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渊欢之》 第一章捡人 “阿姐,这哥哥怎么还不醒啊?” 一旁正在收拾东西的身影回身看了一眼床上的人,说道,“可能睡着了。” 听着这话,小孩子陷入了沉默。 有些蜡黄的脸上满是苦恼,半响才长叹一口气,仿若大人一般,背着手走了出去,不久又回到床边,给男子扇扇风。 八月的天,即便是在山里,也热的厉害。 被叫做阿姐的小姑娘走到小孩子的身边,揉了揉他毛绒绒的小脑袋,蹲下来温柔的说道,“阿弟好好在家,帮阿姐照顾哥哥好不好呀。” 小大人用力一点头,“阿弟会的,阿姐放心。” 阿姐又说道,“阿姐还没回来不准开门噢。” 阿弟点头,“阿弟知道啦。” 话音落下阿弟就双手环过阿姐的脖颈,抱住了阿姐,在她耳侧说道,“阿姐要注意脚下,快些回来,阿弟会等阿姐的。” 阿姐趁着阿弟松手便双手捧着阿弟的脸颊,捏了捏那不多的脸颊肉。 心里叹,还是胖点好。 嘴上却逗趣,“小大人,阿姐知道啦,尽瞎操心。” 小大人乖巧的不反抗,只是嘴里支支吾吾的,在阿姐双手不停地揉搓下说不清楚。 但是阿姐也能知道他说什么,无外乎就是我已经长大了之类的话。 阿姐关上门后就往林子里走。 阿姐,也就是宋欢,习以为常的走在一条略微踩出一点痕迹的路上。 一个月的时间,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的熟练且自得其乐,她觉得自己的接受能力还是很不错的。 这个家里仅剩下她和阿弟,父母已经过世,母亲是为了生下阿弟难产而死,父亲是上个月去世的,可能是对母亲思念成疾,在母亲去世后他就没有了精神支撑,日渐衰弱。 姐弟俩在她还没过来之前就是依靠父亲之前做的陷阱猎到食物,最终她还是过来了。 宋欢身姿轻巧的跃上树,看了一眼下方不远处的陷阱,里面空空,并没有猎物。 宋欢脸上并没有显露失望的神色。 意料之中的事,这陷阱是原身父亲在世时做的,这么久的时间,动物聪明警觉,这陷阱怕是不能再用了。 宋欢转身就往另一个方向去,小小的身影并不被这满林子的杂草树木所限制,身姿仿若小鹿般轻盈敏捷。 藤蔓上的野生猕猴桃有个别几个已经被鸟儿啄出了洞,肉眼可见的微微干皱。还有新的被啃咬的痕迹,可能是听到了宋欢的动静偷偷逃走了。 宋欢将几个完好的摘下,扯了一些草放在竹篓底部垫好,再将猕猴桃放进,接着纤巧的身影又没入丛林中。 宋家里 阿弟去堂屋喝了口水又进了房里,见哥哥还没醒,他便动作小心的将床尾上自己的衣物拿上又出去了。 出了堂屋便是小院子,左侧是水流进缸里的声音。 水缸上方是被一劈两半的长竹筒,里面的关节被打通,水流就是这样慢慢地从竹筒流了过来。 院子里的水去阿姐前些日子引过来的。 屋子外面不远的地方有股小水流,爹在世的时候都是爹去外面提水回来,后来姐姐为了轻省些就把水引流进了院子里,果然很是方便。 阿弟将衣物丢进木盆里,再吭哧吭哧地把木盆推到紧挨着水缸往外溢出流水的地方,慢慢接水。 他人小,力气也小,却每次还是会自己洗衣物,拧不动也没关系,等阿姐回来拧就好,阿姐不用帮自己洗衣物也能多轻省点。 山里的水很凉爽,用宋欢的形容来说就是那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水,在八月的天里能喝上一口解暑的舒爽。 阿弟被晒的这会儿就已经满头大汗,两只小手做捧状接了一捧水直接就往脸上贴,凉水敷面的一瞬间,阿弟咧嘴一笑,接着就干劲十足的蹲下搓衣物。 他的衣物并不脏,只是在水里搓搓,把之前的汗渍洗掉而已,不然这么热的天气,衣服会酸臭。 在清洗衣物的同时阿弟也不免小心翼翼,他就一套衣物换洗,如果身上这套湿了,被阿姐看到,他又要被骂一顿然后就丢进被窝里了。 如今他可不能再这样了,不然被醒来的哥哥看到,该笑话他和阿姐了。 日渐西斜,宋欢的收获还不错,这附近活动最多的果然还是野兔。 野兔喜欢生活在有水源有树木的混交林内,宋家处在的这片山林简直就是野兔聚集地。 宋欢也不贪多,只要两三天能得到一只大的就好了。 她进林子不会去捕捉小兔子,即便遇见了她也不理会,这叫资源再生,可持续发展。 宋欢背着竹篓,到了门口,喊了一声阿弟,随即便听到噔噔噔的跑步声从屋里传来,接着由远及近,一生惊喜的阿姐声刚落下,大门也被打开了。 宋欢一脚踏进院子,手就出现在了阿弟的脑袋上,撸了一把,夸奖道,“阿弟真能干。” 小小的人儿照例脸红害羞了,自从阿姐上次醒了过来后,就没少揉自己的脑袋,虽然每次头发都被弄的乱糟糟,但他知道,自己很喜欢阿姐这样,那种很开心很轻松的感觉,他真的好喜欢这样的阿姐啊…… 待小人儿回过神的时候,宋欢已经把野兔放在一边,竹篓也解了下来。 见此,他急忙关上门,噌噌噌的跑到阿姐身边,“阿姐,今晚吃它吗?” 四肢被捆还在挣扎的野兔,两只耳朵听着这话支楞起来,鼻子一耸一耸的,那模样甚是灵性。 宋欢摇头,“待会儿把它关进笼子里。” 她没养过野兔,不知道野兔能不能像宠物兔好养,万一得了抑郁挨不到五天后的集会,她也只能磨刀霍霍了。 阿弟戳了戳兔子耳朵,用力点头。 宋欢将竹篓里的猕猴桃拿了出来,伸到阿弟的面前,阿弟一脸惊喜,“阿姐,阿姐,又到吃毛桃子的时候啦!” 宋欢恍然。 奥,这里人把猕猴桃叫做毛桃子。 阿弟用衣摆接过毛桃子,接着又是噔噔噔的跑进堂屋,去到左侧的柜子,把毛桃子一个一个地轻轻放进了竹篮里,数了数个数,六个,真好,他和姐姐都可以吃三个。 咧嘴看了好一会儿,又把它们摆了摆姿势,这才把一块烂布盖在上面。 宋欢笑着摇头,转身进了厨房,把小半篓的板栗倒进簸箕里,再把外头的野兔解放四肢丢进后院的棚子下的笼子里。 宋欢侧身用手挡住西斜的太阳,看了它的大致位置,估摸着也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就兜头转身进了厨房。 房间内,已经默默清醒的少年听着外头的动静,不知是该喊一声,还是该制造点动静,让主人家别忘了他们屋内还有一个陌生人。 少年扫了眼除了床什么都没有的房间,又默默的闭上了眼睛,病弱苍白的脸上浮现了一抹复杂的神色。 第二章宋家 宋家的厨房还挺大的,比她以前的厨房还大出两倍。 门口右侧是灶台。 灶台上有两口锅,做饭菜挺方便的,可以同时进行。 左侧是一张长桌,桌上放着三寸厚的砧板,砧板就是从树桩上直接锯下来的,完完整整的圆柱体。 砧板上还放了一把厚菜刀,一旁放着簸箕,里面装着方才倒进去的板栗。 桌子底下也有三三两两摞着的空篮子和簸箕。 长桌的里侧放着橱柜,橱柜有两层,每层有两扇橱柜门,上层每扇橱柜门里分设上下两个空间,右侧里面放着碗筷,左侧里面是两罐腌制的酸菜。 下层橱柜门打开是一个大空间,里面只有两寸厚的米袋,显得空落落的。 长桌和灶台中间大致有三尺多的活动范围,墙上有两个竹钉,被敲进墙里,上面挂着已经熏干的腊兔腊鱼。 宋欢舀了一小竹筒的米,又看着米袋里的量,顿了顿,估计吃不了五天,又默默倒了一点进去。 宋欢的强迫症也被她带了过来,别的地方还好,就是这米袋子。 米袋子不满,她的心就像被抓住了一样,难受的紧。 她抿了抿唇,如今她迫切的想多挣些钱。 短期目标就是——得把米袋填满才行! 以前淘米得淘三次,现在,淘一次是她最后的倔强! 将米和水倒进锅里,水不知是米的多少倍,没办法,以她们目前的情况,只能喝粥了。 宋欢先将煮粥的那处灶里生火,生好后阿弟直接把矮凳移了过去,小小的人儿双脚并好,双手端放在膝盖上,双目炯炯地乖巧看火,一系列的熟练动作,已然是他每天的任务。 宋欢逗了一会儿阿弟,又好一顿夸奖后,这才把盆里已经洗好的腊兔放在砧板上砍成小块,阿弟年龄小,不能吃太硬的东西,只能砍小块多炖一会儿。 以往她都是会把肉提前一两个时辰给泡好,这样就不用煮太久,倒是今日因为救了人,所以就耽搁了。 宋欢这一想,手中砍肉的动作一停,这才哎呀一声,恍然道,“阿弟,屋里的哥哥醒了吗?” 阿弟也一副才记起他的模样,赶紧起身,“阿姐,我这就去看看。” 屋里听见声音的少年这才睁开眼,叹了口气,终于是记起他来了。 阿弟从竹席帘子底下出来,就立马对上了两只黑黝黝的眼睛,立马不好意思咧嘴道,“大哥哥你醒啦?” 少年低声嗯了一声,明知故问道,“就你一个人吗?” 阿弟摇摇头,“我和阿姐呢,阿姐在厨房做夕食……”然后就把宋欢什么时候救他回来的事通通交代了出来。 阿姐说了,做好事得留名,莫欺少年穷,她们俩姐弟孤苦无依的,需得广施善缘,多给自己留后路。 他是好阿弟,时时刻刻记住阿姐的嘱咐。 少年此刻还头痛的厉害,不过已经清醒一会儿后也比方才好了很多,最起码不会动一下就晕眩想吐。 少年犹豫了片刻,说道,“小兄弟,你能带我去更衣吗?” …… 少年看着大树底下的坑,好一顿沉默。 阿弟似乎看出了他的困惑,解释道,“阿姐说了,这样就不用洗恭桶,又能回馈给……额,大,大自然。” 大自然是谁? 大自然应该是阿姐给这棵大树起的名字。 少年干笑,点头夸道,“你阿姐很聪慧。” 阿弟没听出其中的含义,对字面上的意思狠狠点头,他很开心大哥哥也像自己一样觉得阿姐很聪明。 少年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还拉进来自己和孩子的距离。 “大哥哥,你现在要回家吗?”阿弟在少年解决好问题后就问道。 少年准备进屋里的动作一顿。 慢慢卡顿地低头看向这个眨巴着眼睛的孩子。 少年本就苍白病弱的容颜更白了一分,但在逐渐昏暗的天色中,阿弟并没有看出来。 少年右手握拳在嘴边咳了一声,刚想说什么,脑子一阵晕眩后又倒了下去。 阿弟眼看着他要栽倒在坑里赶紧用力撞了过去。 砰的一声 少年和阿弟双双倒进菜地里。 阿弟手脚并用的爬了起来,拍了拍衣服裤子,长舒一口气。 还好还好。 泥巴不脏,坑里脏,家里没有给大哥哥换洗的衣物。 阿弟拍了拍少年,说了声大哥哥对不起后,就跑走了。 少年听逐渐小声都脚步声,偷偷的揉了揉被撞的地方,嘴角抽了抽。 不多会儿,宋欢被阿弟拉了出来。 宋欢看着毫无形象的病弱少年嘴角抽了抽。 让阿弟走远点儿后,宋欢直接一个公主抱就抱起来了。 不过,宋欢一下子忘记了原身的情况,不到家门口,她便累的有些手脚无力。 宋欢觉得,既然他已经昏迷了,想必不会介意,再躺一会儿地上……? 少年从一开始震惊到感觉慢慢往下坠,再又躺回了地上,闻着草地混着泥土的腥味,他心底对着这对姐弟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他们,确定不是故意的? 少年由着宋欢,躺地公主抱来来回回折腾了三次,他终于被挪回了床上。 待宋欢又回厨房的时候,阿弟还没走。 少年想,其实他们姐弟还不错,弟弟为了不让自己掉进尿坑又因力气小,所以用脑袋撞自己。姐姐是个姑娘,力气也不能大,这么努力的把自己挪进床上已经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了。 他正想的入神,不知不觉,阿弟已经手脚并用爬上了床,正用不大的小手帮他拍泥巴碎屑。 少年感觉到了阿弟的动作,心里默默感动。 厨房里,兔肉已经炖的差不多了。 只是在汤汁快收干的时候,加了点姜蒜,味道说不上好,但也不能说太差。 宋欢将菜舀出,闻了闻香味。 深呼一口气,还是怀念用卤料炖煮炸炒的饭菜。但是这些都属于中药材,药铺卖的还不便宜,也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 床上还在拍碎屑的阿弟听见阿姐叫自己吃饭了后,又叫了两声大哥哥,见人还没醒,小大人地叹了口气。 大哥哥肯定是今日伤的太严重了。 爬下床后趿拉着鞋子就出到了堂屋,桌上已经摆好了粥菜。 阿弟闻了好几口香味,这才将鞋子穿好跑出去洗手。 宋欢问阿弟,知道少年还没醒,就只拿出来两副碗筷。 宋欢借着天色,给挑了几块没有骨头的软肉。 阿弟吸溜白粥混着兔肉,只觉得越嚼越香,好吃的双眼眯了起来。 只是下一息他便僵硬了,他的碗里多了很多青菜。 宋欢拍了拍他的脑袋,语重心长道,“阿弟要多吃些青菜这样才能长高高知道吗?” 阿弟苦着脸,低声反驳说道,“可是阿爹说了,吃肉才能长高。” 宋欢又给阿弟多加了一筷子青菜,“乖,阿爹说的也没错,我们阿弟既要多吃肉也要多吃青菜噢。” 第三章想留下 少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一天一夜没吃东西的他被饿醒了。 借着竹席帘子看向窗棂,外面还是昏暗一片,屋外的虫鸣声比之他住的家里更是热闹,还有院里流水的声音,这样的环境让他感觉很舒服,心安。 再睡一觉感觉身体好了一些,他按着白日里的记忆借着微弱的月光慢慢起身。 待他掀起帘子的那一刻,就见正前方站着个人影,他险些没再吓昏厥去。 对面的人显然也知道他会怕,急忙过来捂住了他的嘴。 耳边传来低声,“是我,别怕。” 少年很想问,别说这么熟稔的话,他并不知道她是谁啊?! 心里这么想,但他也没敢出声,制住他的人力气太大,他挣扎不开,“……” 宋欢把仅剩的一点油灯点燃,这本来是留着中秋祭奠神龛的。 又多一笔开销! 宋欢拿着油灯带着少年来到了厨房,灶台里已经没有火碳了,宋欢又生火。 宋欢看着正在发呆的少年说道,“过来看火吧。” 少年回过神来,大步一跨,晕眩来袭,眼前一黑差点又摔了,幸好宋欢扶的及时。 少年面颊泛红,声音带有略微地羞涩,“多谢姑娘。” 四个字充分展示了婉转绵延…… 宋欢被这一声惊得膝盖一软,正了正神色,这才摆手道不客气。 “我晚上留了粥,见你还没醒就放锅里温着,不过现在得重新热一下。”宋欢解释道,并不想对方误会。 病弱的少年嗯了一声,发着好人卡,“姑娘是好心人。” 宋欢闭眼深吸一口气平复自己内心的躁动。 不好意思,是暴躁的动。 宋欢把剩下的小半碗兔肉都倒进锅里,就着白粥一起热了。 少年见火势渐小,又添了一把。 胃里痉挛再加上头晕的加持,微凉的夜里,竟开始冒出丝丝冷汗。 宋欢见此,问道,“你家在哪儿?我明日送你回去吧。” 少年不吭声。 宋欢又问道,“你有银子吗?有的话我带你去医馆,可以收你十文钱,运费和今日的住宿费都包含在内。” 说实话真的很便宜了。 她都没算刚才的灯油! 少年,“……” 少年低头,掩盖眼底的神色,声音透着股忐忑,“我,我,没有。” 宋欢叹了口气,“那没办法了,我也没钱。” 都是穷惹的祸啊。 没钱病都看不起。 空气中静默了良久。 屋外,月色如层薄纱笼罩着大地,水缸里的月亮泛起波纹,流水粼粼。 宋欢人对着门口,发着呆,听着外面的虫鸣流水声,她好像从来没有这么放松过,这种释放从内心直达天灵盖,灵台一片轻松,整个人心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 她突然觉得这里也没什么不好,除了没有手机电脑,上厕所没有抽水马桶,洗澡没有花洒,没有电灯,没有扫地机器人,没有外卖,没有苦情剧,没有车只能腿着走,没有钱…… 除了生活质量太差,没多大毛病!(T▽T) 这时有个声音传来。 少年微微抬头,问出了一个问题,“我……我可以留下来吗?” 宋欢,“!!!” woc,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宋欢摇头,强硬的拒绝,“你我非亲非故,家里没有长辈,你我又已到了适婚年龄,郎未娶女未嫁,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惹人非议,这事儿绝对不行!!!” 少年垂头,火光掩映的精致轮廓,仿若刚投入人间的精灵。一缕垂在肩头的墨发滑落至胸前,单薄寂寥的模样恨不得让人把之前的话收回。 宋欢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心底默默告诉自己,美色在前也没用,没钱消受! 她连忙起身,把锅盖揭开,热气腾腾,拿起一旁的碗筷盛了出来,递给一动不动的人,“赶紧吃吧,别饿坏了。” 肚子都在敲打击乐了,她可忽略不了。 少年抬头,眼角微红,好像哭过了一般,双手默默接了过来,低低地又道了一声谢。 宋欢见他傻呆呆地直往嘴送,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伸手拦住他,“已经滚沸了,你吹吹,等冷一些再吃,会烫坏。” 少年卷翘的羽睫颤了颤,几不可见地点头。 宋欢见他这副好似被“欺负”的模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隐约记得以前的一个同学跟她说,古代男子熏衣剃面,傅粉施朱。 具体是从哪个年代开始的她不记得了,但是她记得最深的,是曹操的儿子曹植! 一个格外热衷于敷粉的人,据说他粉不离面,一次一位贵宾突然来访,他竟用了整整一个时辰来敷粉,硬生生让别人等了一个多时辰。 一个多时辰什么概念?两个多小时啊,比她那个年代的女孩子更甚。 所以说,那些男朋友,老公的,多等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的怎么了?!再久也久不过曹植啊! 手痒!有点控制不住。 想发朋友圈!姑娘们,怼回去啊! 咳咳咳,所以说这个年代如果男子都这模样,她……可能有点下不了嘴!(ToT) 阿弟,你千万不要这样,不然,阿姐会忍不住把你踹飞。 睡梦中的阿弟打了个冷战,默默地把被子往上拉了拉,这才又缓缓沉睡。 旭日东升,微风不燥。 早已经起来的阿弟已经喂了兔子,此时正坐在院里大树下摇头晃脑背三字经。 宋家只有一间房间,宋爹宋娘原来计划在后院再起一间给闺女做闺房,谁知道宋娘的过世导致这一计划一拖再拖,直到宋爹去世也没能建起来。 所以,当少年从帘子下出来的时候就看到窗棂旁边的帐幔里还有一个娇小的身影。 少年非礼勿视赶紧移开视线,一步一步慢慢走出堂屋。 站在门口,看着院里的景象,他的眼神悠远绵长,透过阿弟像是看到另一个身影,也是这个年龄,也是这么摇头晃脑的背书。 “大哥哥!”阿弟惊喜的声音传出来。 少年回过神,面上依然病弱苍白,单薄的身子仿佛在风中摇摇欲坠。 阿弟在跑到少年面前时紧急刹车。 “大哥哥身体怎么样?好些了吗?”关切的神色就这么纳入了少年的眼里。 少年扬唇微笑,“好多了,多谢小兄弟的关心。” 阿弟咧嘴笑,他有些喜欢这个大哥哥了。 他昨夜能和阿姐一起睡,都是大哥哥的功劳! 阿弟要对大哥哥好一些! 少年犹豫了片刻,又接着问了一声更衣的地方。 昨夜白粥,水多米少,喝了整整三碗,方才就是被憋醒的。 阿弟热情的给少年带路,虽然昨夜已经知道大概景象,白天看到还是有些回不过神,算了,能解决就行! 浑身轻松的少年同阿弟一起坐在大树下,听着阿弟又背了一遍三字经,这才开口问道,“你吃朝食了吗?” 阿弟摇摇头,“还在煮呢。” 其实已经煮好了,只是家里粮食不多,他早上煮的粥一般都会煮到晌午和阿姐一起吃,而且煮了一早的粥,会白白的,浓稠滑滑的,和米汤似的,他觉得挺好喝。 “你阿姐什么时候起来?”少年问道。 阿弟看了眼地上树的影子,指了指脚下的地方,“等影子到这里阿姐就起来了。” 少年看了阿弟所指的地方。 噢,午时。 第四章暂时留下 清风拂面,窗棂透彻。 帐幔里的人终于有了动静。 宋欢揉了揉眼睛,盯着帐幔顶部,眼神涣散。 也不知道为什么,来的这一个月,天天都睡到这个时候,雷打不动,就好像是要把上辈子缺的觉全部补回来。 打了个哈欠,坐了起来。 不过没关系,现在她不用上班,睡多晚都行。 梳妆好了后,宋欢走出堂屋,看到在树下假寐的少年,以及正在拿着草折腾的阿弟。 伸了个懒腰,宋欢叫了正在沉浸其中的阿弟,阿弟抬头,放下手里一团乱麻的草坨坨,“阿姐,我就知道你会这个时候起来,粥已经煮好啦!” 宋欢点头,“阿弟想吃什么?” 阿弟欢快道,“只要不是青菜都行!” 话音刚落脑袋就被动吃了一记“栗子”,虽然不痛,但是阿弟还是双手捂着脑袋哇哇直叫。 少年看着这一幕,眼里也不自觉的带着笑意。 宋欢问候了一下少年的身体,得知恢复地还不错,也就没再多问。 阿弟拉着宋欢直奔厨房,厨房里飘出一股甜糯的粥香。 宋欢问了后,阿弟指了指罐子。 这个罐子是她过来的第二日特地拿出来给阿弟自己煮朝食吃的。 宋欢也知道每次阿弟都不会自己先吃,都是等自己起来了才吃。 怎么说他都不听,只会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实际上还是会等着她,年纪小小就学会阳奉阴违了,这聪明劲儿,想当初她可是到了二十七才通了这一窍! 知道心疼姐姐的小大人,懂事了。 每次想到这,她就忍不住心酸,更是要求自己在不养歪的情况下尽量对他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把他当成自己亲弟弟疼了。 宋欢又揉了一把阿弟的脑袋,直到变成鸡窝后这才满意的收手。 宋欢揭开盖子,里面有黄色的板栗以及另外不明显的块状。 宋欢问道,“这是什么?” 阿弟一副阿姐也有你认不出来的东西,“这是红薯啊。” 宋欢恍然地点点头,切成这么小块,又煮的变了颜色,她确实是没认出来。 “这是我们阿弟做的吗?”宋欢惊喜问道。 阿弟摇摇头,指了指外边的少年,“是大哥哥!” 宋欢看向已经起身准备过来的少年,待他走近后,这才感谢道,“多谢公子。” 少年道,“我手艺不好,若不好吃还请姑娘多担待。” 宋欢摆手,“公子谦逊了。” 这罐子并不大,所以勉勉强强盛了三碗出来,再从酸坛子里拿出了点酸萝卜干。 锅里把昨天的板栗全都下锅煮了,待会儿饿了吃两颗垫垫肚,这玩意儿挺顶饿的。 堂屋里,阿弟左看看阿姐,右看看大哥哥,见阿姐动筷后,这才开始喝粥。 宋欢虽然不介意谁先吃谁后吃,但是在这里,看着对面的少年和阿弟都在等自己先动筷后才开始吃,前者是因为自己是主人,后者是因为自己是长辈,即使有些不习惯但她知道,这个礼仪她必须记下并遵循。 其实这种礼仪上辈子也不少,有些家族里还是很注重这餐桌礼仪的。 但是在小地方或者是底蕴文化不深的地方,这种礼仪是很少看见的,也属于大部分的情况。 她并没有说把上辈子行为自由言论自由的那一套放在自己的阿弟上,这不是对他好,而是害他。 时代不一样,社会背景不一样,她不能搬用上辈子那一套,更不能大肆宣扬什么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里,那二十四字存在的本身就是个错误,所以,只能说每个时代都有适应每个时代该遵循的规则。 在这里,她只能在一些基础上做一些无关紧要,却又能对阿弟具有深远意义的小改动。 来到这里,不是别人适应自己,而且自己适应他们。 吃了一顿感觉吃了跟没吃一样的午饭后,少年叫住了宋欢,这次,他并没有昨夜那种若有似无的复杂模样,而是神情认真道,“我会做饭,会缝补,会种菜翻地,会洗碗刷锅,并且我留下的这些日子按每日十文钱的住宿算。” 一开始没动静的宋欢听到最后一句每日十文的时候控制不住了,在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已经问道,“昨夜也算?” 少年认真道,“算!” 宋欢控制住快要扬起来的嘴角,“行!” 少年呼出一口气。 “你要写一张欠条,并且在借住的这些日子你要帮做你刚刚说的那些事!”宋欢补充道。 欲行不轨这种就不用强调了,少年那弱柳扶风的模样,不被自己不轨就不错了。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少年爽快答应,但随机打商量道,“那姑娘可否答应伤势好了之后再……” 宋欢打断他,“可以。” 本来就是附加的条件,只要他给那每日十文的住宿钱。 少年微笑,这次的微笑不参杂任何意味,真有点公子世无双的感觉。 宋欢移开视线,好看是好看,可惜了,不是自己的菜。 宋欢视线落在正在洗碗的阿弟身上,又表扬了一句阿弟真勤快。 阿弟咧开嘴,干劲十足,哼哧哼哧的用水瓜络刷洗。 宋欢不想阿弟养成一个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读书人,所以即便年纪小了点,力所能及的事能帮做的也让他做,即使做不好那又有什么关系? 意识要有,长大了也能慢慢做好。 这么一想,宋欢深深嫉妒了,有她这么个好姐姐,未来弟媳肯定是个幸福的女人。 宋欢看看时辰,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进山,这基本上是她每日的任务,去陷阱找猎物,或者把被破坏的陷阱加固,再摘些野果野菜,晚餐就有了,再说了,四天后有集会,她还想卖点肉挣钱,只能一天不落的进山。 “你准备去哪?”少年问。 宋欢下巴对着山里的方向扬了扬,“山里。” 少年抿了抿唇,“你昨天救我的时候有看到一个包袱吗?” 宋欢系带子的动作一顿,回忆了一下,摇头,“不记得了,当时只记得把你带回来,可能被我忽略了,待会儿我去帮你看看。” 少年点点头,“多谢姑娘。” 宋欢随口回了一句,“顺便的事儿,不用那么客气。” 一日十文钱,她很乐意为他提供服务,或许他的银钱就在包袱里呢? 如果昨天她再仔细看一下,或许现在就能有十文钱到手了! 想想就可惜。 这么一想,她想了想,干脆先去看看有没有包袱,心动不如行动,她叮嘱阿弟好好待在家跟大哥哥一起后就快速消失了。 少年看见她迫不及待的样子也没点破,他包袱里是有积蓄下来的银钱,但他不确定还在不在。 树下,微风偶尔带下一两片落叶,凳子上,少年正教孩童编织蚂蚱。 沙沙的树叶声,空灵的鸟叫声为主旋律,兴奋的呼喊和温柔的声音作为副歌。 第五章进山 这个陷阱是当年野猪进村的时候宋爹做的,为了不被野猪察觉,当时做的很隐蔽,昨日若不是宋欢心血来潮去看一看,少年还不知会在里面躺多久。 宋欢跃上树查看了一番,确定了包袱的位置后,一跃而下拿了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碎屑枯叶,环顾四周,确定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后,她这才借力出了陷阱。 这一来一回只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少年只觉眼前一花,包袱就落怀里了。 宋欢拍拍手,盯着少年,说道,“你看看东西都在不在。” 少年直接拆开包袱,里面没什么不能见人的。 拆开的包袱里,只有一套衣物,还有一包帕子包裹的干粮,里面已经爬了不少蚂蚁。 虽然不明显,但是能看出少年肩膀耷拉了下来。 宋欢见此还能说什么,肯定银子不见了。 宋欢拍了拍少年,安慰道,“银子没了还可以挣,放心,我顶多少你一半的利息。” 听着这话的阿弟赞同地点点头。 少年再次抬头,神情已经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眼角带着些许潮红,像是涂抹了胭脂,苍白的脸上多了一抹艳色,他微笑道,“姑娘道义。” 宋欢哈哈干笑,这让她怎么接话? 如今耽搁了会儿,她得赶紧进山才行,“公子既然拿回了衣物,可以先换洗一番。” 毕竟经过昨天的折腾,说实话,要不是他的颜值在那撑着,整个人都没什么可入眼的地方。 少年也清楚自己的狼狈,“多谢姑娘挂怀。” 宋欢又道了一声客气。 这才多久?都听了多少遍道谢的话了? 宋欢逗了一会儿阿弟,就说道,“待会儿大哥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阿弟就帮帮大哥哥啊。” 阿弟用力嗯了一声,“阿姐放心,阿弟会的!” “真乖~” 宋欢打算今日再往深处走走,布置几个陷阱,等往回走的时候再去昨天布置的地方瞧瞧,顺便再捡些板栗。 板栗熟的快,每天都有掉落,若是晚几天都能被松鼠山鼠这类啃完。 虽然她缺钱,可是她也不想打鼠类吃,想想上辈子见到的那只比猫还肥硕的老鼠她就汗毛倒竖,这玩意儿打死她都不吃。 步入深处,树木更加茂盛,地上阴凉,宋欢回忆起宋爹曾经说的诀窍选择了两处比较合适的地形后就开始制作陷阱。 一个时辰后,宋欢才做好第一个陷阱,抬头看了看头上的阳光,皱了皱眉,看来今天制作两个陷阱的计划是不成了。 宋欢再次触发机关,确认无误后,再次复原,这才返回。 回去的路上她还挺意外的,居然发现了枞树菌,数量还挺多。 宋欢摘了半篓子,决定今晚尝尝鲜,剩下的明天拿个麻袋来装,回去晒干保存,冬天又能多一道菜吃。 宋欢做了个记号就急匆匆的往回赶了,回去的路上只来得及去看陷阱,板栗只能明天去捡了。 新陷阱没令宋欢失望。 一只山鸡被捕住了,可惜,是只公山鸡。 它的羽色华丽,颈部有白色颈圈,长的还挺好看。就和公孔雀似的,不漂亮吸引不了异性,果然,不论什么种族,还得是看颜值啊。 宋欢领着已经脱力的山鸡回家。 今天到家的时间比昨天晚了一会儿,太阳已经半步跨进山头了。 一进门就看到阿弟皱眉,抱怨道,“阿姐怎么今日回来晚了?!” 宋欢讪讪一笑,“阿姐今天多做了两个陷阱,还摘了菌子噢,这才耽误了时间,下次,下次阿姐一定早早回来啊。” 阿弟哼了一声,走上前,右手握拳伸出小指头,“拉勾!” 宋欢很配合的跟他拉勾。 阿弟这才开心,看到山鸡就是惊呼出声,开心的直转圈圈。 宋欢把竹篓解下来,先去把山鸡关上,这才到水缸边把枞树菌丢进盆里。 阿弟对这菌子并不是很热衷,对他来说,再怎么好吃也不是肉。 倒是出来的少年见此,沉默了许久才提出了疑问,“这个菌,可以吃?” 宋欢抬头诧异的看他,反问道,“不能吃?” 少年咳了一声,摇头,“我从来没吃过,但是从小长辈就说,菌不能吃,会死人。” 宋欢为他们可惜,这得错过多少美味? “菌分种类的,有的吃了会出现幻觉,有的可以直接吃,有的就会吃死人,我手里这种就是可以直接食用的。”宋欢解释道。 少年点头,不愧是在山里活动的,懂得就是多。 “我擅自主张已经煮好粥了,菜准备做什么?”少年说道。 宋欢惊喜,这人还挺上道啊,“我晌午泡了腊鱼,晚上吃腊鱼,再加一个菌汤。” 少年应了一声就准备回去清洗腊鱼,宋欢接着说道,“你会杀鸡吗?” 少年脚步一顿,迟疑的点头。 宋欢一笑,露出了整整齐齐的八颗小白牙,“那明日你先把鸡处理好,等我再把枞树菌采回来,做一道山鸡枞菌汤,顺便给你补补身子。” 少年呆愣了少了,眼底浮上复杂的神色,最后归于平静,笑着道,“好。” 他慢慢走近厨房,还听到宋欢对着阿弟说,可惜今日回来太晚,不然就吃了它,明天再吃不知道会不会饿瘦了。 阿弟一听,那可还好,赶紧说明日我去捉虫给他吃,保证它不会饿瘦! 宋欢一听也觉得是个好主意,但补充说道,“只能在菜地和院子,不能去林子里,万一碰到陷阱怎么办?” 阿弟一听,颓丧地点头也不反驳。 主要是宋欢挨过,那会儿她才过来三天,后来就被宋爹的陷阱给祸害了,这不仅一次,这个月陆陆续续加上已经有五六次了,这坑孩子的爹,还好不在了,不然,她都得上手揍一顿消消气! 不过也不是没好处,这乱七八糟出其不意的陷阱,为家里的安全度增高了不少,她还想着,等有空了还要在屋子外面多做几个,如此安全级别也能上升几层。 这个月,阿弟听多了阿姐的抱怨也深知事情的严重性,只能乖乖的在附近活动,没敢往陌生地方走去。 就目前他能活动的地方都是阿姐一一排查后才放心给他去的。 想到这,他也是深深叹口气。 宋欢看着认真洗菌子的阿弟小大人一样的皱眉叹气,忍不住点了他的脑门,笑骂道,“才多大就叹气,等阿姐有空了再把范围扩大,这样你能活动的范围也大了,到时候你就要开始跑步锻炼身体了!” 阿弟听了,惊喜道,“这样我就可以和阿姐进山里了吗?” 宋欢点头,鼓励道,“阿弟只要把阿姐设置的关卡都过关就行!” 阿弟迫不及待,“那阿姐什么时候有空啊?” 宋欢想了想,“等我们橱柜里装满粮食!” 宋欢并没有说等有空,等有空等有空,等到什么时候有空? 这都是上一辈父母惯用的话术,她不想阿弟也从一开始的期待到后来的失望。 她说把橱柜装满,届时短期内吃食不会太紧缺,到那时每天也能挪出一部分时间把地拓宽。 第六章夕食 家里已经没油了,锅里就直接烧开水,酸菜切断下锅,再放入拍扁的姜蒜,撒一点盐粒子,待汤沸了后再把腊鱼放锅里,盖上锅盖闷煮。 宋欢看着对面一大一小,一人守着一个灶台,少年换洗过后面色依然苍白,却也难掩精致容貌。 宋欢突然想起,问道,“还不知如何称呼你?” 少年一愣,突然反应过来,她不认识自己,旋即回道,“傅姓,字渊之。” 宋欢心想,还挺好听。 一旁的阿弟感觉自己被忽略了,把凳子移到傅渊之的身旁,眨巴着眼睛喊道,“傅哥哥。” 傅渊之应了一声回以微笑。 阿弟中间打岔的时间,宋欢已经揭开锅盖准备把菜舀出来了。 阿弟这时习惯性的就站在一旁等着帮忙端菜。 不待宋欢开口,傅渊之就起身,“我来吧。” 宋欢也不客气,直接递给傅渊之。 今天的鱼汤又多又烫,怕阿弟拿不住,即便傅渊之不开口,宋欢也不会给他拿。 锅里重新加入的水不多会儿又沸腾了,宋欢直接把洗好的菌子倒入锅中,盖上锅盖多闷一会儿,菌子得煮熟透了。 阿弟开心的等待,自宋爹去世后,家里桌上就没出现过两道菜,今晚上是这么久以来吃的最多的一餐,他就……很兴奋。 宋欢把粥盛出来,这一锅大概是每人两碗的量。 傅渊之留下来后,宋欢也没有多放米,只是多加了些水,如果说之前姐弟俩吃的粥还算有点稠,现在只能说跟稠没啥关系。 但是酸菜腊鱼她煮了很多,多吃点酸菜和鱼吧,好歹也有肉。 酸菜鱼和菌汤中间还放了两块干粮,是白日拆开的包袱里那被蚂蚁吃过的。 傅渊之当时就把蚂蚁拍掉,晚上煮粥的时候还用锅热了热,还能吃。 傅渊之没有丝毫挑剔,低头看着碗里的鱼肉思绪飘远。 鱼肉即便味道不好,还带着股烟熏也熏不走的土腥味儿,到了他的嘴中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四年的时间,吃肉对他来说已经是件很遥远的事情。 没想到,这才两天的时间就吃了两顿肉了。 正发呆的他就见一双筷子戳穿干粮抖啊抖地放进他碗里,戳穿的筷子又慢慢从干粮洞里渐渐缩回直至不见,傅渊之的视线随着筷子的移动看到了筷子的主人,是阿弟。 傅渊之也看见他碗里的干粮,又看向正啃鱼刺的宋欢,“我和你分吧。” 宋欢摇头,“你正需要恢复伤势,多吃点好。” 阿弟说道,“我和阿姐分。” 宋欢摇摇头,催着道,“阿弟吃,阿姐不饿啊。” 宋欢觉得自己还没完全融入这里,她现在不缺肉吃,还不至于饿昏了吃有蚂蚁爬过的食物,她的胃不允许她吃,她怕自己会把其他食物吐出来,这样反而浪费了。 宋欢的这番心思对面两人不知,只觉得宋欢(阿姐)是为了他们才不吃的,一时间傅渊之有些不好意思又心底微微触动。 阿弟觉得阿姐对自己真是太好了,阿姐怎么可能不饿,只是为了自己,阿姐吃不饱还骗自己不饿,他是阿姐听话的阿弟,不能拆穿阿姐,可是阿姐不吃会饿,那他少吃点肉,这样阿姐就能多吃些,不会被饿着了。 阿弟咧嘴偷笑。 他真聪明,这样阿姐也不会知道自己已经知道阿姐撒谎骗自己了。 爹说,善良的谎言可以不拆穿,他觉得阿姐现在说的就是善良的谎言,阿姐真好,他真的好幸福啊。 阿爹,你和阿娘也要好好的,明天晨起我会多陪你们一会儿,你们记得起床噢,不要像阿姐一样睡到晌午,阿弟很忙的,要照顾阿姐,你们起晚了可就看不着阿弟了,得等后天了。 第二天,八月初七 八月的雨,清凉而温婉,烟云雾盘绕,湿气迷蒙,雨雾打湿的丛林变得恍惚不定,有种半遮半掩的含蓄美。 院子里湿漉漉一片,阿弟撑着把只能遮挡一半的油纸伞在院子里活动,主要是给家里的两个新成员喂食。 可能是他不经常捉虫子,有或许是山里的虫子比较多?刚才在菜地里一下子捉到了五只蚂蚱,把它们喂给山鸡后又丢了几片有些微黄的菜叶给兔子。 做完这些后,他就回到屋檐下,确认鞋子只是粘泥没有被打湿后,就坐在门槛上双手托腮,开始发呆。 傅渊之起来后就见这幅场景。 昨晚吃了夕食后宋欢把房里三个大箱子移到门口,给傅渊之隔出一个通道,这样既能让他能出去,也能让他不会看到宋欢的床。 傅渊之通过昨晚对宋欢的力道有了初步认识,谁家的姑娘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搬起有自己一半身高的樟木箱? “你今日不背书了?”傅渊之问。 阿弟咧嘴叫了一声傅哥哥后这才回道,“我已经背了三遍了,阿姐该教新文章了。” 傅渊之也随他坐下,“那傅哥哥教你一篇百家姓吧?” 阿弟连忙点头。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褚卫,蒋沈韩杨……” 傅渊之琅琅上口,阿弟瞬间就被他的声音所吸引,也不自觉地跟着节奏摇头摆脑。 云遮雾绕,朦胧烟雨,雨雾飘浮着若隐若现的绿意,檐下一大一小陶醉在自己的世界,虚实相生,仿若一幅用淡墨渍染,浓淡相宜的水墨画。 宋欢斜靠门侧环手抱胸,欣赏这不可多得的景色。 她想,这要是能用摄像机拍下来,绝对是放在摄影展的C位。 虽然下了雨,但宋欢并不打算放弃进山,这场雨是真及时,那枞树菌肯定又冒出来不少。 吃了寡淡的晌午饭后,宋欢就开始期待夕食了,她不仅得采枞树菌,还得把板栗也捡回来,三样一起炖,想想就流口水。 阿弟和傅渊之送她离开后,傅渊之便直接进了厨房开始生火烧水。 昨天鬼使神差地就点头,他只是见过杀鸡,他目前还处于理论阶段,趁着现在还早,他才有一定把握能在宋欢回来之前把鸡处理好! 阿弟听见说要准备杀鸡了后,就忙个不停,搬柴,洗盆,只要他能想到的,他就自觉的去忙活。 嘴里还不停的重复背诵百家姓,时间被他利用个彻底。 后院的山鸡可能预感到了自己命不久矣,不停地去撞笼子,作着最后的挣扎。 所以当傅渊之轻易就把鸡捉住的时候还在想,抓它好像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难,很容易嘛,回厨房的路上步伐都轻快了不少。 野兔目送山鸡兄离开,默默为它哀悼,同时也为自己的将来担忧,为了弥补自己受伤的小心灵,它开始了不停地咔嚓咔嚓吃青菜。 第七章山鸡枞树菌 雨天山路很不好走,昨天她半个时辰就能到,今天花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宋欢去了昨天的陷阱去看了看,没有捕到猎物,旋即就回身去枞树菌的地方。 原来计划今天再做一个陷阱,受到天气的限制只能暂停,还好有枞树菌,也不算没有收获。 果不其然,昨天还稀稀拉拉的枞树菌一夜之间冒出来了一大片,宋欢不贪多,只采大的,小的还可以再生长。 采摘的时间一晃而过,虽然只采摘大的,但也花了半个多时辰,抖了抖背篓见还差三寸就满了,宋欢收获满满的笑了。 哼着小曲儿背上背篓慢慢往板栗树的位置赶去。 花了半个时辰到达地点,只见满地的栗包。 今天路程花费的时间挺长,她不能再把板栗从栗包里剥出来,只能用麻袋装住那些看起来完好的,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她就把麻袋装满了,见此她毫不犹豫就回去了。 虽然是细雨,但因为没有太阳她对时间的判断都是按这一个月以来积累的经验,再说天色也有些暗了,她便不想再在山里多做停留。 安全第一! 宋欢又花了半个多时辰这才回到家,远远就看到厨房的方向正冒着炊烟。 走近一瞧,院里冲洗的异常干净,水缸旁边的一块平整的石板上放着已经清洗好的鸡毛。 宋欢在院外喊了一句我回来啦,屋里就传来声响,阿弟已经飞快来开门了,傅渊之也手快的结果她手中的麻袋。 宋欢看着两人,扬唇笑,“今天虽然没有肉,但也收获满满。” 这菌子晒干后,她们也可以吃好几天了。 阿弟拍手叫好。 傅渊之见里面完整的栗包就知道宋欢没来得及收拾,直接就把袋子拿到檐下先放好,又帮扶着背篓,宋欢就轻松的卸下背篓,里面都是黄色的枞树菌。 宋欢看向傅渊之问道,“鸡你砍了吗?” 傅渊之一僵,他只来得及把鸡毛,“还没。” 宋欢就好像没看到傅渊之那一瞬的僵硬,直接说道,“那你们俩剥板栗,洗菌子,我去处理鸡。” 傅渊之轻呼口气,答应道,“好。” 阿弟直接就问,“阿姐,洗多少菌啊?” 阿弟昨天和阿姐一起洗过,已经有经验的他直接把洗菌子的任务揽下来。 宋欢下意识用手比了比,“大概这么多。”这么说完她就反应过来可能阿弟不是很能理解,就说了,“大概半篮子。” 三个人,除了阿弟食量不大,她和傅渊之都挺能吃的。 肉不够,只能多用素菜才来凑。 宋欢回到厨房,看见完完整整,干净的不剩一丝毛的鸡愣了愣,没想到啊,傅渊之还是个强迫症患者。 她直接把它开膛了膛,回忆自己以前买鸡时那老板现杀剖肚的场景,原模原样复刻出来。 把鸡肠和鸡肚子里的**处理干净后,她便直接把鸡给大卸很多块,留了三个鸡腿,给阿弟最大鸡腿,她和傅渊之的都是鸡翅膀的那个小腿。 直接把鸡块下锅,倒了大半锅水,又把姜片丢进去再加入一一点宋爹没来及的喝完的清酒,结束盖上锅盖后,她又加了把柴这才出去帮忙。 宋欢一蹲下就见傅渊之剥开栗包,又把板栗取出来放入篮子里,轻车熟路。 见此,宋欢习惯性地夸赞了一句,惊的傅渊之差点被栗包扎手。 宋欢见此反应过来,对面这人可不是自己阿弟,随即尴尬一笑,“哈哈哈,平时夸阿弟夸多了,一时没反应过来,见谅?” 傅渊之垂眸,敛下眸光,“无事,你可以多夸夸。” 宋欢,“???” 是说多夸夸阿弟的意思?? 宋欢想不明白也不想了,觉得这里已经不用自己帮忙了,就直接起身去了厨房里拿碗出来,把傅渊之剥好的板栗倒进去,又进了厨房,只留下一句,“我进去剥板栗。” 要是她自己吃她就直接上嘴剥了。 宋欢一边想着一边拿起菜刀手起刀落给一颗一颗板栗划出个X,如此这般剥开的速度就快了很多。 宋欢还特地丢了几颗进烧火灶里,用炭火烧熟的板栗也好吃。 焦香软糯,她最欢这么吃了。 上辈子,那会儿才上一年级吧,没钱买零食,经常去捡了板栗就跑回家这么吃。 鸡汤的香味浓郁,最后再撒了点葱段,就可以盛出来了。 今儿好不容易吃了顿好的,宋欢拿了两个碗分别盛了小半碗粥再加两块肉,一个放到神龛祭奠祖先,一个拿到了宋爹宋娘的墓前。 其实具体来说,应该是宋爹,宋娘以及真正的宋欢。 她过来后,拿了一件原身小时候的衣物给她做了个衣冠冢,让她能跟宋爹宋娘相聚,顺便也能蹭蹭香火。 阿弟也跟着宋欢祭拜,嘴里嘟囔着让爹娘多吃点,吃饱饱的,不够就让她们托梦回来告诉自己,保佑阿姐能打到多多的猎物,这样等阿姐下次再打到山鸡他就多加几块肉给他们…… 宋欢听着扯的越来越远的话,没忍住就笑出来。 小大人,啥事都能让你操心了,你后半辈子怕不是个操心命哦~ 院子门口,傅渊之隔着菜地看向两个身影,神色说不清的复杂和晦暗,还夹带一丝羡慕。 也不知宋欢说了什么,阿弟突然跳起作势就要打她,只听宋欢哈哈一笑就溜进院子,还抽空跟傅渊之说道,“吃肉去,傻愣愣的站这干什么?” 傅渊之还没回过神,阿弟就撞进了他的怀里抱住他大腿,抬头问道,“大哥哥也想你的爹娘了吗?” 傅渊之没料到他会这么问,停顿了一会儿回过神来这才回复道,“是啊,哥哥也想爹娘了。” 阿弟很能体会他的心情,说道,“大哥哥的爹娘在哪儿,我陪大哥哥一起去,还要带上肉。” 傅渊之摸摸他的脑袋,“下次,下次你阿姐再打到山鸡你就陪哥哥去怎么样?” 阿弟想了想,觉得这样也可以,随即答应下来。 傅渊之微微一笑,牵过阿弟的手,“那我们去吃肉。” 阿弟兴奋的喔喔两声,“吃肉吃肉!” 声音响亮的传到院子的每一处,笼里的兔子吓的支楞着两个耳朵,四下望了望,见没什么危险后这才又把吓掉的青菜叼回嘴里,继续咔嚓咔嚓。 宋欢也不知外头两个人说了啥,一下子兴奋成这样,笑着喊了一句,“瞎叫啥,快进屋吃鸡腿,不然我可不给你们留了啊!” 阿弟这下兴奋不起来了,抽出手,直接朝着堂屋跑去,边跑边哇哇大喊,“阿姐阿姐,我要吃鸡腿!给我留鸡腿!” 跑到一半的阿弟突然发现傅渊之没跟上来,回过身大喊,“大哥哥,快点快点,不然阿姐不给吃鸡腿啦!” 傅渊之无奈地笑着应道,“好!” 第八章河边 暮色渐深,氤氲雾气又笼罩在山上林间。 堂屋里,清香四溢。 宋欢吹着热气喝了一口,枞树菌的鲜和板栗的甜与其融为一体,鲜美甘醇。 宋欢眼睛一亮,好喝! 傅渊之和阿弟更是没停下来,一人啃着一个鸡腿,好吃的都没抬起头。 傅渊之似乎察觉到了宋欢的视线,身子一僵,条件反射的将动作慢了下来。 宋欢笑眯着眼,心下惊叹傅渊之的敏锐,只不过扫一眼就能感觉到。 仿佛察觉到他的变化,视线定格在阿弟身上,“阿弟,多吃点长身体哦。” 随即又才仿若无事的对着傅渊之说,“傅渊之你是病人也多吃点,这样身体才能恢复的快。” 阿弟也接过话,腮帮子还咀嚼着肉,吐字不清,“傅锅锅,多次森体好德快。” 宋欢笑骂,“咽下去再说话!” 看着宋欢和阿弟又互相抬杠热闹起来,傅渊之这才慢慢放松,不过吃饭的速度却也没再像方才那般,只细嚼慢咽了起来。 宋欢见此终于松了口气。 惊弓之鸟怕也不过如此。 感觉,傅渊之之前怕是身处的环境也不好。 躺床的时侯宋欢才反应过来,傅渊之能付得起一天十文的住宿费? 而此时,傅渊之在黑夜中睁着眼,手不自觉地覆在暖热的胃。 黑曜石一般的眼里看不出任何情绪。 翌日 天光大好,天朗气清。 今天宋欢计划去山脚下的湖滩里网鱼,湖滩水浅,湖湾水深,昨天下了一天的雨,今天下网,明天应该能网到一些。 从宋家院子里往山下看去,可以看到溪流的走向,蜿蜒曲折,距离大榕树村一段距离有一块较大的湖滩,是从大榕树村的溪流和另一条溪流的汇聚地。 从大榕树村通向湖滩有一片竹林,一到冬季就会有村民过来挖冬笋,所以这路平坦也还算好走。 宋欢带着阿弟到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用竹篓捞鱼,隔着不远处还有人在钓鱼。 这些人都是十几岁的少年,宋欢并不认识。 原身很少进村,上一次还是宋娘还在的时候,自宋娘去世后,她就留在家里带阿弟。 原身好歹还下过山,阿弟因为年岁小,从小到大都被父亲拘着不给出来。 所以,除了上个月来帮忙办丧事的那些叔伯婶娘外,村里的年轻人她俩都不认识。 宋欢和阿弟的到来引起了那些少年的注意。 距离宋欢最近的叉鱼少年,甩了甩脸上被溅起的水珠,问道,“你是谁?外村的?这里属于我们大榕树村。” 宋欢听着他驱赶的话,看了眼阿弟,阿弟很上道的回话,“我和阿姐也是大榕树村的!” 少年狐疑地打量一眼,不信道,“少骗人,村里的孩子谁我不认识?!我梁大勇可不是能随意糊弄过去的!” 阿弟双手叉腰,“我们又不跟你们一起住!我们是在山上住的!” 这么一说梁大勇还真有印象,上下打量了姐弟俩,山上有一猎户人家他是知道的,上个月宋叔去世,他爹还去帮忙了。 他爹回来后还兀自感叹,留下两个不大的孩子,不知道能不能活得下去。 “你们叫什么?”梁大勇问道。 阿弟几不可闻地亲哼一声,“我阿姐叫宋欢,我叫宋逸!” 梁大勇这才点头,都姓宋,那应该就是宋叔家的两个孩子了! “行吧,既然是村里的,我也不多说,我们划分好了,这儿已经没你们的地方了,你们要抓就去那边看看吧。” 梁大勇指了指下游的方向。 阿弟不知鱼是从上游下来的,只乐呵呵地拉着阿姐就往那边走。 宋欢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就开始撒网。 原计划她是打算今天撒网,明天来收,这会儿这么多人,她们一走,不说网不网得到鱼,就这渔网还不知道还能不能留住。 毕竟这也是好东西。 平日里用的少,百姓家里不常用,但是白得的就不一定了。 这网着鱼,没桶也没法子装啊。 宋欢这么一想,又得回家拿桶。 宋欢看着兴奋的阿弟,抿了抿唇,“阿弟在这等会儿阿姐,阿姐回家拿了桶就回来如何?” 阿弟兴奋的到处张望,点头,“嗯啊,阿姐快去快去,阿弟会看好鱼的!” 宋欢又叮嘱了不能离水太近,要注意安全,阿弟也都一一乖巧的答应。 宋欢实在有些不放心,一路疾驰回家,看了正在洗衣服的傅渊之,“你待会把桶腾给我啊,我拿去装鱼。” 说完就回到厨房把背篓拿了出来,正好傅渊之把桶扶手上的衣服拿开,问道,“阿弟呢?” 宋欢一边把桶放进背篓,一边说道,“他还在看鱼,我要赶紧回去,不放心。” “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宋欢留下一句就出了院子,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宋欢这来来回回就花了大半个时辰,真是用上了跑八百米的速度,看着安然无恙的阿弟,弯腰撑膝,长舒一口气! 还好,还好,没有那种离开后就必然发生争执的苦情剧情节! 背上突然传来危险,宋欢脑子还没反应,身体已经条件反射地往右侧一偏,就见眼前一花,桶从背篓里滑出来,幸好没砸着自己! 不远处的梁大勇哈哈大笑,一旁其他人寻着声音看过来也笑了出来。 梁大勇一边笑着一边说道,“你一姑娘家,东西都背不稳,还跑来抓鱼!” 宋欢也懒得理这些个小屁孩,自己先喘平气这才爬起来拿上桶,朝着少年们说道,“这么大声,也不怕鱼吓着全跑我那去?” 这话一出,几个少年都噤声了。 那钓鱼的少年饱含泪水,他看到了,他的鱼马上就咬钩了,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它跑了…… 他的鱼……?_? 宋欢还不知道自己丢下的这句话有多爆炸,只是看着一个人乖巧地坐在石头上的阿弟就忍不住加快步伐。 阿弟看到阿姐就立马起身摇手,不敢喊出声。 宋欢过来的时候就一把抱住阿弟,贴贴脸,夸奖道,“阿弟最听话了!真能干!” 阿弟双手戳戳,羞涩低头,阿姐越来越喜欢贴贴了。 还好没有外人看见,不然,阿弟是不会给阿姐贴贴的! 阿姐真是,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不懂分寸,他以后去念书阿姐可怎么办才好!? 唉,烦恼! 第九章下雨 农谚有一句,“八月八落雨,八个月无焦土”。 所谓“八个月”,就是从农历八月开始,一直到明年农历三月份,这个时间段还是比较长的,直接跨越了今年秋天、冬天以及明年春天。 所以当头顶上又开始下蒙蒙细雨的时候,不远处的几个少年又开始欢呼起来。 明明昨天也下了雨,可是今天的雨对他们甚至对百姓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 那是老天借着雨告诉大家,来年依然是风调雨顺的一年。 对于百姓来说,没有天灾,没有战争,没有苛政,即便再苦再累,只要地里能种下庄稼,能看到一点希望,他们就能勒紧裤腰带努力活下去。 这雨来的猝不及防,宋欢也没有犹豫,马上收网准备回去。 在这里,有时候普通感冒就能让人没了。 阿弟年龄还小,宋欢不想冒险。 阿弟虽然有些失落,但是总体来说,他还是很开心的。 看到了新的景象,见到了更多的的人。 宋欢把网收了上来,里面只有三条手掌宽的鱼,也不算白跑一趟。把鱼放进桶里,再把渔网和阿弟放进背篓里,经过一片野芋头地,她顺便摘了一张叶子让阿弟顶在头上,然后踏上坑洼的路面赶回家。 河边的野芋头一般不能吃,会导致过敏和肠胃不适的情况发生,具体来说就是皮肤发红发痒肿胀,胃部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百姓都说是毒芋头。 所以一般不到活不下去的局面,为了不做一个饿死鬼,这种野芋头是不会有人冒险吃的。 雨势虽然不大,但是宋欢到家的时候衣物也潮润了,再加上背上背着的和手里拿着的,汗流浃背,更不用说了。 宋欢一进院子,傅渊之就听见声音了,他刚从厨房出来。 宋欢见此喊到他,“傅渊之,过来帮忙。” 傅渊之看着在背篓里整眨巴着眼睛看着自己,笑得开心的阿弟,“大哥哥,抱!” 傅渊之不由得加快脚步,接过已经探出身的阿弟。 宋欢只觉背上一轻,确认阿弟人已经出来了后她就直接放下背篓。 背后的衣裳都湿透了,贴着背部让人有些不自在,若是就穿成这样在家里晃荡也有失礼节,更不用说家里还有个跟自己差不多年龄的少年。 她一溜烟就回房里,阿弟扭头看向傅渊之,“大哥哥,我们去烧水吧。” 傅渊之提起装有鱼的桶,就跟着进了厨房。 阿弟把今天去到水边的事情都用自己的视角讲了一遍,傅渊之只觉得那个他从来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被他这么一说都美丽生动了不少。 阿弟说的和他以前看到的很不一样,若不是知道阿弟说的地方他去过,他只觉得很陌生。 其实傅渊之早在发现下雨的时候就烧水了,所以夕食之前阿弟就被宋欢勒令洗了澡。 山鸡没有多少肉,再加上有三个人吃,第三餐的时候也不剩下什么了,晚上也只是用剩下的,没什么油花的一碗鸡汤,兑了两瓢水煮菌子继续吃。 昨天饱餐一顿,今晚就不吃肉了,吃了寡淡无味地一道菌菇汤后,三人老样子随着夜色就睡下了。 傅渊之辗转难眠,只觉得这一夜很漫长,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已经被模糊了面容的温柔的娘亲,带着自己书写念书的爹爹,还有学堂上热闹读书场景,不过美好总是很短暂。 这些画面后,便是冬天的夜里蜷缩坐在一角,发抖漫长等天亮的日子,一天一个拳头大的米糠饼。 米糠饼就是用稀碎的米和着稻壳研磨出来摊成的,碎米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稻壳磨的不细腻,卡嗓子。 每次吃一口都得用口水慢慢把它浸软,同时还得喝水辅助咽下去。 等他慢慢长大后,开始夜里偷偷出去打牙祭,偶尔还会碰到那个送自己山鸡的高大魁梧的身影。 直到上个月那个身影也没有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偷了干粮和衣服准备破釜沉舟时,现实又给了他一个巴掌。 细细听着隔壁两个浅浅地呼吸声,傅渊之紧握的拳头慢慢松开,或许,这个巴掌也许不是巴掌,而是那颗枣。 傅渊之不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时只听见外头传来声音。 “阿姐,大哥哥还没醒哦。” “大哥哥居然比阿姐还能睡。” “睡懒觉怎么了?小大人,现在不睡懒觉你想啥时候睡,成亲生子后想睡懒觉都不行了,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阿姐你说的不对,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而且我才五岁,成亲离我还很远,但是念书离我很近,现在是我要念书考状元,给阿姐挣诰命,这样阿姐就不用辛苦了。” “阿弟说的没错,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但是阿弟得记住保护好眼睛,要劳逸结合,要知道多少人因为眼不离书导致眼睛看不见的?到时候状元可就离得越来越远了啊。” “听阿姐的,每半个时辰后我就揉眼睛,看远山。” 傅渊之勾唇一笑。 今天是院试的第一天,因为这个原因而沉重的心情也被这对话冲散了不少。 餐桌上,傅渊之提出了要跟着一起。 宋欢和阿弟对视一眼,宋欢接着又看了看傅渊之的脑袋,“你的头好了?” 傅渊之点头,“好多了,除了偶尔的恶心之外,没什么大问题。” 宋欢又疑惑问道,“你怎么想着要跟我去?” 傅渊之也用疑惑的眼神回望,“明天是集会,若是陷阱的猎物多,你一个人拿的了那么多?” 傅渊之看着宋欢的眼神又继续道,“即便猎物不多,但是昨天又下了一场雨,我也可以帮忙采菌子。” 宋欢想了想觉得也是,多个劳力确实是能多干点,但是,“你对山里的情况不熟悉,为此我还得分心照顾你,这么下来能做的事儿并不多。” 傅渊之没想到,自己的存在对于宋欢而言居然是累赘,他辩解开口道,“我之前只是因为受伤的缘故才会如此,其实我体力尚算可以。” 宋欢见他坚持,也不多说,不知道他还得在家里住多久,且他身无分文,既然他有帮忙的意向就不能拒绝,他主动总比被自己逼迫好吧?她可不想多养一个祖宗! 另一个祖宗并不知道自己又被自己亲爱的阿姐给**了一下。 第十章野猪 傅渊之的身体力行让宋欢见识到他确实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弱,进来了半个时辰没有休息,他居然都没有多吭一声,虽然这其中也有宋欢特地试探他的缘故。 到达了之前挖的陷阱,宋欢惊喜了一下,没想到里面掉进了一头小野猪,旁边有复杂凌乱的脚印,应该是小野猪母亲留下来的,现在小野猪母亲不在了,估计小野猪是被放弃了。 宋欢跳下去,摸了一下小野猪,身体还有一点温热,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饿晕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绑了它的四肢后,这才丢进背篓出了陷阱。 今天时间还早,再有傅渊之帮忙采枞树菌,她可以有一个时辰时间再做一个陷阱,这次她打算做个再大一些深一些的,万一能把那头大野猪也猎到就更好了。 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等傅渊之把菌子采的差不多的时候,上来一看,宋欢已经做了一大半了。 “需要帮忙吗?”傅渊之看着这个用着娇小的身体爆发出惊人力量的小身影,虽然觉得对方可能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但是他还是问了出来。 宋欢停下动作,深吐出一口气,抹了抹额角的汗,摇头,“你在旁边看好东西,顺便休息会儿,这两天有野猪在附近活动,你注意听动静,一有不对立马出声。” 傅渊之也看到了那头小野猪,见此听话的安静坐在石头上,然后一动不动,只有偶尔的声响让他警觉的查看以外,其他时候看起来就像一座石雕。 一座雕刻精美的石雕。 深山里很安静,偶尔的鸟叫声便能在整个山谷里回荡,响亮而悠长。 树林茂密,湿气阴凉,只有零星的光斑撒下,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人除非有很强大的意志,否则时间长了很容易惊悸慌张。 傅渊之从前虽然也会偶尔捉猎物打牙祭,但是从来没有深入山林,这是他第一次进入这么深的密林,也是第一次体会树林深处给人从心里滋生出的震悚,如果不是一旁还有宋欢,他怕是已经坐不住了。 他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到宋欢开口说回去的时候,终于肩膀一松,身上附着的焦虑烦躁也随着这句话而消散。 宋欢背着野猪,傅渊之背着枞树菌,两人步履从容地往外走去。 途中傅渊之没忍住开口,“你有没有想过万一猎物没打到,怎么办?” 宋欢头也没回,只回了一句,傅渊之便沉默,后半段路程都在细细品味那句话。 中间宋欢还带着傅渊之去板栗树下捡板栗,经过之前宋爹做的陷阱处抓到了三只兔子。 这趟可以说是收获满满。 回到家后,傅渊之不动声色的松了口气,坐在灶台那一动不动,偶尔添一把柴已经是竭尽全力了。 今天他顶着那口气坚持了一下午,就算是没受伤之前他也没这么透支力气过,更何况他还没完全恢复。 那口气也就只能够支撑他到家了,现在的他都有点不知道手脚在哪儿的感觉。 自己虽然知道自己的情况,但是从表面上看,此时的他跟其他时候并没有什么两样。 同时,这一趟也更加深了他对宋欢体力上的认识。 在亲眼见到后他才知道,原来那么纤细的身体也能蕴含与之不成正比的巨大力量,不愧是他的孩子。 已经在笼子里待了几天的灰兔,直不楞登地看着对面的三只兔子,鼻子一耸一耸,耳朵竖直。 不久后四只兔子围在一起,以自己特有的语言互相交流自己的经历以及即将面对的处境。 声音不时地传出,饱含着对宋欢的指控以及痛骂。 阿弟见此只觉得它们很精神,开心得又多摘了几片叶子放了进去。 心里想着,兔兔们,多吃点,争取再胖点,这样就能多卖几文钱了! 兔兔们:…… 收获颇丰,宋欢开心的把三条鱼炖了,一条单独炖清汤,另外两条炖酸菜鱼。 她和阿弟的口味偏重,所以一般情况她俩都会吃酸菜鱼。 在她准备放第三条鱼下锅的时候就突然停了下来。 傅渊之还生病,清淡的鱼汤会对身体比较好,毕竟酸菜里有亚硝酸盐,在受伤的前提下还是注意一下比较好。 而且今天他出力颇多,额外费力多做一个清汤鱼,算是给他今天出力的回报吧。 所以当菜上桌,傅渊之看到特地放在他位置前面的清汤鱼的时候愣了愣。 他住这几天,对宋欢两姐弟的口味也稍微了解,所以特地多出来的这道清汤鱼,不用多做他想,这就是特地给他炖的。 脑袋一片混乱,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给对方一个合适的反应。 吃饭的期间只是呆愣愣地低头吃饭。 看得宋欢有些皱眉,他不会是不喜欢吃吧?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宋欢还特地解释了一下,“你还没彻底恢复,今天又累了一下午,这鱼做成清汤是为了你身体着想,你若是不喜欢下次就……” 宋欢还没说完,傅渊之就抬头看着宋欢的双眼,很认真地回道,“没有,味道很好,我很喜欢,你别误会,只是有些累了而已。” 下午苦苦地坚持就这么轻飘飘的被一道鱼汤给攻破了。 宋欢没想到他这么认真的回她,也没有多想,可能对方是真的累了。他没误会就好。 宋欢回道,“那就好,身体最重要。” 混乱的脑子终于消停下来,傅渊之也恢复了正常,只是回过神的时候,桌面的那独属于他的那道鱼汤已经空了。 原本准备留一半到第二天吃的他,“……” 耳朵微红。 宋欢已经去厨房了,一旁的阿弟并没有看出傅渊之的窘迫,只是把掉在桌上的一点酸菜又放进嘴里后,顺便过来把傅渊之的碗收了起来,“大哥哥,你先好好休息会啊,我阿姐第一次进山可累了,回家倒头就睡,大哥哥可比阿姐厉害多了!阿弟以后也要跟大哥哥一样!” 傅渊之只觉得更羞窘了。 他觉得阿弟说的这话就是安慰他的,并不是事实。 自己在堂屋待了好一会儿,自顾冷静片刻后这才又回到厨房帮忙添柴烧水。 村里那些人都是隔三差五才洗一次澡,偶尔也就因为天热可能会多一两次,来了这里他才知道,这姐弟俩基本上天天都会沐浴后才睡下。 相比于昨晚的辗转难眠,今夜他的沉沉入睡。 或许是因为白天宋欢的话,他的心情总算回落,不再泥于那想象的结果。 宋欢:“人生啊,最亏的就是为尚未发生的事情而担忧,自己想象的结果而焦虑。” 第十一章赶集 翌日 八月初十 清晨的阳光,宁静淡雅,朝晖穿透窗棂,蝉鸣鸟唤,婉转轻唱。 因为今天也能跟着阿姐去集会的原因,阿弟兴奋的早早就起来。 为了多挣几文钱,他无师自通的运用了农村百姓卖家禽的小心机。 大清早的就摘了很多叶子给兔子们吃,吃多了总比少吃了好,虽然菜叶子也不占多少分量,但是不妨碍他想把兔子们卖个好价钱。 喂完兔子,见天色差不多了他便噔噔噔地跑回房间,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阿姐给唤醒。 因为集会的原因,所以昨夜宋欢特地让阿弟见他起床,赶早不赶晚。 辰时三刻,宋欢被阿弟叫醒了。 宋欢揉了揉还懵着的脑袋,清醒了许久这才起身。 还在阿弟唤宋欢的时候,傅渊之也醒了,比宋欢还早一刻钟起来。 宋欢去水缸旁边用水瓢舀水把脸帕子打湿,直接敷脸上,清凉瞬间把睡意消弭。 傅渊之不跟宋欢姐弟去集会,所以就让他留在家把昨天的枞树菌和板栗处理一下,晒干的晒干,剥皮的剥皮。 午餐的话让他自己把剩下的米煮粥吃,今天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买一点米回来。 背篓里放着野猪和四只兔子,那只野猪回来还有微弱的气息,宋欢给他灌了一碗水就不理它了,能活下来最好,不能活下来也没办法。 野猪力气大,等它恢复力气了大半夜指不定就偷跑了。 宋欢背上背着猎物,带着阿弟慢慢去集会。 集会在洞溪村,也就是大榕树村的隔壁,相距一个山头,爬过那个山头就到了洞溪村了。 从山上看下去,就能看到为什么集会要放在洞溪村了。 洞溪村地理位置优越,多数平地,房屋错落,一家挨着一家,人口也多,按照屋子的数量比大榕树村多三倍左右。 进入洞溪村村口有一大片平地,这是里正专门辟出来给大家赶集用的,这里以银钱交易的少,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就比如说,张三想买点灯油,李四说得用三斤米来换,但是张三只有豆子,还得先去找王五用豆子换了米后才能买灯油。 村与村,百姓与百姓之间多数都是以这种方式来进行交换自己的需求,除了必须要用银钱买的布匹针线以及书籍等必须去镇上花用的以外,大家私下都不会额外花用银钱,也因为这种形式常年下来,大家来集会都不会带银钱。 宋欢来的时候没想到是这种情况,她不由得皱了皱眉。 这次她打的猎物确实还不错,她不想就这么轻易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出去,而且这里的百姓对肉的需求不是特别大,主要是肉贵他们有需求但是没能力吃,再有一个就是这里用来交易的根本就没有白白的大米,只有泛黄的陈米和米糠以及豆子之类的。 她观察了一会儿,这个集会其实该有的都有,只是产品质量只能符合这个消费水平的人进行。 这里也有一个摊位是卖猪肉的,卖出去的并不多,看屠夫打瞌睡的模样就知道他生意并不好,而且他卖的肉也不多,看不出是一整头猪的分量,估计这肉也不是今天的。 所以她更是不想将自己好不容易捕获的猎物交换出去,在这里,她绝对是换不到她理想的东西。 难怪宋爹每次去的都是镇上,而不是集会。 宋欢回忆了一下去到镇上的距离,其实对自己来说,路程能接受,从大榕树村去镇上只用翻过两个山头,但是她已经到了洞溪村了,按洞溪村去镇上的路,就得翻过三个山头,这里就有了很大一个问题,阿弟! 她把阿弟带来了,阿弟年纪还小,原想着距离不远带他来让他涨涨见识,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加上阿弟的话,赶路的时间会加倍。 呵呵,只能说她高估了这个集会的消费水平。 最终不甘的想法还是远远压过留下来的想法,她心下一横,既然如此,她既要去到镇上卖出猎物,又要让阿弟一次性涨个够! 大不了她多累点,没什么是不能克服的! 阿弟还没看个够,就被宋欢一把抱了起来,穿过人群出了村口开始翻山越岭去镇上。 阿弟一听阿姐要带他去镇上,兴奋得非要自己下来走,兴冲冲的跑一段等着阿姐跟上了又继续跑,不过等走上坡路后,他就肉眼可见的萎靡下来。 宋欢和阿弟什么都没吃就出来了,原想着卖了猎物得了钱买个大包子吃,谁知道这里坑爹的,所以兴奋不过一刻钟的阿弟就累了下来。 一个时辰后姐弟俩是又渴又饿还累,宋欢是饿的不行,背上背着重量不轻的猎物,每隔一段距离还得背上阿弟,偶尔她也会闪过后悔的念头,但是一想实在是太亏了,她又觉得这累是值得的。 东西得在有需求的人前面才有价值。 猎物是肉,百姓对肉毋庸置疑是渴望的,但是在他们的思想中这是属于有钱人才能吃的,他们也就是过年的时候换了那么一块比拳头大一点的肥肉,一年了给一家老小吃点带油花的,过年那天晚上,每人分到一小块油渣,那估计就是大多数百姓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差不多两个时辰,宋欢牵着阿弟终于到了镇上。 错落有致的店铺,门口上方插着飘扬的旗帜,上面书写着酒,粮,铁等等字眼,一眼看过去就明明白白。 镇上确实是比临时搭建铺垫的集会好很多,道路干净宽敞,来来往往的人虽说穿着上也带有补丁,但也干净整洁。 店里的伙计掌柜精神面貌也不错,察觉到宋欢姐弟的视线也会回以一笑。 阿弟咽下口水,牵着阿姐的手,慢慢远离那红通通串成一串的糖果,他听到那人喊冰糖葫芦。 宋欢一路打听,终于在一家叫太平食肆的门口停了下来。 店里的小二正拿着抹布仔细擦拭饭桌,见到停在门口的宋欢姐弟,心里大概判断了一下两人的情况,觉得她们俩估计也消费不起,看着她们狼狈模样到底还是忍不住到了门口先问了一句,“小姑娘你们是打尖还是住店?” 宋欢牵着阿弟步上仅有的两个台阶,问道,“请问你们掌柜在吗?” 小二疑惑地打量了一眼,莫非这两人是掌柜的亲戚?“你们是……?” 宋欢就说了句意味不明的话,“小二哥,等你们掌柜来了你不就知道了?” 小二终是没说什么,去后院叫了掌柜,不多久掌柜就出来,见了两人,确定自己不认识没见过后就皱眉道,“我这不是你们可以随意放肆的地方,赶紧走!” 宋欢把早已经放下的背篓推了过来,把最上方的草移开,里面的兔子和野猪一目了然。 掌柜见此哪还有什么不懂,看了眼宋欢姐弟,随后才说道,“跟我进来吧。” 第十二章食肆 食肆有两层楼,穿过大堂就到了后院,宽敞的后院基本上都摞着笼子,多数是空着的,少数几个里面关着鸡鸭鹅兔等,甚至还有鸽子,数量不多,但是品种多样,一旁还有一个大水缸,宋欢猜测里面应该是养着鱼。 从这家食肆准备的材料来看就知道,他家面对的消费群体整体水平不低,最起码也是这个镇上不缺钱的人物。 掌柜喊了一声,厨子便从厨房里出来验货,同时掌柜又问道,“这是哪儿来的?” 宋欢低头回道,“回掌柜的话,这是山里打的。” 掌柜又打量了两人一眼,“谁打的?” 宋欢一笑,“回掌柜的,是我们阿爹打的。” 宋欢不能说是自己打的,也不能说爹娘已经没了,这年代,有长辈总比没长辈省很多事儿。 掌柜喝了口茶水,“那你阿爹怎么没来?让你们姐弟来?” 掌柜说这话明摆着就是不信,但是他怎么也不相信就这么丁点大的孩子也能进山猎到这么多猎物。 “我阿爹昨天被野猪拱伤了,这才让我们姐弟来的。”宋欢扯了这么个借口,毕竟野猪确实是群体活动,只是刚巧有落单的又刚巧被自己碰上。 掌柜知道背篓底下有一头小野猪,勉强接受这个答复。 厨子在掌柜扫过来的视线中点头,掌柜就明白这货能收,“这兔子我们收一斤八文。这野猪嘛,说实话卖不了多少,这野猪肉不香、难嚼还有腥膻味,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多也是给顾客尝个新鲜。虽然也是猪,但也只能收你十文一斤,能接受?” 刚刚看了集市上卖的兔子,普遍卖的是十文一斤,猪肉价格没法对比,确实也像掌柜说的肉质不好,顶多给顾客尝个新鲜,但是目前的情况已经比集会上好太多了,宋欢点头,“谢掌柜好意,我们能接受。” 掌柜其实也不算欺负她们,这市场价和拿货价本身就会有一定的差距,所以他也不算太亏待这姐弟俩。 小二把戥秤拿了出来,联合厨子在一旁一一把猎物上称,随着重量一次一次报出来,四只兔子分别是六斤,五斤三两,五斤,六斤一两,野猪换了一个大的戥秤称重,有一百斤四两。 掌柜还在打算盘的时候宋欢已经算好了,兔子是179.2文,野猪是1006文,一共是1185.2文。 掌柜算好后,说道,“总计一千一百八十五文。” 宋欢点点头,“那就一千一百八十文吧,抹掉的零头算是给掌柜和小二哥大厨哥的一点茶钱。” 小二和厨子对视一眼,真是没看出来啊,这小姑娘会做生意! 掌柜毕竟是见识过各色各样的人,只是诧异片刻后就回过神,笑着说着,“小姑娘敞亮。” 宋欢拱手,“掌柜夸赞了,要说敞亮还得是掌柜。” 宋欢把掌柜并没有店大压人,反而算是公平的收下了她的猎物的意思表明,话里的意思是她明白掌柜的好意。 掌柜知道自己的善意对方明白,也算是不白浪费这功夫,人啊做好事最开心的还得是对方能明白自己受到了对方的援手,这样人家做好事也不算白做。 所以宋欢收到了好意,就一定得给出反馈,让掌柜的不白费他的施出援手。 掌柜开心了,直接又开口道,“日后若还有活的,也可带来这里,能收的基本都会收。” 宋欢听着这话哪还不明白,高兴的扶着阿弟一起鞠躬,“掌柜大善,多谢掌柜!” 掌柜哈哈一笑,挥手,“你这小丫头,还真是客气,得得得,赶紧走吧,你爹不是被野猪撞伤了?赶紧去药铺买点药吧。” 宋欢见此又感谢了掌柜一翻,接过银钱后又对送她出店的小二道谢后这才牵着阿弟离开。 宋欢带着阿弟先拐进无人的巷角,两人躲在别人堆放的杂物后面,数了数确认钱的数量没错后就开心的将其一分为二,存下五百文,剩下的买柴米油盐酱醋,若是还能买下一匹布更好。 把包好的五百文贴身放好,宋欢又从怀中的另外一袋银钱里拿出两文钱放到阿弟手里。 阿弟惊讶出声,“阿姐。” 宋欢竖起食指放在嘴前,“阿弟待会儿自己买糖葫芦怎么样?” 阿弟眼睛蹭的一下亮了起来,点头,“嗯啊!” 宋欢揉揉他的脑袋瓜子,“收好哦,不见了阿姐是不会再给你买冰糖葫芦的哦!” 阿弟还没说话肚子就发出了抗议。 阿弟双手捂着肚子,就见阿姐的肚子也唱起双簧来,就嘿嘿笑了起来。 宋欢拿出十文钱,“走,我们去吃顿好吃的!” 出了巷口,宋欢就拉着阿弟往之前经过的摊贩走去,到了一家馄饨摊位停下,宋欢一路观察过来就见这家店主是位三十多的妇人,双手粗糙手上很干净,没有留指甲,指甲缝也干净,不会动不动抠鼻子,也就这家卫生能过关。 宋欢和阿弟找了位置坐下,妇人就迎了上来问吃什么,宋欢直接点了两碗馄饨,接着妇人便应声回去煮馄饨。 宋欢和阿弟趁着这个空档都在侧身看着街上的情况,从街道布局到停停走走陆陆续续的行人,从商铺门面到走街串巷的货郎,从衣着鲜亮的富人到补丁遍身的农人,从精致小巧的首饰到香气四溢的包子…… 宋欢和阿弟都在用自己的视角观察着这个镇上的生活尘烟。 直到鼻尖飘着香气,两人这才回过神,面前摆放着两碗很实在的馄饨,泛着点油花的汤面上漂浮着葱花点缀。 入口皮薄馅多,肉香四溢,味道鲜美,阿弟恨不得把舌头都得吞下,店家手艺是真不错。 姐弟俩把一碗干完,就连汤都不剩,宋欢还帮阿弟吃了几个馄饨,两碗馄饨花了六文钱,吃饱的两人浑身得劲地去看需要买的东西。 宋欢先去看了重量轻的盐,盐粒子分三个品种,一种雪白的,另外两种只是黑色参杂的杂质多少的问题。 宋欢问了雪白的盐粒子多少钱,店主说道,“二百五十文一斗。” 宋欢记得一斗是相当于12.5斤,相当于20文一斤,这是比肉还会贵一倍啊。 她和阿弟都还小,杂质的盐吃多了也不好,味道也会苦涩,宋爹一直以来买的也是好品类的盐粒子,所以在这上面宋欢不能抠搜。 宋欢姐弟暂时要不了一斗这么多,只说了让秤六十文的量,也就是三斤,够吃一阵子了,平日里打的猎物也可以搓盐熏干做成腊肉。 第十三章购置 热闹的街道里穿梭着两个身影,这里的铺子卖的品类并不划分区域,规划的并不细致,基本上就是你想在哪儿开什么样的铺子都随意。 买盐的旁边不一定是卖酱的,卖粮的旁边不一定是卖油的,有可能是卖首饰的,卖糕点的,所以当宋欢买了盐后又绕了两个巷子这才找到卖酱的铺子。 这家铺子酱料品种还比较丰富,她就选了酱油,黄豆酱以及豆瓣酱,因为这里面都含有盐,价格也不便宜,但也比盐便宜,这是按照一碗五文来计算,宋欢就花了三十文,毕竟不知味道如何,一样就买了十文尝尝鲜。 油的话宋欢打算买点猪板油回去炼,猪油炒菜比较于香油(芝麻油)可便宜多了。 来到肉铺,肥肉十八文一斤,五花肉十五一斤,排骨十文一斤,筒骨一文一根,肥肉越少的地方越便宜。 宋欢要了两斤肥肉,看着很便宜的筒骨没忍住也要了两根,屠夫卖了这么久的肉,头一次见主动买筒骨的,见姐弟俩的模样也大概清楚情况了,说,“既然你们要了这么多,我再多送你两根筒骨吧。” 这样也不算太占两个孩子的便宜,毕竟筒骨没肉,平日里到了下晌他都得当添头来卖。 宋欢不知道,若是知道肯定得吐血,毕竟她不知道筒骨在这里能到白送的地步。 现下宋欢还在为屠户要多送两根筒骨而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得了便宜。 最后来到了粮铺,大米四文一斤,白面十八文一斤,宋欢要了四十斤大米,再要了两斤白面,一共花了一百九十六文,因为要的多,店家爽快的送了三斤黄豆。 宋欢还去了布庄看了看,布料太贵了,她买不起,只能再等段日子,只要在天冷之前买上就好。 准备出城的路上终于碰上了卖糖葫芦的,宋欢在旁边看着阿弟自己问价格自己买下糖葫芦,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一幕就觉得,嗯,长大了,也会花钱了。 出乎她的意料,阿弟居然会讨价还价,虽然失败了,但是这也说明他在有意识的觉得买东西的时候是可以跟店家有这么一个过程的,万一便宜了呢? 总算不是白来一场不是吗? 宋欢将视线从书肆铺面移开,等钱再多点她就给阿弟买书和笔墨纸砚! 回去的宋欢姐弟走的是直接回大榕树村的路线,翻过两座大山,回到大榕树村的时候天色已经快黑了,好在夏天天黑的慢,而且她们也已经进村了,再花两刻钟就可以到家了。 傅渊之知道集会的赶集不会到太晚,一般到申时就会结束。 当宋欢姐弟酉时还没回家的时候他便有些担心了。 傅渊之从院子眺望到山脚的大榕树村,没有发现他想找的两个身影,该不会出什么事儿了? 一刻钟后,傅渊之把家门把挂上,确认关好后就下了山。 下山的路因为茂密的树木而没有投下多少光线,有些森暗,一路寂静只剩虫鸣和脚步声。 当前面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时传入耳中便会异常清晰。 阿弟最先看到傅渊之,叫了大哥哥后便高举手臂左右摇摆,就好像这样的举动会让大哥哥快速看到他们,当然并没有让阿弟失望,傅渊之看到她们立马应声,疾步下来。 宋欢此时已经放下阿弟,把背篓放在一旁手扶着。 背上背着的,手里抱着的,加起来都有一百多斤了,她得喘喘。 傅渊之见此哪里还能不明白,“你们去了镇上?” 阿弟嗯啊嗯啊的应着,即使已经过了差不多两个时辰了他还是止不住的兴奋,那是他从未看到过的热闹场景,还见到了很多各种模样的人。 忍不住的倾诉欲,嘴里噼里啪啦的往外蹦,“镇上有好多人,比集会热闹多了,还有好看的房屋,我们还遇到了一个胖胖的人很好的掌柜,还吃了好吃的馄饨,还买了骨头和肉……” 就这么边走边说,不一会儿三人就到了家里,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傅渊之去厨房把火点着,然后烧水。 三人都还没吃晚餐,还好宋欢回来买了四个大肉包子两个馒头,烧水蒸上就可以了。 宋欢就着火光,把大米和白面放进了橱柜,装米面的袋子是店家送的。还把肥肉拿了出来,待会儿吃了夕食后得提前把肉炼成油,这天气太热了,放一晚怕坏了。 盐也倒进陶罐里,免得潮了。 突然想起来,她忘记买糖霜和鸡蛋了。 鸡蛋到时候可以跟村里人换,但是糖霜估计还是得去趟镇上买才行,今天兴奋过头都忘记这茬了。 傅渊之看着自己被分到的两个肉包子,抿了抿唇,“我不用……” 宋欢给阿弟使了个眼色,阿弟就忙说道,“大哥哥,今天我和阿姐吃了好吃的馄饨,本来想给你也带一份的可是不好拿,阿姐还得抱着我,所以我们就只能带肉包子了,下次我们就可以一起去镇上吃馄饨了!” 傅渊之看着阿弟,又看向宋欢,还是拒绝道,“我只是借住而已,没必要吃这么好。” 宋欢咽下馒头,说道,“既然你坚决,那你看这样如何,这相当于我借给你的,这肉包子两文一个,那就相当于你又欠我4文。” 傅渊之:“……” 他这是无形中又多了一笔账? 傅渊之见拒绝不了只能收下,点头,“好。” 肉包4个,傅渊之吃两个,宋欢和阿弟一人一个肉包和馒头。 阿弟食量小,只吃了肉包子,剩下的馒头他想留到明天吃,宋欢也不拦着他,让他用两个碗盖合住,别被小强吃了就行。 宋欢吃的速度很快,拿起肥肉就去院里清洗。 过几天就是中秋了,今晚的月亮也跟圆月差不不了多少,皎洁明亮,宋欢也能借着月色把肥肉清洗好。 在院子里把肥肉切成小块后就直接放进木盆里,正好锅里的热水刚舀出来给阿弟洗澡,宋欢便直接将肥肉一股脑的全倒进去,随着铲子不断翻动,被煎制出来的猪油香味也越来越浓郁。 只是一刻钟的时间,锅里便是油渣香味四溢,令人口齿生津。 傅渊之把火把凑近,宋欢见肥肉被炸的差不多了,已经变成油渣,再久就得糊了,就让退下火。 接下来就用勺子把猪油舀进油罐中,为了不浪费任何一滴,宋欢每一次都小心翼翼时刻注意着,傅渊之也时刻关注火光,若是火快灭了就提醒宋欢待他换一根再继续,以确保宋欢的光线充足。 第十四章结余 郁郁葱葱的大树随风摇摆,炙热的太阳已经悬空高挂,万里无云,蔚蓝一片。 院外阿弟跟着傅渊之背书,房间里宋欢正双腿盘膝输钱,昨天进账一千一百八十,减掉花费的还剩下八百三十九文。 不错不错,虽然去镇上的路途确实远,但是进账也是很可观的。 打猎确实挺挣钱,其实宋爹也给姐弟俩留了一笔,但是原身要给宋爹买体面的棺椁,还要款待来帮忙的叔伯婶娘,这么弄了几天也就没剩下什么钱了。 她刚来的一个月,一直吃的都是老本,她一来不想还没与这个时代融合好就早早出去人前晃,万一有什么处理不当就后悔莫及了。再一个,家里的存量细细计算着也够吃一个月的,如今一个月的时间她适应也适应了,吃食等生活所用也都得扛上日程了。 这八百多文别看着很多似的,置办冬衣,买被子,这都不够,而且因为自己经常进山的缘故,鞋子也已经破洞了,还得买双鞋,就连草鞋都需要十文一双,更遑论还想给阿弟买书,买笔墨纸砚了,这点钱远远不够花的。 计划越多,花费也越多,这么想着宋欢恨不得立马进山,再多挖几个陷阱。 宋欢昨天太忙没来得及说,这会儿想起来了对这傅渊之说道,“你头好些了吗?” 傅渊之不知道对方怎么突然关心自己的伤势来了,但也开口回答道,“快好了。” 宋欢点头,“昨天我们经过医馆本想给你抓副药,但是我想着大夫都得通过望闻问切才能开药,我进去胡乱说一通也不能拿到对症的药,所以你要是不舒服就说,我带你去医馆看大夫。” 上辈子各种药效都写出来都不能乱吃,这里她本身就不熟悉,还乱抓药,那怎么行? 傅渊之没想宋欢出来跟她说的居然是这个,他掩下心中的复杂,这才开口道,“谢姑娘挂心,渊之好很多了。” 宋欢一见他文绉绉的就受不住,既然没事她就不多说了,省得待会儿起鸡皮疙瘩。 傅渊之不知道宋欢为什么突然就快步离开,黑曜石一般的眼里冒出疑惑。 他也没说错什么吧? 傅渊之看向阿弟,想让对方给出答案,可一个五岁的孩子能看出什么? 阿弟现在想着就是马上可以吃晌午饭了,他便从凳子上滑下来,看着呆愣愣的傅渊之说道,“大哥哥,走,吃饭去!” 傅渊之,“……” 他在指望什么? 一个只想着干饭的五岁孩童,能给他什么提示? 呵呵 虽然有了收入,宋欢也没有计划马上就吃上干饭,但是可以煮浓稠的白粥。 稠是怎么稠?就是漂着的米汤也是浓稠洁白的。 炖了一晚上的四根筒骨,汤汁浓郁,泛着一层薄薄的油花,白粥是用筒骨汤煮出来的,再丢了一小块姜进入调味。 白粥浓稠软绵,骨香浓郁,入口即滑,清润可口,滋味非凡,这是这么久以来她在家吃的最舒服的一顿,就连阿弟和傅渊之也吃的有滋有味。 阿弟留下来的馒头一分为三,放进粥里吃也不掩其口感,微微的甜意让阿弟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宋欢一连吃了两碗满满的粥,这才有了饱意。 整个人靠着院里的大树眯着眼,享受微凉的夏风,哼着小曲,好不悠闲。 阿弟在一旁有样学样,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傅渊之在厨房收尾出来后就看到这一幕,眼睛里倒映着两个人影渐渐拉近,随即聚焦在那个大的身影上,越来越清晰,色彩也越来越丰富,慢慢的那个身影就像魔力一般向四周渗开,溢满了整个瞳孔。 黑曜石不再是黑曜石,而是一幅被精雕细琢的人像画。 东流逝水,桂花飘香 转眼,八月十四就到了。 大清早,宋欢就被阿弟这个人形闹钟给闹醒了。 三天的时间,宋欢每天都会进山,累计收获了两只山鸡,三只野兔。 傅渊之也跟着进了两次山,他主要是去捡板栗和采菌子,这两样主要是为过冬储备物资。 宋欢原打算明日也就是中秋再去卖猎物,但一想着明天估计掌柜的很忙不一定有时间,想想还是今天去比较保险,明天她们也可以直接去镇上玩一圈。 这次醒来的早,也有上次的经验,不用去赶集直接从大榕树村去镇里路程上也会节省一部分时间。 傅渊之还是一样没有跟着去镇上,宋欢还想让他去看看大夫,既然他说没事了那就没事吧,反正他的身体他知道就行。 就这样,为了不像上次饿的前胸贴后背的,三人破天荒的大清早吃了一顿朝食,傅渊之目送宋欢姐弟俩出发后就回到堂屋里,把夜里收进来的枞树菌和板栗又拿出院子里铺摊开晒了起来。 这活自从他来后就归他管了,太阳出来的时候拿出来晒,太阳落山了又拿进屋里放着免得被晨露浸湿。 跟着进了三次山,板栗树距离家里并不是特别远,大概三刻钟的路程,昨天他虽然是跟着宋欢一起进山的,但是走到一半就各奔自己的目的地去了,现在让他一个人去捡板栗也是可以了。 傅渊之想着自己也无事,背着剩下的一个背篓,拿起麻袋就出发进山了。 这几日板栗掉落的差不多了,再过几天估计就没有了,所以能尽量捡回来就捡回来吧。 两个时辰后,宋欢姐弟再次出现在太平食肆门口,小二马上就认出来姐弟俩,主要是这姑娘会来事儿,上次掌柜的也没让吃茶,转身直接拿出四文分给了他和老李,这多好的好事! 太平食肆今天人多了一点,可能是到了晌午的原因,小二擦完了桌子把抹布往肩上一搭,这才出来,笑着招呼道,“姑娘又来了?” 宋欢挺喜欢这个小二的,将微笑服务做的非常到位,“小二哥今天看着比上次可精神了不少。” 小二一听这话,笑容更真切了三分,好话谁都爱听,不分人,“承蒙姑娘夸奖,这不明天就中秋了,来预定的客人有点多,食肆生意好了我们也能好。” 宋欢一听小二透出来的话,就知道这是自己的这点东西食肆能都拿下。 宋欢收到小二的好意,也随着小二进了后院找了厨子,这回掌柜的压根就没时间来看,只让小二帮着看,按上次的价收就行。 第十五章再来 食肆里多是一些府里的仆从前来预定位置,所以这掌柜得记下位置,人数,以及需要的菜色,忙的不可开交。 兔子按着上次的价格收了,可是野鸡如何算还真不知道,小二想着也别让小姑娘家太吃亏就直接去问了掌柜的。 市面上收鸡是五十五文一只,掌柜的想着这是野鸡,这野鸡平日里少,可以让客人换个口味,再加上明日中秋节这价位活动的空间就可观了,这么想着,掌柜的就让小二按市面价收了野鸡。 三只兔子分别是六斤六两,五斤八两,六斤二两,共计十三斤也就是一百零四文,再加上两只野鸡,一百一十文,共计二百一十四文。 宋欢接过小二递过来的银钱,道了感谢后,恍若突然想起直接又去背篓里翻出一个小袋子,“小二哥,这是山里捡的板栗,不值什么钱,但是跟着这野鸡炖味道很是鲜美可口,单煮着也香甜软糯。” 小二笑着接过板栗,他是真是不敢相信,猎户家的小姑娘居然懂这些。 这板栗跟上次的零头虽然不一样,但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直接说抹零头,会让自己觉得不舒服,好像他就盯着对方那点零头了。 送这板栗就不一样了。 况且还说了跟野鸡炖着好吃,这不是间接也告诉他们,食肆可以做这么一道菜? 就这么个主意,他就能在掌柜那得了好,这不送钱胜似送钱啊~ 若说上次只是让小二觉得这人会来事,但来往也限于表面功夫,这次真是让他对这姑娘是真另眼相看了,这人,得比大拇指! 送俩字,厉害!(°?°)b 宋欢带着阿弟揣着新进账的两百余文去买了糖霜,她打算明天做面包,就是蛋糕胚子那种,打奶油就算了,她不会。 糖霜价格太贵了,味道其实差不了多少,就是糖霜看起来更精贵而已,她就直接挑了红糖,买了二十文。 这次进账没有上次来的让人满足,上次还是多亏了那头小野猪。不过,野猪是真难得,自那次之后,就没再见野猪在附近活动过,想想就可惜。 不过,往好的方面想,这安全系数也高了,野猪的破坏力惊人,没有足够对抗的能力的时候能远离就尽量远离。 牵着阿弟去到上次的馄饨摊子,妇人对姐弟俩还有印象,直接就笑着迎了上来,“姐弟俩今儿还吃馄饨?” 阿弟喜欢这个笑的很好看的老板娘,很兴奋的点头,他惦记这口很久了! 老板娘笑着宋欢姐弟俩上了馄饨,宋欢这一看,数目不对,好像给多了,刚想唤回老板娘这么一看过去又不好开口,这摊位上那么多人,这说不说的都不是好时机。 宋欢伸头一看,阿弟的数目也不对,她只能拦住阿弟准备吃到动作,等老板娘再次经过她们的时候,她这才拉住老板娘,手指了指两个碗,示意她看那多出来的馄饨。 老板娘视线扫过碗里,了然一笑,这俩孩子还真是实诚,今天从开张到现在,她每个碗里都多给了两个馄饨,只有她发现了的同时还来想自己求证。 老板娘弯腰脑袋凑到两个孩子中间,压低声音,“明天中秋,就当我提前祝你们中秋愉快。” 宋欢和阿弟也同样压低声音,“也提前祝老板娘中秋愉快,日子红火。” 老板娘拍了拍阿弟的小脑瓜子,就去接待新来的客人了。 宋欢收回视线,低头就见阿弟用勺子舀了馄饨过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生怕把它弄掉了。 待馄饨安全落进阿姐碗里后,阿弟抬头刚好对上阿姐的视线,阿弟笑眯眼,咧嘴露出两颗小门牙,声音甜甜,“阿弟也提前祝福阿姐中秋愉快。” 宋欢心软的一塌糊涂,“阿弟也愉快,赶紧吃,吃好了待会儿我们再去买好吃的。” 阿弟用力点头,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将脸埋进碗里,一面吹着馄饨一面不住的咽口水。 今天镇上热闹不少,人数比前几天还多了很多,宋欢低头吃馄饨的时候就听到车轱辘不断与地面接触的声音,而且还不止一辆。 宋欢和阿弟都被声音吸引住,只见几个身材健硕的男子并行在街道,中间有两辆驴车,车上堆满了东西,几人这架势就是护送这辆车物品的。 四周的百姓都习以为常,见此都纷纷避开,不敢多生事端。 宋欢也只是多看了两眼,反倒是阿弟新奇的看着问,“阿姐那是什么?” 阿弟是没见识过这种生物和代步的车的,所以一下子便打开了他的思绪新领域。 宋欢解释了一下,阿弟就又问,“那能装人吗?” 宋欢点头,“那是当然,一般把那车再装个车厢,这样人就能呆在里面休息,又能轻松到达地方了。” 阿弟兴奋道,“阿姐阿姐,以后我们也买!这样阿姐赶路就不那么辛苦了!” 宋欢很开心阿弟有这份心,鼓励地回复他。 做长辈的不能因为没银子就打击孩子,这样因为没钱而颇受限制会影响孩子的思绪,之后做事都会先下意识考虑钱够不够,也间接导致他不敢放开手脚做事。 钱没了她可以挣,而且她也相信自己会买得起驴车的! 阿弟立下壮志后又低头跟馄饨大战。 驴车的事就这么被揭过。 今日回到大榕树村的时辰比上次早了一个时辰,宋欢追着阿弟刚好到达村口的那颗大榕树。 阿弟等着阿姐跟上来了后这才抬手指向前方,试探性问道,“阿姐,那个是不是大哥哥?” 宋欢随着阿弟的指向看去,那个蹲着的身影的确是傅渊之。“走,过去看看。” 傅渊之低头将地上的书籍捡起,小心翼翼地把上面的泥巴碎屑拍掉,这时斜刺里出现一个身影。 阿弟已经把捡起来的书递了过来,“大哥哥,给。” 傅渊之点头接过,同时也看到了落后几步的宋欢,点点头后又低头继续整理书籍。 宋欢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帮忙捡书,而是先打量了一番正前方的这户人家。 青砖砌成的房屋,虽然看着有些年了,但是在村里还是少有的。 可以说,整个大榕树村除了不远处里正家,就数这户人家是最殷实的,最起码从表面看是如此。 宋欢把背篓里的东西码整齐,随后找了一些干草盖在上面,对着傅渊之说道,“书放这里吧。” 目之所及,书大概也有十几二十本吧?或者更多,毕竟这个年代的书不厚。 傅渊之没有拒绝,把已经整理好的书就整整齐齐的放在了里面。 第十六章中秋准备 薄暮冥冥,清风吹拂,树荫摇曳,花木扶疏。 回家的路上阿弟沉不住这压抑的气氛率先先开了口,“大哥哥,今天阿姐给我三文钱买了三根糖葫芦!” 傅渊之背着阿弟在背上调整好姿势后这才开口,“那这次得一天吃一颗,知道吗?” 阿弟嘿嘿一笑,“好,我一定不会犯上次的错了!” 可能是因为阿弟从没吃过,那天晚上吃了后一直闹着肚子疼,宋欢和傅渊之轮流给他揉肚子后,第二天才好的,见他确实是没事儿了,活蹦乱跳的这才安心,否则宋欢就得给他送到镇上看大夫了。 这次虽然还是给他买了,但是得限制数量,吃适宜的量才行。 之所以多买一根也是因为上次傅渊之吃了山楂后觉得头也好了很多,所以她就多买了一根,就当食疗了。 回到家天色也不早了,宋欢进了厨房把买回来的物品一一放好。 因为去镇上的次数不多,得看猎物的多寡,所以宋欢计划之后每次去镇上都得带一些大米,当是提前囤积过冬的粮食了。 其实她还有一个担心,怕冬季的粮食会涨价,趁着现在是收稻的季节多买些,存款并不多的她只能多多计划打算着。 所以这么想着也这么做了,今天她带了二十斤大米,花了八十文,买了三串糖葫芦花了三文。 明天中秋佳节,她咬咬牙,买了三个三仁月饼,每个三文钱。 还有红糖,她买了二十文,原本计划是中秋做面包的,想想还是算了,这种稀奇吃食,她一个深山村姑,怎么可能会?若是只有阿弟也还好,忽悠忽悠就行了,可是有一个明摆着还算见识过世面的傅渊之在,她不敢,红糖就当先备着之后再用了。 如此她还买了肥肉一斤,筒骨两根,花了二十文,那老板人不错,又多送了两根筒骨。 还有她打算拓宽菜园,准备种萝卜白菜。 到时候下雪,屋里烧火煮着筒骨汤,放进萝卜或者是白菜,再做一碗辣椒碟,筒骨汤炖萝卜泡饭,烫白菜沾辣椒,也很好吃的。 她目前居住的这个村在是南方,这两种菜是可以在菜地里留着过冬吃的。 所以她请教了一下店家后就直接买了萝卜籽和菜籽回来,一文一包,用油纸包起来的。 哦,忘了说了,这边的萝卜叫莱菔,萝卜籽叫莱菔子。 如此这般算下来,她今日收入二百一十四文,支出一百四十文,结余七十四文,再加上次的结余,存款有九百一十三文。 其实,今天路过一个皮毛摊位的时候她就萌生了个小小的想法。 她记忆中原身是有帮忙宋爹鞣质毛皮的,家里也有几张,不过多数还是被宋爹拿去镇上卖了。 那么她也可以自己试着硝制毛皮,猎到野兔用来自己吃的时候,皮毛就可以留下,到时候硝制好了后拼接在一起不就可以做成毛毯了? 这样她就不用执着于被子了。 不过,这也得看数量,她不想放弃食肆的生意,可是这样她就没有皮毛做毯子。 还是得好好算算。 在宋欢还在拾掇东西的时候,傅渊之放好书籍后又来到厨房烧火洗锅了。 “今晚吃什么?”傅渊之冷不丁的问一句让宋欢的思绪被打断。 宋欢把前面的筒骨推过去,“炖上它,肥肉炼油,好了后盛一勺放进灯里,明天要用。剩下的放进油罐就好了,然后今晚吃油渣炒青菜,粥还有吗?” 傅渊之嗯了一声,“有。” 白天他煮好了粥才下山的。 傅渊之拿过筒骨就去外边清洗了。 阿弟则在一旁把宋欢给他的糖葫芦,小心翼翼地,一个一个的拔下来放进碗里,天气热,外面的糖容易融化,放在碗里就不用怕了,融化了也可以倒水进去喝甜水。再有一个就是方便保存,吃剩下的可以用一个碗把碗口盖住,这样就不怕蟑螂趁机而入。 宋欢给锅加水,方便傅渊之把筒骨放进去,然后就去把肥肉拿出来准备冲洗一下就切成片状用来炼油。 一斤肥肉不多,不多会儿就切好了,宋欢直接将它下锅炼油。 此时的傅渊之已经又给灶火添柴后又去外面的菜园子摘菜了。 天气热,宋欢想着省着点用灯油就直接让把菜摆在院子里了,三人就着仅剩余晖吃着夕食。 阿弟一左一右给阿姐和大哥哥夹肉,奶声奶气的说道,“阿姐,大哥哥今天很辛苦,要多吃肉才能长身体。” 宋欢也夹了油渣和青菜放进阿弟的碗里,“阿弟也辛苦啦,待会儿早些休息,明天中秋,我们早些起来去给爹娘的墓打理一下,好不好呀?” 阿弟皱眉想了想,语重心长道,“阿姐,家里起的最晚的就是你了。” 宋欢吃菜的动作一僵,心虚一笑,“明天你早点叫阿姐起来不就行了,快快快,吃饭,有肉都堵不上你的嘴!” 宋欢又趁着说话的功夫给阿弟夹青菜,“多吃点,补身体。” 阿弟扒拉一下碗里的青菜深深叹气,阿姐的惯用伎俩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恼羞成怒嘛! 阿爹说阿娘也经常这样对他的,所以他就每次都让阿娘,装作不知道阿娘的羞意,所以阿弟也要体贴阿姐,装作不知道。 可是他真的不是很喜欢吃青菜啊…… 虽然心里这么想,可是碗里的青菜依然被阿弟吃的干干净净。 月挂枝头,圆润皎洁如水,撒下轻柔的月光,穿过树阴,留下一地碎玉。 沐浴出来就见如此美景之下那个单薄的背影,他面朝月光山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宋欢没有多管闲事的心情,一只脚已经踏进堂屋的时候,院子里的声音传了过来。 宋欢停下脚步,看了过去,那个背朝着自己的人不知道何时已经转过身来。 清冷的月光落在他的身上,愈发的显得他身形修长,整个人仿若镀上了一层银晖,淡淡光晕围绕周身。 宋欢用手梳了梳还有些湿的头发,走了过去,“还不睡?” 傅渊之摇头笑了笑,“你好像一点也不好奇。” 宋欢明知故问,“好奇什么?” “好奇我是谁?家里有什么人?为什么突然出现在陷阱里?为什么又赖在这不走?”傅渊之很疑惑,按常理来说一般人不会收留陌生人这么久,而且还是家里没了长辈,姐弟俩年龄也不大的前提。 宋欢沉默了片刻,没想到他会这么问,她还以为他要跟她倾诉诉苦呢。 好吧,是自己想太多,八卦了。 “首先,你问题我一个都不好奇,至于救你,我觉得是人遇见这种情况也不会见死不救。至于你赖在这就赖呗,家里也没有家产万贯给你惦记,而且你还交住宿费,一天十文呢,还能帮干活,这不挺好的?” 傅渊之,“……” 他竟然被她说的有一瞬间觉得还挺有道理的。 第十七章盘算 零星的几朵灰色的云薄薄的萦绕在月光下,山下逶迤的溪流泛着粼粼波光,像一条缀着宝石的绸带。 山脚下,已经收割好的田里,稻草摞子像一座座小房子,被月光笼上了一层轻纱。 宋欢一下子没回过神,这种景色,她上辈子从来没有驻足欣赏过,现在看着只觉灵台清明,通体舒畅。 傅渊之觉得自己已经组织好语言了,就说道,“其实,你救我的那天我是要赶路去参加院试。” 宋欢这一听,回忆过去的记忆,然后就惊讶道,“你已经是童生了?” 傅渊之,“……” 重点是这个吗?重点不是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陷阱里吗? 你要再这么一惊一乍的,我真的很难再继续维持着忧郁中带着黯然神伤的人设了! 宋欢也觉得自己好像抓错重点了,然后心虚一笑,“你,你继续,继续。” 傅渊之,“我走在路上,只觉脑袋被重击后,就晕了过去,然后就醒来了,但我晕的地方绝不是陷阱。” “也就是说,有人故意害你,不想让你去院试?还有可能害命,万一你醒不过来了呢?丢在陷阱这是为了以防万一,若是你醒了,那陷阱你没人帮忙,上去也得花很长一段时间,再有,若是你没醒,这就是变相的抛尸灭迹!” 宋欢啧啧出声,觉得自己分析的很到位! 傅渊之,“……” 好了,他不用说了,她已经分析的差不多了。 还真是跟他说的大相径庭,安静少言?手无缚鸡之力? 呵呵 算了,可能每位父亲眼中的孩子都是这样吧? 若是宋欢知道他想什么肯定会说,这就是父亲对女儿的滤镜,知道不! 不过原身确实安静少言,但是手无缚鸡之力确实是夸张了,原身继承了宋爹,力大如牛都不为夸张的! 可能宋爹也怕会吓到别人,一般别人问起,只把自家闺女往他以前看到过的大家闺秀身上套。 生怕自己家闺女嫁不出去啊! 可把他给愁坏了,到时候他怎么去面对自家妻子,孩子他娘啊! 宋欢还沉浸在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强的同时突然想起,“那你还有存款吗?啊,不,银钱吗?” 傅渊之摇头,仅剩的银子都被他挖出来了。 他是存着破釜沉舟的心情去的,所以当那二两银子也没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天要亡他吧? 宋欢摩挲着下巴,心里打着小算计。 阿弟翻年就六岁了,听说古代启蒙都挺早的,她也观察过,镇上也就一个老童生在招收学生,而且升学率不高,意思就是他交出来的学生十个也就一个能考上童生,能出秀才的几率基本为零。 这送去镇上的意义就不大了,至于去县城,肯定有好的教学资源,可是吃喝拉撒住,还得找机会挣钱,这事儿她一时半会儿的不敢想,哪都费钱,她上辈子挨过租房的痛苦,一个月要交出一半以上的工资去给房东,想想心就痛,要不怎么说社畜呢? 还有一个,古代笔墨纸砚真贵啊,她问过价格,普通好一点的毛笔两百文。 当然,也有便宜的,羊毛笔五文。 店家说了,这羊毛笔是“笔之最下者”,在村里镇上用用没人说,但是去了县城,这笔就不能拿出来,县城里的读书人从不看羊毛笔! 好,就算她现在给阿弟买羊毛笔,这里只花费五文。 再有就是墨,最便宜的墨一百文一条。 一刀纸七十文,这一刀不是一百张哦,是七十张,以前有过一百张,后来价格上涨就变成七十张一刀了。 还有砚台,最便宜的砚台也要一百文一枚。 砚台就买这一枚,只要不摔坏,基本上可以不用考虑之后的花销。 笔墨持久性也比较久,笔大致能用两个月,墨大致能用两三个月,这两者都看书写量。 但纸就不一样了,纸的花销最大,就算一天写十张大字,七天用一刀,一个月就得用四刀至五刀的纸,就按五刀来算,每个月固定花销三百五十文。 这哪儿是她目前能供的起的? 对了,还有书,书是一百文到两百文左右的价格,这还得是常见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类书! 按半年算下来,这笔墨纸砚的花费得有两千五百文左右,就是二点五两银子,一年下来就得有五两银子花费在念书这上面,还没加上平日的生活花销,吃的,用的,喝的,穿的。 这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除非她能经常打到野猪,否则,供不起啊,真是供不起啊。 她正在头疼这事儿上面,这不,老天就给她送来了个读书人了。 这么年轻的童生,那对书上的知识肯定有不一样的见解,如此可不比镇上的老童生好太多? 而且还不用去镇上,在家里也能教,这老师来家里一对一辅导,包吃包住是理所应当的,而且能帮她看着阿弟,还不耽误她挣钱,偶尔还能帮干家务活,看家护院缝补都能做,这等好事儿都被自己碰上了! 宋欢越想越觉得好,留下傅渊之简直就是捡了大宝贝了! “要不你就留下来吧,就当我请你来家里教导阿弟,之后你的衣食住行我都包了,你只管教导我弟读书识字赶考就行,嗯,但是有一个前提得说好了,这个决定就今晚开始,但是之前九天的住宿费你得还啊?一码归一码,不能混淆。” 宋欢月下算账,把小算盘打的蹭蹭响。 傅渊之看她那精明的小模样,再往墓碑的方向看去。 心下暗叹,这精明样还需要他照顾? 她不坑别人就不错了! 傅渊之欣然答应了宋欢的要求,就这么,阿弟睡一觉的功夫就多了一位老师。 从此童年不再,书声不灭! 清早,阿弟自己小心爬下床,窸窸窣窣穿好衣服后就去了院子,一边清扫落叶一边背诵百家姓,当他背完三遍时落叶也清扫干净了。 这时,太阳已经升起,被几片朝霞掩映着,阳光从缝隙中倾泻而下,就像聚光灯打下来一般。 这时,傅渊之也起来了,阿弟喊了一声大哥哥后就往堂屋里探,最终还是失望的叹口气,阿姐还是得要自己叫起来才行! 傅渊之拿着帕子到水缸旁边,用葫芦舀水淋湿帕子,拧干后擦了擦脸,可能是昨晚跟宋欢的谈话,也可能是他昨晚睡的很好,刚起来的心情不错,面上也一敛昨日的神伤,展眼舒眉,越发隽秀。 第十八章中秋 宋欢和阿弟把宋爹宋娘的墓清理干净后,两人就回了院子。 昨天去了镇上没有进山看陷阱,宋欢想趁着现在还早进一趟山里,若是猎到猎物就直接用来做中秋的大餐,若是没有那就顺便砍一扛柴回家,这样也不算没收获。 中秋不是除夕,没有太过隆重,多数人都在家里晚上祭月吃个月饼,一家人团团圆圆吃餐饭就好,白天依然是该干嘛还干嘛! 宋欢也没打算今天去镇上,一来去镇上没钱花难受,二来一来一回费时间,还不如等来年再去,或许可以直接去县城也不一定。 心里这么打算也这么跟家里的一大一小说了,宋欢拿起竹篓背上柴刀,最后叼着一颗阿弟塞过来的冰糖葫芦进了山。 板栗已经被捡的差不多了,家里的簸箕里都晒着板栗和枞树菌,如今她只用去看陷阱就好了。 可能是宋爹宋娘在天上眷顾,宋欢得了两只灰兔,回去可以做麻辣兔肉。 得了猎物宋欢也不多待,在快到家的地方再砍了一扛柴,这才慢慢悠悠的家去。 傅渊之对身份定位很适应,今天已经开始上手给阿弟检查基础,确定三字经百家姓已经背熟后,就从昨天的书里翻出三字经,让阿弟按着他指示的方向,一个字一个字背诵地同时和书上的字对应上。 学字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傅渊之决定让阿弟慢慢熟悉字样后,先识字,等买了笔墨纸砚再练字。 宋欢进了院子就看到阿弟端正坐在堂屋的木桌,桌上放着一本书,低头食指一个字一个字的指过去,嘴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傅渊之则在一旁,手拿一根竹枝,宋欢猜,那应该就是所谓的“戒尺”。 阿弟被宋欢的动静吸引下意识的一抬头,刚扬眉就见“戒尺”出现在眼前,立马就低头继续识字。 傅渊之见阿弟不再分心,这才出来,“没抓到猎物?” 宋欢遥指不远处的地上,“那儿呢,我要放柴,直接丢那了,今晚我们吃麻辣兔肉。” 傅渊之看着宋欢脸上挂着满足的笑意,怔忪片刻后这才应了一声,然后默默地把两只兔子先关进了后院的笼子里。 宋欢砍的这柴是山上已经晒干的,她就直接放进堂屋里。 堂屋空间挺大,所以宋家一直以来都会将干柴放在堂屋堆着,需要用的时候就会抱一摞放在厨房。 宋欢把摘到的猕猴桃继续留在竹篓,特地留下来给阿弟放,既能劳逸结合又能体会收获的喜悦心情。 今天宋欢回来的比平日早了一个多时辰,她就喝了口茶水,坐在树下小憩,刚好可以看见正在努力认字的阿弟,想想曾经九年义务教育的自己,再看看阿弟。 只能说,加油,阿姐会支持你的! 现在已经开始识字了,那她真得想办法挣钱了,否则一年五两银子的开销再加上老师的束脩,还有衣食住行的费用,年收入没有十两,就别奢望了,直接让他学打猎算了! 好在他才五岁,自己还有时间。 还没生孩子就开始体验养家糊口的生活了。 而原身也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女孩而已,若不是自己过来了,相比原身和阿弟都不一定能挨过这个冬季。 宋欢闭着眼,心神渐渐融入风声,树叶的沙沙声以及断断续续的读书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树下的少女,背倚树干,一身洗的发白的青衣已经不合身量了,细白的皓腕露出一节,与已经有些粗粝的手掌并不相符,仿若两人。 黑发垂直落在胸前,偶有调皮的随风飘摇,鸦睫轻颤,立体的五官,粉嫩樱唇,忽略一身不合其貌的衣裳,就像是养在深闺备受娇养的大家闺秀。 傅渊之想,或许之前宋叔说的没错,只是因为没了长辈,这双瘦弱单薄的肩膀为了这个家扛起了一切。 他或许应该早点来…… 但是,又能改变什么?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无奈苦笑,他力气还没人家姑娘大呢,他还记得之前下雨天进山,差点被摔了,还是人姑娘扶的他。 阿弟声音不知何时停了下来,他看向大哥哥,又看看已经睡着的阿姐,眼睛闪着好奇,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如此,只能自己又默默从头开始一字一字的认识。 读书声又渐渐而起,只是比之之前却也低了许多。 宋欢意识已经开始慢慢归拢,可是身子还是软绵绵的,这是沉睡后醒来的反应,宋欢先动了动手指头,慢慢唤醒肢体,不多会儿,她便睁开眼睛,看了看天色,霞光满天。 她居然睡了这么久? 堂屋里的两人已经不在了,宋欢直接去了厨房,叫他们正商量着煮多少米时,倚门说道,“今晚吃干饭,多煮点,没吃完就明天用来煮粥。” 阿弟开心的高呼起来,他好久好久没吃干饭了。 傅渊之皱眉,迟疑片刻还是问道,“这样怕是以后不太够?” 宋欢知道他担忧以后不够吃,说道,“没事儿,趁着这段时间天气好,又刚收成,粮价即便不降也不会涨,我准备这段日子多备着些,万一入冬涨价了我们也能少花些。” 傅渊之想想也行,每年入冬是最难熬的。 普通百姓家只要能有口吃的,有足够的柴保暖,就能挺过去,所以多备些粮食确实以备万一。 “你其实可以跟村里人换谷子,米铺收粮一般会低于市价一至两文,你跟他们换是最划算的。”傅渊之把自己知道的告诉宋欢。 宋欢想了想,觉得可以,现在正是收成的时候,家里有多余的就会拿出来卖换成银钱。 “他们是直接卖白米还是谷子?”宋欢问道。 傅渊之,“谷子,粮铺怕村民舂米舂的不好,一般收的都会是谷子。” 宋欢想了想,大家一个村的,若是跟村里人买白净的大米,大家就都知道自家吃的是白胖胖的大米,这不是变相吸引嫉妒? 若是还误以为自家有钱,吸引来了小偷,那更是得不偿失。 那她就直接换谷子,到时候回家自己舂米也行,反正自己力气大,就是得多道程序,不过入冬了,到时候没啥事儿也不怕耽误功夫。 宋欢这么想,明天就拿剩下的那只兔子去村里换。 不能拿太多,一下换了太多也太扎眼了,上次来帮忙的叔伯婶娘看了她家的大白米就有个别眼红了,只是看着俩孤寡姐弟,心疼的同时也还有一点宋爹平日里的余荫作用。 人啊,同情弱者,你过得比对方差,收获同情却也不会引来麻烦,大家过的差不多,也能维持良好的来往关系,若是过的比对方好一点,那就会有很多不自觉的麻烦。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会有很多人扮猪吃老虎,装穷。 第十九章开荒 宋欢熟练的给兔子扒皮,放在檐下风干。 将兔肉洗净去筋膜,切成均匀的大小放入盆中,加清水浸泡两刻钟,发白后去其血污。沥干水分,加酒、盐、鸡蛋上浆,拌匀。 净锅烧热,放入猪油,五成热时,放入辣椒段炸香,再下入花椒,炒匀出香味,投入葱片、姜片,倒入兔肉,加盐、酒、酱油、翻炒均匀出锅入盘。 花椒是她之前在山里发现的,摘了不少回来直接晒干了,等过两天她再去把剩下的都摘回来。 麻辣兔肉的炒制她记得步骤大致如此,其实兔肉下锅之前还需要放进油里滑散至熟,这太费油了,她就直接省略这一步骤了,反正味道差不多就行了。 麻辣的香味充斥着整个院子,阿弟哈喇子都流出来了,不自觉的抹抹嘴角的口水。 宋欢可不敢让他端上桌,直接给了傅渊之。 阿弟跟在傅渊之脚后跟一颠一颠跑着。 傅渊之对今天的这道菜也是惊叹不已,味道麻辣鲜香,吃了还想吃。 宋欢倒是觉得还差点意思,只不过在这种条件下做成这样已经是出乎她意料了。 麻辣兔肉很下饭,宋欢原以为米饭还有剩,谁知道,不知不觉已经见底了。 阿弟摸着圆鼓鼓的肚子,随着一呼一吸肚子也是一圆一扁,自己跟自己玩的不亦乐乎。 三人吃完,傅渊之熟练的把桌上的碗筷收拾好,直接去洗碗,宋欢则打断阿弟的自娱自乐,两人把桌上的骨头收拾好找个坑埋了。 中秋佳节就是赏月,三人围坐在桌子一旁,靠着躺椅,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儿。 桌上摆放着切成小块的三仁月饼团。 作酥为皮,中间用松仁、核桃仁、瓜子仁为细末,微加糖和猪油作馅。吃的时候不会觉得太甜,口感香松柔腻。 宋欢觉得比从前吃的月饼好吃,甜而不腻。 从前吃的月饼跟吃糖似的,甜的发腻,感觉商家不是卖月饼而是卖糖! 宋欢品味着嘴里的香软,要是能有一口酒,或者饮料就好了。 中秋之夜,月亮撒下了银白的光辉,犹如一张巨大的轻纱轻轻的笼罩整片大地,月光透过树叶撒下星星点点,如碎玉般,显得宁静而美丽。 较之昨晚,月色更加明亮些。 阿弟觉得一直惦记着白天傅渊之的话,闹着让傅渊之说书上的故事,傅渊之想了想就把一本曾经看过的游记上记录的内容说了出来。 少年声音有节奏而又磁性,平静而又干净,不知不觉间,宋欢也停下满脑子的思绪,渐渐沉浸在少年口中的故事里。 少年声音如靡靡之音被微风携裹四散,树叶沙沙声和满地的碎玉都成为了他的听众。 中秋团圆夜,不论是遥远县城的热闹,还是村落一盏微弱小灯,那都属于人们喜欢的热爱的方式。 短暂的悠闲过后,就又是繁忙的时节。 翌日,宋欢就扛上锄头去院外的菜园子衡量宽度,拓宽菜园不是一蹴而就,而且还得观察地理位置,多往坡度小的地方挖,以防止大雨天出现局部塌方。 宋欢大致定好了位置后,看了看,大只有一丈的宽度,这也不错了,她主要也是开垦出来种些葱姜蒜辣椒,以及萝卜白菜之类的。 先给另外三块小菜地翻地播下种子,而新开辟出来的菜地估计得明年才能用上。 另外三块小菜地其实不大,丈量起来还没一丈宽,只不过是划分了一下,免得中间不好下脚。 宋欢先回家拿了柴刀把一些小灌木丛砍掉再用镰刀割出一块隔离带,中间那块一丈宽用来做菜地使用的,上面的那些枝干草叶全被火苗划为灰烬,到时候翻地可以直接作为养料。 为了防止走野火,宋欢还搬出来两桶水出来把隔离带浇湿,再留下两桶水备用,自己和傅渊之各站在一侧,一旦发现苗头不对劲就直接将其摁灭在摇篮中! 大门口,阿弟坐在门槛上,双手托腮,眼睛满是认真的看着阿姐和大哥哥在处理事情。 宋欢特地和傅渊之商量了,今天暂时停下授课,算是给阿弟上的德智体美劳五育中的劳。 这种劳动技能即便阿弟还小不能参与但也得旁观,就像有一句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不管阿弟的未来如何,或许他未来可能会用不上。但是,她也必须要让他了解,百姓生活的基本技能,他们一年四季会做什么,如何挣钱,如何养家糊口,为什么挣不到钱的原因? 秀才不到地里来,见了小麦当韭菜。 这种不懂农桑的人,还来做劝课农桑的活,这不是误人子弟? 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教育方法适不适应这个时代,但是落实“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肯定是没错,即便有三观对撞,但是只要能灵活运用应该也是会有效果的,所以,她会尽自己的努力。 如果自己能有本事把他供出来当个小县令,那她希望,她的阿弟不是一个尸位素餐的官儿,而是能为治下百姓服务的,能让百姓活得下去的官。 火势渐灭,宋欢确认后把剩余的两桶水全部浇在还有火星的地方,现在八月份天干物燥,如此举动也是为了以防万一。 做完这些天色也不早了,宋欢洗了手直接回屋里换了一双鞋。 穿上的时候就发现了不对劲,布面上的那个指头大小的破洞已经被缝补好,上面一朵小红花栩栩如生。 宋欢回忆起上次见到的情景,勾唇一笑,傅渊之除了性别不对,从外貌到脾气看着都像姑娘家,就连缝补技能也被点亮,最起码比自己好,自己当初可只会一针从头到尾像波浪线一般穿过去。 宋欢想,下次去镇上,可以多添置一项物品——针线包。 傅渊之只有一双鞋,此时还在水缸一旁清理鞋子。 宋欢哼着小曲,脚步轻快的出来。傅渊之蹲着,只看一眼就看到了鞋面上那点红色,仿佛知道了什么,耳朵有些泛红,遂又垂下眸子,认真清理鞋子,只是眼角也带上了一丝笑意。 任谁看到自己释放的好意且对方有了积极的回应,都会心情好。 阿弟这时也跑到阿姐旁,问道,“阿姐,阿弟知道为什么要多费工夫割草,而不是直接就用火烧了!” 宋欢揉了揉他的脑瓜子,待头发乱糟糟后又心虚的瘦收手,一脸若无其事的给枞树菌翻面。 阿弟仰起头,说道,“是为了不把其他的地方也烧了,这样就只用烧到阿姐想烧的那块地了!” 宋欢表扬道,“阿弟真聪明!那阿弟知道阿姐和大哥哥为什么要分开站在那里吗?” 阿弟想了想,“阿姐和大哥哥都拿着树杈子,时不时的就会拍打一下,是不是把飘出来的火给打灭,这样火势就不会扩大了!” 第二十章以物换物 老牛粗了耕耘债,啮草坡头卧夕阳。 宋欢背着背篓来到了山脚,山脚路边不远处就有一户人家。 宋欢在外面唤了一句,这时里面传出来声音,宋欢挑眉,这声音有点耳熟啊。 果不其然,出来的人宋欢有过一面之缘。 这人就是那个眼含泪水的钓鱼少年。 显然,少年对宋欢也还有印象,直接脱口而出,“怎么是你?” 宋欢耸肩,“一个村的人,没必要这么意外吧?” 少年讪讪一笑,主要是这人也不经常在村里活动,腼腆一笑,“你有事吗?” 宋欢点头,“你家长辈在吗?” 少年摇头,“都去地里了。”随即看了看天色,又接着道,“这个时辰他们也快回来了。” “来了来了。”少年指着不远处几人,扛着锄头,背着背篓。 带他们走近后,宋欢叫了一声叔婶。 少年父亲看着宋欢,“小宋怎么下来了?” 宋欢直接回道,“我想跟梁叔换粮食。” 梁叔看了看她的背篓,点头,“先进屋。” 进屋坐下,泪包少年给宋欢和梁叔倒了水。 梁叔说道,“你准备用什么换?” 宋欢直接把背篓里的兔子拿出来。 泪包少年不自觉的咽了口水。 梁叔见此,其实有些为难,肉他们确实不经常吃到,但是,今年多余的粮食他是想换成银两的,家里老大准备成亲了,没银两不好办事。 泪包少年显然也知道家里的情况,直接出去了,不多会儿,泪包少年的娘亲也进来了。 婶娘说道,“小宋啊,不是叔婶不帮你,主要是家里现在也不轻省。不过,这次分量不多的话,我们还是可以帮忙的。” 婶娘看向宋叔,宋叔点头。 婶娘道,“你这兔子,我们待会儿称称重量,按照市面价给你对应的粮食如何?你是直接买谷子还是大米?” “谷子我们一般卖给粮商是两文一斤,大米是三文一斤。” 宋欢听着价格确实比铺面便宜,她还在犹豫,自己舂米是可以,但是她还得花钱买工具,直接买米就省事。而且想以后都跟村里人换米也不实际,大家都想用粮换钱。她手里只有肉,肉村民虽然也想吃,但得排在必需品后面。 不过,之后她可以直接用钱跟村里买米,但是,这样就太招摇了,如此,这招想走长远却是行不通了。 一番思量后,宋欢说道,“那就换成白米吧。” 婶娘满意点头,买白米价格贵份量也没那么重,而且舂米剩下的碎米和稻壳她们也可以留下来做成米糠饼。 婶娘还说了一句,“这新谷子刚收下来,还没晒好,现在剩下的是陈米,不过你放心,味道不差的,我们保存的很好。” 梁叔家没有称,只能去了后面大梁叔家称重,宋欢也跟着去了,没想到还看到了梁大勇。 宋欢和他点头示意一下就去看称重了,这只兔子五斤八两。 梁叔直接当场就说道,“兔子市面价是十文一斤,如此五斤八两就是……” 宋欢脱口出道,“五十八文。” 梁叔一脸诧异的看着宋欢,最后看了一眼大梁叔确认,大梁叔也才算完,点头,确实是五十八文。 大梁叔夸赞了一句,“小宋算数不错啊。” 宋欢谦逊回了一声。 梁叔咳了一声,接着又说道,“如此你就可以得到大米……” 大梁叔接过话,“十九斤。” 宋欢点头,接着梁叔又从家里拿出一袋白米,宋欢直接把自己带来的米袋子递过去。 村里人,就是一个麻袋也很是珍惜的。 梁叔用袋子称出十九斤,让宋欢确认好后就直接递过来。 宋欢道了谢后就把米放进背篓离开了。 梁叔摇摇头,叹口气,“这俩孩子……”剩下的话怎么也说不口。 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都不知道。 宋弟在的日子,这俩孩子也没吃什么苦,现在人也走了,俩孩子对花销没概念,还吃着大白米,不知道以后可怎么过啊。 婶娘嗔了一眼,埋怨,“你还有功夫担心她们,我前几天还远远看着她带着她弟去了镇上呢,说不得人家日子过的比我们好多了,有这功夫你还是先想想福寿的婚事吧!” 梁叔听自己媳妇这么说,想想也是,人家怎么也不会缺肉吃,过的可不就比自己家好?! 他们都不适合伤春悲秋。 宋欢一只兔子换了十九斤粮食还是很乐观的,只可惜这种便宜不能常有。 谁也不是傻子,今日这样的情景,她日后也不想跟村里换粮食了,一个村里的,不能让别人总觉得自己姐弟占大家便宜吧? 谁都不是蠢人,这里的人虽然读书识字的少,但是这种方面可精的很,绝不会让自己吃亏。 梁大勇拍了拍泪包少年,羡慕道,“福财,你今天可有肉吃了。” 泪包少年摇头,“哪能啊,过两天有人来家里,得招待他们。” 梁大勇瞬间了然,伯娘给福寿相看的事儿他也听说了,“好歹也能沾沾肉味。” 泪包少年也同意他的说法。 上次辛苦了一下午,一条鱼也没掉到,如此一想,他瞬间想到一个主意,“宋欢不是有渔网?平日里也少见她去网鱼,要不我们去跟她借渔网来,如何?” 梁大勇一听,眼睛一亮,可行!“那我们……” 两人心灵感应,瞬间就跑了出去,后面的长辈喊回家吃饭烧火都不理会。 宋欢脚步不慢,两人一刻钟后才追上,宋欢听着声音回头,叫两人上气不接下气的,便放下背篓原地等待。 “你们怎么追上来了?”宋欢问道。 梁大勇说道,“我们找你有事商量。” 宋欢挑眉,她不觉自己和他们能有什么事是可以商量的? 泪包少年把他们的目的说了出来。 宋欢想了想,觉得可行,不过,“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们得付我十文钱做为押金,之后你们不用了还回来的时候,我检查没损坏就可以把三文钱退给你们,若有损坏,你们能修理好我也全部退还,否则我得根据渔网破损程度扣一定的押金,再把剩下的退还给你们。平日里你们捉到了就分一成的鱼给我就行,比如说,捉了十条就给我一条。” 梁大勇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只下意识问,“若是只得了一条呢?” 宋欢想了想,“那就分个鱼头给我就行。” 梁大勇,“……” 泪包少年倒是花了时间消化了一下,再把宋欢刚才的话都重复了一遍,确认后没错后就回一句,“我们回去商量一下,确认后我们去找你。” 宋欢无可无不可的点头。 第二十一章借渔网一 梁大勇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这不是空手套白狼?” 泪包少年已经不想再纠正梁大勇乱用词汇了,说了也没用,只是摇头道,“也不算吧,我记得渔网不止十文,如果不损坏,她不是也说了可以全额退还。而且我们用坏了渔网确实也得陪不是吗?” 梁大勇想想也是,毕竟渔网是人家的,也不能白借,收的利息也算情理之中。 “那明天我们召集一下大家伙,没事的都过来大家商量商量,正好稻谷已经收的差不多了,大家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去网鱼加餐,如果量多,我们还可以拿去镇上卖。” 泪包也是真的想的,两人一拍即合,只等明天召集小伙伴一起决定。 宋欢没想到下山一趟还有送上门的好事儿。 其实网鱼她不是没有想法,但数量多了,她没有推车推,鱼死了后又不新鲜,这价钱就得打折。 劳动成本时间成本都太大了,她并不是很愿意做。 再有就是,上次看到那么多村里少年后她就打消这个念头了,那些鱼不止自己在打主意,村里人也在打主意。 里面的鱼可以算是大家的公共财产,谁能钓到就归谁,可是宋欢要是用渔网去网,这算什么? 久而久之,大家定会生怨愤。 如果那些少年真打这主意,她只需要把渔网借出去,就能顺便收些利息给家里的孩子补身体,她还是很乐见其成的。 以后还是把主战场放在山里吧。 回到家后,宋欢就把渔网整理好,万一明天人家来了看着乱七八糟的渔网得多糟心。 吃夕食的时候宋欢就把这事说了出来,傅渊之听宋欢的分析就说道,“既然你不打算把目标放在鱼那里,如此也算是双方得益,还是可行的。” 阿弟则说,“阿姐,那我之后是不是可以经常吃到鱼了?” 宋欢点头,“是啊,阿弟读书辛苦,多喝点鱼汤补补身体,当然了,青菜也不能少哦。” 阿弟还没从能常喝鱼汤中兴奋过来,就被青菜打击了。 傅渊之皱了皱眉,“不过,到时候不能让大家知道我和你们住一起,否则,有碍宋姑娘的名声。” 宋欢想了想这个时代对女子的要求,其实并不严苛,女主也可以上街做生意,抛头露面都常见,只是对于名声相对来说还是很看重的。 若是知道她和傅渊之同居肯定不好,自己倒是还好,她本就是不婚族,结不结婚无所谓,享受生活就好。 到时候阿弟成亲后她还没到三十,就可以四处旅游,看看未受污染的美好山河。 所以主要是傅渊之,到了他想娶妻怕是也落得个不好,来相看的妻子质量也不行,毕竟好人家的姑娘也不愿意嫁给有婚前同居史的渣男。 宋欢点头,“那从明天开始,你就在房间里给阿弟授课吧,待会儿我去把梳妆台上的东西收拾一下,到时候你们就在那念书识字。” 那是宋欢的闺房,傅渊之还想说不合规矩,可是一想从他住进来开始就已经不合规矩了,现在来讲究倒是有点故作姿态的意味了。 张了张嘴只能默默喝粥。 这样瞒着不是长久之计,只希望能拖一时是一时。 自己怎么样不要紧,最重要的还是不能让人好心救了自己,自己反而恩将仇报把好好姑娘的名声搞臭。 清晨的山林,有些淡淡的薄雾尚未散去,若有若无,像是舞动的轻纱。 阿弟清晨起来照例清扫了院落后,开始做伸展运动,从他开始念书后,阿姐就教他做这个运动。 一个人在院里嘿嚯嘿嚯。 门口传来敲门声,阿弟一溜烟跑过去,从门缝看见外面站了两个人。 他朝着门外喊到,奶音奶气,“你们找谁?” 梁大勇记性很好,还记得这孩子叫宋忆,“宋忆啊,我们找你姐。” 宋忆把门开出一条小缝,“是你们啊。” 泪包少年点点头。 宋忆一脸无辜的说道,“可是我阿姐还没起呢!” 梁大勇,“???” “两位哥哥,你们先进来坐,我给你们倒水。”阿弟一手牵一人,带进院子,坐在了树下的树桩桌子。 梁大勇反应过来,不可置信的对着泪包少年说道,“我没听错吧?” 又抬头看了看挂在山头的太阳,这会儿家里小妹都已经起来帮忙做活了。 泪包少年摇摇头,“应该是没听错。” 梁大勇诧异开了口,“这都日晒三杆了,她居然还不起,难怪她算的这么好,我们不就是现成给她送吃的?” 泪包赞同,这么懒,不这样怎么活得下去? 阿弟端了两碗水出来。 梁大勇看他一副要摔倒又没有摔倒的模样都不自觉的屏住呼吸,等两碗水终于放在桌上后才后知后觉的深呼吸。 梁大勇打量了一下阿弟,语重心长的说,“难为你了!” 阿弟,“???”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也不好说人家姐姐懒,只问道,“你姐什么时候起来?” 阿弟用曾经回答傅渊之的答案回了回去,“影子到脚底下就醒了。”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 泪包少年说道,“那你能不能把你姐姐叫醒来,我们好跟她说事。” 阿弟抿抿唇,为难的摇摇头,“阿弟没用,叫不醒阿姐。” 泪包少年,“……” 梁大勇,“要不,我们下午再来?” 泪包少年,“可是……我不想一天爬两次山。” 梁大勇,“……” 他也是。 等宋欢打着哈欠伸着懒腰起来时,就见院里空荡荡。 仔细一听,菜园的方向传来有规律的沉闷声响。 宋欢走到门口,定睛一看,差点没咬到舌头。 此时梁大勇正挥汗如土,一锄头一锄头地开荒,泪包少年和阿弟正用铲子用力向外拔留下来的树根。 看着精神饱满的三个男孩子正进行劳作。 啊,如此励志的画面。 她竟不忍心打扰! 阿弟是最先发现阿姐的人,草根也不拔了,摇手,“阿姐,两个哥哥来找你了!”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只觉这句话非常的动听。 梁大勇地也不锄了,拿起锄头和泪包少年上前来。 宋欢看着满头大汗的两人,“先进来喝水。” 梁大勇两人继续做回了早上来时的位置,猛的灌了两碗水这才舒服。 宋欢先对阿弟说道,“阿弟,去拿两个毛桃给哥哥们。” 阿弟应了声就噔噔噔的跑进堂屋了。 泪包少年摆摆手,“不用如此,不用如此,我们也只是顺手而为。” 宋欢不接话,直接又把两人面前的碗又满上水,“商量的如何了?” 见宋欢谈正事,泪包少年和梁大勇都挺直了身子。 第二十二章借渔网二 炎热的中午,太阳像一个火球无情地烤着大地。 烤着正在地里辛勤劳作的人们,烤着地里的花儿,草儿。 梁大勇擦了把额间的汗,说道,“网到鱼给你一成没问题,可押金的事儿,我们几个,说实话是真凑不出来,家里爹娘管的紧,况且这个押金只是为了防备渔网不能损坏,大家都是地里做活的,心疼它还来不及哪能搞破坏,即便损坏了到时候我们也肯定会赔,能不能……” 宋欢摇头,“押金的事儿不可能免了,若是你们怕我不返还押金可以立字据。至于十文钱,我相信你们很快就能拿出来,你们网鱼网多了拿去镇上卖,到时候钱自然就挣到了,然后再把押金补上。” “我相信你们真弄坏了也会赔,可是,弄坏的人愿不愿意赔?不愿意赔怎么办?到时候还需要我去跟他商榷? 恕我直言,若是如此,我便是把渔网放坏了,也好比去跟人家争执的好,毕竟我是一个姑娘家,一旦闹大长辈介入,我又如何自处? 我上无父母长辈,下还有年幼弟弟,到时候谁来帮我主持公道?你们能吗? 况且,你们俩不也不能帮其他伙伴保证不是吗?若你们换成我,你们会不会像我这样做?” “毕竟我们都是一个村的,我想着放着也是放着,能让大家伙多个收入也算结个善缘,大家互相帮助,关系处着处着也就慢慢近了。 但是,若是出了问题,出了麻烦,还要我出面料理,我宁愿不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姐弟俩都已经自顾不暇了,难道还要上赶着自找麻烦吗?” 对面两少年被宋欢这番说辞说的哑口无言,平心而论,宋欢没错。 她只是在为自己上保险,在保护自己,东西是人家的,人也有不借的权利,出发点也是为了大家伙好,话也说这份上了,他们要还继续就真有些强盗了。 梁大勇虽然是孩子王,但是,毕竟涉及到钱财问题,他也不敢擅自做大家的主,最后两人又只能先下了山。 宋欢还想留人家吃口饭,谁知这俩跑的忒快,一个转身人就溜了,人家白白干了一早上活,她也怪不好意思的。 以后有机会再说。 两人一离开,傅渊之也出来了,早上听着声音他就没再出来,都在看书。 宋欢拍了拍阿弟的背,正襟危坐道,“为什么两哥哥会跟你一起去地里忙活?是你要求的?” 阿弟摇摇头,“我想帮阿姐,给哥哥们倒了水就让他们在这等阿姐,我就出去拔草了……” 宋欢拍了拍阿弟的脑袋,“家里有客人,不能这么失礼,知道吗?” 阿弟摇摇头,不懂,“什么是失礼?是让他们在这等着阿姐,我去拔草就是失礼吗?” 宋欢想了想,换种方式说,“那你想想,如果阿姐带你去哥哥家,哥哥不搭理我们,让我们自己在院子里坐着,你觉得好不好?” 阿弟想了想阿姐形容的场景,摇摇头,“阿弟会伤心。” 宋欢点头,“是啊,所以阿弟下次不能这样对待客人了,知道吗?” 阿弟点头,“好!” 宋欢又问,“阿弟为什么不叫阿姐起来呢?” 阿弟低头,不说话。 宋欢把他抱过来,坐在自己的腿上,“是不是觉得阿姐很辛苦,想让阿姐多睡会?” 阿弟抬脸快速看了一眼宋欢,又马上低下头,弱弱点头。 宋欢抱紧了阿弟,额头贴着阿弟的额头,“阿姐很开心,阿弟一直照顾阿姐,为阿姐着想,但是,阿弟愿意听见其他哥哥姐姐们,说阿姐是大懒虫吗?” 阿弟眼含泪珠,奶音带着哭腔,“阿姐不懒,阿姐每天都很辛苦。” 宋欢轻轻擦掉阿弟掉下来的金豆子,“是呀,但是别人不知道呀。诶呦呦,阿弟不哭噢,金豆子都掉下来了。” 阿弟吸吸鼻子,小拳头揉了揉眼角,泪汪汪,奶声声,“阿姐,阿弟知道了!不能让别人误会阿姐是大懒虫。” 宋欢皱眉,她是不是引导错了,她重点不是让阿弟对待客人不能太失礼吗?怎么歪到不能让外人误会自己是大懒虫了? 宋欢只能继续问,“还有吗?” 阿弟一边吸鼻子,一边回想,片刻后才说道,“不能把哥哥们单独丢在院里,自己去做活。” 宋欢呼出一口气,还好阿弟聪明,话题被扭转回来。 宋欢激动的亲了一口阿弟的脸颊,“阿弟真聪明!” 阿弟瞬间脸红耳朵红,赶紧从阿姐的腿上爬下来,留下一句“阿姐羞羞!”就一溜烟跑去找他老师了。 宋欢觉得自己第一次引导孩子成功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哼着小曲就丢下害羞的阿弟进厨房煮饭。 宋欢把红薯切成丁,混着米煮了一锅红薯粥,甜糯香稠,暖人心胃。 饭后休息了一刻钟,宋欢就把斗笠一戴,扛着锄头出了院子开荒去了。 中午阿弟是需要午睡的,傅渊之洗好碗筷后,跟着阿弟小憩一会儿,一个时辰后这才开始今天的学习。 宋欢床头旁的窗棂被叉杆支撑起来,带着燥意的微风就这么直直吹了进来。 傅渊之和阿弟两人就这么一教一学,一读一跟,一背一指,慢慢将声音浸入风中,逐渐融合,燥意也逐渐微凉。 山林间一处不大的院子,院外的人挥汗如雨,院里的人朗朗书声。 宋欢把茶壶的水一饮而尽,拎着空壶又进厨房满上,经过水缸的时候,双手捧水浇脸,暑意一驱而散。 这太阳可真烈啊,但也只能趁着天气好的时候做,等冬天地上被冻硬了更不好挖,还好不是特别宽,一丈而已,辛苦一段时间就好。 宋欢锄锄停停,虽然汗水直流,忙里偷闲也悠然自在,累了就坐在树荫下纳凉,喝茶,斗笠放在手边,一举一动中都能画下,作《山中农作图》。 傅渊之出来看见的就是这副场景,手指微动,若是有纸,他也想把这一幕画下来。 宋欢的劳作没有村里人那种压抑的感觉。 怎么形容呢? 村里的那些人,每每都累的一脸苦相,少有说说笑笑的场景,周围萦绕一种名为沉闷的气氛。 而宋欢,则恰恰相反,是把劳作当做一种享受,她享受其中的每一刻,随心所欲,率性而为。 两种心态碰撞,迸发出两种不一样地光景。 这,就是修心吗? 第二十三章九月二十五 时光如白驹过隙,岁月流转,寒露已来,秋分已过。 在这里,二十四节气准的不行。 天气渐凉,如今已是九月二十五,再过两天就到了霜降,天气也会越来越冷。 山林里,院子并没有萧瑟,院外的菜地冒出一片翠绿,院里屋檐下,挂着斗笠蓑衣,还有锄头篮子等物,屋子里自然还有那从不间断的读书声。 此时的宋欢正从镇上往回赶,今天她又去镇上补充物资了。 这一个多月以来,她去了四次镇上,每次都会固定买二十斤大米回来,固定支出八十文,再加上买肥肉的花费,四次总收入八百八十四文,累计支出四百二十四文,结余四百六十文,加上之前的九百一十三文,总结余为一千三百七十三文,也就是一两又三百七十三文。 今天去镇上带了五只兔子,三只山鸡,收入三百五十五文。 今天的花销是她来这两个多月以来开销最大的一次。 阿弟练字不能再拖了,她今天就把笔墨纸砚都买了。 五文一支的羊毛笔,一方砚台一百文,一条墨一百文,一刀纸七十文,四样东西花费了二百七十五文。 所以说这笔墨纸砚是真贵啊,她买了二十斤大米,六十文的盐,三十文酱也才花了一百七十文。 如果不供孩子念书,一年下来一户人家可以省下五两银子,五两银子就可以买下一亩上等水田。 可以想见,在这个年代,家庭经济不好的人家要供孩子进学念书,简直需要莫大的勇气! 因为天气渐凉,她索性大出血一次,花了一百五十文买了一匹布,一个针线包二十文,三双鞋底六十文。 到时候用剩下的碎步纳三双布鞋,这里就花费了二百三十文。 背篓装的那是塞都塞不下了。 回去她得好好算算,她的存款还剩多少。 这次购置的东西比较多,宋欢回到村里时天就已经黑下来了。 还好宋欢夜视还不错,直接一口气回了家里。 家里已经亮起了微弱的灯光,阿弟听了傅渊之的话,套了宋爹留下来的衣裳后,这才坐在门槛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路口。 当前方传来窸窸窣窣的走路声时,阿弟一激动就站起来,身子不断往前探了又探。 等熟悉的人影出现时就开心喊道,“阿姐?阿姐!” 宋欢摆摆手,“夜里天凉,你还跑出来?赶紧进屋去!” 阿弟吐舌,“阿姐,阿弟想你了!” 宋欢回了一句阿姐也想阿弟后,接着两人关上院门,直接进到堂屋里。 傅渊之听到动静也从厨房出来,看着满背篓的东西一怔,不过转瞬脸就帮着宋欢把背篓卸下来。 “看看,我买了很多东西!”宋欢今天算是过了一把购物的瘾。 宋欢把桌上的油灯给傅渊之拿着,“拿好,都是好东西可不能被弄坏了。” 傅渊之默默接过,“……” 阿弟兴奋的扶着背篓不停的催促,“阿姐阿姐,快快快,阿弟想看。” 宋欢嘿嘿一笑,直接就从背篓里掏出东西来。 文房四宝是宋欢特地要求店家包好的,又被宋欢放在最上面,包装什么的都没损坏。 轻轻放在桌上,一拆开,宋欢清新清越,“当当当当,给阿弟的,文房四宝!” 阿弟激动的扑过去,“哇,阿姐,开心,阿弟好开心!” 小手拿了拿笔,又摸了摸墨条,抓起砚台,“阿姐,这摸着像石头。” 宋欢说道,“小心别砸着自己,喜欢吗?” 阿弟点头,“喜欢!” 宋欢哈哈一笑,“那还不赶紧放好?这可是这一背篓里最贵的了。” 阿弟一听,哪里还能淡定,紧张的手忙脚乱,最后干脆跑到傅渊之旁边,“大哥哥,大哥哥,你来帮阿弟好不好?” 傅渊之无奈的帮他收进房间的梳妆台上,最后还细心的把窗棂关好。 接着,宋欢又把布和针线包还有鞋底拿出来,不好意思的对着傅渊之说,“这东西我是买回来了,我们三人一人一身,剩下的碎步用来纳鞋子,如何?” 傅渊之本来以为宋欢说笑,没想到她真的都买回来了,还有自己的一份。 心里不可谓不复杂,四年时间,足够他尝尽人间冷暖,而暖,他在宋家体会到了。 “好,都交给我。”傅渊之回道。 阿弟开心抱住傅渊之的大腿,“喔喔,我们要有新衣裳穿了!” 剩下的盐酱米宋欢一句话就带过了,拿着就去厨房放好。 宋欢闻着锅里散发的香味,“今晚吃鱼汤?” 阿弟回道,“是啊,是啊,白天梁哥哥送来了两条鱼。” 上次之后,梁大勇他们还是接受了条件,来的时候拿了一张字据,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歪歪扭扭的,勉强能认。 宋欢确认没问题后,两人双双按了手印,之后不到五天,梁大勇和泪包少年就上来送了押金十文钱,以及一桶鱼。 之后每两三天,泪包少年或者梁大勇就轮流上来送鱼,大小数量层次不齐。 有一次宋欢见拇指大小的鱼他们也给弄上来就多说了一句,之后他们听了也觉得有理,就不再跟蝗虫过境般,太小的就放生让其继续长大,大的就留下来。 资源再生,这样才能日久天长。 宋欢饿的前胸贴后背,最后三人在厨房对着灶台吃夕食,暖和又方便。 宋欢百忙之中夸了一句,“傅渊之,你厨艺越来越好了,好吃!” 阿弟也连忙点头,“是啊是啊,比阿姐做的还好吃!” 宋欢哼了一声,给阿弟脑门弹了一指。 阿弟吃痛,哎呦一声,委屈道,“阿姐,阿弟说的是实话嘛!” 傅渊之无奈叹口气,对这一幕已经习以为常了。 翌日清晨,万籁俱静,东边地平线泛起一丝光亮,随着光亮越来越亮,清晨的冷意也渐渐消散。 院子里,阿弟和傅渊之一起打了两套拳,如今已是天光大亮。 傅渊之把布匹铺开,先给阿弟量了尺寸,然后就开始裁布,待桌面空出来后,阿弟也开始一字一字地对应着识字。 不知不觉时光在指缝中流逝,宋欢在床上翻身,随即意识慢慢归拢。 宋欢直接起身,从床头下把钱翻开出来,一个一个的数下来,还剩下一千零五十三文,就是一两又五十三文。 昨天她居然花了六百七十五文! 闭眼,深吸口气! 冷静,冷静! 都是必须要花的! 早花晚花都是迟早的,她不过是提前体会了这抓心的痛苦! 以后只会多不会少,每个月固定的五刀纸花费,三百五十文。 啊,心在滴血! 挣钱,她得抓紧挣钱,争取年收入十两银! 第二十四章硝制皮毛 宋欢今天的计划就是硝制兔皮毛。 她这段日子也积累了九张皮毛,一次性硝制会方便些。 硝制皮毛得花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硝制好也快到小雪了,正是冷的时候。 宋欢轻手轻脚离开堂屋,去到厨房,灶头上正熬着粥,另一个锅里也有热水,宋欢用热水洗了把脸,漱个口。 接着给熬粥的灶里又加了一根柴,另一个灶里烧旺火准备煮茶叶水。 鞣制皮毛的方法好像有挺多种的,但是她没有触及这个知识领域,这属于她的知识盲区。 如今脑子里只有宋爹教给原身的这个方法,就是用茶叶水鞣制。 煮茶的时候尽量多煮一会儿,要让茶叶里的元素(单宁酸)完全渗出到水中。 当茶叶水的温度降到常温后,取一些茶叶水倾倒在毛皮无毛的内侧,然后不断的用手搓揉。 搓揉要持续很长时间,因为要让皮子吸透茶叶水才行。 除此以外,毛皮带有毛发的一侧不用接触茶叶水。 当茶叶水被皮子吸收以后,再另外取少许茶叶水洒在毛皮内侧,然后将内面与内面迭折包裹起来。 注意了,折叠的过程不要让茶叶水从毛皮里流出来。 当毛皮包裹好以后,将其放置到阴凉的地方半个月,之后就可以取出来进行拍打、搓揉了。 当皮子彻底鞣制好了以后,要用清水清洗一下,然后用框架将其拉伸晾干就可以了。 现在灶台煮着茶叶水,宋欢就去院子外将生皮软化。 她之前都是将生兔皮风干,下雨天就放在厨房用烟熏干,如此,只需要将其放入清水中浸泡软化就可以了。 生皮在水中浸泡时,要不断搅拌和搓揉,要将生皮内外两侧上的污渍清洗掉。 清洗干净生皮以后,将毛皮放在一个倾斜的木桩上,大约是四十五度角左右。 将毛皮无毛的一侧朝上,然后用一个比较钝的刀具或刮刀,将生皮上还残存着的油脂和血肉刮下。 刮出残留物的时候,要稍微用点力气,否则残留物难以刮干净。但同时也要小心,防止太过用力而在皮子上割出口子。 这一下午时间宋欢都没清理好九张皮子,可能是泡的时间不够,皮子都没泡得彻底胀开,更别说皮子上的残留物了,宋欢直接放弃,把它们继续留在桶里泡着。 只可惜茶叶水已经煮好了,好在夜间天气凉,多放一天也没事。 一天时间就这么一晃而过。 翌日 天色如晦,灰色浓云堆积在天空。 宋欢起来的时候就把已经泡了一夜的皮毛搅拌搅拌,大约花了一刻钟,清洗两遍后就把昨天的茶叶水按程序处理,刮残留物不是最累的,拍打揉搓才是。 为了让皮毛充分吸收茶叶水,她只能不断的揉搓拍打,还得小心不要流出皮毛外侧。 待九张毛皮都摞在阴凉处后,宋欢只觉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此时阿弟正从屋里倒了一杯热水出来,“阿姐,喝水。” 宋欢左手支撑在墙上,右手接过水,一饮而尽,“阿弟今天写了什么字啊?” 阿弟直接从屋里把自己的字拿出来,“阿姐,你看。” 宋欢一字一字仔细看过去,点点头,表扬道,“阿弟的字写的越来越好了!” 阿弟害羞的把字又放回去,小心翼翼的放好,明天他也要把这些带过去给爹娘看看。 宋欢侧头探出屋檐,看了天色。 今天是阴天,一整天都阴沉沉的。 看着还在奋斗的傅渊之说道,“这天儿太暗了,先别做了,可别读书没坏眼睛,做衣裳的时候把眼睛熬坏了。” 傅渊之顿了顿,“那我先把这一针收了口,忙完这点就好了。” 宋欢点头,“那你快点,眼睛重要。” 随即拍了拍身边的阿弟,“快,去督促你大哥哥。” 阿弟嘿嘿一笑,跑到傅渊之身边坐下,回看阿姐。 宋欢给了个“做的好”的眼神。 阿弟接收到后就一直看着傅渊之,“大哥哥,阿弟陪你。” 傅渊之,“……” 宋欢去到水缸旁边,把锄头用磨刀石打磨一下,这样挖土也会轻奢许多。 天气渐凉,她打算在菜园旁的背阳的坡处挖个碳窑。 她虽然没有挖过,但是小时候跟爸妈去看过他们以前烧的碳窑,知道大致的模样,虽然说一模一样的复刻可能有点难,但是大概轮廓应该能行。 就是对烧出成碳的把握度不大,不知道要烧多久,也不知道什么程度可以封窑,具体封多久才能拆。 她隐约记得,如果拆窑太早的话,里面的成碳就会化掉,这不就白烧了? 开窑没多大关系,她七八天才拆总行了吧?主要还是烧制过程。 如今她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时间,到时候慢慢琢磨,总会有成功的时候。 这样阿弟他们读书练字,旁边放个碳盆也舒服许多,而且等下雪了或者霜冻了,晚上房间里也可以摆上碳盆,到时候也能暖和些。 宋欢花了两刻钟打磨一下锄头,干干净净的把它们放在屋檐下,明天去一趟山里看看有没有猎物,后天就可以直接开工挖窑了。 时间眨眼就过去了,昨天进山里,收获不算大,倒是得了一篓子鸡蛋大小的野梨子,用这里的话说叫“鸟梨”。 至于为啥叫这个名字,可能是因为给鸟吃的? 宋欢尝了一个,入口是一点甜意,咀嚼几口后酸意,涩意就慢慢上来了,只能说口感层次很丰富,用来给阿弟提神的话还是挺不错的。 宋欢今天把大致范围划分一下,这里土质较软,石头较少,用来挖窑会方便轻松很多。 至于挖出来的土,她打算倒在新来的那片地上,总不能浪费了。 她大致回忆了一下,按她爸以前进去的姿势,最高需要挖一米二左右的高度,里面的空间大致是个圆柱体。 这工作量就有些大了,这不仅需要锄头,还得用铲子才行,铲子用的少,宋爹丢在后院的棚子里都生锈了。 宋欢只能又把它翻出来又打磨了一番才用上。 还是铲子好用,一下午的时间,她也挖了一个小洞了,还把挖出来的土背到了菜地里。 如此这般,一天去看陷阱,有猎物带猎物,没猎物就砍一扛柴回来,一天就挖窑洞,两件事儿来回反复,花了半个月时间,窑洞终于大功告成。 窑洞口旁边还堆积了一片石头,到时候封窑需要。 挖出来的新土只在地上浅浅覆盖一层,其他的都堆积在菜地里。 第二十五章成亲 十月十四,立冬。 宜嫁娶。 宋欢正在菜园里把土刨平,泪包少年打了一声招呼,就熟练的把桶里的鱼倒进院里的水桶,出来后直接拎着空桶走到菜园门口喊道,“宋丫,我大哥今天娶媳妇,待会儿带着小弟来家里吃席啊!” 宋欢回道,“好,先代我跟你哥嫂说声恭喜,我拾掇会儿就下去!” 泪包摆摆手,“那你快点啊,酉时!别忘了!” 宋欢又应了一声,泪包少年这才回去。 在这里,婚礼都是晨迎昏行,男方热闹也得傍晚时分。 宋欢拾掇好菜地后已经是申时三刻,换身衣服拿上礼也该出发了。 宋欢拎了半只风干兔肉作为礼物,作为无父无母的两个不大孩子,能拿出半只风干兔肉已经是很不错了,而且它不是别的,这可是肉,应该也算村里中数一数二的礼了。 宋欢让阿弟先提前停了学习,在给阿弟重新梳头的时候跟傅渊之说道,“今天立冬,也算是个小节日了,你自己弄点肉吃,我们俩吃席看能不能也打包点回来给你。” 傅渊之点头,“只管去吧,早些回。” 宋欢嗯了一声,“你不用赶着做衣裳,该休息就休息,可别把眼睛熬坏了。” 傅渊之放下刚拿起来的针线,“好。” 宋欢轻轻拍了拍阿弟的脑袋,“好了,小小先生出炉了了!” 阿弟捂嘴笑。 可能是宋欢养的好,阿弟这两个月头发也黑了,面颊也能看到一些肉了,皮肤白嫩,婴儿肥的模样,可爱的不行! 妥妥的小帅哥! 大榕树村之所以叫大榕树村,就是因为村里有一棵不知多少年岁的大榕树。 它舒展着苍翠欲滴而又繁茂的枝叶,皮皱的树身粗壮无比,垂落一地修长的胡须,像一位历经沧桑,饱经风霜的耄耋老人。 它以龙钟老态的姿势,与青山绿水作伴,与瑞鸟为友,闲卧河畔数年。 静听红尘,看四季变换,与春花同歌舞,与秋叶共蹁跹,看水过流年,赏一份天高云淡。 大榕树不远处就是泪包少年的家,宋欢姐弟俩从小径走下来,跨过溪水没有没过的大石头,直行过去就是他家。 此时整个大榕树村吹吹打打的热闹极了。 整个院子里摆了好几桌子,甚至都摆到了大榕树下。 桌上摞着清一色的黑碗,一旁放着一堆竹子削成的筷子和一摞勺子。 另外一侧还临时摞起两个灶台,上面放着大锅,锅里正翻炒着传来阵阵扑鼻地菜香味儿。 除了几个特地在厨房帮忙的人外,其他人都纷纷在泪包少年家堂屋,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看着新郎新娘拜天地。 成亲并不稀奇,但是村里难得热闹一会儿,大家伙也属实兴奋。 平日里大家生活中都是家长里短,柴米油盐,平淡而愁苦,缺乏调味剂。 如今这成亲就是那难得的调味品,大家有借口聚在一起,唠嗑的唠嗑,喝酒的喝酒,嘀咕八卦的嘀咕八卦。 可能是平日里被琐碎生活封印久了,这会儿真真正正地凑热闹的估计就最里面的那一层人,其他的人三三两两的扎堆,嘴里磕着南瓜子,脸上表情丰富的都可以做表情包了。 宋欢牵着阿弟,穿过人群,好不容易找到了泪包少年,把他拉倒一侧,再把手里包着的肉干给他,他看着露出来的小部位就知道是什么了,“这会不会太贵重了?” 虽然他知道她家院里最多的就是这风干的肉了。 从一开始的移不开视线到现在的习以为常。 宋欢姐弟跟大家不一样,家里没田地,她们就靠着这些过冬了。 宋欢说道,“你也知道,我家里没什么能拿出手的,唯一能有的也就这个和鱼了,你们也知道我的情况,我也没充大头,就半只,给新娘子尝尝味儿。” 泪包少年点点头,收下了,“下次不行了啊。” 泪包少年自觉这一个多月的接触以来,对她家的情况也大致了解。 所以说话也直接,也真心为她着想,反正办酒席多两个人吃也不算什么,本也是一个村的。 他叫了姐弟俩来就是想让他们饱餐一顿,能少一顿花销也好,谁知道,宋欢给的礼也算是村里的独一份了。 谁登门就直接送肉的? 这么多年以来,反正他是没听说过。 说话的功夫,堂屋里的热闹已经散了,小童子已经去新房里滚床说祝福话了。 只见一个白净的比阿弟大一点的小男童,一脸紧张的一边滚床一边把背了几天的祝福语一一说出来,“铺床叠被,荣华富贵!被子宽褥子长,生个后代气状元郎!褥子长被子宽,生个娃娃做大官!” 热闹的声音响起后,大家就分别入座,男女不同席。 宋欢被安排着坐到了一桌跟她差不多年龄的女桌。 阿弟则被梁大勇带走了,宋欢在村里同辈中也只是稍微熟悉这两人了。 泪包少年作为主家肯定没空而且位置也不合适,若是梁大勇,就会好一些,宋欢就让他多照顾阿弟了。 宋欢坐下后,同桌的姑娘们纷纷打量着她。 宋欢微笑点头。 坐在宋欢左边是一个很腼腆的姑娘,从坐下开始就不说话,偶尔在别人打量宋欢的视线下还会把头更放低,一看就不适应,估计是社恐。 右边是一个大眼睛塌鼻梁的姑娘,一直跟着她右手边的姑娘聊天。 宋欢耳力不错,说的还是是今天新娘子的八卦。 宋欢没什么兴趣,正好已经有人把菜端上来了,宋欢注意力就放在菜色上了。 八道菜,只有两道荤的,一是蛋羹,一是水煮鱼。 鱼想必就是泪包少年这段时间存下来的,难怪他送上去的鱼也变多了,她还想着他们倒是挺勤的,没想到原因在此。 剩下的菜色便是萝卜,白菜,晒干的萝卜菜,豆腐等等。 宋欢平日里多数时间还是吃肉,难得有这么多素菜,就着稀粥吃的也是津津有味。 男席。 梁大勇那一桌多数都是捕鱼的那队人,对阿弟倒是挺照顾。 阿弟也很懂事,没吃肉,就吃了梁大勇帮舀的一勺蛋羹,其余也都是吃的素菜。 自从他开始念书以来,阿姐就让他每天吃一个鸡蛋。 他从来不知道别人家里吃什么,现在才有了认识,知道自己家吃的已经算很好了,最起码他偶尔还能吃干饭。 还能吃冰糖葫芦! 第二十六章再去镇上 夜色渐暗。 吃席速度很快,跟宋欢记忆中农村的吃席,说一样也差不多,说不一样也有点不一样。 宋欢这桌还算好,毕竟是年轻姑娘,不好太过放开,都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若是表现太差,如何还能有好名声? 但是其他桌就不一样了,大婶们嘴里吃着,菜还没尝出啥味儿,就咽下去了,接着下一口又进了嘴巴里。 大叔们可能是觉得怕丢面儿,即使很想像大婶们一样,但还是克制住了。 年轻小伙子就不一样了,那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阿弟只觉得眼前一花,桌上就干净了一半,再眨巴眼就没了,碗里只存梁大勇抽空帮忙夹的菜。 梁大勇看着发呆的阿弟,催促道,“快点吃,不然就没你份儿了,宋丫还算聪明,我手速可是村里最快的,不然你只能干喝粥。” 话落,阿弟碗里又多了一块豆腐。 阿弟像是听进去了,也有可能是环境影响,一股脑埋进碗里,只见他手里的筷子不停,腮帮子也不停,哼哧哼哧努力吃。 不多会儿,阿弟可能感觉到了其中的快乐,还抽空看一眼梁大勇众兄弟,嘿嘿一笑又埋进碗里。 梁大勇可没空注意这傻孩子,只一个劲儿的盯着桌面,一个人夹两个人的菜,忙的不可开交。 最后大婶们吃饱喝足,兜里也偷偷揣了个米糠饼,心满意足的帮忙收拾碗筷桌子。 姑娘们也被自家娘亲们喊着帮忙,最后演变成了姑娘们一个劲儿的洗碗收拾碗筷,一旁站着的大婶们互相交流着什么。 宋欢突然觉得这一幕很熟悉。 像菜市场的大妈们在挑选笼子里的鸡鸭哪只最肥,吃着口感不错,买了最划算的那种感觉。 宋欢猛的回神,心里不断庆幸,还好,还好,自己不是其中的一员。 宋欢早已经就被周围的大婶们注意到了,只有她跟着她们这帮妇人站这儿,如此的鹤立鸡群。 出彩的样貌,大方的气质,对比起那些被自家母亲(婆婆)使唤的姑娘们儿媳们,看在大家眼里,瞬间高下立见。 正因为如此,她的独特也让不少大婶们心底打了不字。 物色儿媳的妇人想,果然是没了爹娘的,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而且还不会看眼色。 儿媳妇不懂事还能教教,可身边还有个小累赘,这算什么?到时候是取个媳妇,还是娶个祖宗? 准备物色女婿的妇人咬牙,这样貌一出来,可不就把自己女儿衬到尘埃里去了? 可是这帮妇人即便心里如何翻腾,面上也无可奈何。 这姑娘没爹没娘的,跟本村人也不沾亲带故,心里不喜也不兴指使人家,到时候可不得拖儿子(女儿)的后腿,如何还能谈上一个好亲家? 宋欢不知道自己在村里人心中已经被打了叉叉,若是知道也无所谓,或者还挺开心。 这个村里的少年人虽然不见任何女相,敷粉,但是不论是从三观还是思维方式,处事方式等等各种都会不合。 而且,在这里嫁了人跟上了枷锁一般,她也不想这样。 她只想等阿弟成家立业后,她就可以过属于自己的潇洒日子。 按这里成亲的年龄,到那时她也才二十三四,正值韶华,享受生活才刚刚开始。 宋欢从梁大勇手里接过阿弟,见到主家都还忙着,也不上前话别,只让梁大勇带句话给泪包少年后,就带着阿弟趁着天色赶紧回家。 宋欢没有打包什么,回到家一边跟傅渊之说吃席的情景,一边就着傅渊之煮剩下的红薯粥喝了起来,她和阿弟都没吃饱,如今胃口也越来越大,都是长身体的年纪,宋欢只想吃饱,不能半夜再饿醒来。 傅渊之看着一连吃了两碗的宋欢,笑着说,“再有下次可以先在家里吃了再去。” 宋欢和阿弟忙不迭低头。 宋欢说道,“有经验了下次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宋欢没吃桌上的米糠饼,那东西她一时半会儿的吃不下,所以她直接就没拿。 宋欢觉得她还是得努力挣钱,最起码衣食住行,还有阿弟的学习都不能亏待了,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全家奔小康。 第二天,宋欢背着猎物,手里提着麻袋,又踏上了去镇上的路。 累计了十几天的量,收获当然也算可以,野鸡五只,野兔八只。 这次依然是按之前的价收,五只野兔二百七十五文,野兔总重量为三十九斤,收入总计五百八十七文。 宋欢从食肆出来就直接去了书肆,五刀纸直接让今天的收入缩水一大半,五百八十七文扣除三百五十文,剩下两百三十七文。 最近油灯用的比较快,毕竟天黑的快了,宋欢又买了一斤肥肉,两根筒骨,屠户照例还是给她送了两根。 还买了两串糖葫芦,还有固定的二十斤米,结余还剩下一百三十五文。 宋欢把东西塞好,路过包子铺想了想,又买了六个馒头,她路上吃了一个,剩下的留着回去。 如此,她的结余从一百三十五文变成了一百三十二文。 宋欢出了城门还是如往常一样往回走。 不多会儿就见一个身影在慢慢往前赶路,身着一席浅云色书生打扮,身背箱笼。 箱笼是为了书生在户外行走便利,模仿背篓的设计,增添了背带。考虑赶路不免日晒雨淋,就在顶部挑出两杆,用以绑缚苫(shàn)布,增加了顶棚。 男子年纪不大,应该跟梁大勇差不多,十五岁左右。 身上的衣裳因为赶路不免有些皱巴,碎屑,面上因为赶路泛红,额头冒着微汗。 他也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回过头,面上有些疑惑不过瞬间就恢复,见宋欢背着一背篓的东西还脚步稳健,不见喘气,面色有些尴尬,不过也没吱声,停下侧身让宋欢先行,谨遵男女有别的礼节。 宋欢也不客气,村里人她不是特别熟,而且又是女儿家,突然跟一个青壮少年打招呼,别造成没必要的误会。 而且,这个少年还是读书人。 不是她想太坏,而是这个年代的读书人都是金饽饽。 别到时候让人父母知道了,还以为自己想攀附他们,闹的一地鸡毛。 而且,根据她所了解的情况推理,这少年要么是里正家的公子,要么就是跟傅渊之有渊源的那一家的儿子。 第二十七章成碳 宋欢走过弯曲的小路,心里还在回忆之前从梁大勇口中无意中听到的话。 他们这一辈的读书人村里一共有三个,里正家的一个,槐树傅家的两个。 民间流传有“门前有棵槐,官位即将来”,“面三槐,三公位焉”这两句俗语。 话里都提到了槐树,意思是门前栽种槐树,有利家人当官。 所以村里一直称呼为槐树傅家。 槐树傅家在上一辈中出了一个童生,此童生与现在槐树傅家的户主是亲兄弟。 户主为兄,童生为弟。 童生在院试落榜后就不再继续,而是留在村中建了一个小书塾。 而自从童生过世后,书塾就成为了傅姓族人的族产,可能等傅姓的三个孩子出息了,就直接用来办族学。 而傅渊之就是那个童生唯一的儿子。 目前为止,村里人都以为傅渊之去赶考了。 宋欢可以肯定,槐树傅家肯定清楚傅渊之去没去。 傅渊之会出现在陷阱里,宋欢觉得槐树傅家有很大的作案动机。 只是……是不是后面这个读书人动的手脚就有待商榷了。 宋欢回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早,大概申时末。 宋欢把纸给了傅渊之,每天阿弟取用多少都由他这个先生定。 宋欢基本不插手傅渊之的教导,上辈子的观念和当下的观念碰撞,她怕耽误阿弟。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每个时代它该有的规则,宋欢没那个勇气去挑战,人生只有一次,没有重来的机会,在这个年代拥有太过不现实太过超前的想法,只会让自己忍受痛苦,还有无可奈何和不甘。 晚上吃了夕食后,两串糖葫芦就出现在阿弟面前,阿弟先是一呆,随后就啊啊啊的兴奋直叫,奶声奶气的抱住宋欢的脖子,“冰糖葫芦,冰糖葫芦!阿姐,阿弟好开心!阿弟心中阿姐是最好了!” 宋欢拍拍他的脑袋,说道,“一天只准吃一颗!现在天气凉,可以放久,知道不知道?” 阿弟忙不迭的连连点头,“阿弟听阿姐的话!” 宋欢趁此再次提要求,“只准早上或者晌午的时候吃!” 阿弟想了想还是不明白,问道,“为什么不能晚上吃呀?阿弟想晚上吃。” 宋欢指了指他的牙,“阿弟想以后都吃不了肉的话就晚上吃。” 阿弟立马捂嘴,摇摇头,随即手放开,说道,“阿弟早上吃冰糖葫芦!” 宋欢揉揉他的小脑袋,笑的像不怀好意的狼外婆,“乖~” 这时候傅渊之把折叠好的衣服拿了出来。 “给你。” 宋欢惊喜接过,“这么快?” 傅渊之点头,“你先去试试,有不合穿的地方告诉我,我再改改。” 宋欢开心的点头,直接就进了房里。 阿弟把手中的冰糖葫芦对着傅渊之挥了挥,“大哥哥,明天我们一起吃糖葫芦!” 之前傅渊之吃糖葫芦是因为里面的山楂具有行气散瘀的功效,吃了后头会舒服很多,所以阿弟形成了习惯,有了冰糖葫芦也记着要分给傅渊之。 傅渊之摇头,“阿弟吃,吃了冰糖葫芦,阿弟得多背一遍千字文。” 阿弟,“……” 阿弟颓丧了一瞬后看了看手中的冰糖葫芦,瞬间亢奋,“好!” 有冰糖葫芦吃,多背两遍都行! 阿弟忍不住偷偷舔了一口最上方的冰糖葫芦,听见房里传出动静后马上拿开,抿唇品尝那丝丝甜味。 一席天缥色(淡青色)素群,傅渊之多花了几天功夫,分别在领口袖口裙摆三处地方秀了白色云纹,云纹的处理明显比上次鞋子上的小花精致好看许多。 显然是经常绣过的花样,宋欢有看到过他的衣袖,也是用祥云镶边,用的绣线和衣裳的颜色一致,不细看看不出来,细看下来也别有一番雅致。 墨发用一根木簪随意挽起,再加上这合身的新衣裳,衬得她清灵如兰花,一双琉璃般璀璨的眸子,仿佛汇集了天地灵气,脸上泛着惬意慵懒的表情,嘴角带着一抹简单的笑意。 阿弟微张着嘴,看得一愣一愣。 傅渊之也没想到,粗制的衣裳配着几朵浅浅的祥云穿在她的身上竟凭生出几分雅致。 宋欢见两人都没说话,就率先打破寂静,“举手活动间会不方便,不过你这衣裳做的好,我平日里去做事还是穿旧衣服吧。” 阿弟点头附和,“阿姐好看!” 宋欢飞了个赞同的眼神给阿弟,阿弟乐的握着冰糖葫芦摇头晃脑扭身子。 憨憨又可爱。 枯黄的树叶随着萧萧的寒风纷纷垂落,铺了一地。 时至立冬。 冬月二十九。 宋家菜园背阳坡传来兴奋的笑声。 不久后,宋欢便背着一背篓的黑炭进了院子! “阿弟,傅渊之快出来看看!”宋欢把背篓放在屋檐下,面上沾着几道黑灰痕迹。 阿弟出来的速度很快,看到背篓里的东西后就兴奋的说到,“阿姐阿姐,这就是炭吗!” 宋欢高兴的余韵还没落下,“对啊,我们阿弟可以烤炭火就不会被冷着啦!” 宋欢沾着黑色的手指在阿弟脸颊上捏了捏,出现了两个印子。 阿弟对此毫无所知,双手鼓掌,“阿姐好厉害!” 傅渊之一开始对宋欢的决定有些怀疑,谁知道宋欢的实践能力如此强,一个多月的时间真就把成炭制了出来。 碳这种东西是金贵物,普通百姓压根用不起。 宋欢居然就这么轻易的弄出来了。 这时宋欢已经到厨房里舀了灰放进铁盆里去,铁盆是之前宋欢去镇上捡漏的,花了二十文。 铁盆底部铺了厚厚一层灰后,把已经烧红的碳放在灰上,再把黑炭摞在周围,等它慢慢引燃。 阿弟把小手往铁盆里探去,手掌传来一丝热量,笑嘻嘻的马上收回手。 宋欢把铁盆放进了梳妆台下,又让两人继续读书习字,她要出去把剩下的黑炭给拿回来。 后院的棚子里被宋欢清理出大致两个平方的宽度,里面已经堆积了一些黑炭细碎,都是之前的失败品的残留。 之前的四次窑,要么就是没烧透不成碳,要么就是烧过头没有及时封窑而化成灰,失败了几次后,宋欢这次终于成功了。 这次成碳率还不错,宋欢估计了一下大致有两百多斤。 按一天用十五斤的量,那么只能用十五天左右,省着点用的话就大致二十天左右。 那么她至少得烧三窑或者四窑,成碳率高的话她能少烧一窑。 第二十八章买棉花 冬天的山上,一些树木叶子已经凋零,一些树木绿意犹在,像是一位沉稳含蓄的老者。 白鬓漂浮,历尽沧桑,宁静而不黯然。 寒风吹拂山林,透过木板的缝隙钻入房中,冷风还在,但房间内多出一股热意。 阿弟和傅渊之脚边放着一个炭盆,源源不断的热意从脚边传来。 阿弟也不再像之前一般时不时地得起身蹦跳暖身。 宋欢今日去了山里把下一窑需要用的柴给砍了。 几次下来她也总结了一些诀窍,越硬的树烧出来就越不容易碎,而且需要的必须得是生柴才行。 宋欢先去距离近的几个陷阱看了见没收获,这才把已经砍好的树扛上。 砍成能放进窑里的长度,大致四尺左右,竖着放进去,堆放完后两侧的空隙还可以塞下一些短的木柴,待塞满后就用石头把窑口砌好,再用和好的泥巴附上,把多余的缝隙堵严实。 接着就在窑洞侧边水平以下,另外开出的引火口烧柴,燃烧的烟顺着风从一条接通窑里的管道进入窑里,待另一侧的烟囱冒出浓密的白烟说明窑里的生柴已经开始燃烧。 燃烧的过程大致持续一个多时辰,待没有浓密的白烟后,就可以把烟囱和引火口密封起来,静待五天时间就可以拆窑取碳了。 趁着封窑的几天空隙,宋欢把已经处理好的皮毛拿出来,皮毛比较厚,普通的细针很难将其拼接起来,宋欢只能重新去铁匠铺定制了一根铁针,花了十文钱。 这毛皮不需要缝补的太细致,宋欢打算自己缝补。 宋欢上手没过第五针,毛皮有毛的一侧就弄的乱糟糟的,像毛线打了死结一般。 出来喝水的傅渊之看着还在跟毛皮奋斗的人,“……” 他两刻钟之前就看她在倒腾了。 最终他怕那兔毛被她给拔秃,开口道,“放着给我来吧。” 宋欢讪讪一笑,摸了摸鼻子,“看来我手艺还有待加强,这毛也太容易拔出来了。” 傅渊之似笑非笑的接过皮毛。 空气弥漫着那难以言述的尴尬气氛令宋欢不自在,眨眼就溜了出去。 她要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傅渊之失笑摇头蹲下,把那掉落的兔毛收集起来,放进篮子里。 阿弟收回视线捂嘴偷笑,被大哥哥发现后立马端正表情,转过身继续练字。 宋欢去后院看着自己的收获。 说实话,她在纠结要不要拿这个碳去换钱。 县里用的起碳的人家就那几户,这么多年人家用多少都是有定量的,县里那卖碳的心里都有数,自己横插一脚,影响到了别人的利益。 宋欢想了再想,最终还是决定不去卖碳了,到时候去镇上给食肆和馄饨铺送一袋就行了。 第二天,天擦亮宋欢就带着仅有的两只野鸡还有两袋碳就去了镇上。 最近天气越来越冷,宋欢雷打不动的生物钟也紊乱了,天冷得早早就醒来了。 冬月初十的时候就涨价了,大多数都涨了两文。 大米之前二十斤只需八十文,涨价后买得话得花一百二十文。 肥肉也从十八文一斤涨到二十文一斤。 涨价有好有坏,食肆收的价格也涨了上来,这两只野鸡也由五十五一只涨到了五十八文一只。 这两只鸡就有一百一十六的收入。 这次的目的主要是不知道之后物价会不会再上涨,她还想趁着现在再多买点。 有粮就不怕挨不过寒冷的冬天,再加上还有碳。 食肆里,掌柜和小二们跟宋欢已经很熟悉了,宋欢直接去到后院,找到了掌柜的后就结了账。 当宋欢把碳给掌柜的时候他还诧异的问,“给我们的?” 宋欢点头,“现在天气越来越冷,猎物也越来越不好捕,我想着这次顺便给你们带过来,下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可能得到开春了。” 掌柜点头,“行,待会儿你去老郑那,昨天员外家老夫人寿辰,还剩下一些菜,你带些回去。” 宋欢也不客气道了声谢后就去到厨房找了老郑,又是一番寒暄后宋欢这才去到馄饨铺。 馄饨铺还是妇人在等着,可能因为天气缘故,吃馄饨的人不少反增,宋欢跟老板娘打了声招呼后就把碳给她放进了推车旁,然后就去购置物品去了。 宋欢最近一次结余是一两又七百二十文,再加上刚才的一百一十六文,也有一两八百三十六文了。 宋欢这次把钱都带了过来,棉花和被子她还是得买,早知道会涨价这么快她就早早买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只能趁着还没再次涨价的时候买。 棉花八十文一斤,宋欢买了十二斤,分成两床六斤的被子,花了九百六十文。 还买了三斤肥肉,四根筒骨,四斤白面,六十文盐,三十文酱,五刀纸,一共花了一两半银子又四十四文钱。 这么一番下来,宋欢的存款还剩下二百九十二文。 宋欢忍着心痛拿着东西步伐匆匆的离开镇里。 一朝回到解放前的痛苦真是太难受了。 被子其实家里也还有,但是太薄了,她一个非土著真心受不住,睡着睡着就被冷醒的那种感觉真是够够的。 而且那被子好几年了,已经不那么暖和了。 宋欢是无论如何都得暖暖和和的睡上一觉才行。 即便兜里还剩下两百多文钱她也不觉得后悔,钱就得花在刀刃上。 与其冷着生病还得花看病钱,还不如睡的舒舒服服,还不容易生病。 宋欢还是走在回去的羊肠小道上,北风呼呼,路两旁的树被吹动的沙沙响。 宋欢走着走着就听到了拳打到肉以及呼喊的声音。 宋欢走到拐角,十几个人正在扭打。 宋欢本来不想多管闲事,谁知道就从里面看到了两个熟人。 这不是梁大勇和泪包少年? 宋欢把背篓和东西都放好,确认战场波及不到后,这才快速出现在人群里。 宋欢凭着不多的印象确认了一下两波人,仅凭一双手很难让人停下。 宋欢正愁有什么办法,就见她眼疾手快的拦住了即将打在泪包少年眼睛的拳头。 泪包少年这会儿也发现了宋欢,脸上一喜,随即又担忧喊道,“宋丫,快走!” 泪包少年话音刚落,只见眼前一花,一个人就倒飞出去。 宋欢刚才全身心对付那个人,一时没听清泪包少年的话,这会儿一脸茫然的问号脸看向泪包少年。 泪包少年,“……” 第二十九章路遇 凌厉的北风“呼呼”的刮着,像是在向人们示威,一股接一股的向着山面涌来。 路旁的树被这位吹得东倒西歪,像喝醉了酒似的。 小草也成了风的脚下石,被压弯了腰也不敢作声。 不敢做声的岂止是小草,地上扎堆捂眼睛的几人也低头委屈的不敢出声。 梁大勇一行人把同伴扶起来,确认没受什么重伤后就赶紧把掉在地上的死鱼捡起来。 宋欢也知道了前因后果。 说详细点,这其中也牵扯了自己。 都是因为这两个月梁大勇他们捕鱼捕的太过分了,下游洞溪村就没捕什么鱼了。 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别的原因,直到前段时间,洞溪村一少年来大榕树村后这才清楚什么情况。 这不,闹清楚原因后,这洞溪村的少年们就把梁大勇他们堵在这儿,来个人赃并获免得死不赖账! 洞溪村的高二郎算得上是这帮人的主事人,他委委屈屈的对着宋欢把事情说了出来,“本来大家这些年相安无事,也不知道梁大勇这货从哪儿弄来了渔网,他这么网下去,我们下游的人还怎么过?这可不止是大榕树村的东西!” 宋·渔网持有者·欢,“……” 其他小弟也附和高二郎,“就是就是,我们也不想这样,可是大家往年都还能捕上几条解解馋,谁知道,今年我们抓上来的不是拇指大小就是没有!这可怎么办啊?我娘说了,没有鱼,我们今年都吃不上肉了……” 附和的少年说着说着就哭了,旁边几个也都默默擦眼泪,一个个身着单薄,瘦的只剩皮包骨的手露出来。 这一幕弄的梁大勇和泪包少年等人也有些讪讪。 说起来,也是他们太过分了。 从尝到卖鱼能有钱到手后的滋味后,他们就轮流去网鱼,就是要达到不能有一条“漏网之鱼”的目标! 大家被挣钱的喜悦冲昏的头脑这会儿也醒了不少。 宋欢觉得这事儿也不该自己来办,最后跟高二郎和梁大勇说道,“既然这事涉及了两个村的,不如请两边的里正来商量一下该如何处理,如果有需要我出面的地方就上我家去找我就行了。” 高二郎和梁大勇等人也知道,他们私下处理是不实际的,总会有不服气的地方,大家都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人,所以这事儿还是得里正出面才行。 高二郎倒没什么异议,而梁大勇等人就有些闷闷不乐,就这么请里正过来,他们私下挣钱的消息是如何也瞒不过自家爹娘了。 宋欢可不管他们怎么想的,只要不闹出人命就行,宋欢背上背篓拿上东西又开始踏上回家的路。 只是这次不再是她自己,后面还跟了十几个人。 跟小跟班似的,梁大勇等人垂头丧气,高二郎等人也是郁郁寡言。 前者是觉得自己以后不能偷偷挣钱而闷闷不乐,后者是因为自己无缘无故多了两只熊猫眼而自尊受挫。 大家情绪都不高涨,只有宋欢除外。 宋欢哼着大家从没听过的小曲儿边走边哼唱。 后面的一群颓丧“鸭”,随着她的音调节奏一摆一摆,完美合拍。 泪包少年此时却还沉浸在宋欢的武力值中,这是不是游学先生口中的武林高手? 泪包少年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这么一个厉害的人,他怎么能因为对方是个姑娘,就忽略了平日里发现的不和谐的地方? 泪包少年眼神晶亮的看着前面的人影。 背着背篓,手里拿着东西还能脚步轻快,这要是换成村里其他姑娘,怎么可能会这么轻松。 不仅打败了洞溪村少年,还能脸不红气不喘! 泪包少年此时很后悔,觉得自己错过了很多! 梁大勇也没想到宋欢身手如此厉害,但他没有泪包少年那般惊讶,能在山里待的猎户,怎么可能没有点武功傍身? 到了大榕树村后,宋欢径自上了山,独留下众人面面相对。 最后高二郎才反应过来,他们还没派人去通知里正呢,怎么就跟过了来? 高二郎想到宋欢又黑下了脸。 就是那个女人搞的鬼! 最后高二郎和梁大勇等人约定了第二天跟两边的里正说清楚。 宋欢对于他们的安排并不关注,她只心心念念的想把被子加厚,还有兔毛做毯,一定能睡舒舒服服的一觉。 粮食暂时也不用愁了,每次固定去买的二十斤大米,按照每人一餐吃二两,一天三餐花一斤多,两百多斤的大米够吃好几个月了。 宋欢终于舒了一口气,至少不会被冷死饿死了! 养家真不容易! 宋欢回到家后就闻到饭香了,放下东西就扎进厨房,喝了口水后就看到正在煮的咕噜咕噜叫的粥。 是栗粥。 之前晒干的板栗剥皮清洗干净,切开后和大米一同倒入锅里,加适量水,旺火烧开,再以小火煮至栗子酥烂,粥汤稠浓,加点糖就好。 宋欢去偶然一次煮出来的,那会儿红薯吃腻了,就试了一下板栗煮粥是什么味儿,这么一试就不得了,特别和她的口味。 傅渊之见正在添柴的宋欢说道,“夕食吃甜的行吗?不行的话就留到明天,重新再做一些别的?” 宋欢摇头,“我没那么多讲究,有吃就行。” “对了,刚才食肆掌柜的送了我一些菜,待会儿我们都热着吃了,我瞧着都是挺好的菜。” 傅渊之稍微诧异后又恢复平静了。 宋欢的能力出乎意料的出众,可惜不是男儿身。 “对了,我买了棉花,明天我们把棉花弹好,弹好就把它们放进被子里,夜里也能睡的舒坦些。” 傅渊之点头,他已经看到背篓里的棉花了。 在衣食住行方面,宋欢还真是舍得的。 “那你买的肥肉呢?今晚处理了?”傅渊之问。 宋欢想了想,“我买了三斤,要不今晚都处理了?” 傅渊之嗯了一声,“那就早些吃夕食。” 宋欢点头,突然就想起今天路上发生的事情就跟傅渊之说了,这种事儿虽然牵扯自己,但是还是掩盖不了她从上辈子带过来的八卦心性。 阿弟太小,分享了也不懂,但是傅渊之就不一样了,跟他说也能有反馈,就不会憋在心里,充分满足了她的倾诉欲。 至于之前宋欢半路遇见书生没跟傅渊之说的问题,只能说,既然已经这样了,说了也只是平添烦恼,再说了,傅渊之不会一辈子不下山,而且对方并不能妨碍他赶考,至于槐树傅家之后是什么情况又如何呢? 待傅渊之考上之日,该他的就都会回来了。 现在不过是“寄放”在他处而已! 第三十章决定 肆虐的风一阵阵吹过,呼啸声一浪一浪。 宋欢把摞了一成灰的弹棉花的木弓拿出来。 阿弟今天休息半天,下午的时候就一起来参与弹棉花。 宋欢把棉花弹松,阿弟和傅渊之就把这些铺在另一边。 阿弟抱着棉花,整个脸也埋在棉花里,虽然不重,但看着还是觉得他吃力,宋欢无奈的说道,“阿弟,你可别把棉花吸进肚子里哦,不然棉花就从你肚子里长出来的哦?” 阿弟放好棉花就懵了,看了看床上的棉花再低头看了看鼻子,最后看着阿姐,“阿姐阿姐,快帮阿弟看看,棉花没进去吧?” 宋欢指了指傅渊之,“让你大哥哥帮你看看。” 说罢就趁着阿弟转过身的时候对着傅渊之使眼色,傅渊之无奈接收,配合着姐弟俩。 弹棉花过程就花了三个时辰,最后宋欢和傅渊之用细绳将棉花纵横交错着,像是棉花上铺上一层网般,把那些棉絮固定住。 新棉被一般都是会拿来当床垫使,把棉花压实了后这才用来盖,否则容易松散开。 宋欢和傅渊之合力将两张棉被铺上床。 这回后,宋欢算是了却一桩心事,如今炭,棉被,皮毛,粮食这些都有。 这刺骨寒冷的冬天终于能好好挨过去了。 日子一天比一天冷,宋欢也从泪包少年口中知道了后续。 两个村协商后最终决定,每个月轮流去打鱼。 比如说,正月大榕树村去,二月就要留给洞溪村,两个村相互交换。 至于渔网的问题,最终由两个村的少年们以租赁的形式相互交接。 大榕树村依然送鱼,洞溪村则每月给宋欢两文,同样的还得押十文钱押金。 这是泪包少年和杨大勇们争取出来的。 既然宋欢是看着同村的份上不收他们钱,那他们也不能让宋欢被亏待了。 洞溪村不是大榕树村,跟宋欢没关系,所以他们就不一样了,得交钱。 而且往后的每个月,交接渔网都得派人检查一番,免得弄坏了,到时候谁赔都不服。 宋欢是既得利益者,对于这样的安排无所谓,一开始她也没想用渔网获得多少好处。 出乎意料的每个月多得两文钱,宋欢也乐的收下。 有钱不拿是傻子。 进入腊月,山里更加冷,风从四面八方来。 宋欢偶尔也能收获不少猎物,特别是兔子,只要在草多的地方设置陷阱,基本不落空。 宋欢现在又恢复到每天进一趟山的情况,不受伤的小兔子宋欢都会把它放回。 炭她已经烧了四窑,后院的棚子里堆了一大半,堂屋也放着。 不过堂屋里的那都是之前第一窑的炭。 为了确保安全,宋欢一般确认没有火星后这才放进家里,若是里面还有没灭的火星,待风一吹,呵呵,那场面,不用想。 捕到的野兔多,宋欢就会留下一部分皮色好的给自家做兔毛毯,另外的兔子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就拿去食肆卖。 腊月十八宋欢又来到了食肆,这次一见宋欢,小二哥便马上去叫来了掌柜。 宋欢被带到后院厨房里坐着烤火,手里被塞了一杯热茶。 宋欢觉得有些懵,这是咋滴? 这态度让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待掌柜来了后,宋欢这才明白原由。 “那炭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需要的话也只能匀出两百斤。”宋欢思考了一下这才回道。 掌柜的点头,“行,就这么多。还好你来的及时,这炭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偏偏就是前几天刚好把炭放在厢房里,你拿来的炭烟少,不熏人,就这么给县令公子大人发现了,过几天就是县令老夫人做寿,那是隔几天就派人来问我炭的事儿,勒令我无论如何都得把这炭拿出来。正愁眉不展的时候,你就上门了。” 掌柜真是后悔平日里没多问问,宋欢是哪个村的人,家在何处。 若是知道,也不会生生担忧了好几天,天天让小二在门口盯着宋欢来不来。 他是生怕宋欢这个冬天就不来了。 宋欢奇怪问道,“我们不是镇上?县令夫人公子们也会来?” 掌柜的摇头,“我们这种人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大人物的行迹,说来也是运气,平日里哪会有这些大人物来,更别说这大冷天的。” 宋欢点头,当官的行迹,普通百姓怎么可能知道。 还是因为信息传递太慢了。 而且,这个年代,瞒着消息可比传递消息更容易。 宋欢又问道,“那炭怎么运过去?” 掌柜想着也是愁眉,“正是这理,镇上没有专门的镖局,想押送东西也找不着人。” 宋欢思考了一下,又问道,“掌柜的找到人了吗?” 掌柜摇头。 宋欢又道,“那押送人员也算我一个吧。” 掌柜和小二惊讶的看着她,“你能行?” 宋欢点头,“这炭是我烧,若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也比较清楚,也免得把事情搞砸让县令夫人对食肆失望。” 掌柜的犹豫一会儿,想了想确实如宋欢所说,这炭毕竟是她烧的,他借花献佛是可以,若是出了问题…… 掌柜应下,“那行,明天我让人赶车去大榕树村,到时候去把炭搬下来就直接出发去县里,你回去就准备一下。” 宋欢点头,六只兔子出手,得了三百三十六文,虽然掌柜跟自己拿货价也涨了两文,但是冬天的兔子重量没有之前的重,卖出的价格也不多。 鹿县距离镇上有两天一夜的路程,那路上就得准备干粮,宋欢得再买些白面和曲蘖(niè),回去自己做些小馒头带上,还有开胃下饭的辣酱。 上次的麻辣兔肉就不错。 这次就做成麻辣兔肉丁,酱肉末夹在馒头里,那滋味想必不会太差。 宋欢买了两斤白面,再买了两根冰糖葫芦就回家了。 宋欢回到家就直接把明天跟队去鹿县的事儿说了。 这是四个月以来,她第一次外出这么久,如果不耽搁,来返就得花四天三夜。 而且那一百斤碳的价格想必县令夫人不会吝啬。 傅渊之倒是没说什么,日子能越过越好,有好盼头这是好事。 可是阿弟就不行了,从小到大阿姐送没有离开自己,即便去镇上,那晚上也会回家,这次出去这么久,他不想阿姐离开这么久,哭着喊着说他不念书了,不学字了,不要啊姐离开。 宋欢强迫他冷静下来,劝慰了一番还是没有效果,最后阿弟是哭着睡着了。 宋欢轻手轻脚的把阿弟放进床里,盖好被子,把阿弟眼角的眼泪擦干。 傅渊之在厨房烧火,宋欢进来就坐在他旁边,两人一起烧热水。 “你有别的打算?”傅渊之开口就问道。 宋欢点头,“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又有谓‘近朱则赤,近墨者黑’。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就说明此理。” 我们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受周围的人的言行影响,孩子在幼儿时期模仿力最强,所以应该给他们良好的环境。 古人教导我们要与圣人为伍,远离琐碎事和卑鄙小人,才能有所成就,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孟子学成,他的母亲功不可没。 第三十一章出发 纵观历朝历代各种思潮、制度,屡屡变更,皆没有一定。 俗话说得好“环境造就人”,环境能影响人,可以熏陶人,也能潜移默化地改变一个人。 它能从多个侧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并支配着孩子思想道德行为。 良好的环境能成就一个人,而不良的环境也将会给一个人的成长带来负面作用,当然这里的环境既指家庭环境、也指求学环境和国家社会环境。 宋欢在尽可能的给他,自己所能给的引导,以及需要的环境。 现在能有机会往前一步,宋欢是不会放手的。 她从没想过凭借打猎就能让阿弟念书无忧,所以她在找下一步的出路。 去到县城,看多了了解多了,也就能够摸索出自己能走的路了。 傅渊之并没有阻拦宋欢,相反,他很支持宋欢能有这种想法。 为什么一些读书人没有考上秀才?进士? 举全族之力供出个秀才都已经是极限? 穷是一方面,先生的能力,自己的所见所识,所处的环境更是不可忽视。 所以说,为什么世家的孩子到年龄了会出去游学? 就是为了增长见识,言之有物,持之以恒。 第二天清晨 晨露滴落在地,晨雾弥漫在山腰,氤氲 宋欢不知道傅渊之和阿弟说了什么,只见阿弟回来后就乖巧的叮嘱宋欢,要吃饱要以身体为重,安全第一。 阿弟是把宋欢平日里叮嘱他的话全都一股脑的用在了宋欢身上。 宋欢很认真的听着阿弟一一嘱咐,最后听阿弟的再重复一遍,阿弟就小大人的说道,“阿姐,阿弟等阿姐回家!” 宋欢点头,回头看向檐下的傅渊之,“拜托你了。” 傅渊之点头,说道,“一路平安,等你回来。” 宋欢点头。 两百斤宋欢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背上下了山。 阿弟跑出院外看了很久, 山下大榕树 一辆牛车正在树下,呼出的气都是白色的。 牛车旁站着一个中年人。 中年人一身水墨色粗布短褐,身材魁梧,浓眉方脸,相貌威武。 他见宋欢扛着两袋麻袋,立马上去接了过来。 眼底划过一丝诧异,旋即恢复如常。 宋欢脸不红气不喘地感谢。 待放好碳后,两人就坐上牛车,慢悠悠地离开了村里。 槐树傅家 正在窗下苦读的少年看着渐渐消失的身影,收回视线,又沉浸在书中。 他回来就打听了,这姑娘就是山上猎户家的女儿。 他也知道,傅渊之正在她家中。 泪包少年一早就注意到了一身短打的中年男子,他就知道肯定是来找宋丫的! 果不其然! 泪包少年看着逐渐远去的身影,眼神发光。 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宋欢和中年男子互相自我介绍了一下,毕竟要相处几天,总不能喂喂喂的叫对方吧? 中年人自称老徐,以前曾干过押镖,后来就在镇上定居下来了,这次也是掌柜的出面他才答应下来。 牛车来大榕树村是真不容易,道路不宽敞,村里里正家有牛,但也舍不得用来拉东西,只有农耕的时候才会让它出力。 宋欢看老徐驾轻就熟的驾驶技巧就知道这人对驾车有一手。 宋欢一边观察,一边问,老徐对宋欢印象还不错,也算知无不答。 晌午时分,两人非常默契的没有留在镇上吃。 出了镇后,这才找了一个宽敞的地方停下来。 宋欢跳下车,跺跺脚,搓了搓手,天气太冷了。 “徐叔,我去捡柴,烤烤火。”宋欢指了指后方的林子。 老徐见此点点头,这会儿也去把牵绳绑在树上,地上还有一些青草,老牛就低头吃草。 老徐又在车上把一个水盆拿下来,去一旁舀了一盆水放在牛的跟前。 宋欢抱柴回来时,老徐已经用石头摞了一个灶,宋欢把柴放下,老徐就把火折子拿了出来。 宋欢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锅,煮上一锅热水,接着又用树杈子把馒头让在一旁烤着。 宋欢说道,“徐叔尝尝我的手艺。” 老徐有些不好意思,拿出两个饼,“这是我买街上买的,一起尝尝。” 水沸了后就把锅拿下来在一旁放温。 宋欢把串成一串的馒头放在火上烤热一些,接着宋欢就从罐子里把麻辣兔肉丁拿出来。 宋欢把馒头破开两半,把肉丁放在里面,再淋上一层辣椒油。 老徐只闻着味儿就流口水了,刚咽下口水,就见宋欢把加肉的馒头递了过来。 老徐是个直爽性子,道了声谢后就接过来咬了一口。 盐香麻辣的口味,再加上一点肉,老徐只觉得口舌生津一阵猛吃。 一连吃了三个后老徐有些不好意思,“这是兔肉?” 宋欢点头,“山里打的,我觉得这样吃比较合口味。” 老徐点头,“这味道好极,老陆那可没这种好菜,用来下酒最合适!” 宋欢笑,这话她可不好接。 老徐把烤热了的饼拿下来,“这个可以吗?” 宋欢应道,“可以,一样的方法。” 老徐点头,“那再来一份,去了县城我请你去吃马肉米粉!那家的马肉米粉最正宗。” 宋欢点头,“那可得麻烦徐叔多照顾照顾我了。” 老徐摆摆手,“我是没成亲,成亲了我的孩子也跟你差不多大了,既然你叫我一声叔,那我可不能轻易就占你便宜了。” “鹿县,我还算熟悉,到时候你有需要就找你徐叔。”老徐辣的嘴巴发热发麻。 好想喝一口酒。 老徐叹了口气,跑了这趟就能有酒喝了。 宋欢吃了两个馒头又吃了一个饼觉得差不多了,两人分别把水囊装满,宋欢直接连喝了几口,整个人彻底舒服了。 胃里暖洋洋的,就连寒风都觉得没有那么冷了。 两人把火熄灭又继续赶路,傍晚时分,寒风愈烈。 宋欢裹紧脖子的衣服,吸吸鼻子,问道,“徐叔,我们去哪儿过夜?” 老徐甩下一鞭,“前方有一个村庄,到时候去借助就行了,一夜五文,再加一文包晚餐。” 宋欢口齿打颤的回了一声后就把脸埋进衣服里。 她真是佩服徐叔,一身不厚的短褐也不见发抖。 真是不怕冷啊! 宋欢现在只希望快点到达村庄,吃点热乎的,烤烤火,让身体回温,她感觉双脚已经没有知觉了。 半个时辰后,宋欢终于看到了村庄,“徐叔,是这个吗?” 老徐也感觉冷了,抖抖身子点头,“走,我有个熟人。” 第三十二章鹿县 凌厉寒风吹过,村庄变得清瘦,屋旁的枝杈此时也露出了峥嵘。 老徐把牛车赶到一家门户前,宋欢下车敲门。 里面很快就来人开门,先打量了一下宋欢,问道,“姑娘这是?” 宋欢刚准备开口后方徐叔就传来声音,“老刘,是我,老徐!” 老刘这一听,戒备消散一脸热情,“哎呦!老徐!多久不见了?快快快,赶紧进来!” 宋欢帮着把门敞开,待牛车进了棚子后,大家这才进堂屋里。 宋欢接过热水,对妇人笑的温和,“多谢婶子。” 妇人抿唇一笑。 妇人性格内敛,并不多话,只是又把火拨大些。 徐叔和刘叔正喝着热茶唠些过往。 宋欢见妇人准备做夕食,喝下手中的热水就跟着她去了厨房。 一个小辈,去厨房帮忙烧火也比干坐着强。 妇人一开始摆手拒绝,宋欢就直接坐在灶口。 妇人失笑后就继续手里的活。 夕食菜色就是平日的家常菜,宋欢把麻辣兔肉拿出来,热了一下,准备给大家尝尝。 老徐在桌上对这道菜赞不绝口,老刘试着吃一口,眼睛一扬,“这个下酒可以!” “等等,我去把那坛酒拿出来!”老刘咽下不停泛出来的口水。 老刘把酒塞拔开,一股酒香弥漫出来。 老刘一边倒酒一边指了指麻辣兔丁,“这菜好!这小丫头是你家的?” 老徐摇头,“我哪里有这福气。” 老刘哈哈一笑,对着宋欢说道,“丫头,你以后路过给叔带这道菜,你刘叔家任你住!” 宋欢笑道,“哪能,这也不是什么值钱的,刘叔和徐叔想吃随时说一声就行。” 宋欢吃了饭后就开始走神。 有牵挂了,即便出了远门也还是不放心。 不知道阿弟如何,有没有偷偷哭。 宋欢叹了口气。 月娘走到宋欢身边,递过来几颗花生。 宋欢怔愣片刻,随机接过,“谢谢婶子。” 月娘抿唇笑眯眼,旋即又走开了。 夜风寒冷刺骨。 屋外寂静萧肃,屋内热闹温暖。 一夜很快就过去。 宋欢第二天天还没亮就醒来了,一是不习惯,二是冷。 醒来的不止宋欢。 院子中,月娘正手提篮子,准备喂鸡。 她头发上围了一块毡巾,身穿粗布,却不掩眉眼温柔。 岁月善待了这个女人,看着她,谁都会心情平静下来。 宋欢也是才知道,原来月娘是哑巴。 即便如此,刘叔也没有丝毫埋怨和嫌弃。 墙上刚好符合婶子身高的木钉。 昨夜刘叔不自觉的给婶子用手背试温度的茶杯。 还有院子里的晾衣架子,那高度,婶子别说晾了,能举手握住就不错了。 安身于红尘,幽居于烟火,生命淡淡绽放。 淡淡的情,浓浓的爱,无不显示在生活的细节当中。 他们是万家灯火里最常态的夫妻,也是恩爱的伴侣。 他们过着平淡却也幸福的生活,拥有一个属于他们的温暖的避风港。 有时候宋欢想,她为什么会来这里? 她上辈子没什么遗憾,也不需要重头开始。 一开始觉得,她的任务就是让阿弟能有一个好的归处,待阿弟成家立业后呢? 她想享受这个朝代的壮丽山景。 或许也可以不仅仅局限在此,也可以看看人间酸甜苦辣的生活。 看世间百态,察人情冷暖。观形形色色,品沧桑变化。 宋欢有了目标后,整个人状态瞬间发生变化,老徐就深有体会。 说不上哪里变了,可又感觉哪都变了。 酉时三刻,宋欢和老徐进了鹿县。 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等等。 街道两侧的旷地上还有不少小商贩。 街上的行人比镇上的人多多了。 走街串巷挑担的,驾牛车的,赶着毛驴的等等行商。 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央,两边的屋宇星罗棋布,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货行等等。 鹿县比之镇上更大也更热闹。 老徐知道路线,直接就赶着牛车前往县衙后院门房。 老徐把来意一说,门房的小哥就进去禀报,不多久就出现一个穿着更加体面的中年人,听门房小哥称呼陈管家。 陈管家早就得了上头的吩咐,如今货送来了心头也是一松,毕竟是老夫人,若是寿宴出了差池,还不得他们这些下人遭殃。 县令大人一向有爱民如子的名声,所以亏欠工钱这种事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陈管家确认宋欢两人是太平镇太平食肆里的人后,有确认了一下碳,确实是跟他平日里采买的不一样,就是品貌不佳而已。 此次带过来的碳有两百三十七斤,按县里一斤十五文的价格算下来,就是三千五百五十五文,就是三两半的银子。 陈管事把银钱拿出来给了老徐,话也不多说,就直接搬进院里。 老徐把银钱给了宋欢。 宋欢愣愣接过来。 满脸都是“我全拿?”的意思。 老徐被宋欢的表情逗乐,“老陆说了,这钱都归你,这次不召祸已是大幸,而且他那食肆也算是在县令夫人跟前挂上号了,也不亏。若是之后还有人来跟他买碳,就抽你一成利。” 陆掌柜可不知道老徐转眼就把自己玩笑的打算话给说了出来。 宋欢这么一听,也笑了,“那行,我就不客气了,徐叔,那我们走?请你吃饭去!” 老徐这两天跟宋欢也熟了,大家都是爽快人,太客气就见外了,“行!上车!我带你逛逛。” 县城和镇上大不一样。 馄饨,糕点,面,米粉等等,各种各样的小吃。 最后老徐带着宋欢去到马肉米粉铺子吃了碗马肉米粉。 这家铺子位置偏僻,巷子角落,不是特地去寻还真是难发现,但这并不影响铺子的生意。 从古至今,从不缺乏委屈肚子的人。 能来这里吃的,都是为满足口腹之欲的人。 老徐带着宋欢坐下,直接熟练的要了两碗马肉米粉。 卤制的马肉,切成薄片,加上自己腌制的酸豆角,酸笋以及各种卤料制成的卤水,炒香的花生米或者是炸黄豆,干拌或者是加汤都行,看个人口味。 根据个人喜好,还可以加葱花,蒜泥,辣椒。 宋欢觉得,为了这口记忆中的味道也得来县城。 这味道比上辈子吃的可好多了,纯正的卤料,不含添加剂,酸辣辛香,熟悉的味道让她一瞬间有种回到上辈子的感觉。 老徐看着宋欢吃的投入,就开心,“这家好吃吧?” 宋欢眨巴眨巴眼睛,把一丝亮光滑散,这才抬头,努力把嘴里的米粉咽下,“好吃!这味道简直了!” 老徐哈哈哈一笑,“我就知道合你口味!好吃就多吃点!” 第三十三章回家 一家客栈,三层楼,装潢对比其他家也老旧一些,地处偏僻。 但价格也实惠。 两人各要了一间人字号房间,花了十五文。 宋欢的房间刚好靠近街道,夜色将近,各家商铺还在营业,只是把油灯点起,灯火通明,门口的灯笼点亮,上面写着各家铺子的商号。 比如说李记糕点,灯笼上就写着李记。 宋欢想自己去逛逛,跟徐叔说了一声后就离开了客栈。 徐叔看着宋欢的背影笑着摇摇头。 年轻人啊。 徐叔抖了抖。 太冷了,他还是赶紧睡下吧。 别看他一路上好像不怕冷似的,那都是为了面子! 在一个可以当自己孩子的面前,他觉得自己还是得要点脸面! 回头得跟老陆说说,匀一套衣服给他穿穿。 夜晚下的鹿县没有白天的热闹,一些店铺已经关了门,白天道路两旁的摊子也仅剩下个别几家。 最热闹的当然就属花街,酒楼以及茶馆了。 宋欢路过一家酒楼,楼下的人不多,多数是第二层第三层在亮着油灯。 这种宋欢见过,跟陆掌柜的食肆有些像,楼上一般都是包厢,是有一定地位的人才会去。 当然,不是说没有地位的人不能去,只要你有钱。 宋欢一路看过去,形形色色的人很多,她居然还能看见马车了。 马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这里能用得起的人当然是不简单。 宋欢避过马车,见它在茶馆门口停下,一个身穿华服的中年男子就着小厮放下的马凳走下来,直接就进入茶馆。 茶馆的小二就殷勤上前,牵着马车绕进了专属“停车位”。 宋欢收回视线,继续前行。 浮华世界,能看到人间富贵,醉生梦死,当然也能看到穷苦贫寒,为生活奔波劳累。 馄饨铺子里的一对母子,饱经风霜的母亲和沉默寡言的儿子,两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夜色暗涌下,还在努力生活人比比皆是。 宋欢逛到街尾,正打算掉头回去,就听见巷口里传来闷哼声,以及拳打肉的声音。 宋欢纠结了片刻后就打算当什么都没听到就离开。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收心自敛,少管闲事,任尘世纷杂,我自气定神闲。 谁知道,宋欢还没来得及离开,就见里面的人跑了出来。 衣衫狼狈,胸前还有血渍,嘴角鲜红。 对方显然也没想到外面还有人,见宋欢孤零零一个人,忍不住咳了咳,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就踉踉跄跄地离开了。 宋欢见此也不忙着离开了,路过糖水铺子,宋欢吃了一碗热乎乎的甜酒煮蛋,暖了胃后宋欢就进了客栈。 两天后,宋欢回到了大榕树村。 阿弟泪眼汪汪的奔向宋欢怀里。 长姐如母,阿弟有意识以来就从没离开过阿姐。 宋欢突然离开,让阿弟魂不守舍的,夜晚也会偷偷掉眼泪,想阿姐。 每天识字念书的任务一结束,他就会坐在门口等着。 觉得不满足,就会踩着凳子站在院子围栏处眺望山下。 只要下方的道路出现一个人影,他便会眼睛一亮,然后满怀期待的猜是不是阿姐,辨认清楚后又是一阵失望。 如今宋欢回来了,阿弟是说什么都不愿离开她,甚至早上起来阿弟也要在被窝里待着,尿憋的不行了后这才爬起来。 宋欢对此是又心疼又无奈。 不知不觉,日子已经到了腊月二十九。 明天就是除夕了,即便家里就只有三个人,宋欢也不想马虎,这是她来到这里的第一个除夕,之后就是抛掉过去,迎向未来。 宋欢前两日已经打了桩子把周围的篱笆加固,今天的计划就是: 第一,结束上午半天的课程后,阿弟就可以暂时停课,初二再开始学习。 第二,宋欢得去山里走一趟,看看有什么收获。 第三,打扫整个家里的卫生。 宋欢背上背篓,身上穿了一件兔皮袄子,皮在外,毛在里,暖和的不行。 家里就宋欢跑进跑出的,傅渊之就将几个皮毛缝制成了一件类似背心的袄子,这样宋欢既能暖和又能方便活动。 宋欢超喜欢这件衣服,只要穿着暖和她都喜欢! 而且,反过来穿不就是皮草了? 她也是有皮草的人了! 前几天下了雪。 雪后,绵绵的白雪装饰着整个大地。 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真是一派瑞雪丰年的喜人景象。 今天虽然阳光明媚,一些积雪也融化了,但山里依然能看到成片的雪,一块一块的,走起来发出咯吱咯吱响,解压的很。 特别是那雪包,又厚又蓬松完整。 宋欢脚欠,就喜欢一脚踩下去。 蓬松松的雪包瞬间被脚印压实,脚印周围没有被波及到的雪依然蓬松,徒留一个小脚印。 远远看去,就像是美好寂静的林子中突然出现了一只调皮的小鹿,蹦蹦跳跳的破坏那美丽洁白的雪景。 林子里活动的不止宋欢,还有可爱的兔兔们~ 宋欢这次收获颇丰,兔兔们扎堆的往陷阱里跳,再有一次,这些兔兔们的兔皮就可以留来给阿弟和傅渊之也做一件皮草了。 兔兔们并不影响宋欢的发挥,宋欢还特地绕道一侧,踩着雪回去。 快乐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踩雪有多快乐,回来的脚就有多痛苦。 一双鞋脱下来,双脚红通通的,看的阿弟不停的在一旁嘟囔。 “阿姐,多大个人了还玩儿雪,生病了怎么办?”小大人鼓着腮帮子一顿说道。 完全忘记了刚下雪时,自己兴奋的模样,还吵着闹着要玩儿堆雪人,打雪球。 宋欢龇牙咧嘴的忍受着脚上传来的疼痛,还不停的对着阿弟求饶。 “阿姐错了,阿弟原谅阿姐好不好,阿姐下次再也不敢了,阿姐发四!” 宋欢举起四个手指头放在脑袋一侧。 阿弟可不知道宋欢打的什么注意,见此,只觉得阿姐的认错态度还算良好,勉强答应后,这才端盆过来,给阿姐倒热水泡脚。 好忽悠的阿弟就这么被宋欢一个苦肉计就支使着倒热茶,加碳,捏肩等等。 傅渊之看着一个动嘴享受,一个满屋子转的团团乱。 这独属姐弟之间的乐趣他就不多掺合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 打闹过后,三人这才拿上家伙什,将屋里屋外仔仔细细的打扫过一遍。 为了更方便打扫,宋欢还把被子之类的都拿出来晒了,屋外满满当当,屋里空空荡荡。 不时地传来打闹的声音,好不热闹。 第三十四章除夕一 腊月三十 除夕 晴空万里,天朗气清。 墨绿的枝叶反射着阳光,让人不自觉的微眯着眼睛。 微风习习,不远处的樟树枝杈微微拂动,连带着屋檐下的红灯笼也跟着遥相呼应。 地上萎黄的干草并着墨绿的树叶,在这寒冷的日子里,蓬勃的生机将死气沉沉压在脚下,给以远望的人一种繁忙兴旺的景象。 大清早的宋欢就被阿弟拉出被窝,到门口换新的桃木牌。 民间流传,桃木或者是桃树枝放在门口的话,脏东西就不会靠近自己的家门了。 桃木做成牌,再在上面刻有符咒当然也是市场需求的结果。 这东西还是陆掌柜送给宋欢的,说是食肆用剩下的。 自上次碳的事情后,宋欢和陆掌柜就不再是之前那种普通的供货商和经销商的关系了。 因此,宋欢也才知道,这里除夕是不贴对联的,只会在门上画符咒,或者是像这样,挂上一块新的桃木符咒牌子。 之前宋家门口就是画的符咒,但不仔细看,痕迹基本没有了,原身之前也没注意,导致她也不是很理解,谁知道,原来这符咒是起的这个作用。 当然了,这是普通人家,大户人家就更直接了,直接制作一个大的匾额,大气又上档次。 曾经学过一首诗,其中一句诗句“总把新桃换旧符”,就是在春联出现之前,人们普遍使用的就是桃符。 挂好桃木牌后,傅渊之就去厨房里烧火,宋欢和阿弟则去打理宋爹宋娘的墓地。 按这里的规矩,今天是要开祠堂祭祖的。 但是宋家没有祠堂,也没有族人。 姐弟俩打扫好爹娘的墓地,到吃饭的时候,再拿来祭奠爹娘以及神龛的祖宗们就行了。 回去的路上,两人又拐进菜园子拔了一根萝卜和一些青菜。 身后就传来了呼喊声,“宋丫,宋丫?!” 宋欢应了声,泪包少年和梁大勇两人就顺着声音看到正在招手的宋欢。 两人也就进院子里,直接走过来。 泪包少年笑着说道,“明天又是新的一年了,今天给你送来点家里长辈做的吃食。” 宋欢接过一瞧,问道,“糍粑?” 泪包少年点头,“想着你应该没有,我们就给你送过来了,这个青色的是加了艾草的。” 宋欢开心道,“我正愁没什么吃的,这东西好啊。” 她过年是最喜欢糍粑的,软糯细滑,泡猪脚汤吃更是她的最爱。 当然了,现在是没这个条件,但是用来烤着,糍粑软了后中间夹着酸菜,那也是绝绝子! 两人跟着宋欢姐弟进了堂屋,宋欢让阿弟给两人倒热水喝。 宋欢自己则从一旁的柜子上拿下一个篮子,篮子里装了瓜子、花生、红枣自以及油纸包着的淮山薏米糕,招呼着两个人吃。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见此,咽了咽口水,最终还是移开视线,喝着热水掩饰自己不听流出来的口水。 他们是来送东西的,不是打秋风的。 宋欢见他俩不动手,直接就一人塞了一抓子,还把糕点也拆了出来给他们一人一块。 两人是拒绝也不好,不拒绝也不好。 “你们留下来吃点饭再走吧?我和我弟也没这么热闹。” 两人这么一听,那还得了,连忙摇头,泪包少年说道,“我们还得回家帮忙,就是抽空来而已,吃饭就不必了。” 这么久以来,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哪还不知道这姐弟俩吃的啥? 白米粥,或者白白胖胖的干饭,那可比他们平日里吃的米糠饼好太多太多了。 他们还特地留下来吃饭算什么? 简直不能太无耻! 两人觉得自己不能再久待了,宋丫的热情让他们也有点不知所措。 宋欢见此急急忙忙从厨房里领出来两块半只兔子,一人一块。 两人拒绝,“这不能拿!我们就给了几个糍粑而已,你拿肉给我们,我们回去指定要挨打!这我们不能拿。” 宋欢见此只能用渔网威胁两人,两人这才脸色羞红的兜里揣着糖果糕点,手里提着腊兔下了山。 早已经躲好的傅渊之这才现身,在厨房继续之前的工作。 阿弟第一次见糍粑这种东西,好奇的不得了。 “阿姐,阿姐,这个白白的怎么吃啊?” “阿姐,阿姐,绿色的这个也能吃吗?” “阿姐,阿姐,为什么这个是绿色的?” “阿姐,阿姐……” 最后宋欢一句话把他给打发了。 耳边终于清静下来,宋欢也乐的轻松,手里切着细碎腊肉薄片。 待会儿将腊肉薄片混着白米一起煮上,做成腊肉饭。 接着用新鲜兔肉炒一份麻辣兔肉丁,再煮上一锅萝卜青菜汤,加上一勺猪油,也是一道美味佳肴。 最后再有一道油渣炒酸菜。 油渣炒酸菜,加上两颗蒜米,几个辣椒,小火让酸菜慢慢被油煎香。 再用烤的表面微黄的糍粑对这包裹住油渣和酸菜。 那滋味,想想就流口水。 所以这道菜就是临时加上的。 为的就是刚才他们给的糍粑,比起另外两道菜,她更想吃后者。 未时饭菜就做好了。 宋欢装了三碗饭,两碗给宋爹宋娘,一碗放在神龛。 姐弟俩先跪在神龛下方,手举香拜了三拜,然后一边烧纸钱一边嘴里说着让祖宗保佑的吉利话。 神龛的祭祀结束后就到宋爹宋娘这边了,这里就没有那么严肃,毕竟是亲爹娘,阿弟说话也随意的很,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没有逻辑,但胜在轻松。 阿弟在一旁说,宋欢则在一旁听着,手里不听的烧着之前。 阿弟没注意的是,宋欢还会给一个小土包烧纸钱。 最后阿弟唠了一刻钟后,两人这才回家,此时傅渊之已经在桌下放好了火盆,炭火正烧的旺。 桌上则摆着麻辣兔肉丁,腊肉饭,以及油渣炒酸菜。 宋欢见此问道,“你烤糍粑了吗?” 傅渊之摇头。 宋欢指了指桌下的炭盆,“我们把粑粑架子放在这烤糍粑吧?” 宋欢见傅渊之答应后就泡进厨房拿了粑粑架出来。 粑粑架是用小手指粗的铁条焊接而成。 模样像个小型桌子,只是桌面不是一整个平面,而是四根铁条平行的镂空面。 粑粑架子架在炭火上,把糍粑放在上面,炭火可以通过铁条之间的空隙将糍粑烤软,至于表皮是软是脆全看自己的要求。 糍粑在烤的过程中,若是想吃表皮软的,就勤翻面。 若是想吃脆的,就得留着让它烤久一些。 第三十五章除夕二 糍粑包裹着酸菜入口的那瞬间,宋欢觉得,这个年,过的真***值! 可惜了,阿弟和傅渊之不吃糍粑。 她挺奇怪的,男性都不喜欢吃糍粑的吗? 上辈子,爷爷和爸爸也都不吃,只有妈妈能够和她分享快乐。 宋欢一连吃了两个糍粑这才往后一靠,满足的摸摸肚子。 傅渊之和阿弟则还在跟麻辣兔肉丁奋斗。 宋欢没有把肉和骨头分离,得仔细吃,否则一不留神就能崩牙。 阿弟正是换牙的年纪,前段时间就因为吃了鸡肉被汤里的细碎骨头崩掉了一颗门牙,现在说话都还漏风。 至此之后,阿弟每逢有骨头的菜就老老实实的慢嚼细咽。 宋欢正昏昏欲睡之际就听到门口传来敲门声,宋欢先是一愣,然后看了还在吃饭的两人在嘴边竖着食指表示别出声。 傅渊之见宋欢出门,直接就拿着自己的碗筷躲进了房间。 宋欢是万万没想到来人会是他。 男子身上的衣服跟上次看见的差不多,只是换了个颜色而已。 他见宋欢开门,微微一笑,“宋姑娘。” 宋欢回以一笑,装作刚想起来的模样,“你是……上次遇到的那个书生?” 男子嘴角的笑意不变,拱手,“在下傅学林。” 宋欢笑了笑,说道,“傅公子,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傅学林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说道,“我找傅传林。” 宋欢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面带疑惑。 傅传林是谁? 随即又回过神来,古代人好像有两个名字来着。 宋欢一下子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主要这事儿自己没有权利管,万一傅渊之不想见呢? 但是人家知道傅渊之在这啊? 那她到底是装不知道呢?还是装不知道呢? 宋欢正想装糊涂糊弄过去的时候,身后就穿来了傅渊之的声音。 两个身高差不多的人,互相对视。 说实话,如果按照刚开始见到的傅渊之对比现在的傅学林的话,那是相差甚远。 个子没人家高,身体也没人家健硕,面色发黄,长的……也轮廓上占了优势,好看一丢丢,主要还是太瘦了。 如今,在宋欢这儿待了几个月,个子也拔高了,人也没有一开始单薄,脸上逐渐有了气色,脸颊也长肉了,已经不是一开始那种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的人了。 两人眉眼间有些相似,气质却截然不同。 一个身姿挺拔,步履闲雅,俊美的脸上表情淡淡。 一双凤眸淡无颜色。 一个五官清秀,眉目温润,衣着得体。 嘴角总是噙着一抹笑意。 宋欢见傅渊之出来,对着跑出来的阿弟招招手,准备出院子给两人留下空间。 谁知道傅渊之开口说道,“宋姑娘你和阿弟留下,你跟我出去。” 前一句是跟宋欢说。 后一句是对这傅学林说。 傅学林对宋欢笑笑,随即跟着傅渊之身后一起出去了。 阿弟眨巴眼,好奇地问道,“阿姐,这人是大哥哥的亲人吗?” 宋欢耸肩,“阿姐也不知道,等你大哥哥回来了你问他。” 阿弟哦了一声后,又看着外面。 突然脑袋就接收了一记“板栗”,头顶传来声音,“饭吃好了?看什么?” 阿弟短短的双手捂住脑袋,泪眼汪汪,瘪嘴,“没……” 宋欢把他拉走,一边说道,“那就赶紧吃,冷了就闹肚子了。” 阿弟乖巧的应了一声,又自己哼哧哼哧坐上自己的专属位置开始扒饭。 寒夜的天幕,半个月亮斜挂,天上繁星密布。 今晚依然吃中午的剩菜,另外再加了一道清蒸鱼。 她晚上才想起来,年年有余这个寓意菜。 晚上不仅加了这道菜,还另外在神龛和宋爹宋娘两边再祭祀了一番。 宋欢真是被那糍粑给冲昏了头了! 这种要紧事也能忘记。 而傅渊之这人,估计也不是很在意。 而且他平日里也是听宋欢说什么就做什么。 不过,这种时候,他也可能是心神不宁,心思也不在饭菜上。 傅渊之今天和傅学林出去了半个时辰,回来的时候面上虽然跟平时无异样,但是宋欢和阿弟还是能敏感察觉到其中的一点差别。 说到底,傅学林前来的目的还是让他心绪紊乱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上次他掉进陷阱,没法去院试的事情有关。 总的来说,他们俩说了什么,宋欢姐弟也管不着,也没立场管。 饱餐一顿后,宋欢就扎头进了厨房里,煮“枫药水”。 具体是不是这个“枫”字,宋欢不得而知,只是从嘴上听出来的名字叫这个名字。 这是这一带的习俗,除夕当晚都得将这些药材拿出来煮,煮出来的水就拿去洗澡。 也是一种寓意,洗去这一年的晦气。 带着对新的一年美好的期盼。 “枫药水”这是一个总体的叫法。 一共有七十二种药材。 但并不是就得把这七十二种药材全都备齐。 有时间就在年前几天在山里采摘三四种就行了。 像是这边土话说的,老蛙泡,酒药藤,见风消等等。 这种药材有学名,但是普通百姓如何能知道。 只是一代传一代,口头上告诉的,可以用来洗澡。 具体用都是根据药草想什么样就取一个自己能够容易记下来的名字。 比如说,狮子藤,就是因为长的像狮子毛,百姓们一个传一个,口口相传下来大家就自然而然的把它称呼为狮子藤了。 大家都是认识哪些就采摘哪些。 种类多多少少,也就是一个寓意而已。 至于量的问题,大致每种药材的量都差不多,反正就是一只手握不完,两只手又握不满的那种量。 放在锅里煮水,煮沸了后还得再多煮两刻钟至三刻钟,这时间上也不确定。 反正就是一个词,差不多就行了。 宋欢第一次接触,哪里知道差不多是个什么差不多的情况? 最后让泪包少年回去问他爹娘,得出个差不多的回答。 泪包少年说:差不多两三刻钟的时间。 宋欢,“……” 反正他们是跟差不多离不开了。 宋欢也没办法,只能估计着来了。 药水好了后,宋欢就让阿弟先去洗,自己加水又开始熬煮第二锅。 宋欢还特地在门口对着阿弟说了,不仅得洗身子,还得洗头。 就是得从头到脚都得洗过一遍。 宋欢虽然知道这是百姓安慰自己的一种心理作用。 当然,她指的是洗掉旧岁,迎接更加美好的新岁的寓意。 更不是在否认这些草药没有用,相反这些药材确实有强身健体的成分。 即便没有那种心理安慰,洗这药水也能调节身体中的风湿小毛病等等,一个好的身体,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第二年也是美好的一年。 第三十六章除夕三 今夜的温度并没有之前那么寒冷,宋欢洗好出来就能体会其中的差别。 宋欢坐在灶口对面的凳子,一边擦头发,一边烤火,里面放了炭火。 厨房面积小,烧炭火会比较暖和,今天大家得守岁就直接来了厨房里。 中间的火盆也没有熄火,上方架着铁丝网,铁丝网上烤着一壶茶,茶壶周围放着红枣、红薯、花生以及糍粑。 糍粑被宋欢砍成了拇指大小的方块,熟了也可以一口一个。 白天嚷嚷着要陪着守岁的阿弟此时已经眯着眼,脑袋往下一点一点的。 宋欢懒得吵醒他,待会儿一放回床又得跟着出来,还不如让他睡熟了。 宋欢直接把阿弟的脑袋往自己腿上靠,等着他睡熟。 说起来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以前用吹风机吹干头发,头发是干得快,但是也没那么丝滑柔顺。 现在用布巾把头发上的水吸干,头发不仅滑腻柔软还如风一般飘逸。 淘米水也不比洗发水差多少。 古人虽然缺乏高新科技,但不缺乏能替代的好东西。 这并不是说新新科技不好,新新科技很好,生活便利,学习知识只要自己想,网络上就能找到各种你需要的,只是希望两者能够并行。 能为科技未来做贡献的同时,也能够保存属于中华文化的传统手艺以及各种知识,而不是什么都去博物馆参观。 有些老一辈传下来的手艺,知识,如果年轻一辈不耐住“寂寞”学习,没有传承人,那么这些东西也就只能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 当曾经的人物,知识,手艺变成只是字面上的文字,有时候也是一种悲哀。 宋欢叹息,就算她没有重生,在那个年代,年轻人自己生活都成问题,哪里还能够有如此的奉献精神,耐住“诱惑,寂寞”,沉寂下来学习? 所以不论是现在,还是曾经。 古往今来以及将来,也不过为了那一口吃的,穿的,住的。 而已。 宋欢出神的这会儿傅渊之也披散着头发进来了。 湿了的一头墨发。 顺着脸颊流下来的水珠,缓缓滑进微微松开的衣领,再加上那深邃的眼睛。 宋欢咽了咽口水,急忙意识到不妥,垂下眼睛,直接就把腿侧的阿弟一把抱起来,留下一句,“我先送阿弟睡觉。” 傅渊之看着急忙慌的宋欢微微蹙眉。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意识到不妥后也面色泛红。 什么神思不属这一会儿都被抛开。 宋欢放下阿弟没急着进厨房,而是走到院里看山脚下。 家家户户都有一盏微弱的光亮,宋欢猜大多数都是用柴烧的。 既能在寒夜中取暖,也能让守岁容易熬一些。 即便平日里再抠门的人,在除夕至正月十五也不得不忍着心疼,吃些好吃的,用着平日里舍不得用的。 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家稍微好一些,有宋欢给的碳,能省下一部分柴,虽然不多,但也够他们度过这漫漫长夜。 本来两家人也不舍得用这金贵东西,却被两个孩子说着劝着,最后想想也是这个理,到时候他们不如何,山上那对姐弟怕是不好过了。 平日里这些家人帮着宋欢遮掩着,所以这么久以来宋欢这么“能干”也没在村里惹人眼,反倒是因为渔网的事儿让宋欢得了一些好名声。 这事儿,说实话,换成别人可不会这么大方,能舍出这些好处。 不说之前,只说现在两个村的孩子轮流用渔网,每个月每人手里也能分上十文左右,虽然不多,但自己的孩子能挣钱了,家里人还是高兴更多一些。 所以啊,在大榕树村,不说别的,单单是那些跟着梁大勇和泪包少年去网鱼的人家,间接受益的,是不会去说道宋欢姐弟的不是的。 反倒是有眼红的人说着她们不是的时候,还会有一两个人帮着说好话。 “这孩子也不容易,还得养着几岁的弟弟。” “是啊,想当初我带我家大郎的时候,那可是手忙脚乱的,家里银钱也是我家老头出去挣的,宋丫头能扛起这个家,也是真不容易。” “而且,这孩子是真大方,也是为了村里这些个孩子。” “可不是嘛,那条河的鱼可不是私家的东西,一直以来都是谁能钓出来就归谁。” “她还不收钱,听孩子说,收那个,叫什么,哦,对,押金,那十文钱只要大家不用渔网了,拿回去还给她,她还是会把钱退回来的。” “是啊,说来还是老宋家的会教孩子,虽然母亲早逝,但是宋丫头可也被教导了七年的,这孩子啊,真真是随了她爹娘,好心,是个好人!” 那些个眼红的听着这些话,只恨的牙痒痒,一边后悔自家孩子平日里不跟梁大勇他们搭伙,连蹭吃都蹭不到。 一边又恨宋欢,没见着村里还有很多孩子没能加入吗?给人家洞溪村算什么? 胳膊肘往外拐! 果然,不是纯正的大榕树村人,心里是不会向着自己村里的! 即便心里再如何翻腾倒海,别人已经说在这份上了,难道还要把自己心底话说出来? 这不岂不是让别人更加有理由闲话说自己了? 这么精打细算的人,当然是害怕丢了面子。 让别人知道自家因为分不到一杯羹就在那埋怨别人,对方还是个未满十四的孩子。 一段时间以来,村里那些人说来说去最后对当事人半分影响也无,受益的人也照样受益。 即便不甘心,也只能心里想想,跟自家丈夫说说。 有些丈夫明理的,也会说教几句。 “东西是人家的,人家爱给谁就给谁?谁给你的脸店里一个孩子的东西?” “这事两个里正对宋丫头也是赞不绝口的,你你是想让人知道你在不满里正?!” 这话一说出口,那几个婆娘也只能自己在心底可惜,但也不再多说闲话了。 有些自私的丈夫被自家婆娘这么一说,也会暗恨一阵。 但也就那会,天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哪里还有那么多精力放在埋怨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身上? 这些闲言碎语也随着时间慢慢消散,只是偶尔提起几句就说说。 最后还是会被那些扑面而来的农活给压在了地下,不见天日。 别人的终究是别人的,自己倒腾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才是属于自己的。 第三十七章不囿于心 钩月悬挂,星海密布。 夜风徐徐而来。 枯叶纷飞,树影摇。 灯光缥缈,偶有在外活动的人捂面缩头,衣摆被寒风带动飘起。 透过缝隙穿堂而进的冷风难以阻挠,宋欢哆哆嗦身关好堂屋门,掉头就直接钻进了厨房。 傅渊之已经收敛好情绪,头发依旧还垂着,见宋欢进来,直接就倒茶,“暖暖身。” 茶是院子里的,之前宋爹移栽进来的。 具体是什么品种宋欢也不认识。 自记忆中,宋爹就是将一把茶叶放进去,再加一颗拇指大的姜,拍散直接煮开就可以喝了。 宋欢来了后也经常喝,味道她挺喜欢的。 等到了谷雨时分,就可以采摘一道茶了,立夏时分就是二道茶。 只要采摘及时,叶嫩,味道就容易出来,茶水香浓。 要是叶子长开了,也可以泡茶,只是味道会淡些,而且茶叶也得放多。 宋欢喝下一口,胃里暖洋洋。 随手捡起红枣,咬了一口,不脆,还得再烤烤。 花生倒是行了,干脆浓香,宋欢一边吃一边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明年到了耕田的时候,我打算让阿弟上午学习,下午去跟梁大勇他们去地里。” 傅渊之蹙眉,有些不理解,“他年纪还小,是不是为时尚早?” 宋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首先,她并没有让阿弟一定要在科举路上走到尾,如今他是有这个天赋,但是以后也说不定。 孩子就得从小抓起,而且她打算存够钱就搬去县城,那里有更好的师资力量,有别于这里的生活,让阿弟对所见所闻有属于自己的理解和感受。 书上的东西永远在书上,只有自己的东西才会属于自己。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她有能力,也会带着阿弟游学。 真正做到,看世间百态,察人情冷暖,观形形色色,品沧桑变化。 或许自己不能带着他走完全程,但有了种子,迟早也会发芽。 所以四时农耕具体每个阶段要做什么,他即便现在不会,但是他得有这个概念。 话说的糙一些就是,最起码要做到“没吃过猪肉也要见过猪跑。” 其次,若是阿弟以后考上了,得了个一官半职,那就更应该把这些了解清楚。 为官的固定任务不就是劝课农桑? 他不清楚具体流程如何劝课农桑? 如何从百姓的角度出发? 如何让百姓丰衣足食? 从古至今,哪个皇帝不重农的? 当然,除了个别求仙问道,沉迷美色,安于享乐的。 历代均在法律上赋予农业以最崇高的地位。 前有秦始皇重农抑商。 后有清朝政府为了奖励垦荒,还将垦荒作为官吏的考评内容之一,规定垦荒有功的官吏可以升职。 鼓励耕作,禁止抛荒。 明代对不务耕种的无业游民严加惩处。 设立专条,维护垦荒者的经济利益,严惩故意抛荒者。 保证有足够的农业劳动力。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力,甚至鼓励生育。 汉代以晚婚罚加赋税的办法强制早婚,以减免赋税徭役,颁发鼓励人口的繁殖。 元代初年,强调抓住农时。 唐太宗强调“不以失农时为本。” 制定农业操作规范。 明代初年,兴修水利。 历朝历代都以农耕为重。 所以宋欢是不能让阿弟对此毫无所知,错把稻苗认成韭菜? 这种笑话宋欢是不会让他范的。 一番话说下来,傅渊之也沉默了。 这番新颖的说辞,他从来没听说过。 但是,他竟然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这番话不是一个囿于一方小天地的女子会有的。 她,坚强,独立,大方,有毅力。 什么都知道,不知道的事情,过段时间她也能琢磨明白。 想法很多,敢想敢做,这是一些男子都难以达到的地步。 就像那碳,就这么被她琢磨出来了。 她是人间少有的女子,阿弟能有一个这样对他的阿姐,是他的幸运。 说不定,他成长以后会有不朽的光辉。 她就是他成长路上的引路灯。 傅渊之眼底划过一丝复杂,其中掺杂着羡慕,诧异以及欣赏等等。 泼墨般夜空缀着繁星。 一盏灯,一座院子,两个人,一壶茶,零零散散的点心糖果,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时间过的很快,子时一到,山下就传来声声响亮的响炮声。 爆竹,当地喊响炮,它的起源很早。 按上辈子的记载,到现代她那个年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早在南朝时期就有详细的记载。 梁代的《荆楚岁时记》中说: “正月一日, 鸡鸣而起。 先于庭前爆竹, 以辟山臊恶鬼。” 这是最早关于“爆竹”的说法。 现在的民俗,燃响炮(爆竹)是为了驱除妖魔鬼怪。 跟桃木牌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一系列活动习俗都是人们在春节期间,为祈求平安而进行的活动。 宋欢也买了响炮,跟着傅渊之一起到了院门口把响炮点然,点燃的线快速缩短,在没入鞭炮里的同时,噼里啪啦的声音瞬间响起,一起加入了山下的队伍。 连绵的响炮声,响彻云霄,响炮的迸发更是让整个夜空变得热闹非凡。 大榕树村里激昂的炮声,欢乐的笑声也尽收夜里。 在小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中,大人们也露出来真诚的笑意,那是对未来的期盼,对新年的展望,对孩子的期望。 放完响炮后,大家就灭火睡下。 宋欢把炭盆加了炭,放在房间里,窗棂用木棍撑开一丝缝隙,保证空气流通。 自从宋欢把炭烧出来后,她们晚上就是这么睡的。 如此既能保证房间能够温暖,也能不一氧化碳中毒。 说实话,就这木房子,压根拦不住寒风的侵袭。 但宋欢就是那种怕万一的性格,只能把窗棂打开缝隙,如此更加安全保险。 她重来一世,总不能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吧? 多亏! 身边有个人暖被窝是真舒服,宋欢钻进被窝,把阿弟一抱,小火炉似的,瞬间让自己暖和起来。 不过一息,绵长平缓的呼吸声就传了出来。 傅渊之则相反。 睡意全无。 他还在想宋欢今夜说的那段话,剥离分析,分析再整合。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傅渊之一笑。 犹如昙花一现,不含一丝一毫的杂念。 不囿于物,不困于形,不萦于心。 不让往事成为自己的牵绊,束缚自己的思想。 不论是谁让他出现在那里,他都要感谢对方。 是对方让自己提前来到宋欢身边,也让自己不囿于心,方有此时的宁静。 他无法想象,如果他真的踏上了院试的路,即便有了更好的当下,自己的心能够解放吗? 他心里其实早就有了答案。 不能。 他重物,重形,重心,因为那些都是属于他的,他不贪不属于自己的一分一毫,可是即便那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也不再是了。 宋欢让他看到了,不役于物,不囿于心,不困于情,删繁就简,才是最好的状态。 人,不役于物,方得洒脱。 不囿于心,方得宁静。 不困于情,方得自在。 宋欢,谢谢。 第三十八章癸卯年 癸卯年 癸丑月 庚辰日,大年初一 漫山都是腾起的雨雾,缭绕围绕着山体,像裹着一层薄薄的丝绸。 雨雾掩映下,似湖光山色,远远近近,似有似无。 老一辈的说过,初一下雨,预示着来年风调雨顺,收获丰非。 雨水能冲刷去年的一切不顺。 且不论是否真的会洗刷不顺,但就这寓意,众人也会宁可信其有。 所以初一下雨,整个朝廷百姓都会很开心。 大年初一,大家一般都会在家闲着,拜年的也有,仅限距离近的且婆家体贴的。 比如说,大榕树村的姑娘嫁给了大榕树村另一户人家,就像上次泪包少年的大哥大嫂一般。 宋欢却带着傅渊之和阿弟去院子附近捡柴,那些一两根回家就行了。 “进柴”谐音“进财”。 回来后,大家这才慢悠悠的吃剩菜。 为啥是剩菜? 因为,年年有余啊。 宋欢还是吃糍粑包酸菜,今天不活动,不用吃多少,还有零嘴,再加上昨晚熬夜,吃的也没少,竟然也没饿。 院子里有雨雾,宋欢直接把堂屋的窗子打开,外面是“湖”光山色,雨雾缭绕,屋内躺着躺椅,旁边放着火盆茶壶。 那种坐看云起云舒的闲适惬意感。 阿弟则相反,忙的是不亦乐乎。 不是给阿姐剥花生南瓜子,就是倒茶烤糍粑,然后又是按摩肩膀腿脚。 偶尔自己也会截胡吃上一二,像是给阿姐剥了三颗花生后就会给自己剥一颗。 给阿姐喝两杯茶,他也会喝两杯茶。 给阿姐剥南瓜子,自己也吃南瓜子。 这种火烤的东西最易上火,所以阿弟停不住,正是贪吃的年纪,宋欢只能用这种方式减少他的吃货欲。 当然了,她也毫不掩饰自己享受阿弟的伺候。 过来这么久,又当爹娘又当姐的,还不能享受享受了? 傅渊之坐在另一侧,借着天光翻看那些陈旧的书籍,偶尔翻页的时候就喝杯茶。 屋檐下,火盆旁,氤氲雨雾。 宁静的人,闲暇的时光。 偶有翻动书页的声音,空气中浮动着茶的清香。 当然,这美好的一幕得排除一个忙碌的小身影。 初二,阿弟恢复了读书习字,宋欢则又进山捕猎物去了。 她还没忘记自己的目标,今年年收入十两! 只是靠打猎来供阿弟读书习字怕是有些困难。 于是,她想来想去,觉得她可以有另一条路走。 就像之前跟徐叔一起去县里一样,只要镇上有需要,她可以加入押送队伍,她觉得自己可以试着争取。 新年的氛围并没有持续超过初五,初五之后,大家又开始陆陆续续的忙碌起来。 初十这日,大榕树村来了一大伙人,男女老少一大堆。 这浩浩荡荡的架势让那些地里刨土的人,都纷纷丢下锄头着急忙慌地回了村里。 大榕树村里正被唤了出来。 大家伙靠近的时候就看出来了,对方是洞溪村的人,其中还有上次过来调解的里正。 既然不是陌生人,大榕树村严正以待的架势也和缓了许多。 两方里正进行官方寒暄后,洞溪村里正这才把正题托出,“今日我们村的小伙子去河边,发现了一具女尸,问遍全村人,都不认识此女,怀疑是从上游飘来的,所以我就来问问。” 这么一说,在场的大榕树村村民们都怔愣了。 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大过年的,发生这种事岂不是自找晦气? 大榕树村里正也不知具体情况,这几日拜年,来来往往的,是不是大榕树村的也不清楚。 大榕树村里正问了一下在场的本村人,都没有任何异常反馈。 “这样,让我们村的人也去看看?” 随即原本就庞大的队伍又增大一倍,浩浩荡荡又离开。 蜿蜒的水流淙淙而下,河边的水也降下了大致三至四尺的深度,属于退潮时期。 岸边一具女尸已经被好心的村民捞了上来。 身体已经有些浮肿,但是面部容貌还是能辨别出来。 一行人中,一个颧骨高而无肉的妇人惊讶呼出,“这不是杨家的二丫头?” 一句话犹如一滴水滴进热油锅里,人群立刻如炸锅,惊叹疑惑八卦的声音逐渐由小及大。 最后,是由两村里正将那些不好的言论都压下,这才两人抬到了大榕树村,杨家的院子前。 杨家人得知自家女儿已死,涕泪横流。 杨氏嘴里嘀咕着,“孩子啊,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 “你不是说了要去小姑家拜年的吗?” “怎么一夜间就如此了呢?” “我的孩啊……老天爷,你睁开眼瞧瞧吧,我家二丫多好的一个孩子啊,怎么就会如此了啊……” “就是你!”杨氏陡然变脸,指着一个妇人说道。 妇人脸色骤然黑下,“杨氏!你是疯了吧?死了女儿,你冤枉我干什么?有毛病吧?” 杨氏眼泪不住的流出来,“不是你们那几个死八婆,嘴里说着那些难听话,我闺女会这么死掉?!” 妇人脸色一变,心底有些虚,嗓门却越加响亮,“放你的狗屁!我们说了什么?你可别冤枉了好人!” 杨氏冷笑,“好人?你们算好人?” “平日里好吃懒做,也不看看你家老头子瘦成什么模样,自己吃的和个肥猪一样,过年杀的猪都比你轻!” 妇人瞪着不大的眼睛,脸上青红交加,嗓门更上一层,只差一点点就破音,“你说什么呢!谁是肥猪!我们好心帮你把女儿带过来,你就是这么报答我们的!?” 杨氏也不在乎脸面了,一把抹掉眼泪,眼睛血丝布满眼熟,“呵呵,就你!抬过来的是你?是你?还是你们?” 杨氏一连指出了好几个来看热闹的妇人。 被无辜躺枪的妇人们也是脸红脖粗,却也只敢干瞪眼。 “什么好事就往你们自己的身上揽,坏事就别人担着,你们怎么就算的这么精?” “家里比不上你们的,你们说人家没能力。比你们厉害的,又嫉妒,恨不得人家第二天就倾家荡产,见不得人好的坏东西!你怎么还有脸活在这世上!” “一个个的没有妖精的美貌,却又要学妖精吸男人的精气!” “霍霍自家人也就罢了,还跑出来祸害别人!” “闺女是我的,吃你家大米了?是你养育成人的?!满嘴胡沁,害人性命!” “自家一亩三分地还管不好,还管人家!” 杨氏嘴巴不停的把埋在心底的话一股脑全倒出来。 被骂的妇人面上泛着五彩斑斓的颜色,气的胸口不断起伏,手指颤颤抖抖,却一个字也蹦不出。 第三十九章吃瓜吃到自己头上 宋欢牵着阿弟背着一背篓平日常备的物品回到村里。 走至大榕树下,就见大榕树河对岸一户人家,门口被脸熟的不脸熟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围的那叫个水泄不通。 今儿又整出了什么热闹的活动? 宋欢还在纠结去不去看热闹的时候,泪包少年刚从家里出来。 “宋丫,去我家坐坐?喝杯水。”泪包少年面色有些不好。 宋欢想了想还是点头。 泪包少年她还算了解,平日里这个时候也不会这么特地跑出来叫自己留下,毕竟天色也不早了。 宋欢带着阿弟进了泪包少年的家里,此时家中没有长辈,堂屋里正待着两位少年少女。 少女已是妇人打扮。 宋欢猜测,这应该就是泪包少年的大哥大嫂了。 泪包少年也给双方做了介绍。 双方互相寒暄几句,大嫂就去给宋欢姐弟去倒水。 泪包少年则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跟宋欢大致说了一下。 宋欢诧异,居然有人跳河自尽?居然还没有人去报官? 泪包少年以为宋欢长年在山里,对这些事情也不是很了解,就大致解释了一下,“一般这种情况,都是村里的里正出面的。” 宋欢不解,按逻辑,出现这种情况得跟县令禀报,然后请仵作来验尸,这才能判断是否是他杀还是自杀吧? 泪包少年的大哥这才说道,“一般在县城,或者距离县城比较近,家里殷实的人才会去报。而且出动的官爷越多,花费也越多。普通的就如今天这种情况,一般是里正问清楚后,私下解决就行了。” 宋欢明白了,就是家里不宽裕,没那个时间精力把这种事情耗在报官上,而且这中间也就衙役来意思意思,人来的多,你还得负责人家的吃喝住。 猜想还不能普通菜色,得有肉和米饭,毕竟是官爷,人家给你办事,你不给吃好点,人家还以为你看不起他,得罪一个官爷哪是普通百姓能承受得起的? 所以这是宁愿私下解决,也不愿意叫官的原因。 最多也只是想让里正偏帮自己,能多争取一些好处。 所以一个村的里正若是不能公正办事,那一个村生活的也是水生火热。 大榕树村和洞溪村的里正人品还算好,从渔网的事情就能看出来了。 毕竟也都能在为自家村争取利益,懂礼识理。 “所以,现在还在闹是为了什么?”宋欢问出了关键。 说起这,泪包少年的大哥,还有进来的大嫂俱是一默。 泪包少年也是一脸烦心,“这事儿说起来还跟我们家扯上了一些关系。” 宋欢,“???” “二丫姐跟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性子腼腆,我大哥……平日里对二丫姐也不错……” “去年我娘相看的时候,也考虑过二丫姐,可是二丫姐性子不适合做家里的长媳,所以就定了大嫂。” 宋欢视线飘过对面的大哥,见大嫂瞪着大哥,大哥心虚没敢出声,只默默喝水。 泪包少年继续说道,“后来这事儿不知道怎的,就被苗婶子她们传来传去说是二丫姐不洁身自好,这才被我家退了亲。” 宋欢摇头,叹息,“真是三人成虎,积毁销骨啊!” 泪包少年点头,“方才我爹娘被里正叫走就是因为这事,又因为大哥大嫂被牵连其中,怕杨婶子激动出现什么不好的情况,这才留在家中。” 宋欢还在想,但这事儿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吗? 还特地叫自己来他们家里来吃他们的“瓜”? 泪包少年叹口气,有些羞于启齿,“我们村……确实有一个姑娘不检点,但不是二丫姐。” 宋欢瞪大眼睛,哦豁!还有这种瓜? 这是祸水东引,栽赃嫁祸? 她真的很想问是谁,但是又怕在场的各位觉得自己太八卦,而且阿弟还在身边! 对哦! 阿弟还在一旁。 宋欢立马转身看向旁边的阿弟,阿弟双手举杯做喝茶状,那双浓黑的大眼睛忽闪忽闪,亮晶晶里满是好奇与不解! 乖乖! 人天性就爱八卦是没错的! 不分男女,不分老少! 宋欢拍了一下装模作样的阿弟,瞪了一眼,这才调转话题,开口,“所以,现在是个什么解决章程?” 泪包少年摇头,“我们也不清楚,但杨婶子是不可能让二丫姐背着这个不贞洁的名声死去的,否则不说小丫是否能嫁出去,就杨家几个兄弟都不可能娶到媳妇,根苗哥与大哥同龄,今年正是相看的时候。” “那这个不贞洁的姑娘,要么被找出来。要么,就是再找一个背锅的,而这个最佳人选……” 泪包少年看向宋欢。 宋欢面上不显。 心底却呵呵。 她可不就是最佳人选? 一个“三无产品”! 无长辈,无根基,无族人。 她还不是纯粹的大榕树村人,若是里正真想快速息事宁人,把一个不是土生土长的大榕树村人排挤出去,总比拉出一个真正的“不贞洁”的本村人弄出去的好! 无根基的在村人也能减少给大榕树村带来的影响。 对外可以说是大榕树村根子是好的,只是心善眼瞎,收留错了人。 是外人影响了村里的风气风水。 还真是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宋欢面上平淡,笑着说道,“我们村的人淳朴善良,应该不会发生这种事。” 泪包少年欲言又止,这村里也不是一天两天传着不好听的声音了。 爹娘和那些婶子们能帮一时不能帮一世,而且说大点,涉及整个村的利益的话…… 他现在也只能提醒,“还是得提心提防,你最近一定要注意,能不外出就先留在家里,等过了这阵风头再说。小心无大错。” 宋欢点头感谢,“你们的心意我领了,我会的。” 宋欢又再三感谢了一番后,这才准备告辞。 泪包少年送宋欢出门,又加了一句,“之前渔网的事,村里有些人没能得到便宜,所以也有不少关于你的风言风语,你最好这段日子都不要下山为好。” 宋欢没想到还有这回事儿,说了让泪包少年放心的话后,这才带着阿弟回到了家里。 回到家她就头脑风暴! 最后头疼的手捂额。 傅渊之还是头一次看见这样的宋欢,下意识想问一下情况就被阿弟毫无逻辑的说了一通,即便如此,他还是把其中关键理了出来。 傅渊之对村里情况不说一清二楚,但是什么样的人什么脾性他还是了解一些的。 第四十章牵扯 宋欢晚上想来想去,一个办法也没憋出来,第二天懒觉都没睡就钻山里去了。 傅渊之看着远去的身影眼神深邃。 不过三天的时间,舆论发酵很快。 不知不觉中,杨氏闺女二丫的死已经被淡化,反倒是那个不知名的不贞洁的女子成了整个村里的关注重点。 从一开始质疑到后来有人亲眼见证,说的是有模有样! 也有自作聪明开始分析的,一来二去,果不其然话题扯到了宋欢身上。 那些因为宋欢渔网而受益的人家也不敢再多说,谁家里还没有几个未成家的孩子,若是真因为宋丫头而受牵连,那是万万不愿意见到的。 一些明理的人家,当然是觉得荒谬,但是涉及整个村的名声,也不可能有人站出来。 若是牺牲一个宋欢能保全整个大榕树村年轻人的名声,整个大榕树村的人是不会有意见的。 杨二丫死了,杨家自是伤心难过的,但是,比起死人,活着的人才最重要。 只要二丫不背负不贞洁的名声,家里的孩子就能正常嫁娶,等过个一年半载的,大家淡忘了后,再重新给根苗想看人家就好了。 只是可惜,根苗又得耽误时间了。 也不知道十八岁还能不能找到好人家的闺女…… 过完元宵的第二天。 正月十六。 俗语说:“正月十六晴,种田不问神”。 百姓们还在开心今年是个风调雨顺的好年景,这其中只有一个地方除外。 大榕树村酝酿了五天,最终大家都跑到里正家,商议着把宋欢姐弟除名大榕树村。 里正叹气,“且不说是不是宋丫头,即便是,除名也不是我一个里正能够说的算的。” 有村民就愁苦,“这可如何是好?再这样下去,我们村就出名了!” 气氛沉寂片刻。 有人出主意道,“既然不能除名,就让她们人离开不就行了?” 这句话一出,激起千层浪。 人群瞬间在里正家消失。 傅学林看着浩浩荡荡的人群消失在大榕树下,皱了皱眉,随即看向另外一个方向。 这时,推门进来一个妇人,身穿松石色衣裳,约三十二三岁的年纪,容色清秀。 “林儿,来喝点鸡汤。” 妇人把汤放在桌上,整好瞧见大榕树下的情景。 “别的事情你不用操心,这事儿影响不到我们家。” 傅学林嗯了一声,“娘,你先去休息吧,我再看会儿书。” 妇人神色温柔,轻嗯了一声,叮嘱道,“记得喝汤,冷了就不好了。” 轻手轻脚关上房门,妇人站在廊下看着大榕树方向,眼神悠远,也不知多久,随即又进了厨房。 宋欢家,提前来报信的泪包少年和梁大勇没见着宋欢,只见到了阿弟和傅渊之。 两人愣是没回过神,梁大勇指着跟阿弟站在一起的人,“傅传林,你,你怎么在这儿?!” 傅渊之懒得理会他俩这个问题,直接问,“你们怎么突然上来了?”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收回神,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只说道,“村里的人都往这儿来了。” 阿弟听的懵懂,傅渊之却变了脸色。 “宋欢此时不在家。” 泪包少年着急道,“我不是说了让她待在家不要下山的吗?怎么还说不听呢!” 傅渊之不紧不慢解释道,“进山了。” 泪包少年,“……” 梁大勇也着急说道,“这可怎么办?” 泪包少年说道,“他们马上就要到了! 要不,大家一起躲进山里?” 傅渊之看了看阿弟,点头同意,“关上门,你们跟我走。” 傅渊之等人消失不久,众人就到了门口。 其中叫嚷着最凶的就是那些个之前没占到便宜的妇人,见大门紧闭还以为俩孩子躲在家里不敢出声,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出来。 待妇人们骂了差不多一刻钟,人群中才有人小声指出,“是不是人没在家?” 自以为出了口气的妇人们,“……” 感情,她们骂了个寂寞?! 这发现,让一个妇人瞬间气炸,抬腿就要踹门。 看了一出好戏的宋欢,此时出声道,“谁敢踹坏了就给我赔钱!” 听到赔钱俩字,抬腿的妇人下意识地停住了动作。 这会儿众人随着传来声音的方向侧头,看到的正是手提猎物的宋欢。 一身由宋欢出口,傅渊之动手改装的一件葱绿褂子和“阔腿裤”,专属于她的爬山服。 一双浓黑眼睛含俏,嘴角勾着一抹似笑非笑,头上扎着辫子绕的丸子头,横插一根木簪,耳前的两缕发丝自然垂落,随风飘摇。 夕阳撒在她脸上,只见她雪白的脸被“火光”一映,更觉秀丽之极。 明珠生晕,美玉莹光。 极清的声音传入众人的耳朵。 众人一下没回过神,这是宋家的丫头? “不知各位叔伯婶娘来我宋家为了何事?”宋欢身子一动未动,直接问道。 “还有这位婶子,金鸡独立不累吗?” 这句话瞬间让众人的目光又移到院门的妇人身上。 妇人感受到众人的目光,面红脖粗的放下脚。 “你个不要脸的小!贱!人!”话语从妇人的齿缝中传出。 宋欢把猎物放下,双手抱胸,惬意的回道,“小贱人骂谁?” 妇人的话不过脑子,直接脱口而出,“小贱人骂你!” 宋欢一脸恍然大悟。 妇人这才觉得不对劲,回过味来,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小贱人,你……” 宋欢冷笑,“各位还是说说此行的目的吧?总不能是特地来我家骂人的?” 妇人被这话一噎,喉头哽住,要上不上,要下不下。 只这一会儿打岔的功夫,原本主动权在握的人瞬间被动。 人群中这才站出一个妇人,此人一身布衣,慈眉善目,三十五六的年纪。 声音也如容貌,温声道,“宋丫头,我也不拐弯抹角,大家此行的目的就是想让你们姐弟离开大榕树村。” 宋欢疑惑的“哦?”了一声,才道,“为什么?” 妇人面色不变,“你一个小丫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村,具体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你这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村的声誉,为了你一个人,影响整个村里的孩子,想必你心里也会过意不去的吧?” “孩子,我们也不想逼你离开,待几年后,这波风声过去了,你们再回来也不迟,不是吗?” 宋欢心下冷笑,面上却疑惑问道,“婶子这话我就不明白了,为何我出村就是给村里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别人出村就不会呢? 难道,你家孩子都像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足不出户?” 第四十一章拳头来凑 暖阳西下,余晖映亮空气中每一粒细小的尘埃。 风微微拂动。 枝叶在慢慢招手。 妇人不紧不慢地回道,“宋丫头,你理解错了,不是出村影响,而是频繁出村。 若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你们姐弟日子能过的如此滋润?甚至不比你父亲在世时差。” 宋欢又道,“去镇上挣钱也成了见不得人的事儿,那各位叔伯婶娘可得互相看好自家的老伴儿! 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在镇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拿着自家的辛苦钱,去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或者是养那些见不得人的玩意儿?” 妇人见宋欢完全不憷,脸上虽然还是一样的慈眉善目却有了不一样的变化,声音也压低一个音调,“宋丫头,你不用嘴硬了,事实自在人心,你们姐弟还是赶紧离开吧,否则……” 妇人看向这处院落,“这院子烧了,还真是可惜了。” 宋欢真想仰天大笑!过去给她两个巴掌! 居然还敢威胁她! 宋欢眸色泛冷,含笑放下狠话,“我们姐弟无牵无挂,可不如各位扎根深厚,家大业大,到时候可以看看,谁的损失更大!” 妇人面色一变。 居然是个软硬不吃的东西! 众人面色也凝重下来,这么难啃的骨头,若真做了什么事损失当然是不可挽回的。 一个猎户家的,要田没田,要地没地。 谁损失大,一目了然! 如此就变成了僵局。 宋欢见此,缓和下气氛,“我也算是看出来了,各位只是不想让大榕树村声誉尽毁。 既然如此,不如把真正的人抓出来不就迎刃而解了,为何执着于我的身上?” 众人面面相觑,他们心里其实很清楚,宋欢可能只是推出来的靶子,只是这个靶子太难啃了,现在已经脱离了计划。 如此一来,真正着急的就只有那一家人了。 人群中有人说话,“话说的好听,哪里能这么容易找出来?!” 宋欢想了想,说道,“这事儿交给我,既然把我推出来,我也想看看到底是谁。 只是……大家得答应,需要大家配合的地方大家不得推辞。 否则,这一来,不知道要推迟到何时?半年?一年?还是三年? 你们等得,想必家中适龄的孩子怕是等不得了吧?” 人群中的另一个妇人说道,“说的好听,你怎么证明不是你? 到时,谁知道是不是你栽赃嫁祸让别人顶替!” 宋欢压下自己的暴脾气,“那各位又有什么证据说明,我就是?!!!” 妇人指了指院子,又指了指宋欢,“你们姐弟,没有挣钱来源,却长的珠圆玉润,白嫩嫩的跟大家少爷小姐似的,不是别人养你们,你们怎的过的如此滋润?”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自家过的比他们好,他们嫉妒了! 典型的见不得人好!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宋欢说道,“你是我什么人?你又如何知道我们平日里过的如何?吃的如何?” “过的比你们好就说是被别人养着,那槐树傅家,里正家,镇上的那些人家,是谁养的?” 妇人被宋欢顶的面红耳赤,骂道,“他们是有男人在外挣钱! 你一个丫头,除了躺下,哪里还有什么能挣钱的地方?” 宋欢瞬间气炸! 我了个去! 士可忍孰不可忍! 居然还人身攻击! 宋欢直接就把一旁如手腕粗细的小树连根拔起,再掰成两段! 这一幕发生的猝不及防,让众人瞬间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 这是人能干的事? 这是人能干的事! 宋欢把两半树干精准无误的丢在了慈眉善目的妇人跟前三尺距离。 接着发出巨大的声响。 嘴巴不够,拳头来凑! 慈眉善目妇人的唇色泛白,脚下一软,差点没倒下去。 人群里的妇人也默默闭嘴,面无人色。 一番思量后,众人也只得答应宋欢之前的话,然后灰溜溜的下山了。 宋欢冷哼一声。 早知道拳头这么好使,她之前废什么话? 这时身后传来阿弟的兴奋声,“阿姐,阿姐!好厉害!” 阿弟此时正在傅渊之的背上鼓掌,面上激动,眼睛蹭亮! 傅渊之正抱紧阿弟的双腿,努力维持平衡。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那是一脸震惊还没回神,只知道傻傻的跟着傅渊之。 宋欢给了阿弟一个满意的神色,“那可不!你阿姐最厉害!” 阿弟用力点头! 回到院里,宋欢对梁大勇和泪包少年感谢说道,“谢谢你们来报信!” 让阿弟远离了这场无硝烟的战场。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连忙摆手,“大家都是朋友,这是应该的。” 宋欢也不多说,再多说就夹生了。 宋欢把刚刚猎到的两只兔子给了两人,“朋友,拿回去加餐!本想留你们吃饭,但是今天怕是不方便。” 两人又是拒绝又是客气,最后耐不住宋欢的拳头,两人拿着兔子就走了,再晚他们就看不见路了。 待人都走后,宋欢那口气一泄,直接躺进躺椅里,神色恹恹。 傅渊之来到她跟前,“今天还真是出乎意料,之前看你焦躁烦闷还以为你没有应对之策。” 宋欢哼了一声,“这世上,最亏本的事情,就是为尚未发生的事情而担忧,为自己想象的结果而焦虑!我才没那么傻呢!” 傅渊之笑道,“那之前一直闷闷不乐,郁郁寡欢的人,是谁?” 宋欢咬牙嘴硬道,“爱谁谁,反正不是我!” 傅渊之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龇牙咧嘴像被抓个正着的小猫! 宋欢听声音,直接对着傅渊之一瞪眼,眼神中传达着“你要是再敢笑话我,我就嫩死你”的眼神。 傅渊之无奈摇头,“我去做饭,今晚想吃什么?” 宋欢又恢复到精神萎靡的模样,懒懒的说道,“随~便~” 阿弟是个体贴的小棉袄,直接就搬凳子到了宋欢旁边,把宋欢的脚一把抬了起来(某人顺着力道),阿弟轻轻的捶着,“阿姐好好休息,阿姐这样舒服吗?” 宋欢眯着眼,轻轻嗯了一声,再提出要求,“力道可以再重点。” 阿弟又加重了几分,“这样呢?” 宋欢嗯了一声,顺便鼓励,“可以,阿弟不错,阿弟最棒!” 阿弟被宋欢这么一鼓励,像打了鸡血似的,努力让阿姐更舒坦一些。 宋欢一边享受一遍感叹。 这弟弟,没白养! 第四十二章真正的人 万物葱绿的春天过去了,弹指一挥间就来到了夏天。 夏天是一个突飞猛进的季节。 万物都在肆无忌惮地疯长,尤其是那漫山遍野的绿色,又浓又深。 雨后的春笋纷纷冒出大地,竹子快速拔高,关节肉眼可见的成长。 宋欢的院落,晒着都是之前去竹林里掰下的春笋。 与此同时,她还在不经意间发现了竹鼠洞,从此开辟新地图,现在宋欢的主收入一个是兔子,另一个就是竹鼠。 竹鼠呈体鼹(yǎn)型,外形粗壮似鼢(fén)鼠。 竹鼠收入可观,食肆收她十二文一斤,捕到最重的能有六七斤,一只就能有84文。 六月初六。 大暑。 绿树成荫。 一片比人还高的草丛中传来了少儿不宜的声音,良久后动静才停下。 一个轻柔得能牵引男子神魂的声音传了出来,“你怎么突然来了?” 男子的呼吸还未平缓,“这不是想你了?都半年了!” 女子叹了口气,“这事没完呢!若不是宋欢骨头太硬,我们也不用等太久。” 男子听到宋欢两个字的时候,手上的动作一停,眼皮微敛,回避眼神交流。 女子并没发觉男子的异样,只觉得心里发慌,“我觉得,还是得等这风头过了才行,否则,我心不安。” 男子这才看过来,拍了拍她,“那行,等这事儿过了咱们再续前缘。” 说着男子轻佻的刮了刮女子的鼻子。 女子面色潮红未退又起羞红,嗔了一眼男子。 男子心底叹了口气。 张嘴欲说,最后还是抿嘴恢复了平静,“穿好衣服,走吧。” 话音刚落,一声尖叫声破空而出。 两人慌忙欲躲藏。 谁知,四周迅速围来了十几个人。 “竟然是你!”这声音,来自人群中的一个男子声音。 女子惊慌失措地跌在了地上,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字——完了。 这件事轰动整个大榕树村。 女子重新穿戴整齐整理仪容后,这才出现在了里正家。 这其中最难受的还不是此女的爹娘,非属里正不可! 为什么? 为什么偏偏是傅氏族人?! 女子名为傅学书,父亲傅泊树是里正未出五服的亲戚,傅学书此行为不止给傅氏族人打脸,也给他这个里正打脸! 今年里正本就到了换届的时候,临了还给他一刀,这真是想气死他啊! 至于村里其他人的想法,这属于傅氏族人的私事,大家既然知道真正的人是谁,也没必要非揪着不放,别人问起,也有了答案。 毕竟人家也跟里正有亲戚关系,不能把里正的面子给缴了。 杨氏心里的浊气也吐了出来,对着傅泊树家方向就吐了口唾沫! 双手合并,对着上天拜了三拜,又进堂屋在神龛拜了三拜。 上天保佑,祖宗保佑! 自家闺女终于正名了,闺女,你好好的,你在下面终于可以瞑目了。 列祖列宗,请保佑我家根苗能找到个好媳妇儿,生儿育女,光耀门楣! 列祖列宗保佑! 当天下午,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就跑到了宋家,把抓到人的事儿给说了出来。 宋欢漫不经意地看了眼傅渊之,收回视线随即讶然,“这么巧?” 梁大勇说道,“可不是巧吗?当时我们路过,见路上有只野兔就追了上去,我们刚逮住野兔,就听到一声尖叫,然后就看到了他们两人,啧啧啧……” 有小孩在旁边,梁大勇可不敢描述的太详细,否则,宋丫的拳头饶不了自己。 宋欢津津有味的听着梁大勇的描述,一边回想当时的场景。 可惜了,她怕打草惊蛇没有观看全程高速。 宋欢冷哼一声。 当初吃喜宴的时候没想到,坐在她左手边是自杀的受害者,右手边正是今日的主角。 这运气,真该去买张彩票! 这几个月,宋欢为了挣钱经常进出村里镇上,所以来返村里她也会偶尔碰上几个陌生人。 上次的事结束后,宋欢就将自己不认识的几个人的外貌描述出来,傅渊之一一还原在画上。 傅渊之是大榕树村土生土长本村人,自然对本村人面熟。 比对过后,傅渊之拿出一张画像,这是他排除后的结果,极大几率就是那个不贞洁女的相好。 之后宋欢就三天两头的去镇上,问了食肆的人,徐叔,又问了馄饨铺子的老板娘,问了卖包子的老板,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让她给找到了。 随即宋欢在一个昏暗的无人的巷子,用了拳头再加上傅渊之教的话,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下让男子主动交代并配合,才有了今天的这一幕。 翌日 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带来了他们猜想的真相。 杨氏去了里正家闹,毕竟她家是苦主,若是没有交代,他这个里正真该提前退位让贤了! 傅学书并没有和盘托出,但大家都不是蠢人,自然可以猜出一些。 一开始傅学书估计也没有这个想法,谁知道被人发现了蹊跷,傅学书心下害怕。 刚好又听见苗婶子她们传出来的话,这才灵机一动顺水推舟,将此推到了杨二丫的身上,料想二丫性格腼腆不擅言语,定不会将事情闹大。 事情也果然如傅学书所猜测的那般,谁知道,二丫本身因为不善言辞而心下自卑,再加上没能嫁给自己心仪的对象本就难受,后又因村里妇人的异样眼神以及背后的风言风语,如此打击下,终是跳了河,了结了自己的一生。 二丫死的时候她一连做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噩梦。 这动静当然瞒不了自家母亲的眼睛,傅学书在母亲的逼问下,和盘托出。 傅学书和男子的遇见其实挺戏剧化的。 傅学书长相一般,但男子偏偏擅长发现美,所以他发现了傅学书的不一般。 那就是,傅学书与生俱来的媚意,那双眼睛不自觉流露出的妖俏,水遮雾绕。 随即她在男子的刻意偶遇下,俘获了傅学书的芳心,然后不顾礼教偷尝禁果。 古往今来,从不缺恋爱脑啊! 抱着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两人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到后来的放肆大胆,终是被人察觉了异样。 为了自保,恶从胆边生,然后就出现了二丫自尽的事情。 我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傅学书母亲,秋婶子,也就是那个慈眉善目来逼宋欢离开村里的妇人。 同样的计策不在乎老套,只在乎它管用! 宋欢能被牵扯其中,便是秋婶子推波助澜的结果。 适时的引导风向,煽风点火。 难怪当初她话里话外都在把事情按在宋欢头上,原本是天衣无缝的计划,谁知道偏偏碰上了铁板。 时也命也! 第四十三章良言,恶语 阿弟在泪包少年两人离开后,这才来到宋欢身边,一知半解下问了一句,“阿姐,为什么二丫姐姐会自尽?大哥哥曾跟我说过,清者自清。” 宋欢拿过一张凳子,摆在自己的正前方,拍拍凳子。 阿弟坐下,等着阿姐的回答。 宋欢说道,“那你还听过‘清者自清,人言可畏’吗?” 阿弟想了想,摇摇头。 宋欢又说道,“就像你平日里洗毛笔,一碗水滴上一滴墨水就全黑,而名声清誉就如这一碗水,一滴墨水就是那一分毁谤。 已经做到了九分的清誉却也会被一分的毁谤全污了。 我们总以为清者自清,却忘了人言可畏。” 宋欢看着阿弟认真的说道,“阿姐今天教你的,你要铭记心里!” 阿弟用力点头,“好,阿弟答应阿姐,一定会一直一直都记着。” 宋欢看着阿弟的眼睛,认真的说道,“这其一就是,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意思就是说,一句良善有益的话,能让听者即使在三冬严寒中也倍感温暖。相反,尖酸刻薄的恶毒语言,即使在六月大暑天,也会让人觉得寒冷。 这也告诉我们,要学习用爱语结善缘,很多时候,一句同情理解的话,就能给人很大安慰,增添勇气。 如果那时候,二丫姐姐能有一个好朋友安慰她,开解她,她的家人不给她压力,给予适时的理解和疏导,或许她的结局就是另一个走向。” 宋欢拍了拍阿弟的脑袋,问道,“记住了吗?” 阿弟点头,“记住了!”然后稚气声音响起,一字不漏的重复了一遍。 阿弟又问道,“可是,阿姐,阿弟还是不理解,清者自清,没有做这件事,帐就赖不到她的头上来,二丫姐姐完全可以不理他人的言语,却还是被受伤了,她这是在用他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吗?” 宋欢一愣后,笑了,“是啊,二丫姐姐明明可以对他人的言论不予理睬,为什么呢? 这就是刚才阿姐说的,‘人言可畏’,当然这是外在因素,主要还是在于她,一个是因为她的性格,二嘛就是她的抵抗压力的能力弱。 如果像阿弟所说的,能够维持本心,清者自清,能抵挡住人言,舆论压力,她也会是另一个结局。 这世上从不缺乏爱八卦,喜谣言的人,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的道理。 所以与其改变他人,不如改变自己,让自己坚强起来,不受舆论压力,不受他人的影响,往自己的目标前进,当你回头看时,你会发现,这些不过是过眼云烟,在你人生中最是微不足道。” 见阿弟在思考,宋欢并没有催他,直至阿弟接着问后,宋欢这才说到第二点,“其二就是,你做了不好的事情,终究会纸包不住火。 火是可以把纸燃烧的,所以不可能把它包住。 这次事件的另一个主人公傅学书,她做了有伤道德间接害人性命的事实是掩盖不了的,苍天有眼,终有一天会暴露在阳光下。” 阿弟表示自己记住了,然后又兴奋的说道,“阿姐,阿弟还知道一个!” 宋欢诧异地“奥?”了一声,鼓励他说。 阿弟眼神晶亮晶亮,“自己要有实力,别人就不会欺负到我们头上!” 宋欢笑了,“是,这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手段。 我们可以不欺人,但是不能让别人有欺我们的机会。” 阿弟忙不迭点头,那日的景象他还记着呢! 阿姐威武霸气! 阿弟也要像阿姐一般! 傅渊之靠在门口,静静听着宋欢的话。 她还真是……金句频出啊。 傅渊之的存在泪包少年和梁大勇都已经知道了,现在读书学习也不用躲在房间里避着,又回到了堂屋中。 那日两人本来想问傅渊之留在宋家的原因,但接二连三的被其他的爆炸性新闻给挤得记不起来了,等他们回过神的时候转眼已经到八月份。 两个月前的事件,宋欢也没有特地去了解,只知道,最后傅学书和那个男子成婚了。 没彩礼嫁妆的那种! 原计划上半年让阿弟去学习撒秧种田的,因为之前的那个插曲,宋欢就没让他去,这事儿就一直拖延到了现在。 如今既然到了收割稻谷的时候,宋欢就让阿弟跟着泪包少年去了田里,也不用多做什么,偶尔帮把手,不帮倒忙就行了。 主要目的还是得看得观察大家是如何做的,有时候阿弟有看不明白的还会特地去问。 一来二去的,阿弟也慢慢打入了集体中,泪包少年的弟弟梁福康最先成为阿弟的小伙伴。 两人年纪相仿,梁福康本就是家中最小,现在来了个比自己还小的弟弟,开心的不行。 自觉上升到哥哥的角色。 作为小哥哥,他时常带着阿弟去稻田捉“打屁虫”,这个虫子有害庄稼,这个年代又没有杀虫剂,只能人工除虫,所以两人的任务就是去到还没收割的田里把打屁虫抓住。 打屁虫没被惊扰的时候是没有异味的,一旦它受惊被抓住,那一阵难闻的气味就出来了,所以百姓们就把它称之为——打屁虫。 阿弟在玩的过程中也不忘阿姐的话,谨记自己来的目的。 有时候碰到想不明白的问题他就会问梁福康,梁福康知道的就会说,不知道的就会把阿弟带到哥哥们身边问,当然了,再不懂的就只能去问叔叔婶子了。 阿弟上午学习,下午去田里,傅渊之下午的时间就腾了出来,有时候他会留在家里看书,打理家务,有时候也会跟着宋欢进山。 八月初七这日下午。 傅渊之便随着宋欢一道进山,宋欢来了也有一年了,这片林子不说全都走过一遍,但大多数地方她是如果的,具体有什么,她也大致清楚了一二。 现在正直八月,林子里不仅有去年捡的板栗,还有锥子。 锥子味道跟板栗差不多,只是模样有些不一样,多数成水滴状。 不止这些,还有酸枣,毛桃子。 她还跟着泪包少年学习了野菜,认识了野淮山,鸭脚菜,野芹菜还有鱼腥草。 鱼腥草她认识,这玩意儿她上辈子有接触过,只是像另外三样就只是听过没有实实在在的去认识。 还有野辣椒菜,打汤吃是挺好吃的。 傅渊之和宋欢两人背着背篓,两人到地方,一个捡板栗,摘野菜,一个去看陷阱,待宋欢回来后,傅渊之也弄的差不多,两人又辗转其他地方,不知不觉中,时间就慢慢推移。 第四十四章寒来暑往 寒来暑往,四序迁流。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 又是一年夏天,骄阳似火,草长莺飞。 不知不觉,三年已过。 鹿县街道。 一行三人,两个少年少女,一个孩童。 男子步履闲雅,身姿挺拔,一席月白儒衫长袍,轮廓精致,剑眉星目,面上表情淡淡。 女子一身淡绿长裙,腰间不盈一握,皮肤细润如温玉,小嘴不点而赤,淡扫娥眉,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灵动。 孩童面容与女子有三分相似,圆润的脸盘白白净净,眉眼清亮。一笑起来,嘴瓣儿像恬静的弯月。 一行三人来到了打索巷,在左侧的第三家停下,宋欢上前敲门。 不久后,一个衣衫狼狈不修边幅的男子前来开门。 他眼神浑浊无光,仿若没有聚光,嘴角还有一丝青紫,声音微微沙哑,“你们找谁?” 宋欢笑道,“我们找柳文若,请问他在吗?” 男子眼神扫视了三人,最后定格在宋欢身上,“我就是。” 宋欢一愣,随即笑道,“柳公子你好,我们是太平镇太平食肆陆掌柜介绍过来的,听说您这招租?” 柳文若听他们这么说,门稍微打开,点头,“你们租多久?我这只租一年以上,短租不租。” 宋欢应道,“我们是长租。” 柳文若见几人手上也没拿什么东西,“我那只是空屋子,除了桌椅床,什么东西都没有,你们租房子都不带行李?” 宋欢没想到他这么问,解释道,“我们今天也只是想来看看房子,若确认下来,下晌我便会把行李送过来。” 柳文若点头,又说道,“先说好了,我这得提前收半年的租金,你能接受就住,不能接受就走。” 宋欢迟疑片刻后,问道,“那,我们能先看看屋子再决定吗?” 柳文若想了想,点头,“跟我进来吧。” 这座院子是两进的,穿堂出檐起脊的瓦房,左右挺立两棵大树,枝叶婆娑,地上零散的洒落着落叶,石缝中也冒出了青草,院落雅致漂亮,只是主人没有精心打理,显得荒芜。 男子领着宋欢几人进了后院,介绍到,“中间这里两道门可以锁起来,到时候前后院不会通路。 后院在这边有一个后门,你们到时候出去可以不用经过前院,从这里走就行了,出去的路程大致跟前院差不多。” 男子指了指角落上栓落灰的门。 宋欢大致扫了一眼,就收回视线,“不知道下雨天会不会漏雨?” 柳文若摇头,“几年前是不会,我已经很久没进这里了。” “如果漏雨的话,你们自己负责。” 宋欢一哽,这人还真没把陆掌柜的面子放心上。 “这里比其他地方好一点的就是有水井,你们打水取水方便。”柳文若指了一侧的井。 这处两进的院子当初也是两个院子合并改修的,之前一直没空把这个井填掉,倒是方便出租。 “怎么收费?”宋欢问道。 “一两银子一个月。”柳文若说罢。 宋欢好在有心理准备,并没有被吓到,“能优惠点吗?” 柳文若想了想,“既然你们是陆掌柜介绍过来的,就打个折把,九百文。” 宋欢想了想,“成交。” 宋欢之所以这么爽快答应,还真是没有能找到比这更合适的房子了,这里距离私塾近,而且环境也好,价格她也还算能接受。 她这两年跟着徐叔跑,一年也有两三次来县城,对县城也有一些了解。 今年她就已经着手了解租房这个环境,牙行代自己去看的环境好的叫价离谱,价格低的环境却乌烟瘴气。 这事儿可让宋欢愁了好几个月。 后来陆掌柜估计是从徐叔那里听到了消息,这才把这个消息告诉宋欢。 宋欢见此哪里还等得及,在她心里,未来几年肯定都得租住在这儿了,所以这次宋欢直接把傅渊之和阿弟带来,看看环境,没什么大问题就定下来。 柳文若也没想到对方这么爽快的答应下来,又把租房注意事项说一遍,又从屋里拿出一张契书,文契上写明了柳文若所说的,还有详细补充说明。 像是不得损坏房屋以及配套现有的东西,提前交半年的租金,租住必须一年以上,不租得提前一月告知等等。 一式两份的文契,双方互相签字画押后各自收好,柳文若也没客气,直接说到,“六个月,每个月九百文,五两又四百文。” 柳文若接过宋欢给的银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人还真是脾气古怪。 有一说一,跟他相处起来也轻松,打交道不费劲。 阿弟正满院子到处转,宋欢也不搭理他,直接对着傅渊之说道,“我待会儿把牛车拉过来,你和阿弟先看看,有什么地方不好处理的统计一下,等我回来。” 傅渊之点头,“路上小心。” 柳文若早已经把前院和后院的两道门锁上了,宋欢只得从后门出去。 手在鼻尖摆了摆,眉间微蹙,屏住呼吸把灰尘挥到一边方快速出了门。 宋欢出了院子后,走了几步这才难掩心疼的捂了捂钱包。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居然还得重新挨过一回租房的痛苦。 五两多的银子啊! 她这三年来才存下来二十七两又二百九十文! 如今,就单单租房而已,就已经去了五分之一! 到时候阿弟去了私塾,还得加上额外的束脩和生活费。 还有未来赶考的费用……,以及傅渊之马上要去院试的费用。 为什么傅渊之的费用得宋欢出? 人家免费帮忙教导了三年阿弟,还帮忙做家务,只是包吃包住就能抵扣束脩了? 她可不是那没良心之人! 宋欢只觉脚下的路突然冒出了大片荆棘,戳的哪哪儿都疼。 忙了整个下午,终于把厨房和房间打理出来了。 中间的厢房有两间房间,傅渊之和阿弟一间,宋欢一间。 阿弟去年就不和宋欢同一张床了,男女七岁是个分界线,得有性别意识了。 自此阿弟便和傅渊之一起睡。 今天已经是八月初三了,八月初九就是院试,鹿县距离府城又有两天的距离,傅渊之最晚得初八到,最佳到达时间是初七,还能有一天缓和时间。 那就只剩下四天时间,其中两天用来赶路,就只有两天时间来准备。 所以这也是宋欢为什么这么快定下住所的原因。 银钱能够挣,时间不等人,为了省下的那几文钱,耽误前途,那才是傻! 院试还好,只考初九,十二,十五三日,中途可以出来,只午餐在里面解决。 吃的倒是不用担心,只要不生病,正常发挥,能不能中就看个人的才学以及运气了! 从进到府城考院试再等到放榜那日,怎么也得有十二三天的光景,光住宿就得花不少。 宋欢抓狂了! 第四十五章岁月斑斓 初升的太阳光线很柔和,随着它慢慢地往上升,光线越来越亮。 碎金一般的阳光洒进院子,简朴而宁静。 岁月斑斓的墙上刻画的年迈裂痕被阳光凸显的一清二楚。 飞檐下的墙角,杂草野花绽放,青翠欲滴的爬藤攀着墙,努力地向上向外伸展,枝藤与清冷缠绕着,遍布墙头,固执地守护着这个院子。 宋欢一身青色素裙,头上松松垮垮的挽着一根木簪,此时正在檐下伸懒腰。 右侧的窗棂被撑开,傅渊之已经坐在窗下读书。 今年是他的重要时刻,过了年宋欢就让阿弟自己练字念书巩固前两年的知识,不要再打扰傅渊之学习。 阿弟也很听话,阿姐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即便傅渊之说“不费事”之类的话,他也坚持听阿姐的话。 傅渊之见此也不再阻拦,只让阿弟碰到不解的地方就来问自己。 其实这两年多他也不是虚度光阴,在教导阿弟的同时他又有了不同的理解。 这个过程相当于自己再重新学过,这些内容现在更加扎实在心。 宋欢从厨房里拿出一个篮子,家里有读书人,以前是没法偷懒,现在走两步就有现成的朝食,她也就懒得去做了。 当然了,因为并不宽裕的钱袋子,中午和晚上的饭菜还是得做的,只是早上就小小的偷懒一下下啦。 宋欢哼着小调出了家门,去到甜水巷。 甜水巷是打索巷、木梳巷以及织机坊三条街中间的一条“小吃街。” 说是小吃街也不完全,这里只是临时出来摆的摊位,只会在卯时和辰时开放,这个时间一过就没了,就是个临时摆摊的早餐街。 甜水巷距离打索巷并不远,出门左转再左转就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程。 甜水巷左右两边摆着小摊位,烟火气息扑面而来。 宋欢一一看过去,豆浆油条豆腐花,花卷馒头肉包子以及米粉馄饨萝卜饼。 种类多,人也多,其中多数是妇人。 头发全都盘起,有的发上穿插着毡布,身穿补丁布衣,有的头发带普通发簪,身着干整洁没有补丁的布衣。 前来的人手中无一不拎着篮子,当然了除了就在摊位吃的人之外。 宋欢看着她们从篮子里拿出竹筒来装豆浆、豆腐花、馄饨这些的。 宋欢,“……” 她忘记带竹筒了! 最后宋欢带了八个馒头回家。 傅渊之和阿弟随着年龄的增长,胃口当然也跟着上来了。 傅渊之吃三个,阿弟和自己吃两个,留下一个给阿弟和傅渊之拿来当零嘴,不吃就留到中午。 家里还有正月晒好的腌菜,用的是萝卜叶子做的,先晒干,后洗干净切碎腌制,十天半个月就可以吃了,多了可以拿来晒干,方便保存。 想吃了就倒出一碗,拌着猪油一起炒,再放点辣椒和大蒜,就这么一碗腌菜就着馒头吃就很好吃。 想吃肉也可以加点肉沫,稍微煎制出油,如此更香,阿弟和傅渊之就很喜欢吃这个。 下晌,院里传来了敲门声。 宋欢把手中的扫把放在墙根这才上前开门,见到门外的人,宋欢惊喜喊道,“徐叔!” 徐叔跟前两年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那副模样,只见他哈哈一笑,“还好我问了老陆地址,否则我都不一定能找到。” 宋欢嘿嘿一笑,“前两天我不还准备跟您借车嘛,谁知您外出了,也没来得及告诉您一声。 只能在陆掌柜还有刘叔那帮留了个话给您。 哎呀,说着说着就忘记了,先进屋说。” 老徐跟着进了院子,点点头,夸道,“挺宽敞,采光不错。” “可以自己做饭。”老徐指了指厨房。 宋欢点头,“还是得自己做饭,县城开销大,就连馒头卖的都比镇上贵。” 镇上一般是一文两个,涨价的时候最高也就两文三个。 今天买的价格居然一文一个,在镇上她都能用同样的价格买一个素包子了! 所以,她决定了,在经济还没有完全自由之前,她还是不要这么奢侈了,一捆柴都才五文呢! 算了,这种奢侈暂时不适合出现在宋家。 影响大家的心情! 主要是自己的心情!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宋欢为自己加油鼓劲! 徐叔点头赞同,“这是确实,不过这也没办法,但从口感上来说,县里的确实比镇上的好吃一点。” 宋欢这没法反驳,确实如此。 县里的馒头,白白胖胖,松软可口,镇上的紧实弹牙有些扁平,这只能说他们差距就是技术层面的问题。 而且,搞不好县里的用料还没镇上的实在。 毕竟镇里受技术限制。 很少会有人跑到县里学这玩意儿,而且这个年代秉承着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除非家传,否则想在技术上有所突破,很难。 当然了,你要是舍得粮食,慢慢研究也成,这就得看个人能不能豁得出去了! 宋欢给老徐倒了杯茶水。 这茶还是之前家里的茶叶,三年间,每年两道茶她次次不落的采摘,制成的茶叶也有两大布袋,这还是送给陆掌柜之后剩下的。 嫩茶叶茶味浓香,一次放一点点就能喝一天。 茶叶放进茶壶,泡了一壶喝完又继续泡第二道,基本在第四道茶味就不重了,区别在于只跟白开水差了一点颜色而已。 这茶平日里很少喝,但现在苦夏,不说那两个读书人会不会犯困,反正宋欢到了中午下午就开始犯困,为了提神,宋欢就把之前喝的白开水替换成了茶水。 还别说,真有点效果,阿弟都还特地跑到宋欢跟前说了,说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书都不犯困了。 宋欢知道后就一直煮茶叶水了,偶尔喝腻味了还会加上一块姜块。 俗话说,冬吃萝卜夏吃姜。 反正没坏处就行了。 宋欢跟着落座,徐叔也打量完了院子,问了一般长辈都会问的问题,“花了多少银钱?” 宋欢把金额报出。 徐叔叹口气,“租房子就是这样,价格高昂,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城西会有那么多贫民窟了。” 宋欢叹气,“若是朝廷能够颁布一些关于租房的法令,或者是朝廷插手自己建房租房,能够将租房的价格拉下来,想必情况会大不一样。” 宋欢这话一出,徐叔一愣,然后哈哈一笑,“你这丫头,生为女子真是可惜了!” 徐叔不是第一次感叹了,宋欢虽然对有些事情格格不入,但就武力和一些为民的思想而言,也能让人不住惊叹,只道可惜了! 若她为男子,又能为官,就凭她的想法,如何不能善待一方百姓?! 第四十六章矛盾 微风拂过院子,墙头的腾叶在风中摇曳。 宋欢的斜后方,傅渊之不知何时已经放下手中的书。 眼神悠长,脑海里还在想着宋欢方才那不经意的话。 若是如此,想必太平盛世也不过如此吧? 徐叔也回归了正题,“前几天外出我就是因为这事儿,老刘家媳妇已经怀上了,老刘也想趁着孩子还小挣点‘养胎钱’。” 宋欢想了想,这才为难道,“其他我都没问题,但是,我想把我弟也带上,你看行吗?” 徐叔是见过宋忆的,一个很懂事乖巧的孩子,念书习字也不在话下,只是他毕竟还小。 徐叔这么想也这么把顾虑说了出来,“他才八岁吧?” 宋欢点头,“我带他来就是为了让他去私塾念书,只是后天早上傅渊之也得赶路去府城,家里只剩阿弟,我不放心……” “而且……”宋欢欲言又止。 徐叔直接说道,“还有什么顾虑?” 宋欢摇头,“我想让他去府城见见世面,让他知道除了大榕树村、太平镇、鹿县之外,还有更大的世界,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徐叔这么一听,当即拍板,“行!那就带上,别的不说,就冲着那句‘不如行万里路’,我也要同意的!” 徐叔读书虽然不多,但早些年也算是走南闯北,见识多了也自有自己一套行为章程,思想方式。 本来他的计划就是想下半辈子在太平镇安定下来,但真到这一步,他却觉得不行。 有时候思想上的‘寂寞’,是那些永远在那片天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人所不能感同身受的。 如果没有走出去过,那他现在应该也会和众乡亲们抱着同一理想: 经过几年的辛劳,娶个满意的勤快媳妇,生几个大胖小子乖巧闺女。 加上自己强健的体魄,成为一个出色的庄稼人。 “不幸”的是,他知道的,看到的太多了。 用宋欢的话来说,就是:当你的眼界远远大于现下,才会出现这种矛盾。 认知大于能力,是很痛苦的。 思想上的格格不入。 见过更大的世界,你便会心存向往。 就在这里,他更多的是痛苦和麻木。 不满现状,却又无力改变。 所以,他走出来了。 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跟宋丫头成为忘年交! 有些东西,宋丫头能够代替他从口中说出来,虽然他自认还没有到达宋丫头那种更深层次的思想。 但是!最起码,宋丫头能够理解他精神上的矛盾,痛苦。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光。 两日后 群山环绕奇秀,碧空如洗澄澈。 一行五人踏上了去往府城的官道。 牛车上,阿弟一直处于兴奋状态。 从一开始坐牛车的兴奋,到对周围环境的沉浸。 一路上叽叽喳喳问个不停,还好徐叔和刘叔很有耐心。 徐叔那是对阿弟带有滤镜,而且阿弟确实惹人爱,徐叔自己都没发现,和阿弟说话时自己眼尾的笑意就没下去过。 刘叔则是对着未来充满美好的憧憬,想着以后他的好大儿也得像这样。 精神!好学! 想想他就开心到合不拢嘴,对阿弟当然也是知无不答,言无不尽。 甚至还把以前路上碰见过的有趣的见闻也说了出来,徐叔偶尔加上几句增添色彩。 宋欢三人听的是津津有味。 这不比说书先生说的还好? 亲身经历和说书先生的旁观角度说出来是两种感觉,加上刘叔抑扬顿挫的“情景再现”很容易就将众人吸引进去。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要吃午饭的时间。 徐叔说道,前方不远处有股山泉水,清甜冰凉,到时候在那休息就成。 距离越来越近,只是前方好像堵车了一般,不能通行,刘叔身姿一跃跳下车,微眯着眼睛,“你们在这等着,我上前瞧瞧。” 这个时间,太阳高悬头顶,灼烧着大地,一丝风也没有,热浪凝滞不动。 宋欢三人先跑到一旁的树下纳凉,徐叔带着斗笠倒也还好,只是热的不停的流汗。 不到一刻钟刘叔就回来了,喝了口竹筒里仅剩的一点水,说道,“前方在收水费。” 水费其实就是变相的过路费。 这个山头有一个石笋寨,是个土匪窝。 现在那帮人都跑下来,美名其曰收水费,那不就跟抢劫差不多。 这种天气,大家又没带多少水,就指着那股子山泉水解渴,现在倒好,人家要收费,你能怎么办? 只能老老实实受着吧。 你说报官? 也不是没人干过,可是人家没范抢劫罪啊? 这水是他们山头下来的,就是他们的财产,你不能白拿吧? 官差一问:他们有抢劫你吗? 没有吧? 有打伤你吗? 没有吧? 有妨碍你赶路吗? 只要你不接水,畅通无阻对吧? 这官差来了都没法! 再说了,朝廷没有下令清剿这些人,那些官差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剿匪对不? 有些关系好的,还能收点小“税”,挣些外快,何乐而不为呢? 对双方关系而言,两全其美而已。 只是受苦的就是过路的百姓了。 这几天是学子赶考的高峰期,那帮土匪精心谋算,这才有了这一出。 这其中就不得不说一个情况了。 道上有个不成文的江湖规矩。 那就是山贼路匪不得对赶考的学子下手。 这是对寒窗苦读多年学子的尊重,其实也是考虑到穷书生没几个钱。 但是,他们不对学子下手,其他人可以啊! 有些独身一人的学子那就算了,家里有点家底的肯定是会有书童或者家里的亲戚跟着陪考照顾起居,这不就是好时机了?! 院试一般会有六千人参加,石笋寨占了这条通往城东城门的路,一般会有两千左右的学子经过。 假设每个学子都有一个人陪伴,一人五文钱的话,差不多就是十个一千文,几天下来那能挣十两银子,到时候返乡又有十两,半个月时间能够轻轻松松收入二十两,你说那帮土匪能不惦记? 为什么没人反抗? 土匪们个个身强体壮,虎背熊腰,孔武有力,手中拿着木棍,一个个紧挨着在道路两侧站着,神情凶煞,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大家都是普通老百姓,宁愿花钱消灾也不能在这档口影响了孩子的前程。 土匪们也是抓住了百姓的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乐的轻松自在,钱轻松拿到手! 至于那些坐马车的人,那更不用说了,花钱免灾。 再说了对他们而言五文钱也不是个事儿,就当布施了! 第四十七章收水费 天气热的像个蒸笼,排队往前走的人们也满头大汗精神萎靡。 三刻钟的时间终于轮到了宋欢五人。 收钱的人很舒坦,头上有人用油纸遮阳,两侧站着孔武有力的汉子,正噗嗤噗嗤地扇风。 此人身材魁梧,坐下的凳子岌岌可危仿佛下一秒就能散架。 他身前的桌上放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摞着一大堆铜钱。 男子上下打量了五人,指着傅渊之,说道,“只有他是学子?” 宋欢又把傅渊之身侧的阿弟也拉了出来,“还有他。” 男子打量了一下,吐槽,“这是要出个神童了啊?!” 宋欢笑不接话。 阿弟视线呆萌清澈的看着土匪。 他还是第一次碰见这样的人,看见这样的阵仗,心底忍不住的好奇。 但是他聪明,懂得根据当下的情况判定局势,知道现在不是开口的恰当时机。 男子清了清嗓子,有些不自在的从阿弟身上收回视线。 哎呀妈,这娃跟他家姑娘差不多大,眼睛还长的像,这可不能看久了,不然他不得心软啊! 男子又把视线放在几人身上来回扫动,视线放在宋欢身上,问道,“你们是什么关系?” 宋欢没想到,交过路费还得查户口? 宋欢收回思绪,介绍道,“那是我哥,我弟,这是我爹,那是我大伯。” 徐·爹·叔,刘·大伯·叔,配合的笑着,让表情尽量憨厚和蔼,瞧着就有几分变扭。 男子眉头微蹙,打量了宋欢三个年轻的,又看了看两个老的。 对着宋欢猝不及防的说了一句肯定句,“你娘一定很漂亮!” 宋欢,“???” 男子又把视线放在老徐和老刘身上来回看了一眼,上下打量着老徐,摇摇头撇嘴道,“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老·走狗屎运·徐,深呼吸忍住,“!!!” 你心里想想就行了,你说出来干什么? 还有,老子一脸正气,不说帅但也不跟丑挨边把吧?! 别以为你们人多势众我就不敢揍你,你丫的有本事跟我单挑啊! 老徐咬牙,面上还得假笑,看得男子心里更是频频摇头。 这爹不行! 可惜了! 老刘在后面嘴角时不时地抽动,明显在忍笑,仿佛下一息他就忍不住了! 男子无聊的摆摆手,“行吧,他俩过去,你们仨交钱,十五文。” 宋欢点点头,从袋子里掏出了十五文放在桌上,“您清点。” 男子看了眼旁边的人,用下巴示意。 待旁边的人确认没错后,男子这才放行。 再次启程,老刘就没停下笑过,老徐懒得搭理这货。 暮色降临 一行人赶到了一个村落,只是可惜了,整个村已经被住满。 那些人家自己都已经搬出来住了,就是为了挣那点住宿费糊口。 好在这天气不冷,在外面留宿一夜也能接受,还能欣赏满天繁星。 就是有一点不好,蚊子太多了。 宋欢和阿弟是最受蚊子青睐的,宋欢基本没睡,一夜都在帮着阿弟驱赶蚊子。 第二天早上,宋欢顶着两个黑眼圈出发,整个人倒在车上直接开始补眠。 阿弟贴心的给宋欢扇风,傅渊之悄悄挪动身体,盘腿坐好,双手紧扶着车板,腰板挺直给宋欢遮阳。 老刘和老徐将此景纳入眼底,两个中年人对视,眉毛一挑一挑的,不知道在眉飞色舞啥。 宋欢能睡的功夫算是在老刘老徐那挂上号了,午饭都没吃,直接睡到了阳江府。 阳江府城门恢宏威武。 中间的大门敞开,两侧小门紧闭。 门口两侧站着两个手持长枪的官兵,还有两个官兵则是对进出的人进行盘查。 对比进出场景,往城外的人少,进去的人多,长龙似的队伍排出来几百丈远,马车牛车驴车,徒步赶路背着行囊的书生,赶着货物的行商,挑着担子的货郎,形形色色,好不拥挤。 宋欢睡眼惺忪,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问道,“到啦?” 阿弟“嗯呀嗯呀”的点头。 “阿姐阿姐,府城城门好高好大,霸气!”阿弟满眼惊叹,把自己见到的情景迫不及待的分享给宋欢。 宋欢打了个哈欠,眼角泛出泪意,“哦~是吗?跟鹿县有什么区别?” 阿弟说道,“比县城门更高更大,用的墙砖颜色也不一样! 而且人很多! 前面那里还有人坐马车! 还有拉着很多货物的驴车,这里的人比镇上有钱! 好多马车、牛车、驴车,还有好多好多人!好热闹!” 宋欢点头,“以后你有机会进京赶考,那里只会比这里更雄伟壮观,人也更多!也更有钱!更威武!” 那里一块砖砸下来都能砸到一大片有权有势的人。 “不过啊,阿弟还是先看看阳江府,咱们一步一步来。” 阿弟听话点头,眼睛满是璀璨的亮光,“阿姐,我会努力的!” 宋欢摸摸阿弟的脑袋,问道,“饿了吗?” 阿弟摸了摸肚子,“有一点点,不过阿弟能忍的。” 宋欢屈指弹了他的小脑门,“这么长的队伍还不知道排到什么时候呢,先吃点东西,主要是你阿姐饿了!” 阿弟嘿嘿一笑,“那我吃那个。” 宋欢朝他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妇人正在摆摊,正方形的模板上用一个个小方格子装着一个个白色的糕点。 宋欢点头,“我过去问问。” 原来这里也不缺临时摆摊的人,就像过年高速路堵车,旁边的村落得着机会运吃的去卖,一样的道理。 宋欢先到馒头摊位,这是他们在家里蒸好直接用箩筐装过来的,早已经凉了。 妇人笑着说道,“一文两个,姑娘,我家的馒头很好吃的,你看个大松软,买了你绝对不吃亏的!” 妇人一边说着一遍把盖着的布掀开让宋欢看得更清楚。 宋欢挑眉,比县城卖的便宜,看着模样也不差什么,直接说道,“帮我拿十四个,送到那辆牛车上,方便吗?” 妇人笑着应道,“好嘞,方便方便,姑娘只管放心!姑娘,承惠七文。” 宋欢直接数了七文递过去,妇人又自己一个一个的数了一遍,这才小心翼翼地放好。 “那我现在送过去。” 见妇人把馒头拿过去,宋欢朝着傅渊之挥了挥手,指了指妇人,傅渊之点头。 宋欢这才去到阿弟指的这个摊位,“请问,这是什么吃的?” 妇人一脸笑意,声音夹着这边的方言,说道,“姑娘,这是我们阳江府特有的桂花糕呢!” 宋欢确实闻到了一股桂花香味,“怎么卖?” “一文一块。” 宋欢惊讶,砍价道,“馒头都比你这便宜呢!” 妇人摆手,“这不一样呢姑娘,我这用料实在!” 宋欢再多说了几句,妇人怎么也不肯降价,宋欢只得花了五文买了五块,一人一块,尝尝这里的特产。 第四十八章日月双鎏楼 宋欢一行人终于在戌时中进了城门。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夜空似是藏蓝色帷幕,点缀着繁星,钩月悬挂在侧。 一眼看去,整个街道人潮涌动,花灯溢彩。 城里的繁华盛景并未随着黑夜的降临而偃旗息鼓。 只见鳞次栉比的商铺都挂上了火红的灯笼,一个个迎风摇曳。 一路走过,也有那大官豪客的宅府,翘檐下更是灯火璀璨。 这些烛火燃烧时所发出的阵阵青烟,飘渺不散,笼罩在整个府城上空,倒勾画出了一副难得的人间烟火图。 不愧是高峰期,宋欢五人找了半个多时辰,赶着夜禁开始前一刻进了一家名为木龙客栈的,定了四间人字号房。 木龙客栈位于城西,距离城东院试考点很远,具体多远只能明天去踩点到时候估算一下。 没办法,他们今天来晚了,距离近的客栈房间已经住满,就连柴房都不剩的那种,能找到这里也还算幸运。 一路风尘仆仆,一行几人除了宋欢,大家都已经呼呼睡下。 宋欢给阿弟掖了掖被角,把窗棂打开,透着敞开的缝隙看向外面,此时已不是刚进城的模样,只还能看到繁多的红光,已不见街上有人,隐约之间还能听见丝竹管乐之声。 难怪这边价格低廉还剩有房间。 环境不好会影响学子发挥。 明天还是问一问傅渊之吧,看看能不能再找到合适的。 能在城东找到最好,不能的话,最起码也得找个环境安静的,保证睡眠。 谁知道,第二天傅渊之给了一句意料之外的回答,“堵上耳朵就行了”。 宋欢,“……” 真是好有道理! 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宋欢给了二十文给小二让他定时给傅渊之那个房间送饭菜。 宋欢则带着阿弟去踩点,看看这年头的考场长什么模样。 至于押送货物的事情,就由徐叔和刘叔去处理就行了。 昨天进来夜色已经黑了,白天看更加能感受独属于府城的繁华热闹。 街道两侧店肆林立,红墙绿瓦,阁楼飞檐,高高飘扬的招牌旗帜。 空地上还有统一规定大小模样的小摊位,占地面积小,能满足小商贩摆摊需求,又能美化街道,不显杂乱无章。 街道东西南北各向四周延伸,每走过一段距离就会有十字街道。 街上行人络绎不绝。 有刚刚赶到的儒衫学子,有只顾低头挑担赶路的货郎,有喊着让旁边的人让开,快速驾牛车(驴车)送货的车夫,有驻足观赏湖中景色的少男少女。 宋欢和阿弟腿着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到了所谓的考点。 外面已经有众多官兵把守,威严肃穆。 还有个别官兵一直盯着宋欢姐弟俩的,仿佛她俩再前进一步就给打死! 宋欢陪笑保持着参观模样,时刻注意着不做出什么令人可疑的动作,如此这般才在官兵的忍耐底线下看了个大概。 其实能看的不多,大门紧闭,能看到的也就大门和围墙。 此次作为考点的是阳江书院左侧的考棚。 考棚的棚不是你理解的那种四根柱子戳地里,上面搭块雨布的那种。 这里的考棚相当于一座大宅院。 坐南朝北,占地面积很大。 进入先是龙门(北面方向),里面还有一个坊,坊后面是艺圃,艺圃东西南三侧才是号舍,号舍就是给学子们考试的地方。 宋欢对考棚具体多大没兴趣,只把距离算好,确定明天什么时辰出发,傅渊之不会错过考试就行。 回来的路上宋欢和阿弟就敞开肚子敞开嘴,左手糖葫芦,右手肉包子,慢慢逛慢慢吃。 碰到喜欢的宋欢也会买下来,当然了,仅限于像小糖人这种十文以内的,价格低廉的东西。 宋欢还看到了很多令人惊叹的工艺品。 铺子里展示的那些手艺品可不是上辈子那种可以睥睨的。 如果没有对比,她上辈子就觉得那些传统手艺者做的就已经让人叹为观止了,直到现在,有了对比后,上辈子那些也就小孩子家家了。 用竹编制成栩栩如生的小动物,做工精细,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是竹子做的。 还有核桃雕刻出来的小船,无论是船体跨梁,还是亭台楼阁,所有结构的零部件全是用榫卯结构精准嵌合。 衔接严密无缝,许多小部位也是活的,门窗可以推动打开,风帆可以改变方向,自由升降。 宋欢相信,如果能等比例放大的话,这船真能用。 商品繁多数不胜数,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可惜,奈何兜里没钱。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她目前能买得起的。 两人逛着逛着就来到了一处巨大的湖泊。 阿弟跑到大树下,指着湖面中心的两座高耸的楼宇,感叹道,“阿姐,这是什么,好漂亮啊!” 宋欢也看过去,“确实很漂亮!这应该就是阳江府标志性建筑了。” 阿弟仰头疑惑问道,“标志性建筑是什么意思?” 宋欢解释道,“就是人们一想起它就会想起阳江府,一说起阳江府就会想起它。” 阿弟一知半解的点头。 这时旁边的一对路人甲乙丙丁刚好在讨论这两座楼宇,宋欢和阿弟就蹭了一段“导游”解说。 原来,双楼名曰“日月双鎏楼”,它地处阳江府杉湖中心,向周围四散,楼宇鳞次栉比,茶坊、酒肆、客栈、绸缎庄、金银楼、当铺、赌坊等等不胜枚举。 日月双鎏楼是阳江府一大特色,两座楼与其说是楼不如说是塔更为接近。 因为双楼高耸入云,直指日月,故名曰“日楼”、“月楼”。 日楼是九层八角宝塔模样,高约十二丈五尺,月楼高十丈五尺,共七层。 所有构件如楼什、瓦面、翘角、斗拱、雀替、门窗、柱梁、天面、地面完全由铜壁画装饰。 每层的雕花彩绘门窗俱带有不同的寓意。 到了晚上,两座楼宇都挂满了红灯笼,听说点燃那些灯就得从午时开始,到了晚上,湖面上倒映双楼灯火,若隐若现,无一不充溢着奢靡。 日月双鎏楼本质是酒楼茶楼的综合体。 它只有最下面的四层开放,上面的都是噱头,当然了也可登上最顶层,将整座阳江府的布局景色一览无余。 双楼如此特别,当然能进去的人也都是特权阶级。 至于特权阶级的范围到哪儿,她们这些普通百姓肯定是没机会知道的。 听说进去那里还得有日月双鎏楼发的令牌,乘坐专门的画舫才能进入。 否则,除非是皇帝亲驾,不然其他人想无牌闯入有且只有死路一条。 第四十九章进龙门 卯时一到,正式开放龙门允许学子进考场。 为什么这么早? 当然是学子太多,进场为防作弊,还得脱衣搜身。 这个过程太浪费时间了,所以得预留出两个时辰给考生进场。 傅渊之昨夜早早就睡下了,寅时初就起床,准备拿上东西前往。 当他开门时,宋欢四人早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傅渊之看向阿弟,“你怎么也起来了?” 阿弟先是叫了一声大哥哥,这才说道,“阿姐说让我提前感受一下气氛。” 说罢阿弟就含泪打了个哈欠。 宋欢拍了拍阿弟,看着傅渊之笑道,声音清越,“走吧,我们陪你。” 傅渊之一一和徐叔刘叔对视,眼里含着谢意,最后他才看着宋欢,眸底深处温柔不散,声音朗润,“好。” 夜色暗涌,繁星点点。 白天的热浪被驱散干净,甚至怕冷的人都能感受到一丝凉意。 到达龙门外,已经有很多学子提前到达排队,身边跟着书童帮拿着箧笥。 真是人潮涌动堆成浪,前呼后拥挤成团。 傅渊之看了看情况也选了一列队伍接着末尾排上。 往年出现不少没来得及进考场的情况,其实那些人也不算来迟,只是人数众多,排到他的时候已经到达既定的时间,直接就关门不给进了。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最好更早到达,如此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卯时。 进场之前搜子搜查考生全身,确认学子没有怀挟抄写等纸张后方能入场,学子得到命令后才拿着衣裳鞋袜进入龙门后的大院,立院等候喊名。 傅渊之是辰时一刻进场的,目送他进去后大家这才返回。 在回客栈的途中四人还去吃了碗马肉米粉。 宋欢吃了后,夸赞道,“徐叔,这味道跟县里那家差不多啊。” 老徐点头,“那可不,县里的那家老板娘是这家老板的闺女。” 宋欢比出个大拇指,“这您都知道!” 老刘哈哈哈一笑,“你徐叔最喜八卦。” 徐叔哼了一声,“就你话多。” “我之前只是多嘴问了一下而已,那老板娘就说来了府城可以来这吃吃,她爹娘的手艺更地道。”徐叔回道。 阿弟是第一次吃马肉米粉,酸辣咸香,好吃得头也没抬,只剩嗦粉的声音。 “明天我们就要启程了,小忆跟我们一起还是留在这儿。”徐叔看着宋欢问道。 宋欢还没来得及回答,阿弟就抢先说道,“我要跟阿姐徐叔刘叔你们一起!” 宋欢帮阿弟把嘴角的辣椒籽拿下来,笑道,“你也可以在这儿陪着大哥哥。” 阿弟摇摇头,“我怕打扰到大哥哥,到时候他还得多费心思照顾我! 而且,我也想看看阿姐和叔叔们平日里是怎么押运货物的。 阿姐,你不是说让我多看多听吗?那我跟你们一起,不算吗?” 宋欢被他这么一问,瞬间哑然。 好小子,知道用她之前的话回怼她了! “这次会比上次辛苦哦,要在野外留宿,会有比上次更多的蚊子叮你,很难受的。” 阿弟握紧手中的筷子,“阿姐能做的,阿弟也能!阿姐,你就别劝我了,我已经是大人了!” 宋欢,“……” 是,八岁的大人! 其实,这个年代的孩子比上辈子的孩子懂事明理的早。 阿弟这个年纪放在上辈子,就是才读二年级的学生,能懂什么大道理? 可是阿弟不一样,或者说这里的孩子不一样,他们的思维方式已经是上辈子初中阶段的孩子才有的。 上辈子,普通学生到了初中都不一定能把四书五经背下来,可这里就不一样了。 就阿弟八岁的年龄,就已经能流利地背下《孟子》和《周礼》了。 可能是生活太单调,娱乐的项目也就那几样而已吧…… “行行行,听阿弟的,但是阿弟得和阿姐承诺一件事!”宋欢提出问题。 阿弟点头,“阿姐,你说吧,我一定能做到。” 宋欢点头,“到时候阿弟不能喊累,不能偷偷依赖叔叔们。 叔叔们和阿姐要看货物,没那么多精力照顾阿弟,阿弟得学会在路上自己照顾好自己,不准离开阿姐和叔叔们视线范围内,能做到吗?” 阿弟点头,“能做到!” 宋欢拍拍他的脑袋瓜,“好,那就给阿弟看看阿姐是怎么挣钱的!” 阿弟用力点头! 他要努力念书,努力出息! 这样阿姐就不用跑这么远挣钱,不用这么累,不用在被蚊子叮咬的睡不着的时候还得努力看货! 他看到越多,了解的越多,就越想给阿姐更好的,迫不及待的想长大! 这次来到府城,见识了更大的世界,看见了那些过的生活很好很好的人。 他也想让阿姐过上有大院子住,有丫鬟服侍的日子。 吃了马肉米粉后,徐叔和刘叔就先去商家那边了解情况,宋欢则带着阿弟准备出去城外。 刚才他们吃粉的时候,后面有一桌客人正谈论着去鉴山寺上香,请求神仙保佑家中孩子得中。 这个宋欢一般不信,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主要是被他们后面一句吸引住了,就是——鉴山寺上可以俯瞰整个阳江府。 既然来都来了,今天肯定是逛不完阳江府的,能看一看阳江府地处多辽阔,布局如何也是不枉此行! 跟阿弟把计划一说,阿弟也赞同,“阿姐,那我们赶紧去吧,也上柱香,帮大哥哥告诉一声他爹娘,让伯伯婶子他们在天上保佑大哥哥!” 宋欢揉了揉阿弟的脸颊,“阿弟说的对,那我们赶紧去。” 鉴山寺倚山而建,前墙高数丈,后墙仅三砖高,大佛端坐殿内,高达三丈,金碧辉煌。 寺内东厢房里,十八罗汉塑像姿态各异,栩栩如生。 整个鉴山寺建筑古朴,雄伟壮观,总建筑占地八亩多,其规模之大,堪称阳江府范围最大寺院。 人们排着长长的队伍,只为在那佛像前三叩大拜,以祈求平安,今天可能还会多加一项,祈求高中! 宋欢和阿弟拜了三拜上了香,捐了十文香油钱。 出到院子,问了僧人路怎么走后又接着爬山。 半个时辰后,一处角亭出现,立在坐上方,旁边一块平地还有山石堆砌。 宋欢姐弟不是第一批到的人,也不是最后一批。 终于登上来的时候,只觉汗流浃背,通体舒畅。 这上面的风很大,虽然边缘用木桩做了简易栅栏,但宋欢依旧不放心,紧紧抓住阿弟的手。 第五十章俯瞰阳江府 站在差不多山顶的位置,极目远望。 阳江府的风貌尽收眼底,楼宇宅院鳞次栉比,络绎不绝的人像是蚂蚁一般的,若隐若现。 最显眼的还数湖中的日月双鎏楼,四周都是湖水,显得它遗世而独立。 原来阳江府是有两条河流自北向南贯穿,左手边的是阳江,右手边的人桂江。 整个府城中间还有三个占地颇大的湖泊。 说三个其实也不太准确,因为靠着城北的两个湖泊中间是有一条小河衔接的。 就好比原本是一个椭圆,中间被挤压后,就变成了两头粗,中间细,但又没有被一分为二,处于那种“藕断丝连”的状态。 往南方向就有日月双鎏楼的杉湖,再往南就是护城河了。 阳江府说是风水宝地都不足为过。 山峰奇秀,平地拔起。 阳江与桂江的水,蜿蜒曲折。 真是峰峦叠嶂,碧水如镜,青山浮水,倒影翩翩,景色犹如百里画廊。 “山青、水秀、洞奇、石美”为阳江府“四绝”,如今其中三样她已经深感体会,就差最后一样“洞奇”了。 阿弟感叹道,“阿姐,从这里看下去,跟在家里看村里的景象很不一样!” 同样都是从山上往下看,在村里,他至多能看到那条逶迤的长河。 在这里,视野更宽广,阳江府的一切尽收眼底,甚至他还能找到昨天他经过的地方,日月双鎏楼! 一种他无法言说的气概由心腾升! 由宋欢来说就是那种雄姿挺拔,使人慨叹自己之渺小,如沧海一粟。 环眺远山之绵延,却又起逐日之志。 姐弟俩在鉴山寺吃了一顿素斋后这才下了山。 到了山底,阿弟一边走还一边说,“阿姐,寺庙的饭菜不如阿姐和大哥哥做的好吃。” 宋欢拍了拍阿弟脑袋瓜子,“那是你阿姐和大哥哥舍得用调料。” 阿弟嘻嘻笑着,然后把心中一直以来的疑问问出来,“阿姐,如果大哥哥中榜了,还会跟我们一起回县里吗?” 宋欢想了想说了一句,“阿弟想大哥哥中榜吗?” 阿弟点头,“当然了!” 大哥哥很努力的,睡的比自己晚,起的比自己早! 读书习字比自己还要认真对待! “大哥哥中榜后就跨越到另一条道路上了,跟我们的路不一样了。” 阿弟迷茫的挠挠头,“为什么?我明明走的也是和大哥哥一样的路!” 宋欢蹲在地上,竖着画上一条长直线,在线中间画一条与长直线垂直的短直线,在短直线上下点了两个点,指着下面的点道,“是,我们跟大哥哥是在一条道上,可阿弟你看,我们还在这个位置,可大哥哥的位置已经在这么上面了。” 阿弟抿抿唇,“那大哥哥会回头找我们吗?” 宋欢笑着道,“为什么要大哥哥回头呢?你追上去不行吗?” 阿弟眼睛一亮,“阿姐,那我追上来了,大哥哥又能和我们一起了吗?” 宋欢并没有接下这句话,只说道,“你先追上再说吧。” 阿弟看着两个点,努力点头,他会努力追上的! 大哥哥中榜就成了秀才,只要自己成了秀才,大家一起是秀才,肯定就能继续在一起了! 阿弟看着阿姐说道,“阿姐,回了县里我们赶紧去学塾吧?” 宋欢眼底溢着爱怜和温柔,“好!” 宋欢脑海里回忆当初相遇,然后让他留下,这三年共同走到现在,没有一丝不舍是不可能的。 人啊,相遇是猝不及防,而离别却是蓄谋已久。 总有一些人会慢慢淡出你的生活。 我们要学会的是接受,而不是怀念。 酉时末,宋欢一行人又来到龙门口接人。 傅渊之提着箧笥踏出门口,先是在台阶上四处张望,看到宋欢和阿弟在招手后,这才步下台阶往他们所在的方向走去。 阿弟被宋欢勒令不准提问考试情况,就只能问累不累,饿不饿,困不困的这些话题。 从傅渊之的表情上看,看不出是考得好还是考的不好,反正专心熬过这几天再说。 回到客栈,大家一起吃了夕食,宋欢再把第二天离开的事儿说了,傅渊之也理解接受,出发的时候他就知道,所以这没什么可纠结难受的。 阿弟则说道,“大哥哥,等你考中了,阿姐说带你去吃大餐庆祝!” 傅渊之一愣,随即如昙花绽放般笑了一下,然后点头,“好,那阿弟想吃什么?” 阿弟想了想,“吃肉!” 宋欢立马给阿弟头上赏了两个小包,“肉肉肉,你看看你个子!多吃菜!” 宋欢直接夹了一筷子青菜放进阿弟碗里,阿弟瘪嘴不敢吱声埋头吃。 傅渊之笑着摇头,看着宋欢问道,“你们押送这趟得多久?还来府城吗?” 徐叔刘叔同时转头看向宋欢,小伙子问的肯定不是他俩,两人乐的看热闹。 宋欢无视两个老不正经的,直接说道,“西溪学塾准备招生了,我打算给阿弟报名,可能来不了了。” 西溪学塾是县里唯二比较正规的学塾,当然了,还有一个官方县学,阿弟进不去的,得考上秀才才行。 另一个学塾宋欢打听过了,是个年轻先生开办的,为的估计就是挣点盘缠好准备之后的赶考,那他肯定还是会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傅渊之这般掏心掏肺的。 而且宋欢还觉得自己可能有点阴谋论,不是她自夸,阿弟才学确实不错,可以说是过目不忘的那种,傅渊之也不止一次夸奖过。 天赋没得说,主要是三观问题。 这么久以来阿弟在跟自己相处的过程中,肯定也会耳濡目染地被自己的三观带歪一丢丢,虽然她自己已经极力克制住自己不要太显得格格不入,但是总会有遗漏的地方。 所以很多时候可能她自己没觉得,傅渊之在这么久的相处下来,估计也没感觉出不一样,但是!她还是不可避免地有这方面的顾虑。 而且,徐叔也经常说自己对某些地方理解有偏颇,有些格格不入。 更不用说这里土生土长的先生们了,若是发现阿弟的一些小异常,会有什么不一样的处理手段就更不知道了。 宋欢怕那个年轻先生嫉妒阿弟的才学,毕竟在这里就算亲生父子,出现父亲嫉妒儿子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又怕阿弟偶尔的惊天言论刺激年轻先生的自尊心,想想觉得还是老先生比较好,经历多,对万事万物皆有不同的看法和一定的包容心,也不会存在什么得不到就要遏制毁灭的心理,如此比较下来还是西溪学塾适合阿弟。 西溪学塾是一位老先生开办的,老先生家里也是县里的大家族,不缺钱,也不会再对功名有太多的执着。 在他这个年龄不在家颐养天年,反而出来教书,想必他也是有一颗对教育事业的执着和热爱,对下一代人关爱的初心。 第五十一章回程 老先生名声在外,德高望重,才学造诣想必不差,就是收学生的门槛比较高,所以宋欢还是比较看中这次招生的。 傅渊之对西溪学塾有一点了解,说道,“阿弟天赋不错,进西溪学塾想必不会有什么难度。” 宋欢不敢断定说道,“在事情还没有定论之前,一切皆有可能。” 傅渊之赞同,鼓励阿弟道,“阿弟要加把劲儿了。” 阿弟用力点头,“好的,大哥哥!” 他还要追赶大哥哥呢,不加把劲儿怎么行! 得好多好多把劲儿才行! 第二天清晨,天色才有点微亮宋欢几人就起了。 退了房间后,宋欢背着阿弟跟着徐叔刘叔来到了一家作坊的后门。 那里已经有一个小厮在等待了。 他见徐叔刘叔两人后面还跟着两个人,一个小姑娘就算了,还有一个不大的孩子,眉心皱了皱,最终还是没问出口。 货物出了这个门就不是他负责了,他也不用管这么多,只要货物没问题,他们带十个孩子都管不着! 宋欢见小厮拿出两张文契,没看清上面写着什么内容,但大致的宋欢能猜的着,无非就是货物数量,种类还有保证之类的。 双方画押好后,这才又出现几个小厮把货物报到牛车上,五个大木箱摞起来,整个牛车也就留出两个不大的位置,“驾驶座和副驾驶座”。 徐叔和刘叔开箱确认货物,宋欢在旁帮忙,数量以及货品没有损坏,确定跟文契上的内容一样后大家这才出发。 徐叔坐在驾驶座,阿弟坐在副驾驶座吃馒头,牛车两侧一左一右分别站着刘叔和宋欢。 四人趁着天儿早,慢慢悠悠地出了城门。 傅渊之站在商铺廊檐下目送大家没了人影后,这才回了客栈。 昨晚宋欢说了今天就不道别了,也不想打扰傅渊之睡眠。 可傅渊之还是起来了。 看着渐行渐远的人,仿佛他们正从自己生命里走出,心口像被石头重压一般难受的慌。 傅渊之转过身。 背影落寞而萧索。 相比起来府城的匆忙,回去的路上因为不赶时间,慢悠悠地反而更加令人心情愉悦,轻松畅快。 本来两天的路程,也被他们走出来三天的路程。 在第三天中午的时候,大家又来到了前几天土匪收水费的地方。 这次没有上次的阵仗大,只两三个人坐在旁边,嘴里叼着根竹签子,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其中一个中年人看见宋欢等人,对着身后的两人一招手,直接就站了起来,喊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此水是我挖,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中年人说罢还双手使劲,把手臂肌肉和胸肌鼓囊起来,后面的两个人配合的把手中长枪用力戳地,发出“嘭”的声响。 宋欢,“……” 阿弟惊叹,双眼瞪的如铜铃大。 刘叔则上前,给了一两银子。 为首的男子看了眼牛车上的货,问道,“那是什么?” 刘叔笑道,“就是一些读书人用的砚台。” 中年人点点头,“读书人的东西都金贵,再多加一两。” 刘叔脸色一变,“大哥,这条路我们经常走,从没听说还得另外收费的。” 中年人用鼻子哼了一声,把手臂肌肉往刘叔跟前一扬,威胁意味浓重。 刘叔面上讪讪一笑,“我回去跟大家伙商量商量。” 中年男人不以为意摆摆手。 商量有什么用,还不是得交钱!难道还要打道回府? 中年男人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只能说宋欢他们此行运气不好,刚好碰到了这个不守规矩的土匪。 按寨里的规矩,收来的路费上交寨里,如此就是一两上交寨里,他们三人后面再拿的一两就能自己私自存下。 老徐听了后皱眉。 老刘耐不住性子,直接说道,“不如这样,我们直接打过去!反正我们已经交够了,石笋寨也没法说什么!” “二两银子不少了,我们这趟都只挣四两!” 一半的钱都给出去了,这也太不划算了,而是他们又不是打不过这三个! 这时,阿弟捂着肚子面色有些苍白,“阿姐,肚子痛。” 宋欢见一时半会儿过不去,就带着阿弟到了旁边的草丛里,“你先解决,待会儿好了就叫阿姐。” 阿弟急忙点头。 宋欢回来的时候,徐叔和刘叔两人还在纠结。 宋欢一听要二两银子,也皱眉了,这一给出去,大家不是没什么赚头了? 那边的中年男子皱眉,见他们还迟迟没下决心,走了过来,用手中的长枪敲击着木箱。 宋欢直接就把长枪给截了,这里面可是贵重物品,虽说是砚台,可不是宋欢给阿弟买的那种普通货色,里面有紫砚、右砚、端砚和陶砚,分别是四十两、一百两、一百五十两、一百两! 这还是按单价算,若是总的数量下来,那就是上千两的东西,可不是宋欢三人能赔的起的。 中年男子见自己的长枪被宋欢抓住了,先是一愣,然后怒意上涌,“你个小娘皮!给老子放手!” 宋欢不放,只是淡定的说,“东西坏了,你赔,我就放。” 中年男子冷笑,“我呸!还老子赔?!小娘皮你在做什么春秋大梦呢!” 宋欢摇头,“那我不放。” 中年男子气急,手中用力想从宋欢手里拔出枪,可偏偏没有半点动静! 中年男子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对着后面的两个小跟班骂道,“还傻愣着干嘛呢!上啊!” 这句话就是信号,两个小跟班动了,徐叔和刘叔也动了。 徐叔和刘叔武功底子不错,不说武功盖世,自保能力还是有的,不然也不会干这行。 中年男子见刷刷刷的几下,两个小跟班就被干趴下,眼神凶狠却掩盖不住眸底深处的忌惮,口齿凶狠却结巴道,“你们,你们是想我们石笋寨杀上门是不是! 你们真是长了天大的胆子!敢跟我们石笋寨作对! 有本事你们报上名来!看老子明天不带上人踏平你们!” 老徐和刘老刘无辜的对视一眼,老徐说道,“是你们先动的手,我们只是自保。” 老刘接着道,“如果不是你们贪心不足,我们早就过去了,还用得着在这跟你浪费功夫!” 中年男子没想到自己踢到了铁板,这事儿要是闹大了,被老大知道,他们肯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石笋寨之所以能够存在这么久,当然也有自己的一套行业准则的原因。 就拿水费来说,每年都收五文一个人,多一文不要,少一文不行,读书人坚决不动。 中年男子最终屈服于三人的武力,说道,“那,那,你们走吧。” 宋欢看了眼徐叔和刘叔,见徐叔点头后,宋欢这才放手,力道一卸中年男子一个没注意,整个人脚下蹭蹭蹭的往后腿,上半身直接往下倒,整个人嘭的一声倒在地上。 宋欢摇摇头,浪费了这身腱子肉。 虚的厉害! 第五十二章被抓 宋欢回头准备去找阿弟时,只剩一地的残余臭味,却空无一人。 宋欢急的在旁边叫了几声,都没听见回应,又跑到附近查看了一番痕迹,什么都没发现。 或许是草太多太深的缘故,宋欢又没有确认的方向,很难查找。 阿弟去哪里不可能不跟自己说,如今人不见了,只有一种情况。 宋欢回过头来就把中年男子衣领一拎,眼神冰冷,逼近问道,“我弟去哪儿了?!” 中年男子被宋欢眼神一吓,说道,“我哪儿知道?!” 宋欢皱眉,“你们就三个人?” 中年男子和后面被制服的两个小弟连连点头,“是啊是啊。” 宋欢和老徐老刘对视一眼。 老徐说道,“我们分开找找。” 宋欢看了一眼牛车,摇头,“这事不妥,我们都在路上,人肯定还在山里,还有机会。这批货贵重,徐叔你和刘叔先把货物运送回去,我留下来找。” 她不能拖累了徐叔和刘叔。 徐叔和刘叔还在坚持,宋欢坚决拒绝,“你们送达后再来帮我也不迟,就还有半天的路程就到鹿县了。” 最后徐叔和刘叔耐不过宋欢,只能先走一步。 宋欢这才逼问中年男子,“这附近除了石笋寨的人,还有别的人吗?” 中年男子见老徐和老刘离开,觉得没了威胁,虽然宋欢神情冰冷,他也无所惧,一脸倨傲不搭理宋欢。 宋欢心里呵呵,给你脸了? 宋欢遂抬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左边爬起来的小跟班又踹回了地上,五体投地,尘土飞扬。 小跟班脸埋在土里欲哭无泪,为什么倒霉的总是自己?! 中年男子,“……” 宋欢揪紧中年男子的领子,“你要想体会一番才说,我也不介意。” 说着宋欢就打算上手。 中年男子连忙叫道,“等等等等”,咽了咽口水,屈服在宋欢的狠劲儿下,摇头老实说道,“没了。” 宋欢想了想,这附近有土匪,拐子不可能来这里拐人,那只有石笋寨的人动机比较大。 无论如何,她都得去石笋寨一趟! 石笋寨建立在山坳,四面环山,中间的平地就是石笋寨的驻扎地。 木屋错落有致,一旁多余的土地还被开辟出来种菜,还有棚子里的牛羊以及正在自食其力的走地鸡。 里面的人欢声笑语,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个远离世外的“桃花源”。 宋欢让中年男子告诉村里的布局,中年男子哼了一声,倔强的不配合。 宋欢知道,他这意思是“另外的价钱”。 随即又是一通单方面碾压的打架,中年男子和两个跟班鼻青脸肿的吐了口血水。 那个被宋欢踹进地里的小跟班吐字不清的哭着喊着,“老大,老大,你就说吧,我受不了了老大!呜呜呜……” 中年男子也受不了了,只是自己倔脾气上来了一下子拉不下脸,现在有台阶下他也很识时务。 宋欢得知土匪老大的住所后,就手掌做刀劈晕了三人。 将他们捆绑好,再在他们嘴里塞了他们的衣物,这才放心离开。 或许是因为石笋寨威震一方,并不会有人会不长眼的来这里,所以里面的景象跟普通村落差不多,耕田种地,放羊喂牛,捉虫打闹,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土匪寨子?! 唯一区别的就是在寨子入口处建了一座哨塔,但里面却没有人。 宋欢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进了石笋寨。 屋檐下吊挂的葫芦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干净整洁的青石板,陈旧古朴的木屋,屋内陈设简单摆设整齐。 土匪头子正在院里给自家闺女修理秋千。 突然一阵脚步声传来,土匪头子转头就看见自家漂亮闺女回来了。 一身用经蓝靛染成黑色的布扣上衣,外衣长达腰部,下穿百褶长裙,脚缠绑腿。 腰部以上两边衣襟绣有多种小花图案,丝绣腰带系腰。 若干对红、绿、黄色两端悬吊丝穗的珠琉,成串红绒围着胸前,头缠长条彩带。 小姑娘配着彩绣服饰,头腰饰银质碎铃,走动时叮当作响。 “阿爹~阿爹~”小姑娘清脆悦耳的声音由远及近。 土匪头子整个人的气质瞬间软化,“哎呦~我的小姑奶奶,慢点慢点~” 小姑娘一双杏眼,扑簌扑簌的浓密睫毛,皮肤白里透红,长发乌黑亮丽,笑容像翩翩起舞的蝴蝶。 小姑娘一把扑进土匪头子的怀里,然后抬头,眨巴眼睛邀功道,“阿爹,阿爹,你看我带回来了什么~” 小姑娘朝着门口喊道,“进来吧。” 接着土匪头子就见两个下属胆颤心惊地抬着一个男孩子进来了,头垂在胸前不敢看老大的脸色。 土匪头子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阿爹,阿爹!这是我给自己找的压寨相公!是不是很好看!”小姑娘没有察觉到自己阿爹已经黑下来的脸色,只满心欢喜。 土匪头子压下火气,“青青啊,你哪儿弄来的人啊?” 青青小姑娘毫无所觉,声音甜甜的,“在山脚啊~” 土匪头子只觉自己好伤心,又问了一句,“只有他一个人吗?” 小姑娘摇摇头,“有呀,他们在和大壮叔叔他们一起,但是我带他来的时候就是他一个人哦~” 土匪头子无语,只能说,真不愧是自己的好闺女吗?! “青青要压寨相公干什么?”土匪头子欲哭无泪的问道。 青青回道,“有了压寨相公,阿爹就可以不用辛苦给青青挣钱啦!” 这是什么真理? 啊呸! 土匪头子哭笑不得,小心哄道,“青青,你还太小了,过几年再找压寨相公好不好?多陪阿爹几年啊?” 青青摇头,“青青有压寨相公也会陪着阿爹啊,让压寨相公出去挣钱就好啦!” 土匪头子同情的看着地上的男孩子,“他这么小,哪能挣钱啊!” 青青嘟嘴,“可是他长的好看!比其他人好看多了!” 这人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人了! 土匪头子,“……” 谁说长得好看的人就能挣钱了? 他也真是没想到,村里的孩子们还拉高了闺女的审美。 “阿爹以后给青青换个更好看的人好不好啊?” 青青摇头退出土匪头子的怀里,“不要,不要,青青就要他!” 土匪头子,“……” 没爱了! 才多大的孩子就要相公了?他这个做爹的怎么办? 土匪头子眼色不善的盯着晕厥的孩子,一腔恨不得立马把他大卸八块的怒意! 第五十三章醒来 阿弟醒来的时候,外面已是夕阳西下。 窗外的大树底下一个宛若小精灵的女孩子正在嬉笑荡着秋千,帮她推秋千的人阿弟眼熟。 他不是那个收他们水费的大叔吗? 他怎么在这儿? 阿姐呢? 阿弟四处张望,整个屋里就他一个人。 阿弟泪花在眼里积蓄,瘪嘴,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 惊天的哭声吓到了屋外正享受天伦之乐父女二人。 青青看着阿爹,“阿爹,相公是不是在哭?” 土匪头子心一梗,这咋滴还叫上相公了? 忽略震天雷一般的哭声,土匪头子专心致志的让自家乖女儿不要这么称呼别人。 青青疑惑,“那什么时候可以呢?” 土匪头子想都没想就回道,“等你十八岁的时候。” 青青掰了掰手指头,“那还得十年哦?” 小姑娘只会数十个手指头的数。 土匪头子轻声纠正,“是十一年哦。” 小姑娘点头,“好的,那阿爹,我现在如何称呼相公呢?” 土匪头子忍着心痛说道,“就叫哥哥吧。” 小姑娘点点头,甜声回答,“好的,青青听话。” 土匪头子终于欣慰了。 小姑娘接着就指着哭声处,“阿爹,哥哥在哭呢!” 土匪头子叹了口气,一把抱起闺女,“走,我们一起去看看。” 阿弟看着开门进来的父女二人抽噎着问道,“叔叔,我阿姐呢?” 土匪头子哪里知道?! 估计还在哪个旮旯找你吧! 阿弟见土匪头子没回自己,声音更大声了。 青青在土匪头子怀抱里挣扎着,土匪头子无奈只能把她放下。 青青蹭蹭蹭的跑到阿弟床上,轻声细语的问道,“你阿姐是谁啊?” 阿弟抹了抹鼻涕,“阿姐就是阿姐,阿姐长的很漂亮的。” 青青回想自己看到的那个大壮叔叔也打不过的姐姐。 她只看见了背影,不知道长的漂不漂亮。 “那你同意我一件事,我就帮你带你的阿姐来,好不好?” 爹爹教导过,事情涉及到别人,要经过别人的同意才行。 阿弟情绪稳定了很多,声音还带着一丝哭腔,“什么事情?” 青青赶在土匪头子的阻拦之前把话说了出来,“你做我的压寨相公好不好?” 阿弟疑惑,相公他知道,压寨相公是什么? 青青听到他的疑惑就解释说,“压寨相公就是挣钱给我花啊!” 阿弟疑惑,“我为什么要挣钱给你花?” 青青回答,“因为你是我的压寨相公啊!” “我为什么会是你的压寨相公?” “因为你好看啊!” “那么多好看的人,为什么是我?” “我见过的人当中,你最好看啊!” “那以后你遇见更好看的人是不是就换成别人当你的压寨相公啦?” 青青沉思良久。 然后说了一句,“好像也可以哦!” 土匪头子瞬间捂脸。 我的闺女呦~ 青青又说道,“不过,在我还没碰到更好看的人之前,你还得做我的压寨相公!” 阿弟想了想,“除非你能马上把阿姐带过来,否则我是不会同意的!” 青青还没发现自己已经从主动变成了被动,高兴的点头,“好啊!一言为定!” 青青伸出小指头,阿弟纠结片刻后也伸手,手指勾着手指,两人一起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就是大黄狗(小黄狗)!” 青青惊讶,“为什么是大黄狗!” 阿弟回想村里的那头大黄狗,“凶一点?” 青青想想也是,小黄狗很可爱的,“好!那重来一遍。”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就是大黄狗!” 两人收回手,青青转身对自己的亲亲阿爹说道,“阿爹,你快去把哥哥的阿姐带来吧?” 土匪头子皮笑肉不笑。 我的好闺女,难得你还记得你有个阿爹哦! 自己闺女闯出来的烂摊子,只能自己收拾! 土匪头子离了自家闺女又变成了威武雄壮,霸气侧漏的土匪老大,命令人去找人后,自己也跟着出去了。 当下他不想待在家里,看着那一幕就心梗。 土匪头子前脚刚离开,后脚宋欢就跳进窗里。 青青疑惑的看着这个漂亮姐姐,还想问她是谁,就见自家压寨相公喊道,“阿姐!” 阿弟的声音带着惊喜急切还有委屈。 宋欢抱着阿弟哄了片刻,这才安抚好他的情绪。 宋欢看着眼前这个眼睛布灵布灵的可爱小姑娘,笑眯着眼温柔道,“弟媳妇儿~” 青青笑嘻嘻也跟着自家压寨相公喊,“阿姐~是阿爹带你过来的吗?好快哦~” “相公好看,相公的阿姐也好看!青青好开心!”青青最喜欢好看的人了! 宋欢没想到啊,阿弟消失这会儿都能有媳妇儿了,这送上门的媳妇多好,都不用自己操心了! 跟个小精灵似的弟媳妇儿,挺好! 宋欢回夸道,“你也好看哦~” 青青害羞的捏着布扣外衣扭着身子。 “青青的阿爹在吗?”宋欢问道。 青青摇头,“刚刚出去了,我去把阿爹叫回来。” 宋欢目送远去的小身影,然后捏了捏阿弟的面颊,“小样儿,都被掳来当压寨相公了!得亏这张脸!真行啊!” 阿弟抱紧阿姐,对阿姐揉脸的动作也不吱声,还沉浸在刚才的害怕当中。 宋欢一开始就奔着土匪头子的住所来的,想着擒贼先擒王,这样找人也快。 谁知道刚跳进来就听见了阿弟的哭声,随着声音来到房子外面,然后一不小心就听到了整段对话。 还真是,彪悍的逻辑,彪悍的对话,彪悍的……“弟媳妇儿”! 土匪头子被自家闺女一顿毫无逻辑的夸赞的话终于弄清楚了! 人家属都摸进寨里来了! 还进了自己的家! 多么恐怖的事情! 土匪头子抱着自家闺女,手拿着大刀跑了进来。 看见的就是一个俊俏姑娘坐在床沿,怀里抱着那个男孩子。 看着是多么无害,却能单枪匹马的偷偷进来了! “这位如何称呼?”土匪头子看着宋欢问道。 宋欢笑着道,“宋欢,听闻石笋寨寨主颇有江湖侠义!今日之事……” 土匪头子见对方没有恶意,也就不再是如临大敌的模样,“这都是我闺女不懂事,既然姑娘已经找到了令弟,我就不多留了。 今日之事属实抱歉,还望见谅。” 土匪头子敢作敢当,没有觉得跟一个小姑娘道歉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宋欢觉得这人排除身份,还是挺有意思的一个人。 宋欢离开前很好心的告诉了土匪头子那三个人被绑的方位,顺便还告了一状。 土匪头子,“……” 丢人丢到家了! 看着离开的两个背影,土匪头子突然一拍额头。 他想起来了,这不是那好看的三兄妹吗? 第五十四章六礼束脩 西溪学塾位于双桂巷,打索巷距离双桂巷倒是不远,经过洒金桥右转的第一家院子就是了。 八月十三 宜入学 西溪学塾的院子门口排了一条长龙。 宋欢带着阿弟排在队伍的中间,无法想象辰时就来排队居然还有比她们更早的!说明进西溪学塾念书确实是个好的选择,好学塾才受欢迎嘛! 宋欢其实并不了解这个年代所谓的招生是怎么个录取法? 这个老先生所谓的门槛是个什么程度? 她帮不了阿弟,只能让他自己加油了! 午时初终于轮到了阿弟,宋欢给阿弟整理一下衣冠,鼓励道,“加油!” 阿弟听多了自然知道加油的意思,信心满满,“阿姐放心!” 两刻钟后,阿弟出来了,面上满心欢喜! 宋欢连忙先背上他突破人海,进了打索巷这才问道,“成功了吗?” 阿弟兴奋道,“成功了!阿姐我被录取了!” 宋欢咧嘴,这种激动开心的心情该死的令人沉醉! “老先生怎么说?” 阿弟回忆方才老先生的话,“老先生说我年龄虽然大了一点,但好在有了基础,进去可以直接上丙班了,而且老先生让我背诵的内容都是大哥哥教导过的!” 宋欢觉得自己真该好好感谢傅渊之了! 这年代的儿童一般四至七岁入学塾读书,称之为“破蒙”。 现在阿弟八岁才进学塾确实是晚了,好在她也算是请了个先生进家里教学,具体认真算下来阿弟真正破蒙是在五岁的时候,不算晚。 宋欢庆幸自己盘算的好! “先生有说什么时候去学塾吗?”宋欢问道。 阿弟回道,“十八!” 宋欢惊讶,“怎么这么晚?” 阿弟想了想说道,“先生考校我后就出现一个婆婆给我量了身高尺寸,可能是要给我做衣服?” 宋欢恍然,那估计是统一的学子服。 按照老先生的惯例,一般只会录取十几个或者二十几个的学子,那确实要几天时间做学子服。 在入学的前的这几天,宋欢得去了解入学前需要准备的东西。 宋欢来到了杂货铺,小二哥知道她的目的后先是恭喜,然后就热情介绍了具体的束脩,还给宋欢普及了一下知识。 入泮礼包括了“拜先生”这一个环节,拜先生的时候,学生要向先生赠送“六礼束脩”。 “六礼”:学生要送给老师六种礼品。 “束脩”:“六礼”之中的其中一样,就是十条干瘦肉条。 六礼包括: 芹菜:寓意为“勤奋好学、业精于勤”; 莲子心苦:寓意为“苦心教育”; 红豆:则含有“鸿运高照”之意; 枣子:寓意为“早早高中”; 桂圆:寓意为“功德圆满”; 干瘦肉条:用以表达弟子心意。 宋欢确认无误后就把小二哥分装好的纸包放进背篓,一共花了八百七十四文。 这里没有芹菜还得去集市买,莲子、红豆、桂圆以及红枣这四样不贵,也就花了十八文,但是干瘦肉条价格昂贵。 干瘦肉条按二十文一斤,每条差不多三斤多四斤左右,十条就花了八百五十六文。 芹菜花了两文。 去府城押运这一趟挣的一两银子就只剩下一百二十四文了! 之前剩下的二十一两又八百九十文,减去前往府城花费的,还有给傅渊之二两的生活费,还剩下十九两又五百二十五文,加上刚才剩下的一百二十四文,结余十九两六百四十九文。 宋欢还得给阿弟买新的毛笔墨条和纸,还得买个褡裢[dā lián]。 褡裢相当于书包。 它是民间长期使用的一种布口袋,质量很结实,长方形中间开口。 学子可以在里面放纸、笔、墨盒以及书籍砚台。 那些账房先生和商人之类的不仅装这些,还装信封信笺、印章印泥、地契文书、证件帐簿……等等这些处理文牍的用具。 现在在大街上就能看到来来往往的商人或帐房先生都将它搭在肩上。 褡裢搭在肩上,人们就能空出两手行动方便。 而且比箧笥(箱笼)好,不重,适合阿弟这种年龄还小的学子。 宋欢又买了一只普通常用的毛笔,一百文,还有墨条两条两百文,再加上十刀纸,每刀纸一百文,价格比镇上的贵,数量不变也还是七十张一刀。 但是纸质更加细腻一些,没有什么比较可言。 镇上用的估计都是残次品。 入了学塾就不比从前了,练字书写肯定会成倍增长,宋欢就只能根据自身情况买这么多,少了再来买就是。 褡裢宋欢在几家铺子逛了又逛,最后选择一款蓝靛色的纯布包,有刺绣的比它贵上一两倍。 男娃娃嘛,人长得好看就行了,走极简风格。 花里胡哨的跟个娘娘腔似的,像什么话! 最后褡裢花了三十文。 如此一来,宋欢就还剩下十八两又三百一十九文。 来县城这才几天? 都把她一年的收入给花没了! 唉,任重而道远啊! 宋欢背好背篓回家,走到打索巷的时候就听到了打斗声,宋欢一开始不以为意,直到发现声音是从自家院子传出来的时候就不淡定了。 宋欢一脚把后门踹开,然后就傻眼了。 这是怎么回事儿? 满院的杂乱。 土匪头子以一敌十好几个小混混,肌肉喷张,力道爆发十足,棍棍打到肉,丝毫没吃亏,小混混不得近身又不断挨打,痛苦又恼怒,热闹得不亦乐乎。 前院和后院连接的大门旁,房东鼻青脸肿再加两个黑眼圈,狼狈的坐在地上,流着眼泪用衣袖正擦着不停流下来的鼻血。 宋欢瞥到台阶上,就看到台阶上正哭的稀里哗啦的阿弟。 而阿弟…… 被昨天的可爱小女孩揽着肩膀抱在怀里,小声甜甜的安慰。 她用着洁白的小手帕给阿弟擦完鼻涕又擦眼泪,糊的满脸都是鼻涕眼泪。 宋欢有点没眼看,“……” 阿弟……你很有吃软饭的潜质啊! 打斗进行的如火如荼。 看着那些发觉打不过就求饶却不被理会的小混混们,宋欢同情的摇头,土匪头子估计还没撒完心火。 女儿控的爹,发现自家闺女的心中自己不再是第一位的时候,那种伤心,悲愤,急于发泄的心情,宋欢觉得自己能体会,只是倒霉了这些小混混。 送上门的出气筒,不用白不用! 宋欢淡定的进了厨房,放好背篓这才出来,清点一下被毁的财物,好方便待会儿向他们索赔。 第五十五章索赔 “什么!你这不是抢劫?!”混混头子气愤的指着宋欢。 宋欢无辜耸肩道,“没有啊。” 混混气的牙痒痒,捂着受伤的胸口,眼睛瞪得都快掉下来了,一口气说完,“你刚才说了,修理门三十文,水壶茶杯二十文,两张凳子八十文,扫把五文,水桶十文,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四十五文,怎么就变成一两银子了!” 宋欢一副没算错的表情,认真点头,“没错啊!剩下的都是精神损失费啊!” “你们没看见我阿弟现在还在哭吗?他万一被你们吓着生病了怎么办?他还得去学塾进学呢! 为了不耽误进学我是不是得叫大夫?得抓药?这不要钱啊?!” 宋欢摸索着下巴状似疑惑地嘶了一声,看向土匪头子,“你说,我是不是要少了?” 土匪头子,“……” 要说抢这门功夫,你不比老子差! 这厚脸皮的劲儿,怎么就是个女娃娃呢! 土匪头子暗道可惜。 一边的混混头子则气的直捂胸口,后面那些捂着脑袋、肚子、小腿直不起腰的小弟们,连忙紧张的不顾伤势也要上前扶着人直喊大哥,就怕他撅了过去独留下他们顶枪火。 混混头子看了眼土匪头子,又看着一脸无害乖巧碰瓷的宋欢,闭上眼睛深呼吸,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手微微颤抖,“拿去,给他们!” 小弟颤颤巍巍的接过银子,直接双手递给土匪头子,土匪头子脸一板,眼睛一瞪,语气凶狠,“给我干什么!” 小弟被吓得差点崴脚倒地,随即又连忙一瘸一拐的递给宋欢,宋欢伸手,小弟小心翼翼地把银子放在她手心,尽量不触碰宋欢。 门口坐在地上的柳文若见宋欢要赔偿成功了,也开口想说就被混混头子凶狠的瞪了一眼憋了回去。 混混头子一脸凶狠地对着柳文若放狠话道,“柳文若!你要是十日内不把钱还给我,我就把你丢进河里喂鱼!” 说罢,十几个人一瘸一拐互相搀扶着,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原本还想抵扣一些债务的柳文若,“……” 算了,是他痴心妄想了! 柳文若坚强的扶着墙站了起来,宋欢想着这毕竟也是房东,好心问了一句,“要不要帮叫大夫?” 柳文若摆摆手,“不了,今天的事对不住,作为赔偿,你们可以少交一个月的租金。” 说罢,柳文若就关门锁上,院子里又恢复了寂静,除了阿弟偶尔的吸鼻涕的声音。 宋欢看向土匪头子,土匪头子也看着宋欢。 “您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啊!多亏您救了我阿弟,之前的事就一笔勾销了!”宋欢感谢道。 土匪头子哼了一声,心想。 还一笔勾销呢? 老子不认,你又有什么可勾销的,还不是只能吃瘪! “阿爹~”软软糯糯的甜声钻进土匪头子的耳朵里。 土匪头子面色一软,又成了那普通众爹的一员。 “欸~青青怎么了?” 青青把手帕递了过来,“帕子脏了……” 土匪头子,“……” 都是那臭小子的眼泪鼻涕,弄脏了自己闺女的手帕,还要让自己这个当爹的洗吗!!! 也不用这么上赶着吧! 这抢回来的压寨相公哪是给自家闺女挣钱使得?分明是给她爹抢了个小祖宗回来嘛啊! 宋欢忍住笑,一把抽过土匪头子手中的帕子,说道,“我来洗,保证还给青青一块香喷喷的干干净净的帕子!” 青青甜甜的回了一声,“谢谢阿姐~” 宋欢笑眯着眼,声音温柔,“不客气~” 这么惹人爱的小姑娘,谁不喜欢,要真成了自己的弟媳妇,那可不赚了?! 宋欢抛给阿弟一个“加油”的眼神,阿弟擦了擦眼睛,不懂阿姐是什么意思,只抽咽着鼻子小声喃喃,“阿姐……” 土匪头子都快气炸了,这都什么跟什么?! 怎么一个两个的都忽略自己,没看到自己都快发飙了吗! 啊啊啊啊,刚才就不应该让那几个混账东西这么轻易的离开! 已经出了打索巷的混混们齐齐打个冷颤,看了眼背后的巷子,又加快了脚步。 想要赶紧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有个小混混还后悔地说着,“下次出门一定要找个道士算算日子,今天真他,娘,的倒霉!” 另外一个小混混上来就直接给了他后脑勺一个大巴掌,嘴里恨铁不成钢的骂道,“算算算就知道算!没钱怎么算!赶紧走吧!就知道叽里咕噜的说些没用的废话!” 小混混揉了揉后脑勺,委屈瘪嘴,吸着鼻涕也赶忙跟上。 宋欢和着土匪头子把院里整理了一番。 土匪头子被自己闺女支使的团团转,却不见丝毫不耐烦。 是个好爹。 宋欢拍了拍手,损坏的东西明天再修理吧,今天来了客人还及时救了阿弟,不留饭不像话。 正巧,土匪头子也是这么想的,免费打手都做了,吃你家一顿饭怎么了? 而且,要不是自己,宋欢能宰得了对方一两银子? 我不分账就不错了! 宋欢出去集市里,买了二斤肥肉,一斤五花,共花了六十四文。 一斤肥肉二十二文一斤,比镇上贵了四文钱,五花一斤二十文,贵了五文。 买了一条河鱼,三文一斤,花了九文。 宋欢还买了豆豉、辣椒、白菜以及两块豆腐。 豆豉一文一碗,豆腐一文两块,白菜一文一斤,辣椒三文一斤,共花了六文。 总的花了七十九文。 回家里宋欢就把白米饭煮上,另外用一斤肥肉和一斤五花混着姜丝大蒜以及一点豆豉炒了一碟辣椒炒肉。 用另外一斤肥肉炼油变成油炸后和白菜一起炒,最后拍颗蒜丢进去炒香,就成了一道猪肉白菜。 最后再煮上一道奶白色鱼汤炖豆腐。 两菜一汤,不多,但都是肉菜! 这香味一出来,待在院里的土匪头子和青青就有点坐不住了,嘴里直泛口水。 阿弟倒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 青青忍不住,“阿爹~阿姐炒菜好香哦~我能去看看吗?” 土匪头子喝水掩盖自己的异常,听见闺女的话,放下水杯,揉了揉青青的小脑袋,说道,“青青乖,待会儿上菜就知道了,现在过去是不礼貌的行为~青青是乖孩子,不能这么做的,对不对?” 青青抿抿唇,虽然失落,但还是乖巧点头,“好的,阿爹,那青青再等一等。” 土匪头子满意的点头,闺女还是在意自己这个阿爹的。 土匪头子才心满意足,就见自家闺女又贴到臭小子身边,不知道在小声嘀咕着什么。 土匪头子只觉得自己好像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第五十六章留饭 三道色香味俱全的菜放在桌上时,土匪头子父女俩的眼睛就不动了。 看上去滑嫩带点酱色的肉片,泛着油光的辣椒,热气腾腾一股肉香夹杂着辣椒香直钻入鼻子,让人口水泛滥。 一块块雪白的豆腐,一段段的葱花,一块块大大的鱼肉,在加上那鲜美的汤汁,谁看了都会垂涎三尺! 宋欢给大家盛好饭,客气说道,“菜色不多,也不知道合不合你们的胃口。” 青青流着口水盯着菜,肯定回答,“合胃口合胃口!” 土匪头子顶着一张威武霸气的脸,高冷地说道,“勉勉强强!” 宋欢看着不动声色的土匪头子,试探性问,“那开动吧?!” 土匪头子“嗯”了一声。 话音一落,土匪头子就马上拿起筷子给青青夹了几块他早就看好的大肉片,还不忘夹一筷子青菜,确定自家闺女已经开吃没啥问题后,这才自己埋头狠吃。 肉质软嫩有肉香,辣椒的香多过辣,没有生辣味不呛口,碗底有一层油汤,整个菜的辣椒味道猪肉香气,汤汁的油润感都是融合起来的。 土匪头子只觉得皇帝吃的也就那样了,这么一对比,平日里他吃的就是猪食嘛! 宋欢又拿出碗,给大家分别盛了一碗汤,汤色奶白浓醇。 宋欢轻柔地对青青说,“还烫,等凉一些再喝啊~” 青青点头! 嘴里包着饭菜,口齿不清的不知道说了什么。 宋欢宠溺一笑。 阿弟也埋头吃,只不过没有土匪头子那么迫切,时不时地还会给青青夹一筷子青菜。 青青嘟嘟嘴,疑惑问道,“哥哥你怎么不给我夹肉?” 阿弟心虚的收回筷子,把宋欢平日里对他说的话也告诉给青青,“吃青菜长得高。” 青青乖乖的“哦”了一声,吃下去,眼睛一亮。 好吃! “哥哥,我还要~”青青看着阿弟提出要求。 阿弟心虚一散,咧嘴笑,“好!” 宋欢对阿弟那点小九九已经见怪不怪了,懒得在人家面前拆穿他。 宋欢吹了吹气,喝了口鱼汤,滋味香滑可口,味道超赞! 一刻钟的功夫,桌面上只剩下鱼刺鱼骨和一些辣椒。 三斤肉,一条鱼,两块豆腐一斤青菜全被干没,大多数都是进了土匪头子的肚子里。 不愧长了那么大的个头,食量惊人啊! 土匪头子抱着肚子往凳子一靠,打了个嗝,舒服的叹了口气。 吃的真舒服。 这小丫头手艺不错啊! 阿弟照例帮着收拾碗筷,青青看了看自家闭着眼睛的阿爹,又看了看哥哥,小嫩手也伸到桌面上,帮着收拾起来。 阿弟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的地方,看着那小手,直接就把筷子塞在了青青的手里,“你帮拿着筷子就行了。” 青青双手握紧筷子,懵懂的“奥”了一声。 青青就乖巧的站在一旁,看着哥哥认认真真的把鱼刺鱼骨拨到一堆,再拨到碟子里。然后又把小碗分两堆摞在一起,再把碟子重叠。 接着阿弟就抱着碗筷出去了,青青见此也跟着跑了出去。 土匪头子睁开眼睛,看着两个小背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最后又闭上眼睛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 宋欢这时才从隔壁房东院子回来,她留了一点油渣白菜给隔壁的。 身上有伤口,不能吃辣吃发物,她就只留了这道菜给他。 宋欢没见着人,放下饭菜就直接回了。 宋欢见着青青正帮忙收拾东西就对阿弟说,“青青是客人,你怎么让人家帮忙呢?” 阿弟挠了挠脑袋,看着青青同样一脸懵懂的模样后,这才对着阿姐说,“我错了,阿姐……” 青青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能帮着做,有些委屈,“阿姐,为什么哥哥可以做,我不可以?” 宋欢蹲下来,告诉青青,“因为青青是客人啊,如果客人来了家里还要客人帮忙做活,这是不礼貌的行为,知道吗?” 青青疑惑,“为什么我是客人?” 宋欢,“……” 青青又问,“哥哥是我的压寨相公,我不算客人……” 宋欢,“……” 很有道理,可是你们不还没定下来嘛…… 而且,她也只当是个玩笑,人堂堂一个寨主,手底下有一帮为自己卖命的下属,有钱有势的,怎么会看上自家阿弟做女婿的对不对? 玩笑而已,不必当真的! 可是这话不能宋欢说吧,而且她也不忍心告诉小丫头,说这事不能当真的? 人家今天来还救了阿弟,让人家闺女哭着回去,多不好?! 宋欢还纠结着怎么回答比较合适,人小丫头就直接过去帮忙阿弟倒水洗碗去了,虽然倒的到处都是…… 宋欢,“……” 宋欢纠结的看着正在闭目养神的土匪头子,心下暗叹,这算怎么一回事儿嘛! 柳文若开门就看到地上热腾腾的饭菜,走出来看着后院方向,目光悠长复杂。 忽略他一身的伤势和猪头一般的脸,还是能看出是个走忧郁路线的翩翩公子。 半个时辰后,土匪头子起身告辞。 宋欢也不多挽留,客气的说几句场面话就得了,倒是对青青温柔的多说了两句,“青青有空就来找阿姐玩儿啊~” 青青开心的点头,“青青会的!” 土匪头子,“……” 他难道以后都要奔赴在来县城的路上了吗? 不过,如果能蹭到宋欢做的饭菜,也不是不可以…… 宋欢摆摆手和阿弟目送两人离开。 回到屋里,宋欢这才问了今天的情况。 原来,宋欢出去没多久,那帮混混就来找了隔壁的柳文若,好一阵吵闹摔打过后,然后就破门进了后院。 阿弟匆忙之下躲进了厨房里,后来被其中一个混混拎了出来。 即便柳文若极力阻止,他们也没有打算停下打阿弟的动作,这一幕恰巧被带着闺女来的土匪头子登门瞧见了,然后就被闺女催促着救自家的压寨相公! 宋欢抱着阿弟,还好没受伤! 随即又叹了口气,有个惹事的房东也不是好事! 可都已经交了房租了,又不能退,而且这里去西溪学塾也方便。 能找到位置合适,价位也合适的地方是真不容易! 若是柳文若能把自己的事情摆平就好了。 借钱给他还钱是不可能了,其他方面倒是能帮上一点,不过这都是宋欢的自作多情,保不准人家也不想自己多管闲事。 宋欢摸了摸阿弟的小脑袋,揉着细滑柔软的发质,看来这十天她是不能出远门了。 虽然这次他们是被土匪头子给打怕了,但等他们弄清楚原因后会不会又找上门来,这可就说不定了。 第五十七章进学,出榜 癸卯年 辛酉月 癸巳日,八月十八 卯时中 宋欢爬起来去集市买了猪肝、芹菜、尾鲮鱼、豆腐。 回到院里就开始做猪肝炒芹菜、蒸全尾鲮鱼、豆腐干葱以及红鸡蛋。 干葱是前几天就晒好的,红鸡蛋待会儿鸡蛋直接煮熟用红曲粉染上就行了。 这几道菜的寓意则分别是勤学当官、跃入龙门、聪明伶俐、连中双元。 宋欢虽然还是坚信自己努力最重要,但是仪式感总要有,这种好寓意当然也不嫌多。 阿弟起来每样都吃些,最后把两个鸡蛋都吃光后,宋欢这带着阿弟去到西溪学塾。 辰时初,西溪学塾大门敞开,一个个满怀期待的大人们把孩子送进学塾。 宋欢当然也是其中的一员。 阿弟第一次经历这种,虽然很紧张,但是只要想到晚上还会回家,心情就会好很多。 阿弟一步三回头的进了学塾,宋欢也感叹了一句,孩子长大了! 先生姓陈,一般大家都会称呼陈老先生。 院子里,二十多个学子肩搭褡裢,均换好学子服端端正正的站在院中。 老先生满意点点头,捋了捋胡须,接着开口说,“现在举行入泮礼,你们等会儿跟着最前方的学兄,学兄说怎么做,你们就怎么做,明白了吗?” 阿弟随着大家一起回答,“明白了,先生!” “入泮礼”是一个相当庄重的仪式,绝对不能有任何的马虎。 “入泮礼”的第一个环节是:“正衣冠”。 在这个环节里,新入学的学子们被学兄安排好一一站立,排列整齐,再由先生依次为学童们整理好衣冠。 第二个环节是:“拜孔子”。 学生们排着整齐的队伍集合于学堂前。 恭立片刻后,在先生的带领下,跨过一个半圆形的水池之后,拜孔子。 先生口中默念“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之类的话。 第三个环节是“拜先生”。 拜先生时,学生就可以一一上前向先生赠送六礼束修。 第四个环节是“洗净手”。 学兄们一一抱着一个个水盆放在对应的每个新学子前,新学子们将手放到水盆里,正反各洗一次,然后擦干。 洗手的寓意在于净手净心,去杂存精,希望能在日后的学习中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接着又到学堂一侧的书案旁填写一张“亲供”。 这个相当于新生入学登记表。 写下学子的“年龄、籍贯”。 由于没有照片,所以还必须在“亲供”中注明“身高、面白、或有须、或无须(一般新入学的也不会有须,一般会在县学府学之类的有)”,再由老师统一收集存放。 这一项因为学子们很多都还没有开始破蒙,所以由新学子口述学兄代为掌笔。 在开始授课之前,先生还要为学生举行“开笔破蒙”,通过“点破朦胧、笔画朱砂”来进行。 最后,一个个新学子眉心点着朱砂在学兄的带领下,进入了自己所在的班级。 阿弟则被一个学兄带入了丙班。 丙班算上阿弟刚好有十二个人。 阿弟被安排坐在了进门第四排靠窗的位置。 同班的学生先是看了一眼阿弟,随即又低头默默看书或者背书练字。 阿弟盘腿坐下,把褡裢放在书案(书桌)一旁,把准备好的笔墨纸砚拿出来摆放好,自己开始磨墨。 宋欢回到了院里,自己一个人坐在屋檐下,喝着茶水。 突然就觉得空了下来。 阿弟去学塾了,傅渊之去考院试了…… 唉…… 诶???! 宋欢突然猛的一起身,她突然想起,今天好像是院试出成绩的日子! 宋欢一想到去府城的距离,又缓缓坐下。 迟早能知道的,过两天傅渊之估计就回来了,他就算中了,去府学念书那也得回来收拾行李吧,他那宝贝书还就在这呢! 这么一想,宋欢又不着急了。 不对,她着急什么? 宋欢驱赶杂念,又恢复慢条斯理的状态,闭目养神。 空气寂静,墙上的爬藤和角落的野花随风摆动。 只有生活慢下来,才能发现生活中的细节,才会发现它的美好。 宋欢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阳江府 榜单贴在考棚的外墙上。 寅时公布 此次得中秀才的有一百五十二人。 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四十人,这四十人均为廪生,全称廪膳生员。 进入府学后,会每个月按时发给廪生廪米六斗。 一斗十二斤,一个月七十二斤米,一个人差不多够了。 二等四十人,这四十人均为增生,是增广生员的简称。 它出现的原因是由于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于是朝廷就在定额的廪生之外,再增加额外的生员。 增生不享受廪米。 为了和廪生区分开,最开始这批可以领廪米的生员被叫做廪膳生员,这一批后增加的就叫作增广生员。 随着书生越来越多,这就导致了更多人要求进学。 所以朝廷在迫不得已之下就在这两种生员之后,又再增加了第三种生员。 因为尾附于前两种生员的后面,所以得名“附生”。 这一百五十二名秀才,从第八十一名(包括八十一名)开始到最后一名就都是附生。 除了廪生、增生、附生外,当然还有一种捷径能成为生员。 这种就是看个人的“钞”能力了! “例生”就是这种捷径下的产物。 他们通过向朝廷捐赠钱粮取得生员的秀才。 因为不是靠着真才实学考进来的,所以例生很让人瞧不起。 一般都是商贾之家为了不让自己的社会地位太差,面上无光而不得不捐赠的。 傅渊之没有书童,也没人帮去看榜,自己身上这两套衣裳都是宋欢帮置办的,他不舍得它们有损坏,所以他就没有第一时间前去查看名次,等这波高峰期过了他再去看也行。 然而他忽略了一种职业,报喜员。 傅渊之不去看,自有人帮看。 傅渊之还在吃朝食的时候就有一个年轻人跑进客栈,大声恭喜,“傅渊之,傅廪生获一等十四名!请问,哪位是傅渊之傅廪生?” 傅渊之这才顶着众人寻找的目光站了起来,周围人看傅渊之相貌堂堂,丰姿俊秀具是笑脸迎上,上前恭喜,傅渊之一一接下,从容不迫的回应。 前来报喜的人也被傅渊之打赏了二十文。 这种钱不能抠门,傅渊之先前也没想那么多,就把身上揣着的二十文零钱塞了过去。 报喜的人感受手里的重量,面上一喜,又是一番高声恭贺后就跑去下一家。 这时,客栈的掌柜来到傅渊之跟前也是好一番恭贺,表达了要给傅渊之退这十二天的住宿费以及伙食费,且请傅渊之写上一篇文章留给客栈。 若他日傅渊之高中进士或者更高,那这篇文章就给客栈带来更大更长远的好处。 若是没高中也没关系,四百二十文客栈也亏的起。 往年也没少有打水漂的,这都是惯例提前投资了。 第五十八章回鹿县 榜单一出,府城的豪商们就开始让下人将早已经准备好的礼送去给登榜的一百五十二名生员。 这礼也分上中下三等,虽然均为笔墨纸砚但也分质量的好坏。 上等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级别,当然这仅限于案首才能拥有的。 傅渊之拿的就是上等这一级别的。 至于为什么商人会有送礼这一行为,这还得归功于朝廷重农抑商的原因。 “士农工商”四个等级中,商人被排在末尾。 为了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很多商人都会在这种情况进行投资,选一些未发迹的士子进行资助。 一旦这些士子入朝为官,那对于他们日后的生意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傅渊之在离开府城时,手里有了一大包袱的礼物里面甚至还有银子。 一些商人,觉得与其买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给人,还不如直接送钱来的实在,想买啥人自己去买就好了。 傅渊之雇了一辆牛车就包袱款款的回了鹿县。 两天后。 傅渊之难掩欣喜的到达门口时,门上挂着锁,院里一片寂静。 傅渊之,“……” 分享的喜悦瞬间被打半折。 此时的宋欢早已经在城外的山林里挖陷阱去了。 阿弟辰时初上学,酉时中下学,宋欢睡不了懒觉,看着兜里那快速下降的银钱,宋欢直接就扛上锄头,背上柴刀竹篓进山了。 鹿县外,进城的右手边有一片竹林,宋欢进去看过,里面的土地有人为挖过的痕迹,有可能是腊月时候有人来挖冬笋留下来的。 宋欢一路走一路寻找看看有没有竹鼠留下来的啃咬痕迹,一无所获后,宋欢直接穿过竹林进入更深一些的林子。 说深其实也只是出了竹林,再往树林里走了差不多一刻钟的距离,只在这段范围里活动。 宋欢对这里的地势环境不太熟,不敢一下子进到深处,只选择了三个合适的地方做了简易陷阱,又在附近查看有没有其他猎物生活的痕迹。 没有收获宋欢也不气馁,说明范围还不够大,而是这一带估计是因为靠近竹林,而竹林会频繁有人出现的原因,所以猎物出现的少。 宋欢直接砍了一扛柴,用藤蔓把柴的两端固定好,直接一提,压在右侧肩膀上,健步如飞的进城。 门锁开了,宋欢第一反应是进贼了,然后才反应过来,如果傅渊之不耽误时间的话,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到家。 宋欢推开门,就见院子里晒着一竹杆的衣裳,地上是没拧干后垂落下来的水渍。 傅渊之听着动静,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你回来了?去哪儿了?” 傅渊之帮忙宋欢卸下肩上的柴,宋欢拍了拍手,又拍了拍两肩的碎屑,“我去城外了,你回来的挺快啊。” 傅渊之点头,“九月初一我就要进府学了,想赶紧回来。” 宋欢算了算日子,今天二十一,再加上还要赶路的两天,这么算下来就还有七天的时间。 宋欢算完日子才反应过来,惊喜的看着傅渊之,声音激动,“你中啦?!” 傅渊之眼底泛着笑意,温柔的“嗯”了一声。 宋欢下意识地追问,“第几名啊?” 问出口宋欢就后悔了,万一名次不好,这么问真是扫兴了! 傅渊之倒没想那么多,“一等十四名。” 宋欢又问,“一共有多少人中了?” “一百五十二名。” 宋欢比出大拇指,“厉害!” 宋欢还在沉浸喜悦当中,傅渊之又继续丢出炸弹,“我这个名次是可以拿到廪米的,每个月朝廷会发下六斗廪米给我。” 宋欢心里只剩下哇塞! 这就开始吃皇粮了! 可以啊你小子! “前途无量!加油!”宋欢直接赞扬! 傅渊之十七岁考中秀才,算是很厉害了。 若三年后乡试得中,在第四年的会试一举中榜进士,再在进入同年的殿试,他也才二十四。 若是阿弟以这种速度,那她到时就是三十一岁。 宋欢摇摇头,三十一其实也还好,在上辈子那正是有钱有闲的时候,这里虽然可能大概率快当奶奶的年纪了…… 但,她又不是本土人!╮(╯▽╰)╭ 刚好努力挣钱,到时候直接潇洒走山河! 宋欢看了天色,突然着急忙慌道,“遭了遭了,阿弟快放学了,我先去接人啊,你先休息啊,等会回来我们一起去食肆庆祝你大喜日子!” 傅渊之看着快速现实的身影无奈笑了出来,把后门掩上,又一头扎进厨房里。 傅渊之大概能知道宋欢的钱花了多少,如今不比以前。 不仅要负担阿弟笔墨纸束脩的费用,还有吃穿住,她现在压力不小。 回到家里阿弟就快速奔到傅渊之的怀抱,十几天的分别,阿弟虽然没在宋欢面前表现出来,可是心底还是对傅渊之很想念。 特别是知道过几天傅渊之就要去府城进学,以后很难再见了的时候,他不舍的心情更是上达到顶峰。 阿弟抱着傅渊之的大腿,抬头对傅渊之说,“大哥哥,阿弟好想你!” 傅渊之摸摸他的脑袋,“我也很想阿弟,学塾进学如何?遇到不知道的问题有没有问先生?” 阿弟点头,“嗯!阿弟问了!可是先生和大哥哥的方式不一样,阿弟还在适应。” 阿弟从五岁开始就是傅渊之教导的,而且任务量不大。 一个原因是阿弟聪颖学得快,另一个原因就是宋欢和傅渊之商量的那件事,上午学习,下午劳作,劳逸结合能让阿弟不厌恶学习的同时也能保持一段美好的童年。 不过,现在就不一样了,要真正跨入夙兴夜寐的状态了。 最终三人还是没有去食肆,傅渊之做了粉蒸肉、大蒜炒扣肉、炒青菜。 夕食过后,傅渊之就把自己一路带回来的包袱放在了桌上,死结打开,里面摞着一个个简单精美的礼盒。 有两个礼盒没摞稳,宋欢和阿弟一改呆愣状态,身体快过脑子作出反应,两人一左一右分别侧身向桌角急忙接住盒子。 宋欢和阿弟轻舒一口气。 宋欢也回过神来,看着满桌的东西,问道,“你哪儿来的?” 阿弟也一脸好奇点头。 傅渊之就把自己在府城的经历简单说了一遍。 宋欢懂了。 广撒网,提前投资。 以小博大。 阿弟听了眼睛亮闪闪的,原来是这样,那自己是不是考中大哥哥口中的案首得到的会更多? 阿姐就不用这么累了! 第五十九章恼火 价值三两的歙(shè)砚有六端,四十两的紫砚一端,三十两一条的月团墨一对,两百文的普通墨六对,两百文的紫毫笔和狼毫笔分别有五只和二只,还有四十两的银子。 宋欢虽然没看出月团墨的价格,但是那鎏金的三个字也无时无刻在告诉他们它的价格。 大致算下来价值一百多两的文房四宝,还有四十两的现银。 宋欢羡慕了…… 就那四十两现银她都得不吃不喝的奋斗两年多呢! 她来县城之前在家里其实有算过她来这的第二第三年的总收入,加上第一年的结余是三十九两又五百七十文。 这其中有打猎、卖炭、皮毛还有跟徐叔他们一起去押送货物的总收入。 后面的两年花费是十二两又二百八十文。 宋欢思绪跑偏的时候,傅渊之则把适合阿弟使用的毛笔挑了出来,“这两只适合你用,明天你就拿一只去学塾。” 阿弟摇摇头,“阿姐给我买了一只新笔了。” 傅渊之放回去,“那等你要换笔的时候就拿来用。” 阿弟连连点头。 对于阿弟来说,狼毫笔是最好的选择。 它的笔头坚硬,可以很好的锻炼阿弟的控笔能力。 傅渊之自己又单独拿出了一只紫毫笔,一对墨条,一端歙砚,还有五两银子。 剩下的文房四宝傅渊之又包了起来,最后把三十五两银子放在宋欢的面前。 宋欢疑惑的看着傅渊之,“你这是干什么?” “给你。”傅渊之认真说道。 “给我干什么?”宋欢没搞明白他的意思? “这三年的住宿费还有吃穿用之类的。”傅渊之很认真的说道。 宋欢抿唇。 这是考上秀才,为了前程,想要封口的意思吧? “不用,你教导了阿弟三年,我还没给你束脩呢!”宋欢语气有些冷硬。 傅渊之似是没看出宋欢的变化,“你拿着吧,阿弟进学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些笔墨砚台也留着给阿弟用,还有房租,这些都是不得不花的,拿着这些你这段日子担子也会减轻不少,等我……” 傅渊之解释的同时也把包袱推了过来。 宋欢打断傅渊之的话,视线转向阿弟身上,“阿弟,你先去睡。” 阿弟看着面色不好的阿姐,没敢多说话,乖巧的滑下凳子跑进了房间。 门一关上,阿弟就附耳贴在门缝。 就听见自家阿姐在外头说了一句,“还不躺床你就站一晚!” 阿弟委屈又可怜巴巴地“噢”了一声,这才不情不愿的脱下外套鞋子爬上床。 虽然耳朵极力想听到外头的动静,但可能是宋欢和傅渊之特地压低了声音,最后也没听出什么,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黑夜里。 宋欢辗转反侧没睡好,越想越恼火,又想来想去都不知道自己气什么? 别人上赶着送钱自己还往外推? 是不是傻?! 当初要不是自己救他收留他,他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待着呢! 他的衣食住行,还能有时间温书学习,若不是自己给他创造环境,他能考中秀才? 还是那种能领皇粮的廪生! 就他现在以及未来的身价,这点银子换救命之恩都不够! 宋欢咬牙,白要白不要! 宋欢气着气着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起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 宋欢用手掌挡了挡阳光,坐在床边发了会儿呆,然后眼睛猛的瞪大,瞬间跳起来,心里直喊完了完了。 一遍快速穿衣服鞋子,一遍喊着,“阿弟!阿弟快起床!迟到了迟到了!” 宋欢开门直接就跑到对面敲门。 然后直接奔向厨房,就看到正在忙碌的傅渊之。 宋欢挽头发的动作一顿,这才想起来。 噢,他已经回来了。 然后也同样记起来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幕。 两人对视着,漫长却又短暂。 最终还是傅渊之先开了口,“我已经送阿弟去学塾了,你若是还困,可以再睡个回笼觉。” 宋欢很想给个白眼,这人怎么能一副啥事都没发生的模样? “不睡了!”宋欢冷硬的回道。 傅渊之仿佛没听出宋欢的冷漠,只乖巧垂眸,然后揭开锅盖,把锅里温着的板栗粥端了出来,柔声说道,“粥还有点烫,你洗漱完了刚好合适,洗脸水我已经舀好了,粥我先帮你端到中堂。” 说着他就端着粥出了厨房。 宋欢看着他消失的身影,“……” 她为什么有股火憋着?!! 真是,憋死她算了! 宋欢走到洗脸盆处,愤愤的搓着洗脸巾。 傅渊之! 你到底想干什么!? 洗了脸,宋欢也清醒了不少。 这样子的她,太陌生了…… 闭眼深呼吸,宋欢强迫自己恢复平静后,这才若无其事的去喝了粥。 粥炖的软糯香甜,宋欢快速喝完就背上昨天的装备,又准备出发。 谁知道,她刚走出门口,就听到后面的人也关门上锁,背上背着背篓。 宋欢装作不知道,直接往城外走去。 出了城门,宋欢率先败下阵来,回头对着傅渊之无语中带着早上没有发出来的一丝火气,说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傅渊之睫毛微颤,哑声道,“我去摘野菜。” 宋欢深吐一口气,甩下两个字“随你!”,然后脚步加快直接进了竹林。 傅渊之在后面看着宋欢那无意中用力下脚踩着的土地脚印,默了默,也加快脚步跟上。 宋欢走着走着,注意力就不在这上面了。 昨天的三个陷阱,两个陷阱已经被触发了但是没抓到,另一个陷阱没被触发。 说明是有猎物的,有可能是鼠类,速度快且体型小。 宋欢想到另一种陷阱,杀伤力会比昨天做的大。 宋欢想也没想就转身回去找了一棵大小合适的竹子,就用柴刀砍了起来。 傅渊之没带柴刀,一副想问又不敢问的模样。 乖巧站在不远处,宋欢余光瞟过去,倒是有点可怜兮兮的模样。 傅渊之没发现宋欢偷瞟了自己,见宋欢一脸认真,没功夫搭理他,就默默的自己给自己找事儿做,接着就见他就在附近转转,看看有什么野菜。 倒也不算毫无收获。 摘了一些车前草,也是野菜的一种,可以煲骨头汤吃。 也能用来煮水喝,具有下火功效。 多数是用来煮水喝。 一般百姓会把它叫做田钻草,竹益草或者是竹黑菜。 还有一些鱼腥草,也叫折耳根,一般都用来凉拌吃。 不喜凉拌的也可以用瘦肉一起做汤,加些姜片,味道还不错,这需要看个人口味。 平日里有点感冒咳嗽的,大家就会来采摘它煮水喝。 第六十章陷阱 八月份的天气很灼热,但是在竹林里却凉风阵阵。 宋欢把竹子砍成大约四尺的长度。 将其中一头破开。 另一头完好无损。 将竹子放置好位置,搬起几块大石头压在没有破开的那一头。 确认压好不会轻易挪动位置后,这才将破开的那头加上枝杈,设置好触发机制。 陷阱的种类其实非常的多。 最主要的是因地制宜。 昨天她做的是落石陷阱以及吊脚套原理的陷阱,没捕捉到猎物,可能是因为她触发杆选择的不好。 触发杆的灵敏度非常重要。 细一点的触发杆可以增加陷阱的灵敏度。 连接点最好是精细一点,轻巧一些,这样它就会更灵敏。 动物碰到的时候触发时间就会更短,效率也更高。 重新改善陷阱后,再在周围插上一些枝叶,增强陷阱的隐蔽性。 宋欢又到附近转了一圈。 在昨天的基础上,再往里拓宽了一段距离。 这其中宋欢就发现了几棵芭蕉树。 上面已经挂了成串的小而青的芭蕉,以及垂落在最底下的芭蕉花。 芭蕉花穗状花序顶生,下垂。 苞片佛焰苞状,红褐色又包含着紫色,每苞片有多数小花。 宋欢上辈子是吃过芭蕉花的,味道类似竹笋那样子。 芭蕉花摘掉,其实对芭蕉果实的成长有好处,摘掉花蕾后的芭蕉个头明显要饱满很多,所以以前在村子里,在路过的芭蕉树底下摘芭蕉花,是不会被村里人说的。 宋欢没有犹豫,直接就把几朵芭蕉花割了下来。 过段日子再回来看,这个芭蕉如果个头不再长了,就摘下来催熟。 生芭蕉放在米缸里,二至三天就能成熟了。 一旁的傅渊之虽然不知道宋欢摘芭蕉花有何用处,但是他以他对宋欢的了解,她是肯定不会主动将芭蕉花放进背篓里。 所以傅渊之就默默的,自己去把地上的芭蕉花放进了背篓里。 宋欢假装没看见。 反正不是自己要他做的,是他自己去干的,不关她的事儿。 一整天傅渊之就跟个不会说话的小跟班似的,默默的跟在宋欢后面,偶尔脚下打滑,也不敢吱声默默的爬起来继续跟上。 毛桃子、板栗、锥子这些她都没发现,反倒是发现了一颗酸枣树。 地上掉落着已经成熟的酸枣。 有些已经被小动物吃过。 宋欢弯腰捡了两颗完好无损的酸枣,应该是刚掉落下来的。 宋欢剥皮吃了一口,额角一跳。 入口微甜,接下来就全剩酸了。 宋欢面色平淡,若无其事的递了一颗给傅渊之。 傅渊之眼底一喜接过,脑子里没想那么多,直接就剥皮放入嘴里。 只见他眼睛一睁,眼角泛着因生理反应而溢出的水光。 宋欢直接对傅渊之说,“不准吐!” 傅渊之抿着嘴,嘴里抿化酸意,眼角湿漉漉,可怜兮兮的点头轻嗯了一声。 宋欢心里舒服了,一脸的志得意满。 记住了酸枣树的位置后又继续前进。 傅渊之看着前方气息软化下来的宋欢,轻舒了一口气。 眼角的泪意已经消散。 嘴里的酸意也已经淡化,只剩下略带纤维的酸枣核。 傅渊之没舍得吐掉。 像含着一颗硬糖,来回在嘴里滚动。 眼底眸色深邃,若此时宋欢回过身看,就会发现,现在的傅渊之不像方才那般可怜兮兮,一副被欺负了的小奶狗模样。 今天的收获不大,也不算小。 只能说没有白走一趟。 傅渊之背篓里放着今天采摘的野菜。 宋欢则接着扛着一扛柴,两人申时末就赶着回城了。 接回了阿弟。 晚上吃的是凉拌折耳根,车前草煮的汤水,以及芭蕉花。 芭蕉花是宋欢炒的。 将芭蕉花外层老掉的部分摘掉,选择花瓣发白的这种颜色的花瓣才嫩。 而红紫色的花瓣则偏涩,所以所以在选择芭蕉花的时候,也是有讲究的。 把每层的花取出来后,去掉花瓣里面长长的花蕊后放入碗中待用。 芭蕉花需要经过处理,不然会青涩,口感不好。 首先得把摘好的芭蕉花瓣放入烧开的热水中焯水,取出后用盐轻柔地将涩水逼出,再用清水漂净。 锅中下油,由于芭蕉花嫩,油温不宜过高。 待油温适中,放入葱,干辣椒翻炒几下后倒入芭蕉花,翻炒加盐至熟即可,装盘上桌前还可以撒上野葱叶。 放入口中,细细品味,一股特有的清香充满整个口腔,芭蕉花看似嫩黄却非常有韧劲。 芭蕉花除了素炒外,还能搭配肉丝或者豆豉,也可以煮排骨炖汤。 饭桌上阿弟仔细观察阿姐和大哥哥的情况,见跟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异样,心里偷偷舒了一口气。 他还以为大哥哥今天就要被阿姐赶出家门了,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大哥哥了。 好在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夜里,阿弟特地等傅渊之躺上来。 阿弟这才开口问道,“大哥哥,你是不是去了府城以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傅渊之没有立刻回答,反而反问道,“阿弟希望大哥哥不回来吗?” 阿弟瑶头,“我问过阿姐,阿姐说,大哥哥跟我们已经不在同一条路上了。 人生很长,总会有旧人离开,也会有新人再来,天下无不散的宴席。” 傅渊之没有再继续说话,一阵失落袭上心头。 原来……她是这么想的吗? 良久后,傅渊之才问,“你阿姐……还说什么了吗?” 阿弟回道,“阿姐说,虽然你已经超过我们很多了,但是我可以追上去。” “大哥哥,是不是我追上了,我们就能接着像现在和以前一样继续生活下去? 大哥哥你可以等我吗?我会努力追赶上去的。让我们像从前一样,快乐的过着属于我们自己的日子。” 虽然他告诉自己追上去了大家就又能在一起,但是他还是不放心,要大哥哥亲口告诉自己才行。 傅渊之给阿弟掩好被角,“大哥哥跟你们一直在一条道上。 看着很远,其实很近。 阿弟的担心不会发生,大哥哥一直都在。” 阿弟惊喜道,“真的吗?!” 傅渊之很认真的回了一声。 三年前,来到宋家他没有离开。 三年后,他也没有想过要离开。 雏鹰迟早会飞翔。 到时候他希望宋欢身边还能有一个人能陪着她,看雏鹰变成雄鹰,飞翔于天地风云之间,藐视一切险阻。 而那个人,只能是自己。 “大哥哥只是暂时去府城进学而已,就跟阿弟要去西溪学塾进学一样,只是你距离家里近,而我距离家远而已,明白吗?”傅渊之说道。 阿弟想了想,确实如大哥哥所说。 阿弟开心道,“那我是不是就不用追上大哥哥了,大哥哥就在我们身边。” “但是阿弟得努力念书,只有这样阿弟才能不辜负你阿姐的一番苦心。” 宋欢这些年来的辛苦片段清晰的出现在脑海里。 正因为知道自己曾经的无能为力,所以才有了昨晚的那一幕。 可能他证明的方式错了,所以她才会生气…… 第六十一章再次偶遇 翌日 清风拂过墙头,爬藤的余荫在地上摇摆。 宋欢又再一次起晚了。 这次她不着急了,反正有人送阿弟。 宋欢一打开房门,中堂的桌子上堆着一套衣服,傅渊之正低头缝补。 宋欢看了看外面的竹竿,又看了看桌面上那极其眼熟的衣服,“你干什么?” 傅渊之立马做端正,抬头看着宋欢说道,“我看你的外衫被勾破了。” 宋欢当然知道自己的衣服勾破了。 她其实就有些尴尬。 她还在生气呢! 自己的衣服就让他缝补了,那她就更支棱不起来了! 可是细细一品味,她又有些暗喜是什么鬼?! 宋欢不能直视自己的感受。 既然不知道该怎么说,宋欢直接就去洗漱了。 傅渊之看着有点气急败坏的背影,眼眸含笑,扬起宠溺的微笑。 宋欢洗漱和吃朝食全都是在厨房进行的,她目前还不想出去面对那个人。 可是她不过去,人家就不能过来了? 傅渊之把自己的杰作给宋欢看,“这个花纹怎么样?” 三年间这一幕经常发生。 宋欢都习以为常了,条件反射就看过去,回道,“你不是一直都绣这个?” 说罢,宋欢就“……” 傅渊之看了眼祥云绣样,“你不觉得有些退步了?” 宋欢冷呵了一声。 傅渊之轻笑,“我再改进一下,我看你荷包也磨损的厉害,再给绣一个吧,还是老样子?” 宋欢右手捂住荷包,内心抓狂,“……” 你快走吧!大哥! 求你了! 傅渊之前脚刚进了中堂坐下,宋欢后脚就飞速拿上装备出了院子。 一路疾走。 出了城门,宋欢就直奔昨天的地点。 突然,宋欢听到身后有人喊自己。 宋欢不确定的回头看去。 乍一瞧,面熟。 仔细一看,噢~这人她认识。 宋欢也不知道这人叫自己干什么,只礼貌微笑,“傅公子,才回家啊?” 傅学林点头,“留下来参加了文会,这才晚了一些。 宋姑娘这是准备去哪儿?” 宋欢直接就把竹林那块位置指出来,“去打猎。” 傅学林温柔一笑,“宋姑娘很厉害,说起来在我见到过的女子当中,属你最特别。” 宋欢,“……” 是啊,她无父无母,再不特别一些,她和阿弟就得喝西北风了。 傅学林可能也意识到自己的话不是很合适,转移话题道,“传林还在你那儿吗?劳烦宋姑娘帮我给他带句祝贺,原本以为他会留下来参加文会,没想到他这么早就离开了。” 宋欢,“……” 算起来你俩亲堂兄弟,我还是个外人呢。 不过,也情有可原。 三年间,傅渊之可是一直没理会傅氏一族。 宋欢没答应也没不答应,反而问道,“文会是什么?” 傅学林语气不改温柔,也没有因为宋欢的反应而不悦,“文会其实就学士一起聚集起来饮酒赋诗,切磋学问的集会。” 宋欢明白了。 也算是间接结交拓宽人脉的意思了吧? 傅渊之居然没有参加? 啧啧啧,没想到他骨子里还挺清高? 傅渊之要知道宋欢如此想,肯定得叫冤了。 说实在的,这种文会傅渊之是不擅长的。 在宋家相当于与世隔绝的三年,再加上之前的四年,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十岁去府试的景象。 时隔七年,很多地方他都不适应。 可以这么说,宋欢这个非土著都比他这个土著适应良好。 文会上就学问作诗而言,他还能跟着其他人说个子丑寅卯来。 若是谈论当下时事,那是几天都恶补不来的。 张口就能暴露他是啥啥都不关心的书呆子。 虽然他是被动的。 而且在那种场合,他还需要再三考虑后才敢开口,毕竟里面可能随随便便拎出一个人也不是他能得罪得起的。 如此一来,他心神损耗就大了,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去。 趁着这几日把时事恶补一些。 邸抄他都买好了。 宋欢和傅学林其实真不熟,大榕树村的三年也不常见。 作为大榕树村的未来之星,夸张来说,距离他方圆十里都不能出现即将谈婚论嫁的女性。 只要有一点苗头,都能被傅氏一族给掐灭。 两人也没什么共同话题说,自觉差不多了就互相告辞分开了。 傅学林看着宋欢进了竹林后,这才转身进了茶棚。 茶棚里,一个身穿褐色儒衫的年轻男子正喝着茶水,身旁放着一个大包袱。 “这么快就回来了?没想到啊,你跟那个宋丫这么熟?” 傅清林一脸揶揄的看着傅学林。 他可从来没看到过傅学林主动唤过哪个女子。 傅学林摇摇头,“你误会了。” 傅清林可不相信,见傅学林一副不想多说的模样,他也就闭嘴了。 傅学林别看着人温润亲和,可他的第六感告诉自己,还是安分守己些为好。 傅清林就是三年前大榕树村里正家的孙子,比傅学林大一岁。 学识不差,就是运气有点差,上次摔伤了腿没法去,这次院试又没考上。 他倒是不怎么往心里去,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倒是把里正给愁坏了。 两人结账后就又继续往大榕树村赶路了。 宋欢来到昨天制作陷阱的地方。 一连几天,总算有了收获。 一个陷阱套住了只野鸡,落石陷阱砸中了山鼠,昨天用竹子做的陷阱没被触发。 宋欢看着山鼠就头皮发麻,可是既然抓住了,不拿总觉得不划算。 山鼠也是肉,自己不吃,拿去卖,应该有人要吧…… 宋欢把野鸡和山鼠往麻袋里丢,接着又以陷阱为圆心做圆周拓宽陌生领域,逐渐扩大探索半径。 走到一个陡坡时,宋欢发现那个地方的蕨菜叶子是翻过来的。 按正常情况,蕨菜是正面朝上。 但现在它翻过来就说明有动物从这里经过。 而且这个动物个头还不小。 宋欢猜想,可能是野猪。 距离宋欢上一次捕捉野猪还是三年前的事情了,也是她走了狗屎运。 后来别说野猪了,野猪毛都没看见过。 想起上次野猪的卖价,就让宋欢心里激动。 野猪是极其凶猛的野生动物,特别是成年的野猪。 它的破坏力极大,皮糙肉厚,有极强的攻击性。 它们大多是集群活动,每个族群包括六到二十只,四至十只为一群较为常见。 宋欢是不可能直接对上集群的野猪,特别这其中还有成年野猪。 不过,她也可以像上次一挖上陷阱,让野猪自己掉进去,如此她的胜算就会大很多,也避免了受伤的可能。 可是她今天并没有带锄头。 这事儿只能明天再来干了。 第六十二章新邻居 鹿县的消费能力果然比太平镇强。 宋欢在集市摆摊,野鸡和山鼠都卖出不错的价格。 来问宋欢的应该是一个家底不错的府里管事。 确认宋欢是在山上打的野物后,二话不说的就把山鸡买了,山鼠是搭头,主要是人家给的价格很可观。 宋欢有点不好意思拿人七十文一只的价,就直接送给人家了,至于他们怎么处理,那就不是宋欢该管的事了。 还给宋欢留了句话,若以后还打到野物就直接送到城东的梁府。 宋欢很开心,自己又有了固定出货渠道。 宋欢一回到家就发现了不对劲儿。 院子里衔接着前院和后院的两道门锁被打开,两道小门都正敞开着。 只见前院有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老妇人正在打扫。 恰好这时候后院中堂里也传出来一道乖巧甜糯的声音。 这不就是土匪头子的闺女青青吗? 宋欢一走进院子就看见廊下,傅渊之与土匪头子僵硬对持的景象。 宋欢没有理会傅渊之,而是先对着债主开口问道,“寨主今天怎么有空驾临寒舍?” 土匪头子也没有拐弯,直接就说道,“我把前院租下来了,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特地过来打声招呼。” 宋欢算了算日子,今天不就是那些混混给柳文若的十日之期的最后一天了吗? 若是柳文若的事由土匪头子摆平了,那也算是两相皆宜,各取所需了。 如此一来,有了土匪头子这么个邻居,想必这处宅院的安全系数能够更上一个阶层。 至于人家堂堂一个寨主为什么偏偏就租在她们隔壁,这也不是她能够知道的。 人家自是有自己的一番考虑。 宋欢也不是一个喜欢深问的人。 宋欢笑道,“能得寨主做邻居是我们姐弟的荣幸,以后还请寨主多加关照。” 土匪头子摆了摆手,“看你倒是情愿,只不过……你这哥哥倒是很不乐意的样子。” 宋欢一听这才想起来,傅渊之回来这么多天,他一直没把回城的事情告诉他。 待到土匪头子把青青带回了前院后,宋欢这才把那天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傅渊之,还把土匪头子救了阿弟的事情也一并说了。 傅渊之没想到她们回来的时候,还发生了这样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被宋欢这么一说,傅渊之倒是对寨主他们住在隔壁没什么意见了。 反倒因为宋欢的话,他觉得与其让一个欠着外债随时能给宋欢她们带来危险的房东住在隔壁,还不如让寨主住在隔壁,毕竟两家有着这么一段匪人所思的关系在里边儿。 毕竟石笋寨的寨主威名在外,也不屑欺压孤苦无依的姐弟。 第二天,当宋欢看着院子里站着挺立的小人儿,一身和阿弟去进学时穿的那一模一样的学子服时,她多少有点明白了。 宋欢直至把两人送进了西溪学熟都还没反应过来,土匪头子是如何让老先生同意让青青一个女娃娃也能进去学习的? 难道老先生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高风亮节,不同流俗的人? 或许是寨主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 威逼利诱? 牛不喝水硬按角? 总之最后的结果是理想的。 青青走了后门,进入西溪学塾做了插班生。 时间过得很快,傅渊之在恶补邸抄和绣荷包中度过了短暂的五天。 宋欢虽然生气,但终究还是给傅渊之准备了东西。 不多,也都是必备的东西。 有已经炒好的辣子鸡丁,腌菜肉沫,馒头,都是准备着给他在赶路的时候吃的。 还有一把伞,防日晒雨淋。 至于六礼束脩以及其他能用银钱买的,不是赶路必需的东西就一律去府城买。 府城的物价比鹿县的低,如此既能轻省又能省钱,一举两得。 这一夜,阿弟埋在傅渊之的怀里哭了很久。 不知从何时起,记忆中宋爹的身影逐渐被傅渊之所代替。 生活中,傅渊之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扮演了宋爹的角色。 阿弟记忆中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在村里的时候。 阿姐虽然偶尔会远行挣钱,但是也不会超过五天,而且,他知道,阿姐不会离开自己。 但是这次不一样了。 大哥哥和阿姐不一样…… 自从来了县城他们生活就什么都不一样了,是翻天地覆的变化。 他得风雨无阻的准时出现在学塾,一天的时间都在学塾中度过,和阿姐大哥哥相处的时间越来越短。 如今,大哥哥也要去府城了,这一去就是半年,这如何能不让他难过? 他迫切的想回归以前的时光。 他努力念书的目标也已经不再局限于让阿姐过上更好的生活,还有就是希望他们三个人又能一起生活下去的愿望。 只有他追上了大哥哥的步伐,他们才会再重新开始。 才不怕会渐行渐远。 傅渊之的安慰在今晚也失效了,只能沉默的抱着阿弟,轻柔而有节奏的拍着阿弟的后背,不知不觉中怀里人的呼吸这才变得节奏而绵长。 傅渊之把阿弟放躺平,盖好被子后,这才头枕着手,透过打开的窗棂看向被月光洒下银辉的地砖。 眼神深邃如墨,墨里的一点光明亮而璀璨如点漆,墨与光的结合无法掩藏他的所思所想。 有能力,才有资格拥有。 有能力,才能保护自己所拥有。 所以这条路,他是非走不可。 坚如磐石,他现在最缺的就只是时间而已。 月光穿过窗棂撒在床上,宋欢半边脸出现在月光之下,白皙的皮肤仿若白玉。 翻来覆去,好眠的她也一反常态失眠了。 其实她心里明白。 这几日她情绪反复不稳定,如此的令自己陌生。 而她并没有讨厌这种感觉。 她能大概知道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明白他能牵动自己情绪这意味着什么。 但是,宋欢需要一段时间看明白。 看明白这种感觉的萌生是因为什么原因? 是不习惯分离? 还是那种感情? 她来了三年,他也陪伴了三年。 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情愫是因为她潜意识中的依赖,还是因为喜欢? 一段感情,她希望美好的开始是从两情相悦而起。 若是因为喜欢,她也不会退缩,她争取过,成与不成也不会后悔。 即便不成功那也只是一时失落而已,而且打从一开始她就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只是中途出了意外。 若这个意外是他,她或许可以试一试。 她那颗漂浮的心,也能有一个安定的归处吧? 第六十三章分别 八月二十八 宜出行。 天气还如往常一般,亮的早。 太阳已经露出了半边身子,光辉透过云朵洒下大地。 饭桌上,阿弟磨磨蹭蹭的喝着粥。 青青擦干净嘴角,疑惑的问道,“哥哥今天好慢哦~” 宋欢瞥到阿弟还剩下不多的粥,笑了一声,“可能是没胃口吧。” 阿弟听到宋欢那一声笑,急忙把碗底剩下最后一口粥给吃进嘴里。 青青看着速度突然又变快的阿弟,心底疑惑,视线移到阿弟的胃部蹙眉。 哥哥是不是不舒服? 青青只有生病了才会没有胃口,其他时候胃口都很好的…… 待阿弟擦干嘴后,宋欢起身把青青的褡裢拿在手上,“走吧,拿上东西去学塾。” 阿弟乖乖跑进房里就把褡裢披上。 傅渊之也随着一起出来。 宋欢看着傅渊之,“你不赶时间?” 傅渊之摇头,“不差这会儿。” 宋欢点头,“那就一起去送阿弟进学吧……” 阿弟眼睛一亮,期待的看向傅渊之。 见傅渊之同意后,阿弟这才蹦蹦跳跳的去牵起青青的手,声音愉悦,“青青,走,一起去学塾!” 青青看着突然又开心的阿弟,甜甜的回道,“好的!” 两人像两只快乐的小松鼠,蹦蹦跳跳的出到院子,翘着尾巴回头等待后面的两只大松鼠。 一路上两小松鼠欢乐在前,两只大松鼠在后。 阿弟时不时就会回头看着大哥哥和阿姐。 明亮而温暖的光线打在两个人的身上,散发着一圈像绒毛一般的晕圈。 一样都是出色的容貌,一个修长挺拔,一个亭亭玉立,才子佳人,竟如天造地设一般。 一道想法如闪电一般贯穿脑海,阿弟一下子没抓住。 挠了挠脑袋,眼里闪烁着疑惑。 虽然一时之间他没抓到,但闪电划过的痕迹依旧在那,他总会沿着痕迹慢慢寻找出答案。 宋欢和傅渊之回到院子,两人这才开始吃朝食。 吃罢后,宋欢把自己准备的为数不多的东西拿了出来,两道菜都用小陶罐装着,这样热菜也方便。外面还用一层油纸包裹的好好儿的,怕流油出来污了箱笼和箱笼里的东西就不好了。 傅渊之接过好生的放在箱笼里。 宋欢看着傅渊之把东西都收拾差不多后,这才去拿上锄头柴刀以及竹篓,两人沉默的离开了院子。 一路无话,出了城门直至两人要岔开走后,傅渊之才打破沉默。 他的眼神仿佛粘在宋欢身上一般,全身散发着仿若被抛弃了的小奶狗,声音微微低沉,“此行一去就是好几个月,你和阿弟要好好照顾自己。” 宋欢眼神有些闪躲,就是不和傅渊之对视,点头,“你也照顾好自己,注意休息,劳逸结合。” 宋欢想了想后又接着道,“你若有什么需要可以让人递信回来。” 傅渊之乖乖点头,“你也是,有什么事不要一个人担着,我一直都在。” 两人分别,傅渊之直至宋欢身影不见这才离开。 宋欢则快速登上竹林里那块高大的攀有青苔的石山。 看着下方朝着府城方向渐行渐远的人,宋欢又跳下来慢慢一步一个脚印的进了深林。 世间万物,因缘际会,都离不开一个缘字。 相遇是缘。 离别是缘。 缘来相遇,缘散离别。 况且,他们也不算缘散,只是暂时分别而已。 夏日炎炎渐远,冬色正昂然。 甲子月,丙午日 冬月初二 宜:破屋、治病、馀事勿取、坏垣。 忌:诸事不宜。 馀事勿取,分宜和忌。 宜是:无所谓好也无所谓不好 忌是:除了特别提出的以外的任何事情,都不应该做。 坏垣:拆除围墙。 诸事不宜:也分宜和忌。 “宜:诸事不宜”:是指这一天没有特别合适做得事。不吉不凶,平。 “忌:诸事不宜”:是指这一天做事犯忌,凶。 路边的摊位上,一个老道正在给一个中年人算日子,分析其中的意思。 总的来说,就是今天啥也不适合干。 宋欢经过听了一耳朵。 虽然她不怎么迷信,可她就是莫名心下不安。 这种不安其实八月份就有了。 经过米铺看着上面的价格从原来的六文一斤变成了十文一斤的时候,她约莫有了猜测。 八月初的时候,那会儿她们还没搬出来。 大榕树村的大家伙儿正在地里热火朝天的割稻子。 这时,村里突然来了几个人,身穿布衣,虽然不见得多富裕,但也没到需要缝补丁的地步。 身高体壮,言行举止也不见胆小怯懦。 这当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帮人来买粮。 对,收稻卖稻很正常,但是,他们以比往年高出两文钱的价格收稻,这就很不正常了。 都是风调雨顺的时候,已经连着好几年二文一斤的价格收粮,怎么今年就涨两文了? 都比上镇里卖白米的价格了。 来收稻的人还不是本地人,那一口浓重的乡音一听就能分辨出来。 大家伙都不是蠢人,这其中肯定有问题。 果不其然,时隔三月终于出现了。 宋欢来了三年,粮价的波动基本没有,只有因为地方消费水平和品质的差异而出现略有不同,且差距也不会太大。 就像太平镇是四文一斤,县里是六文一斤,这其中的价格差异其实只是品质不同。 镇上的白米,里面是舂米后直接筛出来的,会有碎米和零星的稻壳。 镇里就不一样了,都是白米且完整,没有那种残次的碎米。 这两者不可放在一起比较,因为压根就不是一个层次。 米铺里,一摞摞米袋子,每个分类的价格板上都有了变化,基本都涨了几文。 宋欢这些年都会有囤粮的习惯,但是囤粮她也不会一次性囤完,米容易生虫,放八角虽然能延迟,但总会有一些没保存好。 宋欢今天也是准备来买粮,就发现了其中的变化。 宋欢原来打算只买二十斤的计划要有变动了。 按照自己和阿弟的用量,每个月大致三十斤。 除了早上会吃粥,其他时候基本都是吃白米饭了。 之前囤下来的还有大约九十斤左右。 如果真如她所设想的那般情况的话,最起码家里的粮食得囤到明年的八月份,也就是再一次秋收的时候才能得以保证不被饿死。 九十斤也就够他和阿弟再吃三个月,也才到明年的一月份。 而且她还得多加上一人份,傅渊之那里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她得提前备好。 俗话说得好,手里粮多,心里不慌。 宋欢大致估算了一下,身上没带那么多银子,转头回了家拿了十两银子。 第六十四章囤积 把家里已经有的九十斤米抛开不算,按三个人囤十个月的粮来算的话。 每个月四十五斤米,十个月就是四百五十斤米。 每斤米十文,就要花四千五百文,也就是四两半银子。 宋欢来到米铺,直接说要订四百五十斤的米粮。 店铺小二狐疑中带着些许戒备的打量了宋欢两眼,问道,“你要这么多粮干什么?” 宋欢心里一咯噔,笑着说道,“这不是家里有点小生意吗?所以想提前预备着。” 小二虽然不太相信,但也没再说什么,低头倒腾自己的活计说,“每人一天限购五十斤,你自己看着办吧。” 宋欢只觉得情势估计比自己想象的更不妙。 以前购粮是不会限购的。 现在米铺出现了限购的情况,要么就是价格还会有更大的波动,米铺能获取更大的利益,要么就是粮仓的粮没跟上。 虽然很不想把事情想太糟,但宋欢的直觉告诉自己,现在是第一种情况。 虽然限购了,但宋欢还是要买的,结账后就立马赶回家把粮食放好。 出来时再去另一家米铺购买,同样的还是限购五十斤。 县城一共也就三家米铺,宋欢忙碌了一天也只买到了一百五十斤的米。 这么算下来,她得连续再买两天才能把四百五十斤米凑齐。 宋欢看到厨房里三大袋子米,觉得还是不够。 万一明后天的价格又有了变动,她的银钱跟不上的话,就得用其他东西代替米。 这么想着,她也就去了集市。 在逛集市的时候她就看到了黄豆,黄豆是村里人挑来县里卖的。 一斤五文,宋欢直接就把他的黄豆给包圆了。 一百斤黄豆花了五百文。 接着宋欢又买了八角、盐、酒曲、酱这些。 因为宋欢打猎的原因,所以盐是宋家必不可少的,宋欢打算备上五斤盐,每斤盐三十文,五斤盐就是一百五十文。 接着又买了一百二十文的酱、一包酒曲十文、两包八角六文。 酒曲是用来处理豆腐渣的。 她知道一个方子,用酒曲处理豆腐渣,冬天时候用烟熏干,熏干之后的豆腐渣可以存放一年甚至更久,只要用烟熏着不变质就能吃。 这个可以说是宋欢的底牌。 只要有能够保存久的食物,他们就能熬过这场灾难。 如此一来,她今天已经花了两千一百三十六文钱。 回来的时候宋欢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土匪头子,虽然只是自己的猜测,做不得准。 但是她说了,对方信不信就由他了。 她只为无愧于心。 土匪头子并没有不信,相反,因为宋欢的话他想通了一些事情,反而更加确定了一些东西。 石笋寨收的就是路费,谁经过那条道,只要上心特地打听就能够了解的一清二楚。 最近下面的人也跟他说过,来往鹿县的外乡人突然增多。 正因为他对这方面的消息比较灵通,所以他一直也被困扰着。 为什么突如其来会多了这么多外乡人?而且出了鹿县,还会拉上一大批粮食。 偶尔一两批还正常,可是最近一段日子,每隔个五六天、六七天就会有一批运往县城外的粮食这就很不正常了。 现在经过宋欢的这么一提醒,他就想通了,这帮人绝对跟现在的粮价上涨有关系。 宋欢蹙眉,问道,“这事儿大概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土匪头子回忆了一下当初的情况,说道,“大致有两三个月了。先开始只是半个月一两趟,到了上个月基本上每隔五天就有一趟,每趟会有四五车左右,时间跨度越来越密集。” 宋欢心下暗喜忖度,看来跟去大榕树村的那几人在时间上去差不多的。 “寨主能打听到他们是哪的人吗?外面有什么情况?出现了天灾还是人祸?”宋欢最想闹清楚的就是这其中的原因。 人祸可控,天灾不可控。 如果知道事情的缘由,自己对此事的判断也能更清晰一些,对今后的计划打算也能够制定的更加详细周密一些。 土匪头子被宋欢这么一问,也觉得这事儿得调查清楚,他还有一个寨子的人要养活,这事儿可不小,不能马虎。 随即他就对宋欢说,“青青这几天先留在你这儿,我回去让人打探打探消息,如果有事儿需要找我,你就让我院里的王婆子去寨里找我。” 宋欢目送快速离开的土匪头子,心中只觉是好似有一团火焰,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个时候就能显现出消息滞后的弊端。 人之所以能对事物判断正确,是因为他所收集的消息比较全面和及时。 如今她们到现在就连为什么出现这种原因都不知道。 她猜想,一个方面就是那些人有利可图,不愿意把事情说出来,这些买粮出去的人就是这个原因。 他们在与时间赛跑,抓紧时间囤积粮食,大发国难财。 另一个原因就是政府朝廷不愿意将消息泄露出来,引起其他地方百姓的慌乱。 但是,隐瞒消息就能够稳住百姓的心吗? 百姓只能担惊受怕,一方面要做好心理准备,来年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一方面又在期盼,或许只是短暂的,他们还有希望。 面对这种未知的情况,朝廷就像把钝刀子,磨着百姓的肉。 宋欢把自己脑子里的胡思乱想拍飞,一切都只是自己的猜测而已,不能太过当真。 可是即便这么安慰自己,宋欢的心情依然沉重,胃口都减半了。 青青知道爹爹回寨里也不伤心,反正爹爹很快就会回来的,跟阿姐一起睡她也很开心。 阿弟因为自己曾经也经历过阿姐出远门的情况,觉得青青也会像自己一样会很难过。 得知青青是第一次离开他爹爹,更是一直跟在青青身边,陪伴着她,怕她会像当初的自己一样,难过想哭。 青青虽然不知道哥哥为什么这么黏着自己,但她乐意被哥哥黏着。 因为她的年龄比哥哥的年龄小,也没有念书的基础,所以她所在的班是丁班,跟哥哥不是同一个班。 白天在学塾,也只能休息的时候见面,所以虽然他们两个都在学塾,但是相处下来的时间还不如在家里的多。 如今看着哥哥黏在自己身边,跟自己一起玩,她反倒是最开心的,毕竟她一开始进学塾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跟哥哥在一起吗? 宋欢看着无忧无虑的两个孩子,只想着要是自己也是个孩子就好了,不用想太多,不用操心太多。 但这个念头也就一闪而过,若此时自己跟阿弟年龄差不多,那才是更大的麻烦。 想拥有自保能力都困难。 宋欢虽然担心,但也确实只是自己的猜想,在事情没有真正到来之前,那都是虚的,自己乱想的。 虽然这个年代人为的灾害和天灾不断,但就目前而言鹿县这一带是安全的,最多只是被受牵连而已,只要挨过最困难的一段日子,应该就会慢慢变好了。 第六十五章涨价 天监丙午年丁酉月壬辰,荧惑守南斗。 占曰:籴(dí)贵,五谷不成。大旱…… ——丙午年钦天监记 第二天清晨,风吹在脸上如刀割一般,宋欢送两小只去学塾后就裹紧衣裳前去米铺。 虽然这个年代信息传达滞后,但在同一个地方,百姓们的那张嘴传递速度也不遑多让。 米铺前那长龙一般的队伍就是证明。 宋欢猜想到了这种局面的出现。 这个时代不如上辈子那般,在这里,这些百姓每天面对的都是在活下去和努力活下去中徘徊。 所以,对粮价波动最敏感的也是他们。 宋欢很幸运,也就比他们快了那么一步,能提前囤下一百五十斤的粮食。 可是按照今天这个情况,宋欢要想囤到一百五十斤的粮食,根本不可能。 宋欢一边啃着馒头,一边排队等着买粮。 排了整整两个时辰,终于轮到了宋欢。 这次的价格直接由昨天的十文一斤变成了二十文一斤,限购二十斤。 买粮的人太多,队伍太长,一天下来也只买到四十斤的米,第三个铺子还没来得及去,天就已经黑了。 形势比宋欢预想的更严重。 宋欢连去看城外的陷阱的心情都没有,只一心想买够足够的粮食。 一连两天,米价从冬月初三的二十文一斤到冬月初四的三十文一斤,再到冬月初五的五十文一斤。 从限购二十斤到十斤,再到五斤。 宋欢后面两天也只买到了三十斤粮。 单从初三到初五这三天就花了一千九百文。 短短四天时间,粮价就涨了四回,宋欢也花了四两又三十六文,却只囤到了二百二十斤粮食,加上家里原有的九十斤,家里一共存米三百一十斤外加一百斤黄豆。 只要不吃干米饭,每天喝点稀粥的话,基本应该也能坚持到明年的八月份。 今天冬月初六,宋欢决定不再排队购粮。 而是去城外的陷阱瞧一瞧,如果有猎物的话她就直接拿回家不再卖了,如果没有就多砍些柴回来备着。 天气越来越冷,如果没有足够的柴,粮食也煮不熟。 宋欢在守城官兵面前已经是熟面孔了,但是因为目前的形势严峻,即便当差的官兵知道宋欢出城是去干什么的,依然要例行公事盘问。 宋欢到达山林处,如今两个月,她的捕猎范围已经又扩大了。 宋欢走了一个多时辰,才到了最近的陷阱处。 宋欢很失望,这里打猎不如在大榕树村来的容易。 上次她在发现野猪的踪迹旁挖了一个大的陷阱,也不知道是野猪太聪明,还是她运气太差,直到现在那一个陷阱都没有被触发。 白白浪费了她三天的时间。 宋欢又走到河边。 这是一条从两座山贯穿而过的河流,目前为止两个月,宋欢没有发现有任何人烟的迹象。 宋欢猜想这条河流应该是桂江或者是阳江的一条分支流,蜿蜒而下。 河道两侧树木黄绿半掺,树根粗野的扎在河边。 一棵高大的树仿若钓鱼竿一般,高悬在河流的上空,树尖散发着绿意,在经过阳光的照射倒映在水面上。 因为正处于旱季,暴露在水上的石头微微发黄,水下的石头与污泥融为一体。 水清澈见底,偶尔见到一两条巴掌大的鱼在水中畅游。 宋欢在发现这条河的时候水位已经下落,宋欢为了捕捉到鱼,在河道比较窄的地方筑了一个斜的石坝。 鱼从上游下来的话,就会被建起来的石坝阻拦道路,就只能顺着她特意留出来的出口,随着水流到达浅水区,这用士人的话来说就叫请君入瓮。 接着再把浅水滩用石头围住,分成一小个一小个的小池子。 这样鱼游到了这些小池子里面就很难再出去了。 而且因为小池子的水比较浅,这样抓起鱼来也比较容易,这招就叫做瓮中捉鳖。 浅水滩也要把里面的石头稍微清理一下,这样鱼待着可能会舒服一些,减少它逃跑的概率。 而且她也可以隔几天来看一次,不用每天都跑来看。 收尾的时候,再在河道两岸折下一些树杈,挡住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缝隙,这样鱼从石头缝隙游出去的几率也变小了。 大费周章做了一个大型陷阱,也算值得,这样鱼抓起来就省时省力很多。 宋欢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六条鱼,有一条还挺机灵,躲在树杈下,只露出一点银白色的身躯,宋欢差点没发现它。 宋欢摘了几片野生芋蒙叶,用它把鱼包裹住后才放进背篓里。 宋又来到当初发现鸡爪糖的地方,这会儿正是它成熟的时节。 鸡爪糖学名枳棋子,它也有很多别名,像是拐枣、龙爪果、鸡爪梨、万寿果等等,端看各地方喜欢怎么称呼了。 它的味道甘酸,为了节省银钱,用这个给阿弟和青青做零嘴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宋欢只摘果肉部分,枝杈留在树上,这样也能节省空间,宋欢摘了大半袋子后,这才罢休。 这种形式下,宋欢其实有考虑是否先回大榕树村。 毕竟大榕树村猎物比较多,维持温饱是没问题的。 可是搬回去,不说阿弟的学习,就那房间里存下来的三百多斤粮,就不可能让她安然的回到大榕树村。 所以这个纠结其实只是给她平添烦恼,不是她不愿意回大榕树村,而是如今的情势已经让她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好在县里好歹还有县衙捕快,可以维持秩序。 在村里没有事发生还好,一旦有事她双拳难敌四手。 说起来土匪头子做邻居也不是没有好处。 他一无聊就会和自己过招,虽然每次宋欢都被打到脱力,身上青紫,但进步也是肉眼可见的。 她过来三年,虽然她本身拥有一些武术基础,但是她对原主本身具有的那力大如牛的体质却是无可奈何。 就好像她身怀巨宝,却只能空看着,没有找到能打开它的方法。 而经过土匪头子偶尔的提点,她渐渐从招式中领悟了如何运用本身的气力,从生疏到娴熟,从繁杂到归一。 她也从一开始坚持的一刻钟,到后来的半个时辰,慢慢的越来越久。 她一一挺过来的同时还能偶尔坑一把对方。 这滋味不得不说,很畅快! 深林复杂的地势在宋欢脚下如履平地,脚下轻灵,身轻似燕。 最后,宋欢还是很幸运的抓到了一只山鸡,把它弄晕后直接丢背篓里。再扛一把柴,在夜色降临之前回了家。 回到家,两小只已经乖巧的在油灯下伏案练字。 这几天接两小只下学都是王婆子,宋欢排队买米会比较晚,有时候天黑了才回来,所以这事儿只能托给她了。 第六十六章现存 截至目前,宋家现存下的吃食有: 白米有三百一十斤,盐五斤外加之前剩下的一个小罐。 八角两包,酒曲一包,酱一坛。 白面四斤,黄豆一百斤,糖二斤。 这其中有些是早之前就买来用剩下的。 碳五百斤,这是宋欢之前抽出时间回大榕树村提前烧制的。 其中有三百斤是原计划卖给梨花巷梁府,赚一笔拿来过年的。 但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宋欢是不打算再卖给梁府了。 腊兔五只,腊鸡三只,腊鱼五条,红薯一麻袋,大概五十斤左右,南瓜两个。 晒干的板栗一袋,大约有十斤左右,晒干的枞树菌一袋,约摸八斤左右。 茶叶两袋,干笋半袋,腌菜一坛。 鲜鱼六条,鸡爪糖大半袋。 宋欢也不知道这些能吃到明年具体的七月还是八月,反正趁着现在还能出城,尽可能的在山上多找一些食物,不拘荤素。 还得多砍一些柴,她要做的烟熏豆腐渣必须得烧有足够的柴才能把它熏干,否则全白搭。 对了,她还得需要一个个石磨。 没想到啊,她居然在计划囤粮的花费之外,还得额外花钱买一个石磨,想想就心梗。 只能心怀期待,希望在这种局势下,石磨的价格会低一些。 杂货铺的伙计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来购买石磨,稀奇的打量了宋欢好几眼。 心里嘀咕,看这穿着打扮也不像大户人家啊。 宋欢没注意伙计的神游,她则看着大大小小的石磨,寻摸着合适的。 问了价格后心下叹气,终究是她把事情想得太美好了。 原以为粮价涨了,其他东西或许会稍微降价,但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小号的石磨都需要两百文。 宋欢想到家里的那一百斤黄豆,还是下定决心把石磨给买回了家。 宋欢经过粮铺的时候看了一下米价。 米价已经从五十文一斤又涨到了八十文一斤。 限购依然还是五斤。 排队的人数不减反增,依然还是一条长龙。 即便粮价上涨如此之快,百姓也不得不颤抖着手也要掏空兜里仅有的钱买米。 大家都心里明白,越往后米价越贵,可是又能有什么法子? 他们只能天天来买。 就限购这一条,就能耗掉大多数百姓的压箱钱。 上句的百姓并不囊括自耕农。 自耕农的情况还算不错。 就像大榕树村里那些村民,他们自己会留下够自己一家吃到明年秋收的粮食,以及够明年耕种的粮种,有多余的粮才会卖给行商。 像鹿县当下这种被其他地方牵连的情况下,反倒是自耕农受的影响最小。 若是直接发生灾害,则反之。 鹿县周边多为佃户和长工,他们的生活水平要比自耕农低多了。 丰年,佃户收入大抵只有自耕农的一半。 若赶上歉收,佃户还要向主家借贷,这就使得佃户的收入基本在自耕农的一半甚至更低,难以维持家庭的正常开支。 长工由主家供给的饮食米五石五,值五千五百文。 盘缠银一两,农具三百文,柴酒银一千二百文,诸项合计,长工每年收入为七千五百文,也就是七两半银子。 折算下来,每天大约能有二十文,基本能糊口。 能与自耕农收入水平类似的大抵只有能够给朝廷做事儿的工匠。 匠籍,世代相袭。 他们属于身怀一技之长的类型。 在县里,佣工日价三十文每天。 在村里,佣工日价二十多文每天。 那手艺好的能够给朝廷官府裱褙玉牒的匠人,全年收入能有十八两,如此才能与自耕农的收入基本持平。 中午,即便空中悬挂太阳,却依然让人感到寒风瑟瑟。 土匪头子终于回了院子。 土匪头子此行就是来带走轻轻的。 比起读书练字,他更希望青青能够平安快乐的长大。 等度过了这一劫,她若还想回来,就再回来继续念书。 土匪头子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跟宋欢大致说了一下。 因满城出现旱灾,所以才导致距离它最近的阳江府产生了这种连锁反应。 宋欢疑惑问道,“难道朝廷没有开仓放粮?” 土匪头子摇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但,想必即便是开仓放粮了,估计也满足不了那一带百姓的需求。” 所以才有了从满城来人到阳江府地界内低价买入粮食,再回到满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差价的行为。 宋欢问道,“那债主可有消息知道满城那边现下的情况?是否已经有了好转?” 土匪头子摇头,“满城距离太远,前来购粮的也都是一些小人物,对大方向的事情还真不知道。” 宋欢叹气,这就是信息滞后所带来的不便。 土匪头子见宋欢这模样,就开口问道,“不然你跟我们一起回石笋寨?地方虽不大,容纳你们两姐弟还是可以的。” 宋欢想了想摇头道,“虽然我也很想答应寨主的提议,但我想还是留在这里吧。” 宋欢之所以不答应一同前往,主要考虑到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怕府城那边传来什么消息,她没能及时接到。 二是石笋寨地处偏远,消息更加滞后,若想要打听情况了解局势都不是最佳的地点。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这次旱灾所带来的影响。 就眼下情况来看,当前的局势,她还可以根据自己所拥有的上一辈子的记忆以及所见所闻,对目前的发展以及未来将会出现的趋势有一定的判断。 若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她也能及时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但若去了石笋寨,她就只有被动的接收不全面的消息,以及漫长而忐忑的等待。 太过被动,反而让宋欢更加没有安全感。 土匪头子也不强留。 宋欢的身手他了解。 在这里能够伤到她的寥寥无几。 于是土匪头子带着青青和王婆子离开的时候最后留下一句话,“若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你们可以去石笋寨找我。” 宋欢道谢,“多谢,我会的。寨主也请多多保重。” 一旁的阿弟目送青青离开,开口问道,“阿姐,大哥哥那里要紧吗?” 宋欢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应该不会太差。 府学是官府开办,一般来说是不会出现什么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 又加上你大哥哥他每个月都能领到廪米,按理说他应该也不会被饿着。” 不会挨饿,又不会有危险,那就是没问题了。 阿弟输了一口气。 心道,那就好! 宋欢遥看府城方向,心里祷念。 但愿如自己所说,你一切安好。 第六十七章消息 天气越来冷,北风如刀子一般刮过行人的脸,枯枝无力地吱吱作响,做着最后的挣扎。 宋家院子后门巷子角落。 宋欢临时搭建了一个小摊子,借着角落阻挡住那喧嚣放肆的寒风,油布做顶,木杆做支柱。 油布下方摆了五张小杌子,杌子围着的中间是一个燃着炭火的小炉子,上方正煨着一壶热水。 随着灾情越来越严重,街道上也不准人们四处走动,巡逻也越来越密布。 宋欢前几日发现巡逻的衙役们会经过后门的这条巷子 宋欢想着打听打听外界的消息,就临时想了这么个法子。 几天下来,她也算是在大家伙面前挂了号了。 毕竟大冷天的还能有个人在巷子里免费煮热水给他们,也算是有心了。 宋欢从一开始听那些衙役聊天,到后来不经意间的插话,到现在能偶尔聊上几句,虽然进度慢,但也不算没有收获。 好歹她是知道了一个比较重要的消息。 前天夜里,织机坊有人家被抢劫了。 贫民窟在城西,距离织机坊只有一条街的距离,而打索巷距离织机坊也只有一条街的距离。 就……有点危险。 宋欢低头看着炉火,一旁经过一个女子。 女子已是妇人打扮,一身洗得发白的补丁布衣,面色虽然发黄却也泛着点红润。 只见她直接走过宋欢的铺子,再往前走两户人家,直接敲门。 片刻后里面的一个老婆婆就打开门让女子进去。 宋欢在心里默数,数到三十的时候,里面不出意外的传来了女子撕心裂肺的争吵声以及老婆子的恳求哭咽声。 宋欢叹气。 这声音,她不止一次听见了。 自从不能出城门,阿弟学塾停课,她一天天的尽待在家里,自然就发现了这一幕。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那女子一开始还隔个五六天才来一次,这会儿三天来两次,越来越频繁。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女子心满意足的拿着一个小布袋离开。 宋欢扫了眼她手中的份量,大概有一碗满满的量。 女子察觉了宋欢的视线,便面色一肃,眉头一压,凶狠的瞪着宋欢。 那意思表达的很明白。 宋欢收回视线。 但女子的身影离开巷子后,那户人家就传来老婆婆的哭声。 宋欢记得那户人家好像姓于。 有一个挺大的男孩子,也是西溪学塾的学子。 只不过他比阿弟大,应该不是同一个班。 虽然宋欢知道他是西溪学塾的学子,但也没有过任何交流。 主要是宋欢也没空。 早上送阿弟去学塾,回来后就去城外打猎,除此之外,不是找野菜就是砍柴,不是砍柴就是烧炭。 她没有这个时间去经营这些关系。 宋欢虽然没有过多去了解于家,但依她这几个月的观察,这户人家的成员只有那个男孩子和老婆婆,还有就是这个年轻的女子。 宋欢猜这个女子应该是那个男孩子的姐姐。 至于为什么姐姐要这么对待她的奶奶和弟弟就不得知了。 按正常的思维来说,举全家之力供出一个读书人来,这样家里甚至族里以后的日子也会好过很多。 即便没有考上功名,他读书识字也能让他去找账房之类的工作,收入也可观。 但是这个女子的做法恰恰相反,她给宋欢一种她不愿意让她弟弟考上功名的感觉。 甚至给人一种是巴不得那老婆婆和男孩子早点死的感觉。 当然这只是宋欢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但具体人家的家事有什么不被人知的隐情就得问当事人了。 宋欢还在想这衙役怎么还不来的时候,人就来了。 衙役甲乙丙丁,分别落座,双手齐齐伸到火炉子旁,吸收那为数不多的热量。 衙役甲抖抖脚,嘴唇泛紫,说道,“还好有口热水喝,否则这天气真是难熬。” 衙役乙把手中的东西放下,拿起热水吹了两口,这才说道,“可不就是。” 宋欢余光瞥到衙役乙放下的东西,眼底震惊,那不就是刚才那个女子才拿到手的粮食? 不会是被这帮甲乙丙丁给当成抢劫犯缴了充公吧? 宋欢倒是不同情那个女子,反倒是替于家那祖孙俩感到心疼。 女子粮食没到手肯定不会罢休,等衙役们一走,那女子去而复返,祖孙俩今天不得倒贴两碗粮食出来? 衙役接下来的话让宋欢不再想着于家的事儿。 因为她听到了这几天一直在关心的问题。 衙役甲说道,“我见城外越来越多难民了,这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啊?” 衙役丁说道,“你不知道?” 衙役甲乙丙俱是一脸疑惑的看向衙役丁。 衙役丁清了清嗓子,这才压低声音说道,“满城出现暴动了。” 衙役甲乙丙惊讶出声,也不忘压低声音,“暴动?” 衙役丁认真的点头,说道,“我媳妇家的大伯的侄子的儿媳妇的表嫂那传来的消息,真的不能再真!” 宋欢,“……” 这关系,好远,好绕。 衙役乙好奇问道,“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暴动了?” 宋欢心下默默给衙役乙点赞,她也想知道。 衙役丁说道,“听说是满城的知府报灾不实,致使那些灾民没有享受到朝廷规定的相应蠲(juān)免赋役。” 衙役甲乙丙一脸吃了很大的瓜后。 衙役甲这才一脸愤愤,“可不就是,若是满城知府能够及时上报灾害,没有谎报,或许阳江府也不会有这一遭,我们鹿县也不会出现饥荒。” 这话一出,衙役甲乙丙丁具是一脸无奈。 蠲免赋役也分受灾情况。 条文规定: 诸田有水旱虫霜为灾处,据见营田,州县检实,具帐申省。 十分损四分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租、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 若桑麻损尽者各免调。 若已役、已输者,听折来年,经二年后不在折现。 其应免者,通计麦(稻)用为分数。 宋欢想,这涉及到百姓自身生命和利益,怪不得他们会暴动。 在这个年代,服役也会出现大批量的死亡数。 若是能免一年徭役,免三年税,他们的日子就很有盼头了,最起码能够让百姓们喘口气,有恢复原气的时间。 报灾不实对百姓有巨大的实质性伤害,事关人命。 而知府却只需被杖七十。 这是何其的可笑又可悲…… 而且以宋欢这三年对这个年代的人的了解,那比菜籽粒还小的胆子估计也不敢做出这么轰动天下的事情。 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这事就是朝堂党派博弈出来的结果。 后面那只无形的手正控制着百姓,通过百姓而获取自己想要的结果。 第六十八章下诏罪己 县衙门口右侧的墙上,新张贴了一张布告。 上书: 从来天人感召之理,捷于影响。凡地方水旱灾祲,皆由人事所致,或朝廷政事有所阙失。 若督抚大吏不修其职,或郡县守令不得其人,又或一乡一邑之中人心诈伪,风俗浇漓。 此数端者,皆足以干天和而召灾祲…… 为督抚者,当体朕察吏安民之苦心,竭城秉公,倡率百僚,使地方有司皆能实尽父母斯民之道,则上与下合为一心,官与民联为一体,和气致祥,休嘉日集,断不致旱涝之为忧矣。 丙午年庚子月(上戳盖印章) 历朝历代以来,受因灾修德的思想每逢灾荒之时,帝王必下诏罪己,以求感应上天,使灾祸不再发生。 这张罪己诏上的时间是冬月,现在已经是腊月初十了。 这就是交通不发达的弊处。 腊月初十,大寒。 宋欢把院子巡逻了一圈,确认自己布置的装置没有失误后,这才舒口气。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普通百姓的粮食也越来越少,继织机坊被抢后,甜水巷也出现了被抢的情况。 打索巷距离甜水巷只有一个转角的距离,宋欢虽然自觉有武功傍身,可还是小心谨慎一些为好。 宋欢制作的这个机制就是制造响动的。 夜间若是有人翻墙进来,碰到了制作的简易版警报后,宋欢也能及时做出反应。 隔壁是土匪头子赁下来的,不知道他租多久,反正直到现在房东也没过来找人。 宋欢过去巡视了一番,这个宅子前院后院中间的两扇门并不如大门那么牢固。 若只顾后院显然不实际,如此一来,宋欢只能把前院也纳入警戒范围内。 入夜。 风声“鹤唳”,风刮打着糨纸,发出呜呜声。 宋欢把油灯吹灭,如今宋欢和阿弟又继续睡在一个屋里,只是分开睡,宋欢睡在一旁的塌上。 床和塌中间燃烧着一个火盆,热源以火盆为中心向周围四散。 继续睡一个房间是有两个方面的考量。 一是因为外界环境太危险,宋欢怕有个万一没照顾好阿弟,所以近距离些有利于宋欢好保护阿弟。 二是为了节省炭火。 冬季最冷的是冬月、腊月、正月,二月次之,三月大地复苏,气温会稍微回暖一些。 现在才腊月,宋欢觉得还是得节省着用比较好,毕竟未来不知会不会有变故发生。 没有变故最好,若有,她也能有个准备,不会把自己陷入太过被动的局面。 宋欢把自己包裹的紧紧的,今夜的风声很大,宋欢听着外面的声音只觉得心下不安。 闭上眼睛,只觉听力更加灵敏清晰。 宋家墙外头,后巷。 几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跃跃欲试。 他们手里拿着飞爪,不断的在手中转着圈圈,仿佛他们不是在抢劫,而是在闲逛。 飞爪,想名字好听点可以叫飞挝。 绳子尽头穿着一个铁爪子,类似鹰爪,用来钩人或攀岩。 贼人甲对身边的贼人乙确认道,“确定是这家?” 贼人乙一脸笃定道,“不会错的!” 他可是特地踩了点的! 贼人甲一脸“又有收获”的兴奋状态,伸手对着后面的几人往墙头一指,“哥们~上!” 飞爪勾住墙头上,在呼呼风声的掩盖下并没有让睡梦中的人察觉出异样。 经过这些日子的锻炼,这几人都已经熟能生巧了。 手脚利索的爬上墙头,又轻巧的落到地面。 谁知今夜却不如之前那么顺利。 贼人丙跳下来的时候,发现手被一根绳子勾住,接着院里就接二连三的传出仿若铃铛的响声,随着强烈的风声,反而有越来越响亮的趋势。 贼人丙先是一慌,看着已经跳下来的几个同伴又不慌了,就一年轻姐弟而已,没必要这么惊慌失措。 贼人甲用手中的匕首把绳子割断,声音果然没有那么大了,冷嗤一声,“闲人多作怪,这种玩意儿做了有什么用?” 贼人甲对着身边的兄弟们笑着道,“又拦不住我们!哈哈哈……” 这话一出,大家轰然一笑。 因为知道已经暴露了,贼人们就毫不掩饰的把声音从院中传开。 此时宋欢早已经穿好了衣服,把立在门边的木棍拿在手中,一副随时能够战斗的模样。 宋欢打开门,呼啸中带着巨大推力的寒风直接从门口穿进中堂而后消弭。 宋欢把门关上,淡定的走至院中。 夜色涌动,就连夜空中的月亮也黯淡无光。 宋欢的出现并没有让贼人们惧怕。 身形娇小玲珑,贼人甲只觉得他单手就能把对面的姑娘给撂翻。 贼人甲不屑的看着宋欢手上的木棍,“小姑娘,你以为有那根木棍就能阻拦我们?我看你还是想的太简单了! 你若是乖乖把粮食交出来,我们也不会太为难你。” 宋欢抡起木棍,木棍在她手中旋转翻飞,直接放下话,“那你们就看看,它能不能阻止!” 贼人乙哼了一声,“我看你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宋欢不想跟他们废话,直接就动作迅速,借力腾跃,手中的木棍直接击向贼人甲。 大家想象一下,大冷天的,狂风大作,两方人傻愣愣的在院子里互相放狠话,看着傻不傻? 宋欢看是挺傻的。 贼人们没想到居然会碰到一个这么勇的人,还是个姑娘。 贼人甲虽然心觉不妙,但都已经到这种情况了,不上也得上了。 贼人甲还是有点底子的,他侧身躲过宋欢的木棍,手中的匕首反射着寒光,看准时机,猛攻宋欢的要害之处,却被宋欢腾跃躲开。 贼人一共五人,齐齐上阵让宋欢对付的有些吃力,小腿被不知谁用力横扫,顿觉一阵麻意上涌。 还好之前经过土匪头子的“毒打”,身体已经有一定的抗击打能力。 麻意退散很快,宋欢知道以一敌五赢的困难,要想快速解决就得分而化之。 宋欢身子如飞花蝴蝶般在几人中穿过,贼人怕误伤队友,苦于没有下手的地方。 宋欢闪电出手直接紧紧攥着一个贼人的胳膊。 贼人只觉得胳膊一疼,想挣扎开,对方的手却如铁钳一般难以撼动。 宋欢单手使力,利用原身的优势,把对方的胳膊瞬间卸掉。 贼人被疼痛瞬间袭满。 宋欢趁着贼人疼痛的向前俯身,用力一提对方的后领,只见贼人双脚离地,就这么被轻易的举起来。 宋欢看着快速向自己冲来的三人,就直接把手中的人往几人身上扔去。 贼人倏然飞起,横拦着带着惯性以及自由落体附带的冲击把三人压在地上。 唯一没被压住的贼人甲咬咬牙坚持上阵。 贼人甲手中的匕首比较棘手,宋欢快速奔跑中,身子一拐,几步踩上墙面,上升中脚下猛然一蹬,借力凌空翻身,手中的木棍带着雷霆之势打掉贼人甲手中的匕首,顺便还在他的手上留下了深红的印记。 这一行云流水的动作后,宋欢又是空中旋转三百六十度,接着才稳稳落在地上。 在贼人甲转过身来之时,宋欢一个扫腿,把他整个人踹到墙上,后背用力与墙面触碰,接着就发出嘭的一声响,人呈大字形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第六十九章来信 贼人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无往不利中被人当头一棒。 被压倒的三人见同伴被卸了胳膊,又见老大扑倒在地毫无动静,俱是瑟瑟发抖不敢动作。 他们当中,武力值最高的就是贼人甲,他们也是贼人甲组织起来的。 所以当队伍中实力最强的也被干趴下的时候,剩下的人自然也没有了反抗的心思。 宋欢把贼人甲掉落在地的匕首捡起,握着手柄,在月光下翻转着锋刃。 刀把为玄黑色,雕刻着繁复的图案,刀刃通体银白,一旦有光芒照射,便会泛出溢彩光芒。 短小锋利,不起眼,携带方便。 在近战和突袭方面是具有极大优势的。 真是把不错的武器。 宋欢从贼人甲腰间把装匕首的鞘拿了下来,套住后就别在自己的腰间。 不敢吱声的几个贼人们默默看着宋欢的土匪行径。 能怎么办? 只准他们抢她,不准她抢他们? 打又打不过,还能如何? 报官吗? 那进去的是谁? 宋欢看了眼还完好无损的三人,“你们还想继续待这儿?” 三人这才反应过来。 两人连忙起身绕过宋欢把贼人甲背了起来,另外一个人扶着被卸了胳膊的人。 无事可做的那个人,眼神带着怯懦,怂怂的指了一下后门,“可以从那出去吗?” 宋欢一脸这还用问的表情点了点头。 “你们要想原路返回我也不介意。” 那人一听这可不行,然后仿若被大赦般快速跑过去开门,另外几人也脚下生风跑出去。 速度快的宋欢都得给他们点赞。 背着贼人甲的手下最吃力,想叫人过来帮忙可又不敢,只能拼命的跑,真,怂的可怜。 至于宋欢为什么没把人送进县衙去? 这真没必要。 进去两天又出来的那种? 还不如不送。 这帮人为何如此猖狂? 县衙若真有心,根本不可能这么久都没抓住一个人。 宋欢何必费力不讨好,做了无用功还得罪了后面的势力? 今晚这一打击算是给他们一个信号,只要不来她家,她是不会跟他们作对的,两相退步,各自安好。 宋欢的能力太小,如沧海一粟,无能为力的同时也只能勉强做到保护自己。 宋欢回到房间,暖意瞬间席卷全身。 阿弟轻轻的喊了一声,“阿姐?” 宋欢放下木棍,拿起火折子点亮油灯,看向床边,“阿弟醒了?” 阿弟从被窝了爬起来,“阿姐,刚才是有人进来了对吗?” 宋欢没有隐瞒阿弟,直接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阿弟快速爬下来,抓着宋欢的手,到处打量,担心关怀道,“阿姐没受伤吧?” 宋欢拉过凳子在火盆旁边坐下,“没有,去床上待着,天冷。” 阿弟抿抿唇,直接去把外衣穿上,也坐在火盆旁边。 “阿姐,我也想习武。” 火光映在阿弟满是认真的眼里。 宋欢用带着冷意的手戳了戳阿弟腮帮子的嫩肉,“很累。” 阿弟抓着宋欢的手,“阿弟不怕,阿弟保证!也一定不会耽误进学。” 宋欢定定的看着阿弟。 阿弟见阿姐没说话,以为阿姐不同意,又继续说道,“下学回来后阿姐就教我习武怎么样?以后我早起晚睡,这样就能腾出时间来了。” 宋欢倒没反对,之前在大榕树村就说了要习武,但小孩子忘性大,跟着村里的孩子玩的不亦乐乎就压根不记得这事儿了。 宋欢也没逼着,这种事还是得自己愿意才行。 现在阿弟既然主动提起,还是如此的坚定决心,宋欢也没有理由阻拦。 这不就是除了读书还额外上个兴趣班吗? 正常的很。 能学到多少看觉悟,主要还是得锻炼身体。 科举可是很费身体的。 宋欢可不想阿弟为了科举把身体弄废,无论到了哪儿,她都坚信,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翌日下午 后门被敲响。 宋欢前来开门,首先看到的就是立在门口的小厮,接着就是他后面的的驴车。 宋欢问道,“请问小哥你找谁?” 小厮连忙道不敢当,只说道,“姑娘折煞小的了,小的是来给姑娘送粮的,这车上的粮食就是我们公子让拿来给您的。” 宋欢满头问号。“???” 她可没认识什么少爷公子一类的有钱人。 “你是不是找错地儿了?”宋欢还是开口让对方确认。 小厮笑着问道,“您是宋欢姑娘吧?” 宋欢点头。 小厮笑容更大,说道,“那就没错了,那小的给您搬进去?” 宋欢还是没让,说道,“我不认识你家公子,你家公子是谁?” 小厮说道,“是王家大公子。” 王家?她不认识,不知道。 “姑娘的相公不是跟我家公子是同窗吗?”小厮一语把宋欢劈成两半。 她什么时候有相公了?!!! 傅渊之那个渣渣!居然敢毁她名声! 宋欢只觉拳头都硬了。 知道是谁送来的,宋欢也没再阻拦。 估计这王家大公子是傅渊之在府学结交的友人? 五袋白白的大米就这么放进来宋家的厨房。 小厮临走之前还给宋欢塞了一封信。 宋欢客气的把小厮送走后,这才关门回到中堂。 阿弟早就听到有信的消息了,宋欢一进来他就快速跑到宋欢身边,催促着拆信看信。 宋欢无语,直接递给阿弟,“喏~你来。” 阿弟兴奋接过,看着信的封面上面写着,“见字如晤”。 接着就是撕开信封,一顿操作行云流水,然后展开折叠的信,开始朗读,“宋姑娘,展信佳,与汝阔别,三月有余……” 内容总结来说就是他过的挺好,吃的好,睡得好,每天都有努力学习。 满城受灾,阳江府府城虽然受影响,但是牵扯不到府学,只要不出府学就行,日子过的也与以前无二。 那些粮食是他托友人王公子送来的,如果以后有麻烦可以去王家商铺递信就行了。 阿弟松了口气,小心放好信件,“还好大哥哥没事,还这么厉害给我们送来这么多粮食。” 宋欢也松了一口气,没事儿就好。 他三个月不来信,她也不是没有想法,原以为他是想一刀两断的意思,她也就没主动去信。 当然,也有可能是送了信也送不进来。 谁知道,他居然在这种关键时候出现了,虽然人没出现,但他的心意有了,还解决了燃眉之急,还是不一样的。 阿弟把信件又塞回信封里,拿起贴在自己胸前,“阿姐,我想把信收起来。” 宋欢随意摆摆手,“去吧去吧。” 不就一封信吗?弄的比银钱还宝贝。 宋欢手托腮支着脑袋想,既然有了粮食,暂时也不愁吃的,宋欢想今天奢侈一把,吃一餐白米饭犒劳犒劳自己的五脏庙。 第七十章王大宇 两个月前 府学 庐舍 男子一身学子服,虽然看着同一般学子一样,但是仔细观察就从细节可以看出其中的奢侈。 头发以通体晶莹的白玉冠束起,身上一股不同于兰麝的稀有雅致香味。 此时男子满是愁容与无语。 他看着正在缝补的傅渊之默了默,忍了很久的他终于开口道,“你这是在绣荷包?” 傅渊之头也没抬,理所当然的语气,“不明显?” 男子在傅渊之面前左右踱步徘徊,蹙着眉头,一脸的不解,“正是因为明显才疑惑!” “你有意中人了?” “还是成亲了?” “对方是多强势哈?还得你一个堂堂七尺男儿缩在这儿给她绣荷包?!” “这不是女子该给男子干的事儿?怎么到你身上就反过来了?真是奇了怪了?!” 男子越想越觉得闹心。 弄的正在绣荷包的好像不是傅渊之而是他自己一般。 傅渊之没否认,随男子怎么想,只专心致志的倒腾手里的活计。 他的时间不多,给宋欢做这些都是趁着休息挤出来的时间,每次完成的进度也不多。 也不知道为什么,宋欢的荷包损坏率特别高,基本三个月就得换一次。 傅渊之只得努力赶制,希望能在两个月后送过去给她。 宋欢若是知道傅渊之的想法也只能讪讪一笑,她有个毛病,喜欢抠东西,把荷包上的绣线一根一根的抠出来她心里就特别舒服特别满足。 这毛病她一直没敢暴露出来,怕挨骂。 这应该算是她为数不多的最费钱的毛病了,毕竟傅渊之绣出来的荷包也是能够卖十文钱的。 当然了,前提是有个傅渊之能不间断的提供免费荷包使用,否则宋欢也不可能允许自己有这么奢侈的毛病。 满城受灾,傅渊之得知消息后就满心焦急。 想回鹿县却被王大宇阻拦,“这种情况下你去也是白费,你能安全到达都算你厉害。 而且,你那相好的不是身手了得吗?不会有事儿的!放心啊!” 傅渊之哪里真能放心,他存下来的银子还有米,他都没有办法给她送回去。 即便托人送回去也是送到难民手里。 就王大宇家聘请难么多打手都能丢一部分的情况下,他这么一小点也是“石沉大海”。 傅渊之只满脑子想着,她有没有提前囤粮,有没有提前发现问题,行事有没有小心谨慎…… 一直冬月二十八,王大宇有关系路子送消息回鹿县,傅渊之这才搭了趟顺丰“车”,给宋欢送了一封报平安的信。 东西送不进去,只能托王大宇送了点粮食给宋欢。 王大宇出手阔气,傅渊之跟他借两袋,他一个被阳江府称为“阳江大贾”的王家大公子怎么可能出手这么抠门? 他直接就自作主张的又给添了几袋。 傅渊之得知宋欢安全以及收到了粮食后这才安心继续念书。 坐在傅渊之一侧的王大宇支起下巴看得啧啧称奇,“没想到啊,你还是个痴情种儿。” 傅渊之瞥了眼王大宇,没否认,“等你遇见你的那个人,你也会的。” 王大宇摇摇头,“我吧,觉得现在就挺好,潇洒自在,恣意妄行,没人管束。” 傅渊之摇摇头,说道,“享受当下吧。” 他现在的一切都是因为他还有个爹在上面顶着。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恣意妄行,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而已。 人一辈子,实现完全自由怕是很难吧。 傅渊之不自觉的又想到了宋欢,其实那三年,他也过的很自在放松。 傅渊之再次下笔,浑身又满是使不完的劲,只觉自己还要更努力。 王大宇眼睁睁的看着傅渊之从走神到现在如打了鸡血一般的模样,理解不了的摇摇头。 情爱啊,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王大宇是个有福的白嫩微胖少年。 他是属于用“钞”能力进来的生员。 虽然他有钱,但因为进府学的特殊方式而导致他身边除了捧着他,需要他钱的虚伪士人之外,没有什么真心朋友。 王大宇也有自知之明,所以对那些捧着自己的人也不理会。 直到他遇见了傅渊之。 这人是他目前为止看过最合眼缘合心意的人。 他一开始以为傅渊之是不知道自己是例生,后来机缘巧合下,他才知道原来傅渊之什么都知道,但是他眼里从来没有对自己是例生的不屑和高傲,也没有虚伪的捧着自己。 他在傅渊之的身边体会到了那种正常朋友之间才有的情谊。 所以,自此之后,孤独了十六年的王家大公子终于结交了自己人生中第一个纯粹的朋友。 然后,他又用了“钞”能力换了舍友,跟傅渊之在同一个庐舍。 其实他进来的目的也不纯。 父亲虽然给他提供了成为生员的路,但是因为作为“商”的原因,他注定在科举之路上走不了多远。 生员的称号也不过是让他身份上“好听”一些而已。 所以他进来的目的其实就是来结交有潜力的士子。 待对方在朝廷上有了举重若轻的地位时,对王家的发展也能多加上一层保障,能进一步最好,不能进步也要保证不退步。 王大宇觉得傅渊之也是属于有潜力的那一类人。 不声不响的闷声学习。 偶尔超前的想法,令教谕也赞不绝口。 傅渊之的观念和行事方式让他觉得对方其实不是一个刚从村里出来的人,新颖而又美好。 他觉得,傅渊之或许就是他在这个府学里挖掘出来的最大宝贝。 而他不知道的是,最大的宝贝不是傅渊之,而是影响傅渊之的那个人。 宋欢在中堂连着打了四个喷嚏才结束,害的认真练字的阿弟也连忙放下笔过来关心问道,“阿姐,阿姐,怎么了?有哪儿不舒服吗?” 宋欢摇摇头,揉了揉鼻子,“可能是鼻子太敏感了。” 宋欢起身用铁夹翻了翻烤红薯,再用手快速按了按,还有一侧不够软,得再烤烤。 阿弟见此又乖乖回到案桌继续练字。 宋欢则继续拿起那本游记看着,难得有时间,她就把这些书当调味品,打发时间了。 游记里面的很多字她还不认识,还得时不时地问阿弟。 说实话,她一个大学生来了这里居然就被第一道门槛给卡住了,想想也是心酸的很。 所以宋欢为了方便,就坐在案桌一侧,遇上不认识的字就直接指着让阿弟侧头告诉就一声行了。 不用担心没有粮食的日子过的确实很舒心,宋欢悠然自得的看书,还有闲情烤红薯解馋,日子过的要多畅快就有多畅快,要多逍遥就有多逍遥。 第七十一章于家少年 腊月十五 昨晚开始已经下了一夜的飘雪,地上似铺盖着厚厚一层雪白的盐粒。 雪花像柳絮一样轻飘飘的落下。 纷纷扬扬向地面飘去,柔软轻盈。 宋欢陪着阿弟在院里堆雪人,两个人也能玩出十几个人的热闹氛围。 这时阿弟因为躲避雪球而跑到后门时,恰巧听见了一点类似挠门的声音。 阿弟立马定住不动了,看向门口,确认声源。 宋欢见阿弟这模样也跟着过来,静听片刻后,确定是从门外传来的声音。 宋欢对阿弟比了个“嘘”的手势,她步上台阶走到后门,透过门缝看出去,视线限制让她并没有看到什么异样,阿弟则跟在后面附耳倾听。 宋欢慢慢打开后门,就见一个少年脸色苍白,嘴唇青紫的靠着后门左侧,随着门打开而无力支撑跟着往后倒。 阿弟眼疾手快的扶住少年。 宋欢则站在门口向街道四处查看。 没见其他人。 且地面上已经没有这个少年过来的痕迹,这只能说明少年待在门口的时间已经不短了。 宋欢帮着阿弟把人扶起来。 阿弟说道,“阿姐,现在怎么办?” 宋欢看了眼已经昏迷过去的少年说道,“先扶他去进屋去休息,暖暖身体,等他醒了再看情况。” 阿弟应了一声后,两人就把少年放在了榻上,盖好被子。 宋欢仔细打量了一番少年的容貌,其实她对于家少年并没有过多留意,对他的相貌更没印象。 如果不是他身上一目了然的西溪学塾学子服,她怕是一下子也猜不出他是于家孩子。 毕竟在打索巷只有阿弟和于家少年是西溪学塾的学生。 他都这副模样了,也不知道他家里的老人是什么情况。 宋欢看着不掩关切的阿弟说道,“阿弟,你在这儿照顾他,我去看看他家里情况。” 阿弟点头,“阿姐多穿点再出去。” 宋欢回了一声,然后披了件外套就去到于家门口敲门。 敲了几声见没人回应,而大门是虚掩着的,轻轻一推就开了。 宋欢进入院子,院子里不大,摆设简单,东西零零散散的堆放着,覆盖着厚厚的雪,没有一点人为痕迹, 宋欢在院中喊了几声,还是无人回应。 她这才大着胆子在院里找人,看了空落落的厨房,又转进中堂。 只见一扇房门正打开着,宋欢走到门前,就见房里只有一张床,上面躺着一个人。 宋欢站在门口唤了一声,床上的人也没动静。 她有些犹豫,说实话,这情况让她有点左右为难。 进去吧,不礼貌,而且自己又有些害怕。 不进去吧,人家没回自己,万一人生病了呢,若是因为自己没进去导致对方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呢? 宋欢思来想去,最后还是踏了进去,绕到床侧,看着老婆婆正闭着眼,好像睡着了。 宋欢先是轻轻摇了摇对方,见对方没有回应,皱了皱眉。 犹豫片刻后,宋欢把手放在对方的鼻翼下。 一,二,三…… 什么都没有! 宋欢瞳孔瞬间放大,吓得脸上的血色立马退散,只剩苍白,脚下疾步倒退到墙根,整个人紧紧贴着墙壁。 死,死人!!! 宋欢此时满脑子空白,来不及想什么,直接快速跑离于家。 宋欢裹挟着风雪迅速到家,破开中堂的门,在看到阿弟后,这才吐了口气。 神情慢慢松懈下来,坐在火盆旁烤着身子,舒缓心中的失措和恐惧。 宋欢仿佛精气都被吸走了,整个人萎靡不振,她看了眼床上的少年,问阿弟,“他醒来了吗?” 阿弟摇摇头,“还没醒,阿姐,学兄家还有人吗?” 宋欢没说话,身子往后一靠,眼睛也不敢闭上,只说道,“阿姐休息会儿,他醒了记得叫我。” 说罢宋欢便眼神发散,心底不断反复默念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 和平年代她什么时候真正见过尸体!? 就算是那些车祸现场,人家新闻报道也会打码。 宋欢过来这么久好像也从来没有正面想过,这样的灾害到底会出现什么惨烈局面? 物资缺乏,百姓吃不饱穿不暖,每年冻死饿死的人不计其数。 今天于家婆婆的死,不过是让她窥到了这个朝代的冰山一角。 悲惨,无奈,苦难,酸涩。 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仙侠剧,那些因触犯天条而被贬下凡的神仙…… 那么对于神仙来说,其实凡间就是十八层地狱吧? 所以…… 她是犯了多重的天条才会被“贬”两次???!!! 血压瞬间飙升。 宋欢闹不明白,是真的闹不明白。 想当初她也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扶老奶奶过斑马线、做志愿者扫大街等等,好事没少做。 步入社会了,她也安分守己做社畜。 她真没觉得自己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啊! 阿弟看着阿姐的模样蹙眉,刚刚是有什么事发生吗? 阿弟又看着塌上的少年,垂眸抿了抿唇。 一个时辰后 少年醒了过来,纳入眼底的就是两个人头。 少年差点没被再次吓晕过去。 宋欢见人已经醒了过来,直接问道,“怎么样?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没?” 少年摇摇头,“还好。” 其实,他有点头晕来着。 少年突然回过神,直接坐起身,换个姿势对着宋欢恳求道,“这位……姐姐,我,能不能跟你借些粮食,我和阿奶已经有三天没吃东西了……” 宋欢一愣,看着这个好像还不知情况的少年,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说我去看过了,你阿奶已经死了? 她说不出口。 宋欢说道,“你想借多少?” 少年从怀里拿出一个不大的布袋,小心翼翼地开口道,“一袋?” 少年怕宋欢觉得为难又说道,“如果不能,半袋,半袋也行……” 宋欢接过布袋,说道,“那我去给你装粮,你先休息会儿。” 少年点点头,抬脸非常认真的说道,“谢谢姐姐,以后我会还给你的!” 宋欢笑了笑,没说话。 转过身就让阿弟给少年倒杯热水,把烤红薯给他暖暖胃,自己则出去装粮。 宋欢之前被吓着了,心神还没回过来,也没记起来要煮粥,只能暂时用烤红薯顶上。 少年显然饿极了,皮也没来得及剥开就往嘴里塞,狼吞虎咽,根本不在乎它的味道。 阿弟端着水站在一旁,看着少年这样不由得关心说道,“学兄,吃慢点不着急,小心别噎着。” 接着阿弟就把手中的温水递了过去,“喝水。” 少年口齿不清的道了谢后就把水猛的灌入。 阿弟又递了一个烤红薯给少年,少年接过却不再吃了。 阿弟疑惑道,“学兄不吃了吗?” 少年有些羞赧,“我拿回去给阿奶吃……” 阿弟看了眼火盆旁边还剩下的两个红薯说道,“没事儿,那还有呢。” 少年摇摇头,“不用了,已经够了。” 他跟他们借粮,已经是够麻烦他们了。 不能不识抬举。 第七十二章生病 宋欢把粮给了少年,少年就撑着不适下了床,跟宋欢道谢后就迫不及待的要回家了。 宋欢到现在都没勇气开口,只能默默跟在后面。 万一有个万一,她也能帮把手。 少年见宋欢和阿弟跟着过来也没说什么,家里确实是揭不开锅了,若是不信,那就看看吧。 宋欢和阿弟目送少年进了中堂,姐弟俩却在院中等待着。 阿弟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不跟着进去,但依然乖巧的陪着阿姐。 不过片刻功夫,里面就传出失声恸哭。 声音哀痛欲绝,让人闻之动容。 阿弟仿佛知道了什么,看着自家阿姐,牵着阿姐的手逐渐抓紧。 眼底划过难受和庆幸。 阿弟一直知道这几个月发生了什么,可是知道跟了解是两码事。 灾害给他带来的,也不过是那次入夜来家里抢劫。 却也被阿姐轻描淡写揭过。 接着,因为他一直在家念书习字,慢慢又恢复了往日没出事之前的样子。 所以从来没见过灾害的他,对这场灾害是没有什么概念的。 现在,他再一次受到了灾害带来的冲击。 虽然对象不是自己。 但比上次更直观,更直击灵魂。 他好像明白了,为什么以前村里的爷爷叔叔伯伯们,每年祭祀祈求风调雨顺的原因了。 在这之后就是给少年的阿奶入殓,可惜城里已经死了太多人,棺材铺已经没有棺材卖了。 因为城内没地儿埋人,最后只能由衙役用竹席一裹,把尸体带去义庄了。 于家婆婆被抬离的当天,少年就病了。 少年发了烧,脸上通红,额头发汗,意识不清梦呓。 宋欢没法置之不理,直接去医馆请大夫,却根本没找到人。 大夫太少,特权阶层的人太多。 县里的那些“贵”人们早就已经花大价钱把大夫“霸占”了。 宋欢没办法,最后只能用折耳根煮水给他喝。 折耳根是之前她囤来以备万一,没想到还真派上用场了。 折耳根有清热解毒的功效,也具备消炎止痛的作用,发烧之后适当的喝它煮的汤,是可以缓解病情发展的。 宋欢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这少年能不能熬过去,全看他的求生意志了。 她已经尽人事,就剩下听天命了。 今年的除夕没有响炮,也没有刻符咒的辟邪桃木牌。 整个鹿县被名为凄凉悲惨的薄纱笼罩着。 直至正月二十七,受灾地区和非受灾地区才等来了曙光。 朝廷颁布的政令下来了。 首先,查办不服政令,有害救灾之人。 有害救灾的人不止官员,还包括某些商人和农民,他们逐利卖粮,导致非灾区出现饥荒。 这一步的目的是朝廷通过抑制借危机谋利者,来消除百姓各种敌对情绪,以维系天下的稳定。 其次,设立仓廪,有余粮者纳粮以救灾。 这里主要面对的对象还是商人,特别是有粮铺的商人,其次才是百官。 接着,平抑物价,惩处囤积居奇者。 这道政令出来并没有实际意义,天高皇帝远,平抑物价的情况全看县令的执行能力。 至于惩处囤积居奇者,朝廷并不知道谁在囤积,粮铺也不可能实名登记买粮。 当然,有一种直接的方法能够知道,让官兵破门而入,查看是否有囤积粮食的情况。 可是这行为又影响了民心,等于跟第一条冲撞了,所以这条可以直接忽略。 最后,要求农民节俭用度,减省礼仪。 类似祭祀嫁娶之类的,能减省就减省,能薄礼就不要厚礼。 鹿县属于非灾区,这个冬季死的人也不在少数。 一条巷子十家有七家挂起白布,等一切安定下来的时候,已经进入了五月。 如今宋欢已经不用每天接送阿弟去学塾了,因为有于栄(róng)少年的帮忙。 每天早上他都会来到后门,喊一声后就和阿弟一起去学塾,下学也直接把阿弟送到家,让宋欢省事不少。 那会儿于栄终于还是熬了过来。 虽然宋欢每次看着他都觉得他半只脚都快踏入棺材了,但他的生命力确实顽强。 他最值得宋欢佩服的就是思想积极向上。 他不一味的沉浸在哀伤中,把悲恸转换成动力,读书习字已经到了疯魔的程度。 头悬梁锥刺股形容他都不为过。 他是时刻都不放松。 端午这天,宋欢收到了一个包袱,还是上次的小厮送过来的。 宋欢进到中堂拆开包袱,里面有两套衣裳,一套浅云色的是阿弟的,一套淡绿色的显然是自己的。 袖口、裙摆以及领口上都用天缥色的丝线绣了祥云。 还有两个精致的荷包,依旧是祥云的绣样。 纯净淡雅,底色用高明度的浅蓝色为主,搭配白色丝线,整体清新雅致,含蓄秀美。 旁边还有一个锦盒,宋欢打开,里面有一叠纸。 宋欢打开看,是一些文章的注释和解析,跟译文相似。 应该是傅渊之上课做的笔记,这玩意儿放在这个年代可是非常珍贵重要的。 说起译文,宋欢觉得自己又有话说了。 译文有利有弊。 在这个年代,译文为什么重要? 那是译文重要吗? 那是翻译译文的人重要! 著书立说的大儒写出来的译文和普通秀才的译文能一样? 不一样! 府学教谕多为进士出身,是由朝廷直接任命。 府学训导以及县学教谕、训导、嘱托,多为举人、贡生出身,由藩司指派。 这些人都是十年寒窗,从万万人中选拔出来的精英。 其学识渊博能力突出,对事件对文章的看法自然更深刻长远。 宋欢连忙小心把它放好,下学后交给阿弟。 包袱里还有一个没有任何花样的靛蓝色荷包。 宋欢打开,里面是一块银子和一些铜板。 这像是傅渊之零零散散存下来的。 一共是一两又七十八文。 宋欢抛了抛荷包,眼底的愉悦仿若要凝成实质,嘴角的笑意怎么压也没压下来。 不同于上次的那笔银子,这次的钱并没有让宋欢有什么抵触心理,反而有种喜悦。 是那种肩上的担子,被卸下一半似的轻松。 宋欢数了好几遍银子后,这才把压在最底下的信件打开。 “宋姑娘,见字如晤,展信舒颜,犹记…… 兹际炎暑,希自珍重。 渊之。” 信里的大致意思就是一别就是一年,因为灾情,原来有的田假被取消。 但是九月份的授衣假,他可以有一个月的假期能回县城。 这个朝代有旬假、田假和授衣假。 旬假每十天休息一天,类似于周休制度。 田假是农忙假,农历五月份放假,时长一个月,类似于暑假。 授衣假是在农历九月份,方便学生回家取冬衣,类似于寒假。 因为阳江府地处位置独特,气候特殊,这里的百姓一年只种一季稻子。 在阳江府,清明前后就得撒秧种田了,所以这里放田假是在农历三月。 而授衣假时间则不变。 现在五月,还有四个月傅渊之就可以休假回县城。 宋欢一边心里计算着日子,一边把信折叠放好。 阿弟下学回来肯定会看信,若是看到自己把信件随意丢一边指定又会被念叨。 把包袱又重新绑好,阿弟下学回来也能增加拆包袱的参与感。 宋欢哼着小曲又慢悠悠的去厨房烧火煮粽子了。 这个粽子是,肉啊豆子啥的都没放,也没有那个条件。 只用了一种糯米秸烧成的灰,拌在糯米里染成黑色,再包成三角粽。 这样煮出来的粽子带着些黑色。 这粽子也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长寿粽,寓意很美好。 第七十三章找工作? 晨间,鹿县四周的山峦笼罩着薄薄的微雾。 平坦的田畴上,青青欲滴的软柔稻苗,苍翠湖绿的丛丛蕉叶,俱在风中摇曳,呈现了一片生机盎然之意。 当朝十二项荒政,有一项为“散利”。 前朝贾公彦疏为,“丰时聚之,荒时散之。积而能散,使民利益。” 灾荒时,朝廷给百姓借贷种籽和粮食,给百姓使之得利。 所以,当正月出了这些政令措施后,虽然有延迟,但也没耽误阳江府百姓种植水稻。 毕竟阳江府是被牵连的非灾区,若是耽误了春种,知府、州县官、里长等人就是第一批被罢职不叙的人。 所以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前途官职,自当积极督促,不敢有任何闪失。 鹿县城外。 如果没有被挖的一干二净,寸草不生的黄土地,这场灾情或许已经被时间带走的不留痕迹可循。 宋欢还记得自己今年第一次出城时候的场景。 那会儿难民已经被疏散,城外已经归于平静。 可原先茂密的林子,杂草丛生的草地都俱已消失。 只留下一地的黄。 光秃秃一片,想找只毛毛虫估计都得“掘地三尺”。 鹿县县令为保证鹿县的安全,不准难民入城。 城内虽然出现民人聚众入人家抢劫粮食,但总体来说也比那些难民好。 最起码还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 难民难以忍受饥饿,不顾身体,树皮野草只要能入口的他们都吃。 宋欢没有见过当时的场景,但是根据城外的情况也能知道当时的艰难。 因为饥荒的原因,宋欢去城外打猎的计划泡汤。 宋欢还在苦于找挣钱路子的时候,一个出乎意料的人登门了。 衙役甲,梁宽。 先是在城门有了面熟的基础,再在之前在后巷摆摊,为特地打探消息而特意接近从而熟悉的人。 宋欢看着一身青袍的梁宽,先是客气寒暄几句后就请进院里坐着,门敞开着。 宋欢是女子,梁宽为男子,敞开门自然是为了避嫌。 梁宽喝了杯茶水后,这才把此行的目的说了出来,“听说你武功不错,最近我手底下缺人,正好你帮顶几天……” 具体情况就是衙门要派人押送之前聚众入人家抢劫粮食的那批犯人去流放地,衙役都去押送犯人了,只能临时调集几人暂时顶上他们的差,宋欢就是梁宽的选择之一。 说是流放地其实也不远,也就四五天的距离,来回就是差不多十天的时间。 毕竟阳江府本就是属于京城的流放地列表里的其中之一,再远也远不到哪儿去了。 虽然,衙役押送流放犯人是显而易见的苦差事。 但事实上,这种看似辛苦的押送流放犯的工作,对衙役们而言却是争先恐后地“美差”。 这么说还得从头说起。 这年代绝大多数衙役的俸禄很低。 一年累到头,也只能拿到十二两白银不等,比自耕农还不如。 平均到一天也就几文钱,即便省吃俭用,也无法满足一天的吃喝。 既然做衙役无法满足自己的吃喝,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做呢? 因为衙役的主要收入并不靠俸禄,而是靠工作中捞取的规费和外快。 衙役工作期间,如果县衙内有案子要办,势必就会涉及到出差、吃住,这些花销衙门并不给报销,就只能由当事人来出。 衙役办案期间,多迁延一些时日,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 只是衙役的做法会掏空当事人的荷包,不是光明磊落之举。 这就是之前村里杨二丫死的时候杨家为什么不愿意报官,这就是其中一个原因。 因为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还要再花积蓄请衙役,杨家显然承受不起这样的花费,最后只能以那样的情况收场。 咳,扯远了,话题拉回。 办案虽然赚钱,但大部分时间却是没有案子可办的,这时候衙役们也有办法。 他们会将娼妓户和宰牲户作为敛财的目标,向他们索要陋规。 衙役们的做法,在一般的州县都被视为“合理做法”,这也是衙门养衙役的一种方式。 但这些钱显然也不够他们的日常所需,这就是衙役为何要抢着押送流放犯人。 其一,犯人家属给的“孝敬钱”往往很多。 为了押送流放地的途中让犯人好过一些,犯人的亲属往往会拿出银两给押送的衙役。 这就给了他们一个“灰色收入”的机会。 其二,押送流放犯人的门道多。 押送流放犯人的差事与其他差事区别很大。 即便朝廷不给补贴,州县衙门也会想办法给拿盘缠。 对于衙役而言,这又多了一份收入。 除此之外,犯人虽然被流放,但也需要口粮维持生命。 他们的饭食费用都掌握在押送的衙役手中,途中给犯人吃饱还是吃少,甚至让犯人挨饿几顿,都是衙役说了算。 如果犯人有钱,自然可以吃饱喝好,但是犯人没钱,衙役也不能白白辛苦。 这就是衙役为什么动不动就克扣犯人的饭钱的原因。 还是在于“钞”能力。 其三也是最后一点,可以躲避繁杂琐碎的工作。 你以为只有现代人才不愿意当社畜?这个年代也是啊。 押送流放犯人固然辛苦,却也有逍遥自在的一面。 不用到衙门报到,每天按时按点押送即可,投宿后还能享受美食。 简直不能太舒服。 可能是这次押送的油水很大,梁宽以十天五百文的薪资让宋欢做临时执役,事毕仍复为民。 算下来平均一天能有五十文的工钱,她也算暂时踏入“高收入”群体了。 送走梁宽,宋欢就把傅渊之之前剩下来的衣服拿出来套了一下,太大了,不合身。 她从没想过自己还得女扮男装去上班。 说实话,自己都闹不懂他怎么会想着让自己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去干这活? 三天后,她到了地点就明白了。 衣着虽然干净却皱皱巴巴的几个人看见宋欢就立马变色,疾步退后拉开距离。 这应该就是那几个抢自己的人? 宋欢上下打量了一番想再确认一下,过来这么久了,她记得也不是很清楚了,毕竟那天是晚上,而且光线昏暗。 其中一个人壮着胆子对宋欢问道,“你,你干什么来了?” 宋欢双手环胸,下巴微扬,做出一副高高在上,他们就是一群手下败将的模样,语气不好的说道,“梁宽没跟你们说?” 对面那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眼底俱是苦涩。 他们知道会有一个头儿来,可是没想到是这姑娘啊! 梁宽到底在想什么? 几人流下了痛苦的泪水,就知道这差事不好当!! 宋欢心底则暗自庆幸。 这帮人果然有后台,若是她不知天高地厚地把这几人送进狱里,他们不仅能提前出来,她的麻烦估计也不少。 第七十四章“四有” 午时,金乌恣意横行,挥舞着它的铜盾横立在充满黄色烟雾的天空中。 宋欢坐在茶肆喝茶,身边的几个人一脸我很难受可是我很努力营业的“积极”模样。 一旁的茶肆老板缩在一旁,不敢吱声,只要桌上的瓜子少了,就会很识时务的默默续上。 宋欢觉得衙役的工作确实挺轻松的,只要巡视一下县城,维持治安就好了,这钱挣得容易。 或许还有很多零碎繁琐的小事,但这种也不是宋欢这么短时间能去接触的。 一旁的几人迫于宋欢的威慑,只能如一只只乖巧的大熊默默坐在不符合身量的小凳子上,把以往的凶恶都得收敛了起来。 为什么? 因为宋欢看不爽的话可能会揍他们。 为了少挨揍,几人只能强迫自己“慈眉善目”。 只是平日里县里的多数人都知道这几个人的德性,所以一面看着变扭,一面心里又在暗爽。 呸!该! 宋欢嗑着瓜子,视线扫到街上一位老爷爷挑担子摔倒了,手指了过去。 不用宋欢多说,其中一个人就立马起身去帮忙老爷爷。 现在他们几个人就是“四有”好代班衙役青年。 哪“四有”?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宋欢正努力把他们往积极向上的人生引导。 有文化暂时是没办法解决,但是另外三个还是可以努力一把。 老爷爷是从村里挑菜来县里卖的,见突然跑过来的人,立马眼泪都出来了,“大爷,我,我这菜都给你们,求求你放过我,小老儿真没钱……” “大熊”,“……” 你管谁叫大爷呢? 老子还年轻的很,你还想把老子先送下去是吧?! 要是以往他早就一脚过去了。 可现在,呵呵。 万般不由他。 他生生压制住了自己的动作。 偷偷看向茶肆,见宋欢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微眯着眼看着自己。 那肆意潇洒的模样,该死的让人觉得恐惧。 一旁的几个兄弟一脸的同情外加暗自庆幸。 只见宋欢一挑眉,“大熊”就苦下脸,随即立马又换上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声音温柔而又僵硬,“大爷,你这菜都掉出来了,我帮你啊。” 说着男子就快速帮忙收拾。 看的一旁的老爷爷一愣一愣的。 这是什么情况? 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 老爷爷看了眼头顶的太阳,被阳光刺着眼又快速低头。 大中午的看不出来,傍晚他得注意瞧瞧。 这稀奇的一幕最近在县城里经常上演,都已经成为鹿县的特有景色。 也已经成为百姓茶前饭后的谈资。 稀罕又稀奇,好笑又活该。 这天,宋欢带着几个一脸颓丧萎靡的“大熊”们逛街。 哦不,巡街。 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前方巷子走过。 宋欢赶紧跟过去。 后面的几只“大熊”见此,互相对望一眼后,也只能跟上。 偷溜? 只要你敢。 前面的人并没有发现自己后面突然多了几个“狗狗祟祟”的人。 柳文若拿着药包直接开门进了一间小屋,这可比柳宅差远了。 若按满分十分来算,柳宅能有五分,这间屋子就只有一分。 宋欢在门前定住,上下左右看了一遍后,最终还是决定敲门看看,确认对方是不是房东。 从去年八月份算起到今年五月,已经有十个月了,她一开始给了半年租金,房东后来给免了一个月租金,到现在自己已经倒欠了人家三个月的租金了。 谁知这房东也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咋滴,一直到现在也没来收租。 宋欢今天看见这熟悉的身影只能上来试试看,万一就是呢? 像自己这么上赶着交租金的人也是少见了。 宋欢叩击门锁,没过多久里面就传来声音。 门开后,宋欢确认了。 人没错。 柳文若一脸诧异,“你怎么来了?” 宋欢无奈道,“我还欠你三个月房租呢,你不来收?” 柳文若一听,有些不自在的笑了笑。 宋欢拿出荷包把银钱送上,“今天只带了这么多。” 宋欢给了二两银子,一般情况下她身上也不会带太多银子的。 如果是去打猎,她就更不会随身携带银钱了。 如今身上的二两银子,也是因为要巡街,为防万一备着的。 柳文若接过来,打趣道,“还真没见过上赶着交租的租客。” 宋欢耸耸肩,她也不想。 可能是九年义务教育教导的好。 宋欢正准备出声告辞,屋子里就穿来了咳嗽声以及碗摔碎的声音。 柳文若也来不及说什么,面色一变直接就快速转身回屋。 宋欢在门口就有些纠结。 她离开,这叫不辞而别。 她若是进去,看见别人隐私是不是不大好? 几只“大熊”见宋欢一脸纠结,直接就帮她做了选择。 在宋欢的呆愣下,几人就不请自去的进了屋。 宋欢回过神想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宋欢,“……” 孺子不可教也! 宋欢进了屋,就见几只“大熊”一脸震惊的看着另一个方向。 宋欢也看过去,“!!!!” 柳文若也没理会几人,直接把之前已经熬煮好的药又端来了一碗,直接喂给对方。 “大熊”们回过神,低声谈论。 “这不是杨楼街花楼的花魁?” “是啊,她什么时候赎身了?” “可惜了,从良对象不是我!” “你倒是想得美!不过,这人什么来头?能帮萱绫赎身?” “看样子不像是富贵人家。” “难道是萱绫自赎自身?” “这可说不好,自赎自身再嫁给一个书生,这不就是说书先生嘴里的‘杜十娘’?” “杜十娘嫁的可是富家公子,她这都算不上……” “哈哈哈……” 宋欢,“……” 宋欢过去直接一人给一脚,咬牙凶道,“把织机坊的大街扫了,待会儿我去验收。” 这帮人,就是欠收拾! “大熊”们,“……” 他们又做错了什么? 几人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溜了。 宋欢原也打算离开了,谁知被萱绫叫住了。 宋欢有些不好意思看着这个美丽缱绻的女子。 刚才几人的声音并没有刻意压低,被称为花魁的萱绫显然也已经听到了。 她从始至终都没有出现羞愧、自卑、麻木的情绪,整个人意气自若,言笑自如。 这个年代的女子多数都是因为活不下去,还有就是被逼为娼,皆是身不由己。 她身上透出来的松弛,优雅,让人能看出并不是强自假装,而是由内而外,浑然天成。 她的坦然,无畏,让人敬佩这是个能坦然面对自己的人。 宋欢如是想。 对这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极致温柔且美丽的女子,宋欢是没有免疫力的。 说白了就是颜痴。 古人云: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尚美之道,千古之风。 宋欢也不能免俗啊…… 第七十五章萱绫 萱绫眉间的清秋,明眸的温情,柔情似波,清新如茶。 宋欢只觉得单只看着萱绫都能让她一天都心情舒畅。 萱绫面色苍白,形容憔悴,病后甚添慵弱之态。 “你先好好休息,有什么话你让柳公子转述给我也行。”宋欢见不得美人如此,忍不住放轻声音先开了口。 萱绫背靠着床头,勾唇摇摇头,“只身在屋里实在是太孤单了,如今好不容易来了姑娘,突然就想多说说话……” 宋欢在距离床不远的窗下坐着,窗棂后的阳光撒在宋欢身上,这一幕让萱绫美目一漾。 若说美貌,宋欢和萱绫各具特色。 宋欢的美,灵动、随性所欲、独立、自信…… 柳眉幽眸之间透露出随性随心的畅然之意,身上悠然自得,恣意洒脱的气势散发出来,真是让身为女子的她都移不开目光。 原来,世上真的有女子能够活出如此纵情的模样。 萱绫目光悠远,透过宋欢,好像看到了梦中幻想出来的自己。 萱绫不知何时回过神,温言道,“姑娘想必也知道我的身份了,曾经的花楼花魁,名萱绫。” 宋欢也自我介绍道,“柳公子是我房东,我叫宋欢。” 萱绫听见柳文若的名字,笑意虽看着没什么变化,眼底却多了一丝痛苦和戚然。 “柳公子是我的恩人。”萱绫看向门外空旷的院子,声音带着感恩。 “刚才听你们的谈话,姑娘是特地找过来送租金的?”萱绫视线放在宋欢身上,温柔如水的美目里映着她的身形。 宋欢没看出来,她的目光里含着一点明明灭灭的光,那是一道名为神往,神驰的光。 宋欢一听她这么问就说道,“柳公子可能忘记了,今天恰巧看到他就过来了。” 柳文若在柳宅的不修边幅到现在的衣衫整齐,宋欢那颗名为八卦的心告诉自己,肯定和对面这个美人有关。 萱绫含笑,“姑娘真性情中人。” 宋欢一笑。 她真是不习惯跟这帮土著聊天,就有点心累。 弯弯绕绕的有时候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之前傅渊之也是,后来相处久了他也能改变,双方相处这才和谐下来。 这冷不丁的跟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女聊天,她还是很有压力的。 萱绫不愧是花魁,可能是因为她曾经职业原因,接触的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本身谈吐和为人处事就被锻炼的进退得宜。 宋欢细微的变化自然也没逃出萱绫的眼睛。 萱绫则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让气氛不至于凝滞而让宋欢尴尬。 两人互相说了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情。 宋欢这才一副大开眼界的模样,原来青楼里也有那么多奇葩事儿。 而萱绫也是意犹未尽的品味着,宋欢嘴里那悠然闲适,潇洒自在的山野生活。 两人如此一说,便不觉时间流逝,转眼就过了一个多时辰,话题随着柳文若再次端药进来而终止。 宋欢看了看外头的阳光,想起自己还要上班呢,就对着两人辞行。 宋欢离开后。 萱绫意犹未尽的品味着宋欢的话,喝下了苦涩的汤药。 柳文若舒了口气,总算是能好好喝药了。 “宋姑娘真是个有趣的人。”萱绫把碗递了过去,说道。 柳文若点头,“是啊,也是个坚强的女子。” 萱绫看着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柳文若就把自己对宋欢一家简单的了解说了。 原来宋欢父母俱亡,还需要挣钱供兄长和弟弟进学。 柳文若并不知道傅渊之和宋欢的关系,所以在柳文若看来就是宋欢顶替了她父母,挣钱养家还得供两个人念书进学。 萱绫回想起刚才看到的宋欢,暗道,还真是看不出…… 想起刚才那几个恶霸屈于宋欢的威势,又觉得宋欢更厉害了。 “宋姑娘是做了什么?怎么能够让他们几个如此言听计从?”萱绫疑惑问道。 柳文若想了想,只把自己最近听到的新奇事儿说了。 萱绫在脑海里浮现那些场景,噗嗤一笑,“他们算是踢到铁板了,宋姑娘可是给鹿县造福了。” 柳文若也赞同点头,只是可惜道,“不过这都是暂时的,等押送的衙役回来了,鹿县又会归于之前的平淡了。” 萱绫想,世事艰难,女子由甚。 不知宋姑娘会不会也是这么想的…… 她生于花楼,也快终结于花楼,仅有的这点自由时光竟也还要躺在床上。 在见宋姑娘之前,她满足当下,见了宋姑娘之后,她想出去走走看看。 看日出日落,看云卷云舒,看大地万物,看一切的人间值得。 萱绫只想如宋姑娘一般,恣意潇洒,翩跹人间,做一回属于自己的自己。 柳文若看着面前仿佛气色都好了不少的人儿,眸底黯然神伤如一滴水滴进河流里,淹没其中不见痕迹。 不过片刻便收敛好情绪,面上带着不自觉露出的宠溺,答应道,“好。” 只要你想,我都答应。 陪你走遍山河,陪你看尽人间的繁华与平凡。 宋欢第二天来到柳文若的住所,就被他的邻居告知人已经离开了。 宋欢接过邻居递过来的信件。 宋欢看了内容,随即笑了起来,把信贴身放好,又继续心怀“感恩”教导“四有”青年。 没想到啊,以后交租金也成了难事。 ……(番) 柳文若那年,被同窗带进了花楼后,可以说是一见萱绫误终生。 萱绫的美貌在他眼里远不如她复杂而矛盾的气质吸引他。 他恍若看到了一条一直在海里挣扎的鱼。 鱼,为什么想要离开海里? 他想把她捞起来…… 因为好奇,他更想看清楚她的所思所想。 他沉溺其中,不断挖掘,不知不觉间他自己也身附黄泥。 原来,他在踏出那一步就已经陷了进去。 之后,他成了花楼的常客。 他每次见到她,都能更深层次的发现她若闭溺的挣扎。 他想存钱替她赎身。 可是钱还没存下,她就生病了。 她不知道自己早已经知道。 老鸨原不想再给她找大夫了,他只能恳求老鸨。 他想尽一切办法,抄书,借贷,每次都把银钱交给老鸨,让她帮忙请大夫给她医治。 奈何他能力微小,终是没能力做到。 他终于向家里妥协了,原以为终于能救她,没想到,鱼儿离开了海,却迎来了死亡。 少年的倔强并没有给他带来自由,反而将他推进了深渊。 …… 萱绫是流放犯官的后人,十三岁成为花楼力捧的花魁。 因谈吐优雅,举止得体,成为花楼几十年来花魁之最。 每天有无数人前赴后继,用着令她恶心的目光看着自己。 明明穿着衣裳,却仿佛被他们的视线一层层缓慢剥离。 每每都是窒息的痛。 直到她发现了那一道清澈目光的主人。 他多次为自己解围,从他眼里,她看到了自己,那个暂时被解开枷锁的自己。 他就好像是老天爷听到了自己的请求,给自己送下来的一道救赎的光。 此后,她每一次出场都会不自觉的环伺场内,她都能精准的一眼找到属于她的光。 如此这般下来,她觉得这样的日子也还算是有盼头。 直到一个噩耗来临。 她患了病。 三年多的时间,她的病没有好转。 灾害来了,她没想到老鸨会把自己卖给他。 他没有嫌弃自己,对自己一如既往的温润有礼,举手投足间始终小心翼翼,将自己视若珍宝。 他的眸子是如此的清澈明亮。 让自己觉得靠近他,就会被灼伤。 她毕竟是风月场中出来的人。 心再高,也是命薄如纸。 她最奢望也最不敢面对的,就是“情”之一字…… 她不敢也无法回应他。 光,是给她希冀的。 不是拿在手里的。 她,握不住…… 第七十六章媒婆 微风拂面,天朗气清。 枝头的鸟儿也成双成对。 宋家门被敲响。 宋欢打开门,就见一个穿着像只花孔雀似的媒婆站在门口。 媒婆上上下下好一番打量,面上扯出大大的笑容。 “宋姑娘真是气若幽兰、美若天仙啊~奴家是王媒婆,受李家请托前来说媒……” 宋欢可不知道什么李家不李家。 直接拦声打断,“不了,你回吧。” 王媒婆可是收了银子的,哪能这么轻易就离开,宋欢见此直接将门一关。 懒得理。 王媒婆可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什么媒她没说过,没成过? 宋欢这样的小姑娘,面皮薄,家里又无父母,还不是她想怎样就怎样? 王媒婆也不着急,打算着慢慢磨,三天两头的就来门口喊一段,弄的街坊邻里谁不知道她王媒婆来帮忙说亲? 这年代的媒婆是撮合婚姻最为重要的角色。 这其中就有多数在说媒中,贪财好利,哄骗欺瞒,坑害了不少的青年男女。 于栄的阿姐就是这众青年中“受害者”之一。 说起来,于栄和他阿奶也都有责任,阿奶为了能够供于栄进学,不管不顾的就把于绣嫁了出去,拿了高价聘礼送于栄进学。 一开始于绣确实是过得不错,可是男方好赌,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因为赌而起起伏伏,更是在灾害期间把自家陷入困境。 所以才有了于绣上门拿粮的一幕。 遇到这种情况,多数普通百姓不开智,想不到曲里拐弯的法子,便只能认命,但是那些严守礼教的人家就会嫌媒婆常为男女穿针引线,败坏家风。 所以,在有一定经济基础的阶层中,媒婆的名声很坏,常被人唾弃。 当然,在这种市场不好的情况下,媒婆能挣的也少,所以得着机会就肯定不放过。 媒婆的收入主要是来自买家的谢礼。 “说好一门亲,好穿一身新装”,就反映了这个年代媒人的收入状况。 李家给王媒婆的银钱并不少,王媒婆这一开张就能吃三年,可不得积极? 宋欢之所以有这一遭,还是因为她的特殊招了人眼。 少年姐弟在这种世态下,宋欢能以一己之力供家里的弟弟去进学,其本身能力就不弱。 若是娶进家门,谁家就有福了! 这不就相当于捡了个钱袋子回来? 李家打这算盘不可谓不精。 可宋欢又不是土著人,哪里会上上这个贼船? 王媒婆的招就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有劲使不上。 日子久了,外头演变越来越厉害的风言风语并没有让宋欢上心,该吃吃该喝喝,该出去打猎还是得去看看。 这天下学。 阿弟还没到家。 宋欢去看于家敲门,也没见人回来。 宋欢皱眉。 随即就锁门去找人,拐出打索巷,洒金桥下,宋欢看到了要找的人。 阿弟发丝凌乱,嘴角紫红,手上还有擦伤。 于栄衣裳褶皱,不复之前的整洁模样。 宋欢快步上前。 阿弟见到阿姐,急忙把嘴角挡住,唤了一声阿姐。 宋欢看着阿弟掩耳盗铃也不拆穿,目露担忧,“怎么回事?” 阿弟垂眸,小声说道,“没……” 宋欢看向于栄,于栄犹豫片刻,还是把事情说了出来。 原来是阿弟听了有关宋欢的风言风语,露骨难听的让他受不住,直接上前理论,理论的结果可想而知,最后双方都上了手。 宋欢没说话,直接背上阿弟,又跟于栄确认了他没受伤后,就直接带着阿弟回了家。 拿了跌打损伤的药酒出来揉搓,阿弟没敢出声。 气氛凝滞。 阿弟实在没忍住,直接垂头弱弱开口道歉,“阿姐,我错了……” 宋欢直接拍了他的脑袋,“错?哪儿错了?” 阿弟抿了抿唇,“我不该动手的。” 宋欢揉了揉他的脑袋,“确实是!” 阿弟委屈的低头。 “对方人多势众,你单枪匹马闯进去这叫逞匹夫之勇!傻! 下次不要干这种没有把握的事儿! 受伤了我可没钱给你治伤!” 阿弟原本颓丧的模样瞬间支楞起来! 眼角泛泪,感动的小声呢喃,“阿姐……” 宋欢抱住阿弟,一下一下摸着阿弟的脑袋,“阿弟能够保护阿姐了,阿弟长大了。” “可是阿弟处理的方式还有待进步。” 阿弟在怀里点头,“阿姐,阿弟下次一定有把握了才出手!” 宋欢笑了笑,垂眸,“流言并不会让阿姐受伤,可是阿弟受伤了会让阿姐心疼,知道吗? 阿弟可是阿姐唯一家人了……” 阿弟眯着眼睛,抱紧阿姐,用力点头,“阿姐也是阿弟唯一的家人,阿姐放心,阿弟以后会好好保护好自己的。” 宋欢嗯了一声,说道,“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阿弟记住了,很多事儿,都是庸人自扰。” “烦恼的根源不在世间,而在于自己。” 宋欢直至阿弟睡下,这才闭眼,揉了揉眉心。 她又忘了。 这里不是她那个年代。 流言蜚语自己不放心上又如何? 阿弟是要科举的,若是自己名声不好,影响可就大了。 宋欢吐了口浊气。 这招不是没有破解的办法。 对方不就是为了让她嫁出去? 她已经定了人家,对方能有什么法子? 或者让他们转移重心。 至于那些刻意无中生有的难听话,自然也就迎刃而解。 第二天 早已经解放了的“大熊”们正走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晃荡在街上,有吃有喝,有说有笑。 冷不伶仃被宋欢的喊声给吓得瞬间支楞起来。 那几天的折磨,对于他们而言那是直击灵魂深处的。 几人的头咔嚓咔嚓地僵硬的转向声源。 宋欢双手环胸。 “大家日子过的挺滋润啊?”宋欢似笑非笑的看着几人。 努力往“四有”青年路上带的几人最终还是没引导上去,毕竟混混了十好几年,想用十天改变一个人? 呵呵 做梦比较快。 养成一个习惯都得二十一天呢! 更何况一个人的思想和道德。 所以宋欢只能武力压制。 最近有关宋欢的流言他们也有所了解,其实事情不大,只是在打索巷正在风头上而已。 但他们几个是什么人,加上宋欢的厉害根植脑海,再刻意留意就这么知道了。 宋欢找他们也不为什么,就是有点小忙让他们帮帮。 人有人道,鼠有鼠道。 道路何其多? 王媒婆想把自己的名声搞坏,让自己迫于压力嫁进李家。 她想毁了自己,那就别怪自己出手。 原以为任它风起云涌,我自波澜不惊。 但阿弟因此而受伤,那就是打在了她的痛点上,不从王媒婆和李家收点利息。 当初青青掳走阿弟,背后有一个寨的寨主,人多势众且自己无根无基,小孩子又不懂事,这才不得不忍下那口气,不了了之。 人啊,总得适当识时务,好在阿弟无事,否则…… 可若李家和王媒婆这种人也能踩上一脚,那她可以直接回大榕树村缩着了。 还真是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危啊? 第七十七章归来 翌日,天光微亮。 木梳巷 早起干活的人基本都已经出来吃朝食了。 李家照常早起摆粥摊。 正是热闹时候,几个壮汉大喇喇的坐下。 壮汉大家都认识,一个煞星就已够令人退避三舍了,更何况是几个? 已经开吃的人,心下胆颤却不想浪费已经花钱的吃食,只能加快速度,囫囵吞下就赶紧离开。 而正准备买吃食的人则立马散去。 朝食铺子多的是,不是非要在这里吃。 远离煞星才是大家当下的一致想法。 李家婆娘看着这幕,只觉到手的银钱长了翅膀,噗嗤噗嗤地飞了出去。 可是壮汉也不是她能得罪的起的。 只忍耐下心疼,速速给壮汉们上吃的。 心里想着让他们赶紧吃饱赶紧走,免得耽误自己做生意。 可偏偏事与愿违。 壮汉吃饱喝足却还在摊位上待着。 怎么请也不走。 说什么也不管用。 李家婆娘都快哭出来了。 这算怎么回事儿嘛?! 而另一边,正挥着手帕扭着腰要去宋欢家的王媒婆,哼着小曲就突然被中途出现的两个大汉给吓得调转回头。 王媒婆以为往回走就没事儿了。 但她想错了。 王媒婆是走哪,大汉就跟着去哪儿。 高大的大汉双腿跨步打开,挺直腰背双手环胸,下巴一扬,眼睛一瞪,一脸凶狠,这模样谁还敢跟王媒婆靠近? 王媒婆哭天抢地也没办法,只能哭唧唧的躲回了家里,两大汉子就如门神一般靠在门口,一边嗑瓜子,一边笑着开黄腔。 这阵势,吓得周遭在门口一边做手中活计,一边聊天打发时间的妇人们既恼怒又羞赧,纷纷快速避回家中。 屋里的王媒婆是又愁又急,只顾团团转了。 这一幕上演了半个月,李家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摊了。 他们是因为当初宋欢去隔壁摊子买包子的时候,注意到的宋欢。 后来偷偷打听了宋家情况后,这才打了想要将人娶进门的注意。 谁能知道这丫头居然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居然把他们折腾到这种地步。 简直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嘛! 躲在家里的这几天,李家婆娘上被婆婆话里话外挤兑痛骂,下被自家儿子埋怨,自家丈夫还不理解自己,还动手打人。 可明明一开始全家都同意的,到了这个地步又全都怪在自己身上,李家婆娘是有苦说不出,只能把这些委屈咽下肚子里,默默抹泪。 王媒婆则被自家丈夫打的不敢出门。 任谁能接受其他陌生大汉在自家门口开自己媳妇儿的黄腔? 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能忍! 对付不了大汉,就只能在家里撒闷火! 王媒婆一脸青紫,缩在中堂的墙角,声音颤抖中带着惧怕,“当家的,奴家错了,别,别再打奴家了。” 王媒婆丈夫却恍若未闻,凶狠道,“老子头上的草都快把老子压死了,什么东西! 人家可是梁头儿请来做执役的,那是能压制恶霸的人,那是区区一个粥铺人家能惦记的?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你这死婆娘!什么都没弄清楚就乱折腾,我看你真是嫌命长了!” 王媒婆心下苦涩,她哪里知道这宋姑娘就是之前的风云人物啊! 也没转过弯儿来,谁能想娇滴滴的女娃娃居然女扮男装成了隽秀小郎君啊? 可都已经到了这地步,后悔也无济于事啊! 大家也甭觉得宋欢做的过分。 这事儿换做这里的任何一个女子都能迫于舆论压力嫁进去,当牛做马了此一生。 或是那不愿意嫁的,要么出家做尼姑,要么就只能一死了之。 无论是哪个选择,代价都是一辈子。 人又能有几个一辈子? 她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已。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是她的脾气秉性。 而且她一开始也不想理会,只是对方的方式触碰了她的底线,那就不怪自己出手了。 李家有钱请媒婆,那就让他们没钱就好了。 王媒婆想把自己的名声搞臭,那就别怪自己把她名声也搞臭。 宋欢自觉程度还算把握的挺好。 做什么也不是非得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对吧? 而这其中知道并且参与了事情前因后果的几只“大熊”,心理阴影就有点大了。 女人,得罪不起! 长得漂亮还有手段的女人,更是得罪不起……! 因为宋欢的原因,大熊们都限制了自己的活动范围。 能避开宋欢尽量避开。 宋欢不知道原来自己还间接维护了街道治安。 晃眼间就到了八月底。 今年的丰收,并没有让粮价恢复去年的六文一斤的价格,而是十文一斤。 价格上涨了,想下来就难了,即便平抑物价又如何。 粮铺就是以这个价格售卖,你想吃上米饭你就得花这个价钱买。 而此时,隔壁的土匪头子也带着自家闺女来了县城。 一走就是差不多一年的时间。 土匪头子自觉与其让闺女整日在寨子里疯跑疯玩,还不如来县里进学。 毕竟她娘也是知书达礼的闺秀,她不能学她老子,不通文墨大字不识,他老子这辈子就是吃了不识字的亏,她若长大后能有三分她娘的样子老子也知足了。 自此,进学的队伍又多了一个人,两人变成了三人。 宋欢也和土匪头子聊了一下旱灾的情况。 好在土匪头子提前做了准备,后来就连路费,要的也不是银子了,而是粮食。 后期因为寨子地势优越,易守难攻,这才没让难民给完全攻进来。 但是损耗还是有的,所以这段日子他一直在寨子里大兴基建。 力求让寨子更加安全坚固。 土匪头子并没有在柳宅待多久,第三天他就离开县城,留下之前的王婆子打理青青的日常起居。 日子仿佛又回归了从前的平静。 傅渊之也在平静中放假归来,背上背着一个大包袱。 这次比上次好,好在家里有人。 此去年强在有人帮忙开门了。 傅渊之满怀期待的心情,眼底溢出掩饰不住的喜悦,在看到王婆子时戛然而止…… 整个人瞬间从彩色变成灰色,仿若假山,扑簌簌地掉碎石。 傅渊之,“……” 得嘞。 即便信递得早还是晚,人也不会在家里等自己。 明白了,不要自作多情。 王婆子是认识傅渊之的,直接上前要帮把手,傅渊之摇摇头,道了谢就直接进了中堂。 还是跟去年一样,宋欢去林子。 只是因为旱灾,猎物难打,所以现在她主要是来打鱼,捡酸枣和板栗这些。 长在树上的今年还能有些收获,其他的像毛桃子这类就不行了,估计得到明年这片林子才能恢复元气。 因为旱灾的原因,宋欢今年得过河对岸的另一片山林捕猎才行。 因为没有桥的原因,宋欢只能等到枯水期才能过去。 这条河枯水期时间是当年九月至第二年二月,所以宋欢只能等这个时间段过去。 现在刚好是枯水期,水位不是一下子就马上降下来,宋欢今日也只是来看看情况。 之前丰水期的时候,浅水区都变深水区了,所以宋欢只能买个大长竹篓放河里。 这个长竹篓还花了她二十文钱呢! 一般常用大小的,也就五文到十文左右,因为宋欢要的是特大号的,这就是另外的价钱了。 竹篓一头绑上绳子丢进河里,另一头则绑在树上。 这样竹篓就不会被河水冲走,宋欢每次也只需顺着绳子把河里的长竹篓拉过来就行了。 对了,竹篓里还得放有带腥味的诱饵吸引鱼类才行,否则,鱼儿是不可能进竹篓的。 诱饵呢,宋欢用的就是上一次捕获的鱼内脏。 现场用匕首把鱼腹破开,把内脏取出,这样就充分利用不会造成浪费。 顺便也把鱼儿清洗干净,反正早死晚死都得死,早剖晚剖都得剖。 宋欢站在树下,把竹篓拉了过来。 虽然竹篓经过浸泡变得更重,但这对于宋欢就轻而易举了。 打开竹篓,里面有七条鱼,三条长度大约一尺的鱼儿,剩下的就比较小了。 宋欢也不失望,有就行了。 其实丰水期捕鱼比较好,能得到的鱼比较肥大。 枯水期就不行了,鱼儿小,也就一个巴掌的长度。 枯水期好就好在自己能过河对岸捕猎,能有其他的收获。 所以两相比较,宋欢还是喜欢枯水期。 第七十八章胭脂 时隔一年,宋欢和傅渊之无论外貌还是气质都有了不少变化。 少年神清骨秀。 少女钟灵毓秀。 阿弟他们还没下学,王婆子识时务的给两人腾空间,去到前院打扫院子。 中堂。 宋欢和傅渊之坐在对面。 以往只觉心里有多话,可到了现在却一片空白啥也说不出来。 傅渊之,“你……” 宋欢,“你……” 两人异口同声。 随即两人又一起,“我……” 停顿片刻后,异口同声道,“你先说。” 宋欢,“……” 宋欢手指抠着凳子。 唧唧歪歪的扭捏死了。 这尴尬气氛都够她抠出三室两厅了! 傅渊之“灵光一闪”,立马起身去房里把自己带回来的大包袱拿了出来。 宋欢直愣愣地看着能把傅渊之压倒的大包袱被他放在桌上。 宋欢直接阻拦他的动作,询问道,“要不等阿弟回来先?” 阿弟那脾气,这事儿不等他一起参与,指定得闹。 宋欢可是怕了。 傅渊之面上的神情以及拆包袱的动作皆是一僵,“……” 他,给忘了。 可,拿都拿出来了…… 傅渊之说道,“到时候依样放回去,等阿弟回来再拆一次就好了。” 说着傅渊之又开始了动作。 宋欢,“……” 这骚操作怎么那么熟悉? 傅渊之迅速拆开包袱。 一边给宋欢看,一边介绍。 “这个小包袱里是你的衣裳以及荷包。” “这个是我抄写下来的书,还有这些,这些是我这一年进学整理的随笔记录(笔记),都是阿弟能用的上的。” “还有这个,这个是府城采芝斋的糕点,很有名的,这份是桂花糖蒸栗粉糕,他家的招牌点心,还有一份是如意糕。” “还有这个……” 傅渊之眼底划过一抹不自在,手从包袱里拿出一个珐琅掐丝的椭圆盒子。 精致漂亮。 宋欢接过来,打开一看。 好家伙,灼灼如霞,香气扑鼻。 这应该就是这年代的胭脂了吧? 傅渊之看着宋欢一脸稀奇的模样,以为她不认识这个胭脂,就解释道,“我听同窗说,他家里的姐姐妹妹们用的就是这种胭脂,我也不知道好不好,你先试试……不好的话,我再看看别的。” 宋欢一脸诧异的看着傅渊之。 府城果然繁华,才去府城一年,都学会给姑娘买胭脂了? 还别说,宋欢真挺喜欢的。 胭脂先不论,单就这外包装的珐琅掐丝就很别致,颜色艳丽,花纹繁复,她就喜欢这种艺术品。 “好看。”宋欢表达了自己的喜爱。 傅渊之见此,面上矜持微笑。 心底则像放烟花一般,咻咻咻的格外绚烂。 缱绻旖旎的氛围正在中堂缓慢飙升。 等院中传来阿弟和青青的呼喊声时,这种如同泡泡一般的旖旎气氛一个个瞬间爆开,转瞬间归于平静。 宋欢连忙把手中的东西丢进包袱,神情焦急。 一边小声的催促傅渊之赶紧绑好包袱,一边又扒着门缝张望着阿弟到哪儿了。 两人手忙脚乱,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俩正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亏心事。 阿弟和青青互相疑惑的看向对方,按以往的情况阿姐听到声音早就出来了,难道还没回家? 阿弟对青青说,“阿姐可能还没回家,我们先进去放褡裢。” 青青睁着圆圆的杏眼,乖巧的嗯了一声。 阿弟手刚要推门,门就从里自己打开了,阿弟抬头一看,惊讶道,“阿姐?” 宋欢又心虚又尴尬的扯出一笑,“阿弟和青青放学啦?” 阿弟嗯了一声,敏锐的他把疑惑的视线穿过宋欢的身后。 宋欢余光扫到傅渊之,见他绑好后这才侧开身,阿弟一眼就看到了傅渊之,惊喜又惊讶,思念也如泉水一般快速涌了出来,“大哥哥!” 阿弟如一只小狗般,飞速跨过门槛扎进傅渊之的怀里。 阿弟紧紧地抱着傅渊之,羽睫都被泪水浸湿,粘在一块,“大哥哥……你终于回来了……” 阿弟吸溜一下流出来的鼻涕,又接着说,“阿弟好想你啊,阿弟有好多话好多话想跟大哥哥说。” 宋欢斜靠着门口,手里帮青青拎着褡裢。 青青靠着宋欢,看着那个让哥哥稀里哗啦的大哥哥,眼睛亮闪闪,嘴里赞叹,“阿姐~这个大哥哥好俊朗,可以做我的压寨相公吗?” 宋欢被青青的惊天言论给呛住了口水,“咳咳咳……” 怎么,土匪头子还没跟青青解释压寨相公是如何一回事? 宋欢低头看向一脸认真的青青,“青青知道压寨相公的意思吗?” 青青学着自己阿爹,手摩挲着下巴,苦恼地思索了一会儿,这才道,“当然!” 婆婆说了,压寨相公就是给自己钱的人,那如果压寨相公越多当然就能给的越多啦~ 自己的钱也就越多啦~ 青青真聪明! 宋欢给青青比了一个大拇指,“青青厉害,一看就是个能有大出息的姑娘!” 不愧是土匪头子的闺女,都开始着手充实后宫了。 不过,她还是得找时间跟土匪头子说说,青青可不能得着人就让人家当压寨相公,也不知道是谁,把好好一个孩子带歪成这样。 青青突然被夸,笑弯着眼睛,还不忘礼尚往来,互捧道,“阿姐也是~” 宋欢一个没忍住,朗声哈哈笑了起来。 突如其来的笑声可把另外两个正在话深情的一大一小给笑懵了。 傅渊之,“???” 阿弟吸溜鼻涕,擦掉眼角的眼泪,汪汪泪眼眨巴着疑惑,“???” 宋欢尴尬一笑,手在空中挥了挥,“你们继续,你们继续,我去看看今晚吃啥。” 青青见此也跟上了阿姐,虽然她在很多常识上还不是很懂,但是她知道,现在自己不适合待在里面。 阿弟和傅渊之说着说着就把话题扯到了之前媒婆上门的事儿。 傅渊之听了后,问道,“后来媒婆就不登门了?” 阿弟点头。 是在他受伤的第三天。 他记得特别清楚! 傅渊之又问,“你阿姐有说什么吗?” 阿弟摇摇头,“阿姐对这事儿总是一副不放在心上的样子,就好像说的人不是她一样。” 阿弟耸肩摆手。 傅渊之点头,不放在心上就好。 她还有一些时日就十七了,若是父母尚在,早就议亲成亲了。 只是…… 好在自己还有机会。 这么想着,傅渊之又想起那王媒婆。 从她之前的行事就能看出,她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主儿。 宋欢的名声都已经被她损坏,若按平常人家的闺女,也就差不多在这个时候就妥协了。 临门一脚,王媒婆又怎么会轻言放弃? 除非…… 傅渊之看向厨房。 宋欢正和王婆子商量着今天晚上吃什么,脸上笑意盈盈,没有丝毫被琐事影响的痕迹。 傅渊之摸了摸阿弟的脑袋。 你怎么运气这么好呢? 让人心生羡慕。 其实自己运气也不错,如果用那四年的运气换来与她相遇,他觉得很值! 不,十年,二十年,他都觉得值! 第七十九章进山 山里那条河流的水位终于降下来不少,宋欢勉强可以淌过去。 傅渊之紧跟其后。 他这趟进山,不仅庆幸宋欢姐弟能够安全活下来,还对宋欢的打猎范围有了概念。 原以为最大范围也就到这条河流,没想到她还得过河对岸去开拓新领域。 傅渊之能怎么办? 跟着吧。 宋欢前进的时候不经意间发现了动物留下来的痕迹。 如今是枯水期,刚好距离河流不远。 会有一些小动物在附近觅食,她刚才发现的痕迹就是他们留下来的。 宋欢打算在附近下一个陷阱。 做一个很实用,但是特别简单的陷阱。 只需要几根小棍子,还有绳子就行了。 选择一棵与小手指头差不多粗细的小树,先试一试弹力,弹力合适就把树杆折断上半部分丢弃。 将绳子绑在那棵小树刚被折断的枝头,让树枝与根部呈弧形。 绳子取合适的长度。 在绳子末端打上一个单套环。 地上插入一个树枝枝杈做的倒钩。 触发杆放在倒钩的下方,上面放着用绳子做的圈套。 因为这根棍子比较细,而且用的绳子颜色也与树干接近。 远处看着也还算隐蔽,所以就没有必要再过多的去特地掩饰它。 当然,等会儿再放上一些饵料会更好。 不过现在她暂时还没有饵料,就只能先这样。 宋欢试了一下触发杆。 确认没问题后这才绕到另外一侧,重新前进。 傅渊之默默跟在后方。 其实他大可不必跟来。 可他心里不愿意。 他已经缺席了一年,若是回来还跟她的时间错开,不努力刷存在感,那他回来的意义是什么? 还不如留在府城抄书挣钱。 傅渊之虽然身材长的更加挺拔有安全感,但在府学的时间里都在学习,很少有锻炼的机会。 这突然进山林里,又是上坡下坡,又是淌水过河,傅渊之也累得不轻。 宋欢看出了傅渊之在勉力支撑,还特地放缓了速度,说让他原地休息等着自己,可这人非得跟着。 宋欢是怎么也不理解这人的脑回路。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男人心也不差,琢磨不透。 宋欢怕见傅渊之嘴上不说,可那腿软的都快摔到的模样就知道他有些受不住了。 宋欢就直接向前水平直走,绕着山腰走,不继续往上了。 走着走着,宋欢敏锐地听到了微弱的水流声。 宋欢加快速度。 入眼,黄叶枯枝交错在青苔附着的光滑山石上,已经腐烂的枯叶沉积在小溪流中。 浑然天成的逶迤小溪从山顶缓慢流下,延伸至山下。 宋欢加大步子到达小溪流边。 清凉的水流淌过手心,手上的黏腻感瞬间消失。 傅渊之见宋欢在前方等着自己,也脚步快速跟上去。 可能是因为溪流的原因,又或者是腐烂枯叶的原因,旁边的地面比较潮湿。 傅渊之一没注意,脚下一滑,整个人连带着背篓一起摔倒在地,傅渊之的一条腿还跪进了小溪流里,水里泛起一片浑浊。 傅渊之,“……” 他听到了,不远处那没忍住的笑声。 这存在感算是刷到了吧? 傅渊之还没来得急有下一步动作,就觉小腿传来疼痛感。 只见他侧身一屁股坐在地上,把已经湿了的腿抬出来。 一只紫色的山螃蟹夹着他的裤子在空中似荡秋千般摇晃。 傅渊之正想把它给甩掉,就听宋欢一声“别别别!” 傅渊之一听宋欢的话就立马停下动作僵直着腿,一动不敢动。 宋欢捏住山螃蟹的腹部,一把扯了下来,诧异道,“这里居然有山螃蟹!” 山螃蟹的底部四肢有着交错的紫色纹路,四肢细长。 深山里面的这种山螃蟹不是时时都能看见的,它一般只能在夏天雨季方能寻得。 但是,偶尔也能偶遇到。 今天就是后者。 傅渊之把腿放下,一边默默清理脏污,一边问道,“拿来吃?” 山螃蟹挣扎着想要夹宋欢,可惜白费力了,宋欢说道,“可以是可以,就是……吃这个有点费牙。” 说费牙其实还好,主要是看山螃蟹的年龄大小。 老的肯定是壳比较硬,小的当然就比较脆。 用油炸过,咔嚓咔嚓的,很有口感。 宋欢把它的钳子拔下,连带着它的整个身体一起丢进了背篓里。 “来,我们一起再找找四周,看看还有没有螃蟹。”宋欢见傅渊之反正已经这样了,也不介意再脏一些了,就拉上他一起。 傅渊之点头,“好。” 两人一边翻找,宋欢一边普及。 “一般像这样的石头下面会有螃蟹。”说着宋欢就把手伸进石头缝里面。 宋欢的手指贴着石头缝隙摸进去,然后兴奋的出声,“有一个!” 兴奋感持续还没有三息,宋欢声音又低落下去了,“钻进去了!” 宋欢也不气馁,又对着傅渊之开始说道,“它们一般喜欢待在枯叶比较多的地方。翻开石头的话,水比较容易浑浊,会看不到。不然的话,有时候搬开石头会看到它在石头下面。” 当然,如果不怕被它夹到的话,马上搬开石头用手去摸也会摸到。 “像山螃蟹也喜欢待在这些比较大的石头下面,用手指去探它,摸到它的时候,它要不来夹你,要不就会往后缩,手指碰到它,你能明显感觉到它往后缩的迹象,那就是有螃蟹。” 宋欢教授诀窍的同时也摸到了一个,声音清越又带着激动,“哎,这里有一个,他钻到石头下面去了。” 宋欢暗自跟着这个螃蟹较劲。 她感觉到了,这个螃蟹个头应该不小,最起码比刚刚送上门的大。 宋欢把枯叶扒开,手在水里慢慢感受,突然碰到不一样的触感迅速出手。 果然,一只个头还不错的山螃蟹就被宋欢扯了出来,举起来对着傅渊之挥了挥,笑眯着眼,声音轻快,“抓住啦!” 语气有些惋惜,“可惜,另一只钳子被扯断了,没带出来。” 傅渊之宠溺的看着笑得一脸开心的宋欢。 宋欢把螃蟹又丢进背篓,看傅渊之愣愣的呆站着,催促着道,“你快一起啊,我们能抓多少是多少,半个时辰后就得返回了。” 傅渊之这才回神,忙不迭的嗯了一声,手也迅速伸到石头下摸索。 宋欢来到傅渊之的旁边,带他去到上游,说道,“它会在水流比较平缓的地方,平缓的地方比较方便它觅食。 你就在这里找找看,我去另外的地方看看。” 说罢,宋欢去到另一侧,看看有泥土的地方。 山螃蟹是会在泥土里打洞。 洞也是可以抠出螃蟹的。 一时间,林子里不时的传出傅渊之闷哼吃疼的声音,偶尔传出宋欢惊喜激动地欢呼声。 两张交错,简单又快乐。 回去的时候,收获满满。 这其中,傅渊之的贡献不可谓不大。 以手做饵,抓了不少大大小小的。 只是手有些红肿,看着有些可怜,惨不忍睹的…… 第八十章将功补过 返回的路上,傅渊之还在草堆中间发现了一窝蛋。 草丛上方刚好有个窝,里面有五颗白净的蛋。 大多数的小鸟会把巢筑在树或者灌木上,都是离开地面的。 这个蛋要比鸟蛋大一些,但是要比鸡蛋小很多,它把巢筑在草的中间,还是挺聪明的。 为什么说它聪明呢? 这个蛋比鸟蛋大,那重量肯定也不轻。 即便树杈能承受得了蛋的重量,鸟儿找的筑巢材料也不一定能承受的住,万一大风刮起,最后结果也只有一个。 筑在草丛根部上,既能保护好蛋,又有一定减缓热量散失的保温作用,有利于幼雏生长发育。 一举两得。 就是有点危险,存活率不高,碰到山鼠,死绝。 当然,碰到宋欢她们也是。 一下子又有五个蛋的收获,宋欢心想,傅渊之也算是将功补过,没耽误她打猎。 之后的日子傅渊之也只是偶尔和宋欢一同进山,其他时间则在家里温书和教导阿弟,以及想让他当压寨相公的青青。 傅渊之明了青青想让他当压寨相公的原因后哭笑不得。 后来找机会和青青谈了话,青青就再也不提压寨相公这茬了。 至于说了什么,那就是他俩的秘密了。 傅渊之在家的时间不长,趁着他现在在家,让阿弟把随笔记录上的内容先看过一遍,解决一些看不懂不明白的地方。 时光好像又回到了曾经。 不急不躁,不温不火。 茶香袅袅,从容舒怡。 平淡中安稳,宁静中盛放。 茶浓淡依旧,平淡且温馨。 一直低调沉稳的时光如梭而逝。 一个不小心日子就跌碎进了两年后的仲春。 己酉年丙寅月辛卯日,县署公告考期。 二月十八开始考县试。 要求:二月初六,学子们到县署礼房报名。 报考人得提供的材料有:亲供、互结、具结。 亲供:本人的姓名,年岁,籍贯,体格以及容貌特征。 同时填写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存殁履历。 过继的人要写本人亲生父母三代。 僧人、道士、犯讳者、丁忧者、冷籍、丐户、娼妓、唱戏、卖艺、府衙杂役、犯过罪等等,本人及三代皆不能有以上情况。 五童互结保单:考生取具同考的五人,写具互结保单,作弊者五人连坐。 具结也就是廪保。 请本县的廪生具保,称之“认保”。 保学子不冒籍,不匿丧,不替身,不假名。 保证学子身家清白,非娼优皂吏之子孙,本身亦未犯案操践业。 完成以上,方准考。 名册分存县署。 宋欢陪着阿弟上上下下跑进跑出,总算是把材料准备好了。 自家原本有个廪生,可是傅渊之今年要考乡试。 县试需要廪生现场唱保,他不在就没办法。 宋欢只得陪着阿弟找到他的一个老学兄作保,还给了二两银子做保费。 这下总算是把所有手续都弄齐全了。 就只等二月十八进龙门考试。 宋欢进了中堂直接瘫坐在椅子上,这比去打猎还累。 之前傅渊之的手续都是他自己一手操办的,宋欢从来没插手,没想到这么细碎繁琐。 虽然傅渊之有提前教过自己和阿弟,可是嘴上说着容易,做起来难啊。 又不是无纸化。 提供的所有材料都不能出现污渍,错别字! 宋欢手心出汗都不敢去碰,生怕把材料弄废了人家不收,然后又得重新补一张。 阿弟和青青对视一眼,青青会意,直接去给宋欢捶肩膀。 阿弟则跑到桌子倒水给宋欢。 宋欢享受着两个孩子的侍奉,但也不惯着自己。 宋欢有气无力的挥了挥手,“好了好了,我缓缓就行,你快县试了,赶紧去温书吧! 青青呀,你就在旁帮阿姐督促你哥哥啊。” 十一岁的青青已不再是几年前的模样,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墨发垂肩,腰插匕首,一身鹅黄衫子,光采照人。 青青清越的声音还带着尚未褪去的软糯,“好~!” 宋欢对着青青抛出一个“真乖”的眼神,青青忍不住低低笑起来。 阿弟无奈摇头。 这姐姐妹妹的,弄的他好像才是外人了。 如今的阿弟身姿挺秀,褪去稚气,个子已经到了宋欢的肩膀处,再过个一两年估计就比宋欢高了。 虽然阿弟是长开了,但模样轮廓还是与宋欢有两分相似。 乌木般的黑色瞳孔,高挺英气的鼻子,一样的雪白皮肤。 虽说容貌与宋欢相似,但他身上的气质却跟傅渊之学了个十成十,温润如沐春风,步履闲雅,姿态內紧外松。 好一个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郎。 日子在阿弟温书和宋欢去打猎中快速流逝。 转眼间就到了二月十八。 县试是由县令主持,儒学署教官监试。 各县皆有考场,考四场还是五场由县官决定。 不过按例都是五场。 不论县试还是院试的科考棚,大小均坐北朝南。 最南有东西辕门,圈以木栅,有一大院,院北为正门,叫龙门。 龙门有一大院,供考生立院等候喊名。 再北有三间大厅,中间为过道,考官坐西间,面向东点名。 再北有很多简易多排座位,供考生写作。 其实县试和院试的考棚布局大同小异,只是有一些细微变化而已。 宋欢和青青一起目送阿弟被廪生唱保进入院里后,这才离开。 青青虽然跟着念书识字,但她又不能科考,在学业上并没有压力。 土匪头子很欣赏宋欢,主要是她本身符合土匪头子对女儿未来的畅想。 能识字,还有一身不错的武功。 不轻易被那些会甜言蜜语的臭小子拐骗走,又能在有危险的时候有自保能力。 简直不能再好! 若是还能找到一个像傅渊之那样“秀外慧中”的女婿那就更不错了! 没错,土匪头子从男人的角度虽然看不上傅渊之这没出息的模样,但是从选择女婿来看,傅渊之这种类型当女婿就很不错,他满意。 家里当家做主是自家闺女,那他的基业也不用交给外人了。 土匪头子也从未想过让女婿接手自己的寨子,所以为了能让自家闺女掌权,武功是第一,识字是第二。 在建设好石笋寨后,土匪头子就一直有意识的在锻炼青青。 这些还是他从宋欢身上学的。 见宋欢如何教导宋忆那小子,他也有样学样。 只是内容换一换。 换汤不换药。 再加上他偶尔也充当两个孩子的习武先生,宋欢偶尔从旁提醒,倒是让他这几年来摸索出一些教育孩子的心得。 如今青青在武功方面也小有所成,有空也会陪着宋欢去山里打猎,收获不错还能给自己挣零花钱。 已经是“大龄未婚”的宋欢,现在出入打索巷也一如既往的自由。 自从两年前王媒婆登门后就再也没有媒婆来宋欢这儿碍眼。 王媒婆的手段在这一行那是数一数二的,同行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她被宋欢那么一折腾,谁都知道宋欢是个不好惹的主儿,怎么可能还会不长眼的去招惹她。 当然,她们这一行也都知道了宋欢就是当初那个在县里风云一时的少年郎。 所以,即便有不长眼的还想学李家的,人家只要一上门和媒婆说就会被媒婆推出去。 这单子她们不接! 她们还想多活几年,没看到现在王媒婆那样吗? 她们可不想成为另一个王媒婆。 而打索巷的街坊邻居可不知道其中的弯弯绕绕,只以为宋欢的对象就是傅小子。 在她们的思想中,傅小子是想在高中后才来娶宋家丫头,到时候风风光光,热热闹闹。 所以时至今日,街坊邻居也没人充红娘来打她的主意。 至于街坊邻居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这其中也不乏某人在暗戳戳地出力。 宋欢可不知道其中的兜兜绕绕,只以为是自己的方法奏效了。 第八十一章童生 第五场结束后的第五天,成绩张榜。 不没出意外阿弟通过了,取得参加府试的资格。 县试为童试考试中的第一场,府试通过了才被称之为童生。 阿弟只需等四月的府试,一气呵成,若是也能通过,他到时候就是名副其实的童生了。 府试依然还在本县进行。 由知府主持。 参加府试,报名、保结与考试的场次、内容同县试差不多。 但保结的廪生要多一名。 府试通过后就是童生,可参加院试。 院试通过即为秀才。 日子在鸡飞狗跳中快速流逝。 府试也在日升日落中开始和结束。 连着考三场,三天时间后公布成绩。 阿弟成功通过资格考试,获取童生资格。 宋欢发誓,等院试的时候就让阿弟自己来就行。 她绝不沾手。 大孩子了,得成长起来! 亲力亲为是第一步。 八月就是院试,老先生说了,县令手中有一个名额,可以推荐一个学子去县学学习三个月。 县学那是什么地方? 县学是供生员读书的官方教育机构。 府学不可能把每榜一百多号生员都收纳,这其中廪生是必定会被府学录取。 剩下的增生和附生则具体看生员的手段和关系了。 有钞能力就用钞能力,没有钞能力的就找关系。 这样下来,府学每次录取的生员人数大致在六十人左右。 剩余的生员则回到自己籍贯所在地,县辖内的县学进学。 如此可以看出,这个名额是多么炙手可热。 而如何获取这个名额,则需要根据县令出的题目来写一篇策论。 这个名额面对的是已经获得童生资格的学子。 西溪学塾和另一个学塾的学子俱在其内,共计二十七人。 西溪学塾占二十二人,另一个学塾占五人。 其中二十二人俱是西溪学塾是甲班的学子。 西溪学塾甲班是已经获取童生资格准备备考院试的班级。 阿弟如今已获取了童生,直接上升至甲班。 四月二十六 二十七位童生同在西溪学塾着写策论。 上座坐着已经上任一年的新县令。 大致算下来,宋欢已经过来六七年了。 县令也换了两任了。 听说新县令是从京城派遣下来的。 宋欢猜这个县令在京城应该混的不咋地。 阳江府既然能在流放列表里出现,定然是因为不富裕。 当然不是指阳江府,而是阳江府辖内的其他县。 鹿县算得上是阳江府的中县。 经济发展不算特别好,但也不算特别差。 有上升的空间,但要说油水,怕是有点难捞。 新来的县令很年轻,二十多三十左右。 面嫩,若是没蓄须看着就二十多,蓄须了,看着就老持稳重许多。 虽说这个县令可能混的不大好,但从他这个推举名额就能看出,他还是想干实事的。 不说以前,就这几年的流水县令都没有所谓的推举名额,怎么今年突然有了? 那事实只有一个,就是如今的新县令自己增加的。 虽说阿弟有傅渊之留下的随笔记录,但能去县学长长见识还是很好的。 三天后。 结果出来了。 获得了县令名额的不是别人,就是…… 于栄。 阿弟虽然可惜自己没能去成,但还是衷心祝福学兄能够获得这个机会。 他这三年的努力,阿弟都看在眼里,所以名额落在于栄的手里也算受之无愧。 只是当老先生把于栄所答的策论放出来给大家学习参考的时候,阿弟沉默了。 当天下学,于栄拦住了阿弟。 阿弟眼神都没给他一个,只冷声道,“让开!” 于栄眼皮微垂,试图解释,“我很需要这个机会。 希望你能看在我们这三年的情谊,不要去县令面前揭穿我。” “算我求求你。” 阿弟听到于栄提起三年情谊这才把视线放在他的身上。 眼底俱是失望难过。 心底也是一片寒意。 乌木般的瞳仁映着于栄那张有些苍白的脸,“你还好意思提情谊?” 于栄垂眸没说话。 阿弟看着他这模样,只是冷笑一声。 “我以为我们是友人。” “现在看来,也不过是普通同窗而已!” “你拿我当什么了?拿我们一家当什么了?你就是这么对我家的?” 阿弟越想越气,越想越难受! 心都快碎成玻璃渣渣了。 眼睛上涌的泪意被他强压下去,“我们一家对你不错吧,你用你的真才实学获取这个名额,我不会多废话一个字!” “可是,你干了什么?” “你居然抄用大哥哥的策论!” “你这行为是,是作弊!”阿弟气的结巴。 “我只这一次,我真的非常需要这个机会。”于栄没做其他辩解,只强调这句话。 青青看不过去,说道,“你需要,别人就不需要了? 机会难得,大家都想拿到,你这样,你这样根本不公平!对大家都不公平!” 于栄不知想到什么,哼笑了一下,语气不复之前,“公平?” “何谓公平?” “佛言众生平等,诸法实相因果法性平等。” “你我皆父母俱亡,也都有姐姐在上头。 可你我的日子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于栄眼皮不再垂下,定定看着阿弟。 “宋姐姐为你,不顾自己,努力挣钱让你进学,为你的将来百般计划谋算。 而我呢? 阿姐不来跟我要钱就已是万幸!” 阿弟苦涩的看向于栄,“这就是你作弊的理由?” 于栄苦笑中泛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晦涩和恨意,“怎么不是?” “世道从未对我公平,你们又为什么要求我要公平?” “我这些年过的什么日子你知道吗? 我需要一个机会,一个快速向上的机会! 既然世道不善待我,我就只能依靠自己!” “我已经受够这样的自己! 人人能欺我,戏谑我! 对我指指点点! 如果我不这么干,我未来还得经历多少这样的日日夜夜?! 你知道吗!” 于栄看着已经呆愣住的宋忆,痛苦的移开视线。 声音低沉,“只要能改变,我什么都愿意做!” 阿弟没想到于栄是这么想的,说道,“你这是,枉费先生的教诲!你怎么能这么做?” 于栄脸上扬起复杂的笑,“宋忆,你把这世道想的太简单了。 宋姐姐把你保护的很好。 你看到的都是美好,而我看到的都是丑陋,是黑暗!” 他又何曾想这样? 一切都是命…… 可他不甘心! 于栄看着宋忆,“你知道我为什么拼命也要抓住这次的机会吗? 我们经历不同,你没经历过我的苦,我也…… 没触摸过你获得的美好。” 于栄脸上划过落寞。 “若换做你是我,你未必就不会这么干!”于栄笃定的看向阿弟说道。 阿弟震惊地后退一步,他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于栄。 而那个记忆中的少年郎却已被对面的“陌生”人取代。 第八十二章圣人言 “阿姐~哥哥还没出来吗?”青青看向紧闭的门问道。 宋欢点头,“让他缓缓吧。” 青青点头,“于栄学兄的行为确实不光明!不怪哥哥难受。” 宋欢喝茶说道,“那是他心理承受能力弱,见的太少了!” 青青还没来得及说话,阿弟就突然打开门,看着自家慢条斯理的阿姐说道,“阿姐你不觉得这件事很严重吗?于栄错的很离谱吗?” 宋欢挑眉。 看来很生气啊,学兄都不叫了,直呼其名起来了。 宋欢放下茶杯,看向阿弟,“他这个行为确实错。” 阿弟疑惑,“那我怎么没看出阿姐生气?” 宋欢说道,“生气?为什么要生气?” 阿弟抿唇,“他抄大哥哥的策论,还进了县学……” 宋欢道,“只要他没在科考场作弊,是不会有人去追究那篇策论到底是谁写得。” “可是我会!”阿弟认真道。 宋欢笑了,“嗯,你会,除了你呢?” 阿弟说道,“大哥哥!” “嗯,还有呢……” 阿弟看向青青。 青青立马附和,“还有我!” “还有,我阿爹!”青青继续补充。 话落,阿弟和青青一起看着宋欢齐齐认真点头。 宋欢真是被这俩傻孩子逗笑了,“外人在意吗?” “你先生在意吗?” “其他同窗会在意吗?” “跟你们一起竞争名额的童生们会在意,可是他们不知道,知道了也拿不出证据。” 阿弟咬牙,“那我拿出证据了,去跟县令大人说呢?” 宋欢摇头,“你见不到他,一县父母官哪里有空搭理你一个小童生?” 宋欢见阿弟的模样,又退步说道,“好好好,就算你能见到县令大人,可他也不会听你的。” 阿弟不理解,“为什么?” 宋欢叹口气,“因为这事儿啊~闹大了会影响了他身为父母官的官誉,甚至还会上升到他治理一县的能力。 原来的好事变坏事,你觉得他会同意?” 阿弟沉默。 宋欢接着又道,“于栄好歹还跟你承认他抄袭了,若是碰到那些死不承认的人呢?” “若是有人说是傅渊之抄袭的呢?” 阿弟条件反射反对说道,“怎么可能?!” 宋欢耸耸肩,“怎么不可能? 大家都有脑子,只能傅渊之的脑袋能想出来,别人的脑袋就不是脑袋了?” 宋欢看着阿弟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接着说道,“是,你是不觉得,其他人呢? 你能管住其他人怎么想得?” 若是对方说是借鉴,是模仿,你又能拿对方如何?” 阿弟脑袋一片浆糊,都不知该如何反应,“我……我……” 为什么听了阿姐说地反而越来越生气? 可是,他也没法辩驳,因为阿姐说的是对的。 阿弟压着火气反问,“那照阿姐这么说,于栄还算其中比较好的?好在诚实?” 宋欢道,“理智上分析,他在你面前承认他抄袭的行为,不就是诚实? 但是他抄袭地行为是错的,得抵制。 这两者之间只能说一码归一码,就事论事。 道德情感上分析,这属于失德行为。” 阿弟,“……” 就好气! 宋欢忍不住说道,“今天啊,阿姐还要送你们一句话。” 青青问道,“什么话?”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宋欢端正神色说道。 “于栄后面的那些话就差把‘你们不要多管闲事’刻在脑门上了。 做人先活好自己,管好自己的嘴,这才是最应该做的。”宋欢开口道。 “你没经历过于栄的苦,怎么能去劝于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你和他的人生经历,生活环境都不同,这就造成你们看待事物的观点也会有所不同。 你无权让于栄去认同你的观点,相反,他也无权让你认同他的观点。” 宋欢往桌前倾身,看着阿弟的眼睛,说道,“你认同他的观点吗?” 阿弟摇头,“不会。” 宋欢一笑,又恢复之前模样,“于栄的对或错,我们可以试着去理解。 但理解归理解,不是认同。 他做错了,你作为他的朋友,可以提醒。 若是他不听,你也有权利可以选择是否和他再继续来往下去。 但你无权干涉他的选择,他既然做了,就已经做好了承担后果的勇气。 也不要强行去劝他,因为那只是你认为,并不代表自己认为对的,在他的眼里就是对的。 当然,这里不仅局限于于栄,还有你以后会来往的每个人,也包括我。” 阿弟听了这番话,对阿姐说的话,有所认同也有不认同。 宋欢见阿弟沉默,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既然读了圣贤书,那么就不该做这种不择手段的事儿?” 阿弟点头,“圣人言,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用尽一生也要去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那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成为圣人?又有几人能按照圣人的话去做的呢? 圣人为什么能被称为圣人? 是因为他们有勇气和胆量抛弃名利诱惑、物念贪欲。 即便身处陋室,箪食瓢饮也会快乐的人。” “可是这世间的多数人,单只是想活下来就很难。 他们一生都在穷尽全力,只为活出个人样。 这些人中就会有一部分人因为一些他们无法左右的经历,导致他们走向极端。 这样又如何能要求他们能把圣人的话奉为圭臬,摈弃功名利欲? 你要坚持自己在这条路走下去,但是别人不一定能行。” 阿弟垂头。 “于栄的经历是导致他选择走上这条路的因,而走上这条路的果不论是好是坏,只要他不后悔,那对他而言就是对的路。”宋欢说道。 阿弟想不通,他觉得阿姐的话对又不对,觉得奇怪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闷头又回到房间,这一待就是一天。 土匪头子也知道了这事儿,来到宋欢跟前说道,“你这个阿姐当的还真是……” 宋欢眼睛不复之前的澄澈,仿佛出现了一道漩涡,幽深又带着一丝惊人的气势。 宋欢替他把未尽之言道出,“残忍?” 土匪头子没接话,另外说道,“他毕竟还小,提前看明白也不过徒增烦恼,有道是‘难得糊涂’。” 宋欢笑,感叹道,“童生了,不小了。” 难得糊涂,那是人在该糊涂的时候难得糊涂。 意在凡事不必过于计较。 可是他连看都没看明白,如何又能做到难得糊涂? 就得让他清醒清醒。 过得太顺也未必是件好事。 宋欢这样想着,心下已经开始盘算着安排阿弟陪自己多进几趟山才行。 免得他只顾读圣人的之乎者也,却忘记了最根本的柴米油盐。 土匪头子道,“不心疼?” 宋欢深吸一口气,又慢慢吐出来,叹道,“心疼啊,可是雏鹰总是要长大的。” “谁又能陪着谁一辈子呢? 除了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轨迹要走,我们要接受人间常态嘛。” 阿弟接触地环境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身边除了亲近的人就是士人。 这个年龄段的士人多数都怀着概然澄澈天下的志向,行为处事不会坏到哪儿。 可是于栄就不一样了,一个人能走到现在,他的经历绝不简单,所以他有那样的心思不足为奇。 环境造就人啊…… 只是没想到他会把矛头对准宋家而已。 而阿弟骤然接触到这种事情想不通也正常。 可他又岂能知道,这不过才是这个世间的沧海一粟,微不足道。 他若是碰上一件就想不通,那这辈子就只想这些算了,还谈什么科举?谈什么做官? 趁早回去种地吧! 宝剑锋从磨砺出。 阿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啊…… 第八十三章后续 于栄一夜坐到天亮。 打开门的瞬间,他的眼神已经不复清澈。 他抬头看向天空,不久后又把视线转向宋家方向。 远远的还能看到柳宅建筑翘起的飞檐。 他犹记得三年前的光景。 宋姐姐救他一命,他铭记于心。 并不是他知恩不报,而是…… 他所处的环境,他的能力,都令他感到深深的无力。 于栄闭眼,深深吐一口气。 辩解又如何。 他们看到的不就是如此? 事实也确实如此。 他既然选择踏出这一步,那他就绝对不会后悔。 这是他目前唯一能争取到的机会,若是一举成为廪生,那他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他其实也可以不踏出这一步,可他急于要跳出这个地方。 他不像宋忆,家里还有个进学的兄长能够指导他,而自己能依靠的却只有自己而已。 若此举能够让他有所收获,待他功成名就之时,报恩也不过是轻而易举。 人,总得向前看。 自此之后,进学时门外的呼唤声不再,打索巷常见的三人行又变回了两人行。 这一天。 傅渊之也从府城归来。 他已中举。 第九名,是亚元。 此次他回来得晚,是要参加文会,应酬来找他的富商。 相比当初得中生员的情况,此次情景更为夸张。 举人的身份,更受那些商贾的敬重。 此次不再是那些下人,而是当家的齐齐出动,可以说是络绎不绝,盛况空前。 当然,举人的地位比秀才高很多,就连特权,举人也比秀才高出许多。 秀才的特权有七点: 一、免除部分刑法; 二、戴方巾,着长靴; 三、使用奴婢; 四、见官无需下跪; 五、免除部分差赋徭役; 六、遇公事可禀见知县; 七、有资格入官学学习(府学、县学)。 举人的特权在此基础上又有所增加过扩充: 一、免除徭役赋税; 二、司法豁免权; 三、每月有俸禄; 四、具备做官的资格; 五、参加会试给路费。 傅渊之这次回来不再是坐“顺丰牛车”而来,而是一辆青布骡车。 当然不是他买的,而是商贾赠予的。 目的自然还是跟以前一样。 这些都是当朝局势下默认的情况,傅渊之也没推辞。 读书人有读书人的傲骨,可他总得吃饭。 等吃饱了再来谈傲骨的问题。 而且他也觉得这辆骡车宋姑娘肯定能用上,既然如此,他收下又有何妨? 人家还直接送了一座宅院给解元,他这区区骡车可比不了。 宋欢回家就看到了立在院里的骡子,以及它一旁地上的车厢。 这是后门进不来,拆开了?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傅渊之肯定考过了! 有了经验,宋欢就知道他肯定是中了。 而且成绩应该还不错,毕竟一辆骡车没有五六十两下不来。 越是健硕的骡子价格就越贵,宋欢虽然不大会相骡子,但也能看出这是头好牲口! 看着就精神嘿,很好,很好~ 这次有了骡车,傅渊之的购买欲好像被解禁了。 宋欢看着屋里大大小小的包袱,直接问道,“这么多,你是搬家吗?” 没想到宋欢真猜对了。 傅渊之点头,“府学该学的都学了,剩下的就靠自己了,待在哪儿对我来说都差不多,所以我打算搬回来。”陪你。 宋欢看着傅渊之,一副我没听错的模样。 傅渊之见此又强调道,“我搬回来。” 宋欢看着傅渊之又看向那大大小小的包袱,只说道,“我们之后可能会搬去府城。” 傅渊之,“……” 宋欢有些心虚,“那个,这个得看阿弟的成绩,万一他要是没考好或者没考上,我们肯定是不会搬的。” 要是现代就好了,一通电话的事。 虽然她觉得搬去府城有七成的几率,但是她不敢说。 傅渊之说道,“先这样吧,反正都有骡车了,也就是多跑几趟的事儿,不耽误功夫。” 宋欢讪讪回道,“是,是啊。” 傅渊之回来把阿弟的难受心情冲散了不少。 阿弟迫不及待地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傅渊之。 傅渊之不先说自己的处理方法,而是问阿弟,“你是如何想的?” 阿弟犹豫地把自己想法说了出来,“我不想于栄这样做,也不想他被县令大人和先生责怪。” 傅渊之问道,“先说如果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你觉得于栄会陷入什么局面?” 阿弟想了想,说道,“同窗排挤他,先生会责备他,县令大人可能会怪罪他,会给他治罪?” 傅渊之又问道,“他当初跟你说了他为何这样做的目的了吗?” 阿弟眼神落寞,然后点头,把于栄说的话又重述了一遍。 傅渊之又继续问道,“你先想想,这件事捅破,他仅仅只是面对你之前说的那些局面吗?” 阿弟沉默良久后,摇头,“不会,那些欺负他、戏弄他的人可能会变本加厉。” 傅渊之说道,“你愿意看到他这样吗?” 阿弟摇头,“可是我也不想他做这样的错事。 先生说,一步错步步错,后悔就来不及了。” 傅渊之说,“所以你想劝他,对吗?” 阿弟点头。 “我们是友人……” “阿姐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是没经历过他的苦,可是我可以帮他。”阿弟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傅渊之听到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的话,羽睫几不可见的颤抖了一下,“你作为他的友人,能尽得了身为友人该做的情分。 可是帮,你能帮多少?”傅渊之问道。 阿弟想了想,“可以帮他把欺负他的人打跑。” 傅渊之又道,“你能保证打跑之后他不会再找回来?不会对于栄更加变本加厉?” 阿弟沉默不再说话。 “谁也不能帮谁一辈子,而且,你还记得‘升米恩,斗你仇’的典故吗?”傅渊之问道。 阿弟点头,然后把典故说了一遍。 傅渊之问道,“为什么穷人拿了一斗米回家后,还责怪富人没有多给一些?” 阿弟想了想,说道,“他太贪了,明明之前富人送的一升米救了他的命,他去富人家里感谢救命之恩,却还话里话外让富人再给他粮种。” 傅渊之点头,问道,“这其中只有穷人的错吗?” 阿弟疑惑看着傅渊之,“难道富人也有错吗?” 傅渊之道,“如果别人在危难的时候你给他很小的帮助,他会感激你。 就像富人给的那一升米,救了穷人一家性命,穷人很感激。 可如果给人的帮助太多,让对方形成了依赖,一旦停止帮助,反而会让对方忌恨。 就像穷人会觉得富人给他粮是理所应当,不给反而是富人的错了。 你想做典故中的富人吗?” 阿弟不再说话。 傅渊之继续道,“如此,最终你们也会走到像如今的这样的局面。” “那,我应该怎么做?”阿弟觉得自己更茫然了。 他觉得阿姐告诉他的话有些冷漠麻木,没有人情味。 可是大哥哥说帮太多的话,于栄最后也会反过来恨自己。 所以,他到底应该如何做? 傅渊之见阿弟愁眉,说道,“不着急,慢慢想,会有想明白那一天的。” 阿弟长了张嘴,最终还是没开口。 第八十四章你,会失望吗 傅渊之眼神发散,脑中却回想着这些年的一幕幕。 他对宋姑娘这个人可以说了解,也可以说不了解。 若说了解,那也只是宋姑娘愿意展现出来的一面。 宋姑娘给他的感觉是她心向阳,无惧悲伤,却又有一团浓黑的雾笼罩着。 她阳光,潇洒,恣意,从容,又对世事无常有自己的独特见解。 一个一直生活在村里的姑娘,没有念过多少书,人生经历也简单的人,却对很多事情的看法和处理如此老练。 这是他如何也想不明白的地方。 傅渊之反复咀嚼“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句话。 想起阿弟地描述,傅渊之想,宋姑娘更像是站在于栄那方。 或者说,她共情了于栄。 从常理来看,一般人会和阿弟共情,却不可能共情于栄。 傅渊之这一点没猜错。 宋欢共情了于栄。 抄袭,挪用,在她的那个时代太常见了。 就像是抄作业,你抄作业抄出个第一名的感觉。 所以宋欢对这件事并不觉得到了很严重的地步。 但这个时代不同,所以也不怪阿弟那么激动。 宋欢共情的并不是抄袭这个错误,而是导致于栄做出这个选择的背后原因。 当然,世间众人每个人的原因都有不同,有的是不值得同情,但是于栄不在其中。 宋欢看过他为了挣银钱,脱下平常读书人“脱不下来”的儒衫。 他游走在三教九流中。 为了别人欠他的一文钱努力哀求。 他在街头挥汗如雨,努力挣钱,只为在那条岌岌可危的科举道路上站稳。 他缩在角落吸鼻抹泪,吃发馊的米糠饼。 刚到手的工钱还没捂热就被别人抢了。 以及他阿姐对他的苛待,她阿姐的情况,也只能说一个是命运,一个是因果。 如果不是他们父母早逝,或许他阿姐也不会被阿奶那么轻易的嫁出去。 若是他们家里还有积蓄,又或者于栄年龄再大一些,可能于绣都会是另一命运。 于栄经历的这些,宋欢看在眼里却没有伸出援手。 换成别人或许需要,但若是于栄,她知道,他不需要。 她的出现只会让于栄心里的那股积攒已久的劲儿散掉。 他在宋欢一家面前努力营造的假象如果因为宋欢的同情戳破,那他仅存的一丝自我就会被深渊吞噬。 正因为宋欢清楚,明白,所以她不能出现。 她从他眼里看到了倔强,不屈,不甘,不服输。 那样的眼神她太熟悉了。 那是她曾经在镜中看到的自己。 人世间的喜怒悲欢本就不相通,难过又怎么说得清楚,失落又怎能感同身受,不过只有冷暖自知而已。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讨厌别人在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指责他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在没有真切地经历过别人的伤痛之前,不要随意对他指手画脚。 说不定自己经历的时候,未必能有他那么坚强豁达。 用自己的标准强求别人,本身就是一种为难。 阿弟看见的只是表面,看到的只是于栄做的这件事,而不会感觉到于栄背后的情绪。 阿弟要做的能做的,最多也是一句提点和体谅。 不是宋欢圣母心,慷他人之慨,明明于栄抄袭了且对象还是傅渊之,怎么还共情于栄。 对宋欢而言这是两码事。 傅渊之回来,一切相关决定处理都由他这个当事人决定。 而宋欢共情于栄,只是因为他不对命运服输的精神,当然,不包括不择手段这一项。 如果宋欢没有看到过他之前的苦苦挣扎,她也许也会像阿弟,像大多数人碰到这种事情时候的反应。 认为他怎么能这样做?他不应该这样做,他这样是不道德的行为! 宋欢在和阿弟谈论这件事的时候,之所以一反常态让阿弟觉得冷漠,不对劲儿中甚至有一丝偏激。 也是因为于栄这件事导致她突然陷进了过往,被挑起了逆反心理。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她确实做不到轻描淡写地揭过曾经发生在自身的过往。 不得不说,她即使再重新活一次也还是个俗人。 那些刻苦铭心的经历也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只是覆盖上了一层灰,只要轻轻一吹,它就会原样显露。 她也就只能被迫重新再舔舐一遍伤痛,等它再次覆上灰尘,心才能归于平静。 恣意潇洒是要有,可是心中总有那么点熬不过去的坎,等她真能放下的时候,要么就是她成圣人了,要么就是她死了。 都已经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可惜,在这种事儿上她格局依然还是这么的小。 话说回来。 她虽然共情了,但是她还是以自家利益为先。 阿弟是不能再和他继续来往,关系也就止步在不来往的邻居上。 于栄是个能对自己狠得下心的人。 所以综合考量做了决定。 这件事一旦捅破,一方面傅渊之并没有收获任何实质性利益。 另一方面,于栄因此陷入更加不好的境地,若是想不开做出令人想像不了的事儿,那到时候反倒是后患无穷。 所谓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于栄这样的人不说未来的成就有多大,单说他那颗狠心,只要给他机会,以后也不会太差。 那天,其实宋欢和阿弟说完就后悔了,她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又强行想让阿弟明白那句话的道理。 她忽略了一个地方。 忽略了阿弟正值热血沸腾的青春,可不是她这种因为经历变得冷漠麻木的人,在他的这个年龄段还是得有一些少年人该有的憧憬和展望。 否则,这漫长人生过的也太他·娘·的·操·蛋·了。 入夜。 宋欢睡不着,反思着自己对待阿弟的强行喂药。 一脑袋的浆糊。 果然,没当过妈,在教育方面还是不熟练。 这么想着,宋欢直接把傅渊之带回来的酒拿了出来。 青丝半挽,披着外衫,坐在院子里,听着夜风下传来地虫鸣声,欣赏着夜空中不断闪烁地繁星。 独酌自饮,绵甜干净。 古代的米酒,不就是甜酒? 喝着跟饮料似的。 不知不觉,一坛酒就下去一半了。 “睡不着?”傅渊之在旁边坐下。 宋欢早就听到他的开门声了,也不诧异。 “来一杯?”宋欢举杯问道。 傅渊之点头。 “在想什么?”傅渊之接过酒问道。 宋欢没接话,只道,“你决定怎么处理了吗?” 傅渊之明白她问的是什么,说道,“不过一篇策论而已。” 宋欢噢了一声,点头。 “你怎么想?”傅渊之问道。 宋欢笑着摇头,“我又不是当事人,有想法的人在屋里呢。” 傅渊之说道,“他还小,长大了就知道这种事无需太过纠结,他只是太过看重情谊了。” 傅渊之看着宋欢,一副欲言又止地模样。 “想说什么?”宋欢看傅渊之又有点恢复那种扭捏模样了,这府城也是挺锻炼人的。 傅渊之定定看着宋欢的眼睛说道,“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如果有一天,自己做了什么,你,会失望吗? 第八十五章愁 当朝举人年俸三十五石禄米,按现在的市价十文一斤白米,折合银约为四十二两。 且免除两百亩田赋。 傅氏一族族老聚集在曾经的里正现在的族长家里。 族老甲说道,“传林和学林两孩子既然都已中举,我傅氏族人的田地就能免除大部分的田赋了。” 其他族老俱是一一点头赞同,弯唇捋胡须。 族老乙则暗自撇嘴,傅传林那小子可不是他爹。 想他院试,乡试,族里可是一文钱都没出,想从那孩子身上捞好处。 他看,悬。 族老丙问道,“话说回来,传林那孩子怎么还没回来?” 前里正现族长傅泰,也就是傅清林的爷爷。 傅泰一听族老丙说这话,就不由皱眉,“学林回来就没见着他人。” 族老甲用手中的拐杖用力一敲地板,“哼,他是傅氏族人,如今得中,就该回宗族开祠祭祖!” 其他族老附和。 族老丙有些担忧,“他可是我们傅氏的孩子,不能忘本啊……” 傅渊之不回来,族人的地就没法挂在他名下,还有几个月就要交赋税了,这事可不能耽搁啊! 有这个担心的不仅是他,其他族人也担心,心里更是焦急万分。 槐树傅家 已经四十左右的妇人神色沉稳有风韵。 一侧的少女容色清秀却胜在气质,体态轻盈,举止娴雅。 “娘,您看族里会如何处理?”少女声音婉转轻柔。 “学林回来就知道了。”潘氏淡然说道。 “不用搭理无关紧要的事,倒是你的婚事,好在兄长争气。 虽然拖到了十六,晚是晚了一点,可按门当户对来选,少说你也能做举人夫人了。” 少女一听话题扯回自己身上,清秀的面上不复之前的模样,一抹红霞羞意涌上。 “娘,这事儿还早呢,明年哥哥就要参加会试了,还是让哥哥先安心温书重要。”少女说道。 潘氏点头,“这确实是重中之重,那只能让我们婉蓉再受苦一段日子了。” 傅婉蓉一副羞赧不欲多说的模样,“我去给兄长端鸡汤。” 潘氏笑意盈盈的点头。 上扬的嘴角在傅婉蓉出去时缓慢下垂。 她垂下眼皮,看着杯中的茶水,眸底神色幽暗。 不符合农妇该有的柔嫩白皙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手中的茶杯。 此时现任大榕树村里正家,也就是梁大勇家。 梁家的族人也临时凑在一起开了个会。 泪包少年以及当初捞鱼小队也在场,如今都已经是成家有娃娃的大人了,身上也不复几年前的没心没肺模样。 大榕树村今年出了两个举人,虽然都是傅氏一族的人,梁家没份,可里正是梁氏族人,也是被县令表扬过,长了脸的。 原本没有今天这个会的,可是因为傅渊之的原因给了大家一丝希望。 按理说,傅家出的两个举人他们名下免除的四百亩田赋该是给傅氏族人挂靠的。 可是,坏就坏在其中一个人是傅渊之。 当初傅渊之的情况村里老一辈可都知道。 傅氏一族吃相难看,现在想让传林小子网开一面不计前嫌,怕是有些异想天开。 可也有不同的想法,这事儿毕竟已经过去。 傅学林还是传林小子的堂兄,血脉相连。 以后两兄弟一起在官场,有个照应也比一个人单枪上阵的好。 梁氏一族会上只争论这个话题就让大家情绪热烈,气氛高涨。 泪包少年的父亲梁狗剩说道,“话是这么说,可是传林那小子不一定愿意。” 梁老一手拄着拐杖一手说道,“毕竟血脉相连,他要是想以后和学林在官场相辅相成,这气,他就不得不咽下。” 这话一出,在场的众人提起的那股精气瞬间散掉,丧了下来。 泪包少年名为梁福财,面上蓄须,已是沉着稳定的模样。 他和梁大勇对视一眼,这才说道,“我看未必。” 堂屋里的众人立马把视线放在他身上,其中一个年长的老人问道,“福财,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觉得传林哥不会同意给傅氏族人的。” 他根据以前的相处判断有七成把握。 不过,大家都有好几年没见了,若是傅传林的性子没变,那他敢笃定,傅氏肯定不能得逞。 又有人问道,“可是他不给族人,也未必肯给我们啊?” 这话让梁福财没法回答,毕竟这是事实。 自己虽然和宋丫妹妹有些交情,可这也不是有些交情就能让傅传林答应的,那可是田赋。 是银子! 白花花的银子! “好歹不是绝无机会,想这么多也没用,还是得找到他们人才行。”梁大勇见不得大家一副丧气样,直接说道。 “如何能找到人啊?” “是啊,大家都没什么来往……唉……” 这会儿大家又都后悔为什么之前没和傅渊之打好关系。 有人突然想起来,惊喜说道,“宋丫,找宋丫!” “对对对,他不是和宋丫一起离开的?” “可是宋丫又在哪儿?” 这话一落,大家又齐齐看向梁福康和梁大勇。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这,他们还真不知道。 以往都是宋丫自己回来,次数也少,时间也不确定。 唯一能待久些日子的时候,就是九月份回来烧炭,可是那会儿早就过了交田赋的日子了。 虽然拖后也不是不可以,但若是他们能在八月之前挂靠传林小子名下,那他们今年的田赋不就能省下来了? 那可是一笔不少的数目。 大榕树村两大姓氏因为这事儿愁了许久。 大榕树村是大村。 村里共有一百三十六户人家。 傅氏六十二户,梁氏五十七户,散姓十七户。 每户能有五至十亩左右的水田,八亩左右的旱地。 这其中的层次端看家里的经济情况。 若是按平均每户十亩水田,八亩旱地。 傅氏六十二户共计水田六百二十亩,旱地四百九十六亩,另外再加上十亩族田。 梁氏五十七户共计水田五百七十亩,旱地四百五十六亩。 每户十亩水田,平均亩产四石稻谷,折成大米为二点四石。 总收成约四十石稻谷,也就是二十四石大米。 每石等于一百二十斤。 二十四石大米就是二千八百八十斤大米,朝廷收三成田赋就是八百六十四斤大米。 这是每户的田赋。 若是总的算起来,傅氏一族水田总共收的田赋是四百五十三点六石。 梁氏一族水田总共收的田赋是四百一十点四石。 若是傅氏能免四百亩的田赋,就能节省二百八十八石粮食。 折合银钱就是一百三十八两又二百四十文。 梁氏一族若是能把傅渊之的两百亩名额争取过来,就能免一百四十四石大米,折合银钱为六十九两又一百二十文。 如今不仅粮铺的粮价在十文没下来,就连当初自耕农卖出去的粮价由两文一斤变成了四文一斤后也没再变过。 所以以上的田赋就是以四文一斤进行折算得出来的结果。 这对普通百姓来说那是多大的一笔银子? 他们能不激动? 第八十六章找来 大榕树村的情况傅渊之并不清楚,他目前被宋欢派以重任,一对一辅导,督促阿弟温书学习,力求能一举拿下廪生。 毕竟宋欢还是很惦记那每月六斗的皇粮。 她这能轻松多少?! 说起来,她的钱包缩水极快。 特别是今年,就两次考试请廪生就花掉了六两。 每年的束脩、米油盐酱、鞋履、儒衫。 零零散散下来,她就剩下二十四两又三百九十九文。 没错,就是这个数目。 她也打猎,可是耐不住花销大。 基本存不下钱。 这还包括了傅渊之每次带回来的二两银子。 特别说明一下,傅渊之之前给宋欢拿的那三十五两银子,宋欢压箱底了,没动。 至于为什么开销大,一个是因为旱灾后物价上涨的原因,另一个是阿弟念书的花用越来越多,笔墨纸,吃穿住行。 所以宋欢是巴不得阿弟快点考上廪生,这样她就能轻松许多,也能存得下银钱。 阿弟若是能考上廪生,不说前途未来,就当下,能像傅渊之那年往家里拿回来四十多两银子那也很好啊。 有了傅渊之的一对一辅导,宋欢就不让阿弟去学塾了,西溪学塾的甲班去不去,全看学子自己的意愿。 想去就去,不想去就在家看书。 那家里都有个举人了,她为何还要舍近求远。 她又不傻。 宋欢帮不上忙,又怕在家里影响倒计时要院试的阿弟,便天天往城外跑。 这天,傅学林依然还是在城外的茶肆旁等到了宋欢。 宋欢看着傅学林的打扮就知道他也中了。 戴方巾,着长靴。 之前说到买鞋履,就是因为等级制度,普通百姓只能穿鞋履,农工商皆是。 只有有身份有地位的士人才能着长靴。 宋欢直接对着傅学林恭喜。 傅学林先是一愣,随即夸赞道,“宋姑娘聪慧。” 宋欢回以,“哪里哪里。” 不是她聪慧,是这个时代阶级分化太严重。 宋欢以为傅学林还是如以前一样跟自己寒暄一下而已,正打算进山,就被傅学林问道,“宋姑娘能否带我去和传林见一面吗?” 宋欢面上疑惑看向他,“你找他什么事?” 宋欢不知道在她自己没察觉的下意识中,多了一丝警惕和戒备。 傅学林温和的语气不变,“宋姑娘不必紧张,我是代族长来问传林一些事情。” 宋欢一听涉及傅氏一族的事就知道没啥好事。 有那几句话怎么说来着。 曾经的你对我爱搭不理,现在的我让你高攀不起。 风水轮流转。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 宋欢很想不搭理,可是没法子,这是人家一族的事儿,她又不是傅渊之的什么人,没资格管。 宋欢看了他身后的茶肆,直接说,“那你在这儿等着,我让他过来找你。” 傅学林先是一愣,随即笑着点头,“麻烦宋姑娘了。” 原以为她会带自己去找他。 宋欢回了一句客气后就返回城里去了。 傅渊之早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安排好阿弟之后的作业后就随宋欢一道出城。 宋欢目送人进茶肆后就要了杯茶水一把瓜子,然后就去不远处和卖馒头的大婶款味道(聊天)去了。 她暂时不打算进山了。 先看看情况,就傅渊之那弱鸡,她不放心。 若是有个什么,她还能帮一帮。 傅渊之若是知道宋欢这么想他,也只能,“……” 茶肆 傅学林和傅渊之坐在对面。 傅学林把族长的话带到,以及族里的决定和态度。 傅渊之放下茶杯,“开祠堂?那不是早就没有我的位置了。” 傅学林料到了傅渊之会这么想,说道,“我只是话带给你,具体你想不想回去随你。” “但族里还是希望你能把那两百亩的田赋名额给族人,大家毕竟是一体。” 傅渊之语带讥讽,“呵,一体?那年的事情我可还没忘记。 告诉他们,我就是给毫无关系的其他人也不会给他们,而属于我的东西,他们也别想霸占。” 傅学林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好,我会带到。” 傅学林准备离开时,傅渊之意味深长的问候了一句,“伯母还好吗?” 傅学林温润不变的神色有一瞬间的波动,随即转过身看向傅渊之,“你想如何?” 傅渊之慢条斯理的把仅有的茶水一饮而尽,“问候一下而已,让她多注意身体。” 傅学林垂下的食指微动,“你我皆是举人,你若是能把那些事放下,我答应你三个条件。” 傅渊之起身走近傅学林,“换做你是我,你会因为区区三个条件就能当做无事发生?” 傅学林没说话。 傅渊之眸底深邃如墨,仿佛下一秒就能把眼睛四周渗黑,见傅学林没再开口他便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傅学林看向茶肆外,傅渊之慢慢走到宋欢的旁边,他一改方才的冰冷凉薄,面上是他许久没见到的温情和愉悦,两人不知道说了什么,随即又一起进了那片竹林。 傅学林闭眼坐下,又叫了一杯茶水。 很多事他想不明白。 小叔在的时候明明两家很融洽,可小叔一死就什么都变了。 母亲一夜之间就变了,对自己和妹妹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和蔼,可是对傅渊之就不一样了。 从前只觉得母亲对传林的态度是因为不善表达,可后来他隐约察觉,并不是。 他其实心里隐隐有猜测,可是他不敢想。 如果真是他想的那样,为何母亲还要…… 傅学林打断自己的想法,这事不能继续想下去。 若是这样,他的家,也完了。 山林里。 宋欢带着傅渊之去摘了冷饭团,学名黑老虎。 野生水果之一。 这个季节正是它成熟的时候,宋欢每次看到有熟了的就会摘回去给阿弟。 有时候是一个,有时候多几个。 反正先紧着家里那个即将考试的人就是了。 傅渊之原本沉重的心情也在爬山和收获的喜悦中慢慢冲淡。 脑海里浮现那天晚上宋欢的话。 “善良有尺,忍让有度。 最薄不过感情,最凉不过人心。 寒天一点水,点点在心头。 不知道具体情况下劝你大度的人,一定要离他远一点,因为雷劈他的时候会连累到你。” 她在告诉阿弟,不要做那个要被雷劈的人。 也告诉自己,要远离劝自己的人。 他只觉得那晚的宋姑娘眼睛在发光,而那道光不知不觉已经穿透进了他的心里,驱散了雾霭。 第八十七章登门 族老甲一掌拍在桌上,剧烈地震动让桌上的茶杯也惧怕地跳了起来,发出惊惧地声音。 “他这是什么意思!他这是自己一人得道,也不惠及自己族人?!” 族老乙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他就知道。 不叫的狗咬人最凶。 不说话的人最狠。 没想到温吞性子的泊安居然生出个好种,可惜,泊安夫妻没福分。 族老丙看着傅学林说道,“不管怎么样都得让他回来一趟,你这样传话说不到点子上,很多话我们长辈当面和他说会比较好。” 傅学林回道,“我努力试试。” 族老甲手中的拐杖用力敲击地面,口吻重道,“不是努力,是一定!” 傅学林回到家中,定定看着正在厨房忙活的母亲,好一会儿后这才走进去,喊道,“娘。” 潘氏回过头,温柔道,“学林回来了啊,来,饭菜快好了,你先去把你爹叫回来。” 傅学林离开后,潘氏放下手里的抹布,眼底晦涩不明。 自己的孩子,有什么异样她当然会察觉到。 宋家 此时宋欢正在院子中用石磨磨黄豆。 昨晚她就把黄豆泡了。 今天做豆腐。 傅渊之回来她轻松不少,这样她又有时间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了。 傅渊之一边用竹筒把黄豆舀到进豆口,一边酌量加水。 宋欢只管动手磨,两人配合默契。 阿弟从窗下看着这一幕,满足的收回视线。 他这个年纪一些东西自然而然也了解。 如果姐夫是大哥哥的话,他乐见其成。 傅渊之倒豆子,顺便把今天早上收到信的事儿跟宋欢说了。 她那会儿正出去买吃食错过了。 “王大公子要来?”宋欢推磨的动作一顿,随即又恢复正常。 傅渊之道,“他说过来视察铺子,顺便就来拜访。” “那就来吧,友人到访自当热烈欢迎啊。”宋欢说。 宋欢其实见过王大宇两次,都是这两年间和徐叔他们去府城押货的时候。 她顺便去给傅渊之送东西,这一来二去,次数一多自然也就见上了。 王大宇初见宋欢还以为是个翩翩少年郎。 这是因为宋欢为了行走方便就直接穿上了男装。 毕竟这个时代对于女性的限制还是有的,女子外在行走总会被世人先入为主带上几分偏见苛待。 按两辈子来算,王大宇王大公子算是宋欢唯一近距离接触过的富好几代。 虽然媒体上也会说某某某是啥啥啥的公子,小姐。 但是接触和知道还是不一样的。 宋欢和他仅有的两次见面,王大公子给她的感觉就是,这人爽朗、大气、自信以及散发着名为阔绰的光晕。 丰富物质堆砌出来的精神世界就是不一样,举止言谈间给宋欢这种社畜一种村姑进城的感觉。 有钱人的快乐她想象不出来。 王大公子遣下人正式递了拜帖过来,第二天就早早的到了宋家。 傅渊之给开的门。 院子不大却处处是生活的痕迹。 廊下那高摞的柴,绳上的熏肉,晾衣杆上的衣裳,角落的石磨。 不同于王家的奢侈富贵,却胜在平淡温馨。 王大宇不进中堂,直接坐在中堂外左侧廊下的躺椅上,手中的扇子一收放在方几上,往后一躺闭眼深呼吸,说道,“我怎么觉得你这特轻松啊!” 傅渊之没接话,见着阿弟特地出来给客人问好,直接介绍道,“这是宋忆,字子恪。” 表字是阿弟的先生在阿弟考上童生的时候给取的,意为君子慎守。 傅渊之又给阿弟介绍王大宇,“这是府学认识的同窗,王大公子,王大宇,字仲举。” 阿弟恭敬拱手问好。 王大宇摆摆手,“不用客气,当一家人就行。” 说罢,王大宇就掏出了见面礼给阿弟,说了一些院试勉励的话就又把人催回房温书了。 王大宇可没忘记,这弟弟也是个有大才的。 没想到啊,一家能出两个宝贝金疙瘩。 王大宇正得意自己的眼光好时,宋欢也从外面回来了。 想着今天家里来客没什么好招待的吃食,她特地出去排队买了一些点心茶食,以免显得招待不周。 也不用充面子,该有的有就行了。 既表现了对王大公子这次来访的看重,又不会刻意彰显自家的情况。 王大宇对宋欢的印象可谓是复杂。 他倒是没觉出宋欢与家中姐妹有多不一样。 只觉得,能让傅渊之心甘情愿为她付出这么多,她的独特肯定不在自己了解范围内。 再加上这姑娘一身不错的武功,倒是像话本中描述那些潇洒来去的江湖侠女。 总的来说,就是王大宇对宋欢的感官印象还不错,当然,其中外貌也加了不少分。 宋欢并没有强自要融入两人的交谈中,把茶水点心上好,又客气寒暄几句后就去厨房准备材料给王大公子做几道家常菜。 王大宇躺在躺椅,扫过墙头的藤蔓,感叹,“明明我和你在同一片天空下,我怎么突然有些羡慕你呢?” 王大宇有种突然想体验平淡生活的宁静,“难怪你对家念念不忘,要我,我也是。” 傅渊之刚想说话,后门又被敲响了。 傅渊之起身开门。 没想到是个熟人。 “传林哥!”梁福财惊喜喊道。 一侧的梁大勇也挤过来,又是激动又是庆幸,“可算是找到你了!” 此时宋欢和王大宇也过来,王大宇打开扇子扇风,疑惑看向宋欢,问道,“你们亲戚?” 宋欢摇头,“同村的,小时候的玩伴儿。” 王大宇恍然点头。 中堂 梁福康和梁大勇猛灌下一碗茶水后这才把事情来龙去脉说了出来。 梁家不愿坐以待毙。 当初宋欢去食肆卖猎物他们俩是知道地方的,毕竟在他们的世界里,掌柜就是很厉害的存在了。 梁大勇和梁福财想着去碰碰运气。 谁知道,峰回路转,给他们打听到了宋欢她们的住处。 两人回去跟里正一说。 梁氏一族最后商量出一个决定,就是让两人上县城找人。 梁福财和梁大勇两人头一次来县里,哪对哪儿都不知道。 昨天下午到的县城硬是被七弯八的巷子给拐迷路了,东南西北都找不到。 最后只能赶在宵禁之前去客栈住大通铺。 今天一早,两人盘算着这么晕头转向地找也不是个办法,浪费时间不说主要是浪费钱,最后两人直接给了个馒头让个小孩带他们来的。 好在上天保佑,他们没扑空。 第八十八章四十两 傅渊之没想到,傅氏族人没找上门,反倒是梁氏先来了。 也是宋欢多留了个心眼,没让傅学林知道自家住处,否则,指不定谁先来呢。 梁福财和梁大勇没有所谓的曲里拐弯,直接把族里商量的情况说了。 大致意思就是若是傅渊之能把两百亩的名额给梁氏,梁氏愿意每年上交四十两银给他。 原上交田赋该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文,也就是六十九两又一百二十银,给傅渊之四十两,他们也能节省下来二十九两又一百二十文。 如此一来,大家能轻松许多。 这是梁氏拿出来的诚意。 傅渊之并没有马上回复,只说考虑考虑。 傅渊之心里知道,自己是不可能把名额给族里,但他还需要和宋姑娘商量商量。 当然,也不能在对方面前这么明目张胆地商量,所以大家先吃些东西再说。 梁福财和梁大勇也不是空手来的,他们带了家里腌制的咸菜、晒干的笋子、还有枞树菌以及茶叶,都是宋欢离开时告诉他们的。 宋欢见此就打算做咸菜肉沫、辣椒炒肉、鱼炖豆腐汤、干笋炒腊肉、还有一个青菜。 王大宇没想到自己还凑上了一场热闹。 他知道傅渊之和傅元节是堂兄弟,两人在府学没什么交流他就猜到他们之间有龃龉,没想到他估算小了,这完全是涉及到一个宗族的事儿。 傅学林,字元节。 王大宇不参与,直接去院里看宋欢设置的防贼装置。 王大宇稀奇的上下左右看了看,伸出手,手欠地去勾线。 谁知道,同一时间整个院里都传开了响声。 厨房里的宋欢以及中堂的傅渊之三人齐齐跑出来,阿弟也从窗下探出头。 王大宇整个人僵在原地,脸上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手不停地摇晃手中的扇子,“没事儿!呵呵,好奇,好奇!” 他哪能想到,平平无奇的一根线还能牵动这么大的阵仗。 呵呵,见识少了,失礼失礼。 不用猜,这肯定是宋姑娘的手笔。 还有晾衣服的架子。 他哪里见过这种架子,竹子做成的三角形架子,上面系绳,衣裳挂在三角形架子上,绳子系在上面的竹杆,节省空间还能保持衣裳不起褶皱。 新奇的小东西还挺多啊! 王大宇看到这些东西,首先想的就是有没有市场需求,能不能卖出,能卖的话价值几何,定价多少,复购率高不高。 虽说他念书不行,但是挣钱的意识那是刻在骨子里的。 这点,毋庸置疑。 最后他决定算了,这些有巧思的小玩意儿是卖不出去的,都是一看就会,没什么技术含量。 后门外,巷子里,路过的于栄听到熟悉的响声以为宋家有麻烦,下意识想去敲门,踏出去两步后这才反应过来。 良久,面上扬起一抹苦笑,随即转身离开。 吃过午饭后,王大宇就离开了,毕竟主人家还有事儿,下次再来也一样。 傅渊之也找上宋欢,问了她想不想留下一部分。 宋欢没什么想法。 留出多少也没用,她暂时没打算买地,主要是没钱。 还不如先就给梁氏族人,之后傅渊之考上进士,免得田亩会更多,到时候再说也不迟。 傅渊之确认宋欢的想法后,这才去回复梁大勇和梁福财。 两人没想到傅渊之这就答应了,又是惊喜又是感谢。 傅渊之不回大榕树村,且挂靠的事儿得让梁氏一族的族长来签署,不是他不相信梁福财他们,只是这种事还是由族长出面比较好。 文契弄好后这才能去县衙备案。 梁大勇和梁福财两人心下激荡,得到准确回复就坐不住了,记下傅渊之说的内容后就立马辞行返回。 留都留不住。 一个原因是他们太激动,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县城消费高。 多待一晚上就多花十几文钱,这两天来县城,钱跟水似的哗哗哗就流出去了,把两人心疼得不行。 入夜 月明星稀。 庭院中。 宋欢和傅渊之靠在躺椅上,傅渊之膝盖上盖着一层折叠好的床单,防风保暖。 两者中间放着一个方几,方几上摆放着一壶酒,两个陶瓷杯,还有一碟炒得香脆的黄豆以及一碟瓜子。 宋欢好久没这么轻松了。 傅渊之拿着瓜子在手中慢慢剥开,瓜子仁则放在他特地拿出来的碟子里。 “还是待在大榕树村的日子悠闲舒坦。”宋欢抬头看着星空,感叹道。 傅渊之认真剥瓜子,随意问道,“想回去了?” 宋欢摇头,“不,等我老了,回去养老,种花养鱼,美哉~美哉~” 傅渊之一愣,暂停手中的动作,抬脸看向宋欢,眼睛如夜空的星星,粹然明净,嘴角带着笑意,口吻像是随口答应,又像是承诺,“好。” 宋欢转过脸和傅渊之对视,三息后,没忍住扬起笑意,眼睛弯弯,声音甜中带着一丝蜜,“好~” 两声好字里包含的意思双方都明白。 情,顺其自然最美。 “明天七夕了。”宋欢说道。 傅渊之剥瓜子的手一顿,问道,“你还想去‘摆七姐’?” 宋欢,“……” “不了。” 她不想再经历一次。 说起“摆七姐”,这就有的来说了。 这个年代七夕节的节日氛围很浓郁,事关少男少女们的未来,也算是变相的大型相亲现场。 所以相对来说,这天的姑娘们比起平日里所受的限制会放宽很多。 当天早上起来,姑娘们就忙着摆七姐。 她们各自在自家门口安上八仙台,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或用两张凳子支着一块床板,上面摆放一盏七星灯。 七星灯只有一个灯座,上面有像枝杈一样伸出去的七个铁架,铁架上放个油灯盏,点火后就成了七星灯。 灯旁放七姐像,多用布料做成,形象飘逸。 台上放有香袋和各款精美刺绣五色彩线绣出人物、花卉、雀鸟等图案。 此外还有用火柴枝大小的木条竹枝搭成的各款房屋、亭台楼阁、小花灯等等各式各样的玩意儿,可谓琳琅满目,目不暇接。 而未婚少女们则坐在台边,神态端庄,凝神倾听观赏者的品评。 路过的观赏者都是未婚少年郎。 有开朗活泼的姑娘,还会笑容可掬地向对方推介自己的得意之作。 这时他们可饱览少女的姿色,欣赏才艺,挑选自己的意中人,届时即可遣媒到意中人家中提亲。 这仅限于普通百姓,那些有点地位有点银钱的家中,闺秀自然不会如此。 宋欢来县城过的第一个七夕节,也就是前年,那次她正好押送货回来,身上的男装还未换,说到这大家想必有一定猜测了。 宋欢本就样貌出众,身上那股潇洒自在的气势更是超过同龄少年郎。 宋欢初进巷子,里面都摆满八仙台,她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路,进了“小吃”街,都是摊位。 宋欢一时好奇就上前问了几句,没想到,几句话下来,对方竟面带羞意说要是满意可以去她家里提亲,这可把宋欢给吓着了。 有那热情开朗的,懂得抓住机会的则拦住宋欢硬是要把自己的得意之作送给宋欢,一个两个慢慢就多了,把宋欢围得那叫一个水泄不通。 虽然大家恪守礼节,但人一多那局面就不可控了,宋欢还记得自己被揩油了!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都是娇滴滴的姑娘,她也做不出把人丢出去的举动,只能慢慢往空旷地方挪,逮着机会就溜。 想起当初脱离“苦海”的情景,宋欢就不禁打哆嗦。 第八十九章懒觉无 七月初七,七夕乞巧。 大清早巷子外面就已经很热闹了。 宋欢在床上翻来覆去,闭着眼睛,深深吐口气。 睁开眼,眼角带泪。 面上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识海里,一个翻版小模样的宋欢伸出尔康手,她的懒觉…… 宋欢爬起床,直接在中堂饭桌坐下。 傅渊之正好进来,手里端着白粥。 “醒了?”傅渊之放下粥说道。 宋欢手捂嘴打哈欠,眼睛泛起生理泪水,眼前视线瞬间模糊,眼睛眨巴眨巴两下视线才清晰。 宋欢指了指外边的方向,“这么吵,我还能睡才怪。” 傅渊之笑,“一年一次,也无怪乎热闹。” 宋欢手托腮,恹恹欲睡,“是啊,事关终生大事啊,不可轻忽。” 阿弟放下书从房里出来,直接拿过勺子舀粥,顺便给自家阿姐出主意,“阿姐你把耳朵堵起来不就行了。” 宋欢白了眼阿弟,“不舒服,要你你乐意啊?” 阿弟把粥放在宋欢面前,说道,“不啊,我这不是看阿姐你困嘛!” 宋欢用勺子搅拌粥散热,叹气,“困也没法。” 阿弟又给傅渊之盛了一碗,最后再给自己盛好才坐下。 宋欢觉得脑子醒的差不多了才起身出去洗漱。 这时,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 宋欢正洗脸呢,傅渊之就把人带进来了。 宋欢看着一身凌乱的王大公子,心有戚戚,惺惺相惜。 想当初,她也是这么过来的。 王大宇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太可怕了,我就想自己出来玩儿会,谁知道会是这样的情景。” 府城可没这么夸张。 外面那些姑娘家的家人也是不好招惹的,他能有这模样那些人功不可没。 朝食多了一副碗筷,宋家饭桌没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王大宇适应良好,说着说着就说到打猎,然后大家就决定今天一起进山去打猎。 外面那么吵,阿弟也看不进书,不如趁此机会出去放松放松心情。 如此,大家一拍即合。 四人拿起家伙什就出发,锁上门锁,看着人头攒动的巷子大家寻着缝隙钻出街道。 进了山,一路上王大宇大惊小怪地问这问那。 “这是什么?” “这菜居然能吃?” “这个好臭,叫什么?” “你这陷阱也不难嘛!” 说着王大公子就撸起袖子嚷嚷着也要自己做一个。 宋欢、傅渊之、阿弟三人围在王大宇的旁边,看着他做最基本的4字陷阱。 宋欢站累了直接去捡了三个石头,一人一个坐在旁边,宋欢和阿弟托腮认真看着王大宇操作。 宋欢和阿弟时不时地还会指点一二,宋欢是真技术指点,阿弟则是嘴上功夫。 傅渊之夹在中间,“……” 王大宇的热情没有维持多久,一刻钟后,看着自己的触发杆根本不成功,棍子一丢,拍拍手上的灰尘,“走,看别的去!” 宋欢和阿弟对视一眼,俱是叹气摇头。 可惜了,还差一点点。 傅渊之,“……” 来到河边,王大宇眼睛特尖,看到绑在树上的藤子,指着问道,“另一头是不是就是鱼篓?” 阿弟回道,“是啊!” 王大宇又撸起袖子,把衣摆塞腰间,语气满满,“我去拉上来!” 宋欢把手里的野芹菜丢进傅渊之的背篓里。 野芹菜也叫水芹菜,长在水边。 阿弟看向大哥哥,又看向王大宇,最后看着阿姐,一腔话语终化作一声长叹。 王大宇稳住身子站好,手放在绳子上,入手就是一股巨大往外拉扯地力量。 王大宇差点没脚滑往后倒。 阿弟立马闭眼,以为这样王大宇就不会摔倒了。 王大宇颤颤巍巍稳住身子,又重新撸好袖子,嘴硬道,“都是这袖子,影响我发挥!” 傅渊之,“……” 宋欢没忍住扬起嘴角,不敢笑出声。 这人怎么这么逗! 王大宇双手抓住绳子,整个人像拔河一样,两腿绷直,屁股用力往下坐,鱼篓确实是被他拉了出来。 可是提上来却是难到他了。 竹子泡水膨胀,自然更重了。 宋欢为了不让他扫兴,帮他提起来,“你把内笼拿出来就能看到里面有没有鱼了。” 王大宇还在宋欢的力大如牛的震惊之中,被宋欢的话收回神,嘴上“奥奥奥”的应道,手里的动作也不停,听话地把内笼取出来。 “欸,有鱼!好大几条!”王大宇惊喜喊道。 “快快快,渊之兄,快来看!” 傅渊之被点名了,带着阿弟上前,外笼里几条鱼正在扭捏身体,想往外钻却找不到出处。 王大宇伸手想要抓出来,入手黏腻滑不溜秋,抓了好几次这才两手抓住拿出来,“嘿!真肥!今晚吃它!” 王大宇说着就把鱼往傅渊之三人面前晃了一圈,似炫耀似嘚瑟。 脸上兴奋神色不减反增。 若是把此时的他比做某种小动物,那他身后已经翘起地尾巴了,就能像螺旋桨一样把自己旋转起飞。 心满意足地把它放进竹篓里,接着又把里面剩下几条大大小小的也都放进竹篓。 收获的快乐让人肾上腺素飙升。 王大宇逐渐体验了各种收获的快乐,挖野菜,摘冷饭团让他一天都是兴奋不已。 当然,之前有多兴奋,返程就有多萎靡。 王大宇长到这个年龄,除了登山过重阳,爬山去烧香,其他时候还真没像今天这样。 一开始都是兴奋稀奇,过后新鲜劲儿没了,就一副打不起精神的疲懒模样。 累到虚脱的感觉。 最后是傅渊之和阿弟把王大宇送到铺子里,让店里的伙计把王公子送回府,顺便把他今晚要吃的鱼也给留下。 宋欢三人回家的时候巷子里的姑娘们都收好摊子,准备进行下一步工作。 就是,晚上“拜七姐”。 妇人姑娘们在自家院子里陈设瓜果香烛,虔诚地向织女星遥拜祈祷。 请求内容打无非就是,织女帮助她们提高刺绣缝纫的技艺,帮助他们找到一个情投意合的如意郎君。 而且她们整整一天都以瓜果为食,可以说是不沾人间烟火。 宋欢来这里这么多年也没参与这种活动,除了清明、端午、中秋、除夕这类要扫墓、祭祖、跪拜神龛这种必要的,她基本不会另外给自己增添麻烦。 当然了,有些环节也是需要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增添一些,入乡随俗嘛。 第九十章过后 七夕过后。 傅学林再次找上宋欢,还是老样子,宋欢把傅渊之叫出来。 两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宋欢只知道比上次的时间更短。 她瓜子还没磕完,傅渊之人就出来了。 傅渊之直接接过宋欢手里剩下的瓜子。 宋欢则靠在树干纳凉喝水。 宋欢突然想起什么,猛的站起身,看着傅渊之说道,“明年是不是要会试啊?” 傅渊之点头。 宋欢看傅渊之,“可我没见你看书啊。” 傅渊之把瓜子仁递给宋欢,“都在脑子里,而且,我不打算明年赶去会试。” 宋欢接过瓜子,正准备放进嘴巴,听这话惊讶得瓜子都没吃,“什么!为什么?” 傅渊之继续剥瓜子,“我了解了一下其他府的情况,缓三年比较好。” 这意思就是明年的那一届都是神仙打架,他的成绩不说差,但也没到出类拔萃的地步。 与其为了赌一把去做炮灰,还不如下一届。 进士和同进士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他不盯一榜。 但他得在二榜,不能在三榜。 同进士如夫人,这句话就充分说明了同进士的未来。 虽然这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是他想再沉淀沉淀,他清楚自己的不足。 宋姑娘有一句话说的没错,当官的不能脱离百姓,他对农事虽然了解大致但也没到一清二楚的地步,许多事还是得多看多记多锻炼才行,刚好可以利用这几年静心积累沉淀。 宋欢听他分析下来也觉得推后再说比较好,事关未来得慎重慎重再慎重! 这不像她那个时代,大学没考好还能复读重考,这里,考上同进士那是退也不能退。 这么说吧,要么考上进士,要么没考上来年再战。 这个“同”字,其实就是“不同”的意思。 “同进士”着实是令读书人尴尬。 就好似饥肠辘辘之时,旁人端上好饭好菜,却赫然发现盘中粘着一只青头苍蝇。 为肚肠计,不能不伸筷子,一伸筷子,又恶心得难受。 因此,稍稍自尊自爱之人,都会将“同进士出身”当作一种不能一洗了之的难言之隐。 它是进士的后备人选。 比进士低但又高于举人。 总之就是地位尴尬,就像小老婆一样,不然怎么有句老话说,“同进士如夫人”呢? 在院试来临之前,傅渊之和梁氏族长签下文契,去了县衙备案。 这事儿算是定了下来,族长很有诚意,把四十两银子交给了傅渊之。 这么算下来傅渊之即便啥也不做,一年的收入也有八十二两了。 宋欢想想就羡慕。 她自己呢? 任重而道远啊~ 傅氏一族并没有什么后续动作。 不知道傅渊之和傅学林说了什么,还是里正中间起了调解。 日子很快就到了八月初六,想想几年前刚到县城的日子,上次是送傅渊之,这次是送阿弟,宋欢感叹人生如梦。 青青比阿弟小一届,自然还在进学,她不能科举,没必要一直如此,但是阿姐说过,有始有终。 青青觉得还是得坚持到最后为好,青青和王婆子在城门口目送宋欢一行人离开后这才回城。 去府城的路上,这次比上次好,好就好在还有骡车,外面再晒也有地方遮。 没想到啊,几年前她们排队交水费时还得在路边树下纳凉,现在却可以躲在车厢里,喝茶扇风。 物质基础果然是最快能让人感愉快乐的好东西~ 初七晌午,一行三人到了阳江府。 可能是出发早的缘故,队伍不似那年那么长,不过小半个时辰就进了城。 这次来得早,靠近考场的客栈还有那么一两个房间。 三人还在找,一家牌匾右下角有王氏商号徽印的客栈伙计,直接跑出来说大公子给她们留了房间。 宋欢和阿弟齐齐看向傅渊之,没错,伙计虽然另外两人不认识,但是和大公子是朋友的傅渊之他是认识的。 傅渊之点头,对着宋欢和阿弟说道,“那我们进去吧。” 王大宇的好意,他们是得领。 这客栈地理位置优越,环境清雅安静,宋欢爬上楼梯还能透过扶手边的窗棂看到庭院中间的假山流水以及桂花树,不愧叫“上好客栈”,简洁明了,直奔主题。 为什么是桂花树呢? 由于科举考试恰逢桂花花开之时,故把夺冠登科比喻成“折桂”,这其中就有“金榜题名”的寓意。 三间房都是上房。 宋欢有种住进五星级大酒店套房的感觉,两个字,舒服,一个字,爽。 雅致的布局,柔软的床,采光也好,另一侧窗刚好对着湖,杨柳低垂,碧水云天,视野开阔,心情舒畅。 宋欢感叹,不愧是府城! 她也初步且深刻体会了被称为“阳江大贾”的王家大公子,是多有钱的人了。 同样的不止宋欢在开拓有钱人的视野,阿弟也同样。 他还跑去了傅渊之的房间看布局,两相对比中,又是惊叹又是感慨。 此情此景让他对好日子的标准又有了升华。 阿弟为了让阿姐过上好日子的目标一直没变。 当他看了这些后又有了对好日子的具体概念。 他想着,以后他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可是他不能当贪官,这钱得从哪儿来呢……? 阿弟愁眉苦思。 阿弟的烦恼并没有持续多久,被跑过来的宋欢给一把打断。 “吃了饭就赶紧温书去!”宋欢毫不心软的让阿弟去看书。 临时抱佛脚也挺管用的。 想当初她初中的时候,就是靠着头一晚上熬夜看书看出个年级前二十的成绩。 算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对了,再坐之前的小朋友们大朋友们可不要学阿姐哦~ 临时抱佛脚只是暂时记忆,扎实基础,温故知新才真正属于自己的哦。 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没进考场前,一秒钟都不能浪费! 阿弟耷拉着肩膀,只得老老实实回房看书。 宋欢她们比上次提前一天到达府城,又节省了找客栈的时间,这一时半会儿的就闲下来了。 傅渊之好歹在这待了好几年,虽说对府城不是特别熟,但也比宋欢强上一点。 宋欢虽然来押送货物,但是她仅限于熟悉目的地和府学的那条道。 傅渊之提议道,“要不我带你去采芝斋买糕点吃?你不是喜欢吃桂花糖蒸栗粉糕吗?” 傅渊之这么一说,宋欢这馋虫就被勾出来了,“好呀!” 两人就这么把阿弟“抛弃”在了客栈里。 被嘱咐不要离开客栈的,阿·奋发图强·倒计时考试·弟,“……” 两次逛府城,身边由阿弟变成了傅渊之,这种变化并没有让宋欢不自在,毕竟两人相处也很久了。 傅渊之自己平日里只买该买的笔墨纸之类的,不会大手大脚,手里有钱,心里不虚。 一路上,两人一路逛一路吃,不知不觉就到了采芝斋。 第九十一章拉近 采芝斋装潢雅致,整个铺子弥漫着点心香味。 墙上挂着的四块挂屏上分别写着,市食点心,四时皆有,任便索唤,不误主顾。 四花色有如意糕、桂花糖蒸栗粉糕、豌豆黄、马打滚、圆欢喜、米糕等等不计其数。 宋欢看得眼花缭乱,她可是颜控,这么多好看的糕点她是恨不得全都买一些,可把她憋坏了。 只是可惜,不能当饭吃,天热还坏的快。 最后宋欢还是选择了三样,桂花糖蒸栗粉糕是必点,再然后就是如意糕和圆欢喜。 后面两样就图个吉利。 桂花糖蒸栗粉糕和如意糕均为十文六个,圆欢喜十文四个。 回去给阿弟看两眼,吃一丢丢,多了怕吃坏肚子,还是少量为好。 两人付了银子后又继续逛。 傅渊之觉得今天的收获远比之前的几年来的还要多得多得多。 陪着宋姑娘逛了一下午,他算是了解宋姑娘的喜好了。 一句话总结下来就是,什么好看她喜欢什么,就是长的有特色的乌龟,她都会眼睛亮闪闪地看好一会儿,最后一脸可惜地离开了,把摊主弄的是空欢喜一场。 还有就是吃食,宋姑娘也会喜欢好看的,名字好听的也是。 但名字好听长的好看的吃食,它不一定好吃。 傅渊之跟在后面手捂嘴,小声打了个饱嗝。 他一下午尽把宋姑娘觉得不好吃的吃食给打扫了。 得亏要回客栈了,否则,他怕他英年早逝,原因还是撑死的。 到了客栈,伙计就迎了上来,说了雅间号,等会儿大公子会过来。 傅渊之表示知道后,伙计就退下了。 今天的王大公子真是面色红润有光泽,穿衣打扮有品味。 四人一如之前在宋家,说说笑笑。 自上次有一同进山打猎的经历,大家相处也越来越自在融洽。 王大公子说起府城的事那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听的阿弟是一愣一愣。 宋欢也边吃边听,就当下饭菜了。 傅渊之面前的碗筷一动不动,一副很认真地听着王大宇的说话,可把王大宇给说得越来越起劲。 傅渊之默默咽下上涌的嗝,他真心吃不下了。 翌日,王大宇早早就来到客栈,昨晚说好了大家今天去游湖,就是日月双鎏楼北面的木龙湖。 当然这个大家里没包括阿弟。 阿弟,“……” 一个努力在客栈奋斗,另外三个在游湖。 对比之下,阿弟更加可怜了。 八月初八,阳光灿烂,云朵如絮,山青柳翠。 木龙湖两岸杨柳荫浓,鲜花锦簇。 湖水清澈碧绿,水明如镜,在阳光的照耀下,像碎银子一样闪烁着。 “阳江大贾”王家的画舫就是不一样。 画舫舱口阔大,可容二三十人。 碧瓦朱薨,两侧竹帘卷上,河房里摆设讲究,内置红木家具,窗格碉镂细致,还焚着香,轻纱流苏,芳香悠然。 那是宋欢从没闻过的香,分辨不出来,只知道是好香,好闻。 宋欢乖乖躺在躺椅上,闭着眼睛,背景是穿透进来,仿若撒下碎金的阳光。 看着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可当事人不觉得。 自己居然,晕船。 宋欢一开始上来还没觉得,画舫都开出一段距离了后,她才慢慢有感觉。 只觉得嘴里不断泛口水,头晕目眩。 好好的游湖游景,就这么被宋欢生生给打断了。 初八就在宋欢缓解晕船后遗症中快速流逝。 初九,宋欢和傅渊之也早早就起来了。 不同于上次,这次大家是送阿弟进考场。 时过境迁啊~ 来到考场门口,也是乌泱泱一大片人。 阿弟是第一个发现于栄的人。 于栄对比之前更消瘦了,可能是希望就在眼前的缘故,他精神看起来还不错。 于栄也看到了阿弟三人,他对着三人扯出一丝不含杂质的笑,一如以前去到宋家的情景。 仿佛还是那个他,什么都没变,却又什么都变了。 于栄走到傅渊之的跟前,垂眼,声音饱含歉意道,“傅大哥,对不起。” 傅渊之神色没变,不提其他,只说道,“好好考。” 既然抓住了机会,那就不要放手,尽自己能力走到最后。 他想看看,于栄会走到哪一步。 阿弟还是孩子心性,偏过头不想搭理。 宋欢笑笑,看着前方已经开始进场了,她说道,“排队去吧,别落在后面了。” 于栄点头应好。 有些事情发生了,总会留有痕迹,想要当做无事发生回归以前,基本是不可能了。 阿弟一进场,宋欢就央着傅渊之一起出城上香。 可能在这里待久了的缘故,又或者是宋欢想图个心安,总觉得还是得去寺庙拜拜才行。 走在相同的路,身边的人变了,景却未变。 两人从众多人群中挤出来,傅渊之这才问出心中所想,“那年你们也来上香了?” 宋欢喘了口气,大大方方承认道,“对啊,还给你捐了十文香油钱,够意思吧~” 傅渊之从胸腔溢出一丝低笑,眼睛含着的宠溺仿佛要溢满而出,“对,够意思。” 宋欢老脸一红。 MD,她最受不了傅渊之这么笑了,声音低沉有磁性,配上那张脸,我的天,绝了。 快快快,谁来扶她一把? 脚软了。 宋欢显然忘记了,想当初她刚遇到傅渊之的时候,还可惜人家不是自己的菜。 嫌弃人家娘们儿唧唧。 这会儿打脸的声音也挺响。 所以大家都这样的吗? 明明自己有理想型,最后的对象却都是与理想型相反的? 比如说,明明想找一米八大个,对象却一米七? 宋欢立马移开视线,平复情绪,清清嗓子,指着后山,“你还没去过那上面的亭子吧? 走,一起去看看。 那里可以俯瞰整个阳江府,还能看到山河走势,很壮阔。” 宋欢说罢,不等傅渊之回应就立马加快步伐开溜。 不溜不行啊! 她怕她下一刻要化身为狼了! 身后的傅渊之面上笑容不变,眼底的宠溺依旧。 他定定地看着宋欢的背影,而前方的宋欢见自己还没跟上,立马停下脚步转身向自己招手。 傅渊之回应她,提步沉稳而又快速跟上。 靠近宋姑娘,耳边是她介绍上一次她和阿弟上去看的景象,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变化。 傅渊之认真听,一字一句认真回复。 随着两人相处的时间越久,宋姑娘的软肋喜好,他也越来越清楚了解。 他好像懂得,怎么让宋姑娘越来越靠近他了…… 第九十二章焦点 八月十八 傅渊之有了经验,三人压根儿不着急去看榜,待宋欢起床时,王大宇已经把消息带过来了。 阿弟中了,一榜第五名,廪生! 宋欢真是有种喜极而泣的感觉。 这感觉不亚于高考考中双一流。 算了,这感觉还是留到会试吧。 反正就是心情很激动,激动的恨不得跳起来的那种。 王大宇也高兴啊,他最初结交傅渊之的目的虽然纯中带着不纯,但是,突然发现自己捡的是双响炮,那也是不同于宋欢的另一种激动。 王大公子一开心,大家都开心。 王大公子一挥手,全场他买单。 王大公子十分的霸气豪爽。 被请客的在场众人献上最热烈地欢呼和掌声。 宋欢直观体验了一把这滋味,用四川一带的方言那就叫做巴适得板? 宋欢也想这么豪情地吐出“全场,我宋欢买单!”,但是希望渺茫,基本不可能。 两辈子都做不到。 宋欢默默吐槽自己,她还是做好自己的打工人吧…… 阿弟能有这个成绩其实很正常,他的记忆比之过目不忘就差几分,还有傅渊之这个曾经妥妥廪生现在妥妥举人的外挂。 廪生手到擒来。 洒洒水啦~ 傅渊之也替阿弟开心,不过他看的既不是在场最瞩目的王大公子,也不是今天的主角阿弟,而是宋姑娘。 其实,在他心中阿弟能有这样的成绩,宋姑娘功不可没。 她不是先生,却胜过先生。 她在用她的方式一点一滴渗透着影响着,无声无息,潜移默化。 …… 阿弟进府学已是铁板钉钉的事儿,可是宋欢却碰到了困难,府城租房子太贵了。 还没有合适的地段。 同样的,好的地段价格昂贵,价格符合的地段乌烟瘴气。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阿弟一个月就三天假,十天放一天,其余的时间也不回来,那她租个又贵又用不上的院子空在那儿,摆阔吗? 根本没必要。 至于为什么说是空着在那儿呢? 因为宋欢找到工作了。 镖行镖师。 其实在这个时代还不是这个“镖”,是“木”字旁,示字“标”。 称“标行”。 她的职位是标(镖)师,日常工作,走标(镖)。 徐叔之前的江湖朋友在府城的标行做标师,这标行知道后就由那位标师前辈出面请徐叔他们留下,徐叔刘叔就顺便把自己这个“走关系”的一起带进去了。 宋欢靠打猎已经跟不上花的速度了,也只能走上这条道。 虽然阿弟中廪生得了五十两现银还有价值两百两的笔墨纸砚,可是这些宋欢想给他存下,以后他要花的还很多,总不能只看当下吧? 所以宋欢还是得努力挣钱。 再说打猎,这府城太大了,外面的地界也都是有钱有权人家的庄子山林,她可不能乱进。 迫于生计,她也不得不这样做了。 不在府城租房,县城就继续租着。 宋欢找到工作和不去府城租房的消息一出,家里的两个男性的反应不一。 阿弟没意见,傅大哥以往到了田假授衣假才回,他觉得自己也行。 傅渊之则有了考量。 宋欢走标意味着长期不着家,虽然他一个人在家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他也有他的想法和打算。 人在家里,如何开拓眼界,丰富阅历? 如何静下心沉淀自己? 傅渊之有了这个想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宋欢见两人都没意见,就拍案决定继续租着原来这个院子,也省的搬家。 搬家也麻烦。 这几年购置了多少零零散散的家伙什,这用骡车拉都得拉好几趟。 宋欢和徐叔刘叔约好了在府城碰面,到时候送阿弟进府学后她就直接去标行找他们。 对了,刘叔得了个闺女,如今已经两岁多快三岁了。 听说月娘婶子又有了,这不,刘叔还没从奶爸中解脱出来又得挣钱了。 傅渊之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宋欢想了想,说道,“那你先和我一起去,到时候看徐叔能不能安排,如果不行你就缀在队伍后面。” 到时候她也能兼顾一二。 傅渊之点头,“好。” 因为傅渊之也想跟着一起去的原因,家里就空下来了。 那吃食一类就都清一清,米粮油酱盐肉干菜等等都得分装起来。 赶路的途中也不用买了,直接把这些吃完,没了再买。 好在有骡车,否则不一定能装得完。 八月二十八 巳时初 土匪头子和青青目送宋欢三人离开。 土匪头子看着有些失落的青青,心疼道,“闺女,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青青眨巴眼睛,把失落压下,扬起笑容,“阿爹,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就像阿姐曾经说的,人和人之所以会相聚,那是因为他们接下来的一段人生节奏一致,待节奏不一致的时候,就会渐行渐远,直至走远。 如今看来,自己和她们接下来的人生已经开始分叉了。 不过,阿姐说了,她们的根就在这儿,飞得再远,也会有回来的一天。 而自己,也有自己的路要走。 大家以后还会再见的。 青青定定看着在逶迤官道上渐行渐远的骡车,“山高水远长,阿爹,我想出去看看。” 土匪头子一脸懵,话题怎么转到这里了? 不对,闺女怎么突然有这个想法? 什么时候的事儿? 青青转过身看着自己阿爹说道,“阿爹不是想让我找一个像傅大哥那样的女婿吗?我不出去走走,怎么能找到呢?” 土匪头子,“……” 这么想,他也不是很需要这样的女婿了。 土匪头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让闺女读书识字没让那些臭小子给拐跑,她自己却先要飞了。 识字明理,也让人开了智。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青青如今被书开阔了视野,感悟也从懵懂变成了成熟。 她能看的已经不再是这一方小天地,思维也不像其他平常姑娘一般局限在儿女情长,柴米油盐中。 她畅想书中描述的世间繁华与萧索,白云之上的云卷和云舒,礁石旁听海浪拍打沙滩,高山之巅赏日出和日落。 当然,若是能像阿姐一样找一个能够心意相通的男子,也是一件很幸福很美好的事情。 土匪头子挠挠头,他也并非什么都不明白。 他就是舍不得。 闺女大了,总有离开自己的时候,只是他没想到她不是因为成亲,而是想去江湖上走走看看。 青青抱住土匪头子的胳膊,声音甜而糯,“阿爹,我就出去三年,待三年后我就回来陪您,给您养老。” 土匪头子鼻尖一酸,声音带着强自镇定,“你老子我还年轻的很,养什么老!尽说些老子不爱听的!” 青青晃着自家阿爹的手,“对对对,那就阿爹养我。” 土匪头子哈哈一笑,“这个我看行!老子可是一把屎一把尿把你给养这么大的。” 父女两人渐渐淹没在回城的人群里。 青青: 愿鲜花绿草相随,为兄长阿姐铺展远大的前程。 第九十三章标行 标行,是专门为人保护财物或人身安全的机构。 因为这年代交通不便,客旅艰辛不安全,保标行业应运而生,标行随之成立。 不过现在的标行运的货物都是贵重物品,像是奇珍异宝之类的,反正都是不普通的东西。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懂功夫的人保护才能完成。 不像她那个年代,只要会开车就行了。 其中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标行组织包括标行主人、总标头、以及从事保标工作的标头和标师、大掌柜、管理杂物的伙计(趟子手)和杂役。 标行主人讲的是人面广、关系好。 有钱有势,打出旗号,黑门槛不敢招惹。 万一出了事摆得平官府,标被劫了赔得起银两。 黑门槛是指黑道人物或是绿林好汉。 大掌柜讲的是眼明心细算盘精。 看货不走眼,估价不离谱,上下里外该打点的绝少不了,该开销的绝不浪费。 至于总标头,通常是赫赫有名的江湖人物,不是本身艺业惊人,就是退休名捕以及退役行伍之流。 标行的买卖叫做“出标”或“走标”。 由总标头或是经验老道独当一面的标头“押标”,带着几个有功夫底子的标师,和一群手脚俐落的伙计。 银货锁在“标车”里,车子上插着“标旗”,趟子手嘴里吆喝着“标号”,浩浩荡荡骑马拉车就可以起运了。 总之,咱们的宋欢姑娘就是给自己找了一份干物流的工作,还兼职当保安(保镖)。 或许是因为傅渊之是举人,又或者是因为不用他们负责人身安全,标行收了二两银子意思意思就答应了。 宋欢初来乍到,虽说是“走关系”进来的,但是标头还是得看看宋欢的身手。 一番点到为止的打斗下来,标头满意点头。 “不错,是个好苗子,再过几年就是你们这帮年轻人的天下了。” 标头名为郭运生,师承形意拳门派。 以“半步崩拳”打遍天下而著称江湖武林。 听说他年轻的时候因为铲除恶霸而犯了人命官司,被关进监牢仍苦练功夫。 由于项上有枷锁,脚上有铁镣的缘故,练就了只能迈出半步的绝技——半步崩拳。 后来他名扬大江南北,又遍游各省,不知因何原因竟甘愿待在此处做一个小小标头。 现在廊檐下围观这场打斗的李昌松,对着一旁的老徐老刘说道,“这么好的后生你们从哪儿挖来的?” 老徐和老刘俱是哈哈一笑,老徐感叹道,“一切都是缘分啊。” 李昌松一啐,“才多久不见,你们倒是开始学会卖关子了。” 这边热闹,另一边宋欢额角冒汗,揉了揉被拳头打疼的肩膀和震得发麻的手臂。 半步崩拳不是开玩笑的,即便郭运生只出了三成力道,宋欢对付得也很勉强。 若说宋欢是力大无穷,那郭运生就是神力了。 傅渊之心疼,关心道,“我去买跌打酒来。” 宋欢摇摇头,“不用,过两天就好了。” 她身体恢复能力还是很强的。 傅渊之皱眉。 江湖人的点到为止都这样凶猛? 那他要重新定义江湖这个概念了。 阳江府长隆标行在江湖上也算小有名气,这其中当然少不了郭运生这个人的加成。 标行其实是一个很特殊的行业。 官、商、江湖皆有来往。 同官府有关系,又和黑道绿林有来往,其得益决定了这个时代标行的特殊性质。 所以说标行生意有三硬: 一是,官府有硬靠山。 二是,绿林有硬关系。 三是,自身有硬功夫。 以上三者,缺一不可。 听说,长隆标行在官府的靠山就是日月双鎏楼背后的主人。 只是听说而已,最终解释权归长隆标行所有。 至于挣钱收费问题,标行是按脚程远近、货物所值、危险程度取不同的“标利”。 这个标利在此基础上还会根据委托对象进行划分。 就是说对待不同的消费者,标行有不同的收费套餐。 比如说,委托对象是商贾,一百两货物收利五两,十万两收利五千两。 委托对象是官府,一万两收利五两,十万两收利五十两。 官府比商贾少了十倍。 两者之外的其他委托人则是,一千两收利四两半,十万两收四百五十两。 所以士农工商,商的地位是真的低。 也不外乎他们为什么会在院试乡试后,不计代价花大笔银钱提前投资。 手续环节问题就是,标行与委托人商定好后就会签订“标单”,在标单上注明起运地点、商号、押送货物的名称、数量以及收费多少等等。 确认无误后,标行和委托方各戳盖印章。 接着还得去官府开通行证,这也算是在官府备案的意思。 它的存在表明了这些我阳江府官府已经知道并且同意了,过了明路的,大家不必阻拦。 其他府城县城的官兵门阍见到这个通行证也就知道该给他们通过,不会找麻烦。 有个别想纠缠搞事的,标头也会让人塞点银子消灾,就当是茶酒钱。 标行队伍护送到指定地点后取得标利。 宋欢送完阿弟进学后的第二天就同徐叔他们出发,傅渊之的骡车缀在队伍的末尾。 车厢里装得是满满当当,多待一个人都不行。 一路上吃的用的穿的盖的等等,就连菜坛子都有好几个。 但凡家里跟吃的沾边儿的宋欢都给它搬出来了,否则放着也是发霉,就是有些辛苦骡兄了。 傅渊之则坐在车厢外赶车。 傅渊之是在得了骡车后被点亮的车夫技能。 没办法,家里总得有个会“开车”的才行。 宋欢也想点亮这个技能,奈何她的力道有那么些许控制不好,骡兄要么要死要活“咴儿咴儿”地叫唤打转转,要么就是立定在原地。 那叫一个“任尔东西南北风,它自‘咬定’‘青山’不放松。” 最后,宋欢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丢弃了获取技能的决心。 为此她还少吃了一碗饭。 骡兄暗舒一口气,我滴个乖乖,这人类的力道那么大,差点没把自己给弄去提前见阎王。 或许是因为在宋欢的对比之下,傅渊之觉得自己对骡子的掌控能力又精进了许多。 骡兄暗暗呸了一句,还不是自己暗暗出力,多多配合? 否则你一个比那个女人还弱的弱鸡,能这么快驾驭你骡兄? 无知的人类! 第九十四章哈武(修) 这个时代的“江湖社会”很复杂。 说它复杂,是因为它既藏龙卧虎,又藏污纳垢,鱼珠泥沙并蓄。 诗人不得志流落四方称落魄江湖,寺庙高僧也有称走江湖者,隐居隐士或遁迹江湖。 还有杀人越货、走私枉法的流寇匪盗也自称江湖中人。 四海为家到处流浪卖艺、行医、占卜或以乞讨为生计者,同样也自称是吃江湖饭的。 江湖义士为世人所褒扬敬畏,江湖骗子却是对一些江湖丑类的习惯称谓。 凡此种种,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皆为“江湖”所兼容。 交织缠绕地构成神秘而复杂的江湖文化,而这其中的黑话便是进入江湖社会最棘手的“门槛”。 “黑话”就是江湖上隐语行话的俗称。 而这黑话还具有半封闭性和封闭性。 端看是哪些组织。 就说像反清复明的天地会,这其中的黑话就是封闭性的。 一般江湖通用的黑话就是半封闭性的。 它是作为江湖上人们彼此联系的一种特殊手段。 说的通俗易懂来说就是一门独属于他们江湖人士的“外语”。 宋欢这两天就在努力恶补这些属于标行的行话。 类似,往东看,喊“哈武,倒念麻”。 往西、南、北看,就把“倒”改成对应的“窃”、“阳”、“墨”,其他不变。 出街顺道,喊“哈武,顺线”。 见庙院墙,喊“哈武,孤群麻”。 庙无院墙,喊“哈武,孤阴神堂麻”。 车走散了,喊“哈武,前拢着、后盯着。” 宋欢,“……” 她感觉比外语还令她头秃。 除了车走散了这个她能理解得了,其他的完全没逻辑嘛! 死记硬背都不知道该从何开始。 还有那每句话之前都得喊出声的“哈武~”,说真的,她真喊不出口嘛,感觉好傻。 可是为了生活,她是可以暂时把脸皮抛掉的,她豁得出去! 走标者遇事要开口先喊小号“哈武”二字,据说是纪念一位前辈,后来慢慢演变成了这一行的标志性口号,但凡听到“哈武”,大家就知道不远处来的就是走标者。 习惯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跟着喊了几天还喊出了乐子。 宋欢和傅渊之聊天都忍不住带上它。 比如现在,“哈武,等会儿吃啥?” 傅渊之,“……” “喝粥,再加点腌菜?”傅渊之试探性商量道。 宋欢,“哈武,好的呀。” 傅渊之,“……” 宋欢,“哈武,我要吃三碗~” 傅渊之,“……好。” “哈武~我去拾柴。”宋欢起身离开。 宋欢心底暗自得意,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傅渊之目送宋欢走远,轻舒一口气。 希望自己能早点适应这样的宋姑娘。 入夜之前,队伍在一家客栈落脚,他们不是直接说打尖,而是喊,“哈武,拿湾入窑了。” 这应该是他们经常跑的路线,看伙计出来一副驾轻就熟的样子。 干保标这一行,也有一些规定和戒律。 “保标六戒”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点。 一、戒住新开客栈店房。 新开设的店因摸不透人心,标师便不去随意冒险,只要门上写有开业大吉的店不住。 二、戒住易主之店。 换了老板的店,人心叵测可能会是贼店,保标之人也不会去住。 三、戒住娼妇之店。 有些店,娼妇纠缠会中计丢标,保标之人也不去冒险。 四、戒武器离身。 无论是走在路上还是住店休息,武器都必须带在身上以防万一。 五、戒标物离人 无论是旱路上的标车,还是水路上的标船或是保护的人员(官员、商贾、其他)都不得随意离开。 六、戒忽视疑点。 当标师的必须具备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警觉能力,一旦出现可疑之处就要密切注视,准备投入战斗之中。 宋欢往后看了眼,见伙计已经帮傅渊之牵骡车了,放心收回视线跟着队伍进店。 标师进店看地方,虽然这里他们经常走,为以防万一他们还是会大致巡视一遍,只见趟子手气沉丹田喊到,“哈武,八仙对摆了。” 这时除了需要留下来看货物的标师以外,其他人俱分散开。 走标住店也有规律。 宋欢和傅渊之在旁怔愣的看着其他人要了一张八仙桌。 八仙桌抬进院子当中,还要点天灯。 押货车上挂上了灯笼。 至于挂灯笼的作用不止照明,还有另外一个。 徐叔是这么告诉宋欢的,“你啊,主要就听动静还有看车上的灯笼,灯笼摇动了,必有歹人到来,要留神。” 宋欢让傅渊之自己在旁解决夕食后就跟着其他人洗脸、喝茶,吃饭完毕后,标头安排大家轮流坐更。 值夜班也有一个定更喊号的规矩。 一更就喊,“哈武,定更了。”喊的人手里拿枪铛一抢,发出敲击声。 就像街上,说一句话敲一次锣的那种。 二更,喊“哈武,起更了。”铛~ 三更,听更了。铛~ 四更,坐更了。铛~ 五更,一起坐更了。铛~ 宋欢被安排在四更。 值夜班的感觉不大好。 以前她是有手机,可以精神奕奕地玩到三点,可现在不行啊。 宋欢被人叫起来,睡眼蒙眬的靠在八仙桌,看着那烛光因为夜风而摇曳,就像是要给宋欢催眠一样。 宋欢双手拍拍双颊,摇摇头,再喝杯茶清醒清醒。 这个时间点是最尴尬的,睡又睡不够,待会儿五更了又没多少睡的时间了。 但这是命令,得遵守,不像菜市场还可以讨价还价。 宋欢打了个哈欠起来在附近巡逻一遍后,这才又回到八仙桌继续盯着车上的灯笼。 她就很奇怪徐叔对自己说的那句话。 为什么灯笼摇摆就一定是歹人来呢? 风大不行吗? 这个判断标准她不是摸得很透。 她总觉得,他们根据这个来判断歹人是否来了,这观点依据是不是太“肤浅”了些? 她自己还是个新人,他们从事这行那么久了,存在即有道理,或许哪天她就能摸透其中的门道,就能瞬间顿悟了。 宋欢一边守夜,一边默背黑话。 至于宋欢为什么这么急着掌握黑话,一个是她没有安全感,另一个是毕竟是吃这碗饭的,还是得提高自身水平才行。 刚进来是菜鸟听不懂黑话别人能理解,若是久了,还不掌握,那真是自己被卖了也是活该。 掌握自己所在的这一行的行话,是江湖中人必不可少的基本常识。 可以说是存身立命之本,也是自卫,识别身份的“护身符”。 它也是用来维持这行中人际关系的基本工具。 不仅如此,还有衣食住行、礼节、职业等等,几乎成为第二个语言系统。 所以说,这黑话不可谓不重要啊! 宋欢感叹,进入这行真得有人带,否则它的黑话封闭性就决定了你不能踏足这个“世界”。 第九十五章荆棘条子 江湖人常说,艺业不可轻传,更不能滥授与人。 行话只准许江湖人知道,若叫外行人知道了,能把他们各行买卖毁喽。 ——江湖默守规则 翌日 晨光熹微,微风骀荡。 五更的时候,趟子手直接一声“哈武”把宋欢给哈醒了。 宋欢猛的坐直身子,呆傻懵懂地看着床尾方向,傻愣片刻后这才肩膀耷拉下来,面上无精打采,生无可恋。 这日子,真是…… 宋欢叹口气,真怀念她之前的日子。 虽然有挣钱压力,好歹时间是由自己安排。 果然不论哪个时代的打工人都不轻松,还是自由职业比较舒服。 大家一起来就各自洗漱吃朝食,小二还把大家伙打包的馒头也用篮子装起来。 宋欢示意傅渊之跟上,就听一声,“哈武,各管其手了。” 宋欢就连忙跟上收拾东西装车。 接着就是,“哈武,扫堂了。” 这意思是车不动,回头看,别丢下东西。 上车了,就喊,“哈武,请客上车押辕子!” 要走,就喊,“哈武,当家各自着手了。” 最后出店走了,就喊,“哈武,跟帮一溜溜了。” 这人啊,适应能力就是强,不过三四天,不仅宋欢会了,就连傅渊之也大差不差。 傅渊之虽然还有很多不理解,但是根据他们的行动也能猜到大概意思。 但仅限于他们日常固定流程,若是说聊天,这里面还有大学问,还得多学习学习。 倒是宋欢学得比傅渊之多,正在融入贯彻应用当中。 走标并不是一路顺风顺水的,偶尔也会出状况。 就像现在,队伍突然停了下来。 宋欢看了看四周,又看向队伍后面的傅渊之,确认没什么异状,侧头低声问向一侧的老徐,“徐叔,怎么停下来了?” 老徐指了指队伍最前面的地上,“看到路间那些荆棘条子了没有?” 宋欢看过去,收回视线点头。 双眼冒着疑惑,一副求解的表情。 老徐说道,“这是前边有‘恶虎拦路’……” 老徐话还没说完,前方标头郭运生就下令,“轮子盘头。” 这是要大家做好准备和劫路人见面了。 一声令下,大家伙就把所有标车围成一个圈,手里拿着武器准备御敌。 傅渊之见状则把骡车赶到不显眼的灌木丛后,人也躲了起来。 宋欢见此,舒了口气。 他们这边目标大,对方应该不会注意到傅渊之吧。 这时前方也出现了一群人,手拿枪戟双刀各种武器俱有。 身材魁梧,虽然身上的布衣颜色发白,但却不影响他们出场的骇人阵仗。 他们在路上一字摆开,挡住去路,领头右侧的人扬起下巴,狂妄道,“前边恶虎拦路!” 郭运生不愧是混迹江湖过的,面上无波,早已经淡定跳下马来。 只见郭运生上前,先抱拳,这才开口,声音铿锵有力,“前方朋友听着,我乃线上朋友,你是绿林兄弟。你在林里,我在林外,都是一家!” 对方的大汉们听后,互相对视,皆大笑,随即还是那个人站出来说道,“不是一家!哈哈哈……” 郭运生几不可见的皱眉,这段路他不记得何曾多出这么一个势力,若是来者不善的话…… 想到这,郭运生没有再继续往下想。 即便如此,郭运生还是不想节外生枝,秉着先礼后兵的精神,又说道,“五百年前俱是不分。” 对面的那些人根本不吃这套,哈哈大笑。 把郭运生的礼敬当成了胆小怕事。 估计现在正想着,这帮标师压根没有真本事。 郭运生见此又说道,“是朋友吃肉,别吃骨头,吃骨头可别后悔。” 对方不理会郭运生的话,反而叫嚣着,“车过压路,马过踩草。但是,看在咱们江湖一家的份儿上,我们也不得不给你们留点面子,只要你们把货留下,我们就放你们过去。 否则,就别怪大家伙对不住了!” 郭运生见此也知道先礼是不行了。 承认吃朋友的饭,穿朋友的衣,借朋友的路,天下习武之人同师同源,所以得讲义气。 一般情况下很少有“先礼”之后又“兵”的,现在这种情况,只能说对方确确实实不愿意给这个面子,那只能刀剑相向了。 郭运生对着身后直接喊道,“众家兄弟一齐打狗!哈武!” 这句话就是出战信号。 标师们一听,嘴上答,“哈武!”手中动作却不停,齐齐抽出家伙什,举在空中向对方冲杀过去。 记得六小龄童版西游记里孙悟空去请求支援,天兵天将和妖怪小兵打架的一幕吗? 现在就是那种群魔乱舞的景象,好不热闹。 宋欢感叹一声,“真是一言不合就动手啊!” 说罢,她手腕一翻,匕首脱手而出,化出一道流光,射进了不远处敌方男子的大腿,只见对方惨叫一声,身子朝后面倒去。 一旁的趟子手拍拍胸口,一副后怕模样。 哎呀妈呀,差点他就得去陪他老子了。 好在标行人的衣着她熟悉,否则,她还没认全人就得误伤己方队友了。 趟子手也来不及感谢宋欢,躲开劈头而来的双刀又去帮自己队友去了。 虽然对方人数比标行队伍人多,可耐不住对方滥竽充数,标行这边都是精英,还有一个打遍大江南北的郭运生,不过一刻钟的时间战局稳定下来。 己方队友都是轻伤,对方倒是重伤的多,失血过多,如果现在赶紧去找大夫的话,估计还能有救。 这年代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刚才局面混乱,大家一心只想赢,谁还在意刚才有没有下狠手捅你心窝? 插你大动脉? 砍你手? 傅渊之第一次接触这种场景,不知是不是距离太近还是他的幻觉,他总觉得自己嗅到了血腥气。 他觉得人和动物的血腥味还是有区别的。 血腥味令他喉头滚动,几欲作呕。 这边陷入同样境地的还有宋欢。 宋欢刚才有多猛,现在心里就有多抖。 她几次打架,哪有这架势? 都没怎么出血。 血腥味不仅让傅渊之作呕,宋欢也是。 她距离最近,温热的气味直袭她的五官,她连嘴里泛出来的口水都咽不下去,胃里翻江倒海,一个没忍住,直接捂嘴跑远去吐了。 老徐和老刘互相看了看,心下道,也只能这样。 这个过程总要经历,他们只希望宋丫头能够快些适应。 标行其他人也俱是一副“这很正常”的模样。 第一次嘛,能理解。 宋欢闻到泥土青草的味道,只觉从脚底板到天灵盖都舒展毛孔,通透了,舒服了。 那种窒息恶心的感觉终于离开她。 待她缓过劲儿的时候,只见标头他们已经开始收尾了,宋欢想了想就没再过去,怕味道还没散尽她又得吐,帮不上忙还碍着大家。 随即她脚步调转,去了傅渊之那边。 傅渊之脸色苍白,唇色发青,虽然很不想在宋姑娘面前如此,但是他毕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 他还是有些…… 虚浮无力。 第九十六章巧上加巧 标师的宗旨,以和为贵,以和平解决,和气生财为主。 ——郭运生 突然出现的这帮“拦路虎”是最近来到这一带落脚的。 虽然无往不利,但也是个半开眼的,否则,他们在看到标旗的时候就会斟酌一二。 半开眼:对于江湖事有一知半解的人。 走标的时候,标车上通常会插上三角形的小旗,小旗子的字儿是镖头的姓。 当劫镖的人一看到这是谁保的标,就不一定敢有所动作。 就像郭运生,因为他的绝技“半步崩拳”而在江湖武林出名,大家为了避免损失惨重而却步。 郭运生没忘记他们的目的,仅是保护货物安全的前提再能保护自身安全而已。 所以,没必要对这帮人赶尽杀绝,毕竟他们不是来剿匪的,这活也不该他们来干。 那帮人在见郭运生没有再追究下去的时候,就非常有眼色的脚下生风溜了。 宋欢也不用徐叔再解释荆棘条子的意思,她已经深刻体会了其中的含义。 宋欢靠着车轮,目光呆滞发散。 今天的阵仗远比她想象中更容易接受,原以为自己适应不了这种见血的场面。 可今天的行动,出乎意料的是,令她难受的竟只是血腥味而已。 这种变化令宋欢的心微微发冷。 她在恐惧。 她的观念,正在被这个时代慢慢转化…… 她猛的摇头。 心底不断默念二十四字。 她希望自己心底还能有一片净土,即便微小,但是,她想守护它。 那是属于她的烙印。 证明她曾经那里存在过。 傅渊之虽然是第一次,但因为是土著,对于劫匪人命的漠视还是适应良好。 傅渊之缓过劲儿后就见宋欢一脸怔忪,还以为她被吓着了。 傅渊之有些不知所措。 那年贼人甲他们入室窃粮,傅渊之并不在场,后来听阿弟说了此事,知道情况危险紧急,却没有亲眼目睹来的感受深。 可今天,宋欢动手他是看得真真切切,出手不落空,干脆利落,拳拳到肉,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宋姑娘。 现在的宋姑娘没有刚才的飒爽,他担心之前宋姑娘动手时事关重大,一时半刻没有来得及反应,现在缓过来了怕是被惊魂了。 傅渊之手足无措地道,“宋姑娘,你别怕,你跟着我说的做,拍拍胸口,这样就好了。” 宋欢被傅渊之唤回神,下意识拍了拍胸口,“……?” 傅渊之认真点头,“对,就这样,多拍几下,这样就不会被吓到了。” 宋欢乖巧地多拍了两下。 她还没见过这模样的傅渊之。 就,挺开心。 队伍继续行进。 老徐继续给宋欢普及行话。 宋欢在努力消化中又度过了两天,不知不觉间已经到达福城。 队伍通过检查后进入了城内。 此时已是近黄昏。 街道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福城在阳江府东北偏南方向,属于桂阳郡范围。 地势平坦,山少平原多,总体来说比阳江府经济好很多,所以这里的百姓面上笑容也比阳江府的百姓多些。 大家路过一间客栈,就见这间客栈道路外边围观了不少人,交头接耳,指指点点。 宋欢探头往里看,就见衙役正从客栈里押了两个人走出来。 两人拼命挣扎,嘴里大喊冤枉,“是他们诬赖好人!” 这两者中,一人算命先生的打扮,手拿算命幡,另一人肩上披着褡裢,闻着有股浓重的药味。 衙役冷哼一声,“要说就回去和县官说,我不负责审,只负责抓。”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俱是一脸“飞来横祸”的憋屈。 标头对这种路边的热闹秉承着不理会不掺和的态度,直接往他们固定落脚处前进。 江湖上有一种组织,大家把这个江湖团体叫做長睶会。 長睶会囊括很多生意,比如说算卦相面的、打把式卖艺的、卖药的、变戏法的、卖偏方、耍杂技的等等生意,五花八门,包罗万象。 他们的旗下就有专门给江湖人物住的客栈。 住处名字不一样,但大家都统一叫“生意下处”。 宋欢问徐叔,“为什么叫‘生意下处’?” 徐叔被问得一噎,随即才说道,“这个,大家都这么叫,具体因为啥还真不知道。” 而这个“生意下处”里面的布局摆设都与普通客栈一致,不过就是面对的客户群不一样。 只给江湖中人入住。 就是那些懂得行话的江湖人士。 其他误入进来的客人也会被以“房间已满”的借口请出去。 这里一般也会是長睶会给来参加庙会的江湖人士安排的落脚处。 至于为什么江湖人士会来参加庙会,自然是为了谋生。 这也是本地绅士和長睶会协调出来的结果。 当地绅士想要借庙会之力,兴隆本地,首先就得通过本地成立的長睶会,给他们按着庙会日期邀请各样的生意,而長睶会则根据情况来安排江湖中这些各样玩艺。 不然大家以为,为什么庙会会有那么多江湖人来耍杂技,胸口碎大石,吞剑,喷火,他们是凭空得来的消息吗? 不是,都是通过長睶会得来消息,然后这些江湖人士由長睶会跟当地绅士协调好摊位位置,这才来到现场。 话又说回来,这“生意下处”为什么慢慢演变成了江湖人的落脚处,一个是長睶会的影响,另一个就是免得多生无妄之灾,沟通方便。 为什么说是无妄之灾,这就要说到之前见的被衙役押送去官府的两位同志了。 说起来,他们也不算无辜。 他们俩属于“新上跳板”的新人,学了几句行话就到处调侃。 他们被抓的前一晚正在那家客栈落脚。 那晚,算卦的到后院解决生理问题,提裤子往天上一看。 嘿呦,阴云四布,星斗皆无。 他进屋就对着买药的那人调侃说道,“牐(zhá)了棚啦!要摆金吧。” 卖药那人懂点行话,知道对方说的是“阴了天了,要下雨了”。 然后两人就打开话匣子调起侃来。 这好巧不巧地就被店里的伙计听见了。 伙计不是江湖中人,自然听不懂行话。 这乍一听,两人说的又是“砸棚”,又是“百金”的,心里暗道,这俩客人怕不是个好东西,许是做贼的。 哪想事情如此凑巧,当天夜里,客栈里就丢了一头驴。 这不,掌柜和伙计们一讨论一合计,就把“形迹可疑”的两人给报官了。 这才有后来宋欢等人看到的那一幕。 老徐也趁此机会告诫宋欢两人,不要没事儿就“乱团春”(不要乱说行话),胡调侃,免得别人把他们当贼办了。 第九十七章虔城 虔城是此行目的地。 虔城群山环绕。 四周山峦起伏,地势周高中低,南高北低,水系呈辐辏状向中心梅江汇集。 秋季的虔城。 风和日丽,天清气爽,正是最宜人的时候。 队伍浩浩荡荡正慢慢与虔城拉近距离。 半个月的行程,让宋欢从一开始的不适应转向习以为常。 宋欢感叹,此行果然开拓了视野,涨了不少见识。 想她从前,即便跟江湖人士打照面也不一定会分辨出其中的区别。 而现在,在虔城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她竟发现了许多江湖中人。 就像她认野菜一样,从前不认识的野菜路过了也只当是众多野草中其一,可认识后才发现原来这种野菜遍地都是。 送货到地点后,标头他们负责后续工作。 宋欢和老徐等标师只用干一件事,把车上的货物卸下,送到指定地点放置就行。 车辕上等待的傅渊之则被一道身影吸引。 一位年过六旬的老翁,头戴葛巾,身着布衣,策一竹杖,拖着羸弱的身体在秋风中踽踽独行。 乍一看,这位老人与一般村翁无异。 可在他那朴实无华的外表下却洋溢着一种高迈脱俗的气质。 他像是饿极,又像是身患疾病,像是沿街乞讨,却拉不下脸,若孩子一般难为情,口讷拙言。 一个推销自己货物的男子来到傅渊之身旁,见他看着老者,心想,这人他知道啊。 不如以这个话题切入,到时候,他的货还不愁卖? 男子自来熟的对着傅渊之说道,“我认识那人。” 傅渊之侧头疑惑地看向这个不知什么时候来到自己身边的货郎,“?” 货郎兀自感叹又可惜,“这人曾经还当过官呢。” 傅渊之听此,脊背都下意识挺立几分,疑惑道,“那他为何陷入如此境地?” 货郎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也是听说的,他是六年前来到虔城的,从前的过往谁知道呢!可能是失职?或是贪污了?” 若不是犯了大错,如何能被撤了官职? 傅渊之看向老者,心中暗想,他不像那样的人。 货郎随即又啧啧出声,“不过当官混成这样,他也是人才。要是我,我才不会让自己沦落成他这样。” 当官的哪有兜里没油的? “这话,从何说起?”傅渊之疑惑地看向货郎,使得货郎忍不住继续说下去。 “这几年他家已经生生饿死了四个儿了,原来好好儿的五个儿子,这放谁家日子过得是要多舒坦就有多舒坦,别人这个年纪都在享受孩子的孝顺,他硬是把日子混成这样。”货郎把声音放低。 “这当过官的人,不仅被撤了职,还无能地让自己儿子都能被饿死,想想都替他妻儿可悲。”货郎无力吐槽。 像他这样走街串巷的平头百姓不说让妻儿吃山珍海味,但也能让他们活下来不至于饿死。 傅渊之看向已经没有老者的巷子,沉默许久。 货郎见套近乎套得差不多了,就把自己箩筐里的小东西拿了出来,都是些女子用的首饰自己帕子,绣样品种繁多,绣功也很不错。 货郎把一条绣着兰花的帕子拿出来,“公子看看,这帕子如何?” 傅渊之想起宋欢那已经“不成样的荷包”,问道,“有荷包吗?” 货郎欣喜道,“有有有,您且稍待。” 货郎把荷包翻了出来,有扣合如意堆绣的荷包、蜜合色以及月白色缎素面荷包、银红织绣白梅荷包、折枝花荷包,这些花样可比阳江府多多了。 傅渊之挑了一个折枝花的荷包以及方才那块兰花帕子。 这些日子他忙着赶车,也没功夫准备荷包,只能暂时先买着用吧。 这边宋欢拿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份工资。 四两银子。 宋欢是“试用期”新人,这一趟没“正式员工”老徐老刘得的多,他们有五两银子。 再跑两次转正后,应该就能得到“正式员工”的工资了。 这押标虽然辛苦,但挣得也不少。 毕竟冒着生命危险来跑,若是工资还低,那最先不干的就是标师了。 标师一年走标一般是两次或者三次,标头会多一些,标师就得看上头安排的情况。 按这么算,一年走三趟标,也就挣十五两,这算是年薪了。 货物押送完毕后标头就打算调头回阳江府。 这其中,队伍里若是有人要留下来办事,也可以不随队伍一起回去,不是强制性回去。 大家都是江湖人,讲的就是随性义气。 更何况一年两次到三次的机会,回去也不一定轮得到自己出来,在哪儿待不是待? 还有人挂靠两个标行呢,这家走完去另外一家,如果刚好可以安排下就可以继续走标。 若是一年走四趟下来,那就是双倍年薪,三十两,小资生活是有了。 宋欢一听不是强制性的也想多留几天,反正来时的路她都知道了。 她还没忘记傅渊之此次出来的目的。 老徐和老刘也有自己的打算。 老刘是肯定得回家的,家里有怀有身孕的媳妇儿,还有嗷嗷待哺的闺女。 老徐则是想返程回福城见见老朋友,大家就这么分开了。 宋欢来骡车旁,只剩下傅渊之一人了。 货郎早已去寻觅下一个买家。 宋欢刚拿到工资,心情很是不错,说道,“我们先找个地方落脚,然后再出来逛街。” 看看和阳江府有什么区别,感受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以及特色吃食。 当然,目前最直观的区别就是这里的人多一些,热闹一些,经济发展也比阳江府好很多。 两人并没有去“生意下处”落脚,而是找了一家普通客栈入住。 茶肆林立,建筑栉比鳞次的排列着。 青石板街道两侧各种小摊位。 要快速了解这个城池里的特色吃食,小吃街就是一个捷径。 其中一个宋欢最喜欢的就是鱼饼,色泽金黄,既有鱼肉炸后的香味,又有大量的汤汁包在鱼饼之中,鲜嫩味美。 还有一个酸枣糕。 宋欢每次打猎发现最多的就是酸枣,她虽然知道酸枣可以做成饼糕之类的吃食,可她从前没有去查找相关资料,对此无从下手,又舍不得浪费白面尝试,这才只是把它用作零嘴吃而已。 可是来了这,她就吃到了酸枣做的酸枣糕。 色泽透明,美似琥珀,酸甜可口,很符合宋欢的口味。 第九十八章老翁 九月十八 宋欢和傅渊之决定一起去城外的通慧寺上香。 通慧寺是一座镶嵌在悬崖峭壁之内的神奇寺庙。 它的神奇之处在于其整座寺庙镶嵌于悬崖峭壁上凹进处,远远看去就像是镶嵌在峭壁之内一样。 它的几间房屋全都隐身于悬崖岩石之内,只需一堵墙,一扇门就成了一间房子。 寺内的佛龛、神台、香案、供桌都是依着岩体而凿建。 可能是这座寺庙的独特性,让这里的人更觉它接近神佛? 反正人很多,宋欢看着才排到山腰的队伍,整个人都麻了。 这得等到天黑吧? 果然不出所料,宋欢和傅渊之下山之时,已是金乌西斜落山头,两人得赶在城门下钥之前回去。 还得多亏了现在的季节,太阳落山得晚。 宋欢脚步很快,可傅渊之就不行了,宋欢看着傅渊之恨不得立马把他背上算了。 不过,这个想法最终还是被宋欢埋藏了,这里来来往往人那么多,虽然宋欢是男装打扮,可依然显眼啊,傅渊之估计也不乐意。 两人好不容易走到山脚下,正排队进城门,就见斜刺里倒过来一人。 宋欢眼疾手快地揪住人后颈的衣服。 滑稽的一幕就被宋欢给贡献出来了。 只见倒下来的人上半身被宋欢提在空中,而下半身已经跪在地上。 宋欢,“……” 傅渊之,“!” 看清楚宋欢手里的人后,傅渊之想起来了,这不是昨天他看到的那名老翁? 宋欢见傅渊之模样,问道,“你认识他?” 傅渊之说道,“昨天见过。” 傅渊之就把货郎告诉他的话又转述了一遍,转述的过程中两人也到了医馆。 大夫显然认识这名老者,把了脉也没收钱,只说了一句话就让宋欢两人把人带出去了。 宋欢和傅渊之只又把这人带回了客栈,要了一碗粥喂给了老翁。 可能是吃饱了,老翁直接一觉睡到天亮。 老翁起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咂摸嘴,这味道…… 傅渊之与老头是同一时间醒过来的,傅渊之端了一杯水过来,老翁道了一声感谢后就咕嘟咕嘟的把水喝尽。 “昨天多谢小友了。”老翁支起身子起身,又淡定的坐在傅渊之的对面。 傅渊之淡笑,“老人家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 顺便再把救他的人是宋姑娘给说了。 老翁很是感激。 之后宋欢见老翁要回家,可腿脚不大利索,想着送佛送到西也不差这点功夫,就和傅渊之驾车把人给送了回去。 老翁家在城外不远的村里。 到了村口,前方都是阡陌交错的田间小路,骡车进不去,只能把车停在村口,把绳子系在树上。 骡兄哼哧哼哧低头吃草。 清风徐徐,恰似迎接归来的主人。 十几亩田地环绕于庭落周围,屋后绿树成荫,堂前桃李盈几。 小院掩映在浓荫之下,柴门紧闭,鸟儿栖息枝头,更显小院幽静可爱。 宋欢感叹,好一个远离尘世喧嚣的地方。 她倒是觉得这老者是避世享受生活的隐士了。 来到这儿,老翁便邀宋欢两人进屋。 简朴的庭落,狭窗的陋室。 宋欢忍不住想,隐士,原来也过得如此清贫,难怪会被饿晕。 可你说他没吃的能被饿晕,家里却还有米酒款待客人。 宋欢想不明白,也弄不明白。 老翁和傅渊之一番交谈下来,就觉得傅渊之很像年轻时候的自己,对未来充满幻想和憧憬。 心怀大济苍生的抱负,希望自己能展翅腾飞,遨游苍穹。 两人话古谈今,傅渊之虽跟不上老翁的很多想法,却会认真倾听,在这个过程中却也受益匪浅。 傅渊之也趁此机会把平日里困顿自己的地方向老翁求解,老翁并不吝啬,倾囊相告。 傅渊之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宋欢对于屋里的谈话没多大兴致,倒是外面的景致很吸引她。 宋欢漫步在田野间,一连半月的辛苦在此时灰飞烟灭,心情疏朗宁静。 可景色虽宜人,田间里细看却能看出这老翁缺乏种地经验。 田野里野草茂盛,菜豆稀疏。 不过,从这个年代普遍的读书人来看,他们对农事并不在行。 农事在行的没条件念书,有条件念书的家里也不会让他去地里干活。 这就是官农分层的一个原因。 劝课农桑,自己都不懂农事,劝个屁? 百姓能听你一个外行瞎指挥? 宋欢猜的并没错,老翁在之前的几仕几隐中,也由于耕植难以自给,又无其他谋生之术而去当了县令。 可他深知自己对于耕种不熟悉,不仅安排公田里种什么庄稼,就连百里之外百姓家里担水劈柴之类的事儿也要过问。 空有抱负没有处理事物的能力,对于百姓而言,那也跟剥削他们的贪官污吏没有多大的差别。 你瞎指挥,让百姓一年都没收成,百姓不得恨你? 当然,宋欢并不知道这位老翁的曾经,她只觉得这人对农事不在行。 而这时,宋欢看到了一位六旬老妇和一个看起来三十左右的男子穿行在齐腰深的草丛里,正往她这方向过来。 宋欢猜想,这两人应该就是老翁的家人。 两人面黄肌瘦,衣上的补丁叠了又叠,说是难民也不为过。 两人对家里来了陌生人也不惊讶,男子和妇人仿若没看见宋欢一般,沉默地往前走。 宋欢嘴角扬起的微笑僵在脸上,随后又恢复自然,好奇地看着他们俩进了老翁的院子。 宋欢暗道两人奇怪,随即也跟着进了院子。 老妇人和男子直接钻进了厨房,对老翁和傅渊之饮酒并没有过问以及打招呼之类的行为。 不久后,里面就烧起火,宋欢站在屋外看见他们把篮子里的野菜随意清洗一下就放进锅里煮。 两人全程无任何交流,气氛压抑而愁苦。 宋欢轻轻蹙眉。 这一方小院,仿佛被隔出了两个世界。 一个诗和远方,一个是现实生活。 老妇人把已经煮好的野菜舀出一碗,放在了老翁的面前,随即又回了厨房,不再出来。 不仅忽略宋欢,也忽略了傅渊之。 老翁扬起苦笑。 傅渊之被这一幕也弄的不知所措,毕竟涉及人家的私事儿。 可能是老翁看开了,自己反倒不觉得,在老妇人离开后,他像是要解脱一般将很多事对着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年轻人娓娓道来。 第九十九章颜昭 颜昭,字元渊。 他出生士族家庭,祖上也曾门庭显赫,称贵一时。 随着家道中落,颜家失去了优越的社会地位和充裕的生活条件。 即便如此,颜家家风还在,士族传统犹在。 祖上留下来的产业虽少,但还是能够让颜昭潜心读书。 颜昭也不枉家中期待,勤奋好学,饱览群书,甚至到“开卷有得,便欣然忘食”的程度。 他天赋甚高,但也颇为自负,不屑与庸人共语,养成了心性高亢,耿介孤傲的性格。 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才有了后来傅渊之见到的他。 官场尔虞我诈,谄上媚下,一介贫困书生想要在这种环境下施展抱负不过是一厢情愿。 正因如此,他在取得进士后却迟迟不进入仕途。 将近而立之年,才第一次出仕。 而原因则是因为一方面不甘心将自己满腹才华湮没蒿蓬,另一方面也是因生活所迫。 他第一次出任的职位不错,还是在京城做京官。 这其中多亏家族嫡系的周旋帮助,毕竟他也不是真正的平民百姓出身,这种关系活动还是有的。 这个职位谈不上锦衣玉食,但养家糊口却绰绰有余。 初入职场,他刚直耿介的性子却使得他融入不了这个团体,时常游离在官场之外。 他看不惯上司,也看不惯周围的庸吏。 他受不了官吏们之间的虚伪谄媚种种丑态。 他为此深感厌恶,他觉得自己应该是那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他怕长久待在这种环境下不仅不能施展抱负,还会让自己不能保持莲的洁身自好。 他想,与其和这帮庸人周旋共事,不如抽身返乡,躬耕田园,过上悠闲自在的生活。 这一次的辞官并没有让颜昭对仕途绝望。 时隔六年,他再次出仕,这次不是官职,而是幕僚。 可同样的情景再现,他又觉乡里虽清苦,却与世无争,能让自己更安心读书。 时隔两年,他又一次辞官归隐。 这一次,他对仕途深感失望。 两次出仕,让他领略了官场的腐朽污浊,深知自己怕是壮志难酬。 他不愿丧志辱身,随俗沉浮。 他就安心在乡野成为身心自由的闲散一员。 而待他四十一岁那年秋,他为了生计又做了一县县令。 那年,子多且幼,不善农事的他即便秉耒耜力耕,耕种也难以自给。 遂由族人友人帮助成了一县知县。 这个县令,他只当了三个月。 最终,他还是因为不肯将自己陷入其中,不愿成为庸吏之一而挂冠离去。 十几年的几上几下,让他对仕途彻底绝望,一腔热情化为一片冰水。 明白自己大济苍生的理想就如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 官场对于一个正直的人来说无异于密网之于鱼,宏罗之于雀。朝堂的黑暗就在于这帮丑类为谋私利而无所不用其极。 既然大济苍生无望,莫如“击壤以自欢”,走一条独善其身的路。 离开官场,他如释重负,顿感身轻意舒。 闲时与友人结伴野游,觥筹交错,酬酢频频。 他的心虽超然世外,却无法不食人间烟火。 祖上留下来的产业很少,不能坐享其成,除了经营农田外并无额外的进账。 多次辗转仕途,几度为官而存蓄不多,加之他不善经营,又生性嗜酒,贫困如影随形。 直至一年一场大火,颠覆了整个颜家。 不仅带走了他的大儿子,也带走了他悠闲自在的物质基础。 狼狈的一家人只能缩在门前的船上,五个月仍然未定居下来,意外和失去儿子的伤痛在灾害来临下更是雪上加霜。 经济拮据的生活更添窘困。 粗粮裹腹,布衣御寒也成遥望而不可及。 四十七岁那年,颜家举家迁居到了虔城。 他生活拮据,在虔城多源于友人周济。 这才有了那一方小院容身。 而他这几十年以来,只看到官场尔虞我诈,还有自己的宏图难展,眼里却从来没装过身旁之人。 他没察觉,自己妻子越来越沉默,脊背越来越佝偻,鬓边的银发一天比一天多。 他没察觉自己的儿子越来越内向,寡言少语,不知上一次叫自己爹是何时。 他责怪儿子为何如此平庸,却从未想过自己从来没有教导过儿子,没过问过功课。 他农忙后有时间与友人高谈阔论,谈古论今,有时间忧国忧民,却没时间把注意力停留在身边人片刻。 友人给他的两百两,他不与妻子商量一声,竟悉数存至酒家,供随时取酒之用。 一家人,夏日饥肠如鼓,冬夜欲眠无被。 而命运并没有抛弃颜昭,在他五十四岁时,朝廷曾召他去做掌管编纂国史的属官,他坚辞不就,不肯丧志辱节。 上天给颜家伸出的援手又再一次被他亲手截断。 这次之后,颜家彻底安静下来。 贫病交加下,四个儿子陆续死去,最后就剩下唯一的小儿子。 老妻一夜白发后,从此不再开口。 他固守穷节,矢志不移,最后结果,就只剩下老妻和小儿子在身边,却如陌生人无二。 颜昭不是农家出身,缺乏农事经验,种了菜蔬却不会打理,为了不使辛勤劳作付诸东流,清晨去铲除野草,明月高悬才收工回家。 日复一日的劳作对他而言并非轻而易举,却因此偶有动摇归隐之心,而妻儿的处境却让他视而不见,哀其不幸! 或许有,只是己所不欲,却施于人而已。 宋欢听老翁感叹,“我‘甘贫贱以辞荣’,不图富贵,不慕虚名,只数独善其身竟也如此之难。” 宋欢默默喝了口水。 她只觉得有股无名火要喷涌而出。 从颜昭的叙述来说,他这人不拘小节,对乡邻朋友热情豪爽又不失随和,对达官显贵傲骨铮铮,从不苟合。 他追求摆脱尘网的羁绊,追求心灵上的解放。 他感叹时不与他,生不逢时,虽身在乡野,却难以熄灭心中火焰。 可他不幸,他的妻儿也不幸。 他是个心怀壮志有事业心,希望海晏河清的一个伟大的人。 可他的情况也导致了他的亲人是遭受反噬最大的。 五条人命的终结才换回他把视线移到身边人身上,但是,一切都晚了。 他心系天下,关心黎明百姓,把自己的疾苦同百姓的疾苦融为一体,却没有包括自己的妻儿。 第一百章感叹 宋欢最先看到的不是这位隐士有多么伟大,而是他背后的妻儿有多苦。 他在厌恶官场尔虞我诈时,妻儿正为他能吃饱而默默付出, 他在感叹壮志未酬时,妻儿正在田间挥霍汗水。 他在与友人饮酒作乐,高谈阔论时,儿子死了。 他在伤春悲秋时,身边的人已经离他越来越远了。 机会没有放弃他时,他却罔顾身后的妻儿亲手斩断,只为保下自己一直以来坚守的名声,不肯丧志辱节。 就连那两百两的接济银也被他悉数存进酒肆。 他是独善其身,摆脱了尘网的羁绊,陶冶自己高尚的人格,可他忘记转身看向身后,那被羁绊压垮的亲人已经就快没命了。 他是热爱躬耕生活的诗人,是隐居乡野的洁身自爱的隐士。 美名加身,名扬士圈。 待他名流千古,后人也只会记住他多么伟大,多么高洁,从而屹立在文学史中功在千秋。 可他那苦了一辈子,没吃过一天饱饭,没穿过一件好衣裳,没享受过他一天好日子的妻儿呢? 后人会记得吗? 后人会知道他卓然独立的成就中沾染了鲜红的五条性命吗? 宋欢离开之前把车厢里仅剩的半袋米给了老妇人。 老妇人的手饱经风霜,手背粗糙得像老松树皮,裂开了一道道口子,手掌上也磨出了厚厚的老茧。 她浑浊的眼里好像划过一丝泪光,不过眨眼间又没了。 她没有拒绝,手颤颤巍巍的伸过来,像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世纪,手在碰到布袋时,猛的抓紧,骨节仿佛下一刻就能撑破那薄薄一层皮肤一般,颤抖的动作越发大。 她什么也没说,可那双手却也什么都替她说了。 她这辈子从没活出自我。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辈子都在遵循,“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女德。 吃糠咽菜她不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切都是命。 可五个儿子的命就这么没了,那是她永远无法磨灭的痛! 那是从血淋淋的心上不断划开口子。 是在要她的命啊…… 她这一生,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也不过是沉默下来,做无声的反抗。 返程的路上,宋欢一改往日的轻松惬意,有些没精打采。 傅渊之跟宋姑娘相处这么久下来,他自然知道宋姑娘是不开心了。 他率先打破沉默,“宋姑娘在想什么?” 宋欢深呼吸,然后说道,“什么都有想,又什么也说不出来,不知从何谈起。” 老翁这个人吧,你不能直接把是非黑白这套直接搬在他身上。 他呢,想顾天下,却无能为力同时顾不了自己,想顾百姓,却顾不上百姓也没顾上其中之一的妻儿。 他又伟大又自私。 单论他所作的文章,诗词,无疑是为了觉醒更多的读书人,也是抨击官场的黑暗,他一颗高洁的心无疑是装满了朝廷,为了百姓,也可称上伟大。 可说自私,他也不差。 娶妻生子却没有一天负过身为丈夫,父亲的责任。 是一个自我且没有家庭责任感的人,一切均从自身出发,没有顾及身边人的感受。 一个人即便学富五车,有崇高的理想,但如果缺少了一颗责任心,一份对家庭责任感,他的灵魂也终究是残缺不全的。 这个时代的产物如果都是这样,她觉得即便看再多她也不能接受。 女性的地位太低了,思想觉醒也不够。 若是老妇人有勇气和离,让老翁写放妻书,也是另一种生活,另一种可能。 傅渊之把车速放慢,把自己所想说了出来,道,“官场尔虞我诈这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前辈只是一开始就把期望放太高,接触过后又一下子把环境想太糟。” 当然,自负清高,刚直耿介的性子或许才是让他在那个环境生活不下去的最大原因。 至此,他选择走上了一条逃避现实,独善其身的道路。 宋欢看向傅渊之,“若是你,你待如何呢?” 傅渊之沉默片刻后,这才说道,“一条小溪,若是出现旱灾,它很快就干枯。但要是众多小溪汇集的河流,就会不易干涸。 倘若再有雨水加入,这河流就能愈涨愈高,那它就会流经各地,惠及民生。” 这小溪比喻像颜昭的这人又或者是自己,众多小溪就是同道中人,雨水就是上位者。 结合同道中人拧成一股绳,再遇上明君,这条路,会有走上光明的那一天。 宋欢疑惑反问道,“官场的尔虞我诈,皆是因为要从中得利,他们若是因你碍着他们了,拦住你的去路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傅渊之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宋欢没听懂他的意思。 普天之下,芸芸众生,不就是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奔波? 这和她问的问题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傅渊之笑了。 这世上奔赴的最大最多的利益确实是钱之一字,可也不仅仅是银钱。 就像每条小溪,并不都是纯净甘甜,清澈透明,其中可能也会带有各种腐烂的臭味,浑浊的颜色,只要汇聚起来的河流是清澈的,那就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阻我,那就让他不能阻碍我,这其中当然就不乏要使用一些阳谋,人,都是有弱点的。 贪官奸,清官要更奸,前者是邪中带“正”,后者得正中带“邪”。 每个人都有独属于他的作用可以发挥,端看你如何安排使用而已。 老翁天赋卓绝,却缺少历练,思维固化,自负清高,他不知还有一条迂回的道路可以走。 傅渊之想,老翁说错了,自己不像他,也不是他。 他也不会让自己以及自己的妻儿陷入那种境地。 两人回了客栈后,又买了一些当地特色的,可以做纪念品的小东西,可以拿回去给阿弟。 吃的也买上一些,赶路的时候可以吃,他们打算过两天就离开虔城,去在附近的县城再走走逛逛。 离开的这天,宋欢和傅渊之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老翁的儿子。 他头上以及腰间系着白布带,神情恍惚地站在城门外。 他认识傅渊之的骡车,他慢慢来到车前,跪下。 宋欢立马弹跳下车,傅渊之速度上没比过宋欢,晚了一步。 宋欢只站在一旁并没有过去搀扶,毕竟男女有别。 傅渊之则上前问了情况。 身系白布带只有家里有人过世才会有这种打扮,一般情况下还要穿孝服,可吃饭的钱都没有了,何来孝服? 没想到前几天活生生的人,转眼间就不在人世了。 民国奇人 第一百零一章自白 宋欢留下的米当天晚上老妇人就煮来吃了,一家人实实在在地吃了一顿白米粥。 一家人久违的一起同桌吃饭。 整个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声响,贯彻了食不言的规矩。 一连着吃了三餐的米粥。 直至第二天晚上,老翁把老妻和儿子叫到床前,情绪平稳地说道,“祭文我已经写好。” “回顾这一生,虽坎坷,却清贫高洁,我心中无愧无悔。” 老翁看向老妻和儿子,这个小儿子他记得好像也才二十岁吧? 今天仔细一看,却像三十岁的模样。 老妻好像又佝偻了几分。 屋里的三个人,最像个人样的居然是他自己。 老翁只觉一股腥味上涌,他闭紧嘴,又默默把腥味咽下,作若无其事状,“想我颜昭,少年成名,天赋卓绝,不能在官场上施展抱负,就连躬耕田园的收获也不能自足。” “你我夫妻一场,竟也没过上一天好日子,若是有来生,愿你找到一个能对你好的好男儿。” 老翁的壮志犹死不休,竟也不愿来世补偿。 老翁又看向自己唯一的儿子,这个儿子寡言少语。 记忆中他小时候特别喜爱吃,如今瘦骨嶙峋的模样,竟让他有一丝后悔由心而生。 他闭上眼,再次睁开眼看着儿子道,“你要好好念书,书房里都是你爹我的珍藏以及这一生的心血,你要记住,我颜昭的儿子岂能不识文断字?” 母子俩沉默的听完了这个一家之主的遗言。 翌日清晨,那个人死了。 老妇人没有如往常一样早早就去找野菜,而是默默给老翁洗尸。 用柚子树叶蘸一点水撒在老翁脸上,这样便可净身安息。 不过,老妇人想,他一生的抱负未能施展,或许也不可能安息。 挖了一个深坑,用席子一裹,就这么埋了。 老妇人独自在坟前坐了许久。 她在回想她这一生。 她十六岁嫁给他,那时他盛名在外,她庆幸两家有了约定。 闺中的她对未来充满了幻想和希望。 她想,这么才华横溢的男子竟然能成为自己的相公。 还真是老天保佑她呢。 可嫁进颜家十年,一切幻想中的美好都没发生。 他的眼里没有自己,只有朝堂和书籍。 她安慰自己,没事儿,等相公做了官就什么都能好起来了。 在不断的期待中终于盼到了,没想到他第一次为官,职位竟是在京城,还是不枉他的才华。 她以为苦尽甘来。 可没多久,他就辞官退隐了。 田园生活确实惬意潇洒,可是在钱匣子里的银子越变越少后,这日子就变样了。 她就此拿起了锅铲,扛起了锄头,开始学习辨认野菜…… 那会儿她天真的以为,一切都只是暂时的。 没想到,中间的一次次希望又变成了一次次失望甚至绝望。 一场大火烧了宅子,她的大儿子也没了,一切都没有了,她不可自抑地痛哭出声。 可她不能沉溺悲伤之中,身边还有五个孩子需要她照顾。 她永远不会忘记在船上生活的那几个月,是多么的令她窒息,也让她彻底丢掉了骨子里的矜持。 卖掉了祖产,举家迁移。 她以为会重新开始,可惜,她错了。 她的相公全然不是自己所了解的相公。 他只有农忙的时候才会出现,农忙之后他就不见踪影,他纵情肆意,与友人谈古论今,把酒言欢。 当朝廷派人来请相公入朝为官时,她简直开心到落泪。 神灵终于听见了她的请求。 谁知,这喜讯一告知,相公竟坚辞不就,说什么丧志辱节,说什么晚节不保,说什么不屑于庸吏共事。 他怒喝,把前来的使者打走。 她竟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局。 可是,她一介妇孺又能如何? 喜悦被彻底冲散,一切又归于平静。 儿子成年了,可是却没有人家愿意把闺女嫁进来,自家也出不起聘礼。 儿子病了,没钱看病。 儿子饿了,没钱吃粥。 后来,儿子都死了。 她竟然都没能让他们在临死之前吃一顿饱饭。 她缩在角落里无声痛哭,一夜白头。 怎么办啊,怎么办…… 儿啊,我的儿…… 娘没能力啊! 没能给你们吃饱饭! 饿死鬼能不能投胎成人啊…… 能不能向阎王爷求求情! 儿啊…… 她突然想,向阎王爷求情,不免也得需要钱活动吧? 她一咬牙一抹泪,夜里去偷了纸,折成了元宝烧了过去。 她想,这是她这辈子干得最出格的事了吧? 嘴里念念叨叨着,身前穷,可娘一定不让你们死了还穷着上路。 人活着,就还得继续努力生存下去。 她带着小儿子在田地间不断穿梭。 她竟没想到,她原来也能认识那么多的野菜,甚至还能通过这些品出一些药用出来。 日子就这么过着过着,直到那一年他的友人来拜访,她才知道,原来他在儿子死前竟有两百两的事儿。 而他竟并不曾对自己多说一句,儿子死了! 儿子,死了…… 死了啊! 若是能有那两百两,置屋,买地,娶媳妇儿,生活是绰绰有余了。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啊,万万没想到,他竟悉数存进了酒肆。 哈哈哈哈哈哈…… 她眼角流泪,无声大哭。 她这是嫁给了谁? 嫁给妖鬼也不过如此了吧!? 嗜酒如命的酒徒她算是了解了,原来在他眼里,他的妻儿也比不过他的一壶酒,一本书来得重要。 哈哈哈哈哈哈! 好一个清高旷达,秉性刚直! 好一个居身简朴,不营财利! 好一个固守穷节,矢志不移! 好一个“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的贫士! 如今,他身死一了,却苦了自己的儿子! 真是好一个“卓然独立”的隐士! “噗……” 一口鲜血喷在了墨迹未干的墓碑上。 她听见背后儿子焦急地喊声,“娘!” 老妇人把堵在喉头的血咳了又咳。 原来,老妇人忧思过度,积劳成疾,身体早已破败不堪。 可她不甘心,不甘心死在他前面,她不放心,不放心这可怜的儿子,她就只剩下这唯一的儿了…… 那是她的心头肉啊! 如今他一死,她提着的那口气也跟着散了。 她倒进一个瘦弱而温暖的怀里,早已经老花浑浊的眼睛看不清儿子的面容,可她能想象出儿子泣不成声的模样。 她的脸上凄苦麻木褪去,温柔慈爱地对着儿子道,“儿啊,娘对不起你,娘还想多陪陪你……” “可是,娘怕你几个哥哥在地下被欺负咯,娘得先去瞧瞧!你一个人要好好的。” “你爹,你爹,给你留下的那些书,你留着或是卖了,都可以……” “儿啊,以后,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了,娘,娘会来看你的,不要不听话啊……” 感受到怀里的人气息没了。 整个充满诗意的田野小院瞬间变得灰暗,只余那不断回荡的,饱含着不舍和绝望的一声,“娘!” 撕心裂肺的痛,原来是这样。 第一百零二章颜六 傅渊之没想到他竟然想跟在自己身边。 “我爹说,你像曾经的他,我想跟在你身边,看一看他曾经走过的路。” 想看看到底是什么,竟然比娘亲和自己以及兄长们更重要。 他一直都想不通,可既然想不通就不想了。 他已孑然一身,那就跟在这个“像爹”的人身边好好看看。 等他死了,他也好对娘亲和兄长们说一说,免得到死都不解心中疑惑。 傅渊之看着宋欢,寻求意见。 宋欢,“……你自己决定,” 宋欢虽然可怜他,可是多一张嘴的事儿,她是养不起,家里那只吞金兽都还没到法定年龄呢。 傅渊之养得起,这事儿他自己决定,反正也是跟着他,又不是跟着自己。 傅渊之看宋欢的模样就大致能猜出她的想法,“……” 最后,骡车又来到了村里,这里的景致与第一次到的时候无二,只是屋前多了两座坟墓。 短短几天,已是物是人非。 宋欢把准备好的纸元宝烧了,真钱她是给不了,但这个上路钱她还是给得起的,知道颜六还有五个兄长,宋欢一次性买了十文的纸钱和元宝,全给烧了。 院外一排的坟墓。 宋欢长叹一声,愿你们再世为人之时已是海晏河清,盛世太平,人人平等的年代。 傅渊之陪着颜六把颜昭这辈子的心血搬上了骡车,最后三人一骡车慢慢驶离在田野外。 身后,阡陌交错的小路两侧,杂乱从生的野草以及快被“淹没”的菜豆在微风中摇曳,仿佛在目送即将远行的人,带着祝福以及悠悠的长叹。 隐士是这个时代知识分子中一部分人,忍受不了社会压迫、逃离生产关系,尤其是政治关系,而与当事采取不合作态度的人。 这些人大多数是在个人生活经历中遭到挫折和不幸,厌恶了世俗生活,于是遁迹于山林。 举凡外族入侵,国内混战,党派倾轧,制度变乱,科场舞弊,求仕不遇,都可以把大批知识分子赶入与世隔绝的高山深谷。 而颜昭就是党派倾轧、求仕不遇的牺牲者。 同样的,颜昭的妻子儿子们,也都是其中的被牵连者、牺牲者。 一行三人就这么又踏上了路途。 多了一个人,宋欢和傅渊之也没之前那么自在想到啥就说啥。 傅渊之同意颜六在身边,其实并不是收做书童的意思。 他只打算让颜六待在身边一段时间,等颜六度过最艰难的时期,想明白以后的路怎么走后,就让他离开。 他也算是受到老翁的指点,没有先生之名却也有先生之实。 既然欠了因,就得还果。 颜六换上了傅渊之的衣服,虽然他俩年龄差不多,可是因为常年的营养不良,瘦得只剩下骨架子,衣服穿在身上空荡荡的。 他摸了摸手上的布料,整个人都在怔愣出神。 他从来没穿过这样的衣裳简直跟做梦一样,没有补丁还又细又软的。 粗糙的手都不敢多触碰,生怕给弄坏了。 整个人走起路来也僵硬变扭。 颜六虽然在念书上不在行,但在其他方面却学得很快,宋欢都不得不佩服。 这哥们儿就是上天为他关上一扇窗就会给他打开一扇门的典型例子。 那扇窗就是读书。 一扇门就是除了读书以外的其他…… 打猎、厨师、武打,除了武打是虚架子,其他真是一看就上手,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颜六依然还是那个寡言少语的他。 他可能觉得突然跟在别人身边,让对方负责他的吃食,很不好意思,刚开始是他没有多想,现在反应过来又实在是觉得愧疚。 一说休息他就自觉地去拾柴,找野菜,啥都抢着干,宋欢两人拦都拦不住。 宋欢有一次试着让他停下休息会儿,可这个不大会说话的男人竟然垂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手足无措,小心翼翼。 宋欢,“……” 算了,随他吧。 这要扭转他的性格,任重而道远啊。 宋欢看向傅渊之,傅渊之微微一笑,“无事,让他忙起来就好了。” 人只有忙起来,才不会胡思乱想,心神不宁。 九月二十七 清晨 客栈里 傅渊之和掌柜借了厨房,一旁的颜六被傅渊之勒令坐在灶台烧火。 为什么说勒令,如果不这样,颜六就能眨眼间帮他做完。 傅渊之打算亲自下厨,做一桌宋姑娘喜欢的菜。 外边的伙计和厨师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厨房。 伙计说道,“没想到啊,这读书人还下厨?不都说什么君子远庖厨?” 厨师心不在焉点头。 谁管他下不下厨,老子也是君子呢,老子不也下厨? 厨师注意力都在傅渊之的身上,观察了一下,没想到这读书人做的还有模有样的,做的菜式是他没见过的,难道是其他地方的特色吃食? 也不知道味道好不好,若是可以,嘿嘿,学下来,他又有一道拿手好菜。 路程不赶时间,宋欢就会睡懒觉。 待宋欢起来的时候,傅渊之也完成得差不多了。 傅渊之过来敲门,宋欢正好打开房门。 宋欢看到满桌都是自己喜欢的吃食,诧异问道,“这是给我做的?” 傅渊之笑着点头。 颜六一脸懵逼状态。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吗? 宋欢开心一笑,“那我得多吃些。” 傅渊之做的量不大,够三个人吃。 饭后,三人就到客栈不远处的小溪去待着。 一根简陋的钓鱼竿在溪水上空凸显它的存在。 宋欢直接倒在已经被晒暖和的大石头上。 石头原来是丰水期的小溪底部,被溪水冲刷的光滑细腻。 如今已是枯水期就露了出来。 宋欢躺在上方,翘着二郎腿,面上盖着斗笠遮光,听着流水淙淙,哼着小曲。 微风习习,好不悠闲。 其实今天不是宋欢真正的生日,而是原身的。 她的生日在昨天。 很巧吧? 差一天而已,没多大区别。 宋欢今天生日,啥也不想干,就想停下来休息休息,放松一下身心。 阿弟去了府学,她的压力骤减,只要不乱花,生活也还算自在。 只要慢慢存下他以后进京赶考的花销就行了。 路费官府可以报销,生活费就得自己管了,不过日子还久,慢慢积累就好。 没有“拖油瓶”的日子还是很轻松的,管好自己就行了,不用想太多。 民国奇人 第一百零三章核桃小船 夜幕降临,满天繁星闪烁,安静幽深的山林,绵亘蜿蜒的官道都披上了月的银光。 只有客栈门口的烛光在夜风中摇曳。 俯瞰这片土地,整个黑夜中只有那一点微弱的光芒。 客栈屋顶上 傅渊之紧张的抓紧身侧的瓦片,头微微往前倾,眼里除了瓦片和远处的林子,什么也看不到。 身侧的宋欢看着这一幕勾唇一笑。 “你可以不用这么勉强。”宋欢看着紧张无措的傅渊之说道。 傅渊之咽了口口水,喉头滚动,“没,适应适应就好。” 宋欢意味深长的噢了一声,“喏”。 宋欢把炒花生递过去,“给你”。 傅渊之摇头,“等会儿先”。 待他缓缓。 宋欢丢了一颗进嘴里,看着漫天繁星,“这是你陪我过的第几个生辰了?” 傅渊之听宋欢这么一问,想了想,说道,“除了旱灾那年,有六次了吧。” 宋欢感叹,“原来才七年啊。我怎么觉得很久很久了……” 久到自己快记不住上辈子的事儿了。 那会儿,她是怎么过生日来着? 噢,一个人。 在出租屋里。 傅渊之想起当初相遇的时候笑了,“是很久了。” 如果他当初没那一遭,也不知道此时的他在干什么。 傅渊之从怀里把一个荷包拿了出来,递到宋欢面前。 宋欢惊喜接过,“生辰礼物?” 傅渊之点头,暂时把由恐高而产生的紧张抛去,眼底满是宠溺,“生辰快乐。” 宋欢以为只是个荷包,没想到里面还有东西,打开一看。 是一个精致的核桃小船,还有一方帕子。 宋欢拿出核桃小船,惊讶出声,“你居然把它买下来了?” 她当初还是在阳江府看到的呢。 这个比起她那次看到的更精致。 宋欢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戳了戳小窗户,“!” 真的能打开耶! 这东西得二两银子一个呢! 傅渊之见宋欢欣喜的样子,说道,“喜欢吗?” 虔城的核桃小船更加精致。 他原想在阳江府买,可那两天时间太赶,宋姑娘一直在自己身边,他也腾不出时间去买,还好虔城有卖,而且做工精细比之阳江府的更甚。 宋欢爱不释手,“那是当然,我可是馋了很久。” 想当初她第一次去阳江府就惦记上了。 原以为拥有它还得再过个好几年,没想到啊…… 楼下等得快要眯瞪过去的颜六,“……” 他真是没想到,两个男人也能一起看星星看这么久? 又不是在饮酒作诗。 没错,颜六到现在也不知道宋欢是女子。 不过,时间久了自然也就知道了。 颜六脑海里想着曾经听到过的那些话,冷不丁打个激灵。 这里面,应该没他的事儿。 宋欢两人当然不知道楼下还有个在苦苦熬着等他们下去的人,也不知道她们俩如此正常的约会,到了他那里渐渐往不可言说的方向延伸。 返程途中,原来计划买好的粮食不够,需要进城补粮。 而距离最近的城池也就是福城了。 也不知道徐叔还在不在福城。 从官道远远看去,福城热闹程度也不下于阳江府,甚至更甚,却弱于虔城,介于两者之间。 官兵门阍查了路引,确认没问题后这才放人。 只是进来没多久,大家就被人流带到了巷子里。 只见很多人围在一户人家外面,嘴里讨论着什么,零零散散的听到什么“和尚”、“三天”、“火焰”之类的。 仅凭这几个词,很难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这时,颜六自告奋勇地道,“我进去打听打听。” 傅渊之和宋欢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跳下马车随着人流进入核心地带。 宋欢和傅渊之面面相觑。 宋欢担心道,“这不要紧吧?” 傅渊之看了看人头攒动的巷子,“应该吧。” 宋欢就怕出现脚踏事件。 她可是看到过那种拥挤到人拔都拔不出来的场景。 她隐约记得,死了一百多号人吧。 颜六瘦不拉几的,这样进去真的没问题吗? 宋欢保持怀疑态度。 正因为如此,她才更加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能让大家像是蜜蜂找花蜜似的不停往里钻? 骡车不能在巷口停着,到时候会交通堵塞。 宋欢和傅渊之只能先把骡车牵到不远处的茶肆,顺便给骡兄吃餐好的。 福城有一大户,姓周,为人乐善好施,人称周大善人。 三天前,有一僧人在周府门口举声说了一通话,虽然具体是什么大家不清楚,但是精华却被大家总结了下来。 僧人让周大善人施给他二百两银。 周大善人被仆人唤出来,看着僧人就说道,“无缘无故,我为何要给你二百两银?” 僧人盘膝而坐,坐在大门前说道,“你不给我就不走了。” 周大善人想着门口老坐着一个僧人这算怎么一回事儿,就说道,“高僧若不方便,可进府一叙。” 僧人一动未动,闭目说道,“不不不。” 周大善人显然也不可能直接给僧人二百两银把他打发走。 若是给了,那岂不是人人都会有样学样,知道往他周府大门一坐,就能轻易拿到银子!? 做梦都没这么快。 周大善人虽是乐善好施,但也不愿意做这个冤大头。 两人就这么不欢而散。 僧人这么一坐就是三天三夜,有闲着没事儿的人就会经常来看,发现对方是纹丝未动,水米不进。 众人都以为这僧人怕是已死,上前一看,居然还有气。 这不看还好,一看,大家就都认为这人是高僧。 水米不进,还能呼吸均匀,一动不动,这都没死,不是高僧是啥? 有那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就起哄让周大善人就把钱给僧人。 高僧大德,如何能罔顾他的照临。 一来二去,舆论高涨。 周大善人经营多年的善人形象,就这么被这僧人用短短三天的时间给坐没了。 周大善人对舆论置之不理,不过是一帮说风就是雨的无知百姓而已,过两天自然就能把舆论给压制住。 僧人见这事儿威胁不到周大善人,又心生一计。 “我潜修多年,修有一法术,名为巨佛神掌,你若是不给,你信不信我用它将你拍死?”僧人面不改色地说道。 周大善人哈哈一笑,“拭目以待。” 僧人瞥了眼周大善人,“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 话音一落,就见僧人双手合十,而后猛地一搓。 他的双手立马被一团蓝青色火焰包裹。 在场的众人惊呼出声。 有个别不信的人还特地上前观察,见和尚竟没有丝毫疼痛之状,不禁啧啧称奇。 果然是高僧啊! 第一百零四章周大善人 气氛涨至高潮,在逐渐上涨的舆论下,以及僧人展示出来的“法术”下,周大善人却依旧不允。 僧人心里暗骂这人不好骗。 心生退意,见围着那么多人,他也下不来台。 最后僧人从怀里掏出一根绳子,绑在周府门环上,用火折子点燃后,故意高声喊出话好让周围的人能够听见,“待我用三昧真火烧死你。” 说完就钻入人群消失不见。 围观的众人等了许久,惊奇地发现,那绳子居然一直在不停地燃烧,可就是烧不断。 众人心下害怕,有个别心善的人出来不禁告诫周大善人:“这怕是个真神仙,善人还是依了他吧。” 周大善人看着门环上的“三昧真火”笑而不语。 就这小伎俩,呵呵。 所以,真正引起这拥挤的一幕不是僧人也不是周大善人,而是门上那怎么也没燃烧完的绳子。 大家都好奇,这绳子什么时候能够烧完。 有机灵的甚至开起了赌局。 也真是闲着没事儿干了。 茶肆 傅渊之先是给宋欢把茶水续上,这才给颜六倒水。 宋欢惊诧地看着对面的颜六。 原来他是可以一口气说这么多话的啊? 感叹完后,宋欢才接话道,“这应该就是徐叔说得四大门中的‘马’门了。” 马,就是单枪匹马,一个人行骗,和“风”这个团伙行骗对应。 这种人不是扮作道人就是扮作僧人,给人一种世外高人的感觉,如此一来才好进行诈骗。 她记得爷爷曾经说过,他年轻时还和那些来行骗的人买了一只金龟。 被骗了一千块钱。 不过当时好几个人装作探金队伍,那应该算是“风”门了。 这骗术在他们那些人手里那是玩得溜溜的。 这也就骗骗那些不懂的人,放在那些见过世面的江湖人眼里,那是心里门清儿。 这个小插曲仿佛给颜六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等后来宋欢和傅渊之知道他干了什么的时候,也只来得及感叹一句。 造化弄人啊。 半个月的路程,慢悠悠地走了差不多一个月。 到阳江府的时候已经十月二十二了。 宋欢去标行“报个到”,接着又给阿弟送了一堆,零零碎碎七七八八,现在用得上,未来可能用得上的东西。 阿弟,“……” 阿姐是暴富了吗? 宋·暴富?·欢作为阿姐例行查问学习生活情况,“怎么样?还适应吗?” 阿弟把东西放在一旁的石桌上,一脸不知道该如何说起的模样。 宋欢是看着阿弟长大的,他有啥事儿哪里能瞒住做阿姐的,问道,“发生了什么?” 谈恋爱了? 还是,遇到校园暴力了? 阿弟凑到阿姐身边,泪眼汪汪地看着阿姐,跟某种小动物很像,“阿姐……” 宋欢撸袖子,“说,谁欺负你了,阿姐去帮你打回来!” 阿弟,“……” 阿弟立马起身拦住宋欢,“阿姐,你在想什么呢?!” 宋欢看向几个月不见的阿弟,嗯,还是老样子。 “那你想说什么?婆婆妈妈的。”宋欢坐下,把碍着视线的包袱移开。 阿弟帮忙扶着包袱说道,“阿姐,先生说的那些内容,大哥哥的随笔记录都有。” 他都已经学过了。 宋欢,“这……总有些没有的吧?” 阿弟摇头。 一模一样的教科书,一模一样的教学重难点和教学方式,不同的只是学生而已。 宋欢,“……” 所以这是学霸提前把课程内容学完了,又还没到考试时间,的,烦恼? “那就……再学一遍?”宋欢试探性开口。 阿弟,“……” 宋欢见此,立马找补道,“温故而知新嘛,实在不行,那就看看其他的书嘛。” 书那么多,哪里有看得完的时候。 阿弟,“……” 书在哪儿不能看? 他就是想……和阿姐还有大哥哥一起。 宋欢不知道阿弟的小九九,只看向一旁一直被当做空气许久的傅渊之。 “你怎么看?”宋欢问向傅渊之。 傅渊之看着阿弟,又看向宋欢,说道,“我和他谈谈,你标行的事儿不是还没忙完吗?你先去忙。” 宋欢,“……” 她不是已经报到了? 宋欢看看傅渊之又看向阿弟。 这两人,有什么秘密是自己不能知道的? 宋欢识时务地离开了。 又不是真有事儿。 宋欢出街左拐直接去摊位上吃了碗醪糟鸡蛋。 原本她还想把颜六带出来的,谁知这人知道自己是女的后,就很自觉的拉开距离,深刻演绎了男女有别这个礼节。 两刻钟后,宋欢回去。 两人早已经谈好了。 宋欢看向傅渊之,挑眉,“???” 搞定了? 傅渊之微微一笑,点头。 宋欢舒了口气,孩子不读书可不行。 待阿弟会府学后,宋欢听傅渊之的话,一激动,站起来。 “什么?” “不读了?” “为什么?” 傅渊之把宋欢按下,“你先别激动,先听我慢慢跟你说。 你不是有打算带他游学么? 既然他在学校收获的也就那些内容,那还不如跟我们一起,这样你我也放心。” 宋欢,“……” 她是有这个打算,可是她没想让阿弟十二岁就带他去游学啊。 放现代也就是个五六年级的娃啊! 最,最起码也得十六吧? 她都计划好了,读完府学年纪刚好。 傅渊之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他此行收获不菲。 阿弟很聪明,在学习理解方面比自己更有天赋,正因为如此,与其让阿弟在府学耽误时间,还不如出来见识世态。 颜昭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而且,当初于栄的事情也让他看清楚了阿弟的不足。 这孩子,若是一直在宋姑娘身边或许会更好。 否则,很难不成为下一个颜昭。 而府学这个地方,不说不好,只能说得看个人的坚持和自律,里面的诱惑谋算也不少。 而阿弟的这个年纪,太多不确定性,宋姑娘不懂府学里的情况,不认同也正常…… 所以这才是他为什么答应阿弟的原因。 宋欢听了傅渊之的解释,沉默了。 若是真如傅渊之所说,当前确实是帮阿弟树立正确三观的重要时候,读书什么时候都不晚,可若是没在关键时段把三观品德培养好,那这人以后还真不好说。 她脑子里闪过老妇人的模样…… 宋欢又看向外头的颜六。 颜六坐在杌子上,整个缩成一团,低头全神贯注,手里不知道在折腾什么。 宋欢,“……” 那就不读了。 反正身边还有个傅渊之呢,学习方面不会差到哪儿去的。 (番外) 两日后的一个傍晚,僧人趁着天黑,悄悄回来了,叩开了周大善人的后门 僧人问道,“你是怎么识破的?” 周大善人笑道:“你要不施这些技法,没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没准我会给你几个钱,可被你这么一弄,我倒想和你玩一玩。 我周大善人不是愚善,如果是个人来了我就傻乎乎地给钱,那岂不是傻子了?” “呵呵。”僧人笑了。 “你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没饿死,别人不知怎么回事,可我却知道。 你脖子上戴了一圈罗汉珠,仔细观察,其中有十九颗颜色不一致,三天后我数了数,十九颗变成了十三颗。 那珠子就是人参做成的,有抗病延寿之效,你每天吃两颗,故而没事。 一般人是不会注意其中的变化,但我注意到了。” 僧人尴尬笑了。 “你那巨佛神掌并不复杂,其实就是在手上裹上了面糊,又调和了火石(白磷),火石自燃,自然烧不到你的手。 至于那根绳子嘛。 无非是先将其在盐卤水里浸泡过了。” 僧人开怀大笑,“哈哈哈哈!” 僧人随即凑上前来,说道,“不打不相识,周大善人,看在鄙人如此煞费心机骗你的份上,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就发发慈悲赏鄙人两个吧!” 周大善人上下觑了眼僧人,微微一笑,“有这智商,做点什么不好?” 说着就拿出一锭银子,抛给了僧人,劝道,“好好做点正事吧。” 僧人拿着银子抛了抛,随即放进怀里揣好,竖起手掌,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道了一声“阿弥陀佛”后,仰天大笑转身离去。 事后,周大善人仔细思考了一番,摇头感叹,“唉,还是被这小子给骗了。” 民国奇人 第一百零五章回村 既然阿弟要跟着一起了,宋欢就得好好盘算盘算手里的银钱了。 当初剩下的二十八两又三百九十九文,加上五十两商贾赠送的现银,还有四两的工资,减去这段时间的开销,就还剩八十一两又三百四十五文。 若是加上傅渊之给的压箱底三十五两,总计是一百一十六两又三百四十五文。 看着是很多,也不知道耐不耐用,宋欢是尽量能不动就不动那五十两还有三十五两银,这样的话,能动用的就只有三十一两又三百四十五文。 宋欢摸了摸钱袋子,长叹一口气。 游学又不经常回来,那车里准备的东西得更加齐全了。 跌打药酒,还有什么金疮药啥的能放得久的又有可能用得上的药都得备着,有个应急包能放心些。 宋欢把自己要准备的东西一一用炭笔在纸上记录下来。 傅渊之经过看了眼,“要不,我们换个大一些的车厢?” 之前送的车厢只能说中等大小平日里基本够用。 可现在不一样,人多了,备的东西也多,若是加上宋姑娘罗列地这些,怕是会装不下。 宋欢,“……” 车厢里已经放置好的东西就已经是必须品了,可她纸上罗列出来的也是必须品。 宋欢泄气,一趴桌子。 生活啊…… 大的车厢都得要好几两银子呢! 长途跋涉,还得备个质量好的。 宋欢觉得自己兜里十两银子就这么飞了。 傅渊之一笑,“我和颜六先去订车厢,你先在家好好休息,顺便再想想还有什么要补上的。” 宋欢无力地挥挥手,一句话都不想多说。 对了,今年过年得回大榕树村一趟才行。 祭祖,还得给宋爹宋娘还有原身报备一声。 保佑大家此行顺顺利利,平平安安。 这么一想,不仅得准备东西,好多事儿也都得安排上了。 宋欢连忙把这事儿也写上去,还有要准备的香烛纸钱等等。 …… 转眼间就到了十二月。 宋欢原计划打算过年再回大榕树村,可惜,因为铺子里的炭价给把她提前吓回了大榕树村。 自从她能烧出炭以后,天一冷家里就开始置火盆。 这习惯一直就保持到现在。 如今已经把家里仅剩下的炭给烧完了。 宋欢打算去铺子买一点,直接被伙计报出的炭价吓退,一斤二十文,太恐怖了。 于是,她就动了回村烧炭的心思。 最好还能再挣一把炭钱。 而傅渊之和颜六则打算把阿弟接回来后再回大榕树村,这不,宋欢已经包袱款款到了大榕树村。 大榕树村的景象没有多大变化。 但氛围却是比往年热闹许多。 或许是因为村里两个举人的缘故,因为免赋的原因,村里两大姓氏族人的日子缓解不少。 那些小屁孩们扎头在大榕树下嬉闹,追逐玩乐。 这景象还真难得。 她还在村里的时候,哪里见过这场景。 那些半大的孩子一有玩的苗头都能被爹娘无情给掐灭,不是在捉虫,就是在捉虫的路上。 宋欢欣赏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拍拍屁股进村。 第一个发现宋欢的不是别人,正是在地里忙活的泪包少年,哦,梁福财。 梁福财把锄头扛在肩上,顺着坡,打溜步下来,肩上的锄头一副马上要砸到他后脑勺的模样。 看得宋欢那是瞪大眼睛,嘴上打结替他着急,连忙喊着,“慢慢慢慢慢慢,慢点!” 梁福财快速来到宋欢跟前,“宋丫,你怎么回来了?” 然后又遥看后面的道路,“怎么不见其他人?” 宋欢想当然地知道他想问谁。 宋欢说道,“过几天吧,等把阿弟接回来,再一起回来。” 但只是“可能”。 毕竟傅渊之是不想回大榕树村的。 如果他想留在县里也可以,反正有颜六,两人有伴。 梁福财说道,“我问的是阿弟。” 宋欢,“???” 梁福财则瞬间从宋欢嘴里提取出了一个令他震惊地消息,声音都拔高了,“传林哥没去京城赶考?” 宋欢突然被吓一跳,“……没去。” 梁福财担心问道,“是不是银钱不够啊?你们可以回来说的嘛! 差多少? 算了,我先让我爹去跟族长说说,把今年的钱先给上? 现在去还来得及吧?” 宋欢拦住不淡定的梁福财,说道,“没,是因为其他原因。” 梁福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压根没注意宋欢的话,兀自盘算着。 这事儿怎么能耽搁呢? 听说下一次得等三年后呢,那传林哥又得老三岁。 傅渊之,“……” 我真谢谢你哦! 什么时候他们这么“兄弟情深”了? 宋欢是好一顿解释,这才把梁福财拉回神。 这说话的功夫也到了梁家门外。 只听见里面一个女声温柔地喊了一声相公。 宋欢看过去,一个纤瘦的妇人,手里还牵着一个两三岁大的小男娃。 宋欢认识这妇人,是梁福财的媳妇儿,不是本村的,是洞溪村高家的四姑娘,平日里都叫她高小妹。 至于这两人如何结缘,还得从那年渔网说起。 洞溪村那帮少年中有一个叫高二郎的,和梁福财是玩儿得要好的朋友之一。 本来两村的矛盾也不大,后来因为渔网的原因大家接触多了,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玩在一起了。 这不,在听说梁婶子要给梁福财相看媳妇儿后,高二郎就懂了心思。 他觉得梁福财是个不错的人,品行端正,人又机灵顾家,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就顺便提了一句自家小妹。 这梁婶子盘算来,自个儿村里的姑娘们什么脾性的她也大差不差的知道些,说实话,不是特别满意。 反正多看看其他人家也多一个选择,这么想着就请人带话,两家人去上香。 这么一见,诶呦,梁婶子就看上了。 温温柔柔地最合适不过。 当初梁福财大哥的事儿一出,梁婶子面上不显,心里却是膈应得慌。 当初她不是没考虑杨二丫,可是那性子不适合他们家老大,她这才和白家结了亲。 白家大姑娘性子直爽,大大方方的。 这样的姑娘做家里的长媳才好。 管得了自己丈夫,未来也能压制得住下面几个小的。 如此,家才能万事和顺。 没成想,好好的一段良缘硬是被泼上了污渍,闹出了那么大个事儿。 好在家里大儿子和大儿媳不放在心上,日子反倒是越过越和顺,感情没受影响。 否则,她吐两天血都缓不过来。 第一百零六章小胖墩 高小妹是个标准的圆脸,虽然身材纤细,但是那张脸看着就让人觉得有福气。 “宋丫妹妹。”温柔地声音也拂过宋欢的耳朵。 宋欢笑着回了一声二嫂。 高小妹手里牵着的小胖墩,眨巴着眼睛好奇地看着对面那个好看的姑姑。 宋欢把早已经准备好的糖块拿出来,蹲下在小胖墩面前,说道,“小胖墩真可爱,叫一声姑姑,姑姑就给你糖吃。” 小胖墩嘴角流口水,一听有糖,眼睛亮闪闪,奶声奶气地喊,“姑、姑姑~” 宋欢被萌的心痒痒,双手做捧状揉着小胖墩肉乎乎的小脸蛋,过了瘾后这才把用油纸装好的糖递给他,“拿稳了哦,不拿稳就掉地上给蚂蚁吃了哦~” 小胖墩一听有蚂蚁跟自己抢糖,就双手抱紧糖贴在自己的小胸口,摇头,“不给蚂蚁吃,不给蚂蚁吃。” “哈哈哈哈哈哈……”宋欢哈哈大笑。 梁福财和高小妹也是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 属于大人的恶趣味小胖墩不懂,只是好奇的想,姑姑和爹爹娘亲为什么突然笑了起来。 梁福财邀请宋欢道,“今晚来我家吃饭啊,你家里那些今天打理也来不及了,明天让小杏上去帮你一起拾掇拾掇。” 高小妹名为高小杏。 宋欢也没客气,只说先回去看看,待会儿再下来。 宋家 庭院里没有想象中落叶满地杂草丛生的模样,干净得仿佛她从来没离开过。 宋欢猜应该是梁福财和梁大勇常来帮忙打理的缘故。 遥看宋爹宋娘的墓地,还有祭拜过的痕迹。 宋欢暖心一笑。 宋欢回村,傅氏族人马上就收到了消息。 第三天上午,高小妹正帮着宋欢一起整理家务时,傅氏一族的人登门了。 孙氏,傅清林的母亲。 且看她约莫四十来岁,身着紫绿色素衣,双目湛湛有神,修眉端鼻,颊边梨涡微现,是一个和蔼中又带着一丝锐利的妇人。 她身边还跟着一个宋欢有些眼熟的妇人。 噢~想起来了! 是傅学书她娘,秋婶。 来者不善啊。 宋欢把东西放下,对着两人客气的寒暄了几句。 孙氏在堂屋坐下,她从前基本没注意过这个宋家的闺女。 没想到长得比她娘还美,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宋欢秉着进门是客的原则给两人倒了水,顺便再让高小妹先回去。 高小妹皱眉,“你确定吗?” 宋丫妹妹可能不知道,孙氏和她一样也是洞溪村的人,孙氏一族是洞溪村三大姓氏之一,也是最不好惹的。 宋欢说道,“无事,你先回去带小胖墩,我这里也没什么需要帮忙的了,很快就完事儿。” 高小妹皱眉,现在说也来不及了。 宋欢进屋,直接就坐在一旁的凳子上。 孙氏喝茶的动作一顿,随即放下,“宋姑娘果然率性,不拘形迹,颇有宋大哥的风范。” 宋欢没听出她说自己没礼貌并且还带上了宋爹的意思,只当对方夸自己。 也不知道此时用“对牛弹琴”合不合适。 孙氏见宋欢并没有理解到自己的意思,心头一梗。 就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配得上传林? 孙氏也不再拐弯抹角,直奔此行的主题,“宋丫今年也有二十了吧?” 孙氏见宋欢没接话,只得继续说下去,“宋大哥和陆姐姐过世得早,丢下你们姐弟孤苦无依。 你是个好的,为了照顾弟弟,把自己生生耽误到现在。 我们这些做长辈的也有失职的地方,如今挽救也不算迟。 宋丫也得给我们这些长辈一次机会,替你爹娘好好照顾你们。” 宋欢听了孙氏这么一番话下来,算是明白了。 又是年龄,又是挽救,又是替爹娘照顾。 自己还能有哪方面的照顾? 到这个年龄也只有婚事了。 宋欢只笑不语,眼底若有似无的幽光在秋婶身上停顿片刻,秋婶瞬间想起当初那一幕,浓密的发丝里立马布上细汗。 孙氏深吸一口气,被一个小辈无视,简直让她忍无可忍。 孙氏假笑道,“伯娘有个远房亲戚,家里在县城做些小生意,不说富户,但糊口是没问题的,人既会过日子又老实本分,不若哪天伯娘带你去和对方见见面?” 听到会过日子,老实本分。 宋欢脑子里立马想起曾经朋友的吐槽。 会过日子:小气抠门。 老实本分:老,实话不多,没有优点。 宋欢,“……” 宋欢看向孙氏,说了一句让人抓不着头脑的话,“听说县里的染坊卖布了。” 秋婶,“???” 这是让去买布的意思? 孙氏,“!!!!” 孙氏压制怒火,这事儿公公派她来,就是不能让自己搞砸的意思。 她深呼吸,再喝了口水,强迫自己拉出一抹笑,“宋丫先好好想想,对方可是不可多得的好人,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说罢,孙氏就以家里还有事儿为借口带着秋婶快速离开了。 宋欢冷哼一声。 在自己面前端长辈的谱儿,想都别想。 这帮人说让自己嫁给谁就嫁给谁? 在想什么好事儿呢? 她无父无母,无亲戚,能以孝压自己基本不可能。 更何况她还有一个已经是秀才的阿弟。 她们以为傅氏一族出了个举人就能左右自己了? 傅渊之还站在自己这边呢! 谁还没个靠山? 也不知道这帮人的脑回路怎么想的。 宋欢把大门一关,又去处理自己的事儿了,完全不理会这帮蹦跶的厉害的蚂蚱。 她目前只想赶紧收拾好家里,然后去烧炭挣钱。 挣钱才是当务之急。 下山的时候,秋婶把自己的疑惑问了出来。 孙氏冷笑一声,“这哪里是让去买布?那是说我们多管闲事呢!” 染坊的职责就是染布,而卖布是店铺的事,所以染坊里卖布是瞎操心,是多管闲事! 孙氏气得半死,她长这么大,什么时候被这么挤兑过? 可是想起公公的话又不得不暂时咽下这口气,若是傅传林考上了进士,那免得田赋会更多,那不仅傅氏一族,还有自己家也都能受益。 孙氏平复心情,心里冷笑,待宋丫嫁了人,有得是苦让她吃! 孙氏走进家门,没注意到另一处正有人在阴影下。 不远处的槐树傅家,潘氏站在槐树下,幽幽地看向宋家方向。 天福星? 为福德之星天福星,最喜与吉星加会。 既然是这样。 那,破了不就行了? 潘氏把手中的叶子一分两半。 叶子轻飘飘地落在了脚边。 潘氏转身离开,一脚踩在了叶子上。 第一百零七章登门 孙氏一回到家,傅泰就问了情况。 孙氏只说宋欢不好打发。 傅泰皱眉,“在看她爹还有当初她为了村里的份上,不想让她那么没脸。 她若是执意如此,只要不误了传林的婚事,做小也可答应她。” 孙氏应得很好。 心里则是另一想法。 今日她态度若好,她还能让她进传林的门,可现在,呵,别想了。 给自己找个敌人当上司,她还没那么蠢。 两天后 孙氏再次找上门,可惜,人不在。 孙氏握紧拳头,“……!!!” 她不是说了今天会来吗! 故意的! 就是故意的! 这个无礼,无知的臭丫头! 有娘生没娘养的东西! 秋婶犹豫说道,“要不,我们改日再来?” 孙氏面上并无波动,只淡淡道,“等吧。” 而中心人物的宋欢此时正在布置陷阱,顺便砍柴。 要说宋欢故意不在家那也不是。 过两天,对于宋欢而言是一种外交辞令。 它包含了两个意思。 第一、是真的两天后。 第二、好几天,不确定是哪天或者就是没有那一天的意思。 所以宋欢哪里知道孙氏是第一种意思? 也就是后一种意思。 等宋欢忙完回家时,已经是申时中了。 等了差不多一天的孙氏,“……” 宋欢看到孙氏这才记起对方前两天说的话。 宋欢走近,把肩上那捆巨大的柴砰的一声砸在地上,秋婶条件反射的后退一步。 孙氏看像宋欢,宋欢拍拍肩上的灰尘,对着孙氏笑得很官方道,“伯娘又来了啊?” 孙氏尴尬一笑,“这是去砍柴了?” 用得着砍一天? 宋欢摇头,“还得去做陷阱,不然就得饿肚子了。 说来,我好像记得那天伯娘说要尽长辈的职责,可是要接济接济侄女儿一二?” 孙氏,“……” 她是这个意思吗? 孙氏尴尬一笑,“今天来得太急,一下忘记你是刚回来,确实是伯娘这个做长辈的太粗心了。” 宋欢打开门锁,又轻飘飘地把那捆柴扛进后院的棚子里。 孙氏站在庭院,紧握泛白的拳头在宋欢转身回来的时候又立马放开。 宋欢可没茶水招待两人,开门见山道,“伯娘今天来是有什么事儿吗?” 孙氏脸上梨涡渐深,“前两日跟你说的,你想清楚了吗?没想清楚也没关系,见一见不满意再换就是。” 宋欢把手上的水甩了甩,孙氏和秋婶不自觉地后退一步,想要躲开水渍。 宋欢恍若未觉,面上显出烦恼,“伯娘说得很有道理,这么好的人还是介绍给你娘家那边的姑娘吧。否则,伯娘要被骂胳膊肘往外拐了。” 宋欢一副替她不值的模样,“到时候村里传出伯娘不孝不仁不义,这事可就大了。” 孙氏一笑,“这不用担心,他们都能体谅你无父无母孤苦无依。” 宋欢心里呵呵哒。 孙氏又道,“你一个姑娘家,都到这年纪了还不成亲,外面不知道有多少风言风语,这对你和你弟弟都不好,你不为自己想想,也要多为你弟弟考虑考虑。” 宋欢很想翻个白眼,大婶,我跟你真的不熟,不用你来教我怎么做事! 宋欢换上一副无害的笑容说道,“清林堂兄还没考上秀才吧?伯娘啊,我建议你还是得多去寺庙上上香,多捐些香油钱,清林堂兄这么倒霉很有可能就是你们心不诚。 明明学识不差,偏偏就是差那点运气。 伯娘啊,做长辈的不能为了那么点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银钱而耽误了清林堂兄的前程啊,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多考虑考虑清林堂兄啊。” 宋欢看着孙氏,长叹一口气。 一副替傅清林可惜的模样。 孙氏差点没一个白眼厥过去。 这贱丫头! 居然敢咒自己的清林! 她心诚不诚用得着你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臭丫头说?! 孙氏怎么离开的她自己都不知道,但她回过神后,她咬牙想着,绝对绝对不会让她攀上傅传林! 想都别想! 宋欢以为这么不欢而散他们应该不会再找上门了,谁知道,他们还真是将坚持不懈运用彻底。 三天两头来进行洗脑。 孙氏从一开始的气愤到后来的平静再到最后的麻木。 她只是一个进行洗脑任务的工具人而已。 宋欢完全无视对方。 已经不想搭理了。 可是孙氏没有办法,很多招数在宋欢身上根本用不了。 她没朋友,没亲人(除了没在这里的弟弟外)。 威胁威胁不了。 邀出去谁也请不动她啊! 梁家倒是可以,可梁家能帮傅氏? 那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都不可能。 所以当孙氏真的了解了宋欢的起居生活后,就被这个死宅给气的睡不着。 打肯定打不过。 骂,人家回怼得也不差。 不带脏字骂人。 让你反驳都不知该如何下嘴。 想用些小手段,呵呵,那也得有地方施展吧? 这丫头就是无缝的鸡蛋,苍蝇压根叮不了。 还得遭到反噬,撞得眼歪嘴斜。 这事儿就这么僵在这儿。 上上不来,下下不去。 这天,孙氏终于忍不住了,说道,“传林他爹已经给他订了一门婚事了,那可是镇上方童生的小女儿,人家可是大家闺秀,我看你还是别在做白日梦了。” 宋欢动作几不可见地停顿了一下,随即又恢复自然。 这事儿她从来没听傅渊之说过。 先不说是真是假。 就这事本身就是自己和他的事儿,要说也得傅渊之说。 宋欢没有回应,仿佛没听到这句话。 孙氏仿佛得逞一般,哼了一声。 一个是举人,一个是猎户的女儿,怎么可能会走到一起。 没有自己,这两人也迟早得完。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就这样,宋欢烧好了一窑炭。 拿去镇上卖的时候顺便送了一小袋炭给梁福财他们,算是感谢之前大家的帮忙。 她年前也就只能卖这一次,也就不给多了。 太平食肆 掌柜的可好久没见着这丫头了,大概也快一年了。 每次见面也都是宋欢顺路送炭过来。 这次看见这么大的一车,他也以为还是老样子,剩下的送去县城。 谁知道,“你这,都拿来卖?” 宋欢点头,“我打算先去逛逛,看看有谁要,能挣一点是一点。” 陆掌柜摇头失笑,还是老样子。 看着宋欢逐渐远去,大声说道,“待会儿有空回来一趟。” 宋欢摆摆手,表示知道了。 宋欢卖得很快,她那几年也不算在镇上白混。 宋欢的炭品质好,即便人家已经囤好一个冬季的量了,可是不缺钱的人家当然是更注重享受,屋里时刻有呛人气味那不叫享受叫受罪。 今年炭价上涨至一斤二十文,宋欢四百二十斤的炭卖出了八两又四百文的价,这可把车厢的钱给挣回来了。 宋欢轻舒一口气。 总算不是太亏。 现在她倒是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回来烧炭了,也不知道之前为什么没有把脑子转过来。 可惜了,若是她能赶在年前再烧两窑,镇上卖不了,县城也可以啊。 太可惜了。 宋欢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怎么那么不灵光呢。 第一百零八章变绝点 宋欢把牛车还给徐叔的路上她看到了一家新开的铺子。 什么时候开的她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第一见。 宋欢仔细观察了一番,这铺子透着一股子江湖骗子的气息。 打从开了这道“新世界大门”后,她在街上行走就会不由自主地注意到这些人啊,物啊,事啊。 脑子里像是有道连线题,不断连接对应,不断积累,愈来愈多。 回到食肆,掌柜的就让人把饭菜端上来,宋欢也没客气,坐下好好吃着。 这时她旁边桌的谈话内容吸引住了宋欢。 一开始宋欢听他们说的是行话,所以特别留意了一下。 后来才是被谈话的内容所吸引。 刚开始两人只道这太平镇挣钱不易,随即又把话题引到了一家卦馆。 甲说道,“倒是给他挣了一大笔。” 乙摇头说道,“那生意太‘伤攒子’,伤天害理,缺德!” 伤攒子是江湖人对管做缺德事的人都调侃。 做亏心事亦然。 甲感叹,“是啊,不过没想到啊,这小地方也有这种事儿。” 乙意味深长笑着道,“好事若无间阻,幽欢却是寻常啊~” 一般滋味,就中香美,除是偷尝。 甲哈哈一笑,抬起酒杯,酒杯碰撞,两人直接又一杯浊酒下肚。 乙压低声音说道,“你知道来找那做变绝点儿的人是谁家的不?” “变绝点儿”,是江湖人管给人打胎的叫变绝点。 这是指对胎儿而言,十月临盆能够活得小命一条,人给治死了,由活变成气绝了。 走江湖的人们,对于骗取人的银钱都不在乎,唯有对做这“变绝”生意的都统一保持不赞成。 甲摇头。 这事儿他哪能知道啊。 乙神秘一笑。 甲看乙这模样就知道,“你知道?” 随即兴奋又好奇地追问,“谁家的?” 乙先是警戒的四处看看,这才放下心低声对甲道出。 话音一落,宋欢碗里的粥都不香了,瞪大眼睛,“!!!!” 她没听错吧? 方家? 这镇上有两户夕水方家吗? 她没记错吧? 孙氏说的应该是方童生家的小女儿吧?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搞清楚这其中的事儿。 傅渊之这个所谓的未婚妻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待考证,但若是真的,他们想逼着傅渊之娶对方,这也是一个把柄。 而且,傅渊之未娶就先戴了绿帽子,这个笑话也够她笑一年的! 咳咳咳,正经正经。 宋欢囫囵地把粥喝完,一旁的伙计以为宋欢要回村里,把已经用油纸包好的几道剩菜拿来出来。 别以为是剩菜不好。 这菜里有肉,还是好肉,放了十足的好东西,都是那些有钱人来这里谈生意没怎么动过筷的剩菜,也算是新菜,只是冷了而已。 这菜不是熟悉有情分的人那都不给的。 宋欢道了一声感谢就急匆匆地离开了。 伙计看着宋欢的背影道了一声奇怪,难道还有别的事儿没忙完? 甲乙两人注意到了宋欢,只是两人压根没放心上。 他俩哪里能知道这个年纪轻轻的看着就不像江湖中人的小辈,偏偏是个一只脚已经踏入江湖中的人,能听得懂他们这行的话。 宋欢直觉,那两人说的变绝点的就是刚才她留意过的那家卦馆。 卦馆门前那八个字,“圆光寻物,专打鬼胎”。 大家都能理解,身为现代人,对像“鬼”、“胎”这些敏感词肯定是会特别留意一下。 宋欢就对此印象深刻。 当然,她的思维是把她往那种方向发展。 这年代的普通百姓就不一样,这其中也除了像甲乙这种知晓内幕的江湖人以外。 “圆光寻物”,那些不知内幕的人都以为此卦馆的人会圆光,丢了东西,圆光圆得出来是何人偷了去。 至于对“专打鬼胎”的理解是,谁家有邪魔外祟,他们就会去捉妖除魔。 大家基本不会往那种乱七八糟的方面去想。 宋欢来到了这家铺面,铺面不大,但能糊弄人的“门面”还是很全的。 门面就是道具、工具之类的。 宋欢才到门口,里面一中年男子就迎了上来,容貌中等,宽衣博带,以一副普通文人的形象出现在宋欢面前。 他声音温和道,“这位小姑(娘),小公子,可有什么需要小店帮忙的地方?” 他明显是看出宋欢是女子了,下意识开口又突觉不妥,这才改了口。 宋欢见此脑中灵光一闪,一个主意袭上心头,脸上瞬间换上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 中年男子见此,连忙让宋欢赶紧进铺子里坐,顺手倒了杯茶水递给宋欢,然后就坐好,扮演上倾听者的角色。 宋欢握着茶杯,眉间微蹙,一丝愁苦染上眉间。 看得人那叫一个心疼。 宋欢吸了吸没有鼻涕的鼻子,很是伤心道,“我……,我发现了……” 宋欢话未说完又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那叫一个矫揉造作啊~ 之后宋欢就断断续续地对着中年男子述说了自己的“苦处”。 中年男子总结下来就是,与姑娘有婚约的郎君还没等她过门儿就在外面开始偷吃了,还被她这个未过门儿的媳妇儿给知晓了。 这兄弟也是倒霉。 等过门儿了再去外面吃不行么? 唉~ 扯远了,所以这姑娘是想干啥? 中年男子这么想也这么问了。 宋欢用帕子拭了眼角并不存在的泪水,这才开口道出她此行的目的,“看店家您也是个好心人,您能不能发发善心告诉小女子,我那未成婚的郎君究竟是和谁……和谁……一起,也让小女子能够彻底死了心,不再纠缠于他。” 话落,宋欢又开始“抽泣”。 中年男子嘴角抽了抽。 就为了这事儿,这有必要么? 中年男子为难道,“小姑娘有所不知,干我们这一行的,那首要做到的就是守口如瓶啊,否则,我们这生意还如何做得下去?” 中年男子不想和宋欢扯太多,就想以这借口把她打发走,顺便帮一帮那个人,大家都是男人,也能理解就顺手帮一把。 听这小姑娘的描述,他心里大概有数了。 这么水灵的姑娘,能跟她搭配的郎君估计也长的不差,那这段日子来他这儿的也就那位了。 毕竟也从人家手里挣了不少,就帮人帮到底吧。 宋欢忍着心痛,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碎银子。 一两银子,真是让她下血本了。 中年男子原以为做不成生意了,谁知道情势急转直下。 中年男子眼睛扫过桌面上那块碎银,犹豫道,“这……我们毕竟也要为客人着想。” 宋欢心下暗骂贪得无厌,随即又从荷包里拿出一吊钱,然后紧紧抓住荷包,哭唧唧道,“店家,这是我能拿出的所有了,剩下这些,我还得按照家里的交代买东西回去,否则,我怕是不能进家门了……” 民国奇人 第一百零九章告知 中年男子也不多为难,一个小姑娘能拿出这么多也出乎他的预料了。 他这才为难说着,“见你一个女儿家,若是真嫁错了儿郎可就苦了一辈子,算了算了,谁让我今天想发一把善心呢,且告诉与你吧。 不过,你可不能把是我告诉你的这事儿宣扬出去,我这儿还得接生意的,否则,你一小姑娘可赔不起。” 宋欢一副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 十月份的时候。 他记得那天正下着大雨,正喝着茶的功夫,从外边就进来了一个人。 约莫二十岁左右,穿着打扮应该是哪家的仆人小厮,长得端正,相貌俊美。 他进门直接就问,“店家你这怎么叫打鬼胎?” 中年男子示意小厮坐下,喝着茶,装作高深莫测道,“凡是姑娘受了邪魔外祟,不夫而孕,就叫鬼胎。 妇人的丈夫不在家,受了邪魔外祟,有了孕,亦是鬼胎。 这鬼胎要是不治,长成了形,生养下来,不定是个什么东西。 这鬼胎不可怕,传说出去,亦真寒碜!” 小厮心下一喜,没想自己歪打正着来对地方了。 小厮道,“鬼胎是怎么打法?” 中年男子习惯性用食指和大拇指摸了摸两撇的八字胡,说道,“鄙人有两个法子。” 小厮追问道,“什么法子?” 中年男子自觉装得差不多了后,这才说道,“一个法子就是用针扎,见效极快。” 小厮听到这直皱眉,用针扎就不免得与这人见面。 小厮又问,“那另一个法子呢?” 中年男子又道,“这另一种法子就是吃药往下打。” 仆人蹙起的眉头这才放开,说道,“这倒是个不错的法子,那是汤药?还是丸药?” 中年人道,“汤药,丸药都可。” 小厮一听还挺便利,“那就丸药,药费多少钱一付?” 中年男子说道,“二十两一付。” 小厮一听,这人莫不是要讹自己? 小厮说道,“这药价怎的如此贵?” 中年人说道,“鬼胎鬼胎,用的药自然不便宜,皆是上等的好药,其中一味麝香就需要二两多银子,不说还有其他。 这药虽然贵,但也不是全无好处。 这丸药吃下去人不受伤,一天的工夫准能把鬼胎打掉。 老兄也不坑你,跟你说句实在话,老兄我也就挣了你一两银子而已。” 仆人这么一听,原来觉得挺贵的价格也变得还能接受了,“这,吃下去,要是不灵验呢?” 中年男子完全不憷,挥手道,“不管事,原钱分文不收,全退回给你!” 仆人还是有些不放心,“不会死人?” 中年男子连忙摆手,“都是上等好药,怎么可能死人! 罢了罢了,你若是不信,自去别家瞧瞧。” 小厮若是还有别的地方能去也就不会来这儿了,连忙拦住中年男子,说道,“店家济世救人,技艺定然精湛。” 说话的工夫,小厮从怀里拿出两锭五两银子,说道,“店家你给配这药吧,我留下十两当做定钱,明天我来取,剩下的银子一道给你带来。” 中年男子视线放在小厮手心里的那两锭银子,随手接过,嘴上还叮嘱道,“那你可得说话算数了,我还得先倒贴银钱给你配置,你若是不来,那我这生意就没法做了。” “对了,小哥姓甚名谁?”中年男子问道。 小厮只说了姓,“我姓吴。” “店家放心,明日这个时候,我准时来。” 说罢,小厮转身出了铺子。 待他走出一段距离后,中年男子立马把自己儿子叫出来,“看清刚才那个人了没有?” 壮实的小伙子点头,“爹,放心,看清楚了。” 中年男子这才说道,“你快去追他,跟着后头,瞧他进了哪条街巷,进了哪户府门,确认是哪家后再回来说与我听。” 壮实的小伙子听话立马拿着伞就追了出去,暗中跟踪。 中年男子的媳妇儿也掀开帘子出来,一脸担忧道,“你个狠心的,这么大雨让儿子出去,我说雇个伙计你又不乐意。” 中年男子哼了一声,“你个妇道人家懂甚? 我们这行,是江湖人也不愿意多看一眼。 雇伙计,还是把这想法打消吧。 只要人家有心,就能把我这活儿给偷学了去,到时候饿的就是我们爷仨了!” 中年男子的媳妇儿不做声了,只又转身回去熬煮姜汤,等儿子回来了多喝些,祛寒。 不多会儿,中年男子的儿子就回来了,跟着就把地址报了出来。 中年男子这些年混江湖,什么突破下限的事儿都知道些,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感叹,“怪道不乐意扎针呢!” 这时,中年男子的儿子也没进后院,坐在自家爹身边,提问解惑,“爹,你又不会扎针,你为啥先说扎针?” 中年男子说道,“你不懂,你爹是用这话探明白。” 中年男子的儿子眼睛一亮,好奇问道,“探什么?” 中年男子摇摇头,“等你再大些爹就告诉你。” 这年龄的娃最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到时候被人套两句就什么都说出来,你爹还怎么混? 中年男子的儿子瘪嘴委屈地“哦”了一声就跑去找娘了。 哼,不说就不说,我还不稀得知道! 中年男子摇摇头,叹了口气。 唉,要不是媳妇儿伤了身体还得再调养几年,他真想立马再多生几个。 用宋欢的话说就是,大号养废了,想再重新练个小号。 第二天,小厮果然准时。 中年男子递过药瓶,边嘱咐道,“先将坐药用上,觉着有动静了再吃丸药。” 那小厮谨记,把剩下的十两银子给了中年男子后就迫不及待持药离去。 第四天,那小厮再次登门,比起前两次恭敬很多,对着中年男子作揖道,“先生,您这药真有效力,我特来道谢。” 说着他又拿出一两银子递给了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也不推脱,白得的银钱,谁会嫌? 中年男子又摸了把自己的小胡子,问道,“打下鬼胎后,人觉得如何?” 小厮说,“吃下药后,肚腹疼痛难忍,索性胎是落下来了。” 小厮又愁苦道,“不过,这两天病人周身软弱,不思饮食,心乱神昏……” 中年男子道,“这怕是有些不好,还得再配付产后的药吃,安神养血,补气补心。” 小厮摸了摸空空如也的钱袋子,咬牙道,“若是不吃会如何?” 中年男子摇头叹息,“若是不吃,自是鬼胎索命,九死一生啊。” 第一百一十章回村 小厮惊得后腿一步,有些害怕,随即问道,“配这产后药得多少银钱?” 中年男子道,“这倒不贵,才五两银子。” 小厮舒了口气,“那先生您先把药配成,我后天来取。” …… 宋欢听了原委这才真的确认,确实是方老童生府邸。 至于确定是不是方老童生的小女儿,随便打听打听就能推理出来。 方童生原配在生第二胎的时候难产而亡,家里只有一个小妾。 原配生的女儿已经嫁出去,那家里仅剩的两个女性就只有小妾,还有小妾生下的小女儿,也就是那个所谓的傅渊之未过门儿的媳妇儿。 原配过世,小妾当道,小妾为了彰显自己的存在,经常会出入自家的产业,而只要仔细留意就知道打鬼胎那段时日小妾也没闲着,那其中是谁和小厮通奸就一目了然。 宋欢啧啧称奇,这太平镇是不是风水不好? 怎得尽出这种事儿? 回去的路上,这婚约宋欢是越想怎么越觉得是假的? 傅渊之他爹是童生,给傅渊之订娃娃亲的对象同是童生家的女儿,这门当户对自然不用质疑。 可这时代也还是注重嫡庶有别啊。 她觉得傅渊之他爹不会糊涂到让自己儿子娶一个庶出的女儿。 这不会是方家想找个接盘侠胡编乱造出来的吧? 宋欢都替傅渊之心酸了,这娃,唉,说实话,他若是没有离开估计现在连骨头渣子都被人啃完了。 至于傅家为什么执意要给自己安排亲事,也就如孙氏所说的不让自己留在傅渊之身边,有她在,傅渊之接受这门婚事的难度就会加大。 傅氏得益就少。 宋欢觉得自己好像窥探到了这帮人的用心。 他们这到底是想从傅渊之身上得到好处? 还是想搞垮傅渊之? 当然,仅凭当下的了解,宋欢更趋向后者。 他们为什么极力要促成这门婚事? 若是真的,父母之命这能理解,谁能预料到如今傅渊之咸鱼翻身能考上举人的情形? 可若婚约是假的,他们让傅渊之娶一个门第相差太大的童生家的庶女,这不就是想把傅渊之搞垮? 搞垮一个人,后院起火也算是他们能用上的最快捷方式了。 这是对傅渊之不给傅氏一族挂靠田赋的报复? 宋欢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的分析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可是这一时半会儿的她没想得那么多。 总的来说,她今天收获不错。 最起码傅渊之想退了这门亲是有理由了。 十二月二十四 阿弟休学成功,他和颜六手里大包小包,这些都是需要放进车厢里的。 阿弟惊讶,“换了车厢啦?大了很多啊!” 傅渊之帮忙把行李堆放进去,“我们四个人,到时候用的地方多,大点好。” 阿弟点头,“是这么个理。” 从府城回大榕树村得四天半的行程,中间有一个晚上可以在县城的出租屋里住上一夜,顺便把阿弟多余的东西放在家里,再把需要带去大榕树村的东西拿上。 十二月二十九中午,一辆骡车驶进大榕树村。 骡车村里人家也有,这其中当然就是槐树傅家和傅清林家,现在的里正家则是牛车。 今日驶进来的这辆新骡车车厢更大,看着比其他家更是威武帅气。 很能满足人虚荣心的那种。 爱“车”的孩童们兴奋地在路边呼喊着。 在家里的长辈们也被这动静给喊得停下手中的事务,出来看情况了。 梁福财对着高小妹说道,“肯定是传林哥回来了。” 这一幕也被槐树傅家和傅清林一家看在眼里。 傅泰看着那渐渐驶到大榕树下的骡车眼底神色复杂,直观比想象中更让他感受到那股冲击。 有股名为嫉妒的藤蔓不断在心中滋长,蔓延。 傅渊之的骡车是上不去宋家的,只能停在路口托梁福财他们家帮忙照顾。 阿弟最先跳下车,对正好出来的梁福财和好友梁福康打招呼招手。 梁福康比阿弟大一岁,如今也还是个调皮孩子,也不讲究什么丰富,直接快速跑过来,“好啊!多久没见了,怎么比我更白净了!” 阿弟哈哈一笑,“我本来就比你白。” 梁福康一听就直接假模假样地用拳头挥舞作势锤过去。 阿弟哈哈一笑避开。 两人瞬间又闹开。 他们的情谊并没有因为时间而被冲淡。 阿弟褪去在县城里那一副端着温润书生的模样,眨眼间又变回在田野里无忧无虑、为所欲为的野小子。 原本和阿弟玩得不错的其他同伴见此把心中的紧张隔阂一抛,也加入了两人队伍,大家嘻嘻哈哈又闹做一团。 一旁的颜六则是感叹,不同于他家那种死气沉沉的感觉,这里充满活力和希望,一股茁壮的生机正蓬勃发展。 傅渊之则和着梁福财家里的长辈寒暄,没两句就扯到了进京赶考的事儿,傅渊之只说想下次再考,并不是钱不够的原因。 可他们并不这么认为,只当是傅渊之不好意思开口说钱不够。 梁福财他爹就想着还是得和族长说说,这可不能耽误了傅渊之的前程。 骡车委托给梁家,梁福财拍拍胸口直说放心,在百姓眼里牛、骡子、驴这些都是宝贝,可以说是看得比命还重要,他们肯定照顾好。 再说了,现在傅渊之也算是他们的“衣食父母”,照顾一头骡子,这不是应该的吗? 在傅渊之回宋家之前,梁福财把孙氏这段时间频繁找宋欢的事儿给说了,具体内容是什么高小妹不知道,他自然也就不清楚,只能让傅渊之警惕着些,不知道傅氏一族会有什么后续动作。 傅渊之眸底划过一丝能冻死人的寒意。 傅氏一族永远不知道自知之明这四个字如何写。 傅渊之和阿弟三人到家,家里静悄悄的。 嗯,很正常,他对自己回家宋姑娘不在家的情况已经习以为常。 三人把东西规整好,傅渊之则很顺其自然的进入厨房里准备烧火做夕食。 分离不过半个多月,宋欢就能把原本空空的厨房又放满了吃食。 新鲜的冬笋、已经熏了有好几天的腊兔、腊鸡以及一把一把的枳棋子。 烟火气息扑面而来。 阿弟把枳棋子拿起来,递给颜六。 他第一次见颜六是叫叔叔的,后来得知他的年龄和大哥哥差不多,才改口叫了颜大哥,“颜大哥,你尝尝,这个好吃,很甜!” 颜大哥这人真的很客气,只叫他吃东西虽然他点头应了,若是大家不主动递到他手里,他是不会去吃的。 这几天相处下来他的最大感受就是这个,就是,怎么说呢,颜大哥拘束过头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诉说 宋欢回来时就看到小院门上的锁被打开了,厨房里也冒出来炊烟。 这是多么熟悉的画面,宋欢下意识就喊了一句,“我回来啦!” 这是几年以来形成的习惯。 果然,下一刻,跑出来的就是阿弟,不过已经是2.0版本的阿弟了。 宋欢噗嗤就笑了。 怎么办,她好喜欢那个肉嘟嘟的阿弟呢。 不过现在的阿弟也不差,翩翩小少年郎,白皙帅气,养眼得很。 阿弟咧开嘴,声音扬起,“阿姐,你终于回来了,我肚子都饿扁了。” 宋欢哼了一声,“多饿点,看看你,肚子圆溜溜的。” 阿弟被宋欢这么一说,立马低头看肚子,并没有阿姐嘴里圆溜溜的肚子,然后抬头就对着阿姐哇哇叫,“阿姐,我已经长大了,不要再逗我了!” 宋欢哈哈一笑,“傻!” 大榕树村虽然有些地方不好,但这里是宋欢一开始过来的地方,也是原身和阿弟的出生地。 那满满的归属感是不能骗过人的感官和潜意识的。 在外如何轻松快意却总是缺少了那么一点感觉,就是这种回到熟悉的成长地方的那种归属感。 宋欢和阿弟都卸下了身上的那股劲,又回到了最初那无忧无虑轻松自在的生活。 虽然宋欢每年也会回来烧炭,但亲人在身边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这次的对比就很明显。 是她老了吗? 怎么越来越接受不了分离了呢? 轻松下来的不止宋欢姐弟还有傅渊之。 这里承载了他的两个极端,最痛苦和最开心。 但是在宋家,他就能软化身上竖起来的刺,温和而平静。 加上颜六,大家一起围着堂屋的餐桌坐下,桌上是四菜一汤,桌下放着一个正燃烧炭火的炭盆。 它暖的不止屋子,还有几个在外许久的人心。 虽然明天就是除夕了,可是今天毕竟是阿弟回来的第一天,宋欢觉得还是很有必要去和宋爹宋娘他们说一声。 这次,傅渊之没有如往年留在屋里,也随着去了墓地。 阿弟烧香拜了三拜,第三拜起来的时候眼睛已经蓄满了泪水,“爹,娘,我回来啦,我好像你们啊,你们是不是也想我了……” 阿弟絮絮叨叨地把这些年的事儿告诉爹娘。 他去进学、学塾里发生的趣事儿,还有自己已经是廪生的好消息全都说出来。 他想告诉爹娘,自己过得很好,很出息,他已经长大了,懂得自己照顾好自己,也知道照顾阿姐了,爹娘不用担心。 宋欢和傅渊之以及不远处的颜六都定定地站着。 颜六把眼底的泪意憋回,他到底是成了孤家寡人了。 他仰头看天,心道,爹,娘,兄长们,你们放心,我现在过得很好,去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人,看了很多事。 娘,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傅渊之敛下眼底的晦涩,他明天也得去一趟爹娘的坟前。 今时不同往日,他不必惧于他们。 大家收拾好心情后,又回到餐桌吃了一餐团圆饭。 入夜,傅渊之和颜六下山了,他们得去梁家借住。 如今,他已不方便住在宋家了。 宋欢和阿弟并没有早早入睡,反而坐在灶台烧火口聊起了天儿。 阿弟把已经烤好的花生递过去,“阿姐,你是不是希望我留在府学啊?” 宋欢摇头,“一开始是这样,但是听你傅大哥说了后,就觉得你不留也好。” 府学里的情况可能比她读的学校要复杂得更多。 而且傅渊之说的那句话震动了宋欢。 如果阿弟成为了第二个颜昭,那她是不乐意见到的。 空有想法,没有手段,眼高手低。 不甘平凡却总是想逃避,而不是想如何解决。 一件实在事都没做,不仅在职场失意,也牵连到身边的人。 朝廷、百姓,需要的是劲草,而不是空谈家。 当然她并没有完全否认了颜昭的所有,在她看不到的方面他可能有卓绝的成就吧,只是在她目之所及的那些方面来判断,这人确实有些害己害人。 颜六的一言一行,都让宋欢时刻觉得颜昭有多对不起他的妻儿。 如果阿弟成为这样的人,呵呵,她一定会暴打他一顿,不认这个弟弟,也不给她娶媳妇儿生儿子。 她还记得以前她听过的一句话,作者叫什么玲? 时间太久了,她已经起不起来了。 但是,内容让她记忆深刻。 那句话是这么说的,如果孩子的出生,是为了继承自己的劳碌、恐慌、贫困。 那么,不生也是一种善良。 颜六就是例子。 颜昭生而不养。 他贫困,小心翼翼,时刻怕惊扰到别人,寡言少语也不会说话,这是多么让人心酸? 他最大的错误或许就是投生错了人家。 所以,在阿弟这个年龄段,相比学习她更看重树立阿弟正确的人生观。 德智体美劳,德必须放在第一位。 既然府学给不了,那就让自己来。 阿弟听了宋欢的话,舒了口气,“阿姐,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落下学习的,你就等着别人叫你做解元姐姐吧!” 宋欢伸手捏了捏阿弟的腮帮子,“哎呦,厉害啊,瞧你这模样那解元是志在必得,是手到擒来了?!” 阿弟用力点头,“那是,阿姐的阿弟是最棒的!” 宋欢哈哈一笑,“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姐弟俩瞬间又笑做一团。 整个宋家小院迎来了久违的热闹。 院外经过几年时间又长大不少的大树们,也沙沙沙地摇晃枝叶,迎合那随风而来的欢声笑语。 翌日清晨 阿弟一如既往地早起。 如同他五岁那年傅渊之起来见到的那一幕。 阿弟手里拿着一把扫帚,清理昨夜飘散下来的枯叶,嘴里背着书。 小脸满是认真,坚决不允许落下一片叶子。 宋欢比阿弟晚了一刻钟,起来就看到这一幕。 愣神发呆了许久,待阿弟出现在自己跟前时宋欢才吓得回神。 阿弟好奇地看着阿姐,“阿姐,你发什么呆呢?今天除夕,你别想偷懒啊!” 宋欢,“……” 让自己画意诗情一下有那么难吗? 还有,我什么时候偷懒了? 宋欢咋咋呼呼反驳道,“没看到家里那么多东西吗,都是你姐弄的,你还说你姐偷懒,想挨揍是不!” 宋欢挥出的拳头一僵,看着跟自己差不多个子的阿弟,“!!!” 怎么一下子就和自己一样高了? 这长得也太快了吧? 阿弟趁着阿姐出神,快速就溜了出去。 虽然阿姐打他他不会疼,但是,他就是下意识想要躲开。 可能在小时候挨“揍”时养成了条件反射,只要那两个字被触发,他就下意识躲避拔腿跑。 第一百一十二章理论 傅渊之爹娘的墓虽然不如宋爹宋娘他们刚打扫过,却也看得出是有人来拜祭过的。 傅渊之放下手中的吃食,扎扎实实地拜了三拜。 他定定地只看着爹娘的墓,仿佛正在和爹娘对视,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一句话,“爹、娘,孩儿不孝。” 原谅儿子来晚了,原谅儿子没来给你们扫墓,原谅儿子现在才来看你们…… 太多太多的话想说,他想告诉爹娘,他有喜欢的姑娘了,就是宋叔叔的闺女,宋欢。 他成了亚元,考中了举人。 他现在过得很好,他们满足现在的日子。 这些都离不开宋姑娘,也请爹娘在天上多保佑宋姑娘和阿弟。 他如今拥有的都是沾了她的福气。 傅泰不声不响地来到傅渊之身后,苍老的声音说道,“马上就要开祠祭祖了,你还呆在这干什么?!” 傅渊之收敛脸上的情绪,站起身,看向傅泰。 傅泰头发斑白,而那双布满皱纹的眼睛却显露出他的精明和想法。 “原来三爷爷还记得我是傅家人?”傅渊之开口就是这么一句。 傅泰握着拐杖的手微紧,面上强自拉出笑容,“你这孩子,大过年的说什么呢?赶紧的,就等你一人了。” 说罢,傅泰就直接离开了。 傅渊之回头看向爹娘的墓,眼底划过一丝伤痛。 爹娘,儿子怕是要不孝了。 傅家祠堂。 傅渊之的到来出乎众人的意料,祠堂里的声音戛然而止。 傅渊之往记忆中的位置走去。 傅泰见此并没有多说什么。 全程傅氏一族的男人都听从族长傅泰的安排。 待祭祖流程结束后,就是大家一起吃饭的时间。 一年中也只有这天会把整个傅氏族人团聚一起,如此才不会让一个家族越走越散。 一整个家族大家各说各话,扎堆聊天,说着哪个哪个的亲戚又出息了,哪个哪个的亲戚又可惜了。 其实,男人也挺八卦的,嫉妒也不免,只是没有妇人显露得那么明显。 族老甲是众多族老中年纪最大,平日里被恭维惯了,有些自视甚高。 傅渊之没给傅家挂靠田赋他早就堵了一肚子的火气,只是因为傅渊之没回来,没有地方撒气。 如今傅渊之一来,他便酝酿着该如何让傅渊之收回给梁氏的田赋转回来给傅氏。 “传林小子,你过来,老头子我有话跟你说。” 这句话就好像是一道开关,整个屋里的声音瞬间被静音,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傅渊之淡然地来到族老甲的跟前,恭敬地喊了一声“满爷爷”。 满爷爷很满意傅渊之这一行为,给他涨了面子,举人又如何,在自己面前不还得乖乖的? “你如今也是举人了,我们大家也都是一家人,之前念你年纪小不懂事居然把田赋名额给了梁氏,如今你回来正好,把名额拿回来,族人们也能轻松许多,你啊,要多多帮衬。 有句话怎么说呢,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这一族能有你和学林那真是光宗耀祖了,我们这些族人也能沾光受益。 出息了,真是出息了啊,想当初你才这么点大的时候,才刚会叫人,没想到眨眼间就长大了,还考中了举人……” 屋里的众人一听田赋的事儿就不自觉的竖起耳朵,眼神死死地看着傅渊之,像是要从他脸上看出朵花似的。 傅渊之倒是没多说,只问了一句,“我若是把名额拿回来,族里准备一年给我多少银钱?” 这话一出,族人们都诧异地面面相觑,有一个人就问出声,“咋滴,还得给钱?那这和交田赋有什么区别?” “是啊,学林都是直接给大家伙的,都没提银钱的事!” “你这孩子,咋掉钱眼里去了?” 满爷爷笑的满是皱纹的脸瞬间绷紧,声音带着冷淡,“你什么意思?” 傅渊之说道,“我能有如今的成就,族里未曾出过一分力,如今想要挂靠我名下,那这该给的可不能不给。” “梁氏一族给了我四十两银一年,族里呢?是个什么章程?若是能优于梁氏,我或可考虑考虑。”傅渊之轻飘飘地把炸弹丢出,很是一副好商好量的模样。 这话一出,众人俱是一静,傅渊之能有今天的成就确实是他自己的努力,傅氏一族不说出钱,就连多照拂一二都未曾。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家里人多,谁能有多余的能力去供养一个未来可能会考上举人的人? 这事儿又不是绝对的。 大家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人,对这种事不敢赌,也赌不起。 大家这么自我安慰。 人群里有一男子说道,“你是傅氏族人,大家血脉相连,怎么能和梁氏相比。” 这话一出,给心虚的大家伙又打上了一针强心剂,纷纷附和,整个屋里七嘴八舌,都在直接或间接地指责傅渊之的无情。 傅渊之冷笑,“我记得,我爹给了傅氏一族五亩水田作为族田,就是为了供给小辈念书的。 我为什么没有? 难道,我不算傅氏一族的小辈吗?” 这话一出,刚才说得激愤的人们又是一怔。 对啊,族学也没开,这样也不用他们出钱供传林小子,而且这些银子也足够供他了啊。 傅泊安当初捐的这水田完全可以用来养他的儿子啊。 傅渊之冷笑,开始现场算账,“我爹是在我出生那年给族里捐的水田,直至四年前的旱灾我都按两文一斤来算,期间的价格波动我也就不添加进来,这时间一共是十七年。 稻谷在旱灾后涨价四文一斤,有四年。 五亩水田,若是按当初两文一斤来算,一年能有三两收入,十七年就有五十一两银。 涨价后,一年能有六两的收入,四年就是二十四两银。 这些年存下来就有七十五两银。” 傅渊之停顿足够的时间给其他人发挥想象后,这才问道,“请问,这钱既然没给我,那是给了谁?还是,族长你存下来了?以待日后留用?” 傅泰眼底划过唳色,转瞬恢复,“当初不也没找到你人嘛,所以这钱啊,都拿来帮学林和清林了。” 傅渊之笑,“那堂兄既然受了族里的帮助自然不收大家的钱,也算是报了族里的恩,可我既然不受族里点滴帮助,自然得就事论事。 毕竟,族田也是我爹赠予的。” 不管怎么说,傅泊安的水田给了族里留给后辈念书用,那也不能把傅渊之给排开了,他也是族人,更是傅泊安的儿子,没有理由不给这个孩子。 第一百一十三章过年 宋家 宋欢和阿弟以及颜六,三人已经把家里上上下下都打扫了一遍,该擦干净的也都擦干净了。 辟邪的符咒桃木牌也挂上了,却久久不见傅渊之踪影。 在大榕树村,他倒是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应该是被人绊住了,宋欢想。 直至申时一刻,傅渊之才回到宋家。 田赋的事儿暂且告一段落,傅渊之的不退让以及众人心虚,没能强迫他收回,而傅渊之也把它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族田的事儿上。 至于现在他没有立即进屋,而是回想着族长说的父亲给他定下婚事的事儿上。 这事儿他从没听父亲提及。 傅泰拿出来的那张婚契,上面的字迹他仔细辨认了,虽然很像,但那不是他爹的字迹。 这事儿估计是谁在背后捣鬼弄出来的。 但是,宋姑娘是不是早已知晓自己有婚约了? 孙氏是不是早已经告诉了她? 她为什么没有问自己? 是不是…… “傅渊之,你回来了?傻愣着干嘛?赶紧进来帮忙!”宋欢侧头看到了傅渊之,然后扬声喊到。 傅渊之思绪被打断,整理好情绪后就直接进屋帮忙。 宋家过年的流程也还是老样子,把具有美好寓意的菜做出来后,敬神,拜神龛,再给宋爹宋娘祭拜,然后就吃年夜饭,再放响炮,守夜就行了。 今年守夜人多,四个人一个不落。 傅渊之藏在心里的话一直没机会问出口。 待子时山下响起了响炮声后,阿弟就闹着要点响炮,拉着一脸不在状态的颜六到了院门口折腾响炮,腾出了空间后傅渊之这才有了机会把疑惑问出口。 宋欢淡定的点头,视线没离开阿弟,生怕这娃玩疯受伤,“啊,这事儿啊,我早就知道了。” 傅渊之,“……” 宋姑娘语气如此轻飘飘,也不知是生气还是不生气。 他也无从猜起。 傅渊之解释道,“这婚约是假的,我从未听父亲提起过,而且,族长拿出来的婚契字迹也不是我父亲的。” 宋欢这才把视线放在傅渊之身上,“我也猜是假的来着。” 傅渊之,“???” 这是怎么猜到的? 傅渊之问道,“你也看了那张婚契?” 傅渊之这么问是因为他之前的书就是他爹手抄的,所以宋欢能认出傅渊之他爹的字迹很正常。 宋欢摇头,然后就把自己在镇上的发现和他说了。 傅渊之没想到,他莫名其妙就被天上飞来的绿草给砸中。 不过,有了宋姑娘的话,他心也安定了下来,总之,宋姑娘没误会就好。 其他的事儿就都好办了。 院外门口 放了几颗响炮后,颜六就想回去了,谁知就被阿弟给拦住了,只见他挤眉弄眼道,“大哥哥有话要和阿姐说,你先别进去。” 别搅和了阿姐的好事儿。 颜六,“……” 有吗? 看着阿弟那双饱含着八卦,亮闪闪的眼睛。 好吧,那他再待会儿。 阿弟原以为大哥哥和阿姐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谁知道几个月下来还和以前一样。 这么久的相处下来都没进展,那,会不会是颜大哥不会看眼色造成的? 啧,他一个小的还得教比自己大的看这种眼色。 唉,阿姐,阿弟可是为你牺牲了好多啊! 宋欢若是知道阿弟这想法,指定一巴掌呼过去,小小年纪不学好,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废料? 你阿姐天生丽质难自弃,这点小事儿还用得着你个做阿弟的出马做助攻? 那她就白看那么多年的狗血剧情了。 游学,时间分配自然就可以自己自由安排了。 初七又下了一场大雪。 宋欢想利用这个正月多猎一些野兔、山鸡,熏好后就可以保存久一些,毕竟不是每个地方都能够比这里更容易更方便猎上猎物。 这里毕竟有现成的陷阱。 能省一点是一点。 阿弟收回被放飞的心,回归了学习状态,他答应阿姐的就一定会做到,他不想也不能让阿姐失望。 还有爹娘! 颜六则和宋欢一起进山,他的学习能力很强,反正在家他也不想念书,更帮不上忙,还不如跟着来山里捕猎来得强,多学习学习,技多不压身,也能为宋欢减轻不少负担。 而且宋欢从颜六身上也学到了不少,很多她不认识的植物他却能知道,且还知道它的疗效,怕不是亲身体验过的。 宋欢听得很认真,这是她对颜六该有的尊重,也在间接地让颜六试着放松自己,不需要一直处于紧绷状态。 颜六也在努力改变自己,这段时间下来还是能看出一些细微的变化,虽然收效不大,但总算是进步了一点,慢慢来吧。 正月十六,是方老童生的生辰。 他这次大办,邀请了不少朋友,也邀请了傅泰,当然,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杯酒就是傅渊之,傅泰是要把他带上的。 宋欢见此,也准备这天拿上猎物去镇上。 按狗血剧情的发展,这怕不是鸿门宴。 若是趁着傅渊之喝醉把两人的关系做实了,那谁还在意婚约的真假?那是不娶也得娶。 傅渊之人单力孤,她跟着去也放心一些。 没想到,她也有要守护男朋友清白的一天? 啧啧啧,傅渊之,你可欠我太多了。 夕水方家 方老童生虽然是童生,但开着一个所谓的学塾,升学率不高(基本没有),收入也不差,因为是文化人,邀请对象也都会多多少少给他这个面子过来。 方老童生原配已逝,他并没有把小妾扶正,闺女也是庶出,出来招待客人就不合适了。 这一时半会儿可把他难住了。 不过,被邀请的那些人精都知道方老童生的情况,最后,来的也不过是各家的男人,女人是一个都没来。 他们只是来恭贺,不是送脸去对方脚下的。 这把小妾给气得半死,砸了不少好东西。 可她也知道今天是大事,不能太妄为,若是落了方老童生的面子,那她的结果显而易见。 只要那事一成,她自然就能扶正。 压制心底的不快后,她深吸一口气又把平日里的笑脸扬起,得意的一个扭身坐下。 兰花指举起茶杯,勾起唇角,狐狸眼一勾。 心想,耐心,很快了。 傅渊之被傅泰架着不得不来,这是傅渊之顺势而为的结果,其实他自己也有想来看看情况的意思。 听傅泰说,这方老童生还是爹的友人? 那他更得瞧瞧这人是个什么来头。 傅泰手中的那张婚契是否出自这人的手? 拿出这个主意的人,是不是他? 他和傅氏是不是做了什么交易? 除了从他的婚事下手,有没有牵涉到其他地方? 比如,宋姑娘? 孙氏极力要给宋姑娘相看,是不是还有别的考虑? 傅渊之心里有太多疑问,他得去把答案一一拽出来。 傅渊之坐在席上,他旁边的就是傅泰。 在他太抬头看向对面的坐席时,偏后方的位置有一个人影一闪而过,很面熟。 傅渊之皱了皱眉,他看到的时间太短,仅凭那一瞬间他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 傅渊之谨记宋姑娘的话,对于席间食物都不入口,敬酒的时候也就沾了沾唇,并未饮进嘴里。 第一百一十四章方老童生 宋欢处理好猎物后就把得到的四百一十五文放进荷包里。 路过包子铺还买了两个肉包子。 走到了夕水巷,她打算翻墙进去查看情况,但正门肯定不行。 宋欢又绕到另一侧,见附近没人,她便后退一段距离,直接借力踩墙翻上了墙头。 宋欢稳住身子,环顾四周,查看自己的方位以及确认自己下一步的落脚地。 这时,宋欢听到了一声细小的惊呼声。 宋欢条件反射矮下身,警惕地朝着声源看去,就见一个穿着富贵白白嫩嫩的小胖墩,正吸溜着鼻子,嘴巴呈O字,睁着大大的圆眼看着宋欢,眼里写满了惊叹与崇拜。 宋欢把嘴里叼着的包子拿下,对着小胖墩帅气地挑了挑眉,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小胖墩也学着宋欢的动作。 宋欢无声咧嘴笑,然后一个起跳就进了方家的院子。 小胖墩的娘亲这时正好出来,见自家儿子呆愣愣看着墙头,笑得一脸无奈,一把把儿子抱在怀里。 “外面冷,咱们进去烤火啊。”小胖墩娘亲摸了摸自家儿子被冻得凉凉的脸蛋。 小胖墩这时才伸出小胖手指向墙头,“娘,姐姐灰灰(飞飞)。” 小胖墩的娘亲耐心纠正道,“姐姐叫菲菲,不是灰灰。” 小胖墩正是学话的年纪,他也有个大几岁的姐姐。 小胖墩眨巴着眼睛,想说,不是这个意思。 奈何人小,表达能力不够。 只一个劲儿的灰灰灰灰,而母亲则是耐心十足的菲菲菲菲。 进入方家,宋欢打量了一下布局。 类似柳宅,却比柳宅小很多,是硬生生隔出的二进院子。 老童生府里并没有多少奴仆,宋欢轻而易举就进了后院。 宋欢待在角落先查看了情况,很快就判断出方家小女儿的房间。 就见扭着柳腰的小妾敲开了自家闺女的房间,两人在房间不知道说了什么,不久小妾就挥舞着帕子,扭着柳腰离开了。 宋欢确认没人后就想换个地方好听听墙角,这时,另一个妇人打扮的年轻女子又走了进来。 宋欢缩回身子,看着她的侧脸,疑惑地看了又看。 这人,很面熟。 她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宋欢皱眉思索的时间,妇人也进了方小姐的房间。 宋欢想不起来就不想了,直接趁着当下机会赶紧换地方。 方小姐见着来人就惊喜地唤了一声,“姐姐~” 被叫姐姐的妇人安抚的拍了拍她的手,看了眼方小姐的打扮,装糊涂问道,“你这是……” 方小姐愤愤坐下,“我娘让我……勾引那举人。” 妇人眼底精光一闪,叹气道,“你和我家广阜是没缘分了。” 方小姐想到什么就很是伤心说道,“都是因为爹……” 若是被爹知道自己喜欢家里的小厮,还为他落胎,怕是会要了他的命。 妇人拍了拍方小姐的手,“无事,你与那举子成婚以后或许会成为诰命夫人呢,也不是全无坏处。 只是,可怜了广阜……他对你一往情深……这缘分就这么生生断了。” 方小姐反手抓紧妇人,“我,我不稀罕诰命夫人,我只想和吴郎在一起!姐姐,你要相信我,我对吴郎是真心的,这几天,他都没有再来找我了,他,是不是生我的气了……” 世上再没有比吴郎对她更贴心,更爱护,更好的人了…… 妇人抓住方小姐的手,眼睛里似乎有漩涡一般,她和方小姐对视,声音带着一丝蛊惑,问道,“你真的舍不得广阜吗?” 方小姐闪着泪花的狐狸眼顶着夫人,然后很认真的点头,声音微颤,“姐姐……” 妇人声音又恢复平淡,“这也不是没有办法,你和那举人成婚,也不影响你和广阜再续前缘……” 方小姐一脸诧异,不可置信道,“这样,真的可以吗?” 妇人点头,“只是,怕是要好好劝一劝广阜了……” 方小姐抹了抹眼泪,“这,这如何劝?他都不来找我,我空想也无济于事啊……” 妇人安抚道,“我们姐妹一场,我怎能坐视不管?你们情投意合,两心相印,若不是遇到这事儿,你们如何不能做一对鹣鲽情深瓜瓞延绵的夫妻呢!” 方小姐一听妇人的话只觉更伤心。 方小姐或许还是不太能接受这样偷偷摸摸和吴郎在一起,这样就把她们之间的美好爱情变得不堪了,想来想去她还是有些犹豫。 妇人见此,就从另一个方面下手,说道,“你三哥本就比大哥势弱,你若是能嫁给那举人,你三哥就可逆风翻盘,如何不愁压倒大房的人?” 妇人见方小姐有所意动又继续加把火道,“如此一来,你爹也不得不重视你娘亲,或可看在那举人的面上把你娘扶正,如此,你不也成了正房嫡出了?!” 方小姐被妇人劝得心猿意马。 她最在乎的不就是自己不是嫡出的身份吗? 若是娘亲扶正,她就是堂堂正正正房嫡出,三哥也有与大哥一争的底气! 两人接着又继续把这些计划不断补充完善。 这场景这对话使得宋欢大跌眼镜。 原来,爱和肉体是可以这样分开的。 巧言如簧,颜之厚矣!! 厚颜无耻啊! 还是在这种读书人的家里。 方家前院 傅渊之看着傅泰把酒一饮而下后,这才收回视线。 酒过三巡后,傅渊之装作喝大的模样,傅泰和方老童生对视一眼,傅泰借口送傅渊之先去休息,由着小厮扶着,就这么很狗血地进了后院,还很狗血地进了方小姐的房间。 确认没问题后的傅泰正准备回前院,只觉得头有些晕身体发热,想着可能是酒喝多了,原本想要去角落休息却被一只手稳稳钳制住,人还没看清,后颈一疼,人就这么没了意识摔在了地上。 宋欢拍了拍手,人老不禁打,她都怕把人给拍死了。 宋欢拎起人就进了方小姐的房间,此时的傅渊之哪里还有醉意,右脚正踩着窗框,听着动静整个人就这么僵着。 傅渊之仿若放慢动作的卡卡卡回头,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和宋欢的眼睛对上。 空气有一瞬的凝滞。 傅渊之,“……” 这脚到底收回,还是,不收回? 这样子,是不是很,猥琐? 宋欢撇开视线,把手里的傅泰举起来,“这人怎么办?” 傅渊之咳了一声,把脚收回,弹了弹衣摆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就放在那儿吧。” 傅渊之指着方小姐的床上。 宋欢点头,听话的往床上丢去,原想离开的动作又是一顿,回头盯着最里面叠放好的被子,她直接一把扯过来盖上了傅泰,整个人就留出了一个口,能够让他呼吸不被憋死就行了。 宋欢听到门外传来的动静,向着傅渊之快速跑过去,一把搂住他的腰,起落只在眨眼间,两人就到了屋外,关上窗户的下一息,就听到房里开门的声音。 傅渊之,“……” 宋姑娘的动作有多帅气,他刚才就有多猥琐…… 民国奇人 第一百一十五章找来 进屋的方小姐看着被盖得严严实实的人,连掀开看的欲望都没有,只侧躺在外侧,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寂静的房间里,只余珠帘的另一侧,炉烟袅袅。 门外的傅渊之摇摇头,觉得有些困,甩了甩脑袋,一只手扶在墙上。 宋欢发觉了不对劲儿,压低声音问,“怎么了?” 傅渊之摆摆手,“无事,就是有些困。” 宋欢抬头看向天空,这个点就想睡了? 平日里读书习字都不困。 宋欢扶着他在墙角坐下,傅渊之头靠着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宋欢无聊地看着天空,数着角落的梅花。 也不知过了多久。 一声惊呼传遍整个后院。 傅渊之就是被这声音给吓醒的。 他刚想出声,就被宋欢给捂住了嘴。 宋欢指了指屋里头,傅渊之这才反应过来,想起他们当下的处境。 见傅渊之点头宋欢才放开手。 里面尖叫声的主人应该是方老童生的小妾。 宋欢侧耳再想听后续时,里面却没有了小妾的声音,只余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 声音停下,方老童生也正好来了。 里面小妾已经帮还没醒过来的闺女穿好了衣服。 床里侧的傅泰身上的被子也不知何时被掀开,露出了他皱纹遍布而苍老难看的容貌,他此时还昏迷着,脸上泛红,身上的衣服被他扯开,凌乱不堪,而他的特殊部位还在衣摆下坚挺屹立。 老童生见这场景血压飙升,差点没晕过去。 怎么是这样? 傅泊安儿子呢! 宋欢通过窗棂的缝隙看进屋里,没待仔细打量,就被傅渊之泛着凉意的手覆上,遮住了眼前的场景。 耳旁传来傅渊之裹挟着热气的声音,“走吧,你在太平食肆等我,我马上就去找你。” 宋欢不知道自己耳朵已经泛红,只忽略那不正常的心跳,暗道可惜,然后两人就悄无声息地撤退了。 那天具体是怎么解决的宋欢不知道,只知道那件事并没有闹大,估计知道情况的也只有当事人以及参与者。 而傅泰自那天回来后就称病不起了。 后来宋欢和傅渊之分析那天的情景,猜测给傅渊之的酒里放得应该是具有催情效果的药。 毕竟,傅渊之是先看到了里面的场景,才会把宋欢的眼睛捂上。 好在酒被傅渊之不动声色给换了,顺便还让傅泰喝了下去。 那会儿他可不知道里面掺的是什么。 而傅渊之后来觉得很困,也不是生理问题。 通过那声尖叫就可以推断出来。 声音并没把里面那两人给吵醒,那很有可能屋里放了迷药一类的东西。 可是还有一个疑问,既然是方家做的局,为何又会有迷药出现? 岂不是多此一举? 双重保险也不是这么个上法。 一个催情,一个迷药。 怎么看也不像相辅相成。 这其中难道还有别人参与? …… 傅泰并没有和方小姐成事,他在得知具体情况后脸色青黑一片,浑身气得发抖! 身体里那特殊异样他自然熟悉。 那杯酒没进傅渊之的口,反而被自己喝掉了。 他这把年纪还被一个小辈算计,真是奇耻大辱!奇耻大辱! 既然这个法子已被傅渊之识破,那只能来直接的了! 三天后,方老童生来到了大榕树村,前来的人中还有他的两个儿子以及方小姐。 方老童生直接进了槐树傅家。 说起来方老童生和槐树傅家的关系还真是复杂。 最开始方老童生和傅家的关系也就是傅泊安的友人而已。 后来随着方老童生原配的妹妹,也就是潘氏嫁给了傅泊安的兄长(傅榆安)后就成了表亲关系。 方老童生就是潘氏的姐夫。 方老童生直接找到了傅榆安,让他替傅渊之应下,履行诺言结了这门亲。 傅榆安是一个老实木讷的中年人,在整个槐树傅家的人里显得格格不入。 他衣着平常,并没有因为傅学林成为举人就换了衣着,贪图享受。 手上粗糙厚茧,皮肤因为冬季而养白了些,但总体看来也就是普普通通一耕田平民。 虽然岁月不饶人,但也能从轮廓中窥出傅榆安年轻时也是个长相不错的男人。 傅榆安只听完方老童生的话后,直接说道,“这话说得奇怪,履行婚约那也得找传林,我家只有学林。” 方老童生看向潘氏,一丝戏谑划过眼底,潘氏装作没看见。 方老童生直接道,“他爹娘不在,而妹夫你是他血脉至亲,当然由你说了算。” 傅榆安强自笑了笑,“如今在他心里,我怕不是他最恨的人。” 潘氏看了眼这个从头到尾没看自己的男人,对着方老童生道,“这事儿还是得看族里的意思。” 方老童生啧啧称奇,“成了举人就是不一样,你们虽是至亲长辈却连父母之命也不敢过多干预。” 方老童生就差直接说傅榆安没出息了。 一个小辈的婚事都做不得主,还有何用? 傅泰家 傅泰撑着病容让儿子去找了几个族老,把他们喊来家里。 大家一致认为傅渊之必须按照他父亲留下来的婚契,履行承诺,于是派了人让去梁福财家把傅渊之叫回来。 族老甲上次被傅渊之怼得都不想见到他,今日他也不想开口。 族老丙惯会做和事佬,直接打破沉默,把这事儿说了出来,“毕竟是你爹在世时订下来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还是得遵守承诺,不然,怕是会被人数落不孝啊。” 其他几个族老也附和,其中一个说道,“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能因为说要一心科考就不成亲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而且娶了媳妇儿,家里的琐事也有人能帮着打理,你更能专心科举之事,岂不美哉?” 傅渊之声音淡漠道,“家?我有吗?” 这话一出,整个屋里俱是一静。 其中一个族老反应过来,“不就和你大伯一起吗?” 傅渊之道,“那已经不是了。” 当初父亲过世时爷爷尚在。 父母在不分家。 如今他哪里还有家? 族老丙说道,“既然如此,那就让族长找里正再划分一块地出来,刚好给你建屋,如今你身份也不一样了,建个两进的院子正好。” 傅渊之拒绝,“我看学塾就挺好,我自小就是在那儿生活的。” 这话一出,傅泰立即咳嗽,青黑的眼袋,看着有些瘆人。 族老甲用力摔拐杖,“那是学塾!不是能做家的地方。” “能不能当做家那是我说了算,那学塾我爹可说让给族里了?”傅渊之问。 “我记得,契书上写的是我爹的名字。难道,三爷爷拿去县衙重新备案了?” 傅泰仿佛要把肺咳出来,并没有接傅渊之的话。 其他人见此也都不敢说话了。 傅榆安见此,无视手肘上阻拦的力道,站出来说道,“那契书上是写着泊安的名字,三叔还是拿出来吧。” 傅泰怎么也没想到,好好的催婚怎么变成了催宅子了? 傅泰被架着下不来台,只能让儿子去他房里把匣子里的契书拿出来。 族老丙尴尬地说道,“这不是说婚事吗?怎么又扯到屋子了?” “没有家如何给媳妇儿打理?怎么成亲?我还怎么安心科举呢?是吧?”傅渊之看向刚才这么对自己说的族老,把他对自己说的话又原数奉还回去。 族老,“……” “可是,这是学塾啊!族里今年就开办学塾了!你这拿回去,族里的孩子去哪儿念书!” 傅渊之淡定道,“找里正划地,想必族田这些年的产出,各家各户再出一份力,也够建一个比我爹那更大更敞亮的学塾。” “……哦,对了,当初我爹留在学塾的书还在吧?三爷爷,你记得连同屋子一并还给我,我整理清楚后再捐几本给族里,也当是我为族学尽的一点心意。” 第一百一十六章对峙 傅泰这回咳嗽真不是装的,手颤抖指着傅渊之,嘴里硬是吐不出一个字。 这小崽子! 当初就应该让他…… 傅渊之淡然的回视傅泰。 拿回属于他的东西,他无须低声下气。 这帮人,不配。 傅泰只觉一口气上不来的时候,余光扫到方老童生,不知想到了什么又突然缓了过来,喝了口水,顺了顺气,“无事,当初也是看你还小,怕你管不了,族里才帮你收着,如今确实是该物归原主了。” 傅渊之接过傅泰递过来的文契还有钥匙,随口问道,“书呢?” 傅泰的儿子说道,“书都在学塾里。” 傅渊之点头,看着文契上的傅泊安三个字,心下怅然,随即贴身放好。 傅泰见此又说道,“既然这些已经处理好了,那么该说说你的亲事了。 你的婚事按理说不该我们这帮老的做主,可既然人家已经找上门了,你爹娘已逝,我们也不能坐视不理,就当替你爹做个见证,这门婚事……” 傅渊之打断道,“你们怎知这婚事是真是假?来之前也不确认一二?” 几个不知内情的族老都看向方老童生。 他们只是听傅泰说有,那肯定就是有了。 而且,对方又不是穷苦人家,而是童生。 在槐树傅家两兄弟没考上举人之前,那都是他们仰望的存在。 他们这帮在地里刨食的人,哪里会去怀疑婚约还有造假的问题? 方老童生捋了捋胡须道,“这婚契就是证明。” 傅泰看向方老童生道,“无人证?” 方老童生不接话,道,“当初可是你爹亲手写与我的。” 傅渊之走上前,“可否让我细看?” 方老童生哈哈一笑,“你这孩子,这还能有假?” 傅渊之但笑不语。 方老童生笑容维持不住,随即把婚契放在桌上。 傅渊之又看向傅泰,“三爷爷,您的那份呢?” 傅泰示意让儿子递过去。 两张对比下来,若是宋欢在,肯定会说,这简直就是复印嘛,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傅渊之看了许久,方老童生以为已成定局,成竹在胸说道,“渊之可有疑惑?” 傅渊之点头,“是有疑惑。” 方老童生呵呵一笑,“哦?可说出来让大家为你解惑。” 傅渊之点头。 只见他从怀里也掏出了一张婚契,展示出来,说道,“我这也有张婚契,不知哪张是真,哪张是假?” 方老童生瞬间坐直身体,下意识往傅榆安身边的潘氏看去。 潘氏也是一副“怎么可能”的惊讶模样。 方老童生皱眉,随即又强自镇定下来,“这,可是泊安兄提前给你定了两门婚事?” “两份皆是迎娶为妻,不知方老先生可知我爹有让我娶两位夫人的意思?”傅渊之疑惑问道。 方老童生,“……” “可否让我老头子看一看。” 方老先生拿过婚契一看,脊背一僵。 他认识傅渊之的字,这才是傅泊安真正的字迹,两份契书只要仔细一对比,他的那份就做不得真了! 他模仿的只是皮,并没有透出那股笔力险劲的“骨”。 方老童生暗自咬牙,潘氏这个无用的妇孺,连有没有婚事的消息都没打听清楚。 如今,他丢脸都丢到十里之外了! 潘氏见此微微皱眉,她没想到泊安居然真和别家定了婚事。 方老童生自然不会想让傅渊之说出拿傅泊安的字迹出来对比的话,直接叹了口气说道,“没想到,泊安是不放心你小子啊,我和你爹既是好友也就不再多说什么,既然有两张婚契,那就互为平妻好了。” 若是了解方老童生的人在场,就会知道这事有假。 按他以往的脾气秉性,怎么可能会同意自己的闺女成为平妻,这是看不起他闺女,还是看不起方家? 这事肯定有猫腻。 族老们人老成精,自然都知道这其中是有问题。 傅泰见此也附和道,“如此也好。” 无论如何,傅渊之都必须得娶了方先玉。 方老童生身后的方先玉自从看到了傅渊之,视线就没从他身上离开过。 她没想到这举人不但不是个老男人,还是个风姿绰绰、少年有为的美男子。 如今一听自己与他的婚事铁板钉钉,心里竟然有一丝欣喜,哪里还记得家里还有个她之前心心念念要嫁的吴郎? 方先玉感受到傅渊之放在自己身上的视线,低头面红娇羞。 傅渊之冷漠移开视线,“方小姐我是不会娶的,那张婚契是假的。” 方先玉面上的红色悉数褪去,只剩苍白。 方先玉的亲哥走出来,嚣张地说道,“你说假就是假?我还说你的是假的呢!” 方老童生想呵退三儿子已经来不及了。 真是猪一样的队友! 不,是猪一样的儿子! 傅渊之点头,“既然方公子也质疑我手上这份契书,那就拿出我爹抄写的书来对比字迹就行了。” 此话一出,屋里俱是一静。 谁也没有动,大家都知道若是真的对比,结果肯定不是他们想要的局面。 傅渊之冷笑,起身道,“既然大家都不去拿,正好我那里还有。” 方老童生拍桌起身,怒斥道,“傅渊之!你莫欺人太甚!这是你爹主动和我开口的,你这是想干什么!想罔顾你我两家的关系?!想违逆你父亲的决定?!你这是不孝!” 傅渊之并没有被他带偏,淡然说道,“先证明这份婚契是真是假,再说我孝与不孝也不迟。” 方老童生见此还能说什么,一时词穷,局面僵持。 这时,潘氏站了出来,说道,“大家都知道先玉与你自小就订了亲了,这突然又不娶了,对她一个小姑娘的名声也不好,不若……” 傅渊之将视线放在这个他这几年来第一次正眼看的潘氏,好一个面慈心苦的女人。 这话傅渊之没接,却被从外进来的女声给接过,“若是因此就要他负责,那这世道可就乱了。 按您这么说,是不是谁家闺女宣扬和傅学林自小订了婚,她就能嫁给傅学林了呢?” 潘氏看向进来的宋欢,手紧了紧,“这是傅家的事儿,宋姑娘来了怕是不合适吧?” 宋欢把傅渊之手里的契书扯了出来,把上面的名字指出来,“这契书上写着的另一个名字就是我,我也算是他未过门儿的妻子了,您说合适吗?” 宋欢看向自见了自己就没有好脸色的孙氏,笑得灿烂,“哎呀,这段时间可把伯娘累坏了吧?我也没想到长辈还给我找了这么一门好婚事呢!早知道,就不麻烦伯娘了,伯娘没被娘家亲戚责怪吧?” 孙氏,“……!” 果真是越不想看到什么,什么就偏偏来了! 方老童生看着这个男不男女不女的人,冷哼一声,“这样的女人,你也要?先玉不知比她强上多少倍。” 宋欢,“……” 我真是呵呵了。 说谁是“这样的女人”?!!! 第一百一十七章戳中命门 宋欢慢慢走到方老童生的跟前,嘴里的话如箭矢一般根根插进对方的身体,“听说,您是镇上的童生?还开了一个学塾? 我还听人说,你学识也不咋滴,几十个人里竟没有一个人中童生的? 你收人家束脩却不真心教导,良心不愧? 哦,对不起,你可能只是真没有‘传道授业解惑也’的能力而已。” 方老童生一口气提起来,“你这话什么意思!!你休要污蔑老夫!老夫是真才实学!” 宋欢上下打量了一番,觑了眼,漫不经心道,“谁污蔑了?镇上谁不知道你就是吃酒陪新娘——装模作样。” 宋欢看了眼他的大肚子,说道,“肚里只有油水,却没有多少墨水。” 宋欢见他气得脸皮子都在颤抖却没法说话,又真心实意补刀道,“我真没说假话,我在镇上也混了几年,那些家里有点钱的,宁愿把孩子送去县城的学塾也不去你那,你也不反思反思,你这点才学也就是骗骗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穷苦人家而已。” 让人掏空钱袋子,也不能供出一个读书人。 误人子弟,害人不浅! 秀才不怕衣衫破,就怕肚里没有货,更何况是童生? 方老童生活到现在,头一次被人说自己无才,对方还是个小辈。 他气得直发颤。 宋欢继续输出道,“你和傅渊之他爹是友人,当初也都是童生,为什么傅渊之考上了举人,你的儿子没有?不仅傅渊之,就连傅学林都考上了,你就从来没有反思一下自己吗? 你若是老老实实认清自己的能力,早早就送孩子去县里念书,你家估计也能出个举人了。 听说您的大儿子小时候可是神童呢!怎么就伤仲永了呢? 会不会是你的问题? 啧啧啧,真是可惜了您大儿子的天赋了,不知他现在去读还来不来得及。 不过作为知情人,我还是要好心告诉你一声,得做好心理准备,现在县里学塾的学生都少有上二十的人了呢!” 一旁的大儿子方先明眼底划过一丝黯然。 而三儿子方先闻却是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他自觉自己不比其他人差,原来是在他爹这里出了问题。 宋欢的这句话杀伤力不可谓不大,给后来的方家制造了不知多少后患。 方老童生伸出手指颤颤巍巍地指着宋欢,“你胡说!你胡说!你个什么不懂的小丫头片子,整天只知道黄白之物的人,怎么懂我们这些读书人的事,你莫在这信口雌黄!” 宋欢点头,“没错,我重黄白之物,你不重?你一边对那些穷苦人家送孩子去念书的行为而嗤之以鼻,一边该收的银钱却丝毫不能少不能迟,你不重?牛在天上飞,你看到了吗?” 方先明走出来喝止,“这位姑娘,你过了!” 宋欢看着对面这个男子,点点头,退让一步,“好,我不说这些了,咱们就说回你们今天的主题,婚事。” 宋欢走近正瞪着自己的方先玉,“这位方小姐果然是一笑百媚生,腰约如素啊,方家果真教导有方。” 方先玉几不可闻地哼了一声,她好不好用不着你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来说。 对于这个要来抢自己未来丈夫的女人她是不会给好脸色的。 宋欢勾唇一笑,说道,“说来,我最近发现镇上有一卦馆,这卦馆还真是不错,特别是他门前写的八个字。” 宋欢突一停顿,这被她勾引出好奇心的方先闻问道,“哪八个字?” 方先闻一问出来,方先玉就掐了一把方先闻的胳膊,狐狸眼一瞪,方先闻心虚地摸了摸鼻子,他不是故意的。 猪队友的名头不是白戴的。 宋欢这才不卖关子,道,“圆光寻物,专打鬼胎。” 鬼胎二字一出,瞬间把方先玉定住。 她狐狸眼中媚意水润不再,只留下深深的惊惧,她不自觉后退一步,脚一软差点没跌落在地。 方先闻反应快,见此立马扶住自家小妹,低声问道,“小妹,怎么了,不舒服?” 这一异样自然被有心人收进眼底。 虽然不知这其中有何联系,但这确确实实扎在了方先玉的命门上。 方先玉无力地靠在三哥身上,怎么会,吴郎特地挑了下雨天去买的,如何能有人发现? 不,不会的,不会的! 她在虚张声势,巧合,绝对是巧合! 在场的众人包括方老先生都不知道这八个字与婚契有什么干系。 宋欢意味深长地继续说道,“容我先来说一个故事吧,十月的一天,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走进了这家卦馆,问,‘这专打鬼胎’是何意思,店家就说了,这鬼胎,凡是姑娘受了邪魔外祟,不夫而……” 孕字还没等宋欢说出口,方先闻便着急喊出声,而他身侧的方先玉已经晕了过去。 也不知是真晕还是假晕,反正宋欢是没法继续说下去了。 方老童生见此也知道其中还有他不知道的猫腻,而且傅渊之的态度表达得十分明确,这门婚事要成,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不可能。 他为了不让自己更下不来台就借此机会告辞,一家人一改来时的嚣张气焰,只顾急急忙忙地离开。 主角之一已经离开,傅泰又病未痊愈。 几个族老互相对视一眼,还能有啥说的? 就这样吧,散了散了。 树下,傅渊之看着远去的傅榆安眼底划过一丝复杂。 宋欢随着傅渊之视线看过去,说道,“不去问问?” 傅渊之道,“还不是时候。” 宋欢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走吧,阿弟念我们了。” 傅渊之一笑,“好。” 今天的两份婚契,不仅老童生手里的婚契是假的,宋欢和傅渊之那张也是假的。 前些天宋欢和傅渊之就想了破解的方法,造假了这张婚契。 若是他们这张婚契的出现能够让他们知难而退,那就不需要把方先玉的事儿捅出来。 但事情的发展往往事与愿违。 今天见方老童生不愿放弃,宋欢也不得不使出杀手锏。 好在方先玉来了,还使出晕倒这招,不管她是真是假,能放弃就行。 若之后还要继续纠缠,那就做好身败名裂的准备吧。 其实,这么看下来,这其中参与的人也看得七七八八了。 方老童生、潘氏、傅泰、傅学书和她的丈夫以及她丈夫的弟弟,也就是方先玉口中的吴郎。 那日在方家,宋欢和傅渊之看到的熟面孔正是傅学书和她的相公。 他们在其中起了什么作用不清楚,但是宋欢想方先玉和那个吴郎的‘动人心魄’的爱情,背后怕是不简单。 傅泰虽然心里嫉妒大哥一家的孙辈出息,但若是傅渊之能娶了方先玉,然后通过方先玉把好处再给回傅氏一族(自己家),他是乐见其成的。 到那时,他这个族长难道还控制住一个不涉世事的小妇人? 所以,在他知道傅渊之还有一桩娃娃亲的时候,虽然心中存疑,知悉有假,但不管这是真是假,只要结果对他有益他便乐于促成。 第一百一十八章再遇 潘氏 她想的法子就是让宋欢对傅渊之失望,而后趁着傅渊之没回来之前,让孙氏把宋欢的心理防线冲毁,到时候说服她嫁与人妇,傅渊之回来也为时已晚。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宋欢是个水火不侵的人,傅渊之有婚约的事儿也没能让她出现正常人(当下时代的女子)该有的情绪。 不吃醋,不难过,不误会。 而在方家的事情因为傅泰的原因不得不掩盖,否则方先玉只能嫁给一个糟老头子,那不是方老童生乐意见到的。 还有方先玉的奸情,如何被宋欢提前知晓这是她最想不通的地方。 这事儿知情的也不过五个人,这种事她怎么就知道的? 不对,还有一个人! 那个卖家! 难道,宋欢认识那个店家? 可是不对啊,宋欢怎么会认识呢? 还有方先玉与吴广阜的通奸。 此事原想当做把柄抓在手中,这就成了傀儡身上的线,只要方先玉不想声名尽毁就不得不听从安排。 若是傅渊之真就乖乖娶了方先玉,那他就会被方先玉这个傀儡绊住,不说科举,就是以后积累的产业也会尽数被方先玉挪给傅氏。 这些事,串联起来确实是个很大的局。 一环扣一环。 可却一而再再而三,什么都没成功。 好好的计划,好像一开始从宋欢身就预示着一切都不会如他们计划中的那样发展。 从宋欢入手失败。 想以孝压傅渊之,谁曾想他竟不接招。 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其实,他们这个局的对象若是换成另一个人早就成功了,偏偏傅渊之身边有一个宋欢。 她早就跳出了这个时代给女子画的圈。 好像再复杂的事儿到了宋欢身上都会迎刃而解。 宋欢只能呵呵一笑,那多出来的几十年不是白费的。 …… 傅学书怎么也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没有报复到宋欢,还让自家处境更加糟糕。 没错,报复宋欢。 她当初被众人发现就是宋欢做的局。 后来是她的相公吴广益亲口告诉她事情的始末,她这才知道一切都不是偶然。 吴广益迫于宋欢的威慑从而提前去大榕树村找她,这才有了后来的那些事儿。 傅学书怀恨在心,后来得知原来这几年傅渊之一直和宋欢在一起。 而傅渊之今时不同往日,居然成了举人,若是让宋欢成为举人夫人,她是绝对是不愿意看到的。 傅渊之的成亲对象只要不是宋欢,其他人她都无所谓。 她参与其中也不仅全是为了报复宋欢,还因为方先玉好拿捏,若是能从中得些好处那自然更好了。 为了确保事情万无一失,她还特地趁着方先玉不在时,在她房间点燃了迷香。 谁知道,中招的居然不是傅渊之! 傅学书自觉失败,吃亏就吃亏在太心急了。 潘氏让她在方先玉和傅渊之成亲后再撺掇方先玉与吴广阜的关系。 可是,人都有私心,更何况情爱这种东西最难把握。 待她知晓时,这两人也早已生米煮成熟饭。 可她也没想到,这事儿居然成了命门,因为它,傅渊之有理由甩了这门婚事。 若是方家死缠烂打,傅渊之不顾情谊把这件事捅出来,方先玉不说嫁给傅渊之,命还有没有都不知道,方老童生更不会放过不成这一切的吴家。 此时不说登方家的门,就连吴广阜也被赶了出来,一条腿也被打折了。 没什么收入的吴家如今更是雪上加霜。 而方家,方先玉被威胁着把打胎的事儿给吐露出来。 方老童生怒不可遏。 差点就没对着这个女儿说出“你就那么缺男人吗?” 好好的一招棋,全被这个没脑子的女儿给毁了。 空有容貌却没有脑子。 这不怪小妾为什么这么多年没被扶正。 难怪傅渊之不同意娶方先玉为平妻,只要是个男人,得知这样的事谁还愿意要? 可方先玉毕竟是他闺女,把这些事掩盖住,好歹还能找一个不错的人家联姻,既然不能更进一步,那就努力维持原样。 至于之后方先闻的种种辉煌事迹,使得方家不仅不能维持现状,反而越来越走下坡路。 当然这就是后话了。 这个局对于一个愚孝、软弱的人来说,或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可偏偏傅渊之不在其列。 方家自食恶果,只能说一句活该。 庚戌年 己卯月壬戌日 宜出行 万物复苏的时节,一辆骡车渐渐驶离大榕树村。 梁福财、梁福康以及梁大勇三人肩并肩,目送骡车驶离,梁福财和梁大勇没有沉浸在不舍当中,地里还有很多活要做。 两人转身准备回村。 梁福财见梁福康没跟上,叹了口气,拍了拍弟弟的肩膀。 梁福康愣神了很久,直至骡车在逶迤的山路上消失后,他这才追上梁福财的步伐。 梁福财看着情绪有些低落的弟弟问道,“你想去念书吗?” 梁福康沉默了片刻,这才说道,“不了,等我以后有了孩子我会让他去念书的。” 梁福康眼里升起了冉冉星光,阿弟的不一样,他还是感受到了,这种变化让他很羡慕。 从前或许是天天和阿弟在一起,他的感触没有那么深刻,但是时隔几年后再次接触阿弟就觉得,念书真的很不一样。 阿弟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尽管他很努力想要恢复到没离开之前的样子,但是他和其他小伙伴都能够感觉得到其中的不一样。 梁福才哈哈一笑,“好,有志气!那我们为下一代能够进学而要更加努力了。” 梁福康笑了,他会的。 梁福康直观感受念书与不念书的差别就是: 在看到日出霞光的时候,能够吟出,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而不是,哇,今早的太阳真好。 在看到春雨降临时,能够脱口而出,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而不只是惊呼,哎哟,今儿雨真大。 阿弟把小伙伴们送的礼物都放在一个小盒子里收好。 都是不值钱的玩意儿,却承载着满满的回忆。 什么草编织的蚂蚱、自己制作的弹弓、还有竹篾编制的装蛐蛐的笼子等等。 虽然不值什么钱,但阿弟却很珍惜。 待宋欢一行人到阳江府时,已经进入了三月。 正好是府学放田假。 宋欢几人在逛街的时候遇上了于栄。 此时的于栄比在鹿县时候状态好了很多,原本清瘦的面颊也多了一些肉。 假期的他并没有回鹿县,而是在书肆里抄书挣钱。 当他透过窗棂看到熟悉的人影时,他便跑了下来。 他在年前时就已经得知宋忆休学的消息。 他很想问为什么要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如今他终于可以有机会问出口。 阿弟对待于栄也没有了之前的心有忿忿,语气很平淡的把自己要游学的事情告诉了他。 最后还似劝解他道,“读万卷书,更须行万里路。读六经而不阅世事,有如买椟还珠,入宝山而空回。纵使勤苦,也只是徒然费神伤身,有何益哉!” 于栄怔在原地。 许久后,露出一抹苦笑。 他努力争取来的机会,在别人眼里也不过只是踏出的第一步。 于栄落寞的走回书肆,强自提起精神,每个人走的路都不一样,他会努力走好属于自己的路。 于栄收拾好心情后,心里默念道,此去山高水长,只望珍重,岁月风平。 希望再次见面之时,你我能够心平气和,放下执着,如老友一般喝一杯浊酒,笑对流年红尘,品一品半盏清茶,谈及贫生往事。 第一百一十九章出发 游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轻松。 宋欢原想着去标行报道顺便接一单,反正他们游学的地点暂时还没有定下来。 但想归想,事实上,标行年初刚接了一单生意,已经出发好几天了,目前为止还没有长途的单子。 这事儿也不得不了了之。 最后,宋欢一行人补充好物资,就慢慢悠悠地向着东边方向驶去,也就是当初押送货物去虔城的方向。 正好,路过虔城的时候,颜六也可以回去祭拜家人。 一路上走走停停,夜间留宿的时候若是遇见有村庄就去跟村里人借住,没有的话就露营。 宋欢准备了三卷竹席,之前的毛皮也都带上了,还有被子,一匹大油布。 油布好啊,用处可多了,当然,价格也很感人,但想想之后的日子,宋欢还是咬牙买了。 咳,扯远了。 话说回来,旅途中偶尔途经有小溪的地方,大家也会停留半天休息休息,也还能去小溪捞鱼,顺便吃点新鲜的。 游学嘛,提高生存技能也算得上是其中的一项。 就像今天,阿弟听着阿姐的话,乖巧地把鱼篓放进了小溪里。 阿弟把鱼篓丢进去之后,就连忙把手放在溪水里搓了又搓。 刚才阿姐让他把蚯蚓锤碎,那股子腥臭味熏得他一下子没缓过来。 在县城的几年,虽然他也偶尔同阿姐进山打猎,但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这种玩意儿了。 虽然今年过年在村里,但他和小伙伴们都已经长大了,也不会去做把蚯蚓锤碎这种行为。 最多就是把蚯蚓挖出来,然后去钓鱼。 这样也不会有腥臭味残留在手上。 阿弟用鼻子嗅了嗅手上的气味,皱起了鼻子,赶紧把手放下。 把蚯蚓锤碎,用野芋头的叶子把蚯蚓肉包裹在里边,再用一根草松松垮垮地绑着。 这样既能不让蚯蚓的腥臭味快速消散,又能把溪水里的鱼勾引出来。 此时,骡兄已经被卸下车厢一身轻松,正自由惬意地在一旁享用美餐——青翠欲滴的嫩草。 颜六这时把柴火拾了过来。 宋欢还在用石头堆砌简易版的炉灶。 傅渊之则蹲在溪水上游用陶罐洗米,准备煮一锅腊鸡丁野菜粥。 反正有什么吃什么,能想到就把它们一起掺和进来。 还好宋欢过年的时候准备充分,他们这段时间除了住宿稍微简陋了以外,其他地方确实是没怎么委屈,特别是胃。 车厢里还有干冬笋、腌菜、干板栗、干菌子、干辣椒等等存货。 其中有很多都是和大榕树村里一些存货多的人家买的。 宋欢还做了一些鸡肉沫、兔肉沫辣椒酱,还有麻辣肉丁等等。 属实是把野炊这一团建项目给落实到位了。 颜六放下柴,说道,“我发现了一窝小挂蜂(蜜蜂)。” 阿弟惊喜地跑过来,“有蜂蜜吗?有蜂蜜吗?” 颜六点头。 阿弟随即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看向阿姐,“阿姐,那我们去摘蜂蜜吧。” 他上次吃蜂蜜已经是去年的时候了。 他可怀念了,甜丝丝的,可好吃了。 宋欢淡定地掏出火折子准备烧火,说道,“着急什么,吃了饭再去也不迟。” 今天他们是不打算再继续再赶路了,阿弟刚才下的鱼笼,就是想看看在明天出发之前能不能再弄上几条小鱼作为储备粮。 阿弟有些失落,不过三息,又兴奋起来,“阿姐,那我能自己去看吗?” 宋欢想了想,点头,“可以是可以,但你只能去看不能去碰,虽然小排蜂的攻击性不强,但被叮咬了还是会肿痛。” 阿弟兴奋点头,满口应道。 话音一落,整个人就如一匹撒了欢的野马,噌噌噌往前面跑去。 宋欢和颜六沉默对视三息。 宋欢率先打破沉默,问出了心中的疑惑,“他知道具体位置吗?” 颜六,“……” 宋欢再把视线移到远处的阿弟身上,只见他又往回跑,嘴里大声呼喊道,“颜大哥,小挂蜂在哪儿?在哪儿?” 宋欢,“……” 傻不愣登。 傅渊之这时走过来,看着远去的阿弟和颜六,说道,“你不怕他被蛰?” 宋欢添了把柴,侧头躲过被风吹过来的柴烟,松开因为烟熏而皱起的眉毛,随即懒洋洋道,“没事,小挂蜂蛰不死人。 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够。” 况且,颜六在旁边不会有太大问题的。 在野外生存技能方面,他不弱的。 傅渊之,“……说得有理。” 树荫下,灌木丛上。 一窝挂蜂正悬挂在一根小藤子上面,下方不远处就是那条小溪流。 颜六看着兴奋的阿弟,不放心道,“我真去拾柴了?” 阿弟看着颜六,认真点头,“颜大哥你去吧,我在这等你。” 颜六看着阿弟那亮闪闪的眼睛,“……” 算了,他就在不远处拾柴吧。 小挂蜂也叫小排蜂。 它们天性比较温顺,不喜蜇人。 喜欢在灌木丛或者草丛里面作巢。 一般情况下它们的巢会建造在比较低矮的位置。 因为太高又招风的地方容易摇摇晃晃,不利于它们的生存。 阿弟靠近小挂蜂后它们就开始乱飞了。 阿弟僵着不动,静静看着一只小挂蜂从自己眼前飞过。 小挂蜂的尾部是黑色的。 背部有点呈红色。 它的后面还会有三道间隔的花纹。 还是比较容易区分的。 因为阿弟的靠近,小挂蜂还是飞走了一部分,蜂巢的大致轮廓也显现出来。 一个接近圆形的椭圆形。 蜂巢里边儿是深黄,外围是浅黄。 很多丰巢孔已经空了,没有盖子了。 仅剩下中间一些有盖子。 有盖子的,里面就是蜂蛹。 上面嵌合棍子的一部分就是它们储存的蜂蜜,呈橄榄型。 阿弟现在不敢动,怕动了很可能会激怒它们。 他很想自己把蜂蜜摘下。 这种莫名的挑战欲由心勃发。 阿姐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毕竟他已经不是几岁的小娃娃了。 他会了,也可以帮阿姐分担了。 这种想法跳出脑海他就再也没能收回去。 于是,他就有了动作。 等小挂蜂慢慢散开以后,阿弟试着摇那根小藤子。 见蜂巢上的小挂蜂又散开了一些。 阿弟裂嘴笑了。 心念电转,忽然计上心头! 他脱下鞋袜,慢慢地扶着树杆,爬上了依附树枝的小藤子上。 阿弟右手扶着树干,脚下时不时地摇动一下藤蔓。 待小挂蜂飞得差不多了,仅剩下几只时,他便趴在枝干与藤蔓上。 手慢慢慢慢地移到蜂巢旁,反反复复如同做123木头人的游戏一般。 最终他把蜂巢连带着藤蔓一起折了下来。 蜂巢上方靠近枝干的里面都是蜂蜜,上面还有些个小排蜂。 蜂蜜还是很多的。 阿弟原想把这一整个都带回去,但想到阿姐曾经说的话又停了下来。 他只要拿蜂蜜就可以了。 阿弟把蜂蜜与蜂巢分离。 只见他把蜂巢的下半部分用棍子把它串起来,继续放回原来的位置 如此一来,它们就有可能会继续在这里生存。 当然,也有可能会搬家,离开这里,重新找地方从头开始。 第一百二十章满城 阿弟在把丰巢挂回去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突然惊扰到了小挂蜂。 斜刺里,两只小挂蜂直冲冲地向着阿弟迎面撞来。 阿弟闪躲不及。 就这样,它们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蛰在了阿弟的下巴,还有嘴唇上。 阿弟“嘶”地一声,抽了口冷气。 诶呀,疼! 阿弟喊出了声,颜六那边立马丢下柴跑了过来。 颜六见此,哪里还能不明白,“……” 阿弟虽然被叮疼了,但手却紧握住手里的蜂蜜,没掉落在地上,看得出他很坚强。 颜六连忙上前把阿弟两个伤口上的蜂针用指甲刮出来。 他曾经被小挂蜂蛰的时候,他娘就是这么帮他处理的。 注意是刮,而不是用手去挤压,也不是用手去拔。 因为小挂蜂的尾针扎进肉里面以后,它会不停的往里蠕动。 如果用手去拔的话,没有清理干净,它就会释放更多的蜂毒进体内。 颜六处理好了以后,连忙就把阿弟带离了这个地方。 这时,小溪边,宋欢和傅渊之已经在放肉了。 宋欢把腊鸡剁成小块,傅渊之则把罐子盖打开。 宋欢见到回来的两人。 阿弟一只手捂着脸,一只手拿着蜂蜜。 宋欢并没有意外。 这年龄段的孩子,身体外形的变化会使他们产生了成人感。 且具有强烈的求知探索欲,会有一种很强的勇敢精神。 这时候的勇敢,带有莽撞和冒失的成分,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特点。 今天摘蜂蜜这事儿就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宋欢向阿弟招了招手,“被小挂蜂蛰了?” 阿弟走到宋欢跟前,委屈地点点头。 宋欢忍着笑意,接过阿弟手里的蜂蜜递给傅渊之,说道,“把手拿开,阿姐看看。” 阿弟眼睛闪烁,没有立马移开手。 宋欢关心问道,“尾针被刮出来了吗?” 阿弟点头。 宋欢这才放心,强忍着笑意,“……不捂着了,阿姐不会笑你的。” 阿弟,“……” 骗人! 他都已经看出来了! 最后,阿弟拗不过宋欢只能把手移开。 只见阿弟下巴右侧鼓起一个大包,上唇肿得和香肠一样。 宋欢噗嗤一声,大笑出声。 傅渊之也在看清楚后移开视线,在阿弟看不见的地方勾起唇角,眼里盛满了笑意。 阿弟控诉地看着自家阿姐,“……!!!” 他就知道! 只有颜大哥最好,没有笑话他。 颜六,“……”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在你没有发现的时候已经笑过了? 在喝粥的时候,阿弟只能等粥放温凉后,才能用勺子舀进嘴里。 吃东西的难度直线上升。 到了下午后。 阿弟和颜六留在营地休息,顺便看骡子和车厢。 宋欢则带着傅渊之往小溪上游走去。 中途还在小溪石缝处发现了水木耳。 它看起来跟木耳差不多。 区别在于,它是长在水里面。 可以直接生吃。 宋欢摘了一朵给傅渊之,“尝尝。” 傅渊之接过来,好奇地打量了一番,他还真没见过这东西。 傅渊之张了张嘴,没法下嘴。 宋欢捻起一朵放入嘴里。 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入口微凉的,口感像凉粉。 有零星的沙子夹在里面。 宋欢皱眉,有点硌牙。 它除了有一些沙子,别的都还好。 宋欢用叶子包裹好,准备拿回去给颜六和阿弟尝一尝。 水木耳通体绿色,看着有些像翡翠。 这东西可不常见。 它的生存条件比较苛刻。 对水质的要求非常高,只有在特别好的水质里才会生长。 途中,宋欢还下了几个简易版4字陷阱。 这一条小溪越往上,水木耳出现的频率也越多。 她们还扯了一些春笋,有些地方也叫楠竹笋。 这玩意儿不用剥皮,直接放火旁边烤着吃都行。 宋欢和傅渊之摘了一包水木耳以及两捆春笋后这才原路返回。 就这样,大家在旅途中走走停停,不同于急匆匆地赶路,他们就好像是郊游一般,悠然惬意,自得其乐。 几天后,一行人到达了满城附近。 满城位于阳江府和福城的中间。 在阳江府的东南方向。 若把三者连线,就成了一个钝角三角形。 翻过山就能看到山下的满城。 满城经过四年前的旱灾,如今看着已经恢复了不少。 高树水田俯仰生姿,屋舍青烟相映成趣。 当然这只是好的一面。 他们所见的这幕可能只是某个商贾或官员的产业。 入了满城,店肆林立,单看建筑就能窥出曾经的繁荣。 可能是因为之前的旱灾,人口流失严重。 如今满城的人口数量远不及阳江府。 街道也不如阳江府热闹。 一个地方的人口也会算在当地官员的政绩里。 所以当初满城的人逃难到阳江府,虽然因为灾害情况没有得到及时救助,但是后来根据朝廷的政策也贷给了他们粮种以及土地进行耕种。 只不过土地需要他们自己开荒。 但可以免税三年。 听着好听。 实际上,刚开垦出来的土地并不肥沃。 碎石多,草根多。 处理起来极其麻烦。 肥力都给灌木和野草吸收了。 想种出庄稼,收成也不高或者基本没有。 想活下来还是得勒紧裤腰带,依靠野菜草根度日。 三年时间并不宽裕,只够收成慢慢变好。 待收成有了好转的时候,又得交税了。 满城的百姓就连解决温饱问题都是如此的艰难。 宋欢一行人住进了一间客栈。 这是他们找到的收费最便宜的一家客栈。 一晚十文,要了两间人字号房,宋欢一间,三个男的一间,毕竟还没有收入来源用着老本,不能太奢侈,另外还给骡兄要了点草料。 一晚上算下来得要二十一文,其中一文是骡兄的草料钱,再加上第二天早上的吃食,四人这么下来得花四十文左右。 所以,能不住客栈还是尽量不要住客栈。 在普通百姓家借住一晚上,也不过五文钱,虽然不提供吃食,但有厨房借用,他们自己也备有吃食,这吃的方面根本不需要担心。 而今天是因为,到满城天色已经不早了,再加上要补充一些物资,就只能在满城里住一晚。 至于为什么不去跟村里人买,就目前满城百姓的情况,也难。 她也不好意思讨价还价。 进了城里就不一样了。 而且像盐、糖还有驱虫药之类的也需要进城买呀。 正好也带阿弟进城来了解一下满城的物价。 在离开阳江府之前,宋欢去购买物资之时就会把阿弟带在身边,让他对阳江府的物价有所了解。 如今每到一个城池,把这些个城池当时的物价记录下来,写下具体日期。 宋欢还教阿弟做了一份表格。 如此就更快捷的对比出每个城池,这一年的是什么日期,物价几何。 或许过个几年他们再回来,再重重新记录,两张对比后,就能知道这个城池在这段时间的物价水平涨幅情况。 在他们科举答题时,能有这个数据基础作为支撑。 碰到问民生这类的题目,也能够做到心中有数,言之有物。 第一百二十一章书生 在客栈落了脚。 大家在房间小憩了一会儿。 出来时,看着还没到宵禁时间,又听了客栈伙计的介绍就出来逛满城的夜市。 虽然满城的百姓日子过得并不宽裕,但一个城池里的人员组成不仅有穷人,还有小康,更有富人。 入夜的满城还是挺热闹的。 茶肆里,花楼中。 酒楼明,客栈敞。 灯火通明,觥筹交错。 雕车宝马过街巷,物欲横流人不一。 宋欢逛着夜市,脑子里正盘桓着一个挣钱的法子。 她让阿弟把各地物价记录下来,不仅有锻炼他的意思,也有想通过这个数据来分析自己有没有做中间商的潜质。 就好比自然界中动物促进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帮助植物传粉、传播种子。 她就是那个“动物”,把一个城池的特有产品带到另一个城池,这样既能有利于产品输出,又能够让她们不被挨饿受冻。 虽然她的力量微小,但若是有人能发现其中的商机,愿意去做这件事,就能为一部分百姓带来更多的收入。 或许会被压价,但积少成多,总不会比当下更差。 日子也会好过许多。 多一项收入总比少一项得好。 但这只是宋欢在脑中做的预想,还在分析它的可行性。 毕竟这个年代也有那么多商贾,那么多小商贩,她的脑子在挣钱这方面肯定不如这些人转得快。 所以她想归想,若是真要这么做,出手肯定是得慎之又慎。 待宋欢回过神找其他人时,发现傅渊之他们已经在和一位书生交谈上了。 原来是刚才在猜谜之时,两位志同道合的书生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的,竟觉惺惺相惜交谈了起来。 书生一身打扮虽朴素,却从举止言谈中推出这是一个没有被物质所困的读书人。 为什么能看出来呢? 他不同于王大宇,与王大宇相处之时,他虽然有所收敛,但依旧会在不经意间显露出属于商贾的精明谋算。 他也不同于于栄,于栄虽然有刻意改变他的举止行为,但他眼睛里显露出的疲惫与不甘,让人难以忽略。 这个书生眼里澄澈,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纯粹人。 宋欢上次见傅渊之进行学术方面的交流还是在颜昭那次,不过那还属于请教的范畴。 这次不一样,书生看着年纪和傅渊之相仿,学识水平应该差不多。 两人相谈甚欢。 所以接下来就可以在街上看到这样的一幕。 宋欢拎着一只小兔子灯笼在前边逛,傅渊之和书生走在中间,阿弟跟着两人后面支着耳朵听,颜六走在最后,事不关己,看着热闹。 原来颜六才是那个实心实意在欣赏整个夜市的人。 至于宋欢手里为什么会多出一个灯笼,那自然是傅渊之的胜利品。 而宋欢几人预计第二天离开满城的计划,也被这个猝不及防出现的书生给中断了。 书生,姓甘名述,字云远。 满城向阳村人士。 父亲早逝,家中只有寡母,平日里与母亲相依为命。 至今还未取得功名,他的情况与傅清林有些相似,甚至比傅清林更甚,傅清林好歹也有了童生之名。 甘云远的科考之路就好似命运在阻挡他去一般,不过,相比傅清林自身倒霉,甘云远却是让别人倒霉。 就是那种你走着走着前面宅院围墙塌了,走着走着前面道路塌方了,走着走着前面桥断了…… 这其中不免牵连了很多无辜的受害者。 反正,只要能阻拦甘云远的步伐,命运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不过这种现象只发生在他要去科举的时候,平日里还是很正常的。 所以,命运并没有阻拦他去学塾求学,只阻拦他去科举做官而已。 为了方便傅渊之与他进行学术交流,宋欢四人的住址由客栈改为在向阳村里的一户人家借住。 向阳村的氛围还不错,村民都很友善。 但再怎么好的地方也都会有那么几个搅屎棍,忽略他们,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 宋欢闲着无聊就会进附近的山林里去打猎,傅渊之和阿弟则与甘云远同论五经以及他们这么久以来所感所想所悟。 颜六有时会跟着宋欢进山,偶尔也会不见人影。 每个人总有自己的那么一点秘密。 其他人都默契地保持沉默不去追问。 这天宋欢从山里回来,就见有一人在甘云远宅子外破口大骂,内容脏污,不堪入耳。 听了主家的解释,宋欢才知其中原委。 甘云远的母亲富有,远近乡邻都比不上她,这全都依托祖上留下来的基业。 甘云远恪守祖业,从来不敢放印子钱。 日子虽没有蒸蒸日上,但也没有更差,丰衣足食,清闲自在。 而在门口骂脏话的人正是同村的搅屎棍之一,陆三,不事生产,混吃混喝。 甘家的富贵自然惹了他的眼。 他曾一再向甘家借钱借粮,却都没能如愿,每次都无功而返。 这次自然也是一样的结果。 如今的一幕在村里已是常见。 陆三骂得口干舌燥,见无人理会,嘴里骂骂咧咧又拍拍屁股走人了。 村里人只道是寻常,以为这件事过了也就能平静几天。 翌日,天色灰蒙混沌。 巳时中,甘家门口来了一帮衙役,不由分说地就把甘云远带走了。 而甘云远的母亲已伤心过度晕了过去,此时只能委托邻居照顾着。 傅渊之和宋欢等人自然无力阻挡衙役的行为,只能跟着去官府看看情况。 来到县衙,看到公堂里下跪着的人,大家也知道是由谁而起了。 原来大早上陆三就来到县衙,状告甘云远强·奸·他的妻子胡氏。 县令大人开口问道,“下跪何人?” 只见陆三一旁的妇人说道,“妾身胡氏。” 县令大人点头,又问道,“甘云远因何到你家?” 胡氏凄凄艾艾,我自犹怜道,“甘述家豪富,整日正事不干,专干那些奸·淫·人家妇女的勾当。 知我男人未在家,无故来调戏妾身,不从便强抱亲嘴**,骂他不去。” 胡氏讲得像真的一般,若不是宋欢等人与甘云远相处过一段时日,怕不是也要先入为主被胡氏给说得偏向她那方。 毕竟在古代,女子处于弱势,大多数都是以被害者的角色上场。 胡氏怕讲得还不够真切不够劝服县令大人,还拉出了证人,说道,“妾身是拼死拼活地和甘述搏斗呀,就在那档口,毛六来找我男人一起贩货,他也瞧见了!甘述是在他眼皮子底下跑出我家的!” 县令大人下令让人把毛六带上来,又问道,“你往陆三家何干?” 毛六也是对答如流,道,“小人和陆三都是肩挑手提做小买卖的。 那天,小人正巧要去找陆三一块北去进货。 没想到一进他门,就听到陆三媳妇又喊又骂,然后小人就见甘述衣衫凌乱,慌慌张张地从陆家跑了出来……” 县令大人“嗯”了一声,点了点头,再对甘述道,“甘述,你因何与妇人胡氏角口?” 甘述脸胀得通红,竭力分辩道,“在下绝对未曾到陆家去,哪里会和他妻子有甚争执以及……(发生那种事)?这,大人只需要问陆家左右邻居便会清楚。” 入V入得我猝不及防~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二章甘云远 县令大人下令,让衙役找来几户陆三家以及甘云远家的邻居。 问,“你们在那日可曾听到什么动静?” 邻居们都是老实庄稼人,对混子陆三也是深恶痛绝,自然从实说来,“甘述他们孤儿寡母的,一向老实本分,绝没有什么出格的事发生。” “这是有些小人故意编造事实来陷害忠良啊。”这个邻居也是个直性子,说完还看了一眼陆三,眼神里带着嫌恶。 陆三听了,立即气势汹汹顶回去,“有钱能使鬼推磨! 他甘述家富有万金,我看他们是被花了钱来作证人,在这里颠倒黑白哪! 大人您明察秋毫,可不要被甘述和这些人三言两语给蒙骗了啊!” 邻居们听到这些侮辱之词,一个个气得火冒三丈。 那直性子的邻居反口问道,“我们家在你家近旁,却没看见一丝迹象,他毛六住远处隔了一条街,他却来作证,是谁被买来胡作证人的,这不是太清楚不过了吗?” 接着陆三就与邻居们互相你争我吵,把端肃的衙内公堂转瞬变成了菜市一般。 县令大人听着一顿吵嚷,拍了一下惊堂木,大声训斥道,“都给本官安静!” 大堂内瞬间鸦雀无声。 县令大人又道,“陆三家贫如洗,他有什么钱收买证人?一派胡言!” 县令大人心火上头,直接命令左右衙役将甘云远和来作证的邻居们一一放倒,再每个人打二十大板。 阿弟头一次见到这种场面,县令不由分说就上板子,不免惊讶的往后缩了缩。 宋欢心道,这也太草率了吧? 怎么能仅凭几人的三言两语就轻易判断出谁说得是真,谁说得是假呢? 而且,虽说甘云远没有长得很帅,五官端正是有的,再加上围绕周身的干净气质,有钱有才华又有身材,上哪找不到一个漂亮的姑娘家,轻而易举好吗? 胡氏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的,细看之下皮肤粗糙,又是一个有夫之妇,甘云远怎么可能会对她下得去嘴呢? 这不是明摆的事实吗? 陆三也不找个漂亮点的女子,自己妻子什么样他难道不知道? 也好意思用这种来设下圈套? 宋欢回过神,看着那些衙役真是棍棍到肉,丝毫没有心慈手软。 果然,这里真的是动不动就打人板子啊? 真不怪乎百姓不乐意来公堂。 可惜,甘云远没有得到功名,否则他也不用挨此一遭。 相比阿弟俩的情况,傅渊之和颜六倒是一副习以为常,并无太多感慨的模样。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 …… 面对着飞来的横祸,从来没受过波折的甘云远有些乱了方寸,他又气又恼又怕,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完全忘记了自身身上的优势。 甘家与陆三家相差甚大。 而且以他的条件怎么可能会去找一个妇人解决那种事情? 还是一个有夫之妇? 他只满脑子想着自己为家里为祖宗丢脸了! 自己的形象是不是毁了? 此事虽然目前看县令大人是偏向陆三家,打了甘云远等人的板子,但断案子嘛,总得要花多些时间。 这个县令是一个颇爱惜自己羽毛的人,为了不让自己的政绩受到影响,凡事都是用拖字诀。 一次开堂审案,就立马下定决断,如果判对了还好。 若是判错了,那他的官誉岂不受到了影响? 授人以柄? 所以他并不着急,即便最后结果也是一样,那也得开堂两三次后再结案,满城百姓都习惯他这操作了。 有那闲着的,特地蹲着县衙,只把这些当戏看。 说书先生犹甚,这可给他们说书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啊! 甘云远等人被收押进了县牢。 大堂围观的百姓们也都一一散去。 在回向阳村的路上。 阿弟愤愤不平道,“那个陆三就是个混账东西,甘大哥怎么会是这样的人?他这是污蔑!” 傅渊之说道,“此事大家都心知是谁捣得鬼,如今人证皆在,双方各执一词,就要看县令大人心里是如何想,如何评判的。” 这就是县令的权力。 这里,在“皇权不下县”的大环境下,当官当到了县令一级,即便只是小小的七品县令,也能轻易让普通百姓家破人亡。 到了知府一级,那就更不得了,一声令下就能让自己管辖下的普通百姓家家灭门。 不然怎么会有俗语“破家县令,灭门知府”之说。 宋欢感叹之下,又不禁在想。 这里不像现代,有监控有录像,只要一查监控就能大致知道情况了。 甘云远有没有去到陆三家进行“强·奸·犯罪”,放在现代,这就是小案件,一查、一化验自然就知道结果,根本就不是问题。 而这里就不一样了。 唯一能作证的证人,又皆被对方否决说是收买。 这种行为,在这里又没有所谓的物证。 正因如此或许才是陆三扯这个谎的原因。 这简直就是道难题嘛! 嘴上说不清,物证拿不出,人证又说被收买。 如今怎么看,好像也只能寄希望于县令大老爷能够明察秋毫,发现其中的违和之处。 碰到一个好官自然幸运,他愿意推翻自己之前的判断,重新改口。反之,则家破人散。 难道他们只能在这里静观其变,坐等结果吗? 若是,陆三和毛六等人没有被收押入狱,她还可以使用拳头让他说实话。 可现在人都被关在县牢里,她总不可能进县牢里揍人吧? 阿弟灵光一闪,说道,“既然邻居做不得证,但我们可以啊,况且大哥哥是举人,我们也有面见县令大人的资格,可以去和县令大人解释啊。” 宋欢被阿弟的话给提醒了,眼睛立马一亮,又恢复原样道,“他说的那会儿,我们还没到满城呢,我们拿什么作证? 说他品性高洁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这也太虚无缥缈了,毕竟人是会变的。” 陆三显然也把宋欢等人考虑进来了,毕竟傅渊之来了后天天和甘云远见面,这段时间肯定不能作为事发时间的。 宋欢和阿弟对视一眼,互相叹了一口气。 这时,傅渊之说道,“颜六已经去打探了,待他把那个县令的为人品性打听清楚,我们再做下一步决定不迟。” 即便不能作证,他出面适当说一些话,或许能够让县令大人不再主观偏向陆三一家。 但也得提前了解这个县令的为人秉性。 他其实还是有私心的。 他们一行四人,出来的主要目的是来游学,开拓视野,收获学识,如果为了一个相交不深的人,把他们四个陷入进去,他是不会干的。 只能在他们四人不会出事的前提下,他才会伸手援助。 当然,他是不可能在宋姑娘和阿弟面前表现出来。 毕竟他在她们心中也是一个温润如玉,清风疏朗的谦谦君子。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三章单雄 不过这事并没有让傅渊之发挥的余地。 在颜六回来之前,已经有一个人提前找上了甘家。 单(shàn)雄,是官府中的一个衙役。 白日里忙点杂事儿,黑夜时负责巡守,已经在衙门中沉浮多年。 他来到甘家,敲门进去。 此时家中只有寡母以及照顾她的邻居。 寡母因甘云远头戴强·奸·罪正连叹冤枉,却又无计可施。 听衙门来了人,连忙起身换衣接待客人。 单雄坐在堂屋打量四周,这甘家确实家里富有,虽不似商贾那般大富,但也比很多人好太多了。 不怪那姓陆的眼热。 还把自己媳妇儿丢出来做套,下三滥的东西。 他见寡母出来,也不拐弯,直接开口了,“看你们孤儿寡母也是可怜,如今来此特地告诉你们一声,你们这个案子,看来是要托托人,打通关节才行。” 寡母也知要托人,可她一个妇道人家哪里知道能托谁? 如今单雄一开口,她便急切问道,“大人也知妾身一妇道人家,托什么人,打通什么关节,妾身哪里搞得清楚啊?!” “单大人既然来了,就请您劳心多指点一二吧?”说罢,寡母借着邻居扶着的力道,向着单雄行了一礼。 单雄煞有介事地道,“这事儿啊,还真是问对人了。 县令老爷有妻舅今儿下晌才到,两三天后他又要走了,我看托这位妻舅就会灵验。” 单雄停顿了一下,喝了口茶,又继续说,“这位妻舅老爷若肯出力,大人明天就可能复审,这个案子就有望了!” 寡母一听还有这等好事儿,连忙答道,“难得如此,那可太好了!” 寡母看着单雄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又问道,“大人可是有什么问题?” 单雄咳了一声,并没有说话。 寡母瞬间反应过来,“哎呀,人老了就是不灵光。大人,请问,这需要多少银子啊?” 单雄装出一副沉吟的样子,良久后,他这才道,“这案子可不比其他,这是让县令老爷翻他自己定的案,我看……,嗯——,总得一百两银子吧。” 对于寡母而言,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她喜出望外道,“银子我出,我出!只要能给我儿还个清白!” 涂山点头,既然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了,就顺水推舟道,“妻舅爷今儿有酒宴尚未撤席,我现在就赶回去,趁着他老人家高兴,赶快跟他说这件事儿。” 寡母见此就拿出了一百一十两,说道,“这事儿若成,事后必有重谢,这另封的十两银就给大人做茶酒钱。” 单雄拿上银子在寡母千恩万谢声中,匆匆告别离开。 单雄前脚刚离开,宋欢后脚就到,正想把大家想出的法子告诉寡母时,寡母却说已经有了解决的法子,还说甘云远明日就能平安回来。 宋欢见此也不再多说。 在宋欢看来,谁家没点能活动的关系? 况且甘家又不穷,或许真如寡母所说,这人明天就能安安稳稳回来了。 宋欢回家对傅渊之和阿弟说了这件事。 两人也没有怀疑。 他们也如宋欢一样的想法。 能有法子解决就好,那他们就只需等明天的到来就行了。 也不用进去掺和。 一夜无话。 翌日,一大清早。 县令大人又升堂。 招来了甘云远、胡氏有关人上堂,再审“强·奸·案”。 甘云远并不知道昨日发生的事情,还以为县令大人出于错判有所察悟,心下十分高兴。 县令大人将惊堂木举起又拍下,整个大堂瞬间静了下来。 县令大人问甘云远,道,“陆三可有向你借过什么东西吗?” 甘云远据实回答,“他几次向在下借粮借钱,在下没有答应,因此他对我记下私仇,编排出这无中生有的事来。” 甘云远昨夜也不是什么都没想,在牢里的时候,他只觉自己异常清醒,也捋清了前因后果以及陆三这么对他的原因。 县令大人转过来问胡氏,“据本官了解,他甘云远根本就没去你们家,这怎么会有什么“强·奸”的事儿?” 胡氏本来就心虚,今天又被提上堂来,没见过世面的妇人原本就乱了分寸,再加自家男人和毛六都不在身边,经几番言论就哆哆嗦嗦地从实招来,“妾身男人几次向甘云远借钱粮,都未能如愿。 所以……妾身与丈夫想了个‘嫁祸于人’法子……” 接下来,县令大人又陆续招上陆三和毛六,一开始两人死不承认,后得知胡氏已从实招供,只能心有不甘地承认。 县令大人见当事人都验实了。 于是他猛一击案,扔一令牌。 让众衙役将陆三、毛六各打三十大板。 而对甘云远,县令大人推翻了前一日的错判,宣布他,“原本蒙污,全解无罪。” 事已至此,甘云远转危为安,身上的污名也被洗掉。 甘云远以及作证的几人最后被骡车拉去了医馆,上了药之后才回了向阳村。 昨天的二十大板让他们自己走回向阳村是不可能了。 至于府衙大堂里哭天抢地的声音,已经没有人再关注了。 君子好惹,小人难缠啊! 甘云远回到家中,寡母心里十分庆幸,心想单雄大善,多亏了他帮忙打通了关节。 当天晚上,单雄离开官衙,悄悄来了甘家,美名其曰是来看看甘云远的伤势,其实就是来收尾款的。 寡母见此,赶紧拿出四十两银交与单雄,嘴上说得很是好听。 略报他的搭救之恩。 甘云远得知此事是单大人在后面出力,撑着受伤的身体也要出来,真心实意地感谢了一番。 还让单大人代为感谢那位妻舅爷。 此事已落幕归于平淡。 不过这其中真是如此吗? 第二天,宋欢一行人又再次出发,甘云远受伤需得静养一段时日,傅渊之也觉和他交流得差不多了,也就不再过多打扰。 待下次回程或是在丹阳郡再相遇亦可再叙。 对,没错,丹阳郡。 这段时间傅渊之也决定下来,此行的其中一个目的地就是丹阳郡。 听甘云远说,那里有一个被天下读书人视为伯乐的人。 很多前往游学的学子都会把丹阳郡列为前往的最终目的地。 据说,经那位伯乐品评过的尚未知名于世的青年学子中,有六十余人与他的推断不谋而合。 许多年轻学子渴望得到他的指导教训,甚至有一青年情愿一生陪侍他左右,供给洒扫之役。 18点还有一章哈~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四章妻舅 骡车渐渐驶离满城,消失在官道上。 绿草茵茵,清风徐来。 骡兄抵抗住路边的诱惑埋头赶路。 吭哧吭哧。 心想,最终还是它承受了所有。 宋欢和颜六步行在骡车一侧,傅渊之赶车,阿弟坐在车辕处。 因为重新补充了物资,车厢里已经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人待着了。 宋欢和颜六的体力好,走路对她们而言也没什么,就当锻炼身体了。 他们聊着聊着,突然聊到了一个话题。 颜六淡定地丢出炸弹。 车辕处,骡兄一侧,宋欢和阿弟异口同声道,“什么?!没有妻舅这个人?” 颜六很认真地点头。 两人瞬间又把他们之前的猜测推翻。 宋欢道,“没有妻舅,那这一切都是假的。 那笔钱不是落在单雄手里,就是县令手里。 单雄去到甘家,这个计划是他自己主动去实施,还是县令大人让他去的呢?” 阿弟摩挲着下巴分析道,“我偏向是县令,单雄一个衙役,他怎么可能有能力去劝动县令大人推翻他自己定的案子呢?!” 宋欢赞同点头,“这个分析也没错。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两者合作,县令拿大头,剩下的归衙役。” 阿弟点头,只有这两种推测才符合县令为什么会把自己原先定下的说法又推翻的情况。 可她们俩还忽略了一种情况。 或许,这个县令大人是个清官,并不会干这种事情? 颜六把这个第三种情况抛出,“从我打听的情况来看,他并不是一个尸位素餐的县令,反而是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官。” 这是他通过这两日的打探得来的结果。 满城现在这样,已经是满城县令利用身份和能力,竭尽全力的结果。 虽然这其中不乏他逞强好胜,想要收获名声,以及提高自己的政绩,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只要百姓收益就行。 百姓才不会管你的小心思,只要他们的日子好过,那对方就是个为民服务的好官。 他在打探消息的过程中就有不少百姓夸赞现在的县令,不仅如此,还会把上一任县令拿出来拉踩。 从百姓的言语中对比下来,上一任的满城县令是非常不济。 如果没有现在这个县令,满城百姓还不知要过多久水深火热的日子。 颜六想,最起码满城这个县令大人比虔城的县令大人要好。 阿弟说道,“那排除县令大人这个好官,那出这个主意就很有可能是那个衙役,他自己擅作主张做的?” 颜六点头。 他比较赞同这个想法。 宋欢想起之前在鹿县那帮衙役的情况,说道,“也不是不可能。” 衙役她虽然也有接触,但少,其中很多默认的灰色收入,那些内幕也不了解。 她当初也只是被临时拉上去顶岗而已,算是外人,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他们肯定不会告诉自己。 所以,之前她就说过,衙役是不可能靠俸禄养活自己的。 他们会想办法收取规费,赚取外快,以及钻营一些见不得光的灰色收入。 或许,这也是他们收入的一个来源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像甘家这种情况也看运气,若不是有陆三这混账东西想出这种计策…… 说起陆三,甘家此事也让宋欢给阿弟敲响了警钟。 君子易处,小人难防。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必有纷争。 此次甘家的事儿就是其一。 甘家能有此遭,就是因为没有处理好与陆三之间的关系。 面对陆三这种人时,不能表现得过于软弱和无能,否则会让这种人得寸进尺,认为你好欺负,进而蹬鼻子上脸,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就像这次的事一样。 当他一而再再而三的侵犯到甘家,而甘家只是置之不理,私以为自己品性高洁,不屑与傻瓜论短长。 但其实已经不知不觉间助长了陆三的气焰与野心。 甘家需要采取“无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的态度,及时给予陆三当头棒喝,让他不敢再造次。 这次是运气好,甘家平安度过此劫。 若此次甘家不再拿出态度或者一点手段震慑住陆三。 那陆三怕是会更加记恨在心,甘家怕是会重蹈覆辙。 虽然傅渊之在离开之前有出言提醒,但对方听没听进心里这就得看甘云远自己了。 毕竟是他的家事,外人也不能过多干预。 作为一个才相处不久的友人,言尽于此就够了。 再多,就僭越了。 (番外) 当天下午,县令大人一个人在后堂思考着上午在公堂上处理的那起案件。 他把所谓“甘云远强·奸·案”前前后后的细斟一遍。 发现其中有好几处明显的疏漏。 他左右来回踱步。 县令夫人端着一盅汤过来,在廊下正疑惑地看向县令。 这是怎么了? 只听自家丈夫不禁自言自语地说出了声,“错矣!错矣!错诬了好人啊!嗐!” 县令夫人,“???” 只见县令大人嗟叹着,又心烦意乱周行数次,遂拂衣而入书房。 县令夫人看着紧闭的房门,又看了看手中的这盅汤。 默默转身离开。 这种时候还是不要上前了,这汤,她自己喝了吧。 待县令夫人也离开后。 自阴影处走出来一道身影。 县令大人怎么也没想到,他这一幕自思自悔的场景,不仅被自家夫人看到,还被一直静坐在暗处的另一个人给看到了。 这人就是衙役——单雄。 单雄听了县令大人的话,以自己这么久对大人的了解,暗自揣摩下来自然知道甘云远的案子有九成机会翻出来重议。 届时,甘云远的冤情也会得到伸张。 于是他就暗自琢磨了许久,暗道这是个挣钱的好机会。 单雄值班期间选了个空子,从官府中溜出,去到甘云远家找了寡母。 之后的事儿大家就都清楚了。 在第二天重新升堂,单雄目睹甘云远案情这一转折,果真如他所想。 正中下怀。 他揣时度势,编出一个“妻舅”,结果白白骗得了一百五十两银子。 单雄计谋得逞。 实际上甘云远案情的前后转变,不过是县令大人的静思自悔。 甘家若不特地去打听是否曾有一个县令大人的“妻舅”出现,就永远不会知道其中的曲折。 …… 衙役分有编制和无编制。 但因为衙役能有这些灰色收入,所以很多人争抢着也要做衙役。 大部分衙役都是依靠蒙骗养家糊口,丰衣足食的。 他们的骗术多得说也说不完,那真是事事骗,日日骗,罄南山之竹也写不完。 宝子们~今天的最后一章已奉上哈~(^^)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五章 潇潇春雨,山峦、大树,朦朦胧胧,就像浸在一片薄雾中。 空气中的青草气息夹杂着若有似无的缕缕野花香。 山间那汩汩流动的溪水,愈发湍急秀丽起来。 水势平缓处,一个身影头戴斗笠,正把裤脚挽上,衣摆塞在腰间。 整个人站在溪水中,只见他把一个鱼笼提了起来,拿到了岸边。 不一会儿,就见他突然惊呼出声,“阿姐,有鱼!好多鱼!” 不远处树下,一大块油布展开,四角分别绑在四棵树上。 油布之下,杂草被清除,已经被人为辟开一块干净的平地。 平地上用小溪里的石块围成了一个直径约两尺的圆形石圈,里面正噼里啪啦燃烧着火,因为柴湿润的原因,柴烟很大。 石圈旁还有一个小灶,上面正煮着姜水。 昨天下午下了一场大雨,原本大家是计划快速赶路找到一个村落或者进城落脚。 谁知道骡兄突然闹脾气了,一行人没来得及找到落脚地,只能临时找了这么个地方。 在雨下得更大之前,大家把油布支起作棚。 油布中心位置还用一根木棍支撑着,这样雨水就不会积在中心。 一行人就这样围着火休息了一晚上。 罪魁祸首的骡兄,此时正在细雨中漫步,寻找它的最爱。 不等宋欢回应,阿弟就熟练地用一根细藤子把鱼串成串。 鱼腮入,鱼嘴出。 今天收获的量比之前几次要多,也是阿弟成就感最足的一次。 不知道是不是下雨的原因,这次抓到了六条月鳢。 最大的有三根手指宽,小的有两指宽。 长度并不长。 小的比手掌短,大的和手掌差不多长。 月鳢,鳔细长,身体呈绿褐色或灰黑色,背部颜色比较深,腹部为灰白色。 梄息于水流缓慢的山泂溪流中。 性凶猛。 摄食小鱼、水生昆虫及其他小型水生动物。 一般夜间外出活动觅食,白天栖息在水草丛中。 月鳢的肉质细嫩,刺少肉多,味道鲜美。 月鳢做的“无影汤”营养价值更是丰富,具有有较高食用价值,并且在药理上还有强身健体、活血去瘀的功效。 阿弟拎着月鳢兴冲冲地跑过来。 宋欢笑着表扬了一句阿弟,表扬的话都快成了她的口头禅了。 阿弟挠挠后脑勺,有些害羞。 宋欢这才道,“正好姜水挺多的,一人一碗,剩下的姜水只要把鱼放进去,再放点盐就好了。” 阿弟忙不迭点头。 月鳢本身味道鲜美,不用放什么调料,加点盐,在放点野葱进去,简直完美。 阿弟把鱼直接递给伸过手来拿的傅渊之,对着宋欢和傅渊之指着另一个方向说道,“阿姐,傅大哥,我刚才看到四月泡(树莓)了。” 宋欢把盛出来有一会儿的姜水递过去,“喝了。” 阿弟只能先闭嘴,直接一口闷。 宋欢这才允许他出去。 阿弟见此嘿嘿一笑,把碗放下就跑了出去。 宋欢提高音量对着阿弟背影喊道,“把斗笠带上!” 阿弟一个脚刹堪堪停住,又连忙稳住因为惯性而前倾的身体,应了一声后又立马转身跑回来,拿上斗笠又跑了出去。 傅渊之正准备把月鳢拿去处理时,宋欢就起身拿了过来,“我去弄,那里有野葱,你去拔一些,待会儿放汤里。” 傅渊之眼底含笑,唇角上扬,应声道,“好。” 一旁,正在把头顶油布上积起的水弄下来的颜六,“……” 见此,他默默背过身。 打了一个嗝。 可能吃某样东西饱了。 这个地方不怎么有人来,成片的四月泡红通通一片。 阿弟用芭蕉叶围成漏斗状,装得满满当当。 看着还剩下成片的四月泡,阿弟直接回营地把它放下,拿上篮子,顺便和颜六说道,“颜大哥,我再去摘些啊。” 颜六见此问道,“还有很多?” 阿弟点头,“再不摘就掉地上浪费了,待会儿给阿姐煮成甜酱,可以吃很久。” 颜六不知道四月泡可以做什么酱,直接说道,“那我跟你一起去吧,看天色待会儿又要有大雨了。” 阿弟连连点头应道。 一旁正准备走远的骡兄甩了甩尾巴,见离去的两人吭哧了一声,抬起的前腿又掉转个方向走了回去。 从远处就能看见一幕红尘烟火与绵绵春雨相融合的美景。 春雨缠绵似微风飘逸,不紧不慢,疏密相间。 营地里,骡兄趴在石圈旁假寐,时不时吭哧两声,甩甩尾巴,惬意舒坦。 一旁的石圈里火光摇曳,柴烟缭绕升起。 不远处的树下,傅渊之在拔野葱。 淙淙溪流边,宋欢正处理月鳢。 春雨总绵绵,宁静能致远。 氤氲烟火气,流萤诗意生。 而这一幕的不远处,阿弟的衣摆不知什么时候被侧后方的四月泡枝干上的刺勾住,斗笠上正服帖地粘着四月泡的叶子,还有一些零碎的枯枝烂叶。 一旁的颜六也差不了多少。 可能因为身高的原因,看着比阿弟好上一些,没有那么狼狈。 宋欢把清理好的鱼放入陶罐,不到一刻钟,鱼汤的香味就出来了。 宋欢又把放在火旁烤着的馒头换了一面,见傅渊之已经洗好野葱回来了,说道,“看来今天我们还得呆在这儿,不能赶路。” 傅渊之抬头看了看天色,点头,“那就再待一天,明天再看看情况。” 他们暂时也不缺粮。 宋欢叹了口气,她之前买的特产只能她们自己消化了,空气湿度太大,不能存放。 即便外观小心保存好,可口感上肯定有差异。 唉,还是算了。 可惜了她的银子。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花的钱不算太多,不算太亏。 傅渊之也看出了宋欢的烦恼,说道,“无事,我挺喜欢吃的,也不算浪费。” 宋欢笑着揶揄道,“好,那你多吃点。” 傅渊之,“……好。” 宋欢被傅渊之这么一安慰,心里的郁闷被冲散了许多。 那种第一次尝试,就被扼杀在摇篮里的挫败感还是很令她难受的。 谁知道她犹豫了这么久,终于准备干的时候,没成想却是这么个结果。 钱没挣到,还倒贴了出去,虽然是自己消化,但还是觉得亏了。 心里亏。 沉浸内耗不好,宋欢暗暗提醒自己。 为了不再想这件事,宋欢就强迫自己干别的事,环顾了一圈,该做的好像多做了,直到视线落在不远处的柴上。 她直接起身把湿柴拿过来,挨着石圈外围烤着。 这样能让柴更干一些,也不会有太大的柴烟。 感谢的话: 感谢3月17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ChaoQiong、落薇锦绣、筝免、蝶々衣四位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嘿嘿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六章小鸟 油布棚下 宋欢气沉丹田朝着阿弟摘四月泡的方向喊道,“回来吃饭啦!” 声音随着风飘散过来,还裹挟着细雨声。 阿弟把芭蕉叶里的四月泡都倒入篮子里,然后遥声回道,“好~” 几人吃了撒了野葱的鱼汤和馒头。 颜六眼睛一亮,好吃! 鱼汤好喝! 撒了野葱的鱼汤更好喝! 都好喝! 阿弟也沉浸在美味中,从前他也没少吃阿姐做的月鳢汤,他是见过世面的,稳得住。 阿弟喜欢把烤得焦黄的馒头撕成小块泡进鱼汤里,馒头吸满了汤汁,入口馒头的焦香混杂着鲜美的鱼汤,他的最爱。 当然了,馒头蘸着麻辣兔肉丁的汤汁也是! 他一再庆幸,离开府学他的五脏庙终于不再受苦了! 四人吃饱喝足后,阿弟就催着宋欢做甜酱。 陶罐和四月泡清洗干净。 陶罐里放入小半锅水,再把树莓和糖一同倒进,待锅里煮沸后,小火不断搅拌,待浓稠后直接放凉倒入空陶罐中储存就行了。 其实树莓酱最好不要放水,可是受条件受限,糖也不是糖霜,量也不多。 要真较真起来的话,还得放柠檬汁,蜂蜜。 一切从简吧。 能吃就行。 当阿弟拿回来第二篮时,左手好像抓着什么东西放在怀里? 鼓鼓囊囊的。 还不待宋欢问,阿弟就主动说了。 “阿姐,我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阿弟进了营地,连忙把怀里的小鸟拿了出来。 这是他刚才经过一根倒下的枯树与枯叶杂草缝隙中发现的。 一闪而过,差点没把他吓死,还以为是蛇。 谁知原来是一只浑身湿透的小鸟。 羽毛呈白灰色。 体型,他一手掌就能握住。 宋欢看着阿弟手中的小鸟,从这个鸟儿身上的羽毛来看,它应该还没成年。 身上多数还只是绒毛。 可能是它出窝比较早。 右翅上的伤,可能是从树上掉下来的时候弄的,也有可能是被其他的动物攻击了。 最有可能的就是蛇类。 有一些游蛇也会到树上去觅食,专门偷吃一些鸟蛋。 当然也会吃小鸟。 自然界就是如此,弱肉强食,强者为尊。 这其中,一只小鸟能从一颗蛋长至成年,自然会面临很多来自外界的危险。 当然,成年了也不例外。 只能说相对年幼时会更有能力抵抗或者逃出生天的几率更大。 阿弟把小鸟靠近火源。 小鸟一直在他手心里瑟瑟发抖,眼睛都闭起来了。 如果阿弟刚才没发现它,它可能活不过一个时辰。 如今当务之急就是让它回暖,把它身上已经被淋湿的绒毛烤干。 让它身体回温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油布下的热闹场面被远处灌木丛后的两双眼睛尽收眼底。 两人对视一眼,眼底的意思很明显。 这肥羊,他俩要定了。 昨日的肥羊,他们不说吃上肉,腥都没沾上。 最郁闷的是还得被安排出来巡逻! 正在这郁闷的当头,上天垂怜,居然给他们送来了肥羊。 危险的气息逐渐蔓延过来。 骡兄哼哧哼哧,不断地用前蹄相互踩踏地面。 阿弟虽然手心里有只弱小可怜的幼鸟,但不妨碍他率先发现骡兄的异样。 阿弟皱眉担心道,“宝骏怎么了?是不是吃错草了?” 骡兄名字被宋欢取成宝骏。 对,寓意是能吃苦耐造,稳健可靠。 阿弟不知其中的逻辑,反正只是一个名字而已,阿姐喜欢就好。 宋欢三人随着阿弟的声音看过去。 宋欢也是一脸担心,看它这模样可比昨天闹变扭还要严重,难道真如阿弟所说,吃坏肚子了? 这…… 人吃的药,它能吃吧? 担心的不仅宋欢,还有傅渊之和颜六,这可是他们中的主要劳动力,它一倒,可就麻烦了。 不过,很快宋欢几人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林间的人已经走到了近前。 两人身形高壮,形容邋遢,皮肤黝黑粗糙,其中一人满脸胡茬子,显得脸圆圆的,另一人太阳穴蔓延至嘴角有一条深深的疤痕,面容显得狰狞。 满脸胡茬的汉子说话嗓门巨大,声音极有穿透力,“把东西和女人留下,其他人可以放你们一马,现在离开!” 说着环胸跨步一挺。 傅渊之侧身默默把宋欢挡住,戒备地看着对面的人,虽说宋姑娘身怀武功,但是他还是忍不住下意识会有这种行为。 宋欢注意到了傅渊之的动作,心下一甜。 这种感觉,她喜欢。 一旁的骡兄,“!!!!” 这个人类是有多想不开? 骡兄甩着尾巴,吭哧吭哧躲到了一块大山石的后面,远离战场。 胡茬男看着傻愣着没出声的四人,“???” 咋滴?!吓傻了? 还是听不懂他说的话? 难道是外地的? 听不懂这里的方言? 啧,这可难办了。 刷的一声,胡茬男拔出腰间的大刀,一刀砍断身旁一根食指粗的灌木。 胡茬男瞪着对面四个人,指了指一分为二的树干,又手掌做刀在脖颈处做咔嚓的手势。 自己嘴里还在配音,“咔嚓!” 咔嚓中蕴含着凶狠的杀意。 这总能看得懂了吧? 正处于戒备的四人,“……?!” 刀疤男,“……” 他压抑着自己想要扶额的冲动。 刀疤男上前一步把胡茬男挡在侧后方,双手抱胸,鼓胀发达的胸肌随着他的动作挤出了一条深壑。 刀疤男无需多做表情,那一道疤痕就能够让人不寒而栗,“不管你们听不听得懂我们说的话,不离开,那你们就全部留下!” 眼神中满含的狠唳和杀意,那是手上沾过人命才会有的。 胡茬男在侧后方很是应景地亮着大刀,做出凶狠的动作。 宋欢和傅渊之同时皱眉,这次的两人不同于上次那帮无胆匪类。 宋欢看着对面两个人也不是虚架子,心里在暗暗分析对策。 土匪可分为社会性土匪和政治性土匪两种。 社会性土匪通过掠夺整个社会来维持生计,而没有任何政治目的。 而政治性土匪则有其特定的打击目标和政治目的。 类似农民起义和农民暴动大致相当于政治性土匪的行为。 而社会性土匪中又分为临时性土匪和职业性土匪。 临时性土匪多半是饥荒或别的困难降临时百姓走投无路,把做土匪作为暂时的行当。 职业性土匪却把土匪活动作为自己终身的谋生之道。 这两人看着就是职业性土匪。 其中,少部分是义匪,而绝大多数却都是流氓和恶棍。 后者没有原则,唯利是图,烧杀淫掠,无所不为,往往弄得人见人畏。 这两人身上散发的气息就属于后者。 宋欢以前觉得大家都是人,手里有人命和没人命看起来应该都差不多。 可是来了这里后,她经历了这几次就能从中分辨出来。 青青她爹虽然是匪,但却是义匪。 石笋寨对于周遭平民百姓的生命财产造成一定威胁,但他们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入室打劫他们。 虽然也会收所谓的路费水费,但是百姓排队有人插队也会有人出手制止。 就是那种,我光明正大抢你,但是不威胁你人身安全,还保证一定基础上的公平性。 就是介于百姓和那些恶棍中间。 处于坏没有坏彻底,好又不做好事的那个区间中。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七章动手 傅渊之以书生身份揖礼,“两位壮士,我们一行是为游学,此次因天公不作美,不得已骚·扰贵方,实属万不得已,失礼之处,还请多多包涵。” 刀疤男和胡茬男对视一眼,胡茬男嘲讽道,“呵,读书人和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老子劫的就是你们!” 行走江湖,没碰上行侠仗义的江湖义士,反倒让她们先撞上了江湖“丑”类。 一旁的阿弟趁着大家还没动手之际,偷摸着做小动作。 只见他把小鸟放在石圈一旁的柴上。 心想,万一待会儿动起手来,小鸟还没冷死就先被自己晃死了。 放在这儿,它要是活下来了他就养它,或者放它回家,若是不小心掉进火里,那就对不起,只能加餐了。 它来此一世,总不算白来,也奉献了自己成全了他人! 宋欢见傅渊之先礼后兵的“礼”没行通,正想走出来用行话说,谁知对面两人就抄刀动起手来。 宋欢见此,这还得了,连忙把傅渊之拉至自己身后,抬起右脚就把绑在上面的匕首抽了出来。 两个人,一对二。 阿弟虽然学了几年功夫,但是还没有真正实践过,看得热血沸腾想加入战斗又怕拖后腿。 一时之间,外围的他,一个人也忙得不可开交。 就像是打篮球时那场景,对面两个人在抢球,一旁的队友不停走位等待对方传球。 而阿弟则是等待阿姐把其中一个人漏出来,好让他施展施展拳脚。 颜六见此也如阿弟一般,虽然他目前对于武功方面还没有多大的进步,但是,这不妨碍他出其不意。 接下来的一幕就能见到,阿弟和颜六两人各自分担一侧。 偶尔被踹出战局外的人就会被阿弟和颜六干扰。 虽然是轻伤,但侮辱性极强。 俩土匪被弄得心烦意乱,想出手对付阿弟他们的时候,又会被宋欢拉入局中,一时之间三人竟磨合得越来越默契。 被当球耍的两人,“!!!” 就,很气! 宋欢游刃有余地对付两人,原想速战速决,但是一见阿弟他们这样打游击战,倒是觉得可以给阿弟他们做磨刀石,她便没有立马结束。 宋欢借力腾空扭身,右腿绷直,直接一脚踹向胡茬男的胸口,胡茬男不得不倒退借力站稳,可阿弟哪里会给他这个机会,抓住机会直接就用阿姐给他淘的二手匕首对着他后腰就一划。 胡茬男瞪大眼睛,嘿,这臭小子没完没了了是吧?! 他一边心惊于对方女人的武力,一边又担心怕此事不成,如今被打开,脱离了战局,那他就可以用这个小子开刀了! 只见他手中的大刀举起,就要对着阿弟的脖颈处砍下。 对面的傅渊之见此着急地大喊躲开。 此时的阿弟只觉自己灵台清明,从未如此冷静,他个子比壮汉小,只要侧身躲开就行。 而另一边战局中的宋欢心底一着急,也不管其他,手中的匕首如闪电一般向着胡茬男手拿着大刀的臂膀扎去。 在阿弟闪身躲开的同时,宋欢的匕首也扎进了对方的肉里。 宋欢的力量不是开玩笑的,随着她越来越得心应手后,这幅身体的力量更是被她有意识的激发出来。 她打猎也不只顾着打猎,经年累月的沉淀,她不说打遍天下无敌手,保护他们四个人是没问题的。 这危机时刻,她心里着急,觉得自己玩脱了,手里的力道自然十成十地发挥出来。 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阿弟坚决不能有事! 匕首削铁如泥,直接贯穿胡茬男的动脉,匕首除了手柄匕刃全部没入肉里,另一侧的皮肤还露出了三分之一的匕首尖。 看着就让人替他感觉疼。 宋欢分神被刀疤男看在眼里,他眼底划过血色,自以为占得先机。 他脸上狰狞的刀疤瞬间生动起来,仿佛一条会游走的蛇。 只见他手中的利刃在雨中泛着寒光迅速向宋欢挥去,作势要把宋欢拦腰砍断。 傅渊之才从阿弟那方向收回视线,这边就见到如此惊心动魄的一幕。 他脑袋瞬间一空,什么都没想,下意识就抬腿跑过去。 嘴里作势要喊出来的宋欢两个字,只吐出了一个宋字,就见宋欢直接劈叉落地,右脚旋回一个扫腿把刀疤男踹趴在地。 傅渊之抓住树干急刹车,见宋欢逆转形式,又默默退回战场外。 虚惊一场。 这时,傅渊之才突然感觉,不过几息的时间,他竟然冒出了一身冷汗,手还有惊悸过后的后遗症,不断在小幅度震颤。 而此时距离他不远处,那把闪亮的大刀正躺在地上凸显它的存在。 这应该是刚才宋姑娘弄伤胡茬男的时候,胡茬男没拿稳掉落下来的。 傅渊之深呼吸把后遗症转移到它上面,只见他把大刀提了起来,看着似乎犹豫了几息,随即就见他把大刀直接丢进了一旁正在燃烧的火堆里。 损,是真损。 损中也带着他沉积在心里的怒火。 若是没有这两人的出现,他们现在也不会是如此。 胳膊受伤的胡茬男战斗力下降五成,手中没有武器,阿弟和颜六分别手握匕首,两人合力,虽然不能占上风,却也能让他不干扰到宋欢。 颜六方才过来时,眼疾手快趁着胡茬男吃痛时间把宋欢的匕首拔了出来。 胡茬男本就被两人弄的心烦意燥,心火旺盛,又把傅渊之一系列动作收在眼里,更是气得目眦欲裂。 武器对于他这种人来说那是多么重要! 这读书人说丢就丢进火里了! 这王八羔子! 他就说,这帮识字的狗东西,肚里不是墨水,是毒水! 蔫儿坏! 可能是这一幕刺激到了胡茬男,他的潜力瞬间被激发,手上的力道更大。 阿弟和颜六本就勉力支撑,如今更觉难以抵抗。 可胡茬男越激动,动作幅度越大,手臂上伤口流出来的血就越多。 还不待阿弟两人想出办法逃离,胡茬男自己就先弱了下来。 他只觉四肢有些无力,还伴随着头晕想吐,不过几息时间,他就晕厥过去。 原来,宋欢那把匕首割到了他手臂上的肱动脉,他失血过多已经休克了。 而另一侧宋欢也接近了尾声,宋欢手中没有武器,刀疤男的武器也不知什么时候被宋欢踢飞,稳稳贯穿在一棵树上。 两人拳对拳的打,刀疤男没有武器的加持对宋欢的力量更为直观和震惊。 tmd,谁能告诉我这是个女人? 这tmd不是头老虎? 一个女人力气能比他还大?! 这哪是上天垂怜给他们送的肥羊?这tmd纯粹是给他们送祖宗吧?! 操·了·蛋·了! 感谢的话: 感谢3月18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八章提前离开 不一会儿的工夫,刀疤男就被打趴下。 两人背对背被颜六和阿弟合力用绳子绑在一起。 刀疤男显然是个识时务的人,他一改之前的凶相,苦苦求饶道,“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多有打扰是我们的不对,还请各位大人有大量放过我们吧?” 审问的事宋欢三人都不在行,自然就交给了傅渊之。 傅渊之也不需要多少技巧,两人光长身体不长脑子,傅渊之不过起个头,刀疤男就和盘托出,当然了,其中不乏讨好的意味。 这座山顶峰有一土匪窝,名为青峰寨。 他们俩就是其中的成员。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只是因为巡逻的时候看到这方向有柴烟升起,这才前来打探情况。 两人暗中打量了好一会儿,猜想他们不是江湖中人,就是普通俩书生和伺候在旁的“仆人”而已。 送上门的肥羊不抢白不抢。 就算没多少银钱,就那头骡子和车厢也能卖几十两呢! 宋欢一听山顶还有一土匪窝,心觉不妙。 现在是无论雨势有多大她们都得赶紧离开,不知道还好,知道了哪里还能待得下去? 今天运气好,才碰上了两个人,若是人多…… 宋欢没有继续再想下去,反正结果不好。 傅渊之三人也是这么想的。 好在这次骡兄没有闹变扭,车厢套好的时候,大家也把东西都收拾好了准备离开。 被漠视的刀疤男,“!!!!” 什么意思? 刀疤男见最后的宋欢也迈步准备启程时,忍不住了,大声喊道,“大,女侠!你,你们是不是忘记给我们解绑了?” 乞求意味十足。 宋欢看向他们,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放你?你回去拉上一帮兄弟追上来,我们还怎么走?” 不嫩(弄)死你就已经是大恩大德了。 若不是考虑到阿弟第一次见这种场面,怕杀了人让他受不住,她早就动手了。 如今只是绑一下子而已,待他寨子里的同伴找到他的时候,她们也走远了。 绑住他们,不过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而已。 刀疤男,“……!” 虽然他心里这么想,但你也不用猜的这么准吧。 他们俩不见了,兄弟们那得多久才能找到他们? 刀疤男挣扎着喊道,“不,不会的!大家都是江湖人,怎么可能这么不讲道义的,是吧?!” 宋欢呵了一声,“若你换做是我,你会信?” 蠢货! 刀疤男,“……” 这女人,要不是打不过她,看他不把她大卸八块剁碎了再喂野狗! 刀疤男看着远去的车影磨牙,眼底的怨毒仿佛凝成了实质。 他把视线放在了刚才阿弟帮忙给胡茬男包扎的伤口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世界参差不齐,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你永远也无法知道一个人的想法,你也永远不知道或许只是一个稀松平常的对错问题,却会让对方突然对你恨之入骨。 宋欢对后面发生的恐怖一幕一无所知,若是她发现了话,她绝对会偷偷调转回去把人杀了以绝后患。 雨势渐渐变大,他们得快速离开这里再找一个地方落脚。 为了给骡兄减轻负担,车上只留傅渊之驾驭它,另外的三个人都身穿蓑衣走路了。 这个年代的路,即便是官路那也是崎岖不平,坑坑洼洼。 那些被雨水浸泡过的泥土,松软开一层薄薄的流泥,一踩一滑一脚印,泥泞不堪。 这种路,人走都费劲更何况骡车了,车轮若是陷进坑洼泥泞里四人还得帮忙推车。 索性宋欢力气大,不然还不知得费多少工夫。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骡兄的体力也快消耗殆尽。 雨还是一如之前一般大,不见有丝毫变小的趋势。 天色本就昏暗,如今的亮度如清晨起床那种天微微亮的模样。 可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无论如何也得拉着骡兄找个好一些的地方才能休息。 骡兄迫于宋欢的“淫”威不得不继续赶路,就在大家都快气馁时,一间木屋出现在远处。 阿弟激动兴奋道,“阿姐!前,前面有人家!” 骡兄两耳朵抖了抖,仿佛也知道待会儿就能休息了,也强打起精神努力赶路。 花了一刻钟左右的时间,大家终于赶到了地方。 这里是一个村落,天色昏暗,景象在雨中影影绰绰,看得不甚清晰。 宋欢找了距离最近的一户人家敲了门,谁知刚敲完,一阵大风刮过,门就砰的一声往里倒下。 宋欢,“……” 她,力气没那么大吧? 没了门的阻挡,宋欢对着屋里大声呼喊,许久也见有人回应。 宋欢不得已,直接就把火折子拿出来,火光一亮,她也看清楚了屋里的情况。 桌子上积了厚厚一层灰,还有随风飘摇的蜘蛛网。 这俨然是一间许久没人住的空屋子。 雨势实在太大,宋欢没有多想,直接就让大家进来。 当下主要是找到地方休息。 其他的等休息好了再说吧。 待火升起来时,大家也看清楚了这个屋里的构造布局。 堂屋中间有一张桌子四张杌子,墙角还有一些堆积的干柴。 好在有这些干柴,否则宋欢就得拆桌椅了。 屋子里蜘蛛网遍布,堂屋左侧地势稍低,地面已经湿了酿了薄薄一层积水。 堂屋右侧的房间已经积了约一个指节的水,左侧房间的屋顶已经被掀开一半,若不是门槛挡住了,水就会蔓延至堂屋。 好在堂屋干的地方勉强够大家度过一夜了。 颜六给骡兄割了一些草回来,还在角落找了个破碗,他在屋外头用雨水洗了洗,直接接了雨水给骡兄喝。 这个屋子外面没有水井,傅渊之也只能接雨水淘洗米煮粥了。 宋欢则把姜翻出来,大家还是得喝点姜水祛寒。 若是感冒生病了反而更糟糕。 至于晚上吃姜赛砒霜这个说法只能说是夸张了。 人到了晚上,阳气开始收敛,阴气开始上升,所以用发散的生姜容易燥热,睡不着觉,影响休息。 这不会危及生命,只是不大适合晚上吃生姜而已。 当然,阴虚火旺的人要注意,晚上不能吃。 姜水和粥都已经煮上,其实姜可以只放在粥里一起煮,但他们反正都得煮开水喝,那就粥和水都放上姜吧。 吃食已经煮上,宋欢就用抹布把桌子擦洗了一遍,把它拉到靠进火堆的地方,对三个男人说道,“先把衣服换了,免得着凉,湿衣服丢在桌子上。” 阿弟应了一声,直接去车厢把衣服翻找出来。 他们直接去了右侧漏水的房间,掩上房门,借着透进房间那微弱的火光换好衣服。 宋欢是最后换的。 还好多准备了两套衣服,否则现在就得穿着湿衣服熬夜了。 即使有蓑衣,那雨势太大也顶不住,衣服还是会湿况且那么一直赶路也会出汗。 趁着粥还没熟,四人到门口屋檐下借着雨水,把手里那满是泥泞的衣物鞋子都揉搓冲洗一遍。 这沾了泥巴的衣服鞋袜干了可就不好洗了,而且即便再怎么努力搓洗也会就一点黄色的印记,大家还是舍不得就这么浪费了好好的衣服鞋袜,所以趁着泥巴没干,还是得先洗好。 最后,洗好的衣服大家轮流送到宋欢手里,没办法,她力气最大,现在就是人型甩干机。 吃罢饭后再烤一晚上,明早就能干了。 忙完这些,大家就围着火堆坐下休息,其中也包括了白天阿弟救下来的小鸟,而骡兄早已经趴在角落呼呼大睡。 这只小鸟在今天赶路的时候一直被阿弟揣在怀里,怀里虽暖,但毕竟折腾了一天,如今看着它精神好像也还不错,比刚发现的时候好了很多。 只见它窝在阿弟特地给他拾掇出来的地方,烤着火的同时还把脑袋缩在翅膀里。 可能是太冷了? 或者是觉得没有安全感? 总之,它能碰见阿弟,又能侥幸活下来也算是它的运道。 感谢落薇锦绣同志的打赏支持,我会加油哒!比心心,(^^)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九章三娃子 屋外,雨珠如箭矢一般狠狠射击地面,像音乐的节奏有高有低,听雨如同听曲儿。 一夜无话。 第二天 经过一夜春雨,阳光格外明媚,空气清新,温润怡人。 整片大地呈现出一派耀眼的景色。 走出屋外,入眼便是浅绿色的草地,远处是深绿浅绿交错的山峦,诱人而清新的绿色,给人强烈的视觉享受。 此时,院外,翠绿的草地里多了一头正在甩尾巴的骡子,只见它时不时地把嘴埋进青草中,嘴里不断咀嚼,惬意又自在。 今天天气好,宋欢几人也早早就起来了。 出屋子的时候,大家就看清楚了这里的情况。 他们现在所处的这间屋舍属于村头第一家,后面就分散着好几处屋舍。 屋舍附近杂草丛生,原来的耕地也长满了野草小灌木。 这里以前是一个村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原来的村民搬离这里。 具体原因宋欢等人当然也不关心,只是现在他们缺水,得去寻找水源才行。 四人分别从四个方向去寻找。 阿弟把村里小伙伴送的蛐蛐笼子找出来,准备寻找水源的同时抓几只蚂蚱之类的小虫子。 小鸟得进食了,今早一直不停叫唤,他得抓小虫子喂它才行。 这一路找一路走,走着走着,他刚捉住一只蚂蚱就听到了水流声。 阿弟还以为是幻觉,特地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下,确认没错后,心下惊喜直接就往水声传来的方向快速走去。 突然,他发现前方不远处的草丛有动静,阿弟立马停下抽出匕首,一副警戒模样。 一个月的锻炼,他已经形成条件反射,不能怪他大惊小怪。 他默默咽下口水。 千万别是蛇! 阿弟想等,等那小东西走了后,他再过去,他为此还朝着刚才的地方丢了一个石头。 想把对方吓走。 十息过后,阿弟感觉小东西应该离开了,他试探性迈步出去,确认没问题后这才开始正常脚速。 谁知道,下一刻左侧就窜出一个与阿弟年龄相仿的少年。 阿弟拳头差点就挥了过去,还好收得及时。 少年面色黑黄,身体瘦小,个子比阿弟矮半个头,穿着一件不合身的粗布麻衣,皮包骨头的赤脚上还粘着枯叶和黄泥。 两人面对面,互相对视了良久。 阿弟想,这人应该是这里的村民吧? 看来也不是一个人也没有啊! 而对面的少年在阿弟打量他的同时也在打量着阿弟。 阿弟率先打破沉默,说道,“你好啊!我叫宋忆,你叫什么?” 对面的少年见阿弟开口,摇了摇头。 随即想到什么,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摇摇头。 阿弟,“???” 听不见吗? 阿弟见此,既然和少年没办法做自我介绍拉近关系了,那就直接直奔主题吧? 阿弟双手合起做捧状,然后凑在嘴边,仰头做了个喝水的动作。 少年看明白了,直接指了指阿弟,示意阿弟跟上。 两人走出一段距离,阿弟就看到一条小径通向前面的小溪。 少年指了指小溪,又复制了阿弟的动作。 阿弟见此,忙不迭点头。 少年得知自己没理解错,咧嘴笑开。 阿弟也跟着笑。 阿弟又比了比要出去的手势,少年点头。 一路上两人虽然没法用话语交流,但是阿弟也从用手比划沟通中体会了乐趣。 他觉得自己的表达能让少年看明白,也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阿弟最后是由少年送回了村口的屋舍。 宋欢三人还没回来,阿弟直接带着少年进了屋里,少年感受到阿弟拉扯的动作,这才依依不舍地把视线从骡兄身上收回。 阿弟从他临时做的巢里把小鸟轻柔地抓起来。 少年,“???” 阿弟把小鸟放在少年的手里,少年抿着唇,十分小心地捧着,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把它摔死了。 阿弟则把腰间挂着的蛐蛐笼子打开,把抓住的蚂蚱拿出来,直接凑到小鸟嘴边。 小鸟显然饿坏了,想吃又没法下嘴,可能蚂蚱有些大了,那几只腿有些碍事。 阿弟直接把蚂蚱腿扒下来,把蚂蚱的腹部凑到它的嘴边,它这才啄着吃了起来。 见到小鸟可以进食了,两个少年这才笑了起来。 屋里,最先回来的是傅渊之。 傅渊之没想到短短时间内还多了一个陌生人。 阿弟对着傅渊之说道,“傅大哥,我找到小溪了!是这个弟弟带我找到的。” 傅渊之笑着点头,准备对着少年说感谢的时候,阿弟又说道,“这个弟弟耳朵听不见。” 傅渊之心底诧异,面上却不见异样,“除了他,村里还有其他人吗?” 阿弟一拍脑门,他把这茬给忘了,随即他又看向少年,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跟他比划·村里还有没有别人·的动作。 阿弟最后只能用最拙劣的法子,他先指了傅渊之和自己,又指着少年,指了指屋外,拉着少年走出屋外,指向那几座长满杂草的屋舍。 少年虽然有一瞬的迷糊,但是见到最后指的地方就马上理解了。 阿弟就见少年点了点头,对方指着山脚下的一处屋舍,随即就往那方向跑了出去。 阿弟,“……” 阿弟看了看少年,又看了看傅渊之,“傅大哥,他说还有其他人,我跟着去看看啊!” 傅渊之还没来得及阻止,就见阿弟也跟着窜了出去,傅渊之怕阿弟有危险,只能也跟着跑出去。 而已经快到家的宋欢和不远处的颜六,“???” 虽然不明白傅渊之他们为什么突然这样,但这荒郊野外,也不留句话就跑出去,肯定是有事情发生,宋欢想也没想直接也跟着后面追了上去。 颜六,“……” 颜六看了看骡子和屋里的车厢没有动。 突然出现异样,还是留一个人看行李比较安全。 阿弟没想到这个少年的体力竟然如此之好,下盘稳,速度又快,阿弟追得很辛苦。 待少年停下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山脚下的屋舍。 这里应该就是少年的家,不像其他屋舍杂草丛生。 干净整洁,旁边还零零散散的种着蔬菜。 屋檐下挂着几个竹篮子,里面装着野菜。 屋里人听见动静,慢慢走出一位老人,看着已到了花甲之年。 只见他策着竹杖,嘴里喊着三娃子。 三娃子人是见到了,只是没想到他身边还跟着另一个孩子,白白嫩嫩,看着就很有福气。 三娃子最近是怎么了,三天两头捡到外人。 阿弟深呼吸平复喘气,恭敬地揖礼,“爷爷好。” 老人看着阿弟的举动就知道这是个念过书的娃,嘴里连忙说道,“小公子客气了,客气了。” 感谢的话: 感谢3月19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书友161027135404090、蝶々衣、xu31341三位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章张阿牛 宋欢和傅渊之是同时抵达少年的家。 阿弟发现阿姐和大哥哥也来了,惊喜地喊出声,随即又向老人介绍了宋欢两人的身份。 宋欢看向老人点点头,傅渊之也是揖礼。 老人热情地让大家进了堂屋。 少年不懂什么待客之礼,还记得要回答阿弟的问题。 拉着阿弟就直接到了他自己的房间,里面躺着一个正在昏迷的男人。 阿弟,“???” 老人见此也无奈,只能帮忙解释道,“这是前天三娃子救回来的人,看他样子想必是遭了土匪打劫侥幸逃出,不过他伤势严重,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 说罢,老人叹了一口气。 那帮土匪,简直就是十恶不赦,都是要遭天谴的东西! 宋欢想起那天骡兄死也不肯往前走,或许这就是动物的警觉? 宋欢这么想着,也去看了里面的人,这不看不要紧,一看,“!!!!” woc,这不是上次跟她一起押标的杂役,其中之一? 叫……张阿牛? 宋欢怕自己认错人,急忙叫上傅渊之,傅渊之辨认了后对宋欢确认道,“确实是长隆标行的人。” 宋欢想着,那前几天被那帮土匪劫掠的人中,就很有可能有徐叔和刘叔。 当然这只是猜测,长隆标行的押标队伍人员是不固定的,所以要想搞清楚徐叔他们在不在其中还得等张阿牛醒来才行。 老人见此问道,“你们认识?那可真是太好了。这人你们可以带去这附近的南城找大夫治疗,或许还能活下来。” 宋欢想过去看张阿牛的伤势却被傅渊之看出她的意图,直接拦住宋欢,他过去查看。 “腰部有刀伤,身上发热。”傅渊之把他看到的情况说出来。 宋欢说道,“那我去把金疮药和退热药拿上来,先给他煮了喝,看看有没有效果。” 张阿牛的出现让宋欢他们出行的计划再次搁浅。 徐叔和刘叔对于宋欢而言,就是亲近的长辈角色,他们对自己和阿弟也是颇为照顾关心。 这么久以来,大家早就相处出感情,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 知道了他们有可能已经涉险,她怎么能当做无事发生?! 在张阿牛还没苏醒之前,宋欢向老人打探了那帮土匪的情况。 知己知彼是第一步。 十五年前,有一行人突然就到了青峰山落草为寇。 一开始他们只是劫掠来往的商人。 可随着他们的队伍逐渐壮大,路过的富商旅人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之后这个村子就被他们惦记上了。 这个地界已经属于南城范围,直至如今也没见有官府派兵出来剿匪。 青峰寨没有官府的威胁,又因为自身的实力,鱼肉村里,称霸一方。 他们给这个本就不富裕的村子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和破坏。 一开始只是抢粮,之后就开始抢妇孺少女,就连女童都没放过,村里的男人若是阻挡就会被杀死。 村民食不果腹,只能依靠野菜为生,身体和精神受到双重打击。 长久的压迫怎么能让大家看到希望,如何又能活得下去? 最后在大家的提议下,村里剩下的人一起结伴,在夜里离开了这个暗无天日的“地狱”。 老人没有离开,是因为老人的孙女被清风寨的人抓走了,他已孑然一身,不愿意离开这里,他还在抱着希望,万一哪天孙女回来了,知道她爷还在这里等她,他们一家就能团聚了。 三娃子没有离开的原因很残酷,因为他先天耳聋,所以被家人抛弃了,很简单,很“人性”。 宋欢看向外面和阿弟一起在草丛捉虫的三娃子,叹了口气。 残疾人士。 若是在现代,还能有法律保护,有特殊学校接收。 在这里,只能看命了…… 宋欢他们又重新换了个相对完好的屋舍落脚,距离三娃子的家也没多远,方便照看张阿牛,去小溪也方便。 因为不知道还要待几天,大家拼拼凑凑,搭了四张床,总得住的舒服些,赶路是没办法创造条件,现在就不一样了。 小鸟在阿弟和三娃子精心照顾下活了下来,从叫唤声就能听出它很精神。 第三天下午,张阿牛苏醒了。 最先发现的就是三娃子。 张阿牛显然也还记得宋欢,他眼睛半睁,虚弱地道,“宋,宋……” 宋欢点头,“是我,宋欢,阿牛,你感觉如何?能不能把那天的情况说一下?徐叔刘叔他们在不在队伍?” 宋欢把问题全部抛出,傅渊之安抚着宋欢,“不急,慢慢来。” 宋欢深吐一口气,想着这样对患者也不好,随即只能压下心中的焦急。 张阿牛点头,直接把宋欢最后的问题回答了,“他们都在。” 随即他断断续续地把情况简单说了一下。 这次的队伍和宋欢在的那次,基本没有太大变动,因为货物多且贵重,还增加了好几个标师。 而且,雇主的公子也在队伍中,这必然得保护他的人身安全,人数只会多不会少。 而阳江府能用到这么大的阵仗除了官府,也就只有王家,这跟队的公子自然就是王家大公子,王大宇。 王大宇考不上举人,不可能一直待在府学。 如今,他已经按照他爹的安排逐渐接手一些生意,这次走标,就是其中之一。 而且,他还得到目的地去谈笔生意。 标行队伍当天经过青峰山山脚,标行还是按照一贯作风,对待江湖中来找麻烦的人,坚持谦和、委曲求全、避战的精神。 避战,并不是说标行的人就低人一等,而是标行的职责所在,保标的目的是赚钱,使用的手段是保证雇主的人财安全,没必要刀剑相交,舍掉自己的命。 但是青峰寨的土匪强人所难,标行为了坚持对雇主忠诚守信的精神,也只有和土匪一搏生死了。 正当和青峰寨土匪打得不可开交时,郭运生见形式严峻就让人吩咐张阿牛偷偷跑到南城求救。 主要是张阿牛别的不擅长,速度却是能拿出手,所以这种时刻郭运生最先想到的就是他。 那帮土匪也不是吃素的,如何能让张阿牛轻易离开。 张阿牛的伤就是在追赶时受的,在土匪抽刀之际,他脚滑正好摔进了草丛里,土匪急着回去分功,便不想再追上去寻人。 土匪想着张阿牛中了那一刀,爬去南城都不可能,只是早死一会儿和晚死一会儿的区别而已。 土匪看着张阿牛消失的地方,轻嗤一声,“便宜你了,就让你多活几个时辰。” 张阿牛确认人离开后,就随意处理了一下腰伤,谁知行至半路,失血过多,人就昏迷了过去。 之后就被三娃子救了回来。 感谢昨天同志的打赏支持噢~比心心(^^)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一章送医 确认刘叔和徐叔他们在清风寨,宋欢就不可能袖手旁观。 宋欢想让傅渊之他们带着张阿牛去南城找大夫医治,顺便远离危险,而自己则留在村里,找到机会去山顶探查青峰寨的情况。 然而,傅渊之和阿弟都没同意。 颜六…… 颜六则是听大家的。 他觉得,以宋姑娘武功,只要自己不作死就不会有事。 傅渊之则不是阻拦宋欢去查探情况,只是希望自己能在她身边,能够帮她出出主意。 还有王大宇。 当初旱灾的时候,王大宇给宋家送的那些粮,即便他目的不纯又如何,他要的他未来能给得起。 而一码归一码,以他们如今的情谊,他也不能对王大宇坐视不理。 宋欢不得不妥协,少数服从多数。 最后,大家协商的结果,就是让颜六套车把张阿牛送去南城找大夫,而他把人送过去后再买粮食回来。 好在他们暂时不缺银子。 傅渊之当初离开时,梁氏提前把今年的四十两给了,知道他们去游学明年不一定回大榕树村,还特地说了,这日后的银子都会存下来放在梁氏族长处,等傅渊之回大榕树村直接去和族长拿就是了。 青峰山海拔很高,具体多少宋欢不清楚,但在山顶是能看得很远是真。 沿着一条崎岖的小路攀爬而上。 宋欢走了一个半时辰,映入眼帘的就是用千斤巨石垒砌的石墙。 高约一丈二,厚度达到六尺之多。 石墙中间开了一道不足三尺的寨门。 寨门上方设有瞭望哨塔。 宋欢躲在阴影处。 不同于上次在石笋寨。 石笋寨和青峰寨对比,那就是普通村庄多加了个瞭望哨塔而已,而这里不一样,严密防守。 宋欢大概估计了一下,青峰寨盘踞山洞,山洞里的情况暂时不知,至于山洞外和围墙围起来露天的位置还是可以先弄清楚布局和情况的。 宋欢打量了一下周遭环境,除非她能从另一侧爬到顶端,否则想俯瞰青峰寨围墙内的情况想都别想。 土匪也不傻,不会让人轻易看到里面的布局,他们选择盘踞的地方必须是易守难攻的位置。 他们选在这么高的地方也是方便他们查探山下情况。 比如说,有商队、标行或者旅人经过青峰山,他们从山顶的哨塔就能提前知道,如此他们就能够提前做好准备。 否则他们怎么可能次次不落、准确无误地劫取过路行人的货物财物? 还有就是遇到坏的情况,万一有官府派兵来围剿,在山顶就能看出情况,能抵抗抵抗,该逃跑逃跑,这时候能提前知道,就能够争取到更多的时间,而且还能够避开来人的方向逃跑。 所以,能够长期盘踞在某一个位置的土匪,它的寨子地理位置就是决定它是否能长期生存下来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 好在宋欢在林子里呆久了,经验丰富。 普通人或许上不去,可宋欢就不一样了。 半个时辰后,宋欢把整个清风寨的布局纳入眼底。 清风寨呈现一个长方形状。 两条宽对应的一侧是刚才宋欢看到的南门,另一侧是山洞。 两条长分别对齐建立四间屋子,加起来就是八间屋子,靠近墙边还有东门西门。 而中间有一块大大的平地,类似于足球场一样,平地周围摆放武器架子,上面放着刀枪戟棍等等兵器。 这应该是给土匪们切磋武艺或者是练武的场地。 宋欢没想到的是,一个土匪窝的装备竟然这么精良齐全。 宋欢敢说,这年代军营里的兵卒用的兵器质量都比不上他们。 不过想想他们这十几年来抢夺的财物,能够配置这样精良的武器好像也不足为奇。 练武场旁边还有个大棚子。 宋欢看不出是用来做什么,可能是厨房? 毕竟其他地方都拿来住了,也不可能在洞穴里做吃食吧? 这个可以忽略。 不管它是做什么的,宋欢都得把大致方向有什么,哪个地方适合翻墙进去,有什么标志性的东西可以作为记号,都要好好记下来。 宋欢拼命在脑海里把这张平面图给描绘下来。 此时她后悔了,应该带上纸和笔来的。 宋欢没有下去,她直接在上方俯瞰清风寨的情况。 记住他们换岗的时间,土匪们大概在什么时段做些什么?在什么位置扎堆?什么时候练武?什么时候吃饭?等等。 其实宋欢最想知道人质被关在什么地方。 王大宇被青峰寨的人抓住,宋欢觉得他们主要目的是绑架,勒索王大宇的父亲,在没拿到赎金之前,王大宇是不可能死的。 死是不会死,但是能不能保证四肢健全就不知道了。 而王大宇那里暂时没有生命危险,还可以放一放,徐叔和刘叔那里倒是紧迫。 他们只是陪绑的,若是青峰寨的人不想供养那么多人质,那他们就很会很危险。 这帮土匪杀人不眨眼,他们的逻辑思维当然就与普通人有差异,普通人很难去揣度得知他们下一步的走向。 当然,这一切也只是宋欢猜测,还是得根据实际情况得出结果。 她在等,等到他们吃饭的时候再观察是否有人给人质送饭。 但若是土匪抠门不给送饭,那宋欢也只能一个一个排查了。 太阳西沉。 宋欢揉了揉发麻的腿。 她没敢弄出太大动静。 上来之前她还做了武装,身上围了一堆草,做了一身简易版“吉利服”。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宋欢终于是等到土匪们开饭了。 厨房果真就是练武场旁边的大屋子。 到了吃饭时间,普通成员的土匪们也都出来了,宋欢数了一下,估摸着有一百多号人,再加上一些小头领,大致能有一百五十人左右。 难怪能够打赢标行,就这人数也占上风了。 而且这次土匪寨的综合实力应该不差,就那天她碰上的两个人,不说强多少,但最起码不弱。 据她的分析,那天刚好是劫了标行的第二天,正是分赃庆祝的好时候。 而这两个人被派出来,当时还在下着雨,按照某种规则以及对人心的推测,这种时候被派出来的一般是不合群的,或者是地位不咋地没有话语权的。 若是他俩属于青峰寨武力值最底层或者是中层,那整个青峰寨一百多号人的实力不可小觑,实力堪比一个连! 难怪有半步崩拳之称的郭运生也没办法抵挡。 感谢的话: 感谢3月20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小小禾苗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二章计 一连两天,宋欢已经把青峰寨的大致情况摸清楚了,收获不菲。 但是她付出的代价也很大,拿来的干粮已经不好吃,还夹带点馊。 她不能生火,若是生火,那就暴露了位置。 这两天要不是靠着精神支撑,她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她现在身体和精神都很疲惫,得需要回村先休息好,和傅渊之他们商量一下再做下一步打算。 傅渊之按照宋欢的描述把青峰寨的平面图画了出来。 图纸旁边还记录了青峰寨轮岗、吃饭、练武等时间,还有大致人数。 至于说大致,是因为宋欢觉得洞穴里还有人,只是不知道数目。 短短两天数不完。 青峰寨人数众多,他们硬对硬是不行的,又请不来救兵。 既然外部攻击无法实施,那就内部分化瓦解。 而内部分化瓦解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就在于利益二字。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土匪头子的土匪,不是好土匪。 权势,银钱,对于这些烧杀抢掠干多了的土匪而言,最是吸引不过。 宋欢听着傅渊之的分析,默默问出一句,“直接放迷药不行吗?” 阿弟也点点头,“直接全部把他们放倒,然后我们把人救出来就行了。” 什么权势银钱那都太麻烦了,不如这个。 直截了当。 傅渊之,“……” 傅渊之说道,“每个人的吃饭时间不一样,而且还有轮岗,到时候先倒了一批,不就被剩余的那一批人察觉了?你能保证剩余的人数你能全部对付得了吗?” 宋欢挠了挠头,吐槽,“这么麻烦。” 药效确实不好控制。 但若是有什么事情能够让大家统一时段吃饭,喝酒,这样就好办了。 比如说,成亲? 电视上都这么演。 土匪头子成亲,土匪们就会一起庆祝土匪头子大喜,然后主角偷偷在酒里下迷药把他们全都放倒,最后成功逃走。 傅渊之,“……” 还,还不错? 傅渊之问道,“那怎么才能让土匪头子成亲呢?” 宋欢看了看大家,这里只有她一个女人。 宋欢指了指自己。 傅渊之,“……我不同意。” 阿弟也点头,“我也不同意。” 颜六小声附和道,“不同意。” 宋欢,“????为什么?” “太危险。”傅渊之道。 傅渊之看着宋欢一脸我有武功的表情。 “好,就算你当了新娘子,那我们几人谁又有能耐在酒里下迷药呢?那天新娘子不能离开房间,你如何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去到最中央的厨房下酒?” 宋欢想,“提前下呗。” 傅渊之摇头,“男人都好酒,你怎知不会有那些忍不住的会想先尝一尝?到时候他一发现其中的不对,打草惊蛇就更难了。” 宋欢想了想,也是。 下药不能提前,而且因为他们厨房的位置情况,确实需要一个武力值高的。 宋欢看着大家,默默出了一个馊主意,“那你们谁……男扮女装?” 三个男人,“!!!” 阿弟一脸阿姐怎么能如此可怕的模样,整个人向后躲,双手环抱自己。 宋欢,“……” 她觉得,大家得把格局打开。 傅渊之握拳放在嘴边,咳嗽了一声,说道,“宋姑娘,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土匪头子不好色,该如何?” 实施这个计划的基础,就是得保证这个土匪头子好色,否则,计划全白搭。 宋欢,“这……” 从之前青峰寨强抢妇孺这个行为来看,他们应该也好色吧? 不过这也无法确认,好色的人就是土匪头子?! 宋欢气馁的瘫坐在凳子上,算了,她不适合动脑子,还是都交给傅渊之吧,她不是那块料。 傅渊之见此,安慰道,“宋姑娘这个计划也不错,可以双管齐下,以备万一。” 宋欢心道:谢谢啊,有被安慰到。 她感觉自己以前好像没这么——笨吧? 她都怀疑自己进入社会的那几年,长出来的心眼是不是都被扔进垃圾桶里了? 她现在捡回来,还来得及吗? 这时,和三娃子一起的那位老人登门拜访。 老人姓曾。 曾老头知道宋欢去了青峰寨,他也学不会拐弯抹角,直接把心里最想问的问题问了出来,“宋姑娘,你可有看见桃花?” 老人的孙女,名唤桃花,曾桃花。 虎口有一颗红痣。 宋欢摇头。 整个青峰寨,她能看到的地方都没有女性出现。 要么就是死了,要么就被关在洞穴里或者是房间里不给出来。 送饭的人也有好几波,她距离太远,压根听不到下面说话的声音,也无法判断人质的范围。 所以,她还是得趁着机会偷偷潜入青峰寨,深入打探情况才行。 索性现在已经拿到了他们换班的时间,夜里只要趁着他们熟睡翻墙进入,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最好能找到一个软骨头,把整个青峰寨的情况打探出来,这就省时省事很多。 顺便也能打探到土匪头子好色不好色了! 真是个好办法! 但是这帮土匪在没有任务的时候是不会擅自出青峰寨的。 在寨里,他们闲下来就会进行赌博、比武等活动来打发时间,或许也会进行交配,只是宋欢没看见听见而已。 土匪们这么“乖”并不是能宅,也不是能耐住寂寞,主要是他们刚“猫冬”回来。 土匪也不是全年无休,会有一段假期。 每年秋风四起,北雁南飞之际他们就会再分一笔钱,然后就各自分散过冬去了。 “猫冬”就是土匪们的节日假期。 有家的回家,与媳妇孩子团聚,他们都会统一口径,对家人说做完买卖回来过年了。 没家的,有的去找相好的女人,有的就去花楼找娼妓,还有的还去拉帮套。 拉帮套的意思是:和另一个可能有残疾的男人共有一个女人。 猫冬时,有的土匪会因被人告密或酒后失言而落入官府手中,所以他们行事必须特别小心。 只可惜时间不对,若是在土匪们猫冬之时,那解决起来就简单多了! 时间不等人,宋欢又趁着夜里偷偷赶路上青峰山。 不是宋欢不想白天上,主要是那瞭望哨塔。 她白天赶路岂不是光明正大的告诉土匪,有人正往他们这个方向来了? 那可真是“千里”送人头! 被噶了都不冤! 宋欢月上中头(子时初)到了青峰寨,这会儿里面已经静悄悄了。 现在仅剩下南门哨塔上坚守的值班人员。 按照宋欢的经历,人最困的时候通常为丑时到寅时。 这个点也是众人睡得最沉的时间。 宋欢要进去,就可以趁着这个时间段进去打探。 距离丑时还有一个时辰,她还可以好好睡上一觉,恢复体力。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三章郭运生 宋欢看着头一点一点,昏昏欲睡的值班人员,轻手轻脚地翻墙进了青峰寨,借着月色直接隐藏在了阴影处。 这时,值班人也睁开惺忪的睡眼,按照以往习惯,大致打量了一下周围后,直接抱胸靠着柱子打盹了。 十几年以来,青峰寨从来没有受过袭击,这守夜也就走个过场而已。 娇小的人影在阴影之下移动,经过屋舍入耳都是此起彼伏的震天呼噜声。 宋欢并没有在院外浪费时间,从里面传出来的呼噜声基本就能排除。 人数众多,屋舍少,里面估计是几人或是十几人一间的宿舍。 大通铺之类的。 宋欢绕了一圈,没有收获,直接进了洞穴。 洞穴很大,月光照不进来,宋欢为了减小动静只能慢慢摸索。 墙角上微弱的火光为宋欢指明道路。 火光照亮范围有限,宋欢能看个大概。 洞穴高度很高,具体多高就目测不出来了,光线受到局限。 平地范围宽阔,能建好几间屋舍。 其中看着最好的几座屋舍毋庸置疑,肯定是土匪里的几个领头人物。 宋欢绕了几处屋子,突然停了下来。 面前拐角处传来微弱的声音。 熟睡的人听不到,可宋欢这种特地留意周遭情况的人就不同了。 宋欢在心里过了一道“芬芳”。 与此同时,她轻轻把匕首抽出来,握在手里。 随着宋欢的脚步越来越近,对面又再次传来动静。 两人同时出手,宋欢根据对方的动作所带出来的劲风做出了相应的抵抗。 不过两招,宋欢和对方都同时停下动作。 这tmd还是熟人? 宋欢这么久以来,只在一个人的身上感受到这种被压制的力道。 “郭……大叔?”宋欢声音特别轻。 对方不答反问,“宋欢?” 两人确认身份,同时收势。 宋欢没想到郭运生居然还能记得自己,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她直接问道,“你知道徐叔刘叔他们在哪吗?还有王大公子!” 郭运生停顿了片刻,宋欢兴奋之下并没有发现郭运生的犹豫。 郭运生停顿了两息后才启唇说道,“你跟我来。” 两人向前走直接拐到靠着山洞墙壁的一处屋舍。 门上只是简单的上了栓,进去完全没有阻碍。 这帮土匪是太有自信了吗? 等宋欢拿出火折子看见人质的时候,就知道为什么没有上锁了。 标师队伍里的人都在这个房间,吃喝拉撒全在这里,味道奇臭无比,宋欢差点没吐出来。 难怪窗门都紧闭。 火光并没有让他们苏醒,好似累惨了一般,令人目不忍视。 宋欢也终于在人堆里找到了徐叔和刘叔。 两人也没比其他人好多少。 宋欢摇了摇两人,俱是没有动静。 这…… 宋欢皱着眉头,这下可难办了。 这种脏污的环境下,病毒入口,绝对死得很快。 既然人没醒,宋欢也无法,只能离开。 郭运生还在外等着。 宋欢把这一疑惑问了出来。 郭运生只回了一句,“出去再说。” 两人又去了王大宇所待的屋子,他对土匪而言还能换取价值。 环境相对标师那帮人好太多,角落有恭桶,还有一张简易版的床架子。 他与其他人一样,也是昏迷不醒。 青峰寨外 一处小洞穴,这应该就是郭运生事发以来的落脚地。 那日双方激战,郭运生侥幸逃脱。 虽然受了伤,但他知道一些疗伤草药,再加上本身身体素质不错,恢复的速度还挺快。 他来查探的时候,宋欢刚好回去了。 两人错开了时间。 宋欢问了他接下来的打算,他自知道了标师们的情况后也没了计划,原以为只用对付土匪就行了,可现在,还得想办法把这么多人带下山,这困难就加倍了。 所以,他们还是得先弄清楚土匪手中到底有什么手段。 宋欢脑袋也空了,她的所有想法在看到徐叔他们的情况后就被否决了。 原计划是打算找一个人问清楚情况,如今这法子也不能用了,只能自己慢慢打探,否则打草惊了蛇,得不偿失,还可能导致事情失控有了别的走向。 如今她们在暗,可不能失了优势。 该知道的也知道了,留在这儿的意义不大,宋欢还让郭运生跟她一起回去,毕竟他身上还有伤。 郭运生拒绝了。 宋欢以为他不放心标行的人也就作罢。 大家都是成年人,知道自己的情况,也知道量力而行,没必要在这种时候过多去劝说,宋欢只把身上带来的干粮都留给他。 留给郭运生,好歹对身体对伤口有好处。 宋欢离开后,郭运生久久没有收回视线。 眼底的复杂一闪而过。 青峰寨 一个大集体,人多就会分派。 领头的代表按利益划分派。 底层的划分就比较简单,就看人合不合得来就行,讲的就是一个臭味相投。 小团体也复杂,即便其中两方是一个分派的,也会少不了一些小龃龉。 青峰寨有七个当家。 为首的以大当家、二当家、七当家为一派。 三、四、五、六当家分为一派。 中层有十个小头领。 每个小头领底下带有十至十五人左右的成员。 这个人数区间会有变动,就是因为在猫冬期间不一定能够全员回来到齐。 在猫冬结束后,土匪们就会在重新聚集起来的第一个月,主要任务就是清点人数。 查明哪些人没回来,再派探子出去,搞清楚这些人是叛变了还是被人杀了。 如果是告密叛变了,土匪们就要设法找到本人,杀之以儆效尤。 如果是被人杀了,就要找到杀手,砍下脑袋,给死去的弟兄祭坟。 除此之外,土匪头子还会对回来的每个人都不放心,想方设法加以盘查,一旦露出丝毫蛛丝马迹,便当场落凳,往往搞得气氛特别紧张,人人自危。 但这样一来,土匪们更不敢轻举妄动。 落凳,捆起来的意思。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不敢在任务以外私自外出的原因。 谁也不想无缘无故就被当成叛徒给杀了,或者是关押起来。 所以猫冬对他们而言就是很重要的节日了。 土匪头子强势镇压底下的人,这种紧张压抑的气氛,并不是人人都能够在如此长时间下受得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外加利益分配不均就更不会有一言堂。 三四五六当家这一派系就是在这种压迫下出现。 当然他们明面上不会有什么动作,但是他们会积蓄力量,就会如傅渊之所说,不想当土匪头子的土匪,不是好土匪。 该有的野心还是会有。 只是看什么时候表现出来而已。 感谢的话: 感谢3月21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四章陀陀花 两天后 南城 医馆 大夫拿着一株因缺少水分而失去生机的植物,仔细辨认,待确认后,捋了捋长须,说道,“医书(本草纲目)有云,‘茛菪、云实、防葵、赤商陆,皆能令人狂惑,昔人有未发其义者,盖此者皆有毒,能使痰迷心窍,蔽其神明,以乱其视听故耳。’” 颜六,“……” 他听不懂。 颜六直接问道,“那大夫可看出是什么药?可有方法治?” 大夫放下草药,横眉怒眼道,“这是山莨菪,百姓也把它叫陀陀花,喂点甘草汁下去就行了。” 颜六这回听懂了,“那大夫可以卖予我一些甘草吗?” 大夫摆手,“老夫这只有已经炮制好的药材,你要,得去找药材铺试试。” …… 既然已经有了解药效的办法,那他们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这两天宋欢和郭云生也有了不菲的收获。 青峰寨两派划分,果然是因为利益不均导致。 清风寨打劫会在两个时间点分银钱。 第一个时间点就是在打劫的当天晚上或者是第二天按照功劳发放一定的奖励。 这个不多,就是给大家无聊时,在寨里进行娱乐的赌资。 第二个时间点才是重头戏。 就是在准备猫冬的前一天,土匪头子会下分大家一年所得的银钱。 这个时候拿的就是这一年打劫下来所能分到的所有银钱。 而这笔钱大家虽然都不识数,但一年下来抢了多少大家心里都清楚,土匪头子发下来给大家的钱不足总数的一半。 猫冬时候,青峰寨就会是一个空壳子,那剩下的财物去到了哪呢? 这就要说到青峰寨二当家。 二当家是个书生。 可以说是官场黑暗下的牺牲者。 寒窗苦读十年却没有考上举人。 十五年前他所在的村里出现了饥荒,走投无路,碰巧与大当家结为异性兄弟,再后来就成了土匪。 他是整个青峰风寨里唯一的读书人,也是唯一一个识字的人。 青峰寨里唯有他拥有一间最大屋舍,里面有特地给他单独准备的书房。 而他的书房里,竟然藏有与朝堂某一势力勾结的信件。 许是寨里没有认识字的人,他虽然把信件藏起来,但没有藏得特别隐秘,就这么机缘巧合被宋欢翻了出来。 他做出这个决定,或许是因为他不甘十年寒窗苦读就这样沦为草寇。 这不该是他坚持那么久以来该有的结局。 这世上并不是只有科举才能当上官。 还有另一种方法,不用走科举之道! 所以待时机合适时,他便走上了这条路。 他所做的事很简单,就是为对方聚敛财物。 这件事他并没有瞒着他的异姓兄长大当家。 野心不仅仅是书生有,大当家当然也有做大官的梦。 两人既然能志趣相投,结拜为异性兄弟,自然在这方面也会非常相似。 两人一拍即合。 这件事就是由他们两兄弟合力组织起来的结果。 当初在青峰山落草为寇,是他们两兄弟最先到来,随着时间慢慢推移,这才随着人数的增加,再另外增添了三四五六七当家。 他们是最先到又是领头人,收下一半多财物也没有问题。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三四五六当家慢慢忘记了最初为什么得进青峰寨。 脑子里只想着大家都豁出性命出力,为什么你大当家二当家就能拿到一半多,而我们其他人只能分剩下的小一半? 有了这个矛盾在里边。 宋欢他们的离间计自然能够得以顺利实施。 其实离间计并没有冤枉了三四五六。 十几年来如此分配下,他们当然好奇大当家二当家把这剩下的财产转移到了何处。 就在前几年三当家发现了此秘密。 每年在猫冬后的第三天,大当家和二当家确认大家走的走,散的散,不会再回来后,就会唤来一批纪律严明的人来到青峰寨,把没分的那批财物运走。 三当家跟踪前去,就见那些财物被运进满城外的一处庄子。 三当家事后也有进去探查过,庄子里没什么稀奇,也没有发现存放财物的痕迹。 这其中肯定有机关。 而后来他跟踪发现,这帮纪律严明的人中,有一个人前往满城进了满城县衙后院。 如此看来,什么都明了。 那年,三当家猫冬的时间基本全用来思考一个问题。 他许书生、毒草子能做的事,他撅子也能做。 许书生和毒草子抱着什么野心、目的,他看得一清二楚。 正因为清楚,他更是不甘心。 这事明明能让大家伙都算上一份,他们俩却把这一切都归自己的所有。 他心不甘。 待日后他们俩摇身一变成了官府的人,而其他人呢? 是不是只能交上自己的项上人头给他们做登上云梯的踏脚石?!! 气煞人也! 虽然他发现了其中的秘密,但是他却不敢有任何动作,怕惊扰了毒草子和许书生。 大家都在一处抬头不见低头见,若是让对方发觉了他的异样,那他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但他不愿坐以待毙,这事儿得徐徐图之。 也是在那之后青峰寨慢慢分化成了两派。 毒草子和许书生的话也不再像以往一样能够完全顺利实施下去。 虽然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却会在过程中会受到一些无伤大雅却又令人心烦的阻碍。 撅子也不是直接就显露出,而是曲里拐弯,慢慢散播分赃不均的流言。 激起大家都心中的不平衡。 底下的人虽然早也发觉了此事,但是人微言轻,毕竟靠着上头吃饭,也只能在心中默默鸣不平。 但法不责众,既然寨里有了这些话流出来,大家也都这么说,底下的人胆子自然就大了起来,事情发展下来就暴露出了敢怒不敢言之人。 而这其中宋欢遇见的刀疤男和胡茬男就是其中之二。 不过即便如此,他们在队伍里也属于被排挤的那一方。 宋欢在调查的时候当然也发现了刀疤男的存在。 她没注意的是,胡茬男已经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这件事出乎预料的顺利,撅子没有发现,流言一开始私下散播出来,许书生就有了察觉。 他却没有立即阻止,反而纵容其发展。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有人想要动摇他们兄弟二人在青峰寨的地位,那就让他好好看看这背后的人。 能从两人壮大到现在,他们不缺从头开始的决心。 不听话的下属就清理出去! 在青峰寨,不需要反对他和兄长的声音。 一点,都不用! 陀陀花确实是一种令人昏迷的药,但是学名是不是山莨菪不确定。 陀陀花者,乃三年茄花也,人服此则昏迷不能语。 它是三年茄花,山莨菪是两年生,是目前我找到最接近的。 作者非中医专业,就当是书中单独创造的吧~(^^)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五章 青峰寨的内讧其实已经到达了一定的程度。 许书生原还想静观其变,待到合适机会再把异心之人一并剪除。 可当他知道撅子想顶替自己与官府来往时,他不淡定了。 他对科举已经不抱希望,若是还有人来阻止他晋升之路,那就别怪他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他得到的这个消息就如同连接响炮的那根火线突然被点燃。 他决定不再拖延时间,把三四五六这一派系的人全都杀了。 至于人质,压根不用担心。 陀陀花的药效会让他们非常老实。 庚戌年 辛巳月 己未日(四月二十三) 天朗气清,风和日丽。 昨日青峰寨又抢了一批路过的商队,车上都是上好的佳酿。 这玩意儿在一帮酒鬼中可存放不了太久。 今日,青峰寨头领就趁此大摆筵席,准备让大家好好吃喝一顿。 练武场上 众人聚集在一起,饭菜或许不足,但用来下酒的炒花生还有酒管够。 七位当家分列坐在练武场上方的桌上。 土匪头子站起身,右手拿着一碗酒,左手在空中挥舞,在台上发自肺腑与大家畅想未来,他神情激动地说着勉励众人的话,下面的人表现得很受激励,高声附和。 最后全体起立,高举手中酒碗,动作整齐划一,一碗酒下肚。 许书生身体文弱,虽然不会把酒一饮而尽,但在这种时候也会意思意思喝下一口。 这极具仪式感的形式一结束,就标志领导讲话结束,接下来大家就可以随意。 场内赌博的赌博、话家常的话家常…… 台上的领导一二三四五六七,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 青峰寨外围的一棵大树上。 宋欢和郭运生皆在此观察情况。 哨塔上的哥们儿也在喝酒,乐呵呵地看着场内划拳猜马。 郭运生质疑道,“这计真能成?” 宋欢看着哥俩好的几个当家,底气不足地说道,“能行!” 她相信傅渊之。 所以…… 宋欢说道,“再等等看。” 许书生端正稳坐,看着有些头晕目眩的三四五六,勾唇微笑。 三当家摇了摇脑袋,努力睁大眼睛,“许二!你居然下药!” 声音陡然响彻整个场地。 练武场内祥和气息急转而下,立马剑拔弩张。 只是这个时间并没有维持很长。 陀陀花的药效发挥需要一定时间,即便三当家一派早已察觉,也为时已晚。 许书生一派无需动武,不费吹灰之力直接把另一派系拿下。 话不多,先动手解决了再说。 只在眨眼间,练武场角落瞬间血流成河。 宋欢嗟叹,“是个狠人啊。” 郭运生暗道,可不是。 否则,他也不会…… 待他们把场地清理干净后,借着今天的筵席又再次举杯欢庆。 如今人数少了一半,大家能分到手的钱自然也就多了。 单从王大公子那能拿到手的,就是他们三年的总和。 不少人一边喝着手中的酒,一边可惜着那些放了坨坨花的酒。 不过一刻钟,整个青峰寨瞬间安静下来。 宋欢一拍手,高兴道,“成了!” 这迷药可是她专门找了皮门的人买的,效果不错! 皮门,就是那些浪迹江湖以行医卖药为生的人,又称走方医、江湖郎中。 江湖郎中只有少数人有真本事,绝大多数人本事不大,而迷药基本不需要找到有真本事的,毕竟行走江湖,这是必备。 郭运生一跃而下到了地面,催促道,“赶紧的。” 这次两人都不用翻墙。 直接从南门进去。 穿过昏迷的众人,宋欢和郭云深直接来到了关押标师和王大公子的地方。 许书生是个做事谨慎的人。 今日有大事要办。 关押众人的门上也加了锁。 郭运生打开门,里面的标师就一涌而出。 这是昨日趁着青峰寨去劫掠商队的时候提前给标师们备下的,就是为了今天做准备。 在他们吃下有陀陀花的食物后,再服下甘草汁,装睡就行了。 半个时辰后,标师队伍从青峰寨出发。 队伍中间还夹杂着两人,一大一小。 小的正东张西望,对一切都感到好奇。 宋欢护在队伍最后。 郭运生则留下,需要处理青峰寨的人。 宋欢不知道对方是想要怎么处理。 不过在此之前,她或许需要先处理一下漏网之鱼。 林中的灌木丛后,一个人影一闪而过。 宋欢直接追了上去。 前方的人拼命的跑,只是他手里的财物不断掉落在地上,他在注意脚下道路情况的同时还得分神顾及财物,这样一来他的速度就快不起来,片刻后便被宋欢追上。 而那个男子被宋欢“超车”吓得扑通一声摔落在地。 “是你?”宋欢没想到这人居然没中迷药。 “侠女,我就是一个小喽啰,求你放过我吧!”刀疤男没想到自己还是被追上了。 宋欢拔出匕首,说道,“你那大兄弟呢?” 刀疤男脸上划过一丝异样,旋即恢复平静,说道,“他已经死了。” 宋欢上次割到了胡茬男的肱动脉,流血过多而休克。 阿弟虽然帮忙包扎了。 可是宋欢并不确定是不是因为她动手而死。 不过,就这帮土匪,死也是死有余辜。 宋欢一笑,“那你就下去陪你兄弟吧,否则他一个人该多孤单。” 这笑让刀疤男有股毛骨悚然的感觉,听了宋欢的话就知道自己在劫难逃。 他把手中的财物一抛,拿出自己的大刀,“死娘们儿!让你出来丢人现眼!现在就替你老子教训教训你!” 上次老子没让你死,这次老子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刀疤男因为被排挤,没有喝上酒,侥幸逃脱。 就跟上次他和胡茬男被排挤,出山寨巡逻一样。 他还算有自知之明,知道以后不会有青峰寨了。 他没敢露面,而是直接去拿上钱财准备跑路。 他讨厌这个女人,讨厌这个比自己强的女人。 女人就该待在屋里,洗手作羹汤,伺候男人。 而这个女人就是个异类! 是个妖女! 两人同时出手。 刀疤男原以为自己的武力与这个女人不相伯仲,厉害也不会比自己厉害多少。 谁知道,不过十几招下来,他便一败涂地。 泛着寒光的利刃划过颈部。 他捂着脖子瞪大眼睛,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女人的武功竟然比他高出太多。 他直挺挺地扑通跪地,头垂下,手从脖子滑落,整个人仿佛没了重心直接摔进尘土里,没了生息。 宋欢没有多给尸体一眼。 把他抛在一旁的财物拾掇起来,原路返回,行走的过程中还在检查有没有遗漏的财物。 都是钱啊。 感谢的话: 感谢3月22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长漫漫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第136章被屏蔽了,等解禁了宝子们再看吧,我错了╥﹏╥,说是需要15天时间,我也不知道具体哪天能解禁。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六章 时间倒回 四月初十 宋欢隐匿在青峰寨的时候发现了两个人。 一个三十左右的女人,还有一个看着六岁左右大小的男童。 两人所待的地方是山洞里一个非常不起眼的角落。 只有铺在地上厚厚的枯草,还有一些烂布供以取暖。 这个地方就是土匪们用来囚禁女人和孩子的地方。 女人因为常年的幽禁,眼神空洞,神情麻木,如此这般地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男童对这里发生的所有事情,显得那么的懵懂无知。 从他出生到现在,他的日常生活就是呆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 这里发生的一切,对他而言这就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他没有见过外面的花草树木,蓝天白云,没有见过太多美好。 在这里,他只能老实听话,只有这样他们心情才会好,才会给他食物。 这样他就不会饿肚子了。 他的世界就如一张空白的纸,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他通通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有吃的,他就满足了。 宋欢也发现了,角落里仿若呆傻了的女人就是曾老头的孙女,曾桃花。 虎口的那颗红痣让宋欢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或许就剩下她一个,土匪们都默契的没有让她死。 宋欢也是在曾桃花的身旁发现的陀陀花。 她注意到曾桃花会经常嚼那株植物,而嚼过之后,不久她就会陷入沉睡,很像标师们昏睡后的模样。 于是,才有了后来颜六去南城问药材的事情。 颜六去南城的同时,宋欢和郭运生也发现了许书生与官府勾结一事。 这就有了后面的离间计。 许书生在三当家那里发现了南城县令的玉佩。 三当家并不识字,书信不能作为他和满城县令已经联系上的“证据”,所以宋欢半夜潜入府邸拿了一块玉佩。 这块玉佩也被宋欢放到了三当家的屋舍处,再在机缘巧合让许书生看到。 之后他们就可以伺机而动。 看着青峰寨内讧,削弱自身实力。 他们再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宋欢归队后一刻钟,青峰寨就燃起了熊熊大火。 标师们也停下来,回头看着这一幕。 宋欢虽然和大家只相处过一个多月的时间,但大家的性格也基本了解一些。 如今的模样和从前的他们大相径庭。 现在他们连“哈武”二字都省了,精气神大减。 徐叔和刘叔没想到还能碰上宋欢,还能得到她的搭救,很是感动不已。 特别是刘叔,刘叔自有了孩子,感情特别外放,鼻涕眼泪都流出来了。 他说,他差点就以为见不上媳妇儿孩子了,他的儿子还等着他爹送他进学呢! 而徐叔则是红了眼眶,虽然他无亲无故,孑然一身,但宋欢能这么做也属实让他心里软乎乎。 真是,真是没想到啊! 她一个姑娘家还有这胆量,还和标头把一百多号人给干翻了,简直不可置信。 至于其他标师、杂役、趟子手,大家都沉默了许多。 这其中有很多他们的同伴、朋友、甚至是亲戚,已经长眠此地,没办法再和他们回去了。 而同样,沉默的还有王大宇。 他神色复杂的看着远处,心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仔细回忆,启程出发的前一天。 好像有什么细节被他漏掉了 回到了村里。 虽然在青峰寨里大家多数都在沉睡,但是在那种环境、那种情况下,谁也不会真正的能够将肉体和精神全都放松下来,好好休息。 队伍准备在这个村里休息一晚上,第二天再启程前往他们的目的地——建安郡。 队伍回了村,曾老头自然也与孙女重逢。 曾桃花呆木木地看着曾老头。 仿佛不认识他一般。 但她却很听曾老头的话。 就好像神志已经记不清,身体却还有记忆。 曾老头没想到时隔七年,从前开朗活泼的孙女会变成这幅模样。 不过,不幸中的万幸,人还活着。 还活着就好! 男童最熟悉的只有曾桃花,曾桃花去哪,他自然也跟着去哪。 男童的来历谁也不知道,或许是曾桃花的孩子,也或许是其他妇孺生下的孩子。 曾老头眼含泪水看着自己孙女,对于一旁的男童他没有多说什么。 他当初竟然能把毫无血脉关系的三娃子带到身边,抚养这一个有可能是自己曾孙的男童,他也没什么想法。 只是心里极其难受,不舒服,也含着一丝痛恨,痛恨他体内的另一道血脉。 只是他年龄已至此也没有多少日子可以活了,把他好好抚养长大,或许还能够好好照顾孙女和三娃子。 青峰寨的事情已告一段落。 这个村已经没有什么需要留下来的地方。 第二天宋欢四人也跟着标行队伍启程,离开了这个已经荒芜的村子。 三娃子牵着男童在路边目送他们远去。 眼底满是不舍。 三娃子握紧手里的弹弓,这是阿弟这段时间和他一起做的,留给了他。 这是他这么久以来收到得最好的礼物。 …… 宋欢潜伏的几天,看见了很多。 其中就有刀疤男的变态行为。 而刀疤男恰巧又再一次栽在宋欢手里,宋欢就把之前积攒的闷气全部发泄在他身上。 那畜生不如的行为简直令人发指。 轮回做畜牲都弥补不了。 人命在他们的的眼里什么都不是,他们肆意玩弄,毫无底线,对他们而言,如此狠辣的行为居然用作娱乐? 宋欢只觉胸口闷的发疼。 当她见到刀疤男的时候,她自己都没发觉她有一瞬间的惊喜。 那些人都昏迷了,直接补刀就跟在睡梦中死去一样,没有疼痛,没有痛苦,没有折磨,没有惊惧,死得太痛快了,完全不足以泄气。 而刀疤男不一样,他的神志是清醒的,她的每一处反击都能让他感受到那直击灵魂的折磨。 这也是她为什么明明五招就能解决他,偏偏还花了十几招的原因。 招招让他恍若下一息就会死亡却又堪堪躲过,如此反复在死亡边缘徘徊。 但是她还是觉得他死得太痛块了,一剑割喉。 若不是她还不够丧心病狂,她就能把那些人片成片喂狼了。 青峰寨简直就是地狱。 让人还不懂交易如何写,却懂了如何交易。 让人心疼怜惜的同时又痛恨那帮土匪,恨不得挫骨扬灰!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七章南城,掌柜 队伍去建安郡需得经过南城。 从南城的西门入,东门出。 队伍停在南城补充物资的时候,王家旗下的分店掌柜找了来。 他身边还跟着张阿牛和一个大夫。 张阿牛的伤势养得差不多,伤口已经结痂,想要坚持赶路也可以了。 打工人就是这样,都已经到南城了,还有几天的时间就能到达建安郡,他的工资也就能发下来。 如此,也不算白跑这一趟,白受这道伤。 他总不能半途而废不是? 掌柜是一个两鬓斑白,白胡子老头。 他也算是看着王大公子长大的,六年前才回到南城和自己家人团聚。 他上来就是一通关心,嘴里说着瘦了、憔悴了、受伤了等等,还不停地说让大夫看看。 一旁的大夫听此,也上前给王大宇把了脉,“面无华色,气血有亏。” 还有些惊惧过度。 大夫开了一些安神茶,还有些补气血的方子。 王大宇,“……” 在青峰寨的这段时间,使得王大宇瘦了很多。 原本微胖的身材也变得消瘦挺拔,再加上他白皙细腻的皮肤,脸色苍白,气血也还没养回来,妥妥的一枚病弱美男的模样。 掌柜之所以知道大公子遇险,是张阿牛托了颜六,颜六才去找得他。 王大宇被绑票,青峰寨需要人去通知王家人,只是他们没想到故意放跑的杂役胆子小,人没了踪影,更没见他来找王家掌柜。 他们久等消息而不得应,不过因为玉佩的事情,许书生被转移了注意力,自然忽略了其中的不对劲儿。 掌柜从颜六处得到了消息。 他立马着人传信回了王家。 如今,也不知道老爷得到消息了没有,如今公子已经安全救出,他还得再传一次信,免得老爷太担心。 掌柜不放心,想要知道自己公子的情况,想也不想的就跟着颜六回了村里。 此时的傅渊之正头疼,而掌柜的出现恰好解决燃眉之急。 他们得让许书生发现“证据”,让他产生杀意。 不仅得有杀意,还得给许书生提供动手的条件。 趁着他还没反应过来其中的微妙破绽,就得快刀斩乱麻。 若是没有合适的条件,他们就要被动的等许书生动手,就不知得等多久。 就算他们能等,里面的标师不一定等得起。 如此,他们提供的契机就很重要,而且进程的主动权也把控在他们的手中。 这样他们才好为标师们解决药性,保证标师的安全。 而那批酒,就是他们和掌柜商量下来的结果。 否则,这世上哪会有这么巧合的事。 南城停留的时间不会太久,一个时辰后队伍又重新出发。 此时与标行队伍截然相反的方向,一人一快马正悄无声息离开南城,快速向阳江府方向赶去。 南城县衙 南城县令是一个儒雅翩翩的中年男子,身材颀长。 他站在窗棂下看着院里的景色,眼底如幽潭。 他的背后不远处,一名男子下跪在地,垂头不敢吱声。 良久后 南城县令说道,“派人回去查探,还有无遗漏。” 许二为人谨慎,凡事喜欢留一手,若是有什么没处理干净的得趁着现在。 男子低头应是。 待他快踏出房门时,南城县令再次开口道,“那只标队,有无异样?” 男子垂头回答,“暂无发现。” 南城县令手指动了动。 最终他还是怕其中有诈,直接又道,“把曾家一干人带回审讯。” 他要确认青峰寨被灭,到底是巧合,还是预谋。 若是巧合最好。 若是预谋,那敌人想从青峰寨得到的无非就是这几年来青峰寨敛财数额。 若是许书生没有留下账本就无惧,若是有! 呵! 南城县令握紧拳头。 事情发生得太快,太急,很多事他自己都没弄清楚。 该死! 莫名其妙少了一条来钱的路子,他不仅得重新开辟,还得给上头一个交代。 还有他的玉佩,看来,是得好好查一查府里的人才行。 …… 行程多了宋欢四人,王大宇也就不待在标行队伍里了。 王大宇让人把车赶到队伍后方,挨着宋欢他们的骡车。 他稀奇地打量着阿弟手上那只乖巧的小鸟。 如今的小鸟已不复之前那狼狈的样子。 它全身漆黑,眼睛碧绿,羽毛蓬松得像个球。 它昂首挺胸,眼里格外有神。 时不时地凑近阿弟的手指,摇着脑袋磨着它的鸟喙。 它仿佛察觉了王大宇的视线,看向王大宇,张嘴叫了几声,清脆动听,婉转响亮。 “这鸟儿不错,哪儿来的?”王大宇稀奇的说道。 阿弟得意地扒拉这小鸟的羽毛,“捡来的!我救了它,它就不走了。” 它的伤势好了后,他和三娃子就去林子准备把它放生,谁知,它竟然又飞回来,紧紧抓住阿弟的衣服,一副不愿离开的模样。 王大宇见小鸟不反抗反而贴着阿弟的手蹭了蹭,以作回应。 啧,手痒。 王大宇凑到跟前,说道,“给我摸摸。” 阿弟没有立马把小鸟给递过去,而是先说道,“不认识的人碰它,它会啄人。” 王大宇看着一巴掌就能捏死的小球鸟,不以为意道,“无事,我这么大个人还能被它给欺负了?” 阿弟耸肩,他先说明了啊,王大哥不听,那就只能让他眼见为实了。 小鸟站在阿弟的食指上,它见阿弟把自己送到一个陌生人的面前。 小鸟先疑惑地歪了歪头,眨巴着碧绿碧绿的眼睛,充分展现了懵懂二字。 当它发现一只巨大的手掌马上要碰到自己时,它立马就展翅飞了起来。 声音没有方才的婉转动听,叽叽喳喳,仿佛在骂人。 王大宇不信邪,伸手就要去捞它。 小鸟闪躲开,停在空中,见对方依依不饶,碧绿的眼睛顿时冒出了两股熊熊烈火。 只见它以俯冲之势,迅速在王大宇的手掌上啄了一个红痕。 随即他又飞回空中,对着王大宇就是一顿叽叽喳喳。 人类,不要触怒本鸟!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小鸟又对着空中叫唤一道婉转悠长的声音,眼中的熊熊怒火才熄灭。 只见它头也不回地飞到了阿弟的右肩,依偎在阿弟的发侧,蹲下,用它的小脑袋蹭了蹭阿弟的脖颈。 阿弟神情得意地看向王大宇,眼底的意思很明显。 看吧,我就说了它会啄人。 你还不信! 王大宇哼一声,“啪”地一声,打开折扇,“不碰就不碰!谁稀罕!” 羡慕! 嫉妒! 傅渊之,“……” 一只鸟而已,真没必要。 感谢的话: 感谢3月23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天堂的雷霆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八章忌讳 浩浩荡荡的队伍跨过溪流翻过青山,越往东走,经过的县、镇更是一个比一个是繁荣。 南平县 茶楼酒肆客栈林立 街道上车水马龙 熙来攘往的人群,像潮水。 这比鹿县强太多了。 占地起码比鹿县多一倍有余,更不用说经济和人数。 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毫无可比性。 在南平县当县令可比在鹿县当县令有前途多了。 南平县都这么繁荣了,更不用说距离南平县只有一天路程的建安郡。 宋欢是发现了,她当初的挣钱计划被她倒过来了。 她应该从这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买一些其他地方没有的东西过去,这才稀罕,这才能挣钱。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靠近沿海地区总是会比内陆经济更加繁荣一些。 当然除开个别特殊地点。 只要运河陆路都能通的城镇,想不繁荣都难。 所以她这个挣钱计划只能暂时搁浅,回去的时候才能进行了。 如今只能另想他法了。 不过,好就好在她从刀疤男那里得到了一笔财物,到时候拿去当铺抵押,也有了一笔不菲的进账。 总算是不亏。 大家进了“生意下处”落脚。 开这生意下处如同开客栈一样,门的两旁,亦有“仕宦行台,安寓客商”八个大字。 但是绝不可能在门前悬挂“生意下处”的招牌。 具体那家店是真正的生意下处,就是江湖人才能辨别出来的了。 他们这帮人中,就数阿弟表现得最稀奇。 如刘姥姥进大观园般。 而他们这些人中,王大宇这个大公子竟也不觉稀奇,且还能接得上话。 王大宇是商,即便是还没怎么接手生意的他,也被家里锻炼得不错。 估计他也没少跟江湖人打交道,说不准他还是老江湖了,宋欢几个反而是实实在在新上跳板的人。 阿弟是第一次了解这一行,虽然之前也有看了傅大哥整理的行话词典,但总归是书面上的,真正见识了还是很震撼。 江湖,还真是神奇。 这里面的人对话他还算听得懂,主要是傅大哥的行话词典起了作用。 他记性好,只要稍加应用就大差不差了。 此时还未到午时,方才进生意下处之前,傅渊之特地和阿弟颜六强调了在生意下处的忌讳——午前不准“放快”。 在生意下处,不论是客人、先生、伙计等等,每日午前不准“放快”。 这里就要解释一下何谓放快了! 这快亦是江湖的侃儿。 快分八样,名为“八大快”。 一是“团黄粱子”:生意人管做梦调侃儿叫团黄粱子。(下句把对应的替换就是了,eg:做梦替换成桥) 二是“悬梁子”:……桥…… 三是“海嘴子”:……老虎…… 四是“海条子”:……龙…… 五是“土条子”:……蛇…… 六是“月宫嘴子”:……兔子…… 七是“土堆子”:……塔…… 八是“柴”:……牙齿…… 就是每天的午前,店内的人如有夜间做了梦的,不准向人说昨天夜里我做了个梦,如若向谁说谁都是不依的。 譬如,向算卦的生意人说,夜里做梦了,他今天就不出去摆卦摊了。 算卦的生意人若有每天能挣一两银子,他就会向跟他说做梦的人要一两银子。 不给是不成的。 就算不给,轻了也得买些东西请客。 不止于说梦,就是说龙、说虎、说蛇、说塔、说桥、说牙、说兔子都是一样的受罚。 假设,若是说做梦的时候,在场要有二十个人听见了,这个乱可就大了。 这二十个人都不出去挣钱了,他们二十个人每天能挣多少钱,谁说做梦来的就是谁方快,就叫这方快的人包赔二十人一日的损失。 当然这也不是强制不给你说,你只要不直接说这八大快就好了。 就是把“做梦”替换成“团黄粱子”,把“牙”替换成“柴”…… 意思还是那个意思,只是换个说法而已。 举个例子: 假如夜间做了梦,向大众不说做梦,说我夜里团黄梁子了,像这样调着侃儿说,就没事了。 假如自己牙疼。 有人在午前的时候问你,“怎么老是咧着嘴呢?” 亦不准说牙疼,还是得调侃说,“我是‘柴吊’”(牙疼就是柴吊)。 可若是过了晌午以后,再放快就没事了。 这放快的事儿江湖人看得很重要,就是谁放了快就得赔偿人的损失,人亦不愿意的。 宋欢曾向徐叔请教过,“放快有什么坏处,至于看得这般重要?” 老徐解释道,“生意人啊,最是迷信的,每天出来做买卖就怕出‘鼓’儿。” 江湖人,若是相面的给人相面之时,钱没挣下来,反倒被人大闹,这种事儿生意人是最怕的。 江湖人管这种事儿调侃叫出了鼓啦!(也有说鼓了点啦、除了调角啦) 也就是生气的意思。 老徐又说道,“生意人若没出去做买卖,有人冲他放了快,出去做买卖不是出鼓儿,就是遇见了调角。” “所以因为这层关系,生意人最忌有人放快,这种情况就与梨园行人在没开戏之前,忌外行人击锣敲鼓是一样的。” 按宋欢的理解,觉得这就是纯粹的概率事件。 但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她也不敢多说什么。 毕竟,很多东西用科学也解释不了。 阿弟和颜六不说别的,只要记住明天中午之前不准说出那八大快就万事大吉了。 宋欢可不想因为零星几个字就要赔出去一大笔冤枉钱。 宋欢他们正准备去楼上,门外就有一客人来找卖药的先生。 伙计对着客人招呼一声,就将他带到了楼上卖药先生的房间里。 阿弟好奇地眨巴着眼睛。 原来,不仅是江湖人知道生意下处? 这当然不是。 个别外行的客人可能是回头客,就会被告知来这家客栈找人,客人并不会知道这里就是江湖人固定落脚的客栈。 之前说到生意下处的掌柜、伙计都必须是懂得行话的人。 不仅是沟通的问题,还有就是他们懂江湖规矩。 就比如现在。 譬如店内住着卖药的客人,来了买药的人,到店内找卖药的先生,那先生若是在店内,不准伙计说没在店里。 跑了一单买卖,生意下处就得认错,还得赔偿客人的损失。 至于店内的伙计,就需要将买药之人带到卖药的先生屋内,带到地方就得赶紧退出屋,不能多说话。 倘若有一句话说错了,买药的人醒水了,不愿上当,药也不买了,那卖药的先生能答应吗? 故此,生意下处的伙计与普通的客栈的规节要求就大不相同。 当然,相比普通客栈的伙计,生意下处的伙计会有一特别的好处。 那就是,客人屋里有茶叶,他们可以随便沏着喝,有东西可以随便的吃。 倘若那生意人做的大买卖,或是“转了(做买卖挣了大利润)”,伙计还能得点油水,得上一笔赏钱。 何乐而不为呢?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九章建安郡 相安无事度过一夜。 翌日清晨 宋欢四人也随着标行一起启程出发前往建安郡。 因为王大宇的原因,宋欢此行虽然不赶时间,但王大宇或许有应激后遗症,有傅渊之陪同会好很多。 如此,她们也只能跟着队伍,只要到了建安郡就好了。 建安郡 碧水丹山 岩峰交错,溪流纵横。 南麓溪贯穿其中,蜿蜒十数里。 极具特色的地势风貌,每年充沛的降雨量以及温润的气候,天时地利人和造就了建安岩茶。 至于它的温润气候形成,得多亏了一山脉。 它海拔高约七百丈,山峰延绵横亘。 上挡北方欲南下的干冷寒流,下截东南沿海的温湿海风。 建安郡的独特地貌是孕育岩茶的生机所在。 这里哪怕巨石凹槽里一小撮少得可怜的土,也有植物奋力生长。 就算岩壁上只是薄薄一层苔藓地衣做养分,也要热烈地长出一壁幽幽花草画卷。 也正是在这种优渥生态下,才长出了历来为人称道的建安岩茶。 建安郡植茶之土很不一般。 它是由岩石风化而来,有细砂、有石粒,也有石块。 随便抓起一把土一放,沙砾全部落回土地,没有一丝黏腻。 它不同于我们固有印象中的土壤,一旦着手,难以拍尽。 此土壤与茶经中所描述的正好对应,“上者生烂石,中者生砾石,下者生黄泥。” 建安郡独特风貌不仅孕育出独特的岩茶,还是儒释道三教所寄宿之地。 千丘万壑,峰岩嶂叠的地方,最符合道教崇尚隐逸,避世修行的需求。 碧水环绕中忽而拔地而起的峰林景象符合他们对仙境的想象。 建安山岩的密度、硬度适于进行石刻造像,佛教利用它塑造了不少石雕大佛。 喜在山水中传道授业解惑的儒家,也将书院建设在此。 其中最出名的书院便是紫阳书院。 在建安郡这个三教并立碧水流转之地,儒释道各自以此为道场修炼参佛讲学。 而另一个令三教有共同语言可谈的便是茶了,作为一种可令人思绪通达的饮品,茶,被三教的人饮用,且赋予它丰富深层的诠释和表达。 建安岩茶与儒释道之间的关系,就如千里马与伯乐。 可以说建安岩茶能有如今地位,儒释道有不可忽视的功劳。 真是谈酒三杯,浓茶一碗,静处乾坤大。 王大宇一路上给傅渊之他们介绍他所了解的建安郡。 对于儒释道在建安郡的扎根他了解不深,但是那岩茶他可了解不少。 毕竟他家也是在那用有一块茶园的人。 虽然不大,但是给自己喝,还有款待客人、送礼之类的绰绰有余。 主要是这玩意儿主打的就是高端路线,他爹又不可避免的需要用这些茶来走礼,又嫌一年一年买太贵,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最好的。 这么一盘算,那还不如把茶园买下来。 据说紫阳书院的学子们常常会结伴去南麓溪,围炉谈话,以南麓溪溪水烹煮岩茶。 可见其对茶的钟爱。 当然,其中之最就是大家乐此不疲谈论的岩骨花香。 岩骨花香是用于形容岩茶独有的品质特征。 花香对于品茶者来说是比较容易直接感受到的,诸如桂花,玉兰,兰香等花果香。 而对制茶者而言,要显现并突出花香也不难。 对岩骨的理解则是一种不可言传的韵味。 像花香不飘而扎实落茶汤里的滋味表现。 不过这也是见仁见智了。 宋欢听得一头雾水。 宋爹移栽回来的那棵茶树她不知道是啥品种,她就是觉得好喝而已,若说从中品味独特的香味,那她确实是有些对不起它了。 不过,或许,它只是普普通通的绿茶而已呢? 茶树:但人家也有尊严的! 傅渊之在府学期间因为一直和王大宇来往,好茶也没少得喝,其中就包括了王大宇他家茶园的茶,名丛之一“金锁匙”。 按王大宇一家的喜好,这名字估计就是他家买下那块地的原因。 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黄昏,也终于到达了建安郡。 宋欢四人直接被邀进王家府邸落脚。 标师们和王家管事对接标单确认无误后,他们收到工钱也算圆满完成此次任务。 因为青峰寨的原因,标行死了好几人,王大宇也不是吝啬的人,直接加倍赔偿,还给了大家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最后,他们到手的是他们跑三趟标加起来的工钱,其中因公受伤的人还能拿到差不多四趟的钱。 这因公受伤的人中也包括了张阿牛。 他想,这钱也就挣一次,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也不敢了。 有了这笔钱,他可以盘个铺面,带着媳妇儿孩子安稳过日子吧。 死去之人的银钱就由标头郭运生代为拿着,等回了阳江府再由长隆标行出面解决。 标师在每走一趟标之前就已经打点好了家里的一切,已做好一旦出事便不再回家的准备。 所以标行的出面也只是把银钱悉数给回他的家人而已。 标行的家人也不知道,这种就是用命来搏钱的,能安全归来都是佛祖保佑了。 宋欢经过此次也终于看明白标行坚持“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精神。 他们常在外行走,看到了太多的厮杀和死亡,遇到了太多的袭击,见到了太多的流血,而他们的职责仅仅只是保平安而已。 所以他们不管处理任何冲突和突发事件,总是以和为贵,以和平解决,以和气生财为主导。 标行的标师们有句口头禅,叫“三分保平安。” 所谓三分保平安,就是带三分笑、让三分理、饮三分酒。 这就是他们处理各方面关系的原则。 王大宇一路的介绍,茶不是最吸引宋欢几人的,反倒是紫阳书院。 若是能有机会进紫阳书院学习一段时日也不枉此行。 紫阳书院是由儒学大家云谷老人著书立说、讲学的地方。 云谷老人又称紫阳先生。 紫阳书院的名字就是从紫阳先生得来。 它坐落在隐屏峰下,建于前朝元丰十年。 云谷老人在紫阳书院广收门徒,著书讲学,培养了大批学子,其理学思想得到广泛传播,使之成为一个有力量有影响的学派,在儒学中极具影响力。 这也是为什么傅渊之想带着阿弟去试一试的原因。 知识是学不完的,古代的书籍没有所谓的释文,一句文言文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一样的理解。 书院也是一样。 虽然都有基本的四书五经,但是不同书院的先生对此的释义也有所不同,多去了解就能开阔视野。 待学习后,你会恍然道:哦~原来还可以这么理解,这么解释。 感谢的话: 感谢3月24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今天的第二章12点发哈~不好意思,今天特殊了点,见谅哈~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章银号 虽然紫阳书院对傅渊之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现在并不是紫阳书院招收学子的时间。 不过也不是全无机会,建安郡每年五月初七会举行茶会。 只能看看到时候能不能有机会。 第二天,宋欢四人就去逛了建安郡。 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出来逛逛,看看这里与之前去过的城镇有什么差别,物价、饮食习惯等等。 对了,还有一个最关键的,粮食。 她不记得她从哪本书上看到来着,玉米传入中国后发展不是很快,很长一段时间只在浙江福建等部分沿海地区和山地种植。 过了两个世纪玉米才在内地安徽河北等地普及起来。 再往后一个多世纪,又才在东北原野迅速普及。 相对玉米来说,地瓜的发展就很快。 玉米和地瓜的区别可能就在于传入者不一样? 地瓜是由商人陈振龙到吕宋(菲律宾)经商,发现其产量很高,无论蒸煮烤都很可口,便想将其移植回国。 传回国当年六月份,陈振龙让儿子陈金伦向福建巡抚献上薯藤,讲清其用途和种植方法,请求推广。 前者是因为百姓为求生特以为命而传播,后者是朝廷下令种植。 虽然她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年代时间上的发展对应的是历史上的哪个年代,但地瓜她是看到了,玉米是还没看见。 或许是哪里不一样了吧。 建安郡果真是个大城池,经济繁荣昌盛,人口众多,熙来攘往,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就连街道也比阳江府宽一倍。 旗帜飘扬在阳光下,货郎小贩吆喝声不间断。 拔地高起的楼宇大气奢华。 这里粮价和阳江府的相差并不大,而且还有很多属于当地的特色吃食。 像是鱼丸、海蛎饼、九层粿、葱肉饼、线面、炒肉糕、春饼等等。 品种繁多,可比他们来时经过的其他地方多多了。 当地人饮食讲究清鲜淡雅,酸甜适宜。 对于食物的加工也比其他地方更上一层楼。 果然有竞争的地方就会涌现出更多不同的吃食或者衍生品。 五月初三 宋欢四人陪着王大宇来到了一家隐蔽的楼宇,王大宇去谈生意,宋欢几人不好在旁,就坐在二楼的包间休息。 这时阿弟凑过来,说道,“阿姐,你看对面。” 阿弟指着窗户缝隙,示意宋欢去看。 对面是一家银号。 此时,有一身穿补丁布衣的汉子,背着一麻袋正东张西望,怯头怯脑像做贼似的。 此时,店里掌柜正和伙计正闲聊天儿。 就见那汉子背着麻袋走到柜前,不知和掌柜的说了啥,掌柜先是一愣,随即就让伙计把人带离柜前。 宋欢问道,“你看出什么了?” 阿弟摩挲着下巴,说道,“我猜,那大叔肯定是得外财了,那麻袋里说不好就是金银珠宝一类的。” 宋欢回到座位喝了口茶水,品了品,吃不出所谓的韵味,“我猜不是。” 阿弟问,“那会是什么?” 宋欢笑而不语,“你要真想知道,过两天你就有结果了,反正一时半会儿我们也不会离开建安郡。” 阿弟哼了一声,阿姐越来越会卖关子了。 那纯粹是一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难道还能有别的目的不成? 此时银号内 汉子问向掌柜,“银子卖多少钱一斤啊?” 普通百姓手里能有几百上千的铜钱就不错了,银子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望尘莫及的东西。 因而他们根本不会知道,也不会去了解银子和铜钱的兑换。 掌柜人一愣,换银子向来是论多少钱一两,一钱银子换多少文,没听说过银子论斤换钱哪? 掌柜再一看这汉子,怯头怯脑,像个老赶。 掌柜不回他银子的行市,说道,“你有多少银子?” 汉子下意识左右瞧瞧,随即凑到掌柜的耳边,低声说道,“我那有一坑银子哪!” 掌柜心下诧异,面上不显,随即笑道,“你既然有一坑的银子不留着自己用,来我银号干甚?别是来哄骗我的!” 汉子脚趾抠地,面上一红,扭捏道,“我就是一普通百姓,这手里突然有银子就觉得它哪天会突然长翅膀飞了,还是铜钱比较安我心。” 掌柜见汉子不似作假,眼神不经意间扫过汉子肩上的麻袋,说道,“银子是一百二十吊钱一斤。” 掌柜没说实话,直接把一百六十吊说成了一百二十吊。 一两=一吊钱=一贯钱=1000个铜板 汉子一喜,掌柜见此打断他还没来得及惊呼出声的欣喜,说道,“不过……” 汉子喜色一僵,直接忐忑问道,“不过什么?掌柜你快说吧!我都听着呢!” 掌柜说道,“你这银子来路不明,我可不敢冒着风险给你换钱。” 汉子苦着脸,不过一会儿又道,“那掌柜如何才能帮换?” 掌柜道,“八十吊一斤,如何?” 汉子想了想,反正也是白来的,还能有八十吊,那也是很大的一笔钱了。 汉子点头,说道,“那我这一斤银子卖给你们了!” “我问了好几家都说不到七十吊钱,你们还算公道,也不糊弄我,就卖给你们。” 伙计将他从麻袋拿出来的银子过过分量,整够十六两,遂向掌柜点头,掌柜这才付给他八十吊钱。 八十吊钱占的空间可比银子更大,汉子把它放进麻袋里,把麻袋口子绑了又绑,只觉安全了这才放心舒了口气。 随后又见他背上麻袋,先往外看了,看见没有人来,他又回头向掌柜的说,“明天我晚上来,在你们关门之前我准到,再卖给你们五斤。可我怕被别人知道了,我来的时候你们可千万记得将门关上,等我换好了银子再开门把我放出去。” 汉子高兴而去。 伙计们等汉子离开后又开始闲聊,有了谈资,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着。 内容总结下来就是,认为汉子是穷人有钱活受罪,早晚叫银子把他折腾死。 阿弟看着他背上的麻袋显然比方才大了很多,又看着神态自若的阿姐,心下哼哼,他不信。 五月初四 掌灯时分 店铺该关铺子了,汉子不失信,扛着麻袋就来了。 一进门,伙计和掌柜就闻见熏天的酒气,店里瞬间飘满了酒气。 掌柜皱了皱眉,一时也没想太多,还以为穷人乍富,“不走人步”。 只见汉子兀自往椅子上一坐,谁也没搭理。 态度与昨儿截然相反。 伙计看了眼掌柜,掌柜示意他无事后这才将门关上,上了闩,他又到汉子近前,问道,“你今天卖几斤银子?” 只见汉子直起身子,眼睛一瞪,已经醉了的眼睛布满血丝,红彤彤一片,凶狠说道,“你们这买卖怎么做的?欺负我乡下老赶是吧!”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一章端午 “我媳妇不老赶,她由昨天就骂我,直骂到了今天掌灯,我气极了,用刀把她砍了!” 说着话,汉子就伸手从麻袋里掏出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往桌上一放,可把掌柜和伙计们都吓坏了。 只见汉子又从麻袋里掏出一把菜刀,将腿上沾血的裤子松下来,他说道,“掌柜的,咱们来说道说道!” 此时掌柜的吓得就剩下哆嗦,哪里还说得出话。 一旁胆子大的伙计说道,“大兄弟,这事儿可以好好说,可千万别闹大,闹大了你媳妇被你杀的事儿也被大家知晓了,那你可就得抵命!不值当,不值当!” 伙计见汉子有些犹豫,又接着说道,“你的命不是盐换来的,不如你趁着没人知道,还没犯案,你赶紧跑吧!远远的一走,你的命就算是保住了!” 汉子虽然犹豫,但是一想到被坑的银钱又不肯听劝了,攥着那把菜刀,气势汹汹,那架势真是要和掌柜的拼命似的。 掌柜吓得躲进柜台下面,伙计们见此,不得不一拥而上拦住汉子,好劝歹劝,费了许多唇舌才把他劝好。 最后协商的结果就是掌柜给汉子五百两银子,连人头一并装在麻袋里,伙计给他开门,让他趁着宵禁之前找地方落脚,明天再出城门。 汉子才走,伙计赶紧把门关上。 掌柜松了口气,直说,“万幸万幸,闹到官府,这不定得花多少钱呢,看那满脸的煞气我直害怕,怕他急了用刀砍了谁。” 伙计们也是一脸庆幸。 大家伙一边议论着,一边把血迹擦了去。 当夜大家越想越后怕,直到四更天才睡了觉。 天光渐亮。 屋里突然听见外边有人啪啪啪的叫门,喊道,“掌柜的,你们门上挂着一个人头,还不快出来看呢!” 这话可把银号的掌柜和伙计们吓坏了,全店的人无不担惊,连忙将门打开。 大家出来观瞧,一看那人头无不惊讶,“!!!” 伙计指着“人头”惊叹喊道,“这,这人头不是假的吗?!” 大家直接把“人头”拿下来,用棍子戳了戳,直接就戳烂了,并不是血肉。 原来人头是假。 是用泥捏的。 上边的头发是真的。 轮廓模模糊糊,且“面部”“颈部”抹的竟是猪血。 这么拙劣的人头,白日自然骗不过大家伙,但到了夜里就不一样了,光线微弱,更容易以假乱真。 整个店里的人受了骗,这会儿醒悟过来也晚了。 凭白受了一夜的惊恐,还叫人骗了五百两银子。 这下告官也来不及,对方已经不知道跑去哪了。 官服不仅抓不到人,还得从他这儿拿去不少“路费”。 掌柜不得不咽下这口气。 长叹一口! 这杀千刀的! …… 阿弟惊讶地问着阿姐,“阿姐你怎么知道??” 宋欢指了指自己的脸,“从他的表情分析。” “表情分析?”阿弟疑惑道。 宋欢点头,“他怯头怯脑的神情你看了吗?” 阿弟点头,“有什么问题吗?” 宋欢又道,“你再回忆回忆。” 阿弟低头努力回忆。 宋欢见阿弟还是没反应过来,直接就说道,“他用力过度了。” 阿弟,“???” 宋欢看了那么多电视剧,演技派、流量派以及一个人本身的真实反应,不说达到精通的地步,但还是能辨别出一二。 宋欢道,“这人属于骗术门的老合,有两个人为一伙的,也有四、五个人为一伙的,更有十几人,几十个人。那人啊,是单独作案,显然是老手了。” “这种骗人的方法,只能在一个地方用一次,用过一回就不能再用了。” 阿弟听后震惊不得了。 这,无奇不有啊! 宋欢拍了拍阿弟,“没事儿,多观察你就能看出其中的问题。走,叫上他们一起去看龙舟去。” 划龙舟是端午节的习俗。 端午时,家家户户还会在一家门框上贴“午时诗”。 所谓“午时诗”,即是纸张书写下,“五月五日午时书,凡有不如意一切尽消除”等等字样,以此表示驱邪、避晦之意。 百姓相信,只要贴了午时诗后,家里的一切不干净、晦气的东西就会自动消除。 等到了正午,各家各户还会在自家门口上长香,同时,还要点炮仗,以驱邪避晦。 当然,端午节必不可少的就是要包粽子,口味自然也是跟随当地的口味走。 这日还有洗龙船身的习俗,男孩子们每人拿着一个煮熟带壳的鸡蛋到池塘或河涌里洗澡玩水,并把鸡蛋吃掉。 至于年龄太小的男孩,则由母亲或奶奶在家用一盆水为其洗身,算是洗了龙船身。 家里长辈此日通常还要做一种名为“朱砂符角”的香袋给家里的小孩佩戴。 香袋的具体形状各不相同,有方形、菱形、圆形或椭圆形,它们多以五色丝线弦扣成索结成串,玲珑可爱。 香袋内通常放有朱砂、香药等物,用于挂在小孩身上。 据说一则清香四溢,再则可以驱邪避瘟。 说话间大家已经来到了南麓溪与崇阳溪的交汇处。 楼宇临溪而建,之前水边的竹筏已经被清理,现在正是一排过去的龙舟,龙舟上的青年汉子们正蓄势待发,信誓旦旦一举夺标。 王大宇早就预订了雅间,正好可以观看龙舟赛。 宋欢四人上到雅间,铿锵锣鼓声已经响起,龙船上的人正竭力划桨,奋勇争先。 碧水与文化碰撞,力量与激情抗衡,两岸的呼喊声此起彼伏,充满了振奋与激昂。 宋欢看着贯穿在人群里的货郎,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挣钱的机会啊! 宋欢只是偏开一会的注意力,就被大家的惊呼声吸引了回去,原来,快到终点的时候,暂时领先第一名第二名开始作妖了。 具体来说是第二名作妖了。 为了夺取第一,他们居然使阴的。 阿弟没想到好好一个比赛还搞这种,也直接问出了声。 王大宇正用折扇耍帅,一脸习以为常,“常规操作,习惯就好。” 阿弟疑惑问道,“第一名彩头很大吗?” 王大宇想了想点头,“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谁赢了,谁就能主持后天的茶会,历年来的老规矩。” 宋欢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事关利益,难怪。 不过,这也太草率了吧? 与宋欢心声同步的还有阿弟的声音,只不过,宋欢是在心里想想,阿弟则是问出来。 王大宇一脸赞同道,“可不就是草率。” 建安郡的茶商,茶会主持谁也不服谁。 说他们对茶会郑重也郑重,说草率也确实草率。 就比如现在,他们把主持茶会放在一个小小的龙舟赛上,可不就是草率吗? 不过,暗地里他们的手段当然也参差不穷。 龙舟赛前,成员拉稀,生病的不在少数。 而潜伏在队伍中的队员还有可能是被聘用来的江湖人,而那些有特长的江湖人此时都在水上各显神通。 这场面每年都会上演一次,也是建安郡百姓最期待的“节目”之一,堪比每年必看的(曾经)春晚! 感谢的话: 感谢3月25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二章 王家有块茶圃,但王家并不竞争茶会主持的名额。 首先王家根基并不在此,即便用手段赢得了,也不免会有不少麻烦,反正茶会到时候大家都会去,主持不主持对王家而言并不重要。 但茶会对于本地的茶商就很重要。 主持茶会会和儒释道以及官府接触,其中运作的范围就大了。 建安郡四大茶商 暂居首位的是邹家,名下有四大名丛加水仙,就是五种品种。 四大名丛分别为:竹叶青、石中玉、醉水仙、玉蟾。 第二是石家,名下三大名丛加水仙,四种品种。 三大名丛分别是:金锁匙、白鸡冠、水金龟。 第三是花家,大家私底下会称呼三花家。 名字由来是因为花家的茶圃山峰都带花,再加上排名第三,有不少调侃的意思在其中。 名下有二大名丛加水仙,三种品种。 二大名丛:金桂、半天妖 第四是梅家,肉桂和水仙。 其实四大世家名不副实,梅家没有名丛,与前三家并没有可比性。 说来王家也是赶巧,外加运气。 买的弥陀岩里就包含了两大名丛,绿绣球以及金锁匙。 王家并不参与建安郡的茶叶经营,种植出来的茶是自己用,不往外销,再加上茶圃不大,这才勉强没被盯上。 不过,或许被盯上也不一定。 毕竟第四的梅家若是能够将弥陀岩拿到手,也能和花家一比高下。 而且,其中金锁匙和绿绣球的品种竞争小。 金锁匙只有王家和石家有。 绿绣球就只有王家有。 若是梅家能夺过来,他们也有一块独一无二绿绣球的招牌了。 王家能有这么一块茶圃,想低调怕是不可能。 王大宇这次过来谈生意,或许不仅仅只是扩展生意,还有保住茶圃的意思。 阿弟把凳子挪到窗下,直把下方的激斗场面当成戏看了,那是一脸的津津有味。 此时在激斗的正是属于邹家和石家的船只,而花家则有反超的征兆,大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意思。 不过,邹家和石家显然不愿意放过花家。 三方势力,三足鼎立,一时半会儿还真是分不出胜负。 梅家显然不想加入斗争,在距离战局十米开外,静静等待对方的胜负。 还真是免费VIP内场票,近距离观感更好。 两刻钟后,胜负已分。 邹家代表夺魁。 如此一来,邹家已经连续三年主持茶会了。 石家、花家虽有不平,但事已至此,也只能作罢,相约来年再战。 这事儿开幕得快,落幕更快。 阿弟还意犹未尽地砸吧嘴,“可惜了,他们一比完,后面的比赛就显得平淡很多,没看头。” “王大哥,你不也有茶圃?你没有龙舟吗?” 王大宇哈哈一笑,“有!待会儿也会上场,慢慢看,时间还长,不着急~” 比赛性质的龙舟在前,节日性龙舟在后。 阿弟咬了一口粽子,用力点头,好吃! 端午节很热闹,临溪不远处,还有江湖人摆摊卖艺,相面算卦,卖药等等,这些都是特别划分出来的,免得和其他地方对冲。 颜六视线投向一个方向,看了很久。 南城县牢 鞭笞声戛然而止。 一个衙役走出来,禀报道,“大人,人没了。” 县令把捂在鼻尖的帕子拿开,轻飘飘地说道,“丢了。” 县令又看向一旁的男子说道,“一个聋子而已,还没找到?” 一旁的男子垂头,“属下无能。” 县令冷哼一声。 手指放在桌面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敲打着,良久后,说道,“确实无能,聋子那里先放下,先派人去调查那四人。” 男子恭敬应是。 县令起身离开这个充满铁锈味以及其他异味的县牢。 青峰寨被一把大火烧得什么都不剩,但是他的感觉告诉他,这件事不简单。 可从那姓曾的老头口中得知,又觉得确实是巧合。 可他的玉佩…… 还有阳江府那边的消息…… 不管如何,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 两日时间眨眼间就到了。 茶会的热闹程度远比宋欢等人所想象得更加盛大。 茶会这个活动就是儒释道饮茶风气盛行而出的产物。 五月初六当天就有不少茶商远赴而来,想趁着茶会能够一举成名。 茶会其仪规是由邹家主持。 邹家第三次主持自然是得心应手。 既有仪卫以壮声威,又有乐舞以娱宾客。 席间,各名丛香茶旁都有随侍在侧,只要有人想品尝其中滋味,随侍立马就能行云流水地泡出一壶茶香四溢的好茶。 这随侍以及精美的茶具当然不是邹家安排,而是各家给自家安排的。 桌上会放有木牌,上面刻有X家XX茶,如此,就能让大家知道自己喝的谁家的什么茶。 各家桌上还佐以粽子、百花糕等各式点心,还出示精美雅致的各种茶具。 整个茶会是在临溪的山峰下的茗轩茶庄进行,而溪水正是南麓溪。 南麓溪水质甘甜清敛,适用于泡建安各种茶,若是来参会的人想自己附庸风雅一番,也可自己择地泡茶,只要跟侍从说一声,邹家自然就能立马安排好。 绿郊山野,松风竹月,烹泉煮茗,吟诗作对。 茶会地方不仅隐于林间,还划分出了适合三家的区域,布置当然也不同,都是按照三派各自的风格进行。 如此安排布置,确实让儒释道三方的人心里舒坦。 不仅茶会排场盛大,还能通过它展示他邹家的风范。 茶会当然不是人人都能进,手持木牌证明身份才能进去。 这木牌分有类别。 儒释道一类,茶商一类,还有就是官府的人。 如此盛大的茶会,官府的人自然不会缺席。 茶会不会规定具体到达的时间,来品茶的人只要有木牌,可随进随出。 而茶商则不一样,能够进茶会展示自己的茶自然会积极,五更时分茶庄就已经灯火通明,就是留给茶商安排的时间,只待天明等大家来品茶就可。 其实这样的茶会也是另类的交易会。 王大宇带着傅渊之和阿弟已经去了属于紫阳书院的区域,宋欢则是自己一个人在各商家的展位游走。 她是喝不出什么,但她可以吃点心。 这都是茶商精心准备,味道不差。 至于傅渊之那边的吟诗作对、弹琴作画,她可以过后再去。 弹琴作画她能接受,但是吟诗作对她不行,她觉得自己不能融入其中,原因可能是因为觉得他们太……嗯,互吹? 忘记定时发布了,嘿嘿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三章茶会 傅渊之没想到来到这还能碰见一个熟人。 柳文若,他们的房东。 柳文若显然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他们,这个时间段才刚过了殿试,既然傅渊之人在这里,那他就是没去京城参加会试。 “柳兄,别来无恙。”傅渊之上前打招呼。 阿弟也跟上前唤了一声柳大哥。 柳文若揖礼,“你们怎么来了这里?” 傅渊之笑道,“说来惭愧,渊之自知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想出来多见识一二,增长自己的不足。” 柳文若赞同道,“渊之是个才思通达之人。” “怎么不见宋姑娘?”柳文若问道。 傅渊之说道,“稍后过来。” 柳文若点头,“不知傅兄来此所谓何事?” 傅渊之就把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 柳文若看了看阿弟,又把视线放回傅渊之身上,“我前两年进了紫阳书院,或许可以帮上一帮,诲安先生最喜你们这样有思想有才华之人,想在紫阳书院待上一段时日,并不全无机会。” 诲安先生如今是紫阳书院的院长。 紫阳先生已逝世。 诲安先生乃紫阳先生的弟子。 说着柳文若就把傅渊之两人带到了诲安先生跟前。 诲安先生看着有五六十的年纪,身着儒衫,头戴纶巾, 苍苍两鬓经过时间的风化已然花白,而深邃的眼中,显现出的是看透尘世的淡然以及睿智。 “文若怎得来了?这三位是?” 柳文若介绍了傅渊之三人,并没有急着把傅渊之的目的说出来。 大家一起坐下,在一番交谈后,诲安先生满意的打量了傅渊之和阿弟。 诲安先生又提问了一句,“知至然后可以言诚意,今天理、人欲知之未尽,如何用得克己工夫?” 这句话出自《大学》,他的意思是完全认知了之后才可以谈及诚意,现在天理、私欲还没完全弄明白,怎么能在克己上用功呢? 阿弟垂头思考。 傅渊之知道这是机会,略做沉吟,说道,“人若真实切己用功不已,则于此心天理之精微,日见一日,私欲之细微,亦日见一日。 若不用克己工夫,终日只是说话而已,天理终不自见,私欲亦终不自见。 如人走路一般,走得一段方认得一段,走到歧路处,有疑便问,问了又走,方渐能到得欲到之处。 今人于己知之天理不肯存,己知之人欲不肯去,且只管愁不能尽知,只管闲讲,何益之有? 且待克得自己无私可克,方愁不能尽知,亦未迟在。” 这话一落,此间一片寂静。 良久后,不知是谁道了一声好才学,这才打破了寂静。 惠安先生捋了捋胡须,看着傅渊之满意点头。 后生可畏啊! 其实傅渊之段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人如果真的踏实践行不断用功,那么心中对天理精深微妙的认识,就能够逐日增进。 对私欲细小隐微的认识,也能够逐日增进。 如果不在克己上下功夫,整天也就是说些空话而已,终究无法看到天理,终究也不能克制私欲。 这就像人们走路,走一段路,方才认得一段路,走到岔路口,有疑惑就询问,问了再走,这样才能逐渐到达要去的地方。 现在的人不肯存养已知的天理,不肯摒除已知的私欲,却只管发愁不能完全知道的事,只管说空话,有什么好处呢? 等到克得没有私欲可克,再发愁不能完全知道的事,也为时不晚。 傅渊之这番言论算是打入了紫阳书院的内部。 之后的一切发展便是水到渠成,顺其自然般顺利。 待到茶会结束之时,傅渊之向诲安先生提出自己的请求也得到了诲安先生的欣允。 规则有时候在有实力的人面前,那也不过仅仅只是一句话而已。 这次多亏了柳文若的帮忙,不仅欠他房租,还欠了他这么大一个人情。 虽然这对于柳文若而言是举手之劳,但人家不帮是本分,帮的就是情分。 傅渊之想摆上一桌席面略表感谢柳文若此次的帮忙,柳文若只道来日方长,“后日你们可记得来紫阳书院,我在那儿等你们。” 随即他便潇洒转身,与紫阳书院的学子们一道离开。 阿弟想了想,说道,“柳大哥好像变了。” 傅渊之看向阿弟,“哪里变了?” 阿弟摇摇头,不知道怎么说,就是,“感觉变了。” 傅渊之没理解阿弟话里的意思。 他之前一直在府学进学,与柳文若的接触并不多。 若是宋欢在这就能明白阿弟的意思。 柳文若如今在紫阳书院求学,而当初他是与萱绫一道离开的鹿县,现在只剩下他一人,那萱绫多半已经不在人世。 而阿弟感受到的变化,应该就是柳文若恋爱中和非恋爱中的区别。 阿弟抬头看了看天色,问道,“阿姐不是说来找我们吗?怎么还没来?” 傅渊之知道宋欢不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指不定是有什么事儿被耽误了。 傅渊之和阿弟又回去找了王大宇,三人一起去了展厅找宋欢。 找了两刻钟,傅渊之穿过琴丝竹林,在琴竹亭发现了宋欢。 此时的宋欢已经睡着,面色泛红微醺。 一副醉酒的模样。 傅渊之凑前闻了闻,暗道,没有酒气啊! 怎么回事? 待傅渊之把宋欢背回时,王大宇道出了原因。 “宋姑娘就是醉茶了。” 阿弟把手从阿姐额头拿下,问道,“醉茶?” 王大宇点头。 “宋姑娘肯定没注意,把各种茶都喝了一遍,不醉茶才奇怪。” 宋欢确实是在吃点心的时候又吃了不少茶。 茶的口感对她来说差别不大,而且她也不知道原来喝浓、喝过量、喝杂还可能会茶醉。 茶醉和醉酒,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 醉酒是急性酒精中毒的俗称。 是在一次性饮用了大量的酒精之后,机体机能处于异常状态。 但茶醉,则是咖啡碱的作用。 在茶叶中,滋味呈现苦涩的咖啡碱摄入过多。 咖啡碱除了是茶叶中一种主要滋味呈现物质之外,还具有兴奋神经的作用,是一种中枢神经的兴奋剂。 人们说到茶叶能够提神,其实就是咖啡碱对身体起的作用。 喝茶的时候过量,或者是过浓的饮用,都会令血液循环加速,进而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反应。 类似于血液循环加速、呼吸急促、心慌、头晕等等,都是茶醉会导致的反应。 而一般情况下,茶醉的情况并不是很严重,所以大多数的人会选择忽视。 而宋姑娘嘛…… 得过个几个时辰才能好了。 这样子,显然是没少喝。 感谢的话: 感谢3月26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四章去紫阳书院 宋欢醒来知道自己醉茶的时候,“……” 好丢人! 阿弟还语重心长道,“阿姐,下次你就记得喝少点就行,糕点吃多没事。” 宋欢,“……” 这让她如何接话? 宋欢把阿弟递过来的水一饮而尽,转移话题,“你们明天就去紫阳书院了?” 阿弟高兴地忙不迭点头,“傅大哥厉害,否则我们想进去也不行。 对了,我们还碰到了柳大哥。 他现在是紫阳书院的学子,我们能够顺利与院长见面,多亏了柳大哥的引荐。” 宋欢,“柳文若?我们的房东?” 阿弟嗯了一声。 宋欢疑惑,“他不是……”和萱绫一起去旅游了? “他进紫阳书院多久了?”宋欢问道。 阿弟回忆了一下昨天的话,“有两年了。” 宋欢想起那个病弱的美丽女子,摇了摇头。 但愿不是她所想的那样。 宋欢又问,“那你们进入紫阳书院之后是不是要在里边住?那你们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吗?” 阿弟点头,“就跟在府学差不多。” 宋欢点头,“那就……” 宋欢上下打量了一下阿弟的穿着,阿弟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如今身上的这套衣裳又短了些,赶路可以不计较,可若是去书院里还是穿得体一些为好。 “待会儿叫上你傅大哥,一起去买衣裳。”宋欢说道。 她正好可以去当铺把那些东西给当掉,再去给阿弟和傅渊之购置两身衣裳。 宋欢真是没想到,这么点东西,居然这么值钱,在当铺还可能有压价的情况下,还能拿到手二百七十三两。 难怪刀疤男边跑边死命拿着这些,普通百姓一辈子都赚不了这么多钱,有了这笔银子只要不乱花,安安分分过一辈子是没问题的。 二百七十三两银子拿到手,宋欢就开始计算着如何花。 其中要把七十三两银子拿出来给柳文若做房租。 具体来说是七十二点七两,毕竟人家帮了忙给凑个整会好看很多。 那年入住到现在有五年多的时间,其实交房租数额应该是五十一点一两。 可是宋欢等人在外游学可能还有一两年的时间,离开建安郡之后也不知什么时候再见,还不如提前把后面两年的房租交了。 租客当到她这份上的也算是头一个了。 千里交房租啊~ 二百七十三两,一下子去掉了零头,还剩两百两整。 再加上之前剩余的还有九十三两又六十文。 其中包括了不能动的七十五两。 实际可以花费的是二百一十八两又六十文。 去了绸缎庄买成衣,宋欢给傅渊之看中的是五百文一身的儒衫,阿弟的也是同样的价格。 但这两个人各有各的想法,傅渊之挑了四百五十文一身的,阿弟挑了三百八十文的。 明天就要去书院了,赶制衣裳是不行了,只能买成衣。 最后各要了两身,同样的款式,只是颜色不一样而已。 还有两双鞋履,因为要得多店家给了优惠,七十五文一双的鞋给七十文,拿了四双,这里花了二百八十文。 总的花掉了一两又九百四十文。 至于文房四宝,只需要再买几刀纸和墨条就行了。 说来建安郡的纸倒是稍微便宜一些,一刀一百张,同样的只需一百文就行了。 …… 一行四人因为傅渊之和阿弟进入紫阳书院而终止,颜六好像也找到了自己想要做的事,或者就是为了避嫌? 宋欢偶尔见一次,有时候三两天也不见人影。 突然只剩下她一个人,还真有些不习惯。 建安郡太大了,她想去山里逛逛打发时间都不行,且都是有主之地。 至于找工作挣钱,她好像现在也没有那么迫切了,毕竟兜里还有两百两。 宋欢躺在茶棚上方的树干上,免费蹭着下方说书先生说的故事,突然心情就不好了。 有些闷闷不乐。 至于为什么突然不开心,她自己也不知道。 宋欢双手枕在头脑勺下,闭着眼睛。 她刚来到这个世界身边就有了阿弟,身上牵挂着另一个人,再加上维持基本的生活都不行,不得不立马扛起担子。 她也如她想象那般很快就适应了这个年代。 只是现在身边突然没人了,只觉得整个世界都空了下来。 寂静 孤单 仿佛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一股涩意涌上胸腔,她突然有些想哭。 眼睛酸酸涩涩,一颗晶莹的泪珠就这么从眼角流了出来。 宋欢没有理会,任那眼泪越流越凶。 流经太阳穴,直至进入浓密的发根中。 宋欢暗骂自己都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哭,可越是如此就越想哭。 止都止不住。 明明月事才来完,按理说不会这样啊! 宋欢不争气的任自己放肆一回。 喉头哽咽得发疼。 像是有一股气顶在了声带处,憋得她难受。 让她不自觉的要张口呼吸才能不被憋死。 怎么办,她心里真的好难受。 爸,妈,我好想你们啊…… 好想回去,真的好想回去啊…… 明明自己只是按时下班而已,明明自己只是正常的过日子而已,明明她什么也没做错啊,怎么就突然让自己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 她远没有自己认为的那么坚强。 她以为时间可以让自己忘记了前世,忘记了上辈子。 可她怎么能忘记。 她是从那个美好的时代出生的。 她,真的,真的,好想回去…… 她哑声抽噎。 从远处看 只见一棵两人环抱的大树枝干上一身素青色衣着的姑娘正隐匿在绿叶中无声哭泣,大树仿佛也不敢打扰她,无风而动,想要安慰却无从下手。 树干下的茶棚,座无虚席,人们听着说书先生正激动高昂的话语声,不时还有热烈地呼喊声和鼓掌声。 热闹与寂静的悲伤结合得如此融洽却又令人发叹。 宋欢这一待就待到了说书先生下班。 宋欢趁着没人一跃而下,下了树。 她的四周仿佛都暗下了一个色调,随着她的移动而变化。 细看下,她的眼睛还有些水肿。 宋欢一直憋着的一股气今天算是彻底发泄了出来。 或许是身体感应到了她潜意识里的悲伤,这压抑了几年的情绪让她如决堤的河流,一下子没忍住。 宋欢无精打采地吃了一份馄饨后就直接回了院子。 只是宋欢推开门的瞬间,她就发现了不对劲儿。 里面的东西虽然好像没有变,但是她能感觉有人动过。 就比如说,桌上那本书,她离开之前放的角度并不是那样的。 宋欢此时哪里还有心情伤春悲秋,立马精神,警戒地朝屋里轻轻走去。 宋欢到处检查了一遍确认了没有人。 但是东西确实有被翻找过的痕迹。 宋欢心想,难道她去抵押财物的时候露富了?! 宋欢百思不得其解,她环顾了四周。 这院子不能让小偷光顾了,她得准备准备东西,做个防盗机关才行。 否则,半夜被人噶了都不知道。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五章闲得无聊 大哭一场后,宋欢觉得心情好了很多。 当天夜里就把“报警器”给做好了。 宋欢拍了拍手,伸了个懒腰,懒洋洋自言自语道,“出去吃个宵夜!” 建安郡繁荣,夜里的热闹不比白天差,更不是阳江府可以比拟的。 白日宋欢待的大树下的茶棚里,说书先生又上班了,回到了他的专属位置,继续酣畅淋漓地说着各种新奇趣闻。 不同于白日的心情,宋欢此时心情很平静。 她斜靠在大树下,双手抱胸,借着茶棚灯笼的光线,看清里面的热闹。 此时不仅座无虚席,就连过道都挤满了人,有白日忙得不间断走街串巷的货郎、有码头辛辛苦苦搬运的工人、有白日在打工的小二、匠人等等。 他们脸上都写着两个字,愉悦。 所有烦心事都在这一刻被抛诸脑后。 知足常乐也不过如此吧。 宋欢勾了勾唇角,娇小的身影隐入热闹的人群,那说书声渐渐远离。 而茶棚上方的大树此时呈现幻影,如水波纹一般若隐若现显出她曾经现代的家。 曾经的一切也如此时的茶棚,被宋欢抛在身后,慢慢与它们拉开距离。 宋欢深深吐了口气,重新整顿心情。 入眼的宽阔长街,万家灯火,熙攘人流,宋欢抠着荷包上的丝线,对着对面的摊贩,说道,“来个葱肉饼。” 宋欢看着手心被抠得乱七八糟的荷包,心下讪讪,攥紧在手心。 这已经不知道是傅渊之给她做的第几个荷包了,自从傅渊之发现了她的这个小毛病,这上面的绣样他都特地多绣几个,争取能让它们“存活”久一些。 “肉饼好了,姑娘您接好!”摊贩朗声响起,把葱肉饼用油纸包好直接递给了宋欢。 宋欢接过,道了一声谢,直接嗷呜一口,咀嚼起来。 美食能治愈很多。 如果没有,那就再多吃点。 这是宋欢自认为除了哭以外的发泄方法。 当然也不能毫无节制,凡事讲究个适量。 翌日清晨 宋欢早已经醒来,这是多年形成的生物钟。 她已经不会再像刚来的那会儿能睡到日晒三杆了。 或许是她的灵魂需要温养,适应原身身体吧。 宋欢精神满满地打了两套拳。 久违的轻松自由,她该好好享受才是。 宋欢知道有人进屋翻东西后,这钱就不能离身了。 确认银子都带好了后,这才又离开了院子。 宋欢一路闲逛。 来到一个渡口。 一侧的桥墩上坐着一排的汉子。 宋欢一身男装打扮直接就过去询问了缘由。 原来他们都是在这里等人喊去做工的,类似搬扛等等。 如今不是农忙的时候,在家闲着也没事干,还不如在这里坐着,偶尔一天下来也能挣个几文十几文,总比在家呆着一文不见来得好。 这已经是老规矩了。 只要有哪家的管事临时需要人帮忙,就会让小厮跑来这里喊人过去。 对于宋欢还没有要走的模样,几个汉子心下有些不开心。 生怕这年轻后生抢了他们的工作。 这时迎面跑过来一小厮,点了几个人,见宋欢一年轻小伙子也在这等待的样子,一时好心顺便也把她叫上。 宋欢摇头说,“我跟他们不是一伙的。” 小厮嘿哟一声,暗道,不是你在这待着浪费工夫干啥! 闲得没事干吧你! 小厮说得还真没错,宋欢可不就是没事干吗! 宋欢漫无目的地到处走,遇见好奇的就会上前搭问两句,问完了又走。 如此一待就是两天。 这天宋欢决定去中岩寺逛一逛。 听说香火很足,许愿很灵。 宋欢虽然不相信,但是闲着也是闲着,看一看这大城市里的寺庙与她之前去过的寺庙有何区别。 去寺庙的路蜿蜒崎岖,有一条专门给百姓走的幽径小路,也有一条给富贵人家马车走的马路。 只是宋欢还没有到达中岩寺,就被突然出现的四个汉子给包围了。 宋欢警惕地打量着对面四人,说道,“几位大哥,这是要干什么呢?劫财没有财,劫色没有色啊。” 几个汉子面面相觑,其中一个人说道,“账本呢?” 宋欢一头雾水,“???账本?什么账本?” 汉子看着宋欢一副“死不悔改”的样子,说道,“不要装了!把账本交出来,我们还可以给你留条全尸。” 宋欢无语道,“我真不知道什么账本!你们找错人了吧?” 她只是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百姓而已,她兜里就只有两百多两,哪里能有什么账本?! 其中一个汉子走出来说,“你在清风寨待了那么久,不是为了账本吗?!少糊弄我们!” 宋欢,“!!!” woc,青峰寨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土匪寨吗? 她不会那么狗血,被卷入到一个什么乱七八糟的麻烦里了吧?! 宋欢苦着脸,解释,“几位大哥,你们听我说,我只是去救人而已!那镖行里两位大叔是我亲戚,我能不去救吗?我能见死不救吗?换作是你们的亲戚被掳走了,你们不去救吗?……” 宋欢噼里啪啦地说一大堆。 几个汉子看着宋欢一个人在那里飙口水,不停地说着,上气不接下气。 几个汉子,“……” 他们好像直接掳人就行了,至于问话这事好像不归他们负责。 所以,是谁开的头? 最先开口的人默默摸了摸鼻子,心道,他也不是故意的,这不,被对面的人给带歪了吗! 几个汉子对视,懒得听宋欢在那里嘚不嘚嘚不嘚地废话,直接就拔刀上手。 宋欢见此自知对方不会放过自己,拿出匕首就开始反抗。 宋欢很庆幸自己能有一身武功傍身,否则她也没胆量带阿弟他们出来游学。 几个汉子可不是普通人,知道宋欢能够灭掉一整个青峰寨,武力值肯定不低。 所以来人的武功也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 幸好阿弟和傅渊之他们不在身边。 宋欢以一敌四很吃力。 他们这完全就是有备而来。 之前院子里被翻估计也是这几个人的杰作。 宋欢匕首划破对方皮肤的同时,她也受到了一刀,空气中血腥气浓郁。 宋欢无法顾及伤口,四个人完全没有给她突破的机会。 宋欢皱眉,这样下去不行,即便她力气大,对方受的伤也不少,可终归是她处于弱势。 以一敌四,双拳难敌四手。 她得想办法,先逃走再说。 打不过就跑! 而且就算到了杀人自保的地步,这里也不是杀人埋尸的好地方。 若是被人发现她杀了人,被举报牵涉下狱,不仅没人能救得了她,还会把阿弟和傅渊之他们拖下水。 得不偿失。 感谢的话: 感谢3月27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羽羽之舞、蜂鳥两位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六章不讲武德 宋欢一边逃命一边暗骂。 想起郭运生她就想嫩死他! 你tmd找账本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 不说也行。 离开之前好歹提醒一下,让我有个防备也好不是吗?! 个渣渣! 江湖人居然也不讲武德!!! 所以这件事明白了。 郭运生背后是长隆标行,长隆标行后面若真是传言中日月双鎏楼的主人,那人,身份定是不凡! 只是,这标行运送得恰巧就是王家的货物,恰巧又要经过青峰寨…… 这王家,是不是也掺和了? 可王家若是参与了,怎么能允许王大宇这根独苗苗涉险? 算了,不想了。 这时,耳后传来劲风。 宋欢双脚离地,借力腾越,闪身躲开对方投掷过来的大刀,落地后余光瞥了眼扎在树上的刀,同一时间又朝着林子深处跑去。 速度之快,只余残影。 后面的汉子啐了一口,臭骂道,“这小子,进了林子就跟只猴儿似的,滑不溜手!” 另一个汉子把树上的刀拔下,“瞎、逼、逼、有屁用!现在知道也来不及了!赶紧抓住他,交付任务才是真!” 汉子叹口气后又加紧速度追上去。 宋欢在林子里如鱼得水。 反倒是几个大汉处处受掣肘。 宋欢现在纠结,这几个人要不要留? 首先她不知道这几个人是谁派来。 杀了他们之后,会不会还来第二批,第三批? 可这么逃也不是办法。 傅渊之和阿弟还在紫阳书院,她是不可能离开的。 若他们去书院找傅渊之和阿弟就更不好办了。 想想就来气! 都是郭运生的错! 还有他背后之人! 你们斗你们的,牵连我们这种无辜百姓干什么?! 真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平白无故让她多背了几条人命的因果。 宋欢用帕子把匕首上的血迹擦拭干净。 这里位处林中深处,一般人不会来到这里,只待一两天,这尸体就能尸骨无存,成为林中动物的伙食。 宋欢最后还是决定把他们四人噶了。 先是他们对自己动了杀机,她为了自保以及预防之后有可能发生的不可挽回的局面,保护阿弟和傅渊之他们,不得已而为之。 不过,即便以死威胁,他们也没把背后之人说出来,这才是可惜的。 不知对方是谁,对她而言简直就是个不定时炸弹。 即便她手里没有账本,他们觉得她有,那就还会继续追上来,这事儿就没完没了了! 宋欢垂头看到地上的尸体,双手合十拜了拜。 阿弥陀佛,佛祖保佑。 若要算上因果的话,请求佛祖把他们的命算在郭运生和他背后之人身上吧。 小女子是无辜的,只求自保而已。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宋欢离开之前还把他们的荷包给顺走,收入十五两又七百一十八文。 与其放在这给动物磨牙,还是造福一下她吧。 宋欢出了林子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紫阳书院,把这件事告诉傅渊之他们。 紫阳书院地位超然,不止是有紫阳先生的原因,还有无数从紫阳书院出来的学子,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拥有了不可小觑的地位与权力。 紫阳先生桃李满天下,其中的力量不可忽视。 如今有诲安先生顶着,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再下派一批人,如果有,直接去紫阳书院找麻烦的几率大不大。 宋欢猜不到,但不管如何,做好准备,知道缘由,能够时刻保持警惕就能更安全一分。 但愿他们会忌惮紫阳书院而不敢动手。 当然,不派人来更好。 最好发现真正拿走账本的人是郭运生。 如此就能免除她们这种市井小民的危险。 若是再对她们穷追不舍,那就别怪她直接爆出是他拿走的。 郭运生做初一,她就能做十五。 虽然之前她也不免受到他的照顾,但是这次非比寻常,四条人命,不是那小小的照顾就能抵消得掉的。 神仙打架她不管,但是殃及到自己和身边人,就别怪凡人生出自己的想法打算了。 紫阳书院门口。 阿弟听了宋欢的一番话后,皱眉,直接说道,“此事复杂,建安郡已经不安全,不若我们” 傅渊之还没来得及说话,宋欢就打断道,“不用,这事还有变数。” 阿弟靠近宋欢,“阿姐,你不能逞能啊!我都闻到血腥味了!” 宋欢,“……” 宋欢手指弹了阿弟的眉头,“你傻啊,我们这么一走,那不是更让人觉得是我们拿的了?” 阿弟挠了挠脑袋,随即一笑。 是这个理。 傅渊之叹口气,“这事最着急的,就是真正要寻找账本的人,他们并不会在无关紧要的地方白费功夫,不过就目前而言,我们还不安全,宋姑娘,不然你也跟我们一起进紫阳书院吧。” 宋欢摇头,“你们本就不是正经入的紫阳书院,你若一而再再而三的去麻烦人家,反倒不好。” 傅渊之只说道,“这事我来解决,你一个人在外我确实不放心,更遑论已经受伤了,这事由我来定。” 宋姑娘是个依靠自己的人,能不麻烦别人就不麻烦别人,但也是那种别人也尽量不要来麻烦她的那种性子。 这种时候傅渊之也只能先把宋欢的脾性放一边,直接拍板决定。 对他而言,其他不重要,但是宋欢的命,很重要。 宋欢不知道傅渊之是怎么做到的,最后她顺利进了紫阳书院,做了傅渊之的,书童。 天朗气清。 树荫照水。 书童们盘腿坐在学堂的墙角,宋欢来迟没了位置,就盘腿坐在了外墙窗棂下。 柳文若经过庭院,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柳文若走到近前,蹲下,说道,“宋,宋……” 宋欢看他还在纠结如何叫自己,帮他道,“宋书童。” 柳文若一笑,“宋……宋书童,可习惯?” 宋欢耸肩,“还好,就是有些无聊。” 柳文若道,“我记得藏书阁有话本。” 宋欢眼睛一亮,随即又泄气道,“书童不能借书。” 柳文若说道,“没事儿,让渊之帮你借就行了。” 宋欢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道,“你们紫阳书院这么厉害,居然还有话本?别是诓我的吧?” 柳文若摇头,“谁说藏书阁就不能有话本?只要是书,里面就有它值得收藏的价值。” 宋欢比出一个大拇指,赞同道,“说得好!” 其实,话本也不是一无是处。 古代的话本,无论是短篇的“”或长篇的“讲史”,在文学史上有着重大的影响,它使得文学更接近于人民。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七章小心机 “咳咳咳……” 宋欢和柳文若一僵,两人抬头就看到头上从窗里探出一脑袋。 宋欢,“!!!!” 为什么有种上课开小差被老师抓包的感觉?! 柳文若心理比宋欢强大,端然起身,“童先生。” 童先生视线在宋欢和柳文若身上来回扫,问道,“文若,你在这干什么?” 柳文若淡然自若,面色不改道,“方才听您说到‘戒惧是己所不知时工夫,慎独是己所独知时工夫’。不自觉多听了一会儿。” 童先生点头捋须,说道,“既如此,文若觉此说如何?可另有他想?” 柳文若先是对着童先生揖了一礼,随后又对里面的学子也揖礼,正身后,这才说道,“只是一个工夫。无事时固是独知,有事时亦是独知,人若不知于此独知之地用力,只在人所共知处用功,便是作伪,便是‘见君子而后厌然’。 此独知处便是诚的萌芽,此处不论善念恶念,更无虚假,一是百是,一错百错,正是王霸、义利、诚伪、善恶界头。 于此一立立定,便是端本澄源,便是立诚,古人许多诚身的工夫,精神命脉,全体只在此处,真是莫见莫显,无时无处,无终无始,只是此个工夫。今若又分戒惧为己所不知,即工夫便支离,亦有间断,既戒惧即是知,己若不知,是谁戒惧?如此见解,便要流入断灭禅定。” 童先生眼底划过满意,只是嘴上却还继续追问道,“不论善念恶念,更无虚假,则独知之地,更无无念实邪?” 柳文若道,“戒惧亦是念。” “戒惧之念,无时可息,若戒惧之心稍有不存,不是昏聩,便已流入恶念。 自朝至暮,自少至老,若要无念,即是己不知。此除是昏睡,除是槁木死灰。” 童先生哈哈一笑,“不愧是诲安收下的弟子,不错不错。渊之啊,你可得好好与文若多学习学习。” 被点名的傅渊之起身对着柳文若揖礼,随即说道,“还请柳学兄多指教。” 柳文若谦虚回以一礼。 待童先生又继续上课后,宋欢对着柳文若竖起两个大拇指。 柳文若谦逊一笑,随即就离开了。 话还没说完呢,宋欢疑惑想着。 难道有急事? 这时,学堂里的傅渊之隐晦地瞥了眼柳文若的背影,随即又把视线收回落在书上。 宋欢不知其中关窍,只还傻呆呆地靠着墙壁无聊地抠着荷包。 离开的柳文若失笑摇头。 傅渊之啊傅渊之,说句话都能使这种小心机。 柳文若感叹年轻人的同时,突然又想起了埋藏记忆深处的那道身影,整个人瞬间落寞下来。 最后,幽径中只余一声长叹。 当情意变成思念,当思念变成忘记,当忘记变成寂寞,除非槁木死灰,否则,他没法无念。 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回首彼岸,纵然发现,未来更荒芜悲凉。 夕阳映照山峦,霞光倾泻,峰巅凝聚火红彩霞,经久不散。 紫阳书院 隐求斋 傅渊之正伏案写字,他一侧的榻上宋欢正盘腿沉迷看话本。 傅渊之写完两页后,见宋欢一旁的茶盏空了,又过去添了茶水。 把茶壶放下,傅渊之倾身微垂头,挨着宋欢的脑袋,一起看着书里的内容。 彩霞余晖撒在两人的身上,让刚到的阿弟不忍打破。 院子外 假山旁 阿弟透过窗棂看到的就是这一幕,无声啧啧,摇摇头,转身离开。 他还是自己去看蹴鞠吧。 南城 此时的南城县令正处理公文,随后外面走进一男子,男子行礼说道,“大人,建安郡的四人已经失去了联络。” 南城县令名温浩然,字文正。 文正合在一起即是政的意思。 其想法,昭然若揭。 温文正并未因为男子的话而有所停顿,“无事,不过障眼法而已,你该关心的是阳江府那边。” 男子不解其意道,“大人的意思?” 温文正放下毛笔,这才看向男子说道,“对方之所以留下误导我们的线索,不过就是为了分散我等的注意力,好让他们夺得先机。” “如今我们配合他们派人去追查那四人,他们便会有所松懈,这才能有我们的可趁之机。” 男子这才恍然,“属下明白。” 温文正说道,“既然戏已经开场,演戏就要演全套,如今那四人没了消息,那便再派几人前去。” 男子犹豫道,“大人,既然是做戏,那人手能不能……换一批?” 毕竟辛苦养出来的精锐就这么赔了出去,实在是太亏了。 温文正挥手,“随你安排。” 只要戏能正常开演,换演员这种事情他无所谓。 宋欢没想到他们一行人就这么无缘无故成了一场戏中的配角,还是无试镜,直接被迫上场的配角。 不过在他们来找麻烦之前,现在就已经有了一场麻烦在等着她们。 谁能知道阿弟就看一场蹴鞠也能看出一麻烦来。 紫阳书院之所以能超越其他书院,它的教学理念超前占有很大一部分原因。 德智体美劳,他们就占了四样,德智体美。 所以对于书生们而言,除了骑射以外就剩下蹴鞠了。 蹴鞠既能是娱乐活动,又能锻炼身体。 科举不仅要学富五车,还要有一强健的体魄。 否则如何能挨得过科举? 紫阳书院也是因为考虑到这方面,所以骑射、蹴鞠也算在了日常学习当中。 阿弟原想好好看一场蹴鞠,谁知道自己不惹麻烦,麻烦却找上了自己。 阿弟看得正投入的时候,就被五名高大魁梧的学子围了起来。 说起来也搞笑,阿弟被宋欢这么一通锻炼下来,也算是有些三脚猫功夫在身,五个人竟然都打不过他。 虽然阿弟也不免受伤,但总的来说,他还是占了上风。 这让来找茬的五个人如何作想? 既然打不过,那就比蹴鞠吧。 还是强制要求阿弟参加。 这赌注嘛,自然就是让阿弟主动滚出紫阳书院。 如此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肯定是阿弟和傅渊之做了插班生,让有些人心里不痛快了。 原以为能把人给吓唬怕了,然后自动滚出紫阳书院。 谁知道,消息有误,这小子居然身怀武功。 没办法,只能用蹴鞠来解决。 这小子看着就不会蹴鞠。 他们只管结果,才不管赢得光不光彩。 感谢的话: 感谢3月28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书友20171031233624302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八章 翌日 下午 晚对亭外围的草地上 这是紫阳书院专门辟出来做骑射和蹴鞠的场地。 此时场地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 因为今日的比赛,所以很多学子都跑来看热闹,当然先生也不例外。 甚至童先生还被拉出来做裁判。 人老了,远视眼,看得清。 蹴鞠比赛的规则非常简单,每个队伍由十二个人组成,分为左右两队,比赛场地为矩形场地。 每队六人轮流进行比赛,比赛的目的是将球踢进对方的球门。 球门为两个竖立的木柱组成,两个球门之间的距离是四丈五。 比赛的时间一个时辰,中场有两刻钟的休息时间,时间结束,以进球数量判断输赢。 在比赛中,禁止使用手、臂、肘等身体部位接触球,球员只能使用双脚、膝盖、头等部位踢球。同时,比赛中也禁止使用暴力行为,球员必须遵守比赛的规则和裁判员的判罚。 比赛前,参赛双方进行简单的相互致意。 用以表达对对方的尊重和友好。 阿弟的队伍只有四个人。 他自己,傅渊之,宋欢,临时凑数的柳文若。 柳文若,“……” 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他一把“老骨头”为什么要掺合年轻人的活动? 他不过就是一平平无奇的路人而已。 对面的学子嘲笑道,“宋忆,你连一个队伍都凑不齐啊?趁现在后悔还来得及,麻溜的收拾包袱赶紧滚!” 宋忆放狠话道,“后悔?我宋忆的辞典里就没有后悔这两个字!比赛结束,胜负自见分晓。看看是你滚出紫阳书院,还是我滚出紫阳书院!” 学子看宋忆的模样,嗤笑一声,“初生牛犊不怕虎,那就让你看看我们的厉害!” 宋忆用着仿佛早已经知道最后结果的眼神看着对面的六个人。 他们真是想不开,他可是有阿姐的! 童先生看着双方不对等的人数,说道,“你们人数少,处于劣势,如何踢?还是赶紧去找两个人入队吧。” 阿弟看着自家阿姐,随即收回视线看向童先生,果断摇头,“童先生,没事儿,我就不把其他人拉下水了。” 毕竟他们也不会待太久。 免得给别人徒增麻烦。 柳文若,“……” 呵呵,真是个能为他人着想的好孩子。 你都知道拉别人来就是拉下水,为什么还要把我拉过来? 阿弟若是知道柳文若这个想法,自然会回他一句,大家都是一起被混混揍过的人,自然是感情深厚啦! 你坑我,我坑你,有来有往,礼尚往来才是真感情。 阿弟可没忘记当初在后院里自己被催债混混欺负的事儿。 这就是柳文若当初种下的因,现在是时候还果了。 有句老话说,“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童先生听阿弟的回话后,叹气摇头,“年轻人啊,就是年轻气盛。” 随着锣声敲响。 场上十个人开始动了。 宋欢作为他们队伍的主力军,不仅时刻关注蹴球的情况,还得分散对方阻碍队友的力量。 不过,因人数少的关系,多少有些无济于事。 看着一个一个球就这么轻而易举,毫无阻碍的进了己方的球门,没什么默契的四人组面面相觑,默默无言,“……” 阿弟有些后悔了。 阿姐,好像也不是万能的。 宋欢要是知道阿弟这么想,立马就能把他按在地上打得他姐都不认识。 姐姐是这么用的吗?! 这种讲究技巧和配合度的比赛,他们没默契没技巧,还人少,开局如此就是早已能够预料到的。 还不会看你阿姐的眼色。 我那是自信不让你拉人吗? 我那是让你说让对方少俩人! 可偏偏她一个书童没有资格说话,作为“外乡人”的她,之前也没想那么多。 而知道比赛详情的另外三人都自觉宋欢武力值高,一个人能抵好几人了。 不说他们欺负人就不错了。 谁知道,开局失利,居然不是他们所想象中旗开得胜的局面。 失策了。 宋忆这边的失利助长了对方的气焰。 中场休息时,对方还特地派出三个人过来讥讽嘲笑,“就你们这样,打一天你们都赢不了!呵,不自量力!” 阿弟即便心里虚,面上依然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你们可别高兴太早,没到最后一刻,一切皆有可能!” 对方冷呵一声,“不见棺材不落泪,我看你们能得意多久!” 阿弟见他们甩袖离开后,这才不强装镇定。 此时,宋欢把己方的劣势说了出来,然后就由傅渊之和柳文若这俩聪明人进行安排了。 傅渊之也把自己的观察说出来,“我注意了他们的阵型,分别是二三一,攻防兼备,攻守平衡,尤其是中间的防守和进攻,均能够在小范围内占据优势,进而更好地完成进攻和防守任务。 我们要挽回局面,就得破了他们的阵型。 而下一场我们观察对方的同时,还得尽量不让对方进球。” 只要相差不大,就还能有反击的机会。 比赛中禁止使用暴力行为,宋欢即便力气大,作用也不大。 对方只要和裁判说她使用暴力,就能立马让她下场。 原本的优势也变成了劣势。 所以这是一场需要以少胜多的比赛。 是到开动脑筋的时候了。 还好傅渊之和柳文若的脑子在线,宋欢只管听从指挥,发挥她的运动细胞就好了。 左路进攻,右路进攻、长传冲吊、中路渗透。 宋欢只觉得,少两个人真tmd吃亏。 索性还能进一两个球。 不算是输得太惨。 可真输了,阿弟就得离开紫阳书院,这怎么能行。 好不容易才能够进来,这一出去,大好的机会就没有了。 阿弟也暗自后悔,他现在是充分体会到人数对等是多么重要了。 逞强干什么? 他这次算是得了教训。 不能自己觉得阿姐厉害,一人能顶多个人就觉得以多欺少。 有时候,以多欺少也挺好的! 不过,两场下来也不是没收获,阿弟记性好为他增幅不少,最起码,他从对方队伍学会了很多所谓的技巧。 而四人组经过两场的磨合也能稍微有一点默契了。 好在中场他们磨对方,用肉身做饵,摔倒博得场外童先生裁判的同情,对方也因为四人组的行为没进几个球。 这也算是四人组的进步了。 不过,待会儿就是最后一场,若是不能反败为胜…… 宋欢咬牙,还是得赢才行。 可是还能有什么办法?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九章恍然 宋欢一拍额头,只觉得自己之前真是急傻了。 她仔细分析了球场规则。 只要绊住人不就好了? 她的力气不需要用来“嫩”他们,也可以绊住他们,只要让他们困在自己身边不去干扰别人不就行了嘛! 压根不用想那么多啊! 战略布局,以少胜多,在人不能参加的前提下就是空的。 宋欢视线落在自己手腕上的绑带,勾唇一笑。 再次上场,局势骤变。 宋欢已经不把比赛当做比赛。 只见她游走在几个主力身边,在经过对方的时候,手中的绑带以极快的速度束缚住对方的双手。 不过眨眼的时间就绊住了两个主力成员,绳子的另一端正在宋欢的手上。 主力甲、乙双手被缚在身后,对宋欢奈何不得,一边挣扎一边嘴里大喊着,“你,你这是干什么?!!!” 随即他们又转头向着场外的童先生喊道,“童先生,他犯规!” 童先生捋胡须的动作加快,他从没见过这种情况,只得按着规则说道,“规则是禁止接触球,没说禁止接触人啊。” 主力甲、乙,“……” 灵活变通啊,会不会啊?! 童先生心里的天秤其实在她们使用苦肉计的时候就已经偏向四人组。 即便宋欢“擦边”“钻规则漏洞”又如何,又没犯规。 宋忆和渊之都是个不错的孩子,两兄弟出来游学,多不容易啊! 这年头还能出现这样的人,那都是不可多得宝贝了。 场上 宋欢的行为让阿弟三人的压力骤减。 傅渊之和柳文若也同样拦死自己的对手,阿弟虽然一对二,但这“二”不是主力人员,专打辅助,加上阿弟越来越娴熟的技巧以及自身的灵活度(功夫)加持,局势转瞬被他逆转,连翻进球。 随着进球数量增加,队伍里其他人却束手无策,主力甲、乙拼命挣扎却全无效果。 嘴里对着宋欢骂难听不入耳的话,宋欢对此充耳不闻。 只要不被赶出紫阳书院,她多听些不痛不痒的难听话也不是不行,反正也不会掉块肉。 这两个是他们队伍蹴鞠的佼佼者,只要这两人在她手里,那两个“奶妈”就不成气候。 线香燃尽。 分数持平。 宋欢这才松手,挣扎出来的主力甲、乙直接站出来反对道,“这不算数!他们这是违规!” 这时柳文若说道,“比赛开始人数就不对等,束缚你们的行动只是尽量把人数拉平,我们剩余三人还是对四人,哪有什么违规?” 主力甲、乙没说话,柳文若是院长弟子,即便方才比赛他们也没多为难他。 童先生见此只说到,“既然比赛已经结束,我老头子也得去休息休息了。” 阿弟此时看着主力甲、乙,说道,“分数持平怎么算?要么我们一起滚出紫阳书院,要么一起留在书院,你们怎么选?” 主力甲、乙眼神怨毒地瞪向宋·书童·欢,对着阿弟放狠话道,“你给我等着!” 手在空中一挥,对着队伍其他人说道,“我们走!” 阿弟哼了一声,谁怕谁啊! 不远处的阁楼上,院长和身边的人俱是收回视线。 院长道,“为人冷静,学识有自己的见解,世态体察不乏,遇事不怕不避,是个可值得期盼的人。” 另一人淡然喝茶,说道,“能得诲安先生的夸赞,看来是真没看错人。” 院长笑,“可别吹捧老头子我,我还想多活几年,不想折寿。” 阳江府 长隆标行 郭运生向着坐在上座之人恭敬道,“账本既然已呈到上头,是否派人去保护他们。” 上座之人沉默良久后这才说道,“一切还得看上头的意思。那两名学子是上头看中的人才,而且他们身边不是还有一个宋欢?” “如今两派虽看似平静,但实际已暗流涌动,我们得时刻警戒。” 上座之人见郭运生没有回话,又继续道,“上头若有旨意,会直接向建安郡那边吩咐,你不必太过担心。” 郭运生虽然表面应是,但没有收到确切的回复,心里还是不踏实。 这一切都是迫不得已。 但愿宋欢他们能熬过这一段时日。 那次的押送就是一个局。 奔着青峰寨去的局。 到了青峰寨山脚下,两方交战他假装不敌,随即派出速度快的张阿牛破围求救以做幌子。 之所以派出张阿牛,也是因为他速度快,逃生的几率大。 为求真实,他不得不把这场戏演完整。 队伍如设想般被青峰寨匪徒押回寨内。 趁着队伍被劫,他借机潜伏在青峰寨周围。 之所以不是直接去盗取,而是以猎物的角色出现,为的就是不凭生端倪。 减轻那帮土匪的戒心,不让其生出防备。 不让他们有机会与官府联系。 这样他就能够争取到足够的时间把账本送出去。 那天晚上,他正好去寻找账本,只是他没想到会遇见宋欢。 意外宋欢会涉险独闯青峰寨。 原做好牺牲一部分人拿出账本的准备,也因为有了宋欢等人的加入而有了转机。 宋欢找解药的同时他在找账本。 他故意把许书生与南城县令有勾结的信件拿出来。 随后他将计就计,听从宋欢他们做的局。 设计了一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还有鹰在等待的计策。 一环套一环。 他最后离开青峰寨,也是为了把账本拿出来,消灭痕迹,以防南城县令发现后快速反应过来,怕账本送不出去。 到了南城。 他趁着队伍补充物资的时候偷偷去联络点,把账本交给对方,让对方快马加鞭送回阳江府。 在建安郡他多次想提醒宋欢四人,最终怕耽误了上头的大计,只能又默默咽下。 郭运生出了院子,叹了口气。 只希望他们四人能够逃脱,挨到事情了结为止。 为朝廷卖命就是不如在江湖中来得自在。 这就是他当初能从牢里出来的代价。 无论如何,他都对不起他们。 …… 南城附近的林子 枯叶遍地,野草丛生,泥土青草清新气味与枯叶腐烂的臭味混杂在一起。 一个打着赤脚的狼狈瘦弱少年正虚弱地窝在粗壮的大树根下。 此时的他已经瘦得不成人样,身上脏污,头发凌乱打结。 他当初沿着阿弟离开的方向过来,后来遇到追捕,他就逃进了一片林子,如今,他已经不知道哪对哪了。 他左手抹掉流出来的眼泪,右手紧抓着弹弓。 属于他的世界正在崩溃的边缘,裂开的墙皮正不断剥落,没入无边的黑暗。 在这处幽深的林中,潜藏的危机像是个不定时的炸弹。 他或许,很快就能去见家人了…… 感谢的话: 感谢3月29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漂浮着的浮萍、书友20220503130846610、书友20181013210217291、又见西风9955、书友854***151、SKY0105、落薇锦绣七位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章休息 自从上次蹴鞠比赛后,紫阳书院又恢复了平静,仿佛要把阿弟赶出去的事情从未发生过一般。 日子很快就到了十天一休。 宋欢三人回到了赁的院子。 宋欢特地查看了报警器,发现还完好无损这才放心。 进书院之前,宋欢就把情况跟颜六说了一遍,又说了书院放假休息的时间。 他要是有事情要么就直接去书院找人,要么就在休息时间回院子集合。 这个院子已经不安全,只要颜六不回来,对方就暂时找不到颜六。 而颜六已经找到了教他技艺的师父,如今他在他师父那里做学徒,顺便在那里住也不成问题。 一天的休息时间不多,他们要去采买一些生活必备品,还得去和王大宇了解一下情况。 王大宇那宋欢之前也作了提醒。 不过宋欢在跟王大宇提及的时候,王大宇面色有一瞬间的异样。 这件事王大宇好像也不是完全没有察觉。 而且她更倾向一个可能。 王大宇要么知道青峰寨这个局,要么就是比他们还早察觉到了不同,只是没有跟他们说而已。 不过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这对宋欢四人而言并没有什么好处。 作为吸引火力的一方,宋欢实在没有什么好心情再去想太多。 不过傅渊之和王大宇的关系匪浅,王大宇不和宋欢说,并不代表他不会跟傅渊之说。 这也是这一次休息为什么傅渊之也跟着下来的原因。 此事事关人命。 非同小可。 如果真的能从王大宇知道一些他们不知道的消息。 他们也可以根据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快些离开建安郡。 王家书房 王大宇就猜到傅渊之会来找他。 傅渊之放下茶盏,“不需要我多说什么了吧?” 王大宇无奈中带着一丝苦涩,摇头,“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 “离开阳江府的前一天,我爹说了一些我完全听不懂又有些莫名其妙的话。事后想来,那些话中……好像他早就知道我会出事一样。”王大宇失落地回答。 他是王家的独苗苗。 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苦。 父亲一直宠爱包容。 哪怕他受了一点点伤,父亲都会跳脚好几天的那种。 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一次他差点就丢了性命。 而父亲居然是知道内情的。 就好像从前的一切,都是做梦一样。 王大宇看着傅渊之说道,“我知道的也就这些,从事发到现在,我父亲也没有来一封信。” 傅渊之说道,“在那一次当中你不会有事的,郭标头会保护你。” 就算其他人都死了,王大宇也不会有事。 或许这才是王大宇他爹同意他来的原因。 只是不知道为何需要让王大宇走这一趟? 王大宇在不在好像对事情的发展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其中缘由估计也只有王大宇他爹以及策划这件事的人才清楚。 傅渊之问道,“你准备什么时候回阳江府?” 王大宇摇了摇头,“不知,出发之前我爹让我先在这待一阵,具体待多久得听我爹的安排。” 傅渊之点头,“你要小心,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追击我们,但你也要多注意。” 谁也不知道对方是如何想的。 宋欢没想到王家还真参与了这件事情。 历来的党派之争都少不了有那么一两个富商参与其中。 他们就是专门为上面的人敛财。 就是他们的钱袋子。 如果真侥幸混得了一个从龙之功,那他们就能改换门庭翻身了。 宋欢猜王大宇他爹估计就是这种性质。 不过这都是别人的打算,他们管不着。 还是多想想自个儿吧。 他们得做好准备,应对随时有人来杀他们。 宋欢搞了一些石灰粉,还有辣椒粉给阿弟他们三人随身携带。 只要一有人来,把它对着来人的眼睛撒上去,就能够拖延时间。 宋欢还找了皮门,买了一些药。 各种名字听着五花八门的药她都买了一些。 预备着这些,总感觉心里能够踏实一些。 对了,还得给傅渊之和颜六备上一把匕首。 以做防身之用。 好在他们暂时不缺钱,否则想置备这些都困难。 当宋欢在购置东西的时候,此时城外两方人马正互相对峙。 双方并无多言。 直接就上手厮杀起来。 不过一刻钟,一方人迅速败下阵来。 另一方人马迅速收拾好尸首,进了建安郡,直接去往紫阳书院。 “大人,人已解决。”其中的头领禀报道。 男子点头,“你们就守在紫阳书院外,若有情况,格杀勿论。” 头领得令应是。 男子背手透过窗棂看向书院外的景色。 希望那两个学子值得这番动作。 宋欢要知道他这么想,只想啊呸一声。 什么值得不值得。 明明就是他们丢过来的锅,平白无故让他们陷入到这种是非中,还要让自己等人感恩戴德? 搞什么笑呢? 他们不追究责任就很不错了!(主要也没那个能力。) 做个人吧! 一天的时间过得很快。 宋欢单单是找一些江湖人,就花费了很长的时间。 还好颜六有一个师父。 大家都是江湖中人,自然也能分享一些消息。 准备回书院之时,颜六继续回他师父家中待着。 金乌悬挂山峰。 宋欢三人又回到了书院。 日子又恢复到了之前的三点一线生活。 读书吃饭回寝室。 傅渊之偶尔也会同柳文若他们一起结伴去南麓溪煮茶话古今。 阿弟在上次的蹴鞠赛后也结交了几个朋友。 每个地方,每个小社会都有不同的层次阶级,小团体,紫阳书院也不例外。 主力甲乙属于一锅好汤里的老鼠屎。 书院里并不是谁都惧主力甲乙。 所以这并不妨碍傅渊之和阿弟结交友人。 宋欢作为书童,自然会跟随傅渊之,他去哪她就得去哪。 时光静谧安逸。 南麓溪 宋欢与其他书童一起盘腿坐在一侧。 宋欢靠着树干,眼神发散。 自从上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对方再派人来找宋欢四人的麻烦。 难道佛祖听到了她的请求? 对方知道是谁拿的账本了? 所以不再派人来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是不是得去中岩寺烧香还愿? 如此她也就能彻底放下心来。 整日提心吊胆的,她也是很心累的。 生怕阿弟和傅渊之一有什么活动,旁边就窜出几个拿着大刀的人。 就像今天这种煮茶的活动。 宋欢就得时刻警惕着。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一章梅清 雨后的石板路缝隙间藏着一抹沧桑又亘野的生命,青绿萃然。 宋欢拎着食盒走在路上,绕过凤尾竹丛。 就见好些个人拦着前路。 宋欢停下脚步,打量了拦路之人。 原来是那几颗老鼠屎。 脚步刚站定,身后就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宋欢回头看去。 看着急匆匆而来的人,还是熟人,宋欢问道,“元礼,你怎么了?” 梅清,字元礼,是阿弟结交的朋友之一。 梅清身材娇小,肤若凝脂,眉眼清亮,一双杏眼仿佛总是含着泪一般,时刻布着一层水雾,宋欢一度怀疑他是这个时代的“英台”。 不过,他们还没有关系好到谈论这种的地步,这只是她个人的猜测而已。 梅清气未喘平就直接说道,“宋欢,我是来告诉你,要小心邹孝初他们。” 声音似山涧流泉,沁人心脾。 宋欢的眼神又不自觉地落在梅清的喉结以及胸部。 说实话,梅清不仅人长得像姑娘家,声音还这么好听,让她真的很怀疑。 邹孝初就是主力甲。 邹俭,字孝初。 从姓氏就能看出,这是建安郡四大茶商邹家之人。 梅清自然也是其一。 邹孝初冷笑站出来,“梅清,你来晚了。” 邹孝初直呼其名,并没有以表字称呼梅清,显然是不把梅清放在眼里。 梅清疾跑后导致面色发白还没恢复,更添一抹苍白,“你,邹孝初,我去告诉院长!你们欺负人!” 邹孝初上下打量梅清,抱胸嗤笑道,“就你这小短腿,等你跑到的时候,这小子早已经被我们揍得起不来了!我们也早就溜了,还能让你赶到抓个现行!?” 梅清,“!!!!” 不带人身攻击的啊! 梅清杏眼泛起生理性水雾,宋欢迈步挡在梅清和邹孝初的中间,对着邹孝初说道,“你不是冲我来的吗?” 邹孝初退一步,冷笑,“上次你误了老子的好事,这次就先解决了你!” 宋欢笑了起来,不输于梅清的雪肌似泛光了般,璀璨明亮的眼睛微眯,声音轻快,“好啊,放马过来!” 宋欢转身把食盒递给梅清,“帮我看好了啊。” 梅清呆愣的接过食盒,只待他反应过来之时,宋欢已经被邹孝初带来的人给包围住了。 梅清焦急的喊道,“宋欢你,你莫要逞强啊!” 话音一落。 一个男子瞬间被踢飞,摔趴在他的跟前,他下意识后退两步。 看着鼻青脸肿失去意识的男子。 梅清,“……” 啊,这…… 邹孝初猜到宋欢有些功夫在身,带来的都是魁梧、灵敏,多少有点三脚猫功夫在身的人。 宋欢被众人逼近墙角,她只能在踢翻一个人的同时,踩住另一个人的肩膀一跃而至墙头脱离包围。 宋欢落定之时,眼神突然回转至墙头外的树干上。 她再定睛仔细一瞧,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难道,是她眼花了? “有本事你留下来!躲在上面算什么本事?!”王畅指着宋欢跳脚吼道。 王畅,字叔茂。 邹孝初的跟班,主力乙。 宋欢环伺一眼,说道,“我看你们还是走吧,你们带来的人都已经被干趴一半了,再打也不过是同样的结局,你们还得多出医药费。” 邹孝初不爽道,“老子有钱你管得着吗?下来!!” 宋欢嘶地一声吸气。 嘿呦,老娘最讨厌你这种不把钱当钱花的傻儿子! 宋欢跃下墙头之时还是不忘看一眼方才的地方,一无所获后这才全神贯注加入战局。 结果不言而喻。 邹孝初恨得牙痒痒,只从后槽牙吐出几个字,“你给我等着!我们走!” 宋欢笑眯眼,举起右手,五指张开,左右挥舞,目送大家搀扶队友离开。 宋欢的动作不过维持五息,脸上的笑容尽数消失。 转过身后,看着一脸呆滞的梅清,宋欢不自觉的放柔声音,“怎么样?没被吓着吧?” 梅清摇头,有些语无伦次道,“你,我,原来你……” 宋欢接过食盒,问道,“吃了吗?” 说话的同时举起食盒,“要不一起?我买了聚芳斋的糕点。” 隐求斋 梅清也不知怎么的,回过神的时候他人已经在隐求斋里了。 阿弟放下笔,惊喜喊道,“元礼?你怎么来了?” 梅清回过神来,有些不自在,这话不知从何说起。 宋欢把食盒里的吃食一一摆出来,帮梅清回答,“他得知邹孝初会来找我麻烦,所以提前过来跟我报信。” 阿弟皱眉,“他怎么就是不消停?” 阿弟又看向宋欢问道,“阿(姐),他们已经拦你了吗?” 阿弟突然想起现场还有梅清,生生把阿姐的姐字咽了回去。 宋欢摆手,“就他们那三脚猫的功夫,不用担心。” 傅渊之这时才走过来,说道,“等参加完文会我们就离开。” 傅渊之所说的这个文会,其实就是每年在七月二十七举行的一个学术交流会。 也差不多算是辩论会、解答会。 有问有答,有疑有解。 且到时候其他书院也会派先生学子代表前来。 各学各院,各抒己见,互通有无,断长续短。 达敬爱之文,滋行义之美。 大家都可以在会上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有点百家争鸣的意思。 别小看这个文会,这个文会其实就是一个平台,只要在这个文会上“站”起来,那你在学术界就不再是籍籍无名。 文会从开始到结束,会有五天时间。 而这五天时间或许比学子学习五年、十年、十五年的收获还要丰富。 这个文会在建安郡、临海郡、丹阳郡等东部沿海周边的郡都非常有名,令众多寒窗苦读的学子趋之若鹜。 文会并不是固定在哪一个书院,雏形的出现是在丹阳郡南轩书院,盛行后这才轮流换书院举行。 换书院举行一有平衡各书院的势头,再有就是被动开阔学子视野。 这个年代不比现代,不仅要面临旅途生病的危险,还有可能碰到土匪自然灾害等等危险因素,一个不小心就会让苦读十多年、几十年的学子丧命。 大家惜命不愿多走,那就只能外部环境强迫了。 所以从这就能看出,傅渊之和阿弟游学在诲安先生和童先生看来是多么宝贝的存在。 账本的风波还没过,又来了个一定要赶他们离开书院的邹家人。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梅清咬了一口三鲜莲花酥,心里瞬间像开了花一般。 梅清虽然吃得很矜持,但仔细观察就能看出他的速度在加快。 梅清听着傅渊之说他们参加完文会就离开,停下吃的动作,说道,“这么快,两个月的时间都不到。” 阿弟也拿了个三鲜莲花酥,说道,“不快了,我们一路走来在每一个地方都没停留超过半个月,这算久了。” 阿弟咬了一口,眼睛一亮,味道不错。 三鲜莲花酥是建安郡著名的糕点。 白面为主料,点心内的馅由三种不同的馅配合制成。 素来有“仙果”之称。 梅清点头,“这么算的话,确实挺久了。” 宋欢倒没什么异议,反正在哪对她而言都差不多。 主要是看这两个读书人是否能够有收获。 感谢的话: 感谢3月30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放了手就忘了吧、SKY0105、爱吃果果的饕餮三位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二章石游平 这时,隐求斋又来了两位客人。 柳文若以及他的友人,石游平。 石煜,字游平。 石家人。 四大茶商已出其三。 宋欢当初知道他的表字时,一时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 油瓶,(」)??? 多么新奇独特的名字。 ╮(─▽─)╭ 石游平是个翩翩少年郎。 姿容既好,神情亦佳。 意气冽如酒。 翩翩惊鸿一眼,却道少女相思泪尽头。 这会儿,谁也没注意到,方才还在吃得津津有味的梅清此时已经把糕点放下,用帕子拭去手上的残渣,轻抚衣摆,整理发梢,正襟危坐。 梅清若蒙上水雾的杏眼倒映着窗外那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如影随形,心随意动。 石游平是个相处起来很轻松的人,能和柳文若交朋友,自然和傅渊之一行人也志趣相投。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没有道理的。 大家围着桌子坐下。 石游平没想到还有其他人,还是熟人,对着梅清扬起笑意,说道,“元礼,近日可好?” 梅清有些惊喜又有些不知所措,只红着耳朵,细声道,“好,好,游平兄可还好?” 石游平朗声哈哈一笑,“你看我这样算是不好吗?” 梅清原本只是红了耳垂,现在却是红了一整片。 他垂下头,浓密的羽睫如蝴蝶的翅膀扑闪。 细长白皙的双手拢着茶杯,紧张的用力握着茶杯,指节分明。 石游平见此也不逗他了,元礼在他面前一直是这副躲·羞怯·藏、腼腆的模样,他倒是没觉得有何不妥。 反倒是某位“书童”,脸上写满了八卦,她摩挲着下巴,视线在石游平和梅清两人身上来回扫视。 有猫腻。 绝对有猫腻。 宋欢视线停留在石游平身上,这位难道就是久闻大名的“山伯兄”?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还有一个“马文才”? 哎呀妈呀,她这颗老阿姨的心脏突然跳动得厉害。 傅渊之最先发现宋欢的异样。 以他对她的了解,她估计没在想什么好东西。 傅渊之眼底宠溺溢显,随即收回视线且收敛情绪,加入了谈话。 宋欢这个“书童”的不一样,石游平和梅清自然能从大家平日的相处中感受到。 特别是梅清。 今日宋欢露出的那一手,简直让他膜拜。 这估计就是傅渊之兄弟出来游学的底气。 当话本里的武林高手出现在身边时,不亚于逛街时正好碰到了某个你喜欢的爱豆。 内心激动澎湃啊! 宋欢当然没到武林高手的地步,但是不妨碍梅清发散思维。 脑补这种东西,不可控啊。 书生们的茶话会可以很久也可以很短,一个多时辰后,隐求斋只剩下宋欢三人。 宋欢心下啧啧啧的回忆这一个多时辰以来梅清的反应。 有八卦的日子才有生命啊! 宋欢总算有东西打发时间,日子终于不那么无聊了。 傅渊之得知宋欢在想什么时,“……” 他就说吧。 阿弟不愧是宋欢的弟弟,姐弟俩同样的八卦,特别梅清还是他的好朋友,这种近旁吃瓜的感觉更是令人兴奋。 傅渊之屈指弹在了阿弟的额头上。 阿弟吃痛捂头,嗷嗷道,“傅大哥~!” 傅渊之果断收手转身,“今天的课业完成了吗?” 阿弟,“……” 阿弟幽怨地看着阿姐,宋欢讪笑直接绕过阿弟坐在凳子上吃糕点。 阿弟,“……” 哼,傅大哥这是把自己当成“鸡”了。 杀鸡骇猴的那只鸡。 有些傅渊之觉得不是很好很合理的小地方,他又不忍心说宋欢,只能通过阿弟来进行。 而阿弟就成了最“悲催”的枢纽。 阿弟摇头叹气,步伐“沉重”的回到案桌,继续未完的课业。 宋欢吃糕点时,突然想起她在墙头看到的那一幕。 那一闪而过的影子。 现在越想越觉得不是眼花。 宋欢机械的咀嚼着嘴里的糕点,眼神涣散没有焦点,脑海里像是重播一般,一直反复播放那段一闪即逝的片段。 陡然而生的一幕让宋欢瞬间警戒。 无论如何,她得去探探虚实。 危险,得扼杀在摇篮里。 她决定今夜行动自然也不会瞒着傅渊之和阿弟。 这事得让他们知道。 一是让他们做好随时离开的准备,二是若自己有危险,他们也能帮忙去搬救兵。 她惜命。 当然不会作出瞒着亲近之人干默默付出的事儿。 那不是高尚,那是傻。 当然,这仅是她个人观点。 而书院外的那道人影主人,“……” 他可能被人发现的这件事是不是要和头儿说一下? 虽然对方是紫阳书院的人,可是,他也拿不定主意。 头儿听了队员的汇报,“……” 他奉命在此围截敌人,没等到敌人反倒等到了被保护人。 头儿听了队员的描述后,就知道对方是宋欢。 他当然得认识宋欢。 毕竟保护对象的身边有什么人他还是得知道的,万一误伤了怎么办。 只是,现在被宋欢发现,换位思考,他若是对方,他肯定会找时机出来打探情况。 可是大人并没有让自己暴露的意思。 头儿挠了挠头,坚毅刚硬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烦恼纠结的表情。 这算怎么一回事儿?! 从没碰见这么乌龙的情况。 宋欢可不了解对方的纠结。 他们入夜之前已经把行礼都收拾好了。 以防万一。 做好随时能够拎包逃跑的准备。 月偏枝头。 虫鸣四起。 宋欢偷偷来到了白日翻上来的墙头。 当她跳出城墙外时,故意弄出声响。 她没做任何其他的装扮,生怕“敌人”认不出自己。 可随着时间慢慢推移,宋欢意识到,自己可能扑空了。 她出来晃荡了一个时辰,愣是没发现一根毛。 藏匿在树上的头儿也没办法,既然不能暴露就只能躲避。 宋欢,“……” 这,到底是敌人还是无关的人? 宋欢无功而返。 阿弟想了想,“或许只是巧合而已?” 宋欢坐下喝水,“也不是不可能,可能是我太紧张了。” 如果真是敌人,不可能错过这个机会。 神经紧张真的能要了她的命。 她觉得她的被害妄想症越来越严重了。 而某位大人完全没有想到这一层。 派人在外围保护却不会想到被保护的人还在每日提心吊胆。 而他们自己发现异样的时候,还不能暴露。 这不是存心让人难受吗? 别说考验之类的冠冕堂皇理由。 这弄得人神经衰弱算谁的?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三章七夕 在书院的日子过得很快。 眨眼间就到了七月初七乞巧节。 建安郡的乞巧节与阳江府的七巧节略有不同。 在阳江府乞巧节的基础上,晚上拜月后还有灯会。 宵禁延迟到亥时中。 这一晚,互生情愫的少女少年们可·以看灯会的借口进行“约会”。 长辈若是互相满意,自然睁只眼闭只眼默认。 约会内容也就是逛庙会、猜灯谜、放花灯、游湖等等活动。 这一特殊节日热闹非常。 小摊小贩以及货郎等等均不会放过这个挣钱的机会。 宋欢把阿弟被挤歪的帽子整理好。 这人也太多了吧? 石游平把自家的画舫预留出来,邀请了柳文若、傅渊之、阿弟还有梅清等友人去船上游湖,同时煮茶啜茗,吟诗作赋。 反正什么活动在建安郡都离不开茶。 念书, 是他们的事业,饮茶而带文雅的书卷气,自然会引起他们特别的饮茶热情。 它开拓了一块属于读书人心灵与精神的领域,从而使得他们能在现实生活环境中保持精神的独立和健全。 一盏,滋润喉吻。 二盏,破除昏滞,达到“清思”。 三盏, 清思如颖锥,在枯瘦无油的肚肠内搜寻, 而后一字不漏地搜出读进去的五千卷书。 文肠枯枯,但有“书卷香”。 舌上茶香,腹中书香,却作“书生真富贵”矣。 宋欢把傅渊之、阿弟以及梅清送上了画舫,她自己则待在岸上。 没办法,她晕船,上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还平添难受。 她一个人也挺好。 建安郡果然富有哈。 今夜比之从前更甚,火树银花,人声鼎沸。 湖上的画舫也十分奢华,灯火辉煌,船头还有美人抚琴跳舞, 好不享受。 这画舫不仅仅只有郎君的, 还有一些闺中小姐的。 若要问是如何看出来的。 那自然是从画舫细节中观察出来的。 造型美观, 新颖别致。 还有从船上探出身子看烟花的那些含羞带怯的姑娘们。 宋欢暗道可惜。 她要是不晕船就好了。 宋欢左右瞧了瞧。 他们一时半会儿不会下船来,她可以先去祭奠一下五脏庙。 宋欢一身书童打扮穿梭在人流中。 傅渊之望着消失在人群中的身影,默默收回了脚。 阿弟跑出来, 疑惑说道,“傅大哥,你怎么不下去了?咦,阿姐呢?” 傅渊之,“……” 他能说他的惊喜没来得及送出吗? 他只是想上来打声招呼而已,准备下去的时候宋姑娘人就走了。 她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吧? 脑海里的小人儿跪地抓狂,灰色的背景墙炸裂出无数裂纹。 傅渊之跟着阿弟回了船舱,柳文若等人又重复了一遍与阿弟一样的问题。 傅渊之,“……” 心脏隐隐作痛。 傅渊之真的很想追下去,可是人数太多,地方太大,再加上天黑,他怕是找到宵禁也不一定能找到宋姑娘。 为了不错过,最快捷的方法,居然是留在原地。 等她。 傅渊之想想就心梗。 他想象中的画面一帧都没发生。 给宋姑娘猜中她想要的花灯,宋姑娘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 给宋姑娘买她喜欢吃的吃食。 和宋姑娘一起去水边放花灯,许下各自的愿望…… 这些画面通通如泡沫般一个个炸开。 没了。 这边,一个人的宋欢也玩得不亦乐乎。 她路过一个摊位的时候脚步突然顿住。 她回身看去。 一对与拇指大小差不多的精致陶瓷鸳鸯被老板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老板眼尖, 立马就夸道,“小哥眼光可真好, 我这一堆里就数它最好, 可花了不少工夫,一百对才出了这么一对……” 宋欢听他越夸越离谱,直接问道,“怎么卖?” 老板嘿笑,“一百文。” 宋欢瞪大眼睛,确认道,“这要一百文?” 老板点头,“小兄弟,大哥我真没骗你,这玩意儿可不好做。” 宋欢想要的心瞬间从一百降至五十,其实七夕也没那么重要,等傅渊之生辰再送也行。 宋欢摇头,转身离开。 老板见此连忙招手,“小兄弟,小兄弟,价钱可以商量的嘛!” 宋欢见还有砍价的余地,犹豫了一会儿,说道,“十文?” 老板皱眉,忍着心痛,痛快说道,“成交!” 宋·涉世未深?·欢,“……” 她是不是不该先说十文? 宋欢最后还是买了下来。 虽然觉得自己亏了,但她确实挺喜欢这小东西,再加上今天日子特殊,就当是涨价,这样想心里就舒服多了。 这时宋欢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喊,“承儿?!承儿?!” 声音透着焦急。 宋欢看向声音的源头。 是个穿着富贵的中年妇人。 宋欢猜想,应该是孩子走丢了。 不过,看对方家境不差,身旁还有不少仆人,一看就不差人手。 宋欢也就没多理会。 至多她逛街的时候如果看到有迷路的孩子就顺手帮一把。 她也不会说看到人家如此就特地上前对人说我来帮你?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另有所图呢! 她还是先管好自己吧。 宋欢原以为就是一个小插曲,可当她准备回程时,就看到了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对方背上背着一个麻袋,先是四处查看,见无人后这才走进巷子。 宋欢隐藏好自己,就见他把麻袋交给停留在巷子里一骡车旁的汉子,两人说了好一通话后,汉子这才把银子递给那个鬼祟之人,鬼祟之人数了数银子,确认没错后才离开。 汉子在人离开后才把麻袋解开,麻袋里露出一个孩子的头,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后,这才扛起来丢进了车厢里。 宋欢,“???” 人贩子? 宋欢蹲了有一炷香的时间,见对方只有一个人,宋欢觉得她可以动手了。 这种情况,她觉得自己有必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下。 一个人她好解决,也不躲藏,直接就走了过去。 汉子疑惑地看向宋欢。 首先想的是,这人也是拐子? 看着不像啊? 汉子看着宋欢,问出口,“你是谁?来干……” “什么”两个字还没说出口,他就被宋欢一脚撂翻。 汉子猝不及防摔了个大马趴。 汉子连忙爬起来,骂道,“你有病吧?!” 宋欢把指关节捏得卡卡作响,“你猜?!” 汉子也不是全无身手。 刚才不知宋欢是什么来路,吃了暗亏。 现在哪里还能让宋欢有出其不意的机会。 两人瞬间交手过招,汉子心底吃惊,没想到对方的小身板居然还能蕴含这么大的力道? 宋欢可不管对方心里怎么想,只想快点把人解决了。 感谢的话: 感谢3月31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飞雪屁溜溜、书友160502193044813、余木子美美的妈咪、小小禾苗四位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特别感谢余木子美美的妈咪同志的打赏支持,比心心(^^)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四章 宋欢与对方交手,只觉得对方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说不出那种感觉。 若非要形容的话,就是那种,感觉他是个很厉害的人,招式却有些滞涩。 一炷香后。 宋欢用手上的绑带把他双手缚在身后,再用另一只手上的绑带把他的双脚绑住。 汉子咬牙道,“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 后果不是你能承受的。” 宋欢充耳不闻,掀开车帘的动作没有一刻迟疑,点燃火折子,待看清里面的人时,皱眉。 从穿着上判断,应该都是富贵人家的小公子,且年龄不超过六七岁。 双眼紧闭还没有清醒。 她出来了这么久, 自然知道一些消息。 她只知道会有一批无恶不作, 为非作歹的无赖恶棍, 常常在僻静小道上专门等候十来岁的少男少女,或是迷路找不到家的人,将其拐骗。 然后挑选女子中有姿色,又比较聪明伶俐的卖到妓院做娼妓。 对有些愚笨痴呆的孩子便凶残的刺瞎他们的双眼,教他们弹琴唱曲,让其在路边卖唱或者采取极其残忍的手段,砍断一些孩子的脚掌,使之成为跛子。 恶棍们把双目失明的瞎子,不能行走的跛子,赶到大街上,每天逼着他们行乞。 向路人讨钱讨米,讨到钱粮多的能给一顿饱饭吃, 讨得少的就会受酷刑挨恶打, 并且命令他们再到路边哭着喊着去讨钱物。 恶棍们晚上会聚宿在游船中, 他们用孩子讨来的钱米换来绫罗绸缎,漂亮衣服, 美味佳肴, 各色食品, 在船上唱呀闹呀的,尽情享乐。 银钱花光的时候他们又会登上岸,四处流窜拐骗少男少女。 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专门分对象拐骗的,清一色全是富贵人家的公子。 宋欢把孩子们挪了一下位置,腾出能容纳一个人的空间。 她把汉子也丢进了车厢里。 随即牵着骡子的绳子往前走。 只是宋欢还没有出巷子,就被一个黑衣人拦住了去路。 宋欢没想到居然还有同伙。 宋欢过招的一瞬就能感受到这人的身手不凡。 里面的汉子听了动静,像毛毛虫一样的拱身出来。 嘴里直喊道,“快,快,把我绳子给解了!” 宋欢哪能给黑衣人机会。 只是黑衣人身速很快又如穿花蝴蝶,宋欢一个没拦住就被黑人逮到机会,跃至车辕处。 剑光一闪,汉子手上的绳子瞬间被割断。 汉子哈哈一笑,随即把脚上的绳子也解开,直说道,“你拖住他,我先走一步。” 黑衣人并没有应声,只反身回来又拦住了宋欢。 宋欢只得尽力接招, 这人身手厉害,比之郭运生也差不了多少。 待骡车被汉子赶出巷子外后没一会儿,黑衣人便停下动作,准备跟上去。 宋欢没有丝毫犹豫也跟了上去。 只是她在离开之前,拉住了一个男子,给了他十文钱让他去给傅渊之和阿弟带话。 宋欢紧跟着黑衣人,借着月光能够判断她前往的地方越来越僻静荒芜。 宋欢距离黑衣人不远,可是黑衣人却没有刚才那般阻拦宋欢,甚至可以说是无视宋欢。 宋欢功夫比黑衣人差了一大截,只能勉力追上。 要想超车那是不可能的。 不知追了多久,宋欢只觉得她的腿脚也开始酸软了后,前方的黑衣人终于停下。 在月光之下,她能勉强看出前方有一院子,骡车正快速驶进院子。 宋欢刚追到黑衣人身后,黑衣人便冷漠开口道,“这件事不用你插手,回去。” 宋欢,“???” 宋欢问出心中疑问,“你不是他的同伙?” 黑衣人淡淡瞥了一眼宋欢,并没有接话,但意思很明显。 宋欢嘿呦一声,又问道,“不是,你拦我干嘛?” 她眼看着就能把骡车赶去官府。 黑衣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宋欢,“这事不用你管。” 宋欢,“!!!这话你要是在城里跟我说清楚,我绝不追上来,可这会儿我都追到这里了,你让我回去,那我岂不是白跑这一趟了?” 黑衣人眼神都懒得给宋欢一个。 宋欢,“……!” 你厉害你拽了不起啊!? 宋欢把气咽下,说道,“接下来你有什么计划,不救人吗?” 黑衣人说道,“救自然得救。” 宋欢撸着袖子,说道,“那还等什么,去啊?!” 黑衣人无声叹了口气,“走吧。” 两人无声无息靠近院子。 宋欢给黑衣人比了个手势。 黑衣人,“……” 他没看懂。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宋欢已经跃进了院子。 黑衣人,“……” 今夜这变数,属实让他应接不暇。 黑衣人也不管宋欢,直接按照自己的理解从另一个方向进去。 宋欢往亮着烛火的地方前去,“里面正有两个人在吃酒划拳。” 刚才的汉子去哪儿了? 这时,外边正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慢慢由远及近。 宋欢立马躲在阴影下。 急促脚步声的主人正是汉子! 汉子直接推门而入,粗声粗气道,“事情有变,明天我们得离开这个地方。” 里面的两个人没想到会这样,直接问了情况。 汉子就把今晚的事给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里面骤然传来咒骂声。 显然是怪宋欢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里面其中一个人说,“明天就走,那些人得安排好。” 宋欢一听,那些人? 不止那一车? 想起黑衣人故意拦截自己,再把这人放回来。 想来就是为了那些已经被抓了的人。 宋欢看了看,没见黑衣人来。 她不是让他从后包抄吗? 人呢? 唉,真不靠谱。 宋欢摸了摸怀里准备的石灰粉,之前买的都没用上。 宋欢直接跳进房间,三个男人见此先是一愣,汉子惊讶道,“是你?!” 他不是被拦住了吗? 吃酒那两个人中其一,抄起不离身的家伙什,说道,“还愣着干什么?上!” 宋欢没有动作,勾唇一笑,直接朝着空中撒了一把石灰粉,三人闭上眼睛也已经来不及,灼烧的疼痛让三人不住的捂眼睛,痛苦的嘶叫。 宋欢一路追上来体力耗费了一大半,如今有了石灰粉,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三人给绑了。 手段虽然有些不光明,但有用就行。 宋欢踢了踢三人,问,“还有没有同伙?那些孩子被关在哪里?” 三人痛得根本就听不进宋欢的话。 宋欢撇撇嘴,直接往三人嘴里塞了一块布条,堵住了那杀猪般的声音。 也不知道黑衣人找到那些孩子了没。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五章故意 柳文若看着走神的傅渊之,调侃道,“看来今晚你只能跟我们一起了。” 傅渊之,“……” 这不重要。 他在想,发生了什么事,能让她连回来说一声的时间都没有。 不知有没有危险。 傅渊之叹气。 不省心啊…… 不省心的某欢此时已经和黑衣人汇合,这帮人压根就没把他们拐来的孩子如何, 反倒是好吃好喝供着,睡得也好,空气中也没有酸臭霉味。 宋欢,“???” 她还从来没见过待遇这么高的。 而且,这帮人看来真是专门拐男童。 二十多个孩子里竟然没有一个女童。 总有种图谋更深的不好预感。 黑衣人一手搂着一个,抬脚准备出去,“走吧, 一起带走。” 宋欢问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们回去都宵禁了, 进不了城门。” 黑衣人,“……” 宋欢继续道,“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有别的落脚地吗?” 黑衣人,“……我自有办法,一起带走。” 宋欢耸肩。 好吧,既然你有打算就听你的。 一辆骡车二十多个人根本装不下。 最后宋欢恶劣的把几个大胖小伙子给弄醒了。 让她背一路? 她的力气今晚已经消耗殆尽了。 先是跟黑衣人打了一架,后来又追出来这么远。 所以别想了,顶多他们走累了上车换其他人下来。 就当是锻炼身体了。 黑衣人,“……” 他这是碰到了什么人? 黑衣人看着手里俩孩子,犹豫良久,最终也把他们给弄醒了。 几个孩子睁开惺忪的睡眼, 看着两个陌生的大哥哥, 说道,“你们是谁啊?” 宋欢撒谎说道, “我们是你们的爹娘委托来救你们的。” 几个孩子眼睛瞬间睁大, 然后高兴道, “你们是爹娘派来的?” 宋欢点头,“是的。” 其中一个俊俏小男童有些戒备,说道,“我怎么相信你们真是爹娘派来的?” 一看就知道长记性了。 宋欢,“……” 宋欢指着黑衣人,“他是头儿,你问他。” 俊俏小男童以及醒来的其他男童眨巴着大眼睛看向黑衣人。 黑衣人,“……” 黑衣人露出来的两只眼睛简直要喷火了。 他看着宋欢,握着剑的手渐渐收紧,“!!!!” 他这是碰见了个什么玩意儿??? 宋欢无视对方的瞪视,无声冷哼,她承认她有报复的成分。 俊俏小男童说道,“他蒙着脸,好人从不蒙脸。” 宋欢看着小孩,“?” 这逻辑真是杠杠的。 宋欢见黑衣人的模样,只能“好心”帮忙解释,“他脸上长疮,还流血, 坑坑洼洼, 不好看,怕吓着你们。” 说着还皱着鼻子用手在面前挥了挥,一副很嫌弃的模样。 黑衣人,“……” 出乎意料的是,这种烂借口小男童居然还相信了。 他点头道,“那确实很可怕,那你如何证明你是爹娘派来救我的呢?” 显然他并没有被带偏,依然还记得重点。 黑衣人胸腔上下起伏,最后不得已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相信了吗?” 小男童看着令牌,满是认真的点头。 这种牌子他认识,虽然上面的字不一样,但是一般只有官府的人才会有这种令牌。 看来他们并没有骗自己。 宋欢是识字的。 拱司卫。 这是什么机构? 黑衣人把令牌收回,眼神淡淡瞥了眼宋欢。 一闪而过的得意被宋欢捕捉到。 宋欢,“……” 民不与官斗。 识时务者为俊杰。 以至于后半夜宋欢都老实得很。 翌日 城门一开,守备兵就看到了骡车以及车辕上睡得很沉的一个个孩子们。 兵卒们齐齐上前,确认人都是活的后这才松了口气。 而那三个人贩子则被黑衣人带走了。 宋欢确认孩子们都被兵卒接手后这才离开。 宋欢回到书院便与傅渊之和阿弟大致说了一下昨晚的情况后,就倒头睡下了。 傅渊之则是想着其中的问题。 拱司卫宋欢不知道,他却是知道些。 拱司卫是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存在的。 其首领称为拱司卫指挥使,基本上是武将担任。 只对皇帝负责,不经三法司就可以逮捕任何人。 包括皇亲国戚。 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 这一起拐人案件能出动拱司卫的人。 傅渊之看着窗外。 朝廷现在的情况或许比他所了解想象的还要复杂。 傅渊之垂头看着桌上用帕子包好的鸳鸯,前一息还泛着幽潭迷雾的眼瞳瞬间恢复清澈。 傅渊之的失落总算是在这对鸳鸯身上找了回来。 而他准备的礼物,刚才来不及了,只能等宋姑娘醒了再给她。 七夕后的第十天。 七月十七 隐求斋里得到了一个爆炸性新闻。 石家和花家联姻。 主角是石游平和花家嫡出行六,名为花馥。 两家定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形势造就。 邹家霸占第一已久,连续三年主持茶会,这或多或少影响了另外三家的利益。 石家和花家能有动作并不奇怪。 宋欢得到消息的第一反应当然不是这背后的利益纠葛,而是,“元礼呢?” 他什么反应? 阿弟摇头,“得到消息他就跟先生请假回家了。” 宋欢看向傅渊之和阿弟,“你们见过花六小姐?” 同一时间,傅渊之说没有,阿弟则点头。 宋欢看着两人,“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阿弟说道,“傅大哥没看到,我看到了。” 七月初七那天晚上,傅大哥坐在船舱里喝茶,他则和梅清等人在船头看夜景。 期间刚好经过了一条画舫,上面都是姑娘家。 花家六姑娘是建安郡不可多得的美人,她的出现自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阿弟也是在那时见到的。 宋欢问,“你说当时元礼也和你一起?” 阿弟点头。 “那元礼是什么反应?”宋欢好奇问道。 阿弟挠挠头,尴尬笑了笑。 宋欢,“……” 看这表情就知道。 不过看了估计也没什么收获,那会儿石游平和花六还没有传出定亲的消息。 宋欢有种磕的CP被拆散,意难平的感觉。 宋欢深深叹了口气。 梅清若是女性还可以去努力争取一下,若是男性那就不好说了。 不过,他若是有能耐把石游平掰弯也不是全无机会~ 宋欢脑中思维发散,这么开始延伸就一发不可收拾。 傅渊之打断了宋欢的思维,说道,“宋姑娘,三天后休息,我们去和颜六说一声,看他是如何打算。” 宋欢这才回过神,点头应好。 感谢的话: 感谢4月1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珠穆郎玛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第2章十二点发哈~ 后面文会这章多是他们交流学问的话,所以看不看都可以,可以不订阅哈,宝子们~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六章文会(可不订阅) 临近文会,各地书院的先生学子也陆陆续续到达了建安郡。 紫阳书院得邹家的资助,用其名下的靖水楼来招待前来的文人。 靖水楼临水而建,取与近水楼台先得月相近之意。 邹家心思昭然若揭。 石家和花家也只能用联姻来抗衡邹家。 七月二十七 紫阳书院 各大书院人员对应坐席,分席而坐。 此次来得队伍分别有: 丹阳郡,南轩书院 临海郡,金鳌书院 新都郡, 南湖书院 吴郡,云深书院 广陵郡,晏溪书院 会稽郡,稽山书院 淮南郡,景贤书院 临川郡,象山书院 带队先生有两人, 学生数目不定,端看对方的书院如何安排。 不过来的人数都不会太少,毕竟这种机会难得。 多数情况都会在十人以上二十人以内,特殊情况下也会有二十多人。 诲安先生先是例行主持“开幕式”。 发言完毕后,交流会正式开始。 提问和解答并不针对任何人,谁都有自己发言和提问的权力。 南轩书院学子申屠子陵起身,半身揖礼,率先提出了问题。 只见他问道,“‘修道说’言‘率性之谓道’属圣人分上事,‘修道之谓教’属贤人分上事?” 景贤书院贾养善起身作揖,接过了申屠子陵的问题,说道,“众人亦率性也,但率性在圣人分上较多。故‘率性之谓道’属圣人事。圣人亦修道也,但修道在贤人分上多, 故“修道之谓教”属贤人事。” 贾养善又说道, “《中庸》一书,大抵皆是说修道的事,故后面凡说君子,说颜渊, 说子路, 皆是能修道的。说小人,说贤、知、愚、不肖、说庶民,皆是不能修道的,其他言舜、文、周公、仲尼,至诚至圣之类,则又圣人之自能修道者也。” 童先生和身旁的孔先生说道,“景贤书院这名学子真是不错。” 身后的石游平见此也起身问上一问,“格致之说,随时格物以致其知,则知是一节之知,非全体知之也,何以到得‘溥博如天,渊泉如渊’地位?” 这问题一出,众人思量。 此时云深书院魏夫良起身说道,“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 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塞,则渊之本体失了。如今念念致良知,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便是天、渊了。” 这时金鳌书院何岁暮起身指天道,“比如面前见天,是昭昭之天,四外见天,也是昭昭之天。只为许多房子墙壁遮蔽,便不见天之全体,若撤去房子墙壁,总是一个天矣,不可道跟前天是昭昭之天,外面又不是昭昭之天也。于此便见一节之知即全体之知,全体之知即一节之知,总是一个本体。” 象山书院左道济又说道,“我辈致知,只是各随分限所及。今日良知见在如此,只随今日所知,扩充到底,明日良知又有开悟,便从明日所知扩充到底,如此方是精一功夫。与人论学,亦须随人分限所及。” “如树有这些萌芽,只把这些水去干灌溉,萌芽再长,便又加水。自拱把以至合抱,灌溉之功皆是随其分限所及。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尽要倾上,便浸坏他了。” 宋欢坐在傅渊之身后偷偷打了个哈欠。 他们说的这些每个字她都听得懂,但是连起来有些话就不懂其中意思了,要是有字幕就好了。 傅渊之虽然全神贯注的听着前方论学,但也没落下宋欢。 他背着身,偷偷递过了一张帕子给宋欢。 宋欢立马接过,可不能让大家分心。 她原本想让傅渊之和阿弟认真听,她在一旁做笔记,奈何她能力有限,用炭笔记下来的也只有自己听得懂的一些。 不过,聊胜于无吧? 她始终秉持着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但是记笔记这个事不能边听边记,这样很容易把后面的知识点给漏了,衔接不上。 所以还是得先认真听,这样脑中才能把这些话理顺。 场内 一开始都是学生互相交流,直到南湖书院的学子孟叔达,向着各位先生请教知行合一的问题。 景贤书院刘景升先生说道,“此须识圣人立言宗旨。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做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 金鳌书院刘商音问,“先生尝谓善恶只是一物,善恶两端,如冰炭相反,如何谓之一物?” 南湖书院胡季皮先生说道,“至善者,心之本体。本体上才过当些子,便是恶了,不是有一个善,却又有一个恶来相对也,故善恶只是一物。” 在场学子听了胡先生的话,就明白了所谓的“善固然是本性,恶也不能不称之为本性”和“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本非恶,但与本性上过与不及之间耳”。 胡先生就说道,“人但得好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便是圣人。” 在场学子初闻此话,觉甚易,后细细思量,又觉此个功夫着实是是难。 比如念头虽然能知道喜欢善意,厌恶恶意,然而不知不觉间又掺杂进去了,刚一夹杂,就不是喜欢善意像喜好美色一样,厌恶恶意像厌恶恶臭一样的心。 如果能实实在在的喜欢善意,这就是没有一念不善。 如果能实实在在的厌恶恶意,这就是没有一念为恶。 与圣人差距甚远啊! 又有一学生向先生请教“有所忿懥”这句话。 南轩书院宋子浚说道,“忿懥几件,人心怎能无得,只是不可“有所”耳。” 愤怒等几种情绪,人心中怎么会没有呢? 只是“不应该”有。 “凡人忿懥,着了一分意思,便怒得过当,非廓然大公之体了。故有所忿懥,便不得其正也。如今于凡忿懥等件,只是个物来顺应,不要着一分意思,便心体廓然大公,得其本体之正了。且如出外见人相斗,其不是的,我心亦怒,然虽怒,却此心廓然,不曾动些子气。如今怒人,亦得如此,方才是正。” 左道济请教道,“先生尝言‘佛是不着相,其实着了相,吾儒着相,其实不着相’,何解?” 宋子浚继续说道,“佛怕父子累,却逃了父子,怕君臣累,却逃了君臣,怕夫妇累,却逃了夫妇。都是为了君臣、父子、夫妇着了相,便须逃避。如吾儒,有个父子,还他以仁爱,有个君臣,还他以信义,有个夫妇,还他以礼节,何曾执着于父子、君臣、夫妻的相?”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七章坏消息 十个书院,几百人齐聚一堂,真是门庭若市,盛况空前。 一场交流会下来,大家能从对话中找出与自己志趣相投之人。 当然也不乏之前就结识的。 柳文若与申屠子陵就是其中例子。 申屠子陵,字延之。 身材伟岸,肤色古铜, 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显得整个人狂野不拘。 而申屠子陵身旁的宋果,肤色白皙,眼如丹凤,眉似卧蚕,唇方口正。 宋欢见到他俩这组合时,脑中突然浮现三个字——黑白配。 宋果, 字景仁。 或许因为他和阿弟都姓宋,两人交谈很投缘。 宋果本身对阿弟第一印象就挺好, 两人相处和谐。 他对阿弟也颇为照顾,对于阿弟提出的问题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大家一起煮茶品茗的同时,还不忘把今日在交流会中的一些疑惑和知识点又复盘了一遍。 宋欢看着这场景,突然就想起了梅清。 她以为梅清今日会回书院。 谁知道,一整天的时间都没有见他到人影。 这么一算,他已经回去十天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怕是等她们离开紫阳书院了都不一定回来。 宋欢看向正在侃侃而谈,一无所觉的石游平,无声叹了口气。 文会第四天 宋欢在拿吃食的路上又再一次碰上了邹孝初。 虽然对方眼神透着不屑,对宋欢也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但也没有主动找宋欢麻烦。 从他对身边人面上显露出的得意之色, 让宋欢有些捉摸不透。 现在仔细想想,邹孝初好像有一段时间没来找她麻烦了。 看他那满脸得意模样, 宋欢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宋欢的感觉没有错, 只是这不好的预感并没有发生在她们身上, 而是在他处。 第五天, 文会一结束,石游平准备邀请大家去游湖品茗的时候,突然收到了家里的传话,事情好像颇为紧急。 石游平眉间微蹙,只能向大家失礼抱歉,先一步离开。 石家 石游平一回到府里就得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花家悔婚了。 而花馥六小姐不日将会与邹家邹俭定亲。 这当然不是花家给出的理由,而是石家暗地里打探得来的消息。 文会第二天,花家就登门说了这件事。 石游平父亲怕影响到他,所以并没有立马告知。 石游平看着父亲背影肯定道,“这是邹家的手笔!” 这件事用脚趾头想都能知道是谁动的手脚。 石游平与其父有三分相似,石游平父亲叹气说道,“邹家会出手并不意外,只是没想到花家会……” 石游平父亲转过身,看着石游平说道,“这事儿你不必太过担忧,梅家那边透露出想要与我们家结亲的意思,梅家虽然在茶叶方面势弱,但他们也在弥补不足,近几年在其他领域也多有涉猎,比花家差也不会太多, 你看你……?” 石游平蹙眉道, “父亲,难道只有联姻这一条路可走吗?” 石游平父亲坐下,无奈道,“邹、花联姻,若石、梅两家不能合力对抗,那迟早会被邹、花吞并,你知道,联姻是相对于其他方式来说是最直接也是最可靠的。” 石游平没接话,而是反问道,“父亲可知是什么原因,使得花家突然变卦?” 其实和谁成亲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区别。 相比和谁联姻这个话题,他更想知道邹家使用什么手段令花家改变了主意。 石、花两家结亲,早在半个月前就往外宣布了。 四大茶商能够长久扎根,屹立不倒,诚信是其中一个方面。 结亲之事已成定局,花家自然不会损坏自身名声,出尔反尔。 而邹家许诺出什么能让花家甘愿受损失,一女许两家也要和邹家站在一起。 石游平父亲把打探到的零碎消息再加上自己的猜测,推断说道,“怕是花六小姐那边出了什么问题。” 偏偏花六小姐出事后,花家又心动邹家许诺出的好处,之后的一切行为怕是花家顺势而为之。 花家的立场并不坚定。 原因是,花家比不上第二的石家,更比不上第一的邹家。 不论是与石家联姻干掉邹家,还是和邹家联姻干掉石家,花家都是排在老二,没差别。 邹、石两家“对战”,花家自然想从中得利,只看能从哪家得到的好处最多,他就会跟哪一家。 花家 月安阁 花六小姐居住的院落。 花六此时墨发散开,苍白着脸躺在床上,面朝床内侧。 床头的丫鬟担忧地说道,“小姐,您就起来吃些吃食吧?您这样不是在糟蹋自己吗?!” 花六并没有出声,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 她如何也没想到,邹家会使出这样下作的手段。 毁她清誉,逼迫父亲与邹家结亲。 一女许两家,这让她如何面对众人,如何面对石郎? 四大茶商因为关系特殊,后院的夫人小姐们自然会互相来往交际,其中生意来往或者是打探消息,多是通过夫人之间来进行。 因为此原因,花馥与石游平自然也不是盲婚哑嫁。 两人也可以算作青梅竹马。 石游平和花馥在情感方面属于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石游平一心只在圣贤书,对于情之一字还没开窍,自然对这方面并不上心。 所以,当他父亲问他时,他没有拒绝与花家小姐成亲,花家此时悔婚,因为家族需要也没有拒绝与梅家小姐成亲。 他自觉与花家小姐结亲还是梅家小姐结亲并无区别,日子都那样,妻子是谁并无多大关系。 花馥独自悲伤不能自已,注定只是她的自作多情罢了,她心心念念的石郎也不会了解到她一分的深情与心如刀割。 而花馥也不过是邹、石、花三家博弈下的一颗棋子而已。 她的痛苦在利益面前不值一文。 花馥父亲自然知道自家闺女正在以她的方式作出无声的反抗,他听了下人的禀报也只是丢下了一句,“好好照顾小姐,别让她做傻事。”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只要不死就行。 事关花家的生死存亡,他没那么多功夫管这些小事。 花馥父亲做这个决定不是没有担忧,邹家的手段不上台面,与邹家合作无异与虎谋皮。 可是,花馥毕竟是他的女儿,名声已损,若是这样嫁进石家,石家知道真相,他花家也得不到好处。 又加上邹家许诺那两处茶园的分利。 把废棋利益最大化,他一时脑热就这么答应下来。 他也不是没后悔过,可事已至此,也只能破釜沉舟,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感谢的话: 感谢4月2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 swissmiao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第二章12点更新哈~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八章 八月初三 宋欢三人收拾包袱准备离开书院的时候,得到了石游平被悔婚的消息。 与石游平相处两个月,也算是朋友,若此时离开不免显得太过无情,此事也只能暂时搁浅。 宋欢则委托了人去和颜六说一声,免得他一个人傻等。 他们前脚才收到石游平被悔婚的消息,后脚就收到花馥小姐和邹孝初定亲的消息。 石游平回到书院后就收到了一波又一波的关心, 他面色如常,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般失落难受。 在众多学子看来,石游平和花馥也算是男才女姿,再加上门当户对,是不可多得的一对眷侣。 谁能想到会被邹孝初给截胡了。 邹孝初今日定亲,人不在书院,若是在书院以他的性子怕是会忍不住来石游平面前得瑟一番。 这时,许久不见的梅清也回了书院。 他比之前更消瘦了一些, 不过看起来精神头挺好。 想必过不了几日气色就能养回来。 石游平一如既往地看着梅清,面上扬起微笑,只是细心观察下来就会发现其中夹杂着一丝不可思议。 梅清感受到了石游平的视线,面上快速飞过一抹红霞,为她苍白的脸上增添了红润。 石游平万万没想到梅清居然是梅家三小姐,梅卿卿。 她这样的外貌和性格居然还能在紫阳书院待这么久还不被发现,她的同窗难道都是瞎子吗? 石游平完全没想到自己也是吐槽的其中一员。 而且,他与梅清还算是从小长到大的“兄弟”。 可能是相处久了,习惯了,再加上他完全没有其他想法,压根就没有发现。 梅清,哦不,梅卿卿只觉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 石游平走神, 视线却还停留在梅卿卿的身上。 梅卿卿见石游平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 只觉有股热意从脚底传至天灵盖,都快成烧开的水壶了,水壶盖子噗呲噗呲噗呲在壶口“上下蹦跶”,冒着热气。 当她知道石游平定亲的时候, 整个人都仿佛失去了灵魂, 在家的几天仿若行尸走肉。 她喜欢石游平。 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了。 她不记得是从哪一刻开始喜欢的。 或许是相处的每一刻每一息。 梅家嫡出三个女儿,她是最小的那个。 母亲怕正妻地位不稳,又怕妾室子欺压头上,谋夺家财,只能生了一计,从小就把她当男孩儿养。 她性格内向,身材娇弱,完全没有嫡子该有的气势。 父亲母亲对她恨铁不成钢。 母亲暗地里没少流泪。 后悔让她女扮男,又怕地位不保,每日都在后悔与担惊受怕中度过。 她从来只听到父亲恨铁不成钢的说教与叹息声,还有母亲的哭泣声。 从来没有人多关心过她一句。 她从此越来越寡言,越内敛。 因此,她平日里没少被受宠爱的庶子欺负。 而恰巧的是,只要石游平在,他总是能在第一时间救出自己,帮助自己。 落水、关小黑屋,他就会帮自己暗戳戳从庶子身上找回来, 还不会让他怀疑到自己身上。 第一次收到了别人的关心。 第一次知道原来事情还可以这样处理。 第一次在自己的世界里看到了光。 与他每一次的接触, 都让她从心里蔓延出一股异样的感觉。 后来她才慢慢醒悟, 原来那就是怦然心动。 直至很长一段时间,石游平都没有再出现。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他去了紫阳书院。 她第一次向父亲提出了要求,她要去紫阳书院。 而紫阳书院的录取要求很高。 她努力了两年,终于能够和他同一所书院。 虽然进了书院和他的见面次数不多,但是只要一想到自己能和他在一处书院,相距不远,她的心就会很安定。 这次他定亲,她下了决定。 她不想再隐瞒下去。 她瞒着母亲告诉了父亲她的身份。 父亲一夜无话。 他没想到养了十多年的儿子,原来是个女儿。 不过,他在花家悔婚后就心生一计。 女儿好啊! 嫡出的两个女儿已经出嫁,若是与石家联姻,也只能是嫡出,再加上梅清对石游平一往情深,既能保住梅家,也算是给这个女儿一个好的归处。 也算是弥补她。 所以他向石家透露出结亲的意思。 石家主虽然没有立马答应下来,但也有所犹豫。 邹、花两家联合,那石家和梅家也只能合作。 这是形势所迫。 如今,梅家突然冒出一个梅三小姐,两家正好可以结成联盟。 在石游平的默认下,石家已经和梅家接触,打算算好日子就定亲。 而石游平也在梅清的安排下知道了梅清就是他要订婚的对象。 石游平,“……” 兄弟突然变成未来媳妇儿,这得让他好好缓缓。 这次梅清回到紫阳书院就是办理“退学手续”的。 柳文若和傅渊之等人是石游平以及梅清的朋友,当然不会瞒着。 不过,也就把梅清是女儿身、不日即将定亲的消息说了。 阿弟心道,阿姐眼睛果然是雪亮的。 这都能猜到。 花家 花馥如一朵失了水分的花儿,她惨白着脸,紧紧地抓着丫鬟的手臂,说道,“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 丫鬟面色担忧,很是心疼小姐,不忍说道,“石公子要与梅家三小姐成亲了。” 花馥把桌面上的茶具通通一扫而空,整个屋里发出瓷器碎裂的声音,她倒退跌坐在地,“不,不可能的!不可能的!他怎么能和别人定亲?他怎么能!!!” 花馥突然想到什么,眼神凄厉地看向丫鬟,说道,“梅家哪来的三小姐?梅家怕不是想要糊弄石郎!” 花馥起身,焦急道,“快!快!让我出去,我要告诉石郎!” 丫鬟抱着花馥,声音带着哭腔,说道,“梅家三小姐就是梅清公子。” 花馥先是一愣,随即推开丫鬟,哈哈一笑,“梅清?梅三小姐!哈哈哈,他果然不对劲儿!” 难怪她每次都觉得梅清特别碍眼,难怪,难怪! 梅清啊梅清,难得你处心积虑,处心积虑啊! 花馥惨然一笑,眼神中透露出无尽的悲伤,她靠着桌角,低声自语呢喃,“那我算什么?石郎,你把我当什么了?你为何到现在都没来看我一眼?哪怕是一眼?!” 花馥神志已经开始混乱了,她抱着自己,仿佛想要获取温暖,她流着泪说道,“是了,我已经失了身了,我已经配不上石郎了,石郎嫌弃我不干净了……” “邹孝初!你个王八蛋!王八蛋!” “还有邹月琴!你们兄妹!害我好苦!好苦!”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九章邹月琴 邹家 邹月琴拦住邹孝初,愤愤道,“为什么石郎和梅家定亲了?你不是答应我了吗?!” 邹孝初把邹月琴的手拂开,不耐说道,“邹月琴,你在做梦吧?!即便没有这件事你和石游平也不可能!” 邹月琴这才反应过来,“你利用我!” 邹孝初耸肩摊手, “你要这么想也可以,再说了,我从来没说过这件事成了石游平就能和你定亲。” “邹、石两家什么情况你不知道?还在这做梦呢?!”邹孝初看着蠢货妹妹无情地戳破她的幻想。 邹月琴委屈道,“我不管!我和石郎的事儿不成,你就别想有消停日子过!” 邹孝初强压住不耐烦说道,“我说了,这事儿不成。父亲也不会同意的!你就别再异想天开了!” 邹月琴上前恨恨地锤打邹孝初,“你是美梦成真了, 可是我呢!待花馥进门, 我怎么办!你还想让你妹妹活吗!” 邹孝初抓住邹月琴的双手,不耐烦道,“哎呀!你放心,嫁进来就是我邹家人,我是她丈夫,她能不听我的?!” 邹月琴用力抽回手,揉了揉手腕,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我看可未必,你和花馥就是襄王有意,神女无心。那神女的心都放在石郎身上,我看你也是” 啪—— 话音未落就被邹孝初一巴掌扇了过去, 发髻散开, 右侧脸颊的指印无比清晰。 邹月琴不可置信地看着邹孝初,声音夹杂着委屈和哭腔,“你打我?!” 邹孝初抻了抻发麻的手掌,冷笑道, “邹月琴,管好你自己的嘴!” 说罢邹孝初就离开了。 邹月琴看着邹孝初的背影咬牙跺脚。 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还惹上了花馥! 邹月琴因为邹家地位,在外也算是众星捧月的对象。 花馥虽貌美有才,但在她面前也还是会给面子。 毕竟花家排第三,即使美名才名远扬又如何。 两人不说关系有多好多融洽,但也不算特别差。 她听了邹孝初的怂恿,把花馥约出来,画舫上,邹孝初便把被药倒的花馥给…… 算了,事情已成定局,她还是多想想自己吧。 梅三小姐,梅清…… 梅清那个没出息的,她能拆一次,就能拆两次。 石郎除了自己,谁也不能娶! 邹月琴冷笑,倏地感觉到脸上拉扯的疼痛,她连忙捂住脸,急忙迈步离开。 她得去敷药,脸可不能毁了。 梅清身份的转变,自然需要邀请各家夫人小姐前来, 算是正面承认公开。 定亲之前必须走的流程。 花馥和邹月琴自然也在邀请之列。 花馥神色憔悴了很多,再美的花失了水分那也少了几分颜色。 花馥坐在亭子里,看着被簇拥在人群中不知所措的梅卿卿,收回视线。 一旁的丫鬟无声叹了口气,“小姐……” 花馥摇头,眼中已经无泪。 她今天强撑着前来,就是想看看梅卿卿的模样。 换了女装的她确实很美。 花馥强牵出一抹苦涩的笑意。 石郎应该也是喜欢她的吧。 在书院的朝夕相处,情分总比自己深。 另一侧的邹月琴注意力也全放在梅卿卿的身上,梅卿卿那双如水雾的瞳眸,在女装下更显无辜,令人怜惜。 其容貌姿色比之花馥不相上下。 她这副不大气的模样,哪里拿得出手,如何配得上石郎!? 邹月琴紧捏着帕子,暗骂一副婊、子相! 花馥看见邹月琴,拿着茶盏的手渐渐收紧。 眼底暗芒一闪而过。 梅卿卿退学后便一心在家努力把缺失的礼仪补回来,每日按时到教养嬷嬷处报道,所以今日各方面还算拿得出手,不算特别失礼。 梅卿卿十几年都是以男性的身份生活,平日里接触最多的女性除了母亲也就是两个姐姐。 她对于女性的看法和处理方式还停留在男性身份时候的观点,一时半会儿还没法转换过来。 梅卿卿对于小姐们之间的暗流涌动毫无知觉。 只满心欢喜。 或许她能感受到,只是相对于另一件事,它们就如掉进海里的沙砾,在她心里激不起任何涟漪。 八月初五 邹家给众家递了帖子,邀请适龄的小姐们明日前去城外的壹蝉居,邹月琴在那开设裙幄宴。 得到这个消息的花馥喝茶的动作一顿。 丫鬟则气愤道,“她又想搞什么幺蛾子!” 花馥放下茶盏。 心下冷笑。 醉翁之意不在酒。 这是想故技重施吗? 只是这次,换成了梅卿卿…… 你,躲得过吗? 八月初六 微风轻拂,阳光明媚。 绿意一点一点蔓延,浓夏的韵味已经不知不觉层层晕染开。 它们从清浅柔美的花香水青,慢慢过渡成一幅泼了墨的重彩画卷。 建安郡一辆辆宽大的马车正驶出城外。 花馥把车帘放下。 她身旁的丫鬟疑惑问道,“小姐,我们为什么要来?” 丫鬟经过上次画舫的事情后,已经有了后遗症。 一直责怪自己,如果自己不大意的话,或许小姐就不会喝下那杯茶水…… 可她又如何能够甄别出那是一盏掺了东西的茶水。 花馥闭上眼睛往后一靠。 她此时的心情很复杂。 她知道邹月琴的目的。 她就想看看,同样的境地,梅卿卿是否跟自己一样的结局。 她来或许就是想让自己心里舒服一些而已。 当然,邹月琴对她的这件事儿,等她进了邹家,她会好好“帮”她的! 商贾之家的孩子,可是会算一笔好账的。 壹蝉居 一片墨绿色的草地像一块无瑕的绿毡,轻盈跃然地上,鲜艳的花儿竞相开放。 清澈见底的溪水倒映着飘扬的垂柳。 梅卿卿扶着丫鬟缓慢下车,目之所及不仅是花草树木流水,还有如百花竞放的姑娘小姐们。 梅卿卿深吸一口气,虽然回归身份没有以前那么自由,但是,只要想到她会一直和他在一起,她是愿意的。 梅卿卿这时恰巧碰见了走上前的花馥,她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谢谢你退婚我才有机会? 她会挨打的吧? 花馥倒是先开了口,“梅三小姐,可还习惯?” 梅卿卿一笑,“确实有很多地方需要适应,过一段时日就好了。” 花馥勾唇浅笑,“梅三小姐是能进紫阳书院的人,这些对你而言自然不难。” 梅卿卿只笑不言,这个圈子太复杂,远没有在书院的时候来得轻松。 但她也没必要和花馥解释,毕竟两人现在的关系很尴尬。 她从前的身份注定了她在这个圈子交不了什么闺中密友,不是不愿意,而是大家本就立场不一样,何况她与她们受到的教育层次和理念也不一样。 她以后和谁来往,多数都得靠着利益来维系了。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章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树下。 树下有一张长两丈宽一丈的桌子,上面摆满了丰富的吃食以及茶水糕点。 不远处还有下人在溪水边做炙肉片,阵阵肉香扑鼻而来。 梅卿卿和花馥两人和石游平都有关系,一个是即将定亲的,一个是已经退婚的。 两人高低也算是情敌关系,不说针锋相对, 捻酸吃醋,怎么也达不到和平相处,有说有笑的地步吧? 可偏偏这两人做到了。 邹月琴是此次宴会的主办者,自然不能落了这两个重客。 她看着相携而来的两人,几不可闻地轻哼一声,随即面上又露出笑容, 上前说道, “可把你们两位盼到了,我还以为是我家下人偷懒了,没把这帖子送到呢。” 花馥淡淡一笑,“月琴可是怪我们来晚了?” 梅卿卿看着这对气氛怪异的未来姑嫂,默了默,这种场合不适合她从中调节。 她在装傻充愣方面还算有些心得,还是当做没看见吧。 邹月琴捂嘴笑了一声,转移话题道,“今日我可准备了不少吃食,这里边可有不少都是馥姐姐喜欢的。” 说话间她也不忘对着梅卿卿热情道,“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咱们卿卿妹妹喜欢的,若是想吃哪样只管跟姐姐说,保管满足你。” 梅卿卿笑了笑,“月琴姐姐准备如此妥帖, 哪里还能没有妹妹喜欢的。” 邹月琴没想到梅卿卿这么顺溜的接过话头,挑了挑眉。 她原以为对方是之前在宴会上看到的那副蠢样, 没想到内里是个奸的。 看来她的计划得再周全一二。 随即她的视线又落回花馥的身上, 希望她不要坏了自己的好事才好。 不过她更偏向于花馥不会出手。 她喜欢石郎, 自然也同自己一般不愿意看到石郎娶其他的女子, 所以她才无所惧邀请了她。 再说了, 她毕竟是自己即将过门的嫂嫂,若是自己不邀请她,外面可就会怀疑花家退婚的事有猫腻了。 花家退婚这件事真正的原因只有他们几个当事人以及双方父母清楚。 外人即便打探到是花馥出了什么问题,但也不会想到是因为那种事。 所以只要今天花馥不出手干扰,那么梅卿卿肯定不会发觉异样,就会如她计划中那样发展。 不过为了万全起见,她会派人看好花馥,不让她有打乱自己计划的机会。 宴会流程不过就是吃吃食、聊八卦、赏花、攀交情等等。 只是在攀交情也就是自由活动的时候,花馥发现梅卿卿不见了。 而此时。 已经换回女装的宋欢已经进入了壹蝉居。 原本宋欢她们都已经打算离开了。 谁知石游平找上了门。 其实石游平也可以找其他人。 但是谁都没有宋欢合适。 在这里想找个会武功的女性,难上加难,即便有,那一时半会儿也不会那么快能找到。 毕竟谁都不愿意,自己的另一半曾经与别的男子触碰过。 宋欢此行来的目的就是保护梅卿卿。 以保证石、梅两家的计划不被邹家破坏。 宋欢的女性身份其实在梅卿卿自曝出来后石游平对她也有了怀疑。 所以原本只是想碰个运气,谁知道就这么刚好。 邹月琴自认为其他人不会发现她会有什么动作。 但有花馥这个例子在前,石家和梅家怎么可能不会有戒备? 虽然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但也不会毫无防备。 梅卿卿来之前就被叮嘱了要万事小心。 过两天就是定亲的日子了,若是横生枝节, 石、梅两家的联盟就要换一种方式了。 但是其他方式远比不上结亲来得合适。 只是梅卿卿再如何防备也不会知道邹月琴会在茶水里下药。 “主办方”要动什么手脚, 客人如何能防备得过来? 梅卿卿一如之前的花馥, 被丫鬟扶进了厢房休息。 邹月琴做这事是一回生二回熟,不比之前在画舫那么慌乱了。 她仿若没事人一样,像只花蝴蝶般,开心地在众小姐之间游走。 那样子仿佛过两日和石游平定亲的是她一般。 坐在席上的花馥知道,她成功了。 既然结局已定,她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 花馥提前离场,邹月琴并不拦着。 邹月琴现在在花馥面前有些气短。 偶尔那一闪而过的眼神让她脊背发凉。 从事发后,花馥没有找她说上一个多余的字。 就好像无事发生。 但正因为如此,她心里才更不安。 就像暴风雨之前的平静一般。 所以她想在花馥进门之前,自己先主动把自己的婚事定下。 兄长对她本来也是一般般,若是加上花馥这个浸了毒的枕头风。 她即使有办法对付花馥,那也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她没有忘记自己最初的目的,所以她才这么迫不及待的要对付梅卿卿。 其实她很不理解,邹家既然能与梅家结亲,为什么就不能与石家结亲。 结亲的目的不就是结两姓之好吗? 在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自然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梅家第一,石家第二,两家结合,再把花家、梅家吞并,这不是更有把握吗? 为什么父亲要舍近而求远呢? 邹月琴一直怀揣着这个想法,所以他并没有相信兄长对她说的那番话。 她目送花馥一行人的背影,勾唇一笑,无事,只要她能够成功,她就有办法说服父亲,同意她与石游平成亲。 宋欢进来已经有一会儿了,只是地方太大,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梅青青在哪。 她经过一处院落的时候,看见廊檐下有一丫鬟正定定站在门口守着。 宋欢秉着不错过的想法,偷偷绕到了厢房后,从缝隙中看了进去。 因为缝隙小的局限性,她只能看到床上躺着一个人,但不知道对象是不是梅卿卿。 宋欢正想开窗进去,门外却传来了动静。 只见那丫鬟把门打开。 迎进了一个陌生男子。 丫鬟说道,“速度快点。” 陌生男子调笑,“一看你就不经人事。” 丫鬟瞪了一眼陌生男子,“我看你是不想要你这条小命了!” 陌生男子这才正了脸色,摆手赶人道,“行了行了,我会的。” 丫鬟关了门,陌生男子无声地对着门口啐了一声。 什么玩意儿! 不过是个奴才而已,嚣张什么? 陌生男子也没想到床上还是个美人。 心想,他是赚到了。 只是他外衫还没脱掉,整个人就觉得脖梗一疼眼前一黑摔倒在地。 宋欢用脚踢了踢男子,见对方没有反应,这才靠近床沿,看清人后舒了口气,果然是梅卿卿。 感谢的话: 感谢4月3日00:00_23:59时段投推荐票的同志们,谢谢大家的支持ヽ(*⌒⌒*) 特别感谢天堂的雷霆同志给的月票支持ヽ(*⌒⌒*)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一章定亲 邹月琴喝着茶,就听到下人的回禀,整个人倏地站起来。 这异样自然让身边的其他人察觉。 邹月琴勉强压下神色先是道一声失陪,随即走到一边这才低声焦急问道,“人怎么突然不见了?!” 丫鬟瑟缩道,“奴婢许久未听见动静,就推门进去看, 谁知道,那人晕倒在地,梅小姐却不见了。” 邹月琴用力拉扯帕子,准是有人把她救了! 邹月琴深吸一口气,脑中翻来覆去,想来想去,能救人的也就只有她了。 邹月琴狠狠从后槽牙吐出两个字,“花馥!” 难怪你要提前离开! 八月初八,石、梅两家顺利定亲。 邹家 邹月琴所居住的院落不停地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 花家 花馥诧异说道, “邹月琴居然没成功?!” 不,也不一定。 有可能成功了,只是石家为了结盟还是把这口气咽下了。 她不愿意相信同样的一件事情下,她花馥没躲过,梅卿卿能躲过。 她宁愿相信这是石家的权宜之计。 …… 今日,傅渊之还去了王家拜访。 王大宇还在建安郡。 傅渊之来找他,一有辞别的意思,二有给他一个建议。 如今建安郡四大茶商开始争锋相对,之后的水只会越来越浑。 王家手握两大名丛,若是不趁此离开,只怕会卷入其中,难以抽身。 王大宇打开折扇, 叹气, “已经晚了。” 傅渊之皱眉。 四大茶商争端初现,怎么会这么快就把王家拉下水, 除非…… 王大宇看着傅渊之说道,“渊之,你说,我父亲到底是如何想的?” 傅渊之沉吟片刻后,问道,“王家,支持哪家?” 王大宇指了指窗外的假山。 假山是石。 傅渊之说道,“如今的情况怕是你爹也无法左右,如此,保重自己就好。” 王大宇苦笑,“但愿。” 他就想当个无忧无虑的二世祖而已,怎么越不想什么就偏来什么? 八月初九,宋欢一行人到城门外时,就见石游平、王大宇、柳文若、申屠子陵以及宋果从茶肆出来。 文会结束,各大书院的先生学子并不会立即启程回去,难得有此机会,且这里还是茶都,难得来一次,自然得看看建安郡的湖光山色,品一品各种名丛。 傅渊之和阿弟上前寒暄话别。 这时,石游平拿出一个锦盒,“既然渊之不能留下吃我的喜酒, 还请把它拿着,尽我一点心意。” 傅渊之并没有客气,直接道了一声谢,接过。 石游平拦住他放进包袱的动作,只挑眉说道,“看看,是什么。” 傅渊之,“……” 这送礼之人强迫收礼的人拆礼,他还是头一回见。 傅渊之只能打开,疑惑,“这是……?” 茶叶。 石游平满足了,说道,“这可是分段慢焙的精品,才出来的。从左到右依次是金锁匙、白鸡冠、水金龟、石中玉、玉蟾、肉桂、水仙,上面我都标好了名字。” 柳文若和申屠子陵、宋果对视一眼,柳文若说道,“知道你最后要去丹阳郡,延之和景仁也不知何时能回去,所以就特地向宋先生打探了林宗先生的喜好,林宗先生最爱这肉桂,特地给你准备的。” 郭隐君,字林宗。 他就是之前傅渊之从甘云远那里听到的学子中的伯乐。 申屠子陵则从怀里拿出一封信件,“这是宋先生来到建安郡时写的,劳烦渊之替我等做一回信使,带予林宗先生。” 此次前来的南轩书院宋先生是林宗先生的同乡好友。 傅渊之心里颇为震动,对申屠子陵几人深深揖礼,“各位的好意渊之心里明白,这信渊之绝对会亲手交于林宗先生。” 傅渊之怎么也没想到,在这么短暂的相处下他们会做到这个地步。 他们这是在提供见林宗先生的机会给他! 傅渊之只觉得手中的锦盒突然变得沉甸甸的。 石游平接着又拿出一个包袱,“这是梅清,咳,梅三小姐给宋姑娘的,她不能亲自前来,只能由我代劳了。” 宋欢那日能把梅卿卿平安送回家,虽说是石游平委托,但大家中间毕竟有朋友情谊。 所以石、梅两家也算是欠了她一个人情。 但这个人情两家不会上升到两个家族来还,而是由石游平和梅卿卿个人来承担。 当然,并不是说一个包袱里的东西就能还完,只是以后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石游平和梅卿卿自然会倾力相助。 …… 此时,在水云间酒楼最顶层,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看着城外的几道身影,对着身旁左右两人说道,“你们那几个学生不错,若是能和傅渊之他们那几个孩子一样,多出去走走就更好了。” 右手边的诲安先生摇头说道,“我那弟子为情所伤不知多久才能缓过来,没出息得很,倒是子浚带来那两个孩子确实很不错。” 宋子浚揖礼,“都是他们自己刻苦,学生不敢居功。” 老者摇摇头,转身回到桌子坐下,“你这孩子,还是老样子。” 宋子浚搀扶着老者没敢多说。 倒是挨着老者坐着的男子说道,“都是好孩子,你还挑什么,你整日和书打交道,比年轻时候可呆板多了。” “黄宗明!”老者吹胡子瞪眼。 黄宗明撇开脸,当做没看见。 诲安先生说道,“邹、花两家合作,不知石、梅两家能不能抗得过去。” 黄宗明和老者当下也恢复正色。 黄宗明说道,“到时自有人会支应石、梅两家。” “当今身体越来越差,风王、璟王再有个武安侯,还不知有多少人会被牵连其中。” 当朝还未立太子。 风王,二皇子。 璟王,四皇子。 武安侯手握当朝二分之一的兵权。 朝局混乱。 诲安先生突然想到了什么,直接问向黄宗明,“大人,那几个孩子都离开了紫阳书院,周围的那些人是不是得……” 黄宗明摆摆手,“早就撤了。” 诲安先生又说道,“可是需要跟着他们一同前去保护?” 黄宗明说道,“那件事已经过了,他们不会再派人上来了。” 账本不过是对方其中一角而已,从中只能窥出这些年敛下来的数额,而银钱流入,却不见支出,而这么大一笔钱的用途是什么? 这些也给他们提供了探听的另一个可能。 而对方之所以步步紧逼也不过是因为这边的邹家也被盯上了而已。 对方想虚晃一招,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邹家的财富比想象中的更深更多。 土匪,加上邹家,其他地方若还有好些个“邹家”,那对方所图可不小。 这心思便也一目了然了。 诲安先生点头,那就好,那就好。 不过,“那几个孩子可知?” 黄宗明,“……” 他突然想起上次属下跟他禀报的情况。 他最近太忙,一时间给忘了! 黄宗明心虚地咳了一声,“无事,让他们有些紧迫感也好。” 而被害得不浅的宋欢,顶着俩浓黑的黑眼圈,默默比出中指。 感谢今天投票的宝子们~ 第二章,明天一点发哈~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二章金城 宋欢等人离开。 而她的存在,花馥和邹月琴并不知晓。 这又间接导致了花馥和邹月琴矛盾的加深。 待花馥进了邹家门,两人还不知会弄出什么大动静。 只怕还未等邹家真正上“战场”,后院起火就烧去一半战力了。 至于梅卿卿,虽然她已经与石游平定亲,但毕竟还没有成亲。 花馥不就是例子? 邹月琴不可能就这么善罢甘休。 梅卿卿能否防备得住,这都是后话了。 四大茶商之间的斗争, 才刚拉开序幕。 五日后 宋欢等人到了金城地界边缘。 骄阳似火,热浪滚滚,像是在蒸屉里般,太阳把树叶都晒得蜷缩起来。 知了扯着长声聒个不停,给闷热的天气添上一层烦躁。 宋欢等人直接进了不远处的茶棚歇脚。 小二送来茶水的时候多嘴问了一句,“四位可是要去金城?” 宋欢看着傅渊之,傅渊之说道, “不是。” 小二又说道,“你们可是会经过金城?” 傅渊之放下茶壶,点头说道,“小二哥这么问,是否有什么消息?” 小二嘿嘿一笑,“这消息可是事关你们的小命,不过……” 傅渊之见此,上道地拿出五文铜钱,手上还有五文。 小二咧开嘴,直接先把桌上的五文划拉进手心,这才说道,“这金城可进不得,如今又是到交赋税的时候,金城正乱得很呢!” 傅渊之挑眉, 说道, “交赋税怎么会乱?” 小二数了数铜板,把它揣兜里,说道, “金城不同于其他城, 其他城只收普遍的田赋、人头税、工商税、盐税、矿税、茶税、酒醋税等等,而金城偏偏还多出了行车税、占道税、居货税等等。” “向你们这一大车,得交不少行车税呢!” 傅渊之听他这么一说,就问道,“那‘乱’字又从何说起?” 小二叹了一口气,“这脱离不开赋税啊!金城县令派税使收税,趁机向百姓征收重税,听说那些机户,一张织机就得征三百文,一匹纱就得征二十文,绸缎更多,得五十文。” 小二比出五个手指头,神色夸张。 这跟强盗有甚区别?! 傅渊之皱眉,“这金城属于新都郡范围,新都郡的郡守不管?” 小二撇嘴摇头,“这上头的事我们做百姓如何知道。” 这时阿弟问道,“从前金城也是这样吗?” 小二摇头,“哪里可能, 都是这一个县令大人上任才出的。” 阿弟又问道,“那这个县令大人上任多久了呢?” 小二答道,“今年是第二年了。” 小二感叹, “希望大家伙能够挨过这个县令大人换任,日子就好了。” 豺狼走了,可也不知道继任的是否是虎豹。 傅渊之见话题扯远了,又问道,“小二哥还没说这乱是如何乱呢?” 小二嘿嘿一笑,“这要说咱们金城的百姓也有那么几个有骨气胆量的,见那税使收税把人弄得家破人亡,就有人把他们那六七个人全绑了,丢进了护城河里!” “这人一被丢进河里,那些簇拥的人全部一拥而散,逃的逃跑的跑,县令派兵镇压拷问,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出手的人呢!” 阿弟哼了一声,低骂,“活该!” 小二哥赞同点头,“所以说啊,这风口浪尖上你们最好绕道而行,免得被殃及。” 傅渊之把剩下的五文钱给了小二,“多谢小二哥提醒。” 小二高兴接过,“客官客气了,可否来点吃食?这附近可就我们一家茶棚。” 傅渊之又道,“那就麻烦小哥再装上二十个馒头。” 小二高兴应一声后就连忙去后厨准备了。 阿弟问道,“我们真的不去金城了吗?” 宋欢咽下馒头,说道,“你没听说那里乱吗?绕道而行更安全。” 阿弟看着阿姐,说道,“阿姐,你还怕不安全?” 宋欢正了正神色,“民不与官斗,何况车里还有那么多茶叶呢,到时候不仅得交行车税还有居货税,那我这买卖哪里还能挣钱?” 建安郡是茶都,其质量低一些的茶叶价格普遍比其他地方的低,她这一倒卖,那不就可以挣个差价了? 宋欢这么一盘算,就去进了一批货。 如今车厢里除了必备的行李,剩余的空间全被宋欢塞满了茶叶。 阿弟看向傅渊之,傅渊之点头,“还是绕开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阿弟其实想去看着,只是傅大哥和阿姐都是这么想的,他也只能作罢。 好奇心还是比不上安全重要。 颜六安慰的拍了拍阿弟。 颜六如今已经不似之前的模样,整个人,更加自信从容。 离开茶棚,只有他们四人的路上,宋欢疑惑问道,“一路过来,没见过这么不珍惜官誉的县令,这县令是不是有诈?” 这时颜六接过话,说道,“听师父说,风、马、燕、雀、瓷、金、评、皮、彩、挂十大团,若是这县令有诈,或许会是雀门捣的鬼。” 阿弟疑惑问到,“颜大哥,雀是什么?” 颜六说道,“雀,这是最工于心计的一门。 雀,也称“缺”,就是缺口的意思。 官场上的位置,哪里有个缺儿,就会有人走马上任堵上去。 这样的事要调动联系很多人,做局者运筹帷幄,直到把局做成,才腰缠万贯离开。” 颜六随即又说道,“我听师父说,很久以前也发生过一起,不过那是师父的爷爷辈儿的事儿了,我只是突然觉得很像,也有可能不是。” 阿弟总结道,“要么就是这个县令来头大,其他人不敢得罪,只能睁只眼闭只眼,要么就是如颜大哥说的,是骗子。” “到时候真要有官员下来,直接开溜,改头换面哪里还能抓住。” 宋欢赞同。 所以信息发达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但想归想,他们又不是官员,管不了这事儿。 更何况他们身后还有“追杀”呢! 宋欢对于之前那个乌龙后来就猜测,或许是紫阳书院特殊,所以专门有人在外驻守,以保证书院的安稳? 要么紫阳书院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么就是有什么重要的人需要有人保护。 她们待在里面恰巧得到了一定的保护。 否则,怎么解释外头为什么一直有人? 宋欢在那之后就一直有留心观察,确认到底是否是巧合。 而她时不时地就会去外边转一圈。 当然也不是全无收获。 只要有人在,就不可能一丝痕迹也无,所以在宋欢的不懈观察下,这才有了那些猜测判断。 而树上的头领等人,“……” 他们都快被宋欢的反复出现给弄得神经衰弱了,好在他们是专业的。 吃青团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三章被捕 宋欢一行四人决定绕开金城,但由于道路的问题,只能先进入金城范围内,再寻一条路岔出金城地界,如此只能暂时按着当前这条路前进。 只是天不遂人愿。 宋欢等人在第二天的时候就被突然冒出来的官兵给拦住了。 为首的衙役上下打量了宋欢四人,再看了看手中的图纸,一通对比下来后, 直接下令说道,“全押走!” 四人,“???” 傅渊之上前说道,“这位官爷,可是发生了何事?” 衙役哼了一声,压根不买账,“跟我们去见大人就知道了!” 傅渊之在这边还想再探听一些消息。 宋欢则看着从车厢里翻东西的衙役,捏紧拳头。 翻就算了, 还把里面的东西丢在地上, 感情不是你们的东西不知道珍惜是吧!? 衙役根本不愿意听傅渊之的废话,只一心要把他们一行四人带回金城。 宋欢四人莫名其妙的又被麻烦找上。 一路上四人都不得其解。 直至一天后,四人被带进县衙,拜见了县令,哦不,刺史,这才明白了缘由。 刺史也不废话,直接问了一旁的县丞,“是他们吗?” 县丞来到宋欢四人身旁,仔细打量了一番,不确定道,“看着像又不像, 那四人狡猾得厉害, 也不知在形貌上有没有做什么手脚。” 傅渊之把怀里的举人证明拿了出来,恭敬道,“大人,学生是天佑三十一年的举人, 这是学生的文书,还请您过目。” 在此之前,不是傅渊之不愿意拿出来,而是衙役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这文书又很重要,若是衙役不认识真伪,执意认为文书是假的,弄坏了他可没地方补,但是给刺史就不一样了。 刺史自然知道真伪。 一旁的县丞见此,连忙接过傅渊之手上的文书呈递给刺史大人。 刺史大人仔细看了看,确认是真的,这才看向傅渊之,问道,“你是阳江府之人?怎么来到了金城?” 傅渊之揖礼,说道,“学生协弟一同出来游学。” 刺史大人看了眼阿弟,点了点头,感叹道, “你能有这份心思,不错,不错, 后生可畏啊!” 刺史大人又转向县丞说道,“抓错人了,再继续派人前去追查。” 县丞和一旁的衙役揖礼应是。 待他们退下后,傅渊之这才将一路的疑惑问了出来,“请问大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刺史大人叹了口气,“前年金城县令调任,有五人冒做金城县令前来上任……” 这件事总结出来就是雀门的人杀了真正的县令,夺取委任状后前来金城做县令,在任这两年,大肆搜括暴敛民财。 而增加的行车税、占道税、居货税等等都是他们的主意。 雀门的成员组成: 美少妇:美不胜收,知书达礼,外表温柔似水,内心毒辣至极。 师爷:真实身份往往是美少妇的丈夫,或者姘头,总之两人苟合默契,狼狈为奸。 道具师傅:此人精于刻章,做官凭、官印,作伪手段高明。 杀手:此职一般由师爷亲自担任,当然也有专门的杀手。 但必须是美少妇和师爷的亲近之人,往往是徒弟、亲戚之类。 傻鸟:落魄书生,空有一腔报国之志,却无报国之门。且心智不坚、贪图美色、贪嗔痴“三毒”尽沾。 雀中的“师爷”对官场一套很熟悉,知道有很多空子可钻,就利用某些地方,交通不便,消息不灵,一旦县令有调任,便会杀人夺官凭。 而明明是五人为什么却把四人行的宋欢一行人给抓了,其原因是其中一个成员,落魄书生假扮的县令被其他四人谋害了。 而另外四人的组成刚好和宋欢四人对应。 一女三男,仅凭人数以及年龄大小,基本吻合。 宋欢——美妇人 傅渊之——师爷 阿弟——杀手 颜六——道具师傅 宋欢和阿弟面面相觑,“……” 还真让颜六(颜大哥)说中了。 下次出发一定要看日子。 宋欢挨了青峰寨那次后,就尽量杜绝能够让人引起不必要误会的事情。 谁知道,她恢复女装赶路也成了问题?! 青峰寨那次她是做男装,出了建安郡她便恢复了女装。 男装有追杀,女装又和雀门撞上,惹了麻烦。 宋欢心里呵呵,“……” 真是曰了狗了! 刺史大人感叹,“待县丞发现时,县衙早已空空无物,那四人早已携带所有银钱逃之夭夭,再进后堂,那冒牌县令已死。” 八月天热,索性发现及时,否则整个县衙都会被恶臭萦绕。 刺史大人位高,自然消息也比普通人灵通,说道,“近几年来这样的事情不在少数,只是没有传扬出去而已。” 傅渊之说道,“可以提醒官员路上注意行为异样之人。” 刺史大人摇头,“没用,虽然也提醒了各官员需要注意,但是普通官员身边怎么会配有身手不凡的侍从,若是一直抓不到他们,这样的惨剧还会继续发生,百姓也会一直处在水深火热当中。” 这几年陆陆续续几起案件,对方敛财数目竟不下百万两。 数额庞大,让朝廷不得不重视。 傅渊之心想,也没错,这一路,若是没有宋姑娘,他们哪里能走到这儿。 刺史大人又问道,“你可是要前往何处?” 傅渊之揖礼说道,“学生想去丹阳郡拜访林宗先生。” 刺史大人点头,“本官见士多矣,未有如郭林宗者。其聪识通朗,高雅密博,今之天下,鲜见其俦,是得去一趟,否则这趟游学就添一憾事矣。” 傅渊之道,“大人说得是,学生也如是想。” 刺史大人突然想起一事,问道,“本官察你路线,可经过了建安郡?” 傅渊之点头,“是,建安郡不愧是茶都,一路以来是学生见过最繁华的城池,儒释道三足鼎立,各家学说纷杂,令人目不暇接。” 刺史大人感叹,“是啊!” 还有他最爱的白鸡冠。 刺史又问道,“你可在那待了一阵?” 傅渊之说道,“学生有幸得诲安先生许可,在紫阳书院学习了一段时日。” 刺史大人噢?了一声,随即笑道,“本官没记错的话,今年的文会就是在建安郡紫阳书院?” 想他当初也是去参加了好几次的! 只是可惜,没有去到建安郡。 傅渊之道,“是,十大书院齐聚紫阳书院,旁听几日,学生受益匪浅,胜读十年书。”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四章又遇熟人 因为文会,刺史想多知道一些内容,傅渊之和阿弟便被刺史大人留了下来。 宋欢和颜六则是充当仆人角色,在一旁当“吉祥物”。 第二天晚上,月上梢头。 傅渊之和刺史徐大人正在下棋,忽然就听院里传来声响。 宋欢原本惺忪的眼睛睡意退散,瞬间清醒, 整个人立马出去查看情况。 院里的人和宋欢都僵住。 宋欢微眯着眼打量着对面的人,心想,好熟悉,她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对面的人,“……” 她最好不要认出他来。 这时,徐大人也出来了,不过, 他没注意宋欢和对面的人正在僵持, 而是把视线落在倒在地上的两个人。 一男一女。 “这两人是……?”徐大人开口。 对面的黑衣人看了看徐大人,又看了看宋欢,随即转身越过墙头快速离开。 徐大人走到两人跟前,嘴里连忙吩咐道,“快,把县丞叫来。” 小厮应是连忙退下。 宋欢则是把视线放在黑衣人消失的地方。 好一会儿后,她拍额头。 她记起来了! 是拱司卫的人! 他不是在破拐卖儿童的案子吗?怎么跑这儿来了? 宋欢把视线移到地上,难道,这两人是人贩子? 傅渊之看着宋欢若有所思的神情,抿了抿唇,没开口。 现在不适合问。 徐大人正头疼雀门案件,看见一男一女的时候心下第一反应就是让县丞来认人。 在县丞摇头的时候,徐大人掩下失落。 这帮人行踪诡秘, 想抓到人, 谈何容易。 而正如宋欢所想,这两人就是人贩子。 或许是被拱司卫的人用什么手段吓住了,嘴巴里的布条一拿出来,两人就迫不及待的把自己的罪行吐露出来。 徐大人心情本不佳, 一听内容,心情更不好了,打起精神处理了这两人。 按照两人的供词,略卖十岁以下儿童,且为他人奴婢的,判绞刑。 在当朝,尽管奴婢贱口交易已在法律上宣告不合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佑王朝就没有贩卖人口现象。 实际上,当朝的略卖人口犯罪是相当猖獗。 如天佑十年,建安郡福城的“生口牙人,或无图辈巧设计幸,或以些小钱物,多端弄赚人家妇女并使女,称要聘为妻,或养为子,因而引诱出偏僻人家停藏,经日后便带往逐处, 展转贩卖, 深觅厚利”。 又如天佑二十三年,广汉郡德城“多有浮浪不逞之人,规图厚利,于恭、涪、泸州与生口牙人通同,诱略良民妇女,或于江边用船津载,每船不下数十人”。 这里的“生口牙人”,就是职业人贩子,专门干拐卖儿童、诱拐妇女的勾当。 天佑王朝法律对这种贩卖人口的行为是严惩不贷的。 可以说是:“略人之法,最为严重。” 按《天佑刑统》,“略卖人(不和为略,十岁以下虽和,亦同略法)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因而杀伤人者,同强盗法;和诱者,各减一等。” 天佑王朝将贩卖人口的行为区分为“略卖”与“和诱”。 略卖相当于拐卖,和诱相当于拐诱。 和诱的罪行比略卖减一等。 但对十岁以下的儿童,即使是和诱,也按略卖人口罪处置。 根据这条立法,可以确知,天佑王朝如果抓到一名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将按被拐儿童的遭遇给予不同的惩罚: 凡略卖儿童为他人奴婢的,判绞刑; 略卖为庄园童工的,流放三千里; 略卖为他人子孙的,判徒刑三年; 对被略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的,按强盗法处置。 天佑王朝的强盗法很严厉,为首者一般就是死刑。 这两人一看就是对当朝律法熟知的人。 因为拱司卫那人不在,两人估计还是耍了点小心思。 宋欢没有戳破,因为她并没证据。 那些人冒着风险去专门拐有钱人的孩子去做别人的奴婢? 她不信。 背后的真实情况,怕不是如此简单吧? 一连五天,雀门的人都没有消息。 徐大人身为刺史,不可能一直在这里等着,后续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 而且也即将有新县令上任。 而宋欢等人也终于能重新踏上征程。 宋欢几人也在会稽郡的一个村庄里发现了玉米。 不过,因为它来自外国,当地人把它称之为“番麦”。 玉米对土壤要求不十分严格,土质疏松,土质深厚。 它与传统的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相比,具有很强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较好的环境适应性。 所以当地百姓除了种植水稻以外,也会留出相较贫瘠的土地种植番麦。 这为他们的食谱上又增添了一项。 阿弟吃着好吃的玉米,疑惑问道,“这个番麦只能这在里种吗?南城、阳江府、大榕树村行不行?” 宋欢说道,“当然行。” 这里对应着前世的地图,应该是浙江一带。 它们都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 再加上玉米本身就有很强的适应能力。 阿弟想了想,说道,“为什么这么好的粮食,我们听都没听说过?” 傅渊之接话道,“交通不便,消息滞后。” 宋欢点头,“而且,这对于当地的百姓是正常不过的粮食,可他们一生出去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县城,哪里会知道其他地方没有它。” 阿弟抿了抿唇,“要是能把番麦推广出去,很多人就不会饿肚子了!” 就像三娃子还有曾爷爷他们,就不用吃了上顿没下顿。 这个番麦吃新鲜的甜甜的,晒干了磨成粉还可以做糊糊,能摊饼吃。 跟稻子一样! 阿弟心里突然涌现一股异样的情绪。 他想把番麦带回去。 可是他的能力很有限,突然,他想到了一件事情,说道,“县令不是都有劝课农桑的任务吗?这里有这么好的粮食品种,他们可以跟朝廷请求推广啊?!” 傅渊之说道,“这不是一件小事。县令只是管理一县的领导人物而已,他不知道这个粮食是否能在其他郡县存活,若是失败了,他的一生就毁了,戏弄君上,这是砍头的大罪。” 傅渊之看向宋欢,“宋姑娘知道它就一定能在阳江府存活?” 见宋姑娘的模样,显然她是认识番麦,甚至很了解它的种植条件。 宋欢,“……” 她一激动,自爆了! 宋欢挠头尴尬一笑,“这,我这不是从他们种植的地方看出来的嘛!土质也跟大榕树村的差不多,毕竟我也是经常在山里混的是吧?哈哈哈……”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宝子们~ 感谢EVA.Db的月票呢~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五章观察 宋欢打哈哈算是把这件事揭过。 主要是傅渊之并没有紧抓不放。 傅渊之在宋欢身边这么久,心里其实有些想法,只是他一直没说出来而已。 如今这么问,其实也有提醒宋欢的意思。 傅渊之不管宋欢究竟什么来历,他只知道,她是他一生都要保护陪伴的人。 如此就好。 只要她能在自己身边。 有些东西,探清究竟又如何, 不过徒增烦恼而已。 阿弟想起一路以来所见所闻,又说道,“有商队!他们可以帮忙推广啊?” 宋欢和傅渊之都没有急着回答他的问题。 宋欢只说道,“这个问题,你可以先自己想想。” 阿弟咀嚼着嘴里的番麦,感受着满嘴鲜香甜味,待咽下后, 这才应了一声。 其实这件事中不仅需要承担运输推广的传播者, 还得有愿意承担后果的接受者。 突然出现了一种粮种, 且比之水稻不差,晒干后存储得当放置一年两年都不成问题的粮食,对于百姓而言无异于天上掉馅儿饼的事。 百姓没有特地的“技术专家”指导,全靠自己种植经验摸索,不知会不会成活,也不知会不会结果。 即便有胆子大的人愿意尝试,也会因为不懂其种植条件,可能导致失败,这样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还浪费了时间。 这些成本都是老百姓承担不起的。 当然,官方强制肯定不一样。 但问题就在于番麦不是强制种植。 这就在一定程度就抑制了它的传播速度。 就算是番薯,也是经过陈家六代人的努力才传至多个省。 六代人之后, 朝廷才下令强制各省种植,并附带兼职“技术专家”的县令, 这才能遍及全国。 但陈家这样的儒商又岂是这么容易有的? 何为儒商? 即以儒者之仁心经商, 不欺不诈不哄不骗, 不取不义之财, 不为不仁之事,富而好礼,兼济天下。 陈家耗时六代人的努力才等来了朝廷的推广。 所以,商队即便有这个心,也没陈家这份能耐。 而一路过来,又能看到几个如陈家一般的儒商? 朝堂局势越来越紧张。 当今在登上帝位前期尚能知人善任,政治上算得上是个雄才大略之人,在位这么多年,称雄一时,但晚年却沉溺享受,整日纵欲无度。 当今并无嫡子。 众皇子皆为庶出,都具有继承君位的资格。 当今在选择继承人问题上优柔寡断。 当朝的局势,大部分原因都因此造成。 这其中,唯有二皇子风王,四皇子璟王最有可能登上那个位置。 再加上还有一个心怀异志的武安侯在旁虎视眈眈。 天下各方势力不是想趁机为家族挣得翻身机会,就是想远离浑水保全自身,哪里还有一份兼济天下,为百姓的心? …… 宋欢几人发现了玉米,再加上阿弟有一些小心思, 几人便在村里一户姓高的人家暂时落脚。 这里是会稽郡越城下辖的长留村。 比阳江府等级排在上游的上村的村落还要好一些。 当地人因为有水稻、番麦、番薯之类的粮食, 基本能一日两餐管饱。 这日 阿弟又让傅渊之和宋欢陪同去了高家种植番麦的地里。 阿弟对农事并不是一无所知, 相反,因为和梁家几年接触下来,他相比宋欢还知道一些诀窍。 比如什么时候下雨水稻得到灌浆,这样当年的水稻才能长得饱满。 比如学会看天气,如果天气不好的话,就得提前收稻,以免下大雨把谷粒都砸落了,等等。 阿弟把记录本以及阿姐制作的炭笔拿了出来。 他昨日征得了高家主人的同意,可以把他们已经摘完番麦的番麦杆拔出来。 反正不拔,他们也得踩断丢地里,等它们晒干了后才会拿回家里引柴。 阿弟先是观察了生长最好的一片土壤。 地势较平坦。 土层深厚、质地疏松、通透性好。 肥力中等以上。 保水、保肥力较好。 而太过贫瘠,石头比泥土还多的土地是种不活它的。 这是高家人告知的经验。 毕竟在五六月的时候已经被晒死,现在也看不到了。 阿弟一一把观察结果记录在书中。 接着又观察了玉米,傅渊之在观察的同时,也把它的形貌描述写了下来,“干叶类稷,花类稻穗,其苞如拳而长,其须如红绒,其粒如芡实,大而莹白,花开与顶,实结于节,真异谷也。” 观察完后,阿弟就把番麦根部的土慢慢用手扒拉开,尽量不伤到它的根系。 宋欢和傅渊之见此也蹲下帮忙。 一刻钟后。 三人把番麦根拔了出来。 阿弟和傅渊之大致估量了一下。 番麦根系大部分集中在一尺左右范围内,少部分根系延伸更长。 因为没有工具,暂时不能探究会延伸至多长。 但是从这里就能够知道,番麦需要的土质至少得有一尺以上的深度。 其实,宋欢觉得可以在这些植株的侧边,挖出一个坑出来,到时候可以直观得到一个类似生物课本上的根系结构示意图。 不过,有了之前的不小心,在没有更稳妥的婉转提示之前,还是用这种老办法吧,不过就是速度慢一些而已。 宋欢见阿弟和傅渊之都在观察玉米本身的情况下,还在观察地势和土壤,可偏偏就没有想到气候的问题。 宋欢咬咬牙,心一横,面上做出一副刚想起的模样,上前提问(醒)道,“阿弟,之前听你提起雨水给稻子灌浆的事儿,这番麦颗粒这么大,是不是需要更多的雨水?” “而且,这土好像也比其他地方的要更湿润一些?” 阿弟被这么一提醒,再仔细观察了一下,还真是! 随即用沾满泥巴的手拍额,开心道,“是哦!还是阿姐观察更细致!” 阿弟这么一说,又急忙把这些因素加进去。 宋欢见他在记笔记,又走到另一片玉米地,那里有一小块被大树遮挡住阳光的几株玉米。 宋欢做惊疑状,说道,“咦?这几株怎么比其他地方的差那么多?” 阿弟和傅渊之也跟着过来,阿弟打量了一下周遭的环境,说道,“很有可能是因为照不到太阳,它被这棵树挡住阳光了,所以才长得没其他地方的好!” 宋欢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很有可能!” 阿弟连忙又把这一种可能写进了记录本里。 后面没说话的傅渊之默默观察番麦,神色自若。 宋欢引导得太过明显,他看出来了。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宝子们~ 感谢余木子美美的妈咪的月票呢~ 第二章今天13点哈~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六章番麦 阿弟观察完后,归纳总结自己一天下来的收获,待高家的人劳作回来后又继续请教道,“高叔,你们是从几月开始种的番麦?” 被唤做高叔的人,一身布衣,身上有一种因为常年劳作而携带的疲惫感, 不过精神上还算不错,只见他回忆道,“是四五月左右。” 高叔第一次被读书人这么尊重,还真是新鲜体验。 高叔一谈起来就停不下来,“这番麦在天气慢慢暖和的时候种下来才容易存活,其实三月份也可以种了,但是我们要种水稻, 这时间上就耽误下来。况且番麦晚一两个月种, 它也能活下来。” 阿弟听高叔说到水稻, 就想起他看到田里那青青的禾苗,问道,“高叔,你们是种两季水稻是吧?” 高叔点头,“我们这里种早稻和晚稻。早稻是三月种,晚稻是六月种。” 阿弟突然想到,激动问道,“那这番麦是否也可以分两季种?” 高叔想了想,说道,“我们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除了水稻,他们从未想过其他庄稼也可以分两季来种。 不过一会儿,高叔就摇头叹息, “就算能分两季种,我们也种不了。” 阿弟疑惑问道, “这是为什么?” 高叔用脚跺了跺地面, “肥不够啊!” “溷肥、厩肥给水稻, 蚕矢腐熟追肥麻田,哪里还有多余的肥给番麦。” 阿弟点头,下笔记住。 随即阿弟就问向傅渊之,“傅大哥,我记得《诗经·周颂》中有‘荼蓼朽止,黍稷茂止’”。 这句诗说明了杂草腐烂后可肥田。 傅渊之点头,“是,高叔,你可以把杂草堆积,利用现在天热和降雨沤腐它们,这样你们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肥。” 高叔摇头道,“这法子我们也用了,可是它的肥力依然不够用。” 其实也不是说不够,只是大家都知道这个方法,哪里能有那么多草来给这么多人家沤肥。 那是一到春天,恨不得把山上的树叶子都给薅光了。 大家水田和麻地都挺多,需求量大,不能再留出多余的肥供给其他庄稼。 阿弟自顾出神,喃喃说道, “怎么才能解决肥料不够的问题呢?” 大榕树村只种一季水稻,肥也能勉强够用, 但是长留村就不一样了。 傅渊之看着阿弟出神,也没打断他,只是接过话题继续问番麦的问题,“番麦是只有长留村种植吗?高叔。” 高叔摇头,“我知道的就是附近几个村都有种植,大家都有些错综复杂的亲戚关系。” 傅渊之想,估计是靠着外嫁姑娘得来的消息。 傅渊之又问道,“这番麦你们种植了多久了?” 高叔想了想摇头,“我出生起就有了,哪里会想去问这东西有多久。一直以来就这么传下来的,这番麦能放得久,只要晒干了,拿一个番麦的量就能得好几垦的苗。” 高叔一说起种植番麦就停不下来,“等到了下雨天,地里湿漉漉的,就去挖塘,丢进去三四粒,过后就会长出两三株苗,嘿,你说它也真是厉害,跟指甲盖大小的一粒,就能种出那么大一株番麦杆,一株还能结出一个番麦,有些长得好的还能结出两个呢!我们村多数人能有现在的日子,全靠它支撑。” “不过也不能下太多雨,我记得有一年下雨下的特别多,后来它们就生病了,不过还是比水稻好养活。” “以我的经验,雨水多了,太阳不出来,没有及时把雨水晒干,就会让它生病,番麦的收成就不会很好,稀稀拉拉,而且还会长很多杂草。” “太旱了也不行,就跟水稻一样,影响它的出产量和品质。” “只要当年风调雨顺,雨水不是特别多,也不是特别旱,番麦就长得特别好。” 傅渊之继续把心里的疑惑问出,“刚刚您说番麦种子,你们是如何挑选并且保存到第二年的呢?” 高叔一副这很简单的模样,说道,“就跟水稻一样,把它们晒干,等来年种下就行了。” “遇到下雨天,湿气很重呢?”傅渊之问道。 高叔道,“烤火,把它放在我们烧火的附近,或者挂在厨房的墙壁上,这样它在经常烧火的地方就能不会变湿变潮。” 傅渊之记下。 其实庄稼都有异曲同工的地方。 番麦和稻子种植前后差不多。 高叔又想到了一些,补充道,“番麦苗还要查苗、补苗、间苗、定苗。” “像我们丢进去三四颗,有些好的就全部都长出来,有些不好的就只长一两株,但是长太多也不行,这样他们就会互相争水争肥争光,到头来几株都没把番麦长好,所以要有舍有得,留下长势最好的那一株就行了。” “我们还有个口诀,间密留稀,间小留大,间病留壮。” 这时已经回过神的阿弟立马把口诀记下,他看着番麦又问道,“像这种新鲜扒下来的番麦,直接晒干能做种子吗?” 高叔连忙摆手摇头,“那肯定不行!我们都是把它们留在地里,等它黄壳了才掰下来,再放到廊檐下晒干,一两个月后才能留做种子。” 阿弟立马把这个知识点记下。 那他想拿走一些去做种子,也得等它们自然晒干了才行啊。 其实问到这阿弟和傅渊之对番麦也算是有一定了解。 只是有很多地方还需要再捋一捋,把不懂的地方再总结出来。 比如什么程度的降雨量是适合它生长? 比如什么样的气温温度是适合他拔节、开花、灌浆的问题。 还有土壤、肥力、光照的区别,它们会因为这些因素长成什么样? 阿弟有心想推广这个番麦,那就要把这些都了解清楚。 而长留村和附近几个村都有百姓在种植这个番麦,那就为他提供了了解实践的基础。 所以当阿弟说出,他想留在这里等到来年种植番麦的时候,宋欢和傅渊之都没有意外。 而且现在他还可以跟里正协商一下,借出一小块地方试着种第二季的番麦,看能不能成活。 若是能成活,那长流村这一地方的村民就可以种植两季的番麦,就更不用担心吃方面的问题。 而且因为这里不缺番麦,还可以从番麦自身角度出发,看能不能研发出,在蒸煮和磨成粉做糊糊、饼的吃食的基础上,还能不能再开发出其他的独属于番麦的食谱。 想买一本书,居然没有了,绝版了,嘤嘤嘤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七章番麦生长 一阵焦香味传出屋外。 正在把今天的情况做个记录的阿弟默默叹了口气。 最近他们已经吃了番麦爆米花、素炒番麦、番麦糊糊、番麦饼、番麦饼里放菜丁,等等。 不知是不是他的幻觉,他总觉得他更衣的时候都是一股番麦味。 阿弟打了个颤,把浮现的“恐惧”情绪压下,先做正事。 长留村的里正听了傅渊之和阿弟的请求,没过多久就召集村里的各户当家人开了个短会。 众人反应不一。 直接给一块地不实际,还得开荒, 这不是傅渊之他们想要的。 所以这就得用现成的耕地。 地方虽要得不大,但是大多数村民并不是很乐意把自己的耕地挪出来一些,其中不富裕的人家占多数。 况且,对方还是两个外乡人,虽说有功名在身,但人家的根不是长留村, 且不会久待, 所以这也就更没什么人乐意。 里正得到了大家的回复, 转头就把自己的地借给了傅渊之他们,以他的地位和家底,借出一块长三丈宽一丈一左右的耕地还是可以的。 不过,里正有条件,就是让傅渊之这个举人当他家孙子的临时先生。 村里其他人虽然对能考上功名的读书人很眼馋,但多数还算有自知之明,不会有不符合自身情况的幻想。 当然这并不代表以后就不会,如今村里已经有小半部分人开始存钱准备让下下一代有进学堂的资本。 一代一代积累下来,总能越来越好。 在没解决温饱的前提下,想要供出一个吞金兽那是不可能的。 那块地距离高家不是特别远,走上半刻钟的时间就差不多了。 阿弟花了一文钱同高叔买了七两的番麦种子。 有高叔这个技术指导在一旁免费指导,他的困难度直线下降。 八月份的天气很热,少雨, 泥土湿度不高。 高叔就让阿弟把种子先泡了两天水。 待番麦种子发了芽再放进挖好的塘(小坑)里,大约三寸深, 再盖上一层薄薄的土, 以免泥土过重压住它,反而不能破土而出,最后浇水就静待番麦发芽破土。 苗期: 第三天,破土。 第七天,胚部发芽幼苗,两片叶子,出土约一寸。 第十天,幼苗生长高度约为三寸。 拔节期: 第二十天,番麦进入了三叶期。 三叶期是番麦一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 这时候可以间苗、定苗。 间苗、定苗是确定密度的关键环节。 这里就要用到了高叔的口诀。 另外留苗的时候还得多留五分之二,以防备损耗。 第二十七天,番麦从自养生活,转向异养生活,(种子营养消耗殆尽。) 第四十五天,玉米已经能长到十到十二寸左右的高度。 第五十五天,除杂草,否则杂草吸收走更多的营养,不利于番麦的生长。 第六十二天,经过两个多月的生长,番麦已经长到了差不多三尺高。 第七十天,番麦进入另一个重要节点。 穗期阶段: 穗期是指番麦从拔节到雄穗开花。 也称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并进阶段。 第九十天,番麦到了开花季节。 雄蕊开花(散粉)会稍微早于雌蕊开花。 雄穗在开花的第5天到第8天时间里能产生非常多的花粉粒。 番麦的花粉很小很轻, 有点微风, 成熟的花粉撒落, 就会给长在同一株上或其他周边植株上的雌蕊授粉。 第一百零五天,阿弟的玉米种植宣布失败。 如今已经进入十二月,天气寒冷,玉米根本不能灌浆。 如果有温度计的话就能够知道,灌浆期的温度要求是在二十度至二十四度左右。 而冬季的温度如何能让它继续生长下去。 所以记录本的最后一页写上了四个字,结果失败。 不过,阿弟还是觉得第二季的番麦可以种植,只是时间得提前。 时间过得飞快,已经步入了腊月二十四。 腊月二十四为灶君诞。 这里的人认为这日祭拜灶君是欢送灶君返回天庭,敬请多多保佑人间之意,因此本地又称此节为“送灶”或“谢灶”。 拜祭还要敬献饴糖,目的是让灶君爷“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 傅渊之今日不用去里正家教导里正孙子,所以就把里正昨日送的红纸拿出来。 入乡随俗,傅渊之把红纸上写下“定福灶君”四个字,宋欢等墨迹干了后就把它贴在了灶壁上,作为灶君神位。 今日家家户户都要换灶君,神位贴上新写的定福灶君字样,等到了戌时中,各家各户的女主人这才开始拜谢灶君。 因为宋欢四人目前打算未来一段时间都会借住在长留村,天一冷,高叔一家就去隔壁和他大哥一家挤一挤住下了。 村里没有多余的空置房,高叔也想挣点房租费,就这么安排了。 他们挤挤无所谓,钱到手才是正理。 宋欢四人的吃食都是跟村里人买的,一是便宜,二是方便。 高叔媳妇儿端着一碗自己做的腌菜拿过来。 这时宋欢在厨房里准备做吃食,今天她终于是放过了番麦。 宋欢抬眼就看到了高叔媳妇儿,扬起微笑,喊道,“婶儿来啦?” 高叔媳妇儿姓康,五官深邃严肃,不过她只是看着凶而已,其实非常心细,心底软得很。 前两天她见阿弟打了几个喷嚏,后脚就端来了热姜水,说是给家里孩子煮的,还有得剩就端过来让她们喝,驱驱寒气。 对面一大家子哪里能够说有剩? 还不是特地留出来的。 宋欢对这个长辈很尊敬,直接放下手中的活,热情迎了上去,“婶儿怎么不多穿点,不然高叔可心疼了!” 康氏冰封一般的严肃神情一瞬间的融化,面上拉出不常有的带着些僵硬的慈祥表情,“你这孩子,净说些不着调的话。” “今天是要祭拜灶君,这事儿可马虎不得,我们平常百姓做得最多的就是腌菜,拿来祭拜也算是给灶君一个念想。” 宋欢掩盖住笑意,很严肃地接过来,“多亏了婶儿的记挂,我们这做小辈的,没有长辈在旁还真是很多事情都干不顺。对了,您稍等我会儿,我也有个东西给您。” 宋欢不一会儿就把颜六买回来的饴糖拿了出来,说道,“上次兄长一个没注意让那卖糖的老板给坑了,一下子买太多,我们也吃不了这么多,婶儿带回去让几个弟弟妹妹们帮忙分担些。” 糖可是好东西。 若是放平日她是一定不会要的。 可不好就不好在家里已经没糖了,祭拜灶君必不可少的一样供品就是它。 康氏也是很少接收别人的好意,且对方还是个小辈,有些黑黄的两颊快速飞过一抹红色,只有些结巴地说道,“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下次再要买糖,让你高叔带着去,保准不让那黑心的老板坑了!” 宋欢笑眯着眼,甜甜应了一声。 感谢昨天投票的书友们~ 感谢可乐生姜的月票票~ 今天13点见哈~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八章瞎猫撞上死耗子 灶君诞一过,宋欢就经常发现康氏会经常到村头张望,过不了多久又会回家,如此反复已经有两三天了。 腊月二十六 宋欢从山上下来,刚巧碰到正准备往回走的康氏,喊道,“婶儿。” 康氏心不在焉, 刚才压根就没看到宋欢,听到了宋欢的叫声,她这才回过头来,“小宋这是刚从山上下来?” 宋欢点点头,“婶儿是有什么事儿吗?” 康氏叹了一声,满脸担忧,“大郎已经去城里好一段日子了,之前说是灶君诞那日就会回来,可现在都二十六了,他还没回来,我这不是怕他出什么事儿吗?” 宋欢说道,“估计是有什么事耽搁了吧?” 康氏摇头,“哪里能有什么事儿?同村的李大郎都已经回来了,问他,他说大郎说有事儿要干,让他先回来。你高叔去城里找人也找不到,这死孩子有什么事也不知道提前回家说一声,让家里人干着急!” 宋欢和傅渊之原本计划着明天去城里置办年货,就说道,“大郎是在哪个地方找的短工?明日我们去县里帮您再看一看,找一找。” 康氏想了一想觉得也好, 然后就告诉了宋欢一个地址。 翌日,宋欢和傅渊之来到高大郎打短工的地方, 那里的管事说二十四那天就结束了。 宋欢说道, “康婶说县城也没有他们的亲戚, 那他应该没地方可去啊。” 傅渊之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说道,“可是被什么事绊住脚了。” 傅渊之说罢就拉住一个急匆匆往前跑的人问道,“这位小兄弟,你们这么急是要干什么去?” 被拉住的小兄弟打量了傅渊之和宋欢一眼,然后才说道,“县令大人开始审案了,我们大家伙都去瞧热闹呢!” 小兄弟说罢就想离开,耐不住傅渊之继续追问,“小兄弟可知是什么案子?” 小兄弟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听鼓声一响,那不就是有案子了?” 马上就要过年了,这时候有案子,大家伙去瞧个热闹,过年大家吃饭也有谈资了。 小兄弟不想耽搁,再晚点去就占不到好位置了。 傅渊之和宋欢对视一眼,宋欢试探性问道,“不然我们也去看看?” 按照套路, 指不定能在最热闹的地方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傅渊之点头。 两人到的时候已经开审了, 宋欢努力看清里面的人,心头一阵失落。 里面没有他们要找的高大郎。 宋欢放下背篓,看着衙门口挤作一堆的人,“怎么办?” 傅渊之说道,“先等等吧。” 这里人多,仔细看,就能把小半个县城的人看到。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不会定在原地不动,他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找也未必找得到。 他若是真遇上什么事,在县衙外等着,碰上的几率反而是最大的。 如此两人就在县衙外等着,因为公堂需肃静,里面县令和堂下之人的声音能够清晰传入耳。 惊堂木啪的一声巨响后就传出来县令的说话声,“你是李三?” “小人是李三。” “你可知本官找你何事?!” 李三想着自己并没有犯什么事,并不是很害怕,说道,“小人不知。” 县令说道,“日前本官收到公文,说塘城最近抓到了一个在塘江中抢劫的强盗,供认有一同案犯,住在我越城,其姓名、住址、相貌均指向你,你可还有什么说的!” 李三一听,面色大惊,连忙磕头,不住大喊冤枉,“小人冤枉啊!小人根本不会驾船,也从未去江中抢劫啊!” 县令大人一拍惊堂木,厉声说,“大胆盗贼,尚敢狡辩,你未抢劫,为什么别人说你参加了?你屋里还藏着劫来的各种财物!赶快一一招供!” 那位李三这才知道厉害,吓得直哭,为了洗清自己急忙将自己家中财产一一列了出来。 几丈布是自己家里婆娘织的,稻谷若干是田地里收的,有钱若干,是邻居张四还来赎契的。 县令大人听了,一一记下,然后说,“你说的可都是真的?” 李三连忙点头,“是!小人说的都是实话,千真万确的啊!” 县令大人嗯了一声,说道,“传张四!” 李三这时还没有意识到这事背后真实的原因。 他看见张四,满眼希冀。 县令大人看着张四说道,“李三所说的八十两,是否是你还给他的赎银?” 张四说道,“是!” 李三很感动,以为这事儿能揭过了,谁知道,县令大人又突然说道,“那你为何之前不承认这是张四还的八十两银?” “张四是不是帮你做假证了?!”县令大人声音突然又凌厉道。 张四一听,连忙伏地,嘴里大声说道,“小人没有!小人没有啊大人!” 李三一听也急了,这是还没洗刷自己是同犯的罪名呢,只连忙把之前赖张四的银钱事情交代出来,“今年年初,张四家的二郎玩耍时从坡上摔了下来,摔成重伤,为了给二郎治病求医,张四将他房屋契约以九十两典给了我,说好了今年年尾赎取。” “这不,二十二那天到了约定日期,张四来还钱,只是他手里只有八十两,说过几天他媳妇儿把银钱借回来了就再把剩下的十两银子还给我。” 县令大人问向张四,道,“后面的十两银子还了吗?” 张四立马回道,“二十四那天就去还了,只是……” 张四看了眼垂头脸红的李三说道,“只是,李三却不肯将房契退给小人,还说从未收过小人之前还的八十两银子。” 李三为了洗清同犯的罪名也承认下来,“是,是的。小人,小人,一时鬼迷了心窍,所以就……” 县令大人见事情已经判清楚了,直接让李三将房子契约文书还给了张四。 原来在李三赖账后,张四一气之下告了官,并把事情缘由告诉了县令。 县令大人确实也收到了公文,只是对方并不是李三而已。 县令大人这一招出来,就把事情理清,而李三此时也看出来了,哪里有什么同犯,不过是诈他而已,目的就是把契约还给张四而已。 县令大人刚准备退堂,便有人趁着衙役没反应过来冲进公堂,嘴里大喊青天大老爷为他做主。 宋欢和傅渊之此时也看清楚了,这来人不就是高大郎! 宋欢想,她都准备离开去买年货了,这人就这么出来了? 还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九章解决办法 县令大人看着堂下跪着的少年,“……” 被迫加班的感觉真难受。 县令大人无奈坐回去,把官帽扶正,清了清嗓子,这才一拍惊堂木,问道,“堂下何人, 所谓何事?” 而宋欢和傅渊之也趁着大家没反应过来之际,钻进了第一排观众席。 傅渊之低头看着宋欢握着他的手,柔若无骨,却也带着一层薄薄的茧。 热意从手上传递过来,傅渊之只觉得自己耳朵热腾腾的,怕是快冒烟了。 这个时间高大郎已经把自己的来历交代了清楚。 县令大人又问道,“那你因何事要本官为你做主啊?” 高大郎这才把事情经过说出来,“小人在街上听到了卖玉镯的货郎的吆喝声,他背着一个小木架,玉镯尽数挂在其上,他边走边吆喝,小人就想买一个镯子回家送给家人,谁知道因为跑得太快,不料刚拐出院墙的时候,就和那卖玉手镯的货郎撞了个满怀,货郎和他背的小木架全被撞倒在地。” “待货郎把背上的木架解下来时,木架上和地上全是碎片,一个完整的玉手镯都没有了。” “小人知道是自己撞下大祸,小人愿意赔,可是那货郎竟说那玉镯子有三百个,要小人赔三十两银子。小人看那些碎片哪里能有三百个玉镯子, 这不是想讹人吗?所以小人想请大人帮小人断一断。” 县令大人说道,“那货郎呢?传人把货郎带上来。” 货郎衣衫有些凌乱, 背上背着一包袱, 很显然, 就是那玉镯子的碎片。 就见他一脸苦色跪在堂下。 县令大人直接下令,让货郎把碎镯子铺开,让大家伙看一下。 货郎听话的把碎镯子铺开。 县令大人仔细观察了一下,直接说道,“你确定这是三百个的量?你这个木架最多也只能挂六七十个吧?” 货郎眼神瑟缩,随即说道,“大人,小人该死!小人不该骗他,但是这也有一百五十个啊大人!” 站在宋欢的这个方位角度,就能看到货郎眼神闪烁,显然,他还是没有说实话。 这时高大郎也哀求喊道,“大人,这数量绝不会有一百五十个啊!” 高大郎看着货郎,气愤说道,“都到这里了,你居然还不说实话!” 货郎不为所动,伏地,直接说道,“大人!小人没说谎,真有一百五十个啊!” 一时之间两方竟僵持不下。 县令大人一时也没想到有什么好方法解决。 这时傅渊之附耳对宋欢说了句话, 宋欢定定看了一眼地上的碎玉镯后,随即便钻出人群离开了。 傅渊之待宋欢离开后这才借着时机对着堂内的县令揖礼,开口道,“大人,在下有一法子能够识别这碎镯子到底有多少个。” 县令大人看着傅渊之一身儒衫,脚下是长靴,便知他至少是秀才的身份,神情从一开始被打扰到恢复常色,“这位是?” 傅渊之把随身携带的文书放在手心,一旁的衙役见此,上前接过文书呈递给了县令。 县令一看,眼底划过一丝诧异,随即微笑,把文书给回了衙役,待傅渊之把文书放好后,县令问道,“傅孝廉可有什么好主意?” 傅渊之揖礼,随即说道,“学生的法子还得等一个人回来,不用多久,在这段时间大人可好好休息会儿。” 县令大人点头,“那就静待傅孝廉的安排。” 一刻钟的时间,宋欢便回来了,只见她对县令大人行了一礼,随即才把一个用帕子包好的东西递给了傅渊之。 傅渊之向着县令揖礼道,“大人,学生可否问货郎几个问题?” 县令摆摆手。 傅渊之这才把手中的东西打开,一个和货郎卖得差不多的玉镯子出现在他手中,他走到货郎跟前,说道,“你仔细看看,我手中这个玉镯是否跟你之前卖的玉镯相差无几?” 货郎一时间看不懂傅渊之的操作,只左右细看一眼后就老实点头,“差不多。” 傅渊之又问,“大小也差不多?” 货郎点头。 傅渊之又再次确认,“你拿着,看看手感、重量是否也接近?” 货郎一头雾水,接过玉镯,敷衍的摸了摸玉镯子,再掂了掂重量,点头。 县令大人此时也和货郎一样,不懂傅渊之到底要干什么,不过他是县令,当然不能表现得那么无知,即便心里有疑问也不能当下问出。 傅渊之满意点头,直接向着县令揖礼道,“大人,学生问好了,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县令一脸“我看懂了,我很满意”的神色,满意点头。 天知道,他只是强自假装而已。 傅渊之又说道,“可否跟大人借用一物?” 县令点头,“傅孝廉只管说。” “戥秤。”傅渊之说道。 县令挥了挥手,衙役立马下去把戥秤拿了上来。 到这一步,县令算是看明白了傅渊之背后的意思。 只心里懊悔,他怎么没想到呢! 一定是李三那个案子让他脑子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接下来就要运用到小学所学习的四则运算中的除法。 总重÷单重=总个数 在货郎的惊愕下,傅渊之从一堆碎玉镯中得出了玉镯子的数量。 不需要拼凑,只需要简简单单的把碎镯子的总重量以及单个镯子的重量称出来,再进行运算就能得出结果。 结果就是,六十三个玉镯子。 县令大人对着货郎厉声道,“你竟敢欺骗本官!” 货郎这回是真的怕了,整个人伏地发抖,慌了神,嘴里直说道,“小人一时鬼迷心窍,鬼迷心窍,还请大人宽恕小人!” 这么多人围观,说宽恕就宽恕,那县令还有何威信,这鸡他是“杀”定了! 县令直接下令让高大郎把六十二个的玉镯子银钱还给货郎。 但因货郎欺骗县令,最后还得了二十大板以作惩戒。 按一开始货郎三百个三十两的喊价,算下来就是一个镯子一百文。 六十二个镯子就是六千二百文。 高大郎苦着脸,这二百文他拿得出,六两银子可是拿不出了啊! 最后还是傅渊之借给了高大郎,这才把钱赔了。 高大郎当然也不能吃亏,钱是赔了,见货郎并没打算把碎镯子给他,他直接就一把抢了过来,瞪眼道,“就算是我买的!” 货郎,“……” 还不带货郎有什么话说就被衙役拉下去打板子了。 高大郎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否则高叔也不会让他跟着同村小伙伴出来打短工。 高大郎特别感激傅渊之的帮助,只说道回家就让他爹还钱。 傅渊之失笑,“无事,待我们离开长留村再算吧,这钱就用来抵扣房租,有剩余再说。” 高大郎面上有些不好意思,心里却直叫苦。 他爹当初能把房子赁给傅大哥他们就是看重了那几两的房租,现在倒好,全给他弄没了,住住不好,还得倒贴钱出去。 想想他就腿疼。 感谢今天投推荐票的亲们~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章mài lǎn 不出意外的,高大郎到家的当天,高叔知道情况后,追着高大郎打了一个时辰。 阿弟听着那惨叫声都不自觉地离远点。 过后,高叔拿着家里的积蓄六两多银子过了家里来。 “我听大郎说了,这事多亏了有小傅的帮忙,否则还指不定是什么结果。” “这钱肯定得还, 这屋子你们想住多久住多久,那房租不用交了,没有小傅,我们家都得倾家荡产!” “不不不,就事论事!难道大郎的命还不值这点房租费了?!叫你们收着就收着!你们可是我们高家的恩人!贵人啊!现在想想我都后怕!” 最后傅渊之收下了六两外加一百文钱,那一百文就是宋欢去买的那个玉镯。 高叔和康氏事后不止一次庆幸, 还好托宋欢和傅渊之去了城里,救了高大郎。 三十两银子那得多少银钱?! 他们这一辈子都没见过三十两! 高家要是赔出这一笔银钱,那真是倾家荡产, 什么都没有了。 这次事后,高叔对宋欢等人的态度又有了细微的变化。 一开始只是想挣那点房租钱,两方也就是稍微好一点的租客和房东的关系而已。 但发生了高大郎的事后,租客的关系就转变成了恩人的关系,交集更密,甚至高家炒了点带肉的菜都得分出一些过来给宋欢他们吃。 好在宋欢他们不会一直待下去,否则这么一直送下去,那也是不小的开销啊! 而高家更是下决心以后也要供出个读书人来才行。 一段时日的相处下来,高叔说不出什么感觉,但是就觉得读书人,真好! 在腊月二十四拜过灶君之后,百姓们就要选定一个吉利的日子做团年, 即全家人聚集到一起吃团圆饭。 其实当下这个年代哪顿饭不是团圆饭? 只是因为日子特殊,所以这顿饭也显得更为重要。 所谓吉利日子, 通常是根据历书来定, 如果历书上写的是当日为“吉”,则诸事皆宜, 自然可以做团年。 如果写的是“凶”, 则做什么事情都不利,自然也不能在此日做团年。 “中”则是居于“吉”和“凶”之间,如果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就不用这天,如果不能再做选择,定在这一天也行。 按照当地的习俗,只要是吉利的日子,腊月二十四之后的任何一天都可以做团年,而并不一定要等到腊月三十,也就是旧年的最后一天,但大部分的人家还是会选择旧年的最后一天,即除夕做团年。 除夕这天,家家户户都要将家里打扫干净,换神堂及各处符刻桃木牌。 有了在鹿县过年的经历,这一次大家在外过年,适应良好。 这段时日里,阿弟除了记录番麦的各种生长情况,读书识字时间以外, 其他时间多数都在和村里的同龄人的打交道。 有那交情好的, 还会带着阿弟一起去山里捡板栗等等。 除夕当夜, 宋欢四人一起过年。 去年吃了年夜饭后,傅渊之和颜六就去了梁家,所以正经算下来的话,今年才是他们四人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年。 大年初一 天亮不久。 屋外传来一阵热闹声,隐隐约约听到“mài lǎn”两个字。 不一会儿,家里传来了敲门声。 阿弟推开门,打了个哈欠,看见来人喊道,“三郎。” 高三郎说道,“宋忆,你动作快点,跟我们一起去卖懒!” 阿弟一时间没懂“mài lǎn”是哪两个字。 高三郎也不管糊里糊涂的阿弟,拉着他一起进屋,正好看见出到院中的宋欢,他热情喊道,“宋姐姐,新年好!” 宋欢笑着回了他一句新年好,随即看着他手里拿着一根香一个鸡蛋,疑惑问道,“你这是要做什么?” 高三郎并不知道宋欢等人大年初一是没有卖懒这个习俗的,他只说道,“宋姐姐,你快点给宋忆点香,煮鸡蛋吧,我们要一起去卖懒。” 宋欢大清早的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活动,只猜到是这里的习俗,听着三郎的话,连忙地给阿弟点了香,煮了鸡蛋。 然后就看着高三郎教阿弟一手拿香一手拿鸡蛋,一起跑出屋外后,就一直在外边喊卖懒。 宋欢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mài lǎn”活动出来进行的全都是男孩子,平日见到的女孩子一个都没出来。 是否因为男孩容易偷懒,所以要去把它卖掉,还是一种男权社会的体现,这就不甚清楚了。 宋欢问了康婶才知道原来“卖懒”,顾名思义就是把懒惰卖掉。 这项活动只在十二三岁及以下的男孩子中进行,其中当然也少不了大人们的参与。 大体的做法是大年初一天亮不久,父母或者祖父祖母给小孩点着一炷香,煮一个鸡蛋,让他们拿在手上,跑到屋外边叫喊卖懒,边往村外社坛走去,把香插在社坛的香炉上,然后把鸡蛋吃掉再回家。 一般都是邻居几个小孩子一起进行。 这个活动也让孩子们从小就记住这一承诺,他们是已经卖了懒的,从此之后就不得偷懒。 宋欢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也是一种励志了。 问清楚缘由后,宋欢也给傅渊之和颜六每人一香一鸡蛋,推出门外卖懒去了。 美名其曰入乡随俗。 傅渊之哭笑不得地站在门口,看着已经傻愣住的颜六,说道,“一起吧。” 傅渊之想,早点完事早点回。 好在身边还有个颜六。 他不是独自一人。 颜六木讷地点头。 他自觉挺勤奋,已经不需要再去卖懒了。 但是,气氛既然烘托到这了,不干也不行。 这里的春节很热闹。 锣鼓喧天,狮子麒麟一齐舞动,洋溢着喜庆祥瑞的气氛。 舞狮的套路很多,有睡醒出洞、过桥、采青等。 舞麒麟有凤凰伴舞,名字叫做麒麟引凤。 他们上下翻动,时而腾跃,时而跨越,时而俯瞰,时而高张,恰似一头猛狮威风凛凛,所向披靡。 春节期间热闹,但也不是只顾着玩乐,有很多事情还是得做的。 家里的父母或者祖父祖母已经开始去割野草,拿去田里用泥巴沤肥,或者丢在田边“祖传”下来的土坑里沤肥。 如此,三四月犁田种地就能有肥用了,不用再额外等它发酵。 用了再沤,沤完又用,如此循环。 正月二十 这日长留村要进行祭祀活动。 因为他们认为这日是土地公的诞辰,为向土地公祈福,庇佑一年风调雨顺。 活动地点就安排在长流村祠堂前的空地上。 全村男女老幼,近千人汇聚,甚是隆重。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一章新途 自天佑三十三年至三十五年,天佑朝吏治败坏,各制度的破坏使得天下百姓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 其中以盐课尤甚。 天佑三十三年,江宁府府尹李郢被下狱,凡与李郢有过交往的一百余文人,皆被收执下狱,污为党人。 天佑三十四年, 都乌等朝臣上表为李郢申理,李郢与“党人”们虽获释,却被勒名于府,终身禁锢不用。 这次的党锢之争,以牢脩告奸为导火索,两王一侯的争端彻底搬上明面。 ——记《天佑史书》延和癸卯年丙辰月 辛亥年 壬辰月(五月) 朝廷先后给百姓带来了两个不好的消息。 第一个是加赋。 加赋的名义是辽东战事紧急, 军饷不足。 每亩加赋三厘五分。 一文=十厘 虽说这种是临时性的,事毕即止。 但这战事会维持多久,百姓岂会知道, 只知道大家又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 第二个就是粮价涨了。 有战事,物价就会上涨,其中当然就包括粮价和盐价。 粮铺里的米价一夜之间涨至十五文一斤。 盐从三十文一斤涨至五十文一斤。 目前都还有上涨趋势。 这个消息对游学的四人来说人非常不好。 他们不能再在长留村待着了。 五月二十三 宋欢四人整理好了物什,同高叔一家以及里正辞别。 阿弟对着高三郎说道,“你看好我种下的那一片番麦地,它们若是能在七月上旬成熟,你们就能种第二季番麦。” 高三郎很认真的点头,“我会的!你放心!” 事关肚子的问题,他不会马虎的! 高三郎不放心说道,“现在外面乱得很,你们还是赶紧回家去吧,不要再在外面了。” 阿弟点头, “我们会的!” 阿弟虽然这么说,但其实他们出了长留村之后并没有往阳江府的方向去, 而是继续前往丹阳郡。 加赋这个问题影响不到宋欢一行。 至于粮价上涨,他们当下还能承受,毕竟不是受灾, 粮价上涨不会太过疯狂,当然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出现,但是这取决于战争,就目前来说,南方受到的直接影响会比北方小。 再说,丹阳郡有盐场,不知道那里会不会受到的影响少些。 而且,他们都已经到了会稽郡,不日就能到达丹阳郡。若是就此返回阳江府,那对傅渊之和阿弟都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阿弟已经决定和傅渊之一起进京赶考,那么他就得在明年一月之前回到阳江府进行乡试,今年十月,他们就得回阳江府了。 如今还有五个月左右的时间,与其现在回阳江府,还不如到丹阳郡看上一看,体察一下这次战事间接给各地百姓带来的影响。 与其听别人说,不如自己亲身去体会来得深刻且真实。 盐税属于工商税收。 太祖称帝时,立盐法,实行征税制, 令商人贩卖,税率为二十分之一,所得盐税以充军饷。 待天佑朝建立后,实行专卖之制。 天佑朝盐的产制,制盐民户称灶户,按户计丁,称盐丁。 按丁规定产盐定额,也称为正盐。 正盐之外所余之盐,称余盐。 天佑朝初年,为鼓励盐的生产,朝廷注意优恤灶户,给灶户划拨草场,以供樵采。 可耕之地,许灶户开垦,并免灶户杂役。 之后,盐场设立总催官,负责办盐课,督促生产。 总催官多刻剥灶户,致使盐丁贫乏,天佑十年,灶户不堪总催官的剥削,纷纷逃亡,流移转徙,盐产量大减。 盐法渐坏,盐利日减。 天佑朝的盐专卖主要实行民制→官收→就场专卖办法。 开中法就是其中一种专卖制度。 开中法——盐引代币。 它就是招募盐商们送运粮食到边关,再从各个封疆大吏的手中换取他们手中的盐引。 实行这个法的目的在于充实边疆的粮食储备。 天佑五年,八月。 幽州以代郡所储之粮,自青州平寿县运至幽州太和岭,路远而费用巨繁,建议令商人于代郡仓输米一石,太原仓输米一石三,事后给淮盐一小引。 盐引,就是盐商向朝廷缴纳货币或实物,由官府发给引票,然后凭引就场支盐贩鬻。 大引四百斤,小引二百斤。 这事之后,天佑朝自此始行开中法,这二十多年以来各边境地区,亦多效仿。 开中法实行之后,国家节省了大量的转运之费,边疆粮饷也得到了保障,史称“有天佑盐法,莫善于开中。” 由于开中法行效显著,于是,不仅是粮食,凡属朝廷急需物资,皆令商人输纳中盐,由此而衍生出许多新的制度,如纳马中盐,纳布中盐等等。 总之,朝廷需要什么,就开中什么,盐随时随地成为朝廷与商人交易的媒介。 凡事都有两面性。 开中法有利也有弊。 主要原因在于一直无法杜绝的官吏贪贿。 开残盐夹带好盐,不法商贾便以低价购买上等好盐,侵占盐课,也坏了盐法。 不止如此,还有官宦利用开中未尽的剩盐,以及罚没灶户交售的余盐等名目搜刮盐利。 此外,若官府人员不按时开中,便会致使米价腾贵,盐价增长,灶户工本不及盐价十分之一。 灶户纳盐课,正盐每引四百斤,得工本米,折合银钱发放为二两又五百文。部分地区,如建安郡发放银钱为二两。 会稽郡与丹阳郡中间只隔着一个吴郡。 这次他们不再像之前那样不紧不慢,也不会像标行押标一般那么赶路,是介于两者中间。 五月二十七,一行人进入吴郡范围内的宜城,补充一些物资。 宜城的粮价比他们出发时的越城粮价高出了五文。 中途只间隔了四天时间。 阿弟充分发挥自己社牛的本质向他人打探情况,得出宜城比越城得到的消息还要早,涨价的时间也比越城早,不过相差不大,也就是两天而已。 宜城五月十九涨价,越城五月二十一涨价。 如此看来,八天(越城涨价两天后离开的长留村)的时间涨了五文,速度也不算特别快。 比受灾好很多。 目前也还没发现囤积居奇者。 六月初三,一行人终于是到了目的地——丹阳郡 占地面积以及繁华程度都不是建安郡可以比的。 街道宽广可容六辆马车并驾齐驱,两旁的酒楼店铺栉次鳞比,酒旗迎风招展,一阵阵饭香、酒香和着时断时续的歌舞声音传向四方,令人不禁有些心醉。 感谢今天投推荐票的宝子们~(^^) 明天13点见哈~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二章 池幽闲古,石翠峰新,亭台轩榭,叠石谈笑。 绿意盎然的院子里,流水缓缓在亭下流动,间或能看到里面摇摆游动的锦鲤。 亭内有一正在看书的男子,从外貌看已有五十岁左右。 这时, 从外头进来一个侍从,“先生,有人来访,这是他带过来的信还有礼盒。” 被叫先生的男子放下手中的书,接过信件,看到信封上写着郭林宗亲启。 此人正是郭林宗。 郭林宗看了信, 又看了落款日期,这一封信送了大半年啊! 郭林宗把信纸放下,说道, “人离开了吗?” 下人回道,“还在门外。” 郭宗林点头,“带进来吧。” 郭宗林把放置在桌上的茶叶锦盒盖子盖上,交给了下人。 知道他喜好的人不多,他也不相信人随随便便送一份礼就能送到他心坎上。 想起去年的文会,宋子浚的意思他还能不明白? 傅渊之和阿弟被下人带进亭子,见着一席月牙色长儒的郭林宗,两人直接在亭子台阶下站定,阿弟跟着傅渊之的动作,两人神情恭敬弯腰揖礼,“学生傅渊之(宋子恪)见过林宗先生。” 郭林宗,出生在太原郡介休县的一个贫寒的人家。 郭家族谱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位稍有建树而使后世儿孙们引以骄傲的人物, 所以他生来就缺乏上层社会亲朋故旧的援引。 在郭林宗生下来之前,其父母已经生过一个女儿, 父亲早逝,姐弟俩基本上都是靠着母亲的操劳拉扯成人。 天佑二年, 他刚好二十岁。 他年少时接受过一些教育, 识得一些字,母亲不得不为他的前途费心。 母亲似乎根本没有考虑过让郭林中去走科举的道路。 她托人为儿子在本县的县廷里找了一份差事,这个职位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有编制的工作,而是由县廷自辟的掾吏,属于编外人员。 如果仅仅从维持家计的观点出发,这确实可以使得郭林宗母亲减轻生活的压力。 母亲把一切打点好后告诉了郭林宗。 郭林宗却说道,“我不会去从事这样的工作。” 母亲听后非常惊讶,她不知道这是属于未更世事的青年常犯的那种脱离实际的毛病,还是属于天生大器的不同凡响,她总感觉儿子变得越来越陌生,有一种东西在他心中已经生了根,可是自己却全然没有察觉。 过了不久后,郭林宗便同他母亲说,“娘,我已和宋翀商量好了,不久就去故市伯彦先生的书院去求学了。” 宋翀,字子浚。 郭林中母亲愁苦道,“千里求学, 家里哪有那么多银钱给你做盘缠束脩呢?!” 郭林宗没说话, 直接把从姐夫那里借贷的五十两银子放在了母亲前。 母亲心下叹气,终于是明白了,儿子这不是一时的冲动,他早已经准备好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 她是拦不住了。 天佑二年,郭林宗怀着远大志向辞别了母亲和家乡向故市进发。 在伯彦先生的教导下,他博通坟籍,懂得了政教的得失,时势的兴衰。 这里,是他从一个乡下青年转变成为被天下仰慕的名士的第一个阶段。 他虽与姐夫借了五十两,却不够他三年的嚼用,经济状况很糟糕。 若不是有孔夫子“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这句话作为精神支柱,他怕是不会“啜菽饮水,不改其乐”。 天佑五年,他从伯彦先生的书院离开,游学到了江宁府。 在江宁书院中结识了一位学子杜明伟,又因杜明伟而结识了很多意气相投的文人。 其中就包括李郢。 郭林宗至少在江宁府一带活动了十年之久,其后才来到了丹阳郡。 朝廷曾征辟他做官,郭林中拒绝了。 虽然他拒绝做官,却并没有摒绝于世事。 他来到丹阳郡,成为了南轩书院的先生,他十分热心于奖掖士类,提携后进。 由于他多年游学以及交友,他多重视于言行特立的人,且由于郭林宗本身出身贫贱,所以他奖拔后进不论门第出身。 其中与傅渊之等人来往的宋果就是其中之一。 宋果小时与现在的他截然相反。 他小时为人轻悍,专爱替人报仇、打抱不平,在乡间被视为一霸。 而宋果很幸运,被郭林宗碰上了。 郭林宗认为,宋果如果训导有方,一定能成为国家栋梁,所以他就把宋果推荐进了南轩书院,束脩皆由他来承担。 当然宋果也没有让他失望,在延和年间做到了御史,并州刺史,很有治绩,当然这属于后话了。 他以自己的品格为天下士大夫塑造了楷模,他以善知士类德行前程被视为天下学子的伯乐。 十八年前,在他离开江宁府当天,江宁府衣冠子弟文人雅士,驱车聚于城南酒楼置酒为他践行,可见对于文人来说,他的存在有多独特。 如今天佑帝沉迷享乐,龙体有恙,官场士人良莠不分,党争激烈,吏治日益败坏,各法制度日趋紊乱,又加辽东战事,只怕民不聊生,恐生异变啊! 宋果和申屠子陵从宋先生那里打听林宗先生的喜好,宋子俊自然知道其中的含义。 他给郭林宗那封信中除了说建安郡以及文会情况以外,还提了一句游学的两人。 以他对郭林宗的了解,傅渊之两兄弟是能得郭林宗青眼相待的。 阳江府因为地理位置自以及交通原因,繁华程度以及文化底蕴自然不如建安郡,更不用说江宁府以及丹阳郡等附近的几个郡府了。 而他们能够踏出阳江府一路出来游学,不说学识,单只论他们这份勇气和襟怀就能令宋子俊和郭林宗另眼相看。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郭林宗从太原郡至故市,再到江宁府求学,还有如今的丹阳郡,他深知游学的好处。 行万里路跟读书是互补的,读书是静态的,行路是动态的,书中知识有限,只有通过行路,眼观耳识才能补其不足。 若是把“读书”与“行路”两者的关系作个比喻,“读万卷书”就好比人们通过一个窗口看到了知识和能力的金山,但要想真正得到知识和能力这个金山,还要靠走出门去“行万里路”。 所以在他得知傅渊之和宋忆两人是出来游学至此时,心中的那份欣赏更甚。 两人求学若渴,让他有一瞬间的恍神,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和宋子浚。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三章郭林宗 郭林宗留下傅渊之和阿弟长谈。 他并没有问有关四书五经之类,反而问的都是有关游学路上的趣闻,沿途所见风景。 阿弟心想,这可难不倒他们。 这一路满城、南城,越城、建安郡等等城池,他吃的、玩儿的、用的,特产之类, 连同当时的物价全都记了下来,他用着阿姐教的表格,通通都列了出来,方便快捷且一目了然。 说着说着他们就聊到了盐价。 阿弟问道,“子恪有一疑问,还请先生解惑。” 阿弟见郭林宗点头后,这才又开始说道, “丹阳郡不是有盐场吗?为什么丹阳郡的盐价也上涨了?已经到六十文一斤了。” 因为有时间差,也不知道宜城和越城的盐价有没有上涨,反正他们到达丹阳郡的时候,盐价已经是六十文一斤了。 郭林宗说道,“盐场的正盐掌握在朝廷手中,只有商贾拿了盐引到场支盐,盐才能出来。” “如今辽东战事吃紧,南粮北调,商贾虽然得到消息运粮去边关,但其得花费很长一段时间,而到了那边能不能马上从官员手中拿到盐引还未可知,即便能正常拿到盐引,从边关来到丹阳郡的路程也有一段时日,中途花费的时间, 不仅会导致粮价上涨,盐价也会。” 所以当地的盐价跟有没有盐场没关系, 而是得看盐引。 简单来说就是朝廷作为批发商,盐商作为经销商,盐商在没有获取盐引这个食盐运销许可凭证时, 盐就不能在市场上流通,百姓也就没有盐吃了。 这时阿弟又有疑惑,“朝廷为什么不能直接卖盐呢?” 郭林宗哈哈一笑,说道,“这个问题问得好。” “国家可以制盐,但却不能直接卖盐。如果直接卖盐的话,这其中不但不会给国家增加收入,反倒会给国家增加负担。至于为何会如此,你以后就会知道。”郭林宗并未把话说得太明白。 阿弟顾自思索。 郭林宗又把话题转回,“话说回来,有了商囤后,这速度上会快很多,时间也会缩短一些。”郭林宗说道。 阿弟打断思索,问道,“商囤?商囤是什么?” 郭林宗说道,“盐商们因为长途运输粮食的耗费巨大,会在各边雇佣劳动力开垦田地,生产粮食, 就地入仓换取盐引, 便于更多地获利,因这种形式的屯田是由商人经营的, 故又称商屯。” “商屯东到辽东,北到宣大,西到凉州,南到交趾,各处都有,其兴盛对边防军粮储备和开发边关地区起了一定程度的作用。” 其实根据朝廷的需要,除了用粮米换取盐引之外,有时也可以用布绢、银钱、马匹等换取,但多数以粮换取为主。 所以说到底还是那句话,朝廷需要什么就开中什么。 傅渊之说道,“说到粮食,我们在越城长留村发现了一种不输于番薯的粮食,当地人称之为番麦。” 郭林宗稍一思索就明白了,说道,“这也是你们耽搁了出发时间的原因吧?” 傅渊之点头,“当初我们原只想借住一晚,后来发现主家吃的是我们从来没见过的吃食,如此一打听,原来才知道还有这么好的粮。” 傅渊之刻意略掉宋欢在其中起到的作用。 宋欢的异样最好瞒着他人,只有他和阿弟知道就好。 郭林宗点头,“你说的番麦,我还真不知道,改日或可去看上一看。” 阿弟说道,“先生想看当下也可看,不过我们只有粮种。” 阿弟说着就把怀里揣着的番麦种子拿出来,把帕子铺开,里面赫然是几颗晒干的番麦粒。 其实他们跟高叔家买了五十斤,今天带出来几粒也不过是备着,想着万一林宗先生感兴趣也可以看看,若是能动用他的人脉资源推广,也不枉此行。 郭林宗拿起一粒仔细观察,随即又放在嘴边咬了一口。 很硬! “这难道就跟晒干了的水稻种子差不多?”郭林宗猜测道。 阿弟点头,“是啊,而且通过我们在长留村一段时间的观察,它应该可以像水稻一样种两季。” 郭林宗原以为只是普通的粮食,如此一听不能淡定了,声音透着惊喜,道,“果真如此,那可真是好东西!” 惊喜过后,眉间蹙起,“就是不知道它的生存条件如何?能不能大面积推广?你们可有多少粮种?” “不,或许真得去长留村一趟!” 既然那里的人能把这个番麦种植出来,那对它的生长习性及条件肯定也能有一定的了解。 如果真的能够大面积推广的话,那么天佑朝也能缓解很大一部分压力,百姓的日子也能好过很多。 …… 四人行的另外两人。 颜六去了“生意下处”,说是找人。 宋欢则又穿上男装,走在丹阳郡的街道上,她虽然不敢随意乱花钱,但不妨碍她出来领略风土人情啊。 当然,也多是散心。 宋欢在建安郡买了茶叶,原以为来这些个大城市能够大赚一笔。 呵,想太美! 这里居然要茶引! 经营许可证! 她哪里能有这玩意儿?! 想着那些茶叶又要砸在手里,宋欢吐血的心都有了! 她还不如在越城偷偷卖了呢! 二十两银子打水漂了! 好在傅渊之来这里,估计之后的一段时间少不了跟别人打交道,到时候包装包装用来送礼也不错。 宋欢抛开烦恼,一个人也玩得有滋有味。 其实这二十两是从土匪那里获得的,若是宋欢辛辛苦苦打猎挣的,呵呵,她绝不会这么快就放下。 能最快获取一个地方的时讯,莫过茶楼酒肆这些人多聚集的地方。 宋欢闲着也是闲着,就进了一家酒肆。 相比茶楼,她更愿意待在酒肆。 自上次茶醉后,她便对茶就有点敏感了,尽量能不喝就不喝。 宋欢单独叫了一壶浊酒,一碟子最便宜的炒黄豆。 还没吃上,就有两个布衣男子被小二安排着和宋欢拼桌。 双方对视,礼貌性点了个头,以做打招呼。 随即三人安静的听着台上的曲儿声。 看着宋欢眼神发散像是在认真听曲儿,其实耳朵在过滤能听到的消息。 多数人都在讨论辽东战事。 少部分在谈论身边谁谁谁挣了大钱。 偶尔有几个也会装作自己很懂的样子谈论朝廷形势。 不过,其中有两个人的谈话吸引住了宋欢的注意力。 主要对方说的是有关江湖的事儿。 他们谈话的内容涉及到了金门。 金点,是江湖中对于算卦、相面之人的总称。 普通人聊到算卦这种话题自然很正常,但是今天的内容涉及到朝廷,这种情况还是很少见的。 这种要么一举成名,要么脑袋落地,赌本太大,一般人是不会触及。 感谢今天投推荐票的宝子们~ 感谢桃老妖同志投的月票~ (^^) 13点见~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四章哦豁 两人话题中心是一个名为章成的人,此人善为风角之术,他推占朝廷将大赦天下系囚。 风角之术:侯四方四隅之风以占吉凶灾祥。 不过两天谈论此话,当然是不相信。 当皇帝的绝不会轻易就大赦天下。 大赦天下这其中会有着很明确的目的和意图。 比如在皇帝登基、驾崩、更换年号、生儿子、立皇后、立太子、打了大胜仗等情况下,常常都会颁布赦令,大赦天下。 天下大乱或者自然灾害,也会大赦天下。 因为自然灾害的时候, 民不聊生,犯罪现象就会增多,所以皇帝就会大赦天下用以缓解社会矛盾。 有时候大丰收,国家整体形势很好,皇帝老人家一高兴,也会宣布大赦。 但是大赦天下也是有限度的, 并不是一概而论, 比如说谋反、欺君、与皇权相抗的政治犯。 总之国家的钦犯不在赦免之内的。 总体来说,皇帝会在觉得自己统治不太稳定时,就会大赦天下。 所以,章成即便占术应验,按照当下的情势推出,要么辽东那边打了胜仗,要么皇帝薨了。 宋欢按照自己的逻辑推断出来,无论是哪种结果都能验证他的占术是准确的,这种小把戏,宋欢听了也就过了,并不放在心上。 占术常见,只是内容不一样而已。 宋欢转而又把注意力放在了辽东战事。 辽东出战,璟王随军出征。 有人感叹:璟王真是一心为百姓、为天下啊! 宋欢听到这就奇怪了,手握重兵的不是武安侯吗? 武安侯之前就是因为战绩累累才被封侯。 而且, 这个时候璟王离开京城,也不怕被另外两方人从中踢出局,从而失了争位资格? 宋欢想不明白。 既然脑容量不够,那就不想了。 宋欢慢条斯理地把炒豆子和酒喝完后, 这才结账起身离开。 这时, 街上传来一阵惊呼声。 “让开, 让开!快让开!”一个男人的声音带着焦急和怒吼。 宋欢见到的就是一辆马车,上面的车夫正神情焦急地赶车,他们正快速驶在街道上。 这时,风声把马车里的呼救声传了过来。 呼救声夹杂在嘈杂的声音中不是很明显。 若不是宋欢耳力好一些,也会同大家一般,根本听不出来。 宋欢按了按脖颈,随即伸脚,不假思索就坠在马车后面。 马车速度很快,附近全是摊位和路人,宋欢怕伤了其他人,只追在后方,没敢多有动作。 距离马车越近,越能听见里面呼救的声音。 宋欢一时分心,想,这光天化日之下居然还有人绑架? 能用得起马车的人身份地位肯定不低。 为何没有人过来追? 这时,马车也驶到了稍微空旷的街上。 宋欢这才加快速度,从马车侧边超车,借着旁边建筑的力跳上马车, 她刚准备对着驾驶马车的车夫动手, 车夫就两眼含泪, 委屈地对着宋欢就喊道,“大,大侠,救,救命啊!” 宋欢出手的动作一停,“???” “这马受惊了!停不下来!”车夫立马把原因道出。 宋欢默默收回手,扒拉在车门框处,稳住身子,问道,“……需要我怎么做?” 原来是误会。 车夫说道,“大侠,你有什么办法?这马不能死啊!小姐也不能有事啊!” 宋欢,“……” 所以你就一直这么驾驶着? 宋欢,“我想想,你先把车驾到空旷地方。” 车夫来不及想太多,脑子只想着哪里空旷,最后说道,“出城行不行啊?!” 宋欢诧异问道,“……你这速度,不怕守城兵拦?” 尼玛,前世出城上高速还得经过ETC呢! 车夫斩钉截铁说道,“不会的!” 宋欢,“……那行,你找个地方过去。” 特权了不起! 在出城的那瞬间,宋欢体验了一把特权的感觉。 马车快速驶出,守城兵不仅不拦,还快速腾出通道,一脸恭敬目送马车离开。 宋欢只觉得一眨眼她们就出城了。 这是她过来这么多年,第一次出城如此之快。 不可置信的同时又感觉很享受。 这感觉,很爽! 城外右侧有一块空地,车夫把马车驶向右侧,嘴在出城门后就不停地对着宋欢喊道,“大侠,怎么办,大侠!” 宋欢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迅速得出办法后,说道,“你待会儿驾驶马车绕到前方那颗树。” 车夫听得一脸懵逼,还没等他问出要干什么,就见宋欢眨眼就下了车,身影极快地往着那棵树跑去。 车夫咬牙,事已至此,只能听他的了! 宋欢快速爬上树,从怀里掏出了超强药效的迷药,全神贯注盯着不远处的马车,只待马车快靠近时就顺着风向撒下去。 宋欢在撒出去的同时还在想一个问题。 也不知道过期了没有。 车夫若是知道宋欢这么不靠谱,他会哭的。 车夫只觉得经过那棵树后,马的速度开始慢了下来,而他在高兴的同时也不自觉打了个哈欠。 咦,他怎么突然想睡了? 车夫摇摇头,努力让自己清醒,手里抓紧牵绳,只是,他完全抵抗不过药效。 在他忍不住睡意松开绳子的同时,一只手快速抓住了绳子。 宋欢舒了口气。 还好她赶得及。 宋欢右手拉住牵绳,左手拎住要掉下车的车夫后领,用力往回一拉,车夫的头就倒进了车厢里。 突如其来的一幕让里面的姑娘发出来惊叫声,呼救声更大了。 “怎么办,小姐怎么办,车夫晕倒了,我们会不会死啊!” “怕什么!车速不是变慢了嘛?!” 这时,车帘被掀开,一个插满荆钗的头露了出来。 宋欢和她对视了一眼,感觉很漫长,其实整个过程也不过一息时间。 看着那满头珠翠,就知道这人就是小姐。 对方的第一反应并不是惊讶车上还有一个陌生人,而是立马缩回去,跟另一个女孩子说道,“没事,没事,还有人驾车!” 另外一个女生也舒了口气,放心下来,不一会儿掀帘出来,看着宋欢就是一顿惊叫,“你,你是谁!你是不是要掳我家小姐?!我跟你说!我们可不是你能得罪得起的人!识相的快些” 话音未落,马匹也支撑不住迷药倒下了,而车里的两个女孩子突然失重,又是一阵惊呼救命声。 “啊——” “啊——” 宋欢,“……” 这刺耳程度不输于手指甲刮黑板发出的声音。 宋欢反应快直接把两人揽住,即便耳朵受到折磨也没把两人从怀里丢出去。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五章齐元桑 满头珠翠的小姐在失重后立马闭上眼睛,仿佛这样她就不会受伤一般,不过一息功夫,她就感觉自己的腰被人揽住,整个人就靠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小姐大着胆子睁开眼,入眼就是宋欢白皙细腻的皮肤,轮廓分明的下颌线。 小姐眨巴着布灵布灵的眼瞳, 眼睛仿佛是一片镜湖,倒映着宋欢的身影。 三人落地后,宋欢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 只是,还不待她想起,整个人就被突如其来的力道推了后退了三步。 宋欢稳住身子,定睛看向力道来源处,同时声音也传至耳朵。 “你这个无耻之徒!还不快放开我家小姐!”丫鬟还有点婴儿肥, 对着宋欢怒气冲冲道。 宋欢, “……” 她一时忘记了,自己现在还是男装。 宋欢不好意思挠挠头,拱手抱拳,道歉道,“失礼了,还望小姐原谅!” 丫鬟侧身双手抱臂,下颚朝天抬起,眼睛斜睨着宋欢,一道哼声从鼻尖传出。 小姐这会儿也从呆滞中回过神来,上下打量了一番宋欢,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马车上?” 宋欢被问得莫名其妙,一时没反应过来, 等她反应过来后,反问道,“你们不是在车厢里呼救吗?” 小姐和丫鬟对视一眼, 立马记起方才的情形,两人不约而同地微微垂头,两颊飞上一抹红霞。 小姐最先回过神, 并没有因为方才的事情而尴尬,举止大方,上前行了一礼,感激说道,“多谢少侠救了我们主仆。” 丫鬟见宋欢并没有挟恩,十分戒备去了三分,清了清嗓子,也上前一步说道,“是啊,感谢少侠。既然你救了我家小姐,我们自然也会报答你,不过在此之前,你得送我们回去!” 丫鬟看向倒地的马,还有翻掉的车厢。 什么都没有了,她和小姐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回府,危险系数还是很高的! 宋欢顺着丫鬟的视线看过去,突然就反应过来自己遗漏了什么。 那个车夫! 宋欢连忙去车厢, 把车夫扒拉出来。 上下打量了一下车夫,除了一点磕碰以外, 看着好像也没什么其他伤了。 迷药的药效很强, 即便出现这么大的动静,车夫也睡得跟个死猪一样。 小姐看着好像死掉了的马,心下有些难过。 丫鬟不愧是贴身伺候小姐的,自然知道小姐在想些什么,她上前指着那匹马说道,“少侠,我们的车夫和马怎么了?” 宋欢说道,“他们中了迷药,明天才能醒。” 丫鬟和小姐俱是神情一松,舒了口气,还好都没事。 宋欢说道,“送你们回去可以,可是这马、马车,还有车夫怎么办?” 宋欢看着不远处就是城门,那守城兵对她们如此恭敬,想必也很乐意安排人送她俩回府,“不如你们去找守城兵,让他们送你们回去,我在这里守着马车,等着你们回府派人来接他们回去。” 宋欢自觉不能把这一大堆丢在这里,更何况还有昏迷的人。 小姐和丫鬟都没有接过话,小姐上前说道,“不知少侠如何称呼?” 宋欢倒没觉得有什么,直接把自己的名字报上。 小姐也自我介绍道,“小女子姓齐,名元桑。” 丫鬟一脸着急,小姐怎么能轻易把自己的名讳告诉不认识的人呢?! 万一他借着小姐的名讳在外散播不利于小姐的流言,那可就不好了! 小姐也真是的! 丫鬟在旁边干着急,齐元桑却并不理会。 心想,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是坏人呢?! 宋欢看着两个不在状态的小姑娘,“……” 不得已,宋欢把两人唤回神,把话又重复说了一遍。 齐元桑并不是很乐意,但是丫鬟却赞同,连忙截过齐元桑的话头,直接向着城门跑去,跑到一半,她心瞬间一凉,那人不会把小姐怎么样吧? 丫鬟连忙扭头回头看去,好在两人还保持着安全距离,这才忙不迭的朝着守城兵跑去。 这边,齐元桑没有丫鬟的阻拦直接就把心里所想所疑全都问了出来,“宋公子,你是哪里人?” 宋欢说话她就听出来了,不是丹阳郡本地人口音。 “宋公子,你什么时候到的丹阳郡?” “宋公子,你为什么会有迷药?” “宋公子,你是不是话本中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少侠?” “宋公子……” “宋公子……” 宋欢,“……” 这姑娘是十万个为什么吧? 突然觉得那个丫鬟在也挺好的! 在宋欢机械地回答中,丫鬟终于带来了几个人,几人是巡逻的衙役,看起来精神抖擞,都是些不错的小伙子! 齐元桑见此也只能强摁下心中的失落,只问道,“宋公子在何处落脚?可方便留个地址,救命之恩不可不报!” 宋欢摆摆手,目送她离去并没有留下地址。 她既没有攀附贵人的心,也没有借对方的势壮大自己的想法,就当是普通的一次助人而已就好。 至于傅渊之和阿弟,宋欢想,他们是不需要的。 以上是官方想法。 其实宋欢真正的想法主要是,怕麻烦惹上身。 这种地位相差很大的情况下,地位低的即便有个救命之恩顶在头上,多数也免不了炮灰的命运。 顺其自然就好。 避开因果,长寿平安。 宋欢四处找了找,挪了一块两个巴掌大的石头过来,直接坐在马车旁,静等对方的人过来,她就可以解放了。 宋欢在车夫和马身上来回看,心想这迷药还真是不错,而且在没有那些科技活的加持下,一年多居然还没有过期。 很好,这玩意儿她可以多囤点。 待宋欢到赁的院子时,傅渊之和阿弟早已经回来了。 此时饭菜香味扑鼻而来,宋欢肚子瞬间唱起了空城计。 阿弟正在给墙角下的绿植浇水,见到宋欢就立马放下南瓜瓢,跑到宋欢跟前,“阿姐,你去哪儿了,这么久还没回来,颜大哥都回来了!” 宋欢回道,“碰上点事,没事儿,已经解决了。” 阿弟一副不放心的模样,“阿姐,我们刚到丹阳郡,你行事要小心!” 宋欢点头,“是,今天这不是意外吗!人家呼救,我见死不救不也愧对于心吗?” 阿弟深深叹了口气,“下不为例!” 宋欢连忙应道,连连点头。 宋欢看着提桶去舀水的阿弟,挠了挠耳后,她们姐弟关系是不是倒置了?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宝子们~~ 感谢追书小仙女儿同志的月票~~ (^^) 13点见~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六章坑货 傅渊之和阿弟从郭林宗处得到了进入南轩书院学习的推荐信。 即便郭林宗是书院先生,流程还是得走一走。 这次宋欢并没有跟着进入南轩书院。 上次去紫阳书院不过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 如今也不用了。 书院的生活对于宋欢而言,很枯燥,时间过得很漫长。 她宁愿走远路去城外打猎也不想待在那儿。 而宋欢正计划出城时,便有了一个意外之客到来。 齐元桑作为这个城池地位最高的那位的闺女,想要调查一个人的行踪住址那还不易如反掌的事儿?! 所以,哪怕宋欢不告诉齐元桑也没有用。 当宋欢打开门看到主仆俩时, 整个人就愣在了原地,思绪是懵的。 “你们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宋欢问出了心中所想。 齐元桑腼腆一笑。 这种擅自登门拜访的事儿她还是第一次干,有点不习惯。 她身旁的丫鬟小药则神色得意道,“在这丹阳郡里,只有我们小姐不想知道的事儿,没有我们小姐不知道的事儿!” 宋欢,“……” 那你们可真是厉害了! 齐元桑想要快速跳跃过这个话题, 见宋欢一动不动, 问道,“宋公子可是要出去?” 宋欢点头。 她正打算去挣钱。 齐元桑扬唇一笑,“正好,我们可以一道。” 宋欢并不是很乐意,只借口道,“???你我男女有别,还是……” 宋欢把眼神瞟向丫鬟小药,想让这丫鬟给点力。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小姐身边为什么会放个小药了。 宋欢期待小药能够阻止自家小姐。 而小药心有余而力不足。 小药看了眼齐元桑,心下不知想什么,面上却得意说道,“在这里,谁敢说我家小姐不是!” 宋欢, “!!!” 惊掉下巴。 立场变得太快了吧。 不过,宋欢还是坚持拒绝道,“……还是不了吧, 我真有事儿!” 齐元桑说道,“宋公子, 你只管做你的事,放心,我们不会打扰到你的。” 宋欢,“……” 她的钱…… 宋欢叹了口气,败下阵来,“说吧,你们找我有何事?” 齐元桑眼睛一亮,随即又立马恢复正常,“没事的,宋公子忙的话你尽管去忙,我本也无事,只是想尽地主之谊带宋公子领略一下丹阳郡的风土人情而已。” 五天后。 宋欢看着马场里的马,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真是,退一步,“麻烦”不断啊! 狗皮膏药都没这么黏。 那天她就应该言辞坚定地拒绝那两人。 现在算怎么一回事? 陪练吗? 若真是单纯的陪练就好了。 可她怎么觉得齐元桑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儿呢? 是不是她想太多了? 宋欢看着马背上战战兢兢的齐元桑,对方似乎也正朝着自己的方向看过来,两方视线触碰,齐元桑一改害怕的模样, 肩背挺直,闪烁着大眼睛,随即立马撇开视线, 一副“娇羞”的模样。 宋欢,“……” 但愿是她多想。 宋欢抛开杂乱的思绪,接过一旁仆从递过来的牵绳。 其实跟齐元桑在一起的这几天也不是没有好处,快速领略了丹阳郡的各种风土人情,如今在马场她也能接触到马匹,不久后她相信自己就能学会一项新技能。 技多不压身。 她不会驾骡车,会骑马也不错。 宋欢上马的姿势非常帅气,但在马往前走路的时候,她就会条件反射紧绷着身体,看起来没比齐元桑好多少。 待适应一会儿后,宋欢才看着前方齐元桑的身影走神。 一开始她以为丹阳郡的姑娘、小姐都是如齐元桑一般,后来才知道只是齐元桑特殊而已。 不远处的小药鼓着腮帮子,圆溜溜的眼睛盯着宋欢看。 眼底盛满了“就知道你不怀好意”的眼神! 神情维持不过一息,她就泄了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只见不远处,齐元桑对着宋欢摇手,宋欢骑着马靠近。 “宋公子可还习惯?”齐元桑问道。 宋欢感受了一下骑马的感觉,高海拔的空气确实很清新,“还不错。” 齐元桑见宋欢误会自己的意思,也没多解释,又说道,“宋公子打算在丹阳郡待多久?” 宋欢估摸着一下时间,说道,“五个月左右吧,计划十月离开。” 齐元桑惊讶道,“这么快?” 宋欢点头,“你也知道我还有两个兄弟,明年乡试,得赶回户籍地考才行。” 齐元桑恍然,随即想到之前不经意听到的话,心下想,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正常举行。 齐元桑突然想到什么,眼睛一亮,说道,“那后年你们会不会进京?” 后年是会试。 宋欢点头,“会的。” 齐元桑开心道,“或许后年我们又可以在京城见面了。” 宋欢正准备接话,前方就来了几个少年公子,看穿着打扮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少年甲骑着骏马靠近,右手还不忘扇着折扇耍帅,他先是打量了一下宋欢,这才对着齐元桑说道,“齐小姐,这人是谁?” 齐元桑扬起的唇角瞬间恢复平常,声音透着股烦躁,“周道成,你来干什么?” 周道成对齐元桑的变脸仿佛没看见一般,脸上笑嘻嘻道,“你能来我就不能来了?这马场可不是你我两家的。” 齐元桑毫无杀伤力地哼了一声,“那你一边去!少来烦我们!” 周道成笑容不改,“这马场可没划分区域,我想去哪去哪。” 齐元桑指着周道成,“你这人烦不烦!” 周道成耸肩,意味深长的瞥了眼宋欢,说道,“你都不嫌别人烦,怎么就嫌我烦呢?” 齐元桑心想,你俩能有可比性吗? 周道成看着宋欢,说道,“小子,齐小姐不是你能碰的,滚远点,本公子可以放你一马!” 宋欢,“……你可能误会了,我和齐小姐不过是朋友而已。” 齐元桑见宋欢解释,接过话对着周道成说道,“我跟谁一起关你什么事!少来管我!” 宋欢,“……” 齐元桑! 齐大小姐! 你能不能不要帮倒忙? 这时,小药也噔噔噔地跑了过来,仰头叉腰,附和说道,“就是!我家小姐爱跟谁一起,就跟谁一起,关你周大公子什么事儿!” 宋欢,“……” “卧龙凤雏”,一来来俩,我真是谢谢! 宋欢尴尬一笑。 周道成压根不理齐元桑和小药的话,对着宋欢又道,“识相的就立马离开!” 周道成声音比之刚才,带上了不少冷意。 一男一女能做什么朋友?! 少糊弄他! 宋欢,“……”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七章风池书院 宋欢看着围过来的十几个家丁,默了默。 而外围,齐元桑和小药正兴奋睁大眼睛。 两人都知道宋欢身怀武功,压根儿不担心。 宋欢嘴角泛着苦涩,这两人是上天派下来搞自己的吧? 宋欢又转头看向一旁的周道成,很认真的说道,“周公子, 我和齐小姐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你追不到她,你不能拿我出气啊! 周道成和少年乙丙丁等人站在一旁,他冷呵一声,“不管是不是,本公子今天看你不爽,你就得挨上这一顿。” 齐元桑从来没有和男性这么近距离接触过, 还相处这么长的时间。 宋欢看着周围的人, 叹了口气。 她水逆了吧? 最近得闭门不出才行。 最后结果毫无悬念,家丁如何能是宋欢的对手。 周道成见没有一个人能够对付宋欢,又看向一旁兴奋的齐元桑,面上保持冷静,心底却咬牙暗恨。 这时,少年乙附耳对着周道成说了一句话,听了少年乙的话后,周道成这才冷哼一声。 宋欢原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谁知道还有后续。 傅渊之和阿弟隔日就从南轩书院中出来了。 具体来说是,退学了。 宋欢还不知道怎么一回事。 后来才知道,周道成的身份原来是郡学祭酒的大公子。 就为了那么点小事儿就把人赶出来,合适吗? 宋欢肠子都悔青了。 早知道就多揍两下了! 得了消息的齐元桑和小药也登门拜访,齐元桑十分饱含歉意,“这事儿是我没想到, 周道成之前的行事没有这么霸道张扬。”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她们也没料到。 不过,好在她们可以补救,“这是我求了我爹写的推荐信, 江宁府的风池书院……” 按照齐元桑的解释,这个风池书院与南轩书院差不多, 两地距离不远,也会经常举行文会,两校学子互相交流,学识方面是共享的。 当初傅渊之只说来找郭林宗,宋果他们一时也没想起风池书院这茬。 风池书院没有闻名于众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它相当于南轩书院的分校,上头有一个传承多年的南轩书院压着。 去参加文会,风池书院的学生也会凑在南轩书院的队伍里边。 虽然郡学祭酒也能插手风池书院,但是事情可一不可二。 他们进入南轩书院是靠着林宗先生的推荐信,开除两个学子对于郡学祭酒不会有什么妨碍, 但风池书院不一样,他们是拿着郡守的推荐信去报道的,祭酒想要插手,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而且,那里的府尹是李郢。 这也是林宗先生不拦着傅渊之等人被退学的原因。 林宗先生想保住傅渊之和宋毅两人也不是不可以。 但傅渊之和宋忆两人如果真要学到点东西,最后还是得去风池书院。 如今不过是早一步而已。 即便齐元桑没有从郡守手里拿到推荐信,郭林宗也会另外再给一封推荐信。 那里的学习风气更好。 虽然南轩书院最早成名,且孵化了如今颇有名气的文会, 但现在也就是“师老兵疲”, 强弩末矢。 而去年去参加文会,表现出众的宋果以及申屠子陵也都是风池书院的学生。 宋果进了南轩书院念过一段时日, 之后与里面的公子哥团体起了冲突,好在被郭林宗保下,后转学去了风池书院。 风池书院的学生之所以对外说是南轩书院的学生,也不过是给南轩书院挂上一块遮羞布而已。 江宁府的风池书院,郭林宗同样也会去授课,只是与南轩书院的时间不一样而已。 而此时的江宁府刚发生了一起命案。 李郢接到报案后就立马带着仵作和衙役来到了案发现场。 来到地方之后,李郢先去看了作案现场。 血腥味充斥鼻尖,还有床上的尸体,以及桌面上的…… 李郢用帕子捂住口鼻,看过现场,见没有什么忽略的地方后,这才把地方腾给仵作。 出到院子,李郢说道,“把目击者带上来。” 来人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是死者的儿子,张二狗。 张二狗显然受到了很大的惊吓,脸色苍白,他对着李郢跪下,李郢摆摆手,说道,“把你当时看到的都说出来。” 张二狗眼睛刚哭过后留下来的红血丝还未褪去,听话点头,“今早晨我见院子很安静,本想去找我爹,但是没找着,以为他又出去做生意了,我就想着这里还有两个客人,就直接来这里找他们,可是我叫了半天也没有人应,我便绕到了窗前,从窗子中往里张望,这一望就……” 张二狗眼睛划过惊恐,立马蓄起泪水,他用手把眼泪擦掉,结巴地继续道,“就发现正当窗的桌子上摆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 “我一没控制住就大喊大叫起来,李大叔他们听到声音就跑过来,打开门一看,就见我爹横躺在床上,胸处插着一把刀子。” 张二狗说到自己爹,眼泪就跟河流决堤一般,不停地流。 李郢见此也不再继续追问,给孩子一个缓冲的时间,对着身边的衙役说道,“把今早来过张家的人都带上来。” 知道大人会审问,所以这帮目睹了案发现场的人都没有离开,人很快就被带了上来。 李郢见着下跪的几人,问道,“谁是张二狗口中的李大叔?” 一个穿着布衣,看着很老实的汉子抬高了身子后又垂下,说道,“是小老儿。” 李郢看向李大叔,点头说道,“你把你所见到的从头招来。” 李大叔战战兢兢得把自己所知道所见到的说了出来,前半部分和张二狗说得一样,直至开门之后,“床尾斜歪着一个穿着短衣褂子的无头尸体,那个头正摆在窗下那张桌子上,俩尸体都泡在血水里,看着恐怖得很!” 李郢问道,“那无头尸体是谁?” 张二狗说道,“是我爹前天买回来的。” “你爹为何突然要买她?”李郢问道。 张二狗道,“前些天,北巷的刘婶托了我爹为他儿子找个媳妇。” 李郢说道,“所以就买了这个丫头?” 张二狗点头。 李郢继续追问道,“继续说。” 张二狗擦了鼻涕眼泪,又交代道,“买回来的这个姐姐叫姚二丫,长得白白嫩嫩的,很好看,就是……” “就是什么?”李郢皱眉问道。 张二狗咬牙道,“就是有些癞秃。” “刘婶昨天领回家后发现了姚二丫的情况后就过来理论,要退人,说是不要了,我爹没同意,昨晚就把刘婶和刘婶儿子留下来住宿了。” 李郢问向张二狗,“刘氏和她儿子呢?” 张二狗,摇头,随即又大声哭泣道,“肯定是她们杀了我爹,还有姚二丫!大人,还请您为小民做主啊!” 感谢今天投推荐票的宝子们~(^^)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八章张三柱事件 昨夜事发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李郢眼神带着厉色审问道,“昨夜你在哪?” 张二狗被李郢的威势喝住,紧张害怕到颤抖着身子,说道,“屋子不够,爹让我就去李大叔家借住了。” 李郢看向李大叔, 李大叔应道,“是啊,大人,二狗跟我家栓子一起住的。” 李郢并没有因为大家的一面之词下决定,一边让文书记录好大家的证词,一边派人去北巷把刘氏和她儿子这对嫌疑人先抓住。 这事儿不能只从既定的口供、证词下手, 还得对照仵作验尸的尸单, 以及旁证,多方面结合, 找出真正的原因,真正的杀人凶手,方能结案。 北巷 刘婶是寡妇,一直以来和儿子铁牛相依为命。 此时屋里,刘婶着急的转圈圈,看着坐在桌上气定神闲的男子,语气忐忑说道,“这可怎么办?虽然伪装成张三柱杀人后自杀的场面,但是李大人可是青天大老爷,这些小把戏确定能瞒天过海?” 昨天她带着儿子去张家退人,张三柱自然不同意,怕他们母子俩闹起来, 哄骗她们明天再说。 谁能料到,儿子睡下后,他们竟然想出要把姚二丫弄到儿子房里去睡,这样张三柱就有了不退人的把柄。 不料那姚二丫不从, 哭哭啼啼不肯进儿子的门。 儿子被吵醒, 斥骂张三柱不是人。 张三柱见计划败坏,恼羞成怒。 两人就这么在房里破口大骂。 吵骂中,儿子气不过,见自己如此被欺负算计,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没有多想,直接冲进厨房拿起一把尖刀,一个箭步上前就将张三柱捅死了。 她见出了人命,也不知昨夜是如何想的,看着一旁缩在角落里的姚二丫,心里突然生出一股烦躁恼意,若不是因为她,儿子也不会杀了人。 看着张三柱的尸体,又再看着瑶二丫,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母子俩一不做二不休,拿上绳子便套上了姚二丫的脖子,勒死姚二丫后,两人又将其头颅割下,放在桌子上,伪装成张三柱杀人后自杀的场面。 刘婶心定不下来, 看着无动于衷的男子终于忍无可忍,拍着桌子低声吼,“章成!那可是你亲生儿子!你能不能不要满脑子都是你的卦!” 章成放下手中的铜钱,说道,“不用着急,我说了,不日朝廷就会大赦,即便你和铁牛都下狱了,过不了多久也能平安出来。淡定!” 刘婶胸脯起伏平缓下来,眼神定定看着章成。 章成的本事她还是知道点的。 他不完全算是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有两把刷子在身上。 若真被他算中了,即便她们母子真被抓了,认罪了,也不要紧。 顶多受些皮肉之苦,但小命还在。 刘婶坐到章成的身侧,语气还是带着一丝不确定,问道,“这是真的?” 章成点头,“比真金还真。” 章成拦住刘婶和铁牛跑路,当然也是笃定他们不会有事,再有就是,如今他这个卦象都已经传扬出去,若有他们母子俩杀了人还能平安无事出来这个活生生的例子,那他的地位可就直线上升了! 章成心里的小算计自然没有跟刘婶说出来。 他们母子俩吃一会儿的苦,未来他们一家人就能够有用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只能暂时委屈他们母子俩了。 衙门 李郢案桌上摆着文书记下来的口供证词以及仵作验尸的尸单。 想着方才文书的推测,张三柱花钱买了个秃子,买主要退人,卖又卖不出去,心生后悔,在悔恨交加时,趁着姚二丫熟睡之际将她杀死,割下头颅,可作案后想想无路可走,便就自杀身亡,而在那间昨夜住过刘婶儿子的房间,母子俩自然就成为了最有嫌疑的人,到时候就能让母子俩吃上官司,下去陪他。 李郢想,这也不是不可能,但他总觉得有些牵强。 阅卷后,再三推敲。 他还是觉得疑点重重。 张三柱杀姚二丫,周围邻居怎么未曾听见任何声响? 张三柱和姚二丫,两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客房里? 是否真是刘氏母子作案? 还是张三柱因为买了一个秃子,卖不出去,然后向姚二丫发泄? 李郢对着身边的小厮说道,“去看看刘氏母子俩被带回来了没有。” 小厮连声应下,出去不到一刻钟时间又回来说道,“还未。” 李郢想了想,旋即起身往外走。 一旁的小厮问道,“老爷,您这是要去哪儿?” 李郢说道,“出去走走。” 小厮急忙赶上,说道,“老爷,您要出去也得先把这身上的官服给换下来啊!” 李郢低头一看,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想案情想得太入神,早已经忘记了这事儿。 换了常服的李郢一边思索一边带人来到了案发现场附近,他们先是广泛打听了一下张三柱的为人以及名声,不算好也不算差。 杀人的声音邻居不曾听见,但是张三柱家当晚发出激烈的争吵声邻居是听到了,不过这年头谁家没点争吵? 谁曾想这争吵能跟杀人有关系? 谁也没想到这茬。 至于今天为什么没跟县令说,只是因为他们都不愿招惹是非,就并未谈及此事。 一下午的时间,李郢也就得到了这么一个消息,剩下的,只能回衙门审理刘氏母子再看情况了。 刘家 刘婶和儿子铁牛被衙役带走了。 刘婶离开之前不断地看向人群中的章成。 她在跟章成确认是否真的会没事儿。 只见人群中的章成点头,示意让她放心。 刘婶垂下眼眸,事已至此,希望如章成所说。 李郢坐在上首,看着下跪的两人,厉声审问道,“你们母子俩好狠的心,竟然杀害两条人命!” 刘婶还想垂死挣扎一下,辩解道,“大人我们冤枉啊!我一个寡妇好不容易省下了钱,花了钱托张三柱给我家铁牛找个媳妇儿,好好的日子不过,怎么会杀人呢!” 李郢道,“你不找媒婆,你让张三柱给你找!居心何在?” 刘婶面色讪讪,她一个寡妇,丈夫死后又怀了身孕,名声早就毁了,谁家好闺女愿意嫁进她们家。 如今儿子二十多岁了还没媳妇,她这才着急。 张三柱有些门道,可以买人回来,她这才找上他。 刘婶咬牙,反正大人派人一打听就能知道是什么情况,没什么不能说的,于是就把这个情况说了出来。 刘婶又继续道,“我把那丫头领回家就发现她居然是个癞秃,我儿子再不济也不能娶个秃子啊!所以我们昨天就找上门去,谁知道他竟不同意,推脱着第二天再说……” 李郢打断刘婶的话,“所以你们就杀了人!” 刘婶含泪摇头,“不不不,第二天早上见他还不乐意,儿子又还要去码头搬运货物,就打算等事后再过来,不料竟出了此等人命大事。” 刘婶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合该我们倒霉。”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九章事件二 这时,李郢发现了铁牛有些异样。 铁牛额角布着细汗,唇色悉数褪去。 李郢视线在刘婶和铁牛身上来回切换,最后,他下令道,“先押下去。” 李郢这时又把尸单拿了出来,看着上面的结果。 刺伤见胸部, 出血严重。 李郢脑子里回忆当时看到的场景,一手作拳附在胸口。 这个位置…… 翌日 李郢决定再次去到案发现场。 李郢昨天到的时候,一心都在尸体上,对于周遭环境只是大致看了一下,没有仔细勘察。 如今再来看,能发现有一个花瓶挪了位置,上面的积灰程度不一样。 花瓶下的架子也倾斜了。 张家没有女人, 这些小细节他们根本不会注意。 这是否可以说明那天晚上这里有发生争执的情况? 仵作的验尸单还是过于简洁了。 他或许得自己亲自看一下。 自杀者的损伤部位一般都是自己双手可以达到的部位和易于达到的部位,多在额顶部、颞部、颈部两侧和前面、胸部、腹部等。 且自杀伤痕排列较整齐, 集中,方向大致一致,手脚不会有抵抗伤。 李郢去到义庄把尸体再次检查了一遍。 伤痕排列不是很整齐,方向没有一致,右手指缝有抓挠过东西的痕迹。 接着他又再去看那一具女尸。 颈部切割整齐。 他想到铁牛那一身腱子肉。 张三柱身材并不健硕,显然没有一刀切整齐的力度。 这么一想,李郢心中就有了大概的猜测。 他单独提审了铁牛。 铁牛是个莽夫,空有高大身躯,头脑简单,毫无智慧,遇事只会动手解决,不会思考应变。 没有刘氏在身侧, 他除了咬死不是他杀的,其他一概说不知。 但嘴硬没用,他的心理强度远不如他的嘴,细汗还有闪烁的眼睛都出卖了他。 李郢把自己猜测的画面厉声快速地说出来, 紧盯着铁牛, 让随着自己的话语, 不自觉陷入场景,“你不满意姚二丫,所以当天晚上得知张三柱不愿意退人后,顺着张三柱留宿的话,你同意留下来,趁着半夜,就偷偷潜入他的房间把他杀了!是也不是!” 铁牛摇头,嘴上的声音由小变大,仿佛为自己鼓劲儿一般,“不,不,不是!” 李郢不理他的回话,继续逼问,“你的动静太大,不小心把姚二丫吵醒了,姚二丫目睹了你杀人全过程,然后, 你就用绳子把她勒死了, 还把她的头颅砍下来!” 铁牛听到头颅二字时, 仿佛泄了气的皮球, 整个人瞬间萎靡下来,声音提高,“我没有!是张三柱!张三柱想让她进我屋里,这样我们就不能退人了!” 李郢并没有放过这个时机,继续厉声道,“张三柱不想退,而你们想退,你们发生争执的过程中你就一刀捅死了他!” 铁牛双手抱头,脑子里不断闪过砍下头颅,血色弥漫的画面,“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 铁牛拼命摇头,仿佛这样就能把那些恐怖的画面晃出去,他缩成一团,“我不想的,我不想的!是他不讲道理先的,是他不讲道理先的!” 铁牛流下眼泪,精神有些恍惚,嘴里喊道,“娘,你在哪,我怕,我要娘!” 铁牛精神似乎出了问题,刘氏见到自己儿子如此,也留下眼泪,“是娘的错,是娘的错,娘不该贪心的。” 刘氏本就不抱希望,在儿子被单独叫去的时候她就知道结果。 不过,有章成的话,她觉得还有转机,那颗心没有因为被处以斩刑的判决而变成死灰,她们母子俩还有出去的机会。 李郢半是蒙半是吓,算是把案子给弄清楚了。 至于仵作,他把人革职了,这技术还是不要出来耽误案情了。 原以为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只是,他没想到,这件事还有后续。 而他,因为这个案子,宦途生涯在此打住。 直至新帝登基,复得重用。 当然,这是后话。 此时,宋欢四人已经带着推荐信到了风池书院。 宋欢一身男装,坐在车辕处,靠着车框,左脚在下晃荡,右脚踩在车辕,右手手肘撑着膝盖,偶尔看一眼风池书院。 这时,傅渊之和阿弟也从书院出来了。 宋欢动作一停,跳下车站定,等两人下来后,她这才低声问道,“可以吗?” 阿弟扬起笑容,“当然没问题,我们拿的可是郡守亲笔推荐信呢!” 宋欢替他们开心道,“能成就行!” 傅渊之摇头笑,“明天再把行李搬进去就行了,现在先去给你找落脚的地方。” 骡车慢慢驶离风池书院。 日子转眼快到了七月中旬,本地的早稻也已经开始收获。 田间经常能看到儿童们吹芦苇管玩闹庆贺。 同样,在七月十四这日,每家每户都要举办盂兰节,祭祀庆贺丰收。 盂兰节也会被称之为“田了节”。 宋欢把视线从田间无忧无虑的孩童们的身上收回,接着继续往前走。 宋欢又拾起了老本行。 她特地去那些距离村庄近的山间逛,虽然路途是远了点,但家里也就只有她一个,没必要天天按时回去。 宋欢哼着小调往前走。 走着走着她就发现前方还有一个四五十岁蓄须的陌生男子。 宋欢见他步履匆忙,时不时就会停下四处张望,确认没情况后又继续赶路。 宋欢一时好奇也跟了上去。 一个时辰后,到了一处山谷,山谷里建了两座茅草屋,屋子建得还挺宽的。 宋欢没敢跟太近,只远远看着那个男子进入了一间茅草屋。 宋欢见没有巡逻的人就轻手轻脚的靠近屋子。 茅草屋建得一般。 比潦草两个字好一些。 木板做的墙体,木板与木板之间不能严丝合缝,总会有些缝隙。 宋欢躲在墙外,借着缝隙看清楚里面的人。 里面的布置很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两张凳子。 凳子上坐着两个人。 其中一个就是宋欢刚才跟了一个时辰的男子甲。 “你还真他.娘.的够狠!连自己亲生儿子也要送进去!”说这句话的男子乙啧啧称奇。 男子甲说道,“虎毒不食子,我怎么舍得让他去死,不过是吃一段日子的苦头而已,相比起后半辈子的荣华富贵,这点苦算什么?” 他们这行可讲究个五弊三缺。 好不容易得了这么个儿子,他又如何舍得。 男子乙哈哈一笑,感叹道,“我要有你这手段,何愁没富贵。” 男子甲嗤了一声,“就你拐的那些人,早就能让你吃喝不愁。” 说到这,男子甲又犯起了职业病,说道,“早就说你邪.淫.重,你若不戒,迟到得把运势败光,会有牢狱之灾!” “我给你的处方,你抓来喝了没?”男子甲说道。 男子乙不在乎道,“人生四大喜事,我只愿天天过那洞房花烛夜,没了它,我这日子还如何过得下去!”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宝子们~ 13点见哈~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章游方道士 “如今张三柱的案子已经结了,你也可以不必再躲在这儿了。”男子甲说道。 其实张三柱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他是在吴四这里买的人,但为安全起见还是暂避锋芒的好。 吴四说道,“张三柱和我的交易一直很隐蔽,只是你这章大师呀!谨慎过头了都!” 章成从怀里掏出一袋银子丢给吴四,“小心驶得万年船。” 章成该说的也说了, 起身准备离开时,突然想到什么又转身对吴四叮嘱道,“虽然案子已结,但是你还是得消停点儿,这银子够你花一段日子了,可别搅了我的好事!” 只要大赦还没有颁布, 这事就不算结束。 吴四打开钱袋数了数,里面的数量他很满意, 乐呵道,“你就放一百个心!我吴四为人你还不知道?!说话绝对算数,不过事后你可得……” 吴四显然还不满足,抬脸笑嘻嘻地看着章成。 章成心下冷笑,贪心不足蛇吞象,面上却毫无波澜,说道,“只要你能保证此事不外泄,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吴四心满意足地对着章成背影喊道,“得嘞!哥,好走!不送了啊!” 宋欢在外面听得一头雾水,只提取了两句关键意思。 她跟踪的那个男的把自己儿子给送进牢里了! 而屋里这个人是个人贩子! 仅凭这两点,这两个人就不是人! 宋欢看着没有白云的蓝天, 青天白日的,她很想学那个拱司卫的人把人贩子悄无声息地送到县衙里,可她这点能耐,还真没法办到。 就目前来说, 她只知道对方是人贩子。 这次的情况跟前两次不一样。 一,不像之前在城门口有被拐的人证。即便她绑了人丢在城门口那儿, 守城兵也能无视。 二,她没有拱司卫那人的能耐,能够把人送进县衙的同时,还能让他们老实交代自己是人贩子。 这两点对她而言,难度系数不是一般的高。 人证物证皆没有,怎么证明他是人贩子? 衙门如何相信他就是人贩子? 宋欢正发愁,就见吴四收拾东西准备下山。 宋欢连忙躲进林子。 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宋欢跟着吴四进了江宁府,她眼睁睁地看着吴四钻进了湖上的花船,渐渐驶进湖中央。 宋欢,“……” 这是进入地狱级别的副本了吧? 花船,只怕她一上去,还没等她缩小自己存在,就成了整条船最“亮”的仔。 宋欢没出息地留在了岸上。 宋欢坐在湖边的大石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扯着柳枝,突然她挺直腰杆。 她好像记得他们两人的谈话内容,那人暂时不让这人出去拐人,那就意味着在那人的事儿还没结束之前, 这人是不会出来拐人, 那她跟着这人暂时也没有收, 是这样吧? 宋欢肩膀耷拉下,她当时应该跟踪的不是这人而是那人。 宋欢挠了挠头。 算了,都这样了。 反正知道他儿子坐牢的消息了,打探打探最近的案子也能知道。 这年代,说书先生那张嘴就是新闻频道,虽不免有些夸大事实,但也有六七分真。 “小笼包!皮薄多汁的小笼包!”宋欢听见不远处叫卖声,这才发觉自己晚饭还没吃呢! 宋欢连忙过去,先去面摊上叫了一碗鸡丝浇面,这才去隔壁要了一笼小笼包,一边吃,一边等面。 宋欢一个人其实很无聊,去打猎也不过是打发时间顺便挣点钱。 如今突然发现了这么一件大事,她就不自觉的产生了要把他们绳之以法的想法,如此,这才能对得起自己,对得起那些已经被迫害和未来可能会被他迫害的无辜百姓。 说起来,宋欢敢这么干还是得亏自己有实力,否则,她也只敢在一旁看着,就连跟踪的勇气也无。 宋欢并未打算一直在岸上盯着,她已经记下了对方的容貌,偶尔确认人在就行了。 此时,城外的紭觉寺。 刘氏母子还未被抓之前,章成是在刘家住着,如今被抓后,他白天就在市集上给人卜命,晚上就暂时归宿于紭觉寺。 恰巧今天有一游方道士来到了紭觉寺。 游方道士形容半槁,黄瘦黧黑,长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他听说了章成,随即在章成回到寺庙后就来拜访。 章成正准备睡下,听见门外的敲门声,瞬间警惕站直,说道,“是谁?” 游方道士在门外用恭敬的语气交代了自己的来历,“在下伍常,听闻先生推命极验,特来拜访。” 章成听了此人来意这才松了口气,把门打开,邀人进来,面上换上一副笑脸。 两人坐下,章成一副惭愧样子说道,“伍兄游历四海,章某实不敢当一句灵验啊。” 江湖中人,哪一行都知道点对方不能说出来的底细。 伍常哈哈一笑,“其实,伍某来找章兄是有一桩生意想与你谈谈,不知章兄可有意?” 章成刚给出一笔银子,兜里蹭亮,如今一听,倒是来了兴趣,说道,“不知伍弟可有什么好生意?” 伍常这才把自己的目的道来,“我是想从章兄你这里得知江宁府哪些人今年命里该死,哪些人今年会得疾病,如果章兄把这些人的生辰八字和姓名都告诉我,我愿将我赖以走遍天下的几种药方与你的交换。” 章成没想到对方打的这主意,说道,“你又不给人算命,要这玩意儿有什么用?” 伍常一脸高深莫测,“我自有用处。” 章成一听,有些犹豫。 对方这是要分享自己在江宁府打下来的“天下”,可是,这人能平安无恙混到如今地步,手里那几个药方估计很有用处。 章成思索再三后,问道,“不知伍弟要在江宁府待多久?” 伍常自然知道章成的担忧,说道,“章兄不必担心,短则一个月,多则两个月,兄弟我不会在一个地方待太久的。” 章成并没有立即下定决心,他打哈哈道,“为兄再思量片刻,明日给你答复。” 伍常并不着急,本来就是双方都得同意的交易,这种情况他见多了,实在不行,他再去别的地方另找他人就是。 药方这种东西,全看对方想不想要。 有些人觉得价值对等自然乐意,有些人就不会如此认为。 两人又是一席长谈,待深夜后才分别。 章成思量了一夜,觉得这事可成,就等第二天伍常登门。 章成等了一个时辰,还以为人不来了,这时伍常才堪堪到来,“长途跋涉,累坏了,章兄久等了。” 章成客气的回了一句,随即就直奔主题。 于是两人就达成了协议。 章成把自己的“秘籍”里的部分名单复刻给了伍常。 伍常同样的也把药方给了章成。 交易结束,伍常向章成辞别,两人这才分开。 章成拿着药方得意的笑了笑,如此,他的底牌又多了一张,待事成后,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一章生无常 八月底 江宁府突然冒出个“生无常”。 江宁府里出现了一幕,上至官员后院,下至百姓富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去找那个生无常,心甘情愿地把手里的银子送给他的场景。 他们请求生无常免除自己上勾命牌。 而这事儿把江宁府弄得人心惶惶, 贻误了百姓的种田时间。 李郢得到这个消息皱了眉,他不相信所谓的生无常、勾命牌。 阴间阎王来要人的命,哪里还用得着什么纸牌?就算有纸牌,又何必烧它,既然烧了,又为什么故意留下残纸余字张扬于众呢? 怕是有人想借此行骗,愚弄百姓。 李郢下令吩咐衙役,直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炙手可热的生无常给抓了过来。 李郢不是不知变通的人, 他虽是不信, 但他还没有蠢到光天化日之下去把人给捉来。 白天人多,他若趁着人多逃离,自己要是没抓到,拿对方也没办法,还会引起慌乱。 “生无常”正抱着银子睡觉,就被人一把给抓走了。 “生无常”被蒙着头,猜测是最近自己发大财,惹人眼了。 一路上求饶道,“兄弟,兄弟,大家都是江湖中人,你想要多少说个数,我的小命不值钱啊!” “这样, 也不用你说个数, 我把银子全部给你, 你放了我, 我保准立马离开!” “生无常”喉咙都说得快冒烟了,还是没有人回他。 “生无常”只剩下懊悔, 他不应该太贪,若是及时收手,立马离开,哪会有现在这个下场。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被人踹了一脚直接双膝跪下,头上的麻袋也被扯走,他在麻袋离开脑袋的同时紧闭着眼,不敢睁开,直接趴地上,声音带着恐惧和紧张,求饶道,“这位兄弟,不,这位大爷!求您放了我,你要多少银子我都给你!” 李郢把茶盏放下,看着这个传闻中的生无常,单从长相看, 确实没有对不起“生无常”这个称号。 他说道,“睁开你的狗眼, 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生无常”犹豫再三,眼睛睁开一条缝,首先看到的就是一双黑色的皂靴。 这种鞋子…… “生无常”于是睁开眼睛,视线慢慢往上移,就见到了一身官服的李郢,“生无常”只觉得心里一咯噔。 他紧张得额角冒汗。 心下叫苦不迭。 还不如让贼人抓了他呢! 如今不仅银钱保不住,还有可能失去他这条小命,即便小命保下来,自由也没有了。 “老实交代吧!”李郢看着跪在下方,一脸生无可恋的生无常,冷哼一声。 生无常,就是伍常。 自那次他和章成分别后,他就进了江宁府,到各家化缘时,就会装病卖傻,动不动就说自己是什么“生无常”,奉阴司差,同阴间的鬼使来捉拿此地某人等等,限于本年本季拿到。 而那些人也是个傻的,还没分辨清楚就到处传播这件事,弄得听了这些话的人也是半信半疑。 伍常见酝酿得差不多了,又开始进行下一步计划。 他私下用黄纸炮制了一个黄纸牌文,牌尾写着“阴司”两个大字,上半行写着章成给他的那些今年命该死之人,后上层写着他向僧人打探到的本地富家男女,以及百姓家里钟爱之子姓名。 他夜里趁着没人,偷偷前往社司,将黄纸牌从下截无人名处焚化,上半部分有人名处把火打灭存下来。 到了第二天一早,有人去社司祈祷,就看见香炉里有半截没烧完的黄纸牌。 拿出来一看,上头都是附近邻里的名字,牌末尾还有“阴司”两个字,不觉大为惊奇,拿着传看,一传十,十传百,从一个巷子传到另外一个巷子,不到一个月,江宁府便传了个遍。 一个月多月里,黄纸牌上有名字的人果真死了两个,那些人你传我,我传你的说,“前头来过的那个瘦道士,果真没有说假话。他真是阴间派来的鬼官生无常,而那黄牌牌,是阴间的勾命牌,牌上面都有谁,那瘦道士肯定知道!” 众人生怕下一个死的就是自己。 于是,黄纸牌上有名字的人来问伍常,黄纸牌上没名字的人,怕已经烧掉的下半截中有自己的名字,也来问他。 一时之间,伍常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各阶层的人都争相找他。 伍常也是鸡贼。 他对那些来找他的人,故意装出一副半推半就的样子,吞吞吐吐的承认那牌牌是他和阴间的鬼使一起烧的。 听到这话的众人心下哗然。 有个怕死的人上前问,“大人啊,我们怎么才能不上这阴间的勾命牌呢?” 伍常见火烧得差不多了,说道,“阴间的阎王和阳间的衙门没什么两样,有银子就行。银子到了,名字自然就不会上。退一步说,就算是非上不可,拖延个二三年也是没问题的,可惜如今的人啊,惜不得花钱啊!” 众人一听,心下一喜。 这种事,知道有地方解决,那就有希望。 于是乎,有钱人家的男男女女多来贿赂伍常,有的送银子请他免除自己上勾魂牌的命运,有的人托他带银子给阴间的亲人用。 这条路算是给他打开得明明白白了,利用得彻彻底底。 李郢又问道,“听你口音不是江宁府的人,你是什么时候来到江宁府?” 伍常老实交代,“一个多月前。” 李郢算了算时间,“一个多月的时间,你就能把这么多人的底细打探清楚?!说,你还有几个同伙?” 伍常摇头,“小人没有同伙,那些消息都是小人与另一个人交换得来的。” 李郢皱眉,“是谁!” “是章成,小人刚到江宁府的时候就听说了他,打探到他住在紭觉寺,小人就去那里找他,把这些东西交换过来。”伍常说道。 “他为什么会有这些消息?”李郢对江宁府卜命算卦的人并不了解。 伍常道,“他是金点,这些消息都是他手里最基本的东西,是他的饭碗。” 李郢一听这话,就更奇怪了,“你用什么东西换的?他如何愿意把这些消息换予你!” 伍常解释道,“小人祖上是游医,手里有几个不传世的药方,如此才得以换过来。” 李郢点头,第二天就下令把章成待回衙里问话。 章成算命算得好好儿的,突然就被衙役围住,说要带着去衙门,心里一阵打鼓,莫不是吴四那边出了什么事儿? 章成心下慌乱,只从怀里拿出银钱孝敬给衙役,谄笑道,“大人为何突然传唤小人前去,官爷可否透露一二?” 衙役抓着银钱与自己兄弟对视一眼,笑道,“只是传你去问个话而已。” 章成揣度这话的意思,只怕是什么别的事儿扯上了他。 章成按捺住想要拔腿就跑的冲动,心神不宁地跟上衙役的步伐。 感谢今天投票的宝子们~ 想看大榕树村的宋家布局可以移驾评论区,我把草图放在哪儿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哈~ 在起点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二章动心思 章成进了衙门,见了跪在地上的伍常后,心下松了口气。 不是吴四就好。 “你是章成?”李郢问道。 章成一派老实人模样,跪在地上回话道,“是,大人,小人是章成。” “这人, 你可认得?”李郢问道。 章成还故意倾过身子仔细打量伍常,好一会儿后他才点头,“小人认得。” “你们是如何认识的?”李郢问。 章成事无巨细地把事情经过交代出来。 李郢点头,“行了,下去吧。” 章成恭敬的磕了个头后,这才退下。 既然已经确定了伍常的诈骗行为后, 李郢就需要把伍常之事公之于众, 避免再有无知的人上当,同时还得按照《天佑刑统》将其判罪, 流放发配边疆。 而此时,一颗种子正在章成的心底发芽。 这次去衙门的事让他觉得太危险。 只要还有知情人,那他计划的事就会有变数。 原本只想用钱封吴四的口,如今,他改变注意了。 章成找吴四很简单,不过一下午的时间就找到了。 吴四这时钱也花得差不多了,看见章成脸上就自然露出对财神爷的笑意,“章兄,你怎么来了?” 章成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看也不看他怀里搂着的妓子,只对吴四说道,“想着你银子用得差不多了,给你点。” 章成又抛了一袋银子给他, 吴四握紧钱袋, 笑容越发有诚意, “章兄,你可是我亲兄长啊!” 章成用下巴点了点妓子,“让她出去, 我有话和你说。” 吴四只要有钱啥事好办,直接把身边的妓子一推,“滚出去,老子不叫,不准进来!” 妓子委屈地从地板上爬起来,应了一声后这才快步出了房间。 吴四给章成倒了杯酒水,推了过去,嬉皮笑脸道,“是有啥好事儿想着兄弟了?” 章成板着脸说道,“我算了一卦,日子将近,你最好安分些,不要生幺蛾子,事成后少不了给你好处!” 吴四点头,“这事你都说了多少遍了,放心!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只要有钱,啥事好办!” 章成说道,“我说的是你那件事, 得放一放,人什么时候都有!” 吴四蹙了蹙眉, 快到九月了,他已经错过了一个中秋,若是再不赶紧把既定的人数交上去,他怕是小命都没了。 吴四紧了紧手里的银子点头,没把心里的事儿说出来,“行,听你的!” 章成自然没有错过吴四那一瞬间的犹豫,如此,他更是坚定了心里的想法。 此人不除,事必不成。 两人没谈多久就分开了。 宋欢在章成来找吴四的时候就发现了他。 这回宋欢没掉链子,直接跟在了章成后。 章成并没有直接出城,而是去了生意下处。 宋欢看着章成把银子递给了皮门的人,接着又从皮门的人手里接过了一包油纸包裹好的东西。 宋欢知道是药,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效用。 宋欢待章成离开后,装作刚来的模样也去找了那人。 宋欢上次的特效迷药用完了,这回正好用这个做借口。 宋欢趁着对方翻药之际,不经意说道,“兄弟,你生意不错啊!” 对方笑道,“多亏了兄弟们的照顾。” 宋欢突然发现那个和章成拿着一模一样的药包,问道,“这是什么药?看看我能不能用上。” 对方停下手中的动作,看向宋欢指向的药包,说道,“你是有仇人?” 宋欢,“?” 这话什么意思。 宋欢反应还不慢,直接点头,“有啊!” 说罢还不忘露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对方这才拿起它,指着药包,靠近宋欢,低声说道,“这是能让人致死的药!” 宋欢,“!!!” 对方又继续说道,“这药能让人死得毫无痕迹,大夫、仵作验查下来也不过是一个病发。” 宋欢从震惊中回神,问道,“什么病?” 对方勾起一抹让宋欢恶寒的笑意,“马上风!” 宋欢突然想起吴四的爱好。 脸色骤然一变! 卧槽 宋欢连忙把手里早已经准备好的银钱塞给了对方,又一把抽走了他手里的药包。 对方见宋欢跑得那么快,还不忘好心扬声提醒,“你还有一样忘了!” 对方感叹摇头,这速度,得是多大的仇? 宋欢压根就没听见他的话,满心只想着一个问题。 那人是想杀人灭口。 吴四知道他的事,他想要以此解决后患。 宋欢一个多月下来不是全无收获,也打探到了一些消息。 这一两个月以来,按照他的年纪划分,再把对方儿子的年纪估算出来,整个江宁府只有一个案件能够对应得上,就是那起张家砍头案。 刘氏是寡妇,丈夫死后一年生下了一个男娃。 怀孕时间和他丈夫死亡时间有一些小差距,这就使得街坊邻居对铁牛的身份存疑。 宋欢怀疑,铁牛就是章成和刘氏通奸的私生子。 若铁牛杀人是章成设计出来的,那这人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人性泯灭! 宋欢没多久就追上了章成。 对方买了药没有立马下手,而是神情自若的再去市集卜命相面。 宋欢这才知道了他的职业。 干金点的?! 宋欢嘴里呢喃着zhangcheng这个读音,zhangcheng、章成! 联系起他的职业,她突然就觉得这两个字她好像在哪听过! 很熟悉! 她绝对听过! 宋欢拍了拍额头,想要努力记起来! 算卦的! 最近她听过跟算卦有联系的只有那件大赦天下的卦! 她突然记起来了! 她曾在丹阳郡听到的那起消息。 这个章成莫非就是那两人嘴里的章成? 他一边宣扬朝廷即将大赦,一边又设计自己儿子杀人被判斩刑,这人不会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神机妙算而让自己的儿子亲身试验吧?! 如果真如她推理的这样,那这人简直就是变态! 丧心病狂的变态! 毫无人性的变态! 如此一想,这人能让儿子杀人,他自己动念头想杀个人根本不用意外! 宋欢更加坚定这人是要杀吴四了! 可是,从她刚发现他们的事儿到现在,最初并不见他对吴四有杀意,是什么让他突然转变了想法? 或者是他一开始就存有这个想法,只不过现在才下定决心? 宋欢查看了自己的周围,确认自己已经躲藏好,不会被他发现。 宋欢这才摇了摇头,抛开脑中的想法,不管他是如何想的,他杀吴四的心是肯定的! 宋欢觉得,自己该报官了,否则又是一条人命。 可光凭自己的一面之词以及猜测,官府的人很难相信。 还得等待,时机尚未成熟。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三章下手未果 之后的几天,宋欢都在跟踪章成。 而章成也没让宋欢失望。 他为了万无一失,偷偷上了花船,利用看相转移了拿着酒水的下人的注意力,趁着对方不注意,把早已经搓成团的药粒丢了进去。 做完这些,他便悄然离开花船, 静待消息。 此时花船正靠在岸边还没有出发,宋欢见船还没动静就留下来准备趁机调换酒水,谁知道,事情这么巧,她竟碰上了拱司卫的人。 两人猝不及防地迎面撞上。 薛珝见到这个令他记忆深刻的宋欢,“……” 天佑朝幅员辽阔,他们怎么还能三番两次的碰上?! 有了上次的经验,宋欢这次一眼就认出了薛珝, 她语气轻松,调侃道,“是不是有人贩子的地方就能见到你?” 薛珝无语。 宋欢看着即将上桌的酒水,下巴点了点那个方向,说道,“你是不是在调查他?那壶酒里有药,若不阻拦,吴四今天就会死。” 这条花船上,据宋欢的观察,也就吴四是人贩子了。 薛珝皱眉看了那壶酒,说道,“你如何知道?” 宋欢挑眉,“我就是知道,你要是想救他, 你就赶紧把那壶酒撤了。” 这种露脸的事,有别人在前, 她就不干了。 薛珝两次遇见宋欢, 不知道她到底是干什么的,但也知道她不是一个无的放矢的人。 薛珝见宋欢一脸不着急, 明明刚才她还很着急。 心下无语,随即动身出去扯了一个路过的下人,给了他一两银子,让其去里间把吴四那壶酒撤下来,换一壶新的。 宋欢看向薛珝,想到这人是拱司卫的人,他出面,官府的人肯定会相信。 宋欢这么想着,就说道,“你把吴四送去官府,他不仅是人贩子,还有一件已经结案的砍头案与他有关。” 薛珝看向丝毫不知道自己刚从鬼门关出来的吴四,问道,“你到底知道些什么?” 宋欢见此也不再卖关子,把自己知道的,简单明了说了一遍。 薛珝皱眉。 天下大赦、设计亲生儿子杀人入狱。 他最近一直在追踪拐人的案子确实没有过多关注朝廷的事。 若是牵扯到朝廷的话,那必须得仔细调查一番不可。 “明天章成若是没有听见吴四死亡的消息,或许会有其他行动,为了杜绝后患, 是你出马的时候了!兄弟!”宋欢觉得拱司卫和官府的人出面, 这事儿在她这儿算是结束了。 薛珝看着准备离开的宋欢,“你还不能走,既然如此,你就是人证,必须和我一道。” 宋欢,“……你转告一声不就好了。” 反正官府的人也不知道,谁是知道这件事的人证对他们都一样。 薛珝紧盯着宋欢,眼睛以上的部位都透着严肃,明明白白的告诉宋欢——不行。 …… 宋欢在岸上等着薛珝。 而船上的薛珝则得着机会把吴四带了出来。 宋欢看着被他背着的吴四,说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也不怕别人说你人贩子!” 薛珝冷哼一声,“那你来。” 宋欢退一步,一脸敬谢不敏,摆手拒绝,“不了,还是您来。” 薛珝背着吴四,后面跟着宋欢,三人直奔府衙。 衙役见三人闯衙门,正准备呵斥,看到那一闪而过的令牌后,硬生生把嘴里的话给憋了回去。 薛珝说道,“我找李大人。” 衙役看着薛珝又看向明显是薛珝同伴的宋欢,恭敬说道,“大人,您请跟我来。” 李郢正处理文书,听到小厮的话后立马停了下来,连忙起身出去。 李郢进入大厅就见到了站着的薛珝和宋欢,地上躺着昏迷不醒的吴四。 薛珝行礼,“李大人。” 后面的宋欢也学着薛珝的动作。 李郢点头,直接说道,“不知拱司卫有何需要本官帮忙的地方?” 薛珝说道,“我本在调查一起案子,却恰巧发现了这人与您之前判决的砍头案子有关。” 李郢一听砍头案,视线就放在地上的吴四身上,“那这人是……?” 薛珝看向宋欢,眼神中表露出的意思很明显。 该你了。 宋欢,“……” 宋欢接过话就把之前跟薛珝说的话又再重复了一遍。 李郢心神震动,手掌用力拍在一旁的茶几上,声音充斥着愤怒,“简直就是在戏弄国法!” 那可是两条活生生的人命! 宋欢和薛珝一时间没有吱声。 宋欢见李郢过了那阵最愤怒的时候,这才提醒说道,“如今该快些把章成抓住才行。” 李郢点头,“没错。” 前几日那伍常的事儿还可以作为借口把章成叫回来问话。 市集上的章成一门心思等天黑,只想快些得到结果,衙役来找他,他一时半会儿也没想太多。 正如李郢所想,章成误以为伍常的事儿还没解决完。 而章成进入府衙,看到了两个陌生的人心存疑惑。 “小人拜见大人。”章成恭敬说道。 李郢压抑着怒火,并没有看向章成,而是对旁边的衙役吩咐道,“把她们带上来。” 刘氏和铁牛上来时,铁牛看着李郢很激动却被刘氏压制住了。 章成见到刘氏母子,瞳孔不由得一缩,他装作不认识她们的样子,不过发缝中却隐隐冒着细汗。 “你们三人是什么关系还不从头招来!”李郢厉声斥道。 刘氏还算聪明,装作糊涂道,“大人,这人我们不认识。” 李郢看向铁牛,“铁牛,这人你可认识?!” 铁牛眼睛轱辘打转,看向母亲的神色后,他只得摇摇头,吐出三个字,“不认识。” 刘氏和章成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李郢说道,“刘氏,铁牛亲爹是何人?” 刘氏一下子没了神,只结巴道,“死,死了,他,呃,他是货郎,平日里会去北方进货,已经好些年不回来了。” 刘氏嘴里没一句实话,李郢已经没有耐心了,“那就滴血认亲吧!” 这句话直接把刘氏吓得跌跪在地,章成发缝里的细汗不知何时已经汇聚额角,如豆子一般大。 衙役此时拿过一个碗过来放在地上,手中动作飞快,直接把章成的手指划破,正准备划铁牛时,铁牛一脸抗拒往刘氏怀里躲,“我不要!疼!我不要!” 章成见此,直接伏地说道,“大人,小人招,小人是铁牛的爹。” 衙役见此,看向李郢。 李郢摆手,让他退下。 “你可认得这人?”李郢说话的同时,衙役把吴四带了出来。 吴四此时已经醒了过来,看向章成一脸恨意。 李郢派人拿章成的期间,已经把吴四拷问过了一遍。 吴四本不承认,奈何有个知道事情的宋欢,还有个擅于用刑的薛珝。 宋欢、李郢同一时间也算是长了见识,拱司卫的手段果真厉害。 宋欢心道,难怪之前那对男女会主动承认自己是人贩子的事实。 而吴四在知道了自己被章成下药弄死的时候就什么都说了,当然,没包括贩人这件事。 薛珝秘密调查这事儿,所以只帮李郢问有关章成的事儿,其他一律不问。 感谢今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书友20220915113910287同志今天给月票~ (^^)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四章真相背后 章成看着吴四没说话。 吴四看他的眼神不对。 他知道,他谋算的事,算是完了。 荣华富贵也飞了。 章成一句话没说,而吴四却把他所了解的事情经过从头交代了出来。 章成想自己死,自己就让他死。 章成把他自己算出来的天下即将大赦的消息宣扬了出去,平日那些卦象倒还好,这一旦涉及到朝廷层面的事, 百姓没有几个会相信。 于是章成,在听到刘氏抱怨儿子娶不到儿媳妇的时候,就想到了一个主意。 百姓不相信,是因为朝廷对他们而言太遥远,若是身边有个活生生的例子呢? 还会不相信吗? 章成与吴四认识,是因为吴四去他那里算过卦。 一次巧合当中, 章成知道了张三柱与吴四之间做的交易,如今倒是派上用场了。 于是, 他便不经意的给刘氏提了个醒, 而刘氏毫无防备地掉进了他织的陷阱。 章成让吴四故意卖给了张三柱一个秃头姑娘,以他对刘氏以及铁牛的了解,这事肯定会起争执。 至于杀人,倒未必会走到这一步。 所以这其中还得有一个人去促成这一起杀人案件。 这人就是,最让人忽略的受害者,张三柱的儿子,张二狗。 张二狗不是张三柱的亲生儿子,是张三柱从吴四手里买来的孩子,平日里张三柱没少对二狗动手,二狗早已对其心怀恨意,所以在章成找上他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 张三柱那天傍晚正愁眉不展之际,张二狗给张三柱出了让姚二丫夜里去铁牛屋里的主意。 张三柱一想, 这主意确实不错, 就按照张二狗的主意做了。 张三柱性格莽,易冲动,嘴毒, 受不得激, 恰巧铁牛也是类似这样的脾性,再加上脑子有点点问题,受不得别人欺负自己一星半点,两人这么一撞上,结果不言而喻。 李郢想到那个在自己跟前,跪地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孩子,深呼吸闭眼,随即睁开眼,眼底只剩冷寂,漠然下令,“把张二狗带来。” 不过,衙役们注定扑空了。 张三柱的死一结案,张二狗就托了人卖了院子,对外的借口就是去投奔远房亲戚了。 一个多月的时间,张二狗已经不知行踪去向。 李郢让文书发布了通缉令,随即下令张贴在各县城公告栏处。 而章成这起案件性质颇为特殊,章成仗着自己有点能耐, 根本不将朝廷、官府、律法放在眼里, 此风气不可助长。 李郢便决定判他十日后处斩,而刘氏母子刑罚不变,日期也不变。 吴四的作用用完了,薛珝同李郢说了一声,就把他带走了。 至于他怎么审问,审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李郢等人原以为这事算是彻底结束,谁能知道,爆竹的引线已经被悄然点燃,它的火星正渐渐靠近爆竹,只待引线被彻底燃烧后,火星钻入爆竹那一刻,也是爆竹爆炸的时候。 章成被斩之事在江湖中传遍,谁人不唏嘘两句,同时更是避讳朝廷之事。 九月初九为重阳节。 这个年代的人,以九为阳数,月日并应阳,所以叫重阳,亦称重九。 重九要拜山,做法大体跟清明时扫墓一样,扫墓者都是先清除先人墓内的杂草,把墓地打扫干净。 然后贴溪钱,摆上三牲果品,茶酒饭筷祭品,拜祭时烧元宝蜡烛金银衣纸,事毕按扫墓者长幼次序依次对先人酹茶酒膜拜,最后是放炮仗。 每一处墓地都如此进行。 为了这一天,一些在外谋生的人都会在百忙之中赶回来扫墓,以表达他们慎终追远的哀思。 当然这是普通百姓过的重阳。 至于文人,则是进行遍插茱萸、东篱赏菊、龙山落帽之类高雅活动。 只限于文人雅士。 重阳节里看菊花,共同举杯话桑麻。 这酒自然是菊花酒。 “菊花酒”即是以菊花酿造的酒,据《西京杂记》载“菊花舒时,并采茎叶,杂黍为酿之,至来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饮焉,故谓之菊花酒。” 这年代,头年重阳节时就专为第二年重阳节酿酒。 九月初九这天,采下初开的菊花和一点青翠的枝叶,掺和在准备酿酒的粮食中酿酒,待至第二年重阳饮用。 他们认为此酒能“祛百病、令长寿”。 风池书院这日的学子们也互相邀请自己的友人、同窗前去城外的六合山,在那里举行诗会。 李郢应风池书院院长的邀请,也一同前往。 风池书院院长和李郢说完结词后,众人开始饮酒赋诗。 重阳登高,离不开菊花酒,诗当然也是。 傅渊之和阿弟分别在游戏中做了一首菊花诗。 傅渊之: 满园花菊郁金黄,中有孤丛色似霜。 还似今朝歌酒席,白头翁入少年场! 宋忆: 篱东菊径深,折得自孤吟。 雨中衣半湿,拥鼻自知心。 诗会过程自是热烈而高雅。 九月二十七 京城出现一则轰动整个朝堂的新闻。 一个自称是章成弟子的男子牢脩上书,告李郢结交风池书院文人学子诽谤朝廷,辱骂皇帝昏庸无道,骄奢淫逸,败坏风俗。 天佑帝闻之大怒,下诏逮捕李郢,且勒令把与李郢有交往的文人,皆要收执下狱。 通缉令下达后,作为李郢的好友都乌想把这一消息提前告知李郢。 可他不知道的是,被派遣出城的信使还没离开京城地界就被一箭射死。 李郢作为璟王派系,而此时的璟王还在辽东,没有顶头上司保住,他只能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十月初二 宋欢把粮食以及生活用品全都搬上骡车,明日他们就要启程离开江宁府。 如今的粮价和盐价已经趋于稳定。 不要误会,是趋于高价稳定。 米价五十文一斤,至于盐价,因为丹阳郡的盐商拿到了盐引,所以价格目前保持在七十文一斤。 至于粮价,没办法,因为辽东战事,南粮北调,战事不停,粮食就得不断输送,以保证士兵的粮草。 所以,其价格只会不断上涨。 就算战事停下,百姓们也只能等到第二年的丰收才能缓过劲来,有困难的,可能得两年三年才能恢复元气。 因为盐价粮价的影响,由它们延伸出来的酱,醋等产品价格也上涨了很多。 酱由原来的五文一碗涨至十八文一碗。 宋欢按照她对形式的判断,除开有盐场的丹阳郡以外的地方,盐价只怕会更贵。 外面的地方,盐价还得包括中间花费的时间成本以及运输费。 若是有那想发国难财的,更不用说。 盐耐放,宋欢觉得她除开米,盐也得多囤点。 不过骡兄承重就那么多,囤再多也得在骡兄承受范围内。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五章赵都尉 江宁府市集中,宋欢还在采购物什。 她提着东西准备往回走的时候,就见百姓们站在大街两侧,大街上士兵队伍整齐划一往前走。 百姓们一个挤着一个交头接耳。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不知道。” “难道是因为勾命牌的事儿?” “勾命牌的事儿不是早就已经结案了吗?” “就是!就一个勾命牌的事,能闹这么大的阵仗?” “难道是有战事?” “战事是在辽东啊!你不懂就不要加入进来!”一个人无语地把前面问话的人挤开。 “要说来运粮草的几率,都比你说的战事高。” “废什么话,跟上去一看不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宋欢若有所思, 提着东西也跟在大部队后面。 一刻钟后,靠近府衙后士兵的脚步加快,到了府衙门口后,他们停下来。 只见最前头领头的大人不知下了什么令,手往前一挥,兵卒们就快速把府衙围住。 “这, 这怎么围住了府衙?” “看看看,李大人出来了。” 李郢看着神态威严坚毅的人,“赵都尉, 这是干什么?” 赵都尉并不多言,只礼貌性的拱手,“皇上下诏,押送李大人进大理寺狱,还望李大人配合。” 李郢只觉莫名其妙,他竟一点征兆都无,“究竟因何事?望赵都尉解惑!” 赵都尉了解李郢的为人,心下叹息,终究不忍,告诉了他实情,“李大人不久前下令斩杀的犯人,其弟子上京告你辱骂皇庭,皇上震怒。” 李郢一听, 冷呵一声。 什么弟子不弟子。 他怕是被人做刀了。 风池书院 傅渊之和阿弟正准备离开,门口便传来了焦急惊惧的声音, “有官兵来了!” 其中一个学子说道, “来了就来了, 大惊小怪的。” 报信的学子说道, “不是衙役,是不一样的官兵!” 傅渊之和阿弟同时有了不好的预感。 此时,学子们纷纷跑去门口看,这时副将刚好到门口,大家就看到副将吩咐道,“把风池书院守住,一只苍蝇都不能飞出去。” 这话一出,有人就迫不及待地跑去找了书院先生出来。 副将是兵鲁子,可不会像赵都尉对李郢那么客气,最后书院先生同学子们只能一无所获地被关进了风池书院。 宋欢躲在巷口看见这一幕,心下焦急。 傅渊之和阿弟还没出来。 尼玛,再晚半天也行啊。 如今得把事情搞清楚,这些官兵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要围住风池书院? 若事情不严重,关着也就关着,过几天就放出来了。 若是严重,那她就得另想其他的办法了。 而知道这件事的,估计只有李大人了。 月偏枝头。 宋欢借着月色潜入了府衙。 如今的府衙, 已与宋欢之前同薛珝进来的情况大不一样。 整处府邸安静得风声虫鸣也显得异常响亮。 宋欢知道李郢的书房, 没花多少时间就找到了地方。 果然,灯还亮着。 宋欢敲了敲窗棂。 李郢把手中的信纸用书本压住遮挡,警惕道,“是谁?” 宋欢直接打开窗就跳了进去。 宋欢见四下无人后这才关上窗,一把把面巾扯下露出容貌,“李大人,是我。” 李郢见到宋欢,是认识的人,这才松了口气,“你不是那日同薛珝一道的……?” 宋欢点头,“李大人我就不同您废话了,我有点事想请问您。” 李郢点头,“你问吧。” 宋欢直奔主题说道,“官兵是因为什么原因把府衙围住?风池书院被围的事情是否与您有关?具体事由严不严重,学子能不能平安出来?” 李郢想起今天赵都尉的话,摇头,“这事……” 李郢把今天从赵都尉口中得来的事情说了出来。 一番话下来。 宋欢也算是明白了些。 这是若是有大领导与皇帝求情,李郢倒还能捡回一条命,若是不成…… 而风池书院的学生不过是被牵连,皇帝不会对学子太过分,但风池书院的学子,未来仕途也算是到头了。 宋欢咬牙。 李郢疑惑问道,“你有亲人在风池书院?” 宋欢点头,又把她们游学的事儿简单说了。 李郢跟郭林宗来往甚密,自然从他嘴里听说了傅渊之和宋子恪游学之事,不确定问道,“难道你的亲人就是傅渊之和宋子恪?” 宋欢点头,“李大人知道他们?” 李郢感叹缘分,他后院还被郭林宗逼着种了一块番麦地呢,“你有什么计划?” 宋欢说道,“我们原计划是明天离开江宁府,回阳江府参加明年的乡试,谁知道今天他俩去书院辞别,就这么巧被关在了里面。” 李郢叹了口气。 这倒霉的,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时运不济啊! 李郢想起明天他就要被押送上京,手里的信件,或许可以委托给他送出去。 李郢正想开口求人,突然才想起自己还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只尴尬问道,“还不知道小兄弟如何称呼?” 宋欢直接报上姓名。 李郢又道,“宋小兄弟,我这里有两封信件,不知你可否帮我送出去?” 李郢也不自称本官了。 如今他已经是罪臣,官职也无。 求人办事,该有的态度还是得有。 宋欢点头,“李大人需要我帮你带给谁?” 李郢说道,“紫阳书院的诲安先生。” 宋欢挑眉,这么巧,刚好是她认识的人? 李郢见此解释道,“我听林宗说,你们之前在紫阳书院学习过一段时日,当然也认识诲安先生,既然你们是要回去,那也能顺便帮我把这两封信带给他们。” 宋欢恍然,这就不奇怪了。 宋欢应道,“帮忙带信倒是没问题,但你怎么知道我们一定能够平安回去?” 李郢一笑,“傅渊之和宋子恪不是风池书院的学生,到时候李都尉若追究,我或可帮忙说一声,这点能耐我还是有的。” 宋欢看向李郢,这回真心诚意保证下来,“信我一定送到。” 李郢一笑,“那还请宋小兄弟稍待。” 宋欢点头。 有李郢的话,她就放心下来了。 只要她们能出了丹阳郡,李郢就能为她们解决后顾之忧。 宋欢坐在凳子上,支手托腮,兀自出神。 她这趟也不算白来。 如今得好好想想,如何才能把傅渊之和阿弟从风池书院带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李郢把两封信密封好后,递了过来。 宋欢看都不看就直接塞怀里。 宋欢对李郢拱手,“李大人多保重!” 李郢点头,松了一口气,明天他也能放心赶路了。 突然,他想到什么,快速朝着宋欢背影说道,“且慢!” 宋欢踏在窗棂上脚下一滑,差点跌倒,好在身体反应快。 宋欢稳住身子落地,直接看向李郢,“李大人,还有何事?” 李郢说道,“明日本官就要被押送进京,不知风池书院的学生是否会跟着一起,宋小兄弟得抓紧时间了!” 宋欢,“!!!!” 我勒个大艹! 这么重要的消息你不早说?! 感谢今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六章离开 宋欢到达风池书院的时候,已经汗流浃背。 如今已经是子时末,再有两个多时辰天就亮了。 好在她有迷药。 宋欢找了一个不大显眼的位置,捂着鼻子撒了一些迷药,靠墙的兵卒不一会儿就打了个哈欠,眼皮打架。 他强打起精神,四处瞧了瞧, 见没有人,再加上这个时辰估计大家也都睡下了,他抵抗不住睡意,闭上眼睛之前还想,眯一下就好。 宋欢等了一盏茶的时间,听到墙边传来细微的呼噜声后, 这才出现,翻墙入院。 风池书院的布局宋欢不了解, 找人得费不少功夫。 不过, 风池书院的学生经过今天的事儿,显然也同李郢一般也都没睡。 李郢好歹知道具体情况,书院的先生以及学子对此事皆不清楚,更是睡不着。 宋欢直接就着亮灯的房间一一查看寻找。 好在他们的寝楼聚集在一处区域,宋欢一路排查过去,终于在半个时辰后找到了两人。 傅渊之和阿弟皆没有睡着,两人现在还在谈论如何出去的法子。 宋欢翻窗而入。 傅渊之和阿弟只一眼就知道黑衣人是谁。 阿弟一喜,压低声音叫道,“阿姐!” 宋欢把面巾扯下,“你们还好吧?” 阿弟点头,“没事,就是被关在书院了,没法出去。” 傅渊之起身问道, “宋姑娘, 你可知道官兵为何围住风池书院?” 宋欢点头,抬手示意稍等一会儿, 累了一晚上,她得喝口水, 缓缓快渴死了。 宋欢一股脑喝光茶壶里的水后,这才把自己从李郢那里得知的消息说了出来。 宋欢又继续道,“时间来不及了,我们得趁着机会赶紧离开江宁府。” 傅渊之和阿弟点头。 不过在离开之前,他们还有一件事需要做。 傅渊之说道,“如今书院的人对此事一无所知,我们得去同林宗先生把事情说清楚,免得他们毫无准备。” 宋欢点头,应该的,“行,在哪儿,我们一起去。” 从郭林宗那出来后,傅渊之怀里也多了两封信。 同样,也是给诲安先生的。 其中一封是给宋子浚的。 如果没碰上宋子浚,就一道给诲安先生。 这是郭林宗原话。 宋欢把傅渊之和阿弟又从来时的方向离开。 宋欢恢复女装,傅渊之和阿弟也稍微做了点变动后就只剩下等待了。 寅时五刻 晨钟被敲响 阳江府城门开。 一辆骡车慢慢驶离。 江宁府城门渐渐远离视线后,宋欢三人这才松了口气。 他们这么轻松出来,是因为赵都尉等人目前还在统计与李郢交往的文人, 虽然城门戒严, 但是没有固定通缉对象, 所以只要稍作改变,还是很容易离开的。 且三人都是村里出来的,身上做出让守城兵误会的假象也很容易蒙混过关。 只是去到丹阳郡就没那么容易了。 丹阳郡戒严,特别严查从江宁府过来的人。 从江宁府回阳江府必经之路就是丹阳郡,没有绕路可言。 宋欢在城门口紧张的等待排查。 轮到宋欢时,守城兵先查看了车厢,再看向宋欢,“你们才从江宁府过来?” 宋欢摇头,“我们是从阴陵城过来的。” 阴陵城与江宁府接壤。 守城兵还想多问两句,就见郡守千金的贴身丫鬟过来,只见她对着自己正盘问的姑娘惊喜喊道,“表姐,你怎么才到?” 小药挽着宋欢的手臂撒娇,不一会儿才对着守城兵说道,“你查好了没?” 守城兵哪里还敢说没查好,只讨好笑道,“查好了,查好了,这不是例行公事吗?” 小药点头,“那可不能马虎,得认真查。” 守城兵点头,“小药姑娘不愧是郡府千金身边的人。既然是小药姑娘的表姐,自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守城兵说完这句话就对着后面的人说道,“放行”,随即对着小药又扬起笑脸。 宋欢见小药一脸姐俩好的表情,虽然一头雾水,但好在有惊无险。 她认出自己了吧? 进了丹阳郡后,小药就放开了手,对着宋欢说道,“小姐要见你。” 宋欢指着自己,“我?” 小药点头。 宋欢看向傅渊之和阿弟。 小药说道,“你们不是还有一个同伴在丹阳郡吗?我让人带他们过去,到时候你们一起在城外汇合。” 之前已经交了半年房租,退不了,颜六正好可以住在这边同他师父的友人一起。 宋欢疑惑,“为何要帮我们?” 小药看着宋欢道,“想知道就去问小姐吧。” 宋欢见此也不多说,看着傅渊之和阿弟,说实话,她还是有些不放心。 小药见此解释道,“放心,不会有事的,小姐自有安排。” 毕竟她刚才也帮了自己,而且宋欢怕出城还会有什么幺蛾子,有郡守千金的安排,或许更稳妥点,她一番思量后对着小药说道,“多谢。” 小药摇摇头,难得一脸正色,“要谢就谢小姐。” 这时,一个小厮走到小药的身边,小药一通吩咐后就跟着宋欢肩并肩,目送傅渊之和阿弟离开,小药指了指不远处的楼宇说道,“去吧。” 齐元桑坐在楼宇的最顶层,这里是整个丹阳郡最高的建筑。 小药爬上楼都冒细汗了。 终于是到最顶层了。 宋欢平复因为运动而加快的心跳。 最顶层只有一个门。 小药敲了敲门,听见里面传来小姐的声音后,这才推开门对着宋欢说道,“进来吧。” 宋欢跟着踏进顶层套间。 配置低调不失奢华,那一个个摆件,那放到后世都是无价之宝啊! 宋欢走神的片刻已经到了齐元桑跟前。 齐元桑还是之前的模样,只是,有些不一样。 若说之前她表现出来的是领家妹妹,现在就是真正的郡守千金该有的范儿。 齐元桑睁着明亮的眼睛,托腮上下好一番打量,半晌才说话,“真好看!” 宋欢讪讪道,“之前……不是有意骗你们的。” 齐元桑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你也从来没说你是男的啊!不算骗,女扮男装嘛!我早就看出来了!” 宋欢“啊?”了一声。 齐元桑得意指了指宋欢的胸口,“当初你救我们的时候,那柔软度就不是男子该有的。” 宋欢挠头一笑。 她还以为…… 果然,不能自作多情想太多。 齐元桑起身在在宋欢身边闲步绕圈,说道,“话本里都说女子女扮男装仗剑走江湖,你简直跟话本里的人一模一样嘛!虽然我自己不能这么做,但是跟你在一起我觉得自己也算是沾边儿了,想想就很刺激!” 宋欢,“……” 齐元桑看着宋欢,笑道,“你不用有什么压力,当初若不是你在街上救了我们,平息了事情,我早就被我爹关禁闭了。” 想到以后再也没有如今自由自在的日子就很难受。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七章归途 宋欢和傅渊之他们汇合时,宋欢才彻底放下心。 想起之前和齐元桑见面。 麻蛋,以为是小白兔,谁知道是只小狐狸。 回阳江府还有充裕的时间,宋欢一行人还顺路去了长留村。 熟悉的骡车慢慢驶进长留村。 一路上,村中的人都很热情地跟着宋欢等人打招呼。 长留村比起他们经过的其他地方的百姓过得稍微好些,面上的笑容也多些。 他们来到了高家又是一阵寒暄。 高叔对着傅渊之热情说道, “七月初那会儿突然来了几个人,说是要来看番麦,后来又跟村里人预定下了好几百斤的番麦种子,村里大家伙又宽裕不少,真得多亏了你们。” 傅渊之说道,“番麦这么好的粮食, 自然要传播到其他地方, 你们只要把好的种子留出来就行,在没有大面积推广种植之前, 你们就是最了解番麦生长情况的人,以后怕还会有更多人来村里打搅你们。” 高叔哈哈一笑,“谈什么打搅,我们巴不得多打搅一些,现在才知道原来只有我们这里才有番麦,若是其他地方都中了番麦,像我们一样的百姓也能过上好一些的日子了。” 高叔虽然不识字,但一些大道理他还是懂的。 大家又谈论了一些后续问题后,高叔又带着大家去看种植的第二季番麦,因为有郭林宗等人前来购买番麦粮种的事儿,大家对番麦的重视程度提高了好几个层次。 而高家因为听了傅渊之和阿弟的话,今年提前种植了番麦,所以在郭林中等人前来的时候, 刚好是高家番麦成熟的时候, 在吃过番麦后,他们这才突然决定要了几百斤的粮种。 而高家因为这突如其来的转机, 也下定决心试着种植第二季番麦。 虽然阿弟去年没有把第二季番麦种植成功, 但也就差最后一步。 高家人知道情况,也看在眼里,知晓只要时间早一些,这个番麦或许真的能够种植成功。 如今他们已经在七月中旬之前收获了番麦,现在地里的已经是第二季番麦了。 而村里其他人本也想学高叔家种植第二季,但是他们都按照往年一般种植比较晚,所以高叔便跟里正说了这个情况,由里正出面告诉村里人具体情况,种植第二季可以,得明年,明年提前种植才行,否则也不过是平白浪费力气浪费土地。 所以今年高家虽然比往年更累,但也累得心甘情愿,笑容也更加充实。 傅渊之想到江宁府林宗先生的情况,本来这事有林宗先生以及李大人的出力,番麦在丹阳郡推广或许可以提上日程。 但现在怕是不行了。 傅渊之自然也没有瞒着高叔。 高叔听了后,裂开的嘴角又恢复了原来的弧度,长叹了口气,好一会儿后又不知道想到了些什么, 整个人又恢复了精气神, “没事,如今粮价上涨,种多一点我们也能吃饱一点,不会被饿肚子。” “老话说的好,家里有粮,心里不慌。”高叔也看开了。 不过是从有了转机的生活又恢复成原来而已。 阿弟看着这一幕,心有不忍。 他想说待他考上功名,当上了官,也会来买种子的,但他如今乡试未考,说出来也不过是空谈而已,又何必给人家徒增未知的欣喜。 长久的期待还不如一时的惊喜更让人来得开心。 第二天,宋欢四人又离开了长留村。 宋欢还特地跟村里买了不少番麦种子,以及晒干的番麦磨出来的番麦粉。 返程不如来时那么悠闲自在。 一路上,除了吃饭睡觉,其他时间一律在赶路。 半个多月后,骡车慢慢驶进了建安郡。 宋欢四人找了客栈落脚,因为到的时间比较晚,所以他们打算第二天再去紫阳书院。 而在去紫阳书院之前,宋欢等人也听到了一些关于建安郡的新闻。 其中以邹家尤甚。 邹家这一年仿佛撞了邪一般,不是有人下狱,就是有人意外死亡,生意也受了不小打击。 不过,听说邹小夫人怀孕后,这邪事好像就没再发生过。 邹家貌似也在慢慢恢复元气。 而邹家上上下下也都把邹小夫人肚里的孩子都奉若宝贝。 而话题中心的邹小夫人,就是花馥。 同样的还有另外一个爆炸性消息。 邹家小姐邹月琴竟然下嫁给了一个名不经传的读书人。 邹家行商,读书人为士,按地位来划分邹家算是高攀了对方。 但按照经济划分,那读书人与邹家就是天壤之别。 但这不是最具有爆点的,最爆炸的就是,邹小姐或许不愿与读书人过那捉襟见肘的日子,她见说服不了自家长辈,竟不顾自己闺誉也要给对方戴上绿帽子,以此来推掉这门婚事。 但出人意料的,读书人竟选择原谅了邹小姐。 这门婚事照常进行。 路人甲说道,“要我是那读书人,我也选择原谅邹家小姐。” 路人乙哈哈一笑,“大家都是男人,哪里能允许女子给我们戴绿帽子?那读书人的一腔痴情,路人皆知!” 路人甲也笑了起来,眉宇间蕴含着那不可言说的深意。 路人乙说道,“听说三日后举行婚礼?到时候我们可去凑凑热闹。” 路人甲说道,“这必须的。” 宋欢四人在旁听了一耳朵也没放在心上。 对于他们来说邹家就是新闻头版头条上的中心人物而已。 若真要勉强划上一点关系的话,那就是隔三差五来找他们麻烦的邹孝初的家,是那个对梅清下手的邹小姐的家。 翌日 宋欢三人前往紫阳书院。 而颜六则去了他师父家。 守在门口的守卫还认识傅渊之几人,虽然没有直接放行,但也手脚不慢地去书院里通报。 诲安先生此时正在会客,听到来报,看了一眼对面的郡学祭酒,恭敬问道,“先生,您看要不要让他们进来?” 梁焯思索了片刻,说道,“若没记错的话,那几个孩子的目的地就是丹阳郡?” 诲安先生点头,“是的,先生。他们是想去拜访郭林宗。” 梁焯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又睁开那双因为上了年纪而浑浊的双眸,虽浑浊,但却依然能见到里面清晰明智,“那就让他们进来,顺便把子浚也叫上。” 宋子浚听了有关丹阳郡的一些消息后,寝不安席,食不甘味,如今来听一听也好。 诲安先生应了一声后,没有丝毫犹豫就吩咐了下去。 傅渊之突然登门拜访,不知是否能给他们带来一些关于丹阳郡的消息。 若是没有,也可以问一问情况。 此事毫无征兆,他总有种山雨欲来的气息。 好些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o((*^▽^*))o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八章回紫阳书院 傅渊之三人被带进了诲安先生的斋院。 三人同时对着诲安先生、宋子浚以及他们不认识的一位老者见礼。 傅渊之等人不认识梁焯,但是从诲安先生以及宋子浚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恭敬就知道对方来历不浅。 诲安先生让他们坐下,下人上茶。 傅渊之知道事情紧急,说了一些问候诲安先生的话后,就开门见山道,“先生,这是林宗先生让学生代为转交的。” 诲安先生接过信件, 见上面的署名,把其中一份递给了宋子浚,随即才打开来看,大致浏览了一遍后又递给了梁焯。 梁焯摆摆手。 诲安先生见此便把信件放下,对着傅渊之问道,“渊之,你离开之前江宁府是什么情况?” 傅渊之一路上已经把自己知道的以及宋欢转述的都梳理了一遍,诲安先生如此一问,他就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讲述出来。 在他说到李郢的时候, 就把话题岔到了宋欢身上,以及李郢让她转交的那两封信。 李郢的信并不是真的给诲安先生,只是在他所了解的情况下,宋欢等人所能接触到的只有诲安,而只有诲安才能够把信件交给他想要交给的人。 而收件人正是诲安先生身边的梁焯。 梁焯把信件放下,并没有立马打开看。 如今他已经不是很能看得清楚字,得回去让人念给他听才行。 一个多时辰的时间,傅渊之不仅讲述了丹阳郡以及江宁府的情况,以及中途发生的事情,还有就是回答诲安先生等人的疑问。 待他出来之时已经到了午时。 柳文若听说傅渊之回来了,便邀着石游平、宋果以及申屠子陵过来。 待傅渊之三人从里间出来时,就看到柳文若四人在外面等着。 几人好一阵寒暄,石游平说道, “许久不见, 我们得好好聚一聚, 让渊之讲讲路上的见闻。” 此时宋果拍了拍阿弟的肩膀,说道,“子恪长高了不少。” 阿弟第一反应就是低头看衣摆, 确实短了些。 因为明年就要乡试了,他一直忙着赶路看书,宋果不说,他都没发现。 寒暄过后,他们去到了柳文若的住处。 申屠子陵和宋果面上神情带了一丝担忧和焦急,宋果问道,“不知先生可好?他是否也被牵涉其中?” 申屠子陵在一旁附和点头。 傅渊之说道,“此事风池书院只是被牵连的那一方,林宗先生被天下青年文人敬仰,当今不会不顾及。” 只要皇帝顾及自己的名声以及帝位,就不会对这帮风池书院的先生学子,有什么大动作。 风池书院是文人,皇帝若是处理不当,就会寒了天下文人的心。 他相信,那不是皇帝愿意看到的局面。 宋果和申屠子陵听到只是被牵连的那一方,神情稍有松懈,不过,“先生也被带去京城了吗?”申屠子陵问道。 傅渊之点头,“当今下诏,所有人皆要收执下狱, 林宗先生与李大人过从甚密,无法脱身。” 宋果和申屠子陵虽然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测,但不免还怀有一丝侥幸,如今听了傅渊之的话后,最后那一丝侥幸也彻底烟消云散。 他们皆是林宗先生的学生,如何不知他与李大人相交密切。 傅渊之对朝廷局势并不特别明朗,他甚至都不知道李郢到底是哪一方的人。 又是哪一方人要设计陷害李郢。 把李郢拉下的目的是什么? 同样的,在场的学子们都对朝廷局势并不明朗。 即便方才在诲安先生屋内,他们也没有提及有关官场上的事情。 如此沉重的话题并没有说多久,在场的人都是一个性子,未来的事情想太多,担忧再多,那也改变不了既定的事实。 虽然宋国和申屠子林心下还是担心,但是两人并没有能力力挽狂澜,只能默默祈求皇帝能够识破这个局,还大家一个清白。 他们虽然因为出来交流能够侥幸逃脱,但也不能够明目张胆的在外面晃,惹了眼被人举报,那他们也只有被押进京这一条路可走了。 石游平突然想起道,“那你们后年的会试岂不也得暂避锋芒?” 视线落在申屠子陵以及宋果身上。 宋果和申屠子陵对视一眼,宋果道,“我们本就是风池书院的学生,此事若不解决,我们就一直不能进京。” 会试肯定不能成了,若还傻咧咧的凑上去,那岂不就成了千里送人头了。 众人齐齐叹气。 阿弟见此,转移话题问道,“一路过来,建安郡貌似并没有受到辽东战事的影响?” 百姓安居乐业,感觉与他离开之前并没有什么差别。 石游平摇头,“只是表面而已。” “不仅粮价、盐价上涨,茶税茶引也上涨了。” “原来一百斤的茶引,只需输钱二百文,如今却得一两银子不止。” 好在他们自己有茶园,不像盐商还得去盐场凭盐引支盐,不过贪官商贾自来奸,吏治败坏少了他们都不行。 盐商有私盐,茶商自然也有自己的解决办法。 即便这茶引一时半会儿没拿到,这茶他们也有办法销出去。 商人虽然有应对之策,但是百姓却不行。 物价上涨,增高税赋,相信不到半年的时间就会有一大部分百姓得垮掉。 届时还能不能有如此繁荣景象就未可知了。 这是他们能清楚看到想到,也是他们即将会面对的。 读书人未必都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大部分文人兜里没几个钱。 书生穷,穷书生。 为什么书生文人喜欢喝茶? 他们是在以茶寄情、以茶寄傲。 寒苦自守,清贫乐道,以自标清格雅调来蔑视世间庸俗的酒气财气。 以此来求得内心的平衡与调节。 阿弟这时从怀里把番麦粒掏出来。 柳文若几人眼睛俱是一眨不眨地盯着桌面上那一小粒一小粒黄色的东西。 石游平率先问道,“这是什么?” 阿弟故作高深道,“这是能让百姓不饿肚子的东西。” 这话一出,可把对面四人给惊住了。 柳文若拿起一粒前后左右观察,随即放在嘴里,使劲一咬。 嘶—— 差点没把他牙磕掉。 其他三人也有样学样。 石游平迫不及待问道,“这是吃的?” 阿弟点头,“这是从海外传回来的,已经有村庄种植许多年了。” 阿弟简单把番麦的好处说了出来。 宋果诧异道,“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没有传播出来?” 阿弟耸肩。 傅渊之便把长留村的情况说了出来。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九章翻地 辽东 山头上 一个身穿盔甲的男子正牵着一匹战马。 而他的前方,是一名将领。 头戴银盔,身披战袍。 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似骄阳。 不一会儿,后方传来脚步。 前方的将领并没有动静。 直至后方脚步声停下,传来声音,“王爷, 京城传来消息,李大人、林宗先生以及风池书院的学子们被押解进京。” 璟王转过身,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看着前来报信的下属,“本王知道了,你先下去。” 下属恭敬应是。 璟王随即又转过身去,视线放在远处,不一会儿, 他对着身边的人说道, “把顾先生叫来。” 牵着马匹的人立马离开。 顾先生很快就来了。 顾先生是一位中年男子, 身上的儒雅气息浓郁,不像谋士反倒像书院的先生。 顾先生行礼,“王爷。” 璟王说道,“李郢之事,你可知道?” 顾先生说道,“方才来时已经了解。” “顾先生可有什么计策?”璟王侧过身问道。 顾先生说道,“没有。” 顾先生接着又说道,“没有计策就是最好的计策。” 璟王一副愿闻其详的模样。 顾先生解释,“如今武安侯与风王正是得意之时,您如他们所想,在辽东鞭长莫及,他们便可趁机谋夺!李大人之事尘埃落定之时,便是他们两方人马战起之日, 王爷只需坐山观虎斗, 最后再去收拾残局就行。” 璟王眉间微蹙。 顾先生说道, “李大人以及风池书院的学子们只需保下命即可。” 只要璟王登上那个位置,他们就不用担心自己不能施展抱负。 璟王道,“书院那些学子倒不用过多担心, 只是李大人……” 李郢为官清正,一心为民,他不愿失去这么好的一个臣子。 顾先生知道璟王是不想李郢丧命,思索了片刻,说道,“王爷只管把心思放在战场上,这事交给某。” 璟王见此,说道,“那就劳烦顾先生。” 璟王待顾先生离开后,视线放在山下的营地。 天佑朝的领土不能丧失,他退到辽东有以退为进的意思,但更重要的还是保卫国家,保卫天佑朝百姓,保佑他天佑朝。 这一步棋很险,但是他还是踏了出来。 建安郡 柳文若四人以及傅渊之和阿弟,外加上一个王大宇,大家正在院子后侧的草地开辟出一块土地。 王大宇因为要掺和四大茶商的事, 所以他得留在这儿主持大局。 他出面, 王大宇爹远程把控。 一年多来,单凭生意上的事儿大家自然没法这么快融入一起,只因为中间有个傅渊之和阿弟,王大宇才能快速加入群体。 阿弟和傅渊之正教他们如何翻地种植番麦。 趁着空隙,傅渊之问柳文若,“后年你去会试吗?” 柳文若说道,“不一定。” 傅渊之说话直戳心窝,“你都一把年纪了还不去。” 柳文若,“……” 柳文若说道,“不是说不一定吗!各占五成,明年再说。” 傅渊之叹气,“我知晓你还放不下她,她若知道你现在是这副模样,她绝对不会开心。” 换位思考,他能理解柳文若。 柳文若听到这里,眸色暗淡了三分,半晌后,“我会好好考虑的。” 傅渊之拍了拍柳文若的肩,说道,“来,记着,明年春天得这么种。” 说着傅渊之就教他挖多深的坑,该放几颗番麦种子。 宋果凑上来说道,“地都已经翻好了,不如我们种上几颗?” 申屠子陵加入群聊,“正有此意。” 石游平也伸进来一个脑袋点头。 王大宇看向傅渊之和阿弟,又看向另外三人,他到底点头还是点头? 不远处的亭子里,宋欢已经恢复了女装。 宋欢对面坐着梅卿卿,两人齐齐看到的就是几个男子兴奋地在地里撒种子的画面。 宋欢收回视线,看向梅卿卿的肚子,关心说道,“都怀孕了,可得小心些。” 宋欢想起刚才她走路的样子就忍不住额角跳跳。 这俩夫妻心是真大。 梅卿卿腼腆一笑,带着些许心虚,“会的,会的。” “衣服可合身?”梅卿卿看着宋欢一席青衣突然问道,她没记错的话宋姑娘身上的这身衣裳就是她当初送的。 宋欢点头,眼睛亮闪闪,夸赞道,“还是你眼光好。” 她都舍不得拿出来穿,今天是因为知道梅清会来,这才换上了她给的这身衣裳。 梅卿卿被这么一夸,垂眸抚了抚肚子,随即又道,“明日我们一起去逛逛,再给你添两身。” 这身衣服送出去有一年多了,还是如此崭新,显然是没怎么拿出来穿过。 上次多亏了宋姑娘,否则,自己哪能嫁给石郎,还有了属于她们两个人的孩子。 那次他们离开得急,自己也没能好好感谢,如今正好有机会。 当然,救命之恩自然不是几身衣裳就能两清的,来日方长嘛。 宋欢笑道,“不着急,你身子重要。” 宋欢转移话题道,“我突然想起来,邹家小姐的新郎不正是当初我在壹蝉居发现的那名男子嘛!” 她们到建安郡的第三天正是邹月琴出嫁的日子,她正巧瞧见了迎亲队伍,那新郎可很是眼熟。 事后她才记起来,那不正是意图对梅卿卿下手的男人吗? 梅卿卿当初昏迷,压根没见到那名男子长什么样,如今听宋欢一说,不自觉就蹙起了眉头。 邹家近一年来确实不走运,她一开始以为是几家斗争下来的结果,如今她反倒觉出一丝不对劲儿出来。 按照宋欢这么说,那男子肯定早与邹月琴有勾连。 邹月琴身为排行第一的邹家小姐,每次筵席出入都是话题中心,长久下来不免养成了心高气傲的毛病,即便不与四大茶商结亲,也绝对不会嫁给一个穷书生。 这其中,怕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 梅卿卿又突然想起那成亲前后反差更大的花馥,再加上花家隐隐有与石家并肩的趋势。 莫非,这其中还有花馥的原因? 梅卿卿一下想太多,不自觉就打了个哈欠,自从有了身孕后,她就经常犯困。 宋欢知道孕妇嗜睡,说道,“你先去房里休息。” 接着又开玩笑道,“免得孩子怪你不给他睡觉,不然他后面可得使劲折腾你。” 梅卿卿面上红润,也不勉强自己,轻嗯了一声,在侍女扶着她的时候,她又说道,“你要记得,明天我们一起去逛逛。” 宋欢笑着应道,“好好好,不会忘的。” 宋欢目送她离开后,喝了杯水。 看梅卿卿毫不掩饰的情绪就知道,邹月琴那门婚事怕是有蹊跷,不过,那又不关自己的事,她纯属八卦一下而已。 邹月琴只能说报应不爽,自作自受。 感谢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天天2333同志的月票~ (^^) 第二章13点哈~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章 建安郡竹芫街 宋欢与梅卿卿肩并肩逛着。 后面跟着两个丫鬟。 这条街来往的基本都是有钱人。 宋欢来到这里后第一次与女性朋友出来,纯粹为了逛街而逛街,还挺新奇的。 久违的轻松。 梅卿卿一边同宋欢介绍,一边带着宋欢进了一家看起来就很贵的铺面。 铺面里的人自然认识梅卿卿,直接就热情地带着梅卿卿和宋欢几人去了二楼“Vip室”。 “夫人,今儿来得可真巧,我们绣娘又有了几个新花样, 好看极了。”小二介绍道。 梅卿卿点头,“拿来看看。” 小二连忙去把架子抬了上来。 一尺尺精致绣样的布料或摆着或晾着,栩栩如生。 宋欢心下感叹。 这衣裳美是美,但也脆弱,这要是一个不留神可就勾丝了。 梅卿卿上前摸了摸料子,又对着宋欢比了比。 “这个颜色很适合你。”梅卿卿用了一条鹅黄色的布料比划着。 其实, 宋欢皮肤白皙, 基本什么颜色都不挑。 宋欢没试过这个颜色, 一直以来她的衣裳都是青色,最多夹着些白色祥云绣样。 一旁的小二说道,“刚好有成衣,姑娘怕不合适可以试穿一下,看看效果。” 梅卿卿一听,也不等宋欢开口,直接让小二把衣裳拿来。 宋欢被梅卿卿推着去试衣裳。 外头,梅卿卿正一边看布料一边等待,楼里又来了另外一个人。 梅卿卿看着花馥,心下有些诧异,“花姐姐。” 花馥点头,视线若有似无的放在了梅卿卿的肚子上,“你也来了。” 梅卿卿点头,“带朋友来。” 花馥没说什么, 只坐在梅卿卿不远处听着掌柜介绍。 两人之间弥漫的气氛谈不上有多融洽, 也谈不上有多紧张。 宋欢出来就见到这一幕。 宋欢并不认识花馥,只当是路人。 她穿着一席鹅黄色衣裳出来, 整个二楼仿佛瞬间被点亮了一般。 梅卿卿是最先回过神来, 面上露出满意的笑意, 她就知道会合适。 梅卿卿看着宋欢随意挽着的发型,把身边的丫鬟招了上来,“把宋姑娘的头发再重新挽一下。” 花馥这才回过神,梅卿卿身边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这般容貌的女子? 估计是刚来的,否则,不可能在建安郡籍籍无名。 花馥声音清越,开口道,“这位是?” 梅卿卿并没有把宋欢身份说出来的意思,虽然她并不觉得宋欢一个还未成家的姑娘就带着弟弟以及未来丈夫游学有什么不合礼法,但是别人不一定会这么想。 梅卿卿只笑了笑,“我幼时结交的朋友,姓宋名欢,前几日才来的建安郡。” 花馥见梅卿卿并没有要向自己详细介绍对方的意思,就知道她没有想让对方融入她们这个圈子,只点了点头。 这时,楼下传来了吵闹声。 一道疾步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一身闺中打扮的邹月琴跑了上来。 梅卿卿下意识把视线挪向花馥,见花馥并无异色。 邹月琴的打扮压根就不承认她自己已嫁作人妇。 梅卿卿眼皮微垂, 收敛眼中的神色, 邹月琴指着花馥, 厉声道,“花馥,你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当初就不应该让你进我们邹家门!” 花馥心下冷笑,当她愿意? 花馥露出笑容,对着身边的丫鬟扬了扬下巴。 丫鬟会意,立即把店里的无关人员清场。 当然,也包括了弄好发型的宋欢。 两人正准备从一楼上去,谁知道就被花馥的丫鬟拦住。 梅卿卿的丫鬟奈何不过花馥丫鬟的强势。 宋欢也觉得这是她们的私事,她一个外人在场确实不好,就对梅卿卿的丫鬟摇摇头就出去了。 花馥这才看向站在自己对面的邹月琴,启唇开口,只是话里透着若有似无的深意,“我如何进的邹家,你不是最清楚不过了?” 邹月琴一噎,随即毫无避讳又道,“你也可以不嫁进来啊,一个残花败柳,石郎又怎么可能还会要你!” 梅卿卿瞳孔一缩,想起当初自己昏迷的事,眼神一厉,难怪…… 邹月琴随即又把视线放在梅卿卿身上,脸上神色得意中带着怨毒,“梅清,你还得多感谢我,否则,你怎么能渔翁得利呢!” 她如今这幅下场,都是花馥那个贱女人搞的鬼,还有就是梅卿卿,若是没有她,石郎的妻子早就是自己了! 邹月琴已经被邹家放弃,现在已经是破罐子破摔的状态。 花馥眼底划过一丝恨意,随即又平复下来,说道,“邹月琴,邹、花两家,不是我想不想的问题,而是你邹家求着我花家。” 使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强迫花家站位,也就邹家能做得出来。 邹月琴冷哼一声,“求这个字怕是用错了吧?我邹家在建安郡排第一,要求也是你花家求我邹家,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好吗?” 花馥对这个空有其表的女人冷笑了一声,不怪她能如此轻而易举就把她弄倒了。 邹月琴突然才想起她来此的目的,面色有些疯狂,如一条正在盯着猎物的蛇,“是你让我成了如今的下场,我现在已经出了邹家,现在不必受制于人了。” 邹月琴视线放在花馥的肚子上,冷呵一声,“邹家上上下下不都宝贝这个孩子吗?既然我得不到好,他们也都别想得到!” 一切都是花馥这个女人营造出来的假象,什么她怀了身孕家里就消停了,好运就来了,都是她做的局! 可怜整个邹家就自己看清楚了这个蛇蝎女人的真面目。 邹月琴对着花馥扑了过来,想让花馥落胎,花馥不可能傻傻待在原地,而且身边还有丫鬟在旁保护。 邹月琴被丫鬟抱住,冷笑一声,真以为她就这么毫无准备就冲来了? 邹月琴抽出一把剪刀,那是她早就准备好的。 剪刀一出,二楼的人面色俱是一变。 梅卿卿起身,躲在两个丫鬟的身后,想要趁着大家不注意从楼梯口下去。 可是这会儿的花馥却有意无意地也在靠近楼梯口。 两个怀有身孕的人恰巧在统一直线上。 邹月琴眼底充斥着癫狂。 要死,大家一起死吧! 花馥倒退了几步,见邹月琴挣扎开了丫鬟的阻拦,咬了咬牙,在邹月琴扑过来的一瞬间向着右侧倒去。 而恰巧的是,花馥一躲开,梅卿卿就曝露了出来,邹月琴并没有收势。 嘴角泛着得逞的笑意,梅清、花馥你们两人今天都得死! 梅卿卿的两个丫鬟瞬间用力扑过去想要阻拦邹月琴。 在挣扎与反抗之间,邹月琴脑子突然灵光一现,手中的剪刀顺势向着面色苍白而有些痛苦的梅清飞射过去。 梅清捧着突然阵痛的肚子,额角冒着豆大的冷汗,整个人不断往后倒退。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一章返回 宋欢正从对面铺子出来,就听到二楼传来异样的声音。 宋欢直接破门而入。 不远处的掌柜听声,伸出手,紧张道,“哎!我的门!” 从里面拴住的门就被宋欢一脚踹倒在地,待她冲上楼梯时正好看到邹月琴手中的剪刀飞出。 宋欢想也不想就把匕首抽出来直接打偏剪刀的飞势。 宋欢看着倒地的梅卿卿,以及正在努力拦着疯狂的邹月琴的两个丫鬟。 宋欢想也不想就直接过去抱起梅卿卿, 对着两个丫鬟说道,“跟上!” 两个丫鬟连忙跟上,邹月琴见她们离开,转身就对花馥开启攻势,她没忘记还有个花馥,宋欢听见后面的惊叫声,抓下珠帘上的珠子弹射过去。 邹月琴双膝跪地, 腿上传来麻意, 花馥的丫鬟见此连忙留下一个人拦住已经没有攻击力的邹月琴, 另一个丫鬟扶着花馥下楼。 铺子门口,花馥苍白着脸看着那四道身影出神。 后面的那个丫鬟跟上,打断了她的思绪,丫鬟连忙道,“小姐,我们赶紧去找大夫吧!” 花馥点头,“绿腰带我去找大夫,霓裳你跟上她们,那个宋欢,调查清楚。” 霓裳还想说什么却没敢说出口,只压下心中的担忧说道,“是。” 霓裳对着绿腰叮嘱道,“你照顾好小姐。” 绿腰点头。 医馆 石游平一行人急忙赶来。 石游平担忧地看着一脸苍白却已经睡下的梅卿卿。 一旁的丫鬟说道, “公子, 夫人已经没事了,只是之后要好好休养。” 这边, 傅渊之看着宋欢, 担忧问道, “没事吧?” 宋欢摇头,“没事,大夫说受了惊吓,动了胎气,接下来的时间要注意休养保胎。” 傅渊之点头,“明日我们就离开吧。” 宋欢点头。 医馆里的这一幕被门外的一双眼睛纳入眼底。 邹家 花馥正在喝药,听了霓裳的话后把碗放下。 宋欢和石游平的同窗有关系。 可惜时间太短了,没能知道太多。 花馥脑中闪现宋欢在二楼那一手。 她会武功。 花馥面上出现了明悟的神色。 她突然笑出了声。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花馥拭去眼角的泪,突然问道,“邹月琴呢?” 绿腰说道,“已经被带回去了。” 花馥说道,“让李丙看好她。” 她不会让邹月琴过得太痛快。 她要她慢慢失去自己想要的一切。 邹孝初推门而入,快步来到花馥身边摸着她隆起的肚子,神情紧张地看着花馥,“孩子没事儿吧?” 花馥面上自若,带起了平日惯有的微笑,声音轻柔, “无事,好好儿的。” 邹孝初舒了口气, 他已经从紫阳书院退学了,如今正帮着家里打理家业,人肉眼可见的成熟起来。 家里上上下下发生了很多事,如今他可是把这个孩子当做救命稻草了。 花馥突然不经意问起来,“你还没从紫阳书院离开之时,知不知道你们书院学子身边有个叫宋欢的人?” 邹孝初皱眉,“你怎么突然问起他?你认识?” 花馥把今天的情况说了一下。 邹孝初冷笑,“原来是个女的,难怪柳文若他们这么帮她。” 花馥见邹孝初一副不愿意过多提起她的模样也没再多问。 她问他,只不过是想证实她的猜想而已。 因为邹月琴的事儿,石家找上了邹家,邹月琴已经不能给邹家带来价值,不过邹父还顾念一丝父女之情,给了赔礼算是为邹月琴收拾烂摊子,不过,这也是最后一次。 第二天,梅卿卿醒过来后,宋欢就来告辞了。 梅卿卿面色比昨天好了很多,她愧疚道,“两次了,多亏了你。” 宋欢拍了拍她的手,安抚道,“不必放在心上,你没事儿就行,养好身体保护好孩子才是重中之重。” 梅卿卿回握宋欢,“好,我会的。下次见面还不知何年何月,只愿宋姑娘一切如心愿。” 宋欢笑,“你也是。” 这次回去,只有宋欢傅渊之以及阿弟。 颜六要留在建安郡。 原因是因为他师父,他师父生病了,身边没人照顾。 他在他师父身边,从没获得的父爱从对方身上得到了,如今他想留下来照顾陪伴师父。 等他师父病好了,若柳文若明年上京赶考,他就同柳文若一起进京。 少了一个人赶车,就变成了阿弟和傅渊之两个人轮流,宋欢偶尔坐在车辕上,偶尔步行。 待过了南城后,宋欢三人就原路返回,准备去找三娃子他们。 待他们到了村口后,只觉得这个村更加荒芜。 宋欢三人蹙眉。 山脚下,三娃子和曾爷爷的家门外,荒草长满了院子。 阿弟自己都没发觉自己的声音中带着三分颤抖,他道,“阿姐,三娃子他们是不是搬家了。” 阿弟心里清楚,已经沦落到吃野菜为生的一家人怎么可能会轻易离开自己的家。 宋欢没正面回答,大家心里都已经有了猜测。 她们被追杀,曾老一家如何能逃得掉? “进屋去看看吧。”宋欢心情沉重。 屋里的摆设还是老样子,只是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还有一些蜘蛛网,原本桌子上的碗也碎裂在地。 很显然他们不是主动离开的。 阿弟声音哽咽,一时之间只觉得脑袋一片空白,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能无措喊道,“阿姐……” 宋欢拍了拍阿弟的肩,押下心中的哀伤,“没事,或许他们逃了呢,还是有希望的。” 虽然希望渺茫。 阿弟带着鼻音嗯了一声。 而他们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南城不远处的深林里,一副骨架做蜷缩状。 枯骨脚旁有一个弹弓。 若是仔细观察,他的手骨是呈抓握状态,说明他死前还在用力抓握着一样东西。 很有可能就是地上的那只弹弓。 而这幅骨架或许很久很久直至他消亡也不会见天日。 十二月中旬 他们到了满城。 满城因为朝廷的南粮北调使得他们的日子过得更加凄苦。 路有冻死骨不是开玩笑。 宋欢三人那是亲眼目睹。 而满城甘家已经不在,听说甘云远搬家了。 具体搬去哪里街坊邻里并不清楚,只知道一夜之间就搬走了。 天气越发寒冷。 赶路的速度越来越慢。 宋欢三人过年也是在外面过的。 一座破庙里。 他们距离阳江府还有两日的路程,只是天降大雪,路面积雪快到膝盖了,无法赶路。 他们冒着风雪这才找到了这处落脚地。 宋欢穿着蓑衣从外面背了一捆柴回来,冻得红彤彤的手立马伸向火旁。 傅渊之连忙把手牵过来,“这样容易生冻疮,我给你捂。” 阿弟则把视线放在阿姐拿回来的那捆柴上,把柴上的藤子解开,散在一旁熏干,这样免得有太大的柴烟。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 第二章13点哈~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二章回程 宋欢露出笑容,说道,“刚刚我发现了动物出没的踪迹,现在还下着雪,我怕待会找不着了,暖一暖我就又要出去了。” 大过年的,若是能猎上一头猎物也能过个好年。 傅渊之担忧道, “若是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赶紧回来,车上还有干粮,有吃的就行了。” 傅渊之了解宋欢,知道拦不住她,只能这般叮嘱。 宋欢点头, 声音清越干净, “知道, 安全第一。” 傅渊之见此这才满意。 其实下雪天并不会太冷,宋欢穿得并不是很厚,走在雪地里还能冒着一丝热汗。 宋欢手握匕首。 匕首是她与梅卿卿辞别的时候,梅卿卿交给她的。 店铺老板事后整理铺面的时候发现了它,并把它给石家送来,就到了梅卿卿的手上。 店铺对一脚把门踹倒的宋欢印象深刻。 当然送回来的不止匕首,还有那一长列的赔偿清单。 不过,这对梅卿卿来说都是小钱。 宋欢侧耳听了听动静,连忙定住不动。 就见一只野鸡正在雪地里“漫步”。 宋欢可高兴坏了。 小样儿,今儿你们可不走运了。 宋欢虽然没有别的辅助工具,不过一把匕首也够用了,拿来做飞镖使。 一个多时辰后,宋欢满载而归。 她许久没有打猎了,这突然还有点乐不思蜀是怎么回事。 这种成就感带来的喜悦把她一路上来沉重的心情也打散开来, 好了很多。 宋欢最后带着两只雪兔一只野鸡外加一捆柴回到了破庙。 好在他们的物什齐全。 宋欢回来时, 阿弟和傅渊之已经用陶罐装满了雪煮了热水。 下雪天好就好在不必出去找水源了,直接走到门口就有。 阿弟惊喜道, “阿姐厉害!今天有肉吃了!” 宋欢得意一笑, “那是!” 好在她们什么都不缺,盐、粮都有,虽然住宿环境差了些,但好在烧着火还有被子,熬过这几天就好了。 傅渊之帮着宋欢处理鸡兔,阿弟则在烧水,方便一直有热水供应处理。 他们没有在破庙附近处理,怕血腥味会在夜里吸引狼来,为安全起见还是远一些比较好。 处理好鸡兔后,还得用泥土把它盖住。 回到破庙,阿弟已经把盐酱都翻出来了。 宋欢拎着手里的三动物,问道,“想吃什么口味的?炖的?烤的?炒的?” 阿弟还在纠结,宋欢就替他安排了,对着阿弟眨巴着眼睛,“全部安排,有条件我们不做选择。” 阿弟咧嘴一笑,用力点头。 一旁的傅渊之把旁边熏干的柴换了一侧靠近火源。 这么一算,他们是有好长一段时日没吃到吃肉了。 如今肉价不便宜, 猪肉已经涨到八十文一斤,更不用说其他了。 一路上大家又急着赶路,很难有时间再去打猎,捕鱼也得跟着路程情况来,若是不方便也不会特地留下来捕鱼。 这也是为什么阿弟见到猎物这么兴奋的原因。 可以说,宋家从来没有缺肉吃的情况。 这是阿弟有记忆以来没肉吃的最长的一段时日。 一个时辰后。 肉香味弥漫在整座破庙内。 骡兄拱了拱鼻子,随即又扎进了属于它的口粮中。 天色渐渐黑暗。 因为下雪,夜里也不会特别暗。 “这是我们过得最安静的一个年了吧?”宋欢说道, 只见她裹着被窝烤着火,喝着热水。 对面是傅渊之和阿弟。 阿弟点头,“还真是。” 在大榕树村,会听到山下的响炮声,在鹿县、长留村更不用说了,街坊邻里更热闹。 在长留村还知道了新的习俗,卖懒。 这时,阿弟突然问道,“也不知道林宗先生现在过得如何。” 他们这一路都在赶路,路线也会越来越偏僻,消息自然也接收不到了。 而且,这种朝廷之事,不是随随便便打听一下就能知道的,知道的他们也接触不到。 这种事除非朝廷的人要利用百姓,利用舆论压力,否则不会闹得天子皆知。 今年,林宗先生、李郢与风池书院的学子们注定要在牢里度过了。 顾先生的信早已经到了都乌的手里,只是时机还未到,只能暂时辛苦一下他们了。 正月十一 宋欢三人这才回到了大榕树村。 正月初二雪才消溶了一些,才能赶路,雪后路面泥泞,并不好走,一路上走走停停,两天的路程得花费三四天。 好在他们算是在报名之前回来了。 大榕树村 他们回来引起了不小的动静。 傅氏如今对待傅渊之的态度又恢复了漠视的状态。 只当没这个人。 如今傅氏家族出息了,傅学林考上了进士,虽然是二甲三十六名,但已经在部院里当了主事。 如今他免赋两千亩,对于傅氏族人来说那是够够的,还有余,物价没涨之前他们都计划着存钱买地了。 傅清林也终于好运一回,考上了秀才。 正因为如此,大榕树村阶级断层有些严重了。 傅氏减轻交税的压力。 粮食承担交税小部分压力,而村里那些散户则是承担全部压力。 傅渊之无异于是梁氏一族和散户们的救命稻草。 所以村里除了傅氏族人,其他人都对宋欢三人热情得不得了。 今年过年,大榕树村也冻死了好好几个老人。 都是老人夜里偷偷把自己的衣服套在冻得不行的孩子身上。 老了老了一把骨头,死就死了。 可孩子不行啊。 人一多,这话题自然也多了起来。 傅学林考中进士已经把家人都接去了京城,还给他妹妹订了一门好婚事。 傅婉蓉虽然“年纪大了”,耐不住有个出息的兄长,行情自然不差。 还有一个消息,傅泰死了。 其实那年从方老童生那里回来后,他就病了,是真病了。 他这两年全是凭借药材吊着命,而傅清林考上秀才的第二天,他就咽了气,死得悄无声息。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傅氏族人对于傅渊之的心情很复杂,其实傅氏族人并不想站在傅渊之的对立面,可是因为上头有个傅泰压着,所以他们现在才走到了这个地步。 如今,大家并没有利益纠葛,再加上傅学林考上了进士当了官,族里人都轻松不少,虽然因为物价上涨又恢复了原样,但总的来说,日子还是有盼头的。 他们觉得,那就这样吧,傅渊之如今地位大不一样,鸡蛋碰石头受伤的都是鸡蛋,他们也不想做鸡蛋。 而之前一直叫嚣的孙氏也因为公公死后安静了下来。 如今傅氏是由另一个叔伯主事,孙氏想翘也翘不起来。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三章中了 孙氏有个秀才儿子,即便没有公爹在时那么嚣张,也能在村里横着走了。 傅清林定亲了,是县里的一个举人家的闺女。 他属于被榜下捉婿的那一类型。 宋欢三人回家其实就是为了回来烧香祭拜,告诉宋爹宋娘,阿弟要去乡试了,若是他们在天有灵还请多保佑。 以及把番麦种子带给村里。 傅渊之也去给爹娘扫墓祭拜了, 他扫完后在槐树傅家门前站了好一会儿,之后才绕开槐树傅家到了之前的学塾。 之前傅泰归还钥匙,他也没怎么来过,只回来清理一下,晒了书。 如今他也不过回来看看,之后还得去宋家。 乡试在即, 宋欢三人并没有在大榕树村停留太久。 粮价上涨,梁氏还是在傅渊之他们离开之前把银钱准备好了,阿弟那五十亩地也一样给了。 会试得等明年, 但是乡试还有两个多月。 若是宋忆中举,梁氏另一半的田赋以及散户也能缓解很多。 正因如此,他们更不能拖欠银钱。 傅渊之和阿弟并没有因为日子难过就给让他们给少些,或者拖延一些时日,若是他们自己宽裕自然是另外一回事。 但毕竟他们一路过来也花得差不多了,若不是有从土匪那里得到的一笔银子,他们估计到了建安郡就得打道回府了。 本来就因为给他们挂名让他们减轻了许多压力,若是因为同村之宜而得寸进尺,让他们反受其累,那只能把名额收回来了。 好在梁氏能把其中的情况捋顺捋清,否则,一旦傅渊之把名额收回,他们只会更苦。 正月十三, 宋欢三人又离开了大榕树村, 前往鹿县。 距离乡试报名还有些日子, 为了能让阿弟有个更好的学习环境, 他们就到了租住的柳宅。 京城 太和殿 都乌道, “还望陛下念其之功, 宽免其罪。” “李郢治理江宁府不足两年,江宁府经济繁荣,百姓安居乐业,赋税也涨了一成有余,这足以证明他是忠贞不二的,岂会对陛下大逆不道,不过是那个自称弟子的人想要报复私仇而已,他那是拿您来做那把砍向李郢脑袋的那把大刀啊!” “陛下英明神武,岂能被一个小人给左右了!” “且若陛下以心罪臣,不教而诛,这恐难堵天下悠悠之口啊!” 座上的皇帝,冕旒遮挡住他的神色,只听他道,“那事已至此,你说该如何是好啊?” 都乌说道,“将其拘拿审问也没有错,出口狂言之事皆因章成弟子的肆意报复,无中生有,他没有处理好此事,也难辞其咎, 依愚臣之见,可以将其降职,以示惩戒。” 皇帝神色晦莫,“众爱卿以为如何呀?” 大臣乙站了出来,说道,“都大人所言极是,请陛下圣裁。” 皇帝扫视了底下的众臣子,好心情一下子就被他们给搅了。 皇帝声音毫无起伏,“传旨,将李郢以及那帮风池书院的学子先生勒名于府,终身禁固不用,妻子徒边,不许还籍。” 当然,后面的妻子徒边,不许还籍针对的人李郢的家人。 “陛下”都乌还想继续,只得了皇帝一句退朝。 都乌心下叹气。 陛下如今越来越佐性,顾先生的招也只能得一半的效果。 好在,命是保住了。 只愿这个寒冬快些过去才好。 转眼进入了乡试放榜之日。 阿弟心里有些着急但又强迫自己稳住。 可以说,这一次的乡试算是给他这次游学交上的第一份答卷。 他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比起之前的三次考试还要让他紧张,紧张中又带着激动和期待,参杂了很多。 阿弟拉着宋欢,紧张的看着拥挤的人群。 原本宋欢想挤进去看成绩的,不过她一个女儿家跟一帮男人小厮一起也太不像话了,最后傅渊之自告奋勇挤了进去。 傅渊之如何也没想到,时隔三年他还是得来挤一次,还不是为了看自己的成绩。 当初他是在客栈静待消息。 最终还是没逃过这一流程。 傅渊之虽然被挤得衣裳、头发凌乱,但是面上却毫不掩饰喜悦,他喘着气说道,“解元,宋忆。” 宋欢和阿弟同时一愣,阿弟最先回过神,拉住傅渊之的手,有些结巴道,“傅大哥,你,你没看错吧?” 傅渊之平复喘息,“我确定。” 阿弟一把抱住宋欢,激动道,“阿姐,阿姐,我做到了!我做到了!” 他终于有能力能够给阿姐送上自己的一边肩膀了! 只待他考中进士,宋家的天就是他顶着了! 阿姐就可以轻松了! 宋欢回抱住阿弟,“对,对,对!阿弟做到了!” 不知道为什么,宋欢有种酸酸涩涩,想哭的感觉。 这时,一道声音突然喊道,“宋忆!宋子恪!解元!解元在那!” 阿弟在府学上过一个学期,自然有很多人认识他,如今他是解元,被认出来并不稀奇。 阿弟看着乌泱泱一大片人正朝着自己的方向过来,阿弟还没反应过来,就先被一道力道拉扯出去。 宋欢现在哪里还有泪意,只想快些离开,这些人太猛了,会发生踩踏事故的。 往年解元自然不会出现如此场面。 今年的解元同样不稀奇,稀奇的是宋忆那篇被张贴在榜上的策论。 之后的半个月,阿弟都被邀请去各个文会诗会,忙得脚不沾地。 站在角落的于栄看着人群中的中心人物,露出一丝由心而发的笑意。 这次,他也中举了,只是名次靠后,一个亚元也没捞到。 不过,他满足了。 他手里有银子了,下一步可以踏踏实实地走了。 他想起宋忆离开之前对自己说的那句话,读六经而不阅世事,有如买椟还珠,入宝山而空回。 四月十三,宋欢正想跟阿弟商量接下来的行程,让他不要再去应酬了,没想到阿弟自己主动闭门谢客了。 随即又进了屋里,拿起书又看了起来。 宋欢心里一松,好在他心里有谱,若是被短暂的繁华迷了眼,可就白费这两年的游学了。 这天,宋欢和傅渊之商量着什么时候进京。 傅渊之说道,“阳江府去进京两千多公里,步行差不多四五个月的时间。” 这样算是理想状态。 保证每天都能够走二十公里以上。 而且还得不碰上极端气候,人贩子或者是强盗等等。 宋欢一只手托腮,一只手戳了戳桌上的不倒翁说道,“我们有骡车。” 傅渊之点头,“所以时间可以缩短一半。” “若是像之前游学那般走,怕是得大半年。” 宋欢把不倒翁扶稳,随即又开始戳,“那就慢慢走吧,早点到也能租到屋子,还能适应适应那里的气候,免得水土不服。” 这么重大的考试,附近的客栈以及居民住房是一定紧俏的,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再加上现在的税赋情况,早点出发也能知道些消息,阳江府消息太滞后了。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比心 第二章13点哈~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四章登门 敲门声响起。 宋欢起身去把门打开。 宋欢一脸惊喜,喊道,“徐叔,刘叔!你们怎么来了,快请进。” 老徐和老刘拎着东西进门。 老刘说道,“你留下来的那个种子我已经让你婶子种下了,就看能不能出芽。只要活了, 你婶子就不会让它死掉!” 老刘保证道。 一旁的老徐切了一声。 炫耀他有媳妇儿啊! 宋欢一笑,“婶子能力我还不清楚嘛!” 这动静,房间里正在看书的阿弟自然也听到了,出来后热情叫了两人,“徐叔,刘叔!好久都不见你们了!我好想你们!” 老徐和老刘哈哈一笑,“你这孩子!” 这时, 傅渊之也把茶拿了出来。 老徐拍了拍阿弟, 对着阿弟说道,“你小子可以啊!解元!厉害!” 他们出去押标了,如今物价上涨,他们更得多跑几趟。 否则哪里能活得下去。 这不,一回来就听到了这个好消息。 宋忆羞赧一笑。 老徐把手里的礼物递了过去,“你徐叔的心意,收着。” 阿弟毫不客气地接过,以他们的关系,拒绝反倒是生分了。 老刘也递了过来,“我这还有。” 阿弟也一并接过,“谢谢徐叔刘叔!” 老徐和老刘齐齐一笑。 老徐说道,“你再加把劲儿,争取考个状元!” 阿弟自信十足, “我会的!” 一旁的老刘心里是越发坚定让一家孩子出来念书了。 他家虎子要是能有宋忆一半,他这辈子也没什么遗憾了。 算是给他刘家光宗耀祖了! 老徐看着坐在宋欢旁边的傅渊之,趁着他中途离开,偷偷对宋欢说道,“虽然不应该我跟你开口,但是我好歹也被你们叫了这么多年的叔,总不能看着你们姐弟俩吃亏。” 宋欢点头,“徐叔,有什么话您直说,我会记住的。” 老徐说道,“你和傅小子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你们俩这么一直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不然,去了京城,那里可和这里不一样,小心你最后什么都没落着。” 宋欢一听就笑了,说道,“徐叔,这样岂不是更好?若是去了京城他有了其他打算,那我就跟他要一笔银子,好歹我人没什么损失对吧?” 徐叔一听,手一巴掌拍在宋欢的脑袋上,无语道,“你这脑袋瓜子怎么长得这么新奇?” 宋欢揉了揉脑袋,“徐叔不要打,会傻的。” 徐叔冷哼一声, 恨铁不成钢道,“我看你现在就挺傻!” 哪有傻咧咧供了人家好些年, 供人吃,供人喝,还供人读书,这最后人没捞着算什么回事! 他就没见过这么傻的姑娘! 傅小子若是负了宋丫头,自己指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宋欢说道,“徐叔,你放心,我不会让自己吃亏的,我会武呢!再说了,还有阿弟给我撑着呢!” 徐叔瞥了眼宋欢,说道,“你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把宋忆供出来了,如今他是解元,若是傅渊之那小子负了你,多的是人排着队来提亲。” 宋欢笑了起来,点头,“是的,我也是这么认为。” 老徐见宋欢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就摇了摇头,这孩子,在情爱方面估计还没长好。 两人又回到了座位,宋欢给老徐倒了杯茶,“解解渴,徐叔。” 接着宋欢又给老刘倒了杯。 宋欢也算是和傅渊之谈了几年恋爱,两人至多也就是牵牵小手,再多也没有了。 虽然宋欢有动过其他的心思,但见傅渊之一副坚持的模样后,她也只能作罢,按耐住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宋欢一开始就不打算在这里成亲,傅渊之的出现是例外。 如果傅渊之真的想换个对象,她也能接受,毕竟,这种情况古今以来一直在发生。 最起码她及时止损了,还没有被婚姻钳制。 她知道徐叔是好意,但她也有她的想法。 即便傅渊之想现在成亲,或者是他高中后成亲,她也不会立马答应下来。 她不是这里的女性。 她们人生的终极目标就是嫁人生子,相夫教子。 自己不是。 她过来了这么些年,一直在为阿弟负责,为这个家负责。 她有些累了。 若是阿弟明年中了进士,分配了官职,她便想出去散散心,过一过属于自己的人生。 她没有忘记她一开始的打算,出去旅游是她的目标。 成亲,以后再说吧。 这时,门外又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宋欢去开了门。 今天他们是约好了扎堆来的吧? 不过,宋欢并不欢迎他,声音带着冷色,“这里不欢迎你。” 郭运生提着礼品,“我来是道歉的。” 宋欢想着就来气,“道歉有用!?我们差一点就死了!” 这话一出,后面的老徐和老刘一脸惊色地站起来。 傅渊之和阿弟也没有什么多余的神色。 他们一行人,以及曾爷爷、三娃子他们都是被牵连的受害者,他们能活下来,三娃子他们却是不行。 但若是郭运生知道内情却不提醒大家,那就是罔顾人命! 宋欢冷呵一声,抽出匕首就对着郭运生刺去。 郭运生把礼品扔到台阶上,随即接过宋欢的招式。 两人一时间在巷子里打得不可开交。 “我们一路上担惊受怕,你知不知道?!” “曾爷爷他们一家人下落不明,很可能已经死了,你知不知道?!” “傅渊之和阿弟手无缚鸡之力,你不知道?” “若是他们落单,被那帮人先找上,我们仨也不能整整齐齐的还待在这儿。” “你只要稍加提醒,大家就能避过一劫。可是你却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 “亏得江湖上还说你行侠仗义,是个嫉恶如仇的人!” “我看你已经不是当年的你了。” “可惜江湖中人并不知道!白瞎了给你这么个好名声!” “罔顾无辜之人的性命!” “亏得我还在青峰寨帮了你们!” “恩将仇报啊你!” 宋欢气得半死,说话也是想到什么说什么,毫无逻辑可言,手下的速度、力度丝毫不减。 她不从郭运生身上收点利息,她的名字倒过来写! “我知道这事是我的不对。” “但若是提前告知了你们,就打草惊蛇了。” “我也是听命行事,不得已而为之。” “我对不起你们,也对不起曾家。待一切都尘埃落定之后,我自会给你们、给他们一个交代。” 郭运生侧身躲过宋欢的匕首。 “后来我有请求上面下达命令,帮你们阻拦追杀的人。” 宋欢想起之后确实没有追杀了,原来是这样。 但是,这不是抵消他之前行为的借口。 4.22不能准时了 抱歉哈亲们(∩_∩)~ 有点事 争取中午或者下午发哈~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五章出发and新闻(可不订阅) 郭运生吃惊于宋欢的进步。 这姑娘可惜了,若是男子…… 郭运生走神的一息中,被宋欢抓住了机会,匕首原本向着腹部刺入,但是在靠近的瞬间宋欢还是改了方向,只是割了一刀。 见血了后,老徐和老刘对视一眼, 连忙去把两人拦开。 宋欢对着郭运生道,“你可以滚了。” 郭运生捂着肚子,手指缝隙中已经渗出鲜红。 郭运生点头,“我会补偿的,你进步很大。” 老刘看了看老徐和宋欢,这可是他们的总标头,还得指着他吃饭呢。 老徐说道,“老刘, 你陪着郭标头去医馆。” 老刘点头,叹了口气,说道,“你劝劝宋丫头。” 老徐点头。 老徐扫了眼街坊领居从墙头冒出来的脑袋,随即对宋欢说道,“我们进去。” 院子里。 老徐问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阿弟心有愤懑,快言快语,直接就把他们知道的事情经过以及返程发现的情况说了。 老徐皱眉,“我也不是为了郭标头说话,我和你们刘叔跟他跑标不是一次两次了,他的为人我们还是知道些的,他不是那样的人, 除非他真有苦衷,不得已而为之。” 宋欢三人也知道,郭运生做不了这么大的主。 人命在那些弄权的人眼里,太贱,太不值钱了! 宋欢没把自己猜测的说出来。 青峰寨一行, 若不是自己等人机缘巧合掺了一脚,郭运生为了拿到账本,或许那次标行队伍里的人都得牺牲掉。 他一心要找账本,找到账本后,就会为了不打草惊蛇不去救一帮没有行动能力的人。 他那时候就已经做好让标行的人全部牺牲的准备。 最后他会带着账本以及单独关着的王大宇悄无声息离开。 标行的其他人也会在昏迷中离开人世。 对一切毫无所觉。 另一侧,郭运生受伤的消息被传了上去。 “气性真大。”感叹道。 “大人,您要不要单独见见那两个学子,宋忆得中解元,到时候进京或许可以帮上忙……” “不了。” 等他们上京城,怕是也结束了。 五月癸卯 宋欢一行人离开了阳江府,这次朝着目的地京城前进。 而京城里的风暴早已谋势而动。 宋欢一行人北上。 因为赋税的原因,不断见到百姓卖儿卖女。 青楼、牙行还有自称是宫里某位公公要收养义子的。 见识不多的贫民们听到对方说进了宫后就会富贵无穷,便相信了。 他们卖出孩子以贪取眼前的银子,又巴望他的孩子真的能在宫里混出名堂,富贵荣华。 不仅有普通百姓的,还有关于官员、富家子弟、学子等八卦新闻。 棍尝有言,“骗局多端,唯仕进一途, 竞奔者多,故遭骗者众。唯虚名可骗实利,唯虚声可赚实物。盖仕进之人, 求名之心胜,虽掷重利不暇顾惜。” 宋欢三人这天慢悠悠地到了路边的一家茶棚。 吃着吃食的同时就听到了这一八卦。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乡试。 某城一富家子,想钻营,用钱买个“名份”。 他身边有位精明能干、善于算计的管家。 这位富家子带着管家去参加乡试,住在了一家客店里,托店主人寻一条打通关系的路,以求考中。 几天下来,登门献计自称有门路的人络绎不绝,从没间断过。 管家审视那些人,详细问了对方的来历,觉察到与他们所说的事都很不相应,而且他们踪迹不分明,大多应该是与店主秘密往来的骗子一类。 管家心里叹息,便把他们都打发走,不信他们都哄骗。 直至乡试前两天,一个人把自己化“装”成了一个只管干粗活的下人。 他故意显得呆头呆脑的样子,说话时哼哼唧唧,慢慢吞吞,行动坐卧皆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他自称是一直跟从着一位已经罢了职的乡官,而这位大人和乡试主考官曾有旧交,可以借着这个关系向主考官进贡,进而买通。 管家被那下人的伪装所迷惑,便相信了他。 下人带着管家去见了那位大人。 管家见对方果然是一副贫薄老实的官人模样,就与对方当面商定酬银二百两。 那位大人也同意了。 不过,对方要求要二百两现银,放在他那里封存。 管家不同意,说要在他住的店里封存。 那位大人说道,“这事儿需得谨慎周密,你们住的那家店里不免人来人往,鱼龙混杂,若是有了缺漏,传扬出去,不仅我名声有碍,你家公子也落不到好。” “你不必多忧心,我说的封存屋子是一个秀才人的家,他已空置了一年有余,你可和我家下人一同去封存,这是最稳妥可靠的办法。” 管家思索再三,犹觉不妥,万一对方拿了银子不干事,最后不认账,他们就落得两头空。 管家借口道,“大人也知道,小人也不过是个管家做不得主,还是得去店里,这事需得我家主人当场看着封银才妥当。” 那位大人又说道,“既然你执意要主人在场,那就把你家主人带去,我就不去了,让我那下人跟着去就行了。” 对方又补充道,“你若实在不放心,随你们出多少就行,这样封银你觉得如何?” 管家见那大人面色不好,怕误了自家公子的大事,只能答应下来。 当天夜里,双方便按照约定到了那秀才家里,对方果然只有那个下人在场。 管家原想只先给一百两,可若是对方觉得没有诚意,事情没办成功还得另外加钱,可就得不偿失了。 于是他便同富家子商量了一下,富家子也同意了。 管家把银子如数给了富家子。 突然,不知从哪里窜出一帮无赖,破门而入。 管家警惕心顿起,“你们是谁!” 那些无赖对着三人就大声喊道,“你们竟然敢私下里行贿,违逆国法,我们要捉你们去见官,把尔等罪行公布于众!” 无赖见自己的话没有吓唬住对方,两帮人瞬间便扭打起来。 结果显而易见,傅家子主仆以及那个下人,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如何能够抵挡得过一帮无赖。 无赖将三人打倒后,劈手夺过银两,啐了一口,随即扬长而去。 下人一脸鼻青脸肿爬起来,焦急苦恼道,“这可如何是好!我们先去追吧!否则,就什么都追不回来了!” 下人说罢就抬步要出去,却被刚把自家公子扶起来的管家给拉住了,说道,“不,你一个人若是不小心被他们发现了如何对付得了他们,你不必担心,索性银子不多,我们继续。” 下人心下为难,面上道,“可是……” 管家道,“去吧,你也好给你家大人回复,也免得耽误我家公子。” 下人“不得已”,只能继续跟上。 第二章晚上哈~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比心心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六章后续(可不订阅) 因为秀才家被曝露,下人被管家强留去了店里,说再另外取银子。 回到了房里后,管家说道,“因为手里只带了三百两银,被抢去了二百两,我们现在只能在箱子里放一百两了。” 于是, 管家当着下人和富家子的面,把白花花的一百两银子放进箱中,三个人六只眼睛看得清清楚楚,并在箱子外加上了锁。 接着,下人贾丁抱着银箱,说道, “银子锁好,就差一张封条了,我们现在就去大人家里吧。” 接着,贾丁抱着箱银,同富家子以及管家又一起连夜到了那乡官的家。 可大家却没等到乡官的人。 只有小厮从里间出来,传话道,“大人身体不适。” 贾丁说道,“那既然如此就把箱子给大人看一看,他确认好后,就把封条贴上就行了。” 乡官的小厮拿着银箱进屋,不一会儿就拿着封条出来,“大人说,既然大家都看清楚了,且秀才家也不能再放,不如还是由你们自己收着,事成之后再拿来。” 说罢, 小厮便当着众人的面封好。 管家解下钥匙, 交给了乡官的小厮。 事情完成, 三人又从乡官家里出来。 贾丁抱着银箱,同富家子和管家又回店里。 到了店里, 管家把银箱收好。 第二天, 管家想去告官,把被无赖抢走的二百两银子追回来。 可公子明日就要乡试了,若因此耽误了大事,他难辞其咎啊! 于是,管家也只能把这亏咽下。 等到出榜那日。 主仆两人一脸期待的跑到榜单下找,富家子却仍然名落孙山。 富家子沮丧极了。 管家心下暗叹,只得安慰道,“公子事情虽说没办成,银子还在你手上呢,我们或许得赶快收拾行李回家,免得乡官来要跑腿钱。” 富家子像泄了气的皮球,闷闷不乐地踏上了归途。 走到半路,富家子让工匠打开锁一看,里面是一堆石头,哪里还有什么银两? 富家子不由又气又急。 这么算下来他竟前前后后损失了三百两银子。 富家子气不过,想回去告官,却被管家拦住了, 说道,“公子, 您先家去,只管放心,我自有办法为您追回。” 富家子对管家很信任,只迅速启程回家。 管家也不负所望,他返回府城,花银钱雇了一个人,把这人装扮成富家子。 富家子日后还得再来考试,若是这次出面露名,对名声有碍。 如此,他不得不找一个人来替代自家公子。 找好人就后,管家不耽误功夫直接连同他这位假“主人”,去到县衙门,向县太爷诉说了被欺诈强抢之事,告了乡官等人的罪。 县太爷听了前因后果,说道,“你们不该私下里干行贿的事,行贿受贿双方都有罪过。再说,你们又是被无赖抢,有时银箱里的银两又变石块,这事儿与乡官有何关系?” 管家一脸苦色,说道,“大人银箱里的银子变石块确实不是我们监守自盗。那抢银子的无赖、乡官以及那个叫贾丁的下人是一伙骗子,滴水不漏让人防不胜防。” 这是管家在返回府城的路途中想出来的唯一可能。 管家见县太爷不欲派人去寻找,便说道,“大人,如果大人能将他们捉住,并追回银两,我情愿交官入库,哪怕重重罚我与这些骗子同罪,我也心甘情愿!” 县太爷想着如果追回就有三百两银子,便立即派人去找乡官,可惜那乡官早已无了踪影。 现太爷这才相信管家的推测,恍然大悟说道,“这家伙果然是骗子!” 只是那帮人逃得太快,即便县太爷有心,也无力。 那些骗子就如掉在大海里的一根针,没处抓也没处捞。 现在也无处可追寻那一伙骗子,罚了管家以及“富家子”一顿棍杖,便打发他们家去。 这个管家虽说一再谨慎,但终究还是让骗子给骗了,只是在被骗后,还主动把自己主人劝回家中,只留自己一人前往官府面对现实,虽然没有追回银子,但也尽他所能,同时也保住了富家子的名声。 也不愧他的忠心。 如果是那位富家子本人前来,他也不肯做到这种地步的。 或许会有人想问,管家随便找个人顶替富家子,就不怕当官的发现吗? 其实这种靠拖门子的人肯定没有多少才华,当官的也就用不着考他,发现不发现也就无所谓了。 茶棚里 阿弟听了旁桌的人说完后,就道,“这伙骗子也忒坏了,不止抢了一道,还又骗了一道。” 傅渊之把话中的关键性信息提取出来,“这怕是一个计中计。” “那富家子求取名位的心太重了,尽管要付出重金,他们也都顾不上了,于是就坠入了那些人的圈套,还察觉不出来。” “这件事先做局的那个应该是叫贾丁的人,有可能早已经与乡官家的人串通好。” “贾丁做的局是把银两变成石块,也就是偷换箱子的过程。他一开始没有同其他人同一时段登门应该是还在查探富家子主仆的箱子,备个一模一样的箱子以及锁。” 宋欢说道,“这哪里能有这么合适的,万一是临时买的呢?” 傅渊之点头,“所以他才得查探仔细,若是有现成的他只管备下就行,若是没有,那他就得寻求其他人的帮助了。” 阿弟按照自己分析的说道,“那既然贾丁的计划是换银,那抢银子的应该就是那乡官了。” 傅渊之赞同。 乡官为什么会这么做,只有一个可能,他不想同贾丁分钱。 谁知道,这对主仆醒悟晚,即便有所察觉,也被中榜以及沉浸在未来的憧憬中击散。 阿弟感叹,“世道太险恶,欲望无穷尽啊!” 花钱托门子入学、考举,这种事处处有、年年有。 各个地方都会有个别上当受骗的,这些人多是富有而又浮躁。 前头有人上当受骗,后面的人并不接受教训。 这个骗子后来常说这个地方骗考学是一桩好买卖。 只是这家伙是怎样掉的包? 一直让人想不明白。 明明是把银子当面封好,又交还给本人,可等骗子走后打开,则都是石块、瓦片等等,难道有什么“遁银法”吗? 如此神出鬼没就是聪明人也难提防,只有从中接受教训,不要相信这些骗子才是上策。 就是托门子,也不要封什么银,榜上有名了再说不迟。 而且不要相信口信,要三、四次见到金榜后,再给银不迟。 如此则可防骗了。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七章发现 朝廷往往听言利之臣,名为征商抑末以重农本,实则商税重而转卖之处必贵,则买之价增,而买者受其害。商不通而出物之处必贱,则卖之价减,而卖者受其害。 太监为皇帝身侧, 攘剥既多,崇聚盈溢,视锦绣如弊叶,视金玉如瓦砾。 人间福分享受,无不穷极,独恨不能碰女色。 其常命左右,访有复生阳物之方,购之以万金。 有一方外道士, 看上了那万两赏金, 私下里忖度,古方云,“土以土补,木以木补……”,这样的方子或许可行。 于是,那游方道士献上这一秘方。 薛珝这么一路就调查下来,自然不是一无所获。 江宁府之时,章成案件了解后,他把吴四带走,在审讯中得知了与他接头的另一个人。 这个人专门负责从他们这些人手中接手。 当然他也会自己进行这种活动。 而薛珝就是在他自己进行活动的时候,发现了异样。 领头人名为何四。 是个长相一般的男子,身材介于瘦小和魁梧中间。 外貌老实憨厚,即具有欺骗性。 若是第一眼看, 也只会以为对方是一个老实的庄稼人。 薛珝跟踪他好一段时日,便见他专到穷乡僻邑到处买那种被卖的孩子。 当地百姓食不果腹,便想把孩子卖掉,换取粮食保护的同时,也希望孩子能够得到好的归处。 而他们的父母并不知道,他们的孩子被买后经历难以想象的痛苦。 不幸的,便会被拳打脚踢,痛打一顿,为了避免类似逃跑的事件发生,他们就会“杀一儆百”,以这个人逃跑之人为例子警告其他人,让他们再也不敢说出真相。 三月份,何四送了一批人前往了另一个地方。 薛珝一路跟踪,没想到,这行人的目的地居然是京城。 他们被送往了京郊一处偏僻却装潢很好的院落。 那个院子里生活的都是看着如富贵人家的小公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是一处学塾。 里面经常传来欢声笑语。 而每天,院落里都会无缘无故的消失一个孩子。 而这个孩子就被送往另一个地方…… 尽管薛珝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却还是接受无能。 当薛珝知道操控这一切的背后之人是谁的时候,不啻与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武安侯! 竟然是武安侯! 这个天佑朝的大将,百姓争相传颂去天兵降临的战神。 他的每场胜战到目前为止还被说书先生挂在嘴上,每隔几天就会说上一场。 院里, 发现线索且追踪下的薛珝不敢轻举妄动。 待天黑后, 他才借着夜色离开, 出了院子好一段距离后,他确认没被发现了,这才发现自己早已经浑身湿透,整个人仿佛刚从水里出来一般,脚软虚浮。 凉意充斥在他的全身。 辽东 营帐内 一封加急信出现在了璟王的桌上。 璟王看了信件内容后,神色复杂。 一朝大将突然性情大变,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 这事儿若是被捅出来,武安侯就彻底完了。 但他此时并没有因为知道对方的这个弱点而有多开心。 真若计较起来,武安侯和他也曾是儿时的玩伴。 他没想到,那次父皇的封侯犒赏,竟是补偿在这。 他竟丝毫不知。 璟王对着身边人吩咐道,“命薛珝不要轻举妄动,此事若是被武安侯察觉,京城必将大乱。” 身侧人应声退下后,璟王扶额揉着太阳穴,整个人难得出现这般费神的一幕。 他泄力靠在椅背上,另外只手摩挲着信件。 辽东得快些结束才行了。 青县 这天,洛阳城边,一个村童背着一小筐青菜进城去卖。 他虽年纪不大,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很小年纪就能进城卖菜了。 他走了好一阵,不时用舌头舔着干渴的嘴唇。 他边走边想,卖掉菜后,父亲吩咐要买那些东西,可别忘了,要是卖个好价钱,也许能买个自己馋了许久的大烧饼呢。 这时,村童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小弟弟你背得动吗?我来帮你背吧。” 村童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年轻的尼姑走在自己身后,带着一阵阵淡淡的香味,他动了动鼻翼,不自觉的多闻了一下,很是好闻。 村童见尼姑要伸手接过筐子,连忙退步拒绝道,“不,不用了,我自己能背得动。” 这尼姑见此,笑盈盈的追了上来,“呦!没看出来嘛,你还挺能的啊。” 说着话的同时,尼姑并动手掀开村童盖着的筐子探头看了看,说道,“让姐姐看看你卖什么菜呀?” 尼姑看完了后,就跟着村童边走边聊了起来。 不一会儿便来到了城门,尼姑见此,眼神划过一丝暗光,对着村童突然说道,“我突然想起还有事,我先进去了。” 村童应了一声后直接去城门一边排队等候私盐检查。 村童是因为背有筐子,所以必须查验过后才能进城。 没多时就轮到他了。 守门的门司在他的筐子里翻了翻,原以为没什么,谁知道就翻到了一个大手帕包着的包裹。 门司打开一看,白花花的盐,少说也有几斤。 门司神情一肃,紧盯着村童问话,“这是什么,小子?!” 村童看着多出来的东西,一时间慌了神,磕巴道,“不,不知道,这不是,不是我的。” 村童吓坏了,他常往这里卖菜,知道运私盐是要被抓的。 天佑朝律法禁止私运食盐。 盐法为了鼓励查禁私盐,还规定凡查获偷运食盐,一斤以上者,必有重赏。 因此不少茶盐的官吏因查禁私盐有功,而得厚赏。 门司厉声反问道,“不知道?!你到衙门去说吧!” 门司狠狠地瞪着眼睛将村同捆了起来,准备送到衙门。 这时,村童身后的队伍中传来了一个声音,“且慢。” 这时,队伍中的一辆骡车上,赶车的车夫从车辕跳下,走了过来。 一席青衣儒衫,脚着长靴,气质不凡。 门司看着对方,皱了皱眉,问道,“你想干什么?阻挠官府行事!?” 宋忆行了一礼,说道,“我只觉得这事有蹊跷而已,大人可都听上一听?” 这时,身后的宋欢和傅渊之也上前。 他们的骡车正好排在了村童的身后。 门司看了看手边捆着的村童,又看到对方的宋忆,一时间并不想接话。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比心心~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八章私盐 门司想,若是真有蹊跷他没看出来,这不是有失他的威严? 这时,门司的领导刚好过来,见此问了一遍情况后,对着宋忆说道,“小公子可是发现了什么?” 门司见此只能不甘心地退一步, 现在已经不是威严的问题了。 宋忆对着门司的领导拱了拱手,示以礼貌,指了指门司手上的盐包,“这盐包可否让在下看一看?” 说罢,宋忆还不经意看了看那吓得战战兢兢,已经流出眼泪抽噎的村童。 门司领导点了点头。 门司心里再去不乐意也只得递了过去。 宋忆正待开口问话时, 突然一股浓香飘来, 他仔细察看了一番,发现原来是那包盐的手帕是香的。 宋忆心里一动,叫了村童站过来,看着村童那补了重叠补丁的衣裳和破了几道口子的裤子,显得又短又小,心里不由得一软,问道,“这盐包是你的吗?” 村童再傻也知道对方是在帮自己,连忙说道,“不,不是。我从没见过这个包,这包不是我的。” 即便他很想努力讲清楚,但毕竟年龄还小,又是第一次经历这种情况,还是被吓得语无伦次。 宋忆想起之前跟在阿弟身边的那个尼姑, 故意问道, “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村童紧张道,“我是一个人来的, 不,不是一个人来。” 门司见此冷哼一声,说道,“到底是一个人来的,还是不是一个人来的?这都说不清楚了?” 村童听言更是紧张了,话也不敢说了。 他身上还有被捆着的绳子,刚才都门司太可怕了。 宋忆看向门司又看向门司的领导,说道,“大人,这孩子被吓着了,这是问不出什么的,那位大人威慑令孩子余惊未散,可否……” 门司的领导见也没比村童发多少的宋忆,“……” 他是如何能这么自然地喊一个比自己小不了两岁的同龄人叫孩子的? 门司的领导抛下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瞥了眼门司,门司垂眸,不敢做声,却咬紧后槽牙。 宋忆见对方不说话了,也不在多说什么。 他的原意是想让门司离开。 不过他毕竟只是个毫无权利的路人甲,对方大人不说什么,他也不能再得寸进尺了。 宋忆转头对着村童语气柔和, 继续重复之前的问题问道,“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村童忙不迭摇头,虽然还是有些紧张,但比起刚才好了一些,“不是一个人来的。” “大人,别听他胡说,这小子不打不会说实话的。”门司不能淡定,站在一边还是忍不住大声插话道。 话落还不忘怒目瞪着宋忆,“大人,可别相信了这来路不明的人说的话,搞不好他们是一伙的。” 门司的领导轻飘飘看了眼门司,门司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连忙低头不敢再说了。 门司的领导觉得门司这话也不无几分道理,说道,“你们可有什么证据证明……” 阿弟见此知道要还想继续下去只能把文书拿出来证明。 门司领导是识字的,拿过文书不由得面色一变,比之方才可恭敬了不止一星半点,说道,“原来是解元老爷,方才若有得罪之处还请老爷见谅。” 门司一听“解元老爷”四个字眼底的怒意顿时消散。 解元,那对他而言也是一个遥远的词。 门司领导知道门司不能就在这儿碍人眼了,对着对方说道,“你在这儿傻愣愣的带着干什么?还不继续去查后面的那些人。” 队伍不能因为一个检查就停滞不前。 门司老老实实地继续去检查。 村童一听,原来帮自己的是个解元老爷,虽然他不知道解元老爷代表什么,但是他能看出来,这是个很厉害的人,最起码门司大人不敢对抗他。 于是,村童慢慢恢复了平静,语速平缓将实情说了出来,“我在路上碰见一个尼姑,和他一起走来的。” 宋忆和门司的领导对视一眼,门司的领导点了点头,说道,“明白了,看你鹑衣百结,怎么会有如此好的盐和帕子?必是别人放到你筐里的。” 宋忆把盐包递给了门司领导,说道,“这盐包的帕子上有股甚是浓郁香味儿,大人可查验一下。” 门司的领导见此,接过盐包,仔细闻了闻。 心道,还真是。 宋欢只觉得刚才门司的领导看自己的那一眼有些莫名其妙。 他不知道的是,门司的领导一闻味道就知道这是那种女儿家熏得香味,可是对面这个解元却是一副不甚清楚的模样。 心道,还真是新奇。 这宋忆还真不知道。 一,他没碰女色。 二,他身边比较亲近的就阿姐。 而宋欢压根不熏香,他还真是无从了解。 门司的领导看着村童说道,“你一个村童如何会有一块熏香的好帕子?行了,没你的事儿了,你进去吧。” 村童如蒙大赦,跑去之前还不忘对着宋忆和门司的领导跪地磕了两个个头,嘴里说着,“多谢大人老爷的帮助,小的一定会一直感激大人老爷的,愿大人老爷们顺顺利利,平平安安!” 宋忆目送村童离开后,也准备离开,这时门司转头,急忙道,“大人,怎么放他跑了?这盐是谁放的?” 门司的领导见此,笑了笑,“另有他人。” 宋忆见门司异常紧张,不由狐疑。 而那为门司的领导在宋忆三人离开后,这才收敛神色,厉声对着门司道,“还不明显?!这是你和那尼姑做的手脚吧?盐包是尼姑放的,尼姑明知会检查还带盐,肯定不是为了私盐,他与村童素不相识,也不是为了报复。” 门司的领导看着门司脑门渐渐冒出的细汗,冷声继续道,“为什么呢?只有一条,私盐查获后,她能得到某种好处,这好处不用多说,必是赏金。” 门司的领导说罢,双眼直视门司。 门司心下大骇,面对门司的领导咄咄逼人,步步紧逼,只无言以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门司声音颤抖道,“大人,属下知道错了!” 门司的领导未加理会,命人立即去附近的尼姑庵里查了今天出门的尼姑。 当日下午,衙役们便把尼姑抓获。 通过审问,果然与门司的领导所猜测得情况没有多少出入。 尼姑在他人随身带的物品里放盐,然后告诉门司,门司查出后去领取重赏便两人瓜分,只可怜那些无辜之人受了罚,挨了打,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九章天佑帝(加更) 私盐的兴盛,间接导致了朝廷的收益,若辽东战事还不结束,百姓只会更加艰辛。 宋欢一行人慢悠悠赶路,在距离京城还有二日路程时,她们发现了情况。 这天早上,他们准备从借住的村里出发。 套好车厢的骡兄突然又开始闹变扭了, 对着昨日他们来时的方向哼哧哼哧。 阿弟怎么拉它,它都不走。 僵持了好一会儿,这时一旁的宋欢突然听到了微弱而有节奏的铁蹄声,宋欢比了个安静的手势。 阿弟立马停下与骡兄斗争。 宋欢静听之下,一阵铁蹄声夹杂着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这时,傅渊之和阿弟也隐隐约约听到了。 不远处就是官道。 宋欢神情肃穆说道, “你们先待在这儿,我去看看。” 傅渊之说道, “你小心,莫逞能。” 阿弟在旁点头附和。 宋欢给了两人一个放心的眼神后,就以极快的速度爬到了一个能掩盖身形的山坡。 在这里,声音越发清晰地传入耳朵。 不一会儿,宋欢就见一群穿着甲胄的骑兵打头阵,马匹的速度不算慢,行进过程中马掌与地面发出哒哒哒的声音,还带起了一片尘土,骑兵后面是步兵,正慢跑跟上。 宋欢看到了上方飘扬的旗帜。 武家军 她没记错的话,当朝武安侯手里的军队就是叫武家军。 他们行进的方向正是京城。 宋欢皱眉,如今已经十一月底快十二月了,若是京城发动兵变,她们就不能这么快进京了, 没事还好, 若是被底下那些趁着机会浑水摸鱼的人从中谋夺好处,那百姓及受波及的人更是叫苦不迭。 宋欢大致数了人数,估摸着有两万人。 这么多人。 按照宋欢的推测, 京城怕是会有大事发生。 不是谋反,就是要换皇帝了。 宋欢回去把自己的判断告诉了傅渊之和阿弟。 傅渊之想了想,说道,“若真是如此,我们暂时还是不要进京了,待时局稳定之后再进京也不迟。” …… 天佑帝年纪渐老,对于很多玄之又玄的事越加相信且上心。 今年李郢之事了结后。 一天。 天佑帝在宫中忽然看见了一个男子,见那名男子身材魁梧,身着佩剑。 在宫里,是不允许进宫之人携带佩剑的。 天佑帝见那名男子不仅携带佩剑还直入龙华门。 他顿时警觉,意识到对方来意不善。 天佑帝连忙下令捕捉此人。 在禁军的追踪下,这个男子抛下佩剑仓促逃走。 天佑帝顿觉周边危险至极。 这样的人留在宫里,他夜里被杀了都不知道。 天佑帝不允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皇宫立即展开了严密的搜查。 一连几天下来竟丝毫不见男子踪影。 天佑地对宫廷防卫如此松懈,斥骂和痛心疾首之下,下令斩宫门守卫官。 天佑朝宫门守卫官,门候,年俸七百两。 斩守卫官后,天佑帝派禁军到上林苑做地毯式搜查。 同时, 关闭京城所有城门, 再挨家挨户搜查。 历时半个月。 一个月后这才解严。 正因为消失无影无踪的男子导致的地毯式搜查, 导致的效应就是葫芦一扯,一连串。 在此之后,宫中发生了多起巫蛊巨案。 这段时间。 因天佑帝偏爱方士,寻求长生之道。 天下方士以及女巫之类有关这方面的人都聚集在京城,目的自然是求得富贵。 这些都是邪门歪道,神秘诡异,妖言惑众,变化多端,无所不为。 因天佑帝好女色,少数佞臣见到美貌的女巫便借着为天佑帝祈祷长生为借口,把她们送到了天佑帝的身边。 之后女巫们时常出入宫廷,有的进宫为妃,有的就教天佑帝的妃嫔们和宫女们如何避灾求福。 宫里争宠斗狠,什么心机都能使得出来。 在宫女和嫔妃们的勾心斗角、忌妒诟骂下,皇宫里,几乎每个房间都埋藏木偶祭拜。 在计谋中互相栽赃或者陷害中,她们互相告发,指控对方诅咒天佑帝,干下大逆不道之事。 天佑帝对于巫蛊之事本就厌恶。 在后宫各种频发的巫蛊事件中,日积月累下,精神过分紧张,心理不能平衡。 这一项对历代皇帝皆有效的恶毒手段,使得天佑帝霎时疯狂,大肆屠杀。 八月初 后宫里血流成河,嫔妃和宫女以及牵连进去的官员,处死竟有近千人。 虽然后宫是消停了,但是这件事的余韵还在。 八月二十三 天佑帝在午间小憩。 龙床之上,只见他布满皱纹的脸上,冒出一颗一颗细汗,整个人看着睡得极不安稳。 梦里,他处在一片白茫茫的空间里。 他向着四方吼叫。 整个空间除了他的回音,什么都没有。 寂静得不正常,让他心生恐惧。 突然,他的周身仿佛用投影仪幕布以他为圆心围成了一个圆。 幕布上投影着之前后宫嫔妃、宫女们互相构陷巫蛊的一幕幕。 每个幕布后都会传来对应场景的声音,或大声、或喊冤、或疯狂、或嘶吼等等。 天佑帝紧捂住自己的双耳,但那些声音仿佛具有穿透力,怎么也没办法捂住。 那些声音仿佛勾魂的无常,他顿觉眼前的画面逐渐扭曲,幕布里的人仿佛下一刻就会从里边爬出来,抓住自己。 而画面仿佛随他所想,里面的人突然停下了动作。 一个个双眼通红,晶莹的泪水也转瞬间变成了血泪。 她们瞪视着面露恐惧的天佑帝,一个个突然双手伸直,五指张开,他们一个一个慢慢从幕布中或走或爬出来。 天佑帝感觉她们的手正在抱着他,拉扯着他的衣摆,捂着耳朵的那双手仿佛透明化,他们一个个贴近自己,耳朵传来一股股生冷幽暗的寒意。 恐惧不断在天佑帝的身体积累,逐渐膨胀,仿佛下一息他就会爆炸。 天佑帝恐惧又暴躁地喊着,“不要!不要!都给朕滚开!朕是天子,尔等妖魔鬼怪岂可近朕龙身!等朕出去后,定要把你们挖坟鞭尸,挫骨扬灰!” 天佑帝这话一出,仿佛真的有了效果一般。 那些泛着寒意的手连同它的主人渐渐消散在这个空间。 天佑帝用力呼吸着空气,不断在喘气和深呼吸之间。 渐渐平复之下,他以为一切就结束了。 但是他并没有从这个一片空白的空间中离开。 他不敢再向之前那般大吼大骂,生怕再把刚才的那一幕引出来。 他不知道自己在这个空间度过了多久。 在这个空间里,他不会饿,也不会渴,仿佛他与方士真的求得了长生一般。 感谢今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长漫漫同志的月票~ 比心心‘’ 4.23的中午再发哈 (本章完) 第二百章南宫 天佑帝不知过了多久。 如果他的面前出现一面镜子,就会看到他现在极其消瘦,眼底青黑。 他的精神一直处于紧绷状态。 整个人虽然没有生理需求,但是精神上的紧迫感却逐渐增加。 他一直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中。 时而清醒,时而迷糊。 清醒的时候,就会特别焦虑。 就在他崩溃之时,白茫茫的“雾”中, 突然出现了数以万计的木偶。 他们如士兵一般,手拿武器,整齐划一的朝着天佑帝靠近,在木偶兵马上就要刺中天佑帝之时,天佑帝惊恐地大喊,只见他的身形渐渐消失在原地。 而与天佑帝消失的同时,那些木偶兵也一起消散了。 霍然惊醒的天佑帝大气粗喘着,额头的汗珠如雨水滑落, 整个人如同刚从水里捞出来一般,身上的衣裳尽数湿透。 衣裳贴合在身上,冰凉而又黏腻。 天佑帝平复心情后,突然又觉得身体有些不适,精神恍恍惚惚,眼睛闭下又睁开的一瞬间,只隐隐约约记得最后那一幕的木偶,其它的画面全都忘记了。 在此之后,他整个人精神萎靡,身体日益衰败,很多事情过目即忘。 或许是因为其他画面都忘记的缘故,天佑帝对于最后一幕的木偶耿耿于怀。 天佑帝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有所察觉,他不相信自己的身体是如太医若说因为正常衰老、忧思过度而导致。 因为巫蛊之事,他总是疑心他身边亲信会用巫蛊诅咒害他。 于是, 天佑帝派姜冲当了专门负责处理巫蛊事件的使臣。 大臣南宫鹤的妻子是天佑帝宠爱的嫔妃的亲妹妹。 因为这个缘故,南宫鹤官运亨通, 一帆风顺。 南宫鹤的儿子南宫陉升接任了南宫鹤太仆的位置。 因为优待, 南宫陉升逐渐养成了骄傲蛮横、目无法纪的习惯。 他在去年, 辽东战事事起之际, 擅自动用了军费二十万两。 而今年,事情败露,南宫陉升被收押监狱。 时值天佑帝正在下诏通缉冒充官员的雀门之人,徐大人一只没有找到人,皇帝苦无所获,非常恼火。 南宫鹤为赎儿子南宫陉升的罪,前往养心殿同皇帝请求,请天佑帝让他去追捕雀门之人。 希望以功抵过,用对方交换南宫陉升的性命,天佑帝允诺。 南宫鹤历经艰辛,将此人捕获,移送朝廷,眼看着南宫陉升之罪即将得以赦免。 谁知变故却陡然出现。 雀门其中的师爷大笑对着南宫鹤道,“大人祸及宗矣!” 南宫鹤不理对方的疯言疯语。 师爷见自己几人被南宫鹤交给朝廷交换他儿子的命,心里愤恨。 于是他在狱中上书告发南宫陉升与天佑帝的女儿婉华公主私通。 不仅如此,南宫和婉华还用巫蛊诅咒天佑帝, 她们知道皇上经常去甘泉宫,就在皇帝专用驰道上埋藏木偶, 用以发挥咒力。 已邻近七十岁的天佑帝, 下令逮捕南宫鹤, 一同下狱,再派拱司卫审讯查验其所犯罪行。 继后宫妃嫔血洗后一个月,南宫父子相继死于狱中,全族被灭。 五天后,婉华公主因巫蛊弑父之罪,天佑帝赐毒酒一杯,死于其宫内。 凡涉及巫蛊的嫔妃以及公主皆不得葬入皇陵。 一块简单的竹席包裹住就行了。 南宫一族为风王外家。 风王因南宫一族的巫蛊之术使其被牵连,被禁足一个月。 风王如今已是三十四岁,是天佑帝三十三岁那年得的第一个孩子。 正因为他是第一个孩子,在其他皇子出生以前,极得天佑帝的宠爱。 他年纪渐长,原本仁慈敦厚的性情,也因为皇子之间的争斗而变得越发凌厉。 天佑帝虽然宠爱风王,但却认为他缺少才干,优柔寡断,能力不足以胜任,当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天佑帝并不愿意过早立太子。 天佑帝晚年对女色不加节制,整日和后宫嫔妃们混在一起,时间久了以后,同皇子们的关系越加疏远。 父子情越加淡薄。 不过,天佑帝对风王还是有偏爱的。 发生这种大事,风王也才得一个月的禁足惩罚。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 风王从禁足中解放。 南宫一族的事情发生得太快太意想不到,整个天佑朝,除了远在辽东的四弟,就只有武安侯有这个能力能够让南宫一族这么快被连根拔起。 而那个江湖人这么久以来都没有泄露行踪,朝廷拿他毫无办法,怎么偏偏这个时候就能被南宫鹤轻而易举地抓住? 风王可恨,但一时拿武安侯没有办法。 武安侯手握兵权,公高盖主,不仅是自己,就连父皇也颇为忌惮他。 虽然因为辽东战事,四弟分走了三分之一的兵力,但是天佑朝最大的兵力还是在武安侯的手中。 正在风王苦于没有办法对付武安侯之时,他手下的人却突然给他带来了一个惊世骇俗的消息。 一身蟒袍的风王,神情端肃,在书房中左右踱步。 在看完信件后的第一时间,他便下令把投入自己门下的门客谋士皆叫进了书房中一起谈论此事。 保守派门客甲,说道,“王爷,这事太过重大,武安侯一定会极为小心谨慎,这消息岂会轻易泄露出来?这怕不是有人想要设局害您啊!退一步说,这件事不知是真是假?若是真的,王爷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应对武安侯的反扑,这件事就只能暂时押下。” 激进派门客乙,站起来说道,“王爷,皇上龙体越渐衰弱。您若不趁机把武安侯拉下,待皇上殡天,就是武安侯掌控朝廷,权势倾天,到时候主子哪里还能有机会。武安侯要么自己登上那个位置,要么就是扶持现在尚在襁褓中的九皇子,听说最近九皇子的母妃正在秘密接洽武安侯。” 风王原觉得门客甲说得很在理,他虽然在文官这边占有压倒性胜利,但他手里没有兵权,比之四弟也不如。 若是没有一个万全之策,贸然将武安侯的事情捅出来,且不说能不能将武安侯扳倒,就武安侯那不怕死的,得罪了他,自己怕也要被反咬一口。 可正如门客乙所说,若是他现在不动手,待父皇真的出现了什么意外,驾鹤西去,来不及写下传位诏书,那到时候他即便是皇子,也无法对武安侯造成伤害,到时候只能追悔莫及。 还有一个原因。 虽然四弟一直被辽东的战事所绊住,但是谁也说不清楚这场战事到底什么时候结束,能不能在京城事成定局之后才回来。 所以他还得防备着四弟。 如今两边虎视眈眈,他得更加小心。 如今他得想个计策。 四弟那边得拖住,他不会吝啬给四弟一个为保卫国家疆土而献身的名声。 武安侯这边,也要让对方从神坛跌落,而这个消息确实来得及时,让他能够立马从百姓心中的战神变成,路人皆可随意唾骂的妖魔。 第二章今晚哈~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一章风王 风王府 书房里,烛光从黑夜亮到天明。 不知他们商量了什么计策。 但是武安侯这边的动作依然在继续,并没有停下来。 武安侯虽然具有大将风范,但是自从他回到京城,性情大变之后,他的行事手段,不论光明磊落还是见不得光的, 他通通不忌讳,在他的世界里,方法只要有用就是好的。 他没有被百姓传颂的战神名声所绑架。 性情乖张,我行我素。 一天,风王去到他的母妃宫中请安。 风王或许有什么事儿与他母妃商量,待在里面的时间比以往长了许久。 而这个让人忽略的小细节却被有心人作伐。 此时天佑帝正在与美人饮酒作乐,禁宫侍从便向皇帝打了小报告。 “陛下, 属下有一事不知该不该禀报陛下。” 天佑帝好事被搅和,满脸不耐道, “不知该不该说,那你还来找朕干什么?想说就说!不说就滚!” 禁宫侍从被这凶狠的语气一吓,连忙如倒豆子般说了出来,“不知因何,风王进了宫中许久。” 天佑帝迷眼皱眉,说道,“母子俩多说说话有什么?少见多怪。” 禁宫侍从,“……” 禁宫侍从整理一下心情,面上一副欲言又止,随即又破罐子破摔道,“属下最近听闻,风王好像看中了宫里的一个宫女,一直想要得到她。” 天佑帝自己喜好美色, 他的儿子喜好美色没什么好稀奇的。 禁宫侍从又说道,“恐怕风王是在与那宫女行云雨之事。” 天佑帝无所谓道, “一个宫女而已, 他身为皇子, 想要就要。” 天佑帝随即摆手让对方退下,接着又跟旁边的太监说道,“赏几个姿容上佳的宫女给风王。” 作为皇子,想要就要,偷偷摸摸像什么样。 太监听话应道。 风王不知自己只是请个安的功夫回来,府邸竟然多了好些个宫女。 如此,他在父皇的心中,还得多个好色的标签。 风王命人调查此事,得知事情经过后,对武安侯更是衔恨在心。 他一定要武安侯身败名裂,臭名昭著。 而这样的小动作并没有因为赏赐宫女而结束,向皇帝告密的事情不间断,在之后的时日里接二连三的发生。 武安侯派人侦查风王的一举一动,并没有过多去调查更加隐蔽的事,只在一些日常生活以及政务当中找茬,放大一些小过错。 人都会有出错的时候,不说自然就忽略了,及时改正就好。 可是武安侯偏偏就把风王的一点点小过错放大。 时间久了以后,天佑帝对风王也越渐失望。 天佑帝的龙体越加不好, 五天有三天都要躺在床上。 这时, 伺候的一个小太监对着精神不济的天佑帝面带不平,告状道,“陛下,奴才真替您不值。” 天佑帝眼睛将眯未眯,哼哧两声却没开口说话。 小太监继续说道,“方才,奴才经过云雪殿,见风王请安出来,面露喜色。您龙体欠安,风王不担忧也罢,反而做出这等模样,真是让做奴才的寒心,看不下去啊。” 风王知道最近宫里的这样隔靴搔痒的小动作很多。 他也小心翼翼,尽量远避嫌疑。 可这样的事情他压根无法断绝。 他总不能把宫里的太监宫女全都杀完吧? 届时他与弑父谋反这个罪名就真的脱不了干系了,那样也就真的正中武安侯下怀。 姜冲调查出南宫陉升与婉华公主的事情,知道自己与风王已结下怨恨。 所以他转身就投靠了武安侯。 他怕天佑帝年老,一旦逝世,风王登基后,他会被风王诛杀。 所以他就利用了巫蛊之事,辅助了武安侯。 这天,他像天佑帝禀报,“陛下,臣一直在调查巫蛊之事,也见识了很多有关巫蛊的事情,臣猜测,您的龙体与巫蛊作祟怕是脱离不了干系。” 天佑帝对于梦中的木偶耿耿于怀,他自己主观上也觉得自己生病与巫蛊之事脱离不了干系,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又不知从何着手。 如今天佑帝一听姜冲这么说,龙心甚悦,觉得姜冲的话真是符合他的心意。 如此,也就更加觉得姜充是忠臣,是为他着想。 于是。 隔天,天佑帝就下令,着姜冲为钦差大臣,让其率领女巫,到处挖掘土地收取木偶,逮捕涉嫌放蛊和夜间祷祝的人。 放蛊:就是把神秘毒虫用神秘方法,如咒语之类施放到别人身上,称之为放蛊。 此事弄得京城的人惶惶不安,唯恐自己牵涉到巫蛊案件中。 在这件事当中,姜冲则就有了腾出手的余地。 他事先把木偶埋在了一个地方,上面撒上家禽的血。 在他带领女巫前往搜索之时,假意发现的时候,就让那个事先串通好的,自称能见到鬼的女巫上前查看血迹,再借由女巫的口,顺理成章地把木偶掘出。 被逮捕的人,有曾经得罪过姜冲的人,也有无辜的毫不知情的普通百姓,但更多的是风王党羽。 姜冲借着搜取木偶的缘由,狐假虎威,使得那些大臣不得不退步,这一退,就把自己退进了地狱。 姜冲由此把看不爽的或者碍着武安侯的政敌给清剿了。 一时之间,京城里的人闻姜冲名色变。 百姓紧闭门户,不敢出门。 被捕的那些人,经历酷刑拷打,在哀声哭嚎中,全部都坦白自己的“罪行”,并且供出所谓的“同党”。 姜冲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同党名单后,随即上朝奏称,那名单上的人大逆不道。 于是,两个月内,京城里前后诛杀了近万人。 后来有百姓说道,“那段日子我呼吸都不敢大声,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我家的狗都缩在角落里不敢出声。” 被杀之人是不是冤枉,没有人敢向天佑帝陈述。 天佑帝生病后,再加上巫蛊之术事件盛行下,众人皆是只想保全自身,无暇他顾。 姜冲正是看准了这一点,准备实行下一步。 在武安侯的护航下,女巫们声称皇宫之中有“蛊”的妖气,如果不加铲除,皇上身体不可能恢复之前的康健。 天佑帝当下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身体,他越衰败越不甘心就越怕死,不出意外的,他批准姜冲入宫执行任务。 姜冲率领捕蛊队伍光明正大的出入皇宫,拆墙掘地。 姜冲先是从天佑帝失宠的小嫔妃们入手,随即慢慢到受宠的嫔妃殿里。 后宫各个宫殿里就是每寸土地都会被翻掘起来,遍地泥土,连放张床的地方都没有的场景。 (本章完) 第二百零二章打更人的发现 姜冲在宫里宫外四处横行之时,另外一件事也在酝酿之中,只待适合的时机曝露在阳光之下。 十一月二十三 寒风呼啸,落叶被席卷在空中,不断地飞旋。 打更人正准备下班回家,迷迷糊糊中不小心踢到了一个东西。 只听咕噜咕噜的滚动声不断远去。 打更人一时好奇就走上前去查看。 一根白骨,像是猪骨头。 打更人原本不打算理会, 谁知不远处又出现一块骨头。 打更人埋怨道,“这是哪个缺德的?猪骨头丢哪儿不好丢这里。” 直至他拐弯,看到了一户院子的大门正敞开着。 最近城里正大肆搜取木偶,出现这种情况也并不稀奇。 打更人并不想招惹麻烦,准备转身离开,这时一阵森冷的风吹过来,浓重的铁锈味以及一股难以形容的臭味一同灌入他的鼻腔直至肺腑。 呕—— 打更人猝不及防吸入了一口, 恶心反胃。 打更人经过这一下, 碗口大的胆子转瞬间变成了黄豆小, 他闭着眼睛感受心脏骤然紧缩的紧张感,连忙快速往家的方向疾跑回去。 打更人知道会有不好的事情,可他没有那个胆量前去查看,万一碰到什么案发现场,他就成了那个陪葬的冤大头了。 待打更人中午起来之时,就听到街坊邻居都在讨论一个话题。 “听说那个坑里有好些尸骨!都能摞成一座两层高的酒楼了!” “坑的旁边也死了好几个人呢。” “听说那些人长得肥头大脑的。” “而且,我听说那些尸骨中多数骨龄在七八岁的。” “丧心病狂!” “毫无人性!” “这事居然就发生在天子脚下。” “这么多年来,竟然一点风声都没有。” “对呀!若不是搜蛊的那些人掘地掘出来,不知多久之后才能被人发现。” 提到搜蛊队大家又齐齐叹气,主要是这搜蛊队严重影响了大家的日常生活。 别看他们在这里兴奋讨论八卦,若不是城门封锁,谁愿意大好的时间段在这里扎堆聊些无关自身的八卦。 听了一耳朵的打更人,心底不自觉地松了口气。 果然出了大事儿, 还好他跑得及时。 否则他小命不保。 这时,路人甲从巷口快速跑过来, 嘴里喊道, “最新消息,最新消息!” 这时那些还在讨论的人瞬间闭上嘴巴, 齐齐看向路人甲,只等他把最新消息说出来。 路人甲一下子被那些八卦的人给围住了。 路人甲深呼吸口气。 呕—— 想吐的反应不是从现场回来的后遗症。 而是,谁他奶奶的在这里放屁,臭死了。 人群一哄而散,那臭味散开后,众人又齐齐聚在一起。 七嘴八舌道,“你快说,你快说。” 大家好奇的不得了。 路人甲看了看巷口,见没有其他人,这才放心说道,“听说在那个院子里发现了武安侯的东西。” 大家瞬间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武安侯!?” 路人甲被响亮的声音吵得耳朵发痛,连忙用食指放在嘴边,“嘘!” “你们是想把官兵引过来是吧?!” 其他人一听这话连忙用手捂住嘴,大家一起看到巷口,见没人这才放下心来。 “怎么可能是武安侯呢?” “对呀, 对呀。” “是不是栽赃嫁祸!?” 大家集体开发脑洞, 脑子里已经改过八条十条的阴谋论。 路人甲一听大家这么问,就知道他们如一开始听到这个消息的自己一样。 路人甲双手做了个往下压的手势,周边的人齐齐噤声。 路人甲这才又说重点,“我一开始也同你们一样的想法。谁知道我走到街的另一头的时候,就听到了这么一个消息。” 路人甲故意停顿了一下。 越来越多围上来的听众连忙催促道,“你快说,你快说。” 路人甲清了清嗓子,心里满足说道,“听说,那年震惊朝廷的辽东之战,虽然武安侯大获全胜,但却在战争中不小心坏了命根子。” 吃瓜群众们齐齐震惊,如当初的薛珝,只觉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这其中不乏很多都是武安侯的拥趸,一听这话就对路人甲呸了一声,“你在这造什么谣呢!诋毁武安侯!武安侯可是堂堂大将军,武功盖世,岂会被那些来犯的宵小们能伤到的!我看你就是不安好心!” 路人甲见此也不甘示弱怼回去,“我造谣!?你去大街上听听,是我造谣还是真的!” 拥趸者道,“我看你们这些人,就是嫌京城还不够乱,想趁机混水摸鱼吧!” 路人甲见对方油盐不进,嗤了一声,“我混水摸鱼干什么?我的目的是什么?你搞不清楚不要乱说!我造谣有什么好处?能有银子还是能有肉?而且,你怎么清楚武安侯到底有没有受伤,难道感受到过?” 拥趸者一听对方口出不逊,就要撸袖子动手。 路边的围观者齐齐拦住两人。 大家劝道,“有话好好说,好好说,不要动手!” “受伤了可就不值当了!” 路人甲和拥趸者皆气急败坏。 “反正你就不能这么说武安侯!若不是因为有武安侯,天佑朝如何能平静这么些年!他是我们心中的战神!岂能是你这种人就能在这里给他泼脏水的!”拥趸者气愤道。 路人甲说道,“正因为他是我们天佑朝堂堂的战神,如此尊贵的人若是因为没有了命根子,你说他会不会有所改变?” “你看看如今的武安侯和曾经的武安侯还是一样吗?” “如今的武安侯,可曾还有曾经的一丝模样?” “如今的他,性情乖张,无视人命,还是那个曾经为了百姓征战沙场的将军吗!” “你看他的后院,可有一儿半女出生?” “其他人有武安侯这个年纪孩子都快六七岁了,可是他呢,后面一点动静都无。不是坏了是什么?” 拥趸者一时哑然,他经常去说书先生那里听书,最喜欢的就是听武安侯那场战事。 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种类似的情况,他对于武侯的一些行为总是不自觉的会忽略,宽容。 总是会想,若不是有武安侯保下这天佑王朝,他们这些百姓又如何能够安居乐业,过上太平日子? 武安侯天然的地位自然能够使得他拥有不一样的特权。 可是当这些小细节全被对方一一摆上台面的时候。 他才恍然,原来脑中的那个自己描绘出来的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如今这个乖张狠戾的武安侯。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三章起风了 与此同时,姜冲也在风王之前所居住的宫殿地下掘到了一个桐木木偶。 桐木上赫然刻着天佑帝的生辰八字,另外一面还写着有关谋逆的几个字。 风王的母亲德妃见此大为惊慌。 连忙拖住姜冲,随即派人去通知风王。 风王得到消息后,一时竟乱了分寸,连忙把门客聚集起来商量接下来的应对之策。 保守派门客甲因为之前的发言风王没有采取,所以他并没有第一时间说出自己的想法。 反倒是觉得自己压倒了门客甲的门客乙说道,“南宫大人一族,以及婉华公主都因巫蛊而被皇上赐死,主子虽然有皇上的恩宠,但是有婉华公主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在前,主子且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风王此时渐渐恢复冷静,随即又问道,“你可有什么好计策?” 门客乙说道,“如今皇上在甘泉宫养病避寒,姜冲一时半会儿不能把消息送给皇上,主子不如趁此机会,反戈一击。” 风王皱了皱眉,不过还是问了出来,“如何个反法?” 门客乙笑得自信满满说道,“姜冲从您曾居住的宫殿底下挖出木偶,证据确凿。是他们栽赃?还是真有其事,主子您都无法解释清楚。某的建议,主子可以逮捕姜冲囚禁,追究其奸谋。” 风王摇头,“以他如今的势头,本王若直接与他对上,就变成了谋逆,更不用说囚禁他。” 门客乙这时凑到风王的耳边低声说了四个字。 风王摇头,严词拒绝,“此事不行!” 门客乙把上次的事搬出来道,“您上次与德妃娘娘前往甘泉宫都没有见到皇上,皇上是死是活我们也不清楚。姜冲这个佞臣谄上媚下,自他当了钦差大人,陷害了多少我们的人,京城里上至官员下至百姓,谁不惧他畏他,此人不除,后患无穷。当下正是大好时机,主子可莫要错失了。” 门客甲见此,还是忍不住说道,“王爷,此事不可心急,否则易出错乱。” 门客乙瞥了眼门客甲,心道,这人还是一如既往的碍眼。 门客乙继续道,“主子,您难道没有想到赢扶苏的往事吗?” 风王听到赢扶苏心跳瞬间漏掉一拍。 赢扶苏在嬴政死后被杀。 风王还是听进了门客甲的话,犹豫道,“本王这个当儿子的怎么敢擅自诛杀?本王还是想前往甘泉宫觐见父皇,若是父皇并不理会姜冲的话呢?” 或许他就能侥幸脱难。 门客乙见风王心意已决,只能放弃游说。 第二天 风王想动身出发,却被下人禀报,姜冲已经协同人马快马前去甘泉宫奏报。 风王没想到姜冲动作这么快,最后他还是没办法抱着那侥幸心理脱险,若是在他前往甘泉宫这段时间有小人火上浇油,那等待他的只有一个字,死! 手足失措之下,风王还是采取了门客乙的建议,假传圣旨! 风王派人骑上快马伪装成天佑帝的拱司卫,半道逮捕姜冲。 姜冲队伍里一个人,怒气冲冲指着“拱司卫”,“你是假的!” “拱司卫”置若罔闻,派头十足下令道,“抓起来!” 姜冲身边的那个人依然不肯服从,“拱司卫”直接一声令下,“反抗者,格杀勿论!” 姜冲知道,对面之人是假的,在其他人束手就擒之时,他趁着其他人分神之际突然窜了出去,躲进了林子。 “使节”面色大变,连忙大声命令道,“赶紧去把他抓回来!” 其他人见此立马放下手中的人,提刀快速追上去。 姜冲是有武功的,对付几个人并不吃力,如今只待他去甘泉宫把事情禀报清楚,风王算是彻底完了。 姜冲在逃离的过程中,风王也把参与这件事中的女巫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全部拖到上林苑,不管他们如何挣扎,最后只得到一个结果,被活活烧死。 风王收到姜冲逃跑的消息,如今这个时间,若是正常计算下来,他已经到了甘泉宫附近了,这是再怎么心存侥幸也不行了。 于是风王派人通知了德妃,随即又遣禁宫侍卫持令征调皇廷中廐骑兵,禁军侍从,打开了军械库,分发武器。 若是有不乐意的,立马格杀勿论,以武力镇压。 京城一时之间陷入更加混乱的局面。 流传在京城的传言道,“风王谋反了。” 甘泉宫 姜冲把事情经过都说了一遍,连同风王派人假扮拱司卫欲逮捕他们的事情也一并说了。 天佑帝心中第一反应是果然有人在背后对他施以蛊术,第二反应是他对风王诅咒他的这件事情还心下存疑。 属于相信以及不相信各占五成。 天佑帝真算是偏爱风王了,在姜冲的添油加醋之下,他还是决定先派拱司卫去京城暗中调查情况,确定情形。 拱司卫效率极快,不过两日就回到了甘泉宫,把他所见的情形如实禀报。 天佑帝听到拱司卫的回禀后,对风王的宠爱在这一刻瞬间消弥殆尽。 天佑帝勃然大怒,于是正式下诏书,命拱司卫前往京城给武安侯下令,“格杀叛逆,自有重赏,关闭所有城门,不准一个叛徒漏网!” 天佑帝自然也从拱司卫嘴里得知了关于武安侯院子有大批尸骨的消息。 但这于天佑帝而言,对比风王谋逆,这件事可以暂缓,容后再议,当下最主要的还是保住自己的龙体以及皇位。 这就是宋欢在外见到军队的缘由。 宋欢她们距离京城还有两日的距离,再加上京城有意封锁消息,所以在外的百姓只知道京城出入严密,却不知道里面具体发生了什么大事。 此时,京城 风王号令文武官员,“父皇卧病甘泉宫,病情可能变化,奸佞将趁机作乱。” 风王的进展并不顺利。 风王说是号令文武百官,其实只有文官以及极小部分的武官。 其他大多数武官都还听命于武安侯。 风王没办法,但如果不能名正言顺地登上那个位置,就不能用尸骨的事拿武安侯如何。 他只要一日是皇子就没有那个权力去逮捕正法武安侯,因为对方的罪名不是谋反,若是谋反他便可以讲他格杀勿论。 说起谋反,风王眼睛一亮。 不一会儿又暗淡下来。 若真是如此,他怕是最先败下阵来。 京城里有谁能打得过战神武安侯? 且他手里的兵都听他的。 虽然他借着姜冲搜蛊掘地的旗子把那个院子曝露出来,但在尸骨之事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怕是百姓也多数会拥趸武安侯,也并不相信他会做出谋逆之事。 他让人散播的流言,却收效甚微。 那些拥趸者简直冥顽不灵。 第二百零四章风后 说起“谋反”,如今他才是那个谋反的人。 风王想起城内的流言就头疼。 他不过是为了阻碍姜冲前往甘泉宫,如何就演变成了谋反? 如今整个皇宫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说是谋反,也好像没什么不对。 不过,他自己觉得他只是如太子一般代为监国的那种状态而已。 谋反未满。 其他人不知道,他真是没有这个意思。 父王尚在人世,武安侯还没解决。 他即便登上了那个位子,也能被武安侯毫不费力给拉下来。 纵观时局,即便他再蠢,也知道当下不是合适的时机。 现在的情形不是他不想要那个位子,而是时机不对。 万般不由人啊。 如今京城里的谣言皆说他谋反。 他不是谋反也被说成了谋反。 还有那个桐木人。 如今他就如门客乙所说的,就算长上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楚了。 他憋屈、他无奈、他痛恨自己的无能。 纵观历史,他是第一个如此被赶鸭子上架谋反的皇子吧? 他不是不清楚自己的缺点,也不是没有做补救。 如今他门下门客谋士众多,就是因为他想集众口之言,综合得出一个好的办法。 他脑子不够用,没关系,那就雇一些脑子够用的。 而他自己也有一个门客都很喜欢的优点,那就是——听劝。 尽管如此,他还是走错了一步,一步错步步错,什么准备都还没有。 皇宫外面有武安侯的人。 下人传来消息,城外的兵营已经被调集了好几万士兵围在京城外面。 而他手里就只有皇宫的羽林军。 风王独坐在台阶上,看着绿植,眼神涣散,神思不属。 看着就像是在等死的模样。 身后传来环佩叮当以及细微的脚步声。 风王没有理会。 这个时候还往他身边凑的女子,除了他的王妃也就只有一个人了。 德妃从太监手里收回手。 看着如此颓丧的儿子,心里长叹一口气。 自古帝王无情。 儿子走到这一步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天佑帝。 如果他真的疼爱这个孩子,为何迟迟不立太子? 若不是他变成这般喜怒无常,儿子也不会为了阻碍姜冲而踏上这一条不归路。 明明他们还有一条更好的路走。 只要天佑帝乘仙而去,这个位置无论是按年龄、偏爱程度还是战队势力,风王都是毋庸置疑的那一个。 他只要等到最后天佑帝下诏传位即可。 可偏偏…… 偏偏就是这个姜冲,把京城搅得天翻地覆,人心惶惶,还用栽赃陷害这招,以如今天佑帝多疑的性子,风王能保下命就不错了,而那个位置也注定是与她儿无缘了! 不仅如此,旁边还有个虎视眈眈的武安侯和四皇子。 武安侯她们不是没有试着拉拢过。 可这人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清风朗月的孩子了。 自从他封了侯,整个人性情大变。 性格乖张,阴晴不定,比之天佑帝也不遑多让。 只能感叹世事无常。 时也命也! 尽人事听天命吧。 德妃一直没有开口。 她就这么默默地站在风王的身边。 让风王知道,他的母妃永远跟他站在一起。 不管这事儿成还是败。 宫里岁月漫长,勾心斗角从不间断。 她累了。 成与不成,她都能够脱离出来了。 这也算是值得开心的地方了吧。 正在风王还在愁人手不够的时候。 门客乙又跳出来出了个主意,说道,“主子,如今我们确实人手不够,不过,我们还可以从一个地方调人。” 风王听他这么一说来了精神,说道,“继续。” 门客乙接着道,“咱们赦免各府所囚之罪徒,告诉他们若是归顺于您,则可以功过相抵,若功劳大的还可以赏他个一官半职。” 风王皱眉,一帮亡命之徒,什么手段都能使得出来,若是按照既定方向发展自然是好,就怕他们是脱了缰绳的疯马,怕控制不住,到时候出了更大的麻烦…… 风王猛地摇摇头,打断自己的想法,就当下还害怕什么麻烦,他能有命就不错了,可是,“可我们现在在皇宫,如何能做到。” 门客乙露出一笑,“主子,你忘了那四个字了?” 风王一愣。 之前他已经假传圣旨一次。 现在对外的说法也是父皇生死不知。 如今他再次假传圣旨下诏设免囚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不过,风王又道,“武安侯还在城内,他会让我们顺利进行?” 门客乙道,“如今整个京城都知道皇上生死未卜,您下诏就等于是未来的皇帝下诏,武安侯即便要阻拦,除非皇上出现,主子,成败在此一举,您看……” 门客乙其实也受不了风王的犹豫不决,瞻前顾后。 往前怕三步,往后怕五步,这样的人,没有多少主见,极容易被人摆布。 这样的人当上了皇帝,若是碰到个一心为天下的忠臣还好,若是碰上一个佞臣,那这天佑朝的气运也就到此为止了。 所以,天佑帝不立他为太子这个决定是没有错的。 风王的优势其实主要就在于他是天佑帝的第一个儿子。 换个位置,怕是天佑帝看都不愿意多看两眼。 就像璟王一样,不论从能力、计谋、前瞻性等等方面来进行比较,都能把风王甩出十几条街,可就是这么优秀的一个儿子,天佑帝却看也不看一眼。 门客乙叹了一口气,叹气的同时又存在一丝侥幸。 也不知道主子收到信了没有。 辽东 一只飞鸽飞到了营帐。 一名将领一把抓起鸽子,从它脚上的竹筒里倒出一张缩小版迷你的信。 将领连忙去了主账。 璟王召见了他,将领连忙把信件放在手心呈上,嘴里禀报,“主子,安壬来信了!” 安壬就是风王身边的门客乙。 安壬是一颗暗棋,不到关键时刻不会暴露,如今他出手,说明时机已到。 璟王一直远程监控着京城的发展,对于京城的事情了如指掌。 如今又看了安壬传来的信,没有多做犹豫,直接下令道,“让他们停下动作,明天就是辽东战事胜利之日,辽东已定,咱们班师回朝,回京复命。” 其实辽东之战早就结束了,只是之前不是回京的最佳时机,所以现在不是对方骚扰天佑朝边境,而是天佑朝的兵卒去骚扰对方,属实是把对方折腾的不行。 璟王周边的将领、军师、门客听言,皆恭敬应是。 细细察觉不免能发现他们一个简单的“喏”字里隐隐包含了激动、兴奋。 他们随璟王来辽东已近两年,其中不乏憋屈、郁闷,生活环境自然也十分艰苦。 只是一想到京城如今的局面有他们暗中“牵线搭桥”、计算谋划、推波助澜的结果,他们就有种激动,想去收取自己成果的迫切感。 那种自己亲手种下的种子,终于到了收获的时候,如何能不让农夫兴奋,开心呢?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月牙V篱笆投的月票~ 比心心 第二章明天13点哈~ 第二百零五章战事停 辽东战事停,最开心的莫过于百姓。 物价也会渐渐恢复战前的水平,百姓的日子也能渐渐回转。 近两年的时间。 挨不过去的百姓多不胜数。 宋欢等人一路北上,路上经过的地方,交通还算发达,搭着茶棚卖给路上的商队一些茶水热水之类的还能有些收入,而他们即便如此也都已经到了吃树皮的地步,偶尔还会受到强盗土匪们的骚扰,情况非常糟糕。 其它偏僻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饿殍遍野,惨不忍睹。 宋欢三人待着的这个村叫做朱家村,村里九成的人都姓朱,有那么几家是外姓的。 宋欢等人这次并没有借助在别人的家里,因为村民死亡,这个村里多出了不少空屋子。 宋欢直接去跟里正租下了一座还比较完好的屋子,在村尾。 环境相较来说比较安静,适合两个读书人念书。 距离最近的邻居也有百余丈远,说话也不怕会被邻居听见。 朱家村的人老实本分,知道来的两个读书人皆是举人老爷,都默契的拦着家里的孩子不能去村尾打扰他们。 大雪纷飞,踩在雪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宋欢哈了口热气,用力搓手想让手暖和暖和。 虽然有心理准备,但真是没料到临近年尾天气会这么冷,她把傅渊之的袄子都穿上了,还是冷得发抖。 可是没办法,总不能怕冷就不出来了。 雪层很厚,宋欢尽量找那些粗壮的树干带回去,这比细柴耐烧。 就是距离远了些,距离村里近的早就都被村民抱回家了,只有太远太重的他们不好拿这才留了下来。 其实可以砍成小块的带回去,但是就没那么耐烧了,夜里就得一直添柴,太考验出被窝的勇气了。 好在宋欢不缺力气,搬了好几天,总算让家里的两个读书人不会抖得太厉害。 宋欢很想让大家吃饱,可是粮价还没回暖,又因为之后还有几个月需要在京城待着,虽然兜里还有几个钱,但还是想着能省则省。 不管明年的会试能不能如期而至,都得做好心理准备。 第一步,就先从省钱开始吧。 宋欢今天运气好,抓住了一只野兔,估摸着有四五斤。 她们已经好些日子没吃肉了,宋欢觉得自己嘴巴都发苦,面色也发黄了。 宋欢舔了舔冻得发痒的唇,手下意识去摸水囊,触手冰凉,宋欢又快速把手缩了回来,太冰了,能把她牙齿给冻坏。 她还是继续渴着吧。 她甩了甩冻得没有什么知觉的手,冻傻了都,还想继续打猎是不行了,带些柴回去吧。 宋欢冒着风雪回到了屋子。 其实这个屋子也没多好,都能饿死人,可见对方家境有多差。 四面漏风,家徒四壁。 好在租下来的时候天气还算好,宋欢就大致处理了一下,可如今看着厚重的雪压着房子,宋欢都怕把它给压垮了。 宋欢推开门,大风裹挟着风雪,立马把屋里的温度吹散。 傅渊之和阿弟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过来帮忙。 门关上的那一刻,宋欢瞬间觉得身体回暖。 宋欢把最外层已经湿掉的外套脱下来,放在火旁边烘干。 连忙接过阿弟送过来热水,吹了几口就不住往下吞咽。 喝了水的宋欢舒服了,看着火上被烟熏的篮子里已经在有些干了的豆腐渣。 这是他们之前赶路的时候路上碰到了货郎,他挑担卖着豆腐渣,豆腐渣是豆腐坊剩余的,这些货郎就会拿出来卖。 这东西其实在太平的时候,三文钱就能得几大碗,如今也需要十文一碗了。 当时,宋欢看着他背上的孩子已经发烧得特别厉害,就把他框里的豆腐渣都包圆了。 反正他们也得买吃的,吃什么都差不多,而且她手里还有那个豆腐渣秘方,能够让未来一段时间都能获取到一定的蛋白质。 宋欢从里面拿出一个比拳头大一些的豆腐渣。 今晚他们就吃煎香豆腐渣还有兔肉。 阿弟见有兔肉,就连忙添柴烧大火,多烧些热水处理兔子的内脏。 傅渊之皱眉,拉住宋欢走到了屋里光线比较好的窗下。 “什么时候受的伤?”傅渊之皱眉道。 阿弟听了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跑了过来。 一看,果然是个挺大的伤口。 这么久以来,还真没从阿姐身上看到这么大的伤口。 一大一小两双眼睛齐齐看着宋欢,等着她的回答。 宋欢一开始还莫名其妙,听了傅渊之的话后这才低头看手里,一道三个指节长的伤口,伤口有些大,不过已经凝固结块了,旁边还有紫黑色的淤青,看着挺唬人。 宋欢摇头,“天太冷了,手没知觉。” 傅渊之叹了口气,对着阿弟说道,“阿弟你去把金疮药翻出来。” 傅渊之说罢后,自己又去舀了一盆热水,“坐这,我给你清理伤口。” 宋欢老老实实坐下,把手递给了傅渊之。 傅渊之一边小心擦拭,一边说道,“若是碰到了细微的小伤口,就告诉我一声。” 宋欢点点头,心虚道,“其实还好,不痛。都已经结痂了,过几天就能好。” 她冒雪出去之前,可是给家里这两个男人许诺过不会受伤的。 如今带着伤回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出去。 虽然车厢里有他们买好的豆腐渣,还有一些米、面,干菜,但是他们不能坐吃山空。 这样下去,宋欢老觉得没有安全感。 即便这是暂时的。 傅渊之沉默着没有说话,神情颇为严肃。 他心里其实一直受着折磨。 虽然他早已习惯家里宋欢主外,但是他心里还是难受。 这种情况,本来应该是男子为女子撑起一方天地,是他太无能了,他不希望宋欢过得太艰苦,如今倒事与愿违,还不如在大榕树村时候的轻松自在。 傅渊之在心里唾弃自己没用,手上却越发小心翼翼。 宋欢见傅渊之这模样,还以为他生气了,默默闭上嘴,没敢再开口。 生怕说多了,就不同意自己再出去了。 今天她特地在发现野兔的地方做了记号,既然那里有野兔出没,肯定就不止一只,她还想明天多去抓几只回来,到时候就可以多拼出一张皮袄子。 宋欢把视线到一边,恰巧阿弟已经拿好药过来了。 宋欢又把视线往下挪,正好放在火堆上。 嗯? 今天这柴烟好像多了些。 熏得让她有些睁不开眼睛了。 阿弟看着阿姐这幅模样,“……” 还好家里还有个能镇住阿姐的,否则…… 第二百零六章京城 十二月十三 璟王班师回朝。 浩浩荡荡的队伍如一条长龙在逶迤的山路上急速前行。 十二月十八 风王看向安壬,说道,“如何?” 安壬轻松道,“武安侯已如我们的计划,出了城。” 风王松了一口气。 武安侯离开,那整个京城就是他最大,他的胜率总算是增大了一些。 武安侯出城的下一刻,城门关闭。 武安侯看着那缓缓闭上的城门,一动不动,眼底滑过一丝讽笑。 真是着急。 他摆正身姿,声音带着一丝沙哑,“驾!” 一人一马直接奔向了北门营。 武安侯将计就计出城。 就让百姓看看,这个在他们心中素有仁慈爱民之心的风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即便将囚犯都放了,人数依然不够。 城外已集结几万兵马。 虽然他已经派门客用假圣旨分别前往长水、宣曲征调那些散兵团,但还是远远不够。 于是他在无可奈何之下只能裹挟市民集结数万人,用以抵抗城外的兵马。 而在他集结市民的时间里,天佑帝也到达了京城,他住进了北门营,对已经在等候的武安侯下诏,其意思就是把京城夺回,擒住风王。 十二月二十一 武安侯派兵夺取京城,攻破城门没有花上半天。 一帮毫无缚鸡之力的百姓与征战沙场熟练作战的兵碰上,瞬间高下立见。 百姓本就是被强征上来,对战意识并不高。 对于他们而言谁当天子都一样。 就这么一边战意高昂,一边没有怎么抵抗,城门很快被攻破了。 风王虽然预料过这种情况,但他没想坚持的时间会这么短。 最终只能咬牙上阵,两边队伍瞬间展开血战。 武安侯没有动手,就这么坐在马背上看着风王做着无谓的挣扎。 他不能人道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京城。 风王的手段非常下作,也直戳他的弱点。 有了风王这件事,天佑帝不可能再放任自己。 只待把风王之事解决,天佑帝就会调转矛头对付自己。 他不得不做后手。 好在天佑帝本就已经病体缠身,风王谋逆,一时悲伤难以抑制竟就这么薨了。 这样的事情再正常不过。 新帝年龄太小,不能理政,他不就顺理成章成了摄政王? 到时候自己就是无冕之王。 这场战斗并没有维持太久,不过两个时辰的时间就已经成定局。 风王自然不会只有一个计策。 他想过自己登上那个位置的几率不大,他早就已经做好了后退的准备。 在风王这边队伍已露颓势时,他就默默退场。 天佑帝并没有说要了风王的命,在他得到禀报说风王要逃走的时候,天佑帝还是下令停止了追捕。 风王到底是他的儿子,这么多年的相处下来,还是有些父子之情的,他实不忍心阻挠,“罢了,逃走就逃走吧。” 武安侯面上应了,但暗地里却派了一队私兵去追杀。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这是他六岁就被教导的道理。 虽然天佑帝放过了风王,但是为防被风王反击,京城各门开始驻屯重兵。 当天天佑帝回了皇宫时,风王的母妃德妃已经自杀了。 天佑地看着那已经毫无气息的尸体,叹了口气。 无情帝王家。 这个位置是要踏着无数人命才能坐上去的。 当天晚上,天佑帝难得没有跟后宫嫔妃们缠绵在一起。 此时一个太监进来禀报,“皇上,李昭仪来了。” 天佑手附在额头上,拇指和中指揉了揉太阳穴。 跪在地上的太监良久没有听到皇帝的吩咐,整个人有些发抖。 天佑帝如今喜怒无常,风王的事又才刚解决,怕皇上的心情还没有缓过来就拿自己出气,而自己小命不保。 天佑地没有理会地上的太监,好半晌才说道,“让她进来。” 李昭仪一袭蓝色昙花雨丝锦裙,淡淡的蓝色丝质中衣用深兰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了一朵朵梅花,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腰际,平添了几分清冷的气质,外披白色透影纱衣,简单朴素不失矜贵,不施粉黛也有着非凡的气质。 她手里还拎着一个食盒。 好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仙子,却偏偏被一个食盒给增添了凡尘气息。 这样的视觉冲击让天佑帝好一会儿才回神。 自他龙体有恙后,后宫的妃子一律不见,如今乍然看到美色,他竟一时不能自控。 天佑帝沉迷于女色,后宫佳丽无数,美貌更是一个塞一个美,气质多而繁杂,她们就像菜谱上的一道菜,各种口味都有,只要皇上想起,随时可以点她们。 天佑帝神色明显缓了下来,声音带着一股不自察的温柔,“爱妃怎么来了?” 李昭仪嗔了一眼天佑帝,面上故作难过之色,声音娇而不媚,“皇上这是明知故问呢?” 天佑帝一笑,眼底露出满足。 年龄相差几十岁的两人,就这么在书房里上演了一段相思之苦。 李昭仪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又转回话题道,“臣妾一听皇上没有吃晚膳就特地炖了一盅鸡汤过来。皇上怎么可以不爱惜自己的龙体呢?不为臣妾,也要为天下百姓想想。” 天佑帝又想起了风王,长叹一口气。 他是真心疼爱这个儿子。 自己的儿子做出这等大逆不道的事,他如何不伤心,又如何还有心情吃晚膳? 当皇帝的都是这样。 在自己争夺皇位时,兄弟之间拔刀相向,勾心斗角。 等到自己登上皇位之时,又希望自己的儿子们能够和睦相处,兄友弟恭。 天佑帝不想同李昭仪说这些,只说道,“让朕尝尝爱妃的鸡汤味道如何。” 李昭仪面色一红,手上把鸡汤从食盒里拿出来,嘴上还不忘说,“臣妾的手艺自然是比不得御膳房的御厨们,但这不讲究一个心意嘛!皇上若不喜欢,喝两口就行了,但是不要跟臣妾说不好喝,好不好嘛~” 李昭仪把汤盅盖子揭开,再把瓷白的勺子放进去,随即腾出的双手就抱着天佑帝的手臂摇啊摇。 天佑帝受不住通过手臂传来的柔荑,连忙投降道,“好好好,朕就听爱妃。” 李昭仪这才心满意足收回了手,满眼期待地看着天佑帝,“那皇上您尝尝,看味道如何。” 天佑帝失笑,随机抬手准备握住勺子。 天佑帝在抬起手的那一瞬间,脸色不经意间一僵。 但他没有让李昭仪察觉异样,按照以往再正常不过的模样,拿起勺子喝了两口,强忍着惊惧说道,“爱妃手艺真不错。” 他刚夸完,手就立马收回,放在桌下,不自觉地在颤抖。 还不到三息的时间,天佑帝就吐出一口黑血,整个人不省人事。 门外的太监只听到一声仿佛要将屋顶冲破的尖叫声。 感谢昨天投票的亲们~ 比心心(≧≦) 第二章明天中午哈~ 第二百零七章到京 门外的太监听到了那声惊叫后,立马推门而入。 映入眼帘的就是满身血渍靠在椅背上的天佑帝。 一旁的李昭仪已经被吓得跌坐在地,满脸惊恐,一动不动,像是已经被吓呆了。 太监无视李昭仪,连忙前往天佑帝的身边,先是喊了两声皇上。 随即手食指颤颤巍巍放到了皇帝的鼻翼之下,停顿了好一会儿,他也立马吓得退后好几步,一个脚滑摔在了地上。 没有气息。 太监惊恐失声痛喊,“皇上!” 不过太监极快回过神来,他脸上的惊恐、害怕、难过瞬间转化成狠唳,他指着李昭仪喊道,“李昭仪,你为什么要害皇上?!” 李昭仪听着太监的话脸色瞬间煞白,但连忙摇头,声音惊恐,“本宫没有,本宫没有!” 太监看着桌面上还没吃完的鸡汤,说道,“皇上就是因为喝了你煲的鸡汤薨的!你还想抵赖!” 太监没有给李昭仪再次反驳的时间,他立即朝外跌跌撞撞跑出去,“来人,快来人,李昭仪谋害皇上!” 李昭仪这会儿哪还有心思看着皇帝,手脚并用爬在地上,想要追上太监,嘴里大声喊,“你给我回来!我没有!我没有杀害皇上!” 禁军来的速度特别快,李昭仪还在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就见从禁军里出来的武安侯以及武安侯身边的淑妃。 李昭仪一脸恍然,露出惨笑,眼眶通红狠狠盯着淑妃,“你陷害我!” 李昭仪是九皇子的生母。 淑妃是四妃当中唯一没有孩子的。 她想要自己的九皇子! 她今天来的目的不过是想看一看皇上是不是有意会立九皇子为太子。 原来这都是淑妃的计谋。 淑妃一身红色宫装,领口用金色的丝线绣着蝴蝶图案,裙裾则绣着金色的祥云图案,以宝石点缀,一双犀利的娇媚的丹凤眼含着笑意,“李昭仪谋害皇上,又对本宫口出不逊,来人把她关押起来!” 李昭仪对着淑妃诅咒道,“你会不得好死的!你个蛇蝎女人!” 淑妃面色不变,待书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人的时候,她看向武安侯,眼底划过一丝惋惜,随即又恢复正常,说道,“侯爷,接下来该如何?” 武安侯看向淑妃,那双凤眼明澈严峻,像冬天的阳光,虽然明亮,却没有热力,“淑妃娘娘只管照顾好九皇子,接下来的事由本侯安排。” 淑妃看着远去的背影,面上渐渐露出了得意之色。 德妃,你有一个皇上宠爱的儿子又如何? 最终赢的还是我。 武安侯刚踏出宫门,属下就来信说,“侯爷,璟王快到京了。” 武安侯低笑说道,“来得还真是……不凑巧。” 属下揣测武安侯意思说道,“侯爷,我们要不要……” 武安侯瞥了眼来人,眼神毫无温度,“璟王方才大胜归来,你想让他如何?” 属下冒着冷汗,说道,“是属下多言了。” 武安侯说道,“自去领罚。” 璟王一身盔甲进了京城。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在门口迎接他的居然有武安侯。 武安侯慵懒的坐在茶棚下,身侧两旁各站着几位身姿挺拔、容貌俊逸的侍卫。 武安侯看着马上的璟王,慢条斯理地站了起来,慢慢靠近璟王,“两年不见,景王风姿越发威仪了。” 璟王下马,面上故作诧异道,“武安侯怎么在这儿?” 武安侯回想当年自己回京的场景,说道,“无事就不能来这了?” 璟王没说话,只说道,“天寒地冻,本王还得回宫复命,就不在这陪武安侯了。” 武安侯笑了起来,“皇上驾崩,已经传位给了九皇子,九皇子年幼,由本侯代为摄政,璟王可以直接跟本侯说就行了。” 这个消息璟王昨日就收到了。 璟王不动声色道,“如此,本王可要恭喜九弟,恭喜武安侯了。” 武安侯一笑,“同喜同喜,璟王取得胜仗,本侯已为璟王安排了接风宴,还请璟王届时能够准时前来。” 璟王冷笑,“这就不用麻烦武安侯了,父皇驾崩,我这个做儿子的自当得去守灵。” 璟王说罢挥袖转身就翻身上马离开。 武安侯看着渐渐远去的身影,摇头啧声,“办接风宴也生气,看来两年时间脾气也见长了。” 一旁的侍卫,“……” 这事做得确实不地道,璟王能忍住不跟您出手就是对您仁慈了。 …… 安壬在那日战后就趁机脱身,改头换面进了璟王府。 璟王见到安壬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你了。” 安壬惭愧道,“属下办事不利,还请主子惩罚。” 璟王坐下,面上的神情有了细微变化,整个人柔和了很多,“无事,武安侯性格乖张,他会作出什么事情很难让人判断。” 安壬还是一脸愧色。 他原本想让风王与武安侯两败俱伤。 谁知道风王这么没用。 那帮文人就是墙头草。 还有皇帝,原本以为能支撑到主子归来,没想到淑妃竟然趁此时候出了手。 他一直防备着李昭仪,没想到淑妃才是隐藏最深的那一个。 璟王这时看着说道,“待会儿我就要换素服去守灵,你们大家就好好想想下一步我们该如何。” 顾先生与安壬等谋士皆应,“喏。” 李昭仪谋害皇帝之事已成定局,九皇子母妃连同他母族满门被斩。 九皇子如今才不到两岁,整个人天真无忧,这个年龄的孩子比较容易养熟,这也是为什么淑妃选择他的原因。 以后九皇子的母族就是淑妃的家族。 待九皇子长大成人要对抗武安侯以及旁的其他皇子,那就只能依靠淑妃家族这个所谓的母族。 璟王进到梓宫,就见到自己的母妃。 良妃是个身材单薄,存在感极弱的女子。 其他人或多或少会装装样子嚎哭,可她与她们不一样,明明在人群里她是什么表情都没有,但奇怪的地方就是,她能让看到她的人感觉她是如此的难过。 她能在宫中存活这么多年,自然有她的厉害之处。 她厉害就厉害在,璟王即便在外如何出色,她在宫里,依然能够安然无恙,且不会被牵扯到任何一桩麻烦事里。 在其他嫔妃面前,她就是一个毫无威胁的妃子。 甚至大家偶尔谈论四妃的时候都记不起来还有良妃这个人。 第二百零八章生活啊 良妃似乎察觉到了视线,她偏头看了过去,见到了两年未见的儿子,璟王。 两人对视有一息的时间,良妃率先移开视线。 母子俩并没有过多的眼神交流。 璟王与良妃的母子情缘其实并不深。 这主要是与璟王受的教育以及良妃的故意为之有关。 皇子们,除开皇家的庭训,也包括了皇子母妃的教育在内。 良妃自认为,“古来帝子,生于深宫,及其成人,无不骄逸,是以倾覆相踵,少能自济。” 为了能够让璟王能够被保全下来,良妃只能狠下一颗心。 帝王家的孩子生于禁城之内,与世隔绝,特别是在童年和青年时代所接触的,除了服侍他们的太监、仆役之外,就是他们的父皇、母后以及众嫔妃。 良妃在宫中的存在感很薄弱,不仅是嫔妃、皇上难以想起她,就连御膳房也如此。 虽然她有皇子,但璟王不受宠,在未封王之前,挨饿受冻实属常见。 良妃没有因此去做所谓的争宠。 她没有母族的帮助,为了能让景王安然无恙地长大,被忽视反而最安全。 而景王因为出生和生活环境,让他早早就能够自立。 充实自己、砥砺自己。 璟王朝着灵位跪下,扎扎实实地磕了三下响头。 …… 风王谋逆,先王驾崩,新帝是一个不到两岁的九皇子,国号天启,武安侯摄政。 淑妃为太后,良妃为太妃。 按理说,先帝大行后,各王爷得回自己的封地,但是璟王不能,他只能留在京城,处境十分尴尬。 武安侯是不可能放璟王离开,那岂不是就放虎归山,给他机会。 新帝的第一年注定了不顺利。 战争虽停,天灾却起。 天启元年三月,丹阳郡以北出现了极端倒春寒。 三月的大雪“平地厚五尺”。 而到了四月,又下了场大雪,老百姓缺衣少粮,饥寒交迫,出现了为了活命“人相食”的人间惨剧。 京城 宋欢靠在避风的角落,不断地对着双手哈气,脚下不停地蹦跳,加速血液循环取暖。 看着天空不停下着飘雪,她酝酿了许久的脏话还是没有吐出。 宋欢三人过了上元节就来了京城,好在她们运气好,租到了一个小院。 如今这么冷的天,那些来赴京赶考的学子家底厚实自然不用担心,就怕那些贫寒子弟挨不到开考那天。 生病过错了还算幸运,若是被冻死病死,十年寒窗就这么轻飘飘被带进了地下,那才是可惜可悲可叹。 新帝登基后第一件事自然就是大赦天下,以稳定新帝统治。 当然这也是有限度的,并不是一概而论。 比如说,谋反、欺君、与皇权相抗的政治罪犯。 身上背负人命的杀人犯等等。 总之国家的钦犯不在赦免之内的。 当然,大赦天下就是武安侯的意思。 他代为摄政,所有折子都呈递到他手里。 大赦天下目的就是为了稳定新帝统治,稳定新帝统治,自然也就是稳定他摄政。 尸骨之事,他找了替死鬼。 当然也有人不信,只是碍于他位高权重,只能把嘴巴闭上。 因此,武安侯为了自己,就更不会让今年的会试停止。 之前巫蛊之案弄下去了不少官员,会试之后刚好可以补上来。 如今已是二月底,前段日子阿弟和傅渊之一起感冒。 阿弟和傅渊之的身体还算耐造。 毕竟在游学的路上体质也被迫跟了上来。 不过,这次感冒来势汹汹,宋欢想,一个天气太冷的缘故,另一个可能就是因为考试压力太重。 两人齐齐躺在床上,这光靠喝姜糖水以及刮痧根本没有用,它们也就起到缓解的作用。 宋欢怕把两人给烧坏了,还会耽误考试,到时候这一路艰辛全白费了,趁着两人睡着了就把大夫喊来了。 都这样了,不看大夫不行,傅渊之最近也不知怎么的,把银钱看得很紧,他和阿弟都觉得睡两天就没事了,拦着宋欢不让她去找大夫。 从他们一开始不舒服,宋欢也只以为是小感冒,这才同意让他们刮痧,等待身上的热气散了,感冒基本也能好了,之前去游学的路上也用过,谁知道这次压根没什么用,该难受的地方还是难受。 这大夫一看,就把她们的积蓄花去了一半。 京城里,真是什么都贵啊。 不过这笔银子宋欢倒不心疼。 人比钱重要,钱没了还能挣,人没了就真没了。 但是因为这笔花费,宋欢觉得他们怕是挨不到四月了,如今粮价其他的什么都高。 再加上因为天灾的原因,房东还想涨房租。 宋欢也很想拒绝房东的涨价,可没办法,她们不给就得出去,现在多的是人想租,若是不同意房东的条件,她们就没地方住了。 宋欢现在迫切需要出去挣钱。 所以,等傅渊之和阿弟两人好得差不多了,宋欢就出来寻差事了。 宋欢来到这里唯一做过的社会工作就是跑标。 她自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标行。 京城这工作岗位有限,早就招满了。 宋欢好说歹说对方才同意,如果人数不够会通知她的。 宋欢心里舒服了一些。 有这句话,好歹也有点希望。 虽然宋欢觉得这是敷衍的外交辞令居多。 他们就是想让自己快点离开,不要耽误他们。 但是宋欢不愿意往那方面想。 万一呢? 已经过得够苦了,还是自欺欺人一下吧。 不然她会觉得自己咽下去的口水都是苦的。 宋欢接着又去了各家酒楼、茶肆、布庄、银楼等等商铺去应聘服务员、打手等等。 最后,都被赶出来了。 即便宋欢在他们面前打一套拳,告诉她们自己是真材实料的。 对方见此,态度好一些的,摆摆手手,让她离开。 态度不好的,像赶苍蝇一样把她赶走。 宋欢瘪嘴,有点想哭,看着来来往往的豪华马车,宋欢突然还想起了一个地方。 青楼。 老鸨见了她,眼睛一亮,说道,“姑娘,我这倒不缺打手,倒是缺像你这样的美人。” 宋欢,“……那还是算了吧。” 老鸨见识了宋欢一手好武功,自然也不敢轻举妄动,只在后面甩着帕子喊道,“姑娘,若是走投无路了,我这永远为你敞开大门!” 最后,宋欢无功而返。 傅渊之和阿弟看着宋欢颓丧的眉眼就知道是什么情况, 傅渊之又是心疼又是痛恨自己的无能,眼底满是疼惜,安慰着宋欢道,“无事,我明日去书肆抄书,也能有些收入,你不要把事情全揽在自己身上,还有我呢!” 阿弟也点头,“阿姐,我的病都已经好了,我自己有手,我也能抄书挣钱!” 宋欢低头,肩膀一耸一耸,傅渊之和阿弟见此,对视一眼,眼神瞬间落寞。 别是宋姑娘(阿姐)难过得哭了。 感谢今天投推荐票的友友们~ 感谢kevinwowo、书友20230315194158283、舒妍三位友友的月票~ 比心心O(≧≦)O 第二章估计得晚上发,有培训~ 友友见谅哈~(^^) 第二百零九章不要脸了 宋欢抬起头,面上露出笑意,“你们俩马上就要会试了,等你们考完了再出来抄书也不迟。大概能用到四月底呢,如果你们考得好,也能坚持到你们殿试!” 本来家里就压抑了,宋欢若还当着这两个男人的面伤心,可别再把两人又吓病了。 傅渊之和阿弟见宋欢面无异色这才偷偷舒了一口气。 宋欢见两人还没走开,就连忙打发两个人去看书,自己一个人待着兀自出神。 若是物价没有这么高,雪没有这么大,她其实可以自己出去摆摊。 可她又不敢冒险,毕竟自己做的吃食不一定符合京城这边的口味。 到时候别赔了。 反倒更糟糕。 这种情况下,她更想要那种到时间就可以领工资的工作。 这个是最保险的方法。 所以摆摊这个想法还是被宋欢pass掉了。 宋欢咬牙,她就不信了,偌大一个京城,难道还没有她打工的地方了? 她每天都去找,总能找得到一份工作吧,工资低点也无所谓。 京城大雪,苦寒。 多地地冰如镜,行者不能定立 种不了地,稼不能活。 人多冻死,路有僵尸。 宋欢险险躲开一具尸体。 最近尸体越来越多了。 主要是因为宋欢租的地方比较靠近贫民窟。 其实在富贵人家的地方,巷子里除了积雪,是不会看到有人会被冻死的情况,只有宋欢回家的时候才会在附近看到有被冻死的人。 宋欢已经连续好几天出来找工作了,还是一无所获。 不过,她听到了一个消息。 已经有人传出,是因为当今皇帝继位不正,这才导致天灾的出现。 皇帝的生母谋害先帝,如今还只是个两岁大的孩子就有如此厉害的天灾,待他年纪大了,岂不是更严重。 此时,正在处理政务的武安侯听到属下的回禀,面上毫无表情,轻飘飘地说道,“抓到散播谣言的人,杀。” 属下,“喏!” 屋里又只剩下武安侯一个人时,他用脚踢了踢那装着红萝碳的炭盆,手里的折子直接丢在地上。 璟王,你就这点手段? 真是让本侯失望。 武安侯从思绪中回神,看着脚边的折子又看着桌上摞得高高的折子,“……” 真是无聊。 “一天天不是催这就是问那的折子,这帮蠹虫,脑子是被狗吃了吧!全都本侯干了,要他们何用!”嘴里骂着,手里还得提起笔继续批阅。 武安侯真恨不得把这些官员给拉出去斩了! 各种诏令本该畅通无阻,如今却恰恰相反。 还不能随便砍人脑袋。 一点都不好玩。 此时,门外传来下人的声音,“太后娘娘。” 武安侯脸上露出来的无聊瞬间转变成嫌恶,不过,在太后进来的时候又恢复了以往面无表情的模样。 太后如今在宫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比先帝在的时候还要滋润,面色红润,仿佛年轻了几岁,但也多了几分端庄威仪。 太后看到武安侯就露出笑容,“武安侯这是碰到了什么烦心事?” 武安侯余光撇了眼这个女人,浑身上下穿得贵气逼人,想起折子上死了的人数…… 武安侯心念急转。 武安侯话调慢悠悠说道,“不是本侯,是皇上。太后可要为皇上分担?” 太后皱眉,“皇上能有什么麻烦?” 武安侯懒懒往后一靠,“天灾一出,如今百姓都说皇上得位不正,要把皇帝换下来。” 太后面色一厉,“这帮愚民!” 武安侯说道,“若是太后想堵住悠悠众口也不是不行。” 太后有点不详的预感,但是如今皇儿还未长成,还少不得依靠武安侯,她勾唇笑道,“哦?武安侯有何好办法?” 武安侯看向她头上价值千金的珠翠,“不如,太后回去跟你们项家提一提,拿出一百万两银子救济流民,就当为皇上积德了。” 太后看着武安侯露出的眼神,没忍住往后退了几步,“一百万,太多了。” 武安侯冷笑,“你们项府暗地里赌场就有七家,花楼五家,什么生意挣钱,什么生意就有你们项府,你跟本侯说多?” 太后听出了武安侯话里的冰刺,她若是不同意,那些产业转眼就能换了主人。 太后心下暗恨。 明明自己才是太后,可在武安侯面前却与丫鬟无异! 坐在这个位置还要受制于人,真是可笑! 这天下都是我儿的! 他一个不能人道的侯爷,居然仗着手握兵权肆无忌惮,尊卑皆无。 就好像这天下已经纳入他的囊中! 太后心里陡然出现这个念头。 她心跳刹时漏了一拍。 武安侯,怕真是在惦记着皇位。 摄政已经不能满足他对权力的渴望了! 当初扶持皇儿上位或许也只是他的权宜之计! 太后想到这个可能,一股寒意瞬间从尾椎骨上升。 太后越想越可能。 武安侯也知道就这么让项家吐出一百万不可能,稍微想了想,又说道,“若是项家出了这笔银子,就让你弟弟掌管南门营。” 南门营与北门营是一样的性质,若是握有这只兵力,她们就不会如此被动。 两日后 宋欢听到了官府施粥的消息。 宋欢没有去凑热闹,那粥她们喝不了,万一里面有霉,她可没有多余的银子治病了。 宋欢昨日算是给自己找了一个跑腿的活。 雪灾并不影响达官贵人的日子。 她们还会趁此办赏雪宴之类的。 贵人身边的丫鬟、仆从日子自然也不会差到哪儿去,太冷了那些下人也会想偷懒,这就有了空子给宋欢钻。 宋欢也没干什么,就是用最笨的方法蹲在某某官员的侧门,一见到有下人出来就毛遂自荐,虽然不会每次都有收获,但是总比没有收获的好。 傅渊之和阿弟去会试,不能穿有夹层的衣服,袄子皮毛更是不可能,如此一来,只能买厚一些的单衣。 宋欢也想不买,可是她们本来就不适应这边的天气,不买的话,她怕这两人冷死在里面。 虽然听说会有炭,但那些估计是煮吃的,朝廷哪里还有多余的炭给考生取暖? 宋欢就只能不要脸地硬凑,搞这种不要脸的事了,她就希望能在会试之前买上够他俩穿的单衣。 宋欢从下人手下接过东西,也接过对方给过来的三文钱。 宋欢笑得一脸开心,正准备做任务,转身就看到了薛珝。 薛珝看着宋欢冻得通红的脸颊和冻伤的双手,回想刚才他看不懂的一幕,他问道,“宋姑娘,你这是?” 宋欢看见薛珝,她脸上的笑意更真切了,觉得自己或许可以不用对那些人死皮赖脸了。 不好意思,这个时候才能发出来。 明天的章节明天再发了哈~ 祝大家度过一个美好的五一~ 感谢今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迎春的草、fdd55555、万圣节注册号、天堂的雷霆、姬无眠、Sylvia714、月牙V篱笆七位同志投的月票~ 比心心~ 第二百一十章主动交代 薛珝没想到宋欢就这么赖上了自己。 “薛大人,看在我们曾一起抓获拍花子的份上,你就帮帮我这个走投无路的人吧?”宋欢跟在薛珝身边,不断叽叽喳喳的。 薛珝一时间头疼得厉害。 “你不是有兄弟?这种事轮不到你来操心。”薛珝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子。 宋欢不好意思一笑,“这不是马上就要会试了,天这么冷,不多做准备他们会冷死在里面的!” 薛珝深深看着宋欢一眼。 他真没弄懂这个女人。 他总觉得他们几个人的相处特别奇怪。 若不是因为宋欢年纪小,他真以为这姑娘是那两兄弟的母亲呢! 薛珝有些看不惯,弟弟年纪小他能理解,作为兄长的那位居然也让自己妹妹出来抛头露面为他挣银子,这像什么话?? 他最看不惯这样的人了! 薛珝说道,“我考虑考虑,你现在住哪儿?我送送你。” 宋欢一笑,“不用了,我还得挣钱呢!” 宋欢举了举手中的东西,“薛大人你忙的话你先去,我就不打搅你了。” 薛珝见此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说道,“好,你,不要一个人在外面乱晃了,最近京城比较乱,你小心些。” 宋欢一听,心下一苦,勉强露出笑意,“好。我会的。” 薛珝也心有不忍,好歹也算是认识的人,“你说的事我会考虑的。” 宋欢点头,连忙把自己租住的位置报了出来。 宋欢送完东西后,没什么心情,直接提前回家了。 宋欢走到门口,敲了敲门,里面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快速出来开门。 宋欢又再敲了敲,见里面还是没有动静。 宋欢这时心里已经翻来覆去各种阴谋想法。 不会有人翻墙进去抢劫了吧? 宋欢立马从侧边翻墙进去。 屋里还一如既往,同她离开的时候一样。 宋欢把两个房间都看了,没人,这样子也不像是被抢,宋欢,“???” 那两人呢? 去哪儿了? 宋欢搅了搅火盆,灰掩盖下的火星已不大了。 这两人出去的时间不断了! 宋欢突然想起之前这两人说抄书的事情。 宋欢皱眉。 再有几天就会试了,这两人可别再闹出事情。 宋欢最近在京城逛,也留意了书肆,对书肆的位置还是有些了解的。 宋欢直接就往离家最近的书院奔去。 没人。 直到宋欢跑到第四家,看到了坐在窗边奋笔疾书的两个人。 宋欢躲在书架后面看着他们。 阿弟起身跺了跺脚,觉得稍微暖和了一些后又坐下开始继续。 两人一本。 其实这年代的书看着厚,其实字没多少,几万字而已。 今天傅渊之和阿弟抄的这两本就可以写完了,傅渊之手里的一本一百八十文,阿弟的便宜一些,一百文。 宋欢也不知道看了多久,直到阿弟写完后惊呼一声,这才把宋欢喊回神。 宋欢眼底酸涩。 宋欢不敢跑出去,说他们不应该这样? 万一生病了呢? 宋欢默默出去了,直接在外面街道晃着,只觉得整个人心情平复了,也到了平日里她回家的时间后,这才慢慢往家里的方向走回去。 宋欢原本打算当做不知道,但是后面几天也不出去了,打算呆家里看着这两个不听话的人。 谁知道到家这两人就把二百八十文给了宋欢,一颗子也没落下。 宋欢握着手里的铜钱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阿弟挠挠脑袋,指着那一百文的钱袋子,十分羞赧道,“阿姐,这是我挣的,虽然不多,但是也够缓两天了,阿姐等我考完会试后,我再去挣钱给你!” 宋欢眼泪瞬间充满眼眶。 麻蛋! 她真是混得最差的穿越人了! 别人穿越做生意风生水起,带领家人家族登上人生巅峰。 她倒好,屁用没有。 这种情况,就连她最骄傲的武力都毫无用处! 宋欢把眼泪强压回去,喉头梗塞一时不敢说话,怕自己忍不住。 宋欢只敢点头。 阿弟笑了,“那,阿姐我先去看粥了!你喝热水,烤火暖暖身子!” 宋欢点头。 阿弟离开后,傅渊之坐在她身侧,“想哭就哭出来,阿弟出去了,不会听到的。” 宋欢听了这句话,憋回去的眼泪瞬间决堤,整张脸立马贴在傅渊之的胸前,虽然眼泪出来了,但是她没敢发出声音。 阿弟懂事的模样,让她心疼。 明明这个年纪应该无忧无虑的。 她脑海里浮现阿弟抄书的模样。 一边蹦跳着一边哈气给手取暖。 她怎么这么难受呢? 门外的阿弟附耳听里面的动静,眼泪也出来了。 他用袖子一抹,阿姐,阿弟答应让你过上好日子的,阿姐,你再等等阿弟! 阿弟悄悄离开,去了厨房。 傅渊之拍着宋欢的背,给她顺气,“不难过啊,人都会长大的,等熬过这些日子就好了。” 宋欢没说话,只在他怀里点头。 宋欢只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上次在建安郡时候都模样,泪水怎么也止不住。 突然脆弱得不行。 她憋太久了。 突然发泄出来让她想堵也堵不住。 阿弟很懂事,懂事得让她心疼。 阿弟没有进去打搅阿姐,等了很久,待傅渊之出来找他后,知道阿姐收拾好情绪了,这才把粥拿了过来。 里面水多米少。 还有三根小番薯。 厨房其实还有一条腊兔肉,宋欢没动,打算阿弟他们去会试后,炒了分成两罐,给他们带进去吃。 天这么冷,这玩意儿耐放。 宋欢把今天碰见薛珝的事情说了。 傅渊之和阿弟自然也知道薛珝。 “他说最近京城不太安稳,我们就直接在家里等到会试吧。”宋欢说道。 傅渊之说道,“最近传闻当今得位不正的消息怕是有心人特地放出来。” 宋欢点头,“明明还有一个可以胜任的璟王,这中间肯定有猫腻。” 宋欢用自己多年看电视的经验得到的结论。 阿弟喝了口米汤,“那我们会试能够照常进行吗?” 阿弟比较担心这个。 等他考中进士了再担心哪个当皇帝也不迟。 给宋欢过上好日子已经成为他的执念了。 傅渊之说道,“应该会,如今学子齐聚京城,若是不考了,如何给众学子一个交代。” 宋欢拍了拍阿弟,“这个时候没有传出停考的消息应该就还能继续。别担心,赶紧吃,吃了赶紧休息,累了一天了。” 阿弟连忙应道,嘴里不断喝着米汤。 宋欢给傅渊之和阿弟舀了沉底的米粒,“多吃点。” 阿弟刚想开口就被宋欢瞪了回去。 傅渊之把碗里的米到给宋欢一半,“我们俩一人一半。” 宋欢抿了抿唇,没拒绝。 下一章晚一些哈~ 第二百一十一章争端 景华宫 一个嬷嬷步伐迈得极快。 良太妃正在念佛经。 嬷嬷请了安。 良太妃睁开眼,停下拨佛珠的动作,问道:“情况如何?” 嬷嬷眉眼低垂,不敢直视良妃,声音放低道:“晟王去了长信宫。” 良太妃脑袋微微点了点,随即又闭上眼睛,开始拨佛珠念佛经。 嬷嬷见此,又默默退下了。 长信宫是项太后居住的宫殿。 自先皇驾崩,她那颗未老的心就开始跳动。 她因为身体原因没有孩子,所以在宫内她根本就不需要避孕药。 即便她趁机跟谁在一起,只要做得隐蔽,先帝压根就不清楚。 她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渐渐得胆子越来越大。 先前还是淑妃的时候,她就与太医陈雎私通。 如今,皇帝年龄尚小,武安侯又不管后宫,再加上她是太后,在后宫可谓是只手遮天,她行事也越发大胆。 武安侯虽然知道消息,但不会出手去管。 项太后绿的又不是他自己。 虽然不管,但是在项太后来找他的时候,他与对方同处一室就很令人恶心。 项太后的行为,在良太妃这已经不是秘密。 在她当上太后之后,陈雎便不能再满足于她,项太后便派人以木箱,载宫外身材健硕、姿容美的男子入宫,沐以香汤。 今日,恰巧又有一木箱进宫。 长信宫 项太后正在兴上时,门外传来了急切的敲门声,宫人在外头禀报道:“太后,晟王来了。” 项太后皱眉,她听得不甚清楚,再想听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宫人听着里面的动静叹了口气,急忙出去阻拦晟王。 晟王是个不学无术的皇子,因为武安侯不给各个皇子回封地,他们都如璟王一样,现在都还住在京城的府邸里。 如今,项氏仗着他们是小皇帝、项太后的外戚,在外兴风作浪,这一个不小心就冲撞了晟王。 晟王今儿气冲冲来找项太后要个说法,他把身边阻拦的宫人推开,怒目道:“让开!我要找太后!” 宫人一脸苦色,连忙跑到晟王跟前拦住去路,苦苦求道:“王爷,太后在小憩,还请您稍等片刻。” 晟王可不管小不小憩,直接说道:“让不让开?” 宫人摇头,这一让开,他们就是一个字,死! 晟王直接一脚用力踹过去,宫人嘴角溢出鲜红,晟王见此,直接把这帮不敢反抗的人又是打又是踹,其他人见此立马跪在后边不敢再有动作,得罪晟王现在就得死,左右,他们都躲不过一个死字了。 晟王见此冷哼一声,环伺地上那已经毫无知觉的几个宫人,说道:“不自量力。” 晟王闯入长信宫内,立马就听见了不对劲的声音。 他不学无术,常年混迹在声色场所,对这种声音自然一听就懂。 晟王面色一变。 而此时,晟王的母妃许太妃也急忙朝着长信宫赶来。 许太妃当然也清楚项太后的情况,如今她为了保住儿子也只能不管不顾了。 只是她赶去并不能威胁到那女人。 而能够与项太后抵抗的现在就只有武安侯。 许太妃咬牙,对着身边的宫人说道:“你去找武安侯,就说晟王快没命了,赶快前去长信宫。” 她只希望武安侯能够看在当年那件事上,能够来帮一帮。 无论如何都得试一试。 长信宫 项太后看着下首跪着的宫人们以及晟王。 整个宫殿安静到落针可闻。 晟王也有些害怕。 他只是来这里找个说法,能让太后补偿他的损失,顺便给项盛驹添堵而已。 他不是来送命的。 项太后突然一笑,问道:“快到午时了吧?” 其他人突然没有反应过来。 有一个机灵的宫人立马回道:“是的,太后。” 项太后看向晟王,“晟王还没吃午膳吧?一起跟哀家用膳吧。” 晟王很想拒绝,但是他没有那个胆子,只能硬着头皮应下来。 午膳上得很快,御膳房早早就把膳食送来了,若不是项太后耽搁了,晟王只怕也不会撞见。 向太后面带慈善,亲切地给晟王夹了一筷子肉食,“晟王瞧着有些瘦了,多吃些。” 晟王干笑。 只想快些吃完,快些出宫。 只是菜到嘴边就被一声带着惊恐的叫声给打断。 许太妃一进宫门就看到这一幕,连忙喊出声,“慢着!” 晟王看见是自己的母妃,心里提起的石头渐渐落下。 晟王起身给许太妃请安。 许太妃快步上前,连忙握住晟王的手。 晟王被一双冰冷的手握住,那双手还在微微颤抖。 晟王有些担心,母妃的手一直都是热的,可是生病了? 项太后被许太妃打断,面色不虞:“许太妃,本宫看你是忘记宫里的规矩了!” 许太妃见此连忙向项太后请安。 项太后冷哼一声,轻飘飘揭过,说道:“见你如此匆忙,就一起留下用膳吧。” 许太妃面色一白,想要拒绝,“太后娘娘好意,妾身心领了,只是……” 项太后不给许太妃拒绝的机会,“没有什么只是不只是的,你我好歹也在宫里相处了大半辈子,说起来还没有好好一起用过膳呢,如今倒是个好机会。” 项太后就这么看着许太妃,眼底划过一丝狠唳。 既然来了,就都留下吧。 许太妃被宫人强行带上桌,晟王见此也坐回位置上。 项太后看着宫人,宫人心领神会,立马给许太妃也加了一筷子肉食。 项太后说道,“这是御膳房新做的菜式,叫做百鸟朝凤,口感鲜美,许太妃尝尝。” 许太妃没动。 项太后又看向晟王,晟王见此也没动。 项太后冷笑一声,看着一侧静立的宫人们道:“既然许太妃和晟王手疼动不了,你们就帮一把,免得贵人受饿。” 许太妃想挣扎却被力大如牛的宫人给摁住,这是项太后专门给晟王准备的,如今晟王和许太妃皆被困住。 许太妃惊叫:“你不怕杀害皇子有伤天和吗!” 项太后哈哈一笑。 先帝的死都是她谋划的,她怕,就不会坐到今天这个位置! “许媛,你只要记住,你们母子今天就可以和先帝团聚就是了。”项太后不愿多废话,给了宫人一个眼神,“动手!” 门外突然传来了脚步声,不知什么东西破空而来,把宫人强逼晟王以及许太妃的手给打开。 宫人吃痛松开了手。 项太后看着来人:“武安侯?” 武安侯看着许太妃以及晟王,随即又将视线放在项太后身上,说道:“太后这是何意?” 项太后坐下,悠然道:“这是后宫之事,武安侯,这不归你管。” 武安侯道:“确实不归本侯管,不过今天本侯就是要把这两人给带走,你意如何?” 第二百一十二章好消息 项太后把桌上的吃食掀翻在地。 一旁的宫人齐齐下跪伏地。 项太后怒视门外。 武安侯! 本宫一定让你个人阉,死! 本宫誓死也不会让你登上那个位置! 许媛,晟王! 好样儿的! 走着瞧! …… 许太妃携着晟王给武安侯行礼,许太妃感激道:“这次多谢武安侯的援助。” 武安侯只就留下一句话就离开了,“扯平了。” 晟王看着远去的武安侯问道:“母妃,武安侯为什么这么说?” 许太妃叹口气,“当初母妃帮了他一个忙,免了先帝对他的惩罚。” 晟王点头。 真看不出,他还是个记恩的。 不过,想起当初自己少时见到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又觉得好像也没有离谱到哪儿。 许太妃握紧晟王的手,担心道:“如今你撞破项太后的事,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你最近要事事留心,不要再出去瞎逛,多雇些厉害的人保护你,母妃那里还有些银钱,你跟母妃去拿。” 晟王叹口气:“母妃,项家在外就差捅破天了,一个太后侄子就比我一个王爷派头还足!” 若非惹急了他,他也并不乐意进宫沾惹。 那可是白花花五万两银子! 项盛驹就该叫像只猪! 许太妃听此,说道:“武安侯让项家出的一百万两,这怕不是他们在找补。” 晟王哼了一声,找补找到他头上,项家真是天不怕地不怕。 唉,谁让自己只空有一个王爷头衔,一点实力都没有。 不像璟王。 那可是武安侯也得忌惮的人。 他或许可以多往四皇兄那里凑凑。 …… 日子很快就到了会试。 宋欢目送傅渊之和阿弟进入贡院。 她刚到家门口就见到了薛珝。 宋欢惊喜喊道:“薛大人!” 薛珝随着声源看过去,“宋姑娘。” 宋欢走到近前,说道,“天气冷,进屋喝杯热茶吧。” 薛珝摇头,男女有别,宋姑娘这是在外散漫惯了,就连基本礼节都忘记了。 薛珝说道:“我是来告诉你,晟王最近正在招护卫,你功夫不错,可以去试一试。” 薛珝又道,“你最好不要让晟王误会你的性别。” 宋欢道:“是有什么缘由?” 薛珝道:“晟王为人易冲动,但也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你只要武功够高,他不介意你是女子。” 薛珝最终还是多嘴解释说道,“晟王不喜欢被骗。” 宋欢明白了,抱拳,说道:“好,我记住了,多些薛大人!” 薛珝看着宋欢感谢的动作,嘴角不自觉抽动。 既然话已经带到,薛珝也不再多留,就说道:“那你做做准备,明日就可以去晟王府试试。不过,你要小心,要杀晟王的人很特殊,不可轻疏。” 薛珝不可能说出真相,提醒到这个地步已经仁至义尽了。 宋欢又再次感谢,“多谢!” 薛珝准备离开,宋欢突然又喊道:“且慢!” 薛珝:“???” 宋欢连忙一边开门一边说道:“薛大人,稍待一会儿。” 薛珝不懂宋欢要干什么,只能又在雪中等了一等。 确实不用多久,宋欢就是从门口跑到厨房一个来回而已。 薛珝看着宋欢递过来的罐子,问道:“这是?” 宋欢说道;“麻辣兔肉,可以做下酒菜,不是什么很贵重的东西。” 薛珝没客气,接了过来,说道:“谢了。” 宋欢站在门口的檐下目送薛珝离开。 宋欢此时心情好得很。 她直至不见薛珝的人影后这才哼着小曲转身进了屋。 也算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吧。 宋欢很想叉腰仰天大笑。 但是得克制,低调低调。 第二天。 宋欢来到了晟王府。 宋欢这次没有穿男装,既然晟王不喜被骗,那就不穿男装让对方误会了。 宋欢排队进去,果然如薛珝说的那样,对于女装的宋欢就连王府下人都没有出现异色,只问了姓名、籍地等等。 对方问完后,宋欢就接过他给的序号牌,跟着前方的人去到了一个应该是练武场的地方。 上面的人都在互相对打。 这是怕有人浑水摸鱼,要把最厉害的筛选出来。 宋欢跟着那些还没被叫到号的人站在不远处的空地上等待。 她看着台上那些人打斗,一连十几场,总结下来她被录取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 她觉得她或许、可能、应该还是比他们强上一点,虽然她觉得自己挺弱的。 这时宋欢没注意,另外一侧帘子里面,有两个人正注意着她。 晟王对着身边的人说道:“没想到来的人当中还有女人。” 一身玄色锦袍的璟王说道:“江湖中人不拘男女,或许她就是你这次的最大收获。” 晟王好整以暇,说道:“皇兄这么说,那我开始期待了。” 璟王笑了笑。 场外 工作人员喊道:“一百六十三!” 宋欢看着手上的木牌,立马出列。 工作人员检查木牌的号数,见没错后,直接对着宋欢说道,“一炷香之内分出胜负,只要不死人就行。” 宋欢道谢:“多谢。” 台上的男子见着宋欢,并没有因为对方是个女人就轻敌,恰恰相反,他反而更加小心。 “请赐教。”宋欢行礼,是标准的江湖上的手势。 对方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果然不可轻视! 对方先动手。 他握拳出招直接对宋欢面门而来。 宋欢侧身躲过,鹅黄色的裙摆随着她的动作瞬间绽放又收敛,仿佛一朵昙花。 宋欢侧身躲开的同时,手指屈指点在了男子还没来得收势的右手手肘上。 男子只觉得右手一麻,就被宋欢一个过肩摔摔倒在地。 一炷香时间未到,男子还能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男子不等麻意缓过来,连忙起身用左手出招。 宋欢双手对上对方的左手,毫不吃力。 男子不想就这么认输,拖到右手缓过劲来后,出其不意,想要扭断宋欢的手。 宋欢快速领会到对方的意图,直接左手挡住攻势,右手直接把对方的右手卸了。 接着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左手也给卸了。 两只手肘都脱臼了,男子哪里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两个人的实力太过悬殊。 男子不得不对着裁判员认输。 宋欢知道自己赢了之后走到男子的面前,男子看着宋欢,连忙后退,说道:“我已经认输了。” 总不是还没打够自己吧? 宋欢指了指他的两只手,说道:“我帮你正骨。” 男子怀疑地看着宋欢,“你会?” 宋欢点头,“这事我常干。” 男子,“……” 总觉得这话不是什么好的。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昨天打赏的同志~ 感谢书友13600815236投的月票~ 此心心 第二百一十三章工作了 晟王拍手,称好道:“不错,看着是有点意思。” 璟王看着对面已经晋级的宋欢,手指摩挲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晋级队伍的人数可比之前少了很多。 宋欢这时候才有工夫打量周围的环境。 这就是豪华版的院子,练武场没有什么特别的景色。 宋欢突然就看到了亭子不远处的屋子,那里帘子从屋顶垂落,刚好到地面,宋欢视线看过去,仿佛发现了里面的人。 不过一会儿就移开视线,又开始打量其他的景色。 璟王蹙眉。 晟王凑前道:“她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璟王说道:“发现也没什么。” 晟王耸耸肩。 因为人数众多,到了傍晚也还没有选拔出来。 只能等明天继续。 宋欢从王府出来,浑身轻松。 …… 夜里 璟王府不请自来了一个人。 璟王看着解下斗篷的女人,挑了挑眉,说道:“太后。” 项太后坐下,看着璟王案桌上的东西,说道:“璟王可真忙。” 璟王说道:“都是这次天灾需要整理的文书,说到这里,可多亏了项府捐赠的一百万两。” 项太后心口猝不及防被捅了一剑。 璟王又继续说道:“太后可有什么事要吩咐?其实太后不需要偷偷摸摸地来府上,只要您一声令下,本王也只能听令行事。” 项太后压下心里的不虞,说道:“本宫此次前来是有事要同你商量。” 璟王把笔放下,看着太后,一副很认真在听的模样。 “请太后明说。”璟王说道。 “如今整个朝廷,武安侯势最大,你们身为王爷却不能回封地,出入皆不自由,想想就可笑。我堂堂天启朝天下如今却是被掌控在一个人阉手里。” 项太后见璟王面色平静,毫无波动,她又继续说道:“我们不能把朝廷交给这样一个人的手上,得夺回来。” 璟王笑了,“太后说得倒轻巧,武安侯能有如今这样的势力,可不就是我那好父皇给的。” 武安侯能有这样的势力曾经也帮忙出力过的项太后,“……” 项太后说道:“你难道就愿意看到你们周家的天下落入外姓人的手里吗?” “如今整个皇宫都在他的掌控之中,皇帝尚且年幼,他坐在宫内批折子已与先帝无异,虽无皇帝之名,却有皇帝之实。”项太后咬牙说道。 璟王冷笑,“武安侯没了,不还有你项氏,最终这天下不还是落在外人手里。” 项太后神色一厉,“你!” “璟王!我可是待着诚意而来。你若是把我拒之门外,你就等着被武安侯慢慢蚕食吧!”项太后准备转身离开之时。 璟王这才慢悠悠说道:“太后的诚意就是如此?竞是一点也沉不住气了?” 太后磨了磨牙,若不是有求于璟王,她真想立马离开。 “你我联盟。待权力回归,你可回封地,食邑翻倍。”太后把条件摆出。 璟王往后一靠,“本王要兵权。” 项太后立马反驳道:“不可能!” 璟王见此,懒得废话,提笔说道:“太后慢走,不送。” 项太后一噎。 项太后咬牙说道:“给你三成兵力。” 璟王看都不看项太后,“七成。” 项太后磨牙! 璟王手里本就有整个朝廷三分一的兵力,兵力给了过去,她这不是又给自己培养出另一个“武安侯”? 可是如今只有与璟王合作才能对付武安侯,她甩下一句:“你若肯把你手里那只兵拿出来对付武安侯,本宫给你五成,不能再多了!” 项太后说罢直接离开。 今晚是如何也不能继续进行下去了。 璟王的态度让她非常不爽。 她这个太后在他们面前简直毫无地位可言。 武安侯是,璟王也是! 一个个的,都给本宫等着。 本宫能弄死一个,就能弄死两个三个! 璟王看着怒气冲冲离开的背影,随即又缓缓提笔。 …… 宋欢毫无意外的成为了晟王护卫队一员。 晟王看了这么多人的擂台赛,宋欢的武力在他选拔的队伍里算是前三了。 不错不错。 晟王走到宋欢面前,“你很不错,不过你这身衣服不适合,下去换一身吧。” 宋欢没想到做晟王护卫待遇这么好。 她身上衣服的料子很不错。 很合身,衣服款式很特别,衣服贴近男款,又有女款的裙子。 方便活动又好看的那种。 宋欢穿好后入队,如果不是还有傅渊之和阿弟,她觉得这个工作还挺不错。 宋欢原以为护卫就是在王府当保安就是了。 谁知道,晟王自觉有了高手保护,又开始了他不学无术的美好生活。 宋欢随着晟王长了好一番见识。 晟王带着宋欢几个高手进了一家赌坊。 晟王直接大马金刀地坐在了桌子上。 其他的赌徒们立马散开在两侧,给晟王腾地方,大家交头接耳,小声嘀咕,一脸看热闹的表情。 对面摇骰子的人见是晟王,立马停下动作,谄媚道:“呦,今天是什么风把晟王您给吹来了。” 晟王一脸不耐地摆手,看了眼宋欢,宋欢收到晟王的眼神,想起刚出发时晟王塞给自己的一摞银票,默默把它们拿出来甩在了桌上。 宋欢甩出去的时候,那一瞬间心里是满足的。 话说她活到现在还是头一次体会这种感觉。 晟王满意了,这姑娘果然懂他。 晟王抖腿道:“把项盛驹叫出来!” 对面的人一听就知道晟王这是还没放下上次的事情,只趋奉道:“王爷,这项公子今天没有来,您可别为难小的了。” 晟王哼了一声,说道:“本王要是没记错这家赌坊可是项家的!你告诉他,他要是不来,我就把这家赌坊给砸了!” 晟王可是说到做到的主儿。 对面的人脸色一变,只道:“那王爷您稍待,小的这就派人去项府。” 晟王嗤了一声,骂道:“不长眼的狗东西!” 宋欢还是第一次来这种环境,装潢不错,场地也大,一楼嘈杂堪比菜市,乌烟瘴气,二楼应该会好些。 晟王见宋欢看着二楼,说道:“你想去二楼?这次不行,本王是来砸场子的,得人多才够威风!” 宋欢很适应身份,说道:“属下就是随便看看。” 晟王点头:“多看看,待会就得都砸了!” 宋欢,“……” 这王爷还真是随心所欲。 也不知道对方怎么惹到这位王爷了。 在宋欢看来,这个王爷还是挺好说话的。 只要不得罪他,他也不会对人不会太坏。 不过,他也有这个身份该有的一个特点,不把人命放在心上。 宋欢觉得自己还是得小心点,这可是有能夺人生死的老板。 第二百一十四章找茬 项盛驹听到禀报就来气,他背上的伤还没好呢! 也不知道姑姑怎么回事,让他爹进宫一趟后回来就不由分说地打了自己一顿! 后来他去调查,才知道那天晟王去了宫里。 这么大个人了居然还打小报告! 项盛驹也积累着火气呢! 来得正好! 项盛驹的媳妇儿见此,拦道:“相公不要去了,人家是王爷,否则公爹知道了可就不好了!” 项盛驹推开自己媳妇儿,“你不说出去就行了,我很快就回来!你帮我挡着点。” 项盛驹说罢就不顾媳妇儿阻拦就搭了件狐皮披风出去了。 看我这次不把你输得心服口服! 宋欢此时坐在晟王的旁边,默默给他剥瓜子。 挣人家的钱,给“衣食父母”剥瓜子,她可以的。 明天早上傅渊之和阿弟出场休息,她得想办法请一天假去接他们才行。 会试持续九天,考三场,从三月初九到三月十七。 三月初九进场,三月十一早上出场,休息到凌晨就继续去贡院排队进行第二场。 其实说是每场历时三天,其实每场真正用的时间只有两天。 第二次出场休息就是三月十四早上。 第三次出场就是三月十七,会试结束了。 明天就是三月十四了,她打算今天让老板开心些,晚上好批自己假。 项盛驹此时刚好进来,直接就坐在了晟王的对面。 一点要行礼的意思都没有。 晟王看着项盛驹,讽刺道:“没想到缩头乌龟还真把头露出来了!” 项盛驹冷呵一声,“晟王,你也就能逞口舌之快了!” 项盛驹从怀里拿出一打银票,炫耀道:“这是王爷你上次输的,一张不落,你既然来了,是赢回去,还是再送我五万两。” 晟王想到这就恨得牙痒痒,这小子,不怀好意! “今天本王就让你知道,痛是如何写的!”晟王放狠话道。 项盛驹完全不理会,谁胜谁负还真是说不定呢! 接下来两人就开始赌大小。 宋欢看不出里面的道道,只能在一旁干看着。 不过骰子这种东西很容易作假的。 她记得有一种作弊的方法就是在里面灌水银。 晟王连着十几局都输了后。 晟王也不着急,说道:“这把,让我身边的属下摇。” 项盛驹无所谓道:“行,听王爷你的。” 一个小姑娘,还能是个高手? 宋欢看着晟王,晟王以为宋欢怕了,就说道:“输赢无所谓,你摇就行了。” 宋欢问道:“什么结果,都可以?” 晟王点头,“本王给你担着。” 宋欢放心了,她第一次摇骰子,怕出岔子。 宋欢不熟练的动作让项盛驹嗤之以鼻,这程度也能拿出手!? 宋欢回想起刚来他们的动作,只要动作够快,让骰子一直呈螺旋状摇晃,骰子就能够不掉下来。 宋欢摇着摇着,突然一个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咔嚓声被宋欢捕捉到了。 玩脱了! 宋欢一下子没控制住自己的力道,她抿唇,在反应过来的时候同时立马将骰盅落在桌上。 晟王看向项盛驹,说道:“说吧。” 项盛驹眼神不经意划过一个地方,随即说道:“大”。 晟王让宋欢揭开,宋欢没动。 晟王看着一脸面色古怪的宋欢,直接自己把盖子揭开。 骰子有三颗,两颗完好,一颗一分为二。 两颗完好的分别是一点,二点,一分为二的分别是三点和四点。 加起来十点,小。 三点至十点,小。 十一点至十八点,大。 晟王哈哈一笑,“小!” 项盛驹看着宋欢,宋欢,“……” 她只是稍微没控制住力道,巧合。 宋欢没工夫搭理项盛驹这个毫无关系的人,她趁机想看看里面有没有掺东西。 除了骰子的白色粉末,没有其他。 宋欢想,原来不是作弊? 难道真是晟王手气差? 还是有高手? 项盛驹对晟王说道:“这不算!” 晟王说道:“怎么不算?你说说!?” 项盛驹一噎。 项家赌坊骰子用的都是好材料,怎么可能会轻易被摇出一分为二的情况,所以赌坊压根就没说过关于这种情况视为无效的话。 晟王给宋欢投来一个干得好的眼神。 宋欢无辜,她真不是故意的。 不过,她也算是让晟王开心了吧? 那她请假成功的几率应该增大了。 就让这美丽的误会继续下去吧。 接下来的两刻钟,晟王一直输。 这时,一旁的另一个护卫上前和晟王耳语了几句,晟王眼神随即落到一个方向。 正好与一个男人眼神对上。 那人眼神一虚。 晟王等的就是他。 晟王给了个眼色,那个护卫就偷偷退下掩入人群。 项盛驹压根没注意到这个情况,等轮到他猜的时候,照例把眼神瞟过去,原地已经没有那个人了。 项盛驹在人群中找人。 晟王状作疑惑问道:“项盛驹,你干什么呢!?” 项盛驹听到晟王的声音,连忙回神。 不管了,他随意说了个小。 晟王揭开盖子,“四四三,十一点,大!” 项盛驹只能把银票推过去。 接下来的局面出现了反转,晟王以压倒性胜利把项盛驹赢得只剩一身中衣。 而属于晟王的银子全被他赢回来了。 项盛驹指着晟王怒道:“你使诈!” 晟王露出不屑的眼神,“你以为谁都与你一般?本王这么多年可不是白混的!” 项盛驹想起那突然不见的人。 这时,那个护卫把那人带了上来。 项盛驹神色一变。 晟王指着跪下的人,向着项盛驹问道:“这人你认识吧?” 项盛驹不承认,“不认识。” 晟王料到项盛驹会不承认,项家都是狗东西,“既然不认识,那就杀了吧。” 下跪的人一脸惊恐,求饶道:“王爷!王爷!小的也是被逼的!是项公子让小的帮他,他赢了找人能有三成分利。” 周围的群众一脸恍然。 原来项公子赌技高超是这样来的? 周围小声耳语道:“项公子胆子真大,居然敢以无品之身得罪王爷!” “你可别忘了,项公子可是当朝太后最喜爱的侄子,这身份可金贵!” “最爱不知道是不是真,但我家的小辈要是偷偷给我拖后腿,我指定打死他!” “嘿,你不给你自己家拖后腿就不错了!” “哈哈哈哈哈” 这帮人说着说着就歪楼了。 不过,话题中心的项盛驹却把这些话听得个正着。 项盛驹眼神阴鸷扫向那群人,那群人立马垂头闭嘴,有个别胆小的已经偷偷离开。 他们都是毫无羞耻心的赌徒,心里就图个爽,口无遮拦惯了。 晟王听着这些话,心里满意了,他就是要让项盛驹的名声臭了,今天这事儿他花钱也得让整个京城传遍! 他从今以后就跟项家的人杠上了! 之后若是太后把自己弄死了就死了,好歹得提前扳回本!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余木子美美的妈咪、ZY200两位同志的很多月票~ 感谢余木子美美的妈咪同志的打赏~ 比心心~ 今天喝喜酒,晚上发第二章哈~ 第二百一十五章找茬后 晟王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摆了摆手。 那名护卫得到命令直接把人拖了下去。 项盛驹看着晟王没有说话,眼底正酝酿着怒气。 晟王最讨厌被骗,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晟王与项盛驹对视,在项盛驹瞳孔倒影里,晟王玩世不恭的模样瞬间褪去,一个王爷该有的傲然模样出现在人前。 晟王坐在位置上不动,直接轻飘飘道出一个字,“砸。” 晟王身边除了宋欢,其他人全出去砸场子。 群众见此也不敢再留下,以极快的速度退场,整间赌场只余砸毁物品的声音。 过程中也有个别胆子大的,趁着混乱中偷摸钱袋,以及把桌上的银钱偷偷顺走的。 项盛驹见赌场如此,脸色苍白,眼神死死地盯着晟王,声音带着一丝威胁,“晟王,你最好停下!” 晟王道:“不停又如何?去跟太后禀报吗?” 反正他已经得罪了太后,不差这点。 项盛驹知道晟王的不学无术是有分寸的,可是没想到这才几天功夫,转变得竟然如此之快? 项盛驹不清楚背后的原因。 耳边只剩下砸碎东西的声音,项盛驹一时无法,竟只能眼睁睁看着晟王的人砸场子。 项盛驹此时心底已经生出了悔意。 他不该冲动。 两刻钟后,晟王满意了,这才带人出了赌坊。 晟王砸项家赌场的消息同一时间被呈递给了三方人。 项太后、武安侯、璟王。 项太后冷笑,晟王,太过嚣张可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这深宫内,哀家一个人太过无聊,传许太妃即日起来陪哀家。” …… 三月十四 空气潮湿,倒春寒的冷意并未消退。 宋欢把骡车拉了出来,就在贡院不远处等着。 傅渊之和阿弟虽然疲惫好歹是比其他学子强上一些,还能坚持走到骡车。 宋欢在车厢里准备了热水和吃食放在里面,说道:“你们先吃一些吃食垫垫肚,我还放了两床褥子在里面,你们先在里面好好休息,暖暖身子。” 她们租住的房屋距离贡院有半个多时辰的路程,再加上现在是接学子的高峰期,宋欢又不会驾车,只能牵着骡兄慢慢走回去。 傅渊之和阿弟累狠了,进了车厢里,囫囵吃了吃食后就裹上褥子靠着车壁沉沉睡了过去。 昨天,晟王心情好,再加上宋欢有那一个骰子的美好误会,请假如预料之中那般顺利。 在晟王知道宋欢家里还有两个正在会试考的举人后,直接让人从厨房里拿了两斤牛肉给宋欢。 宋欢这才知道,原来这边会给学子炖黄芪牛肉汤。 可以将一场考试下来所导致的四肢软弱、精神倦怠的症状进行有效缓解。还能够养血安神,强壮筋骨的功效。 宋欢同厨娘讨了做法,打算接到这两人后就把汤炖上。 牛是重要的农耕工具以及运输工具,不能滥杀,肉市的牛肉也得碰运气。 回到家后,两人直接被宋欢强塞进屋躺下。 宋欢则去了厨房。 宋欢刚把肉炖上,门外就传了极重的敲门声。 宋欢开门。 是之前那个护卫。 护卫道:“王爷出事了!” 宋欢一听,急忙道:“我马上过去!” 宋欢回屋给两人留了信,之后就把门关上,再翻墙出去。 宋欢怕这两人睡太死,还是直接从屋里把门锁上,她翻墙出去吧。 刚到王府,宋欢并没有看到晟王,她拉过一个护卫甲问道:“王爷在哪儿?” 护卫甲道:“王爷出去了。” 宋欢,“???” 护卫甲继续道:“王爷的母妃,许太妃死了。” 宋欢脸上的诧异没掩饰住。 这,项盛驹的姑姑是太后。 太妃突然死了,是太后搞的鬼。 就因为把赌坊砸了? 这也太…… 一个时辰后,晟王回来了。 晟王脸上平静得仿佛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一般,这让宋欢觉得事情不太妙。 果然,在三月十七这天 整个京城传出了项太后偷偷在外抓人进宫的事。 市井之中传出的流言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说太后没有子嗣就是因为她不贞洁的报应。 还有那被抓进宫里的当事人冒出来说了太后的风流韵事。 闹得沸沸扬扬。 这事引起了难民埋藏在心底的怨愤。 有人猜测:“小皇帝生母为什么会杀害先帝呢?既然自己的儿子已经被传位,为何还要多此一举?自找死路?” 这个疑问一出来,瞬间打开了大家的思路。 “会不会是太后?” “太后没有子嗣,想要抱一个皇子养,那就只有八皇子符合,同时先帝发现了太后的事,太后干脆把李昭仪和皇帝一起杀死,扶持小皇帝上位,这样她就可以借着小皇帝,掌握整个天启朝?” “难怪项家一个小小的公子也能戏耍王爷,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不利于项家的流言就这么在京城传出。 而且百姓已经相信,今年的天灾就是因为太后才会有的。 有个别激进份子不能奈何深宫里的太后,却能恶心项府。 他们趁着天色昏暗就会把那些臭气熏天的恶心东西直接从墙院外丢进去,然后再一溜烟跑开。 璟王府 安壬说道:“王爷,晟王如此行事会不会影响到您与项氏的合作?” “项氏那边随他们折腾,合不合作与我们并无二致。当下最重要的还是百姓,如今多地呈递的折子都是要粮,解决了这次的天灾再说。” 武安侯那边虽然从项家敲了一百万两,但受灾面积太大,还得从南方调粮才行。 “王爷,还有一事,风王死了。”这是他来的第二个目的。 璟王动作一顿,说道,“那两个孩子呢?” “说是也死了。天气太冷,风王没有带多少积蓄,谁知露出了踪迹让武安侯的人发现了,风王不愿被武安侯的人抓住,直接把两个孩子杀了,再自杀。”安壬道。 璟王没再说话。 良久后,他又说道:“派人去附近看看,查看那两个孩子的踪迹。” 风王的两个孩子年纪不大,他对两个孩子很疼爱,或许还活着。 若是找到了,就送去一个家境还算殷实的人家,平平安安度过余生,算是他做出的一点补偿。 安壬领命后就退下了。 璟王没有多余的时间感伤,整个人又沉浸在了如何解决流民以及天灾上。 武安侯把这个工作交给璟王的时候,璟王是真没看懂他。 救灾就是一个收复民心的机会,武安侯一边不给璟王回封地,一边又让他做这种事。 不过,不管如何,他前进的目标不变就是了。 第二百一十六章殿试 晟王放出的版本实在是太精彩,项太后之事很快就街知巷闻。 项太后连同项家已经成为了整个京城的笑话,也是百姓争相臭骂的对象。 天灾对百姓而言从来不是自然形成,他们会相信是当权者做错了事,让天神触怒了,所以天神在惩罚整个天下。 这也是为什么皇帝每逢灾害会颁布罪己诏,同时急切赈灾的原因。 如今项家的人皆闭门不出,就连出去买菜的人都换成了平日不出门的下人,否则都买不了吃食。 晟王也成功的把项太后放在武安侯身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他自己身上。 这天夜里,宋欢是第三次对付刺杀晟王的黑衣人了。 最近疯狂加班,当然,薪资也是可观的。 包吃包住还有暖和的工作服。 宋欢摸了摸有点鼓囊的钱袋,里面是最近上班得到的赏钱。 因为宋欢找到工作的原因,宋欢就让傅渊之和阿弟好好等待殿试。 放榜的时候,傅渊之和阿弟都在杏榜前列,分别是第三名和第五名。 他们终于成为了贡士! 会试考中者叫“贡士”。 第一名称“会元”。 傅渊之和阿弟此时就是贡士,他们得参加完殿试定下名次后才能称为进士。 四月初七,此次中得的贡士们还得到皇宫再考一次试,只有经过复试合格后,贡士才能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 宋欢感叹考试不容易的同时,就让他们一心在家看书复习,不要去抄书挣钱了,她有工作,只要他们不去应酬,她还是养得起的。 殿试日期就在四月十七,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今已经是四月初二了,等到四月十三她就能领工资了,到时候她就能有二十两的巨款了! 宋欢想到这就很开心,手下动作飞快,招式狠厉,势必要击退对方,保护好她的老板! 被宋欢救了的护卫甲,“……” 她是怎么了? 突然像是打了鸡血一般。 随即又偏头,移开视线,不忍心看到敌方狼狈的模样。 晟王满意地看着宋欢,皇兄说得不错,这姑娘确实是个好的,忒卖力了! 上书房 武安侯一把把桌上的折子全部扫落在地。 同时一脚把桌子给踹翻。 “冒赈、谎捏!”武安侯气得眼冒杀意,简直比他管军队还要麻烦! 当初他领兵北上出征,粮草供应不上,就是这帮文官的拖沓、贪婪害死了多少士兵! 多少人家破人亡! 多少人永远只能葬身在外,永不能归乡! 这帮只知道嘴巴上说说的人,不仅在战事上延误战机,还在赈灾之际借端肥槖,沆瀣一气! 若不严行查办,将何事不可为! 他脑海里忆起当初的战场,原本因为有残疾而后天偏激的性格就更被激发了出来,杀意腾腾传令,道:“着命拱司卫把连日调查出来的结果一一列出来,一字不漏!本侯要让蒋铨狄等一众官员,死!” 这帮人居然敢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趁着天灾借民肥己! 好啊! 就让你们吃了的都得给本侯吐出来! 武安侯在武上有天赋,在处理这些需要动脑筋的事情上就力有不逮。 武安侯失了耐心,直接让翰林学士进宫,他把想要表达的话说出来,直接让听了一遍的翰林学士把他说的那些话写成文绉绉的语句,再下诏给了擅长动脑子的璟王。 拟定内容为: 本侯不惜百万赈济,以惠养穷黎。若以惠民之事转为累民之举,徒令不肖官员借端肥槖,所关甚大。 况此事不发则已,今既经发觉,自应根求到底,令其水落石出。 此事积弊已久,通省大小官员,无不染指有罪。 但亦断不能因罚不及众,辄以人多不办为词。即从前之结报各道府,此时已经升调人员亦属无几,无难治罪。 况中外人材不乏,断无少此数人,便不能办事之理,此而不严行查办,将何事不可为也。 著传璟王将此事如何舞弊分肥,如何冒销勒买各情弊,并向来朦混出结之道府严切根究,据实指名参奏。 璟王接了诏书,随即就派人去查实。 “安壬,你派人去搜查线索,务必办好!” 璟王之前在辽东也一直在愁粮草,若不是还有一些官员帮忙撑着,他不一定能平安回来,还有那一个个已经回不来的英魂。 璟王经过那次后,对这种借民肥己的事情更是深恶痛绝。 在此事上,璟王难得和武安侯站在了统一战线。 …… 武安侯既然决定要砍掉一批官员的脑袋,在殿试中就更得找出合他心意,努力做实事的试子。 殿试只考策论题。 时间只有一天,下晌就要交卷。 为以防出现不合规矩的地方,宋欢早上都不敢让他们多喝水,到时候监考官在上面看着频繁跑厕所的试子,也太不像话了。 而且,在那种威严肃穆的大殿上,估计也不会准备,还得全靠一个字,憋。 还有一个重中之重。 不能吃味道重的食物。 若是“性格乖张”的武安侯一时兴起下去巡视,又非常幸运地跟你说一句话,闻到你的嘴里有股味道,那不是很损失印象分? 这种细节还是得考虑到的! 虽然在答题上她帮不上忙,但是在这种其他方面的小细节还是能帮想到的。 当然复试那天官员也有教面圣礼仪,虽然当今年纪小,但是为殿试好看,小皇帝还是会出场,该走的程序必须有。 宋欢听到了傅渊之的转述后,同时也在把自己想的综合起来,尽量让他们俩不在皇帝、武安侯面前失了分数。 宋欢目送傅渊之和阿弟进宫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去上班。 宫门外,傅渊之和阿弟随同被录取的其他贡士,一同在宦官的指引下开始进入宫内。 众人历经点名、行礼等一系列礼节后,终于是到了属于自己的书案位置准备考试。 贡士们不能抬头看,若是能看的话,他们就能看到如此紧张端肃的气氛下,他们的小皇帝正在吸着自己的大拇指。 眼睛亮闪闪,仿佛在说:(⊙o⊙)哇!好多人! 虽然他不断被旁边的小公公打断思绪,掰正动作,可是小皇帝毫不气馁,脾气也好,也不因为太监的动作而哭闹,反而以为对方在同自己玩乐。 一旁的武安侯移开视线。 他最讨厌小孩子了! 武安侯打量下方已经在答题的试子,位置是按排名坐的,武安侯视线当然是被长得好看的试子吸引。 若是上朝的都是年轻人也不错,比那些古板老是和他唱反调的老臣好多了。 不仅唱反调,还伤眼睛。 整个殿宇非常安静,只余偶尔发出的稚童的呼吸声以及笑声。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月牙 V篱笆同志的月票~ 比心心o((*^▽^*))o 第二百一十七章殿试二 傅渊之和阿弟看着这次的题目,直接就是以这次的天灾为题,如何有效施行赈灾的问题。 这个题目问得很玄妙。 它问的不是钱粮问题,而是问如何有效施行。 那“有效施行”这四个字就侧面体现了,其实朝廷颁布赈灾的诏令并不顺利,不能够得到底下官员的配合。 这个时候还会出现官员谎报、冒赈等借民肥己的常见情况。 这个问题其实非常尖锐。 这要是试子一个没注意触碰到改卷官员的痛点,很有可能就功亏一篑。 这也就武安侯敢在殿试就问出来。 估计是蒋铨狄等官员人让武安侯气狠了。 反正他们都得死,得不得罪,顾不顾及,都不重要。 这次天灾的降临,学子进京感受最深,一路所见所闻,身边发生的真实事件,以及自己若为官是会如何赈灾的想法全部跳了出来,各个下笔如有神助。 阿弟想起平日里阿姐不时蹦出的新奇想法。 在稿纸上把自己从阿姐那得到的想法列出来,再进行润色。 其实到目前为止,朝廷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赈灾机构。 可以通过前朝的经验,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赈灾机构来保证负责日常赈灾事宜。 当然有了赈灾机构就必须得有监察机构。 若是赈灾机构借民肥己,可以通过监察机构进行监督,让赈灾得以有效施行。 当朝的大司农司,掌劝课农桑、兴修水利,新建学校,同时也监理“饥荒之事”。 户部,根据地方政府的灾情报告以及皇帝中书省的命令,签发救灾物资,减免租税。 在原有基础上,可以在粮科房属下专门设一个赈济科,专门负责具体的赈灾事宜。 可以由御史台、以及提刑按察司,肃政廉访司等组建一个监察机构。 他们的主要责任就是在勘察灾情,参与赈灾决策,检查地方官员赈灾情况,纠正赈灾中的弊端。 接着就是设立专职性赈灾机构。 例如像惠民药局、孤老院、养济院等。 设置惠民药局,目的是可以通过政府出资置药,低价售与贫民以解除自然灾害带来的病痛。 孤老院,其性质同惠民药局相近。 阿弟写上: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者,宜设孤老院,于官仓内支粮赈济养赠,官府赈赡,仍置孤老院存恤住坐。 孤老院中病疾者所需药物由惠民局支给,口粮令各处际留祗应粮内,正官监视支给。 庐舍由政府提供。 养济院,性质与孤老院相同。 鳏寡孤独老弱残疾不能自存之人,仰所在官司支粮养济。 仍令每处创立养济院一所,有官房者,就用官房,无官房者,官为起盖,专一收养上项穷民。 仍委本处正官一员主管。 应收养而不收养,不应收养而收养者,仰御史台按察司计点究治。 除了上述政府机构,监察机构以及各种专门赈济机构赈灾之外,政府还应随时抽派官员前往灾区赈灾,暗中查访效果。 打好草稿之后,阿弟开始把内容誊抄在试卷上。 正在阿弟专心抄写的时候,就听到一阵稳健的脚步声传来。 寂然无声的殿宇里突然出现一道声音就显得异常突出。 阿弟知道,肯定是武安侯来了。 这种脚踏实地的步伐,他常听。 阿弟毕竟年纪放在那,好奇心也重,一个没忍住就不由自主地往声音来源处瞄了一眼。 阿弟这么一看,这才发现原来其他试子也如自己一般都转头看过去。 阿弟只瞟到官服下摆就立马收回视线。 原因是阿弟余光见到傅大哥并没有因为这个动静而受影响,连忙也强迫自己静下心神。 阿弟闭上眼睛,放空杂乱的思绪后,先动笔在稿纸上稳稳地写下几个字后,确定自己心定下来了后,这才敢继续在试卷上落笔。 不知过了多久,阿弟突然感受到了一道视线犹如实质般停在自己的身上,就像有东西在眉心前的那种被无形禁锢的感觉,紧接着一片紫色衣摆就出现在了阿弟的案桌之前,强势进入了阿弟的眼底。 阿弟定下来的心神又被掀起,心跳突然加速,面上感觉像是马上要沸腾的开水,他不自觉屏住呼吸。 阿弟紧张地咽了口唾沫,视线落在毛笔尖端,生怕把卷子上的字给写歪了。 他急中生智,直接把手中的毛笔放到砚台里重新蘸墨水。 他觉得很奇怪,去蘸墨水的时候他竟突然平静了下来。 有了这么一番心绪转变后,阿弟深呼吸又继续落笔写字。 全部心神直接放在每个字上,脑子跟着笔划走。 横折,竖弯钩…… 这种方法是有效果的,阿弟没有再分神观察身边有没有人,武安侯什么时候离开的他也不知道。 他只是很认真地在书写。 殿试不仅得看文章内容,还得看书写。 格式规范,字体美观,表面整洁没有错别字等等是会有卷面分的。 在殿试之前的考试都会有考官誊抄再改卷,是因为怕有学子作弊,或者是学子特殊书写习惯让考官认出,这样算是另一种形式的作弊,所以为了公平起见,只能让考官改卷之前再重新誊抄一遍,但是这样也看不到学子的字写得到底好不好看。 殿试因为是最后一次考试,只会糊名,不会再有誊抄,学子的字体就会直接呈给皇帝(武安侯)打分。 所以试子在誊抄的时候一定得十分用心,不能出现差错才行,字迹也得写得漂亮工整。 不知过了多久,阿弟才从自己的策论中回过神来。 最后一个字收笔。 等阿弟放下毛笔时,紧绷的神经松懈时,余光这才发现场内已经有学子提前交卷离开了。 阿弟见傅大哥还在写,他也就没有动。 检查一遍卷子后,阿弟大着胆子用余光瞟了眼最上方皇帝的位置。 皇帝已经不见了,剩下的人除了考官就是低下头写东西的紫衣武安侯了。 阿弟听说过武安侯,多数还是好的评价,这个可是曾经征战四方保卫百姓的战神。 虽然听说他性格乖张,但是这么看,好像挺正常。 阿弟想着想着就出神了。 傅渊之原本想交卷的,见阿弟没动静,那就再检查一遍吧。 傅渊之低头看着自己的卷子,再从头到尾细读一遍。 这题目其实很坑,傅渊之不敢太过激进,只能做保守分析。 激进有两个结果,要么投了武安侯的心,得个好名次,反之则反。 傅渊之脑海里划过此时应该正在努力上班的某个身影,还是保险起见,耽误不得了。 傅渊之把自己认为该避讳的地方避讳掉,再尽兴发挥。 目前这篇文章是他做到的极限,剩下的就只能交给考官了。 傅渊之见阿弟没再出神后,这才收拾好自己的笔墨纸砚,整齐地把考具放入考篮,最后举手示意自己交卷。 见太监在自己面前把试卷糊名后,傅渊之这才提起考篮,安静地在一名太监的指引下退出殿宇。 傅渊之前脚离开,阿弟后脚跟前。 两人一前一后,没敢互相交流说话,直至出了宫门两人才站在一起。 第二百一十八章殿试三(二合一) 宫门口侧边不起眼的角落,宋欢正坐在骡车车辕处等待。 阿弟望了望四周,见到宋欢后就叫上傅渊之快步往前走,一下子就上了马车。 宋欢也才到不久,刚想开口问一下考试情况,阿弟就连忙说道:“阿姐,有什么话我们回去再说,赶紧回去吧,我憋得难受。” 宋欢:“……” 回到宋家,吃了饭后,阿弟和傅渊之皆回房把今天写的策论默写下来。 等傅渊之他们把自己的策论都写下来后,宋欢端着小点心进来了。 宋欢这段日子和王府厨房的小姐姐们打好了交道,偶尔还能拿些好吃的回来。 宋欢问道:“怎么样?” 傅渊之和阿弟互相交换看了眼,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两人都觉得对方写得不错。 傅渊之说道:“应该不会太差。” 宋欢也没指望两人能当上状元,游学增长的知识能够补足在阳江府的短处就很好了。 宋欢说道:“考完就好好放松,你们已经尽力了,剩下的就交给老天了。” 阿弟吃了口小点心,问道:“阿姐,那等我们考中了你还去晟王府吗?” 宋欢想了想说道:“这事还是等你们成绩出来了再说吧。” 如今天灾造成的情况还是很糟糕,多存些钱总没错。 到时候阿弟和傅渊之有工作了,她就只需要挣够自己想要的数目就行了,到时候她就解放了。 宋欢只要一想想就激动了。 宋欢美滋滋地回过神,就看到对面两个人正定定地看着自己。 宋欢补充说道:“到时候看你们的工作嘛。如今外面那么多难民,我们不能只靠你们那点俸禄。” 阿弟抿唇,看来给阿姐过上好日子的目标还有一段距离。 他明日还是老老实实去抄书吧,闲着也是闲着。 宋欢看着高个子的阿弟,突然才反应过来,阿弟如今已经十七了。 最近阿弟抽条得厉害,已经是一个翩翩少年郎的模样了。 宋欢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这个年纪在这里是可以成婚了。 若是阿弟被榜下捉婿…… 这样的话她也不能继续工作了,若是让未来亲家知道自己是给晟王打工做护卫,不知道对方是否会有微词,自己可不能给阿弟丢脸了。 宋欢看着阿弟,又看着傅渊之,她没把心里的想法说出口。 其实傅渊之和阿弟的情况差不多。 傅渊之如今还是单身,长得又好,若是在游街的时候被哪位高官家的小姐一见倾心,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是宋欢给傅渊之一次后悔的机会。 也可以说是宋欢的试探吧。 升官发财死老婆。 她不想让自己变成怨妇,与其这样,不如各自安好,在一切都来得及的时候。 宋欢的安全感从来不是靠别人给的,而是自己给自己。 这几年两人也没有过分的接触,就纯谈恋爱。 说离不开对方倒是有些过了。 宋欢其实骨子里还是挺绝情的。 若是傅渊之真的选择了别人,她会祝福的。 …… 宫殿内 评卷官已经把卷子都读完,武安侯面前就放着十份他们觉得可以排在前列的试卷。 武安侯每份都一一看过去,蹙起了眉头,他觉得写得很不错的那个试子怎么不在这里面? 武安侯身子往后一靠,拉着脸看着这几个臣子,他们都是曾经先帝挑选出来评选试卷的官员,颇有经验资历,武安侯忙着赈灾的事情就懒得管,也就没换人。 谁知道,没换人就给他们耍花样的机会了。 他仔细看了,这十份卷子上面的人名,除了那个会元,其他人全部都是京城中的几个高官家里的孩子。 武安侯收敛眉峰,压着脾气说道:“众位觉得本侯的眼睛如何?” 改卷官们面面相觑,不知道武安侯好好儿的怎么突然问起眼睛的事情。 犹豫半响后,其中一个臣子站出来说道:“侯爷您常年习武,身体强壮魁梧,眼睛自然也是清澈明亮。” 武安侯挑眉,做恍然明白的模样。 谁知前后反转不过一息,只见武安侯呵呵一笑,突然一巴掌拍到桌子上面,发出了巨大的响声。 还好他控制住了力道,不然整张桌子都能被他拍成两半。 巨响一出,几位官员浑身一抖,立马跪下。 武安侯声音透着股寒意,说道:“既然不是本侯的问题,那就是你们眼睛出了问题!” 几个臣子立马低头。 其中一个大着胆子说道:“侯爷,这十份卷子无论从答题、内容、书写等方面都是最好的,臣等不明到底是何处做错了,还请侯爷示下。” 武安侯冷笑一声,淡漠说道:“本侯要的是有真才实干的人,而不是只能写一手好字,做一首好诗,说那些冠冕堂皇、不切实际的话的人。” “百姓需要的是干实事的官员,而不是那些一天天只知道谄上媚下,没有丝毫作为的官员!从立朝以来,朝廷最不缺的就是尸位素餐的官员!” “你看看你们给本侯的是什么?!” “本侯看的是这上面的字吗?他的好字、好诗是能够给百姓带来吃的吗!还是能够给百姓带来穿的!?” “你们看看这说的是什么内容!空谈空谈全都是虚妄空谈!我一个打仗的都知道是这些话不切实际!而你们这些饱览诗书的人,居然还能把这不实际的卷子放在这里?你们居然还觉得他能够排在前十!?” “本侯看你们的水平也不过如此,你们以后不用上朝了!” 武安侯在上面说了一大通,几个官员也只是老脸通红,但是当武安侯说到不用来上朝的时候,他们的态度急转。 “侯爷!侯爷!你不能这样!我们都是老臣了!一直以来都是这么选拔的!先帝在位之时也是如此!你……” 武安侯直接一脚把旁边的凳子给踹飞了。 整个房间瞬间安静下来。 一个个正准备反抗的人瞬间安静如鸡。 武安侯满意了。 “先帝已逝,你想他,你就去陪他吧,来人,拖下去。” 其他官员就这么眼睁睁的就看着那个官员被这么拖了下去。 那个官员嘴被捂住,就连求饶的话都喊不出口。 拉出去的是武安侯的手下,干这事儿,他们熟。 其他官员就仿佛关在鸡笼里任人宰割的小鸡崽,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像抖筛子一般抖得厉害。 武安侯眸光冷冷地看着地上的众人,说道:“还有谁想去陪先帝?本侯今天就做这个好人送你们去,免得先帝一个人太孤单。” 其他人一句话都不敢说出口。 碰上这么一个硬茬子,他们能说什么,能够安然回府,平安致仕就已经不错了。 二百多张的卷子武安侯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全部看完,见这几个人已经被吓成这样应该能老实听话了,就说道:“再给你们一次机会,重新给本侯看过,再交上来,若是不合心意,你们知道结果!” “对了,那几个可以直接回家了。” 武安侯点了几个已经五十多的老臣子。 “一个个都这把年纪了,眼睛都看不清楚了,留下来也无用,滚吧。” 那几个被点出来的老臣子也不敢造次,平日里还会装一装的人,如今像是年轻了十岁,腿脚利索地连忙起身行礼退下。 留下来的人大气不敢出,傻愣愣呆在原地。 武安侯看着一个个跟鹌鹑似的,气不打一处来,说道:“还傻愣着干什么?看戏呢!快去!” 那些臣子得了命令立马快速回到案桌前,把之前已经放好的卷子又重新拿出来细细品读。 他们现在的目的就是一个,把里边写得好的,具有干实事这个性质的,都一一拿出来。 他们不懂武安侯觉得做实事的人是哪一类,只能把具有这个性质的文章都拿出来,再一一排查,而已经确定是无用的就排除掉。 武安侯看着重新呈递上来的卷子,与上一份相比,除了会元没换其他的都换了。 武安侯见状,心里总算舒服些了,他拿起第一份卷子,看了一遍后,说道:“这个林永昇答得不错,可惜了。” 至于为什么可惜,武安侯没有说出来。 下面的评卷主考官有了方才那一幕,随着武安侯的话心里是上上下下来回波动,这比当初他们自己殿试还紧张! 难不成武安侯还觉得他们徇私不成? 丢节操可以,丢命不行。 如今那些高官家的孩子都被他们丢到了后面,或许里面真有那么一两个有真才实学的。但是,他们也不敢冒着风险再来第二遭,只能让那几张文章淹没在那第二档次的卷子当中了。 如今是谁也不敢作弊了。 接着武安侯又看了几张,看到傅传林和宋忆的时候停了下来。 “这两张卷子,很相似啊!” 武安侯随即看到了两个人的资料,“是同一个地方出来的。” “是啊,是啊,他们内容虽然有些相似,但是侧重点不同。”主考官抹掉额角滴落的汗珠,他本想撤掉一张,最终还是不敢,交上来由武安侯自己评定,这样他们也不会有太大风险。 武安侯仔细看了这两份卷子,恰巧这两个人他都有印象,都长得不错,就是傅传林看着有些年纪了。 宋忆倒是不错,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见解,言之有物,不似那些流于虚妄空谈的文章。 他要的就是这样的人。 “宋忆可点为状元,李毓昶为榜眼,至于探花……就傅传林吧。”武安侯的眼睛一一扫过桌上的几张试卷,最终还是定下了傅渊之。 在他看来,这两篇虽有些相似,但综合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闭环,除了李毓昶这个会元还有点本事在,其他人都逊色不少。 而且,他总觉得这个傅传林还有很多东西没写上,露出些微锋芒不会被掩盖却又十分巧妙规避了这些老东西的忌讳,这种人一看就知道不呆板,运用得当的话,呵呵,这帮蠹虫就等着吧! 底下一个官员试探性开口道:“侯爷,这状元年纪是不是太小了?这样对其他贡士怕是不公平。” 武安侯说道:“他又不是第一个,前朝不还有一个莫宣卿?至于公平?没本事要什么公平?你们方才怎么不说公平?” 要点脸好吗? 官员被武安侯一怼默默闭上了嘴。 其他官员也有些不赞同,一听武安侯这么怼回来,他们也不敢再吱声。 当然有个别和这个人是敌对关系的则暗暗幸灾乐祸。 武安侯可不是先帝。 一个武夫,就算说了也是对牛弹琴。 惹得对方不高兴了还有可能脑袋落地。 保持安静是最好的办法。 第二日是四月二十一,也就是公布成绩的日子。 贡士一干人等早早就来到宫门口。 在太监的安排下,大家按照春闱的名次分成两列排队站着。 此时,保和殿内。 按照先帝时的规矩,今日理应在殿里由皇帝和大臣商议有关于新科进士的排名情况。 但是,武安侯不是皇帝,所以这项流程被武安侯昨夜提前定了下来。 而定下来的名次被身旁的太监宣读过后就没了。 璟王把一众大臣欲言又止却也没法的模样收进眼底。 这在武安侯这里不是商议,而是通知。 因为缺少这个商议环节,所以这些贡士并没有等多久。 武安侯无视底下对自己心怀不满的众官员,他们不爽,自己就爽了,他心情很好,直接对着下面的众人说道:“没什么意见就让前十名进来了。” 被迫闭麦的众臣:“……” 若不是流程需要他们在场,武安侯可以一个人把这些进士给安排得明明白白。 此时正在外面等待的傅渊之和阿弟他们突然就听到一道道由里向外传来的高声,仿佛在整个宫廷里都有回音一般:“宣李毓昶、宋忆、傅渊之……林永昇,进殿!!” 一声接着一声,一声盖过一声,慢慢传到了他们所等待的位置。 虽然距离很远,但是大家都听得很清楚。 被叫到名字的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都知道不是坏事。 被叫上的名单中不全是贡士的前十名。 其他人虽然难过没有自己的名字,但也勉强露出笑容目送随着太监指引离开的十个人。 傅渊之和阿弟随着队伍跨进了金碧辉煌的殿宇内。 这是他们第二次来,两次的环境大不一样。 两侧站着穿着官服的四品以上大臣,也包括了武将。 十个人从跨进殿门时就能感受到一股不可忽视的压力直冲而来。 傅渊之和阿弟还算勉强维持住镇定。 他们见过平易近人的李郢大人,也见过德高望重的郡学祭酒,以及茶会、文会上的官员。 他们不是第一次接触官员,也还算有心理准备。 每个官员身上的气度气势皆由对方控制,看他们愿意以何种方式展现。 此时的官员们就在刻意放开气势,再加上肃正端严的环境,给傅渊之等人对压力的感受更加实质。 傅渊之和阿弟排在后面,阿弟能看到前面有几个人正紧张到冒汗。 几百道视线聚焦在十个人身上,普通人哪里会碰到这种情况,更何况对象还是四品以上的大臣。 那是曾经他们想接触都接触不到的人,只能从别人口中知道的人物。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比心心~O(≧≦)O 第二百一十九章游街 武安侯不喜过于复杂的流程,看着下面的几个人,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要问为什么。 不过,他突然看着宋忆,明知故问道:“谁是宋忆、傅传林?” 宋忆和傅渊之齐齐出列。 武安侯道:“你们俩都是阳江府的人?” 宋忆和傅渊之说道:“是。” 宋忆想着两个人极其相似的文章,又补充道:“学生启蒙就是傅大哥教的。” 武安侯挑眉,他知道这两个人有些关系,没想到原来是这样,“你一直同傅传林学习?” 宋忆点头又摇头,说道:“学习了三年,后来傅大哥去了府学,我在县城学塾进学,再后来我们又一起去游学,一路上都是傅大哥教导的学生。” 武安侯听到敏感的两个词,游学? 他看着傅渊之和阿弟,这两个人…… 武安侯突然就不想问了,接着又例行公事的对李毓昶问了几句,随即就开口对旁边的人说道:“宣布吧。” 旁边的太监连忙把圣旨打开,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本次新科进士的一甲排名,状元为阳江府大榕树村人士宋忆,榜眼为李毓昶,探花为傅渊之。” 阿弟听到排名时,面上露出喜色的同时看向傅渊之,还来不及做眼神交流便快速反应过来,同众臣一起拜道:“臣等谨奉诏命,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武安侯也是其中,虽然他摄政,但不是皇帝,还是得做做样子的。 接下来就是进行传胪大典。 传胪大典很隆重,皇帝虽然没有出席,但是并不影响举行。 传胪唱名结束已经临近午时, 这时百官以及新科进士要随黄榜走在后面,一路出宫门外,张贴黄榜于宫壁之上。 状元率领新进士看榜后,随即由顺天府尹给状元插花、披红绸,新状元骑上御赐的高头大马回府。 而民间所说“状元游街”,实际上指传胪唱名以后,状元带领诸进士拜谢完皇恩,从奉天殿出发,到长安左门外观看张贴金榜及回府的过程。 宋忆等人都按照名次骑在马上。 宋忆坐在最前,一时竟有些飘飘然。 不过,偶尔看到那些穿着补丁的人时,他便立马冷静下来。 游街队伍很长。 队伍最前面是由全副武装的羽林军骑马开道。 紧接着是拿着各种乐器的队伍。 最后是二百多名骑着马的进士。 朝廷考虑到学子中有不擅骑马的,为防止马惊,每匹马前还会配有一名马夫牵马。 三年一次的状元游街,让被沉寂笼罩的京城恢复了一刹那的鲜活。 队伍经过的道路两旁,路边的多数是凑热闹的百姓,而酒楼茶肆的二楼就是各家小姐夫人。 她们会早早就准备了鲜花、没有任何象征个人身份标记的普通手帕、香囊等等,只等游街队伍经过楼下就扔给自己喜欢的进士。 阿弟好在有点武功底子,尽量让那些东西不碰到身子上。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因为他躲避的动作,反而更加重了大家对他的关注。 不仅是最年少的状元,还会武功,会武功就算了,还这么玉树临风、潇洒帅气,如何不动摇那些闺中小姐的芳心。 后面个别进士一脸酸意地看着最前方。 “切,嘚瑟个什么劲儿?长得好看了不起?” 与他并排的另外一个进士看不惯,怼回去道:“人家不仅好看,学识还比你好,还会武功,文武双全,可比前朝莫宣卿出色不少,是吧?” 带着酸意的进士撇开视线,不欲多说。 即便知道,但也不想嘴上承认。 晟王早就订了雅间,把宋欢带来,这种热闹他经常凑,今年非常特别,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手下还有两个进士亲人在队伍里面,所以他对今年游街的参与感特别浓。 晟王的小厮陆尝在窗边张望,不过片刻就激动道:“王爷,王爷,快来了。” 晟王手里装逼的折扇瞬间被合上。 晟王起身,看着走神的宋欢说道:“赶紧的。” 宋欢连忙回神跟着过去。 陆尝连忙把桌上被遗忘的鲜花篮子给拿上。 宋欢伸头看去,就看到刚刚拐弯过来的队伍,在队伍最前面的三个人中,就有两个人是她认识的。 宋欢精神为之一震。 晟王张望了片刻后,激动地问向宋欢:“你兄弟是哪两个?” 宋欢指了指最前面,“最好看的那两个。” 晟王顺着宋欢所指的方向看去,这位置可不就是状元、探花? 晟王看着身边容色出众的宋欢,又看着那两个姿貌闲适的两个男子。 晟王突然觉得自己这个属下很牛逼。 一门双进士,不是状元,就是探花, 想着这么厉害的手下以后就不是自己的手下了,就有点失落。 “王爷,到了到了,快快快,撒不撒啊?” 陆尝只记住自己要提醒撒花的任务。 晟王思绪被打断,瞬间回神,说道:“撒,怎么不撒?!宋欢!上!” 宋欢,“……” 为什么她听出了“大黄,上!”的感觉? 宋欢把想法抛开,嘴角上扬,动作轻柔而不失内劲地把手里抓握的花直接撒了出去,一朵朵盛开的花在空中打旋,它们不同于其他花朵的降落方式瞬间吸引了众人的主意,四周突然加大了起哄声,让进士们不约而同看向花下来的方向。 阿弟和傅渊之一见是宋欢撒的,直接就伸手把花接过来。 阿弟这会儿也不端着了,直接用接着花的右手对着宋欢在空中左右摇摆挥了挥,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宋欢看出他表达的意思了,眼底满是欣慰。 终于长大了。 其他人看着状元郎和探花郎的动作,不约而同看着宋欢方向。 是什么人能够得到这两个新科进士的特殊对待? 有个别大臣认出了晟王,心下不免猜测:这两个新科进士同晟王有着什么关系? 而那些闺中女子则在猜测宋欢与这两个新科进士有什么关系。 脑子里只有情情爱爱的小姐们的想法自然也是往情爱方面想。 一时之间,宋欢收到了许多隐隐含着敌意的注视。 宋欢:“……” 宋欢与傅渊之对视了一眼,傅渊之这次不同于之前在宋欢前表现的模样,气质拿捏的妥妥的,只见他眼底溢出笑意,明眸若繁星,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接住的花簪在头上。 这动作,是在向众人宣誓。 宋欢被傅渊之坦荡的动作给逗笑了。 她还没见过这么上赶着告诉别人自己“名花有主”的。 而那些看上傅渊之的女子更加把宋欢视若敌人,眼里不失嫉妒,当然也有人觉得两人挺配的。 拎的清的,知道宋欢身边是晟王的,自然不敢轻举妄动。 而不知道的则派人去查探宋欢到底是何身份。 因为探花郎这一插曲,让不少心里觉得惋惜的女子把目光转向了最前方的状元郎。 阿弟浑身一抖,总觉得脊背有些寒。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很简单很快乐同志投的月票~ 比心心~ 第二百二十章回家 队伍渐渐走远。 晟王见宋欢一直没下来过的笑容,说道:“走,跟本王回府。” 宋欢没想太多就跟了上去。 今天还没到下班时间呢。 回到了晟王府,宋欢就被晟王叫进了书房。 宋欢说道:“王爷,您有何吩咐?” 晟王用折扇指了指另一侧的桌子上,说道:“那是本王准备好给你兄弟的贺礼,就不派人亲自登门了。” 晟王心里是个明白人,不学无术就要有不学无术的样子。 虽说宋欢是他的手下,送个贺礼也没什么,但是宋欢兄弟考得太好了,为防止有心人以此作伐,晟王想着还是让宋欢直接带回去比较好。 宋欢没有拒绝,直接说了感谢的话。 晟王问道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 这个问题宋欢早就想过,说道:“我没想过他们能考得这么好,所以我还是想,能尽快离开就尽快吧。” 晟王点头。 他知道了宋欢兄弟的成绩后,也是被吓了一跳,也觉得宋欢尽快离开比较好。 今天她兄弟进士及第的名声传扬整个京城,明天宋欢在他府邸做护卫的事情就能给扒出来。 晟王虽然很舍不得宋欢这个能干又厉害的护卫,但是为了他今后的平静日子只能让她离开了。 “这一段日子也多亏你的出力,虽说本王给你发工钱,但是好歹是主仆一场,也算是有些情谊在里头,这是本王给你的,你收好了,明日你就可以不用来了。” 宋欢虽然觉得他们仅是雇佣关系,但是在晟王看来,他们就是属于主仆关系。 宋欢没想到要走了还能收到一份员工礼,“王爷,属下是一直感激您的。” 若是没有他,她们也不一定能挨到这个时候。 物价上涨得厉害,若是没有在王府工作,不仅有工钱还可以隔三差五拿到赏钱和厨娘姐姐给的吃食,否则她们早就得断粮了。 到那个时候,宋欢也拦不住阿弟和傅渊之出去抄书。 阿弟和傅渊之的成绩或许就不是现在的这个成绩了。 晟王摆摆手,这个他还是分得清,“各取所需罢了,你走吧。” “对了。你在我身边这么久,你也能稍微窥见朝廷现在的情况,你兄弟的婚事最好不要太早定下。” 若是站队站错了,好前途就没了。 宋欢真心实意地再次感谢。 晟王原本可以不用提醒,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提醒了。 “王爷,我离开了之后是否还需要另外找人替上?我知道可以去哪里找到你厉害的人帮忙。” 宋欢知道京城有个生意下处,到那里问一问,或许可以找到比自己还要厉害的江湖人。 晟王摆摆手,“不了。” 那件事被爆出来,对项太后也不过是名声有碍,影响不了她的地位。 如今流言已经被压下。 她对晟王的必杀之心虽然还有,但是已经被另外更重要的事情转移了注意力。 武安侯如今已与项家对立。 这帮新进的进士一旦踏入朝廷,肯定会把朝廷大换血一次。 项家之前收买的人或许就会被换下来。 虽然这些人刚进朝廷的官职不会高,但是只要运作得当,几年之内也有个好去处。 项家若要稳固自家的地位,就必须趁现在拉拢人。 其实项太后也不得不先放下杀晟王的心,之前刺杀晟王,都是项家在外找的江湖人。 如今项家需要用大量地金银去收买人心,若是把银钱用在雇佣身手厉害的人去刺杀晟王下切没得结果,不如先去收买人心,为项家的以后铺路。 如今太后之事已成定局,杀晟王除了报复,并不能有什么实际利益收获。 即便太后想,太后的兄弟也不愿意了。 宋欢回到了宋家,门口挤满了人。 平日里不来往的邻居,还有嚷着涨价的房东都过来了。 宋欢不得已,直接绕后从侧面翻墙进去,挡住了正被缠得脱不开身的阿弟和傅渊之,之前没有想到他俩能考到这么好的成绩,家里也没准备多少喜钱。 宋欢刚刚才从钱庄兑换了一背篓的铜钱,她直接把背上的小背篓拿下来,从里面抓上一把铜钱撒了出去。 前一息差点被挤坏的门终于得到了解放。 宋欢又丢了两爪子,对着正在地上捡喜钱的众人说了几句喜庆的好话后,又说今天的状元爷和探花郎累了,要先休息了,有什么之后再说,然后干脆利落地就把门关上。 傅渊之和阿弟这时也得以喘气。 三人直接进屋,宋欢把晟王给的贺礼放在了桌上。 “没想到啊,你们俩还真会给人制造惊喜。” “阿姐,阿弟厉不厉害!”阿弟直接邀表扬。 宋欢比出大拇指,笑得合不拢嘴,说道:“阿弟就是最棒的,阿姐怎么也没想到,我们家居然出了个状元郎!” 宋欢直接上手捏了捏阿弟的脸颊,自从阿弟个子慢慢拔高,大家又在外游学,宋欢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对阿弟做过这么亲昵的动作了。 阿弟面上一红,没有抵抗。 今天日子特殊,就不讲究那么多了。 傅渊之在旁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欣喜的姐弟俩。 这时,门外传来了声音:“请问这是宋状元和傅探花的家吗?” 三人到门口,一个穿着富贵的人身边跟着常随,常随手里捧着用红绸包装好的贺礼。 对方行了礼说道:“状元爷、探花郎,小的是钱府的管家,特地前来送贺礼的。” 这人来了后,陆陆续续又来了很多人,皆是京城里的大富人家。 这一开头,仿佛放了闸,宋家热闹得不行。 由于状元及第后十余年间便可成为朝廷重臣,不仅荣耀至极,更会平步青云,前途无量 因此,宋家这一段日子说是门庭若市也不为过。 在天启朝,状元及第者也享有殊遇。 发榜之后,其他进士要按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所得等第的数字,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官,而“三鼎甲”之状元、榜眼、探花则在发榜后立即授官,而状元更直接授翰林院修撰,可以说是一步登天。 二十五日当天,傅渊之和阿弟到礼部参加恩荣宴。 读卷官从内阁大学士以下,收卷官从翰林科部以下,监试御史及巡缉供给各种官员都参加了宴会, 宋忆作为状元单人一席,榜眼、探花二人一席,诸位进士四人一席,银制杯盘,果品食物四十多种,都是奇珍异味,极尽天厨之馔。 “皇帝”亲赐御酒,三鼎甲用金碗饮之,根据酒量,一醉方休。 赴宴进士又每人送宫花一枝,小绢牌一面,上书“恩荣宴”三字。 状元待遇更厚:使用银牌。 在五月初二那一天,又赐给袍帽:其中水晶金顶凉帽一顶,镶蟒石的青色朝衣一件,玳瑁银带一条,和包牙筒及刀子一应齐全,马靴一双。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一章傅婉蓉(二合一) 按照天启朝的规矩,一甲三名在传胪唱名后便直接授予官职。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 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翰林院是朝廷中主管文书著作的官衙,职掌修国史、编辑奏章、进讲经书,以及草拟诏谕、制诰等文章,是高级的文字笔墨工作,其地位下连百官,上可通天,不容忽视。 登第的第二甲、第三甲进士不是马上授给官职,还要参加一次朝考。 朝考一般在唱名后第三天举行,地点在保和殿,这种考试主要是考选庶吉士。 其制度源于前朝,采取经书“庶常吉士”之义,因而有庶士之称。 一开始庶吉士由内阁自选,或者由礼部选送,或者另外命题考试选取,并无定制。 直至二百年前通过大臣谏言改变了方式,让新科进士抄录自己平日所作之文呈送礼部,转交翰林院考订,从中选择优秀之人,吏部、礼部同内阁大臣一起到东阁再出题考试。 此后有时并不考选,考选时便按此种办法进行。 当朝考选庶吉士的方法同前朝大体相同,没有一定数额限制,而且每科进士都选。 庶吉士的选用方法是:把复试、殿试、朝考等第高下合起来进行统计,而这里边又以朝考为重,复试、殿试、朝考中等第高者则选为庶吉士。 不过录取、分配之时,受到各分省的限制,统计之时不能不留有伸缩的余地。 因为复试、殿试、朝考都弥封试卷,不分省分,而阅卷之人都是凭文去取,各省文风高下有别,水平不一致,文风较优的省自然居前者为多。 由此,各省选取庶吉士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选取。 除殿二甲和复试、朝考都是一等的必须录取之外,在文化发达、考生普遍水平较优的省分要求就高一些,而文化相对落后,考生水平相对说来比较低的省分要求就要降低一些。 新科进士经过朝考之后,开始授官:名列前茅的用作庶吉士,等第次之则分别授以主事、中书、知县三类官职。 全班进士都由翰林院带领、引见,用珠笔画了圈的便选为庶吉士。 画尖的分别用做主事和内阁中书。 画点的一般到各分省用做知县。 如果在殿试朝考中文字出现谬误,或考场犯规的则以知县归班,不安排给分省。 总之,只要登进士第,在天启朝便有较好的仕途经济,即使不做高官,社会地位也比较显赫,甚至不愿做官的,也有很高的身价,各级官吏都不敢轻视。 这次的状元和探花都是从一个文风不盛,水平不高的地区录取的,这让京城那些自认为优越的监生和贡生心有不平。 章府 “公子,表少爷来了。”小厮禀报道。 案桌上的男子一身上好的月白色衣衫,头戴方巾,抬起头,菱角分明的脸庞犹如雕刻般,他只点头,说道:“让他进来吧。” 被叫做表少爷的名为黄楚颉,此事他一脸不悦快步走了进来,泄愤一般坐下。 “你又怎么了?”章公子名为章靳斋,他放下笔,看着对面的黄楚颉开口问道。 黄楚颉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武安侯怎么想的!我们这么多监生竟比不过两个不知从哪个旮旯冒出来的。” 章靳斋皱眉,低斥道:“不可乱语!” 黄楚颉委屈道:“本来就是!” 章靳斋说道:“这次的录取与以往录取的性质不一样,是从策论的可行性出发。既然你不行,只能说你的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并不切合百姓。” 没有投武安侯所好。 黄楚颉没敢多说什么。 他收到消息。 原本他的卷子已经进了前十,能有进一甲的机会。 就是因为武安侯这么一遭,弄得他们好些人得的名次比预计的还要差很多。 二甲二十三名。 他如何能甘心?! 黄楚颉突然想起一件事情说道:“表兄,表嫂是不是阳江府的?” 章靳斋听黄楚颉这么一问,点了点头。 黄楚颉身子往前倾,问道:“探花郎姓傅,是不是和表嫂有关系?” 章靳斋一听,问道:“探花郎是阳江府大榕树村人?” 黄楚颉有些记不清道:“我就记得是一个大什么树村,反正是有个树,而且,巧合的是他也姓傅,叫傅传林。” 章靳斋敛眉,若有所思。 傅传林。 他大舅子就叫傅学林。 这两个人,或许还真是有他不知道的渊源在其中。 黄楚颉沉不住气道:“表兄这你还有什么好想的?把表嫂叫来问一下不就行了?” 章靳斋见此也就让下人去唤人。 下人不一会儿就回来了。 还不待下人禀报,黄楚颉问道:“表嫂人呢?” 下人这才说道:“少夫人同夫人一起去城外烧香了。” 章靳斋这才想起来,昨晚夫人同他说过。 黄楚颉:“……” 章靳斋说道:“既然如此,等夫人回来了我再问问她。” 黄楚颉点头。 也只能这样了,难道他还跑去城外把人给拉回来不成? 章靳斋如今官职为太常主簿,为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员,正七品。 章靳斋父亲为正五品寺丞,他走的是子承父业的路子。 原本他应该离开京城去做知县的,不过,品阶都为正七品,京官自然比外放更好。 云居寺 “寺在云表,仅通鸟道……, 山腰常有白云萦绕……” 故称“云居寺”。 云居寺山门前有杖引河绕寺而过,河水潺潺,四季涌流,似带如练。 河东为白带山,两山相望,一水分流,自然环境十分优美。 河下游不远,有一座用条石砌垒的石桥,桥上有雕龙盘卧,此桥称之为“款龙桥”,每当丰水季节,河水涌涨,从桥洞摇头摆尾钻出,实为一大奇异景观。 傅婉蓉烧了香出来,手不自觉地抚在肚子上。 眼底是化不开的焦急和苦恼。 她嫁进章家已快三年,如今还未有子嗣,不说母亲着急,她自己也着急。 傅婉蓉见夫人出来后连忙过去搀扶,章夫人撇了傅婉蓉一眼后最终还是没说话。 她一开始就不同意这门亲事。 她不想让儿子娶了这个“上了年纪”的姑娘,若不是她有个好兄长,而她的兄长又娶了范家的女儿,也勉强算是门当户对后,再在儿子的坚持下,她这才不得不答应。 如今她真是后悔,果然,这“上了年纪”的姑娘就是不好生养。 因为生活在村里,身子亏空得厉害,这让原本就子嗣不旺的章家可如何是好?! 章夫人一想这个就来气,她都同儿媳拜了多少次观音了,什么用都没有!现在她都懒得开口了。 傅婉蓉颔首低眉,因为没有子嗣的原因,她在章家是委曲求全,事事顺从,什么都要求做到尽善尽美不留话柄才好。 若说傅婉蓉还未出嫁之前吃得差那倒不至于差多少,偶尔还是能吃上专门给傅学林炖的鸡汤的,只是相较官宦人家隔三差五这补补那补补的肯定有很大的差距。 一路无话,回到章府,傅婉蓉服侍了章夫人吃过晚膳后这才得了片刻休息。 “公子。”门外传来丫鬟的声音。 傅婉蓉连忙把手贴在发髻上,看着身旁的丫鬟,神情有些紧张问道:“乱吗?” 丫鬟摇头,只帮傅婉蓉重新扶了扶有些歪了的发簪。 待丫鬟弄好了,章靳斋也进来了。 傅婉蓉撑着疲惫的身子上前行礼。 章靳斋虚扶了她一把,说道:“今日可顺利?” 傅婉蓉帮章靳斋宽衣,同时扬起笑容,说道:“如今难民已经安置在城西,不影响出行,一路还算顺利。” 章靳斋点头,握着傅婉蓉细小的手腕,有些心疼地说道:“看你又消瘦了些,我同母亲说说,让你休息一段时日,你就是太累太要强了。” 傅婉蓉连忙摇头:“母亲把中馈交给妾身,正是看重妾身,夫君可不要伤了母亲的心。夫君不用担心,只是近日食不终味,过段日子就好了。” 章靳斋见傅婉蓉坚持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说道:“既然食欲不振就让大夫来瞧瞧,别傻傻地忍着。” 傅婉蓉心里甜蜜,她忍不住露出笑容,夫君这么说,再辛苦她也觉值得,温言嗯了一声:“听夫君的~” 章靳斋接过傅婉蓉递过来的温水,喝了一口,这才直奔主题问道:“今年的状元郎和探花郎你可认识?” 傅婉蓉闻言眸底神色一僵,随即摇头,说道:“最近妾身一直在忙,没怎么留心,夫君为何这么问?” 章靳斋把傅婉蓉的异色收入眼底,仿若未察觉,说道:“今年的状元郎和探花郎同你皆是阳江府人,且探花郎叫傅传林,而大舅子叫傅学林,这不会是名字碰巧相似吧?” 傅婉蓉抿唇,说道:“妾身有一位堂兄也名为傅传林,不过我们已有好几年不见,他一直未曾回家,夫君也知妾身家之前的情况,堂兄比妾身家更糟糕,许久不知他下落,家里人都以为他……,如今出现一个同名同姓的人,妾身没见过他,也不敢妄下断言。” 这就是说她的堂兄估计没有钱支撑他赶考进京。 其实进京赶考是可以同朝廷报销路费的,只是恰巧碰上皇权更迭,天灾降临,今年的路费到现在还没得报销。 章靳斋看着有些紧张地傅婉蓉,没再继续追问下去,只说道:“你这么说也不无道理,这事暂且放下。” 章靳斋一把拉过傅婉蓉的手,说道:“最近妹妹同我说你看上了一匹缎子,为何不买?” 傅婉蓉听言心下舒了口气,庆幸夫君没再追问,听到后面又面色微红,说道:“那颜色太艳了,我这年纪……” 章靳斋大拇指摩挲着手里的柔荑,又捏了捏她的鼻子,说道:“瞎说,若是夫人把发髻放下来,说你二八年纪都说大了。” 傅婉蓉嗔了一眼章靳斋,声音绵柔:“油腔滑调!妾身去看看香汤好了没。” 章靳斋见傅婉蓉身影离开后,上扬地眉眼缓缓归于平淡。 傅传林十有八九就是婉蓉嘴里那个不知下落的堂兄。 不过,看婉蓉一副不愿意提起的模样,这其中怕是还有些他不知道的事情在其中。 如今大舅子远在聊城做知县,去信问怕是也问不出什么。 章靳斋揉了揉额头,这事只能暂且搁下,有机会他得去会一会这个探花郎。 出了房门的傅婉蓉紧绷的身子一松,她深呼吸。 宋忆、傅传林。 怎么这么巧,都是她知道的名字。 她不敢相信,可是世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两个人同时出现,且名字还一模一样。 那肯定就是她知道的那个宋忆和傅传林了。 状元! 探花! 傅婉蓉只觉得命运造化弄人。 兄长当年也不过二甲六十三名。 母亲当年做的事她知道,她还,还曾欺负过傅传林,若是傅传林记仇怎么办? 兄长母亲皆不在京城,独留她一个人,而且,夫君已经有所怀疑,夫君若是遇上了傅传林呢? 知道自己曾经那样对待过堂兄,他,还会喜爱自己吗? 傅婉蓉只觉得那颗被章靳斋温暖的心瞬间就凉了下来。 她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即便婆婆对门不当户不对的自己心怀不满,对自己不能为章家开枝散叶而有介怀,可只要有夫君,她就觉得这一切都不算什么。 若是她命中注定无子,她愿意给夫君纳妾,只要夫君还一如既往地爱她。 傅婉蓉捏紧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掌心的肉里,她仿若没察觉疼一般。 她得找个机会去看一看,这人究竟是不是他。 即便到了现在,只要没见到真人,傅婉蓉还是心存侥幸,只希望对方是同名同姓之人。 …… 傅渊之和阿弟已经开始上任。 翰林院并没有实权,不是实权官职,不参与机密大事的决策,只是在皇帝需要的时候,才叫来提供参考意见。 武安侯因为有很多不懂,可以说傅渊之和阿弟上班见到最多的人就是武安侯。 两个啥都不懂的人按理说不应该这么快就能见到武安侯,可武安侯不是规矩人,不懂就多看多听就好了,又不是蠢人。 那天说道游学,他事后了解到了,这两个人他有印象。 把风王敛财的清风寨给捣毁了还能平安无事的继续游学。 到了江宁府还能安然无恙从已经被包围的风池书院脱身离开。 怎么看这俩书生就不止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武安侯已经迫不及待看那帮老东西栽跟头了。 武安侯感叹:好在风王已死,否则这俩可不是现在这么风光的样子咯! 傅渊之和阿弟被武安侯那别有深意的眼神看得心里怪怪的,毛毛的。 阿弟强自镇定,不怕不怕,还有傅大哥呢! 这时,在宫外的宋欢突然就闲了下来。 最近被那些富户送礼,里面有不少是送金子银子的,估计提前了解了咱们状元爷和探花郎的经济情况,直送进人的心窝子了。 如今她们还在老地方租着,这么租着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房子…… 房子!!! 宋欢腾地一下从床上翻了起来,如今京城经历了一场天灾,又加上经济萎靡,她是不是可以去看看房子价格?看看能不能趁机买房了?! 状元和探花总不能一直租房子吧? 宋欢只觉得自己又得忙起来了,拾掇拾掇,她直接就离开家直奔牙行。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比心心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二章楼务店(二合一) 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非熏戚世家,居无隙地。 在京城,一套豪宅需要上万两,而一户普通人家的住房也需要一千三百两左右才能买下。 宋欢听到这个价格的时候,觉得自己真是把房价想得太理所当然了。 而宋欢不知道的是,这个时期的房价还算低的,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京城房价飙升,豪宅少说也得数十万两。 折合为人民币至少是5000万以上,普通住房也跟着水涨船高。 如今京城的普通百姓每月的收入只有三至五两,买房对他们可以说是遥遥无期。 就是京城的大官努力一生,也未必买得起自己的房屋。 这里指的纯俸禄。 而造成宋朝房子这么贵的原因主要有京城地段好、供需不平衡两个方面的原因。 天佑朝因为先帝后期沉溺享受不对朝世关注的原因,这使得特地职位的官员从商人手中得了不少好处。 他们不加限制地使商品、使得经济自由蓬勃发展。 建安郡的茶叶也是其中之一。 正因如此,反而极大地促进了天佑朝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京城逐渐成为经济、政治发展的中心区域。 如此好的地段再加上是发展中心,这便使得京城的房价不断上涨,就连很多朝廷官员也买不起,或者说只能买得起小户型的院子。 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满足需要,提高土地的使用率,面积较小的房屋成为了大多数人的选择。 也就逐渐出现了官员居无定所而只能租房和普通百姓“蜗居”的现象。 也正是因为京城的地段十分好,越来越多的人口都从各个地方涌入到京城中。 正如:“甲第星罗,比屋鳞次,坊无宽巷,市不通骑”,这便是形容京城的人口密集程度。 而相比于连年增加的人口总数,京城的土地是有限的,京城的建设速度也逐渐落后,这在很大程度上给居住带来了压力,最终使得住房供需不平衡,房价不断上涨。 京城不仅房价上涨,就连衍生出来的租赁市场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随着民众的不断涌入,百姓没地方住就只能租房子,他们的选择有两种: 一是民租房,二是公租房。 宋欢他们租住的就是民租房。 公租房不像现代,是给贫困户住的(实际上住进去的多数还是……),而在这个时代,在京城,没有关系都住不进去。 在京城,主户便是百姓对有房一族的称呼,也就是房东,在这里被叫做“掠房钱人”。 而另一个称呼“坊郭客户”则指的是那些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在城里买不起房子的平民,只能靠租房子。 所以宋欢听了牙人的介绍后这才知道,原来京城已经出现了楼店务这种专门管理公租房的政府单位。 楼店务对于公租房有经营权。 主要就负责三件事:公房租赁、管理、维修。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或是住到京城郊外的房子中。 但是,百姓没有想到的是,房租也由于供需的不平衡而不断在飙升着。 宋欢之前到京城的时候正赶上赶考高峰期,自觉租赁这么多这么贵是正常的,虽然听房东唠叨了一嘴,宋欢只以为那是对方讨价还价的借口,她还真没往这方面想,如今深入了解了才知道,原来这随处可见的租房现象,真是没在开玩笑。 宋欢没想到,出来科技不发达,其实很多现象和上辈子没差多少。 在天佑朝之前的帝王,往往都会给来京赴任的官员赐予府邸居住,但是到了天佑朝时期,由于朝廷无法承担庞大的官员群体,只能对一些立了大功的官员赐予宅院。 因此,这就出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多数官员们需要自己解决住房问题。 与此同时,天佑朝前期制定了特殊的官员制度,即短期的官员聘任制度。 这一制度的出现又使得官员不需要买房,或是不需要买大房子。 官员制度中对于官员的任期是这样规定的:京城官员和地方官员都是三年一换,相对来说比较短,并且朝廷的法令又规定官员不需要携带家属。 规定是这么规定,其实有需求的还是会拖家带口,就如傅学林。 因此,多数来京城赴任的官员往往都会轻装上阵,不会携带大部分的家当,如此官员也不会去置办房产,租房对于官员们来说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这些官员仅限于京城外地户籍。 章靳斋就属于京城户口,再加上本就是官二代,在京城也是有房一族。 他家的府邸虽说不是很大,但也是个小二进院子,够一家人住了。 且地段也不错。 京城也是由于地段好和市场的供需不平衡,使得京城的房租也是非常昂贵。 并且,租房的价格又是由租房的大小所决定的,而官员每年的俸禄对于租住大宅院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朝廷的官员们往往会选择小一点的房子蜗居。 此外,当时的朝廷虽然负担不起房产的赐予,但是朝廷会鼓励租房,并且专门设置了为官员提供租借廉租房的租房机构。 所以说,楼店务手里的廉租房其实优先于官员,有多余的才会给跟官员有些亲戚关系等等的。 这些廉租房的出现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建立了布局相同并且面积较小、适合一个人居住的房屋。 因此,朝廷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官员租房子蜗居的风气。 天佑朝开国先祖十分注重人才,天佑朝和天启朝皆是蒙先祖的余荫。 先祖对科举考试进行大力改革,打破了传统世家大族对于选拔官员的垄断,开创了科举考试制度的新纪元,如今的科举就是沿袭前朝的制度。 它的出现直接使科举制度得到了完善,并达到鼎峰,且有效遏制了朝廷的腐败之风,为选拔人才提供了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公平公正的平台。 朝廷除了增加科举考试最终录取的名额以外,还会增加考试的次数,让更多人可以有机会进入京城。 而正是这每三年举行的科举考试,给京城带来了很大的人流量,使得考生必然要带着随从等人在京城停留数十日,正如书中记载的:天佑元年,诸道进士赴省试者几万人,这便是感慨科举考试带来的人流量之多。 但是,对于庞大的人流量,京城的土地有限,住房也有限,物价连年攀升,可想而知,今年的天灾,物价的暴增,死了多少人百姓,破家了多少! 而对于大多数是贫苦人家出身的考生来说,这次的天灾无异于断了他们的活路。 又有多少贫苦书生冻死在路上,饿死在了街角。 而像宋欢她们这种经济情况的,相比于买房,往往也会选择租房,而相比于大房子,更又会选面积较小的房屋,这样会更便宜,更能缓解经济压力。 随着经济发展,科举考试的考生很快便成为了蜗居一族。 天佑朝重文轻武的政策不仅使得考生主动选择蜗居,还吸引很多有房屋府邸的官员主动将自己多余的房产进行出租。 有个别官员会在留出自己的空间后,将剩余的空间尽可能压缩,划分出一人或者几人居住的面积来进行出租,对象一般就是给考生。 如此,官员也能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 由上至下的这种租赁景象出现,极大地刺激了租赁业的快速发展。 正如在《续资治通鉴长篇》中所记载的,赵普“广第宅,营邸店”,这便是形容官员出租房屋给考生的行为。 因此,朝廷对于科举制度的改革给京城带来了巨大的人流量,而考生的短暂性停留也使得蜗居成为了京城的一种潮流。 武安侯对于商业的发展是十分支持的。 因为武安侯想要快速恢复经济,对待商人的政策放松了不少,这便使得之后很长一段时期,在京城商品经济能够得以繁荣发展。 武安侯的动作动了不少官员的蛋糕。 这帮人有看不惯武安侯的,有的慢慢靠近项家,有的则暗地里投了璟王。 璟王对于投靠过来的人皆不拒绝。 黄石公曰:“使智,使勇,使贪,使愚。智者乐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贪者决取其利,愚者不爱其死。因其至情而用之,此军之微权也。” 这话的意思就是,“岂用有智、有勇气、甚至贪财、愚钝等各种各样的人,有智谋的人喜欢争相立功,有勇气的人喜欢舒展志向,贪财的人想追求自己的利益,愚钝的人能够勇于牺牲。根据他们每个人的特点来使用他们,这就是用兵时最微妙的权谋。” 人没有无用的,只看你会不会用而已。 话又说回来。 京城作为整个国家的都城和经济中心,相比其他地方来说,自然会有着更多的商机。 因此大量的商人和旅客都纷纷涌入京城中,对居住产生了很大的压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京城内外的家庭条件较为优越的人都投身于房地产市场,盛行着“蜗居”的风气。 为了满足更大的流动性,无论是在京城的较为繁华的街道,还是在穷乡僻壤,大量的旅馆和可以用来租赁的房屋连年增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租赁产业的发展,推动着更多的人加入到蜗居行列中。 与此同时,作为从外地涌入京城的商人,本身就有着敏锐的嗅觉和很强的逐利性,因此,他们来到京城后,往往会选择租住小房子,选择蜗居来减少成本的开销,缓解生活的压力,进而获得更大的利润。 宋欢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商人货郎,陡然生出久违的熟悉,这不就是“X漂”一族? 阿弟即便考上状元了,她们的压力依然不小。 阿弟的未来,表现好可能一直在京城做京官,表现不好可能就是被外放到基层积累经验。 宋欢从牙行里走出来,精神有些颓靡,之前因为阿弟和傅渊之金榜题名而升起的欣喜又被冲散了不少。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宋欢又想到那个廉租房。 阿弟和傅渊之或许可以去申请,到时候她们就可以不用租现在这个小院子了。 因为有傅渊之和阿弟为这个院子增加了好名声,给房东增加了噱头,房东在那以后就没有给她们涨价,但是价格依然很高,宋欢觉得等廉租房下来后,她们就可以省下好一笔银子。 之前她不知道京城已经有管理廉租房的楼务店这个机构了,若是这个机构能够由政府出面在其他府城也普及,就能够缓解大部分百姓的经济压力。 不过,想归想,宋欢觉得可施行的难度有些大。 像她曾经那个年代都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是五保户贫困户住进去,更不用说现在了。 没有更好的监察机制出现之前,这些不过是给某些人行方便而已。 真正收益的也不是真正迫切需要解决难题的百姓。 宋欢一边走着一边神游。 走着走着,宋欢突然撞上了一个人,宋欢侧头刚想说对不起,熟悉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你不是?!宋欢姑娘!” 宋欢见对方认识自己,一瞧过去,还真是认识的。 “小药?怎么是你?你们来京了?”宋欢脱口问出。 小药点头,“没想到还真碰上了你。” 宋欢一笑,问道:“齐小姐呢?” 小药指了指不远处的马车,又举起手里的吃食,说道:“在那儿,我来给小姐买吃食。” 宋欢微笑说道:“那我过去打声招呼?” 既然遇见了,不过去打声招呼也不行。 小药点头,说道:“过去吧,小姐一路上还念叨着你呢!” 宋欢当初原以为只是齐元桑的一句玩笑话,没想到还真在京城碰见了。 坐在车里百无聊赖的齐元桑就见到车帘被撩开,露出一个熟悉的脑袋。 齐元桑恹恹欲睡的神情在看到宋欢就瞬间精神,惊喜道:“宋欢?!” 宋欢看着如小白兔的齐元桑,“……” 上次见面让她印象太深刻了,这披着兔皮的小狐狸让她一时之间不知该作出如何反应。 齐元桑来了精神可不管宋欢的纠结,直接让宋欢上车,问道:“你现在住在哪儿?你还会在京城待多久?你兄长弟弟真厉害啊,我都听说了,一个状元一个探花。” 宋欢谦虚说道:“侥幸侥幸。” 宋欢接着又把自己目前住的地址说了出来。 宋欢反问道:“你们怎么来京城里?来多久了?” 齐元桑说道:“回京赴任,就回来了,三天前回的京。” 其实此行的目的不仅是父亲回京赴任,主要还是因为她的婚事。 不过,这没必要说,齐元桑也不想多说。 她不是很喜欢京城,在这里不自由,还处处受限制,如今出府都只能待在车厢里,透过缝隙看看车外的风景,真是憋屈。 想到未来她都会生活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环境,齐元桑又只剩下了气闷。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随风、刘小程同志的月票~ 比心心 5.7的更新晚一些哈,不确定是中午还是晚上,嘿嘿,见谅哈~ 第二百二十三章上值 宋欢同齐元桑分开后就直接回了家。 这会儿阿弟和傅渊之已经下值了。 宋欢见此就把廉租房的事提了一下,阿弟就说道:“阿姐,我和傅大哥已经在申请了,应该很快就能搬进去了。” 原本还想等到手后直接给阿姐一个惊喜。 不过,这也不是买房,算不上惊不惊喜。 宋欢转过身子,问道:“价格如何?” 阿弟咽下嘴里的饭菜,说道:“比这里便宜一半有余呢。” 宋欢感叹:“还算有优待。” 阿弟嘿嘿一笑。 傅渊之给宋欢夹了一夹菜,说道:“这事我来安排,你好好休息。” 阿弟听着也连忙点头附和,“是啊,阿姐,这事儿你不用担心了,包在我和傅大哥身上!” 宋欢一笑,“那我可就等着你们的好消息啦!” 最近因为宋家经济回暖,这个小家的伙食又跟上来了一些,不用吃水多米少的汤水了。 三人的面色也逐渐红润光泽起来。 傅渊之和阿弟如今是早上卯时上值,寅时下值,中午自己解决,一般是自己早上带饭去吃的。 前朝是有工作餐的,叫“廊餐”。 后来因为吃饭的官员太多,朝廷财政在这一板块上捉襟见肘,又不得不逐渐废除了它。 傅渊之坐在案桌上正在完成今天的工作。 这时,一个人门口抱着一摞书有些吃力地走了进来。 只见他绕过其他人的案桌,直直往奔着傅渊之这边过来,他把手中的一摞书籍嘭地一声,放在了傅渊之的面前。 因为震动,把傅渊之刚刚写上的字给撩歪了。 傅渊之看着歪了的字有一会儿,这才抬头看向来人。 来人是李检讨,浓眉小眼睛,蓄须,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 李检讨是从七品,比傅渊之要低一个品级。 检讨这个位置是庶吉士要在三年后的考试中合格才能得到的,成绩优异则授予翰林院检讨,其余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以知县优先委用。 庶吉士是没有品阶的,翰林院中没有定员,多数都在打给其他官员打下手。 李检讨说道:“这是刚才范侍读交代的,让傅编修你今天做完。” 傅渊之看着摞有一尺多高的书籍挑了挑眉,说道:“这不属于我的职责范围。” 李检讨耸肩,说道:“我只是个传话的,你有什么意见可以去跟范侍读说。” 说罢,李检讨就走了。 心里暗骂一声:嗤,一个探花而已,有什么可豪横的。 这一届进来的三鼎甲,除了榜眼,傅渊之这个探花和阿弟这个状元都隐隐感觉到其他人在排斥他们。 这是不爽他们一个从旮旯里冒出来的人,居然得到了比他们还高的名次。 其他官员皆认为傅渊之和宋子恪是走了狗屎运,碰上了不通文墨的武安侯,侥幸得来的排名。 对面一个人见此,状似好意劝慰道:“我们啊都是这么过来的,范侍读也是在锻炼你,这对你以后有好处。你们编修三年后有个考核,若是想留在京城做京官,你就得做得好。 如果这三年表现不好、不突出,那就可能会被下放到地方去做知县一类的地方官。” 傅渊之眼神一闪,下放到地方做知县…… 要宋欢来说,其实从基层做起,也是锻炼的机会,积累点社会经验,也未必是坏事。 当然,这仅限于有抱负想做出一翻成绩,真正一心为民的官员。 那些想升官发财的人自然不关心这点,对于他们而言留在京城反倒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之前出现雀门谋害官员顶替上任的事情,也让许多被下放去做知县的人心下恐惧。 京城的标行因此大肆招收打手护卫,宋欢之前进不去,是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那会儿已经招满了,多数打手都已经跟着被下派的知县前行了。 那会儿再加上天灾,标行即便知道宋欢武功不错,但是对他们来说也已经没用了,除非到三年考核的时候,那会儿大批官员被下放,他们知道有宋欢这号人物,肯定不会就这么放过。 傅渊之对对方的话并不理会。 那人自觉一心劝慰后辈的话被喂了狗,暗骂一句不识好歹后直接去另一侧找别的官员去了。 傅渊之瞥了眼那摞书,不属于他的工作他是不会做的,不过这么直接跟正六品官员对上,吃亏的只是他自己。 傅渊之眸光一闪,随即勾唇一笑。 快到午时,阿弟来找傅渊之吃午食,阿弟最近找到了个好地方,没人,他们俩最近都是在这里吃午食。 阿弟把食盒打开,里面有宋欢做的凉拌手撕鸡,微辣又不需要加热,吃冷的味道也很好,而且放了这么久,鸡肉被酱汁腌得更加入味,而被剩下的骨架如今还留在家里炖鸡汤呢。 这道菜之前在大榕树村的时候,宋欢偶尔也会做,只是去游学后就做得少了。 如今宋欢闲了下来,想着他们去上班又不能烧火热菜,还不如直接吃凉拌菜来的舒服、爽口,胃口也更好。 宋欢还在里面拌了一些嫩青菜,青菜包裹着鸡肉吃也不错,荤素搭配,营养均衡。 阿弟把米饭舀出来分给傅渊之,自己再盛了一碗,用筷子夹了一块鸡肉放在米饭上,随即一大口扒拉进嘴里。 满足咽下后,阿弟心情好了很多,说道:“傅大哥,我听说那个范侍读给你加工作了?” 傅渊之给阿弟夹了一筷子青菜,阿弟不喜青菜,宋欢不在,傅渊之就承担起监督的责任,说道:“无事,我自有法子解决,你多看多听,不要跟着他们的节奏走。” 阿弟看着碗里的青菜皱了皱鼻子,随即一口嗷呜进嘴里,囫囵嚼两口就咽了下去,他这才点头说道:“傅大哥,你放心,我就比范侍读的品阶低那么一丢丢,小麻烦我能解决。” 阿弟年纪还小,偶尔不爽了就隐晦怼回去,那些自视甚高又爱面子的老东西自然不可能怼回阿弟,那不成泼妇骂街了?一点风度也无,如此一来反倒是阿弟暂时占上风。 而且,阿弟有武功底子,那帮人想再其他地方搞小动作,阿弟也能应付得来。 倒是阿弟受宋欢的影响,偶尔会怕自己不在身边,傅大哥身娇体弱会受其他同僚欺负了。 不过,这只是偶尔冒出来的念头而已,毕竟傅渊之可不是真如宋欢所见到那班纯良无害。 阿姐和未来姐夫之间的“情趣”他就不多掺和了。 阿弟三下五除二就把碗里的米饭吃光了。 傅渊之从食盒里拿出一小罐子递给阿弟。 罐子里面是饴糖水。 傅渊之嗜甜,宋欢特地给两人准备的。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比心心 第二章晚上哈~ 第二百二十四章上值二 在傅渊之和阿弟正准备离开时,这时拐角处又来一个人。 谁也没想到武安侯居然会出现在这里。 傅渊之和阿弟连忙行礼。 武安侯说道:“你们俩为何在这儿?” 阿弟说道:“回禀侯爷,我们刚吃完午食。” 武安侯点头,“前面有个亭子,你们陪我过去坐坐吧。” 傅渊之和阿弟对视一眼,应道。 亭子里,三人坐下。 武安侯强烈要求的。 武安侯开口道:“当初你们两个的文章极为相似,但却能够互补,因为字数有限,你们肯定还有很多内容没有写出来,如今你们跟本侯说一说详细内容。” “还有你说的那个叫什么药局?虽然特地给灾民准备,但是大夫也必不可少,实际跟医馆差不多,只不过里面的药材由朝廷出而已。本侯想知道它与普通医馆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是否有值得开办的价值。” 药局是阿弟写的,他把他从阿姐那里知道的再以自己所理解的方式说出来:“我所说的惠民药局,其实他不需要很多大夫,内伤外伤各有一两个足以应付紧急情况就差不多了。” 武安侯诧异:“噢?可详细道来?” 阿弟又说道:“就像普通的发热的这种病,可以制作统一的一副药,只要判断是同一种病,可以先按照统一的这个药方吃,吃了有效果的就不用再继续找大夫,若是没有效果再找大夫单独诊治,这样就能够节省大夫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多余出来的时间就可以治疗其他更多的灾民。” 武安侯慢慢消化阿弟说的内容,点了点头。 阿弟说道:“养济院收养无父无母的孩子,可以单独派出几个文官和武官,在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可以根据他们擅长的方面来进行特定的方向培养,擅武的就进入军队学武,擅长文学的就学文,更有想学医、算术、工匠等等更可以从这方面发展,等他们出来的时候就能够缓解朝廷的压力,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武安侯点头,说道:“如此你们就写一篇详细的折子上来,待本侯细细看来。” 武安侯又说道:“你们来京之前有去哪些地方游学?自从辽东战事到你们来京之前,你们所到地方的民情如何?” 接下来的时间里,傅渊之和阿弟就开始轮流把之前游学发生的事情挑着一些能说的说了出来。 阿弟抿了抿唇,觉得现在是个好时机,他就趁着这个机会把番麦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武安侯因为职业习惯,对于粮草之类的事情最为关注。 武安侯说道:“这果真如你们说的这么好,那本侯得好好看看。” 阿弟讪讪道:“之前因为不宽裕,我们就把留下来的番麦种子都磨成糊糊吃了,若是想再要种子得去长留村才行。” 不过是去长留村而已,这对武安侯来说最简直就不是问题。 武安侯说道:“本侯即日就派人去长留村,待拿到了番麦种子你们就负责种植,本侯要确认是否真的如你们所说的那么好。若是骗本侯,你们可承受不住这后果!” 武安侯最后一句话声音陡然一变,浑身收敛的威压瞬间散开,阿弟面色瞬间一白,心跳加速,全身血液仿若倒流。 傅渊之见此语气平淡而不失坚定,说道:“侯爷派人前去拿种子的时候不妨留下一两个人在那里等番麦成熟,到时候也可以把番麦带回来给给您尝一尝,如此便可证明宋编撰有没有说假话。” 武安侯气势一收,又恢复了懒洋洋的模样,说道:“罢了,就按照你说得办,不过,种子还是得拿回来,到时候你们负责种植,我要看看它能否在这边存活,还是只能长留村那一带种植。” 傅渊之说道:“我们定会悉心照看。” 武安侯点头,“到时候若是有什么需要配合的地方可以来跟本侯说。” 武安侯说罢就离开了。 阿弟在武安侯离开了好一段时间后这才渐渐恢复过来。 阿弟手足无措地看着傅渊之,声音有着他自己都没发觉的颤抖:“傅大哥,我是不是做错了,没有跟你商量就一时冲动说了出来。” “阿姐会不会被我连累……我,我还没让阿姐过上好日子呢!” 阿弟声音有些哽咽。 武安侯阴晴不定的模样确实很吓人,否则那帮老滑头也不会这么听话。 那种在战场上经过无数死里逃生、手上沾染无数人命的气势,再加上他现在位高权重,不是普通人能够直接承受得了的。 刚才武安侯刻意释放出来的威压仿若能凝成实质,阿弟只觉得喉咙被一只无形的手掐住,让他呼吸不过来,脑子里只余一片空白。 傅渊之拍了拍阿弟的肩膀,安慰道:“不怕,有我在。” 宋欢对于番麦很了解,只等下值回去问一问宋欢就能知道番麦在这里能不能种植。 阿弟这会儿是被武安侯给吓住了,待他冷静下来就能反应过来。 骤然转变角色和进入陌生的环境,阿弟还是需要一段时间来磨合。 阿弟反思道:“傅大哥,下次在没有准备齐全之前,我不会再冲动做决定了。”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番麦能够得到朝廷的强制推广,可是他一时激动给忘记了,这不是提一嘴就能解决的问题,还有太多方面需要考虑。 明明之前都知道,可是他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个机会。 下值回家。 宋欢听了傅渊之的转述,看着有些颓靡、神思不属的阿弟,说道:“这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有种子,到时候再仔细看顾,肯定能成活结果的。” 傅渊之点头,“那你去安慰安慰,他今天被吓得不轻。” 宋欢点头。 傅渊之看着姐弟俩在那说了一会儿后,阿弟又重新展开笑颜。 阿弟的锻炼还不够。 少年状元,还是让他的心浮躁了起来。 如今只能慢慢打磨。 翌日 翰林院 李检讨看着傅渊之桌面上一动不动的那摞书,质问傅渊之说道:“你还真不做?” 傅渊之没说话,自顾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李检讨冷呵一声,直接就转身离开。 傅渊之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眼底划过一丝冷意。 不远处的黄楚颉看着即将要上演的好戏,嘴角上扬。 黄楚颉经过朝考成为了庶吉士,如今正在翰林院打杂,百无聊赖的他,最喜欢看这种好戏了。 今天太忙了,久等啦~ 第二百二十五章失败而归 黄楚颉虽然看不爽傅渊之,但是对方可能是表嫂那边的亲戚,若是细细算来跟他也有点关系,表兄勒令他不准搞幺蛾子,他虽然没有搞幺蛾子,但是别人搞那可就不关他的事儿了。 其他人也同黄楚颉一般,露出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以傅渊之和阿弟当下的处境就知道,上到侍读侍讲下到侍诏,没有几个人对他俩心服口服的。 侍诏是从九品。 翰林院分为典簿厅和侍诏厅。 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庶吉士(未入流)属于典簿厅。 五经博士(正八品)、典籍(从八品)、侍书(正九品)、侍诏(从九品)、孔目(未入流)属于侍诏厅。 没过多久,范侍读就同李检讨一起过来。 范侍读虽然同李检讨年纪一样,但是他看着可就年轻多了。 范侍读看向傅渊之,走到傅渊之桌前,温和开口道:“傅编修,你可知这项工作明日就得交给吕学士了?你若是耽搁了进程,怕是不好向上官交代。” 傅渊之被刁难不是一次两次了,他面无波动,说道:“这确实是个问题。” 这时,阿弟听到了消息也连忙跑了过来,他默默走到傅渊之身边,从外面看来,傅渊之和阿弟就是在被他们有意孤立出来。 阿弟刚要开口就被傅渊之不动声色地拦住了。 阿弟看着傅渊之,抿了抿唇,不得不闭上嘴。 即便傅大哥昨日开始做,明天也完不成。 他们就是存心为难! 傅渊之这时起身,走到范侍读面前,低声说了一句,说罢傅渊之就退了一步。 范侍读面色一变,“你!” 傅渊之还是一如方才的模样,神色淡淡。 一旁的李检讨虽然没听到傅渊之对范侍读说了什么,但是通过刚才范侍读的神色就能读懂,今天这事怕是不了了之了。 傅渊之对上范侍读的神色,说道:“范侍读还有事吗?” 范侍读定定看了傅渊之好一会儿,冷呵一声,眼底划过一丝忌惮,对着身边的李检讨说道:“把那些完成,明日我要看到结果。” 李检讨面色瞬间降了一个色调,看着甩袖而去的范侍读,只得去傅渊之桌上把那摞书抱走,这才急急忙忙追上。 一旁的黄楚颉打量着傅渊之,懒懒倚在墙上的身子不自觉中已经站直。 范侍读他认识,范书翌,表兄他大舅子的媳妇是他妹妹。 也不知道傅渊之对范书翌说了什么。 范书翌这人他虽然见得少,但是也是个性情清雅之人,很少见到他会出现这个模样。 也不知道范书翌知不知道傅渊之可能是他妹夫的堂兄弟? 最后知道闹来闹去原来是一家人那才尴尬呢! 范书翌疾步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地方,他关门直接坐下,揉了揉额头,那件事怎么让他给知道了! 之前风王一党被武安侯查抄时,项家的人负责抄没,他便同项盛驹按照处理价买了在海岱门外的一座大宅子。 京城的房子如此紧俏,可见这宅子得值多少钱。 他们用处理价把这间宅子拿下来,可以说是省了四分之三的银子。 那宅子里还有一座大花园,被前任屋主打理得还行,不过还可以更加好。 后来他们又把这些花园好好整治了一番,请来能工巧匠精心布置点染,又请了一些名公巨卿,诗人墨客提诗作画,经过如此一番整饬,这个花园虽然比不过历史上石崇的金谷,但也算是京城里除了王爷府邸外,数一数二的宅子了。 这口子一开,项盛驹和范书翌就吃到了甜头。 项盛驹贪心不足,没多久就惦记上了前任指挥使的宅子,如今那个指挥使已经死了有好几年了。 他去世后,他屋里的两个小妾就拿着身契求了寡母,寡母放了她们后,她们就着自己房中的东西便另谋生路去了。 而家里年轻力壮的仆人见小主人年纪尚小,寡母心善,便也求了恩典赎了身都离开了前任指挥使家,各奔东西去了。 如今家里就剩孤儿寡母以及几个老仆小童跟着母子俩过日子。 范书翌同项盛驹是表兄弟,项盛驹对范书翌还是很不错的,兄弟有钱一起挣。 项盛驹便计上心头同范书翌说了,两人设下一个圈套,谋夺了那宅子。 那公子被前任指挥使娇惯给宠坏了,大字不识几个,吃喝嫖样样都沾,时常跟一帮闲人到外面去鬼混。 寡母为了管住他就给他娶了一个媳妇,不料成亲没几天他又到外面混去了。 再加上他的舅舅也是个泼皮无赖经常拉他出去,两人合在一起,寡母更是没有办法管住他了。 一天。 那舅舅说有个好地方,要带公子去玩耍。 公子一时没忍住好奇,就跟着去了。 到了一个大院子,他就看见了六七个人在那赌博。 舅舅在旁怂恿那公子去赌, 公子看着心痒痒,但是想着之前母亲耳提面命的交代,他还是没有大着胆子去赌。 舅舅见此就说道:“你家有那么多家业,不怕赌输,而且有舅舅帮你呢,放心,不会输的!” 接下来就是常规套路。 公子一开始连赢了许多钱,赢着赢着胆子就大了起来,赌注越押越多,不料后来不走运就接连不断地输了起来,直输了三千五百两银子。 这时,那几个人便向公子讨账,公子说没钱,于是就说写欠条给他们。 但是那些人怎么会答应? 直接就说不要欠条,要把那顺城门的那间宅子用来抵账。 公子说什么也不乐意。 一旁的舅舅劝说道:“那宅子不过三千两银子,你当三千五百两输出去,还赚了五百两呢!” 公子听自己舅舅这么一说,心里一想,觉得也是,随即就写了一张抵账凭据给了他们,这才得以脱身回家。 而项盛驹和范书翌分文没出就得到了价值三千两银的宅子。 这种事其实在京城并不少见,项家之所以来钱那么快,这当然也是他们众多手段之一。 虽然大家心知肚明,可若是被傅渊之捅出来,对自家的名声自然不好,项家毕竟有一个太后,范家虽然是姻亲,但若是把这件事捅出来,武安侯借此发作,项家最多掉层皮,范家被罢黜赶出京城都算是好的结局了。 范书翌脑袋往后一靠,无声叹了口气。 妹妹的事他是帮不上忙了。 傅渊之同妹夫也是亲兄弟了,他们两家不冰释前嫌团结一致,反倒想尽办法要把人弄下去。 现在倒好,弄不弄得下去不知道,可他算是明白了,这个看着像是个不涉世未深小羔羊,谁知道是个心思谨慎的。 还要若是为了给妹妹出气,把整个范家赔进去反倒是不值了。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第二章待会儿哈~ 第二百二十六章范氏 范书翌在这权衡利弊,可他不知道,这不过是他妹妹自己的擅作主张,傅学林压根不知道其中曲折。 他甚至不知道今年的三鼎甲具体是谁。 自他上任到现在,他就一直不间断地在忙。 这可比他之前在翰林院待着还要累。 从难民安置到赈灾,维持治安,如何能够让富户捐粮等等这种方面都得顾及到,从没有过经验的他突然上手也被打得措手不及,一团乱麻。 如今天灾的工作已经在收尾,傅学林身为知县更在努力照顾到每一寸土地上的每一个百姓。 潘氏收到了傅婉蓉的来信,在得知傅渊之考中探花后心情就不好了。 范氏作为好媳妇儿自然能够敏感察觉到婆婆的变化。 潘氏知道范家厉害,否则闺女也不会嫁到那么好的人家。 而有这么个家世背景、谈吐交际各个方面都完全碾压自己的儿媳妇潘氏的压力也不小。 她想如其他婆婆端端架子是不行了。 人家是下嫁,儿子以后还得多仰仗岳父那边的扶持,若是人家女儿在自己这儿吃了亏,那一盘好棋就乱了。 而且,她若是能够利用范家的势力把傅渊之给弄下来…… 从前傅渊之不论从哪方面都比不过儿子,谁能想到,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探花郎。 承认了学识不算,还承认了那张脸! 谁不知道探花郎是皇帝认为最好看的那位? 潘氏越想越是睡不着。 这日,潘氏愁眉紧锁,心神不在状态。 范氏端着甜汤来到了潘氏的屋里。 范氏眼含担忧,说道:“婆婆,京城可有什么事发生?自从您看了婉蓉寄回来的信后便一直忧心忡忡,儿媳虽不太了解原因,但或可为婆婆分忧一二。” 潘氏听言,范氏看不到的角度,她的手指摩挲着。 她这么多天,等的就是这句话。 潘氏佯装为难后,在范氏的坚持下,她这才不得不把话慢慢道来。 范氏越听越皱眉。 相公和傅渊之本是堂兄弟。 两兄弟在朝廷互相扶持,本是最好的局面。 若是因为他们两个八字相克,损了其中一个人的仕途,一门双进士的美名反倒不美了。 按照婆婆的话,只要傅渊之在朝,相公就永不能出头。 若是能让相公出头,那傅渊之这个堂弟就不能留了。 可惜了。 好好一个探花。 “如今,学林正在忙着治理管辖的难民,这事你就不用同他说了,免得让他分心。”潘氏忧心道。 潘氏确实是担心傅学林分心。 但还有一个原因她不得不顾及,傅学林同他爹一样,对傅传林那个贱种还有一丝情谊。 既然如此,就这样让他们什么也不知道最好,只待事成定局,他们想如何也已经晚了。 范氏听言,想了想,也觉得潘氏说得有道理便应了下来。 范氏回房后就一直在想相公和傅渊之的事情。 范氏并不是愚昧无知的闺中小姐,反而从小读书识字,开悟明理。 但是人都经不住先入为主,更何况这还事关她心爱的相公,当局者迷,自然不会如旁观者那般看得清楚。 而且她对潘氏以及傅氏族人并不是很了解,更不用说曾经两家的恩怨。 她了解的、知道的,也只是片面的,是潘氏愿意说给她听的一面。 所以这就导致了她的判断失误,才有了她后来写信给范书翌这回事儿。 潘氏心下石头落下一半,只等范氏那边出手就好了。 范氏对儿子的心她看得真真切切,她必定不会坐以待毙的。 潘氏好心情地正在院子里浇花,这时傅榆安头戴斗笠,手里拿着根钓鱼竿回来了。 潘氏好心情地过去帮忙接过,傅榆安虽然好奇她心情为什么这么好,但也没多问,上一次他同潘氏说话已经是几天之前了。 自从那件事之后,傅榆安同潘氏再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偶尔说话也不过是吃饭睡觉等等之类的。 如今傅学林身为一城知县,他这个当爹的,天天扛着锄头出去也不像话,只能改为钓鱼来打发时间。 他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在这大城市里,让一个大半辈子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的庄稼人出去逛街,接触新事物,他只会表现得畏首畏尾。 傅学林虽然有心想让自己阿爹改变,但是阿爹不配合他也无可奈何,好在母亲并没有这般抵触,偶尔会主动同范氏出席宴会,同其他夫人打交道也算是不给他拖后腿。 锻炼了一些时日,如今即便没有范氏陪同,潘氏也能得心应手的应对了。 傅学林吃了一顿夕食又急匆匆进了书房,如今还有很多事没有处理,待会儿还得再去一趟前衙。 范氏心疼地给傅学林又炖上了补身子的汤。 她眼里满满都是傅学林努力的模样,若是相公这般努力最后因为傅渊之的存在而付之一炬,那就太不公平了! 京城 武安侯听了拱司卫的禀报,笑了一声,自顾自说道:“那是个皮里有春秋的人啊。” 春秋是褒贬之意,即说他肚子里有各种各样的看法,而在口头上、态度上决不表现出来。 傅渊之之前那篇策论就体现了他的态度。 不露就永远出不了头。 所以,官场中“露”是一定要的,但也得“藏”。 藏,不可太露。 既然要露,那要露多少呢? 是“锋芒毕露”呢? 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锋芒半露”呢? 这就颇费心思。 这片土地上的人历来主张含蓄,不主张太露。 一则,才能太大容易引起别人忌恨,地位太高会惹别人眼红,穿得太漂亮,人们会指着说三道四,手段太高明的人,连菩萨神仙都讨厌他。 二则,起音太高,下面的戏唱不上去,无后劲。 三则,乐极则易生悲,人到了顶峰就要跌下来,月过了十五就要转亏变损,所以,还是“迎风户半开”为好。 傅渊之那策论完美避开评卷官的痛点,还能让自己注意到,这其中分寸把握的拿捏真是死死的。 倒是宋子恪,虽然年少得中状元,但是举止谈吐还是差了一点,比不得傅渊之,还是需要趁着年轻多学点东西。 不过,也正是因为宋子恪的太“露”才让他看到。 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拱司卫的人又禀报道:“项公子同范侍读的事,要出手吗?” 武安侯摆摆手:“猪要养胖了才能宰,不着急。” 拱司卫的人听言就打算行礼退下,武安侯又问道:“璟王那边可有异动?” “自从难民安置好后璟王就再也没有踏出府邸半步。”拱司卫道。 太晚了,明天的章节估计也是今天差不多的时段发出来。 忙完这阵子就能恢复以前的时间了,请见谅哈~ 第二百二十七章下班 寅时下值,待傅渊之和阿弟到家时已经快到卯时。 回到家阿弟这才把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傅大哥,你到底和范侍读说了什么?他怎么听了之后就不再找你的麻烦?” 傅渊之说道:“你我在朝中皆无人,要想能够平安在翰林院待到三年后,自然要对朝廷错综复杂的关系了解一二。” 阿弟觉得傅渊之说得很有道理,可是,“可是傅大哥你又从哪里去了解的?” 傅渊之说道:“生意下处。” 阿弟瞬间恍然,“那次你拿那笔银子出去,就是为了打听这个?” 傅渊之点头,“还要结合你阿姐在晟王身边时得到的消息,两相结合得出来的。” 晟王和项家势不两立,晟王那段时间派人去查项盛驹,宋欢虽然没有跟着去,但是她一直在晟王身边保护他,久而久之就能听到一些隐蔽的消息。 阿弟觉得自己又学会一招的同时又忍不住好奇,问道:“那范侍读是做了什么事这才忍住没发作的?” 傅渊之这才把其中原委说了出来。 这时宋欢正在市集上买菜。 京城的物价正在慢慢趋于稳定。 米价回落到了三十文一斤,肉价还是挺贵的,猪肉五十文一斤,鸡八十文一只。 不过这已经回落到天灾之前差不多的价格了,皇城底下物价也不便宜。 宋欢还在想除了凉拌手撕鸡还能有什么凉拌菜吃着也舒服。 卤肉、卤蛋其实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到时候用馒头夹着卤肉片以及一点辣酱应该也好吃的。 宋欢买好菜正往回走,而她在经过一个不起眼的巷子的时候听到了两人正在用蹩脚的官话交流,最后两人说着说着就用“方言”交流了。 宋欢听了一句就离开了,她只觉得对方说这话很耳熟?可是一时半会儿地她又想不起来了。 而那两个用“方言”交流的人也没注意到一晃而过的宋欢,就算知道了也不在意,毕竟百姓并不会注意到这种方面。 而且百姓的见识面太窄,虽然听不懂,但是也只会以为是那个地方的方言,毕竟从各地上来考生也不是各个官话都说得好,作为经济繁荣的京城,这点异常反而没有引起半点异常。 宋欢跨进家门口后终于想起来了,拍了拍脑门,呢喃道:“这话很像X语啊!” 天启朝朝鲜族的集聚地,那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朝鲜族,所以在那里的人很多也会说X语,所以这话出现在京城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宋欢感叹,京城不愧是京城,各个地方的人都有。 阿弟一出来就听到宋欢自顾自说着话,一脸好奇问道:“阿姐,你刚才说什么语是什么?” 宋欢说道:“就是一种方言。” 阿弟听宋欢这么一说就没有什么好奇了,他偷偷上前说道:“阿姐,今天有人欺负傅大哥。” 宋欢眉毛一挑,问道:“你傅大哥吃亏了没?” 阿弟一脸骄傲道:“怎么可能!” 宋欢放心了,说道:“那就没事儿了。” 官场嘛! 虽然她不知道里面的弯弯绕绕,但是她一直都知道官场不好混。 这个年代只会比现代更难。 …… “王爷,属下发现了异动。”安壬向璟王回禀道。 璟王从案桌抬起头。 安壬见此接着继续说道:“项家那边好像在跟另外一股势力接洽。” 璟王放下毛笔,起身走到窗旁,看着雨后的蕉叶,这才回头说道:“可知道对方是何人?” 安壬犹疑后说道:“像是……外族的人。” 璟王神色微动。 “项家一边来跟您说要合作,一边勾结外族,这是通敌叛国之罪啊!”安壬是如何也没想到项家居然会通敌叛国。 从前的武安侯,还有王爷这两年的战事,都是在抵抗外族的入侵,如今项家要引狼入室,这是何其令人窒息的行为! 璟王直接回到案桌坐下,写下一封信件,停笔后,他说道:“把这信给晟王。” 项家是想自己掌控朝廷,如今武安侯的行为不仅让项家忌惮,也让百官心有怨言,项家只待合适时机揪出武安侯的“错处”,不少官员定会站在项家那边。 而武安侯手握雄兵,只有那一个可能能够让他瞬间失去掌控兵权的能力以及民心。 若是项家那边动手了,那正好是他的机会。 武安侯摄政以来所做的一切璟王都看在眼里,他虽然“乖张”,但是这“乖张”的背后其实受益的都是百姓。 而那些被四处贩过来的孩子…… 一个一心为民的人,也有不可跨越的沟壑。 这世间哪有十全十美的圣人。 他在拯救百姓的同时也在戕害一些百姓,说他坏,他在赈灾救济难民,说他好,他又在不断在做那件事。 这个人,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评判了。 璟王叹了口气,不过,最终这个天下还是得姓周! 这时,外面来了一个宫人禀报道:“王爷,太妃宣召齐小姐进宫了。” 璟王点了点头。 齐家是他衡量下来最好的选择。 他如今年纪不小,母妃已经不止一次催促他成婚,之前原本早就应该定下来的事后来因为辽东战事而不得不耽误下来,如今也是时候该进一步了。 齐家书香门第清流人家,却出了齐太守个特立独行的奇葩。 好在他行事有分寸,虽然看着不着调,每次选择都出乎意料,但是仔细观察下来,那恰巧都是合适他的路,这个人不声不响能够做到太守,还能够让辖下的百姓安居乐业,是个有章法、明理的人。 他需要的就是这样有分寸、进退有度的岳家。 项家那边他是不可能再着一次道了。 璟王想起一直记在脑海深处里的人,问着安壬,说道:“傅渊之那几个人如何了?” 安壬其实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璟王会这么关注一个平平无奇的读书人。 其实说平平无奇真不是夸张。 比傅渊之文采高的、容貌更加好的也不是没有,甚至很多。 可是偏偏王爷就是在茫茫人海中看中了这人。 在傅渊之科举考试一路顺利后,他又才勉强说服自己,觉得王爷看人还是挺准的,最起码人家现在是个探花。 安壬把那天发生的事说了一下,璟王听后就不在说话了。 璟王心里默念着傅渊之这三个字。 …… (傅渊之番外) 天启三年 京城人山人海,繁华似锦。 傅渊之在西北栖霞岭小憩。 他偶然遇到一个道人。 那道人瞪大眼睛看了傅渊之半晌,这才慢悠悠说道:“官人若能自爱自重,将来功名不在韩魏公之下。” 韩魏公是高宗时的名臣,位兼将相,世人景仰,古往今来没有几人能比。 傅渊之听了这话,面色无波,眼神麻木,只是眸底深处还孕育着一丝不屈,不过,此时的他只认为道人是在取笑他,全然不信。 那道人见此,也不再多说什么,摇着头走了。 过了几天,傅渊之酒后与人赌博相争却被推倒在石阶上,摔破了额头,虽然没事,却留下了一道不可祛除的疤痕。 不久之后,在一个酒馆中,傅渊之又遇到了那个道人。 道人对傅渊之还有印象,见了他额头上的疤痕,顿足叹息说:“可惜,可惜!天堂破损,虽然功名盖世,却不能善终了。” 傅渊之穷困潦倒,整个人一股颓丧之气萦绕周身不散,不过他的眼底还是有一分希冀,他拉住要离开道人的衣摆,声音颤抖问道:“我真有功名之份吗?若能有一天称心如意,我死而无憾!但我如今流落无依,功名从何而来?” 道人看了看他的气色,说道:“滞色已开,只在三天之内,便有奇遇,平步登天。”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傅渊之果然如道人所说翻身起来。 傅渊之一朝富贵,朝廷恩宠日重,众人无不巴结奉承。 文人如廖赢柊、翁颍隆、赵玢儒等,武臣如夏桂、孙浒盛等,都出入于傅渊之门中。 那时,天启朝因为璟王没有守住辽东而使得天启朝的百姓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 虽然有边关将领抵御,不过对于外族的反扑,还是让朝野上下不住震惊。 傅渊之知道此时是再进一步的机会,他需要加官进爵,于是他便毛遂自荐,愿往招兵破贼,为天启朝保障辽东。 武安侯当时就恩准了。 傅渊之谢恩辞朝,前去赴任。 傅渊之趁此派人前去阳江府把宋忆找来。 傅渊之在大榕树村得了宋爹的救济才能活下来,可以说是欠了宋家一条命。 如今他已得道,手里有人,自然就第一时间派人去找了恩人的孩子。 宋忆来到傅渊之身边,一直默默跟着傅渊之,除非必要,宋忆不会开口。 傅渊之在辽东六年,宋忆也一样。 这六年时间,傅渊之强迫宋忆读书习字,不过相比读书习字,宋忆更喜欢习武。 好在这几年辽东还算是平安无事。 武安侯见此便召傅渊之还朝,在枢密院任要职,掌管军政大事。 那时,原任丁大悛已被罢免,就由傅渊之代任。 傅渊之班师回朝,俨然成中兴功臣,因为地位节节拔高,他趁此机会又把自己的门客全都安排了显要的官职,或为朝廷要员。 不过半年,项家以通敌卖国之罪把武安侯给拉了下来,武安侯被判处斩刑。 而项家在拉下武安侯的时候没想到坐收成果的不是他们,而是傅渊之。 傅渊之一时间大权独揽,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时,已经是知府的傅学林被傅渊之以武安侯同党之名罢黜入狱,傅家被抄,潘氏范氏被充入军妓。 而姻亲章家也是同样的结果,府里女眷皆被充入军妓,男人流放三千里。 傅渊之在报了仇后并没有觉得心里痛快,他前半辈子的经历让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恶。 那些丑陋的嘴角他看够了,也腻了。 他为了充实自己的生活,开始派人贩买私盐,从中牟利。 又以富国强兵为借口,改土地制度,弄得百姓倾家荡产,怨声载道。 当时,凡是有上书劝谏他的,一律被罢官流放。 一些学生因不满傅渊之的作为,写诗讥讽他。 傅渊之对此嗤之以鼻,下密,令手下四处查访,凡是擅长诗词的人,都列为怀疑对象,考核时故意寻个过错,把这些人全部罢黜。 又有一些士人写诗词讥讽他,傅渊之便利用当朝皇帝还小的缘故,直接取消了这一年的科举考试。 这一行为使得天下的读书人对傅渊之都恨之入骨。 当然,也有一些无耻的人,投靠在傅渊之的门下,歌功颂德。 傅渊之知道自己的德行,看着那些投靠过来的人,心下只觉得恶心万分,不过,他也变成了自己最厌恶痛恨的人就是了。 傅渊之的无法无天,使朝廷上下一片黑暗,公论不伸,是非不分。 随着小皇帝渐渐长大,傅渊之又被小皇帝加封,地位更上一层楼。 每每朝见时,小皇帝必回礼答拜,且恩准他每十天朝见一次,其余时间听从自便,大小朝政,都在私衙决断。 这时的傅渊之,真是如日中天,无人能及。 而后不久,外族因为入侵天启而国势日渐强盛,又重新发兵攻打天启,交战三年,朝廷上下皆知,只有小皇帝一人被蒙在鼓里。 傅渊之心知国势危急,非但不思救国,反而抓紧时机,及时行乐。 如此破败的国家,亡国也不错。 而傅渊之身边的宋忆见此也没有多说什么。 他已孑然一身,若不是傅渊之找到他,他或许已经不知道死在哪个旮旯里了。 躺在床上的璟王看着如此破败的天启,一时之间竟吐血身亡。 璟王死后的第五个月,稻城、樊城相继失守,守将陆文贯死守五年,终因声援不通,城中粮尽,只能开城投降。 而在兵马破京城之际,傅渊之自杀在书房,宋忆陪在身侧。 待璟王再次睁开眼睛之时,他已经回到了他十五岁这年。 这个时候,一切都还来得及。 璟王拥有上辈子的记忆,这次他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派人调查了傅渊之,在阳江府建立了势力。 他一开始想把他直接杀死,可是在看过一次次传过来的消息后,他终究还是想再看看。 或许,有一天他会用上这个人。 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傅渊之,但是,这个人,他是不会忽略的。 在记忆中,他是亡国的罪魁祸首。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金子爱读书投的月票~ 比心 第二百二十八章(可不订阅)扳倒大象的小蚂蚁 六月中旬这天,风和日丽,天朗气清。 京城有位叫贲唯丞的读书人准备返回故乡。 临行前他准备把手头的银钱换成成色较好的金子,数目约有数十两,他准备兑换好后回去留给妻、妾。 同乡一位姓邓的学生劝阻说:“在京城换金子的人,经常被骗子用铜做的假金子骗去。你又不是不知道,况且你又不是急等着用金子,何必一定要在这个地方换呢?” 贲唯丞摇头说道:“我是知道,可也只有京城才有好金子,再说了,那些被骗的人那是他们傻,我可同他们不一样,如果有哪个骗子能把我都给骗了,我也服他好手段。” 说罢,贲唯丞拍了拍邓学生的肩膀,说道:“你就放心吧。” 三日后,贲唯丞换了十余两金子,都是照金子的成色交易,都是上好的金子。 后来,来了个年轻人,拿着一个十二两的金锭来换,说道:“听说你这要换金子,我这刚巧有。” 贲唯丞拿过来一看,差不多是十足成色的金子,心下一喜,问那年轻人,“怎么个换法?” 那年轻人轻声说:“这是一位乡官拿命换来的,要按一比五的比价换。” 贲唯丞又递给身边的邓学生看,并对邓学生说:“这样的金子按一比六的比价也是可以的,如果按一比五的比价换,价钱是相当公道的。若非来头不干净,怕是没这便宜空子钻了。” 邓学生又仔细看了看,虽然心中还是有些怀疑,但是见贲唯丞一脸兴奋和眼底掩藏不住的窃喜,便说道:“好是果真好。你可以先把这锭金子当面秤明后收起来,不要让那年轻人过手,然后再依一比五的比价给他六十两银子就是了。” 贲唯丞听言觉得邓学生说得有理,赞同的点了点头。 他便依邓学生说的办,先把金子收好,然后再交给他银子。 那年轻人见没有机会过手,只得拿了银子回到家中。 他一脸烦躁的坐在桌子旁,喝下了两大碗茶水。 他的父亲这时也进来了,他见到父亲,禀报说道:“那两个学生很谨慎,如此提防,假金儿子无法出手。” 他父亲听了后,恨不得两耳光刮过去,踩脚说:“一家老小都靠此为生的,如今你把本钱都给人家送去了,让人怎么活?快去查访这学生什么时候回家!?” 少年人见此压下心中的苦闷,连忙领命出去。 不久后,他又回来说道:“父亲,已查访明白,三日后巳时乘船离开。” 少年人父亲说道:“确定?” 少年人点头,“儿子一一打听过的,确认无误。” 三日后,到了贲唯丞、邓学生归乡这天,他们俩刚到船中坐定。 那少年人的父亲便乔装打扮成一副道士模样,衣服帽子都十分整洁,亦来要求搭船,船工同意后就也坐在船中。 贲唯丞两人并未刻意留心对方,不过那老父亲确实有两把刷子,待两人回神时,老父亲已经加入了他们的交谈中。 老父亲说起话来从容不迫,有乘客谈到京城中官府百姓种种事情,那老父亲可是地地道道在京城混的,那人十分熟悉。 他把那些离谱的事说了出来,还别说,有鼻子有眼的,就连一些不欲人说的私事也是知道一二的,充分满足了大家的八卦欲。 一来二去,贲唯丞两人及同船的其他人都很乐意与老父亲交谈。 船就这么走了两天。 这天,天色已是黄昏时分,那老父亲故意说起辨别珠玉宝石的方法,大家闲聊了一会,又扯到了辨别真假金子上去,道士说他最会辨别真金假金。 贲唯丞听了和邓学生互相对视一眼。 贲唯丞有些蠢蠢欲动,邓学生了解贲唯丞知道他接下来会干什么,还是劝到:“这道士说的话也不知真假,若是从中做了手脚我们也不知道。” 贲唯丞对邓学生的话不知可否。 他自恃聪明,认为别人都骗不了自己,反而对邓学生的劝说给弄得心烦。 金子是他自己的,不由觉得邓学生管得太多了。 邓学生见此只得叹气,正因为他了解,所以他也就言尽于此。 已经说道这份上了,对方不听他也没有办法。 他已经做了身为朋友该做的了。 出来房门,来到大家伙聚集的地方,贲唯丞又听了一阵,虽然他也觉得邓学生烦,但到底还是听进去了一点。 虽然脑子不断告诉自己,但是心中却按捺不住。 他听着听着就忍不住自我吹嘘道:“我在京城曾换得一锭足色真金,换的比价又便宜。” 老父亲见贲唯丞上钩了后心里舒了口气,差点他就坚持不下去了。 在座的其他人听了,有那心里泛酸的人就说道:“吹吧,还能有这便宜?你怕不是被骗了还不自知。” 老父亲见着那人心里忍不住兴奋。 都不需要他出面,这人就能把对方逼着拿出金子出来。 果然如老父亲的预料,那人听到贲唯丞的反驳后就提出道:“那拿出来看看啊!拿不出来就是你吹牛!” 贲唯丞咬牙,“拿就拿!今天就让你长长见识!” 贲唯丞回了房间把自己藏好的那锭金子取出。 那人一见,还是不信,说道:“给我看看!” 他就是要上手看才能相信。 贲唯丞不愿给大家过手,但是在大家的起哄下,若是不给反而显得他小气,光天化日之下,又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相信只要自己盯紧了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邓学生忍不住拉了拉贲唯丞的手,劝说道:“还是算了吧。” 贲唯丞这会儿被架在高处,又生怕丢脸,于是不顾邓学生的劝阻就递给众人传看。 大家伙儿看了,都称赞这真是块好金子。 贲唯丞得意地瞥了眼那语带酸意的那人。 大家都看完了,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金子交还给贲唯丞,金子到手贲唯丞心里松了口气。 他进了房,正要把金子装入箱中的时候,门口传来了那老父亲的声音,说道:“贲公子,贫道能来看看吗?” 贲唯丞没多想,开了门,让老父亲进了房,听了老父亲话,他想,刚才那么多人都没问题,如今只有这个人还能当着他的面调包? 贲唯丞自信不会出问题,就没多想直接递过去给了老父亲。 老父亲接过手,好好打量了一番,说:“果真是好金子!” 说着说着,老父亲随手就还给贲唯丞。 这会儿老父亲并没有急着离开,他又同贲唯丞说到了新的话题上去了。 两人又聊了小半个时辰,这时,邓学生过来叫贲唯丞一起去吃饭,贲唯丞和老父亲又说了几句话后,收好金子就一起去吃夕食了。 这会儿夕食刚好,大家散开各自结伴,或一个人去吃饭。 第二天一早。 那老父亲交付了船钱,同船上的诸位告别,上岸离去。 大家分别后,过了半个月,贲唯丞回到家乡,回到家他便把金子分赠给夫人和小妾。 没过两天,贲唯丞就叫来了金匠为妻妾打制金首饰。 贲唯丞先是拿出小锭金子打,金匠手拿着金子忍不住夸道:“这金子好,成色真不错,小的干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成色的金子。” 贲唯丞听了忍不住翘起,果然京城的金子就是比其他地方的好。 他炫耀夸口说:“这算什么,我还换得一锭十二两的大金锭,那更好。” 金匠干这行多了,自然有他这行的消息,他见此说道:“官人是在京城兑的?” 贲唯丞得意点头。 金匠则笑了笑不再多说。 贲唯丞见金匠这模样还以为他不相信,直接就说道:“你还别不信,还真是有!” “你不会以为我被骗子骗了吧?” 金匠见此,只得冒着得不到这笔生意的风险说道:“京城里大锭的金子大多是骗子,用铜做了骗人的。” 贲唯丞听他这么说,心下有些生气,说道:“我拿给你看,有哪个骗子能骗得了我?” 金匠从贲唯丞手中接过来大锭金子一看,笑道:“这正是铜做的假金子。” 贲唯丞惊异不已,急忙取过来一看,说:“这不可能!” 贲唯丞又摸了摸,定睛一看,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这真是…… “怎么会这样?那天我与邓相公都看过的,肯定是足色好金子。再说同船诸位也都看过,也都说是好金子,那些人不可能都没看出来吧?” 如今手里的金子同之前那锭金子成色差得实在太远了,他今天这么一看还真是假的! 贲唯丞一脸痛色,不可置信道:“怎么会这样!” 他呢喃着,脑海里不断闪过在京城以及船上时的各个片段,他猛然省悟过来,整个人弹起来,大声说道:“是他!那天最后看的那个道士!” 那天,他交还给自己时天色已晚,他那会儿赶着和邓相公一起去吃饭也没来得及再检查,在道士离开后就收藏进箱子里了。 他定是那时给偷梁换柱了! 不过,这个道士怎么会碰巧有一块铜制假金子与自己的真金如此相似,又早已准备在手头? 竟如此天衣无缝? 他突然想到京城中那位来换金子的年轻人。 这两个人,铁定是一伙儿的! 那会儿他听了邓相公的话没让那个年轻骗子过手,对方当时未能及时调成包,所以当然自己手上的金子是真的,后来那老骗子才会来搭船行骗把真的金子给调换回去! 贲唯丞并不如他自己对自己想象的那般,读了几本书就以为自己深藏不露,比其他人都聪明,他不顾邓学生的劝阻,自吹自擂,自招其祸,上当受骗,只能说他自食其果。 邓学生得知贲唯丞的金子果真是假的后也只余长叹。 邓学生以为贲唯丞就会这么把苦果吞了下去,长长教训。 谁知道,他得知消息的第二天,贲唯丞就说要上京把骗他钱的人给揪出来。 邓学生皱了皱眉,京城骗子猖獗,自然不是因为无缘无故就起来了,这其中少不了背后有人支持。 贲唯丞若是不去,或者是无功而返还能保住现在的生活,若是真给他揪出来了,他怕是要倒霉了。 邓学生把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贲唯丞还没意识到假金子就是自己给自己制造的苦果。 他自吹自擂、盲目自信的秉性依然还没有改过来。 贲唯丞此次过来就是为了邀请邓学生同他一起前去,毕竟邓学生也算是证人,到时候问起来他也有人证证明。 邓学生回绝了贲唯丞的邀请,“贲兄若是担心没有人证,只待你成功找到人时我就写封证词寄过去。如今家里母亲病重,我得留下来尽孝,是不能同你去了,贲兄此行保重,万分小心,切忌冲动行事。” 大家好歹是同乡又是同窗,两人认识多年,贲唯丞除了过分自信,自吹自擂,喜欢炫耀外,其实人还是挺好的,对朋友、对兄弟、对妻妾都没话说。 邓学生也是因为如此才一而再再而三的劝阻,不过贲唯丞若是愿意听就不是他了,最后贲唯丞带着贴身小厮又踏上了去京城的路。 只是谁也不会想到,因为这么一个再小不过的事情,却给武安侯带来了塌天的大祸。 画面转向京城。 老父亲得逞后回到家中。 他们此次挣了一百二十两银子。 按照抽成,他们还得上交七成。 这七成就是交给邓学生口中的“靠山”的银子,算是某些人的陋归。 即便如此他们这些人还能挣三十六两银子,这可比老老实实干活搬货来得轻松来得快太多了。 假钱历朝历代直至现代那也是朝廷国家的重点打击对象。 而京城这帮骗子突然碰上了个这么“猛”的愣头青,只能说该他们一遭。 贲唯丞秉着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他这次带出来的小厮那两个骗子都没见过,如今他故技重施,让自己的小厮用银子又把那个年轻骗子给钓了出来,随后再让自己雇佣的打手把对方给抓住。 你说贲唯丞脑子好使吧,偏偏又能让人被骗了钱财,你说他不好使吧,他又能让那骗子又上钩。 这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 贲唯丞怒气冲冲地让那骗子还钱,可他们到手的钱都上交了,他们哪来那么多银子。 贲唯丞愤愤道:“你若是不把那些银钱还给我,我就带你们去见官!” 年轻人死猪不怕开水烫,对贲唯丞的威胁不放在心里。 他们交的那七成银子不是白给的。 到时候他最多去牢里住上几日,不过几天就又能出来了。 若是能让这愣头青消停,他去住上几天也成。 反正对他来说在哪儿住都一样。 贲唯丞看着油盐不进的年轻骗子,恨得牙痒痒。 既然追不回银钱,就不要怪他不客气了!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比心心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九章李昶(二合一) 贲唯丞果真就把那年轻人带去了衙门。 假金案子在大理寺算是挂了号了。 大理寺于是在隔了几个月后又接到了报假金的案子,一通审判下来,最终年轻人也不过得到了一个关押几日的结果。 后衙如往常一样,案子一结束,大家有了谈资就在那里聊着八卦打发时间。 聊着聊着大家就聊到了那个少年人骗子背后的人。 其实他背后的人也不过是混混,只是比他们有背景而已。 对方的兄弟刚好是武安侯的心腹偏将。 这也是为什么他敢大着胆子做这种事情的原因,狐假虎威算是被他给用得淋漓尽致。 大家也知道那人是偏将的兄弟。 如今武安侯如日中天,大权在握,谁又敢得罪武安侯的心腹? 找死都没带这样的。 所以,自打武安侯摄政以来,他的手底下本人不干不净的人虽然少,但是不妨碍他们的亲戚在外给他们拖后腿。 李昶就是武安侯众多心腹之一。 李昶为人忠厚老实,对武安侯忠心耿耿。 但是他有一个毛病,就是管束不好自己的家人。 他的兄弟偷偷在外放印子钱、做假金假银骗人的事不少人都知道。 但是没有一个人敢捅到李昶面前的。 他们都认为是李昶支使他兄弟这样干的。 当然,大理寺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黄国晏是大理寺寺丞,从六品官员,嗜赌成性,在外欠了不少账。 他正愁银钱的问题,听着大家的八卦,突然计上心头。 这李昶是武安侯的人,这不正好给项家送上一个把柄吗? 李昶偷偷摸摸给项家递了信儿。 而正因为黄国晏的这个举动,项家那边也因此有了突破口。 …… 两日后 正安安心心在牢里呆着的年轻人突然就见到了他的上司被关了进来。 年轻人张了张嘴,可声音却没有发出来。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一个时辰后,他的上司被拉去审问。 也不知问了什么,最后浑身血淋淋的被抬了出去。 年轻人见此被吓得瑟瑟发抖,躲在角落里抱住弱小的自己。 当天下午,他就听说了,他那上司的兄弟也被拷了进来。 他是对上司的靠山有了解的,正因为如此,他爹才选择投靠李昶的兄弟。 按照他爹的分析,李昶的兄弟若是没有李昶在背后撑着,他一个毫无官职的人根本就不敢在京城干出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所以他们一直也以为自己投的是李昶,而李昶的兄弟不过就是个中间人而已。 李昶经过少年人的牢门前,少年人这才看清楚李昶的长相。 虽然他们交了那么多银子,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本尊。 相比起牢里的其他人,他很是体面,衣着干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他如大家对将领的想象,身长八尺,浓眉大眼,威风凛凛,虽然他脚上被拷上了铁链,但是依然不掩他的正气。 若不是因为他被拷上链子,单看他人,一点也不像犯人,反倒衬得他身边的狱卒更像个猥琐的犯人。 李昶如何也没有想到他有一天会来到这个地方,还是因为自己堂兄的缘故。 他一开始只以为是因为假银假金的问题。 只是,在他被带进牢里专门拷问犯人的地方后,他面色一冷。 他身为五品偏将,如何能被这样对待? 只是还不待他说什么,前来审讯的大理寺卿就不由分说的严刑拷打了一番。 李昶嘴里怒吼着、斥骂着,大理寺卿面无异色,对此充耳不闻。 直至李昶被打得没有力气再说话的时候,大理寺卿这才开口问道:“李昶,李富是不是听从你的指使放的印子钱,做假银?你一个五品官竟然有这么大的胆子聚敛钱财,说!到底是何人指使你!大肆搜刮钱财的目的为何?” 李昶吐了口血水,勾起一抹冷笑,嘴唇、牙齿、牙缝之间都是深红色,“吕闻桓你不问事情缘由就胡乱断定,无中生有,你这大理寺卿也不过如此!” 李昶此生最痛恨的就是他这种人。 说他们武官心狠手辣,手上有无数条人命,但是这帮文官又差多少? 他们比武官更甚,是非颠倒,无中生有,告讦变诈,手段层出不穷,他们手上又干净多少! 李昶自恃清白无辜,对于吕闻桓额话闭口不提。 他是武安侯身边的亲信,吕闻桓拿他根本没有办法。 如今也只能在这个上面逞逞威风。 身上的阵痛让他不住抽气。 上次受伤还是几年前在战场的时候。 吕闻桓自然也看出了李昶的底气,对于他的话也不在意,只管做自己的,他便诱导说道:“李昶,是武安侯支使你的对不对?” “我们在你的府邸里搜到了武安侯同外族来往的信件。” “武安侯是否有不臣之心!” “为了完成他的大业,所以让你们这些手底下的人为他聚敛钱财,为的就是能让他在短时间内快速积累资本!是也不是!” 李昶听了吕闻桓的问话,再迟钝也反应过来了。 他府邸里哪里有什么武安侯同外族来往的信件,这帮人是想诬陷侯爷! 借着李富制造假银骗钱的事骗他前来,来到大理寺,关上门,证词还不是他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这大理寺最常见的不就是屈打成招吗? 吕闻桓这是想打算先逼自己自诬,承认自己指使李富敛财的行为,随即好攀扯到武安侯,说他的这一切行为乃是武安侯下令让他这样做的。 这样武安侯就会被套上通敌叛国,谋权篡位的罪名。 就是想让武安侯死无葬身之地,臭名远扬。 而整个朝廷,如今最希望武安侯失势的无非是项家。 呵,他真是没想到,项家的手居然已经伸到了大理寺。 更没想到,他们居然开始动手了,只是不知道侯爷有没有察觉! 李昶对武安侯忠贞不二,既然已经看清楚其中的曲折,他又如何能让对方如愿。 抵死不认的结果就是他被笞掠得体无完肤。 年轻人一直在狱中关着,仿佛其他人都已经把他给遗忘了。 他在牢里唯一能干的事就是蹲在外侧靠着杆子,不停地观察审讯室那个方向,看有没有动静。 自从那次李昶被关进审讯室后,就一直没见他出来过。 隔壁牢房里的犯人蹭过来问道:“那天进去的那个人同你有关系?” 年轻人一脸警惕地盯着对方,说道:“你想干什么?” 隔壁牢房的犯人见年轻人没出息的模样嗤了一声,说道:“我不想干什么,就是太无聊,说说话而已。” 年轻人见此虽然没有方才那么紧张却也稍微好了一些。 “不用看了,进了两天还没出来的人基本不会出来了。”隔壁犯人说道。 “你怎么知道?”年轻人问。 隔壁犯人说道:“我都进来三年了,看得多了自然就知道了。” 年轻人只觉得呼吸不上来,额角不禁渗出冷汗,李大人若是都出不来,那他岂不是死定了了! 年轻人不禁又抱紧了自己,不过是一起小案子,如今也这么严重了吗? 年轻人流下了恐惧的泪水。 他还没娶媳妇儿呢! 爹! 快来救救儿子吧! …… 璟王府 “王爷,项家开始动手了。”安壬说道。 璟王嗯了一声。 眼底划过一丝沉重。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打了胜仗的原因,改变了原来的轨迹,这事整整提前了七年! “静观其变。”璟王道。 “继续盯着。” “喏。” 安壬退下。 项家提前接触了外族,如今还会同上辈子一样,用的是同样的招数吗? 若是如此,他便有了先机。 这时,管家找了上来。 “王爷,齐小姐送来帖子说三日后举办赏花宴。” 璟王接过帖子,字迹娟秀,浮云流水。 璟王把帖子拿在手中,说道:“本王就不去了,你去库房把那套母妃留下的头饰给齐小姐送过去。” 管家得到回复后便退了下去。 齐元桑同他已经定下了婚事,只待两个月后成亲。 并非是他不愿意去给自己未来的王妃面子,而是现在正是紧要时候,他还是少惹关注为好。 …… 侯府 武安侯的另一个心腹夏桂禀报道:“侯爷,李昶被大理寺带走了。” 武安侯批折子的动作一听,随即把毛笔放下,问道:“怎么一回事?” 夏桂把李富在外借着李昶狐假虎威的事儿给说了。 武安侯一脸面色无波,只是眼底划过一丝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夏桂又说道:“李昶是个粗人,只擅长在战场上搏斗,在约束家人方面不擅长也是正常。侯爷您也莫太过担心,怕是过不了几日等大理寺查清,李昶自然就会被放出来了。” 武安侯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他说道:“项家那边最近在干什么?” 有点过分安静了。 夏桂垂头,语气自然说道:“照例还是在收买那些庶吉士。” 武安侯视线放在夏桂身上,夏桂感受到那无形的压力,心跳逐渐加速,只觉得耳朵边都是心跳加速的声音。 夏桂觉得武安侯放在自己身上的视线时间漫长,其实也不过三息的时间。 武安侯神色自若,摆了摆手:“继续派人盯着,没有什么事就退下吧。” 夏桂道了一声“喏”了后就立马退了下去。 夏桂出了侯府,一阵微风吹来,他这才回过神,脊背、胸前能感受到汗滴滑落的感觉。 而在夏桂前脚离开,后脚武安侯身边就出现了一个人。 “如何?”武安侯声音冷漠。 那人垂首恭敬道:“项家已经接触了外族。” 武安侯冷笑,“自寻死路。” “去查一查李昶的事。”武安侯吩咐道。 那人立马退下。 武安侯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点着桌面,宛若深井的眸子此时不含任何情感。 他很久没尝过被背叛的味道了。 此时,牢里的李昶仿若一个血人,脚戴锁链,身上血迹斑斑,眉头紧蹙,额角汗水直流,微咸的汗水滑落在那血肉翻起的伤口里,比起其他的疼痛,这点仿佛是被蚂蚁叮咬一般。 他疼得浑浑噩噩,神志已经有些不清,从进来那天到现在他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外面是天黑还是白昼,大理寺不愧为大理寺,手段极其,这一段时日不仅折磨他的身体还在折磨他的精神。 六月的天已经有些热了,凑近还能闻到从李昶身上传来的腐肉腥臭味。 这时李昶再次受审,依然还是吕闻桓主持,他把所谓的“证据”摆在桌上,向着李昶呵斥道:“朝廷有何亏负于你,你们却要伙同武安侯共同谋反?!” 李昶对吕闻桓的质问气愤填膺,死死盯着吕闻桓叫道:“我李昶对天盟誓,绝无负于朝廷、百姓。你们既主持国法,却陷害忠良!到底是谁要谋反!谁又欲途对朝廷、对国家、对百姓不利!” “今我李昶若诬枉致死,到了阴间冥府我也要与你们对质不休!”李昶哑着嗓子怒喝道,眼底流露出如野兽一般的狠意。 吕闻桓接着问:“李大人既然说无心造反,可还记得当初在辽东时,武安侯在辽东的行事!既然说出这样的话,岂不表明有非分之想吗?若非先帝胸怀宽广,不与计较,武安侯还能如现在这般安逸!” 李昶见如此深文周纳,不禁满怀愤懑地长笑。 在他心中,武安侯为国忠心一切都休,如今到了这帮文官嘴里一切功绩都成了犯罪! 他真为武安侯感到不值! 他无话可说,随即便合上眼睛。 吕闻桓见李昶不配合,便对旁边的狱卒使眼色,一旁的狱卒见此,即便心有不忍也只能上前,先是兜头浇了一盆盐水,随即抽出鞭子继续拷打。 审讯了半个月之久,吕闻桓始终不能从李昶这得到足以证明武安侯勾结外族谋害本朝的罪状。 项家那边不愿意等了。 最后只能由吕闻桓作了一份李昶的证词,上面写着李富假银之事同李昶武安侯三者的联系。 这份证词被狱卒强行把李昶的手指头混着血水印了上去。 李昶终于得到了片刻的宁静,不过,他已经是强弩之末,在半个月的坚持下也未能改变任何结果。 他在最后一刻,呆呆地看着门口方向,嘴巴张张合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他被不断从胸腔涌出的血水呛住,不断咳嗽,因为咳嗽牵动伤口的疼痛他已经感觉不到,在他不甘闭上眼睛的时候,他仿佛见到了一双熟悉的鞋子停留在他的不远处,那一道熟悉的香味让他感受到了安宁,眼底的不甘也因为这香味消弥了一半。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比心心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章武安侯(二合一) 这份证词被项家的人拿到了手,第二天就在朝堂上奏上。 太后被请到殿里垂帘听政。 “太后,如今证据确凿,武安侯勾结外族,通敌叛国,其罪可诛。” 珠帘后的太后眼底掩藏不住喜色,威严的声音传入众臣的耳朵:“武安侯,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武安侯看着被传上殿做为他通敌叛国的证人。 夏桂、孙浒盛两人身为他信任的心腹,此时手中正握着那莫须有的“罪证”。 两人察觉到武安侯的视线,垂头没敢对上武安侯的眼睛。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摄政才半年有余的武安侯就这么猝然被打入牢狱。 年轻人看着一身气势不凡的男子被关进了最里面的那间牢房。 此情此景,年轻人就差把眼睛抠出来伸在牢门外了。 “别看了,那是关押重犯的地方。”隔壁犯人说道。 年轻人跟隔壁的人算是混熟了些,他把视线收回,看向隔壁,清澈的眼神中透着股愚蠢,“会死的那种吗?” 隔壁的犯人没理解到他背后的意思,只点头。 年轻人又把视线放到那里边,诧异道:“原来当官的死刑犯,在牢里的待遇也比我们的好?” 隔壁犯人:“?” 这不是废话吗? 武安侯坐在垫着稻草的简陋床上,背靠着墙壁,拇指和食指拿着根稻草不断揉搓。 吕闻桓对着狱卒叮嘱道:“武安侯武功高强,你们得仔细看好了,切莫让他逃走。” 吕闻桓看着另外一个狱丞,说道:“让你准备的东西呢?” 狱丞面上挂着讨好和紧张,“已经准备好了。” 吕闻桓满意点头,“之后你就给武安侯的饭菜里面都掺上一些,确保万无一失。” 狱丞忙不迭点头。 项家虽然说服了夏桂和孙浒盛两人,但是兵权并未收拿上来,两人并不傻,兵权正是他们所仰仗的地方,若是就这么轻易交出去,项家岂不就过河拆桥了。 而项家也没有急着收回来的原因,一则武安侯之事还没有彻底尘埃落定,二则兵权已经从武安侯手里分出来,那两个人分别掌控,想要分而化之收上来就极为简单了。 项家得胜,只是这一切进行得是否太过顺利了? 武安侯压根就没有做什么挣扎。 项家个别聪明的人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儿。 但是武安侯入狱给项家带来的喜悦还是将这点疑惑给冲散了不少。 而另一边的璟王也没想到武安侯竟然如此平静的就进了牢狱,按照他以往的脾性,这是否太过简单? 璟王看向大理寺的方向,眼底泛着一丝迷惑。 武安侯,你到底在想干什么? …… 武安侯入狱并不影响女眷。 齐元桑的赏花宴如约而至。 武安侯如日中天的形势骤转急下,取而代之的则是项家。 项太后当初的丑闻仿佛从没发生过一般。 如今出来走动的项家女眷也无一不自恃身份。 齐元桑的赏花宴同样也邀请了项家的姑娘们。 毕竟在武安侯这件事上,璟王和项家是站在同一个立场上的。 若说项家最出名的莫过于被冠上第一才女美名的项归夷。 在繁花似锦的花园中,她的到来顿时让园中其他姑娘们都失色不少。 她生得脸如满月,发若乌云,鲜眸玉腕,一颦一笑中透露出淡然谦和的神韵,举止娴雅,衣香鬓影。 对比起项家的其他女眷,如此谦和的项归夷,便成了最受欢迎的那一个。 齐元桑看着一进来就夺了自己风头的女人,轻哼一声。 一旁的宋欢看着这么多女人虽然是一场视觉盛宴,但是女人太多她也头疼。 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多,耍心眼,掉眼泪,扮笑里头说是非。 宋欢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正儿八经交过的朋友也就齐元桑一个。 不,或许她俩之间根本不能算得上朋友。 自己与齐元桑地位差距太大,说是朋友还不如说自己是齐元桑临时打发时间的一个玩伴而已。 宋欢也没有自作多情的把自己与齐元桑的朋友对等上。 宋欢从桌上拿起一块糕点就咬了一口,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一进来就若仙女下凡的主:“这小姐是谁?” 齐元桑侧过头首先看到的就是宋欢正在拿着绿豆糕,一边吃一边目不转睛的看着对面,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笑容,“怎么?你也觉得她很好看?” 宋欢下意识点头,见到齐元桑的脸色不好后,又连忙识时务地摇头,吐槽道:“太假了,装得有点过头了。” 齐元桑这才露出笑容,说道:“我也觉得,你看她从进来到现在,嘴上的弧度一直没有变过,看着就像一个被雕刻出来的假人,一点生气也无。” 宋欢仔细观察了一下,还真如齐元桑说的一样,简直分毫不差嘛! 项归夷直接走到了齐元桑身边,道了声恭喜,随即她又把视线放在宋欢身上,她怎么不知道京城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个美人,她微微一笑问道:“这位小姐是?” 齐元桑这才介绍道:“这是金科状元的姐姐,宋欢。” 项归夷自然知道今年士人多看不上这次中榜的状元和探花,因为受容貌威胁的警惕又重新回落下去,单就这家世就不能同自己相并论,她对着宋欢微微一笑:“宋小姐闻名不如见面。” 宋欢敏感察觉到了刚才对方升起来的一股若有似无的敌意,只是面上不动声色地回了一句:“项小姐久仰大名。” 项归夷嘴角的微笑弧度并没有变化,只点了点头后便不欲再同宋欢多说什么。 宋欢对突如其来的冷遇并没有多在乎,只希望在场的人都把自己当做透明的才好。 可偏偏宋欢不能如意。 虽然项归夷看不上宋欢,但此行前来的姑娘们就不一样了,还是有那么些想同宋欢打好关系的,惦记的就是宋欢弟妹的那个位置。 她们并不觉得因为这次是武安侯决定的就认为今年的三鼎甲就比往年的三鼎甲差,不说对方状元之名,就那张俊美无铸的脸还有武功,文武双全的状元郎,哪个憧憬美好爱情的闺中女子不倾心? 当然也还有抱着别的目的的。 傅渊之身为探花,容貌自然胜过状元郎几分,那日傅渊之大庭广众之下的举动确实是劝退了一些人,不过也加重了一些死脑筋的坚持,回去之后不免幻想着,若是自己是探花郎心中那个人,是不是也能有如此特殊的对待? 齐元桑早些年就同她父亲离开京城,项归夷对于齐元桑的记忆仅停留在她没有离开京城之前。 璟王选择齐元桑是她没想到的。 如今项家身为外戚,之后只会更好,璟王若是不怕被猜疑,不该自己才是最好的选择吗? 原本有把握的事就这么被打乱,她又岂能坐得住,这才会跑来宴会上。 若不是因此,一个三品刺史的闺女宴会而已,她一般很少参加。 宋欢勉强应付了一个时辰,最后她受不住,偷偷同齐元桑说了先离开的话就溜了。 …… 两天后,一道消息席卷京城。 京城一夜之间死了三十八个人。 各年龄段、各行业、甚至那小官员也是有的。 大理寺派出人前往各命案现场调查缘由。 而调查的结果却出人意料,这些死者都具备一个共同特点,不是天启人。 吕闻桓把这个消息压了下来。 只是他没想到,第二天,那些项家同外族勾结的信件就出现了在他家里。 吕闻桓看不懂了。 而此时,项家也糊涂了。 他们同外族的中间联系人都死了,按照吕闻桓递过来的消息,这些死者就是外族放在京城的暗线,他之前同外族之间的信件就是这些人给传递出去的,如今都死了,他该如何进行?总不能派人去辽东吧? 这怕不是太明显。 而外族那边也收到了在京城的暗线被灭口的消息。 外族的一个将军问道:“项家那边可有什么异动?” 一个属下恭敬说道:“武安侯已经被项家以通敌卖国的罪名下狱了。” 将军听此,点了点头。 这是他们共同商议的计谋,就是要把武安侯拉下。 “不过……”属下支支吾吾道。 将军见他如此模样,只说道:“还有什么问题?” 属下说道:“将军,我们在京城潜伏的三十八个暗线被杀了!” 将军蹙眉,说道:“把史先生请来。” 不一会儿,史先生就被请了过来。 屏退左右,将军把得来的消息对史先生又说了一遍, 史先生捋了捋胡须,眼中绽放着睿智,他说道:“将军,我等怕是中了项家的计了!” 将军听言面色一变,史先生这么一提醒,他就清楚对方要说的是什么了。 他是被项家拿来做那把杀人的刀了! “项家!”将军咬紧后槽牙,吐出来的两个字带着一丝嗜血的狠意。 史先生见将军领会了自己的意思,又说道:“将军,项家戏耍我族不可原谅!武安侯被项家拉下来,项家就可掌握天启朝,项家已经不需要同我族联合。如今,我们即便不能立马攻下天启,也得让项家付出利用我族的代价!那三十八个人可是我们历时多年精心培养出来的暗线,如今一招被毁,岂可轻易放下!” 将军也是这么想的,这三十八个人得精通天启官话不露马脚,还得对他们忠心耿耿,能弄上真的多少已经不易。如今一朝被毁,京城的消息他们便不能收到,一只“眼睛”就这么被毁了。 既然“眼睛”已经被毁了,项家也得付出他们该付出的代价了。 而项家那边,项归夷听了这个消息便皱了皱眉,同项家家主说道:“父亲,这事有蹊跷,我们得小心行事才行。” 项盛驹见此漫不经心说道:“蹊跷就蹊跷,人又不是我们杀的,即便外族找来也没有证据,到时候一同栽在武安侯身上不就行了,而且那些人一死,我们也不必同外族联合了,如今整个天下可以说都在我项家手里,还同那小小一个外族结盟有什么意思!” 项归夷蹙眉:“人确实不是我们派人杀的,可是若是对方误会是我们杀的呢?” 项盛驹想了想说道:“到时候跟他们说是武安侯杀的不就行了。” 项盛驹偶尔也挺看不惯自己这个妹妹的,仗着自己有点才名,就在父亲面前献计,搞得他这个做儿子的反而没有出息一样。 项归夷看着项盛驹,这无脑的兄长,她不得不又开口道:“解释?兄长说得倒简单,对方能给咱们解释的机会吗?” 项盛驹嗤了一声,妇孺就是妇孺,即便有才又如何,“不解释就不解释,天启朝偌大的一个国家,兵强力壮,那外族不过区区弹丸之地,又何须忌惮!只待我们把兵权收回来就能将外族夷为平地!看他们还嚣张个屁!” 项归夷:“……” 是谁给你的勇气? 你会行军布阵还是会拔刀厮杀? 项家家主听着这俩孩子的话不禁开口道:“都给我闭嘴!” 项盛驹气焰立马蔫了下来。 项家家主看向一旁的老大老二,说道:“老大,你有什么想法?” 排行最大的项大哥是个沉稳的人,他说道:“我觉得小妹说得不无道理,我们还是得多提防,这事太过蹊跷,或许就是武安侯动的手脚。” 家主点头,相比儿子的猜测……他更倾向于是璟王干的。 如今武安侯被下狱,与外界取不到联系,又有谁能够帮他杀这个人呢? 而璟王就不一样了。 项家把武安侯拉下,璟王再趁机把项家拿下,这样坐收渔翁之利的就是他璟王了! 之前太后去找璟王联合,璟王狮子大开口要那么多兵力,太后不乐意,虽然做了退让但还是觉得之后会不妥。 所在跟外族联系上后,项家也再没有找上璟王。 项太后知道皇帝这个位置是怎么来的,且这个位置上的毕竟不是她亲生儿子,项家又是强行仗着这个小皇帝坐上外戚的位置的。 若是让璟王知道背后的原因,项家就保不住了! 项家家主说道:“不论如何大家都得小心谨慎,从今以后,大家身边不得少于四个护卫!” 项家家主也觉得项盛驹的话也并不是全无道理,那些人死了,他们也不用再受外族的掣肘,如今吕闻桓已经把那些来往的信件都交给了项家,到时候他们一并销毁,来个死无对证,哪里还能找出是他们项家通敌的证据? 不好意思,写着写着就错过时间了。 感谢投票的同志们~ 第二百三十一章傅婉蓉登门 三十八名死者当中有一名同宋欢租住的房子距离不远。 宋欢之前偶尔会去他那里买包子。 宋欢之前路过的时候瞥了一眼衙役抬出来的尸体。 一刀封喉,刀口整齐利落。 明显就是高手所为。 一个普普通通卖包子的小老百姓怎么会惹上这样的人,除非这个小老百姓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事在这一带引起了轰动,不明就里的街坊邻居出门都得谨慎小心,生怕自己也如那卖包子的小老板不明不白的死了。 宋欢也不知缘由受到大家的影响,怕傅渊之和阿弟上朝不安全,直接拍案决定每天陪着他们,送他们进了宫门后这才去做自己的事情,等他们下值了再去接。 宋欢送他们入宫后回到家,看到花圃中种植的玉米无声叹了口气,阿弟自前些日子武安侯被下狱后心情就受了影响,偶尔就会对着这刚到膝盖的玉米苗发呆。 阿弟还指望武安侯推广玉米,现在恐怕无疾而终了。 与其指望别人还不如指望自己。 宋欢给玉米苗浇了水,转头就看到走到家门口的马车,宋欢没在意直接就准备关门出去。 这时,马车却停在了家门口,最先下来的是一个小丫鬟,小丫鬟扶着里面梳着妇人发髻的年轻女子下车。 宋欢看着对面这个女人没有说话。 这人,很面熟。 可她一下子想不起来是谁。 “宋欢,好久不见。”温柔的声音传入宋欢的耳朵。 傅婉蓉看着宋欢面上不失礼貌的笑容,正准备说什么,就见宋欢问道:“你是……?” 傅婉蓉:“……傅婉蓉。” 宋欢顿时想起来了,“傅学林的妹妹?” 傅婉蓉点头。 其实在大榕树村那几年,宋欢和傅婉蓉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傅婉蓉大多都会待在家里,被潘氏当大家闺秀养,偶尔也就远远瞥见那么一两面,如今感觉面熟还得多亏了宋欢的好记性。 要说傅婉蓉,那可是村里姑娘们争相羡慕的对象,再加上她有一个格外出息的兄长,更是羡慕得不行。 “你有事?”宋欢对傅学林一家人没什么好印象,全凭自己的教养在支撑,问出这么一句。 在宋欢居住的这一带,很少见到这么好的马车,一下子就有不少街坊邻居在不远处看着。 傅婉蓉察觉到大家的议论声,说道:“可否进屋详谈?” 宋欢蹙眉,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开了门让她们主仆进了屋子。 傅婉蓉视线掠过玉米,她对这东西并不了解,只打量了小院的布置。 宋欢关上门,直接让他们在堂屋里坐下。 宋欢没有动手给她倒水,一旁的丫鬟默默摸了摸水壶,见是温热的这才给傅婉蓉倒了水。 傅婉蓉接过水,又让丫鬟给宋欢倒了一杯。 这模样,仿佛家里的女主人是她一样。 宋欢好歹算是见识过不少的人,还是能沉得住气的。 既然傅婉蓉不急着开口,她也不问,反正她时间多。 傅婉蓉对丫鬟使了眼色,丫鬟立马离开,极有规矩的把门也关上。 傅婉蓉见屋里就剩下她们俩,看着容貌更甚的宋欢,无声感叹,最后她还是没忍住先开了口,说道:“堂兄是一直在同你一起住吗?” 宋欢看向傅婉蓉,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傅婉蓉能找到这个地方,对傅渊之住不住这里自然也清楚,这帮曲里拐弯的人最喜欢明知故问了。 傅婉蓉勾起一抹笑意,说道:“那年,堂兄拿出的婚契是假的吧?” 宋欢挑了挑眉。 傅婉蓉也不再话从前,继续说道:“堂兄身为探花郎,身份已不可同日而语,虽然你是状元郎的姐姐,表面上两家结亲是门当户对,但事实上,你却帮不了堂兄,若你是真心为他着想,就应该离开他,让他能在这陌生的京城有一个安心的落脚地,能有人帮他,扶持他,而不是做一个拖他后腿的人。” “况且,你已经是状元郎的姐姐,想找个富贵人家或者是七品官员嫁了也是不难的。” 傅婉蓉温柔的声音仿佛一只不断吐信子的蛇,她妄图给宋欢施加压力。 宋欢见到傅婉蓉此时的模样,突然就想起了几年前她独自先回大榕树村时孙氏找她时候说的话。 不说相差不大,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宋欢声音清淡:“你在以什么身份这么对我说这些话?” 傅婉蓉一笑,说道:“这不是明摆着吗?我是兄长的妹妹。” 宋欢一副恍然的模样,面上和和气气,嘴里说的话却直戳人心:“作为兄妹,你对于兄长可是打心底里有一丝敬意?‘悌’的三大标准‘敬’、‘顺’、‘事’,你做到了哪一点?” 傅婉蓉面色一白,她眼神有些不自在地撇开,强自镇定说道:“从前还小不懂事,如今我自能做到。” “十七了,都能嫁人了,那还算小吗?”宋欢提出了疑惑。 傅婉蓉不想宋欢把话题往自己身上扯,又把话题扯了回去,说道:“宋欢,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我相公还有几个同年,皆是七品或是六品官员,只要你不拖累堂兄,你的终身大事我替你解决。” 宋欢简直要气笑了。 “你来京城还是学了一点东西的。”宋欢用肯定的话说道。 傅婉蓉:“???” 宋欢看出了傅婉蓉的疑惑,好心为她解惑说道:“没想到你现在喜欢帮人牵红线了?” 傅婉蓉面色一红,被气的。 宋欢叹了口气,故意说道:“你也看到了,我都到这个岁数了,再加上自身的情况,想要找个没成过亲的好男人除了傅渊之我还能找谁?” “你想给我介绍的那些,没成过亲的要不就是本身有缺陷,要不就是穷的叮当响,成过亲的要么死了妻子,要么有了孩子,要么……” 宋欢向前倾过身子,低声吐气暧昧说道:“要么就是……体力不行……” 傅婉蓉听了这句话,面色顿时红了起来。 果然是没爹娘教养的,这种不知羞耻的话都能说出来。 宋欢满意地看着傅婉蓉露出这副想说又说不出来的模样。 “你说,这样的傅渊之,如何能让我放手呢?若你是我,你愿意放了养了几年的未来相公去娶别的女人吗?”宋欢对着傅婉蓉微笑说道。 傅婉蓉半晌说不出话来,好不容易平复了羞意后这才开口:“宋欢,你这样于堂兄还有宋忆都没有好处,你知道……” 宋欢打断道:“我不知道,我没那么无私,傅渊之能上京城赶考,可是我一路支持他的,你们这些有血缘的亲人可是一文钱都没出过,他现在出息了,你这所谓的妹妹又蹦出来美名其曰为他好,真是屎壳郎戴面具,臭不要脸。”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二章后续 傅婉蓉目的未达成,只能无功而返。 宋欢目送傅婉蓉离开,转身就锁上门偷偷跟上了傅婉蓉的马车。 直到马车驶进侧门后,宋欢才绕道正门看到门上的匾额。 章府。 宋欢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后这才又回了家。 这么久以来她都快忘记傅家其他人了。 傅婉蓉突然找上门是她没想到的。 只怕她们又会整出什么幺蛾子出来。 好在如今傅渊之中了探花,已是官身,对于同品阶的傅学林倒是没有什么可顾忌了。 宋欢身份的转变让她不能再像从前一样随意去找工作了,若是被人发现了,会给阿弟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 宋欢如今就是在家里打打拳,看看话本,或者研究美食,当然,因为经济状况不允许,即便不好吃也得全都吃了,有时候宋欢吃不完,阿弟和傅渊之回来了还得帮忙解决,好在食物干净,不会出现拉肚子上不了值的情况。 宋欢悠闲的等到阿弟他们快下值的时间后,就带着骡兄去到固定地方接人。 傅渊之和阿弟从门口出来,阿弟连忙把心情收拾好,一如既往地向着宋欢快速奔赴过去。 宋欢叹气,摇摇头。 还穿着官服呢,收敛点。 傅渊之绷着的神情见到宋欢也是一松。 武安侯下狱对于傅渊之和阿弟还是有一点影响的。 傅渊之和阿弟能在三鼎甲中占有一席之地固然有自己本身的实力,但也机缘巧合碰上了武安侯。 其他人之所以没有对傅渊之和阿弟有大动作、太过分,也是因为武安侯的原因。 至于游街时出现的晟王,有心人也打听清楚了,那天完全就是巧合,当时同晟王在一起的人是宋欢,而宋欢同晟王的关系那就不可言说了。 所以翰林院里的那帮人自武安侯下狱后对傅渊之和阿弟就没有再收敛,只是有范书翌之事,加上傅渊之之前做的准备,个别人已经尝到了厉害,傅渊之和阿弟的日子还算好过,不过总有那么几个自视甚高又没有什么弱点的“清流士人”,觉得傅渊之和阿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对于这种人,傅渊之和阿弟只能变着法的应付。 相比较下来,反倒是有弱点的,类似范书翌这种人还更好对付一些。 傅渊之和阿弟默契的没有把工作上的事情告诉宋欢,即便说了,宋欢也只能凭白担心。 而且,他们还得担心以宋欢的性子,想不通了半夜估计得跑人家里揍人。 京城不同其他地方,即便宋欢武功不错,也最好收敛着点。 待傅渊之上骡车,宋欢就挪到车辕处,把司机的位置交给他,傅渊之慢慢驾驶骡兄渐渐离开。 不远处,刚下值准备上车的章靳斋眼睛随着那辆骡车移动,这会儿落在傅渊之后面的黄楚颉也出来了,看到还没离开的章靳斋直接就走了过来。 “表兄!”黄楚颉走到近前喊了一句。 章靳斋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并没有发现黄楚颉,耳边突然响起的声音把章靳斋吓了一跳。 凑过来跟着章靳斋往前看却什么也没发现的黄楚颉疑惑道:“表兄,你在看什么?” 章靳斋对这个表弟没什么话好说的,直接上车甩下一句:“上就上,不上就滚!” 黄楚颉无辜的挠了挠头,眼底满是疑惑:“表兄这是怎么了?谁惹他了?” 黄楚颉对于自己的行为一无所知,一旁的马夫见此忍住笑意,提醒喊道:“表少爷?” 黄楚颉这才回神,连忙说道:“上,上,上!” 回到府邸的章靳斋就听到了管家的回禀。 章靳斋看着一如以往忙碌的媳妇儿,直接说道:“今天出去逛街了?” 傅婉蓉手一顿,随即又继续忙着手里的活计说道:“今天心里有些闷,就出去逛了逛。” 章靳斋赞同点头,说道:“你就该多出去走走,舒缓心情。” 傅婉蓉笑容的背后带着一丝心虚,不过她还是认真点头,柔声说道:“听相公的。” 章靳斋又仿若无意间提起道:“今天下值的时候我在门口见到了今年的状元郎和探花郎,真是容貌不俗啊,说起来我见探花郎和大舅子眉眼间倒是有三分相像,或许,他真是你堂兄也说不定。” 傅婉蓉听言,作出一副不可置信又有些惊喜的模样:“若真如相公所言,或许真是堂兄。” 章靳斋点头,说道:“不如我找个机会邀他出来,你可以见上一见,就能确认是不是你堂兄了。” 傅婉蓉见章靳斋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只能点头答应:“好,依相公的。” 章靳斋微微一笑,看见傅婉蓉还在忙个不停,只把她拉过桌子旁坐下,无奈道:“这事儿自有下人来做,你啊就好好休息。” 傅婉蓉这会儿被章靳斋的话给弄的心不在焉,只依着章靳斋的动作,眼神有些飘忽。 章靳斋眼底的笑意有一瞬间的凝滞,随即又四散开,仿佛没有发生过一般。 傅婉蓉并没有察觉章靳斋的异样,不过即便发现了也不会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章靳斋回家从不同她说家里以外的事儿,除了偶尔需要注意的必要应酬做了简单的提醒以外,其他的基本不谈。 傅婉蓉自认为才学不差,不过,章靳斋不同她谈论她也无从开口,从前她试着起开话头,但都无疾而终,傅婉蓉敏感察觉到章靳斋不愿意同她说这些内容后她也就不再谈论了,只一心为这个家,打理好家里,打理外面的产业。 她嫁进来这几年,仿佛要把她之前十几年缺失的辛苦都得补上来。 她作为农家女,即便兄长再出息,但到底缺少了在后宅生存的技能,包括打理产业。 好在她识得字,再加上自己努力,上手还算快。 不过,她也碰到了一些刁奴,认为她出身不高,仗着她对一些事情一知半解,认为好欺负,总是背地里使绊子。 她刚开始没少在那些人手里吃亏,随着时间慢慢推移,直到如今,她才算堪堪把这个家的一切握在手中。 正因为如此,她才不愿意失去这一切。 若是傅传林真的做了什么,让她现在所拥有的全都失去,她只能让傅传林没有机会说出口。 傅传林之所以能如此顺利进京会试,多亏身边有个傻的宋欢。 而宋欢只要离开傅传林,那自己对付傅传林成功的几率就会变大。 可是,宋欢正如母亲所说,她,不简单。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三章宋欢说 回到家中,宋欢便把傅婉蓉找上门来的事情给说了。 阿弟看着傅渊之,又看着宋欢,说道:“他们真是好大的本事呀,章大人是正五品太常寺丞,章靳斋是正七品太常寺主簿。” 傅学林又不是三鼎甲,如何能够找到这么好的亲家? 虽然自己也不免受到五品官员的侧面打听,想要结为亲家,但他一个状元也就有这样的市场,可傅学林呢? 正当阿弟想不明白时,宋欢说道:“我去生意下处,打听了一下傅家的情况。” “傅学林娶了给事中的小女儿,傅学林先同范家定下来婚事,章家同傅婉蓉的婚事才定下来的。” “如今傅学林在聊城任知县,父母夫人皆同他过去了。” 傅渊之听言,坐下后就没再说话。 傅学林没有考中三鼎甲,一家被下派做知县是最好的结果,如今身在聊城太远,而在京城的傅婉蓉的动作他原不想放在心里,但是她来劝宋欢离开自己这件事却触碰到了他的逆鳞,让他心生不悦。 这种事傅婉蓉压根没有资格来管,或许可以说除了他的父母,其他人都没资格。 那些人,凭什么? 阿弟同宋欢看了一眼,慢慢挪了过去,偷偷瞥了一眼傅渊之,见他没回过神,这才压低声音问道:“阿姐,你伤心吗?” 宋欢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阿弟,戳了戳他的脑袋,同样压低声音,无语道:“你脑袋在想什么?” 阿弟手掌挡住了宋欢的手指头,阿姐力气大,戳一两次就算了,再多他明天就得“带伤”上值了。 阿弟一边阻拦宋欢的动作,一边说道:“阿姐,别转移话题,她劝你离开傅大哥你难过不?!” “我难过什么?你看看你傅大哥,他有把那些人放在心里吗?不过是无关紧要的人,说的话都可以当做屁给放了。”宋欢见阿弟眼底掩藏不住的担忧直接说道。 阿弟舒了口气的同时又察觉到了宋欢用词问题,纠正道:“阿姐,不要说这种不文雅的词。” 宋欢:“……行行行。” 宋欢抬手虚抵在唇前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阿弟当然不知道拉拉链是什么意思,但是相处久了也知道这是代表着什么意思。 阿弟心底默默叹了口气。 阿姐如今年纪大了,若是还不讲究点,他都怕没人要了。 傅大哥这么久都没动作,他在旁边看得都着急。 不止他,还有很多人呢,特别是那些蠢蠢欲动的某些官员。 阿弟他们受排挤又不是整个朝廷官员都排挤,自然也有看好他们的人。 翰林院正五品学士就是其中一个。 阿弟最近被顶头学士叫得频繁,一开始他还以为是要找茬,不过,久了后他就发现了,对方并不是这个意思。 倒是阿弟隐隐感觉到对方有关照的意思。 这时,门口传来了敲门声。 宋欢出去开门,从对方手里接过东西后就关上门进来。 傅渊之和阿弟也被敲门声唤回神。 傅渊之走上前接过宋欢手里的包袱。 阿弟凑上前好奇问道:“阿姐,这是什么?” 宋欢上手拆包袱,一边拆一边说道:“天气越来越热了,你和你傅大哥最近也长了个儿,之前的衣裳即便能穿也不适合穿出去了,如今趁着有空做先两套常服,届时要用也方便。” 阿弟侧头看着和自己身高体型差不多的傅渊之,傅大哥都这个年纪了哪里还长个? 去年也是这样啊。 阿姐就是想给傅大哥买新衣裳,还找这种蹩脚的借口。 宋忆不懂阿姐和傅大哥到底是怎么想的,若是之前傅大哥觉得没有功名不成亲也能理解,可是现在都已经得了功名,穿上了官服,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阿弟神色奇怪的看着傅渊之,傅大哥不会后悔了吧? 京城大家闺秀那么多,不会是看不上阿姐了吧? 阿弟抿唇,若真是这样,阿弟拍了拍自己脑袋,傅大哥是什么样的人他还不知道吗? 瞎想什么呢! 宋欢把一件石青色的衣裳往阿弟身上比划,点了点头:“这个颜色不错,显白,显嫩。” 宋欢随即看向傅渊之,想从对方眼里看到认同。 傅渊之点头,积极做了回应。 阿弟回过神来拦住宋欢还要往自己身上比划的手,语气又是无奈又是有些小委屈说道:“阿姐,我本来就小,还穿这种颜色就更压不住了,我要那玄色的。” 宋欢白了一眼阿弟,“又不是让你上值的时候穿,平日里不得有多嫩穿多嫩,你傅大哥也是一样。” 傅渊之:“……” 宋欢直接拒绝,以她的审美,阿弟要是穿这个款式出去回头率百分百。 阿弟求救地看向傅渊之,傅渊之移开视线,装作没看到。 阿弟:“……” 接着就是阿弟摸索出来的一系列骚操作,宋欢则对阿弟的操作视若无睹,充耳不闻,任他耍宝耍赖她坚决不动摇。 最后以阿弟失败告终。 …… 外族将军名为高光舒。 刚练完兵的他刚进了营帐就接到了后脚兵卒呈递上来的信件,以及一块象征着项家的玉佩。 高光舒看完信件,直接把它连同玉佩一起拍在了桌上。 清脆的声音响起,那是玉佩断裂的声音。 史先生这时进了营帐。 高光舒见到他,压不住怒火道:“项家简直欺人太甚!” 史先生看着他手旁的信件,拿了信件看了起来。 这封信是临时安排进入京城的探子送回来的。 从对方字里行间的描述,推断出项家动手的可能性占了九成。 武安侯下狱,皇帝年幼,项太后垂帘听政,璟王等一众王爷被滞留京中不得出府门,项家身为外戚,再加上还有项太后明目张胆的偏帮,其地位水涨船高。 项家对那三十八个人的死亡置若罔闻,且项家人还在随行中增加了护卫。 这不就明摆着告诉自己是对方干的? 他们为防止被报复,这才加派人手保护自己的安全。 他们以为这样就能够保住他们的性命了? 高光舒冷笑。 项家未免太过看轻他高光舒了! 史先生放下手中的信件,看着高光舒,问道:“将军可有了主意?” 高光舒眼底的寒星仿佛能凝结成冰,就见他点头道:“我要让天下百姓知道项家通敌卖国,臭名昭著的同时还要拿到他们的项上人头!” 史先生站起身,揖礼,劝说道:“将军,这样做是否太过冒险了?” 高光舒方才的怒意已被他压下,此时面上绽放着自信的光芒,语气自得说道:“史先生不必太过担忧,能与我匹敌的除了已经被下狱的武安侯就剩下璟王了,如今他们俩都已身陷囹圄,自身难保,本将军的人只会毫无阻碍的进入京城,届时,他项家的人头还不是手到擒来!” 史先生见此还想再说些什么,就被高光舒的手势给制止了,史先生了解高光舒,一旦他做了决定就不会再更改,如此他也只能不再继续说话,揖礼出了营帐。 他之后想了想,觉得当时太想当然了,现在他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项家拉下武安侯还得向他们寻求结盟,如何会有这个能耐把他们潜藏在京城几十年的几十号人都给挖出来,且一个不落? 这种力量不像是刚刚掌握朝廷的项家能有的。 不过,这也只是史先生的猜测,若是项家想来个一石二鸟也不是不可能。 既除了京城的暗探,又能够把璟王武安侯按压下。 从这两个方面分析,项家要么在扮猪吃老虎,要么就真是被利用了。 不过,事实究竟如何又有什么关系? 高将军此番动作看似莽撞冲动,意气用事,其实也是有章法在其间。 如今项家掌控朝廷,那项家被灭,武安侯、璟王以及其他势力就会爆起,到时候天启朝发生夺位之争,变成一盘散沙,就无人能够主持边关,那便是他们入侵的最好时机。 这也是史先生没有再冒着风险劝高将军的原因。 …… 璟王同齐元桑的婚事因为武安侯的缘故又被延后。 项归夷想嫁给璟王的意愿更加浓烈。 如今项家如日中天,可以说是无冕之王。 她只要同姑母说一声,懿旨就能下来,而她就是名副其实的璟王未婚妻。 不过,这都得基于璟王手中无实权才能进行。 璟王手中的兵力是项家最头疼的,他如今待在京城就如一颗炸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而把璟王放回封地那更是泥牛入海一去不回,到时候就是等待璟王举兵谋反了! 如今他们正想着用对付武安侯一样用莫须有的罪名把璟王手中的兵权夺回时,此时一批训练有素的人正默默靠近京城。 宋欢看着被放满了东西的院子,还有在那神态自若,一身轻松仿佛待在自己家的齐元桑。 宋欢用手挡住刺眼的光线,说道:“你不是要出嫁了吗?还能出来晃悠?” 齐元桑把手中的话本放下来,抬头的同时也猝不及防被太阳晃了眼,她眼睛微眯,适应了一会儿才看向宋欢说道:“项家把持朝廷,璟王如今就连府门都出不得,还成什么亲?出什么嫁?” 宋欢:“……” “你好像没怎么担心?”宋欢看着一脸享受,没心没肺的齐元桑,说道。 齐元桑很是赞同点头:“你还真说对了,确实。有什么可担心的?我和璟王上次见面还是好些年前的时候了,现在也不知他长得好不好,皮肤有没有你弟弟白嫩,轮廓有没有傅渊之的俊美。” 宋欢:“……重点是这个吗?” 齐元桑一双水灵灵地眼睛从话本上方露了出来,声音被书挡住了些,瓮声瓮气道:“不是吗?” 宋欢坐在她旁边,把另外一本话本摞上去,翻开到固定页面。 齐元桑把书放下,嗤了一声:“项家还不敢动我齐家,自我齐家先祖以来,一直做的都是纯臣,他想动,也得要好好掂量一下。再说了,只是定亲而已,又不是成亲。” 齐元桑不想继续讨论这个话题,直接指着话本上的一个字,犀利说道:“错别字。” 宋欢:“……” 宋欢默默拿起笔准备重新改过来,只是她拿起了笔脑中却一片空白,笔怎么也落不下去。 齐元桑见此啧啧两声,劈手夺过笔替宋欢把字改了回去,嘴里还不忘吐槽:“你写字缺胳膊少腿的,亏得你还错得很一致。” 宋欢尴尬一笑:“……巧合,纯属巧合。” 宋欢看着摞着的书本满意的在心表扬了自己一句。 她近日闲着无聊就想着与其看这些老掉牙的话本,她还不如自己写一本,她曾经看了那么多题材的,总能写出一本好的吧? 若是内容好,还可以出版,这样她就能在家里挣钱了! 齐元桑之前来家里找宋欢就恰巧看到了宋欢还没来得及收拾好的本子,她看了开头后,臀部仿佛被胶水黏上了,一动不动,就那么定定看了一个时辰。 说实话,齐元桑的表现让宋欢觉得很有成就感。 毕竟第一个读者的反应还是很能反馈她的故事质量的。 两人一个写,一个看,就有了今日的场面。 齐元桑家里有一个书肆,她觉得宋欢这话本没什么大问题,看着可比其他的话本更加通俗易懂,套路不俗,看了开头也联想不到后续的画面,属实让她看得欲罢不能。 齐元桑看了开头就忍不住一直想看下去,努力控制,却枉然,既然控制不住那就不控制了,她自觉是宋欢未来的东家,仗着身份每天准时到达宋家,提前做了追书第一人。 宋欢写话本是同傅渊之和阿弟说过的,如今不仅是齐元桑在帮她纠正错别字,就连阿弟和傅渊之回来后也得再检查一遍。 阿弟每次都拿来当纯故事看,只有傅渊之在不断咀嚼每句话里面的意思。 他想从中窥出一些信息,探出宋欢更深层次的想法。 宋欢的很多想法和点子都能从这本小小的书中透露出来,他自认为已经很了解宋欢了,可是从话本中,他还是看出来了一些问题。 他和她的问题。 进京这么久,宋欢从来没有紧张过,反倒是他,总是害怕宋欢会离开自己。 他能清晰感觉宋欢是喜欢他的,可是他也能从中感受到宋欢不怕失去他。 按照他特意去了解的一些情况,若是换成其他姑娘,怕是在他赶考之前就恨不得立马定下婚约或是成亲,可她没有,他隐隐感觉到她在给自己选择。 傅渊之得到这个结论后,心里泛着一丝苦涩,不过他没有气馁,毕竟,她于自己而言,就是独一无二的。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比心 可能会有蛮多错别字,我早上自己看的时候再改改,昨晚只睡了三个小时,今天中午没睡着,现在头昏脑胀,看也看不出问题了…… 第二百三十四章震惊朝野 宋欢百无聊赖地跟在齐元桑身旁。 宋欢看着齐元桑兴味盎然地这看看,那摸摸,有喜欢的感兴趣的就买下来,小药也一脸兴然地跟在身后,显然,主仆俩都是一个德行。 宋欢看着齐元桑拿着一个糖人,说道:“丹阳郡不是也有?” 齐元桑傲娇道:“你不懂。” 宋欢点头,认真赞同道:“我确实不懂。” 这时,齐元桑刚让小药付钱,整个心思都放在手中的糖人上,在转身那一瞬,她只觉得眼前一花,耳边听到宋欢一句小心,一股奔涌而来的拉扯力从侧面传过来,随即自己就往后倒,跌进了宋欢怀里。 待齐元桑回过神时,路上推车的人也发现了,面上带着歉意的笑,屈膝弯腰。 那人显然赶时间,道了歉后就急急忙忙推车离开。 齐元桑这时从宋欢怀里出来,嘟囔道:“这么急,赶着投胎啊!本小姐还没让你离开呢!” 宋欢定定看着离开的人。 这人,有古怪。 齐元桑看着出神的宋欢,挥了挥手,“宋欢?!” 宋欢这才回神。 齐元桑问道:“你怎么了?” 宋欢摇头,说道:“没事,你还要去哪儿?” 齐元桑把手中的糖人递给小药,“回你家吧,本小姐没兴致了。” 宋欢撇了眼身后那些手已经拿满了的护卫,“……” 护卫们闻言,齐齐舒了口气,对他们而言打架都比逛街轻松。 宋欢说道:“那你记得带回府,我那小院子已经堆不下了。” 齐元桑皱了皱鼻子,语气不情愿道:“知道了,知道了。” 小药欲言又止,老爷要是知道了得怪小姐乱花钱了! 月偏枝头,凉风习习。 大理寺狱中,一道黑影无声无息点燃了迷香,随着里面倒地的动静接连响起复归宁静后这才进了牢狱。 黑影直奔最里那间牢房。 “侯爷,事情已经办好。”黑影单膝跪地,行着标准的回禀姿势,他朝着的方向正是里面的武安侯。 武安侯身上整洁干净,头发也是柔顺得毫无凌乱之感,这哪里是坐牢该有的样子。 武安侯站起身,指节分明的手整理了一下袖子,随即拂袖踏出牢门。 武安侯不紧不慢地一步一步踏出去,仿佛他脚下走的不是牢狱地面,而是万众瞩目的红毯。 那阴森瘆人的寒意这会儿也彻底成为了武安侯的背景板,被他那萦绕在周身的气势所折服,从而乖顺退在一旁做陪衬。 武安侯踏出大理寺狱门口,一辆外表低调内里奢华的马车正在等着,车夫胸背挺直,脑袋微垂静立在一侧。 武安侯上马车后,车夫这才坐上车辕驾马离开。 他们前脚刚离开,后脚两个黑衣人扛着一个大麻袋进入了大理寺狱。 同一时刻。 几十个黑衣人密密麻麻从项府围墙跳下,守在墙下、角门的护卫们还没来得及示警便被扭断脖子,手法干脆利落,毫不手软。 微凉的风本是清爽拂人,此时却无端地让人感觉到其中蕴含着一股诡异的寒意。 一场绝对碾压的屠杀,正式拉开了序幕。 第二天卯时 宋欢同样送着阿弟和傅渊之去上值,只是到了途中,就看到了很多人围在街巷,其中就有不少是准备上值的官员。 宋欢坐在车辕,碰了碰傅渊之,说道:“这一下子也过不去,要不我们也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儿?” 傅渊之应了一声直接把骡车赶到角落,不碍路的地方。 阿弟一听有热闹也赶着要去,最后三人一同走上前。 这会儿前面的官员也发现了傅渊之三人,对方借着微弱的光线辨别出了傅渊之,说道:“傅编修。” 傅渊之闻声回看过去,也看清了人,他回了一句:“章主簿。” 章靳斋不经意挑了挑眉,他没想到对方能够准确无误地报出自己的官职和姓氏。 章靳斋想到什么又突然释然了,他正想找机会同傅渊之接近,如今倒是巧了,他主动开口说道:“项府被灭了满门,人头都被挂在门口,现在是拱司卫的人在处理。” 简洁明了,毫不废话,重点全在这句话里面了。 宋欢突然想起昨天看到的那人,应该不会这么巧吧? 刚好给自己看到了? 阿弟眼睛瞪大,不过他没敢开口。 只是心里惊讶道:项家最近守卫严密,身边从不离护卫,怎么会这么轻易就被灭满门了?! 莫不是他们干了什么惹到了不简单的势力?? 可是项家如今权势滔天还有谁能有这个能耐? 武安侯倒是有,可是他已经被收缴了兵权,他手下的兵力被分散,哪里还有曾经的那份说一不二的权力? “挂着的人头下方洒满了信件,是项家同外族勾结的内容。”章靳斋继续说道。 这句话说完,阿弟不明白的地方得到解惑。 那杀项家的人八九不离十就是外族。 他突然想到什么,呢喃道:通敌叛国的人是项家,那武安侯不就清白了?就可以出来了? 相比项家,阿弟宁愿当权的人是武安侯。 今天的朝会没有进行,因为根本没有人主持。 宫里传出消息,项太后薨了,皇帝不见了。 项家被灭满门是真的被灭了满门。 宫里嬷嬷原本要去照顾小皇帝,谁知道好好儿的小皇帝就突然不见了,宫人们惊慌失措之下就去找了太后,谁知道,太后早已经死在了床上。 脸部惨白,眼睛瞪大,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尸体早已经失了温度,僵硬了。 天启朝一夜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两件事震惊了整个朝野。 这时有个官员声音微弱,但因为在大殿寂静,所以还是让文武百官听到了,他说的是:“既然通敌叛国的人是项府,那是不是可以把武安侯给放出来了?” 如今整个天启朝怕是只有武安侯才能镇住。 这话提醒了众人,不过他们显然不赞同这个决定。 项家通敌叛国,难道武安侯就不会通敌叛国了? 这二者并没有什么关联。 这时,晟王难得一副正经模样出现在朝会上,他手里拿出了一卷黄色的圣旨。 “先帝遗诏,请百官听命。” 文武百官听言立马跪下,晟王展开遗诏,“朕膺天命六十有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务有益于民。奈起自寒微,无古人之博知,好善恶恶,不及远矣。今得万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四皇子璟王仁明孝友,天下归心,宜登大位。内外文武臣僚同心辅政,以安吾民……” 突然发现前面有个错误,卯时上值,申时下值,前面改不了了,在这里解释一下。 感谢今天投票的同志们~ 比心 PS:今天一更,可能前两天没休息好,不舒服了,再加上事情还没忙完,后面好了就补上哈~见谅哈~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五章(可不订阅)新皇登基,武安侯诈死 先帝遗诏这个时候出来,不少官员都心生疑惑。 早已投入璟王门下的官员们则心生欢喜。 一些官员被武安侯迫害极深,心想,与其让武安侯出来,还不如让璟王登位。 支持项家的官员更是没说话,项家被灭,小皇帝也可能被外族的人给杀害了,如今也唯有璟王最合适了。 晟王看着没什么异议的文武百官满意的点头。 璟王府 薛珝回来复命道:“王爷,从伤口来看,确实是外族的手笔。” 璟王没有说话,只是手里拿着一封信件,若是其他官员在此就能看到是武安侯的字迹。 这时,安壬也进来了,他着急忙慌的模样失了他之前的风度。 “王爷,武安侯死了!” 薛珝闻言眼神诧异,不过他没敢放肆。 安壬见璟王面上并没有露出异色,又说道:“武安侯像是服毒自尽。” 薛珝听言第一感觉就是不信,“武安侯不可能会服毒自尽。” 安壬点头:“你说的没错,不过,武安侯死前,吕闻桓跟他谈论了一段时间,吕闻桓一走他就死了。” 璟王摩挲手里的信件,并没有说话,只道:“你们先退下。” 安壬和薛珝互相对视一眼,应喏退下。 璟王再次把信件展开。 武安侯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他是没有想到的。 两辈子,他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武安侯。 城外远离京城的一段距离,一帮人正在休息,身上虽然穿着简陋,但凑近闻一闻还是能闻到对方身上传来若隐若现的血腥味。 他们席地而坐,一手拿水囊,一手拿饼子,正狼吞虎咽地吃着。 其中一人拿着外族本地话说道:“大人,我们已经离开这么远了,可以睡上一觉了吧?兄弟们已经很累了。” 项府的护卫是重金聘请来的,也不全是三脚猫的功夫,除了一开始能打对方一个猝不及防,后来他们能灭门也是废了不少功夫,死了不少兄弟。 被唤作大人的人想了想,说道:“也行,那就找一个好休息的地方再休息,也等一等骞娃子。” 骞娃子是他们特地留下来看京城局势的,只待时机成熟,他们就可以进攻天启朝。 如今高将军已经开始入侵辽东,只要能拦住天启人传信求救,那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打到京城门口。 而这时,那个被叫做大人的人突然警觉站起来,手中的水囊和饼子全被扔在地上,他拔出大刀警戒。 其他人见此也纷纷拔出大刀,警惕环顾四周。 此时,这片地方寂静得只有风声和林中鸟儿的声音,鸟儿的叫声悠扬婉转仿若有回音,如波浪一般慢慢传入他们的耳中。 只是这样一副看起来祥和的情景却让那位大人脊背发凉,汗毛倒竖。 很快,在一声悠扬的鸟鸣声再度响起时,箭矢划破空气的声音顿时出现。 随着一个人被射中倒下,外族人立马抓住机会从箭矢射过来的方向杀去,只是他们还没到达地方,就被后身及两侧的箭矢给扎得满是窟窿。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外族人便悉数倒在血泊之中。 这时,埋伏在林中的众人这才出来。 为防有人诈死,他们还一一前去补刀。 那被叫大人的人只身中一箭,并不是致命伤,听到刀子捅进肉的声音渐渐接近,他不得不突然爆起,直接用手中的大刀砍了过去,想来个猝不及防。 只是在他的刀距离对方还有一寸的距离时,突然停住了。 刀与地面接触的声音响起,外族大人的背上多了一道致命的刀伤,刀尖从后背贯穿至前胸,之间他哇的吐了一口血,整个人就往后倒去。 他倒下去的同时,也露出了不远处的人影。 一身玄色衣裳,柔顺的头发在风中摇曳,雪白的皮肤在阳光下晒得有些微微泛红。 只是这美好的一面还没有维持三息,一声小孩的哭闹声就在寂静中响起。 武安侯一脸不耐地瞥了眼,小孩就是烦人。 等过两天他就把孩子给…… 此时,正在哇哇大哭的孩子正是宫里不见的小皇帝。 项家被灭门,武安侯的人趁着时机进宫把太后毒死,武安侯动了念头,就让人把小皇帝也给带了出来。 他想看看,普通孩子和当过皇帝的孩子,有什么区别。 武安侯坐上马车继续往前走,而正在哭闹的孩子则坐在后面一辆马车上。 剩下的人则在收拾残局,把尸体掩埋。 两辆马车渐渐驶离,与京城的方向相反,看他们的路线,是向着南方前进。 …… 新皇登基,由皇帝亲自去祭祀天、地、宗社,祭告自己是受命于天地祖宗。 其次,皇帝要穿戴好衮冕礼服端坐在御殿之上,接受文武百官的拜贺行礼,以及称上奏“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进而确立君臣之分。 最后,在国家内外颁布即位诏书,同时宣布改元、大赦天下等行径,以此表明自己是新一代的帝王。 如今新朝改国号为延和。 如今,宋欢家里彻底安静了下来,璟王登基,作为璟王未婚妻的齐元桑自然也不能再随意出门,她得安安静静在府里待嫁。 宋欢出书的事也被中断了。 不过,宋欢也不气馁,本来就算是白嫖的,之后再说吧。 宋欢不是没想过给其他书肆,可是她先跟齐元桑说定了,不能对方此时没空管就出尔反尔吧,而且她极有可能是未来的皇后,宋欢觉得还是老老实实这么放着吧。 做人,得诚信。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宋欢胆小,不敢得罪未来的皇后娘娘,虽然她看起来不是小肚鸡肠的人,但是位高权重的人心思都善变,谁能知道? 墙边的花圃里,玉米苗也已经长开,最上方已经开花长出玉米了。 宋欢把书摞好,坐在齐元桑准备的躺椅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摇着。 按她的推测,从璟王守住辽东这件事以及他在民间的名声来看,应该不是个太差的皇帝。 如果时局真的平稳下来,她可以想想离开京城的事儿了。 好不容易等到阿弟成人了,剩下的时间可以归她自己好好计划了。 发烧39.2,cpu给干烧了。 一脑袋浆糊。 今天一章哈~ 后面补上。 感谢投票的同志们。 比心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六章认亲局 新皇登基一个月后,举行封后大典。 果然如宋欢所想,齐元桑成了皇后。 宋欢给玉米浇了水后就把葫芦瓢给放在一边。 如今这个院子她们还继续租住着,一是因为阿弟和傅渊之之前被使小绊子,一直没申请下来,二也是因为番麦的事,怕搬家移植给弄死了, 如今新皇登基,把属于项家的势力一再打压,一些官员自然也不敢在这个风口作妖,傅渊之和阿弟申请房子的事也终于有了消息。 再过半个多月,他们的房子可能就下来了。 傅渊之和阿弟下值回来,刚坐下,宋欢指着玉米说道:“这个番麦你们准备什么时候交给皇上?” 阿弟走到花圃前,轻轻掰开一些包裹在番麦外的玉米皮,看着越发饱满的番麦粒,说道:“再过几日吧?傅大哥,你觉得呢?” 傅渊之已经换了常服,经过官场一段时间的浸润打磨,整个人身上有了一股说不出的雍容雅致。 “新帝登基,如今还有很多事需要处理,现在确实不是最好的时机。” 阿弟赞同点头,他突然问道:“傅大哥,章府递过来的帖子,你准备去吗?” 宋欢也看向傅渊之,前几日章府章靳斋已经遣人送来了请帖,邀请今天晚上酉时到雲羲楼吃夕食。 傅渊之笑了笑,眼里不知在想些什么,说道:“是该去看看。” 宋欢有些不放心道:“既然如此,阿弟也去吧,反正请帖上也请你了。” 阿弟看着宋欢:阿姐,你可真是我亲姐。 就是吃一顿饭而已,没必要。 傅大哥也不是会坐着被欺负的人。 最后,阿弟还是同傅渊之到了雲羲楼。 二楼雅间,傅渊之和阿弟一进来就看到了章靳斋夫妻以及黄楚颉。 黄楚颉原本不想来的,被章靳斋逼着来了。 有黄楚颉这个同在翰林院工作的人找起共同话题自然会更快,更自然,而且章靳斋带着傅婉蓉过来见两个外人,虽然是认亲局,但有黄楚颉在场表面上看也不会太失礼数。 傅渊之对黄楚颉在场并不惊讶,他也料到了章靳斋想探寻他同他妇人之间的关系,可他没想到傅婉蓉也来了。 傅婉蓉早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如今面上忧色尽数褪去,做足了遇见亲人的喜色,整个人立马站起来,面上掩盖不住地惊喜,喊道:“堂兄!真的是你,堂兄!你不知道,我们上京之前找了你多久!” 一旁的阿弟一脸无语,这位可真会玩。 他们去游学的事整个大榕树村的人都知道,你能不知道? 傅渊之对傅婉蓉并不多予理会,阿弟就更不会接戏了。 她来宋家找阿姐的事他还生气着呢! 傅婉蓉的独角戏并没能演下来多久。 她从小到大还没经历过这么尴尬的状况。 况且,在自家夫君和夫君表弟面前这么尴尬,她只觉得脸上的温度正在以她料想不到的速度上升。 或许是她心中在意的人在现场,她更加觉得脸面全无。 章靳斋起身明知故问道:“傅编修果真是夫人的堂兄?” 傅婉蓉面上的红色稍稍褪去,眼中含因为喜悦而溢出来的泪水,点头说道:“妾身不会认错的。” 章靳斋看着毫无动容的傅渊之说道:“这样细细看来,眉眼间同大舅子是有几分相似。” 傅婉蓉赞同道:“小叔同父亲也长得极为相似,所以兄长和堂兄也长得很相似。” 阿弟受不住了,在黄楚颉起来附和两人之前,先开了口道:“今晚章主簿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傅姑娘,哦不,傅夫人,傅大哥可同你们家没什么关系,可别假惺惺了!我也是大榕树村的人,知道的内情可不是一星半点。” 傅婉蓉惊喜和歉意无缝切换,她眼泪布满了整个眼眶,她绕开桌子,走到傅渊之的跟前,柔软的声音带着十足的歉意:“堂兄,以前的事是我们不对,那会儿我也还只是个几岁的孩子而已,如今也已经深刻意识到那是非常错误的行为,还请你能够看在小叔、阿爹的份上,原谅妹妹这一次吧?” 傅婉蓉说得很有技巧,先是说了这是都是小孩子不懂事才导致的,跟已经长大懂事的她攀扯不了多少干系,若是傅渊之计较了,就是他小肚鸡肠。 接着又让傅渊之想想自己的父亲,还有当初在村里帮他说话的大伯,傅渊之要是还不原谅,那就是不孝不悌、不敬尊长了! 傅渊之视线放在这个所谓的妹妹身上:真是没想到,读了些书,来了京城,真长进了不少啊! 黄楚颉和章靳斋对视一眼。 在场的四个男人不是没看出傅婉蓉的小心机,傅渊之作为当事人就不用说了,章靳斋和黄楚颉两兄弟都是傅婉蓉这边的自然视而不见,再说了,章靳斋这次组局一则为了认亲,二则为了促进双方的关系。 新皇登基,下一届科举还得等两年,皇帝要用人,如今傅渊之和宋子恪这批还未深入涉足官场的年轻官员定会被新皇重用。 且以他们多年以来对这些刚涉足官场的年轻官员的了解,为了不让自己势单力孤,能有这么一个亲戚在朝中,自然不会白白浪费。 还有那使劲攀扯关系的,从一个省攀扯道一个府,再由府到县等等,总是能被他们攀扯出一些关系出来为的就是四个字“朝中有人”。 可章靳斋看错了傅渊之,傅渊之眼神冷漠道:“你自小同傅学林读书习字,整个大榕树村都赞你知书达礼。” 傅婉蓉不知道傅渊之为什么突然说这些,她只抿了抿唇。 “我记得你好像是七岁启蒙的吧?” 傅婉蓉点头,扬起笑容,说道:“堂兄还记得呢?” 傅渊之点头:“我记性一向很好。” 这几个字一出来,傅婉蓉心底突然生出一股寒意。 傅渊之说道:“你那时已经读书识字,也懂入孝出悌的意思了吧?毕竟这是先生最先教导的内容。” 傅婉蓉面色一白,“这,这……” 章靳斋见傅渊之没有要给傅婉蓉台阶下的意思,心底划过一丝不悦,若只傅婉蓉在就算了,她的相公,表弟都在这,傅渊之也太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 不过,傅渊之的行事作风他去了解了一下,能够把他逼成这样,他也想知道傅家到底对傅渊之做了什么,能把他逼至如此。 黄楚颉收到章靳斋的眼色,心底虽然不爽,但也听话立马起身打圆场说道:“傅编修、宋修撰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你们兄妹俩的事以后再慢慢聊,现在呢就聊其他的事!” 还是一更。 还没好,浑浑噩噩。 感谢今天投票的同志们~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七章入宫 傅渊之和阿弟回去的路上碰到了出来找他们的宋欢。 宋欢对饭局上的情况只字不提,只把路边顺手买的小吃塞进了两人的手里,说道:“这个挺好吃的,你们尝尝,要是觉得不错待会儿再买点回去。” 傅渊之笑着接过来,阿弟已经把小吃塞进嘴了,刚才饭局上他都没怎么动筷。 章府 傅婉蓉沐浴出来就看到章靳斋已经躺下了。 傅婉蓉舒了口气。 一句无话回到府里,她以为相公会追问,可是到现在都没有开口,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心中折磨。 曾经的事一旦让相公知道了,她不敢想象。 她一直维持的温婉形象就会在他心中破灭。 还有傅渊之今晚那句话,从前的事,想让傅渊之不计前嫌压根不可能,再说,还有母亲…… 傅婉蓉坐在梳妆镜前,手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梳理着头发,兀自走神。 章靳斋不知何时睁开的眼睛又闭上了,这次是真的睡下了。 项家被灭门,范家被打压,范氏自然不同以往,虽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是章家最好趁着时间还早及早结交新贵。 傅渊之和婉蓉之间的恩怨可以暂时放在一边,只要能同新科状元搭上了,若是……妹妹能够嫁给他,那就最好不过了。 傅婉蓉自然不知道章靳斋的心思,只以为章靳斋想同傅渊之认亲,这样章家的人脉也会再扩上一扩。 …… 翌日,傅渊之和阿弟已经上值后,一个人敲响了宋家门。 宋欢打开门一看,疑惑看向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子,说道:“你是?” 男子瘦小的身子穿着一丝不苟的太监服,腰身自然而然微微弯着,交叠于身前的手指正微微翘着兰花指,他细声细气地说道:“宋小姐,奴才是小贵子,此次前来,是听从皇后娘娘的吩咐来宣召你进宫的。” 宋欢花了一个多时辰才进了皇宫。 在被小贵子引进凤仪宫后,她便坐在凤仪宫里等候。 可能是因为皇后是齐元桑,宋欢倒是没有紧张的感觉,还有心情喝茶,尝一尝宫中的糕点。 宋欢正吃着,小药就扶着齐元桑进来,齐元桑看着一身悠闲的宋欢,她已经开始怀念从前的生活了,她看着宋欢笑着道:“好吃吗?你若喜欢,我就让御膳房多准备些。” 齐元桑并没有自称本宫,也就表明还想以从前的关系同宋欢相处。 齐元桑一屁股就坐在了宋欢的旁边,一如之前在宋家同宋欢相处时的状态,她也捏起一块糕点吃了起来,她平日里不是很喜欢吃这个,太干了。如今看着宋欢吃得满是投入,弄得她也有了胃口。 小药笑着说道:“还是宋小姐在好,娘娘最近可是胃口不佳呢。” 宋欢听言把视线落在齐元桑的肚子上,齐元桑见此直接把宋欢的脑袋往后一推,眼神一瞪:“瞎看什么呢。” 宋欢咽下糕点,说道:“小药不是说你没胃口嘛。” 齐元桑轻哼一声,“那也不是你想的那样。” 宋欢哦了一声,随即问道:“你叫我进宫干什么?” 宋欢抖了抖身上的衣服,说道:“这衣服穿得难受。” 齐元桑白了一眼说道:“进宫就得穿,这是规矩礼仪!你这同我的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宋欢,“……” 我俩能比吗?你可是皇后。 齐元桑挤眉弄眼说道:“你写完了没有,正好我有的是时间可以帮你改错别字。” 宋欢把桌上的包袱推了过去,下巴点了点,说道:“都在这儿了。” 小药识时务地先把包袱拿走了,宋欢一脸稀奇地看着齐元桑,说道:“你居然能忍着不看?” 齐元桑吃下一块糕点算是极限了,用帕子擦了擦手,这才直奔主题说道:“你和傅渊之是怎么打算的?” 宋欢:“???” 齐元桑见宋欢的模样就怒气值高升,说道:“你供他来京赶考,他居然还没准备迎娶你?!” 宋欢见齐元桑比自己这个当事人还急的模样,连忙按住齐元桑,说道:“我还不想成亲呢!” 齐元桑仿佛看怪物一样看着宋欢,恨铁不成钢地说道:“是你不想,还是他不想?你脑袋里都是浆糊吧?” 宋欢,“……” 能不带人身攻击吗? 齐元桑又是一番输出,说道:“你弟弟和傅渊之行情可是比你想象的还要好。” 齐元桑也是来了京城才知道,傅渊之不是宋欢的兄长,而是没有名分的那种相好关系。 “你即便再信任傅渊之,那他能坚守住自己的本心吗?这物欲横流的京城,迷失了多少读书人,多少怀着慨然救济天下的士人最后都变成了那一个个只顾荣华富贵的蠹虫?” 齐元桑也不同宋欢继续说这些,只说道:“最近可有人想让我给你那状元郎弟弟和探花郎相好的赐婚呢!你还在这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宋欢呆了呆,然后开口道:“……相中我弟的是哪家?” 齐元桑:“……” 她突然有些心疼傅渊之了。 这姑娘简直没心嘛! 齐元桑给了宋欢一个白眼,最后还是没好气的说道:“翰林院兰学士。” 宋欢恍然,就是阿弟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正五品官员。 宋欢又继续打听道:“他家谁看中阿弟了?你觉得怎么样?你了解得多,你同我说说,对方的脾气性情如何?持家能力如何?” 齐元桑无奈叹了口气,认命说道:“兰家嫡次女,兰岚,是个不错的姑娘,上次我那宴会她也来了。” 宋欢摇头道了一句可惜,“我哪里知道之后会有这种缘分,若是如此,我一定好好观察。” 齐元桑:“……” 宋欢又疑惑道:“所以,他们既然有意为什么不同我来说?” 齐元桑一脸无语说道:“你们无父无母,你又未出阁,怎么同你说,知道你我之间的关系,这不,才露了消息出来。” 宋欢恍然,说道:“失礼失礼,是我没想周全。” “那既然这样,是不是我得请媒人上兰家探探口风?”宋欢对京城的习俗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这其中很多流程都得有媒婆的,没有媒婆,也得有那高门夫人帮忙说媒才行。 齐元桑说道:“我是皇后,这事儿容易,就是你。” 宋欢指着自己,“我?” 齐元桑点头:“姐未嫁,弟先娶,不合规矩。” 宋欢:“……” 齐元桑眼神认真道:“所以,你和傅渊之真的得抓紧时间了,过不了多久,傅渊之就得掉进别人的碗里了。” “就算傅渊之能保持本心,别人有的是办法让他不得不娶,到时候有得你后悔!”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八章求婚 宋欢拿起一块糕点,咬了一口,让她放弃傅渊之不可能,若是成了别人的乘龙快婿她不得呕死? 宋欢没有犹豫多久,果断说道:“放心,这几日就能解决。” 齐元桑给宋欢比了个大拇指,说道:“那最好。” 宋欢把握十足的挑眉。 成亲也不影响她向往自由嘛! 傅渊之不知道的是,即便他成亲抱得美人归了,还得独守空房几年。 即便宋欢没有主动,傅渊之也觉得是时候了。 傅渊之这天下值没有同阿弟一起回去,在阿弟狐疑的视线下直接离开,去了翡翠阁把在那里定制的一枚翡翠戒指取了出来。 攒了许久的银钱,终于是能够买着了。 至于戒指,这还是当初游学的时候,傅渊之从喝醉的宋欢嘴里听到的。 傅渊之手抚着胸口的那枚戒指,总有种要把他的胸口烫穿的感觉。 宋欢回到家,换回常服,整个人坐在摇椅旁,一边吃着糕点一边想着想着法子。 阿弟已经回来了,宋欢看向他身后,吃糕点的动作一顿,问道:“傅渊之呢?” 阿弟耸耸肩,摇摇头,“傅大哥啊,刚才下值说是要去处理别的事情,要晚一点回来,就让我先回了。” 宋欢坐直身子,耳边突然回响起齐元桑说的话。 “阿姐,你又买糕点了啊?”阿弟直接拿了一块塞进嘴里,吐字不清晰道。 “好吃,这是哪家店的?”阿弟问道。 宋欢又重新躺回了摇椅,说道:“宫里的。” 阿弟猝不及防听到这俩字,差点没被噎死,宋欢递过去一杯水,无奈说道:“淡定点,都多大个人了。” 阿弟一口气把水都喝干净,喉咙的异样消失后,他这才说道:“阿姐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吓人?” 宋欢试探性说道:“御膳房做的?” 阿弟:“……算了,都一样。” 阿弟又问道:“阿姐,你今天进宫了?” 宋欢点头嗯了一声。 阿弟凑前问道:“皇后娘娘?” 宋欢瞥了眼阿弟,说道:“你问的不就是废话吗?就你姐这单薄的人际关系还能认识几个宫里的人?” 阿弟:“……那皇后娘娘让你去宫里干啥?” 宋欢点了点桌上的草稿,说道:“皇后娘娘还没看完呢,她看完了,我估计就能出书了。” 阿弟知道皇后娘娘入宫之前经常来家里看书,“不对啊,她想看直接让人来取就行了,为啥非得让你进去一趟?是不是还有别的?” 宋欢看着阿弟,说道:“呦,我们阿弟这都能猜得到啊?” 阿弟嘿嘿一笑,随即又正色道:“阿姐,说说吧。” 宋欢:“……不就是你的婚事咯?” 阿弟指着自己,不可思议道:“我的婚事?阿姐,还早着呢,你看,傅大哥这个年纪还没娶你呢,我还小,瞎着什么急?” 有宋欢这个不是很想成亲的阿姐,再有一个因为各种因素拖到现在还没能向宋欢求婚的傅渊之,阿弟真心觉得自己还小。 再说了,他还没能让阿姐过上几天好日子就得娶媳妇儿了,那他的俸禄不得拿去养媳妇儿了?那他还哪来的钱给阿姐? 宋欢调侃道:“你不着急,人姑娘着急啊,皇后娘娘可是说了,多少姑娘都盯着你呢!与其到时候被动不知道被哪个坑进坑里,还不如主动找个好的,这样你日子也过得舒心,有媳妇儿照顾你,我也放心了。” 宋欢现在就是秉承着一种心理:阿弟成婚了,她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不算愧对了原身和宋爹宋娘。 这话不是说宋欢以后就不认阿弟了,她只是觉得这样就可以卸下担子,也可以好好过一段属于自己的个人世界了。 阿弟面色一红,说道:“阿姐,这事不急,你还没成亲呢,我不行的。” 宋欢见阿弟这模样,说道:“你该不会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吧?” 阿弟含糊不清,吱吱呜呜道:“没,没有,阿姐,你先关心你自己的事儿吧!” “阿姐,我先去厨房添柴。”阿弟有些落荒而逃的模样让宋欢仿佛窥破了什么。 宋欢坐直身子,看着阿弟落荒而逃的背影,这孩子,真有意中人了? 他两点一线的生活,什么时候让他看中了姑娘? 宋欢的话头追着阿弟跑,大声问道:“阿弟,那姑娘是哪家的?跟阿姐说说,不说阿姐怎么派人去说媒啊!” 阿弟只当没听见。 宋欢没想到啊,阿弟也开始开窍啦。 傅渊之珊珊来迟,这会儿家里的饭菜也好了。 阿弟端菜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傅渊之,笑着说道:“傅大哥,正好可以吃夕食了。” 这会儿宋欢也出来了,傅渊之下意识捂到胸口。 宋欢看着傅渊之这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模样,那胸口藏了什么好东西吧? 那看到自己一脸心虚,干了坏事的模样很令人怀疑。 宋欢假装看不见,说道:“赶紧洗手吃饭。” 傅渊之忙不迭应道。 阿弟也看出了傅渊之的不自在,心下狐疑,傅大哥刚才到底去干什么了? 傅渊之心跳加速,他第一次做这种事情,有些不沉稳了,今天一改往日的模样。 傅渊之吃饭的时候也有些心不在焉,把宋欢和阿弟看得一愣一愣的。 在他们这么久的相处下,傅渊之这种状态还真是挺少见的。 吃过夕食后,宋欢又躺回了躺椅,夕阳的余晖撒下,为园中添上了一层暖色,一旁的玉米随着微风摇摆,蕉叶也在风中附和,岁月静好,红尘无忧。 傅渊之也坐在一旁,陪着宋欢一起欣赏这落日余晖带来的片刻宁静。 阿弟见此,识时务地回到房间看书。 傅渊之酝酿了许久,这才缓缓开口道:“还记得你曾经说过,老了想回家种花养鱼,过那悠闲无忧的田园生活。” 宋欢点头,感叹:“是啊,那日子,多轻松,多自在。” 傅渊之扬起微笑,“嗯,只想想这个画面就很令人心动。” “而且,你不觉得再多一个人在身边,就连做饭都不用你亲自动手,岂不是更加自在,更加轻松?” 宋欢转头看向一旁的傅渊之,此时的他,眼里盛着整片天空,能清晰从他的眼睛中看到夕阳晚霞。 突然,那整片天空全部消失,只余一个身影,宋欢从那清澈如潭水的瞳仁中看到了自己,这时耳边传来一道声音,“你觉得我如何?” 宋欢手突然捂住胸口,心跳加速让她觉得血液沸腾,面色也因为它渐渐泛红,在她的预计中,两个人相处了这么多年,遇到求婚这种情况应该也不会太激动,但好像并不如她所想的这般。 傅渊之真是越来越好看了。 宋欢原本还在纠结怎么开口,傅渊之今天就做了她想做的事情,嗯,心有灵犀呢。 宋欢看着因为自己许久还没回应而有些忐忑眼尾泛红的傅渊之,慢慢启唇开口道:“你这主意不错。” 傅渊之眼睛突然变亮,他手忙脚乱地从怀里掏出那个戒指。 宋欢看着这个戒指有些诧异,“你……” 傅渊之没有回答,只说道:“喜欢吗?” 宋欢眼睛笑眯起来,声音带着愉悦以及自己未察觉到的感动:“喜欢。” 不远处,正从窗棂缝隙偷看的阿弟,咧开嘴,无声笑了起来。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九章成亲 兰府 兰学士对着夫人说道:“常言道:‘嫁女须求女婿贤,贫穷富贵总由天。姻缘本是前生定,莫为炎凉轻变迁!’人生一世,沧海变为桑田,目下的贱贵穷通,都做不得准。” 夫人皱眉,叹了口气:“相公说得在理,可是宋家未免太艰苦了。岚儿嫁过去可就不如家中这般模样了。” 连个像样的住处都没有,如何能让自家闺女过上好日子? 不过,好就好在只有个已经嫁出去的大姑子,一过去就能当家做主,不用伺候公婆。 这话夫人没敢说出口,说出来怕是又被说上目下短浅、势力之类的话了。 兰学士暗叹夫人的目光窄小,说道:“我兰家只论女婿的贤愚,不论家事的贫富。” 夫人知道兰学士一旦决定就不会再改主意,只能讪讪住嘴。 只是委屈了她宝贝闺女儿。 兰岚年芳十五,生得肌如白雪,脸似樱桃,吟诗作赋,琴棋书画,女工针指,无不精通。 兰夫人见着自家小闺女正在窗下刺绣,遂放轻脚步,走到近前,见到自家闺女绣的正是百蝶穿花。 兰夫人:“……” 闺女这模样,她还能看不出来,感情就自己反对呗? 兰夫人恨铁不成钢又转身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没有刻意放轻脚步声,兰岚听到动静瞬间就抬头看去,就看到母亲快步跨出门口的背影,她一句母亲还没来得及喊出口。 兰岚垂头看到自己正在绣的是什么,随即又瞪向一旁垂立的丫鬟,嗔道:“你怎么也不出声提醒?” 丫鬟抿唇忍笑,委屈说道:“小姐,夫人特地没让奴婢……” 兰岚嗔了一眼丫鬟,只得又坐下。 兰夫人气恼地回了自己的院子,语气不好道:“她知不知道宋子恪的家境?!那是乡下人!若不是武安侯,他也就普通进士而已!这一旦嫁过去,那可就得吃几十年的苦头她知不知道!” 一旁的嬷嬷见此安慰道:“夫人,老爷看样子已经下定主意,小姐也……您不如多准备点嫁妆,小姐平日里一直跟您学习理家,届时以小姐的能力不会太难的。” 兰夫人瞪了一眼身边的嬷嬷,她当然知道事已成定局,皇后娘娘那边都知道了,她还能如何? 她还不能过过嘴瘾了? 嬷嬷是跟着兰夫人一起进的兰府自然了解兰夫人,受到了兰夫人的瞪视她也不怕,柔声安慰道:“如今小姐成了亲也还是会在京城的,离得也不远,还能经常见面不是?而且,小姐一嫁过去就能当家,还不是想什么时候回来看夫人就什么时候回来?” 兰夫人起身奔着妆奁走去,嘴里没好气说道:“宋家也就这点好了,当然,不是咒他父母长辈什么的。” 兰夫人突然想起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又开始心口痛了,“哎,闺女大了……” 嬷嬷给夫人慢慢顺气,说道:“夫人,老爷的眼光不会错的,想必过不了几年,小姐的日子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兰夫人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说道:“把那嫁妆单子拿出来,我看着再添置些。” 嬷嬷见兰夫人这么说连忙应声去拿东西。 …… 宋家 前段日子,傅渊之和宋欢已经到了衙门备案了婚书,两人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夫妻。 酒席没有大办,只如普通市井百姓叫上几个亲朋好友来吃饭就差不多了。 齐元桑特地同皇帝请假出来参加就见到寥寥几桌酒席,齐元桑没好气地对着宋欢说道:“我就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女人?白供养了几年,现在就连成亲都这么……简陋!” 宋欢笑着反过来安慰齐元桑,说道:“成亲嘛,要的就是得自己开心,自己乐呵对吧,来一帮表里不一的人,说着头疼的应酬话也累人。” 齐元桑:“……,又不是你累!你瞎操什么心?还没成亲就已经心疼上了?” 宋欢哈哈一笑,“对,心疼呢!” 宋欢看齐元桑的模样,收起大笑,说道:“好了,不逗你了,我们初入京城,你也知道傅渊之和阿弟的情况,请了估计也不会来,还不如不请,大好的日子我可不想让那些无关紧要的人给搅和了。” 齐元桑哼了一声,“你不请他们,他们也有话说,还不如请来,他们就算人不来,为了面子,也能让人给你们送点礼来,就那帮蠹虫,手里富得流油,给你们最上不得台面的东西都够你家里过一个月的,还不如抠点出来给你们松快些。” 宋欢一听,整个人呆了,连忙站起来,语中带着激动说道:“我现在派人去挨家挨户说,来得及吗!” 齐元桑:“……” 齐元桑把宋欢按下,无语道:“平日里见你在金钱上也挺精明的,怎么就突然傻了呢!” 宋欢:“……” 这事确实是她没想到的。 齐元桑拍了拍宋欢肩膀,把宋欢的头发理顺,说道:“我都来了,懂眼色的自然也会行事,放心,少不了你的。” 宋欢眼睛亮闪闪的看着齐元桑,一把握住她的手,一下子没注意尊卑,“桑桑,你真是我亲姐妹!” 齐元桑被桑桑两个字给恶心得不行,一把抽出自己的手,“你可少给我做这种恶心事,我不是你傅郎。” 宋欢哈哈一笑。 一旁化妆的嬷嬷连忙说道:“诶呦,宋小姐,别大笑,小心妆花了!” 宋欢一听连忙收起笑容。 齐元桑没忍住笑出了声,说道:“我给你撑着呢,要是傅渊之对你不好,小心他的官位!” 宋欢勾唇一笑,眼底溢出晶莹。 此情此景,齐元桑这话不免让宋欢感动流泪。 齐元桑对她还是不错的。 齐元桑当上皇后后,即便已经刻意收敛,但还是同从前不一样了。 不过,宋欢从来没想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所以真心不真心这种东西有没有,她还真没有刻意去想。 只要当下是真心就好了。 至于把这句话当什么免死金牌之类的就算了。 本来就不对等的关系,其中的差距是她们俩永远跨越不了的鸿沟。 齐元桑同她一起,一是因为宋欢不同于其他人的特别,二就是从宋欢身上找到曾今未进宫之前的潇洒自在。 而宋欢呢,充分做好工具人,真心对真心。 能同皇后走近是她从来没想象到的,如今有了这个机缘,同时也给她们无形中带来了很多便利,也不知齐元桑会把这个游戏继续多久,只要她还想继续,宋欢尽可能在这期间陪她,给她想要的那种自由的快乐,满足她不算要求的要求。 在皇后这个位置,她不求情爱,不求富贵,只求自由,对齐元桑而言,能从宋欢这里得到的那种自由潇洒,从前那种快乐感觉,就已经同她给宋家带来的那种无形便利划上等号了。 自由,是无价的。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书友150907131352119投的月票~ 比心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章准备 凤仪宫 齐元桑刚回宫,皇帝已经在等着了。 皇帝看着齐元桑,问道:“如何?” 齐元桑耸耸肩,“该知道的拱司卫不都跟你说了?还用我说?” 皇帝不说话,就这么直直看着齐元桑,齐元桑没个正形的模样渐渐在对方的压力下回正。 齐元桑说道:“宋家正常得很,宋欢是个得过且过的人,不爱麻烦的人,傅渊之平日的行事你也都清楚。这么简单的两个人一起,还有什么好调查的?” 皇帝把茶盏放下,声音带着不怒自威:“这事朕没说停,你就得时刻注意着,皇后,这是你的任务。” 齐元桑深呼吸,没精打采道:“知道了。” 当初让保住他们的是你,现在要防他们的也是你,果然,坐上这个位置的人就没有不多疑的。 皇帝离开凤仪宫回到了上书房。 之前傅渊之和宋子恪呈递上来的番麦他吃了,口感出乎他的意料。 这是他两辈子以来第一次知道还有这种粮食出现在他们的领土上。 而由于发现的人是傅渊之,让他不得不复杂化。 傅渊之与上辈子的截然相反,让他不得不心有防备。 这么多年的观察下来,傅渊之与上辈子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身边多了那对姐弟。 而且,时至今日居然还成亲了,明明他上辈子到死他还是一个人。 不过,即便已经大不一样了,他也决定让傅渊之死,他不允许有傅渊之这么一号危险的人存在。 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现在因为傅渊之和宋子恪把番麦呈递上来而打乱了他想对傅渊之动手的计划。 毕竟是直接将周氏王朝毁灭的人,他如何能放任这么个定时炸弹在朝中。 只是,如今看来这番麦确实是好粮食。恰巧他们又是最了解番麦的生长习性的,倘若不让傅渊之去负责这件事,推广番麦之事就会延迟,百姓就会多饿一天肚子。 但,若是让傅渊之去负责这件事,错失了这个时机,之后就不能再这么轻易动手了。 这件事一旦成功,于国家于百姓,那是具有重大贡献的,是能名垂千古的人。 所以,他现在在判断,判断傅渊之会不会再走上上辈子的那条路,把这件事交给对方到底值不值得他冒险。 延和朝会不会再次步上上辈子的后尘? …… 申请的公租房下来了,傅渊之和阿弟各申请到了一套小房子,占地不大,好在两套房子是挨着的,这还是因为宋欢和皇后娘娘的特殊关系,上面的人松手给的。 宋欢正算着账目,阿弟就同傅渊之进来。 宋欢头也没抬,嘴里只说道:“下值啦?” 傅渊之柔声应了一声,如今两人成婚,傅渊之也不再迫于礼节束手束脚,他让阿弟进屋,自己则去厨房准备吃食。 阿弟接过傅渊之手上的盒子走进了屋子,问道:“阿姐,你在算什么?” 宋欢把数字写下,这才说道:“你和兰家的婚事,人家五品官家的小姐什么苦都没吃过,你这聘礼不得有诚意啊?” 阿弟放下盒子,坐了过来,说道:“阿姐,那也不用把你和姐夫的东西全都放进去吧?” 宋欢说道:“我和你姐夫已经说过了,一家人不用说这些,等你以后结婚了就不用了。” 阿弟愁眉,有些难过道:“阿姐……我答应你的事,一件都还没做成。” 宋欢白了眼阿弟,一脚踹了过去:“还有精力在这想七想八,还不如过去帮你姐夫下厨。” 阿弟侧身躲开快速站起来,一腔感动全部消弥,直接就溜了出去,嘴里还不忘说:“好在姐夫娶你了,否则哪里有人敢要你!” 宋欢手拿着炭笔故作要砸出去,见人毫不停留去了厨房,宋欢这才无奈摇头。 阿弟这么久以来的俸禄,挂靠费以及自己出书得到的银钱,再算上之前婚礼得来的礼金,皇后娘娘的赏赐,说实话,这里面够给面儿的就是齐元桑给的那些赏赐之物了。 宋欢决定全拿给阿弟去给兰小姐,这是她们能拿出最有诚意的东西了。 看着她算来算去加起来也不过勉强十八抬。 这样子娶人家姑娘,说实话,真拿不出手。 宋欢托腮叹口气。 阿弟喜欢人家,人家也已经到了适婚的年纪,总不能让人家在家里等成老姑娘吧? 那兰大人虽然说了,不计较贫贱富贵,只在乎贤愚,嘴上这么说,这总不能真的就一穷二白去吧,谁能忍心自家姑娘真过来吃苦? 还是得想想办法才行。 宋欢泄气趴在桌上,傅渊之进来准备换身衣服,见宋欢这样,问道:“夫人这是怎么了?” 宋欢摇摇头,反问道,“你要换衣裳?” 傅渊之点点头。 宋欢继续趴下去,“那你去吧。” 傅渊之余光扫在露出来的纸张上,“好,那你先休息会儿以免太累了。” 宋欢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 傅渊之揉了揉宋欢的肩膀,这才进了屋里。 晚上,阿弟回到自己的屋子休息,宋欢刚沐浴出来,傅渊之把一沓银钱放在桌上。 宋欢一坐下就看到了银票,看着傅渊之说道:“你哪来的钱?” 傅渊之说道:“这是之前同他们做的小生意得的。” 宋欢:“……这么多?” 傅渊之点头:“本来想再同其他人合伙做,既然还缺银钱就先给阿弟先,生意的事之后再慢慢来。” 宋欢把银钱推回去,说道:“毕竟是阿弟娶媳妇,我这个又当爹娘又当姐的,给他准备也是理所应当,可是用你的就不行了。” 傅渊之坐在宋欢旁边,把宋欢手里的巾子拿过来给宋欢擦拭掉发上的水渍,说道:“我们相处这么多年了,我是他的姐夫,也是他的傅大哥,你呢,就是想太多了,我是你相公,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嗯?” 宋欢转过身看着傅渊之的眼睛,十分认真道:“只此一次。可不能惯着我了!” 傅渊之眼底露出无奈又好笑,抬手轻柔地刮了一下宋欢的鼻子,“好~” 宋欢也笑了起来,把银票拿过来数了数,然后惊讶地看向傅渊之:“一千两?” 傅渊之点点头,“不够吗?” 宋欢摇摇头,忙不迭说道:“够了够了。” “你这做的什么生意啊,挣钱这么快。”宋欢低声嘟囔。 傅渊之失笑,“之后再跟你说,别忘了,我同王大宇同窗四年,耳濡目染也学会了一些生意上的事。” 宋欢听言不再怀疑,王大宇那个能钱生钱的财神爷,从他那学到一星半点就够她们一家衣食无忧的了。 感谢昨天投推荐票的同志们~ 感谢书友20220512102822529投的月票~ 比心心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一章工作变动,阳江府的消息 八月十二,宜嫁娶。 阿弟穿上了新郎服,胸前戴着朵红绸布做的大红花,坐在马上后面跟着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就去迎亲了。 状元郎成亲,所经过的街道两侧不乏多看热闹蹭喜气的人。 临街的二楼雅间内,傅婉蓉陪着章小姐看着状元迎亲。 章小姐名为章津语,今日不是她第一次见宋子恪,那日状元游街她也来了。 章津语看着宋子恪面上扬起的笑容,就如同状元游街那一日。 章津语心有不甘。 兰岚的父亲同他父亲都是正五品,怎么自己就不行? 傅婉蓉看出了章津语的失落,说道:“你才十四,明年及笄,此事不急。” 章津语眼神黏在只看到衣角的宋子恪身上,赌气道:“着急也没有用,他都已经娶妻了。” 好一会儿,傅婉蓉遥看那快要消失的迎亲队伍,声音幽幽道:“这也未必。” 章津语听言,好奇地看向傅婉蓉,“嫂子,这话什么意思?” 傅婉蓉点了点章津语额头,说道:“万一老天爷见你情深似海让你同他再续红线呢?” 章津语揉了揉额头,皱了皱眉:“嫂子,我不当小妾。” 傅婉蓉笑了笑。 怎么能当小妾呢。 …… 当阿弟从新房出去的时候,宋欢就煮了一碗细面端进了房里。 红色的帐幔下,新娘子正端坐着。 宋欢走到近前,说道:“弟妹,一天没吃东西了吧?先来吃点面,垫垫肚子,阿弟还有得一会儿才能回来呢!” 兰岚听了宋欢的话就知道这是相公的亲姐,她把红盖头掀一半到头上,露出了她的面容,厚粉红唇,这种新娘妆,能把十分美貌的新娘都给生生压下三分,当然了,土著人不会这么觉得。 即便如此,宋欢还是能看出兰岚是个美人。 兰岚见宋欢同相公有三分相似的面容,竟是比相公还好看几分,兰岚面容微红,声音似黄莺,清脆悦耳:“阿姐。” 宋欢笑眯着眼,欢喜地应了一声。 两人来到餐桌前,宋欢帮兰岚扶好身上的东西,这才把面推过来,说道:“这是刚刚从厨房端过来,猜想你可能饿了就下了一碗过来,尝尝合不合胃口。” 兰岚面上渐渐泛红,对于宋欢的热情她受宠若惊,轻嗯了一声后就用勺子喝了一口清汤,随即眼睛一亮,看向宋欢声音带着惊喜道:“好喝。” 宋欢宠溺笑道:“慢慢吃,就是用来垫肚子的,以后想吃我再给你做,你要想学我就教你。” 兰岚用力点头,有些含蓄道:“谢谢阿姐。” 上书房 皇帝看着拱司卫调查上来的结果。 这个时候正是长留村种植第二季的季节,不知道京城地界能不能成。 皇帝兀自看着桌上的折子出神。 两日后 阿弟正上值,兰学士就来了。 阿弟恭敬地行礼。 兰学士把阿弟带进属于他的办公区域,说道:“岚儿还好吗?” “岳丈放心,我会照顾好岚儿的。” 兰学士摆摆手,说道:“我找你来不是为了这个,我也知道你不会让岚儿吃苦,今天主要给你提个醒,有个心理准备,你和傅编修不日就得去大司农司了。” 阿弟想了想,随即开口肯定道:“是因为番麦?” 兰学士点头:“整个朝堂就你和傅编修了解。” “你们一旦研究清楚番麦后,下一步就会被下放到地方,长留村所在的越城可能就是你们之后要去的地方。” 阿弟拱手,脸上的坚定一览无遗。 兰学士满意点头,说道:“原本你们不用这么急着进入大司农司的。” 阿弟疑惑道:“那是什么让陛下又突然……” 兰学士笑了,说道:“这还得说到阳江府。” 阿弟:“?女婿不是很明白。” 兰学士说道:“你们是不是带了番麦种子回了阳江府,鹿县大榕树村?” 阿弟点头:“是,当时上京城之前就让同村的兄弟种下,看看能不能在大榕树村成活。” 兰学士点头:“能,不仅能,现在整个鹿县很多百姓已经开始自发种植,不懂的就去同大榕树村的村民请教,如今大榕树村和洞溪村百姓都已经成为阳江府最大的出番麦种子的地方了。” 阿弟没掩饰住诧异,笑了。 番麦的好处不仅朝廷看到了,百姓作为受益人,更是知道这个种植出来能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其实官员只要起到推动带头作用,让百姓看到了真正的好处,番麦推广起来并不难。 下值回家,如今两家人一同吃饭,去的是阿弟院子。 兰岚嫁过来带了粗使嬷嬷以及两个贴生丫鬟。 有个嬷嬷厨艺还真是不错。 饭桌上,阿弟就同傅渊之把事情说了出来。 来了几天的兰岚算是适应下来了,在宋家,相公他们并不在意食不言寝不语这个礼节。 以往在家中,父亲对于这种朝中之事也不会当家里女眷说出来,若是说也会特地把兄长们带去书房说。 可以说她这五天听到的朝廷内容比她这十五年知道的还要多。 “梁家的人都是庄稼好手,能种出来不稀奇,只是没想到推广的会这么快。”阿弟惊喜道。 饭后阿弟和傅渊之还在继续。 兰岚让下人把桌子收拾干净后就坐在庭院中继续给阿弟做衣服。 宋欢走了过来,“弟妹不想听听他们在讨论什么?” 兰岚看着宋欢叫了声阿姐,然后才说道:“我在家中对朝廷之事见识不多,相公他们说的我也听不懂,阿姐能听得懂吗?” 宋欢托腮看着兰岚手中的刺绣,说道:“也不算特别懂。” 兰岚笑道:“阿姐之前陪姐夫和相公出去游学,所见所闻甚多,肯定比我听得懂。” 宋欢说道:“那会儿都在愁温饱,哪里有闲功夫去了解这些。” 兰岚放下手中的针线,说道:“阿姐怎么会想着要带相公去游学呢?” 那会儿相公年纪小,家里又……,若是没有阿姐允许且支持,相公不可能会做出这种决定的。 宋欢想了想,说道:“增长见识,了解民情,锻炼身体等等之类的,就是想让他出去看看,免得一直呆在一个地方读书读傻了,书上描述的山河锦绣,总得出去看看。” “讲得文艺些就是:读万卷书,更须行万里路。读六经而不阅世事,有如买椟还珠,入宝山而空回。纵使勤苦,也只是徒然费神伤身,有何益哉!这是你相公当初对同窗说的原话。” 兰岚突然被宋欢调侃,脸上一红,“阿姐教导得好。”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二章吐露 雨淅淅沥沥,给炎热的夏天增添了一丝凉意。 宋欢靠在窗棂下,听着窗外雨落蕉叶的声音。 傅渊之把灯芯里的灯线往上挑了挑,灯光也更亮了些。 宋欢托腮说道:“现在也算是太平了吧?” 傅渊之拿了件外套过来,搭在宋欢身上,随即脱了鞋子也坐上了软榻,揽过宋欢的肩头,说道:“夏将军同孙将军已被派去辽东抵挡外族,只要抵挡住了外族入侵,就算是太平了。” 宋欢靠在傅渊之肩膀上,说道:“我想离京。” 宋欢半晌没听到傅渊之的回答,随即抬起头,看着傅渊之说道:“怎么了?” 傅渊之拉过宋欢的手,沉吟问道:“你离开京城有什么想做的?” 宋欢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爹娘早逝,长姐如母我当了十二年,我想过一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我很任性,是吧?”宋欢眼神定定地看向傅渊之。 傅渊之温柔地看向宋欢,把阻碍宋欢的额间碎发抚在一边,露出了线条柔美的额头,他说道:“没有,你一直很坚强,自从阿弟成亲后,我才看到真正的你自己。” “不必顾睱太多,遵循你心里的想法。”傅渊之说道。 宋欢抿唇,说道:“我这样是不是太……太不负责任了?我们俩也算是新婚……我……” 傅渊之捧住宋欢的脸,慢慢凑近,四目相对,傅渊之开口:“要负责也是我负责,想我堂堂容貌俊逸的探花郎居然还留不住自己的新婚妻子。” 宋欢见傅渊之开始间歇性抽风就懒得理他了。 傅渊之好笑道:“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宋欢满口答应下来,说道:“好,你说。” “每到一个地方都要给我和阿弟寄信。”傅渊之要求道。 宋欢点头,满口答应:“这简单,我会的,你放心。” 傅渊之倒是不怎么担心宋欢。 之前有过游学的经验,对江湖上的事也很了解,基本不会出大问题。 “还有一个要求。”傅渊之比出一根食指。 宋欢把傅渊之的手拉下,握在手心,说道:“说。” “去的日子由我定。”傅渊之说道。 宋欢:“……?” 傅渊之用手捂住宋欢的肚子,说道:“上次是什么时候?” 宋欢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十八。” 傅渊之点头:“若是十八正常,之后才能允许。” 宋欢同意了。 两人一时无话,屋外的雨声好像在慢慢变大。 宋欢窝在傅渊之滚烫的怀里,还好有些凉了,若是如之前那么热,她也不想两个人这么腻着,宋欢想着想着还是有些愧疚说道:“你真不介意?” 傅渊之下巴来回轻柔地磨着宋欢的头顶,说道:“你不带回来个不明不白的,我就不介意。” 宋欢:“……瞎说得什么屁话!” 傅渊之闷笑出声。 “宋欢。”傅渊之自从成了亲后就没再叫过宋欢的全名。 宋欢应了一声。 傅渊之这才缓缓道出:“从我出现在你家到现在也有十二年了,你同阿弟做的,不比身为爹娘作得差,甚至更好。你的辛苦、努力、言传身教,都给阿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在同你来往的日日夜夜中,我清楚了解到你是一个心中宽广的女子,你我能成亲是我的幸运。所以你不要愧疚,只要是你,一切我都觉得是应该的。” “现在阿弟好不容易成长起来,你好好去放松放松,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有什么趣闻奇事也都说给我听听,就当我们也陪你一起了。”傅渊之抱紧宋欢。 他心里远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果断爽快。 十几年的相处,宋欢只要一个动作他就能知道她想干什么。 这个主意她怕是已经酝酿许久了,宋欢既然开口,那就是她已经做好了决定,全无更改的可能。 也不是没有法子让她留下来,可是他不想去做,也不忍心去做。 他脑中回忆着曾经困难时的一幕幕,一个对自己毫无了解的少女,不仅留下了他,还包了他的吃食衣行,这仅仅只是因为自己能够帮助她教导阿弟。 她坚持了十几年,是真得太累了。 既然她想出去,那他就放手好了。 一辈子还长,他们可以慢慢来。 屋外的雨声渐渐变小直至没有,仅余屋檐下那有规律的雨滴垂落声。 原来,他竟一夜未眠。 傅渊之从投进屋内的天色判断出快到上值的时间了,他侧头看了宋欢,轻手轻脚起身,帮宋欢掖了掖被子这才去屏风后换上官服。 傅渊之关上门,正好阿弟也出来了,阿弟提着食盒,对着身后的兰岚说道:“夫人回吧。” 兰岚同傅渊之行了礼后这才关上门返回。 兰岚身旁的丫鬟小琴说道:“小姐……” 兰岚眼神在小琴身上定了定。 小琴这才改口说道:“夫人,宋夫人真轻松,都不需要送傅大人上值。” 兰岚停下脚步特地打量了一番,因为这句不对劲儿的话,她的眼底渐渐升起冷漠疏离。 小琴垂头并没有看到此时兰岚的神色,只听到自家夫人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道:“你在替傅大人不值?” 小琴心跳骤然加快,摇头否决道:“小姐,我只是觉得,宋夫人这样,怕是会给傅大人带来不好的影响。” 兰岚又继续道:“那你觉得应该如何?” 小琴一时心急,没遮掩住自己此时的私心,说道:“夫人可以同宋夫人提醒提醒,您身边的嬷嬷也可以派去宋夫人身边督促,这样宋夫人就能改掉规矩不合的地方,傅大人在外也不怕被人嘲笑了。” “而且,老爷同傅大人又是这样的关系,切莫影响到了老爷。” 兰岚眸中的波动已经渐渐恢复平静。 这一番句句为别人好的话,却处处能窥出她没有掩藏的私心。 小琴的心被养大了。 自己带来的丫鬟想爬姐夫的床,这样的事一旦发生简直不堪设想! 阿姐在姐夫和相公的心中无比重要。 她嫁进来那天晚上,相公就同自己说了,他能有今日,全是阿姐的支持,长姐如母,阿姐在他心里是姐姐,是母亲,也是父亲。 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这才多久,自己身边的人居然已经开始生出了这么不可思议的想法。 既然出现了,她有必要好好观察一下其他人了,若是也生了心思……那就通通都留不得了。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三章呀,遇见 宋欢起床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夏季天亮得早,即便是起床晚,也不过才辰时一刻。 宋欢穿好衣服伸个懒腰,然后就是眼神发散看着一个地方发呆,也不知过了多久,这才见她慢慢开始热身打拳。 此时的兰岚已经在刺绣了,听见隔壁的动静就知道宋欢起床了,不过她没有动,阿姐会腾出半个时辰打拳,等隔壁的动静停了后,兰岚这才放下手中的衣裳起身。 宋欢打开门,额角冒汗,脸上因为运动而露出红扑扑的脸蛋,雪白的肌肤都透着樱粉色,宋欢声音清越,“弟妹,早啊!” 兰岚唤了一声:“阿姐,早啊~” 宋欢说道:“弟妹也是刚醒?” 兰岚摇头笑。 宋欢把挂在脖子上的汗巾擦掉额上不停流下来的汗水,说道:“宋家不讲究这个,只要别人不知道,你在自己家多睡会儿不会有人说的。” 兰岚失笑:“听阿姐的。” 宋欢见兰岚这模样就知道她不会干的。 宋欢让兰岚坐会儿,她先回房换身衣服。 兰岚只静静站在院子中,其实两个院子大小差不了多少,他们那个院子还大些。 可是她每次主动来叫阿姐吃饭一是处于礼节,二就是想多在这个院子待会儿。 这里的布置她说不出来,但人只要在这里待过,就会喜欢上这里,沉闷的心情也会清明神怡许多。 窗外一丛蕉叶还挂着雨水,庭院中的摇椅已经被雨水打湿,一旁的青菜也已经翠绿。 宋欢换上一身湖蓝色衣裙走了出来。 可能是傅渊之的执念? 宋欢现在最多的就是裙子,各种各样的颜色,各种各样的款式都有,全是傅渊之下值特地去买回来的。 不仅如此,傅渊之还会买上适配的首饰,宋欢一度怀疑自己成了傅渊之洋娃娃。 宋欢不知道的是,傅渊之很早之前就有这个想法,因为他只会一种款式,所以他不想让宋欢一直穿他做的简单粗陋的衣裳。 从前只是碍于礼节,再加上身份不对,他也不好太出格。况且那会儿游学,手头不宽裕,这事就一直拖着。如今好了,亲也成了,名分有了,手头也宽裕了,傅渊之就自己帮自己打通了直男那根线。 兰岚赞叹道:“阿姐真好看。” 宋欢也夸了回去。 兰岚如今尚小,轮廓还有一些少女的稚气,而兰岚本身更喜欢宋欢这种已经长开了的容貌。 宋欢安慰兰岚道:“等你到我这个年纪你也一样,人都是慢慢来的。” 兰岚笑了起来。 宋欢戳了戳她的小酒窝,嘴里不自觉就吐出心里话:“真可爱!” 兰岚面色一红。 这种深闺的小姐,最经不起“调戏”了,进了屋里看见已经静立在侧的丫鬟,宋欢立马端正起来。 兰岚是她们的主子,若是在她们面前失了威仪可就不好管了。 这会儿宋欢是完全忘记了还有身契一说,不过,身契并不完全是她们的命门,有这个顾虑其实也没有错。 宋欢同兰岚一起吃了朝食,小肉汤包、豆花以及小馒头。 兰岚吃了一个小汤包,一碗豆花就放下筷了,一旁的宋欢还在继续往嘴里塞。 兰岚看着宋欢吃得有滋有味不自觉又添了一个汤包,待宋欢吃饱时,兰岚觉得自己已经撑得走不动路了。 兰岚:“……” 宋欢消了消食,说道:“出去走走吧,你自成亲以来,除了回门那次,你就再也没出去过了,一直闷在家里你不心慌吗?” 兰岚摇头:“我从前在家里也是这般,并没有觉得有何异样。” 宋欢:“……那,你出去不?” 兰岚疑惑地看向宋欢:“阿姐有什么需要买的吗?可以让嬷嬷跑一趟。” 宋欢摇头:“我就是想出去走走,散散心。” 兰岚听明白了,点头说道:“阿姐这么做也挺好,那阿姐快些回来,我在家继续把相公的衣裳做好。” 宋欢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兰岚没有出去逛的原因主要还是因为小琴。 小琴的事她得留心。 而且她还得找机会回娘家一趟,小琴爹娘还在庄子上,她想让娘亲帮她查一查。 小琴毕竟是陪自己从小长到大的,她到底还是希望小琴是有苦衷的,不是真的就碰见那样一个人就拎不清了。 此时宋欢已经出了公租房地界,再步行小半个时辰才到了稍微热闹的街道。 公租房的地址还算不错,比之前租住的院子要好些,傅渊之上值也能多睡两刻钟。 宋欢在街道上漫无目的的行走,偶尔遇见觉得好吃的小吃时也会毫不犹豫的掏钱买下来。 宋欢边走边吃,边吃边逛。 这会儿宋欢不愁钱了,目前可以说是实现财富自由,这个财富仅限于这些吃食。 宋欢吃着吃着,就听到了一道带着三分不敢置信的声音,“宋姐姐!” 宋欢听声辨位,快速朝着声音来源处看了过去,就见一个江湖侠士装扮的人,半晌才从记忆中将人对应上:“青青?” 对方见宋欢回应了,还叫了自己的名字,直接就奔了过来,惊喜喊道:“宋姐姐!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宋欢抱着青青说道:“我也没想到能在这儿碰上你,你怎么突然来到京城里了?” 青青面色有一丝不自然,随即她又换上之前没心没肺的模样,说道:“说来话长,先不说这些了,我们找个地方先坐下,慢慢聊。” 宋欢点头,牵起青青的手就说道:“我来京城有一段时间了,还真是知道一家饭菜实在味儿好还实惠的店。” 青青看着宋欢的头发,突然察觉出不对,她惊喜跨步道:“阿姐,你成亲啦!?是傅大哥对吧?” 宋欢笑了,“不是他是谁?” 青青不好意思一笑,“这不是着急知道嘛!当初我可是替你们着急呢!” 宋欢叹道:“你要是早点来京就好了,就能来参加我还有阿弟两次喜事了!” 青青听言,眼底的光瞬间暗淡,她强自恢复问道:“哥哥也成亲了吗?” 宋欢对青青的异样毫无所觉,说道:“是啊。” 第二百四十六章(可不订阅)宋忆(番外1) “阿姐!阿姐!阿姐你醒醒好不好……阿姐……”一道带着绝望的声音从屋里传来。 床头边,一道瘦弱矮小的小人正在用那只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的小手不断地推着床上的人,蜡黄的脸凹陷,头发枯黄,此时脸上眼泪鼻涕都混在一起。 此时外面正刮着冷风,下着飘雪,地上也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积雪。 宋忆摸到床上已经冰凉的人,声音带着一丝委屈,又带着撒娇说道:“阿姐,你的手太冷了,阿弟去给你烧水啊,等会儿端过来了阿姐可不能再赖床了啊!” 宋忆说罢就趿拉着已经破掉的鞋子开了堂屋门,寒风瞬间从门口灌进冰冷的屋内。 宋忆咬紧牙关哼哧着努力关上门。 刚关好门,又是一阵寒风刮过,一片枯黄的落叶附着着一层飘雪落在了宋忆身上,飘雪受热瞬间融化了表面一层,而宋忆的脖颈处也瞬间感到冰凉。 宋忆被冷得瑟瑟发抖,嘴里嘶呵着冷气,颤抖着的小手连忙把白雪同落叶拂开,拂开后还用衣袖用力搓了搓,蜡黄的皮肤瞬间变红。 院子里没有水,好在有积雪不用再去院子外的小溪打水,宋忆用脏兮兮的小手一小捧一小捧的把白雪捧进厨房里的罐子中,因为他人小,罐子太重了拿不动,只能一小捧一小捧的来返厨房院子中把白雪捧进罐子里,这样只用把柴点燃就行了。 灶台旁边还堆放着昨天捡回来的湿柴。 阿弟用打火石打了许久火也没有点着。 最后阿弟没有办法,进了房里抽出了一把稻草出来这才把火点燃。 湿柴烧起来柴烟大,阿弟一边被熏得眼泪直流,一边去翻看橱柜。 橱柜里面的米袋已经一粒米不剩了。 如今就还剩下一些昨天他和阿姐去雪地里翻的野菜。 宋忆把野菜拿了出来,用白雪搓了搓,就当是洗了,随即就放进锅里了。 好在这个小灶不用太多柴,没多久一罐野菜汤水就好了。 宋忆踮起脚跟把灶台上的勺子拿了下来。 碗在橱柜的上层,以他的身高根本拿不下来。 宋忆从旁边挪过来一张凳子,踩在凳子上面,他的身高再有凳子的加持也就刚刚能够到橱柜上层,经过这一会儿的动作,宋忆的头已经有些发晕了,他连忙抓住橱柜稳住身子,待头晕的症状好了一些后,他这才慢慢把上面的碗拿下来。 宋忆揭开盖子,用勺小心翼翼的舀着野菜汤,一滴也不能浪费。 宋忆忍着腹中饥饿,双手小心翼翼捧着热菜汤进了屋里,他把野菜汤放在床头,被汤暖和的小手触碰到那已经硬了的尸体。 宋忆小手没有被冷到缩回,反而握紧那处冰冷,意图把自己的温度传过去。 宋忆垂眸抿唇,眼底蓄起泪水,不知何时声音又染上了哭腔,声音低低带着请求,“阿姐,阿姐……阿弟已经煮好菜汤了,阿姐你快起来吃啊,好不好?阿姐,待会儿天黑了我们不好出去挖野菜了,阿姐,你不能偷懒了呀!阿姐……阿姐,阿弟怕……阿弟怕……” 宋忆越说到后面越崩溃。 床上的人却仍旧一动不动。 宋忆哭泣着,他感觉头晕得更厉害了,突然他眼前一黑,整个人就这么毫无知觉往前栽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宋忆的意识慢慢归拢,耳旁有细微的人声,断断续续,自己的嘴时不时会被掰开,这时就会有热的咸的苦的液体灌入身体,整个人暖洋洋。 阿姐……是不是你…… 宋忆拼命想睁开眼看清楚来人,可是眼皮就像是被灌了铅,任他如何使劲就是没办法睁开。 宋忆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只知道外面的雪已经融化了。 “醒啦?”一身粗布麻衣的妇人走了进来。 宋忆认得她,他是山脚下的梁大婶,之前阿爹下葬她有来帮忙过。 宋忆很乖巧地喊了一句,“婶儿。” 梁大婶看着如此乖巧的宋忆,心中不免叹息,多么好的一个孩子,只可惜命太苦了。 宋忆突然反应过来,他往梁大婶身后看去,嘴里问道:“婶儿,你看到阿姐了吗?” 声音中带着希冀,他希望昏迷之前的那几个时辰是梦,阿姐还在。 梁大婶听到宋忆的问题,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那天当家的惦记着这俩孩子就上来看了一下,谁知道屋里宋忆这孩子已经晕倒在地,床上的宋欢早已经没了生气。 宋忆中途发了高烧,随便煮了点平日里他们挖的草药,没想到还能挨过来,这是宋家仅剩下的独苗了,好在是挨过来了。 宋忆想起那天宋欢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场景,眼泪刷的就滴落下来,似泉涌,不过他没有再表现得像那天在阿姐面前的撕心裂肺,他只声音弱弱道:“阿姐是不是去天上陪爹娘了?” 梁大婶于心不忍,但是人死了不能复生,这事也没法撒谎,她只说道:“你阿姐怕你爹娘孤单先去一步了。” 宋忆声音哽咽:“阿姐坏,阿弟也孤单,阿姐怎么不带着阿弟一起去,阿弟也想爹娘了……” 梁大婶眼窝子浅,就这会儿子功夫她就抹了两次眼泪,她吸了吸鼻子,说道:“时机到了自然就会去同你爹娘见面,你现在先吃点米汤,好好睡一觉,等身体好了再说啊。” 宋忆听话点头,接过梁大婶手中的碗,看着里面数得清的米粒,一小口一小口无比珍惜地抿进嘴里。 他已经不记得米汤的味道了。 这次能吃上,阿姐却不在身旁了。 宋忆吃完后就乖乖地又躺下了,两只小小的手用力抓着被角,身子绷得紧紧的,闭上眼睛,羽睫如抖筛一般不停地抖着,眼角一滴又一滴的泪不断滑入两鬓之间。 梁大婶给宋忆掖了掖被角,无声叹了口气才出去。 那被子如此单薄,那宋丫头怕就是生生被冻死的。 可惜了。 若是早早听话与隔壁村的娃子成婚,有个男人顶着,宋家这姐弟也不会落到现在这个模样。 造化弄人啊! 宋忆醒来后,梁大婶也渐渐地不再上来了。 一个村里,大家都难,梁家还有四个正是能吃穷老子年纪的孩子,而梁家也已经帮了宋家太多了,宋忆对梁家也只有感激之情。 宋忆平日里没少帮自家阿姐挖野菜,砍柴,他识得野菜,也能捡柴,如今一个人也能勉强挨得过去。 他回忆着从前阿爹在院中打拳的动作,为了活下去,在日积月累中,他也学得有模有样了。 第二百四十七章宋忆(番外2) 集会上,宋忆小小的身子拉着一摞柴走到了洞溪村村头。 宋忆目之所及都是他从未看到的热闹,见着有人挑着东西,有人在固定位置卖米粮、黄豆以及肉食等等,他强迫自己移开视线,不自觉咽了口口水。 宋忆走到卖黄豆的大婶前,尽量让自己吐字清楚,说道:“大婶,我可以用柴同你换一抓豆子吗?” 大婶见宋忆是个六七岁的孩子,往他身后看去,没有大人,视线挪向那捆柴上,那一根根还没有三根手指粗的也能叫做柴? 大婶摆了摆手。 宋忆失望地走开,他毫不气馁,一路过去只要卖米粮这类吃的他都会上前去问一遍,结果显而易见,宋忆失败而归。 柴是他辛辛苦苦砍好的,如今其他人都不换,他也不能就这么把它给丢了,拿回去他也免得再砍一次柴。 回去的半路上,他看到一辆牛车从山路慢慢赶回来,他不知道路的另外一头是什么地方,可是凭借着牛车上装满了的好东西,他也能知道是个好地方,他的眼睛突然就亮了起来。 宋忆看了看天色,已经晚了,他不能再离开村里了。 宋忆到了山脚,见到了正在门口忙活的梁福康,梁福康看到宋忆,连忙喊道:“宋忆,你的柴还没有换出去吗?” 宋忆点头:“可能是我的柴不好。” 梁福康叹了口气。 宋忆突然指着刚才牛车驶过的道路,问道:“福康哥哥,那条路是去哪儿的?” 梁福康看着那条路说道:“去镇上的,你想去?可别了,太远了。过年的时候我同大哥去过,得走两个时辰呢!若是你我这样的个头走,怕是得要三个时辰。” 宋忆对镇这个词没有多大概念,问道:“镇是什么地方?” 梁福康想到上次见过的模样,然后给宋忆口述描绘出来,“那是一个比大榕树村富有的地方,那里的人穿得比我们好,饭菜也是香香的,卖的东西也有好多……” 宋忆听了一会儿,就抓住了卖的东西很多,说道:“就像今天的集会吗?” 梁福康想了想,觉得这么说也没错,说道:“差不多,不过东西种类更多,好多我都不认识呢,大哥也不认识。” 梁福康想到当时自己像大哥提问,大哥脸上露出来的窘迫,然后就捂嘴笑出了声。 宋忆见梁福康笑了,自己不笑就显得不好了,他灰扑扑的脸上也强自露出一个笑容出来。 一个毫无喜色、非常机械的笑容。 梁福康察觉不出其中的不对劲,又是一顿噼里啪啦的说了好些他见到的场景,宋忆就这么静静听着,脑中能想象出来的他就在脑海中勾画出来,若是不能,他便努力记住梁福康的话,待到自己经历的那时候他就能体会梁福康话里的意思了。 夜色降临 宋忆拖着满身疲惫进了家,肚子正唱着反调,即便如此,他还是强撑着把柴放在了屋檐下。 宋忆泄力瘫坐在地,揉了揉饿得开始疼痛的胃部。 恢复了一点力气,宋忆实在不想动可是他也实在忍受不住疼痛,只得四肢并用爬起来,走到厨房,用碗在桶里舀了半碗水一口一口不间断的喝得个水饱。 宋忆放下碗,进了屋里直接躺下。 翌日,晨光熹微。 宋忆早早就饿醒了,天蒙蒙亮,他坐在院子中一动不动发着呆。 他视线放在那挂着已经积灰的弓箭,再看看一旁的渔网。 用柴换粮食是不可能了,他得另外想办法。 阿爹做的陷阱不知道还有没有用,他还小,不敢出去走,若是不小心掉下去了,这上面没人来,他就死路一条了。 渔网网鱼,他也不会,而且…… 宋忆把渔网泡进水中,他提了提,他很难拉得动。 宋忆揉了揉又开始唱空城计的肚子,他把仅剩的水倒进碗里喝进肚里,一直喝水也不是办法,他还是得吃东西,现在已经饿得眼前冒星星了。 宋忆把碗放在灶台上,小小的身子提着个到大腿的桶,哼哧哼哧地出了大门,绕着小路到另外一侧接溪水。 宋忆一次接不了太多,到家还能有三分之一的水就算不错了。 宋忆回到家里把水桶放下,拿上竹篓捆在背上就去溪水边找山螃蟹了。 山螃蟹很硬,刚才他发现了一小只,烤着吃应该是没问题的。 宋忆忍着头晕又再次返回舀水的小溪的地儿。 宋忆一块石头一块石头的翻起来,一把落叶一把落叶的抓开,收获颇为惨淡。 宋忆咬了咬牙,用力爬到坡上开始挖野菜,好在他还是认识一些野菜。 昨天没时间挖,害得他昨天晚上和早上都得饿肚子,今天说什么他都得摘多点,回去尽量把胃填饱。 宋忆花了一个多时辰摘了大半竹篓的野菜。 饿得实在受不了了,他直接就在溪水边随意过了一道水就拿回家去准备煮来吃。 不加盐油的野菜吃起来带着涩味苦味,这都是他能吃到最好的了,宋忆仿佛没有味觉,只顾往嘴里使劲儿塞野菜。 吃饱喝饱,宋忆又进屋睡了,身体摄入不足,再加上饿了几顿,他的头晕只能用睡觉来缓解。 一觉睡醒已经是未时了。 宋忆机械地起床穿鞋,走到门口,他把掉落在额前的黄发重新捋回去,这会儿他准备去捡小树枝,把小溪流往下游流去的出水口插上一排小树枝,这样就只有水下去,里面的小鱼就下不去,他抓住小鱼的几率就变大了。 这条小溪里是有小指头大小的小鱼的,一般人也不会去惦记这个连塞牙缝都不够的小鱼,可是宋忆实在是没有什么吃的,他能抓的好像也只有这让人不屑去抓的小鱼儿了。 这么想也这么干了。 宋忆捡了一竹篓的细树枝,他把已经破得不能再破的鞋子脱下来,小心翼翼地放在岸边碰不到水的地方,做完这些后他这才把裤腿卷起来,小小的人儿就这么踩进水里佝着背一根一根地开始插小棍子。 他做得很认真,到了酉时他才收工上岸。 他站的地方水不是特别深,他用脚互相搓了搓,觉得不是那么冰了后这才开始迈步穿上鞋,直接回去了。 晚上他还是继续吃野菜,明天可以去试着捉鱼了,若还是没有收获,他只能去镇上看看了。 他视线停在昨天拉回来的那捆柴上,也不知看了多久,他麻木地移开视线。 他的眼睛已经没有光了,剩下的只余麻木,死寂。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感谢bb990114、拖把婉儿投的月票~ 比心心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八章宋忆(番外3) 这天,宋忆清早起来煮了一大锅野菜,吃了一半,剩下一半装进了竹筒里。 宋忆准备今天去镇上,单单走路就得花三个时辰,他拉柴走只会更慢,就只能这么先去看看情况。 宋忆天蒙蒙亮就已经出村了,把村里的狗叫声鸡鸣声通通抛在身后,小小的身子渐渐消失在林中。 三个时辰的路程并不短,中途遇到阴森恐怖的地方,他就会大声喊两声壮壮胆然后加快速度跑过这段路。 日照当头,他远远就看见了城门。 宋忆看到它好像就看到了希望。 一时间他身上的疲惫仿佛都消散了。 镇子比大榕树村还要大。 街上来来往往很多人。 宋忆自觉把衣裳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可是因为三个时辰的赶路,他全身上下的干净整洁也不剩下什么了。 宋忆走走停停,也看到了很多,他闻着香味在一家馄饨摊子外停下,手里抱着背了大半天的竹筒,里面的野菜他已经吃光了,现在里面装的是他在路上接的山泉水。 宋忆咽了口唾沫,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正在吃得沉浸的几个干活的工人。 馄饨店的老板娘看到了宋忆,叹了口气,只当做没看见。 镇上太多这样的孩子了,她帮得了一个,之后就会一直有人来,她这生意也就没法做了。 宋忆看了一会儿后又离开,一下午他一直在镇上打转,他想用劳力换取食物,可是并没有人愿意要他。 夜色渐渐暗了下来,宋忆不知不觉又到了最开始的那间馄饨摊子。 此时已经没有人在馄饨摊子上吃馄饨了。 这会儿馄饨店的老板娘正收拾着碗筷,突然腿一软就跌落在地。 宋忆见此连忙跑过去扶起老板娘。 老板娘见是白天见到的那个孩子,顺着他的力道坐到了凳子上。 老板娘还没有开口说话。 宋忆就去旁边用水洗了手,再给老板娘倒了杯水。 全程一句话也没有说。 宋忆见老板娘喝下的水,这才走到刚才的位置把竹筒捡起来。 老板娘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怎么就你一个人?” 宋忆原本准备离开的身子一顿,然后又转过身来回答老板娘的问题:“我家就剩我一个了。” 老板娘听言没有意外,与她猜测的一样,她看着小小的身影,咬了咬牙,说道:“你帮我把那一盆的碗洗了,我让你吃一顿素馄饨如何?” 宋忆听了话,忙不迭点头,跑到老板娘跟前用力鞠了一个躬,声音带着万分惊喜:“谢谢婶儿。” 老板娘摆摆手:“快点吧,我赶着回家。” 宋忆把手里的竹筒放在桌子上,然后小小的一个人儿就这么缩在凳子上,一个一个认认真真地洗碗。 两刻钟后,宋忆把碗洗好,老板娘也把素馄饨煮好了,她把碗筷挨着竹筒放着,说道:“快些吃吧。” 宋忆看着香喷喷的馄饨,强忍着滚烫,一口一口快速吃着。 老板娘阻止的话到了嘴边:“你慢点,没有人跟你抢!我也不差这点时间!” 宋忆一边吃一边对着老板娘点头,手下的动作却依旧不停。 老板娘见此也不再阻拦,别噎死就行了。 老板娘原以为按照宋忆刚才的狼吞虎咽他定然会吃完,没想到,他明明还饿着却还是克制住了,他留了一小半在碗里,对着自己问道:“婶儿,我可以把剩下的装进竹筒里带走吗?” 老板娘心下酸涩,别开眼,点头:“你装吧。” 宋忆咧开嘴笑了,忙对着老板娘说了一句感谢的话就把剩下的馄饨以及汤水全都倒进了竹筒里。 天彻底黑了下来,宋忆想起白天逛街的时候有一个地方适合临时住上一夜,他辞别老板娘后就借着月色找过去,可是他还没找到就被突然窜出来的几个大个子按着打,怀中紧紧抱着的竹筒也被他们生生抢走。 宋忆嘴角流出鲜红,眼泪混着血渍流到下颌再被领口的衣裳吸收,一片红色瞬间染红衣领。 宋忆用力抓着最后一个人的小腿,苦苦哀求道:“求求你,还给我……” 被宋忆抓住的人嘴里骂了一句脏话后,就毫不留情地把宋忆一脚踹晕在地。 宋忆这次是彻底晕了过去。 等宋忆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周围的环境很安静,只有轱辘轱辘的声音,他睁开眼,看到的就是对面一个一个正眨巴着眼睛看着自己的同龄人,甚至还有三四岁的孩子。 宋忆看着这么多孩子,问道:“这是哪儿?” 一个胆子大的男孩子说道:“车上” 宋忆:“……” 另一个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孩子流着眼泪说道:“我们被拍花子拐了。” 宋忆疑惑道:“拐了是什么意思?” “拐了就是被捉住拿去卖。”那个孩子好心解释道。 宋忆起身掀开背后的车帘布,看着完全陌生的环境,心里陡然一空,他滑落回地面,双腿缩回,紧紧抱住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有什么情绪,惊恐?害怕?还是别的? 他一个人,好像去到哪儿也没有区别。 这时旁边一个小手抓住了宋忆的衣角,宋忆感受到拉扯,朝着来源处看去,是一个眨巴着大眼睛的漂亮小女娃,看样子是和自己差不多的年纪。 她奶声奶气又颇有自信地说道:“你不要怕,我阿爹会来救我的,到时候我让阿爹顺便救你就好了。” 宋忆看着这个毫无惧色的小姑娘,点了点头,说道:“谢谢。” 小姑娘开心得咧嘴笑了起来。 她被抓了好几天了,车厢里的其他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都被她安慰过,只有这个小哥哥同自己说谢谢了。 小姑娘看着又准备不说话的宋忆,开口说道:“我叫青青,你叫什么名字?” 宋忆吐出两个字,“宋忆。” 小姑娘伸出另一只手,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哥哥的名字和青青的名字一样好听。” 宋忆嗯了一声。 他现在突然感觉心慌,很难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挤压下,感觉快透不过气了。 青青见宋忆不想搭理自己也不生气,相比其他人,宋忆已经很好了。 青青虽然表面一直在安慰别人,其实她的心里也很害怕,怕阿爹找不到自己,怕自己会被卖,如今身边有一个这样的小哥哥,她觉得心里的害怕也被哥哥驱散了许多。 不知过了多久,车轮突然磕到了一块大石头,车厢里的孩子们瞬间因为惯性被弄得七倒八歪。 宋忆往后仰的时候就看到青青正紧紧抓着自己的衣角已经睡着了,这么大的动静也没有把她吵醒。 第二百四十九章宋忆(番外4) 嘎吱一声,门就被关上了,一丝缝隙也无。 青青这才从两个人身后钻到宋忆身边,她伸出两只小手揪着宋忆的衣角,说道:“哥哥,不怕,我阿爹马上就来了。” 宋忆看着这个跟自己差不多个子的小姑娘,现在也反应过来了,这是借着安慰自己来安慰她的吧? 宋忆把青青拉到无人的角落坐下。 青青乖巧地坐在宋忆身边,宋忆突然就听到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他摸了摸肚子,自醒来到现在他就没再吃过东西了,现在是又饿又渴,他又揉了揉昨天被踹的地方,虽然没掀开衣服看,但应该是青了,很痛。 这时,耳边又传来了咕噜咕噜的声音,宋忆看向旁边的青青。 青青露齿笑了起来,指了指自己的肚子,说道:“肚子它在叫。” 宋忆叹了口气,说道:“待会儿他们应该会给吃的了。” 青青点头:“是哒,他们晚上才给吃的,可是数量不够,大家得抢。” 宋忆听言点了点头,说道:“待会儿我去抢吃的,你好好待在这。” 青青笑着连连点头,“听哥哥的。” 果不其然,半个时辰后,两个男子进来了。 一人拿着一个桶,里面是一些米粥,另一个人手里的篮子里装着米糠饼。 宋忆见着吃的眼睛一亮,他的目标是米糠饼,那个是干的,桶里的那些吃了容易饿。 两人一放下,除了青青,其他孩子全都一窝蜂冲上去,就连三四岁的孩子也跟着扑上去,想要不挨饿,他们就得自己出力,势必要最先最快拿到手。 宋忆速度在其中算是快的,他一下子抓了四张饼,趁着大家的注意力都在篮子和桶那边,他偷偷把两张饼塞进衣服里藏好,他不贪多,也不再继续,退出人群准备回到刚才的地方,可当他到的时候,青青却不见了。 而此时,青青在桶的那边挣扎着,她两只手一手拿着一个碗,一手舀一碗,舀完后就抱在胸前,护着两个碗走出来。 青青很顺利,刚出包围圈却被三个看着八九岁的孩子给拦住了。 其中的甲说道:“你把粥给我,我们就放过你。” 青青摇头,说道:“不,桶里还有,你们想吃自己去拿。” 乙说道:“不,我们就要吃你手里的。” 宋忆见青青被为难,连忙啃了两口米糠饼,肚里有货才能有力气,而剩下的米糠饼他便全都藏了起来。 青青还在抵抗,甲乙丙正准备动手,宋忆挡在了青青面前。 “你们有手有脚自己去拿不行了?为什么非要欺负她?”宋忆不懂,大家都是被抓来的,不想着怎么逃跑,还在这里欺负人? 甲乙丙看着宋忆,甲冷笑道:“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我们这么做自有我们自己的道理。” 宋忆皱眉,也不知道青青怎么得罪他们了。 乙见着宋忆不让开,狠狠道:“你若是再不让开,我们就连你一起打!” 宋忆坚决不让开,三人见此直接上前去按住宋忆,宋忆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直接开始出招,杂乱无章的拳打脚踢。 青青趁着空隙连忙把米粥放在角落,随即又跑上去帮忙,挠人、抓头发、掐人,只要能使得上劲儿的,有用的,她都一一试过。 宋忆原本就吃亏,昨天受伤的地方又挨了乙一拳,伤上加伤,宋忆直接往后一倒,撞在了门上晕厥过去。 这动静引起了外面拍花子的注意,同样还是刚才送饭的两个人,他们一进来,屋里瞬间安静下来。 两人看到倒地不起的宋忆以及正在旁边流眼泪的青青,其中一个男子说道:“都给老子消停点!谁闹事老子就断了他的腿,让他去街上乞讨去!” 甲乙丙缩在一堆,没敢吱声。 两名男子见已经震慑住了,又锁上门出去了。 甲乙丙看向角落,那里有青青放下的两碗粥。 青青此时哪里还顾得上那两碗粥,看着昏迷不醒的宋忆眼泪鼻涕流得稀里哗啦。 青青错了。 青青不该自己擅作主张去拿粥。 甲乙丙三个人,青青那两碗粥自然不够他们分,他们又起身去到其他人手上抢粥喝,其他孩子见了刚才那一幕自然不敢以身犯险,只得乖乖交给他们,一脸委屈要哭的表情。 还没被抢到的连忙囫囵吞下去,进了肚子了他们就抢不了了。 甲乙丙吃饱喝足,得意一笑,果然,找最好欺负的立威是最好不过的。 宋忆不知道晕倒了多久,只是在他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黑了。 宋忆借着从窗外洒进来的月色看清楚了身边的人,青青蜷缩在自己身边,脸上还挂着眼泪。 宋忆捂着胸口,憋着劲儿慢慢坐起来,泄力靠在墙上,见屋里其他人都睡着了后,他这才缓缓从怀中抓出已经碎掉的米糠饼渣,一口一口慢慢地机械地吃着。 宋忆吃着吃着,眼泪就流了下来,鼻子也被鼻涕堵住,他一边吃着米糠饼一边用嘴呼吸,他不敢发出声音。 他抬起另外一只手,用袖子抹掉眼泪鼻涕。可眼泪仿佛被撅了土的山泉,一直涌个不停,阿弟只能一边抹眼泪一边吃着米糠饼。 他得有力气,没有力气他就抢不到吃的,抢不到吃的那等着他的就只有死,还有青青。 宋忆觉得自己已经恢复了三分力气,他舔干净手里的碎渣,慢慢摇着青青,青青被叫醒的同时被宋忆眼疾手快地捂住嘴。 宋忆凑近青青的耳朵边,轻声说道:“是我,宋忆,你不要发出声音。” 青青因为惊恐而瞪大的眼睛听到宋忆的声音才恢复正常,她明白地慢慢点头。 宋忆这才松开手,青青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坐在了宋忆身边,凑到宋忆耳边说道:“哥哥,你还好吗?” 宋忆摇头,没有多说什么直接从怀里抓出一把碎渣塞进青青手里。 青青双手捧着,眼睛里闪烁着疑惑,宋忆虽然没看清楚,但是也知道她不懂的是什么,他轻声说道:“这是米糠饼,快吃。” 青青一听是什么,眼睛乍然亮了起来,她没有立刻吃,而是凑到宋忆面前,说道:“青青还能坚持,哥哥吃。” 宋忆推开她的手,说道:“我已经吃了,不然我都没力气叫你,你快吃,吃了我们俩才能活下去,你才能等到你爹来救你。” 青青听到爹这个字眼眶瞬间湿润,她见宋忆坚持,只能收回手,慢慢吃了起来,她也如宋忆那般,不敢发出声音,仿佛是那个半夜出来偷食的老鼠。 宋忆见青青开始吃了,这才吐出一口气。 刚才的一番动作已经让他疼得汗都流出来了,如今他一个人,他只能把这些疼痛默默咽下去。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感谢书友20180122084945643、玖静两位同志的月票~ 比心心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章宋忆(番外5) 第二天早上,同样还是那两个男人,一人提了一桶水进来,虽然没有吃的,但是有水就不会渴死,饿了也可以吃个水饱。 是水,大家伙也没必要再争抢。 那些年纪小的、昨天没有抢到吃的、或抢到吃的又被抢走的,都一一凑过去,一碗接着一碗水地往嘴里灌。 青青昨晚上吃了米糠饼还没觉得多饿,但没喝到水她是渴得不行。见今天的水没有昨天争得那么激烈,她连忙拿起旁边的两个碗,装了两碗水过来,自己喝了一碗,剩下的留给宋忆。 宋忆还在睡着,可能是昨天伤了元气,到现在都还没醒。 在宋忆的身侧,青青以着守护者的姿态坐在旁边,右手紧紧抓着宋忆的衣服,毫不松懈。 时间慢慢流逝,又到了送饭的时间。 宋忆已经醒了好一会儿了,水也喝了一大碗,此时,他在闭目养神,养精蓄锐。 胸口的疼痛让他不住地抽气,就连呼吸都会一阵一阵的抽疼。 青青眼底溢出担忧,轻手轻脚地帮忙拭去他额角泛出的汗珠。 甲乙丙那边看着宋忆一副要死的模样,乙有些后怕地说道:“他不会死吧?我就那么一拳打过去,怎么可能会把他打成这样?” 甲说道:“可能他太脆弱了,不耐打。” 乙赞同点头,“他不会是装的吧?” 一直不吭声的丙说道:“我看像是真的,谁装病那个汗能一直流?” 甲乙看着宋忆,那头发都湿了。 确实,这模样装是装不出来的。 甲乙丙互相对视一眼,又齐齐默声不再说话。 他们也只是为了不被饿死而已,要怪只能怪他太弱。 外面门锁被打开的声音传了进来,屋内的孩子们瞬间坐直,就连闭着眼睛的宋忆也睁开了眼睛,捂着胸口忍着疼痛在青青的搀扶下坐了起来。 这个时间肯定是来送饭的,他们得做好准备,必须第一时间奔过去拿到吃的。 吃的和昨天还是一样,不多不少。 在门被关上的那瞬间,已经站起来的孩子们一起冲上前抢食,宋忆也忍着疼痛加入,这次他的速度慢了下来了,他努力钻进去,没有昨天幸运,只抢到了一个饼。 宋忆拖着受伤的身体回到了位置,这会儿青青依然不见人,不过片刻,她也回来了,手里捧着一碗粥,她不贪多,只舀了一碗。 青青递给宋忆,说道:“哥哥,吃。” 宋忆把饼一分为二,递过去,“一人一半,快吃。” 青青看到甲乙丙又开始抢食,点头连忙接过来塞嘴里。 宋忆也咕噜咕噜喝下半碗粥,有股发霉的味道,不过也比野菜好吃,发不发霉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只要不饿肚子就好。 剩下半碗宋忆递回给青青,青青连忙喝下一口米汤,这才把喉道疏通,米糠饼太噎人了。 宋忆靠着墙,一口咬下米糠饼,用口水湿润后再慢慢咀嚼吞下。 相比野菜的涩味,他觉得米糠饼也是难得的美味。 甲乙丙没有再找宋忆和青青的麻烦,毕竟也才是八九岁的孩子,还没有那么狠的心。 又浑浑噩噩度过了一夜,第二天,宋忆是被一阵嘈杂声吵醒的。 此时门口已经被打开。 一个身材丰腴、浓妆艳抹的大婶拿着把扇子站在屋里。 她声音有些沙哑,说道:“汪爷,奴家要的是女人,不是小娃娃,三四岁奴家带回去养吗?” 被女子叫做汪爷的男子走了进来,指着那些抱作一团的孩童们,嗓门特大地说道:“姚妈妈,我听说你最近准备新辟一桩生意,这里面可有不少好看的男娃子,你这是想故意压老子的价吧?!” 姚妈妈扇子一挡,声音从扇子后面传了出来,“汪爷,这话说得,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呢!奴家哪能提前买了?” 汪爷坐在手下搬过来的凳子上,翘起二郎腿,脚一抖一抖的,说道:“你们这行,不得提前调教一二?姚妈妈你就别想蒙我了,要就要,不要我就让李妈妈过来了。” 姚妈妈面色一僵,李妈妈是她的对家,哪里能让对方得手好货,姚妈妈收起情绪,笑着道:“汪爷这话说得,我们的交情还不能让奴家还一下价了?” 汪爷但笑不语, 姚妈妈心下叹口气,今天是占不了便宜了,她面上露出笑容,说道,“那我好好看看。” 汪爷手一挥,送饭的两个人就手拿鞭子抽打地面:“全都站起来,排好了!” 孩子们害怕得全都挤在中间,不会排队的还得挨上两鞭子。 青青见此连忙把宋忆搀扶起来站在一旁。 姚妈妈一排一排地看过去,看的过程中,她注意到了青青,青青穿着还不错,脸虽然有些脏,但能从中窥出是个皮肤白净的,模样轮廓也不差,她用扇子指了指青青,说道:“她算一个。” 青青迷茫地看着姚妈妈,在要被一个男子拉开的时候她抱紧了宋忆,声音颤抖嚷道:“我不要,我不要离开哥哥。” 姚妈妈走到青青跟前,看着青青说道:“这人是你的谁?” 青青泪眼汪汪道:“哥哥。” 姚妈妈看着宋忆,头发发黄,饿得都脱相了,这一看就不是亲姐弟。 不过姚妈妈阅人无数,自然会看人,她见青青死也不放手就仔细端详了宋忆片刻,这细看下来,心下骤然大喜,还好有这女娃娃一嚷,让她发现了一个宝藏,她收敛欣喜,淡然指了指宋忆说道:“他也一并带走。” 汪爷挥了挥手,手下听话地把俩人都拖到一边站着,汪爷嗤笑道:“姚妈妈何时也会心软了?” 姚妈妈妖娆一回眸,说道:“奴家这可不是心软,奴家这是在挣钱。” 汪爷没懂话里的意思,耸了耸肩,他无所谓,只要钱能进自己口袋,他才不管对方挑谁。 姚妈妈接着又再挑了几个人,一共加起来有十好几人。 汪爷给算了账,“一人一两银子,总共十三两。” 姚妈妈看了眼宋忆,说道:“这娃不能算一两银子。” 汪爷看过去,也看出了宋忆的毛病,说道:“你自己选的人。” 姚妈妈说道:“你看看他,一副要死的模样,待会儿回去我还得找人医治,还没给奴家挣钱就已经让奴家倒贴了,他可不值一两银子。” 汪爷看着宋忆,这孩子卖给姚妈妈他还能收回一些,若是留下来,他怕是一文都拿不回,汪爷点头:“八百文。” 姚妈妈挑眉,手中摇着扇子,还价道:“五百文,我也不多还价了。” 汪爷懒得再和姚妈妈扯,不耐烦地摆摆手,“就五百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宋忆(番外6) 十几个孩子上了马车,他们不知道的是,入夜这个窝点就被一伙拿着反正寒意的家伙什的土匪们给端了。 土匪头子一脚把汪爷踹飞,大刀刀尖直指汪爷,语气狠唳道:“我闺女呢!” 汪爷早已慌了心神,求饶道:“大,大人,我不认识你闺女啊!” 土匪头子刀尖碰到汪爷的脖子肉上,划出一道血痕:“你说,还是不说。” 汪爷额头冒汗,脖子在碰到那泛着寒意的冰凉触感让他全身上下泛起鸡皮疙瘩,他的意识全部拢在了脖颈上,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充斥着大脑,仿佛像是有无数把无形的刀在脖颈一直反复划过,在土匪头子的刀停下那片刻他忍不住,失禁了。 土匪头子见多了这种场面,只是厌恶的皱眉。 汪爷整个人仿佛刚从水里捞起来,他闭着眼睛声音带着惊恐,他大喊道:“停停停手!我我我我记起来了!今天下午我卖了十三个孩子,不知道大人的闺女是不是在其中!” 后半句语速极快,生怕赶不上对方的刀速。 土匪头子没有收刀,继续问道:“卖给了谁?” 汪爷牙齿打颤道:“醉湘楼的姚妈妈。” 土匪头子知道醉湘楼,他把刀一收,对着身后的人说道:“把人都看管起来,没找到青青之前,谁也不准出问题。” 土匪头子以及旁边的其他手下皆应道。 副手上前说道:“那些孩子怎么办?” 土匪头子想了想,说道:“等青青找回来先!” 卖出去有十三个人,到时候还有十二个孩子需要解决,等到那时再一道解决吧,省得麻烦。 副手拱手应是。 好在窝点里还有粮食,倒不至于让这些孩子饿死。 土匪头子带着六个人出门,利落跨上了马背,向着醉湘楼的方向出发。 醉湘楼在阳江府,今天下午卖出去的,那现在肯定还在路上还没能进城,他要趁着他们进城之前把人给找到。 土匪头子心里计算着路程,姚妈妈一个女流之辈,身边就带了四个打手,车里又有那么多孩子,他们肯定走不了多远,为了不被发现也不会在村庄落脚,只要路上仔细查看,肯定能够找到人! 事实也确实如土匪头子的分析,他们骑马速度很快,不过一个时辰就老远看到了火光。 土匪头子对着手下人打了手势,其他人立马进入备战状态。 马蹄声音引起了姚妈妈身边打手的注意,他上前问道:“姚妈妈,听声音有人来了。” 姚妈妈也听到了马蹄声,说道:“不用理会。” 有马匹的,要么是驿站送信的,要么就是一些特殊人物,对于她们这种小喽啰一般不会理会。 姚妈妈看了眼马车,说道:“把人都看好了就行。” 那名打手听令回到了车旁边继续守夜。 只是姚妈妈想不到的是,这次汪爷可把她给坑惨了。 姚妈妈还在吃着干粮,就见一匹马冲到了她跟前不远处,刹车的时候马还嘶叫了一声。 姚妈妈已经吓呆了,马车旁的打手立马起身,握住手中的大刀。 已经睡下的其他三个打手立马弹射起身,一把抽出刀对着马匹方向。 土匪头子看向姚妈妈,也不废话,直接问道:“你是姚妈妈?” 姚妈妈蹙眉,在火光的映射下浓妆艳抹的她看着像女鬼,她心下有了不祥的预感却不言自己是姚妈妈,只反问道:“阁下何人?我们一行主仆赶路,阁下突然闯入不仅不道歉还一副质问的模样,奴家可不是那不敢吱声好欺负的主!” 土匪冷笑一声,“既然你不愿意说就算了,别怪老子动粗自己查!上!” 后面的草丛中,各方位已经被土匪头子的六名属下包围,土匪头子一声令下,六人齐齐从草丛中跑出来,直接就冲着那四名打手打去。 武器与武器碰撞的声音在夜里尤外响亮,土匪头子这几个手下的功夫不弱,四个空有其表的打手不消片刻就被制服了。 姚妈妈此时的面色惨白得更加像女鬼了,她强自镇定,已经转换了态度,说道:“这位爷,不知您想知道什么?” 土匪头子充耳不闻,就连余光也欠奉,他直接上前把车帘掀开,里面是一个个已经昏睡下去的孩童。 姚妈妈怕他们半夜逃跑,所以直接用药迷倒了,省事。 土匪头子把火折子点燃,凑到近前一个掰开一个,最后在角落中找到了青青。 土匪头子提起来的心终于落下,他一把抱起青青,就见青青还抓着一个孩子的衣角,他没想太多,直接把衣角从青青手里扯了出来。 土匪头子把青青额前散乱的头发撩开,看到青青的模样只心疼到抽气,瘦了,脸上还有几道青紫以及细小的伤痕,他多少清楚拍花子的手段,这几天青青没少受苦。 等土匪头子回去,那汪爷少不得还得受顿毒打或是缺少点什么零件。 姚妈妈看到土匪头子直奔车厢就知道不好,见他从车厢里抱出白日里她看上的那个女娃娃后,她是彻底没了侥幸心理。 姚妈妈挣扎着说道:“爷,这都是汪爷那边着手的,我只是从他那里买人,也不知大水冲了龙王庙,还请大爷原谅奴家。” 土匪头子对于这这种买卖是不会理会的,只是对方犯到他手上,碰了他的人,就怪不得他了。 土匪头子一个会赶车的手下坐上了车辕,牵起了骡绳。 姚妈妈见状,壮着胆子拦住土匪头子,说道:“爷,您也找到您的人,剩下的是奴家花银子买来的,您看大家都不容易的份上,能不能把剩下的人留下。” 土匪头子终于开口了,说道:“你可以去找你口中的汪爷退银子。” 姚妈妈一时没反应过来,土匪头子已经上马离开了。 待姚妈妈反应过来,她连忙追上去大喊道:“爷,退银子也得有人啊!爷!你把人都带走了,奴家用什么退啊!” 夜色涌动,月色朦胧,姚妈妈没注意脚下,整个人被石头绊住脚,吧唧一声摔了个大马趴。 前方的土匪头子对身后的声音置之不理,只稳稳地搂着自家闺女。 姚妈妈原以为只是没了人,没想到还会有损失。 在姚妈妈努力爬起来的时候,剩下那五个土匪直接把姚妈妈有踹回地上,翻过身子,几只手上下其手中把她身上带出来的银子全都摸了出来,就连那四个打手也没放过。 姚妈妈的哭喊声在夜里仿若鬼叫鬼嚎,其中一个土匪没有多少耐心,直接把刀插进地里,姚妈妈瞬间噤声,整个人被吓得一动不动,眼睛瞪得如铜铃大。 第二百五十二章宋忆(番外7) 忙活了大半夜,土匪头子一行人总算是回到了汪爷的窝点。 土匪头子把布巾打湿了给青青擦了脸,也不知道那姚妈妈给下了多少迷药,好在他给闺女擦脸时有要醒来的趋势,看样子也没下多少。估计就是为了怕晚上偷溜才下的,明天就能醒了。 剩下那些昏迷不醒的孩子就继续留在马车上。 第二天 宋忆从昏睡中醒来,他第一反应是看向身后的青青,此时车厢里其他人也逐渐苏醒,宋忆找了好一会儿不见青青,心里咯噔一跳,不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了吧? 宋忆连忙掀开车帘,见到熟悉的场景,他眼底溢出迷惑,这是昨天他们离开的院子,怎么一夜之间又回来了? 宋忆看着不远处正在忙活的几个人,好像比昨天多了好些人? 宋忆在车上探出一个脑袋,他没敢下车,怕被人得住暴打。 宋忆的动静自然被其他几个土匪察觉到了,不过他们也懒得理就是了。 宋忆以为他们没发现自己的动作,他焦急地四处张望找青青,没见到人,也没听到什么异样的动静。 这会儿后院,土匪头子闹不过青青,只得抱着青青朝着马车这边方向过来。 宋忆想着突然回来的骡车,又想到突然不见的青青,这会不会是有什么其他不好的事情发生? 宋忆观察了好一会儿,确定那些人并没有关注车厢,他慢慢地爬到车辕处,里面的其他孩子见此有想要提醒的,最后还是忍住了。 宋忆忍着胸口的疼痛正准备从车辕滑落下车,就见到对面青青被人抱了过来。 宋忆的视线就这么猝不及防地直直对上了对面土匪头子的眼睛。 对上土匪头子的眼神,宋忆感觉自己好像身处漩涡一般,他手一软,直接跌落在地。 在土匪头子怀里的青青原本激动挥手想要引起宋忆的注意,这会儿却担心地大喊哥哥。 宋忆吃力地爬起来,青青左右见宋忆好像没事后,这才又恢复之前的模样,声音带着掩藏不住的开心,还隔着一段距离就忍不住喊道:“哥哥,哥哥,阿爹来救我们了!” 土匪头子见这个其貌不扬、瘦骨嶙峋的孩子就是青青一醒来就要找的哥哥,挑了挑眉。 宋忆还在纠结的心瞬间被青青口中的阿爹给抚平了。 难怪这么松懈。 原来,青青的阿爹这么厉害。 青青注意到宋忆还在捂着胸口,她抱着自家阿爹的脖颈,撒娇说道:“阿爹,哥哥为了给青青抢吃的被别人打了。” 土匪头子也注意到宋忆一直捂住的胸口,既然是为了自家闺女受的伤,自然不能置之不理。 土匪头子让宋忆跟着他进屋,他让宋忆脱下衣服,宋忆乖乖照做了,瘦得能看出肋骨的胸口已经青紫,这大面积青紫不是几个孩子打架就能有的伤。 土匪头子问宋忆:“你这伤是怎么来的?” 宋忆把那天被踹,后来被乙打了一拳的事前后说了一遍。 土匪头子心下暗自点头,这孩子,还挺能扛。 “你家在哪儿,看你帮过青青的份上我可以派人送你回去。”土匪头子说道。 宋忆说道:“大榕树村。” 土匪头子没听过大榕树村,又问道:“在哪个镇?” 宋忆摇摇头,他不知道,那天梁福康没同他说,他也不认识城门上面的字。 土匪头子想了想,说道:“我到时候让人打听打听,在打听到之前,你先跟着我们吧。” 宋忆知道对方是好意,感激道,“谢谢大叔。” 早上,大家吃了朝食后就开始准备离开。 宋忆上车之前看到了汪爷那几个拍花子一脸苦色地被绳子束缚着,被押着跟在队伍的后方。 昨天没被带走的其他孩子也被安排到了车厢里。 宋忆靠在车壁闭目养神,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感觉全身都快散架了的时候,车停了。他被一个大叔单独叫了下来,与他一起的其他孩子以及那几个拍花子被青青阿爹交给了另外两个人,那两个人身上的衣着一模一样,还配有一模一样的刀。 那两个人对青青阿爹很客气,他们把那些孩子和拍花子带走后,宋忆就只能下地走路跟着青青阿爹他们的队伍。 宋忆咬牙吃力地跟着,一路上也没吭声,摔倒了就再爬起来跟上,渴了就忍着。 他的坚强被不少人看在眼里。 队伍前方的副手跟旁边的土匪头子感叹的同时还比出一个大拇指,“头儿,这孩子,不错。” 土匪头子回头看向已经灰头土脸的宋忆,笑道:“确实是个不错的。” 那种境地下,自保都难还能想着保护青青,单论品行就不错了。 这一路上也没喊苦喊累,比起其他孩子好上不少。 到了石笋寨。 寨门开了一扇刚刚够车厢进去的宽度,上头的牌匾写了三个字,宋忆用视线仔细描绘那三个字体,虽然不认识,但是他想记下它们的模样。 旁边一个大叔见宋忆看着牌匾发呆,他停下来说道:“知道那三个字念什么不?” 宋忆摇头。 大叔一边告诉宋忆一边用手一个字一个字指着说道:“石、笋、寨!这里就是大家伙的家。” 宋忆跟着念了两遍,说道:“我记住了。” 宋忆进入寨内前又继续看了眼那三个字,他目光深深,把这三个字永远刻在心里。 当天晚上,宋忆就被带到了一个中年男子的家中,他是石笋寨里的赤脚大夫,什么都懂一点,但什么也不精。 宋忆四处打量了周围,一股浓浓的药味弥漫在屋子中。 赤脚大夫问道:“孩子,你过来,我看看你的伤。” 宋忆乖乖上前,把衣裳掀开。 赤脚大夫摁了摁肋骨处,宋忆疼得直皱眉,中年男子问道:“疼吗?” 宋忆点头。 赤脚大夫再往旁边的软肉摁了摁,宋忆这次疼得眼泪都出来了,赤脚大夫这才收手,说道:“好在肋骨没断,你就在老夫这住上几天,喝上几副药就差不多了。” 宋忆把衣裳放下,小心抚平,听到赤脚大夫的话,他深深鞠躬,声音满含感激:“谢谢大伯。” 赤脚大夫点了点头,问道:“煮汤会不会?” 宋忆点头,“会。” 赤脚大夫满意道:“那你喝的药自己煮,老夫没空。” 宋忆点头应道。 能够治伤就不错了,他没有别的奢望。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感谢ChaoQiong、wendydeng两位同志的月票~ 感谢昨天打赏的同志~ 比心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三章宋忆(番外8) 宋忆正在煮药,青青就来找他了。 青青怀里抱着一个布袋,她蹭蹭跑到宋忆跟前,扬起大大的笑容,问道:“哥哥,你在熬药吗?” 宋忆点头,疑惑道:“你怎么来了?” 青青神秘一笑,左右张望后找到了她的目标,就见她从屋檐的另一侧搬过来一张凳子,她把布袋放在凳子上,把绳子解开,露出来的是白白胖胖的包子。 宋忆闻着香味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青青说道:“哥哥,阿爹给我们做了肉包子,一起吃呀。” 宋忆把神志拉回,摸了摸胸口刚才赤脚大夫给的米糠饼,摇摇头,“我有吃的。” 青青惊喜道:“是什么呀?我们一起吃呀?” 宋忆知道青青吃不习惯米糠饼,说道:“我已经吃过了,你吃吧。” 青青嘟唇。 有些不开心。 门外,前来找青青的土匪头子见到这幕暗自点头。 土匪头子走了进来,他说道:“青青说的没错,这包子是给你们做的,不用拘谨,吃吧。” 宋忆看向土匪头子连忙站了起来,他恭敬鞠躬,感谢道:“谢谢您。” 土匪头子知道对方的谢是谢他能够让对方来到这里医治。 土匪头子说道:“就当是你这几日对青青照顾的回报。” 宋忆抿唇不好意思一笑,虽然对方这么说,但他还是心存感谢。当初做这件事他也是出于自己的本心,况且,当时也只有青青默默来安慰自己,一切都是刚刚好而已。 土匪头子说道:“我已经得知大榕树村的位置了,石笋寨距离大榕树村有三天多的路程,等你好了就带你回去,或者……你有什么亲人在镇上,这样更快。” 宋忆听到亲人的时候神色黯然,他声音带着无尽的悲伤:“我已经没有亲人了。” 宋忆说完,空气中有一瞬间的凝滞。 青青走到宋忆身边,扯着宋忆的袖子说道:“哥哥不要难过,哥哥还有青青,青青就是哥哥的亲人。” 宋忆露出一抹牵强的笑容。 土匪头子见此,思索了片刻后,他说道:“既然你没有亲人就暂时留在石笋寨吧,到时候你帮忙寨里的人做活,也能勉强养活自己。” 宋忆听言,猛地抬头看向土匪头子,惊喜道:“大叔,我真的可以留下来吗?” 青青拍了拍胸脯,自信说道:“阿爹说行就是肯定能行!” 青青又帮忙问道:“阿爹,那哥哥住哪儿呢?” 土匪头子想了想,对着宋忆说道:“等你先养好病,到时候我再看看你住哪里合适。” 宋忆直接跪地叩头,“谢谢您!” 宋忆知道,自己能留下来,就是能活下来了。 土匪头子看着这个形销骨立的孩子,心下叹了口气。 家里没有亲人,这孩子独自一人,即便放回去也是死路一条。 …… 宋忆伤好了后就这么在石笋寨留了下来,他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间小茅屋,地方不大,真要描述起来就是单间配套,开个门就直接是床以及其他生活用品。 至于吃的,他一般会把小炉灶放在屋檐下的右侧,在那里煮吃食,这样屋里就不会被熏得到处都是柴烟。 家里的东西还很少,炉灶和罐子都是青青拿了她家里的过来的。 宋忆把竹筒割了几个出来当做碗碟,筷子直接就从剩下的竹筒上削出来的,他的技术不好,上面会有很多毛刺,偶尔吃饭一个没注意会把嘴剌出血。 宋忆今天帮忙隔壁大叔去地里做活的时候,大叔发现他嘴角出现了一道划痕,这一问,就教了宋忆一个方法:去地里割一捆木贼回来,抓握在手中,把竹筷放在木贼里反复摩擦,不久后就会变得光滑。 木贼就相当于砂纸的存在。 听说它的名字之所以带有一个贼字,就是因为它会把木头上那些碎屑偷走,所以称它为木贼。 宋忆这会儿正煮着野菜,在煮的这个过程中他就把筷子放进木贼里打磨,不多会儿竹筷的表面就光滑了,这次不用担心筷子会割嘴巴了。 或许因为青青阿爹的缘故,他偶尔去帮寨里做活,能够从中得到一些粮食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生活必需品。 宋忆觉得这样也挺好的,最起码他出了劳力能够换回一些报酬,不像之前他在镇上,他即便想出卖劳力,那些店家也不愿意要。 馄饨店铺的老板娘是例外,可老板娘也不可能一直帮忙,如今这样的环境,他很知足。 三年后 宋忆八岁,如今他的小屋子里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充足,堆放的东西虽然多但是也能看出主人把它们归纳得很整齐。 青青来到了宋忆的小屋前,她大喊道:“宋忆!” 宋忆听见声音这才从屋里出来,他身上背着一把小弓箭,箭筒里有二十几只箭矢。 青青见宋忆的打扮,道:“你要去打猎吗!” 宋忆点头:“我去山里看看。” 宋忆记得阿爹是猎户,阿爹没去世之前家里是不缺肉吃的。 宋忆觉得他可以往猎户这个方向努力,所以他这几年没少从寨里其他人那里学习经验技术,如今弓箭技术不说百发百中,也能十中有四。 宋忆每隔三天就会进山一次,十次能有两三次能带回猎物,总算有些收获。 青青见此,把此前来的目的说了出来,道:“阿爹说满城出现了旱灾,得派人去镇上买粮。” 宋忆蹙眉,这对他而言是个很坏的消息。 宋忆这三年没有存到钱,在这里压根用不上银钱,而且他能用劳力兑换的也只有粮食和其他东西,如今他是想囤粮也没银钱。 宋忆上前问道:“需要我去吗?” 青青想起阿爹刚才对其他叔伯们说的话,说道:“阿爹只说让大家去买粮,你就不用去啦,你去的话估计也就是被抢的份。” 宋忆的身板这三年来没长太多,因为长时间营养不良,长了个子却没长肉,看着还是那么单薄瘦弱。 宋忆得知自己不能去后更加急切想去山里寻找猎物了,如今他能从寨子里兑换粮食,若是连寨子也困难了他兑换不了怎么办? 他得提前做足不被饿死的准备才行。 他见青青还没准备离开,直接开口提醒说道:“我准备进山了。” 青青上前讨好道:“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去啊?” 宋忆摇头,拒绝道:“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不行。” 青青嘟嘴,试图挣扎,宋忆直接拉住青青的手将她带回了她家,这样的动作熟练异常,这几年也不知道做了多少遍,见青青乖巧进屋后他才头也不回地离开。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感谢Anncy、错位丑石头两位同志的月票~ 比心心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四章宋忆(番外9) 旱灾的影响还是波及到了石笋寨。 或许是太饿了,难民们觉得坐以待毙必是死,来搏一搏或许还有一丝生的希望。 况且他们人多,土匪总有拦不住的地方。 那些难民前赴后继想要冲破寨门,却一个又一个死在土匪的手上。 宋忆和青青这帮年纪小的特地被带到了距离后山比较近的地方。若真是没拦住,他们这些孩子还可以冲进山里找到地方躲避,相比吃的,这些孩子在他们的眼中应该不会太受注意,这样也能保下他们的命。 宋忆背着弓箭,箭筒里塞满了箭矢。 宋忆对石笋寨很有归属感,他背着弓箭屹立在前方,以保护者的姿态,他警惕地看着周围,而他身后的其他孩子们也都安安静静的,生怕出现动静吸引难民过来。 石笋寨毕竟不是城池,地势也不算易守难攻,以少敌多的情况下,总会有漏网之鱼。 宋忆躲在角落突然就发现了前面有几个偷偷溜进来的难民。 宋忆握紧手中的弓箭,对着后面同样发现了异样的其他小朋友们比了噤声的手势。 他正准备让孩子们偷偷撤退时,一个满脸尘土,散发着臭味的难民拦住了他们的去路,说道:“小孩!你们的仓库在哪儿?” 被抓住的是一个小男孩,小男孩被这么突如其来的一幕给吓得哇哇大哭,其他不懂事的孩子们见此也跟着大哭起来,这一系列连锁反应让那些懂事的哥哥姐姐们手忙脚乱地上手安抚。 这么大的动静惊动了不远处的土匪,这么多孩子自然不可能没有人守着,只是刚才另一边传来了动静,他们便前去查看,谁能知道,原来这帮难民还会搞声东击西这一套。 难民见发生了这么大的动静,一定会惊动其他人,他想了想,连忙把小男孩抱起。 青青焦急连忙喊道:“四儿!” 宋忆见此,咬了咬牙,四儿是他隔壁大叔的小儿子,人家平日里没少帮自己,若是被难民给掳走了,到时候可就生死不知了! 宋忆让青青待在原地,他连忙跟了上去。 青青懊恼地跺脚! 大壮叔叔他们怎么还不来! 宋忆紧跟在后面,眼看着对方越跑越偏僻,他咬了咬牙,直接从箭筒里拿出一根箭矢搭在弓箭上。 他的手在不停地颤抖。 他从来没想过,他有一天射击的对象会从动物变成人。 宋忆看着在难民肩上挣扎的四儿,他努力让手不再颤抖,他的命中率太低,好在四儿在他的肩头,他只要射中腰部以下就可以避免伤害四儿。 宋忆用箭头瞄准了难民,这一刻,他眼睛露出了坚定的神色,他的四周一切仿佛凝滞不动,他的手也不再颤抖,他心里默数三声,三声后,离弦的箭以势如破竹之势向着难民射去,宋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前方,这一刻他觉得时间很漫长。 箭矢扎入肌肤时,宋忆舒了口气。 难民中箭,他腿一软直接倒地,四儿也因为他的脱力而摔倒在地。 宋忆趁机连忙跑过去把四儿给抱了回来。 宋忆抱住四儿看也没敢看难民就一溜烟儿地跑了。 宋忆返程的过程中碰到了大壮几人,还不等大壮问出声,宋忆就直指后方语速极快道:“到李叔那间屋子左拐。” 大壮几人听言连忙跑了过去。 宋忆这会儿才敢慢下来。 在心里的石头回落的时候,他腿一软摔倒在地,四儿在旁边一边紧紧抓着宋忆的手,一边大声哭泣。 宋忆想努力爬起来却再一次脱力倒地,心跳的速度极快,全身上下冒着冷汗,他在害怕。 宋忆突然觉得整个世界正在倒悬,视线也越来越模糊,恍惚间他感觉好像有人把他抱了起来,耳边四儿的声音也逐渐消失,无边的黑暗慢慢袭来把他吞噬了。 …… 天启元年 宋忆在石笋寨已经待了十几年,如今他已成长为一名看着瘦弱内里却肌肉健硕的少年。 青青也成了亭亭玉立的小姑娘。 青青把今天从阿爹那里学来的招数教给了宋忆。 宋忆记性很好,基本上一两遍就能够记下来,剩下的就只有多练。 宋忆收势走到了树下,坐在青青的对面,一连灌下好几杯凉水,对面的青青愁眉道:“宋忆,我爹收到消息,新上任的知州可能会剿匪。” 宋忆把水杯放下,说道:“这么多年都相安无事,寨主一定还会有办法的。” 这十几年每每到了这种时候青青都会来说一遍,他已经从一开始的紧张到了现在的免疫了。 青青摇头,“这次不一样!” 她把自己从阿爹那里听到的消息说出来道:“听说这个知州原本是能升任五品知府,后来因为风王的原因成为了从五品知州。” “知州负责地方的司法治安事务,知州若是想要累积政绩,石笋寨可能会成为知州往上升职的垫脚石。” 宋忆皱眉,“那既然斗不过,不如趁着现在还来得及,离开石笋寨,到时候官兵过来也抓不到人了。” 青青托腮,声音还算轻松说道:“不过,我们在知府那边有人,这事儿不一定会走到那个局面,若是真有必剿之心,我们也会提前收到消息,到时候再跑也不迟。” 宋忆听青青这么说紧锁的眉头并没有舒展,或许是因为他这十几年的生存情况,再加上正是风王夺位失败的时候,所以这件事他不免会往最坏的方向想。 宋忆等青青离开后,直接进了屋里,经过满城那年的旱灾后,他就拼命去捕获猎物,猎得多的就会托人拿去镇上卖,或者是卖给寨子里的其他人。 宋忆的情况寨里的人也都清楚,也不会太为难宋忆,该有的银钱也不会差太多。 几年下来,宋忆也存下了二两银子。 这些不是碎银,都是零散的铜钱,用绳子一吊一吊绑住的。 看着这些银钱,虽然不多,但心里好歹有了一些安全感。 宋忆把银钱有放回位置,他看了眼屋内,有腊兔腊鸡,这些都是他平日里省吃俭用留下来的,自从他慢慢长大,也把自身能力提高上来,寨里也不再对他有额外的照顾,现在都得靠他自己努力才能够不饿肚子了。 宋忆割下半只野鸡,舀了一瓢水冲了冲上面的烟灰就直接剁碎放锅里炖煮。 他把米糠饼拿出来,放在炉子旁边炙烤,这样待会儿就不用再另外加热了。 他看着火光渐渐出神,他在想什么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第二百五十五章宋忆(番外10) 七月的天,山里的虫鸣声异常响亮。 宋忆正拎着猎物往回走,在下坡的时候就发现了不对劲。 石笋寨的方向冒起了大量的烟雾。 宋忆丢下猎物,直接爬上旁边的一棵大树上查看情况。 石笋寨的外围已经被官兵包围! 而是,东边的一处房屋已经着火了! 宋忆脸色骤然大变。 他转身准备下树,昨夜的雨使得树干上有些湿滑,宋忆脚一滑差点直接从两丈高的高空掉下。好在宋忆眼疾手快抓住了树干,他咬牙,蓄力直接做了一个引体向上的动作,生生靠着强大的臂力让自己再回到了枝干上。 他这次没有再像刚才那般急切,直到安全落地后他这才急匆匆地朝着石笋寨跑去。 官兵来剿匪,寨子经过满城那次,虽然加固了不少,但是官兵是官兵,当初的难民是不能比的。 宋忆从小秘道钻进了石笋寨,如今石笋寨里的男人都同寨主在外抵抗拖延时间,而其他的老弱妇孺则在收拾细软准备通过秘道逃离。 宋忆碰到了四儿,一把抓过四儿问道:“其他人呢!!?” 四儿搀扶着母亲,说道:“寨主和阿爹他们还在东边,让我们先离开,到时候他们才好逃。” 宋忆问道:“那青青呢?” 四儿摇头:“不见她人,可能在寨主那边,也有可能早已经离开。” 宋忆松开四儿的手,说道:“你们先离开。” 四儿转头看向快速离开的宋忆,喊道:“宋大哥,你也快走吧!” 宋忆回身挥了挥手后,脚步更是加快了些。 他了解青青,她是不可能抛下她阿爹自己离开的。 宋忆住的屋子距离青青家不远,宋忆直接闯进青青家,他喊了几声见没有人回应又推开了房门,都不见人影。 宋忆看着东边方向,那里有着冲天的烟雾,他没有丝毫犹豫就往那个方向跑去。 此时,大壮几人正把已经被打晕的青青往秘道方向带,途中正巧碰上了赶来的宋忆。 大壮一直知道寨主对宋忆的态度和心思,而且刚才寨主也交代了,让宋忆好好照顾青青,这会儿大壮见到了宋忆,二话不说就直接把青青交给宋忆,说道:“你带着青青赶紧离开,我们最多还能坚持一刻钟的时间,你抓紧时间!还有,十天后大家在阳江府东关巷的第三户名为石家的院子里汇合。” 大壮说完后,又低声补了一句,“若是半个月还没有消息,你就带着青青离开阳江府,走得越远越好!” 大壮说罢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不由分说地直接塞进宋忆怀里。 宋忆就这么愣愣地看着大壮叔叔以及另外两个人离开,此时他手里还抱着已经晕厥过去的青青。 他听着外面的声音,又看着怀里的青青,他将眼底的哀伤埋进深处,剩下的只有坚定。 他一把把青青抱了起来,头也不回地朝着秘道方向跑去。 他没有时间再回自己家里,现在尽量是能跑多远跑多远! 穿过密道,宋忆打扫了一下附近环境,尽量不让人一眼看出情况,他快速做完后就背着青青直接奔着刚才他下山的方向去。 他经常上山打猎,知道哪里有山洞,他还专门把一个被废弃不用的山洞作为临时落脚点,那里足够隐蔽,或许可以让他们俩平安度过此劫。 宋忆时刻注意着不留下明显痕迹。 或许是老天爷也看不过眼,此时竟然也下起了小雨,只要在下大雨之前到达山洞,他们的踪迹就会被雨水掩藏。 宋忆背着青青的速度比平日慢了些许,花了一个多时辰他们才到这个山洞。 宋忆把里面他之前捡拾的枯叶拢了拢,见差不多后这才把青青放在上面。 做完这些后,宋忆肚子叫了起来。 今天带出来的米糠饼已经在路上吃完了,现在天色渐黑,打猎是不行了。 宋忆想起这附近还有一些桃金娘、地稔之类的小野果,好歹还能填填肚子。 宋忆这么想也这么做了,趁着现在天还亮,去摘些果子,等青青醒来了也能吃上。 宋忆摘果回来的时候青青还没醒,他把果子堆放在一起,随后舔了舔有些干渴的唇,他竹筒里的水早就已经喝完了。 附近虽然有水源,但是距离这里大约有三刻钟的路程,现在天已经黑了下来,青青又还没醒,丢下她一个人他不放心,好在还能忍一忍。 宋忆钻进洞口,盘腿坐下,这时,整个林子突然传来了下大雨的声音,大滴大滴的雨水打落在草叶上的声音,整个林中除了雨声就只有偶尔的鸟叫声了,宋忆脑子突然转了过来,他可以用竹筒出去接雨水啊! 宋忆连忙把腰上的竹筒解了下来,直接把盖子和筒身打开,分开放着,这么大的雨,总能接到一些。 宋忆解决身体需求后,靠着洞里的墙壁出神,也不知道石笋寨是个什么情况,寨主他们能不能逃出来! 宋忆翻来覆去脑海里浮现的都是当时寨里的情况。 夜里宋忆听到一丝细微的动静。 青青怕是已经醒了。 宋忆把火折子点燃,这会儿青青也刚睁开眼睛。 青青看着昏暗的四周还没彻底反应过来,她看到宋忆举着微弱的火光,张嘴就要大喊鬼,宋忆眼明手快地捂住青青的嘴。 宋忆低声说道:“安静!” 青青也看清楚了对面的人,是宋忆。 青青点头。 青青这会儿也记起了白天的事,她激动地问道:“宋忆!阿爹他们呢!?大壮叔叔他们呢!?” 宋忆摇头,突然想起青青可能看不清楚,他又说道:“不知道……” 随即宋忆把自己怎么碰到大壮以及大壮怎么把她交给自己的前因后果,一字不落地说了一遍。 青青忍着脖颈的疼痛爬起来,声音颤抖道:“我要回去!” 宋忆把青青按回原位,拒绝说道:“不行。” “寨主让我们大家离开就是为了不让大家拖后腿,即便真的抵抗不住了他们逃跑也会毫无顾忌,若是寨主今天侥幸逃脱,又因为你突然跑回去自投罗网,到时候岂不是白费功夫?”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感谢暄妍 AAA、天堂的雷霆、迎春的草、最烦想名字四位同志投的月票~ 比心心 第二百五十六章宋忆(番外11) 宋忆把大壮说的去阳江府汇合的话转述出来。 青青无动于衷。 青青从来不相信大壮的话。 青青把宋忆的手甩开,声音带着无措、哽咽、焦急、不安等各种情绪:“我要去找阿爹!” 宋忆劝说道:“你先冷静,外面漆黑一片,现在出去也会找不到方向!” 青青抓住宋忆的手,仿佛握住了最后一根稻草,她声泪俱下:“宋忆,你有火折子,我们做一个火把下去好不好……我求求你,求求你……” 宋忆没有动作,他没办法答应青青,在夜里点火把,他们离开还好,若是没离开,他们就是那移动的靶子,太明显了,他得保证她的安全。 宋忆握住青青的手,阻拦她向外出去,说道:“明天,明天我替你回石笋寨找人,好吗?” 青青摇头,她只要一想到阿爹现在可能遇到的情况她就没法冷静。 她回过头,看宋忆抓握的手,微弱的火光下宋忆紧蹙眉头,眼底掩饰不住的担心,只是她现在理智全无,见宋忆就是不松口,她便把宋忆的手狠狠扯开,冷声说道:“你不去,我自己去!” 宋忆挡在青青跟前,蹙眉说道:“你冷静一点!” 青青失控大喊:“我冷静不了!你不是石笋寨的人你当然不担心,你可以置之不理,可我不行!我阿爹,还有那些看着我从小长大的叔伯,我没法冷静,也不可能冷静!你怕死你就待在山上!” 宋忆看着已经崩溃的青青,他即便还想要说服,她也不可能听。 如今只有一个办法了。 宋忆伸手想要把青青打晕,可青青今天已经被阿爹用过同样一招了,她不可能还会在同一招下再一次跌倒,她侧身躲开,警惕道:“宋忆!别逼我恨你!” 寨主为了青青不被再受欺负,这些年唯一不松懈的就是对青青武功的督促,宋忆的三脚猫同青青的功夫还是有一段差距的。 宋忆看着青青快速离开的背影,他只能妥协,他在后面大声说道:“方向错了!我陪你一起!” 青青身子一顿,随即转身走回来,她没有因为宋忆的妥协而开心,她只说道:“带路!” 宋忆无奈叹了口气,说道:“你等我会儿。” 宋忆回到洞穴把之前摘的野果拿了出来,说道:“吃吧,吃了才有力气。” 青青没有拒绝。 宋忆见青青接过,也没在废话,直接走在前方带路。 现在的雨已经没有方才那么大了,只是草丛树叶间都有雨水,不免打湿身上的衣裳。 宋忆凭借着记忆抹黑慢慢下山,等到到了山下时,天已经蒙蒙亮了,目之所及之处,石笋寨只剩下一片废墟。 看样子官兵没有进行埋伏,已经撤退了。 石笋寨的房屋都是木头搭建的,火势不灭就会绵延到其他屋舍,若是没有刚才那场大雨,现在看到的就是一片灰烬了。 此时,木头中间还冒着被雨水浇灭后的青烟,青青不管不顾直接跑了进去,她一边大喊一边往东边寻去,势要找到阿爹。 宋忆见此连忙跟上青青。 慢慢地,天色渐渐亮了起来。 宋忆看着木板下的残骸断肢,他不忍目睹,别开了眼。 很多尸体被烧得面目全非,他已经认不出来了。 宋忆在找人的同时把那些尸体从废墟中挪了出来。 这时,从林中射出一只箭矢,宋忆和青青同一时间发现了那只速度极快的箭矢,距离青青只有几步距离的宋忆想也没想直接把青青拉开。 青青苍白僵硬的神情这才缓了缓,青青看向射出箭矢的方向,眼底露出了仇恨。 宋忆拦住青青,说道:“有埋伏,我们赶紧离开!” 青青想要朝着箭矢射来的方向跑去,宋忆极力阻拦,两人就这么往回跑,继续泡进了山林。 埋伏的人瞬间也都冒了出来,直接坠在两个人的身后追。 宋忆说道:“你想办法进到阳江府东关巷第三户石家,刚才我们并没有找到寨主他们的尸体,说明他们可能已经逃走了,你去那里跟他们汇合!” 宋忆把大壮给他的银钱全都塞给了青青,青青迷茫地看着宋忆,说道:“你呢?” 宋忆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说道:“你从那个方向下山,看到一条小路,顺着小路走就能到官道,你找机会乔装打扮一番后再去阳江府。” 青青大概能猜出宋忆要干什么,摇头说道:“你同我一起去!” 宋忆看着越来越近的追兵,一天一夜的奔波,再加上没有进食,他已经开始脱力了,他说道:“我把追兵引开,你先走,我后面再跟上来,到时候我去石家找你们。” 青青抿唇,她后悔了。 她应该听宋忆的话。 宋忆看着还呆愣着的青青,着急道:“不要再犹豫了!你不是想找寨主吗!待会儿被抓住就什么都没了!” 青青看着手中的银钱,颤抖着手拿出一半给宋忆,说道:“我在石家等你!” 宋忆为了让青青不再磨叽时间,直接拿过来塞怀里,应诺道:“好!你去吧!路上小心!” 说罢宋忆就故意弄出声响朝着相反方向跑去。 青青躲在草丛中,确认那些追兵全都追着宋忆离开后这才反身离开。 青青一边跑一边抹泪。 宋忆,对不起! 宋忆脑子里回忆着附近的地势情况,规划好逃跑路线后他便向着右侧方向跑去。 他现在的目的是要拖住追兵,所以尽量要往利于他走的地方去。 宋忆口渴的舔了舔唇,下意识摸了摸腰间,空无一物。 竹筒被他落在废墟里了。 宋忆咬牙,抬腿快速跑。 后面不停传来箭矢射击的声音,宋忆走位躲箭矢,消耗的力气更得加倍。 宋忆被追至一斜坡,宋忆想也没想直接跑下去。 惯性使得他速度越来越快,沉重的脚已经不灵活,宋忆脚一软直接摔倒在地,宋忆顾不得身上的疼痛,看着还有一段距离的斜坡,他直接用身子滚了下去。 上面的官兵没有追下来,现在的宋忆在他们的眼里真就是那移动的靶子,追兵将弓箭搭弦,干脆利落地朝着宋忆的身上射过去。 宋忆好运,躲过了两次箭矢,不过,运气总有用完的时候,宋忆的脚突然就中了一箭,他吃痛闷哼一声,他眼睛渐渐泛红,他努力爬起来继续跑。 他得脱险,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求生的希望让宋忆仿佛感觉不到疲劳,他不顾腿上的疼痛一直往前跑,后面的追兵可能觉得宋忆已经受伤了,跑不了多远,只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追着,那模样,仿佛在看一只正在垂死挣扎的猎物。 第二百五十七章宋忆(番外12·终) 宋忆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命下黄泉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批黑衣人拦住了官兵。 宋忆不知道他们是谁,只是在肉体和精神的双倍加持下,他支撑不住,晕倒了。 宋忆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身处客栈,身边是一个不认识的人。 宋忆仔细观察了一下,从对方的体型以及眉眼看出了对方应该是那时最先跳出来的黑衣人。 黑衣人神色很恭敬,他还问了自己的名字,宋忆老老实实回答了,对方再次确认自己的籍地和家庭地址后,对方神情也没有之前那么紧绷了。 宋忆不明白他前后转变的原因。 宋忆也不想往深处探究,他突然想坐起来,全身的疼痛又让他突然倒了回去。 那人说道:“你惊吓过度,再加上箭伤才会这样,修养几天就好了。” 宋忆神色焦急问道:“我们现在在哪儿?是哪日了?” 那人说道:“鹿县,七月二十三。” 宋忆算了算日子,后天就是约定的日子,如果现在出发还来得及。 宋忆努力想要起身。 那人见了后问道:“宋公子可有什么事?我们或许可以帮上一帮。” 这些人能把自己从追兵中解救出来,全身而退,想必能耐不小。 宋忆说道:“我要进阳江府。” 那人想了想,说道:“也不是不行,可是你的身体……” 宋忆坚持道:“我能坚持得住,我需要马上动身,可以吗?” 宋忆从对方的态度能看出他会答应,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些人,但只要他们没有敌意,宋忆也可以忽略一些地方。 那人见此也不再坚持。 有了这些人的帮忙,宋忆不费吹灰之力进了阳江府,也按照约定时间到了石家。 石家就是一户普普通通的宅院,是一处小二进院子。 等宋忆进去的时候,没有寨主,没有青青,更没有石笋寨的任何人,出现的只有一帮拿着武器的官兵把自己围住。 宋忆见到这一幕,心里只剩凄凉。 好在那黑衣人留了个心眼,只是在阳江府里他们不好对上官兵,闹大了不好收拾残局,最后只能暂时任由宋忆被官兵带走。 宋忆被下狱,他路过一间间牢房,他看到了断了一只手的大壮叔叔,见到了平躺在地不知是生是死的寨主。 宋忆在更里面的牢房也看到了青青,青青还是没能躲过,她在进阳江府的时候还是被官兵认了出来。 青青在被抓了后就万分懊悔,心里一直在担心宋忆的情况。 若不是她太过冲动,宋忆也不会生死不知! 这会儿,她看到了一直惦记的人,没忍住跑到牢门前,满眼歉意地看向宋忆,她在宋忆经过她牢房前的时候十分懊悔地说了句对不起。 宋忆勾唇摇了摇头,没说话。 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 他早就不想活了。 偷来的十几年,他也活够了。 宋忆被关进了牢房。 这个牢房暂时只有他一个人。 宋忆缩在角落,他的隔壁并不是石笋寨的人,他也没太在意。 之后的几天,石笋寨在逃人员也陆陆续续被带了进来。 由此看来,知州剿匪的决心有多坚定。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 宋忆没有算他被关上的日子,只是这天狱卒端了一顿有肉有菜有米饭的吃食过来。 饭食不仅没有馊还特别豪华。 可以说,宋忆在阿爹去世后就再也没吃过这般好的吃食了。 宋忆听到了隔壁的犯人问自己道:“断头饭好吃吧?最后一餐了,吃慢点吧。” 宋忆拼命塞饭的动作一顿,眼底划过一丝恍然,下一息,他真如隔壁犯人说的一样放慢动作,一口一口慢慢咀嚼,他要记住这个味道。 想到明天他就能同爹娘阿姐团聚了,他一时竟也不觉得太难熬。 那天昏迷过去的时候,他看到了阿姐,他以为阿姐来接他了,没想到他还是留了下来。 第二天,石笋寨的人都被一一拉了出去,青青在被带出去的时候,一直反身看着宋忆,宋忆从牢门也对上了青青的视线,他看到青青在说话,可是他听不清楚。 在青青也被带出去后,宋忆一直在等,可那些狱卒仿佛忘记了他的存在一般。 隔壁的犯人狐疑地打量着宋忆道:“你怎么……?” 宋忆靠在牢门,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唯一能够透光的地方,一个只有一块砖大小的通风口,他已经不想理会隔壁的犯人了。 看着阳光慢慢挪动方向,他知道,就要午时了。 宋忆拳头用力捶向墙壁,腿上的箭伤再次被拉扯出血迹,在炎热的夏天,腥臭味更重了。 宋忆反身拉动门,制造着动静,嘴里喊着:“来人啊!来人啊!” 一声比一声响亮。 隔壁的犯人没想到宋忆居然如此执拗的,说道:“赶着去送死吧你?” 宋忆没理会隔壁犯人的话,一直不断制造响动。 狱卒听到了动静,人也来了,可当他见到是宋忆的时候,又直接转身回去了。 宋忆:“……来人啊!” 这次无论宋忆制造多大的响动,狱卒也没进来。 隔壁的犯人冷哧一声。 午时一过,宋忆跌落在地,整个人呆滞地盯着那小通风口。 现在,他又孤身一人了。 宋忆蜷缩在角落,他在曲腿的时候感受到了腿部传来的疼痛,他盯着伤口好一会儿,这才又笑了起来,伤口传来的恶臭味越来越重,里面已经化脓了,若是一直这样下去,他或许就会死在这个伤口下。 宋忆正等死,谁知第三天,他就被狱卒送出了牢狱大门。 宋忆坐在台阶上,看着明媚的太阳,碧色的蓝天,如此宽广的山河,他竟然不知自己的容身之处在哪里。 “宋公子。”一道声音在宋忆的身后响起。 宋忆看向黑衣人,黑衣人看了一眼宋忆的腿说道:“得罪了。” 话音一落,黑衣人身后的两个人直接把宋忆抬了起来,他没有挣扎,只是他如何也没有想到他们会把自己送进医馆。 一路上,黑衣人一点也没有想要解释他为什么会出来的原因。 直至后来,宋忆才知道,原来,他还算是有一个亲人? 不,更确切的说,是阿爹的故人。 …… 青青知道阿爹想让自己同宋忆成亲,否则也不会默许自己隔三差五去找宋忆,还会让自己教宋忆功夫。 一开始她一直以为自己把宋忆当做哥哥看待,直至后来她看清楚了自己突然升起的异样情愫后,她才明白,原来她喜欢宋忆。 所以阿爹的主意她不仅不反对,还很是欢喜。 只是,还不待她捅破窗户纸,石笋寨就面临了灭顶之灾。 那天晚上,她知道他是关心自己。 她也终于吃到了没开窍的他主动送来的吃食。 后来,因为自己的坚持,连累了他。 在那把被喷了酒的刀下来的时候,她只想对他道:若是有下辈子,希望你能够一生无忧,过上好日子,不要再这么苦这么累了。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感谢kevinwowo、书友20230427213820826、之血翼三位同志的月票~ 比心心 第二百五十八章出手 傅婉蓉从窗棂看着渐渐没入人流的身影,她对着旁边的丫鬟招了招手,吩咐道:“可以了。” 丫鬟默默退了出去。 傅婉蓉此刻浑身轻松,她缓缓坐下看着茶杯里的茶水,眼神悠然,既然你下不了决心,我就帮一帮你。 大街上,青青正往自己落脚的客栈方向走去。 她神思不属地走着,脑中回忆着方才在雅间的情景,傅婉蓉说得没错,她确实没有选择。 青青驻足,手遮在眉眼处抬头,正午的烈阳仿佛要将她灼烧,令她感觉生疼。 青青惨然一笑,抬起沉重的脚步继续走,待她走至阴暗的巷子时,巷子两侧出现了两名男子,两人皆是江湖中人的打扮。 青青感官瞬间绷紧,她悄悄将手摸到匕首处。 这一刻整个巷子安静异常,只余风声以及街道外面的叫卖声。 叫卖声最后一个字落下,它仿佛就是个信号,前后两名男子同时动了起来。 青青拔出匕首反抗,对方显然也有所准备,青青以一对二,不仅没有重伤对方,自己反而不断受伤。 这两个人功夫均在她之上,一个人对付尚且能勉强抵抗,两个人她只会加快落败的速度。 两人对青青并没有下死手,其中一个男子将青青的手折断,青青疼得瞬间冒汗,她反手将匕首朝着那人的脖颈处刺过去,却被另外一个男子劈手夺走。 抢过匕首的男子还想将青青的脚弄折,却被一颗石子击痛只能躲开。 两人看到巷口的那越来越近的身影互相对视一眼,男子直接将手中的匕首利落地插进青青的肩头,完成这些动作后,两人这才迅速逃走。 宋欢没有继续去追人,她看了青青的伤势,眉宇间尽是担忧,她直接把青青抱了起来,青青肩头的鲜红汩汩冒出,染红了她的胸前,也染红了宋欢。 青青看着宋欢,气力虚浮喊了一句:“阿姐……” 宋欢脚步加快,声音透着担忧:“不怕,这里距离医馆不远,马上就有大夫给你医治了,坚持一下。” 青青苍白着脸闭上眼睛。 阿姐怎么会恰巧在这个时间点出现。 想到那两个根本没有杀意的人却在阿姐来的时候又插了自己一刀。 她哪里还看不明白? 是傅婉蓉。 她在帮自己做选择。 她受伤了,还是在阿姐面前受的伤,以她和宋家的关系她势必就能住进宋家。 宋欢把青青送进了医馆,两个时辰后,青青的伤势才处理好。 宋欢坐在青青身旁,此时青青还在昏迷。 宋欢看了看时辰,这会儿傅渊之和阿弟也下值了,宋欢使了些路费让人去家里说一声,顺便让他们把医药费带过来,青青这伤口一下子就花了二两银子,她身上没带那么多银钱。 一个时辰后,傅渊之不是一个人来的,身旁还跟着阿弟。 阿弟去付钱,傅渊之握住宋欢的手,问道:“你没事吧?受伤了吗?” 宋欢摇头:“我没事,是青青。” 傅渊之看着床上躺着的人蹙了蹙眉。 宋欢说道:“我没有看清那两个人,还能报官吗?” 傅渊之沉吟片刻说道:“等青青醒来了,问问她有没有看清楚来人。” 宋欢点头。 这时,阿弟也进来了,他先是看了阿姐,见阿姐面无异色,姐夫一脸淡定,就知道阿姐无事。 他这才看向青青,他刚才已经听大夫说了青青的情况,此时见着青青昏迷,眼底也露出了担忧之色。 过了一会儿后,宋欢说道:“你们先回去吃饭,青青一时半会儿回不去,我在这儿陪她。” 傅渊之说道:“那我回去给你做吃的,待会儿再带过来。” 宋欢点头:“顺便煮些粥吧,晚上备着,青青醒来了也能吃点。” 傅渊之点头。 青青在医馆待了四天才搬进了宋欢家中,她中途发热发了三天,温度降下来了后,大夫说了可以回家休养,她们这才骡车把青青带回了家中。 在医馆这几天,中间青青清醒的时候,宋欢还问了她的房号,去拿了她的行李顺便把房退了。 青青搬进宋欢院子的时候,傅婉蓉也收到了消息。 傅婉蓉松了口气。 这时,章津语走了进来,说道:“嫂子,你今儿上午去哪儿了?” 傅婉蓉神色不变,说道:“铺子里有些账目不对,我去看看。” 傅婉蓉看着章津语直接坐下,用扇子扇风,她喝着一口酸梅汁,突然说道:“咦,嫂子你怎么突然喝这个了?” 章津语见傅婉蓉将手摸向肚子,她惊喜道:“嫂子,你不会……” 傅婉蓉抿唇笑道:“我也不知道,也有可能是天气太热的原因,苦夏,没有胃口。” 章津语放下扇子,说道:“既然如此,叫大夫来看看吧?” 爹娘盼着孙子已经盼了许久了,她也没少听娘亲唠叨。 若是真有了,对于章家也是喜事。 傅婉蓉扬唇说道:“今日天色已经不早了,明日吧。” “这事你先不要说出去,我怕……又是空欢喜一场。”傅婉蓉叮嘱道。 章津语点头,“好,那嫂子你先休息。” 傅婉蓉微笑点头,看着章津语背影消失后,她这才收回笑容,她摸着肚子,心里祈祷道:但愿这次是真的。 …… 宋欢家里没有下人,她直接把西厢房里的东西拿出来,腾了地方给青青住下。 青青躺在床上看着宋欢忙上忙下,心里十分愧疚,道:“阿姐,不用再收拾了,我躺这儿就好了。” 宋欢说道:“我把这个木箱拿去就好了,你这些日子就好好休养,也不知道官府那里能不能抓到人,不过也不能太抱希望就是了。” 就那告示,十个人能有六个人对上,宋欢实在不敢抱有希望。 青青其实看清了人,但她不能牵扯出傅婉蓉,只能真假半掺。 宋欢把东西收拾好了后,拍了拍手,说道:“你啊,当下的任务就是养好身体,身体比什么都重要。我先出去看看粥好了没,你有什么需要的地方喊我就好了啊。” 青青看着宋欢转身,连忙喊道:“阿姐……” 宋欢转过身看向青青。 青青在宋欢清澈的目光下,总觉得自己仿佛下一刻就要被扒光一样,她垂眸心虚地小声道:“谢谢阿姐。” 青青这模样在宋欢眼里就是那害羞不好意思麻烦别人的小姑娘,她失笑,又说了一句让她好好休息的话就直接出去了。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九章挑拨 入夜 宋欢躺在床上,并没有入睡。 傅渊之察觉到了宋欢的情况,他问道:“怎么了?” 宋欢今天回来,脑海里一直在回忆那天的情景,她低声说道:“青青受伤太蹊跷了。” 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可一时半会儿她也想不起来。 傅渊之说道:“青青有同你说什么吗?” 宋欢侧身抱住傅渊之的腰身,对上傅渊之的眼睛,说道:“没有,她只说是之前游历的时候可能得罪了人。” 宋欢不等傅渊之说话又继续道:“可是那天,我感觉好像有人故意引我去那个巷子……” 傅渊之摸到宋欢额头上的细汗,把床边的扇子拿了过来给宋欢扇风,说道:“你怎么会觉得是有人故意引导你?” 宋欢摇头:“就是感觉,可这一下子我又说不出来了。” 傅渊之拍了拍宋欢说道:“这事不着急,若是真有什么,届时自有办法。嗯?” 宋欢只能把这事儿放一边,说道:“知道了,只是可惜了。” 傅渊之说道:“可惜什么?” 宋欢在黑夜里白了一眼傅渊之,说道:“你说呢?” 傅渊之失笑,手中扇风的频率加快:“无事,其实现在我也不想让你离开,你要真想出去看看,明年入春才是最好的季节,再过几个月就入冬了,天寒地冻的,我不放心……” 宋欢背过身,小声嘟囔,“马后炮……” 傅渊之闷笑了起来,声音低沉而有磁性。 宋欢:“……” …… 青青住进了隔壁,兰岚每天也会过去帮宋欢,一来二去的,兰岚也对青青有了一些认识。 这天,兰岚把家里炖的鸡汤让小琴端了一盅过来给青青养身体。 她刚到门口,就听到了屋里宋欢和青青的声音,宋欢语气一派轻松是兰岚嫁进来后少有见到的,青青也展露出小女儿家的娇俏活泼。 兰岚也不知怎么想的,突然顿足,在门口听了好一会儿,她突然就听到了青青说起了小时候叫宋忆为相公的事儿,她的手突然紧握。 一旁的小琴见此,垂下眼眸。 兰岚又听了好一会儿,小琴这时语带担忧又轻声道:“小姐……” 宋欢和青青都是习武之人,对这点小动静自然听到了。 兰岚神色凌厉瞥了眼小琴,小琴连忙低头,一副做错事情小心翼翼的模样。 兰岚为了不显尴尬,连忙推门进去,声音清越不见阴霾:“阿姐,青青,好些了吗?” 青青捂着伤口说道:“好很多了,嫂子怎么突然过来了?” 这会儿的兰岚心里有些不爽快,在别人听来只是一句不带任何含义的疑问,她此时却觉得青青这是在说她不应该过来。 兰岚面色有一丝的僵硬,她说道:“厨房炖了鸡汤,这不炖得有些多了,拿过来给你补一补。阿姐,你和姐夫的等会儿我再让他们送过来,现在还在灶上炖着呢。” 自从青青住进来后,宋欢和傅渊之基本就不到隔壁同兰岚和阿弟一起用饭了,毕竟那些下人是兰岚的陪嫁,平日里过去,也是因为就在隔壁,宋欢一个人,偶尔过去,身为一家人也不会显得太过。 但是,如今有了青青,若还不知分寸过去,这怕不是要让街坊邻里都觉得大姑子带着一家人吸兰岚的血,如此就算了,还要带着没有血缘的人一起。 宋欢还没说什么,青青又笑着说道:“嫂子和阿姐真有默契,阿姐也在厨房炖了鸡汤呢。” 宋欢一时半会儿也没听出其中的不对劲儿,不过她歪打正着消弥了兰岚心头的不爽,只说道:“今天我出去的时候想着好久没吃手撕鸡了就买了一只,这样刚好,今天吃饭的时候能有炖鸡,还能吃上凉拌手撕鸡,热菜凉菜都有了。” 兰岚原本笼上阴霾的心头听到宋欢这么说又舒服了些,兰岚笑着说道:“阿姐的凉拌手撕鸡可是一绝,到时候可不能怪我吃得多。” 屋内的诡异气氛总算消散了些。 宋欢说道:“知道你和阿弟都喜欢,我今天买的时候特地挑了只最大的。” 兰岚看到宋欢并没有其他意思后,她这才放大了笑容,说道:“那今天我和相公就过来一起吃吧?阿姐觉得如何?” 宋欢爽快说道:“行啊。” …… 兰岚一进家门就进了房里没再出来,这会儿小竹正端着茶水准备送进屋给兰岚,小琴此时从厨房出来,连忙叫住小竹,说道:“夫人和老爷今晚要到隔壁吃饭,你在厨艺方面比我在行,你想想还要准备什么,这茶水我送进去就行了。” 小竹没想太多,松了手说道:“那我去厨房看看。” 小琴连连点头:“好。” 小琴突然又想到什么,凑近小竹耳边说道:“隔壁的青青姑娘怕是和老爷有些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待会儿你做得好些,最好让那青青姑娘能够感受到她与咱们夫人的差距,能够知难而退最好。” 小竹对兰岚忠心不二,听言眉头一皱,心想:难怪她觉得青青姑娘有些不对劲儿。 小竹看着紧闭的房门,说道:“那夫人刚刚从隔壁过来,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 小琴无奈叹了口气,说道:“主人家的事我们做下人的也不好多议论,不过,我们既然陪小姐嫁了过来,自然不能让小姐在这里受了委屈。” 小竹对这话很是赞同,小姐本就是低嫁,若是还受委屈那还得了? 小竹撸起袖子,干劲十足说道:“放心,今晚我定让那个青青姑娘自惭形秽!” 小琴又鼓励小竹几句后这才进了房里。 此时,兰岚正托腮看着一处发呆。 小琴放轻脚步,轻轻放下茶水,然后才出声道:“夫人?” 兰岚在小琴叫的第二声才回过神。 小琴把茶盏点心放在兰岚面前,说道:“夫人,那青青姑娘就是故意的,您得小心老爷会不会……” 这未尽之言若是碰到正在吃醋的女人,就会有无尽遐想。 兰岚听言眸光一闪,只是速度太快,小琴并没有看到。 兰岚声音带着一丝难过,说道:“青青姑娘的父亲毕竟救过相公,只要不太过分……” 小琴叹了口气说道:“小姐,青青姑娘的父亲救了老爷,又不是救了您?她如今心思不纯,这两件事不能放在一起比较的!小姐,您得多注意才是!” 兰岚摇头:“夫妻本为一体,救了相公也同救了我一样。” 小琴见此也不再继续。 不能急。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感谢妮娅娅、书友20181013210217291、桃小妖小号、小熊 gg、圆来_ Hanna五位同志的月票~ 比心心 第二百六十章兰·小变扭·岚 傅渊之和宋忆下值,中途路过书肆,两人就停下来进了书肆。 傅渊之和宋忆显然是这家店的常客,掌柜直接对傅渊之道:“公子又来啦,最近书肆来了一批新书,很符合各位小姐夫人当下的口味,公子要不要看一看。” 傅渊之点头,宋忆也跟着过去。 那一整个书架子的话本就数宋欢的最显眼。 掌柜指着宋欢的话本说道:“这几天就数它最受欢迎,公子可需要来一本?这本有三册,另外两册会在后两个月分别出版。” 傅渊之接过掌柜递过来的话本,书名为:东游记。 他翻看了两页,里面的小插图栩栩如生,这还是他和阿弟被宋欢强压着画上去的。 傅渊之说道:“那就这本,还有别的吗?” 宋欢为了提高文笔也会让傅渊之留意新的话本,看看土著都是怎么措辞的。 掌柜听言又从上两层架子拿出来另外两本。 一旁的宋忆也把自家阿姐写的书拿了出来,他看了眼傅渊之手心里的书,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随即问道:“姐夫,你买下来是要干什么?” 傅渊之握着手中的话本,一脸正色说道:“收藏。” 宋忆动了心思,说道:“……那我和你一起……” 傅渊之拒绝:“不行。想要,你自己买。” 宋忆:“……” 姐夫,我不是你心疼的阿弟了吗? …… 回到家中,宋忆把买回来的话本放在桌上,他刚放下,兰岚也听到动静从房间里出来了。 兰岚说道:“相公回来啦?相公现在要沐浴吗?” 天气热,宋忆到家额间已经布满细汗。 宋忆把官帽脱下,鬓角已经湿了。 宋忆说道:“去沐浴吧。” 兰岚说道:“那我让人备下热水……” 宋忆阻拦道:“不用,我洗冷水就好。” 兰岚见此,语中带着担心:“井水凉,不如用热水掺一些?” 宋忆想了想说道:“夫人安排,不热就好。” 不多会儿,宋忆进了屋里沐浴,小琴收拾桌面时就看到了好几本话本。 夫人自来不看这些的。 这时,兰岚把宋忆的常服拿了出来,她看见小琴一动不动地看着桌面,桌上的书籍是刚才相公带回来的。 兰岚出声:“小琴?” 小琴听到兰岚的声音立马回神走到兰岚身边,她说道:“夫人,老爷买回了好些话本,您平日里可不看这些的。难道,老爷还有看话本的喜好?” 小琴就差明摆着说宋忆是给青青买的了。 兰岚听着小琴的话走到了桌旁,翻看了每一本的书名,其中除了宋欢的东游记,还有鸳鸯溪、绣球缘等几本其他当红写手的。 兰岚嫁进来的时候,宋欢的话本已经完事儿了,早早就给了齐元桑铺子里的掌柜订正,所以她还不知道宋欢写了话本的事。 小琴时刻注意着兰岚的神情,可惜,她没得来自己想要的反应还被斥责了。 兰岚声音不带任何感情道:“相公手中不论是什么东西你都不该去看,在兰府学的规矩一出来就全忘了?” 小琴连忙跪下,说道:“夫人,小琴只是,只是害怕老爷会对不起您……,小琴再也不敢了。” 兰岚看着跪地叩头的小琴,这会儿的她眼底的寒意没有丝毫收敛。 小琴这话说的,十分错也能变成三分,还冠上了忠心为主的好名头。 她那日回家中,托了母亲调查小琴家里的事儿,也不知道有消息了没。 兰岚看着偷偷抬头却又快速低头的小琴,叹了口气,语重心长道:“小琴,你既然跟我过来了,你就要把心思放正。虽然宋家的规矩没有兰家大,但也不能允许你无视规矩以下犯上。只要你好好干活,待你年纪合适了,找个能干的成了家,我也不会亏待了你,到那时你的日子也能和和美美。” 小琴没听出兰岚话里的另一层意思,她额头贴在地面上,声音带着乞求:“小姐,小琴知道错了。小琴不嫁人,小琴要一直伺候您和老爷!” 兰岚见小琴不死心,只道:“这样的事只准这一次,再有下次,你就回你父母身边吧。” 小琴爹娘在庄子里也不过是个小小管事而已,若是真从主家回去,这后半辈子也不过是找个老实庄稼人嫁了这么一个结局而已。 小琴连忙认错,“是,小姐,小琴再也不敢了。” 兰岚说道:“这里不用你了,下去吧。” 小琴垂头起身,慢慢退了出去。 兰岚把桌上的话本拿了出来,再一一大致翻看,就是普通的情爱话本而已。 这会,宋忆已经洗好出来了,黑发垂落在身后,缕缕湿发尾端还缀着晶莹的水滴。 宋忆看着兰岚还没来得及放下的话本,说道:“你有喜欢的吗?” 兰岚摇头,她反问道:“相公怎么突然想着要买话本了呢?” 宋忆说道:“阿姐那边的话本青青已经看完了,昨天让我再买几本。” 兰岚点头,放下话本说道:“整日躺床上确实需要些东西打发时间。” 宋忆走到兰岚旁边,在阿姐和姐夫身边,耳濡目染之下自然也不是全然不开窍。 他察觉到兰岚心情不佳,坐在桌子的另一侧,说道:“发生了什么?夫人为何紧锁眉头?” 兰岚抬手抚上眉间,说道:“无事。” 宋忆调侃道:“往日里,我一出来夫人可就来帮我顺头发了,可夫人今日全然无视,难道不是不开心了吗?” 兰岚强忍着别开视线,宋忆此时故意挤眉弄眼的表情让她忍俊不禁。 宋忆见兰岚没有方才那般冷漠后,起身绕到兰岚面前,说道:“跟为夫说说,谁惹夫人生气了,我去同他算账!” 兰岚瞪着宋忆,说道:“怎么算账?” 宋忆说道:“夫人想如何就如何!” 兰岚用拳头捶了宋忆的胸口,说道:“那我问你,青青住在阿姐那边,姐夫买回去也一样,为什么是你买?” 宋忆不知道为何生气的话题绕到了话本上,不过他还是老老实实说道:“青青自小就有些怕姐夫,她不敢同姐夫开口给她买的。” 兰岚看着好几本,说道:“全都是给青青的?” 宋忆摇头,把里面的东游记拿出来,说道:“这本我要留下。” 兰岚虽然不看话本,但若是宋忆的心意,她也不是不看。 她正暗自欣喜,却被宋忆后面的话给浇灭了。 宋忆又开口道:“这本我要收藏起来。” 兰岚心里一阵失落,她强自收敛心绪好奇道:“为何?” 宋忆这才想起兰岚还不知道阿姐出书的事,说道:“这本是阿姐写的。” 兰岚这会儿也顾不得生气了,直接拿过来认真看了起来,同刚才随意翻看的动作对比认真了许多。 宋忆来了劲儿,直接把页面翻开,指着其中一页里的插画说道:“这是我画的,如何?” 兰岚看着宋忆得意邀赞的小表情,笑着点头,说道:“相公画的真好!” 感谢很简单很快乐、doureimi两位同志的月票~ 第二百六十一章惊艳了余生的人,如何能放弃 青青坐在床上,听着外面热闹的声音,她一时间没有食欲,把勺子放下。 右手受伤,她只能左手拿勺子吃饭。 青青正出神,这时有人进来。 青青听闻动静眼睛晶亮看过去,见不是想要见到的人眸光又暗淡下来。 “你进来可不是为了养伤的!”对方的声音带着蔑视。 青青抬眸诧异地看着对方,说道:“你……” “你不用诧异,我来就是为了告诉你,你必须行动起来,否则等你伤好了难道还要再次受伤留下来?” 青青蹙眉看着她,“我没记错,你是叫小琴吧?你怎么会……” 小琴看着青青一副没抓住重点的模样皱了皱眉,“你听到我说的没?” 青青笑了笑,看着对方这么着急,她反倒悠闲地靠在床头说道:“我很好奇你这么着急是为了什么?难道你同我一样受制于人?还是别有目的?” 小琴移开视线,“我与你一不一样不关你的事,你记住我的话了没有?” 青青只笑吟吟看着小琴,并不言语。 小琴冷呵一声,“我已经提醒你了,你若对你家人置之不顾我也没所谓。” 青青听到家人二字猛地坐起身,伤口拉扯的疼痛让她好不容易恢复一些气色的脸又苍白下来。 小琴听到闷哼声回头看了过去,见到青青的模样后勾唇冷笑。 青青疼得直抽冷气,她想问出的话终究没来得及问出口。 青青手放在被子上慢慢抓紧,无声流下眼泪。 …… 小琴的“提醒”还是起了作用。 第二天,青青就不再待在房间里继续逃避,也终于走出来活动了。 宋欢出去买菜的时候,兰岚过来陪着青青,万一青青出了什么事旁边有个人也能及时发现。 青青看着兰岚手里的话本说道:“嫂子也喜欢看话本啊?” 兰岚笑道:“从前没接触过,如今看来也别有一番风趣。” 青青笑了,说道:“我能问问嫂子和哥哥是如何认识的吗?” 兰岚把东游记放下,回忆从前,眼里仿若盛着星星,说道:“其实,我第一次见到相公的时候是他高中状元游街的时候,我第一眼就觉得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后来,他进了翰林院,我父亲是翰林院学士,相公有一次来了家里,当时我们俩就那么猝不及防地遇见了……” 青青听着兰岚的描述,脑海里勾画出当时的画面。 很美好。 就像话本里那天定的缘分。 兰岚见青青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又反问道:“那你呢?” 青青笑了起来,“说起来,我那会儿还不懂事,当时看到哥哥的第一眼就直接把他给抓进了家里……” 兰岚并没有听到宋忆说他被掳走的事,也不知道原来她们还待在一起三年,有在学塾同进同出的同窗之情。 小琴看着兰岚陷入自己的世界中,又看向青青,垂眸仿若无事发生。 太阳渐渐升起,阳光慢慢洒进院落,青青闭上眼睛沐浴在阳光之下。 不多会儿,青青缓缓开口道:“嫂子,你知道我为什么还没成亲吗?” 兰岚没有开口,只静静听着。 青青想起那三年的时光,沉溺在回忆中,说道:“年少时遇到太惊艳的人,是一件令人开心又难过的体验。” “我很后悔。” “后悔不应该同他相遇,注定不能走在一起的人,为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青青嘴角泛着苦涩:“年少真不应该遇见惊艳自己生命的人,否则在这以后会太孤独,因为……会始终念念不忘。” “他太过惊艳。” “以至于我认为大概一生都无法遇到如此惊艳之人,再也无法遇到那个初见踏光而来,照亮自己整个世界,惊艳了我余生岁月的人。” 想到她几年的游历,时光并没有把脑海中的人影淡化,她又道:“因为爱而不得,从此我的生活就在拥有他的回忆、他的影子中度过,浑噩至此。” “你能明白这种感受吗,嫂子?”青青看向兰岚,眼底流露出痛苦和挣扎。 兰岚仿佛看懂了她的痛苦是什么,挣扎又是什么。 她听着青青这一番话,不知该作何反应。 她不愿多想的。 可是青青前一句话还在说她们在鹿县时的回忆,下一句话就说到这个内容,她很难不多想,也很难不把她知道的那个人对号入座。 但是,那个惊艳了青青一生的人,除了宋忆又还能有谁? 即便京城的贵女也很少有看不上宋忆的。 兰岚突然起身,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栗,她牙关咬紧,强自镇定:“阿姐应该快回来了,厨房里还炖着汤,我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 话音刚落,兰岚便夺门而出。 青青目光复杂地看向门口,小琴回望青青,眼中尽是鼓励之色。 在小琴的身影也消失后,青青仿若泄了气的皮球,萎靡不振地直接靠在椅背上。 一刻钟后,宋欢拎着篮子回来,说道:“弟妹回去啦?” 青青收敛情绪,说道:“嫂子说还炖着汤,得回去看看。” 宋欢知道兰岚那个厨房里天天是都有炖汤的,她说道:“那是得回去看看。” 宋欢又问青青,“好些了吗?” 青青扬起微笑说道:“好多了,阿姐。” 宋欢点头:“那就好,出来晒晒太阳也好,免得在房间里待着发霉了。” 青青笑了。 宋欢又说道:“我买了红枣和枸杞,待会用它们来泡茶,你要记得喝,这是补气血的。” 青青听着宋欢关心的话,轻声应了。 想起刚才那些离间夫妻感情的话,若是阿姐知道了,会很生气吧。 还有宋忆。 青青目光穿过厨房的窗,依恋地看着宋欢忙碌的身影。 这一刻,她仿佛回到了曾经在鹿县时的时光。 静谧美好。 …… 回到屋里的兰岚直接软倒在堂屋的太师椅上。 小琴眼疾手快地搀扶着兰岚。 兰岚无力地挥了挥手,“让我一个人静静。” 小琴见此,默默退下,轻手轻脚把门关上。 兰岚攥紧手帕,眼中闪着晶莹的泪花。 青青方才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她是想和相公再…… 相公呢? 也有这个想法吗? 若是真的,她该如何? 兰岚捂着胸口,心慌意乱。 她闭眼深呼吸。 她得镇定,得冷静。 或许都是青青的一厢情愿。 那天相公也说了,对她只是妹妹,对只是兄妹而已…… 感谢昨天投票的同志们~ 第二百六十二章情侣装 宋忆下值回来就察觉到兰岚情绪不对。 兰岚却没有将真实情况吐露出来。 这种事若双方真有意,自能有迹可循。 不管相公有意还是无意,若是真让自己挑到明处,到时候夫妻之间该如何相处? 无意最好,若是有意,她也能有时间好好消化,好好想想以后的路该如何走才能对自己最有利。 宋忆最后也只得到了兰岚一句身体不适的回应。 宋忆最近在寻找粪肥的相关记载,上班耗了许多精力,回了家虽然发现了兰岚的异样,但在反复确认兰岚是真的不适后也就没有再继续深究背后的原因。 入夜,房里亮着灯火,宋忆在整理白日收集的材料。 兰岚进屋就看到忙碌的宋忆,她抿了抿唇,眸光渐渐黯了下来。 宋忆关心她的时候,她没说出真相,如今宋忆不再追问了,她心里又很不舒服。 当下,她只觉得心里堵得慌。 兰岚押下心中的难受,来到宋忆旁边沏茶道:“相公,喝杯茶提提神。” 宋忆正捋着思路,也没顾及兰岚的心情,头也没抬地嗯了一声,说道:“放在那儿吧,我忙完这点就喝。” 明明之前宋忆忙的时候也是这般,可这会儿兰岚见宋忆这样,心里就有说不出的难受、委屈。 兰岚站在案桌旁看了宋忆好一会儿,见宋忆还没有察觉不对,她只能忍着心里的难受直接更衣躺下。 兰岚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头顶上的帐幔。 她想起了母亲, 想起曾经经常见到的嫡庶之争,对比下来,突然又觉得自己太过矫情。 明明相公比起阿爹各方面好太多了,母亲在后宅,既要处理庶务,还要体贴丈夫照顾到妾室,这样堵心的事儿见得比自己多太多了。 自己现在面对的也只是一点点苗头而已,便如此沉不住气。 兰岚叹了口气,她怎么开始钻牛角尖了? 青青和相公再有意,她也是正妻,她有仕途顺遂的父兄,青青一介民女又如何能敌得过自己? 兰岚想通了这些,就被沉沉的睡意笼罩。 宋忆忙完回来睡觉的时候,见到自家妻子把被子踢到了床底,宋忆勾唇低低笑出了声,谁能想到白日里处处循规蹈矩的媳妇儿夜里睡觉竟然这么不老实。 明天休沐,宋忆难得不用起早。 兰岚生物钟最近紊乱了,她睡到自然醒,见宋忆还在身旁竟然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她看到明亮的光线洒进屋内,以为宋忆迟到了,连忙把宋忆摇醒,“相公?相公?起床了!” 宋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嗯?了一声。 宋忆原本还想再睡过去,无奈自家夫人一直在耳边喊自己起床。 宋忆睁开眼,看着兰岚,兰岚见宋忆醒了后说道:“相公,你该去上值了!” 宋忆:“……今日,休沐。” 兰岚听言声音顿时噎住:“……” 兰岚看着宋忆戏谑地看着自己,脸上一红:“一时忘记了……” 宋忆一把把兰岚拉进怀里说道:“难得轻松一天,夫人陪为夫好好再睡会。” 兰岚依偎在宋忆怀里不再出声,心底一甜又闭上了眼睛。 隔壁 宋欢侧躺在床上,手支着脑袋,欣赏着自家老公的身材。 傅渊之脸皮厚,对于这一幕已经习以为常。 他一身青竹色常服,发冠束上,泼墨的秀发垂落在腰间,细碎的金色撒在他那精致的脸上,宋欢咽了咽口水。 傅渊之看着宋欢迷蒙的双眼,露出了一抹勾人笑意,这抹笑意直击宋欢要害。 宋欢捂着心口,心下啧啧出声。 真sāo,啊不,真帅。 傅渊之从柜子里把女款青竹色的衣裙拿了出来,走到床头说道:“夫人想再睡会还是起来?” 宋欢一个支楞坐起来,心情特好,话里带着做作的嗲声:“起来,夫君,待会儿吃什么呢?” 一到傅渊之休沐,宋欢和傅渊之就会一起出去逛街吃饭,这是两人约定好的。 在京城,宋欢不如从前自由,后来傅渊之就同宋欢说了这么个处理办法,既能增进感情,也能舒缓宋欢的郁闷。 傅渊之想了想说道:“豆花?” 宋欢眼睛一亮,点头。 傅渊之继续说道:“还有什么呢?” 宋欢又报了好些吃的:“油条、豆浆、馄饨……” 傅渊之笑眯着眼道:“好,每样都吃。” 宋欢突然想起家里还有个伤员,蹙眉说道:“可是青青……” 傅渊之说道:“这个好解决。我先去把粥煮了,待会儿煨在灶里,青青想吃了就可以直接吃。” 青青伤的是肩膀和右手,还有一只完好的左右,又没伤到腿,自己舀粥吃还是可以的。 宋欢打了个响指:“相公真聪明!” 宋欢的马屁拍得傅渊之很舒服,傅渊之说道:“那夫人先换衣裳,为夫先出去了。” 门关上的那一刻,宋欢拿起衣裙上下打量,随即满意点头。 情侣装,挺好。 青青知道宋欢和傅渊之要出去约会,一时之间没掩饰住吃了一脸狗粮的小表情。 青青眉头一挑,揶揄调侃的小心思被宋欢一眼就看了出来,她直接一个弹指弹中了青青眉心,笑骂道:“小孩子,收起你脑中的废料。” 青青捂嘴笑,一时没注意,牵动了伤口。 青青捂着伤口嘶呵了两声:“……” 宋欢:“……” 宋欢担忧说道:“回房,我看看,渗血了没有。” 青青别开身子,说道:“阿姐,没事的,都已经结痂了,昨晚你还看过呢。” 宋欢见青青坚决不愿只得作罢,说道:“不能强撑知道吗?” 青青点头,一脸嫌弃宋欢啰嗦的表情,没受伤的左手推着宋欢往前走:“阿姐,你快同傅大哥出去吧!” 宋欢作势被推着走,侧着脸朝着身后的青青叮嘱道:“粥在厨房里,你傅大哥已经熬好了,煨在灶上,你记得吃……” 青青脸上笑得开心,说道:“知道啦知道啦,阿姐你就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 宋欢深吐一口气,说道,“也是。” 她一过来就摊上年纪尚幼的阿弟,后来又是青青,当了好些年的老妈子,如今他们都长大了,她也该松快松快了,现在得改掉这个习惯,让自己恢复年轻的心态。 宋欢在傅渊之的身边停住,青青也在三尺开外停下,该注意的分寸她还是懂的,青青说道:“阿姐和傅大哥今天好好玩儿,我在家你们放心,不会有事的!” 宋欢刚想再叮嘱一下,傅渊之淡淡地嗯了一声后就牵着宋欢出发了。 傅渊之和青青两人之间确实是不太熟,青青同宋欢和阿弟的那些日子,傅渊之在府学,若真要算起来,他们用的相处下来也不到四个月的时间,但也比陌生人好很多。 傅渊之对青青的态度一直以来就是这般不远不近,不亲不疏。 青青对此也没觉得多奇怪。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宋忆说青青怕傅渊之的原因。 感谢今天投票的同志们~ 感谢舒妍同志的月票~ 第二百六十三章脉象 宋忆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巳时中了。 兰岚早已经起来准备吃食了,这会儿听到屋内传来动静就走了进来。 “相公休息好了吗?”兰岚把常服拿了过来。 宋忆点了点头说道:“你怎么起来了?” 兰岚笑道:“天太热了。” 宋忆看着外面的太阳,说道:“今年确实比去年热了许多。” 宋忆一起来,就问道:“阿姐和姐夫已经出去了吗?” 兰岚点头,笑道:“去了,早上特地来打了招呼,只是我俩还没起,是小竹回的。” 宋忆点头:“青青那边待会儿过去看看,免得她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 兰岚应道:“我已经让小琴过去帮忙了。” 宋忆想到什么,随即对着兰岚问道:“小琴最近有什么异样吗?” 他还没忘记之前兰岚说的,小琴惦记姐夫的事。 兰岚摇头,说道:“就是那一次,也许当时是我眼花也不一定。” 宋忆语气十分认真道:“只要有一丝不对劲儿的苗头,就不行。” 兰岚对上宋忆坚定的眼神,怔愣片刻后,说道:“好。” 兰岚看着镜中,镜中宋忆自己梳理头发,她眼神渐渐发散。 宋忆梳理好后就看到自家夫人一脸不在状态的模样,他蹙了蹙眉,夫人昨天到现在的情绪好像都一直不好。 宋忆担忧说道:“是不是身体又不舒服了?待会儿我陪你去看看大夫吧。” 兰岚回过神,听言微微一笑,说道:“没事,只是天太热,有些难受而已。” 宋忆想了想说道:“昨日路过集市我看到还有人卖西瓜,不如买了回来用井水镇了吃?” 兰岚想了想,点头,“好,待会儿我让嬷嬷去买。” 宋忆握住兰岚的手,一边走出去一边说道:“哪里用得着嬷嬷,阿姐和姐夫都出去逛了,我们也出去,到时候顺便买回来就行了。” 兰岚在之前一直是拒绝的,她不是特别喜欢出门,可是想到隔壁的青青,私心里她想同相公一起,不希望他同青青有过多的接触,兰岚决定后说道:“好,那待会儿我们就出去……” 兰岚话还没说话,隔壁传来了小琴的叫声。 宋忆和兰岚对视一眼,宋忆说道:“怕是青青出了什么事,我过去看看。” 兰岚伸手想要抓住宋忆,却只来得及碰到衣角。 兰岚看着消失在门口的身影,眸中滞涩。 小竹也听到声音跑了出来,她看着一动不动的兰岚,小跑过去,声音带着担忧,说道:“夫人,您没事儿吧?” 兰岚这会儿已经收拾好情绪,说道:“隔壁怕是出了什么事,一起过去看看吧。” 小竹应了一声后就跟在一声不吭的兰岚身后。 可当兰岚提裙步上台阶时,她通过半开的门看到了此时院中的场景。 自家相公躺在地上,青青扑在相公的胸前,两人贴合不留缝隙。 一旁的小琴已经见到了兰岚,她此时的表情很精彩,一脸想要解释什么可在看到宋忆和青青此时的模样又不知道该从何解释。 宋忆这会儿还没看到兰岚,他把搂着青青肩膀的手松开,说道:“青青起来。” 宋忆正转回头喊道:“小琴,扶青青姑娘起来。” 宋忆说完也看到了兰岚,宋忆此时也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把青青推在一旁,赶紧起身。 青青被宋忆用力一推,倒地的时候正好又牵扯到了肩膀的伤口,点点鲜红渐渐浸出。 宋忆听到吃痛声,下意识看了青青,眼神带着抱歉,他又看向兰岚,连忙解释:“夫人,这不是你想的那样,青青刚才” 宋忆还没说完,兰岚就跨进门来,笑着说道:“相公,你别急,什么话我们待会儿再说。” 兰岚把视线从宋忆身上挪到青青身上,她开口说道:“小琴,小竹,赶紧把青青妹妹扶回房,看看伤有没有加重,再给青青妹妹重新包扎伤口。” 小琴和小竹听言立马行动,不一会儿院子就只剩下兰岚和宋忆。 宋忆心急解释道:“夫人,刚才青青从高处落下,她如今身上有伤,所以我才过去抱住她。我只是把她当妹妹看待,你不要误会……” 兰岚笑了,说道:“无事,换做其他人相公也会出手的。” 宋忆忙不迭点头赞同:“是的,其他人也是一样。” 宋忆额角的汗水直流,说实话,这种修罗场他从来没见过。 现在他好像能理解为什么姐夫只对阿姐一个人特殊了。 只是不知道,若是姐夫碰到刚才那样的紧急情况会怎么处理,难道真能眼睁睁看着青青直接摔落在地? 宋忆不知道的是,傅渊之还真会这么做。 若是宋欢在旁,压根不用他出手。 若是宋欢不在场,他真会冷眼看着青青倒下,只是他会在之后让人赶紧把大夫叫来医治。 傅渊之冷心冷情,除了宋欢宋忆两人能得到他特殊待遇,其他人还真没有得到他多少发自内心的关心。 兰岚镇定的进了家门,只是刚跨进中堂的门她就晕倒了。 宋忆眼疾手快地抱住兰岚,声音透着焦急和担忧:“夫人?夫人?” 宋忆来不及想什么,直接抱起兰岚放进了骡车,向着医馆方向快速赶去。 骡车速度很快,宋欢和傅渊之在街边的摊子上正吃着豆花,宋欢抬头就见到了一辆熟悉的骡车跑过。 宋欢拍了拍旁边的傅渊之,指着车尾说道:“那像不像我们家的车?” 傅渊之点了点头,“好像是。” 宋欢放下勺子,起身说道:“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我跟过去看看,你先回家。” 宋欢说罢就追了上去。 街上人多,骡车再快也会受限制,宋欢没多会儿就追了上来,只是还不等她上前问问情况,骡车就已经停了下来,宋忆就把兰岚抱了下来。 宋忆下车时也没想到阿姐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出现在跟前,他只急匆匆留下兰岚晕倒了这句话就快步跨进了医馆。 宋欢也急忙跟了进去。 宋忆焦急地看着老大夫,老大夫诊脉后,睁开眼睛说道:“脉相如珠圆滑,恭喜公子,这是喜脉。” 宋忆的情绪还没来得及切换过来,大夫又继续说道:“只是夫人忧思过度,心里积郁,若是一直下去,恐有滑胎之象。” 宋欢看着已经傻掉,不知作何反应的宋忆连忙上前问道:“那我们需要怎么做?” 大夫说道:“老夫只能开药暂时保胎,剩下的主要还是得看夫人,她心情舒畅了,这孩子也能保住了。” 说罢老大夫就去开药了。 这时屋里没其他人,宋欢一把拍过宋忆的脑袋。 宋忆委屈地看着宋欢,说道:“阿姐……” 宋欢说道:“弟妹怎么会忧思过度?你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 宋忆摇头:“我真没有……” 感谢今天投票的同志们~ 感谢Anncy同志的月票~ 第二百六十四章劝说 宋忆想起刚才的情景,心虚地对着宋欢说了出来。 宋欢听了阿弟的话后,蹙眉问道:“青青怎么会爬上屋顶?” 宋忆摇头:“我还没来得及问。” 宋欢视线落在床上的兰岚身上,又看着阿弟,心里隐隐有了猜测。 她之前就觉得青青受伤有蹊跷。 可若是有那个想法,为何不直接同自己说,反而以这种方式进到宋家? 宋忆见阿姐突然不说话了,只能默默坐到床头一侧的杌子上。 他此时的内心很复杂。 救了,让夫人伤心。 不救,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宋忆挠着脑袋,感情的事,很复杂。 一天的休沐就这么过去了一半。 未时,宋欢以及找来的傅渊之和阿弟把兰岚带回了家。 回屋把兰岚安置好了以后,宋欢回到了家。 宋欢路过厨房时,傅渊之说道:“粥没被动。” 宋欢脚步一顿,调转方向进了厨房盛了一碗粥后直接进了青青的屋里。 此时,青青倚着床头,看着窗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宋欢把粥放在床头柜上,说道:“都到未时了还不饿?” 青青转回头,看着宋欢欲言又止:“阿姐……” 宋欢神情温和,说道:“兰岚有了身孕。” 青青神情一震,良久后她道:“那,嫂子和孩子没事吧?” 宋欢摇头:“大夫说她忧思过度,心里积郁,恐胎像不稳。” 青青的手渐渐收紧,握成拳头。 宋欢没有再试探,她直接问道:“青青,你是因为什么来的京城?” 青青垂眸不与宋欢对视。 宋欢把手放在青青的手背上,柔和的声音中带着希望对方能够吐露实情的期盼:“青青,你是了解阿姐的。你若有什么苦衷,可以跟阿姐说,阿姐可以帮你。实在不行,还有傅大哥,大家是一家人,一家人不需要隐瞒,彼此互帮互助,你说是不是?” 青青眼底蓄起了泪水。 宋欢见青青有所意动,又继续加把劲儿劝说,再一同回忆曾经在鹿县的生活。 青青泪眼婆娑,终是破防,反手抓紧宋欢的手道:“阿姐,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想要害嫂子……” …… 半个月后 傅婉蓉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发展。 青青成功挑拨了兰岚和宋忆之间的夫妻感情。 虽然兰岚怀了身孕,可胎像不稳,小琴传来消息,如今兰岚是整日离不开药罐子,孩子也有落胎的迹象。 而兰夫人也收到了小竹的消息,兰夫人一气之下闯入宋家,看着消瘦得不成人形,与闺中模样截然不同的闺女,她心疼落泪。 兰夫人不顾身份礼仪大声斥骂,骂了宋忆这个不负责任的丈夫,还斥骂了宋欢这个姐姐心怀叵测,带回来了一个狐狸精,影响到他们夫妻的感情。 宋家经过兰夫人这么一闹,已经成了那一片区的笑话,更因为话题中心是今年的状元郎,传播更是迅速。 自此两家因青青闹得不可开交,兰岚不日就要被接回兰府,已经准备开始和离。 天气渐渐凉了下来。 宋家 兰岚在房中躺着,窗子打开着,可屋内的药味经久不散。 明日兰岚就要回府了。 小琴端着药走了进来,她把药汤放在床头旁,然后跪在脚床上,把药碗拿起来,一勺一勺喂给兰岚。 只待药见底后,小琴放下药碗并没有离开。 兰岚精神不振,却不得不强打起精神,虚弱说道:“怎么了?” 小琴一脸担忧道:“小姐,小琴想留下来。” 兰岚现在正同宋忆在掰扯和离的事,小琴也不再称呼兰岚为夫人了。 兰岚羽睫抖了抖,气虚道:“为何?” 小琴脸上写满了为兰岚打抱不平的神色,她气愤道:“小姐,您嫁过来才多久,宋大人就这般对您,小琴为您感到不平!如今您这么一走,隔壁的小妖精就顺心如意了!在您和宋大人没有彻底了结清楚之前,这个宅子不允许那个女人踏进来一步。” “小琴愿意留下来给您看着这个院子,定不让她能够进来半步!”小琴坚定说道。 兰岚苍白的唇勾起一抹笑意,她忍不住咳了两声,说道:“你有这份心很是不错,没白费了这些年的主仆之情。” “既然如此,你就留下来吧,等和离书写了后,你再回府。”兰岚闭上眼睛说道。 小琴见此,垂头掩饰住眸中的喜色,她声音带着十分忠诚,“小姐,小琴定不负您的吩咐。” 兰岚有气无力道:“退下吧。” 小琴连忙起身拿走药碗退出房间。 兰岚一改方才的虚弱形象,起身从床头底下把一包蜜饯拿出来,捻出一粒含进嘴里,紧蹙的眉头这才得以舒展。 寅时,宋忆下值回到家里,照常进房同兰岚在掰扯,听着房间里的声音从一开始的温和到后来的不耐烦。 小琴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见小竹要过来了后这才恢复姿势继续手里的活计。 小竹刚走到门口,宋忆就摔门而出,直接离开去了隔壁。 小竹看着宋忆这模样,叹了口气。 小姐真是遇人不淑。 隔壁,宋欢从墙头落下。 宋忆一脸怒色在进了傅宅后就恢复了常色,他不紧不慢步进中堂,坐了下来。 伤势恢复了不少的青青把一碟果子推了过来。 宋忆笑了笑,拿起另一侧糕点吃了起来,“我吃这个就好。” 青青眸色暗了下来。 宋欢进来看着这一幕,青青虽然有苦衷,可波及的是阿弟,这事不是说原谅就能原谅,好在及时挽回,没有酿成大错。 宋欢坐下,对着阿弟说道:“晚上你回去问问弟妹,明天是怎么个章程。” 宋忆点头,随即又不情愿道:“阿姐,岚儿真要回去吗?” 宋欢看向青青,然后又看回阿弟,说道:“同傅婉蓉有过节的是你姐夫,我们仨一起这么久,她想通过我们仨离间我们根本不可能。所以她只能从兰岚身上下手,至于兰岚离开以后她又有什么计谋我们暂时也不清楚。不过,总的想来,无非就是让你姐夫有个什么不好,或者是离间我们之间的关系。”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五章云丘寺 傅渊之从生意下处的人手中得来了自己想要的情报。 他确认过内容后,把一个木箱推了过去。 对面的人打开看,确认数量没错后,说道:“顺便送你个消息,林甫父子已经回到了林氏族里。” 傅渊之把纸张放好,说道:“多谢。” 对面的人抱起箱子:“客气,有生意记得还来找我。” 说罢,对面的人就离开雅间。 傅渊之没有即刻离开,而是在房里等了一刻钟,随着雅间的门被慢慢推开,又有另外一个人进来了。 进来的人穿着麻衣草鞋,是个身材有些佝偻的中年人,头发凌乱,一看就是刚干完活过来。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后就站在了原地,眼神带着忐忑,两手摩挲着显示着他当下的紧张,看起来是个很老实的人。 傅渊之没有说话,对方既然来了,说明已经想好了。他把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箱子拿出来,箱子打开,里面是摞起来的一吊一吊铜钱。 老实人眼睛瞪大,不自觉地咽下一口唾沫。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银钱。 傅渊之拿出三吊钱,推了过去:“定金。事成之后,剩下的全归你。” 老实人快步过去,激动到颤抖的手快速把那三吊钱塞进怀里,他呆滞麻木的眼睛里此时盛着光,说道:“这位大人放心,小的一定会干好。” 傅渊之把箱子合上,又说道:“事一了结,离开京城。” 老实人忙不迭点头:“大人不说小的也会的。” 街坊邻里谁不清楚谁的底细,穷人乍富,他解释不清就只能离开去别的地方。 这些银钱足够他去当个小地主了! …… 云丘山,有一云丘寺。 云丘寺香火旺盛,传闻此寺百年前观音亲临。 所以至今只要来过云丘寺的妇人都能喜得麟子。 傅婉蓉同章夫人乘坐马车前来云丘寺,为的就是还愿。 傅婉蓉终于怀上了。 这次前来云丘寺也不仅仅是还愿,还有就是请求观音菩萨保佑肚子里的是儿子。 傅婉蓉眉眼间都是快意舒畅的神情,如今怀了身孕总算扬眉吐气了。 不过…… 傅婉蓉摸了摸肚子,若是一举得男那才是真正的扬眉吐气,在章家才能真正站稳脚跟,有了立锥之地。 云丘寺的山路虽然弯绕,但路面还算修的齐整,马车不是特别颠簸,不过,章夫人还是蹙眉看着傅婉蓉,说道:“如今未满三个月你就急着来还愿,知道你诚心,待三个月之后再来想来菩萨也不会怪罪。” 傅婉蓉有了底气,对章夫人也不再像之前那般心虚忐忑,她自如道:“娘,心诚则灵。既然是观音菩萨保佑怀上了,自当还愿让菩萨感受到我们的诚心才能继续求菩萨保佑呢!” 章夫人阿弥陀佛了一声后就闭眼不说话了。 来都来了,再多说也无用。 只是心疼她孙子,这般小就要受他娘的折腾。 今日来云丘寺人不比上次傅婉蓉来的时候少,傅婉蓉同章夫人被丫鬟搀扶着走进了观音殿。 还愿后,傅婉蓉同章夫人再次出来时,却发现了云丘寺被衙役围住。 还不待章夫人派人前去打探情况,就见衙役从一间厢房内抓出了一男一女两人。 男人是一个长相俊秀的云丘寺僧人,女人是一个长相一般,却身材丰腴,皮肤细腻的妇人。 两人衣衫不整地被衙役推到了平地上。 空地之外,树下有一穿着官服的七品县官,名为史志宽。 此人清正廉明,但也是一位颇有手段心机的好官。 史志宽旁边有一粗布麻衣的中年男子。 史志宽对旁边的中年男子说道:“王老闷你仔细辨认辨认,这是不是你媳妇?” 还不待王老闷开口,就被那从地上爬起来的女人先夺其声,一上来就指着王老闷是劈头盖脸地大声嗤骂:“王老闷!求子是你让求的,现在又搞出这么一出,你想干什么!你还叫什么老闷!叫麻利吧你!” 王老闷声音带着哽咽和委屈:“我一天到晚出去干活,不就是为了我们这个家吗?你说云丘寺求子灵验,我也答应你来了,可是我哪里晓得是……是这种灵验!” 王老闷手指颤颤地着那跪地垂头不出声的僧人,然后就抱头痛哭。 妇人又怼回去道:“普静法师略懂医术,这是在给我看病,你晓得个屁晓得!” 史志宽听着妇人不断口吐污言,直接厉声道:“都给本官闭嘴!” 妇人见县官老爷发火了这才换上怏怏之色,不情愿地闭上了嘴。 “具体是什么情况,回去一查验自当分晓。”史志宽话音一落,就让衙役把人带走,剩余的衙役则依然还在寺外,只等案件审理结束后,他们才能离开。 这一幕发生得猝不及防,来求子还愿的妇人们皆是面色发青。 傅婉蓉也不例外。 她收到了章夫人那嫌恶的眼神,整个人手足无措,一时无言,正慌乱的同时,承受不住眼前一黑,直接晕了。 傅婉蓉是真晕还是假晕暂且不说,如今,她也只有这个法子才能暂时应对当下的情形。 接下来,云丘寺就出现了前来求子的夫人们一脸接受不了现实而晕厥过去的场景。 但即便晕了,她们的下人也不敢再将自家主子留在云丘寺。 一阵兵荒马乱后,云丘寺眨眼间就安静了下来,是前所未有的静。 这件事的后续就是普静同妇人确实有了不纯洁的接触,同样也问出了云丘寺求子成功率如此高的原因。 求子心切的妇人们前来云丘寺,那些在厢房里休息的妇人们就会中迷烟。 寺里的僧人为了保持香火就会趁此机会进入妇人的房间,待两个时辰后再把一切恢复原样,让妇人不得察觉,如此就有了那梦中观音送子,罗汉入怀的感觉了。 傅婉蓉听到丫鬟打听来的消息,眼前可不只是一黑了。 她心跳如擂。 算算日子,她好像就是去云丘寺那几日怀上的。 她同夫君恩爱,那几日也是有的,这事绝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她有五品的父亲,又有七品的相公,那些人不敢动她的。 感谢今天投票的同志们~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六章范书翌上奏 小琴被单独留了下来。 傅渊之和宋忆去上值。 家里又恢复了宋忆没成亲之前的模样。 宋欢大清早就去市集买菜。 现在家里就只剩下青青和小琴。 小琴自恃无恐进了傅家。 青青正在院子里慢慢活动,看见走进来的小琴,说道:“她让我做的我都已经做了,她的目的也达到了,还想要干什么?” 小琴坐在宋欢休息时的躺椅上,说道:“小姐没有和离成功就不算彻底完成。” 青青怒气值直线上升,咬牙压低声音道:“你别太过分!” 小琴喝着茶水,说道:“这不是我的主意,你使劲的地方错了。” 青青暗骂一声一丘之貉,冷呵一声,“你滚回去,这里不欢迎你!” 小琴摇摇头:“不不不,这里很快就会欢迎我了。” 青青侧脸诧异地看向小琴,眼底有散不开的疑惑以及不好的预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琴从袖里拿出一个用油纸包裹的小药包,说道:“这是你要做的第二件事。” 青青不说话,等着她的下文。 小琴见青青并不接,耸了耸肩把它放在桌面上,说道:“你把这下进明日的夕食里。” 青青拒绝道:“不可能。” 小琴站了起来,拍了拍裙子,说道:“放心,不是毒药。” 小琴并不准备废话太多,她只说道:“若是你不想救你的家人,你尽管不做。” 青青紧攥着拳头,为凸显自己的愤怒,她一脚把脚侧的小杌子给踹飞。 小琴听到身后的动静不为所动,脸上挂着一抹即将得逞的笑意。 小琴的背影彻底消失后,青青这才把怒意收敛,只是眼底的怒火依然没有消失。 宋欢回到家后,听到了青青的转述,说道:“既然如此,那就将计就计,看看她到底想干什么。” 而此时朝中 范书翌上折禀报,通篇内容繁多,总的说来就是:宋忆和傅渊之是当年风池书院的学生。 当年风池书院的学子、先生以及李郢李大人陷入诽谤朝廷、辱骂先帝之事。 傅渊之和宋忆当时正在风池书院求学。 范书翌跪在地上禀报道:“皇上,宋编撰和傅编修两人违逆皇命,抗拒拒捕,按照当朝律例,罪人拒捕,罪止于杖一百,流三千里。” 宋忆和傅渊之跪在一旁,一言不发。 最上方的皇帝看着座下两人没有丝毫要辩驳的意思,开口道:“两位爱卿,可有此事?” 宋忆官位比傅渊之大,他说道:“回陛下,在风池书院求学之事确有,但罪人拒捕却不符。” 皇帝:“噢?此话怎讲?” 宋忆又对着范书翌说道:“范学士说的对也不对。” 范书翌抬头。 宋忆继续道:“赵都尉围住风池书院的那日,我们正巧准备离开风池书院,第二日就得启程赶回阳江府准备当年的乡试,当时我们只是同风池书院的学生辞别而已,已经不算是风池书院的学子了。所以,‘罪人拒捕’这条罪,不符。” 范书翌确认过,当时宋忆和傅渊之两人的确在风池书院里,至于究竟是辞别还是逃走这话可有玄机,他说道:“你扭曲事实!” 宋忆说道:“那我想问问范学士,国子监学子退学了,还能算是国子监在读的学子吗?” 范书翌沉默不说话。 宋忆朝着皇帝磕头,随即直起上半身,恭敬朗声道:“说道这里,臣同风池书院有求学之谊,臣斗胆请陛下重新调查当年风池书院与李大人诽谤朝廷、辱骂皇庭之事。” 皇帝手指摩挲,珠帘遮住了他此时的神情,直至座下宋忆紧张到额角垂落汗珠后,皇帝这才不紧不慢说道:“宋编撰为何要朕重新调查?这其中难道还有什么曲折的地方?” 宋忆呼了口气,从皇上的话来看,此事可有转机,他镇了镇心神,说道:“确实如陛下所言。当年臣就身处风池书院,对当时的事也了解一二,臣并没有听闻有辱骂先帝的风言,倒是当时上京牢脩上书的人身份特殊,怕是别有用心,居心叵测。” 一旁的范书翌说道:“你一个刚去风池书院的学子,谁敢让你听见。” 宋忆不理范书翌,又道:“当时,江宁府有一起轰动整个府城的案件,而这起案件的幕后推手章成就是当初上京告御状之人的师父,这不能不怀疑此人是否有公报私仇之嫌!” 范书翌冷笑,随即朝着皇帝方向说道:“陛下,先帝圣明,岂会被宵小之徒所左右,这只是宋编撰的一面之词!” 范书翌这话,先帝圣不圣明当朝谁不知道。 只是碍于是先帝,不圣明也得说圣明。 皇帝瞥了眼范书翌,眼底划过不悦,只当没听见他的话。 最近皇帝也恰巧想起了李郢和郭林宗,自然也想到了他们以及风池书院当下的情形,正在思考如何能够让这些人出来,这会儿正是最好的时机,他对着宋忆道:“宋爱卿,你可有凭证?” 宋忆说道:“当时拱司卫薛珝薛大人也曾接触这起案件。” 范书翌怎么垂眼,他在想,这事如何发展到这里的? 宋忆和傅渊之两人罪人拒捕的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不仅如此,还得给风池书院的学子翻案? 郭林宗是大儒,若非先帝一意孤行,郭林宗晚年不会落于此等地步。现在,听陛下的意思并没有拒绝宋忆的提请,那这事就还有转机,朝中多数文官同郭林宗也有些渊源。既然陛下松口,那郭林宗他们的罪责不久便可以大化小,小化无。 这时,都乌从众臣中走出来,手握笏板,眼睛盯着笏板上奏道:“臣附议宋编撰,请陛下再查当年之事。” 都乌作为当年在京中周旋之人,自然知道其中的真相曲折。 也了解陛下的心思。 李郢蒙冤,陛下当年远在辽东,风王要拔除陛下的势力,李郢同风池书院皆成了党争的直接受害者。 陛下登基不久,众多事还需要处理熟悉,由陛下提起李郢之事自然不可。如今因为范书翌上禀宋忆两人罪人拒捕之罪,有了豁口,自然就可以趁着机会将李郢一干人等洗清嫌疑,重回朝堂,而宋子恪和傅渊之之罪自然也能迎刃而解。 感谢投票的同志们~ 第二百六十七章下狱 因为范书翌的上奏让李郢结交风池书院文人诽谤朝廷的事被重新调查。 由大理寺卿吕闻桓、刑部尚书史诵廉、御史中丞都乌三人共同审理。 宋忆和傅渊之两人暂被收押入狱。 宋欢收到消息时便马不停蹄地向大理寺狱赶去。 好在宋忆和傅渊之的罪责不至于到连家眷也不能探视的地步。 宋欢打点了狱卒后就顺利进了大理寺狱。 宋欢一进来,就吸引了牢里众人的注意,傅渊之和阿弟也是其中之一。 见阿弟和傅渊之被关在同一间牢房,宋欢舒了口气,好歹能互相有个照应。 宋欢急切走上前,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傅渊之和阿弟早已经起身靠在栏杆旁,傅渊之附上宋欢抓着栏杆的手,想以此抚平宋欢的急躁,他说道:“风池书院那件事。” 宋欢听到风池书院就明白了。 至于为什么宋欢一听就明白,主要是那一路赶回来,提心吊胆,生怕有人追上来的心情实在记忆深刻。 那天晚上若不是恰巧捏着那个时间差,再有郭林宗和李郢的护佑,她们说严重点都可以算是逃犯了。 进出丹阳郡那条必经之路,多亏有齐元桑的帮忙,否则他们早就被抓了。 她知道,虽然有李大人和林宗先生帮忙隐瞒,但是世上哪里会有不漏风的墙? 只是后来迟迟不爆发她也就慢慢淡忘了,谁知道它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发生了。 宋欢视线在傅渊之和阿弟身上来回转换,眼底尽是担忧,说道:“那你们会怎么样?” 阿弟说道:“阿姐不用担心,陛下准备重新审理李大人之事,我们只是进来待几天,案子一解决就能出去。” 宋欢想到那起子罪名,说道:“能有转机吗?” 就怕空欢喜一场。 傅渊之握紧宋欢的手,说道:“放心,我们有把握。” 陛下正值用人之际,李大人能力出众,林宗先生桃李满天下,而总有因为先帝而归隐山林的文人志士,届时有了林宗先生的帮助,陛下想要征辟他们来朝中为官的成功率也会高很多。 只是这话在当下不能同宋欢说。 这时,阿弟插话道:“阿姐,我进牢狱的事,若是岚儿知道了,你去帮我跟她解释一声,别动了胎气。” 宋欢答应道:“放心,我会的。” 宋欢把路上顺便买的几个馒头包子从牢栏杆之间的缝隙塞了过去,“你们先吃着,明天若是还能来我再送些吃的过来。” 兰学士回府并没有将此事告知兰岚,一是觉得这事儿并不能伤到女婿的筋骨,二是女儿如今怀有身孕,受不得刺激。 此时,兰岚的院子。 出嫁之前的布置是什么样如今还是什么样,回院子那会儿让兰岚有一瞬间的错觉,仿佛她还是那个待字闺中的小姐。 兰夫人让兰岚坐在软塌上,眸中带着不认同,说道:“你说说你,这么大了还不让人省心,可是把为娘给担心死了!” 那天她听到小竹的消息,急匆匆冲进宋家,自家闺女那副模样可把她吓坏了。 后来听闺女说了,才知道是用胭脂画出来的,当然不止这些,因为闺女害喜严重瘦了许多才能有这个效果。 兰岚抱着兰夫人指过来的手,撒娇道:“娘,我们这是将计就计演了一出好戏,您难道真要眼睁睁看着闺女同意相公纳小吗?” 兰夫人叹了口气,声音带着无奈和认命,说道:“你啊,还是太小了。” 兰岚摇头说道:“娘,我都已经嫁人了。” 兰夫人语重心长道:“男人多情,一生一世一双人显少。你如今是看着他对你情深似海,可情意会随着岁月而变化,你可不能义无反顾地一头扎进去,你若是赌错了,到时候就会加倍反噬回来。” 兰岚摸了摸肚子,眸中露出暖意,她语气坚定:“娘,我觉得现在很好,他也很好。或许他有一日会变得如父亲那般,可是现在没有,我拥有现在,在意现在,享受现在,真到娘亲说的那时,我会为自己打算的。” 兰夫人抚了抚兰岚额头,把散了的碎发拨到一侧,心疼道:“若真能如你所说就好了。” 兰岚突然想起什么,抬头问道:“娘,爹爹给陆伯伯去信了吗?” 兰夫人点头:“早已经送出去了,放心吧,如今你陆伯伯为知府,想他一个知州会权衡利弊的。” 兰岚这才放下心。 青青受制于傅婉蓉,这事其实复杂也不复杂。 阳江府新上任的知州温文正急着利用剿匪立功,巩固地位,青青阿爹就被抓了进去。 按照正常流程,青青阿爹就该被处斩了,谁知道这事又另有改变。 青青同傅渊之三人的关系其实并不隐蔽,当初在鹿县的街坊邻居都清楚,稍作打听就能知道。 范氏凭借着娘家里的人同温文正有关系,便查出了青青这个人,而青青的阿爹正好在知州手上,这事不就赶巧了? 而傅婉蓉通过这层关系便有了青青远赴京城特地同宋欢巧遇的场景。 兰岚摸着肚子,十分侥幸地想:好在相公对青青无意。 兰夫人说道:“以后啊,你去上香多个心眼。” 兰岚疑惑道:“这是为什么?” 兰夫人前几日才从宴会回来,得到这个消息先是震惊唏嘘,后就十分庆幸道:“云丘寺求子灵验你道是什么原因?” 兰岚摇头。 “是那僧人迷倒了香客,然后行不轨之事!难怪总听人说云丘寺的僧人眉清目秀,这怕是长太丑了生出来的孩子让人心生怀疑。”兰夫人叹。 兰岚一脸震惊不可思议。 天子脚下,竟还有这种事情发生? 兰夫人庆幸地摸着兰岚的肚子,说道:“好在你肚子争气。” 兰岚也庆幸点头。 那些曾经去过云丘寺求子的妇人如今的日子怕是难熬了。 其他妇人是不知道,但傅婉蓉确实是难了。 章夫人回来后就把这事同老爷和儿子说了。 章夫人原想直接让傅婉蓉病死。 最后也不知道章靳斋说了什么,章夫人便派人把傅婉蓉困于院中,章靳斋也不再回院子住下。 傅婉蓉从事发到现在,她连自家相公一面都未曾见到。 傅婉蓉摸着肚子又默默开始流泪。 他竟看都不愿来看自己一眼。 她现在只希望孩子能生下来,只要滴血认亲,她的清白就能得以证明。 感谢投票的同志们~ 感谢天堂的雷霆同志的月票~