,咱们就是来这里寻宝吗?这不就是一块大石头吗?你难道还想着,从这里边能再蹦出一个孙悟空来啊?” 石门之后,荒凉一片,只有中间孤零零一块大石头,光秃秃的不知道在这里埋藏了多久。 诡异的是,整个石头上,却找不到半点水渍或者灰尘,更不可能有青苔的存在。 “九郎,我所说的宝贝,就在这石头里边。你来看,此处也有一道门,当年我跟烈堂哥就发现了,可惜一时无法进入。” 正对着方才那道门的位置,大石头的那一面相对平整一些,仔细看去确实有一道门的样子。 可是,这道门怎么看都是画在石头上的啊! “我们尝试过很多办法,却一直都无法打开这道门,这次干脆就直接暴力破门吧。” 说着,敖凌的左右手中,各自多出了一物,左手中是一把明晃晃的凿子,右手中却是一柄黑漆漆的锤子。 “九郎,你力气大,还是你来吧。” “龙姐姐,你不是闹着玩吧?就让我用这么小的锤子和凿子,去开那么大的石头吗?” 李治早就用“破妄金瞳”扫视过眼前这个大石头,让他惊讶的是,这可不是什么大石头,这是一座山的山尖。 不知在这里埋藏了多久,表面上都已经被磨成光滑的了,而那扇“画”在石头上的门,的确是进入其中的唯一通道。 可是,他却看出从那扇门向下,居然整个都是实心的。 这是谁搞得恶作剧吗? “九郎,你可不要小看了这小锤子和小凿子,虽然比不得雷部正神辛天君的锤钻,却也是当年云中子仙师的杰作啊。” 云中子,封神时期阐教十二金仙之一,却是阐教门下最擅长炼器之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仿制各种各样知名的法宝。 威力自然是比不得原版的,可架不住他多啊,有些中低阶的法宝,仿制出来的威力甚至能达到原版的五成以上。 李治只好无奈地接受了,谁让自己就是来当苦力的呢。 锤凿入手之后,李治就感到这绝对不是凡品,他看不出来是何种材质做成的,但是入手之沉怕是不低于千斤之重。 李治并没有单纯地使用蛮力施为,而是用凿子沿着大石头上那扇门的四边,先轻轻地凿出了四条深沟。 真别说,这凿子足够的锋利,而那块大石也足够的坚硬。 就这点儿活,愣是让“沧溟诀”第二层全开的李治,足足忙活了一个时辰。 “龙姐姐,你闪开一些,我用锤子砸一下试试——” 看着已经被自己凿出了四边的那扇门,李治功力全开,甚至暗中知会了识海中的墨文和纯武,让他们也助自己一臂之力。 “啊,开——” “轰——” 李治手中的锤子,狠狠地砸在了那扇门上,连锤子都被掂起来老高,李治差点儿都脱手了。 再看大石之上,除了增加了一个巴掌大小的深坑,居然纹丝不动。 “这,这也太夸张了吧?” 要知道,如今李治最强的就是“大力”,方才那一锤子,普通的一座小山都能被他掀平一半去。 “看来还是不行啊,九郎,此门应当也有阵法加持,咱们的境界还是太低了。” 这副锤凿,已经是她能从东海龙宫拿出来最厉害的武器了,更好的也有,可惜她还拿不动。 “龙姐姐,你是火龙,可会喷火?” 李治围着大石头转了两圈,若有所思地问道。 “当然了,姐姐的控火术,在整个龙族都是能排在前列的——” 终于问到了自己的强项,敖凌一改方才的失落。 “那好,就照着我凿出来这扇门的位置,龙姐姐可以使劲地烧它,火越大越好。” 敖凌不解其意,不过看李治不像是在开玩笑,就小嘴一张,一道火线直奔大石上那扇门。 李治没有喊停,敖凌就一直在那里烧着,眼看着青色的大石逐渐被烧成火红色,仿佛连石头也烧了起来? 半个时辰过后,大石的表面出现了多道裂痕。 “龙姐姐,停止喷火,改成喷水,越冷越好——” 看到眼前的功效,李治喜不自胜,原来神魔的世界,后世那些化学理论也管用啊。 敖凌看到自己的火焰建功,对李治也充满了信任,急忙法力一转,引来“鹰愁涧”里的水浇灌到大石头上。 顿时,白烟浓浓,哔哔啵啵的响声,分明是更多的石块在炸裂。 “好了,我再来试试。” 烟消水息之后,李治没再使用那对锤凿,却也没还给敖凌,而是不着痕迹地收进了自己的“储物戒指”里。 稳稳当当地来到那扇门前,再次运起“破妄金瞳”,他能看到大石内至少丈许深已经完全被水火给破坏了。 “罴熊崩山——” 李治大喝一声,双掌齐出,正砸在大石的那扇门上。 “轰——咔——” 飞沙走石,地面上裸露房间大小的巨石,被李治这一击生生削去了大半,真正做到了“罴熊崩山”。 眼前出现了一条向下的通道,黑洞洞的,不知其有多深。 “这……九郎,你真的打开了?你到底是什么境界啊,不会是一直在隐藏实力吧?” 敖凌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暴力破门,李治这才是赤裸裸地暴力破门。 她已经感觉不到,原来加持在这块大石上的那些阵法,竟然用火一烧、水一浇,就能彻底破坏了这诡异的大石? “龙姐姐,门都打开了,你还愣在这里做什么?” 此处越是诡异,李治的心情却越是激动,说不得真有什么宝物呢? 敖凌再次举着夜明珠在前,李治也紧紧跟着,手中却借用了墨文的黑枪,必备不时之需。 果然是条向下的通道,好像不是人工修成,而是天然如此。 石门很窄,通道却足以并排走下三个人,而且越往下走,通道居然变得越宽。 只是,李治却有些受不了啦。 “龙姐姐,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会这么热啊?我感觉自己都要被烤熟了——” 第四十八章 洪荒有金乌 李治和敖凌二人,顺着密道往下走。 也不知走出了多远,只觉得周围的温度越来越高,饶是李治如此修为,都快有些扛不住了。 “九郎,你再撑一下,我感觉那件宝物就在前方——” 敖凌看了一眼身旁的李治,此时的李治鼻洼鬓角、热汗直流,前后胸的衣襟都贴在了身上,多年的教养却让他未曾扯去衣衫。 敖凌看的有些过意不去,从自己的储物袋里翻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物。 “九郎,你且把这个穿上吧,应该能够起点作用。” 说着,李治的面前出现一领披风,看样子好似什么动物的皮缝制而成。 “这是取用了北海冰蟒的皮制成的,算是一件降温神器,是我两百岁生日时四叔送的礼物,一直也没用上,你先披上抵挡一下吧。” 这样东西,李治还真见过,皇宫里的李世民就有那么一件,据说还是当年隋炀帝杨广留下来的。 不过,那只是用普通的蟒蛇皮制作而成,降温的效果绝对无法与眼前这件北海冰蟒皮相提并论。 “多谢龙姐姐厚赐,小弟却之不恭了——” 李治毫不犹豫地接了过去,顺势披在自己的身上。 你还别说,这还真是件好宝贝,一披到身上,李治就感觉到阵阵凉意袭来,尤其是在这个燥热的地方,比起后世的空调不知舒服了多少倍。 “厚赐?喂,我有说过要把它送给你吗?你给我站住,把话说清楚了再走……” 李治却假装没听见,有了这件冰蟒披风,他已经不再惧怕炎热,自告奋勇地走在了前边。 继续往下走,温度越来越高,两旁的山石仿佛都在燃烧,赫然呈赤红色。 光线却越来越亮,已经用不到夜明珠来照明,如今的光线足以看清周遭的一切。 “啊,找到了——” 突然,敖凌一声惊呼,兴奋之情不言而喻。 “龙姐姐,那是什么东西?” 二人已经来到了密道的尽头,却见到一个硕大的深潭,足有十数亩地大小。 说是深潭,其间流动的却不是任何一种水,反而是翻腾的岩浆? 在岩浆潭的正中央,却漂浮着一方行巨石,呈赤红色,巨石之上有一株石树,亦或就是一根不规则的柱子。 在那石柱之上,赫然挂着三枚鹅蛋大小的红果,晶莹剔透、如血如焚。 离着这么远,李治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甜香,顿时百脉通透、倦乏尽去。 敖凌看到了这三枚红果,两只眼睛恨不得都迸将了出来。 “九郎,这……这竟然是‘血菩提’,而且还是最王道的‘三才血菩提’啊——” 敖凌虽然兴奋,却没被兴奋冲昏头脑,依然保持着警惕,小心地查看着周围。 但凡有天材地宝存在的地方,必然有极强之物在守候着,敖凌却感觉不到任何的威胁。 “血菩提”?那是什么东西? 李治表示没听说过,却也运足了“破妄金瞳”,帮助敖凌巡查这个神秘的洞府。 “嗯?难道是在那里吗?” “破妄金瞳”已经晋升到橙色级,李治敏锐地觉察到,岩浆潭正中那块巨石,就是整个岩浆潭的能量源泉。 只是,他也感觉不到任何的危险,这潭岩浆看似翻腾不已,却更像是一个孩子在嬉戏,任凭自己的心情行事,忽上忽下。 “敢问是哪位前辈在此?在下唐九、敖七误入贵洞府,还请前辈宽恕我等不请自来之罪——” 李治一拱手,冲着正中央那块巨石朗声道。 冷不丁听李治说这么一句,身旁的敖凌很是诧异,却见眼前的岩浆潭翻腾的越发厉害,大有喷涌而出,淹没整个密道之势。 “前辈可是有何难处?但凡有用到在下的,自当全力而为,绝不推辞!” 李治已经确定有生灵的存在,对方并没有现身出来,正常的就会有三种可能。 其一,对方的修为和境界实在太高,根本就不屑于露面来应对他们两个。 其二,对方很弱小,且还是胆小怕事之辈,见不得生人,只想着拖延或耗走他们两个。 其三,对方是被困在此处的,即便有实力,恐怕也不是正常状态。 李治认为,第三种情况可能性最大。 “你们是什么人?……” 一道声音传出,果然来自岩浆潭正中那块石头,只是,石头怎么会说话? 声音有些低沉,却不显得苍老,只是有些有气无力,李治没能判断出对方的修为。 “在下唐九,乃是一位人族,跟我同来的是来自东海的敖凌。” 李治报的更具体了一些,却也没有告知自己二人的真实身份。 “人族?女娲娘娘刚刚创造的,一个很弱小的种族而已。东海姓敖?难道你是龙族的后裔?” 听到敖凌的来历,对方不是很吃惊,倒像是对李治更感兴趣。 “前辈,您到底在此地待了多久啊?难道不清楚如今天地的主角就是人族吗?” 李治直接就懵了,什么叫“女娲娘娘刚刚创造的”? 这位到底是脑子坏掉了,还是真的困在此处太久了? “怎么可能是人族?我妖族呢?我父皇和东皇呢?——” 岩浆潭彻底咆哮了起来,李治赶忙拉着敖凌向后跃出十数丈,看着这潭岩浆在那里尽情地咆哮。 良久,或许是对方折腾累了,慢慢地平静下来,岩浆潭再次恢复方才的状态,虽有翻腾却如风过水波。 “说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天庭怎么样了?即便是我妖族败了,此时成为天地主角的,也应该是巫族才对,怎么可能轮到弱小的人族?” 对方的声音很低,似乎刚才那番咆哮,已经耗费了他全部的能量。 “前辈,您的意思要我从‘巫妖大战’开始讲吗?” 李治有些不确定,这位口中不是妖族就是巫族的,还提到了天庭? 他口中的天庭,恐怕不会是现在这个由玉皇大帝主宰的天庭,应该是远在上古的那个妖族天庭吧? 只是他又口称“父皇”和“东皇”,难道这位会是当年的妖族十大太子之一吗? 想到这里,李治也就释然了。 怪不得这里会如此的炎热,怪不得对方会如此关心妖族。 “小娃娃,你不用胡思乱想,我就是‘妖皇’帝俊膝下第六子,当年听信了别人的谗言,我兄弟十人一同跑了出来。” “十日凌空,竟被那大巫后羿给一一射落,射日箭的威力实在是恐怖,一被射中顿时魂飞魄散。” “我不知道别的兄弟怎样了,我自己倒是一缕残魂流落到此,用尽最后的力量给自己建了这座存身之所。” “可惜,残魂始终是残魂,你们如果没有找到这里,恐怕不久之后,我也要彻底消失了……” 原本对方是在问李治,许是太久没有同别人说过话,他自己倒先介绍了一个底掉。 虽然李治心中有些猜测,但等这位亲口承认,自己就是当年妖族十太子之一时,李治还是有些震惊。 “原来前辈竟然是妖族的太子,失敬失敬。当年巫妖一战,祸延何止千年?” “无论是妖族还是巫族,都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双方的绝顶战力在此战中,纷纷身死道消。” “据我所知,妖族妖皇和东皇双双战死了,而你们十大太子,似乎只有最小的十太子活了下来,只是过去这么久了,在下也说不好他身在何处。” “巫族也是惨不忍睹,十二祖巫战死了十一位,东皇一人就干掉了八位,更是自曝了东皇钟和玄冥同归于尽。” “硕果仅存的也只有后土娘娘了,身化了六道,开地府、立轮回,功德无量。如今尊为六御之一,更是被称为‘大地之母’……” 李治也什么逻辑,就他所知道的,关于巫妖大战的事情,林林总总地讲了一大堆。 别说是那妖族六太子,就算是身旁的敖凌都听的津津有味,其中有很多秘辛,是敖凌完全没有听说过的。 “哈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可恶的鲲鹏愧为妖师,竟然临阵脱逃——” 岩浆潭再次愤怒了,不过此次持续的时间要短很多,也没有方才那样的猛烈,看来这妖族六太子残魂将散并非虚言啊。 “小娃娃,很感谢你能跟我说了这么多,你能最后再答应我两件事情吗?” “我也知道可能会有些强人所难,只是我这残魂即将消散,也不知道能不能去到你所说的六道轮回里走一遭,就当是最后的遗言吧。” 对方的声音更低了,李治却听出了乞求? 对方是谁,曾经不可一世的妖族十大太子之一啊,竟然会用乞求的语气跟一个人族说话? “前辈但有所命,在下一定勉力去完成,就怕我本领低微,耽误了前辈的事情。” 李治“诚恳”的说道,却遭到了一旁敖凌的白眼。 “哈哈,你真是个有趣的小家伙,让你办事自然不会亏待与你。” 话音刚落,从岩浆潭中央那块大石里,飞出了一朵弱小的火苗。 “这是我的本命神通——太阳真火,孕育了这么多年还是如此的弱小,如今就送给你防身吧。” 那朵弱小的火苗,慢悠悠地飞到李治面前,“嗖”一下子就钻进了他的丹田之中。 李治在晋升“元婴”境的时候,黑白元婴连同那柄大黑枪,都移居到了识海之中,丹田反而给空了下来。 如今,丹田竟然被这朵“太阳真火”的火苗给占据了。 随即,李治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一篇功法,讲的就是如何培育和使用“太阳真火”的。 “多谢前辈授艺之恩——” 那可是“太阳真火”啊,洪荒十大神火之一,对方竟然毫不犹豫地就传给了自己? 李治都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恭恭敬敬地冲着岩浆潭那巨石行了一个“师礼”。 “你无需谢我,反正没有你的到来,这朵火苗也会困死此处,给你‘太阳真火’,我也是有条件的。” “准确的说,我想让你在实力允许的情况下,去替我找两个人。一个是你方才所说,我那可怜的十弟。” “将我的本命印记给他,他是世间最后一只金乌了,我希望他能融了我的本命印记,变得更加强大。” “另一个,就是那个鲲鹏,过去了这么多年,恐怕他的实力已经相当恐怖了,我也不苛求你一定替我铲除他,必要时你能助我十弟一臂之力就行。” 好家伙,这妖族六太子连说了两个人物,李治的脑袋就大了六圈。 突然觉得,丹田里那朵“太阳真火”的火苗,瞬间也不香了。 这二位都是什么样的存在啊? 存活了亿万年,最差都得是“准圣”级别了吧? 而且那二位,都不算什么正经玩意儿,别说未必能够遇到,就算真的遇到了,那还不是有多远就躲多远吗? “前辈,您也知道我就是一个本领低微之人,您说那两位都不知道身在何处,在下真的害怕有负所托啊!” 李治面露难色道,这两件事的确很棘手,但是,他又不想放弃已经到手的“太阳真火”。 “我明白你的难处,一切但凭机缘尔,你也莫要太放在心上。千年、万年,遇到了就顺手而为,如果没遇到……” 没有再听到妖族六太子的声音,只见岩浆潭中央那块巨石,肉眼可见地在不断地收缩变小。 最终,变成了一块赤金色、半掌大小的飞鸟状,只是这只飞鸟,却长了三只脚。 岩浆潭迅速冷却,不再翻腾、不再炙热,瞬间变成了普通的岩石,没有了“潭”的存在,有的只是一整块光秃秃的岩浆石。 而这块岩浆石的中央,赫然就是那三枚鲜红欲滴的“血菩提”。 敖凌不敢怠慢,一个飞身冲了过去,小心翼翼地将三枚“血菩提”托在手中,那份恭敬的样子,生怕它们飞走或是落地不见了。 “九郎,你手中就是方才那位妖族六太子所说的‘本命印记’吗?真是一只三足金乌啊。” 关于三足金乌,无论是对于李治还是敖凌,都是传说中的存在,没想到今日却在此处遇到了。 “哎,此番因果,还不知道将来是福是祸,走一步算一步吧。” 李治恭恭敬敬地将这金乌印记贴身收藏,他能感觉到原来的那丝残魂离去了,就顺着他们来时的通道飘走了。 残魂是带着希望走的,有了六道轮回,总要去碰碰运气。 甚至,李治还觉得,也许自己跟这位妖族六太子缘分未尽,将来尚有再见之机? …… “九郎,你真要离去了吗?我打算在此闭关修炼,至少炼化了这三枚‘血菩提’,如果它们真像传说中那么神奇,也许出关之时,本姑娘就是玄仙,甚至是金仙境界了。” 二人离开了秘境,再次回到水晶宫里,回想方才的事情,简直就是恍如隔世。 “跟族叔和大师兄他们分开太久了,我想抓紧时间赶回去。此次托了龙姐姐的福,小弟也算小有收获……” 李治原想着谦虚几句,却看到了敖凌瞪过来的眼神,他立马就闭嘴了。 敖凌本身就是一条火龙,修行的大多都是火系功法,却眼睁睁看到李治得到了“太阳真火”,说不眼馋那是假的。 可是,机缘并不是她自己的,难道要动手去抢吗? 又想到了自己拿出去的锤凿,还有那领北海冰蟒皮做成的披风,最差都是法宝级的,那对锤凿更有后天灵宝的威力。 可是,再看李治的手中和身上,哪里还能找到它们的影子啊? “嘿嘿……龙姐姐,那些宝物小弟只是暂时借用着,等将来小弟的实力上去了,一定亲手将它们归还于您怎么样?” 看到敖凌依然黑着脸,李治只好再次勉为其难地说道。 “您若不放心,要不……要不小弟给您打个借条吧?” “滚——快滚,姑奶奶再也不想见到你——” 第四十九章 寻迹黑风山 李治还是离开了蛇盘山鹰愁涧,原本他是能够留下来的,相信敖凌也愿意看到。 此处,虽然不得是什么名山大川,对于如今的李治来讲,也算是难得的风水宝地了。 可是,年少的心却不想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西游的精彩是他目前最大的向往,更何况,他真有些想念唐僧和孙悟空了。 沿着记忆中的路线,更有孙悟空留下的暗记做指引,先是来到了“里社祠”,又过了“西番哈咇国”,最后抵达了“观音院”。 此时的“观音院”,正在大兴土木,问过一众僧人,才知道唐僧师徒在两个月前刚刚离开的。 李治独行的脚程,还是要快过唐僧和孙悟空,更何况他们还要一难一难的去经历。 一场大火,除了唐僧当时所住的禅房,其他各处基本上都已经被烧成灰烬,大半僧侣纷纷他去,也有一些和尚留了下来。 老院主金池长老一死,平日里“表现突出”的广智僧居然摇身一变,成为此间的主持。 只是,大火过后,大半人离去,诸多财物也化为灰烬,重新兴建庙宇却成了一桩难事。 广智倒没有愧对他的法号,也算身体力行之人,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发动了所有的僧众到四处去化缘。 许是观音菩萨在人世间的威望足够,一听说是为了重修“观音寺”,倒是涌现出不少慷慨解囊之人。 筹得钱财购买了必要的物料,工匠倒是现成的,为观音寺干活,很多工匠表示不收取工钱,一日两餐饱饭就行。 如今,两个月时间过去了,观音寺的大门和院墙先修了起来,大雄宝殿也即将完工,甚至有些虔诚的香客,已经前来进香了。 李治没有在观音院停留,甚至都没有去见见那位广智和尚,左右不过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小角色而已,即便有些险恶之心还引起不了李治的关注。 倒是那位跟孙悟空打了个有来有回的黑熊精,让李治格外地感兴趣。 虽然说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一身修为不进反退,上次分别时孙悟空也不过玄仙巅峰的境界。 但是,黑熊精貌似就是一位本土的野妖,他又从何处学来那么大的本领? 本着好奇的心情,李治转向南行,离观音寺二十里处,就是那座黑风山。 可惜,黑熊精已经被观音菩萨带回南海珞珈山去了,等李治来到黑风山的时候,看到的只剩下满目疮痍。 到处都是残山碎石,也不知道这是孙悟空跟黑熊精比斗的结果,还是猴哥泄愤造成的? “破妄金瞳”之下,李治很快就找到了黑熊精的洞府。 这是他第二次踏入妖怪洞,上一次是双叉岭的老虎洞,却远不及此处干净整洁,隐隐还有佛音缭绕。 李治记得,那黑熊精本就一心向佛,更是跟观音寺的金池长老做了两百多年的好邻居,就连抢到了锦襕袈裟,都想要举办个“佛衣会”来庆贺。 黑风洞此时已经是无主之所,李治迈步走了进去,也没发现有什么禁制。 地上零星散乱的兵器,李治看了一眼,虽然比凡人军队用的稍好一些,却连法器都算不上,更是已经残破不堪,就无视地走了过去。 此处应当是黑风洞的主洞,距离洞口李治已经走了将近一盏茶的功夫,却没感到任何的憋闷,不晓得是做了怎样的通风处理。 可惜,整个洞府已经空空如也,除了灵气尚可,李治没有找到任何看得上眼的物事。 “哎,又是一无所获,真的是个穷妖怪呢,还是被人捷足先登了?” 李治无语地摇了摇头,猛然看向了内洞的一角,地下的土石似乎有些松动,甚至有微微的起伏。 “居然是条蛇,只是气息怎么会如此虚弱?” 李治的“破妄金瞳”,自是能够看清楚地下有一条花白小蛇在蠕动,似乎马上就要钻到地面上来了。 据李治所知,这黑风山原本有三只妖怪,黑熊精自然是大妖王,平日里交往甚密的,还有一头青狼妖叫做灵虚子,另外一个就是白花蛇精。 这三妖不但不吃人,还与人和谐相处,黑熊精向佛,青狼妖号灵虚子,乃是一位向道之妖。 而白花蛇精,却喜欢做书生打扮,自称“白衣秀士”。 不过,李治清楚地记得,除了那头黑熊精跟随了观音菩萨,好像另外两个妖怪都被孙悟空给一棒打死了啊? 没让李治等太久,墙角的地下,果然有一条蛇钻了出来。 约有三尺长短,白花相间,昂首吐信。 “道友好兴致,还有心思到这黑风洞来?——” 李治撤去了隐身术,出现在白花蛇精的面前,同时一个定身术使出,白花蛇精就被禁锢在那里。 “你……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到黑风洞里来?” 原来,地上这个白花蛇还真就是与黑熊怪交好的白衣秀士。 当初孙悟空一棒打来,白花蛇眼见不敌,急忙放出了自己的一道虚身。 那是他化形时蜕下的蛇皮,机缘巧合之下,被他炼做了一道虚身,算是多了一条性命。 即便如此,如意金箍棒之下,如果被实实在在地砸上了,那是要形神俱灭的。 白花蛇逃过了一劫,修为却大幅倒退,如今只不过是“金丹”中期而已,尚不及李治的境界。 “你就是白衣秀士吧?我可以放了你,不过我不希望你耍什么花招,只是有些问题想向你询问一番。” 对于黑风山三妖的行径,李治自然是了解的很,因此,他不会像孙悟空那般,为难对方甚至置其于死地。 白花蛇恢复了自由,却依然还是蛇身,许是受伤太重,两个多月了还不能化为人形。 “但凭上仙垂问,小妖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形势比人强,原本他们三位在黑风山一带,丝毫都不用为自身的安全担忧,更是与人为善。 没想到,来了两个取经的和尚,黑熊大王更是鬼使神差地盗来了他们的锦襕袈裟。 最终,黑风山三妖,一死、一伤,一个被观音菩萨给带走了。 自此之后,虽然白花蛇还是没有害人,却也不再像原来那样,会主动地去接触人类。 更何况,他如今还是蛇身,却能够口吐人言,这样的状态更是不能与人类接触。 “你们黑风山三妖的事情,本殿下也听说过一些,知道你们从未作恶,要不然也不会对你如此和颜悦色的。” “我观此洞中弥漫着浓浓的佛气,难道那黑熊还真的是向佛之人?那么,他那一身本领,又是从哪里学来的?” 无形中,李治已经用上了“摄心术”,这一系列小法术都是从孙悟空那里学来的,五花八门的,关键时刻还真能派上用场。 “上仙容禀,我和黑熊大王,以及死去的灵虚子道兄,虽是妖族出身,却从未欺压弱小,更没有草菅人命之事。” “黑熊大王向来好佛,很多佛理都是从金池长老那里学到的,至于他那一身强横的本领,小妖觉得也应该是那位金池长老‘代传’的。” 这个白花蛇,打小就生活在这个黑风山里,那个时候此处还不叫黑风山,而被人称作“观音岭”,同二十里之外的“观音寺”相呼应。 后来,才从别处来了一头青狼,黑熊精反而是来的最晚的。 白花蛇之所以用了“代传”这个词,一是因为金池长老虽然也活了两百七十多岁,却没有半点法力。 二来,黑熊精来到观音岭的时候,只不过是一头刚刚开始结丹的小妖罢了,实力远不如灵虚子和白花蛇。 没想到,黑熊精跟金池长老交往了百十年后,他的修为和境界接连突破,化神、渡劫、天仙,直到玄仙之境。 进境之快,让一旁的灵虚子和白花蛇艳羡不已,自那之后“观音岭”才被改做“黑风山”,似乎还不是黑熊精自己提出来的。 白花蛇和灵虚子,就认定黑熊精的修为大进,一定与金池长老有关。 “代传”似乎更加合理一些,只是,代替何人所传呢? 对于白花蛇的话,李治却是相信了九成。 在一路西游里,但凡实力强劲的妖魔,大多数都是有后台的,是不会被唐僧师徒给杀死的。 一到关键的时候,他们背后的靠山就会站出来,让自己的门人弟子,乃至于坐骑仆从下界为妖,不过是为唐僧西行增加点磨难罢了。 真正的目的,还是为了分割西游的功德,搭救唐僧和为难唐僧,同样会获得功德,更多的时候不过是在贼喊捉贼而已。 “我来问你,每次黑熊精和那金池长老见面,都是到‘观音寺’去吗?还是说另有去处?” 等白花蛇介绍完了,李治依然没有听到自己想要的,继续开口问道。 “这个……” 白花蛇犹豫了一些,似乎在回想过往的事情,只是他如今终是蛇身,李治也看不明白他面部的表情。 “上仙,您这么一说,小妖倒是想起一事,在这黑风洞的后边,尚有一处洞穴,那是黑熊大王平日练功的场所。” “有一次小妖来寻访黑熊大王,就看到他同金池长老从那里走了出来的,或许每次他们都是在那里聚首,黑熊大王倒是不怎么到观音寺去。” 听到这里,李治心中一动,有戏啊? “头前带路,我们到那黑熊练功处去看看——” 一蛇一人,出了黑风洞向后转,李治一双眼紧紧盯着前边的白花蛇,生怕他突然耍个什么花招。 可是,一直等来到了后山的洞穴时,也没看到白花蛇有任何的异动。 殊不知,在黑风山三妖中,白花蛇的战力可能是最弱的,却是三妖中智谋最深那位。 眼见李治的修为和手段远胜于自己,更听到他自称“本殿下”,那一定是一位大有来头的主。 况且,他自己也想知道,黑熊大王的练功之所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黑熊精练功的洞穴,位置白花蛇自然知道,却没有打开洞门的“力气”。 没错,就是“力气”。 黑熊精练功的洞穴,从外表看非常的简单,就跟其他普通的洞穴没什么两样。 只是那道石门却特殊的很,没有设置任何机关或阵法,纯粹就是一道断龙石般的存在。 白花蛇曾经还尝试过,以他当时玄仙中期的修为,都无力将给石门给推开。 “上仙,就是此处,不过这洞穴的石门太过沉重,整个黑风山,也只有黑熊大王的气力能够推动它。” 地方白花蛇是带到了,接下来,他只能、也只想在一旁看着,看看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年轻人,到底有没有能力将石门打开。 黑漆漆的山,一座将近两人高的大石门,可想而知,那黑熊的身材是何等的魁梧。 李治用“破妄金瞳”看了看,的确没有发现任何的机关和能量波动,而眼前这道石门,却足足有三尺之厚,似乎还是用一整块黑石做成的? 大手笔啊,就这一整块大黑石,恐怕就不是黑熊精能够拥有和造就的。 “嘎吱吱——” 李治单手试了试,仅仅将石门错开了一道缝隙,里边传出一丝凉风,都带过来阵阵的佛气。 里边,是设有香坛吗? 这座石门的确很重,李治估算了一下,恐怕不低于两万斤之重,尤在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之上。 李治面色沉重,他不知道如果自己真的进去了,会不会引起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可是,既然都已经来到这里了,难道还要转身回去吗? “上仙果然神力,小妖佩服——” 虽然白花蛇的修为倒退了,多年的眼力还在,黑熊精是玄仙巅峰的存在,一身战力更是不输于普通的金仙境,才能自如地推动石门。 从李治的身上,他能感觉到,对方的修为应该不会超过曾经的自己,也就是说不会到达玄仙境。 如今却能够单手推动这座石门,岂能不让白花蛇敬佩? 可惜,他还是想差了,李治不仅仅没有达到玄仙境,甚至连真仙和天仙都不是,仅仅是一个“化神”中期的修为而已。 有了“大力”的特性,完全能够跨越数级来角力啊! 白花蛇的恭维,让李治不再犹豫,双手攒力,“嘎吱吱——” “咣当——” 黑色的大石门被整个推开了,露出一个黑漆漆的山洞。 “你也一起跟着来吧——” 李治转头看向趴在地上的白花蛇,悠悠地说道。 “多谢上仙——” 白花蛇应声道,言语间竟然流露出一丝感激。 洞穴中虽然无光,对于拥有“破妄金瞳”的李治,以及习惯于夜行的白花蛇来讲,完全就不受影响。 只是,李治还是有些想念敖凌了,准确地说,想念敖凌那颗碗口大小的夜明珠了。 “哎,自己怎么那么面嫩呢?当时要是厚着脸皮问她讨要那颗夜明珠,难道她还会不送给自己吗?” “也许……可能……很大程度上……对方真不会送给自己的吧?” …… 洞穴不深,从洞口到最里边也就数十丈长短,甚至都没什么曲折婉转之处。 只是洞口还算是正常,到了里边却是一个大大的肚子,居然被分作三间独立的静室。 其中最大的一间,正中央排摆着香案,偌大一个青铜香炉储满了香灰,却没有看到任何牌位或佛像。 此间也是灵气充足,只是这种灵气似乎不同于普通的自然灵气,李治刚刚吸纳了少许,心头就不免生出向西而拜的幻觉? 地上放着两个蒲团,看来是日常打坐用的,看材质亦非凡物,灵气环绕、经久犹新。 李治也没跟谁客气,他干嘛来的?大手一挥,将那对蒲团收进了自己的“储物戒指”里。 看了看那个青铜制的大香炉……算了,总不能什么都拿走吧? “上仙快看,那里有字——” 随着白花蛇的喊声望去,在大香炉向上两人高处,刻画着六个大字,每个字周围,似乎还有许多小字的注解。 “唵”、“嘛”、“呢”、“叭”、“咪”、“吽”…… 六个烫金大字,这就是“六字箴言”吗? 第五十章 重聚高老庄 “六字箴言”,又称“六字大明陀罗尼”,它更有一个人族众所周知的名字,就叫做“观音心咒”。 “唵”为白色,象征本尊之智慧,能除傲慢心。 “嘛”为绿色,象征本尊之慈心,能除嫉妒心。 “呢”为黄色,象征本尊之身、口、意、事业、功德,能除贪欲心。 “叭”为蓝色,象征本尊之大乐,能除愚痴心。 “咪”为红色,象征本尊之大乐,能除吝啬心。 “吽”为黑色,象征本尊之悲心,能除瞋恚心。 在那六个烫金大字旁边,更有密密麻麻的小字和一些简单的图案做注解,那是在描述这“六字箴言”的修行之法。 “啊,上仙,此乃佛门无上神功,小妖实在是无心觊觎,这就退下,且绝对不会对他人提起。” 白花蛇也看到了石壁上的内容,吓得它一身白花相间的蟒皮抖动不已,一边向李治告罪,一边蠕动着身子,准备从洞穴里退出去。 “道友无需如此,既然你我同时在这里见到了,就是你我一同的机缘,本殿下倒还不至于做出那种小人行径。” 李治悄无声息地,将石壁上的“六字箴言”,连同那密密麻麻的小字和图案,都一一复刻在脑海中。 “破妄金瞳”晋级到橙色之后,居然多出了一项“复刻”的性能,李治起初还觉得这性能太过鸡肋,凭着自己超强的记忆力,还有什么记不住的? 没想到,眼前竟然真的就用到了。 “六字箴言”的功法,李治当然知道是出自南海那位大能的手笔,看来这黑熊精也是她暗中布下的一道棋子啊。 之前自己已经算是恶了对方,如果再光明正大地盗走对方的功法,是不是有些太过了? 因此,李治才想到了“复刻”。 虽然依旧有些风险,总好过入宝山空手而回的好,即便他不去修炼,识海中不是还有墨文和纯武在吗? 更何况,长安城的晋王府中,依然还有几个值得栽培的年轻人,有用的功法自然是多多益善。 “这个……小妖不是那个意思。此间曾经是黑熊大王的练功之所,想必石壁上这‘六字箴言’,就是这些年黑熊大王参悟的功法。小妖……小妖……” 白花蛇支吾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想到黑熊精就是练了此种功法,才在百年间突飞猛进,如果自己也能修行,那不是今生金仙有望了? 要知道,在整个妖族中,只有到了金仙的级别,才能称得上真正的大妖王,走到哪里都是众妖膜拜的对象。 “好了,本殿下向来对佛门的功法不感兴趣,你自己就留在这里慢慢参悟吧。” “不过,我还是好心地提醒你,如果能够完全记住了,最好还是离开此地,甚至离黑风山越远越好。” 李治友情提醒道,然后转身向另外两个洞穴走去。 一左一右,还有两个独立的洞穴,只是比起方才那个练功的大洞穴,要矮小了许多。 左侧的洞穴,好似一个书房般,石制的桌椅和书架,摆放了不少经书。 李治随意划拉了几本,虽然经书的材质尚可,内容却是地地道道的佛经。 李治自然对这些没什么兴趣,随手丢在一旁。 右侧的洞穴中,一拉溜有几口箱子,却都是敞开的,其中大多数空空如也。 想来此处本是黑熊精存放贵重物品的地方,许是走得匆忙,没来得及带走所有的东西,还搞得很是凌乱。 “哎,还是没找到什么好东西啊……” 李治正准备离开,忽然,识海之中那柄诡异的大黑枪苏醒了过来。 却不知道它是受了什么刺激,居然兴奋地摇头摆尾,恨不得脱体而出。 “难道这个洞穴里,还有我没找到的宝贝吗?” 相伴了六七年,李治对体内这柄大黑枪莫名地信任,虽然没少从李治的“嘴里”抢夺好东西,但依然是李治不曾与人分享的秘密之一。 这家伙就是一个占便宜没够的主,现在它如此的兴奋,不得不让李治重新打量这个凌乱不堪的洞穴。 箱子? 普通的铁皮箱。 两本经书? 也是普通的经书,好像材质更好一些,一本“八大菩萨经”、一本“虚空藏菩萨经”。 算了,还是带回去送给三藏族叔吧,他应该会喜欢的。 还有几块矿石? 李治分不清楚这是什么矿石,用手逐个掂了掂,分量都不轻,识海中的大黑枪却没任何的反应。 李治不认得,他又不擅长炼器,见这些连黑熊精都没带走,就算是不错的材料,恐怕也不错的有限吧? “这也没什么了啊?难道是包经书的包袱皮,还是地上留着的那几把破锁,还是……嗯,这是什么东西?……” “哗楞”一声,李治的脚碰到了一块破金属皮,发出一声脆响。 方才他就看到了,地上散落着一些东西,比如乱放着打开的几把锁和钥匙,还有一些不知名的东西。 而这块破金属皮,呈不规则状,说不好是什么东西,更像是什么东西的某个碎片? 李治以为是哪个铁皮箱年代久远破损了,来来去去过了两遍也没在意,现在被脚给无意中碰到了,发出的声响居然如此清脆,甚至有些只击李治的心神? “这是什么玩意?” 李治一弯腰,顺手将这块金属皮捡了起来。 入手很重,一层烟熏似的黑褐色,断叉处却能看出些许的金黄。 这是一块金子,还是黄铜啊? 金属片有自己的手掌长短,三指宽,似乎是被炸裂的碎片,两面都有一些花纹,或者是某种古老的符号。 翻看了半天,李治也没弄明白手里的是什么,只是此时识海中的大黑枪,似乎更加的兴奋了起来。 “看来就是它了。” 李治本想随手把这碎片也收进“储物戒指”里,就像之前的两个蒲团和经书一样。 这时,却又有意外发生了,这块碎片居然自动钻进了李治的识海之中,就悬浮在大黑枪的一侧。 一向高傲的大黑枪,竟然热情地主动迎了上去,围着这块碎片不停地转圈,欢跳雀跃。 而那块碎片…… 好吧,它只是一块碎片而已,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些破旧,没有任何的反应,静静地悬浮在那里。 李治觉得刚才那幕一定是幻觉,绝对是这大黑枪在搞鬼,尽管他没有任何证据。 李治再次转悠了一圈,确定没什么好拿的,才转身出了洞穴。 此时,那条白花蛇已经彻底被石壁上的“六字箴言”所吸引,聚精会神、昂首吐信,连李治什么时候离开的都没有注意到。 …… 话分两头,李治需要一个相对偏僻且安全的修炼环境,才与唐僧和孙悟空分道扬镳。 师徒二人自然是一路西行,没有李治的参与,该发生的一切,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孙悟空打死了六贼,被唐僧念叨的心烦,一气之下东归花果山,走到半途去东海龙王那里讨杯水酒吃。 见到了那幅著名的“圯桥三进履”图画,被东海龙王敖广好一番劝告,孙悟空才答应再次回首西行,却又“死皮赖脸”地从东海龙宫要走了一件物事。 不出意料的,猴子还是戴上了“紧箍咒”; 路过“鹰愁涧”,一番争斗,收下小白龙; 继而祸起观音院,大闹黑风山、力战黑熊怪。 如今,唐僧师徒总算是进入了乌斯藏国境内。 二人似乎并不急于赶路,日出而行、日落而息,唐僧总是诵经念佛,而孙悟空却在极力恢复着自己的修为。 唐僧还时不时向后张望,或是询问孙悟空,是否记得留下记号。 大半年过去了,也没能见到李治赶上来,师徒二人都有些惦记他。 在唐僧的心中,李治十四岁不到,还是一个半大的孩子,更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大唐晋王。 李治真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唐僧都不知道自己将来回到大唐之后,该如何去面对唐皇李世民。 这一日,太阳刚刚偏西,唐僧就不想走了。 再过几天,就是新的一年了,唐僧虽然是出家之人,到了年关这个时节,也不免有些想念远方的大唐。 “悟空,前边好似有座村庄,咱们先去化顿斋饭,如果有合适的住处,今日就早早地歇了吧,你也可以抓紧时间恢复修为。” 看到李治修炼的那么勤奋,无形中也刺激到了孙悟空,只是他不是在修炼新的功法,而是在恢复自身的修为。 大半年过去了,孙悟空终于将修为提升到了金仙初期,与之前的玄仙巅峰仅一线之隔,实力却要强上数筹。 如今要是再遇到黑熊精,恐怕不出百十个回合,就能将它生擒活拿。 关于“紧箍咒”的事情,孙悟空虽然没有再责怪唐僧,在内心深处却无形中埋下了一道阴影,即便他也晓得,这不是唐僧能够左右的。 “好的师父,你看,前边不是来了个人吗?” 果然,顺着东来的大道上,有一个年轻人背着行囊,似乎要出远门去,跟唐僧师徒二人正好走了个对脸。 “啊,有妖怪啊——” 那年轻人一看到孙悟空这副尊荣,就差点儿吓了个半死,转头就跑却被孙悟空一把又给拽了回来。 “给俺老孙回来,哪里去?” “妖怪老爷饶命、妖怪老爷饶命啊,都是我们家老太公让我请人去抓你的,不干我的事啊——” 孙悟空一听到有妖怪,浑身的毛孔都是舒坦的,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前方那个庄子叫做“高老庄”,年轻人就叫“高才”,此处确实出了一个妖怪,更是闹出了一场啼笑皆非的姻缘。 “阿弥陀佛,悟空,如果你愿意出手,不妨使些手段降了此妖,也算是造福一方百姓了。” 唐僧自然是老好人的毛病又犯了,见不得别人遭灾受难,竟然主动提出让孙悟空去捉妖。 “师父,俺老孙去捉妖没问题,可是你怎么办?万一老孙离开了,让那妖怪寻了过来……” 孙悟空的话不无道理,唐僧陷入了两难。 “大师兄何必作难,好容易遇到了一个妖怪,我等自当一起去耍耍——” 突然,一声悦耳的声音传来。 “九郎?——” “小师弟!——” 在唐僧他们踏入“高老庄”之前,李治终于还是赶到了。 唐僧尚能保持着矜持,孙悟空却早已跳了过来,热情地给了李治一个“猴抱”。 “你小子可以啊,大半年没见,居然又长个子了。不错不错,境界也到化神后期了,再努把力争取早日完成渡劫。” 李治的修为,孙悟空一目了然,对于李治进境如此,自然是由衷地替他高兴,却又感到有些压力。 虽然同样的时间内,孙悟空和李治,都是晋升了两个小层次,问题是孙悟空是在恢复修为,而李治却实实在在地是在修炼提升。 “族叔,这是给您的礼物,顺手得到的,希望您能喜欢。” 跟孙悟空“亲热”了一番,李治也忙来跟唐僧见礼,并把他在黑风洞得到的那两本经书递给了唐僧。 “阿弥陀佛,九郎有心了,这一看就是难得之物,好生奇怪,贫僧竟不曾见过这两本经书?” “八大菩萨经”和“虚空藏菩萨经”,的确不是东土之物,严格来讲它们也不该出现在这里,只有到了更西的西牛贺洲,才有机会看到此物。 原来,如今的三界被分成了四大部洲,分别是东胜神州、西牛贺洲、南赡部洲和北俱芦洲。 东胜神州,位于须弥山东方的咸海中,本洲的众生人身殊胜,因此以身胜为名,孙悟空的花果山就在东胜神州里。 南赡部洲,位于须弥山南方,此洲盛产阎浮树,又出产阎浮檀金,其地形如车箱,人面亦然。 大唐全境都在南赡部洲之内,也是人族繁衍最为鼎盛的地方,更是如今各教派争夺的中心。 西牛货洲,位于须弥山西方,以牛、羊、摩尼宝做为货币而行买卖交易。 其地形如满月,人面亦如满月,此洲有殊胜三事,即多牛、多羊、多珠玉。 西牛贺洲是一个很奇怪的部洲,作为佛教的兴盛之地,却遍地妖魔,远比不上南赡部洲的安定与祥和。 北俱芦洲,位于须弥山北的咸海中,洲形四方,每边各长四万多里,状如盒盖。 据说那里是各路妖魔的老巢,很多上古就存在的恶妖猛兽,都盘踞在北俱芦洲,不服天威、不归地管。 玉帝也曾数次派出天兵天将前往征缴,可惜,不是损兵折将,就是无疾而终。 …… “如果不介意的话,三位就请随我暂到庄内歇息,老太公如果知道我请来了有本领的法师,一定会高兴死的。” 那高才有些语无伦次地道。 看着眼前的三人,一个有道高僧模样,一个雷公嘴的毛脸猴,另外一个却是书生打扮。 不说别人,就方才孙悟空跟李治的那几句对话,更有三人与众不同的“气质”,高才就觉得这三位一定非常人也。 “也好,那我等就叨扰了——” 高才在前,唐僧三人在后,李治趁着这个机会来到白龙马面前。 “小弟唐九见过敖烈师兄——” 一手牵过缰绳,凑近白龙马的耳朵旁轻声地问候道,并简短地讲述了自己同东海七公主敖凌的关系。 至于发生在鹰愁涧内的事情,李治却没有说。 一是因为现在时间和场合都不允许,再就是李治觉得,那是应当是属于敖凌的机缘。 如果真的细说了,自己在其中得到的好处恐怕也会曝光的。 白龙马一个响鼻,算是跟李治打过了招呼,眼中流露出的神态,顷刻间跟李治多了几分亲近。 一行人入庄的时候,天空中居然又飘起了雪花。 此处的冬天,远比长安冷的多,漫天飞雪亦是多见,鹰愁涧如是、黑风山如是,此处亦如是。 自有高老庄的高太公出面接待,听到几人来自东土大唐,自然喜不自胜。 一顿丰盛的斋饭过后,仆人献茶,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老太公,不知你们说的那个妖怪,今晚是否会到来呢?” 孙悟空早就有些急不可耐了,听说妖怪最近经常夜晚来此,猴子都有些手痒。 “这位孙长老,这个小老儿可说不准,有时三五日,有时十数日,那妖怪来的也不规律,小老儿实在是不好说啊。” 见到有人肯出面降妖,高老太公自是高兴,却又担心他们像前几次那样无功而返,平白多惹恼了妖怪。 “大师兄,不如你先去后院将高家小姐给救出来,你且守在那里,来一个‘守株待兔’,族叔这里自有我来照应。” 李治是知道“剧情”的,不过他们到来的时间似乎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此时是隆冬季节,漫天飞雪。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加入,让原来的“剧情”发生了改变吗? 李治多少有些郁闷,紧赶慢赶的一路疾行,他还想着亲眼看一出,“猪八戒背媳妇儿”的戏码呢…… 第五十一章 本是痴情客 一夜无话,李治是在唐僧的房中度过的。 二人一晚都没有睡觉,李治在修行“沧溟诀”,时不时还温养着丹田中那朵“太阳真火”的幼苗,而唐僧却在灯下观看经书。 此情此景,李治更是献宝似的拿出那一对蒲团,自己坐了一个,另外一个则是让唐僧坐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李治发现坐在这蒲团上打坐,“沧溟诀”运转的速度竟然比平时快上了三成。 而唐僧坐在蒲团上观看经书,不知是李治带给他的经书太具吸引力,还是蒲团发生了奇效,一整夜没合眼,整个人依然神采奕奕、不知倦意。 “九郎,这经书、这蒲团都是好东西啊,你从哪里得来的?” 唐僧乃出家之人,自不会被外物所吸引,只是这经书本是佛门之物,而蒲团却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更旺盛的精力去研读佛法,自然比平常之物更上心一些。 “族叔,这经书和蒲团的来历您就不要打听了,经书自然是送给您的,至于这蒲团嘛,我就随身携带着,每日住下之时您再用来诵经打坐即可。” 不是李治想隐瞒唐僧,只是他怕说出来这些物事得自于妖怪之手,唐僧再一根筋想不通,反而平白浪费了这好东西。 “师父、小师弟,晦气、晦气啊,害俺老孙白白等了一夜,连妖怪的影子都没见到。” 天光放亮,飘雪未停。 孙悟空推门进来,嘴里还抱怨不断,一屁股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片刻又站了起来,在屋子里来回溜达。 “哈哈,大师兄为何如此沉不住气?也许那妖怪在家里准备着过年呢——” 李治自然是玩笑话,别说是一个妖怪,就算此处的乌斯藏国,对新年的概念都不是很强烈。 “阿弥陀佛,悟空、九郎,既然知道此处有妖怪作乱,你等还是想办法除去的好,要不然我们一西去,此间的主人不是要继续被其逼迫吗?” 昨日,高老太公已经将庄上妖怪的来历仔细介绍过了,知道那厮虽然是个妖怪,却从来不曾害人。 除了在对高家小姐的事情上认了死理,其他方面反而并没有什么出格之处,因此唐僧才用了“逼迫”这个词。 “族叔尽管放心,这个妖怪看起来是个老实之辈,一会儿您就在此地稍等,我和大师兄走一趟‘福陵山云栈洞’,去会一会那个妖怪。” “福陵山云栈洞”,正是那妖怪自己报给高太公的地址,在高老庄西南三百里处。 ...... 李治还是头一次体验驾云的感觉,吓得他坐在“筋斗云”上,一动都不带动的,生怕不小心从半空中摔下去。 “哈哈,小师弟,你的胆子也太小了,我已经将‘筋斗云’的速度放慢l许多,要不是带着你,三百里地眨眼j间就到了。” “哼,大师兄莫要取笑于我,等哪天小弟也去学一门飞举之术,定要在你这‘筋斗云’之上。” 夸海口谁不会,明知道三界之内,速度上能快过“筋斗云”的寥寥无几,李治却不想在口头上失了威风。 “前边应当就到了,奇怪,怎么看不到半点妖气?反而有一丝太清之气?” 孙悟空慢慢降下云头,二人缓步来到一座大山脚下。 好一座大山,即便是冬日里,满山也不乏绿色,苍松翠柏随处可见,大山深处隐约有水流声传来,不仅看不到妖气,此间的灵气却也不是人族居住的村镇可比。 看样子不久之前也下了大雪,即便天已放晴,厚厚的积雪压在树上,偶有顽皮的小动物经过,碰撞之下积雪纷纷下落,顿时树丛中腾起阵阵雪雾。 李治也运起了“破妄金瞳”,山中的景象一目了然,的确没有妖气,更是透露出一份祥和。 看来,那位在此过得还算是舒坦,怪不得西去的路上,三番五次想着散伙回家呢。 “小师弟,妖怪的洞府应该在那里,你且慢慢行来,俺老孙先去会他一会——” 话音未落,孙悟空已经不见了踪迹。 李治无奈地摇了摇头,猴急、猴急,感情是从这里来的啊? 辨别方位,妖怪洞府的位置李治自然也能感受到,距离他所在之处,尚有十数里路程。 李治不会飞举之术,只好脚下加紧,真运足了“沧溟诀”二层,一步迈出也能出去十余丈。 “叮咣——叮咣——” 等李治赶到的时候,就见场中二人打斗的正欢,那举棒子的不是孙悟空还能是谁? 只见猴哥手中高擎着如意金箍棒,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完全没有如临大敌的样子,简直就是在玩耍一般。 而另外一人,黑脸短毛、长喙大耳,穿一身青不青、蓝不蓝的梭布直裰,脖项下居然系一条花布手巾,手持一柄明晃晃的九齿钉耙。 李治记得有一首描述此君长相的诗句,还真是形象逼真啊。 “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 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 “弼马温,你这个遭瘟的猴子,没事打坏别人家洞府的大门,你会遭报应的——” 二人刚刚打斗不久,孙悟空却已经占据了上风,这让李治有些不解。 在他看来,孙悟空此时不过是金仙初期的修为,而对面那厮竟然也是金仙初期。 二人境界一样,打斗起来那黑厮却有些畏首畏尾的。 看来,碰到熟人就是麻烦,孙悟空当年大闹天宫的后遗症,在某些人心中还是留有烙印啊。 “哼,你这个憨货,逼迫良家女子,还好意思装无辜样?既然你识得俺老孙,就应该知道俺老孙的脾气,非打到你服气不可!” 孙悟空不再说话,手中的如意金箍棒又加快了几分,许是见对方能将他认出来,想必是有渊源之人,无形中棒子上的力道却是减弱了三分。 最后,打得那黑厮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仅仅仗着地形的熟悉,在这周围兜起了圈子。 “小师弟,拦住这个憨货——” 孙悟空看到李治走了过来,眼珠一转,高声叫道。 那黑厮听了,抬眼正看到迎面走来的李治,想都没敢多想,调转方向飞也似的逃回了洞府。 本来一个孙悟空他就不是对手,如今猴子再来了一个“师弟”,那他还能落个好啊? 匆忙之下,那黑厮都没来得及查看李治的修为,在别人眼里,那只是一个“天漏之体”啊。 “大师兄,这个家伙很难缠吗?” 李治明知故问道,停身立下,抬眼看向前边不远处的洞府。 “云栈洞——” 三个古朴的大字,看样子年头也不少了,古香古色的,完全不像是出自妖怪的手笔。 “本领也就马马虎虎,手中的兵器倒是一件宝贝,他居然还认识俺老孙,说不定是昔日的旧相识,所以就没下死手。” 孙悟空回答道。 方才交战了几十个回合,虽然双方都没出全力,孙悟空却能感觉到,此妖的功法堂堂正正,单就招法而言,比起之前的黑熊精来,要高明了不少。 “对了,昨日你回来的匆忙,有件礼物一时还没来得及送给你。此前听你说学过枪法,我去东海龙宫喝酒的时候,顺便给你讨了一件兵器来。” 说完,孙悟空的手中多出了一件兵器,那是一柄长枪。 赤红的枪杆、乌金的枪头,枪杆上还镌刻着朵朵白云,而枪头处略微凸起,多了个拳头大小的圆球,却是赤金色。 “小师弟,试试这把枪如何,老龙王还心疼了半天呢。” 孙悟空随手将长枪抛给了李治,李治伸手接过,在手中掂了掂,大约有五千来斤,此时的李治如果正常使用,稍稍显得还重了些。 “多谢大师兄,好兵器啊,似乎还是火属性的枪?握在手中,小弟能感觉到它的激情与高傲,真是一件不错的宝物,不知此枪可有名字?” 说是宝物,其实不过是一件上品法宝罢了,连后天灵宝都算不上,比起孙悟空手中的如意金箍棒,不知要差了多少等级。 那可是大禹治水时所用的宝物,妥妥的后天功德灵宝,虽未能后天返先天,但在三界之内也算是能够排得上号的。 “嘿嘿,小师弟喜欢就行,它的名字叫做‘乌云霸日枪’,似乎老龙王刚刚入手没多久。” “虽然只是一件上品法宝,但是具备火属性,对付某些妖怪还有特殊加成,够你使用一段时间的。” 孙悟空说着,还不自觉地抚摸着自己的如意金箍棒,无论什么好兵器,在他眼中都比不过他这根棒子。 “‘乌云霸日’?好名字,多谢大师兄赠枪——” 李治挽了一个枪花,再次抱拳,正式地向孙悟空谢道。 “嘿嘿,等有时间了,咱们再好好较量较量,先去捉了那个憨货要紧。” 见到李治真的喜欢,孙悟空才放下心来,庆幸自己没有白忙活一场。 “那个肥头大耳的憨货,你给俺老孙出来——” 孙悟空直接堵着“云栈洞”的大门,向里边喊话道,那嚣张的气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妖怪呢。 “弼马温,你多管闲事,天下那么大地方你不去,为何偏偏要到俺老猪这里来捣乱?” 许是被孙悟空打怕了,无论孙悟空在外怎么叫骂,那黑厮就是不肯出来。 “云栈洞”的大门已经被金箍棒打破,从外向内看去,隐隐能发现大门后还布下了数道禁制,更有刺鼻的味道传出。 “好叫你这憨货得知,俺老孙如今保了大唐西去取经的僧人,恰恰路过三百里外的高老庄,才听说了你抢娶民女之事。” “俺师父乃是出家之人,自然是慈悲为怀,与人为善,老孙我更是喜欢捉个妖怪玩玩,这不就来找你了嘛。” 孙悟空也没隐瞒什么,自从戴上“紧箍咒”之后,外表看起来没什么,猴子的内心深处,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再回想之前的种种,他更觉得恐怕一开始自己就被人算计了,无论是大闹地府、大闹天宫,以及困压五行山。 自己被唐僧解救了出来,戴上了“紧箍咒”,又连遇“鹰愁涧”、“观音寺”之事,他的心中慢慢有了一丝明悟。 要知道,孙悟空那是“混世四猴”中的“灵明石猴”,通变化,识天时,知地利,移星换斗。 只是更多的时候他不愿意去多想,只凭着一腔热血在做事,倒是李治的出现,让他真正地感觉到一丝温暖。 而面对“云栈洞”里那个憨货,孙悟空隐隐觉得,此妖恐怕也不是偶然出现在这里的,就直接报出了自己如今的身份。 “妖怪?你才是妖怪,你们全家都是妖怪!你说你是在保护西去的取经人?还是从大唐来的?你可不许骗俺老猪!” 听到孙悟空说完,里边那黑厮居然已经来到了洞口处,只是内心还有些不落稳,就没敢直接出来。 “憨货,你也不打听打听,俺老孙走得端、行得正,何曾做过虚言欺人之事?” “这个……” 那黑厮好像还是有些犹豫。 “里边那位仁兄请了,在下李治,乃是大唐陛下膝下第九子,封号晋王。大师兄的确是大唐西行圣僧的大徒弟,而本殿下也一同从长安至此,足以作证。” 李治适时上前答话道。 里边那位的性情他太了解了,看着粗枝大叶的,内心却很是小心谨慎。 那黑厮这才有时间去观察李治,的确是一个人族,而且身上还带有皇家气息,应当错不了。 “不瞒二位,俺老猪原本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因触犯了天规被贬下界,却错投了猪胎,才变成现在这般模样。” “不过,早早的观音菩萨就来过此处,并告诉我大唐将会有一位高僧到来,前往西天灵山拜佛求经,要俺老猪在此等候,顺便给他做一个徒弟,一路护送西行、同证西天。” 这时,那黑厮已经从“云栈洞”里出来了,手中依然拿着九齿钉耙,身上的衣服刚才打斗时被扯破了不少,看着有些滑稽。 “哈哈哈,那真是不打不相识啊,原来咱们都是师兄弟啊,小弟见过二师兄——” 李治最会来这一套,更何况假模假式地憋了大半天,终于能相认了,他岂能不抢在前边? “大师兄,二师兄,可能饮酒否?” 这时候,李治已经从自己的“储物戒指”里,接连拿出了三坛美酒,都五斤装的样子。 “这个……受菩萨指示,俺老猪已经断了‘五荤三厌’,难道还能……” 天蓬有些犹豫,又有些期待。 “我说你这憨货,在师父面前当然是不能喝了,这背地里嘛……” 作为大师兄,孙悟空没再说下去,而是直接用行动来代替了。 “嘿嘿,嘿嘿,俺懂了,多谢小师弟。大师兄,小师弟,来干——” “云栈洞”外,三人清理出一片空地来,席地而坐。 好吧,还是李治讲究,坐了一个蒲团。 “天蓬,既然你也是师父的徒弟,喝完酒之后,咱们就烧了此处的洞府,再到高老庄写一个退亲文书,跟着我们一同西去吧?” 干掉半坛酒之后,三人都微微有些醉意。 这可不是普通的水酒,而是经过李治二次加工的,更是采用了后世的蒸馏技术。 三人又没运功相抗,要得就是这种微醺的感觉。 “大师兄,小师弟,这‘云栈洞’可以烧,西天自然要去,但是,与高小姐的退亲文书,却万万写不得啊。” 天蓬一口气干掉了五斤蒸馏酒,整个人面红耳赤的,在如此粗犷的外表下,李治却仿佛感受到了一颗柔软脆弱的心? “二师兄,为何这样说,难道此事还有什么隐情不成?” 李治将自己那坛酒又递给了天蓬,八卦的眼神出卖了他内心的想法。 “你们可知,俺老猪为何会被贬下界?” “你们可知,这‘云栈洞’原本是何人所有?” “你们可知,那高小姐她又是何人?” “你们可知,高小姐如今已经怀上了俺老猪的骨血……” ...... 坛举酒已干,坛落碎成片。 不为冬意浓,只是雪花残。 第五十二章 浮屠遇乌巢 自古多情空余恨, 此恨绵绵无绝期。 ...... 天蓬有故事,正好李治有酒,也许是投缘,也许是天蓬已经很多年没有跟人聊天的机会。 三人竟然坐在“云栈洞”门前,絮絮叨叨地从前晌一直说到了黄昏。 原来,天蓬的名字叫做猪刚鬣,全称“祖师九天尚父五方都总管北**垣上将都统大元帅天蓬真君”,曾经为北极四圣之首,掌管着天河的八万水军。 猪刚鬣本是紫薇大帝麾下,掌管天河水军之后,曾多次被玉皇大帝暗中拉拢,可惜,猪刚鬣始终不为其所动。 别说是玉皇大帝,就算是猪刚鬣的直属上司紫薇大帝,同他之间也不过只是职属关系,而猪刚鬣真正的跟脚已经没有几个人能知道,如今却被收入太清一脉。 可惜,每个人都有弱点,这猪刚鬣也不例外,而他最大的弱点就是“好色”,比好色更可怕的是,堂堂一位金仙后期修为之人却会为情所困。 那么,猪刚鬣喜欢上了谁呢? 月宫中的霓裳仙子,更准确地说,就是一只玉兔。 同在天庭,两情相悦,互许了三生,原本猪刚鬣已经在运用自己的关系,准备尽快玉成了好事。 听到这里的时候,李治都很是惊讶,难道说传言有误吗? “哈哈,小师弟,你一定是听说了,俺老猪是调戏了嫦娥仙子,才被贬下凡间的吧?” 李治的异动没有逃脱猪刚鬣的眼睛,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也没什么不好拿出来说的。 “小弟……小弟也只是风闻而已,未曾亲见之事,自然不好评判。” 李治无奈,只好实事求是地说道。 “如果让三界之人知道,俺老猪堂堂的天蓬元帅,只是幽会了一个小小的霓裳宫娥,就能被贬下凡吗?” 猪刚鬣又灌了自己一口酒,言语之间,难掩那份凄凉。 “最后的结果,想必你们都知道了。‘那一位’给俺老猪安了一个调戏嫦娥仙子的名头,重责了两千锤,打落下界、身受重伤,幸好有观音菩萨指点,让俺在此处等待取经人。”m.166xs.cc 提到了“那一位”,孙悟空在一旁也有些骂骂咧咧的,李治却没发表什么意见。 不过对于眼前这位貌似憨直二师兄所说的话,李治只敢相信一半,至于等候取经人原由那一半,却只字不敢信。 李治不是这个世界的土著,作为一个“外来人”,他太清楚这里边各方的利益揪扯,哪能是因为调戏了一个仙子的偶发现象,就被派往西天取经的吗? 这取经的几个人选,不知道是几方利益争夺、妥协后的产物,就连李治他自己如此贸贸然地加进来,他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踢”出去。 虽然时间不确定,但是有一点一定是确定的,那就是他李治无法到达灵山。 “二师兄,那你下界之后,那位霓裳仙子呢?” 李治既然不愿意相信他取经的初衷,也只好接着猪刚鬣的“桃色事件”继续深挖道。 “你们可知道,这个‘云栈洞’一开始是谁的?” 猪刚鬣没有直接回答李治,反而再次提出了这个问题。 李治自然知道答案,却也像孙悟空一样,静静地等到猪刚鬣的揭秘。 “‘云栈洞’是‘卯二姐’的,也就是霓裳仙子下界为妖所创建的,俺老猪被打落凡间,霓裳却又执意相随,就偷偷地下了界。” “在天宫之时,霓裳就跟嫦娥仙子同为太阴星君座下女仙,且情同姐妹,嫦娥仙子居长,而霓裳排名在二。” “到了下界,霓裳就显露了妖身,以‘卯二姐’的名号行事,这也就是为何俺老猪一到福陵山,就会入赘到‘云栈洞’的原因。” 李治彻底懵了,原来后世众所周知的“卵二姐”,竟然是“卯二姐”的笔误啊? 这也太雷人了吧? “那么,如今那位‘卯二姐’又去了哪里?为啥你这呆子又跑到高老庄去霍霍人家高小姐去了?” 孙悟空终于抓住了猪刚鬣的“把柄”,心想你这呆子还在这里表演“痴情”?怎么就能让高家小姐怀上孩子了呢? “哎,大师兄有所不知,俺老猪跟卯二姐在‘云栈洞’成婚的第二年,她就被天上派人给抓走了。” “那时俺老猪重伤未愈,境界也跌落到了玄仙初期,根本就不是那些天将的对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卯二姐被抓走了。” “谁知道她上了天庭,宁死也不愿承认自己的罪责,最终竟然自曝了丹田,魂飞魄散。” “又是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出手,才给了卯二姐一次投胎的机会。两百年后,她回来了,就出生在离此三百里处的高老庄,姓高名翠兰……” 猪刚鬣终于说完了他的故事,自己也长长出了一口气。 压抑了这么多年,猪刚鬣的心里苦的很,他无力对抗天庭,更不敢去责怪自己的师长,还得乖乖地继续听命行事。 苦苦等候了心爱的人这么多年,再次相见时却无法相认,一切都只能从完全的陌生重新开始。 猪刚鬣谋求两人再次走在一起,却又遭到了世俗的百般阻挠,关键是高翠兰对以往种种毫不知情,真正苦心的只有猪刚鬣一人尔。 不是嫦娥仙子,而是霓裳仙子? 霓裳就是卯二姐,被误传了的“卵二姐”? 而卯二姐投胎转世后,居然就是高老庄里的高翠兰? 李治觉得,如此离奇的情节,恐怕后世的狗血剧都不敢这么写的。 “大师兄、小师弟,你们说我能给那位高小姐,再写什么‘退亲文书’吗?” 李治无言以对,就连对男女之事毫无感觉的孙悟空,都觉得不该再去责难猪刚鬣了。 …… “好了,这酒喝的差不多了,咱们也该回去了。二师兄,如果你真舍不得这个‘云栈洞’,就保留下来吧。在这里布上一些阵法,兴许哪天回来了,还能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猪刚鬣感激地看了一眼李治,转身回去布置了一番,三人才驾云离开了福陵山。 “师父、师父,我们回来了——” 去的时候快,回来的时候更快,还没从云头落下来呢,孙悟空就在半空中叫嚷了起来。 高老庄已经开始掌灯,唐僧、高太公、高才等人听到孙悟空的呼唤,急忙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啊,妖怪……妖怪又回来了——” 他们直接忽略了孙悟空和李治二人,一眼就认出了随行在侧的猪刚鬣,纷纷退回到屋子里,那位的尊容实在是让人记忆深刻啊。 “阿弥陀佛,悟空、九郎,你们终于回来了。” 孙悟空和李治离开了一整天,唐僧也担心了一整天,虽然他相信二人的本领,见其久久不归也难免挂念。 看到了猪刚鬣的长相,唐僧倒是不为其所动。 作为出家之人,四大皆空,本就不以长相论人,更何况这一万多里地走下来,也算是见识过一些妖怪了。 况且,孙悟空和李治跟那妖怪就站在一起,在唐僧看来,这就是把那妖怪给擒拿回来的,他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连累族叔担心了,我们处理些事情给耽搁了,但终究幸不辱命。二师兄,还不快过来拜见师父?——” 李治先过来施礼道,然后一闪身,把身后的猪刚鬣给露了出来。 “弟子拜见师父——” 看了看唐僧的样貌,猪刚鬣就知道这一定是正主了,急忙收起一身的懒散和凶性,跪地给唐僧行了个大礼。 “这……阿弥陀佛,悟空、九郎,他为何拜我?” 猪刚鬣这一下子,整个把唐僧给拜懵了。 “师父有所不知,这呆子跟俺老孙一样,也是受了观音菩萨的指点,在此等候师父,保护师父西天取经的。” “师父,弟子猪刚鬣,原本是天上的天蓬元帅,观音菩萨给我取了一个法号,叫做猪悟能,我还戒了五荤三厌呢。” 此时的猪刚鬣,居然生怕唐僧嫌他貌丑不肯收下他,一个劲儿地给旁边的李治使眼色。 “阿弥陀佛,既然是观音菩萨的指点,贫僧收下你就是了,既然你已经戒了五荤三厌,那么我就再送你一个别名,就叫‘八戒’如何?” 哈哈哈,李治在一旁强忍着,没敢让自己笑出声来。 著名的“猪八戒”,终于在自己的亲眼见证下诞生了,这种感觉真的好神奇啊! “八戒?多谢师父赐名——” 唐僧收下猪八戒,自是一番庆贺。 而高老庄的人,见这猪妖被唐僧收为了徒弟,一来为唐僧祝贺,二来更是欣喜终于送走了这个瘟神。 先前已经得到了李治的专门嘱托,猪八戒只字未提高翠兰的事情。 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而且猪八戒跟高翠兰之间是那样的缘分,李治自然不会去阻挠,反而会想办法周全他们的结合。 西游一行人,第二日便辞别了高老庄,继续西行。 头一天晚上,按照李治的嘱咐,猪八戒偷偷地去见了高翠兰。 可惜,自从成婚那日猪八戒醉酒现出原形之后,高翠兰再也没有让猪八戒碰过她的身子。 反倒是在成婚之前,猪八戒在高老庄劳作了大半年,二人暗生情愫,在猪八戒的百般引诱之下,二人竟然“珠胎暗结”了。 仙体留后,岂能等同于凡人? 算下来,高翠兰已经怀胎半年多了,不仅丝毫没有显怀,连高家上下所有人似乎都没有觉察到? 今夜这次见面,猪八戒照例被挡在了闺房之外,难得的是,高翠兰并没有大喊大叫。 “翠兰,有些话之前俺老猪不曾跟你说过,明日就要分别了,老猪觉得还是跟你交待清楚的好。” “我的身份之前已经给你说过多次,倒是你自己的身份,你却还丝毫不知道。” “你本是天上月宫的霓裳仙子,在天上我们就相许了三生,只是你投胎之后,失去了前世的记忆。” “我们能在高老庄再续前缘,这一切本就是上天注定的。翠兰,可能你还不知道,其实你已经怀上了我的骨肉。” “如今我将要西行,应当十多年不能回来,你一定要好好的保重自己,并照顾好肚子里的孩子。” “门口我给你留了两枚丹药,红色的你自己服用,能够强身健体、保持容颜。” “白色的药丸,等孩子出生之后,你可化成水给他服下,能保他百病不侵、茁壮成长。” “翠兰,等俺老猪回来……” …… 却说唐僧收下了猪八戒,西行的队伍再次扩大。 孙悟空依然在前边探路,李治倒是得了个牵马的活计,而最后加入的猪八戒,却用九齿钉耙挑起了行李,跟在队伍的最后边。 他那柄九齿钉耙,真正的名字叫做“上宝沁金耙”,乃是当年太上老君用神兵铁亲自锤炼,六丁六甲之力锻造而成。 其重量有一藏之数,连柄共五千零四十八斤,同孙悟空送给李治那杆“乌云霸日枪”的重量不相上下,品级却要高出了许多,是一件不可多得的攻守兼备的后天中品灵宝。 要是太上老君知道了,自己辛辛苦苦打造出来的上宝沁金耙,被这样用作挑行李的的担子,不知道他老人家会有何感想? 前几日,许是猪八戒刚刚离开“故土”,一直还是闷闷不乐的样子,即便李治偷偷给他喝了两坛子酒,还是没见他高兴起来。 索性李治变着法逗弄他,甚至不惜亲自下场,用手中的“乌云霸日枪”,去会了会猪八戒的“上宝沁金耙”。 可惜,李治跟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 境界不如人,兵器不如人,勉强在气力和招式上,能够做到不输于猪八戒。 那还得亏了“沧溟诀”晋升二层的时候,得到了“大力”的特性,之后又从墨文和纯武那里得到了,莫名其妙出现的“嗜血”和“灭神”两大枪诀。 “小师弟,虽然你如今在老猪手上走不过五十个回合,但是应当足以自傲了。” “你要知道,你现在还仅仅是‘化神’中期啊,而老猪我可是‘金仙’初期,中间差着四五个大境界呢。” “以俺老猪看来,普通的天仙、真仙都未必是你的对手,就算是遇到了玄仙,你都有一战之力啊。” 猪八戒倒不是在高抬李治,这话说的也算是中肯的很,关键是“大力”的特性太过骇人,一力降十会,力量头足是能够越级挑战的根本。 乌斯藏国地广人稀,随处可见荒山野岭,或是无人的沙漠,一行人走的并不快,反倒是方便了几个人切磋。 要么是李治对猪八戒,要么是李治对孙悟空,有的时候,李治还千方百计把小白龙给怂恿出来。 谁让孙悟空和猪八戒的修为太高呢,两人都是金仙初期的境界,而且还都不是在自己的全盛时期,都能轻松拿捏了李治。 反倒是小白龙,“只有”玄仙初期的境界,而且使的是宝剑,兵器的重量上吃了点儿亏。 即便如此,堪堪二百二十个回合,这是李治跟小白龙交手能支撑到的极限了。 境界啊,境界? 与众师兄的连番比斗,李治的争斗经验和技巧增加了不少,可是修为境界依然靠着**工夫。 因此,每晚住下,无论是何种环境,李治都不曾睡觉,而是在蒲团之上修炼“沧溟诀”,时间对于他来讲太宝贵了。 在李治的带动下,整个取经队伍,无形中变成了一个移动的修炼组合,除了猪八戒偶尔偷懒睡觉外,其他人几乎都在通宵达旦的修炼,即便是唐僧也不例外。 如此又过去了三个多月,春暖花开,李治长到了十四岁。 离开长安也快一年了,西游队伍终于走出了乌斯藏国,前边又出现了一座大山,古木长林、高耸入云。 “徒弟们,前方这座山如此险峻,怕不是会有什么妖怪?” 唐僧一勒座下的白龙马,望眼观瞧,孙悟空和李治也纷纷运起了“火眼金睛”和“破妄金瞳”。 “哈哈,师父啊,您这是被吓怕了吗?此处可不会有什么妖怪。” “这座山叫做‘浮屠山’,山中有一位乌巢禅师,那可是一位真正的有道高僧啊,就算是老猪在全盛时期,都未必能在老禅师面前走过五十个回合。” “他还曾劝我随他修行,可惜老猪不是那等能吃苦的人,就婉辞了他,下山去做了妖怪。” “师父您看,那不是乌巢禅师亲自来接您了吗?” 果然,众人面前走来一位身材高大的老和尚,光头银须,一身的稳重,却看不出何等修为? 李治和孙悟空对视了一眼,两人均不着痕迹地摇了摇头。 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不具备看穿人修为的能力,而李治呢,却实实在在因为自己的境界太低,根本就无能无力。 唐僧已经赶忙下马奉拜,那老禅师只是虚空一扶。 “圣僧请起,失迎、失迎啊——” 猪八戒也赶忙上前见礼。 “老禅师,许久不见,还记得俺老猪吗?” “哦,你是福陵山的猪刚鬣?怎么有如此大缘,能够与圣僧同行?可喜可贺啊——” “好叫老禅师得知,前番蒙观音菩萨提点,让俺老猪给师父做了名徒弟,所以才能跟着到西天走上一遭。” 猪八戒急忙解释道,面露喜色。 “难怪、难怪,你倒是好造化,今后需当殷勤服侍,切莫再生懒惰之心。” 乌巢禅师似乎很替猪八戒高兴,毕竟,这也是当年入了他的法眼,想收为门下的人啊。 “不知这二位是?” 第五十三章 因果与遁术 “有劳老禅师动问,这位是我大师兄孙悟空,在下乃是大唐人氏,姓李名治。” 在真正的大能面前,李治没有隐藏身份的必要,又担心孙悟空说出得罪人的话来,急忙抢一步上前回答道。 “哦,原来是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到了,欠礼、欠礼。而李小哥面相奇特,一身**老衲看着也有些眼熟,不知师承何人?” 嘴上说着“欠礼”,却丝毫没有惊讶的样子,李治自然知道对方心如明镜。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说起他的师承,记得上次还是在黄河的“河伯府”里,洛水娘娘也说过类似的话。 如今这位更加神秘的乌巢禅师,竟然也说自己的**眼熟,应该是在说“沧溟诀”吧? 这让李治很是郁闷,后世的自己,也算是博览诸多修仙小说,对各类传说中的**也多有涉略,还从没听说过什么“沧溟诀”。 谁知道到了这里,竟然第二次被人质疑了,大师兄更是说自己这套**,不在他的“大品天仙诀”之下。 “非是小子有意隐瞒,实在是小子也不清楚所****从何处而来,感觉还不算太差,就凑合着先练着吧,反正小子也没有太大的追求……” 能示弱的时候,李治绝对不会逞强,更何况在场这些人里,除了唐僧以外,还的确就数他最弱了。 “阿弥陀佛,贫僧立志前往西天大雷音寺求取真经,不知老禅师有何教我?” 唐僧看着气氛有些尴尬,上前再施一礼问道。 “西方雷音,路途尚远,一路狼虫虎豹不断,更有诸多妖魔鬼怪,圣僧当恪守本心才是。” “我这里有‘多心经’一卷,凡五十四句,共计二百七十字,若遇魔瘴之处,但念此经自无伤害,你且听好了——”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 …… “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这部“多心经”的确不算很长,却有些拗口,饶是如此,唐僧竟然听一遍就记住了。 “多谢老禅师厚赐,弟子自当勤勉修持,踏破艰险,早证西天,阿弥陀佛——” 默诵了一遍“多心经”,也就是“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唐僧就感到灵台清明、浑身通透,此经果然不是凡品,急忙再次行礼致谢。 “野猪挑担子,水怪前头遇。多年老石猴,那里怀嗔怒……你等且向西行,李小哥可否随我到住处一叙?” 传经完毕,乌巢禅师看了一眼取经众人,开口说道。 “嘿嘿,老禅师,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明,还要让俺小师弟跟你回住处啊?” 李治还没回答,孙悟空倒是先跳了出来。 孙悟空也能感觉到眼前这位乌巢禅师的厉害,给他的压力不在观音菩萨之下,可惜,事关李治的安危,容不得他这个大师兄后退。 “阿弥陀佛,孙大圣还担心老衲害了你的小师弟不成?放心吧,老衲只是觉得与李小哥有缘,有些话想私下里问个清楚而已。” 乌巢禅师很淡定,也很自信,仿佛他知道李治一定会跟他去似的。 “大师兄,您就跟族叔和二师兄先行西去,还是老规矩留下记号,小弟完事之后一定尽快赶来。” 见到孙悟空替自己出头,李治心里暖暖的,最终还是上前拦住了他。 李治很清楚,他们这个几个人加起来,都不可能是这位乌巢禅师的对手。 对方从始到终,一直都表现的很友善,李治自然没有理由开罪这位大能。 “大师兄,乌巢禅师是位有道高僧,你尽管放心,小师弟不会有麻烦的。” 猪八戒也在一旁劝慰道,不过,更像是在为乌巢禅师做保证。 “那好,小师弟且去,如果真有人欺负了你,哼——哼——” 孙悟空也觉得这老禅师不可能为难李治,要不然就凭对方的修为,解决他们几个还不简单吗? 又被打击了一次,孙悟空心中很是烦闷,暗暗发誓要抓紧一切时间,尽快恢复自己的修为。 …… “李小哥请坐,老衲此处寒酸,无甚招待,且喝一碗‘火枣茶’吧——” 浮屠山高处,有一棵硕大的香桧树,李治跟着乌巢禅师一路来到树下,却没有停下脚步,而是顺着树干径直往上走。 两人身形已经与树干垂直了,李治却丝毫感觉不到任何的不适。 终于,来到了香桧树的顶端,此处有一个巨大的“鸟巢”。 足有三间屋子那么大,席地放着两个蒲团,两张案几,两碗清茶,二人分桌而坐。 “‘火枣’?老禅师,您说的是那个火枣吗?” 李治听到“火枣茶”的名字,心中就是一激灵,伸手端起面前案几上的盖碗。 白釉瓷的盖碗,掀开碗盖后,一股甜香铺面而来,碗中正漂着一颗暗红色的大枣。 对于“火枣”,李治可不算陌生,记得最清楚的,要数那封神之时。 太乙**为了增强哪吒的法力,特意赠给他三杯仙酒,并将三枚火枣取出递给哪吒过酒。 之后,哪吒在去汜水关的路上,突然无意中变成了三头六臂的法相,此乃火枣与仙酒的神力催化。 “阿弥陀佛,就是你所想的那个‘火枣’,不过老衲此间的火枣要差了一些,仅仅能增加你些许法力罢了。” 乌巢禅师貌似不以为意,也端起自己面前的“火枣茶”,轻轻地抿了一口。 李治可保持不了淡定,一口气将整碗“火枣茶”喝了下去,当然也不会放过那颗火枣,连皮带核咽了下去,真正来了回“囫囵吞枣”。 顿时,李治就觉得自己胃腑之中一股暖暖的炙热,进而演化成磅礴的力道,顺着自己周身的经脉肆虐。 李治急忙运转“沧溟诀”第二层,不断地冲刷自己的经脉,温养周身窍穴。 可是,这股炙热的力道,简直出乎李治的料想,以他目前的修为,根本就无法完全消化。 这可如何是好? 李治不敢怠慢,“沧溟诀”二层已经运转到极致,急忙分出一部分力道,前往“丹田”之中,去滋养那朵“太阳真火”。 同时,又分出两股力道,分别进入识海中墨文和纯武的体内。 余下大部分,李治只能咬着后槽牙,自己来强行炼化。 一个大周天,两个大周天…… 乌巢禅师没有再说话,笑呵呵地看着盘坐在那里的李治,更是细心地感受着李治体内能量的游走,目光停留在了李治的“丹田”位置。 “是了,就是这种熟悉的味道,此子怎么会有‘太阳真火’?” 可惜,李治无法回答他,整个人已经陷入了一种虚幻当中,似真非真、似假非假。 “沧溟诀”运转的速度越来越快,如果李治现在清醒着,就能眼瞅着自己的境界,从“化神”中期到“化神”后期,直接大圆满突破了“化神”到达“渡劫”境。 “渡劫”初期、“渡劫”中期,直到“渡劫”后期时,李治的气息才逐渐稳定了下来,而“沧溟诀”竟然已率先突破到了第三层。 可惜,第三层的“沧溟诀”仅仅只是境界的突破,法力翻了一番而已,并没有像突破到第二层时那样,获得额外的馈赠。 日去月来,兔走乌飞,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李治才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分明已经过去了很久,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看到对面的乌巢禅师,依然保持着刚刚开始喝茶时的样子,甚至连嘴角那丝微笑都不曾改变。 “多谢老禅师厚赐,小子受益匪浅,境界直接从‘化神’中期晋升到了‘渡劫’后期,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如果渡劫成功,我岂不成了‘天仙’?” 李治向来还算是稳重,面对境界上突如其来的飞跃式增长,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阿弥陀佛,原来之前李小哥才是‘化神’境界?奇怪啊,为何老衲不能完全看透你?不过你也不用感谢老衲,只需要回答老衲一个问题就行。” 乌巢禅师很好地掩饰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原本他见李治是“天漏之体”,却又感觉到他什么“筑基”境以上的能量波。 这本是就是件很矛盾的事情,但凡“天漏之体”,是不可能完成筑基的。 其实,因为乌巢禅师从李治身上,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亲切,却一时又判断不出那是什么,这才忍痛拿出一颗火枣给了李治。 果然,一颗火枣入腹,那份久违的亲切更加的明显,锁定在了李治的“丹田”之中。 原来,那是“太阳真火”啊! 别看乌巢禅师还稳坐在对面,微笑着同李治说话,内心的激动丝毫不亚于李治突飞猛进的欣喜。 “受了老禅师如此大的恩惠,仅仅回答一个问题有何不可,不过老禅师无需再问在下的师承,因为小子实在是不知道的。” “那好,老衲且问你,李小哥‘丹田’中那朵‘太阳真火’从何而来,似乎你还会养火、用火之道?” 乌巢禅师问的很平静,李治却不淡定了,一个关于乌巢禅师来历的猜想,映现在李治的脑海中。 “敢问老禅师,您可认识两位前辈高人?” 对于李治的答非所问,乌巢禅师并没有恼火,依然保持着微笑的姿态。 “前辈高人?在老衲这里来讲,三界中的前辈高人可不算多啊,不知道李小哥说的是哪两位?” 从面部表情上,李治完全看不出对方所思所想,只是话赶话到了这里,再想撤回来已经没有了章程,干脆死马当活马医得了。 “一位前辈,是封神时期的高人,他的名字叫做‘陆压’;另一位前辈更早一些,要向前推到妖族全盛之时,他就是妖族十太子中的第十位。” 李治一边说着,一边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乌巢禅师。 果然,在他提到“陆压”的名字时,对方的眼睛中闪过一丝诧异,而当他提到妖族十太子的时候,乌巢禅师直接就惊呆了。 “阿弥陀佛,哈哈,李小哥还真是不同凡响啊,你如此年龄、如此修为,又是一个区区人族小修士,却能知道这两位的名字?” “看来你真是老衲的有缘人啊!不错,封神之时,老衲尚未加入佛门,那时候老衲的名字就叫做‘陆压’。” “既然李小哥有‘太阳真火’傍身,那么就应当算是自己人,乌巢就是陆压,也就是当年妖族的第十太子——” 虽然李治心中已有猜测,当乌巢禅师亲口承认的时候,李治还是长出了一口气。 别看如今的乌巢禅师慈眉善目的,可一想到他就是陆压,就是妖族第十太子,李治后背都有些发凉。 “果然是前辈当面,小子给您行礼了——” 李治未曾起身,却是长揖在地,为的是得了对方的恩惠,也是借机平静一下自己的情绪。 “这下,李小哥可以告知老衲,你那‘太阳真火’从何而来了吧?” “太阳真火”,原本只有十大金乌掌握。 乃是“众火之祖,万火本源“的“地、水、火、风”四大混沌元灵中的火之元灵“大日金焰“,融合了太阴本源之力所化。ωWW.166xs.cc 换句话说,这“太阳真火”就是眼前的乌巢禅师人自己家的,你李治居然拥有,而且还会操控之法,总得给个交代吧? “老禅师容禀,小子的‘太阳真火’得自您六哥之手……” 李治就用春秋手法,将他在鹰愁涧底部的遭遇讲述了一遍,不过不是和盘托出,而是七分真三分假。 他并没有暴露鹰愁涧的位置,只说在某处无名之地,他可不想给敖凌带去麻烦,万一那小龙女还留在那里修炼呢? 反正,妖族六太子已经残魂泯灭,即便是重新投胎做人,那也不知道转世到哪里去了。 “这是您六哥的‘金乌本命印记’,在接受‘太阳真火’之时,小子也承诺了六太子前辈,要将这‘金乌本命印记’教到您的手上。” “六太子前辈说,您如果能够融合了他的‘金乌本命印记’,或许能在修为上更进一步——” “还有就是,六太子前辈提到了妖师鲲鹏,希望前辈机会合适时,能够为妖族除此叛徒。” 李治双手将“金乌本命印记”奉上,这不是他如今的境界能够觊觎的,更何况这玩意貌似只有金乌一族才能融合它。 “六哥?……” 乌巢禅师轻轻地接过“金乌本命印记”,小心翼翼的,双手都有些微微颤抖。 亿万年了,他何曾如此动容过? “感谢李小哥对我六哥的援手,老衲自会去寻找他的转世之人。至于鲲鹏嘛,兹事体大,还是从长计议的好。” 对于妖师鲲鹏的所作所为,乌巢禅师知道的未必就比别人少,只是对方的实力太过强悍了。 即便乌巢禅师已经许身佛门,他可不会自信到,真的跟鲲鹏开战了,佛门会有几尊佛陀会帮助他。 即便有佛陀愿意出手,问题是,又有几位能够敌得住鲲鹏呢? 乌巢禅师怎么想的,李治管不着,更不会去管,他没想到自己当时觉得那么棘手的事情,居然这么轻松就完成了。 交付了“金乌本命记”,更是把妖师鲲鹏之事,完全推给了乌巢禅师,这样一来,李治和妖族六太子之间的因果,也算是有了一个了结。 “既然此间事了,小子也想告辞了,族叔和师兄他们,估计还在为小子担心呢。” 看着乌巢禅师拿着“金乌本命印记”发愣,李治再施了一礼,就想着离开此处,跟这样的大能待在一起,无形中的压力总是难免的。 “阿弥陀佛,佛门讲究因果,老衲赠李小哥一枚火枣,李小哥回答了老衲一个问题。” “如今,李小哥为老衲带来了‘金乌本命印记’,更是助老衲的六哥脱离死境,有了转世重生的机会。” “如此因果,老衲自不会白白沾染。这样吧,既然六哥都能将我金乌独有的‘太阳真火’相赠,老衲也不能小气了。” “老衲观李小哥似乎缺乏一门飞举之术,恰好我金乌一族的遁术,勉强还能够拿得出手,就赠与李小哥吧——” 说完,乌巢禅师缓缓地抬起了右臂,虚空朝着李治一指。 顿时,一股磅礴的、带着远古气息的诸多符号信息,没入了李治的脑海之中。 “啊——” 李治双手抱头,痛不欲生,这股信息太过霸道、复杂而磅礴。 …… 当李治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面前已经没有了乌巢禅师,而自己也再次回到了浮屠山脚下。 热浪滚滚、骄阳炙烤,怎么已经到夏天了吗? 第五十四章 唐僧的异变 “化虹之术”,金乌一族至强的遁术,即便在洪荒之时,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当年妖皇帝俊和东皇太一,在全盛的状态下,都能够做到一息远达十二**。 要知道,孙悟空那名满三界的“筋斗云”,也不过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而打一个筋斗的时间就需要花去三四息的。 不过,此神通也有一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对法力的消耗颇大。 如今的李治刚刚突破到了“渡劫”后期,就算是全力施展“化虹之术”,也不过一息千百里,且勉强能够持续十数息。 即便如此,李治已经很满足,甚至有些喜出望外了。 修为可以不断增长,境界也能不断提升,有了“化虹之术”他算是彻底补上了飞举术方面的缺陷,长途赶路无需再去蹭孙悟空的“筋斗云”了。 初学乍练,李治小心地运转着“化虹之术”,向着西方缓缓而去,一息一百里、两百里、三百里…… 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在他心中升腾,李治觉得这样才算是一个“神仙”,勉强可以做到“朝游北海暮苍梧”吧? …… 李治在浮屠山上的“短短”一悟,却谁知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唐僧师徒三人西行上路,又走出了五千多里地。 问过土地才知道,向西再走两三千里的路程,就要走出南赡部洲,进入到妖魔遍地的西牛贺洲了。 五千多里地走来尚算是平静,竟然没有遇到一个有实力的妖魔,这让最近修为大涨的孙悟空有些很是郁闷。 “猴哥,恐怕你当年拜师学艺的时候,都没有现在这般用功吧?难不成你还真是被小师弟给刺激到了?” 又是一个炙热的午后,太阳实在烤的厉害,师徒三人只好寻了一处阴凉的树林,等这波热浪过去了再行赶路。 “呆子,你懂什么?俺老孙当年最强的时候也不过是太乙金仙,白白浪费了那么多的蟠桃和金丹。” “不过,老孙发现那些蟠桃和金丹的能量,也不是完全消失了,居然有不少还残存在俺的诸多窍穴之内,未曾被完全炼化吸收。” “你可不要小看小师弟,听他讲不过才修炼六七年而已,就已经是‘化神’中期了,俺老孙拜师六七年的时候,还只知道在山上摘桃吃呢……” 自从艺成下山之后,孙悟空从没跟任何人提到过拜师学艺的事情,今日却无意中想到了当年种种。 唏嘘之余,孙悟空似乎又明悟了些什么,闭上眼睛再次进入了修炼。 “嘿嘿,看着你们这样的勤奋,俺老猪都有些不好意思睡懒觉了。” 是啊,半年前在福陵山初相遇的时候,孙悟空和猪八戒一样,都还是金仙初期的境界。 半年时间过去了,猪八戒依然停留在金仙初期,而孙悟空却已经恢复到了金仙后期,眼看着他就要重返太乙之境了。 这境界恢复的速度,要比在另一个时空里,时间上提前了何止三五年? “悟空,咱们继续上路吧。哎,分开的时候就应该把九郎的蒲团留一个,盘坐在上边,为师也能更好地去参悟佛法。” 别人还都算是正常,而唐僧却发生了异变。 不断地研读李治带回来那两本经书,唐僧先是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变化,原本有些丰腴的身体,竟然逐渐强壮了起来。 紧接着力气在变大,精神头也更足了,即便没有了李治的蒲团,每天只睡上一两个时辰,第二日依然精神抖擞、神采奕奕。 其实,在从高老庄到浮屠山的路上,唐僧就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 没想到最近这三个月来,他的变化更加的明显,比如徒步翻山如履平地,手中的“九环锡杖”舞动起来也是呼呼挂风。 只是,他不曾**得任何招式,又不愿意去学孙悟空的棒法,只能凭仗力气乱舞一番罢了。 孙悟空是何等的眼光,他敏锐地发现,自己这个凡人师父,这是开始了真正的修炼啊? 可惜,佛门**孙悟空也不懂,而取经的基础要求,好像唐僧必须是一介凡人啊? 本性**躁的孙悟空,竟然没有立马说破此事,反而如同根本没发现一般,而憨憨的猪八戒,好像真的就没察觉到? 不过,唐僧倒是对这样的改变很是满意,他本就一心向佛,如今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研读佛法,还有比这更让他感兴趣的事吗? 申时已过,日渐偏西,师徒三人再次上路。 唐僧倒来了兴致,没有骑上白龙马,而是手持“九环锡杖”,步行在山林之间。 放眼望去,山岭重叠一大片,一眼根本就望不到边,怕不得有几百里长? 高的是山,峻的是岭;陡的是崖,深的是壑;响的是泉,鲜的是花。 三人一马行走了一个多时辰,山风徐来,平添了几分凉爽。 “嘿嘿,猴哥,居然来风了,这鸟天气,都快把俺老猪变成烤猪了——” 猪八戒体型肥硕,最是怕天热,一热起来除了热汗直淌,就是更容易乏累和饥饿,没有李治跟着,食物的供应都少了许多。 孙悟空还没来得及说话呢,这山风竟然越来越大,飞沙走石,遮云蔽日。 “悟空,这风看着如此险恶,怕不是此间又要出什么妖怪?” 唐僧停身站住,想起李治曾经的嘱咐,急忙向着白龙马靠拢。 倒不是要骑在马上,而是紧靠着白龙马的一侧,伸手紧紧地抓住了缰绳。 猪八戒见状,也放下了挑着的行李,将“上宝沁金耙”双托在手中。 果然,三股恶风之后,剪尾跑蹄,从山坡那边跳过来一头斑斓猛虎。 “呆子,看好师父,今晚上咱们有老虎肉吃了——” 孙悟空抽出如意金箍棒,奔着那斑斓猛虎就砸了过去。 没想到那猛虎看着硕大,身形却极为灵动,一个闪身躲过了孙悟空的一棒,向着另一侧的山谷就奔了过去。 “嘿嘿,小花猫,见了你孙爷爷还想逃跑吗?” 如果只是普通的一头老虎,也许孙悟空还不至于赶尽杀绝,只是这头斑斓猛虎,很明显已经成精了。 那么,它就不再是老虎,而是一头老虎精了。 三转两转,孙悟空和那老虎精,竟然看不到了踪迹。 “八戒,悟空不会出事吧?” 唐僧见到斑斓猛虎,已经不如最初那么害怕,只是看到孙悟空也消失了,心里能免有些记挂。 “师父放心,区区一头‘渡劫’期的老虎精,猴哥估计陪着它玩呢,猴哥的本领您还不知道。” 对于孙悟空,猪八戒那是有一百个信心。 “哈哈,蠢猪一个,虎爷爷又回来了——” 突然,左侧又冒出一头斑斓猛虎,而且人立了起来,口吐人言。 不是方才引走孙悟空的老虎精,还能是谁? “哎呦,小小的老虎精,还真有点儿能耐啊,看老猪捉了你,烤了你的宝贝儿吃——” 猪八戒舞动“上宝沁金耙”,赶将上去,劈头就筑。 老虎精居然从怀中扯出一对妖刀,接架相还,也就打斗了二十几个回合,老虎精吃不住猪八戒的进攻,再次拔腿就跑,却是奔向了另外一侧的山梁。 白龙马身旁,就只剩下了孤零零的唐僧站在那里,手中紧握着九环锡杖,腿肚子都有些转筋,口中念念有词。 “哈哈,大和尚,这下子没人来保护你了吧?” 突然,头顶上又传来一道声音。 唐僧抬头一看,这不还是刚才那个老虎精吗? “好叫你这和尚得知,我乃黄风大王麾下虎先锋,今日奉了我家大王之命,借着巡山的机会抓几个凡人解解馋。” “你那两个随从甚是可恶,居然浪费了本先锋仅有的两只伥鬼,不过能够抓你回去,也许黄风大王一高兴,还能赏我两口灯油喝。” 虎先锋说完,以上势下,一只虎爪就抓向了唐僧,打算抓起来就走。 看着快到眼前的虎爪,唐僧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将手中的“九环锡杖”往上一横。 “嘡——”一声巨响,唐僧直接被震出去两丈多远,“九环锡杖”也撒手了,虎先锋却被“九环锡杖”发出的金光激个正着。 好在唐僧根本就发挥不出“九环锡杖”的功效,虎先锋只是被金光激的一个哆嗦,就像是轻微触电一般。 “哎呦,没看出来啊,你这个凡人和尚手中拿的居然还是件宝贝?这下回去黄风大王想不赏我都难了,哈哈哈——” 虎先锋一把从地上捡起来“九环锡杖”,可惜,它始终也看不出这柄法杖有什么特别之处。 “大和尚,现在可以跟本先锋走了吧?——” 虎先锋看着从地上站起来的唐僧,一脸奸邪地笑道,唐僧却不自觉地向后退着。 “小花猫,就凭你也想动我族叔吗?”【1】 【6】 【6】 【小】 【说】 就在这紧张节要的时候,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传来。 “九郎?快来救我——” 来人不是李治是谁? “化虹之术”,即便是初练,五千多里地小半个时辰也足够赶到了。 中间路过城池的时候,李治还饶有兴致地进去补充了一些美酒、清水、干粮、瓜果和熟食,“储物戒指”真是长途旅行的必备之物啊。 “又来了一个凡人?还是一个练武的,挺好,练武之人的肉才更有嚼头呢。” 看到款款走来的是一名年轻人,虎先锋不惊反喜。 在它的眼里,李治不过是一个强壮点儿的习武之人罢了,像这样的人它又不是没吃过,也不多这一个。 “小师弟你回来了?师父无碍吧?——” 就在这时,孙悟空和猪八戒先后赶了回来。 区区两只伥鬼而已,虎先锋的元神一从伥鬼上脱身,伥鬼的战力立马就下降了许多。 连虎先锋自己都不是对手,更何况是两只伥鬼? 一个照面,伥鬼纷纷折在“如意金箍棒”和“上宝沁金耙”之下,地上各自留下一张虎皮。 “大师兄、二师兄,你们守着它的退路,这老虎精的修为与我相当,今日正好拿它来练练手。” 虎先锋也不算喽啰了,好歹也是西游中能叫出名字的小妖将,换个地方凭它的实力勉强都能当一个小妖王的。 这时候,孙悟空才将目光注意到了李治身上。 “小师弟,才短短三个月,你……你竟然连破四个小境界,到了‘渡劫’后期?” 饶是孙悟空见多识广,像李治这样的修炼速度,也太有些惊世骇“猴”了。 这三个月来,孙悟空自己都够废寝忘食了,除了白天赶路,他几乎都在恢复修为和炼化体内残存的蟠桃、金丹的能量。 即便如此,他也只是从金仙初期到了金仙后期而已,都让猪八戒羡慕的要死要活的了。 “嘿嘿,侥幸、侥幸而已,等小弟捉了这个老虎精,咱们晚上也好下酒。” 一伸手,“乌云霸日”枪就出现在了李治的手中。 “小花猫,你是什么妖怪我很清楚,你有什么伎俩我更清楚。如若让我大师兄和二师兄跟你打,未免有些太欺负虎了。” “你我修为相仿,咱们就比划比划吧,你是死在‘乌云霸日’枪下的第一个妖,到了地府也足以自傲的了。” 说完,并不等虎先锋的答话,“乌云霸日”枪一式“残风嗜血”,搂头就砸。 “哼,小娃娃,你虎爷爷还怕你不成?” 区区一介凡人,竟然敢如此羞辱自己? 虎先锋的怒火就撞上了顶梁,暂时扔掉了“九环锡杖”,关键是它也不会用啊,手中双刀一举,想去架开李治砸下来的大枪。 耳轮中就听到,“啪——”的一声巨响,这下可比方才虎先锋对唐僧那一下动静大多了。 虎先锋的双刀直接被砸成了四断,一双虎爪早已握不住刀把,耷拉在那里,哗哗往下淌血。 “逃——” 就这一下,虎先锋什么脾气都没有了,脑子中只闪现出一个字。 它方才已经跟孙悟空和猪八戒都交过手了,虽然时间不长,也能判断出那个使棒子的猴子更厉害一些,就向着猪八戒的方向,夺路而逃。 猪二师兄呢? 场中一人一虎刚刚拉开架势,他认为怎么也得打上半天,谁曾想这个头傻虎,居然一上来就跟李治拼了力气。 本来就拥有“大力”的特性,如今大境界又升了一级,李治的力量增加了将近一倍啊。 猪八戒都未必有现在李治的力气大,更何况是这头老虎精呢? 一个照面,虎先锋败北,向着猪八戒的方向逃走,老猪还真就没来得及防备呢,虎先锋就蹿出去了十几丈。 “呆子,快拦住它……好了,不用了——” 孙悟空就站在原地没动,一道白影一闪,“化虹之术”闪现。 再次看到李治时,他已经袖手站在虎先锋的面前。 而那柄“乌云霸日”枪,从虎先锋的后背扎入,从前心透出一尺多长的枪尖,直接碎裂了虎先锋的五脏六腑,死的不能再**。 “小师弟啊,你也太爆裂了啊?话说刚才那道身法是什么,怎么会那么快?” 李治站在那里调息,别看方才短短的一瞬,不管是那披头盖脑的一枪,是“化虹之术”的瞬间一纵,都是李治事先谋算好的。 他与那虎先锋原本修为就在伯仲之间,妖族又有着天生力大和抗揍的优势,如果不是出其不意,双方怎么也得拼杀百十个回合。 李治能够出两枪就秒了对方,自己的法力也损耗了不少。 “大师兄,此妖只是一个探路的先锋,听它所说还有什么黄风大王,咱们还是小心为是。” 李治是知道情节的,这一眼望不到边的连绵大山,又见到了这个虎先锋,怎能猜不到这是来到了八百里黄风岭啊? 黄风洞中那位,实力也算不差,应当是金仙级别的存在。 最恐怖的,却是它那“三昧神风”,难道真要像另一个时空那样,必须去请灵吉菩萨来才行吗? 西游是一个很大的功德蛋糕,李治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迫退出,因此,在可预见的事件里,他想尽可能地去捞取更多的功德。 “九郎说的有理,这一个虎先锋都如此狡猾、凶残,想必他们那黄风大王应当也不好对付。” 唐僧趁机拿回了自己的“九环锡杖”,对于李治一枪秒杀了老虎精,似乎跟没看到一般? 李治抢着出手杀妖,也是不想让孙悟空动手,万一唐僧的“慈悲心”再犯了呢? 可是,对于自己方才那么暴力的一击,唐僧怎么就毫无反应呢? “族叔,你?……” 李治看了一眼唐僧,“破妄金瞳”之下,唐僧还是那个唐僧,可是,唐僧已经不再是那个唐僧了? “小师弟说的对,咱们谨慎着点儿,嘿嘿,先找地方处理了这头老虎精吧。” 孙悟空一手拉过李治,也趁机噎回了李治没说完的话。 折腾了半天,天色见黑,再想赶路已经不合适了,众人只好觅地扎营。 李治回归了,那就是真正的扎营,不过他的“储物戒指”里,也就只带了一顶帐篷,自然是留给唐僧的。 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一些素食、瓜果和清水给了唐僧,又拿出一个蒲团放在帐篷里,白龙马就停在帐篷的旁边。 为安全起见,李治更是央求孙悟空,用金箍棒围着帐篷和白龙马,画上了一个大大的圆圈。 只是,李治也不确定,孙悟空画的圆圈,是否对金仙级别的黄风怪有效。 而孙悟空、猪八戒和李治他们三位,则离得稍远一些,架上篝火,开始烤肉。 再怎么的,也得象征性地避开点儿唐僧啊,虽然唐僧自己已经简单用过晚饭,盘坐在蒲团之上,开始了一夜的诵经打坐。 “大师兄,族叔他……” 李治想问个明白,却又偷偷地看了一眼旁边正喝酒的猪八戒。 “小师弟,你的道行尚浅,而大师兄我的旧伤还没有恢复呢……” 孙悟空拿过一枚李治带过来的鲜桃,狠狠地咬上了一口。 猴子毕竟是猴子,永远喜欢吃桃的。 第五十五章 团败黄风岭 “大王,大王不好了,虎先锋昨日去巡山,一夜都没有回来,方才小的在山林中捡到了虎先锋的断刀,还有……还有几根被人吃剩的虎骨——” 一大早,一名小妖慌慌张张地跑进了黄风洞,手中拿着的正是那虎先锋的一节断刀和肋骨。 “嗯,你说什么?——” 一个身材矮小的妖王,整套暗金色的披挂,一双小眼睛却是炯炯有神,小鼻子、小嘴,整个面部看起来是那么的俏皮。 上边的两个门牙有些向外突出,嘴巴两侧杂乱地生长着一些褐色的胡子,稀稀疏疏、甚是滑稽。 那妖王一把抓住了报事小妖的前胸,等看清楚小妖手中的物事后,一把将小妖给甩了出去。 “到底是何人胆敢杀了本大王的虎先锋?小的们,全部都给本大王撒出去,八百里黄风岭查看清楚了,务必不可放过凶人!” 这还了得,它们身为妖怪,向来就是**过活,如今自己手下的虎先锋竟然被吃掉了。 看这虎骨的迹象,那是经过烧烤之后才吞食的,这分明是人族才有的吃熟食的习性,难道真是被人族给吃了? 黄风大王很是不解,他等不及小妖们的回报,亲自赶往案发现场。 …… “悟空,咱们还是早早赶路吧,趁着晨起凉爽,等到日中又要骄阳高照了,昨日你们除去了那个老虎精,为师总觉得此山凶险万分,还是早早过去的好。” 一大早,第一个起来的居然是唐僧。 一夜的打坐比正常睡上一晚都来的精神,他已经爱煞了李治的那个蒲团,甚至亲手将它绑在白龙马上,自己却率先步行。 “小师弟啊,俺老孙看你那个蒲团是要不回来了,不是说出家之人不爱财吗?师父这是还没修行到家啊。” 感慨归感慨,孙悟空、猪八戒和李治,还是赶忙收拾停当,牵着白龙马跟了上去。 “大师兄,妖怪的洞穴就在左前方三十里处,咱们径直西去,将来避开它们。” 一上路,李治就运足了“破妄金瞳”,橙色级的“破妄金瞳”,比起赤色级来,能够窥探的区域更广,方圆五十里均在有效范围之内。 一发现妖怪的巢穴,李治就暗中与孙悟空用神识交流道。 至于那位黄风大王,李治一时还没想到遏制对方“三昧神风”的法子,又不想让大师兄去搬请灵吉菩萨,就怀着侥幸的心里,看看能不能绕过去。 听了李治的传音,孙悟空微微一愣。 他是了解李治的,见李治如此谨慎,想来那妖怪定然有难缠之处,可是,此地大家都是第一次来,这小师弟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妖怪,哪里逃——” 正走着呢,就听见猪八戒一声大喊,挥着“上宝沁金耙”就追了上去。 原来,黄风大王将麾下的小妖分做十数波,漫山遍野地去寻找杀死虎先锋的凶手,刚好西游组合的侧翼就出现了这么一波。 李治摇了摇头,看来这一战是无法避免了。 “大师兄,速战速决,如果对方那黄风大王出现,尽量近身搏斗,不要让对方有施展法术的空间和机会。” 李治也顾不得孙悟空会不会起疑,他记得黄风大王如果想释放“三昧神风”,是需要有一个准备期,往巽地上吸气三次,然后呼一口气再吹出来的。 古至今曾见风,不似这风来不善。 “三昧神风”,可以说是整个风系神通里,最为厉害的一个,杀伤力极强且覆盖范围极大。 一队有数十个小妖,却禁不住猪八戒这一顿“上宝沁金耙”,转个身的功夫,一个个就被打得东倒西歪、断骨折筋、争相逃窜。 既然猪八戒都已经跟对方交上手了,李治就紧紧地护在唐僧身旁,手中也扯出了“乌云霸日”枪。 这时候再逃走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除非能够彻底打杀了此间的妖王,否则一味逃窜反而会自乱了阵脚。 果然,也就盏茶的功夫,一阵狂风卷地而来,吹得唐僧等人急忙用衣袖遮盖头脸。 风沙过后,在唐僧等人面前,密密麻麻出现了几百名妖怪,李治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阵仗,远胜当初在黄河岸的情景。 狼虫虎豹、獐鹿豕蛇…… 还真是什么动物都能成精啊? 数百名群妖的正中间位置,却站着一名小个子妖王,因为李治很清楚他的本体,看到此妖的尊容时,好悬没有笑出声来。 “呔——哪来的野和尚,到了本王的八百里黄风岭,就不知道上门拜谒吗?” 这妖王还先挑上理了?是个讲究的妖怪。 “哈哈哈,你这个妖怪是什么成精的,怎么长得这么难看?” 猪八戒一改往日的懒惰,居然率先迎了上去,大声奚落道。 “哼,本王乃是此处的黄风大王,是你等杀了本王的虎先锋,并将他拆骨食肉的吗?” 那妖王小个不大,嗓门却不低,尖细的嗓音传出,在场所有人都听的真真的。 “什么狗屁黄风大王,你猪爷爷没听过,不过,那小老虎倒是我们吃的。” “话说滋味还不错,没看到你猪爷爷吃了他之后,境界都提升了吗?不知道你这个黄风大王,如果进了老猪的肚子之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原来,昨晚吃虎肉的时候,孙悟空和李治都只是简单的吃两口解解馋,几乎八成以上的虎肉都进了猪八戒的肚子。 而且,虎先锋身上所有精华所在,也都到了猪八戒的腹中,借着这股可观的精气,老猪算是占了大便宜,境界直接由金仙初期恢复到了金仙中期。 怪不得妖族的修炼中,更多的不是去寻找什么神通妙法,单单依靠不断地吞噬别的妖怪,都能成长到骇人的地步。 猪八戒一朝受益,看到眼前的妖怪,恨不得都要流出口水来了。 “阿弥陀佛,八戒,切莫走上歧途啊——” 李治也不敢乐,这都什么时候了,一旁的唐僧还有心思想这些。 “好你个蠢猪,今日爷爷抓住了你,务必扒皮抽筋,方解本王心头之恨啊——” 猪八戒这样的话语,自然会惹得黄风大王动怒,双手一张,一把“三股托天叉”出现在手中,飞身形就跟猪八戒战在一处。 几个月前,李治也曾经跟猪八戒切磋过不止一次,可是当他看到猪八戒跟眼前这位金仙后期的黄风大王战在一处时,就感觉到了二师兄动作的迟钝。大风小说 “上宝沁金耙”和“三股托天叉”碰撞在一起,一路火花闪电,“叮叮当当”的撞击声,更是震得一众小妖东倒西歪。 孙悟空急忙挥手在唐僧面前设置了一道屏障,免得师父被二人的打斗给波及到。 黄风大王身法灵便,招术精奇,甚至力量都略胜了猪八戒一筹,这还是二师兄昨夜又晋升了一小阶,要不然未必能够撑到两百个回合。 就算是这样,勉强到了两百五六十个回合,猪八戒就顶不住了。 “呆子回去歇着,把他交与俺老孙吧——” 招呼了一声,孙悟空腾身而起,抡棒便砸。 “叮咣——” “叮咣——” 这二位打起来,就更像是一对铁匠了,震得李治耳膜都疼。 “族叔,‘多心经’——” 李治在一旁提醒道。 “多心经”是在另一个时空里,唐僧西行一路唯一修炼过的**,虽然不能御敌,但自保心神足矣。 此时的孙悟空,在境界上跟这位黄风大王一致,都是金仙后期的修为,可惜,孙悟空的力量和战斗经验却不是对方能相比的。 更何况,孙悟空还有一个与生俱来的特性,那就是遇强则强、越战越勇,真遇到了强劲的对手时,甚至可以直接“狂化”。 当他以上古爆猿的形态出现时,战斗力将是正常状态下的三倍,足以越级挑战。 不过对付眼前这个黄风大王,还用不着逼出狂化的孙悟空,也就两百个回合不到,那黄风大王就招架不住了。 借着孙悟空的一次侧击,黄风大王灵巧地闪退一旁,居然直接将手中的“三股托天叉”给扔了出来,恶狠狠地掷向身侧的孙悟空。 同时,只见他嘴角微微抖动几下,作势就要张口? “哎呀,不好。大师兄,快闭眼——” 说声不好,李治急忙扑倒身旁的唐僧,将他压在自己的身下。 一切来的太快了,简直让人防不胜防,根本无法制止对方施法。 更何况他们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四人一马,如何能够护得周全? 要知道那“三昧神风”,能吹天地暗,善刮鬼神愁,裂石崩崖恶,吹人命即休。 唐僧如今还是肉体凡胎,如果被“三昧神风”吹到了,焉有他的命在? 在另一个时空里,唐僧是被抓进了黄风洞里,并没有直面“三昧神风”的机会,李治可不愿意看到,因为自己的插手,反而枉送了唐僧的性命。 李治刚刚趴下,周围就狂风大起,而且愈演愈烈,李治都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似乎随时都可能被狂风卷走。 他如今在境界上还未踏入“仙”的行列,对“三昧神风”的抵抗力明显要弱很多,也有些太小看这“三昧神风”了。 眼看要把持不住,李治急忙用起了“大力”,同时将“沧溟诀”三层拉满,双手、双脚深深地**了山石里,将自己的身体尽量压低,死死地护持着身下的唐僧,好在他们这里,并不是“三昧神风”主攻的方向。 …… 足足持续了一顿饭的功夫,黄风大王才收了神通。 再看场地之中,数百名小妖已悉数被掩埋在沙石之下,孙悟空、猪八戒和白龙马都没了踪影,唐僧则早已昏睡过去。 此时的李治,神志模糊、双目充血、手足具裂,随时都可能昏过去,浑身的骨头节似乎都要根根碎裂了。 要知道,李治先是修**了那么多年的“五禽戏”,又在“鹰愁涧”经历过黑虎骨锻体,他如今肉体的修为甚至都要在自身境界之上。 即便如此,李治依然无法在“三昧神风”之下,能够保持完好无缺,内腹之中,诸多经脉已经错乱不堪。 “累死本王了,没想到一介凡俗和尚的身边,居然有两名如此难缠的护卫,那和尚到底是什么样人啊?” 黄风大王的一番操作,自己也是元气大伤,在与猪八戒和孙悟空鏖战了那么久之后,更是倾尽全力吹出了“三昧神风”。 孙悟空的彪悍,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三昧神风”是他最后的底牌,不容有失。 因此,平常只是盏茶功夫就能解决对手的“三昧神风”,这次黄风大王足足吹了顿饭时长,以确保能够将眼前这讨厌的泼猴给吹死。 而唐僧和李治所在的方向,略微向右偏出了一个角度,由于黄风大王对唐僧身份的好奇,也有意无意地对他们两人增加了一点点照顾。 …… 时间又过去了一刻钟,似乎周遭的一切都静止了下来。 黄风大王盘膝而坐,他在尽快恢复自身的法力,头一次过度使用“三昧神风”,强如黄风大王也是元气大伤。 李治更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不是他不想动,也不是他不敢动,而是他动不了啦。 “沧溟诀”自主运行,在一点一滴地修复着受损的经络。 而识海之内的墨文和纯武,也各自盘膝而坐,想用自身的力量去帮助遭受重创的李治。 可惜,本尊和分身本就为一体,他们此时又是在李治的识海之内,可谓一损俱损,二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如今也仅仅能自保而已。 又过去了一刻钟,孙悟空、猪八戒他们依然没有回来,而那黄风大王却抖了抖身上的尘土,慢慢地站了起来。 “你这小子还真是让本王惊奇啊,一介卑微的人族,居然能够在‘三昧神风’之下侥幸不死,一会儿吃你之前,本王倒是要先好生探查一番。” 黄风大王已经缓步走了过来,看着趴在地上的李治,喃喃自语道。 李治的神志逐渐模糊了起来,耳边只是能听到黄风大王的声音,却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 这时候,黄风大王缓缓地举起右爪,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听说奇异的人,脑花一般上都很有嚼头,本王就先尝尝吧——” 说完,黄风大王的右爪就拍向李治的头颅。 “聒噪——” 突然,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 李治腾的一下从地上站起来,脸都没转过来,只是伸出右手向后一抡。 黄风大王乐子就大了,直接被李治一拳给打飞上了天,不知飞出去几百、几千里? 第五十六章 灵吉失盘算 “醒来了,醒来了——” 耳边传来二师兄憨厚的声音,李治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自己正躺在一处松软的草丛里,抬头仰望天空,此时正是夜间,凉风习习、繁星点点。 “族叔、大师兄、二师兄,你们都没事吧?” 李治内视了一遍自己的身体,发现居然一切正常,各处经络、窍穴完好无损,“沧溟诀”更是运转自如、生生不息。 怎么会这样? 识海中的墨文和纯武,不知何时竟然同时闭关了,李治无法向他们求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师弟,我们都没事,幸亏当时有你提醒,俺老孙及时闭上了眼睛,要不这么恶的风,岂不要吹瞎了俺老孙的一双招子?” “只不过被那骇人的大风吹走了几千里,好在俺老孙够结实,呆子和白龙马倒是吃了不少苦头。” 孙悟空接过话茬道,那幸灾乐祸的语调,预示着他真的没什么大碍。 “小师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啊?那黄风大王去哪里了?我们都被大风吹走了,好几个时辰才醒过来,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你昏迷不醒,师父倒是在一旁打坐诵经了。” 猪八戒的头,比平时恨不得大了两圈,额头上还有摔破的痕迹,看来真没少吃苦啊。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记得大风过后,那黄风大王就想吃了我,我当时身受重伤无力反抗,然后……然后就再也没有记忆了。” 李治抬起了自己的双手,发现居然毫发无损。 可是,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手足都深深地插进了山石里,在“三昧神风”之下,四肢具裂了啊? “阿弥陀佛,为师醒来之时,就发现九郎躺在地上昏迷不醒,赶忙将他抱来了此处。” “可惜,为师没什么本事,无力救醒九郎,只能在一旁念念经文,祈祷你们平安归来,也希望九郎早点醒过来。” 唐僧脸上没有丝毫劫后余生的快感,相反却有几分悲凉。 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无助,如果自己也有通天彻地的本领,岂不是能够护得住九郎吗? 李治一翻身坐了起来,向四周望去,发现还是在八百里黄风岭上,离此不远,正是白日大战的地方。 “族叔、大师兄、二师兄,我已经感觉不到此处有任何妖怪了,这也太诡异了吧?” “要是各位都不觉得累,咱们就连夜赶路吧,早日离开这黄风岭也好心安一些。” 虽然众人都安然无恙,李治的心中还是疑虑重重。 那“三昧神风”实在是厉害,他想不通自己是怎么逃过此劫的,却也不想在此多做停留。 如果那黄风大王卷土重来,恐怕他们的下场会更悲惨,实在是对付不了那个“三昧神风”啊。 白龙马也受了伤,不便于驮着唐僧,好在唐僧却毫发无损,徒步走在了前边。 四人一马,趁夜西行。 …… 李治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今日白天,“三昧神风”过后,佛门的灵吉菩萨曾经来过此间。 可惜,那个时候,孙悟空、猪八戒和白龙马都被“三昧神风”刮走了,而李治和唐僧却昏迷不醒。 黄风岭一难本就在预料之中的,唐僧师徒周围更有护教伽蓝守护,取经人行走到了何处,佛门那些大佬们自然是一清二楚。 灵吉菩萨正是预定解决黄风岭一难唯一的人选,算算该是时候了,他却迟迟没有等到取经队伍的求救。 因此,坐不住的灵吉菩萨就主动来到了黄风岭。 展现在灵吉菩萨面前的,就是“三昧神风”过后的惨像,他施法救治了昏迷不醒的唐僧,却没立即让他醒来。 同样昏迷的李治,却不在灵吉菩萨的救治范围之内。 对于李治,灵吉菩萨也早有耳闻,那还是在长安“生化寺”李治硬刚惠岸行者之后。 不过,在灵吉菩萨眼中,李治最多也就是一个蝼蚁罢了。 既定的西游队伍中并无此子,那么,就算是他强行混入了,也注定无法到达西天的,见孙悟空等人都不在,灵吉菩萨索性开始寻找那位黄风大王。 凭借着黄风大王身上的印记,终于,在距离黄风岭三千多里外的荒野里,灵吉菩萨找到了同样昏迷不醒的黄风大王。 一番救治之后,黄风大王才缓缓地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灵吉菩萨,黄风大王居然口中流出了哈喇子? 这是……被打傻了吗? 原来,“李治”当时挥出那一拳,直接打了在黄风大王的额头之上。 力道“掌握”的刚刚好,没有让黄风大王脑浆崩裂,却彻底打散了他的神魂。 “究竟是何人出的手?” 灵吉菩萨大怒,也顾不得是不是犯了“嗔”毒,念动咒语,调来了今日的护教伽蓝。 要知道,这位黄风大王可不是普通的妖怪,他原是灵山脚下得道的黄毛貂鼠,因为偷吃琉璃盏内的清油,唯恐金刚拿他。 如来却觉得他不该死罪,又念他修行不易,故着灵吉菩萨放他去隐性归山。 黄风岭不过是黄风大王的暂居之地,等西游队伍过去之后,累积了功德,他依然会回归灵山,作为佛门众护教灵兽之一。 金仙后期,且又能操作“三昧神风”的战力,可不是随随便便能够抛弃的,这让灵吉菩萨如何不动怒? “灵吉尊者容禀,当时这黄风大圣使出了‘三昧神风’,我等也只能拼命逃离,至于是谁伤害了黄风大圣,小神实在不知啊——” 日游神和金头揭谛吓得一个劲儿地告罪,他们方才也就仗着离得有些距离,要不然铁定会被“三昧神风”波及。 那飞沙走石的顿饭功夫,整个八百里黄风岭都被吹的天昏地暗的,但凡是个生灵都不敢靠近,神仙也怕死啊。 “阿弥陀佛——” 灵吉默念了一声法佛号,稍稍平静一下自己的心神。 他也明白“三昧神风”的威力,如果自己没有“定风丹”和“飞龙杖”,都不见得能在“三昧神风”下讨到便宜。 “你们都回去吧,好生注意唐僧师徒的动向。” 灵吉菩萨无奈,挥手喝退了日游神和金头揭谛。 看着如今痴痴傻傻的黄风大王,灵吉菩萨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罢了,还是走一趟灵山吧……” 出了这么大的变故,灵吉也不敢大意,不仅仅是损失了该得的西游功德,关键是出现了他们不可控的力量。 要知道,那黄风大王可是有金仙后期的实力,竟然被人一拳打成现在这个样子? 灵吉自信自己也能够做到,关键是,到底这是谁出的手呢? 虽然灵吉并不擅长推演之道,好歹也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人物,可是,任凭他推算了半天依然一片迷茫。 他必须将此事尽快告知如来佛祖,这也算是他灵吉一个不大不小的失职,理当前往灵山请罚。 …… 三日之后,取经团队终于走出了八百里黄风岭。 众人一直担心的黄风大王,始终也没有再次出现,这让李治很是不解。 “如果这样就过了黄风岭,算不算打乱了西游的布局,大师兄可是逃过了‘害眼’之痛?” 其他人都在庆幸,李治却时不时偷瞄着孙悟空。 “小师弟,你总看俺老孙干吗?” 孙悟空那多机警,分分钟就捕捉到了李治的目光。 “那个……大师兄,小弟有一事相询,可能涉及到你的隐私,不知道当问不当问?” 李治有意压低了声音,猪八戒却识趣地跑到前边牵马去了。 自打白龙马受了伤,唐僧就没再骑过它,只是让猪八戒将行李放在了马上。 “问吧,你我兄弟之间,哪来那么多的客套?” 对于李治,孙悟空没来由的好感,跟相识的时间无关,也跟双方的实力无关。 孙悟空只是觉得李治对他有着天然的亲切,就算三界之内所有人都可能背叛他,而李治却不会做出伤害他的事情。 “大师兄可否告知,您的‘火眼金睛’是怎么来的?” 即便走在后边的只剩下他们两人,李治还是选择了用神识与孙悟空交流。 要知道,他们的周围时刻存在着护教伽蓝,李治摆明了信不过他们。 对于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众所周知是当年大闹天宫时,在“兜率宫”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炼出来的。 “火眼金睛”,善辨真伪,能识变化,一眼望去,是人是鬼、是妖是魔,无所遁形。 李治其实也知道孙悟空“火眼金睛”的来历,可是想到另一个时空里,孙悟空被“三昧神风”伤了眼睛的事情,不禁又想起后世的那些揣测。 “小师弟为何问起此事?俺老孙的‘火眼金睛’是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炼就,倒是成了一项厉害的技能。” 说到“火眼金睛”,孙悟空还有些沾沾自喜,眼睛甚至还配合着转动几下,烁烁发亮。 “大师兄,以小弟之见,你如今的‘火眼金睛’,只是因为当时体内有太多的蟠桃、金丹,能量无处发泄,在八卦炉中您无惧火焰却唯怕烟熏。” “最终,一双眼睛被烟给熏坏了,在体内无数能量的加持下,才炼出了‘火眼金睛’,这算不得是什么傲人的本领,反而是把你原来的眼睛给炼坏了。” 李治说的很恳切,孙悟空却怔怔地看着李治,不知道该如何答对。 “大师兄,你回想一下,你刚刚出世之时,眼睛与现在的‘火眼金睛’相比,孰强孰弱呢?” 李治这一句话,直接把孙悟空的思绪带回了一千多年前。 他本是东胜神州海外傲来国人氏,乃花果山顶一石卵所化。 初生时,似圆球样大,见风即长,化作了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 便就学爬学走,拜了四方,目运两道金光,射冲斗府,甚至直接惊动了天庭的玉皇大帝,而现在…… “大师兄,往事已杳,无论谁是谁非都不重要,神佛之辈只有强弱、没有对错。” “如果大师兄不嫌弃的话,我所修炼的‘破妄金瞳’也算是一门不错的眼部神通,或能缓解大师兄的眼疾。” 看到孙悟空略显落寞的神情,李治就知道,他一定是想明白了事情的始末原由。 后世曾有人说,孙悟空天生就是“破妄金瞳”,反倒是在八卦炉中给炼坏了,才变成了“火眼金睛”。 对于孙悟空,李治自然不会藏私,随即将“破妄金瞳”的功法内容,悉数通过神识传给了孙悟空。 整个过程,二人都没有停下脚步,慢慢地跟在白龙马的身后,任谁都没能看出来,他们二人之间说了什么,又做了什么。 “小师弟,谢谢你——” 这次不再是神识传送,孙悟空难得收起了往日的嬉皮笑脸,郑重地说道。 “哈哈,大师兄还跟我客套这些?不过,等哪天小弟要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大师兄可不能袖手不顾啊。” 见到孙悟空已经将“破妄金瞳”的功法领悟通透,今后所需的无非就是水墨功夫了,最终能够达到什么境界,全看个人的修为水准。 “破妄金瞳”共分七个级别,依次为赤橙黄绿青蓝紫,李治修行了几年,如今大境界还停留在“渡劫”期,“破妄金瞳”也仅仅达到了“橙色”级而已。 论他现在的功能,尚不及孙悟空的“火眼金睛”。 李治很期待大师兄修炼后的结果,凭借着修为上高出了李治四个大境界,孙悟空应当能够达到“绿色”级,甚至更高。 “小师弟放心,除非俺老孙魂飞魄散、身死道消了,否则无论小师弟遇到了多大的麻烦,俺老孙一定挡在最前边,绝对不让小师弟受到半分伤害!” 何曾见过孙悟空如此郑重的样子? 李治很是感动,这并不是一套“破妄金瞳”功法换来的,他能够读懂孙悟空内心深处的孤独感。 别看当年,孙悟空游三山、踏五岳,结交神佛无数,更有妖族七大圣的歃血反天。 可是大闹天宫一役,孙悟空赌斗如来佛祖,被压五行山下竟无一人挺身救他,哪怕站出来替他说句话的人都没有。 “哈哈,大师兄就这么看不起小弟吗?你我共同努力,太乙、大罗之境,未必就是我等的极限——” 李治的眼界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能够比拟的,跳出了长安城那个小圈子,看到外边这更为广阔的世界,李治的雄心得到了进一步的膨胀。 …… 走出来八百里黄风岭,前方就是一马平川。 日出而行,日落而宿,行走和修炼是取经团队唯二的日常,唐僧竟然从此不再骑马,美其名曰锻炼体魄。 李治看着不忍,偷偷将“五禽戏”传给了唐僧。 别的功法可能不适合唐僧,而“五禽戏”恰好是由外而内的功法,由形而生力,由力而生劲,劲贯全身、锻筋壮骨、凝气通神。 李治发现,如今的唐僧,严格来讲已经过了“炼精化气”的境界,再进一步就是“炼气化神”。 当然,那是道家的界定规则,而唐僧却是从李治带回来那两本佛经中修炼而来的,可惜,同行的众人没有一个是修行佛法的。 “小师弟无需介怀,要懂得殊途同归的道理,天地间万物修行,无论走的是道家、佛家,或是神道、鬼道、妖道,到了‘天仙’境界之后,再往上基本都是一致的。” 李治和唐僧的举动,自然被孙悟空看在眼里,不自觉善意地提醒道。 他没有直接去面对唐僧,而是想把这份“人情”让李治去做了。 一来,李治和唐僧相识在先,又都是人族出身,虽然信仰有别,至少目前看来情义尚在。 二来,不知是受李治的影响,还是孙悟空本身固有的想法,他内心并不愿意同证西天。 头上的“紧箍咒”,反而成了他日夜苦修的一个动力。 如今,即便是白日赶路,孙悟空也将心神收在识海之中进行修炼,只留下一丝意识驱使着身体前行。 不得不说,有了李治的同行,省去了很多化缘的环节。 遇到人烟集市,众人自会问店投栈,顺便补充必要的生活物资。 如果露宿荒野了,大不了吃些提前预备好的熟食、瓜果,或者就地捕猎。 真要是数百上千里都见不到人烟的,化缘的事情反倒是李治全包了,而他的化缘,其实就是再次回到之前路过的城镇去采购。 有此一来,李治的“化虹之术”反倒是得到了不断的提升,如今施展起来,一息上千里自不在话下。 秋去冬来,又是三个月。 “悟空,咱们快走出‘南瞻部洲’的地界了吧?” 离开大唐思长安,过尽诸国念大唐,如今走出去两万来里了,眼看着即将走出南瞻部洲的地界。 唐僧自觉地加入修炼的队伍,没引起任何人的惊讶,甚至猪八戒都没有说什么,似乎一切都那样的自然而然。 李治和孙悟空日常的言论,也有意无意地说了很多关于三界的事情,比如四大部洲的由来,都有哪些大能和大势力的分布。 或者修行的各个阶段,以及每个修行阶段需要的注意事项,佛、道、儒及百家的理念、功法等。 唐僧已经不再仅仅专注于他的佛法,而是不断涉略到其他宗派的理念,如此一来,再次回归佛法的时候,他对佛法却有了新的认识。 一部“八大菩萨经”、一部“虚空藏菩萨经”,这是李治从黑风山带回来的,一部“多心经”是得乌巢禅师所授,这是唐僧日常修佛的基础。 “五禽戏”也是早晚的功课之一,甚至在荒野赶路之时,唐僧都不自然运起了“五禽戏”,不过更多的是使用“虎行”和“鹿行”。 唐僧的佛理日益精深,修为竟也与日俱进,一年时间不到,居然突破了后天进入先天之境,“筑基”有望。 …… 忽有一日,众人正向前走着呢,发现居然没有路了,一道大水狂澜,浑波涌浪。 “悟空,此处水势宽阔,浪大涛深,且没见着舟船,若想渡过西去,恐怕又要费上一番周折了。” 李治也停身远望,向西一览水天,无边无际。 “大师兄,这河能有多宽?我只能看到百里开外,依然还是水势滔天。” “嘿嘿,承蒙小师弟关照,俺老孙的‘火眼金睛’更亮了,一眼能望到千里之外,老孙都可以到天庭取代那‘千里眼’的职位了。” 孙悟空自李治处得到“破妄金瞳”,已经修炼三个多月了,凭借他的天赋和修为,堪堪将“破妄金瞳”练到“绿色”级。 也就是在突破“绿色”级的时候,“破妄金瞳”出现了一项新的技能,就是“千里眼”。 “千里眼”不止千里,只是孙悟空如今的修为,仅能看到千里而已。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李治建议孙悟空,依然保留着“火眼金睛”的外表,而“绿色”级的“破妄金瞳”,早已超过了“火眼金睛”的功效。 “这条河,居然有八百里宽,或许这里就是‘南瞻部洲’的边界了。” “师父、猴哥、小师弟,你们快来看,这里有一座石碑——” 猪八戒在不远处叫道。 果然,岸边立着一通石碑,上边撰有文字,既有河名,又附录着四行真言。 “原来,是到了此处啊……” 李治见文暗叹,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唐僧。 第五十七章 神秘的河妖 八百流沙界,三千弱水深。 鹅毛飘不起,芦花定底沉。 流沙河—— 苍劲的古篆,并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收敛锋芒,反而愈发显得大气磅礴、生人勿进。 “呆子,此处原来叫做‘流沙河’,居然也是弱水,不知比起你那天河来如何?” 众所周知,天河里就是弱水,鸿**不浮,飞鸟难过。 而猪八戒却偏偏天生就是一个异类,在天庭的一众神仙里,只有他能够自由自在地在天河里畅游,这也是他能够胜任天河水军统帅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大师兄,这区区流沙河,焉能与我天河相提并论,俺老猪跺跺脚就能过去了。不过,寻常之物却是不能浮于其上,师父想要过河还真是个大难题。” 猪八戒搬起了一块大石,狠狠地扔进了流沙河里,好心的老猪想替众人测量一下这流沙河的深浅。 正在这时,只见流沙河的中央泛起一道水花,紧接着如惊涛骇浪般,河水往左右一分,从流沙河里钻出一头河妖来。 一头红焰发蓬松,两只圆睛亮似灯。 不黑不青蓝靛脸,如雷如鼓老龙声。 身披一领鹅黄氅,腰束双攒露白藤。 项下骷髅悬九个,手持宝杖甚峥嵘。 “大师兄,你护着师父先走——” 猪八戒离着河水最近,看到自己这一石头下去,竟然引来一头长相凶恶的河妖,赶忙拿出了自己的“上宝沁金耙”。 孙悟空虽然神通广大,精通七十二般变化之术,但是要说到水里的勾当,还真不如猪八戒利索。 好歹当了那么多年的天蓬元帅,恨不得整天都泡在天河里,见到流沙河里有妖怪出现,自然是首当其冲了。 唐僧被孙悟空和李治保护着向后退却,那河妖本想着上岸去抓唐僧,一看已经失了先机,顿时将满腔的怒火都撒到了猪八戒的身上。 别看这河妖其貌不扬,手中所使的兵器可非同一般,三界之间甚是少见,名字叫做“降妖真宝杖”。 本是月亮上的梭罗木,由吴刚砍了下来的,交于鲁班制造而成,里面有一条金心,外面是万道珠丝,有如“如意金箍棒”一般,可以变化大小和长短, 又同猪八戒的“上宝沁金耙”一样,也是重一藏之数,达五千零四十斤。 “大师兄,你看他们二人谁能胜出?” 唐僧、孙悟空和李治三人,远远地退在一旁,两人一左一右将唐僧护在中间,一同在观看着猪八戒与那河妖的恶斗。 按理说,猪八戒如今已经恢复到了金仙中期的修为,又有三十六般天罡变化佐身,手中的“上宝沁金耙”更是太上老君亲手打造之物,对付一个下界的水里的妖怪,还不是手到擒来? 可是,这二人恶战了快两百个回合了,居然未分胜负。 猪八戒心中很是郁闷,下界这么多年了,先是不敌孙悟空也就算了,毕竟猴哥当年就比他厉害,后来又在黄风岭在黄风大王手中吃了瘪,好容易遇到一位水中的妖怪…… 猪八戒能感觉到,对方应该也是金仙境界的修为,甚至都未必高过他的金仙中期,可是,此河妖的肉身之力怎么会如此强大? “这个说不好,如今他们二人打了个旗鼓相当,可是,俺老孙怎么总觉得此妖怪未尽全力呢?”m.166xs.cc 其实,李治也有这种感觉。 他当然知道跟猪八戒交手的人是谁,“破妄金瞳”之下,他也能够看出那河妖只有金仙初期的修为,恰恰是这样就更让他疑惑不解。 后世的海量信息,早已将华夏的满天神佛剖析的体无完肤,西游四人一马的故事,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对象。 难道这位河妖才是西游团队里,隐藏最深之人? 就拿这位手中的兵器来讲,好好的一件后天灵宝,偏偏被他自己改名为“降妖真宝杖”,这是跟妖族有多大的仇怨啊? “小师弟,你且在此好生守护师父,待俺老孙过去助八戒一臂之力——” 看着猪八戒跟那河妖打斗的热闹,孙悟空不免也有些手痒难耐,从耳朵中掏出“如意金箍棒”就想过去。 “大师兄,还是让小弟过去看看吧,我总感觉这流沙河之中,有我修炼所需之物,也许晋升金仙之机就在此处。” 正在这时,矗立在一旁的白龙马突然开言道,猝不及防之下,吓得唐僧差点儿就一个趔趄。 紧接着白龙马摇身一变,恢复了敖烈的人身。 “师父,弟子没惊吓到您吧。” 小白龙敖烈也是火爆子脾气,说话做事有时候也不管不顾的,刚才情急之下一时没把住,还是白龙马的形态就开口说话了。 “阿弥陀佛,你终日是白龙马的形态,为师都快忘了你的真身了。” 唐僧也有些汗颜。 按理说最近这几个月,唐僧已经不再骑马,而是有意徒步锻炼一下自己的体魄,如此一来,大可让白龙马恢复人形的。 可是,唐僧这个做师父的不开口,小白龙自己也不好善做主张,他也算是戴罪之身,在取经队伍里是最没存在感的一个。 “敖烈师兄好俊俏的样貌!今后干脆就用这副形态好了,族叔已经不再骑马,些许行李随意挑着就行。” 李治还是第一次看到小白龙的人身,看样子像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后生,没有书生的文弱,却也没有武夫的粗犷,面如冠玉、英气逼人。 “小师弟过奖了,小兄该是什么样的形态,还是要师父来做主的,此事容后再议,我还是先去助二师兄一臂之力为好。” 敖烈感激地看了李治一眼,这取经的队伍中,李治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他本不属于这个取经队伍,却是跟唐僧一起从长安出发的,又是同唐僧叔侄相称,本身更是大唐的晋王殿下。 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由李治将此事提出来,比小白龙自己说出来效果要好很多倍,既不用承担“毁诺”的责任,让唐僧允准的可能性又最大。 小白龙说完,手中出现了一把宝剑,左右一分,居然是一对“雌雄双股剑”。 右手为雌剑,重达一千八百斤,左手为雄剑,更是有两千一百斤。 选自北海之千年寒铁、南海之绯云火石、东海之琅环碧玉以及西海之虹光琥珀,运用龙族秘传之法锻造而成。 可以说,为了敖烈这对双股剑,耗费了四海不少的好东西,很是让龙族年轻一辈眼热。 “二师兄莫要慌张,那泼魔休得撒野,西海敖烈会你一会——” 敖烈高声招呼道,他跟猪八戒也没照过面,准确地说,是猪八戒根本就不认识他,如果不说清楚被猪八戒误伤了反而不美。 那河妖跟猪八戒的打斗,看起来依然是旗鼓相当,老猪却倍感吃力,“上宝沁金耙”每与“降妖真宝杖”碰撞一次,老猪都被震的膀臂酸麻。 听到敖烈的高喝声,猪八戒才知道是自己来了帮手,不过他也没敢撤下去,上来的是小白龙又不是孙悟空。 “哼,西海姓敖的?你们四海龙王的手伸的未免也太长了吧,什么时候爷爷这流沙河的事情,轮得到你们这些臭泥鳅来插手?” 以一敌二,那河妖竟然丝毫不惧,手中的“降妖真宝杖”舞动开来,无论是猪八戒的“上宝沁金耙”还是小白龙的“雌雄双股剑”,都丝毫近不得那河妖的身前。 打着打着,场中的三人渐渐向着流沙河方向而去,没几个照面,三人已经混战在水中。 到了水里,这位折腾的动静就更大了。 一个是掌管天河水军的天蓬元帅,一个是久守此处的坐地河妖,一个更是西海龙王三太子,到了水里各自的功夫似乎都更上了一层楼。 敖烈索性直接变成了玉龙本体,足有十数丈长,时而利爪奔袭,时而玉龙摆尾,时而龙口一张,烈焰吞吐。 那河妖一时忙乱,居然被猪八戒抓住机会,一“上宝沁金耙”筑在了那河妖的后背之上。 “啪——” 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这该多大的力道啊?连流沙河的水都被震起三丈高,老猪更是被震的顺着水线后退了三四丈。 再看那河妖,晃了晃脑袋,脚下踩水转过身来。 “哼,你这头蠢猪,就凭你这破耙子,还能够伤到爷爷吗?” 猪八戒那么重的一击,这河妖居然没受到伤害? 老猪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连在岸上观战的孙悟空和李治,也都不淡定了。 “大师兄,他这是什么**?我记得二师兄的‘上宝沁金耙’,可是从八卦炉中炼出来的,刚才二师兄也是攒足了劲,怎么就没打动那位?” 孙悟空也摇了摇头,被打的如果换成是他,自然是不会被猪八戒的“上宝沁金耙”筑伤,那是多少蟠桃和金丹喂出来的。 可是,流沙河这头河妖,怎么就有如此强硬肉身呢? 流沙河里的大战,一直持续到天黑,猪八戒和小白龙联手战不败那河妖,那河妖也打不退这二人的进攻。 太阳西落之时,双方默契的各自收手,那河妖一头扎进了流沙河里,而猪八戒和小白龙则回到了岸上。 “痛快啊,真是痛快,如果能跟这河妖多交手几次,俺老猪觉得修为都能早日恢复到太乙境界。” 猪八戒在天庭任天蓬元帅的时候,那也是太乙境界中的高手,妥妥的太乙金仙后期的水准,一线之差未晋大罗。 李治连忙从“储物戒指”中取出几坛水酒,递给恶战归来的猪八戒和小白龙,敖烈还望了唐僧两眼,见师父并没有阻止,就拍开封泥,像二师兄一样,“吨吨吨”一饮而尽。 “族叔,咱们还是后撤几里,找个合适的地方扎营吧,等明日再作计较。” 天色已暗,又经历了大半天的恶斗,今日是无论如何无法过河的,众人自然不会反驳李治的提议。 …… “悟空、九郎,那河妖如此难缠,流沙河又如此险恶,咱们明日该如何是好?” 众人一顿吃喝之后,猪八戒和小白龙各自找地方睡下,唐僧却在孙悟空和李治的陪伴下,心事重重。 “族叔,西天取经是大唐的壮举,同样也是佛门的大事,依照佛门的说法,‘经不可轻传’,经历些磨难是在所难免的。” 虽然李治知道西游的内幕,却不能在这个时候说出来。 他们几个当众,孙悟空算是能信任的一个,唐僧目前只能算是半个,而修为最高的孙悟空,也不过仅仅是金仙后期而已。 西游之事,所谋者甚大,李治一没佐证,二没实力,一旦说出来别人相不相信是一回事,能够保全自己都是未知之数。 另一个时空发生的事情,李治心里清清楚楚的,唐僧要想过这流沙河,两个条件必须满足。 一个就是收复流沙河里的妖怪,让其助力过河,另一个,自然就是要用到观音菩萨的红葫芦了。 第一个条件,李治觉得谋划得当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无论是众人一起动手,或者直接表明取经人的身份,都是可以做到的。 只是,必须要用观音菩萨的红葫芦来化作宝船,再搭配那河妖的九个骷髅头,由河妖亲自操作着才能过去,这就不是李治能够解决的了。 “师父,您该吃吃该喝喝,吃喝完毕了就念您的经书去,既然观音菩萨选定您西天取经,那就一定过去这流沙河的。” “观音菩萨也说过,一旦遇到麻烦,叫天天应、叫地地灵,大不了俺老孙跑一趟南海去。话说有小师弟在,咱们已经好久没有去搬救兵了。” 自从“黑风山”一役之后,观音菩萨出马帮孙悟空降服了黑熊怪,这都过去快一年了,貌似什么事情都是他们自己解决的? 见孙悟空这样说,唐僧也无奈的摇了摇头,倒不是要责怪孙悟空,而是觉得自己拖了他们的后腿。 唐僧觉得,如果不是他自己的存在,剩下这四位过去这个流沙河都不会费多大气力。 因此,无形中居然又激发了唐僧变强的心! 忧虑是无用的,感慨也是多余的,索性唐僧什么也不想,把自己往帐篷里一关,双膝盘坐在李治那蒲团之上,又开始了“多心经”的诵读。 …… 一切归于寂静,满天星斗,烁烁其光。 “小师弟,这个河妖的来历恐怕不凡,他手中的兵器不是凡物,**、三山五岳、天上地下,俺老孙到过那么多地方,制作他兵器的物料却只在一处见过。” 孙悟空喝了一碗酒,虽然只是人间的烈酒,完全不能同他喝过的琼浆玉液相比,却也聊胜于无。 不知从何时起,孙悟空居然爱上了这一口? 李治心中有些发虚,自己的出现,唐僧开始了修炼,孙悟空爱上了喝酒,猪八戒却时不时总想着抓个妖怪来吃…… 这样的取经队伍,到了西天灵山之后,还能是佛门弟子吗? “不知大师兄在何处见过?小弟孤陋寡闻,尚看不出那是何种兵器,更不清楚是什么材料锻造的了。” 有些事情,不是李治有意隐瞒,实在是一旦说出来,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来解释。 就像上次在黄风岭,情急之下他点破了黄风大王的法术,虽然是及时救助了孙悟空,让他免得“害眼”之苦。 事后孙悟空还有意无意提起过此事,李治算是含糊了过去,可是,此种事情可一不可二,次数多了总有解释不清楚的时候。 “小师弟,你可知道月亮上有什么?” 繁星点点,一弯新月在空,李治没明白孙悟空的意思。 “月亮又叫太阴星,与太阳星相对,据说都是盘古大神开天辟地之后,他的左右眼所化。” “太阴星上有众所周知的广寒宫,有名满三界的嫦娥仙子,还有八戒那位霓裳仙子,还有常年在砍伐桂树的吴刚。” “而太阴星真正的主人却是太阴星君,那是一尊真正的大神,俺老孙也没见过,据说亿万年前,就已经是大罗巅峰的存在。” “太阴星老孙倒有幸去过一次,而那河妖兵器所用的材料,老孙就是在太阴星上见到的……” 孙悟空没有再说下去,言中的意思已经很明确,这也是一位有后台、有背景的妖怪。 说到去过太阴星的时候,猴哥的脸色却难得有些微微泛红,不知是喝酒喝的,还是想起了什么往事? 孙悟空没有再说话,李治却想的更多。 第五十八章 齐聚流沙河 章节内容获取超时...... 章节内容获取失败...... → → → 重新获取,刷新本页 ← ← ← 如果无法点击上方链接刷新页面,请手动下拉刷新本页或点击浏览器刷新按钮刷新。 如果刷新两次还未有内容,请点击下方的[章节错误]!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新章节、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徒己、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文阅读、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免费阅读、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 徒己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简介: 新书《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已开启,喜欢仙侠的朋友们,敬请驻足关注!这是徒己的第二本书,也是第一本仙侠,上一本武侠《重生神雕之剑归何处》已经完本,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一并收藏!大唐还是那个大唐,大唐已经不再是那个大唐,一切都是熟悉的人物,却演绎着全新的故事。该书立意传统仙侠、架空历史,在真与幻之间肆意徜徉,在善与恶之间尽情挥洒。有多少情怀就有多少世界,有多少世界就有多少你我,有多少你我就有多少激扬绚烂的梦!梦中患得患失,梦醒你我依旧;问君心归何处?我自问鼎沧溟! 第五十九章 巧言斗观音 “阿弥陀佛,贫僧唐三藏拜见观音菩萨——” 外边那么大的阵仗,唐僧也终于在帐篷里坐不住了,亲眼目睹了飞剑的出现,以及又诡异地消失了。 再后来,看到来了一位邋遢的乞丐,貌似跟自己的二徒弟猪八戒甚是相熟。 然后,观音菩萨带着惠岸行者,也驾云来到了流沙河畔。 “弟子沙悟净,拜见观音菩萨——” 唐僧刚刚拜下,流沙河中一阵喧响,浪起河开,那位长相凶恶的河妖再次来到了岸上。 手中没有了那根“降妖真宝杖”,来到观音菩萨近前,躬身施礼、向上叩拜。 “唐三藏,这流沙河中的妖怪,原本是天庭的卷帘大将,因触犯了天规,被贬落凡间在此受罚。” “贫僧见他可怜,你西天取经又需要人护持,故而让他在此候你,也给你做一个徒弟,保你一路西行。” 观音菩萨,庄严宝相,一出场就带着几分佛家的威严,不仅仅是唐僧和那河妖,即便是孙悟空、猪八戒、小白龙,以及恰逢其会的铁拐李,也纷纷躬身施礼。 如此一来,李治站在那里就显得有些尴尬。 他不是佛门中人,先前在长安城“生化寺”的水陆大会上,又跟惠岸行者起了冲突,如今再次见面,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行事。 “沙悟净,你师父就在面前,因何不过去见礼吗?” 也许是看到那河妖半天待在那里无动于衷,观音菩萨不禁催促道。 “菩萨,非是在下不知好歹,实在是他们已经到这里五六天了,绝口没提取经的事情。” “这些天来,那头猪和那条龙整日过来捣乱,若非在下还有把子力气,恐怕就要被他们所伤了。” 那河妖看了看岸上这几人,从内心里有些抵触的情绪,禁不住吐槽道。 “这位就是大唐圣僧唐三藏,也就是你的师父,那位是你大师兄孙悟空,也就是五百年前的齐天大圣,想必你也听过他的大名。” “与你交手的,一位是曾经的天蓬元帅二师兄猪悟能,一位是西海龙宫三太子敖烈,他们都是唐三藏的徒弟,护持大唐圣僧西天取经的。” “你等也算是不打不相识,过去见个礼,从此同为唐三藏弟子,当相互扶持、同证西天——” 观音菩萨耐着性子,一一将岸上众人做了介绍,唯独没有提到李治,或许在观音菩萨的心目中,李治即便同行,却也并非是她佛门中人吧? “弟子沙悟净,拜见师父——”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那河妖要再僵着,就有些不知好歹了,毕竟是观音菩萨给了他一次重新开始,再修正果的机会。 “快快免礼,你们还真是天定的师兄弟,大师兄名为孙悟空,为师给他取了一个‘行者’的别号;二师兄猪悟能,为师也给他一个‘八戒’的别名。” “既然你的名字叫沙悟净,那么为师再给你一个别号,就叫做‘沙和尚’如何?” 李治在旁边心中暗笑,这唐僧什么时候好这一口了?每个徒弟都要给人家起一个名字啊? 想想也是,这三个徒弟,在后世闻名天下的时候,除了孙悟空是本名之外,其他二位还真是唐僧取得名字叫的更响一些,一如猪八戒,一如沙和尚。 “多谢师父赐名,小弟见过大师兄、见过二师兄……” 沙和尚看着小白龙和李治,有些愣住了,不知道该如何称呼。 “悟净,这位小白龙敖烈,你就叫做师弟吧,至于九郎并非我佛门中人,乃是贫僧的一个族侄,你也可以‘小师弟’称之——” 倒是唐僧善解人意,及时化解了沙和尚的尴尬。 小白龙一拉李治,二人主动来到沙和尚面前见礼。 按唐僧的意图,人家沙和尚是做师兄的,总不能让当师兄的,过来给他们两个小师弟见礼吧? “阿弥陀佛,菩萨容禀,这流沙河水流湍急,浪高盈丈,且又有弱水之威,贫僧肉体凡胎实在是无法过去啊。” 既然收下了沙和尚,那么下一步就是要渡河了,放着观音菩萨在此,唐僧就主动提出了求援。 观音菩萨没有马上答复,倒是聊有兴致地打量着面前的唐僧。 “唐三藏,以贫僧观之,你可是修行了什么**?” 观音菩萨问话的时候,眉头微微紧皱,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事实上,此刻的观音菩萨很是为难。 唐僧原本是如来的二徒弟金蝉子转世,又是十世修行的好人,这一世本就该西行灵山,修成正果的。 金蝉子当年被罚入轮回,就是因为他的佛理同如来之间起了冲突,才引发了这十世的曲折。 当然,要被贬下凡,总得给出一个能服众的说法,给金蝉子的判词就是“轻慢佛法”。 至于是如何一个“轻慢”法,就不足与外人道哉。m.166xs.cc “阿弥陀佛,贫僧路过浮屠山时,曾经遇到我佛门大能乌巢禅师,蒙乌巢禅师不弃,传了贫僧一卷‘多心经’。” “贫僧日日诵来,只觉得心智沉稳、身轻体健,有此体魄方能更好地完成取经大业,不辜负菩萨的教诲。” 唐僧并没有说谎,可是,观音菩萨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唐三藏,经不可轻传,你当以凡人之躯,历经诸多磨难方能取得真经,如果成为仙佛之体,岂不有违取经之意?” 似乎觉得委婉的说法,不足以点醒唐僧,观音菩萨进一步挑明道。 “阿弥陀佛,贫僧亦知西行灵山当历磨难,如今贫僧已经舍弃了脚力,完全步行前往灵山,就是为了证明一颗向佛之心。” “如果菩萨觉得贫僧修行‘多心经’有何不妥,还望菩萨另传经文,唐三藏必定专心潜修,不枉顾他人经卷。” 唐僧跟观音菩萨这一对一答的,李治暗中给他伸了个大拇指。 李治不禁在想,是不是跟自己接触久了,怎么唐僧现在的思维会这么活跃? 很多观点或者说辞,都像是出自他李治的口吻啊。 观音菩萨也是一愣,仔细看了看眼前这低眉顺眼的唐僧,没错,这还是一年半以前那位大唐的玄奘法师,怎么感觉似乎变化了很多? “唐三藏,你向佛之心贫僧自然明了,不过我大雷音寺的佛法,需得你证道灵山之后方能相传。” “也罢,贫僧相信你对我佛的笃定,还是先助你们过了流沙河再说吧。” 观音菩萨也很是无奈。 你说人家唐僧是一个和尚,和尚念经那是天经地义的。 你现在如果不让人家去念那些经文,那你就得给他一些新的经文,问题是如果现在就给了唐僧大雷音寺的经文,那还需要辛辛苦苦地跑到西天灵山去做什么? 观音菩萨慧眼如炬,她当然能够看出,如今的唐僧已经算是真正的修行中人,眼看着马上就要完成筑基了。 问题是,唐僧修炼的还真就是纯正的佛门**,这让观音菩萨很是郁闷。 是阻止他修炼呢,还是直接废了他? “惠岸,你与悟净去搭造一艘法船吧。” 观音菩萨从袖中取出一个红色的葫芦,递给了跟在身后的惠岸行者,惠岸躬身领过,自行前去与沙和尚配合。 ...... “晋王殿下,别来无恙?咱们又见面了——” 观音菩萨的到来,本就有些出乎李治的预料。 原本过流沙河的事情,只是来一个惠岸行者就能搞定的,李治也不明白哪里出了问题,观音菩萨居然亲自来了。 不过,他自己想不到让唐僧渡过流沙河的办法,既然观音菩萨愿意出手相助,那再好不过。 因此,自从观音菩萨露面开始,李治就极力压制着自己,不发一言、不行一步。 就那么静静地在那里看着,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局外人,或者,他本就是一个局外人罢了。 原本想着等唐僧他们过去了,自己再施展“化虹之术”跟上就好,没想到他没有说话,观音菩萨却主动找上了他。 “有劳观音尊者挂念,小子吃得好、睡得好,能够再次见到尊者,小子也倍感荣幸!” 既然观音菩萨都说话了,李治自然也不好失礼,开口之时甚至还双手抱拳,行了一礼。 “我观晋王殿下气息沉稳、目光隽永、神华内敛,却不知殿下修为到了何等境界?好一个‘天漏之体’,倒是能够蒙蔽不少人的眼睛啊。” 唐僧的状况,让观音菩萨有些头疼,而面前这个李治,更是让这尊佛门的大能有些不知所措。 按理说,这个李治她应该了解才对,这其实是他们佛门已经暗中选定之人。 为了在中土弘扬佛教,可不仅仅走了西天取经这一步棋。 要知道,如今的大唐,那依旧是道门的天下,尽管跟道门的圣人有过约定,此次量劫佛教当大兴。 可是,如果想在东土弘扬佛教,总是不能绕过李唐政权的。 因此,在唐皇李世民的一众儿子中,佛门暗中选定的就是这位九皇子李治。 并且行动已经展开了,他们的另一个棋子已经在秘密训练,三五年后就会趁机将那位送往长安的皇宫之中。 可是,李治这个他们内定的主角,如今却跟着取经人跑到流沙河来了,这又让观音菩萨很是为难。 “尊者谬赞了,您也看到了,小子‘天漏之体’终难成大器,此次西行不过想跟着族叔到处走走看看。” “读万卷书不如行**路,如今这将近两**路走下来,小子自觉受益匪浅啊。” 既然观音菩萨都看不透他的虚实,李治自然不会傻到自己去揭秘自己的修为,他都有些感谢自己的“天漏之体”了。 “阿弥陀佛,晋王殿下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自长安一别,不想在这里再次相遇,足以证明殿下与我佛有缘。” “如果贫僧想收殿下做一个亲传弟子,不知晋王殿下可否考虑?” 无论观音菩萨口中的言辞如何变换,那语调和面部几乎不曾有过异动,似乎天地间就没什么事情,值得这位菩萨或喜或嗔的? “多谢尊者的厚爱,尊者也是小子异常尊敬的佛门大能,能得尊者青睐那是小子的福分。” “可惜小子终是大唐皇室中人,身负着为我李唐开枝散叶的重任,而且小子原本也是个贪恋红尘之辈。”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尊者不负卿。” 好嘛,此情此景,李治连后世的仓央嘉措也没放过。 他甚至有些期待,观音菩萨能跟他继续聊下去,好歹脑子里还真记了不少那位佛门情圣的私货。 “阿弥陀佛,既然如此,贫僧就只好作罢了。不过,唐僧师徒名额已满,殿下再跟着一道西行,是否有些不妥?” 收徒不成,那就直接撵人吧,如果收徒成功了,就更有理由将李治带走。 观音菩萨算是看出来了,取经队伍之所以一个个变成现在这样,也许这位大唐九皇子是“功不可没”啊。 “哎,尊者可能还不知道小子的苦衷,如今小子我是有国难投,有家难回啊!” “父皇不知听了何人的谗言,早已明旨天下,将李治发配到西域蛮荒之地,三年之内无诏不得回去。” “如今才过去一年半而已,如果此时小子就回去,于公是无视朝廷法度,藐视皇家权威。于私,就是违背了家父的意愿。”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小子既是臣又是子,更何况这还不是让我**,只是一个流放而已,如果连这我都不能遵守,小子与禽兽何异?” 李治在那里说得声情并茂,恨不得挤出几滴眼泪来配合一下如此美妙的气氛,观音菩萨却惊呆了。 “不行,必须要将此子跟唐三藏分开,这两个人的‘狡辩’,简直就如出一辙啊——” “阿弥陀佛,晋王殿下所言也不无道理,左右也就剩下了一年半的时间,希望殿下好自为之吧。” 观音菩萨说完,再次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李治,转身踏云离去了。 …… 此时,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都已经在惠岸行者的帮助下,搭造好了法船,向西横渡流沙河而去。 那位从天庭下来查看的铁拐李,却不知何时也悄然离去了。 铁拐李是一个心思缜密之人,自己没发现什么端倪,对方又是一杆佛门中人在此行事,他也不便多待,还是赶紧回“兜率宫”复命为好。 留在东岸边的,就只剩下了大师兄孙悟空和小白龙敖烈。 孙悟空那是在担心李治的安危,跟惠岸行者之间那点儿龌龊,李治也曾经跟孙悟空讲过。 虽然明知道观音菩萨是一尊惹不起的强者,孙悟空也不能眼看着李治吃亏,就默默地守在一旁。 至于小白龙敖烈,却还在心心念念他所谓的“机缘”。 一来到流沙河畔,小白龙心中就有些奇异的念想,总觉得这流沙河里,有自己突破到金仙的机缘。 这种事情,是无法用言语说明白的,好在大家都是修行中人,能够理解他这种超乎意识的行为。 “大师兄,敖师兄,你们怎么还没走?族叔他们都过去了吧?” 李治向流沙河中观瞧,果然,已经望不见那法船的踪迹。 流沙河是一条由西北向东南的大河,东西宽有八百里地,南北就不知其远了。 “俺老孙在等你,小白龙却是想到这流沙河里去转转,要不咱们一起走一趟吧?” 唐僧他们先行离去,有猪八戒和沙和尚护卫着,应该出不了事,何况孙悟空还留了一丝神念在唐僧身上。 如果唐僧真发生了危险,孙悟空也能在须臾之间赶到。 “哈哈,敖师兄还是惦记着他那份‘机缘’吧?不过这流沙河中乃是弱水,小弟恐怕是无福消受的。” 要说这水中的本领,李治确实要差很多,更不要说到弱水中去。 “如果小师弟愿意陪某家走一趟,这颗‘避水珠’小兄就赠与你了——” 突然,小白龙从腰间摸出一物,却是一粒水蓝色的珠子,比鸡子略小。 “这就是‘避水珠’吗?你们龙族还真是宝贝多。” 孙悟空一把抢了过去,拿在手中把玩,阳光之下,流光溢彩,好似一颗有灵性的琉璃世界? “大……大师兄,这是送给小师弟的,龙宫就算再有宝贝,这东西也不多,东西南北四海,一家也仅有一个而已。” 看到孙悟空将“避水珠”抢了去,小白龙很是无奈,却也不好上前去夺回。 “嘿嘿,瞧你那小家子气?难道俺老孙还会抢自己兄弟的东西吗?拿着——” 一扬手,孙悟空将“避水珠”扔给了李治,吓得李治赶忙用双手接住。 “多谢敖师兄,不过,这珠子该如何使用?” “避水珠”在手,李治能感觉到浓浓的水灵气,他曾听说这东西是龙鱼之辈的眼睛化成的,不知真假更加的好奇。 “无需施法,佩戴在身上就行,可以在滔天大浪中辟开一条旱路,在水中行走如履平地一般。” 李治会意,直接将“避水珠”收在识海之中,反正那地方已经有不少东西了,再多摆放一件,想比也乱不到哪里去。 “多谢敖师兄,这算是小弟欠你的一个人情,改日必当有报——” 李治真的有些感动,这“避水珠”可是好东西啊,只是对目前的他非常的实用。 他也没想到敖烈会这样大方,二人貌似也没多少交情啊? “哈哈,此物也就一个单一的避水功能,放在小兄这里实无大用,小师弟得用就好。” 敖烈见李治如此郑重地跟自己道谢,心中稍稍安定。 原来,闲暇之余,李治已经详细跟小白龙讲述了“鹰愁涧”中的始末原由。 对于自己的堂妹敖凌,小白龙自然知之甚详,她能最终得到那份机缘,在小白龙看来,完全就是李治存在的结果。 这跟能力不能力的还没太大关系,关键就在于“福泽”二字,李治就是那颗福星。 到了流沙河畔,小白龙心有所动不假,但他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去得到那虚无缥缈的“机缘”。 化身为白龙马的小白龙,从马的视角有时候更能清楚地观察众人,李治跟孙悟空的很多举动都被他看在眼里。 谁没事会去提防一匹马呢? 孙悟空对李治的看重,孙悟空对李治的呵护,小白龙真真的看在眼里。 甚至他都相信,一旦取经队伍真的遇到危难了,孙悟空第一个要解救的,一定会是李治,而不是师父唐僧。 因此,交好李治,就相当于交好了大师兄孙悟空。 小白龙出身西海,在龙宫又是行三,要不是天赋异禀,也不会受到西海龙王的重视。 即便如此,在西海一众龙子中,他也不是排名最靠前的那一个。 众龙子之间的明争暗斗,也不亚于长安城里的争斗,甚至更尤过之。 小白龙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下,成长了几百年,虽然他生性不喜欢那样勾心斗角,但是耳濡目染之下,偶尔牛刀小试却也能收到奇效。 比如,眼前这赠“避水珠”一事,既有真心又送的恰到好处。 第六十章 上古神龙现 三十三重离恨天,兜率宫,太上老君的道场。 铁拐李已经在门前踌躇了半天,两名童子守在那里,说是太上老爷正在炼丹,已经到了最要紧的关头,连他们二人都被撵了出来。 铁拐李也很是无奈,这天上一天,人间就是一年,自己这一耽搁回头再下界去,恐怕就更找不到什么蛛丝马迹了。 “李玄,你且进来吧。” 铁拐李正在焦急等候的时候,从兜率宫里,传出来一道低沉的声音。 “李玄谨遵师命——” 铁拐李先是冲着兜率宫里遥拜了一下,然后在两名童子的引导下,慢慢向里行去。 兜率宫内少有人来,除了两名童子值守,就是太上老君的弟子时常会有前来问安的,更显得此处空旷无比。 “弟子李玄,见过老爷——” 太上老君有几名徒弟,例如长眉真人、四大天师之首的张道陵,亦或眼前的铁拐李等,可是他们见了太上老君也只是称呼一声“老爷”,真正叫“师尊”的,仅玄都法师一人尔。 “你是从下界刚刚回来吗?那飞剑究竟被何人得去了?” 太上老君手中正托着一粒丹药,这是他刚刚炼制而成的,却不甚满意。 老君的心绪方才竟然有一丝波动,这是亿万年来,从未有过之事。 要论起推演之术,太上老君就算不是三界第一人,也绝对是排在最顶端的少数几人之一。 可是,他推算了半天,却对丢失的飞剑毫无头绪,甚至他已经感觉不到那些飞剑的存在,好似已经不在三界内一般。 要知道,那十三把飞剑,可是太上老君亲手锻造的,要想彻底将他的印记抹去,除非是遇到了天道圣人或者是那几件先天至宝。 有那可能吗? 真是天道圣人出手,或者是那几件先天至宝,又有谁还会去在意那十三把飞剑呢?横竖合起来,也不过是一件后天灵宝罢了。 “启禀老爷,弟子无能,当弟子赶到的时候,已经找不到那些飞剑的任何痕迹。” “在场的众人里,那沙悟净断然不敢也无力摄去,天蓬师兄更不会藏匿,剩下的唐僧、小白龙和那位大唐的晋王殿下,就算是想拿去也没那个实力。” “唯独孙悟空有些手段,不过弟子也探查了,他应该没有出手,而且弟子不觉得他会对那十三把飞剑感兴趣。” 铁拐李将现场的众人一一分析道,他的这番分析也算是合情合理,甚至太上老君都没有挑出什么毛病来。 “只是弟子刚到没多久,南海的观世音菩萨带着惠岸行者就赶到了,他们是来让唐僧收下沙悟净为徒,同时助他们西渡流沙河的。” 流沙河的情景太上老君自然知晓,对于西游一事,他本身也算是知情人之一,唐僧收下沙悟净和观音菩萨出手助其渡河,也都在意料之中。 只是,出了飞剑丢失这档子事情,让太上老君不禁多想了一些,这并不算太难的事情,真的需要观音菩萨亲自到场吗? “李玄,你将自己所见、所听到的,事无巨细都讲与为师知道。” 太上老君即便是再善于推演,也万万不如亲临其境来的真切,铁拐李不敢怠慢,就原原本本地将整个事情的始末讲述了一遍。 包括他如何跟猪八戒打招呼,他如何问询并探查了他所能探查的一切,以及观音菩萨到来之后,其先后与唐僧和晋王李治的对话。 “你是说,观音尊者有意收那大唐晋王为亲传弟子,反而被他给谢绝了?” 太上老君听完,似乎觉得自己抓住了重点,在所有的细节里,只有这一点最是出乎他的意料。 要知道,观音菩萨的形象,在整个人族中都是极其被推崇的,都知道那是“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恨不得漫天神佛加起来都不及观音菩萨的热度。 就算是大唐崇尚道教,而太上老君也算是道教掌教,他都没信心自己的信众能够超过观音菩萨。 就是这样被世人推崇的一尊强者、智者,当面提出要收亲传弟子,居然被大唐的晋王殿下给生生拒绝了? 被太上老君这么一问,铁拐李也觉得其中貌似有些不太正常。 “老爷,恕弟子愚钝,那大唐晋王李治,不过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人,而且还是‘天漏之体’,弟子看不出来他有何过人之处?” “哦,又是一个‘天漏之体’?” 太上老君眉头紧皱,瞳孔收缩,似乎想到了什么怪异之事? “此事你不用再追查了,区区十三把飞剑而已,好像卷帘将的刑罚也到期了。” “李耳道友去了何处?你设法替为师找到他,有些事情也许由他出面去做,结果会更好一些。” 李耳,就是被人族称作“老子”的,也是太上老君的化身之一,人间的道教其实算是李耳所立。 如今人间的李唐皇族,更是尊李耳为先祖,太上老君莫非也是看中了这一点儿? 上意不可揣测,铁拐李躬身领命,慢慢退出了“兜率宫”。 …… “小白龙,你真感觉到此处有宝贝吗?” 流沙河水底,孙悟空和李治,已经陪着小白龙敖烈在此寻找三天了,却一无所获。 别说什么宝物,就算是像样点儿的寻常之物都没有,也不知道沙和尚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直就这样苦修吗? “大师兄,咱们还是再找找吧,我的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好似有什么人在召唤着我——” 孙悟空给了他一个白眼,两天前这小白龙就是这么说的,两天时间过去了,依然还是这套说辞。 “大师兄,敖师兄,流沙河底这么大,要不咱们分开找吧,谁先找到了就捏碎信符,其他两人也能尽快赶过去。” 看到孙悟空的无精打采,而小白龙却踌躇满志的样子,李治无奈地提议道。 就这样,三人从原来沙和尚居住的场所分开,小白龙往南,孙悟空向北,李治最是偷懒,直接向西而行,最多也就八百里路而已。 不说孙悟空和小白龙如何,单表李治。 机缘既然是小白龙敖烈的,李治就没太上心,这种事情也不是上心就能解决的。 到了流沙河底,李治才真正感受到了“避水珠”的妙处。 身前身后三丈左右的距离,没有任何一滴水存在,不远处那漫无边际的水层,让李治觉得一切都那样的不真实。 想起来在“鹰愁涧”水下那次寻宝,李治才记起他丹田之中尚有朵“太阳真火”的幼苗。 平日里忙于修炼“沧溟诀”和技战之法,还真没怎么顾及到这“太阳真火”,此处再次“寻宝”李治才想了起来。 心念一动,李治的左手上,“太阳真火”的火苗跳动了起来,似乎有些羞涩,又有些兴奋。 如果不是李治用法力禁锢着,“太阳真火”的火苗似乎都要脱离掌心而去了,吸引它的竟然是那漫无边际的弱水? 水火不相容,“太阳真火”的火苗一露头,四周的河水仿佛就躁动了起来,想要朝着李治冲过来,却又被“避水珠”给隔开了。 “这是怎么回事?” 李治有些不解,左掌心那“太阳真火”的火苗一上一下的,像是在冲着李治点头,又像是在乞求? “小家伙,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你是想离开我,还是想去跟那些弱水玩玩?” 李治不解其意,却又傻呵呵地对着手中的火苗在说话,没想到,那“太阳真火”的火苗更加兴奋了。 “难道真的是?......” 李治右手一招,引来些许弱水,大约有大半碗的样子,拘在自己的右手心。 左手“太阳真火”,右手一湾弱水,平举在身前。 李治控制着右手中的弱水,一点一滴地滴在左手的“太阳真火”上,竟如火上滴油一般,冒起一丝丝白烟。 然后,“太阳真火”的火苗,似乎真长大了一点点? 李治傻眼了,还可以这样操作吗? “太阳真火”的养成和使用之法,李治已经完全学会了,这“太阳真火”可娇贵的很,除了使用李治本身的法力温养,就是需要天材地宝才能完成它的生长。 让李治没想到的是,这流沙河里的弱水,居然可以用来培养“太阳真火”,这样一来就好办多了。 茫茫流沙河,那得有多少弱水啊,足够把“太阳真火”给养大吧? 既然发现了这样做有效,李治索性不再耽搁,盘膝在蒲团之上,一手托着“太阳真火”,一手引来弱水,开始对“太阳真火”的投喂。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左手“太阳真火”的火苗,不断地炼化李治引过来的弱水,肉眼可见地在不断变大、变强。 流沙河底照不进来阳光,李治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好在他早已不受光线的限制,任何情况下都目能视物。 “哈哈,好有趣的小子,居然想到用弱水来炼火?不对,你手中的是‘太阳真火’吗?” 突然,李治的脑海中传来一个声音,仿佛离得很近,又仿佛离得很远。 “什么人?——” 李治顾不得修炼“太阳真火”,急忙再次将它收入丹田之中,“沧溟诀”功布全身,警惕地望向四周。 可惜,李治目力所及之处,什么人也没能发现。 “哈哈,小子别找了,你是看不见我的。方才你用弱水炼化‘太阳真火’时,冒起的那丝丝白烟倒有些意思。老夫不知沉睡了多久,竟然还是经不起这种美味的诱惑。” 美味?诱惑? 李治不明所以。 “阁下到底是什么人?鬼鬼祟祟的不见首尾,如果真的不愿现身,请恕在下不奉陪了。” 孙悟空和小白龙都不在旁边,李治也不愿节外生枝,冲着虚空拱了拱手,继续向西行去。 “喂,小子别走啊,是你惊醒了我老人家,陪着聊聊天总可以吧?你如果再把那白烟弄出来,让我老人家吸上两口就更好了。” 李治心头狂汗,这位难道是位瘾君子吗? 貌似华夏整个仙佛体系中,还没有听说过哪位有这样的癖好。 李治找不到对方的踪影,索性不再开口说话,而那个声音却不愿意停下来,似乎真的是太久没跟人说话了,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 “好了,我老人家的时间也不多了,虽然不知道我要到哪里去,不过能在走之前遇到你这小子,也算是一场缘分。” “可惜啊,我的功法你虽然也能修炼,却有些太过浪费,你要是条龙就好了。” 那声音继续嘟嘟囔囔地说道。 “前……前辈,您是说您要找一条龙?” 听到最后,李治停下了脚步,或者说,他发现自己无论怎么走都是徒劳的,那个声音就像阴魂般总响在自己的耳边。 “对啊,我老人家就是条龙,我的功法当然是龙更容易传承一些,你这个人族嘛,根骨还算马马虎虎,可惜肉身太差了些。” 被对方说的一钱不值,李治也不好发火,要说自己的肉身,在同阶中绝对算是出类拔萃的存在,可是也分跟谁比。 如果对方真的是一条龙,那完全就没有可比性了。 “前辈,其实是这样的……” 李治简单地讲述了自己的情况,重点说明自己是陪着小白龙敖烈一起来的,而敖烈正是西海龙宫三太子,纯正的一条火龙。 “轰——” 一声闷响,李治的面前竟凭空出现了一座大殿,黑色的大门,黑色的墙瓦,透露着一股古老的陈旧。 “召唤你的同伴过来吧——” 又是那个声音,李治却听不出对方的情绪。 “前辈稍待,晚辈这就让他们过来。” 说完,李治就捏碎了自己手中的信符。 这种信符很是奇特,以同样的手法制作出来,无论数量是多少个,一旦一方捏碎了,其他人就能收到消息。 同时,捏碎一方的具体位置也会被传递过去,便于同伴在最短的时间里寻找过来。 好在李治他们分开的时间不算太长,又是在水底寻找东西,各自行走的速度自然也就快不起来。 时间不大,孙悟空和小白龙就先后赶了过来。 “小师弟,还真是你先找到了啊?——” 这是小白龙敖烈的惊叹,在他的心目中,早已将李治当成“福星”般的存在,如果说有一个人能在这里触发他的机缘,那人就一定会是李治。 “好陈旧的气息,这还是三界的气息吗?” 孙悟空却一眼看向了眼前的大殿。 当年学艺之时,孙悟空曾经被授业恩师送往洪荒碎片中历练,那里就是眼前这大殿给他的这种感觉。 因此,孙悟空才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并不属于三界之物。 “有点儿意思,一个居然是混世四猴中灵明石猴,一个倒真是我龙族,看起来像是苍龙老弟的后代,可惜血脉差了些,勉强只是一条四爪金龙而已。” 龙是有爪的,而且爪数量的多少,就预示着这条龙能有多厉害。 传说中,祖龙就是一条九爪神龙,而目前四海之中,最厉害的龙也不过金仙巅峰的修为,区区五爪金龙而已。 “灵明石猴?什么灵明石猴?你是谁?——” 小白龙没有说话,却莫名地感觉到一丝威压,仿佛那是烙印在血脉上的。 孙悟空却不管那么多,觉得对方是在说自己,却又不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 “大师兄,咱们还是办正事要紧,关于混世四猴的事情,改天小弟再给你细细讲来。” 但凡本领超凡者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怪癖,更何况大殿中这位,很可能是一位年代久远的老怪物。 李治担心孙悟空那毛躁的性格,一旦说错了话,有可能耽误小白龙的机缘,赶忙将大师兄给拦了下来。 “老夫时间也不多了,你们都进来吧——” “嘎吱吱——” 大殿的门被从里边打开了,黑洞洞的大殿内,一点亮光都没有,纵然几人能够暗中视物,也总觉得有些阴森森的。 小白龙见状,急忙从储物袋中拿出一颗夜明珠,虽然没有李治见过敖凌用的那颗大,却足以照亮此间大殿。 “哼,现在的小辈,就喜欢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吗?——” 这分明是在训斥小白龙,但本性刚烈的敖烈,却连一丝回嘴的勇气都没有。 因为,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今日是怎样的一个机缘了——这是遇到了传说中的老祖宗吗? 龙族之中,故老相传,在上古时代龙族有着极其辉煌的历史,也曾经是这方天地的主宰。 上古十大神龙的强横,是如今每一个龙族心中向往,却不敢炫耀的尴尬。 “你叫敖烈?方才这小子说你在此感觉到了自己的‘机缘’,让老夫看,也是,也不是。” “你无非占了有一副龙身的便宜罢了,不是这小子来此,你是无法感知到我的。” 大殿内空荡荡的,并没有半个人影,那个低沉的声音仿佛直指人心。 “小子敖烈,给龙族前辈见礼了——” 那声音可以无视小白龙,敖烈却不敢怠慢,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 “罢了,起来吧,你是苍老的子孙也就不算是外人,既然遇见了这套功法就便宜你了。” 突然,一点亮光闪烁,从大殿中央飘过来,直接没入了小白龙敖烈的眉心。 “九转神龙诀?——” “小子多谢老祖宗厚赐,今后一定勤加修炼,不辜负老祖宗的厚望,小子斗胆,敢问老祖宗您是哪位?” 得到了一部强大的功法,小白龙对这个声音最后的一丝疑虑也打消了,连“老祖宗”都很自然地叫了出来。 “我的名姓你无需知道,即便是知道了,恐怕对你也没什么好处,你先退出去吧——” 小白龙无奈地笑笑,更不敢多言,默默地退出了大殿。 “灵明石猴?你们还真的存在啊,说起来,你我也算是同根同源了……” 第六十一章 同人不同命 小白龙敖烈,被那道神秘的声音喝退到了殿外,大殿里就只剩下了孙悟空和李治二人。 没想到,那声音居然又主动说起了孙悟空的跟脚——灵明石猴。 “可惜啊,你虽然是灵明石猴,可先天的特性却不知为何被人完全遮掩住了,半点也没有发挥出来。” 那个声音继续说道。 “前辈,我大师兄许是被人给算计了,不知前辈可否施以援手?” 看着一旁孙悟空那迷茫的样子,李治急忙替他接过了话茬问道。 “哈哈,你小子还真会顺杆爬,不过,老夫也只是一缕残念在此,如果是老夫本体巅峰状态,助他恢复本源或可一试。” “灵明石猴,通变化,识天时,知地利,移星换斗。而今唯有‘通变化’这一技尚存,看来也不过是后天学来的术法罢了,实则完全本末倒置了。” 那人似乎很是替孙悟空惋惜,却又无能为力的样子。 正如他所说,二者原本就是同源? “既然如此,也请前辈给大师兄指条明路,下一步如何行事,我等也好有个章程。” 孙悟空的事情,那就是他李治的事情,猴哥不知道其中的深浅,李治却略知一二。 无论是当年大闹天宫时的“齐天大圣”,还是取完真经修成正果之后的“斗战胜佛”,孙悟空始终都没能显现出他灵明石猴的特性。 如此看来,他定然是被什么人给算计了,否则,除非孙悟空根本就不是什么灵明石猴。 此事细思极恐啊,难道那么多与孙悟空亲善的大能,就没有一人能看出孙悟空不正常的状态吗? “办法倒不是没有,可惜也太过于虚无缥缈了,老夫观他是被迷了心智,如想彻底解除尚有二策可寻。” “其一,他本身能够达到准圣之境,借斩却一尸之时,无论善恶,自此善恶不再,或当回归本源。” “其二,若说世间尚有一物可解此症状,非十二品净世白莲莫属,可惜,此莲自从现世之后就不知所踪。” 李治无奈地笑了笑,他倒是都听明白了。 可对方所提这两策,一个即便是亿万年修行之人都未必能够完成的,另一个就更加渺茫了,说跟不说也没太大的区别。 话说当年混沌青莲本为三十六品,一共结了五颗莲子,分别为青、白、红、黑、金。 其中青色莲子成熟了,化作二十四品造化青莲,因为造化青莲太过逆天,一出世就一分为三,又化作了太乙拂尘、三宝玉如意和青萍剑,为三清所有。 另外四颗尚未成熟的莲子,则分别化作十二品业火红莲,为冥河老祖所有;十二品灭世黑莲,原为魔祖罗睺所有,罗睺死后也下落不明。 十二品功德金莲,为西方教接引道人所有,后用来镇压佛教气运,可惜被蚊道人吞噬了三品,已经变成了九品金莲。 最后一个,就是那十二品净世白莲,从未认主,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它的去向。 “即便如此,小子也替大师兄谢过前辈指点之恩。我等算是受了前辈的恩惠,不知可有何处需要晚辈略效绵薄的?” 李治见对方又是给小白龙传授功法,又是替孙悟空解惑,总不会都是无偿在发福利的吧? 与其等对方提出来,还不如自己主动开口问一句,至少做晚辈的姿态还是要摆到位的。 “哈哈,你这小子那点儿鬼心思就不要在老夫面前卖弄了,老夫适才已经说过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此处这道残念,也是当年老夫留下的一道备手,没想到还真的就用上了,哎,可叹我开天三族啊。” 那道声音无端地又低沉了下来,许是想到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老夫却觉得你是一位值得托付的信人,我有一滴精血留给你,如果有可能,希望你在关键的时候能够出手相助一下龙族。” 说完,整个大殿里的威压骤然降低,一滴拳头大小的赤红色血珠,仿佛从虚空中而来,缓缓地飘到李治的面前。 “这……无功不受禄,小子怎敢接受前辈如此的厚赠!” 即便李治只有橙色级的“破妄金瞳”,他也能看出这滴赤红色精血中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就连一旁的孙悟空看到了,都羡慕的两眼放光。 “小子,你还是收下吧,这样老夫也走的安心一些,或许咱们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 “也许在三界之内,也许在洪荒之外,希望你我到时是友非敌。二位保重,老夫烛龙去也……” 话音一落,大殿凭空消失,四周再次明亮了起来。 如果不是面前还漂浮着那拳头大小的精血,李治都怀疑方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烛龙? 上古十大神龙排名第二,仅次于万龙之首的祖龙。 据传闻,烛龙乃盘古大神的部分身躯所化,人面蛇身,赤红色,身长千里。 睁开眼就为白昼,闭上眼则为夜晚,它的双眼折射出的光芒,能照透九幽黄泉下的冥界。 吸气为冬天,呼气为夏天,一呼吸,就成万里长风,撼动天地。 能呼风唤雨,不喝水,不进食,不睡觉也不休息。 …… “小师弟,你还是赶快将这滴精血收起的吧,方才俺老孙已经觉察到,有数道目光前来流沙河查看,都被老孙一一遮掩了。” 看到李治还在那里发呆,一旁的孙悟空急忙提醒道,甚至急的有些抓耳挠腮的。 “多谢大师兄——” 一声“多谢”,包含了李治多少的情感,孙悟空在李治心中的地位再次攀升。 要知道,这可是烛龙的一滴精血啊? 孙悟空如果伸手抢去了,估计很快就能重返太乙金仙巅峰,甚至直接突破到大罗亦未可知。 烛龙精血入体,直接被李治收在了“丹田”之中,同那“太阳真火”的火苗在一起。 那么大的一滴精血,又是烛龙的精血,可不是现在的李治能够轻易炼化的,他如果真那么蛮干了,恐怕最终的结果只能是爆体而亡。 “大师兄,小师弟,你们终于肯出来了?” 远处传来小白龙的声音,目测距离此处至少有十数里。 李治有些不解,明明他退到了大殿之外,怎么就出去了这么远? “流沙河乃是非之地,我等还是先行离开的好。” 三人在此逗留了数日,李治和小白龙皆有所得,只有孙悟空算是白白地陪着两位师弟走了一遭。 他的心境却也在无形中起着变化,脑海中不停地萦绕着烛龙那些话语,尤其是关乎他跟脚的事情。 三人没再停留,也没贸贸然从水面直接离开,而是在流沙河底穿行,一直走到了西河岸边,才出水上岸。 “大师兄,小师弟,我想着我还是变回白龙马为好,一则不引人注意,二则我也能安下心来,好好地修行这部‘九转神龙诀’。” “九转神龙诀”,那是一部彻头彻尾龙族的功法,也是小白龙长这么大见过最高级别的龙族功法。 有此功法在,小白龙有信心在一年之内,将自己的修为从玄仙巅峰提升到金仙境界。 修仙之人,实力为尊,其他都是浮云,有几人会在乎外在的形貌? 尤其是小白龙,他发现自己以白龙马的体态,在取经路上行走,似乎每走一步还都是在积累功德? “一切都由你,那位龙族前辈将振兴龙族的希望,放在了敖师兄你的身上,小弟也希望敖师兄修为大进,早日打破龙族当年的诅咒。” 既然烛龙没有亲自告知小白龙他自己的身份,李治也不打算从旁多嘴,有些事情还是等实力上来了再说也不迟。 当初龙汉大劫,无论是龙族、凤族还是麒麟族,都没能在那场持续了千年的争斗之中,讨得什么便宜。 反倒是,开天三族中随着一个个强者逝去,整族都是元气大伤,导致最终无一胜者,逐渐沦为天地间的看客。 在看如今的三界,龙族退守四海,凤族归隐天南,麒麟族更是已经沦为了祥瑞之兽。 要说龙族还更惨一些,当年被天道诅咒,这么多年了,整个龙族中就再也没新晋过一位大罗金仙者。 三人上岸之后,辨别了方向,腾空而起去寻找早几日上路的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一行。 …… 话分两头,再说唐僧师徒三人。 那日,在惠岸行者的帮助下,利用观音菩萨给的红葫芦为主体,沙和尚项上所挂了九颗头盖骨环形一周,制作成一艘能够漂浮在流沙河上的法船。 唐僧修行尚浅,自然是要在船上就座的,沙和尚作为此间坐地户却是掌舵之人,猪八戒原本想着驾风而过,见猎心喜也就落在了法船之上。 事先孙悟空已经同唐僧打过招呼,三人弃船登岸之后,先是拜谢完惠岸行者,然后并没有在此停留,继续西行而去。 既然已经成为了师兄弟,猪八戒跟沙和尚之前闹得那点儿龌龊,自然也就烟消云散了。 这两人才算得上是不打不相识,在流沙河畔实实在在地比斗了五天,彼此也对对方的本领赞叹不已。 “沙师弟,在天庭之时,俺老猪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没有孙悟空在,猪八戒似乎还更自在一些。 师父唐僧在前边行走,猪八戒扛着“上宝沁金耙”,有一搭没一搭地,同挑着行李胆子的沙和尚闲聊。 “二师兄,小弟原本就在大天尊的后宫执事,又不太喜欢与人交往,再加上很早之前就来到了流沙河,因此未能与二师兄相识也属正常。” 沙和尚似乎不是很愿意谈天庭旧事,敷衍了两句,就紧走几步赶上了唐僧。 “师父,过了流沙河,就到了西牛贺洲的地界,从此多山多水多妖怪,咱们是否需要等一下大师兄他们?” 流沙河也算是一个特殊的存在,那是南瞻部洲和西牛贺洲的分界线。 当年沙和尚被罚在此,也是有心人的巧安排,凡是从东土西行灵山的人,必定要经过此处。 你到他脖项下挂的那九颗头盖骨来自何处? 那就是唐僧的前九世,或者说是金蝉子的九次轮回,九世为僧都心向西天。 可惜,每次走到流沙河,都被困囚在此为妖的沙和尚一一吃掉。 说来也奇怪,每当沙和尚吃掉一个取经人,其他肉骨都可以入口即化,唯独这头盖骨,坚硬无比且能漂浮在弱水之上。 沙和尚见状,就将这些取经人的头盖骨给收集了起来,积到九颗之后,环穿成骇人的项链,挂在了自己的脖项之下。 此次助唐僧渡过了流沙河,那九颗头盖骨穿成的项链,也算完成了它们的使命,凭空消失了。 九世轮回,只为了渡今生这一遭,唐僧是为人所渡,又何尝不是在自渡? 十世的好人,却要九世惨死,每死一次身上的功德就会自动累积到下一世,直到如今这第十世能够渡过流沙河,直至西天。 “不必了,为师已经同悟空讲好,我等只管西行,如果真遇到什么妖怪对付不了的,为师也会及时通知你大师兄,他们自会尽快赶到。” 唐僧摸了摸怀中的那枚信符,那是临别时,孙悟空暗中交给唐僧的,并告知了他使用的方法。 “嘿嘿,老沙,这西牛贺洲俺老猪当年也曾来过,管他有什么妖魔鬼怪,难道你我两名金仙修为还对付不了他们吗?” 近半年来,猪八戒的修为在稳步回升,尤其是跟沙和尚恶斗了五天之后,他觉得自己的战技已经重回巅峰,所缺的无非是境界还尚未达到曾经的太乙金仙。 不得不说,环境还真是能改变人啊。 有李治在的取经团队,上上下下早已形成了一股修炼之风,连唐僧都“沦陷”了,更何况是猪八戒呢? 三人继续西行,此时已时近隆冬,山风阵阵,除了唐僧之外,其他二人自然无惧严寒。 即便是唐僧,一心想着锻炼自己的体魄,倒也强咬着牙关,一身单衣、大步而行,惹得后来的沙和尚一阵倾目。 只说是西牛贺洲多山多水多妖怪,可是,他们一连走出去两天了,非但没有遇到任何妖怪,一路行来竟处处可见山明水秀。 如果能够等到春暖花开,可想而知这一路的风景能有多美妙,这倒不像是能有妖怪的地方,就算是有恐怕也会出神仙吧? …… 这一日,唐僧师徒三人草草地用过午饭,趁着暖阳正好,继续向前赶路。 唐僧自从开始修炼之后,平日的食量也大了起来。 可惜,最能“化斋”的两个人,此时却都不在队伍里,化斋的事情就只能落在了二师兄猪八戒的身上。 “师父,俺老猪中午都没能吃饱,今晚咱们就早点找地方歇了吧?您也好多一点儿打坐诵经的时间。” 关于猪八戒的食量问题,李治还专门好心地给他“检查”过,在李治看来,这就是一种病。 后世,曾经有不少人总爱拿猪八戒举例子,来否定那些减肥理论。 比如,运动减肥法,猪八戒一趟西天走了十万里路,也没见他瘦下去。 又比如,节食减肥法,一路西天,那风餐露宿的,吃不好睡不好,何曾见到猪八戒瘦了? 可惜,李治给出了治疗的方案,老猪却死活不干。 那就是“切胃”,胃变小了,胃口就自然小了。 猪八戒在那里小声的抱怨,唐僧和沙和尚却只当是没听见,如此荒郊野外的,难道真当能遇到人家啊? 早早的休息和多走两步路又能有什么差别,反正都是露宿荒野,吃喝什么又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 走着走着,转过一个山头,日头还挂的老高呢,走在最前边的唐僧,居然真的看到了一处山庄? “悟净,那是?……” “哈哈哈,师父,俺老猪真是有福之人啊,想什么就来什么,这下总能好好的吃一顿了吧?” 猪八戒也看到了,不远处的山谷中,有着一处庄园,急忙兴冲冲地头前跑了过去。 “好大一所庄园啊!师父,这怕真是碰到了大户人家了——” 沙和尚稳了稳肩上的行李担子,心中也是一阵欣喜,主要是他有些心疼唐僧了。 肉体凡胎的,徒步而行竟丝毫不落他和猪八戒的下风,无形中对这个新拜的师父,沙和尚心中涌起了一丝敬意。 …… “莫家庄——” 当唐僧师徒来到这座宏大的庄园时,远在千里之外的李治三人,也刚刚离开了流沙河。 第六十二章 八戒说姻缘 “师父,此间的气候好生奇怪啊?” 唐僧师徒三人驻足在一座庄园门前,白墙青瓦、粉泥红木,红油漆的大门,门前还有几个拴马的桩橛。 院墙不算太高,他们三位又算是大个子,站在那里勉强都可以看清楚庄园里的情景。 庄园之外,已近隆冬,百花俱绝,更有阴暗处残留着皑皑白雪,算是为光秃秃的山岭平添一分生气。 而庄园之内,似乎不受四时的影响,红的是花,绿的是草,细听之下,更有涓涓的流水的声传来,嫣然一副春色盎然。 “悟净,前去叫门吧——” 身边的两位徒弟相比,沙和尚还算是看得过眼,好歹有着一身的正气,便被唐僧差使去叩打门环。 时间不大,从里边传出来一个嘹亮的声音,人还没到,声音就传了出来。 “来了来了,这天都要黑了,怎么还有串门的,莫不是上天真赐女婿过来了?——” 一个妇人的声音,前半句是在回应门口的敲门声,后半句似乎是在跟左右的人调笑。 果然,又听到两名女子的嬉笑,并听到一溜小跑的声音,红油漆的大门“吱呀呀”从里边打开了。 先走出来的,是一位身穿翠绿衣裙的丫鬟,大约有十六七岁,明眸皓齿,即便是不说话,嘴角也带着笑容。 “啊,夫人,门前来了三位和尚——” 小丫鬟望了唐僧师徒一眼,对着门内喊道,随后自己倒是又返身回去了。 “哎,这个没规矩的小蹄子,都是平日里老身把你们给惯坏了。” 还是方才那个妇人的声音,此刻也来到了大门口,同站在门前的唐僧来了一个照脸。 “阿弥陀佛,女菩萨有礼了——” 见出来的是一位女眷,虽然身后还跟着两名小丫鬟,唐僧也觉得有些不妥。 “还真是三个和尚啊?不知长老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啊?为何来到我们这‘莫家庄’呢?” 虽是一女眷,却没有任何的怯场,面对三个陌生男子,依旧侃侃而谈、落落大方。 “贫僧唐三藏,从东土大唐而来,奉唐皇差遣前往西天拜佛求经,天色已晚,想在贵庄借宿一晚,化些斋饭。” 说这话的时候,唐僧突然有些想念李治了。 如果有九郎在,此时恐怕已经早早地扎好了营帐,暖汤热水,众人用过晚膳,也好开始各自的修行。 “竟然是大唐来的圣僧?那就随老身进来吧——” 许是庄子里难得来几回生人,那妇人身后跟着的两个小丫鬟,一路上都在嘁嘁喳喳地评头论足,似乎她们更加留意相貌清奇的猪八戒? 进得庄园,才发现这里真的是个好去处,中间青砖铺地,两旁苍松翠竹,更有花圃数处,那涓涓的流水却是从一座假山上流下。 在院子的东侧,形成一个一亩大小的水塘,塘上有亭,塘中有荷,可惜现在不是荷花盛开的季节。 置身于此,唐僧似乎感觉不到寒冷,庄内庄外,一墙之隔,却是两个季节的差别。 “阿弥陀佛,不知贵庄主人何在?贫僧三人皆是男身,一直让女菩萨招待多有不妥……” 众人到厅房落座,丫鬟献茶,那妇人在那里打量着唐僧师徒三人,笑而不语。 “哎,长老有所不知啊,小妇人夫家姓莫,娘家姓贾,原本也是一户好好的人家,可惜亡夫早故,就丢下小妇人自己和三个未出阁的女儿,可怜啊……” 那夫妇说到伤心处,竟然当着唐僧师徒的面,哽咽了起来。 “阿弥陀佛,贫僧实在不知,触动了女菩萨的伤心事,罪过、罪过……” 唐僧也没想到,自己这一句话,直接戳到了此间女主人的痛处,急忙赔罪道。 “长老也不必如此,虽然此处只有小妇人和三个女儿,却也算是薄有家资,吃喝不愁。” “家有良田六百余顷,林场三百余顷,黄牛一千多头,骡马成群,猪羊无数,更有三五年吃不着的粮食,十来年穿不完的绫罗。” “如今三个女儿也都长大了,大女儿珍珍今年二十岁,二女儿爱爱今年十八岁,小女儿怜怜今年十六岁。小妇人打算坐山招夫,不知几位长老可有意的?” 那妇人方才还是一副悲戚戚的样子,转眼间就喜笑颜开,居然当众亮明了家底,还为自己三个女儿招起夫婿来。 “阿弥陀佛,女菩萨笑言了,贫僧自幼出家,早已身许我佛,如今更是奉了唐皇之令,前往西天拜佛求经,又岂能在此成婚?” 唐僧感觉有些荒唐,却又不好把话说的太过生硬,索性就闭上眼睛不再看那妇人。 同时,唐僧口中念念有词,赫然正是得自乌巢禅师的“多心经”。 好嘛,这本来是乌巢禅师传给唐僧,当他遇到妖魔时静心之用,谁曾想唐僧居然用在了此处? “哼,好一个不知好歹的和尚,小妇人有意招你为婿,在此享受荣华富贵,更有娇妻美妾相陪,你倒好,如此不近人情!” 唐僧的闭目诵经,顿时就惹来这位妇人的不满,这脸变得还真是快啊。 “女菩萨息怒,女菩萨息怒,俺师父向来面嫩,咱们又是初次相见,您骤然提到此事,师父言语失措也是在所难免的。”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您看这大冬天的,我们一路走来,现在是又渴又饿,肚子都喂不饱,又怎么能谈婚娶之事呢?” 眼看此间的女主人跟唐僧要闹僵了,一旁坐着的猪八戒,赶忙一口气喝干了碗中的茶汤,出来打圆场道。 他这一说话,坐在主人位置上那妇人,眼底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好吧,你们两个就先多劝劝你师父吧,小妇人先去为你们准备晚餐了。哼,也不知道当和尚有什么好的。” 借着猪八戒递的这个台阶,那妇人站起身来,向后宅走去。 “八戒,你怎可如此?难道你想招赘在此吗?” 那妇人和两个丫鬟都离开了,唐僧就开始埋怨猪八戒道。 “嘿嘿,师父啊,人家相中的可是你,不是俺老猪啊。再说了,老猪在高老庄可是有媳妇儿的,等哪天取经结束了,俺还得回高老庄呢。” 这还是猪八戒第一次在唐僧面前吐露此事,一旁的沙和尚听了,更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怎么二师兄还是有家室的人? “那你方才?……” “我的好师父啊,这天都已经黑了,咱们也走了一整天路,沙师弟还挑了一天担子呢。就算是真要谈婚娶的事情,也总得让咱们先吃饱饭吧?小师弟说过‘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猪八戒还想往下说,被唐僧狠狠地瞪了一眼,吓得老猪赶忙将没说完的话又咽了进去。 时间不大,堂外又响起了脚步声,一拉溜进来四个小丫鬟。 每人手里都端着一个托盘,托盘里盘、盆、碟、碗各式各样的菜肴,冷拼热炒、鸡鸭鱼肉、荤素大全、应有尽有。 “咯咯,各位长老,听说几位长老来了,小妇人那三个女儿亲自下厨,做了这一大桌子好菜,希望各位不要嫌弃。” 顷刻间,林林总总的就摆满了一桌子,唐僧的眉毛早就皱了起来,心想这家的女主人实在是荒唐至极。 “阿弥陀佛,出家人早就戒了五荤三厌,女菩萨还是把这些都撤下去吧,只留下青菜、豆腐即可。” 唐僧虽然有些迂腐,却也不是傻子,自然能看出妇人此举是有意为之,不免心中就有些恼怒。 可惜,出家人不能犯了“嗔”念,也只能在心中默念着“多心经”。 “哼,还是这么不识好歹?小妇人的三个女儿忙活了半天,你一句‘出家人’就抹杀了吗?不吃正好,全部撤下去喂狗,让你们饿上一晚。” 那妇人作势要走,猪八戒又站了出来。 “女菩萨误会了,这么好的饭菜,撤下去岂不是浪费了,小师弟说过‘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修不修佛跟吃不吃肉,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这话一出,不仅仅是唐僧,就连那妇人都愣住了。 “总算还有一个识相的,饭菜也送来了,招夫入赘的事情,你们商量的怎么样了?” 唐僧到底是一家之主,即便他不愿意再谈论此事,还是又被那妇人给缠上了。 借着这个机会,猪八戒却已经开吃了。 原本午饭他就没能吃饱,现在又看到如此美味佳肴,老猪哪里还忍得住? “沙师弟,快吃啊,那豆腐和青菜都留着,那是师父的最爱,你不要抢了去。” 胡吃海塞之余,居然还没忘了“尊师重道”,看得旁边的唐僧很是无语。 不过这两年来,他也没少见到孙悟空、猪八戒和李治吃肉,只是大多数还是避着他的,像今天猪八戒如此明目张胆,尚属首次。 “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难道这真是九郎说的吗?为何贫僧也觉得九郎所说,亦有可取之处呢?” …… “唐长老,唐长老——” 看着眼前猪八戒那骇人的吃相,唐僧居然迷失在里边了。 “阿弥陀佛,女菩萨方才说了什么?贫僧一个愣神未听清楚,还望女菩萨恕罪。” “哼,小妇人哪敢怪罪长老您啊,只是这婚娶之事,还是要唐长老做个决定的,小妇人相信,你这两个徒弟应该都是听你的。” 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有意无意地向猪八戒和沙和尚的方向看去,那意思已经很明显,就算是你唐僧不愿意留下来,给我们一个徒弟总还行吧? “阿弥陀佛,八戒、悟净,你们两人……” “师父,弟子刚刚拜入师父门下,尚需在师父面前多多请益,依我看不如就让二师兄留下吧,这方面也就二师兄有经验。” “老实人”沙和尚突然开口道,正吃着的猪八戒差点儿没被他的话给噎到。 “我说沙师弟,你说这是什么话,俺老猪这副模样,就算是我同意,还不直接吓到了各位女菩萨,她们是不会愿意的。” 猪八戒原本是想着推脱呢,不知为何,话说出口的时候,却变成了这样的内容。 “甚好、甚好,既然猪长老有意,小妇人也没什么好说的,咱们现在到后宅去成婚吧,唐长老、沙长老,你们二人请慢用。” 说着,那位妇人站了起来,四名小丫鬟却一起上前,将猪八戒推推搡搡地带出了厅房。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师父,师父快救我啊——” 猪八戒没想到那妇人能来这一手,搞得他一点防备都没有,面对四个如花似玉的小丫鬟,他还真发不起狠来。 关键是,这四个丫鬟,八只小手,你推一下我推一下,猪八戒似乎连法力都施展不出来,莫名其妙地就被带到后宅去了。 “悟净,这……八戒他不会有事吧?” 看到猪八戒真的被她们带走了,唐僧反而有些为他担心。 “哈哈,师父您就放心吧,二师兄堂堂的天蓬元帅,金仙中期修为,难道还怕几个女子不成?” 沙和尚倒是变得镇定了起来,还剩下小半桌子的菜,话说这位二师兄还真是能吃,这一会儿的功夫居然吃掉了这么多? …… “猪长老,怎么样?这就是我的三个女儿,真真二十岁,爱爱十八岁,还有怜怜十六岁……” 来到后宅,猪八戒终于见到了那妇人口中的三个女儿。 的确,一个比一个长得漂亮,猪八戒“狠狠”地看了几眼。 “哈哈,果然漂亮,可惜了,可惜……” 既来之,则安之。 真来到后宅了,猪八戒反倒不再挣扎了,或者他已经意识到,此时的挣扎亦是毫无用处的。 “猪长老可惜什么?难道觉得我的女儿,还配不上你吗?” 那妇人看着猪八戒的眼光,难掩那份戏谑。 “女菩萨客气了,其实俺老猪是有家室的,总不能让三位姐姐给我做小妾吧?” 猪八戒居然一本正经地道。 “其实,你们如果真想坐山招夫,俺老猪倒是可以推荐两个人,不过他们现在还没跟过来,恐怕要再等上几天。” “哦,不知猪长老推荐的是什么人?小妇人女儿们的样貌、才学都放在这里,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招进来的。”Μ.166xs.cc …… 从今日见到唐僧师徒,那妇人就一直觉得有些不对劲。 你倒那妇人和三个女儿是何许人也? 化作妇人的,正是黎山老母,而三位女儿依次是观音菩萨、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所化。 随着沙和尚的拜师,取经团队正式组建完毕,她们在此处设下一座民居,就是有意用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娇妻美妾来考验一下取经的队伍。 西天一行,路途遥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各种红尘诱惑更是无数,没有坚定的向佛之心,如何证道灵山? 可惜,大费周章设下这样一个局,最终却只等来了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人。 更诧异的是,她们还发现了这三个人的秉性,跟传说之中有很大的差异。 就比如眼前这个猪八戒,不是都说他贪花好色吗? 如今面对诸多美色,他怎么就能把持得住呢? “哈哈,女菩萨有所不知,我等西行取经其实还有几人,大师兄孙悟空就不说了,敖烈师弟,那是西海龙宫的三太子。” “另有一位小师弟,是师父的族侄,更是大唐皇帝陛下第九子晋王殿下,年方十五岁。” “九郎样貌堂堂、身份显贵,跟怜怜姑娘年龄相当,爱爱姑娘也不过只比他大了三岁,有道是‘女大三、抱金砖’正好合适,至于真真姑娘嘛……” 说前两位的时候,猪八戒感觉一切都很正常,自己就是在调侃对方,而无论是“怜怜”还是“爱爱”姑娘,似乎也没什么反应。 可是,当他一说到“真真”姑娘,站在最左边的红衣女子,眼睛就盯上了猪八戒,惊得老猪一个哆嗦。 这是怎么了? 好似他说错一句话,对方就会对他不利一般? “咯咯,猪长老,我这大女儿又当怎么说?” 端坐在主位上那妇人,似乎很是乐见其成,不愿意就此罢手,笑呵呵地追问道。 “真真姑娘二十岁,比小师弟也就大了五岁,俗话说‘女大五、赛老母’,或者二人更会恩爱有加呢,哈哈哈——” 编排完毕,猪八戒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哼,猪长老,我们母女诚心待你,就是让你来如此奚落我们的吗?” 站在中间那位“爱爱”姑娘,看到猪八戒这副嘴脸,忍不住嗔怒道。 “哈哈哈——” 老猪也站了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趟,眼睛在那妇人和三位女儿身上扫来扫去。 “女菩萨,你们真的是‘人’吗?——” 突然,猪八戒冷不丁问道。 那妇人和三个女儿依然保持着常态,旁边跟着的四个小丫鬟,却有些变**变色的。 “这荒山野岭的,你们是如何修建出这样的庄园?” “如果说,你们真的只是普通的人,拥有这么多的财富、美女,就不担心被人**越货,或者鹊巢鸠占吗?” 猪八戒说完,金仙中期的气势完全放了出来,企图威压这几位就范。 在取经团队中,要说到迎来送往、察言观色的能力,猪八戒要排第二,就没人敢排第一。 一开始,他并没有发现什么端倪,只当是普通的大户人家。 可是,吃饭的时候就不一样了,那些饭菜尚属寻常,所用的食材却非一般之物,猪八戒甚至都能够觉察到其中的丝丝灵气。 同孙悟空和李治相处了这么久,猪八戒可不是没一点长进,尤其是李治平时的那些言论和举止,让老猪很是耳目一新。 “西行灵山,一路上遇到的妖怪只有两种,一种是被人误导的本土妖怪,没什么背景,真是恶贯满盈的,随手打杀就是了。” “另一种妖怪,那都是漫天神佛放出来的,咱们能打就打,真打不了就搬救兵去,遇到真想打杀的,却是要好好谋划一番。” 这是李治“无意中”说出来的,当时惊得猪八戒目瞪口呆。 李治之所以会如此“泄露天机”,是想着自己很可能会被中途赶走,说出这些来,一定程度上也能给取经队伍减少一些压力。 李治说的“无意”,面粗心细的猪八戒,却深深地记在了心里,这就是他今日表现如此反常的根本原因。 “好,好一个天蓬元帅,看来是本座小看了你!” 首先发难的,是站在最右边的那位“怜怜”姑娘。 面对猪八戒金仙中期的威压,只见她右手拇指和中指微微拢起,轻轻向着猪八戒一弹。 猪八戒这乐子就大了,金仙中期的威压瞬间破散,整个人都飞了起来,撞破了房顶,少时又跌落下来。 “拈……拈花指?——” 伊为新至我,我是旧来伊,拈花一笑,心是口。 随着猪八戒道破了“怜怜”的招式,站在中间的“爱爱”姑娘手中一张大网一挥,从上而下将猪八戒整个给罩住了。 顿时,那妇人和三位女儿不见了,那四名丫鬟也不见了,连整个庄园都不见了…… …… “小师弟,你的‘化虹之术’进步不小啊,如果哪天你的修为也赶上了老孙,恐怕翻再多的‘筋斗云’也追不上你了。” 孙悟空、小白龙和李治,三人几乎同时从流沙河起步,一千多里的距离,孙悟空先到达,紧跟着就是李治,小白龙要落后他们一些。 “大师兄说笑了,你一个筋斗就十万八千里,岂能是这区区一千里地能体现出来的?等小弟这遁术完全练成了,咱们再到九天之上,好好比试一番。” 自从孙悟空从烛龙口中得知了自己的跟脚,尤其是说他现在被人遮掩了天性,孙悟空的心中仿佛就像埋了一根刺。 可是,这么多年了,为何自己就毫无感觉呢? 李治也看出了大师兄的异常,这才提出了与其比试一下脚力,无谓胜负,只是想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罢了。 “大师兄、小师弟,你们看,怎么只有那一个地方在下雨?” 隆冬时节,遇到下雪实属正常,可是大冬天纯粹下雨的,却是少见。 “不好,是八戒——” 说声不好,孙悟空纵身就飞了过去。 秃山列列,枯树茕茕,雷雨交加,是真如幻。 猪八戒被罩在网兜里,吊在了一颗大树上,浑身上下早已湿透,任凭他如何嘶喊,声音却无法被人听到。 “二师兄——” “二师兄——” 李治和小白龙也双双赶到了。 此时,猪八戒已经被孙悟空放了下来,更是使了一个“洁身咒”,让老猪一身不再湿漉漉的。 “呆子,你怎么会被人吊在此处,师父他们呢?” 看着猪八戒终于缓了过来,孙悟空急切地问道。 “大师兄,师父他们应当没事,老猪我……哎!” 被在这里吊了一夜,又是雷又是雨的,心思本就灵动的猪八戒,也早已想通了事情的始末。 看到那位“怜怜”姑娘使用“拈花指”,他还能不明白吗? “大师兄,敖师兄,你们先去找族叔吧,我看着二师兄就行。” 李治看到孙悟空还想刨根问底,急忙抢先一步说道。 眼前的情景太熟悉了,可是,李治想不明白,为何猪八戒依然会“重蹈覆辙”? 取经队伍这几个人,只有沙和尚是刚刚才接触的。 其他几位,李治已经在不遗余力地去影响他们、改变他们。 猪八戒的改变是最为明显的,李治不相信他还会是那个“好色之徒”,既然如此,为何还是被吊了一夜呢? “小师弟,你是否真的能够未卜先知?” 坐在地上的猪八戒,突然抬起了头。 “二师兄,你为何会这样说,小弟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 看到一向欢快的猪八戒,如今却是一副落寞的神情,李治心中很不是滋味。 “昨夜,这里出现了几个大能,他们应该是佛门中人,小师弟知道他们都是谁吗?” 猪八戒的眼神,透露着一丝乞求,更多的却是无奈。 “二师兄,我应该知道,但是我现在不能说。” “等你的修为突破到大罗境界,或者等取经完成了,我一定告诉你,好吗?”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 李治只看到猪八戒重重地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向着孙悟空的方向走去。 “为何我觉得,还是那个‘贪花好色’的二师兄,更好一些呢?” 第六十三章 好大一座山 西天灵山,大雷音寺。 “观音尊者,唐僧师徒已经悉数就位,有些事情,你也该早做准备了。” 金莲闪耀,梵音高唱,如来佛祖端坐在莲台之上。 金阶之下,左右分别站立一人,一个是西游一事的总筹划之人观音尊者,另一位则是从黄风岭赶过来的灵吉菩萨。 观音和灵吉虽然同为菩萨,二者的地位却要差了许多,没听到就连如来佛祖,都要称呼一声“观音尊者”吗? 这份殊荣,别说灵吉菩萨比不了,整个佛门也就观音菩萨那独一份。 因为除了菩萨之外,观音还有一个身份,叫做“七佛之师”。 你倒那七佛是谁? 毗婆尸佛、尸弃佛、毗舍浮佛、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释迦牟尼佛。 而如来佛祖,也正是这七佛之一的释迦牟尼佛,因此,如来佛祖称呼观音菩萨一声“尊者”是理所当然的。 “贫僧谨遵佛祖法旨!西游队伍虽成,可贫僧的心中尚有疑虑……” 观音菩萨踌躇了一下,她不知道该不该跟如来佛祖提起,或者说她还没想清楚要怎么说。 “观音尊者,是否有何为难之事?佛法东进乃我佛门之大事,两位圣人老师对此也极为关注,我等切不可疏忽大意。” “尊者若真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你大可一一说来,本座自会与你方略。” 西游之事,此前早已推算过无数次,如今看来,除了时间上有些出入,其他的一切都尚在计划当中。 观音菩萨作为此次西游的主要筹划及执行者,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如来佛祖也都看在眼里,对观音菩萨的做法更是挑不出一丝一毫的毛病。 此时,见她眉头紧锁的样子,如来佛祖有些不解。 “启禀佛祖,以贫僧观之,似乎如今的取经僧众,或多或少都发生了变化。” “唐僧没有金蝉子的记忆,原本只是一介凡僧,可上次见到之时,他居然已经开始了修炼,眼看就要完成‘筑基’,一身**更是佛门神通无疑。” “而那猪八戒,居然改掉了‘贪花好色’的本性,面对美色不为所动,却也并非是心向我佛,反而是因为眷恋他在尘世间的妻子。” “至于孙悟空和小白龙,贫僧前去的时候,他们甚至都不在唐僧的身边,这与当初的设定相去甚远啊。” 观音菩萨口中所述这些问题,严格来讲,都算是她自己的失职。 如来听完,没有说话,而看向了另一旁的灵吉菩萨。 “佛祖,观音尊者所言,贫僧也有所察觉,黄风怪当初是贫僧有意放走的,好让他在黄风岭给取经人添上一难,如今看来贫僧也是失算了。” 在观音尊者来之前,其实灵吉菩萨已经先一步到了灵山,并且向如来佛祖禀明了黄风岭的事情。 不过,这灵吉菩萨的身份比较尴尬,他平日并不在西方大雷音寺,与四大菩萨相比,他甚至都不算是西方佛教的正式在编之人。 前者在黄风岭的失算,让佛门丧失了一部分既定的功德,灵吉菩萨也只是如实禀明,而并未自承其过。 眼见得观音尊者的过失似乎更大,灵吉菩萨才趁机也将之前的失算再次提及,也算是跟观音尊者“同仇敌忾”了。 “观音、灵吉,依你二人之见,出现这些反常的现象,真的就是因为那个人吗?” 如来佛祖高坐莲台,一双慧眼仿佛能看穿三界。 …… “二师兄,先用饭吧,练功也不急于一时啊。” 李治归队之后,取经队伍的伙食又好了起来。 其实,李治侍弄饭菜的水平很是一般,不过同另外几位比起来,那就显得很是厉害了。 递到猪八戒面前的,是一整只叫花鸡,还有两斤烧酒,整个取经队伍需要按时吃饭的就只有唐僧和猪八戒。 说来也奇怪,孙悟空也好,李治也好,有时也吃也喝,不过都是馋了那份口舌之欲,并不是真的腹中饥饿所需。 偏偏这个猪八戒是个另类,明显妥妥的金仙中期的修为,却要靠这些凡俗的食物来充饥。 “多谢小师弟,你这个蒲团甚是好用,俺老猪觉得,最多三个月时间,我就能将境界恢复到金仙后期。” 自从“莫家庄”一事之后,猪八戒暂时变得沉默寡言了许多,修炼倒是更加勤勉了起来。【1】 【6】 【6】 【小】 【说】 猪八戒是一个,孙悟空又是一个。 在李治看来,就他们两个现在的状态,根本就不合适去西天取经,反而是最好找个地方闭关数年。 “二师兄客气了,这个蒲团呢,索性就送你吧。” 从黑风山得到的两个蒲团,一个落到了唐僧的手里,如今干脆把另外一个送给猪八戒好了。 最近几日,李治好生地盘算了一下自己目前的“家当”。 “沧溟诀”看来是他的根本,可惜,也才修炼到第三层。 “破妄金瞳”,倒是跟着修为一同升级的,随着“沧溟诀”的晋升,拥有足够的法力就能催发更高级别的“破妄金瞳”。 “天地剑诀”是随着“沧溟诀”一同出现的,可惜它的要求太高,只有突破到“天仙”境才能开始修炼。 而李治目前还是“渡劫”后期,正在积蓄力量,为即将到来的天仙劫做准备。 听大师兄讲,像他这样一步一步修炼上来的,想要达到“天仙”境界,就要面临着“天仙”劫,这同孙悟空和猪八戒他们还不一样,他们只是在恢复修为。 当然,今后的“真仙”、“玄仙”、“金仙”等等,每一个大境界的突破,都会降下相应的雷劫。 能够平安渡过雷劫,才算晋升成功,否则就会死于雷劫之下,身死道消。 而想顺利渡过雷劫,最好有一件像样的宝贝,如此一来,在渡劫的时候也能借着一下外力。 当然,也有硬撼雷劫的,比如当年的孙悟空。 因此,李治为了稳固起见,自从到了“渡劫”后期之后,他就一直压制着自己的进度,让“沧溟诀”在第三层更加稳固一些。 “太阳真火”,李治却一直还没来得及修炼,只是将它存放在“丹田”里温养着。 最新得的一样,就是那滴硕大的烛龙精血了。 孙悟空建议他不可贪多,慢慢地炼化这滴精血,却最好不要用烛龙精血中蕴含的能量来提升修为,反而要去锻造肉身。 要知道,龙族的肉身是何等的强横,尤其烛龙的肉身,那可是盘古大神所化啊,完全不逊于当年的十二祖巫。 虽然只是一滴烛龙精血,如果李治能够将它完全炼化到自己的肉身上,恐怕金仙强者,甚至寻常太乙境都未必有他的肉身强大。 剩下的,就是高高悬浮在识海中那两位大爷了,一个是钉子户大黑枪,一个是从黑风山寻来的“破碎片”。 深思熟虑之后,李治觉得与其好高骛远,不如还是给自己的小命多点保障为好,就决定先去炼化烛龙精血。 都不用达到什么金仙层次,就算是到了玄仙、真仙的肉体,都能让他应对“天仙”雷劫更轻松一些。 没错,李治已经想好了,到时候他也打算像大师兄一样,凭借着肉身去硬撼雷劫。 虽然,他也觉得识海中那把大黑枪应该不是凡物,却也不敢将渡劫的希望寄托在那柄枪上。 自己无法控制的东西,即便是再好,关键时刻还是不能作为依仗的。 …… 行行复行行,冬去春来、春暖花开,这已经是唐僧和李治,离开长安的第三个年头了。 “大师兄,都说这西牛贺洲妖怪多,咱们进入西牛贺洲也走出几千里了,怎么连个妖怪的影子都没看到?” 猪八戒终于缓了过来,虽然较以往还是多了丝沉稳,却好过前些日子那样的失魂落魄。 孙悟空依然走在最前边开路,沙和尚殿后,不过现在不用再挑着行李了,都打包好了放在白龙马上。 是的,小白龙从流沙河回来之后,再次变成了白龙马,孙悟空和李治却都知道,他已经开始了“九转神龙诀”的修炼。 白龙马又恢复了原状,唐僧却依然坚持着步行。 尤其是他修炼了李治传授的“五禽戏”,不到一年的时间,整个人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终于“筑基”成功了。 放到大唐的国度,这就算是“武道通神”的存在。 从一介凡僧,到如今的筑基成功,前后无非才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而已,连李治都不得不感叹唐僧的根骨和天赋。 或者说,还是金蝉子厉害,毕竟是天地间第一只“六翼金蝉”啊。 猪八戒喜欢走在前边,美其名曰牵马,却总爱与孙悟空拌嘴,其后才是唐僧和李治。 “呆子,你还想着抓个妖怪来吃掉吗?吞噬妖怪的肉身的确能够提升自己的修为,你却不能一味如此蛮干。” “你现在虽然长着一颗猪头,却不是真正的妖怪,要真细论起来,俺老孙才算是正儿八经的妖怪呢。” 孙悟空一眼就看穿了猪八戒那点儿小心思,这个呆子最近练功的勤奋程度,让孙悟空都有些嫉妒,有时候都担心他走火入魔了。 “悟空、八戒,前面是座大山吗?” 一路行来,以山岭居多,却基本上都是偏矮的小山,多数类似于大唐南部的丘陵。 而在西行的正前方,影影约约能看到一座大山的轮廓。 这真是一座山吗? “师父好眼力,不过那座山离得还远呢,以咱们的速度至少还要再走上三天。” 前边的确是一座大山,孙悟空一眼望去,那山距离脚下至少还有五百余里。 他们一行人都是徒步,除了必要的休息之外,每日还能保持着一百多里地的速度。 倒不是不能走的更远,关键是,现在这个取经的队伍,各自的勤修苦练是排第一的,而西天取经嘛……这不一直在走这吗? 其实,像猪八戒那样心思的人却不在少数,平日里除了自己修炼,就是偶然师兄弟之间的切磋。 李治也终于跟沙和尚过了过招,两百招是他的极限,就这样,李治还觉得是那大块头留手了。 沙和尚跟孙悟空和猪八戒不一样,他更多的就是硬碰硬的来,这一点儿正中李治的下怀,他如今正在一点一滴地炼化那烛龙精血呢。 一连十数日,烛龙精血才炼化了百分之一左右,李治就觉得自己的肉身已经超越了修为的境界。 也就是说,他如今还是“渡劫”后期,而肉身的强硬程度,已经先一步进入了“天仙”境,他也勉强算是没被认证的“半步天仙”了。 尤其是在李治使用特性“大力”的时候,那真是力大无穷,连孙悟空和沙和尚都不敢小觑。 只是,师兄弟之间的切磋,总是会留些余地。 而这几位都意在突破自身桎梏,如今这样的切磋,除了李治其他人都收效甚微。 因此,众人都希望最好碰到一窝子妖怪,打也好杀也好,或者真的能让二师兄给吃了,才能过过瘾不是? …… “好一座大山啊——” “好一座大山啊——” “好一座大山啊——” 李治斜楞了一眼他那三位师兄,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有一个算一个,你们就这么没有文化吗? 还是说你们也懂得后世的那个“梗”,“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三日之后,取经队伍终于走到了那座大山脚下,才引得唐僧的三位高徒齐声赞叹。 只见眼前这座大山,高山峻极,大势峥嵘,根接昆仑脉,顶摩霄汉中。 又见—— 白鹤每来栖桧柏,玄猿时复挂藤萝。 幽鸟乱啼青竹里,锦鸡齐斗野花间。 “九郎,我等一路西来,贫僧还从未见过如此样的大山,若非知道距离西天尚远,贫僧都以为到了灵山胜境啊。” 也许唐僧也被那三位徒弟的“文采”给吓住了,就没敢同他们去讨论,反而是冲着一旁的李治说道。 李治心中一阵苦笑,原来到了此处啊? “族叔,大师兄、二师兄、三师兄,这座山可非同小可!此处也不比别处,这是真正大能的居所,比我们一路以来遇到的所有仙佛都要厉害!” 既然已经改变了这么多,李治也不在乎多提点众人一句。 到目前为止,取经队伍遇到的麻烦不算很多,过来帮忙的大能却还是有的,比如老熟人观音菩萨,比如传授给唐僧“多心经”的那位乌巢禅师。 李治却说,眼前这座大山中住着的大能,超过了之前遇到的所有仙佛,孙悟空的眼睛就是一亮。 “小师弟,这里到底住着哪位啊?” 猴急可以理解,却也聪明。 他自己既想知道,又不愿意给李治带来麻烦,就偷偷地用神识交流道。 “大师兄,上山后遇事无需问我,你只管率性而为就行。我只能告诉你,此间这位的能耐,应当不次于你那位授业恩师,甚至更高。” 李治也用神识回答道。 他却没说的更加清楚,毕竟李治心里明白,就算是把那人的名字告诉了孙悟空,猴子同样也不认识的。 孙悟空却怔住了,不是因为李治卖了个关子,而是,这小师弟怎么会知道俺老孙的授业恩师是谁? 其他那几位也没刨根问底,尤其是猪八戒。 早听到有钟鸣之声,就知道此间不是有寺庙就是有道观,而听小师弟的口气就绝对是洞天福地了,除了能饱餐一顿,岂不是到了一个修炼的好场所? 众人兴致勃勃地往山里走,李治却有意无意地跟唐僧走在一起。 “族叔,到了山上无论遇到什么怪异之事,切记不要慌张……如果有人给你送礼,无论他送了什么,您都要淡定地如数收下。” 李治想到了此间即将发生的事情,在另一时空里,就是因为唐僧的无知,白白地浪费了两个好宝贝。 孙悟空他们是这方天地认定的主角,他们怎么闹腾都是在情理之中的,可李治却不可以,尤其现在他的实力还相当的弱小。 那么,他就只能在夹缝里寻求机会,也许这个便宜族叔,就能帮上自己这个忙。 唐僧闻言很是不解,但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 他同李治也相处了两年多,眼见这位十六岁的晋王殿下,不仅个头慢慢追上了自己,整个人更是变得沉稳睿智,唐僧对他莫名地充满了信任。 …… 那么,取经队伍到底到了何处? 眼前这座大山,叫做“万寿山”,山上有座道观,叫做“五庄观”,“五庄观”的观主非是旁人,正是被称为“地仙之祖”的镇元子。 此君生于盘古大神开天辟地之时,也是当年“紫霄宫”听道的三千客之一,修炼了亿万年,早已是准圣之境,奈何差了些机缘,始终无法成为真正的圣人。 如今三界势弱,圣人不能真身进入,准圣就是这三界的天花板。 发迹于洪荒的镇元子,生来不好与人争斗,但若真的比划起来,整个三界能跟他交交手的,也不过一手之数。 “清风、明月,为师将要带着你其他师兄前往上清天‘弥罗宫’,你二人要守好山门,莫生事端。” “两日后,将有唐朝去往西天取经的和尚路过此处,那唐僧昔日与为师有旧,你们可打下两枚人参果与他。” “唐僧手下还有三……四个徒弟,你们切勿去撩拨他们,切记、切记……” 告诫完毕,镇元子就带着其他四十六名弟子,升上了云端。 回首再望一眼自己的“五庄观”,镇元子感慨万千。 “时也、运也、命也?此次尚能借着西游之劫渡过自身的劫难,那下一个万年呢?” 镇元子默默地哀叹,最终还是狠狠心,到上清天去了。 …… “师父,原来是一座道观啊,小师弟说‘天下僧道是一家’,又说‘佛本是道’,到了这道观咱们也算是到了自己家了吧?” 好嘛,李治一头的黑线。 李治发现,他这位二师兄很有意思,但凡自己说过调侃的的语句,或者“离经叛道”的话,猪八戒都会记得清清楚楚。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还能够准确地使用出来,如果猪八戒每次说的时候,不在前边加一句“小师弟说”,李治肯定会好受很多。 “万寿山福地,五庄观洞天”。 山门之侧立有一石碑,石碑上镌刻着十个大字。 “徒弟们,原来此山叫做‘万寿山’,而这座观宇叫‘五庄观’啊——” 众人拾级而上,来到大门前才停身站住。 “长生不老神仙府,与天同寿道人家。” “这个?……” 众人很是惊奇,孙悟空刚想出言嘲讽时,猛然想起李治的告诫,回头看向李治的方向。 “当得——” 李治冲着大师兄微微点头,惜墨如金地吐出两个字。 “敢问来者可是大唐圣僧?——” 就在这时,大门洞开,从里边走出两名道童来。 骨清神爽容颜丽,顶结丫髻短发戟。 道服自然襟绕雾,羽衣偏是袖飘风。 “阿弥陀佛,贫僧唐三藏,正是从东土大唐而来,不知两位仙童如何知我?” 唐僧很是诧异,条件反射地向后退了一步。 “长老莫怪,小道清风,这是我师弟明月。前日我师父曾言,有唐朝来的圣僧会到我观里来,命我二人在此恭候,圣僧还请观内叙话——” 验明正身之后,清风、明月齐齐躬身施礼,将唐僧一行五人让进了“五庄观”。 一番款待自不细说,李治也见到了“五庄观”大殿内的布置,尤其是正当中那“天地”二字。 如今的孙悟空,已经不是原来的“火眼金睛”,而是变成了更高级的“破妄金瞳”,他更是修到了“绿色”级。 当孙悟空看到“天地”二字的时候,顿时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是先天灵宝吗?” 李治的神识中,听到了孙悟空传来的声音。 “大师兄,收敛心神,这不是你我能够沾手的……” 李治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天地”二字,其实就是“天地宝鉴”,更通俗点儿来讲,也可以叫做“地书”。 “天书”化为封神榜在天庭,“人书”化为生死簿在地府,“地书”正是这个“天地宝鉴”,一直就在镇元子的手里。 孙悟空急忙深吸了一口气,冲着“天地”二字规规矩矩地行了一礼。 走了一天的路,简单用过饭菜之后,各自安排歇息。 李治就有意跟唐僧住在了一起,他们两人住了一个独立的跨院,各占一间静室。 此处的灵气还真是浓郁,李治从来就没见过比这里更好的修炼场所,与这里相比,长安的“晋王府”,河水的“河伯府”,都显得寒酸无比。 甚至就连浮屠山上那个“乌巢”,都要差上几个等级。 李治却没有利用这浓郁的灵气去修炼“沧溟诀”,而是在房间里盘膝坐好,例行公事地继续炼化那滴烛龙精血。 “邦邦邦——” 已到了掌灯时刻,因为李治忙于炼化烛龙精血,并没有掌灯,门外却响起了敲门声。 “九郎,快开门——” 是唐僧的声音,而且听起来很是急切,更有一股异香来传来,莫非?…… “吱呀”一声,李治打开了房门。 “族叔,现在这个时辰,您应该开始诵经打坐了吧?更何况这里如此浓郁的灵气,您可不能白白辜负了。” 李治心中隐约猜到了唐僧前来的目的,却明知故问道。 “你啊,还跟族叔来这一套吗?” 唐僧双手小心翼翼地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盖着一方丝帕,进到屋子里来,顺便用脚将房门带上。 就方才这个动作,就惹得李治一阵好笑。 他何曾见过如此“轻佻”的唐三藏?居然用脚去关门啊。 “九郎,你来看,这是什么?” 李治的房间里没有掌灯,虽然不影响他视物,周围却是漆黑一片。 第六十四章 偷吃人参果 「人参果——」 即便唐僧一进来,李治就猜到了他手中所托之物,但是,当他亲眼看到时,依然难掩内心的兴奋。 「九郎,这果子你可认识?」 唐僧笑呵呵道,轻轻地将托盘放在案几之上,顺手还帮李治点亮了烛火。 「嘿嘿,曾经听人提起过,小侄既不曾见过,更不曾吃过。」 刚进入万岁山时,李治就曾经提醒过唐僧,如今事情「如期」发生了,他当然不能否认。 不过李治所言,也并非说谎,这样的「人参果」他确实只是听说,未曾亲见。 「幸亏九郎提前知会了贫僧,要不然当真错过了仙家宝贝。」 想起方才清风、明月两位道童,将这两枚「人参果」放到他面前时,唐僧确实被吓到了。 两个道童口中所说的果子,无论怎么看都像是三朝未满的婴儿,四肢俱全,五官咸备。 「贫僧当时仗着胆子多问了几句,才知道此物名叫「人参果」,又称「草还丹」。」 「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似这万年,却也只结得三十个果子。」 「听那两位道童说,鼻子嗅一嗅,能活三百六;吃上一个鲜,能活四万七千年啊。」 唐僧说的很是兴奋,甚至像孩子一般凑上去闻了一闻,清香四溢,那份陶醉是装不出来的。 「既然如此,族叔为何不趁着新鲜吃掉?小侄可听说了,此物一旦从树上下来就不能久放,若放久了,就会僵坏不中吃了。」 李治强忍着喉间的口水,不敢表现的太过明显。 「贫僧问过那两个道童了,据他们所说,此间的观主曾经与我的前世有旧,故而才让门人拿出这件宝物招待我。」 「可是,此乃世间罕见的宝贝,贫僧又怎能独享了?九郎,我想让你去把悟空、八戒、悟净,还有小白龙一起都叫过来。」 「这两枚果子,想必分割成六份效果会差上一些,不过贫僧倒是吃得更心安些,也算是借此机会给徒弟们添些助力。」 李治愣住了,没想到唐僧是这样一个打算。 不过仔细想一想,如今的唐僧无论是从性格,还是从眼界,甚至修为上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真有此想法也不足为怪。 不过,李治却不能照此去做,真这样做了,「五庄观」这一劫岂不是就安然地过去了? 对于整个「西游」,李治自然是心知肚明,但是他却不打算替唐僧师徒去除所有的劫难。 要知道,佛家讲究「九九归真」,他若真出手抹去了一难,观音菩萨那帮人,势必会再添上一难。 如此一来,他就再也没有了「先知先觉」,还如何做到谋定而后动? 况且,李治隐隐约约觉得,「五庄观」这一劫看似简单,背后说不定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强如镇元大仙,岂能不知道孙悟空往日偷吃蟠桃、盗取金丹的行径? 自家有「人参果」这样的好宝贝,却不去小心遮掩,反而让两个道童送两个给唐僧吃? 说什么五百年前,在兰盆会上相识,唐僧的前身金蝉子曾亲手传茶与他,故而称作「故人」。 就是这样的「故人」,仅仅递过一杯茶的交情,就需要花费两个「人参果」来回报吗? 那人参果树,据说同镇元子性命交修,甚至更有人说,那人参果树就是镇元子的本体。 如果真是这样,李治就更加有理由来怀疑了,这「五庄观」一劫,彻头彻尾就是镇元子一手导演的好戏罢了。 借着孙悟空之手,推到了「人参果」树, 此为「以金克木」。 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扣押了唐僧,逼迫孙悟空去搬请观音菩萨出手。 恐怕观音菩萨净瓶里的「三光神水」,才是镇元子这场大戏最终的目的。 他这样从洪荒走来的远古大能,亿万年都停留在「准圣」境界,许是修为上出了什么问题? 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借着西游大劫,镇元子也要完成他自己真正的解脱吧? 有着后世庞大的信息量做支撑,李治觉得他如此分析,虽不全中亦不远也。 要不然,当观音菩萨救活「人参果」树之后,镇元子更是慷慨地一口气拿出了十枚「人参果」,开了一个「人参果」大会。 自身都已经得到了解脱,那些珍贵无比的「人参果」,倒成了无足轻重的身外之物了。 虽然,这些只是李治单方面的猜测,却也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既然如此,李治当然不会去破坏镇元子的计划,更何况整个事情下来,他们并没有失去什么,反而平白赚了「人参果」呢。 李治运起「破妄金瞳」,穿透层层院墙房舍,向隔壁的院子望去,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都住在那里,院子里还拴着白龙马。 房间里也掌着灯,猪八戒正在央求着孙悟空什么。 孙悟空却左躲右闪,像是推辞,像是犹豫,又像是跃跃欲试? 看来,一切都按照某人既定的谋划在走啊! 「族叔,以小侄之见,此事还是不要声张为好。」 「清风、明月二位仙童,明明可以在晚宴之上将这「人参果」拿出来,却为何要等您回到跨院才送过来呢?」 「据小侄所知,此间的观主叫做「镇元子」,乃是地仙之祖,与道门的三清圣人是同一辈份,而佛门的如来佛祖在他面前都算是晚辈。」Z.br> 「既然是他老人家亲自吩咐的,其间必有深意,如果族叔贸然将众师兄都找过来,一旦有个行差就错,反而辜负了镇元大仙的一番美意,您说呢?」 为了说服唐僧,李治不惜再次「泄露」了天机,把镇元子的名号,甚至他的跟脚都坦露给了唐僧。 你还别说,唐僧就吃这一套,「尊师重道」,印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不是那么轻易能够改变的。 更何况,听李治的意思,这镇元子的身份高得离谱,前辈有命,自当遵从。 「也罢,西行六人中,就你我实力最弱,咱们就一人一个吃了,是否长生另说,希望修为上能够有所突破。」 好嘛,无欲无求的唐三藏,如今也变成了一个修炼狂魔。 「也好,我这就去知会那两位道童,就说族叔要在此院中闭关一日,后日一早再行离去。」 李治想了想,觉得还是把唐僧给「撇干净」为好,这样一来既争取到一个炼化「人参果」的时间,同时又不会双方穿帮了。 毕竟,方才李治跟唐僧说了那么多,唐僧原意是要分「人参果」出去的,结果自己的徒弟们反而跑去盗窃了? 至于说那两名道童的安危,李治一开始就跟孙悟空打过招呼,更知道这里住着一位大能,想必他再是胡闹,也不会下手太狠的。 唐僧自然不清楚李治思虑之深,李治去告知了两名道童,并亲自将他们所住跨院的院门封闭。 「诸位师兄,我同族叔在此闭关两夜一天,后日一早起行,你们该干嘛干嘛吧——」 最后,李治更是不着痕迹地加了一把火。 当李治的声音在孙悟空他们的小院中响起时,他并没有遮遮掩掩的,反而是在光明正大地说,连住的较远的清风、明月都能听得到。 「师兄,好师兄,你听到了吧?师父和小师弟都闭关了,这说明他们一人一个都吃了,这师父和小师弟也真是,有好东西都不知道想着我们……」 孙悟空自然听到了李治的话,更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该干嘛干嘛」? 嘿嘿,俺老孙懂了—— 「八戒,你在此稍待,俺老孙去去就来——」 孙悟空说完,一个变身术,踪迹不见。 「族叔,你之前的修炼,多是从三本佛经而来,无论是「多心经」,还是「八大菩萨经」和「虚空藏菩萨经」,注重的都是心境或修为的锤炼。」 「而那「五禽戏」,注重的却是肉身和筋骨的修炼,族叔一向不喜那些招式的「残暴」,故而进境甚慢。」 「我这里尚有佛门的六字箴言法门,配合着「人参果」带来的能量,我想您至少能够突破到「元婴」期,如此也算有了一定的自保之力。」 李治自己先「吃」掉了一枚「人参果」,不过却不是真吃掉了,而是到了识海之中,让墨文和纯武两人分而服之。 一枚「人参果」包含的能量,尚不及李治身上那滴烛龙精血,至于说数万年的寿命,反而是他最不看重的。 如今他不过「渡劫」后期,都已经是上千年的寿命,往后继续修炼晋升,问道长生自然不在话下。 反倒是墨文和纯武两个分身,如今修为尚浅,李治一直没舍得放他们出去,修炼所需的资源,只能从他这里来「克扣」了。 安顿完墨文和纯武之后,李治就开始督导起唐僧来。 蒲团摆上,唐僧盘膝而坐,先是将「六字箴言」的法门一一记下。 李治不得不再次感叹,唐僧天生就该是个和尚! 如此拗口的「六字箴言」,他愣是半个时辰就牢牢记住,这比修行「五禽戏」要快多了。 「族叔,您先将「人参果」慢慢吃下,然后按照「六字箴言」所载的法门,调动体内的真气,凝结于「丹田」。」 「随着真气的越来越多,会逐渐地真气液化,然后继续重复这个过程,「丹田」之中就会结丹,正式进入「结丹」期……」 唐僧熟读佛经,对一切与佛法相关的神通或法门,向来是一点就透,对于修炼的各种境界、特征和注意事项却一无所知。 好在李治这几年刚刚走了一遍,如今也算是现身说法了。 唐僧将「人参果」吃下之后,之前丝丝缕缕的真气,现如今一下子变成了小溪,汇成了河流,在周身经络里流淌,最终汇在「丹田」之处。 看到在一旁为其护法的李治,唐僧也不敢怠慢。 急忙按照「六字箴言」的行功之法,不断地向「丹田」汇聚真气,又不断地将「丹田」内的真气进行液压。 「人参果」产生的海量真气,对于刚刚「筑基期」的唐僧而言,简直是庞大至极。 站在旁边替唐僧护法的李治,都能感受到他体内的澎湃和肿胀,而唐僧不愧是坚韧之辈,硬是咬着牙硬撑着,却又不断地加快真气运行的速度。 「筑基」初期、「筑基」中期,「筑基」后期…… 「丹田」中的真气已经完全液化,却依然有大量的真气源源不断而来。 真气液化,沟通阴阳,造化天地,金丹始成。 看到唐僧终于平稳地到了「金丹」期,李治才放下心来。 此时的唐僧,越发的庄严宝相,整个人的气息也趋于平稳,不过体内依然有大量的真气存在,一时停留在周身窍穴之中,只能慢慢吸纳了。 夜已三更,唐僧已经入定,李治起身离去,且轻轻地将房门带上。 初春时节,夜半微凉,今夜却难得皓月当空。 众人都在修炼,李治自然也不能闲着,索性就在天井当院席地而坐,继续炼化他那滴烛龙精血。 渐渐地,李治也入定了,一缕月华洒落下来,「沧溟诀」却自动运转了起来,勾动这缕月华,竟不断地向李治的体内收拢,愈演愈烈。 原本李治已经到了「渡劫」后期,为了稳妥起见,才选择暂时搁置了「沧溟诀」的修炼,先去炼化烛龙精血,以便于强化肉身。 没想到,李治这一入定,「沧溟诀」竟然在月华的刺激之下,自行运转了起来,大有向着「渡劫」大圆满推进的趋势? 跨院中的唐僧和李治都闭关了,且二人先后呈现入定状态,外面的孙悟空几人,正像李治所交待的那样,「该干嘛干嘛」了。 「你们几个贼和尚,我们好心好意地招待你们吃喝,你们可倒好,却偷了我们观中的宝贝——」 一大早,孙悟空和沙和尚正在打坐,猪八戒却自己跑到厨房去,找到了一屉馒头,半缸腌菜,还有昨晚剩下的小半盆豆腐。 别人可以不吃,老猪却不行,坐在那里正吃的起劲呢,院门一脚就被人踹开了,清风和明月气冲冲地闯了进来。 天刚刚亮,清风和明月就去了种着「人参果」树的院子。 师尊走的时候说得明白,让他们务必守好「人参果」,因此,这二人每日一早一晚必来看上一眼。 清风更是仔细,每次非要数上三遍才肯罢休。 今日也不例外,当清风连着数了三遍,树上的果子始终都只有二十一枚时,这位火爆脾气的道童当时就炸了。 「人参果」刚刚成熟,满树总共三十枚,师尊打了两枚带去了上清天。 他们又给唐僧打了两枚,那么就应该还剩下二十六枚才对,如今却只剩下了二十一枚,足足少了五枚啊! 怒不可遏的清风和明月,先是到了唐僧所住的跨院。 毕竟,昨晚才将两枚「人参果」送给唐僧,他们一行人中,也只有唐僧或者跟他同住的人,才有可能知道「人参果」的存在。 可是,当他们来到跨院门前时,赫然看到了一张封门的帖子,上书「闭关」二字。 凛然正气,神鬼辟易。 要知道,李治可是文武双修的底子,他的修为虽然算不得多高深,这一笔字却很是难得,尤其是其中透露出的那股凛然正气。 「清风师兄,好像这是昨晚唐僧决定闭关时,他的那位随从贴上去的,如今封贴依旧,想必他们还在闭关之中……」 道童明月,相比而言要冷静一些,说话做事也更加的温和。 「人参果」一下子丢失了五枚,明月虽然不像清风那样愤怒,心中却也在着急,不过却没有丧失理智。 「你的意思是,唐僧一直好好地在此闭关,偷宝贝的是另一个院子那几位?」 明月的话,让清风多了一丝清醒,又想起来师尊临行之时的交待——切勿撩拨唐僧的几个徒弟。 「不错,一定是他那几个徒弟干的!唐僧和他这个随从,好歹长得还仪表堂堂,那几个徒弟一个个却都恶人恶相,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是李治不在这里,要不然他一定会很惊讶,原来这修道之人也都是「外貌协会」的啊? 清风和明月,自以为搞清楚了事情的真伪,才气冲冲地又来到了孙悟空他们住的院子。 「宝贝?什么宝贝?俺老猪不知道,要真说起偷,俺也不过从你们厨房偷拿了些吃的罢了,大不了让小师弟照价赔给你们就是,没见过这么小气的。」 猪八戒装着一脸无辜 的样子,嘴里嘟嘟囔囔的,却也不耽误他又将一个馒头扔进了嘴里。 沙和尚在最边上的一间卧房打坐,听到屋外的吵闹声,就知道昨夜的事情暴露了。 不过,沙和尚却是敢作敢当之人,他觉得如果真暴露了,也不能让大师兄一人去顶缸。 要知道,昨晚的一个「人参果」,已经彻底治好了他的旧伤,修为更是直接蹿升到了「金仙」大圆满之境。 因此,沙和尚就从床上下来,推开门走了过来。 小白龙呢,昨晚的「人参果」他也有份,这是李治始料未及的。 正是李治的加入,前一阵子孙悟空、小白龙和李治三人,在流沙河有了一段共同的经历,孙悟空去偷「人参果」的时候,自然也就把小白龙也给算上了。 只是,昨夜吃完了「人参果」,小白龙又变回了白龙马的样子。 清风和明月有再大的愤怒,也不会找匹马去撒泼吧? 因此,小白龙竟然在那里「光明正大」地看热闹,时不时地,还用它自以为帅气的马脸,去蹭一下清风和明月的俏脸。 猪八戒的顾左右而言他,沙和尚的垂手默立,孙悟空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再加上白龙马在那里感叹「春天来了」…… 清风和明月的气焰越来越嚣张,骂的也越难听了起来。 「够了,不就是摘了你们四个果子吗?一大早就在这里骂骂咧咧的,俺老孙烦都烦死了——」 原本孙悟空是想忍着的,毕竟李治提前叮嘱过,知道这里的大能惹不起。 只是,当年他偷蟠桃、盗金丹,那些东西的主人不也很豪横,一个是王母娘娘,一个更是太上老君。 孙悟空已经折腾成那样了,也没人像这两个道童这般,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被人堵着门口骂了半个时辰,都不带重样的。 孙悟空再也控制不住了,一声高喝,既承认了自己偷了「人参果」,也把清风、明月两位道童给吓了一跳。 「四个?哼,偷人东西大大方方承认就得了,还这般遮遮掩掩的?明明是偷了五个,非要说是四个,你不是天生的贼和尚你是什么?」 「什么?大师兄,原来你偷了五个啊,却只给我们分了四个?你一定还藏了一个,赶快拿出来,俺老猪还没吃够呢。」 一听道童清风说孙悟空居然偷了五个「人参果」,猪八戒先想到的却不是这数字的对错,而是认为大师兄一定自己偷偷藏起来了。 「二师兄,你怎么能这样说大师兄,明明我等都看见了,只有四个没有五个!」 好嘛,一时之间,双方已经不再纠结偷「人参果」的事情,一群「金仙」以上的修行者,就在那里展开了「四」和「五」之间的数学辩论! 「哼,你们这些贼和尚,偷了果子已经够无耻了,居然还不敢大大方方的承认。依我看啊,你们就是上为贼父贼母,下为贼子贼孙,顶风都臭八百里……」 清风越骂越起劲,猪八戒已经把长耳朵遮了起来,不敢、不想、也不愿再听到对方的骂声。 沙和尚只是眉毛紧锁,不过听到对方骂及父母和子孙,老沙低头想了想,又恢复了正常的表情。 白龙马却「兴奋」了,一张英俊的马脸蹭的更厉害了,连大鼻涕都快要甩到那清风道童的脸上。 一向暴躁的孙悟空,却呆呆地坐在那里,眼睛直直地看着两个肆意谩骂的道童,居然一言不发,真忍得住吗? 在场几人却不知,此时坐在这里的孙悟空,不过是一副躯壳,真正的孙悟空早已变身而走,拎着「如意金箍棒」,赶奔种着「人参果」的院子。 一边飞一边还在想着, 既然小师弟不让我下狠手,俺老孙就不动这两个道童,但是,那颗罪魁祸首的人参果树,就讲不了说不起了。 再次前往,孙悟空已经是轻车熟路了,顷刻间就越墙而入。 面前这高达数十丈的,正是天地初开时就存在的十大先天灵根之一,人参果树。 「骂,俺老孙叫你骂——」 看到了人参果树,就像看到了那两个道童的嘴脸一般。 孙悟空不再客气,「如意金箍棒」见风就长,比平常多出来三倍有余,对着人参果树就下死手了。 枝叶、树干、人参果…… 纷纷被砸落在地上。 最后孙悟空觉得还不解气,直接腾身在空中,将「如意金箍棒」抡圆了。 「啪——」 一声巨大的响声,仿佛整个天地都为之颤抖。 一棒子下去,孙悟空居然干倒了人参果树?! 跨院里,李治的境况出奇的好。 旭日东升,李治的身体停止了月华的吸收,却被太阳给接管。 万道太阳金光,不如月华隽永,却胜在更加爆裂。 「沧溟诀」的运转更加迅速,似乎听到了「嘎嘣」一声轻响,「沧溟诀」直接晋升为第四层。 而李治的修为,更是在被月华喂到「渡劫」大圆满之后,在日精的灌溉之下,高歌猛进,一步「天仙」! 「轰隆隆——」 突然,天边响起一阵雷鸣,原本春阳暖照的天空,竟然阴沉了起来。 「轰隆隆——」 一道紫色划破苍穹,从天边推进到了「五庄观」的上空。 「不好,这是何人在渡劫?」 猪八戒吓得一哆嗦,险些丢掉手中的馒头。 「小师弟?……啊,师父还在那里——」 孙悟空匆忙收起金箍棒,向着唐僧和李治住的跨院驰去…… 第六十五章 渡劫五庄观 当孙悟空赶到跨院的时候,猪八戒和沙和尚已经先一步赶了过来。 “呆子,你们怎么不进去?” 此时,雷劫已经彻底形成,正盘旋在跨院的上空,随时都可能落下来。 看着院门上,李治昨晚炼制的封条,猪八戒和沙和尚都有些犹豫。 清风和明月两位道童,更是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有人要在自己的“五庄观”渡劫啊? 偏偏师尊在临行时,莫名其妙地将护山大阵给撤了。 虽然还不清楚天上的雷劫是何等级,单单看这架势,恐怕就不能善了。 “大师兄,这应该是小师弟的雷劫,我等不能靠近,如果被雷劫锁定了,提升了雷劫的等级,就更加麻烦了。” 修行到“天仙”开始,每晋级一个大境界,就会出现不同的雷劫,而雷劫的等级也不一而论。 最低级的是一九雷劫,共九道,大多数的修行之辈,经历的就是一九雷劫。 即便如此,真正能安然渡过的,十不存一。 甚至有人觉得无法完成雷劫,直接就散功重修,这样一来今生再无望突破到“天仙”之境。 最多就是成为一介散仙,等待着寿命耗尽的那一天。 更多心气高傲之辈,会凭借法宝,或者自身**的特性,去搏一把那一线生机,最终反而落得前功尽弃、身死道消。 再往上,依次还有三九雷劫、六九雷劫和九九雷劫。 不过九九雷劫,往往只存在于传说中,至少近万年来,就没听说过何人曾渡过九九雷劫。 就连三界年轻一辈中的翘楚,齐天大圣孙悟空和二郎神杨戬,渡过的也不过是六九雷劫而已。 猪八戒正说着呢,“咔”的一个炸雷,第一道劫雷就下来了。 一道电闪,瓦蓝锃亮,天地连线,划空而下。 第一道劫雷,正劈在李治的身上,一下子把他给惊醒了。 没错,外边都闹出那么大动静了,李治居然还沉寂在入定之中。 烛龙精血又被炼化了十分之一,李治的肉身和筋骨,进一步得到了强化。 就他现在这种程度,哪里还像是个人族,甚至一大半的妖族在同境界内,也找不到几个肉身强过李治的。 一道劫雷劈在李治的头上,只是弄乱了头顶的方巾,相当于在头顶响了声炮仗而已。Μ.166xs.cc 但是,李治却醒了过来,抬头看看天空,就明白了现在的处境。 毕竟这几个月来,他就一直在为应对雷劫做准备,从孙悟空、猪八戒等人那里,也了解了不少渡雷劫的细节。 “小师弟,你没事吧?” 孙悟空还是没能忍住,直接破门而入,一眼就看到了盘坐在天井的李治。 “大师兄,我还好,这不过是第一道劫雷而已,最起码也得来九道吧?” 第一道劫雷下来,李治觉得不疼不痒的,似乎也没什么好怕的? “那好,你专心渡劫,我先将师父转移走。” 屋外这么大的动静,都没见唐僧出来,孙悟空就想到,师父估计也入定了。 果然,当孙悟空推开唐僧的卧房时,唐僧正庄严宝相地盘坐在蒲团之上,双目紧闭,体内的真气流转不停。 “不可思议啊,师父居然也到‘金丹’期了,而且还是‘金丹’中期?” 看了一眼唐僧,孙悟空就对师父如今的情况,了解了七七八八。 既然唐僧已经入定,孙悟空自然不好将他唤醒,亲自托着蒲团,连同唐僧一起给架了出去。 还不知道李治是什么等级的雷劫,自然不好把唐僧留在附近,师兄弟三人一口气出去了几十里,已经彻底出了“五庄观”地界。 “八戒,沙师弟,你们就在此处守着师父,俺老孙还得回去看着小师弟呢。” 李治渡劫的计划,孙悟空是完全清楚的,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就毫无征兆的提前了呢? 要说李治已经完全炼化了那烛龙精血,孙悟空是不相信的,炼化倒不难,关键还得要自身吸纳啊。 别说是李治,就算是孙悟空亲自来炼化,恐怕也得花费十天半个月的。 第一道劫雷一下,后边的就一道跟着一道来了,而且威力在不断地增加。 好在李治已经清醒了过来,将“沧溟诀”运转到极致,却猛然发现,自己的“沧溟诀”什么时候突破到第四层了? “沧溟诀”到了第四层,法力在原来的基础上,直接就翻了一番。 而且,李治觉得自己“大力”的特性也增强了,如今的气力恐怕已经超过了二师兄猪八戒,跟三师兄沙和尚相差无几。 更让李治感到高兴的是,“沧溟诀”到了第四层,就像当初突破到第二层一样,也爆了一个特性——“千里眼、顺风耳”。 想想自己拥有的第一个特性“大力”,再看看第二个特性“千里眼、顺风耳”,李治觉得眼前这一切,似乎有些熟悉啊? 所谓的特性,那是能够直接拿来用的,无需修炼甚至都不需要法力的催发。 “沧溟诀”晋级到四级固然可喜,现在却不是该庆祝的时候,头顶上第九道劫雷,跟着也下来了。 “哼,总是让你劈我,也让你尝尝我铁拳的厉害——” 第九道劫雷,与前八道劫雷相比,威力大了不知多少,李治都觉得是不是前八道劫雷的威力,加总到一起来了这么一次啊? 眼看着第九道劫雷要落到李治的头上了,只见他大喝了一声,用了一式“罴熊崩山”,一拳正击在第九道劫雷之上。 “轰——” 来势汹汹的第九道劫雷,直接被李治这一拳给崩碎了。 劫雷碎裂的余劲,依旧向四周蔓延,院中一些精心栽培的花花草草,被此余劲波及,纷纷碎落。 “小师弟,你还好吧?” 孙悟空已经翻身赶回,却看到小白龙也恢复了人身,远远地关注着劫雷场中的李治。 “大师兄、敖师兄放心,一九雷劫已经渡过了,不过如此,哈哈哈——” 别看李治嘴上说的轻松,心里也慎重了起来。 刚才那一拳的威力,已经高出原来的两倍有余,如果真打在一座小山上,定然能够看到“罴熊崩山”的盛景。 而事实上,李治方才充其量跟第九道劫雷,算是旗鼓相当罢了。 第九道劫雷都这么的霸道,那么,后边的呢? 李治可不想准备了那么久,自己只是等来了个“一九雷劫”,虽然渡过了,也是正儿八经的“天仙”境,实质上可要差别太多了。 就算是成就了“天仙”境,也可能是最弱的“天仙”,实际战斗力甚至都要输给许多“渡劫”期的高手。 九道劫雷落下,头顶上的天空,依然风起云涌,雷声阵阵。 “有门啊,看来还要有劫雷落下,最起码也是‘三九雷劫’了——” 如果让别人知道李治此刻的心态,不知道会有多少修行之人会吐槽他。 顷刻间,又有劫雷在集结,方才还只是有院子那么大,现在集结在李治头顶上的劫雷,已经覆盖了小半个“五庄观”。 “咔——” 第十道劫雷落下,李治诡异地发现,威力上竟然还赶不上方才的第九道? 李治索性不再主动出击,只是体内高速运转“沧溟诀”第四层,每一个汗毛孔似乎都张开着,迎接第十道劫雷的到来。 “嗞嗞——” “噼里啪啦——” “大师兄,小师弟这是在做什么?” 一旁观看的小白龙有些不解。 他昨晚也吃了颗“人参果”,原本就是“玄仙”后期,借着“人参果”的能量,想要突破到“金仙”期绰绰有余。 可是,小白龙也没敢贸然去突破,甚至就将“人参果”的绝大部分能量,还储存在自己的血肉里。 龙族不同于别的种族,因为“龙汉之劫”,整个族群都受到了天道的诅咒,这份诅咒是作用在血脉里的。 因此,龙族的修炼时间会更长,每次突破遇到的困难也更大。 坦率地讲,小白龙还没做好准备,最开始的时候,他甚至将自己成就“金仙”境,完全寄托在了证道灵山的那一天。 “哎,俺老孙一直觉得自己就算是胆大妄为了,没想到平日里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小师弟,居然更是肆无忌惮?他这是利用劫雷在锻体啊——” 孙悟空也经历过雷劫,而且已经有过五次了,分别是突破“天仙”、“真仙”、“玄仙”、“金仙”和“太乙金仙”的时候,次次都是六九雷劫。 他很清楚那劫雷的威力,当初也是仗着强硬的肉身,再加上地煞七十二般变化才渡过的。 孙悟空自信也可以单凭肉身去抵挡劫雷,却也不敢或者说从没想到过,会使用劫雷来锻体。 没错,此时的李治,就是这样的打算。 第十一道劫雷、第十二道劫雷…… 一直到第十八道劫雷的时候,劫雷的颜色反而淡了起来。 一开始是瓦蓝色,现在逐渐变淡,慢慢地向白色过渡? 第十八道劫雷,不出意外的又强大了许多。 李治算是明白了,这是把从第十道到第十七道的劫雷,威力又加总了一遍吗? 此时,李治身上的衣服已经有些破烂,主要是有些地方都被烧焦了。 第十八劫雷正准备落下时,李治出乎意料地不再打算硬抗,而是暗中运转法力,将全身的法力都集中于双目。 “破妄金瞳”,临时性越级使用,直接跨越到“黄色”级,两道金光从双目中射出,直接击向天空中的第十八道劫雷。 “这个小师弟,这个小师弟……” 孙悟空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破妄金瞳”他也会,而且已经修到了“绿色”级,比李治现在卖弄的“黄色”级还要高明一些。 看到李治此举,他又怎么会不明白小师弟的高傲? 这是在主动出击,不光你劫雷能来劈我,老子也可以直接攻击你的! 两道金光和第十八道劫雷在半空中相遇,再次碰撞一个旗鼓相当,天空为之一清,甚至能看到太阳微微露头。 可惜,就算是李治在雷劫面前秀了肌肉,却也没能挡住雷劫的步伐。 第十九道劫雷、第二十道劫雷…… 李治索性耍起了“五禽戏”。 一招“灵猿上树”,离地与一道劫雷共舞。 一招“虎踞龙盘”,将一道劫雷的力道,**在两掌之间。 一招“鹿走苏台”,一道劫雷追着李治上蹿下跳,最终却劈中了东侧的一排厢房。 一招“鸟鸣山涧”,光天化日之下,劫雷却失去了李治的踪迹,毫无头绪地在跨院中乱窜,可怜了那些花花草草。 “这是第二十七道劫雷了,小师弟加油——” 孙悟空和小白龙并排在那里看着,“破妄金瞳”之下,李治的虚实他看得清清楚楚。 别看李治外表看着有些狼狈,其实他一点伤都没有,反而是利用劫雷的威力,使得自己的肉身更加的强硬。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再来十道八道劫雷,估计都能抵得上炼化十分之一烛龙精血所得了。 这就要第二十七道劫雷了吗? 李治抬头看天,这次的劫雷却没有按照之前的节奏下来,而是不断地在天空盘旋、**、呼啸。 这是要憋个大的吗? 李治也不再游走,昂首而立,脚下不丁不八,双掌却已贯满了法力。 还是要以硬碰硬吗? 第二十七道劫雷,终于还是下来了,速度有些慢,似乎也是一副谨慎的样子? 突然,距离李治头顶尚有百余丈的时候,第二十七道劫雷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恶狠狠地劈了下来,李治甚至都能听到破空之声! “开呀——” 李治一声大喝,脚踏实地,全身较力,双掌狠命地向上横推。 离得远的,就看到李治双手抓住了劫雷,双方就像是两名摔跤的斗士一般。 离得近的,却看到李治立在地上的两只脚,无声无息地向后划行了一丈有余。 他竟然凭借着血肉之躯,硬生生地挡住了第二十七道劫雷? “去你的——” 李治双臂一较力,将劫雷像甩死狗一般,摔向了西侧。 结果毫无疑问,西侧那排厢房,也华丽丽地倒塌了。 ...... “喂,你这个唐朝人,怎可如此无礼?——” 二十七道雷劫一过,清风和明月才反应了过来。 这人如此折腾,几乎已经毁坏了自家的一个跨院啊。 合着李治卖力地表演了这么久,人家连他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口中也只值得一声“喂”而已。 “哈哈,两位仙童,如果某家顺利渡过此劫,亲自替你们盖座院子赔偿就是了。” 那两名道童以为“三九雷劫”已过,李治却知道,一切也许才刚刚开始。 要知道,如果真的渡过了雷劫,天道会降下奖赏的。 在这一点上,天道还算是公允。 修仙问道,本就是逆天而行,夺天地之造化,因此才会降下雷劫,给予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考验。 但是,如果你真的扛过去了,那就算是得到了天道的认可,自会降下赏赐,也算是赏罚分明了。 “大师兄,小师弟竟然拿出了‘乌云霸日枪’?” “乌云霸日枪”,那是孙悟空从东海得来,送给李治的兵器。 虽然只是一柄上品法宝不入灵宝之列,却胜在分量足够,与猪八戒的“上宝沁金耙”和沙和尚的“降妖真宝杖”,重量上相差无几。 “小师弟的前景不可限量,他今日晋级‘天仙’要渡的,竟也是‘六九雷劫’!” 果然,盏茶功夫未到,天空中就变了颜色,漫天乌云退去,呈现出满目的金黄。 又有大批的劫雷云集,面积已经超过了“五庄观”的大小,却是浓浓的金黄色。 “这是‘赤金神雷’吗?——” 小白龙再次惊呼。 就算是高一级别的“六九雷劫”,小白龙虽然诧异,但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他自己就经历过一次“六九雷劫”。 不过,即便同为“六九雷劫”,也是会分出个三六九等的。 像眼前这个“赤金神雷”,在整个“六九雷劫”中,排名至少能在前三位。 孙悟空没有说话,眼神却凝重了起来,对于“赤金神雷”,他要比别人了解的更多。 在遭遇“真仙”和“金仙”雷劫的时候,孙悟空所遇到的,恰恰正好都是这个“赤金神雷”。 它不仅有着雷的属性,更有着金的属性,像这种双属性的劫雷,不是那么容易能够糊弄过去的。 “赤金神雷吗?——” 李治的“见识”更加广阔,除了后世海量信息的洗礼,也跟着孙悟空和猪八戒了解到不少雷劫的事情。 看眼前的情景,这马上来临的就是“赤金神雷”了。 时间紧迫,容不得李治过多的思考,今日的第二十八道劫雷就下来了。 速度之快,力道之大,气势之强,远非前二十七道劫雷可比,眨眼间就到了眼前,尤其金光闪闪,直夺人的二目。 “来得好——” 李治再次怪叫一声,更多的却是在给自己鼓劲。 手中的“乌云霸日枪”,一式“吞天吐地”,枪尖一顺,点向第二十八道劫雷。 李治之所以用“点”而没敢用“砸”,就是想测算一下,这声名赫赫的“赤金神雷”到底威力如何。 果然没有辜负李治的期望,瞬间就让他知道了“赤金神雷”的厉害。 论力量之大,恐怕能是第二十七道劫雷的两倍。 当“乌云霸日枪”与第二十八道劫雷接触到的时候,除了有电流入体的感觉之外,他更是感觉到道道锐金之气,在不停地撕扯自己的经脉、肌肉、骨骼。 这就是“金”属性的力量吗? “赤金神雷”在李治的眼里,与其说是一场雷劫,不如说成是一位过招的大高手。 只是,对方的境界明显高于你,法力更是源源不断、无穷无尽的,真要说到弱点,恐怕就是“招数”的限制了。 “赤金神雷”再厉害,它也只能出二十七招而已,还要算上刚刚被李治化去这一招。 “来吧,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小爷我岂能怕你?” “嗜血”和“灭神”两部枪诀,自打李治练成之后,除了偶尔跟几位师兄切磋之外,还没有真正对敌过。 今日,李治打算好好看看,这两部神秘枪诀到底有何高明之处。 对于这两部凭空出现的枪诀,李治也曾经跟墨文和纯武沟通过很多次,可惜依然没找到一点头绪。 久而久之,他发现这两部枪诀,似乎就是一部枪诀拆分开来的? 墨文和纯武二人,各练了一部,感觉还不是很明显,不过当两人联手施为的时候,“嗜血”和“灭神”更像是一套组合枪诀,天衣无缝。 …… “大师兄,这……这已经是第五十二道劫雷了吧?” 小白龙的声音有些哽咽。 李治肉身的力量和强硬程度,小白龙当然知晓,虽然还比不上他这个真正的龙族,却也相差的有限。 龙族一生下来就是“天仙”之境,只是除了肉身强大,战力只能说马马虎虎。 至少小白龙觉得,自己在“天仙”境的时候,就绝对无力抵御眼前这第五十二道劫雷。 场中的李治更加的狼狈,武生公子巾早已化为灰烬,头发披散着,偶然还能闻到一股子糊味。 借着两道劫雷之间的间歇,李治半跪在地上,双手扶着“乌云霸日枪”,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贪婪地吞吐着“五庄观”里的灵气。 李治很庆幸自己在这个地方渡劫,四周的灵气近乎液化,之前一直压抑着自己的境界,现在已经完全不用顾忌了。 他只盼望着,下一道劫雷来的慢一些,他也能多吸两口灵气,缓解一下自己的伤势。 可惜,事与愿违,那“赤金神雷”仿佛也“看”穿了李治窘境,穷途末路了吗? “大师兄,要不要我出手替小师弟挡下这道神雷,我怕小师弟他……” 小白龙当然知道,外人贸然插手别人渡劫的后果,可是,他真的害怕这第五十二道“赤金神雷”之后…… “小白龙,你要相信小师弟,他不是别人,他是咱们的小师弟——” 孙悟空比小白龙更加担心李治,却强忍着在那里注视着。 “来吧,让‘赤金神雷’来的更猛烈些吧——” 李治将手中的“乌云霸日枪”挥舞了起来,满院子刮起了飓风,一时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外人看不清跨院内的情景。 就在这时,第五十二道劫雷到底还是降了下来。 第六十六章 紫霄惊三界 关键时刻,李治还是召唤出了墨文和纯武。 并不是说,他已经没有了其他的底牌,修仙问道,注定艰难坎坷,总得给这两个分身一次锻炼的机会吧。 “六九雷劫”已经到了第五十二道劫雷,李治虽然狼狈,内心深处依然觉得自己可以应对过去。 “本尊,你且稍事歇息,看我二人如何应对雷劫——” 严格来讲,李治同墨文、纯武本为三者一体,如果在“化神”之前,三人同时面对雷劫是无可厚非的。 可惜,此时墨文和纯武,已经算是相对独立的存在,李治将他们召唤出来,本是好意,却无形中惹恼了雷劫。 第五十二道劫雷瞬息而至,墨文和纯武二人,一左一右,手中各自持有一把黑枪,一个使出“嗜血”枪诀,一个使出“灭神”枪诀。 此二人昨日分食了一枚“人参果”,境界也来到了“渡劫”中期,比李治却要稍差了两个小阶。 二人在识海之中,已经观看了半天,觉得本尊应对这“赤金神雷”虽然狼狈,却也不算是太过吃力。 可等他们二人亲自上阵了,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些肤浅了。 仅仅第五十二道劫雷这一击,两人就差点歇菜,好在是两人同在,也算是各自分担了一半劫雷的威力。 即便如此,墨文和纯武二人也被震退了数步,气海翻滚,经脉紊乱。 “纯武道友,你我用文武合体试试?” 墨文没想到这劫雷会如此厉害,二人才刚刚接下一道,就已经耗费了三分之一的法力,照这样下去,根本就没可能接下“六九雷劫”还能全身而退的。 “好——” 纯武也点了点头,为了能替本尊抗雷,这二人也正是拼了。【1】 【6】 【6】 【小】 【说】 只见墨文和纯武二人,并排而立,墨文在左,纯武在右。 墨文左手**,而纯武的枪却交在了右手,二人各自念动心决。 他们跟李治一样,共同修炼的是“沧溟诀”,可是到了此二人身上,却离奇地分出文武来。 此二人除了能够吞吐天地灵气之外,墨文能够吸收日精,而纯武却可吸收月华。 久而久之,虽然共同修炼了“沧溟诀”,两人产生的法力却大相径庭。 相处了这么久,墨文和纯武自然是心意相同,二人逐渐向中间靠拢,慢慢地融合在一起。 李治的眼睛亮了,还能有这样的操作? 此时,墨文和纯武居然合体为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两人各占了一半。 原本,他们都是李治的分身,相貌上就有八分的相像,而且是当初的黑白元婴所化,自然就是一个黝黑,一个银白。 如今合体在一起,竟成了一半黑、一半白。 这有什么用处吗? 就在这个时候,第五十三道劫雷也下来了。 “‘嗜血’‘灭神’,文武相济——” 一张嘴,却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声音,听得李治都有些毛骨悚然。 左右两支黑枪几乎同时向第五十三道劫雷发动了攻击,左手一式“茹毛饮血”,右手一式“形神俱灭”。 “轰——” 两式枪技,同发同至,威力却等同于两式的叠加,来势汹汹的第五十三道劫雷,就这样被“轻松”击破了? 李治有些不敢相信,虽然他也曾怀疑,“嗜血”和“灭神”应当是一套枪诀,却没想到墨文和纯武这样用起来,威力竟然会叠加。 “墨文道友,这记劫雷够酸爽的,我这好几年没洗澡,一下子浑身都松快了许多。” 十几个呼吸,纯武才憋出一句话来,可见方才那一击并不寻常。 “纯武道友,像这样的劫雷,我们咱们再撑三五道应该不成问题,咳咳……” 明明是两个人在聊天,却共用了一个身体,一张嘴在发声? 即便是背对着,李治都有些不寒而栗。 “二位道友小心,这‘六九雷劫’,最后这一道才是最厉害的,不如还是让我来吧?” 墨文和纯武,已经替李治抗下了两道劫雷,利用这个空档,李治也将体内的伤势调理了七七八八。 “不必了,其实我们两个早就想比试一下,看看到底是文道为尊,还是武道更强。” 这是纯武的声音,显得更加机械和干脆,李治却听出了其中关切的味道。 李治无言,单手擎着“乌云霸日枪”,时刻准备着,一旦两位分身不敌第五十四道劫雷,他就及时出手相助。 这次等候的时间较长,跨院中荡起的尘沙已经散落,当墙外众人再次看得分明时,却发现场地中已经多了一个人。 只有孙悟空看到了方才那诡异的画面,那原本分明是两个人吗? “悟空,九郎他没事吧?” 不知何时,唐僧居然出现在孙悟空的身后,再往后看,猪八戒和沙和尚也跟着,一脸无奈的样子。 “金丹”后期? 孙悟空能感觉到,“人参果”所化的能量,已经被唐僧吸收完毕,境界也来到了“金丹”后期。 “师父,小师弟渡的是‘六九雷劫’,这已经是最后一道劫雷了。” 小白龙抢先说道。 “五庄观”对取经队伍来说,真的算是一块福地,师徒五人再加上李治,都受到了“人参果”的助力。 尤其是唐僧,他的根基最浅,进境反而是最大的。 只是,到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徒弟们做下的好事罢了。 听到李治渡的是“六九雷劫”,猪八戒和沙和尚不禁一愣,再抬头看天,顿时恍然大悟。 “赤金神雷”啊—— 他们两个已经双双恢复到了“金仙”后期,猪八戒更是“金仙”大圆满了,“赤金神雷”也只是听说过,还从来没亲眼见识过。 “那就是小师弟的分身吧?好生的怪异,大师兄,你为何不曾阻止小师弟?” 一向不善多言的沙和尚,看到挡在李治面前之人,黑白参半,居然手持双枪?这样的形象还真没怎么见过。 可惜,这渡雷劫非同儿戏,又怎能是多一个人就能渡过那么简单? 要是真那样,反倒简单了,每到后辈渡劫的时候,直接找一位前辈高手从旁协助不就行了。 “哎,小师弟这有些特殊,等发现的时候,他的分身已经在局中了。” 孙悟空也有些无奈,其实他是有机会出言阻止的,只是看到那黑白分身的一刹那,孙悟空也惊呆了。 怎么可以有两个分身? 就那一愣神的功夫,墨文和纯武就已经接上了第五十二道劫雷。 不说这师兄弟几人在墙外观看,此时第五十四道“赤金神雷”,也终于落了下来。 临近地面时,竟突然一分为二,一份直击李治的分身,一份却找上了李治本人。 看那劫雷的威势和力道,这一分为二的劫雷,并没有因为分割而减弱? 完了,这下子亏大了…… 李治心里暗叹一声。 原本还想着分身能够替自己挡一刀,没想到一下子玩脱线了,该是自己的半点也没少,还将两个分身也拖下了水。 既然都雷到临头了,李治也只能硬顶着上啊,一晃手中的“乌云霸日枪”,飞身而起,迎着“赤金神雷”就劈了过去。 而李治那两名分身的文武合体,似乎感觉到这第五十四道劫雷的非比寻常,则双双采取了守势。 “轰——” “啪——” 李治的“乌云霸日枪”,先行同“赤金神雷”撞在了一起,劫雷被击碎,李治也倒翻了一个跟头,甩出两丈多远,单膝跪地。 “噗——”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与此同时,两名分身的合体,也遭受了“赤金神雷”的攻击,即便二人用上了全部的法力,依然被劫雷重创。 手中那两柄大黑枪瞬间碎裂,合体也被这股大力强行分开,墨文和纯武却双双倒地,奄奄一息。 两道光芒闪烁,一黑一白,自“灵台”汇入李治的身体内,地上的墨文和纯武不见了,李治的创伤似乎加重了一些? “九郎——” 唐僧分开众人,奔到李治面前,却看到李治的嘴角、鼻孔都有鲜血溢出。 “小师弟——” 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小白龙,也纷纷地围拢过来。 “小师弟,你真厉害啊,比俺老猪强多了。俺老猪‘天仙’劫不过是‘三九雷劫’,到了‘真仙’劫才是‘六九雷劫’,不过威力比你这个‘赤金神雷’要差上一些的。” 猪八戒由衷地赞叹道。 虽然他如今是“金仙”大圆满的境界,距离恢复太乙之境也不过一步之遥。 但是,猪八戒的心里很清楚,他不过是在恢复往日的修为,而不像李治这样,完全是按部就班地从头修炼。 恢复修为自然要快上一些,即便如此,他觉得自己都未必能赶上李治晋升的速度。 这样下去,恐怕要不了多少年,李治的境界就会赶上甚至超过他的。 想到这些,除了感慨,猪八戒更是觉得应当交好李治,就像大师兄和李治的关系那样。 有了这份香火情,也许今后真遇到麻烦事,也能多一个人的助力。 “族叔、诸位师兄,我还好,虽然比想象中难了一些,好在一切都过去了……” “轰隆——” 也许是老天有意在跟李治做对,他刚刚说完这句话,天空中再次传来劫雷**的声音。 “这……这是怎么回事?” 猪八戒磕磕巴巴地问道。 孙悟空的心猛地一沉,一脸严肃的,还有站在一旁的三师沙悟净! “快带师父走——” 还是孙悟空第一个反应过来,不由分说,强行将唐僧带离了跨院。 “悟空,你这是做什么?快放为师下来——” “师父,小师弟这是罕见的‘九九雷劫’,此地您绝对不能待着了,最起码也要退出‘五庄观’再说。” “九九雷劫”,那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雷劫,万年来都不曾有人遇到的雷劫。 别说是安然渡过,就算是能死在“九九雷劫”之下,都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孙悟空有些后悔,或者说恨自己,怎么就没有及时出言阻止小师弟呢? “九九雷劫”,无论是哪一种,都够喝一壶的,更何况李治这不过是在渡“天仙”劫啊。 老天是搞错了吗? “天仙”劫就来一个“九九雷劫”,是想彻底消灭李治吗? “小师弟,俺老孙的金箍棒你且拿去使用,对付‘九九雷劫’,要好过你手中的‘乌云霸日枪’。” 孙悟空似乎想到了什么,再次翻身折回,把“如意金箍棒”从耳朵中掏了出来。 “咳咳,大师兄,没想到我晋升一个小小的‘天仙’境,居然引来了‘九九雷劫’?” 此时的李治,不说绝望,至少也是无可奈何,看到孙悟空满眼的焦虑,却让李治莫名的宽心了许多。 “谢谢大师兄的好意,可惜,你这‘如意金箍棒’,对我来讲还是重了一些,用起来不是很顺手,我还是将就着用它吧。” 李治谢绝了孙悟空,抚摸着手中的“乌云霸日枪”,他隐隐感觉到,这把枪也已经受伤了。 可是,“如意金箍棒”对于现在的他来讲,的确是重了些,李治更加知道,那棒子原本就是为猴子量身定做的,谁用都不会好使。 “小师弟,用我的‘上宝沁金耙’啊,它的分量跟你手中的‘乌云霸日枪’重量差不多,却是太上亲手炼制的后天灵宝……” 猪八戒也走了过来,拿出自己的“上宝沁金耙”,虽然心中有些不舍,但还是咬着牙递了过来。 那可是“九九雷劫”啊,小师弟能够挺得过来吗? 不远处的沙和尚,也用手抚摸着他的“降妖真宝杖”,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来。 “哎,可惜了,我用的‘雌雄双剑’差了一些,早知道把西海那根棒子带着了,应当跟大师兄的‘如意金箍棒’不相上下。” 小白龙在一旁嘀咕道,只是在此危急的关头,没人注意到他的言语罢了。 “好了,诸位师兄,你们就对小弟这么没信心吗?且在一旁看着,我李治如何灭了这个‘九九雷劫’——” 李治说完,竟当众盘坐在地上,他要尽快将自己的身体调理好,以最佳的状态去迎接“九九劫雷”。 别看李治面子上说的轻松,内心也紧张到了极点,好像、似乎没几个人渡过“九九雷劫”吧? 离得最近的,据说也是一位人族,那已经是一万多年前的事情了。 李治有办法恢复自己的伤势吗? 他的答案就是那滴烛龙精血,准确地说,现在还剩下五分之四的烛龙精血。 之前那些天,一直想推迟“天仙”雷劫的到来,才将烛龙精血不厌其烦地炼化到周身骨骼、肌肉和经络里去。 肉身的锻造是最麻烦的,也是最费心神的。 如果李治能够将整滴烛龙精血,都用来锻造肉身,那势必能够将他的肉身,锻造成“金仙”级别的存在。 可惜,事与愿违,在此紧张节要的关头,李治也顾不得许多了,与理想的完美计划相比,先能从这“九九雷劫”之下活下来再说。 墨文和纯武,再次回到了李治的识海之中,二人却已经陷入了昏迷,相对而坐,四手相握,“沧溟诀”**自行运转、调息。 还剩下五分之四的烛龙精血,依然悬浮在李治的“丹田”当中,在其一旁的,还有李治许久不曾修炼的“太阳真火”。 也许…… 瞬间炼化这五分之四的烛龙精血,对李治来讲无异于痴人说梦,他忽然有了一个荒诞的想法。 用意念将烛龙精血一分为二,一份足有整个的一半多,一份却只占了五分之一左右。 李治将少的那一部分,运转“沧溟诀”四层开始炼化,所得能量去修复各处受损的经络,或者积累下来用作修为的提升。 将那一多半,反而“喂”给了“太阳真火”的火苗。 这朵“太阳真火”,李治知道修炼和使用之法,本身却需要天材地宝喂养才行。 可惜,他一向“穷酸”,好容易得了一颗“人参果”,还分给了墨文和纯武,现在能拿出手的也只有这烛龙精血了。 “太阳真火”的火苗,得到了烛龙精血,一口就“吞”了下去,然后火苗渐渐地变大,颜色也由原来的浅黄色变得更深了,多少还有些泛红? 也就十数个呼吸的功夫,李治就发现这“太阳真火”的火苗长大了许多,原来只有一个馒头大小,现在赶得上成年人的手掌了。 李治分明还听到了打“饱嗝”的声音? 好吧,还是你炼化的快。 李治也不敢耽搁,眼看头顶上的劫雷越聚越多了,天空也不再是方才的金黄色,而是变得又红又紫。 似乎多看一眼,都能给自己的心神增加一丝威压。 “大师兄,这……这不会是?……” 到底是猪八戒,做过天蓬元帅的人物,底蕴深厚、经多见广。 “八戒,你没有猜错,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紫霄神雷’——” “紫霄神雷”,为上古三大神雷之一,这三者不好说谁强谁弱,只能说各有侧重。 不过这“紫霄神雷”却不常见,它往往会因为渡劫者是一位德行大能,或者十恶不赦之徒,才有可能降下。 可是,李治他算哪门子德行大能? 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徒啊? 孙悟空想不通,同时也有些郁闷。 同样郁闷的,还有在劫场之内的李治,他也认出了头顶上的雷劫是什么了。 看到是“紫霄神雷”,李治的心中却有了一丝明悟。 看来,此间的天道是容不下我啊! 这“紫霄神雷”的到来,既不是因为李治是德行大能,也不是因为他十恶不赦,而是因为,他是一名外来者。 或者说,在天道的眼中,他是一名实实在在的异端、变数,为天道所不容。 想到这里,李治拼命地加速炼化烛龙精血,瞬间将战力提升到“天仙”中期,可惜境界还没有得到天道的最终认可。 …… “‘紫霄神雷’?是何人在渡‘九九雷劫’?” 万寿山“五庄观”地处西牛贺洲,坐镇西天的如来佛祖,第一时间就被惊动了。 其实,当雷劫变成“赤金神雷”的时候,就已经引起了如来佛祖的注意,不过“六九雷劫”虽然不算太多,却也称不上罕见。 但凡最终能进太乙境者,有谁没经历过“六九雷劫”呢? 可是,这“九九雷劫”就不同了,貌似西牛贺洲很久不曾有过了,离得最近那一个,还是在南瞻部洲吧? “原来是万寿山‘五庄观’?——” 如来佛祖及时收回了“慧眼”,那里是镇元子的道场,出于对那位“地仙之祖”的敬重,如来佛祖也不好太过张扬。 …… “何人在渡‘九九雷劫’,竟然还是‘紫霄神雷’?难道西牛贺洲又出大能了?” 天庭后宫,一名身穿“九章法服”的中年男子坐在一面镜子前,面无表情,却不怒自威。 他伸手在镜子前拂了一下,镜子里就出现了一座院子,院子中央一名少年席地而坐,头顶上劫雷滚滚,正是“紫霄神雷”。 “这是何处?不好,万寿山‘五庄观’?” 很快,中年男子也收起了神通,不敢再做窥探。 不过,这名中年男子一向思虑深沉、心思缜密。 那里,不是应该窥探不到的吗? 守山大阵怎么给撤了? …… 幽冥之下,血浪滚滚,在一片红色当中,有一白发黑衣的矍铄老者,莲台高坐。 他的莲台却与如来佛祖的莲台不同,乃是遍体通红,却隐隐约约有着诡异的火焰跳动。 此红莲足有十二品,论品级也高于如来佛祖的九品金莲。 “‘紫霄神雷’?是我辈中人,还是又一个道貌岸然之辈?西游大劫已起,可惜我阿修罗一族参与的太少了,便宜了那帮秃驴,哎——” 一声叹息,老者又闭上了双眼,再次陷入沉睡之中。 …… 北海之北,天河之源,北冥**。 一座宏伟的宫殿,却悬浮在在冰洋之上,万丈台阶,寒气深深,青光耀目,浑然一体,好似由整块北冥寒玉雕琢而成,堪比那天界的灵霄宝殿。 一人长发披肩,前帘更是将多半个面部遮盖,坐在那里无声无息,不知生死。 “‘九九雷劫’?又过去一万八千年了吗?西游、西游,哈哈,又何该我妖族去应劫吗?” “嗯,不对,气息似乎是一个人族?居然还是在那位的地盘上,是他的弟子吗?哎,算了,亿万年之争,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啊……” 长发垂落,再次变得无声无息。 …… “师尊,您终于回来了,您看这……” 李治的跨院门口,从天而降一位华服道人,清风、明月见了,急忙扑倒在地哭诉着,泣不成声。 “痴儿,起来吧,这又岂是尔等能够左右的?” 华服道人轻轻摆动手中的拂尘,瞬间在跨院的四周筑起了一圈光墙,防止劫雷的威力波及其他殿宇。 第六十七章 天道不容我 “你就是唐僧?” 华服道人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唐僧师徒,虽然是初次见面,从形象上就能分得清楚。 “阿弥陀佛,贫僧正是唐三藏,敢问仙长可是这‘五庄观’的观主?” 见到清风和明月都拜倒在地,口称“师尊”了,唐僧就算是再愚钝,也能猜到眼前这人的身份。 “正是贫道,你们师徒好的很啊,先是偷了我观中的宝贝,更是连‘人参果’树都给贫道推到了,现在居然在此引来了‘紫霄神雷’,难道真想将贫道的‘五庄观’夷为平地吗?” 那华服道人说到最后,隐隐已经用上了法力,震得唐僧的耳朵嗡嗡作响,急忙默念一遍“多心经”,才算是平息了翻腾的内息。 这道人给的信息量有些大,唐僧一时没能明白过来,什么偷他观中宝贝? “人参果”树怎么还给推到了,这又是谁做的? “师父,小师弟在里边渡劫,还是让八戒和沙僧护着你先走,由我跟小白龙留在这里守着就行。” 眼见事情已经败露,孙悟空就想着赶快让唐僧脱身。 这华服道人的悄然出现,连孙悟空都没能察觉到他的行迹,等发现的时候,人就已经在眼前了。 “绿色”级的“破妄金瞳”之下,孙悟空竟然看不清此人的修为,看来真像小师弟说的那样,此人是一位绝世大能啊。 “哼,你就是孙悟空吧?贫道听说过你的威名,也知晓你的本事,不过,今日欺到我‘五庄观’的头上,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休想逃走——” 那华服道人说完,纵身来到空中,把宽大的袍袖一抖。 “啊,不好——”166xs.cc 孙悟空就感到一股巨大的吸力传来,浑身的法力居然被禁锢了,这是什么神通? 还没等他想明白呢,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小白龙,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被这华服道人收到了袍袖之中。 “袖里乾坤”,同如来佛祖的“掌中佛国”,以及女娲娘娘的“江山社稷图”相似,自成一方天地,拿人、困人再好用不过。 凡进入此间者,除非施法者放你出来,否则你根本就找不到出口在哪里。 当然,你如果修为境界高过对方,自己就能逃脱生天。 问题是,你如果比对方还厉害,又怎会被困进来呢? 这华服道人不是别人,正是此间的观主,有“地仙之祖”称号的镇元子,又号“与世同君”。 本来他参与西游一事,也算是当年的一个约定,还西方二圣之一接引佛祖的一个人情罢了。 再加上,自己的修为确实出现了瓶颈,寻常方式已经无法解决,只有破而后立,方能柳暗花明。 因此,无论是孙悟空的偷吃“人参果”,还是将“人参果”树推到,一切都在镇元子的谋划当中。 要不然,他只需要把护山大阵打开,就凭孙悟空如今的道行,就算是远远看到了“人参果”树,却也近它不得。 唐僧师徒被禁锢在“袖里乾坤”中,一身法力施展不得,众人也只能认栽,双方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孙悟空却不甘心就范,大声叫嚷道。 “镇元子,你居然偷袭俺老孙,妄为仙道前辈,有本事你放俺老孙出来,咱们重新打过——” 孙悟空还想着能用激将之法,若能骗得离开此处,就凭借自己的“筋斗云”,未尝不能逃出去。 孙悟空有这样的想法,并不是因为什么贪生怕死,就他的体质,一般人真未必有手段能弄死他。 要不然当年大闹天宫被擒之后,也不需要费那么大的周章了,各种极刑尝了一个遍,又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被炼了七七四十九天。 太上老君连“三昧真火”都用上了,最终,孙悟空不还是逃出了生天吗? 就算再次被如来佛祖拿住,也只能是被困囚在“五行山”之下。 当然,也是天数使然,孙悟空命不该绝,要不然西游这场大戏,找谁来唱呢? 孙悟空之所以激将镇元子,就是想着赶快能够出去,小师弟还在渡劫呢,那可是“九九雷劫”中“紫霄神雷”啊。 可惜,镇元子又岂能看不穿他那小小的伎俩? 好在没让他们等太久,师徒五人就被放了出来,准确地说是被扔了出来。 一溜跟头滚过去,还没等几人缓过劲来,就被绑在了桩橛之上,连捆绑的绳索都非凡物,以防几人脱困。 “清风、明月,你二人且在此处看守,等为师处理了那边的事情,再来发作他们。” 镇元子看了一眼五人,冷哼一声,拂袖而走。 “悟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唐僧的概念里,这“五庄观”的观主回来了,他们二人正好借此亲近一番。 昨日,那两名道童给自己送来两枚珍贵无比的“人参果”,言明他们的师尊跟自己前世有旧。 虽然唐僧如今没有丝毫前世的记忆,也不妨碍他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毕竟是收了人家两枚“人参果”,自己才能修为大增,这么快都“金丹”后期了。 只是,怎么一见面就来了这么一出呢? 到了这个时候,孙悟空无需再隐瞒,就把这两日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同师父讲了一遍。 当然,其中牵连到李治的,孙悟空自动就略去了。 小师弟的所作所为,无非是在维护师父而已,他犯不着再把李治给扯进来。 事情依然发生了,还能怎么样? “你啊——” 唐僧也很是郁闷,不过就像孙悟空想的一样,眼前最紧要的还不是担心这个,李治那里还在渡劫呢。 好在这“紫霄神雷”足够的大,整个“五庄观”都被覆盖了,雷声滚滚、紫气升腾,离着多远就能看到。 此时,李治已经完全炼化了烛龙精血,战力稳稳的“天仙”中期,肉身更是强大,手握“乌云霸日枪”,昂首而立。 “此子若能过了此劫,前途不可限量也——” 跨院之外,只有镇元子一人驻足观看,他倒不是在给李治**,而是担心雷劫的威力过大,随时准备出手护卫自己的“五庄观”。 雷劫这东西,那是天道的意志,就算是镇元子这样的洪荒大能,也不敢轻易直面硬刚。 因此,即便是他赶回了万寿山,也没有开启护山大阵,如果真那样做了,他也无法预知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说是“九九雷劫”,其实是今日所有劫雷叠加而成,也就是说,真正的“紫霄神雷”,会降下来三九二十七道。 这“紫霄神雷”似乎很是大气,不愿意趁人之危,“眼见”着李治准备好了,才开始动手。 “咔——” 一声炸雷响,一道紫电划空而至。 “‘紫霄神雷’,好大的名头,我李治却不惧你——” 手中的“乌云霸日枪”斜天一刺,“神鬼辟易”,“灭神”枪诀中至强一击。 雷散枪碎,仅仅一击,李治好容易得到的一把趁手兵器,就这样给报废了。 可惜,现在不是哀怨的时候。 李治迅速运转“沧溟诀”,“大力”特性也拉到最满,左右拳同时蓄力,等待着第五十六道劫雷。 “咔——” “罴熊崩山——” 这是李治用的最多的一招,也是“五禽戏”中,单挑威力最大的一招,再加上“大力”的特性加成,竟然生生将第五十六道劫雷给崩碎了。 “还好,虽然法力消耗不少,自己居然没有受伤?” 李治暗自庆幸到,体内“沧溟诀”运转的速度再次加快了。 第五十七道,第五十八道…… 一口气,李治又接下了十六道“紫霄神雷”。 再看此时的李治,已经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双拳双臂,血肉模糊,原来一头乌黑的亮发,也全部被劫雷给打了卷,浓浓的焦糊味。 就是方才最后一道劫雷,那是第七十二道“紫霄神雷”,李治用尽了最后的法力,再次打出“罴熊崩山”。 可惜,被崩飞的却是他自己,狠狠地被砸在地上,又高高地被弹起来,再重重地落下。 整个过程中,分明听到李治的几声闷哼,有几处骨头碎裂的声音。 然后…… 然后,就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 “这小子不会**吧?” 镇元子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李治单凭一双肉拳,就一式简单的“罴熊崩山”,硬是同“紫霄神雷”硬碰硬地对轰了十六拳。 镇元子有些不明白,这小子到底是傻了,还是精明过头啊? 头顶上,“紫霄神雷”又在盘旋,准备着最后这一轮九道劫雷。 似乎也在观察着地上的李治,如果他再次站起来,就将这九道劫雷,依次降下。 如果,李治再也站不起来了,索性就直接九雷连击,身死道消、魂飞魄散。 这是天道的公允,也是天道的无情,天道之下,任谁也不能逃脱。 …… “悟空,到底怎么样了?” 唐僧他们被绑的院子,离着李治渡劫之处,尚隔着数层院落,约有数十丈远。 唐僧无法得知那里发生的一切,孙悟空自然看得清清楚楚,却不敢对师父言明。 “师父,你只需要看着天上就行,劫雷还没有散去,就说明雷劫继续,也说明小师弟暂时没有危险。” 孙悟空违心地说道。 真没有危险吗?孙悟空分明感觉到,李治的气息非常的微弱。 如果现在雷劫已经结束,仗着成功渡劫后的赏赐,李治绝对可以满血复活。 可是,“九九雷劫”,已经降下了七十二道,足足还有九道啊。 那可是九道“紫霄神雷”,有可能还是最厉害的九道。 孙悟空也沉默了。 他琢磨了半天身上的绑绳,发现凭自己的本身,是可以脱困的。 可是,脱困了又能如何? 是能代替小师弟去应对雷劫,还是能直接带着他远走高飞呢? …… “二弟,你这个传人,此次恐怕凶多吉少啊——” 一处赤岩古洞,说话之人,慈眉善目,顶生二角,居中而坐。 “是啊二哥,这小子怎么这么不幸呢,渡个‘天仙’劫都能碰上‘紫霄神雷’,恐怕你要再费心找一个传人了。” 左手边,是一位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者,说话的声音像是在奚落,却难掩那份惋惜和遗憾。 “大兄,三弟,你们难道忘了吗?一万八千年前,本座渡的‘大罗’劫,正是‘紫霄神雷’!看来这小子比本座有面子,区区‘天仙’劫,天道就动用了‘紫霄神雷’,哼——” 这是右手边身穿帝服帝服之人,言语之间,满满的骄傲,更是有对天道的不满。 “二弟慎言。可惜,我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不能给他丝毫的帮助,可惜了如此英才,可惜啊……” 大哥到底是大哥,总是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 “大哥无需如此,我相信这小子,他到底是我选定的传人,又岂能憋屈地死在劫雷之下——” 最后那一句,“岂能憋屈地死在劫雷之下”,身穿帝服之人竟然是用神识嘶喊而出? “二哥,你这又是何苦呢?” 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者,赶忙从高台上走了下来,来到身穿帝服者面前为其医治。 原来,这位身穿帝服者,竟然动用了禁术,自损了修为,就为了唤醒李治,并激发他的潜能,更是强行将一道“大罗一击”,注入到了李治的识海。 “哈哈,三弟,我选了他作为传人,却没有尽到做师父的责任。如此性命攸关之时,难道也不能帮他一把吗?” 身着帝服者说完,已经闭目疗伤,不知何日再苏醒? …… “嗯,这小子好顽强的意志——” 这个时候,李治的手指动了,虽然十指已经有些变形,却实实在在地动了。 右手掐了一个古老的手印,顿时,一朵赤红色的火焰在他掌心显现。 “那是?‘太阳真火’?” 镇元子再次被惊到了。 从洪荒走来的大能,又怎么会不认识“太阳真火”,更知道这“太阳真火”,只有金乌一脉才有传承,这小子却是个人族啊? “太阳真火”从李治的右手开始,逐渐顺着右臂而上,竟然将周身游走了一遍,如同在按摩一般? 如此者三,也就半盏茶的功夫,李治再次盘膝坐起,“太阳真火”又回到了右手心处。 “来吧,‘紫霄神雷’,如果今日你劈不死我,今后见了小爷,就乖乖地躲远远的——” “太阳真火”在李治周身游走三周,还真的是在为他疗伤,或者说,这是李治利用“太阳真火”在为自己疗伤。 可惜,时间还是太短,而李治方才受到的创伤着实不轻,即便“太阳真火”神效非常,也仅仅让他恢复了七八成法力而已。 “咔——” “紫霄神雷”似乎听到了李治的狂妄之言,这第七十三道劫雷格外的炸响,降下的速度也更快。 李治却一扬手,将手中的“太阳真火”给丢了出去,瞬间化成伞盖般大,严严实实地护在自己的头顶。 第七十三道劫雷,炸的那么响,碰到了“太阳真火”,却像撞进了一团棉花般,声息皆无。 而“太阳真火”却活跃了起来,大口大口地吞食着这道“紫霄神雷”所含的能量,连火苗都变得更红了一些。 是了,这“紫霄神雷”虽为劫雷,却也是天地间的能量,在“太阳真火”的眼里,也算是一道“美食”了。 李治都有些后悔,为何不将这“太阳真火”早一点儿拿出来,害得自己白白地损失了一条“乌云霸日枪”,还差点儿搭上半条性命。 第七十三道劫雷算是雷沉火海了,“紫霄神雷”却不信那个邪。 “咔——” “咔——” “咔——” …… 连续降下五道“紫霄神雷”。 李治不敢怠慢,急忙调动全身的法力,极力维持着“太阳真火”。 五道“紫霄神雷”降下,伞盖大的“太阳真火”,被炸的七零八落,却还一个劲儿地在那里欢欣跳跃。 最终,五道“紫霄神雷”还是没能穿透“太阳真火”的防护,李治却再次法力告急了。 当散开的“太阳真火”,重新**到一起的时候,火焰的颜色已经由红逐渐向金色转变。 “嗝——” 李治这次听得真真的,“太阳真火”实实在在地打了一个饱嗝,然后慢慢地缩小,由伞盖状再次变成巴掌大小。 居然没有跟李治打招呼,径自钻进了李治的“丹田”里,顷刻间,传来了轻轻的鼾声。 “我去,它吃饱了,这就睡觉去了吗?” 任凭李治如何召唤,“太阳真火”也无动于衷,只是酣睡在“丹田”中的太阳真火,颜色越发变得金黄,似乎它需要在睡梦中完成蜕变? 这一系列的骚操作,直接看得镇元大仙无语了,却对场中这位年轻人,越发的感兴趣。 “咔——” 头顶上又一声炸雷,这是第七十九道劫雷了。 “我该怎么办?” 李治有些慌了,“太阳真火”是他最后能够调动的底牌,要不然他也不会将一大半烛龙精血都喂给它吃。 现在,“太阳真火”睡觉去了,自己的法力也几尽枯竭,却还有三道“紫霄神雷”,尤其最后一道,李治相信那应该是全场最霸道的一击。 果真,天道不容我吗? “嗯,这是什么?” 当李治临时抱佛脚,在大口大口地吸纳周围的灵气时,却意外的发现自己识海之中多了一样东西。 好似一团“光球”,约有后世的排球大小,李治却能感觉到,其中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更有一种熟悉的气息。 这个时候,第七十九道劫雷已经下来了,李治来不及思索,急忙将那个“光球”给打了出去,就如同打排球般。 “轰——” 巨大的**声,震得李治两耳嗡嗡直响,瞬间就是失聪了,而这**的余波,也瞬间将整个跨院的房舍夷为平地。 如果不是镇元子事先布下了一道保护性的光墙,恐怕周围方圆数十丈的建筑物,都难逃崩塌的噩运。 “大罗之力?怎么可能?” 这下子,镇元子彻底不淡定了。 一个正在渡“天仙”劫的小子,居然渡的是“九九雷劫”,碰到的还是“紫霄神雷”。 这也就罢了,这小子居然敢用肉拳硬接了十几道“紫霄神雷”,然后,拿出了三界近乎绝迹的“太阳真火”。 就在方才,一个刚到“天仙”境,且还没有得到天道承认的小子,居然打出了“大罗”境才有的一击! 这一个“光球”打出去,把李治自己也吓蒙了。 “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啊?**吗?” 李治兴奋地在自己的体内翻找,想再找到两颗,就不用为最后两道“紫霄神雷”担心了。 可惜,愿望是美好了。 “咔——” 第八十道劫雷了。 墙外的镇元子,哦,对了,已经没有墙了。 镇元子睁大了眼睛,带着一百个好奇心看着场中的年轻人,他真的很想知道,这个神奇的小子,到底还能搞出什么花样来? 这个时候,镇元子已经感觉到,有数道目光向这里窥探。 不过,镇元子此时的关注点全部在李治身上,“五庄观”就那点儿秘密,他还担心谁看了去? “人参果”树已经倒了,至于“天地宝鉴”,三界中有一个算一个,谁敢碰一下试试? 李治却没有半点无万众瞩目的觉悟,还在体内贪心地翻找着,第八十道劫雷已经来了。 “不——” 临了啦,李治也没能找到另一个“光球”,或者其他新冒出来的替代物。 第八十道劫雷已经临顶,李治无奈地汇集了体内仅存的法力,将所有的神通都发挥到了极致,去硬撼这第八十道劫雷。 “轰——” 更大的一道声响,李治再次被轰飞了起来,血肉横飞,骨断筋折、四肢离位…… “小师弟——” 孙悟空看得真真的,方才还在为李治喝彩,觉得这个小师弟,平时隐藏的还挺深的啊。 顷刻间,居然被第八十道劫雷给劈的四分五裂了? 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许多,孙悟空直接双臂较力,挣断了缚在身上的绳索,飞奔而来。 “镇元子,你让俺老孙进去——” 可惜,到了近前,孙悟空却无法突破镇元子布下的光墙。 “孙悟空,稍安勿躁,雷劫尚未结束,贫道是不会撤去防护的。” 镇元子也有些意外,等着盼着看李治大发神威呢,却等来这样一个结局? “哎——” 甚至,镇元子还听到了几声叹息,那数道窥探的目光也消失了。 “镇元子,你真当俺老孙不敢和你动手吗?——” 近距离看到李治的惨样,想着昔日一口一个“大师兄”的叫着,孙悟空比自己遭罪了都难受。 正在这时,“咔——”最后一道“紫霄神雷”也降了下来,正轰在了血泊中李治的残躯。 “不——” “九郎——” 第六十八章 真语惊镇元 最后一道「紫霄神雷」落下,「九九雷劫」宣告结束。 跨院里——如果那还叫跨院的话,死一般的寂静,烟尘在慢慢散去,似乎已经没有半点生机。 孙悟空瞪大了双眼看着,「破妄金瞳」已经调到极致,千年老石猴,落泪了。 「小师弟……」 「阿弥陀佛,九郎……」 「大兄,一切都结束了吗?二哥付出了那么多,到头来……」 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者,不忍再看下去,挥手散去了眼前的光幕。 「三弟,照顾好你二哥吧,希望他醒来的时候,能把一切都忘了。」 依然慈眉善目,看着陷入沉睡的身穿帝服者,顶生二角之人感慨了一声,也默默地盘坐了下来。 「阿弥陀佛,贫僧以为你与我佛有缘,看来是贫僧看错了……」 西天灵山,大雷音寺中,观音菩萨无比惋惜地叹道。 「观音尊者,无需再为此事烦恼,赶快回你的紫竹林去吧,静待那只猴子上门就是。」 如来佛祖,依然庄严宝相,盘坐在九品金莲之上。 多少年了,洪荒破碎,三界变幻,无数天才之辈层出不穷,如果所有的天才都能存活下来,那么这个三界还装的下吗? 「镇元子,这下你可以放俺老孙进去了吧?其他天大的恩怨,也等俺老孙收拾了小师弟的残骸再说。」 孙悟空双眼有些泛红,似乎镇元子一个不答应,他都能立刻狂化为「爆猿」,陡增数十倍战力,他就不相信还打不开区区一个防护墙。 「孙悟空,你呀,真是个急猴子,「九九雷劫」真的就结束了吗?」 镇元子倒没在乎孙悟空的语气和言辞,甚至乐呵呵地问道。 孙悟空抬头望天,劫雷已经散去,再无那无尽的漫天紫电。 一眼望去,万里无云,太阳已经偏向西方,却依然散发着它坦荡的光芒,微风拂来,鸟语花香。 「镇元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拿俺老孙在消遣吗?」 孙悟空性急,已经将「如意金箍棒」拿在了手中,如果镇元子再是这样一番挑衅的嘴脸,他也不顾及是不是对方的敌手,先打了再说。 「哈哈,你再看——」 镇元子拂尘又摆,方才围在跨院周围的光墙随之撤去,还没等孙悟空反应过来,只见天空中飘飘洒洒的,散落了紫光点点。 「啊,这是?……」 「哈哈,孙悟空,你也是经历过太乙金仙劫的人,难道连这个都不认识了吗?」 孙悟空当然认识这是什么,但凡渡劫成功者,天道都会降下恩德,既是对修炼者的奖赏,也算是对雷劫的一种变相补偿。 可是,这紫金色的奖赏,孙悟空还不曾见过,他所得到了,多是金黄之色。 「此子福泽深厚,渡过的是「紫霄神雷」劫,当然得到的补偿也非同一般。他刚刚晋级到「天仙」境,恐怕修为上的增长不会太多,看来是要锻体了。」 果然,那星星点点的紫金,洒落在李治的残躯之上,包括分离的四肢,包括洒落的鲜血。 渐渐地,那些分离的四肢和鲜血,就像各自有了生命一般,重新组合在一起,最终跟躯干拼接。 而在渡劫一役中,被雷劫劈碎的「乌云霸日枪」,居然也重新凝结了起来。 只是,形象上有了较大的改变,从头到尾,整条枪都呈紫金色,枪杆上有数道闪雷的花纹,枪头不同于常见的三角尖形,更像是蛇矛的头,却亦呈闪电状。 原本是火系的「乌云霸日枪」,如今整个变成了雷系,而且获此重生之后,这杆枪不 再是法宝级,竟然晋升到了中品后天灵宝级。 以劫雷锻造,以天道补偿重生,且又能晋级的兵器,亿万年来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这时候,躺在地上的李治也发生了变化,身体得到重塑,四肢和躯干都变得健硕了起来,浑然不再像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 得到天道的认可,李治也正式进入「天仙」境界,而且在天道的补偿之下,更是直接到了「天仙」后期。 更多的紫金斑点,却渗入到李治的身体里,浸入每一寸肌肤,每一条经络,每一处骨骼,每一眼窍穴。 「奇哉、奇哉,此子如今只是「天仙」后期的境界,肉身的强度却达到了「金仙」大圆满,恐怕只有曾经的巫族,才有如此逆天的肉身吧,连妖族都望尘莫及啊……」 看到李治的变化,镇元子再一次感叹道。 才过去半天的时间,这位从洪荒走来的大能,竟然在李治这个小小的「天仙」身上,发出了太多的感慨。 「俺老孙猜想,或许、可能是因为小师弟曾炼化过烛龙精血的缘故吧?」 孙悟空自然也是目瞪口呆,喃喃自语道,却打心眼里替李治高兴。 「烛龙精血?那就没什么奇怪了,烛龙本就是盘古大神部分躯体所化,同十二祖巫算是同源,他如今能有此体魄也算是合理。」 这时候,天道降下的奖赏已经被李治吸纳完毕,片刻之后,李治也从地上站了起来。 「小师弟——」 孙悟空这才走了过来。 「哈哈,劳大师兄挂念了,这雷劫渡的虽然艰难,总算是过去了,如今小弟终于是一名真正的神仙了——」 李治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果然已经到了「天仙」境界,更是一步就到了「天仙」后期。 「沧溟诀」晋级到了四层,连「破妄金瞳」都再次进化,虽然还是没赶上孙悟空的进度,却也来到了「黄色」级。 不仅仅能识破对方的变幻,勘破对方的境界,更多了一项以目攻击的法门。 而「沧溟诀」四层新增「千里眼」和「顺风耳」的特性,更是让李治欣喜不已,也许都快赶上那只猴子了吧? 墨文和纯武,随着天道降下赏赐,这二人的伤势也一同好转,此时再次进入了修炼之中。 这杆大枪? 看着旁边一条紫金色的长枪,李治觉得既陌生又熟悉? 「小师弟,这就是那把「乌云霸日枪」,不过经此一劫,彻底没有了「乌云霸日」的影子,倒是晋升了两个小阶,成了一把中品后天灵宝。」 当然,比起孙悟空手中的「如意金箍棒」,那还是不够看的,差距那是相当的明显。 「哈哈,它也算是跟着我一同晋级的,既然是在「紫霄神雷」下晋级的,索性这把枪今后就叫「紫霄神雷枪」吧——」 李治爱不释手地抚摸着手中的长枪,「紫霄神雷」之名一出口,整条枪似乎都颤了两颤。 神枪有灵,得名兴奋,瞬间枪杆上就出现了四个鎏金篆书——「紫霄神雷」。 「小师弟,方才最后那道「紫霄神雷」,你是如何扛过去的?」 孙悟空忍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问了出来。 连站在不远处的镇元子,也不禁侧耳倾听,他也想不明白,在那种情况下,此子是如何能够化险为夷的? 「这个……」 李治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孙悟空,按理说他们以师兄弟相称,交往这一年多,二人的感情也极为深厚。 可惜,此事牵连到他神识中那柄大黑枪,李治就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 原来,在第八十道劫 雷降下时,李治即便倾尽了全力,还是被「紫霄神雷」炸了个四分五裂。 躯体残落,仅留一丝真灵,固守「丹田」。 当最后一道「紫霄神雷」落下时,李治残存的意念企图唤醒识海中的墨文和纯武,这是他的两道分身,只要他们能有一人逃过此劫,李治就还有获得重生的可能。 可惜,那二人同样是身遭重创,靠着「沧溟诀」的自行运转,陷于了自我疗伤之中,神识不明。 那个时刻,李治是何等的绝望? 这就要彻底死亡了吗? 他可是听说过,死在劫雷之下,那就是彻底的死亡,身死道消,无法转世投胎那种。 李治不甘心啊! 这一世,短短的十来年,他却有了太多的牵挂。 大唐长安城里,有他这一世的父母,有两个漂亮可爱的妹妹,有秦叔宝、孙思邈、袁天罡、孔颍达等帮扶过他的前辈。 还有秦氏昆仲,程家兄弟,几位相交不错的朋友,他还想到了长孙娉婷,以及有过一面之缘的小龙女敖凌。 至于取经队伍这几位,他们都是福泽深厚且有大神通者,倒是不劳李治挂念。 就在他万念俱灰等死的时候,最后一道「紫霄神雷」落了下来,就落在李治的身上。 这种被雷电击中的感觉,今日已经体验过几十次了,却从来不如最后一次这样的……舒服。 是的,就是舒服。 「紫霄神雷」是击中了李治的身体,可惜,劫雷中蕴含的能量,悉数被牵引着,直接进入了李治的识海。 是那柄诡异的大黑枪? 这次,李治终于看得真真切切。 大黑枪牵引着「紫霄神雷」的能量,似乎也表现的小心翼翼,一丝丝、一缕缕地,从枪尖慢慢「吸」入。 李治就「看」见,大黑枪从上到下,通体像被电击了般。 或许,真的是在遭受着电击,只是大黑枪不在乎,貌似还挺享受的? 也就一盏茶的功夫,大黑枪停止了颤动,轻轻地吐了口气。 「好了,还是被你小子看到了?在你这里住了十来年,也是该跟你打声招呼了。」 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李治的识海中响起。 李治敢保证,自己两世为人,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个声音。 「你是谁?」 李治没有惊讶,这些年来,发生了太多诡异的事情。 一次算是巧合,巧合的次数多了,李治不得不怀疑,暗中有人在主使着一切。 而他识海中的大黑枪,就是他怀疑的对象之一。 「我是谁?好像真没有过名字吧?我只是这杆枪的器灵罢了。」 随之一声叹息,似乎这大黑枪的器灵,想到了什么伤心事。 「器灵?」 关于器灵,李治还真有所了解。 据他所知,所谓的器灵通常有两种。 一种是,有大锻冶者,在锻造神兵利器之时,用秘法将生灵的魂灵融入进去,这样锻造出来的神兵利器,就有了灵魂,不再是一件死物。 另一种,则是高级别的神兵利器,自身诞生的灵魂,脱胎于神器本身,这样的器灵强大的足以超过神器本身。 眼前这杆大黑枪,李治却拿不准它属于哪一种? 「小子,你不用琢磨我的来历,只是现在你我休戚与共,在找到我那主人之前,我会一直留在这里。」 「不过,你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我的存在,适当的时候,我也会出手相助,确保你的安全。」 那器灵似乎能猜测到李治的想法, 直接开口打消了他的疑虑。 「那,器灵前辈,您到底是什么级别的存在,在三界之中,能排上号吗?」 李治弱弱地问道。 按理说,他亲眼目睹了大黑枪应对最后一道「紫霄神雷」的手段,李治应当有所判断,就算是他全盛时期,都未必能够全身而退。 「哈哈哈——排上号?就你所谓现在这个「三界」吗?不说别人,就是站在院子外边那位,当年就没少被我打过。」 跨院之外,就站着两个人,一个是孙悟空,一个是镇元子。 李治觉得,他说的应当不是自己的大师兄,那么,如果是镇元子的话? 李治的眼睛亮了! 「好了,不跟你废话了,记住我老人家的话,千万不要透露我的存在,否则,对你有害无利。」 大黑枪的器灵说完,再次陷入了沉静当中。 李治猜测,这位应当是得了「紫霄神雷」的能量,再次闭关疗养了吧? 「大师兄,此事说来复杂,小弟可否……」 大黑枪的事情,李治到底是不能跟孙悟空说的,可他又不愿欺骗大师兄,一时间去哪能想到合适的借口? 「好了,只要俺老孙的兄弟平安无事就好,其他的都不重要。」 孙悟空多精明一个人,见到李治吞吞吐吐的,就知道他有难言之隐,自己又岂能逼迫于他? 不远处的镇元子,最终却听了个寂寞。 「哼,平安无事?孙悟空,你忘了咱们之间的恩怨了吗?」 既然「九九雷劫」之事彻底结束了,镇元子自然要回归正题。 当然,他倒不会小气地去跟李治纠结一个跨院的赔偿,但凡能通过「九九雷劫」的,只要不是中途夭折,基本上将来都会晋身大罗之境。 区区一个跨院,和一位仙界冉冉升起的新星相比,孰轻孰重镇元子还是能够分清的。 他的重点依然放在孙悟空身上,镇元子还要靠着孙悟空去请来观音菩萨,然后才能让他的「人参果」树,死而复生呢。 「这位就是镇元大仙吧?小子大唐李治,享用了您一颗「人参果」,更是在这里引发了雷劫,毁坏了如此精美的房舍,此乃小子之过也。」 李治在孙悟空没有说话之前,急忙将「紫霄神雷枪」收进「储物戒指」里,来在镇元子身前,深深地施了一礼。 对于镇元子,李治自然了解的很。 不仅仅敬重他的修为,更是敬重他远古大神身份,真正从洪荒走来的大能,三界中可不多见啊。 「哦,大唐李治?你原来是大唐皇室的人?怪哉——」 离近了,镇元子端详着李治的面相,发现此子居然有「九五」之分,额前的龙气已经开始弥漫,预示着不久的将来,就能够荣登九五啊。 可是,他如今这种情况,已经是「天仙」境界的人,难道还能去当人间的帝王吗? 怪事年年有,今日特别多,而且还都集中在这大唐李治一人的身上。 饶是活了亿万年的洪荒大能,镇元子一时间也没能想通此间的关窍,除非是?…… 镇元子突然有了一个大胆,却又有些荒诞的想法。 而且,这也是他能够想到的,唯一能够解释清楚,为何一个已属「天仙」且注定长生的人,却有可能成为人间的帝王。 可是,这真的能够实现吗? 算算时间,那还是上一个量劫,自那次量劫之后,天、地、人的本位已定,不仅仅是实力的界定,更是天道的意志。 三界之间,何为最大? 天道也! 就连 镇元子这样的洪荒大能,都不敢违背天道的意志,就凭眼前这个区区「天仙」境界的小子吗? 「镇元前辈?镇元前辈——」 堂堂的镇元大仙,居然在李治这个后辈小子面前愣神了。 「啊,区区一座院子,无伤大雅,而你所食用的「人参果」,本就是贫道差人送与唐僧的,他让你吃掉了是他的人情,与贫道无关。」 面对李治,镇元子倒没有摆出老前辈的姿态,反而算是相当的通情达理,彻底将李治给撇清了。 「镇元子,这么说来还是咱们之间的事情了,你就划条道出来,左右俺老孙接着就是了。」 孙悟空早就来到了一旁,不过看着小师弟以礼相待,他一时也没好意思发作。 如今镇元子自己将小师弟给撇清了,孙悟空也算是了了一桩牵挂。 本来偷果子,推倒「人参果」树,就不干唐僧和李治的事情,他孙悟空是主犯,其他几位师弟最多算是从犯而已。 「哈哈,孙悟空,论能耐,你逃不出贫道的「袖里乾坤」;论辈分,与你动手,有失贫道的身份。」 「不过,既然你推倒了贫道的「人参果」树,哪怕是如来佛祖来了,贫道也会向他讨要一个公道——」 听镇元子句句不离「人参果」树,一旁的李治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跟自己猜测的一般无二啊。 「大师兄,此事可否让小弟来做决断?」 李治转过身,背对着镇元子,还不停地向孙悟空眨着眼睛。 「这个……好吧,打架还好,俺老孙最烦处理这些破事,你就跟这镇元子磨叨吧,用着老孙的地方言语一声,左右不能让他欺负了你。」 孙悟空知道李治向来聪明,且思虑缜密,貌似还时常有「未卜先知」的时候,见他如此积极出头,索性就答应了他。 孙悟空跳在不远处等着,耳朵却警惕地听着那边的动静。 「镇元前辈,小子虽然不是取经队伍中人,三藏法师却与我父皇结为兄弟,算是在下的族叔。」 「一路行来,小子也多得几位师兄照顾,如今在您这「五庄观」中闯下了祸事,实在是我等的过错。」 说到这里,李治再次深施了一礼,反正这是大前辈的,比自己大了不知道多少岁,多拜一拜也没啥吃亏的。 「李家小郎,贫道说了,此事与你无干,你就不要趟这个浑水了。」 无论是李治各种诡异的神奇,还是他如此谦逊的态度,镇元子都很是满意,压根就不想让李治卷进来。 「镇元前辈,小子学有一门相术,颇能看到一些事情的本源,比如眼前之事。若小子料想不错,您是在纠结「人参果」树吧?」 镇元子此时的想法,李治大体也能猜到一二,可惜,他不得不参与进来。 「哦,你姑且言之——」 听到李治话中有话,镇元子又来了兴致。 「「人参果」,众所周知,乃是天地间的灵根,小子亲身试之,发现它却是能量的集合体而已,那么,它真的是果子吗?」 「「人参果」树,天地间只此一株,稀有无比,更是在您这位大能的「五庄观」里,以我大师兄的修为,他真的有那个能力去推倒吗?」 「听镇元前辈要为「人参果」树讨个公道,莫非您真正在意的不是推倒了果树,而是如何「起死回生」?」 李治仗着自己了解剧情的走向,在那里煞有其事地推算一番,然后才一连串地说出这番话。 「你……哈哈哈,好,好小子,贫道对你更感兴趣了!」 这几句话,句句说到了镇元子的心里。 要知道亿万年了,未必有多少人知道这些事情的本质,没想到区区一人族稚子,竟然一口就道破了? 原来,镇元大仙的本体就是「人参果」树,所谓的「人参果」,其实是他自己修炼的法力,凝结成了一个个能量实体而已。 每一个「人参果」的能量,足以让一个普通人,直接连跳数级,到达「金丹」境界。 天地间圣人的位置是固定的,如今已经有了七位圣人,据说最多的限度能够承受八位圣人。 可惜,成圣必须的契机,最后一道「鸿蒙紫气」,当年在一众大能的你争我夺之中,彻底消失不见了。 为了争夺那道「鸿蒙紫气」,镇元子最好的朋友,洪荒第一好人红云老祖,甚至都为此丢失了性命。 既然再无正规成圣的可能,众大能只好各思他法,无奈,亿万年来尚无一人成功。 镇元子也不例外,他只好将多余的法力,转换为能量,就是所谓的「人参果」。 「镇元前辈,如果说,我们能够医活您那「人参果」树呢?」 看到自己的话起了作用,李治急忙趁热打铁道。 第六十九章 天地三结义 “大师兄,你放心去吧,天上地下、三山五岳,那么多奇人异士,总会找到一个医树仙方的。” “这里有我在,族叔你就不用担心了,也好趁此机会,好生在这个风水宝地修炼一番。” 李治主动向镇元子提出了“约赌”,七日之内,大师兄孙悟空必能找到让“人参果”树起死回生的妙法。 镇元子自然就坡下驴,甚至扬言,如果孙悟空真能找来医树仙方,他情愿与孙悟空结为异姓兄弟,福祸与共。 这本就是“既定”中的事情,李治自然不会担心,劝说着孙悟空安心离去。 至于唐僧众人,经过李治渡劫这么大的折腾,倒没有像另一个时空里,还受了几番折磨。 镇元子亲自命人松绑,好歹与唐僧的前世有过一茶之缘,重新安排师徒几人的住处。 真像李治说的那样,这师徒几人,甚是珍惜此处近乎液化的灵气,纷纷闭门自修。 李治却清闲了下来,刚刚渡过“天仙”雷劫,境界更是到了“天仙”后期,却不急于投入到新的修炼当中。 “贫道也称你‘九郎’吧,不知九郎看我这‘五庄观’如何?”m.166xs.cc 李治清闲了下来,没想到竟受到了镇元子的邀请。 按理说他们两人没有任何交集,唐僧师徒一行,说是在“五庄观”做客,其实也算是变相的“软禁”。 镇元子不去找他的“故人”唐三藏,却让清风去将李治唤了过来。 明月从旁为李治递上香茗,李治自然不会客套,能让镇元子拿出来待客的,又岂是凡品? 果然,一口茶入肚,李治就觉得灵台清明、神念通达,原来是温养心魂的好宝贝。 “镇元前辈为地仙之祖,您这‘五庄观’称得上地界中,数一数二的洞天福地了。” 李治缺少见识,这“五庄观”算是他到过的第一座神仙府邸,至于以前去过的“河伯府”、“鹰愁涧”水晶宫,甚至乌巢禅师的乌巢,差得不可以道里计。 不过,他还是没敢把话说的太满,据他所知,同在西牛贺洲的灵山大雷音寺,就不会比这“五庄观”差。 “如果贫道想邀九郎在此长住,不知九郎意下如何?” 镇元子突然正色道,这让李治有些摸不着头脑。 “小子多谢镇元前辈的厚爱,不过小子初入仙道,自当在红尘中多些历练。” “而且,我本是大唐皇族中人,如若出家为道,也需通过堂前父母的允准。” “小子从肉体凡胎而来,比不得镇元前辈气度恢弘、志节高远,恐怕要辜负镇元前辈的一番好意了。” 李治虽然不明白镇元子为何会说出如此话来,却还是有理有节地婉拒了,就如同当年婉拒观音菩萨一般。 “哈哈,也好,大道三千,不拘于一,也许九郎要走的路,本就不是贫道能够参悟的。” “不过,这几日等待猴子回来的时间,贫道于修行上有些许心得,不知九郎可否有暇,你我也好探讨一番。” 镇元子也没坚持,退而求其次道。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李治也不好再行推脱。 说的好听是“探讨”,人家一位从洪荒走来,修炼了亿万年的大能,跟你一个十几岁的毛孩子探讨什么? 李治心里很清楚,看来,这位大能是真心想和自己亲近了。 …… 山中岁月容易过,尘世繁忙又几时? 李治同镇元子连续论道了六天之后,孙悟空终于回来了,和他一同到来的,正是那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 孙悟空这几日,可算是“猴”不停蹄,这“筋斗云”打的一个接着一个。 到了天庭各处,仗着自己当年在天庭的人脉,甚至“兜率宫”都闯了,可惜,太上老君也没能给他出一个准主意。 又在东海游走,拜访了蓬莱仙岛上的“福寿禄”三星,三位长者也是爱莫能助。 最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孙悟空竟鬼使神差地,回到了阔别几百年的,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 山门依旧,音容皆无。 死一般的寂静,原本是一处难得的福地洞天,此时却没有半点生气,甚至都赶不上普通的山脉,好歹还能碰到一些山禽走兽。 “祖师,弟子……弟子回来了——” 那么顽劣不堪的孙悟空,双膝跪在冰冷的石板路上,正是当年他拜进山门时那条路,一颗猴头触地,发出的却是金石撞击的声音。 是了,如今的孙悟空,不再是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也不再是当年学艺于此的美猴王,只是佛门一介头戴紧箍的护卫罢了。 “悟空,你可知罪?——” 跪地良久,突然传来一道声音,一道阔别了数百年的声音,虽然有些虚无缥缈,孙悟空却听的真真的。 “祖师,是您吗祖师?——” 孙悟空膝行几步,冲着当初菩提祖师讲道大殿的方向。 “祖师,弟子知错了,求祖师指点一个医树的仙方吧?” “你这猴子,总是惹是生非。罢了,茫茫南海,必有医树仙方,你且去吧——” 到底是自己一手教出来的徒弟,虽然碍于种种约定无法现身相见,菩提祖师还是给了孙悟空一个建议。 “多谢祖师,弟子能……能再见您一面吗?” 自从下了灵台方寸山,孙悟空这数百年来,看似风光无限,却又遇到几分真诚,内心的苦楚只有自己知道。 “当年你离去之时,我就曾说过,此生再不见你,你还是去吧——” 依旧还是那个声音,却难掩那份悲凉。 “祖师……弟子,告辞——” 孙悟空想再争取一下,猛然想到自己此时的境遇,心中暗自神伤,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转身就要离去。 “嗯,且慢,你且抬起头来——” 祖师的声音再次响起,似乎还带着一分惊奇。 “祖师——” 对于恩师的吩咐,孙悟空自然是依言照办,举目四望,可哪里有祖师的身影? “怪哉、怪哉,数百年不见,你的面相居然更改了许多?” “你本是混世四猴之一,也有纪元之子的福泽,却生性不知收敛,注定被人所算,大凶于劫,无力挽回。” “此次见你面相大变,如今大劫已起,为师也无法推算出你的结局,不过本就是大凶之局,那些人再多算计,又能如何?” “也罢,为师再送你一样本事吧。” 说着,只见虚空中白光一闪,孙悟空的灵台处一阵清凉,原来是一方手印。 “此手印为师叫它‘截天印’,能够截取冥冥中的一线生机,你可用此手印,取自己心头血炼制一物。” “将此物交于最信赖之人保管,即便你魂飞魄散、身死道消了,也有一定的几率借此复活。” “此法可一不可二,务必是至信之人保管,切记、切记……” 祖师的声音,一如当年谆谆教导,孙悟空规规矩矩地跪在那里,聆听每一句、每一字,比起当年不知认真了多少倍。 千年老石猴,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因为,他听到祖师再次自称“为师”,这是还认他这个徒弟吗? “多谢祖师恩典——” 荒山依旧,残院颓墙,再也没听到祖师的声音。 若不是灵台中,那亮闪闪的一道手印,孙悟空都会觉得方才只是自己的幻觉。 “祖师为何传我此手印?难道俺老孙会有不测?” 孙悟空知道祖师不会轻言祸福,算算时间,自己才出来两天而已,从此处赶往南海潮音洞,不需半日路程。 孙悟空反而不急于赶路,就在斜月三星洞中盘坐下来,取了自己一滴心头血,按照祖师所传的手印,炼制起来。 一日两,两日三。 三日之后,孙悟空的手印终于完结,面前赫然出现一枚猴形玉佩,色泽鲜红,神华内敛。 孙悟空想了想,又将自己过往的记忆,连同一身所学全都复刻了一份,打在这枚猴形玉佩中。 这样一来,如果真出现祖师说的那种情况,倘若自己能够归来,就能瞬间复活,且拥有原有的神通和修为。 …… “有劳观音菩萨大驾,光临贫道这荒山,失迎、失迎啊——” 口中说着失迎,镇元子却没迎出去,只不过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打了个稽首。 “阿弥陀佛,我佛门弟子路过仙山,顽性发作终酿成大祸,还望大仙看在如来佛祖的金面,饶恕他们吧——” 观音菩萨可没敢真让镇元子接出去,这位要从自己授业恩师那里论,怎么也得叫一声“师叔”吧? 虽然一切都是商量好的计划,毕竟是自己取经的队伍闯下的祸端,观音菩萨紧走几步,进到了大雄宝殿。 “些许果子不当紧,只是那‘人参果’树,实乃贫道伴生之物,却被那猴头给推倒了……” 商量好归商量好的,虽然观音菩萨也如约而来,镇元子还是把要紧的事情说在头里。 “阿弥陀佛,贫僧虽然法力低微,恰好懂得些许医树之法,或许于此事能派上用场。” 整个过程,李治就坐在一旁,看着眼前这二位在那里一本正经地磨嘴皮子,内心中不免一阵好笑。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观音菩萨利用净瓶中的“三光神水”,使得被推倒的“人参果”树起死回生。 镇元子自然是高兴,观音菩萨却暗自心疼。 你道“三光神水”是什么? 分别为金色的日光神水、银色的月光神水和紫色的星光神水,本为三清之一的元始天尊所有。 当年观音菩萨还是慈航道人的时候,蒙恩师宠爱,将“三光神水”赐予了她。 虽然,这“三光神水”也可以通过秘法收集,不过百年方得一滴,为救活“人参果”树,直接就用去了小半瓶,那得收集多少年啊? “多谢观音菩萨慈悲,今后但凡有用得着‘五庄观’的地方,贫道绝不推辞。” 当“人参果”树再次高耸而立的时候,整个“五庄观”沐浴在一种神圣的清辉之中,镇元子感觉自己多少年没有寸进的修为,仿佛向前滚动了一下。 “这是要斩却‘三尸’的征兆吗?” 从洪荒至今,但凡成圣者无非就三种法门。 第一种,功德成圣,如女娲娘娘,本身就是妖族大能,后来先有补天之功,后有造人之德。 在鸿钧道祖的一众弟子中,她排名最末,战力也是最末,却是鸿钧之后第二个成圣的。 第二种,就是最普遍的斩“三尸”成圣,比如三清和西方二圣接引、准提。 第三种,一直存在于传说中,却未有一人达成。 就是“以力证道”,指伟力归于自身,以己身强势**诸天万道,强行成圣。 通俗点儿讲,就是战斗力强悍到了极致,你不给我成圣,我就打到你让我成圣为止。 当年的十二祖巫不修元神,想走的就是这条路子,可惜没有一个人能够完成。 当然,七大圣人之首的鸿钧道祖,他是参透了盘古大神留下的“造化玉蝶”,得以成圣,并成为诸圣之长。 亿万年了,镇元子也是已经斩去“二尸”的大能,像他这样的人虽说不多,可也总有那么几个存在。 如今,“人参果”树死而复生,他也迎来了斩却“三尸”的契机,如此大利好,自然值得他将一个大大的承诺许出去。 观音菩萨乃心静如水之人,听到镇元子这句承诺,愣是一阵激动。 要知道,许诺的可是镇元子啊,从洪荒走来的大能,三界中圣人不临,那就是最顶尖的存在。 有他一诺,简直就算是给观音菩萨多了一道护身符。 在这个世界的诺言,可不是轻许的,尤其是他们这些修行中人,每一句诺言都会烙印在天道之上。 “那贫僧就愧领大仙的厚赐了——” 如此,观音菩萨也不再心疼她那小半瓶“三光神水”了。 “诸位,贫道曾有言在先,如果孙悟空能够请人医活我这‘人参果’树,贫道愿与他八拜为交、结为兄弟。” “如今‘人参果’树已活,贫道自然不能失信,这就排摆香案,也好让诸位一同做个见证。” “另外,借着今日这个机会,贫道在此开一个小小的‘人参果’会,还望诸位赏光。” 好嘛,这镇元子一高兴,又让清风、明月前去摘“人参果”。 唐僧师徒五人——小白龙这种时刻,是不会变成白龙马的——再加上观音菩萨,李治和镇元子,足足打了八枚“人参果”。 李治还真没吃过,上一个分给了墨文和纯武,他自己也不过闻了两鼻子而已,这次总算是尝了个先。 场中众人,孙悟空、小白龙和唐僧,居然当场突破。 唐僧实力低微,仅仅“金丹”境界,再吃一枚“人参果”,突破到“化神”中期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观音菩萨见此,也很是无奈,这样的情景跟她设想中完全不一样。 可是,事已至此,她也无计可施,总不能再硬生生废了唐僧的修为吧? 反而当着众人的面,将佛门的“六字箴言”传给了唐僧。 唐僧和李治见了,也不敢多说,其实唐僧暗中早就学会了“六字箴言”,如此一来,也算是落得个名正言顺。 孙悟空回归了太乙境,达到太乙玄仙中期,而他最巅峰的时期,却是太乙金仙初期,完全恢复、尚待时日。 小白龙就幸运了,在另一个时空里,他只能凭借一路驮僧之功,最终被封为八部天龙广力菩萨时,才突破到了金仙。 而在这里,连续两个“人参果”吃下去,再加上他所修炼的“九转神龙诀”,瞬间就突破了“金仙”。 好在有了李治的前车之鉴,小白龙不敢怠慢,在“金仙”雷劫来临之前,赶忙向万寿山深处行去,他要找一处恰当的所在渡他的“金仙”劫。 …… 顷刻间,香案已经摆下,正中央依然摆放着“天地”二字。 “镇元老兄,没想到不打不相识,俺老孙竟然有幸与您结为兄弟。” 谁说猴子不识好歹了? 虽然他心里也明白,与镇元子的结拜,可能更偏向于形式化一些,未必真的就有多深厚的兄弟之情。 但是,结拜就是结拜,更何况上有天道为证,一旁还有观音这尊菩萨在场。 “且慢——” 一起准备停当,正当孙悟空纳头**之时,突然听到了镇元子的喝声。 “镇元老兄,你难道想……” 孙悟空有些不解,连一旁的观音和唐僧都眉头一皱。 “哈哈,悟空贤弟莫要多想。贫道只是觉得,咱们之前的‘约赌’,是因九郎而起,如今你我在此结拜,岂能让他置身事外?” 镇元子笑呵呵道,眼神中分明透露着一丝耐人寻味的光芒。 “阿弥陀佛,大仙的意思是?……” 观音菩萨来到之后,自然也看到了李治。 可是从内心来讲,她不愿意看到此人,尤其是不愿意看到此人出现在取经的队伍里。 就因为此人的存在,让她觉得自己对取经团队,对整个西游的掌控越来越低了。 更是因为前些日子,李治在“五庄观”渡的“天仙”劫,居然还是“九九雷劫”中的“紫霄神雷”,而且最终竟安然渡过了。 这就更让观音菩萨上心了,甚至隐隐约约对李治有了一丝忌惮,看来,那件事情要加快进程了。 镇元子同孙悟空结拜,观音菩萨自是乐见其成。 好歹孙悟空现在是她佛门的人,二人结拜之后,至少在面子上“五庄观”一脉也算是亲佛一派。 可是,在二人即将结拜之时,镇元子居然好死不死地提到了李治,他这是要闹哪样? “贫道没其他的意思,只是觉得与九郎甚是有缘,不知贫道可请得动李九郎一同结拜?悟空贤弟你说呢?” 这还没结拜呢,镇元子就一口一个“悟空贤弟”地叫上了。 孙悟空能说个啥,他巴不得把李治一块儿带上呢。 “嘿嘿,小弟能有什么主意,一切任凭镇元老兄做主就好。小师弟,快过来——” 说是没意见,恨不得直接下去抓李治上来。 李治却被镇元子这一番操作给整糊涂了。 过去这几天,算是李治修行以来最充实的几天,在镇元子这尊大能面前,李治就像是一个饥渴的饿汉一般,不停地吸纳着自身需要的一切。 以前的修行,大多是自己在摸索,无论是“沧溟诀”、“破妄金瞳”、“化虹之术”或者“太阳真火”。 这几日来,镇元子也没传他什么神通,只是将修行各阶段的注意事项,洪荒以来出现过哪些大能,以及李治本身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 一下子,李治仿佛从一个初入门墙之人,变成了高高在上者,不是因为他的修为,而是因为他的眼界。 甚至于,镇元子对他所修炼“沧溟诀”的出处,都提出了自己的猜想。 虽然只是猜想,李治却无力反驳。 难道真的是那位对自己的厚爱吗? 现在,居然又当众邀请他上台,一起进行结拜? “九郎,莫非你嫌弃贫道年龄大了点儿?” 见李治久久不肯上来,镇元子再次开口道,惹得周围众人个个白眼。 还有比这更蹩脚的理由吗? 修行之人,还会讲究什么年龄? 再说了,您老那是大了一点儿吗? 亿万年啊! “小子何德何能,岂敢……” “贫道就问你愿不愿意?” 镇元子毫无大能风范,粗暴地打断了李治的话。 “这个……好吧,恭敬不如从命,既然前辈不嫌小子粗鄙,那小子就斗胆僭越了——” 或许是看到了一旁观音菩萨复杂的眼神,才让李治最终下定了决心。 “哈哈哈,小师弟,还不快来。这以后我可要改口叫你‘三弟’了。” 这三人结拜,自然是镇元子行一,孙悟空排二,李治打末。 跟镇元子结拜是另一种心情,跟李治那就是实打实的兄弟之情,孙悟空喜不自胜。 就这样,三人祷告了天地,又在天道面前立下誓言,约定从此为兄弟,福祸不相负。 …… 再难舍的相聚,也终究会有散场的时候,取经队伍还是离开了万寿山,再次踏上西去的征途。 依然是孙悟空前边开路,沙和尚殿后,猪八戒和李治将唐僧护在中间,白龙马则驮着行李。 说来也奇怪,取经队伍都吃了两颗“人参果”,唐僧晋升的最快,小白龙也渡过了“金仙”劫,常规的“六九雷劫”,直接“金仙”中期。 孙悟空恢复到了“太乙玄仙”中期,猪八戒即便懈怠,也已经“金仙”大圆满了,唯独沙和尚没见到任何变化,依然是他的“金仙”中期。 众人虽然奇怪,也没怎么放在心上,还一如既往地向西走着。 常言道,唐僧一路西行,不是在大山中行走,就是在通往下一座大山的路上。 这一日,面前又出现一座大山。 峰岩重叠,涧壑湾环,虎狼成阵走,麂鹿作群行。 “三弟,这山中有一妖魔,你来玩玩,还是我来玩?” 第七十章 神秘的尸魔 话说孙悟空,自从**得“破妄金瞳”之后,才知道自己原来的“火眼金睛”是何等的低端,对李治的传艺之情更加感动。 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把自己的“七十二般变化”,也传给了李治。 二人本就相交莫逆,在“五庄观”更是结为了生死兄弟,互赠神通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孙悟空如今是“太乙玄仙”中期的修为,而“破妄金瞳”也已经练到了中级,即“绿色”级。 站在这座大山前,“破妄金瞳”扫视着方圆五百里的范围,期间有何山妖魔怪,自然一目了然。 而眼前这座山岭,被称作白虎岭,山连山、岭连岭,山岭重叠,蜿蜒不知几百里去。 “大师兄,你就不要消遣我了,这尸魔在此盘踞不知多少年了,却也有‘金仙’初期的本领,小弟上去岂不是白白送菜吗?” 在西游的队伍里,李治还是习惯性称呼孙悟空为“大师兄”,不仅仅要照顾猪八戒和沙和尚的情绪,更主要的是,他自己也习惯了。 孙悟空则不然,一口一个“三弟”的叫着,似乎在彰显着自己跟李治非同一般的关系。 孙悟空能够看到的,李治自然也可以,更何况他本就是“先知先觉”之人,哪里还不知道即将遇到的妖魔是哪一位。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印象中并不算是很厉害的尸魔,怎么也是“金仙”级别的高手啊? 其实,李治已经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头了,西游走到今天,遇到的妖魔还不是很多,却都要比他固有的概念里强大不少。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到来,无形中增加了西游的难度? 孙悟空和李治的交谈,也让取经队伍其他人停了下来。 “悟空、九郎,你们是说前边的山岭中,难道有妖魔不成?” 唐僧刚刚问完,突然,就看到空中升起了一团黑雾。 “哎呀不好,你等保护师父——” 孙悟空大叫一声,一个纵跃,挥动“如意金箍棒”,就向着空中那团黑雾砸了过去。 “师父——” “师父——” 猪八戒和沙和尚,也急忙围拢过来,将唐僧紧紧地护在当中。 “二师兄、三师兄,用不着如此着急,方才不过是妖怪使得障眼法而已,他的真身并不在此。” 说这话的时候,李治也运足了“破妄金瞳”,向这白虎岭中观瞧,却影约约看到一道卧虎的身形。 不过,那却是一道虚影,似乎没有了灵魂,却徒有心中的一份执念,死死地守护在这里。 “大师兄,想来那个妖魔惧怕于你,你若在此,她恐怕是不敢现身的。” 看到孙悟空一无所获的回来,李治笑呵呵地说道。 “嗯,也是一个胆小的妖魔,有本事就摆明了车马,真刀**的干一架,这样藏头露尾的,还当什么妖魔?” 孙悟空很是不忿,自从恢复到太乙境界之后,他还没有跟人好好的打一场呢。 镇元子的境界高的太离谱,孙悟空没敢去找不自在。 这几个师弟呢,猪八戒“金仙”大圆满,随时准备重返太乙境,而他的巅峰期也不过是“太乙玄仙”中期而已,就是孙悟空如今的修为。 沙和尚……还是不要去说他的好。 在孙悟空看来,这位三师弟,简直就是白白浪费了两颗“人参果”,吃到肚子里一点反应都没有,依然还是“金仙”中期,一成不变。 连小白龙都后来居上了,彻底炼化了两个“人参果”之后,居然让他的“九转神龙诀”升到了五转,妥妥的“金仙”后期,跟猪八戒也只相差一线。 这样一个实力强劲的取经队伍,有多少山头的妖怪,敢光明正大地跑出来硬刚啊? “悟空,为师有些饿了,要不你找地方化些斋饭去?” 出了万寿山“五庄观”之后,一路走来少见人烟,就算是偶然碰到几个村镇,也是小的可怜。 这已经又过去两个多月了,李治也没能碰到一处像样的地方,好好地采购一次。 因此,他“储物戒指“中的存货,早就告罄了。 “师父,妖魔就在前边,您这个时候让我去化斋?” 孙悟空一个头两个大,心想咱这师父拜的,这是觉得自己的“化神”期很是了得,想去跟此地的妖魔交流一番吗? “大师兄,你还是去吧,你不离开,那妖魔怎么敢出来?……” 这时,李治暗中用神识传言道。 “那好吧,方才我在空中之时,发现东南方有一片红,像是有一片桃林,俺老孙这就去摘些桃子回来。” 既然李治也这么说了,孙悟空自然从善如流,点手唤过“筋斗云”,向着东南方而去。 “师父,既然大师兄去摘桃子里,咱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下,等等大师兄吧。” 不等唐僧决定呢,猪八戒已经躺在了地上,没多时,鼾声大起。 “哈哈,二师兄不仅食肠宽大,连心也这么大,这种时候居然能够倒头就睡,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猪八戒这样,李治还是情不自禁地吐槽道。 唐僧和沙和尚却见怪不怪了,各自找地方,坐下休息。 唐僧不愿意浪费时间,直接盘膝而坐,甚至从白龙马上拿下蒲团,继续修炼他的禅功。 对于这一点,李治也不得不佩服。 唐僧就是这样一个人,一旦认定了什么,行动起来就格外地专注,尤其是观音菩萨传授了他“六字箴言”之后。 在唐僧的心里,这就是受到了观音菩萨的认可和鼓励,那么,诵经和修炼就被他放到了同等重要的地位。 诵经已经三十多年了,而修炼才刚刚开始一年多,他自然要加倍努力地给补回来。 李治也坐了下来,就在唐僧的外侧,既没有修炼,更没敢睡觉。 只是微闭着双目,等着该出现的“人”出现。 时间不大,一阵山风吹来,已经进入七月的天气,即便是山风也没有多少的凉气。 “来了——” 还没等李治睁开眼呢,睡得正酣的猪八戒居然一骨碌坐了起来。 “好香、好香,哪来的饭菜香味啊?” 果然,从前方大山的西侧,转过来一名村妇。 看年纪不过二十岁出头,红碎花的上衣,水蓝色的布裙,绢帕罩头,手里挎着一个竹篮。 虽然穿着朴素,却也透着干净利落,浓郁的饭菜香味,正是从那竹篮中传出来的。 向来古道心肠的猪八戒,早就急不可耐地迎了上去,李治乐得在一旁看好戏,他只要守住唐僧就好。 果然,这戏码的进程,跟李治“知晓”的没太大的差异。 最终,那妇人也死在了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之下。 “这……悟空,你怎可如此行凶?” 即便已经开始了修炼,唐僧的内心依然是一名虔诚的僧人,亲眼见到孙悟空打**一名村妇,唐僧焉能不发怒? “族叔,你随我来——” 这时候,李治知道不应当让孙悟空多说话,无论他说什么,都会被人认为在替自己的**狡辩。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们两个一样,有“破妄金瞳”,能够看出妖魔的幻化。 准确地说,这名被“打死”的村妇,还算不得是妖魔所化,更像是借尸之法? 李治拉着唐僧,来到了那女子的尸身旁。 即便已经是“化神”期的修为,唐僧这么近去看一具尸体,不免内心中还是有一丝害怕。 “九郎,这尸首有什么好看的?莫非你要为你大师兄开脱不成?” 李治跟孙悟空的关系,整个取经队伍都有目共睹,唐僧甚至觉得,李治似乎一见到孙悟空,对这猴子的感情瞬间就超过了自己? “哈哈,族叔就这么看我吗?虽然小侄算不得什么仁人志士,胡乱行凶或包庇恶人之举,还是轻易做不出来的。您来看——” 李治蹲下身子,摆弄了几下那村妇的手臂,僵硬无比。 “族叔,您看出什么来了吗?” 李治没有言明,只是慢慢地引导着唐僧。 “这……这女子好似已经死去多时了?” 是的,刚死之人,手脚都不可能僵硬的这么快,如果唐僧大胆一些,去摸一下这村妇的手,就会发现冰冷无比。 如果唐僧再大胆一些,拿刀子在这村妇身上划一刀,他更会发现,根本就不会有一滴血流出来。 “族叔高见,您总能相信这女子并不是死于大师兄之手吧?” “方才到来的,乃是此山岭中的妖魔,不过此妖魔擅长附身于他人尸体之上,这只不过是牛刀小试耳,恐怕后面还会继续碰到的。” 李治没有直接说明白,却也恰到好处地点了一下唐僧,至于说会不会破坏了西游,少了那么几次磨难。 那就不是他该管的了,不是还有那位取经的总策划在吗? 该别人干的事情,他李治总不好越俎代庖的。 “师父您看,这一篮香喷喷的饭菜,原来都是石头、癞**变得啊——” 这时,猪八戒拎着那个竹篮过来了。 这里的猪八戒,比起另外一个时空来,同时期的修为上,已经差出了一个大境界,修为上来了,眼界自然也不会低多少。 “阿弥陀佛,原来如此,悟空,为师错怪你了——” 两相见证之下,唐僧也终于明白了真相如此。 “九郎,要不你将那眼部神通也传了我,今后就再不会看错好坏人了。” 唐僧突发奇想道,李治却一头黑线。 “族叔,非是小侄不肯传你,实在是您的修为还差了些,就这还是两个‘人参果’给硬提上来的。” “短时间内,您在境界上不太可能有大的飞跃,想来这一路上再遇到的大妖,您估计就算是学会了,也看不出来。” 这倒不是李治敝帚自珍,孙悟空都传了,再传给唐僧也不是不可以。 只是,对于唐僧,更准确地说,对于取经完成后,重新变成金蝉子的唐僧,他没有任何的把握。 谁知道到了那时候,唐僧还认不认得他这个“族侄”? 因此,对于唐僧的感情,李治算是比较纠结的。 一方面,是真诚的交往和亲近,另一方面,他也莫名地为今后可能发生的事情担忧。 随着修为的增长,又见过了几位传说中的大能,李治越发觉得西游这场大戏的不简单。 刚开始的时候,他不过是凭借着后世的记忆,一种历险、好玩的心境参与进来。 如今再想一想,他们老李家那是正经地信奉道教,道教更是大唐的国教,连李家两代君主都自称是道家掌门的后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佛教传进了东土大唐,结果会怎么样呢? 至于佛门和道门之争,李治人小胳膊细,他是管不着的,可是他李家呢? 想想另一个空间里的自己,更甚是自己的那位“媳妇儿”,那位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佛教徒啊! 想到这里,李治甚至有些后悔,自己有“先知先觉”的优势,在大唐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去做一些防微杜渐的事情呢? 李治的婉言谢绝,倒是没有引起唐僧的进一步要求,或许他也只是一时兴起,随口说了一句罢了。 …… 众人吃了孙悟空摘回来的鲜桃,又休息了片刻,继续西行赶路。 既然已经知道这山岭之中有妖魔,自然就有了防备,依旧是悟空在前,沙僧殿后,李治和八戒一左一右护持着唐僧。 小白龙也提高了警惕,不过他依然是白龙马的形态,这样反而能更加隐蔽一些,关键时刻或许能够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让李治纳闷的是,这都走出一百多里地了,大山头都翻过了三五个,依然没有看到本该出场的老妇人? “大师兄,我感觉有些不对劲,咱们似乎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此处的山岭异常的荒芜,七月天本该是山清水秀,花草齐茂的季节,这里的山却一律光秃秃的,既没有任何草木,更看不到一个飞禽走兽。大风小说 天渐渐暗了下来,今日是无论如何,也走不出这连绵不断的白虎岭了。 “确实有些古怪,似乎……似乎这条路咱们之前已经走过了?” 仔细辨认了一下,孙悟空才发现了端倪,而李治却莫名其妙地想起来那副卧虎的虚影。 “大师兄,刚进大山时你是否看到了,这连绵的山岭有一头卧虎的虚影罩着,而此处又叫‘白虎岭’,莫非这里有一头白虎?” 这里的白虎,可不是后世说的,那孟加拉虎的变异品种,而是涉及到天之四灵。 众所周知,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乃天之四灵,又称四象,这西方正是白虎所在。 “应当不是,俺老孙感觉不到任何的生气,而且从天黑之后,此处的死气更重,仿佛……仿佛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坟场。” 孙悟空喃喃地说道,却吓得猪八戒差点儿把手中的耙子给扔了。 “大师兄,你别没事一惊一乍的,人吓人会吓**的,什么巨大的坟场,俺老猪怎么感觉不出来?” 走了大半天路,中午吃的那点儿桃子,早就消化完了,猪八戒又饿了。 即便是发觉了不对,众人也不能留在远处,还是小心翼翼地摸索前进,却发现道路越来越难走。 “师父,你们跟紧点儿,前边的路不太好走。” “师父,要不您把那‘锦襕袈裟’给穿上,那玩意儿也是一件宝物,放在包裹里白瞎了。” “师父……” 原本孙悟空想说着话,分散一下唐僧的注意力,这几个人里边,也就自己这个师父差了些,空有一身修为,心态还停留在凡僧境界。 正说着呢,孙悟空却听不到任何人的回应,转过身一看,哪里还有师父、师弟们的身影? “师父——” …… “八戒,你大师兄怎么走那么快?你到前边去唤他一声,莫要走远了。” 在唐僧的眼里,前边的孙悟空就是转过了一道山口,然后……然后就看不到人了。 天色已晚,以唐僧的修为十丈之外就看不清楚了,于是就随口吩咐猪八戒道。 老猪本身就有些害怕,总想着刚才大师兄说的大坟场的事情,可是师父有命,他也只能遵从。 手中拿着他的“上宝沁金耙”,紧走两步去追孙悟空去了。 “猴哥、猴哥,你到哪里了?等等我们啊——” 然后,也听不到了猪八戒的声音。 ...... “族叔,咱们停下来吧,这里应该是一处幻境,咱们都被迷住了。” 接连与孙悟空和猪八戒失去了联系,李治本能地觉得,不能再走下去了。 此处是一道山梁,向四周望去,烟袅袅、雾腾腾。 按说以李治“破妄金瞳”的能力,白天和晚上对他来讲,应该没有太大的差别才对,更不用说他还有“千里眼”的技能。 可是,站在此山梁之上,他却只能看到方圆数十丈的距离。 李治想了想,突然咬破了舌尖,向天上“噗”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继而大喝一声。 “给我破——” 手中早已扯出了“紫霄神雷枪”,向前方一个环刺。 “咯咯咯,没想到你一个‘天仙’修为的人族,居然能够看破老娘的幻境?可惜啊,今日正是月圆之夜,任凭你是大罗金仙也未必能讨得好去。” 一个阴森森的女声传来,李治却无法辨别她的方位。 “你是白骨夫人吗?因何要对我等下手?区区‘金仙’初期的尸魔而已,你难道真不怕死?” 不是李治说大话,一则是想镇住对方,二则,就算是尸魔出现了,旁边还有“金仙”中期的沙和尚,以及“金仙”后期的小白龙,总不能输给对方吧? “哦,你一个十几岁的人族,居然知道本夫人的名号?倒也是难得。” “为何要对你等下手,这不是废话吗?自然是为了吃唐僧肉啊。” “唐僧是十世修行的好人,听说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到了我这‘白虎岭’自然不能放过你们。” 幻境困在了孙悟空和猪八戒,似乎这白骨夫人,觉得自己已经稳操胜券了,没有任何的隐瞒,大大方方地回答道。 这下子,李治更是疑惑了。 其实,在后世的时候,就有无数人分析过,为何从白骨精开始,就到处流传着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的谣言,这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呢? “白骨夫人,不知何人告诉你,吃了大唐圣僧的肉可以长生的?” 心中有疑问,自然要问出来。 “哼,你的话太多了,受死吧——” 这时,从虚空中杀出两把剑来,恶狠狠地刺向了李治。 “妖怪,沙悟净在此,休得猖狂——” 唐僧被李治护在身后,如果李治被袭,或者躲到一边去,那么下一个遭殃的一定就是唐僧。 既然妖魔已经现身了,早就等在一旁的沙和尚,手中一摆“降妖真宝杖”,照着双剑就砸了过去。 “当啷啷——”两声脆响,“降妖真宝杖”硬是将对方的两把宝剑给崩了回去。 要说别的没有,沙和尚的力气却是真大。 有时候李治觉得,自己已经能够看清这位三师兄力气的上限了,可转过身来,却发现他似乎还未尽全力? “哼,有把子力气,再接老娘几剑试试——” 这时候,两把宝剑的主人也现身出来,果然是一名妇人。 只见这妇人身材高挑,用后世的尺寸来讲,至少要在一米七五以上。 不知道是练功练的,还是本来如此,此妇人的骨架明显宽大,不次于一般的男子。 手中一对雌雄宝剑,倒是跟小白龙的武器相似。 居然是一身宫装打扮,难道她还是哪国的公主、娘娘不成? 往脸上看,煞白煞白的脸,没有一丝血气,两眼放出蓝哇哇的亮光。 “天河倒泄——” 白骨夫人不由分说,双剑合一从天而降,直刺站在地上的沙和尚。 一道白练就落了下来,沙和尚仿佛觉得,自己手中的“降妖真宝杖”似乎又加重了许多。 可是,面对妖魔时,沙和尚不自觉就有一种仇恨感,这份仇恨来源于血脉中的传承。 “**吧——” 这二人打在一起,一个“降妖真宝杖”力大势沉,一个雌雄双股剑迅捷无比、杀伐卓绝。 虽然沙和尚比白骨夫人的境界高了一小阶,二人真打在一起了,却是白骨夫人更多地占据上风。 “天河倒泄——” “地涌金莲——” “天下同春——” “地动山摇——” …… 李治整个都给看傻了,不是因为这二人打的太过激烈,而是他被白骨夫人给惊到了。 准确地说,他是被白骨夫人的剑法给惊到了。 “这……这怎么可能?” 翻来覆去的,白骨夫人只用了四招剑法,就把沙和尚逼得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境界赶不上他,奈何白骨夫人的剑法太过卓绝啊,隐隐能借助天地之力。 李治却一直再等,等着白骨夫人再出新招。 他很想知道,这白骨夫人还会不会使,“天外飞仙”或者“天人合一”,这可都是“天地剑诀”中的招数啊! 和“沧溟诀”一同出现的“天地剑诀”,突破到“天仙”境界之后,李治才刚刚开始修炼。 第七十一章 约会女僵尸 就在李治诧异的空档,沙和尚已经接连中了两剑,一剑在左臂,一剑在后背。 看似伤害不大,李治却清楚,这借助了天地之力的“天地剑诀”,一旦中招之后,如果不及时处理伤口,中剑者的法力就会不断的流失。 即便速度再是缓慢,沙和尚恐怕也难以支撑够一个时辰。 “三师兄,我来助你——” 李治一摆手中的“紫霄神雷枪”,也加入了战群。 如果碰到的是别的妖魔,或者说,白骨夫人使的是别的神通,或许李治会请小白龙出战。 不过,见到对方竟然用的是“天地剑诀”,那么,李治一定是要自己亲自动手的。 在未到“天仙”境界时,李治就没少跟几位“金仙”级别的师兄们对战,凭借着“大力”的特性,怎么也能够支撑几百个回合。 如今已经晋级到了“天仙”,更是“天仙”后期的修为,李治不觉得会有“真仙”境,甚至“玄仙”境的人能够强过自己太多。 虽然白骨夫人也是“金仙”初期,一则有沙和尚在主攻,更主要的是,李治发现这白骨夫人似乎就只会那四招“天地剑诀”? 李治可是有完整的“天地剑诀”,那位传功之人似乎担心李治学不扎实,更是将十招“天地剑诀”拆解的淋漓尽致。 每一招的优势,每一招的弱点,也给出了详细的说明。 因此,在李治的眼中,白骨夫人虽然在“天地剑诀”上浸淫了多年,他依然能够看出其间的破绽,这才是李治挺枪而出的原因。 说来也是讽刺,李治修炼了两个多月的“天地剑诀”,自己却连一把像样的宝剑都没有。 临到事头,只好把“紫霄神雷枪”暂当宝剑来用了,好在他的力气够大,灵活程度有缺却劲力十足。 李治一伸手,那就是硬茬子,招招不离白骨夫人剑法中的破绽。 这样一来,白骨夫人就有些招架不住了。 沙和尚本身就是一个难缠的主,仗着皮糙肉厚,愣是拼着受伤也频频对白骨夫人发动着进攻。 而白骨夫人原本占着上风的剑法,却又被李治一一化解了,好在她的修为远在李治之上,要不然早就被“紫霄神雷枪”给挑上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会……会我的招数?” 打斗了几个回合,白骨夫人就认出了李治的招式,对方似乎会的比她的还要多,只是招法稍显生疏了些。 一向高傲的白骨夫人,硬生生把到嘴的“老娘”二字给吞了下去,会“天地剑诀”的,且又会全套的人,不是她能够招惹的。 “哈哈,是吗?那你看看这几招你认识不认识?” 李治招法一换,使出来白骨夫人那四招之外的剑法。 果然,看似同出一脉,白骨夫人却又不认识,只好仗着自己的修为和对此地的熟悉,同二人缠斗。 就算是这样,双方又打斗了三十多个回合,“紫霄神雷枪”正好碰到雌雄双股剑上。 “当——”的一声,双股剑中的雌剑就被磕飞了,沙和尚眼疾手快,不容分说也加紧了“降妖真宝杖”的招式。 “当——”又一声响,白骨夫人就变成了徒手。 要知道,她的一身战力就在那对雌雄双股剑上,手中没有了宝剑,除了幻术,也只能是逃走了。 可惜,今日遇到了身法比她更快的李治。 “化虹之术”,晋升到“天仙”境界之后,李治的“化虹之术”展开了,最高可以达到一息五千里远。 还没等白骨夫人起身呢,李治的“紫霄神雷枪”就到了眼前。 “别动,信不信我这一枪下去,让你这副枯骨毁于紫雷之下?——” “紫霄神雷枪”,妥妥的雷属性,最近李治才发现,只要自己通过此枪来催发法力,就能迸射出道道紫雷。 由于他毕竟只有“天仙”境,紫雷的威力并不算太大,却也足够的唬人。 在外人看来,那紫雷的形象简直就跟“紫霄神雷”一模一样。 孙悟空还调侃道,是不是等三弟的境界上去了,以后一发招就能打出真正的“紫霄神雷”啊? 果然,当“紫霄神雷枪”接连爆出两道紫雷之后,白骨夫人就放弃了反抗。 看了一眼旁边的唐僧,虽然还是有些不甘心,却也只能闭着眼在那里等死。 …… “你会‘天地剑诀’?那么就应该是小师弟了,放了小骨,随她一起进来吧——” 突然,一道声音在李治的耳边响起,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李治一时竟没区分出是男是女? “小师弟,你下不了手吗?要是下不去手,还是让俺老沙来吧。” 那道声音,似乎只有李治能听到,其他人如唐僧、沙和尚等,却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 白骨夫人好似也听到了,却惊讶地看着李治,这分明就是一个人族,而且貌似只有十几岁吧? “三师兄且慢,此女杀不得,我自有他用——” 李治急忙出声阻止了沙和尚,他可不想这位莽汉一“降妖真宝杖”下去,估计白骨夫人也就剩骨头渣子了。 “是哪位前辈在此,在下大唐李治有礼了——” 虽然不知那发声的是谁,但是,就凭他或她知道“天地剑诀”,又称呼自己为“小师弟”,李治就不敢怠慢。 如果是假的倒还罢了,如果是真的,那距离揭秘自己“沧溟诀”和“天地剑诀”这两套**的来历,以及自己那位素未谋面的“授业恩师”,恐怕就在眼前了。 沙和尚虽然有些不解,但还是收起了“降妖真宝杖”。 毕竟,这尸魔是李治出手制服的,平日里李治诸多惊人的表现,即便沙和尚同李治交情泛泛,也不好直接驳了他的面子。 “前边带路吧——” 李治收起了“紫霄神雷枪”,甚至直接将它收进了“储物戒指”里。 其实,一开始李治也企图将“紫霄神雷枪”给收到识海中去,好歹现在也是后天灵宝级别的。 可是,这家伙一“看”到识海中那柄大黑枪,“吓”的自己就跑了出来。 最后,只能憋屈地继续待在“储物戒指”里。 “九郎你这是?” 方才沙和尚和李治同白骨夫人的对战,是唐僧少有的这么近距离看着弟子们降妖,与自己所学的“六字箴言”一一验证,觉得自己似乎也可以伸伸手的。 后来,看到李治不仅放过了那妖魔,竟然还要随她一同离去,唐僧不禁焦急地问道。 “族叔莫要担心,此山中除却白骨夫人,再无人能够伤到您,天亮之后,估计大师兄和二师兄就会找回来。” “如果我办完了事情,就会即刻回来,如果没见到我回来,你们正常赶路就好,无需等我。” 跟着白骨夫人离去,李治不是没有顾虑。 可是对方的“天地剑诀”不会有假,困惑了他这么多**情,总算是出现了一点眉目,李治自然不想轻易放弃。 白骨夫人在前,李治紧随其后,却是向远处一道山谷走去。 行到山谷深处,又发现一处洞穴,看样子应当不是白骨夫人的洞府,偏僻的很,洞口狭小,一旁有无数乱石横亘。 要不是白骨夫人带路,李治都未必能找到此处,他一路都开启了“破妄金瞳”,却依然没能发现任何端倪。 “你果然是他的传人,居然连‘破妄金瞳’也传给了你,没道理不传他的**啊?” 那道声音再次响起,这种感觉对李治来说,非常的不好。 分辨不出对方的位置,竟也分辨不出对方是男是女,而对方却对自己似乎有所了解? 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在别人面前完全的赤裸,而自己对对方一无所知,半点儿安全感都没有。 进入山洞,再往里走道路更窄了很多。 那么深的山洞,却没感到半点潮湿,周遭的道路或石壁,更像是被风干或烤焦了一般。 通往前边的山路,却是曲折向下的,这让李治想起了“鹰愁涧”底下的秘境,金乌六太子残魂的居所,也是类似的情况。 难道,这些远古的大能,都是喜欢把自己埋在地底下吗?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李治只感觉前面豁然开朗,到达了一处较为宽敞的洞穴。 “师尊,人给您带到了——” 白骨夫人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在洞穴前停身站住,并且躬身向里边施了一礼。 李治很是诧异,白骨夫人无论是后世还是方才,都给予他很是孤高冷傲的感觉,没想到还有这么恭敬的一面? 师尊?这白骨夫人还有师尊吗? “嗯,你就在洞外守着,让那小子自己进来吧——” 没错,就是这个声音。 离得这么近了,李治依然没能听出声音中的温度,难道跟白骨夫人一样,也是一个尸魔? 想到这里,李治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没办法,既然都来到这里了,也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向里走。 “果然是一个人族,还是一个很标致的小郎君啊,咯咯咯……” 声音撤去了伪装,竟然是一个异常悦耳的女声? “前辈,您是哪位?怎么认识在下所使的‘天地剑诀’和‘破妄金瞳’的?” 听到了正常的声音,李治心中的怯意减轻了不少。 “我方才说了,你是我的小师弟,还叫什么‘前辈’啊?叫声‘师姐’就好。” “带你来的那位,你就随我叫她‘小骨’就行,至于什么‘白骨夫人’,哎,那是她数千年来,心中抹不去的伤痛啊。” 突然,这个山洞里变得亮堂起来,在李治的正前方,大约三丈多远的地方,有一大块紫蓝色的水晶石? 石块有两人来高,半透明状,李治分明看到,这水晶石里边竟然封印着一名妙龄少女? 一袭青色的衣裙,在紫蓝色的水晶石里,显得若有若无,方才的声音就是从这个水晶石里传出来的。 虽然是半透明状,却看不清里边那女子的容貌,周边有数道能量波震荡,那是李治从来没有接触过的能量。 李治心中多了一丝顾虑,这位不会是哄骗自己过来,想着让自己放她出来的吧? 此人看来定然是一位修为卓绝之辈,能把她封印在此的,恐怕就更加的厉害,而自己只是一个“天仙”境界罢了。 再说,此人是好是坏还不得而知,能够驱使白骨夫人那样的人,能是什么良善之辈吗? “前……这位姑娘,在下不知你为何非要叫我‘小师弟’,要说我这一身所学,我自己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得来的,‘师父’都不知道是谁,又哪来的师姐?” 不知为何,李治对水晶石中的女子,有着莫名的亲近之感,竟然把自己“沧溟诀”和“天地剑诀”,以及“破妄金瞳”得来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一遍。 这个时间可不短啊,足足过去了一个多时辰,而那水晶石中的女子,就那么静静地在那里听着,丝毫没有打断李治的意思。 “看来是不会有错的,他,也就是你的‘师父’,选择这样传功的方式,是因为他自己也被困在一处所在,丝毫不得离开罢了。” “正好小师弟去到了洛神姐姐的庙中求救,索性就将衣钵传给了你,不过我很是纳闷从哪里多出来一个‘沧溟诀’?不应该是‘轩辕诀’吗?” 那女子认真地听完之后,就彻底笃定,眼前这个十几岁的人族少年郎,正是父皇的嫡传弟子,心中难掩那份亲切和激动。 “什么‘轩辕诀’?在下只会‘沧溟诀’的,你来看——” 听到对方还是叫自己“小师弟”,李治也没有再做反驳,挥手凝结了一道“沧溟诀”的法力,轻轻地在水晶石前划过。 “没错,这就是‘轩辕诀’,只不过形态做了更改罢了,看来父皇是想给小师弟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才做了改头换面之事。” “一旦你将此**练到第八层,也就是你晋身太乙境界之后,自然就会露出此**的本来面目了。” 见对方说的如此肯定,又想起在“五庄观”中,镇元子老兄曾经给出的猜测,李治也不得不相信,原来自己素未谋面的“授业恩师”,竟然真的就是上古三皇之一的轩辕黄帝啊! “那么,您是哪一位啊?为何被困在此处?” 既然已经确定了自己的“师承”,李治自然有义务救此人出来,前提是这位真的跟自己有关系。 “咯咯咯,你这个笨小子,既然知道你师父是谁了,而我又叫他父皇,难道你连我的名字都猜不出来吗?” 这一连串富有魔力的笑声,彻底让李治清醒了过来,大脑在飞快地运转。 是了,如果自己的师父是轩辕黄帝,那么,此人不就是大名鼎鼎的“旱魃”吗? 那可是令三界闻风丧胆的僵尸始祖之一啊,怎么看起来是这样一副,娇滴滴、楚楚可怜的模样? “知道姐姐是谁了吗?不错,我就是女魃,世人是不是都称呼我为‘旱魃’啊?咯咯咯……” 看到李治的神情,女魃就知道他已经猜出了自己的身份。 女魃被困在此地几千年了,除了一千多年前,收了白骨那么一个记名弟子,女魃就没有再见过第二个人。 可惜,她一身法力被禁锢在水晶石里,除非来人走进这八百里“白虎岭”,否则她根本就无法传声出去。 而她所收下的记名弟子白骨,也是一个可怜的女子,被一头重伤垂死的白虎霸占并诅咒,也无法离开这“白虎岭”,两人算是同命相连了。 “师……师姐,您是怎么被困在这里的,小弟怎么做才能救您出去?” 既然双方的话都说透了,李治自然也就认下了这个大名鼎鼎的师姐,可看到她如今的处境,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哎,说来话长,错就错在,当年姐姐不该错信了人啊——” …… 原来,轩辕黄帝一生共有四位妻子,前两位妻子总共给她生下了三个儿子,而女魃却是他第四位妻子所生,也是轩辕黄帝唯一的女儿。 女妭自小长得明眸皓齿,楚楚动人,她性格活泼,常着一袭青衣,喜欢在共工台嬉笑玩耍。 轩辕黄帝很是喜欢这个女儿,将她视为掌上明珠。 可惜天妒红颜,或许是女妭太过美好,引起了上天的注意,豆蔻年华的小姑娘却身染重疾,危在旦夕。 看着活泼可爱的女儿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如花的生命却如秋叶般脆弱,轩辕黄帝内心焦灼,花重金四处搜寻名医为其诊治,医治的人一批接着一批,希望却跟着一次又一次破灭。 正当众人束手无策,几近绝望时,奇迹却发生了。 之前黄帝蚩尤大战,凶兽犼乘机为祸世间,被女娲、昊天、伏羲将灵魂分为三份联手封印。 犼暗中积蓄力量,时时刻刻都在想着逃离,终于在这一日冲破了封印,一份灵魂附到了赢勾身上,一份附身至后卿,还有一份灵魂则盯上了女妭。 犼的灵魂与女妭进行了一番焦灼的争斗,最终小姑娘凭借强大的意志力吞噬了犼的意识,并吸收了其灵魂,重获新生。 天真善良的小姑娘经此一难,竟获得了止雨、干旱的法力。 此时,正是轩辕和蚩尤在人间大战之时,蚩尤猝不及防受到重创,很快便调整好了己方作战思路,请来风伯和雨师助阵。 风伯名叫飞廉,长着孔雀的头,人的身体,蛇的尾巴,手里拿着一把芭蕉扇。 雨师叫萍号,是一只长着蚕的头,人的身体的老虎。 两位也不愧是上古大神,一个掌管风,一个掌管雨。 两位天神协调作战,风伯大力挥动芭蕉扇,雨师张开嘴,天河之水就从天而降。 一时间,凄风苦雨,迷雾升腾,轩辕黄帝的大军困在里面,苦苦搜寻也找不到出路。 轩辕黄帝也终于想到了自己的女儿女魃,立刻派人到共工台请求女妭帮助,女妭也不负众人的期望,立即赶到冀州协助作战。 女妭施展自己的神力,风伯、雨师所降下的雨水终于停止。 她全身散发着强光,驱散了漫天迷雾,黄帝的大军终于可见天日。 女妭力挽狂澜,挽救了黄帝大军的颓势,逆转了局面,可她也从此开启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冀州之战,女妭耗尽神力,再也回不到天上,身体里犼的灵魂没了神力的**,开始肆意危害人间。 她无法收回自己放出的干旱,所过之处,花落水涸。 天上降下了一个个巨大的火球,百姓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干旱,尸殍遍野,民不聊生。 自此,女魃的名字逐渐被“旱魃”所代替。 久而久之,她的“恶名”在人间传颂,被人形容的越来越吓人,渐渐的竟成了僵尸的形象。 而女魃为了尽量减少自己的危害,自行流放到赤水之北。 谁知道,在那里又遇到了两位“志同道合”的朋友,赢勾和后卿。 这二位原来都是轩辕黄帝帐下的大将,却同样被犼的灵魂附体,可是,此二人的境况与女魃却大相径庭。 赢勾身为轩辕黄帝手下大将,在与蚩尤交战中,因为没有遵循轩辕黄帝指令而导致兵败。 轩辕黄帝一怒之下,将其贬派去守护黄泉冥海,赢勾虽然接受了轩辕黄帝的惩罚,但是内心却极为不满。 直到犼的一份魂魄飘来,赢勾想要出手击杀却不是对手,最后在其诱惑之下,二人魂魄合二为一,变为了僵尸。 后卿也是轩辕黄帝手下一员战将,在与蚩尤的战争中不幸战死,曝尸荒野、无人收尸。 后卿怨念日益增加,碰巧犼的一份魂魄飘来,两者都含有极大怨念。后卿就将自己的魂魄献给了犼,残破的身体被犼复活成为僵尸。 看在这二人出自轩辕黄帝麾下的情分上,女魃才跟他们亲近了起来,又有着类似的遭遇,这二人也谎称自己能够完全控制犼的魂魄。 就这样,在取得了女魃的信任之后,此二人趁着女魃不备,将其暗算。 他们倒不是真心想要女魃的性命,而是想逼迫女魃,说出轩辕黄帝那纵横天地的绝世**。大风小说 可惜,既然女魃已经认清了这二人的面目,又怎会老老实实地听从他们的摆布? 就这样,女魃被二人封印在水晶石中,又怕在赤水被人发现,才不辞万**,来到了西牛贺洲。 连续逼迫了上千年之后,依然没能从女魃口中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女魃自然不傻,若真说了出来,恐怕自己就真得身死道消了。 就在这时,两位僵尸赢勾和后卿,却收到了北俱芦洲僵尸界另一个大佬将臣的召唤。 才不得不暂时终止了对女魃的逼迫,就在“白虎岭”这个地方,布下了这个地下密洞,更是在水晶石之外,又增加了几道封印。 当然,那个时候,此地还不叫“白虎岭”,这八百里“白虎岭”,却反而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城邦。 没想到,赢勾和后卿这一离去,数千年过去了,竟然再也没有回来。 女魃倒是利用这几千年的时间,在水晶石中慢慢恢复着自己的神力,可惜,依然无法从里边挣脱出来。 …… “师姐,我如何才能救你出来?” 听完女魃的遭遇,又看到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李治一时正义感爆棚,竟然忘却了自己不过是区区“天仙”境界而已。 第七十二章 枷锁数千年 “小师弟,谢谢你的好意,可惜你如今的实力还是太弱了。” “要想把我从这里解救出去,除非你有大罗金仙的修为,或者有父皇的‘轩辕剑’在此,否则根本就无法破除此间的条条禁锢。” 看到李治如此的热心,女魃的心中莫名地一暖,却摇头叹息道。 这么多年了,除了有一个记名弟子白骨相伴,就再也没有人如此关心过她,而白骨也不过是对她有所求,两人算是各取所需罢了。 如今平白冒出来一个小师弟,却不过是父皇**的一个传承者,并未正式收入门墙,李治却有这样的关怀之语,很是让女魃感动。 听到女魃的要求,李治不禁皱起了眉头。 大罗金仙修为之人,李治自然也有认识的,远的不说,就说自己刚刚结拜的大哥镇元子,那一身绝世的修为岂是区区大罗金仙能相比的? 不过,越是到了他们那种境界,却越不愿意插手别人事情,虚无缥缈的“因果”,是他们不愿意轻易承担的。 更何况,镇元子此人虽然也算是道门中人,却也与西方佛门暗通款曲,李治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完全相信此人。 “师姐,为何非要用‘轩辕剑’,难道必须是功德灵宝吧?其他锋利的兵器不行吗?” 李治说完,伸手将自己的“紫霄神雷枪”给拿了出来,雷隐枪刃、紫气蒸腾。 “咯咯,小师弟这把枪倒也是不错,可惜还是差了一些,只是一把后天灵宝而已,要是一把先天灵宝自然无往不利。” “‘轩辕剑’虽然也是后天所铸,却因为其本身有大功德,已经后天返先天,远不是其他后天灵宝所能够媲美的。” 李治手中的“紫霄神雷枪”,论品质已经在白骨夫人的雌雄双股剑之上,且又占着重量的优势,于交战之时自然是强上一筹。 不过,要想破除两大僵尸始祖后卿和嬴勾联手布下的禁制,却还是要差上一些。 “师姐,那我大师兄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如何?” 李治的眼睛一亮,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同样是后天返先天,**德和品级,当不在“轩辕剑”之下。ωWW.166xs.cc “嗯,那小猴子的‘如意金箍棒’,应该是当年大禹手中那根‘定海神针铁’吧?可惜,却是一件钝器,就算是能够破除那几道禁制,却也破不开这水晶石啊,难不成你想连我也一块儿给砸碎了?” 女魃斜楞了一眼李治,有些埋怨这小子说出如此不靠谱的想法。 李治也一脸无奈,突然眼睛一亮,神念沉入了识海之中。 “前辈,器灵前辈,您在吗?——” 李治这是在呼喊识海中那位大黑枪的器灵,看它平时拽拽的样子,也许能够解决眼前这道难题呢? “你小子怎么整天那么多事,又想要让老夫出手帮你吗?” 呼喊了好半天,才听那位器灵大佬的声音。 “器灵前辈,您看我这师姐挺可怜的,被两个坏东西困囚在这里几千年了,您就大慈大悲出手救她一救吧,小子给您行礼了——” 交谈的是识海中的神念,李治却真的双手作揖,看得女魃一阵恍惚。 “小师弟,小师弟你这是怎么了?——” “师姐稍等,小弟正在想办法救你……” “哼,什么‘大慈大悲’?你少拿老夫跟那些假慈悲的秃驴相提并论。此女应该是旱魃吧?若真放了她出去,走到哪里都会祸及一方的,你确定要放她出去?” 大黑枪扫了一眼被困在水晶石中的女魃,过去那些年,他虽然一直在养伤,对外界的事情也并非是一无所知。 …… 自从它的主人自爆之后,大黑枪也受了相当严重的伤,还是足以致命的那种。 好在主人的自爆,吸引了所有大神的目光,反而没人注意到它的存在,破碎的器灵就一头扎进了天地极地的黑暗之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黑枪才再次凝聚了枪身,等它重返洪荒的时候,已经是妖族高坐天庭了。 天地间再也找不到主人的气息,而大铁枪所受的伤又极其严重,就算有天材地宝供应,也不是短时间能够恢复的。 就这样,原本纵横天地的一代强兵,竟然变成了洪荒的看客,眼睁睁看着巫妖争雄,盛极而衰。 看着人族崛起,看着封神大劫,看着三教分崩离析,看着西方教逐渐崛起…… 直到它莫名其妙地遇到了李治。 李治不知道大黑枪是怎么进入自己身体的,连大黑枪自己也没搞明白,真的就像是存在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暗中操控着这一切。 …… “这个……” 对于器灵提出的质问,李治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师姐,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小弟能够把您给救出来,您是不是走到哪里还依然是……” 李治没有把话说完,女魃却早已明白了他的意思。 自己是什么样的状态自己心里最是清楚,当初就是无法压制体内犼的灵魂,使得体内充满了热量,走到哪里都会将旱灾带了过去。 “小师弟,师姐明白你的意思。到现在为止,我依然无法压制体内的热量,除非再次恢复到大罗境界,否则……” 当年为了对付雨师和风伯,女魃彻底耗尽了神力,除了有无尽的寿元,变得与凡人无异。 这些年来,也是一边在养伤,一边在慢慢地恢复自己的修为。 可惜,她几千年都被封印在水晶石里,如今的修为连所收的记名弟子白骨都赶不上,更不要说恢复到大罗境界了。 “师姐,如果小弟能救您出来,我希望您在无法控制体内的热量之前,不要轻易离开这八百里‘白虎岭’,您可愿意答应?” 这是李治暗中跟大黑枪器灵沟通好的结果,大黑枪自然不会去管那些无辜之人的死活,可是它要考虑到李治的因果。 贸贸然将女魃给放了出去,最终如果造成的旱情严重,终究也会追究到李治的头上。 这是大黑枪不愿意看到的,毕竟,像李治这样的“寄主”,暂时还不是那么的好找。 李治的要求,多少有些“持恩相胁”的味道。 最终,女魃还是点了点头,不过她不确定李治真能救她出来。 要知道,李治不过才“天仙”后期的修为,难道他能找到什么先天灵宝吗? 开什么玩笑,连女魃自己都还没有混上一件呢。 “既然师姐答应了,希望您不要食言,还请师姐关闭神识——” 李治郑重地说道,这样庄严的口气,让女魃不自觉有了一丝“顺从”。 “咔、咔、咔——” 接连几声爆响,李治面前的几道禁制,和那两人来高的紫蓝色水晶石,瞬间被破坏殆尽,一片狼藉。 任何的禁制,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 真正亲眼目睹全过程的,只有李治自己,他也完全惊呆了。 无论是前边横亘着的几道禁制,还是紫蓝色水晶石发出的能量,让李治都毫无下手的地方。 他不觉得凭着自己的力量,能够破坏其中的任何一道禁制,而这个号称身受“重创”的大黑枪,却轻而易举的就这么搞定了? 眼前的一切,让李治产生了无力的挫败感。 一个受伤的器灵就厉害如斯,那么它的主人呢? 那又该是何等的,霸天绝地般的人物啊? “咳咳,好了,老夫真的累了,一年之内不要再来叫醒我——” 大黑枪出识海,破坏几道禁制和水晶石,然后再次返回识海之中,完全就不受李治的控制。 李治却能感觉到它的“疲惫”和“虚弱”,看来,为了满足自己的要求,这大黑枪难得**起来的法力,又再次消耗殆尽了。 “多谢器灵前辈,小子一定不会轻易打扰您,对了,再遇到什么好东西,小子也一定优先供应给您。” 李治感激地说道,甚至内心有些愧疚,其实,上次那个“人参果”应该给大黑枪留着的。 …… “啊,我……我真的出来了吗?” 这时,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出现在李治的眼前,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一袭青衣,尤其那双眼睛炯炯有神,呼扇呼扇的甚是有趣。 “多谢小师弟——” 女魃来在李治的面前,很自然地牵起了李治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女魃虽然活了上万年,却一直就是现在这副样貌,在他们那个年代,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男女大防,又是初脱困境,更是天性放飞的时候。 李治却感受到了女魃的“热情”,从对方的手上传来一股炙热,幸亏他锻体有道,而且修炼过“太阳真火”,要不然这一下子都能把手给烤熟了。 “啊,对不起啊小师弟,我一时太激动,忘了控制自己体内的热量了。” 看到李治有些“扭捏”,女魃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急忙松开了拉着李治的手。 “师姐,如今您已经出了禁制,想必恢复起修为来要快上许多。小弟,或许也能助您一臂之力,助您早日得返大罗。” 李治想好了,反正镇元子那个便宜大哥是认下了,临分别时,镇元子自己也说过,但凡有困难都可以去找他帮忙。 眼前这个女魃,不知道全盛的时候是什么境界,现在在李治的“破妄金瞳”里,她不过是“玄仙”后期的修为而已,比起白骨夫人都低了两个小阶。 李治打算返回“五庄观”一趟,向镇元子讨要两枚“人参果”。 是的,两枚,张一次嘴索性给大黑枪也带一个,反正“人参果”树上应该还有十二个呢。 好嘛,李治这里还计算着数,想要给一窝端了吗? 听李治说完,女魃的脸色没来由一红一白的,一改方才的活泼大方,低声问道。 “小师弟,你……你难道也学会了父皇那套内经**?” 轩辕黄帝可不是一般的神圣,除了豪气干云、战力无双外,更是有一套“黄帝内经”**。 那是轩辕黄帝独家所创,比起西方教的“欢喜禅”有过之而无不及,据说修炼到至高境界,能够连御三千美女而白日飞升。 女魃作为轩辕黄帝的女儿,自然是知道那套**的。 因此,李治一说他能够助力女魃早日恢复大罗境,她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套双修的“黄帝内经”。 “咳咳,师姐您说什么呢?我的意思是‘人参果’,我可以到万寿山‘五庄观’,去替您求取一枚‘人参果’。” “那果子对您现在的状况尤其有效,助力固本培元、稳健道基,又可增添大量法力,一举突破‘金仙’甚至‘太乙’境都尤为可知也。” 李治这样一解释,女魃的脸红的反而更加厉害了。 幸亏她现在是异样状态,浑身蕴含着大量的热量,李治也只当她是正常如此。 “‘人参果’?可是那位有‘地仙之祖’之称的镇元大仙吗?” 以女魃的身份和地位,自然是知道镇元子的,只是过去双方并没什么接触。 要不是被两大僵尸始祖后卿和嬴勾给裹挟到了西牛贺洲,女魃平时几乎都是待在南瞻部洲的。 李治也没隐瞒,就把“五庄观”中发生的事情,简单地给女魃讲述了一遍。 当然,重点是说明了自己和镇元子的关系,至于其他不该说了,自然是春秋笔法来处理了。 “听父皇提起过,在当年大战蚩尤时,也曾经受过这位大能的指点,他好像跟神农叔父关系特殊,不想小师弟能有如此造化。” 听到李治跟三界顶尖的镇元子前辈结为兄弟,女魃先是有些不可思议,继而也替这位小师弟高兴。 “小师弟,如果真能求来一枚‘人参果’,我倒希望你能够把它送给小骨。” 小骨? 就是白骨夫人,此时正在洞外守候,她不像李治拥有“破妄金瞳”,自然无法看清这个诡异山洞中的情景。 即便是各种禁制被破除之后,出于多年对女魃这位师父的敬畏,白骨夫人依然不敢进洞一步。 “为什么?” 李治有些不解。 那可是“人参果”,不是什么萝卜白菜,随随便便就能送人的。 就算是李治,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的,就赌一个镇元子拉不下面子,反正自己是小子辈,即便结拜了也是最小的。 无论结果如何,李治不会觉得失去什么,如果真等自己成长起来了,有些事情反而未必如现在好办。 可惜,眼前的女魃居然提出想将“人参果”让给白骨夫人? “哎,她也是一个可怜的女子,让她自己跟你说吧。小骨,你进来吧——” 女魃冲着洞口吩咐了一声。 白骨夫人这才应了一声“诺”,恭恭敬敬地走进洞来。 白骨夫人这一进来,就看到了脱困的女魃。 “师尊,您……您老人家终于脱困了吗?” 第一次,李治居然从白骨夫人的声音中,听出了“感情”来? 女魃若说是僵尸,那只是以讹传讹罢了,她并不似后卿和嬴勾那样,是地地道道的僵尸。 然而,这个白骨夫人却实实在在是一个尸魔。 这让李治看到她的时候,总感觉后脊梁有些发凉,神仙也好,妖怪也好,好歹都活的,可这尸魔嘛…… “嗯,小骨,这一千多年来,也难为你了。” 单从面相上看,白骨夫人少说也有二三十岁了,而女魃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妙龄少女,她们二人这样彼此称呼,看得李治一时很不习惯。 “这位是大唐来的李治,是我的小师弟,也是你的亲师叔了,上去见礼吧——” 白骨夫人微微一愣,最终还是走上前来,给李治行了一个大礼。 师门传承,在任何时候都是这样的庄严。 平日里还好,这毕竟是第一次见面,白骨夫人认认真真地给李治施了一礼,口称“师叔”。 “这……师姐,你让她这么叫我,我还真适应不过来。” 李治有些手足无措,这位可是后世大名鼎鼎的“白骨精”啊,如今却成了自己的“师侄”,貌似还真算是亲师侄了。 “小师弟,你也无需客气,该怎样就怎样,方才师姐所求希望你真能办到,也算小骨没有拜你一场。” “小骨,就把你的事情给你李师叔好好说说吧,也许你的劫也应在他的身上,随手帮你解了也未可知。” 得,有了徒弟在眼前,女魃也端起了师父的架子,连说话都“成熟稳重”了许多。 “请师叔替我做主——” 听到自己最最敬畏的师尊居然这样说,白骨夫人急忙双膝跪倒在李治的面前。 …… 原来,在一千多年前,此处也是连绵不断的大山,却没有如此的荒芜,反而有一座城邦,叫做“白沙国”。 城邦的名字也很简单,历代国王都姓白,而每一代国王娶的王后都姓沙。 他们是“白沙国”的两大部族,绵延八百多里,虽然不算是太过强盛,周边那些国家却也不敢轻易前来侵扰。 话说“白沙国”最后一位国君白隐,是一位修道之人,拜了一位游方道人为师,并封其为国师,享受着“白沙国”的供奉和香火。 这位游方道人来的不偏不倚,恰恰是在国君白隐降生一位公主时,来到了“白沙国”。 白隐本就好道,见到这游方道人仙风道骨,更能移山走石、点石成金、撒豆成兵,顿时佩服的五体投地,当场尊为业师、更拜为国师。 游方道人自称来自极西之地,人称“白额道人”,专为国君刚刚诞下的公主而来。 此公主生于阴年、阴月、阴日、阴时,乃罕见的“纯阴”之体,更是修道的上上之资,有此女在当保得“白沙国”三千年基业。 自此,这位“白额道人”就住在了“白沙国”,并亲自给降生的公主取名为“白灵”。 “白额道人”对待国师的职位也算是兢兢业业,守护着“白沙国”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偶尔也传授国君白隐几手简单的小法术。 只是,自从他入驻“白沙国”之后,国君白隐的后宫之中,就再也没有妃嫔诞下子嗣,连在白灵之前出生的一女二男竟也相继夭折。 如此一来,白灵虽是公主,却成了国君白隐唯一存世的骨血。 安安稳稳地过去了十八年,就在白灵公主打算庆生十八岁生辰的时候,国君白隐竟无疾而终了,死的很是突然,甚至都没有留下一道遗诏。 有白氏王族的人,想从白氏子弟中挑选一名少年郎继承王位,却遭到了“白额道人”的极力反对。 更是利用霹雳手段,当场撕碎了几名站在对立面的王公大臣,一下子彻底震慑住了整个朝堂。 最终,在“白额道人”的扶持下,刚刚十八岁的白灵公主,继位为“白沙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女王,人称“白灵女王”。 可惜,在“白灵女王”继位的第二天,一向道貌岸然的“白额道人”,就彻底暴露了他的本相,强行迎娶“白灵女王”为妻。 倒是依然让白灵做她的女王,而他自己只是潜心修行。 原来,这位“白额道人”并不是人族,而是一头西方的白虎得道成精。 可惜在渡“金仙”劫的时候,丧身在劫雷之下,幸得有白虎一族的秘法,才让他捡回一条性命,境界却一落千丈,只保留了“真仙”的修为。 若想继续修炼,必须找到一个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纯阴”之体,且身具王气者双修,这样才有机会重返金丹大道。 因此,才有了以上种种,白灵女王正是他早在十八年前就定下的目标人选。 也许是这“白额道人”运气实在太差,与白灵女王双修了十数年,再次渡“金仙”雷劫时,竟然再次面临着失败。 雷劫之中,这头白虎顿时失去了理智,虎啸山林、癫狂四奔,足迹遍布八百里“白沙国”,竟然要拉着一国臣民进行“血祭”。 可叹存活了上千年的“白沙国”,活生生的百十万条生命,最终却做了白虎渡劫的牺牲品。 而这十几年来,早已被“白额道人”折磨成行尸走肉的白灵女王,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臣民惨死。 “白额道人”的雷劫依然没有结束,还剩下了最后的两道劫雷。 第一道,“白额道人”拉过来白灵女王“血祭”了,白灵没有害怕,甚至还隐隐有种解脱的感觉。 也许是二人双修了十几年的缘故,也许是白灵的“纯阴”之体发挥了作用,白灵是死在了劫雷之下,却留下了一副洁白而完整的枯骨。 看到这种诡异的情况,“白额道人”心生一计。 趁着最后一道劫雷没有落下的空档,在这副白骨的脊柱之上,用自己的心头血写下了“白骨夫人”四字,并施秘法留下一丝自己的灵魂。 “白额道人”还幻想着,如果自己真的再次无法渡过“金仙”雷劫,就借着这副白骨再次重生。 可惜,虎算不如天算,最后那道劫雷太过猛烈,连天道也不想再见到这个丧心病狂的家伙了,直接将他轰成了渣渣。 灰飞烟灭,身死道消。 雷劫过后,“白沙国”彻底不复存在,八百里延绵不断的山岭,也被百万生灵的鲜血染透。 唯一留下的,只有那一副美丽的白骨,已经白骨上附着的那丝白虎的残魂。 不愧是白虎一族的后裔,即便是到了如此地步,仅凭着一丝残魂竟然抽干了八百里内所有的生机。 如此一来,自然就惊扰到了深处地下的女魃。 她也积蓄了多年,就是靠着“白沙国”百万之众的人气,来压制身体内犼的戾气。 没想到竟让这头白虎给搅和了,一怒之下也顾不得自身的安危,愣是施法摄去了白虎残魂附着的白骨。 白虎的残魂感受到了危险,情急之下脱离了白骨,自此就在这山间游荡。 因为八百里山岭间,已经再也找不到一丝生机,白虎的残魂只能托体于山岭,却将满怀的愤怒都诅咒在那副白骨之上。 …… 跪在李治面前的白骨夫人,或许再称呼她为白灵更好一些,悲戚地诉说着过往的一切。 一千多年了,白灵从一个平凡的女子,修炼到了“金仙”初期,就算是有女魃在一旁指点,也算是一个有毅力的女子。 可惜,她依然摆脱不了那头白虎的诅咒,除非焚魂蚀骨,将“白骨夫人”四字彻底抹去,再以天材地宝净化她的神魂。 “这就是你非要吃唐僧肉的缘故吧?可是,你又是从哪里知晓,吃了唐僧肉会有这种奇效呢?” 第七十三章 诅咒与新生 当李治再次回到地面的时候,外边已经是白天。 艳阳高照,掐指一算,自己竟然在地下洞穴待了三夜两天。 放眼望去,唐僧师徒已经离开了八百里“白虎岭”,正走在西行的路上。 看到他们远去的背影,李治第一次觉得,原来没有自己在,他们才是最完整的团队啊。 白骨夫人,也就是白灵,为何要吃唐僧肉的问题,李治也终于弄明白了。 不过,他宁愿自己不知道这个答案,因为这样的答案让他原有的那些美好,都随之而破灭了。 或者说,李治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这么多年来,白灵一直都待在八百里“白虎岭”,她对仙佛的一切认知,自然大多都来自师尊女魃。 而唐僧的事情,却是从此处山神、土地口中“无意”间得知的。 说什么唐僧乃是如来二弟子金蝉子转世,难得的十世修行的好人,他的肉只要吃上一口,就能脱胎换骨、长生不老。 如来佛祖的名头足够大,白灵却也难以抵挡唐僧肉如此功效的诱惑,她想着哪怕只是吃上一口,或许就能解救自己出苦海,未必就真的会要了唐僧的性命。 被“白骨夫人”这四个字诅咒的太久了,虽然修到了“金仙”境界,却也无法完全摆脱那种精神上的折磨。 对于白灵的这种想法和行为,李治是报以同情和理解的心态,何况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而白灵更是成为了自己的亲师侄。 只是,那些山神、土地嘛…… 到底是天庭的意思,还是佛门自己在搞鬼? …… 万寿山,五庄观。 李治终于见到了此处道场的真实面目,他的“化虹之术”刚刚飞抵万寿山,就有一股强大的力道凭空阻挡在前边。 是了,这应该就是万寿山的护山大阵了,就连“破妄金瞳”都无法窥探万寿山的虚实。 可惜,李治对阵法一窍不通,只好停下身形,高声喝道。 “镇元大哥,小弟李治求见——” 声音传出多远去,恨不得整个万寿山的人都能够听到。 “哈哈,三弟来了,有请——” 一道洪亮的笑声传来,紧接着能量波动,李治就觉得自己前行的路,被打开了一扇看不见的门。 李治抬腿往里走,刚刚来到五庄观前,就看到老熟人清风、明月两位道童,迎候在那里。 “清风、明月,见过三师叔——” 这两天李治没少听到“师叔”这个词,那是白灵在称呼他,如今再被清风、明月两位道童这样叫,也算是早有了免疫力。 “两位仙童免礼,李治有事求见镇元大哥,来的匆忙,还请海涵。” 对于清风和明月这二人,李治也没敢小觑。 这二人少说都得活了几千岁吧? “破妄金瞳”之下,李治才发现这二人也是“金仙”后期的修为,原来此二人之前的境界是被人有意遮掩了? 白灵他可以当师侄对待,清风、明月这二人却又不同,关键是李治如今的实力还是不够看啊。 “师尊已经在大殿相候,特命我二人前来相迎三师叔——” 果然,李治对他们二人的礼遇,也换来了这二人的尊重。 就这样,三人两前一后,拾级而上,穿院过径就来到了五庄观的正殿。 “哈哈,这才分开几天啊,三弟就想愚兄了吗?” 一见到李治的面,镇元子就笑呵呵地迎了上来,甚至还拉着李治的手,请他入座看茶。 “实不相瞒,这次来找镇元大哥,小弟是来求助的。” 李治赶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冲着镇元子躬身一礼。 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样子,都是结拜的兄弟,对镇元子却不能像对孙悟空那样的随便。 “哦,三弟有何为难之事,不妨说出来听听。” 镇元子面色不改,依旧笑呵呵的,浅浅地抿了一口茶,示意李治说下去。 既然来了,李治也没隐瞒,就详细地讲述了女魃和白灵的事情。 当然,识海中那柄大黑枪,他依然没有提起,那是李治目前不能对任何人讲的秘密之一。 “镇元大哥,女魃是轩辕黄帝的女儿,正如您之前的猜测那般,我这身**就是传自轩辕黄帝。” “如此一来,这女魃就是小弟的亲师姐,见她落难于此小弟不能不救,而那白灵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 “思来想去,唯有厚颜向镇元大哥求取两枚‘人参果’,或能助力女魃师姐早日恢复修为,并一同去除白灵身上所中的诅咒。” 因为没提到大黑枪的事,李治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借口多要一枚,只好咬咬牙说了两枚“人参果”。 “哈哈,我当是何事,区区两枚‘人参果’而已,还当得三弟用一个‘求’字,更何况那女魃还是轩辕老友的女儿。” “不过,我方才听三弟所言,这里边还夹杂着赢勾和后卿之事?此二人倒是不足为惧,只是传言此二人已经归在僵尸始祖将臣的麾下。” “这将臣可非同一般,那赢勾和后卿,包括女魃都不过是吸收了凶兽犼的一道残魂而已,而这将臣却是由犼的躯体演化而成的。” “这将臣无魂无魄,不修元神,单单肉身的强硬程度,据说已经直追当年的十二祖巫,若与他当面为敌,三弟还是小心为妙。” 镇元子倒没有过多的强调赢勾和后卿,虽然这二人也算是太乙境界的高手,更有僵尸特有的强横体质,却还不放在镇元子的眼中。 倒是那将臣,对付起来颇有些麻烦,更主要的是,到目前为止三界中也没人知道,这将臣到底是属于哪一方的势力。 “多谢镇元大哥的提点,不过想来僵尸始祖将臣那么高的身份,未必就能同小弟遇上,真遇上了小弟也可用‘太阳真火’烧他,或者用‘化虹之术’逃之夭夭就好。” 看到李治没怎么放在心上,镇元子也不好多说什么。 也许真像李治所说的那样,他二人未必就真能遇到,将臣虽然难缠,似乎也很多年没听说出过北俱芦洲了吧? 见到李治心不在焉的样子,镇元子也就没有多留他,命较为稳重的道童清风,前去打了两枚“人参果”交于李治。 临行之时,镇元子却又从虚空之中抓出一个葫芦来。 “三弟,这‘人参果’的数量有限,且又无法长久存放,不过这亿万年来,倒也有些存货,愚兄便随手酿了些果酒。” “这一葫芦大约有百十斤的量,却含有十枚‘人参果’的药效,对于大罗境界以下的**有裨益,三弟就留在身边慢慢使用吧。” “这……大哥如此厚赐小弟就愧领了——” 李治颤巍巍地接过装着“人参果酒”葫芦,如此重礼多少让李治觉得受之有愧,无形中将“镇元大哥”也变成了“大哥”。 “哈哈哈,瞧你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样,等哪天你突破到大罗了,就会知道这些身外之物,终究只是外力,真正强大还是要靠自身才是。” “愚兄也不留你了,临行之时再多说一句,‘西游虽好,未必适合三弟继续走下去’,言尽于此,希望三弟多想想吧。” 很明显镇元子话中有话,他却没有继续再往下说。 …… 李治拜别了镇元子,收好两枚“人参果”和那一葫芦人参果酒,再次施展“化虹之术”。 从万寿山到白虎里,不过数千里地,对现在的李治来讲,也就是几个呼吸而已。 “师叔——” 看着去而复返的李治,这前后都没过去半天,白灵期待、兴奋且恭敬地招呼道。 “你师尊呢?我把东西带回来了。” 女魃现在不过只是“玄仙”后期的修为,根本无法抑制体内的热量,反而待在那个地下的洞穴里,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地面上的“安全”。 当年,赢勾和后卿刚刚把被封印的女魃带到此处的时候,这座“白虎岭”也是正常的山岭。 要不然也不会陆续有人族前来居住,甚至还先后建立了几个国邦,倒是那白额道人血祭渡劫之后,此处竟然成了一片死域。 等李治再次进入到地下洞穴,竟然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 白灵或许没心情打理这些,而女魃那么多年也一直被封印在水晶石中,这一旦脱困居然开始布置了起来。 洞穴还是那个洞穴,短短的半日,却被女魃改造成了一座小型的地下宫殿,金碧辉煌、美轮美奂。 许是从小就住在类似的地方,这座殿下宫殿也彰显着古朴和庄严。 “师姐,您这是真打算在此长住啊?” 看到高坐在交椅之上的女魃,李治不禁取笑道。 “小师弟回来了,师姐也不知道何时才能重返大罗境,此处八百里山岭,已经没有多少生机了,更是缺乏灵气啊。” 改造完了地下宫殿,女魃企图去搜寻一些灵脉,以便于今后的修炼。 可惜,自从当年被那白虎精诅咒之后,不仅仅白灵常常无法自主,整个八百里山岭也被殃及了。 就连那些山神和土地,其实也不住在“白虎岭”上,而是围绕着“白虎岭”的四周,环山而居。大风小说 “这是两枚‘人参果’,师姐和白灵分别服用一个吧,不过要想除去白灵脊柱上那四个字,也许还要受些磨难。” 在准备做这件事情之前,李治已经想的很清楚了,焚魂蚀骨,恐怕还得动用“太阳真火”。 只是他也不确定,这样一来会不会给白灵造成什么伤害,多少还有些犹豫不决。 “师叔尽管放手施为,一千多年了,白灵身背这样的诅咒,早已生不如死,如果真有机会彻底解脱,无论多么艰难,白灵也愿意一试。” 看到白灵一双蓝哇哇的眼眶中,透露出那份渗人的坚定,女魃的心中也不免有些疼惜。 “灵儿,从今往后,你不再是小骨,我也正式收你入门墙,作为我的嫡传弟子。” “咱们先把这‘人参果’吃了,你我都调整到最佳状态之后,再让你师叔替你驱除诅咒。” “人参果”,又叫“草还丹”,可不仅仅能增加法力和寿元那么简单,无论是对神魂还是体魄,都有着固本培元、改善天资的妙效。 服下一枚“人参果”,即便白灵中途出现了什么危险,很大程度上也能保她一命。 就这样,李治将两枚“人参果”分给了二人,自己也在一旁盘膝坐下,等待她们将“人参果”的能量炼化、吸收。 地下宫殿虽然亮如白昼,却不见天日,李治一时也无法判断时间。 不知过去了多久,白灵先从入定中醒来,冲着李治深深地施了一礼,满眼中都是感激。 李治就发现,白灵身上的死气,似乎减少了许多,如今看她也不再是那样冷冰冰的。 修为也从“金仙”初期,提升到了“金仙”中期,虽然只是一个小阶的提升,境界却稳固了许多,尤其是神魂更加清明。 “金仙”之后,每提升一个小阶都是很困难的,要不然守着“人参果”树,吃上十几个果子岂不造就一个大罗金仙出来? 一旁的女魃却依然盘膝坐在那里,身上的热量和气息都变得越来越强,李治眼见着她的修为从“玄仙”后期,到了大圆满,然后一举突破的“金仙”境。 直到“金仙”后期,李治才感觉到她体内“人参果”的能量耗尽了。 与其说是女魃在吸收“人参果”的能量,不如说她是通过这股强大的能量,去刺激自身的修为。 要知道,女魃当年最鼎盛的时候,那也是一尊大罗境的高手啊,比起孙悟空、猪八戒几位要高出一两个大境界。 “师姐,早知道这样,我就多给你要一个‘人参果’了,也好让你的境界多恢复一些。” 看到女魃睁开了眼睛,李治才开口说道。 “咯咯,小师弟又在胡说,就算是你拿来十个‘人参果’,也未必能多恢复多少。” “修行本就是**功夫,天材地宝固然重要,也只能用作辅助作用。如今能恢复到‘金仙’后期,即便是那两个贼子来了,我也不惧怕他们。” 女魃口中的两个贼子,自然指的是赢勾和后卿。 说是不怕并不表示能打得过,那二位也妥妥的太乙境界,赢勾是太乙玄仙初期,后卿更是到了太乙玄仙中期。 这还是二人当年离开时候的修为,数千年过去了,谁又知道这二人有没有大的进步。 “师姐,你且安心在此地修炼,等哪天能够出去了,小弟就陪您一道去会会那两个丧心病狂的贼子。” 想想女魃的遭遇,李治再一次义愤填膺道。 既然这二人已经炼化并吸收了“人参果”的能量,下边接着就该李治干活了。 为了以策万全,女魃在地下宫殿之外设置了三道禁制,并亲自为他们二人**。 “白灵,你化出本体,浑身放松,神游物外,切勿有一丝抵抗,就算是再疼痛难忍,我也希望你能够忍着。” 焚魂蚀骨,说起来简单,真正经历的时候,不亚于一场雷劫的痛苦。 白灵化出本体,眼前呈现出一副白色的骷髅,李治却看到白骨上不时地闪烁着点点晶莹。 那是吃了“人参果”而留下的痕迹吧? 只见李治屏息凝神,右手中出现一朵跳跃的火苗。 “太阳真火?——” 看到这朵火苗,一旁女魃的眼睛就睁大了。 她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太阳真火”,却也从很多典籍记载中,无数次了解到“太阳真火”的霸道无比。 自己这个小师弟,怎么会使用金乌一族的独门神通? 可惜,此时不是闲谈的时候,李治控制着手中的“太阳真火”,小心翼翼地先将整个白色骷髅预烤了一遍。 他明显能感觉到,眼前的白骨在微微颤抖着。 开玩笑呢,这可是“太阳真火”啊,尤其对尸魔、僵尸及鬼修之类,天然就有着相克的属性优势。 “破妄金瞳”运起,李治分明看到,脊柱上“白骨夫人”那四个大字,见到了“太阳真火”也有些瑟瑟发抖? 白虎守西方,主杀伐,为庚金,火克金。 更何况这是纯正的“太阳真火”,而附着在这四个字上的,不过是白虎生前的一道残魂而已。 “太阳真火”见了这四个字,却更加的兴奋了起来,要不是李治极力控制着,恐怕早就扑了上去。 “滋滋——”的声音传来,“白骨夫人”那四个大字开始燃烧,地下宫殿中回荡着一声声凄惨的嘶叫。 “小辈,无知的小辈,大爷不会放过你的——” “聒噪——” 李治适当地加大了“太阳真火”的攻势,顷刻间,四个大字完全燃烧了起来,那副白骨也抖动的更加厉害。 “灵儿,你要撑住啊,紧守心魂,默念为师传给你的心法!” 女魃还是放心不下,双手迭出,将一道道古朴的手印,打在那副白骨之上。 李治额头也见汗了,刚才那声嘶吼之后,似乎有一道枷锁想束缚自己的心魂? 这就是白虎的诅咒吗? 一边操控着“太阳真火”,李治一边也开始默诵“道德经”。 顿时,一道道青光从李治的身上泛起,逐渐地将李治和白灵笼罩在一起,就连女魃也分辨不出二人的身影,只看到一朵“太阳真火”的火苗在跳动。 如烟如雾,如泣如诉,天之恒久,地之恒久。 又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烟消雾散,没有了“太阳真火”的跳动,李治还是李治,盘膝坐在那里。 而那具白骨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妙龄少女横躺在那里。 一身白衣,双目紧闭,吐气如兰,神华内敛。 “白灵,还不醒来——” 突然,李治一声低喝,犹如晨钟暮鼓,直击那白衣女子的神魂。 双眼一睁,依然放出两道蓝光,却比先前灵动了许多。 “我叫白灵?” 大量的记忆汇入白灵的脑海,却单单抹去了关于白虎,也就是白额道人的一切。 当然,她这一千多年来所有的痛苦和磨难,也随着焚魂蚀骨之痛,彻底的消逝了。 “灵儿,我是你的师尊女魃,你是我门下大弟子白灵——” 女魃走了过来,亲手将获得重生的白灵扶了起来。 女魃能感觉到,此时白灵的体内再也找不到一丝死气,也就是说,白灵不仅摆脱了白虎的诅咒,更是脱去了尸魔之体。 “小师弟,这是为何?” 女魃也有些不解。 “哈哈,师姐,这恐怕是‘人参果’的功效吧。从此往后,白灵就是一个全新的白灵,师姐尽可将一身所学倾囊相授。” 李治跟曾经的白灵交过手,知道她连“天地剑诀”也只会四招而已。 当时白灵是那样的状态,而女魃又是在被封印当中,她们守着畸形的师徒关系一千多年,也算是情有可原的。 “弟子白灵拜见师尊,见过师叔,多谢师叔再造之恩——” 焚魂蚀骨,也只是把关于白虎的诅咒和记忆,从白灵的神魂和身体上抹去,其他该有的记忆依然存在。 她当然能记得女魃和李治,隐隐约约也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虽然说不清楚,但觉得那应当是不美好的记忆吧。 “师姐,咱们还有最后一步要做,否则算不得全功啊。” 李治笑呵呵地道。 女魃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那就是白额道人痴守在“白虎岭”一千多年的那丝残魂执念,也就是李治看到的,那道卧虎的虚影。 “也罢,灵儿,你虽然重获了新生,却尚有一道心魔未除,有此心魔将是你成就大罗时的阻碍。” “你且随你师叔出去,将那道心魔斩杀了吧——” 白灵“金仙”中期的修为,去对付一道白虎的虚影,更是在完全不再受白虎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自然算不得一件难事。 …… 等李治和白灵再次来到地面的时候,恰逢斜阳西下,拉长的余晖洒落在“白虎岭”上,赫然有种说不出的凄美。 “你不能杀我,我守了你一千多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我尚有十数年的夫妻之情啊。” 山风列列,还没等李治他们去找那白虎的残魂,他竟然自己现身出来。 白灵身上的四字诅咒被去除,白虎残魂的能量也被降到了最低点,若不是李治有着“破妄金瞳”,都未必能看得清楚。 “‘夫妻之情’?你又是谁?我白灵不认识你,奉我师之命前来斩杀我的心魔,但凡阻挡我修行之路的,一切都应当斩杀。” 没等白虎残魂再说第二句话,白灵的雌雄双股剑再现。 “天下同春——” “啊——” 虚空中一声惨叫,一会儿是人声,一会儿是虎啸,最终一切都归于平静。 这时,山风却更大了,吹来天边几朵乌云,竟然下起雨来。 本就是炎夏之时,下雨也属正常,李治却不知道,“白虎岭”已经一千多年没有下过雨了。 “师叔,没有了白虎,此处再叫‘白虎岭’已经不合适了。况且,诅咒尽去,此处也将获得新生,不如就叫‘九郎山’吧……” 这是在感念李治的再造之恩吗? 白灵如是,白虎岭亦如是。 只是,透过层层雨幕,李治分明看到白灵的双眼湿润了,她下意识地转过身去,双肩微微抖动。 她在哭吗? 第七十四章 初战碗子山 白虎的诅咒尽去,八百里“白虎岭”也逐渐恢复着往日的气息。 当然,从今往后将不再有“白虎岭”的存在,而是更名为“九郎山”,女魃更是动用**力,在“九郎山”核心区域布下了一座防护大阵。 地方六百里,出于女魃自身的因素考虑,她只能待在地下的宫殿里,白灵却又在地面之上建造了居所。 既然已经彻底恢复了人身,自然就不能再住在洞府里,依据人族房舍的模样,建造了一处占地百十亩的所在。 李治看得欣喜,一时技痒,亲自动笔题字“轩辕阁”。 无论是女魃,或是李治和白灵,都算是轩辕黄帝门下,用此做名也不算为过。 在正殿之中,女魃更是亲手塑了一尊轩辕黄帝的石像。 当供奉的第一炷香点燃之时,远在火云洞中的轩辕黄帝,就接收到了来自“轩辕阁”的香火。 “女魃?多少年了,苦了你了……” 依旧是帝装华服,前些时日为助力李治渡劫而受创之伤尚未痊愈,昔日锐利的眼神却难掩那份慈祥。 “二兄,你这个传人可没白收啊,小弟都有些羡慕了……” 一旁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者,正是地皇神农,看着眼前浮现的光幕,言语之间难掩艳羡。 李治正跪拜在地,口中念念有词,而他的身后并排跪着墨文和纯文,再往后就是白灵了。 “哈哈,要不我传言这小子,让他把‘轩辕阁’改为‘三皇宫’如何?” 身穿帝服者,自然就是轩辕黄帝,他如此说当然只是戏言。 李治有胆将那处称为“轩辕阁”,尚且有据可言,如果真改成了“三皇宫”,却是要招惹麻烦的。 女魃没有露面,不过在地下宫殿里,她也在默默地祷告。 “师姐,这‘九郎山’如果好好经营,不妨作为一处栖身之所,墨文和纯武是我的两个分身,我想留他们在此修行,也算给您留两个帮手。他们如今都只是‘天仙’初期的修为,今后还望师姐多加教导。” 对于女魃,李治自然没什么好隐瞒的,只是觉得自己资源有限,还是把墨文和纯武留下来的好,随手每人给了十斤的“人参果酒”。 “墨文、纯武见过师姐——” 墨文、纯武二人,一左一右向着女魃行礼。 “咯咯,小师弟真是不同凡响,连分身都有两个啊?你就放心地把他们留在这里吧,百年之内,定能还你两个‘金仙’级别的帮手。” 护山大阵开启,方圆数千里之内的灵气也慢慢聚拢而来,女魃和李治都相信,要不了多久,这“九郎山”必然能够成为一处绝佳的修行宝地。 选定此处作为一个据点,是李治深思熟虑的结果。 一则,女魃不能轻易离开此处,就算是要离开,又能到哪里去呢? 数千年过去了,沧海桑田,昔日的轩辕台早已物是人非,连轩辕黄帝都隐居在“火云宫”,不可踏入三界一步。 二则,此处东边是镇元子的万寿山“五庄观”,西边嘛,那位“妖魔”不日也会离去。 可以说方圆**之内,没有太过强大的妖魔作祟,凭借女魃和白灵两位“金仙”级别的高手,足以在此撑起场面。 而女魃却又不是简单的“金仙”级别,摆脱封印之后,再加上“九郎山”的日益崛起,恢复昔日的大罗境界也指日可待。 “那就多谢师姐了,在‘五庄观’之时,小弟也曾跟镇元大哥说过,如果那后卿和嬴勾胆敢再来,但有不敌,师姐可前往‘五庄观’求救。” “师姐,人族有句俗话说的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您也莫要意气用事,留得有用之身,再多的恩怨将来也总有算账的时候。” 李治就怕女魃性子刚烈,真是那二位来了,女魃不是人家的对手,却还是死命相抗就麻烦了。 “好了,年龄不大怎么就婆婆妈妈的,师姐我活了多少年了,难道这点儿轻重还分不清吗?” “别的不说,他们若是真来了,等他们能够破了这护山大阵再说。” 此时的“九郎山”,被女魃布下的正是“八卦乾元阵”,这本是**伏羲的呕心之作,机缘巧合之下传给了女魃。大风小说 此阵法在三界中少见,其威力却不逊于太上的“两仪微尘阵”。 只不过女魃手中缺乏布阵的绝佳材料,只能就地取材,“八卦乾元阵”的威力就锐减了许多。 即便如此,也不是普通的大罗金仙能够攻破的,更何况阵中还有主持之人。 一切交待停当之后,李治才只身上路了。 …… 此时,唐僧师徒等人,终于到达了第一个人族国家——宝象国。 “师父,咱们终于遇到一个国家了,这里的人长得可真奇怪,一个个高鼻梁、卷头发,眼睛居然是褐色的……” 这是猪八戒的声音,他倒不是真的欣喜到了一处国家,能遇到一个规模大的城邦,总是能美美地吃顿饱饭,然后再安稳地睡上一觉。 再说了,这些人长得再奇怪,还能有他们师兄弟三个奇怪吗? “悟空,离开长安之时,唐皇曾赐下‘通关文牒’,但凡遇到国邦当到朝廷去倒换官文,咱们还是先把正事办了要紧。” 出来三年了,一路走来不是荒芜人烟的荒山、野林、沙漠、大河,就是零零散散的村落、集镇,猛一下碰到一个国家,唐僧才想起“通关文牒”来。 到底是一国之都,城门口出来进去的人,络绎不绝。 辰时未到,城门处就热闹了起来,唐僧等人想要进城,居然都得按序排队。 “阿弥陀佛,这位老人家,怎么天刚刚亮,就聚拢了这么多人啊?” 借着排队的空档,唐僧同排在前边的一位老者打招呼道。 “哦,原来是位长老啊,您是从别处来的吧?此地乃是‘宝象国’,今日是七月十九,又到了国王陛下贴皇榜的日子,不知道这次赏赐又增加了多少?” 唐僧听得一头雾水,那老者似乎又不愿意详说,唐僧只好跟着人流向前走。 等靠近城门处的时候,唐僧师徒终于看到了皇榜上的内容。 上边写的大意是,宝象国的三公主百花羞公主,于十三年前的今天,外出行猎之时不慎走丢了。 那可是国王陛下的掌上明珠啊,走失时不过二八年华,于是国王陛下就张贴榜文,重金悬赏能找回百花羞公主者。 可惜,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国王甚至派出了大批的军队,将方圆千里之内的大山都找遍了,依然没有百花羞公主的影子。 很多老臣都劝说国王放弃吧,如果人真还活着,怎么就毫无音讯呢? 可是,这位国王陛下也认了死理,就觉着他的宝贝女儿一定尚在人世。 除了定期派人出去寻找之外,每年的七月十九日,都会张贴悬赏皇榜,而且一年比一年的赏赐丰厚。 比如现在,悬赏的规格再次提高,但凡能提供消息者,赏万金,能找回公主者,愿与其平分天下、共享江山。 “嘿嘿,师父,您想不想发笔小财啊?” 看完了皇榜的内容,孙悟空笑嘻嘻地凑近唐僧问道。 “悟空,你能找到那百花羞公主吗?你如果真有那本事,不妨就替他们找回来,至于金银珠宝不过身外之物,莫要贪恋。” 修炼之后的唐僧,少了份迂腐气,平白的却又多了一股侠义心肠。 “嘿嘿,师父您就放心吧,这什么百花羞公主,如果还活着就问土地,如果已经**就去问阎王,如果附近再有个妖怪什么的,嘿嘿,那就更好玩了。” 孙悟空说完,轻轻地吹了口气,就见城墙上的皇榜,晃晃悠悠地来到了孙悟空的手中。 “看……看,皇榜怎么飞了?……” “在这里呢,有人揭了皇榜了——” “真的假的,十三年了,终于有人揭皇榜了吗?” 一时间,城门内外,议论纷纷。 守护皇榜的官兵也挤过人群,来到唐僧师徒面前。 “这……几位长老有礼,可是你等揭了皇家的悬赏榜文?” 为首的一名将官,打量着唐僧师徒几人,他还算是见过世面的,看到这几位的模样,后脊梁都在冒凉气。 “阿弥陀佛,是贫僧师徒揭了你们的榜文,还请引荐你们的国王陛下。” 反正是要去见国王倒换“通关文牒”的,孙悟空对寻找百花羞公主一事又言之凿凿,唐僧自然神情自若。 就这样,师徒一行四人一马,就跟着一队护卫军进了宝象国,向着皇宫的方向走去。 …… “陛下,陛下大喜啊——” 护卫军的统领让手下带着唐僧师徒慢慢走,他自己倒是一骑绝尘,先行跑进了皇宫向国王报喜。 宝象国的国王,乃是一个中年的胖子,身材高大,眼睛却有些小,浓密的络腮胡子,不怒自威。 “萨瑟将军,不是让你去贴皇榜了吗,怎么跑到皇宫里来了?孤王又有何喜事啊?” 别说是喜事,愁都要愁**。 这位宝象国王,当年也是经历过惨烈的夺嫡之争,好容易才杀出了一条血路,成为了一国之主。 登基二十多年了,妃嫔也娶了不少,可惜先后只诞下了三位公主,前两位公主还都不幸夭折了。 仅剩下三公主百花羞这一点骨血,在十三年前,竟走失在大山之中。 这十三年来,宝象国主多方努力,一边不停地选纳妃嫔,期待能够再次降下麟儿,哪怕再生一位公主也行。 一边更是派出无数人去,寻找走失的百花羞公主。 可惜,无论他怎么努力,也看不到一丝的希望。 十三年过去了,曾经杀伐决断的一代令主,如今不仅快要掏空了自己的身体,更是面临着王室宗族逼宫的危险。 他没有什么继承人,一旦哪天驾鹤西去,王位自然就要落于旁人之手。 而那些野心勃勃之辈,有些已经迫不及待在暗中勾连,时不时还搞一些小动作出来。 “陛下,您让末将张贴的悬赏榜文,被几位圣僧给揭了,他们扬言可以找回百花羞公主,来人马上就到皇宫了。” 这位萨瑟将军眉飞色舞地说完,静静地候在那里。 他本身就是宝象国国主的嫡系,能够找回百花羞公主,不仅仅他能有些奖赏,关键是自己的饭碗 才可能保的长久。 “什么?有人揭了皇榜?快快有请——不,孤王要亲自去迎接。” 宝象国主已经等不及了,十三年音信全无,一朝看到希望,可想而知他此刻的心情。 “阿弥陀佛,贫僧大唐唐三藏,参见宝象国主——” 刚进宫门,唐僧就看到前边走来一群人,为首之人一身王服,身后打着旗锣伞扇,旁边跟着的正是那位护卫军的统领。 唐僧就判断出,来人定然就是宝象国的国王,先一步施礼道。 “免礼、免礼,圣僧好相貌,原来是大唐的人啊,快快里边请——” 一国之主亲自接了出来,这也算是给足了唐僧师徒的面子,不过这几位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值得感动的。 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人,那是见过大场面的,天庭的玉皇大帝都见过,论身份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要吊打这位国王多少倍。 而唐僧呢,自小出家,本就不拘于俗礼,且又是大唐之人,更是唐皇结拜的御弟,对待外邦之人,内心中自带有大唐那份骄傲。 如此一来,宝象国主反而对这几位愈发尊重,见了一国之君依然能有如此气度,岂能是常人也? 宝象国主亲自陪同,没有到朝堂大殿去,而是直接赶奔“光禄殿”,盛排筵宴。 “长老乃大唐圣僧,因何来到我宝象国境?” 到底是一国之主,初闻喜讯之后的兴奋,终究还是被多年的涵养给压住了。 “启禀国主,贫僧奉我皇差遣,前往西天大雷音寺拜佛求经,路经宝象国,特来倒换官文。” “在城门处,看到了国主命人张贴的榜文,也许贫僧等能够略尽绵力。” 一听对方只是来倒换官文的,宝象国主还有些失望,直到后来唐僧主动提及榜文之事,宝象国主才再次恢复了笑模样。 “哈哈,大唐好啊,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看到几位长老的样貌,就知道那里定非凡俗之所。” “可怜我儿百花羞,于十三年前失落在大山之中,就再也没有了音讯,不知唐长老何以助孤?” 宝象国主殷切地看向唐僧,唐僧却看向一旁的孙悟空。 “陛下,这寻人之事包在俺老孙的身上,不知你那百花羞公主,是在哪座山走失的,在什么方位,离此多远?” 收到唐僧的眼神,孙悟空就跳了出来,倒是把宝象国主吓了一跳。 “这位长老,当年就是末将陪着公主一起去打猎的,西南方向,离此三百里的碗子山中。” 那位护卫军的统领在一旁答道,声音低沉的很,仿佛生怕惹怒了宝象国主。 发生了那件事,他也又恨又悔了十三年。 好在他是宝象国主的亲信之人,跟在国主身边也几十年了,非但没有受到惩罚,依然担任着护卫军统领的职位。 可惜,越是这样,这位统领就越是自责,一晃就过去了十三年。 三百里? 孙悟空很是诧异,离得这么近竟然没有找到,而且过去了这么多年依旧相安无事,难道是自己想错了吗? 西南方向,“破妄金瞳”,极目远望,孙悟空虽然没有李治“千里眼”的特性,区区三百里还不在话下。 那就是碗子山吗?好漂亮啊。 碗子山,那里峰峦叠嶂、翠柏掩映、清泉流水、春花秋实、万紫千红,故又称万紫山。 却颇多悬崖峭壁,其间的山石花纹也五颜六色,煞是好看。 孙悟空扫视了一遍,却没有发现什么妖气,倒是在峰峦起伏的东崖之上,看到隐隐有佛光生成,却又像是玄玄道气? “陛下,那碗子山中果然有不凡之物,你等可曾前去探查?” 孙悟空按下心头的疑惑问道。 “这位长老说的哪里话来,既然小女是在碗子山走失的,离得又不算太远,孤王当然派人前去查探过。” “东崖的峰峦起伏,西崖的壁立千仞,北崖的‘凤凰头’,连孤都亲自去过两次了,哎,可惜一无所获啊。” 宝象国主以为孙悟空会说出什么惊人之语来,不想说了半天,依然还是在碗子山中打圈圈,起初那份兴奋就淡了许多。 “师父,那碗子山中必有不凡,只是俺老孙也一时判断不出那位是妖是怪,您但请在此少坐,俺老孙去去就回——” 孙悟空自然看出了宝象国王失落的神情,不过他没有上前争辩,而是回头对着唐僧说道。 “大师兄,往日降妖都是你跟小师弟抢风头,如今俺老猪的修为也上来了,此次不若就让老猪跟沙师弟走一趟吧?” 一向懒散的猪八戒紧吃了两大口,用袖子擦了擦嘴说道。 “这个……” 孙悟空有些想拒绝,又想到这呆子本来的身份,以及他身后那位,孙悟空拒绝的话就没有说出口。 “那好吧,八戒和沙师弟前去务必小心,那位就在碗子山的东崖,到了那里你二人只说是迎接百花羞公主回宫的。” “如若彼处没有百花羞公主,你二人自当回来,如果真的发现了公主的行藏,能寻回来就寻回来,实在不行回来叫俺老孙一起去就是了。” 虽然孙悟空知道这呆子的秉性,还是禁不住嘱咐了几句。 猪八戒和沙和尚也不耽搁,各自整理兵刃,一个纵身,腾云而去。 “这……这都是神僧啊——” 宝象国主和身旁的护卫,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激动的恨不得跪拜下来。 “国主切勿如此,你我在此静候佳音就是了……” …… 山高必有怪,岭峻却生精。 这碗子山里,真有着一窝子妖怪,只是不曾害人,且为首之人乃是一位厉害的人物。 此人妖族出身,先修得道门神通,又修得佛家法门,多年下来居然让他炼出了一颗世间独一无二的“舍利子玲珑内丹”。 “舍利子”当然是佛法高深之辈,体内才能形成的宝物,而“玲珑内丹”却是三清道法的产物。 猪八戒和沙和尚腾云而来,三百里的路程,盏茶的功夫就来到了碗子山中。 二人降下云头,就看到前方一处有金光闪烁,似有人声嬉闹。 “沙师弟,你且在后边给俺老猪掠阵,待我前去讨敌。” 在猪八戒看来,此处并不是什么穷山恶水的所在,就算是有个把妖怪,难道还会是他“金仙”大圆满境界的敌手吗? “呔——洞里的妖怪听着,有能喘气的给你家猪爷爷出来一个——” 好家伙,这一嗓子叫的,立马就惊动了此间的妖魔。 就在碗子山东崖之侧,有一处洞府,名曰“波月洞”,外形像一座古塔,长满杂草,非常阴暗。 此间的妖魔正陪着夫人儿女嬉戏,就听到了猪八戒的叫声,妖魔眉头一皱。 你道那妖魔什么模样? “青脸红须赤发飘,黄金铠甲亮光饶。 裹肚衬腰磲石带,攀胸勒甲步云绦。” “夫人,你且与孩子们在此稍待,待我出去打发了这两只讨厌的苍蝇。” 那妖魔一摆赭黄袍,迈大步向着洞外走去。 却没看到他的夫人,眼睛转动一番,有些嫌弃的丢下两个十来岁的孩子,悄悄地跟在妖魔的身后。 “何人如此猖狂,敢来本座的洞府撒野——” 猪八戒正等的不耐烦的时候,那妖魔已经升在了半空中。 “哈哈,果然有妖怪啊?那妖怪你听好了,宝象国的百花羞公主,是不是被你给掳去了?” “如果真是你做的,就乖乖地把公主交出来,你猪爷爷心情好了,也许会饶了你这窝子妖怪,如若不然,老猪我今天就要大开杀戒了——” 好嘛,这呆子还拽上了,他是叫“八戒”,这两年来,除了戒色他还戒什么了? “哼,你这猪妖,好大的口气,来来来,让本座称称你的斤两。” 那妖魔也能感觉到猪八戒不是善茬,却更恨他的出言无状,最关键的是,他怎么会知道百花羞公主在此? 原来,“波月洞”中,那妖魔的夫人非是旁人,正是十三年前失踪的百花羞公主,而那两个孩子,自然就是百花羞同那妖魔所生的一子一女了。 “闲立山前风吼吼,闷游海外浪滔滔。 一双蓝靛焦筋手,执定追魂取命刀。” 被猪八戒激怒的妖魔,扯出了自己的独门兵刃“追魂取命刀”,阴森森、冷冰冰,寒光四射,直夺人的二目。 猪八戒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不过,对方兵器都亮出来了,猪八戒也不含糊,随即跳将空中,抡起“上宝沁金耙”,搂头便筑。 “嘡——” “上宝沁金耙”正砸在那“追魂取名刀”上,那妖魔没觉得怎样,老猪却有些受不了啦,在空中倒翻了一个跟头,好悬没从云头掉下来。 “好妖怪,有把子力气啊,再来——” 说声再来,猪八戒就展开了“三十六路泼风耙”,同那妖魔战在一处。 猪八戒如今是“金仙”后期大圆满,差一线就能重返太乙境,真伸上手了,发现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 也就过了六十几个回合,猪八戒就有些顶不住了,关键是一直引以为傲的力量,却在对方面前竟屡屡吃瘪。 “二师兄切莫慌张,老沙前来助你——” 在一旁观战的沙和尚,眼见猪八戒不是人家的对手,也顾不得自己只有“金仙”中期的修为,晃动“降妖真宝杖”也加入了战群。 沙和尚这一加入,可有的看了。 原本猪八戒跟那妖魔就是以硬碰硬,沙和尚这一来,更是打得“叮咣”直响,周围修为低的小妖,都捂着耳朵在地上打滚。 “哼,你这个凶僧倒是力气不小,可惜境界低了些,也该结束了——” 三人又交战了四十多个回合,“追魂取命刀”使出一招“左右开花”,左一刀砍向猪八戒的大肚子,右一刀却横切沙和尚的锁骨。 这一招来的太快了,根本就没给二人反应的机会,猪八戒拼命地向后一躲,直接就从云头跌落。 而这招的后手却是向右的一刀,没砍到沙和尚的锁骨,稍稍偏下了一些。 “咔嚓——” 斩断了沙和尚脖项上戴着的法珠,左胸膛生生挨了一刀,深可见骨。 沙和尚那还算是硬气的主,这一刀下去,仿佛觉得自己的法力都要被抽干了,重重跌落云头,被一众小妖给五花大绑。 “沙师弟,我这就回去找猴哥来救你——” 猪八戒见势不好,哪里还敢再战,万道火光,踪迹不见。 “‘火光遁’?这猪妖到底是何人,竟然会太清圣人的‘火光遁’?” 第七十五章 收了神通吧 “大师兄、大师兄,沙师弟被妖怪抓走了——” 从“波月洞”到“宝象国”,三百余里,猪八戒去的快,回来的更快。 这时,酒宴早已撤下,孙悟空陪着师父在驿馆休息,官文早已倒换完毕,就等着猪八戒和沙和尚回来,众人也好继续西行。 谁曾想,空中传了一声呼叫,猪八戒从天而降。 “呆子,你说什么?哪里来的妖怪?” 孙悟空曾经用“破妄金瞳”看过,碗子山中却有不凡存在,不过他看出那并不是妖魔,才放心让两位师弟前去。161小说 再说了,就算是碰到妖魔,哪里有那么多的大妖大怪,如果真有,恐怕整个宝象国都不复存在了。 “大师兄,那碗子山东崖之侧,有一处‘波月洞’,洞中有一个泼魔甚是厉害,俺老猪和沙师弟双战于他,都不是那泼魔的对手。” “要不是老猪曾经学过一门高深的遁法,恐怕连个报信的机会都没有,猴哥赶快随我一同前去吧,去的晚了也许沙师弟他……” 猪八戒话没说完,孙悟空就明白他的意思。 “悟空,救人要紧,其他的事情等悟净被救出来再说。” 一旁的唐僧也劝道。 可惜,他现在还不会飞行之术,要不然唐僧真想跟着一起去看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凶魔? “师父,您暂且在此稍候,且不可随意走动,待俺老孙去会会那泼魔。” 救人如救火,当下耽搁不得,孙悟空随着猪八戒驾云而去。 听李治说过西游背后的利益纠葛之后,孙悟空就明白了其间的勾当,如果是西行路上遇到的妖怪,他倒不怎么着急。 问题是,碗子山中的那位,却是自己一方主动找上门去的,抓的又是沙和尚而不是唐僧,就不得不让他担心起来。 …… “呔,你那遭瘟的妖怪,没死透的就赶快出来,你家猪爷爷又回来了——” 三百里地还架得住飞吗? 有了孙悟空做靠山,猪八戒顿时来了精神,立在云头,破口大骂。 “波月洞”中,那妖魔正在审问沙和尚,任凭他如何逼迫沙和尚硬是闭口不答,最后都动用了刑具,也没能撬开沙和尚的嘴。 就在这时,孙悟空和猪八戒二人就赶到了。 “妖怪,识相的你就赶快放了我,外边应该是我大师兄来了,当心他一怒之下,绝了你这一窝子妖怪的后。” 听到猪八戒如此中气十足的叫骂声,沙和尚就明白,那一定是大师兄也跟着一起过来了。 要不然,刚刚领教过那妖魔的厉害,二师兄不可能再自己跑单帮的来送菜。 “哈哈,好好好,本座倒要出去看看,你口中的大师兄是何方神圣。” 那妖魔反而给气乐了,想到自己佛道双修,又是天生的妖体,也就是被“封神榜”给羁绊了,要不然他早就突破到大罗金仙了。 正因为境界上无法再提升,才另辟蹊径,增修了佛门神通,在同阶中几近无敌的存在,难道这家伙口中的大师兄,还能是大罗金仙不成? “猪头,本座好心饶你一命,你竟不知好歹,反而再次前来搅扰,你当真活腻了不成?” 那妖魔也看到了猪八戒身旁的孙悟空,一个尖嘴猴腮的猴子而已,穿着打扮不僧不俗的,两只眼睛倒是亮的很,他浑然没放在心上。 “大师兄,就是这个泼魔抓了沙师弟——” 见到妖魔出来了,猪八戒很自然退到了后边,他只是负责来叫阵的,真正动手的事情,还是交给大师兄吧。 “破妄金瞳”在妖魔身上扫了两遍,没错,这家伙正是自己看到的佛气所在,而且也修得一身纯正的道门玄功。 对于这些,孙悟空自然并不陌生。 要知道他的授业恩师,那才是三界中佛道双修的顶尖人物,修为和境界尚在观音菩萨之上,说不定连如来佛祖都要甘拜下风。 关键是孙悟空看出了此人的境界,妥妥的“太乙金仙”中期啊,比起自己现在的“太乙玄仙”中期来,足足高了一个大境界。 这样的发现,让孙悟空十足地兴奋了起来。 “来来来,无需多言,咱们先行打过再说——” 孙悟空可不会惧怕这差了一个境界,他生来本就是喜欢越级挑战的主。 当年大闹天宫之时,有多少手下败将还是大罗境呢,不也败在了他的“如意金箍棒”之下吗? 那妖魔本来还想说几句,眼见对方那猴子举棒就砸,他登时也来了火气。 “哼,泼猴,难道本座还怕你不成?” “追魂取命刀”再现,以下而上,企图崩开孙悟空手中的“如意金箍棒”。 “嘡——” 一道巨大的撞击声响起,那妖魔好悬没从云端跌落下来,急忙去看自己的“追魂取命刀”。 果然,刀刃上被磕出了一个绿豆大小的口子,“追魂取命刀”的品级生生下降了一阶,变成了初品后天灵宝。 “好泼猴,你胆敢坏了本座的仙家宝贝?” 那妖魔也没想到,一个照面自己就吃了亏,还是这么大的闷亏,也怨自己没把眼前这猴子放在眼里。 对了,猴子? “泼猴,你到底是何人?” 自己已经吃亏了,才想起来问对方是谁,这妖魔也真够可以的。 “哼,你且听好了,俺乃是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妖怪你方才自称手中的刀乃是仙家宝贝,难道你是从天上下来的不成?” 接受过李治的“普及”,孙悟空自然知道,但凡厉害些的大妖,大多数都是天庭或者佛门给放出来的。 对于这些妖怪,孙悟空觉得李治的提议就很好,打得过的就自己狠狠地揍一顿,打不过的,就去请他们背后的仙佛过来领走。 别说崩坏你一把破刀,真就是打残了你,也只有回去自己舔伤口的份儿。 “孙悟空?——” 孙悟空一报名,那妖魔竟收起了手中的“追魂取命刀”,上一眼、下一眼、左一眼、右一眼,把孙悟空看了七十二眼。 对啊,这猴子不就是孙悟空吗? 那妖魔有些懊恼,懊恼自己的后知后觉,关键是他还真的认识孙悟空,当年跟着托塔李天王,就一起去征讨过花果山呢。 “孙悟空,你不是跟着唐僧去西天取经了吗?怎么到本座的‘波月洞’来了?这么说这个猪头就是猪八戒了,而被本座抓进洞府那个,就是曾经的卷帘大将,现在的沙和尚吧?” 知道了孙悟空的身份,其他二人自然就不言而喻,只是那妖魔有些想不通,自己什么时候招惹了取经的队伍? “哦,你既然知道俺老孙,就老老实实地把俺沙师弟给放出来。另外,宝象国的百花羞公主,是不是也被你掳去了?俺老孙也要一并带走。” 原本知道了孙悟空的身份,那妖魔已经决定罢手,沙和尚自然是要放出去的,大不了自己再说两句好话。 可是,听到孙悟空居然想带走百花羞,这妖魔顿时就不干了。 “哼,沙和尚可以给你带走,你却莫要再得寸进尺,恭敬的叫你一声齐天大圣,不恭敬的,你不就是一个弼马温吗?还真当本座怕了你不成?” 如果说龙有逆鳞,触之即死,那么,这百花羞无疑就是那妖魔的逆鳞。 “好泼魔,那就讲不了说不起了,接打吧——” 刚才不过才对了一招而已,孙悟空仗着“如意金箍棒”之力,算是稍微讨了点便宜,却也感觉到这妖魔实力的强横。 两人不再搭话,就战在了一处。 猪八戒立在云端,眼睛不眨地在那里看着,生怕错过了一招半式。 他心里很清楚,这二位都是太乙境的强手,多么难得的观摩机会啊。 在天庭做天蓬元帅的时候,猪八戒并不以战力见长,反倒是凭借水上水下的勾当,以及统帅力著称天庭。 这二人一交上手,就没有善茬子,转眼间过去了两百个回合。 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真是厉害,“三十六白猿棍法”、“六十四路千钧棒法”,再加上他自创的“七十二路空棍”。 猴子这次算是打爽了,几百年了,就没打得这么痛快过。 可是,即便如此,孙悟空依然战不倒对面的妖魔。 动了半天手,那妖魔也看出来了,此时的孙悟空远不是当年的境界修为。 细论起来,他跟孙悟空有过两次交手经历,一次是二征花果山时,一次是在保卫凌霄宝殿。 说到这里,很明显这妖魔自然就是出自天庭了。 他本是二十八星宿之一,为西方白虎七宿,奎、娄、胃、昴、毕、参、觜中的奎,也属于四木禽星之一,名字唤作“奎木狼”。 如果再向前追溯,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李雄,在封神之时是截教中人,不过向来在蓬莱仙岛散修,勉强记在龟灵圣母的门下。 封神一役,在万仙阵中稀里糊涂地**,后来也得到了一个正神的位置,地位尚可,修为境界却难有寸进。 “三绺髭须一尺长,练就三花不老方。 蓬莱海岛无心恋,斩将封为奎木狼。” 如果继续往前推,他更是天地初开后,诞生的第一头狼精,一直不曾有得用的**修炼,才拖了众多同期洪荒大能的后腿。 默默无闻的他,转世重修之后,摇身一变成为了截教的李雄,更是倒霉地上了“封神榜”,如今下界为妖,诨号“黄袍怪”。 黄袍怪境界上高了孙悟空一筹,真正交手了,却也仅仅强了一线而已。 孙悟空固然战不倒他,黄袍怪想要拿下孙悟空,也非是千招之内能奏效的。 而就在这时,黄袍怪注意到,本在一旁观战的猪八戒,竟然落下云头,向“波月洞”走去。 “猪头,你给本座回来——” 猪八戒要到“波月洞”去,那还了得? 也是黄袍怪大意了,方才出洞的时候,别说留下什么防护,连大门都没有关。 这要是让这头猪拱进去,那些小妖岂是他的对手,而自己的夫人和那一双儿女…… 想到此处,黄袍怪舍弃了孙悟空,转头就想前去阻止猪八戒。 孙悟空能让吗? 才打了两百招而已,他还没打过瘾呢。 关键是,孙悟空发现,自己同高一级的妖魔交战,极大地发挥自己的能量,竟然更有利于境界和修为的恢复。 恢复的速度虽然比不上吃天材地宝,却要比平日里打坐来的快多了,如此好的机缘,孙悟空又岂能轻易放弃? “泼魔,你的对手是我,咱们再好好玩玩……” 孙悟空这一死缠烂打上,黄袍怪还真就脱不了身了。 “孙悟空,这是你逼我的——” 已经看不到了猪八戒的身影,黄袍怪焦急万分,猪八戒是犯了什么事被贬下凡的,他作为天上的奎木狼也算是清清楚楚。 一旦让这头猪见了百花羞公主……后果,黄袍怪都不敢再想下去。 长刀倒立,迎风见长,黄袍怪居然化出了本体。 一头硕大的青狼,顶天立地,昂**啸,张开血盆大口就向着孙悟空咬去。 “哼,就你会变大吗?法天象地——” 孙悟空大喝一声,原本矮小的身形,肉眼可见的变大,手中的“如意金箍棒”自然也是水涨船高。 直到身高跟黄袍怪所化的青狼齐平时,孙悟空才停止了增长。 “泼魔,俺老孙也不占你的便宜,就跟你一样的身高对决吧。” 说完,孙悟空竟然收起了“如意金箍棒”,再次变成绣花针大小,放在了耳朵里。 这个操作,让化身为青狼的黄袍怪很是不解。 就在这时,孙悟空又发生了异变,颧骨凸起、两眼外瞪、嘴巴翻翻着,露出两排龅牙,左右挥动两只小山般大小的拳头,冲着青狼砸了过来。 “嘭、嘭、嘭——” “嗷——” 这场恶斗,地动山摇,两人打斗的场所早已离开了“波月洞”,好好的一座“碗子山”,竟被他们两人砸了个七零八落。 …… 三界之中,不知道有多少道目光正注视着碗子山,至少天庭中玉皇大帝的面前,就摆放着一面镜子,里边清清楚楚地能看到,孙悟空和黄袍怪恶战的样子。 “太白,这奎木狼隐藏的够深的,他若是不在‘封神榜’,恐怕也是一个难以驾驭的家伙啊——” 玉皇大帝的身旁,垂手站立着一位身材修长,却有些佝偻的白发白须老者,老者瞥了一眼玉皇大帝面前的那面镜子。 “昊天镜”,洪荒时期的先天灵宝,由道祖鸿钧炼制并赐给即将担任天帝的昊天童子,也就是如今的玉皇大帝。 其质非金非玉,背有蝌蚪文的古篆,能够发出闪耀的光芒诛灭妖邪,三界之中,除却少数秘境和大能的道场,“昊天镜”都可以一览无余。 “大天尊,这奎木狼倒是一个值得拉拢的人物,此次下界也不过是为了一个‘披香殿’侍香的玉女而已。” “大天尊如果真想彻底收服这头青狼,不妨就给他一个恩典……” 这老者不是别人,正是玉皇大帝面前的红人,外人眼中既不会炼丹又不善征讨的太白金星。 太白金星是一位智者,智者在这种场合,只会委婉地说出自己的意见,至于采不采纳,那就不是他该操心的了。 “嗯,太白所言不无道理,这样吧,就烦请太白亲自走一趟‘香火琳宫’,让月老好生安排此事。” 二人不再多言,似乎都在专心地,欣赏着镜子中这一猴一狼的恶斗。 …… 猪八戒已经闯进了“波月洞”中,吓得那些小妖四散奔逃,走的慢的当然就成了猪八戒“上宝沁金耙”下的亡魂。 “长老,您可是父王派来搭救奴家的?” “波月洞”中,猪八戒正撞见了百花羞,在宝象国皇宫里见过公主的画像,一见之下,竟然比画像更美艳三分。 可惜,现在的猪八戒已经不是曾经的猪八戒了,或者说,他完全就不同于另外一个时空的猪八戒。 “你就是百花羞公主?俺老猪正是受宝象国主所请,前来寻找公主殿下的,不知我那被妖魔抓进来的师弟现在何处?” 猪八戒趁着孙悟空跟那妖魔打斗的机会,独自闯进“波月洞”,其实主要是为了解救沙和尚。 毕竟那是自己的师弟,而且也算是沙和尚拖住了那妖魔,猪八戒才得以脱身。 至于说百花羞公主,在见到**之前,他们一直也不过是猜测而已。 “那位长老受了伤,被锁在后洞里,请随我来——” 听到了猪八戒在外边的大吵大嚷,百花羞才知道对方是来找自己的,如今既然已经当面确定了,那就算是同一条船上的人。 在百花羞的带领下,猪八戒很容易救出了沙和尚,可惜黄袍怪那一刀砍的太过凶狠,这伤势恐怕不是短时间能好的。 “二位,且随我来——” 许是担心被黄袍怪撞见,百花羞带着猪八戒和沙和尚,没敢走正门,从另一个洞口离开了“波月洞”。 “沙师弟,你带着公主先行离去,俺老猪还要去给大师兄照看着。” 既定目标已经完成,有些财迷的猪八戒,仿佛看到了大量的黄金在向他招手。 那可是好东西啊,由于李治的加入,众人也习惯了路过集市时,大肆地采购应用之物。 如此一来,原本都是些修仙炼道之人,居然平白多了许多的烟火气。 “娘亲,等等我们——” “娘亲,您不要我们了吗?——” 正在这时,从“波月洞”中跑出两个小孩儿来,准确地说是两个半人半妖的孩子,一男一女。 “站住,你们是何人?” 猪八戒看到是两个小妖怪,一横手中的“上宝沁金耙”,拦在了百花羞公主的身前。 “他们是那黄袍怪的儿子和女儿,奴家……奴家是被迫的……” 看到眼前这半人半妖的两个孩子,百花羞的心情很是复杂,虽然都是自己所生,可是,他们更是那妖魔的骨血啊。 “二师兄,既然是妖魔的后人,索性就打杀了吧——” 沙和尚也曾经是为妖**的主,更是被黄袍怪所伤,眼见得百花羞好似根本不喜欢,甚至还有些厌烦这两个孩子,就怂恿猪八戒道。 “这个……” 猪八戒有些犹豫,眼前的是两个小妖怪不假,可是却毫无半点法力,除了样貌有些奇特,与普通的孩子又有何异? “二位长老,咱们赶快离开此处吧——” 短暂的思索之后,百花羞似乎做出了决断,催促着猪八戒和沙和尚,甚至都没再去看那两个孩子一眼。 “哎,也罢——” 猪八戒晃了晃大脑袋,心一横,手中的“上宝沁金耙”上前一个横扫。 “呼——” 挂着风,拦腰砸向了那两个孩子。 …… “二师兄,住手——”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喝声传来,紧跟着是两道金光迸射,正打在“上宝沁金耙”上。 力道拿捏的刚刚好,使得“上宝沁金耙”擦着两个孩子的身子过去了。 “哇——”的一声,那两个孩子被吓得哭了起来。 这声音可有些不太好听,真像是两只狼崽子在嚎一般。 “小师弟?你终于回来了——” 飞速赶来救下两个孩子的,正是阔别日久的李治。 “二师兄,方才一时情急,小弟向你出了手,还请二师兄海涵。” 这李治是从哪里来? 自然是跟女魃告别之后,就一路向西追赶,终于也到了宝象国国都。 找个人还不容易吗? “破妄金瞳”之下,他又有“千里眼”的特性,很快就在驿馆中见到了唐僧。 一番交谈之下,才知道猪八戒和沙和尚在碗子山受挫,三师兄还是没逃过被俘的“命运”。 碗子山“波月洞”那位黄袍怪,李治当然很是清楚。 有些让他想不通的是,猪八戒和沙和尚的境界修为都提升了,为何联手还不是黄袍怪的对手? 离着多远呢,李治就看到了正在半空中恶斗的孙悟空和黄袍怪,只不过一个是爆猿,一个是青狼而已。 “原来如此啊,这个黄袍怪居然是‘太乙金仙’中期的修为,嗯,大师兄的爆猿形态,居然也到‘太乙金仙’初期了?” 看这二人的架势,不是短时间能分出胜负的,李治就想着先去救了沙和尚再说,正好碰见了猪八戒行**人。 “几天不见,小师弟还跟老猪客套起来了?这两个孩子你想留下来,就归你处置吧。” 猪八戒原本就不想动手,现在有李治这么一拦,索性来了个就坡下驴,沙和尚有些不解,却也没多说什么。 “你就是宝象国的百花羞公主吧?这两个孩子是你的亲生骨血,而那黄袍怪也是你的挚爱之人。” “只不过,你现在没有了前世的记忆,才会对他们妖怪的身份反感,如果今日这两个孩子死在这里,来日你记忆恢复之时,不知又当何以自处?” 李治将两个孩子护在自己身后,冲着空中喊道。 第七十六章 三生三世劫 「三弟,你怎么来了?」 听到是李治的声音,孙悟空连续挥出几拳,趁着黄袍怪退让之际,顺势收起「法天象地」,再次恢复正常体态。 而那黄袍怪,早就想着尽快结束战斗,他一心惦记着「波月洞」中的夫人和一双儿女呢。 「大师兄这「法天象地」的神通,看起来还真是霸气,哪天得暇也传给小弟呗?」 面对孙悟空,李治从来就不会客套,他更了解这位的性子。 「嘿嘿,区区一个「法天象地」而已,俺老孙这就传给三弟。」 只见孙悟空手指一弹,一点白光泛起,慢慢没入了李治的灵台,一股古朴的信息,瞬间在李治的脑海中呈现。 「三弟,此神通虽然强大,却过于耗费法力,你最好还是等到了「金仙」境界,再行修炼为好。」 如果李治不来,孙悟空也坚持不了多少时间,固然他战力彪悍,毕竟面对的黄袍怪要高出他一个大境界。 在另一个时空里,孙悟空之所以能够打得过黄袍怪,最关键的还是他变幻成了百花羞公主的模样,骗取了黄袍怪的「舍利子玲珑内丹」。 「舍利子玲珑内丹」是黄袍怪一身修为精华所在,一旦失去之后,他就只能凭借着肉身的力量跟孙悟空相抗衡,又岂能是「如意金箍棒」的对手? 然后现在,「舍利子玲珑内丹」尚在黄袍怪的体内,自然战力不凡,即便孙悟空的实力也高于另一个时空的同期。 可黄袍怪佛道兼修,眼界和经验均不在孙悟空之下,要说他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太过于痴情了。 自古多情空余恨,黄袍怪可为仙佛界第一痴情之人。 修行讲究忘情、忘我,尤其是到了更高的境界。 君不见,但凡一心想成圣的,选择斩「三尸」之法,斩却的就是「善尸」、「恶尸」和「自我尸」。 「上尸」名彭倨,色白而青,能使人嗜欲迟滞,伐人上分,令人眼暗、发落、口臭、面皱、齿落,居于上丹田。 「中尸」名彭质,色白而黄,能使人贪财,能与鬼神相通,伐人五藏,少气多忘,令人好作恶事,噉食物命,或作梦寐倒乱,居于中丹田。 「下尸」名彭矫,色白而黑,能使人耽酒好色,五情涌动Yin邪,不能自禁,居于下丹田。 三尸尽去,道家讲究要斩除执念,而佛家称之为「破执「。 黄袍怪蹉跎了这么多年,就是缺乏一颗坚硬的心才未能证道大罗,更是为了一个普通的玉女,而下界临凡做了妖怪。 「多谢大师兄,这个送给你,收起来吧——」 李治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孙悟空连愣神一下都没有,直接就将「法天象地」的法门传给了他。 「这是我从镇元大哥那里得来的「人参果酒」,量也不是很多,大师兄就悠着点儿喝吧。」 李治知道孙悟空不缺这个,或者说到了他那种境界再想提升,就不是简单的天材地宝能堆出修为的,但还是分出二十斤的「人参果酒」递了过去。 「哇,好酒,透着酒囊都闻出「人参果」的味道,谢了——」 孙悟空也知道这是好东西,可惜现在不是喝酒的时候,顺手收藏了起来。 此时,那黄袍怪也收起了青狼法身,手中持着「追魂取命刀」走了过来。 「你是何人,快快将本座的两个孩儿给放了!」 黄袍怪也看到了李治,更看到了李治身后自己那一双儿女,他还以为是李治挟持了他们。 「哈哈,小弟是该称呼你黄袍怪,还是奎木狼呢?放心吧,在下还做不出来拿人子嗣来做要挟的事情。」 李治打量着眼前的黄袍怪,他这模样也太凶恶了吧? 青脸、红须、白牙、赤发,身穿黄金铠甲,貌似牛斗夜叉。 跟这种样貌的人在一起生活了十三年,而且还是在完全没有前世记忆的前提下,李治都有些佩服那百花羞公主,她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 「你是何人,怎么知道本座的跟脚?」 黄袍怪大吃了一惊,他这副尊荣,其实是为了掩人耳目,下界为妖之后有意幻化出来的。 没想到过去十三年了,一直都相安无事,今日竟被一个人族少年给揭露了底细。 猪八戒和沙和尚并没走远,看到孙悟空和李治都在,也就不再考虑先行离去,护着百花羞靠拢了过来。 「小师弟,你说这妖魔是二十八星宿的奎木狼吗?」 猪八戒晃着「上宝沁金耙」走了过来,他在天庭做天蓬元帅时,也曾经跟二十八星宿打过交道,不过那二十八位一个比一个古怪,彼此之间没什么深交罢了。 「我还是叫你黄袍怪吧,你的来历呢我很是清楚,你的夫人和儿女我也丝毫没有为难的意思。」 「而且,你和我这几位师兄之间,想来是产生了什么误会,不如坐下来聊聊如何?」 对于这黄袍怪,李治还真没什么恶感,一个在男女感情方面把持不住的痴汉而已,这一点儿倒是跟二师兄有些相像。 黄袍怪对于取经队伍,严格意义上并没有什么伤害,他只是一个为了私情私自下界为妖的神仙罢了。 无论是在另一个空间,或者眼前这个世界,黄袍怪都算是被动地参与了进来,冥冥之中给西天取经增添了劫难。 「爹爹,娘亲她不要我们了——」 这时候,黄袍怪的一双儿女也从李治的身后转了出来,一下子扑到黄袍怪的怀中,大肆哭闹。 而那位百花羞公主,则怔怔地立在远处。 她有些不能理解,为何方才正打斗不休的双方,如今就突然停了下来,而且还是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 难道,一切就是因为刚刚到来的那位年轻人吗? 黄袍怪好一顿安抚,一双儿女才破涕为笑,这哪里还有方才穷凶极恶的样子? 「诸位,如果不嫌弃的话,还请到我「波月洞」一叙。」 黄袍怪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四人,别看这个年轻的人族修为最浅,似乎还是话事之人,他说罢手其他三人居然都没有反对意见? 齐天大圣、天蓬元帅、卷帘大将,这一个个也是能叫得上字号的人物,尤其是齐天大圣孙悟空,那更是没遮拦的主,怎么就甘心听从一个人族少年在这里发号施令? 「二师兄,折腾了半天,想必你也饿了吧?要不咱们就进去吃点儿东西,祭拜一下你的五脏庙?」 李治知道大师兄肯定是会跟着自己的,至于沙和尚,即便是问了他,也未必会给出明确的答复。 倒是二师兄猪八戒,在高老庄初识之时,也算是有些了解,经历过「四圣试禅心」之后,同李治的关系明显好了起来。 不过,他的「出身」太硬,始终让李治无法真正的靠近。 「嘿嘿,要是真有吃的,俺老猪当然不会错过,就怕这破洞里什么都没有。」 李治给出了邀请,猪八戒自然会接着,小师弟跳过大师兄问自己,那就说明猴哥也是会依从的。 「哈哈,天蓬元帅说哪里话来,区区一些吃食而已,本座还是能供得起的。」 一行人移步进入了「波月洞」中。 路上见到了诸多倒地死去的小妖怪,黄袍怪就像是没看到一般,只是很随意的一甩袍袖,那些尸体 就踪迹不见了,地上连血渍都不曾留下。 毕竟还是有些小妖幸存的,尤其是两名女妖,看到大王安然回来,顺从地在那里收拾桌椅。 偌大一个「波月洞」,还是被老猪给霍霍了一番,如今只能算是勉强可以坐人。 时间不大,瓜果端上数盘,又上来几盘山珍,居然都是熟食? 两名小妖,更是抱上来两大坛子果酒,拍开封泥,一时间酒肉之香四溢。 看来黄袍怪虽然在此为妖,平日里一应的生活习性,倒是按照人族的规矩来的。 百花羞公主竟然没有趁机逃走,也默默地在一旁落座。 她也许是不敢再一个人行走山林,也许是还在琢磨李治方才的那番话,到底是熟门熟路的,很自然地在一旁斟酒布菜。 「还未请教这位小兄弟的姓名?」 黄袍怪见到李治跟孙悟空和猪八戒之间,都是以师兄弟相称,可是在他的印象中,西行的唐僧不是只收了三个徒弟吗? 「在下大唐李治,三藏法师算是在下的族叔,几年前陪着族叔一同从长安出来,也想着一路到西天去走走、看看。」 李治说的很随意,黄袍怪却眉头一皱。 唐僧被大唐皇帝拜为御弟的事情,他还是有所耳闻的。 眼前此子又自称姓李,那么就应该是李唐皇族中人,此子竟然修得了「天仙」境界? 「不知李兄弟,何以得知本座的事情?」 被李治一见面就道破了跟脚,黄袍怪还一直耿耿于怀。 要知道,无论是战力非凡的孙悟空,还是曾经一殿称臣的猪八戒、沙和尚,可是都没能认出自己的。 这位素未谋面的李治,又怎么会知道自己的一切? 「哈哈,这个其实很简单,在下曾跟随一位异人习得相面之术,且师门之中有一演算神通,一眼之下就能断出一个人的过去未来……」 李治自然是在满嘴胡诌,只是「事实」摆在面前,一时间黄袍怪也不知该如何反驳。 「哎,实不相瞒,本座就是天上的奎木狼,而百花羞公主本是天庭「披香殿」中侍香的玉女。」 「我二人在天庭之时就约定了三生,却处处担心被天条所累,就想着下凡私聚,可惜她投胎到了宝象国皇宫,却失去了前世的记忆。」 「无奈之下,我只能下界为妖,并在她十六岁那年,将其摄来此处,如今已经过去一十三载了……」 黄袍怪说完,满目柔情地看着旁边的百花羞,百花羞公主闻言却是愣愣的,将目光对准了李治,一副寻求答案的样子。 她这是相信了李治方才那顿忽悠吗? 事实上,奎木狼只是说了一部分故事,而他同百花羞的情缘,又岂是从天庭的「披香殿」那么简单的开始? 封神之前,当奎木狼还是李雄的时候,本就是一介散修,虽然境界不算太高,却也不愿意屈尊于他人的门下。 那时候西方贫瘠,东方三教气盛,尤以截教为甚。 通天教主有教无类,「碧游宫」更是出现了万仙来朝的盛况,也惹得其他教派的眼红。 通天教主门下四大弟子,其中龟灵圣母还尚未收有门人,通天圣人索性就把这些慕名而来的散修,统统交于龟灵圣母来管理。 龟灵圣母本体是一头万载灵龟,在炎帝时得道,道德高深、玄妙无方。 曾佐力仓颉氏造字,龟文有羽翼之形时化成人形,因为是女体,所以称为圣母,之后拜入截教通天教主门下修行。 其性情率直、比较冲动急躁,加上手段高明,倒是在一众散修中有很大的威望。 李 雄原本是不愿意去的,他虽然也转世重修了,却保留着前世的记忆,也算是和通天教主同时代的人,即便修为上天差地别,他依然还保持着一颗「孤傲」的心。 可是,好死不死地他望了龟灵圣母一眼,准确地说,是看见了她身旁跟随的那名随侍女仙。 明眸皓齿,灵动可人,若春风化雨抛甘露,似新月凝汁慕思晨。 亿万年了,李雄觉得自己的红鸾星动了,也就随波逐流的一同到了「碧游宫」朝圣,不为修得绝世道法,只想静静地看着那名叫千雪的随侍女仙。 此时的李雄,哪里还有什么「孤傲」可言,连通天圣人的道都不屑一顾的人,却要去通天门下一个二代弟子做记名弟子? 好在李雄的实力和气度都还算是上上之选,还真被龟灵圣母选中了,也效仿她师尊那样,自己也弄了一个「随侍七仙」。 李雄凭借着自身的实力,硬是排在了「随侍七仙」之首,更加方便接近他心中的千雪仙子。 之后就是无情的封神之战,人教和阐教与西方教相勾连,截教虽众且战力强横者不乏有人,却也不断有教众陨落。 「万仙阵」就是截教最后的倔强,也是封神一役中,杀戮最为凶残的一次。 李雄作为龟灵圣母的「随侍七仙」之一,自然也跟着一起进入了「万仙阵」。 可叹痴心一片的李雄,尚未对千雪仙子表明心迹,就惨死在了「万仙阵」中。 当然,他是死在了千雪仙子的眼前,更是替她挡下了来自阐教十二金仙之一惧留孙的致命一击。 在临倒下那一刻,李雄终于说出了藏在心底许久的话,可惜,他没能听到千雪仙子的回应。 李雄一死,再也无人来守护千雪仙子,很快也被惧留孙无情地击杀,香消玉损、魂飞魄散。 后来才有了龟灵圣母以「日月珠」击败惧留孙,并追向西方欲取其性命,无奈中途遇西方教主接引道人拦截,被其以念珠降伏,化为龟身原形。 接引道人看重了龟灵圣母的修为,劝其投效西方教,本性刚烈的龟灵圣母,焉能做出叛师出教之事? 于是,接引道人无奈,只好命白莲童子先将之收服。 谁曾想,白莲童子展开包囊欲收之际,不料飞出了蚊道人,吸干了灵龟的血肉,逃身而去。 可怜龟灵圣母苦修了万年,一身修为和肉身尽毁,只留得魂魄挣扎而出,不知所踪。 李雄一死,好歹还在「封神榜」上混了一个正神的位置,位列二十八星宿之一的奎木狼,在三百六十五路众神中,也算是比较靠前的。 反观千雪仙子,就没有那好运道了,只能魂归地府再次轮回。 一片痴情生死许,披香殿内再续缘。 可惜,等李雄再次见到千雪仙子的时候,李雄已经成为了奎木狼,而千雪仙子却轮回成了「披香殿」中的玉女,没有半点千雪的记忆。 从千雪仙子到侍香玉女,从侍香玉女到百花羞公主,三生三世的情缘,终究只换得人间相聚的一十三载。 无论是李雄,还是奎木狼,或是黄袍怪,更多的只是自己默默地付出,也许他并不在意是否得到同等的回报。 也许,这么多年了,他已经习惯了这份默默的守候。 「这个……公主殿下,黄袍怪所言的确是事实,否则你焉能安稳的活到现在,这也是为何我要留下你们那一双儿女的原因。」 事实摆在眼前,百花羞又回想起这十三年来的种种,除了对方是个妖魔,似乎这一切都像极了人间的夫妻日常? 百花羞转头再看向那一儿一女,依然带着妖族的特征,可是,眼角眉梢之间,却也有着 自己的影子。 百花羞似乎第一次意识到,这两个孩子,也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啊! 「娘亲——」 百花羞不自觉释放出来的善意,被两个孩子敏感地捕捉到了,纷纷跑了过来,一左一右的扑进百花羞的怀里。 「雄儿、雪儿——」 痴心的奎木狼,居然给这一对儿女用了自己二人第一世的名字,以此来纪念那尚未开始,就已经凋谢的情缘。 「奎木狼,方才你同我大师兄一番争斗,想来你的身份已经曝光,你和百花羞公主人间的情缘已尽,恐怕不久天庭就会有诏书下达……」 话音未落,就听到外间传来一声声叫喊。 「奎木狼,玉帝有旨,宣你速速回归天庭——」 「这……」 如此一来,不仅奎木狼目瞪口呆,就连一旁的师兄弟三人,都是吃了一惊。 难道说,小师弟真的精通相术和演算之道,这未免也太准了吧? 李治心中大乐,脸上却没露出来,哈哈,终于被我给装到了。 奎木狼自然能听出,外面那些是自己二十八星宿众同僚的声音,既然玉帝都已经下诏了,他指定是不得不回去的。 「李兄弟,诸位,奎木狼这就告辞,还望诸位能够将我夫人和一双儿女,护送到宝象国去。」 即便再有浓浓的不舍,奎木狼也知道,自己是无力反抗的。 「放心吧,我等本就是出来寻找百花羞公主的,只是这两个孩子,也许会有些麻烦。」 是啊,如今看样子百花羞公主是接受了这对儿女,可是如果真的把他们带到了宝象国呢? 他们不像是孙悟空这些人,虽然样貌奇特,却有大法力傍身,自然无惧旁人的白眼或者欺侮。 这两个孩子呢? 他们尚未开始修炼,只是普通的孩子而已,单凭一个柔弱的百花羞公主,真能护得他们的周全吗? 奎木狼想了想,吐出了自己那颗「舍利子玲珑内丹」。 「夫人,这是为夫修炼的「内丹」,你且吞入腹中,不仅保你百病不侵、容颜不老,更能获得为夫的三成法力。」 「待我在天上将一切处理妥当,再设法接你们过去,或者……」 也许是预判到此后的艰难,奎木狼没有再说下去。 看得一旁的孙悟空一阵眼热,这可是「舍利子玲珑内丹」啊,本身就算是一件好宝贝,这是给了百花羞一介凡人,要是到了他老孙的手中,那可是能发挥大作用的。 「夫君——」 分别在即,百花羞接过「舍利子玲珑内丹」,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此时的奎木狼,在百花羞看来,既陌生又熟悉。 「夫人吞下吧,一切为了咱们的孩子们。」 「奎木狼,玉帝有旨,宣你速速回归天庭——」 洞外再次传来催促声,真的要离开了。 奎木狼看着梨花带雨般的百花羞,这一幕是那样的熟悉? 当年,「万仙阵」中,李雄是这样看着千雪仙子,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当年,「披香殿」前,奎木狼也是这样看着侍香玉女,先行一步投胎而去。 如今,又要分开了,好在这次只是生离,不是死别。 奎木狼还是离去了,心中沉甸甸的,又岂止百花羞一人? 「李公子,我和他,还有今后吗?」 百花羞抬起略微红肿的眼睛,李治却看到了她的期盼。 「相信我,会的,在下可是精通相术和推演神通的。」 这一刻 ,连李治都有些相信自己了。 「大师兄,你们在哪里?——」 突然,「波月洞」外又传来叫喊的声音,这是……这是小白龙的声音? 李治和孙悟空对视了一眼,彼此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是小白龙?他跑来做什么?」 倒是还在吃喝的猪八戒,心肠和食肠一样宽大,喃喃地说了一句,李治和孙悟空却已经到了洞外。 来人不是小白龙是谁? 一脸焦急的样子,哪里还有西海三太子的稳重和洒脱? 居然也到了「金仙」中期,看来他所修炼的「九转神龙诀」,还真的是一门不错的功法。 「敖师兄,你怎么也来了?」 李治迎了上去,他到宝象国的时候,只是去见了唐僧,并没有同白龙马碰面。 「大师兄、小师弟,师父……师父他失踪了——」 第七十七章 癫狂的宝象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七十八章 姻缘已天定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七十九章 有使天上来 取经队伍终究还是告别了宝象国,继续上路西行。 夏去秋来,雪融柳绿,岁月是最不禁过的,在无数次的日升日落中,磨平了人的棱角,却也让少年人逐步变得老成。 转过年头,李治的个子又上蹿了一大节,甚至都高出了唐僧半头,用后世的标准,已经长到了一米八五的高度。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了,在这个年代那就是妥妥的成年人。 当然,李治的个头,还是要低于猪八戒和沙和尚,那两个人……呵呵。 “九郎,你说为何这西牛贺洲,居然处处都能碰到精怪,而我南瞻部洲,尤其是大唐境内却少见妖魔?” 越往西走,唐僧的疑虑越重,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提出类似的问题。 原本**迢迢地到西天大雷音寺,求取大成佛法,就是为了“普度众生,拯救世人”,可为何这西牛贺洲之地,反不如大唐境内安居乐业呢? 对于唐僧的疑问,李治自然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可是,他真的“敢”说实话吗? “族叔,很多事情,结果未必重要,一切重在参与。佛法也好,道法也罢,您只有亲身经历一遍,才真切地知道孰好孰坏。” “九郎只希望族叔始终秉承本心,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心去想,当然,您的修为如果越高,那么能看到的、能想到的也就会越发透彻。” “即便到了某一天,您发现过往的一切不过是一场徒劳,也能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机会和能力。” 李治不便于“教唆”唐僧去做什么,却也不妨碍他在唐僧异变的道路上,温柔地助推一把,仅此而已。 佛道之争,那是真正大佬们之间的博弈,他们无力去抗争,顺从也许是最好的姿态。 不过,偶尔小小地思考一下,总还是可以的吧? 从宝象国出来这大半年,一路上也遇到了十数起妖魔,可惜都不成什么气候,一向好斗的孙悟空都没了什么斗志,反倒是让唐僧做了几次怒目金刚。 佛家的“六字真言”,如今唐僧用的是越来越熟练了,结合他手中的“九环锡杖”,孙悟空甚至还传了一套“伏魔棍法”给唐僧。 有“锦襕袈裟”护体,挥动手中的“九环锡杖”,一个尚未到达“渡劫期”的唐僧,居然能打出普通“天仙”境的战力。 不过,唐僧只伤不杀的做派,还是让猪八戒觉得不够过瘾,他还嘴馋那些妖怪的肉体呢。 取经一行人并不急于赶路,唐僧自己都萌生了“怀疑”的念头,其他人就更加不会积极了。 狂热的修炼潮,这大半年来就没有停止过,彼此之间的日常切磋更是如同家常便饭,好在路过之处,大多数都是渺无人烟的旷野荒郊,倒也不用担心惊世骇俗。 值得一提的是,李治的境界也再次得到了突破,冬日里他就已经正式进入了“真仙”境。 一入“真仙”境,“沧溟诀”也升到了第五层,“破妄金瞳”更是进展神速,已经追上了大师兄孙悟空的进度,同样达到“绿色”级。 到了“绿色”级,竟然又多出了一项“新生”的功能,润目之处,凡人重伤可愈、白骨生肉,这样的特性,如果用来救死扶伤就真是派上了用场。 可惜,“沧溟诀”的晋升,意料之中的并没有给李治再带来什么新的福利。 看来,只有在晋升双数级的时候,才会有额外的惊喜。 一如“沧溟诀”二层时的“大力”特性,以及四层时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修为上有了晋升,肉身的锤炼却似乎到了瓶颈,依然停留在“金仙”巅峰的状态,自打在“五庄观”突破之后,这么久了都不曾有过寸进。 本来,李治还幻想着等他渡“真仙”劫的时候,可以借助“真仙”的雷劫,再次好好锻造一下肉身。 可惜,结果还是让他失望了。 “真仙”劫来的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九九雷劫”罢了,与之前渡过的“紫霄神雷”相比,根本就无法相提并论。 尽管在李治看来是“普普通通”,也让猪八戒、小白龙等人艳羡不已,好歹那也是“九九雷劫”啊,劫后的赏赐还是很可观的。 君不见,李治刚刚突破到“真仙”,就理所当然地来到了“真仙”后期,这也许是天才们的惯例,外人恐怕是无法理解的。 李治还是有些不满意,为了想在雷劫中锻造肉身,他甚至整个过程都不曾动用兵器或“太阳真火”,宁愿耗费大量的“人参果酒”来续力,也在所不惜。 最终,“人参果酒”被生生用掉了三十斤,让渡劫后的李治心疼不已。 如今,取经队伍的实力,算是整体上得到了提升。 大师兄孙悟空已经到了“太乙金仙”中期,毕竟他是在恢复自己的修为,即便如此,还是耗费完了李治送他的二十斤“人参果酒”。 再往后,只能靠他自身的修炼了。 不过,李治却很清楚,在另一个时空里,一直等到最后到达灵山之时,孙悟空也不过才达到这个境界而已。 最终,还是借助着西游的功德,才一举突破,真正晋身到大罗之境。 如今不过是取经刚刚出发四年而已,李治有理由相信,大师兄的前景会比另一个时空里,更加的广阔。 二师兄猪八戒,虽然为人慵懒,平时又总爱占些小便宜,结合他自身的经历,又受到了这个队伍大环境的刺激,他的修为进步也是有目共睹的。 曾经在鼎盛时期不过“太乙玄仙”中期的猪八戒,如今修为也来到了“太乙玄仙”初期,这让老猪的干劲更足,整个人也变得勤快了许多。 再有就是小白龙了,化为白龙马之身,整日里最多的就是行走,默默无闻的,却也为他提供了最好的修行状态。 而白龙马还有一个其他人都不曾具备的优势,或者应当说是西行取经赋予他独有的福利吧,背上驮着行李,每向西行走一步,白龙马就能感觉到大地给予他的回馈。 那一丝丝一缕缕大地的气息,饱含着浓浓的土元素,让白龙马的肉身日益凝实,真论起肉体的强悍来,孙悟空、小白龙和李治可位列三强,远远地将其他人甩在身后。 最不可思议的,却是要数那位三师兄沙和尚了。 加入取经的队伍也快两年了,不再像在“流沙河”被囚困的日子那样,每日需要遭受飞剑穿心的痛苦,更是也跟着吃掉了两个“人参果”。 可是,沙和尚的修为却依然停留在“金仙”境界,哪怕已经是“金仙”后期。 发生这样诡异的事情,自然看在孙悟空和李治的眼中,二人却没有多说什么,似乎就当它不存在一般? 说到三师兄沙和尚,李治才想起了在流沙河时,曾经被他私自扣下来那“十三把飞剑”。 既然知道那是出自太上老君之手,李治就一直没敢轻举妄动,直到晋升“真仙”境界之后,他才开始打那十三把飞剑的主意。 可是,自己修炼的“天地剑诀”,所需的是一把宝剑,这十三把飞剑虽说不是凡品,真论起来也就那样。 作为行刑的器具,再好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可惜,无论是李治,还是取经队伍中这几位,就没有一个是精通炼器的。 这十三把飞剑,很明显又是属于“赃物”,更加不能轻易示人。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治也只能走走老路子,去向识海中那尊器灵大神求教。 “你小子真的可以啊,连太上那老货的东西你都敢去抢啊?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不过我老人家就喜欢你这种作死的样子,哈哈哈——” 看到李治拿出来的十三把飞剑,器灵一眼就认出来是出自太上老君之手。 太上出品、必属精品啊,这十三把飞剑品级虽说不高,在同级别中却是佼佼者的存在。 “小子,这件事老夫也可以帮你,不过却需要耗费老夫一番心血,你总得给点儿补偿吧?” 器灵何时居然变得市侩了起来,这是“近墨者黑”吗? “不知器灵前辈有何吩咐,但凡小子能做到的,一定不会推辞,不过小子向来穷的很,这点儿您老是知道的……” 虽然看不到器灵的脸,李治却能感觉到那一定是一副“大灰狼”的面孔,正不怀好意地看着他这个小鲜肉呢。 “哈哈,不要在老夫面前玩花活了,你身上还有二十斤‘人参果酒’吧?拿出来分给老夫十斤没问题吧?” “哼,每次用到老夫的时候,你前辈长、前辈短的叫着,吃‘人参果’的时候,你怎么就没能想起老夫来?” 大黑枪的器灵很是不满的口气。 这还真是要怪李治的疏忽,大黑枪是他最后的依仗,为别人谋划了那么多的“人参果”,“人参果酒”更是送出了不少,李治却单单就忽略了这位器灵前辈。 被人当面抓住了把柄,李治自然也不好多说什么,乖乖地献上了十斤“人参果酒”。 当“人参果酒”在识海中现身时,香气四溢,那两块不规则的玄黄碎片,竟然一改之前的沉默,在半空中莫名地兴奋了起来。 “喂,这种酒你还有没有啊?不就是想‘炼剑’吗?只知进攻,不懂防守的剑,终究还是落了下乘。” “你也给我来十斤这种酒,我也能帮你一起‘炼剑’的……” 一道尖细的声音,李治还是没能听出来是男是女。 玄黄碎片突然插言,却没有引起大黑枪器灵的不满或反驳,李治很是不解。 难道,这二人是狼狈为奸了,还是同流合污啊,是想一起来谋害我这清纯可爱的小鲜肉吗? 腹诽归腹诽,心疼也是真心疼,李治还是乖乖地拿出了最后的十斤“人参果酒”,再次又变成穷光蛋了。 哎,这遇到的都是什么人吗?帮了一点儿小忙都要这要那的…… 嘴上不敢多说,还不让人在心里吐槽两句吗? “好了,你小子就等着吧,九九八十一天之后,你再来此取剑吧。对了,把你那‘太阳真火’召唤过来,让那小子也出出力。” 好嘛,这自己要出材料,还要付酬劳,最后连“火”都得自己出啊? 李治感到自己完全上当受骗了,却也无可奈何地,只能是心甘情愿的被它们一骗到底了。 …… “三弟,今日不知是怎么了,俺老孙怎么总感觉心慌慌的,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这一日,取经众人行走在山岭之间,这样的情景已经不知道出现过多少次了。 好在如今是初春时节,满山遍野透露着一丝丝生机,春草开始吐芽,就连时而拂面的春风,都已不再那样的寒冷。 “大师兄,你这都已经是‘太乙金仙’中期的修为了,不说能横行整个西牛贺洲,至少大多数的妖魔都不可能是你的对手,你还心慌慌什么啊?” 李治还没有接话,却被走在后边的猪八戒听到了。 这几年的相处,老猪一直在试图融进孙悟空和李治的“小圈子”,却总觉得缺少点儿什么,他甚至觉得,大师兄和小师弟,似乎对那匹白龙马都要比对他好? “俺老孙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哎,当初学艺的时候,要是能从师父那里多学一门占卜之术就好了。” 没来由的,孙悟空竟然又想起了授业恩师来。 “孙大圣,且慢行走——” 就在这时,猛然听到天空中传来一道呼喊,众人急忙抬头观瞧。 “是你这老倌啊,一向少见,你这是又要到哪里去行骗啊?”166xs.cc 这时,从天空中飘下来一位老者,唐僧和李治都不认识,猪八戒和沙和尚却对此人熟悉无比。 “哎呦,是太白金星啊,您这匆匆忙忙赶过来,可是玉帝他老人家想俺老猪了,想重新招俺老猪回天庭吗?” 来人正是太白金星,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右手拿着拂尘,左手中却托着一卷黄色的绸绢。 这就是太白金星吗? 听到猪八戒的话,李治很是一个激灵,不免对从天而降的老者多看了两眼。 人言太白金星是天庭第一智者,更是玉皇大帝驾前第一红人,虽然没有人知道此老到底修为如何,三界之中却也没有人轻易去招惹他。 “呵呵,大圣说这话,小仙可不敢接啊,就算是小仙偶有差池,想来也不曾坑害过大圣吧?” “大天尊倒是真的有些想念天蓬元帅,可惜,元帅有自己大好的前程,大天尊也只能忍痛割爱了。” 这老太白,说话时始终笑呵呵的,先是回答了孙悟空的话,又对着猪八戒一番恭维。 在李治看来,此老处事左右逢源,说话滴水不漏,骨子里应当也是一位难缠的主。 太白金星冲着孙悟空和猪八戒二人说话,眼睛却时不时瞥向李治这边,看得李治心头发毛,心想不会是来找自己麻烦的吧? “哈哈,这位应当就是大唐的晋王殿下吧?——” 果然,太白金星跟孙悟空、猪八戒二人寒暄完毕之后,迈步向着李治走来。 因为李治根本就不认识他,大师兄、二师兄上前迎候的时候,李治就跟唐僧站在了后边,没想到此老真是冲着自己来的。 “太白仙长有礼,小子正是大唐李治。” 人家都笑脸相迎了,李治总不能拒人于千里之外吧? 虽然心中满是疑问,却也没失了礼数。 “不错、不错,不愧是镇元大仙的拜弟,光这份气度就不是寻常人能有的。” 要说李治的长相,充其量也就算是中上等,尚赶不上化为人身的小白龙。 不过,他本身就是大唐的晋王殿下,又有着后世独有的心态,更加在修炼了“沧溟诀”之后,整个人的气质就被拔了起来。 一举手、一投足,自有傲人的气度,既不显得张扬跋扈,又不显得唯唯诺诺。 别说面对太白金星了,就算是在观音菩萨和镇元大仙面前,李治依然可以做到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仙长谬赞了,小子愧不敢当,仙长之名小子在大唐时也时常听人提起,向来是赞不绝口的。” 这倒不是李治在恭维,天庭中的那些神仙,对于凡间的人族来讲,都是传说中的人物,遥不可及。 要说内心熟识并真正感到亲切的,眼前这位太白金星,绝对是可以排上号的。 “老倌,你不会是没事做了,特意私逃下界,来寻我兄弟开心的吧?” 看到太白金星居然找上了李治,孙悟空原本心慌慌的感觉,似乎更加强烈了。 难道,自己今日的心绪不宁,竟然会应在了太白金星身上? 修炼到了孙悟空这个境界,即便没有刻意修行过什么占卜之术,对于即将到来的大变故,总会有蛛丝马迹的预判。 更何况,他的本体还是那灵明石猴。 “哈哈,大圣说笑了,小仙又怎敢私逃下界?今日来此,小仙却是受了大天尊所差,前来传旨的……” 说完,太白金星将左手那卷黄娟高高捧起,寓意很明显,这就是他口中的圣旨。 这个举动,让众人更加的费解,不过很快答案就揭晓了。 “晋王殿下,大天尊有旨,大唐晋王性行淑均、仁德于世,且有天辅之才,如今已然成年,自当为出来三界效力,特宣李治上天听封——” 一席话,顿时将在场所有人都弄愣了。 这一幕,孙悟空却感觉好生的熟悉啊? “仙长,您是否搞错了?小子顽劣,本是凡间一俗子尔,更有前些年当众得罪观音菩萨之举,被我父皇依律判以流刑。” “如今,虽然三年之期已过,小子自觉尚未改造明白,还想着继续跟着族叔一路西行,一则增长见闻,二则也能修身养性。” “仙长却突然降临此地,手持大天尊天旨,要招小子上天听封?这又从何谈起啊?” 李治的确给整糊涂了,貌似自己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啊,怎么就无缘无故地捅到玉皇大帝那里去了? 李治虽然不明就里,不过这旨意却是不能轻易接的。 后世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哪天要真掉馅饼了,那不是陷阱就是铁饼,更何况这掉下来的还是一个太白金星啊? “晋王殿下无需多虑,当年大唐水患,您有亲赴灾区之举、活人无数;后来圣僧西行,您更是随护左右、殷勤服侍,种种善行大天尊可都看在眼里的。” “如今大唐蒸蒸日上,人族百姓安居乐业,大天尊自然也会降下赏赐,如此叠加起来,恩德就落在了晋王殿下的头上。” 太白金星又岂是易与之辈? 三言两语之间,便将李治的“功劳”给做实了,更是上升到了大唐国运的高度。 “即便仙长所言是真,可是小子尚有父母在堂,如若远去天庭,自当先行禀告父皇、母后才是,需知我大唐向来以孝治天下,小子也不得有违啊。” 李治再次推脱道,他却没看到太白金星,嘴角那道不为人察觉的浅笑。 “呵呵,晋王殿下果然如传言所说仁孝双全,此事临来之时大天尊也考虑到了,因此让小仙特意先行去了一趟大唐皇宫,如今有大唐帝后亲笔书信在此……” 太白金星说完,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封书信。 信封的封口并没有糊上,似乎其中的内容也并不担心被外人窥探。 “连这都准备好了吗?” 李治有些惊奇,暗自腹诽道,但还是恭恭敬敬地从太白金星手中接过了信封。 书信的内容并不长,看笔迹正是唐皇李世民亲笔所书。 先是关心地询问了一些儿子的近况,毕竟长安一别,已经过去四年了。 后边有些话,像是出自母后长孙无垢之口,简单地介绍了自己两个嫡亲妹妹的事情。 最后话锋一转,就说了天庭玉帝有旨意降下,擢李治上天听封。 至于说李世民的意见,李世民能有什么意见? 自然是惟天命是从,他甚至还替李治高兴了一番,嘱咐他务必依命而从,光大李氏门楣。 “晋王殿下,这下您总该放心了吧?上有大天尊之命,又有你父皇母后的叮嘱,您总不会让小仙白跑一趟了吧?” 太白金星依旧笑呵呵的站在那里,一副完全吃定李治的感觉。 一旁的孙悟空看见了,直觉告诉他,这里边一定有着什么猫腻,可是苦于他毫无证据啊。 “阿弥陀佛,九郎啊,从长安到现在,你一路相随贫僧四年了,此恩此情,贫僧自当谨记在心。” “如今既然大天尊有旨,更有唐皇之命,我想是时候说再会了。西行之路茫茫,贫僧一定会记住九郎曾经的嘱托,证道雷音。” 唐僧也过来跟太白金星见礼,虽然满满的不舍,他也不想因此而阻碍李治的天庭之行。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缘法,唐僧选定了西天,千里**、矢志不渝。 而远上天庭,也许就是李治目前该走的路吧。 李治有些惆怅,看着眼前的众人,四个和尚、一匹白马,应该这才是真正的西游组合吧? 这种感觉,李治也曾经有过,今日里没来由的更加强烈了。 “好吧,小子多谢太白仙长亲来相招之谊,且容我跟族叔和众师兄相告别。” 既然要离开了,有些话李治还是想嘱咐一番的。 每个人的修为都有了显著的增长,如今取经团队的实力自是无需李治挂怀,一一道别之后,还是来到了孙悟空的面前。 “大师兄,我的好二哥,小弟就要先行离去了。还是那句话,今后无论遇到什么妖怪,打得过就痛痛快快地揍它,打不过就去找他们的后台来领走,别让自己作难就行。” 这几年下来,李治跟孙悟空的感情可以说是最深厚的。 李治将“破妄金瞳”传给了孙悟空,而他自己更是学到了对方的“法天象地”神通,和“七十二般变化”。 “三弟,天庭可比不得别处,那里根本没什么人情可言,你若真要上去了,首要做的就是先保证自己不受欺负。” “不过,三弟也无需畏首畏尾的,真碰到有人欺负你,就下来找为兄,看俺老孙上去怎么砸扁了他们——” 说这话的时候,孙悟空故意提高了声音,他不怕被别人听到,或者说,他就是有意说给太白金星听的。 “哈哈,二哥无需挂念我,小弟人微言轻、修为不显,自然不会跟他人起冲突的,倒是二哥自己的修炼莫要懈怠了。” 李治有意无意地指了指孙悟空头上的紧箍,李治有过判断,如果孙悟空能突破到“大罗”境,或许这个紧箍就会自行脱落了。 “三弟放心,俺老孙心中有数……” 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孙悟空从身上摸出了一块玉佩。 “三弟,临行之际二哥也没什么可送你的,这个玉佩你就当个念想收着吧。” 嘴上这么说,暗中却又用神识传音道。 “三弟,这是俺老孙用秘法炼制的一枚猴形玉佩,其间有老孙的一缕神魂,倘若哪天老孙遭逢了不测,这枚玉佩就是老孙再次复活的唯一机会了。” 孙悟空脸上依旧嬉皮笑脸的,神识传音的内容却很是郑重。 “二哥放心,小弟一定会好好保管这玉佩,人在玉佩在,即便小弟遭逢了不测,也当事先确保这块玉佩的无恙!” 见猴哥居然有如此郑重的托付,就像在托孤一般,李治也难得有些紧张,不明白他为何会有此等举措? ……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众人相处了几年,这种分别的感觉,在李治看来就像是后世大学毕业时的分别。 不过,这些年一直就只有他们几个人,吃喝拉撒睡都待在一起,更是有一起打怪升级的经历,感情难免更深厚一些。 一直等到四人一马完全消失在了山的那边,太白金星才识趣地凑过来劝慰道。 “晋王殿下,圣僧一行已经走远了,咱们也该上路了吧?大天尊还等着呢。” 从见面到现在,太白金星一直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他就是一个普通传旨跑腿之人。 “太白仙长,在小子面前您就不用如此客气了,您是前辈,小子是晚辈,今后在那天庭之上,小子一无亲二无故的,还要多多仰仗仙长的照拂呢。” “这‘晋王殿下’之言,仙长还是不要再提及了,左右不过是凡间的封号罢了,仙长还是直接叫我‘李治’或者‘雉奴’吧,小子当以前辈待之。” 说完,李治冲着太白金星恭恭敬敬地施了一礼。 既然已经决定了上天庭,李治自然要为今后打算,那就从眼前的太白金星开始吧。 “哈哈,好好好,那老朽就托大,叫你一声‘雉奴’吧——” 太白金星觉得自己已经够高看李治了,没想到此子的应变还是出乎了他的意料。 不过如此一来,太白金星倒是更加欣赏这个年轻人。 亲切地叫一声“雉奴”,并不会拉低他太白金星什么身份,君不见,连镇元子都与眼前这位八拜结交了吗? …… “太白仙长,咱们是直接去到‘凌霄宝殿’吗?” 太白金星的飞行术并不算快,李治也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倒是还能花点儿心思,去看一看这一路的盛景。 自从**练“化虹之术”以来,李治还从来没有飞这么高过,一直听说“凌霄宝殿”在第三十三重天上,李治也没整明白这天到底该怎么去数? “哈哈,雉奴啊,如今并不是朝会的时候,大天尊有令,让老朽直接带着你到‘陶养殿’去。” “陶养殿”,传说中玉皇大帝的寝宫,也是他日常接待亲近之人的场所。 这又让李治吃了一惊。 就算是自己有些让人看上眼的地方,难道就直接被玉皇大帝引为亲信了吗? 李治百思不得其解。 对于这些活了亿万年的老古董,李治可半点都不敢小瞧了他们,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恐怕都会另有深意。 “站住,南天门重地,何人胆敢擅闯?——” 第八十章 扬名南天门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八十一章 芳心有所属 杨戬的确给了李治一个惊喜,他竟然是当年在“两界山”遇到的,那位镇山太保刘伯钦! 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年,李治对此人依然记忆犹新。 想当年,自己可是喝了人家一杯仙酒,更是获赠了一枚“玄仙丹”,否则,李治也未必能够那么顺利地突破到“化神期”。 想想当年的情景,自己还在猜测到底是何方神圣,没想到居然就是眼前这位**郎。 问题是,这二人的性情怎么会差别如此之大? 一个是豁达开朗的山野大汉,一个却是冷若冰霜的天庭战神,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郎呢? 既然眼前之人是杨戬,那么被他称作“三妹”的,莫非就是三圣母杨婵吗? 想到这里,李治禁不住用眼睛去偷瞄杨戬身旁的女子,怎么这么眼熟呢? 没想到杨婵也正好看过来,李治“吓得”赶忙躲开了,心中却泛起了异样的感觉。 “哈哈,九郎,亏你还记得我这个‘刘大哥’,当年一身书生打扮的唐九郎,没想到如今竟能轻易挫败魔家兄弟的联手。” 杨戬很是感叹,或许在面对李治的时候,他还是那个行走在山野的刘伯钦吧。 “刘……我还是叫您杨大哥吧,初来天庭,小弟本不想多生事端,无奈对方咄咄逼人,我也只好略施薄惩了。” 刘伯钦变成了杨戬,在李治内心来讲,自然是意外之喜。 那杨戬是谁,明面上的天庭第一战神,就算是还有一些老古董不愿意参与进来,那至少也是排在前列的人物。 尤其见到杨戬主动提及当年之事,又对自己如此热情,李治就知道对方愿意与自己结交。 杨戬都表示的这么明显了,他李治还能不接着吗? 更何况,他一入天庭就得罪了四大天王,虽然那四个人本身不足为虑,但是他们背后的势力呢? 李治还没狂妄到,想着只身去对抗那么多人的地步。 既然同杨戬有当年的那份渊源,李治自然要好好的把握住,这句“杨大哥”叫出口,就显得格外的自然、亲切。 “哈哈,不愧是猴子的拜弟,真有你的!四大天王?正如九郎所言,沽名钓誉罢了,今日打了也就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对了,说了半天,九郎为何来到了天庭,听老太白方才所言,你还是被大天尊给招过来的?不跟着唐僧一起上灵山了?” 杨戬此人,从来都是面冷心善,平常绝对是生人勿进,可是对于自己真正看上眼的人,却能够真心真意的去结交。 哪吒算一个,当年同为阐教第三代弟子中的佼佼者,又一起经历了封神之劫,后来同为天庭效力,这已经是多少年的交情了。 不过,因为哪吒一家子的原因,这些年杨戬同哪吒的交往,或多或少还是受到了一些影响。 哪吒身为乾元山金光洞太乙**的弟子,出身阐教,自然心向着如今的道门。 不过哪吒的两个嫡亲哥哥,却与他大相径庭。 大哥金吒拜在文殊广法天尊门下,就是如今的文殊菩萨,二哥木吒是九宫山白鹤洞普贤**的弟子,正是如今的普贤菩萨。 不过,如今的木吒早已化名为惠岸行者,更多的追随在观音菩萨的左右。 哪吒的老爹,天庭中的托塔天王李靖,自幼拜西昆仑度厄**为师,**得五行遁术,后来却是改拜在了燃灯道人的门下。 当年的燃灯道人,曾经是阐教的副教主,封神之后加入了西方教,也就是后来的佛教。 摇身一变,燃灯道人成了佛教的燃灯上古佛,为佛教三世佛中的过去佛,地位尊崇。 这样一来,李靖凭借着封神之功,跻身于天庭高阶战将之列,实则却是代表着佛门的意愿。 原本同四大天王等人,分属两个敌对阵营,现在也成了休戚相关的同盟。 因此,即便在天庭同殿称臣,杨戬却从来没有登过李靖的府门,倒是哪吒时不时造访灌江口,一直维系着兄弟间的情谊。 再一个能被杨戬看上的,就是孙悟空了。 杨戬和孙悟空,那真是不打不相识,打过之后彼此惺惺相惜,都被对方的一身神通和战斗精神所折服。 要不然,杨戬岂能化身刘伯钦,在“两界山”一住就是五百年吗? 自然是看到孙悟空落了难,生怕有人在暗中捣鬼,去坑害法力被禁锢的孙悟空,才亲自到“两界山”去保护猴子的。 而眼前的李治,他算是第三个吗? 一开始,杨戬,或者说刘伯钦只是对李治有些好奇。 “天漏之体”,且有着“九五至尊”的命格,却能够正常的修炼,而且还闹出了双胞元婴? 本来已经过去几年了,李治此人此事杨戬渐渐有些淡忘,没想到又在天庭的南天门遇到了。 更是亲眼目睹李治凭借“真仙”后期的修为,硬是把“金仙”境界的魔家兄弟,给揍趴在地上摩擦。 这份越级挑战,且能够战而胜之的表现,很是令杨戬刮目相看。 要知道,杨戬本身修炼的是**玄功,走得也是以武入道,肉身成圣的法门。 这么多年来,他同样一次次在越级挑战,且每一次都能战而胜之。 如今的杨戬,已经是“大罗金仙”中期的境界,但是,那些斩却一尸的准圣,他都未必会放在眼里,至少有着能够越级挑战的勇气和信心。 如此种种,让杨戬觉得李治也应该是“同类中人”,虽然李治目前仅仅“真仙”修为,却也让杨戬另眼相看。 …… “陶养殿”中,花厅之外。 “太白,二郎这是在同谁说话,怎么会有笑声传来?” 一行走来三人,走在最前边的,自然是三界之主玉帝,随侍在一旁的,不是太白金星还能是谁? 而在玉帝身后,还跟着一人,乃是一名雍容华贵的妇人。 此妇人乌发垂肩,头戴三山朝月的金步摇,一身鹅黄色的宫服,却也难以她那份睿智和灵动。 “大天尊,应当是二郎真君碰到了大唐那位晋王吧,方才南天门一战,好像二郎真君兄妹也在不远处观看。” 太白金星也有些不解,心想这一向不苟言笑的**郎,怎么会在“陶养殿”中如此的“放浪形骸”? 是的,对别人来讲,大声说笑可能不算得什么,对冷面神杨戬而言,简直就可以用“放浪形骸”来形容了。 “二郎似乎从来就没这样开心过,大唐晋王?难难道是那个少年?” 跟在玉帝身后的,自然就是云华仙子,也就是玉帝的妹妹,杨戬和杨婵的娘亲了。 听到花厅中,不时传出儿子的笑声,连她这个做娘亲的,都觉得有些陌生,却又有些莫名的心痛。 “大天尊,二郎在这‘陶养殿’放肆了,请大天尊恕罪……” 看到玉帝停下了脚步,云华仙子急忙替儿子请罪道。 “哎,云华啊,朕说过多少次了,你是朕的亲妹子,朕是你的亲哥哥,怎么总是这样生分呢?” “杨戬是你的儿子,也是朕的亲外甥,别说他在此大声说笑,就算是他把这‘陶养殿’给朕拆了,难道朕这个做舅舅的,还能去责怪他不成?” 玉帝却表现的异常大度,大度地让云华仙子,甚至一旁的太白金星都有些不敢认识了。 “杨大哥,小弟也想继续跟着族叔一路西行的,奈何太白金星仙长亲自送去了大天尊的旨意,小弟才……” “哎呦,雉奴啊,你可不能在背后说老朽的坏话啊——” 李治尚未说完,花厅外就传来了太白金星的声音。 紧接着,从外面走进来三人。 当前领路的,正是太白金星,李治一笑,冲着他拱拱手。 然后昂首挺胸走进来一人,一身明黄色的常服,没有戴着冠冕,只是用一支金簪别顶。 往脸上看,面似淡金,李治看不出年龄来,似乎比自己的父皇还显得年轻。 这样的气度,不用介绍李治就知道来人是谁了,不过却没有立刻过去见礼。 作为后世来人,李治见到了玉帝,反而不如当初见到孙悟空时激动,不过是一位长者罢了。 而最后又进来一人,李治还没看清楚来人的容貌,一旁的杨婵就迎了上去。 “娘亲——” 一句“娘亲”出口,满满的小女儿感,却饱含着辛酸,母女二人也好久不曾见面了。 “婵儿,今后你可随意出入‘斗牛宫’,只要不耽误华山那边的事情,你常年住在‘斗牛宫’都行,如果你娘乐意,也可随你到华山去散散心。” 虽然已经接到旨意,知道娘亲恢复了自由身,但是亲耳听到玉帝这样说,杨戬兄妹才真正长出了一口气。 “多谢大天尊——” “嗯?还叫朕大天尊吗?朕今日连法袍都没有穿,就是为了吃顿家宴,太白你去安排吧。” 太白金星闻言出去了,在玉帝执著的目光之下,杨婵无奈又道了声。 “多谢舅舅——” 此时,花厅中的气氛很是尴尬。 杨戬再次恢复了冷面的表情,虽然他也想像三妹那样,跑到娘亲的身边去问候一声,碍于玉帝在此,愣是站在那里没动地方。 李治也很尴尬,他本是被太白金星引上天的,现在玉帝就在面前了,却没有人给他指引。 又看到眼前这几位,说白了人家好歹都是自己人,玉帝方才所说“家宴”,那就是人家要吃饭啊。 那么,李治该怎么办呢? 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你就是李治吧?无需拘礼,朕派太白金星过去,是招你上天受封的,奈何今日不是朝会,索性就陪朕一起吃顿便饭吧。” 玉帝说的很是随和,似乎就真的是赶巧了,李治正碰上了人家要吃饭一样。 “下界小子李治,见过大天尊。既然大天尊要办‘家宴’,小子留在此间多有不便,还请先行告退,等候大天尊另行召见吧。” 玉帝能那么说,李治可不敢当真留下来。 开玩笑呢,凡间都讲究“伴君如伴虎”,没事谁喜欢跟皇帝一块吃饭啊,更不用说眼前这位乃是三界之主啊? 就眼前这架势,一位是三界之主,一位既然是杨戬、杨婵的娘亲,自然就是被囚多年的云华仙子吧。 再加上杨戬跟他舅舅的“仇怨”,如果再算上旁边那个天真无邪的杨婵,将来要发生的事情。 李治的脑子再笨,再没有眼力价,也知道今日所谓的“家宴”,不会有什么好气氛的。 历来酒无好酒、宴无好宴,别人唯恐避之不及,除非李治脑袋被驴踢了,才可能凑过去吧? “方才朕听见你等相谈甚欢,怎么朕一进来你就要走,难道连陪朕吃顿便饭的功夫都没有吗?” 玉帝依旧笑呵呵地说着,李治却感觉到了其中的“威胁”。 大天尊都这样说了,如果再强行退去,似乎更交待不过去了。 “哼——” 就在这时,李治听到身后的杨戬冷哼了一声。 李治明白,杨戬那是在发泄对他这个舅舅的不满,既有陈年旧怨,或许也是在声援李治吧。 “都坐下吧,朕说了今日是家宴,就都无需拘谨。你们都比朕更了解凡间,今日咱们就按照凡间的规矩来。” 玉帝率先居中而坐,杨婵陪着娘亲坐在了左侧的一张案几,李治无奈,只好就近坐在右侧杨戬的旁边,低头不语。 花厅中瞬间安静了下来,谁也没有再说话,或者说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好。 “来来来,往里边送,手脚都麻利点儿——” 外间,又传来了太白金星的声音,他正指挥着十几名宫娥,往花厅来送酒菜。 玉帝的案几高高在上,李治看不太清都端上了什么,但是,自己面前摆放的几样菜肴,惊得他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龙肝凤髓吗?” 望着传说中的菜肴,李治还真有些失态了,充斥着满满的灵气,却又不同于天庭本身的灵气。 本来,整个天庭就像一个巨大的福地洞天,而玉帝这个“陶养殿”中更是灵气充足、近乎液化。 李治觉得,就算是把一头猪放在这里三五年,都能泡出一头“真仙”来吧? “太白,你也别站着了,一旁落座吧——” 一众宫娥上完菜之后,太白金星就垂手站立一旁,低眉顺目的。 “这……老臣多谢大天尊。” 太白金星有意拒绝,一想到待会儿即将发生的事情,只好道了一声谢,紧挨着李治坐了下来。 这样一来,右侧的顺序依次就是杨戬、李治和太白金星。 李治觉得甚是不妥,有意起身让座,至少得上太白金星坐到他前边来吧,却被玉帝以眼神制止了。 “今日的家宴,朕有两件事情要宣布。” “这一呢,就是白莲公主闭关修行已满,今后自然要多享受一下天伦之乐,‘斗牛宫’就作为白莲公主的府邸吧。” “太白,酒宴过后,你亲自去挑选一些珍奇之物,充实一下‘斗牛宫’,不要怕招眼,就按照朕这‘陶养殿’的标准来。” 看到云华仙子想站起来拒绝,玉帝一摆手,也给制止了。 “第二件事情,就是与婵儿有关了。婵儿的年岁也不小了,早些年一直跟随圣人修行,如今已经是‘金仙’后期,太乙之境也指日可待。” “人间有句俗言,‘爹亲叔大、娘亲舅大’,朕这个做舅舅的,想给婵儿定一门亲事……” 此话一出,在座的杨家三人都怔住了。 李治能清楚地看到,一旁的杨戬面色阴沉,额头上的青筋迸起,仿佛随时都可能暴走。 “咳咳,人选呢,朕也给你们领来了,正是这位李治,长得一表人才,虽还是‘真仙’之境,却也不输于普通的‘金仙’修为。” 这回轮到李治震惊了,这是什么操作? 花厅中静的可怕,杨戬的神情反而松弛了下来,不过依旧满面狐疑,不知道玉帝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多谢大天尊对婵儿的关心,不过想娶我云华的女儿,自身的实力是最重要的。既然人已经在这里了,二郎,你就亲自下场替你妹妹考教一下这个少年郎吧。” 看不出云华仙子是怎么想的,脸上不悲不喜,对着杨戬说道。 “哈哈,也好,云华应当是没见到,这小子在南天门外大发神威的样子,让二郎亲自考教一番也未尝不可。” 玉帝居然从善如流,右手一挥,就在这花厅之中,出现了一方擂台。 四四方方的,大约有五尺见方? 在李治的眼中,却好像这座擂台有无穷无尽的空间,不过此刻他无心赞叹,依旧沉浸在玉帝方才的话中。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这就是在给我赐婚吗? 对方居然是三圣母杨婵,这也太能扯了吧? 这到底是为什么啊,如果我娶了杨婵,那么刘彦昌该怎么办? ...... 李治满头黑线,脑子飞快的转动着,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玉帝和云华的一言一语,把杨戬也给闹糊涂了。 面前这方擂台的出现,让杨戬倒吸了一口冷气,怔怔地望着玉帝,这份震惊甚至不亚于方才的赐婚。 “这就是‘空间法则’吗?” 即便有“天眼”神通在,杨戬也看不透玉帝的修为,可眼前这明显就属于“空间法则”的范畴。 法则,是每一位圣人必然掌握的,其奥妙和神奇尤在神通之上。 实力强劲的准圣,也有可能领会到法则,如此看来,大天尊居然有着准圣的修为? “二郎,为娘的话,难道你没有听见吗?” 看到杨戬还坐在那里发呆,云华仙子再次开口道。 一进入花厅,云华仙子就认出了李治的身份,毕竟当年在“两界山”的宅院中,她也是见过李治的。 只是听到了玉帝的赐婚,并没有跟李治相认罢了,反而提出让杨戬去考教一下李治的身手。 “谨遵娘亲之命——” 云华再次发话了,杨戬自然不敢违背,站起身来,一纵跳到擂台之上。 “九郎,咱们之间各论各的,既然大天尊有意将舍妹赐婚于你,而我娘亲也发话了,就让杨某来考教你一番吧。” “不过,为公平起见,杨某会将修为压制到‘真仙’后期,你我可以放手一战——” 说完,三尖两刃刀凭空出现,杨戬点手唤李治过去。 “这……我……” 这一天遇到的都是什么事啊? 李治有些不知所措,甚至觉得有些荒唐,整个花厅的人却都看向了他,让他有一种推无可推的感觉。 “好吧,虽然小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能有机会能向杨大哥请益,小弟自当全力以赴。” 李治见自己委实拒绝不了,索性大大方方地打一场。 苦苦修炼为了什么,遇到杨戬这个比孙悟空还要霸道的主,李治也不想轻易放过这样的机会。 至于说什么赐婚的事,哎,都什么跟什么啊…… 李治也纵身一跃,来到擂台之上。 等他跳上擂台了,才发现这是怎样的一方天地啊? 脚下是硬邦邦的台面,却分辨不出是何种材质,更看不出占地几何? 往天上看,灰蒙蒙的,仿佛也是无穷无尽。 四周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哪里还有什么花厅,哪里还能看到玉帝、云华等人? “九郎,这是‘空间法则’,准圣以上才有机会获得,远不是现在的你我能够企及的。” 看出了李治的疑惑,杨戬主动为其解释道。 说实话,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李治,又想想玉帝方才的提议,如果九郎真的成了自己的妹婿,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接受的。 心里这么想,表面上却没露出来,一挥手中的三尖两刃刀。 “九郎,你远来是客,就请先进招吧——” 对于法则,李治当然知道,看来这玉帝隐藏的够深的啊。 既然都已经登上了擂台,李治也就不再客套,“沧溟剑”出现在手中。 “杨大哥,小弟得罪了——” 然后催动法力,“天地剑诀”源源不断地施展开来。 杨戬说到做到,直接把自己的修为,从“大罗金仙”中期,压制到了“真仙”后期,同李治一般无二。 要不然,凭借他“大罗金仙”中期的修为,那还打个什么劲儿,李治能够在杨戬手上撑过二十个回合,都算是他超常发挥了。 这二人斗在一处,那打得才叫一个精彩。 三尖两刃刀,刀柄高度到杨戬的胸口,刀部从胸口到头顶,略高于头顶,属于典型的长兵器。 此刀乃是把刀和叉结合在一起的兵器,前端有三叉刀形,刀身两面有刃,三叉刀可做锁、铲之用,构成其诀窍之独特。 而此时李治手中的“沧溟剑”,却也是一把长剑,或者说为了应对三尖两刃刀,李治特意将它变大了。 三尖两刃刀,大开大合,隐隐有风雷之声,每一刀下去,似乎都能断水碎岳。 “天地剑诀”,却法天地自然,雷厉杀伐之中,又有诸多精巧的变化,倒是让杨戬这样的大高手,一时占不到半分便宜。 …… “太白,你看出什么来了吗?” 李治跟杨戬在擂台上斗的火热,二人各显神通,交手了八十多个回合,未能分出输赢。 一开始,杨戬还有心相让,他也想看看李治的战力到底强横到何种地步。 南天门外,虽然亲眼目睹李治轻易拿下了魔家兄弟,但是跟自己亲自下场放对,完全是两回事。 杨戬的战斗经验何等丰富,三尖两刃刀早已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任凭李治如何变换剑招,总是无法攻破杨戬的防御。 “大天尊,您是说此子的惊人战力,还是他所使的剑法呢?” 太白金星自然知道玉帝在问什么,却没有直接将答案说出来,也许是因为云华母女在场,也许是,他自己也不想卷入其中太深。 “哼,你这个狡猾的老东西,朕不相信你看不出来。这小子所使的,竟然是那人的剑诀,可是为何他所修行的**,却又与那**有不同呢?” 李治在南天门外的打斗,玉帝也在虚空之中观看了,当时觉得他剑诀有些眼熟,一时间还真没想到出处。 如今近距离观瞧,尤其有杨戬这个大高手在,直接就逼出了李治“天地剑诀”的全貌,这对李治来讲,还是从来未有过之事。 “大天尊所言极是,不过,那人已经多年不曾出洞一步,又是怎么传给此子剑诀的?还是说,仅仅只是此子的一场造化呢?” 即便强如玉帝,说到心中所猜测之人的时候,也没敢直呼其名,而是用“那人”代之。 修为到了他这种地步,一言一行反而更小心谨慎了起来,无端沾染了因果,也许就会给今后的修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场中二人打来打去,已经过去两百个回合了。 李治却越战越勇,由开始的畏手畏脚,到逐渐放开,再到现在终于能够酣畅淋漓地大战一场。 杨戬脸上的神色却慢慢凝重了起来,每一次与李治手中的“沧溟剑”相撞,他都能感到极大的力道,这让杨戬很是不解。 按理说,他自己修行**玄功多年,又是走得以武入道、肉身成圣的法门,就算是把境界压制到了“真仙”后期,整个“金仙”中都未必能找到对手。 看来,不是那魔家兄弟太菜,实在是李治的战力太过强悍了,可是他又是如何在短短的时间内,修炼成如今这样的? 李治是越打越兴奋,他知道自己无论怎样施为,杨戬一定都能给自己兜着,就完全放开了顾虑。 两百招、三百招、四百招…… 一直打斗到八百招的时候,李治才觉得自己的法力,可能马上就要枯竭了,借着三尖两刃刀的一个破绽,飞身形跳出了圈外。 这一停下来,李治就站在那里,一手用“沧溟剑”拄地,大口大口地吞噬着周遭的灵气。 “哈哈哈,好,好精彩的比斗,看来用不了多久,朕这天庭之中,就又会多出来一位战神了!” 眼见二人既已罢斗,玉帝袍袖一抖,花厅中那擂台瞬间消失不见。 别说是在座之人,连擂台上的杨戬和李治二人,都只是觉得眼前一亮,然后……然后就出现在了花厅之中。 “李家小子,吸纳灵气恢复的太慢,还是过去饮一杯水酒的好。” 许是玉帝是不是真看上了这个自己内定的“外甥女婿”,张口居然用上了“李家小子”,如此亲昵的称呼。 一番比斗之后,杨戬算是对李治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甚至有些期盼他的修为早日赶上来。 现在李治仅仅只是“真仙”境界,何时也达到“大罗金仙”了,他们二人才能真正的去比斗一场。 “九郎,来,满饮此杯——” 杨戬亲自给李治倒了一杯酒,然后自己也斟了一杯,二人一饮而尽。 果然,配菜都是龙肝凤髓,这酒又能差到哪里去呢? “雉奴若是爱饮,不妨就多喝几杯,这可是用王母娘娘蟠桃所酿的酒,寻常仙人可是喝不到的。” 看到李治一脸震惊的样子,太白金星也在一旁帮腔道。 有了方才的一场比试,花厅中的气氛反而活泛了起来,难得杨戬也不再是冷面神的模样。 “云华,二郎已经亲自考教过了,你看朕给婵儿找的这个夫婿如何?” 李治跟杨戬比斗的时候,云华仙子虽然也在观看,但是她更多的心思却是在思索玉帝的意图。 对于自己的这个胞兄,她算是太清楚了,当年自己还是他的亲妹妹呢,都不曾被他放过,难道如今真的转了性子,关心起外甥女的婚事来了? “此子的确很是出众,云华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不过,婚娶毕竟是大事,不可草率为之,我觉得还是应当问问婵儿自己的意思。” 云华仙子这一关,似乎已经算是通过,反而将决定权推到了杨婵那边,玉帝的眉毛就是一皱。 自己这个外甥女,玉帝还是有些了解的,外柔内刚的性子。 别看平时温顺谦和,真认了死理,那是跟他二哥杨戬一样的执拗,玉帝不禁有些心虚地望向了杨婵。Μ.166xs.cc 第八十二章 暴走的哪吒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八十三章 千年一秘境 正当哪吒想用乾坤圈和混天绫拿下李治之时,矮山顶上却响起了一道娇喝。 顿时,整个山下的盆地,被一层清辉所笼罩,更有点点白莲涌起,哪吒觉得自己的法力受到了极大的干扰,再想推动乾坤圈和混天绫上前,已经难比登天。 “婵儿,为了这个小子,你居然用‘宝莲灯’来对付我吗?” 看到眼前的情景,哪吒焉能不知道是三圣母杨婵到了。 果然,清辉散去,杨婵已经飘身来到了当场,手中正托着一盏青绿色的宝灯,李治还是第一次见到大名鼎鼎的“宝莲灯”。 相传“宝莲灯”本为女娲娘娘的重宝,乃混沌中生成的灵物,是为四大灵灯之首。 灯内之火为“七宝妙火”,色分七彩,催动时有震撼天地、逆转乾坤之神力。 “宝莲灯”更有神奇的防护功效,若有“宝莲灯”护体,诛仙剑伤之不得,亦可抵消开天斧之全力一击。 比起元始天尊的“玉虚琉璃灯”、太上老君的“八景宫灯”以及燃灯道人的“灵柩灯”,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年杨婵从“娲皇宫”出师,圣人忧心自己徒弟的安危,就把“宝莲灯”赐给了杨婵,成为她的护身至宝。 可惜,如今杨婵只是“金仙”境界的修为,虽有“宝莲灯”在手,每日也不过只能够催动一次,却不想今日用在了维护李治上。 “哪吒师兄切勿见怪,这位李治公子是二哥请来的,也就是我们‘斗牛宫’的客人,自然不能让他在此地出事。” 看到哪吒似乎真动了肝火,杨婵急忙解释道。 说起来,除去二哥杨戬的关系,这杨婵和哪吒也算是同出一脉,杨婵是女娲娘娘的座下弟子,而哪吒却是“灵珠子”的转世之身。 那么,“灵珠子”又是谁呢? 上古时期,昆仑山天池处有一块仙石,混沌初分之后,这块仙石日久天长,吸收日月精华,最终化成了一颗灵珠。 后来,这颗灵珠被路过的女娲娘娘拾起,带回“娲皇宫”教化成人形,成为女娲娘娘座下的**仙童,是为“灵珠子”。 虽然灵珠子并未被女娲娘娘正式收为弟子,毕竟也是出自“娲皇宫”门下,且入门时间远远早于杨婵。 因此,这些年来,杨婵始终以“师兄”来称呼哪吒。 哪吒看到杨婵着急的样子,又听她称呼对方为“李治公子”,就知道此二人的关系并不亲密,顿时又开心了不少。 “婵儿,是小兄的不对,听说二哥将南天门外的英雄请到了‘斗牛宫’,小兄一时兴起就想着来跟他切磋两招。” “方才也是鬼迷了心窍,一心想着获胜,就忽略了李家兄弟的修为,此乃小兄之过了。” 哪吒早已收起了三头六臂的法身,周身兵器消失的无影无踪,就连那斜挎着的乾坤圈,都被他化作项圈,反而多了几分调皮。 一边跟杨婵说话,一边还冲着李治微微一礼,这算是在陪礼吗? 李治有些无语,不理解这些“成名”人物,怎么一个个都跟过家家似的,一切行为全凭自己的好恶吗? “杨大哥,小弟方才于枪诀偶有所得,这就回去好好领悟一番,先行告退了。” 李治没有接受哪吒的“道歉”,也没有就此事继续纠缠下去,谁让自己实力不济呢? 看到了自己与别人的差距,无他,唯勤修苦炼罢了。 不过,李治也不算是完全的托词,与哪吒一战,尤其是后来听了大黑枪器灵的引导,让他对“嗜血”和“灭神”有了新的体会。 这么急着回去,就是想趁热打铁,把对那两套枪诀的体会给巩固下来。 “九郎,今日是杨大哥没做到位,改日……改日一定找件稀罕之物来弥补一番。” 杨戬还真的有些担心李治心中产生什么疙瘩,他不愿失去一位这样特别的朋友,更看好李治在修行上的前景。 从封神一路走来,杨戬其实有很多事情也看不惯,却苦于力单势薄,单凭自己的能力根本就无法去改变什么。 不过,杨戬也是一个有心之人,除了自己勤加修炼,也在不停地物色帮手,可惜能入他法眼的人还是太少了。 孙悟空算一个,哪吒也算一个,或许再加上眼前的李治,只是单单凭他们几个人嘛…… 李治说了声告辞,也冲着哪吒和杨婵微微一抱拳。 正如杨婵所说,大家都是“斗牛宫”的客人,总是要给主人一些面子的,至于说李治同哪吒之间,真的只是误会吗? 李治不清楚。 反正这不清不楚的事情,今日也不是发生了一起,李治也没那么在乎了。 …… “说说吧,你今日到此,真的是你自己的意思吗?” 李治离开了,杨婵也找了个借口,去陪娘亲云华仙子,此处又只剩下了杨戬和哪吒二人。 “嘿嘿,二哥,你还不知道我嘛,我才不会管那些烂糟事。魔家兄弟的确是找到我们府上去了,还是我老爹亲自接待的……” 原来,李治在南天门外逞威之后,“雉奴”的名号是传了出去。 后来,有心人又打听出,这位是从下界大唐来的修士,名字叫做“李治”。 更有那八卦之人,居然能够探听到,玉帝竟有意将三圣母杨婵,许配给了这个叫李治的小子。 这个消息,那可是要比李治在南天门外揍了魔家兄弟的事情,更加的劲爆,传播的也更快、更远。 看来,无论在哪个年代,无论是仙是凡,对名人的这种“花边新闻”,都同样的感兴趣。 更何况,这其中的女主角,还是三界中鼎鼎大名的三圣母啊! 女娲圣人的弟子,玉帝大天尊的外甥女,天庭战神杨戬的亲妹妹,哪一个身份拿出来,不是让人艳羡的存在? 更何况,杨婵的美貌和贤德,早就传遍了三界。 也就是惧怕那冷面神**郎,要不然,不知道会有多少大能的二代或门人,早就上华山去提亲了。 没想到,大天尊居然要给三圣母杨婵来指婚,男方竟然还是一介下界小修士。 至于说李治大唐晋王的名头,在这些神仙眼中,那又算个什么呢? 就连李世民那个人王,都未必能够放在他们眼里,更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晋王殿下? 不过,如今的李治倒也不算是毫无名气,至少揍了魔家兄弟不是? 当魔礼青和魔礼寿联袂来到李靖府上的时候,托塔天王已经知道了南天门外发生的事情,却显得有些左右为难。 这些年来,李靖对西方佛门那简直没的说,极力维护佛门在天庭的利益,更是把自己的两个儿子都送到了西方。 如此明目张胆地对佛门进行支持,却依然能够稳坐天庭武将头把交椅的位置,这不得不佩服李靖能力非凡。 南天门围观者中,就有他们李府的人,太白金星带走了李治,李府中人就先行一步,回去将事情的始末禀告了李靖。 “雉奴来了?——” 托塔天王有些茫然,他也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李治的,如果按照人间的算法,怕是有四五年了吧? 托塔天王为何茫然? 天庭中有托塔天王李靖,而人间的大唐也有一位三原李靖,此李靖和彼李靖,实则一为二、二为一也。 大唐的李靖,其实就是托塔天王的一缕心神下凡,将自身的武力始终控制在人间的巅峰。 只是,当李世民坐稳江山之后,李靖就慢慢地淡出了朝堂,且打着惜身避祸的名头,非李世民所请绝不踏进皇宫一步。 甚至,观察着大唐的走势,李靖已经想着,在合适的时候收回自己那一缕心神。 无非是演一个“寿终正寝”戏码罢了,好在他也是七十多岁的人了,常年征战在外,找一个暗疾发作的由头还是很容易的。 不过,这些年大唐暗中风起云涌,尤其是长安城里,接二连三的来了几位“高人”,让李靖有些不淡定了。 甚至他还发现,自己的好兄弟秦琼,不知何时居然到了“金丹”后期,而他的小儿子秦怀玉更是夸张,再次见面的时候,直接就是“元婴”中期了。 这样的变化,让心思缜密的李靖,没敢轻易去“死”,而是继续蛰伏了起来。 说来也奇怪,别人心神或者分身下界,永远是以本体为主,但凡仙凡相通者,从来都是仙家在支配着凡间之人。 李靖却有些奇怪,凡间那缕心神,似乎慢慢地有了自己的主张,甚至有时候还左右着天庭李靖的判断。 当然,秦琼的情况就更特殊了,当年因为李治的原因,秦琼算是被“独立”了出来,成为完全自主的个体。 而此时长安的“晋王府”,已经成为有心人心目中的一块圣地。 可惜,除了少数人之外,其他闲杂人等根本就不让靠近,只是整个长安城都在流传着,里边住着几位仙人的说法。 李靖却明白,他们说的仙人正是秦琼、孙思邈、袁天罡、燕赤霞等人。 如今,当年被“流放”去西域的晋王李治,居然到天庭来了,而且李靖这个在天庭中手眼通天的人,事先竟然没有得到任何的消息? 事出反常必有妖,李靖还没想明白其中的道道,这时候就有门人进来禀告,四大天王之魔礼青、魔礼寿在外求见。 同为佛门在天庭的势力,李靖倒也跟四大天王常来常往,所谓的过府通禀一声,也不过是在走走过程。 今日的事情却有些蹊跷,因为李靖的门人回来禀告完南天门外发生的事情之后,看到自家老爷并没有做出任何的决定。 如今魔家兄弟找上门来,就破天荒地被挡在了门外,美其名曰,要先去禀家主。 “让他们进来吧,另外,把三公子也找过来——” 最终,李靖还是让门人请魔家兄弟进来,毕竟同属佛门一脉,做的太过分了面子上终究不好看。 李靖却多了一个心眼,让人找来了哪吒。 虽然哪吒是李靖的儿子,却因为几千年前的旧事,父子二人始终面和心不和,如若不是慑于李靖手中的玲珑宝塔,也许哪吒都未必会听命于他。 那宝塔也算有些来历,全名叫做“三十三天黄金舍利子七宝玲珑塔”,又称“玲珑剔透舍利子如意黄金宝塔”。 原为天界重宝,拥有浩大无俦之力,由黄金打造,能收万物,祭于空中可将敌人罩住并囚困于塔内,放火焚烧,还可投掷攻击,多用于镇妖降魔。 该塔是李靖向燃灯道人所求的法器,当年哪吒恨父且欲杀之,燃灯无奈之下,将此塔赠于李靖护体防身。 塔内金光笼罩,层层都是佛像,唤哪吒认塔为父,从而令李家父子二人暂时维持着和睦。Μ.166xs.cc …… “李天王,您可要为我兄弟做主啊……” 大家小名虽然都叫“天王”,但是,魔家兄弟见了李靖那可是要行礼的。 每次对外征讨,李靖多为一军之帅,而魔家兄弟却只能为李靖帐下之将,这地位上的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贤昆仲不是在守南天门吗?怎么有暇到本帅府中来了?来人,看茶——” 李靖就像没看到二人的囧相一样,笑呵呵地吩咐门人上茶。 甚至李靖还来了兴致,亲自为二人冲泡了一杯清茶,这手法却与天庭别处不同,赫然就是李治带到大唐的冲茶之法。 李靖心平气和地在泡茶,魔家兄弟也不好张口说具体的事情,而看情景似乎李天王还不知道? 好一个李靖,这哪里是在泡茶啊,分明是在有意拖延时间,等着三子哪吒的到来。 哪吒来了,有这个“外人”在场,有些话恐怕魔家兄弟也不方便说的太透彻吧? “哪吒见过父帅——” 李靖这个人挺有意思,即便不是征战时期,甚至赋闲在家,也要求自己的儿子们称呼他为“父帅”。 如此一来,却正中哪吒的下怀,如此称呼让他觉得双方之间仅仅是上下级的关系,而牵扯不到父子之情。 “哪吒来了,也一起试试为父的茶艺如何?此茶初饮无味甚至发苦,吞咽之后却又回甘无穷,实在是胜过茶汤数倍啊。” 这时候,李靖的茶也“恰巧”泡好,先为魔家兄弟满上一盏,然后也给哪吒倒了一盏。 原本魔家兄弟准备了一肚子的话,想跟李靖来诉诉苦,关键是他们想请李靖为他们出面。 不管打了他们那小子是什么来头,一个“以下犯上”、“藐视天庭”的罪名,总还是能定下来的吧? 明日就是朝会之日,所以这兄弟二人找到李府,就是想让李靖在明日的朝会之上,替他们动本上奏此事。 可是,这哪吒怎么过来了? 虽然哪吒是李靖的亲子,但是,他们父子间那些破事,几千年前魔家兄弟就清清楚楚。 而哪吒虽然是晚辈,却也是他们的上司,好歹那可是三坛海会大神啊,比他们这几个看守大门的兄弟,强的太多了。 “父帅找我何事?” 哪吒看到魔家兄弟在场,强忍着好悬没有笑出来。 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 哪吒手下也是有不少人手的,发生在南天门外的事情,早就传到了他的耳中。 一个“真仙”境界的下界小修,居然将魔家兄弟胖揍了一顿,而且还是一挑二完胜那种。 “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听说你又报名了三日后的秘境试炼?虽然大罗之下,你的战力无需担心,可那里毕竟是上古凶险之地,为父想知道你准备的如何了?” 说到修为境界,李靖还是蛮自豪的,身具天庭和佛门双重身份,得的的修炼资源就比别人多了不少。 五百年前,孙悟空的大闹天宫之后,李靖居然能借着天庭重新布防的机会,牟求了不少好东西,硬是将自己的境界堆到了“大罗金仙”。 虽然战力依然比不上“太乙金仙”的哪吒,好歹李靖也是实实在在的大罗境界啊,很是让哪吒眼馋了很久。 他所提到的“秘境试炼”,其实是天庭中一种独特的奖励方式,各军各府,每一千年能有一个名额参与。 当然,如果你认为太过凶险,也可以不与参加。 那里是大神通者,截取当年巫妖之战的一处战场,据说有机缘者,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兵器,甚至还有天材地宝。 可惜,先后也开启了几次,从来没见到有谁得到太过耀眼的东西。 不过,对于自身的修炼,确实能够得到帮助,至少是获得了宝贵的战斗经验,里边灵兽还是有不少的。 当然,有收获自然也就会有风险,无数天庭的一时俊杰,进入秘境之后就没见到再出来的。 秘境开放每次只有三天时间,却有一项硬性的限制,大罗境界及其以上者,不得进入。 哪吒曾经进去过一次,那还是在三千年前,正是那次的试炼,让他一举突破到了“太乙金仙”境界。 三千年过去了,哪吒依然停留在“太乙金仙”,哪怕是到了巅峰。 “我自己的事情自然会处理好,三千年过去了,也不知道那里又有什么变化,此次不过是去散散心罢了。” 哪吒嘴上说的很是无所谓,李靖也没去反驳他。 看着这父子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魔家兄弟就有些着急了。 “李天王,我们兄弟二人栽了,还是栽在了一个下界来的小毛孩手中,您无论如何要替我们做主啊——” 老四魔礼寿的性子更急切一些,他也顾不得是不是有哪吒这个外人在场,直接就把南天门外发生的事情,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 当然,从他口中说出来的,自然会把李治描绘的“嚣张跋扈”、“目无尊长”、“趁人不备”、“手段卑鄙”…… “哈哈,魔家兄弟,你们连一个下界的小修都打不过啊?不要告诉我,他也是什么名门之后,或者背后站着一位大能吧?” 哪吒再也忍不住了,放肆地在那里笑起来,连喝进去的茶水都喷了出来。 会说的不如会听到,更何况无论是李靖还是哪吒,他们早已获悉了事情的真相。 “三太子,还真被你说中了,要不是看在他身后那些人的份上,咱们兄弟早就下死手了,哪里还能让他那样的猖狂?” 魔礼青也说话了,他的损失更大,单单那柄“青云剑”,要想完全恢复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哦,他背后有何人,你们倒说来听听……” 李靖突然来了兴致,李治的身份来历,天庭之中恐怕没人比他更清楚。 有大唐那位李靖在,他自然能随时获得关于李治的消息。 要说此子异于常人他是承认的,毕竟以“天漏之体”,都能修炼到“真仙”境界,这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可是,如果说他背后藏在什么大能高人,李靖还真没听说过。 “李天王有所不知,此人修为一般,人品也一般,却长得人模狗样的,听说刚刚在‘陶养殿’中,大天尊已经提出将三圣母许配给了此子。” “要不然,我们兄弟原是想着去寻老二、老三,暗地里然后好好的教训一下这个小子,现在看来只能恳求李天王在朝会上走‘正规章程’了。” 也不知道这魔家兄弟是不是没有脑子,一边想请李靖出手相助,一边还亲自告诉李靖,大天尊要赐婚三圣母于李治。 这不等于说,让李靖替他们去跟二郎真君杨戬,甚至是大天尊作对吗? 李靖听完,无论事情的真假,都对这二人有些鄙视,不过表面上却没露出来。 一旁的哪吒可就不淡定了。 “魔礼青,你方才所言可属实,大天尊真的把三圣母许给了李治?” 哪吒腾就站了起来,一双杏目注视着魔礼青,似乎他胆敢说半句家伙,立马就会给他点颜色看看。 “三……三太子,末将听到之后,也是气愤不已,三圣母多好的女子,怎能许给那种卑鄙小人,依末将之见……” 魔礼青看着愤怒的哪吒,战战兢兢地说道,可还没等他说完,哪吒已经消失在客厅之中。 …… “贤弟,这么说来,你真是来替那魔家兄弟出头的了?” 听哪吒讲完,杨戬的脸色也沉了下来,他倒不是在埋怨哪吒,而是有些憎恨魔家兄弟。 这两个蠢货,自己技不如人却又木高于顶,如今居然还搬弄是非。 大天尊赐婚杨婵,二郎神没什么好说的,那毕竟是大天尊,甚至还是他们的舅舅。 而且李治的样貌、人品、修为,杨戬都是相当满意的,虽然最后自家妹妹给拒绝了,他也不希望别人来议论此事。 “二哥何必明知故问呢?我会替那两个蠢货出头,我不过是来替婵儿看看,大天尊到底把她许给了何等样的人物。” 哪吒依然在口不应心,杨戬看着都有些累。 “贤弟,此时小兄也是毫无准备,大天尊的确当面提出了,不过,却被婵儿自己给拒绝了。” 杨戬根本就没拿哪吒当外人,就把“陶养殿”中的真实情况,简要地跟哪吒讲了一遍。 甚至杨婵拒绝的理由,和当时的情景,杨戬也细细诉说了一遍。 他觉得,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哪吒也有权利,或者说他这个做兄弟的,应该让哪吒知道事情的真相。 “心有所属?二哥,你说婵儿真的是喜欢上了一个凡人吗?” 哪吒小心翼翼地问道,生怕从杨戬口中得到肯定的答案。 “哎,我这个二哥也做的很失败,对于这件事情,我跟你知道的一样多,要不是大天尊这次赐婚,我和娘亲都依然被蒙在鼓里呢。” 二人也陷入了沉默,哪吒是在努力消化杨戬给的信息,而杨戬却在想着,如何把妹妹心中那个人给找出来? “对了二哥,三天后的秘境试炼再次开启,小弟又报名参加了,不知上次二哥得到的朱果,究竟是在哪个方位?” 也许哪吒真不适合在“男女私情”上纠结,片刻之后,他就跟杨戬聊起了秘境试炼的事情。 每一千年开放三天,也算是天庭的一件大事。 杨戬还是在封神之后,刚刚上天时参加过一次,后来晋升到了大罗境,就自动失去了资格。 杨戬的运到还算是好的,除了自己得到了试炼,更是获得三枚朱果,自己突破时用了两颗,剩下一颗倒是便宜了细狗哮天。 “贤弟,秘境应该不是个固定的场所,据说每次开启的进口都不一样,小兄恐怕也帮不到你。” 杨戬当然明白哪吒的困惑,看着自己的兄弟千年来没有寸进,他就算想帮忙,也无从做起啊。 不过,听到哪吒提起了“秘境试炼”,杨戬眼睛一亮,怎么把他给忘了? …… 黄昏之前,李治终于收到了玉帝的旨意,传旨的只是一位年轻的官员,李治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本体。 原来真是一只白色的喜鹊啊? “‘斗牛宫’护卫统领?” 这算是什么官职? 李治很是纳闷,更有些郁闷,看来咱们这位大天尊还是在生气啊。 喜鹊传令官走了之后,杨戬再次出现在李治的小院中。 “九郎,恐怕这次你是被婵儿给牵连了。” 杨戬已经知道了李治的任命,任谁都看得出来,这完全就是乱命嘛,还“斗牛宫”的护卫统领? “斗牛宫”里有护卫吗? 再说了,平日里就云华仙子和几名宫娥住着,现在杨戬和杨婵倒是都可以随时来此居住。 可是,这能是一般的地方吗? 整个“斗牛宫”都有守宫大阵护着,哪里还需要什么护卫啊,居然给李治安了一个护卫统领的职位? “九郎,如果你不愿意,或者有其他想法,随时可以下界去。既然他把你安排到了‘斗牛宫’,那就跟自己家一样,你可以随意出入的。” 也许是为了让李治宽心,杨戬言不由衷道,内心中却又想着李治能够留下来。 之前那么多年,杨戬一直待在灌江口,如今娘亲重获自由了,他当然要到眼前来侍奉的。 反正他也是听调不听宣,在哪里待着不是待着啊。 “杨大哥无需如此,或许小弟这点微末伎俩,根本就入不了大天尊的法眼吧。” “不过,如果杨大哥允许的话,我还真想在这‘斗牛宫’里待着,这里不仅灵气充足,而且我发现这星辰之力,能够极大提升我肉身的强度。” 一切有利于修炼的,都是李治想要追求的,这也是他答应上天的根本原因。 哪里去找更好的选择呢? 名山大川有的是,洞天福地也有不少,可惜,都不是他李治的。 “哈哈,我就知道九郎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如此一来,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诉你一件事情,而不用再去找人争取名额了。” 杨戬说完,右手一招,从虚空出现一物。 那是一枚白色的玉符,李治见过一次,还是当年在“河伯府”中,洛神娘娘传出来的那枚。 “九郎,三日之后,天庭千年一遇的‘秘境试炼’又将开启,‘斗牛宫’按例也有一个名额,只是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去参加罢了。” “如今你也算是‘斗牛宫’中人,用了这个名额再合适不过,你能在秘境试炼开启之前来到这里,也许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吧。” 杨戬将手中的玉符递给了李治,轻轻输入自身的法力,李治就能够从中感知关于“秘境试炼”的全情介绍。 “这……这太好了,多谢杨大哥!” 李治这是真心的道谢,学如逆水行舟,修炼更加如此。 虽然在“斗牛宫”里打坐,或者吐纳灵气和借着星辰之力,都可以修炼。 李治还是更愿意去实战,或者探险性的试炼,要不然他也不会跟着一块西游去。 如今杨戬给他争取到这个“秘境试炼”,正好满足了李治的需求,更何况,貌似自己的运道似乎一向都不错呦。 认识李治的时间不算很长,却总给人一种“少年老成”的感觉,如今看到李治因得到“秘境试炼”而欣喜若狂,杨戬的心也随之高兴起来。 这才是少年人该有的模样吧? 第八十四章 忽闻救命声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八十五章 龙女或有情 “秘境试炼”中,李治不知已经行走了多久,却一直没有任何事情发生,难道就是来徒步旅游的吗? 正当李治郁闷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了呼救声。 说是远处,那距离真还不近,依然分辨不出方位,只是在李治的左手边大约三百里处,正发生着一场纠缠。 本来就是进来历练的,李治也不想多生事端,可是,谁让传来的声音是那样的熟悉呢。 一个纵身,“化虹之术”,瞬息即到。 转过了几道山梁,在一处开放的洞穴里,赫然有三人正在对峙。 两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一副贱兮兮的样子,正将一名女子围困在洞穴的角落,两名男子满嘴的污言秽语,女子似乎已经受了伤。 懂的都懂,眼前的情景让李治很是不屑,单看背影就能认出来,不是魔家兄弟还能是谁? 还真是冤家路窄,李治没想到在秘境中遇到的第一波人,竟然会是他们。 “二位好雅兴啊?听说你们还是西方佛门的人,感情是拜在了‘长耳定光仙’的门下啊?” 长耳定光仙,通天教主门下最可恶的叛徒,本体是一只兔子精,实力不弱,成为了通天教主随侍七仙之一。 封神大劫最关键一役,背叛了截教,转而投身佛门,成为一尊佛陀。 后来,竟然生生琢磨出一个新的修行派别,称为欢喜禅,并自称为“欢喜佛祖”。 欢喜禅,顾名思义,就是淫欲之事,所以欢喜一脉吸引了很多修行败类前来加入。 久而久之,长耳定光仙的欢喜佛一脉就成为了佛门中最为藏污纳垢的地方。 李治出言魔家兄弟拜了长耳定光仙,自然有讥讽之意,谁让他们眼前所行之事被李治抓了个正着呢? “九郎?是你吗?——” 魔家兄弟还没有答话,被逼到角落那女子,居然失声叫了出来。 离得近了,李治也认出了那女子是谁。 怪不得声音如此熟悉,原来是曾经一同在“鹰愁涧”底历险的,东海七公主敖凌啊。 此时的敖凌,哪里还有那份高傲的公主样,外衣早已被撕破,披头散发的,左臂的衣袖整个被扯下,露出白如莲藕的臂膀,还有一道剑痕。166xs.cc 上次没注意,没想到这个小暴龙,居然也有着傲人的资本啊,怪不得这魔家兄弟…… “李治?竟然是你小子,本天王还没有去找你算账,你倒自己送上门来了?在这秘境当中,就算是宰了你,也不会有人知道的。” 情绪刚刚到位的魔家兄弟,没想到真闯进一个人来,当他们看清来人是李治的事情,反而更加兴奋起来。 敖凌趁着这个机会,奋力从角落中冲了出来,躲在李治的身后,抓着李治的手臂颤抖不已。 “破妄金瞳”之下,李治发现同上次分手时相比,敖凌的境界提升了一大截,竟已到了“玄仙”巅峰。 看来上次得到那三枚“血菩提”,还是起到了很大作用啊。 “龙姐姐莫怕,你且在一旁稍待,看我为你出气——” 对于魔家兄弟,李治原本就没什么好感,又碰到敖凌这件事情,今日必须给他们来一次狠的。 明明知道李治的境界低于自己,听到李治的话,敖凌竟然莫名地感到从未有过的欣慰和踏实。 “哼,大言不惭,看我来斩你——” 魔礼青一声大喝,“青云剑”瞬间变大,黑风、烈火、恶水,同时向着李治喷涌而来—— “哈哈,我说怎么敢如此猖狂,原来是找人修好了宝剑啊?这件兵器还算不错,可惜却跟错了人。” 李治虽然看不上魔礼青的“青云剑”,但是,看到地上的两节断剑,想必那是敖凌被毁的兵器,于是乎就有了个想法。 这次李治没有再用“沧溟剑”,而是将“紫霄神雷枪”给召了出来,挽了一个枪花,“残风嗜血”—— 一枪出,万枪起,本就不大的洞穴仿佛处处都是枪影,更伴随着赤紫色的电闪雷鸣。 不仅将魔礼青打出的黑风、烈火、恶水,如数给反弹了回去,李治更是一**中了魔礼青的手腕。 “你撒手吧——” “当啷啷”一声响,魔礼青还真配合,直接就扔掉了手中的“青云剑”,抱着右臂龇牙咧嘴的难受。 “大哥,我已经给二哥、三哥发了信号,他们应该很快找过来了,如果……” 魔礼寿没有把话说完,后半句是“如果他们能够收到信号的话”。 可是,在秘境这种鬼地方,谁又能保证能收得到呢。 魔家兄弟突然有些后悔,怎么就忽略了李治这小子是个怪胎呢? 看着明明只有“真仙”后期的修为,为何兵器、神通、战力都要强过他们这“金仙”境界呢? “‘青云剑’?也就马马虎虎吧,从现在开始它不姓‘魔’了。” 李治暗运“沧溟诀”,将“青云剑”中魔礼青的心魂印记抹去。 “噗——” 顿时,魔礼青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你……你竟敢谋夺本天王的独门兵器?” 魔礼青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李治,他不明白这个年轻小修,为何会如此的大胆? 自己可是天庭的四大天王啊,背后更是靠着如日中天的佛门,难道他就不知道害怕吗? “你不都看到了吗?龙姐姐,这把‘青云剑’就送你了,也算是交换你之前送我的礼物。” 在“鹰愁涧”时,李治曾经昧下了敖凌的一对锤凿,和一件北海冰**的披风,现在也算是还了她这份人情。 “谢谢九郎——” 敖凌也是识货的,魔礼青这把“青云剑”别看被李治贬的一钱不值,却是能够轻松破掉她的佩剑。 更何况,这“青云剑”自带符印,亦有水火之能,敖凌本身就是一条火龙,有了“青云剑”也算是如虎添翼。 瞧着敖凌那爱不释手的样子,李治有些好笑,如果自己把“沧溟剑”送了她,是不是要高兴傻了啊? 不过,“沧溟剑”是送不得的,真送出去了,他自己用啥? “哇呀呀,小辈,你欺人太甚——” 李治和敖凌在那里旁若无人的“卿卿我我”,更是当面抹去了“青云剑”中魔礼青的心魂印记,这时候敖凌竟然开始祭炼“青云剑”了? 连李治看着都有些过意不去了,心说姐姐您也太不把四大天王当人了吧?当着人家的面呢。 不过,为啥看着李治那样的开心呢? “小辈,我与你拼了——” 魔礼青又扥出一把虎头枪,李治差点儿忘了,这位当年也号称枪剑双绝,只是大半的能耐都在“青云剑”上了。 连“青云剑”都白给,你拿出虎头枪还有何用? 也就三两个照面,李治一招“血过沧溟”,“紫霄神雷枪”正砸在魔礼青的虎头枪上。 虎头枪瞬间寸寸碎裂,魔礼青又是一口鲜血喷出,整个人都萎靡起来。 “你就在这里吧——” “紫霄神雷枪”一顺,照着魔礼青的顶门天灵就拍了下去。 “休伤我大哥——” 一旁的魔礼寿看势不对,手持双鞭拼命地去接李治的“紫霄神雷枪”,同时也把袖子中的“螭龙”扔向了李治。 “啪——” 魔礼寿的双鞭,生生地架住了李治的“紫霄神雷枪”,他却再也握不住自己的双鞭,“当啷啷”掉落在地上。 再看魔礼寿的双手,那还能叫手吗? 血肉模糊,没有一寸骨头是完好的。 “嘶——” 被魔礼寿放出的螭龙,迅速蹿到了李治的左臂上,张口就咬了下去。 好半天,李治笑呵呵地看着那尺把长的螭龙,小家伙摇头晃脑的,竟然咬不下去? 开什么玩笑,李治的身体已经被强化多少次了? 又是当年的黑虎骨,又是烛龙的精血,更是在“紫霄神雷”下淬炼过,真以为堪比“金仙”巅峰的肉身是白炼的吗? “小家伙,以后就跟着我吧?” 螭龙的数量向来很少,即便是成年的螭龙也没有角,和龙也不像,体型倒是类似于鳄鱼,但脑袋、嘴巴、皮肤等和鳄鱼又很不一样。 螭龙的血统只能算是一般般,龙族并不承认螭龙是龙,它们只能算是一种没有角的类龙生物,而与龙族相比其生命境界差距更大的。 就像眼前这条螭龙,应该也活了几千年,体型却只有一尺多长,勉强到了“天仙”境界,貌似智力还不怎么样,这是被魔礼寿施了法咒? 可惜,李治现在的修为,还不足以解除它的法咒,只能先带回去。 李治两根手指捏住了螭龙,这小家伙还想挣扎,李治眼中精光一闪,两道绿光泛起,顿时螭龙就昏迷了过去。 “九郎,把这条小螭龙交给我的,将来一定还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妹妹。” 这时,敖凌已经将“青云剑”祭炼完毕。 本来,李治就已经抹去了魔礼青的心魂印记,一件无主的中品后天灵宝,祭炼起来能费多少功夫? “妹妹”? 李治一阵无语,这么小的一条螭龙,敖凌怎么就能分辨出公母……男女来? 不过,李治还是把螭龙交给了敖凌,毕竟她们也算是同族吧,可能会更有共同语言吧。 “说吧,你们两个是自爆,还是要麻烦我亲自送你们上路?” 即便知道杀了魔家兄弟,他们也会凭借“封神榜”再次复活,不过,李治还是想杀了他们。 甚至觉得,如果条件允许,以后见一次就杀他们一次,一直杀到这二人丧胆为止。 倒不是李治变的弑杀了,而是他要想在天庭立住脚,就必须采用非常的手段。 四大天王,不大不小正合适,杀一儆百,这几个人杀了还能再活过来,也正好既能打脸,还不结死仇。 李治相信,玉帝是不会真正怪罪他的,要不然上次在南天门的事情,就已经会降罪于他了。 至于说佛门,本来李治就没给过他们好气,五年前都硬刚了惠岸行者,难道他们之间还能善了吗? 这些天来,李治也琢磨过味儿了,他之所以被宣上天庭,恐怕这里边也有佛门的手脚,不就是分了些西游的功德吗? “李治,你不能这样对我们,否则尊者不会放过你的——” 魔家兄弟,虽然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再次面临死亡,那份恐惧之心竟然不减反增,即便他们知道会被“封神榜”复活。 “聒噪——” “形神俱灭”—— 一个横扫,已经受伤的魔礼青和魔礼寿,双双惨死在“紫霄神雷枪”之下。 只看到两道虚影,飘荡荡随风而去,眨眼睛消失在天际,地上只留下了魔礼寿的双鞭。 “虽然差了一些,好歹也是下品的后天灵宝,得了,拿回去有机会送给怀玉吧,谁让咱穷呢。” 李治将双鞭捡了起来,又抹去了其中魔礼寿的心魂印记,随手扔进了“储物戒指”里。 “九郎,你……你真的就这样杀了他们?” 即便是亲眼所见,敖凌还是不敢相信,李治竟然真敢灭杀了四大天王之二的魔礼青和魔礼寿。 要知道,这二人随便一个到他们东海去,东海老龙王都得点头哈腰地陪着小心。 不是惧怕这二人的修为,好歹东海龙王敖广那也是“太乙金仙”的境界,可是,这四大天王的背后戳的可是佛门啊。 看到依旧衣衫不整的敖凌,李治没来由开起了玩笑。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谁让这两个蠢货冒犯了龙姐姐呢,别说是他们,就算是他们背后的主子来了,冒犯了龙姐姐,李某也照杀不误!” 反正这里也没有外人,便宜话谁还不会说? 敖凌俏脸一红,嗔怪地瞪了李治一眼,赶忙转过身去,瞬间又更换了一套衣衫。 莫道龙宫无宝贝,这一会儿的功夫,敖凌就拿出两瓶丹药。 一瓶是红色的药丸,敖凌用手指碾碎了敷在伤口处。 左臂的剑伤,肉眼可见地止血、结疤,最终伤疤退却,甚至都没留下一丝痕迹。 另外一瓶,明显是“补气丹”,敖凌一连吞下两粒,之前的损耗瞬间尽复。 “九郎,咱们走吧——” 一番轻描淡写的操作,敖凌又恢复了往日的傲气,不过对着李治说话的时候,声音却不自觉小了很多。 “也好,这进来也不知多久了,还一无所获呢。” 李治自然没什么好收拾的,不过他这不疼不痒的一句话,却换来了敖凌的白眼。 你还没收获?明明坑了魔家兄弟两件兵器好不好? 不过,敖凌可没好意思真说出来,毕竟那把“青云剑”是自己得了,龙宫中武器不少,也不记得有几把中品的后天灵宝。 “对了龙姐姐,你怎么也到这试炼秘境里来了?” …… 原来,那年李治离开“鹰愁涧”之后,就追上唐僧师徒,一路西行去了,小龙女敖凌却留在了“鹰愁涧”的水晶宫里。 三枚“血菩提”看着诱人,可惜能量太大,当时的敖凌不过是区区“天仙”境界,没敢一下子吞服。 单单一颗“血菩提”,完全炼化就花去了敖凌半年的时间,好在她也借此机会一举突破到“真仙”境界。 不过在渡“真仙”雷劫的时候,来了道“六九雷劫”,硬是将整个“鹰愁涧”毁于一旦。 无处可去,渡过雷劫的敖凌,只好再次回到了东海龙宫。 敖凌是东海龙王敖广最小的女儿,虽然也是宠爱有加,奈何敖凌原本的天赋一般,又是一个女儿,就没太被敖广重视。 如今见她出去一趟回来,竟然突破到了“真仙”境界,就问她是否有了奇遇。 自家老爹问起,敖凌不便隐瞒,自然如实说来。 只是事涉到敖烈和李治,敖凌并没有说及细节,只说自己偶然得到三颗“血菩提”,炼化一颗之后,才到了“真仙”境界。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老龙王敖广自然对小女儿有如此机缘感到高兴,旁边的东海大太子听了,却暗动了心思。 东海龙王敖广一共生过九个儿子,可惜三儿子敖丙当年死在哪吒的手里,后来也上了“封神榜”,是为“华盖星”。 剩下的几个儿子中,其实就数大太子敖凡最为出色。 他的本体是一条白龙,化为人形之后,俊美出色、理智冷静、慎谋能断,不过就有一点不好,看不起那些庶出的龙弟、龙妹。 敖凌就是敖广酒后同一条巴蛇所生的女儿,虽然完全继承了龙族的特征,却也总被敖凡看不起,经常克扣她的修炼资源。 敖凡的天赋虽然不错,却比不过西海的那两位堂弟,一个是西海大太子敖摩昂,隐隐有四海龙族年轻一辈第一人的风范。 其次,就是西海的三太子小白龙敖烈了。 东西南北四海,向来以东海为尊,东海龙王敖广也是当今龙族的族长。 敖凡作为东海的大太子,将来自然是要继承东海龙王的位置,可是,却未必能够继承四海龙族族长的位置。 私下里,已经有不少海族在议论,也许若干年后,四海的风向就会变了。 西海可能会崛起,取东海的领导地位而代之,将来四海龙族族长的人选,很可能将在西海的两位太子之间产生。 这样的流言多了,自然也就会传到东海大太子敖凡的耳中。 敖凡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就往往会多想,天赋不够、资源来凑。 可惜,龙宫搜罗无数,顶级的天材地宝却是不多。 因此,这么多年过去了,东海大太子敖凡也不过刚刚进入“玄仙”中期而已,这样的境界根本就不足以去承担四海的未来。 在敖凡看来,像敖凌这样的龙女,将来迟早是要嫁出去的,就没必要浪费修炼资源了。 而敖凌自己所获得的“血菩提”,就应该贡献出来,供给他来修炼才是应有之谊。 当敖凡私下向敖凌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遭到了敖凌的严词拒绝,想什么呢你,脸有多大啊? 敖凌的母亲去的早,要不是惦记着老父亲敖广,她都不愿意在东海里待着,从小没少遭人白眼,尤其是这位名义上的大哥。 在敖凌看来,这位东海的大太子,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虚伪小人,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方才当着父王的面,你为何不敢直接提出来,反而私下里来威胁自己? 敖凌也怕夜长梦多,索性直接在自己的住处闭关,将剩下的两颗“血菩提”一齐吞入腹中。 又是两年时间过去了,当敖凌出关之际,再次迎来突破,“玄仙”雷劫之后,境界直接就到了“玄仙”后期。 这下子可让东海大太子眼红了,境界都超过他了,这是多打脸的事情啊。 更关键的是,他觉得敖凌这是抢夺了他的机缘,如果那两颗“血菩提”贡献出来,哪怕是给他一颗呢,他都有可能晋级到“金仙”。 自己当时为什么就没有再强硬一点,甚至直接扣住敖凌,把“血菩提”抢夺过来也未尝不可啊! 可惜,世界上什么药都可能有,却没有后悔药可寻。 事实已经如此,敖凡也只能暗气暗憋,表面上还得装出为自己龙妹的晋级高兴万分,谁让他是大太子呢。 背地里,敖凡却开始搞小动作了。 恰逢前些时日,西方佛门有使者到四海宣佛旨,言南海观世音菩萨座下尚缺善财龙女一名,要四海共同举荐。 佛门虽强,可善财龙女是个什么存在谁人不知? 四海龙王,又有哪个愿意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给送过去的? 因此,这件事情就暂时搁置了起来。 按照惯例,这种事情原本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一而再、再而三,起码有三道佛旨降下,四海龙族才会进入甄选环节。 这不是在拿乔,也不是佛门慈悲如此,这件事情本就是做给三界中人看的。 四海早就臣服在天庭之下,如今佛门公然到四海来选善财龙女,问过天庭吗? 大天尊知道,且同意了吗? 再进一步讲,即便是四海龙王不愿意,那么他们会上报给玉帝吗? 换句话说,他们敢上报给玉帝吗? 根本上,还是因为龙族没落了,龙族也只能蜗居在四海,无论是天庭还是佛门,他们都得罪不起罢了。 敖凡所谋划的,就是要将如今这个让他“颜面扫地”的敖凌,送给西方佛门,让她去做这个善财龙女。 敖凡自然是不能亲自出面,而是在其他三海散播谣言,说东海七公主敖凌,自幼与佛有缘,如今更是夜梦入佛,修为才突飞猛进。 谣言传的有鼻子有眼的,关键是敖凌的“玄仙”后期境界是骗不了人的。 整个四海年轻一辈,也就西海大太子敖摩昂,如今到了“金仙”中期,其他的连个“金仙”都没达到。 敖凌原本不显山、不露水的一个龙女,如今却突然到了“玄仙”后期,差一线就能进入“金仙”境界了,这能不让人眼红吗? 是的,得到这个消息的四海同族,不是祝贺或欣喜,而是嫉妒和眼红。 因此,敖凌与佛有缘之说,一下子就被大多数的海族给认可了! 当这个谣言传回东海的时候,也是其他西海、北海和南海龙王上门的时候。 “大哥,既然敖凌贤侄女与佛有缘,这善财龙女我看就非她莫属了。” 这是南海广利龙王敖钦,观音菩萨的道场就在南海,敖钦却打心眼里不想跟佛门走的太近。 “紫竹林”、“潮音洞”、“珞珈山”,都是多好的地方啊,本来都属于他南海的地盘,可恶啊…… “是啊大哥,即便是我们把其他龙女送过去,也比不得敖凌贤侄女这样空前的天赋啊。” 这是北海广泽龙王敖顺,他原本就有两个适龄的龙女,如果不能让东海的敖凌过去,很可能就必须牺牲到自己的女儿。 虽然敖顺也是一个重男轻女的人,可是再轻女那也是自己的骨血啊!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原则,敖顺也极力赞成将敖凌送过去。 “没错大哥,要送就送最好的,这样咱们龙族跟佛门的关系才会更加紧密,大哥作为龙族族长,可要以大局为重啊。” 这是西海广顺龙王敖闰,他对佛门的感观很纠结。 怎么说呢,西海紧挨着西牛贺洲,都知道西牛贺洲就是佛门的大本营,在西海海族里,就被灵山下来那些和尚度化了不少。 而西海龙王的三太子,就是小白龙敖烈,如今也被迫西行去了。 敖烈虽然性子太倔,却是敖闰最喜欢的儿子,甚至都超过了方方面面都出类拔萃的敖摩昂。 可惜,敖闰人微言轻,最终还是把小白龙送上了西行之路,更是自己到天庭告的御状。 “忤逆之罪啊”,这让小白龙担了多大的**! 话又说回来了,没有大罪孽、大**,又如何显得出佛法的高大上呢? 看到三位龙弟居然如此“齐心协力”来向自己谏言,老敖广就算再老眼昏花,也明白了其中的道道。 “三位贤弟,既然如此,就先把凌儿叫来问问吧。” 敖广也无奈啊,别的话他都能承受,就是敖闰那一句“大局为重”,这还是当年他自己亲自甩给敖闰的话,就为了让小白龙参与西行。 当敖凌出现在四海龙王面前时,老龙王敖广的眼泪流了下来。 敖凌才出生几百年?就已经到了“玄仙”后期,假以时日必然是他们东海的希望啊,现在却要…… 敖凌早已闭关结束,一场“玄仙”雷劫也是惊天动地,整个东海的东部,那是真正的浪海滔天啊。 关于选她为善财龙女的流言,敖凌也听说了,不过她没有往心里去。 正常的,如果真要送一个龙女过去,绝对不会送她这样修为高的,哪个龙王脑子有问题,会把自家最好的女儿送去佛门啊。 可是,当敖凌同时看到了四海龙王,又看到老父亲的痛哭流涕时,她仿佛已经明白了一切。 “凌儿,是父王对不住你啊……” 一句话没有说完,敖广就泣不成声。 “凌侄女,其实这也是为了你好。观音菩萨那是佛门中数得着的大能,她的道场就在叔父的南海,每一处都是福地洞天啊。” “你若成为善财龙女,不仅巩固了佛门与我龙族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你也能凭借佛门的资源,修炼上那是一片坦途啊。” “你如今小小年纪就已经是‘玄仙’后期了,如果有幸**得佛门的无上神通,说不得还能破除龙族的魔咒呢。” 这位南海龙王越说越起劲,仿佛一切的出发点,真的是在为敖凌着想一般。 “父王,您真的决定了吗?” 看到老父亲低头不语,敖凌淡淡的问道。 “凌儿,为父也……” 这样的神情,已经不需要敖广再多说什么,敖凌就完全明白了。 “父王,诸位叔父,要想我去做这个善财龙女也可以,不过却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敖凌自始至终都显得很平静,平静地让这四位老龙王都有些不适应。 “凌侄女请说,只要是我等能做到的,一定竭力满足你。” 北海龙王接过话头道,他仿佛看到自己的两个女儿彻底安全了。 “天庭千年一遇的‘秘境试炼’马上要开始了,我记得咱们四海也有两个名额,我想要一个。” “‘秘境试炼’之后,无论成败,我都会听从你们的安排。” 四位龙王没想到敖凌提出的竟然是这个要求,不过转念一想就明白了,敖凌如今也算是四海年轻一辈佼佼者,对修炼上有追求也是正常的。 原本四海的两个名额,一个给了西海大太子敖摩昂,一个却是给了北海大太子敖吉。 敖吉也算是一位出类拔萃的人物,本体是一条冰龙,于冰、水一系的法术最是擅长,多年前就是“玄仙”后期的修为。 此次天庭的“秘境试炼”,敖吉也想着借此机会,能够突破到“金仙”境界,才抢了两个名额中的一个。 “好吧,这名额叔父给你——” 尽管有些肉疼,敖顺还是答应了。 …… “龙姐姐,这样的龙族你还回去吗?还是说,你真打算去做那劳什子善财龙女?” 听完敖凌的遭遇,李治的心里也很不舒服。 “九郎,你方才所说的话,可还算数?” 敖凌却眨了眨眼睛,神秘地冲着李治一笑。 “我方才…….我都说什么了?” 第八十六章 弱水逢大巫 李治和敖凌,随意选择了一个方向,继续向前。 反正在这秘境之中,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标识,一切都像是在撞大运。 李治也没有继续追问敖凌的决定,好在这“秘境试炼”,总共有三年的时间,时间到了才会被自动传输出去。 “九郎,我怎么觉得此处太过安静了,甚至有些凄苦,难道会有什么怪物不成?” 二人不知道走出了多远,秘境之无日月,反而一直如白昼般,从没见过黑夜的来临。 可是,转过了一个山头,周围的景色居然暗了下来。 这里是一处狭长的大峡谷,两侧是壁立的高山,高不见顶。 当间有溪水流过,潺潺的水声,恰恰衬托出周遭的宁静。 “九郎快看,这溪水怎么会是黑色的?” 果然,溪水似乎并不是太深,却黑的不可见底,李治竟感觉不到有任何的水灵气。 难道这是? 李治似乎想到了什么,右手一张,从溪水中摄来一道水线,在李治的掌心盘旋。 就算是李治强比“金仙”巅峰的肉身,也能感觉到这水中蕴含的腐蚀之力。 “龙姐姐要小心了,这里居然是弱水,强如‘金仙’都有可能饮恨于此,你切莫沾染。” 二人小心翼翼地顺着溪水往前走,地势却越走越低,仿佛是通往地下的,再抬头看天,已经成为极细小的一道线了。 正走着呢,前方竟然凭空出现了一位钓叟? 没错,灰色的斗笠,灰色的蓑衣,一根细长的鱼竿,垂钓在弱水溪旁。 那钓叟坐在那里,看不出高矮来,只是隐隐约约有些佝偻的身子,斗笠的外沿处,依稀可见花白的头发。 竟然会有人在弱水旁钓鱼的? 李治偷偷用“破妄金瞳”查看了一眼,奇怪,这人身上怎么没有一丝法力? 又一个他看不出境界的,这让李治很是诧异。 要知道,凭借他现在“绿色”级的“破妄金瞳”,准圣之下无所遁形,难道此人会是一位准圣吗? 或者说,他根本就是一个普通的凡人? 这是唯二的判断,可是,无论是哪种答案,都让李治无法接受。 “两位小友,不知从何处来啊?” 正在二人打量这名钓叟的时候,一道声音传来。 李治又是一怔,看着身形消瘦的老叟,却有如此中气十足、掷地有声的声音,让他很是意外。 “在下李九、敖七见过前辈,我等来自天界,不知前辈是哪位?因何在此垂钓?” 陌路相逢,李治也留了一个心眼。 他心中清楚此地乃是巫妖大战的一处遗迹,那么里边遇到的人,有可能是进来试炼的,也有可能是这处秘境的“土著”。 至于眼前之人嘛,既然天庭进入试炼的规矩是“大罗金仙”以下,那么此人要么就不是修行中人,要么就不是从天界来的。 “天界?小友所说的‘天界’是何人的天界,帝俊和天一吗?不知小友可否为老夫解惑?” 果然…… 李治轻叹了一声,看来自己果然没有猜错啊。 “前辈,在下来自的‘天界’是玉皇大帝为尊的天界,妖族天庭早已不复存在了……” 不知为何,李治莫名地对此人充满了信任,也盘膝坐了下来,不紧不慢地把他自己所知道的事情,讲给这位钓叟听。 从巫妖大战,当昊天称帝,从洪荒破碎,到三界再生。 “不知前辈是哪位,想必也是残念在此,能够在此间遇到您也就是一场缘分,小子所知有限,还望能相助前辈一二。” 那名钓叟静静地听着,其间也曾有眉头紧皱之时,却始终不曾打断李治。 “多谢小友答惑,悠悠万千年,不想洪荒已经不复存在,多少雄才大略之辈都烟消云散了,老夫那些老朋友们,恐怕也所剩无几了。” “方才你所说到的天界,可曾有一位叫‘恒娥’的仙子?” 李治讲的还算是波澜壮阔,钓叟听完了,心情反而又平复了下来。 “姮娥?” 李治觉得这个名字很是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又好像天界并没有这个人。 “哎,当年也怪老夫,没了神力就没了神力,为何还要去求那西王母?哈哈,只得到一瓶仙药又怎够两个人飞升?” “现在想来,老夫还是着了那西王母的道,才让小娥偷吃了仙药,离我而去了……” 李治还没想到所谓的“姮娥”是谁,那钓叟却自顾自地在那里絮叨着,声音虽然不大,李治却听的清清楚楚。 西王母?偷吃仙药?飞升?难道是…… “前辈,您所说那位是不是飞升到了月宫之中?如今天界倒是有一位‘嫦娥仙子’,与您所描述之人很是相像。” “啊,难道说,前辈竟然是当年射日的英雄大巫后羿?——” 李治惊得当时就站了起来,如果这些描述都是真的,飞升的是嫦娥,那眼前这位岂非就是大巫后羿? “哈哈,没想到你一个人族少年郎,居然还能知道老夫的名字。” “后羿是不假,不过这‘英雄’二字嘛,哎,一切不过是上位者的阴谋罢了……” 被李治如此崇拜地看着,那钓叟却依旧保持着那份云淡风轻,甚至对自己当年射日一事,还有些耿耿于怀? “闲来无事,小友可有兴趣听老夫也讲一个故事?” 不等李治答复,那钓叟调整一下坐姿,把手中的钓竿轻轻地放在一边,开始了他的故事。 …… 原来,在“龙汉大劫”之后,龙族、凤族和麒麟族三败俱伤,纷纷退出了天地的中心。 洪荒再次无主,其他各族又开始了一场暗无天日的争夺,最后巫妖二族强势而起。 妖族雄霸天空,巫族掌控大地,原本二者实力相当,虽然在局部也不断地发生一些小摩擦,却不曾有两族大能者介入。 这时,号称圣人之下第一战力的妖皇帝俊,以弱水的建木为干,以东海囚牛之角为角,以吴西雷泽中的鼍龙筋为筋,以泰泽的龙龟制成龟胶,以北极冰蚕的天蚕丝为丝,以虢山漆为漆。 最后,再以蛟龙的筋制成了弓弦,又以其元灵融合于弓上为其灵,将其置身于昆仑之巅,吸取天地灵气、日月精华。 当弓上的器灵化为蛟龙飞升而起之时,此弓才终于炼制而成。 有了强大的弓,自然要有强大的箭来相配。 炼制箭支所用的材料,乃是女娲补天时留下的玄石,一共制成了一百零八支玄石箭,玄石为补天石,玄石箭亦称为“补天箭”。 神弓已有灵,即便是大神通者也无法完全掌控。 于是乎,妖皇帝俊布告洪荒,将神弓和“补天箭”置于大荒山之上,诚邀洪荒英雄,无论种族但凡能够拉开此神弓者,即可携之而去。 然而,神弓和“补天箭”,在大荒山一放就是十年之久,都不曾有人能够拉得开来,直到后羿的出现。 那日,烈日当空,大荒山群贤毕至。 在众目睽睽之下,后羿左手推弓背,右手捏弓弦,两臂一较力,弓开如满月,硬生生将神弓拉了个满。 然后,后羿大笑三声,携着神弓,挎上“补天箭”,扬长而去。 不曾想,后羿得到神弓的第二日,天空中竟然同时出现了十个太阳。 没过多久,河流被烤干了,鱼虾死伤无数,农作物被烤焦了,赤地千里。 巫族可是生活在大地上的,看到这样的情景自然急不可耐,纷纷到部落中去搬请后羿。 后羿本就是整个巫族最擅长弓箭者,刚刚又得了神弓,更是名声大噪。 对眼前的情景,后羿也是忧心忡忡,可是,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正在这时,突然有一位老者提议道。 “后羿啊,你素来善射,不如用那神弓和‘补天箭’,去射那另外九颗太阳,或许能够赶走他们呢。” 众巫闻言,都觉得这老者说的有道理,纷纷在一旁附和着。 后羿望了那老者一眼,完全的陌生,根本不曾见过,后羿就感到一丝的不妙。 他很清楚自己在弓箭上的造诣,即便有了神弓和“补天箭”,可是,毕竟自己只是大巫之身,他可没信心能够射到太阳上去。 可惜,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围拢过来的巫族也越来越多,容不得后羿推辞。 他只好取出神弓,背上“补天箭”,向着山顶出发了。 到了山顶之后,只见后羿摘下神弓,搭上一支“补天箭”,对着天上的一个太阳就是一箭。 “唰——” 当“补天箭”发出那一刻,后羿觉得自己有如神助? 是的,从来不曾有过这么大的力道,或者说,那支“补天箭”更像是自己在空中急速地飞驰,向着太阳的方向。 “噗——” 一声闷响,一个太阳陨落了。 “怎么会这样?” 后羿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有些不敢相信,这还是自己的手吗? 可是,要说不是自己射的,体内的神力的确消耗了不少。 年轻气盛的后羿也没考虑太多,能够一箭将太阳射落下来,那是多么伟大的壮举啊! 更何况,从山脚到山腰,从山腰到山顶,有那么多巫族的人在为他摇旗呐喊,后羿仿佛有了无穷的力量。 一箭接着一箭,“啪、啪、啪——”一口气又射出了八支“补天箭”,八个太阳应声而落。 射得兴起的后羿,还想再搭上一支“补天箭”,又是那位老者说话了。 “后羿,不可再射了,若不留下一个太阳,大地上的万物如何生长,我巫族又如何存活啊?” 老者的话,自是引得一众巫族的赞喝。 其实,后羿已经筋疲力尽了,这一停下来,神弓“当啷”一声掉落在地。 居然神力耗尽了?而且还是不可再复的那种。 不过,就算是没有了神力,后羿也受到了巫族英雄般的厚待,甚至把族中最美丽的女子姮娥许配给后羿为妻。 后羿射日,解除了十个太阳炙烤大地的苦难,却也成为引发巫妖大战的**。 被后羿射落的九个太阳,那可是妖皇帝俊的九个亲子啊,十子出、一子回,这下子可心疼坏了帝俊。 他可不会觉得后羿一个区区大巫,就能有那么大的能量,一口气把九个太阳都给射了下来,一定是十二祖巫插手了。 于是乎,一场空前绝后的巫妖大战就展开了,一直持续了千年。 奇怪的是,爆发了那么大的巫妖之战,竟然没有一名妖族前来找后羿这个始作俑者的麻烦? 即便是连丧九子,且脾气狂躁的妖皇帝俊,连提都没有再提一句后羿。 后来,看着自己美丽的妻子姮娥一天天老去,后羿心有不忍,就跋千山、涉万水,去到西昆仑向女仙之首的西王母,求取长生不老药。 也许是后羿射日的壮举引得了西王母的共鸣,也许是后羿对姮娥这份真情,让不识人间情爱的西王母动容了。 她竟然真的给了后羿一瓶仙药,并嘱咐后羿,这仙药半瓶可以长生,一瓶就能飞升天界。 回到家中,后羿很是纠结。 **该怎么来分配这仙药,如果两人各喝一半,就只能在大地上做一对长长久久的夫妻,但是却毫无神力可言。 如果想飞升,甚至恢复自己往日的神力,就只有自己一个人完整地喝下这瓶仙药。 可是…… 后羿真的很纠结,却也如实地告知了妻子姮娥,二人一时间决定不了,就暂时将仙药藏在了家中。 后来的事情,就是万千年之后,也人人皆知的那个凄美故事。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延绵千余年的巫妖大战,巫族的十二祖巫,更有无数的大巫、小巫都投入其中,死伤无数。 十二祖巫战**十一位,独留后土娘娘一人,却又化为“六道轮回”,强横一时的巫族自此陨落。 而妖族同样也没有占到便宜,妖皇帝俊、东皇太一相继战死,一众妖神也死的死、逃的逃,妖族从此沦为人人喊打的种族。 经此一役,巫妖两个强盛一时的种族,算是彻底失去了站在历史舞台中央的机会。 …… 李治静静地听完了后羿的故事,当然,这样的事情由他本人的口中说出,就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就连敖凌都听得动容了,即便很多事情,他们已经耳熟能详,至少也是听说过的。 “小友,你可听出有何不妥之处?” 良久,后羿似乎在等着李治消化他的故事。 “前辈所讲,跟晚辈知道的也相差无几,而前辈却问出有‘不妥’之处,难道当年前辈射日之举,是暗中有人操控?” 李治那是后世的脑子,脑回路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能够比拟的,这跟境界无关,只是单一的是眼界问题。 “哈哈,好好好,果然是一个有趣的小友,老夫在此枯坐了万千年才想明白的事情,不想小友竟一点就透啊。” “不错,射日一事,甚至引发巫妖大战,老夫的确是着了别人的道,之所以困扰老夫这么多年,恰恰是因为这个人的身份太过特殊了。” 后羿说完,似乎有意停住了,没有继续再往下说,却一把摘掉了头上的斗笠。 花白的头发,干瘪的脸庞,佝偻的身子,唯一透着生机的倒是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而那双眼睛,此刻也正盯在李治的脸上,像是在向他询问着什么。 “前辈说那人的身份特殊,能特殊到什么程度?让任何人不会怀疑是他引发了巫妖大战吗?” 顺着后羿的思路,李治尝试着问道。 “嗯,后生可畏啊,小友的才智真的不亚于那些纵横洪荒的大能啊,只可惜修为上却差的太多了。” 后羿先是赞扬了一番李治,紧跟着又摇了摇头。 “所有人都会说,是我后羿射杀了妖皇帝俊的九个儿子,才引起了巫妖大战。” “可是,又有谁会去探究一下,到底为何会同时跑出十个太阳来,当时的天庭也算是戒律森严,那妖族十位太子真的就如此大胆妄为?” “又有谁会去关注一下,我后羿一介大巫,就真有那个能力射落九个太阳?” “更关键的是,那把神弓,后来被称为‘射日弓’的,那可是妖皇帝俊亲自炼制而成的。” “到了我后羿手上的第二天,碰巧妖族十太子就一起跑出来了?哈哈,太多的疑点,被之后一场巫妖大战给掩盖了。” 后羿越说越激动,也许是憋屈了太久,他在这里枯坐了无数年,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前辈,您的意思是……” 李治的心目中,已经有了一个模糊的判断,可是他还是不愿意,或者说不敢去相信,即便他的灵魂来自于那个无限脑洞大开的后世。 “不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妖皇帝俊本人……” 后羿终于说了出来,他枯坐无数年,才慢慢理清了思路。 可惜,一切都已经晚了。 “怎么可能,那九个妖族太子可都是他的亲生儿子啊,妖皇帝俊怎么可能下此毒手?——” 这次,轮到一旁的敖凌不敢相信了。 “哈哈,这有什么不可能的?你是龙族之人吧?龙族当年也雄霸整个天空,乃万灵之首也,可如今呢?” “帝俊虽然号称圣人之下第一战力,再怎么说也只能是圣人之下,再强大的‘准圣’永远也只是‘准圣’,要想完全的肆无忌惮,除非他成为真正的圣人!” 是啊,圣人之下皆为蝼蚁,祖龙、元凤、祖麒麟如是,帝俊、太一、十二祖巫亦如是。 “最后那一道‘鸿蒙紫气’消失不见了,正常的晋升圣人之路,也彻底断去了,要想成为圣人,除非破天。” “破天就需要先祭天,帝俊那九个儿子,就算是祭天了吧。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帝俊机关算尽,最终也落得身死道消,一切都是天意吧。” 周围再次陷入了沉静,只有那潺潺的弱水溪,缓缓而流。 “前辈,那您呢?您后来是怎样的结局,为何会枯坐在此?” 后羿给出的结论太过震惊,李治甚至都没办法去验证它的真伪,索性就换了个话题。 毕竟巫妖大战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就算今日他所听到的才是事实,那又能怎么样呢? 似乎,什么都无法去改变吧? “哈哈,老夫早就是一介凡人,兴许是一丝执念支撑着吧,如今同小友一番长滩,胸中闷气尽去,老夫也该离去了。” 听后羿如此说,李治却吓了一跳。 合着自己来这里听个故事,反而把枯坐了无数年的后羿残念,直接给听**吗? “前辈,您……” “好了,小友方才也说了,你我在此相遇是缘分一场,我就给小友留一份纪念吧。” 后羿说完,从他的眉心之中,飘出来一滴如拳头大小的精血。 这个东西李治可不陌生,当年在“鹰愁涧”底,他就得到过一滴烛龙的精血,看样子后羿这一滴精血,反而要更加精纯一些。 “前辈,小子何德何能,如何敢要您如此厚赠?——” 李治已经半跪了下来,那滴精血就悬在他的头顶,只要李治放开防御,精血自会进入到他的体内。 “哈哈,小友也是修行之人,为何还如此看不透?老夫只是此间残念逝去,并不是从此就完全陨落了,也许你我还有相见之日。” 后羿说完,整个身体慢慢开始虚化,最终消失在李治的面前。 “前辈——” 峡谷回音,响彻在弱水之上,却再也没等到后羿的回答。 ...... “九郎,修行修行,三分修七分行,你来此解了后羿前辈万千年的心结,也许这就是你的‘行’吧。” “这滴大巫精血你还是收下吧,如果彻底炼化了,你的肉身估计也能达到大巫的境界。” 敖凌眼中又流露出羡慕的眼神,是的,仅仅是羡慕而已。 她觉得李治的福泽真的太过逆天,至少她遇到这两次,所行所得都是如此的不可思议。 大巫吗? 除了祖巫之外,巫族向来不修元神,只是单凭肉身的强大,就足以在洪荒中横行。 大巫的肉身,那是胜过“大罗金仙”肉身的强大,比起现在的李治来,要高出足足三个大境界呢。 这样的好事,李治岂能错过,更何况方才那后羿残念也说了,二人还有可能再次相见。 既然如此,这个因果他李治索性就接下了。 后羿大巫精血入体,李治冲着敖凌示意一下,那意思是请她在一旁替自己**,然后李治就地开始了这大巫精血的炼化。 有了之前炼化烛龙精血的经历,更何况如今的李治,好歹也是“真仙”后期的修为,再次来炼化这滴大巫精血,速度上明显快了许多。 可惜无法知道时间,敖凌就默默守在李治身边,等的乏了也盘膝在一旁打坐,却始终留着一缕心神,注意着周遭的动静。 这时间可就不短了,敖凌已经先后六次从打坐中醒来,依然看到李治还在炼化当中。 而李治的身体却在慢慢地变化,似乎变得更加健壮了,就连面部都仿佛成熟了一些? 殊不知,他们进入秘境,在此处已经盘坐了一年时间。 …… “啊——” 又不知过去了多久,李治突然睁开了双眼,无法自控的昂首狂啸。 “九郎,九郎你没事吧?” 吓得敖凌从打坐中惊醒,关切地问道。 这一幕落在李治的眼里,心中却暖暖的,敖凌的双眼和神情中,分明透露着一丝疲惫。 想必自己这次炼化大巫精血,真的花费了太长的时间。 “龙姐姐,辛苦你了......” 李治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感激,只好道了声“辛苦”。 “哼,你也真是的,要么就一动不动、一言不发的,要么就这样鬼叫的吓人,咱们还是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吧。” 敖凌首先站了起来,抖了抖身上本就不存在的灰尘。 李治炼化大巫精血期间,可把敖凌给难受坏了。 四周静悄悄的,还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就像自己被关禁闭了一般,要不是对面还有李治在那里坐着,恐怕这小丫头会疯掉的。 不过,她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不仅彻底炼化了那把“青云剑”,掌握了它全部的用法,更是将自己“玄仙”后期的境界进一步夯实。 眼看着就差一个机缘,就能直接达成大圆满,然后去冲击“金仙”境界,秘境试炼不就是为这个来的吗? “哈哈,龙姐姐,看小弟为你开路——” 李治突然转过身去,朝着左侧的高山峭壁击出一拳。 “轰——” 一声震天的巨响,那峭壁竟生生被李治打出一个半人高的大洞,趁热打铁,李治再次击出一拳。 “轰——” 左侧的峭壁彻底不见了,眼前又是一望无垠的山林。 “九郎,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原来,这就是大巫的力量啊? 李治觉得,如今自己这一击的力道,至少是原来“大力”全开下的十倍不止。 他已经向前方探寻过,顺着弱水溪继续下行,千里之内都没有尽头。 而千里之后呢? 李治相信,这应该是一条永远走不完的路。 后羿的事情给了他启发,这个秘境本身就不是存在于空间之中,而是存在于时间之中的。 既然如此,那他就没有必要再往前走下去,至于出路嘛…… 幸好李治他赌对了,两拳下去,高耸的峭壁消失不见。 再次出现的山林,却是山明水秀,生机盎然。 “龙姐姐,前方六百里处,有你龙族之人在与人争斗,咱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李治极目远眺,侧左前方,有三人正在**一名男子,不过这四人境界可都不低啊。 被**那位是一名龙族,赫然是“金仙”中期的修为,而**他的三人,一个“金仙”中期,两个“金仙”初期。 李治将他看到的情况告知了敖凌,想征求她的意见。 三界龙族是一家,如果敖凌想过去帮手,李治自然也会陪着。 如果敖凌没那个意思,李治也不会主动去伸手挡架,毕竟那可是实实在在的三名“金仙”高手啊。 “九郎,那人很可能是我大堂哥,就是西海的大太子敖摩昂,这次龙族就来了他和我两个人。” 敖凌实言相告,不过她却没点明帮或是不帮。 同这位堂哥的交情,远不如他的三弟小白龙敖烈,更主要的是,对面可是有三名“金仙”中人,敖凌有些替李治的安危着想。 “哦,原来是敖烈师兄的大哥啊,那无论如何都要去帮一把的,要不然真出了事,回头见了敖烈师兄,我这个做师弟的也不好交待啊。” 李治倒是没怎么考虑自己的安危,就他这样的另类,压根就没怎么跟“金仙”以下的人动过手。 更何况,如今又彻底炼化了一滴大巫精血,估计纯粹靠肉身的力量,都能生生将一名“金仙”境界的人给砸死。 见李治自己都毫不在乎,敖凌也没再多劝,抛开李治的安危,大堂哥始终还是大堂哥的,关系就算不近,好在也没什么恶交。 六百里地,眨眼即到,场中四人还正打着呢。 只见那西海太子敖摩昂,手中使着一柄三棱锏,招法精奇、力猛锏沉。【1】 【6】 【6】 【小】 【说】 与他放对的三人,那名同为“金仙”中期者主攻,其他二人一左一右,在旁夹击。 李治能看得出,如果是一对一的单挑,敖摩昂应当不次于他们任何一个,可惜现在却是三打一啊。 敖摩昂只能守紧了门户,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 “你这条泼泥鳅,快快把方才那件宝物交出来,要不然哥几个今天可就有口福了,好一好整顿龙肉来吃,哈哈哈——” 见敖摩昂已经无力进攻,这三人就更加的猖獗。 李治很是奇怪,这三人怎么也是妖怪,却又不像是二十八星宿之人,什么时候天庭中出现这么多妖怪了? 其实,是李治理解错了,说是天庭的“秘境试炼”,但凡有关系的,都可以弄到几个名额来,眼前这三位就是。 “九郎……” 亲眼看到大堂哥陷入了险境,心善的敖凌也向李治投来求救的目光。 “各位挺好啊?见面分一半,有什么好东西,都拿出来吧——” 第八十七章 真火服妖魔 李治冷不丁一声断喝,正在交战的四人就是一个激灵。 进入试炼秘境这一年多来,他们也很少遇到人,更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半路有人出来搅局。 敖摩昂本就有些招架不住了,他又是独自一人来的,趁着对方三人愣神的机会,赶忙跳出圈外,抓了一把丹药吞进肚子里。 而另外那三人,原本也没什么交情,也是在秘境中碰到的,彼此报名之后,为了共同的利益临时搭成一个组合。 “摩昂堂兄,你还好吧?” 敖凌赶忙跑了过去,这才发现敖摩昂身上有几道伤痕,最深的一道斜肩铲背,深可见骨。 要不是龙族肉身强硬,恐怕就这一下都够敖摩昂受的,即便他吞了一把丹药,这道伤口上覆盖的法力却无法消除,伤口依然往外翻翻着,甚是吓人。 “敖凌?你怎么来了?赶快离开此地,此人是‘妖师宫’的人,你我惹不起——” 敖摩昂抬头一看,来人居然是东海七公主,自己的一个小堂妹,下意识伸手把她护在自己的身后。 还觉得不保险,更是催促着她赶快离开,一边又横过三棱锏,护在自己的身前,完全不顾背上依旧冒血的伤口。 这一幕看在李治的眼里,心中很是钦佩。 罢了,人言敖摩昂乃是四海年轻一辈中最为杰出之人,看来不仅仅是修为上高于同辈,这份担当和护佑弱小之心,更加的难能可贵啊。 原本李治赶过来相救,不过是看在敖凌和敖烈的情分上,如今看来,敖摩昂此人也值得一交啊。 “哎呦,又来了一条龙,还是个漂亮的小美妞,哥几个没想到来此试炼一场,居然还能有此艳福啊?” 中间那位“金仙”中期者,等看清楚敖凌的样貌时,顿时惊为天人,一副猪哥的样子。 明明来的是两个人,还是李治在出言挑衅,却被这三位华丽丽地给忽略了。 “哼,一个扁嘴畜生而已,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一个人物吗?” “破妄金瞳”之下,眼前这三位的真身李治自然看得清清楚楚,一头黄狼,一头像是白熊? 而正中间这位,却是一只秃鹫成精。 “小子,一个羸弱的人族,你也配在这里说话吗?这位飞鹏道兄可是‘妖师宫’的高徒,我劝你识相的滚远一些。” 不知那头白熊是真“老实”,还是本性如此,居然像是在开口提醒李治。 “不知死活,黄贤弟,这个多嘴的小子甚是讨厌,你过去撕了他,当作一顿点心吧——” 那叫飞鹏的却不愿意放过李治,冲着旁边那头黄狼怪一努嘴。 在他们眼里,李治这个“真仙”境界的小修,跟一个**相比,也就多了一口气而已。 “飞鹏兄,您就瞧好吧,不过您可不能动作太快啊,您吃肉总得给兄弟留口汤喝吧……” 说着话,还贪婪地瞅了敖凌一眼,居然连哈喇子都流了出来。 “小子,今儿大爷高兴,你可以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死法,比如让爷爷捏碎你的头颅,或者掏了你的心肝下酒。” 这头黄狼“金仙”初期的修为,似乎化形不是很成功,或者是黄狼本体的基因太过强大,都修炼到“金仙”了,还顶着一个半人半狼的头。 “哈哈,都说‘狼心狗肺’最适合下酒,某家今日就来看看,你这头黄狼的心到底是黑的还是红的?” 这头黄狼怪,头顶上盘旋着浓浓的煞气,就像是无数冤魂在嘶喊一般,李治就知道这是一位极其凶残的家伙。 对于妖族,李治本没什么偏见,严格来讲孙悟空、小白龙哪个不算是妖族呢? 可是,眼前这位很明显就是一个穷凶极恶的妖魔,一头黄狼嘛,貌似也没什么背景吧? “好胆,拿命来——” 一句话被李治点出了本体,又是那样轻蔑的口吻,当时就让这头黄狼怪面子上挂不住了,挥动手中的锯齿狼牙棒就砸向了李治。 “凌妹,那位人族是你的朋友吗?哎,他何必也来趟这滩浑水?” 敖摩昂看到黄狼怪要对李治不利,他本有心过去帮忙,可惜如今他不仅有伤在身,身后还护着敖凌呢。 而对面,还站着一头白熊精和更为厉害的飞鹏,正对着敖凌虎视眈眈,敖摩昂分身乏术啊。 “来得好——” 看到黄狼怪的狼牙棒砸下来了,李治不慌不忙地拿出了“紫霄神雷枪”,似乎轻轻地往上一撩。 “嘡——呜——” 两件兵器撞在一起,碰撞出一声巨响,然后黄狼怪的狼牙棒可就倒了霉了,直接被“紫霄神雷枪”崩上了空中。 “当啷啷——” 重重地摔在远处,竟然已裂成了两半。 “这……” 就这一下,黄狼怪整个都傻眼了,这还是人吗? 那柄锯齿狼牙棒,本是化形之时,他褪去的短尾,加上满口黄牙,配以千年寒铁炼制而成的本命法宝。 虽然,此狼牙棒品级未达到后天灵宝,却胜在分量足够,足足有六千多斤啊,就这么一下给崩飞了? 再看黄狼的右手,虎口震裂,血肉模糊,一股钻心的疼痛袭来。 李治却没有给他留愣神的功夫,“紫霄神雷枪”一竖,照着黄狼怪分心便刺。 李治自认为是一个“诚实小郎君”,既然已经许诺了,想看看对方狼心的颜色,自然要说到做到。 “哎呀,不好——” “紫霄神雷枪”一出,裹挟着紫雷阵阵,离着多远就锁定了黄狼怪。 到底是修炼了数千年的老妖,见势不好,急忙使了一招“替身法”,元神脱体而出,给李治空留在一头狼尸。 “怎么?还想跟我比速度吗?” 看来黄狼怪化风而遁,李治也运起“化虹之术”,一个纵身就追上了黄狼怪的元神。 “我的妈呀,怎么会这么快?——” 黄狼怪再次遁身而去。 你还别说,这头黄狼怪的身法还真不错,李治也算是见识过一些妖怪,单论身法而言,似乎还真没有赶上这头黄狼的。 这一人一狼,就在这大山里绕了开来。 李治有意卖弄自己的“化虹之术”,总是给黄狼怪留出逃跑的时间,却又会在对方刚刚立稳身形时,瞬间出现在他的身后。 “飞鹏道兄,这……这小子的遁术怎么会如此厉害?” 不仅白熊精诧异,就连在另一边的敖摩昂也惊叹不已。 “凌妹,原来你这位人族朋友,有如此出众的遁术啊,可是,他怎么只有‘真仙’境界的修为?” 敖摩昂也跟这三个妖怪交手半天了,自然知晓对方各自的身手如何,这头黄狼怪的力道,尚在那头白熊之上。 眼看着这位年轻的人族,一出手就崩飞了对方的狼牙棒,更是逼得黄狼元神出窍而走。 如今看来,那年轻人明显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没想到一个“金仙”初期修为的老妖,竟然会在“真仙”境界人族修士面前如此狼狈? “好了,游戏该结束了,你就安心上路吧——” “紫霄神雷枪”再起,一道紫线迸射而出。 “啊——” 黄狼怪一声惨叫,眼见得心门处,被洞穿了一个碗口大的洞。 好吧,李治终究还是食言了,无法再去辨别黄狼心的颜色,都轰成渣渣了。 “黄狼道兄——” 在场众人,谁也没有想到李治会如此干脆,如此狠辣的解决了一名“金仙”境界的黄狼怪。 “白熊,看在你良心未泯的份上,今日且饶你一命,速速离开此地,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 从面相上看,那白熊精确实有些憨厚,而且方才出言提醒了李治,哪怕对方是无心而为。 最关键的是,李治居然没看到这头白熊有什么煞气,似乎都没怎么杀过生吧? “白老弟,不可听信这人族的花言巧语,他是想分散我等,然后各个击破。呸,一个‘真仙’而已,仗着一身不俗的遁法,就想为所欲为吗?” 飞鹏心头莫名的一颤,他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对这个人族生出惧心? 不就是一个区区“真仙”吗?死在自己手中的“金仙”还少吗,连“太乙玄仙”都有好几个,难道还会怕了他? 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自觉去拉拢白熊精,至少也得让白熊精再去试探一下,这个人族还有哪些底细。 飞鹏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难道说,这个人是在扮猪吃老虎,他实际上是“太乙玄仙”,甚至是“太乙金仙”之辈? “你叫飞鹏是吧?既然觉得我只是仗着一身遁术,不知道你这个扁嘴畜生可敢与我比试一番?” 李治隐隐觉得这个叫飞鹏的家伙,应该是一个劲敌,他能战胜“金仙”修为之人不假,可并不表示,所有的“金仙”境他就都能打得过。 比如眼前这位,本体是一个秃鹫,那么身法、力道就都不会很差。 又是到了“金仙”中期的修为,听方才白熊精所说,此人居然出身“妖师宫”,李治还是有些忌惮的。 妖师鲲鹏和他的“妖师宫”,这已经是李治第二次听说了,上一次还是从金乌六太子的口中听到的。 李治觉得自己跟对方差着十万八千里呢,怎么也轮不到他去跟妖师鲲鹏抗衡吧? 没想到,在这试炼秘境之中,竟然遇到了“妖师宫”的人。 对于妖师鲲鹏的褒贬,李治很有自知之明,他是没资格发表言论的,不过看到“妖师宫”中人如此猖狂,他们的主子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凌妹,你这位朋友是何许人也,为何……为何……” 看着李治如此挤兑“妖师宫”的人,敖摩昂觉得太不可思议了,难道此人不知道“妖师宫”的厉害吗? 还是说,他本就是一个狂妄之人? “摩昂堂兄可是说他狂妄吗?刚进秘境的时候,他把四大天王里的魔礼青和魔礼寿给杀了,你看,这就是魔礼青的‘青云剑’,如今已归小妹所有了。” 敖凌倒没觉得什么,还把“青云剑”拿出来,在敖摩昂面前显摆了两下。 好吧,看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己这个堂妹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啊。 虽然敖摩昂心中有些疑惑,但还是聚精会神地看着李治那边,一旦他真的有危险,敖摩昂还是会挺身相助的。 原本这就是他自己的劫难,现在被一位萍水相逢之人扛了过去,如果一切顺利还好,一旦有个不测,他敖摩昂不能对不起人啊! 飞鹏心中有丝莫名的怯意,但并不表示他就真的害怕了,听了李治的嘲讽性挑衅,这火可就搂不住了。 一晃掌中的“北冥赤阳剑”,对着李治就下了毒手。 敖摩昂身上的伤多数都是飞鹏留下的,尤其是那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就是这把“北冥赤阳剑”的杰作。 要说这把剑,飞鹏也浸淫了数千年,一套“赤阳剑法”横行北冥鲜有对手。 事实上,飞鹏不过是“妖师宫”的记名弟子而已,倒不是他的天赋不行,实在是此人太过霸道,总是到处招惹是非。 “妖师宫”在三界之中,虽然未必真怕了谁,自从巫妖大战之后,“妖师宫”原则上还是处于半封隐状态。 从妖师鲲鹏算起,都不是很希望门人弟子到三界中行走,就算当年那么大动静的封神之战,“妖师宫”的人都不曾参与。 不过,最近数千年来,鲲鹏妖师彻底闭关了,门下几名耐不住性子的弟子,就逐渐在三界中崭露头角。 比如当年与孙悟空结拜“七大圣”的鹏魔王,比如给小白龙戴了顶帽子的九头虫,与这二位相比,飞鹏的动作还算是小的。 就拿此次“试炼秘境”来说,他就是打着“妖师宫”的旗号,好容易才弄来了一个名额。 进入秘境这一年多,就已经残忍地杀害了数名修士,有西牛贺洲的妖族,也有天庭中的神仙。 飞鹏的想法很简单,秘境中的机缘各凭本事,那么**越货是不是也应该算是一种机缘呢? 至于说事后的报复,对不起,这位飞鹏大爷还真就没有考虑过。 反正他们“妖师宫”,同三界中各势力都没什么太深的交情,他也就不怕去得罪什么人。 大不了等出了秘境,就直接回到“妖师宫”一躲,等风头过了再出来也不迟。 黄狼和白熊是一起的,两妖均来自于北俱芦洲,也算是旧日的相识。 双方也是在争夺一件天材地宝时发生了冲突,简单交手一番,发现根本就不是飞鹏的对手。 又听到飞鹏自报家门,乃是“妖师宫”中人,二妖索性就将到手的天才地宝给让了出去,更是同飞鹏结成一队,并以其为尊。 黄狼想的很明白,反正他们两个也是势单力薄,还不如跟着飞鹏一起,借着“妖师宫”的威慑,又有飞鹏这强横的“金仙”中期修为,他们二人跟在后边捡漏就行。 等将来出了秘境回到北俱芦洲,也算是跟“妖师宫”扯上了关系,对他们二人,甚至于对他们身后的势力,有百利而无一害。 可惜,黄狼也算是机关算尽太聪明,最终反丢了自己的性命。 见到对方用剑,李治索性也换上了自己的“沧溟剑”。 李治是识货的,他能看出对方这把剑,在品级上不次于自己的“沧溟剑”,就没敢拿着“沧溟剑”去与之相碰。 二人都小心翼翼地试探性进攻,“**”,就过去了三十多个回合。 等真伸上手了,李治暗中挑大拇指赞道,罢了,这飞鹏不愧敢那么狂,此人的确是有真本事在身啊。 在李治看来,以自己那几位师兄分别时的修为,也就大师兄孙悟空能稳稳压此人一头,二师兄猪八戒或许会有六成胜算,其他二人嘛,恐怕还不是此人的对手。 飞鹏的特点在于一个“快”字,不仅仅是身法,连手中“北冥赤阳剑”的招法都迅捷无比。 也就是李治的“沧溟剑”,再加上日渐入佳境的“天地剑诀”,李治咬着牙,才将将能够抵挡住飞鹏的进攻。 眨眼睛,一百二十个回合已过,李治战不倒飞鹏。 “凌妹,小兄收回方才对你这位朋友的看法,此子年纪轻轻却真乃天纵之才啊!” “越境挑战小兄也曾听说过,却从没想到一个‘真仙’后期之人,居然能够挡住‘金仙’中期的进攻,更何况这位还是‘妖师宫’的人啊。” “妖师宫”就在北冥,距离北海很近,这么多年来,就算是再收敛,也没少跟北海龙宫发生摩擦。 可惜,堂堂的北海龙宫,却远不是“妖皇宫”出来**那几名弟子的对手。 好在四海一体,当年敖摩昂也曾受邀前去北海龙宫助阵,倒也跟那位带头的九头虫照过面。 当时敖摩昂刚刚晋级“金仙”境,远不是九头虫“金仙”后期的对手,恐怕现在二人的差距就更大了吧? 听到四海龙族年轻一辈最优秀的敖摩昂,都对李治称赞不已,作为朋友的敖凌也与有荣焉。 而敖摩昂的心思反而又加重了一分,他是西海的大太子,首当其冲就要担负着振兴西海的重担。 万千年以来,龙族已经是这样一个烂摊子,而西海的位置更是尴尬,不仅要应对妖族的侵扰,还要时刻警惕佛门那些大和尚的“腐蚀”。 看到有如此多的青年才俊,敖摩昂想想自己“四海年轻辈第一人”的称号,他第一次觉得有些刺耳和脸红。 人族有句话叫“坐井观天”,敖摩昂觉得,自己就算是在四海里待着,这抬头看到的天,貌似也不是很大啊。 “摩昂堂哥,你的心思不要那般沉重,四海的振兴、龙族的崛起,是我们大家共同的使命,你无需都抗在自己肩上。” “我这个朋友叫做李治,本是大唐的晋王殿下,曾经跟随唐朝圣僧西行过几年,跟烈堂哥一直师兄弟相称也不是外人,你叫他‘九郎’就好。” “据九郎所说,如今烈堂哥也是‘金仙’中期的修为,更是得到了上古烛龙前辈的‘九转神龙诀’,练至极致就有希望打破多年来龙族头上的诅咒。” 当初,李治告诉敖凌这个消息的时候,可把小龙女高兴的半死。 如今,敖凌又把小白龙的近况告诉了敖摩昂,这位的西海大王子,却也难掩内心的波澜。 “‘九转神龙诀’?三弟……” …… 这时,场中交手的二人,已经打斗到了两百六十个回合,李治却有些顶不住了,双臂、后心各中了一剑。 好在他已经彻底炼化了后羿的大巫精血,如今这副肉身堪比“大罗金仙”的肉身,虽然中了三剑,竟然丝毫没受到伤害。 当然,衣衫还是被划破了几道口子。 “小辈,你使得是什么邪法,难道你是巫族中人吗?”大风小说 李治的境界就在那里摆着,明眼人都看得清清楚楚的,在飞鹏的意识中,肉身能有这个强度的,也只有他们的死对头巫族了。 除非对面这人不是“真仙”境,而是太乙境甚至更高。 问题是,如果对方真是太乙境界,恐怕自己早就被拿下了,于是乎飞鹏才有了李治是“巫族”的想法。 “哈哈,说我是巫族?那你再看看这个是什么?” 二人在剑法上斗了两百六十个回合没分出胜败来,可惜李治的法力有些顶不住了。 “真仙”后期跟“金仙”中期相比,那可是实实在在地,差了一个半大境界啊。 李治就算凭借着“天地剑诀”的精妙,凭借着堪比大罗金仙肉身的强硬,可惜,修为跟不上直接受影响的就是体内的法力。 一旦没有了法力,“天地剑诀”再精妙,也发挥不出它原有十分之一的威力。 除非李治彻底放弃法力,可惜,他如今根本就不会巫族的作战法门。 如果他面对的是同级别的对手,或者普通的“金仙”,也许还能够纯粹依靠一身蛮力获胜,飞鹏算是普通的“金仙”吗? “哼,小辈,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有什么手段,今日你必须死——” 飞鹏的怒火已经高燃,如果对方是巫族,杀了他回到“妖师宫”,那是能够向妖师请功的。 就算不是巫族,自己一个“金仙”中期,打了这么半天都没能拿下一个“真仙”中人,这要是传到三界中去,他飞鹏不要面子的吗? “那是?……” 就在这时,李治的左手心出现了一朵火苗,欢快地跳动着。 紧接着,火苗越来越大,李治将其抛在了空中,火苗已犹如牛犊般大小。 “太……太阳真火?” 飞鹏有些不确定的叫道。 “哈哈,到底是从‘妖师宫’出来的人,见识上非寻常妖怪可比啊。” 李治炼化大巫精血这一年,“太阳真火”也没闲着,如同饿死鬼一般,将李治坑过来那五十斤“玄黄液”,完全消耗殆尽。 也算是没白浪费东西,如今的“太阳真火”,同以前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这样说吧,如果以前的“太阳真火”,只是一朵小火苗,如今的“太阳真火”,那就是火海一片。 规模和威力,增长了何止百倍、千倍! 增长之后,“太阳真火”也发生了异变,外焰已经彻底的变成白色,看起来更像是一圈光芒。 能量也增加的千百倍,尤其能够专门灼伤对手的元神和心魂,如果遇到了鬼修之辈,恐怕都能越三级灭敌。 此时的飞鹏就有一种感觉,“太阳真火”看在眼睛里,却又像是燃烧在自己的心里,有一种自己的心在被灼烧的感觉,让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怎么能操控,当年妖皇一族才能操控的‘太阳真火’?” 李治这“太阳真火”一亮相,彻底镇住了飞鹏,方才他还怀疑对方是巫族呢,现在直接被“太阳真火”打脸了。 飞鹏是“妖师宫”的记名弟子,充其量不过是获得了“妖师宫”的**而已,既没有收入内门,更没有受到妖师鲲鹏的亲自教导。 反观李治,人家这可是有着“太阳真火”傍身啊,很明显这就是妖皇一脉的传人啊! 李治什么也没说,飞鹏就已经自主地在那里脑补了。 “哈哈,飞鹏,你既然是妖族,就应该知道妖族曾经辉煌的历史,我有‘太阳真火’在手,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吗?” 李治一边说着,还有意识地将“太阳真火”再次向着飞鹏靠拢,分明在故弄玄虚。 “啊,痛杀我也——” 飞鹏不敢睁眼,却迅速化为本体,双翅一展,两丈多长的秃鹫,凄鸣一声,急速而去。 飞鹏刚刚遁走,李治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那如牛犊般大小的“太阳真火”,再次变为火苗,重新回到了李治的识海中。 “九郎——” 看到李治摔到,敖凌一个箭步就跳了过来,手忙脚乱地给李治检查了一遍,最后发现他居然是……法力枯竭了。 原来,方才李治操纵着“太阳真火”,已经是用尽最后的法力了,好在及时吓走了飞鹏,要不然后果还真的不堪设想啊。 “九郎快吃,这是‘补气丹’。” 敖凌从怀中拿出一个瓶子,打开瓶塞,满满的一瓶“补气丹”,至少也有百十颗吧。 “龙姐姐,你还真是个小富婆啊——” 李治也没跟敖凌客气,一口气吞服了十几粒“补气丹”,却不愿意再吃。 这已经够他回复法力了,再多吃反而是在浪费了。 其实,李治错估了敖凌的“实力”,之所以她身上有这么多好东西,那也是四海龙王妥协的结果。 敖凌要来天庭参加“试炼秘境”,其实也担着不小的风险。 首先,敖凌是一个女子之身,本体又是一条龙,在很多妖怪甚至修士的眼中,龙那可不是像凡人供拜的图腾,而是一道美餐啊。 再者,敖凌不过是“玄仙”后期的修为,这在龙族年轻一辈中,算是佼佼者的存在,可是放到三界中,完全就可以忽略不计的。 要知道,“试炼秘境”的标准是大罗金仙以下,那可是还有“金仙”、“太乙玄仙”、“太乙金仙”三大境界,能轻松拿捏敖凌的**有人在。 为了给敖凌多一些保障,四海龙王也算了一些好东西,比如被魔家兄弟斩断的佩剑,比如眼前这大把的“补气丹”。 “西海敖摩昂,多谢李兄弟援手之恩——” 看到李治慢慢恢复正常了,敖摩昂才走了过来,对着李治深深施了一礼。 “摩昂兄切勿如此,你是敖烈师兄的大哥,那就是我李治的兄弟,既然在这里碰上了,小弟岂有袖手之理?” 李治赶忙将身子往旁边一闪,不肯硬受敖摩昂这一礼。 “哈哈,好,那我敖摩昂也就不矫情了,今后李兄弟但凡有用到我敖摩昂,有用到西海之处,在下及西海全体水族绝不推辞!” 这已经是很重的允诺了,李治没想到初次见面的敖摩昂,就能给他许下这个。 “摩昂兄言重了,今后你我二人当常来常往。” 客套话说的差不多了,二人又转身看向了对面。 三个妖怪,一死一逃,而那位白熊精却一直留在原地,即便是李治在调息,或者跟敖摩昂见礼的时候。 他既没有逃走,也没有趁机对法力枯竭的李治进行偷袭,只是待在原地,就那样静静地看着。 “在下李治,不知这位道友如何称呼?” 既然判断这白熊精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李治就没打算为难于他,甚至还以礼相待道。 “哦,俺叫白罴,你可以叫俺老白,方才你所用的,真的是妖皇的‘太阳真火’吗?” 白罴?居然叫这样的名字? 李治也不敢笑出来,却见到对方紧张地望着自己,仿佛对自己的答案很是企盼。 “不错,我方才所用的,正是传自金乌一族的‘太阳真火’。” 这没什么好隐瞒的,过去只是“太阳真火”太过弱小,李治就没怎么拿出来使用,今后注定要大放异彩的。 这本就是事实,李治当然不会撒谎,更不会去欺骗一头白熊。 “属下白罴,拜见主人——” 第八十八章 当杀戮成性 章节内容获取超时...... 章节内容获取失败...... → → → 重新获取,刷新本页 ← ← ← 如果无法点击上方链接刷新页面,请手动下拉刷新本页或点击浏览器刷新按钮刷新。 如果刷新两次还未有内容,请点击下方的[章节错误]!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新章节、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徒己、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文阅读、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免费阅读、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 徒己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简介: 新书《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已开启,喜欢仙侠的朋友们,敬请驻足关注!这是徒己的第二本书,也是第一本仙侠,上一本武侠《重生神雕之剑归何处》已经完本,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一并收藏!大唐还是那个大唐,大唐已经不再是那个大唐,一切都是熟悉的人物,却演绎着全新的故事。该书立意传统仙侠、架空历史,在真与幻之间肆意徜徉,在善与恶之间尽情挥洒。有多少情怀就有多少世界,有多少世界就有多少你我,有多少你我就有多少激扬绚烂的梦!梦中患得患失,梦醒你我依旧;问君心归何处?我自问鼎沧溟! 第八十九章 再得美人恩 没错,拦住李治之人,正是对面那位漂亮的不像话的男人。 “你是天庭中人?” 秘境试炼,原本就是天庭举办的,眼看时间都要过半了,除了魔家兄弟,李治竟然就没再遇到天庭的人。 而眼前这位,一...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九十章 海上现孤岛 看到惠岸行者恼羞成怒地挥动了降魔杵,李治觉得自己这也太难了吧? 别人修行要么有着师长护持,要么就独自找一个地方,猥琐地偷偷发育,自己可倒好,接二连三地遇到太乙境界的强手。 眼前的惠岸行者,...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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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地说,是有框无门。 石门旁,立着一位老者,佝偻着背,须发...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九十二章 折辱惠岸僧 天界,北天门外。 同南天门相比,北天门的知名度要小很多,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很多神仙也不会踏足此处。 北天门之下,就是北海,紧连着的更是被无数大妖盘踞的北俱芦洲。 因此,但凡北天门出...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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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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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九十五章 一女许二夫 一样的色泽,一样的破旧,一样的不规则,却足以让李治激动万分。 一次是偶然,两次是偶然,那么这第三次呢? 兽皮口袋之中,果然就是一块不规则的碎片,如同李治识海中漂浮那两块一般。 瞬间,...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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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九十七章 高手为何来 章节内容获取超时...... 章节内容获取失败...... → → → 重新获取,刷新本页 ← ← ← 如果无法点击上方链接刷新页面,请手动下拉刷新本页或点击浏览器刷新按钮刷新。 如果刷新两次还未有内容,请点击下方的[章节错误]!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新章节、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徒己、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文阅读、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免费阅读、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 徒己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简介: 新书《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已开启,喜欢仙侠的朋友们,敬请驻足关注!这是徒己的第二本书,也是第一本仙侠,上一本武侠《重生神雕之剑归何处》已经完本,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一并收藏!大唐还是那个大唐,大唐已经不再是那个大唐,一切都是熟悉的人物,却演绎着全新的故事。该书立意传统仙侠、架空历史,在真与幻之间肆意徜徉,在善与恶之间尽情挥洒。有多少情怀就有多少世界,有多少世界就有多少你我,有多少你我就有多少激扬绚烂的梦!梦中患得患失,梦醒你我依旧;问君心归何处?我自问鼎沧溟! 第九十八章 他来的不晚 “二爷,我给咱们‘斗牛宫’丢人了……” 白罴耷拉着自己的脑袋,站在杨戬和杨婵面前有些不知所措。 进入决赛圈的共有三十二位,“天罗地网”不愧是大天尊给出的灵宝,这三十二位可以同时分为十六对开...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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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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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一百零一章 谦让出魁首 九为阳数之极,昔日伏羲作造六峜,以迎阴阳,作九九之数,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 李治此次的“金仙”之劫,算是洪荒以来最为引人注目的雷劫。 南天门之外的擂台之上,周围有“北斗七星君”为其“**...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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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第一百零二章 猴形玉佩破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一百零二章 猴形玉佩破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一百零三章 见彼岸花开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一百零三章 见彼岸花开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一百零四章 虐杀饿鬼道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一百零四章 虐杀饿鬼道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一百零五章 击杀大罗仙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一百零五章 击杀大罗仙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一百零六章 与佛门有缘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一百零六章 与佛门有缘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一百零七章 祸福天魔宫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一百零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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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虐杀白虎阵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三十八章 虐杀白虎阵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三十九章 联手战凶顽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三十九章 联手战凶顽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四十章 沉香显神威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四十章 沉香显神威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四十一章 两败俱伤后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四十一章 两败俱伤后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四十二章 昊天在行动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四十二章 昊天在行动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四十三章 器成大荒戟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四十三章 器成大荒戟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四十四章 莱济认太平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四十四章 莱济认太平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四十五章 三杯西辞去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四十五章 三杯西辞去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四十六章 大厦将倾时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四十六章 大厦将倾时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四十七章 诡谲逻些城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四十七章 诡谲逻些城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四十八章 喋血布达拉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四十八章 喋血布达拉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四十九章 非逃既是死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四十九章 非逃既是死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二百五十章 祖巫之悍勇 为您提供大神 徒己 的《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最快更新 第二百五十章 祖巫之悍勇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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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李治识海之内的“绝仙剑”和“戮仙剑”,突然异常活跃起来,似乎像来了同伴一样。 “诛仙四剑”只有四把,除却“绝仙剑”和“戮仙剑”之外,就剩下了“陷仙剑”和“诛仙剑”。 而“陷仙剑”在杨戬的师尊玉鼎真人手中,李治也算是打过照面的,那么眼前来人的身份,自然就呼之欲出了—— “父皇,这样的跳梁小丑也敢前来叫阵,且让孩儿上前打杀了他们——” “五谷星君”殷洪,仗着身后来的这位“准圣”大师伯,竟然冲昏了头脑跳出来直接叫嚣李治。 这下一来,可气恼了李治身后这几个小子。 李敖霆头一个就跳了出来,他的境界已经来到了“太乙金仙”后期,“祖龙经”的修行也遇到了瓶颈,急需一场战斗来突破一番。 “去吧,这家伙是‘五谷星君’殷洪,身在‘封神榜’上,即便是打杀了也能再次复活,端是无趣。” 对于殷洪这样的跳梁小丑,李治早就没什么兴趣了,似乎他身上的宝物能看得上眼的,就剩下手中的“水火锋”了吧? “霆哥哥,他只有‘太乙玄仙’的修为,你一个‘太乙金仙’后期与他放对,也太欺负人了吧?还是让给小妹吧——” 好嘛,李敖霆这边刚刚获得了李治的允准,还没过去身手呢,竟然被旁边的小石矶给抢先了。 石矶是李治所有子女和徒弟之中年龄最小的,平日里也就跟三弟子上官婉儿走的最近,也不显山不露水的。 没想到,今日这个场合却活跃了起来,关键是,似乎她看到殷洪手中的“水火锋”,怎么就这么兴奋呢? 石矶也刚刚突破到“太乙玄仙”,她入门虽晚,这修炼的速度却一点儿也不慢,毕竟是“五色石”得道,又是被圣人点化过的。 一摆手中的“太阿剑”,直接杀奔叫嚣最厉害的殷洪。 “哼,哪来的不知死活的小丫头,既然敢来撩拨本座,那你就去死吧——” 已经被人打爆了两次殷洪,几件像样的法宝尽数失去,他还管你来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吗? 嘡—— 太阿剑正砸在水火锋上,殷洪竟然抵挡不住,在半空中一个后翻的跟头才没摔倒。 “好一个小丫头片子,你到底是何人,本座手下不死无名之辈——” 这一下,可惹恼了殷洪,好歹他也是封神时期的人物,即便接连被打爆了两次,又岂是你一个十多岁的小丫头能比拟的? “咯咯咯,你就这点儿本事啊?小姑奶奶是大唐帝君座下四弟子石矶,特来送你回‘封神榜’。”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这小石矶不知道是天真烂漫,还是被李家两兄弟给带坏了,一上来就捅了殷洪的肺管子。 “哇呀呀,贱婢,找死——” 水火锋再次发动,对着小石矶就下了死手。 “二师弟,方才那小女娃说她叫什么名字?石矶?既然是唐皇的弟子,就应当知道有所避讳,却因何也叫‘石矶’?” 其他人都关心着殷洪同石矶一战的结果,而那位“准圣”大师兄却在纠结一个小女孩的名字,被问到的赤精子也很是无奈。 “大师兄,李治那小子向来骄横跋扈,他的弟子又能好到哪里去呢?石矶娘娘就算是再怎么不堪,好歹也是你我同辈中人,这个小丫头片子也配——” 可惜,赤精子口中的小丫头片子,此时已经渐渐占据了上风。 一把“太阿剑”,一套“太阿剑法”,逼得殷洪不得不采取了守势。 “大师兄、二师兄,这小女娃名叫石矶也就罢了,她怎么也使‘太阿剑’,也会‘太阿剑法’啊?这太不合理了——” 一旁观战的道行天尊也说话了,他们三个和石矶娘娘是同一时代的人,当年的阐教和截教之争何其惨烈,彼此双方自然是异常熟悉。 场中交战的殷洪和小石矶二人,此时已经打斗了八十多个回合,小石矶早就没有了最初的生涩和怯意。 “哎呀不好,这小丫头身上,穿的怎么是贫道的‘八卦紫绶仙衣’?难道说,贫道的‘戮仙剑’也落到了那唐童的手中?” 就在这个时候,小石矶突然只攻不守,任凭殷洪的水火锋砍在她的身上,而她手中的太阿剑却洞穿了殷洪的左肩。 “啊——你,从何处偷得本座的‘八卦紫绶仙衣’,‘阴阳镜’呢?” 殷洪左肩已废,焉敢继续打下去,而自己的水火锋斩落在对方身上,竟然被高高弹起。 “八卦紫绶仙衣”本就是师尊赤精子赐给殷洪的宝物,数年前在东海上遗失了,没想到竟然在此处出现。 “八卦紫绶仙衣”都出现了,那么,他的“阴阳镜”呢? “你是说这个小镜子吗?也是师尊赐下的宝物,只是这镜子小了点儿,又不能拿来梳妆,实在是没什么用处。” 听到对方的叫嚣,聪明的小石矶自然是明白殷洪在说什么,还煞有其事地将“阴阳镜”也拿出来摆弄两下。 看她一脸“嫌弃”的样子,似乎真的觉得那块“破”镜子没什么用处呢。 “你......你欺人太甚——” 殷洪难受的了这个,可是,自己的左肩已经被对方的太阿剑洞穿,似乎一半的法力都随之消散了。 方才全盛之时都不是人家的对手,现在他更不可能拿回自己的宝物了,如果对方再用“阴阳镜”晃他一下,估计又得回“封神榜”去了。 ...... “殷洪师弟,你且回去休整,小兄替你讨回宝物——” 正在这时,殷洪的身后有人说话了,原来是木吒出场了。 他的兵器早在很多年前就被杨戬给夺去了,如今手中也只是拎了一把普通的降魔杵。 “木吒师兄,我......” 都是认识了两千年的“好兄好弟”,谁还不知道谁呢? 看着木吒两只眼睛都在冒金光,殷洪的心就是一凉,如果木吒真夺回了“八卦紫绶仙衣”和“阴阳镜”,他会还给自己吗? “小师妹,你也回去歇着吧,都抢了我一场,难道还想包打这帮废物吗?” 木吒这一出场,李治就不能坐视不理了,在二儿子的后脑上拍了一巴掌。 “霆儿,这家伙是木吒,有一点儿能耐,你去把小石矶换下来。” 自己的徒弟出场历练,李治绝对是举双手赞成的,比如方才的小石矶大战殷洪。 那是因为,李治心中有足够的判断,自家的徒弟稳操胜算。 只是让他有些始料未及的是,那小丫头居然暴露了“八卦紫绶仙衣”和“阴阳镜”,如此一来,岂不是“戮仙剑”在他这里也曝光了? 当然,现在的李治并不会将赤精子放在眼里,只是凭空多了些麻烦,让李治觉得自己有些“吃亏”而已。 “霆哥哥,那个殷洪手中的‘水火锋’,我总觉得与我有缘,跟这‘八卦紫绶仙衣’和‘阴阳镜’都挺般配的,哎,可惜没来得及‘拿’回来。” 小丫头还真是诚实,“抢”都不说抢,用“拿”的。 首次出战就赢了个满堂彩,小石矶兴高采烈地回归本队,同上官婉儿和太平公主“嘁嘁喳喳”地炫耀去了。 “你是哪位?要替那小丫头受死吗?” 这些年来,木吒一直留在天庭的天王府中,利用天王府的海量资源一边养伤,一边修炼以求突破到“大罗金仙”。 可惜,数年过去了,他的伤势早愈,修为却始终停留在“太乙金仙”巅峰,距离大罗只有一步之遥,却似乎永远也达不到一般。 此次下界,乃是受了韦护之邀,想趁机报复一下共同的敌人李治。 “你就是木吒吗?活了几千岁的人了,却如此的不知好歹,妄图欺负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吗?” “小爷乃是大唐二殿下李敖霆,你如果有什么像样的宝物呢,就麻溜地献出来,没有就滚回去换有宝物的人来。” 好嘛,合着你们大唐这些人,都是来打劫的吗? “哼,原来是李治那小子的儿子啊,那今日本座务必好好教训教训你——” 时至今日,木吒其实已经看的很明白,自己的修为恐怕是永远无法追赶上李治了。 事实上,他心中对李治的感觉很是奇妙,既有愤恨,又有羡慕,还有一丝丝的惧怕。 要不是此行有赤精子师伯和道行天尊师叔跟着,又有“准圣”级别的大师伯坐镇,木吒都未必敢来。 听到李敖霆自报是唐皇李治的儿子,木吒的心思又活泛了,他老子本座打不了,这小崽子还打不了吗? 木吒是“太乙金仙”巅峰境界,而李敖霆此时只是“太乙金仙”后期修为,二人在修为上差着一个小阶呢。 更何况,木吒自忖比对方多了两千年的见识和战斗经验,难道自己还拿不下一个小崽子吗?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也就没什么好讲的了。 李敖霆一把手中的“青云剑”,黑风乍起,似有万千戈矛虚影迸发,“天地剑诀”就自然而然地使了出来。 “青云剑”,木吒太熟悉了,这可是天庭四大天王之魔礼青的本命法宝,可惜,多年前就被李治给抢夺了。 “哼,小辈,今日本座要将尔等抢夺的东西,一一都拿回来——” 临动手之前,木吒还不忘给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出手理由,当真是佛道两门教出来的优秀弟子啊。 “父皇,您说二弟能打得过这个木吒吗?要不孩儿上去把他给换下来?”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李敖霆这一上场,李治也好,李沉香也罢,都难免有些紧张。 对战之人,好歹也算是三界之中成名多年的人物,在李沉香眼中,自家二弟还是那个跟在他身后的小屁孩啊。 “无需担忧,霆儿虽说年幼且修行日短,他的天资却要甩出木吒多少条街去。” “‘祖龙经’果然不同凡响啊,可惜了,只有龙族修炼此经才能事半功倍。” 同样的境界,甚至同样的招数,有了“祖龙经”的加持,竟然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威力。 隐隐有一丝无形的威压伴随在每一招一式当中,李治看的明白,而当场动手的木吒感受的就更加清楚了。ωWW..cc “那我去挑战那个丑鬼杨藩吧,那家伙当年也没少残杀我大唐将士。” 看到自家二弟在场上厮杀,李沉香却也不愿意待在后边。 只是对面那几位,貌似就一个丑鬼杨藩自己能打的过吧? “太子殿下,那个丑鬼就让与小兄吧。” 得,都喜欢找软柿子捏吗? 这次出来抢戏的乃是李治座下二弟子薛丁山。 今日这么大的场面,谁都知道最终的对决一定是李治亲自出手,所有人又不想就白白在一旁看着,索性各自寻找机会了。 “那丑鬼,可敢来与你家薛爷爷一战——”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更何况这还是有着“夺妻之恨” 第二百七十二章 剑落现青萍 [] “二师兄,咱们不能再这样干等下去了,依师弟看来,今日你我要是不下场去拼命一把,大师兄都未必会亲自出手啊——” 那位大师兄正在关注着场中厮杀之时,道行天尊却暗中向赤精子传音道。 他们二人此次前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找回自己丢失的“绝仙剑”和“戮仙剑”,而大师兄正是此行他们最大的依仗。 为了劝说大师兄下山相助,这二人可是费尽了心思,不仅好话说了一箩筐,关键是还有不少的谎话啊。 而看方才的架势,韦护阴差阳错地同魔族的黑袍大护法交上了手,这位大师兄看到了反而在极力赞成。 这样的结局,可不是道行天尊和赤精子愿意看到的。 “好,待会儿你我就突施辣手,最好能够擒获一位大唐皇子,咱们也好先换回‘绝仙剑’和‘戮仙剑’。如果能够灭杀唐皇的一个徒弟或儿子,想必大师兄即便想善了也不成了。” 好一对师兄弟,为了一己之私,竟然就这样把毫不知情的大师兄给拉进了泥沼。 计议已定,道行天尊和赤精子就开始寻找目标,务求一击即中才行。 这个时候,场中交战众人的情景已经发生了变化。 小白龙是越战越勇,即便面对华莲和魔族三护法嬴妖的联手,他也表现的轻松自如,看来取胜是早晚的事情。 而另外一边,来自于北俱芦洲“天狼山”的老狼主宇文绝,却已经慢慢地陷入了窘境,他不是那巨蝎二护法的对手! “主上,属下申请出战——” 总不能看着自己的老爹战死当场吧?“天狼山”狼主宇文破躬身恳请道。 “去吧,这个蝎子精可不好对付,务必小心她的‘倒马毒桩’,即便是‘大罗金仙’之体,也难逃厄运。” 二人都是“大罗金仙”,而且宇文绝的修为甚至还高了对方一个小阶,达到了“大罗金仙”巅峰,竟然不是那巨蝎二护法的对手? 这样的局面,即便是李治也有些始料未及,看来,这位妖、佛、魔三修的蝎子精,真的不容小觑啊。 宇文破下场去相助自己的老爹,这样一来,李治这边就又少了一个“大罗金仙”级别的战力。 如果对方再有高手下场,可只剩下李治自己,还有身后的因陀罗、妖圣白泽和大巫松赞干布了。 怕什么还真来什么,小白龙一对二都应对自如,可惜,同他一起出场的两名龙族护法,却双双败北。 其中一位一身红鳞的老龙,甚至被魔族灵将圣那提一刀砍中了后腰,层层鳞片碎落,当场竟然现了原形。 而另外一位黑面黑须的老龙,似乎同这位现出原形的老龙交情莫逆,眼角的余光看到那边发生的事情,就想着前来搭救。 可惜了,同境界的高手过招,他原本也不占什么上风,如此分心又岂能讨得好去? 被魔族灵将婆罗门一戟正砸在黑面黑须老龙的左臂上,顿时半条身子都失去了知觉。 “因陀罗,速速救人——” 李治见此情况,焉能袖手旁观?无奈之下只能派出了因陀罗。 有这位“大罗金仙”巅峰的阿修罗魔将出手,想来挡住甚至干掉两位“大罗金仙”初期的魔族灵将,似乎也不会太麻烦。 “因陀罗,你真的甘心做一个人族的走狗吗?——” 因陀罗闻声而动,一出手就化解了两位老龙的困境。 其中那位受伤的黑面黑须老龙,强忍着自己的伤痛,单手将现出原形的老伙计带回本队。 这个时候,北海龙王的两个儿子敖雷和敖泽也纷纷抢身出来,接过那十余丈长的老龙。 没办法,这位现出原形的龙族护法,本来就是他们北海的一位长者,可惜这一身修为了。 “什么人?——” 正当因陀罗想着灭杀掉婆罗门和圣那提之时,正南方的半空中,竟然又来人了。 这次来的人同样不是很多,也就十几位的规模,却没有一个庸手,最差的也有“太乙玄仙”的修为。 而呵斥因陀罗之人,李治竟然也认识,正是来自于“幽冥血海”的四大魔王之一的湿婆。 这位算是同李治结怨甚深,最早的恩怨要从“六道轮回”中算起,后来又被李治揭露了其勾结魔族的恶行。 可惜,现在整个事情却被反转了过来,大自在天的波旬魔王被“冥河老祖”软禁了,二弟子大梵天主事,这位湿婆魔王又开始耀武扬威了。 “湿婆,你待如何?——” 别看湿婆贵为四个魔王之一,也是“冥河老祖”的弟子,其实他跟因陀罗、鲁托罗差不多,这一身修为几乎都是从波旬魔王那里学来的。 所不同的是,因陀罗和鲁托罗知道感恩,事事都以波旬魔王马首是瞻,而这位湿婆魔王却恰恰相反。 不过,湿婆也只是比因陀罗在阿修罗族的地位高一级罢了,如今两人倒都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至于谁更强一些,那要打过才知道了。 “哼,本座奉老祖令,特来捉拿你们两个阿修罗族的叛徒,今日胆敢有阻挠者,杀无赦——” 湿婆这话是对鲁托罗和因陀罗说的,更是在对“轩辕台”上的李治说的。 这就是湿婆的高明之处,他虽然已经投效了魔族,甚至整个“幽冥血海”如今都跟魔族沆瀣一气。 只是,在他们“冥河老祖”没有正式宣布之前,湿婆还是要替自己此行找一个借口的。 要不然,他们阿修罗族无缘无故对人族的帝皇出手,让三界诸位大佬怎么看? 捉拿因陀罗和鲁托罗两个叛逃,就是湿婆能找到的最好借口,他更加相信,唐皇李治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 “哈哈哈,好一个贼喊捉贼?湿婆,你居然还有脸说我们是叛逃?你自己勾结魔族,被波旬魔王亲手拿下,现在看来整个‘幽冥血海’都被你们掌控了吧?” 因陀罗向来是一个稳重谨慎的人,他更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些年都兢兢业业地在李治的麾下效劳。 当然了,李治自有其魅力和实力,可是,对因陀罗来讲,李治最大的依仗就是波旬魔王的姑爷。 波旬魔王一家被困,这么多年过去了生死不明,因陀罗的内心自然是焦急的。 可惜,他也明白自己的力量太过有限,甚至连唐皇李治都未必能够解决问题。 因此,种种迹象表明,在幕后操纵这一切的,很可能就是他们那位至高无上的“冥河老祖”。 “因陀罗,大梵天魔王亲至,你还不束手就擒吗?——” 湿婆魔王的身后,毗湿奴和鬼母两位魔将闪身出来,他们同因陀罗和鲁托罗同为阿修罗的四大魔将之一。 可惜,这许多年过去了,因陀罗和鲁托罗跟着李治,修为已经提升到了“大罗金仙”巅峰,而这二位如今还只有“大罗金仙”中期而已。 可是,此次带队前来的,竟然是四大魔王之中排名第二的大梵天? “冥河老祖”闭关不出,波旬魔王又被软禁,这位大梵天魔王贵为斩却一尸的“准圣”,已经是“幽冥血海”的第一人了。 “无需废话,湿婆,你们三个一起动手,拿下因陀罗——” 这个时候,魔王大梵天终于下命令了,甚至都不给因陀罗任何的机会,直接就派出了一位魔王和两名魔将。 “泽老,赞普,烦请二位出手,因陀罗压阵即可,他一旦出现危险,立刻施以援手。” 因陀罗跟着李治也很多年了,看到他被三名“大罗金仙”围攻,虽然暂时还未露败迹,却也及时做出了安排。 “主上,我们都过去了,您这边?......” 妖圣白泽虽然也有“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却是军师之才,他和松赞干布是最后的高端战力了,如果他们都出去了,李治身边就真没人可派了。 现在的局面太过严峻,事先已经想到过,可能会有人前来捣乱,没想到居然来了三波。 而且,对方未下场的高手还有很多,甚至每一方都有着一名“准圣”高手坐镇啊。 妖圣白泽甚是替李治担心。 如果说,自家主上能够应对一位“准圣”白泽是相信的,可是,现在明面上就摆着三位“准圣”啊? 魔族无天佛祖的大弟子“准圣”门罗,阿修罗族的大梵天,另外一位白泽也认出来了,玉虚首仙广成子。 “去吧,务必确保因陀罗的安全,你们两个的压力也不小的。” 李治面沉似水,虽然心中也有些震惊,表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 白泽也很是无奈,只能硬着头皮同松赞干布飞身上前,他们面对的可不是三对三的局面,而是以三对五。 魔族的两位灵将,婆罗门和圣那提,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废掉两头老龙算什么,如果能趁机干掉对方一个“大罗金仙”巅峰的顶级战力,岂不是能在无天佛祖面前邀功请赏了? ...... “二师兄,动手——” 大唐一方明显处于了劣势,道行天尊瞅准机会,对赤精子暗暗发出信息,两人竟然连个招呼都不打,直接杀向了李敖霆。 “卑鄙无耻——” 道行天尊两人想的挺好,看着李敖霆同木吒一战,已经逐渐占据了上风,他们就想来一个“金风未动蝉先晓,暗送无常死不知。” 可惜,他们的动作还是被人发现了,大唐太子李沉香飞身来住了他们的去路,与此同时,西海大太子敖摩昂也下场了。 想暗算李敖霆? 这二位,一个是当大哥的,一个是当舅舅的,又怎能答应呢? “沉香太子,你去对付赤精子,这个道行天尊交于在下——” 敖摩昂率先抢走了道行天尊,一杆长把三棱锏,招招直奔其要害之处,对于这种暗中偷袭之辈,敖摩昂可没打算留情。 原本赤精子的战力更高一些,只是数年前被打爆了肉身,现在的修为反而赶不上道行天尊了。 现在也不是谦让的时候,李沉香也一晃手中的“沉香木”,对境界跌落到“太乙金仙”的赤精子发动了进攻。 “哎,二位师弟,你们这又是何苦呢?” 身为大师兄的广成子,看到两位师弟突然蹦了出去,本能的一愣,马上就明白了他们二人的意图。 原本广成子就不是太想走这一趟,说起来,他其实同唐皇李治关系匪浅。 李治据传师从于轩辕黄帝,手中那柄“轩辕剑”就是最好的证明。 而广成子呢? 当年轩辕黄帝未曾得道之时,专程拜访过广成子,甚至还拜其为师,修习治国之道。 这样算来,李治甚至都应当称呼广成子一声“师祖”的。 况且,人族依然是天地之间承载气运的主角,与人族帝君为敌,焉能有什么好下场呢? 关键是,眼前这种情况太过混乱,又是魔族又是“幽冥血海”的,如果这个时候对唐皇动手,岂不是有勾结魔族之嫌? ...... “三弟,你今日打算要动手吗?” “火云洞”中,三皇并排而坐,眼前是一道硕大的水幕,水幕之上正是一幕幕厮杀的场景。 “哈哈哈,曾几何时,那小子还很是弱小,不想现在已经成长到如斯地步,我不及也!” “大兄,以小弟看来,我这个弟子未必会输,再说了,二兄不是已经准备好了吗?” 果然,三皇之中平日里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地皇”神农,此时却安静地坐在一把古琴之前。 “多少年了,没想到小精卫如今竟然成了老三徒弟的皇妃?大兄、三弟,还是让我先出手吧,帮自己的女儿总不至于会遭人诟病吧?” 三皇之中,最为低调之人就是“地皇”神农,他不如伏羲跟脚强硬,那可是女娲娘娘的兄长啊。 也不像轩辕黄帝那样的“嚣张”,可是,如今自己的小女儿在厮斗魔族的“准圣”,他这位做父亲的岂能不相助一二。 当年的事情,已经让神农帝皇后悔这么多年了。 如今,因缘际会之下,小精卫终于重生为人,更是成为唐皇的妃子之一,神农帝皇是绝对不能眼看着自己的女儿“再死”一次的。 “二弟、三弟,如果真到了必须出手的地步,你二人尽管放手一搏,这天要塌下来,自有我等三兄弟一起顶着——” 一同在“火云洞”中枯坐了数千年,难道我人族真的就沦落到了任人欺侮的地步吗? 如今三界圣人不出,如果三皇一同现世,试问何方势力不得掂量一下? 至于说“天道”的责罚嘛? 除死无大事,难道还有比在此枯坐,而无动于衷更加难受的吗? ...... 又是一个时辰过去了,小白龙敖烈率先解决了魔族灵将之首华莲。 说起来小白龙也算是魔族的克星了,这已经是第二位灵将死在他的手中,而且是彻底被灭绝的那种。 有了第一次灭杀孤扬灵将的经验,小白龙自然不能让华莲再从自己手中逃脱。 况且,龙族长老一死一伤的情况,即便是交战中的小白龙也看到了。 可惜,死了一个华莲,也招来了魔族其他灵将的憎恨,这位好歹是六大灵将之首,当了这么多年的老大哥了。 “孽龙,你竟敢杀害我等大哥,拿命来——” 婆罗门和圣那提随即放弃了围攻因陀罗,对着小白龙就下了死手,攻守之势顿时被生生逆转。 正面有“大罗金仙”中期的三护法嬴妖,一左一右又攻上来两名“大罗金仙”初期的灵将,更关键的是,方才为了彻底击杀华莲灵将,小白龙自己也受了点儿伤。 真以为六大灵将之首的人物,是那么容易被格杀的吗? “大梵天魔王,是你先动手还是本座先动手?这唐皇李治的脑袋可只有一个啊——” 看着场中的厮杀愈演愈烈且互有死伤,魔族的“准圣”门罗就先沉不住气了。 “哈哈,门罗少主,本尊是奉了我家老祖之命,前来捉拿我阿修罗族叛徒的,节外生枝的事情嘛......” 都是千年的狐狸,谁还不清楚对方心里的那点儿小九九? 婆罗门和圣那提撤走之后,因陀罗的压力大减,伙同妖圣白泽和松赞干布二人,频频对湿婆、毗湿奴和鬼母发起了反攻。 “因陀罗,没想到多年不见,你小子的战力增长了不少啊?如果你现在跪地求饶,兴许本王还能饶你一命,要不然......” 抛开亲疏关系不谈,在阿修罗族当年的四大魔将之中,无疑综合实力因陀罗是最为出类拔萃的。 就算是作为敌对一方的大梵天魔王,也不免对因陀罗动了爱才之心。 可惜,因陀罗的眼中只有大自在天的波旬魔王,即便大梵天也达到了“准圣”境界,也没能赢得因陀罗的尊重。 “呸,收起 第二百七十三章 魔手欲摧花 [] “你是何人?这‘青萍剑’为何会在你的手中?——” 道行天尊的惊呼,还是惊动了一旁厮杀的赤精子,他急忙连续攻击数剑,然后飞身来到这名年轻女子的身旁。 与此同时,太子李沉香也奔了过来,将跌落在地上的敖霆搀扶起来,从怀中掏出一粒“归元丹”给他服了下去。 “咯咯,既然你二人识得这‘青萍剑’,想必是当年旧人,不知贵上下怎么称呼啊?” 年轻女子向场中交战的数人扫了一眼,发现绝大多数都是他没见过的,而目光看到唐皇李治之时,竟然欣喜地睁大了眼睛。 “哼,本尊乃是赤精子,这位是本尊的师弟道行天尊——” 听到对方这小丫头的口气如此轻佻,根本就没有把他们二人放在眼里,赤精子也很是来气。 不过,这小丫头有“青萍剑”在手,又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让赤精子还真吃不准此人的身份。 “原来竟然是你们两个盗剑的贼人?奇怪,怎么‘绝仙剑’和‘戮仙剑’不在你二人手上?——” 听到赤精子自报家门,这位年轻女子并没有一丝惧怕的意思,双眼之中反而充满了惊喜。 可是,仔细观察了两人一番之后,却又露出失落的神情。 “小丫头,你手中的‘青萍剑’乃是贫道上清师叔随身圣物,却不知为何会到了姑娘的手中?” 许是遭受的打击没有赤精子那么惨重,道行天尊还勉强能够耐下性子来,婉言相问道。 “怎么,你们难道还会怀疑这把剑是偷来的不成?本公主可没有你们阐教那样的无耻,安心去做一个盗剑的小贼。” 好嘛,俗话说当着和尚不骂秃驴,这小丫头一口一个“盗剑贼”的叫着,赤精子和道行天尊这脸上就一红一白的。 可是,赤精子的境界已经跌落到“太乙金仙”,即便是再过生气,他也不敢上前去同这位“大罗金仙”巅峰的女子厮斗啊。 至于说道行天尊,他倒是没在境界上吃亏,可惜,他身上唯一的“后天灵宝”方才也被对方的“青萍剑”给毁掉了,赤手空拳上啊? “你是大唐李家子弟吗?你叫什么名字,是什么身份?——” 看到赤精子和道行天尊尴尬地站在那里,走也不是,打也不是,这年轻女子索性也没搭理他们。 一转身,看到了身受十数处剑伤的李敖霆,才十二三岁的模样竟然如此悍勇、坚韧,年轻女子没来由的欣赏和喜欢。 “多谢这位姐姐出手相救,在下李敖霆,乃是大唐二皇子,这位是家兄李沉香。” 不知为何,李敖霆看着眼前的女子,也没来由觉得有些熟悉,甚至有一丝的亲切感。 可是,自己确定不曾见过她啊? “多谢姑娘出手相助,否则舍弟恐怕就遭了那贼道的毒手了!” 服下了一枚“归元丹”,李敖霆的伤势得到了控制,事实上他的大多数都是皮外伤,只有右腿那一剑伤及了筋骨。 李沉香反倒有些自责,距离这么近都不能护得自家二弟周全,这个时候,他终于有些后悔昔日不曾努力修行了。 “咯咯咯,原来是你们两个小子啊?不错、不错,没有给父皇丢脸,你二人且在一旁看着,看姐姐如何教训这两个杂毛老道——” 听到李沉香和李敖霆的名号,这位年轻女子的眼睛更亮了。 “赤精子、道行天尊,本公主时间有限,你们二人一同上来吧——” 好大的口气! 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丫头,竟然要凭一己之力,同时挑战两名玉虚十二仙的联手? 当然了,这两人也是玉虚十二仙中实力排名靠后的,更何况赤精子如今也只是“太乙金仙”巅峰的修为而已。 “小丫头,你莫要欺人太甚,难道说你有‘青萍剑’在手,就敢小觑天下之人了吗?” 别看赤精子如今的战力不行,可这一身傲气却不曾削减半分。 “聒噪,看剑——” 看到那两位道人迟迟不来进攻,这年轻女子也不再等待,一摆手中的“青萍剑”就杀了过去。 赤精子和道行天尊还能怎么办?硬着头皮打呗。 好一把“青萍剑”,剑长三尺六寸五分,剑身与剑鞘通体皂黑,有青色莲花覆绕其上,每一剑挥出居然有风雷之声? “这......这是上清师叔的‘驱雷剑法’——” 天地之间,无论是洪荒时期,还是如今的三界,若论起剑法来,那必须首推上清圣人。 一套“诛仙剑法”所向披靡,可以说上清圣人乃是天上地下单挑第一人。 如果有诛仙四剑在手,摆下“诛仙剑阵”来,那可是非四圣不可破的存在啊。 而这套“驱雷剑法”,也是太清圣人的得意之作,不过从来只有嫡传弟子才会相授,眼前这位女子也太年轻了吧? 也就三十多个回合,“青萍剑”道道剑影,已经将赤精子和道行天尊圈在了里边。 这二人乃是同门师兄弟,又相交了数万年,自然心意相通。 此时他们哪里还有讨回宝剑的心思,一心只想着能够从“青萍剑”下逃生就不错了。 “咳咳......这位......请了,您二位是从哪里来的?那位姐姐手中的真是‘青萍剑’吗?” 李敖霆的伤势已经没有大碍,兄弟二人也一同站在那里观战,看着场中打斗的那位年轻女子,那剑法、那身形、那法力...... 好吧,这两位天之骄子,从小到大都觉得自己天赋和修行远超同辈之人,看到场中厮杀的这名女子,二人算是彻底服气了。 赤精子和道行天尊,那可不是什么萝卜白菜,随便拉出一个人来,他们哥俩都咬牙应对,可人家轻松以一敌二啊。 “你是‘三圣母’杨婵之子沉香?你是东海七公主敖凌之子敖霆?这样说来就没外人了,磕头吧,本宫乃是你们的罗姨娘——” 这是二女中年龄较长的那位,事实上,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甚至比起场中动手的那位姐姐,样貌更加的靓丽动人。 若非有那位女子做比照,李沉香说不得也会叫一声“姐姐”的。 “罗姨娘?......啊,您是来自于阿修罗族的那位罗姨娘?——” 到底李沉香年龄稍大,眼看着也要二十岁了,他多多少少听说过父皇当年的“光辉事迹”,尤其有鲁托罗那个大嘴巴在。 李沉香是知道自己父皇还有一位“贵妃娘娘”,乃是阿修罗族的小公主,更知道还有一位比自己大了几岁的姐姐。 自己那位从未见过面的姐姐可了不得,论天赋不次于自己,论机缘更是无人能及,才四五岁都已经是“大罗金仙”了。 听父皇的意思,那位离洛姐姐又跟着一位大能学艺去了,十七八年都音信全无。 如果那把剑真的是“青萍剑”,那么,离洛姐姐的师尊岂不是?...... “儿臣李沉香携二弟李敖霆,给罗姨娘叩头了——” 想到此处,李沉香一拉旁边的二弟李敖霆,二小直溜溜跪在地上给这位女子叩起头来。 ...... 原来,来的二位不是别人,正是多年之前,前往“蓬莱岛”学艺的小离洛和她的娘亲罗伽公主。 小二十年过去了,离洛早已出落成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原本就有“大罗金仙”的底子,潜修这么多年下来,进境自非旁人可比。 没办法,那位大佬可着“蓬莱岛”上的修炼资源敞开了供应,谁让这小丫头的资质如此逆天呢? 她可是截教圣人收的关门弟子啊! 而无当圣母已经是斩却一尸的“准圣”,境界要想更进一步,并不是什么绝世功法或灵丹妙药能左右的。 她也乐得看到自己这个新入门的小师妹进境飞速,不仅仅是小离洛,就算是陪同在侧的罗伽公主,这十几年下来也受益匪浅。 直到离洛到了“大罗金仙”巅峰境界,往后的路就不是一味地勤修苦练能够实现的,罗伽的修为同样也提升到了“大罗金仙”后期。 如今恰逢魔族肆虐三界,而大唐的消息通过截教的一些门路,也陆陆续续地传到了“蓬莱岛”,离洛终于待不下去了。 “无当师姐,既然可能有人前往长安捣乱,小妹就不能在此安坐了,师尊那里如若问起,您就替小妹担待一二吧。” 这么多年过去了,离洛自然也清楚自己身在何处,知道了截教的过往和现状,更了解到自己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师尊,那是如何逆天的存在。 “好吧,也是该你出山的时候了。师尊在离开之前,在他静室的云床之上留下了一物,说是作为你艺满下山时的礼物,且随我来吧——” 截教圣人以“圣人”之躯,自然是不能留在三界中的。 更准确地说,同李治在大海上相遇,并收下小离洛且带其来到“蓬莱岛”的那位,其实只是截教圣人的一道分身而已。 师姐妹二人来到“碧游宫”门前,恭恭敬敬地冲着殿内行了一礼。 虽然,她们明知道师尊并不在“碧游宫”内,这恭敬的礼数是万万不能少的。 “‘青萍剑’?竟然是‘青萍剑’!小师妹啊,师尊他老人家对你还真是......有些偏心了——” 一间硕大的静室之中,丝丝道韵绕梁,一尘不染的云床之上,放置着一个长条形的石盒。 好吧,就算是无当圣母已经修炼了数十万年,都已经到了斩却一尸的“准圣”境界,看到自家师尊留给小师妹的礼物竟然是他老人家的随身圣物时,她还是难免“嫉妒”了。 无当圣母原本是上清圣人门下嫡传弟子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可惜,那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 “罗姨娘,场中打得那两个道人毫无还手之力的,难道就是我们的离洛姐姐吗?” 既然眼前这位是“罗姨娘”,场中动手的少女自然就是李离洛了,罗伽的肯定回答让这小哥俩又兴奋了起来。 “离洛姐姐加油——” “离洛姐姐揍扁他们——” 这位可是自家的亲姐姐啊,喊起加油来,李沉香和李敖霆都格外的卖力。 “嘿嘿,你们两个小子,且在一旁好好学着点儿吧!” 看到两个弟弟这么快就认可了自己,离洛的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在“蓬莱岛”上的时候,娘亲也曾经私下跟离洛说过,她是大唐帝君的大公主,将来肯定是要回去认祖归宗的。 只是,从来无情帝王家,像她这样庶出的公主,恐怕不会受人待见,更加比不上那些皇子们。 好在唐皇李治膝下子嗣本就不多,满打满算连皇子带公主加起来,也不过只有四人而已。 就算是如此,在前来长安的路上,罗伽也千叮咛万嘱咐,切莫与唐皇其他的皇子、公主起了冲突。 罗伽倒不是怕了别人,只是不想让唐皇李治为难,或者,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受委屈而已。 没想到,这一场仗还没打完呢,大唐的太子殿下和二皇子,就已经成为离洛的小迷弟了。 “师叔、师伯,弟子前来助您一臂之力——” 看到赤精子和道行天尊逐渐落了下风,刚刚被打断的木吒,再次挥起了自己的降魔杵,竟然想着以三敌一? “洛儿,尽快料理了那两个老杂毛,这个小子自有为娘替你打发了——” 木吒想过去参与围攻自己的女儿,罗伽公主自然是不能答应的。 罗伽公主本就不是什么善茬,当年在“幽冥血海”的时候,那也是说一不二的人物。 如今为人妻为人母了,性子是缓和了不少,可那也要分对谁,眼看着自己的女儿要遭人围攻了,她还能不爆了吗? “罗姨娘,区区一个木吒而已,您要动手平白就抬举了他,交给我们两个就是了。” 这时候,李敖霆的伤势已经好了七七八八,如果单独应对木吒,他可能心里还会犯些嘀咕。 不过,如今有大哥李沉香在,合二人之力对付一个木吒,勉强还是可以顶住的。 一人使“沉香木”,一人使“青云剑”,“弑神枪法”正面硬刚,“天地剑法”从侧翼频频发动攻击,弟兄两人初次联手竟然配合的恰到好处。 “二弟,你只管发动进攻,对方所有的攻击为兄悉数接下来——” 看到另一边的离洛姐姐应对两人还游刃有余的样子,李沉香也发狠了,直接将“山河社稷图”给祭了出来。 他还是第一次在对战之中使用“山河社稷图”,虽然此物并不是李沉香的本命法宝,好歹也是被“山河社稷图”认可的半拉主人。 有此“先天灵宝”罩着,木吒所有的进攻都像是落在了虚空之中,而李家兄弟的“弑神枪法”和“天地剑法”,却实实在在攻向了木吒。 这样一来,简直跟木吒在被动挨打没什么两样,勉强支撑了三十多个回合,木吒终于还是受到了“沉香木”的一击。 这下子乐子可大了,谁能想到那把“沉香木”会有那么重呢? 经过在洪荒秘境之中的数次“进化”,现在这根“沉香木”已经超过了三万斤的分量,天知道李沉香怎么能够如此举重若轻。 好在木吒在危急之时,用手中的降魔杵硬生生垫了一下,降魔杵瞬间断裂,木吒也被崩飞数十丈远去。 “哪里逃,收——” 趁着木吒受创的瞬间,李沉香全力运转“山河社稷图”,竟然将被崩飞出去的木吒给收了进去。 “啊,这......这该如何是好?”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谁能想到“大罗金仙”巅峰的木吒,会如此干脆地败在了“太乙金仙”巅峰的李沉香手里。 “山河社稷图”的威力,从洪荒走来的赤精子和道行天尊自然知晓,如果对方不主动将其放出,单凭木吒的能力是万万无法出来的。 想当年,悍勇无比的梅山七怪老大袁洪,就连杨戬都擒他不住,正是依靠这“山河社稷图”才困住了那位绝世大妖。大风小说 袁洪有着通天彻地之术,都无力挣脱“山河社稷图”,木吒又多了什么呢? 道行天尊这么一分心,手中的一根铁拐就碰到了“青萍剑”上,直接碎裂成粉。 于此同时,“青萍剑”剑势不改,横向扫落了道行天尊头顶的道冠,顺带着还削去了一层头皮。 连发带肉啊,疼的道行天尊直哆嗦,鲜血瞬间就从头上流了下来。 其实算不得多大的伤,关键是这样子太过狼狈 第二百七十四章 诛魔屠准圣 [] “罗刹魅影——” “剑遁风雷——” 面对门罗的“毁灭法则”,无论是罗伽还是离洛都不愿束手就擒。 “准圣”又如何?打的就是你这个“准圣”! 可惜,有信心和勇气是好的,境界上的差距,尤其是“大罗金仙”到“准圣”的差距,不是单凭勇气和信心能够弥补的。 “轰——” “娘亲——” 罗伽后发而先至,她虽然境界已经落后于女儿,但是,永远不要低估一颗慈母之心。 娇柔本弱,为母则刚。 一击之下,罗伽手中的宝剑已经出现了裂痕,整个人“噔噔噔”倒退了十来步,好容易才稳住了身形。 好在有离洛从旁抵消了大半的压力,“青萍剑”的威力非同小可,而“驱雷剑法”同样不容小觑。 “圣人之物果然不凡,小丫头,看在圣人份上,本座可以不为难你,弃械投降吧——” 即便门罗有着“准圣”修为,方才那一击他也有些不好受,关键是那把“青萍剑”太过霸道。 那可是上清圣人多年的随身之物,别说是霸绝洪荒的“青萍剑”了,就算只是一块寻常的石头,过去这么多年,恐怕也早已成精了。 “哼,想我大唐帝君之女,圣人门徒,焉能屈膝于你一个魔族贼子?看剑——” 离洛迅速查看了娘亲的伤势,发现只是被震伤了内腑,稍加调息当无大碍。 可惜,她们此时被“毁灭法则”笼罩着,想要静心调息宛如痴人说梦啊。 “冥顽不灵,既然你一心求死,就怪不得本座了,‘我魔独尊’——” 面对离洛的“青萍剑”,门罗也不敢大意,若是阴沟里翻船了,他可没地儿说理去。 “魔头尔敢——” “吃俺一棒——” 门罗运转“毁灭法则”,周围弥漫起一股股阴森恐怖的气息,仿佛一切都将走向结束了一般。 而就在这时,几乎同时有两道声音响起,一道声音来自今日的大唐观礼团,而另外一道声音却是从天而降。 最先到达的是一个大胖子,尤其是那个肚子,简直都出了号了,肿鼻扇耳,手持“上宝沁金耙”,照着门罗就下家伙了。 从天而降那位,却是一个身体纤弱的白面书生样,可是,手中这根棒子却金光闪闪,离着多远就感觉到了威压。 这一耙一棒,几乎同时砸向了半空中的门罗,“上宝沁金耙”略微倾向于横扫,门罗的整个身体都在它的攻击线路上。 从天而降那根棒子,却是直接奔着门罗的脑袋砸下来的。 看那一勇无前的架势,如果门罗不撤回对离洛的攻击,他势必会挨上这一棒子。 直觉告诉他,这一帮子绝对不简单,强如他“准圣”门罗也不敢轻易坦然受之。 “轰——” 半空中一阵空爆之声,再看被三件兵器锁定的门罗,竟然踪迹不见? “至尊宝,你怎么来了?——” 手拿“上宝沁金耙”的,自然就是前来观礼的天蓬元帅猪八戒了,当然了,他现在的样貌以及身份,却是佛门的“净坛使者”。 “嘿嘿,你这个呆子都来了,俺......至尊宝又怎么能不来呢?天赐卫,前方就是魔族,报效大天尊的时候到了,杀光了他们——” 好嘛,不仅至尊宝自己来了,来带着把他麾下的满编“天赐卫”也带来了,只是缺少了副统领禺狨王而已。 虽说现在的“天赐卫”,整体实力已经大不如前,不过,半数以上也有着“太乙玄仙”之上的修为。 对方魔族的护法、灵将可能力有不逮,杀起普通的魔兵魔将那还是轻而易举的。 “竟然是‘天赐卫’来援?四海的勇士们,随本王诛杀魔族——” 四海龙王之中,也就数北海龙王敖顺最有血性,看到百余“天赐卫”都敢直接向着数千魔族冲杀,他又怎能不帮帮场子呢? 于是乎,其他三位龙王也急忙下令,以北海龙王敖顺及北海两位太子敖雷、敖泽为箭头,数百名悍勇的海族紧随其后也杀了过去。 四海龙王这一动手,紧挨着他们的就是松赞干布麾下的八百“光军”精锐,他们的赞普早就上前厮杀去了,看得这些人一直心痒痒的,如今有了这样混战的机会,焉能错过? “光军弟兄们,不要丢了赞普的脸面,不要堕了逻些城的威风,诛杀魔贼——” 这个时候,敖霆已经将受伤的李沉香送回,交到大师姐白素贞的手中。 “师姐,你和婉儿、太平且护着太子哥哥,他急需调养,小弟这就率众诛杀魔贼——” 自己大哥都这样了,敖霆的心中自然满是怒火,只是,现在的大局他还是能够看清楚的。 他自己身上的剑伤并未痊愈,那是拜道行天尊所赐,却不能在这个时候报复回去。 “‘丽竞门’悉数由燕统领统帅出战,禁军筛出两千精锐,半个时辰后再随后掩杀——” 现在皇帝陛下在对抗阿修罗族的“准圣”,太子殿下又危在旦夕,李敖霆这个二皇子也当机立断下达了命令。 “二殿下,让我等随你一同前往吧?” 李敖霆转身刚想离去,白罴站了出来,他身后还跟着六人,分别是白鹤、黑鹳以及麋春四兄弟。 “也好,不过你们七位还是同燕统领在一起的好,尽快诛杀大队魔族,我们的‘丽竞门’和禁军弟兄也能少一些伤亡。” 不是敖霆不愿意带着他们,问题是他要回去同离洛姐姐并肩作战,那面对的可是魔族的“准圣”啊。 李敖霆是不得不回去,罗姨娘在,离洛姐姐也在,他能够贪生怕死吗? “哼,霆哥哥走这么快,就是怕人家会跟着他吗?” 敖霆安排完诸事之后,抄起“青云剑”又杀了回去,小太平都没来得及跟他说上一句话。 “太平公主,现在是非常时期,师尊那边没有分出胜负之前,我等还是不要让他分心的好。” “梨花、婉儿,你们且在一旁为我护法,我这就替太子殿下疗伤——” 事实上,白素贞早就想杀过去了,不仅师尊李治面对强敌,小白龙敖烈同样在以寡敌众。 可是,越是到了这种时候,她这个做大师姐的就越要冷静,如果连她都不管不顾了,那么,身后这些年龄更小的又该怎么办呢? ...... “天赐卫”从天而降,瞬间就杀的大队魔族丢盔弃甲。 没办法,相对而言,还是“天赐卫”的单兵作战能力最强,而且魔族的黑袍大护法也厮杀去了。 失去统一指挥的魔族大军,跟一盘散沙的区别也不是很大,而此时“天赐卫”的临时统领,却是那位宝象道人。 在天庭待了这么久,宝象道人也算是“天赐卫”的功勋老人了,万千年的积累再加上大天尊赐下的海量修炼资源,硬是将这位万年“太乙金仙”堆成了“大罗金仙”。 而宝象道人的实力,在整个“天赐卫”中,也仅次于大统领至尊宝和副统领禺狨王了。 那么,那位现任“卷帘大将”的禺狨王又到哪里去了呢? 当然是跑去大天尊处告状了。 “混账,至尊宝?谁给了他这么大的胆子?‘天赐卫’,那是本天尊的‘天赐卫’,不是他至尊宝的‘天赐卫’——” 当禺狨王赶到“陶养殿”,将“天赐卫”的行止告诉大天尊时,这位三界的共主登时就发怒了。 “太白,速速去将‘天赐卫’带回来,至于那至尊宝......如若反抗,格杀勿论——” 大天尊真是火了,“天赐卫”是他手中的一把尖刀,虽然这把刀到现在为止还是钝了点儿,好歹也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啊。 可是,偏偏这支他耗费了大量修炼资源的“天赐卫”,竟然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带到下界去跟魔族火拼去了。 “大天尊,恐怕已经来不及了,况且,至尊宝大统领是打着您的旗号,说是奉命下界诛魔的,如果......” 此次至尊宝带着“天赐卫”下界,除了宝象道人,从头到尾就没跟任何人打招呼。 反正他是这支“天赐卫”的大统领,平日也曾集体演练过战阵厮杀,或去天河,或去北俱芦洲。 而这次也是突然集合,直接就杀奔了南瞻部洲的大唐长安。 禺狨王也是快到长安了,都已经能够听到和看到惨烈的厮杀场面了,他才意识到此行的不同寻常。 于是乎,禺狨王就故意慢了一步云头,瞅了个空子又飞回了天庭。 这一去一来的,耗费的时间早已够“天赐卫”展开厮杀了。 “昊天镜”上,处处是厮杀的场面。 长安城外那么大的动静,身为三界共主的大天尊又如何会不知道呢? 况且,唐皇李治要在三月三当日祭天,早已是三界皆知之事,事先也是向他这位大天尊“报备”过的。 只是今日的厮杀盛况,远超众人的想象,谁又能想到会冒出来这么多的高手啊? “准圣”已经不稀罕,“大罗金仙”恨不得遍地都是。 大天尊和太白金星,正在“昊天镜”前津津有味地观看李治同大梵天之间的比斗时,禺狨王就跑了进来。 切换了画面,果然看到了另一边更大规模的战场,那是近乎万人的厮杀,数千魔族被围困在中间,不断被分割、屠戮、灭杀。 “大天尊,事已至此,‘天赐卫’是万万不能收回来了,不如趁机再派人下界,只针对魔族兵将斩首,亦可将此泼天大功记到我天庭的头上。” 太白金星就站在大天尊的身后,说实话,看到“昊天镜”中场景,这位大天尊的亲信之人心中还是有几分喜悦的。 天庭与魔族对上过两次,第一次勉强算是占了上风,那还是因为李治最后出手相助了。 第二次,在地府一役中,天庭算是彻头彻尾栽了一个大跟头,数万天兵天将葬身于地府啊。 而看此时“昊天镜”中的情景,魔族一众高手居然都被牵制住了,数千魔兵魔将却在快速的锐减。 如此痛打落水狗的机会,天庭要是置身事外了,岂不太过可惜? “好,就依金星所言。不过,天兵天将下去也是徒增伤亡,不如就派二十八星宿下界吧,告诉他们千万不要同那些魔族高手拼命。” “禺狨王,二十八星宿暂时由你带领,该怎么做想必你应该很清楚吧?” 清楚?太清楚了! 这不摆明了要去摘桃子嘛,还是那种拈轻怕重的活计,禺狨王精的像猴一样,怎么能不明白大天尊的圣意呢? 不对,禺狨王本身就是一只猴啊,还是成精多年的老猴了。 ...... “猪八戒,至尊宝?你们天庭也想插手此事吗?” 都算是老熟人了,至尊宝那是在天庭就照过面的,他更是这几年来“天赐卫”的大统领,地府一役至尊宝就是伤在了门罗的手中。 而猪八戒这个形象,简直不要太突出啊? 三界之内,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呸,魔贼,你们这帮强盗霸占了我佛门的灵山,俺老猪来讨点儿利息不过分吧?” 既然变幻了猪身,猪八戒自然不想把自己身后的天河水军,甚至于“兜率宫”给牵扯进来。 一口咬定了自己“净坛使者”的身份,似乎还真是佛门难得的信徒啊。 “门罗,你在地府伤我之时,就没想到我‘天赐卫’的报复吗?今日本座受大天尊指派,前来诛杀魔族,拿命来——” 好嘛,猪八戒一心想同天庭撇清关系,而至尊宝却恰恰相反,直接就自称是奉了大天尊的将令。 这二位都在撒谎,可这两个谎言放在一起,竟然显得那样的合情合理? 如此一来,半空中就出现一道诡异的场景,四名“大罗金仙”将门罗这个“准圣”围在中间,局势瞬间发生了转变。 在这四人当中,至尊宝和离洛都是“大罗金仙”巅峰,尤其是至尊宝,似乎已经又向前迈出了一小步? 每一棒子落下,竟然能打出方圆丈许的金色光韵,那是“准圣”才有的“领域”吗? 猪八戒和罗伽也不白给,这二位也都是“大罗金仙”中期修为,“上宝沁金耙”也非 第二百七十五章 大梵天之死 [] “轰——” 罡风四溅,天地为之动容,风云因而变色,强如“准圣”级别的门罗,竟然被至尊宝这一棍子砸下了云端。 “少主——” 别人或许可以对门罗的死活不闻不问,可惜,魔族这三大护法却不可以,他们不仅仅是魔族的护法,更是无天佛祖的护法。 而如今的门罗正是他们的少主,如果门罗在外真出了什么意外,这三位护法回到灵山,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了。 最先赶过来的就是黑袍大护法,他原本正在跟韦护交手,由于黑袍不要命的打法,韦护竟然攻少守多。 随着二人打斗的持续,韦护的脑子也渐渐有些清醒了,他不是来找唐皇李治晦气的吗?怎么跟魔族之人打了起来? 可是,这都已经动上手了,人家还是魔族大护法亲自下场招待他,就冲着如此的热情劲儿,韦护想要马上脱身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好在想明白的韦护,已经没有了“进取”之心,舞动手中的“降魔宝杵”守紧门户,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就算是这样,依然被黑袍的“蟒蛇虚影”压的死死的,甚至被黑袍手中的铁拐扫中了左胯,闪转腾挪都不那么利索了。 门罗被击落云端,倒是解救了韦护,当黑袍抽身离去时,他也赶忙回归了本队。 “韦护,你也受伤了?——” 看到自己的得意弟子归来,道行天尊强打精神上前问道。 这个“也”字用得好,他们师徒两个,抱着那么大的希望而来,如今连正主都没能照面呢,已经双双负伤了。 “师尊,哎......弟子不是那魔族护法的对手。” 韦护向来高傲,至少骨子里的傲气让他很是鄙视那些小门小户出身的人,是让人家是根红苗正的圣人门徒呢。 “此间事,已经不是你我师徒能够左右了的啦,你也快快调息吧,希望你大师伯能够将木吒给解救出来。” 并排三人盘膝而坐,道行天尊、韦护和殷洪,受伤最重的反倒是殷洪,好在他的师尊赤精子完好无损,权且充当着他们几位的护法。 这个时候,道行天尊其实也有些后悔,或者说有些小觑了大唐的力量。 他们师兄弟来了三人,又带了四名三代弟子,竟然还落得这样的下场,难道说,阐教已经没落到连一个人族国度都对付不了了吗? 虽然尚有大师兄广成子未曾出手,一想到唐皇李治那深不可测的身手,道行天尊和赤精子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的眼睛中,竟看不到一丝信心来。 “黑袍,今日事宜不可为,速速率领魔族退走——” 至尊宝的迎头一击,彻底打散了门罗的“毁灭法则”,令人唏嘘的是,门罗竟然遭到了“毁灭法则”的反噬? “少主,您的境界怎么?......” 果然,此时的门罗,“准圣”境界已经不复存在,“大罗金仙”巅峰、“大罗金仙”后期...... 门罗的修为不断地跌落。 而这个时候,至尊宝也已经无力追击,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手中的棒子也被收了起来。 “那个......至尊宝老兄,这个魔族要灭杀吗?” 猪八戒又恢复了正常大小,方才一战他也算是出力不少,“法天象地”修成之后,他甚少在厮杀中使用,盖因这玩意儿太耗费法力了。 “俺......已经无力追赶,恐怕今日无法留下他们了,呆子,先看护好九郎这几个孩子吧,莫要让他们被人欺负了。” 至尊宝毕竟是越级挑战,“金之法则”也是刚刚领悟到,与门罗硬拼之下,难免还是遭了重创。 “老兄,这是‘兜率宫’的‘九转紫金丹’,俺老猪也就只有这么一粒,你吃了吧。” 看着至尊宝的惨样,猪八戒犹豫了半天,才磨磨唧唧地从怀中拿出一物。 “哈哈,你这个呆子,多谢了!你这份情,俺记住了......” 至尊宝也没有同猪八戒再客套,伸手接过他递过来的瓷瓶,将其中唯一的一枚“九转紫金丹”吞服了下去。 真别说,老君出品、必是精品,这“九转紫金丹”也是九转系列中的排名靠前的神丹。 不仅对于疗伤有着神奇的效果,更能够稳定修行者的境界,就连对天道的感悟都能加深一层。 原本这是猪八戒为自己求来的,以便于将来自己到达“大罗金仙”巅峰之后,向着“准圣”进军之时才打算服用的。 现在算是便宜了至尊宝,当然了,若非他认出了至尊宝方才的那套“七十二路空棍”,即便是猪八戒再慷慨,也不会将此丹送出的。 ...... “杀啊——诛灭邪魔、人人有责,奉大天尊钧令,但遇魔族之人,杀无赦——” 正在这个时候,天空中风云翻滚、电闪雷鸣,从天上杀下来一票人马。 为首之人,正是“天赐卫”副统领、“卷帘大将”禺狨王,禺狨王的身后紧跟着二十八星宿。 似乎为了营造出场气氛,雷公、电母、风婆、雨师竟然都跑出来助阵了,一时间还真是气势压人。 禺狨王这一闹腾,本就不占优势的魔族大军,更是失去了继续厮杀下去的勇气。 “少主,魔族大军恐怕是带不回去了,属下护着您先撤吧——” 看到大势已去,黑袍也是个狠角色,这些魔族都可以舍去,只要他能把门罗安然护送回去,至少无天佛祖不会过分惩罚于他。 “魔贼,我大唐岂是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 还没等门罗做出决定呢,离洛手持“青萍剑”就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小丫头,莫要觉得本座会怕了你,识相的赶快滚......” 虽然方才黑袍也看到了李离洛手中“青萍剑”的厉害,不过,她毕竟只是一个小丫头,又是在至尊宝和猪八戒的联手之下,才偷袭刺伤了门罗少主。 在黑袍大护法看来,真正厉害的是至尊宝,哪怕是施展了“法天象地”之后的猪八戒呢,也不可能是这样二十出头的小丫头。 可是,还没等他把话说完,离洛的“青萍剑”就斩了过来。 “剑斩星河”—— 好家伙,这一剑够凌厉的,吓得黑袍赶忙用手中的铁拐招架。 “仓啷啷——” “吧嗒——” 一道青光闪过,黑袍手中原本丈余的铁拐,瞬间就变成了烧火棍。 “这?......小丫头,仗着宝剑之利欺负人吗?让你见识一下本座的厉害——” 这根蛇形铁拐,乃是黑袍化形时脱落下来的横骨炼制而成,也算是黑袍的本命法宝之一。 就这样毁在了“青萍剑”之下,可算是把黑袍给心疼坏了。 “蟒蛇虚影”再起,损坏的蛇形铁拐也被黑袍收了起来,手中换成了那件顶级“后天灵宝”——“屠巫剑”。 “哇,这把剑不错,离洛姐姐,你能抢过来送给小妹吗?” 离洛的身后,响起了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不是太平公主又是何人? 原来,李沉香替二弟敖霆受了一击,就被送回本队医治,有白素贞这位医道圣手在,李沉香自然是不会有性命之忧。 看着别人都上阵厮杀了,就连娘亲都在同两位姨娘联手厮斗魔族的一位“准圣”,小太平就有些待不住了。 看着太子哥哥的面色逐渐正常起来,旁边有上官婉儿和石矶在护法,同时“天狼山”的数百精锐还围绕在旁边呢。 再说了,更远的地方,万余禁军精锐也守在那里呢,似乎多自己一个人在此,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于是乎,小太平就冲着上官婉儿眨了眨眼睛,自己悄悄地溜上了战场。 几乎每个人都有了建树,小太平年龄虽小,却也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她当然不愿意错过这样宏大的场面。 长这么大,小太平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高手厮杀,单单那些纵横虚空的法力,都让小丫头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小心。 从一开始她就在认真地观看着各处的比斗,毕竟她的父皇、娘亲、兄长等亲人都下场了。 罗伽和离洛的出现的整个过程,也被小太平看在眼里。 这就是我那位传说中的大姐啊?..cc 相比起两位皇兄,反倒是这位离洛姐姐更能引起小太平的关注,毕竟同为大唐的公主,又是这样一个机缘爆棚的公主姐姐。 “你是小太平吧?好,姐姐努把力,争取将这把‘屠巫剑’留下来——” 自己父皇的几个子女算是都见到了,离洛心中莫名地有一丝骄傲。 在父皇的四个子女之中,她离洛是年龄最长的,如今也是修为最高的。 看到这三位弟弟妹妹都对她如此热情,又都是如此的优秀,不能不让离洛由衷的自豪。 “太平给罗姨娘见礼了——” 仔细打量了一番罗伽,小太平发现这位第一次见到的罗姨娘,这长相竟然不输于自己的娘亲? 敖姨娘和长孙姨娘都见过了,同娘亲相比,说句心里话,小太平觉得稍稍逊色了那么一丢丢。 当然了,敖姨娘乃是龙族出身,长孙姨娘如何该算是什么种族呢?她们身上也有着与众不同的气质。 唯有这位初次见面的罗姨娘,小太平都不禁暗中感叹她的美貌,而那位杨姨娘呢? “好水灵的小丫头,快到姨娘这里来——” 既然决定跟着离洛到长安来,罗伽就已经做好了“应有”的准备,对于李治的亲人、女人和子女,罗伽自然一一做过了解。 当年,她都派人将自己的随身爱剑“琴心”送给了“兕子”李明达,无非是想博得李治的欢心而已。 如今接连见到李治的几个孩子,罗伽也打心眼里喜欢。 “洛儿,务必把‘屠巫剑’给你太平妹妹拿来,算是为娘给的见面礼了。” 好嘛,这还没咋地呢,堂堂魔族大护法的顶级“后天灵宝”,就这样被安排出去了吗? 一旁的李敖霆眨了眨眼睛,貌似自己也喜欢那把剑好不好,再说了,自己年龄很大吗?跟小太平同岁的啊—— “那个......太平啊,你且在此陪着罗姨娘,不可到处乱跑了,二哥也过去帮你看着点儿那把‘屠巫剑’。” 没办法,谁让小太平是最小的妹妹呢,大一天都是大,更别说差三个多月了。 本来是“争宠”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哥哥”的口吻,还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到“妹奴”的位置上,真同当年的李治有一比。 “离洛姐姐,这个黑袍护法您可能不清楚,父皇曾经说过,此人很是邪性,每杀死一次,再见时境界就会增长一些。” “如今他是‘大罗金仙’巅峰境界,您真要杀死了他,下次再见可就变成‘准圣’了!” 相比那些神通妙法,李治其实更注重给弟子们灌输他所知道的各种洪荒秘辛,除了他自己最核心的秘密,其中人的自然说的越多越好。 黑袍这种死而复生,且修为持续增长的怪现象,李治自然也很是关注,毕竟是自己的对头,不定何时就会遇上的。 “是嘛,那姐姐就更感兴趣了,居然还能亲手缔造一位‘准圣’出来啊?咯咯咯......” 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女,同李治当年一样,要么真是不怕事,要么真是只嫌事小。 此时的门罗,已经盘膝在地,运功抑制着自己修为的下降,这“毁灭法则”的反噬他也是头一遭遇到。 “剑过洪荒”—— 既然答应了自家妹妹要拿下对方手中的“屠巫剑”,离洛在进招之时,就难免收敛了一些。 “屠巫剑”的大名她自然也听说过,顶级的“后天灵宝”,可惜,再过顶级也决然不是“青萍剑”的对手。 如果用“青萍剑”伤了“屠巫剑”,岂不是弄巧成拙了? 离洛心中有挂念,自然剑招就多了一丝顾虑,黑袍则不然。 “好个大言不惭的小丫头,就你还想诛杀本座?回去再练百年吧——” 输人不输阵,“青萍剑”的威名太盛,黑袍甚至在想,如果自己真的死在“青萍剑”下,是不是还会有机会复活呢? 手中“屠巫剑”剑走龙蛇,背后“蟒蛇虚影”气势不断膨胀,此时黑袍所展现出来的战力,又岂是普通的“大罗金仙”巅峰之人能够比拟的? ...... “啊——” “啊——” “啊——” 大厮杀已经持续了数个时辰,太阳已经开始往西转了,祭天的吉时算是赶不上了。 交手这些“大罗金仙”之辈,终于又有人不敌了,最先分出胜负的是龙族剩下的两位长老和魔族灵将。 紧接着,小白龙再次成为“灵将杀手”,魔族六灵将中排名第二的铁马,终于也做了“亮银盘龙戟”的戟下亡魂。 可惜,这次小白龙并没能彻底灭杀,还是跑掉了一丝残魂,想必尚有转世投胎的机会。 铁马灵将一死,这厮杀的平衡就被打破了,两位龙族长老齐齐发力,陆续击败了圣那提和婆罗门。 魔族三护法嬴妖见势不妙,急忙抽身撤走。 天大地大不如自己的命大,嬴妖向来自诩是靠着智谋混三界的,虽然她的境界也来到了“大罗金仙”中期,却始终是一个惜命之人。 真正头硬的是那虎山和巨蝎,这二位的一身战力真是不容小觑,尤其是那位二护法巨蝎,力敌宇文绝、宇文破父子二人,竟然还稍稍占着上风。 幸亏有了李治的事先提醒,否则宇文破都差点儿着了巨蝎的道,若是被她的“倒马毒桩”给蜇到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倒是阿修罗族的内战打的难解难分,这边的湿婆、鬼母和毗湿奴 ,对战那边的因陀罗、妖圣白泽和松赞干布。 因陀罗的对手是湿婆,他略占上风,却要时不时关照旁边的松赞干布,这位大巫同高手的实战还是少了些,已经被鬼母数次偷袭得手了。 妖圣白泽和毗湿奴打的倒是不温不火,泽老一边打着,一边还不忘观察整个战场的情况。 智绝洪荒的白泽,对于眼下的场景也有着为难了。 几方势力错综复杂,更有三位“准圣”......哦,剩下两位了? 希望广成子仙师能够以大局为重,且勿在这样要命的关头,误人自误啊—— 罗伽母女的突然来临是白泽没有想到的,当年他们也在“瀛洲岛”上有一面之缘,小离洛是长大了,可罗伽的样貌没变,依如二十年前。 至尊宝和猪八戒,对于白泽来讲,是两个相对陌生的人,平生仅见只是早有闻名而已。 好在都是来相助自己一方的,这二人竟然联手战败了“准圣”门罗? 这样的结局,是白泽始料未及的。 如此一来,大唐一方的压力骤减,一切就要看主上同大梵天一战的结果了。 此时,唐皇李治同阿修罗魔王大梵天的比斗,也已经到了关键的时候。 自始至终,李治都没有动用自己的法力,单单凭借着“祖巫”之体的力量,硬撼大梵天这位“准圣”强者。 也就是因为大梵天不够了解李治,才给了他一个过渡缓冲的机会。 “祖巫”,本就是等同于“准圣”的存在,甚至还更强悍一些,当年纵横天地的十二祖巫,哪一个手上没有沾染过“准圣”的鲜血? 李治完成成就 第二百七十六章 立人皇未遂 [] “啊,老祖?弟子湿婆拜见师尊——” “我等拜见老祖——” 一道人影由远及近,逐渐在半空中显出一个披头散发的老者来。 老者花白的须发,身材中等,略显得有些消瘦,一身青色的袍服纤尘不染,手中拄着一根藤条。 往脸上看,面色红润,留着三绺胡须,一双冷目,不怒自威。 “前辈是你?不,你不是那位前辈,你到底是谁?——” 等李治看清楚来人的样貌时,第一时间有些惊喜,却马上判断出自己是认错了人。 来的这位老者,怎么同自己当年在“六道轮回”里见到的那位长者有着八九分的相似? 只是,那位老者长了一双笑眼,时刻都笑呵呵的。 若非那位老者帮忙,李治要想走出“修罗道”,恐怕还要多费一番功夫,这份人情自是要记得的。 后来再临地府之时,李治也曾想过前去探望一番,却因为波旬魔王的“天魔宫”出了变故,李治的地府之行才匆匆作罢。 “唐皇认识本祖吗?是了,想来你是见过那位了,哼,吃里扒外的东西,整天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令人作呕!” 李治的话自然被这位听在耳中,而李治脸上的变化,对方也同样一览无余。 在此期间,湿婆魔王也好,鬼母和毗湿奴也罢,都规规矩矩地跪在地上,连大气也不敢出。 就是因陀罗和鲁托罗两人,此时也分别放弃了对手,鲁托罗甚至还因此挨了虎山一击,身子一个踉跄好悬没栽倒。 “你们两个,现在见了本祖都不知道行礼了吗?” 一道骇人的威压扑面而来,即便因陀罗和鲁托罗想抗争一二,竟然发现根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地,双腿不由自主地跪在了地上。 “老祖,我二人已经得到波旬魔王的允准,多年前就破教出门,现在......现在我们是唐皇驾前的护法之人......” 同为“大罗金仙”巅峰,因陀罗的修为却要更精深一些,不过,也是精深的相当有限。 鲁托罗是被无形的威压压的说出去话来,而因陀罗呢,仅仅勉强能够辩解两句罢了。 “哼,你们是阿修罗族,是老祖一手创造出来的,‘破教出门’?波旬小儿他有这个权利吗?” “因陀罗,你要记住,本祖创造了尔等,自然也能灭杀尔等。我阿修罗族从来就没有什么‘破教出门’,要么忠诚、要么死——” 来者何人? 自然就是传说中那位深入浅出的“幽冥血海”的真正主人,号称圣人之下第一人的“冥河老祖”了。 冥河老祖,又称冥河教祖,为证大道而一手创造阿修罗族,执掌阿修罗教,拥有“元屠”、“阿鼻”两大伴生杀伐至宝,杀人不沾因果。大风小说 而且,冥河老祖那是真的特别的苟,有上万个血滴子化身,洪荒有句话“血海不枯、冥河不死”,绝非虚言。 除了“元屠”和“阿鼻”二剑,冥河老祖还有一件逆天的宝物,那就是“十二品业火红莲”。 “十二品业火红莲”亦是攻守兼备,能释放出无尽红莲业火,以因果业火之力焚杀一切,端坐莲台几乎无可匹敌。 “尊驾就是‘冥河老祖’吧?朕乃唐皇李治,这二位乃是朕亲封的护法之人,大梵天魔王也是死在朕的手上,有什么事朕担着——” 看到鲁托罗和因陀罗二人,并强行威压跪在地上,来人寥寥数语,这二位竟然毫无反抗的能力和心思? 李治不是阿修罗族,他自然无法体会到那种血脉上的绝对碾压,而在较远一些的地方,就连罗伽公主都盘膝在地,运功抵抗着。 离洛本身也有着一半的阿修罗族血脉,好在她修行的乃是上清圣人传下的妙法,除了觉得心头隐隐有些压抑之外,其他的尚算正常。 阿修罗族不同于其他普通教派,想出教入教虽然也会有不小麻烦,终究还是有解决之法的。 可是,阿修罗族实际上算是“冥河老祖”的私产,为了自己能够证道圣人刻意布下的一道手段而已。 在“冥河老祖”的眼里,千千万万的阿修罗族,甚至都不能算作“人”,只不过是他随手变幻的能量体罢了。 如今,鲁托罗和因陀罗二人想要破教出门?那岂不是在打他“冥河老祖”的脸吗? 即便李治不是阿修罗族之人,他同样也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威压,不愧是“圣人”之下第一人啊。 可惜,李治没有后退的理由,自己的两名心腹爱将被对方压的抬不起头来,看样子随时都有被取了性命的危险,李治焉能畏难不前? “主上,您万万不是老祖的对手,莫要为了我二人枉送了性命——” 有李治挡在身前,因陀罗和鲁托罗顿时感觉到身上一轻,老鲁是个直肠子,看到挡在他们兄弟二人身前的李治,眼泪竟然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无天佛祖麾下弟子门罗,见过冥河前辈——” 这个时候,伤势稳定下来的门罗,竟然紧走两步来到近前,冲着半空中的“冥河老祖”深施了一礼。 难道说,他们两人熟识吗? “嗯,你小子居然伤在自己的‘毁灭法则’之下,是谁伤了你?......哦,‘金之法则’?还是一个未踏入‘准圣’的小子?有趣、有趣......” 果然,魔族的门罗识得这位阿修罗族的老祖,而这位残暴的“冥河老祖”,竟然难得的对门罗和颜悦色了起来? 看来,此二人不但认识,恐怕关系还很不一般啊。 一道红光射下,门罗整个身体沐浴在红光之中,原本一张煞白的脸此刻要涨红了起来,头顶上腾起层层雾气。 良久...... “多谢老祖相救,这就是‘十二品业火红莲’的神奇吗?” 此时,门罗已经恢复到了“准圣”的修为,只是,气息上要弱了很多。 “不错,你的境界虽然已经恢复,百日内最好不要与人动手,否则道基受损,后患无穷啊!” 对待门罗,“冥河老祖”居然有如此耐心,仿佛就像是在对待自己的门人弟子一般? ...... “唐皇,今日你行此祭天之举,可是有意反天?——” 什么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这就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再次面对李治,“冥河老祖”即便没有像对待门罗那样的和颜悦色,却也不再像方才那样的冷言冷语。 而这个时候,魔族大军已经伤亡殆尽,除了少数激灵之人躲在门罗、修拉、黑袍等人身旁侥幸逃得一命。 “光军”将士也好,“丽竞门”也罢,包括四海龙宫的人,甚至天庭来的“天赐卫”和二十八星宿等人,也停止了进攻。 至于逃走的魔族余孽,也因为对方有高手庇护,竟无人前往追杀。 整个战场似乎都安静了下来,少有的几对厮杀,诸如修拉、巨蝎等人,也逐渐停了下来。 全场的焦点,都聚集到了李治这里。 “老四,三哥在此,想做什么事,你尽管放手去做——” 至尊宝第一个赶到李治的身旁,甚至还在他肩膀上轻轻地拍了一下。 “多谢三哥,有三哥相助,小弟怕得谁来?——” 这个时候,妖圣白泽、松赞干布、宇文绝父子这些前来相助的“大罗金仙”强者,也聚拢了过来。 当然了,李治的自家人,敖凌、长孙娉婷、武媚娘等都是清一色的“大罗金仙”,李沉香、李敖霆、薛丁山等跟在小白龙身后也来到近前。 倒是太平小公主,一手拉着她的离洛姐姐,一手拉着罗伽姨娘,向前的脚步有些犹豫。 “洛儿,你都长成大姑娘了!罗伽公主,你也来了?——” 凭着李治的修为,即便一直在对抗大梵天魔王,场中来了什么人他自然也心知肚明。 别人都好说,离洛的到来,还是让李治一阵心潮澎湃。 那是李治的第一个孩子,二十多岁了,李治同她相处也就当年在魔界的短短时光。 “洛儿见过父皇,洛儿想父皇了——” 血脉真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明明近二十年都没见面,离洛的成长历程中,几乎找不到多少父亲的痕迹。 如今两人见面了,那种骨子里的亲情,很是自然的迸发了出来。 “哈哈,好,众位爱妃,孩子们也都长大了,朕心甚慰!沉香,你负责照看几位弟妹的安全,泽老,拜托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李治竟然郑重其事地冲着妖圣白泽行了一礼。 “主上,您这是为何?折煞老朽了——” 看着李治那坚定的眼神,白泽那样聪慧的人,还能不明白他的心意吗? 说句不好听的,主上这是在“托孤”啊! 看来,李治的心意已决,或者说,“冥河老祖”带来的压力太大了。 “嘿嘿,小师弟,没想到你现在都这么强了,再与人打架,不会嫌弃二师兄给你拖后腿吧?” 猪八戒扛着“上宝沁金耙”,晃动着胖大的身躯来到了近前,同至尊宝和小白龙站在一起。 一句往昔的旧称,仿佛又回到了西游初起的岁月,这三人,无形中已经成为李治身后靠的最近之人。 李离洛、李沉香、李敖霆、李令月也想过去,却被白泽大手一伸给拦住了。 “沉香太子,要以大局为重,要听从主上方才的吩咐——” 白泽没有再说下去,因为,所有人都明白他想要表达的意思。 大唐的人都在李治身后聚拢,那些魔族的残存势力,同样也聚在一起,隐隐已经同“幽冥血海”的人站在了同一阵线。 “唐皇,你还没回答本祖的话呢?” “冥河老祖”突然变得很有耐心起来,甚至在李治那边叙旧、表忠心的时候,都没有出言打扰。 “哈哈,‘冥河老祖’,你想要朕怎么回答你?如此粗鄙的挑拨离间之语,你以为是朕会上当,还是大天尊会上当?” 有些时候,事情可以悄悄地做,可是,话却不能乱说。 今日这么大的动静,又是“天赐卫”,又是二十八星宿的,连“冥河老祖”都出动了,李治不相信“那位”此时没有坐在“昊天镜”之前。 “哼,敢做不敢当吗?唐皇,如今三界动荡,那位名为三界共主,可是人间界的四大部洲,乃至于地府,他又能管理多少呢?” “你们人族有句话说的好,‘识时务者为俊杰’,唐皇若是愿意交个朋友,别说鲁托罗和因陀罗两个魔将了,就算是本祖爱徒大梵天之死,都可以轻松揭过去,你看如何?” 这位“冥河老祖”的胸襟还真是“宽广”啊? 为了唐皇李治的一句承诺,竟然可以放过两位叛教之人,更能置爱徒大梵天之死于不顾吗? “哈哈,感谢‘冥河老祖’的抬爱,不过,我人族还有一句话,‘道不同不相为谋’!” “这二人已经不再是‘幽冥血海’的魔将,而是朕的护法之人,如果‘冥河老祖’肯高抬贵手,朕自当感激不尽。” “如果依然步步相逼,今日就是今日,朕不介意向您这位洪荒的前辈大能好好的讨教一番——”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早在数月之前,李治决定在今日“祭天”之时,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他很庆幸在此为难关头,身后还能有这么多的亲朋故旧鼎力支持,今日就算是死,他也不会向“冥河老祖”低头。 ...... “好,不愧是贫道的拜弟,冥河,你区区分身来此,难道就想压服贫道的拜弟吗?——” 西方华光闪过,半空中再现一人,不是地仙之祖镇元大仙,又是何人? “镇元子,是你?多年不见,你也想来趟这滩浑水不成?” 看到来人是“老朋友”镇元子,“冥河老祖”的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即便在场的“准圣”有那么几位,无论是魔族的还是阿修罗族的,就算是此刻待在一旁不曾言语的阐教广成子,“冥河老祖”都没放在眼里。 “准圣”和“准圣”之间的差别大了,像门罗、修拉或者大梵天那样的“准圣”,“冥河老祖”挥挥手都能打杀无数个。 就是号称阐教第一人的广成子,“冥河老祖”都未必会让他走上五百个回合。 可是,这位镇元子则不同,同样是从洪荒而来,镇元子甚至比冥河老祖的资历还要老一些。 镇元子本身就是先天三千神魔之一,算是同盘古大神同时代的人,而冥河老祖却是盘古大神陨落之后,肚脐污血所化的“幽冥血海”中诞出的生灵。 更何况,冥河老祖和镇元子之间,本就有着不小的仇隙,当年镇元子最好的老友红云老祖,就是死在冥河老祖的手里。 若非冥河老祖有着“幽冥血海”傍身,镇元子早就打上门去了,可惜,那句“血海不枯、冥河不死”的流言,却非说说而已那么简单。 “镇元兄,您说这只是‘冥河老祖’的分身?——” 如果是旁人说这句话,李治绝对不会相信,可是,说这句话的偏偏是他亲自上门请来的最大帮手。 如此强大的威压,李治觉得他见过这么多的大佬,哪怕是天庭的大天尊,“兜率宫”的那位老倌,或者是地府中的孟婆,都不曾有如此强大的威压啊。 也就当年在“瀛洲岛”见到那位,以及眼前的镇元大仙,能同对方媲美一二,而镇元大仙却说这位来的只是分身而已。 “哈哈,贤弟有所不知,冥河老怪虽然厉害,却生来胆小如鼠,恐怕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练就了多少分身。” “除非你将‘幽冥血海’彻底耗干,才有可能杀死所有的分身,否则,只要‘幽冥血海’尚有一滴血在,冥河老怪就能永远不死。” 镇元子对冥河老祖自然是知根知底之人,可惜,他能够看出哪个是冥河老祖的分身,却找不到他的本尊在哪里? “镇元子,你是来替唐皇小儿拔横的吗?” 被对方一口一个“冥河老怪”的叫着,也就镇元子有这个实力和胆量,可惜,冥河老祖却不乐意。 “多谢镇元道友的好意,不过,今日乃是我人族盛事,自然要由人族之主亲自担当。” 镇元大仙尚未回答,又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一道声 第二百七十七章 有鹏远方来 [] “人皇果位?——” 看着消失在那么光韵,镇元子喃喃自语道。 “镇元老兄,方才那个声音,您应当知道是谁吧?——” 李治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轻轻地攥了一下右拳,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力道增长了十倍有余。 这就是“大罗金仙”巅峰的状态吗? 可惜,那个所谓的“人皇果位”撤的有些早了,要不然,李治都有信心当场突破到“准圣”境界。 是的,没在开玩笑。 别人卡在“大罗金仙”巅峰,百年、千年都未必能够突破,李治却觉得自己一旦到了那个份儿上,很可能自然而然地就突破了。 当然,他现在也解释不清楚,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似乎,所有人要突破到“准圣”境界,都需要对“天道”多加感悟,而他李治却用不着。 这是要另辟蹊径吗? 李治不清楚,或者说,他朦朦胧胧有那么一丝感觉,伸手去够时,却怎么也抓不住。 “哈哈,唐皇小儿,镇元子知道那位是谁,本祖也知道,可是,镇元子他敢说吗?” “‘人皇果位’,私相授受?本祖不知道该说是你运气好呢,还是该说‘火云洞’那三位不知死活?” “好在老天开眼啊!接下来,还是要算一算咱们之间的帐吧,镇元子,今日你当真要同本祖为敌吗?” 李治未能继承“人皇果位”,最高兴的莫过于“冥河老祖”了。 成不成“准圣”有着天壤之别,有没有“人皇果位”,自然也涉及到“法理”上的权威性。 “哈哈,冥河老祖,正如圣皇所言,你不过一介区区分身到此,何敢大言相欺?你若战、我便战,我人族虽弱却也不怕你这头洪荒巨鳄——” “人皇——” “人皇——” “人皇——” 此时的李治,也飘身来到了半空中,右手横着“弑神枪”,头顶上高悬“混沌钟”,“大罗金仙”巅峰加持下的“祖巫”之身,宛如上古混沌魔神一般。 没有了“人皇果位”,就不是“人皇”了吗? 有了人族三位圣皇的亲口诏谕,又有如今大唐在人族之中独领风骚的地位,一个象征性的“人皇果位”,就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在全场高呼“人皇”的声浪中,李治的身上有一种数不清道不明的气息在升腾,是那样的祥和、安宁,却又不失磅礴之力! “真贫道之拜弟也——” 李治如今的状态,看得一旁的镇元子赞叹不已,欣喜、感慨,还有着那么一丝丝的侥幸。 可以说,李治算是他看着一步步成长起来的。 当年初识之时,李治不过是一个尚未渡“天仙”雷劫的小修士,这才几十年而已,他竟然成长到了如此地步。 易地而处,镇元子也不清楚,如果自己面对一个手持“弑神枪”,头顶“混沌钟”,还是一个“祖巫”之身的对手,他能怎样应对? “唐皇,你以为只有你有先天之物,本祖就没有了吗?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大唐之主,就算是你当真晋身‘人皇果位’,本祖这‘元屠’、‘阿鼻’杀你,也不沾丝毫因果——” 顷刻间,天空就打了数道电闪雷鸣,两柄宝剑就像两条灵动的电蛇一般,相互交织着呼啸而来。 “元屠”主攻,“阿鼻”重守,一剑骨白色,泛着青色的剑芒,一剑血红色,却携带着丝丝黑色的剑蕴。 “来得好——” 到了这个时候,李治是一点退路都没有了,他也没有准备给自己留退路。【1】【6】【6】【小】【说】 如果能过了“冥河老祖”这一关,三界之大,他将畅行无阻,如果过不了这一关?...... “轰——” 弑神枪数十丈长的枪芒,正碰到“元屠”剑放出的青色剑芒,虚空就像被撕裂了一般。 “广成子道友,你我联手护住这方天地,切勿伤及无辜——” 镇元子抢先动手,自西向南形成一道透明的防护结界,广成子也不敢怠慢,不假思索地拿出自己的致胜法宝“番天印”。 此宝虽然只是“后天灵宝”级别,威力却胜过无数“先天灵宝”,它本是由一段不周山的山脊炼制而成。 攻则如泰山压顶,守则似铁臂囚笼,自东向北拉起一道铁褐色的屏障,防御之力竟然丝毫不下于镇元子构造的防护结界。 现在已经不是分阵营的时候了,李治同冥河老祖的这场比斗,已经无形中将在场所有的人都牵扯了进来。 除非你具备急速离去的能力,否则都有可能陨落在二人厮杀的余波之中。 可是,就算是离开了又能如何,长安城还矗立在那里呢,那里可是有着百万余大唐百姓啊。 此处距离长安城不过十里之遥,事实上,“三皇庙”以及“三皇广场”在兴建之初,就已经做过了周密的布置。 单单防护型的阵法都足足预设了三道,用来应对普通的“准圣”之间进行厮斗,坚固程度绰绰有余。 可惜,今日遇到的偏偏就是“冥河老祖”这样的洪荒巨擘,他乃是“圣人”之下第一强者,即便来的只是一介“准圣”分身而已。 “元屠”、“阿鼻”二剑,“弑神枪”和“混沌钟”,哪一件不是洪荒世界的大杀器呢,四件齐备,又岂是区区三道防御法阵可以承受的? “镇元子前辈,以您看来,唐皇可能敌得住这位‘冥河老祖’吗?” 广成子也来大半天了,几乎目睹了所有比斗的场面,大唐涌现出这一群年轻子弟的战力,让他这个经多见广的大仙师都有些瞠目结舌了。 尤其是唐皇李治的那几名子女和弟子,一个个都是可造之材啊,如今也已经渐渐露出独当一面的风采。 原本西游大劫之后,何当西方佛门大兴,却谁知人族却在无声无息中悄然发展了起来,而佛门的灵山却成了魔族的大本营。 当然,从广成子的内心来讲,他更加希望看到人族的兴起,而不是佛门东进传法。 东方三教之间虽然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矛盾,可是在对待西方佛门的立场上,大多数的时候还是愿意站在统一战线的。 可是,如今唐皇李治强大的有些夸张,都已经出乎了广成子的意料,一个人间帝皇强大到了这种程度,就不是东方三教能够允许的了。 这架势,是要再出一位“人皇”吗? 今时不同往日,想当年广成子甚至还亲自下山,帮助轩辕黄帝一统天下,成就“人皇”位。 现在,“人皇”早已在人族中绝迹,正如那“人皇果位”被“天罚之眼”带走了一般。 那可是“天罚之眼”啊? 虽然,广成子也不是很清楚,那高高在上的“天罚之眼”到底是哪位的手笔,却明白它一直在坚定地执行着“天道”的意旨。 看着与冥河老祖打的有来有往的唐皇,两百多个回合了,两人居然战了个平分秋色? 如今的唐皇李治,还仅仅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如果哪天他突破到了“准圣”境界?...... 广成子不敢再想下去,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圣人”之下第一人到底是谁,恐怕还真要有一番争论了。 “哈哈,贫道这位拜弟,虽然未能尽得‘人皇果位’,却也因此而达到了‘大罗金仙’巅峰境界。” “他原本就擅长越级挑战,又机缘巧合地成就了‘祖巫’之身,‘弑神枪’、‘混沌钟’,他怕是有史以来人族最强的‘人皇’了——” 镇元子没有给出谁胜谁败的断言,或许他也料不准场中此二人的结局,但是,作为李治的结义兄长,镇元子第一次觉得,这位唐皇真的值得一声“贤弟”了。 ...... “黑袍大护法,你这是往哪里去啊?——” 李治同冥河老祖在半空中厮杀,时间久了,众人也都看得有些“乏”了。 关键是,很多人根本就看不清楚这二人是怎样出手的,只见得两团虚影往来穿梭,数道剑光枪芒争锋不下。 地上的厮杀已经完全停歇,来的近三千名魔族,如今还活着的不足两百之数,就连魔族灵都折损了两人。 实力最为强劲的门罗,正如冥河老祖所言,此时是万万不敢与人交手的。 趁着众人都被天上那二位的交战所吸引,门罗也暗中招呼魔族之人,企图悄悄离去,却被一女子喝住了。 “你待如何?” 别的魔族陆陆续续都离去了,现在唐皇李治正在交战,而魔族大势已去,剩下的又都算是魔族精锐,自然没人死命拦截。 拦住黑袍大护法之人,自然是李离洛了。 她的想法很简单,今日是第一次与家人见面,难得小妹提出一个要求,她这个做大姐的总得满足妹妹吧? “不如何,那把‘屠巫剑’留下来吧,否则,今日此间就是你的葬身之所。” 离洛挡住了黑袍大护法的去路,而李沉香和李敖霆,竟也一左一右地围了上来。 “你们欺人太甚——” 黑袍这个气啊。 这些人族怎么这么可恶,这不是明抢吗?你们可都是皇家子弟啊,还讲不讲风范了? 可惜,这个时候,两百余魔族走的干干净净,就算是门罗有些怜惜地望了一眼黑袍,却也没敢停下脚步。 他必须尽快赶回灵山去,即便他相信无天佛祖已经看到了此间事,他也想表达一下他对唐皇李治的看法。 “李家小儿,你等找死不成?——” 这可是“屠巫剑”啊,无天佛祖亲手赐下的宝物,黑袍焉能拱手于人? “黑袍,本座劝你识相一点,相比起一把剑来,还是自己的性命更重要吧?” 这个时候,因陀罗和鲁托罗也围了上来。 经历了方才短暂的“奔溃”之后,这二位总算是缓了过来。 一日在血海,终生修罗人。 任谁也改变不了他们是阿修罗族的本质,只要冥河老祖在一日,这二人就无法摆脱对方对他们的绝对性压制。 这已经不仅仅是血脉的关系,而是整个从灵与肉的完全操控,因陀罗和鲁托罗心中都明白,冥河老祖若想要他们的性命,直接“收”回去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想摆脱的办法也不是没有,要么进一步变强,如果能够达到“准圣”修为,随便斩却的一尸就能是独立的存在。 哪怕将来本尊受制于人被灭除了,斩去的一尸也能够独立地活下来。 要么,就拼死一战,真的死了,元神是有机会进入“六道轮回”的,只要有大神通者能操作一把,让他们不进入“阿修罗道”,重生之日就是彻底摆脱阿修罗族之时。 踏入“准圣”,似乎暂时看不到太多希望,那么,这二人就同时想到了后者。 如今,李家姐弟在给小妹太平谋取“屠巫剑”,因陀罗和鲁托罗就想着前来助力一把。 如此一来,黑袍彻底绝望了,虽然他也是“大罗金仙”巅峰强者,可是,对面同他境界一样的就有三位啊。 “本座看来,你是不会答应的,那就去死吧——” 好吧,已经抱着“必死”信念的鲁托罗,还真怕这位黑袍大护法认怂了。 如果对方真的认怂了,乖乖地交出了“屠巫剑”,他们岂不是失去了拼命的机会? 鲁托罗一动,因陀罗也动了,而比他们二人行动更快的,自然是李离洛了。 离洛心里也在犯嘀咕,我想给自家小妹夺把剑过来,难道也想被人抢先吗? 好家伙,这三位也不再说话,一个个各自挥动兵刃,对黑袍大护法就展开了疯狂的进攻。 以三敌一,三人几乎完全都不考虑防卫之事。 鲁托罗左右镔铁双拐,这是唐皇李治最新的杰作,学会了炼器,总要想着给身边的人换一件好使的家伙事。 而因陀罗却是一对文武判官笔,这位算是阿修罗族中难得的文武之才了,这些年要么跟在李治身边,要么在大唐军中厮混,妥妥独挡一面的存在。 这两人都是拼命的打法,使得黑袍大护法轻易都不敢与之相抗,万一其中一人缠住了他,另外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要了他的性命。 事实上,黑袍并不害怕死去,他有着迷一样的自信,死一次修为更进一步。 可是,总不能就真的随时准备赴死吧? 这位黑袍大护法也算是一个奇葩之人,此时被三人围攻着,他居然还有心思盘算着值不值得“死”上一次? “剑落苍穹”—— 鲁托罗和因陀罗进攻的气势很足,吸引了黑袍绝大部分的注意力,仅仅三十多个回合而已,竟没躲过“青萍剑”的雷霆一击。 “啊——” “青萍剑”落,黑袍的右臂居然被齐肘斩落。 就在对方“屠巫剑”即将落地的一刹那,离洛平地一个俯冲,将其牢牢攥在自己的手里。 “你......你断我手臂,夺我宝物,今日之仇,他日必当厚报——” 黑袍也没想到,自己会败的这么快,怪之怪他还从来没有面 第二百七十八章 请宝贝转身 [] “龙吟”、“虎啸”、“凤鸣”、“鹏嘚”,乃是天地之间的四大神音。 龙虎众多,而凤鹏却甚是稀少,“嘚嘚”之声越来越近,还真是一只大鹏的身影,近而化为人形。 天地之间,大鹏本就不多,而能够称呼“冥河老祖”一声“老友”的,似乎就只有“妖师宫”那位了。 “哈哈,本祖还以为你这只老鸟耐不住寂寞了,终于舍得离开你那个冰冷的‘妖师宫’,没想到只是来了一道虚影而已。” 看清楚了来人的模样,“冥河老祖”很是高兴。 不管怎么说,亿万年来,能够同他称朋道友的人并不多,不仅仅是因为修为上的差距,更重要的是,他那令人不敢亲近的阴狠、毒辣。 当然了,就算是世间最恶毒的人,也会有自己的三五良朋。 无他,利益驱使尔。 即便来的只是一道虚影,却也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单单眼前这道虚影,也有着斩却一尸“准圣”的实力。 “鲲鹏,你竟然还敢现身?——” 来人正是“妖师宫”的鲲鹏妖师,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妖师宫”闭关,三界都难见其足迹。 而站出来斥责鲲鹏妖师的,却是上古妖圣白泽。 当年妖族天庭旧事,白泽也曾经同李治提过一些,很多事情,他是知道内幕。 虽然妖族天庭的败亡是迟早之事,可是,身为整个妖族的第三号人物鲲鹏,却在巫妖双方交战最为关键的时候,抽身离去? 这样的行径,无疑是“临阵脱逃”之罪。 而且,鲲鹏更是卷走了“河图”、“洛书”两件“先天灵宝”,使得护卫妖族天庭的“混元河洛大阵”威力骤减。 这样一来,才让巫族的进攻更加肆无忌惮,无数妖族精锐惨死其间,加速了妖族天庭的败亡! “哈哈,本尊以为是谁呢,原来是白泽你啊?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居然还只是‘大罗金仙’的修为,枉称‘妖圣’这么多年了。” 看到上前搭话的是多年不见的妖族旧人,鲲鹏先是一怔,很快就释然了。 在这个神魔满天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什么正义或邪恶,谁的拳头大,谁的计谋深,谁能占据力量的制高点,谁才是天地之间的主宰。 不要说鲲鹏本尊,就算只是一道幻化的虚影,都能够轻易灭杀“大罗金仙”巅峰的白泽。 “鲲鹏,当年我妖族二皇待你如何?不惜以‘妖师’之位相待,你却做出携宝私逃,不顾妖族命运之事。” “若非是你,我妖族也不会败亡的那样彻底,多少年了,到现在为止,妖族都没能缓过那口气来。” “鲲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便‘东皇’、‘妖皇’二君不在了,可全天下妖族的心中,你永远是那个背信弃义的妖族小人——” 好家伙,一向和颜悦色的白泽,看到鲲鹏虚影之后,仿佛多少年前的事情都想了起来,竟然会当众如此的失态。 “哈哈哈,白泽啊白泽,人人都称你是妖族第一智者,在本尊看来,你完全是一个迂腐之辈。” “我辈修行本就是逆天而行、与天争命,当目光如炬,深知明哲保身之道,如果连老命都搭上了,还谈何修行?” “我鲲鹏天生高贵,又不是那些粗鄙的妖族,为妖族之师也不过是借助当时的妖族气运而已。” “就算你把妖族败亡的帽子扣在本尊的头上又如何?太一、帝俊已死,妖族?哼,你奈我何?——” 呵,这把鲲鹏给狂的? 当然,他也有说这句话的实力,放眼整个妖族,谁又能有实力和勇气敢同他正面硬刚呢? “阿弥陀佛,鲲鹏施主,善恶到头终有报,前世之因今世之果,难道你对当年之事就一点悔过之心都没有吗?——” 正在这时,自西方传来一声佛号,振聋发聩、响彻天地。 金光一闪,一尊胖大的老禅师出现在众人面前。 “老禅师,原来是您,多年不见,一向可好?小子李治见过老禅师——” 来来去去的这么多人,终于等来一个自己熟识的,李治赶忙一礼过去。 “呵呵,李小哥,多年不见,你这造化可是大了!昔日的‘渡劫’小修,如今竟然成长到了‘大罗金仙’巅峰?你这两件‘先天灵宝’,即便是老衲见到也有些动心啊。” 来人是谁? 正是数十年,李治随着西行之时,在“浮屠山”遇见的那位乌巢禅师,也就是封神时期的“陆压道君”,或者妖族天庭金乌第十太子。 当年,李治将他从金乌六太子处得到的“金乌本命印记”,亲手交给了乌巢禅师,也从乌巢禅师那里,习得了金乌神通“化虹之术”。 虽然二人都说是在“了结因果”,可这一来二去的,无形之中彼此之间的因果却更重了。 乌巢禅师方才所说,也算是半真半假,看到李治手中两件耀眼的“先天灵宝”,说实话,乌巢禅师还真就有些眼馋。 尤其是那座“混沌钟”,在很长的一段岁月里,它还有着另外一个名字,叫做“东皇钟”。 那本是乌巢禅师的“前身”,金乌十太子的亲叔父,“东皇”太一的本命法宝。 当年自爆“东皇钟”,与一众“祖巫”一同化为飞灰,“东皇”何等的勇烈!..cc 可惜,“东皇钟”如今碎而复聚,而那些叱咤洪荒的巫妖两族大能之辈,如今又在哪里呢? ...... “哈哈,老禅师说笑了,您乃修为高深之人,自然用不得这些身外之物,小子才修炼几天啊,且耍耍这些唬人的玩意充充门面而已。” 对于乌巢禅师,无论他的“前身”如何,无论此人在别人口中的评价如何,在李治看来,人家当年助他增加了修为,又将本门秘术“化虹之术”相授。 无论怎么看,乌巢禅师对李治都有着“半师之谊”,这份关系可大可小,如今有了冥河老祖和鲲鹏妖师这两位对头,交好乌巢禅师就显得格外的必要。 “阿弥陀佛,不愧是人教三皇共同钦点的‘人皇’啊,不知这大唐之地可否容老僧寻一处安身之所?” 闻弦歌而知雅意,李治想深度结交乌巢禅师,乌巢禅师又何尝不想结交李治这位新晋的“人皇”? 虽然如今他入了佛门,有了一个乌巢禅师的称号,而骨子里却始终是妖族之人。 即便往日的金乌十太子已经烟消云散,但是,双亲和太一叔父之仇,一日不敢或忘。 仇人有很多,而鲲鹏妖师无论怎么数,也能排在前列。 “哈哈,老禅师愿意入驻我大唐,实乃大唐之幸也!错过今日,小子定派人替老禅师在长安城北,择福地、立庙基、塑金身、广信徒——” 长安城南,已经有了“三皇庙”,如果城北再建一座乌巢禅师的庙宇,这长安城、这大唐岂不是真正固若金汤? “哼,本尊是该称呼你妖族十太子,还是陆压道君,亦或乌巢禅师呢?不要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你先投道家又入佛门,身上的妖族神通还留有多少呢?” 看着前来的乌巢禅师,竟然同唐皇李治在那里旁若无人地打的火热,鲲鹏妖师就莫名地来气。 事实上,今日鲲鹏妖师虚影来此,并不是一味想与唐皇李治作对。 之前“妖师宫”的种种行径,说到底也只是门下弟子的行为,无论是“覆海大圣”蛟魔王,还是“九头虫”九车,他们都无法代表鲲鹏妖师的意志。 同冥河老祖相比,鲲鹏妖师更像是一个“投机者”,当年受邀担任妖族之师如此,今日能现身长安城外亦如此。 更何况,这位李治是谁? 不仅仅是人族三皇刚刚昭告三界的新晋“人皇”,更是“娲皇宫”的门前娇客啊。 “娲皇宫”里那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才是真正决定妖族气运走向的根本所在。 当年,那位之所以没出手助力妖族一把,一则天数使然,那位犯不上与天争命。 二则,整个人族都是她一手创造的,有了人族这个新起的洪荒气运载体在,至于妖族会走向何种结局,已经不是那位所关注的了。 鲲鹏妖师也知道白泽在长安,却没料到白泽对他的成见会如此之深? 如今,又跑来一个当年的妖族十太子,今日的乌巢禅师,你让鲲鹏妖师又该如何收尾呢? “哼,区区一个妖族后辈,你也敢对鲲鹏老友如此无礼,待本祖先斩了你,再收拾唐皇小儿——” 连续被人搅局,冥河老祖倒是暂时闲置了下来,他在一旁冷眼旁观,发现这鲲鹏妖师也好,乌巢禅师也罢,似乎都不是什么“心思纯正”之人? 怎么话里话外的,都有意无意想贴近唐皇李治啊? 乌巢禅师是动用昔日之交情,而鲲鹏妖师表现出来的,赫然同一个“职业”的政客没什么两样。 过往种种,即便有再大的过失,也只是一心求证大道而已,这样的人,甚至比起乌巢禅师来还要可怕。 冥河老祖同鲲鹏妖师相交何止亿万年,自然明白对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他怎愿看到这老小子的心思得逞呢? 于是乎,冥河老祖大喝了一声,停歇的“元屠”、“阿鼻”两剑再次被祭起,剑分两道,冷不防一同攻向了刚刚到来的乌巢禅师。 “冥河老祖,你我之间还未分出输赢胜败,来来来,咱们接着打过——” “弑神枪”在手,“混沌钟”依然高悬,坦白讲,李治还没打过瘾呢,这才刚刚找到一点同大能过招的感觉,又岂能轻易放过今日如此难得的良机? 得,先后来了两位“准圣”强手,此时看来,无非是多了两个高级别的看客而已。 鲲鹏妖师的脸上有些阴晴不定,胖胖的乌巢禅师,却隐晦地露出一个不为人察觉的笑容。 似乎,这位老禅师,已经有些年头没这样笑了吧? 李治再次同冥河老祖交手,这打斗迅速就提升了一个等级,速度之强、威力之猛,远非先前可以媲美的! 如此一来,两旁护卫的镇元子和广成子二人,手上也赶忙加紧了力道,堪堪维持住各自搭建起来的防护媒介。 现在半空中的景象就很是诡异了。 唐皇李治在同“准圣”冥河老祖比斗,而东南两个方向,各有一名“准圣”在极力维护这一方天地的稳定。 至于西边和北边,也各有一名“准圣”在隔岸观火。 突然,李治手中的“弑神枪”接连打出数道枪诀,李治甚至悄无声息地将“太阳真火”,灌注在了“弑神枪”之上。 若非看到乌巢禅师到来,李治都不曾意识到,他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怎么召唤过业已大成的“太阳真火”了。 冥河老祖也是一时猝不及防,谁能想到人族李治,居然还能打出“太阳真火”呢? 急忙使了一个“血雨散诀”,骤然化身万千血雨,散向四方,然后又在不远的十数丈外重新凝结出真身来。 “哈哈,没想到你小子还会‘太阳真火’,本祖差点儿就着了你的道了,看我宝剑——” 这时候,冥河老祖恰好面对着李治,而却将后背留给了西方。 “请宝贝转身——” 一道声音响起,虽然话说的很低,却足以让半空中这几位强者后脖子一凉。 不知何时,乌巢禅师的手中居然多出了一个红葫芦? 红光一 第二百七十九章 夜话当年事 [] “这?......父皇,难道这把就是传说中的‘诛仙剑’吗?” “诛仙四剑”,大名鼎鼎,李沉香在父皇那里已经见识过“戮仙剑”和“绝仙剑”的风采。 相比较而言,反而是眼前这把宝剑更加朴实无华一些,修长的剑身,微微有些泛红,却不比“陷仙剑”红的那样妖艳。 可是,“诛仙剑”代表着“利”,为“诛仙四剑”之首,又岂能是寻常之物? “阿弥陀佛,这广成子今日倒是好大手笔,竟然连这等先天之物都舍得拱手让出啊?” “诛仙剑”,乌巢禅师自然是认识的,甚至还亲眼见识过其恐怖之处,连他这样的凶人,都不敢轻易掠其锋芒。 “呵呵,广成子这也算顺势而为,如今九郎被人族三圣皇昭告为新的‘人皇’,而‘诛仙四剑’九郎已得其二,他现在将‘诛仙剑’拿出来,也算是恰逢其时了。” 镇元子也飘身来到,这位绝对属于实力远大于威名之人,不过,但凡真正的洪荒强者,却又不得不对其恭敬一二。 就比如眼前的乌巢禅师,无论是前身还是现在,在镇元子面前,乌巢禅师其实也只是一个晚辈而已。 洪荒无岁月,来往成古今,多少惊天绝地之人如白驹过隙,能够最终留存下来的则无一弱者。 “父皇,那木吒?......” 木吒被李沉香强行收入到“山河社稷图”之中,这也是相伴“山河社稷图”二十年来,他首次在对敌时使用,整个过程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挂碍。 “放他离去吧,既然是广成子仙师临行之时提出的交换条件,朕自然也不会相负于他。” 一个木吒而已,就李治如今的战力和地位而言,又岂能将区区木吒放在眼里? 可有可无的一个人罢了,硬是扣留下来,反而显得他太过小家子气了。 君不见,木吒这个级别的,现在已经“沦落”到让李治的子侄辈去应对了。 新月已露羞容,到了这个时辰祭天大典是万万进行不下去了,好在该有的仪程都走的差不多了。 李治再次回到“轩辕台”,索性亲自焚烧了手中的念词,也算是为今日的祭天大典做最后的结尾。 祭天仪式已经结束,经历了一番大战,无论是场地或者部众,都有不小的折损,自有相关人等前往处理。 李治众人也没回长安城去,就在这“三皇庙”一处大殿之中,盛排筵宴,款待前来观礼的诸多国主,以及三界四洲的助力之人。 这样的筵席,镇元子和乌巢禅师自然是不会参加的。 他们二人倒像是有话要谈,乌巢禅师同李治定约之后,二人就悄然离去了。 “唐皇,既然今日我人族三圣皇已经颁下了诏令,尊您为我人族之皇,我西域十六国自今日起改弦更张,掌大唐之旗,号大唐之名。” “我等诸国自降为城邦,而我等国主亦为大唐之异姓王爵,共尊您为人族共主——” 一位异族之地的藩王率先站了起来,此人居然也有着“真仙”级别的修为,只是所修功法看起来有些不入流。 这种事情,就怕有带头的,他这么一发言,在场的所有南瞻部洲的国主都纷纷表露忠心。 他们能够不远数万里于今日赶到长安城,就已经说明了一切,况且,唐皇不仅实力冠绝人族众强者,更是得了人族三圣皇的诏命。 这就是既名正言顺,又技压群豪啊,而南瞻部洲这么多国度,又有哪一家没接受过大唐的援助呢? “诸位,‘人皇’之位我主自当仁不让,自此之后三界四洲人族共尊‘人皇’,但有国主更替、任免,务需经‘人皇’恩准。” “所有人族国度,皆受‘人皇’庇护,各处需奉建‘人皇庙’,拜人皇、得永生——” ...... 洋洋洒洒数千言,条分缕析地规定了“人皇”该有的章程和法度,人族从此走上一个全新的高度。 到了这个级别的场合,大唐的那些良相就派不上用场了,这样的事情,还得是妖圣白泽来。 事实上,这内容事先已经征求了李治的同意,很多方面虽然李治觉得太过夸张了一些,却挡不住老白泽的固执和热情。 “我等谨遵人皇法旨——” 事实再一次证明,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即便没有“人皇果位”,李治依然能被整个人族尊为“人皇”。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他在白天已经挡住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击,若是其中稍有差池,此时就不是在喝庆功酒了。 “哈哈,都放松点儿,多大点儿事啊?唐皇、人皇,一字之差而已,今后诸位还是自己那一方的国主。” “但凡大唐有的,诸位也会有,大唐欢迎诸位国主前来游历、求学、居住,大唐也会按诸位的要求,派遣大量的各业人才前往交流。” “另外,今日在座的诸位国主,都是不远数万里甚至更远的距离,前来为朕相贺,朕不能不表示一番。” 李治说着,双手连弹,有百十余白色的光点飞出,一双一对地没入了在座数十位国主的眉心之中。 “这是什么啊?好像是两部功诀?——” “长生之术吗?若能长生,小王将是我族千百年来最幸福的国主了——” “‘体诀’、‘心道’?好高明的功法啊,本王这是要直指大罗了吗?——” 数十位国主,修为和境界自然参差不齐,一个个感悟到识海中这两部功诀,无一不在震惊和赞叹。 “呵呵,此二功诀诸君也看到了,此乃朕给诸位的一点回礼,今后只要勤加修行,就算是晋身大罗亦如探囊取物也——” 上位者就需有上位者的心胸和手腕,李治既然已经决定做这个“人皇”,就不能只做一个孤家寡人。 他的心思远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能够揣摩的,将“体诀”和“心道”抛出,也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人人修行可能有些奢望,不过让这些在各地方的当权者得到实惠,自己又何尝没有从中取利呢? 这本就是一场双赢的谋划,你信我、拜我、依靠我,我自然也会保你、护你、扶持你,一荣俱荣之事,何乐而不为呢? “多谢人皇——” 从唐皇李治口中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在座的诸位国主可就不淡定了。 他们不仅没有失去自己所谓的国主,更是真的得到了能够直通大罗的绝世功法,而自己所付出的仅仅是对大唐、对人皇臣服而已? 这样的买卖,谁要是还敢说出半个不字,恐怕不用在场之人动手,他自己都得把自己摔死无数次。 大殿之中的应酬,李治全权交给了妖圣白泽,当然,他也留下了自己的两个儿子沉香和敖霆。 这两个小子逐渐长大成人了,也是该替他们的老子出来应酬了,毕竟李治的骨子里还是一个极其“慵懒”之人。 一众女眷早已回了长安皇宫,李治却没有随众离去,即便他有很多话想同大女儿离洛好好聊聊。 李治又习惯性地来到了他最喜欢待的地方,大明宫中的“太液三岛”之上。 “含凉殿”中,亮如白昼,单置了一桌小宴,却有两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在两旁侍候,不是上官婉儿和石矶又能是谁? 围席而坐者,也只有四人。 李治居中而坐,上垂手紧挨着李治的正是至尊宝,至尊宝的对面,胖胖的猪八戒安静地坐着。 很是奇怪,面对如此丰盛的美味佳肴、奇珍仙酿,这位名副其实的“净坛使者”,竟然能够抑制住肚子里的馋虫? 打横坐着的还有一人,正是已经达到“大罗金仙”后期境界的小白龙。 此时的小白龙,脸上也有些不自然,他隐约猜到了什么,却一时不敢下结论。 “二师兄,这次小弟可是万分感谢你能够前来助拳的,更是以这副‘尊容’前来,看来你我师兄弟的情分,并没有随着西游的结束而淡泊啊。” 看着在座这三位似乎都有些“不自然”,李治自己先提了一杯,四人遥举一杯,一饮而尽。 旁边侍立的上官婉儿和石矶两人,急忙再给四人一一满上。 “婉儿,你们若是困了,就同石矶下去休息吧,为师这里无需人伺候。” 当了这么多年的王爷和皇帝,李治不仅不习惯用宦官,甚至连伺候的宫女都很少用,凡事更喜欢亲力亲为。 “师尊,我跟婉儿姐姐都不困,就让我二人留在这里伺候吧,端个茶斟个酒的也行。” 上官婉儿向来恬静,与人无争却又冰雪聪明,看到石矶师妹先回答了,也泯然一笑。 “婉儿蒙师尊收为弟子传授妙法,这么多年了,师尊时常不在宫中,婉儿连个给师尊端茶倒水的机会都没有......” 小丫头的声音不大,却能够听出言语之中的坚定,看来也是要留下来的。 “九郎,这个小丫头也是你收的弟子吗?俺怎么感觉她身上的气息如此亲切?” 李治的两个小弟子先后发言了,坐在上垂手的至尊宝盯着石矶的面庞,突然开口道。 “哈哈,三哥果然慧眼如炬,此女乃是小弟从大荒山无稽崖下收得,她的本体‘也’是一块‘五色石’啊。” 看着眼前的两名小弟子,李治心中油然升起一股自豪感。 这两个小丫头,一个是万里无一的“纯阴之体”,一个是补天留下的“五色石”,这么小的年龄就已经显现出巨大的潜力,若是再过上几十年...... “原来如此,你我一见如故,这有‘七十二般变化’之术,就当是送她的见面礼了。” 至尊宝微微有些发白的脸上,此时竟然漾起一丝暖意,一道青光划过,小石矶的识海中就多了一物。 事实上,“七十二般变化”,很多年前李治就已经从大师兄处习得,他的子弟也多有相授,只是眼前这两个小徒弟年龄尚小未曾传授罢了。 “哈哈,石矶就收下吧,今后当好生修行,这位是为师的三哥,也就是你的师伯,都不是外人不必拘束。” 李治自然明白至尊宝为何会有此举,“哈哈”一笑示意有些不知所措的小石矶。 “弟子多谢师伯——” 小石矶还是冲着至尊宝行了一礼,有师尊在这里,她自然不能失了礼数。 “小师弟,你这里应当‘绝对安全’吧?你知道俺老猪是一个心里藏不住事的人,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问?” 一杯酒下肚,猪八戒似乎还是有些放不开,话是对李治说的,眼睛却始终盯着对面的至尊宝,虽然他同至尊宝也不算是什么陌生人。 “哈哈,二师兄,小弟既然组了今日这个局,有些话自然是要说明白的,只是不知道二师兄对咱们的‘师兄弟’之情,到底有多大的信心?” 李治又自饮了一杯,他似乎已经料到了猪八戒接下来想问什么。 这也是今夜他放下“三皇庙”内众群豪,也不去同家眷们相聚的根本原因。 兹事体大,李治不想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差池,毕竟,眼前的猪八戒并不是无门无派的存在。 他是佛门的“净坛使者”,又重回天庭做了“天蓬元帅”,更是“兜率宫”中那位老倌的记名弟子。 别看此人一脸“忠厚”样,李治却知道这是一个面憨心细之人。 “小师弟,还记得当年的‘四圣试禅心’吗?” 猪八戒没有 第二百八十章 至尊宝寻道 [] 三月三的祭天之举,让唐皇李治彻底在三界面前亮相,而“人皇”的再次回归人族,也让三界四洲之内人族的精气神达到空前的高涨。 如果说在此之前,各地的“唐君庙”能给李治带来的只是些许名望,那么现在大量“人皇庙”的建立,李治终于感受到,被大量香火愿力包裹是什么滋味了。 春满花开的季节,也是这么多年来,李治最难得的一段时光。 大唐实际控制的疆域在不断变大,李治这位人族共主的生活却并没受到太大的冲击在,手下文武鼎盛,足以让他安坐后宫。 而李治的治下,其实并不仅限于人族的国度,像松赞干布这样的巫族,还有北境一些妖族,甚至四海龙族也表示愿听从李治的号令。 这本就是花花轿子众人抬的事情,李治又不是心胸狭窄之辈,被人信仰和尊重,自然也会在必要的时候施以援手。 涉及到这方面的事情,李治全权委托给了妖圣白泽处理,而“瀛洲岛”也正式被推向人前。 当年那位大佬承诺会替李治护卫百年,谁曾想才过去不到二十年而已,李治就完全拥有了自保之力。 鉴于李治承受了“人皇”之位,实际上已经成为整个南瞻部洲的话事人,云中子也话付前言,愿意奉李治为主,长留“瀛洲岛”。 整个大唐,乃至于整个南瞻部洲都鲜有战事,大唐的军队又进行新一轮的革新。 所有带甲之人进行统测,仅留下五十万可战之兵,除十万禁军驻守大唐之外,其他四十万劲旅分散到南瞻部洲各处。 李治更是拿出半部“体诀”,向全军进行普及,成为唐军日常必修课业。 仅仅这前半部“体诀”,如果能够完全练成也能达到“天仙”境界啊。 李治心中有更大的目标,他的麾下也必须出现一支敢战且能战之师,此事他已经让太子李沉香着手去做。 从整个大唐体系之中,挑选出“天仙”以上修为者,组建大唐真正的劲旅,罗通、秦怀玉、薛丁山等,悉数被交于李沉香统带。 而因陀罗和鲁托罗,则成为李沉香的左膀右臂,出身“瀛洲岛”的麋春四兄弟,此后被派给沉香太子成为他的贴身四大护卫。 白罴却依然留在李治的身边,这位算是李治最早收下的家将级属下,原本待在北俱芦洲的黑山和乌海二人,也被调给了白罴做副手。 李治也没贪多,三年时间,招募并训练出万余人“天仙”级以上的大军即可。 这对现在的大唐来说,虽然还是有难度,却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之事。 当然了,人员的构成也不会仅限于人族,巫族也好、妖族也罢,但凡能够臣服并心向大唐者,皆可入此劲旅。 至于这支大军的内部的命名和晋升,李治想的更简单,一切以实际修为为基准,且以修为分军列阵,依次为“天仙军”、“真仙军”、“玄仙军”...... 如果什么时候能够打造出一支战力彪悍的“大罗金仙”级别的战队,不要太多人,哪怕百十名左右呢,李治都有信心带着他们横扫三界。 过去是晋王府,或者长安城,现在已经蔓延到大唐乃至整个南瞻部洲,修炼的氛围“甚嚣尘上”。 大唐的皇宫则完全实现了“男主外、女主内”,由于李治明令禁止女子不得加入军队,害的兕子李明达原本组建的女子卫队也收了回来。 李治被自己这个小妹子磨得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得把皇宫的部分护卫之权交给了她。 李明达倒好,拿着鸡毛当令箭,将这个“部分”给一步步扩大。 最终,竟然连李治的四大皇妃,以及两个女儿、两名女弟子都拉拢了过去,几乎彻底接管了皇宫的护卫。 当然了,李明达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只是名义上的牵头之人,而这支聚合起来的女子力量真正统帅权,却下放了出去。 樊梨花,这是李明达的提议,也是所有人一致表决通过的。 一开始,樊梨花如何敢造次? 开什么玩笑,这一大堆人,除了上官婉儿和小石矶之外,似乎都要比她的地位高好吗? 四大皇妃就不用说了,再加上一个李明达,哪一个不是她的长辈? 后来,她也终于知道了,大公主李离洛,更是自己师尊的亲师妹,这一句“师叔”是铁定跑不了的。 这个时候,樊梨花才知道自己竟然也是“圣人门徒”,自己的师尊骊山老母,原来就是截教如今的掌教之人无当圣母啊! 最终还是李治这个大唐帝君出面,一锤定音了樊梨花的任命,毕竟在这么多女子当中,也就樊梨花靠谱一些,其他人怎么看都像是来玩票的。 不过,这支人数不多的女子军队,战力却非同小可。 整个大唐现在才有多少“大罗金仙”啊? 这支队伍里目前就有五人,按照上官婉儿和小石矶的天赋,也许要不了多少年,又会多出来两名“大罗金仙”。 至于樊梨花自己,现在有了如此优渥的修行环境和资源,还愁达不到大罗之境吗? 春天总是一个让人激动的季节,李治难得在后宫里待着,而坐拥四大皇妃的他,自然也不能闲着。 如今大唐皇后杨婵不在,其他三位皇妃看着长孙娉婷膝下空虚,也有意给她留出更多的机会。 现在的长孙娉婷,早已不复昔日之“低调”,这位可是当年的“精卫”,“地皇”神农之女啊。 真论起这出身来,在整个后宫之中,也只有“三圣母”杨婵能与她媲美一二了。 长孙娉婷恢复了前世记忆,不仅一身修为尽复,更是觉醒了炼丹弄药的本领。 如此一来,她不仅全盘接手了当年孙思邈留下的药圃,更是在大明宫中另辟一处十亩大小的药田。 “神农鼎”自然不在她手中,守在李治这样一位炼器大师,还不能仿造出一座吗? 为了炼丹、炼药方便,李治甚至直接把火灵放了出来,从此之后,火灵算是彻底独立了出来,就永远跟随在长孙娉婷的身旁。 而“太阳真火”,自此之后,也真正成为李治的一门神通,而不是像以往那样,有火灵的存在更像是一件灵宝。 ...... “猴哥,你这是不打算再回天庭了吗?” 每一次相聚的时光总是如此的短暂,再好的酒,也总有喝完的时候。 猪八戒临行之前,又变成了“天蓬元帅”的模样,却看到至尊宝没有动身的意思。 “二师兄,‘天赐卫’被那位禺狨王带回了天庭,他甚至都没有同大师兄打声招呼。” “那位是现任的卷帘大将,他能够做出这样越权之事,看来是受了大天尊的指使,想必大天尊对大师兄的私自下界已有不满。” 至尊宝又恢复了一贯的模样,或许是因为顶着现在这样一幅尊容,或许是心中的郁结不曾解开,他依然无法恢复往日气象。 人总是会这样,明明本性是一个极其活跃好动之人,却偏偏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而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就像现在的至尊宝,在旁人面前,他可不就是彻底换了一个人? “天庭不回去也罢,无论是以前的大师兄,还是现在的三哥,本来就不是很适合那样的环境。” 时至今日,李治还不是很清楚至尊宝,或者说,孙悟空为何要到天庭去应征“天赐卫”。 难道说,仅仅是因为英雄的心不甘寂寞吗? “大师兄留在这里也好,小弟有很多修行上的问题,也好时时能够向大师兄请益——” 小白龙倒是难得像今日这么放松,也许只有他们四个人在的时候,更多的是纯纯的师兄弟关系吧? 至尊宝没有回归天庭,而天庭竟然也没有对此提出什么说法,似乎就当这个人不存在一般? 只是,“天赐卫”的人员架构却没有发生变化,禺狨王依然只是副统领的存在,只是全权负责“天赐卫”日常事务而已。 长安城外一战,“天赐卫”更多的是在痛打落水狗,更是有二十八星宿在一旁相助,除了少数倒霉蛋受伤之外,竟然无一人陨落。 这大概是“天赐卫”成立以来,打的最轻松的一场仗,原因很简单,魔族的高手都被其他人给绊住了。 “太液三岛”,成为了至尊宝临时的栖身之地,这在封建礼法看来,自然是不合乎规矩的。 可惜,现在的大唐,甚至整个南瞻部洲,李治的话就是规矩。 数日之后,镇元子和乌巢禅师联袂而来,乌巢禅师是来寻李治兑现承诺的,他已决定在长安留下自己的印记,也算是再一次的站队了。 而镇元子却是来找徒弟的,去岁在“五庄观”之时,李治这个做老子的,已经将自家的太子殿下给“卖”了出去。 如今的三界,是一个“圣人”无法降临的世界,“准圣”就是至高的存在,更何况镇元子这位从洪荒走来的超级“准圣”? 听说李沉香能够操控“山河社稷图”,镇元子突发奇想,竟然赠了自己的徒弟一株“人参果”的枝杈,并授其培育之法,让沉香种在“山河社稷图”之中。 这一对师徒,难道不知道这件“先天灵宝”,只是暂时存放在李沉香的手中吗? 怎么就如此的肆无忌惮?即便培育成功了,将来主人家收回“山河社稷图”之时,岂不是为他人作嫁? 李治在一旁看了也不便说什么,那一对师徒,一个敢给、敢教,另一个也就敢种,真当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了。 镇元子也没藏私,连“袖里乾坤”这样的空间型大神通,都耐心地传给了李沉香。 不过,他并没有传授李沉香其他功诀,倒是强调“轩辕决”才是更适合李沉香的功法。 当然了,李沉香先前修行的那一股脑各宗各族的绝学,镇元子的态度跟李治一样,既没有干涉也不做鼓励,顺其自然就好。 ...... 三月、四月、五月...... 一转眼,李治已经在长安停留了大半年的时间,大内宫城、再见飞雪。 “九郎,我想出去走走......” 这一日,又逢大雪飘零,李治命人备下一桌酒菜,同至尊宝二人在“太液三岛”之上对饮。 到了李治这种境界,早就不需要这些口舌之物,既不需要以之充饥止渴,又不需要这些食物中提供那点滴的能量。 要知道,单单每日各地“人皇庙”收到的香火愿力,就足够李治日常修炼之用的,更不要说他那诡异的识海之中,还有一大片灵力之水。 现在如果再来形容,恐怕说是灵力之海更加符合实际了。 “弑神枪”依然在“十二品净世白莲”中酣睡,李治也不去纠正它这种“无赖”的行为。 貌似“弑神枪”的器灵乃是一个糙老爷们,而“十二品净世白莲”,李治可是叫人家“白莲姐姐”的。 “弑神枪”啊,你这个老不修—— 当然了,李治只有自己在心中想想,并不曾出之于口,器灵世界的事情,他不便参与,或许真还就搞不明白。 灵力大海之上,四把神剑悬浮,其中三把正是“诛仙四剑”之三的“诛仙”、“绝仙”和“戮仙”,至于他自己那把“轩辕剑”,怎么看怎么像是去凑数的。 “诛仙四剑”已得其三,李治也曾一度想过,是不是该跑去玉泉山“金霞洞”一趟,如果能够从玉鼎真人处讨得那把“陷仙剑”,岂不是就能向那位大佬交差了? 一想到玉鼎真人,自然就联想到了自己的拜兄兼大舅哥杨戬,话说二人也多年没见了,上次还是从猪八戒口中得到了杨戬和哪吒的行踪。 域外天魔?那是一个什么玩意? 在李治的理念里,“域外天魔”确实存在的,只是这个世界他还不能完全确定,既同他想象中雷同,又有各种各样的差异。 那么,这个“域外天魔”就可大可小了。 说它小,完全可以当中三界的一个练兵场,就像当年的北疆一样,锻炼了大唐无数将帅和强兵。 李治从来不认为,强者是修炼出来的,必须是实战打出来的。 君不见,哪一天横绝洪荒的强者,不是能够跨级挑战的存在? 如果都只论修为和境界上的高低,只比拼法宝层次的高低,那整个洪荒的故事反而简单了许多。 往大了说,李治就更加迷茫了,又会是怎样的域外呢? 可惜,此时的李治,不过刚刚称雄南瞻部洲而已,就连人皇的根本象征“人皇果位”都没能到手呢。 玉鼎真人之事,李治决定还是等将来见到大哥杨戬之后再说,他们两师徒之间的感情,李治这个局 第二百八十一章 羁绊青丘山 [] “你是何人?来此做甚?” 听说前来的是一名年轻女子,李治却没敢往深宫领,索性让白素贞将其带到了“丽政殿”中。 反正“丽政殿”位于整个皇宫的东南角,从南而来,距离朱雀门也是最为近便的地方。 即便如此,四位皇妃娘娘也不“放心”,除了白素贞之外,更是让“大罗金仙”巅峰的李离洛也跟了过去。 当然了,她们的不放心自然不是担心李治的安危,而是担心那个“年轻女子”的字眼。 而李离洛跟过去,自然是去“监视”她老爹的,事实上几位皇妃都想亲自过去,却又不想在晚辈们面前“丢脸”,索性就让大公主李离洛扮作宫女,陪侍在侧。 来人果然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单论姿色而言,至少也在中人之上,青衣素面,并没有太多的妆饰,却显得格外的清新自然。 李离洛同白素贞对视了一眼,彼此早已了然于胸。 来的哪是什么女子啊,分明就是一只狐狸精,而且还是一只长出了七条尾巴的“太乙玄仙”级别的狐狸精? 能够差遣“太乙玄仙”级别的狐狸精做信使,看来对方来头不小,而且所行之事恐怕也非同一般。 “小女子‘弄雪’见过人族帝君,小女子来自于青丘狐国,奉我家大长老之命,特来给帝君下书——” 面对李治的质问,对方显得格外的从容,只是内心却暗暗惊奇。 唐皇的修为深不可测也就罢了,毕竟这位是去岁被人族三大圣皇联手推出的新晋人皇,可是,旁边一左一右这两名女子却同样霸道。 此时的白素贞,也已经有了“太乙金仙”巅峰的修为,每日勤修不辍,“巽坎居”几乎已经成为了她的专属之所。 毕竟,这个难得的微型洞天,乃是她当年最早发现的,虽然拱手献给了师尊,这些年竟慢慢又回到了她的手里。 事实上,白素贞的内心是有压力的,同几位师弟、师妹相比,她的修行时间无疑是最长的。 可是,别说师尊的那几位皇子、公主了,就算婉儿和小石矶,都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更尴尬的是,那几位年纪较小的师弟、师妹,甚至还都是她一手在旁监督修炼起来的。 因此,白素贞除了完成师尊给的任务之外,几乎就一头扎在“巽坎居”里抓紧修炼,她不想让自己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垫底的存在。 这是一个心气很高的女子,为此甚至一而再地减少了与小白龙敖烈独处的时间,如果修为上不去,她觉得自己都未必能够同小白龙并列。 李离洛就更不用说了,“大罗金仙”巅峰境界,在大唐势力之下所有战力之中,那也算是顶尖的存在。 更加有“青萍剑”在手,每日感悟“青萍剑”上那位上清圣人留下的道韵,都够李离洛忙活的。 “青丘狐国?不知朕的皇兄这些年可好?” 李治右手微抬,这名自称“弄雪”的女子双手捧着的一枚玉符,此时已经来到了李治的手中。 猛然听到“青丘狐国”,让李治第一个想到的,自然就是自己阔别近十年的大哥李承乾了。 说来那位唐王李承乾也是够可以的,十年前随着称心前往“青丘狐国”省亲,按照他们两人当时的修为,三五个月的功夫足以返回了。 可是,这一去就是近十年的时间,也加上李治这些年总是东奔西走,更是能觉察到自家大哥并无性命之忧,否则早就找过去了。 玉符中的信息并不多,是一个名字叫做“白晴”的人带给他的,应当就是弄雪口中的大长老吧? ...... 原来,十年前恢复了部分记忆的称心,一日忽然感觉到什么在召唤于她,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于是,她就提出想返回“青丘狐国”一趟。 称心确实恢复了部分记忆,可最关键的内容却一样也没有,比如她叫什么名字?父母是谁?为何会到了北境却又被人派往了大唐? 几十年的相处,李承乾自然不能让称心一个人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即便那里据说说称心的故国。 于是,这位大唐的唐王殿下,才知会了李治一声,并求得李世民和长孙无垢允准之后,双双离开了长安城。 长这么大,李承乾都没出过这么远的门,更不要说此行的目的地,是那个神秘的“青丘狐国”。 好在事先得到了李治的臂助,有了一副较为详尽的地形图,从长安出发到山东淄博,一路上也算是畅行无阻。 可是,到了淄博之后,当他们到了淄博之后,也找到了李治在玉符中标注的高青县,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了。 这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县,总共人口加起来也不足五万人,事实上算是小县之中的小县了。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却有着极其久远的历史。 最早的县史记录要从上古尧舜时期算起,境内生活着崇尚鸟的东夷之人,少昊帝时,爽鸠氏居于营丘,就是如今的高青县治所南十余里处。 到了禹夏开启,本境则成为了季荝氏的封国。 殷商时,逄伯陵氏竟处心积虑地争夺如此偏僻的地方,一度也曾封国,太戊五十八年,建成薄姑城,而高青又为古薄姑国领地。 周武王十二年,“尚父”姜子牙封于齐,建都齐水之畔,属意营丘,同样就在如今的高青县治所南十余里处。 春秋时,齐国在县境东部设千乘邑。 秦,在鄋瞒国故地设狄县,县治却向北迁移三十里,似乎又在遮掩着什么? 甚至就小小的高青一分为二,东部属临淄郡,而西部则属于济北郡。 到了西汉,置千乘郡,下辖千乘县,汉高祖封娄敬为建信侯,又置东邹县,汉高祖六年,刘邦封丙倩为高宛侯,后为高宛县。 元朔四年,汉武帝封齐孝王子刘燕为被阳侯,后改为被阳县。 东汉初,复置狄县,改高宛县为高苑县。 永平三年,千乘郡改名千乘国,翌年复为千乘郡。 建初四年,汉章帝封其长子刘伉为千乘王,千乘郡遂改为千乘国。 永元七年,千乘国改为乐安国。 汉安帝二年,狄县更名临济县,移治临济。 质帝时改乐安国为乐安郡,千乘县、临济县、高苑县等属乐安郡。 高青一地的归属更是复杂,大部属临济、千乘、高苑县,西部为梁邹县地,属济南国。 三国魏,高青东部为临济县、千乘县、高苑县地,属乐安郡。 青城以西,则为邹平县地,属济南国。m..cc 西晋,废千乘县,高青东部为临济县、高苑县地,属乐安国。 西部的青城及花沟、黑里寨沿小清河部分属邹平县,隶济南郡。 南北朝时,大环境的大变动,这个高青之地的归属就更加的复杂,甚至出现过一年之内数次易手的奇葩现象。 “殿下,陛下所赐这枚玉符之中,数处标注都出现这个诡异的符号,而眼前的情景,妾身总觉得很是熟悉。” 李承乾和称心已经在高青境内转悠了很久,越是转悠却越是有些迷茫,如今已经来到一处矮山之上。 此山不算太高,却蜿蜒数百里,险峰峻岭、幽谷飞瀑、纵横交错、状如棋盘,不似天然? 事实上,此山的名字还真叫“棋盘山”,在高青县西北方向,俯身可望见不远处的黄河。 如今正是日达中天之际,从棋盘山上望去,舒缓的大河平静东流,在日光照耀之下,腾起层层雾气。 “没错,九郎也曾提及,进入‘青丘狐国’的入口,可能就在黄河之滨,可高青境内黄河绵延上百里,想找一处入口,难也——” 李承乾的修为中规中矩,没有太强的天赋,更没有哪一项太过突出,甚至连神通都未能掌握一则。 “也许,妾身能感知到那入口所在......” 事实上,一踏入高青境内,称心就感觉此地格外的熟悉,似乎自己不止一次地来过。 可惜,脑海之中却没有半点儿有用的记忆。 称心缓步走下棋盘山,面向黄河的方向,缓缓走入一条幽谷之中。 这样的幽谷,在这纵横数百里的棋盘山中,少说也有数十道,而称心现在走向的,却是一道相当不起眼的幽谷。 谷因无人而空幽,可是走的近了,却能觉察到丝丝缕缕的痕迹,有人从此出入吗? 诡异的是,现在缓步向前的称心,却是双目紧闭的,她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破除外界的干扰,用“心眼”去感悟那个对她发出召唤的入口。 是的,那种若有若无的召唤又出现了,比起在长安之时更加的真切。 好在李承乾是跟在她身后的,并没有觉察到称心的异样,只是亦步亦趋地跟着她,甚至右手已经握在了“龙泉剑”上。 正是那把大唐帝皇独有的“龙泉剑”,原名“七星龙渊剑”,为了避老爹的讳而特意改的名,算是一件不错的“后天灵宝”。 这把剑本是大唐帝皇的象征,也是李世民传给李治的。 不过,李治是何等胸襟,他的目光又岂会被大唐所束缚?更何况,李治有“轩辕剑”在手,“龙泉剑”反倒成了摆设。 李承乾要随称心前往“青丘狐国”,李治自然不能让大哥太过寒酸,很是准备了一番礼物,而这把“龙泉剑”就是李治赠物中最耀眼的一件。 顶级“后天灵宝”啊,就凭李承乾自身的实力,要想得到一件恐怕势比登天。 从此之后,“龙泉剑”在规格上就降了一级,成为了“唐王”的专用佩剑,或称“唐王剑”。 ...... 一入幽谷,眼前的画面顿时一变。 哪里还有什么幽谷,哪里还有什么棋盘山,哪里还有什么烈日当空? 眼前出现了一座大山,上拄天下拄地,李承乾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大山,甚至连听都不曾听说过。 “到了,这里就是青丘——” 青丘只是一座山吗? 李承乾心中泛起一丝疑虑,可是,这却是从称心口中说出来的。 他们所在的位置,乃是这座大山的一处山脚,貌似还不是主要的入山口。 举头仰望,在那大山之巅,能看到密密麻麻的参天巨树,至少能有数千株。 事实上,山巅有三千株神树,而每株神树都高有三千丈,树冠覆盖整个山巅,让整个大山显得那样的压抑、沉闷。 他们二人刚刚到达山脚下,李承乾还在考虑该如何上山呢,青影一晃,一名妙龄女子闪现在眼前。 “弄雪恭迎小姐回家——” “小姐”? 这是在称呼称心吧?可惜,此时的称心还是没有一丝相关的记忆。 “你叫‘弄雪’?我见到你也觉得有些熟悉,可是,却想不起来任何的事情。那么,我是谁?——” 称心的声音有些颤抖,她能够看出面前这个叫做弄雪之人,一定同自己很是熟悉,对方的眼神欺骗不了自己。 “这个......小姐的记忆没有完全恢复,弄雪也不敢私自告知关于小姐的一切,您随我来吧——” 能够看得出,这个叫做弄雪的女子,看向称心的眼神充满了激动,那是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 事实上,她们二人年龄几乎相当,更是从小玩到大的,不过算不得朋友,毕竟尊卑有别,正如那一声“小姐”。 仿佛生怕称心继续问下去,弄雪急忙转过身去,不疾不徐地在前边带路。 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称心自然有些失落。 “走吧,我们既然来了,总要将事情搞个水落石出的。” 李承乾能够感觉到称心的失落和无奈,紧走两步,单手揽住她的腰肢。 站在山脚下还看不真切,真等上了青丘山,才发现此间完全就是一个独立的世界。 应当是有守山大阵存在,外面看起来的压抑和沉闷只是表象,进得青丘山中,更像是到了一座古老的部落。 只要山峦峰涌、高低分置,天然地将此山划为数处间隔 第二百八十二章 人皇入狐国 [] “这么说,朕的兄长在青丘还受到了厚待,而这玉符之中,为何又说他失踪了呢?” 李承乾在青丘山发生的事情,自然要从前来送信的弄雪口中得知。 听到自家大哥被人强留七年,李治心中自然有些不悦,可是,既然是大哥自己做出的选择,他又能多说什么呢? “帝君容禀,唐王殿下在我青丘做客,的确受到了贵宾的待遇,毕竟他还是我家小姐的道侣。” “七年苦修过后,我家小姐自是突破到了‘太乙金仙’境界,这在如今的青丘狐族,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战力了。” “而唐王殿下,更是非凡,他完全吸纳了上古流传下来的那枚‘内丹’,境界同样到了‘太乙金仙’境界,且达到了巅峰,实力更在我家小姐之上。” “原本他们二位都要参加三年前‘拜月大会’的,可是,就在‘拜月大会’开启的前一天晚上,我家小姐和唐王殿下竟然双双失去了踪迹。” “事关重大,我家大长老没敢声张,毕竟小姐回山之事,知道的人本就不多,甚至小姐的存在知道的人也不多。” “这三年来,大长老一直都在明察暗访,似乎已经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可是......月余之前,大长老竟然也凭空消失了。” 说到这里,弄雪的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 称心回山的事情,她是完全知情人之一,弄雪不仅仅是陪伴称心长大的贴身侍女,更是被大长老一手带大的。 虽然名义上她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侍女,实际上也从小受到大长老的栽培,如师如母的感情,突然消失不见了弄雪自然惊慌不已。 可是,此事不仅太过蹊跷,更是涉及到小姐,涉及到族中秘事,大长老又不在她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丫头,又能做些什么呢? 还是在收拾大长老房间的时候,弄雪无意中才发现了一枚玉符,竟然是大长老给大唐帝君的信笺。 于是,思索再三之后,弄雪好容易才找到一个机会,悄悄离开了“青丘狐国”。 严格意义上来讲,弄雪这样的行径,已经触犯了“青丘狐国”的法令,禁止任何族人私自外出,是青丘狐族两千多年来的铁律。 十年之前,称心能够带着李承乾进入“青丘狐国”,就已经是大长老白晴冒着很大风险了。 李治拿捏着手中的玉符,凭他的眼力,自然能够看出来这枚玉符乃是月前炼制出来的。 只是,为何自己素未谋面的狐族大长老,却会向自己发出请求? 而且,这还是在自己兄长失踪三年的前提下? “青丘狐族?好大的胆子!——” 李治怒了,毫无征兆地怒了,方才他试着感知了一下,已经感觉不到“龙泉剑”的存在了。 当年将“后天灵宝”级的“龙泉剑”赠给李承乾,明面上是为他增添一份助力,毕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拿出一件顶级“后天灵宝”的。 另一方面,李治也是对自家兄长的安全不放心,这才在“龙泉剑”中做了手脚,一旦李承乾有了生命危险,他第一时间就能够感知到。 可是,方才他召唤了三次“龙泉剑”,却得不到丝毫回应。 这样的情景,就只有两种可能。 要么有高人将他在“龙泉剑”上的布置彻底废除了,要么就是被什么给隔绝了,至少对方的设置超出了李治他现在的能力范围。 无论是哪一样,李承乾都可能面临一个他自己解决不了的局面。 “帝君息怒,弄雪也是迫不得已才来找帝君的,小姐、大长老还有唐王殿下,一个个都离奇地失踪,弄雪怕自己哪天也......”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说到底报恩是一回事,担心危及自己的性命,才是弄雪长安之行的根本原因。 “父皇,皇伯父的安危更重要,您切勿妄动无明......” 那个叫弄雪的侍女此时已经吓得跪拜在地上,看到李治一脸的怒相,站在一旁的李离洛还以为父皇对此女动了杀机,赶忙从一旁规劝道。 开什么玩笑,区区一个“太乙玄仙”级别的小狐狸精,如何敢直面李治的怒火? 李离洛这么一规劝,李治才缓了过来。 当然,他并不是想为难这位弄雪,而是因为感知不到“龙泉剑”的存在,一时之间没忍住怒气。 “你的意思,是想让朕跟你走一趟吗?” 玉符之中,那位叫做白晴的大长老,已经向李治提出了请求,不仅仅是请求李治出手相救唐王李承乾,更有为青丘狐族求得强援之意。 很可惜,她的这枚信符尚未发出,自己反而也诡异地失踪了,幸亏有弄雪这个小丫头存在,否则事情还真就不知道会向什么方向发展。 “帝君,大长老对弄雪有恩,小姐也是同弄雪一起长大的,如果帝君愿意出手相助,弄雪愿意永为帝君之奴——” 弄雪已经双眼含泪,并献出了自己的“命魂”。 这岂是普通的卖身为奴啊,分明就是想同李治签下“主仆契约”啊? “不必了,就算不为了你们的大长老和小姐,朕也不会袖手不管。”..cc 现在的李治,早已不是当初的李治,眼前这位只是一个“太乙玄仙”境界的小狐狸而已,若是“大罗金仙”之辈他估计还会考虑一下。 “师尊......” 白素贞也在一旁站着,她向来做事稳重,听到师尊有意前往“青丘狐国”,忍不住想劝说一二。 要知道,现在的李治已经是新的人皇,他的一言一行关系着无数人的生死,如若真的遭了不测,恐怕整个人族都会蒙上阴影。 白素贞是妖族不假,可是这么多年来,她拜在李治的门下,数十年如一日,早已将自己同李治、同大唐、同人族的利益联系在一起。 当然,有这样想法和做法的,不仅仅只有白素贞一人,像白罴、鲁托罗、因陀罗、小白龙等等,甚至连相交不久的松赞干布,也愿意以巫族之身奉李治为主。 白素贞是想劝说李治,可是,话到了嘴边又不知道该怎样开口。 难道说,她能够劝说李治,不要去“青丘狐国”,不要管唐王李承乾的生死吗? 就算是心里真的是那样想的,这些话也是不能够说出来的,白素贞如此,李离洛亦如此。 “好了,朕知道你们两个的孝心,可是,朕如果不走这一趟,你们那皇伯父该怎么办?朕又如何去面对你们的皇祖父、皇祖母呢?” 事实上,李治也觉得此事有些蹊跷,除非眼前这位弄雪在说谎,否则,这件事一定不像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 白晴?一个姓白的青丘狐妖嘛? ...... 李治还是离开了长安城,静极思动,其实,上次至尊宝离开的时候,他就有出去走走的想法。 可惜,他远不如至尊宝那样的洒脱,除了拜托自己照看一二的那位“紫霞仙子”,也算是了无牵挂了。 对于紫霞仙子,李治还真是好生地打探了一番,不惜动用了哮天犬和宝象道人这一明一暗两条线。 如今的宝象道人,在“天赐卫”中混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这么多年来,“天赐卫”也算经历了数次大阵仗,虽然规模一直保持在百人左右,而最初组建之时那百人,如今却只剩下二十几人而已。 宝象道人无疑是其中的元老级人物,不仅本身的资格老,突破到“大罗金仙”之后,他的实际战力也稳居“天赐卫”前五名。 至尊宝算是挂印离开了,禺狨王虽然依旧挂着副都统的名号,却是“天赐卫”的最高指挥者。 而时至今日,“天赐卫”才算真正成为大天尊手中的棋子,可惜,无论高端战力还是整体实力,已经大不如前了。 哮天犬得到的消息要更广泛一些,毕竟这位三界第一细狗面子大、人头熟,任谁还能不给二郎真君几分薄面? 紫霞仙子来自于下界,真身好像是一株紫色的灵芝,最初是被种植在大天尊的“陶养殿”中...... 不知为何,等快化形的时候,竟然被王母娘娘移走了...... 后来就成为了王母娘娘身边的侍女,并传其功法,更是将其选进了“锦卫”成为九天玄女的助手...... 如今,九天玄女斩却“善尸”成为“准圣”,她的本尊不知所踪,而“锦卫”实际上已经由紫霞仙子掌控着。 看到这些信息,李治的头就有点儿大。 既然是被大天尊带上天的,看来这位紫霞仙子的来头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如今成为王母娘娘的入室弟子,又接手了“锦卫”。 同时跟三界的男女至尊都扯上关系,李治心里很是明白,将来至尊宝和紫霞仙子的结局,无论如何都不会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可是,这件事情貌似他还不能不管,单单靠至尊宝的实力,即便将来他恢复了真身,要想从王母娘娘身边带走这样重要的一个人...... 此时的李治,还没有太多的头绪。 此次离开长安,李治并没有惊动太多的人,好在很多日常政务,他已经放手让太子李沉香去处理了。 有房玄龄、魏征和狄仁杰三大相国辅佐,又有白泽在背后支持,李治相信大唐乱不了。 再说了,“丽政殿”里不是还有自己的老爹的嘛,老爷子八十岁的人了,却越活越年轻。 当然了,这些年李世民的精力,主要也放在了修炼之上,修为进展虽说缓慢,也突破了“太乙金仙”境界,倒是小压了李药师一头。 这个小小的优势,让老李很是兴奋了一番。 年轻的时候,李世民是天策上将,是大唐国君,虽然也曾亲临沙场许多年,无论是个人战力还是统帅实力,都要弱了李药师三分。 对于李药师,李世民自然是尊重的,人前人后一口一个“靖兄”、“药师公”的叫着,毕竟对方为大唐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一直是大唐“军神”的存在。 可是,像李世民这样高傲的人,又岂能轻易承认自己不如人呢? 一直以来,李世民都认为正是大唐皇帝这个位置羁绊和束缚了自己,如果自己仅仅只是军中的将帅,他个人在修行上的成就一定不会低于李药师。 于是乎,自家老九的横空出世,为李世民多年来的梦想,提供了可实现的必要条件——脱袍让位。 太上皇的生活不要太舒服好吧?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既有大把的功法可以供他修炼,又有“丽政殿”中的修炼资源,李治还时不时给老爹上供一些稀罕物。 当然了,等到李沉香成长起来之后,那小子守着“山河社稷图”呢,还能断了自家皇爷爷的供应吗? 多年下来,李药师还在“太乙玄仙”巅峰徘徊的时候,李世民竟然后来居上,先一步到达了“太乙金仙”之境。 到底是做过帝皇的人,而李世民无论前世今生都算是站在人生顶端的存在,他修行起“轩辕诀”来,比兕子李明达可容易多了。 除却李世民,李治的四大皇妃有一个好相与的吗? 因此,无论是长安城,还是整个大唐,甚至南瞻部洲,李治都不用太多担心。 临行之时,李治却把二小子李敖霆给带上了,这却是敖凌提出来的。 表面上的说法很简单,上次李治已经带着沉香太子走过一次洪荒秘境了,都是皇子的,这一碗水总得端平吧? 可是,李治心中很明白,敖凌如此做恰恰是要把这碗水“端不平”。 李沉香是太子,自然就是大唐将来的继承人,哪怕李治永远待在大唐帝君的位置上,李沉香也是第一继承人。 这就好比西天佛门的“三世佛”一般,谁能说如来佛祖就一定会死去呢?不也得安排一个“未来佛”吗? 而李治的膝下只有两名皇子,宫廷中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敖凌自然是一清二楚,总有那么一些人是看不清形势 第二百八十三章 敖霆震群狐 [] “青丘狐国”,古来有之,也不知传承了多少年。 然而,自从当年封神大劫之后,整个“青丘狐国”的名声就彻底臭了三界,但凡遇到品行不端之女子,往往就会被冠以“狐狸精”的名号。 于是乎,“青丘狐国”索性闭门不出,几乎已经在三界四洲之中绝迹,而三界四洲却依然流传着青丘狐族的故事。 “哈哈哈,既然是要诚心邀朕入内,这中门是不是该开了?——” “轰”的一声响,“青丘狐国”议事大厅的两扇中门不翼而飞,只留得断裂的碎屑和飞扬的灰尘。 “尔敢如此?——” 李治这一下,顿时让大殿之中就炸毛了,“唰唰唰”接连跳出六个人来。 准确地说,是出来了六位狐族,当先一位有着“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想来此人正是方才那个难听的声音。 而其他五位,两人已经进入“大罗金仙”,三人也达到了“太乙金仙”巅峰,此六人当在“青丘狐国”九大长老之列。 看来,这不问世事的“青丘狐国”,自身的底蕴还相当的扎实啊。 现身的这七大长老,已经有四位“大罗金仙”,其中两人更是达到了“大罗金仙”巅峰。 康德是三长老,那么,这另外一个“大罗金仙”巅峰之人,就应当是二长老了吧? 如此算来,似乎还少了一位? 当然了,李治已经知道的是,失踪的大长老白晴,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是“大罗金仙”巅峰了。 “唐皇,既然你诚意前来拜山,我等也以礼相待,却又为何行此当面碎门之事?” 首先站出来发出质疑的,乃是最左边的一位中年人,同样是修长的身材,狐族之中似乎健硕、肥胖之人并不多见? “太乙金仙”巅峰的修为,想来在九大长老中的位次也不是很高了。 果然,迎接李治进山的三长老康德说话了。 “老八,不得无礼,也是我等疏忽了,大唐帝君至此,应当大开中门迎接才是,毕竟帝君可是三界之中的‘强者’啊!” 康德这话说的很是巧妙,先是点明了说话之人的身份,他叫一声“老八”,那就一定是“青丘狐国”的八长老了。 而将方才的紧闭中门,说成了“疏忽”,似乎就让李治再找不到继续发飙的理由? 最终,更是在“强者”二字上加重了语气,似乎对李治的实力还存在着疑虑? “尊驾就是‘青丘狐国’的八长老吗?小子大唐李敖霆,乃是父皇膝下不孝二子。” “今日有幸随父皇来‘青丘狐国’一行,得见诸位狐族前辈深感荣幸,不知小子可有机会同诸位讨教一番?” 八长老的态度,三长老的言行,傻子都能看出门道来,更何况李敖霆还不是傻子? 李治自重身份,毕竟他是大唐帝君,又是新晋的人皇,岂能被人一点就着,随随便便与人交手? 可是,李敖霆就不一样了。 常言道,有事弟子服其劳,李敖霆可不是弟子那么简单,更是唐皇的儿子,又岂能让人这样挑衅自己的老爹? “八弟,既然大唐二殿下有意赐教一番,你就不妨下场陪他走两趟,切记,不可伤了二殿下,否则有违我狐族待客之道——” 李敖霆硬刚对方,那位二长老也不含糊,直接就给八长老下了命令,这说话的语气,显然根本就没把李敖霆放在眼里。 同对方的八长老一样,此时的李敖霆也是“太乙金仙”巅峰的修为,此次跟着李治出来,未尝没有寻求机缘的意思。 “霆儿,不必留手——” 对比狐族二长老的假客气,李治倒是显得挺实在的,只是这短短一句话,好悬没把对面几位狐族长老鼻子给气歪了。 要知道,虽说李敖霆同对方的八长老都是“太乙金仙”巅峰的修为,可是,二人年龄上差老鼻子了。 年龄上的优势,就代表着八长老有更多的见识和比斗经验,一个十几岁的毛孩子,难道还斗得过数千年道行的八长老吗? “来来来,小娃娃,就按你父皇所说,不必留手——” 八长老也被气的够呛,索性连二殿下都不叫了,直接就以小娃娃相称。 有一说一,狐族的确天生不善比斗,可是,好歹那也是妖族,更是“九尾天狐”的族人,难道还比羸弱的人族更差劲吗? 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八长老是有着足够的自信,他也没拿家伙什,向前走了几步,不丁不八往那里一站,等待着李敖霆的进攻。 八长老想的很明白,他既是主人,又算是前辈,同一个人族后辈比斗,自然没有先出手的道理。 斗气归斗气,李治也好,狐族的几位长老也罢,都没有与对方交恶的想法。 狐族之所以出现之前的种种“不友好”行为,完全是因为李治的贸然来访。 ...... 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弄雪小丫头一进入议事大厅,脾气有些火爆的八长老当场就爆了。 一个小小的侍女,竟然敢不向任何人请示,就私自离开“青丘狐国”,在外边逛荡了十来天,竟然又大摇大摆地回来了? 如果大长老白晴在此,这几位长老顾及白晴的身份和修为,还不敢把弄雪怎么样。 问题是,大长老消失了,而与大长老交往最为密切的侍女弄雪,竟然也消失了,这不得不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弄雪,这些天你都到什么地方去了?一个小小的侍女,就算有大长老的庇护,难道就能将我‘青丘狐国’的律法当做儿戏不成?——” 八长老占着理呢,更何况身份地位上的巨大差距,他有足够的实力碾压弄雪。 可惜,弄雪却没有被八长老的气势给吓到,这么多年了,自己背地里受到的排挤还少吗? “青丘狐国”的九大长老之间,也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其中二长老胡风不甘心屈于大长老白晴之下,早就私下联合了其他几位长老。 老四、老五、老六、老七和老八,坚决以二长老胡风的马首是瞻,而三长老康德,却是“青丘狐国”少有的智者。 此人也算是颇有大局观之人,一身修为已达“大罗金仙”巅峰之境,是九大长老中排名第四的高手。 大长老白晴自然稳居榜首,那是因为她的年龄和辈分足够的高,都没人知道那老太太到底有多大年龄了。 就算是已经有六千年道行的二长老胡风,他也只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白晴就已经是“青丘狐国”的大长老了。 二长老胡风和三长老康德分列三、四位,而公认的排名第二,却是到现在依然不曾露面的九长老。 或者说,这么多年来,九长老一直都很少露面,即便是偶然出席重要的长老会,容颜也总被挡在一袭青纱背后。 九长老原本不住在青丘山上,乃是数十年前从别处来到此间的,除了大长老白晴,甚至都没人知道她来自何处。 是的,九长老是一位年轻的女子,她身上甚至都没有“九尾天狐”的血脉。 可是,大长老白晴却力挺于她。 甚至,在长老会上行使大长老特有的权利,任命这名外来的年轻狐族为“青丘狐国”的九长老,并赐名“白玉”。ωWW..cc 即便其他几位长老多有不满,鉴于对大长老白晴多年以来形成的忌惮,这那几位也只是敢怒而不敢言。 好在这位被赐名“白玉”的九长老,除了在自己的居所苦修,并不怎么热衷于“青丘狐国”之事。 就算偶尔出席长老会,那也是走走流程,应付一下差事而已。 更何况,对方看着小小年纪,却已经是“大罗金仙”巅峰的境界,二长老胡风一时技痒,曾经找上门去,同白玉切磋了一番。 没人知道二人交手的过程,也没有知道二人交手的结果,只是打那以后,一向高傲的胡风没再对九长老白玉说过一个“不”字。 如此一来,其实“青丘狐国”的九大长老,很显然已经分成了三派。 其中二长老胡风的帮头最大,身后站着四位长老,九长老白玉自然同大长老白晴是一派的,而老三康德却保持着中立。 如今大长老白晴突然失踪,这几位长老就坐不住了,除了派人四处寻找,几乎天天都聚集在议事大厅里。 大长老白晴在的时候,他们嫌那位老太婆太自以为是,而大长老离奇失踪了,这些长老们又像是失去了主心骨一般。 奇怪的是,九长老白玉,却丝毫没有受此事件的影响,依旧闭门苦修。 难道说,这位九长老就没有半点感恩戴德的心思吗? “二长老,诸位长老,弄雪这些天去了一趟大唐长安,如今大唐帝君已经来到了青丘山,这是他的拜山名刺。” 对于八长老的质问,弄雪丝毫没有理会,只是对着正中央的二长老康德施了一礼。 大唐帝君?—— 议事大厅之中,所有人都懵住了。 大唐帝君李治的名号,他们自然知晓,更何况去岁刚刚被人族三圣皇推为新的“人皇”。 “诸位长老,大长老离奇失踪,这么多天了也没有一点儿消息,因此,弄雪才斗胆去了大唐的长安城。” “另外,早在三年之前,大唐的唐王殿下李承乾和‘小小’小姐,也是这样在青丘离奇失踪的。” 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当弄雪将这十几年来发生的事情,简要地讲述一遍之后,整个议事大厅就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静。 “弄雪,贱婢,你......你们好大的胆子,竟然敢背着我们众长老,做出这么多离经叛道之事?——” 又是八长老最先反应了过来,若不是怕失了长老的身份,他都想一巴掌拍死弄雪。 “小小”的存在,很多人都是听说过却从没见过,一直都觉得这是一个传说而已。 不过,还是有人知情的,比如座中的二长老和三长老。 “二长老,咱们还是不要在这里瞎猜的好,既然大唐帝君到了山门外,我等还是先把人接进来吧。” 没有大长老在,三长老康德这位中立派,无形中反而成为了对立派。 不过,因为他势单力孤,二长老胡风却也不过太孤立于他,毕竟三长老的智谋还是整个狐族要仰仗的。 这才有了三长老康德,亲自带人迎接了出去,而其他长老们却没动地方。 ...... 这背后的故事,李治自然是不明白的。 可惜,时至今日的李治,已经不是任人拿捏之辈。 你们紧闭中门,想让朕从侧面进入大殿,索性就砸了你的中门。 你们想称量朕的斤两,好歹总应该先过了朕的儿子这一关吧? 这个时候,李治甚至都有些后悔,早知道有现在这场面,就应该把大女儿一起带来了。 有“大罗金仙”巅峰的李离洛在,李治觉得自己甚至都不需要动手,仅凭一女一子就能蹚翻了眼前这几位狐族长老。 此时,李敖霆已经同那位八长老动上了手,对方没有亮兵刃,他自然也赤手空拳的。 更难得的是,李敖霆所用的还是他老爹最熟悉的拳法——五禽戏。 这套拳法看似简单,实则将力量、速度和技巧发挥到了极致,即便到了李治现在的修为,他也时常练习,更是成为了整个大唐百姓的必修课业。 和李治不同的是,他最常用的是熊形,而李敖霆则擅长虎形。 五指分张,然后各自往掌心勾曲有如爪状,不出则已,一出务必制敌伤人。 而虎形之中,还带有一式独特的招法,那就是“虎啸”。 可惜,到了李敖霆这里,生生被他练成了“龙吟”,且威力不知甩了“虎啸”多少条街去。 八长老同李敖霆刚刚交手了三十多个回合,他就有些顶不住了,二人的境界是相同的,而李敖霆的力道却太大了。 好歹也是将“九转神龙诀”修炼到了七转的人,而李治所传的“体诀”他也修炼到了小成境界,对付一个狐族之人,至少在力道之上那是完全的碾压。 场中的情况,完全出乎狐族诸位长老的意料,在他们看来,人族一直都是羸弱的,曾一度沦为 第二百八十四章 疑似魔珠现 [] “帝君,方才我等才从弄雪小丫头那里得知了真相,没想到贵国的唐王殿下,居然在我青丘做客了近十年啊。” “可惜,我等命浅福薄,无缘与唐王殿下相识,更是听闻唐王殿下三年前竟然诡异地消失在了青丘,这可如何是好?......” 进入到议事大厅之中,众人谦让一番才分宾主落座,主位这边有二长老胡风、三长老康德相陪。 李治自然坐在客位首席,而李敖霆则很自觉地站在了老爹的身后,这种场合他还是站着更随便一些,更何况他现在“别有用心”啊。 二长老胡风,一改刚刚见面之时的冷漠,满脸堆笑地自陈道。 别看他满脸的笑意,说话的字里行间,也透露着一丝丝的不满和嘲讽,似乎对李承乾多年前的不请自来很有意见。 胡风也单单只提到李承乾一人的失踪,反而对他们狐族的大长老白晴,以及那位“小小”小姐竟只字不提? “皇兄前来拜山之事,朕也是知道的。至于他因何失踪,此时又在哪里,说实话,朕也甚是好奇。” “弄雪姑娘呢?原本就是她到长安邀朕前来的,怎么如今却不肯露面,难道这也是几位长老的手笔吗?” 一路行来,方才在大殿之外又厮斗了半天,如今都已经坐在议事大厅中奉茶了,李治竟然还是没能见到那位叫弄雪的小狐狸。 “这个嘛......帝君说哪里话来,弄雪那小丫头未经请示,就擅自离开了‘青丘狐国’,此举实在是为我青丘律法所不容。” “如今本座正罚她在静堂中面壁思过,虽然弄雪到长安去事出有因,我们长老会终究还是要给族人们一个交待的......” 看到那位二长老胡风一脸为难的样子,李治不觉眉毛一挑。 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个青丘的二长老啊,此人未必有三长老康德的聪慧,却同样是老奸巨猾之辈。 “两位长老,实不相瞒,在长安城皇宫之时,弄雪为了能够请动朕前来青丘,已经卖身为奴于朕。” “换句话说,现在的弄雪已经不能算是你青丘之人,若是两位长老依然要行青丘之法,朕似乎很难说服自己......” 好嘛,明明李治已经拒绝了弄雪,此时觉得事有蹊跷,竟然主动又提及了前事。 “这个......” 没想到唐皇李治突然来这么一手,别说是二长老胡风,就算是向来以青丘第一智者之称的三长老康德,都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了。 “父皇,我大唐之民焉能被人所制?再说了,我大伯无故失踪在‘青丘狐国’,此事是否需要从长安调人来探查一番?” 狐族两位长老还正在交换眼神呢,没想到站在李治身后的李敖霆却插言了。 到底还是年轻,充其量也就十二三岁一个孩子,原本以为这大殿之中会有件好宝贝。 可是,他运足了“破妄金瞳”搜索半天,却仍然一无所获。 这让本就年轻气盛的李敖霆有些气馁,又不好真的去一丝一寸的搜查,听到老爹同对方的对话,才忍不住说了一句“气话”。 “二殿下言重了,弄雪小丫头自己方才也没说,老朽等如何知晓?既然她有幸能够成为帝君驾前之人,那也是她三生修来的造化。” “至于唐王殿下在青丘失踪一事,我青丘狐族确有‘失察’之罪,不过,我们的大长老和一位尊贵的小姐,也同样离奇失踪了。” “如此看来,贵我双方眼前的目的和利益是一致的,想来帝君也不愿意看到不友好的事情发生吧?呵呵......” 看样子在青丘狐族已经形成了惯例,日常都是由二长老胡风来发号施令,只是每当遇到棘手的问题,就甩手丢给了三长老康德。 就比如现在,李敖霆的话虽然说的冲了一些,可是,人家的话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这才来了两个人而已,他们青丘一向自觉强大的长老会,似乎都有些招架不住了,如果长安真的再派人过来呢? 狐族本将不擅长战斗,从骨子里其实也并不喜欢厮杀,能够彻底将不可一世的魔族驱逐出南瞻部洲,大唐的实力可见一斑啊。 “三长老这话说的也对,那么......” 李治暗中给了儿子一个大大的赞,这小子什么时候脑子变得如此活泛了起来? 瞧瞧方才那小话接的,李治自重身份,有些话还真的需要从旁人口中说出来,李敖霆无疑是最佳的人选。 李敖霆身为大唐二殿下,身份足够,又连胜了两位狐族长老,实力也足够。 可是,他同时还只是一个十三岁不到的孩子,就算说的话做的事稍稍过分了一些,貌似也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吧? “明白!老四啊,你亲自走一趟‘静堂’,将弄雪那丫头给‘请’过来——” 话都说到这份儿了,如果再扣着人不放,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三长老康德看到殿外晃动的人影,就知道四长老那边的事情已经结束,这是来议事大厅听信来了。 “诺——” 对方答应一声,转身离去了。 事实上,大长老白晴的离奇失踪,整个青丘狐族也不是没找过,恨不得把整个“青丘狐国”的都要翻个遍了,依然没有丝毫收获。 一个白晴大长老都没能找到,更别说什么三年前失踪的唐王李承乾和那位“小小”小姐了,那两位的行踪他们压根都不知道的。 当然,也不能算是完全毫无收获,至少能够证明,到现在为止,大长老白晴并没有离开“青丘狐国”。 可是,越是这样,几位长老心中的震撼越是强烈。 这说明什么呢? 说明在这青丘之地,还有他们不知道的秘密啊。 ...... 时间似乎过去了很久,李治面前的茶都换两次了,那位四长老才再次回转,身后正跟着那位弄雪姑娘。 只是,眼前的弄雪居然更换了一套装束,两眼之中还带有一丝的愤恨? “弄雪,何人对你动刑了吗?好大的胆子,竟然连朕的人都敢动吗?——” 从弄雪的气息判断,她分明是刚刚重伤初愈的样子,怪不得四长老半天不回来,原来是给弄雪疗伤去了。 李治“祖巫”的气势毫无保留地释放了出来,“咔嚓、咔嚓”两声脆响,对面二长老胡风和三长老康德竟然没抗住压力,直接坐碎了自己的座椅? “帝......君息怒,这都是下边的人不懂事,也怪老朽方才没给交待清楚,他们以为关进‘静堂’的人就一定要刑讯的......” 三长老康德强忍着胸口的疼痛站了起来,这次他算是彻底被李治的强硬给震惊了。 巫族?大唐帝君居然是一名巫族? 青丘狐族,说到底也是妖族的一员,当年他们虽然在妖族天庭并未占据多么重要的位置,不过总也同巫族之间有过多次交手。 “小婢弄雪,参见主上——” 看到眼前的情景,弄雪哪里还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冲着李治的位置盈盈下拜,眼睛里早已满含着泪水。 “起来吧,既然你尊朕一声‘主上’,朕自然会护你一世周全。” 顺手救下弄雪,其实李治并没有多想。 如今看来,至少这小丫头之前对自己所说的话都是真的,也算是一个有情有义、忠心为主之人。 对于这样的人,李治自然要帮上一把,就算这只是权宜之计,将来她真的还是离去了,李治也不会后悔今日的所作所为。 “帝君,您看接下来,我等该如何行事?——” 事到如今,李治已经完全占据了主动,无论是睿智的三长老康德,还是高傲的二长老胡风,看向李治的眼神都充满了敬畏。 敬畏,既敬且畏,畏大于敬。 “朕来此就是为了唐王兄失踪一事,既然是在‘青丘狐国’消失的,那就一定要从‘青丘狐国’找起。” “这样吧,先给朕父子二人安排个住的地方吧,别的没有要求,清静就好。” 当着狐族长老的面,有些话李治自然不能言明,眼看着天色渐晚,李治索性先住下来再说。 “这是当然,帝君远来辛苦,老朽这就带您去住的地方!” 这一次,三长老康德没有假手于人,暗中和二长老胡风交换了一个眼神,亲自在前边带路。 李治也站了起来,甚至都没同胡风打声招呼,就迈步出了议事大厅,李敖霆和弄雪二人自然随后跟上。 出了议事大厅,在三长老康德的带领下,众人出门往右手边转,这竟然是一条蜿蜒向下的山路? 因为是在“青丘狐国”的地盘,众人都没有施展法术,就这样正常地在山间漫步。 接连绕过了两个岔道口,眼前豁然开朗,竟然出现了一大块平地。 四四方方,估摸着横竖怎么也有数十丈长短,偌大的一块地方,居然只建造了一大套院落,层层叠叠的,足足有五进院子。 “帝君,此处是当年我们一位身份显赫的狐族前辈居所,虽然有很多年无人居住了,不过每隔几日都会派人前来收拾。” “帝君若是不嫌弃,您和二殿下在青丘的这些时日,就暂在此处下榻吧。” 看到眼前这一处宅院,李治倒没说什么。 他并不是养尊处优的人,早年间随着取经团队一路西行之时,风餐露宿的日子还少吗? 而眼前这处宅院,怎么看都像是青丘狐族尊者的居所,能够拿出来招待李治父子,也算是显现出对方足够的诚意。 “三长老这份心思朕记住了,今后还望你我二族多亲多近——” 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如今的李治并不是孤家寡人,身后代表着整个大唐,乃至整个人族的福祉。 “帝君不嫌弃就好,里边一切所需具全,其他事弄雪想来也会安排妥当的,老朽就先告辞了,明日再来相扰——” 三长老康德并未进院子,而此时大门从里边被打开了,一左一右,从里边出来八名标致的狐族女子。 “恭迎帝君——” 看来,三长老康德早就暗中布置下去了,怪不得露了一面的四长老,后来又消失在议事大厅之外。 宅院之内红灯高挂,除了方才出迎的八名女子,里边居然还有不少的狐族女子,掌灯的、守门的、领路的、伺弄茶水的...... 李治算是地道的大户人家出身,却还真没同时让这么多的女子服侍过,就现在他整个“大明宫”内,所有的宫女加起来都不超过百人。 李治和他的后妃们,以及诸位子女,都是修行中人,没一个贪图享受人间富贵,就算是使用宫女,也无非惯行祖制而已。 可这里的女子,毫不夸张来讲,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要超过“大明宫”中的宫女。 “你等都退下吧,留下两人伺候就行——” 李治不算拒人于千里之外,却也不会接受这么“奢侈”的安排,更何况他还带了一个血气方刚的二小子。 “你、你,你们两个留下,其他人都下去吧,三长老那里自有我替你们去说明——” 看到那些狐族并不为李治的言语所动,弄雪急忙站了出来,随意点指了两人。 她是到过长安皇宫的,亲眼见过这位大唐帝君的“节俭”,而接见她的时候,李治身边伺候的甚至只有他的弟子和女儿。 那些狐族女子彼此观望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真没有留下来的可能,才有些不情不愿地离开了。 原来,这些女子还真是“带着任务”来的,四长老当众交待的明白,但凡有被大唐帝君父子临幸的,赏赐狐族高级功法一册。 今日来的这些狐族女子,要说身材、样貌绝对都算是上上之选,只可惜要么天资差一些,要么没什么过硬的人脉关系,平日里也只能修炼到最为普通的功法。 对于一个修行者而言,还有什么能比高级更加诱人的吗? 既然是四长老当众承诺的,那么,随随便便拿出一套高级功法,怎么也能够修炼到“金仙”境界吧? 运气好的,也许突破到“太乙玄仙”,都是有可能的事。 再说了,让她们服侍的男子又不是普通人,大唐的帝君父子啊,那是一般狐女能够靠近的吗? 可惜,刚刚迎接进来,话 第二百八十五章 见青丘女君 [] “主上,咱们为何要来到这座议事大殿?” 夜已三更,似乎整个“青丘狐国”都已入睡,四周静悄悄的。 无月、有风,李治一行三人,来到了白日待过的议事大厅。 他们是为那“离幻珠”而来,却并没有窃取的意图,既然被人给遮掩了,而且是能够瞒过李治的,想必也是一位大佬吧。 “离幻珠”,虽然也是一件难得的“先天灵宝”,李治却不会太过看重,更犯不着为了这样一件辅助型的“先天灵宝”,而去招惹一位绝对的大佬。 “弄雪,朕说了,今夜要带你去见你们的大长老,你跟着就是了——” 虽然已经同大唐帝君确定了主从关系,可惜弄雪的心中,还是不自觉会为青丘狐族考虑。 李治已经施展了幻术,隐藏起三人的行藏,更是为整个议事大殿布下一道防护结界。 除非境界高过李治之人,否则就算是站在议事大殿前边的广场上,也发现不了殿中有丝毫的异样。 “父皇,这枚珠子还真是神奇,孩儿觉得它的内部似乎是一个完整的世界,难道这也是错觉?” 一进入大殿,李敖霆就径直走下了正中央的那件供奉,即便大殿之中没有掌灯,外间更无星月之光,李敖霆却依旧看的清清楚楚。 “霆儿,你们两个紧跟在为父的身后,我带你们进去——” 李敖霆都能发现那“离幻珠”的奇异之处,更何况是李治呢? 事实上,当他判断出此物为“离幻珠”之时,就已经明白皇兄李承乾他们去了哪里。 只是,在李治的推测中,自家皇兄恐怕是被人硬收了进去,否则以他的实力,绝不可能发现这其中的秘密。 再说了,李承乾在“青丘狐国”之中逗留近十年,都不曾被众位狐族长老发觉行踪,就是深入浅出的结果,又怎会贸然出现在这座议事大殿中呢? 面对着高悬在上的狐族头骨,李治聚力于双目之间,这个时候,如果你在李治的正对面看着,就能发现他的双目之中,跳动着两朵奇异的火苗。 “嗖——”的一声响,再看这座议事大殿之内,哪里还有李治等三人的影子啊? 也许,等明日天亮之后,青丘狐族那几位长老的脑袋,又会比平时大了几圈吧? 又有人在“青丘狐国”诡异地消失了,而且,消失的人中,还有李治这位炙手可热的新晋“人皇”。 很难想象,高傲的二长老胡风,睿智的三长老康德,在知道此事之后,脸上又会是如何精彩的表情呢? ...... “父皇,这里是什么地方?孩子怎么感觉处处透露着一丝陈旧的气息?——” 此时的李治三人,已经离开了“青丘狐国”的议事大殿,这里显然是一座高山。 只是让李治觉得奇怪的是,这座高山却为何如此的熟悉? “霆儿,此处乃是洪荒世界,想来也是洪荒世界一处破碎的 残留,或者被尘封起来的记忆。” 眼前“熟悉”的景象李治一时没弄明白,可是,这样的气息他太熟悉了。 事实上,这样的情景李治也不是头一次碰到,无论是当年天庭的试炼秘境,还是在逻些城遭遇的那个巫族秘境,岂不都是这样的气息? “霆儿,你和弄雪彼此照应一些,此间处处透露着诡异,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虽然亲身经历了“离幻珠”的神奇,李治还是有些不放心,他不相信仅仅凭借一个中品的“先天灵宝”,就能焕发出如此惊人的力量。 方才那一幕,与其说是李治主动进入“离幻珠”的,不如说,更大的程度,他是遭受了不小的吸引力。 可是,当踏足其间了,却又感觉不到那股吸引力的存在了。 “走吧,咱们先上山上去找找——” 极目远望,似乎此处就只有眼前这座大山,这一点是最让李治觉得奇怪的。 难道说,自己的判断有误,这里不是什么洪荒世界? 李治在前,弄雪居中,李敖霆反而落在殿后的位置,三人成一条线缓缓向着山上行去。 “主上,这座山小婢看着像是‘青丘山’,可又觉得不是......” 因为是一处完全陌生的地方,三人索性选择了徒步,尽可能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 “青丘山?——” 听到身后弄雪的声音,李治才恍然大悟,可不就是“青丘山”嘛,到底还是弄雪更加的熟悉。 只是处于不同的年代而已,看眼前的情景,好似“九尾天狐”一族,尚未发现此处,这里还保持着近乎原始的存在。 “何方高人在此,人族李治敬请现身一见——” 等三人来到半山腰之时,同现实之中的“青丘山”相比,这里大概就是那议事大殿所在的位置了。 “咳咳,不愧是大唐帝君,到底还是让你找到了。” 李治的话音未落,从山的另一侧飘来一人。 细看居然是一名妙龄少女?靛青色的衣裙,梳着一种上古狐族特有的发饰,一脸淡然、不苟言笑。 “大......大长老?——” 看到此人的样貌,李治身后的弄雪惊呼了出来。 眼前来人,太像大长老白晴了吧? 可是,此人若是大长老,却为何会如此的年轻呢? 在弄雪的印象中,白晴大长老一直是一个瘦弱的老妪模样,手里始终不曾离开她的那根藤拐,而眼前这位?...... “小弄雪,难为你了。既然你也跟了过来,本长老自然会与你一番机缘。” 弄雪心中还在挣扎之时,对面来人这番话,算是主动肯定了弄雪的猜测。 “您真是大长老,可是您怎么?......” 即便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弄雪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呵呵,这才是我的本来面貌,昔日里那副老态龙钟的模样,自然是幻化出来的。” 原来,白晴在“青丘狐国”大长老的位置上,一待就是数千年,为了维护那份必要的“威严”,竟然不惜丑化了自己。 “倒是怠慢帝君了,帝君里边请——” 白晴在同弄雪交谈之时,还不忘用眼角的余光在观察着李治,却见这位人族如今最负盛名的人物,竟然一直气定神闲地站在那里,似乎根本没有半点的不悦? 这样的发现,让白晴禁不住又高看了李治几分。 白晴在偷看李治的同时,李治却光明正大地打量着眼前这位青丘狐族的大长老,这狐女长得也......太美了吧? 李治不是没见过美女的人,事实上,他的一后四妃个个都是貌美之人,兼有各族独特的韵味,李治也算是享尽齐人之福了。 可是,眼前这个狐女......怎么说呢? 柔软中透露着一丝坚韧,冷艳中却时而有嫣然一笑,只是站在那里,就是一道独特的风景,让这光秃秃的大山平添几分生气。 “啊,那个......大长老客气,请——” 听到白晴的相请之语,李治才“清醒”了过来,暗道一声“好险”。 李治已经见过了青丘狐族的七大长老,在修为上尤以二长老胡风和三长老康德为最,那二人都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 而眼前这位大长老白晴,也有着“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可是,李治觉得此女的状况,好像同至尊宝有些类似。 也就是说,她一只脚已经踏入了“准圣”之列,恐怕连大道法则也领悟到了吧? 峰回路转,在白晴的带领下,众人来到了一处山洞。 “山居简陋,帝君莫要嫌弃才是。” 一张石案,几座石墩,案上香气袅袅,竟然泡上了一壶清茶。 “朕来此不是饮茶的,还请大长老将朕的皇兄叫出来吧。” 可惜,清醒过来的李治,无心领略此间山洞的清奇,更无心去品尝浓浓诱人的香茗,很是大煞风景地说道。 “帝君莫急,这么多年都等了,还在乎这点儿时日吗?唐王乃是我家小姐的道侣,老身自然不会亏待了他。” 白晴却很是沉稳,甚至亲手给李治筛上一杯茶。 只是,她明明只有双十年华的容貌,却以“老身”来自称,总让人觉得怪怪的。 “说吧,大长老费了这么大的周章,将朕引来此处,却不知有何见教?” 李治无奈,只得稍稍平息一番心头的烦躁,甚至抿了一口杯中的香茗。 到了现在,如果李治还不明白过往种种,都是眼前之人的算计,他也真就笨到家了。 说什么李承乾失踪了三年,狐族大长老也找了三年,然后白晴大长老也跟着失踪,再后来弄雪无意中发现了事先准备好的“信符”。 当然了,李治相信弄雪那小丫头应该也毫不知情,如果那小丫头知道内情,恐怕早就露馅了。 “帝君言重了,在帝君面前老身安敢托大?实不相瞒,请帝君到此实乃迫不得已,还望帝君能够出手相助?——” 说的好好的,白晴竟然起身离座,来到李治面前半跪了下来。 “大长老,你这是?......” 李治一头雾水,却也没敢受对方这一拜,急忙起身闪过。 无论如何,对方的年龄在那里放着,又是近乎“准圣”的修为,平白无故的李治怎好受人大礼参拜? “帝君可知老身姓名?” 见到李治执意不肯受她一礼,白晴也没再坚持,再次落座之后,缓缓地问道。 “这个......朕倒是听弄雪提起过。” 女子,尤其是一位“资深”美女的姓名,李治就算是知道,却也不能当面直接说出来。 “老身姓白名晴,算是如今的‘青丘狐国’,最为纯正的‘九尾天狐’族人。帝君可还知晓其他白姓的狐族?” 这位白晴大长老倒是稳当的很,一改方才激动的神情,竟然同李治拉起家常来? “这个嘛?......” 李治有过无数种设想,却没想到对方会问到这个。 关于狐族的姓氏,李治还真就知道一些,比如姓胡、康、何、贡等,或是更古老的涂山、有苏、纯狐。 而姓白的狐族嘛?......李治的眼睛一亮。 “朕对狐族,尤其是‘九尾天狐’一族了解不多,说到其中的白姓之狐族,朕却侥幸知道那么几位。” 李治如此回答,倒是让白晴大长老愣住了。 原本她也只是随口一问,好引起下边她要说的事情,能知晓白姓狐族的,少说也得成千上万年的修行之人吧? “哦,帝君莫不是在说笑?” 李治的修为的确不俗,可惜,他的年龄是“硬伤”,五十来岁在整个修行界中,算是绝对的小字辈了。 “有一人,不知何年,青丘女君,四海八荒第一绝色,生来便是仙胎,不用修行便是神女者,姓白名浅也。” “又一青丘女君,身兼九尾白狐族与赤狐族二族之长,通体红艳似鸽血,唯耳与爪雪白尔。及化人身,额生凤羽之花,貌擅倾世之色。” “只因幼时蒙东华帝君相救之恩,故倾心于东华帝君,但因天命石上注定无缘,纵然与东华帝君有几番际遇,总是悲喜离合无法相守。经历多番坎坷,终得一线生机......” 李治侃侃而谈,而白晴大长老的容颜早已变色。 “小友果然不是一般人,不愧为人族三大圣皇联手推介之人皇,看来本君的命运或真能被你改写啊——” 就在这时,山洞中漾起一阵回响,一道充满“魅惑”的声音传入众人的耳朵中。 “君上万安——” 听到这个声音,白晴大长老竟然双膝跪地,甚至朝着洞外俯身长拜。 “晴儿,你带着帝君过来吧,本君亲自与他相谈。” 还是方才那个声音,却柔和了许多,更是透露着一丝淡淡的哀伤。 “是,谨遵君上钧令——” 白晴恭恭敬敬地行礼,然后才慢慢地站起来。 “帝君,请您移步随我来吧,还请二殿下和弄雪在此稍待。” 白晴的内心并不像表面上这样的淡定,她真是被李治的一番言语给吓到了。 李治所说的那两位,都是青丘狐族上古时期的女君,距今都多少万年了,连她都只是听说过而已。 而真正让她感到震惊的,自家君上居然就这样轻易要召见唐皇李治? 这一点儿让白晴很是惊讶,要知道,就连“小小”小姐和唐王李承乾,两人来此三年了,也仅仅被召见过一次而已。 ...... “霆儿,你且在此等候,为父去去就来。” 看到自家儿子不放心的眼神,李治拍了拍他的肩膀,同时暗中传给了李敖霆一记“大罗 第二百八十六章 两个苏妲己 [] 古来一国之亡,人们总是习惯于将责任同女子联系在一起,谓之“红颜祸水”、“祸国殃民”。 李治在后世之时,就曾经看到有好事者,归纳出来“四大妖姬”。 其一,是为“骊姬”。 春秋时期,晋献公出兵攻打骊戎,灭了骊戎的国君,俘获了她的女儿骊姬。 骊姬长得很有姿色,晋献公看了心动不已,就不管卜人的占卜结果如何,强行将骊姬立为了夫人。 此后,骊姬很快就给晋献公生了个儿子,并用美貌博取晋献公的怜爱,且屡屡干政。 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登上皇位,不断挑拨王晋献公和他其他儿子之间的关系,造成了历史上的“骊姬之乱”。 其二,是为“褒姒”。 褒姒是一个冰霜冷艳的美人,可她越是这样,君王便越想博她一笑。 周幽王攻打褒国,褒国兵败,将褒姒给献了出去,周幽王为了博取褒姒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 “赫赫宗周,褒姒灭之。” 其三,是为“妹喜”。 “妹喜”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俗气,本人却是一个美丽绝伦、气质非凡的女子。 “美的最高境界就是雌雄难辨。” 用这句话来形容妹喜再恰当不过,她是一个像男子一样佩剑戴冠的女人,甚至还在夏王朝当过“间谍”。 妹喜气质独特、容颜绝美,深受夏桀的宠爱,整日沉迷于饮酒作乐中,有美人在怀,朝政的荒废自是意料中事。 夏亡商兴,妹喜绝对是效了犬马之力,可她不仅没有受到封赏,还被流放到南疆之地。 其四,就是“妲己”了。 那三位女子李治算不得熟悉,可妲己他却不能知道,而阵中所困之人,居然自称“妲己”? “小友可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想那‘苏妲己’在商亡之时已经死在‘斩仙飞刀’之下,而本君却为何在此吧?” 许是感觉到了李治的诧异,阵中那人道。 “确实如此,还请尊驾解惑——” 所谓眼见未必实,耳听自然虚,这都是两千年前的事情了,更是有无数版本流传,若非今日到此,李治哪里还会对这起尘封的“历史”感兴趣? “呵呵,这都是拜那位‘娲皇宫’的圣人所赐——” 笑声有些凄凉,都过去两千年了,看到岁月并没有让人淡忘太多事情。 原来,“青丘女君”白绾也是天资绝伦之辈,于修炼一途更是远超同俳,早早的就进入了“大罗金仙”巅峰境界。 可是,数万年过去了,“九尾天狐”中很多后起之人修为都赶了上来,白绾却依然离奇地在原地踏步,就好似被什么人给封住了修为的增长一般? 修炼上进入了瓶颈期,“善尸”迟迟都没能斩出来,白绾也无心族中事务,索性偷偷乔装离开了青丘。 在“青丘狐国”,白绾是人人敬仰的“青丘女君”,而到了洪荒,她就变成了一个自由自在的普通狐族而已。 暂居“轩辕坟”之时,结识了九头雉鸡精和玉石琵琶精,白绾自是隐藏了大部分修为,只以“金仙”境界示人。 而那二位却真的只有“玄仙”境界,索性三人就结为金兰姐妹,奉白绾为大姐。 后来,殷纣女娲宫题诗,惹怒了圣人娘娘,这才拉开了封神大戏。 当然,女娲娘娘身为“圣人”境界,自然是知晓白绾的底细,却以助其突破到“准圣”为条件,邀请白绾一起加入了封神量劫。 “你三妖可隐其妖形,托身宫院,惑乱君心;俟武王伐纣,以助成功,不可残害众生。事成之后,使你等亦成正果。” 这是当年女娲娘娘对轩辕坟三妖的承诺,可惜...... “尊驾果然不同于常人,竟然以‘斩仙飞刀’之利,斩却了自己的‘善尸’?——” 当听完“妲己”的故事,李治惊得无以复加。 谁能相信,当年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位居然利用“斩仙飞刀”杀自己之际,趁机斩却了“善尸”,成就了“准圣”之身。 可惜,看到现在的情景,即便是她顺利成为了“准圣”,却也没能逃过此“困囚”之灾。 “如今想来,那位也不算是欺骗本君,毕竟我助她灭了殷商,她助我达到‘准圣’境界,一报还一报,两不相欠罢了。” 这位“妲己”倒是想的开,可是,你如果真想的开,又千方百计地将朕诱来此地为何? 李治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盯着阵中那朦朦胧胧的虚影。 “小友见过的那个‘称心’,当年本君为她取名‘小小’,她却是本君的女儿。” “原本本君已经封印了她的记忆,至少数千年之内会相安无事的,却因缘际会地遇到了唐王李承乾。” “后来小小恢复了部分记忆,就回到了‘青丘狐国’。本君不奢求小友将本君救出,却想央请小友两件事情。” 即便李治没有答言,“妲己”却慢条斯理地在诉说着,似乎觉得李治就一定会允诺她一般? “尊驾面前这两座大阵,想必是那位圣人亲手所布吧?你应该知道,朕的皇后就是那位圣人的嫡传弟子,朕似乎没有助你的理由?” 是啊,真论起亲疏远近来,李治同这位今日也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准确地说,甚至连面都没能见上。 又怎么可能为了一个陌生人,去得罪一位圣人呢? “呵呵,本君相信,小友一定会的,因为小友是新晋的‘人皇’,你可知当年的‘人皇果位’,是何人力挺废除的?”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李治如果还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他还真就不用在三界混了。 可是,真要李治走到圣人的对立面?又似乎...... “先说说尊驾的要求吧。” 两人虽然面对面,这短暂的“交锋”也让李治感觉有些吃力,似乎处处被对方算计了一般。 “青丘狐族积弱已久,本君希望小友能够助青丘一臂之力,我女小小可为新的青丘女君。” “当然了,如果小友觉得太过勉强,尊兄亦可入我青丘,两君并立亦无不可!” 果然,“妲己”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很劲爆。 在李治看来,实现这个目的似乎并不难,别说他出手相助了,就算是只有大长老白晴,似乎都有可能做到。 “此事朕自是乐见其成,不过,家兄会做出什么决定,朕自是不会干涉,只要他平安就好。” 略微思索一番,李治不觉得此中有何挂碍之处,索性就答应了下来。 “多谢小友!这第二件事,本君想请小友出手,若是有可能打开此阵,放一个人出去。” 绕来绕去,竟然还是想让李治破阵?这一次直接把李治给说糊涂了。 “妲己,你我也该分道扬镳了——” 就在这时,李治听到大阵中传出一阵阵声响,似乎是灵魂撕裂的声音? “女君,您这是何苦呢?” 良久,一道虚弱的声音传来,这是一个陌生的声音,至少李治是第一次听到。 “嗯?怎么一个人变成两个人了?——” “破妄金瞳”之下,李治分明看到阵中有两道身影,一坐一立。 坐着那位一直就坐在那里,而立着这位,却好像是凭空出现的。 人族? 李治看的真切,如果坐着那位就是方才一直同他讲话的“妲己”,那么,凭空出现的这位人族又是谁? “小友,这才是本君请你来的主要原因。此女乃是‘苏妲己’,本为殷商冀州侯苏护之女......” 这......这怎么可能? 李治发现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两个“苏妲己”? 或者说,一个是青丘狐族的白绾,另一个才是真正的苏妲己? “小友,你应当知晓封神之事,本君当年是借用了妲己的肉身,却并未杀死她的灵魂,甚至到现在为止,妲己依然还是完璧之身。” “被困于此,乃是本君和那位之间的因果,可妲己却是无辜的......” 接连知道这许多的秘辛,李治一边极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一边分辨着对方话语中的真伪。 “女君,这些年承蒙您的教诲,妲己才能踏上修行之路,如今的尘世间已无妲己牵挂之人,妲己愿留此常伴女君。” 事实上,这么多年来,苏妲己的灵魂一直好好的“活着”,她只是无力支配自己的肉身而已。 就像一个被梦魇的人,只不过这个梦有些长,一梦就是两千年。 她也“亲眼”看到了当年发生的一幕幕,起初也有怨愤,也有不甘,可是,她又能怎么办呢? 在满天神佛面前,她只是一个容貌姣好的弱女子而已。 后来,她所熟悉的人一个个都死去了,又随同“九尾天狐”白绾被困在“冰焰两极阵”中。 好在白绾或是难耐独处的煎熬,或是想补偿一下苏妲己,竟然传授了她修行之法。 当然了,苏妲己只是中人之资,而白绾也没想着苏妲己能够学的多么的精深,能够拥有仙人的寿数,常伴于她足矣。 “尊驾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吧?漫说朕没有破开此阵的万全之法,就算是朕能够做到,似乎也没有必须破阵的理由啊?” 李治觉得,自己算是有耐心的,直到听完了对方的两个要求,才说出自己的“不满”。 第一个要求还好说,毕竟那位“小小”,或者说“称心”,怎么说也是自家皇兄的女人,助她上位也算在情理之中。 至于这第二个要求,难度大是一回事,问题是李治实在找不到这样出力不讨好的理由。 “尊兄唐王殿下来到青丘算是一件巧合,因此,本君才想到了小友,而当年妲己若非进了商王宫,也许现在小友都要唤她一声‘嫂夫人’了。” “女君,此类话您莫要再说了,妲己......终究是辜负了戬哥哥的......” ...... 李治离开了“冰焰两极阵”,目前的自己还真是无能为力,不过,他已经答应了那位白绾的所有要求。 同他一起离开的,还有“青丘狐国”的大长老白晴,她又恢复了老态龙钟的打扮。 回到半山腰的洞府之时,李治终于见到了阔别十多年的大哥李承乾。 “大哥,十几年不见,你居然已经突破到了‘大罗金仙’境界?” 确定了李承乾的修为,李治惊讶到无以复加。 以李承乾原有的天赋,如果说今生无缘大罗可能有些夸张,却远不是区区数十年就能够达到的。..cc “雉奴就不要取笑为兄了,为兄这‘大罗金仙’算得了什么,无非投机取巧罢了。” 听到李治的恭维,李承乾不由得老脸一红。 自家事自家知道,李承乾这十几年来在修为上的突飞猛进,完全是“取巧”之果。 先是彻底炼化了一枚上古狐族强者的“内丹”,然后又在此处被“准圣”级别的白绾教导三年。 虽然李承乾是彻头彻尾的人族,可如今的一身法力,九成以上已经炼化成了“妖力”。 这其中的变化,李治自是看得清清楚楚,不过正如李治自己所说,只要自家大哥平安就好。 “妖力”又有什么不能接受的,他自己还是“祖巫”之身呢,再看看李治那些媳妇儿们,有一个正常的人族吗? “白小小见过帝君——” 李承乾的身旁跟着一名女子,李治看着有些面熟,像是称心的模样,却又要比称心美艳几分。 这就是称心恢复狐族之后的面貌吗? 同样的“大罗金仙”境界,此时的称心,或者今后应该称之为“小小”,已经长出了九尾,算是彻底觉醒了“九尾天狐”的血脉。 “哈哈,你是朕大哥的妻子,那就是朕的皇嫂了,朕焉能受你拜见。” 见到这位白小小之后,李治突然有些后悔,方才为何没多嘴一句,问问这位小小的老爹是哪位呢? “帝君,想必您已经同我家君上谈妥了,咱们这就回到‘青丘狐国’去。” 白晴大长老是青丘的老人,扶持自家小姐上位自然义无反顾,之所以如此尊重李治,那是由李治“人皇”的地位决定的。 白小小继任“青丘女君”之后,整个青丘狐族自然无 第二百八十七章 被邀娲皇宫 [] “九郎,你这就要回去了吗?——” 李治在“青丘狐国”整整逗留了一个月,终于还是要离开了,来的时候是三个人,走的时候却变成了四个人。 事实上,李治早就想离开的,却因为要炼化一件宝物,不得已又多逗留了一些时日。 白小小成功地登上了“青丘女君”的位置,有着大长老白晴的倾力辅佐,又有唐王殿下李承乾在,“青丘狐国”自然平稳过渡。 “青丘狐国”虽然称国,实际上更像是一个大的种族部落,向来以强者为尊,更何况白小小本就是上届“青丘女君”的女儿。 至于说到统领和治理,有李承乾这位唐王殿下在,“青丘狐国”这些事,简直就是太小儿科了。 三位“大罗金仙”,更有白晴这样一只脚踏入“准圣”的强者,狐族那几名长老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首先摆正自己位置的就是三长老康德。 对于康德而言,如何修炼到更高境界,如何让青丘狐族重新走向上古时期的强盛,才是他的最终追求,至于所谓的权势嘛......他其实早已看淡了。 二长老胡风多少还是有些不甘心,可是,当他知道当年那位风华绝代的白绾女君,竟然一直都在青丘山上潜修之时,胡风就彻底没了斗志。 人们对于未知的事情,总是充满莫名地恐惧,白绾女君在青丘潜修两千年竟然无人发现,就这一点胡风都自叹不如。 大长老白晴展现出来的战力,让胡风望尘莫及,而白小小又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修为提升到同他胡风一样的境界,更是让他觉得自己输得很是彻底。【1】【6】【6】【小】【说】 李治自然也会为白小小站台助威,甚至以“人皇”的名义,邀请青丘狐族到南瞻部洲游历、居住。 如果大哥能够在这里找到让自己奋发的动力,李治会毫不犹豫地助其一臂之力! 让李治感到意外的是,青丘狐族的九长老白玉,居然主动找上了他。 “尊驾就是大唐帝君李治?——”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甚至人家的儿子都在一旁站着呢,九长老白玉竟然肆无忌惮地打量着李治,甚至还围着他绕了两圈。 “难道九长老曾经听说过朕的名字吗?” 进入青丘狐族这么多天,但凡见到李治的,无不称呼一声“大唐帝君”而不名之。 可这位九长老白玉,却直接提到了“李治”的名字,这就不得不让人有些诧异。 “很多年前,小女子并不住在‘青丘狐国’,而是在遥远的西牛贺洲,倒是亲眼见过几个来自大唐的和尚。” “事实上,小女子也是因为死在其中一位和尚的手中,机缘巧合之下,兵解之后才得以真正觉醒了‘玉面狐族’的血脉。” 九长老白玉娓娓道来,眼神中闪烁着一丝迷离,却听不到任何的哀怨或愤怒,即便说到了自己被人杀“死”。 “西牛贺洲?‘玉面狐族’?几个和尚?九长老莫非来自于积雷山‘摩云洞’?” 听到九长老白玉的描述,李治不自觉就想到了一个人。 很多年前,积雷山“摩云洞”,原本住着一位万岁狐王,却因修为上始终难以突破到太乙境界,最终虽然名为“万岁”却没能活过一万岁去。 万岁狐王死后,“摩云洞”中的万贯家财,自然就由他的女儿玉面公主继承了下来。 万岁狐王尚且无法突破到太乙境界,更何况“资质平平”的玉面公主了,她自己守着“魔云洞”又有着异于常人的美貌,被有心之人惦记是当有之事。 好在玉面公主当年虽然只有“真仙”境界的修为,却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妖族大圣牛魔王,并且成功俘获了牛魔王的心。 那头蛮牛甚至为了玉面公主,不惜做出了抛妻弃子之事。 可惜,牛魔王既是玉面公主的机缘,却更是灾星,最终惨死在了猪八戒的“上宝沁金耙”之下。 没想到,原本已经死去的玉面公主,在众人离去之后,竟然离奇般地死而复生了? 恰巧大长老白晴那日心血来潮,漫无目的地游走到了积雷山,这才恰逢其会,将玉面公主带回了青丘狐族。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来到“青丘狐国”的玉面公主,不仅仅保住了性命,更是彻底觉醒了隐藏着的上古“玉面狐族”血脉,玉面公主的修为一下子就飙升到了“大罗金仙”境界。 这几十年来,她就安心地在青丘狐族潜修,因为感念白晴的搭救之恩,索性就做了青丘狐族的九长老,同白晴姐妹相称,更是取名“白玉”。 “帝君竟也知我积雷山‘摩云洞’?是了,当年那位和尚据说就是领了唐皇旨意西行的,看来同帝君之间应当有些关系。” 确定了对方的身份,李治却不愿再多说什么,真说多了......似乎也没什么好结果? 可惜,李治不愿过多地招惹白玉,白玉却没打算“放过”李治,声称当李治离去之时,自己将随他们一道离开。 或是李治这个“外人”的到来,勾起了白玉对多年前之事的回忆,或是她已经有了“大罗金仙”巅峰的战力,也该去了却一下当年的因果了。 余下的时间里,李治一直就待在议事大殿之中,甚至有白晴大长老亲自在殿外为其护法。 “离幻珠”李治是志在必得的,这也是当日那位白绾女君付出的“代价”之一,李治拿到的是眼前的实惠,而给出的承诺自然是破阵救人了。 这在李治看来,完全就是捡便宜的事情,难道说没有这颗“离幻珠”,他就不回来破阵了吗? 就算不是为了白绾女君,甚至不是为了苏妲己,只是为了拜兄杨戬,他都会再来走上一遭。 更何况,这可是“离幻珠”啊! 强如现在的李治,为了能够控制住“离幻珠”,他居然在议事大殿中折腾了整整三天。 明明看着它就在眼前,李治却无法将它握在手中,无论是力量、速度、智慧或是神通,在“离幻珠”面前都毫无作用。 一开始,李治还以为这只是他的幻觉,经过一番折腾之后,在“十二品净世白莲”的提点之下,他才知道这竟然是神奇的“空间之力”。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空间扭曲”,同真正的“空间法则”还相去甚远,却已经让李治欣喜无比了,倒是“离幻珠”本身的迷幻功能,李治觉得可有可无了。 彻底炼化“离幻珠”,又花去了七天时间,在全力催动“离幻珠”的前提下,李治自己慢慢也能够初步掌控了那丝“空间之力”。 不说别的,单单随手一划,就能将眼前的虚空撕裂一道缝隙,这样的能力之前李治可是不具备的。 千万不要小看这道缝隙,高手过招往往胜负就在一线之间,冷不丁来这么一下,也许就能反败为胜。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李治也算又多了一道保命的本事。 可惜,让李治万万没想到的是,这颗“离幻珠”的神奇自是不假,但那位白绾女君却是在慷他人之慨。 ...... “离幻珠”刚刚被李治完全炼化,远在“紫霄宫”中的某位大能,就感知到了。 “上清师兄,不知为何,小妹方才一阵心绪不宁,这种感觉有多少年不曾出现过了?......” 这是一个样貌端庄的女子,却看不出她到底有多大的年龄,二十多岁?三四十岁,还是?...... 蛾眉微蹙,未施粉黛的脸庞却有淡淡清辉泛起,盘坐在一座云床之上,哦,还真是“盘”着的? 如今大劫迭起,天机早已混乱,纵然是圣人也无法准确地推算出三界之事。 “哈哈,师妹你这是静极思动了吗?可惜啊,老师还是不愿让我等离去,要不你‘也’偷偷使用一下‘分神离魂’之法?” 那位被称作“上清师兄”的压低了声音道,即便静室中其他四人都双目紧闭,似乎早已入定多时了。 “‘也’?上清师兄难道你?......” 可惜,这位“师妹”也只是微微一怔,最终,又自行合上了双目。 “师妹”不再言语,“上清师兄”的眼睛中却熠熠生辉,偷偷望了一下自己的手掌心,正有三道光影在此间盘旋。 “墨黑、血红、夜寒......看来只剩下那把‘陷仙剑’未曾寻回了,嘿嘿,玉鼎那小子,倒是有些许麻烦——” ...... “大哥,既然大嫂如今有孕在身,你就暂时留在青丘好好照顾她吧,有雉奴在的一天,长安城的‘唐王府’就一直会为你留着。” “你什么时候得暇了,就带着妻儿一起回去看看,至少‘丽政殿’中父皇和母后,还天天念叨着你呢。” 李治没有提及李承乾的王妃以及其他妃嫔,更没有提到他膝下的子女,那些都是正常的凡人,即便位高权重、锦衣玉食,也不过百年光阴。 一世夫妻或父子,似乎有着太深的纠扯,可是对于修行之人嘛...... “我会的,我们家九郎是要做大事的人,将来如果有用到大哥、用到青丘狐族的地方,九郎尽管开口,大哥绝不推辞——” 二人都已经是大罗中人,单论年龄都年过半百了,早已忘却了年轻时的那番争斗,彼此之间反而更加看重这份兄弟之情。 李治率先昂首离去,李敖霆也恭恭敬敬地拜别了自家大伯父,后边跟着白玉和弄雪二女。 白玉是事先说好的,要同李治一同离开,甚至还提出想到大唐长安的皇宫去走走、看看。 李治也没弄明白这位玉面公主到底在想些什么,好在当年同她照过面那几位,如今并不在长安城中。 就剩下一个小白龙,当年也只是以白龙马的形态出现,想来二人应当不会有什么交集。 弄雪也跟了过来倒是有些意外,本来李治对二人之间的“约定”就没怎么当真,更别说他现在同青丘狐族如此的关系了。 可是,弄雪这小丫头似乎还认了死理,甚至大长老白晴也在一旁支持她。 李治无奈,只好将其收下,却转手就将弄雪打发给了李敖霆,说是赐给儿子的“宫女”。 反正皇宫里那么大,多她一个也不算多吧? “霆儿,你先带着弄雪回长安吧,玉面公主如果真想去皇宫做客,就请你娘亲好好款待一下。” 一行四人刚刚离开“青丘狐国”,李治就停身站住了。 “父皇,您不回长安了吗?——” 听到自家老爹的话,李敖霆有些迷茫,事先根本没任何征兆啊。 “为父有一件要紧之事要去做,暂时就先不随你们回去了。回到长安之后,你也要好好修行,不到大罗终究派不上用场,记得多到你皇爷爷、皇奶奶那里去走走。” 当着白玉和弄雪的面,李治似乎不愿多说什么,交待完毕就纵身离去。 “这......这算是怎么回事啊?明明说好了要去参观一下大唐皇宫的,帝君就这么走了?” 李治离开的异常果断,似乎生怕谁跟着他一般。 “那个......九长老,方才父皇也说了,如果您真的......” 李敖霆也对老爹的突然离开感到一丝莫名,不过,看到玉面公主有挑理的意思,忙着替老爹打圆场道。 可惜,还没等他说完呢,这位玉面公主也纵身离去了。 “二殿下,咱们该怎么办?” 李治向北,白玉向西,好在这二人走的还不是一个方向。 “还能怎么办?先回长安——” 他老爹可以随便乱溜达,李敖霆却不行,好歹他得回去禀告一声吧? ...... “帝君倒是机警,这是感觉到本座来了吗?” 李治纵身向北而走,却没怎么加速,反而一头扎进东北方的泰山山脉之中,又停身在一座山峰之上。 “哈哈,青鸾师姐非凡夫俗子,想必不愿意见到其他不相干的人吧?因此朕才斗胆来到此处相候,还望青鸾师姐勿怪——” 没错,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娲皇宫”的那位青鸾。 算上这次,李治同她已经是第三次见面了。 第一次,是在李治同“三圣母”杨婵的大婚之日,青鸾从“娲皇宫”前来“送礼”。 第二次,就是数年之前,青鸾到“大明宫”传女娲娘娘的口谕,并带走了杨婵。 而这次再见到青鸾,李治发现对方的修为居然也突破了,这就已经斩却一尸的“准圣”了? “帝君在修为上的进境着实令青鸾佩服,本座在圣人娘娘提携之下,不过才勉强斩却‘善尸’,你居然也已经‘大罗金仙’巅峰之境了——” 每见李治一次,青鸾就会惊讶一次。 当然了,第一次是惊讶区区一个“金仙”人族,居然能够将“三圣母”杨婵给“哄骗”到手? 这第二次、第三次,可真就是在叹服对方的修为了。 “朕这点微末伎俩,焉能同青鸾师姐相提并论?不知青鸾师姐此来何事?婵儿离去这么多年,也该回来了吧?” 对于那几位高高在上的“圣人”,李治一直心存“敬畏”,当然了,这其中“畏”的成分无疑要更多一些。 尤其经历了白绾女君之事后,即便他不会完全相信对方所说的话,却也会影响到他对“女娲宫”,对那位圣人娘娘的重新判断。 因此,一感觉到青鸾的靠近,李治就迅速同李敖霆他们分开了。 李治心里很清楚,这位青鸾轻易是不会离开“娲皇宫”的,而且一定是有要事才会前来寻他。 有儿子在一旁,真闹出点儿什么不愉快来,李治也不敢百分百确保李敖霆的安全。 反正在李治看来,这位青鸾来找自己就不会有什么好事。 “帝君和三圣母成婚多年,却从未到‘娲皇宫’去拜会过,今日青鸾特来相请帝君前往‘娲皇宫’。” 这?—— 李治顿时就懵了,合着这位是来请我上天的? “娲皇宫”,据说在第三十三重天,李治还真就从来没有去过,或者说,他都没想过要去。 别看他在大唐是晋王,现在又是大唐之主,甚至还是实质上的“人皇”,可是,在真正的圣人眼中,李治也只是一个稍微强壮一些的蝼蚁罢了。 杨婵出身“娲皇宫”,这是既定的事实,李治不能改变也无力干涉。 可是,从内心来讲,他并不希望自己同“娲皇宫”有太多的交集,就如同他不会去叫大天尊一声“舅丈人”一样。 多少有些“自尊心”在作祟,李治不想去攀附,更不想自己去当棋子。 “青鸾师姐,这是您的意思,还是圣人的钧令?” 杨婵一去多年未回,李治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应 第二百八十八章 又惹一圣人 [] “人族李治,见过圣人娘娘——” 青鸾并没有将李治带往主殿“娲皇阁”,而是继续向里行走,一直来到右翼的“广生宫”才停下了脚步。 不过,青鸾并未随同李治一同进去,将李治让进“广生宫”之后,自己反而顺手将殿门带上,亲自守在了“广生宫”外。 “帝君无需多礼,你既是轩辕的传人,又是婵儿的夫婿,到了‘娲皇宫’就算是到家了。” 李治进入“广生宫”之后,并未感觉到正座上有人,只是整个大殿中弥漫着一股庄严之感,让他禁不住肃然起敬。 相传人族乃是女娲圣人所创,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论,李治这也算是朝拜真正的“始祖”了,远比其他圣人更庄重一些。 “圣人乃人族之母,李治自当恭敬有加,不知此次圣人传唤,有何圣谕降下?——” 即便对方说的客气,李治却也不能信以为真,如果你真相信这位是什么慈善之辈,恐怕也就离死不远了。 杨婵是“娲皇宫”的弟子不假,可李治也没自信到,仅仅凭借杨婵的关系,他就能够在“娲皇宫”如何如何。 “本尊虽然创造了人族,却甚少插手人族之事,如今大唐乃至整个南瞻部洲在帝君的治下日渐兴盛,可见人族当兴啊——” 依然是悠悠的口吻,李治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来,甚至到现在为止,他都未能发现对方身在何处? “不过,去岁长安城外的那场‘祭天大典’,帝君还是有些孟浪了。‘人皇果位’早已自绝于人族,此乃天意,你又岂能与天相争呢?” 原本李治还以为对方在夸赞自己,可是这话锋一转,竟然指责起来,言语之中的冷漠李治还是能够听出来的。 “切记,该是你的才会是你的,不是你的,就算你再怎么抗争也无济于事!” “人族乃是如今天地间气运的承载,而这气运却并非人族所有。帝君,本尊当你是自己人,才会如此耐心相劝,切勿自误——” 女娲圣人的声音在“广生宫”内环绕,难得对方从始至终还一口一个“帝君”地在称呼李治,在某种程度上,这已经算是对李治的“抬爱”了。 “圣人之言,李治会记在心中,不知婵儿可随我一同离去?毕竟她如今身为一国之后,更是华山的守护神,总是不在其位,恐怕......” 女娲圣人的话,李治心中自是不以为然,甚至有些气恼,合着我人族就要心甘情愿地当一个“过路财神”? 天地之间的气运是我人族来承载,却要乖乖地分给各大宗派,还不能有任何的怨言? 李治最听不得拿什么“天意”来搪塞了。 “天意”又是什么? 如果说,“天意”就注定了我人族必须这样俯首称臣,那么朕还真就不乐意伺候了。 李治终于感受到了当年人族三圣皇那种尴尬且憋屈的境遇,不过,他并不打算立刻反驳什么。 一则,女娲圣人恐怕也只是一个传话之人,甚至对方也许真的是在为自己着想。 二则,“三圣母”杨婵已经数年未见,李治也不知自己的妻子如今境遇如何? 更何况,青丘山上那座“冰焰两极阵”,李治还想从“娲皇宫”得到解决的答案呢。 “哼,说到婵儿,帝君就不想给本尊一个解释吗?” 李治觉得自己已经够“卑躬屈膝”了,只是提出了一个完全在情理之中的请求而已,怎么就又招惹到这位了? “请恕李治愚钝,不知圣人所言为何?” 还真不是李治矫情,这是他第一次到“娲皇宫”来,就算是最熟悉的那位青鸾师姐,也不过才见过三次面而已。 要说“娲皇宫”同他渊源最深的,除了“三圣母”杨婵,就是“灵珠子”转世的哪吒了。 当然,如果再算上孙悟空和石矶,似乎这些人如今都已经成为“自己人”了,难道这也能惹得女娲圣人的怒火? 是的,李治感受到了对方的怒火,甚至比提到“人皇果位”时的警告,还要来的严重。 “哼,本尊不知道你使了什么障眼法,也不晓得是哪位大能在背后替你遮掩,只是你彻底毁坏了婵儿的机缘,总得给本尊一个合理的解释吧?” 原来说的是这个? 李治心中一凛,脸上却没有流露出丝毫的变化。 “李治不知圣人所言何意?婵儿与我相逢于红尘,甚至八岁那年就有过一面之缘。后来种种,也都是机缘巧合之下才发生了。” “至于我同婵儿之间的姻缘,既有‘上天’注定,又有大天尊和镇元老兄联手保媒,实在不明白圣人为何却要怀疑李治?” 对于自己和杨婵的缘分,李治自然心中明白,他压根就没有动过什么手脚,那时候他才什么修为啊? 如果真要说到“破坏”的话,恐怕李治也只能跟对方掰扯“穿越重生”,或者“蝴蝶效应”了。 问题是,那可是李治最大的秘密,先不说能不能实言相告,就算真的说了出来,又有几人会相信呢? “哼,帝君最好不要让本尊发现什么!如今大劫迭起,三界之中并不安全,本尊觉得婵儿还是待在‘娲皇宫’修炼为好。” “至于说大唐皇后,帝君有那么多女人呢,随便改立一个就是了,此事本尊可以替婵儿做主。” 居然就这样一口给回绝了? 李治本来还打算“委曲求全”到底呢,这里毕竟是“娲皇宫”,似乎还没几人敢到此撒野。 可是,对方竟然想强行留下杨婵,更是要李治另立他人为后,这算什么? 要彻底拆散了他和杨婵吗? “圣人此言当真?婵儿真的不能随朕离去?——” 泥人还有三分火气呢,更何况是李治? 他已经站直了身板,“破妄金瞳”锁定在“广生宫”正中央的一副挂件之上。 那是一件红色的绣球,此物大有尺余方圆,呈粉红之色,整个绣球之上,璎珞垂珠、环配叮当,别有一种毫光。 一个粉红色的绣球挂在这里,又是一件极品“先天灵宝”,李治怎么不知此为何物? 据说此宝乃鸿钧道祖亲赐,虽只是“先天灵宝”,但却是姻缘大道所化之宝,天生便可主宰三界六道众生的姻缘。 三界中无论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负心汉薄情寡义,所有因情缘而生的因果,都将缠绕于绣球之中。 因果越大,此宝威力就会越大。 漫天仙神皆畏因果,若被这红绣球砸中,便等于被无尽因果加身,任你道行通天,都将坠入红尘,生死两难。 所以,这红绣球也是女娲娘娘最常用的法宝,一经砸下,即便是圣人都不敢轻易硬接。 李治之所以将目光锁定在红绣球之上,是发现女娲娘娘的声音,都是从这红绣球发出的。 难道说,女娲圣人只是借宝传声? 关于封神之后,鸿钧道祖对于六圣所下的禁令,李治自然是心知肚明。 他也明白在“兜率宫”见到那位太上老君,以及在“瀛洲岛”邂逅那位大能,都只是圣人的分身而已。 “大胆,你竟敢如此无礼?——” 是的,李治是“无礼”了,不仅不像先前那样的“卑躬屈膝”,甚至都自称为“朕”,更是敢于光明正大的盯着高悬的红绣球。 “在圣人面前,朕焉敢无礼?不过,婵儿乃是朕的皇后,正是因为有婵儿在,朕才来的‘娲皇宫’。” “如果娘娘想凭借圣人之威来压服朕,恐怕朕会令娘娘失望的——” 李治也算是豁出去了,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今日他如果就此灰溜溜离去,不说没办法给自己一个交待,就算是见到儿子李沉香,见到大舅哥杨戬,他都不知道该怎样开口? 难道说,他能够告诉对方,自己在“娲皇宫”的红绣球面前屈服了?迫于圣人的压力,自己就连自己的皇后都不要了? “李治,你这是在同本尊说话吗?——” “广生宫”中,华光四射,李治顿时感觉到一股滔天的威压袭来。166小说 “圣人又何必强人所难呢?您是人族之母,更是婵儿的师尊,朕自然敬重无比。” “可是,您若想让朕做出委曲求全,离弃婵儿之事,纵使粉身碎骨,朕也不惜螳臂当车——”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李治也不能认怂啊? “祖巫”的气势也尽数释放了出来,瞬间就觉得来自红绣球的威压荡然无存了。 “什么?你怎会是‘祖巫’之身?——” 李治的“祖巫”虽然来的离奇,却也是实打实的,只是不具备洪荒那十二“祖巫”各自的特性而已。 不过,李治这“祖巫”也有一样不凡之处,就是能够自行隐匿。 也就是说,平时怎么看他都只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人族而已,只有自己主动施为,“祖巫”之身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天机混乱,强如圣人也算不到李治的遭遇,更何况他本就不算是这方天地之人。 良久,红绣球中都没有言语传来,应当是那位女娲圣人也在思索吧。 一个人族的“大罗金仙”巅峰,已然是数千年来难遇的天资绝绝之辈,如果再加上“祖巫”之身的话...... “你走吧,婵儿还是要留在‘娲皇宫’中,她今后的路,自有本尊来为其安排。” 女娲圣人半天没有说话,李治其实也在静静地等待。 说实话,他真不愿意同“娲皇宫”撕破脸,这里毕竟有着一尊圣人,再说了,他之前貌似已经得罪好几位圣人门徒了吧? 可是,等了半天,没想着最终等来的还是这样一个结局? 让女娲圣人来安排? 怎么安排? 难道要等再过几百年,让世间再出现一个刘彦昌吗? “既然如此,那朕就得罪了——” 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与圣人为敌,李治心里也发怵。 好在如今并不是直接面对圣人,单凭一个“先天灵宝”的红绣球传音,李治不相信自己闯不出去。 事实上,李治现在最大的依仗就是三界壁垒的存在,但凡圣人级别都无法进入三界。 圣人的分身就算是再怎么厉害,那也只是一尊“准圣”而已。 斩却二尸的“准圣”李治也对战过了,只要不是鲲鹏妖师、冥河老祖或者镇元大仙那个级数的本尊,李治都有信心逃得性命。 “混账,李治,你焉敢对圣人无礼——” 这个时候,“广生宫”的殿门被从外打开了,那位一身火的火凤闯了进来,后边还跟着青鸾。 看来,这二位在外间已经听到“广生宫”内的动静,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火凤,岂能允许李治在圣人娘娘面前撒野? “火凤,朕劝你们还是将婵儿请出来吧,否则,今日朕绝不会就此罢手。” 再次面对火凤,李治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忍让,甚至从心里想同这位“娲皇宫”第一高手比划比划。 见高人失之交臂,智者所不为也。 “好你个李治,还真拿自己当回事了?‘祖巫’之身又怎样,有本事就出来赢了本座,否则你也就永远留在‘娲皇宫’吧——” 什么叫霸道? 这就叫做霸道! 火凤自然不想破坏“广生宫”中的一切,冲着正中央高悬的红绣球深施了一礼,转身又走出了殿外。 看到这样的场面,一旁的青鸾欲言又止。 她得道要早于火凤,进入“娲皇宫”也更早一些,当年杨婵在“娲皇宫”学艺之时,更多的就是青鸾在一旁指点。 与其说杨婵乃是女娲圣人的弟子,不如说杨婵更多的神通是青鸾亲手教出来的。 相比于火凤,青鸾无疑对杨婵的感情更深一些,而“娲皇宫”一切对外事宜,也基本上都出自青鸾之手。 她更是见证了李治的一步步成长,短短二十多年而已,李治就从当初的一个区区“金仙”修为,到了现在的“大罗金仙”巅峰。 而现在,她又见识到了李治的“祖巫”之身,如果再加上对方身上的“弑神枪”,青鸾自己是没把握战而胜之的。 更何况,在来“娲皇宫”的路上,他们二人已经比试过一次,速度上青鸾完败在李治的“化虹之术”下。 就是火凤的境界高上一层,已经是斩却二尸的“准圣”,青鸾也觉得其未必就能快得过李治。 只要拥有绝对的速度逃走,李治就算是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方才青鸾也一直站在“广生宫”之外,大殿内 第二百八十九章 这就是法则 [] “本座还真是小看了你,区区‘大罗金仙’巅峰境界,居然能够挡住‘准圣’三百个回合的攻击?——” 火凤向来自负,三界之中能被她看上眼的人屈指可数,可是,二人已经交手三百回合了,依然未分胜负。 火凤可是斩却二尸的“准圣”啊,她甚至都用上“火之法则”了,却未能从李治身上讨得半分便宜。 “哈哈,敢情堂堂的火凤尊者就这点儿能耐啊?看来之前朕还真的有些高看你了——” 此时的李治,手托“弑神枪”,头顶“混沌钟”,虽然耗费的法力有些多,却依然能够硬挺着。 当然了,火凤的强大的确出自他的意料,比起之前交过手的那几位“准圣”,火凤的实际战力有过之而无不及。 若非有“混沌钟”在,李治都未必能抵挡这么多回合。 李治的法力几乎全部用来操控“混沌钟”了,“祖巫”之体足以让他单靠肉身的力量将“弑神枪”挥洒自如。 “小辈,你不过仗着两件‘先天灵宝’而已,看我‘娲皇宫’阵法——” 李治不屑的言语,让火凤的脸上一阵火辣,李治都能感受到诸多目光窥探“娲皇宫”,火凤又岂能感觉不到呢? 别看火凤有着“准圣”的实力,问题是李治的灵宝太过逆天,“弑神枪”无物不破,而“混沌钟”又有罕见的防护能力。 再加上李治的“祖巫”之身,如果硬要找弱点的话,那就是李治的境界低了一些,灵宝是不错,却是要强大法力做后盾的。 一旦李治的法力枯竭了,最多也就只能躲藏在“混沌钟”下,或者借着“化虹之术”遁去而已。 而火凤却不愿陪着李治玩了,直接开启了“娲皇宫”的一道杀阵——“罗天焱火战阵”。 这是女娲圣人传下的一道杀阵,契合火凤自身的特性,能够将此阵的威力发挥到最大。 对于阵法,李治自然也不算陌生,却也不曾见过眼前火凤布下的阵法,只觉得头顶上的“混沌钟”似乎越来越重,似乎一个稍有不慎,都可能被自身灵宝反噬的可能? 李治索性收起了“混沌钟”,只凭“弑神枪”带起的枪影将自己护在中心。 “哼,李治,今日本座也不杀你,却要罚你在圣人娘娘尊前叩首千遍,你服也不服?——” 看到李治果然受不了自己“罗天焱火战阵”的压迫,火凤又得意了起来,停身在李治正头顶上,自己却也同一团“南明离火”融为了一体。 面对火凤的威胁和嘲讽,李治却没有理睬,暗中用自己的身体,去感受周围那诡异的火焰。【1】【6】【6】【小】【说】 是的,“罗天焱火战阵”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巨大的火球,只是身在这火球之中的李治,能够感觉到其四通八达的诡异。 明明他们二人只是在“广生宫”外的空地上交手,可这座“罗天焱火战阵”所占的面积,最起码也有数十里方圆吧? 有“破妄金瞳”在身,李治自然能够判断出这并不是玄幻的,而是实实在在的数十里方圆的熊熊烈火。 好在“罗天焱火战阵”中的烈火,并不是火凤使用的“南明离火”,只是普通的阴阳之火而已。 发现自己的肌肤并不会被烈火灼伤,李治索性停住了“弑神枪”的挥舞,扔准一个方向冲了过去。 “轰——” “弑神枪”一记全凭蛮力的攻击,带动整个“罗天焱火战阵”晃动了起来。 可惜,阴阳之火非但没有为之覆灭,反而更加旺盛起来,原本红色的火焰,此时竟然向着金黄色转变? “哼,李治,本座劝你莫要白费力气了,这‘罗天焱火战阵’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惧攻击,你的攻击越强反而能助长它的气焰。” “本座倒是希望你全力施为,用你的法力,你的神通,你的力量,来替本座好好地强化一下这座‘罗天焱火战阵’——” 原来,这座女娲圣人传下的“罗天焱火战阵”,经过火凤无数年的演练,如今它不仅仅是一座威力巨大的杀阵,更是被她炼制成了一件可成长型的灵宝。 这算是战阵型的“后天灵宝”,好在火凤尚未达到随心所欲的境界,如今也仅仅能够依托“娲皇宫”的地利,预先摆下了此阵。 如若哪天她真的大成了,能够随身带着这个大阵到处逛游,这三界大能的座次恐怕得重新再排一排了。 ...... “火凤师姐,手下留情——” 正在这时,从“娲皇宫”后山飞了一名女子,看着她略显狼狈的样子,明显之前经过了一番挣脱。 “婵儿,你还好吗?” 李治被困“罗天焱火战阵”之中,看不到外界的情况,却能够听出这正是杨婵的声音。 “九郎,我一切都好,你......你不该来的——” 来的正是杨婵,她本在后山修行,听到前边的打斗声,忙向职守的力士询问,才知道是自家夫君找来了。 杨婵来到“娲皇宫”数年了,一开始,还真是女娲圣人招她前来的。 师徒二人多年未见,而杨婵的“人生轨迹”彻底发生了改变,连境界都比预想的提升了很多。 在天机不明的情况下,女娲圣人也不知道这是福是祸,就招来弟子仔细询问一番。 后来,看到杨婵已经到了“大罗金仙”中期境界,索性就让她暂留“娲皇宫”,专心修为上的突破。 杨婵觉得师恩深重,也就没有多想,就依师命住进了后山。 “娲皇宫”作为女娲圣人的道场,修炼的环境自然不是别处随意可比的,尤其是像杨婵这样到了“大罗金仙”中期之人,每向前提升一小阶,都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修炼资源。 反正左右无甚要事,杨婵还真就有心在此好好打磨一下自己的修为。 修炼无岁月,一坐是三年。 三年之后,杨婵的境界已经提升到了“大罗金仙”后期,这样的速度不能说有多快,却也绝对不算是慢的。 看到自己能有这样的进境,杨婵心中自然是高兴的,就向青鸾师姐提出告辞。 毕竟,现在的杨婵不是孤家寡人一个,既有夫君、儿子在家,又是大唐的一国之母,她还真有些想念那个“顽劣”的儿子了。 可是,青鸾师姐却总是推三阻四的,变着法地找各种理由,甚至以杨婵战力弱为借口,立下约定,能够在她面前走过五百招即可放她离去。 杨婵虽然是女娲圣人的弟子,却大多数的时间都是跟随青鸾师姐在修行,类似这样“不近人情”的约定之前也不是没有过。 心善的杨婵,还以为青鸾师姐这是出于对自己的关心,才会如此严厉地苛求自己的修行。 毕竟如今的大唐,不仅面临着魔族这个三界的共敌,杨婵更清楚李治心中的抱负。 于是,她就再次进入艰苦修行的节奏,每隔一个月都会找青鸾师姐对战一次。 五十个回合,八十个回合,一百二十个回合...... 又是两年之后,杨婵在境界上虽然没有再次突破,依然停留在“大罗金仙”后期境界,不过这战力却比起两年前增长不少。 在最后一次同青鸾师姐的对战之中,杨婵硬生生挺过了五百八十个回合,甚至连斩却一尸“准圣”的青鸾也有些后力不济了。 这还是杨婵没动用“宝莲灯”的前提下,同门师姐们之间的切磋,自然是以真实的修为为主,如果杨婵用上“宝莲灯”护体,至少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青鸾师姐,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看到青鸾师姐依然不愿意放自己离去,就算是杨婵再善良,也不禁有些恼怒。 “这个......小师妹,你最好还是安心在‘娲皇宫’中修行吧,就算短期内无法达到‘准圣’境界,突破到‘大罗金仙’巅峰却问题不大。” 到底是自己一手教出来的小师妹,即便有圣人娘娘的钧令,青鸾师姐还是有些难以启齿。 “青鸾师姐,小妹来此五年了,很感谢师尊的召唤,以及师姐这几年的照顾。可是,小妹今日必须要走了......” 杨婵了解青鸾师姐的为人,见她吞吞吐吐的样子,也不想让对方作难。 “站住!让你留在‘娲皇宫’乃是圣人娘娘的钧令,还望小师妹不要让我等为难——” 正当杨婵要强行离去的时候,火凤尊者及时出现了。 女娲圣人不在,“娲皇宫”自然由青鸾尊者负责打理,可是,真正的第一战力还是火凤尊者。 “火凤师姐,就算是要留小妹在此,你总得给我一个解释吧?” 看到火凤的出现,杨婵就知道自己是走不了啦,除非真的撕破脸皮同对方决裂。 可是,面对斩却二尸“准圣”的火凤,说实话,杨婵还真就没太多的把握。 “人族李治刚刚在长安举行‘祭天大典’,居然妄图得到‘人皇果位’?好在冥冥之中,天道自有注定。” “师尊曾经说过,你同那李治之间并无姻缘,此事本座亲自去了一趟月老的‘香火琳宫’,可惜那老头子居然避而未见。” 火凤同青鸾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格,同杨婵之间也没有太多的交集,凡事只是凭借个人喜好,或者严格遵从女娲圣人的钧令。 “火凤,不管怎么,婵儿毕竟是我等的小师妹,你不能伤了她——” 看到火凤已经法布全身,青鸾尊者急忙出言道,最终却也没能迈出阻挡的步子。 青鸾心中明白,这已经是自己能做的最大努力了,她能够保得杨婵的安全,却终究不能放其离去。 ...... “婵儿勿忧,今日朕便带你一同离去,‘吞天吐地’——” 李治将手中的“弑神枪”一竖,纵身向上搅动风云,整个“罗天焱火战阵”就像是要被其完全带动了起来。 李治向上的速度不减反增,而“罗天焱火战阵”居然也跟着水涨船高,一道道火焰像是通了灵性一般,焰长数千丈,颜色几近金黄。 “九郎,你这样做是无用的,这‘罗天焱火战阵’乃圣人手段,不惧任何力量,哪怕你现在有了‘祖巫’之身也无济于事。” “祖巫”堪比“准圣”,却终究不及“圣人”,即便当年最为惊才绝艳的十二“祖巫”之首帝江,也无力排进“准圣”榜前五。 “哼,还算小师妹有些见识!不过,你今日胆敢私自打破本座设下的禁制,从后山闯进此间,这份责罚本座给你记下了——” 原来,最近这一年多,杨婵在后山的修炼已经变成了被动的。 从本质上来讲,她算是被火凤尊者“软禁”在了后山,没想到今日因为李治的到来,杨婵竟破禁而出了。 “是吗?既然不惧力道,那朕就偏偏用力道来打破它——” 李治也是发了狠,更听到杨婵貌似是被囚禁在此的,这哪里还能忍的了? 李治暗中调动整个识海之中的灵力之水,将那浪涛汹涌的灵力之水布满全身,同时又施展出“法天象地”的神通。 “祖巫”见过,“法天象地”见过,却无人见识过施展“法天象地”神通的“祖巫”。 “这......火凤,快撤了‘罗天焱火战阵’,否则整个‘广生宫’都可能遭殃——” 李治身上的气势越来越强,这股骇人的威压,甚至不次于顶端操控着大阵的火凤。 一个“大罗金仙”巅峰,一个斩却二尸的“准圣”,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敢相信这二人能够拥有相近的威压? “没那么容易,‘南明离火’——” 看到李治如此惊人的举动,火凤不怒反喜,她虽然是一女身,骨子里却是好斗之人。 看到自己的“罗天焱火战阵”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焉能就此束手? 撤了大阵? 哈哈,她火凤的概念中,就没有所谓的退缩。 宁死不退,火凤更喜欢在濒临绝境时突破自己。 这不巧了嘛,李治也是如此! “南明离火”还真是霸道,尤其是火凤这样一位“准圣”强者施展出来,瞬间李治上半身就没有多少血肉剩下。 而若隐若现的暗金色骨架,依然在冲天向上。 “愿力?此人身上居然还有如此磅礴的香火愿力?——” 此时的李治,模样绝对是恐怖的,几乎已腰部为 第二百九十章 施计荡灵山 [] “帝君请留步——” 李治和杨婵双双离开了“娲皇宫”,同火凤的争锋中略胜一筹,李治还是很兴奋的。 只是,青鸾尊者所说的“法则”,李治还有些朦朦胧胧。 难道说,力量的暴增也是法则吗? “原来是太白金星,多日不见金星倒是越发精神了——” 听到身后有人呼唤,李治便停住了云步,事实上,他能感觉到不止一方派人前来,只是这位太白金星先到而已。 “哈哈,帝君说笑了,老朽就是个劳碌命,整日东奔西走的,比不得帝君活得惬意啊。” “大天尊知道了帝君在‘娲皇宫’的壮举,特命老朽前来相请,另外,大天尊说‘三圣母’也多时未见了,请一并随老朽来吧——” 太白金星如此正大光明地叫住了李治夫妇,又是在如此一个敏感的时间节点,李治明白对方一定是有意为之。 杨婵似乎还有些犹豫,却被李治直接握住了一只柔荑。 “朕也有多日不曾去拜见大天尊了,劳驾金星头前带路吧——” “娲皇宫”已经算是得罪了,虽然李治心中并不怎样害怕,毕竟他连火凤尊者都给战败了,除非女娲圣人亲自出手,至于其他人嘛,呵呵...... 去年长安城外的“祭天大典”,按理说那么大的阵仗,天庭中却没有丝毫表示,这显然不是一件正常的现象。 尤其是“天赐卫”大统领至尊宝,私自率队下界厮杀,事后更是没有返回天庭,也这样不闻不问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三界共主的大天尊就代表着“天”,李治要祭天,他多少也应该表示一番的,无论是支持,或者反对。 事实上,大天尊的心里也很矛盾。 他自是乐意看到李治的成长,至少在魔族肆虐三界之时,多一个有用的人能够顶在前边,南瞻部洲的太平又何尝不是他大天尊的脸面? 可惜,李治成长的太快了,不仅他个人实力超群,甚至还聚拢了一大批忠诚且战力不凡的部曲。 妖族、巫族、龙族、阿修罗族都有精锐参与进来,这就不得不令大天尊警醒了。 问题是,李治在大佬级别的战力上,同样让人艳羡。 先有镇元大仙同其八拜为交,后有乌巢禅师驻足长安城外,身后更是有人族三位圣皇在撑腰,连“人皇果位”都拿出来了,你让大天尊又该如何自处? 看到李治交恶魔族,交恶“幽冥血海”,交恶“妖师宫”,甚至同阐教二三代弟子都多有摩擦,大天尊无疑是乐见其成的。 这次李治大闹“娲皇宫”,让大天尊看到了机会,他看到了李治同自己相似的一点,同样“不屑于”圣人。 是的,这就是大天尊真实的感受。 试问,一个人都敢如此到“娲皇宫”去蹬鼻子上脸,他还会把女娲圣人放在眼里吗? 圣人毫无疑问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大天尊自然知道他们才是这天地之间真正的永恒,也是他内心深处真正的追求。 许多许多年以前,道祖鸿钧就曾经说过,这一方天地最多可诞生八位圣人,如今已经就位七人。 那么,最后这一个成圣之机,就成了亿万年以来,无数“准圣”强者追逐的目标。 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强者倒是涌现了不少,更有那惊才绝艳之辈,一度成为圣人之下第一人,比如斩却三尸的“冥河老祖”。 只是当年遁去那最后一道“鸿蒙紫气”,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一众大能的视线中,这第八位圣人自然迟迟未能上位。 如此一来,倒也算是留给有心人一个争夺的机会,而大天尊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他出身“紫霄宫”,即便见了那几位圣人的本尊,也够资格称呼一声“师兄”、“师姐”,如今更是三界之共主,在他看来这最后一位圣人舍他其谁? “大天尊,唐皇和三圣母来了——” 在太白金星的引领下,李治和杨婵来到了“陶养殿”中。 出乎意料的是,这次在座的不仅有大天尊,就连王母娘娘和云华仙子也在。 而王母娘娘的身侧,跟着一位身穿青衣的女子,李治二人一进入大殿之中,这名青衣女子就盯上了两人。 “呵呵,谁能想到,当年本天尊给婵儿选的这位夫婿,如今竟然成长到如斯地步?了不得啊,恐怕放眼整个三界,都没几人能是你的对手了——” 大天尊居中而坐,因为有云华仙子在,王母娘娘倒是没有同大天尊并排,反而陪着云华仙子坐在一侧。 李治和杨婵刚想施礼,却被大天尊给拦住了。 “今日在场的都是自家人,你们两个就无需多礼了,太白快给二人看座、上茶——” 李治同大天尊见面的机会不多,一时也没明白对方为何会如此的热情,还是拉着杨婵先后给在座的三人分别见了礼。 “娘亲,婵儿多年没来看你,娘亲一向可好?——” 杨婵随李治落座,倒是站在云华仙子的身侧相陪。 “‘大罗金仙’后期?婵儿在‘娲皇宫’这些年的苦修,果然没有白费啊。” 看到自己的女儿,云华仙子不禁又想到了儿子杨戬。 可惜,杨戬同哪吒一起去对抗域外天魔,到现在还不曾回转。 云华仙子同杨婵在一旁叙旧,王母娘娘也时不时插上两句,大天尊倒是好耐心,甚至还微笑着向李治频频举起茶碗。 “好了,今日难得他们小两口来一趟,就在本天尊这里用膳吧,可惜二郎和小沉香不在,要不然倒真是团聚了。” 看到那三个女人,在那里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最终还是大天尊出来打断了他们。 李治进殿之后就低调了起来,脸上也挂着淡淡的笑容,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王母娘娘。 居然也是“准圣”级别啊?这个发现让李治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天庭的实力。 大天尊为三界共主,六御之一,有着斩却二尸的“准圣”境界很正常,那么其他五御呢? 实力就算赶不上大天尊,想来也不会相差太多。 这样的天庭,为何不能直接到灵山,去覆灭了魔族? 这些年同魔族没少打交道,李治对整个魔族的实力也算有了基本的了解,除了那位未曾谋面的“无天佛祖”,其他魔族高阶战力他算是都见识过了。 在李治看来,除非“无天佛祖”是“冥河老祖”那个级数的,或者魔族还隐藏有其他大能,否则绝对不会是天庭的对手。 “大天尊,不知我家兄长现在何处?为何不召他前来?” 看到娘亲在听到二哥时眼睛中闪烁的那份担忧,杨婵冲着大天尊问道。 杨婵在“娲皇宫”一待就是六年多,基本上也算是与外隔绝,她自然不清楚杨戬的行踪。 “这个......域外天魔突然加大了进攻三界的力度,本天尊就调派杨戬和哪吒等人,前去抵挡域外天魔了,要不了多久想必就会回来了。” 面对杨婵的疑问,大天尊略微有些迟疑,却依然面不改色地回答道。 太白金星就站在一旁,他是整个事件的知情人,听到大天尊如此言不由衷,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微微闭上眼睛,做假寐状。 “不知大天尊召唤我二人前来,有何事相商?” 茶都喝两杯了,看到大天尊依然在顾左右而言他,总说些咸不咸淡不淡的事情,李治也有些坐不住了。 “呵呵,事情是这样的,王母有一弟子天资不俗,如今也刚刚突破到‘大罗金仙’境界,本天尊的意思是想为她择选一位道侣,不知九郎意下如何?” 大天尊说这番话的时候,看向一旁落座的王母娘娘,而王母娘娘身侧那位青衣女子却猛然一震,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大天尊。 “此乃天庭内部之事,大天尊和王母圣断即可,又何需我这下界帝皇置喙?” 李治有些不解,貌似这是很小的一件事吧? 天庭虽然有律条,禁止神仙之间有男女之事,可是大天尊和王母向来是凌驾于律条之上的,他们想给谁指婚,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难道说,这里边还有什么猫腻不成? 李治不解地环视了大殿中的众人,最终,目光落在了王母娘娘身旁那位青衣女子身上。 “大罗金仙”? 此女身上的气息还略显浮躁,想来是刚刚突破不久的缘故。 “帝君有所不知,我瑶池女仙个个都是不凡,尤其这名弟子乃是本王母的嫡传弟子,自然是想找一个得意的道侣。”166小说 “如今魔族肆虐三界也有二十多年了,大天尊的意思,若是有人能够攻陷灵山,将魔族彻底驱除出三界,当能成为本王母弟子道侣的最佳人选。” 大天尊没有回答,倒是一旁落座的王母娘娘接过了话题。 李治瞬间就明白了,合着这二位打算用“美人计”啊?这是要怂恿别人去同灵山的魔族火拼,然后天庭坐收渔翁之利吗? 这样的事情,李治是指定不会接的。 灵山被魔族攻陷多年,早已成为魔族在三界中的大本营,陷落在灵山的很多佛门的佛陀、菩萨,至今都生死不明。 李治甚至觉得这两位至尊的计划有些搞笑,就算拿出一个绝世美姬,又有什么用呢? 真正能够覆灭灵山之人,好歹也得有“准圣”级别的战力吧? 而且,魔族势力如此庞大,明显不是三两人能够摆平的,李治可不愿意傻呵呵地去当那个棒槌。 难得被高高在上的王母娘娘称呼一声“帝君”,李治却又缩回了座椅上,甚至冲着一旁的宫娥招招手,示意自己杯中的茶水喝完了。 “九郎可是对本天尊此项计划有何异议?” 看到李治没接王母娘娘的茬,大天尊再次耐着性子问道。 在这个不太成熟的计划中,李治可是占着很大的戏份,“驱虎吞狼”之计,李治要是不上钩,岂不是白白谋划了一番? “大天尊有所不知,小子如今贵为大唐之主,后宫已有一后四妃了,对于其他的美姬已经不做他想。” “再说了,这如果是在普通人家,小子好歹还得叫您一声‘舅丈人’,又当着我家夫人和丈母娘的面,您同我提此事貌似有些不妥吧?” 如此露骨的伎俩,李治自然是不能上当,连一旁的杨婵也有些诧异地望着大天尊。 “咳咳,是本天尊没有把话说明白。三界者,天、地、人,如今九郎不仅是大唐之主,更是可以号令整个南瞻部洲。” “轩辕道友既然属意将‘人皇果位’给了九郎,对于这件事情,本天尊原则上是同意的。” “不过,‘人皇果位’不能轻授,而覆灭灵山魔族,何尝不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呢?” “至于说王母爱徒的姻缘,人族有句话说的好,自古美女爱英雄,能够覆灭灵山魔族者,自然是我三界的绝世英雄。” “紫霞,这位就是名满三界的大唐帝君李治,如今有着‘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更是难得的‘祖巫’之身,前途不可限量啊——” 此时的大天尊,哪里还是那个不可一世的三界共主,分明就一位和蔼可亲的家中长辈而已。 可惜,他今日遇到的是李治。 对于大天尊这套说辞,李治那是一丁点都没听进去。 很明显,对方这是在给自己画饼啊? “大天尊谬赞了,小子最多也就是一个普通的人族帝君而已,又岂敢真去觊觎那‘人皇果位’?至于您说这位紫霞仙子......等等......” 李治不可能上套,就随口敷衍着,可是当他说到“紫霞仙子”时,激灵灵打了一个冷战。 这位竟然是“紫霞仙子”? 李治再次将目光对准了王母娘娘身边那位青衣女子,甚至用上了“破妄金瞳”。 他能够看出对方应该是一个妖族,可惜,似乎被人给遮掩了,李治竟然看不透对方是何物得道? 要知道,李治如今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只要境界在他之下的妖族,在“破妄金瞳”之下都会无 第二百九十一章 佛门神秘客 [] 大唐永徽二十年,春。 正月刚过,河水已开,长安城又度过了一个安逸的冬天,三三两两的行人开始到城外活动。 如今的长安城,已经成为整个南瞻部洲的中心,各种肤色的人族,操着蹩脚的大唐官话穿梭其间。 当然了,其中也有一些妖族和巫族,不过但凡能够到达长安城的,自然都是修行尚可之辈,早已褪去妖身而幻化为人形。 试想,若是真有那不识趣的野妖前来大煞风景,恐怕连长安城的城门都进不去的。 这些年来,李治传下去的“体诀”和“心道”二功法,已经成为军中的必修课业,虽然没培育出太过逆天之辈,可“天仙”、“真仙”之流还是大有人在的。 长安城东、西、南各有三个城门,每一处的城门校尉,至少也得是“真仙”境界的悍将在担任。 这样奢侈的配置,恐怕也就比天庭的四大天门差了一筹而已。 如今长安城的整体防务由大将军薛仁贵一手操办,而真正负责在一线率军的,却是老程家的两个儿子程处默和程处亮。 这二位驻守北疆多年,算是真正的劳苦功高,又是李治当年在潜邸时期的伴当,调回长安之后就分掌了龙武、羽林二军。 这样的安排,若是放在别的帝皇在朝,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哪个当权者也不会将自己的安危寄托在亲哥俩儿身上。 可惜,这里是大唐朝,更是李治在位的大唐朝。 程家兄弟比李治年长几岁,如今也有着“金仙”巅峰的修为,单独拉出来可能显得战力差一些,可放到整个大唐战将序列之中,却也能排到前排靠后的位置。 三个月的时限已到,今日恰逢龙抬头的日子,也是李治大军出征的日子。 在过去的三个月里,李治已经将大唐诸事安排妥当,太子李沉香肯定是要留下来主持大局的,有房玄龄、魏征、狄仁杰等人在一旁辅佐,大唐自然不会有什么挂碍之处。 而真正在“大明宫”中坐镇的,却是“三圣母”杨婵,她本欲想同李治一起前往西天灵山,却被李治给劝住了。 当然,二郎真君杨戬的话,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杨戬和哪吒是最先赶过来的,为了给自家弟兄捧场,杨戬甚至带来了“梅山六圣”和全部的一千二百名草头神。 在抵御域外天魔的战场上厮杀了两年,这二位身上的肃杀之气更浓了,而杨戬更是夸张,已经一只脚踏入了“准圣”境界。 “三妹,有二哥在,你难道还怕九郎会吃亏不成?——” 在这种场合,也就杨戬敢说这种话,“三圣母”也只好留了下来。 虽然杨婵不能跟过去,其他四位妃子中却有三人没被劝住。 头一个就是“贤妃娘娘”武媚娘,此行去的是灵山,而武媚娘正是“东来佛祖”的弟子,有这样一名向导随同前往,倒也能够减少几分阻力。 第二个要求前往的就是“后来居上”的长孙娉婷了,没办法,在如今李治后宫这一后四妃之中,还真就要数长孙娉婷的战力最强了。 她已经完全继承了“精卫”的记忆和修为,又经过这两年的打磨,妥妥的“大罗金仙”巅峰境界,甚至比“娲皇宫”苦修归来的杨婵都要高了一阶。 既然杨婵身为皇后要坐镇后宫辅佐太子,那么长孙娉婷这个后宫第一战力,自然是要跟过去的。 第三位就轮到了阿修罗的小公主罗伽,她要跟过去的理由更简单,因为李离洛也随军前往了。 是的,李治膝下如今已经有了两子三女,最小的女儿刚刚一岁多,乃是长孙娉婷所出,被李世民赐名为“李百草”。 这位大唐的太上皇也真是够可以的,喜欢给孙女取名字也就罢了,居然还取得如此的随意? 不就是因为这位小公主降生那天,“蓬莱殿”内云霞满天,身旁更是伴随着一本经书和一把尺子吗? 经书乃是“百草经”,这自然是地皇神农传下来的,而那把尺子长孙娉婷也不陌生,正是神农圣皇惯用的“功德百草尺”,妥妥的一件“后天功德灵宝”啊。 龙女娘娘敖凌倒是留了下来,她算是李治所有妃子中最为忙碌的,毕竟现在整个南瞻部洲的水系都由敖凌来统带。 李治这五位媳妇儿,要说战斗力最弱的却要数武媚娘了,却也有着“大罗金仙”初期的修为。 而小一辈中,李离洛是一定要带去的,这位可是有着“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手中更是有一把上清圣人的成道之物——“青萍剑”。 李离洛的实际战力已经相当恐怖,尤其有“青萍剑”在手,就连时常跟在她身旁的两位阿修罗魔将,都不敢说能够稳赢对方。 二殿下李敖霆和大弟子白素贞,也在随行之列,这二人如今都到了“太乙金仙”巅峰,却尚未找到突破大罗的契机。 有了杨戬的一千两百名草头神,李治就没带太多的护卫,从“丽竞门”和大唐军中挑选出“玄仙”以上的战力,组建了三百人规模的“玄仙”级护卫队。 护卫统领自然还是白罴,而二弟子薛丁山和樊梨花夫妇,临时充当白罴的副手,黑山和乌海不得已又往后排了两位。 至于李治麾下的三大护法,因陀罗、鲁托罗和小白龙敖烈,同样也在随行之列。 四海龙族闻知此事,由四大龙王亲自带队,会各自率领千余精锐海族,前往灵山助战。 四海龙族都能来人,西南雪域的大巫松赞干布,以及北俱芦洲的宇文绝父子,自然也不能装作不知道。 ...... 三个月前,大天尊就在整个三界广而告之,一方面的确给李治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同时却也为李治招来了不少助力。 比如眼前这两位,其中一位李治不算陌生,正是长孙娉婷的那位“师尊”,也是李世民口中的“师仙子”。 数十年未见,这位如今已经是“太乙金仙”后期的修为,一身佛气不次于李治见过的那些佛陀、菩萨。 可惜,长孙娉婷已经觉醒了前世记忆,师徒二人再次见面,表面上虽然依旧热情,内心却已经回不到从前了。 值得让李治关注的,倒是站在“师仙子”身后那位,同样是佛门中人,同样的戴发修行。 女子出家修行,大多也是要剃头的,剃头最终才能授具足戒,成为比丘尼身份。 寺庵也有带发出家者,但不剃头剃度,是不能授具足戒成为比丘尼的,只能持八戒,亦称为“八戒女净人”。 很显然,眼前这两位就是。 那位“师仙子”,李治尚能看出对方“太乙金仙”后期的修为,可是她身后跟着的那位,“破妄金瞳”之下,李治竟然看到一片虚无? “师仙子大驾光临,莫不是来找太上皇的吗?” 李治顿时想到了当年老爹与这位见面的场景,二人更是在一番“深入交流”之后,双双突破了“天仙”境界。 当时李治就觉得有些可疑,事后他也曾经向老爹探询过,可惜,李世民真的“丧失”了那一段记忆。 这让李治觉得更加可疑,这样的桥段他太熟悉了,当年他在阿修罗族的“天魔宫”,不正是这样的遭遇吗? “阿弥陀佛,贫僧听闻帝君奉大天尊令要西讨灵山,贫僧身为佛门弟子,应当为此除恶扬善之举尽一分心力。” 对方没有理会李治的“调侃”,双掌合十,低诵佛号。 “师仙子”这样的回答,倒是让李治有些意外。 这些天来,前往助力的修行中人着实不少,很多都是被魔族横行三界时侵扰过的,听到大唐帝君被大天尊封为“三界降魔大元帅”,就纷纷前来相投。 可惜,来的大多数都是“金仙”、“玄仙”甚至“真仙”之流,站脚助威或者打打小喽啰可以,真碰到了魔族的硬茬子,明显是不够看的。 可是,对方既然慕名来了,李治总不能闭门不纳吧? 于是就把二儿子李敖霆给推了出去,又让二弟子薛丁山在一旁辅佐,算是临时将前来投奔之人单独组成一军。 不求战力如何,好歹这是“大义”的象征,李治此行不是在报私怨,而是真正的“替天行道”! 而像“师仙子”这样的“太乙金仙”级数,绝对是这些天来的独一份,更别说她身后还跟着一位看不清深浅的人物。 “一直都只称呼您为‘师仙子’了,还没来得及问过娉婷您的来历,像二位这样装束的佛门弟子,似乎整个三界也不多吧?” 这种级别的人物到来,李治自然是要亲自接待的,而长安城南的“三皇殿”就成为了接待这些人的地方。 即便对方的修为远逊于李治,可看在长孙娉婷的面子上,李治还是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 再说了,貌似自家老爹......还对人家不清不楚的,八卦的小火苗始终不曾从李治的心中抹去。 “以帝君的年岁,恐怕不会知晓贫僧的名号,而贫僧的宗门更是隐匿多年,说出来帝君也未必听说过。” 看到李治问的如此“唐突”,“师仙子”眉毛略微挑了挑,却依旧缓缓地说道。 “既然你我有一场师徒之缘,师尊和帝君之间就不算是外人,有些事情还是说开了好。” “帝君,当年隋末大乱战,师尊其实也是助力过太上皇的,师尊的名号为‘师妃轩’,大唐建立之后就觅地潜修了,因此......” 恢复了记忆的长孙娉婷,如今说话做事不自觉就会受到“精卫”的影响,更有自家那位老爹在遥远的地方暗助,长孙娉婷的地位也在无形之中得到了应有的提升。 “师妃轩?慈航静斋?——” 李治又怎会不知道“师妃轩”的名号?怪不得自家老爹会对此人...... 李治的思路彻底打开了,原来不是自己在无端的“八卦”啊。 “阿弥陀佛,没想到帝君居然知道贫僧的名号?还听说过‘慈航静斋’?您是从......太上皇处得知的吧?” 这声“太上皇”叫得,连李治都听的有些别扭,当年见面叫人家“世民”,现在改口叫“太上皇”了? 李治却没有回答,而是怔怔地看着落座在师妃轩身旁的那位。 能够避过自己的“破妄金瞳”,就只有三种可能。 要么对方的修为太高,至少已经是“准圣”级别的,要么就是此人身上怀有异宝,干扰了自己的判断。 第三种,就是有厉害的大能之辈下场了,替此人遮掩了气息。 可是,当李治听到了“师妃轩”的名号,那么,这位佛门神秘客的身份,自然就呼之欲出了! “原来是‘慈航静斋’的尊主大驾光临,您......这副模样,朕还真就没认出来啊,哈哈哈——” 这次李治站了起来,甚至还冲着那位拱了拱手,这个举动不仅长孙娉婷不解,连对面的师妃轩也愣住了。 ...... 师妃轩从何而来? 自然是从自己的师门来。 传言“慈航静斋”的师门就设在终南山的“帝踏峰”,可惜,多年之前封山之后,无数有心人也曾遍寻终南山,却未能发现丝毫“帝踏峰”影子。 当年,师妃轩在北境突破到“天仙”境界之后,就回归了师门,被“慈航静斋”当代尊主特许进入后山秘境。 一进入秘境,师妃轩就进入了一个空灵且清雅的世界。 放眼望去,高高低低的小山,这里的小山虽然也高大,但透露出来的是婉约和秀丽,不同于大漠和高原之上的山峰雄浑壮丽,气势磅礴,给人一种擎天壮美的感受。 沿着山路朝东南方向行走,就能看到一大片茂盛的竹林,井井有条地伫立在山上,竹林之中,隐隐还能听到梵音诵唱? 再往前,师妃轩就看到了一位戴发修行的佛门长者。 “你来了?贫僧已经候你多时了——” 临来之前,师妃轩已经从“慈航静斋”当代尊主那里得到了指示,进入秘境不可回头,会有师门前辈教导她继续修行。 于是,师妃轩就行了弟子之礼。 “弟子师妃轩,侥幸晋升到‘天仙’之境,受尊主眷顾,前来此处随前辈修行。”大风小说 师妃轩离着那人也就两丈左右的距离,却仿佛感觉不到对方有修为在身? 那种朦朦胧胧的感觉,让师暄妃不自觉就想去顶礼膜拜。 “不错,没想到我‘慈航静斋’的弟子,居然也能沾染人间真龙之气?你且在此静坐十月,等降下腹中胎儿,贫僧再正式收你入门——” 对方这一句话,可把师妃轩雷的不轻。 难道说,之前那如真似幻的情景,竟然是真实的存在吗?...... 从此之后,师妃轩就待在了那片长满竹子的密林之中,跟随那位佛门长者修行。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可惜一生下来,那位佛门长者就让人带走了。 “缘起缘灭,均在一念之间,前世因、今世果,此子亦是有大机缘之人,贫僧会亲自调教,你也开始修行吧——” 一道佛光闪过,只见三滴圣水没入师妃轩的顶门,她就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被重新炼化了一般。 随着三滴圣水的没入,佛光更加强盛了起来。 起初,只是在师妃轩的头顶 第二百九十二章 剑动起青萍 [] 李治没有等来至尊宝,却等来了姗姗来迟的猪八戒。 猪八戒满幅戎装,其身后更是跟着千余人,一看就知道是天河水军中的精兵悍将,修为最差的也有着“玄仙”境界。 老猪又变成了猪身,而他的身旁还跟着一个小号的“猪八戒”,赫然就是老猪的独子猪一戒了。 上次初见之时,这头小猪才刚刚踏入“太乙金仙”初期,如今却已经来到了“太乙金仙”巅峰,看来跟着“兜率宫”那位老倌,这修行速度也是一日千里啊。 在此之前,李治也曾派小白龙敖烈去天蓬元帅府找过猪八戒,毕竟当年二人曾经有过约定,将来若去西天灵山之时,师兄弟几个要相帮着一同前往的。 可惜,老猪却去了三十三重天的“兜率宫”,估计那时还在八卦炉中待着呢,小白龙没能见到猪八戒就只好自己先回了长安。 事实上,大天尊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三界皆知,却没有传到三十三重天上去,毕竟在这重天住着的都是大能之辈,轻易没人敢前去打扰。 猪八戒能够及时赶到,反而是太上老君主动将其派过来的,更是暗示老猪要带上实力过硬的部曲。 见识过了李治的种种不凡之后,“兜率宫”中这位清静无为的老倌,如今的心思似乎也活泛了起来? “哈哈,有二师兄前来助力,我等此行必将马到功成啊——” 看到猪八戒身后那实实在在千余人的“玄仙”大军,李治还是有些艳羡的。 他自己忙活了这么多年,甚至招募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了整个南瞻部洲,“玄仙”以上的战力也无非笼络到三百人而已。 看看人家猪八戒,轻轻松松就能拉来千余人,而其中连“大罗金仙”修为的都有四名,这样的实力加上猪八戒,甚至足以抗衡现在的“天赐卫”了。 看来,天庭的水很深啊。 同样,李治也感受到了猪八戒对自己浓浓的兄弟之情,这算是把老猪的家底都带来了啊? 而此时的猪八戒,修为也达到了“大罗金仙”巅峰,单单以境界来论,他已经追上了杨戬、哪吒和李治的步伐。 从大唐的长安城,去往到西天灵山大雷音寺,相隔十万八千里。 若是只有李治几人,赶这点儿路自然不在话下,可惜这次却是要督着大军前往的。 规模最大的自然是李靖麾下的三万天兵天将,其次就是四海龙王合计带了将近五千海族精锐,剩下的人杂七杂八也有万余。 如此算来,少说也有小五万的人马,行动上就绝对快不起来。 一日两,两日三,三日之后,小五万大军终于逼近了西天灵山。 “哎,好好的一处佛门圣地,如今竟然被魔族搞得乌烟瘴气,真是造孽啊——” 武媚娘出自“东来佛祖”门下,对于灵山自然也不会陌生,看着不远处魔气冲天的所在禁不住感慨道。 距离灵山尚有百里之地,大军就停止了前进,因为前方出现了魔族大军拦路。 五万大军自然不能聚在一处,大唐出来的人数少一些,拢共不到两千人,相护在李治的左右。 杨戬、哪吒和“天赐卫”也紧跟着李治,再往后就是松赞干布的巫族和宇文破的天狼一族,由东向西,直面拦路的魔族。Μ..cc 李靖麾下的三万人却停留在半空中,由木吒和四大天王带领着,从北向南半围向灵山。 而李靖自己仅带着百余亲卫队,跟在了李治身旁,看似要同李治这位帝君更亲近一些,其实又何尝不是觉得李治身边更加安全呢? 猪八戒却被分了出去,他带来的千余精锐绝对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以猪八戒为首,配合二十八星宿,再加上天河水军千余精锐,统带四海龙族近五千海族,从南向北,形成了另一个扇形围向灵山。 “李治,我魔族已经悉数退出了南瞻部洲,你为何还要前来灵山捣乱?——” 如今的四大部洲,只有南瞻部洲不受魔族侵扰,其次就是北俱芦洲保存了大部。 许是物极必反,东胜神州之地,也掀起了不同程度的反抗,唯有西牛贺洲被魔族控制的死死的。 可是,李治并没有去理会西牛贺洲各处的魔族,而是率领大军直捣灵山。 拦路的魔族至少也有上万人,黑压压一片,为首之人正是魔族大护法黑袍。 他......竟然真的晋升为“准圣”了?—— 黑袍的身后,二护法巨蝎和三护法嬴妖,一左一右护卫在侧,再往后就是带队的魔族灵将了。 可惜,当年不可一世的魔族“六灵将”,如今也只剩下了四人。 老五孤扬死在天庭之战,老大华莲也死在两年前的长安城外,好巧不巧这二位都是死在了小白龙的手中。 “哈哈,黑袍,没想到你小子还真晋级‘准圣’了?照这样的速度下去,你若是再死上几次,岂不是能抢到最后一个‘圣位’?” 看到黑袍大护法的境界,就连李治都不得不重视起来。 当然了,并不是说李治打不赢现在的黑袍,问题是这小子也太邪门了吧? 在自己面前死了三次,真就每死一次,修为上晋升一个小阶,这多少还是有些打击士气的。 其实,李治不清楚这背后的猫腻。 黑袍使用了“无天佛祖”所赐的“傀儡替身符”,每死一次都能再次重生,且重生之后修为会上涨一个小阶。 可惜,这玩意是“无天佛祖”无意中炼出来的,是他斩却“恶尸”时的产物,功效只有三次。 只是天地间未有之物,从来也没人使用过,黑袍无形中就变成了小白鼠。 倒不是“无天佛祖”有多无情,问题是黑袍的天赋还是差一些,靠他自己的修行,谁知道有没有机会证道“准圣”? 魔族三个护法之中,要说天赋最好的,还得数二护法巨蝎。 当年在灵山听佛数万年,又有天赋神通,再加上“无天佛祖”多年栽培,如今也不过刚刚达到“大罗金仙”巅峰而已。 “无天佛祖”自然是不会将三次的限制告诉黑袍,这老小子上次更是弄丢了“屠巫剑”,若非看在他晋升“准圣”的“情分”上,无天都想动动无名之火。 可是,修为到了“准圣”境界,感知天地道韵的能力就更强了,也算是勉强初步能够同天道交流。 黑袍在法力膨胀的同时,却看到自己的识海之中,莫名地浮起一层朦朦胧胧的死气? 他不晓得这是什么原因,只当是自身修行不够,又是如此“幸进”而到了“准圣”,每日里只得潜修魔功以压抑心头的不适。 “李治,莫要觉得你靠上了天庭那位大天尊,就敢到我灵山来耀武耀威,迟早有一天,本座会亲自打上凌霄宝殿,摘了那玉帝老儿的脑袋——” 大天尊的诏令,三个月前就传遍了整个三界,也让魔族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 如今,看到半空中汹涌的数万天兵天将,又看到李治左右那些“天赐卫”,黑袍口中充满了不屑。 对阵天庭那帮人,黑袍可以说有着绝对的自信。 地狱一战,魔族直接完胜了对方,虽说中间有“幽冥血海”的鼎力相助,赢了就是赢了。 至于天庭那次,黑袍也不认为是自己一方比不上天庭,那不是有李治这个变数的突然出现吗? 瞅瞅,黑袍大护法无形中也会使用“双标”了。 “大胆魔贼,焉敢小觑大天尊,拿命来——” 李治还没发号施令呢,一旁的王灵官就怒了。 也对,谁让黑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居然敢对人家的后台老板出口不逊呢? 对大天尊来讲,这位王灵官乃是少有的死忠之辈,也是一位难得的多面手。 在天庭这么多年,先后做过雷神、火神、瘟神和降魔之神,如今更是道门的护法镇山神将,功能相似实际地位却要高于那位韦护。 人家全称“先天首将赤心护道三五火车王天君威灵显化天尊”,为道家五百灵官之首,又称“都天大灵官”。 上山不上山,先拜王灵官,可不是说说而已。 这王灵官一怒,额间的第三只眼就睁开了,左手执金印,右手举金鞭,奔着黑袍就杀了过去。 ...... 王灵官这一暴起,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黑袍本来还想再多说两句呢。 “巨蝎,拦下这三只眼——” 从此处到“大雷音寺”,魔族总共布下了三道防线,黑袍以大护法的尊位坐镇这第一道防线,自然是不能轻易上阵。 “哼——” 巨蝎轻哼了一声,不过,还是挺着“三股托天叉”飞了过去。 巨蝎向来是不服黑袍的,她倒不是有意争夺魔族大护法的位置,而是因为看不过黑袍那趾高气昂的嘴脸。 可惜,那老小子这些年修为晋升的太快了,即便巨蝎紧赶慢赶的,却始终落后黑袍一步。 如今她是“大罗金仙”巅峰,而黑袍却已经斩却了一尸,这就不仅仅是差一阶的问题了。 虽然,巨蝎有着足够的自信,真正打起来,她未必就一定会败在黑袍的手上。 可是,当黑袍展示出他领悟的“暗黑法则”之时,连一向骄傲的巨蝎都有些不自信了。 “奇怪,这只蝎子精怎么还活着?” 说话的是站着二十八星宿之中的“昴日星官”,当年在天庭一战时,因此隔着较远,他只是有些怀疑。 今日仔细一看,那位魔族的二护法,不正是当年自己“叫死”的那只蝎子精吗? 昴日星官是二十八星宿之一,住在上天的“光明宫”,本相是一只六七尺高的大公鸡,神职是“司晨啼晓”,其母乃是佛门的毗蓝婆菩萨。 如果倒退到封神时期,卯日星官的原名为黄仓,乃是天地间第一只大公鸡,因诛除毒虫双眼遭瞎。 后来,还是上清圣人出手,医治好了黄仓的眼疾,并将其收到“碧游宫”门下。 那么,他母亲毗蓝婆又是什么样的来历呢? “妙法莲华经”中记载: 尔时有罗刹女等,一名蓝婆、二名毗蓝婆、三名曲齿、四名华齿、五名黑齿、六名多发、七名无厌足、八名持璎珞、九名睾帝、十名夺一切众生精气,是十罗刹女。 可见,毗蓝婆菩萨是罗刹女修证为菩萨正果的。 “老卯,你确定这巨蝎就是当年的那只蝎子精?” 昴日星官的低语,被旁边的奎木狼君听到了,同为西方白虎七宿之一,又有当年截教的香火情,奎木狼和卯日鸡的关系还算不错。 西游之事,懂的都懂,无论是奎木狼还是昴日鸡,都是局中之人,出了力也受了赏。 这二位都明白当年毒敌山“琵琶洞”的那只蝎子精,很可能是佛祖落下的棋子,分明已经死去了,如今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魔族的二护法? 此时,二护法巨蝎已经和王灵官交上了手,这二位打起来如疾风暴雨一般,一上手就是狠辣的招式。 巨蝎是本性使然,而王灵官多少有些“主辱臣死”的味道,这是要玩命啊? 事实上,王灵官在临来之前,的确得到了大天尊的单独召见。 不过,不像他对李治说的那样,要“天赐卫”完全听从李治的调遣,而是要将灵山的场面闹腾的越大越好。 大天尊是挺看重李治的实力,却并不相信李治能够覆灭了整个灵山的魔族。 开什么玩笑,不说别人,单单那位“无天佛祖”,大天尊觉得自己都未必是对方的敌手。 虽未谋面,但是大天尊能够模糊地感知到,那位“无天佛祖”至少也有斩却二尸的实力,甚至更强。 当初灵山那帮子佛陀和菩萨是好相与的吗? 就算是如来佛祖“及时”圆寂了,东来佛祖也带伤逃走了,可是,还有“过去佛”燃灯呢?还有东方净琉璃世界之主药师佛呢? 单单这二位的实力,大天尊都不敢说自己能够胜得过其中之一,却被“无天佛祖”生生给困在了灵山? 因此,此次灵山之行,王灵官得到了大天尊下的死命令,尽可能过多的杀伤魔族高阶战力。 哪怕整个“天赐卫”都打光了,哪怕二十八星宿都死绝了,哪怕李靖的三万天兵天将都玩完了,也要把魔族给彻底打残了。 “天赐卫”打光了,大天尊不会心疼,大不了过段时间重新招募就是了,占据三界至尊的位置,那点儿修炼资源他还是拿得出来的。 三万天兵天将玩完了更简单,这次抽调来的三万人马,只有少部分是他大天尊的人,大部分却是从其他五御那里抽调过来的。 大义在手,替天伐魔,从每位天尊那里征调数千天兵天将,谁还敢说什么吗? 就算那二十八星宿死绝了,大天尊也不会心疼,那些人身在“封神榜”,就算是被打的魂飞魄散了,也终究会聚拢回去的。 除非是“圣人”出手,可是,如今的三界会有“圣人”吗? 算来算去,此次西征灵山五万大军,三界降魔大元帅是大唐帝君李治,可大多数的人马却来自于天庭。 而大天尊真正拿出来的,也就是李治提出的一些修炼资源,最多再加上一个半人吧。 王灵官是那一个人,李靖嘛,勉强算半个了。 至于说杨戬和哪吒......呵呵 ...... “来人, 第二百九十三章 一颗葫芦籽 [] 王灵官对战二护法巨蝎,半斤八两。 王灵官胜在手中的法宝不断,尤其是他右手中那根金鞭,一鞭挥出有数万斤一力,且隐隐有风雷缠绕其上。 巨蝎佛、妖、魔三法兼修,别看是一介女流,一身怪力屡屡破坏王灵官的进攻。 看样子,这二位要想分出胜败输赢来,怎么也得千招开外了。 而另一边,李离洛的公开叫阵,还真让三护法嬴妖有些头疼。 对比两年前,嬴妖的境界算是提高了一线,可惜,她是见识过李离洛的手段,让她去硬碰对方的“青萍剑”,嬴妖还真没那个自信。 魔族多是一腔热血的悍勇之辈,而这位三护法嬴妖却是一个例外,她用“智谋”要多过于蛮力。 “圣那提、婆罗门,你二人上前去拿下此女——” 自己既然怕死,索性就拉别人上去顶缸。 魔族“六灵将”老大华莲死后,剩下这哥四个的日子就有些难过了,没有了主心骨,这四个家伙居然还不知道团结。 “三护法,那丫头的‘青萍剑’太过狠辣,恐怕我二人......” 嬴妖参与了两年前长安城外那场厮斗,圣那提和婆罗门又何尝没参加呢? 这二位不过是“大罗金仙”初期的修为,一加一未必大于二,他们觉得二人联手都未必是嬴妖的对手,又怎敢去对战“大罗金仙”巅峰的李离洛呢? “怎么,你二人想抗令不遵吗?还不快去——” 让嬴妖去对阵李离洛她不敢,可是,面对圣那提和婆罗门二人,她可是威风十足的。 更何况,嬴妖最近跟“无天佛祖”座下的三弟子虎山走的很近,大有结为道侣的意思,又岂会给这两个灵将好脸色? 官大一级压死人,在魔族体系内也是如此,若非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即便是吞了同族练功的也大有魔在。 圣那提和婆罗门没办法,两人对望了一眼,硬着头皮飞身迎了上去。 “离洛公主,这两个魔崽子居然想以多取胜,本座替你分走一个——” “奎木狼,你的速度倒是挺快的,那另外一个就归本座了——” 看到嬴妖没站出来,反而派过来两位魔族灵将,李离洛心中一阵不喜。 方才父皇已经给她讲了制敌之法,李离洛只想着好好施展一番,一个葫芦成精,运气还没能得一件宝物呢。 还没等圣那提和婆罗门来到李离洛近前呢,眼前人影一晃,有两人分别拦住了他们的去路,西方白虎七宿第一位奎木狼,东方青龙七宿第四位房日兔。 这二位都是“大罗金仙”的修为,尤其奎木狼君,如今已经到了“大罗金仙”后期,这战力在二十八星宿中绝对名列前茅。 奎木狼跳出来还说的过去,毕竟他是同李治有交情的,而房日兔就比较耐人寻味了。 此人若说在二十八星宿中什么能排第一,那一定就是“颜值”了,当年同李治初次见面之时,两人甚至还在秘境试炼中大打出手了。 后来,李治和杨婵走在了一起,有二郎真君杨戬在天庭戳着,房日兔对李治的感观才慢慢好了起来。 可是,即便如此,恐怕也达不到替李治的女儿出战的地步吧? 事实上,奎木狼站出来更多的是因为李治,而房日兔能站出来,却是为了李离洛手中那把“青萍剑”。 房日兔是谁? 封神之时,他的名字叫做“姚公伯”,同样是死在了万仙阵中,上了“封神榜”才获封二十八星宿之一。 别看他现在是使枪的,而在封神时期,这位房日兔,也就是姚公伯却是用剑的。 在整个封神之中,若说姚公伯是可有可无之人,多少算是有些小觑了他,反之,若说这位有多大的名声,那也是不切实际的。 不过,此人倒也有一桩值得津津乐道的事情,就是自创了一套剑法,即为“姚公剑”。 那是上清圣人以一敌二,对战西方二圣之时,姚公伯等一众截教子弟远远地站脚助威。 正是当时“青萍剑”的一记神来之笔,鬼使神差地让姚公伯开了窍,脑海中朦朦胧胧浮现出一套剑诀,就是后来的“姚公剑”。 而姚公伯也凭借此套剑诀,从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妖,一跃成为“碧游宫”的外门弟子。 后来上了“封神榜”,在如今的二十八星宿之中,房日兔的战力也能稳进前几名。 更实在点儿来讲,上清圣人距离的太过遥远,姚公伯只能是顶礼膜拜,而对于那把“青萍剑”,他却有着与众不同的感情。 自己的“姚公剑”就是从“青萍剑”上得来的,不说以之为师吧,总是恭敬有加。 奎木狼和房日兔一左一右拦住了圣那提和婆罗门,李离洛并不认识他们二位,见到是从猪八戒那方阵营出来的,就猜到是二十八星宿中人。 “多谢二位相助,那本公主就继续叫阵嬴妖了!小葫芦,快快出来受死——” 好嘛,一个修行了数千年的妖魔,却被一个二十岁出头的人族小丫头如此当众奚落,饶是嬴妖有些城府,此时脸上也挂不住了。 “小丫头片子,本护法原本念你修行不易,还想着能够放你一马,没想到你竟然如此冥顽不灵、不知好歹?” “铁马、灵陀,二位灵将且助本护法一臂之力,拿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好嘛,最后就剩下两名灵将在领兵带队了,却被三护法嬴妖一并召唤了过来。 这二位灵将平日里倒是跟嬴妖有些熟络,要不然,方才她也不能让另外两名灵将上去顶缸的。 “哼,魔族贼子,这三十年来,三界之中有多少生灵葬身在尔等手中,朕如今奉大天尊之令,代天罚罪,今日尔等休想走脱一人!” “因陀罗、鲁托罗,你二人上前击杀两名魔族灵将,请敖烈师兄和二师兄合力拿下黑袍!丫头,那小葫芦还是你的——” 李治从来没打过这么富裕的仗,魔族总共就只有六名“大罗金仙”和黑袍一个“准圣”,随便分分就完事了。 至于杨戬和哪吒二人,李治都没劳动这哥俩儿的大驾,好钢得用在刀刃上,魔族至少还有两位“准圣”没露面呢。 “欺人太甚,魔族勇士们,对面那些羸弱的人族,只配成为我等口中的美味,杀过去,嚼碎了他们——” 看到一道道流光杀来,黑袍大护法也知道自己这一方处于劣势,一旦自己也被对方缠上了,这万余魔族大军就没人指挥了。 于是乎,黑袍不进反退,竟然躲进了魔族大军的中间,还不停地催促着魔族向前厮杀。 这下一来,双方就展开了混战。 “帝君且在一旁歇息,这些魔族崽子们,就交给本天王吧——” ...... 这个时候,一旁的托塔天王李靖却来精神了。 魔族所有高阶战力已经无暇他顾,剩下的万余魔族大军之中,虽然看起来有些唬人,可是,修为连达到太乙境的都没多少,李靖又有何惧? 战鼓被擂的震天响,哼哈二将更是大显神威,此时的魔家四兄弟,仿佛也化身为无敌战将了,在魔族大军中往来厮杀。 “呸,就只会欺软怕硬——” 看到李靖此举,哪吒忍不住啐了一口。 “呵呵,二哥不必如此,李天王也是热心之人,能够为伏魔大业贡献一份力量,我等又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李靖这样的做派,李治自然乐见其成,反正他带来的人本就不多,更不屑于同那些普通的魔族交手。 李靖既然喜欢“虐菜”,索性就让给他好了。 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哪吒还是不能原谅李靖,主要的原因倒不是当年的“削骨还父、削肉还母”,而是哪吒的母亲不在了。 李靖一门,父子四人再加上一个幼女,都走上了修行之路,不说与天地同寿,至少几万年寿数是有的。 可是,对哪吒最好的那位老娘,却偏偏天资不济,已经不知轮回到何处去了。 在哪吒看来,当年若非他有那么几年的“虚弱期”,未必就没有办法保住老娘的性命。 这件事情始终是哪吒心中的一根刺,至于李靖对西方佛门的卑躬屈膝,反而排在了次要的位置。 一场混战,与其说是厮杀,不如说是单方面的屠杀。 尤其是猪八戒麾下那千余骄兵悍将,宛如虎入狼群一般,几乎难遇一合之敌。 而几对高阶战力的厮杀,最先分出胜负的就是因陀罗和鲁托罗了。 这二位都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去对战两个“大罗金仙”初期的魔族灵将,那还不是小菜一碟吗? 暴戾的鲁托罗率先发难,一对镔铁双拐同时落在铁马灵将的头上,别说是铁马了,就算是金的也不行啊。 鲁托罗也是吸取了往昔的教训,这镔铁双拐下去,将铁马的肉身连同元神,整个给碎为齑粉。 “二哥——哇呀呀,二哥慢走,小弟来也——” 铁马灵将瞬间被鲁托罗秒杀,离此不远的灵陀看的真真的。 这位也是气昏了头,本来想说一声报仇的话,却没想到一张口说了句“小弟来也”。 既然他都提出这样的要求了,因陀罗又怎能不成全他呢? 也就又过了三个照面,因陀罗“文武判官笔”中的文笔飞了出去,一笔入眉心。 “轰——” 这位灵陀更干脆,被因陀罗这一判官笔下去,轰的连渣也没剩下。 “哈哈,真他娘的痛快,你守着小公主,俺老鲁杀魔去了——” 一旦杀开了头,鲁托罗就有些抑制不住自己了。 他同别人还不太一样,若是换一个“大罗金仙”巅峰的高手,很多人都会自重身份,不屑于同修为低阶之人比斗。 鲁托罗则不然,似乎厮杀乃是他骨子里的一种爱好? 对于此事,李治完全不去制止,甚至还鼓励鲁托罗率性而为。 倒不是李治凶残,而是他看出来了,这位在“大罗金仙”巅峰停留了这么久的鲁托罗,也许以“杀”证道,正是鲁托罗下一步该走的路。 而他口中的“小公主”,自然已经不是当年的罗伽公主了,已经换成了罗伽的女儿李离洛。 随着铁马和灵陀两个灵将先后被杀,倒是小范围地引起魔族之人的恐惧,首当其冲的要数三护法嬴妖了。 “小丫头片子,你是诚心要老娘好看是吗?——” 此时的嬴妖,手中的宝剑已经换到第四把了,在“青萍剑”面前,嬴妖就算拿出再多的宝剑来也无济于事。 “我家父皇说了,你是一个葫芦成精的,本公主有些不相信,特来验证一番。” 瞧瞧这话说的,是人言否? 你想怎么验证?打出原形呗。 “这是你逼老娘的——” 赢妖也是发了很,猛地身体一转,使出了看家本领,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葫芦。 “唰“的一声,葫芦飞到空中旋转起来,葫芦上生出了眉眼、鼻子和嘴。葫芦的双眼忽然睁开,两道白光直向李离洛刺来,葫芦顶端一声轻响,盖子打开了,葫芦中放出一道白气。 “哎呦,这是想把本公主吸进去吗?有些异想天开了吧?——” 两道白光太过刺眼,李离洛甚至有了被灼伤的感觉,而那葫芦盖子一打开,李离洛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力传来。 “青萍剑”横托上举,李离洛默念上清妙法,“青萍剑”居然以一化万,万道青光冲天而起。 到了高空之中,这万道青光又折而向下,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笼罩倒扣向那个巨大的葫芦。 “啊,这——” 巨大葫芦上的嘴巴张的大大的,两只眼睛更是瞪的溜圆,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这个时候,嬴妖的第一反应,其实想变作人形遁走,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青萍剑”幻化出万道青光形成的倒扣之罩,已经锁定了嬴妖这个巨大的葫芦,顷刻之间,就将其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放开老娘,你这个小丫头片子,不得好死——” ...... 瀛洲挣扎了数下,只是在原地蹦跶,却无法摆脱万道青光的束缚。..cc “小葫芦,你还是乖乖的就范吧,父皇说了,拍打你的后背,或许能够将你打回原形?” 李离洛“青萍剑”入鞘,围着这个巨大的葫芦转了两圈,她在确定着已经变成葫芦形的嬴妖,哪个部位才是后背呢? “啪啪啪——” “青萍剑”的剑鞘,连续在那个巨大的葫芦上拍打了三下,天地良心,李离洛真没怎么用力的。 可是,这三下过后,方才还是巨大的葫芦,足有两人多高,竟然慢慢缩小了起来。 最终,立在地上的只是一个尺把高的葫芦。 而且,这个葫芦是死了吗? 别说葫芦上边的嘴巴和眼睛了,连一点灵气都感觉不到了,通体褐黄色的葫芦皮,这跟农家种的普通葫芦有什么区别? “父皇啊,出大事了,女儿的宝葫芦没有了——” 这个时候,饶是已经“大罗金仙”巅峰境界的李离洛,也显现出她小女孩的一面。 单手抄起地上的葫芦,一个纵身飞到了李治的身旁,眼圈甚至都有些红了。 “这个......洛儿,你也太看得起它了,都被你禁锢住法力了,你居然还敢用‘青萍剑’去敲打它......” 李治虽然距离有些远,却依然看得清清楚楚,即便有因陀罗在给李离洛压阵,他这个做老爹的也不敢掉以轻心。 “父皇,是你说的可能打她的后背,洛儿就打了,现在,我到手的宝物没了......” 在自家老爹面前,李离洛可没想到讲道理,就连一个看热闹的武媚娘和长孙娉婷,也在那里帮腔。 得,在这几个女人面前,李治还真就有嘴说不清了。 “大姐,以小弟看来,这个葫芦并未完全死去,使用轮回之法,或许还能够有一线生机。” 这个时候,原本也在一旁看热闹的李敖霆走了过来。 看着自家老爹吃瘪,虽然李敖霆的心里也没来由的一阵酸爽,可是,那毕竟是自己的老爹啊。 如今的李敖霆,修为上即将突破到“大罗金仙”之境,而他“破妄金瞳”的修行,竟然超到了修为的前边,已经达到了“紫色级”。 李敖霆的“破妄金瞳”,早已超脱了李治的认知,就比如现在。 他“紫色级”的“破妄金瞳”,又解锁了一项逆天功能——轮回。 不过,李敖霆掌握的这项“轮回”,似乎有些单调,只能让花 第二百九十四章 又又又自爆 [] 黑袍大护法见势大势已去,随即转身遁走,甚至在逃走之前,还不忘卖了一把二护法巨蝎。 可惜,既然此番西征就是为了灭绝三界之内的魔族,李治又焉能让黑袍轻易逃离而去? 哪吒和杨戬二人先后追了上去,哪吒脚下的“风火轮”如风驰电掣般,而杨戬竟然后发而先至,生生拦住了黑袍的去处。 “黑袍,今日你将葬身于此,还是不要枉费力气为好——” 杨戬无言,而哪吒却一晃手中的“紫焰蛇矛火尖枪”,将黑袍大护法所有的退路给封死了。 “哪吒,本座如今已经是‘准圣’级别的修为,你以为你还是本座的对手吗?” 前有杨戬后有哪吒,而小白龙和猪八戒也相继围拢了过来,黑袍眼见逃走无望,索性把心一横,握紧了手中的蛇形铁拐。 “哈哈,黑袍,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杨大哥,你等只管在一旁看热闹,将这条臭皮蛇交于小弟即可——” 哪吒是谁?几岁大的时候都能抽出龙筋来玩,更别说面对一条蟒蛇成精的黑袍了。 “准圣”又如何,哪吒本来就善于越级挑战,今日在这个三界瞩目的场合,若能诛杀此獠哪吒自当全力施为。 追上来这几位都算是自己人,自然没人跟哪吒争抢黑袍,事实上,真论起单打独斗来,也就杨戬和哪吒两人能够力战“准圣”级别的黑袍。 在这一点上,方才同黑袍厮杀了半天的小白龙和猪八戒最有发言权,这两人也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联手之下也只是略微占据了一点点优势而已。 “切莫掉以轻心,此魔毕竟有着‘准圣’修为,他的‘暗黑法则’看起来还不弱,二弟莫要阴沟里翻船才是——” 杨戬知道哪吒的性情,他也观察了半天,魔族这么多人之中,也就是这个黑袍和逃走的巨蝎战力不容小觑。 可是,人家好歹是“准圣”高手,有你这么提醒人的吗? 什么叫“阴沟里翻船”? 这是完全没把黑袍放在眼里啊? 已经同小白龙和猪八戒交手了半天,黑袍的法力至少被耗费了一半,此时再对上一个实力更加强劲的哪吒,要说心里不发毛那是不可能的。 单论这位魔族大护法的修为,绝对应该算是一把好手,可是,这位的修为却是经历过一次次“死亡”之后才修炼上来的。 如此一来,他的境界倒是提上来了,可心态几乎还停留在大罗时期。 哪吒也知道自己在境界上并不占优势,两人一交上手,他手中的“紫焰蛇矛火尖枪”就展开了全力攻击。 只见哪吒这把枪,所使用的正是传自“娲皇宫”的“破天枪诀”,而每每一枪刺出,竟带出一道火线。 左一枪、右一枪、上一枪、下一枪,一口气哪吒就刺出了三十六枪,三十六道火线在空中构成一个圆球状,恰好将黑袍罩在中间。 “哼,区区‘三昧真火’而已,也想困住本座吗?——” 黑袍大护法自然识货,无论是哪吒脚下的“风火轮”,还是手中的“紫焰蛇矛火尖枪”,都是可以放火的,更是十大神火中的“三昧真火”。 “三昧真火”对于普通修行者来讲,那绝对是无往不利的大杀器,可惜,黑袍大护法却已经是“准圣”的境界。 一入“准圣”,就算是获得了同“天道”沟通的资格,那么,天地之间存在的十大神火,在“准圣”面前也不得不逊色三分。 看到自己处于火球的中间,而四面八方的火苗正逐渐向着自己靠拢,黑袍却一不着急二不慌张,“暗黑法则”祭起,浓浓的魔气暴长,兴奋地吞噬着周围那些“三昧真火”。 “怎么可能?你也领悟了法则?这是‘火之法则’?——” 火灭魔消,哪吒放出的三十六道“三昧真火”,逐渐熄灭了,可是,黑袍费劲搞出来的冲天魔气,也随着“三昧真火”的熄灭而消散。 “哈哈,算你还有点儿见识!黑袍,你有‘暗黑法则’,本座也有‘火之法则’,彼此彼此,你就算是到了‘准圣’又如何?拿命来——” 怪不得哪吒如此有恃无恐,原来他同至尊宝一样,境界未到“准圣”,却先行领悟了法则。 而这二位领悟的竟然都是五行法则,至尊宝是“金之法则”,而哪吒则是“火之法则”。 看到这里,一旁观战的杨戬羡慕不已。 曾几何时,杨戬一直是阐教三代弟子第一人的身份,到了天庭之后,慢慢地他也被人称为天庭第一战神。 同哪吒相比,他们二人是师兄弟,当年又同在周营效力,可是杨戬的战力始终压了哪吒一头。 后来,哪吒受莲花化身所累,一千多年都只能停留在“太乙金仙”巅峰境界,而杨戬却早早地进入了“大罗金仙”。 再后来,在李治的帮助下,哪吒才脱去莲花化身,重回“灵珠子”的本身,这才迎来修为上的大爆发。 尽管如此,杨戬还是先哪吒一步进入了“大罗金仙”巅峰。 没曾想,二人一起走了一趟域外天魔的战场,短短不到两年时间,哪吒在修为上不仅也突破到了“大罗金仙”巅峰,居然连“火之法则”也领悟到了。 同哪吒相斗,黑袍能够仰仗的就是他的“准圣”境界,换句话说,“暗黑法则”才是他的最大资本。 可惜,面对哪吒的“火之法则”,虽然不像面对“光明法则”那样被全面压制,却也拼了个“两败俱伤”。 失去了对“暗黑法则”的依仗,黑袍登时就有些慌神了,这还怎么打? 没办法,逃好像是逃不掉的,打貌似也未必能打过,难道要选择投降,或者死? ...... “帝君,战场已经打扫完毕,魔族逃走之人不足五百,咱们一方损失最多的是那些前来助力的朋友,总数也不超两千人。” 这个时候,托塔天王李靖已经接到了四大天王的奏报。 别看魔家这个哥四个打仗不怎么行,这打扫战场的能力还真就不是盖的,或许这也是两千年来“磨练”出来的本领了。 “麻烦李天王辛苦一下,看看战场上有什么能看上眼的东西,挑一些出来分给受损最重的那些朋友吧。” 歼敌过万而自损不超两千,这绝对算是大胜仗了,完全是因为自己这一方不仅大军数量占据绝对优势,法力高强之辈更是众多。 恨不得李靖麾下那三万天兵天将,真就是全程在打扫战场了。 李治是不会看上魔族留下的那些东西,只是他不想寒了那些前来助力者的心,或者说,不想让李靖手下那帮人吃独食。 好嘛,别人在前边奋勇杀魔,你们三万大军专职在后边跟着打扫战场啊? 死了两千来人,那么这两千人遗落的兵器和法宝,恐怕也被这些天兵天将给一并打扫了吧? “呵呵,帝君果然宅心仁厚啊,本帅这就去安排。” 修行者的世界里,绝对可以称得上“弱肉强食”,别说这是从地上捡来的兵器和法宝,就算是杀人越货得来的,那也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既然李治当众提出来了,李靖多少还是要给些面子的。 他还真返回大军之中,从四大天王那里要走了几个储物袋,分别给了天狼一族、松赞干布的巫族。 至于说四海龙族、猪八戒的麾下和“天赐卫”,李靖倒是没给他们分什么,这老小子的眼睛还是很贼的,他能看出来哪些人是李治的属下,哪些人真是来帮闲的。 “烦劳王灵官率领‘天赐卫’到前方五十里警戒,灵山魔族一旦有任何动静,第一时间派人禀告于朕。” 整个厮杀持续了近四个时辰,死的都有小两千人,伤者自然更多,李治总得给众人一个休整的时间吧? “遵令——” 此次西征灵山,李治那是名正言顺的“三界降魔大元帅”,即便是王灵官这样的大天尊亲信之人,那也得受到李治的辖制。 当然了,百余名“天赐卫”被派了出去,李治又让因陀罗和鲁托罗二人在半空中警戒。 距离灵山百里之遥,李治却无法看透灵山的虚实,甚至连一丝能量波动都感觉不到,就仿佛那里是什么都不存在的虚无一般。 李治明白,这不是自己的“破妄金瞳”出了问题,而是真正遇到了高人。 西天灵山,本就是佛国圣地,那位“无天佛祖”在此坐镇近三十年,恐怕又有不小的增补吧? ...... “大唐帝君何在?本座修拉有事相告——” 正在众人围观哪吒大战黑袍之时,半空中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1】【6】【6】【小】【说】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落了下去,预示着场中这二人又厮杀了一个多时辰。 有二十八星宿在此,即便没有了太阳,却也群星灿烂,单单此间的星辰之光就足以映照方圆百里的天空。 修拉,乃是“无天佛祖”亲传的二弟子,也有着“准圣”的修为,更是在当年的天庭之战中出现过。 多年之前,她都已经不是杨戬的对手,想来现在也未必能在杨戬手下讨得什么便宜。 “两国交锋尚且不斩来使,老鲁,让她过来吧——” 修拉到底有着“准圣”的修为,想必王灵官和“天赐卫”并没能觉察到她的踪迹,而因陀罗和鲁托罗,也是在人家出言之后,才先后挡在对方的身前。 “长安城外一别,不想帝君风采更胜往昔,倒让奴家心生神往——” 修拉看都没看因陀罗和鲁托罗一眼,莲步款款而来,一双妙目笑盈盈地盯着李治。 事实上,在当年的天庭之战时,李治并没有跟修拉照面,倒是同她大师兄门罗狠狠地战了一场。 而两年前长安城外一战,修拉都没有捞到同李治动手的机会,就被李治的几个媳妇儿给群殴了。 “哼,无耻的魔贼,你难道想找死不成——” 修拉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如此不知遮掩地同李治眉来眼去的,别人能忍,李治身旁的几位媳妇儿能忍吗? 首先跳出来的就是长孙娉婷,这位原本是个性情温和的女子,可惜,自从彻底继承了“精卫”的记忆之后,温柔的外表之下隐藏着一颗骄傲的心。 同几名女子一同分享夫君她算是认了,谁让她自己记忆觉醒之前,就已经形成这样的局面呢? 而李治又是如此的与众不同,长孙娉婷,或者说“精卫”并不想舍其而去。 可是,也就是从那一时起,长孙娉婷就坚决杜绝再有其他女子同李治之间有什么可能,这个提议也得到了包括杨婵在内其他几名妻子的一致赞成。 “咯咯,帝君好气度,可惜,您讨的几个老婆却......” 看到长孙娉婷的愤怒,修拉却并未放在心上,甚至还有意又往前走了几步。 “你若是来厮杀的,朕自然会安排人拿下你,你只是个送信的,有什么话就可以站那里说了——” 李治有“破妄金瞳”在身,既然知晓对方会“魅之法则”,自然就不能轻易中招。 事实上,李治也很想知道,这位“无天佛祖”的二弟子,到底来此有何贵干。 下战书,似乎已经没那个必要了,至于说带走黑袍,似乎她又没那么大的脸吧? “咯咯,既然帝君也拒人于千里之外,那奴家就有话自说了。奴家奉了师尊之命,前来邀请帝君明日前往灵山破阵。” “师尊亲自在灵山脚下布下一座大阵,由奴家师兄弟三人共同把持,若是帝君能够破得此阵,西上灵山自是畅行无阻。” “若是帝君无法破得此阵,咯咯咯,只要帝君自己愿意留下来,奴家还是可以跟师尊求求情的......” 这个修拉,竟然真的在这么多人面前施展了“魅之法则”。 “哼——” 李治一声怒斥,已然用上了七成“祖巫”之力。 “咳咳,你......” 修拉被震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好悬没把自己给呛到。 “收起你那些上不了台面的伎俩吧,不就是明日到灵山去破阵吗?朕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第二百九十五章 九曲黄河阵 [] “哈哈,没想到大哥如此‘正直’之人,也有从背后偷袭人的时候?——” 哪吒拼尽了全力,才勉强挡住了黑袍元神自爆传来的威压,可哪吒也一个跟头从“风火轮”上掉落下来。 幸亏猪八戒离得不算远,庞大的肚囊并没有影响到老猪的敏捷,在距离地面三尺之时,下落的哪吒被老猪一手给抄了起来。 此时,李治也已飞身赶到,长袖一挥,稳重了此处空间。 “九郎这话说的,大哥只是不屑于背后伤人而已,不过,方才二弟危在旦夕,大哥我又岂是迂腐之人?——” 事实上,刚才杨戬还真就被吓了一跳。 他是见过不少“准圣”级别的高手,却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准圣”之人的元神自爆。 难道说,那位黑袍大护法,竟然如此不珍惜这得来不易的修行吗? 正常来讲,但凡到了“准圣”境界,在与人相斗之时,就算是最终不敌,也会想办法让元神逃走。 在最为凶险的情况下,即便被人打的魂飞魄散了,往往也能凭借着一丝残魂重生,或者进入轮回之中。 真将对方完全置于死地,直接打到身死魂灭那种的,毕竟总算少数,那该有多大的仇结啊? 可是,如同黑袍大护法方才那样的,完全是元神的自爆,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哪吒兄弟只是法力消耗殆尽,好生修养一下就没事了,幸亏俺老猪从‘兜率宫’带了‘补气培元丹’过来,倒是正好派上用场。” 此时的哪吒,还真是虚弱异常,好在有惊无险,服下了“兜率宫”出品的“补气培元丹”,想必不耽误明日的大战。 “九郎,关于明日破阵一事,你是怎么考虑的?” 既然双方已经约定好,李治索性命令大军安营扎寨。 对于他们这些修行中人,又是距离灵山百里安营扎寨,更多的不是要休息补给,而是就地构建临时的防御。 一间宽敞的大帐之中,李治居中而坐,左右两列还有不少桌椅。 杨戬、猪八戒、小白龙、白泽、松赞干布等人赫然在座,而李治的三位妃子和儿女、弟子们也在另外一旁落座。 哪吒却不在此间,同“准圣”级别的黑袍拼至力竭,即便有“兜率宫”的灵丹妙药,也是需要好生调理一番的。 帐中都算是自己人,说话的气氛也相对随意一些,讨论的中心不可避免地说到明日的斗阵之约。 魔族修拉前来“下战书”的内容,杨戬也听得清清楚楚,只是他对阵法了解不多,很为明日之战担忧。 “如今的灵山完全看不透深浅,只能明日现场再做勘察了。不过,既然对方如此信誓旦旦地邀请我等破阵,想来所摆的大阵定是不凡。” 事出反常必有妖,魔族之人竟然主动摆下大阵,李治自己心中都有些纳闷,他还真就没听说过,魔族什么时候会摆弄阵法了? 当然,李治也不会以为对方在故弄玄虚,因为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灵山就在眼前,魔族六大灵将已经悉数陨落,连魔族的大护法和三护法都也都被干掉了,又诛灭了万余魔族,同魔族这个仇疙瘩算是彻底结死了。 “主上,以老朽看来,我等还是谨慎一些为好,魔族至少还有三位‘准圣’级别的强者,尤其是那位神秘的‘无天佛祖’。” “在战力不弱的情况下,对方居然要求赌阵,其中一定有不可告知的秘密......” 坐在李治身旁的白泽说话了,此老不仅智谋不凡,也是一位难得的阵法好手。 “哈哈,泽老莫非长他人志气不成?区区魔族而已,本座还从没听说过,魔族之中还有精通阵法之人?” “而离洛公主师从‘碧游宫’,当年截教众贤多有擅长阵法者,想必离洛公主也深谙此道。” “明日灵山一战,本座不才愿打头阵——” 白泽的话音未落,坐在稍远的地方,大巫松赞干布说道。 巫妖之战过去多少年来,松赞干布其实算是地地道道后起的大巫,当年之事跟他是半文钱关系也没有。 可是,见到上古妖圣白泽,竟然没来由地有些抵触? 而对于上清圣人当年所创的截教,居然推崇之至,貌似截教之中妖族也不少吧? 这也太双标了吧? 众人争论了半天,也没能有一个定论出来,无非分为两派,一边对魔族的大阵不屑一顾,一边却觉得事有蹊跷,应当小心为上。 “好了,诸位的心思朕已明白,且待明日看过对方的大阵再说不迟。” 李治见双方争论不休,也知道今晚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索性结束了讨论。 白日厮斗了一天,即便不少人并没有耗费什么,李治还是安排众人都去休息了。 “九郎,你是一家之主,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沉住气,留着精力对付那位‘无天佛祖’要紧。” 临走之时,杨戬低声的告诫道。 别看今日一战大获全胜,这神魔的厮杀最终还是取决于高阶战力,就李治率领这五万余兵马,真遇到实力逆天的高手想覆灭之,也就是挥一挥手的功夫。 ...... 一夜无话,次日天明。 天刚刚亮,李治就率领大军赶到了灵山脚下,一路上还真就畅行无阻,甚至连一个魔族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帝君倒是好胆,这一大早就过来了,那就请入阵吧——” 灵山之上,亦是看不真切,只是这灵山脚下,竟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座大阵? 而站在大阵前等候之人,也是李治照过面的老熟人,乃是“无天佛祖”的三弟子,“大罗金仙”巅峰的虎山。 要说这位神秘的“无天佛祖”,本尊尚未露面,座下的三大弟子却一个赛着一个。 三弟子就是眼前这位虎山,“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二弟子修拉,那是斩却一尸的“准圣”;而大弟子门罗更是难得,已经是斩却二尸的“准圣”了。 放眼整个三界,能拿出这种级别的三位门徒,似乎只有“冥河老祖”能够媲美一二了吧? “这......这竟然是‘九曲黄河阵’?——” 李离洛的声音,带着三分兴奋,更多的却是不可思议。 “洛儿,你说面前这座大阵,就是当年截教三霄所摆的‘九曲黄河阵’吗?” 李离洛的声音不小,而且,二十八星宿中也有人窃窃私语了起来。 李离洛自是“碧游宫”的嫡传弟子,而二十八星宿绝大多数都出自于截教门下,当年见识过“九曲黄河阵”的也不在少数。 “父皇,这座大阵的确是截教的‘九曲黄河阵’,女儿从‘碧游宫’也曾见识过。” “不过,这座‘九曲黄河阵’,似乎又增加了变化,内含三才、六合之意,甚是奇怪!” “九曲黄河阵”的大名,李治自然是听说过的。 想当年封神之战,峨眉山“罗浮洞”的赵公明被西昆仑散人陆压以“钉头七箭书”所杀,琼霄、碧霄为给赵公明报仇,云霄为约束其二人,故三人一齐下山。 三霄在与姜子牙等人对阵时,云霄又被姜子牙“打神鞭”所伤,而碧霄则被杨戬的哮天犬所咬,于是三霄大怒,遂摆下了“九曲黄河阵”。 诗曰: 黄河恶阵按三才,此劫神仙尽受灾。 九九曲中藏造化,三三湾内隐风雷。 谩言阆苑修真客,谁道灵台结圣胎。 遇此总教重换骨,方知左道不堪媒。 此阵内有惑仙丹、闭仙诀,能失仙之神、消仙之魄、陷仙之形、损仙之气、丧神仙之原本、损神仙之肢体。 人虽不过六百,其中玄妙不啻百万之师,纵是神仙入此,则神消魄散。 九曲曲中无直,曲尽造化之奇,抉尽神仙之秘。 “帝君,此阵确为‘九曲黄河阵’,不过,当年的‘九曲黄河阵’中,有‘混元金斗’高悬,即便‘大罗金仙’也能被削去顶上三花,灭了胸中五气。” “魔族摆下这座‘九曲黄河阵’,也许徒有其形而无其实吧?” 奎木狼也走了过来,二十八星宿中,他同李治的关系最为亲近,又是当年封神旧人,自然有自己的见解。 “父皇,此阵中自是没有‘混元金斗’,可是,也同样有一件异宝存在,似乎威力甚是不凡,连整个‘九曲黄河阵’都被其护在其中?” 见过和懂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别看奎木狼等人算是见识过的,要说真正懂此阵法,还得是李离洛。 “大姐,你所说的应该是那座莲台吧?父皇,在这座大阵中央,悬浮着一座莲台,竟然是黑色的?——” 李离洛是懂得阵法之人,而李敖霆则有变异版的“破妄金瞳”,虽然不懂破阵,倒也能看清阵中八九分的虚实。 这几人一言我一语的,倒是让候在一旁的虎山大吃了一惊。 虎山是地地道道的魔族,他自己确实不通阵法,也就为了此次主持“九曲黄河阵”,才临时抱佛脚修行了阵法。 听到“黑色的莲台”一语,妖圣白泽就望向了李治,而李治也不着痕迹地点了点头。 既然是“无天佛祖”布下的大阵,黑色的莲台自然就是“十二品灭世黑莲”了。 “洛儿,你可有把握破得此阵?——” 尽管“九曲黄河阵”威名赫赫,尽管李治也不明白,魔族,或者说“无天佛祖”从何处获得了“九曲黄河阵”的阵图,但是,既然已经来到灵山脚下了,就没有再退去的道理。 “女儿有八成把握,不过却需要六位‘大罗金仙’级别以上的高手相助,另外,大阵中那个黑色的莲台,还请父皇出手对付。” 胸有成竹也好,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好,在数万人的注视之下,李离洛从容的回答道。 “好,为父自然助你一臂之力!大哥、二哥,二师兄、敖烈师兄,因、鲁二位,烦劳六位随洛儿入阵。” “请泽老暂代朕之职位,娉婷和李天王辅助之。王灵官,你的‘天赐卫’也随朕一起入阵吧——” 既然今日乃是赌阵,李治就要不留余地,他能感觉到阵中的人数并不多,也就没打算带更多的人进去。 这样的场合,进去的人多了反而是累赘,徒增伤亡尔。 “九郎,要不你还是留在外边吧,一切有大哥和我在......” 听到李治要亲自入阵,哪吒关切地说道。 “哈哈,无妨。阵中有三才,想必‘无天佛祖’的三位高足都在,一会儿入阵之后,由洛儿全权指挥。” “大哥对付那位修拉‘准圣’,二哥、二师兄和敖烈师兄,三人一同缠住那位门罗。” “至于剩下那位虎山,因、鲁二位抽一人对付他就行,剩下一位护着点儿洛儿,朕自去对付那座黑莲。” “九曲黄河阵”之内的机关,只能见招拆招了,王灵官率领的“天赐卫”就是干这个的,他们会在李离洛的指挥下,相继破除大阵的机关。 见到李治主意已定,杨戬和哪吒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在临入阵之时,杨戬再三交待“梅山六圣”,务必护得李治家眷周全。 “九曲黄河阵”中固然凶险,难道外间就没有风险了吗? 谁知道灵山之上的魔族,什么时候会冲下来? 这也是为何,李治并没有把所有的高手都带进去的原因。 “大罗金仙”境界以上的高手,依然还有十几位在,就算是魔族倾巢而出,也能够抵挡一时。 ...... “父皇,这座大阵果然经过了改变,想必是魔族之人修行阵法尚且,无法发挥出‘九曲黄河阵’的真实威力,才做了很多筛减。” “您看,咱们只要破了这三处,再破除那座黑色莲台,此阵也就破得八八九九了。” 进入到了大阵之中,李离洛算是看的更真切了。 “九曲黄河阵”还真就被修改了,只不过改的已经不如原版的威力大,更像是一个“九曲黄河阵”的外壳,内套了一个天地三才阵而已。 “洛儿,我们这些人都听你的,你来分派就是了。”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既然自家女儿是懂得破阵的,李治自然要放权。 当然了,如果没有李离洛在这里,李治恐怕就要以力破之了,至于说结果如何,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李离洛真就是为大场面而生的人,有了父皇的撑腰,小丫头根据眼前的情势,将王灵官麾下的百余人又分为八队。 正东、正西、正南、正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分别派出去一队,由李离洛面授机宜,众人告辞而去。 王灵 第二百九十六章 阵前认亲戚 [] 来人是谁? 自然就是两年多前,独立一人离开长安,踏上寻道之旅的至尊宝了。 李治担任“三界降魔大元帅”,欲发兵征讨灵山的事情,早已闹得沸沸扬扬,至尊宝又如何会不知道呢? 这两年来,至尊宝还真就去过了不少地方。 他先是来到了“花果山”,如今的花果山,即便有多年之前李治的光顾,算是解除了山上的封禁,却也不复往日风范。 凭借至尊宝的修为,悄悄来到当年出世的地方,自然也不会惊动山间的猴子猴孙。 顶着“至尊宝”的模样,他并不想同花果山的猴子们见面,或者说,他不愿意去打扰这些猴子的清静。 关于花果山的遭遇,至尊宝也从李治那里了解了一些,更是感激当年李治的出手相助。 静坐在花果山之巅,至尊宝能看到整个花果山一片生机勃勃,甚至有两位“太乙玄仙”修为的猴子,更有一猴已经踏入了“太乙金仙”境界。 当然了,这样的修为放到外界完全是不够看的,不过,在这个相对封闭的花果山上,倒也能够保证猴族的安全。 至尊宝只在花果山待了三日,就登水西渡,踏上了当年自己的求仙问道之旅。 毕竟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懵懂的猴子,至尊宝先是徒步游走了南瞻部洲的几处名山大川,又在寻常百姓中间渡过了几个月的时光。 好在他的样貌完全就是一个正常的人,不再是当年的那只猴子,而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已经与人族无异。 至尊宝就那样慢慢地走着,从春到夏、从秋到冬,虽然只是徒步,而脚步却几乎不曾有过一刻停歇。 不知饥渴,不畏寒暑,却也一无所获。 终于,至尊宝再一次来到了西牛贺洲的“方寸山”。 灵台方寸山依旧存在,可斜月三星洞中,却早已无人居住,尘埃满布。 多年之前,“孙悟空”曾经来此寻求医树妙方,最终得菩提祖师指点,方知“茫茫南海,才有医树仙方”。 更是从师尊处习得了“截天印”,炼制“猴形玉佩”,才躲过一次生死大劫。 如今再次登临方寸山,至尊宝却没有走进山门,只是在山门外一株参天古树下,盘膝坐了下来。 此时正值隆冬,孤寂的方寸山俨然是一副残败的景象,唯有山门前这株参天古树,似乎比数百年前还要高大。 刚刚下过雪,古树早已光秃秃的,偶有山风吹过,倒有不少残雪从古树上落下,就落在至尊宝的身上。 到了师尊的山门,至尊宝索性收起了所有的修为,一如当年初次来此一般。 只是,当年身为一只顽劣的猴子,而如今乃是青衫文弱的书生样罢了。 至尊宝在这株古树下一坐,九个月就过去了。 他没有说话,没有修行,甚至连屁股都不曾挪动一下。 方寸山今年的春天似乎来的格外的早,满山遍野的草儿开始萌芽,至尊宝仿佛不自觉地笑了一笑。 于是乎,草儿疯长了,山花也开了,他身旁这株高大的古树,不久之后也变得郁郁葱葱。 “春来发芽,夏至繁茂,秋自萧瑟,再到冬天,还会一片死寂吧?” 至尊宝终于开口了,不远万里来此,他仿佛就是为了重新再感受一次此间的冬春夏秋吗? “多谢祖师教诲,弟子拜别祖师——” 至尊宝起身,冲着山门的方向跪了下来,而真正磕头的时候,拜谢的竟然是一旁那株参天古树? 古树哗啦啦,叶子黄多绿少,空中更有不少叶子开始了今秋的漫舞。 至尊宝起身,一步一步踱下方寸山,夕阳在他身后拉起了一道长长的影子,可惜,他没有再回头望一眼。 接下来的日子,至尊宝还真走起了西游之路,有的是他熟悉的,也有的却是未曾经历过的。 他甚至还来到了“九郎山”,向当年的白骨夫人,如今的白灵讨一盏茶喝。 可惜,至尊宝知道她是谁,而白灵却不识得至尊宝。 “灵儿,此子绝非一般人!看似好像身无修为,却总让为师觉得深不可测,说不定这来的还是一位‘准圣’高手啊。” 只是喝了一盏茶,至尊宝就离开了,这个时候,女魃才现身相见。 可惜,女魃努力了这么多年还是没能突破那一步,“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让她依然不敢轻易离开这里。 都能到白骨夫人这里讨杯茶喝,之前却有意绕行了“五庄观”,可见至尊宝的心中,有些关系还是要分远近的。 一站、一站走下去,西游之路走了一大半之后,至尊宝就听闻了李治获封“三界降魔大元帅”,于三月后西征灵山一事。 如此一来,至尊宝倒不着急了,一边计算着路程,一边不紧不慢地走着。 殊途同归,相聚灵山。 ...... “俺是谁,这根棒子难道你不认识了吗?——” 至尊宝将手中的棒子一晃,一手把持中间,两头均发出耀眼的光亮。 “‘如意金箍棒’?不可能!虽然不知尊驾从何处得到了这柄‘如意金箍棒’,可尊驾却永远不可能是那位——” 是的,至尊宝手中的正是“如意金箍棒”。 当然了,更多的人会认为,这是二郎真君杨戬不知从何处寻得的宝物,只是“貌似”而已,却必然不会真的是“如意金箍棒”。 而眼前这位魔族却恰恰相反,他已经确认了至尊宝手中的就是真正的“如意金箍棒”,至于说至尊宝的身份嘛...... 一定不是那位,必须不是那位! 可是,为何他明明知道“至尊宝”的名号,却又偏偏以“尊驾”相称呢? “六耳猕猴,你也算是洪荒的宠儿,却自甘堕落,化身为魔族的‘黑莲圣使’吗?” 至尊宝也无心与对方掰扯,不承认就不承认吧,时机到来之时,他会让三界看清楚自己的真实面目的。 “本座确是‘无天佛祖’座下的‘黑莲圣使’,却不知道尊驾口中的‘六耳猕猴’为何人。” “尊驾要想替这位二郎真君出头,尽管放马过来吧,本座接着就是——” 好家伙,这下子彻底纠结了。 这位“黑莲圣使”,既不承认至尊宝的身份,又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一个是不敢,一个就是不能了。 杨戬在一旁听的“半头雾水”,至尊宝是谁他是知道的,六耳猕猴是谁他也是知道的,却唯独不清楚这位“黑莲圣使”是谁。 “大哥、三哥,莫要与魔贼多言,我等速速打破此阵要紧,小弟总觉得要有大事发生——” 杨戬在那里“半头雾水”,李治却已经是门清了。 只是他依然有些疑问,或者说本来就有的疑问,此时越来越深了。 至尊宝是孙悟空,六耳猕猴是假孙悟空,也是眼前这位“黑莲圣使”,那么,假孙悟空却为何要成为“黑莲圣使”呢? 难道说,就因为灵山陷落,如来佛祖圆寂了,那位佛门的“斗战胜佛”就直接改换了门庭吗? “黑莲圣使”,听起来这身份倒是不低啊,似乎已经凌驾于魔族三大护法之上了? 当然,横行三界数十年的魔族三大护法,如今也仅仅剩下了二护法巨蝎一人尔。 李治虽然不清楚黑袍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亲眼见识过他的几次“元神自爆”,还是能够察觉到其中那明显不同的。 至尊宝和“黑莲圣使”,这对都不曾显露真实面貌的“真假孙悟空”一照面,李治竟感觉到一阵莫名地惶恐,似乎要有什么大事发生一般? 杨戬和至尊宝遂不再多言,各自找上自己的对手,开始了激烈的厮杀。 左右两处阵眼都发生了异变,好在之前的安排还算妥当,唯一不曾有帮手的杨戬,如今也得到了至尊宝这个强助。 这兄弟二人去应对魔族的修拉和“黑莲圣使”,杨戬自是稳占上风,至尊宝好像打的更是游刃有余? 而正中央那处更大的阵眼,哪吒、猪八戒和小白龙三人,已经进入有一段时间了,怎么悄无声息的? “洛儿、霆儿,中央那处阵眼可曾有异变?” 别看离得这么近,李治自己竟然看不真切,好在女儿和儿子都给带来了。 “父皇勿忧,那处阵眼无甚变化,依然是这座大阵的主阵眼,只不过受到那座黑莲的助力更多一点儿罢了。” 单论面积之大,中央那处阵眼相较左右那两处阵眼加起来都要大得多,哪吒等三人进去,连一点声响都没见到。 “父皇,那里似乎正在激战,好像......好像有五个人?” 李离洛只是看透了阵法的奥妙,而李敖霆却能穿透层层禁制,隐隐看到中央阵眼之中,正有五人分作两队在厮杀。 “五人?这么说,中央那处阵眼也发生了意外?” 右手边多出来一个“大罗金仙”巅峰级别的巨蝎,左手边更是多出来一个一只脚踏进“准圣”的“黑莲圣使”。 那么,中央那处阵眼,又是哪位来了呢? 魔族的高手拢共就那么多人,“黑莲圣使”的出现,虽然有些出乎意料,却也还在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 可是,中央阵眼之中,帮助门罗的又是谁呢? 或者说,门罗已经是斩却二尸的“准圣”强者了,在整个魔族之中,恐怕也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存在,还有谁够资格去协助他呢? “轰——” “轰——” 李治一边思索着,一边带着一双儿女向着正中央那处阵眼行去。 就在这时,原本毫无动静的中央阵眼中,接连发出了两声震响,有两道人影横飞了出来,竟然是猪八戒和小白龙? “二师兄?敖师兄?——” 李治急速上前,于半空中将两人轻轻揽住。 “噗——” “噗——” 可惜,猪八戒和小白龙遭了重创,二人先后喷出一口精血,精神顿时萎靡了起来。 “快......老猪怀中有丹药......” 到底还是猪八戒的底子深厚一些,几个呼吸稳住了心神,李治依言找到一个白色的瓷瓶,从中倒出两粒丹丸。 “培元补气丹”?这老猪的准备还真是充足! 一人喂服下一粒,小白龙感激地冲二人点点头,就地盘膝调息起来。 “二师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李治一手扶着猪八戒,另一只手引出一道“灵力之水”,直接灌入老猪的顶门。 “九郎,快去接应哪吒,那人是大力牛魔王——” 得李治之助,猪八戒终于缓过来七七八八,虽然不能马上与人动手,倒也能够替一旁的小白龙护法一二。 大力牛魔王? 又一个李治知晓却未曾见过的妖族大圣。 当年曾经名动一时的妖族七位大圣,李治也算是见过三位了。 排名第二的覆海大圣蛟魔王,那位是“妖师宫”的首徒,李治算是打过几次交道了,彼此也互为仇敌。 排名第六的驱神大神禺狨王,如今已经成为大天尊身边的“卷帘大将”,虽说地位并不是很高,却难得成为大天尊的近侍之人。 排名第七的齐天大圣,李治自然是最为熟悉的。 就刚刚兄弟二人的短暂一见,李治就有一个惊奇的发现,自家的三哥居然晋身为斩却一尸“准圣”了! 他们四人结拜为异姓兄弟,本来杨戬的综合实力是最强的,哪吒恢复了“灵珠子”的本源,大有后来居上的意味,而李治的机缘却是最为逆天的。 同为“大罗金仙”巅峰境界的修为,哪吒和至尊宝率先领悟到“火之法则”和“金之法则”就够可以了。 没想到,才短短两年多没见面,至尊宝竟然就突破了境界,成为斩却一尸的“准圣”了! 当然,这样的发现李治无疑是兴奋的,对于即将面对的“无天佛祖”,李治有多了几分信心。 可是,现在从猪八戒口中听到了“大力牛魔王”的名号,这位在当年妖族七大圣结拜之时,就稳压其他六位霸居了大哥的位置。 “平天大圣”可不是说说而已啊! 牛魔王有多厉害不知道,可看到猪八戒和小白龙,这二位好歹也是“大罗金仙”后期的强者啊,就这样轻易被打成了重伤? “洛儿、霆儿,你二人且在此陪着两位伯父,为父去接应一下你们的二伯父,破阵之事照旧——” 李治也不敢再做迟疑,毕竟一个斩却二尸的“准圣”门罗,哪吒都未必能够完全应付的了,更别说再加上一个“大力牛魔王”了。< 第二百九十七章 前世今生缘 [] 同大力牛魔王相比,李治的威名这些年来可算是响彻三界,一件件辉煌的战绩,让人如数家珍。 看到大力牛魔王的神态和语气,显然对李治了解的不少,事实上他还真就详细打听过李治的事情。 大唐帝君、身怀重宝、“祖巫”之体、同阶无敌...... 甚至讨老婆都冠绝三界,“三圣母”杨婵,东海七公主敖凌,当初的吐谷浑之主、“东来佛祖”之徒武媚娘,“精卫”的转世之身长孙娉婷....... 当然了,还有来自于“幽冥血海”的小公主罗伽。 尤其是罗伽,那可是大力牛魔王的亲小姨子啊,有了这层关系在,老牛自然会对李治的一举一动更加上心。 “牛魔王,你莫要忘了你来灵山的目的,竟然同这位唐童勾勾搭搭的,你难道置你老婆的性命于不顾吗?——” 牛魔王正想着同李治唠唠家常呢,正在同哪吒厮斗的门罗就发话了。 “哼,少在老牛面前摆你魔族少主的臭架子,若不是看在‘无天佛祖’的面子上,老牛的‘浑铁棍’早就砸扁了你——” 好家伙,这牛魔王还真是刚啊! 在灵山脚下,面对高了自己一阶的“准圣”门罗,直接就给他怼了回去。 还真别怪人家老牛看不上门罗,那位虽然是斩却二尸的“准圣”,真打起来却未必是牛魔王的对手。 至于说到靠山,老牛可是“天魔宫”波旬魔王的门前娇客,自己又是当年妖族七大圣之首,在妖族中的威望还是有的。 更何况,这位牛魔王的老爹可不是一般人,虽说是给人当坐骑的,那也要看跟的是什么级别的人物。 可惜,时移世易,老牛也很多年没见过自己的老爹了,连自己的出身都不能轻易说出去。 别说是老爹的事情了,就连授业老恩师,那也只能在心中默默念叨对方的恩情,连妻儿都不曾告诉。 谁让那位大佬太过低调,临下山之时,再三告诫,不可说是他的徒儿呢?...... 老父亲、老丈人、老恩师,那是一个比一个猛啊,虽然大多都不能说出口,可牛魔王的眼界毕竟是被养起来了,又岂能被其他人的身份给吓到? “你——” 被牛魔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回怼了一句,门罗这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可是,他又能怎么办呢? 与之交手的哪吒的确逊他一筹,门罗自信对方绝不可能在自己面前走过千招,如果再加上一个李治呢? 门罗和李治,早在天庭一战时,二人就曾经交过手,也算是彼此了解,门罗可不会相信这么些年过去了,李治的修为还会在原地踏步。 “牛兄,若是尊驾愿意交朕这个朋友,还请在一旁观战,待朕解决了这座‘九曲黄河阵’,再同牛兄把酒——” 看到门罗和牛魔王之间的龌龋,李治倒平添了几分兴趣,更是以“牛兄”相称,甚至暂时都没再提及小白龙和猪八戒受创之事。 “这个......还望贤弟勿怪,咱们交情归交情,这大阵俺老牛还是要守的,受人所托、忠人之事,老牛对不住贤弟了!” 这情势的变化也太快了,李治原本想着进来直接开打呢,没想到碰到的是大名鼎鼎的牛魔王。 更没想到,对方跟自己攀起了亲戚,问题是这亲戚还真就是那么回事。 李治才改变了自己的想法,眼看着能结一善缘,不求臂助哪怕对方只是袖手旁观呢。 可惜,这老牛又把话给绕了回去。 “那好,朕就领教一下,当年妖族七大圣之首的牛魔王,到底有几分本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再多说已属无益,关键是李治听到了外边传来厮杀声,想必是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也同魔族交上手了。 身处于“九曲黄河阵”中,又是经过对方更改之后的大阵,即便有李离洛那样的懂阵之人,李治也不敢掉以轻心。 儿子和女儿在自己老爹心中,无论长到多大,修为有多高,总还是“孩子”,李治又焉能让自己的一双儿女身处险境之中? “弑神枪”平端,李治做了一个“请”的架势,在战力上李治不会小瞧牛魔王。 他曾经对战过“妖师宫”那位蛟魔王,能够让那位甘居其后的人物,李治焉能小看? 更别说,对方可是妥妥的“准圣”修为,手中那柄“浑铁棍”,单论分量绝对在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之上。 那可是叫做“大力牛魔王”啊,可见力道也应当强横无比。 当然了,能够遇到这种类型的高手,李治打心眼儿里是喜欢的,他甚至没来由有些庆幸,方才没有彻底认下这门亲戚。 如果二人真有了交情,那动起手来就难免会顾忌一二,像现在这样更好。 “既然如此,俺老牛就不客气了——” 牛魔王也把手中的“浑铁棍”一立,身形暴长数丈,双手举棍搂头便砸。 “呜——” 好家伙,顿时风起云涌、电闪雷鸣。 他们本就处在一个悬浮的空间之中,此时看来应该是“九曲黄河阵”幻化出来的一片空间,对于守阵之人自然有着加成的效果。 “开——” 看到牛魔王的“浑铁棍”砸了下来,李治也来不及多想,把“弑神枪”在两手之间一横,来了个“举火烧天”。 “轰——” 这二位的兵刃撞在一起,竟然没有传来金铁之声,反而是一声巨大的空爆。 原来,尽管二人都使出了极大的力道,可惜,他们的境界决定了彼此挥出的一击,已经超出了“力”该有的范围,似乎真就有了“道”的韵味。 “哈哈哈,痛快、痛快啊!看来,传闻贤弟的‘祖巫’之身不是虚言,老牛生的晚,没能赶上当年的巫妖大战,今日就借贤弟这‘祖巫’之身,领略一下十二‘祖巫’前辈的风采吧——” 一击过后,牛魔王将“浑铁棍”撤了回来,左手微微有些抖动,却暗中传过一丝法力,化解了左手的不适。 方才的一击,牛魔王至少使出了七成力道,而且是以上势下、双手握击,居然都没占到一丝便宜。 不过,牛魔王到底是经多见广之人,又是有跟脚的妖族,即便提及巫妖也不会一味的排斥和诋毁。 李治没有说话,他在静静地感受着方才的一击,好似抓住了什么,又好似还差了那么一丢丢。 这种感觉,当初李治在“娲皇宫”大战火凤尊者之时,他就曾经感受到过,更被青鸾和火凤两大尊者一致认为,李治是领悟到了某种法则。 可惜,李治自己很清楚,就算是触碰到了所谓的法则,他却没能完全领悟。 或者说,在当时那种极端的情况下,他才偶发性地打出了那种力道,却无法在正常的战斗中作为“常规武器”来使用。 可是,方才同牛魔王的那一次碰撞,他居然又找到了那种感觉? 这样的发现,让李治很是兴奋。 因此,自从离开“娲皇宫”之后,李治就一直在寻找当时那种感觉,甚至偷偷拉着因陀罗、鲁托罗和小白龙三大“大罗金仙”巅峰之人,联手给他喂招。 可惜,就算是李治一举击败了三人,也没能再找到那种感觉。 “牛兄果然不负‘大力’之名,还请多多‘赐教’——” 李治这句“赐教”说的很是真切,他可是诚心诚意在向牛魔王讨教的,更准确地说,他是盼着这头老牛能多砸他几棍子。 “来了——” “浑铁棍”再起,李治也加大了手上的力道。 如此一来,这二人的比斗就显得太过无趣了,这哪里还是一个“准圣”高手在会斗“祖巫”啊? 分明就是两个憨憨的铁匠,叮叮咣咣的响个不停,若是被那些洪荒大佬看到,一定会咒骂李治暴殄天物的。 好好的“弑神枪”,有这么当做棒子用的吗? 牛魔王也越打越兴奋,越打个子反而越大,似乎身高一丈,力大一分? “牛兄,你这也是法则吗?” 二人互殴了数十下之后,牛魔王的身高已经接近百丈,李治已经感觉到方圆数十里的空间都充斥着压力感。 “哈哈,不错,老牛愚笨,竟然领悟了‘山之法则’,只能增添点战斗的威势而已,别无他用。” 牛魔王这算是谦虚了,他这“山之法则”的确在整个三千大道法则之中排名靠后,可是,那也要分是谁来使用。 牛魔王本就力大无穷,往昔遇到强劲的对手,往往需要使出“法天象地”,然后凭借着绝对的力道优势,才能越级挑战。 有了这“山之法则”可就不一样了,同样能够身高数百丈,而且是每身高一丈,力道就能增加一分。 最最关键的是,这“山之法则”并不像“法天象地”那样耗费法力,简直就算是优化版的“法天象地”啊。 而且,牛魔王如今才只是斩却一尸的“准圣”,若是能够修炼到斩二尸,想必这“山之法则”还能够有精进的余地。 “‘山之法则’?好,你若是山,那朕今日便要破山——” 数十击之后,李治对那种“感觉”的把握已经有了七七八八,为了能够彻底掌握那种“感觉”,李治放弃了“弑神枪”的犀利之锋。 若是真拿“弑神枪”去捅牛魔王,或者用“弑神枪”去破坏牛魔王的“浑铁棍”,李治的优势无疑更大。 可惜,李治今日另有图谋,所向无敌的“弑神枪”,只能老老实实地被当做棒子来使用了。 李治识海之中倒是还有一把棍子,就是那柄“架海紫金梁”,只是李治觉得那棍子似乎压不住牛魔王的“浑铁棍”? 事实上,在四大定海神铁之中,也只有“如意金箍棒”得到了进化,后天返先天,成为“先天功德灵宝”。 而四大定海神铁,真要比个高低,按照实力也是有先后排名的。 如意金箍棒、随心铁杆兵、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李治手中的“架海紫金梁”只能敬陪末座了。 事实上,这四根定海神铁当年被分放到四海之时,就已经决定了它们的位次。 “如意金箍棒”能够入驻东海绝非偶然,而“架海紫金梁”却只能乖乖地去往北海了。 李治念动法诀,“法天象地”,顿时也身高百丈。 倒不是说他不使用“法天象地”就挡不住牛魔王,关键是那样一来,二人的身形差别太大,打斗起来吃亏是小,别扭倒是真的。 如此一来,这二人打斗造成的破坏力就更大了,若非在此虚拟的空间里,甚至都怀疑单单这份破坏力,就够“九曲黄河阵”喝一壶的。 ...... “大哥,你尽管去相助他人,这个贼子俺一定要亲手解决了他——” “九曲黄河阵”中,最先分出胜负的,竟然是杨戬和修拉。 修拉原本就不是杨戬的对手,这些年似乎也没什么长进,自然就更不敌从域外天魔战场归来的杨戬了。 修拉的兵器被杨戬彻底击碎,更是被杨戬禁锢了法力,整个人瘫倒在地上,脸上却依然带着浅浅的微笑。 “二郎,你就对奴家这样无情吗?既然你是这样狠心的人,索性奴家这条命也给你吧......” 暗中尝试了几次,修拉已经有些慌神,她居然连元神都被杨戬给禁锢了,想要逃走势比登天! “哼,你最好收起你那一套,别在本座面前卖弄,若非今日哮天不在,本座甚至都可能将你喂狗——” 很显然,修拉这是想诱惑杨戬,却真是错打了算盘。 她法力充盈,能够施展“魅之法则”之时,都无力将杨戬诱惑分毫,更别说是现在了。 可是,面对修拉现在这楚楚可怜的样子,杨戬脑海中莫名地想起了另外一个人。 那也是一名女子,将近两千年前,同样的被缚待戮...... 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 看来,并非流水无意,只因落花不是那“落花”罢了。 杨戬制服了修拉,本想着助至尊宝拿下那位魔族的“黑莲圣使”,毕竟在杨戬看来,“黑莲圣使”虽然也只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可实际战力却比“准圣”级别的修拉强太多了。 “三弟尽管放手施为,其他事情大哥自会料理!” 杨戬也知道至尊宝的心结所在,此时从两人的打斗之中,他也认出了“黑莲圣使”的真实身份。 毕竟他也是知情者之一,当年更是亲眼目睹过真假美猴王的厮斗,一位确定是真的,那另一位不是假的是什么? 就在这时,另一边也有人分出了胜负,却是因陀罗击败了虎山,更是接连断其两臂。 当因陀罗想再补上一判官笔,直接将虎山虐杀之时,旁边的鲁托罗却落败了。 没错,鲁托罗败给了境界低他一小阶的魔族二护法巨蝎。 要说鲁托罗也是身经百战之人,尤其跟随李治之后,修行“体诀”也是勤耕不辍,如今无论是力道还是体魄,都已经达到了阿修罗族的极限。 可惜,他今日面对的却是妖、佛、魔三 第二百九十八章 两败又俱伤 [] 魔族二护法巨蝎遭了重创,鲁托罗高举镔铁拐,眼看就要将其毙于当下,手中的镔铁拐却怎么也砸不下去了。 “好你这个秃驴,是你在从旁作祟吗?——” 鲁托罗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身穿土色僧袍的中年和尚,脑瓜壳剃的锃亮,身前身后隐隐有佛光随护。 可惜,鲁托罗并不认识此人,却也听到方才正是此人在高诵法号。 而此时瘫坐在地上的巨蝎,神情有些恍惚,一双原本犀利的眼睛里,居然蒙上了一层水雾? “老三不得无礼!原来是玄奘法师到了,当年‘大雁塔’聆听法师讲佛,本座受益匪浅啊——” 来人竟然是多年未露踪迹的唐玄奘,也就是那位“金蝉子”。 想当年,唐僧师徒完成取经大业回转大唐,玄奘法师就在长安城外的“大雁塔”上翻译经卷、宣扬佛法。 魔族困长安之时,“机缘巧合”之下,玄奘甚至还邀请阿修罗族这两位魔将,前往“大雁塔”一同探讨佛法。 可惜,鲁托罗那性子指定是不会去的,最终还是因陀罗前去顶了缸。 这也就是为何鲁托罗不认识玄奘法师,而因陀罗却与之相识的原因。 “阿弥陀佛,世间万物皆平等,因施主修行有道,当年贫僧能同因施主一晤,于我佛法修行也多有裨益。” 因陀罗以礼相待,玄奘法师再次双掌合十,甚至暗中撤去了干扰鲁托罗的佛力。 “方才法师为这位魔族护法求情,莫非法师居然勾结魔族不成?” 听到大哥称呼对方为“玄奘法师”,鲁托罗就知道来者为谁了,即便心中依然有些不悦,他却也不敢太多放肆。 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是看在李治的面子上,他们也不能对玄奘法师太过无礼,这位毕竟同李治有过四年的师徒情分,李治更是要称呼对方一声“族叔”的。 再说了,就算他们想对玄奘无礼又能如何呢?人家可是一位斩却一尸的“准圣”啊。 “阿弥陀佛,鲁施主之言贫僧可受不起,此妖原本是灵山上的一只蝎子,也曾在佛祖座下听佛多年。”Μ..cc “后来一时被‘心障’左右,才冒犯了佛祖,逃下灵山为妖。原本是身死道消之局,却不想借魔重生,居然还能活到今日。” “贫僧当年也算同其相识,又一同在佛祖座下受教,勉强算是有同门之谊吧。” 即便鲁托罗的话语有些冷嘲热讽,玄奘法师却面不改色,甚至很有耐心地讲述了他同巨蝎之间的关系。 “既然法师开了尊口,我等自然不会为难此妖,不过此妖战力非凡,今后还望法师多加约束,莫要让她再入魔道。” 冲着李治的金面,因陀罗也不能同玄奘法师翻脸。 如今众人尚处于“九曲黄河阵”之中,不远处的小白龙和猪八戒都受了伤,李治又没有了消息,因陀罗也自然不会开罪玄奘这位“准圣”强者。 “金蝉哥哥......” 人在最脆弱的时候,才是最念旧的时候。 即便平日里未必时时想起,而内心最深处那丝涟漪,总能牵动当初的点点滴滴。 “阿弥陀佛,当年你为了贫僧不惜冒犯佛祖,今日贫僧出手救你性命,也算是还了你的因果,到我这里来吧——” 玄奘法师慢慢伸出右手,只见那瘫坐在地上的巨蝎,竟然被玄奘法师收入了他的右掌之中? “玄奘法师好运道,您方才施展的是佛门的‘掌中佛国’?那是‘空间法则’吗?” 这个时候,杨戬也走了过来。 大阵中突然又闯进来一人,杨戬自然是要提高警觉的,只是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取经之后的玄奘法师。 “二郎真君有礼,贫僧还未谢过真君在取经之时的数次助力,不想今日能在此间相遇。” 若论“金蝉子”的身份,那算是跟杨戬平齐的,当年杨戬是要称呼多宝道人一声“大师伯”的。 而“金蝉子”又是如来佛祖的弟子,如此算来,这二位勉强也算是师兄弟了。 “此妖能得法师降服,想来在佛法的感召之下,将来必有晋身佛门菩萨位的一天,法师也功德无量啊——” 杨戬是什么人,别人看透不说透,他却一言点破玄奘的目的。 其实,这样的事情佛门这些年还真没少干,只是玄奘是第一次而已。 “玄奘法师,你可识得那二人?——” 巨蝎的事情众人揭过不提,小白龙和猪八戒索性在那里闭目疗伤,竟没前来跟玄奘法师相见? “阿弥陀佛,此二人倒也算是棋逢对手,不过以贫僧看来,那位身穿白衣之人更胜一筹,想必他想活擒了对方才多费一番手脚。” 玄奘法师脸上没露出任何表情,内心却惊讶不已,甚至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激动。 而事实上,他的身体里正有另外一个声音在大吼着。 “‘金蝉子’,那个穿白衣的才是真正的悟空,他那一套‘空棍’不是假冒那厮能使出来的!” “对面那个蒙脸见不得人的,就是你们封的‘斗战胜佛’吧?你要是不愿意出手,放俺老唐出去,看俺不砸扁了那厮——” 当然,即便玄奘法师体内那个声音叫嚣的再响亮,外间之人是听不见一丝一毫的。 玄奘也不予理会,只是暗提佛力,将体内那个声音给生生压了回去。 “哈哈,恐怕法师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吧?那位黒巾蒙面之人,乃是魔族的‘黑莲圣使’,也是你们佛门的‘斗战胜佛’。” “而那位身穿白衣之人,名叫‘至尊宝’,是本座结拜的三弟,想必玄奘法师也应该有所听闻吧?” 杨戬自然听不到玄奘体内的那个声音,他能够点破“黑莲圣使”的身份,却暂时还不打算点破“至尊宝”的身份。 玄奘在三界也游走多年,即便是没有见过,却也听说过“至尊宝”的大名。 “阿弥陀佛,真君说那黑衣人乃是悟空吗?看起来身手倒是有几分相像——” 人生如戏,全凭演技。 若说那“黑莲圣使”同孙悟空有几分相像,那么,“至尊宝”呢? ...... “哼,这个唐皇倒是好运道——” 陶养殿中,昊天镜前,大天尊照例在看“现场直播”,而陪在大天尊身旁的,赫然正是那位太白金星。 除了这二人之外,陶养殿的大门口,“卷帘大将”禺狨王今日居然“有幸”能陪侍在旁。 这是已经被大天尊收为心腹了吗? 也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禺狨王也算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无论是让他守卫在陶养殿,还是出去暂代“天赐卫”,这位还真就从未有过怨言。 因此,大天尊还真就越用越顺手了,修炼资源更是敞开了供应,如今的禺狨王也已经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了。 “呵呵,雉奴这也是占了大天尊给的便利,而唐三藏当年毕竟也与其有过一场缘分,今日能够前往灵山相助,自在情理之中的。” 看到玄奘法师进入了“九曲黄河阵”,大天尊的脸色就更加难看了。 玄奘的到来,可不仅仅代表着多了一名“准圣”强者,而是表明了佛门力量也站在了李治的背后。 李治这边增加一分力量,大天尊的初衷也就偏离一分,他可不是真想着李治能彻底灭杀了灵山的魔族啊。 两败俱伤才是大天尊想要的结果,如果真出现那样的局面,他甚至会不惜亲自下场摘桃子。 可是,李治的大军一到,先是干净利落地破了第一道防线,魔族六大灵将全部陨落,大护法黑袍、三护法嬴妖也相继灭亡。 这是多大的胜果啊? 反正天庭同魔族对抗这么多年,还从来没取得过这样大的胜果。 最让大天尊郁闷的是,二十八星宿到了李治身边,怎么就变得这么积极主动了呢? 还有就是那个李靖,你不是最胆小怕死吗?现在怎么就敢带着大军冲锋陷阵了呢? 至尊宝的出现,已经让大天尊有些诧异了。 毕竟这家伙曾经是自己麾下“天赐卫”的统领,这不知到哪里转悠了两年多,再露面竟然就是斩却一尸的“准圣”了? 原本在大天尊的估算中,李治所率大军的实力,同灵山魔族相比,最多也就能五五开。 现在可好,魔族接连死了六位“大罗金仙”,而李治这边却先后多了两位“准圣”,你让大天尊怎么想? “大天尊,要不让卷帘将军也带一支队伍下去?就说是您亲自派遣的,将来光复了灵山,我天庭的功劳薄上也能多加一笔?” 看着大天尊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太白金星试探性地问道。 “哎,不必了,三界中这么多人看着呢,本天尊还不至于......去抢这个功劳。” “再说了,唐皇这个‘三界伏魔大元帅’都是本天尊亲封的,二十八星宿、‘天赐卫’也是我天庭的人,更有李靖率的三万天兵天将。” “真要是彻底拿下了灵山,那也是我天庭占大头,他李治才带了几个人去?” 好家伙,这个时候开始比人多人少了? 而且,大天尊在有意无意的,忽略了猪八戒和他率领的千余天河水军精锐的存在。 猪八戒不是他派过去的,真要较起真来,顶着猪头的应当是佛门的“净坛使者”,恢复人形的才是天庭的“天蓬元帅”。 这一趟灵山之行,老猪那明摆着是用私人身份去的,只不过多带了千余麾下的精锐战力而已。 可惜,“昊天镜”虽然神奇,却也看不到“九曲黄河阵”里边的情景,最多只能分辨出数道强大的气息,除了“大罗金仙”就是“准圣”。 “太白,你说这‘九曲黄河阵’是怎么回事?这是当年三霄的阵法,虽然眼下这座大阵不及当年多矣,却也不是寻常之人能够摆下的!” 刚刚看到“九曲黄河阵”之时,大天尊还真吓了一跳,他还以为截教同魔族联合了呢。 可是转念又一想,当年强大无比的截教,如此相当一部分人就在天庭之中,充当着各部的神位。 这些人虽然不会真心服从他的调遣,好歹是有“封神榜”能够约束的。 除了这些人之外,最多的就是灵山那边了吧? 当年的“万仙大阵”,截教之人死伤惨重,更有不少教众被打回原形,被西方教收为了坐骑。 再然后,就是东海“蓬莱岛”了。 问题是,如今无当圣母统领的“蓬莱岛”,才真是空有其名,连当初万仙来朝的皮毛都比不上啊。 貌似这三处,都不太可能有人拿出“九曲黄河阵”来。 那可是“九曲黄河阵”啊,不是说随便拉出一个截教中人就能够摆下的,单单那份阵图,整个三界真正见到过的,恐怕就不足两手之数吧? “老朽也有些纳闷,可惜,咱们同三霄娘娘没什么交情,要想问出缘由来,恐怕......” 太白金星这话说的有些谦虚了,何止没什么交情? 那三位当年也是没遮拦的人物,封神一役,连遭圣人的毒手,被送上了“封神榜”。 大天尊是大天尊,可惜,在人家三霄的眼中,恐怕依然只是鸿钧道祖殿中的童子吧? 这二位说了半天,也没得出一个有用的答案来,索性再次将目光聚到了“昊天镜”上。 看不到“九曲黄河阵”中的情景,大天尊的目光就扫向了留在阵外的那些人。 “嗯?——” 就在李治阵营之中,一群女眷的中间,大天尊发现了一个貌似“熟悉”的身影? 要说她熟悉吧,是因为对方那一身气息,让大天尊总觉得在哪里见到过,甚至他还能从对方身上感觉到一丝丝的威压? 大天尊是什么境界? 已然斩去了善、恶二尸,不仅拥有诸多先天灵宝,更是有着三界共主的果位,只要置身于天庭之中,寻常同阶的“准圣”绝对非其敌手。 那么,能让他都感觉到威压之人,放眼整个三界,可不是太多啊? 只是对方的样貌,绝对的平平无奇,如果不是那出尘的气息吸引了大天尊,就这样的相貌扔进人堆里,还真就不甚显眼。 “太白,那个佛门扮相的女子是谁?——” ...... “轰——” “轰——” “轰——” 李治同牛魔王的比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老牛那巨大的鼻子都呼扇呼扇着,一直冒着浓热的白烟,甚是吓人。 “贤弟真的好身手,不是老牛吹大气,咱们那位老丈人虽然是斩却二尸的‘准圣’,老牛都有六分把握战而胜之。” “可惜,今日你我已经走了一千五百招,老牛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却不能胜你一招半式啊——” 这时候的两人,早已经是身高千丈的巨人。 牛魔王“山之法则”的诡异特性,身形在不停地生长,李治为了打斗方便,也就随之在增长。 一千五百招? 这么多年了,李治交手过的“准圣”也有好几位 第二百九十九章 替人斩恶尸 [] “李治,你不自量力同牛魔王战了半天,现在恐怕已经法力耗尽了吧?” 牛魔王已经离去,中央阵眼这方天地就只剩下三人,门罗以一对二,脸上却并未露出任何的异样。 哪吒已经受伤,看样子战力至少折损了一半,而对方却完好无损。 只有李治,依然静静地站在那里,似乎还在回味方才他同牛魔王的那场大战? 李治累吗? 真累!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大大小小的战斗也经历过不少,比牛魔王境界高的也有,比今日凶险万分的更不在少数。 可是,却偏偏今日同牛魔王一战,是他有史以来最累的一次。 不过,李治的内心却是兴奋的。 “力量法则”啊! 虽然他也听说过,关于“力量法则”那些不是太友好的“魔咒”,可是,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原本他这具身体,在很小的时候就是“天漏之体”,注定是无法修行的,如今不也成为了“大罗金仙”了吗? 再说了,谁又规定一个人就只能领悟一种法则呢? 李治受伤了吗? 受伤了。 不过,李治受的伤很是奇怪,或者说李治现在的状态很不正常。 他脑海中观想着方才同牛魔王战斗的场景,体内居然莫名地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力道。就如同方才牛魔王的力道一般。 随着李治的观想,他此时的体内,倒是有两道力量在撕扯,一道是观想产生的属于牛魔王的力量,一道却是李治本身的力量。 这两道力量纠葛在一处,打斗的异常激烈,却苦了李治这副肉身。 还多亏了他现在的“祖巫”之身,若是换一具别的肉身,还真未必能够经得住如此的折腾。 李治就静静地待在了那里,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法,又像是自己禁锢了自己一般。 “九郎,你速速离去,二哥替你挡住这厮——” 哪吒看到李治丝毫未动,以为李治真被门罗给说中了,强忍着身上的疼痛,一伸“紫焰蛇矛火尖枪”挡在了两人中间。 “哈哈,哪吒,你不是本座的对手,相比起李治来,本座对杀你已经不感兴趣了。” 看到哪吒拦路,门罗没有一丝的留手,短短三十个回合,门罗一击正中哪吒的后心。 “噗——” 哪吒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咬紧牙关生受了这一击,瞬间一口精血喷洒出来,暂时失去了战斗力。 哪吒的肉身也算是强悍,可惜啊,门罗这一击当中,蕴含着“毁灭法则”,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哪吒的伤势若是得不到妥善的救治,将会越发的严重。 “九郎,快走啊——” 哪吒也是见多识广之人,知晓自身的状况,连续吞服了两剂丹药。 “哼,待本座拿下了李治,再送你二人一同上路——” 门罗身为“九曲黄河阵”的主持之人,自然知道有多少人进入了大阵当中,而此处为中央阵眼,随时都可能有人进来。 夜长了梦多,好容易遇到李治同牛魔王两败俱伤,门罗可不想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李治,本座不管你是真受伤了也好,是故作姿态也罢,先废除了你这一身修为,再交于师尊处置。” 李治身为大唐之主,屡屡破坏魔族的行动,更是将魔族彻底驱逐出了南瞻部洲,这样的行径无疑早就惹恼了整个魔族。 如今,李治更是什么“三界降魔大元帅”,又有无数魔族悍将战死在沙场之上,这份仇恨大了去了。 依着门罗自己的意思,他恨不得当场就格杀了李治,再将他身上的所有宝物都抢过来。 他是同李治交过手的,知道对方的本领,更晓得李治身上那些灵宝的厉害。 可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成为过去,那些逆天的宝物终究要成为他门罗的囊中之物了! “九郎——” 如今的哪吒,只剩下了大声喊叫,试图将李治从“入定”中唤醒。 可惜,任凭哪吒如何的喊叫,李治却依然无动于衷,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那里,如同一座雕像一般。 “聒噪——” 看到哪吒的撕心裂肺的喊叫,门罗也加快了自己的动作,单掌一立,照着李治的顶门就砸了过去。 门罗是什么修为? 斩却二尸的“准圣”,一身魔功尽得“无天佛祖”的真传,随意一巴掌都能拍碎数座大山去。 可惜,李治不是大山。 “当——” 门罗的魔掌也落下来了,他也感觉到了异样,这一掌正拍在一座大钟之上,顿时发出雄浑的声响。 “门罗,你居然有敲钟的爱好,在灵山待了这些年,真打算出家为僧了吗?” “混沌钟”适时出现,恰好挡住了门罗的全力一击,却把李治给唤醒了。 不过,李治并没有将门罗放在心上,倒是饶有兴致地打量起自己头顶着的“混沌钟”来。 灵宝能够自动护主,说明这座“混沌钟”也产生了器灵吗? “哼,死要面子活受罪,本座倒要看看你能够抵抗到几时?——” 趁你病要你命,真是门罗现在的心情,他已经完全笃定,李治同牛魔王一战,已经彻底失去了战斗力。 别看门罗对牛魔王动不动还吆三喝四的,事实上,他也惊讶于老牛那一身逆天的战力。 能跟牛魔王打斗一千五百招,就算是换做他门罗上场,恐怕也撑不住了吧? 因此,门罗是绝对不想看到李治再恢复过来的。 “轰——” “轰——” “轰——” 门罗这就对李治下了死手,法力就像是不要钱似的狂轰滥炸。 而李治却不躲不闪,单单暗中调动法力,全力支撑着“混沌钟”的防御,只守不攻竟然也能立于不败之地? ...... 门罗自己也不知道挥出了多少拳,只觉得自己都快要把自己打累了,才一激灵“醒”了过来,发现李治依然笑呵呵地站在那里。 再看他的周围,竟然有三人成品字形,将门罗围在了当间。 “哈哈,九郎啊,你也太损了吧?是不是施了什么幻术,居然让堂堂的魔族‘准圣’大能陷入了幻境?” 说话的是哪吒,他原本遭了门罗的毒手,看到李治在如此戏耍门罗,自然乐见其成,更是在一旁添油加醋道。 原来,李治趁着门罗频频出手的空挡,暗中又祭出了一件宝物,正是得自青丘狐国的那枚“离幻珠”。 李治彻底炼化了“离幻珠”之后,才发现这枚珠子有着诸多的妙用,今日不过是牛刀小试一把而已。 虽然比不得“魅之法则”,如果在对手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倒也能起到一定的效果。 “阿弥陀佛,一别多年,帝君别来无恙?——” 杨戬和玄奘法师,几乎同步进入了中央阵眼之中,他们进来已经有一会儿了,杨戬甚至还替哪吒调理了一番。 只是看到门罗正玩的兴起,这三位也没好意思打扰对方,就那样静静地看着门罗一个人在那里“独舞”风骚。 “法师的佛法修为倒是越发的精深了,不知道此行灵山,法师是来降妖除魔的,还是来趁火打劫的?” 既然玄奘法师已经以“帝君”相称,李治也就没有跟对方继续套交情的必要了,言语之间问出了自己心中所想,却也有几多的嘲讽之意。 对于玄奘法师,李治的感情无疑有些复杂。 他的脑海中有着“后世”唐僧的形象,更有今生一路西行、相随四载的情谊,可惜,功成名就之后,对方已经觉醒了“金蝉子”的记忆。 模样还是当初的模样,气质已经完全变了,更是更换了一个全新的灵魂。 玄奘还是那个玄奘,玄奘也已经不再是玄奘了。 “成佛成魔,皆在一念之间,帝君又何必一味地拘泥?灵山乃我佛门圣地,贫僧愿意襄助帝君,一举荡平群魔——” 玄奘却没在意李治的嘲讽,不仅表明了自己的立场,甚至还绕过这几位,直接同门罗来了个面对面。 这样一来,李治倒是来了兴趣,他还从没见过慈眉善目的玄奘与人争斗呢。 一个是魔族的好手,一个是佛门的高僧,二人又都是“准圣”修为,李治甚至感觉到,此时的玄奘隐隐有了突破的迹象? 要知道,“金蝉子”前世便是如来佛祖的二弟子,单就天赋而言,在整个灵山之上,都未必能够找到比“金蝉子”更天赋异禀的。 而过去那么些年,“金蝉子”尽忙着投胎转世了,接连转世了九次,九次都为僧西行,先后喂了沙和尚的肚子。 要不是白白消耗了那么多的光景,也许他早就斩却二尸了,总不至于还赶不上魔族的这位门罗吧? “九郎,玄奘法师似乎想要拿这位门罗做筏子啊?” 李治已经撤去了“混沌钟”,这玩意防御之力强是没的说,可就是有些太耗费法力了,还真就不是一般人能够玩的起的。 “的确如此,你我且在一旁看看乐子,不要让这个门罗遁走就是了。” 有玄奘法师挺身而出,李治也自然乐见其成,这哥仨就并肩抱着膀子站在那里看热闹。 “你就是‘金蝉子’吧?你的师尊丧命于本座师尊之手,今日既然遇到了,本座就亲自打发你上路。” 瞧瞧,这位门罗还真是狂的没边了,面对一个老牌强者“金蝉子”,竟然敢如此口出狂言? 要知道,这旁边还站着三位难惹的主呢。 “毁灭法则——” 门罗见到玄奘扑了过来,“九环锡杖”还没递到眼前呢,他就施展了“毁灭法则”,此间天地为之一暗,竟然被浓浓地魔气充斥其间。 “大哥、二哥小心,好像我等所处这个空间,已经挪移了它原来的位置?” 李治最是敏感,四周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一丝的光亮,只有不远处玄奘法师身上的“锦襕袈裟”闪烁其华。 “我怎么感觉咱们像是被装进了什么里边似的?除了浓郁的魔气,甚至还有一丝颇为熟悉的淡淡清香?” 哪吒被李治和杨戬护在中间,毕竟他刚刚遭了重创,即便服用了丹药,战力在短时间内也无法彻底恢复。 “哈哈哈,今日本座就将你们给一勺烩了,什么‘金蝉子’,什么‘二郎真君’,统统都要成为本座的剑下亡魂了——” 这是门罗的声音,他的“毁灭法则”似乎比之前强大了许多,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啊? 随着门罗近乎疯狂的话语,整个空间都摇晃了起来,李治三人也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威压,尤其是受伤未痊愈的哪吒。 “大哥,九郎,我有些喘不过气来,我们最好先离开此地——” 一切变化来的太快了,快的连李治都有些措不及防。 他倒是不惧怕这股威压,好歹有着“祖巫”之身,杨戬也面色如常,他多年的“九转元功”可不是白练的。 “恐怕暂时是出不去了,此处空间,已经不是方才的那处空间了。” 杨戬眉心之间的“天眼”闪烁,一道精光直射苍穹,却未能窜出千丈之远。 “原来,咱们还真是被人家给装了起来,如此就先看看玄奘法师同门罗这一战吧——” 李治也运起了“破妄金瞳”,此时他们这几人依然悬浮砸半空中,可是头顶最多高有千丈,而脚下不足百丈就能“着地”。 与此同时,李治和杨戬同时出手,在三人周围构起了一层防护结界。 他们两个倒是无所谓,关键不是还要护着点儿哪吒不是? 玄奘不是一个多言之人,或者说“金蝉子”同门罗之间没什么过多的话可讲,二人剑来杖往,打斗的好不激烈。 “大哥,九郎,你们觉得此二人谁胜谁败?” 哪吒单独对敌的时候,那也是相当的炸裂,以“大罗金仙”巅峰之身,少有斩却一尸的“准圣”能与匹敌的。 可是,同李治和杨戬二人比在一起,哪吒就稍稍逊色了一些。 “这个有些不好说,此处空间对那门罗更加有利,玄奘法师处处落于下风。不过,似乎他那‘锦襕袈裟’似乎天然克魔?”大风小说 “以小弟看来,玄奘法师既然肯主动下场,想必是深思熟虑过 第三百章 好大一蚊子 [] 李治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他人斩尸的过程,似乎也没什么难度啊? “哈哈,阿弥......九郎,咱们又见面了——” 唐三多少还有些不自然,明明就是一个和尚的装束,甚至连手都不自觉打起了问讯,却又硬生生给放下了。 “这位......你是?” 对于玄奘法师,李治自然是熟悉的,对于之前的唐玄奘,他更是熟悉,只是眼前这位...... 玄奘法师斩却的“恶尸”,竟然要弃佛他去,李治怎么想都有些不明白。 “一同离长安,共证西天路。佛子不是我,还俗名唐三!今后九郎也不必再唤我‘族叔’了,叫我唐三即可——” 唐三依旧笑呵呵的看着李治,心中有太多的话,却知道这里不合适诉说。 玄奘法师如今已经是斩却二尸的“准圣”高手,而这位被斩却的“恶尸”分身唐三,似乎是因为先天不足,只借用了门罗一柄普通的“后天灵宝”,如此只有“大罗金仙”初期的修为。 “这?......” 听到对方竟然这样说,李治心中顿时充满了狐疑,全力运转“破妄金瞳”,怎么看眼前这位“唐三”,都是地地道道的人族啊? 难道说?...... “您‘才’是和我一起从长安出发的‘族叔’唐玄奘?” 李治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 在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谣言”满天飞的时代,对于“西游”一事有着诸多的臆想。 其中就有“真假美猴王”一节,死的是真正的孙悟空,活下来的反而是那六耳猕猴所化。 这件事情,早已得到了证实,毕竟李治就是切实的参与者,而且更是强行逆天改命。 而另外一个“谣言”,却是关于唐僧的。 唐僧师徒一行人,在到达灵山见佛祖之前,要经过一个叫做“凌云渡”的地方。 那是一道活水,滚浪飞流,约有八九里宽阔,四无人迹。 正在四人寻思如何渡河之时,不知从何处来了一位老者,老者竟然架着一艘无底的小舟? 那老者据说乃是接引佛祖所扮,要引唐僧师徒上灵山的,正所谓:无底船儿难过海,今来古往渡群生。 而在上船之时,唐僧被“孙悟空”推了一把,他正要发作,却看到河中有一具自己的尸体,吓了一跳。 悟空等人却说,河水中漂去的乃是唐僧凡人尸体,到了灵山合该脱胎换骨,接引佛祖嘴上也说着“恭喜恭喜”。 事实上,就是那一刹那的变故,使得徒行了十万八千里的唐僧冤死,而最终上得灵山求正果的,却是那“金蝉子”。 李治也是鬼使神差地想起了后世这则“谣言”,才有此一问,当他看到唐三眼睛中饱含的泪水之时,李治就明白了。 虽然,李治还不清楚唐玄奘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又为何会成为玄奘法师的“恶尸”分身被斩出来。 但是,眼前这个唐三他是务必要认下的,一个地地道道的人族“大罗金仙”,对现在整个人族无疑是稀缺的。 放眼现在整个人员,能够达到“大罗金仙”境界的才有几人啊? 至于说李治的五房媳妇儿......好吧,她们都是挺奇葩的。 “既然唐三先生认我李治,李治自然不负唐三先生,今日你我‘故友重逢’,朕就赠你一件兵器吧。” 李治说完,伸手向着虚空一抓,手中多了一条拐杖。 这条拐杖非金非银,非铜非铁,乃是在“瀛洲岛”上之时,孙思邈到广袤的后山去采药,无意中发现的一段异木。 最终,还是见多识广的云中子认出了此异木的来历,竟然是消失已久的“扶桑木”? “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孽摇頵羝。上有扶木,柱三百里,其叶如芥。有谷曰温源谷。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 可惜,这段“扶桑木”似乎遭了什么噩运,并不像传说中那样,外形如同两颗同根生长的桑树一般,相互偎依、扶持生长,通体火红。 李治看到的那段“扶桑木”,却有些暗红,甚至略显褐黑、干瘦,俨然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先天扶桑,乃是极道火之灵根,这段“扶桑木”无论是品相还是性能,自然要差了很多,可到底也是一段“扶桑木”啊。 经过云中子的巧手,最终将这段“扶桑木”炼制成一柄“拐杖”,李治为其取名为“墨扶老”。 其实,云中子一开始并没有刻意炼拐,只是这段“扶桑木”本身有点儿弯曲,若是执意取直,倒是会毁坏这段神木的性能。 “此拐名为‘墨扶老’,虽然不如‘九环锡杖’多矣,好歹也是一件‘后天灵宝’,乃是取一段‘扶桑木’炼制而成,希望唐三先生能够用得顺手。” 玄奘斩却的“恶尸”唐三,乃是一个中年人的模样,看样子有四五十岁,不如李治的实际年龄大,却比李治样貌“成熟”多了。 虽然李治不能再称呼其“族叔”,却也不能称兄道弟的,索性就以“唐三先生”唤之。 “哈哈,正合我意,好东西啊,这件家伙倒是能够让我使用到‘老’的。” 已经是大罗之身,何以言老?唐三也是一时兴奋,玩笑之语罢了。 “唐三,你我之间的因果颇重,不过,今日之后你我两不相欠,还望你‘好自为之’——” 看到身为大唐帝君的李治,竟然对唐三如此重视,站在一旁的玄奘法师也不由一阵动容。 好在他已经是斩却二尸的“准圣”,又修炼多年佛功有成,心中纵然诸多所思所想也自然不行于色。 “‘好自为之’?好吧,能够有现在这样的结果,我也只能‘知足’了。” 唐三何尝不知道对方的“好自为之”是在说什么呢? 可是,他又能如何呢? 再说了,即使对方谋害自己在先,可也赠还了他一身“大罗金仙”的修为,这一害一赠,也算是两清了。 ...... “玄奘,你......你竟然如此可恶?——” 玄奘和唐三在这里了断因果,可把一旁的门罗气的够呛。 任谁平白被人摆了一道,被当做傻小子一般的利用,也不会有好气的。 事实都摆在眼前了,门罗就算是再傻,他也明白自己刚才做了什么事情,好歹他也相继斩却了“善尸”和“恶尸”。 “阿弥陀佛,门罗,今日你助贫僧斩却‘恶尸’,贫僧就算是欠下你一个因果,你且逃命去吧——” 斩却一尸之时,玄奘法师都能同门罗放对而不落下风,如今又斩却了“恶尸”,对天道的理解更深了一层,又岂能再惧怕门罗? “你——” 这么多年了,有谁当着门罗的面,敢用如此“轻蔑”的口气,来说这样的话? 让门罗逃命去吧? 的确,他是逃过命,可是,谁又敢将这样的话说的如此理直气壮呢? 门罗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慈眉善目的玄奘法师,又向旁边的李治、杨戬和哪吒看了一眼。 好吧,门罗的心彻底凉了。 这四位,门罗算是都一一交过手了,除了哪吒以外,剩下的三位都一个都未必能够吃得下,更别说四人都在当场了。【1】【6】【6】【小】【说】 即便有“九曲黄河阵”在,即便有“十二品灭世黑莲”,门罗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门罗这个人,属于典型的“怕死”之人,别看他有那么高的修为,活了这么久很少打无把握之仗。 “惹到了本座,你等都去死吧——” 打不过归打不过,可是,门罗这口恶气还是要出的。 突然,门罗大吼了一声,整个人竟然在原地消失了。 “不好,这厮要引爆了整个‘九曲黄河阵’——” 门罗刚刚消失,李治就感觉到周围的空间发生了变化,已经再次回到了他们原来刚刚进入中央阵眼是那处空间。 换句话说,随着门罗的消失,他应该是把方才那处空间给撤了,李治瞬间又能感觉到“九曲黄河阵”的存在。 进入大阵这么多人中,除了李离洛,事实上还要数李治和杨戬阵法造诣高一些。 李治说了一声不好,就想从原路返回,至少要先回到儿子和女儿身边才好。 可惜,此时的中央阵眼,也随着门罗的离开发生了变化。 “阿弥陀佛,帝君,那门罗施主一走,此处已经是一片死域,我等只有先破了这片死域,方能再回到‘九曲黄河阵’之中。” 这个时候,玄奘法师说话了。 他是斩却二尸的“准圣”,论修为自然是在场众人中最高的,更何况,这位领悟的法则可是“空间法则”啊。 “不知玄奘法师有何高见?” 如今,众人在同一条船上,即便李治之前对此人也有诸多芥蒂,现在也不得不放下来。 “阿弥陀佛,贫僧虽然修得‘空间法则’,可这片空间乃是在‘九曲黄河阵’的加持下,由‘十二品灭世黑莲’幻化出来的。” “甚至,贫僧都怀疑这处空间是置换来的,我等不妨往远处走走,看看是否能够找到这处空间的尽头。” 由于周围的光线很暗,即便李治有“破妄金瞳”,杨戬有“天眼”在身,众人前行的速度也不是很快,到底还是要照顾一些唐三和哪吒的。 众人也不知道飞行了多久,真按路程来讲,怎么也得有南瞻部洲那么大了吧? “大哥,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血腥味?” 众人正飞行着呢,哪吒突然说道,然后,就听见了阵阵波涛之声。 “幽冥血海?我们怎么到幽冥血海中来了?——” 在这个几个人中,李治是到过两次“幽冥血海”的,他更是“天魔宫”的门前娇客。 “阿弥陀佛,前方的确是‘幽冥血海’,可又不像是现在的‘幽冥血海’,诸位,我等还是不要离得太远才是。” 玄奘法师说完,身上披着的“锦襕袈裟”亮了,周身更是闪烁着金色的佛光,将方圆数十丈都照亮了。 “没想到本尊的‘丈六金身’都修炼到了如此地步,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能达到大成境界了吧?” “丈六金身”乃佛门至高神通之一,更是如来佛祖的看家本领之一,当年为了修炼“丈六金身”,如来佛祖曾在大雪山枯坐多年。 灵山弟子也有几多传承,而作为如来佛祖座下二弟子的“金蝉子”,对于“丈六金身”的修行和领悟,无疑是众弟子中最为卓越的。 “阿弥陀佛,贫僧何敢言大成啊?不及吾师尊多矣。” 玄奘法师倒是谦虚,面对不知祸福的“幽冥血海”,竟然一马当先行了过去。 这样的举动,倒是有些出乎李治的意料。 这老和尚,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积极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李治可不会相信,这个修行无数年的佛门大佬,会真的有如此古道热肠的心思。 “大哥,我跟着玄奘法师,唐三先生和二哥在中间,劳烦大哥殿后照应。” 众人已经进入“幽冥血海”了,李治也感觉到其中的不对劲来。 这都进入数千里了,竟然没有碰到一个阿修罗族的人? ...... “阿弥陀佛,孽障,还不现身——” 正在这时,原本走在最前边的玄奘法师佛号再起,没有了往日的慈悲,竟然是爆喝一声,宛若金刚怒目。 “吱吱吱......” 没有人回答,这里的光线更暗了,“幽冥血海”的血水也呈现出黑褐色,那味道叫做一个酸爽。 “孽障,你若再不现身出来,休怪贫僧杖下无情——” 这一次,玄奘法师已经不再等待对方的回答,而是将手中的“九环锡杖”往前一递。 “哗楞楞——” 一阵金鸣之声响起,眼前的血海之水自动翻向两侧,前方竟然露出一个黑通通的大洞来? 原来,李治是向来不便方向的,有玄奘法师在前边带路,他就更加不操这个心思了,倒是有“离幻珠”在身,所行的路线自动被一一记录了下来。 他们不知如何,已经脱离了“幽冥血海”的中心,来到了一处极其偏远的地带。 能够在“幽冥血海”之中称之为偏远的,那就势必是更加污秽不堪的,若非来的众人都修为有成,单单此处煞人的气息都未必受得了。 大洞一出,李治终于看清楚里边是什么了。 好大一只蚊子啊?—— 对于表象骇人的生灵,李治不是没有见识过,想当年在北俱芦洲的时候,他就亲眼见到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血蚁食人。 后来,李治甚至还收下了其中最厉害的一只血蚁为仆,就是现在“瀛洲岛”上的女管家血倩。 可是,与眼前李治看到这只蚊子相比,当年血倩的真身可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是怎样的一只蚊子啊? 头脸朝外,身子在洞里,一对巨大的翅膀微微扇呼着,即使没有完全张开,左右却也能够覆盖一丈有余。 最明显 第三百零一章 效命一千年 [] “那么,以二位之见,贫道又该如何是好?” 这个时候,那蚊道人似乎才注意到,跟在李治身后的杨戬和哪吒。 玄奘和李治他不认识,而这两位蚊道人可是熟悉的很,早在封神大劫之时,这可是大放异彩的两位后起之秀啊。 “本座这位兄弟,乃是新晋的‘人皇’,如今却缺少了一头坐骑,若是蚊道人前辈肯于屈就的话,我等自然会全力解救于你。” 如今的杨戬,早已不是当年的毛头小伙,这要是回到封神之时,别说杨戬了,就算是他的师尊玉鼎真人,都未必敢这样跟蚊道人说话。..cc “哈哈哈,好,好啊,就算他是一介人皇,就能收贫道为坐骑了吗?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听到杨戬的话语,即便蚊道人早有所料,却也被气的乐了出来。 蚊道人是谁? 那是盘古大神开天辟地之后,力竭身陨,肚脐化作了“幽冥血海”,而蚊道人同冥河老祖一起,乃是“幽冥血海”所出唯二的人物。 这样的人物,真论起辈分来,最多也就比三清等人矮了半辈而已,那是实实在在的洪荒大佬啊。 别说李治了,杨戬在他面前都是晚辈中的晚辈,现在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要他给李治去当一头坐骑? 问题是自洪荒而下,有见过蚊子当坐骑的吗? “蚊道人,你可是有些瞧不上朕?” 一开始,李治还以为大哥杨戬是在开玩笑,真让他骑着一只蚊子在三界中飞行,即便这只蚊子是大名鼎鼎的蚊道人,李治也会觉得怪怪的。 可是,当他看到杨戬一个劲儿朝自己使眼色,甚至还暗中传音给他时,李治就有些动心了。 李治要想做人族之主,晋位“人皇”之尊,却不是简单人族内部的事情,更是牵扯到了三界四洲,甚至诸多隐藏的大能之辈。 而那高高在上的“圣人”,以及虚无缥缈的“天道”,也许才是李治真正要面对的困难。 “帝君,你能以人族之躯修得‘大罗金仙’巅峰的境界,足见你天资不凡且福泽深厚,就连贫道也深感佩服。” “不过,非是贫道自视太高,贫道那些年做下的事情,随便拉出几件来,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接下的。” “眼前这位大和尚,之所以想要贫道的好看,就是为了当年贫道吞噬了‘十二品功德金莲’其三。” “贫道更是将上清圣人之徒龟灵圣母吞噬殆尽,这样大的因果,试问帝君也敢接下吗?” 蚊道人依旧是呈现出一个巨大蚊子的形态趴在那里,李治心里很清楚,对方体内的反噬之力相当的恐怖,根本就无法维持人形。 被人贸然提出要收为坐骑,蚊道人自然是气愤的,可是,这话说到了后来,竟然逐渐地深沉了起来? 没有了愤怒,没有了骄傲,似乎更像是在替李治着想,甚至多少还透露出一丝的希冀和无奈? “九郎,方才是大哥考虑不周,此人的确不合适......” 李治还没有给出答复,杨戬却“恍然大悟”,顾不得暗中传音,直接就劝说起来。 “大哥,您不要说了,此事小弟自有主张——” 李治却打断了杨戬的话,就在方才的一瞬间,李治心中已经做出了决断。 “蚊道人,你若是愿意相信朕,请先撤去这‘太始玄阳阵’,坐不坐骑的先不说,朕可以先去除你身上的痛苦。” 谁也没有想到,李治自己紧走两步来到洞穴的最前边,在对方没有做出任何承诺的情况下,李治就答应替其疗伤了? 难道说,李治就这样的古道热肠,还是说,李治傻掉了啊? 玄奘法师也在看着李治,甚至双目的眼底还闪烁出一丝不悦。 玄奘法师有着唐玄奘完全的记忆,自然对李治,或者说曾经的李治很是熟悉,有了这份熟悉,没来由就会有着几分亲近。 可是,现在眼睁睁看着,李治这是明摆着想抢夺自己的机缘吗? “哈哈,贫道可以相信帝君,可是,贫道却不相信这个秃......大和尚——” 到嘴的“秃驴”二字,蚊道人硬生生给咽了下去,有脱困的机会近在眼前,就算是希望很是渺茫,蚊道人也不想放弃。 至于说,这蚊道人究竟相信李治的话有几分? 坦率来讲,连一分都不到。 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存活了这么多年,蚊道人能够不明白自己到底出了什么状况吗? 可是,恰恰是李治这个人族站在他的面前,一向独来独往、无朋无友,谁也不曾真正相信过的蚊道人,竟然对李治莫名地萌生了一丝信任感? “玄奘法师,朕觉得与蚊道人有缘,还请法师成全——” 听了蚊道人的话,李治还真就面向了一旁的玄奘法师,更是说出了这样的话语。 那意思很明白,要让玄奘法师放手啊,甚至有让其离开的意思,要不然蚊道人不放心啊。 “帝君,你确定要这样做吗?” 玄奘法师有些不解。 可是,当他看到李治嘴角的那丝决绝,看到杨戬、哪吒,甚至那位唐三已经悄然将他围在中间。 玄奘法师心里明白,今日这个蚊道人,看来他自己是无法染指了,所谓的因果,恐怕也无法了结了。 “还请法师成全——” 李治脸上依然保持着微笑,甚至还冲着玄奘法师又施了一礼。 “阿弥陀佛,既然如此,今日贫僧就不再对此人出手。不过,此人同我佛门的因果,恐怕就要落在帝君的头上了。” 玄奘法师可不是呆头呆脑,只知道读经文的傻和尚,这位的本体“六翼金蝉”,那也是不次于“血翅黑蚊”的恐怖存在。 事实上,佛门那些佛陀、菩萨们,有几个不是踏着尸山血海过来的? 正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你如果连屠刀都没拿起过,还妄想去成佛啊? ...... 玄奘法师还是离开了洞口,不过,他并没有走远,只是在距离十数丈的地方,盘膝打坐起来。 “蚊道人,现在你总可以撤去‘太始玄阳阵’了吧?” 李治居中,杨戬和哪吒一左一右,而唐三则背向李治,望着不远处的玄奘法师。 这四人如此站立,既防着洞中的蚊道人,又能随时注意到玄奘法师的动向。 都是从洪荒世界走过来的人,口头承诺这种事情,也就听听而已,又不是对着天道盟誓了。 “好,希望贫道没有看错了人。” 蚊道人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从里边撤去了“太始玄阳阵”。 事实上,这样的阵法对于现在的李治和杨戬来讲,根本就不存在无法破除的问题,只不过是耗费点儿时间而已。 而蚊道人的情况却相当的不乐观,若非今日李治等人到此,再支撑个三年五载,这位蚊道人的下场是可以预料的。 要么,会被体内的异种能量给完全撑爆,爆体而亡,连元神是否能够逃脱都是未知之数。 要么,蚊道人就需要自行散去一身的修为,也可以看做是轮回重修。 其实,早在蚊道人吞噬了“十二品功德金莲”其三之时,他也领悟了一道法则,那就是“轮回法则”。 借用“轮回法则”,蚊道人就能够自我轮回重修。 不过,这同样也会有风险,就是如何在散去修为之时,能确保自身的安全? 蚊道人也不是傻子,他一没师门靠山,二没亲朋故旧,在这样危急关头,将自家性命寄托于一个半成品的“太始玄阳阵”吗? 蚊道人倒是一直在为第二种方案准备着,真要是面临着爆体而亡之时,他也就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打开“太始玄阳阵”,风险总是会有的,蚊道人也不相信李治是什么大善人。 只是,在风险和性命之间衡量,蚊道人还是觉得自己的命更重要一些。 “大哥、二哥,请替小弟护法——” “太始玄阳阵”瞬间化为乌有,李治未做停顿,举步走进洞中。 “蚊道人,你体内的异种能量主要有两个。其一,就是那三品功德金莲,此金莲的能量虽然被你吸纳了大半,却依然保留着功德金莲的独立特性。” “你乃是‘幽冥血海’这种腌臜之地所出,与功德金莲本身就相互排斥,朕首先要做的,就是将这残余的三品功德金莲,彻底从你体内清除掉。” “其二,那应该是龟灵圣母的残魂吧?你当年虽然吞噬了她的血肉、精华和修为,并转化为自身的力量。” “可惜,她到底是圣人门徒,自有其一套保命之法。朕与那位圣人也算有些渊源,今日既然碰到了,自然要助她脱身。” 李治之所以要解救蚊道人,想收服他倒是其次,三品残留的功德金莲也算是一个原因。 不过,最为主要的原因却是蚊道人体内,李治看到了一丝残魂。 死在蚊道人“嘴下”的人不计其数,但是,李治一眼就能判断出,那丝残魂一定就是龟灵圣母的。 龟灵圣母本体乃是万载灵龟,即便当年所有的灵肉都被蚊道人吞噬殆尽,剩下的一丝残魂也被一层龟壳虚影包裹着,若有若无。 “好吧,帝君还请动手吧——” 蚊道人知道李治说的是事实,他也曾经想过将残存的三品功德金莲排出体外,可惜,若想将其排出,居然还要先将其补全? 别说蚊道人已经将三品功德金莲的能量吸纳、炼化,即便是没有,他也未必舍得轻易丢弃。 至于说那龟灵圣母的残魂,更像是跗骨之蛆,似乎跟蚊道人杠上了,坚决不愿意离去,就这样一直折磨着蚊道人。 如今的李治,称一声“医道圣手”绝不为过,不过,他如此自信能够去除蚊道人的痛楚,却是依仗了识海之中那“十二品净世白莲”。 “十二品净世白莲”和“十二品功德金莲”,同根同源,一脉之兄妹也。 如果说,是完整的“十二品功德金莲”在此,“十二品净世白莲”未必就能够降住对方,二者各有所长,很难简单地分个高下。 好在现在只有三品功德金莲在,而且还是残存的三品功德金莲,在“十二品净世白莲”面前,它岂不就像是被坏人拐走的娃娃,终于又见到了自家的亲人? “此乃一滴‘醉仙佛’,你且服下去吧,待会儿朕动手剥离那三品功德金莲的残存之时,当有削骨灼心之痛。” 李治取出一滴“醉仙佛”,实际上就是孙思邈在“麻沸散”的基础上,强化得到了一种麻醉剂。 不过,李治所说的“削骨灼心之痛”却是假的,有“十二品净世白莲”在,召唤出残存的三品功德金莲,不要太简单哟。 可是,李治能那么干吗? 好歹这位蚊道人也是洪荒的巨凶,太过轻松的,岂不显得李治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渺小? “多谢帝君,您动手吧——” 看到李治考虑的如此周到,多年饱受其苦的蚊道人,心头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感动。 “混沌沉浮,日月经行,青莲诸子,聚散无常,机缘今朝,因果有报,给朕起——” 李治双手虚点,口中念念有词,只见从李治的两手之中,不断地飞出朵朵白莲虚影。 这些白莲虚影沿着蚊道人巨大的身躯漫延,不一会儿,竟然给趴在那里的蚊道人,盖上了一层由白莲虚影组成的薄纱? “帝......帝君,怎会如此之痛?痛煞我也——” 那么强悍的蚊道人,又是以本体形态出现,那肉身之强虽然不及李治的“祖巫”之身,却也不是寻常妖族能够比拟的。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李治没与理会,十指间的手印不曾停歇,口中竟然默念起了“道德经”? 反正他也没别的可念,或者说,都不如“道德经”来的高大上。 “啊——李治,你是要谋杀于我吗?——” 这个时候,铺在蚊道人巨大本体之上的薄薄白莲虚影的纱布,竟然开始向上升起? 一寸寸、一尺尺,最终这些白莲虚影再次变幻队形,不像方才那样的铺陈,而是慢慢聚拢在一起,在半空中形成三瓣莲花状?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蚊道人巨大的本体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一股由内向外的力道,似乎要把蚊道人的本体撑爆了一般? “剖”的一声轻响,蚊道人的本体之上,也浮现出一个呈三瓣莲花状的虚影。 在李治看来,这三瓣的莲花,还真像是后世的老式吊扇啊。 “欲聚欲散,当聚当散,聚散无常,离——” 随着李治的指挥, 第三百零二章 乱起天魔宫 [] 既然李治答应收下了蚊道人,此地就再无外人,为了照顾蚊道人的伤势,众人更是在此停留了两个时辰。 “帝君此来血海,不会是专门来解救贫道的吧?” 伤势痊愈的蚊道人,又更换了一身衣袍,赫然还是一身道服,李治也终于看清楚了此人的面容。 怎么说呢? 蚊道人的形象算不得丑陋,却也跟俊俏无关,消瘦的脸庞,留着三绺须髯,鼻子微微有些内卷,一双眼睛竟然锃明刷亮。 李治也没隐瞒,就把之前的事情同蚊道人讲述了一遍。 “朕从灵山脚下的一座大阵而来,却阴差阳错地进入了‘幽冥血海’,不知该如何离开此地,又怎样便于返回灵山?” 李治等人可不是来游山玩水的,他的数万大军,他的一众妻儿部众,还被扔在灵山脚下呢。 这一路行到“幽冥血海”,又是为了蚊道人的事情折腾了这么久,李治都不确定到底过去了多长时间。 唐军之中难打的几位都在这里了,他不敢想象,如果魔族大举下了灵山,剩下的那些人能不能挡着住? “帝君容禀,此处乃是‘幽冥血海’的边缘,再往前行已经无路可走。我等要想离开血海进入西牛贺洲,势必要经过大自在天。” 大自在天? 李治也曾经到过那里,或者说,那也是他唯一还算是熟悉的地方,可是此时要过去的话?...... “事不宜迟,道人若是无碍,我等还是早早启程为上——” 最后一次离开“天魔宫”的场景,李治依然历历在目,而不久之前的“九曲黄河阵”中,大力牛魔王在离去之时,也曾邀他得暇前往“天魔宫”一行。 谁曾想,竟然这么快就要见面了吗? 李治做了决定,自然没人站出来反对,队伍中间多了一位蚊道人,这六个人的队伍就显得更加“丰满”了起来。 一道、两僧、三俗客...... 好吧,即便唐三已经声称自己还俗,可是他的情况有些特殊,斩尸所化之人,即便他有着独立的唐玄奘元神,一旦样貌生成是无法改变的。 除非你动用变化之术,也就是说,唐三的正常形态就是光头模样,更是有着明晃晃的九粒香疤。 这一次,玄奘法师就不再走在前边,而是有意无意地拖后,眼睛却不断地偷瞄李治,似乎在找寻着什么? 对于玄奘的行为,李治假装没看到,任你已是斩却二尸的“准圣”,难道你还能看透朕的识海不成? 没错,李治心里还清楚,那位是在惦记着,李治从蚊道人身上取出的残缺版三品功德金莲了。 不过,此时的三品功德金莲,既不是三品,也不再是金莲,而是一个个独立的莲花瓣,被李治温养在“十二品净世白莲”的莲床之上。 这三片莲花白瓣,虽说遭了噩运,却到底是跟脚不凡,同“十二品净世白莲”同气连枝,此时正如三个奶宝宝一般,趴在“十二品净世白莲”之上,贪婪地吸取着养分。 在李治看来,这三片莲花瓣就算是恢复如初,顶多也就是初阶“先天灵宝”的级数,李治有了“十二品净世白莲”,自然是有些看不上它们的。 不过,他看不上的东西,真锻造好了,用来送人也是一件难得的灵宝。 而赠送的对象,李治也琢磨好了,三片“先天灵宝”级的莲花瓣,不正好能赠给三位拜兄吗? 而李治之所以将其投入到“十二品净世白莲”之中,一则这三片莲花瓣,皆需要好生修养。 二则,他正在打造一套“先天灵宝”的组合,以“十二品净世白莲”为母体,以这三片莲花瓣为子体,为彼此之间建立一种微妙的联系。 说白了,李治这算是借鉴了后世子母机的原理,将来若是弟兄们分散了,也能通过这个进行真正的“千里传音”。 当然了,这个想法是好的,至于最终能不能实现,对于现在的李治来说,还是一个未知之数。 ...... “城下何人?胆敢擅闯‘天魔宫’,尔等就不怕死吗?——” 一路前行,逐渐接近“幽冥血海”中心地带的时候,终于能见到一些阿修罗族的人。 可惜,那些似乎还都是阿修罗族放出来的哨探?离着多远呢,就转身遁去了。 李治这六人的阵容,不可谓不强大啊。 一直来到“天魔宫”门前,此时的“天魔宫”,竟然在外围构造了一圈高大的城墙? “朕乃人族唐皇李治,如今的‘天魔宫’何人做主,尔等速去禀告——” 李治先左右看了看,似乎一起前来这六人,还真只有他合适上前叫门,谁让他乃是“天魔宫”的女婿呢,虽然此地早已物是人非了。 “唐皇李治?哎呀不好,这是仇敌上门了,我等且在此处守着,你快去向魔将大人禀告——” 李治的名头还是很响亮的,不说他先后来过此地两次,更是在之前的长安城外大战之中,一举击杀了阿修罗族的“准圣”大梵天。 看到城头之上的慌乱,李治也不以为意,反正双方已经是死敌了,若非想将波旬魔王之事探个究竟,他们都可能绕城而过了。 “哈哈哈,贤弟啊,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倒是出乎俺老牛的意料啊——” 时间不大,没有等来阿修罗的魔王、魔将,却把大力牛魔王给等来了。 中门洞开,一身披挂的牛魔王满面春风,一把抓住李治的双臂,那股子亲切劲儿就甭提了。 “这个......难道说牛兄如今已经是‘天魔宫’的话事人吗?” 看到如此热情的牛魔王,甚至两旁和身后跟着的那些阿修罗族的护卫们,似乎都是以牛魔王马首是瞻? 李治的心里就是一沉。 按理说,上次李治到来之时,虽然算是强行接走了小公主罗伽,可也清楚整个“天魔宫”已经更换主人了。 即便大梵天死在了他的手中,不是还有欲色天魔王和湿婆魔王的吗?又怎么会轮到大力牛魔王呢? 不是说牛魔王的实力不够,关键是这位牛魔王可是波旬魔王的七女婿啊,哪有老丈人被人给软禁了,自家这个做女婿的反而“认贼作父”,继而“雀巢鸠占”的? ...... “哈哈,什么话事人不话事人的,老牛也只是暂居在此而已,贤弟既然来了,快快里边请吧——” 李治的问话明显有些生冷,甚至带着淡淡的嘲讽之意,而牛魔王似乎毫不在意,依然热情地挽着李治的胳膊。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二位有多深的交情呢。 李治微微一怔,因为,在牛魔王接触到他胳膊的一刹那,李治同时接到了牛魔王的神识传音。 “帝君勿虑,亦不要多言,且随某家来——” 牛魔王此举绝对的反常,可是,李治对他知之不深,算上这次也不过两面而已。 剩下的,就是后世那些乱七八糟的记忆了。 可是,眼见的都未必敢相信,后世那些记忆,又岂能拿来作数呢? “大哥、二哥,既然走到这里了,正好小弟也有些饿了,咱们就进去讨碗酒喝吧?——” 好吧,这理由找的简直就没有更蹩脚的了。 牛魔王在前带路,甚至一只手还拉着李治的胳膊,似乎生怕李治逃走一般,其他人就在后边跟着。 这个地方,二十多年前李治来过,最后那一次,索性连大门都没让他进来。 二十多年光阴,对大唐普通的凡人来讲,那就是小半辈子啊。可是,在修仙炼道之人的眼中,不过弹指一挥间尔。 眼前的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此间的主人,当然,李治也见到了一个熟人。 “原来是欲色天魔王在此坐镇,多年未见,魔王竟然也晋身‘准圣’境界了,可喜可贺啊——” 看到坐在大厅相候的欲色天,李治不着痕迹地一抖手,摆脱了牛魔王的拉拽。 欲色天此人,当初算是波旬魔王的拥趸,毕竟他的一身修为,大半是跟着波旬魔王修成的。 只是,此人骨子里对“冥河老祖”的忠诚是毋庸置疑的,如果真要在波旬魔王和“冥河老祖”之间做选择的话,欲色天多半还是会选择后者的。 就比如现在。 “帝君无需多礼,尘世二十载而已,当年只是‘金仙’境界的人族小修,如今都成长到了‘大罗金仙’巅峰境界,更是以一己之力灭杀我阿修罗族的大梵天魔王,帝君好手段啊——” 没有波旬魔王在,欲色天似乎成熟了许多? 说话不再是大大咧咧的样子,而是满面的深沉,若非李治认识此人,又判断出此人并非他人假冒,李治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而听到对方所言,李治的眉头就微微皱了皱。 欲色天直呼大梵天之名,而不以“师兄”称之,可见二人的关系并不融洽,再说了,大梵天不是已经死了吗? 可是,欲色天魔王的言语之中,更多的却是一丝冷漠,完全没有了当年的那种热情。 “朕乃人族之主,坐拥大唐,大梵天率众扰我长安且勾结魔族,朕杀之既为自卫亦是替天行道。” “若是欲色天魔王对此事有所异议,今日朕已经进了‘天魔宫’,魔王但有赐教,朕接着就是了——” 时至今日的李治,早已不是当年碌碌无为之辈,况且就算是在当年,他只是“金仙”修为都能无所畏惧,更何况是今日! “哈哈哈,贤弟这是作甚?都是自家人,如此见外岂不让人笑话?欲色天魔王,李家兄弟乃是大唐帝君,更是俺老牛的连襟,今日贤弟登门正是冲着俺老牛来的——” 牛魔王及时缓解了场中的尴尬,更是有意无意的,横身挡在了李治和欲色天的中间。 “此前发生了什么事情俺老牛不知道,不过,现在老祖他老人家亲自将这‘天魔宫’交于老牛打理,此间的事情,老牛是要说话的。” 大力牛魔王,那是波旬魔王的七女婿,也算是这“天魔宫”的半个主人。 不过,过去那么多年,他一直在西牛贺洲待着,甚少到“天魔宫”来,没想到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竟然摇身一变真成为了“天魔宫”之主? “哼——” 欲色天似乎余怒未消,可听到牛魔王的话,却也只能不再言语、暗气暗憋。 按理说,牛魔王就算是波旬魔王的女婿,可是,欲色天还是波旬魔王的师弟呢,妥妥地长了牛魔王一辈。 可惜,真像牛魔王方才所说,他是受了“冥河老祖”的委任,暂代“天魔宫”之主的位置。 再说了,牛魔王也是斩却一尸的“准圣”修为,真论起手段来,欲色天完全不是对手啊。 大厅之中,分宾主落座,欲色天虽然气恼,竟不曾拂袖离去? “牛兄,小弟今日至此,一来应牛兄前时之邀,二来,多年未曾拜见岳母岳丈,小弟此行也有探望之意。不知小弟来的合适否?” 既然方才牛魔王说了,李治等人是他请来的客人,李治索性就坡下驴,也顺着他的意思说。 李治能够告诉蚊道人实情,却不会将他们的境遇合盘托给牛魔王,更何况,一旁还有一位阿修罗族的魔王在座。 “贤弟这话说的,有什么不合适的?贤弟同老牛一样,都是阿修罗族的姑爷,那也就是这‘天魔宫’的半个主人,你到这里来就跟回自己家没什么两样。” “不过嘛......贤弟来的有些不巧,岳父岳母他们都被老祖招去了,已经闭关多年,想来是修炼精妙神通去了。” 李治也没想到,这个外表看起来极其粗犷的牛魔王,“演技”竟然如此的精湛,比起同样粗中有细的猪八戒来,不知强上了多少。 “哈哈,真有这么巧的事吗?朕十几年前曾经来过一次,也未曾见到魔王和天妃大人,难道今日又要白跑这一趟吗?” 对于牛魔王给出的答案,完全就在李治的意料之中,事实上,他也本没打算此行有所收获。 真就是走到了这里,索性就进来瞅上一眼,这样回去之后好歹也能给罗伽或离洛有个交待。 只是,当他看出牛魔王和欲色天之间的那种微妙关系,李治倒是有兴趣再多留上一刻。 ...... “帝君不愿意 第三百零三章 血神宫赌斗 [] 蚊道人同欲色天和湿婆起了争执,李治竟然就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不仅他没动,连大力牛魔王也没动。 “蚊道人,你真以为自己能够只身挑衅我阿修罗族吗?这么多年了,若非老祖有心护你,恐怕早就被我族挫骨扬灰了。” 蚊道人的话,深深地刺激到了湿婆。 要知道,他是阿修罗族的四大魔王之一,自从大师兄波旬魔王被师尊请去,二师兄大梵天又丧生在长安城外之后。 整个阿修罗族就只剩下两位魔王,而老三欲色天,过去那些年跟波旬魔王走的太近,反而得不到“冥河老祖”的重视。 如此一来,在“冥河老祖”闭关不出期间,排行在末的湿婆魔王,反而成了整个“幽冥血海”最嚣张的人。 你道为何李治等人一路行来,很少看到阿修罗族的人? 原来,这位湿婆魔王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阿修罗族四大魔王之中,如今也自有他未曾踏入“准圣”行列,尤其是被他一向看轻的欲色天魔王,在前几年也晋升“准圣”之后,湿婆魔王就更加坐不住了。 从“冥河老祖”传下来的典籍当中,湿婆魔王找到了一则密法,可以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战力提升到“准圣”之上。 当然了,这样的提升是有弊端的,它所能提升的只是战力,而并非修为和境界。 更甚是,这样的行径还有伤天合。 需要摆下一座“祭血大阵”,从阿修罗族之中挑选出资质上佳的童男童女各千人,这两千人就算是给大阵的祭品了。 可是,这样犯众怒的事情是绝对不能明说的,只能说是替老祖挑选资质上佳的护卫人选。 整个阿修罗族都是“冥河老祖”创造出来的,打着为老祖选人的噱头,自然能够吸引到足够多的人。 于是乎,这两天算是海选的日子,几乎整个阿修罗族都动了起来,齐聚到“幽冥血海”的中央地带。 今日大功告成,人选已经齐备,就等着开坛做法,利用“祭血大阵”来为湿婆魔王提升战力了。 至于说,那些失去儿子或女儿的阿修罗同族该怎么办? 那就不是湿婆魔王会考虑的问题了。 也许在湿婆魔王看来,不过是两千低贱的族人而已,能够为他这位高贵的魔王提供晋升的养分,这些人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哈哈哈,湿婆,你小子现在说话做事都这么狂了吗?当年就算是你大师兄波旬站在贫道的面前,也不曾有过这样的霸道。” “怎么,躲到了众人身后,就是你敢如此大放厥词的勇气吗?” 这个时候,湿婆魔王已经后退,挡在最前边的是两大魔将毗湿奴和鬼母,而在这两大魔将身后,不知何时又被湿婆招来了八位阿修罗悍将。 这八位的实力虽然赶不上两大魔将,可也是“大罗金仙”初期或中期的实力,今日也算是阿修罗族的高阶战力聚齐了。 “蚊道人,非是湿婆魔王要驳您的面子,实在是因为波旬魔王等人是被老祖请到了‘血神宫’,我等皆无法做主啊。” “要不然您看这样行否?俺老牛豁出去了,带着几位一同走一趟‘血神宫’。不过,如果老祖真的怪罪下来,还请诸位替老牛担待一二——” 看着如此剑拔弩张的样子,一直坐在那里没说话的牛魔王,冷不丁站起来说道。 “牛魔王,你?——” 如此突如其来的变故,欲色天和湿婆都大吃一惊。 对外说的好听,那波旬魔王一家子是被老祖请过去的,实际上就是被软禁了。 大力牛魔王携妻子铁扇公主前来省亲,正碰上了这个茬子。 老牛本想反抗一二,他的妻子铁扇公主却被两名魔将联手擒下,而老牛当时也被大梵天和欲色天两位“准圣”魔王给缠住,救援不及。 就这样,铁扇公主也被人带走,算是一家人团聚去了。 而老牛则被引到“冥河老祖”的居所“血神宫”,一番“言语”之后,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天魔宫”新的主人。 “两位魔王大人,老祖有言在先,‘幽冥血海’归你们统治,不过,这座‘天魔宫’嘛,在老牛岳丈回来之前,却是由俺老牛说了算的。” 这几年来,牛魔王和欲色天以及湿婆魔王之间,一直在虚与委蛇,没有太大的冲突,却也总不能尿到一个壶里去。 牛魔王若非妻子被擒,再加上慑于“冥河老祖”的威胁,他不会忍气吞声到现在的。 外边的大环境又不好,整个西牛贺洲几乎已经没有他的立身之地,除非老牛愿意投效魔族。 那么,与其投效魔族,还不如暂时委屈在“天魔宫”里,好歹这也算是自家老岳丈的基业,老牛继承了也不算丢人。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就在前些日子,身在“血神宫”的那位“冥河老祖”又来了指令,竟然是要牛魔王前往灵山,协助魔族之人守阵?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好在有惊无险,灵山也去了,至于说那座“九曲黄河阵”最终能不能守得住,就不是牛魔王该操心的了。 总不能为一个让他离乡背井的魔族,反而把自己的老命给弄丢了吧? 灵山之行虽然不乐意,却能够在阵中结识唐皇李治,也算是牛魔王最大的“收获”。 二人酣战良久,彼此也佩服对方的战力,老牛更是在心中已经引为助力。 别的方面不敢说,至少牛魔王觉得,李治应该能够助他将妻子给解救出来,拥有共同的老丈人,是老牛最大的凭仗。 如今有了李治,又有蚊道人、玄奘法师、杨戬、哪吒等,牛魔王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若是当真错过了,他都不知道自己,今后还有没有同“血神宫”交涉的可能? “牛魔王,你这是在找死,难道你不在乎铁扇公主的性命了吗?” 看到牛魔王是来真的,一向嚣张的湿婆有些急了。 “哈哈,湿婆,老牛往日叫你一声魔王,那是看在老祖的面子上,就你这样的货色,你信不信三百回合之内,俺老牛能够取你性命?——” 信不信? 湿婆当然相信了。 几年之前,他是亲眼目睹大梵天和欲色天联手,五百合都没能拿下这头蛮牛的,更何况他了。 “老四,事已如此,已经不是你我能够阻挡的了,咱们还是先行前去禀告师尊要紧。” 这个时候,李治等人也站了起来,明知道牛魔王这是在“狐假虎威”,李治也决定帮帮场子。 因为,正如牛魔王所想,这二位有着同一个老岳丈的。 “贤弟,方才迫不得已拉你下水,俺老牛也是无计可施了......” 欲色天魔王见势不好,急忙劝住了湿婆,并带着阿修罗部众匆然离去。 欲色天可不傻,只要李治、牛魔王这二人下场,在场的阿修罗精锐可就是不够杀的,更别说李治身后还有几位好手在。 “无妨,就当是牛兄欠朕一个人情好了,若是牛兄暂时无处可去,亦可随朕一起上灵山去玩玩。”ωWW..cc 李治丝毫没有被人“利用”的觉悟,依旧笑呵呵的,无形中却已经向牛魔王抛出了橄榄枝。 多个朋友多条路,如今的李治,妖族的朋友也有不少,而牛魔王又是当年妖圣七大圣之首,此人在妖族的威望还是有的。 未去“血神宫”,李治就已经在考虑灵山之事了,难道说,他就这么看不起“冥河老祖”吗? ...... “这就是‘血神宫’吗?” 在牛魔王的带领之下,众人来到一座大殿之前。 可是,这座大殿也太过诡异了,无门、无窗,满目血红,正中央也挂着一副匾额,上书“血神宫”三字。 “血神宫”,洪荒之中最为神秘的几处境地,传说除了阿修罗族,并无外人进入过其中。 这也很容易理解,“冥河老祖”本就没什么朋友,即便是“志趣相投”的鲲鹏妖师,恐怕也不敢轻易前来的。 “这就是冥河的老巢,建的古古怪怪,可见这人的心里有多么的阴暗——” 在场这么多人,也就蚊道人敢这样编排“冥河老祖”,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二位还算是“同父”的兄弟了。 “哈哈,大唐帝君?长安一别,别来无恙啊?没想到你竟然敢找到老祖的‘血神宫’来了?” “牛小子,你倒是好耐性,整整装了四年了,怎么,终于装不下去了吗?” “血神宫”已经没有出现门户,却传来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李治一下子就听了出来。 同当年在长安城外那道“冥河老祖”的分身相比,这道声音几乎完全一样,只是李治竟然感觉不到对方的修为? 要说“冥河老祖”是一个毫无修为之人,你信吗? “老祖明鉴,这位唐皇同俺老牛一样,也是波旬魔王的女婿,今日来此别无他求,只是为了拜见一下我等的岳父大人。” 来了这么多人,“冥河老祖”却只提到了李治和牛魔王,连老朋友蚊道人和金蝉子转世的玄奘法师都没有理会。 至于杨戬和哪吒,或许在“冥河老祖”看来,这二人只是两个后辈罢了。 李治是有自己的实力,也有自己的势力,而在双方没有完全撕破脸之前,牛魔王反而是不想将“冥河老祖”往死里得罪的。 “长安一晤,朕受益匪浅,奈何朕那位佛门朋友脾气有些不好,竟然放出了‘斩仙飞刀’相向。” “如今朕正是受了牛兄的邀请,前来‘天魔宫’做客,又担心冥河前辈的伤势未愈,特来‘血神宫’问候一二——” 俗话说的好,打人不打脸,既然来到了“血神宫”,李治就没有认怂的道理。 大不了最多跑就是了,“冥河老祖”的分身他也不是没交过手,就算本尊再强上十倍,他总有逃走的机会吧? 再说了,牛魔王和杨戬的战力同他仿上仿下,三人联手还是可以斗上一斗的,而玄奘法师和蚊道人难道还不能搞点小破坏吗? “呵呵,这么说来本祖还要多谢帝君的关心了?区区‘斩仙飞刀’而已,若是本祖真身前往,十个乌巢禅师也是不够看的。” 大话谁不会说,在李治看来,真的离开了“幽冥血海”,“冥河老祖”或许会强过乌巢禅师,但是对方也有“太阳真火”、“化虹之术”以及“斩仙飞刀”,不见得就一定会被“冥河老祖”轻松拿捏。 牛魔王在一旁听了李治的话,脸上有些变毛变色,他原本想着左右逢源的,却不想被李治给一语道破了。 “冥河老祖,朕今日来此,还想见一见朕的岳丈波旬前辈,毕竟也有十多年没拜见他老人家了。” “另外,罗伽公主甚是想念双亲及众位姐姐,如果冥河老祖觉得方便,不如请他们随朕一道离去吧。” 也就是李治了,用最恭敬的态度,说着最霸气的话,就连身后那几位听了,都禁不住给李治暗点大拇指。 “冥河老祖”是谁啊? 绝对是洪荒以来能够排上号的巨鳄,“圣人”之下第一人的名号,可不是说说而已。 就冲李治敢跟对方如此“平等”地硬刚,而且还敢提出这样“过分”的要求,任谁都要佩服一二的。 尤其是蚊道人,他是这些人中活的最久的,更是对“冥河老祖”的实力以及凶残了解最深了。 看到自己刚刚拜的这位“主人”如此“霸气”,蚊道人竟然有些想流泪的感觉? 问题是,活了亿万年了,他蚊道人流过眼泪吗? 眼泪是什么东西啊? “哈哈哈,好,好啊,多少年了,还没人敢在本祖的面前如此张狂!李治,别说本祖没有给你机会,今日本祖也不出手,且派出本祖的三座分身。” “若是你等能够胜得这三座分身,本祖不仅放尔等离去,连带着波旬等人也一并放回‘天魔宫’。” 说着话,“血神宫”前就出现了三道身影,穿着长相几乎一模一样,与当初李治对方的那道“冥河老祖”分身,也别无二致。 “九郎,都是斩却二尸的‘准圣’啊,这位‘冥河老祖’的神通还真是逆天啊——” 李治的识海之中传来杨戬的声音,不过,这道声音没有任何的胆怯,反而充满着一丝丝的兴奋。 李治已经将“破妄金瞳”运转到了极致,一眼不眨地盯着对面这三道“冥河老祖”的分身,怎么看怎么觉得有些怪异。 这气息,这神 第三百零四章 三局两胜尔 [] “本座乃灌江口二郎真君杨戬,特来领教‘幽冥血海’神通——” 到底是做大哥的,方才又得到了李治的嘱托,真到了要动手的时候,杨戬就第一个站了出来。 “哼,阐教的三代弟子嘛,倒也有些许薄名,且看你手下有几分实力!” 看到杨戬站出来挑战,正中间那位分身率先走了出来。 三位分身的打扮和样貌相近,只是这位顶上的头发有一半是赤红色的,同为斩却二尸“准圣”的修为,此人倒是显得更暴虐一些? 杨戬也不再答话,听对方的口气,俨然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根本就没瞧得上他这个二郎真君。 什么叫“阐教三代弟子”? 很明显,在对方的眼中,是拿自己当做后辈弟子了,蔑视之情溢于言表,手中的“三尖两刃刀”一顺,照着这位红发分身就下了家伙。 杨戬最初练的是枪法,而他的授业恩师玉鼎真人,比起别的师兄弟来,也算是一个“贫穷”的仙人。 自己都没什么像样的宝贝使用,更谈不上赠给徒弟了。 杨戬现在这把“三尖两刃刀”,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了,并且在这把兵器上浸淫两千年了。 遥想封神,当时为了擒拿土行孙,杨戬前往夹龙山“飞云洞”请师叔惧留孙出山相助。 途径一处大泽,忽然狂风大作,一头怪物旋起两三丈高的水头,张着血盆大口大叫了一声:“哪来的生人气?——” 说完,怪物跳上岸来就想擒了杨戬去。 杨戬急忙举枪招架,一人一怪纠缠了数百个回合之后,杨戬突然掌中发出“五雷神诀”,顿时霹雳交加,只吓得怪物落荒而逃。 杨戬却不愿意放其离去,更是一路追踪了下去,没多久,杨戬就来到了一处诡异的石穴。 只是,已经找不到那头怪物的踪迹,只有一口“三尖两刃刀”和一件淡黄袍摆在石穴之中。 自此以后,“三尖两刃刀”就成了杨戬手中的兵器,随其南征北战,威名响彻整个三界。 一个是斩却二尸的“准圣”,一个只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可二人战在一起,竟然是杨戬攻多守少? 赤发分身手中一把明晃晃的宝剑,赫然正是“冥河老祖”的“元屠剑”,杨戬晓得厉害,自然不敢拿自己的“三尖两刃刀”前去碰触。 “牛兄,嫂夫人就在那边看着呢,既然咱们同对方三场赌斗已经定下,不如就由牛兄揽过一场如何?” “想来牛兄当年有‘平天大圣’之称,如今更是到了‘准圣’境界,自然不能落后我杨大哥多少吧?” 杨戬同那位赤发分身一战,想来不是短时间能够结束的,李治也不想就这样干等着。 他们来了这么多人呢,总不能都是卖不了的书该戳起来看吧? “这个......贤弟勿忧,俺老牛自会接过一场——” 到了这个时候,牛魔王也不能继续左右逢源了。 好在自家妻子,连同岳父、岳母等也都见着了,就算是他再想“蛰伏”,恐怕“冥河老祖”也不会像原来那样给他机会了。 对方是“冥河老祖”的分身,说实话,牛魔王内心中还真有蠢蠢欲动的感觉。 他也是在三界中叫字号的人,虽然结婚生子之后牵绊多了一些,骨子里那种不服输的劲头一直都在。 正如李治所说,连杨戬那样修为没到“准圣”之人,都能够接过去一个分身,他又为何不敢呢? “呔,哪个前来与俺老牛一战?——” 思索再三,牛魔王将手中的“混铁棍”一横,也向前走了几步。 “好,就让本座来称量一下,你这头蛮牛到底有几斤几两吧——” 这是右手边那位分身,此分身手持“阿鼻剑”,倒是长得慈眉善目,一说话居然露出一对笑眼。 有了对手,牛魔王也不会客气,“混铁棍”抡圆了,抢先发动了进攻。 “玄奘法师,这最后一位,就由您接下来如何?若是今日能够安然离去,算朕欠你一个人情,他日但有差遣,朕必然全力以赴——” 看到牛魔王也同对方交上了手,李治又不慌不忙地对着玄奘法师说道,他还真害怕自己那位二兄头脑一热飞过去。 要说哪吒的战力也是不错,可也要分跟谁去比,四兄弟到目前为止,恐怕是要数哪吒吊车尾了。 “阿弥陀佛,贫僧既然跟着帝君一起过来了,自然也要出一把力的,你我之间的因果,早已纠缠不清了。” 玄奘法师竟然没有任何的犹豫,或者说,李治一开始就仿佛吃定了他一般。 如此一来,“冥河老祖”派出的三个“准圣”分身,已经被李治这边的三人给接住,而李治自己却闲置了下来。 “岳丈,你等也无需站在那里,且随在小婿身后吧——” 李治看了一会场中比斗的三人,除了玄奘法师采取了守势,其他二位还真是攻势如潮。 与此同时,李治也看出了波旬魔王的境遇,暗中发力过去,却遇到了一层无法穿透的结界。 于是,李治不死心,直接就飞了过去,“弑神枪”已经平端在手中。 “李治,你这是要食言自肥吗?比斗尚未分出胜负,你居然想劫走他们吗?——” 这个时候,场中又多出来十多个人,正是此前从“天魔宫”离去的那些阿修罗族,说话之人不是湿婆魔王又能是谁呢? “湿婆,你哪只眼睛看到朕要将人劫走了?再说了,就算是比斗未分输赢,朕想解除他们身上受到的禁锢,总不算是违规吧?” 李治一边敷衍着湿婆,手中的“弑神枪”已经有了动作,冲着虚空中连划了数道,发出一阵阵“嘶嘶”的响声。 “九郎,这是老祖布下的禁制,除非他老人家自己解除,或者你用‘弑神枪’全力一击,否则要想破除势比登天——” 这个时候,波旬魔王说话了。166小说 他很是感激李治的行为,也时刻替他们捏着一把汗呢,场中三对厮杀,只要出现一人败北,局面就会陷入难以收拾的地步。 而李治手中这把大黑枪,波旬魔王也终于认了出来,居然是传说中的“弑神枪”啊?—— 有“弑神枪”在手,李治自然是有可能破除禁锢着波旬魔王等人的结界,可是,他若是真那样以蛮力破掉了,想必结界中的众人也会多有波及。 “冥河老祖,既然你已经答应了朕有此比斗,自然应当公平一点儿,如今朕之岳丈一家被你如此禁锢,岂有公平可言?——” 李治一时想不到好的办法,只能转身冲着“血神宫”中说道。 可惜,他等了很久,也没听到“冥河老祖”的声音。 “哼,李治,你还是老老实实待在那里吧,你方一旦落败,哪里还用得着放人呢?哈哈哈——” 看到李治吃瘪,湿婆魔王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 “帝君,似乎有些不对啊?......” 又过了两刻钟的功夫,场中的六人之争渐渐趋于白热化,玄奘法师竟然是第一个打出火气的。 只见他“锦襕袈裟”在身,手中的“九环锡杖”频频发动进攻,似乎完全放弃了防守,十招之中倒有九招半往对方身上招呼。 一直待在后边观战的蚊道人,此时竟然传声道。 “蚊道人,你可看出了什么蹊跷?” 李治也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可是,他又说不出来哪里出了问题,这种感觉,从对方那三位分身一亮相开始有了。 “那冥河老儿最是奸狡,贫道还从来没见过,他一次性能放出这种级别的三位分身。” “再说了,帝君今日所提要求,虽然说也是合情合理,可是,对于冥河老儿来讲,那已经是相当过分的要求了。” “如今,场上交手这六位几乎旗鼓相当,我等就算是运气再不好,也有一半的机会获胜,难道说,冥河老儿真的就甘心我等安然离去吗?” “冥河老祖”向来惜命的很,他也算是洪荒以来比较神秘的一位,能够称得上了解他的人,绝对不会太多。 恰巧,蚊道人就是其中一位。 “你是说,那‘冥河老祖’本尊出了什么状况,或者说,他并不在‘血神宫’中?——” 蚊道人的话,也引起了李治的疑虑。 再看向场中,杨戬凭借着过人的天赋,硬生生顶住了那位赤发分身的进攻,二人算是战了个平手。 虽然取胜有些难,但是落败的可能性,似乎也不是很大。 那头蛮牛的野性也被打了出来,他有意无意地在靠近波旬魔王等人的位置交战,“天魔宫”一众大姨子、小姨子,一个个嗷嗷叫地在为他加油打气。 老牛的“山之法则”还真不是盖的,昔日李治与之放对就已经觉察到此法则的不凡,现在冷眼旁观,更是看到此法则同老牛的相得益彰之处。 另外一边,玄奘法师已经占据了上风。 同为斩却二尸的“准圣”,玄奘法师不仅有卓然的佛门神通,更有着“六翼金蝉”的本命神通。 一时之间,竟然打的他对面的那位分身节节败退,眼见得胜负之分就要见分晓了。 三场比斗,能够获得两场胜利就算是赢了,如今看来,还真就是李治这一方的赢面更大啊。 李治没有等到蚊道人的回答,或许,蚊道人也不能百分百地确定吧。 场中的激战依然在进行着,两方观战的人各自拉起了防御结界,就这六位以命相搏,带起的威压是相当之大,修为差一些的都不敢靠前站着。 眼见着十拿九稳的事情,却偏偏发生了意外,玄奘法师那边还没分出胜负呢,牛魔王竟然意外的先落败了。 原来,老牛杀得兴起,在“山之法则”的加持下,“三十六路泼天棍法”,愣是被他打出了风车的感觉。 物极必反,就在牛魔王想毕其功于一役之时,眼前的那位笑眼分身,竟然凭空消失了。 准确地说,那位笑眼分身,一化万身,一半呈箭雨状笼罩向牛魔王,而另外一半,居然不见了踪迹? “不好,这是‘虚实法则’?牛小子,快躲开——” 蚊道人也尖叫了起来,牛魔王也中招了。 其中一半可见的箭雨,被牛魔王一一化解掉,而另外看不到那一半,悉数没入了牛魔王的身体里。 “啊——” 响彻空冥的一声惨叫,数百丈高大的牛魔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小,直至恢复到原来大小。 “牛兄——” 李治一个纵身飞了过去,单手一扶,牛魔王高大而健硕的身躯才没有摔倒。 不过,这个时候,牛魔王已经遭了重创,甚至心魂都有一定程度的损伤,紧咬着牙齿,不能说出一句话来。 “夫君——” 离此不远的地方,铁扇公主看的真真切切的。 谁的人谁心疼,更何况,老牛冒险来此,还不是为了解救铁扇公主一家子吗? “没......没事,老牛还死不了,只是这一场比斗......” 缓了好半天,牛魔王的那口气才顺了过来,可惜,他已经没有了再战之力。 “无妨,三局两胜,咱们还有机会。” 事到如今,李治还能说些什么,只能一味地安慰着牛魔王,从怀中拿出一瓶疗伤圣药递了过去。 “呵呵,大唐帝君,这一阵老夫承让了——” 方才那位笑眼分身,再次回归原形,依旧是笑呵呵的模样,却让在场所有人都笑不起来。 “这一场,乃是‘幽冥血海’获胜,朕无话可说——” 认赌服输,李治自然不会赖账,再说了,就算是他想赖账,可也得能够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啊,这是纯纯的技不如人啊。 事实上,李治还挺为牛魔王可惜的。 在李治看来,老牛的战力应当稍稍高了杨戬一线,关键是有了“山之法则”这样不可思议的法则傍身。 谁曾想,一山还有一山高,这位“冥河老祖”的笑眼分身,竟然施展了罕见的“虚实法则”。 这玩意有几人能够躲得过去? 要么,你得有厉害的眼部神通,能够洞悉对方的虚实,这还是要求两人要在同阶之中,境界上差别太大,你是完全没有机会赢的。 要么,你就能特别的能抗揍,经得住斩却二尸的“准圣”凌厉一击,这样的人恐怕也不是有很多吧? ...... 看到李治自承几方输了一阵,那位笑眼分身乐呵呵地往后边一战,还真就不打算再插手了,仿佛他今天的使命已经完成了? “啊——” 时间没过去多久,甚至李治还在琢磨着如何帮助牛魔王疗伤呢,耳轮中又听到一声惨叫,吓得李治一激灵。 “阿弥陀佛,贫僧得罪了——” 李治回头看时,玄奘法师已经双手合十归于原处,除了额头微微有细汗闪烁,仿佛他就不曾挪动过地方。 而另外一边那位“冥河老祖”的分身,此时已经瘫坐在地上,胸前一片血渍,想来受伤不轻。 “多谢玄奘法师搬回一局,欲色天魔王,这一局是朕一方胜了吧?” 李治冲着玄奘法师一抱拳。 这一局赢得太及时了,若是再迟迟分不出输赢了,李治自己的心态也许都会失衡的。 隔过去湿婆魔王,李治遥对这欲色天魔王问道。 “这个......你我双方各胜一局,且看那最后一场如何?——”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谁也做不了假,欲色天就算再怎么不甘心,又能如何呢? 最后一场? 压力给到了二郎真君杨戬,和那 第三百零五章 佛魔合流乎 [] “九郎,我等在此已经耽搁数日,尚不知道灵山那里如何了,还是尽快离去吧——” “天魔宫”中,李治一行已经在此停留了三天,盖因杨戬伤势过重,即便李治和波旬魔王一同出手,三日之后杨戬的战力也只是恢复了八成而已。 李治自然巴不得赶紧回去,毕竟他们前来之时,自己的一双儿女还在“九曲黄河阵”中呢,外边更是有着数万大军。 那数万大军互不统属,李治这个“三界降魔大元帅”不回去,还真就没人能够拢吧起来。 可是,他又不能把杨戬独自留在“天魔宫”,再说了,杨戬受了那么重的伤,要是离开李治的医治,又不知道会等到何年何月才好。 李治对杨戬的治疗很简单,就是依靠了他识海之中的“十二品净世白莲”,这次李治可是花费大本钱了,识海之中的灵力之水都耗费过半,三五年之内是补充不起来了。 趁着这个功夫,李治也就把得到的那三片莲花瓣祭炼了一番。 “大哥、二哥,这里有功德金莲花瓣一片,虽说功效远不及‘十二品功德金莲’,却也是一件难得的先天之物。” “你二人各自炼化一片,还有一片是留给三哥,至少能够当做一件不错的防御性灵宝。” “况且,我已经将这三片功德金莲花瓣,同我的‘十二品净世白莲’联系了起来,今后我等即便相隔千里万里,亦能通过此物传递消息。” 皇天不负苦心人,李治如今修为足够,又习得强大的炼器之术,更是见识过后世那样发达的通讯手段,这林林总总下来,还真让他给鼓捣成事了。 “九郎啊,你这真是......圣手啊——万里传音吗?恐怕只有‘圣人’才能有此手段吧?” 哪吒见此很是惊喜,他毕竟曾经带着莲花化身生活了近两千年,看着手中的功德金莲花瓣,莫名地就有一种亲切感。 “此物的确了得,养护好了,至少能是一件中品‘先天灵宝’,大哥生受了。” “不过,这三片功德金莲花瓣,虽然是从蚊道人那里得来的,毕竟当年乃是佛门圣物,这要是传出去......” 杨戬见此也是欣喜不已,作为众人的老大哥,想的事情就难免周全一些。 “哈哈,大哥无需为此担心。这东西是蚊道人从佛门抢来的,如今我又凭本事从蚊道人这里夺了过来,那么,东西就应该是我的。” “他们佛门不是总说因果和缘法吗?我就看着这东西与我等有缘,西方佛门若是知道了,真有能耐他们可以也来抢回去。” 李治倒觉得无所谓,区区三片功德金莲花瓣而已,孙悟空那么大的过节还都在那里晾着呢,他同佛门之间难道还会缓和吗? “九郎说的对,大哥真是有些多虑了,灵山都被魔族占据三十多年了,佛门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再说了,就凭我等兄弟四人的力量,不说能够硬撼‘圣人’,佛门那些个‘准圣’都还是能够打一打的。” “老三先一步到了‘准圣’境界,也许过不了多久,我等三人也会踏入‘准圣’,到那时,整个三界都能去的——” 相比于杨戬的沉稳,觉醒了“灵珠子”记忆的哪吒,反而显得更加的豪迈,更像是四兄弟中的老疙瘩了。 看到两位兄弟都是这样的态度,杨戬也不禁一笑。 是自己太过敏感了,哪吒说的没错,放眼整个三界,他们兄弟还用怕的何人? 就这样,李治一行人在“天魔宫”整整住了三日,确定杨戬的伤势稳定之后,李治才同波旬魔王提出了告辞。 “九郎啊,虽说赌斗我等赢了,当时立下的赌约,也只是放我等回归‘天魔宫’而已。如今我的修为未曾恢复,就不能陪你一起去灵山。” “不过,这地府之中的魔族,我‘天魔宫’势必会帮你清理干净,也算是变相地支持于你。” “另外,我跟大力也说过了,他和铁扇会同你一起离去,有大力在,你也能多一个帮手。” “鲁托罗和因陀罗已经成为你的护法,这次就再把伽儿的大姐夜姬也一并派过去,她算是公开代表我‘天魔宫’过去支持你的。” 李治要走,波旬魔王也不会拦着,事实上,他自己也担心小女儿罗伽和外孙女离洛。 至于说波旬魔王自己,身上的禁制的确没有完全解开,可也有了初级“准圣”的战力。 之所以不想离开“天魔宫”,却对自家那位师尊不放心,他有些不能完全理解师尊的所作所为了。 “多谢岳父成全!有大姐、七姐和牛兄相助,此次灵山之行必然会大获全胜——” 听完波旬魔王的话,李治兴奋异常,这三位还了得,没有一个庸手啊! 牛魔王就不用说了,斩却一尸的“准圣”,那怪异的“山之法则”,放眼整个佛门在全盛时期,似乎能够完全战而胜之的也不过一手之数吧? 大公主夜姬,绝对是阿修罗族七十二公主里边,天资和修为最高之人,早已是“大罗金仙”巅峰的境界,恐怕阿修罗四大魔将都未必是她的敌手。 而七公主,大力牛魔王的夫人铁扇公主,本身也是“大罗金仙”初期的修为,比起屡有奇遇罗伽公主的“大罗金仙”后期而言,要差了那么两个小阶。 不过,这位手中可是有芭蕉扇在手的啊! 妥妥的“先天灵宝”,能扇风、能灭火、能降雨,一扇之威,更是能够将人扇到八万四千里之外。 若是遇到群战之时,这是何等厉害的大杀器啊! “九郎你要切记,我‘天魔宫’永远是你的后盾,无论到何时何地,‘天魔宫’会永远支持你李治——” 这三日,波旬魔王的旧日部曲也陆续归来,向前详细地禀告了最近这十几年来三界之中的大事小情。 当然了,李治不仅仅是近十几年来,整个三界中炙手可热的人物,更是他们“天魔宫”的女婿,关于李治的事情就关注的更多一些。 李治的修为和战力已经让波旬感叹不已了,而李治在三界中的影响力,以及他取得的成就,就更让波旬瞠目结舌。 如今,李治早早的成为了波旬魔王的女婿,可是,李治另外几个媳妇以及她们的后台也太硬实了一些吧? “娲皇宫”女娲娘娘的高徒、天界“三圣母”杨婵,人族三圣皇之一伏羲圣皇的爱女“精卫”,西方佛门未来佛“东来佛祖”的弟子武媚娘,稍稍差一些的,也是东海龙宫的七公主敖凌。 这个时候,波旬魔王如果再不给自家闺女站脚助威,恐怕就有些看不清形势了。 因此,波旬魔王和天妃乌摩一起,亲自说服了大女儿和七女儿,让她们联手助自家小妹一臂之力。 如果李治的“人皇”之位能够落听,将来“天魔宫”都有可能受惠于人族的强大气运。 经过这十几年的“困囚”生涯,波旬魔王的心思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当然若非自己对师尊毫无防备,也许并不会那样束手就范的。 ...... “前边就是灵山了,旌旗密布、喊杀震天,看来双方还在大战啊?——” 说是前边,其实还隔着数千里远呢。 李治一行人从“天魔宫”出来,落脚的地方竟然是东胜神州的地界。 李治总是弄不明白,地府或者说“幽冥血海”到底在三界中的什么位置,同四大部洲又是怎么的关联。 进入“九曲黄河阵”的是李治三兄弟,半路拐带了玄奘法师,以及他斩出来的唐三先生。 后来又多了一个蚊道人,现在再加上夜姬姐妹和牛魔王三位,这一行九人实力最差的也是“大罗金仙”初期啊。 “我等最少离开了五日往上,如今‘九曲黄河阵’尚在,看来三哥他们还没出来啊——” 几个瞬间,众人就来到了战场厮杀的上空,李治一眼就看到了布置在前方的“九曲黄河阵”。m..cc 而正在指挥大军冲杀的,正是妖圣白泽,托塔天王李靖也站在白泽的身旁,似乎还受了伤? 魔族对面,领军人物却是数日前遭了重创逃走的虎山,此时已经恢复如初,正指挥数以万计的魔族奋力冲杀。 按理说,魔族虽然人数不少,可是,高阶战力已经损耗大半,不应该同李治这方杀得难解难分才对啊? 李治仔细找了半天,却没发现一些人的身影,比如自己的三位媳妇,罗伽、武媚娘和长孙娉婷,也没有看到自己那几个徒弟的身影。 看来,他们应当是进入“九曲黄河阵”了吧? 至于说会不会被人给消灭,或者说擒拿了,李治是完全不会相信的。 有白泽在,若是让人把他李治的亲眷给一锅端了,那他就不配有妖圣之称了。 “九郎,你看魔族阵中那几个黒巾蒙面人,似乎战力都不俗,每人却只是拿了一把普通的魔族兵器。” 李治停住了云步没有下去,其他人自然也停在他的身后,唐三先生冷不丁说道。 “阿弥陀佛,那几位......应当是佛门的败类吧。哎,同为我佛座下僧众,却为何有如此大的差别呢?” 唐三都能看出来蹊跷,就更不用说有着“破妄金瞳”和“天眼”神通的李治和杨戬了。 这哥俩儿暗中使眼色交流的空档,玄奘法师自己就揭破了真相。 灵山陷落三十年,除了本身在外的佛门大能和僧众,期间能够从灵山逃走的寥寥无几。 那么,那些被困在灵山的佛陀和菩萨们都怎么样了呢? 是生是死?是投降了魔族,还是依然硬挺着? 恐怕谁也说不清楚吧? 早在逻些城之时,李治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连高高在上的普贤菩萨都亲自下场了,那么再多几位佛门中人加入其中,又有何不可呢? 魔族入灵山,却没见到多少佛门中人拼命杀出,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是佛魔合流了吗? 李治虽然对灵山向来没有什么好印象,却也不会凭空去污蔑对方,一切就交给时间吧。 “那就烦请牛兄伉俪和大姐,助力玄奘法师去灭了那几人,我和大哥、二哥去彻底破了‘九曲黄河阵’。” 魔族之中的高阶战力,如今貌似只剩下那位门罗“准圣”了? 一行九人兵分两路,而蚊道人自然是要跟着李治一起的,千年之内,他会是李治身边的护法,李治甚至给了他排名第一的位置。 原本,大唐共有三位护法,分别是因陀罗、鲁托罗和小白龙,如今都是“大罗金仙”巅峰的战力。 尤其是小白龙敖烈,更是大有后来居上的架势。 只是,这蚊道人的到来,直接就打破了这种既定了十数年的顺序。 事实上,那三位也不会,甚至说不敢同蚊道人相争,虽然同为“大罗金仙”巅峰,彼此之间的差距却是肉眼可见的。 蚊道人跟着李治走了,而唐三先生却随着玄奘法师杀了下去。 ...... “九曲黄河阵”之中,一场规模不算太大,却依旧惨烈无比的厮杀正在进行着。 魔族那边,正在场上厮杀的是“准圣”门罗,与他对阵的是斩却一尸的“准圣”至尊宝,外加小白龙和猪八戒二人。 这三人联手默契异常,无奈小白龙和猪八戒,甚至至尊宝似乎都有伤在身,三人也堪堪将门罗给挡住。 另外一边,那位修拉不知何时又被魔族救起,虽然修为未能尽复,却也抵挡着长孙娉婷和李离洛的联手进攻。 地上还盘坐着几人,大徒弟白素贞、二徒弟薛丁山夫妇,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李敖霆正在替他们护法。 而阿修罗族的两位魔将,却在较远的地方双战一位黒巾蒙面客,二人都使出了看家本领,却依然落了下风。 魔族那边也死伤不少,而那位“黑莲圣使”,此时也盘坐在地上,抓紧一切时间在调理伤势,一双眼睛对着至尊宝的方向喷着怒火。 “大哥,你还去收拾了那个魔女修拉,要么就地格杀,要么也要封印了她的法力,切莫有‘妇人之仁’——” 几日之前,修拉就是败于杨戬之手,可惜,当时杨戬并未及时将修拉除去,还是想着破除“九曲黄河阵”之后,再做处理的。 却不想,他们一行都被门罗所坑,直接给送到了“幽冥血海”,门罗出了中央阵眼,反手就把修拉给解救了。 “二哥,你且去帮助一下老鲁他们两个,那个黑衣蒙面的魔族,依小弟看来,也应当是佛门之人,务必小心——” “蚊道人,你就留在这里替他们几个小的护法吧,地上那三个都是朕的徒弟,那小子是朕的二儿子。” 李治说完,率先杀向了门罗。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门罗是整个“九曲黄河阵”的总负责,如果将他除去,这座大阵也就破了一多半了。 “李治?你怎么可能还活着?——” 面对门罗,李治连招呼都没打,直接就是一“弑神枪”砸了过去。 门罗头上黑影一闪,“轰”的一声巨响,震得交手的几位都纷纷退避。 “九郎,你终于回来了,可累死俺老猪了——” 看到是李治到了,猪八戒一屁股就坐到了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猪八戒早就有些顶不住了,接连打了 第三百零六章 徒步上灵山 [] 李治手中的“弑神枪”全力一击,终于在实战中用上了“力量法则”。 不仅打破了门罗的“毁灭法则”,碎裂了他祭出的“后天灵宝”级魔剑,更是惊得门罗纵身逃窜。 这是多么恐怖的力量啊,即便数十丈外的至尊宝三人,也能感觉到那份威压。 如果同门罗易地而处? 这师兄弟三人相互望了一眼,均看出对方眼中的惊喜和惊讶。 “大唐帝君,本尊没想到你竟然成长到了如斯地步!时也、命也?善哉、善哉,三日之后,你等到‘大雷音寺’来吧——” 高悬于“九曲黄河阵”中的“十二品灭世黑莲”,一圈圈转动着,散发出诡异的光彩,其中更是有一道浑厚的声音传来。 李治可以肯定,他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个声音,却感觉这个声音充满了善意、慈祥,仿佛一位庄严且慈悲的长者坐在面前。 “你就是‘无天佛祖’?好,三日之约,朕必定如期而至——” 李治竟然放弃了追赶门罗的机会? 难道说,这道声音就有那么大的魔力吗? “呵呵,多谢帝君成全,收——” 说了一声“收”,整个“九曲黄河阵”都消失不见,连同大阵之中所有魔族之人,以及那座“十二品灭世黑莲”。 “父皇,您没事吧?——” 这个时候,随着魔族的离去,原来大阵之中所有的打斗都停止了,李离洛第一个来到了李治身旁,伸手将自家老爹扶住了。 “咳咳,朕没事,只是贸然使用了法则,这法力消耗的有些大,一时之间没能适应。” 到底是修为还差了一些,对“力量法则”掌握的火候还不够,又是对阵门罗这样的斩却二尸的“准圣”强者,李治竟然有些脱力了? “受伤之人暂留此调养,其他人火速协助大军,灭了灵山下的魔族势力——” 李治放眼望去,“九曲黄河阵”是撤了,里边所有的魔族也消失不见了。 可是,在大阵外边厮杀的那些万余名魔族,竟然还在厮杀之中。 杨戬、哪吒、鲁托罗、因陀罗、猪八戒、小白龙、李离洛、李敖霆、长孙娉婷等,有一个算一个,听了李治的吩咐,各展神通从背后就杀向了魔族大军。 别看只是增加了十来人,这股战力早已超过了数万天兵天将的实力,又是出其不意从背后下手,一个冲锋就把万余魔族大军给打散了。 “三哥且慢——” 至尊宝也想离去,却被李治叫住了。 “三哥,这是小弟偶然得到的先天灵物,已经祭炼了一番,你就收做一件防身宝物吧。” 这个时候,李治从识海之中将最后那片功德金莲花瓣拿了出来,阳光映照之下烁烁发光,惹得一旁的蚊道人直流口水。 这不是自己的“三品功德金莲”吗? 可是,时移世易,蚊道人差点儿就死在这上边,还是李治及时出手解救了他,他又怎好意思出言讨要呢? “九郎,这......这样的‘先天灵宝’,可遇而不可求,你能得到乃是你的造化,俺又怎能要你的?......” “先天灵宝”啊,尤其还是一件防守型灵宝,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是很多,至尊宝同样拥有“破妄金瞳”,他焉能不识得宝贝? 可是,君子不夺人所爱,即便至尊宝未必知道这句话,大概的意思是一样的。 “呵呵,三哥无需介怀,这东西原本小弟炼制了三件,大哥、二哥那里已经送上了,这是特意给三哥留的。” “另外,此宝不仅能够起到防御功效,同时,我等也可通过此宝,万里传音,将来若是真遇到麻烦,也能就近联络弟兄们。” 李治没给至尊宝拒绝的机会,直接塞到了他的手中。 “好吧,小兄就愧领了,哎,原本已经擒下了那个‘黑莲圣使’,却几次三番出状况,现在又不知所踪了。” 至尊宝收起了功德金莲花瓣,看了一圈没发现被他重创的“黑莲圣使”,心中难免有几多失落之感。 多少年了,至尊宝等的就是这个机会,竟然与仇敌失之交臂,他能不失落吗? “三哥勿忧,方才我已经与那‘无天佛祖’做了约定,三日后我等同上‘大雷音寺’,一切的因果,总要做一个了断的!” 看到至尊宝的失落,李治急忙安慰道。 李治自然想尽快解决问题,越早越好,问题是,他方才那一击看似风光,其实身体也出了一点儿小状况。 “大雷音寺”是那么好闯的吗? 即便要去,李治也想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佳。 经过这几日的战斗,李治对魔族有了全新的认识。 先是阿修罗族,甚至还牵扯出了大力牛魔王,然后还有那个“黑莲圣使”,再加上那几位黑巾蒙面的魔族高手。 别的先不说,在“九曲黄河阵”中,力压鲁托罗和因陀罗联手的那位,李治怎么看怎么像当年在逻些城的普贤菩萨? 而且,看样子这位投效了魔族的普贤菩萨,似乎又修行了不少魔族神通,连境界都到了斩却二尸的“准圣”。 这个提升速度还真是有些骇人,看来,魔族神通定然存在一些速成的法门啊。 灵山脚下的厮杀,整整持续了四个多时辰,天上地下,遍及方圆数百里地。 “李天王,你部天兵天将的伤亡数量可统计出来了?——” 大帐之中,李治居中而坐,在场数十人,俱是一方大佬或首领之人。 其他各部的伤亡数已经报到了李治这里,唯独天庭方面,人数最多却又是平均战力最弱的,到现在也只统计了一个大概。 “哎,这次我等虽然歼灭魔族九千余众,可我部折损也不在少数,就目前看来,阵亡一万二还是有的。” 即便事先已经做好了牺牲,可是,真正看到伤亡的时候,李靖的心中还是有些难受。 阵亡一万二,再加上受伤的,三日之后,能够完好无损上战场的估计连一万之数都难以凑齐了。 天兵天将是损失最多的,其次就是四海的那些水族,猪八戒的天河精锐和杨戬的一千二百草头神,倒是没出现阵亡的。 让人意外的是,王灵官率领的“天赐卫”,却出现了半数折损。 原来,李治等人“失踪”之后,王灵官就无人辖制了,他不愿意待在李离洛等人身边,好歹那里还有至尊宝在啊。 索性率着百人的“天赐卫”,在“九曲黄河阵”中寻找魔族的散兵游勇,倒是也厮杀了几阵取得一定的战果。 可惜,误闯了几处阵中阵,接二连三地付出了死亡的代价。 事后王灵官后悔莫及,可是,又能够有什么办法呢? “三日之后,‘大雷音寺’之约,我等用不着去那么多人,你部既然损失惨重,就同四海龙族等大军,暂时驻扎在灵山脚下吧。” 李治同“无天佛祖”之约,很明显不可能出现大军群殴的场景,李治并不打算带领“大罗金仙”以下的战力前往。 那样的场合,人去多了,最多也就是当炮灰而已,随意挥挥手灭千屠万太正常了。 ...... 一日两,两日三,三日之后,李治再次坐在中军大帐。 这三天时间,整个大军都在休整之中,就连李治自己也不例外。 当然,必要的防护还是要做的,所谓兵不厌诈,万一对方给你来上那么一手,损伤也许不会太大,终归是要伤士气的。 “诸位,今日一战乃是对魔族最后的决战。此战若胜,三界之中将再无魔族立锥之地;此战若败,我等也势必元气大伤,能不能保住各自的基业都在两可之间。” “灵山脚下的围困,朕拜托给李天王了,朕会留下朕的二皇子李敖霆,大徒弟白素贞、二徒弟薛丁山夫妇率三百‘玄仙’护卫队和一千二百名草头神相助。” “另外,妖圣白泽会暂时充当李天王的军师,灵山脚下的地面之上若有任何风吹草动,二位可商量着决断。” “四海龙族,再加上‘天狼山’和逻些城的部众,你等由四海龙王率领,再请松赞干布于一旁辅佐,朕再把天河的千余精锐留给你们,务必封锁住灵山的上空。” “其余人等,凡‘大罗金仙’修为以上者,均随朕前往‘大雷音寺’,修为尚浅者,可于‘大雷音寺’之外接应。” 人员有这么多,而随着战事的发展,李治又看到附近有一些佛门子弟出现? 想来是得到了李治这位“三界伏魔大元帅”征讨灵山的消息,未必就是来助阵的,借着李治这股势力,趁机夺回灵山也是有可能的。 出现这样的人,李治自然也收到了不少密报,不过,李治对此不做评价,甚至听之任之。 灵山,乃至整个西牛贺洲,他都不会染指。 如果玄奘法师愿意,他倒是愿意将灵山拱手让给这位。 当然了,有武媚娘这层关系在,“东来佛祖”也是一个选择。 甚至李治相信,在最后关头,那位笑呵呵的老和尚,也许会不请自来。 而李治大营中隐藏的那位佛门大能,从长安一直跟到现在,她都没有出手,师暄妃也侍候在她左右,连长孙娉婷都有些疏远了。 李治也闹不准这位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不过,出于对她那种莫名的信任,李治没有揭穿她的身份,甚至都不曾跟任何人提起。 “主上,一切以自身安危为上,若是真有力不能敌之时,切勿逞匹夫之勇——” 诸事安排妥当,临别之时,白泽在李治耳边轻声言道。 “呵呵,白泽啊,有贫道跟着,你就放一万个心吧。那‘无天佛祖’座下乃是‘十二品灭杀黑莲’,贫道兴致来了,没准还能吃了两口呢。” 所有人中,白泽算是有资格对李治说这种话的,虽然白泽现在的战力早已不如李治,却也算是看着李治成长起来的。 可是,李治还没来得及回复,一旁耳朵尖的蚊道人就抢先说话了。 “多谢泽老关心,有诸多高手相随,自然不会让魔族讨了好去。再说了,就算那‘无天佛祖’是斩却三尸的‘准圣’,朕也未必就没有一战之力!” 对于白泽的关心,李治自然是感激的。 这位上古妖族的大圣,一开始或许把李治当做了别人的影子,或许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多年内心的一种寄托。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随着李治一步步变强,整个“瀛洲岛”都受益匪浅。 老白泽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自己已经从内心深处,彻底奉李治为主了。 这跟情怀没有关系,也不涉及到妖族、人族之分,单纯的就是内心的尊敬和追随。 “二郎真君、三太子,主上就拜托二位了——” 别人说什么,白泽也就那么一听,不过对于杨戬和哪吒,他是打心眼里认可的,无论是战力还是人品。 “泽老放心,我们弟兄同生共死,即便本座粉身碎骨了,也会保证九郎的安全——” 杨戬是李治的结义兄弟,更是李治的大舅哥,说这番话没有半点虚言。 浩浩荡荡,数十位“大罗金仙”啊,更是有玄奘法师、牛魔王、至尊宝这样的“准圣”,这绝对是一股可以毁天灭地的力量。 ...... “太白啊,看着这帮人的劲头,本天尊都恨不能以身相待,到‘大雷音寺’去会会那位‘无天佛祖’了——” “昊天镜”中,能够清晰的看到李治等人上灵山的情景,可惜,众人一踏上灵山,画面就彻底模糊了。 “昊天镜”虽然也是不错的“先天灵宝”,却也不是三界之中任何地方都能看得到的。 西天灵山,那本是当年两位西方教“圣人”开辟的道场,又岂能是“昊天镜”可以窥探的。 大天尊不无感慨地说道,伺立在一旁的太白金星,这一次却没有接茬。 老太白心里很明白,咱们这位大天尊也仅仅是嘴上说说而已,他会真的去做这样的事情吗? 一个灵山而已,即便那里有一位神秘的“无天佛祖”,也不够资格勾起大天尊的兴趣。 除却三界共主的位置,就只有高高在上的“圣位”,能够真的对大天尊有吸引力了。 “呵呵,大天尊啊,您都已经派出王灵官率领‘天赐卫’了,还有二十八星宿,李靖的三万天兵天将。” “二郎真君、哪吒三太子,再加上天蓬元帅,可都是咱天庭的人啊,就连那大唐帝君,不也是您委任的‘三界伏魔大元帅’吗?” “ 第三百零七章 大圣归来兮 [] 灵山“大雷音寺”,坐北向南,筑东、西两外门,殿宇众多,入山门可见“天王殿”,再往里行,即可到“大雄宝殿”。 “无天佛祖”的声音,正是从后边传出来的,在门罗和“黑莲圣使”的引领之下,李治众人就来到了“大雄宝殿”。 一进入“大雄宝殿”,李治就觉得眼前一亮,连整个心魂都为之一颤。 原来,在外间看来,这座“大雄宝殿”最多也不过四五丈高。 可是,进入“大雄宝殿”之后,竟然别有洞天? 向上望去,浩若天空,一览无垠。 而“大雄宝殿”之大,李治环顾四周,居然也没能看到边际? 难道说,这“大雄宝殿”居然也是一方天地吗? 李治无言,心中却泛着嘀咕。 “大雄宝殿”虽大,里边的人却没多少,正中央一座莲台之上端坐一人,黑衣长发,脸没有完全露出来,却能感觉到两道凌厉的寒光闪烁。 莲台左右两侧,各自站立着几位,也都是一身黑衣打扮,且悉数黑巾蒙脸,尚不如正中央那位爽快。 站在最下边的二位,自然就是引领李治等人进来的那两人,门罗和“黑莲圣使”了。 放眼望去,在场的所有魔族中人,居然只有门罗和中央莲台上那位露着脸,其他人等竟然悉数黒巾蒙面? 这是魔族的风俗如此,还是多么的见不得人啊? “你就是‘无天’?——”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 李治等人在打量着这座“大雄宝殿”,大多数都是初次到此,而也有几位算是故地重游了。 “不错,本尊正是‘无天’,帝君果然器宇轩昂、仪表不俗,不知可愿入我门下?——” 无天高坐在“十二品灭世黑莲”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众人,一双犀利地眼眸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扫过。 时而赞叹、时而蹙眉,时而还露出一丝惊疑? 最终,将目光停留在李治的脸上。 “哈哈,你居然想让朕归顺于你?你可知朕乃‘三界伏魔大元帅’,西来灵山本就为了讨伐于你等......” “放肆,在无天佛祖面前,尔一介人族居然敢如此放肆?——” 李治的话还没有说完,对面的门罗就忍不住了。 他明明修为和境界远高于李治,却屡次在李治来的手中吃瘪,这件事情即便没有人在门罗面前提及,却也早已让他颜面扫尽。 若是在别处遇到了李治,或许门罗早就掉头遁走了,任谁吃了那么几次亏,总也是要长点儿教训的。 可是,今日是李治等人来到了“大雷音寺”,又是在自家师尊“无天佛祖”的面前,门罗没来由就多了三分底气。 “哼,跳梁小丑尔,帝君面前也容的你来聒噪?——” 对面的门罗跳了出来斥责李治,杨戬这个做大哥的就看不下去了。 在今天这种场合,无论如何,杨戬也是要维护李治的身份地位的,甚至一改往日的称呼,直称其为“帝君”。 “杨戬,你又算什么东西?有本事你我做过一场,也省得让你觉得我魔族无人——” 看到杨戬出来答话,门罗似乎像是找到了出气筒一般,伸手抓过一柄魔剑,竟然也是一件“后天灵宝”,品级甚至已达“后天灵宝”极品。 门罗都这样了,杨戬自然也不能示弱,冲着李治微微一点头,提着“三尖两刃刀”就杀了过去。 门罗和杨戬这边交上了手,居中而坐的“无天佛祖”,似乎跟没看到一般,依旧安然地盘坐在莲台之上。 “‘三界伏魔大元帅’?大天尊的气量未免还是小了一些,帝君若是想要,本尊愿意助你坐上‘人皇’果位,与地平、与天齐,何必还要居于人下?” “无天佛祖”竟然是好性子,既没有责怪李治的婉言相拒,也没有受到杨戬和门罗厮斗的影响,甚至不再提及归顺一说,而是直接许以“人皇”果位。 “哈哈,朕乃人族,亦是大唐之主,先前更是蒙人族三圣皇不弃,将‘人皇’之位授予朕。” “至于说‘人皇’果位嘛,朕如果想要的东西,自然会自己去争取,尚不需‘无天佛祖’出手相帮。” “无天佛祖”都退而求其次了,李治居然再次给拒绝了,“大雄宝殿”之中的气氛登时就为之一变。 “呔,‘六耳猕猴’,当年你在此将俺老孙打死,今日,老孙也会在这个同样的地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李治一而再地拒绝“无天佛祖”的“好意”,对方没人再跳出来,李治身旁的至尊宝反而先跳了出来。 而至尊宝跳出来倒没什么,关键是他口中这一句话,直接就让场中许多人惊呆了。 “八戒,他......他方才说了什么?俺老唐这两天有些上火,耳朵没听清楚——” 最激动的,莫过于跟在李治身后的唐三先生。 他的修为刚刚到达了“大罗金仙”境界,若论起实际战力来,恐怕也是“大罗金仙”之中垫底的存在。 可是,他毅然决然地,还是跟着李治一起来到了“大雄宝殿”,因为李治来了,猪八戒和小白龙也来了。 昔日的西游团队来了三位,他唐三先生又如何能够缺席呢? 危险怕什么,身为凡人的时候,他都敢远赴西天,妖魔鬼怪见得太多了,此时的灵山之上,也不过是一群魔族而已。 “师傅,这位至尊宝,才是真正的猴哥,随着咱们上灵山取得真经的,那个却是假冒的,是什么‘六耳猕猴’所化——” 看到至尊宝自曝了身份,距离唐三先生最近的猪八戒,也就简单地告知了“真假孙悟空”之事。 老猪说这话的时候,自己的眼泪再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为了苦命的猴哥,也为了那些年他自己提心吊胆的日子。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说呢,我老早就知道后来的那个‘悟空’是假的,我半夜里还偷偷念过‘紧箍咒’呢。” “真正的悟空虽然性子顽劣,时不时还跟我拌两句嘴,可是,他的心里是有我这个师傅的,至少是真心护我安全的,悟空......” 猪八戒哭了,唐三先生的眼泪也一双一对地往下掉,另外一旁的小白龙也唏嘘不已。 他们都是一路风雨走过的,当年之事宛如昨日,却早已物是人非。 “阿弥陀佛,原来如此——” 李治一行之中,另有两人几乎同时低诵佛号,更是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而这两人又相互对视了一眼,一个迷茫,一个了然。 一脸迷茫者,乃是那位斩却二尸“准圣”的玄奘法师,而了然于胸者,乃是人群中顶不显眼的一位佛门女修。 “嗯?——” 玄奘法师皱起了眉头,满脸的诧异之色。 他已经是斩却二尸的“准圣”,却看不透对方的修为,甚至看不透对方的真实面目。 是的,玄奘法师可以断定,此人绝对伪装了自己,可是,有什么样的伪装,是他一个斩却二尸的“准圣”看不透的呢? ...... 此时,至尊宝已经同“黑莲圣使”战在了一处。 这二位是老对手了,至尊宝发誓务必要将对方打杀在此处,而那位“黑莲圣使”,更是拼了全力要保全自己的性命。 “九曲黄河阵”中一战,“黑莲圣使”已经明白了自己同对方的差距,二人原本是仿上仿下的战力。 可是,如今至尊宝已经是“准圣”修为,更比“黑莲圣使”多领悟了一则“金之法则”,这差距就无形中拉开了。 “你真的是孙猴子?这......这怎么可能?——” 两人依然没有变幻样貌,一个还是文弱书生般的至尊宝,一个还是黑巾蒙面的“黑莲圣使”。 两百个回合不到,至尊宝手中的棒子,正砸在“黑莲圣使”使的棒子上。 “轰——” 一声震耳欲聋的声响,离得近的人,震的耳朵都嗡嗡的。 “哗啦——哗啦——” 两个人的棒子都发生了变化,许是二人都用力过猛,两条棒子都“现了原形”。 “如意金箍棒——” “随心铁杆兵——” 一声低吟响起,声音却是从正中央盘坐那位,“无天佛祖”的口中发出来的。 “无天佛祖”额前的落发已经飘起,两眼如电,紧盯着场中交战的至尊宝,更是暗中运起了意念,似乎要看透了至尊宝? “哼,天上地上,‘如意金箍棒’只此一家,原来你这根棒子叫做‘随心铁杆兵’啊?今日也归俺老孙吧——” “如意金箍棒”都现了原形,至尊宝也就不再伪装,运用“七十二般变化”之术,化成了当年的模样。 “猴哥!——” “大师兄!——” “悟空!——” “齐天大圣?——” 说出来是一回事,真正化身出来,才算是真正引起了轰动。 不过,此时至尊宝......或许今后应该再叫回孙悟空了,他的猴形模样却非正常形态,而是通过变化所得。 真要是正常恢复本源,还必须要李治出手相帮才是。 简单来说,此时的孙悟空不是孙悟空,而是至尊宝变化成了孙悟空的模样。 好吧......这话说的有些拗口了。 “孙悟空,你我同为混沌四猴之一,凭什么你就得天独厚,凭什么你就是天地之间的宠儿?凭什么所有机缘都是你的?” “而我,自问天赋不弱于你,却处处遭人白眼?‘法不传六耳’?哈哈,当年你去了灵台方寸山修行,我本想随你一同修行,那菩提祖师却偏偏说了一句‘法不传六耳’?” “轰隆隆——” 这个时候,“大雷音寺”外的天空之中,居然响起了滚滚天雷? 这也太奇怪了吧? 灵山是什么地方,曾经的佛门胜境,再往前推,更是“圣人”的道场,怎会响起天雷? “嘿嘿,六耳啊六耳,你这是纯粹找死啊?你这是把俺老孙的师门说出来了吗?你能承受了这份因果吗?” 事到如今,六耳猕猴也褪去了身上的黑衣黑巾,果然也是一只猴子。 只是,比起孙悟空的样貌来,这只猴子长得稍微矮了一些,身上、头上和脸上的毛也暗淡不少,嘴角还略微有些外撇。 孙悟空和六耳这一番对答,双方观战的人反应不一,有的人不知所云,有的人恍然大悟,面部表情最最夸张的,却是大力牛魔王了。 “喂,夫君,你这是怎么了?——” 大力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罗刹,就在李治身后的人群之中,他们二人奉了波旬魔王所差,前来给李治站脚助威的。 这二位不会掉链子,但也不会出风头,到目前为止,也算是尽职尽责。 可是,听到了孙悟空和六耳这番话,老牛的心里像开了锅一般。 “猴子......猴子居然是俺老牛的亲师弟,也是祖师的弟子啊?” 老牛内心之中激动地呐喊着,嘴里却没敢说出来。 别人说归别人说,反正,他临下山之时,师尊再三嘱咐,不可将师门外漏出去。 “没......没什么,只是没想到老七他,居然吃了这么多年的苦啊——” 既然知道了孙悟空是自己的亲师弟,就算是暂时无法师兄弟相认,老牛也决定了,先把当年的结义之情捡起来再说。 哪怕别的兄弟都不认,只有他和孙悟空两人就行! 想当年的妖族七大圣结义,可没有多少真感情在里边,要说他们是在攒鸡毛凑掸子,多少有些埋汰了。 可是,左右也无非是想借此创立一个名头,或者彼此都想着谋取自身的利益而已。 如今的六耳猕猴,越说话越多,仿佛要将多少年的“委屈”一股脑全给倒出来? 尤其是他看到真正的孙悟空竟然没有死,六耳猕猴就觉得,整个精神世界都要崩塌了。 这几十年来,人前人后的虚与委蛇、努力拼搏,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逆天改命,不仅是佛门的“斗战胜佛”,更可以顶着“齐天大圣”的名头。 可是,当真正的孙悟空又站在他的面前,而唐僧、猪八戒和 第三百零八章 唐三了佛缘 [] “牛魔王,你这蛮牛难道疯了不成?” “大雄宝殿”之中,已经同时开辟了四个战场,而正中央端坐在莲台之上的“无天佛祖”,似乎并不被其所扰。 杨戬和哪吒联手对付斩却二尸的“准圣”门罗,两人已经逐渐占据了上风,只是碍于门罗的“毁灭法则”,才迟迟未能将其拿下。 孙悟空单挑其中一位黑衣蒙面客,二人同为斩却一尸的“准圣”,一时倒是打的难分难解。 猪八戒和小白龙四人,将另外一名黑衣蒙面客围困在中间。 四人虽说都只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却也各有神通,一时也同这位魔族“准圣”战得旗鼓相当。 唯独牛魔王那边,老牛还真是卖了力气,手中这根“浑铁棍”,不惜余力地,向着他口中那位“长耳定光仙”频频发动着进攻。 “长耳老贼,当年若非你的临阵叛逃,偌大的截教焉能土崩瓦解?若非是你这个卑鄙小人从中作祟,截教那么多的前辈高手,也不至于命丧身陨——” “长耳老贼,这些年来,你一直躲藏在灵山之上做着缩头乌龟,寻你不着拿你不到,今日俺老牛就要替死难的截教前辈们报仇雪恨了——”【1】【6】【6】【小】【说】 好家伙,这个牛魔王血贯瞳仁啊,恨不得一“混铁棍”就砸死了对面那位。 “截教?你是截教的人?可是,本座怎么对你毫无印象啊?——” 虽然还戴着面巾,只是对方这一搭腔,很显然就将自己的真实身份给暴露了。 “哼,俺叫你藏头露尾——” 只管揭露对方的身份,牛魔王似乎并不愿意告知自己的来历,一身神通兼修佛道,却没有一丝截教功法的痕迹。 截教? 多少年了,不曾显露于世,三界之中还有几人记得截教啊? 一“混铁棍”带过一道飓风,对面的魔族“准圣”不敢硬接,只得飞速运转身形,想利用身法之便与牛魔王周旋。 可惜,老牛力大是不假,这一身速度也不慢,“浑铁棍”没有砸中对方的要害,却从对方面门前三尺处扫过。 “呜——” 金风撕裂之声,场中黑色的碎布飘舞,黒巾蒙面不见了,赫然多了一位略显黑瘦的中年和尚,光头没戴着帽子,又是一身黑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啊,还真是‘定光欢喜佛’啊?——” 一声惊呼传来,这是武媚娘的声音。 当年她年幼之时,也曾在灵山学艺,甚至和“定光欢喜佛”座下的某些无良弟子发生过不快之事。 无非是武媚娘貌美,那些修“欢喜佛”的佛门子弟,想找武媚娘双修,被拒绝之后恼羞成怒罢了。 “哼,这个老秃驴,先叛截教,后归佛门,如今居然又投效了魔族,着实该杀——” 唐三先生也是气愤不已,“秃驴”二字说的竟然如此顺溜? 他可曾想到,此时自己的头上也空空如也,况且,这还是在灵山“大雷音寺”的“大雄宝殿”之内啊。 “牛魔王,这是你逼本座了,休怪本座幡下无情了——” 被牛魔王当众揭开了面巾,昔日的“长耳定光仙”,如今的“定光欢喜佛”怒不可遏,扔掉手中的魔剑,一杆诡异的灵宝出现了。 “六魂幡”,此幡呈三角状,幡下有六条幡尾轻轻飘扬,据说连“圣人”之躯,都难逃此幡的威力。 早在封神之时,此幡乃是截教圣人倚重的先天灵宝,在“万仙阵”被破之后,截教圣人打算使用“六魂幡”来对付老子、元始天尊、准提道人、接引道人等四位大罗“圣人”,外加上姜子牙与周武王姬发。 此幡有六尾,尾上书接引、准提、老子、元始、武王、姜尚六人姓名,早晚用符印,待拜完之日,将此幡摇动,据说可坏了六位的性命。 这也是截教圣人最强,也是最后的必杀手段,打算以此暗算了四圣,改变宇宙地水火风,从而抹除天数。 但是,在最为关键的时刻,“六魂幡”竟被他极其信任的门下弟子“长耳定光仙”私下偷跑,并悄悄拿去交给阐教的阵营,导致截教圣人计划落空。 后来,东方三教,截教近乎团灭,阐教也大伤元气,天庭倒是借此布满神位,而西方教更是趁火打劫。 “长耳定光仙”又追随阐、截两教一众人等叛逃西方,摇身一变成为了佛门的“定光欢喜佛”,“六魂幡”竟然也被他给带了过来。 “长耳贼,今日俺老牛就算是粉身碎骨,也要替......夺回此宝——” 一见到“六魂幡”,牛魔王的气就更大了,身形再次暴长一倍,力道也随之增加一倍。 四处战局都打的火热,李治自然也不想闲着。 “‘无天佛祖’,既然就剩下你自己了,朕倒想亲自讨教讨教,还请二位替朕掠阵——” “弑神枪”凭空出现,甚至,李治将“混沌钟”也召唤了出来,高悬于头顶之上。 李治看不透“无天佛祖”的修为,可也能够感觉到他的强大,是真的很强那种,甚至不次于“冥河老祖”给他的感觉。 李治迈步向前,他身后的人群中又走出两人,一个正是玄奘法师,另一位却是那位其貌不扬的佛门女修。 “呵呵,‘混沌钟’?‘弑神枪’?都是好东西啊,如帝君这般大手笔,本尊似乎还不曾见识过。” 事到如今了,“无天佛祖”依然端坐在“十二品灭世黑莲”之上,甚至连姿势都没有挪动过。 他的目光瞟了“混沌钟”和“弑神枪”一眼,更多的却是望向了李治一左一右那二位。 玄奘法师与他四目相对,片刻之后,却主动移开了目光,而那位其貌不扬的佛门女修,则吸引了“无天佛祖”更多的目光。 “缘定三十三,如今却仅仅三十一年也,为何?奈何?佛也好,魔也好,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吗?” “帝君,你们......二位,就这么想要本尊的性命吗?可惜,我命在我不在天,更不在尔等......” 李治都已经拉开架势,准备发出自己的最强一击了,而对面的“无天佛祖”居然丝毫不为所动,甚至盘坐在莲台之上,莫名其妙地感慨起来? “阿弥陀佛,佛就是佛,魔就是魔,岂能混为一谈?你窃取灵山三十一年了,也是该归还了——” “无天佛祖”的感慨还没结束呢,就听到“大雄宝殿”外边响起一声庄严的佛号。 这一声佛号,如泣如诉、如怨如慕,玄奘法师、唐三先生和那位佛门女修听得,纷纷双手合十,就连武媚娘都不自觉在心中念佛。 再看场中交战的几对,门罗和长耳定光仙还在继续厮杀,门罗倒是没受什么影响,而长耳定光仙纯属身不由己、无法脱身。 最诡异的是,同孙悟空交手的那位黒巾蒙面“准圣”,以及被猪八戒等四人围攻的另外一位魔族“准圣”,竟然同时离奇地凭空消失了? ...... “大雄宝殿”门口金光一闪,进来一众僧侣,走在最前边的两位赫然是两名“准圣”强者,庄严宝象、佛气随身。 “文殊菩萨?普贤菩萨?——” 交战的对手离奇消失,猪八戒等人也撤了回来,老猪一眼就认出了走在最前边的两位。 可是,方才高诵佛号之人,还不是这二位,这两位享誉三界的菩萨,似乎还只是引路之人? 可是,放眼整个三界,何人才够得上让他们两位“准圣”强者来引路? “如来,你回来了?——” 这时,端坐在“十二品灭世黑莲”之上的“无天佛祖”,终于有些动容了,甚至长身而起,满头乌发无风自动。 如来? 难道是圆寂了三十多年的如来佛祖又回来了? “大雄宝殿”门口的人群往左右一分,果然,正中央走进来一个年轻的僧人,李治却没发现此人身上有丝毫的法力波动。 这会是一个地道的凡人吗? “无天,魔高万丈终在红尘,你荼毒灵山、祸乱三界,小僧特来拿你——” 也没见那年轻的僧人如何动作,只是伸出双手,一手指天,一手指地,然后两手诡异地一合,同时向着“无天佛祖”的方向一指。 “轰——” “哈哈,如来,你回来了又如何?你终究是杀不死本尊的,佛想跳出红尘,却偏偏整个三界都在红尘之中,本尊还会再回来的——” 方才那年轻僧人的随势一击,却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威力? 即便李治运足了“破妄金瞳”,亦不曾看得真切,他既没有看清楚那年轻僧人这一举动到底威力何在?又没看清楚,“无天佛祖”去了何处? 在李治看来,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试想,那可是“无天佛祖”啊,就他身上隐隐显露的气势,最差了也是斩却二尸的“准圣”强者啊? 好一好都有可能是更高的修为境界,竟然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败北了?还败的如此干脆,简直就是不堪一击,毫无还手之力啊! 如果非要找一个与此雷同的,恐怕要数三十一年前的灵山陷落。 据传言,当时的如来佛祖也是如此,一见到无天出现在灵山,他自己就直接圆寂了?...... 可是,那到底是传言,而今日的事情却是李治亲眼所见。 此时的“大雄宝殿”之中,唱佛之声四起,头顶上竟然下起了金莲雨,朵朵金莲就像李治自己平时施放的白莲虚影一般。 不过,他的白莲为虚,而此时漫天的金莲,居然是实物? “大雄宝殿”之中的佛门之人越聚越多,极目望去,怕不有数千之众? 这个时候,李治才发现,方才越众而出的那位年轻僧人,此时竟然也消失不见了。 正在李治诧异之时,漫天金莲消散,千人佛唱无声,一个个如千锤百炼一般,各归各位,倒是把李治这一众人给显露了出来。 “阿弥陀佛,尊驾就是大唐帝君李治?——” 一声诵佛,从“大雄宝殿”中央传来,方才“无天佛祖”端坐的地方,此时已经换人了。 一个身形庞大,满脸满身金光的佛陀盘坐在金莲之上,功德金莲啊? 这位佛陀李治不认识,可是,他座下那金莲李治再熟悉不过了,刚刚不久才被他收服那三瓣金莲,不正是同此一体的吗? “九品功德金莲”,看来,此人当是“如来佛祖”了—— “不错,朕就是大唐之主,尊驾可是如来?——” 对方一副居高临下的口气,李治却也没太放在心上,不过,他也不会对其卑躬屈膝。 当年,若是真随着唐三藏一路西行,来到了灵山这座“大雄宝殿”,说不得李治还真会拜上一拜的,可是现在嘛...... “我观帝君面相非常人,甚至引得天数改变,这恐怕是‘圣人’之尊都无法做到的。” “有帝君在,悟空能死而复生;有帝君在,唐玄奘能逆天改命;有帝君在,整个人族都萌发出勃勃生机。” “更是有了帝君,我灵山才少受了两年劫难,此番因果,我佛门记下了......” 如来侃侃而谈,李治却听不出对方的口气是悲是喜,即便是对他赞扬的话,似乎也没有太多的温度? “文殊、普贤,出手擒拿门罗;十八罗汉何在?将‘定光欢喜佛’请回后山——” 李治还在咀嚼着方才如来所说的话呢,那位竟突然话锋一转,对两旁的佛门僧众吩咐道。 “世尊且慢——” 文殊、普贤等人刚要离位,李治大喝了一声。 什么意思,这是想摘桃子吗? 李治不清楚“大雄宝殿”之外发生了什么,只是这位如来佛祖一回归,一下子带来数千众佛门僧众,合着这些人都一直等在一旁吗? “帝君此是何意?——” 能对如来佛祖说一声“且慢”的,放眼整个三界也屈指可数,更不用说在这灵山的“大雄宝殿”之上了。 “那位门罗,乃是‘无天佛祖’首徒,有着斩却二尸‘准圣’的修为,身上更是背着我三界无数的血债。” “而那‘长耳定光仙’,乃是当年截教的叛徒,后来更是对魔族卑躬屈膝、助纣为虐,如今牛魔王要灭杀了他,于公于私,应当如是——” 如来带着数千佛门僧众,在魔族势穷之时突然出现,看这架势已经全权收回灵山了。 李治本就对灵山没什么幻想,自己此次灵山之行,很大程度上也是给天庭那位大天尊当枪使的。 可是,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就这样理直气壮地摘桃子,自己反倒是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客人,李治的心里就有些添堵。 再说了,眼看杨戬和哪吒就要将门罗擒下,而牛魔王的疯魔打法,很快长耳定光仙也会败北,在这个节骨眼上,李治会容忍佛门上前抢人吗? 门罗是一定要擒拿,或者当场干掉的,李治可是打着“三界伏魔大元帅”的旗号来的,不是为了光复灵山而来。 < 第三百零九章 兄弟战如来 [] “阿弥陀佛,不想唐三性子如此刚烈?善哉、善哉......” 唐三先生已经倒在李治的怀里,就那样静静地靠着,无声无息。 只是,在他的嘴角之处,竟然泛起了一丝微笑?李治答应了他最后的请求。 巴蜀“唐门”? 你这是想开启一个隐世家族吗? 李治在凄苦的同时,内心却又燃起一丝八卦的意味。 玄奘法师来到李治近前,冲着他怀中的唐三先生施了一礼,自己的心里也空落落的,连境界都跌落了一个层次。 毕竟,唐三先生乃是玄奘法师斩却的“善尸”,唐三一死,触动最大的反而是玄奘法师了。 这个时候,猪八戒和小白龙也围拢了过来。 “九郎,节哀顺变吧,师傅已然入了轮回,也算是得了大解脱。他既然立志不再沾染佛门,不愿修仙炼道,等他转世之后,俺老猪跟武德星君打个招呼,邀师傅入武即可——” 一世师徒,即便真正相处的时日不过短短十数年,而且这里边更是夹杂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 可是,毕竟一起走过了十万八千里的道路,这里边同唐三接触最多的,反而是猪八戒了。 孙悟空中途被替换,小白龙多是以龙马的形态出现,而那位神秘的三师兄,西游之后就再无音信,天庭、佛门,竟然都没有他的踪迹? 师兄弟几人,一字排开朝着唐三的尸身行了九礼,然后......然后唐三先生彻底离开了这个世界,连一丝青烟都不曾留下。 “啊——哪吒,你......你竟然如此狠毒?——” 正在这个时候,一道惨烈的叫声打破了这份沉痛的寂静,杨戬和哪吒同门罗的交手,也终于分出了胜负。 哪吒借着大哥杨戬顶住门罗全部攻击的空档,突然变幻出“三头六臂”的身形,战力顿时大增。 脚下“风火轮”急转,哪吒竟然和“紫焰蛇矛火尖枪”合成了一体,“火之法则”也运转到极致,直接给门罗来了个穿胸而过。 “邪门魔道,人人得以诛之,本座只不过是锁住了你的元神而已,如今你的生死已经完全操纵在本座手中,我劝你还是乖乖听话的好!” 原来,方才哪吒那透体一枪,不仅重创了门罗,更是借着透体而过之时,将自身的“火之法则”给门罗的元神加上了一道“火圈”。 只见那“火圈”之中,门罗的元神在拼命地挣扎着,却起不到丝毫的作用。 哪吒也是够狠,除了自己的“火之法则”,他甚至把李治相赠的功德金莲瓣也给用上了。 此物乃防御型“先天灵宝”,如今用作禁锢起他人来,功效自然也不在话下。 “救命啊佛祖,快点阻止这头蛮牛啊——” 门罗顷刻间被杨戬和哪吒联手制服,二人担心他人作祟,直接将门罗押在了自己人的队伍之中,扔给因陀罗和鲁托罗共同看管。 这个时候,那位“定光欢喜佛”就有些顶不住了。 虽然他有“六魂幡”在手,可惜,那是“圣人”之物,他也就是能够使用一番,并没有实力将其炼化。 这炼化跟没炼化之间,在关键的时候就有着很大的差别,就比如现在。 “定光欢喜佛”修为与牛魔王相当,战力却差了对方一筹,好容易有一件逆天的灵宝,空耗法力却又无法发挥出它的最大功效。 这还怎么打? “阿弥陀佛,帝君,这‘定光欢喜佛’毕竟乃是我佛门之人,还请看在老僧的薄面上,今日权且放过他吧——” 如来佛祖终于说话了。 唐三先生毅然决然地自戕于当场,竟然只是为了“摆脱”佛门的束缚? 派出去捉拿门罗和“定光欢喜佛”的人,普贤菩萨被孙悟空接了过去,眼看着已经落入下风,其他人......干脆就没敢动地方。 李治带的人虽然不算多,却有不少的硬茬子,就文殊菩萨和那十八罗汉,貌似还真就有些不够瞧的。 在“大雷音寺”的“大雄宝殿”,能让如来佛祖如此低姿态地好言相求,似乎还真就不曾发生过? “哼,一个叛教的卑鄙小人而已,人人可以得而诛之,再说了,这只长耳兔已经背叛佛门投身魔族,朕乃大天尊亲封的‘三界伏魔大元帅’,此人正在征缴之列——” 唐三先生就死在眼前,他求仁得仁也罢,可在李治看来,就是被佛门算计、被这如来给逼死的。 按理说,玄奘法师也应当算是帮凶,可是,唐三先生在生前已经同对方和解了,反而这位端坐的如来佛祖,成为李治心目中最该憎恨之人。 “阿弥陀佛,帝君,此事难道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吗?” 这个时候,文殊菩萨也硬着头皮站了出来。 他是了解李治的,这些年来,木吒在李治手中吃了多少次瘪,通过他的弟子金吒之口,文殊菩萨了解的真真的。 再后来,李治的声名日隆,败亡在他手中的“准圣”强者比比皆是,文殊菩萨可不会觉得自己就一定能够胜过多方,这可是一尊诡异的“祖巫”啊。 李治看到站出来的是文殊菩萨,索性理都没理他,回身直接将半残的门罗收入自己的识海之中。 门罗是他揭开“无天佛祖”真相的钥匙,也算是他西征灵山的战利品,李治可不想他再出什么差错。 李治没理会文殊菩萨,倒是让他闹了个大红脸,好在有着万千年的修行,在佛光普照的“大雄宝殿”,这尴尬的一幕转瞬即逝。 “大雄宝殿”之中,陷入了短暂的寂静,除了牛魔王和孙悟空同对手的缠斗,就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 ...... “阿弥陀佛,师弟,你那具分身倒是好手段,竟然调教出了两个如此出色的弟子?不仅战力非凡,更是有大气运在身之人。” “可惜啊,这样卓越的弟子,竟然不能归于我佛门,实在是我佛门的损失啊——” “紫霄宫”中一间静室,两老僧对坐,一人微睁二目,眼前呈现出一副画面,不是灵山“大雄宝殿”中的情景,又是什么呢? “阿弥陀佛,师兄也是知道的,小弟那具分身虽然是‘善尸’所化,却完全与我佛无缘,反而跟那位走的很近。” “哎,你看看他的门下,收的都是些什么人啊?一只顽劣的猴子?一头莽撞的蛮牛?” 那位被称为师弟的黑脸老僧,对他师兄的话颇不以为然。 像今日这番话题,亿万年来他们二位也不知道探讨过多少次了,黑脸师弟从来就没在嘴上输过。 在他看来,自己斩却的那具“善尸”所行之事,简直就是离经叛道之举。 不亲近佛门也就算了,居然还跟截教那位眉来眼去的,更是收了披麟带甲之辈为徒? 佛门也从不拒绝妖族,毕竟他们对外讲求的是“众生平等”。 可是,试看妖族进了佛门,都是充当着什么角色?大半都沦为坐骑了吧? 可是这次,黑脸师弟看到孙悟空和牛魔王的强大,心里竟然莫名地有些失落,甚至还有那么一丝丝的羡慕? “如来还是急了一些,采用的手段也有些过激了。不过,他终究是现世佛,佛门的兴衰也全系他一人尔,你我终究还是要对他维护一二的。” 看到自家师弟依然这样的口吻说话,做师兄的也不再纠缠方才那个话题,转而看向“大雄宝殿”中略显得尴尬的如来。 “好吧,小弟这就让人传法旨过去——” 黑脸师弟再次闭上双目,眉心处却有一点儿金光泛起,一明一灭之间,快速地向远方飘去。 ...... “咳咳,大天尊,这是......如来佛祖回来了吗?——” “昊天镜”中一片空白,那里是灵山,原本冲天的魔气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佛音缭绕。 大天尊已经呆坐了足有一刻钟,似乎在思索着什么,无言无语。 太白金星觉得有些压抑,轻咳了两声,仗着胆子往前紧走了两步。 “太白啊,你说李治这位‘三界伏魔大元帅’,在灵山之上会给出一个怎样的结局呢?” “你看那大唐的上空,人族之气运越来越重,本当大兴的佛门却未有起势,甚至还不如道门?” “魔族已经成为过去,你速速派遣得力之人,前往三界四洲接手魔族留下的地盘......南瞻部洲嘛,就暂时不要派人去了。” 答非所问,太白金星却没敢反驳,微微一躬身,从“陶养殿”中退了出去。 “李治啊李治,你是志在‘人皇’之位,还是有更大的图谋呢?接下来,本天尊又该给你怎样的封赏呢?——” 太白金星离去之后,偌大的“陶养殿”就只剩下大天尊独自一人。 比起同太白金星相处,更多的时候,大天尊还真就喜欢独自一人待着。 如今的三界,已经不再是他所熟悉的三界,看这样的情形,甚至大有恢复洪荒之时的趋势。 人族不是没有辉煌过,可是,偏偏就是李治这个人,让大天尊有些看不明白,或者说“不可捉摸”。 遥想当年,李治的修为还很弱小,面对他这个大天尊都能够做到不卑不亢,在李治的眼中,看不到丝毫的敬畏。 是的,在他这位三界共主看来,所有人在他面前毕恭毕敬的才是应有之道。 “看来,得找咱们这位大唐帝君,再找一些对手了......” ...... “噗——” 牛魔王同“定光欢喜佛”之间尚未分出胜负,后动手的孙悟空却已经率先重创了普贤菩萨。 “孙猴子,你——” 一口金色的鲜血喷出,普贤菩萨整个人的气势就下降了三分。 “嘿嘿,普贤啊,你似乎没有原来那么厉害了?听九郎说你还修行了不少魔族神通,怎么不拿出来让俺老孙瞧一瞧呢?” 孙悟空抚摸着自己手中这根“棍子”,一副爱不释手的感觉,似乎连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盖因李治的一个传音,孙悟空手中的棍子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之前是“如意金箍棒”,现在嘛...... 还是“如意金箍棒”吗? “三哥,你试着让‘如意金箍棒’吞噬了‘随心铁杆兵’看看,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看到孙悟空占据了上风,却也非三五十招就能摆平普贤菩萨,李治就忍不住给孙悟空传音道。 甚至,李治还适时地传了一套“炼器”的法门过去。 如今的李治,勉强也能称为“炼器大师”,将“如意金箍棒”和“随心铁杆兵”二者合一的法门,他还能够轻松拿出来的。 事实上,李治也是在赌,后世的时候,似乎在什么地方看到过只言片语,说是四根定海神铁本为一体。 如今,孙悟空手中既然有了两根棍子,为何不试验一番呢? 对于李治的话,孙悟空那是一百个相信,“炼器”的法门他神识一扫就了然于胸,暗中调用了藏在耳朵中的“随心铁杆兵”。 原本金色泛橙的“如意金箍棒”,彻底吞噬了“随心铁杆兵”之后,颜色竟然加深了不少? 而此时的孙悟空,也感觉到了“如意金箍棒”的变化,不仅仅是它的外表,重量更是增加了一半以上,估摸着怎么也有两万多斤了吧? 不仅分量加重,孙悟空更是从“随心铁杆兵”中获得了一则神术——“心眼通”。 似乎能窥探别人的识海,交战之时,更是能够预判出对手的下一步动作,或者识破对方的强弱点所在? 当然了,若是对方修为远高于你,就算是练会了这门神术,似乎也派不上用场。 本着艺多不压身的原则,孙悟空一个意念,就将“心眼通”也学会了,再看向普贤菩萨的进攻,怎么会出现数处破绽? 于是乎,孙悟空不漏声色地一个闪躲,冷不丁将进化之后的“如意金箍棒”递了过去。 “轰——” 一“如意金箍棒”正碰到普贤菩萨的金刚杵上。 这一下乐子可就大了,普贤菩萨的金刚杵,好歹也是一件难得的“后天灵宝”,更是被佛法熏陶了数千年,却没能挡住这一击。 不仅金刚杵当场碎裂,连普贤菩萨都被打出去数十丈远。 第三百一十章 截教众生相 [] “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佛祖不能给悟空一个圆满的交待,今日就休怪杨戬得罪了——” 兄弟四人一字排开,目光悉数锁定盘坐在“九品功德金莲”之上的如来佛祖,内心的感受也是难以名状的。 孙悟空自然是愤怒,当年之事历历在目,他明白那必然是如来的刻意之举,就是为了更换一个完全听命于佛门的取经人。 杨戬和哪吒面沉似水,对于如来佛祖,他们二人绝对不会陌生,从当年截教的多宝道人之时,就算是熟识了。 虽然分属两教,当年见面还是要称呼一声“大师伯”的,自然知晓对方的厉害之处,即便完全觉醒了“灵珠子”记忆的哪吒,也不敢小觑了对方。 如果说,“冥河老祖”立身于“幽冥血海”,能够做到血海不枯、冥河不死,妥妥的“圣人”之下第一人。 那么,如来在灵山的“大雄宝殿”之中,也同样具备这样的特质,至少这数千年来,除了“无天佛祖”,还真就没人敢来捋其虎须。 李治的心情却有些复杂,陪着孙悟空走一趟灵山,这是李治很多年前的承诺和愿望,没想到却是顶着“三界伏魔大元帅”的身份来的。 除了对如来的修为有些忌惮,李治更多的却是兴奋,甚至都忍不住有些跃跃欲试了。 “三位兄长尽管全力进攻,这防守的事情,就交于小弟吧——” 李治有“混沌钟”在手,甚至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将“十二品净世白莲”给招呼出来,再说了他的“祖巫”之体又岂是纸糊的呢? 事实上,李治这哥四个,就没谁不是攻守一体,只不过李治的宝物更加逆天而已。 杨戬的“九转元功”,哪吒的“灵珠子”本源,孙悟空的“灵明石猴”之体,哪一个是好相与的? “辛苦九郎了——” 孙悟空率先发动了进攻,他的“如意金箍棒”得到了升级,猴子明显感到自己的战力也陡然冒进了一大截。 这可不仅仅是手中的棍子重了数千斤而已,现在一“如意金箍棒”下去,孙悟空甚至觉得自己都能够碎裂一处空间来! 看来,毁天灭地,并不仅仅是说说而已。 孙悟空这一动,哪吒就紧随其后,二人一左一右,一棍一枪,联手杀向如来佛祖。 “阿弥陀佛,来的好——”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 如来也没有亮出任何兵刃或法宝,只是端坐在“九品功德金莲”之上,轻轻将右手抬了抬。 “轰——” “轰——” 两道震响,扑过去的孙悟空和哪吒二人,手中的兵器并没能碰到如来,反而在半空中就被挡了回来。 可是,这二人并未后退,仿佛一切尽在意料之中,刚刚被如来的神通阻挡,二人就纷纷施展出了法则之力。 孙悟空的“金之法则”,哪吒的“火之法则”,再次攻向如来。 “二位贤弟,小兄来也——” 与此同时,杨戬的“三尖两刃刀”也到了,额间的“天眼”大睁,更是一道寒光射向了如来。 “阿弥陀佛,有点儿意思。” 如来单凭右掌已经应接不暇,却也没动用左掌,而是端坐在那里居然身形暴长?166小说 本来如来就有着庞大的身躯,这一暴长,即便是坐在那里,都有四个孙悟空那么高。 “当——” 只见如来右手连连出指,化解了孙悟空和哪吒的进攻,暴长之后却用胸膛应接了杨戬的一击。 “这是......‘丈六金身’?——” “丈六金身”术,佛门大神通之一,易学难精,恰恰就是如来的拿手神通之一。 杨戬一击而中,不仅没能伤得如来,自己反而被震得有些膀臂发麻。 “乾坤一击——” “破天神枪——” “无敌风火棍——” 三兄弟互递一个眼神,同时用李治所赠的功德金莲瓣护住元神,各晃兵刃加紧了进攻,这是十攻无守啊? “混沌钟——” 三位兄长都拼命了,李治自然也不能闲着,召唤了一声“混沌钟”,就见杨戬三人的头顶,也出现一道金黄色的钟形虚影? 那是“混沌钟”给出的“混沌玄护术”,凭空增添受体五成防护,只是李治为此消耗的法力却要翻上一倍。 替三位兄长做好了防护,李治并不是干站在那里,而是飞身来到了半空之中,从三位兄长的进攻间隙中,寻找一击而中的机会。 就这样,杨戬、哪吒和孙悟空,三人成品字形将如来围困,而李治算是从上方给盖了帽了,一时间打的好不激烈。 ...... “站住!你等是何人,想要做偷袭之事吗?——” 一道女子的呵斥,“大雄宝殿”中清光一闪,李离洛纵身拦住了三人的去路。 原来,如来佛祖一交上手,他就锁定了那片空间,虽然保证了“大雄宝殿”不受他们打斗的破坏,却也断送了佛门弟子助力的可能。 或者说,这也恰恰体现了如来佛祖的自信,硬是以一敌四啊! 要知道,李治四兄弟虽然在三界神佛之中,也算是小字辈,可他们身上的战力却是不容小觑啊。 可是,偏偏就有三名妖族之人,晃着硕大的身躯走了过去,李离洛担心自己父皇遭袭,一摆手中的“青萍剑”就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青萍剑’?小姑娘,你手中这把剑是从哪里得来的?——” 看到拦路的是一名年轻的人族女子,这三妖原本还有些恼怒。 可是,看到对方手中的兵器之时,到嘴的呵斥声硬是给咽了回去。 “哼,几个丑类而已,想欺负我家女儿吗?——” 没等李离洛回答呢,罗伽公主也仗剑过来了。 即便李离洛已经是“大罗金仙”巅峰的实力,甚至比她的娘亲都高出不少,但在当娘的心中,她始终还是一个孩子啊。 陪着罗伽公主一起过来的,还有她的大姐夜姬和七姐铁扇,这么多人在,自然是不能让自家孩子吃了亏。 “这个......几位女菩萨误会了,我等只是想问问这位小姑娘,手中宝剑是从哪里得来的而已,其实没有什么恶意的。” 这三妖也有着“大罗金仙”的修为,两位达到了“大罗金仙”后期剩下那位更是直接来到了“大罗金仙”巅峰。 可是,面对罗伽公主的质问,他们却没敢发怒,甚至满脸陪着小心? “罗伽姐姐可能真是误会了,在‘青萍剑’面前,他们三个也许真就不敢随意放肆——” 这个时候,站在人群中的武媚娘走了过来。 别人不认得这三妖,武媚娘可是认识的,从左往右依次是金毛犼、青狮精和白象精。 他们分别是观音菩萨、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的坐骑,在西游之时也曾出场过,给唐僧师徒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别看他们现在只是别人的坐骑,早在封神之时,那也是大名鼎鼎的人物。 金毛吼,乃是截教圣人的随侍七仙之一金光仙,擅长“四象阵”。 当年在“万仙阵”中,被慈航道人从原始天尊处借来的“三宝如意”打回了原形,后来就成为了慈航道人的坐骑。 慈航道人西入佛门,成为四大菩萨之首的观音菩萨,也就把金毛吼也带了过来。 青狮精,也是截教圣人的随侍七仙之一,名叫虬首仙,法宝“太极印符”乃“太极阵”阵眼之物。 “万仙阵”时,虬首仙同乌云仙一同布置了“太极阵”,后来乌云仙被准提道人用“六根清静竹”捉去后,只剩他一人布阵。 而文殊广法天尊受元始天尊号令,持“盘古幡”前来破阵,没有了乌云仙的支援,虬首仙坐镇的“太极阵”自是无法抵挡,败下阵来。 虬首仙本人也被文殊广法天尊降服,元始天尊就命南极仙翁将其打回了原身,乃是一个青毛狮子,成为了文殊广法天尊坐骑。 相比金毛吼,这位青狮精就有些悲催了,当年堂堂的截教圣人随侍七仙之一,竟然被人给“去势”了。 个中痛苦,不足与外人道也。 最后那位白象精,同样是截教圣人的随侍七仙之一,灵牙仙,原型为黄牙老象。 封神大战中,在“万仙阵”一战把守“两仪阵”,最终败在了普贤真人手上,又是南极仙翁出手,将其打回黄牙老象的原身,自此也就“心甘情愿”地成了普贤真人的坐骑。 当武媚娘将这三妖的身份点破,并告知众女他们的来历之时,李离洛反而将手中的“青萍剑”收了起来。 “原来是三位师兄当面,小妹李离洛,乃是圣人师尊所收的关门弟子,也常听掌门师姐多次提到过三位师兄,对于你们的遭遇......” 李离洛没有再说下去,而是冲着这三妖躬身施了一礼。 “这个?......” 李离洛的话不多,却在这三位坐骑老兄心中翻起了惊涛骇浪。 李离洛的年龄,他们三妖一眼就能看出,不过才二十多岁而已,还是一个人族,居然被截教圣人收为关门弟子? 所谓关门弟子,那就一定是要传承衣钵的,收徒条件极为严苛,并不像收普通的内门弟子那样随意。 截教圣人回来了吗? 一个关门弟子,而且还是被圣人将自己的成道至宝相赠的关门弟子,那在教中的地位可非同一般。 “不敢、不敢,我等哪能当得师姐这一拜,应该是我等拜您才对——” 金毛吼反应最快,急忙冲着李离洛回了一礼,青狮精和白象精也有样学样地回拜了李离洛。 李离洛给他们三位行礼,还真就是时常听掌教无当圣母提到过他们,说来这三位也是可怜之人,堂堂的“大罗金仙”、圣人弟子,谁愿意给人当坐骑啊? 李离洛到底是少女心性,下山之后好容易遇到了三位昔日同门,又感慨他们的遭遇,同情之心油然而生。 而金毛吼他们呢? 既然确定了自己心中所想,这位是圣人关门弟子当面,一声“师姐”还是要称呼的。 这跟入门早晚没有关系,跟年龄大小没有关系,也跟修为深浅没有关系,亲传弟子和内门弟子之间的巨大差距,是每一个门派都要遵守的森严法度。 “不知小师姐如何来到了灵山?您这也是跟着伏魔大军来的吗?” 三妖被困灵山三十多年,似乎没有太多外界的消息来源,而李离洛最多算是崭露头角,尚不是三界众知的存在。 只是看到她对佛门满满的敌意,更是拔剑拦住了自己三人,金毛吼仗着胆子问道。 关系都挑明了,打最好还是不要打的,即便截教早就名存实亡了,可这三位也并非佛门的死忠啊。 “大唐帝君乃是小妹的父皇,小妹自然是跟随父皇前来降魔的,至于现在同灵山佛门之间的冲突,小妹也希望三位莫要插手。” “另外,若是三位师兄有意回归师门,小妹有‘青萍剑’在手,也愿意在圣人师尊和掌门师姐面前替你们说项。” 看到这三位“大罗金仙”级别的昔日同门,李离洛又想到空荡荡的“碧游宫”,就忍不住劝说道。 在李离洛看来,这三位既然被圣人师尊收为随侍七仙,就必然有其过人之处,若非给别人当了两千多年坐骑,说不得修为还要更高一些。 如果能够将他们三位再请回师门,掌门师姐肩上的担子,也许就会轻便一些。 “这个......” 听到李离洛这番话,这三妖彼此对视了几眼,露出复杂的神情。 “不瞒小师姐,我等昔日得圣人师尊青睐收入门墙,本应在师尊座下侍奉,可惜造化弄人,成了别人的坐骑。” “我等日日夜夜,连做梦都惦记着能够重回师门,可是......我等也有难处啊。” 三妖迟疑了片刻,最后还是金毛吼无奈地回答道。 他们有着“大罗金仙”的修为,事实上除了这三十一年,也没有人约束他们的行止。 可是,“圣人”师尊被罚面壁“紫霄宫”,整个截教都分崩离析了,而他们最为敬服的大师兄,也成了西天佛门的现世佛。 他们若敢回“碧游宫”去,就成了名副其实的 第三百一十一章 一枪痛如来 [] “天蓬元帅,你如今虽然重回了天庭,可你还是我灵山的‘净坛使者’啊,还有小白龙,你也别忘了你‘八部天龙广力菩萨’的身份——” “十八罗汉阵”,堪堪坚持了半个时辰之后,终于还是被四人给打破了。 猪八戒、小白龙、因陀罗和鲁托罗四人,四位“大罗金仙”巅峰的强者,其中反倒是小白龙的表现更为突出。 战到酣时的小白龙,竟然主动显现出了真龙之体? 原本他乃是一条玉龙,却有着火的属性,如今“九转神龙诀”已然大成,七只龙爪便是七把巨大的兵器,其锋利程度不亚于普通的“后天灵宝”,用于现在的近战、群战再合适不过了。 而小白龙那条硕大的龙尾摆动起来,更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被其撩中的十八罗汉众人,一个个轻则鼻青脸肿,重则骨断筋折。 三五人彻底失去战力之后,这座享誉三界的“十八罗汉阵”,直接就形同虚设了。 “降龙罗汉,今日的战局原本就不是你等能够参与的,门罗已经遭擒,‘定光欢喜佛’也被收进了‘六魂幡’,本帅奉劝尔等还是乖乖自己坐回去吧——” 对于灵山佛门的愤恨,更多的是由孙悟空和唐玄奘而引起的,要说真正愤恨的矛头,绝对应该指向如来佛祖,而不是牵连向其他人。 十八罗汉之中,坐鹿罗汉、欢喜罗汉已经被打残,而举钵罗汉和托塔罗汉,一个被破了钵一个被碎了塔,那是性命交修的宝物,此二位也暂时失去了再战之力。 剩下那十四位罗汉,除了降龙和伏虎之外,其他罗汉或多或少身上也都带了一些伤。 “阿弥陀佛,降龙师兄,我等既然已经完成不了佛祖的指派,还是先静观其变为好,否则......” 伏虎罗汉晃着略显胖大的身躯走了过来,方才他几乎一人独斗猪八戒,也能感觉到老猪还是暗中给他留手了。 降龙和伏虎二人,算是十八罗汉之中,同三界联系最多之人,在天庭之中的人脉尚可,双方不是真有什么深仇大恨,猪八戒自然也不会下死手。 三界不仅有打打杀杀,更多的还是人情世故。 可是,小白龙和因、鲁二位魔将可就没那么多客套了。 至于说什么,小白龙身上的“八部天龙广力菩萨”果位嘛...... 哈哈,困扰龙族多少年的血脉禁制,都被小白龙一举给破除了,他们还需要再向灵山佛门卑躬屈膝吗? “大雄宝殿”之中,已经没有了门罗和“定光欢喜佛”的身影,一个被李治收进了自己的识海,一个更是被李离洛收进了“六魂幡”之中。 降龙罗汉能够去找那二位要人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啊! “阿弥陀佛,我等暂且回去吧,一切静候佛祖的旨意——” 降龙罗汉无奈地点了点头,今日这仗打的格外别扭,降龙罗汉心里也很不是滋味,曾几何时,还是并肩作战的袍泽啊! 降龙罗汉和伏虎罗汉与其他十六位罗汉不同,那十六位罗汉,这些年来一直是被禁闭在灵山之上的,而降龙、伏虎二人却是隐藏在李治的伏魔大军中跟进灵山的。 这三十多年来,降龙、伏虎二人,虽然得不到佛门太多的支持,却也不少消灭各地的魔族。 只是他们二人到底形单影只,也只能小打小闹地搞一些破坏罢了。 李治被大天尊敕封为“三界伏魔大元帅”西征灵山,让游荡在三界之中的降龙、伏虎二人看到了希望,这才一路跟着进了灵山。 杀魔兵、打魔将,降龙、伏虎还是出过不少力的。 可是,在魔族大军之中,这二位却发现了几多佛门僧众的身影,而且貌似还是某些位高权重之人? 这样的发现,让降龙和伏虎二人很是苦恼,一度迷茫至极,甚至对“佛”都失去了信任,直到如来佛祖重生归来。 “离洛公主,我等该如何应对?——” 这个时候,进入“大雄宝殿”的佛门中人猛然多了起来,有几位一看就是佛门中的大佬人物,“准圣”的气息暴露无疑。 李治不在,杨戬、哪吒和孙悟空也一同在会斗如来,因陀罗和鲁托罗就护卫在了李离洛的左右。 按理说在场众人,李离洛算是小字辈的,毕竟她的娘亲、两位姨娘都在,还有武媚娘、长孙娉婷这样的姨娘。 猪八戒和小白龙也好,都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就算是北俱芦洲来的宇文父子,那也是一方大佬的存在。 更不用说,还有玄奘法师和那位平平无奇的佛门女修,以及妖族大圣牛魔王,这三位都是“准圣”以上的强者了。 可是,老成持重的因陀罗,还是躬身在向李离洛求教。 “今日的关键,在于父皇和三位伯父同那如来一战,父皇等人若胜我等自可安然离去,父皇等人若败......” 李离洛环顾了众人一眼,没有将话说完整。 可是,那凌厉的眼光,以及手中紧握的“青萍剑”,已经表明了李离洛心中的答案。 唯有死战而已,难道说,自家老爹打输了,她还能够独自逃走吗? “大雄宝殿”之中的战斗只剩下两场,可惜,有四兄弟斗如来的戏码在,蚊道人和文殊菩萨的比斗就无人问津。 “咳咳,文殊和尚,咱们两个先别打了吧?都去那边看热闹了,咱们还打个什么劲儿?” 蚊道人此时只有“大罗金仙”巅峰的实力,尚未恢复到最佳状态,不过,面对斩却一尸“准圣”的文殊菩萨,倒也能够轻松与之周旋。 别看文殊菩萨是当年的阐教十二金仙之一,如今又贵为佛门四大菩萨之一,在蚊道人的面前,怎么论也算是个后辈小子啊。 “哼,你这恶道,想打就打想停就停啊?今日本座必须将你擒下,替我佛报当年之恨——” 好嘛,蚊道人想停手不打了,文殊菩萨反倒不干了? 你以为文殊菩萨真的对蚊道人恨之入骨吗? 别开玩笑了,当年蚊道人吞掉“十二品功德金莲”其三之时,眼前这位“大义凛然”的菩萨,还在阐教做他的文殊广法天尊呢。 普贤菩萨、十八罗汉相继败北,而如来佛祖又被李治等四人缠住了,文殊菩萨更是看到“大雄宝殿”之中,又进来了几位佛陀,还真就不希望同蚊道人的战斗停下来了。 ...... “师尊,您怎么来了?您的伤势都好了吗?——” 当文殊菩萨在同蚊道人虚与委蛇,李离洛等人又如临大敌之时,武媚娘竟然越众而出,来到一尊佛陀面前躬身施礼。 “呵呵,区区小伤早就好了,徒儿的修为倒也精进不少,看来跟着‘人皇’你也沾光不少啊——”166小说 被武媚娘称为“师尊”者,舍“东来佛祖”其谁? “师尊,您也是来为难陛下的吗?” 看到满脸笑容的“东来佛祖”,以及他身旁的几位佛陀、菩萨,武媚娘似乎才意识到,这些人都是灵山的佛门僧众啊。 “武家妹妹多虑了,东来佛祖若是想同陛下为敌,就不会称陛下为‘人皇’了。‘天魔宫’夜姬,见过东来佛祖——” 这个时候,来自“天魔宫”的大公主夜姬走了过来,暗中拉了武媚娘一把,冲着东来佛祖行了一礼。 事不关心关心则乱,虽然东来佛祖和武媚娘乃是师徒,可是,任谁都能想的到,若是为了教门大义,区区师徒之间的情义又算得了什么呢? 洪荒以来,别说是师徒了,就算是至亲如父子、兄弟、夫妻,又有多少反目为仇、兵戈相向、自相残杀的? “呵呵,原来是夜姬丫头啊,你这张小嘴打小就‘巧言令色’,一点儿都不像你那父王,这是给你小妹子站脚助威来了?——” 看到走出来的是“天魔宫”的大公主夜姬,东来佛祖笑的更灿烂了。 很多年前,大自在天的波旬魔王,在其还没有晋身“准圣”之时,就喜欢化身为人族在洪荒之中游历。 从“大罗金仙”巅峰到“准圣”的晋升,最关键的却不是修炼,而是感悟。 一直蜗居在“天魔宫”,又是高高在上的阿修罗魔王,波旬的日常经历自然单调许多。 于是乎,他才决定游历人间三百载。 正是在波旬游历人间的时候,来到了极西之地的灵山。 那个时候的佛门还是叫做“西方教”,由准提道人和接引道人两位圣人共同执掌,而东来佛祖当时的名号为“弥勒尊者”,乃是接引道人最为得意的弟子。 波旬和弥勒可谓一见如故,二人无论才学、见识、修为、战力都旗鼓相当,在大雪山厮斗了九天九夜未分胜负,遂互相引为知己。 后来,波旬继续着自己的游历,回归“幽冥血海”之时,终于迈出了那一步,斩却“善尸”晋升了“准圣”。 而弥勒也不遑多让,封神之时,别人恨不得抢破头跳到那个大染缸里去,只有弥勒枯坐在欲界六天之“都率天宫”内院,一坐就是六百年,终成“准圣”。 后来,弥勒更是远赴“幽冥血海”,至“天魔宫”中寻找波旬魔王印证修为,二人再次打成平手。 就是在那个时候,弥勒见到了波旬的一众女儿。 尤其是大女儿夜姬,当时刚刚突破到“大罗金仙”境界,正是心高气傲之时,还曾向弥勒讨教过几日佛门神通。 也许正是看到了夜姬的乖巧和不凡,弥勒才决心也收一名女弟子,这才有了后来武媚娘的入门。 一饮一啄,皆有缘法,沧海桑田,白驹过隙尔。 再次相见的今天,已经是一千多年之后。 如今的夜姬是“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此次西行灵山,除了给自家妹夫站脚助威之外,未尝没有寻找突破境界之机缘。 “徒儿,还不过来见过‘药师佛’和几位菩萨——” 经过夜姬公主这一打岔,东来佛祖很自然地忽略了方才武媚娘的问话,更是笑呵呵地将其招手唤过。 “弟子武约,见过药师佛、灵吉菩萨、日光菩萨和月光菩萨......” 都是佛门的大佬,又多是早在西方教之时就同弥勒亲近之人,武媚娘自然都与之相熟。 “不错、不错,贤侄女的修为居然也到了‘大罗金仙’后期,看来我佛门不久又要多一位‘准圣’菩萨了——” 别人没有说话,灵吉菩萨却突然插言道。 这位灵吉菩萨,道场在宇宙的中心小须弥山,与如来佛祖的大须弥山相对应,名义上也是佛门八大菩萨之一,地位尊崇却不曾入籍灵山。 要说这位灵吉菩萨,在整个佛门体系当中,也算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存在,有些类似于那位乌巢禅师。 不靠边、不站队,有功德可以一同分享,有灾难却绝对要躲得远远的。 药师佛及日光菩萨和月光菩萨,都被魔族囚禁在灵山三十多年,刚刚才被东来佛祖解救出来。 而灵吉菩萨,却是直接从自己的小须弥山而来。 魔族一入灵山,灵吉菩萨就感应到了信息,即刻封闭了整个小须弥山,在天机混乱的情况下,即便是“圣人”都很难找到它的存在。 如今,李治挂着“三界伏魔大元帅”的名头,亲率大军征讨灵山,灵吉菩萨又适时开山而出了。 事实上,到了他们这个层次的大佬,已经是“准圣”之身,即便天机混乱,他们对“天道”的感应也远在他人之上。 魔族不是不能除去,却要讲究除去的时间和机缘。 可惜,李治不懂得这些,硬生生地凭借着一腔热血,就把“固有”的规则给打破了。 “呵呵,灵吉菩萨说笑了,她虽说是我的弟子,却不曾剃度、不入佛门,勉强算是一个居家女修吧。” “如今,本座这位弟子更是随侍在‘人皇’之侧,她的命数已经不是本座能够揣测的了。” 东来佛祖脸上永远是笑呵呵的模样,却又针锋相对地回答了灵吉菩萨的话。 “阿弥陀佛,原来如此啊?这可是我佛门的一大损失啊,善哉、善哉。” ...... 东来佛祖等人的出现,令“大雄宝殿”之中的数千佛门弟子振奋不已。 整个灵山之上,除了如来佛祖之外,这位“未来佛”也绝对是少有的几位核心之一,更是万千佛门弟子心目中的精神支柱。 奇怪的是,东来佛祖几人,除了同武媚娘和夜姬等寒暄了一番之外,就没有同其他人再多说什么。 即便玄奘法师距离的也不是很远,还有那边的普贤菩萨、惧留孙佛等僧众,也都不曾打招呼。 同为灵山之上的大佬,如此泾渭分明,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不认识呢? “师尊,您看陛下他们之间的争斗?......” 东来佛祖等人带来的骚动,也就持续了盏茶功夫,众人又将目光聚集到了半空中。< 第三百一十二章 来者何人也 [] 一枪小挫如来,别说如来自己了,就连旁边联手会斗如来的杨戬等人,也被李治这番“骚操作”给惊到了。 “九郎,你真领悟了‘时间法则’吗?——” 挨着李治最近的是孙悟空,别看他是兄弟四人中,最早踏入“准圣”的一个,却也仅仅领悟了一种“金之法则”而已。 如今看到李治......好吧,还是要替自己兄弟高兴的。 这几人里边,也就杨戬多少猜到了什么,毕竟方才李治传音给他,二人算是暗中合作了一把。 正是有了这一次的经历,让杨戬更是看重这枚功德金莲瓣,有了这样逆天的功德金莲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四兄弟之间可以叠加神通吗? 让杨戬有些不能理解的是,为何强如如来佛祖者,也没能看透这里边的蹊跷呢? “嘿嘿,区区小把戏而已,倒是让三位哥哥见笑了——” 看到众人产生了这个美丽的误会,李治也没打算公开解释,只要能有效地遏制如来的“空间法则”,就是好手段,他才不管是不是取巧了。 杨戬的“天眼”,算是一种天赋,而李治的“破妄金瞳”却是一种眼部神通。 没想到这两者结合在一起,竟然起到了“时间法则”的某种特性,能够勘破如来在空间转换之时的间隙,才让李治瞅准了时机,从而一击得手。 四兄弟再次和如来战在一处,这场面就有些尴尬了,堂堂的佛门至尊,竟然有些蹑手蹑脚起来,连“空间法则”都不敢轻易使用。 如此一来,李治四人也终于能够在同一个空间里联手,攻击产生的威力也就成倍增长。 好在“空间法则”仅仅只是如来的一种神通而已,有霸道的“如来神掌”,又有防护至上的“丈六金身”,在“大雄宝殿”之中俨然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 “大哥,你这是怎么了?——” 如来已经停止了“空间法则”的使用,而来在杨戬的“天眼”传输却没有停止,李治依旧在享有着这类“时间法则”带来的便利。 “时间法则”可不是那么简单,不仅能勘破空间与空间切换时的缝隙,更有助于看清楚对手招式的脉络和法力痕迹。 可惜,李治同如来之间的差距还是太大,即便看出了端倪,在对方有了心里准备的情况下,李治再想偷袭得手就难比登天了。 可是,就是在这个时候,李治却感受不到了杨戬的“天眼”传输,而杨戬自己高举的“三尖两刃刀”,竟然停在了半空中,仿佛被人定住了身形一般? 李治呼唤了两遍,杨戬却毫无反应。 “万佛朝宗——” 如来是何等样人,又岂能放过这样打破僵局的机会? 又或者说,他早已等待时,直接打出了“如来神掌”中最为猛烈的一掌。 “如来神掌”,乃是如来一生掌法神通集大成者,而“万佛朝宗”既是“如来神掌”最后一式,也是其中威力最为爆裂的一式。 遥想当年,“如来神掌”高高创立之时,就曾在菩提树下同接引圣人切磋过一回,这最后一式的威力,就算是圣人都有些动容。 最终,接引圣人慈悲为怀,甚至担心如来会因此误入歧途,特意将这最强的一式赐名为“万佛朝宗”。 看似简简单单的一次赐名,实则是想让如来慎用此招,即便使用之时,也要记得佛之慈悲。 “大哥,快闪开——” 此时,哪吒距离杨戬最近,想要过去替杨戬抵挡如来这一击,已经来不及了。 哪吒也是拼了,直接将手中的“紫焰蛇矛火尖枪”给扔了出去,就像是在撇标枪一般。 “呜——” 一道火线,直奔如来打出的右掌,他想来一个“围魏救赵”,攻敌之必救。 与此同时,李治也动了。 事实上,此时的李治反而是距离杨戬最远的,几乎同杨戬中间隔着如来佛祖。 如果李治也想来一个“围魏救赵”,那倒是相当简单,“弑神枪”递过去就行了。 问题是,他能够破得了对方的“丈六金身”吗? “弑神枪”锋利是不假,就连圣人之躯都能够伤的,那也要看是何人在使用了。 李治的“祖巫”之身,论防御也就比如来的“丈六金身”强上一线,可惜,他如今只有“大罗金仙”巅峰的修为,无法发挥出“弑神枪”完全的威力。 “混沌钟——” 哪吒的动作,自然被李治收在眼里,甚至另外一侧的孙悟空也扑了过去,升级版的“如意金箍棒”直接轰向了如来那庞大的身躯。 而李治呢,召唤一声“混沌钟”,那座顶级“先天灵宝”瞬间放大,整个将杨戬罩了进去。 “当——” 好家伙,一声震天撼地的声响,“万佛朝宗”正拍在“混沌钟”上。 “噗——” 李治一口鲜血喷出。 “父皇——” “万佛朝宗”同“混沌钟”的相撞,直接碎裂了如来此前布下的防护结界,好在余力已缓,不足以对“大雄宝殿”造成什么破坏。 “离洛,爹爹没事,你不可过来——” 听到女儿的喊声,李治及时出言阻止了他。 别看李离洛也有越级挑战的实力,又有圣人成道之物“青萍剑”在手,那也要非跟谁比啊。 若是对上了如来佛祖这样的人物,不说分分钟就败北,也绝对讨不了好去。 “紫焰蛇矛火尖枪”当啷一声跌落在地上,根本就没能进入如来的三尺境地,倒是孙悟空的含怒一棍,稍稍延缓了如来的动作。 “混沌钟”没事,李治却受伤了,盖因他已经炼化了“混沌钟”,“万佛朝宗”的一掌之威,倒有三成是作用在李治的心魂之上。 “多谢九郎出手相助......你撤去‘混沌钟’吧——” 这个时候,杨戬的声音从“混沌钟”里传了出来,却已不如先前的雄浑有力。 “大哥,你也受伤了吗?” 趁着这个空档,哪吒又召回了“紫焰蛇矛火尖枪”,而兄弟四人再次聚在一处。 “呵呵,也是被这大钟震的,不过,此次也算是因祸得福了,你们来看——” 只见杨戬伸出右手,二指在自己的眉心一点,额间的那只“天眼”急速地闪烁了起来。 淡绿、赤红、金黄、雪白...... 杨戬的“天眼”,竟然在不断地、交替变幻着这四种颜色? “大哥,你的‘天眼’又进化了吗?” 哪吒同杨戬认识的最久,老兄老弟两千来年了,对他额间的“天眼”也同样熟悉,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情景。 而此时杨戬异化之后的“天眼”,李治却仿佛看到了春夏秋冬,一年四季? “阿弥陀佛,好造化,方才帝君刚刚领悟‘时间法则’,不想二郎真君竟然也领悟了‘轮回法则’!看二郎真君此时的状况,似乎快要开始斩尸了吧?” 如来佛祖的声音再次响起,却听不出其中有任何的悲喜。 果然,李治也发现了杨戬身上的异样。 就在不久之前,李治见识过玄奘法师斩尸的情景,可是,杨戬此时的情况又有些不同,他似乎能够自主压制着斩尸的进度? 这就是“轮回法则”的神奇之处吗? ...... 原来,在李治他们四兄弟当中,就数杨戬在“大罗金仙”巅峰停留的时间最长。 他不同于哪吒和孙悟空,那二位都是有捷径可走的,一个觉醒了“灵珠子”记忆,一个融合了“灵明石猴”本源,算是越级晋升到了“大罗金仙”巅峰。 而杨戬则不然,他纯粹依靠自身的天赋和努力,又仗着“九转元功”和“八九玄功”的双重加持,才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就在方才,李治通过杨戬传输的“天眼”神通,借助自己的“破妄金瞳”,算是模拟出了类“时间法则”的特性。 可惜,李治展现出来的“时间法则”是假的,却阴差阳错地触动了杨戬内心的感悟。 轮回,何尝不是另一种时间啊? 从无到有,有而再无;从生到死,死而复生,生生不息...... 杨戬的“天眼”闪烁几次之后,再次切换到了“淡绿”的春色,一道绿光就迸射而出,直接笼罩在李治的身上。 冬去春回,万物复苏,似乎听到了草长的声音?...... “哈哈,大哥凭借这‘轮回法则’,今后倒是可以寻一处草堂,当一名坐堂的医者也是不错的。” 盏茶的功夫,李治先前所受的伤,竟然完全康复了? 只有杨戬明白,并不是自己治好了李治的伤,而是,他直接让李治的身体,回到了受伤之前的状态。 这种感觉很是奇妙,就算杨戬已经施展了一次,却也无法理解的真切,想来还是境界不够吧。 “如来,今日我四兄弟杀不得了,你若想留下我四兄弟,想必也不是容易之事,不知道你想怎样了结此事?” 这个时候,孙悟空居然开口说话了。 样貌还是那个样貌,甚至两只脚还是习惯性地动来动去的,可是,那两道眼神已经出卖了他。 不再是至尊宝,恢复了孙悟空,难道说几十年的至尊宝就白当了吗? 猴子已经学会心疼人,替他人考虑了—— 杨戬方才落入险境,好在因祸得福,李治也受了伤,好在已经被治愈。 四兄弟之中,只有孙悟空踏入了“准圣”行列,他焉能看不出杨戬此时的状况? 想到“轮回法则”的特性,猴子就明白了,这是杨戬大哥硬压抑着自己的斩尸进程啊。 若是时间久了,没人能说清楚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阿弥陀佛,小僧恭贺如来佛祖归来——” 还没等如来答复孙悟空呢,竟然又有数人飞上了半空,开口诵佛号之人,不是东来佛祖又能是谁呢? 陪着东来佛祖一同上来的,还有药师佛、日光菩萨和月光菩萨,而方才同他们在一起的灵吉菩萨,却依然留在了原地。 看来,真正要站队的时候,那位特立独行了无数年的灵吉菩萨,还是要保持自己中立位置的。 按理说,东来佛祖乃是佛门的“未来佛”,理当同如来站在一处,却意外地停在了李治的身旁。 “帝君,你我又见面了,多谢帝君对小徒的照顾——”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东来佛祖竟然同李治行了个平礼,这是把李治摆在了同如来一样的地位吗? 再听听东来佛祖所说,这分明是在向众人表明他们二人的关系啊? “阿弥陀佛,本尊离开灵山这些年,辛苦弥勒师弟了——” 对于东来佛祖如此“反常”的表现,李治没有说什么,只是微微笑了笑,也冲着东来佛祖还了一礼。 李治可不会被这笑呵呵的胖和尚迷惑,自己现在什么实力、什么身份,李治自己还是能够拎得清的。 即便他能够战胜甚至斩杀部分“准圣”,却也远不到同这些洪荒大佬平起平坐。 佛门内部派系林立,勾心斗角的事情有很多,李治自然心知肚明,却并不想沾染半分。 如来这一回话,直接就让东来佛祖有些接不上了。 这三十多年来,灵山陷落,东来佛祖拼尽全力,才从无天的手中逃走,也仅仅只是找一个地方猫起来而已。 若非这次李治闹得这么大的动静,东来佛祖还真就未必会前来灵山,天机混乱之下,没人知道魔族哪天会灭亡。 当然了,李治是一个例外。 “阿弥陀佛,佛祖所言有些过了!灵山陷落,魔贼强势,佛祖不也转世重修去了吗?” “贫僧也仅仅勉强能够守得住‘东方净琉璃世界’而已,对于灵山之上受苦的佛门僧众,也是爱莫能助。”Μ..cc 既然选择了和东来佛祖站在一起,关键时刻,药师佛也需要站出来。 他的“东方净琉璃世界”,算佛门一个特殊的存在,而药师佛本身,更像是灵山的一位客卿。 没办法,药师佛似乎比东来佛祖的资格都要老,有时候,东来佛祖甚至还要以半师之礼待之。 东来佛祖和药师佛以二敌一,况且,旁边还站着虎视眈眈的李治四兄弟,这样的场面多少还是有些诡异的。 ...... “阿弥陀佛,今日我灵山重见天日,又逢如来佛祖回归,实乃大喜的日子,诸位身为灵山之上的佛陀,看在老僧的面上,就莫要在外人面前争执了。” 这个时候,又从“大雄宝殿”之外走进来一人,他所过之处,但凡是佛门中人无不 第三百一十三章 上天言好事 [] 又又又一位“准圣”强者啊?—— 五彩华光过后,“大雄宝殿”中又多出一个人来,却让李治看得有些目瞪口呆。 他确信来的是一名男子,可是,这名男子也太......漂亮了吧? 是的,虽然来的是一名男子,李治也觉得应该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此人,就算是李治在后世见识过神奇无比的“亚洲三大神术”,却也无法同眼前此人相媲美。 这个男子的美,不是那种阴柔之美,处处显示着英俊不凡,望之一眼满满的傲娇,却又让人觉得,他本来就该如此。 最关键的是,此人不仅长得出奇的“漂亮”,竟然还是斩却二尸的“准圣”强者? 甚至在李治看来,整个“大雄宝殿”之中,也许只有如来佛祖能够与之一战,恐怕连燃灯上古佛和东来佛祖,都未必是此人的对手啊。 而在李治遇到的那些大佬之中,在实力上能够媲美此人的,绝对不会超过一手之数。 此人是谁? 李治当然不认识此人,就连孙悟空也没见过,可是,杨戬和哪吒就再熟悉不过了。 当年封神之时,他们两人可没少在对方手中吃瘪,别说他们当年只有金仙级别的修为了,就算是把现在的他们传输过去,也未必能在此人手中讨得便宜。 “阿弥陀佛,原来是‘孔雀大明王’到了,本尊有失远迎,可是圣人有何事教我?——” 见到此人,如来佛祖在“九品功德金莲”之上,甚至都微微地欠了欠身。 原来,来的这位竟然是“孔雀大明王”孔宣啊,怪不得会有如此的风采! “身似黄金映火,一笼盔甲鲜明。大刀红马势峥嵘,五道光华色见。曾见开天辟地,又见出日月星辰。” 孔宣是混沌时期就已经得道了,见识了盘古大神的开天辟地,乃天地育生,是世间的第一只孔雀。 其本命神通“五色神光”,五行之内可谓是无物不刷,在封神之时大放异彩。 他生来是一个高傲的主,虽为孔雀之身却不入截教,当然了,更看不上当时的阐教,是地地道道的“散修”。 别说当时的杨戬、韦护、雷震子、哪吒三兄弟这些小字辈,就连羽翼仙、陆压、燃灯等人,也都一一拜在孔宣的手下,是当时名副其实的“圣人之下第一人”。 后来,就算是西方教圣人之一的准提亲自出手,都被孔宣的“五色神光”刷掉了“七宝妙树”,却也被准提圣人的法身破了他的“五色神光”。 一句“与我佛有缘”,最终被准提圣人收服,成为圣人的坐骑和护法,受封为“孔雀大明王”菩萨。 虽然名为菩萨,却不入灵山之列,平日里在极西之地大雪山修行,轻易不涉足三界,就连如来佛祖都无法号令对方。 “准提圣人有旨,着如来佛祖前往‘紫霄宫’觐见,灵山诸事暂由东来佛祖署理,旃檀功德佛从旁协助——” 孔宣没有理会如来佛祖的示好,甚至整个“大雄宝殿”中这么多人,他都不曾多看一眼。 “我等谨遵圣人法谕——” 被孔宣提到的如来佛祖、东来佛祖和玄奘法师,一一躬身应诺,三人都面无表情,内心之中如何做想,就不是他人能够知道的了。 “孔雀大明王,不知圣人要本尊何时启程,是否待灵山之事了结之后?......” 如来佛祖看了一眼李治,以及李治身后那些人。 好歹这里还有几十位“外人”呢,更别说灵山脚下那数万大军了,他是灵山之主,家里的事情都没有摆弄明白呢,能够就此离去吗? “你就是大唐李治,新冒出来的‘人皇’?——” 听到如来所问,孔宣似乎想到了什么,在“大雄宝殿”中扫视了一遍,然后,就目光锁定在李治的身上。 “没错,朕正是人族李治——” 两道凌厉的目光传来,李治就觉得自己要被人看透了一般,急忙收敛心神。 “嗯,不错,看这气度倒是有几分‘人皇’之资。不过,如今的三界嘛......若想成为真正的‘人皇’,千难万难啊——” 孔宣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中显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 也许,他是在怀念人族最后那位“人皇”吧? “如来佛祖要随本座前往‘紫霄宫’向圣人复命,既然魔族已灭,帝君的大军也该撤回去向大天尊复命了——” 奇怪的是,那么傲娇的孔宣,竟然对李治这个“人皇”的态度......怎么说呢,虽然说不上亲近,却也没感到太多的冷漠。 “既然是圣人之下第一人发话了,朕自当遵从,这就率众撤下灵山——” 李治的心中也有杆称,看眼前的形势,自己四兄弟绝对讨不得便宜,还不如见好就收呢。 他称孔宣为“圣人之下第一人”,而不是人人都称呼的“孔雀大明王”,就是有意将其同佛门割裂开来。 当然了,有没有效果李治不清楚,反正自己又不吃亏。 只是李治隐隐约约觉得,也许孔宣自己也会对佛门给的这个封号不感兴趣的。 看着“大雄宝殿”之中,济济一堂的佛门大佬,李治突然萌生一个怪异的想法。 佛门有如此多的强者,怎么可能被魔族占了灵山呢? 整个魔族之中,除了那位诡异消失的“无天佛祖”,似乎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强者啊? 如来佛祖、燃灯上古佛、东来佛祖、药师佛、四大菩萨等等,一水的“准圣”强者,三世佛之中,任意两人的组合,都能够抵挡住那位“无天佛祖”吧? 更不要说这位孔宣了,就大雪山到灵山的距离,他若是想来,恐怕一个人都能够将魔族占领的灵山,搅动个天翻地覆吧? ...... “玄奘法师,您怎么没留在灵山,反而要跟着朕一起离开呢?” 李治等人还是离开了灵山,数万兵将散去,各回各家。 首先离开的是天庭众人,到底是打了胜仗,虽然此役就数天庭的队伍损伤最严重,李靖麾下已经不足两万人。 而王灵官率领的“天赐卫”,却也足足折损了一半多。 没办法,谁让他在“九曲黄河阵”之中自作主张,大多数的人都是在大阵之中丧生的。 大浪淘尽始得金,“天赐卫”几经伤残、重组,如今又剩下四十人出头了,剩下的人却一个个喜笑颜开。 因此“天赐卫”的待遇向来丰厚,想必此次回转天庭,大天尊那里赐下的赏赐绝对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李治看到了“天赐卫”之中,仅仅排在王灵官身后的一个道人,宝象道人,也是李治真正收在麾下的第一人。 数十年过去了,宝象道人昔年的伤势早就好利索了,又经过这些年在“天赐卫”中所获,已经有了“大罗金仙”中期的修为。 论资历、论修为、论经验、论战功,宝象道人居然熬成了“天赐卫”中,硕果仅存的元老之一。 看他所站的位次,在整个“天赐卫”之中,已经仅次于王灵官了。 这次碰面,李治更是暗中将“大荒经”传给了宝象道人。 这本得自于东皇残魂的“准圣”级功诀,如今已经有数人在修炼了,妖圣白泽、大弟子白素贞、四弟子石矶,就连黑罐、白鹤、白罴和血倩他也一并传了下去。 反正这是一本妖族的功诀,只要是修为未到“准圣”之人都可研习,唯一的例外就是太子沉香了。 那家伙简直就是一个奇葩,连李治都说不清楚,他的将来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只要是不错的功诀,无论是什么种族的,他都来者不拒。 宝象道人不像之前的出云子、九车、小白龙等人,他也像当时表面上的至尊宝,在大天尊的眼中,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值得拉拢的人。 没有什么后台和背景啊。 可惜,灵山一役,至尊宝变成了孙悟空,还不晓得天庭那位大天尊,知道真相之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孙悟空的身份恢复,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无论是李治,还是杨戬和哪吒,事先一定都是知道内情的。 对于大天尊而言,李治这边估计还好一些,只是杨戬和哪吒这种“知情不报”,多少会让大天尊心中不痛快的。 “阿弥陀佛,贫僧的使命还没有完成,除非帝君的大唐容不下贫僧,否则贫僧还是要落足于大雁塔的。” 玄奘法师自然知道李治所说是什么意思,此次灵山一行,玄奘法师除了对抗魔族,几乎都没有说话的时候。 不过,他也算是收获很大的,毕竟如今也斩却了二尸,修为和境界都精进不少。 只是如今的灵山嘛...... 如来佛祖短暂的回归,又再次被孔宣带往“紫霄宫”,其间主要就是同李治四兄弟交手了,玄奘法师这个如来的二弟子,居然都没有上前问候的机会? “好吧,朕的大唐兼收并蓄,道家也好,佛门也罢,或是妖族、巫族、阿修罗族,朕待之如人族一样。” “只要恪守我大唐法度,皆为大唐之民,但有作奸犯科者,亦会受到我大唐法律的制裁——” 李治还真就不害怕佛门在大唐的传播,有了“体诀”和“心道”二功诀,南瞻部洲各处的“唐君庙”数不胜数,对他李治的信仰才是今后整个南瞻部洲的大趋势。 无他,有求必应尔。 如今的“丽竞门”,规模一次又一次的扩编,统领都设了三人,一个是原来的燕赤霞,一个是后来李治钦定的袁天罡。 剩下最后一位,自然是李治后宫的妃子之一敖凌了。 反正敖凌整天也在忙活着,她的“龙女娘娘庙”本就是大唐香火最盛的庙宇之一,仅次于“唐君庙”,倒还在新起的“三皇庙”之上。 得到李治的当众承诺,玄奘法师这才双手合十,又低诵了一声佛号,欣然离去。 “哎,俺老猪真的羡慕你们啊,要不是有这个天蓬元帅的位置羁绊着,俺也想跟着九郎到长安去,人间的烟火气多好啊——” 二十八星宿也来告辞之后,天庭最后一波就是猪八戒了,他看着孙悟空和小白龙,如果再加上刚刚离去的玄奘法师,取经队伍基本上就齐全了。 “哈哈,要不要朕在长安也给你建一座府邸?如今的长安城扩大了数倍,给二师兄安排一处居所倒不在话下——” 无论真假,李治都是要感念猪八戒的。 在西征灵山之前,谁又能料定此战必胜呢? 可是,猪八戒还是毅然决然地来了,更是带来了天河水军中最能打的千余战将。 虽然明面上他只是代表着猪八戒的个人身份,其中的道道谁又能说的清呢? “真的吗?那赶情好了,九郎如今是一国之尊,这可是金口玉言,不能反悔的啊!小子,过来——” 猪八戒还真是顺杆上的主,听到李治如此说,招手把唯一的儿子猪一戒叫了过来。ωWW..cc 这小子也是“太乙金仙”巅峰的修为,此次伏魔一战,也算是小试身手。 当然了,只要这头小猪出场,身边前后左右,必然有天河水军最精锐的战力相随。 千顷地一棵苗,老猪可不能让儿子有任何的闪失。 “九郎啊,既然长安城中已经有老猪的府邸了,就让俺这儿子先住进去吧,我看他跟你那儿子、弟子们相处的不错,你就一并带着吧——” 嘿,李治还真没想到,自己就随口客气了一句,这位二师兄还真就当真了,甚至连唯一的儿子都给送了过来。 “哈哈,也好,新扩建的天街已经备下数十处院落,大师兄、敖师兄、大哥、二哥都可以去挑一座。” 长安城原有的规模,已经满足不了李治的需求。 更主要的是,真让修行大能之辈同普通平民杂居,时间久了一定会出问题的。 因此,李治用大法力将皇宫以外的长安城,也就是长安县和万年县所辖的街坊,直接向南平移了十数里地。 而在原来长安诸坊同皇宫之间新扩出来的位置,一口气又修建了四坊,分别是青龙坊、白虎坊、朱雀坊和玄武坊。 青龙坊,李治打算安排“大罗金仙”级别以上的人入驻,距离皇宫最近,但凡真有意外发生之时,也能照拂一二。 白虎坊,却是安排了大唐的诸位高阶将领,且修为在“金仙”以上级别之人入驻。 这一坊,也是目前已经入驻人数最多的一个,秦琼、李药师、程咬金、薛仁贵、裴行俭、苏定方、侯君集、燕赤霞等等都已经住了进去。 朱雀坊,却是李治要留给“文臣”的,可惜,现在有资格入驻的人并不是太多,也就白泽、房玄龄、魏征、狄仁杰等寥寥数人。 李治顺势就将自己的几名弟子也安排了过去,至于今后还能有谁入驻,那要看能够碰到什么贤臣了。 最后的一处玄武坊,在李治的构想之中,这是留作“客房”使用的,说不定何时就会有“ 第三百一十四章 当面巧骗婚 [] “劳烦将军通禀一声,就说人族李治,前来向大天尊交令——” 在孙悟空和哪吒的陪同之下,李治终于来到了天庭,此时已经立身在“陶养殿”之外。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李治还刻意避开了大天尊在“凌霄宝殿”议事的时间。 事实上,大天尊还真就在“凌霄宝殿”等了李治很久,甚至连李靖、王灵官、二十八星宿一一询问过了战情琐细,仍然没能等到李治的到来。 不管怎么说,明面上李治还是此次西征灵山魔族的主帅,“三界伏魔大元帅”的封号,那可是大天尊直接通告了三界的。 李治这个主帅都没有到来,对于其他有功的战将,大天尊就算是有那个心思,也没好意思先行封赏。 灵山一行那么多人呢,李靖等人也没敢说谎,还是原原本本就大战的各个细节当殿诉说了一遍。 有些大天尊知道,有些却是不清楚的,他虽然有“昊天镜”在手,却不是每个地方都能看到的,比如“九曲黄河阵”中,比如灵山的“大雄宝殿”。大风小说 好在这两处所在,王灵官、奎木狼等少数人也跟了过去,李靖有不清楚的地方,自然有这些人在从旁找补。 当说到李治四人大战如来佛祖之时,整个“凌霄宝殿”上鸦雀无声,即便已经听过细节的李靖和二十八星宿中人,也没来由咽着口水。 那可是佛门的世尊啊,又是在灵山“大雄宝殿”那样的地方,啧啧...... 怎么说呢,一个个暗中在替李治四兄弟点赞,好歹这四人里边,还有两位是他们天庭出去的,就算是听一听都与有荣焉啊。 “好了,李天王可以将我天庭此次出征的有功之人,一一详列明表,待本天尊见过大元帅核实之后,再做最后的封赏。” 大庭广众之下,身为三界共主的大天尊自然不能多说什么,事实上,大天尊的心里也像开了锅一般。 如来佛祖的战力,貌似又精进了不少啊? 至于其中那个更重要的环节,大天尊也听了出来,至尊宝原来才是真正的孙悟空啊? 好一个至尊宝,好一个李治,好一个佛门世尊!—— 这个不算细节的细节,“凌霄宝殿”之中大多数人还是听了出来,却没一个人当场点破它,只是在自己的心中默默盘算着。 大天尊虽然为三界共主,可是,在真正封赏的时候,却也只是照顾到他的“自己人”,他还真能给四海龙族、给巫妖两族那些跑去助拳的人封赏啊? 当然了,那些人能去灵山,也都是冲着李治去的,善后事宜自然由长安方面全权负责,大不了李治再来天庭“报销”就是了。 “凌霄宝殿”议事结束之后,大天尊就回了“陶养殿”,略作思忖之后,却又意外地让人到瑶池将王母娘娘请了过来。 三界间地位最崇高的男女至尊才刚刚落座不久,外边就传来了李治求见的声音。 “大天尊若是有事要忙,本座就先行告辞了——” 王母娘娘似乎不太想趟这滩浑水,即便知道大天尊特意找她前来,却也想借着这个机会离去。 “呵呵,王母且慢,那人族帝君西征灵山已尽全功,当日答应他的事情,恐怕也得应诺了。” “别的都还好说,无论是天材地宝,还是琼浆玉露,哪怕是仙丹灵宝呢,本天尊都可以满足他。” “只是当初有过承诺,一则替他争取‘人皇’果位,二则,就是涉及到紫霞仙子的婚事,王母心中可有决断?” 关键的时候,大天尊还真不是小气之人。 这些年来,他花费不少修炼资源,一直养着“天赐卫”,到头来却发现远不如李治极其部众来的效果好。 最大的差别在于,一个是自己直属的卫队,一个是雇佣军而已。 当然了,对于大天尊来讲,他要的只是结果,目的达到了他不会在乎过程和方式是怎样的。 “此事恐怕还有些麻烦......那日当面允诺之后,本座却探知紫霞那小丫头,竟然已经心有所属了?” “我也曾询问她两次,虽然小丫头一直支支吾吾的,没有说一句痛快话,不过还是能看出确有其事啊。” 说到这件事,王母娘娘心里很是不痛快。 天界之中,关于男女之事有着严苛的律条,却屡屡有违禁之人。 对于这样的事情,无论是大天尊还是王母娘娘,反对的态度出奇的一致,每每遇到无不痛下杀手。 当年的云华仙子私配杨君,那可是大天尊的亲妹子啊,连孩子都生下三个了,还不是硬生生给拆散了? 奎木狼和“披香殿”那位侍女,两人还都是天庭之人,并非仙凡有别,最终也没落得好下场。 再就是堂堂天蓬元帅了,不管怎么说,他也是顶着调戏嫦娥的名头,被贬下界的。 当然,李治和杨婵之事纯属例外,李治是一个例外,杨婵是另一个例外,而李治和杨婵的结合,却是特定时刻发生的例外。 现在,竟然又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更何况那紫霞仙子,还是出自王母娘娘的瑶池。 “哼,此事由不得那小丫头!王母啊,虽然紫霞这丫头来历有些特殊,你我对她的感情非一般人可比,可在大是大非之前,容不得半缕私情啊——” 一旁垂手站立的太白金星,听到大天尊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心里也不禁有些愕然。 难道说,那位紫霞仙子,还能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来历不成? “人族李治,特来向大天尊交令——” 这个时候,李治三人已经来在了大殿门口,还没等“卷帘大将”禺狨王再次通报呢,李治高声唱和道。 “哈哈,是咱们三界的大功臣来了吗?太白,你亲自去请他们进来——” 事实上,高坐在上的大天尊,已经看到了门口站立的三人,尤其那位晃来晃去的猴子,让大天尊心中再次泛起一阵腻歪。 灵山之上发生的事情,大天尊已经掌握了大半,尤其是再次上演“真假美猴王”之事,让大天尊明白了这背后隐藏的阴谋。 好你一个佛门世尊,竟然在数十年前就把所有人都给欺骗了啊,一想到孙悟空化身的至尊宝,大天尊就有些气不打一处来。 爱之深,才会恨之切。 想当年,在出云子、小白龙、九车等多位“大罗金仙”中,大天尊从内心最青睐的还是至尊宝。 背景干净、法力高强,这样的人正是他大天尊梦寐以求的,能够得到至尊宝一人,大天尊甚至觉得对“天赐卫”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兢兢业业那么多年,至尊宝也算是任劳任怨,大天尊几乎都要通过对他的考核了,最终竟然来了个大大的反转,至尊宝秒变孙悟空。 这样的反差,谁能受得了? “不敢劳动金星,本君等自己进来就是了......哦,原来王母娘娘也在,我等见过王母——” 李治等三人迈步进入大殿,孙悟空和哪吒有意无意落后李治一步,一切事情都由李治来应对,他们竟然当起了两名随侍之人? “呵呵,方才还听大天尊提到帝君,西征灵山,短短两月不到就全功而返,帝君这次的功劳可不小啊——” 看到李治三人走进来,最吸引王母娘娘目光的,却是李治身后的孙悟空。 没办法,到现在为止,王母娘娘还不知道实情,她并没有出现在之前的“凌霄宝殿”,而瑶池派往灵山的九天玄女和紫霞仙子,竟然有意将此节隐去了。 看到佛门的“斗战胜佛”跟了进来,王母娘娘就觉得有些诧异,这三人怎么搅到一处了? “王母谬赞了,此行灵山除魔能得全功,上赖大天尊庇护,下赖三军众将用死命,本君不过坐享其成而已。” “此役虽彻底驱除三界之内的魔族,可我部也损伤惨重,此乃功劳册及伤损实录,还请大天尊过目——” 李治一伸手,面前出现了一册文卷,此中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人名、功绩及相关战损。 当然了,既然是李治报上来的,自然就不会包括天庭的部分,就算是天河水军也都一并省去,只写了“净坛使者”猪八戒一人。 有些事情,可以偷偷地做,甚至光明正大的做,但是,就是不能摆到明面上去说。 “哈哈,帝君辛苦了,帝君麾下皆是我三界功臣,但有所录,本天尊必有所赏——” “太白啊,这份名册就交于你来处理,务必按照帝君所请,封赏只能优厚,不可怠慢。” 微微瞟了一眼,大天尊就能看出这里水分之大,这李治还真敢开口啊。 不过,大天尊并不打算在这些细枝末节上多费唇舌,还是那句话,他要的只是结果。 凡间皇帝还不差饿兵呢,更何况他是大天尊?如果连这点东西都不舍得拿出来,今后还怎么与人合作? 是的,经此一事,大天尊倒是更看好李治了,或者说,他更看好同李治的合作前景。 甚至,在大天尊的心中,李治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看看李治身后跟着那两位就知道了。 一个是“灵珠子”转世,如今已经恢复记忆,境界上眼看也要突破到“准圣”了。 另一个更不得了,这数百年来,貌似都没他折腾的狠啊? “灵明石猴”本源已经觉醒,更是斩却一尸,稳稳当当的“准圣”修为,连如来佛祖的暗算都能够躲过,又岂是简单的“命大”能诠释的? 可是,就是这样的两个人,此时却悄悄地跟在李治的身后,试问,他大天尊有这样的牌面吗? ...... 太白金星看了李治一眼,甚至还笑呵呵地冲李治点了点头,拿着大天尊递过来的文卷离去了。 “大天尊,除去那份为麾下将士请封的文卷,本君记得当日大天尊和王母另有承诺......” 果然来了。 大天尊和王母娘娘,不着痕迹地对视了一眼。 “帝君啊,你等荡尽三界之魔族,此功此德理当特表特赏,本天尊之前所诺,也绝对不会作废,只是......” 最终,还是大天尊开口了,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大天尊可是有何为难之处?但是本君能够做到的,大天尊不妨直言。” 李治本就知道此行绝非易事,方才文卷上所列,虽然也有狮子大张口的意味,对于大天尊而言,不过毛毛雨而已。 “大天尊有所不知,那‘人皇’果位,当年乃是‘天道’所收,盖因人族之气数,已经不足以承受此果位。” “而紫霞仙子的婚事,却是本座有欠考虑了,紫霞仙子虽为本座弟子,却一向视如己出,娇惯之事是难免的。” “本座曾许她自择道侣,其也曾在‘天道’之前立下誓言,若非能拔出‘紫青宝剑’者,不可委身之。” “帝君,此一公一私,大天尊既然应诺了你,自是要作数的,无非需要大天尊用自己的果位施压和作保而已......” 大天尊端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似乎还显得很为难的样子,而旁边的王母娘娘却将话头揽了过去。 瞧瞧这话说的多漂亮?仿佛若是允诺了李治这两件事情,大天尊就要触犯了天条一般,还要用自己的“果位”去顶啊? “哼,俺老孙怎么越听越离谱了?玉帝老儿,你不会想食言自肥,拉屎往回坐吧?——” 至尊宝变回了孙悟空,这说话行事之风,自然也该恢复了。 “哈哈哈,本天尊还没恭喜孙大圣呢!王母似乎还不知道吧?此时站在你我面前的,才是当年真正的‘齐天大圣’,而不是灵山上获封‘斗战胜佛’的那位假悟空——” 到底是坐拥三界多年的至尊,顷刻之间就做出了最有利的决断,直接将真假悟空给区分了开来。 真的是天庭的“齐天大圣”,假的才是灵山的“斗战圣佛”,反正那假悟空已经死了,就算是名义上扳回一局,大天尊也当仁不让。 “啊,这?——” 果然,王母娘娘听了大天尊的话,登时愣在了那里。 当年“真假 第三百一十六章 大圣的聘礼 [] 早在一千三百年前,南瞻部洲恰逢春秋时期,正是文化思潮泛滥之时,各种宗门也相继建门立派,争抢信徒。 封神之役带来的影响,在人间是很难找到了,区区凡人,寿数不过百十而已,几百年都过去了,多么惨烈的经历也变成了遥远的传说。 这一日,瑶池之内正进行着一场酒宴,乃是王母娘娘邀请了大天尊至此,喝退了所有的侍者,只留下九天玄女在一旁伺候。 “不知今日王母有何事请本天尊相商?” 酒是好酒,菜是好菜,大天尊却无心饮宴,浅浅地抿了一口。 “大天尊,你我奉老师所差掌管如今这三界,可是,四大部洲之中,却多是佛道两家的信徒,尊奉大天尊者了了,不知大天尊对此有何感想?” 他们二人本是鸿钧道祖身旁侍候的童子童女,也算是临危受命,前来收拾巫妖大战留下的烂摊子。 好容易让东方三教放了点血,经过封神一役,补全了周天三百六十五路正神,才摆脱了天庭大猫小猫三两只的局面。 可是,又过去了这么久,大天尊算是看出来了,即便这些人上了“封神榜”,而自己作为“封神榜”的掌控者,却也无力随意差遣这些人。 一个个阴奉阳违的样子,每每想来,大天尊都气愤不已。 名义上的三界共主,可是,再看看三界四洲之地,除了天庭一部,地府一部,顶多也就是南瞻部洲的部分区域,剩下的地方谁还认他这个大天尊啊? 气愤归气愤,大天尊却又不能表露出来,他更明白,王母娘娘向他提及此事,绝对不会有什么好心思。 两人都是道祖驾前侍奉的,论修为谁也不比谁高多少,名义上一个管男仙,一个管女仙,而事实上呢? 大天尊才是名义上的三界共主,又岂能让王母娘娘信服? “王母既然提出了此事,想必心中已有谋划,不妨讲在当面,本天尊亦可参详一番——” 都是活了多少年的老怪物,谁又能轻易上了对方的当呢? “呵呵,大天尊无需如此防范本座,事实上,你我的利益是一致的,咱们一起做了这‘傀儡’般的天庭之主,不仅上边有几位压着,掣肘之辈更是繁多。”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你们再不能精诚团结,要不了多久,恐怕就彻底沦为傀儡了。” “我已命九天玄女布局南瞻部洲,如今人间大周礼乐崩坏,他们想从思想上控制那些人族,本座偏偏要以武力征伐。” “以兵家暗中扶持那些野心勃勃之辈,虽不能一统人族,却也能收拢不少人族气运。”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芸芸众生,在他们这些神佛眼中,只是争夺气运的棋子罢了。 看起来慈祥端庄的王母娘娘,为了一己之私,竟然亲手炮制了东周数百年的诸侯割据吗? “王母既然已经着手布置,那今日为何还要邀本天尊至此?” 瑶池的动作,身为三界之主的大天尊自然有所察觉,相比王母娘娘的这些小动作,大天尊还真有些看不上。 见识过龙汉大劫,见识过巫妖之战,又亲自参与了封神之劫,大天尊已经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成圣皆为蝼蚁! 他如今依然愿意憋屈地坐着大天尊这个位置,一则乃是鸿钧道祖所派,换句话说,天意如此不可违也。 更关键的是,他要通过大天尊这个果位,积蓄更多的力量来突破自身的修为和境界。 成圣,虽然有些虚无缥缈,可是作为鸿钧道祖身边的人,大天尊和王母心里都清楚,这片天地的的确确是还有一个圣位的。 “西牛贺洲乃是佛门的地盘,北俱芦洲又错综复杂,如今南瞻部洲既然已经布子,剩下的就只剩东胜神州了,不知大天尊可有意随我前往东胜神州一行?——” 完全出乎大天尊的意料,王母娘娘竟然提出,要同他一起走一趟东胜神州? 虽说三界并立,事实上,三界之间一般上轻易是不能有往来的,可不是说所有的神仙没事就能到人间随意溜达的。 就拿这天庭来讲,森森天条在策,神仙私自下界,那是要受天条惩罚的,原则上即便是大天尊也要遵守。 “东胜神州?王母莫非对那‘花果山’感兴趣?——” 大天尊是什么人?眼睫毛都空的,王母一说到东胜神州,他立马就想到了“花果山”。 封神之事,本就是因为大天尊向鸿钧道祖提出请求,三教才共签了“封神榜”。 只是后来事态的发展已经超出了大天尊的预想,甚至几位圣人都陷入其中难以自拔,西方教二圣才趁机见缝插针地参与了进来。 因此,阐教和人教欠下了西方教的因果,东西方四位圣人,才又谋划了一场西游大计。 天庭在西游大计之中,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因此,大天尊也好,王母娘娘也好,自然是对其中几个重要的地方有所了解。 比如说,那东胜神州的“花果山”。 大天尊和王母娘娘都是“准圣”修为,可要想瞒住三界之中所有的“准圣”大佬,他们若是单独行动,还真就没有十足的把握。 “好吧,本天尊就陪你走这一趟——” 大天尊也明白,自己同王母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既有着竞争又不得不紧密地合作。 于是乎,两位三界身份最为高贵之人,竟然悄悄地离开瑶池,前往东胜神州的“花果山”。 那时候的“花果山”,还是一片安逸祥和的存在。 一年四季如春,真个是花香四溢、果红满山,飞禽在林间鸣唱,百兽在山中逐闹,更有数不清的猴子,漫山遍野地爬着。 “就是这块仙石吧?不愧是圣人的手笔,此仙胎若出,必将震动三界,可惜啊,不是你我能够收为己用的。” 二人来在了“花果山”的山顶,就在数百年后,孕育出石猴的那块仙石之旁。 “王母煞费苦心将本天尊请来此处,更是借助‘昊天镜’遮掩了天机,想来不是为了纯粹看看这块仙石吧?” 大天尊自然也能感受到一个小生命已经在仙石中孕育,他更加清楚,这里边孕育之人,就是一千多年后西游大计的应命之人。 这是四位圣人之间的因果,大天尊不想参与,说句更怂的,他也不敢参与。 “大天尊睿智,本座想从这里取走一物,还请大天尊助我——” 云遮雾绕的山巅,除了一大块仙石之外,尚有屡屡清香扑鼻而来,其实,大天尊一到此处也发现了。 那是一枚灵芝,脸盆大小的灵芝,深紫色的,那份浓郁的深紫晶莹欲滴,竟然已经开启了灵智? “王母指的可是这枚紫灵芝?虽然吸取了不少日月精华,更是得到这块仙石的滋养,不过充其量只是一枚紫灵芝而已,值得王母这番大动干戈吗?” 若非除去这枚紫灵芝,大天尊再也找不到其他像样的东西,他还真不会觉得这灵芝有什么好的。 “花果山”本就是一块绝佳的风水宝地,能够孕育出山精树怪太正常不过了,何况还是紧挨着仙石的一枚紫灵芝呢? “大天尊有所不知,本座与这枚紫灵芝有师徒之缘,不忍它毁于仙石崩裂之日,故而才请大天尊出手相助,就只当是本座欠大天尊一个人情吧。” 王母娘娘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过,她自然也不会将自己心中所想和盘托出。 “也罢,反正来都来了,不过这紫灵芝本天尊也甚是喜欢,先让它到本天尊的‘陶养殿’中待上一段时日吧。” 既然不清楚王母娘娘的真正目的,大天尊索性也就不刨根问底了,却横插了一杆子。 修行之人最重因果,既然你王母娘娘如此看重这枚紫灵芝,那么这枚紫灵芝就绝对不会像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 大天尊有此提议也在情理之中,王母娘娘一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毕竟两人还是坐在同一条船上的。 于是,王母娘娘亲自动手,将刚刚开启灵智的紫灵芝移走了,却又随手抹去了紫灵芝所有的“记忆”。 ...... “王母娘娘所言不错,本君的三哥同紫霞仙子相识多年,却因至尊宝之身不便张扬,才迟迟未能向两位至尊禀明。” “如今三哥恢复了真身,更是同佛门断绝了关系,如果二位至尊愿意,继续留在天庭任‘齐天大圣’也是可以考虑的。” 看到王母娘娘的神情,李治就明白这里边一定有他不知道的故事。 可是,孙悟空别的事情都好说,一涉及到男女之事就成了闷葫芦,作为拜弟的李治自然要替三哥周旋一二的。 “好,本天尊就应下这门婚事。不过,正如帝君所知,此事不管怎么说,也算他们二人有错在先,更是触犯了天条,不知帝君又如何说?——” 婚书已然签下,也就是得到了“天道”的认可,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契约”或誓言。 除非两位当事人一同愿意解除,否则,其他人无论修为如何,是没有能力解除掉的。 就算是两位当事人自行解除了,却也会受到“天道”一定的惩罚,虽不至死,也会让你终生难忘。 既然已经是既定的事实,大天尊自是无力改变什么,却又有些不甘心,只能变相地提出条件了。 “哈哈,这个好说,就算是人间成婚,作为男方都会给出‘聘礼’的,大天尊但有所命,我们弟兄接着就是了。” 这个时候,李治还真就不能认怂,更得是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三界之中这几大势力,西边的佛门是得罪了,“幽冥血海”那位老祖也得罪了,“妖师宫”那位恐怕也不会轻易放过他们。 算来算去,反而是天庭这位大天尊,在李治看来最值得“合作”了。 如果真闹得四面楚歌,他李治倒是不怕什么,可身后还有众多亲属,更有大唐及南瞻部洲亿万生灵啊。 “好,紫霞仙子乃是王母的爱徒,今日起,本天尊收其为义女,册封‘紫霞公主’,配于孙悟空。天庭当重建‘齐天大圣’府,你二人可择日在‘齐天大圣’府完婚。” “另外,本天尊也不要什么‘聘礼’,只是有一事还望帝君鼎力相助,请看此物——” 看到李治主动送上来“挨宰”,大天尊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将手中一枚玉简递了过去。 “这是?......” 一枚乳白色的玉简,也就有半个巴掌大小,李治拿在手中,却感觉到一丝丝难以名状韵味? “大天尊,你想让我等顶替这出征域外天魔的名额?” 玉简中的内容很简单,天庭需要派出三十名“大罗金仙”境界以上的强者,前往三十三重天之外,去抵挡“域外天魔”。 而大天尊身为六御之首,更是分到了十人的名额,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啊。 “域外天魔”李治不熟悉,或者说,他也只是听过这个名字,却从来也没见到过。 可是,跟着他一起来的哪吒再清楚不过了,过去的两三年,他和杨戬二人正是在抵御“域外天魔”的战场上渡过的。 据哪吒所说,他们两个被派往的地方,还只是靠近三界的所在,即便遇到的“域外天魔”也不会太过强大,偶尔也能遇到类似于斩却一尸或二尸“准圣”而已。 “这样吧,十位‘大罗金仙’呢,本天尊出两人王灵官和禺狨王,王母那边可以让九天玄女过去,剩下的七人,还请帝君补齐如何?” “须知这抵挡‘域外天魔’的战场,虽说有着万分凶险,却也是一个磨练自身的好 第三百一十六章 新人换旧人 [] “恭迎陛下回宫——” 这是一个有风有雪的日子,李治等人终于回到了长安城。 自从誓师西征,又到天庭走了一遭,时间就过去了大半年,好在不是一无所获,不仅从天庭讨来了大量的修炼资源,更是替孙悟空把紫霞仙子拐了回来。 “众卿平身,这大雪天,就不要在外边站着了,都到‘大明宫’中去吧——” 离开了大半年,即便有太子殿下监国,有些事情还是要李治亲自处理的,至少把把关过目一下也是好的。 李治先让哪吒、孙悟空和紫霞仙子去了青龙坊的府邸,两位兄长各自有一套独立的院落,虽然比不得天庭府邸的高大上,却也极尽人间之奢华。 这些凡间的富贵之物,李治向来不是太在意,只是这些年来大唐风调雨顺,国运更是蒸蒸日上,新扩建这四处街坊,工部可是挖空心思,使出了浑身解数。 大唐修行之人颇多,长安工部数百人,修为最差的也到了“金丹”期,如此大的扩建规模,耗费不少工期却没多长,更不会出现劳民伤财的现象。 后宫众人也在迎接之列,李治只是简单地打了声招呼,让她们先去“丽政殿”太上皇处等候,就急匆匆带着诸位文武到“含元殿”去了。 “含元殿”,原本只有大朝会才会启用,到了李治这里就彻底改变了规矩,什么时候需要了直接就来了。 原本李治留在长安的时间就有限,这好容易回来了,谁知道哪天又转身离开呢? 因此,百官之首的房玄龄,暗中命人去通知长安城中凡五品以上的文武,皆到“含元殿”朝拜。 现在的大唐,疆域早已今非昔比,恨不得大半个南瞻部洲都给覆盖了,当然了,北俱芦洲的“天狼山”自动划为大唐的属地。 就连海外“瀛洲岛”,如今也正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那是作为大唐帝君的海外行宫所在,房玄龄甚至还派出工部修为最高的数十人,不远数万里前往“瀛洲岛”给李治建宫殿。 用房玄龄的话说,既然那里是帝君的“道场”,就不能太寒酸了。 为此,特别派出了大唐最为著名的建造大师,年近百岁的闫立德一同前往,亲自设计、督造。 老闫头绝对是当今建造一脉的大拿,却只有“筑基期”的修为,为了保护这位特殊的人才,太上皇李世民可没少私下里赠送益寿之物。 这道未免有些太远了,避免出现意外或者颠簸太甚,德妃娘娘敖凌通告整个南瞻部洲的水系,特意让闫立德等工部数十员大匠,从水道前往东海。 船是东海派的大船,操船之人也都是东海水族,安全、快捷绝对到位,见到大唐臣工如此阵仗,妖圣白泽也不得不亲自回去主持大局。..cc 术业有专攻,建造方面有闫立德把控,白泽得负责给找材料啊,当然了,一应所需自然是东海龙宫大包大揽的,白泽也只是对接而已,难道还真让他自己满世界找去吗? “陛下,臣房玄龄请辞——” 李治端坐在“含元殿”之上,文武分列两厢,满满当当的,恐怕得有数百人吧? “房相为何如此?您老是大唐的三朝元老了,朕是什么性子您也知道,若是没房相坐镇长安,这大唐焉能有今日之繁盛?——” 李治没想到,文武到齐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是房玄龄的请辞。 要说这房玄龄吧,真论年龄长了李治近五十岁,如今已经百岁出头了。 他是万万比不得李治的,李治修炼有成,容貌始终停留在二十来岁,房玄龄却连“金丹期”都没达到。 此人一心扑在大唐政务之上,尤其是大唐被李治“折腾”的,早已脱离了凡俗的范畴,房玄龄处理起来就更加的耗费心力了。 “呵呵,陛下过誉了,老臣以微末才学,能够先后侍奉我大唐三位帝君,已经是殚精竭虑了。” “况且老臣年岁过百,精力早已不如壮年,如今大唐蒸蒸日上,人才辈出,老臣也该歇歇了。” “得太上皇恩典,他老人家在‘丽政殿’给老臣留了个位置,今后老臣就跟着太上皇修行去了。” 对于李治的褒奖之词,房玄龄也坦然受之,哪怕整个“含元殿”上,对此也没有任何的微词。 没办法,人家的功劳、苦劳、辛劳都在那里摆着呢,为大唐鞠躬尽瘁了七八十年了,论功绩还真是无人能及的。 “也罢,既然房相想休息一下,朕也就不勉强您了。从今日起,房相同药师公一样,晋为‘特进’。” “房相为大唐操劳几十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一心为公却导致自己修为不前,朕自然不能薄待了您。” 说完这句话,李治右手一抬,九枚白莲虚影打出,尽数没入房玄龄的体内。 紧接着,李治又调动少量灵力之水,一遍一遍洗刷着这房玄龄的筋骨、窍穴、脉络。 就在这“含元殿”上,李治如此施为,就是想让在场这数百名文武大臣亲眼看一看,他李治是怎样对待大唐功臣的。 也就盏茶的功夫,李治停止了手上的动作。 再看房玄龄,丹田之中金丹已成,看那架势随时都能破丹为婴。 一头花白且悉数的头发,如今全然乌黑,腰板也直溜了,脸上的皱纹踪迹不见,已经同他身旁的魏征状若同龄,看起来也就五十来岁的样子。 “老臣多谢陛下再造之恩——” 说实话,房玄龄各方面都挺好,唯独在修行一途上......那就不能叫做普通,简直就是差劲的很。 也许,老房命中注定只能享受人间富贵吧。 可惜,他却遇到了李治这样的人,一个完全无视“天意”的人,逆天改命的事情,他可是打小就在做了。 “房相不必多礼,这本来就是您该得的,此‘心道’、‘体诀’二功法,您还是要好生修炼一下,即便不求上阵厮杀,好歹也能多活个千儿八百岁的。” 又是两道白光闪过,没入了房玄龄的识海之中。 “狄卿,既然房相想休息一下,从今日起,你肩上的担子就重了起来,就将姚崇和宋璟都招回长安吧。”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无论是吐谷浑改称的“青海道”,还是吐蕃改称的“藏西道”,如今都走上了正轨。 虽然在繁华程度上,远不能跟大唐腹地相比,该做的基础架构是搭起来了,剩下的无非是靠时间的积累而已。 再把姚崇和宋璟这样的大才放在那里,多少有些大材小用的意味。 房玄龄请辞,魏征早在去年就退居二线了,而在军方之中,李药师、秦叔宝、程咬金,早早地就住进了“丽政殿”。 或许是在修行上李世民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更喜欢在这些老臣子面前“卖弄”,也愿意带着这些老臣子,一起追求更高的境界。 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而李治上位这几十年,却一直还留用贞观朝那些“老臣”,如今终究还是要更新换代了。 “永徽”一朝,今后的文臣将以狄仁杰为首,辅以姚崇、宋璟二位,这三人怎么也能支撑百余年吧? 他们不像房玄龄那样,本身的修为就很不错,如今的狄仁杰甚至都已经突破到了“太乙玄仙”境界。 事实上,只要他们三个愿意,恐怕一直都能够主持着大唐的朝政,好让李治做一个彻头彻尾的甩手掌柜。 当然了,这也取决于李治什么时候“累”了,也想过过太上皇的瘾了,就会让李沉香来继位。 而沉香太子呢? 这几年来,监国和当皇帝也差不了太多,反正他老子是那样一个“懒人”,又不害怕自家太子篡位夺取,爱揽事就多做点儿,不爱揽事好歹下边有那么多能干的臣子呢。 军方的实力同样强大,秦叔宝是去陪伴太上皇了,现在职位最高的大将军要数薛仁贵了。 紧接着还有苏定方、裴行俭、侯君集、秦怀玉、罗通、程处默、程处亮等等,这些人一个比一个强,却总是无用武之地。 是的,对于骨子里好战的将军们来说,不能够上战场厮杀,那就是无用武之地。 可惜,照着现在这个趋势来看,大唐的将士们想上战场还真的有些难。 就拿最近的一次西征来说,那抽调的都是“玄仙”级别以上的人,即便如此,到了灵山脚下也是打酱油的主啊。 事实上,灵山一战对整个大唐的军方来讲,挺受刺激的。 征调的时候,可着大唐选,也才选了几百人而已。 那几百人见识了天兵天将,见识了杨戬的一千二百草头神,见识了猪八戒麾下的千余天河水军精锐之后,才知道什么样的军队能够派上用场。 于是乎,大唐的诸路大军,已经整整大练兵了半年了。 兵在精而不在多,几位军方大佬开了几次碰头会之后,又报请了监国太子李沉香的批示,将整个大唐军队裁撤了一半,仅保留二十万左右的规模。 当然了,裁撤的过程是漫长的,总不能不教而诛吧? 每隔一个月,举行一次全唐范围内的大练兵,淘汰掉一定的人数,预计通过一年时间,完成唐军最后的整改。 同时,在整个南瞻部洲范围内,设立多个招兵处,岂不就得是“筑基”期的,相当于数十年前的“武道通神”了。 反正就二十万的名额,五年也好,十年也罢,军方大佬们卡的是最低线,最起码练到“筑基”期吧? 最低线的上限就无所谓了,天兵天将那么多,可都是从“天仙”起步的啊。 “体诀”是军中最为流行的功法,这个是皇后娘娘杨婵亲自拍板的,战力固然重要,对大唐帝君的忠诚才是第一位的。 见惯了天庭各方的尔虞我诈,杨婵可不希望大唐也出现那样的局面。 好在李治这一辈人中,老二李承乾多年未入大唐,老三李恪早就成了李治的死忠分子,老四李泰......活着就挺好了。 其他的诸位兄弟,文武有道的,也能被安放在合适的位置上,真是完全不学无术的,只要自己不瞎折腾,绝对能够保一个数十年富贵人生。 到了下一代,好吧,现在也不过只有两子三女而已,五位妻子倒是人人不空,最小的女儿乃是长孙娉婷所生的李百草,如今也两三岁了。 就这样的儿女结构,还争个什么?让李敖霆跟李沉香去争吗? 如果不是李治的“懒散”和满朝文武的“督促”,李沉香自己都不愿意去打理朝政之事。 二皇子李敖霆就更没兴趣了,他一门心思都扑在了修行之上,尤其是见识到大姐李离洛的“厉害”之后,他变强的心思就更急迫了。 ...... “众卿,朕前些时日到天庭一行,大天尊赏赐了不少修炼资源,除了赏赐给此次西征将士之外,盈余的可入国库,今后就作为年度优秀臣工的奖励吧。” “此事由狄卿全权负责,会同薛大帅和燕统领一同核定,每年表现优异的臣工,文武各取前十名即可。” 修行之人越来越多,普通的金银财宝、美舍良田,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胃口,修炼资源和功法,甚至于神兵法宝就是他们下一步的追求。 可惜,李治自己也“穷”啊! 是时候让“瀛洲岛”上的云中子,多多炼制一些宝贝了,哪怕是最普通的“后天灵宝”,赏赐给文武大臣也是极具诱惑力的。 “另外,也快到年关了,朕要在长安城为朕之拜兄,‘齐天大圣’孙悟空和紫霞仙子举办一场婚礼。” “咱们长安城也好久没热闹了,就来一次臣民大联欢吧,此事狄相要作为年关前的头等大事对待,就放在五日之后的小年吧——” 这又是一桩喜事,西征灵山的诸多细节,早已随着大军的回转,传遍了长安、大唐,乃至于南瞻部洲。 而房玄龄又命人暗中刻意引导,将李治等人的战绩夸大了不少,尤其是李治四兄弟会斗如来佛祖的比斗。 房玄龄敏锐地发现,这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你佛门的灵山不是被魔族给占领了吗?我大唐帝君率军灭绝了魔族,替你们佛门光复了灵山。 这一个丢失一个光复之间,孰强孰弱还分不清吗? 房玄龄当然是不会明说如来佛祖的“坏话”,那毕竟是佛门的世尊,即便是在大唐,也有着相当崇高的位置。 佛门信徒更是遍布 第三百一十七章 难得有情人 [] “爹爹,这就是‘太阳真火’吗?很好玩啊——” 小百草的举动,顿时引来了诸位哥哥姐姐、师兄师姐的围观,也让李治有些目瞪口呆。 那可是“太阳真火”啊,自从被李治演化成一门神通之后,具备条件的所有儿女和弟子们,都被他传授过。 可惜,到现在为止,尚未有一人能够修炼成功,顶多比普通的“控火术”厉害一些而已。 “咳咳,这......这个你以后自己慢慢玩,今日咱们还是先陪着你皇爷爷、皇奶奶吃顿团圆饭要紧。” 看着一众儿女、徒弟的众生相,李治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太阳真火”这门神通总算是后继有人了。 “雉奴,听说你过了年关还要到天庭去?可是有什么要事吗?” “含元殿”中发生的事情,还有被太上皇李世民知道了。 往日李治的离去,总还是有一个去处,或者说李世民这个当爹的大体还是知道儿子做什么去了。 这次貌似有些不同,即便李治是当着文武众臣说了,可是,含糊其辞之间,李世民却觉察到了一丝异样。 如今的李世民,经过这几十年的修炼,李治所传的“轩辕诀”早已过了小成境界,刚刚在“三圣母”杨婵的护法之下,修为突破到了“太乙玄仙”。 一入太乙境,勉强也就算是一位高手了,更何况“轩辕诀”在李世民身上,体现出来的修炼效果,似乎比李治还要显著? “呵呵,没什么要紧事,只是天庭有些叛乱要去平,儿臣不过是去替两位兄长站脚助威罢了。” “域外天魔”之事,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天庭的机密,能不让三界中人知晓,就尽量隐瞒一二。 况且,这种级别的战场厮杀,总会充满这样那样的不确定,李治可不想双亲替自己操心。 “对了,五日之后的小年,儿臣准备给三哥孙悟空举办一场婚礼,这也算是大天尊赐的婚,儿臣想让新娘子紫霞仙子从皇宫嫁出去。” “青龙坊”中,自然有孙悟空的一处独立宅院,到了大唐就要入乡随俗,李治还真打算给孙悟空好好地办一场。 “此事你来拿主意就行,到了正日子,朕和你母后也会一起过去祝贺的——” 李治的拜兄,在李世民看来,自然也算是皇室中人,又是那样没遮拦的人物,这点儿面子李世民还是会给的。 “九郎,这件事情就不用劳烦礼部了,咱们宫里的人就能替他们操办了,此事包在本宫身上。” 国家政事杨婵一般不会插手,可说到孙悟空的婚事,她这个大唐的女主人自然当仁不让。 李明达、白素贞领先的豪华伴娘团,南方自然会是大哥杨戬前来领衔,哪吒、小白龙等人在一旁相帮。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杨戬也赶到了长安城,就在李治三人到天庭之际,杨戬率领一千二百名草头神回到了灌江口。 利用李治所赠的那片功德金莲瓣,终于斩却了“善尸”,正式步入了“准圣”行列。 “大罗金仙”巅峰到斩却一尸“准圣”境界,这仅仅一线之隔,杨戬的法力就暴增了一倍有余,对“轮回法则”的掌控也更加纯熟了。 现如今四兄弟当中,孙悟空和杨戬先后踏入“准圣”境界,看得李治好一阵眼热。 杨戬领悟的法则更加高深一些,而孙悟空则有幸让“如意金箍棒”吞噬了“随心铁杆兵”,这件后天返先天功德灵宝的加成,让孙悟空和杨戬的实际战力,依旧保持在伯仲之间。 二哥哪吒也是厚积薄发,领悟了“火之法则”,如今也是一只脚踏入了“准圣”,距离进一步的突破不过一步之遥。 最“惨”的就是李治了,按理说“祖巫”之体已经相当于“准圣”了,再加上他也领悟了“力量法则”,若是能彻底吸收“人皇”果位的能量,还真就有希望完成“准圣”的突破。 可惜...... ...... 相聚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停留在宫里这五天,李治正好把所有的媳妇儿安慰了一遍。 白日里,则带着一众儿女和弟子们待在“太液三岛”之上,亲自把关一下他们在修行上的进境。 “哈哈,素贞啊,你对阵法的研习已经不比为师差多少了,今后还要在如何把阵法融入到比斗之中下功夫。” “瑶池的九天玄女娘娘,她如今是‘准圣’修为,领悟的法则就是‘阵之法则’,那才是真正的一人成阵、一人成军啊!” 李治的面前站着十个人,除了五个儿女、四个徒弟之外,还有二弟子薛丁山的媳妇儿樊梨花也在。 樊梨花人家是有师傅的,正是那位骊山圣母,也就是如今截教的掌教无当圣母,李治即便是再欣赏樊梨花的天资,也不能收为门下的。 不过,徒弟和徒弟媳妇之间,在李治看来也没什么差别,反正樊梨花也跟着薛丁山一起,要叫李治一声“师尊”的。 樊梨花同白素贞一样,也同样在阵法方面有天赋,李治自然不会藏私,但凡是他所会了,同样倾囊相授。 “弟子鲁钝,追随师尊时间最久,却在修为上迟迟难以寸进,给师尊丢脸了——” 白素贞的确是最早入门的,也是最早认识李治的。 可是,如今真要论起战力来,在场这十位当中,李离洛无疑是排名第一的,“大罗金仙”巅峰境界,那是独一档的存在。 剩下所有人都没能突破到“大罗金仙”,不过,李沉香和李敖霆的战力,却已经在白素贞之上了。 李沉香那就是一个“怪胎”,各门各族的功法兼收并蓄,同样是“太乙金仙”巅峰,他所会的神通和手段却是最多的。 更夸张的是,如今李沉香对“山河社稷图”的运用,早已驾轻就熟了,也就差最后“炼化”一步了。 当然了,既然“山河社稷图”视李沉香为“己出”,他炼化不炼化貌似也差别不大。 有了“娲皇宫”的那番遭遇,李治已经铁了心,想让自己儿子将“山河社稷图”这样的“先天灵宝”,彻底收为己用。 至于说“娲皇宫”中那位圣人会不会生气? 呵呵...... 有“山河社稷图”在,李沉香当然比别人在修炼上更加便利一些,动起手来,这也是一件不可多得的防御至宝啊。 二皇子李敖霆,在功法选择上就相对专一了许多,如今龙族之中最为顶级的两大功诀,“九转神龙诀”和“玄元控水诀”,李敖霆都已经修炼在身了。 尤其是在“九转神龙诀”之上的造诣,也仅次于小白龙而已,甚至都不弱于其母敖凌。 两个儿子都是“太乙金仙”巅峰状况,如果一切平稳发展,李治相信他们都能在三年之内,突破到“大罗金仙”。 白素贞的修为同樊梨花相差无几,都是“太乙金仙”中期境界,仅仅比二弟子薛丁山高了一小阶。 而年龄较小的李令月和上官婉儿,如今也都踏入了“太乙玄仙”境界,入门最晚的四弟子石矶,也有着“金仙”中期的修为。 当然了,要是最弱的,只能是未满三岁的李百草了,小丫头根本就没正式开始修炼呢,修为和境界只是这样“自然”地生长着。 “你等十日天资都还不错,却并非是绝顶之资,一味地闭门造车终究难成大器。” “这样吧,等年过完之后,离洛跟着为父出去,剩下的人,素贞、丁山、梨花、敖霆,你们四个就去三界四洲游历吧。” “记住,在外边你们轻易不要惹事,但是,真遇到有那不开眼的找事,就给我狠狠地揍,就算是出了人命也有朕替你们兜着——” 这些孩子都是修炼的好苗子,可是,李治却不想让他们成为温室中的花朵,修为境界的增长,和实际战力的增长是两回事。 听到李治这番话,被点到名字的人自然高兴不已,而没被点到名字的。 好吧,也就太子李沉香板着一张苦瓜脸。 李令月、上官婉儿和石矶,年龄尚小又是女子,修为只能说是勉强够用,她们待在宫中继续深造是应该的。 不满三岁的李百草,更是一天都不想离开娘亲。 唯独李沉香,这小子打小就“野性”,虽然长大之后改变了不少,骨子里也是一个坐不住的主。 可惜啊,谁让他是太子殿下呢,谁又让他有一个更加坐不住的老爹呢? “师尊,我等想先到‘瀛洲岛’去一趟,听黑鹳和白鹤所说,那‘瀛洲岛’的后山广阔无垠,至今都没人深入过,就算是孙神医采药,也只是进入了一小半而已。” 听到能够出去“玩”,李敖霆的心思就飞了出去。 “也好,不过到了那里,你们几个不能给泽老和云中子仙师惹麻烦,去的时候,让白鹤给你们当向导吧——” 黑鹳和白鹤,是土生土长的“瀛洲岛”土著,如今也双双到了太乙境,尤其是那黑鹳,被“三圣母”杨婵见到之后更是喜爱有加。 不过,据“三圣母”的观察,似乎老二李敖霆,同那脾气暴躁的小丫头走的很近? 一群修行的男男女女聚在一起,又是在人间居中,彼此之间不发生点儿什么是不可能的。 这里又不是天庭,李治才不会闲着没事去定什么规章制度呢。 如今薛丁山早已娶了樊梨花,马上孙悟空和紫霞仙子的婚事也要办了,接下来,李治就会把小白龙和白素贞的婚事也定下来。 至于自己这两儿子,太子沉香的媳妇儿,李治早在很多年前就物色好的,就是他收下的三弟子上官婉儿。 过了这个年,上官婉儿也要十七岁了,在这个时代完全是可以嫁人的。 李治却不那么着急,无论是儿子李沉香,还是弟子上官婉儿,修炼上都处于上升期,李治还是觉得他们先要以修行为主。 至少等李沉香自己也突破到“大罗金仙”了,再考虑给他们完婚的事情。 另外还有一对,却是多年的等待终于熬出头了,那就是秦怀玉对李明达。 那二位也算是青梅竹马,最开始的时候,秦怀玉和罗通两人都对李明达有意思,只是李明达迟迟在男女之事上“不开窍”。 后来,罗通在修炼上的天赋逐渐显现了出来,比秦怀玉后进的“晋王府”,如今在修为上反而先秦怀玉一步,踏入了“太乙金仙”行列。 修为上的突飞猛进,让罗通的心思更多地转到了修行之上,更是主动申请去了“贞观城”驻守。 用罗通自己的话说,他能感觉到,自己的“道”应该在北疆? 李治也不明白那小子神神叨叨的是怎么了,也就同意了他的申请,把罗通派在老三李恪的身边,署理整个北境军务。 昔日的两个伴当,一个在修行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一个却最终抱得了美人归。 甚至,长孙无垢都等不及李治回归,就迫不及待地给小女儿举行了婚礼。 太上皇李世民自是乐见其成,毕竟秦叔宝那是自己的老兄老弟的,就算两人都走上了修行之路,两家能够联姻也是最好的结局。 一句话,难得有情人,世俗也好,修行也罢,情之一字又有几人勘破?又为何要勘破呢? ...... “九郎,你打算带谁前往抵挡‘域外天魔’的战场?——” 年关已过,正月初三。 孙悟空同紫霞仙子的婚礼,已经过去十天了,算算日子,也已经到了大天尊给出的最后期限。 这些天来,李治尽可能多陪伴家人,朝政的事情早就一股脑丢给了太子李沉香。 孙悟空新婚燕尔,李治心中自然记得大天尊的时限,表面上却始终没有露出来。 这不,今日众家兄弟聚在了一起,孙悟空竟第一个提了出来。 “诸位,大天尊给了七个名额,朕自然算一份,另外大哥、二哥、三哥也要一起去。” “之前朕已经答应了离洛那个小丫头,也会带着她去见见世面,剩下就只有两个名额了......” 大天尊给出的限制是“大罗金仙”,李治可不会随便拉一个“大罗金仙”就过去,“域外天魔”是那么好对付的? 事实上,他答应了李离洛之后,多少还是有些后悔的。 就如今在座这些人,“大罗金仙”修为以上的就有不少。 “主上,反正俺老鲁是一定要跟着你去的,再带上因陀罗,咱们不正好够七人了吗?” 看到李治说只有两个名额了,坐在相对靠后的鲁托罗着急地站了起来,为了保险起见,他甚至拉上了因陀罗一块儿。 “帝君,我敖烈也要随您一行,‘域外天魔’?哈哈,某家还没见识过呢——” 被鲁 第三百一十八章 再吞一根棒 [] “帝君,在下所知道的一切,已经全都告诉您了,您就放我一条生路吧——” 重见天日的门罗,瘫坐在那里,早已没有了昔日的傲慢。 渐渐适应了光线之后,终于看清楚了大殿之中坐的是哪四位,好悬没把门罗给吓死,看这架势,是自己的大限到了吗? “门罗,你就把你之前告诉朕的事情再从头到尾说一遍,如果还能想起什么来,也一并说了就是。” 李治私下里已经审问过了门罗,他却感觉此事太过匪夷所思。 若非李治是在使用了“离幻珠”的情况下,诱导出了门罗的口供,他都怀疑对方是在对自己信口开河。 “这......帝君确定能保住我的性命?——” 修为到了斩却二尸的“准圣”境界,居然会是一个贪生怕死之人?都不知道那么多次雷劫是怎么渡过来的? “把你所知道的都说出来,朕不想再强调第二遍——” 形势比人强,魔族已经被彻底从三界四洲清除掉了,即便门罗再想作妖又如何,就凭他一个法力被封印的半残之人吗? “是,还望帝君不要食言......” 事到如今,门罗早已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从头又说了一遍自己所知道的事情。 ...... “怎么可能?九郎,你确定他说这些都是真的吗?” 等门罗说完之后,杨戬和孙悟空虽说也震惊无比,却还能稳住那份心神,哪吒却不然,一下子就跳了过来。 “三......三太子,在下所说句句为真,绝无半点谎言,即便帝君放了在下,在下也不敢在三界待了,回到魔界或许还能逃过一劫。” 门罗早就想好了,三界已经没有魔族的立足之地,如果侥幸能够从李治手中逃得一命,他就打算回到魔界躲起来。 或者干脆投到“天魔崖”去,凭借他斩却二尸“准圣”的修为,虽然地位未必能够及得上过去,总也能混个不错的位置。 再说了,他真到“天魔崖”去,首先考虑的是避难的,先能够安全的苟活下去,才是门罗的切实需求。 “好,朕相信你所说的话,朕也会亲自给你一条生路——” 门罗所说的话,李治已经原原本本听过两遍了,大体上没什么出入,也就相信了他的话。 “啊——,你......你好狠毒......” 冷不丁的,李治手中“弑神枪”一摆,枪尖正点在门罗的眉心,一道黑线贯入,门罗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到底是斩却二尸的“准圣”,即便被李治封印了法力,若非用上“弑神枪”,还真就解决不了这么彻底。 “九郎到底还是仁慈,就门罗这样的恶魔,你竟然还给他一个投胎转世的机会?” 随着“弑神枪”那一击,不仅杀死门罗的肉身,就连元神也给他洞穿了,随即彻底消散在当场。 “弑神枪”那还得了?那可是连“圣人”都能击伤的大杀器,对付一个被封印了法力的门罗,自然不在话下。 “我等修行中,最忌讳的就是因果,此魔虽说可恶,却也将这样大的秘密告诉了我等,给他一个重新投胎的机会也在情理之中的。” “再说了,方才我已经彻底粉碎了他的修为和记忆,即便重生了,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人而已,且六道轮回,谁又知道他会投生到哪里去呢?” 嘴上这样说,其实,李治还是那份骨子里的“善良”在作祟。 按理说,门罗乃是“无天佛祖”的大弟子,实实在在的大魔头,可是,偏偏李治没见到过他做过怎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事实上,这位魔族昔日的少主,大多数都是跟在“无天佛祖”身边的,真正出去作恶的反而是三大护法和六大灵将。 门罗勉强出场几回,却又很不幸地碰上了李治这个对手,几乎每次都算是铩羽而回。 这一次,更是连自己多年的修为,和小命都给赔进去了。 “大哥,你怎么看这件事情?” 李治没有先表态,而是问向了他一直尊敬的二郎真君杨戬。 在李治的心中,杨戬不仅仅是一个神通广大之辈,更是明是非、有远见的人。 这件事情,就连李治这样有着后世记忆的人,打破头都不曾想到的,却偏偏就出现在眼前了。 但是,李治第一次听到这个近乎荒诞的事情,就觉得它十有八九是真的,只是这样的事情,貌似不太好去当面求证。 “九郎,此事太过蹊跷,不过,你出手杀掉门罗是对的。三界动乱了三十多年,已经禁不起大折腾了。” 杨戬想了想,也觉得此事不知该如何出手。 哎,看来,弟兄几人的修为还是不够用啊。 “大哥,那位三十年前能够玩一次‘李代桃僵’,如今又来了一次‘金蝉脱壳’,活脱脱在耍弄三界众人。” “不过,以小弟之见,此事那些高高在上的几位,必然是知道底细的,要不然,他会那么巧就被招到‘紫霄宫’去了?” 当年何等洒脱的孙悟空,如今也开始学会思考了,看得一旁的哪吒都有些不敢认识他了。 是啊,魔也是他,佛也是他,“圣人”? 哈哈,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吗? “此事我等暂且放在心里就是,如今佛门暂由‘东来佛祖’署理,虽然在过去三十多年当中,原西方教留下来的僧众多有折损,如来这一脉如今也不会好受的。” “我等此行天庭,虽然有被大天尊当枪使的意味,不过那‘域外天魔’也的确不容小觑了。” 眼前解决不了的事情,杨戬也觉得多说无益,随即转化了话题。 “大哥、二哥,你们二位到过抵抗‘域外天魔’的战场,那里究竟是怎么一个所在啊?” 既然马上要动身前往了,总得事先多了解一番,孙悟空就问道。 “哎,说来惭愧,上次我同大哥一道被派往抵抗‘域外天魔’的战场,可是,我二人被派往的地方却不在一处。” “我到达那个地方,那是一片漆黑的潮湿地,就跟那魔界差不多,没有半点灵气,时不时还能够遭遇混沌罡风。” “遇到的‘域外天魔’也是零零星星的,少则三五人,多则十来人。不过,我遇到的那些‘域外天魔’,修为似乎都不是很高,最多也就‘大罗金仙’巅峰的样子,最差的还遇到过‘太乙金仙’之辈。” “大哥那里就不一样,他被派往的,却是时空的乱流,遇到的‘域外天魔’更少,却一个个都是强悍之辈,‘准圣’之人比比皆是。” 杨戬没有说话,眉头却皱了起来,而哪吒就在一旁为孙悟空和李治做着简单的介绍。 原来,天庭这么多年,一直派人在三十三重天之外,抵御着“域外天魔”的入侵。 尤其是近千年以来,似乎愈演愈烈,那位真武大帝大多数的时间都被派了过去,斗部和雷部诸多高手,也有不少人牵绊在里边。 “三位贤弟,这次天庭一下子就要派出三十名‘大罗金仙’以上的强手出援,可见那处的战场厮杀到了多么激烈的程度。” “虽然,没人能说清楚那些‘域外天魔’到底来自于哪里,不过,他们的功法、神通绝非三界所有。” 杨戬想回忆一下当初对战那些“域外天魔”时的情景,却不知为何,对方使用的那些招式或神通,竟然模模糊糊的想不起来了? “两位哥哥如此说,岂不是我等进入之后,也可能被分到不同的战场上去?‘域外天魔’?他们真是魔族吗?” 李治还清楚,所谓的“魔”都是三界对敌对势力的称呼,怎么听都不像是好东西,总让人觉得是邪恶的存在。 比如阿修罗族的就被称为“魔王”、“魔将”,魔界那些更是一律被称为“魔族”,现在,又出来一个“域外天魔”? 听哪吒的意思,对方修为最差的小喽啰,都是“太乙金仙”级别的,“准圣”都比比皆是的话,自己这一行人上去,想讨得便宜恐怕也不容易。 “哈哈,怕什么,上次去的时候,我跟大哥还没有现在的修为,如今大哥突破到了‘准圣’,我也领悟了‘火之法则’,也许那‘域外天魔’的战场,也是我哪吒突破的福地。” “悟空和九郎就更不用担心了,你们一个已经是‘准圣’了,一个都斩杀过好几位‘准圣’了,咱们正好借着这次机会,好好扬扬名声——” 孙悟空意外地变成了一个“稳重”的猴子,哪吒却依然如故,他这样一说众兄弟心中那丝疑虑也荡然无存了。 “老二说的没错,更何况我等有九郎所赠那片功德金莲瓣,即便相隔万里,也能感觉到对方的存在,有此宝物在,我等也就不怕被分开了。” 这四兄弟当中,孙悟空算是比较“可怜”的,像样的宝贝没几个,或者说,之前能拿的出手的,也就一把“如意金箍棒”。 现在被李治赠了一片功德金莲瓣,也难得有一样防御性宝物,即便他早就修成了金刚不坏之身。 “三哥,我这里还有一根棒子,要不你也让‘如意金箍棒’吞噬了它?——” 看到了孙悟空,李治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伸手向着虚空一抓,一根大枪出现在手中,瞬间又变成了一根棍子。 “这......九郎,这可是你的灵宝,岂能让俺老孙给糟蹋了?” “架海紫金梁”?李治当年从北海龙宫得到的宝物,也是一件难得的“后天灵宝”。 上古时期,洪水滔天,四海不靖,九州大陆上的人族更是深受其害,大禹被派往治水,历经十三年才尽全功。 最终,四海被四根神铁定住,孙悟空那根“如意金箍棒”取自东海,他从“六耳猕猴”手中夺下的“随心铁杆兵”来自西海。 四大神铁之中,除了到目前为止尚未出现的“擎天白玉柱”,就是李治手中这根“架海紫金梁”了。 “哈哈,如今我也就用着‘弑神枪’顺手,我见三哥的‘如意金箍棒’吞噬‘随心铁杆兵’之后,似乎进化了不少?” “如果再能将这根‘架海紫金梁’也一并吞噬了,想来定能更进一步,我等马上要奔赴‘域外天魔’战场了,多一分力量总是好的。” 说实话,李治把“架海紫金梁”拿出来,心里的确还有点舍不得。 一来这到底是一件难得的“后天灵宝”,二来,这根棍子说到底还是敖凌的嫁妆。 虽说李治现在不怎么用到了,可他那些儿子、弟子们也缺少宝物啊? “老三啊,你啥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有好宝贝在眼前,你居然还有往外推的时候?真不想要可别怪二哥开抢了——” 那可是“架海紫金梁”啊,除去灵宝本身的特性,更是沾染了不少功德在身,带在身上都能够化去不少戾气的。 “李老二,怎么哪儿都有你啊,你会是棍子吗?这是俺老孙的——” 哪吒这一佯装开抢,孙悟空一个箭步过去,就将“架海紫金梁”抄在了手中,却发现哪吒根本就没有挪动地方,只是在那里笑呵呵的看着自己。 “哈哈,三哥不妨现在就试试,我等也想开开眼见啊——” 旁观者清,李治当然能看出来哪吒也就那么一说,算是变相的激了孙悟空一下。 “嘿嘿,你等瞧好了——” 都到这种程度了,再说别的话就太矫情了。 孙悟空从耳朵之中,将自己那强化过后的“如意金箍棒”抽了出来,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大叫了一声。 “合——” 孙悟空这一手炼器的法门,还是当初在灵山之时,李治临时传授给他的,真正有了一手法门,他才能够将“如意金箍棒”和“随心铁杆兵”合二为一。 如今,孙悟空又如法炮制,再次让“如意金箍棒”吞噬了“架海紫金梁”! “这?——” 棍子还是那根棍子,棍子却已经不再是那个棍子了。 “老三,你这根棍子还抡的起来吗?” 如今的“如意金箍棒”,外表的颜色更加重了,且泛起一层淡淡的紫光,比先前也增粗了一分,长了三寸。 “嘿嘿,三万一千八百斤啊,俺老孙真的需要好好卖卖力气了——” “如意金箍棒”再次升级,顶级“先天功德灵宝”,难道说,如果有机会再吞噬了“擎天白玉柱”,还能够成长到“先天功德至宝”吗? 孙悟空不敢想,李治等人也不敢想,放眼整个洪荒以来,“先天至宝”就那么几件,没听说过别的啊? “不错,这根棒子如今的分量是真足啊,单单砸上一下,寻常人物都是接不 第三百一十九章 初遇天外魔 [] 雪后初晴,依然阴冷。 正月初三,当大唐百姓还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中时,一国之主的李治,已经辞别了依依不舍的亲友,一行七人赶奔天庭。 李治、杨戬、哪吒、孙悟空四兄弟,再加上大力牛魔王和蚊道人,以及李治的大女儿离洛公主,七个人自有七种不同的心境。 就属李离洛最是雀跃,在一众弟妹和师弟们羡慕的眼神中,离洛公主肆意地挽着老爹的胳膊,甚至还对着最小的妹妹说道。 “小草儿,你要乖乖的哦,姐姐打了大怪物,给你带好玩的礼物回来——” 一行七人,李离洛的年纪最小,不仅是晚辈更是唯一的女孩子,自然被所有人关照着。 当然了,真要是比斗在一起,李离洛的战力可是不容小觑的。 攻有“青萍剑”在手,守有“六魂幡”防身,关键是这两件灵宝,曾经都是圣人的随身之物。 “六魂幡”被“长耳定光仙”摆弄了多年,也不曾被其炼化,没想到到了李离洛的手中,那位圣人留在上边的印记,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多么让人艳羡的“宠徒”模式啊! 反正李治都看着有些眼馋,自己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机缘呢? 眼馋归眼馋,李治还得在一旁说着祝贺的话语,甚至亲自替李离洛护法,看着其将“六魂幡”彻底炼化了才肯罢休。 对于此次行动,众人也算是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大力牛魔王甚至把铁扇公主的芭蕉扇都带了过来。 “域外天魔”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陌生的存在,有备无患的道理,人人都是懂得的。 “呵呵,帝君如约而来,老朽恭候多时了——” 七人刚刚到达南天门,就看到太白金星已经候在那里了。 “老倌,不是说要到‘陶养殿’里集合吗?怎么都到南天门来了?——” 太白金星的身后,已经聚集了二十多人,孙悟空一眼望去,居然大都还是熟人,看来,他们倒是来的最晚的了。 “呵呵,老朽再次恭喜孙大圣了,您能娶得‘紫霞公主’为妻,就算是老朽看着都替您高兴啊——” 孙悟空成婚那天,虽然是在长安城中举行的婚礼,天庭却也有不少交好的神仙到贺,至少人未到礼到了。 至于说多少人是真的交好,多少人是假的交好,这就不好统计了,不过在孙悟空看来,也许大多数人都是看在了紫霞仙子的面子上吧。 值得一提的是,大天尊和王母娘娘双双派人送来了礼物,这样的牌面甚至超过了当年李治同杨婵成婚的场面,而太白金星正是大天尊派往长安婚礼的代表。 斩却一尸的“准圣”九天玄女,“大罗金仙”巅峰的王灵官和禺狨王,都站在太白金星的身后。 再往后一点,二十八星宿中的四位,奎木狼、亢金龙、角木蛟和房日兔,都是老熟人了,也纷纷同李治等人打着招呼。 不过,他们却并不属于大天尊直属的部下,反而归“斗部”统帅,自然是隶属于那位紫薇大帝的。 密密麻麻的几十人中,李治也看到几个熟悉的脸庞。 比如那位“黑煞神”,如今也有“大罗金仙”后期的境界,比起身在下界的秦叔宝要强上不少。 还有一位,黑面浓须,头戴铁冠,手执铁鞭,身跨黑虎,竟然也有斩却一尸“准圣”的修为? 李治虽然没见过此人,却在凡间的庙宇之中见到过这位的神像,不正是那位财神爷赵公明吗? 赵财神坐在黑虎之上,向李治这边望了一眼,目光却在李离洛的身上停留最久。 最后一人,这相貌、这装扮、这兵器,不要太熟悉啊! 赤面长须、金甲绿袍、青龙偃月刀,两眼微闭、不怒自威...... 就那样独自一人站立在那里,虽然只有“大罗金仙”后期的修为,那一身气势却不次于另一边的赵公明。 若是在李治第一次踏入天庭之时见到此人,他一定会过去主动打招呼的,不是因为此人有多大的名声或修为,而仅仅是出于多少年来的欣赏和喜欢。 “帝君,大天尊受邀去了‘紫霄宫’,特命老朽将诸位送到抵御‘域外天魔’的战场。既然人都到齐了,咱们这就启程吧——” 大天尊竟然离开了天庭? 听到这个消息,就算是一旁的杨戬都微微地皱了皱眉,在他的印象中,那位大天尊这些年来似乎都没怎么离开过天庭。 在这个节骨眼上,居然被请到“紫霄宫”去了? 杨戬和李治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之前在灵山上的情景,似乎那位佛门的世尊,也被请到“紫霄宫”中去了。 这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吗? ...... “诸位,这里就是进入战场的入口了,诸位可随机从墙壁上摘取令牌,然后,令牌会带领各位进入战场之中。” “这令牌也是诸位在战场上的身份象征,若是碰到持有令牌之人,就算是你等的袍泽,当守望相助。” “此令牌一旦被摘下,就同诸位休戚相关,若是不幸阵亡了,这令牌也就碎裂了,断不会被人夺去。” “此时抵挡‘域外天魔’之战正处在焦灼之时,还望诸位并力杀敌,只要手中令牌上的空格填满,将自身法力输入进去,自会被这令牌带出战场。” “老朽太白,在这里祝各位旗开得胜、凯旋归来——” 平日里,总是一副老好人形象出现的太白金星,此时却满脸的煞气,甚至手中的拂尘都换成了一把宝剑。 在众人面前,出现了一面大墙,却不是实物的墙壁,而是由大神通者凭空打造的一处防护结界。 这里早已远离了三十三重天,李治从自己识海中“离幻珠”记录下来的路径,此处距离第三十三重天的距离,尚有数十万里之遥。 难耐的罡风,如同刀子一般从皮肤上划过,怪不得要求“大罗金仙”修为之人到来,化作寻常“太乙金仙”之辈,只是抵挡这罡风都相当困难。 “唰——” “唰——” “唰——” 三十号人,到这里来就是要进场厮杀的,听太白金星说完也不做废话,纷纷从墙壁上摘下一枚令牌。 令牌乃是由一块墨玉做成,一入手便没入了各自的识海之中。 怪不得太白金星会说出人亡牌毁之事,都进入到自己的识海了,除非对手太过逆天,能够将你彻底控制住,还能有神通进入你的识海之中。 否则,还真就是人在牌在,人死牌亡啊。 摘下令牌之人,瞬间就消失在了原地,李治却可以看出,他们都被“吸”到防护结界后边去了。 “诸位,咱们也该进去了,记住一切以自身安全为第一,无论谁跟谁碰到了,就地结为联手。战场之上危险重重,也要小心这些所谓的‘袍泽’——” 三十人之中,李治还看到了韦护、木吒、降龙和伏虎罗汉? 不明白那位木吒,何时也突破到了“大罗金仙”境界,而灵山佛门之人赶来参战,也出乎李治的意料。 众人应诺,纷纷从墙上摘下令牌,消失在原地。 “离洛,你我同时摘下令牌,之后你切勿抵抗,为父带你进去。” 看到众人都进去的差不多了,李治轻声地对李离洛说道。 李离洛一时没明白爹爹的意思,却也按照李治所说照做了,然后眼前一黑,啊...... 原来,李治还是有些担心女儿离洛的安危,最后采取了一个投机的方法。 二人几乎同时摘下令牌,然后,李治一把将李离洛送进了自己的识海之中。 自从他领悟“空间法则”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的识海也发生了变化,竟然能够将活人给放进来。 可惜,刚刚领悟“空间法则”,之前李治也未曾尝试过,到底能够放入几人,放入之人又能够存活多久。 李离洛刚被李治放入识海,他自己也消失在了原地。 “这又是什么神通?能把一个大活人放进自己身体里边?这个李治,越来越让人看不透了......” 站在那里恭送众人的太白金星,亲眼目睹了方才发生的一切。 看到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了,太白金星居然挺起了腰杆,双目如灯仿佛要看穿那层防护结界,除去那一头白发,哪里还像是一位弱弱的老者啊? “啊,爹爹,您这是怎么了?咱们这是已经进来了吗?” 当李离洛再次看到自己父皇的时候,却发现周围的环境已经变了,而自己的父皇,竟然受伤了? “为父无碍,看来,我还是有些小觑这处战场了——” 李治的本意,利用自己识海的特性,将李离洛放在里边带进来,这样二人就不会被分开了。 可惜,他还是想错了。 原来,每一个人摘取的令牌不同,就会被投放到战场不同的地方,所有人到了战场之上可以随意集结,却不能在结界之外搞小动作。 幸亏现在的李治,已经领悟了“空间法则”,一发现女儿要离体而去,急忙运转身法,以他能施展的最快速度向着女儿要离去的方向疾驰。 也就是李治,既有“空间法则”、又有“化虹之术”、更有强悍的“祖巫”之体,这要是换个旁人,就这一番操作绝对会被爆了识海的。 即便如此,李治也受伤了,好在一切还都在掌控之中。 “洛儿,你先替为父护法,顿饭功夫即可——” 身处险境,李治来不得半点马虎,向四周看了看,方圆数千里之内,竟然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不过,李治也不敢大意,还是先把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佳为好。 有了李离洛在一旁护法,他更是把“混沌钟”也放了出来,高高悬于头顶,算是把他们二人都护在了里边。 ...... 良久,当李治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刚才所受的那点儿小伤已经尽复。 李治有“祖巫”之身,按理说寻常之力都难以伤及到他,可惜,偏偏他算是被自己的神通给伤到了。 “走吧,咱们好好查探一下这个诡异的地方。” 李治站起身形,冲着女儿说道。 他之所以说此处诡异,因为他根本就感觉不到一丝灵力的存在,就跟后世的环境一般。 在这样的地方厮杀,若是时间久了,都没有补充灵力的地方,只能依靠自己打坐行功来恢复法力了。 这里是一片荒芜之地,没有任何的植被,更不可能看到有生灵路过,甚至连一点儿水气都没有。 李治已经通过识海之内的“十二品净世白莲”,想跟三位兄长取得联系,可惜,半天了一点反应都没有。 “爹爹,咱们是不是一直就在附近转悠了?” 李治是一个路痴,李离洛却不是,二人也不知道走出去了多远,四周的景物几乎没有太大的变化。 “是吗?待为父一观——” 李治是路痴不假,架不住他的体内有一枚“离幻珠”啊,这件宝物已经准确无误地记录下了李治所走的路。 可是...... 李治发现,“离幻珠”之中他们的行走轨迹,已经出现了多次的重叠。 这?居然不是在同一个空间里? 就在这时,李治感觉到左前方有人在打斗,距离最多不超过万里。 “洛儿小心,左前方万里之处有人在打斗,你我也过去看看。” 好不容易碰到了人,哪怕是敌人呢,李治都要过去看看。 就这样,父女二人,李治在前李离洛在乎,向着左前方疾驰而去。 万里之地还架得住走吗? 即便是带着李离洛一起,也就是几个呼吸的功夫,两人已经来到了近前,定睛一看,双方正打的紧呢。 好家伙,还真就认识。 李治也没想到,到达战场之后碰到的第一位“袍泽”,竟然是那位“黑煞神”,也就是“翊圣元帅”,全称是“极翊圣黑煞大元帅”。 以一对二,也不知 第三百二十章 又一位金蝉 [] “青萍剑”落,同李离洛交手的那位“域外天魔”,顿时被劈为两半,有“六魂幡”在,甚至连他的元神都没能逃出去。 一个体魄类似于巫族,却拥有元神之辈? 看到眼前的情景,李治陷入了沉思。 在洪荒以来的世界中,只有“祖巫”级别的巫族,才能修炼元神,李治这样的已经算是例外中的例外了,却没想到今日在这里一下子能够碰到两个。 更夸张的是,看样子他们还只是所谓“域外天魔”中的普通两员而已。 李离洛一击得手,识海之中的那块墨玉令牌就被点亮了,原本有着十个空格,此时最边上的一处空格已经微微闪烁着白光。 虽然她不知道那白光有何用处,却能感觉到它正微微散发着一种能量,虽然微小,却很柔和。 看来,打怪是有奖励的啊? 到底是少女心性,这种猎奇的心态,让第一次杀人的李离洛,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当然了,也许是她所杀的,本就不是人的缘故吧。 “爹爹,这半根棒子您给拿回去琢磨琢磨,我再去宰杀一个——” 已经尝到了甜头,李离洛焉能放过另外一个“域外天魔”?更何况,那位现在的处境也不是很好,修为上更低了一阶。 这半截棒子?—— 李治伸手接过女儿扔过来的半截棒子,入手很重,别看只剩下三尺出头,怎么也有着数千斤的重量。 李治在手中掂了掂,运转“破妄金瞳”,仔仔细细地扫视了这半截棒子一遍,然后单掌发力,“太阳真火”被催发了出来。 女儿那边没有后顾之忧,李治竟然在这里开始“炼器”了? 也就盏茶的功夫,手中那三尺多长的棒子消失不见了,而李治的掌心处却凝结着一小团银白色的物事。 “玄天精铁”? 深谙炼器之道的李治,自然是知道“玄天精铁”的存在,只是这东西在整个三界之中都不太多,李治自己更是听说过却从来没见到过。 “洛儿,别毁了他的棒子,完整地拿过来——” 李治轻轻地将手中的“玄天精铁”收入储物袋中,为此还特意腾出一个储物袋来,专门来存放“玄天精铁”。 来一趟“域外天魔”的战场,没想到还能够有这样的收获,仅仅只是两个“大罗金仙”级别的“域外天魔”而已,李治对即将到来的厮杀充满了“欲望”。 有了李治这一声大喊,李离洛不得不改变了打法,不能再拿“青萍剑”去削对方的棒子了。 只是,李离洛提剑加入了战群,而那位“黑煞神”却并没有退出来,依旧状如疯虎般同对方死磕着,似乎想报双鞭被毁之仇? 可惜啊,一对十八节紫金鞭都被废了,单凭一把寻常的仙剑,又岂能伤得了对方? “喂,你还是到旁边休息去吧,你在这里反而妨碍本姑娘斩杀此獠——” 三人混斗了十几个回合,李离洛是越打越别扭。 “黑煞神”是杀的迷糊了,那位“域外天魔”可清醒着呢。 他也看出面前这两人并不是一路的,自己同伴已死,这位就不敢恋战,转动身形时不时还让“黑煞神”给自己做了挡箭牌。 “本座一定要杀了他——” 知道是旁边这位年轻的女子救了自己,“黑煞神”更是听到对方称呼李治为“爹爹”,“黑煞神”的脸色就更黑了。 倒不是他对李治怎样的嫉恨,问题是这也太丢面了吧? 多少年前,自己以“大罗金仙”初期之修为,就完败在李治的手上。 这么多年过去了,“黑煞神”也算是发奋修炼,硬生生将自己的修为从“大罗金仙”初期,增长到了“大罗金仙”后期。 这在天庭一众同僚之中,已经算是名列前茅的增速了,却依然赶不上李治。 甚至都不用再行比过,单单这些年折损在李治手中的那些“准圣”,或死或伤,远不是“黑煞神”能够想象的。 同李治之间的仇怨,“黑煞神”报仇无望,却没想到在几十年后的今天,自己反而受了李治女儿的恩惠。 更让“黑煞神”无语的是,这位年纪轻轻的小丫头,竟然有着“大罗金仙”巅峰的实力,一出手就斩杀了一位同样是“大罗金仙”巅峰级别的“域外天魔”啊。 在这种情况下,你让他“黑煞神”怎么办?唯有拼命而已! 看到眼前这位大老黑如此顽固,李离洛也无话可说,手中的“青萍剑”加紧了进攻。 如此一来,那位“域外天魔”可就顶不住了。 “嘀——” 一声刺耳的声响,从这位“域外天魔”的口中传出,随即一道紫色的光亮在头顶炸裂,声响和光照能传出多远去。 “洛儿,速速料理了此人,这是在发信号求救了——” 李治也不敢大意,手中扯出了“弑神枪”,极目向着四周探视,想着能够第一时间阻击来犯之敌。 看来,这里碰到的两名“域外天魔”,要么是突前探路的,要么就落单的。 既然对方释放信号了,那就说明左近一定还会有同行之人,而且来人的实力一定在此二人之上,或者是大队人马。 ...... 果然,也就是过了有一刻钟的功夫,李治就发现了正前方万里处,出现了数个黑点,黑点渐渐变大,没多久就来到了眼前。 “二哥——” 等李治看清楚来人的样貌,惊喜地叫了出来。 原来,从远处来的有四人,其中三人正追着一个人厮杀,而那被追的、甚至有些狼狈之人,不是哪吒又能是谁呢? “九郎?速来助我——” 哪吒脚下的“风火轮”,踩得呜呜直响,手中的“紫焰蛇矛火尖枪”,似乎遭受了不小的创击,连枪头都断了? 也难怪哪吒如此狼狈,身后追赶他那三位,其中两人同方才李离洛斩杀那位一样,也是“大罗金仙”巅峰修为。 就连他们手中使用的兵器,都跟之前那人一样,掺杂了“玄天精铁”的粗短棒子。 而另外一人,身上却没有一丝巫族的气息,反而是浓浓的妖气? “六翼金蝉”?—— 李治吃惊了,“破妄金瞳”之下,他看到了这位的本体,竟然是“六翼金蝉”。 这也是李治知道的第二只“六翼金蝉”,却是第一次窥见“六翼金蝉”的本体,至于说那位玄奘法师,呵呵...... 也许是转世太多,也许是佛法修为高深的缘故,反正李治是没能看透对方的本体。 “朕没想到会在此处碰到一只‘六翼金蝉’,不知道打的你现出原形,用‘太阳真火’烤着吃滋味又如何?——” 李治一个瞬移,“弑神枪”已经拦在了那位“六翼金蝉”的身前,开头戏谑道。 “何方小辈,竟敢如此大言不惭,实属找死——” 谁能听得这样侮辱的言语,更何况是一个斩却一尸的“准圣”之人。 “九郎要速战速决,我这边顶不了太久的。” 即便李治分去了一位实力最强的“六翼金蝉”,哪吒那边依然很吃力。 对方两人同他一样的境界,关键是他的“紫焰蛇矛火尖枪”遭了重创,此时不仅喷不了紫焰,连枪尖都没有了。 哪吒也受了点儿伤,虽说不重,一味的厮杀指定不是长久之计。 李治心领神会,索性不再搭话,一摆手中的“弑神枪”,就对眼前的“六翼金蝉”下了死手。 没什么好讲的,彼此又不认识,更谈不上有交情,在李治想来,他还真想把对方打出原形来,然后直接烤了吃。 那是多少年以前的记忆了? 后世的李治,童年是在农村渡过的,对于蝉蛹和蝉的各种吃法并不陌生,只是这一世醒来就在皇宫之中,没有机会罢了。 而眼前这位,那可是“六翼金蝉”啊—— “轰——” 一个照面,“弑神枪”就碎裂了对方手中的一柄宝剑。 “你......你怎么会有‘圣器’?不对,这不是‘圣器’,怎么会如此霸道?” 那位“六翼金蝉”宝剑被毁,也吓了一跳,急忙闪退出十数丈,手中又多出一根形状奇特的半拐。 “‘圣器’又是什么东西?阁下如果有,不妨拿出来让朕开开眼,接家伙吧——” 方才“弑神枪”一击,也算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虽然碎裂了对方的宝剑——姑且叫做宝剑吧,只是形状同宝剑类型的兵器而已。 可是,李治却感觉到一阵强大的反作用力,顺着“弑神枪”传到了自己的手臂上。 也就是现在的李治,若是倒退几年,他肉身未能达到“祖巫”之时,就这一记反作之力,李治都未必能够承受的了。 看来,这“域外天魔”之中的“准圣”,实力也不容小觑啊。 接连挫败过几位“准圣”,甚至连斩却二尸的“准圣”,都在李治的手中饮恨,李治不免对自己的实力有了相当的自信。 也就是在灵山之上,当面对如来佛祖之时,李治才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这样的经历,让李治多少有些小瞧“准圣”的思绪,当然了,无论是杨戬、孙悟空还是牛魔王,李治还是很钦佩他们的实力的。 两人再次战在一起,那位“六翼金蝉”就学精明了,不敢轻易同“弑神枪”碰触,只是在寻找着能击向李治身体的机会,或者利用神通远程攻击。 这位“六翼金蝉”的速度极快,身形变换之间,甚至能够出现无数幻影,仿佛四面八方都是他的身影,更有铺天盖地的半拐攻向了李治。 “哼,雕虫小技尔——” 比速度,李治还真就没怕过谁。 你不是虚影多吗?李治都懒得用“破妄金瞳”去辨识了,直接将“弑神枪”给抡圆了。 任尔千路来,我只一路去。 区区一根半拐而已,在李治看来,那充其量也只能勉强够得上“先天灵宝”的级别,他可是有着“祖巫”之体啊。 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这就是李治能想到最速战速决的办法,主打一个对方不了解他。 “轰——” “轰——” 几乎同时两声闷响,李治一枪刺中了对方的左肩,而“六翼金蝉”的半拐也正砸在了李治的肩头之上。 “你......你怎么会没反应?啊——” 没等“六翼金蝉”的话语说完,李治手中的“弑神枪”一拧,直接就废掉了对方的左臂。 “咳咳,忘了告诉你,可能是因为你手中的兵器太垃圾了,如果你能找来你口中所说的‘圣器’,也许朕就不敢硬接了。” 又是一次出其不意的偷袭,可是,李治却没继续进攻,停在原地暗中调息着。 这......这也太力大了吧? 李治的肩头火辣辣的疼痛,实际上他此时已经无法正常活动左肩,倒不是他的“祖巫”之身如何,而是有些小觑对方的实力了。 “看你的年龄没多大,怎么会有这么强的实力,可敢报上性命?也好让本座知道,是何人伤了本座?” 幸好那位“六翼金蝉”也没有进攻,他的整个左臂都被“弑神枪”废掉了,要想恢复如初,很显然不是短时间能够做到的。 “喂,就没有人教过你要懂礼貌吗?在你询问朕的名号之前,总应该先把自己的名号报一下吧——” 听到对方自称“本座”,李治就明白这位一定是有身份的人物,对于“域外天魔”两眼一抹黑的李治,还真有了解一番的想法。 “统领,快来救我,啊——” 又是一声惨叫,正是从同李离洛交手的那位“域外天魔”口中传出来的。 连肩带臂,“青萍剑”整个削掉了对方的右臂,李离洛却对他的右臂不感兴趣,而是抢身上前,夺过了即将掉落的棒子。 她可是记得老爹的吩咐,要收集完整的棒子。 可惜,为了一个棒子,被旁边杀疯的“黑煞神”捡了个便宜,一宝剑削掉了身受重伤“域外天魔”的头颅。 再跟上一剑,斩杀了其惊慌失措、意欲逃走的元神。 在三界之内的厮杀,若非真正有大仇之人,彻底灭除对方元神的行为并不多见,最少也要给对方留一个投胎转世的机会。 没办法,这里是对抗“域外天魔”的战场,而这些“域外天魔”的性命,正是他们累积战功,早已离去的砝码。 “哼,不要脸,抢本姑娘的猎物——” “我......” “域外天魔”一死,“黑煞神”反倒清醒了过来,看了一眼自己识海之中的墨玉令牌。 好吧,此时“黑煞神”令牌之上,也被点亮了一个空格。 李离洛虽说有些气恼,但也只是啐了“黑煞神”一口,就急忙收起棒子,飞向了另外一边的哪吒。 自己老爹的实力,李离洛清楚的很,根本就不用她去担心。 第三百二十一章 误走入绝境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二十二章 大罗破准圣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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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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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二十五章 死境遇帝江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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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二十六章 又是老对手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二十七章 连战且连捷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二十八章 祝融的遗泽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二十九章 一剑决胜负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三十章 纷纷归三界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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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三十一章 搏命战真蝗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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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三十二章 天外尚有天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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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三十三章 扮巫戏群小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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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三十四章 再来不速客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三十五章 密谈三界事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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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三十六章 众散归平静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三十七章 千年未解谜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三十八章 功过真与假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三十九章 诡异天庭诏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四十章 三十人名录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四十一章 伏魔大元帅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四十二章 你相信朕否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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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四十三章 为师来迟了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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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四十四章 请诸君喝酒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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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四十六章 受邀广寒宫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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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广寒宫一夜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四十九章 另一个自己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五十章 大巫见祖巫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五十一章 出手不留情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五十二章 一切都挺好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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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五十三章 通天起台阶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五十四章 初闻红颜迹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五十五章 扑倒通天阶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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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五十八章 越战越诡异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本免费阅读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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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五十九章 域外有圣人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本免费阅读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六十章 厮杀进行时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本免费阅读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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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别来无恙乎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本免费阅读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六十二章 半道欲归程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本免费阅读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六十三章 初上紫霄宫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本免费阅读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六十四章 三斧开天地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本免费阅读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第三百六十五章 一场生辰宴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全本免费阅读 []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